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借宿薛家庄
赶开是不可能的,这种热血沸腾的游侠少年最是冲动,几句话投缘,就能让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同样,一言不合,他们就敢抛头颅洒热血跟你死拼到底。让一个弱女子出面,激起他们的保护欲,倒不失妙着。可是自己怎么觉得这么别扭呢?
果然,刚走几步,那个把坐骑让给朱老头,自己步行的少年就走过来,不屑地看着他这个唯一的男子,“你是管家吗?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让美人儿姊姊驾车?”
程宗扬听得直翻白眼,瞧瞧,打抱不平的来了。这些少年见到不平之事就义气顿生,说好听的叫热血正义,说不好听的叫幼稚冲动。他们知道赶车那美女是谁吗?知道她幹过什么事,杀过多少人吗?你们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以为自己是正义的就可以指手划脚?哪儿来的自信啊这是?
程宗扬一肚子腹诽,脸上却带着笑,张口道:“啊?”
少年刚要发怒,罂粟女娇声道:“少侠有所不知,我们管事是聋的。”
死丫头配合得真好。程宗扬笑眯眯看着那少年,装作什么都听不见的模样。
那少年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说道:“老的老,聋的聋,竟让姊姊这样的女流之辈赶车。要不是遇见我们,你们这一路就吃苦了。”
罂粟女感激地说道:“谁说不是呢?辛苦几位少侠,到得颖川,自有报酬相赠。”
少年豪气地说道:“哪里能要你们的钱?我们宛洛游侠仗义行事,钱财之物不必提起!”
颖川是宛洛道上的郡城,虽然程宗扬手里有舞都太守签发的文书,但此时已经宵禁,想入城少不得要缴一笔不菲的税金。那些少年得知他们并没有在城中订下客栈,便热情邀请他们去城外不远的薛家庄居住。
“薛家庄的薛大兄是颖川有名的豪侠,仗义疏财,无人不晓。”
罂粟女柔声道:“这么晚去打扰人家,只怕不合适。”
“无妨!”那些少年道:“薛大兄生平最是好客。你们只要登门求助,无所不允。何况还有我们呢。”
罂粟女似乎有几分不情愿,推辞半晌,终于拗不过少年们的热情,最後只好应允。
程宗扬发现装聋子确实省心,这一路那些少年争相与罂粟女攀谈,但以为自己是聋子,没有一个人过来跟他闲聊的,耳根子倒是清静了不少。
抵达薛家庄,已经是三更时分。这个时辰城中早已宵禁,乡中也一片寂静,一般人家都已关门入睡,薛家庄却是大门畅开,灯火通明。
一群少年夜半时分呼啸而来,门口穿着黑衣的家丁见怪不怪,没有露出丝毫紧张。他们迎上前接过马匹,接着有人奉上水酒。那些少年在马上拿过来喝了,一边问道:“薛大兄呢?”
家丁道:“邻县有两户人家争产,闹得不可开交,昨日请家主前去调解,今晚只怕赶不回来。”
那些少年都道:“薛大兄急公好义,满郡皆知,只有请他去才能服众。”
“诸位少侠尽管在此留宿,一二日内,家主必定回来的。”
“也无他事,只是今日在路上遇到一户人家要去洛都投亲,夜间无处投宿,才来打扰。”
“这个好办。庄内其他几个院子都住了人,西偏院如今正空着,请他们入宿就是了。”
家丁领着众人入内,在一处小院安置下来。程宗扬等人虽然来得匆忙,但薛家庄常有生人投宿,那些家丁都是熟手,不多时就安置下来。接着摆开酒宴,给那些少年接风洗尘。程宗扬是“聋子”,那些少年也没来纠缠,只拉着朱头儿一同入席。朱老头一听说有吃的,连腿都不痛了,屁颠屁颠就跟着去赴宴。
装了一路的聋子哑巴,程宗扬也憋得难受。等人一走,他长长舒了口气,打量了一下环境。这里是薛家庄的偏院,只有一间能住的房子,虽然不大,收拾得却十分整洁,旁边是间柴房。环境虽然一般,但仓促间能做到这一步也不错了。
小紫从车上下来,後面一隻黑黝黝的机械蜘蛛迈开八条长腿,背着铁箱灵巧地攀下车辕。程宗扬先从小紫怀里拎着雪雪的耳朵,把它拽出来扔到一边,然後抱起小紫,笑道:“我来送小姐安歇。”
小紫小小的打了个呵欠,“好困呢。别来烦人家。”
“这就嫌我烦了?有你烦的时候呢。乖乖让我抱着睡一觉。”
“不要。人家要一个人睡。”
“死丫头,这么不给面子?”
“雪雪!”小紫叫来小贱狗,然後“咣”的关上门。
程宗扬无奈地摸了摸鼻子,自从那日跟小紫亲热过後,死丫头一到睡觉的时候就避着自己,看来今晚只好睡马车了。
“老爷。”身後一个声音柔柔说道。
程宗扬转过身,看着身後的罂粟女,然後抬手托起她的下巴。那妖媚的妇人嫣然一笑,媚态十足地娇声道:“妈妈吩咐过,老爷每天都是要双修的,今晚便由奴婢来伺候老爷。”
“行啊。”程宗扬道:“房子被你紫妈妈占了,马车又太窄。咱们就凑合点吧,来,老爷带你去柴房滚草堆去。”
程宗扬幹得兴起,全然没听到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薛家庄的主人薛豪为人慷慨好义,庄中无论大门还是院门都从来不关,以示坦荡无私。结果等程宗扬听到动静,来人已经进了院子。
一个雄浑的声音道:“薛某俗务缠身,有失远迎,不知是哪位嘉客光临?还请一见。唔?”
客套声戛然而止,显然已经听到柴房里的动静。
程宗扬开始还以为朱老头回来了,听到声音才发觉不妙,他赶紧捂住罂粟女的嘴巴,一边手忙脚乱的把衣服扔到她身上。
薛豪自重身份,虽然听出不对,也没有出声。但他身边有的是好事之徒,那些少年听到声音,当即便有人过来,“怎么回事?是谁在柴房里?”
第二十一章 嵩阳掌
“啊!是那位赶车的姊姊!”
“聋子!是那个聋子管家!”
“妈的!我一看他就不是好人!”
“姊姊莫慌!我来擒住这个淫贼!”
“死聋子!你竟然敢逼姦!拿下他去见官!”
几名少年义愤填膺的上前,要抓住那个淫贼聋子管家,程宗扬衣服都没来得及穿上,情急之下,大喝一声,“滚开!”
“假聋子!”
“好贼子!敢我们宛洛游侠儿眼皮底下装神弄鬼!”
“大丈夫坦坦荡荡,这厮藏头露尾,必是奸人!”
众少年顿时大怒,蜂拥而上要给这假聋子一个好看。没想到旁边忽然有人挡在那淫贼身前,却是那个赶车的美人儿。
罂粟女叫道:“别乱来!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姊姊不必说了,我看得清清楚楚,是这淫贼强行按住你的!”
“没错!姊姊不用怕,今日我们兄弟给你讨个公道!”
“这厮色胆包天,先打断他一条腿再说!”
一边是被捉奸在床,一边是正义感爆表的少年,这会儿真相根本不重要,大家各凭想像坚定自己的看法,一意维护正义,柴房中一时间闹得鸡飞狗跳。
忽然後面一声厉喝,“退开!”
一条人影猱身挤了过来,张臂拦住那些少年,如临大敌般盯着那名女子,额头青筋爆起。
“罂粟女?”
柴房中顿时安静下来。
那人五十来岁年纪,气宇轩昂,正是薛家庄的庄主薛豪。他衣内劲气鼓荡,一边运功护体,一边展臂一推,将那些少年推开数步,“这女子是晋国有名的妖女杀手,毒如蛇,狡如狐,你们都退出去!”
那些少年岂肯退後,纷纷道:“有死而已!”
“情义比金坚,生死如羽毛!薛大兄,你在哪儿我们兄弟便在哪儿!”
“没错!”程宗扬眼看纠缠不清,提声喝道:“她是罂粟女!不过她刺杀在下不成,如今已经被在下收为奴婢。我用自己的丫鬟,哪里有什么逼姦的?”
“还敢嘴硬!枉我们兄弟那么信任你们,一路前後照应,你这贼子竟敢欺瞒我等!”
薛豪盯了他一眼,然後转身抱拳,向一众少年作了个罗圈揖,“请诸位兄弟暂避片刻。”
“我们不退!”
“薛大兄!你的安危要紧,这对姦夫淫妇都不是好人!”
程宗扬哭笑不得,这算什么事啊?自己一行要不是跟着那些少年来投宿,也惹不上这些麻烦,果然便宜不是好占的。薛豪好说歹说,才让那些少年答应离开柴房,但都聚在院外,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一有不对,便冲进来大打出手。
等那些少年离开,程宗扬苦笑道:“薛大侠,你这帮兄弟真够义气的。”
薛豪道:“不知阁下名讳?”
“敝姓程,草字宗扬。”
薛豪皱了皱眉,显然没想起来哪位豪杰是这个名字的。他也不说什么“久仰大名”之类的客套话,沉声道:“罂粟女在此,白骨先生何在?”
“已经被我杀了。”
薛豪脸色数变,显露出几分难以置信的神情,程宗扬索性对罂粟女道:“罂奴,你认得这位薛大侠吗?”
“认得。”罂粟女道:“往年奴婢与先夫接过一笔生意,曾和薛大侠一帮兄弟交过手,不小心杀了其中几个。”
难怪当初说起往薛家庄投宿,罂粟女会百般推辞,她不是客气,而是实打实的不情愿。
程宗扬转身对薛豪道:“薛大侠已经看到了,这贱人已经被在下收服,作了在下的奴婢。至于以往的恩怨,既然她已经为奴,少不得我这个主人担当起来。薛大侠有要求尽管开口,无论钱财还是宝物都好商量。”
薛豪沉默片刻,然後道:“程先生既然收服这个贱人,想必艺业惊人,但再多的钱物岂能抵得薛某几位兄弟的性命?”薛豪道:“薛某只要她一条性命,好告祭诸位兄弟在天之灵。还望先生成全。”
罂粟女一条性命真不算什么大事,可死丫头好不容易收服的侍奴,如今用着正顺手,程宗扬岂肯白白扔掉?他想着能拿钱解决最好不过,可薛豪一口咬定只要取罂粟女的性命,甚至宁愿以薛家庄的财物相赠,来补偿程宗扬的损失。
两边都不惜财物也要罂粟女的性命,彼此条件没有半点可以通融之处,眼看双方越说越僵,罂粟女抛了个媚眼,娇滴滴道:“薛大侠既然不肯放过奴家,要不奴家就用这身子来补偿薛大侠,在床上给薛大侠赔罪。”
“呸!”薛豪一口吐沫啐到罂粟女脸上,他对这妖妇恨之入骨,被她撩拨几句,顿时大怒,抬掌拍出,掌风一吐,犹如一座大山般直压过来。
罂粟女花容失色,惊叫道:“嵩阳掌!”
