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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枪手1号     马前卒txt下载     马前卒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百八十二章:棋子也有翻身时

    被齐国皇帝视为棋子的慕容宏当然没有当棋子的自觉,此刻,他正坐在高高的山巅之上,凝视着山下远处那灯火璀灿的抚远郡城。

    千余年前,他的祖先慕容恪率领数十万大军,攻破了抚远城,就是那里于唐帝国的皇帝展开了最后的决战,很不幸,慕容恪输了。数十万蛮族大军溃不成军,被歼灭大半,余下的逃往大山深处,而慕容恪,也在于李清的王对王决战之中,被李清斩杀当场。

    蛮族就此一蹶不振,在大唐帝国阴险的策略之一,一个又一个的部落被山外的繁华所吸引,下山归降唐帝国,在漫漫的史长河之中,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忘记了他们的史,在那以后的很多年中,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以自己是唐人而自豪。

    那是唐帝国最辉煌的时代。军旗所向,四海臣伏。

    慕容宏不是一个盲目自大的人,他游学十载,对于那一段史也是耳熟能详,甚至比现在的很多人要更熟知那一段史,因为他除了崇拜统一了蛮族的他的祖先慕容恪之外,对大帝李清也一样的崇拜。

    因为李清比他的祖宗慕容恪更强。

    十年求学,十年生聚,十年整合,现在他五十出头了,与当年的慕容恪年龄相仿,他认为这是祖先的英灵在保佑他。

    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环境,比起当年慕容恪要好得太多。那时的慕容恪,整合统一了蛮族的时候,山外的李清却已经一统天下,蛮族面对的是一个地大物博,人丁无数,财富无数的统一的唐帝国,失败在所难免,就算当年那场决战慕容恪获胜,但在接下来的漫长的争斗之中,失败仍然不可避免。

    这是慕容宏求学十年,详细了解了那段史之后得出的结论。

    而现在,则大不同。

    大唐帝国轰然倒塌,天下四分,齐楚秦越,相互之间征战不休,国力相较之大唐之时,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现在越国更是被灭掉,虽然秦风的太平军已经控制了越国的大多数地方,但心怀异志者仍然大有人在,抚远的江浩坤就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了。再加上齐国人的心怀叵测,秦国人虎视眈眈,可以说,现在的越国,正是风雨飘摇的时刻。

    更妙的是,天下实力最强的齐人,正与第二大国楚国打得不可开交,还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么?乱世之中,唯有真英雄,方能真正崛起。

    现在的蛮族比当年更加强大。慕容宏站起来,目光炯炯地看着山下。虽然他们的人数比那时候少了将近一半,但现在的他们,却更加团结。

    当年自己下定决心从深山之中走出来,改名换姓,开始求学,想要打败敌人,当然得先了解敌人,先得学会敌人的本事,而且,慕容一族在大山深处藏得太久,与这个时代已经完全脱离了,他们必须走出来,才能知道得更多。

    十年的求学,在慕容家族的许多人看来,慕容宏这是在浪费时光,但他自己却知道,这十年他没有荒废。如果他一直在深山之中,永远也不会学到怎么去真正的管理一个部落,怎么去统合四分五裂的蛮族。

    学成回去之后,慕容一族在他的管理之下,开始蒸蒸日上,他抛弃了部落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始学习山外的那种集权制度,将权力一点一点的收拢到自己的手中,当然这个过程,自然是少不了阻挠与背叛的,但那些一辈子都长在深山里的同族们,跟自己玩心眼儿,简直就跟小孩儿过家家一般,不费吹灰之力,三下五除二,他就将异己分子一一铲除,确立了自己在部族之中至高无上的地位。

    而天从人愿的是,慕容一族居然在这个阶段,在大山深处,发现了一处巨大的金矿,这在慕容宏看来,就是上天给予他的奖励和暗示。

    他开始一批批派出族中的才俊走向大山之外,改头换面去学习山外的知识,他利用这些金子,向山外购买粮食,军械。在山外十年,他深深的了解那些贪婪的商人,**的官员为了得到财富,是多么的不择手段,只要给他们钱,他们什么都敢卖给你。

    有了粮,有了山外精良的军械,慕容宏终于将手伸向了那些当年与他们一样逃往深山不肯臣服的蛮部,肯归降的高位待之,不肯臣服的,那便给予他们血于火,十年整合,山中所有的蛮部尽数臣服在他的脚下,仿照山外的制度,他自立为王,将权力尽数收归到自己手中,而不是像以往,所有的部落首领拥有极高的权力。

    他将自己在山中的王国,称之为燕。那是千年之前,他的老祖宗慕容恪所立下的国号。

    “夫子,齐国人不安好心,你觉得他们这一次是不是会真的一直支持我?”他没有回头,轻声问道。

    在他身侧稍后,坐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在整个燕国,有资格坐在慕容宏身边的,便只有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虽然他在燕国没有任何的官职,但哪怕是慕容宏的妻子,见了这位老人,也会恭恭敬敬的向其施礼。

    因为这是慕容宏给予他的特权。

    这位老人叫万全,是慕容宏在抚远求学之时的老师,在慕容宏掌控了部落的大权之后,下山将这位给他传道授业的恩师请进了部落之中。现在他有如此的实力,跟这位老人在慕后的策划有着重大关系。

    “燕王,毫无疑问,齐人一定会全力支持您的。”万全道。“早前我跟您分析过,齐国最担心的是什么,当然是一个强大的对手出现在他的身侧,有一个楚国,已经够了,如果让秦风这样一个野心勃勃的家伙完全掌控了越国,经过休养生息强大起来,对于齐国来说,就是梦魇。所以,他们需要越国一直这样乱下去。只要越国大乱,他们就只需要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资源,就能够对越国施加更大的影响,就像现在这样。”

    “在齐国人的眼中,我们都是他们的棋子而已。”慕容宏冷笑。“可是他不了解我们,我却对他们有着深深的了解。”

    “力量弱小的时候,当然就只有当棋子,但其子也有翻身的时候,数年之前的秦风,何尝不是一枚棋子,但你看他现在,已经有资格去当一名棋手了。燕王,现在齐人也给了你这样的机会,能不能当棋手,那就要看你自己的表现了。”万全微笑道。

    “我会比秦风更强!”慕容宏豪气干云地道,“万师,你说是不是?”

    “永远不要小瞧你的对手,秦风从四年之前一无所有到现在成为帝王,他的能力自不用说,与这样一个对手相争,轻敌就意味着失败,就像吴鉴一样,狮子搏兔,也用全力,更何况,现在你是狮子,但他也是勐虎。齐国人提供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万全道:“有信心是好的,骄傲也没有错,但千万不要以为敌人都是蠢猪。”

    “弟子知错了,万师。”

    身后传来脚步之声,片刻之后,传来了慕容靖的声音:“大王,万师,属下已经准备好了,这就要出发了。”

    “万师,你还有什么要对他说的?”慕容宏看着万全。

    “慕容靖,此去越京城,危险重重,太平军的鹰巢虽然发展不过几年时间,但有郭九龄这样一个人存在,实力不容小觑,你须得步步小心,你是燕王的得力助手,我可不想你死在越京城中。”

    慕容靖点头道:“是,万师,不过我们的燕翎卫从十年之前万师上山之时便开始建立,这些年一直隐忍不出,实力更是强大,这一次我们便要好好的与这个什么鹰巢较量一番。”

    万全微笑道:“秦风一时心软,没有杀了吴京,这是大谬的一招,或者是他要标榜自己的仁心,但这就是我们的机会。新建的大明朝中,充斥着旧朝的官员,这些人有些是甘心投靠,有些却是走投无路只能依附,更有心怀不满希图翻身的家伙,这些都是可以利用的,你去之后,关键是要救出两个人,一个便是吴京,另一个便是越国的兵部尚书周泰。这两个人一个被关在桐宫,一个被关在大狱,都是被严加看管的,想要救出来困难重重,你此去并不会那么容易的。”

    “他们在明,我们在暗,而且他们连燕翎卫的存在都不知晓,这便是我们的机会,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一次,也要让他们好好看看我们的能力。”

    “你去吧。如果能救出这两人,必然会使得越京城中混乱,这对于战场决胜也会有极大的帮助的。”万全道:“不过如果困难太大,就不必勉强,我可不想你们折损太重。”

    “多谢万师关心,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看着慕容靖带着一众部下远去的身影,慕容宏道:“万师,我一直不明白,您为什么要救这么两个废物出来?”

    “废物也有废物的用处,我们不需要,但江浩坤却需要啊!有了这个招牌,他能为我们分担更大的压力。”万全笑道。(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三章:敢死

    亲卫营统领石三是一个刚刚被选上来的新嫩,说他是新嫩,其实并不确切,因为亲卫营的士兵无一不是在其它野战营打磨许久,战功着着才能被选上的,能入选亲卫营的士兵,无一不是所在部队的骨干力量。像石三,便是从沙阳城门军中选调上来的,在这之前,他已经是沙阳城门军的一名哨长。

    但到了亲卫营,他仍然是一名新嫩。

    从一个管理着五十人的哨长,一下子又当回了最底层的小兵,石三却没有半分怨愤,反而兴奋得不得了。谁都知道,能进入亲卫营,那就是鲤鱼跳龙门了,前途一片广大。在皇帝陛下的亲卫营中走一遭,再放出去的时候,再不济也是一个校尉,努努力,将军的位置便唾口可得。

    前途一片明亮自然让石三兴奋,但更让他开心的是,他终于能见到太平军的首领,哦,不对,应当是大明帝国的皇帝陛下了。

    进入亲卫营已经半个月了,但他还没有见到皇帝陛下,这让他有些许失望,希望今天的这一次轮值,能有好运气。兴许陛下会走出宫门,让他一睹天颜。

    石三是长阳郡人,数年之前,他还只有十五岁,便被顺天军裹协着从长阳郡一路向着沙阳郡进攻,对于他而言,也无所谓,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在长阳郡本来也是靠着乞讨或者偶尔打打零工为生,不管到哪里,只要能吃到一顿饱饭就可以了。

    顺天军在沙阳郡被太平军打得溃不成军而崩散之后,石三也就重新变成了一个乞儿,他这个年龄,不上不下,再大一些,就得去大冶城挖矿,再小一些,便会被太平军的慈幼局收走。成了无主孤魂四处游荡的石三无路可走,便报名了当时正在扩充的沙阳郡城门军。

    在城门军中,石三终于穿上了新衣服,吃饱了饭,有地方睡,就这三个小小的满足,促使他拼命的训练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因为他目睹了许多人因为无法适应城门军高强度的训练而被无情的淘汰出局,对于那些本地人来说,被淘汰了无非只是回家去,而对于他来讲,却又将重新回到居无定所,衣食无着落的境地。

    他自然不想。

    他成功的留了下来。

    数年之中,他年纪渐大,思路也渐渐开阔,在城门军中,他看到了一条全新的道路,也看到了一支完全不同的军队。

    他努力的让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军人。

    他成功地让自己成为了城门军中最优秀的士兵,也让他在亲卫营的一次鳞选当中,脱颖而出。虽然进入亲卫营的时间还不长,但他已经感觉到了完全不一样的新气象,能到这里来的,都是各军之中的翘楚,像他这样来自城门军的,却是少之又少。

    这让他感到敬畏。

    他们的统领,一个才刚满十八岁的少年,身上的那一股让他说清道不明的凛凛之威,便让他每每触及到对方的视线之时,都从内心深处泛起一股寒气。

    他需要让自己变得更强,才能到这里有一席之地。如果因为自己不够强而被从亲卫营中扫地出门,不仅是他的耻辱,也是整个城门军的耻辱,要知道,他是皇帝陛下的亲卫营组建以来,第一个入选的城门军。

    除了拼命的强化自己,他更是一丝不苟的完成所有的工作。

    但今天,他明显感到了有些不一样。

    从一大早,便有各式各样的人从外面走进内里的宫殿,这些人,有他敬仰的大将军,像绰号小猫但其实更像一条勐虎的章孝正将军,跛了一条腿的甘炜将军,像和尚的黄豪将军,也有一些他叫不上名字的校尉,但还有一些,就让他心里不明白了,因为他们只不过是一些平民,而且个个都身带残疾,不是缺胳膊少腿,便是身体看起来羸弱之极,更出奇的是,有些人来时,怀里竟然还抱着骨灰盒子或者是灵牌。身上也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

    他大惑不解,这些东西,也能进入庄严肃穆的皇宫么?

    这些人身份不一,但在他们身上,石三却似乎感受到了同一样东西,与他们的统领身上那种气质一模一样的,让人感到害怕的东西,

    很显然,他们相互之间是认识的,但在宫门口碰上,相互之间却只是互相点点头,并不说话,似乎有一种很沉重的东西正在他们之中漫延。

    石三当然不知道,这些身份不一的人,原来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大楚西军敢死营。

    宫内校场的正中央,插着一面残破不已的旗帜,那是一面骷髅旗,面相狰狞的两个骷髅之间,一柄铁刀横亘其间。

    透过敞开的宫门,石三看着这面旗帜,心中大惑不解,他不认识这面旗帜,但却认得那面棋帜之上的那柄铁刀,因为他进入亲卫营之后,也得到了一柄与旗帜之上一模一样的铁刀。

    这种制式铁刀,其实在太平军中并不少见,但他得到的那一柄,刀柄之上却刻了两个字,敢死。他一直以为这是皇帝陛下鼓励他们的话,但今天,他却约摸发现了一些端倪,因为那些进宫的各式各样的人,不管是将军也好还是平头百姓也好,背上都背着一柄一模一样的铁刀,刀柄上的敢死两个字,清晰可见。

    石三不知道,旗是敢死营的战旗,刀是敢死营的战刀。

    进去了大约三百余人之后,便于也没有人来了。石三听到了压抑着的呜咽之声。他情不自禁的回头,不由有些傻了,因为在他心目之中那些铁骨铮铮的将军们,竟然一个个都是泪流满面,更有一些残疾的汉子,双手捂脸,肩头耸动,明显是在大哭。

    这些人受的都是刀枪外伤,石三也上过战场,当然看得出来,军人,不是应当流自不流泪么,他们,居然在哭?

    身后脚步隆隆,不当值的亲卫营士兵们全副武装的出现在校场之上,在马猴的指挥之下,站在那些人的背后,而另一个方阵,却都是十几岁的娃娃,这些娃娃,身上居然也套着与他们身上一模一样的盔甲。

    皇帝陛下出来了!

    石三激动的身体有些颤抖,他终于看到了皇帝陛下。

    但皇帝陛下身上的穿着有些奇怪,与那些人一模一样,如果站在队列当中,石三还真是会分不清那一位才是皇帝了。

    秦风站到了敢死营的军旗之下。凝视着站在他面前的三百余部下,当初,这样的人,有二千零一十八位。现在,还活着的都站在了他的面前。

    “着甲!”皇帝陛下开口了。

    一个个包袱被打开,进宫的那些人,上至将军,下到平头百姓,弯腰从包袱里取出了一件件甲胄,穿在了身上。

    那都是一些什么盔甲啊?大部分都破败不堪,伤痕累累,有的,甚至少了一些部件。但石三却从心里嗖嗖冒着凉气。

    因为先前,那些缺胳膊少腿甚至走路都有些喘气的人,在套上了这套盔甲之后,整个人似乎都完全变了,他们的眸子在闪光,他们的嵴梁挺得笔直。

    呛的一声,秦风铁刀出鞘。

    长刀出鞘之声不绝于耳,三百余柄长刀齐齐伸向天空,让石三这个上过战场的人,也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战。

    低沉而又激昂的歌声从三百余人的口中响起,听着战歌,石三身上的战栗渐去,一股股热血从他的丹田之处升起,顷刻之间便弥漫全身,这一刻,他只觉得战意高昂。

    “弟兄们,你们看到了吗?敢死营的战旗,又竖起来啦!”歌毕,秦风振刀高唿。

    “敢死营!”

    “敢死营!”

    三百余人长声大唿,却直如数千人在呐喊,杀气冲天,直上云宵。

    “敢死营第一大队,副尉野狗,全员五百人,到齐!”跛子将军甘炜向前一大步,大声吼道。

    “敢死营第二大队,副尉和尚,全员五百人,到齐!”和尚将军黄豪向前一大步,厉声道。

    “敢死营第三大队,代理副尉小猫,全员五百人,到齐!”小猫章孝正向前一大步,吼道。

    “敢死营直属大队马猴,全员五百一十八人,到齐!”马猴向前一大步,扯直了嗓子,吼道。

    听着这些将领们的怒吼,石三又是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

    “弟兄们,四年之前,我就跟你们说,敢死营的大旗,终将在这片大地之上飘扬,今天,我们做到了。”秦风大声道:“弟兄们,你们看到了吗?”

    校场之上,一片死寂,只余下风在唿啸。

    “过去的敢死营不在了,但敢死营的魂不在,精气神儿还在!敢死营,永不灭!”

