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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全文阅读

作者:罗森     六朝云龙吟前传txt下载     六朝云龙吟前传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一章 槐林小贩

    “那书生也没赶上初一。少不得来看看运气。”

    一个时辰之後,马车驶出洛都城南的开阳门,来到一条僻静的大路上。片刻後,马车停下,程宗扬透过车门的细竹帘,看到周围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路边竖着一块半人高的下马石,禁止车马驶入。

    卢景手脚麻利地换了件旧衣服,青布的衫子,袖口满是油迹,再加上唇边黏的两撇小鬍子,活脱脱就像个走街串巷的小贩。

    程宗扬笑道:“五哥,你这衣服真够省的,自从做好就没洗过吧?”

    “总换新衣才惹人生疑呢。来吧!”卢景跳下马车,往林中走去。

    林中全是树龄超过百年的老槐,遮天蔽日,虽然是中午,也不觉炎热。由于不是开集的时候,林中行人寥寥无几,但还有几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槐下碰碰运气。比起其他市集,太学的槐市要安静得多。那些学子在槐下铺开草席,摆着自己的货物。他们摊位上摆的物品都不多,但货色全无重复,充满地方特色。有些还鼓琴弄瑟,自得其乐,硬是把一个市集弄得像博览会一样雅致起来。

    琴声悠悠传来,林中愈发显得幽静。忽然一个声音唐突地打破宁静,“便是你!上次卖我桂枝蜜竟然掺假!”

    学子们都皱起眉,往那个恶客望去。

    一个满袖油迹的小贩拉住一名学子的袖口,气势汹汹地叫嚷道:“且还我钱来!”

    那学子面前摆着两张琴,被他拉住袖口,挑起眉头道:“荒唐!我何曾卖过桂枝蜜!”

    “怎底不是你!前日我来,便在此地,那日你席上还摆着一隻木桶!若是认错人,便抉了我这对眸子去!”

    学子怒道:“胡说什么!我哪里摆过木桶?”

    汉国民风悍勇,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不在少数,好歹槐市都是学子——太学就在旁边,那学子虽然恼怒,总算没有动手。这些学子也颇具侠义之风,见两人争吵,便有人道:“且放手!你定是认错人了。本人可以作证,这位仁兄从未卖过桂枝蜜。”

    周围学子纷纷道:“我也可以作证。这位兄台昨日才在此设摊。”

    小贩先怯了几分,强撑着道:“你们定是串通一气欺瞒我的!那日他席上摆着五张琴,一隻桶!哪里会认错!”

    “我等太学诸生从不妄言!”那名仗义执言的学子扬声道:“诸友!谁知是哪位学弟前日在此售琴贩蜜?”

    学子们纷纷摇头,“我太学未有其人。”

    过了一会儿,远处有人道:“可是席上摆着一隻木桶的?前日雲台书院有一位学弟倒是摆了几张琴,一隻木桶,但桶中非是蜂蜜,乃是上好的乾枣。”

    “就是用来蜜渍的乾枣!”小贩叫道:“他姓甚名谁?何方人氏?”

    槐市的学子行事端正,而且有士子的身份在,也不怕一个小贩闹事,那人当即说道:“上谷郁奉文。如今正在雲台书院求学。”

    …………………………………………………………………………………

    雲台书院距太学不远,规模小了许多,只有数百学子。学舍虽然略显狭小,但窗明几净,青石铺成的院中,连一根杂草都没有。

    郁奉文刚把背来的五张七弦琴和乾枣换成钱铢,但还去欠债,所余也不剩多少。洛都居,大不易,单靠这点钱,只怕两个月後又要借债。他摸了摸腰间的玉佩,犹豫是不是要把它也换成钱铢。

    一个英挺的文士举步进来,笑道:“奉文兄!果然是在此地!”

    “原来是郑兄。”郁奉文揖手向郑子卿施了一礼。郑子卿是河间人,虽然刚到雲台书院,但为人豪迈,两人一见如故,食则同席,寝则同室,颇有相见恨晚之感。

    “不知郑兄找小弟何事?”

    郑子卿笑道:“不是我找你,是这位鲁先生。”

    郁奉文抬眼看去,只见那位鲁先生年过四旬,面上颇有风霜之色,但意态豪雄,非是凡俗之士。

    鲁先生拱手道:“久仰郁先生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郁奉文连忙还礼,讶然道:“不知先生何以得知在下?”

    鲁先生哈哈一笑,招呼身後的年轻人过来,“这是舍侄。听舍侄说郁先生文理俱佳,才华出众,今日特来拜会。”

    郁奉文拱手道:“鲁兄。”

    程宗扬暗道还真是巧,居然遇到姓郑的书生,一边也拱了拱手,“郁兄。”

    两人还没开始寒喧,就被鲁先生打断,“叙旧的话往後再说不迟。不瞒郁先生说,鲁某虽然做的斯文生意,但跟斯文二字不沾边,我有话直说,你别嫌老鲁是个粗人。”

    “先生请说。”

    “鲁某开的是间书肆,如今有笔生意……哎呀,郑先生,你也坐!”

    郑子卿连忙道:“你们谈,郑某先回避片刻。”

    “哪里用回避!我找郁先生谈点生意!”

    鲁先生越这样说,郑子卿越不好待下去,向几人告了声罪,辞出门去。

    鲁先生摸着大腿道:“郑先生这就见外了!郁先生,我直说啊。我那书肆从宋国运来几部书,都是经史大著。想找几个人帮忙抄写,不知郁先生可否愿意帮忙?放心!润笔绝不会亏待先生。”

    郁奉文犹如喜从天降,连忙道:“自无不可。”

    那位鲁先生甚是大方,三言两语谈好薪金,比郁奉文设想的要多了一倍。双方谈定明日开始抄写,鲁先生解了燃眉之急,大喜过望,不由分说要请郁奉文喝一杯,郁奉文推托不得,只得一同出门。

    三人在书院附近的酒肆找了处雅舍,分别离座,接着便开始推杯换盏。郁奉文像做梦一样,半个时辰前自己还为衣食发愁,谁知天上竟然掉了馅饼,还落在自己头上,这次要抄的书卷轶浩繁,俸金也颇为不菲,如果能全抄下来,不但自己衣食无忧,还能得一笔积蓄。这位鲁先生如此大方,想必也不难相处。

第十二章 虎头武师

    郁奉文酒到杯乾,不多时便已醉倒。旁边两人对视一眼,鲁先生道:“先生海量!再来一杯!”

    “乾!”郁奉文举杯饮尽,身子一滑,险些溜到桌下。

    鲁先生吃了颗蚕豆,然後道:“前几日舍侄跟郁先生见过一面,侄儿啊,是在上汤还是下汤?”

    被这家伙逮住机会占便宜,程宗扬磨着牙道:“上汤。”

    鲁先生亲切地挽住郁奉文的手腕,“是在长兴脚店,对不对?”

    郁奉文整个人都是晕的,闻言只胡乱点了点头。

    “郁先生在长兴脚店遇到什么人了?”

    “长兴脚店……人……嗯?”

    鲁先生慢慢道:“上汤的长兴脚店。”

    郁奉文猛地抬起头,重重呼着酒气,一张脸涨得通红。他试着抬起手,手腕却像被铁箍牢牢扣住一样。

    鲁先生若无其事地拿起酒杯,从容道:“听说店里有位高人?不知郁先生是否遇见?”

    郁奉文慌张地摇了摇头,“没有。没有。”

    程宗扬笑道:“那郁兄遇见谁了呢?”

    “没有。没有。”

    “一个人都没有?那不成了鬼店?”程宗扬温言道:“郁兄仔细想想。”

    “我……想不起来。”

    死丫头要是在这里就好了,凝美人儿也行啊。一个瞑寂术下去,保证要什么有什么。程宗扬都在犹豫要不要把罂粟女召来,来个色诱,随即又打消了念头。奴婢再顺从,也不是这么用的。

    卢景笑道:“我记得店里有人赌钱,郁先生没有玩两手?”

    “你说博戏?”郁奉文略微回过颜色,“确实有几个人在店里博戏,只是郁某囊中羞涩,未曾参与。”

    “赌钱是谁?”

    郁奉文喷了口酒气,摇头道:“不认得。”

    “什么样子的?”

    “都是些粗鲁无文之辈……”郁奉文使劲想了想,“我旁边铺上有个拳师,说要回乡成亲……好大一隻虎头……”

    “什么虎头?”

    “肩上……”

    “他是哪里人?”

    郁奉文打着酒嗝道:“不……不知道。”

    卢景道:“店里的客人多不多?”

    “都……都住满了……”

    程宗扬道:“有没有一个看着特有学问的老头?”

    “老者……嘿嘿……”郁奉文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然後又哭出声来,“我没有……我没有……”

    卢景急忙问道:“那个拳师去了哪里?”

    郁奉文已经醉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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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景用左手写下,“雲台书院郁奉文。”然後把纸条卷起,塞入系在鸽足下的铜管里,抬手放飞。

    姓唐的中年人办事极为稳妥,双方约定之後,天不亮就送来一笼信鸽,足有十五六隻,供联络之用。

    程宗扬道:“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可惜喝得烂醉,连店里有多少人都说不清楚。”

    “十二个人。”卢景道:“两间通铺能住八个人,两间上房能住四个人。住满就是十二名客人。”

    程宗扬见过脚店的通铺,就是在墙加砌一条土炕,八个人倒是能睡下,但大热天挤在一处,滋味想必不好受。

    “很好。我们现在知道有郁奉文、有一个要成亲的拳师——剩下十个人,连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卢景捻着黏在唇上的鬍鬚道:“只有那个拳师了。”

    “怎么找?他是哪里人,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什么时候成亲?一点线索都没有啊。”

    “不试试怎么知道?”卢景说着换了衣物。

    “五哥,这会儿都宵禁了,你去哪儿?”

    卢景边走边道:“那拳师既然是回乡成亲,有九成可能是从洛都离开的。四天前在上汤,就是走得慢些,现在也过了函谷关。运气不好的话,他已经到了秦国了。不能耽误,连夜去找。”

    “去哪儿找?”

    “武馆。”

    “要是遇上查宵禁的呢?”

    卢景怪眼一翻,“当然是你掏钱了。”

    鸽子飞出乐津里,在洛都的夜空下盘旋片刻,然後穿过楼阁林立的南宫,气势恢弘的北宫,越过矗立的汉阙和望楼,往城北苍翠葱茏的邙山飞去。

    邙山脚下,绿树环绕间,一池碧水在月光下荡漾着清波。池中的荷花已经凋谢,碧绿的荷叶覆盖在水面上,叶上蹲着一隻青蛙,不时发出鼓鸣。一个中年男子坐在池旁,手里拿着一杆钓竿,在月色婆娑的树影下静静垂钓。

    唐季臣拿着一张纸条匆匆走来,“禀侯爷,已经找到一个。”

    吕不疑望着鱼丝,抬起衣袖,猛地一挥,唐季臣闭上嘴,躬身施了一礼,悄悄退下。

    “雲台书院,郁奉文。”唐季臣对一名黑衣人道:“去吧。”

    “诺。”黑衣人低沉地应了一声,转身离开。

    唐季臣不放心地嘱咐道:“做乾净些!”

    黑衣人没有作声,身形一闪,消失在夜色间。

    “我没有!我没有!没有……”

    郁奉文惊醒过来,眼前黑沉沉一片,正是半夜时分。想起刚才的梦境,他不由得咽了口吐沫,只觉得口乾舌燥,喉咙像要冒火一样。他挣扎着摸住书案,想爬起身,却踢翻了榻边的铜盆。

    郑子卿闻声惊醒,“郁兄,你醒了?”