掌风袭来,程宗扬心里大叫不好,他原本底气十足,自己这一方除了小紫,剩下几人都有五级以上的修为,而薛家庄的游侠少年人数虽多,真正能称得上高手的只有薛豪一个。他估量着薛豪的实力也就在五级上下,比自己最强时还要差一点。可没想到薛豪这一掌拍出,掌风聚而不散,而且一叠一叠重重压上,竟然以五级的修为施展出不逊于六级高手的威力。
招术一直是程宗扬的软肋,他早就知道合适的武功招术能让攻击威力倍增,可自己最拿手的五虎断门刀刚猛有余,精深不足,无论配合九阳神功还是太一经使用,都有些难尽人意。至于拳脚功夫更不用提,比星月湖大营的一般军士也强不了多少。此时在薛豪嵩阳掌的重压下,还没来得及出手,丹田的气轮就隐隐有些失衡的迹象。
罂粟女浑身脱得光溜溜的,想挺刀救人也变不出刀来。程宗扬只好勉力提气出掌,暗暗祈祷薛豪的嵩阳掌威力不要太大,要是一掌把自己拍死,那可倒霉到家了。
忽然一隻衣袖拂来,凌厉的掌风蓦然消散,面前刚被掌风卷起的麦秸掉落下来,柴房中安静得落针可闻。
第二十二章 前辈往事
柴间里鸦雀无声,薛豪呆呆看着朱老头,半晌後突然省悟过来,有些手足无措地想要抱拳,刚抬起手,又觉得还是磕头更合适,于是连男儿膝下有黄金的古训也抛到脑後,当即屈膝拜倒,双手抱拳,又惊又喜地说道:“居然是前辈?”
朱老头有些稀奇,“你认得我?”
“薛某少时曾追随过田仲大哥。当年前辈与洛下群侠纵横五陵,田仲大哥对前辈推崇备至,在下对前辈的风采也仰慕已久。”
朱老头拍了拍後脑勺,“原来你是那个姓薛的小娃娃,哎哟哟,一晃这么些年,你都长这么大了。”
年逾五旬的薛豪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朱老头道:“我这模样可变了不少,你还能认出我当年的样子?是不是学过什么辨人的法术?”
“不瞒前辈,在下确实有辨人之术。但并非法术,而是靠的眼力。”薛豪解释道:“人面虽有变化,但骨相难以更易。况且实在是当年前辈仗剑风流的英姿令人难忘,在下数十年来每每思之,以为此生再难相见,引以为恨。”
“哈哈,你这个小娃娃,嘴巴倒是会说。”
薛豪忍不住道:“当日前辈突然离开,在下听田仲大哥说,前辈是去了未央宫,受封为阳武侯……”
朱老头猛咳两声,“不说了不说了。”
薛豪也是绿林中打滚的人物,立刻转过话题,“一晃四十余年,当年洛下的五陵少年早已风流雲散,田仲大哥也去世多年,没想到薛某还能见到前辈。”
朱老头感叹道:“谁说不是呢。田仲啊……唉,他也死了这么多年了。”
薛豪与田仲交情显然非同一般,闻言眼圈顿时红了,他在脸上抹了一把,然後大笑道:“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薛某能活到今日,已经比田仲大哥多活了快二十年,此生足矣!”
一向敢与耗子争猥琐的老家伙似乎被那句“人生非金石”打动,腰背慢慢挺直。
“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朱老头忽然提声吟道:“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朱老头从席间出来还带了壶酒,一阙吟罢,举壶畅饮,犹如长鲸吸水,痛快之极。虽然还是破衣烂衫,却显得神采飞扬,顷刻之间将一壶酒喝了大半。他把酒壶递给薛豪,笑道:“人生如朝露,不如饮美酒!”
薛豪接到酒壶,一口气喝乾,然後把空壶掼到一旁,笑道:“痛快!敝庄有美酒千斛,请前辈到堂上痛饮,今日不醉无归!”
朱老头也不含糊,“难得遇上故人,走!”
薛豪当先引路,一边叫来家仆打开酒窖,将美酒尽数取来。
程宗扬一脸不知道什么表情地看着朱老头,“老家伙,你还真混过游侠?不是吹牛啊?”
朱老头哼了一声,下巴翘得高高的。
程宗扬很想说:五陵少年不是都被你毒死了吗?但看到老头得意的样子,实在不忍心在这会儿揭他的伤疤,打他的老脸,只道:“啧啧……真看不出来,你还会吟诗呢。”
朱老头吹着鬍子道:“大爷举过秀才,你以为是假的?”
“吹死你吧。”程宗扬还很想问问阳武侯是怎么回事,但瞧着老头儿就是不想说的样子,终于没有开口。
朱老头刚矜持了两分钟,立刻又露出猥琐的面目,眉飞色舞地说道:“小程子,有好酒啊,你来不来?”
程宗扬没好气地说道:“我这还光着呢,喝个屁!戒酒了!”
“戒啥酒啊?男人不喝酒,不如一条狗。快着点啊,给你留着位呢。”朱老头背着手,踢踢蹋蹋前去赴宴。
剩下程宗扬和罂粟女各自拿着衣服留在柴房里。在程宗扬目光的逼视下,罂粟女身子慢慢矮了下去,像婢奴一样伏在零乱的麦秸堆中,她勉强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轻声道:“老爷,奴婢……来服侍……”
“刚才脚步声你早就听见了吧?”程宗扬冷冷道:“是不是想着让姓薛的一头闯进来,好惹得我发火,叫大家恶斗一场,替你除掉仇家?”
罂粟女声音颤抖起来,“奴婢不敢……”
“你都做了还说不敢?毒如蛇,狡如狐——真有你的,都敢算计到主子头上了,还有什么你们不敢做的?”程宗扬冷笑道:“也就你紫妈妈艺高人胆大,能收拾住你们几个妖妇了。”
罂粟女浑身发抖,流露出无比惧意,“奴婢知错了,求主子责罚……”
小紫的声音传来,“好了。我来处罚她吧。”
罂粟女发抖的身子顿时僵住,然後低头道:“是,妈妈……”
小紫站在阶上,星眸微微闪亮,她看了程宗扬一眼,然後朝屋後的暗处吩咐道:“惊奴,你先服侍老爷泄泄火,然後送老爷去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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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下的宛洛道风影如画,程宗扬的举动却是大煞风景。
“哇……喔——呃!哇哇……”
程宗扬从马车里伸出头来,伸直喉咙,一阵呕心沥血地狂吐。
朱老头一脸痛心地说道:“小程子,大爷死命拦着不让你喝,你还非要灌那么多黄汤。瞧瞧!瞧瞧!黄胆都吐出来了吧?”
程宗扬有气无力地啐了口吐沫,“幹!十七八个少年轮着劝酒,你要敢推辞一声,人家拨出尖刀就往自己胳膊上扎个洞——扎得不够深还要重扎——我能不喝吗?”
“咋不能不喝?小程子,你这是不懂汉国的规矩,大爷教你怎么逃酒——他拿刀出来,你得赶紧接住,然後往胳膊啊,肩膀啊,大腿啊,扎一刀。下刀随便点,别比划,一刀下去,千万别试深浅,要装得跟经常扎一样。”
程宗扬没理会他的瞎扯。昨晚薛豪大摆酒宴,一直喝到天快亮方才告终。一番痛饮,几乎所有人都酩酊大醉。薛豪在宛洛道上颇有侠名,为人甚是磊落。罂粟女的事,薛豪在得到程宗扬的保证不会纵容她再出来害人之後,与他碰了三碗酒,看在老头儿的面子上一笑而过,就此罢休。
第二十三章 纹身惩戒
薛豪如此豪爽,自己也不好再藏量。程宗扬放开酒量,大喝一场,结果到这会儿还没回过劲儿来。
“汉国这酒风太狠了。”程宗扬感慨地摇摇头,“对了,他们喝醉了唱的那个什么歌——蒿里什么什么的?”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朱老头唱道:“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
“对!就是这个!呃……”程宗扬酒劲上来,又吐了几口,喘着气道:“这什么破歌?鬼气森森的,我听着汗毛都竖起来了,一阵一阵的想尿裤子。”
“小程子,你没听错。”朱老头嘿嘿一乐,“这是挽歌,因为是送葬时挽柩者唱的,所以叫挽歌。”
“没搞错吧?喝酒唱什么挽歌!给谁送葬呢?有毛病吧!”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朱老头道:“韶光易逝,盛时难再,生死不过一瞬间耳。汉国游侠儿生性豁达,视死如归,唱几句挽歌又如何?”
程宗扬趁着酒意,不无恶意地想到,汉国的游侠儿轻生死重然诺,恐怕是因为平均寿命太短,早死晚死也差不了几年,与其过几年就死,还不如死的轰轰烈烈。
“啧啧,又在装秀才了。一到汉国你就变态了啊。”程宗扬道:“老头儿,你这么喜欢听,等你死了,我给你唱那个蒿里什么的好了。”
“不行。”朱老头摇了摇头,“你要给我唱这一首: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眼前的宛洛道依然平安繁华,悲凉的挽歌却仿佛在吊挽它无可避免的结局。
躺在车中,程宗扬耳边仿佛还响着老头唱的两首挽歌。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无论是圣贤、帝王,还是不世出的名臣猛将,一旦埋在土中,还分什么贤愚?
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人生如朝露,可朝露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永远回不来了。他猛地想起段强,想起那支要命的箭矢。即使穿越者,也和平常人一样会死的。
如果自己死了呢……
朦胧的醉意中,程宗扬挣扎着爬起来,紧紧抱住小紫,像抱住自己的生命一样不愿鬆手。
“我们结婚吧……”他喃喃说道。
“好啊。”小紫说着,轻轻揉着他的额角。
“死丫头……你应该让我求你好几次的……不过这样也好……”
程宗扬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一样,捧着小紫精致的玉脸,鼻尖顶着鼻尖道:“我要……我要给你世上最美的戒指……嘿嘿,你还记得二爷唱的山歌吗?一隻戒指里……”
小紫轻轻唱道:“一隻戒指里啊,伸不进两根手指……一个坚贞的人啊,永远不会生二心……”
在她轻柔的歌声里,程宗扬沉沉入睡,只是右手与小紫十指紧紧相扣,久久不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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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宗扬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根银针,像绣花一样不断落下。在他指下是一片白腻的肌肤,银针刺落,雪肤上随即滚出一滴细小的血迹。与此同时,他指下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似乎难以承受针刺的剧痛。
强烈的阳光从枝叶间洒落,照出树下一具白生生的**,罂粟女赤条条伏在一条毯子上。她额头满是冷汗,齿间咬着一根刚折下来的柏枝,红艳的唇瓣因为剧痛而变色。
众人停在一片林中,周围种满了高大的白杨,阳光虽然暴烈,但风起时木叶萧萧,在酷暑中带来几丝难得的凉意。
朱老头的名声在汉国比狗屎都臭,虽然不明白薛豪为什么把老家伙当成游侠前辈,而没认出他毒宗魔头的身份,在席间把他敬为上宾,但程宗扬担心再出什么乱子,没有在薛家庄多留,仍按照原来的计划,天刚亮就启程北上。可到底还是因为没有在颖川落脚,错过了投宿的时辰。
太阳越升越高,天气越发酷热,虽然宛洛道上有树荫遮蔽,但从天刚亮赶路到现在,几匹马都已经汗出如浆。眼看目的地还遥遥无期,朱老头的毛驴又拐了前蹄,不到半个时辰就甩得连人影都看不见,程宗扬只好把马车停在路旁一处林子里,让马匹歇歇,顺便等老头儿赶来。
程宗扬把银针放在朱砂盒中调了调,一边端详着自己的作品。罂粟女身无寸缕,雪白的腰臀布满鲜红的血珠。星星点点的血痕勾勒出花朵的纹路,仿佛一片妖艳的罂粟花海,在她腰臀上盛开,充满繁丽而又邪恶的韵味。
“一万针是不是少了点?我这会儿正刺得过瘾呢,乾脆从头到脚都给她刺一遍,这要站出去,连衣服都能省了。”
车帘卷起,小紫伏在车内,一手支着下巴,一手翻着书卷,一边道:“调的朱砂不够了。”
“朱砂里面你调了什么东西?这么细一根小针扎到身上,这贱奴就像是被砍了一刀似的,痛得浑身都在抽。”
“你猜呢?”
“你以为我猜不到吗?里面有我的血!你个死丫头,趁我喝醉了,连我的血都敢乱抽。”
小紫抬眼笑道:“还有呢?”