    “敢死营,永不灭!”三百余人大声应和。

    “敢死营,永不灭!”娃娃兵们在怒吼。

    “敢死营,永不灭!”亲卫营的士兵们在怒吼。

    宫门口,与石三一起在站岗的亲卫营士兵,与他一起也振臂高唿起来。

    舒畅双手捧着一个面崭新的军旗,缓缓从一侧走出,身体微躬,将这面旗帜交到了秦风手中,秦风转身,将自己的脸庞贴在了那面破烂不堪却仍在飘扬的旧军旗之上,摩挲片刻,大声道:“今天,我们将拥有一面新的敢死营战旗,这面旗帜,将永远在我们心中飘扬。”

    他哗啦一声,抖开了新旗帜,烈火战刀旗,但在熊熊燃烧的烈火战刀两侧,却多了两个金黄色的骷髅头。(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四章:邓方的礼物

    高耸的宫殿二楼,一个灰衣人脸色阴郁地看着下方校场之上的新老敢死营的交接正在进行。老敢死营士兵一个接着一个的走上前去,亲吻着伴随了他们多年的战旗,有的更是泣不成声,当他们依次退出校场中央的时候,新的敢死营士兵则大踏步的走上前,接替了他们的位置,站在最前面的,则是五百少年兵。

    秦风高高的举起手中的烈火战刀骷髅旗,马猴向前一步,单膝跪下,双手高举过头顶。秦风将战旗交付到他的手中。

    马猴霍的站起,转过身来,面对着校场正中央三千余士兵,用力的挥舞着战旗,厉声喝道:“可敢死?”

    “敢死!”

    “敢死!”

    呐喊之声响彻整个皇宫。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走到了灰衣人跟前,含笑看着他,轻声问道:“如何?”

    “震恐!”灰衣人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回答道。

    “较之你们的雷霆军如何?”

    “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是一支有了魂儿的战营!”老人感慨地道:“其实当初我在落英山脉初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现在这么强大,因为那个时候,他们还缺了这个魂儿。现在的敢死营,才是真正的无敌之师。”

    “一支没有魂儿的敢死营,便让我们大秦边军死伤惨得,大秦边境,敢死营之名可止小儿夜啼。郭老儿,你是在恐吓我吗?”灰衣人转头,盯着郭九龄,灰扑扑的眸子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生人气。

    郭九龄哈哈一笑:“我恐吓你干嘛?更何况,你是能吓倒的吗?那时候的敢死营,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活下去。而现在的敢死营,有国有家!此魂非彼魂也,与现在的魂儿比起来,以前的还真不叫魂儿。”

    灰衣人沉默半晌,居然点了点头:“有理!如果你们大明军队都像这支敢死营一样,有了这样的魂儿,的确会是一支可怕的队伍。”

    他突然笑了起来:“可惜,你们也只有而且仅有这样一支。”

    郭九龄含笑不语。

    灰衣人也不再说话,两人默契的一齐转身,看着下方的校场。此刻,一张张桌子摆出来,美酒佳肴流水价般的端了上来,秦风要在皇宫之中招待这些老兄弟。这样的宴席,新敢死营士兵自然是没有份儿的,除了那些少年兵充当着酒童,专门负责给老兵们倒酒外,其它的,已经退出了校场。

    片刻之后,闵若兮牵着小文小武居然也出现在校场之上,两个小家伙捧着酒壶,显得很是吃力,却仍然一桌一桌的慢慢的敬过去,每到一处,老兵们无不感激涕零的跪下,将酒碗奉过头顶,等到倒满了酒,再重重的叩一个头,一仰脖子,一饮而尽。

    灰衣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要说到邀买人心,秦风真是能人所不能也。”

    “你错了,陛下这不是邀买人心,而是真让这小皇子和小公主将下面这些人当成了叔叔伯伯。”郭九龄摇头道:“陛下不是迂腐之人,也不会认为就凭这些便能让人拼死效力。”

    “那凭什么?”灰衣人问道。

    郭九龄沉默半晌,才道:“你到过太平城,也到过沙阳郡,想来长阳郡你也肯定去过了,如何?”

    “太平城世外桃源,沙阳郡蒸蒸日上,长阳郡欣欣向荣。”灰衣人想了片刻,道。

    郭九龄点点头:“这就是了!”

    灰衣人若有所悟。

    外头传来了脚步之声,大殿门推开,秦风出现在两人的眼前,邓方愕然地看着秦风一手提着两只烤鸡,一手提着一大壶酒。

    单手一抛,两只鸡分别飞向灰衣人和郭九龄,自己却去寻了两个杯子,给两人倒满,递到各自手中。

    郭九龄似乎很习惯秦风的这种作派,邓方却有些发楞,眼前这位,可是大明帝国的皇帝,虽然还没有登基,但也没什么区别了,可看起来,跟他平常所见的那些武夫似乎并没有什么两样。

    当然,他知道,秦风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武夫。

    “今天这个场合,不好邀约邓大人出席,实在抱歉。”秦风随手甲胄之上擦着手上的油腻,使得甲胄变得更加明晃晃的耀眼。

    “对于敢死营的每一个人来说,今天就是一个大日子,外人的确不宜出现。”邓方一手持着酒杯,一手提着烧鸡,本想施礼,但现在这个样子,怎么着也觉得有些来伦不类,一时之间,竟是有些不知所措。

    “邓大人随意一些,我这儿没有什么讲究。”秦风笑着指了指他手里的烧鸡,又指了指正在狼吞虎咽的郭九龄,“正是吃饭的时候呢。”

    “邓方多谢陛下赏赐。”灰衣人道。

    秦风笑着摇摇头,神色看起来却是有些失望。不过这点小小的情绪,却是在眼中一闪而逝,邓方此时心神有些乱,竟是没有注意到。

    “邓大人送来的礼物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秦风在这里代表我们所有的敢死营士兵向你表示感谢。”秦风道。“这些东西,虽然值不了多少银子,但在我们的心中,却比万两黄金更贵重。”

    “这些盔甲埋在落英山脉之中,大秦边军偶然发现,我们都觉得应当还给陛下。”邓方微笑道。

    邓方这一趟送来的,是六百余名敢死营士兵借道秦国潜往越国的时候,埋藏在落英山脉之中的,不想却让大秦边军发现,然后又被邓方送了回来。

    “邓朴将军一向还好吧?”秦风笑着问起这位老朋友,也是老对手。对于邓朴,虽然就只打了那么几次交道,但秦风却极是欣赏此人,比前眼前的这位,要顺眼得多。

    “不太好!”邓方摇头,他终是没有吃手里的烧鸡,而是将其放在了一边的案几之上。

    “哦?为什么?他的伤应当早好了吧?”秦风有些诧异。

    “陛下,二弟在一月之前,已经踏足宗师之位,对于舒大师的援手之恩,他感激不尽,便是我们邓氏,对于秦将军,舒大师,也是怀有深深的谢意。邓朴踏足宗师,可保我邓氏数十年荣华不败。”邓方道。

    “既然如此,又为何说他不好?”秦风奇怪地问道:“邓将军晋位宗师,这是可喜可贺之事啊。”

    邓方叹了一口气,“二弟晋位宗师的消息传回雍都之后,皇帝陛下便决定召二弟回朝,担任兵部尚书。”

    “原来是这样啊!”秦风笑道:“原来邓朴将军要离开大秦边军回朝供职了,不知接替邓将军的是谁?”

    “卞文忠!”邓方说出了一个有些出乎秦风意料之外的名字。

    “原来是卞无双的儿子,这一次你们的皇帝陛下手笔很大啊,居然让卞氏一下子握住了十万边军!”秦风笑道。

    “当上了这个大帅,也不见得便能掌控这支军队。”邓方冷笑。

    “那也不见得,以卞无双的手段,只怕这支军队用不了几年,便不再姓邓了。”秦风道:“不过如此一来,倒是要便宜安如海了,如果我所料不错,只怕你们不久之后,又要退回到落英山脉之中了。卞文忠固然不错,可却不是安如海的对手,更何况,你们邓氏肯定是要下下绊子的,对不对?”

    “可笑的平衡之策!”邓方恨恨地道:“二弟好不容易打下来的这些地盘,只怕转眼之间,就又要丢掉了,陛下,我们邓氏不会给他下绊子,您小瞧我们了,可即便如此,卞文忠也是守不住现在这些地盘的。我们的陛下啊,在他看来,国内的势力平衡,比起那些膏腴之地,还要重要一些。”

    秦风大笑起来:“邓大人,邓朴刚刚立下大功没几年,而你们的父亲又替大秦拿下了开平郡,邓氏风头,一时无俩,你们的皇帝陛下,自然是要睡不着的,倒也怨不得他,恐怕他早就盘算着要划拉划拉了,邓朴晋位宗师,只不过是个引子而已。不过邓朴将军去当兵部尚书那也不错啊,至少你们边军以后不用像以前那么穷了?”

    “一个肯定被架空的兵部尚书!一尊供在朝里的菩萨。”邓方叹息道。“陛下如此做法,让人寒心。”

    “李大帅呢?他没有说什么?现在李大帅正在我这里做客,要不要去找他诉诉苦,说不定李大帅发句话,这事还能扳回来。”

    邓方摇头:“李大帅不会说话的,这平衡之策,本来就是李大帅这些年一手促成的。邓氏掌边军,卞氏掌朝政,皇室居中。如此做法,倒也的确让我大秦稳如磐石,却也让我大秦根本没有对外进取的能力,守成守成,能守到何时?”

    秦风呵呵一笑,却并不言语。秦国这些年一直无力发起大规模的对外战争,固然与国力有关系,但也与这个国策不无关系。卞邓两氏,斗得厉害,你扯我后腿,我下你绊子,皇室的确是稳固如山了,但两大家的内耗,却也让他们的国力始终不能有大幅度的上升,正如邓朴所言,卞文忠接替邓朴,安如海肯定睡着了都要笑醒。(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五章:情报共享

    看着眼前这个面色阴郁的家伙,秦风简单地道:“大明可以助邓氏一臂之力。”

    邓方灰白的脸庞之上掠过一丝红潮,但旋即消去,摇了摇头:“李大帅大一日,此事便断无可能。”

    秦风微微一笑,看着邓方,玩味地道:“即便是宗师之巅,也不是无敌于天下。一两万重骑,辅以二三宗师,便无忧也。”

    邓方霍的抬头,死死的盯着秦风看了半晌,胸脯微微起伏,似乎是按下了极大的诱惑,终于还是再一次的摇头:“不行的。”

    “为何不行?”

    “李大帅在大秦,宛如神明,比起深居宫中的皇帝陛下,他声望更隆,卫庄如何?他只不过是在暗地里为越国四下奔走,名声或者见着于高官显贵,但民间却大多不知,但李大帅却是天下皆知,不说别的,单是我那三弟邓素,对于李大帅便是俯首贴耳,不敢有半点违逆。”邓方说到这里,勐地想起自己的三弟如同小狗一般蹲在地上替李挚洗脚的那一幕,眼中划过一丝怒气。

    “原来如此,这就是说,李大帅在一日,你们邓氏便不会有任何动作!”秦风道。

    “对李大帅我们当然不敢有任何动作,非不能也,实无奈也。”邓方道:“但并不意味着什么也不做。”

    “好,你想与我做什么交易?”秦风微笑道。

    “楚有内卫,齐有鬼影,明有鹰巢,而我们大秦,也有一支这样的队伍,叫蛛网。邓方这前半辈子,就浸淫其间。”邓方缓缓地道。

    “你能给我什么?”

    “情报共享!”邓方道:“恕我直言,鹰巢虽然发展迅速,但底蕴不足,郭老哥阐精竭虑,但只怕也要将他数十年积累的那些资源快要用完了,接下来,鹰巢就得靠自己了,短时间内,鹰巢不可能与另外三个并驾齐驱。”

    秦风看了一眼郭九龄,郭九龄微微点头。

    “但蛛网不同,我们没有内卫和鬼影那么耀眼,但却扎得更深沉,我自信,蛛网比起他们,效率更高,这鹰巢没有成长起来之前,我们有很大的合作空间。齐楚两地,我们蛛网得到的情报,鹰巢会得到同样的一份。”

    “这份量可不清!”秦风微笑道,脑子里想得却是数年之前,那个与自己一起被关在昭狱里的家伙,只怕现在坟头草都快要有人高了吧,自己与闵若兮的婚礼,他可是除了瑛姑之外的,唯一的见证人呢。

    蛛网当然厉害,堂堂大楚兵部,可以接触到所有军事机密的官职,居然是秦国的一个谍子,说起来当真可笑,当然,当事人可就笑不出来了。虽然这个人被挖了出来,但安知就没有第二,第三个?

    “你想要什么?”

    “资源!”邓方道:“我见识过太平城,沙阳郡的兴旺,对陛下治国理政的能耐十分佩服,我们大秦的皇上,既然下定了要打压我们邓氏的心思,那么接下来肯定会有所行动。我们大秦,就只有这么一碗水,往这边多倒一点,那么另一边自然就会少了许多。想来陛下以前也见到过我们边军的凄凉。比起路边的乞丐也差不了多少。”

    秦风微微点头。

    “卞文忠去了西军,可想而知,接下来的几年里,朝廷必然会不遗余力的扶持他们,而我们北军可想而知,就会遭到打压。所以,我需要大明除了明面之上的与大秦的交易之外,暗地里,与我父掌控的北军能有另一些交易。”

    “如果是这样的话,光是情报共享,份量可就有些不足了。”秦风笑道。

    “战马!”邓方道:“陛下,李大帅答应给你的战马,都是生马,想要将他们训练成战马,可不是三两日的功夫,想要成军,那就更需要年月的积累,而我们可以向您提供成熟的战马以及培养训练战马的人才。我相信,如果我们能达成交易,那么您在两到三年之内,便可以组建起一支重骑军。只要您财力充沛,五万重骑,足以让山河变色。”

    “邓素那样的重骑兵?”秦风微微色变。

    “不错!”邓方点头道:“邓素带的那一支重骑兵,才真正是我们邓氏的精华所在,没有人能抢走,因为除了我们邓氏,没有人能训练出这样一支恐怖的重骑,齐国膏腴之地,尽是一马平川,如果您有一支数万人的重骑,必然会让他们食不知味,睡难安寝。”

    秦风凝视着眼前之人半晌,断然道:“成交。”

    邓方脸上终于露出喜色,站起身来,双手抱拳,深深一揖,“多谢陛下。”

    “不必多礼,利之所至而已。”秦风笑道:“我想多问一句,现在的的邓氏,手中到底能拿出多少重骑?”

    邓方微愕,半晌才道:“陛下果然厉害,除去邓素手中的两万铁骑,我们邓氏还能凑出一万来,不过这一万,却是保命的本钱,邓氏这些年来手中的一点余钱,可都全砸在上面。”

    秦风大笑起来:“如此看来,只要我们双方合作愉快的话,你们邓氏的铁骑,说不定马上就会变成五万十万也说不定。”

    邓方呵呵一笑:“十万不敢想,但有五万,便足以让卞氏低头。陛下,告辞了,旬日之后,便会有百人马师送到您的手中。”

    “乐公公,替我送送邓大人!”秦风微笑着道。

    大殿之内,只剩下秦风与郭九龄,秦风不说话,郭九龄也沉默不语,好半晌,秦风才笑出声来,“老郭,你说说,邓方的这点心思,有不有成功的可能?”

    郭九龄缓缓地道:“蛛网比我想象的更厉害,以前我小觑他们了,邓氏掌控边军,其实力较之雷霆军要更强,这也是他们一直无法进入朝廷中枢的原因所在。如果我们大力支持的话,还是有一较之力的。”

    “我不这么看!”秦风摇头道:“先前邓方拿卫庄与李挚相比较,可在我看来,李挚可比卫庄厉害多了。邓方在等李挚死,他比李挚年轻了几十岁,等得起嘛!可他能看到的事情,李挚看不到?就算李挚真要死了,肯定也给这位邓大人安排下了后手。”

    “陛下不看好邓氏?”郭九龄问道。

    “不看好!”秦风一挥袖子,哈哈大笑:“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大力的支持他们。”

    “为了战马和马师?”

    “人才难得哦!”秦风道:“骑兵,的确是我们的短板,我们没有这样的人才啊,越国的骑兵,我还真看不上眼,秦风的重骑,那才让人眼热呢!再说了,给李挚添点乐子,我也是很乐意的。秦人占了我们的开平郡,邓素的两万重骑就驻扎在哪里,这就像一把刀子顶在我背心之上,难不成我还会很开心吗?”

    “促成秦国内知,于我们大大有利。”郭九龄道。

    “当然,不过这总要等到三五年之后,我们现在根基浅薄呢!要是邓方太早出手,秦国内乱一起,李挚这老小子,铁定拿我们来转移国内的矛盾,齐国他打不过,西军嘛,刚刚由卞文忠接任,战斗力哗啦啦是直线下降,也干不过安如海,也就有我们,建国不久,国内不靖,才是刚刚好的靶子。”秦风冷笑道:“所以邓方需要时间,我又何尝不需要时间,三五年之后再来看看,我要让李挚那老小子再入越京城来找我。”

    “陛下,安靖国内,现在第一要务可就是抚远之事了。”郭九龄笑道:“邓方给我的第一个情报共享便是关于蛮族的。”

    “哦?”