    “水……”

    郑子卿道:“我去打水!你别动。”

    郑子卿拿起门後的瓦罐,往後院的井栏处汲水。

    比起前些天的酷暑,如今的夜间已经凉爽了许多,但学院的宿舍地方狭窄,一扇小窗也透不了多少风,睡到半夜,身上已经出了不少汗。郑少卿索性脱下褂子,先打了桶水冲了冲身上的汗意,然後重新打了净水汲入罐中。

    郑子卿刚离开井栏,忽然看到火光一跃,接着火焰升起,吞没了一间房舍。郑子卿怔了片刻,才意识到是自己的宿舍失了火。他捧起瓦罐拼命往宿舍奔去,一股火浪从大开的房门中喷出,险些把他也卷入其中。

    “郁兄!”郑子卿举起盛满水的瓦罐,往火舌上砸去。“咣”的一声,瓦罐碎裂,清水四溢。火焰微微一顿,然後更凶猛地肆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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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石崤杜怀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雄威武馆守门的拳师打开门上的小窗,举着油灯看了一眼。

    外面是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厮,他抱着一个青布包裹,满脸焦急。

    拳师暗自戒备,沉声道:“何事?”

    小厮道:“大叔,行行好,我找馆里一位拳师。”

    “找谁?什么事?”

    “我是范家衣铺的,五天前馆里有位大叔到小店订了一套衣裳,说是回乡成亲,让我们快些做。谁知店里的裁缝生了急病,耽搁了几日,小的怕误了事,一做好就连夜送来。”

    拳师皱了皱眉,“你记错了。我们馆里没有拳师成亲。”说着“呯”的关上小窗。

    “第五家了。”程宗扬道:“看来咱们运气不怎么好。”

    卢景翻着白眼道:“你小子要能帮着跑跑,这会儿就十家了。”

    程宗扬苦笑道:“五哥,不是我不想替你跑,实在是没有五哥你这装嫩的功夫。五哥,你是怎么弄的?皱纹一抹,嗓子一捏,活脱脱就是个十五六岁的俊俏小後生。那些拳师都是会家子,竟然没一个看出破绽的。”

    “三更半夜谁能看那么仔细?”卢景道:“易容只是小术,要紧的是说话的口气,走路的姿势,只要做得到位,不用看脸就能让别人知道你是什么身份。”

    “那我可学不来。”程宗扬很有自知之明,“幸好武馆大都聚在城南,要不然来回赶路,三天都找不完。”

    “来吧,第六家。”

    “求大叔帮帮忙,”小厮哀求道:“要是误了客人的事,小的回去少不得要吃挂落。”

    “你弄错了。”

    虽然是碰运气,程宗扬心里还是禁不住一沉。如果城南的武馆都找不到,那个拳师很可能根本就不是洛都武馆的,唯一的线索到这里也中断了。

    拳师不耐烦地说道:“老杜四天前就回去了,你现在做好衣服有个屁用。”

    程宗扬一阵狂喜。小厮的声音没有半点波动,仍是一副焦急的样子,“大叔大叔,杜师傅家在何处?”

    大门“咣”的关上,拳师的声音从门缝间飘来,“石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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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崤位于崤山,自函谷关以东,山势一脉相连,一直延伸到洛都之北,便是埋葬了无数帝王将相的北邙山。

    卢景与程宗扬连夜出城,赶到石崤已经是午後,在村上一问,很容易就打听到正在筹办亲事的杜家。

    杜家的宅子粉刷一新,院中张灯结彩,不断有客人前来贺喜,送上礼物。忽然专门请来写礼单的老儒提高声音,“颖川彭辰,贺金万钱!”

    杜怀一整日迎来送往,忙得满身是汗,这会儿刚脱了衣衫,在屋里擦洗,闻言一怔,随手拿了件短褂,匆忙迎出,他只是个平平常常的拳师,所在的武馆也平平常常,来往的亲朋好友礼金无非是几十钱,上百钱,超过一千铜铢的绝对凤毛麟角。这位颖川彭辰,听起来陌生得紧,不知是何来历,竟然一掷万钱。

    见到杜怀时,程宗扬才知道拳师口中的“老杜”为什么刚刚成亲。杜怀年纪已经过了三十,按汉国通常的婚龄,儿子都该十三四岁了。他身材魁梧,一身肌肉显然是常年苦练过的,只是渺了一目,右眼留一个巨大的伤口,看上去狰狞可怖。

    那位彭辰身材不高,但满身精悍之气,一看就是走南闯北的老江湖,他快步走来,远远便笑道:“杜兄弟!恭喜恭喜!”

    杜怀拱手道:“杜某不知彭兄远来,未及更衣,尚请见谅。”

    彭辰笑道:“当日在武馆匆匆而别,未能与杜兄弟告辞,昨日在洛都见到陆兄弟,才知道杜兄弟大喜之日将近,今日特来道贺!”

    杜怀丝毫想不起自己曾经见过此人,只打着哈哈道:“彭兄客气了,快请里面坐!”

    到房中分宾主坐下,杜怀才道:“这位是?”

    “彭某的伴当,程兄弟。”

    “哦,哦。”杜怀连连点头,那隻独目却惊疑不定。

    彭辰利落地一卷袖子,“明人不说暗话。我和程兄弟如今都在颍川薛大侠手下做事。”

    杜怀顿时改容相向,颍川薛豪的名声,可谓是如雷灌耳,即使他受伤後和江湖人打交道不多,也听说薛豪的侠义之名。

    杜怀拍着胸膛道:“两位有什么事尽管吩咐!皱一皱眉头,我杜怀算不得好汉!”

    “好汉子!”彭辰赞了一声,毫不掩饰地说道:“敢问杜兄,初九晚间,是否在上汤的长兴脚店落脚。”

    杜怀脸色微微一变,停了一下才道:“确有此事。”

    “不知杜兄在店中见过什么人?”

    杜怀谨慎地说道:“杜某当日到店中天色已晚,吃了些乾粮便倒头大睡,委实不记得见过什么人。”

    “有位书生——杜兄可还记得?”

    “哦,有的有的。那书生背了隻木桶,说是家乡的乾枣,要到洛都贩卖。还有几张琴。”

    彭辰双目紧紧盯着他,沉声道:“不瞒杜兄说,那书生是某人的仇家,有人求到薛大侠面前,请薛大侠帮忙。杜兄若能如实相告,不仅我彭辰,连薛大侠也领了杜兄弟这份情义。”

    “彭兄弟放心!只要杜某知道的,自当相告。”

    “敢问杜兄,那书生身边可有人同行?”

    杜怀想了半晌,然後摇了摇头,“那书生孤身上路,并未看到有人同行。”

    “杜兄还记得有谁?若能相告一二,彭某感激不尽。”

    “别的……”杜怀沉吟起来。

    程宗扬在旁提醒道:“是不是有一个老头?”

    “老头?有!”杜怀想了起来。

    “他是不是姓严?”

    “姓严?”杜怀摇头道:“我不知道。”

    程宗扬笑道:“想来杜兄是拳师,对教书先生没什么兴趣。”

    “教书先生?”杜怀大摇其头,“是个拉琴的。对了,还有个女人。”

    “女人?”彭辰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讶色。

    杜怀道:“那个拉琴的老头过来讨钱,被她旁边的男人踢了一跟头,连琴都摔坏了,若不是一个疤脸少年扶住,只怕要摔个半死。”

第十四章 不尽不实

    “那女人是哪里的?镇上的吗?”

    杜怀抓了抓脑袋,“这我可不知道了。”

    彭辰换了话题,“店里住了多少人,杜兄还记得吗?”

    “住满了。”杜怀说道:“我到的晚,只剩了通铺。”

    “那女人住的上房?”

    “反正她没在通铺,”杜怀嘿嘿一笑,“多半住的上房,好接客。”

    “是妓女?”

    杜怀道:“那女人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哪儿有女人住脚店的?”

    “只有一个女人?”

    杜怀肯定地说道:“住店的就她一个。”

    “你说她还跟着一个男人?”

    杜怀迟疑了一下,“我记不清了。”

    彭辰站起身,“打扰了。杜兄弟他日若是路过颖川,薛大侠一定亲自出面道谢。”

    杜怀咧开嘴,“客气!客气!哎,明日便是婚宴,今晚我和彭兄弟、程兄弟好好喝一场!”

    彭辰笑道:“我等还要回去禀告薛大侠,改日再来打搅,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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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杜的没说实话啊。”程宗扬道:“我瞧着他说的不尽不实,像是藏着什么不肯说出来。”

    卢景也有同感,说道:“能问出这些已经不错了。再问下去,他起了戒心反而不妙。”

    “往好里说呢,至少我们现在知道这十二人里面,有一个女人,其余十一个都是男人——是男是女总算分清楚了。”

    “还有一个老人,一个少年。”

    “郁奉文、杜怀,还有妓女和至少一个嫖客。加上拉琴的老人,脸上有疤的少年。”程宗扬抚掌道:“不错不错,已经有一半了!”

    相比于刚刚接手此事时的一片空白,如今的收获已经远远超乎自己的想像,可寻找的难度没有丝毫降低,反而更显得棘手。

    马车上带着鸽笼,卢景用炭条写下“石崤杜怀”,然後把纸条卷好,塞进鸽足下系的铜管中,抬手放飞。

    昨日接到飞鸽传书,颍阳侯那位门客连夜送来五百金铢,包括找到郁奉文的余款二百金铢,还有预付下一个人的三百金铢。两日工夫,就拿到了八百金铢,这生意着实做的。不过程宗扬也明白,如果换成自己,恐怕最初的三百金铢这会儿就该原样奉还了。

    卢景看着鸽子飞走的方向,摸着下巴道:“在邙山啊。”

    时间紧迫,两人没有在石崤停留,问完话便赶返洛都。

    程宗扬道:“卢五哥,你不会是要把洛都的青楼都找一遍吧?”

    卢景摸出一把蚕豆,蹲在车厢的角落里慢慢吃着,半晌没有言语。最後他拍了拍手,对车外道:“到上汤停一下。”

    驾车的仍是蒋安世,虽然他也化了妆,用的车马也与鹏翼社无关,但毕竟跟着跑了两天,若有人留意,只怕会看出不妥。因此到了上汤,两人便让他先返回洛都,自己在镇上寻找。

    卢景扮作嫖客,来找以前相好的妓女,在上汤询问了一遭,结果没有得到任何线索。只打听出孙老头老实怕事,从不敢沾惹麻烦,店里即便有女子,也只会是路过的,至于是什么来历,就无从知晓了。

    天色已晚,折腾了两天卢景却毫无倦色,他赶到长兴脚店,在满是灰烬的火场里踱着步。

    “一间上房住的是妓女和一名嫖客。郁奉文、杜怀、拉琴的老头睡的通铺,如果疤脸的少年单独住一间上房,那么就是十一个人,通铺还有五个人。”

    “脚夫!”程宗扬道:“既然是脚店,住的肯定是脚夫。”

    卢景点了点头,“不错。”

    “那我们去找脚夫啊。”

    “洛都九市——单是有名号的就有九个,其余还有金市、直市、槐市……在市中谋生的脚夫不下万人,想找几个脚夫,那才是大海捞针一样。”

    程宗扬吓了一跳,“这么多?”

    之所以能在槐市找到郁奉文,好歹是因为得知他背了五张琴,又是远来的书生,很可能会到槐市贩卖,这些脚夫可全无线索。

    两人静默下来,卢景白眼望天,像入定一样想着什么。程宗扬在烧焦的火场中漫无目的地看来看去,试图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线索到这里似乎已经彻底中断,但程宗扬实在是不甘心。如果一开始就什么都找不到也就罢了,可已经知道有一名妓女当日曾经在这里停留,却无从入手,那种感觉简直糟透了。

    “虎头!”卢景双眼忽然一翻,从口中吐出两个字。

    程宗扬一脸愕然。

    “那书生说起要成亲的拳师,又提到肩上好大一个虎头,我原以为说的一个人,”卢景飞快地说道:“但杜怀肩上分明没有虎头!郁奉文提到的是当时在场的另外一个人,一个在堂上赌钱的,肩上刺着虎头的汉子!”

