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一炮双响
闵若兮死死的咬紧牙关,尽量不让自己喊出来,可阵阵袭来的剧痛仍然让她不时的痛叫出声,武功再高对此时的她也没有多大的用处,唯一的作用,反而是让她对疼痛袭来感受得更加清晰,对疼痛也更加敏感,似乎浑身每一寸肌肤都在经历着针扎一般。
太后和皇后一边一个,紧紧地抓着她的手,瑛姑斜坐在床头,将闵若兮的头抱在怀里,不时地低声安慰鼓励她几句。
屋子里几个稳婆可算得上大楚最好的了,一直便是养在太医院里的,平素最大的任务便是给王公贵族的家里接生,一个个都是经验丰富,但像闵若兮这样,体位不正却又是一对双胞胎的情况,她们也是第一次遇到。
每个人都满头满脸的大汗,却又要强自镇静,对她们而言,一次失败,便等于葬送了她们之前所有的努力,更何况,眼下躺在她们面前的人可不是寻常可比的,瞧瞧左右坐着的都是谁吧?太后,皇后,屋外头,还站着大楚当今最高的统治者,皇帝。
这样的阵仗,更是让她们凭添了几分紧张。
热水一盆盆的端进去,血不一盆盆的端出去,看着泼洒在沟渠中的艳红的水,更是让人无法冷静下来。
时间在流逝,屋里闵若兮的哀叫之声也开始嘶哑起来,屋外,闵若英再也无法保持强自的镇静,开始不安地来回踱着步子。
就算闵若兮体质比起一般的女人不知要好了多少,但也架不住这样折腾啊!
不安的气氛在屋里屋外不停地浸染着每一个人,紧握着闵若兮手的太后,已是忍不住扑娑扑娑掉眼泪了。
“公主,使劲,使劲儿!”瑛姑感受着怀里闵若兮逐渐微弱下去的气息,紧张地大叫道,如果是在平时,她早就将自己真气输过去了,但现在,她却不敢,她不敢断定,这样对孩子会不会有什么损伤,别人不知道,她可是知道,闵若兮对肚子里的孩子是多么的宝贝。
闵若兮气息奄奄的睁开了双眼,仰望着头顶的瑛姑,突然凄苦的一笑,“瑛姑,我看见秦风了,他在向我招手呢!”
“公主,那是幻觉,秦风早死了,死了。”瑛姑大急,公主竟然出现了幻思幻想,情况更真是大不妙了。
“公主,你不要放弃,你怀着的可是他的骨肉,要是你放弃了,秦风可就真得什么也不会留下了!”瑛姑喊道,她清楚,如果没有这一点支撑,闵若兮或者真的撑不下来。
闵若兮疲累得闭上了眼睛,嘴唇开合,瑛姑俯下头去,隐约听见闵若兮竟然唱起了歌,就是那首,那首她抱着秦风的尸体从昭狱里走出来时,唱的那一首。
我觉得我应该换种方式与你相遇
哪怕是今生不能在一起
我愿意等到来世与你相偎相依
你会对我投入新的感情
我会默默的祈祷苍天造物对你用心
不要让你变了样子
不管在遥远乡村喧闹都市
我一眼就能够发现你
任我是三千年的成长
人世间中流浪
就算我是喀什噶尔的胡杨
我也会仔仔细细找寻你几个世纪
在生命轮回中找到你
我不怕雨打风吹日晒被大漠风沙伤害
让心暴露在阳光下对你表白
我宁愿我的身躯被岁月点点风化
也要让你感觉到我的真爱
歌声从最初的微不可闻,慢慢的大了起来,到得最后,整个院子里都能听到闵若兮嘶哑的歌唱声,瑛姑泪流满面,太后与皇后两人泣不成声。
歌声之中,突然传来了稳婆们惊喜的大叫之声,随即,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之声在屋子回荡着。
“出来一个人,出来一个了。”稳婆们大叫着:“快点,快点,给另一个理顺胎位。”
“马上给公主喂些参汤,还有一个,快了,看到了,天啊,是脚在前面。”
歌声仍在继续着,慢慢的,又从高亢转向低微,看着大量鲜血涌出的瑛姑,头一阵阵的昏眩,以她的经验,如果孩子再不出来,只怕闵若兮就真的要死了。这样大量的出血,换作一个平常的妇女,早已经一命归西。
“公主!”她大叫起来。
闵若兮的身子在这一刻突然挺直,大叫了一声。
“秦风!”