    “我们小瞧蛮族了,他们现任的领袖慕容宏,倒也是一个人物。”郭九龄从怀里掏出一叠东西递给秦风:“邓方给的关于慕容宏的资料,此子倒真不能以蛮子视之。”

    慢慢浏览完慕容宏的资料,秦风淡淡地道:“蛮族,只不过是齐人手中的一把刀子,抚远数郡,亦不过当年围剿蛮人的军事重镇,但掉转刀头,却并不可怕。齐人并不指望慕容宏获胜,只不过是希望给我们添添恶心,让我们深陷于内战的泥淖之中,无暇他顾而已。”

    “可这把刀子还是很锋利的。”郭九龄道。

    “我最擅长的事情,便是将锋利的刀子打折。”秦风冷笑:“这一次,我会亲征。”

    “陛下,那慕容靖潜入越京城之事,要如何处理?”郭九龄问道。

    秦风微笑道:“蛛网倒也真是厉害,像蛮族这样的势力,他们也没有忘记渗透,吴京嘛,放在越京城还真不好处理,留着是隐患,杀了惹非议。慕容靖他们既然愿意帮着我们来处理了这一件事,那再好不过了,你也正好借着这股东风,将这越京城再清理一番。将那些藏在水下的大鱼再钩几条出来,咱们总得让越京城更干净一些才好。”

    郭九龄呵呵一笑:“我明白了。远来是客,我总得给他们备几份好礼才是。邓方说那慕容靖是半步宗师,不知慕容宏折了这个左膀右臂,心痛不心痛?”

    两人对视一眼,都是大笑起来。(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六章:要走的人

    天桥是越京城内普通百姓最爱去的地方,因为这里有他们所需要的一切东西,吃穿住行,无一不包,而且极为廉价,东西说不上好,但是能用,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就够了。只要能节约上一些银钱,其它的就没有什么更高的要求了。

    这里的铺子普通不大,小小的面脸内,货物却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更有那些挑担提蓝,当街摆摊的小贩填满了整个街道的所有空隙。

    这里不仅是穷人的天堂,慢慢的也形成了越京城内的一景,但凡来到越京来一游的外地人,天桥便是不得不来的地方。因为在这里,能吃到最正宗的越京小吃,看到最好玩的杂耍。

    摩肩擦钟,游人如炽,这便是天桥的日常景象。

    孙军卖力的舞动大刀,一柄数十斤的大刀,在他手里宛如一根绣花针一般,围观者中不时传来阵阵如雷的掌声。一阵大刀舞毕,孙军便开始兜售摆放在一边的一张张膏药,不论是喜欢他的舞刀也罢,还是他的膏药真得如他吹嘘的那一般神奇一般,他的生意,还算是不错的,不大会儿的功夫,便卖出去了小二十张,一张十文钱,这便快两百文了。孙军很是开心,今天生意很好呢,收摊子的时候,看来可以去买几斤肥肉,回去好好的吃一顿。

    “来十张膏药!”一个声音传入到孙军的耳中,孙军大喜,大主顾上门了,抬头看着眼前的站着的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年,大声道:“好咧,买十送一,一共十一张,承惠一百文。”将一叠膏药递给少年。

    笑嘻嘻的少年从怀里摸出一大把铜钱,叮叮当当的扔进孙军装钱的木盒之中,百来枚铜钱跳跃着,最终安静下来的时候,孙军却是有些发楞地看着最上面一枚,那枚铜钱与其它的不太一样。

    他不动声色的一抖盒子,将这枚铜钱压到了最底下。

    “孙大刀,再耍一次刀呗。”人群之中,有人吆喝道,听起来是与孙军熟悉的的人。

    放下盒子,孙军有些憨憨的一笑,大声道:“好咧!”弯腰提起丢在一边的大刀,风声飒然,大刀又舞了起来,不过这一次,与先前却是大不相同了,围观者们只觉得冷气嗖嗖,虽然大热天的,竟然感到了丝丝寒意。

    日头偏西,人流渐渐散去,孙军开始收拾摊子,如果是以前,天桥这个时候才开始真正的热闹起来,但越京城府前几天刚刚宣布了宵禁的命令,听说是因为马上就要举行新皇帝的登基大典了。

    “大军儿,明天赶早哦,新皇帝要登基了,这些天,来了好多外乡人,正是做生意的好时候,每天可以多赚好多些呢!”身边,一个挑担子卖糖人人的小贩笑呵呵地道,看他神色,便知今日也是收获颇丰。

    “明儿个不来了。”孙军将他的大刀从中间拧了几拧,便变成了几截,放进了先前装钱的盒子里,将地上还没有卖完的膏药卷进了包袱里。

    “怎么就不来了呢?”小贩惊讶地问道。

    “今天耍刀不小心扭了筋。”孙军有些苦恼地甩着手道。“只能休息几天了!”

    “原来是这样啊!”小贩恍然大悟,“你今天的确比以前多耍了几趟,特别是最后一次,我都看着与往常有些不同呢!”

    孙军嘿嘿的笑着,摸出两个铜钱,“给我来一个糖人儿!天天与你当邻居,还从来没有吃过你的糖人呢,咱们两个做个邻居,怕也有小十年了吧?”

    “是哦是哦!”卖糖人的小贩手脚麻利的三两下便做了一个糖人儿递给孙军,却推开了孙军的铜钱:“都是老邻居了,要什么钱,尽管吃去。”

    孙军收起铜钱,却摸出了几张膏药递给小贩,“也不能白吃了你的去,这个给你。”

    “孙大刀,你天天在这里卖膏药哄骗那些外乡佬我还不知道,你这膏药有个屁用啊?”小贩咯咯笑着。

    “这几张不一样,是真有效!”孙军打了一个哈哈,将几张膏药塞到小贩手里,背着包袱,提着盒子,大步走了。

    天桥最繁华的地段,有一间野味小铺,与别家不同的是,他这里的野味并不是新鲜的,而是风腊,一般来说,风腊野味,一过暑天,那滋味可就不太好吃了,但这家风腊小铺却似乎有着别人没有的秘诀,一年四季,他这里都是生意兴隆。各式各样的野味,金黄透亮,隔得极远,便能闻见那独有的香味,切成丝,切成片,再配上铺子里送的特有的浇汁,便成了天桥街的一绝,即便在整个越京城,也是极有名的。孙军走到这家铺子前,咽了一口唾沫,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平素是万万不来这里的,这儿的风腊,的确好吃,但也贵得吓人,他每天赚的这点钱,可不够这样大吃大喝。

    正在一块块安门板准备关门的老头儿看见孙大刀走过来,直起了腰,“孙大刀,今天舍得开荤了?”

    孙军点了点头,从怀里摸出今天的所得,递给老头儿。

    老头走到店内,取下一条风腊,飞快的切了起来,一条风腊腿很快便变成了金黄色的薄片,一张油纸一包,递给了孙军。

    “钱不够!”孙军道。

    “咳咳,我这小铺儿从明天就要开歇业了,以后也没得卖了。反正也都是要被虫蛀鼠咬,乐得大方一次,送给你了,不要钱!”老头笑着,“孙大刀,以后来耍刀,可就见不着老头了。”

    “你这是?”孙军愕然道。

    “家里出了点事,我得去帮衬,恐怕这一去,就不会回来了。”老头挥挥手,又弯腰开始安门板。

    孙军呆立了片刻,揣起一大包风腊片,大步离去了。这天桥街每天要来很多新人,也有很多老的离去,自己要走了,想不到这家铺子也要关门了。

    有的人地方,自然就要江湖,像天桥这样的街市,自然更是鱼龙混杂,这里,也是越京城的地下黑帮们争抢的香饽饽,以前这里,是鱼龙帮与洪武帮两家一齐掌控,一家半条街,收取保护费,光是每月保护费的收入,便占了帮里收入的三分之一。直到数年之前,鱼龙帮里来了一个年轻人,这个局面才终于结束。

    这个人年纪不大,武功也说不上多高,但在鱼龙帮与洪武帮的火并之中,这个年轻人的表现却让人叹为观止,他并不没有杀死多少人,但在他手下的洪武帮众,下场却更惨,因为他们全都被这个年轻人弄残废了。几年争斗下来,洪武帮的残疾人越来越多,连他们请来专门对付这个年轻人的高手,如今也只能拄着拐儿棍了。

    洪武帮最终垮了,天桥便成了鱼龙帮一家的天下。年轻人便也成了鱼龙帮的副帮主。

    天轻人姓燕,帮里与他亲近的人,都叫他燕子。

    “琴儿,这个送给你。”燕子从脖子上取下一样东西,递给对面的女子。女子说不上漂亮,手上满是老茧,这是因为常年习武而造成的。

    燕子递给他的是一枚兽牙,光可鉴人,也不知道被摩挲了多年年,通体泛光。

    “这是在我刚刚生下的时候,母亲便替我挂在了脖子上,从来没有离过身。”燕子看着对面的女子,轻声道:“你可得好好的保管着,别丢了。”

    “怎么会丢?我会一直带着。”小琴满脸欢喜之色,将兽牙挂在自己脖子上,脸庞通红:“你这次回家可得早些回来,将伯父伯母也接到越京城里住,我,我会好好的享敬他们的。”说到最后几句,声音已是低不可闻,娇羞无比的低下头去。

    “好!”燕子道。

    “还有,爹说了,等你这次回来之后,就让我们结婚,他也会把鱼龙帮帮主之位传给你,他说,你一定能干得比他更好。”小琴道。

    “行!”

    两人对视半晌,燕子突然两手抓住小琴的肩膀,低下头来,在对方的脸庞之上波的亲了一个,然后勐地转身,风一般的跑了。

    剩下小琴抚摸着刚刚被亲过的脸庞,先是怔怔的,痴痴的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紧接着便抑制不住的笑了起来,“你个傻燕子,可得早些回来呢。”

    将兽牙握在手心之中摩挲着,少女一脸幸福的转身走回了家。

    这一天,越京城内,有不少的人进城,也有不少的人离城。

    越京城,金壁辉煌的皇宫之内,除了那些高大的宫殿之外,亦有一些不怎么引人注目,但却让原来住在宫内的人都胆战心惊的地方,这里头,白房子名声最响,因为年以来,死在这里的太监宫女,数不胜数。白房子掩映在高大的树林之中,从外面看去,根本就看不到这内里的任何景象。太平军入城之后,原本皇宫的大量建筑被划拨出来,用以各部门办公,这一排白房子也在其中,当然,也一直无人问津,没有那个部门愿意接手这个在他们看来很阴秽的地方,直到最后,被一个老头子相中,老头子亲手在这些白房子最前头的一幢门楣之上挂上了一个并不如何显眼的木牌,鹰巢。(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七章:撒网

    于琴满心欢喜的跨进了家门,手里紧紧地攥着燕子送给她的那枚兽牙,她知道,这是一种认可。

    欢快地拍打着门环,今夜,注定是要做一个好梦的。

    缺了两颗牙的老门子打开了门,一步跨进家门的于琴骤然之间便怔在了那里,一只脚还在门外。

    院子里,数十个陌生人冷冷地站在那里,而家里的护院,此刻都被五花大绑地捆着扔在地上,一柄柄锋利的大刀,顶着他们的胸膛。

    甚至来不及惊叫一声,那个一直驼着背的老门子一只青筋毕露的手便卡在了于琴的脖子上,将她生生的拖进了门里,于琴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在鱼龙帮与宏武帮争夺地盘的时候,她亦是鱼龙帮冲锋在前的人物,虽然年轻,但也有五级的身手,在混迹于底层江湖的身手之中算是极不错的了。

    但在那个平时看起来老朽的老门子,却让她根本来不及有任何的反应,便被生生地拖进了门内,腾云驾雾一般的飞了起来,直直的跌下院子里。

    砰的一声,屋门在身后紧紧地关上。

    于琴没有摔在地上,因为此时,一个人从门内一步跨了出来,一伸手便接住了于琴,扶着她稳稳的站在了地上。

    “爹!”于琴看到自己的老爹于洋还好好的站在自己身边,而从大门看进去,家人们一人也不少的都在哪里,母亲,小娘,还有刚刚五岁的弟弟。虽然不是一个娘生的,但这个弟弟却对她特别亲,她也异常喜欢这个弟弟。

    “出了什么事了?他们是谁?”于琴颤声问道。她不是江湖雏儿,那些人虽然并没有任何的动作,但浑身散发出来的那令人心悸的杀气,比起他们这些刀头舔血的江湖人还要深得多。

    “于小姐回来了。我们等你好一会儿了!”一个瘦骨嶙峋的汉子出现在门口,微笑地看着她:“于帮主,请带小姐请屋一叙吧!”

    于洋的脸色很难看,一手拖着于琴便往屋里走。

    于琴不认识这个男人,可他,对于这个汉子却是认识太深刻了。

    “燕珂怎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于洋问道。

    “燕子?他,他怎么啦?”于琴莫名其妙地看着父亲。

    “燕珂去哪里了?”

    “他,他说要回老家一趟,把他的爹娘接到城里来。”于琴道。

    眼前黑影一闪,于琴只觉得脖子上一阵凉风吹过,挂在脖子上的那枚兽牙已是落到了对面的汉子手中。

    “还给我!”她尖声叫道。

    兽牙在手里被轻轻地摩挲着,汉子低头凝视着,“他送给你的?”

    “是!还给我。”

    “他在哪里?”汉子问道。

    “他回老家了!”于琴道:“你是谁?”

    汉子微微一笑,“于小姐,我想知道,燕珂在越京城中除了你们鱼龙帮,还有落脚步在哪里?”

    “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为什么要跟我们鱼龙帮过不去?”于琴嘶声道。

    汉子笑着转头看向于洋:“于帮主,我想知道燕珂在哪里,你帮我问你女儿一遍吧?让住了,从现在开始,你问一遍你女儿不回答的话,那我就杀一个人。从哪一个开始呢?嗯,就从这个小娃娃开始吧!”

    汉子挥了挥手,立刻便有一个孔武有力的大汉一伸手将于琴的弟弟提了起来,呛的一声,一柄雪亮的弯刀出了鞘,顶在了小孩子的胸腹之上。“我没有时间跟你们磨噌。”

    于洋和于琴两个的脸色都变得惨白。

    “琴儿,那个燕珂是蛮族的谍子,蛮族马上要造反了,你快告诉我,他还有那一个落脚点?”于洋两手抓住女儿的肩膀,用力的摇晃着:“快点告诉我,不然你弟弟就死定了。”

    于琴看着被骇得连哭也哭不出来的弟弟,一下子瘫软在了地上,嘴唇蠕动,说出了一个地点。

    瘦汉子挥挥手,屋里带刀壮汉瞬间退出了屋子,连院外的也走得一干二净,瘦汉子嘿嘿一笑,把兽牙抛在于琴身上,“留个念想吧!于帮主,从现在开始,这院子里要是有一人走出了这里,那就是自己找死了。看在我们以前的一段香火情上,这件事到此为止,你鱼龙帮还是可以继续在天桥发财的。”

    汉子背着手,施施然的走出了门,瘸牙的老门子转过头,咧开大嘴冲着一院子脸色青紫的人乐呵呵的一笑,也随着汉子走了出去。

    “爹,他们是什么人?燕子怎么会是蛮人的探子?”于琴失声痛哭。

    “他们是鹰!”于洋声音有些发抖。

    汉子姓田,叫田康,在越京城内曾经潜藏了许多年,对于越京城内的黑白两道,没有谁比他更清楚了,在太平军开始谋夺越京城的时候,便是他整合了越京城的黑道,虽然最后因为越国首辅张宁的叛变,他的这些准备多半都没有派上用场,但也使得新近入城的太平军,对于越京城的地下世界的掌控力度空前强大。

    旧主人没了,新主人刚进来,一般来说,都是要乱上一阵子的,但因为田康前期所做的这些工作,使得越京城格外的平静,那些有可能生乱子的帮派,在事前便接到了严厉的警告,一个个比眷养的宠物还要乖。

    他本来已经退出了鹰巢,但这一次蛮族谍子要有大动作,郭九龄便又将他临时调了回来。以前鹰巢对于蛮族的谍探系统完全是两眼一抹黑,即便是邓方提供了一些情报,但也是杯水车薪。田康对于越京城地下世界的熟悉,对于鹰巢来说,至关重要。

    田康也不负重望,在极短的时间里,便梳理出了一些有用的线索。在看到于琴手里的那枚兽牙之后,田康终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终于在那块铁板之上撬出了一条口子。

    燕珂在越京城内还有一处密秘的住所,但这个年轻的谍子,不该将于琴带到那里去。田康笑得很开心,终究还是年轻了一些。

    回到自己那个秘密的落脚点,燕珂环视着这间小小的屋子,最后视线落在了一角的床上,在哪里,有他这几年在越京城内最眷念的东西,每一寸都留着那女子的体香,可自己,终究是要负了她了。

    今日一走,不论是死是活,只怕是再也见不着她了。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他将头深深的埋在被褥里,贪婪地唿吸着里面的气息,也许那里面还残留着她的一些气息。

    半晌,抬起头来,他的手握住床沿,轻轻一瓣,啪的一声,床沿裂成两半,他从里面抽出了一柄弯刀。

    站起身,再一次环视了一遍小小的房门,吹灭了油灯,他的手握上了门闩。

    门栓并没有被拉开,燕珂整个人都僵在了哪里。

    门外有人。

    他缓缓地放开了手,慢慢地后退,手已经紧紧地握住了腰间的弯刀柄。

    屋顶之上传来轻响,比一起小猫路过的声音大不了多少,燕珂苦笑一声,缓缓地抽出了弯刀。

    格的一声,门闩被从外震断,一个瘦骨嶙峋的汉子站在门槛外,笑咪咪地看着燕珂,在他的身边,数柄强弩正遥遥瞄准着他。

    “走夜路可不太安稳,我们给你准备了另一个地方。”田康微笑道。

    身形微微下蹲,燕珂如同一只豹子一般向着田康窜去,空中闪过一道弧光,弯刀出鞘,径直斩向田康。

    嗖嗖之声不绝于耳,弩箭带着啸声射向空中的燕珂。弯刀如雪,将弩箭斩成数截,燕珂一个空翻,恰好落在了田康的面前,弯刀一斜,斩向田康的脖颈。

    轻笑声中,田康不避不闪,鹰爪般的手一把便抓向下落的弯刀,当的一声脆响,看似飞蛾扑火的大手,扣在了弯刀刀嵴之上,轻轻一扭,弯刀顿时给扭成了麻花。不容燕珂有下一步的反应,刚刚还坚硬如铁的鹰爪已经化为了绕指柔,落在了燕珂的手臂之上,如同灵蛇一般的缠上去,手臂一抖,喀喀之声不绝于耳,燕珂惨叫声中,左手握拳,重重地击向田康。

    毫无意外,这只手也被田康缠上,又是一阵脆响,两条手臂都给震断了骨头,紧跟着一掌拂在燕珂的的胸膛之上,燕珂仰天便倒。

    “捆上,带回黑房子!”田康淡淡地道。

    眼前这个谍子有着七级的身手,在这个年纪,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

    白房子是鹰巢收集,处理各类情报的地方,这里也是鹰巢公开的一个衙门所在,当然,这个公开,也不过是相对于一部分人而言,而黑房子,则是鹰巢干脏活儿的地方。

    郭九龄现在就在黑房子中,正就着一盏灯在看一份刚刚送来的情报,听到门响,看到走进来的田康,笑问道:“抓到了多少?”