    程宗扬道:“是洛都的游侠豪士?”

    “不!肩刺猛虎,在脚店博戏,九成是当地的地痞!”

    卢景再去镇上打听,很快得到消息,邻近的下汤有个绰号坐地虎的地痞,时常到镇上来往,他肩上便刺着一隻虎头!

    “柳暗花明又一村啊!”程宗扬摩拳擦掌,“揪他出来!郁书生和杜拳师不好下手,一个地痞有什么客气的?他要不肯说,直接往死里打!”

    卢景也不是什么圣人君子,毫不含糊地说道:“先礼後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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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粗壮的汉子席地而坐,他光着膀子,胸口黑乎乎一片巴掌大的护心毛,捧着一隻油腻的猪肩啃得不亦乐乎,在他肩头,一隻刺青的虎头随着肌肉的动作不住晃动,仿佛在发出低沉的吼叫。

    坐地虎模样虽然凶恶,却不难打发,卢景找到他时,这位坐地虎刚在赌场上输得乾乾净净,见着两人带的酒肉,就像饿狼一般,接过来便吃。只是坐地虎开口便给了两人兜头一桶凉水,“初九那天?没有!我没在孙老头的脚店过夜!”

第十五章 虎哥刘四

    坐地虎拿起酒碗仰脖猛灌几口,抹着嘴巴道:“我那天是到孙老头的脚店去过。不过赌了几把便走了。”

    那个自称刘四的瘦削汉子给他斟了碗酒,笑道:“虎哥别逗我了。有赌钱的地方,虎哥还会舍得走?”

    坐地虎瞪了他一眼,“我骗你作甚?那晚有贵人来,占了上堂。店里又都住满了,我不走难道在院子里蹲一夜?”

    有贵人来?不对啊!程宗扬心里叫道:颍阳侯不是说自己是路过时听到有人说话,根本没进院子吗?怎么坐地虎说有贵人进来,连上堂都占了?

    刘四笑道:“哪里来的贵人连虎哥的面子都不给?是富平侯家,还是朝中哪位大将军大司马?”

    “我说不准。不过气派大着呢,”坐地虎狠狠啃了口肉,含糊说道:“别的不说,就那辆车,随便掰下来一块,够你吃一两年的。”

    刘四惊愕地说道:“既然是这等贵人,为何会去孙老头的脚店?”

    “我哪里晓得?”坐地虎道:“那些护卫都凶恶得很,一进来就把不相幹的人都赶了出去。”

    刘四不着边际地说笑几句,然後转过话题,“别人不知晓,我刘四可清楚,不管上汤还是下汤,能跟虎哥赌艺相提并论的,不超过一隻手!不知道那天是哪位好汉有胆子敢跟虎哥赌钱?”

    “啥好汉?”坐地虎不屑地说道:“就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虎爷随随便便就赢了他几百钱。要不是有人来,非把他赢乾净不可!”

    “吃软饭的小白脸?怎么会住脚店呢?”

    “谁知道呢?”

    “那小白脸是哪里人?”

    “不晓得。”

    刘四又帮他斟满酒,笑嘻嘻道:“那小子倒是走运,若再赌下去,说不定连老婆都输给虎哥了。”

    坐地虎啐了一口,“哪里是老婆?是那小白脸带来的姘头。以为打扮成良家虎爷会看不出来?不就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小贱人?”

    那刘四来了兴趣,欠过身道:“难道是青楼的粉头?”

    “指定错不了。”坐地虎道:“那小贱人光脚穿着木屐,拿着条绣花帕子,妖里妖气,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绣的什么花?”

    “虎爷哪儿认识什么花啊?那小贱人一直闹着要回去,让虎爷赌钱都赌不安生。”

    “回哪里?”

    “不知道。”

    “当日店里有多少客人?”

    “这谁知道?”

    “後来呢?”

    “後来我哪儿知道?”

    “刚才说虎爷被他们请出去?”

    “哦,你说那个——後来那些护卫就把我赶出去,关了大门。”

    “为什么关大门?”

    “这我咋知道?”

    程宗扬听出来了,坐地虎不是推拖,实在是一问三不知。像他那样的赌棍,一进赌场,眼里就只有滴溜溜乱转的骰子,耳里就只有骰子落盅的脆响,旁的半点都不放在心上,比郁奉文还不如,白费了两人花钱买来的酒食。

    从坐地虎住处出来,程宗扬一肚子郁闷,“什么坐地虎?简直又聋又瞎。”

    卢景抹了抹黏在唇上的小鬍子,“他如果没说错,那女子就在镇上。”

    “为什么?”

    “当时已经入夜,可那女子’一直闹着要回去’——若非住在近处,哪里能回去?”

    “那女子是镇上的妓女?”

    “若是镇上的妓女,哪里要到脚店住宿?”

    “可她住在镇上,又怎么不是镇上的妓女?”

    “只有一种可能——那女子并非妓女,而是游女。”

    妓女与游女仅一字之差,做的生意也大致相同,却是两种不同的身份。妓女有官妓、私妓,共同点是都没有人身自由。游女则是无拘无束,打个比方,更像是幹的援助交际。

    折腾一圈,回到上汤已经是半夜。按照程宗扬的经验,在六朝能够秉烛夜游的都不是穷人,一般平民夜生活基本等于零,这时辰早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卢景却表示,现在正是游女的好时候。

    “找搞援交的小妹?这事儿我在行啊!”

    程宗扬整了整衣物,从袖中摸出柄大红洒金的折扇,“刷”的打开,摆出一副玉树临风的架式,活似西门大官人。

    卢景看得直翻白眼,“你这在宋国还能蒙点事,汉国你一个男人,出门不带剑,带把花哩胡梢的扇子,男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程宗扬心虚地说道:“带刀行吗?”

    “哪儿有公子哥儿带刀的?没长剑,用短剑也行。”

    程宗扬赶紧收起折扇,把珊瑚匕首拿出来,别在腰间。

    卢景眼里顿时像喷出火苗一样,怪叫道:“珊瑚铁?这么大一块,你打算带着招摇过市?不怕人抢啊!”

    程宗扬警惕地按住匕首,“五哥,不是你想抢吧?”

    卢景一副肉包子被狗啃了的表情恨恨看了两眼,然後没好气地丢过来一把短剑,“拿着。”

    那短剑鞘上镶金嵌玉,华丽非凡,可程宗扬接到手中却发现轻飘飘的,纯粹是个样子货。拔出来一看,里面的剑身乾脆是条涂了银粉的木片。

    程宗扬牙疼似的吸着凉气,“这也太假了吧?”

    “总比你带的双刀强。有玉吗?君子佩玉,要不我再给你弄块假玉?”

    “免了!”程宗扬从衣内的腰包中掏出一对鸳鸯玉佩,系在腰间。

    卢景眼睛一亮,“好玉!哪里来的?”

    “捡的。”程宗扬没有隐瞒,顺口说了那日在伊水遇见的事。

    卢景皱了皱眉头,觉得这事透着几分蹊跷,但事不关己,也未放在心上。

    程宗扬佩剑带玉,头顶打了个英雄结,看起来颇有几分英武之气。但卢景觉得不够顺眼,在他脸上涂了层薄粉,又在眼下添了两个眼袋,弄出一副酒色过度的样子,顺便在他腮下黏了撮鼠鬚,这才拍了拍手,“成了。”

    程宗扬不满地说道:“给我弄气派点不行吗?”

    “你想让人记住你的模样,回头带着孩子上门认父吗?”

    程宗扬叹了口气,“那就这样吧。”他举步欲行,然後又停下来,“游女在哪儿?”

    “跟我来吧。”

    “啧啧!”程宗扬佩服地说道:“五哥,还是你门儿清。”

    卢景毫不在乎他的揶揄,“你以为我们老卢家是做什么的?”

第十六章 抚瑟女子

    两人打扮停当,卢景用一块青布裹了头,扮成苍头老仆,领着程宗扬往镇後走去。

    镇子後面是一条弯弯曲曲的陋巷,两旁土坯的矮墙风吹雨淋日晒,已经坍塌多处,里面的房舍倒还乾净,只是没有半点灯火。

    程宗扬道:“好像没人?”

    卢景抬头看了眼月色,程宗扬也随之看去,看到天际明晃晃的圆月,心头忽然一动,“今天是十五?”

    “十四。”

    “明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节啊。”

    卢景道:“汉国没多少人过中秋。倒是上巳、寒食更要紧些。”

    “汉国人不过中秋?那月饼呢?”

    “节都不过,还吃啥月饼?”

    “五哥,你这样不行啊,太没情调了。”

    “情调是啥?能当饭吃吗?”

    卢景道:“去桑林。”

    汉国民间多植桑榆,上汤也不例外,镇外就是一片桑树林。卢景凭着月下几点蛛丝马迹,像识途的老马一样领着程宗扬走了两里,一直走到桑林深处。

    林间透出几点火光,阵阵乐曲伴随着笑声不断传来。林中的空地上生着一堆篝火,周围聚集着数十名男女。有的正在博戏,有的持笙吹奏,有的唱着下里巴人的歌谣,还有些男女在篝火旁欢笑起舞。人群中颇有几个俊俏的少年,击筑吹笙,眉目传情。几名女子的舞姿更是妖媚,她们脚步轻盈,犹如飞舞的白鹤柔绵徘徊,飘舞的长袖轻雲般在身边缭绕,眩人眼目。

    一名女子席地而坐,身前放着一张琴,那琴长近丈许,双臂张开也只能抚到一半的长度,琴弦更是密集,足足有五十弦,每弦一柱。好在程宗扬也是在游冶台混过的,认得这正是锦瑟无端五十弦的锦瑟。

    抚瑟的女子双袖挽在臂间,露出两条雪藕般的手臂,唇角微微翘起,整个人都仿佛沉浸在音乐的旋律中。由于瑟的规格极大,长度相当于两人的身长,她弹奏时动作极为舒展,柔美的娇躯宛如一株姣丽的花枝,在锦瑟前俯仰生姿,双臂起落间,玉指在弦上飞快地弹过,流淌出成串的音符,使场中欢快的气氛愈发高涨。

    欢快的音乐已经到了尾声,忽然她指尖一划,丝弦低鸣间,曲调中多了一丝悲意。旁边一名抱筝的女子举袖弹奏起来,一时间悲凉之气遍布林间。几名男子在桑树下抱剑而坐,引吭高歌,歌声苍凉豪迈。起舞的男女已经散开,桑林中只剩下刚劲的筝音与那些男子的慷慨悲音,让人听得心头激荡,满腔热血都仿佛渐渐沸腾。

    抚瑟的女子眼波一转,望着那一主一仆两名不速之客,然後双手按在瑟上,款款起身,身姿摇曳着,袅袅走来。

    那女子走路的姿势充满难言的韵味,程宗扬还没来得及看清她的长相,视线就被她双足吸引。那女子赤着双足,脚下是一双光滑的木屐,双足雪白如霜。走动时一双足尖轻盈地点在地上,脚跟悬空,显露出纤美的脚掌,仿佛是拖着鞋子娉婷而行,身姿柔媚动人。

    那女子视线落在程宗扬腰间的玉佩上,眼睛微微一亮,轻笑道:“君子何处来也?”

    她的姿色很难说比得上惊理和罂粟女,但语音清亮缠绵,眉眼间的风情更是远远胜之。

    程宗扬乾咳一声,用事先准备好的言辞道:“鄙姓方,乃是洛都人氏。”

    女子轻笑道:“君子何事来也?”

    “我想找一个人。”

    那女子莞尔一笑,轻轻抱住手臂,翘起指尖,拖长声音道:“喔……找何人呢?”