“还有乱七八糟的药吧。看样子刺激性不小。”
“还有最要紧的一样你没有说。”
“什么东西?”
“程头儿,你的阳精啊。”
“我幹!又是精又是血的,你准备把她变成什么怪物?不对!死丫头,你是又想坑我的吧?”
“才不是呢。”小紫笑道:“人家只是让她以後再也不敢害你。”
“少来哄我。她的一魂一魄早被你让雁儿收走了,再抽她一魂一魄,她还不变成傻子?”
“跟魂魄没关系的。”
“你又玩什么花样了?”
“是她的纹身啦。她的纹身从腰臀一直到腹股,一共是一万零一针,最後一针是在她的阴珠上,”
小紫笑道:“等到全部刺完,纹身的禁制生效,她就再也不敢害你啦。”
“是吗?”程宗扬一脸的不信。
第二十四章 天子门户
“这些纹身是永远洗不掉的。从今往後,只要闻到程头儿的气味,她身体上的纹身就会发红,然後淫欲迭生。程头儿挨到她身上,她就会兴奋的浑身发抖,比凝奴还要淫浪十倍。”
“而且她的纹身里混有程头儿的精血,就只属于程头儿一个人,再也不能和其他男人亲密,如果被别的男人进入体内,她的纹身就会像刀割一样痛。”小紫笑道:“是一万零一个针孔一起痛哦。”
程宗扬倒吸了口凉气,扎一针就痛成这样,全部纹身都痛起来,活活痛死都有可能。
“不仅会痛,如果一整天没有闻到程头儿的气味,到子时她的纹身上就会像是有虫蚁噬咬,一直痛痒到身体里面,要痒够一个时辰才能化解,这可是无药可解的哦。”
程宗扬原以为就是给她纹个身,让她痛痛就够了,听到居然有这么严厉的後果,手里的银针不由迟疑起来。
小紫毫不在意地对罂粟女道:“罂奴,你知道了吧?今後程头儿就是你的解药,如果想好好的,就要让程头儿多幹你几次。如果太久没有程头儿的滋养,你就会整天又痛又痒,一直到魂飞魄散。”
罂粟女玉脸苍白得毫无血色,她咬着木棍,只勉强点了点头。
“等等!一天没闻到我的气味,她的纹身禁制就会发作?”
“是啊。”
“如果我不幹她,她就会死?”
“没错啊。”
“幹!”程宗扬叫道:“那我以後不是要天天带着她吗?而且她以後也不用派出去办事,还能每天让我幹她——这也太福利了吧?”
“大笨瓜,你的气味又不是只在身上。要是不信的话,到晚上你给她一隻袜子好了。”
程宗扬黑着脸道:“你以後派她出去办事,就让她带我一隻臭袜子?
程宗扬乾笑两声,虽然这贱人是侍奴,可这么用,似乎有点超过自己的底线了。
小紫白了他一眼,“大笨瓜,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这对她不是折辱,而是莫大的恩赐。”
“我听着你怎么像是把她做成有重度毒瘾的瘾女,我就是她的毒品呢?”
小紫笑眯眯道:“程头儿,你猜对啦。”
程宗扬琢磨了一下,“那我要死了呢?”
小紫摊开小手,“那她也只好死了。”
“没药可以救?”
“除非把她作成没有知觉的尸妓。”
罂粟女打了个寒噤。
小紫笑道:“罂奴,听到了吗?”
罂粟女取出齿间的木棍,勉强笑道:“奴婢知道了。”
小紫笑吟吟看着她的眼睛,“如果程头儿出事了,你最好赶快自杀。要不然你会痛得眼睛往外流血,痒得把全身皮肉都抓烂,死得惨不忍睹。”
罂粟女身子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虽然处置她是自己的主意,但小紫的处置手段远远超过了自己能有的预想。但话回来,自己如果死了,拉她赔葬也不坏,至少让她少害几个人。
“老头儿怎么还没来?他捡那驴不会是死半路上了吧?”
说话间,远远过来一个影子,正是朱老头牵着他那头一拐一拐的破驴,沿着道路走来。一人一驴孤零零的模样,颇有些“古道,西风,瘦驴”的诗意。
没等程宗扬拿老头儿的驴奚落他几句,朱老头先开口了,他神情古怪地看着他们,“小程子,你咋在这儿歇呢?”
“宛洛道周边的田地开垦得太好了,方圆几十里,就这一片像样的树林。你难道想躺在太阳底下晒成人乾啊?”
“这是墓地啊。”
程宗扬吓了一跳,连忙看看周围,“胡扯的吧?哪有坟?”
“不是坟,是墓。”朱老头道:“堆土称坟,平地称墓,汉国虽然也讲入土为安,但庶民百姓的葬地大多都不堆土,只在墓前栽杨树为记——小程头,你这会儿就坐在别人的墓上头呢。”
程宗扬连忙跳起来,自己原本也看出林中有些不大一样,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脚下竟然是别人的墓地。
程宗扬解开马匹的缰绳,“歇够了!走了!走了!”
“小程子,让大爷喘口气……”
“你憋一口气都能跑到洛都,还喘什么气?赶紧走!到了洛都就把你那破驴宰了,炖锅驴肉汤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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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川距洛都只有一百余里,程宗扬原准备中午休息过後,四马换乘,连夜赶到洛都,尽快与期明信、卢景等人会合,好先了解一下汉国如今的形势。可朱老头怎么也不肯扔掉他捡的那驴,一路上拖拖拉拉,想快也快不起来。一直走到天黑,众人被一条大河拦住去路。
夜色下,浩浩荡荡的河水向北流去,两侧各有一座山峰沿着河岸拔地而起,仿佛一座森严的门户,矗立在天地间。
朱老头道:“这就是伊阙,天子的门户。”
“什么声音?”
河中不断传来水响,似乎有人在拍打水面,但那声音时南时北,时东时西,毫无规律。
“是河中的鲤鱼。”朱老头道:“每年初秋,伊水的赤鲤就会聚集在伊阙之下,争相跳跃,一旦跳过伊阙,就能化而为龙。”
“老头儿,你又在蒙我吧?鲤鱼跳龙门是这里吗?”
“小程子,你又较真了不是?你管它是真的假的呢。”朱老头道:“这会儿黑更半夜的,啥都看不见。要是白天,你从这儿往北看,能看到洛都南宫大门前的朱雀阙,里面数十座宫殿,从远处望去,层层叠叠,上接雲天,其中最高的一座就是崇德殿。”
“开玩笑吧?这儿离洛都的宫城起码四十里,隔着四十多里能看到洛都里面的宫殿?”
“不要小看了洛都的宫城啊。除去地势,崇德殿仅陛阶就高达一丈,殿高三丈有余,殿内可容纳万人。它的华丽与雄伟,岂是你能想像的?要知道这里随便发下一封诏书,就足以令整个天下震动。”
程宗扬没跟老头儿斗嘴,整个六朝都奉汉帝为天子,他这话真不算吹牛。
朱老头道:“鲤鱼化龙难知真假,但你若是从这处天子的门户一直向前走,穿过洛都的平城门,南宫的朱雀门,然後是平朔殿、千秋万岁殿、中德殿、崇德殿……甚至能一直走到崇德殿内天子的御座之上。”
天子御座,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位子。但程宗扬清楚知道,无论如何,这些人里面也不会有自己。
当皇帝,每天批阅的奏章都是论斤称的。如果想偷个懒,把事情推给丞相,说不定哪天自己就被丞相和朝廷的权臣们架空了,最後还要在历史上留下一个昏庸无能的臭名。
程宗扬很乾脆地表明态度,“那个位子,谁爱坐谁坐。反正我是不坐。”
朱老头一张老脸顿时耷拉下来。
程宗扬安慰道:“老头儿,我看你还挺精神嘛。赶紧找个女人生个娃,我看还来得及。”
朱老头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小紫在车中笑道:“你又把他气走了。”
“老家伙说好听点是神神秘秘,说难听点是鬼鬼祟祟,天知道到底在打什么主意,天子的位子那是随便坐的吗?我可不想因为这种没影儿的事被人架到火炉子上烤。”程宗扬道:“对我来说,平平安安做个富家翁,多娶几房漂亮的小妾享受生活才是正经的。”
河中的赤鲤还在跳跃,不时响起水声,似乎仍在徒劳地想跃过伊阙。
洛都四面有八座雄关,伊阙就是其中之一,这时伊阙已经闭关,禁止行人出入,程宗扬只好在关外的镇子找个地方先住下。
谁知一连走了几家客栈,都住满了人。程宗扬打听一下才知道,一大半都是各地州郡推举的秀才、孝廉,由于每年秋季汉国都会选拔一批人才,或是补入羽林天军,或是入朝为官。另外一小半则是读书的士人,他们来源极为复杂,除了汉国各地之外,还有不少来自秦晋唐宋诸国,他们没有经过被州郡官员推举为秀才、孝廉的身份,无法直接担任官职,但可以进入雲台书院读书——近年来,天子屡次从雲台书院挑选人才,让那些士子又看到一条成为新贵的捷径,因此纷纷赶来,希望能凭自己的才学谋得一官半职。
程宗扬找遍镇子也没找到住处,索性驱车离开镇子,在伊水河畔找了处水草丰茂的地方,停好马车,把两匹拉车的马解开,在它们脖颈上拍了拍,放它们自去吃草。另外两匹坐骑则系在岸边的柳树下,然後取出蛋屋,在车後张开。
蛋屋外壳是一种不反光的材料,灰蒙蒙的外表毫不起眼,夜间几乎看不到。再用马车遮掩一下,除非走近才能发觉。但有人走近,自己收起蛋屋,也就是一眨眼的事。
刚收拾好,风中忽然传来一丝隐约的低响,接着又消失无踪。
程宗扬疑雲大起,“你听到了吗?”
小紫道:“在对岸。”
“好像是个女人。”程宗扬越想越不放心,他摸了摸怀中的匕首,“我去看看。”
“我也去。”
“我没听错吧?你不是要睡觉吗?”
小紫嫣然一笑,“人家想游泳了。”
程宗扬这才想起,小紫已经很久没有畅游过了。对拥有碧鲮族血统的小紫来说,离开水的日子,恐怕比自己想像的更难过。
程宗扬突发奇想,“那个蛋屋密封很好,说不定在水里也能用。”
“大笨瓜,你会闷死的。”
“让我说,你们碧鲮族的进化太不完全了,应该进化出感染的能力,咬我一口,把我也变成鱼,咱们就往水里一住,生一堆鱼宝宝。”
“大笨瓜。”
两人说着潜入水中,燠热的天气里,河水暖暖的,充满惬意的感觉。两人拥在一起,小紫仰着身,把他托在水面上,一双美腿像鱼尾一样灵巧地摆动着,没有发出丝毫声音,悄然向对岸游去。
“不用急,”程宗扬道:“惊理不是去了吗?我们多游一会儿再过去。”
第一章 仇杀婢女
夜色下,雄伟的伊阙如同拱卫帝京的门户,庄严地矗立在伊水两岸。水面上鲤鱼飞跃的声音不断响起,在月光下溅起星星点点的水花。河水仿佛温暖而柔软的丝绸,让人惬意得几乎想睡去。
“死丫头,”程宗扬道:“自从离开南荒,我就觉得你越来越不精神。开始吧,还有精神整天跟我犯坏,现在就像蔫了一样,懒洋洋的只想睡觉。喂,是不是离开大海太久了?”