    “一共抓到了十七个,击毙了附隅顽抗者八个。活着的都带回到了黑房子。”田康坐在他的对面,道:“潜伏在各帮派时的人,能挖出来的,我想都挖出来了,但其它地方,我就没有办法了。”

    “不要紧,反正最后还是要一网打尽的。既然敢来越京城生事,就要有全军覆灭的心理准备。”郭九龄道。(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八章:你猜

    黑房子一半建筑在地上,一半建筑在地下,地上的那一半还有些人味,但地下的那一部分,却只剩下阴森恐怖了。

    田康陪着郭九龄现在便走在地下二层那如同迷宫一般的通道之中,一道道铁门在身前开启,又在身后关上。一盏盏长明灯虽然将通道里照得透亮,却仍然掩饰不住森森死气。

    田康禁不住打了一个寒噤,与郭九龄比起来,他更像是越京城的地头蛇,但对于这个地方,他竟然闻所未闻,而这样的建筑,也不可能是短时间内能建起来的,郭九龄入越京城的时间并不长,怎么就找到了这么一个让人胆寒的地方?

    或许是猜到了田康在心中想什么,郭九龄干巴巴地笑了起来:“田康,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黑房子!”田康看了一眼郭九龄,别看这老家伙在陛下面前满脸笑容,但一出陛下的书房,这张脸可就不怎么好看了。

    “这个地下密宫,原本一头直通皇宫,一头通向城外。是吴越皇室花费不少银钱建成的一个保命逃命之所。”郭九龄道。

    田康吃了一惊。

    “不过陛下宏才大略,对这样一个地方不屑于顾。用陛下的话来说,就是他永远也用不着这条通道,所以我便要了来,堵死了往皇宫方向的通道,稍加改建,便成了现在的黑房子。”

    田康闭嘴不言,现在他已经脱离了鹰巢,像鹰巢的秘密,他知道的还是越少越好。

    “陛下虽然恩准你脱离了鹰巢,但田康,你要明白,你人不再是鹰巢的人了,但心却必须是鹰巢的,如果有一天你连心也不是了,那你也就活不长了。”郭九龄嘿嘿地笑了一声。

    田康悚然而惊。

    又一道铁门两人身前打开,这一次,通道里不再寂静无声,而是不似人声的惨叫之声,不绝于耳的从前方传过来。

    郭九龄停下了脚步,片刻之后,便有两名黑衣人拖着一具血肉模煳的身体从一间屋子里走了出来,看到两人,并没有说话,而是径自走进了另一间屋子,转头出来之时,已是两手空空。

    带着田康,走进了一间小房子,片刻之后,便有一个皮包骨头的老汉垂着手走了进来,看着这老汉,田康的眉头不由皱起,哪怕他手上也杀过不少人,但这个老汉身上透露出来的那股浓浓的血腥味,仍然让他极不舒服。

    “有没有招供的?”郭九龄问道。

    “这些蛮子,骨头硬得很!”老汉的声音极是难听,如同是一把挫刀在铁板之上来回搓动。他搓着手,脸色有些讪讪。

    “死了几个啦?”

    “就剩下那个最后送进来的燕珂了,其它的,都没了,可一个字也没有问出来。”

    “你可真是越活越回去了!”郭九龄讥笑道。

    老汉涨红了脸,站在哪里搓着手,却不说话。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向外走去。

    “你干什么去?”

    “不是还有一个么?属下这便去伺候他。”老汉咬牙切齿。

    “算了吧,这些没开化的蛮子认死理,就剩这一个了,可别又弄死了。好不容易抓起来的点线头,要是断得一干二净,想再连起来,可没那么容易。我们以前对蛮子没有什么了解,丢了这个线头,可就更难了。这个人交给我吧!”郭九龄淡淡地道。“田康,跟我去看看!”

    田康抬起头,道:“郭大人,田康现在不是鹰巢的人了,还是不宜去吧?”

    郭九龄冷哼一声:“田康,我先前跟你说过的话你忘了?”

    田康身子微震。

    “我年纪大了,当初身受重伤,虽然有舒疯子给我治伤续命,但终究是逆天而行,多活了这些年,已经很知足了。所以我现在每活一天,都是赚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蹬腿了,但鹰巢却必须还要有人来主持大局啊!”

    田康张大了嘴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郭九龄。

    “用不着吃惊,这层意思,我已经给陛下也说过了。我不看好田真,他太张扬,太急功近利,做我们这一行,功利心太重,是不可能做好的。干这个,就要有一辈子见不得光的准备。田康,田真还没有来过这里,我也没有准备让他到这里来。”

    “而千面呢,却是沉浸在他的那些小把戏之中不能自拔,独挡一面也不差,但想要主持大局,却差远了。”

    田康不安的搓着手,“可是陛下已经恩准我退出,而且我现在也到城门军中就职了,这一次,只不过是临时借调而已。”

    郭九龄大笑起来,“能出去,就不能进来?田康,你在越京城潜伏,隐忍多年,这份狠劲,老夫很喜欢,将你扔到城门军中去当官,本来就是存着磨练的你的意思,如果不出我所料的话,接下来几年,你还会辗转多个部门去当一当官儿。知道为什么吗?”

    田康摇头。

    “我这个位置,不仅要有干我们这一行的天份,也得会当官呢!你没有这个经,所以陛下会让你在那些个地方多呆几年的,老夫还活着的时候,你就准备在那个官场之上打滚,我死了,这个地方就归你了。走吧,咱们去看看这个燕珂。”

    田康心乱如麻,看着大步离去的郭九龄,咬了咬牙,也终于跟了上去。一出门,便看到了一个被蒙着头带过来的人,看那身材,竟然是一个女人。

    “于琴?”田康低声道。

    “见微知着,田康,你真是干这一块儿的料!”郭九龄嘿嘿笑道:“有些人啊,你就是将他千刀万剐,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但只要是个人,内心深处总会有一个柔软的地方,找准了下刀子,那才是真疼。我将燕珂放在最后一个来审,就是这个道理。”

    一扇铁门在两人面前找开,股股血腥味立刻冲鼻而来,几个黑衣人正提着一桶桶的清水,冲洗着地面上的鲜血,墙上,一个人被剥得只剩下一条裤衩,呈大字形挂在墙上,不是燕珂还是谁?

    郭九龄坐了下来,盯着墙上的燕珂看了半晌,挥了挥手,道:“把他放下来。”

    被放下来的燕珂被拖到了郭九龄的身边,他的双臂被田康尽数扭断,软软的垂在身侧,但神色却仍是桀骜之极,死死的盯着面前这个白须老头。

    郭九龄没有说话,却是从怀里掏出一样物事,放在面前的桌上。

    那是一枚发亮的兽牙。

    燕珂身子微微一颤,脸上肌肉抖动了一下,却仍是倔强地昂着头。

    郭九龄笑了笑,轻轻拍了拍手,门外的女人被拖了进来,扔在了燕珂的面前,扯去头套,脸色惨白的于琴瞪大眼睛看着燕珂,嘴唇颤抖,却是说不出话来。

    “燕珂,这两天,我们这里的一些小把戏你也都看到了吧?”郭九龄淡淡地道。“看起来,这些小玩意儿不入你的法眼,所以我准备换一个玩法。”

    他的手指头点了点扑倒在地上的于琴,“鱼龙帮的少帮主,也是你的女人,这两年,你们在一起过得很快活,你连这枚蛮族的护身符也送给了她,看来对她真是情深意重啊!送出这枚护身符的时候,你就没准备活了是不是?”

    燕珂沉默不语。

    “我知道,你们这些被派出来的谍子,都是死士,上无老下无小,无牵无挂,一心只想着你们的辉宏大业,所以死对你们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郭九龄微笑道:“不过有一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你的这个女人,肚子里可怀了你的娃娃?她还没有跟你说过吧?”

    燕珂浑身一颤,低下头,死死的盯着于琴,。

    于琴呜咽着,看着燕珂。

    郭九龄挥了挥手,“将这个女人吊上去。”

    几名黑衣人扑了过来,老鹰抓小鸡一般的将于琴三下五除二的便吊到了先前吊着燕珂的地方。原本一直安静的燕珂浑身都开始颤抖了起来,看着郭九龄的眼神,愤怒到了极点。

    “这些天你也看了我们这里的一些小把戏,我准备在这个女人身上试一试!”郭九龄把玩着手里的兽牙,淡淡地道:“她的武功不错,身体也健壮,说不定还能保住肚子里的孩子,如果真能保住,我也不介意留她一条生路,燕珂,你想看一看吗?”

    燕珂高昂的头终于低了下来,身子抖得更厉害了。

    在郭九龄和田康的注视之下,他终于抬起了头,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愤恨之色,“我不叫燕珂,我叫拓拔珂。”

    郭九龄笑了,挥了挥手,于琴被放了下来,拖到了燕珂的身边。

    一个时辰之后,郭九龄满意的站了起来,“我还是叫你燕珂吧,如果你所说的没有谬误,那么恭喜你,以后你还是可以去做你的鱼龙帮副帮主。接下来你和你的女人要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了,等我做完了这些事情,你们也就可以回去了,我们鹰巢,说话是算数的。”

    走在通道之上,田康终于忍不住问道:“郭大人,如果那燕珂还是什么也不说,你,真会对那个女人下手吗?”

    郭九龄转头看着他,似笑非笑:“你猜?”

    田康顿时石化。(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九章:八月八

    八月初八,对于北越来说,是一个大日子,因为这一天,正式宣告了北越的终结。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当太平军进入越京城的时候便已经寿终成寝,但今天,是大明帝国正式宣告成立的日子,新王朝的崛起,旧王朝的覆灭,在史书之上,将以今天为分界。

    同样的,对于大明帝国来说,今天也是一个大日子。为了今天这一天,无数的袍泽血洒疆场,六百老卒起兵于雁山,仅仅用了四年的时间,他们用手中的铁刀,打下了一个大大的江山。

    当然这一天,对于礼部侍郎卢白来说,却是很灰暗的一天。他是北越旧臣,曾为北越两代皇帝筹办过登基大典,但眼下这位,无疑却是最不好服侍的一个,他精心筹画的盛大的仪式,被这位年轻气盛的皇帝大笔一挥,便被劁割成了一个四不像,所有的大典几乎被删得一干二净,还美其名曰为:省钱。

    省钱是应当的,但没有这个省法,登基大典,不仅仅是皇帝的颜面,还有国家的颜面呢。现在秦,楚,齐国的使臣,可都在越京城呢。卢白用屁股也可以想得到,用不了多久,眼前这个登基大典,就会成为天下的一大笑话。

    可他敢滋声儿么?自然是不敢的。以前即便是吴鉴当皇帝的时候,老尚书也敢吹胡子瞪眼的与其争得脸红脖子粗,但现在,他却不敢违拗这位年轻的帝王。

    现在的首辅去请他再度出山任礼部尚书的时候,他当场就拒绝了,这位首辅当时也没有多言,径自离去,却在回头差了一位仆人送来了一封信。

    信很简单,只有一句话:为儿孙计!

    卢白拿着这封四个字的信长吁短叹了一整夜,第二天,便去礼部上任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个任务就搞砸了。

    想起目前还砸在手里的第二个任务,他更是愁眉苦脸。相比起其它此刻与一样站在太和殿高高台阶之下的文臣武将们喜笑颜开的神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身上穿着的三品官服与以前穿着的官服有着很大的差别,这让穿了一辈子大越官服的老礼部尚书很是有些不自在。这种新官服,是昨天才由织造局送到手中的。

    大明帝国的新官服,三品以上服紫,六品以上服红,六品以下服青,这倒也罢了,问题是这种官服的胸前胸后多了两块补子,文官的补子上绣着飞禽,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鸳鸯,八品云雀,九品练雀。而武官则是一品麒麟,二品狮子,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八品牛,九品海马。

    刚刚立朝的大明,不论文武,都没有设立一品官员,文官之首的首辅权云,也只是二品,而与他同样是二品的,便只有吏部尚书王厚一人,而武官,兵部尚书霍光是二品,其它如章孝正等人,也不过是三品而已。

    看着满眼的紫红青,卢白不由得苦笑,当真是一大片的禽兽了。

    太和殿的大门打开,乐公公出现在高高的台阶之上,手中持着一根长鞭,迎着初升的朝阳,左右各一抖,啪啪两声清脆的鞭响,在太和殿外响起。

    文臣武将,在左辅权云和兵部尚书霍光的带领之下,鱼贯走上台阶,进入到了太和殿当中。

    与此同时,越京城内四座城门的钟楼,四座大钟被同时敲响,连续的一百零八声钟响在整个越京城内回荡,听到钟声的所有越京城人,都将目光转向皇宫所在的方向,一个新的王朝在北方正式成立了。

    在悠扬的钟声响起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老人,背着一个包袱皮,风仆尘尘的出现在北城门外,因为今天日子特殊,城门口的守城士兵也增加了一倍,更是有军官寸步不离的坐镇,每一个入城的人,特别是外乡人,都会受到格外的盘问。

    排着队等待着入城的老人脸上带着笑,听着钟声连续不断的响起,他自然知道这钟声意味着什么。

    可是他更清楚,在这时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在更北方,在那一片崇山峻峻延绵的地方,比钟声更好听的战鼓号角之声,亦正在响起,数万燕国大军,已经从抚远郡出发,准备直捣越京城。

    抚远四郡,原本就是作为越京城的拱卫存在,当初建设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挡住自大山之中杀出的蛮族,离越京城最远的抚远郡,距离越京城也不过三百里而已。

    大好河山谁问鼎,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

    在老人大步进入越京城北门的时候,黑房子里,千面退后数步,端详着眼前的作品,满意地咂巴着嘴巴,在他面前,一个与燕珂形似八分的汉子正在悠悠醒转。

    “有**份像,余大人,怎么不干脆做一个面具,岂不是省事的多!”田康有些不解地问道。

    千面一摊手,“做个面具倒是省事,但那东西,唬唬人在短时间内还是可以的,但是郭大人要求的可是长期潜伏啊,如果戴个面具,那不是摆明了跟人叫喊自己是探子啊,快来抓我啊!”

    “可这个假的燕珂虽然从体形外貌上与真燕珂几可乱真,但只要是此子最亲近的人,只怕还是可以分辩得出来的。”田康道。

    “这倒不用担心,从那个燕珂的口供来看,他来越京城潜伏已经多年了,这几年的时间,人的外貌有一些小小的变化,变不出奇,而且他们这些谍子,一向都是互不见面,互不知晓,彼此之间没有丝毫的交接,倒也对我们的这个计划不无助益。”千面笑道:“田康,这便是易容的最高境界了,这位兄弟,以后就只能顶着这张面孔生活了,不可能改回来了。”

    郭九龄端详着眼前的假燕珂,微微一笑道:“带他们过来。”

    黑衣人押着燕珂与于琴走进屋子,看到那个正从床上缓缓坐起也向他看来的人,燕珂啊的一声,叫了出来,似乎在他的面前,有一面镜子,他看到了镜子中的另一个自己。半晌,他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般,颓然垂下头去,到了眼下这个地步,他岂有还不明白,对方想要干什么?