    “昨日鄙人遇到一位故交,听说他在上汤遇到一位仙女,特意赶来此地。”

    那女子娇笑道:“客人好会说话。说吧,也许我能帮你们找到呢。”

    “五日前,初九夜间,长兴脚店。”

    程宗扬挥了挥手,後面的老仆捧出一隻木匣,“鄙人愿以百金为聘。”

    那女子目光闪亮,最後还是摇了摇头,“你们来得不巧。延玉随客人去了偃师,还要半月方能回来。”说着她嫣然笑道:“延玉虽然不在,这里还有不少姊妹呢。”

    程宗扬还没来得及开口,後面的卢景咳了一声,淡淡道:“我家主人情有独钟。”

    那女子笑啐道:“老苍头,又不是要你的钱。”她转眸对程宗扬道:“我们燕赵女子从不痴缠,君子若是有意,他日可否来听我鼓瑟?”

    程宗扬笑道:“当然可以。”

    那女子转身离开,一边回头笑道:“记得莫带他来。”

    …………………………………………………………………………………

    月光在铜管光滑的表面上微微一闪,一羽灰颈的鸽子蜷起足,拍打着翅膀,飞向夜空。

    铜管的纸条上只有四个字:延玉、偃师。这也是接到委托的两天内,卢景放飞的第三隻鸽子。

    “这么早就放鸽子?”程宗扬道:“不用问话了?”

    “问话是问她有什么线索,她在不在脚店,不用问就能确定了。”

    “坐地虎呢?”

    “他又没在店里住。”

    “一个就是五百金铢啊。换我就写上去了。”

    “砸牌子的事我可不幹。”

    程宗扬道:“现在做什么?去偃师?”

    “睡觉。”

    程宗扬抱怨道:“早说啊,我就留在桑林过夜了。”

    “那些汉子是准备半夜去盗墓,”卢景阴森森地说道:“你是想让他们挖开墓穴,把你埋进去吗?”

    “大哥,你是吓唬我的吧!”

    “大半夜坐在墓地上唱歌,你以为他们吃饱撑的?”

    程宗扬怔了片刻,然後恼道:“怎么又是墓地?我幹!”

    “升棺发财啊。这么好的兆头,你还有牢骚?”

    “半夜聚在一起又唱又跳,准备盗墓,这风格我还是头一次见。五哥,刚才咱们遇到那些是什么人?”

    “那些人出自燕赵之地的中山。”卢景说道:“中山土地贫瘠,偏又人口众多,民间风俗多以机巧谋食,不喜生产。男人相聚游戏,白天杀人抢劫,夜间挖坟盗墓,制作假货,私铸钱币。长得俊俏的,就去当歌舞艺人。女子鸣琴鼓瑟,游媚富贵之家——燕赵女子天下知名,不仅遍及诸侯,连宫中都不少。”

第十七章 杜怀结亲

    程宗扬想起曾经读过汉代一首古诗,“燕赵多佳人,美者颜如玉”,原来自己遇到的就是这些女子,果然别有一番风流。

    时近仲秋,夜间已有了几许凉意,但卢景懒得再去客栈,随便找了处草堆往里一卧,直接天当被地当床。程宗扬见状,只好忍痛拿出蛋屋。果然卢景一见,眼睛立刻瞪圆了,怪叫道:“快收起来!”

    程宗扬以为出了什么事,连忙收起蛋屋,“怎么了?”

    卢景翻起白眼,竭力不去看他手里的蛋屋,一边恨恨道:“你小子满身是宝啊?跟你说,有好东西别让我们老卢家的看到!哥手痒!”

    程宗扬由衷道:“五哥,幸亏你没去太泉古阵。”

    卢景双手枕在脑後,说道:“我去过。在里面转了五天,除了几块破石头,什么都没碰到。”

    “什么时候?”

    “十年前。我和老四去找岳帅。”

    想起太泉古阵,程宗扬心里一阵不舒服,他没有再提这事,问道:“四哥接的什么生意?”

    “刺杀。”卢景道:“有人出一千金铢,想要吕放的命。”

    “吕放是谁?吕家的人?”

    “不是。同姓而已。如今的洛都令。”

    “洛都的主官?四哥连他都敢杀?”

    “一千金铢呢。你想杀谁?给我一千金铢,包你满意。”

    程宗扬很想说:“你把剑玉姬杀了吧,一万金铢都行!”但也只是想想。

    闲聊几句,程宗扬忽然想起一事,“对了,五哥有没有听说过阳武侯?”

    “阳武侯?”卢景道:“从来没听说过汉国有阳武侯。别是有人蒙你吧?”

    幹!程宗扬肚子里狂骂,死老头真是死性不改,一路的招摇撞骗!自己怎么那么傻,居然差点就信了老东西的屁话呢?

    程宗扬打了个哈哈,“睡了,睡了!”他往草窝里一躺,心里恨恨道:死老头,你要敢坑我家紫丫头,看我整不死你!

    习惯了能随身携带的蛋屋,这草窝睡着实在不舒服,程宗扬翻了个身,眼角忽然一闪,似乎有人影掠过。他把老头扔到脑後,对卢景道:“五哥,明天去偃师对吧?”

    卢景闭着眼哼了一声。

    “那我先走一步,明早在偃师见面。”

    卢景眼都不睁地冷哼道:“快滚!”

    程宗扬哈哈一笑,跃起身,冲着林中道:“卢五爷早就看见了,你还躲什么呢?”

    一个女子现出身来,声音微颤着道:“老爷,五爷。”

    程宗扬拥住罂粟女发抖的娇躯,毫不客气地在她臀上捏了一把,笑道:“老爷已经问过,这镇子叫上汤,原来是有温泉。五哥喜欢在野地里喝风,咱们泡温泉去。”

    罂粟女紧紧攥着主人的衣角,浑身都在颤抖。昨晚主人先在城南查找各处武馆,接着又连夜赶往石崤,一直没有顾得上理会她们。由于旁边的卢景,惊理和罂粟女没有露面,只凭藉与主人之间若有若无的联系,在暗处随行。

    白天还好,可子时刚过,罂粟女就感觉到身上被纹刺过的部位像是有虫蚁爬走,传来一丝丝难忍的痒意。接着爬行变成了噬咬,仿佛无数蚊虫钻入体内,麻痒的感觉透过皮肤、肌肉、血管、骨骼……一直痒到骨髓深处。

    主人当初开玩笑的留下一条用过的汗巾,罂粟女赶紧拿出来,拼命嗅吸,谁知全无用处,身上的麻痒丝毫没有缓解。

    勉强支撑了小半个时辰,罂粟女已经几近崩溃,顾不得还有外人在旁,便现身出来。

    程宗扬说是要去温泉,可还没有走出桑林,罂奴身体就颤抖得难以自持,步履蹒跚,几乎是被程宗扬半拖半抱着行进。

    晨曦透过林叶,罂粟女柔柔给主人梳着头,唇角带着一丝浅浅的笑意,手上的运作温柔如水。程宗扬闭目入定,展开内视,查看自己的经络。经过一夜的双修,丹田的气轮稳固了许多,那条阴阳鱼像是融入丹田一样,变得模糊不清。

    程宗扬睁开眼睛,吩咐道:“你们去乐津里,先在阳泉暴氏的寓所落脚,休养一下。然後去金市,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铺面。”

    两女应道:“是。”

    程宗扬原本只打算到洛都走一趟,看看汉国的虚实,办完事就返回临安。但洛都的繁华让他忍不住心动,既然来了,不如先设一个铺面,看看有没有什么生意可做,另外只有一个鹏翼社的落脚点,万一被人盯上,不免孤立无援,再设一个铺面,也好彼此照应。

    “斯四哥不喜欢说话,他如果回来,你别打扰他。”

    “奴婢知道了。”

    “去吧。”

    两女收拾了衣物,消失在林间。

    等她们走远,程宗扬高声道:“五哥!该起床了!”

    …………………………………………………………………………………

    红日初升,山路上走来一队接亲的队伍,吹吹打打,喜气洋洋。杜怀骑着马走在最前面,他咧着嘴,满脸笑容,连仅剩的一隻独目都笑得眯了起来,後面是新娘乘坐的牛车。

    杜怀年轻时与人斗殴,伤了一隻眼睛,请来说媒的婆子,见到他这副尊容都连连推托,以至于年过三旬还未能成亲。直到今年,杜怀好不容易赚够一笔钱,开了一百多亩地,种了几百棵桑树,又找到媒人重重了许了笔好处,这才说了一樁亲事。

    结亲前杜怀便知道,女方并不是黄花闺女,而是已经结过两次亲的寡妇。女方头一个男人是个酒鬼,喝醉了居然动手打她,那女子大吵一架,随即被娘家接走,与丈夫离了婚。後来再嫁一家,不上一年丈夫就急病死了。算来那女子还不到十九,足足比自己小了一轮。

    杜怀听说对方不嫌弃自己是独眼,赶紧下了聘礼。据说女方长得甚是美貌,虽然离过婚,又死了丈夫,但汉国不讲究这些,乡间都说他占了大便宜。杜怀心里也乐开了花,唯一有些嘀咕的是,那女子嫁了两次都没有生养,不会是不能生吧?若是生一个带过来那就好了……

第十八章 大开杀戒

    正喜滋滋的胡思乱想间,忽然一声锐响掠来,杜怀抬起头,只见一枝利箭笔直射中马头,只留了半截箭羽露在外面,在马骨间“嗡嗡”颤动。

    一箭能射透健马的头骨,箭上的力道可想而知。杜怀满腔喜意都化为乌有,耳听着又一枝利箭急速射来,他大喝一声,从跪到的坐骑上跃起,一边探臂往鞍下摸去。按照武馆的规矩,长刀都挂在鞍侧,动手时随时都能拔出。然而此时伸手却摸了个空,杜怀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这才想起今日自己结亲,平日惯用的长刀是凶器,早就收了起来。

    十几匹健马前後驰出,马上的汉子面露狞色,不由分说便大开杀戒。杜怀叫道:“哪里来的好汉?在下杜怀……”

    “噗”的一声,杜怀请来吹笙的乐手被人斩掉头颅,温热的鲜血泼溅出来,溅了杜怀一身一脸。

    带血的长刀顺势劈来,杜怀竭力往旁边一滚,才勉强避开。不过片刻,十余人的迎亲队伍就被杀戮一空。杜怀也被刺穿大腿,被人按着跪倒在地。他右肩挨了一刀,整条手臂几乎被砍断,此时拖在地上,鲜血像泉水一样涌出。

    一名凶恶的大汉策马过来,挥刀一劈,牛车上鲜红的喜帘被齐齐斩下,露出里面一个俊俏的女子。

    她颤声道:“你是谁?”

    大汉一刀斩去,鲜血顿时飞溅起来。

    “嗷——”濒死的杜怀像饿狼一样嚎叫起来,“是你们!是你们!吕——”

    大汉长刀一挥,杜怀头颅蓦然飞起,沾满血污的面孔上,那隻仅剩的独眼大睁着,充满了惊愕和恐惧。

    偃师在洛都以东,紧邻洛水。中秋在汉国虽然只是不起眼的平常节日,但正逢望日,城中熙熙攘攘,尽是赶集的人群。

    程宗扬挤了一身的汗,用袖子扇着风道:“都挤成这样了,怎么找?”

    “先找客栈。”

    程宗扬上下打量着卢景。

    “看什么?”

    “我看你这回扮成什么身份。”

    卢景把外衣翻过来,变成一身绿色的吏服,然後挑开袖口的丝线,把袖口一翻,放开来,变成公服的宽袖,接着取出一条衣带系在腰间。

    “追拿逃奴的。”

    卢景一边说一边拿出一隻革囊,像模像样的系在衣带上,露出囊中的黄色绶带,又整了整头上的方巾,从怀里掏出一个黑色的东西,折了几下,变成一顶进贤冠,戴在头顶,最後脸色一板,不多不少流露出几分官威。

    卢景拿出一支崭新的毛笔,簪在冠侧,然後递给程宗扬一顶便帽,让他扮成隶役。

    眼看着卢景摇身一变,成了一个食禄二百石的低级官吏,连跟班都有了,程宗扬不由笑道:“好主意,好手段!”