这声喊是那样的大声,几乎要将所有人的耳膜震破,但响亮的啼哭之声,也伴随着这一声大叫,在屋子里回荡。
“生了生了。快,给公主止血。”
“参汤,参汤,先将气吊住!”
屋子里满是稳婆们惊喜的呼叫声,一群稳们忙作一团。
听到前后两个响亮的婴儿啼哭之声,屋外的闵若英也是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抬起头来,天边第一缕晨曦正好刺破天际,将金色的阳光洒满在这庭院之中。
皇后笑吟吟的推开房门走了出来,两手一边抱着一个小小的襁褓,走到了闵若英的面前。
“陛下,你当舅舅了。一男一女,龙凤胎呢!陛下,你要抱一抱吗?”
闵若英俯下身子,看着皇后手里的两个小不点,丝毫没有刚生下来婴儿的丑陋,反而一个个光滑水润,眉眼之中,依稀能看到妹妹的影子。
他直起身子,摇了摇头:“兮儿,还好吧?”
“妹妹还好,也亏得妹妹体质极好,要是换作旁人,早就……”
“该死的秦风!死了也让我们不安生。”闵若英咬牙切齿地道。
“陛下,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您的妹夫了,人死为大。”皇后小声道:“陛下,您去看看兮儿吧!”
闵若英摇了摇头,“朕乃一国之主,时间多么宝贵,平白在这里耽搁了一晚上,当真是恼人!”他一挥手,转身大步而去,杨青等内卫立刻跟了上去。
看都会闵若英的背影,皇后摇了摇头,这一对兄妹啊,却是谁也不肯先低头的主儿!
丰县县城之上,全身盔甲的秦风屹立在城头,城下,是已经集结起来的准备出征的三千将士。清一色的制式大刀,黑色盔甲,他似乎又看到了多年以前,那支在他统率之下纵横大楚西境的敢死营。
大刀是一样的,盔甲却有些不同,因为现在他们可要自食其力,不可能像以前那样装备着连面罩都有的全身重甲,只能是打制了一些护住全身要害部位的简甲,敢死营的狼旗不再飘扬,取而代之的,却是太平军的鹰旗。
但秦风知道,敢死营的那一个硕大的狼头,会一直刻在他们这些人的内心深处,直到有一天,狼旗重新飘扬天下。
野狗,小猫,邹明,大柱,于超等将领勒马立于整齐的队伍的最前方,仰头看着城头之上的秦风,三千人,鸦雀无声。便连起了一个大早来看大军出征的丰县百姓也都一个个噤口不言,只余下风带着鹰旗,在空中忽啦啦的作响。
“将军,誓师出征吧!”王厚低声道,“吉时快到了。”
秦风点了点头,一跃踏上了高高的城垛,手握上了刀柄,刀刚要出鞘的那一刻,突然一阵莫名的心悸,他霍的回头,看向大楚上京的方向,似乎有什么牵念在这一刻,让他下意识的感觉到了什么。
秦风自然不知道,在他悸动回首的那一霎那,正是闵若兮嘶声高呼他的名字的时刻,他的儿子,也正在这一刻,诞生在了大楚的上京城中。
悸动瞬间消失,秦风转过头来,呛的一声,铁刀高高的指向天空。
“保卫我们的家园不受流寇的侵袭。”
“保卫我们的亲人不遭流寇的侮辱。”
“愿以我辈军人之鲜血,护佑这片土地永远宁静。”
“愿以我辈军人之性命,使我父亲乡亲永远安康。”
“生为军人,死为军魂!高远向前,绝不后退!”