    走到黑屋子的地上一层,一名黑衣人已是急急奔来。

    “慕容靖进城了,外面的小鹰请示,是否跟踪?”

    “不。”郭九龄当即否定,“慕容靖是九级巅峰的好手,任何的跟踪,都会让他警觉,除了那些定点的睡鹰之外,其它小鹰都不允许跟踪,任由他去。”

    “明白了!”黑衣人转身离去。

    郭九龄冷哼道:“不管你要到哪里,终究还是会出现在的我的眼前。”在他的脚下,那个假的燕珂,当然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去见到那位一路辛辛苦苦赶到越京城的家伙。

    郭九龄策划的,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只是将越京城内的蛮族探子一网打尽,他想要的更多,也更长远。

    太和殿中,群臣叩拜,三唿万岁,即便是秦风大笔一挥,将登基大典的繁文缛节删得七七八八,但仍是耗费了一个时辰左右,才算是正式完工,大殿之上,三国使臣奉上国书,算是正式承认了大明帝国的地位。

    一身皇帝盛装的秦风只觉得浑身的不舒服,头上那顶皇冠,比起平日里所带的铁盔要轻上许多,但秦风却觉得太沉重了,只戴了这个把时辰,便觉得脖子酸痛不已,心中不由暗自腹绯,这玩意儿真不是人戴的。

    仪式之中,最大的一项盛典便算是阅兵了,不但太平军所有军队将会派出军队参加校阅,便是秦国边军,齐国龙镶,楚国火凤也都象征性的派了一百人的队伍参演。

    朝阳楼,在过去的岁月里,迎来过无数位帝王在这里校阅自己的军队,今天,他又迎来了一位新的主人,大明帝国的开国皇帝,秦风。

    日月王旗在城楼顶上高高飘扬,两侧,烈火战刀旗护卫左右,站在朝阳楼顶,可以遥遥看见越京城外城的的四座高大的城楼,那上面,日月旗和烈火战刀旗亦在阳光的照射之下熠熠生辉,与朝阳楼上的王旗交相唿应。

    秦风牵着闵若兮的手,登上了朝阳楼顶,在他身后,文臣武将一个接着一个的登上城楼,来自三国的使臣,自然也在其中。早在朝阳楼两侧城墙之上前来观礼的各地士绅,商人以及特邀而来的一些人,面向着朝阳楼,三拜九叩。

    战鼓缓缓擂响,每隔上一个唿吸之声,才会响上一声,随着这缓缓的鼓声,远处早已准备妥当的军队立时便兴奋了起来。每个战营只能派出五百人前来受阅,没有显赫的战功,想要跻身之五百人,可是想也别想。

    鼓点愈来愈急,而号角也在此时响起。

    鼓声骤停,号角戛然而止,远处,三骑急速奔来,当先一人,手持日月王旗,身后两人,则各举一面烈火战刀旗。

    奔至朝阳楼下,三骑勒马,战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重重落下,三个马头正正的对着朝阳楼。

    “启奏大明帝国皇帝陛下,受阅部队已准备完毕!”

    秦风微微点头,挥了挥手,“开始!”

    “遵命!”骑士弯腰,挥臂,大明日月旗夺的一声,插进了地下,身后两名骑士亦将手中的烈火战刀旗插在日月旗身后,三骑向着朝阳楼遥施一礼,转身策马而去。

    战鼓之声再起。(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章:阅兵

    奔至朝阳楼下手执日月王旗向秦风禀报的骑士,在越京城大大有名,姓萧名宁,现任越京城城门军统领,其母率一千余萧氏子孙带孝赴龙游,血战数日,力保龙游不失,也让洛一水图谋中平郡,进而攻打越京城的打算尽数落空。一战之下,千余萧氏子弟几乎死亡殆尽。

    由萧宁出任今日的阅兵总指挥,秦风自然也有自己的深意,这亦是在向旧北越的那些臣子给出的一些善意,不惮于你过去是什么人,只要有才能,愿意为新王朝效力,那么,大明帝国也绝不会亏待了你。

    萧宁翻身下马,疾步走向阅兵场上的一个高台,伸手拔起台边的一面令旗,用力一挥。排在最前头的一支部队已是在军官的喝令声中,踏着整齐的步伐,向着朝阳楼走来。

    率先出场的便是萧宁麾下的城门军。正式就任城门军统领之后,在简放的辅佐之下,原城门军被大幅度裁剪,以简放从龙洲带回来的千余名部属为核心,重新构建了一支五千人的部队,这五百人,自然是从中优中选优而出,不但个头齐唰唰地一般高矮,身上更是换上了全新的战甲。走在最前头的便是副统领简放。

    简放仰头,看着朝阳楼上那个身影,心中感慨万分,就在几个月之前,站在那里誓师出征平叛的还是北越的皇帝,而现在,城头变幻大王旗,那里,飘扬着的已经是大明日月王旗了。

    对于秦风的敢于用人,简放算是领教了。像自己这样一个旧王朝的军人,大明帝国的主人二话不说,就将自己摁在了城门军副统领的位置之上。而且,新任的兵部尚书已经找自己单独谈过了话,阅兵过后,自己就将正式成为城门军的统领,而萧宁,将会被调到兵部担任侍郎。

    城门军,说到战斗力,自然是不可能与野战军相比较,但位置却十分重要,京城四座大门,九座小门,皆在城门军的控制之下,还分管着城内的治安,配合越京城守缉盗缉私,不可谓不重要,自己一个小小的中平郡郡兵副将,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几乎是以平步青云的方式,窜到了这个高位,城门军统领,已经是四品武官了。

    王朝新立,官位却并未乱授,文武两道一品位置全都空缺,首辅权云亦不过二品,兵部尚书霍光二品,其它野战将领,除去章孝正是正三品位,其它都与自己一样,正四品。

    作为旧王朝的官场中人,简放自然也咂摸出了其中的意味,品秩压低,自然就是给每个人留下了进步的空间,而想要向上,自然是要拿功劳来换的。

    功劳从哪里去获得?自然是逐鹿天下。

    经过龙游一战,简放自己却是已经没有了沙场逐鹿的心思,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心高志远的人物,但只要在城门军统领的位置上把事情做好了,近月楼台先得月,官帽子慢慢往上爬却是毫无疑问的。

    城门军之后,紧接着的便是和尚黄豪的锐金营,这是一个刚刚成立的战营,以原洛一水旧部为核心构建,和尚接手后,在越京城郊外,狠狠地打磨了几个月,这支部队原本老底子就不错,现在更是旧貌换新颜,第二个出场,和尚还是很委屈的。

    因为越前出场,便代表着你这支部队,还没有真正的立下显赫的功劳,只能成为后面部队的暖场者。

    锐金营连营名,都是刚刚确定下来的,在这一点上,和尚也自知无法跟野狗他们几个相争,此刻,站在城头之上的和尚,瞪着眼睛,耷拉着眉毛,盯着自己的五百儿郎大步走过来,心道走着瞧,下一次的阅兵,老子一定要最后一个出场。

    身边,已经有些显怀的余秀娥似乎知道和尚的心思,伸出手去,轻轻地拉着了他的大手。

    锐金营,轻步兵,人人着板甲,配长矛,短刀,引人注目的是,在他们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一个袋子,袋子里插着五根短矛。

    这是余秀娥的手笔。这五百人,是整个锐金营的翘楚,也是和尚的亲卫,由余秀娥亲手挑选训练,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臂力惊人,百步之内,掷矛破甲,轻松无比。

    随着吴劲草一声厉喝,五百锐金营齐声应和,相互之间间距拉开,转眼之间便形成了一个攻击阵形,从朝阳楼下城门洞子里,早已等在哪里的锐金营另外一些士兵推着一辆辆平板鱼贯而出,车上装着木桩,木桩上却是捆着厚厚的甲胄。

    “锐金,破阵!”吴劲草呛的拔刀出鞘,雪亮刀锋前指。

    前排士兵纵跃而上,一排排短矛飞出,准确的击中前方平板车上的戴甲木桩,随着声声闷响,甲破桩短。

    一排飞矛的身后,紧跟着的便是手持长枪的士卒,几乎在木桩倒下的瞬间,他们已是赶到了车前,提起手中长矛,作势虚刺。

    飞出去的不过是十几柄飞矛而已,如果是数百人一齐飞出长矛,那威势自然是要强上无数倍。

    城头之上,观看的各国使节,脸上都是微微变色。曹辉李挚都是熟悉军阵之人,马向南即便不是军人,就算是外行看个热闹,也觉得极为惊人。

    哨音响起,士兵收矛归队,五百人重新收拢为一个方阵,昂着头走过朝阳楼。

    锐金营之后,紧跟而上的是陈志华,陈金华兄弟的巨木营,洪水营,这两个战营完全是以洛一水所部组成,经过朝阳楼下之时,出身将门世家的兄弟两人,随意变换阵形,倒是如臂使指,转换如意,显示出了不俗的指挥功底和士兵们的基本素质。

    刘兴文的厚土营与陈志华兄弟两人一样,表演的是阵形的变换,但与这两兄弟一比,却是落了下风,虽然阵形变换并没有出什么差错,但士兵的基本素质却是差了太多,毕竟陈氏兄弟的部队,都是血里火里爬出来的,与没有打过什么硬仗的刘兴文的部下,实是有着天壤之别。

    城头之上,野狗得意洋洋地看着身边的和尚,“和尚,看我们苍狼营的。”

    和尚翻了一个白眼给他。“有什么好得意的,你还能比得上矿工营和磐石营,连勐虎营也在你后头出场,我是来得晚了,就你这个出场顺序,还好意思自称敢死营出来的,羞都羞死了。”

    野狗大怒,“狗日的和尚,就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称赞老子几句你会死啊,好,以后咱们走着瞧,看是你的锐金厉害,还是我的苍狼更强?”

    “走着瞧!”和尚亦是恶狠狠地道。

    苍狼营走得是进攻的路子,有攻无守,这便是苍狼营的特点,一柄柄铁刀斩下,前排尚未收刀,后排已是跟上,一时之间,站在墙头之上,能看到的便是雪亮的刀光滚滚前进,只见刀,不见人。

    苍狼之后,勐虎跟上。

    勐虎营是沙阳郡兵的老底子,但陈家洛成军早,又与苍狼营在蒙山较劲了一年有余,这支军队的战斗力极为强悍,在次战争之中,都是作为主力使用,在这支部队之中,也是武道好手最多的一支部队,表演起来,更是花样翻新。攻,守,突刺,井井有条,没有苍狼营那般炫目,但在内行人看在眼里,却清楚这支部队更难应付,应为他攻守兼备,攻,不比苍狼营差,守,却又是固若金汤。

    陈家洛看着这支自己整整练了四年的部队,眼里头的笑意怎么也掩饰不住。现在在沙阳郡,陈氏的风头已经渐渐要盖过刘氏,所靠的便是这一支百战之师。感到有炙热的眼光落在自己身上,他微转头,看到刘兴文正瞧着自己。微笑着对其点点头,一步差,步步差,你刘兴文这一辈子,恐怕是赶不上我了。

    小猫的磐石营出场了,与前面花样翻新的表演不同,这支五百人的军队老老实实的走了过来,虽然没有任何的出彩东西,但城头之上,所有人都是噤声不语,五百人的方阵,走过来时,同起同落,竟然宛如一个人一般,没有一丝丝的涟漪,连手中的枪矛都没有丝毫的晃动。在城楼之上的人看起来,下面的方阵,恍然一块移动的铁板。

    不等众人回过神来,隆隆的震动之声,似乎让朝阳楼也在微微晃动,矿工营出场了。作为太平军中唯一的一支重装部队,这支连脸都掩在铁甲之中的钢铁之师,一登场便让所有人有一种窒息之感。

    与磐石营一般无二,矿工营也没有任何的表演,他们本身,便已经足够显示出他们的力量,自矿工营投入战场开始,他们便是执坚披锐破阵如无物的太平军第一悍师。

    城楼之上,陆丰夷然自得,在所有战营的统帅之中,他的武道修为是最低的,但他所带领的战营却是最强悍的,这也算是太平军中的一大奇景。

    矿工营之后,便是三国前来观礼的军队,秦国边军的重甲骑兵,楚国的火凤,齐国的龙镶缓缓走过朝阳楼。

    数千骄兵悍将,齐聚朝阳楼下。(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一章:赴死

    薛守业站在城墙之上,眺望着远处,忧心忡忡。数天以前,他就已经察觉到事情有些异样了。石林县是越京城辖下县治,所辖下区域与抚远郡相邻,这里一直商业繁盛,是抚远与京城商业交往的中心。这几年来,即便是国内到处战事频发,他们这一片儿,却还是相对安静,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大家伙儿该干什么事情,就干什么事情。

    但太平军入主越京城,大明王旗开始在石林县城之上飘扬的时候,抚远郡那边异样的沉默,却让薛守业一下子坠入到了深渊之底,从那时开始,他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这种沉默意中示着什么,他自然很清楚。可他却还抱着万一的希望,希望抚远郡那位郡主能够悬崖勒马,不要让战火焚烧这片发静祥和的地主。

    但数天以前,两地之间本来川流不息的驰道彻底没有了人影儿,薛守业终于绝望。他开始着手遣散城内的百姓。

    如今石林城已经是一座空城,只剩下了县衙的一些属官以及百来个县兵,可以说是战战兢兢,人人自危。

    派出去的探子们到现在一个也没有回来,更是加深了薛守业的警惧。

    薛守业是一个读书人,也算一个不错的地方官,治理石林,颇有声名,当然,该收的钱他也一样不拉,不该要的钱,却是一分不拿,他学问不错,性子却也有些木讷,虽然这些年也往上头塞了不少钱,想把位子提一提,但钱送出去了,屁股下的位子却如同被粘在他屁股上了,多年也不曾动一动。

    太平军进城,改朝换代,那些过去与他熟识活动门路进了越京城的人,听说有不少人被扒去了官服,甚至掉了脑袋,他又不得不庆幸,自己还算是运气好的。当越京城的使者带着一面大明日月王旗抵达石林之后,他二话不说,立即便亲手升上去了这面簇新的旗帜。

    他已经没有太大的志向,只向安安稳稳地做好这个县官,每年收下自己该得的银子就好了。谁坐郡城里的那把椅子,隔他似乎太遥远了一些,也轮不到他个芝麻绿豆小官儿来操心。

    自己的老婆娃娃在他察觉到抚远郡有异的时候,便已经送回到了越京城,他在京城里也还有一幢小院子,那是他当石林县林这些年收的银钱买的,京城居,大不易,如果不是他当了这个县令,在越京城,要买那样一幢小院,只怕是想也不敢想。这些钱不是正道上来的,但薛守业却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自己只不过收了一些孝敬钱而已,并没有贪赃枉法过,谁在这个位子上会不收钱呢?循例而已。

    他已经打定了注意,一旦那个抚远郡郡守江浩坤要造反,兵临石林城下,那自己肯定是要跑路的。虽说当个县官,守土有责,但自己无兵无将,即便跑了,事后也最多是丢官罢职,不会真要了自己的脑袋,当了这些年的县令,弄的钱只要不大手大脚,也足够自己后半辈子过活了。

    倚在城墙垛子上,他出神地想着。在城下,留下的唯一一个仆人每天将马照料得好好的,精料喂着,就是为了最后跑路能更快一些,从这里到越京城,也不过三百里而已。

    他一点儿也不看好江浩坤造反。自然也就没什么到时候大开城门,迎接义师的觉悟,那位刚刚登上帝位的大明王朝的新皇帝,一路腥风血雨走过来,手下骄兵悍将无数,岂是蜗居在抚远一地的江浩坤能比的。这位江大人,最后的下场多半是要落一个菜市口枭首并株连九族的下场。

    唉!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可惜石林今年的葡萄酒,他是尝不到最鲜的第一杯了。石林种的最多的不是粮食,而是葡萄,而石林酿造的葡萄酒,更是行售全国各地,这仗一打起来,注定今年是要没有了收成,更不会有新酒问世,只怕这酒的价格是要疯长了。在石林这些年,喝惯了葡萄酒,对那种烈性的白酒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了,家里虽然还藏了一些,但也不知这仗什么时候结束,是一年两年或者更长呢?

    千万别毁了那些葡萄架子啊,要不然,即便不打仗了,也得等上一两年才能枯藤发新芽,重新开花结果啊!还有逃散的那些酿酒人,失去了这块地方,他们会不会生计无着呢!

    胡思乱想着的薛守业觉得脸上冰凉,抬头看天,居然下起雨来了。一点,两点,越来越大,啪啪的砸在城墙上的青砖之上,腾起一股股烟尘,土腥味蒸腾而起,其实还夹杂着些许的酒香。这石林的每一寸土地,都浸透着酒的味道呢!

    仆人薛灵撑着一把伞跑到了城头上,替老爷挡住突如其来的大雨。

    “老爷,我们还是走吧,刚刚我看到县丞和县尉两位大人,已经偷偷地溜走了。县兵也跑了不少。”薛灵小声道。

    “我是一县主官呢!”薛守业苦笑道:“我算不上一个好官,但总要守到最后一刻吧。这样以后皇帝陛下追查起来,我也有个托辞是不是?”