    “还差了点。”

    “差什么?”

    “狗。”卢景道:“你要带条狗就更像了。”

    程宗扬倒是见过汉国隶役带狗的,问题小贱狗被小紫带走了,即使没带走,自己也不能带条哈巴狗上街巡逻。

    程宗扬道:“凑合点吧,这模样我瞧着已经很能蒙事了。”

    程宗扬没想到自己一语成谶,这身打扮蒙事的效果不是一般的好。两人原本打算到客栈雲集的区域,从头开始一家一家找,谁知找到的第一家,外面就聚着一堆人。

    看到两人过来,那些人像潮水一样朝两边分开,让出一条路,一边鼓噪道:“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说我们自投罗网来了吗?程宗扬心里打鼓,但这会儿已经骑虎难下,卢五哥在前面昂然而行,自己实在不好意思掉头就走,只能硬着头皮跟在後面,心里纳闷这是怎么回事?

    刚走到客栈大门前,店中就连滚带爬扑出一个锦服胖子,他哆嗦着嘴角惨叫道:“官爷终于来了!不关小人的事啊官爷!”

    卢景摆足派头,凝声道:“慢慢说话。”

    那胖子带着哭腔道:“他们租了个小院,说好不让人打扰。谁知道……谁知道方才小厮去送餐,拍了半天门都没人应,开门进去才知道出了祸事……官爷,小人是清白的啊!”

    “住的是什么人?”

    “一个外地的商家,还带了个妾。”

    “前面带路。”

    看到现场,程宗扬才知道自己来得还真巧,客房内一具男尸身首异处,竟然是发生了血案。难怪店主和围观的众人对两人的身份信之不疑,多半他们已经派人往县里报案,正碰上两人上门。

    县里的隶役随时会来,时间半点也耽误不得。程宗扬向卢景使了个眼色,提醒他胡诌几句,赶紧溜之大吉,免得被真正的县尉和隶役堵个正着。

    卢景心下会意,开口道:“他是什么时候住店的?”

    “四日前。八月十一。”

    “平常与外人有何来往?”

    “没有。一直都没什么事。也没见有人来找。”

    卢景装模作样的问着,毕竟自己是来找人的,不是来查案的,装装样子也就够了。

    “昨晚可听到有何异动?”

    “未曾。压根儿就没动静啊官爷!”

    卢景又问了几句,转身准备离开,店里的小二捧着簿册进来,店主赶紧接过来翻开,指着上面道:“这是他们落宿时留的。”

    程宗扬一眼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义阳陈凤,延玉。

    卢景半隻脚已经踏上门槛,这时不动声色地停下来,接过簿册,仔细看了几眼,然後道:“本官要勘验现场,你们先出去。”

    店主一点也不肯在死了人的屋里多待,闻言赶忙出去,连院内也没敢留,还体贴的把院门关上。

    程宗扬脸色顿时垮了下来,“我幹!这也太巧了吧!”

    卢景也沉下脸,确实是太巧了,两人作好了寻遍偃师的准备,谁知不费半点功夫就找到正主,更没想到找到的会是个死人。

    程宗扬百思不得其解,“怎么就出事了呢?”

    卢景也不禁长吁短叹,“五百金铢啊,这可打了水漂了。”

    “行了五哥,咱们就先别说金铢的事了。”

    “让开。”

第十九章 偃师命案

    卢景没有理会那具男尸,直接进了内室,入目的场景使两人都是一震。

    室内的床榻、地板、墙壁、几案……都染满鲜血。一具女尸就伏在这片血泊中。从女尸的皮肤能看出是一个少女,她浑身**,娇嫩的**上满是可怖的伤痕,显然是饱受折磨之後被人虐杀的,她右乳印着一个深深的齿痕,**几乎是被人生生咬掉。

    程宗扬看得心惊肉跳,单看少女身上的伤痕,就能感受她死前所受的种种折磨,凶手简直是以施虐为乐的变态狂,完全是在发泄自己变态的**!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那少女的头颅无影无踪,只剩下无头的尸身。

    卢景在血迹上抹拭了一下,“三个时辰之前。”

    “那不是半夜吗?凶手会是什么人?”

    卢景一边查看着尸体,一边道:“至少是三个人。她身上伤口虽多,但除了断头一刀,没有一处致命。也就是她被人砍头之前,一直是活着的。”

    程宗扬倒吸一口凉气,果然是变态狂,而且还有三个……

    少女尸身的惨状让卢景也为之皱眉,由于破坏得太过严重,除了能看出凶手是变态,而且非常变态极其变态以外,其他并没有太多有价值的线索。

    两人找遍房间,也没有找到女尸的头颅,很可能是被凶手带走。卢景双眼在室内各种物品上一一扫过,最後停在一隻背囊上。

    背囊中放着几件衣物,一些散碎铜铢,还有一封没有拆开的银铢和几十枚金铢。另外有一个小包,里面有几条丝巾,还有一卷的绢帛,打开来,却是一幅仕女图。

    程宗扬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自从进入汉国,自己已经目睹不止一起凶杀,更邪门的是,这些凶杀没有一起是以劫财为目的的,难道血亲复仇在汉国这么盛行?

    此时来不及仔细察看,卢景收起背囊,出门找到忐忑不安的店主,严肃地问了几句话,然後摘下帽侧的毛笔,给他打了个暂扣物品的收条,又解开腰间的革囊,取出里面系着黄绶的铜印,盖上印章。表示官方已经接到店主的报案,勘验过现场,然後带着暂扣的物品扬长而去。

    店中出了这样的血案,店主再无心经营,让人封了院子,满心忐忑地在店内等着,只怕惹上祸事。谁知不仅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而且还祸不单行。一刻钟後,偃师县尉接到报案,带着隶役登门而来,自然又是一番鸡飞狗跳。半个时辰之後,偃师城门外贴出告示,捉拿两名冒充官吏的杀人凶手,还附带上了两人的画像。

    偃师客栈的无头血案以飞快的速度往四方传播,却没有人知道“两名凶手”此时仍在偃师,甚至就在那家客栈隔壁。

    卢景与程宗扬没有走远,他们在背巷换过衣物,打扮成两个远来的行商,与匆忙赶来的偃师县尉擦肩而过,堂而皇之地带着背囊在旁边客栈开了间房,不动声色地住了进去。

    背囊中的物品并没有太多线索可言,几件衣物都平平常常,一张义阳官府开出的路引,证明陈凤是本地人士,年二十五,面白无鬚。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书信或者便条。

    那幅仕女图用的绢帛颇为低劣,颜料也只是松墨和朱砂。图上一个女子对镜而坐,头上梳着高髻,看不出什么异样。

    程宗扬叹道:“我还以为找到一个线索,就能顺藤摸瓜,一路查下去。谁知道这么麻烦,刚有点线索就断掉。”

    卢景道:“八月十一日投宿偃师,九日在上汤,如果中间没有别的缘故,这个陈凤多半是坐地虎说的小白脸。”

    陈凤的头颅被砍下,好歹还扔在室内,程宗扬也注意到那人虽然吓得面容扭曲,但脸色挺白,当得起小白脸的称呼。

    但这只是猜测,程宗扬现在正经体会到什么叫纠结。他既希望陈凤就是那个小白脸,又希望不是。如果是的话,就意味着损失翻倍,不是五百,而是一下丢了一千金铢。一千金铢放到哪儿都不是个小数目,有颍阳侯这个冤大头肯出钱,多好的发财机会!结果好不容易找到人,却已经身首异处。一千金铢白白从手边溜走,程宗扬满心的不甘愿,可也无可奈何。

    但话说回来,如果陈凤不是那个小白脸,就意味着要找的人又多了一个,又要在大海里多捞一根针,这难度不比五百金铢轻多少。

    程宗扬满心纠结地叹了口气,“如果陈凤当日也在脚店,那已经找到了四个人,郁奉文、杜怀、陈凤和延玉。剩下只知道有一个拉琴老人和一个疤面少年。今天这么巧,不如咱们回洛都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遇上那个拉琴的老头。”

    卢景道:“如果要回洛都,咱们早就回了,何必再留在偃师?”

    “计将安出?”

    卢景起身道:“我们去找脚夫!”

    “为什么?你不是说不好找吗?”

    “原本不好找,但我们现在知道陈凤是个商人。”

    “你的意思是……”

    “那几名脚夫很可能是陈凤带来的。”

    “可你怎么知道那些脚夫在哪儿?偃师吗?”

    “陈凤是义阳人,义阳最有名的出产是漆器。”卢景道:“我们先去偃师的漆店。”

    程宗扬跃起身,“那还等什么!”

    …………………………………………………………………………………

    两天来的经历,使程宗扬对卢景信心满满,结果一直找到午後,两人才无可奈何的回来。今天的好运气似乎在上午就已经全部用尽,他们找遍了偃师所有的漆行、器皿店,甚至所有的脚行,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别说近些天去过上汤的,连卢景描述出来的陈凤,都没有人见过。

    最终卢景不得不放弃这条线索,那个陈凤虽然在偃师,却似乎根本就没有做与漆器相关的生意。

    回到客栈,两人随便吃了点东西。卢景蹲在席子上,一手拿着窝头,一手用筷子沾着水,在案上一边画一边琢磨。

第二十章 辰记脚行

    “两间上房,陈凤与延玉住了一间,郁奉文和杜怀住的是通铺。另外一间上房的客人很可能是疤面少年,也可能不是。拉琴的老头肯定住的通铺,如果这样的话,通铺还有五个人。”

    卢景啃了口窝头,“一名脚夫能挑一百二十斤,如果有五名脚夫,就是六百斤。六百斤的货物,会是什么呢……”

    程宗扬在看那幅仕女图。自己还是头一次看到汉国的帛画,绘画是以线描为主,笔法简练明快,看得出绘者的手法十分娴熟。虽然帛上的颜料非常普通,墨汁洇在绢上,线条边缘有些模糊,但笔迹匀细流畅。上面的女子眉目秀美,颇有几分姿色。那女子对着镜子,翘起手指,唇上有一点鲜艳的红色,似乎正在涂抹胭脂。朱砂的色彩倒是很鲜艳,只是绘者上色的时候似乎有些不小心,连背面都沾了一些……背面?

    程宗扬把那幅帛画翻过来,背面有几片模糊的红色,连起来隐约能看出一隻手掌的形状。

    程宗扬抬起头,尽量平静地说道:“五哥,你猜这个陈凤做的什么生意?”

    卢景用筷子敲着几案,“义阳除了漆器,还有……”

    “朱砂!”

    卢景停下筷子,然後把剩下的半个高梁窝头一口吞下,“回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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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阳并不出产朱砂,但朱砂在六朝用途极广,既是功效通神的药物,也是炼丹、制符时必不可少的原料,同时也是化妆品的重要来源,还有另外一项用途,是作为漆器的颜料。

    季进前些天刚作成一笔生意,丰厚的收益让他立刻就纳了一个小妾。这会儿坐在店里,被午後的阳光一晒,整个人都昏昏欲睡,他打了个呵欠,愈发怀念自己新纳的小妾,只想赶紧回去冲个凉,抱着香喷喷的小妾好好享受一番。

    门前阴影一闪,有人进来。季进尽力堆起笑容,对客人道:“不知两位要买些什么?”

    一名有着两层下巴,看上去肥头大耳的客人道:“丹砂。”

    季进精神一振,“客人算是来对了,本店的丹砂都是上好的辰砂!大的一块就有数斤,即使研磨到细如微尘,色彩照样深红鲜亮!”

    那客人腆着肚子道:“一斤多少钱?”