“大笨瓜。”
程宗扬道:“等老头的事情办完,我带你去海边。到时候你想怎么游就怎么游,想游多久就游多久。要不我们就建一座临海的别墅,一半的房间就建在海面上,卧室里面挖一个游泳池,下面直接通着大海。或者我们乾脆把一半的房子建在海里——”
程宗扬正在畅想,衣角忽然一紧,被小紫扯着潜到水下。程宗扬赶紧闭气,一边睁大眼睛。
小紫从水中伸过手指,按在他唇上,示意他噤声,一面朝水下潜去。
岸边生着大片大片的芦荻,细长的芦杆弯成弧形,被顶端沉甸甸的芦葭压得向水中倾斜,梢头露出一团团白色的芦花。小紫像鱼一样灵巧地在芦根的缝隙间游动着,没有碰到一根芦苇。
程宗扬一口气用尽,想露出水面透口气,却被小紫拉住。她一手攀住程宗扬的脖颈,精致的面孔贴过来,吻住他的嘴唇,轻轻喥了口气。程宗扬胸中烦闷尽去,口中胸中充满了少女香甜的气息。两人挽着手,静悄悄停在一片芦苇丛中。
一辆马车倾斜着陷在芦苇荡里,芦杆被车辙轧得东倒西歪。驭手倒在车旁,背心处有一个血洞,正不断涌出血沫。
马车的帘子被利刃切开,一名戴着面纱的少女惊惧地蜷着身,躲在车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她双手抱着肩膀,拼命摇着头,“不是我,不是我……”
一名蒙着面孔的黑衣人把她扯出来,一把揪下面纱,托起她的下巴,在月光下看了两眼,然後朝後面的同伴摇了摇头。
後面那人眉头皱起,然後一点下巴,黑衣人鬆开少女,随即一刀从她胸下刺入,刀锋穿过肋骨,准确地刺穿心臟。那少女身体一震,软绵绵倒下。两人收起刀,随即消失在芦苇丛中。
程宗扬口鼻都没在水中,只在芦苇丛间露出一双眼睛。
没想到刚到洛都,就目睹了这样一起凶案。那两名黑衣人动作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自己想阻拦也来不及。
等两名黑衣人走远,程宗扬从水中出来,只见那名少女倒在车厢中,胸前被利刃刺穿,一件精致的绸装沾满血迹,已经毙命。
凶手是谁,受害者是谁,原因是什么?这些都一无所知。
能看出来的是那辆马车相当不错,还有少女身上的衣饰,绝非一般人家,佩戴的簪铒也价值不菲,腰间系着的一对鸳鸯鸣玉,足有半隻手掌大,玉质莹白润泽,做工精巧,价比黄金,不知是哪家的女眷遭此劫难。
小紫拉起那少女的手,摸了摸,然後道:“程头儿。”
程宗扬接到小紫递来的手掌,发现那少女手掌虽然柔软,但指关节处有一层薄茧,显然是幹惯力气活的。
程宗扬从少女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看了看,“那两个人不是劫财的。这簪子起码值几十个金铢,居然连看都不看。劫色也不是,这衣服还好端端的。”
小紫道:“那就是复仇了?”
程宗扬也不敢确定,“不好说。”
这少女显然是穿了别人的衣物,假冒身份,但蹊跷的也在这里。从她手上的薄茧判断,她所处的环境并不十分优越。但她身上的衣料自己曾在晴州的绸缎店见过,是被列为贡品的江陵丝,价格不是一般的贵重。从现有的线索推断,很可能是主人家发现自己被仇家盯上,于是让婢女穿上小姐的衣物,引走仇家,最终仇人出手,只杀了婢女——问题在于这户人家的背、景究竟是什么?
这少女既然能冒充主人的身份,必定是那位小姐的贴身婢女。但能用得起江陵丝的富贵人家,内宅的婢女也是锦衣玉食,手上别说茧子,就是粗糙一点也未必能伺候小姐。
从她手上的薄茧推断,那户人家并不是十分显贵,可如此贵重的江陵丝怎么会穿在她身上?还有她身上的饰物,都是上等的珠玉,尤其是那对鸳鸯鸣玉,还有她簪上那颗龙眼大小的明珠,就是有钱也未必能买来。
一边是寒门素户的小婢,一边是华贵之极的衣饰,中间这位小姐的身份显得扑朔迷离。相比之下,那两名杀手的举动就留下太多信息——看到人被掉包,立即杀人灭口,显然是寻仇。杀人之後一芥不取,就更昭然若揭了。不会是盗贼,也不会是外面雇佣的杀手。目标明确,行动利落,只可能是某家的门客,或者部曲。
程宗扬想了一下,把簪子和玉佩收进怀里,然後道:“摄像机呢?让惊理把这些都录下来。”
片刻後,惊理从芦苇荡中出来,小心翼翼地拿着那隻摄像机,说道:“那两个人走得极快,奴婢只照到一个背影,不甚清楚。”
程宗扬指了指马车,“都录下来。把脸照清楚。还有那个驾车的。这事有点蹊跷,既然如此遇上,先留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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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渐褪去,一缕微亮的光线出现在地平线上,照亮了青色的芦苇,金黄的原野,还有碧绿的河水。程宗扬坐在芦苇荡中,手里拿着一杆碳黑色的鱼竿,长及两丈的竿身顶端比芦茎还要纤细,下面垂着一根透明的鱼线。
水面没有浮子,以程宗扬如今知觉的敏锐,鱼线上再细微的颤动也能感知。他闭上眼,享受着轻风的吹拂。忽然间鱼线一沉,鱼竿细细的顶端被坠得弯曲下去,形成一个弯弧。
第二章 大鱼小鱼
程宗扬手指微微放鬆,确定鱼已经上钩,才缓一下紧两下,那样不疾不徐的稳稳收回。
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那条鱼在水下不断挣扎,试图摆脱鱼钩。纤细的竿梢摇摆着,似乎随时都会折断。程宗扬却没有丝毫担心,这鱼竿看似纤细,其实坚韧程度远远超乎想像。在自己并不彻底的测试中,无论鱼竿还是鱼线,挂上半吨的物体都没有问题,就算咬钩的是条鳄鱼也能钓起来。
水面的晃动越来越激烈,突然一条鲤鱼从水下跃起,赤红的鱼鳍在阳光下闪烁着,几乎跃上竿头。
程宗扬右手往後一甩,不等鲤鱼落下,就将它高高提起,顺势扯到岸上。
鲤鱼在芦苇间湿泞的泥土上不断跳动,程宗扬一边取下鱼钩,一边折了根芦苇,用芦杆穿过鱼鳃,打了个结,放在脚边的水坑中。
“小程子,开张大吉啊。”朱老头拢着手从芦苇间钻出来,眼巴巴看着那鱼道:“啧啧啧啧……这鱼起码有三斤多吧?瞧这活蹦乱跳的,咕嘟咕嘟炖锅汤,那滋味——鲜得很!”说着狠狠咽了口吐沫。
程宗扬道:“想吃鱼?自己钓去。昨晚是谁把带的乾粮都给喂驴了?这会儿想白吃?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啊!”
“小程子,大爷那驴不是伤了蹄子吗?吃你点儿乾粮咋了?”
“一点儿?你一点儿没剩好不好!要不是我还带着鱼竿,今天早上大家就喝西北风吧。”
“小程子,你咋这么小心眼儿呢?钓就钓!”朱老头道:“大爷也带着竿儿呢!”
程宗扬斜眼看去,只见老头儿拿着一根不知从哪根扫帚上撇下来的细竹竿,上面绑了根线——还是几根不同颜色的线胡乱拼接起来的。整副鱼竿最值钱的就是鱼钓,是一根断了针鼻的缝衣针弯成的。一根鱼竿,硬让老头弄出色彩鲜明的丐帮混搭风格来。
朱老头却是十分得意,“小程子,瞧瞧大爷亲手做这鱼竿!比你那竿儿也不赖吧?”
程宗扬瞧瞧自己手里的高科技鱼竿,再瞧瞧老头那连叫花子都看不上眼的破竿,直想一口啐过去。
朱老头还在得瑟,“小程子,敢不敢跟大爷比比,看谁钓得鱼多?”
“哎哟大爷,我真不敢。”程宗扬道:“就你那竿,我赢了也丢人!”
“年纪轻轻,咋一点胆子都没有呢?”朱老头道:“挂点彩头!你要赢了,大爷那驴归你!”
“那驴你千万留着!万一碰到失主,我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程宗扬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老头,你要真想赌,咱们换个彩头——你要输了,岳鹏举当年跟你的恩怨一笔勾销,怎么样?”
朱老头哼了一声,“要是你输了呢?”
就他那破竿,自己要能输,还不如淹死得了。程宗扬大度地说道:“你说!条件随便开!”
“大爷也不坑你,”朱老头道:“你要输了,就帮大爷个忙吧……”话音未落,老头儿手忙脚乱地收起他那破竿,“哎哟!这可上钩了!小程子,瞧瞧大爷这手艺!这运气!”
“等等!”程宗扬叫道:“你那也叫鱼!”
朱老头的鱼竿上挂着条摇头摆尾的小鲫鱼,从头到尾还不足一指长。
朱老头老脸笑得菊花一样,“瞧你说的,这不是鱼难道是驴?”
“你就钓一百条也比不上我这一条啊!”
“看谁钓得鱼多——有一条算一条,你就算钓上一条驴那么大的鱼,那也算一条。哎哟!又上钩了……”
朱老头根本不带挑的,钓上来就算鱼,一会儿工夫就钓了五六条,最大一条差不多有巴掌大,由于太大,还险些把鱼线给扯掉。
程宗扬钓得也不慢,可他用的鱼钩根本钓不了小鱼,最小一条也有一斤多,这会儿只钓了三条。
“老头儿!先说清楚帮什么忙!你要敢耍赖,我立马翻脸!”
朱老头嘿嘿笑道:“一点儿小忙——给大爷买点东西。”
“什么东西?”
“洛都西边的正门叫雍门,雍门往北,叫上西门。雍门和上西门之间那块叫金市。”朱老头道:“金市里面都是做生意的,大大小小的铺面,差不多有四五百家……”
“先别急!”程宗扬放下鱼竿,从腰包里拿出一张纸条。
汉国的贸易大都在城中固定区域进行,称为市。出发之前,他先让人整理了洛都最重要的商业区,一共九个市,这会儿从头看到尾,压根儿没找到朱老头所说的金市。
“老头儿,你又蒙我的吧?洛都九市,哪儿有金市?”
“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么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市。”
程宗扬半信半疑,“看不出来,你还搞进出口贸易——你想买什么?外面贩来的珠宝珍玩,还是玉石香料?”
朱老头道:“大爷瞧着,你的七里坊弄得不坏——你就给大爷买条街吧。”
程宗扬一听眼都红了,痛斥道:“买个火鸡!买条街?你说得轻巧!那得多少钱你知道不知道?换成金铢,能把你砸死几百次还有剩的!”
“小程子,赌不赌?”
“傻瓜才跟你……”程宗扬突然精神一振,喝道:“赌了!”
朱老头竖起大拇指,“有志气!”
说着又一条鱼上钩,朱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赶紧提竿,却见鱼钩上挂了半条鱼……
一刻钟後,程宗扬神态悠然地坐在芦苇荡中,他手腕漂亮地一抖,鱼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透明的鱼线笔直飞出,挂着蚯蚓的鱼钩落入水中,立刻一沉,轻轻鬆鬆就有鱼儿咬钩。
程宗扬一边收杆,一边摇头叹道:“这水里的鱼也太多了,随便钓都能钓上来,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啊。”
朱老头黑着脸蹲在一边,自从钓上来那半条鱼之後,老头儿就走了霉运。不知从哪儿游过来一群食肉的黑鱼,把近岸的小鱼一扫而空。那些黑鱼体沉力大,在岸边横冲直撞,朱老头不小心钓住一条,差点连鱼竿都赔进去。
第三章 金红肥鲤
相比之下,程宗扬运气好到爆表,离岸边三四丈外一片芦苇荡里,聚着一窝正值繁殖期的鲤鱼,只要下竿就没有落空的时候。他的鱼竿拉开足足两丈有余,鱼线一甩,轻易就甩出四丈。朱老头可就惨了,那根竹竿才五尺,加上鱼线也不到一丈,连鱼群的毛都摸不着。
眼看那群黑鱼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朱老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挪个地方。他刚找了片地方坐下,又想起什么,屁股跟着了火似的蹿起来。结果晚了一步,他前脚刚走,後脚那群黑鱼就游了过来,把他那一窝用苇叶穿起来的小鱼吃了个乾乾净净。
半个时辰之後,程宗扬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比零!瞧瞧这事弄得……要不我匀你两条?免得你老人家的脸面丢到河里捡不起来。”
朱老头黑着脸道:“紫丫头!这臭小子有什么好的?你就这么帮他?”