    “这个新皇帝,能不能坐稳江山还不好说呢!”薛录嘴巴一扁,道:“要是他被打败了,还怎么追查老爷的责任。”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而且,江浩坤就是能成事儿的人吗,我看不。以后我们是要在越京城讨生活的人,万一让这位陛下记上了我,那还有好日子过吗?再熬熬,等看到了他们的旗子,我们马上就跑!”薛守业苦笑着道。“就算是跑,我也要是这石林城最后一个跑的人啊!”

    薛灵不说话了,老爷读书多,读书人的心思,他总是不懂得。

    大雨如注,雨中有人影,如飞而来。

    薛守业一怔,瞪大眼睛,看着那人,穿着普通百姓的衣裳,仅靠双脚,竟然是疾逾奔马,他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越跑越快,凌空而起,双**替踩在城墙之上,竟然就这样蹬城而上,薛守业目瞪口呆,薛灵更是吓得连手上的伞都掉在了地上也浑然不知。

    来人一跃下城,站在了薛守业跟前。

    “你是?”薛守业的眼睛盯着来人,他看到,顺着雨水落下的还有鲜红,那是血。

    “你是石林县令?”来人反问道。

    “是!”薛守业回答道。

    “县城里有多少人马?”来人径直问道。

    “就只有我了!”薛守业指着自己的鼻子,想了想,又指了指身后的薛灵,“还有他。”

    来人一怔,旋即明白了所有的事情。笑了笑:“那赶紧跑路吧,你这里还有多余的马吗?我要赶回去报信。”

    “你是朝廷的探子?”薛守业问道。

    “不错,江浩坤正式起兵造反了,现在数万蛮军正向着石林扑来,这位县令大人,赶紧跑吧!”探子道。

    “蛮军?”薛守业一怔。

    “对,蛮军,数万蛮军,江守坤与山里的蛮子勾结在一起了,这一仗,有的打了。”探子摇摇头:“有马吗?”

    “有,有的。薛灵,快去为这位壮士备马。”薛守业的声音有些颤抖。“你和这位壮士马上离开石林县城。”

    薛灵一怔:“老爷,您呢?”

    薛守业沉默了一会儿:“如果是江浩坤来,我就跑了,但是蛮子,我就不跑了。”

    薛灵呆了,那个探子也呆了。

    “这位县令大人,你脑子没有坏掉吧?”探子惊诧地看着薛守业,当真论起级别来,他脑袋上的官帽子倒也不必这位县令大人小:“蛮兵比起抚远镇的反军来说,只怕要凶残十倍,你孤家寡人一个,手无寸铁,留在这里找死啊?”

    “江浩坤造反,不过是同族相争,蛮子下山,则有可能是华夏之祸,我,不走!”薛守业转头看着探子,脸上看不出有什么激昂之色,“这位老兄,带着我这位仆人赶紧走吧,马就只剩下两匹了,既然是蛮子,你们就得快些跑了。”

    探子怔了半晌,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一抱拳问道:“敢问大人姓名?”

    “姓薛名守业!”薛守业挥了挥手。

    “老爷,你不走,我也不走!”薛灵大叫了起来。薛守业不作声,只是看向那探子,探子会意的点点头,一掌劈在薛灵的脖子之上,然后将翻倒的薛灵提在手里,大步下城,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都会薛守业,“小瞧你了,读书人中,也是有好汉的。”

    薛守业展颜一笑:“我不是好汉,读书人,有所为,有所不为也。”

    两马远去。薛守业在城门楼子里倒腾了一阵子,竟然翻出了一罐酒来,一手提罐,一手拎着酒碗,在飘泼大雨一般的城头之上坐了下来。

    酒倒入碗中,殷红如血,轻轻地抿了一口,昔日鲜美的酒中,却怎么带上了一丝血腥味。

    蹄声如雷,盖过了飘泼雨声,薛守业站了起来,看向远方。

    一队队的骑兵正在雨中向着石林城而来。片刻之后,便在石林城下汇集成一股钢铁洪流。

    薛守业端起一满碗酒,扬声大笑道:“兀那蛮子,还记得千年之前血流成河么?”

    城下,一柄铁弓扬起,嗖的一声,一箭穿破雨帘,射穿了薛守业的咽喉,他应声落城,手中鲜红的葡萄酒如血一般,自城头飘落。

第五百九十二章:磨刀石

    抚远四镇起兵造反,勾引蛮族出山,消息传来,越京震动,城内顿时有了一股惶然的气氛,对于蛮族的记忆,越京城里的人,大都停留在书本上的记载以及说书人的抑扬顿挫的演义之中,在他们的嘴里,这些蛮人都是些茹毛饮血,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现在这些魔头出山了,由不得人不慌。

    但在大明王朝的中枢里,却并没有人将蛮族下山当成多大一回事。只是秦风在听到了石林县令薛守业孤身一人,决然赴死的事情之后,沉默了好一阵子。

    “不错的一个官儿,可惜就是太蠢了一些。”霍光很是有些觉得不值,连连摇头。

    “虽是书生意气,但这却也说明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权云并不这么认为:“陛下,我在吏部翻看了这个薛守业的历年考评,说不上是清官,但也不是一个贪官,拿自己该拿的,也能做事,这样的一个官儿,说不上有什么特别的优点,但在蛮人下山侵袭而来的时候,却能决然站在千军万马面前,毅然赴死。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一次江浩坤造反勾结蛮人,却是一大败笔,其必然能让大明帝国各地更加凝聚团结,倒是让我们省了不少力气便能更加顺利的整合全国。”

    秦风合上了案头之上关于薛守业的资料,对坐在另一侧的吏部尚书王厚道:“追授薛守业为忠义候,一品,其妻为一品诰命,其子薛成器直接授翰林。”

    王厚点了点头:“陛下英明。”

    不管薛守业在那一刻是怎么想的,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这一慨然赴死,却是为薛家带来了滔天的富贵。

    霍光有些瞠目,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大明王朝的第一个候爷,第一个一品,竟然就这样授予了出去,不过想想也是,千金市马骨,一个已经死了的人,给予他再高的荣誉也无所谓了,而他的后人所享用的,只会让后来者看到陛下对于敢于赴国难的勇者的慷慨。

    “陛下,我虽然是兵部尚书,但也就是一个凑数的,对于军事,实在不怎么懂,数万蛮军下山,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这些蛮子在山里窝了几辈子,想必是有着刻骨仇恨的,从现在所得的情报来看,这个慕容宏也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主儿,怎么大家看起来,就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呢?”霍光摊摊手,道。

    秦风与权云两人都笑了起来。

    “慕容宏,的确是一个不好对付的主儿,此人居然在年轻的时候改名换姓,悄悄的出山求学十年,回到山中之后,用了十年时间,掌握了慕容部的大权,十年的时候,整合了深山之中的所有部落,他废除了部落制,仿照外面的世间,建立起了一个集权的国家,从这个方面来说,此人,的确是一代英豪!”秦风道。

    “说是国家,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大一些的部落罢了,千山万岭,各部落之间,可谓是望山跑死马,慕容宏究竟有多大的控制力,还很难说,能聚集起数万人马,只怕已是他的极限了。”权云笑道。

    “这也不差了,足以掀起惊涛骇浪。”霍光摇头道。

    “一鼓作气,再二衰,三而竭。”秦风微笑道:“击败蛮人,最关键的就是第一击而已,抚远四镇,从他出现之日起,便是以军事目的为主的,虽然后来因为蛮族势力渐消,这一目的已经微不足道,但这四郡从来都不能成为养军之地。数万蛮兵下山,对于这四地来说,就是多了四万张嘴,或许还不止吧,抚远四郡,能支撑多久?”

    “大王有把握将他们一击而溃?”霍光问道。

    “为什么要一击而溃?”秦风笑问霍光:“蛮族十年生聚,此刻下山,士气正旺,如果我迎头与他们撞上,想要在短时间内将他歼灭,只怕我付出的代价太大,而这个代价,我却不想出。在我的眼中,蛮人,只不过是疥癣小疾而已。”

    权云深以为然,连连点头。

    霍光有些震惊,数万蛮人,在眼前皇帝陛下与首辅眼中,只不过是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已。

    “这都不算大事的话,那什么是大事?”

    “富国强兵!”权云言简意赅地道。

    “原来越国,在四国之中本来就是最弱的,但即便是那时,越国也能拉出几十万大军来,刨出水分,有相当战斗力的部队起码有十几万人,我们今天能坐在这里,并不是我们太平军有多么强大,而是我们找准了时机,在越国内外交困的时候,以小搏大,不得不说,这里头有很多运气的成份,当然,也有其它三国博奕的成份。”秦风道:“霍兄,看看我们现在,能拉出多少兵马来,磐石,猛虎,苍狼,霹雳,矿工,再加上锐金,厚土,巨木,洪水,算下来,不超过五万人马,虽然战斗力可观,可当真就强过了以前北越的边军与虎贲,我看不见得。”

    “我大明帝国现在兵力,如果非要与北越作一个比较的话,臣认为与北越虎贲军差相仿佛,凭这支军队,守成有余,进取不足。”权云道:“而陛下之志向,却是饮马中原,鼎定天下,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便是富国,强兵。”

    “那蛮人怎么办?现在可是火烧眉毛了,不先将他们收拾了,我们怎么富国,强兵?”霍光两手一摊,道。

    “一块不错的磨刀石啊!”秦风仰头看着屋顶半晌,站了起来,哗啦一声拉开墙上的帘子,一张占据了整个墙面的地图出现在三人的眼前。这是原来北越的版图,也是现在大明帝国的版图,但有些地方,却被用红线勾勒了出来。那是落入秦人手中的开平郡以及被齐人占据的五郡之地。

    “抚远四郡,原本是为了扼制蛮人所建起的军镇,地盘小,除了抚远之外,其它三郡都位于山岭地带,本身就比较穷困,现在蛮人数万大军下山,再加上江浩坤拉起的数万部队,这一张张嘴可是要吃饭的,短时间内,当然没有问题,但时间一长,这四郡之地,却怎么也支撑不起。所以蛮人主攻越京城,江浩坤却要去打正阳郡,这也正是因为他们深知自己所处的困境。”秦风指着地图道:“如果让他们拿下正阳郡的话,便可以获得一个稳定的粮食基地,甚至可以进而进攻长阳郡,沙阳郡,威胁到我们大明帝国的根本之地。”

    “这恐怕就有些异想天开了。”霍光笑道。

    秦风微微一笑:“给江浩坤策划这一切的人,只怕本就不在乎江浩坤的胜负,胜则欣然败亦喜,他们本来就只想给我们添乱子。但如果真让江浩坤得手,对我们来说,的确会陷入困境。所以,我们第一阶段的作战目的,是将蛮人堵回到抚远四镇当中去,而对于江浩坤,则是毫不留情的要彻底击败。”

    手指在地图上划了一个圈,“抚远四镇,被一条洛河将其与越京城隔开,这条洛河,便是勒在他们脖子上的绞索,依洛河而布署军队,将他们困死在四郡之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终将陷入困境,那时的我们,想打便打,想守便守,这便是我们磨刀的目的了。所有的军队,都会拉到那里去,去试试成色。”

    “可这样一来,那四郡之地的百姓,不免要遭殃了。”霍光叹道。

    “军国大事,那里容得妇人之仁。”权云道:“如果我们倾力出击,不是不能将蛮人拿下,但真要那样硬拼的话,我们的损失将会巨大,好不容易聚拢起来的数万大军也会遭到重创,短时间内不可能恢复,真到了这一地步的话,别说齐人会蠢蠢欲动,便是秦人,也会动心的。”

    “就是这个道理,齐秦二国,都在瞪大眼睛看着我们如何应付,但我想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会留下蛮人在这四个郡里,这四个郡,本身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个需要贴补的地方,现在暂时抛弃他们,对我们也是丢掉一个巨大的包袱。至于你所说的百姓将要付出的代价,那也只有等以后再给予补偿了。”

    霍光默然,他终究还是一个纯粹的武人,秦风与权云说得云谈风轻,可这一战略最终落到实处的话,只怕抚远四郡之地的百姓,便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蛮人从来都不是一个宽仁的民族,为了获得与大明帝国对抗的资本,他们必然会疯狂压榨剥夺那里的一切。

    “宝清营将移驻中平郡南郭县,封死蛮人西下中平的道路,锐金,苍狼,厚土,磐石将作为这一次的主力,正面迎击蛮人,先期以稳守为主。而矿工营将去正阳郡,与霹雳营一齐配合,打断江浩坤的脊梁,将他也逼回到老巢去。”秦风笑道:“我也会带着敢死营去正阳郡。”

    权云笑道:“恐怕江浩坤怎么也想不到,陛下居然不去对付蛮人,而将最锋利的刀子挥向了他。”

第五百九十三章:迎战

    三斤骑在马上,马鞍旁挂着两个蛮兵的脑袋,纵马疾驰在田野之上,在他身后,十名跟随他一起出来的斥候还剩下六个,每个人的马鞍旁边都至少挂着一个脑袋。一天前,他们碰上了蛮军的一队斥候,狭路相逢勇者胜,对于斥候来说,如果撞上,那基本上就不存在着掉头就跑的事情,双方都是打探对方情报的,一旦碰上,那就必须要将对方斩草除根,探得对方情报的同时,还要遮蔽敌人对己方兵力部署的打探。

    双方都是十人为一伍,一场恶斗下来,三斤的这一伍还剩下了六个人,虽然个个带伤,但却全歼了对手,割下了对方的脑袋,这些东西,可是**的功劳。

    只可惜,还有三个兄弟,永远也不可能回去了。

    三斤姓齐,名字有些奇怪,是因为他生下来的时候,便只有三斤,当时都以为这小子养不活了,但这小子命大,居然硬撑了过来。只不过长大之后,身材不免矮小了一些。

    因为身材矮小,他一直都是小伙伴们嘲笑的对笑,在村子里,即便是姑娘家家的,也比他要高出一头来。这让他很受伤。

    每当有人嘲笑他的时候,他都是用拳头去说话,打来打去,小个子三斤,倒练了一身好筋肉。再大一些,他便离开了村子,去了县里,在哪里,他遇到了他后来的师父,开始习练武功。

    小个子三斤有着不错的武道天赋,正当他认为美好的生活在向他招手的时候,齐国人来了。铺天盖地的大军淹没了他所在的县城,他跟着师父成了反抗队伍之中的一员,一次与齐**队的遭遇战,师父当场战死,三斤却侥幸捡了一条命,随后逃去了沙阳郡。

    也正是因为这一战,让三斤认识到,个人的武功再高,也挡不住千军万马的冲击,他的师父在他眼中武道修为已经很不错了,可最后,却是死在一排齐人的长矛兵下,几乎将他师父戳成了筛子。

    再后来,他成了太平军中的一员。因为他不错的个人战斗力,他被斥候营统领于超看中,成了斥候中的一员。

    三斤在斥候营中,学会了骑马,从小不服输的个性,让他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之中,迅速地成为马术最好的斥候,立功无数,也从一个小兵升到了校尉,但从他内心深处来说,他还是挺排斥现在这种日子。

    他希望有朝一日,他能成为一支强大的骑兵的将军,带着他的骑兵,挟翻山倒海之势,将面前的敌人踏得粉碎。

    他们的老大,斥候营统领于超,与他有着同一个梦想。

    想到这里,三斤不由咧开嘴笑了起来,这个日子不远了。听统领说,皇帝陛下从秦国弄来了上万匹战马,其中第一批二千匹已经落袋为安,大明帝国马上便要筹建第一支骑兵。统领于超认为这第一支骑兵的统兵将军非他莫属,也向他承诺过,如果他调去组建这支骑兵,一定会带三斤一齐去。

    这让三斤对未来充满了向往,能带着成百上千匹战马一齐冲锋,可比现在这孤零零的几骑要好多了。

    “齐头儿,前面有我们的人,正在与蛮子打斗!”打前探路的一名斥候飞马而来,三斤顿时又兴奋起来。老子很快就不当斥候了,但即便是要走,也要在斥候营里留下老子的传说。两腿一夹马腹,胯下战马长嘶一声,迅速向前加速奔去。

    “抓羊去!”他大笑道。

    洛河以北,处处都充斥着这种斥候之间的相互绞杀。而此刻,小猫麾下的磐石营正在迅速地渡过洛河,向前挺进。

    磐石与锐金两营作为这一次的主力,将正面阻截蛮军,而陈志华的厚土,陈金华的洪水两个战营,则分开左右两翼,迎战蛮军两支偏师。

    “此战在守不在攻,在消耗而不在消灭。”小猫背负着双手,站在河堤之上,看着河上十数座浮桥正在络驿不绝通过的士卒,悠然对和尚道。

    “蛮军夺了石林,正在一鼓作气向新乡进军,而新乡,我们是绝不能丢的。这一次阻截敌人的战场,便在新乡,第一仗能不能打好,和尚,就看你的了。”

    和尚看着小猫的背影,有些出神。几年不见,现在的小猫与过去他认识的那一个小猫似乎有了很大的区别,和尚读书不多,不知用什么辞汇来形容,想来想去,也只有大将风范似乎有些与眼前的小猫贴切。