    季进道:“丹砂都是以两售卖的,一两二十钱。”

    旁边一名客人道:“哪里要二十钱?十钱就能买一大包。”

    腆着肚子的客人哈哈笑道:“兄弟头一次来洛都,有所不知,这里是直市,市中的货物都是不讲价的。”

    季进心头一喜,这胖子是外行啊!洛都的直市确实是言无二价,说多少是多少。可此地是南市,跟直市八杆子都打不着。

    胖子爽快地说道:“二十就二十!给我称些。”

    季进脸上笑开了花,“不知客人要多少丹砂?”

    那人张开手掌,“五百斤!”

    季进张大嘴巴,半晌才道:“实不相瞒,小店眼下只有一百多斤。”

    “五百斤都没有?”

    五百斤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果能卖出去,自己再纳个小妾的钱就有了。季进打起精神道:“客人若是要的话,明日就可以到货。”

    那客人十分好说话,“明日就明日!”

    另一名客人泼冷水道:“五百斤太多了,咱们又搬不动。”

    季进连忙道:“城中有专门的脚行挑运丹砂,不用两位费半点力气。”

    “还有专门的脚行?在哪里?”

    “辰记脚行,在通商里,客人一问便知!”季进生怕这笔生意飞了,赶紧把专运丹砂的辰记脚店详详细细对两人讲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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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记脚行的经纪摇了摇头,“敝行从不泄漏客人的身份和委托物品,两位所请,恕难从命。”

    一身管家打扮的卢景手指敲着柜台,不耐烦地说道:“那几个脚夫弄坏了我家侯爷用来炼丹的辰砂!识相的就把那几人叫过来,听凭我家侯爷发落。若是不识相——连你的脚行也脱不了干系!”

    那经纪不愠不恼,淡淡道:“是非自有公论,若是敝行脚夫的错,敝行自当赔偿。但先生说的是六日之前,早已时过境迁。敝行自有规矩,先生要看当日出城的簿册,恕在下难以从命。”

    管家拍着柜台道:“你说是不说!”

    “恕难从命。”

    眼看两人就要说僵,程宗扬倾过身,伏在柜台上,口中说道:“我们也是府里的下人,给侯爷跑腿的。说到底,这事只是那几名脚夫的错,与贵行有什么干系呢?你说是不是?”

    程宗扬一边说,一边微微抬起衣袖,露出几枚白亮亮的铢钱。

    经纪盯着那几枚银铢,慢慢道:“与敝行无关吗?”

    “当然没有关系。但如果找不到人,侯爷一旦发怒,那就不好说了……”程宗扬说着,把几枚银铢推到经纪衣袖下。

    经纪态度终于鬆动,“若是与敝行无关的话……”他抬手按住那几枚银铢,然後咳了一声,“我来看看。”

    经纪手一抹,把银铢抹入袖中,顺势拿出簿册,抬手翻开,“八月初九……在这里了。嗯,敝行是有几名脚夫去函谷关。”

    “几人?”

    “三人。”

    “客人是姓陈吗?”

    经纪板着脸,微微点了点头,口中却道:“恕难奉告。”

    程宗扬又推了枚银铢过去,“那三名脚夫眼下在行里吗?”

    经纪飞快地瞟了眼纪录,“牛老四、牛老七兄弟去伊阙挑货,十八日才能回来。石蛮子倒是没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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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瘦削的汉子弓着腰踏进院门,那汉子皮肤黝黑,身上穿着一件粗葛缝制的短褂,他低着头,裸露的肩膀上扛着一根磨得发亮的榆木扁担,张开的胳膊肌肉像钢丝一样一条一条隆起。肩上骨头突起的部位已经被常年累月的重担磨平,此时扁担稳稳放在上面,前後各挑着满满一桶水,为了防止桶里的水泼溅出来,水上还盖了两片荷叶。

第二十一章 外戚排场

    卢景叫了一声,“石蛮子。”

    那汉子抬起头,只见他眼窝凹陷,瞳孔是淡淡的黄色,虬曲的鬍鬚从两腮一直连到鬓下,却是一名胡人。

    石蛮子看了两人一眼,然後默不作声走到院角,放下扁担,把两桶水倒进一口大瓮内,拿起一隻水瓢舀了水,“咕咚咕咚”喝着。

    卢景与程宗扬交换了一个眼色。洛都多有胡人聚居,只是不知道这个石蛮子是被大军掳获的胡人奴隶,还是赔了本钱无法回乡的胡商,又或者是定居的胡人後裔。

    卢景冷哼一声,板着脸道:“石蛮子,你可认得我吗?”

    石蛮子喝着水,对他的话毫无反应。

    卢景厉声道:“初九那天,你是在上汤的长兴脚店吧?”

    石蛮子拿瓢的手晃了一下。

    程宗扬暗暗鬆了口气,他还担心石蛮子语言不通,连卢五哥说的什么都听不懂那就麻烦了。

    卢景摆出恶狠狠的样子道:“我们是南城武馆的!那天我们武馆的杜拳师跟你都住的通铺,难道装作不认识吗?”

    石蛮子放下水瓢,垂着手一言不发。

    “杜兄弟原本回乡成亲,带了一对玉环作聘礼。谁知回去才发觉被人打碎了一隻!是不是你幹的?”

    石蛮子低着头,沾在鬍髭上的水一滴一滴掉落下来,也没有抹拭。

    卢景放缓口气,“杜兄弟说,那天通铺有八个人,也不一定就是你弄坏的。只不过他也记不清当日在通铺的都是些什么人,所以来问问你。杜兄弟记得那天有个书生,对不对?”

    石蛮子一动不动,没有应是,也没有说不是。

    “脚夫一共三名,你、牛老四、牛老七,对不对?”

    石蛮子默不作声。

    “剩下三个人,有一个拉琴的老头……”

    石蛮子抬起脸,用生涩而怪异的语调道:“胡……琴。是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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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上,程宗扬悻悻道:“那蛮子竟然不会说汉话,难怪只能当脚夫呢。”

    卢景一拳擂在掌心,“原来是拉胡琴的老头,我竟然没想到!”

    “拉琴的老头——这个不是咱们早就知道了吗?”

    “是胡琴。你还记得杜怀说的吗?那老头连琴都摔坏了——”卢景沉声道:“洛都会拉胡琴的不多,能修的更少。整个洛都,只有一家店铺是做胡琴的。”

    “在什么地方?”

    “金市!”

    两人随即赶到金市,却扑了个空,那家乐行的人都被公卿之家召去演奏,今天没有开张。

    卢景道:“去找牛家兄弟。”

    “又不急在一天。”程宗扬道:“跟着你跑了两天,别说观赏洛都的景色,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佳节,乾脆你也别回寓处,咱们都到鹏翼社,今晚一起聚聚。”

    此时出发,到伊阙也是半夜,想找两名脚夫,还要等到天明。对此卢景也不反对,两人信步往鹏翼社所在的通商里走去。

    此时正值酉初,各处官署开始退衙,街上冠盖雲集,热闹无比。洛都的热闹与临安也大不相同,临安的热闹更贴近市井民众,处处透着平民百姓的喧闹、热情和混乱,走在街上,两旁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人流摩肩接踵,熙熙攘攘。以前程宗扬看古装片,官员出行举着“肃静、回避”的牌子,觉得这些官员太讲威风排场,在临安街头才知道那不是摆架子,而是现实需求,如果不举牌子,就是贾师宪都走不动。

    洛都的热闹则是另外一种。街上的人流丝毫不比临安少,但秩序井然。街上行驶的都是有品秩的车乘,拉车的马匹最少也有两匹,多的有四匹,奔驶时四匹马并驾齐驱,连步伐也被驭手操控得整齐划一。车厢大都是敞开式的,後部装着曲柄盖伞,黑漆的车身绘着朱红的雲纹,车上的官员头戴高冠,极具威仪。

    出行的贵族声势更为惊人,程宗扬就看到一队车骑,前面是近百名持戈带甲的骑手,然後是两列携弓的骑射手,接着是簇拥在马车旁的数十名亲卫、门客,後面是两排长长的仆役、侍女队伍,捧着形形色色的漆盒器皿步行跟随。数个队伍绵延一里多长,沿途的官员、行人纷纷避让。

    这等声势排场,比皇帝出巡也差不了多少,如果不是旗上大大的“孙”字,程宗扬还以为天子从宫里出来了。

    “这家排场够大的,姓孙……”程宗扬原本准备先去太泉古阵,然後到建康找雲如瑶,来汉国纯属意外,根本没有来得及对汉国朝野做一番了解,这会儿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汉国有哪位姓孙的贵族,问道:“什么人?”

    “湖阳君。”

    虽然没有做功课,程宗扬也知道汉国的封君与秦国、昭南不同,汉国贵族男为列侯,女为封君。这样的车仗簇拥的竟然是个女子,让程宗扬更意外了。

    “是宗室的公主?可为什么姓孙呢?”

    “听说过吕家吗?”

    “当然听过,后族啊。”

    “湖阳君是吕冀的妻姊。这么说你就明白了——吕家是刘家的外戚,孙家是吕家的外戚。”

    程宗扬一脸的不可思议,汉国的外戚飞扬跋扈自己很早就听说过,可隔着几千年的历史,只当故事看了。直到亲眼看见吕家姻亲的一个女子都有如此排场,他才知道吕家的地位该是如何显赫——吕家不仅仅是外戚,而且是世代外戚。汉国一向有太后听政的制度,论起实际执政的时间,吕家只怕不比帝室差多少。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迎着湖阳君的车仗驰来,车上立着一个身穿黑色袍服的男子。他一扯缰绳,马车打横拦在道路正中,然後跃下马车,昂然朝湖阳君的车仗走去。

    车仗前方的甲士赶来想拿下这个胆大包天的浑人,但看清的他的模样,立刻都收敛了气焰。

    那男子扬声道:“洛都城门令董宣,求见湖阳君。”

第二十二章 天子鹰犬

    车仗一阵骚动,接着骑手朝两边退开,湖阳君的车驾缓缓上前。湖阳君的马车是一辆双辕四轮的大车,装饰着白玉、象牙、孔雀翎毛,车帘用数以千计的珍珠串成,连车前的驭手也穿着华丽的锦衣。

    一隻纤纤玉手挑开车帘,用金钩挂住,然後跪在一旁,却是车内的婢女,里面一个盛装的妖艳女子才是湖阳君。

    湖阳君露出浅浅的笑意,柔声道:“原来是洛都的卧虎董令。不知董令当街拦住本君的车驾,是为何事?”

    董宣朗声道:“三日前,有人光天化日之下,在伊阙关前行凶杀人,死者是轵县杨氏族人。”

    湖阳君叹息道:“此事本君也听说过。双方互有仇怨,在关前斗殴,致死人命。”

    董宣打断她,“非是斗殴,而是行刺。”

    湖阳君笑容不改,“本君听说乃是互相殴击。”

    “当时关前目击者不下百人,本令逐一问过,众口一辞,都称是凶徒突然行刺,杀死杨某。”

    湖阳君收起笑容,淡淡道:“董令既然如此说,那就是行刺好了。”

    “行刺的凶手当场被逮,眼下已在狱中。”

    湖阳君冷着脸道:“做得好。董令又立一番功劳,想来要不了多久就能加官进爵。董令拦住本君车驾,难道是想听本君的恭喜吗?”

    “不敢。”董宣面不改色,“凶手虽然被逮,但董某审理此案时查明,此案主谋另有其人。”

    湖阳君冷笑道:“凶手已经抓住,居然又攀出主谋。洛都卧虎,名不虚传,董令果然是酷吏手段。”

    “董某既然受天子之命,巡治一方,自当为天子效力,死而後已。”

    湖阳君怫然道:“董令自许为天子鹰犬,就不把本君放在眼内吗?难道太后刚刚还政,就有人欺负到我们孙家头上?”