秦风每一声大吼,下方数千军人都是振臂高呼应和,数千把闪着寒光的大刀在火光的映照之下,闪着道道寒光,映亮着所有人的脸庞。
大刀带着寒光落下。
“出发!”秦风厉声喝道。
城池之下,野狗策转马匹,转头看向他的部众。“出发!”他厉声道。
一队队士兵转身,铁甲铿锵向着沙阳郡方向走去。
城墙之上,秦风转身,看着王厚,葛庆生,王月瑶等人:“太平城和丰县就拜托给诸位了。”
“祝将军一路顺风,旗开得胜!”王厚抱拳恭祝道。
“放心吧,我这一辈子,还没有在战场上败过!”秦风笑了笑,转头看着王月瑶身后的小水,“王小姐,小水万万不可出没于众人之前,现在丰县之中,齐人的耳目众多,认得他的只怕也不是没有,万一让小水露了形迹,那就大不妙了。”
“我知道。”王月瑶点头道:“我已经拜托千面给他做一个面具,以后戴上他出来,好歹也能掩人耳目一些。”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我们现在,实在是还没有能力庇护于他,不过这样的日子绝不会太久,用不了多久,我们便可以光明正大地踏上这个大大的舞台。”秦风舞了舞拳头,对莫洛的这一仗,是太平军最为关键的一役,打赢了这一仗,他便站稳了脚跟。(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九章:倒霉的包不凡
兰陵县城,一面顺天军的大旗高高飘扬在城头之上,昔日热闹的城市如今却是变得异常萧条,几乎听不到什么人声,连野狗也难得一见。顺天军实行的是全军供给制,在他们眼中,没有军,民之分,在他们的控制区域内,所有的人都是顺天军的麾下,无论男女老幼。
莫洛之所以要实行这样的军民一体制度,源于他起兵之初,既缺乏必要的军械物资,也更缺乏粮草后勤,即便连合格的兵员也缺。他只能依靠人海战术,裹协所有的人一起随大军行动,如此一来,他的规模就很恐怖了,上面一声冲锋,便是漫山遍野的人海举着大旗冲向敌人,动辄便是数万人的集群冲锋。这样的打法,也的确有效,在长阳郡时,与他们对阵的一些越国县兵,郡兵,甚至是驻扎在长阳郡的一些正规部队,都生出一些无力感,下意识的便想撤退。
而一旦撤退,士气丢失,迎接他们的就必然是更大的失败。顺天军的这种打法,如果是顺风仗的话,那当真是势不可挡,即便是小娃娃,在这样的冲锋之中,也会激起一种莫名的快感的。不过一旦碰到了强硬的对手,那结果就难说了,就像包不凡在丰县,正面对决之中没有撼动太平军,反被太平军在硬碰硬中击溃先头精锐部队,然后,便是一触即溃,漫山遍野便是逃卒了。
不过对于他们来说也无所谓,这些逃卒在事后拢巴拢巴,聚在一起,便又是一支声势浩大的部队,像在丰县那样,成千上万的被人俘虏走,的确并不多见。
顺天军实行全民供给制。说白了,就是任何人都没有私有财产,你所有的一切,包括你这个人,都是顺天军的财产。莫洛这种做法,在极短的时间内聚集起了最大的财富,优先保障着他的精锐部队,然后由精锐部队打头,打到一个地方,抢光一个地方,然后再将这里的人裹协着冲向下一个目标,从长阳郡伊始,无往而不利。
但这种搞法,却会让地方上在顷刻之间,变得一贫如洗。
从长阳郡出来时,他们还自信满满,后勤大营里堆满了粮食物资,想到沙阳郡要比长阳郡不知富到哪里去了,每个顺天军的人,从上到下,都是洋溢着即将要吃到大户的感觉,打下沙阳郡,吃香的喝辣的,大块肉任吃,大碗酒任喝,在部队里,很多中下级军官就是这样给他的属下们打气的。
但沙阳郡不是长阳郡,莫洛进入沙阳郡一月有余,虽然将大部分的沙阳郡拿下收入到了囊中,但对于早有准备的沙阳郡来说,他们的战略目标并没有得到实现。
坚壁清野,便是刘老太爷的第一招。靠近郡城的一些县城,百姓早早就逃跑了,要么跑到郡城内,要么就近跑到山中躲藏起来,一些较远的县治,便以县城为据点,屯兵固守。顺天军所到之处,除了空空荡荡的房屋,什么也没有抢到。而这些县城抵抗之顽强,也大大出乎顺天国所料,以至于最后虽然打下了大部分的县城,所得却还抵不上消耗。以至于最后莫洛不得不下令停止攻击一些仍在顽抗的县治,集中全力去进攻沙阳郡城。
拿下沙阳郡城,这些小地方,自然会不攻自破。
但沙阳郡城,比他想象的还要艰难。打了一月有余,沙阳郡城巍然不倒,顺天军的后勤却出了大问题。
几十万人,每天都张嘴要吃饭,这个消耗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光是看看帐目,便能让顺天军的后勤官员发疯。
缺粮,成了最大的问题。顺天军不得不开始精打细算了。首先糟殃的自然便是那些没有多少战斗力,在战斗之中纯粹打酱油的老弱妇孺了。伙食标准一降再降,已经到了饥荒的边缘了。站在沙阳郡的城头,每天都能看到成群结队大批大批的老弱妇孺们走出营地,去挖野菜,剥树皮。
饥荒在顺天军中漫延,现在的莫洛,只有两个盼望,一个是打下沙阳郡城,第二个,便是楚人答应的粮食快些运到。但粮食从水路抵达长阳郡宝清,再从宝清一路运到这里,不说千里迢迢,数百里路却也有的,在交通状况极为糟糕的情况下,根本无法预计什么时候能到,而沙阳郡城,在看到顺天军的这种状况之后,抵抗的决心却是更强了。
一时之间,莫洛竟然陷入到了两难的境地之内。
包不凡驻扎在兰陵县城,目的便是防范来自丰县的那支军队,直到现在为止,以莫洛为首的顺天军高层们,还是认为这支军队应当是齐国的一支隐藏部队。
包不凡很担心。因为他现在缺粮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了。城内,驻扎着三千精锐步卒,但在城外,还有数万青壮。根据大营的命令,现在他们也开始屯田种粮了,但问题是,就算是屯田种粮,想要收获也还要等到秋天啊,现在怎么办?