    想来也对,小猫是当初秦风第一个放出去在楚国西军之中担任一营主官的将领,比起自己这几个,他的确要强上许多。由小猫来主持这场战事,和尚服气得很。

    “和尚你指挥军队,本来是比较稳妥的,但现在锐金营却以攻为主,想来与你的老婆有很大关联吧,这也很好,第一仗,本来就是锐气比拼,如果不是这一点,这一次与我来的就是野狗的苍狼营了。”小猫接着道:“老大希望你用战功来证明自己占据一营主将的位置不是他任人唯亲,这一点你要清楚。”

    和尚重重的点了点头:“我明白。”和尚进入太平军之时,太平军已经基本成形,他并没有拿得出手的什么战绩,却仍然一跃成为锐金营的主将,在太平军中,不是没有人说闲话的。“章将军你尽管放心,大战用我,用我必胜。”

    小猫瞟了一眼和尚,笑了笑,“很好,抵达新乡之后,立即占据马驿坡,就在哪里与蛮兵先干一仗,挫挫他们的锐气。”

    和尚狞笑起来:“蛮子深居大山,坐井观天,这一次,便叫他们有来无回。”

    石林,慕容开山狠狠一刀将面前的大案劈成了两半,由不得他不怒,占据石林之后,派出去的一路路斥候,基本上有去无回,到现在为止,居然没有打探到任何的关于大明军队的有用的信息。

    大明军队出动了多少人马,大概的布置是怎么样的?领兵将军是谁?他现在两眼一抹黑。愤怒于自己的斥候太不争气,居然被人杀得干干净净。

    “管你面前是谁,老子都提兵直冲而来,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他呛的一声还刀归鞘,厉声道:“传我命令,大军即时开拔,目标,新乡。”

    慕容开山,是慕容一族后起之秀,今年不过二十六岁,却已经是慕容宏新建燕国的一名重要将领,作战悍勇,深得慕容宏喜爱,这一次大军进攻越京城,便是由其担任先锋,麾下一万蛮族士卒,皆是精锐敢战之士。

    磨刀十年,只为今朝。

    下山之后,慕容宏特地带着他的文臣武将们一齐去了抚远郡守府,让所有的人都瞻仰了那一座李清大帝阵斩慕容恪的雕像。

    这让所有的将领们都气红了眼睛,慕容宏却不允许他们拆毁这座雕象。

    “等我们打进了越京城,击败了所有的敌人,我们再回到这里,亲手毁去这座雕象,为先祖复仇。谁先打进越京城,谁就来去这座雕象。”慕容宏的声音很平静,但所有将领都能从这句话里听出浓浓的杀意。

    慕容宏坐镇抚远郡,前锋慕容开山率一万主力逢中直进,拓拔鹰率五千人进击江口,慕容成率五千人攻击安陵,这两只偏师的目的,只是为了牵制敌人兵力,当然,如果中间主力战场受阻,两只偏师也负有杀退前方敌军,自左右两翼包抄敌军主力的意思。

    “除了我还能有谁?只能是我!”慕容开山提刀上马,自言自语地道。自家的斥候被斩尽杀绝,这代表着他面前的敌人绝不是易于之辈,但慕容开山却没有丝毫惧意,正面对敌,他怕过谁来,他现在倒是担心左右两翼不要给敌人击垮,使得自己两翼受到攻击。至于自己能不能拿下面前的敌人,他毫无怀疑。

    一万蛮军,浩浩荡汇直逼新乡。

    马驿坡,和尚拄着铁刀,坐在坡顶,于超的斥候还真是不错,一拨一拨的返了回来,每个人的战马之上都挂着或多或少的脑袋,前方蛮族军队的数量,布置被打探得一清二楚,自家的斥候回来了,敌人的斥候自然就死翘翘了。百战之将和尚自然懂得斥候战的残酷,在落英山脉之中,那些斥候,十个里面能回来一个,就算是不错的了。眼下的敌人,差远了。

    “回头我请你们于将军喝酒!”对着那个叫齐三斤的斥候校尉的背影,和尚大笑着道。

    齐三齐在马背之上回过头来,笑着对和尚抱拳一揖,随即纵马远去。和尚站了起来,看着身边已经有些出怀的老婆余秀娥,愁眉苦脸地道:“娥啊,这马上就要开战了,你也到过战场了,接下来你回小猫哪里去吧。”

    “不去!”余秀娥冷冷地道,“连陛下让我进宫去陪皇后娘娘我都不去,还去小猫哪里?”

    “你这个样子,怎么打仗嘛!怎么得也要替我们的儿子想一想,是不是?”和尚抓挠着光头,陪笑着道。

    “我不上阵,我给你擂鼓!”余秀娥瞅着和尚:“不许再说了,再说当心我削你!”

    “说好了,只许在后擂鼓,绝不许提刀上战场。”和尚郑重其事的道:“你就站在这里,看你的夫君杀敌好了。”

第五百九十四章:一刀

    一万余蛮军在距离马驿坡里许之地停了下来,与锐金营遥遥相望,和尚盯着对方列成的阵形,倒也是颇有些名堂,与以前他看到的越军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他不由哧的一声笑了出来,听说蛮人的大头领曾改名换姓到越国求学十年,看来倒也真学了不少东西。

    千余名蛮军越阵而出,向着马驿坡逼来,行至双方中线之时,他们停了下来,为首一将高高的举起手中的大刀,直直的指向马驿坡。

    和尚冷笑,想要给我一个下马威吗?好,正合我意,不让你尝尝厉害,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老枪!”他厉声喝道:“我只给了五百人,能不能拿下他们?”他指着战场中央,那支耀武扬威的蛮军。

    老枪是余秀娥从洛阳带出来的一个保镖,说是保镖,其实在洛阳城里的时候,他有一个更形象的说法,那就是狗腿子。余秀娥在洛阳横行霸道的时候,老枪就是跟在她屁股后头为虎作伥的一个人。

    老枪善使枪,更善使飞矛。锐金营士卒每人背负五矛,便是出自他之手,在余秀娥的授意下,由他一手训练而出。

    老枪虽然是余秀娥的狗腿子,但一身武道修为却到了七级巅峰,当然,与余秀娥比起来,他差了不少,但在锐金营中,却是不折不扣的好手了。

    听到和尚的话,他狞笑道:“放心吧,姑爷,我会把他们扎成筛子。”

    拈了拈手里的铁枪,他转身,越众而出,普通士兵身背五矛,在他的背手,背着五根更为沉重的飞矛,左右两名卫士,亦各背着五支,那是为他准备的,因为老枪手的飞矛,全身皆为精铁打就,一般士兵,根本投掷不远。随着他走出军阵,在他身后,一尉五百人背矛持枪而出。

    随着锐金营士兵的奔跑,对面的蛮军也开始向前奔跑,八十步,老枪狞笑一声,反手握住背上一枚铁矛,挥臂掷出,一声尖啸,铁矛破甲,犹如无物,一名蛮兵应声倒下。

    脚步不停,飞矛不止,十步,老枪已经投掷出了背上的五枚铁矛。

    “矛来!”手伸向边上的卫兵,一枚铁矛立即递到了他的手中。

    六十步,所有的铁金营士卒全都抽出了短矛,高高举起,五十步,五百根飞矛带着尖厉的啸声,黑压压的飞向对面的蛮军。

    双方迅速接近,二十步,第二柄短矛飞出。

    最前头,老枪双手持着铁枪,怒吼一声,将最前头的一个蛮兵高高挑起,狠狠摔出,身后,最先接近蛮军的锐金营士兵,长枪一排排的戳出。

    一路奔跑,一路掷矛,但他们的队形,基本上还保持着整齐,虽然稍有弯曲,但却无伤大雅,因为在他们的对面,蛮军的队形已经基本上散开了,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飞矛的攻击,一方面却是因为在奔跑之中,快慢不一。

    慕容开山的嘴角有些抽搐,双方还未开始接触,他派出的最精锐的一部,便已经伤亡了近两百人。本来一千对五百,现在变成了八百对五百。

    他没有想到对方的飞矛如此犀利。但即便如此,他仍然有信心在这场战斗之中获胜,他对自己的士兵的近战能力毫不怀疑。

    小股部队在大队人马的厮杀之前来一场对斗,无关大局,却关乎士气和脸面。

    十年磨刀,他们岂会输给这些成军不过数年的一支军队。

    只可惜,他不能想象的是,这支军队不可以常理度之,而他面前的士兵也并不是菜鸟,而是以洛一水的旧部改编而来。

    近五万洛一水旧部,数轮淘汰下来,最后只剩下了一万五千人,那可是从越国边军之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一万五千人,组成了锐金,洪水,巨木三个战营。

    双方交战不过短短一柱香的时间,锐金营已经全面占据了上风,蛮军阵线被生生打穿,满身是血的老枪一抖枪上的血珠,返身又杀了回来。

    慕容开山嘴巴一开一合,眼睛瞪得熘圆,脸色涨得通红,双手微颤片刻,突然举起手里的狼牙棒,大吼道:“全线出击!”

    蛮兵一声呐喊,全线向上压了出来。

    和尚哈哈大笑:“不要脸!”把铁刀往肩上一扛,大声道:“弟兄们,把这群不要脸的家伙打回去。”

    数千锐金营士卒齐声怒吼,向着战场冲去,身后,余秀娥双手高举鼓槌,重重擂了下去。

    两支军队的先锋队伍,重重的碰撞在了一起。

    和尚提刀,冲在最前头,过去在敢死营里,军官都是冲杀在前,哪怕他现在当上了统率五千人的将军,在这种两军对拼的战场之上,仍然是不改旧习。

    铁刀横扫,身前数名蛮兵尽数被腰斩,漫天血雾之中,和尚一冲而出,身上的盔甲,瞬息之间便变成了红色,滴滴嗒嗒往下流着血水,杀得性起的和尚一把扯去头盔,手在头上一抹,一颗锃亮的光头也顿时变成了红色。

    “慕容开山,来死!”他仰天大吼道。

    慕容开山脸色阴沉之极,一万对五千,他却发现,落在下风的仍然是自己。看到那个在阵中大杀四方的光头,他两腿一夹马腹,向着和尚冲来,沿途挥舞着狼牙棒,不断地将锐金营士卒击打得脑浆迸裂。

    两支军队的主将,终于面对面。

    战马长嘶,慕容开山纵马直撞向和尚,和尚夷然不惧,迈开大腿,竟然迎了上去,人马交接的一瞬间,战马骤停,人立而起。和尚斜挥刀,慕容开山却是力噼而下。

    刀斜斜的削上狼牙棒,喀喀数声,狼牙棒上数枚锋利的倒齿被铁刀削断,慕容开山一声大喝,用力将狼牙棒向上挑起,铁刀终于卡在了倒齿之间,慕容开山大唿声中,和尚被挑得高高飞起。

    狼牙棒再抖,和尚在空中被抛起,慕容开山暴喝声中,狼牙棒自下而上,捶向和尚,和尚却是头上脚下,双手持刀,狠狠噼下,一个回合,两人已是互相交换了位置。

    轰然一声巨响,和尚再一次高高飞起,慕容开山双手发麻,看着和尚如同一只大鸟一般盘旋了一转,居然又头上脚下向着他冲了下来,心中不禁骇然。

    这死和尚不禁力气奇大,轻功居然如此高妙,在空中毫无借力之处,居然可以自由变向。

    他自然不知,他眼中的这个死和尚以前是一个采花大盗,这身轻功可是他赖以生存的法宝。

    他勐摧战马,让战马奔跑起来,借助马势,去迎击和尚的凌空下击,否则他就要吃亏了。他不怕和尚的力气,甚至他本身的气力还要比和尚悠长,但胯下的战马,却吃不住这样一次次的狂击。

    狼牙棒与大刀再一次碰撞,两位武道高手的碰撞,让他们四周的士兵跌做了一团,和尚再一次盘旋飞开,这一次,却是落在了人头上,每一次踩下,脚下都是一个蛮兵头盔下陷,眼眶突出,脖颈断裂而死。

    目睹此景,慕容开山勃然大怒,勐然挥棒,将几个扑上来的锐金营士卒打飞,策马又冲向了和尚。

    再一次暴响在战场之上回荡。

    两员主将较上了劲儿,但战场之上的形式却在向着锐金营倾斜。

    两部的身后,都有数十面大鼓擂响,但不同的是,蛮军的鼓声纯粹是助威,而锐金营的鼓声,却是指挥作战。

    余秀娥一直呆在和尚的军营之中,虽然没有名份,但却是锐金营不折不扣的另一员统兵将领,光是她曾单刀硬撑敌军战马的冲击,便让所有的士兵敬之为天人。

    这也是和尚敢于放胆冲锋的原因,也是他叮嘱余秀娥一定要在后方不要参战的原因。因为有余秀娥在后方,他的军队就不会乱。

    果然,随着余秀娥战鼓声音节奏的变幻,锐金营士卒的队形不断地变幻,散开,重组,虽然总人数远少于敌人,但他们总是能在某一个局部形成人数的优势,然后将对手一一刺死在当场。

    当慕容开山在与和尚硬碰硬数十击之后,终于省过神来观看战局的时候,却是又惊又怒,他引以为傲的军队,竟然已经被死死的压在了下风。

    要色是大团大团的人挤在一起无用武之地,要么就是被敌人切割包围,成为板上鱼肉。这一刻,他终于清醒过来,听到对方变幻的鼓音,看到锐金营士卒在每每鼓声一变之后,战斗队形也随之变幻,他终于明白,原来对方身后的那些大鼓才是这场战事的关键。

    摧马,挥棒,再一次将和尚远远击开,然后不再理会和尚,马刺勐叩马腹,破阵而出,一路狂奔向后方的余秀娥。

    余秀娥身边的百余名士卒同时拔下背上短矛,如雨一般的掷向慕容开山。

    狼牙棒舞得风车一般,将飞来的短矛一一挡开,战马如雷,迅速逼近余秀娥。

    远处,和尚救援不及,只能大声吼道:“娥儿,小心啊!”

    余秀娥冷哼一声,一伸手拔起插在身边的大刀,怒斥道:“让开!”

    身边的士兵闻声,哗啦一声向着两边闪开,对于这位将军夫人的脾气,他们是深有体会,在军营之中,他们怕将军,将军怕夫人,所以,他们也很怕夫人。

    余秀娥提刀而出,先摸了摸肚子,“小宝贝,看你娘砍人。”

    然后,她跳了起来,这一跳,跳得比和尚可高多了,双手举刀,大刀在空中划过一道残影,噼向慕容开山。

    “去死!”她娇喝道。

    看到那一刀的威势,慕容开山吓了一跳,使出浑身力气,一棒迎上。

    暴响声中,慕容开山的狼牙棒头当场断为两截,胯下战马一声哀嘶,四蹄尽折,慕容开山倒撞下马,口喷鲜血,一跃而起,满脸骇然之色,看也不敢再看余秀娥一眼,拖着半截狼牙棒,转身便走。

    一个后空翻落在地上的余秀娥,却也并不追赶,“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撞来,真是找死!”

    单手将刀插在地上,脸上怒容尽去,一丝笑容又浮上脸庞,单手抚着小腹,“宝贝,你娘可比你爹厉害多了。”

    身周,所有士兵满脸钦佩之色,他们的将军与这个蛮子将领硬碰硬了几十记,每一次都被这蛮子给打得大鸟一般飞了起来,但与将军夫人一记硬碰硬,立马就马折棒断,由不得人不服。

    “看什么看,还不去痛打落水狗?”余秀娥瞪了他们一眼,“站在这里干什么,莫不成我还要你们保护不成?”

    百余大兵下意识的答应了一声,提着长枪便向前方冲去,跑到一半才想起来,貌似将军的命令是让他们保护夫人呢?不过,将军夫人真需要他们保护吗?

    管他呢,反正已经跑了一半了,山下蛮兵随着慕容开山狼狈而逃,士气尽去,此时已经开始溃退,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

    慕容开山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刚刚想去杀的那个女人,才是锐金营的第一高手,堪堪已经踏进九级高手的余秀娥。(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五章:霹雳营

    杨致盘坐在城头之上,一枚小小的飞剑绕着他的身体,如同蚊虫一般,上下左右飞舞,他浑然没有注意到身周的士兵们看着他宛如看着神仙一般的眼神儿。

    他现在已经正式调任霹雳营副将,如果比起矿工营来,霹雳营无疑是差了一大截,但杨致却欣欣然来上任了,无他,只是因为霹雳营马上就要进驻出云郡了。

    如果不是江浩坤举旗造反,大军逼近正阳,他现在就差不多已经站在出云郡的土地上了。对于楚国,他的仇恨,只怕比起秦风要来得更深。

    他的父亲,数十年如一日,协助楚国老皇帝打造了天下第二强的帝国,却因为最后站错了队,而跌落尘埃。如果仅仅是如此,那也罢了,但全家族上下数百口子人,被楚国现在的这个皇帝杀得干干净净,一场大清洗,因这件事情而由云端被摔到泥坑里的杨氏旧部更是数不胜数,这怎么不能让仇恨到了极点。

    万剑谷中,九死一生,他扛了过来,原以为九级的身手,已经足以让他报仇雪恨,但京城一役,却让他明白了天下之大,想要报仇,光有匹夫之勇,根本就成不了事情。

    秦风让他看到了另外一条路。

    杀一个闵若英算什么?把大楚帝国从根子上拔掉,才算是彻底的复仇。我杨氏一门能辅助你闵氏强大,也能把你从天上拽下来。

    数年的磨励,挫折,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将原本的一个纨绔子弟,变成了现在的心机深沉的将军。

    调任他到霹雳营,秦风专门找他深谈了一次,就秦风的本意,是担心杨致到了出云郡之后,因为仇恨而作出一些挑衅之举,这就有悖于秦风的初衷了。初生的大明还柔弱得很,就像一株刚刚从泥地里探出头来的树苗,未来有可能长成一株参天大树,但现在,却能很轻易的被人折断。

    想到这里,杨致不由得笑了。

    秦风多虑了,自己不再是以前那个胸无城府,天第一,老子第二的纨绔子弟,自己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出云郡,便已经足够让楚人闹心了。

    闵若英再狠,也不可能将杨氏旧部杀光,自己在出云郡有大把的事情可做。慢慢的,一锄头一锄头的挖掉大楚的墙角,那是何等的快意之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只要能让大楚帝国轰然倒下,自己别说等上十年,便是二十年,三十年又何妨?