    “本令只知有天子,不知有太后。”

    “好个卧虎!”湖阳君沉下脸,“你一个小小的城门令,也敢拦本君车驾?本君正要入宫拜见太后,无暇听董令的高论。走!”

    “湖阳君尽管入宫,驭手却要留下。”

    湖阳君勃然变色,“董宣!何出此言!”

    董宣喝道:“赵调!你身为主谋,此时还不认罪吗?”

    车前的驭手抬起头,却是一个相貌英俊,气度豪勇的年轻人。

    湖阳君厉声道:“赵调!你听他瞎说什么!快走!”说着她夺过皮鞭,朝马匹抽去。

    董宣一把抓住马辔,手臂犹如铁柱,硬生生勒住迈步的马匹,然後“锵”然一声,拔出佩刀,斩在脚边的地上。

    赵调推开拉住他的湖阳君,大声道:“杨氏乃世之小人!区区一介小吏,却以刀笔杀人,陷害当世大侠!天下豪士无不视之如仇!杀之大快人心!”

    董宣冷冷道:“郭解是否冤屈,朝廷自有律令,尔等私自寻仇,当街行凶,便是死罪!本令且来问你,尔等杀死杨家族人,郭解可曾知晓?是否还有他人指使尔等?”

    赵调咬牙一笑,“志士行侠,不计生死,深藏功名,我等诛灭几个小人,却弄得天下皆知,真是羞煞赵调!”

    “既然如此,便下车来,由本令解送入狱。”

    “士可杀不可辱!”

    赵调扯开锦服往车上一扔,露出腰间的佩刀。

    湖阳君扯住他的衣袖,尖声道:“不能去!”

    赵调笑道:“秀儿,且放手,看我当街诛杀卧虎!”他轻轻拨开湖阳君的手指,然後跃下马车,一边叫道:“等我幹掉这狗官,记得给我讨个大赦!”

    赵调人在空中,长刀已然出鞘,接着刀光暴起,狂涛般朝董宣卷去。他年轻不大,刀法却甚是精强,比起吴战威还高出一筹。

    董宣面对刀光毫无惧色,他一手拉着马辔,然後拨刀,只一刀就劈碎了赵调的刀光,接着刺眼的血光猛然溅起。

    赵调重重跌落在地,喉间鲜血狂涌,已经被斩断喉咙。

    “赵调!”

    湖阳君尖叫着从车上扑下来,抱住赵调的头颈,鲜血一瞬间就染红了她的华服。

    “赵调主谋行凶,并当街拒捕,如今已被本令当场格杀!”

    说完董宣用一块丝绢抹去刀锋上的血迹,然後收入鞘中,旁若无人地转身登上马车,驾车离开。

    湖阳君手指哆嗦着抚摸着赵调英俊的面孔,片刻後猛地吐出一口鲜血,接着放声大哭。她一边痛哭一边扯下华丽的外衣,盖在赵调身上,扯下裙裾,揉成一团垫在赵调脑後,轻轻放下他的头颅,不顾自己身处长街之上,衣衫不整,就那样伏在他的尸身上嚎啕痛哭。

    来洛都才几天,程宗扬已经记不清自己见过几次杀人的场面,这一次更猛,负责缉盗的城门令拦住湖阳君的车驾,当街杀掉了她的驭手——看湖阳君凄惨的哭状,恐怕还不是驭手这么简单。

    赵调也不是凡人,当街就敢和官员对决,换成宋国那帮文官,当场尿裤子也不稀奇。也就是汉国文武区分不明显,才有这种比武将也不逊色的文官。前有宁成,後有董宣,都不是只知读书的文弱书生。

    卢景拿着把黄豆津津有味的吃着,就差没来点酒助兴,“这小子竟然躲到湖阳君门下,难怪没逮住他。”

    “赵调?你认识?”

    “谁认识他啊。我认识他老大。”卢景狠狠咬了颗黄豆,“剧孟。”

    程宗扬想了起来,“你不是来洛都找他的吗?”

    “那孙子躲了。妈的,”卢景骂了句粗口,“当年跟他混得太熟,我们兄弟的手段他都知道,一听说我们来洛都,就钻得没影了。”

    卢景口气中有几分无奈,他本来找剧孟想说清楚,结果剧孟避而不见。有以往的交情在,也谈不上痛下杀手,只好就这么拖着,看是剧孟把自己熬走,还是他撑不住自己跳出来。

    “哈哈,”卢景幸灾乐祸地笑道:“湖阳君要入宫了。”

    程宗扬抬眼看去,只见湖阳君的盛装华服都已经除下,只剩下里面染血的雪白纱衣,她合上赵调的眼睛,然後撑起身,不顾自己身上的血迹,一路痛哭着往宫城奔去,後面的仪仗、婢仆慌忙跟上。

第二十三章 羽林天军

    沉寂片刻之後,街头猛然爆发出一片议论声。湖阳君藏匿元凶,城门令当街杀人,汉国的外戚与酷吏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番较量,豪侠血染当场,中间又牵扯到大侠郭解和豪门**,这场面实在是太劲爆了。

    程宗扬与卢景趁乱挤出人群,比起刚才一幕,程宗扬更关心另一件事,“我刚才听说,汉国的太后还政了?”

    “没错。上个月的事。如今天子居南宫,太后居北宫。政事都送入南宫由天子处置。”

    洛都的宫城有两座,相距七里,分居南北,中间有复道相通,太后和天子各居一宫,省了不少麻烦。但程宗扬更在意的是天子秉政,年轻气盛的君主,在太后的阴影下压抑这么多年,以至于连同样有过太后听政经历的宋国官员都敢当着使节的面嘲笑,如今大权在握,汉国朝廷的格局肯定会有一番变化。

    “汉国的权臣霍子孟呢?还是大司马大将军吗?”

    “霍子孟是辅命大臣,深得太后信任。天子刚刚秉政,轻易不会动他。”

    “金蜜谪呢?”

    “天子一掌权,就把他放出来了,但没有复职,如今赋闲在家。”

    “吕家既然是后族,为什么会让霍子孟操持大权?”

    “太后亲爹死得早,她男人死的时候,两个弟弟还小。当时又有真辽入侵,如果不是几位辅命大臣控制朝局,汉国早就大乱了。如今太后的两个弟弟,吕冀和吕不疑都已成年,按照汉国惯例,大司马大将军的头衔少不得落在吕冀头上。眼下最大的麻烦只有一个。”

    “什么麻烦?”

    “军功啊。”

    汉国朝廷分中朝与外朝,丞相是外朝之首,辅佐君主,总领百官。大将军则是中朝之首,是天子最倚重的重臣。汉国设立中朝的目的,正是为了控制丞相过于庞大的权力,使天子能够掌握权柄,因此中朝的权力强于外朝,大将军的位次和权力更是在丞相之上。

    但汉国的制度也很严格,无军功不得封侯,晋位大将军更是休想。吕冀想当大将军,起码要有一番说得过去的军功。

    两人边聊边行,走到半路,就遇到鹏翼社的人。大庭广众下,那人也没有举手施礼,只碰了下脚跟,然後道:“商会的人已经到了。”

    高智商一行比自己预计的晚到了一天,但正好赶上八月十五的中秋节。程宗扬大喜过望,连忙赶回鹏翼社。

    “师傅!”高智商兴奋地拍着腰间道:“你瞧!怎么样?”

    他腰间挂着一柄圆柄的直剑,剑鞘没有任何装饰,就是一截打通的竹筒,程宗扬在洛都的市面上见过,这种剑只卖八百铜铢,连半个金铢都不到。但高智商一脸得意,似乎这剑挂在身上,比他爹的屠龙刀还体面。

    卢景道:“这娃是谁?”

    程宗扬笑道:“连五哥也看走眼了?高太尉的宝贝儿子,在临安见过的。”

    卢景眼珠子差点掉出来,“这是什么易容术?活活变了个人!”

    “谁说不是呢。”

    卢景一点都不避忌,当面就道:“跟高俅长得可不怎么像。”

    “废话。是乾儿子。”程宗扬问道:“这剑哪儿来的?”

    “我自己挣的!”

    “行啊。都能挣钱了。”

    “钱我有。但哈大叔看不起我,说我佩把剑不够丢脸的。路上我露了一手,哈大叔当时就服了,这才答应让我佩剑,我就在路边买了一把。七百七啊!心疼死我了。”

    高智商心痛得连声吁气,程宗扬对旁边的冯源道:“这小子在哈大叔面前露什么脸了?”

    “别提了。”冯源道:“过伊阙的时候,正遇上当地接连发生几樁命案,所有过往的客商都被严查。哈大叔和老兽是兽蛮人,路引上写的是力役,谁知被一个姓董的官看出破绽,说他们两个不像是出力的奴仆,命士卒围住不让走。老敖还是老招,过去塞钱,直接被姓董的拿下。那会儿正在关前,周围好几百士卒,谁也不敢乱动,老敖和哈大叔、老兽一起在牢里关了一夜。这是汉国地界,刘诏和富安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也没招。”

    程宗扬上下打量着他,“你们运气还真好。遇上卧虎,还能活着出来。”

    “卧虎?那个姓董的?”

    “可不是嘛。刚才我还见着他当街把一个凶手给就地正法了。”

    冯源听完也是一阵後怕,幸好董宣没搞株连,不然他们这一群人一个都别想跑。

    “他们是怎么出来的?”

    “还是衙内的主意。他找到姓董的,说军方准备北伐,要和兽蛮人交战,当初王大将军在大草原上全军覆没,军方谨慎起见,暗中搜集兽蛮人,一律送到军中解剖。这两个兽蛮人是从宋国骗过来的,所以写着力役,但一路好吃好喝伺候着,等送到军中,就动刀子零碎切开。”

    程宗扬听得直皱眉,“董宣能相信吗?”

    “凭什么不信啊?”高智商道:“我身上带着腰牌呢,这儿!”

    高智商揭起衣角,露出腰间一块系着红绳的铜牌,上面刻着两行字:“羽林天军右营骑射”。

    卢景伸手在他腰带上一碰,红绳应指鬆开,然後翻过手掌,铜牌直接落在掌心。整个过程不到一眨眼的工夫,如果不是程宗扬已经有五级的修为,几乎看不出他手指解开红绳的动作。

    “啧啧,五哥,有你这手艺,当扒手也能发啊。”

    高智商一脸崇拜地看着卢景,“大叔,教教我吧!”

    “想学?先把中指剁一截。”

    高智商立刻闭上嘴。

    卢景拿着铜牌反复看了几遍,“真的。”

    程宗扬抬起头,“哪儿来的?”

    高智商道:“师傅,你猜我遇到谁了?”

    “谁?”

    “义纵。”

    平亭侯世子被杀之後,那些少年在楼上纵火**,连带几名婢女都被烧成焦炭,连男女都分不出来,最後一个大坑埋掉算完,没想到义纵竟然逃了出来。

    “他怎么会有这种腰牌?”

第二十四章 新奇疗法

    “师傅,你肯定想不到。”高智商道:“那小子从侯府逃出来,走投无路,只好去投奔他姊姊,谁知她姊姊攀上了贵人,这小子一步登天,混进羽林天军,还当上了散骑中郎,手下有一队的骑射人马。他这次是专门告假,潜回舞都去找当日的同伴,打算把他们都招进自己队中,好躲过太守的追捕。我也沾光,混了块腰牌。”

    “他怎么当上散骑中郎的?难道羽林天军就不查他的来历吗?”

    “他没多说,我听着好像是他姊姊结识了宫中什么贵人,後台硬得很。”

    从盗贼摇身一变,成了天子的禁卫军军官,义纵这转身华丽得简直像造假。可高智商手里的腰牌货真价实,不打半点折扣,也就是说,这位临安有名的花花太岁现在已经是羽林天军的一个骑射手了。

    “怪不得你要佩把剑呢。”

    冯源苦笑道:“还说呢。衙内信口胡吹的时候,我腿肚子都在转筋,生怕姓董的把我们也给下狱了。我还真没想到他居然就信了。”

    “这小子是走了狗屎运,正好遇上卧虎。”高智商这说辞,换作别人肯定要闹出事端来,但遇上董宣这样的酷吏,觉得军方总算幹了点正事也说不定。

    “得了,今晚好好喝一场,给大伙压压惊。老敖呢?”