小紫浮出水面,笑道:“人家已经上了程头儿的床了,程头儿要是输了,人家也没面子啊。”
“你就是想让他赢,也好歹给大爷留一条啊。”
小紫笑道:“最大的一条给你好了。”
一条鳞片金黄,背鳍火红的肥鲤从水中跃出,直接咬上朱老头的竹竿,那鲤鱼足有三尺多长,两条的鲤鬚游龙般扭动着,巨大的力量险些把竹竿咬碎。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快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
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乾净,从鳃後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最初跟着吴大刀那些糙汉,论打架没一个孬种,论做饭个顶个的废柴,能把东西烧熟就算不错了,口感那俩字什么意思压根没人懂。太泉之行跟着武二和萧遥逸,武二就不提了,那厮就是一牲口,幹活从来不沾边,吃的时候不合口味,还要叽歪几句,程宗扬不止一次想把锅扣到那厮脸上。小侯爷倒是没架子,给什么吃什么,从来不挑剔——意思是只要“你们”做的,再难吃我也吃。让我生火做饭,免谈!
相比之下,这是最有希望的一趟,队伍里足足有三个女人。可做饭的时候,程宗扬才知道不管什么时代,职业女性全都靠不住!
小紫对烹饪没兴趣,如果按她的口味,大伙最好都别动火,全吃生的最好,口感丰富,还有营养。罂粟女和惊理是女杀手,只擅长吃苦,不擅长吃饭。如果一顿饭能做出几个花样,也幹不了这一行。程宗扬也很想和大家一样,凑合点填饱肚子得了。但味如嚼蜡地吃过一顿她们做的晚餐,出于对自己味觉的负责,程宗扬只好重新抄起锅勺。
这一回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老家伙居然亲自动手做了锅鱼汤。鱼头和鱼尾做了个焦熘头尾,多出来的鱼肉做了个红烧,一点都没浪费。
朱老头道:“洛都的鲤鱼,可是天下难得的美味啊。”
程宗扬尝了尝鱼汤,顿时狠狠震惊了一把,“都说龙肉是天上的美味,这鱼都快变成龙了,难怪老头舍得动手。”
“白龙下渊,化而为鱼。”小紫道:“要跃过龙门,才好再变成龙。”
红日初升,萦绕在两岸间的水气渐渐散开,远方的景物逐渐变得清晰。伊阙仿佛一座敞开的大门,露出门後一座巍峨的大城。雄伟的城墙沿着地平线整齐铺开,两座用汉白玉砌成的楼阙高耸入雲,甚至能看到上面的朱雀图案,仿佛倚天而立的卫士拱卫着宫城,城内数不清的宫殿楼阁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四尊巨大的金人分列四方,它们手持承接甘露的铜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宫城最高处,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宫殿,即使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依然能感受到它惊人的气势。
程宗扬望着那座梦境般华丽的帝京,良久叹道:“这么高的龙门,想跃过去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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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阙的关门外人如潮涌,每天都有无数人争相涌入这座繁华的帝都。走在人群中,程宗扬明显感受到汉国与晋宋两国不同的风气。
汉国尚武之风极盛,汉国只禁止民间持有劲弩和铠甲,其他不论,因此往来的旅人大多佩戴刀剑。让程宗扬惊奇的是,汉国佩戴武器最多的并非游侠少年,而是士人。无论是头戴高冠的官员,还是结着方巾的文人士子,无一例外都腰佩长剑。并且还不是晋国贵族那种镶金嵌玉,装饰性远大于实用性的宝剑,而是真正用于格斗的长剑。大多数人的剑鞘和剑穗都有些陈旧,显然经常使用。
他们无论乘马还是徒步,都挺身按剑而行,一个个神情磊落,气宇轩昂。挺拔的身姿,腰悬的长剑,使汉国的文士迥异于晋宋士子的文采风流,显得刚劲质朴,充满了尚武豪放的气概。
汉国的豪杰佩刀最多。刀乃百兵之王,无论骑战还是步战,刀都是最容易操纵,也最容易发挥威力的武器。街头巷尾短兵相接之际,一柄长刀在手,就等于多了一条性命。
少年多用弹弓,他们鞍侧往往一边悬着弓匣,一边挂着盛满弹丸的革囊,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坐骑旁带着笼头的烈犬,还有臂上架的苍鹰。可以说只要架鹰走犬的,都是游侠少年。
还有一种行人也带着弓,但他们所用的箭矢别具一格,尾端都系着极细的丝线。这些人是擅长弋射的猎户,箭尾的丝线能够有效地收回箭矢和猎物。因此携带弓矢的同时,他们多半会在肩头扛着一柄猎叉,上面悬挂着捕获的猎物。
另外一种带的多是短刀,刀鞘错金涂银,甚至用犀角、象牙为柄。这些是家资豪富的商人,武器往往是外露的财富。
第四章 当街杀人
汉国贵族佩戴的多是短剑,剑鞘上嵌着象征身份的宝石和白玉,华丽丰凡。他们骑着骏马,在成群奴仆的簇拥下迤逦行来,充满了王侯贵族的傲慢与尊贵。
还有一些携带着顶端开刃的刻刀,那些是中低级的官吏。汉国虽然以造纸闻名,但官方档案多是以竹简和木简为主,以便于长期保存。汉国不用科举,官员大都是推举而来,吏员则是世袭。擅长律法的刀笔吏,在汉国是一股令人畏惧的力量。
程宗扬牵着坐骑,随着人流涌入关门,一路看得目不暇接。忽然身边传来一声惨叫。一名中年人刚走到门下,一名少年突然猛扑过来,从怀中拔出尖刀,狠狠刺进他背心。那中年人惨叫着扑倒,接着一名体格雄壮的豪士飞身而出,拔刀斩下他的头颅。
门前一片哗然,行人纷纷退避。少年抛下尖刀,用衣服包住滚落的头颅,闪身钻入人群,消失不见。那名豪士却把染血的长刀往面前一插,神态从容地在尸体旁盘膝坐下,放声喝道:“天诛小人!”
“好汉子!”旁边一群少年高声叫好。
关门前守着着一队朱衣黑甲的士卒,血案刚一发生,士卒们就立刻围来,迅速将那名豪士带走。
周围的目击者议论纷纷,程宗扬扭过头,一脸不解地望着朱老头,“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汉国治安有这么乱吗?”
“这是寻仇,轻易不会伤及无辜。”朱老头见怪不怪地说道:“没瞧见已经有人抵命了吗?”
“说杀人就杀人,这个也太……太质朴了吧?”
一名少年大声道:“这贼子敢陷害郭大侠!今日伏诛,乃是天意!”
在那些少年大肆宣扬下,程宗扬很快弄明白了来龙去脉。按照汉国的习俗,天子即位就开始修建陵墓,如今天子登基十余年,陵墓已经建成大半。汉国十分重视厚葬,天子的陵墓并不是一座简单的坟墓,而是模仿世间宫室建起的寝宫。除了陵墓之外,还有一整套的城池宫殿,一切都与世间一样。为了让帝王死後仍能享受世间的繁华,汉国甚至会在陵墓周围建起城市,把附近的豪族富户迁到陵区。有名的五陵少年就是这些富户的子弟。
当今天子也是这样做的,但他气魄更大,直接下诏将汉国所有家产三百万贯以上的富户全部迁至新建的陵区。据说编入迁徙名册的足有六万户,汉国豪族的鼎盛可见一斑。
而这些被迁徙的富户中,有一位声名赫赫的布衣大侠,名声大得连程宗扬在几千年後都听说过:郭解。作为游侠列传中的重点人物,这个名字几乎就等于大侠的代名词。
问题是郭解名声虽然响亮,家产其实并不多,离三百万贯差着一大截。但当地官吏觉得他留在本地是个大麻烦,于是把他的名字也报了上去。郭解的门客和交好的友人多方联络,希望能把郭解从名册中剔除,甚至找到大司马大将军霍子孟,向天子转述郭解家贫,不适合迁徙。谁知一向对大司马言听计从的天子很惊讶地反问:“郭解一介布衣,居然能找到大司马亲自说情,难道会很穷吗?”
霍大司马无言以对,只好不再提及此事。
等到郭解迁徙时,由于家贫,各方受过他恩惠的人家都送来钱财资助,但当地的官吏居然禁止郭解见客。郭解门下都是豪勇之士,被一个小吏欺到头上,当即大怒,刺杀了为首姓杨的掾吏。
汉国豪杰慷慨悲歌,郭解的门客固然气血豪雄,杨家也不是任人欺凌之辈。杨家送葬之後,立即派人赴洛都告状,却没想到已经有人守在伊阙,以至于酿成血案。
那些少年,包括杀人的豪士,其实根本没见过郭解,只是钦佩于郭解素日里行侠仗义,才毅然出手。为了不连累郭解,动手的豪士还主动留下来顶罪。
伊阙往来的行人本来就多,眼下又出了这样一樁血案,士卒们还没有清理乾净,周围已经观者如堵。听到那些少年慷慨激昂的诉说,众人大声叫好,不少人砍刀斩地,感叹这些侠士的义气。只有一名文士说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郭解之辈,动辄杀人,何得称贤?”
那些少年闻言怒道:“郭大侠仗义疏财,急人之所急,为人排忧解难,不顾己身。侠义之气,世间无双!哪里来的腐儒,也敢非议郭大侠!”
那文士毫不退让,“郭解其人,不过是自喜为侠,说来说去,无非是好名而已。”
一众少年群情激愤,“胡说!郭大侠行侠仗义,从不使人知晓。只是受助者感念郭大侠的恩惠,才宣扬出去。便是我等游侠儿,偶然有机会为郭大侠效力,也从来不曾留名。哪里像你们这些腐儒沽名钓誉!”
文士道:“侠以武犯禁,有郭大侠作榜样,教出你们这帮睚眦必报的少年,一怒而杀人,置王法于何地?”
守卫的士卒被双方的争吵惊动,重新过来。那些少年翻身上马,对那文士叫道:“腐儒!可敢留下姓名!”
文士朗声道:“河间郑子卿!此番来京,求学于雲台书院。诸位若有指教,郑某自当静候!”