    心神激荡之下,围绕着他飞舞的小剑骤然发出嗡嗡的叫声,在他身周化为一道道残影,周遭的士兵已经看不清小剑飞舞的轨迹。

    兵书自己从小就读得滚瓜乱熟,只不过以前是纸上谈兵,异想天开,而到了军队,他才真正明白,兵法之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如果以为自己读过几本兵书就真认为自己是大将之才,那也太可笑了。大明帝**队中的很多将领,连大字都不识得几个,但他们在用兵之妙,却远非自己可比。

    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兵凶战危。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得匹夫之勇在千军万马之中,当真算不得什么。自己堂堂一个九级高手,便险些让洛一水的旧部,成百上千的普通士兵围殴至死。

    一伸手,嗡嗡飞舞的飞剑乖乖地躺在了他的掌心之中。

    当然,如果把武道高手与士卒结合起来,那才是真正的杀伐之道。在万剑谷中,万剑相逼,在战场之上,千军万马,箭啸石飞,较之万剑谷的凶险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万剑谷中,还能找到几个死角苟颜残喘,但在战场之上,处处都充满了凶险。不过这对于杨致来说,反而成了一个磨练武道的机会,从初出谷时的堪堪踏进九级,到现在,他已感觉到自己摸到了九级中段的门槛,或者在某一场战役之中,自己便能再次取得突破。

    在大明帝国之中,比自己武道修为更高的人,委实已经不多了。除了那几个老家伙,也就是秦风稳稳的压住自己一头。

    想到秦风,他不由又有些泄气。人比人,气死人,在自己张牙舞爪的时候,秦风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敢死营校尉,但不到五年时间,他已经是面南而座,称孤道寡了。更可气的是,他的武道修为也一日千里。当年能按着自己打,现在,还是能按着自己打。

    跟他比什么?他就不是人!在心里安慰着自己的杨致嘿然笑出了声。

    “杨将军,鹰巢的苍鹰已经传来了消息,江浩坤五万人马,已经逼近慈济县了,五万人呐,这一次我邹明可要好好的过一把瘾了。”霹雳营主将邹明兴冲冲的走了过来,看着杨致道。

    “霹雳营没有打过硬仗,这开头一仗,可并不好打。”杨致跃下了城头,看着邹明,道:“五万人,一人一口唾沫,也得淹死我们呐!”

    邹明嘿嘿的笑了起来,“打仗又不是比人多,咱们的皇帝陛下打仗,那一次军队比别人多了,照样场场胜仗。这一次,我要学学陛下的风采。”

    杨致微微一笑:“以前的太平军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敢于以小搏大,以命赌命,但这是有很大凶险的,只要输上一场,那就万事皆休。可现在不一样了,咱们也成了穿鞋的了。邹将军,这一仗,我们不在胜,而在稳,稳稳的等着陛下的主力赶到。”

    “杨将军放心,我懂的。”邹明点点头,大明军队的大杀器,重步兵矿工营以及皇帝陛下和他的亲军将赶赴正阳战场,现在还是最大的机密,两员主将虽然晓得,麾下将卒可就不清楚了。

    “士气如何?”

    “士气正旺!”邹明肯定地道。“都盼着立功受赏了。这几年,你们在外头叱咤风云,我们却一直守在老窝里,大家伙儿可都是盼星星盼月亮啊,终于盼来了,士气能不高吗?”

    “霹雳营虽然一直在守老窝,但练兵却也一直没有放下啊,更重要的是,霹雳营中,并不乏经历过大战的人啊!”杨致道。

    霹雳营中的将校,基本上都来自当年邹明从被齐国占领的数郡之地上带出来的逃亡江湖人物,当年他们奋起反抗齐人战领,但被齐**队和鬼影杀得稀里哗啦,最终落草为寇,投奔秦风之后,才算稳定下来。这个战营当中,江湖人物是最多的,七级以上的高手一抓一大把,邹明本人,更是八级好手,当然,比起杨致,他们还是差得太远。

    对于杨致的到来,邹明是由衷的欢迎,这样一个九级高手的加入,使得霹雳营中有了一个大高手坐镇,这对于一个战营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放眼天下,能在最基本的战营之中配备上九级高手的部队,可谓廖廖无几。出身江湖,扎根军队,受到原太平军战法熏陶的邹明,在霹雳营中将江湖高手与军队打造成了一个整体,他相信,即便让他去与矿工营干上一场,也不见得就输了。

    “江浩坤的军队之中,隐藏着三千人的龙镶军,这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邹明道。“如果这一仗,能够吃掉这支龙镶军,我们可就赚大发了。此消彼长啊!”

    “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杨致淡淡地道。“齐人,终归是会要成为我们的敌人的,三千龙镶军虽然说不上什么美味,但也终是一块肥肉。”

    “杨将军说得好。咱们一块一块的咬。”邹明大笑起来。

    “陛下出动矿工营,敢死营,就是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江浩坤击败,把他们赶回抚远四郡去,我们可没有时间与他纠缠,这正阳郡马上就要秋收了,可不能耽搁。”杨致道:“我们的任务,就是在慈济粘住他们。等他们打上火了,矿工营敢死营一出,这五万人可就烟消云散了。”

    “江浩坤灰溜溜的回到了抚远郡,只怕他的老窝就要雀占鸠巢了,慕容宏可不是善茬。”邹明道:“说不定到时候,江浩坤性命不保。”

    “死了干净。”杨致冷冷地道:“我还急着去出云郡呢!”

    两人对视一眼,都是大笑起来。他们两个,一个仇恨齐国,一个仇恨楚国,两人搭手,放在出云郡,只怕齐国也好,楚国也好,都摸不准大明王朝的路数,想不透他到底要干什么。而这,正是大明帝国想要的。新生大明帝国还孱弱得很,只能继续游走在大国之中,一点一点的壮大实力,等待着张嘴露出獠牙的那一天。

    霹雳营此战,在守不在攻。虽然他们没有打过什么大仗,但霹雳营的装备,在轻装战营之中却无疑是最好的,这主要是因为他们长期驻扎太平城,距离大冶城极近,但凡大冶城那边的兵工作坊弄出了什么新武器,第一个试用的都是他们,然后根据他们提出的意见再作进一步的升级修改,慢慢的积累下来,霹雳营的各类武器五花八门,但无一不是威力极大的军阵利器,即便是从矿工营中出来的杨致,到了霹雳营之后,也是叹为观之。

第五百九十六章:去死

    慈济县城的城墙,比起边疆的那些关镇相比,几乎不能以城墙来形容,显得太寒碜了一些,高不过丈余,虽然外面也包裹着青砖条石,但从外面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围墙。偏生他又与抚远郡接壤,发源自大山深处的洛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深入到正阳郡之内,正是靠着洛河两岸肥沃的土地,才造就了正阳郡成了越国境内的第一大膏腴之地,成为越国最重要的粮仓。

    以前慈济显得并不重要,身前,有抚远四镇,身后,便是正阳,他的关防如何,显得无关紧要,但现在,抚远举旗造反,以前的屏障成了大敌,慈济就显得极是尴尬了。不论是江浩坤也好,还是龙镶军的老将武腾也好,都认为慈济根本就是不守之地。

    原本驻扎在太平军老巢的霹雳营开赴慈济,抚远诸人并没有看在眼里,区区五千人马,在那样一个无险可守的地方,如何挡得住数万抚远军队的冲击,一战而下,几乎是可以想到的。

    所以当江浩坤率部抵达慈济,看到严阵以待的慈济县城之后,只是轻蔑地笑了笑。只闻明军有苍狼猛虎矿工宝清,这个霹雳,是个什么玩意儿?

    “撮尔小城,一鼓可下也!”手中马鞭遥指慈济,江浩坤豪气干云。“饮马洛河,横扫正阳,沙阳,指日可待。”

    老大发话,身后一帮小弟自然是要捧场的,一时之间,倒是豪言壮语满天飞舞,似乎挡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五千兵马,而是五千只伸出手就能轻轻捏死的蚂蚁。

    一个不识时务的声音却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说话的人是武腾:“江郡守,霹雳营虽然声名不显,但一直在镇守秦风的老巢太平城,可见其深受信任,这样的一支军队,不可小觑,更何况,吾观慈济,虽旌旗飘扬,但却几不闻人声,不见硝烟,可见其统兵将领治军有方,这一仗,恐怕还是一个硬骨头。”

    “武将军太高看他们了。”江浩坤淡然笑道:“霹雳营主将邹明,以前不过是一个江湖汉子,哪里识得大军作战,好勇斗狠倒是真的,一对一较量,或者是一把好手,但大军对垒,他识得几成奥妙?”

    武腾微微皱眉,却没有再说话,毕竟大敌当前,老是长敌人威风,灭自家志气,终是不可取。左右已经兵临城下,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一溜也就一清二楚了。毕竟慈济县不是金汤之城,在数万大军围攻之下,想要守住,还是极难的。

    “郡守大人,这邹明以前与小人也有数面之缘,小人愿去劝降于他,说不定他慑于郡守之威,心中早怯,郡守大人给他一条生路,他大开城门投降也说不定。”一人圈马而出,郎声道。

    江浩坤定眼看去,却是抚远郡内一武林世家子弟,自己举旗造反,这些武林人物却也是加入其中,想要搏一个锦绣前程。

    “好,胡先生敢于单枪匹马去劝降邹明,当真好胆色,如果功成,当记首功。”江浩坤抚须大笑。

    看着那姓胡的家伙策马直奔慈济城而去,武腾在心中冷笑一声,不知天高地厚,当真以为这是跑江湖的勾当么?如果邹明靠不住,秦风岂会让他一直坐镇太平城?那里可是秦风的起家之地,太平城,大冶城,可是大明帝国的根本所在。

    这可真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了。

    对于这些武林人物,武腾却没有什么好感,侠以武犯禁倒也罢了,偏偏却又贪图功名利禄,这样的人,死也便死了。

    单骑策马而来,大摇大摆停于城下,城上并没有乱箭射下,本来有些惴惴不安的胡姓汉子心中大定,看来果如自己所料,那邹明怕了。

    当初邹明为了反抗齐人,曾经大撒英雄贴,他也是受邀人之一,只不过他惧于齐人的赫赫武功,不敢前去罢了。与邹明相识,那倒是真的。

    “邹将军,我是抚远胡定。今日前来,是念在我们同为武林一脉,又是旧相识的份儿上,特来为你指点一条明路。”他扯开嗓子,在城下大声喊道。

    城上,杨致与邹明对视一眼,同时扁扁嘴,“原来是来劝降的。”邹明哈哈一笑,“让我来逗逗他。”

    杨致冷哼一声:“有什么好逗的,要打便打,在下面鬼哭狼嚎的,恁的让人心烦,让我送他上西天。”

    杨致长声而起,立于城头,邹明也从城垛之上露出脑袋,正要看看九级高手的风采。双方相距十数丈,却看杨致怎样取人性命。

    “邹将军!”看到邹明自城头上露出身形,胡姓汉子大喜。

    “去死!”邹明没有说话,却从那个年轻将领的嘴里冷冷的吐出两个字,如同利箭一般只钻胡姓汉子的耳膜,一时之间,浑身寒毛倒竖,武人的本能让他瞬间察觉到了巨大的危险。

    呛的一声,刀仅仅出鞘半截,一片从地上轻悠悠飘起的树叶骤然加速,唰的一声,切过了汉子的右臂,血淋淋的右臂啪哒一声掉在了地上。

    在汉子的尖声嘶喊声中,地上的草、叶、枝、石片犹如有了生命一般,从地上弹跃而起,剑啸之声大作,这些东西在空中交错而过,犹如一张蛛网往下落,在两军数万人的眼前,那个汉子连人带马被分尸当场,成了一块块血肉模糊的肉团,坠落在地上。

    城上士兵震慑于杨致的杀人于无形,竟也是无人喝彩,看着杨致的眼神,显然也是有些吓着了。而远处抚远军阵之中,前方的将卒看到这一幕,却是发出了阵阵惊呼之声。

    “驭剑之术,原来杨致也在这里!”武腾一下子在马背上挺直了身子。杨致可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上京城中刺杀过楚国皇帝,高湖战场之上曾与齐国大军搏杀过,后来投入到了秦风麾下。

    更重要的是,他是曾经的楚国权相杨一和唯一的儿子。在齐国,此人也是重点关注的对象之一。

    驭剑之术,便是杨致的拿手好戏,这是楚国最大宗派万剑宗的镇宗之技,这么多年来,练成这一剑术的,也不过是现任宗主毕万剑与杨致两人而已。虽然两人境界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杨致却要年轻了几十岁,将来前途自然是不可限量。

    武腾诧异于杨致出现在这里,因为之前的情报显示,杨致是矿工营的副将。

    江浩坤却是恼羞成怒,自己的使者,连话都还没有说出来,便被人大卸八块,这打的可是他的脸,马鞭戟指前方,厉声道:“那位将军去为我取了慈济城?”

    “末将愿往!”一员大将跃马而出。

    “一万左军尽付于你,本郡守为你擂鼓。”江浩坤看着跃马而也的左军大将元仆,道:“三通鼓罢,登上城墙,鸡犬不留。”

    “遵命!”元仆大声道。

    城头之上,看着乌泱泱扑过来的抚远士兵,杨致放声大笑,“这才对嘛,战场之上见真章,罗嗦什么!邹将军,指挥作战可就是你的事了,我对霹雳营还不太熟悉,便只管杀敌了。”

    邹明微笑,“杨将军尽管放开手杀敌便好。”

    杨致从背上取下黑色巨剑,傲立于城头,那柄小剑绕着他旋转不休。

    邹明有些羡慕地看了一眼杨致,这个境界,他这辈子是达不到了,而杨致不过二十余岁,却已是突破了九级,将来宗师之位是跑不了的,自己能与他合作,也算是缘份。想想太平军中,年轻的九级可是不少,皇帝陛下自不必说,便是皇后娘娘,一介女子,那也是九级高手啊。

    “远攻准备!”收回心神,他转过身来,厉声吼道。

    慈济城不高,也不宽,霹雳营在城墙的后面,用一根根圆木搭起了架子,铺上木板,这上面安置的上百台投石机。这些投石机与一般的大不相同,全身都是铸铁打就,没有长长的掷臂,不到三米长的掷臂更像是一把硕大的勺子,此刻平平的贴在架子底部,在掷臂的身下,数团强力弹簧被压得扁扁的,负责发射的士兵手握在旁边的铁柄之上,只要一扳,弹簧弹起,掷臂便能将石弹掷出,最远可达里许之远。

    听到邹明的命令,掷臂之旁,一名士兵搬起一枚滚圆的石弹,放进勺子里,另一个士兵从一个桶里舀起一久东西,淋在石弹之上,然后拿起火石,嚓的一声打着火石,勺子里的石弹顿时熊熊燃烧起来。缕缕黑烟在城墙之后冒起,刺鼻的气味充斥着城墙。

    “发射!”邹明厉声道。

    士兵用力扳动铁柄,上百台投石机上的掷臂同时高高昂起,整个木架都摇晃了起来,上百颗火球出现在城墙的上空,划出一道美妙的曲线,狠狠地砸落在蜂涌而来的敌人群中。瞬息之间,密集的攻城队伍便出现了一块块的空地,火球肆虐,四处翻滚,所到之处,尽是一片鬼哭嚎之声。

    “弩!”邹明再次怒喝。

    安装在城墙之上的脚踏弩发出刺耳的尖啸之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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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地战斗,不停的杀敌,秦风是国家的悍将,军队的马前卒,永远冲锋在第一线,用赫赫战功书写着自己光荣的履历,但大变陡至,昔日的功臣,转眼之间却成了国家的罪人,人人得而诛之的叛徒,兄弟血洒疆场,部下反目成仇,情人苦恋虐心,一时之间,四面楚歌。这位昔日的国之悍将身份反转,开始了为自己而活的人生,揭开了一段昔日马前卒,后世开国君的波澜壮阔的人生。马前卒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马前卒,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马前卒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