    “和刘诏一起去买酒食去了。”

    “哈大叔呢?”

    “社里有位兄弟腿上受过伤,一直没好利落。刚才见面时哈爷看出来了,正给他冶呢。”

    “哈大叔还会这一手?”

    “哈爷会不会治我不知道,可他那治法太稀罕了……”冯源啧啧称奇。

    卢景道:“是不是郑宾?膑骨受伤,一到天阴就作痛的那个?”

    “就是他。说天阴的时候,连路都走不动。”

    “他是怎么治的?”

    “他让老兽挖了五斤黄土,放到锅里使劲炒,炒得跟细麺一样。”

    说话间,富安满头是汗的从厨房里出来,拿起自己的茶壶,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高智商道:“富安你个狗才!炒好了吗?”

    富安向程宗扬打了个招呼,抹着汗道:“正炒着呢。”

    卢景翻了个白眼,“黄土炒成细麺?走,看看去!”

    几人都觉得好奇,跟着卢景进了厨房。只见灶中柴火烧得正旺,灶上一口大铁锅盛着满满一锅黄土,两名禁军的士卒正拿着锅铲来回翻炒,真炒得像细麺一样,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热腾腾的泥土气息。

    青面兽站在一边,怀里抱着一隻酒坛,看到程宗扬进来,他咧开大嘴,“官人!”

    “闭嘴!你就叫程头儿!”

    “头儿!”

    “你抱着酒坛幹嘛呢?”

    青面兽挠了挠脑袋,不知道怎么说,索性捧起坛子,大嘴一张,一口下去一斤黄酒,接着“噗”的喷到锅中。

    雾状的黄酒洒在滚烫的黄土上,立刻蒸腾起来,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酒香。

    青面兽道:“这般。”

    富安挤进来,“快!快!”两名军士加快速度,挥舞着锅铲翻炒黄土,直到淋上的黄酒全部炒乾。

    富安蹲在灶边盯着火候,“再来!”

    青面兽又吞了口酒,这回他脖子仰得有点高,“咕咚”一声咽了下去。

    富安叫道:“赶紧吐出来啊!”

    青面兽老实道:“落肚矣。吐不出。”

    “再来!再来!”

    青面兽重新含了口黄酒,喷在土上。两名军士卖力地挥舞着锅铲,把锅里的黄土翻炒均匀。那黄土看起来油光发亮,酒香四溢,即使明知道是黄土,还是让人禁不住口舌生津。

    富安撤了灶火,把掺了黄酒炒熟的黄土装到几个布袋中。

    郑宾是崔茂营内的军士,三川口一战,崔茂全军埋伏在雪中,然後又渡河而战。郑宾就是在那一战中膝盖中了一箭,又在冰河中搏杀多时,战後箭伤一直未能痊癒,只好退出现役,与蒋安世一同到洛都经营。

    这会儿郑宾闭着眼睛,席地坐在堂上,双腿箕张,裤管卷到膝上,露出一条粗壮的大腿。他受伤後在冰水中苦战竞日,虽然伤口已经平复,但寒气入骨,一到阴雨天气,整条腿就像废了一样。

    哈米蚩拿着一柄骨刀,在他膝盖周围来回刮着,直到毛孔张开,皮肤下渗出一层细密的血点。

    青面兽拎着布袋进来,哈米蚩接过布袋,往他膝上一按。郑宾被烫得浑身一紧,过了一会儿,他眉头渐渐鬆开,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哈米蚩拿过一隻布袋,放在他另一边完好的膝盖上,然後着膝弯後各垫了一隻,最後一隻布袋则放在他腰下。

    蒋安世在旁问道:“怎么样?”

    “舒坦!老郑这腿还从来没有这么舒坦过!”郑宾睁开眼睛,看到堂中多了几个人,忙挣扎着想要起身,“卢中校!程上校!”

    卢景按住他的肩头,“你歇着。”然後仔细看着他热敷的位置,甚至醮了点黄土尝了尝。

    哈米蚩道:“日用一次,使新土炒。一月可癒。”

    蒋安世抱拳道:“只要哈爷治好郑兄弟的腿,没得说,这份恩情我蒋安世记下了!”

    哈米蚩乾巴巴道:“不用你的恩情。”说着竖起一根手指,“一隻羊。”

    蒋安世怔了一下,然後大笑道:“十隻!我这就去羊市!”

    程宗扬笑道:“顺便买头猪。都记在账上!”

    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程头儿!你回来了!”

    敖润扛着一隻大筐进了院子,右手提着酒坛,还牵了隻羊。他把羊往马樁上一栓,然後放下筐子,“程头儿,我听见你说买猪?有!有!我跟老刘刚买了一头!”

    “买的什么?这么多?”

    “葱、姜、葵、菘、纯菜、茄子、萝卜……”敖润一样一样摆开,“这是瓜果,西瓜、石榴、葡萄,还有几根黄瓜。这一堆是调味的,酱、醋、蜜、油。小心!小心!那一大块是豆腐!可别弄碎了。还有三隻鸡,五条鱼,十几斤牛肉。活羊一头——今儿吃个新鲜的!这是鸡蛋,日!这个咋碎了?”

    敖润捞起一隻压碎的鸡蛋,一捏一吸,咽下肚去,顺手把蛋壳扔到一边。

第二十五章 自制月饼

    “这一包呢?”

    “那是馅料,枣泥、芝麻、瓜子啥的。”

    “要馅料幹嘛?作元宵?”

    “月饼啊。”

    “哟!你还会做月饼?”

    “老刘说他会做。”

    程宗扬讶然道:“刘诏会做月饼?”

    高智商道:“师傅你忘了?临安最好的厨子、篾匠、木匠、裁缝、鼓手、泥瓦匠……全都在我们禁军!刘诏也就学了点皮毛。”

    宋国的禁军也分好几类,上四军多少还能拼杀几下,其余禁军就是挂个军士名头的杂役,除了打仗不怎么在行,别的可是样样精通。刘诏是高俅专门派来照看他宝贝儿子的,手底功夫极硬,没想到竟然还是半个大厨。高俅挑出这么个人才来,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老刘呢?”

    “後边呢。来了!”

    程宗扬竖起耳朵,听到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接着门口伸进来一个硕大的猪头……

    那猪肥头大耳,脸上带着慈详的微笑,不时发出舒服的哼哼声。猪头下面,刘诏满头大汗,两手牢牢抓住猪的两条前腿,就那么把一整头活猪给背了进来。

    程宗扬瞠目结舌,半晌才道:“刘兄弟,你这是闹得哪一出?”

    刘诏一翻膀子,把猪卸下来,抹着汗道:“这猪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扛又扛不成,抱又抱不得。我是没辙了,只能背着。老敖,兄弟这回算是被你给坑惨了,我说买点肉吧,你非要买活的!”

    “活的便宜,有下水!”敖润道:“一会儿多给你半挂大肠。”

    “拉倒吧!为半挂大肠我至于吗?瞧我这身臭汗——我先洗洗去。程头儿,你们先忙着,一会儿我给你弄俩样下酒菜!”

    “杀猪!杀猪!”敖润乐呵呵说着,一脚把猪放翻,用膝盖顶住猪颈,从靴筒拔出牛耳尖刀,一刀攮进猪喉咙里,然後往下一划,猪腹齐齐剖开,里面的猪心、猪肺、猪肝、大肠,热腾腾地滚落出来。

    几名禁军军士一起动手,烧水的烧水,拔毛的拔毛,猪头、猪蹄、肘子……被一一卸下来,用大盆装着,猪血也满满装了一盆。

    宋国禁军擅长百艺的名声真不是吹的,杀猪比杀人利落多了,一会儿工夫就收拾停当,连腰花也切好了,大锅一炒就能上席。

    众人把院门一闭,然後搬来草席、案几。汉国是席地而坐,分席用餐,一人一张几案,但程宗扬图个热闹,指挥众人在院中铺好席子,然後把案几拼起来,留出中间一块空地。

    说来鹏翼社诸人是东道主,商会和禁军的汉子远来是客,可大家都不讲究这些。几名手快的军士把瓜果洗好,摆在盘中,流水般送上,其他人洗菜的洗菜,刷锅的刷锅。高智商幹的是自己的老本行,这回不用哈米蚩用棍子发话,他就抄起斧子,老实跑去劈柴,那两条胳膊细是细,但多少有了点肌肉的样子。

    劈好的木柴由冯源抱着,堆到席间的空地上,接着一记火法打上去,烧起篝火,这边已经有人把刷好酱料的牛肉架在上面烧炙。众人各忙各的,程宗扬根本插不上手去,只好拿了串葡萄,四处转悠,东边瞧瞧,西边问问,装作自己很忙的样子。

    一名军士牵过羊,准备宰来下锅,程宗扬连忙拦住,“这羊让老兽收拾,他喜欢吃大块的。按咱们常吃的肉丁一切,老兽吃到嘴里都跟肉馅似的。老兽!这羊你牵去找哈爷,问问怎么吃。”

    青面兽咧开大嘴,肉山似的扑过来,把羊往腋下一夹,就跟夹个兔子似的去找哈米蚩。

    鹏翼社在洛都的分社里,出身星月湖大营的一共七人,此时有两人随斯明信出门,三人在外办事,社中只有蒋安世和郑宾。不过与高智商等人一路来的,还有三名鹏翼社的驭手。这些汉子都是同生共死的手足同袍,一见面也没有什么嘘寒问暖的客套,几个人栓好车马,过来打水的打水,扫地的扫地,就跟回自己家一样。

    刘诏袖子卷得高高的,拿着把菜刀,在剖好的猪肉上来回比划,盘算着先切哪块下锅。程宗扬装作很内行地指点道:“里脊来个糖醋的,腰里的五花弄个回锅肉,後臀尖加茄子,炒个鱼香肉丝,扒猪脸要早点下锅焖着,要不煮不透。”

    “成!”刘诏一边利落地切着,一边叫道:“老蒋!还有大锅吗?弄锅杂碎先卤着,一会儿才好出味。”

    蒋安世翻了半天,拿出来一个大家伙,“还有这些,能使吗?”

    那是一隻圆腹三足的青铜鼎,汉国武备极盛,铁料全打成兵器还不够用,民间铁锅不多,倒是习惯于用鼎。有些讲究的,一顿饭就要摆五隻鼎,七隻鼎。社里的鼎没有成套的,只能凑合着先用,好处是它下面直接可以生火,不用再占炉灶。

    几隻铜鼎在篝火旁摆开,看起来古风盎然,里面煮的东西却十分不凡。除了大锅的卤煮杂碎,程宗扬还捐出一隻自己从太泉古阵弄出来的肉罐头,打开切成片,往锅里一丢,放上各种菜蔬,先大火烧开,再小火慢炖,不一会儿香气就飘了起来。

    卢景从堂中出来,抽着鼻子转了一圈,然後顺着香味摸过来,“这是什么东西?”

    “龙肉!”

    卢景抄起铜匕挑了一片,连汁带水地吞下肚去,“味道不错,有点意思。就是淡了点儿。”

    “还没放盐呢。”

    程宗扬心里一动,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六朝没有保鲜技术,肉类放得久了就会变质,如果做成罐头呢?高温杀菌,密封处理——密封是个麻烦。马口铁是不用想了,岳鸟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一批铁丝,至今都没有像样的替代品。用坛子倒是个办法,但陶质的容易碎,瓷器成本太高,而且过于沉重,不适合长途贩运。

    程宗扬想了一下就放在脑後,这种锦上添花的事并非急务,有了闲暇再处理也不迟。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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