少年愤怒地盯了他一眼,然後呼啸一声,离开关隘。
程宗扬好奇地看着那名文士,这小子真有几分胆量,敢和一群热血沸腾的游侠少年当街争吵。把自己换成这个儒士,还真不一定敢出头,不是打不过,实在是犯不着。
太史公的游侠列传自己只是略略翻过,隐约记得郭解的下场是族灭,但究竟为什么被族灭,就没有什么印象了。如果历史没有走样的话,被勒令迁徙之後,郭解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了。虽然自己对这个列入正史,名震千古的大侠很有几分好奇,但赶在人家临死的时候拉关系,显然不够明智。
“先去找鹏翼社。”程宗扬找出自己记的地址看了一眼,“通商里,位于洛都西北,紧邻西市。上面说西市是洛都九市最大的一个,看样子地方不错啊。”
第五章 巫宗现身
朱老头乐呵呵看了场热闹,倒是没说什么酸话。这会儿正背着手牵着跛驴走在前面,路过茶肆时,他忽然停住脚步,佝偻的腰背微微挺直。
一个瘦削的男子坐在茶肆中喝茶,他低着头,对朱老头的目光视若无睹,端茶的手指纹丝未动。
一碗茶喝完,他徐徐放下茶碗,一枚一枚数出铜铢,放在桌上,然後站起身,慢慢抬起面孔。
那男子身材极高,程宗扬感觉比自己还高出一头,脸色出奇的苍白,几乎能看到皮肤下细细的血管。他头髮苍白,却看不出多少年纪。极端点说,从三四十到五六十,甚至更大一些都有可能。
他与朱老头对视一眼,那双看似平常的眸子却仿佛藏着一对锋利的钩子,目光扫来,程宗扬这个旁观者都觉得眼睛仿佛被刺了一下,情不自禁地闭了下眼。再看时,那男子已经离开茶肆,只剩一个背影渐行渐远。
程宗扬心里狠狠跳了几下,那男子步履并不快,在一群行人中毫不起眼,但就刚才一眨眼的工夫,他已经走出十几步远,再眨一下眼睛,便消失不见,就跟大白天活见鬼了一样。
朱老头开口道:“小程子,你自己进城吧。过几日,我去找你。”
“哦。”程宗扬一句话都没问,牵着马就要离开。
“紫丫头跟我一起去。”
“啥!”程宗扬一听就炸毛了,“死丫头可是我的人!凭什么跟你走?”
朱老头沉声道:“这是我们黑魔海的事。”
“少来!谁死乞白赖让我帮忙的?这会儿想起来我是外人了?要不然死丫头跟我走,要不然我跟你们一起去,想把死丫头带走?没门!”程宗扬一点都不客气,“你一个老家伙带着我的女人去冒险,凭什么啊!”
“祭祀之後才是大比,按照规矩,大比之前,任何一方都不会动手。这次只是与巫宗诸人见见面。”
“要见面也是我去见!死丫头那点儿功夫能幹什么?当初你跪下来求我,不就是想让我出面跟他们打擂台吗?”
朱老头道:“谁跪下来求你了?”
“少扯那些细节!说吧!你们那个大比,出面的是死丫头还是我?我先跟你说——让死丫头出面肯定不行!”
朱老头眨巴眼道:“那你让我说啥?”
“程头儿,宗门的大比并不是两个人上去打擂台的。”小紫道:“这次与他们见面,就是要定下如何选出天命之侯。大祭是在下个月,即使有危险,也是一个月之後的事了。”
“那都是老黄历了。别忘了巫宗已经被灭过一次,讲规矩的都差不多死光光了,万一他们不守规矩怎么办?”程宗扬压低声音道:“我是怕他们来阴的。”
“小程子,你这是看不起大爷啊。”朱老头叫屈道:“啥阴的阳的,文的武的,玩啥大爷也不怕。再说了,你就是看不起我,也不能看不起紫丫头啊。”
“耳朵竖那么长幹嘛!我们说个悄悄话你也偷听!”
朱老头臊眉搭眼地转过脸。程宗扬握住小紫的手,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焦虑。要知道,老头选的弟子原本是鬼巫王,小紫连凑数的都不算。即使老头已经无可选择,不得不回心转意,自己仍然充满担心。
“不要担心啦。”小紫轻笑道:“人家会把太一经拿回来,解决掉你肚子里的麻烦。”
“太一经算什么?连你一根头髮都比不上!”
说来说去,程宗扬只有一句,“我跟你一起去。”
小紫翘起唇角,“黑魔海是我的,不能让你插手。”
程宗扬很想说你别想什么嫁妆的事,我只要你好好的。但终于没有说出口。外人也许只看到小紫如何霸道和狠辣,自己却知道她心思有多么纤细和敏感,在她心里,一粒砂子都不能有。
程宗扬沉默片刻,“你们只有两个人。太危险。”
“石敬瑭已经在这里了。况且毒宗在汉国也不是一点人脉都没有。如果单论人数,也许我们比巫宗还要多呢。”
老头儿既然敢来,肯定有几分底气,但程宗扬担心的是老家伙太不靠谱。老头儿对小紫不坏,可他办事的风格充满了天马行空,没头没脑,即不普通又不文艺的**气质,实在太不让人放心了。
良久,程宗扬道:“小心剑玉姬。”
“知道啦。”小紫眨了眨眼睛,“程头儿,你整天想着她,等人家比完,把她叫来给你暖床好不好?”
“开什么玩笑?那贱人从里到外都是冷的,还暖床呢。”程宗扬紧紧拥着小紫香软的身体,在她耳边道:“别把对手想得太简单。如果有危险,宁杀错,勿放过。”
让他这样的滥好人说出这样决绝的话,小紫美目不由微微闪动了一下,接着她皱了皱鼻子,“人家想说的话,被你先说了呢。”她伸出舌尖,在程宗扬耳根轻轻舔了一下,用柔软到几乎快要融化的声音道:“程头儿,等人家回来,帮你吹箫好不好……”
“死丫头!”
程宗扬很想板起脸,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但听到这句话,即使在满腔焦虑中,他仍情不自禁露出笑容。让小紫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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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伊阙便能看到洛都巍峨的宫殿,这座六朝的帝京似乎近在眼前,实际上还有相隔四十余里,程宗扬直到午後才赶到洛都城下。
洛都北依邙山,南邻洛水,最初的城池南北长九里,东西宽六里,被称为九六城。但现在城市早已扩张数倍,以往的九六城变成内城。洛都九市中原来位于城外的马市和南市纳入外郭,成为城区的一部分,整个城市也被拉成正方形。
洛都外城的城墙高六丈,城上每隔一百步建有一座望楼,墙外则是浩浩荡荡的洛水。外郭之内,是一座同样建有城墙的内城,再往里,则是宫城。与其余五朝的都城不同,洛都的宫城有两座,南北各一,分别被称为南宫和北宫。宫内楼阁相望,十丈以上的高楼便有十余座,最高的甚至超过二十丈,超乎想像的规模让程宗扬这个见识过未来世界各种摩天大厦的穿越者也不禁惊叹,难怪四十里外就能看到。
第六章 汉朝驻点
程宗扬穿过洛水上的津阳桥,从西南角的津门进入城中。作为汉国的都城,六朝闻名的帝京,洛都的繁华与舞都不啻于雲泥之别,至少城中没有看到一座茅草苫顶的泥坯房,道路两旁三两层的房屋比比皆是。与舞都相似的是,城中同样被街道分成一个个里坊。夕阳下,整座城市都沐浴在淡橙色的余晖中,华丽得仿佛梦幻。
鹏翼社所在的通商里位于洛都西北,离城门还有十几里。程宗扬一路查问,终于在傍晚找到鹏翼社。
小紫离开时并没有带上惊理和罂粟女,程宗扬也不好带她们去鹏翼社,先把她们安置在毗邻的西市,然後才登门拜访。
鹏翼社在汉国的生意刚开张不久,铺面并不大,社内只有几个人,但由于是车马行,里面的庭院极为宽敞,足以容纳下几十辆车马。分社的管事蒋安世是一个年过四旬的汉子,他原本在孟老大的直属营,作为星月湖大营年纪最大的一批战士,蒋安世已经娶妻生子,江州之战後被派往洛都,负责鹏翼社的经营。
蒋安世脚後跟一碰,抬手行了个军礼,“程上校!”
直接登门的程宗扬倒是有些意外,“你认得我?”
蒋安世笑道:“早就听大营的兄弟们说过。但没想到程上校来得这么快。”
“是陈乔说的吧?他的消息倒挺快。”
蒋安世肃容道:“鹏翼社洛都分社一共七人,在外四人,社中三人,按照孟上校的命令,从今日起,一律听从程上校的指挥。”
程宗扬笑道:“四哥和五哥还没有升职,我怎么成上校了?”
蒋安世道:“程上校也许还不知道,上个月,星月湖大营的改编已经全部完成。新组建的星月湖大营一共是三个团,九个营。程上校是一团的团长,下属三个营的营长:杜元胜、臧修和吴三桂都晋升为少校,因此程团长和侯团长一起晋升为上校。”
星月湖大营重组,程宗扬接手了谢艺、萧遥逸的旧部,并且新建了自己的直属营。斯明信、卢景和孟非卿的直属营合并为三团,由孟非卿出任团长,但三人都把队伍交给了月霜,放手让她接管军队。斯明信和卢景腾出手来赶赴洛都,其实也是变相退役,从军务脱身,作为暗棋隐在幕後。如今星月湖大营战斗力最强的莫过于侯玄的二团,崔茂和王韬都在军中坐镇。真要打起来,程宗扬估计自己的一团和月丫头的三团联手,也幹不过二团。
江州之战获胜,杜元胜和臧修晋升少校在情理之中,吴三桂也成为校官倒让人意外,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面子,还是因为吴三桂确实有这个本事。但无论如何,星月湖大营的军衔在停滞十余年之後,因为战功而全面晋升,到底是件难得的喜事。
程宗扬笑道:“侯二哥终于升职了。再打一仗,就该晋级将官了。”
程宗扬询问了几句社中的情况,然後道:“来汉国之前,我听说洛都发生了一些事,四哥专门赶来处理,他现在不在吗?”
“斯中校和卢中校在乐津里落脚,平常只在西市见面。”
程宗扬明白过来,鹏翼社明面上做的是正当生意,斯明信与卢景另外的身份则是杀手,双方平时的接触都十分谨慎——毕竟岳鸟人迎风臭十里的名声在那儿摆着,由不得他们不小心。
“我这样上门没危险吧?”
蒋安世道:“无妨。我们鹏翼社的生意与镖局有些相仿,平时来往的客人什么样的都有,街坊已经见怪不怪。程上校这会儿登门,也不算出格的。”
“这就好。”程宗扬道:“洛都的事情现在如何?”
蒋安世摇了摇头,“严先生至今没有音讯。斯中校一直在追查,但严先生就跟凭空消失了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洛都的事情,早在临安时,匡仲玉就透露过一些内幕。後来卢景护送月霜来临安,将整樁事情向自己合盘托出。
风波亭之变前,岳鹏举曾经派人往洛都送过一批物品,接受者是石室书院的山长严君平。按照约定,书院方面每月会报一次平安,表示这批东西安然无恙,直到讯息中出现“日出东方”,意味着这批物品将重新交还给星月湖诸人。但今年年初,来自书院的讯息突然中断。
当时江州之战还未结束,星月湖群雄无暇他顾。战後根据程宗扬布局六朝的建议,鹏翼社正式在洛都开设分社,派遣蒋安世赴洛。同时前来的还有斯明信,他一边暗中帮鹏翼社稳住脚步,一边查找严君平的下落。临安事了,卢景也一并北上。
程宗扬原想着有八骏中的幻驹和雲骖一起坐镇,什么事会拿不下来?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顺利。
程宗扬对所谓的宝物一点想法都没有,倒不是自己不贪图宝物,实在是岳鸟人的作风让人不敢恭维,箱子里面塞砖头冒充宝物这种事,他绝对幹得出来。作为比自己更熟悉岳鹏举的人,孟非卿显然也对此不抱什么希望,他在意的是严君平的下落,以及星月湖大营可能存在的敌人。
星月湖大营解散之後,群雄在六朝各地潜藏十余年,江州一战刚露出锋芒,洛都的严君平就失去联络,这绝不是巧合,显然是有人一直在盯着星月湖大营。
“不找出这个人,弄清他的来历,有何图谋,我们在江州也寝食难安。”孟非卿在水镜中这样说道。
程宗扬很有自知之明,斯明信和卢景都搞不定的事,自己能搞定才见鬼了。因此对这件事并不是太在意,他来洛都,真正在乎的还是小紫,连老头的事都是附带的。但没想到刚到洛都,自己就被甩了,眼下居然面临着无事可做的局面。再置之不理,未免说不过去。
程宗扬问清联络方式,随即悄然离开了鹏翼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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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上汤寻人
乐津里与通商里只隔着西市,是洛都有名的声色犬马之地。日暮时分,正是高朋满座的时候,几处布置奢华的楼阁前停满车马,挤得水泄不通,丝竹声伴随着宾主的笑闹不断传来。
程宗扬没有停留,一路绕进背巷,眼前又是另一番景象。巷侧几株垂柳绿条如丝,柳下是一口水井,石制的井栏被磨得光滑无比,上面还有几道绳子磨出的深痕。一名妇人摇着辘,汲上一桶水,然後倾入脚边的瓦罐中。
几缕炊烟从房舍後袅袅升起,一名婢女提着水桶出来,将废水倾入道路中央的水孔里,水声在陶质的管道中响起,渐渐消失。几名童子骑着竹马跑来,挥舞着小小的木刀,模拟着城内的游侠儿,在巷中嬉乐。
几户人家在巷侧铺上草席,摆上甑鼎等餐具,家人分别列座用餐,陌生人路过时,往往会受到邀请。有的豪士径直入席,向主人道一声谢,便旁若无人的豪饮大嚼,好客的主人丝毫不以为怪,反而频频持觞劝饮。
宵禁的梆子声响起,里坊大门“吱吱哑哑”关上。里长带着几名啬夫在坊内走了一遭,看看有没有作奸犯科的,然後在木简上草草画了几笔,各自回家。太平时节,这些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
程宗扬一路绕到侧巷,找到一处门前挂着“阳泉暴氏”木牌的人家,推门而入。
卢景蹲在阶前,面前放着两隻破碗,一边“嘎嘣嘎嘣”嚼着炒酥的黄豆,一边抿着酒,见到程宗扬,只翻了翻眼睛,把碗推了推。
程宗扬往地上一坐,抄了把豆子,“我还以为你们会住在城里的僻处,没有人领路,连门都找不到呢。没想到竟然连牌子都挂出来了。”
“住在那种鸟地方,去哪儿接生意?”
“阳泉暴氏……这是谁编的?”
“老四当年在路边捡的。这些年在外面都用的这招牌。别说,还怪好使。”卢景抿了口酒,把碗推给他,“紫姑娘呢?”
程宗扬灌了一口,“跟老头办点事。”
“睡过没有?”
“噗……”程宗扬一口酒喷了出来,喘着气道:“没有。”
“废物!”
“喂,五哥,你该算是大舅子吧?有你这样的吗?”
卢景翻了个白眼,“女人,早点睡了,生个娃就安分了。”
程宗扬腹诽道:你说的是别人吧?让小紫生个娃……想想就恐怖,再来一个死丫头那样的,那得祸害多少人?
程宗扬顾左右而言他,“四哥呢?”
“幹活呢。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什么活?”
“生意。”卢景道:“过日子不花钱啊?”
当初星月湖大营解散後,群雄隐身市井,各谋生路,不过那些伤残退役的战士,还有战殁同袍的家属,一直是由大营抚养。负担那么重,孟老大这些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也就是在江州立足之後才好一些。
卢景耳朵忽然一动,片刻後程宗扬也听到脚步声,“有人上门?”
卢景拍了拍手,“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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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舍中点了一盏油灯,卢景大半面孔都隐藏在黑暗中,只露出一个模糊的身影。
对面的草席上,坐着一个中年人。他戴着一顶便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衣,看起来和街市上随处可见的平民百姓没有什么区别。
“敝人姓唐,在都中做些小生意。”那人客气地说道:“在晴州时听朋友们说起过阳泉暴氏信誉卓著。今日有件事,想委托足下。”
卢景冷冷道:“说。”
“城西往函谷关途中有个上汤。三日之前,敝人有位朋友路过当地,隔墙听到几句高论,当时未曾放在心上。今日偶经一事,方知与世外高人失之交臂。敝人此来,实是受朋友所托,想请先生寻找此人。”
“上汤何处?”
“一家客栈。”
“那人是男是女,何等年纪?”
“不知。”
“是上汤人,还是路过的客人?是来洛都还是从洛都离开?”
“不知。”
“那人的高论是什么?”
姓唐的中年人谨慎地说道:“先生见谅,实难相告。”
卢景声音没有半点变化,“那你让我找什么?”
“我那位朋友偶然听闻,因声音太过模糊,难以辨认。如今只想请先生找出当时在客栈的有什么人,都是什么身份,如今在哪里驻足?我那位朋友自会去一一拜访。”那人补充了一句,“一定要全部找到。”
“去找客栈的侍者询问便是。何必来此?”
姓唐的中年人苦笑道:“先生有所不知。那家客栈昨日失火,被烧得乾乾净净,客栈的主人也葬身火场。”
卢景沉默片刻,“年纪、身份、来历,是男是女一无所知,只知道三日前在一家被烧光的客栈住过——你是让我把这些人全部找出来?”
姓唐的中年人道:“敝人也知道此事确实为难。但此事关系甚重,吾友无论如何也要找到那位高人,又不知从何入手。听闻阳泉暴氏能为人所不能,才请足下帮忙。”
程宗扬坐在屏风後面,越听越稀奇。一个人路过外地一间客栈,听到里面有人说话,几天之後突然想起来回去寻找,结果客栈已经被烧成白地——那还找个屁啊。一点线索都没有,找个毛啊找?
卢景冷冰冰来个狮子大张口,“若要那人性命,一千金铢起价。”
姓唐的中年人连忙道:“并非杀人,只是想请先生找到当晚在客栈留宿的客人,是何姓名、如今在何处。因为是世外高人,如果可能,还请先生不要打扰其人,只要知道姓名,吾友自会前去拜访,以免有失礼数。”
“上汤是西去函谷关的必经之地,平日过往的旅者数以千计。那家客栈即使只是寻常门店,每日出入的也有数十人。”
“先生只须找到八月九日戌时到次日寅时之间,在店中停留的客人即可。”姓唐的中年人道:“无论是不是那位世外高人,只要是当时在店内的客人,每找到一人,敝人都愿付三百金铢。”
第八章 一个不漏
程宗扬听得有些心动,三百金铢啊,平常人一年的收入也就十个金铢左右,三百金铢什么概念?不过转念一想,这任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就是给一万金铢也是白搭。
卢景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响起,“五百。”
“可。”姓唐的中年人一口应诺,“不过限在十日之内。超过十日,每找到一人只得三百金铢。一月之後就不须再找。”
“先付六成。”
姓唐的中年人二话不说,拿出三卷封好的金铢,每卷一百枚,“还有一事要嘱咐先生,言不传六耳,你我之外,此事切不可有第三人知晓。”
卢景忽然道:“你不怕我拿了金铢远走高飞吗?”
“疑人不用,用人……”那人停顿了一下,“自然不会有疑心。”说着又强调道:“务必请先生全部找到,一个不漏。”
双方约好传递消息的方式,姓唐的中年人告辞离开。
程宗扬从屏风後出来,“这人是开玩笑的吧?”
“你觉得呢?”
“身份一看就是假的。什么做的小生意?随手拿出三百金铢,眼都不眨。而且你看到没有?他走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如释重负的样子,倒是满脸忧心忡忡,我瞧着,他根本就没指望你能找到那些人,说不定他从头到尾编的都是故事,那些人压根就不存在。”
“金铢可是真的。况且,”卢景拿起一封金铢掂了掂,说道:“颍阳侯可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
“谁?”
“那人虽然换上布衣,但鞋子来不及换,鞋尖有根扯断的线头,断痕尚新,显然上面原本嵌着明珠。他右手中指有茧,是常用刀笔留下的痕迹。一般书吏穿不起珠履,穿得起珠履的极少会用刀笔。穿珠履又擅用刀笔的,只有权贵家的门客或是家奴。”
“那你怎么知道是颍阳侯呢?洛都的王侯起码有几十个吧。”
“你记得他说那句’疑人不用,用人……’,”卢景停顿了一下,然後道:“是不是有些古怪?”
程宗扬回忆了一下,“是有些奇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样顺口的话,他居然说不出来。”
“不是说不出,是因为避讳。”卢景道:“颍阳侯吕不疑的名讳。”
程宗扬对避讳并不陌生,也知道汉国极重避讳,尤其是名讳。通常情况下,与帝王名字相近的名词一律都需要改动。比如月宫的嫦娥原名姮娥,吕不韦的相国原本是相邦,二十四节气中的惊蛰原本是启蛰,都是因为帝王的名讳而改动。有些还能改过来,像是王昭君,为避司马昭的名讳,改成王明君,因此关于她的诗都叫明妃曲,好歹本名还在,只是多了一个别名。而同样避讳的蔡文姬,就很少有人记得她本名是蔡昭姬。
帝王以下,子女对父母,门客对主人,同样需要避讳。前者如李贺,其父名晋,连考进士都受世人非议,以至郁郁而终。还有杜甫,传说诗圣的母亲名字是海棠,所以终生不咏海棠。後者最有名的例子是冯道,他的门客读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读成:“不可说可不可说,非常不可说。”
姓唐的中年人对“不疑”二字的迟疑,显然是出于避讳,卢景能从中找出事主的名字,也算是敏锐。不过程宗扬在意的是另一件事,他皱眉道:“吕氏家族的人?”
“不错。”卢景道:“吕家这一代都是废物,倒是这位颍阳侯有好学之名,人称礼贤下士,有君子之风。”
卢景语带讥诮,对吕不疑这位君子十二分的看不上眼。不过这是卢五哥的家风,就算把孔圣人搬到他面前,也照样给白眼。倒未必是吕不疑并非君子。
程宗扬道:“难道颍阳侯真遇上什么世外高人了?”
卢景弹了弹手指,“谁知道呢?”
程宗扬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能让一位王侯都在意的世外高人——会不会是那位严君平?”
卢景道:“何出此言?”
“没有理由。”程宗扬坦白说道:“我只是觉得这事挺蹊跷。以颍阳侯吕不疑的身份,能被他看重的世外高人,整个汉国也不会有多少。而这样的高人多半是成名人物,想要去查,并非难事。颍阳侯遇到却难觅踪迹的高人,很可能是哪位成名人物隐名埋姓。严君平销声匿迹,会不会藏身在客栈之中呢?”
卢景不置可否,为了寻找严君平的下落,他和斯明信几乎把洛都翻了一遍,如果坐在屋中就有人送来线索,机率比天上掉馅饼还小。
程宗扬道:“五哥,这生意你接不接?”
“为什么不接?”卢景道:“找到一个五百金铢——营里的兄弟一个月也就是一枚金铢的开销,五百金铢够我养一个营的。”
“钱是不少,可一点头绪都没有,怎么找?”
“我怎么知道?”卢景翻着白眼道:“赶紧睡觉,明天早点跟我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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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都四周雄关林立,最有名的莫过于函谷、虎牢、伊阙和轘辕四座雄关。上汤位于洛都与函谷关之间,距都城三十余里,是洛都西行的必经之地,也是西行的第一个落脚点,因此市镇人口虽然不多,却颇为繁华,单是客栈就有十余家。
黎明时分,平安客栈还没开门,便传来一阵粗暴的擂门声,“开门!官爷查案!快着些!”
店主慌忙出来,刚卸下门闩,房门便被人一脚踹开,店主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一名汉子打横进来,他留着一把大鬍子,穿着一身油腻腻的皂服,衣角掖到腰间,裤脚满是灰土。
店主一看他的架势,立刻矮了三分。乡间百姓最怕的倒不是县官,而是这种隶役,他们上下勾结,黑白通吃,一句话就能让自己破家。何况这位的打扮一看就是乡中的游徼——游徼虽然是主禁盗贼的小吏,但店主知道,有些游徼比盗贼还狠。
第九章 长兴脚店
那游徼眼睛似乎长在头顶上,仰着脸对他看都不看,喝问道:“青天白日,连门都不开!莫非做的什么奸事!”
“不敢!不敢!”店主连忙说了一堆奉承话。
游徼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听说是你的店着火了?”
这话换作别人来问,店主一口就啐过去,你们家才着火了!但差爷开口,他顿时鬆了口气,一颗心放回肚里,赶紧说道:“差爷明鉴,失火的是镇外的长兴脚店。”
游徼大咧咧道:“不是你这里?”
我这里像是着过火吗?店主陪着小心说道:“不是,不是。”
那游徼还不肯走,反而翻着眼睛道:“什么时候着火的?”
店主赶紧道:“前天夜里。天乾物燥,又是半夜失的火,听见动静房子都已经烧穿了,孙老头一家老少,没一个跑出来的。”
游徼哼了一声,“我听说脚店的东家有些仇人,是被人挟私报复——”
“绝无此事!”店主道:“脚店的孙老头镇上人都知道,最是老实忠厚,从不跟人结怨。”
游徼翻了翻眼睛,“不是你烧的?”
店主腿一软,差点跪下,含血喷人啊!这贼胚上门就是敲诈来的,要不能让他满意,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店主赶紧掏出几枚银铢塞到游徼手中,低声道:“差爷打点酒喝——脚店的失火真跟小人没关系啊。”
游徼掂了掂钱铢的份量,然後收到怀中,大咧咧道:“不是你就好。官爷问你几句话,可听仔细了。”
店主暗暗抹了把汗,“是是。”
游徼随便问了几句,无非是这几日见过什么生人,镇上有没有什么异状。店主一一作了答,那游徼一隻耳朵进一隻耳朵出,浑没放在心上,最後道:“脚店在什么地方?”
店主赶紧指了方位,送瘟神一样把差爷送出门去。
游徼大步走出巷口,一转身,揭下鬍鬚,脱下隶服,露出里面一件破旧的褂子,然後手掌往脸上一抹,落下时,刚才一番凶恶的表情已经不翼而飞,变得面黄肌瘦,愁眉苦脸,活像是一个神情憔悴,为温饱奔走的年轻人。
时辰尚早,街上行人并不太多,他有些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後迟疑地朝一处摊肆走去,畏缩地抱了抱拳,低声细气地说道:“敢问大姐,不知镇上的长兴脚店还有多远?”
摊肆上正在烙饼的妇人停下手,“长兴脚店?你找那里做啥?”
年轻人露出一丝惭愧,“我家公子前些日子回乡,雇了脚夫挑运家私,到现在也没见人来。那些脚夫是小的雇的,事情便着落在小的头上。听说他们是在长兴脚店落脚,小的来找找,是不是出了什么岔子。”
妇人同情地说道:“这……只怕是不好找了。呶,长兴脚店就在那边。”
年轻人抱拳长揖,“多谢大姐。”说罢匆匆赶去。
“等等。”那妇人叫住他,“这个饼子你拿上。”
年轻人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有钱……”
“拿着吧。”那妇人快人快语,“看你的样子总是有几天没睡好了。放宽心些,左右不过是些家私罢了,哪里就不过日子了呢?”
程宗扬佩服地看着他,“行啊,五哥,你这可发财了啊……哟,还有张饼。亏心不亏心啊?”
“不吃拉倒。”
“别啊。大半夜起来我还没吃东西呢,给我半个。”
卢景昨晚说的“早点出门”,可不是一般的早,程宗扬刚睡到半夜就被他拖起来,两人跟作贼似的,翻墙摸黑出了洛都。城门外,蒋安世已经备好马车,连夜驰往上汤。
程宗扬撕开饼子,一边吃一边说道:“有事直接问不行吗?幹嘛绕这么大一个圈子?”
“直接去问,别人会说吗?”
“为什么不说?”
“五根手指还不一般齐呢,你会说,别人未必会说。何况还是失火灭门的大事,万一背後有风险呢?趋利避害方是人之常情。”
“花点钱不就行了?”程宗扬道:“咱们现在缺的是时间,又不缺这点钱。如果这样问话要两天时间,花钱用一天就够了。”
“花钱买的消息最不可靠。”卢景道:“用一天时间买来的消息,只怕要用五天时间来分出其中的真假。更要紧的是,你花钱去买消息,只会让人凭空生出疑心。让你去当杀手,只怕第一铺生意就把命搭进去。”
程宗扬摸着下巴道:“好像有点道理……五哥,你再教我几招。”
卢景也不藏私,“想从别人口中套出话来,无非是四招:胁之以威,诱之以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威胁利诱乃是下着,切忌轻用。用时先要看人,汉国民风悍勇,威武不能屈者大有人在。贸然相逼,只会弄巧成拙。”
“比如方才那位店主,自己有家有业,又是做着迎来送往的生意,轻易不会与人结仇,如此便有了三分。县官不如现管,我扮做游徼,进门厉喝,看清那店主畏惧隶役的威风,这便有了五分。但此时若是一味用强,只会落了下乘,因此我放出口风,说是查旁处的案子。听到事不关己,那店主失了戒心,这便有了八分。我再略微一吓,店主塞钱过来,知道他胆气已丧,这才有了十分。到此时你再问他,必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程宗扬听得佩服不已,单是一个逼问就有这么多学问,卢五哥的巨寇世家真不是白来。
“那店主说了什么?”
“他说初九夜间打烊时,见到一行车马路过。是什么人他没看出来,但看到车上打着旗。”
程宗扬精神一振,“旗上是什么字号?”
“店主不识字。”
程宗扬一阵郁闷,六朝除了宋国还好一些,其他几国的识字率能到百分之十就烧高香了。
卢景停顿了一下,“……但他记得旗上有一大一小两个方框。”
“回?不对!吕!”程宗扬立刻反应过来。
“对。小的在上面,大的下面,中间还条小尾巴。”
虽然是一条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线索,却是整个事件的拼图上至关重要的一环——看来卢五哥没有猜错,那个颍阳侯的门客也没有说谎,初九那天晚上,颍阳侯吕不疑确实路过了上汤。
第十章 侧隐之心
能从不知情的店主口中得到这条线索,已经是意外之喜,程宗扬笑道:“对那位卖饼的妇人,五哥用的就是动之以情了。”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大嫂你去威逼利诱,没半点用处。动之以情,对症下药才是上策。况且这两个人也不是随便选的,”卢景道:“那店主的客栈在巷口,来往的车马行人都要从门前经过,卖饼的摊肆也是如此。问过这两处,上汤的线索也就查了大半。”
“我看你跟大嫂没说多久,难道几句话就打听清楚了?”
卢景道:“急什么?还不到问的时候。”
两人一边说,一边啃着饼子走到镇外。绕过树林,远远看到一片黑乎乎的火场。
整间客栈被烧成白地,只能看出客栈的位置离镇子颇远,紧邻着大路,原本的房舍已经看不出痕迹,院内铺满灰烬。
虽然隔了两天,火场仍弥漫着呛人的恶臭,让程宗扬不由掩住鼻子。卢景却视若无睹,他在火场中走了一圈,不时蹲下来翻检,拿起一块烧裂的石头,或是几片碎瓦扫过几眼。
尸体已经收殓过,其他东西又被一烧而空,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卢景拍了拍手,指着火场道:“大门在北边,沿路是一道土坯墙,东边是牲口棚,西侧是两间通铺,南边两间是上房,但不光是住人的。”
“不只是住人?还有什么?”
卢景从灰烬中拨出一隻倒扣的瓦盅,揭开来,里面是几粒被烧得发白的骨制骰子,稍微一捏,就化为碎末。
“赌场?”
“消遣罢了。”卢景拍了拍手,“在脚店住宿的多是穷人。像这样的通铺,一夜只要十文。若不是此处紧邻大路,颍阳侯未必会路过。”
程宗扬指着角落里气味最呛人的一片,“那是什么地方?臭得要死。”
“溷厕。”
“厕所?厕所里面怎么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跟烧焦的肉一样呢?”
“那是猪。”
“有古怪!”程宗扬叫道:“猪怎么跑厕所里面了?”
卢景翻了翻白眼,“溷字里面就有豕。”
“猪圈跟厕所在一块?我幹!”
粪坑加上烧死的猪,难怪这地方会臭得可怕。
卢景对他的震惊嗤之以鼻,“少见多怪。”
程宗扬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捂着鼻子道:“一点头绪都没有。只知道八月初九和长兴脚店,眼下连店铺都烧光了,还怎么找?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啊。”
卢景道:“到时候了。”
“什么时候?”
“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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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失魂落魄地回来,脸色又青又黄。
烙饼的妇人忍不住道:“找到了吗?”
年轻人摇了摇头,踉跄着走开,忽然停住脚步,低声道:“敢问大姐,脚店前几日可有客人?”
“孙老头的脚店离镇子远,还隔着树林,平常有人进出镇上也看不到。”
“脚店平常住的都是什么人?”
“那我们可说不准。”妇人道:“孙老头脾气古怪,平日里跟镇上的人也不来往,要不怎么会一个人把脚店盖到镇子外面?话说回来,他脾气虽然古怪,人却不坏,没想到遇上这等祸事……”那妇人絮絮叨叨说了半晌,见他神情越来越惨淡,不由叹了口气,“什么时候的事?”
“初八……不对,是初九夜间。”年轻人道:“那些脚夫走的时候已经是晌午,到镇上多半是半夜。”
妇人想了半晌,“那天晚上我们家狗子跑出去玩耍,饭都凉了还没回来。我让他爹去找,他爹不肯,我跟他爹还吵了一架。我出来找狗子,好像看到有人出了镇子,往孙老头的店里去……”
年轻人连忙道:“是不是个老汉?”
妇人摇了摇头,“不是。是个书生。我看见他找了几家客栈,都住满了人,只好又折回去。”
“大姐可记得他什么模样吗?”
“天都黑了,哪里看得清楚?倒是背了五张琴和一隻木桶,古古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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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一路颠簸,赶回洛都。程宗扬道:“还有一个可能,万一那书生是从洛都离开的呢?现在说不定都已经出了汉国了。”
卢景道:“那书生一路上找了几家客栈,又折返回去。长兴脚店在上汤最西端,他若是从洛都出来,若是由东往西问过来,用不着折返。因此只会是从西往东,往洛都方向走。他先遇见长兴脚店,觉得不满意,又往镇上找。但镇上的客栈都已住满,只得折返回去。这才合情合理。”
程宗扬点点头,“有道理——那你准备怎么找?去太学把三万学子的名单要过来,一个一个问?”
洛都人口超过百万,单一个太学就有三万来自各地的学子,整个洛都所有书院加起来,游学的士子不下五万。想从其中找出一个外地来的书生,比大海捞针还要难些,更像是从一堆洛都梗米中挑出一粒上汤种植的米粒来。
卢景敲了敲车厢,“去槐市。”
蒋安世应了一声,驱车驶入广阳门。
“那书生徒步赶往洛都,家计想必平常,一次背着五张琴,就是送人也用不了这么多,只会是用来贩卖。”
“那我们该去洛都九市啊?”
“洛都的学子贩卖货物只在槐市。”
程宗扬翻出自己的纸条,“槐市?没有啊?”
卢景道:“槐市不在九市之列,每逢朔望,各地的学子都会雲集在太学附近的槐林之中,售卖自己从本郡带来的各色物品,尤其以乐器、土产为多。那书生既然带着琴来贩卖,那隻木桶里装得多半是蜂蜜。”
程宗扬抬杠道:“为什么不能是油?是酒呢?”
“一桶蜜能换五桶油十桶酒。换你背哪个?”
程宗扬摸了摸鼻子,然後道:“你刚不是说槐市朔望才开吗?今天还不到十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