包不凡每天派出一支军队去乡下扫荡,走乡窜户,稍小一些的山岭都要去搜一遍,目的就是找到先前那些逃亡的沙阳百姓,他们逃走时,可是什么也没有留下,另外挖挖老百姓的房子,也说不定会有惊喜。
城内一片空荡荡,几乎看不到人影,偶尔有人走过,也是顺天军的士兵。
包不凡很生气,因为这一段时间,一直有人在逃跑,而且逃跑的方向还是刚刚让他吃了大败仗的丰县,也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消息,说是丰县有粮,只要逃到哪边,便不至于饿肚子。巡逻队已经抓回了好几十个了,现在血淋淋的人头已经挂上了城墙。
杀一儆佰,让这些胆大包天的泥腿子们看清楚一些,胆敢背叛顺天王的,便是死路一条。困难只不过是暂时的,等打下了沙阳郡城,一切便都会好起来,而来自楚国的援助,也将在不久之后抵达,作为莫洛的四大金刚之一,包不凡自然是知道这些核心机密的。
阳光自在风雨之后,现在要做的,就是坚持,他才不相信,沙阳郡城还能坚持多久。
一口喝干了大碗里的酒,抹了一把嘴,包不凡站了起来,从桌子上提起了刀,他准备去城外的大营再去巡逻一番,顺便带上那些血糊糊的人脑壳,告诫一番那些苦哈哈,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刚刚跨出大门,他便看到陆一帆一脸惊慌地跑了过来。
陆一帆已经被他直接贬成了斥候队的队长,这家伙上一次没有把情况说清楚,害得他显些便被那个九级高手砍了脑壳,这让他耿耿于怀。要不是这家伙有着七级修为,自己早就将他赶走了。
“将军,不好了!”还隔得老远,便听见陆一帆有些变调的声音。
“什么事慌里慌张的?”包不凡喝问道。
“将军,他们来了,他们又来了。”陆一帆大叫道。
“谁来了?”话刚一出口,包一帆忽然明白过来,“你是说丰县的那支军队打过来了?”
“是,是,丰县的那支军队,我看见他们的旗帜了,距离县城,不到十里了。末将快马加鞭的赶了回来向将军禀报。”陆一帆连连点头。
“来了多少人?骑兵多少,步兵多少?领头的是谁?”包不凡喝问道。
陆一帆一噎,当时他远远的看见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支军队,最先映入他眼帘的便是飘扬的太平军鹰旗,他立即掉转马头,带着他的人打也便逃,哪里曾仔细地观察这些细节?但乌不凡问起,却又不能不说。
“将军,有,有好几千人,有上千的骑兵。”他信口胡诌道,心道既然是齐人的兵马,那既然出动了,肯定就少不了。
包不凡一惊,有上千的骑兵?这可有些要玩脱线了。对于他们来说,骑兵,还是一个奢侈的兵种,别说是他了,便是莫洛的大营,数十万人的军队,也不过上千骑兵,战马,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弄到的,在哪里战马都是稀缺物资。
“击鼓,发最高战争******,全军准备迎敌。”强自镇定下精神,包不凡大声下令,他很清楚,莫洛将他摆在这里的任务就是堵截有可能来自丰县齐军的侵袭,他根本就无路可退,要是让齐军打到了沙阳郡城之下,顺天军是很有可能崩盘的。
“所有人都撤回县城来,准备据城死守。”一听对方有上千的兵马,包不凡已经先自怂了,就凭自己手下为数万民勇,只怕骑兵一个冲锋,他们就作鸟兽散了。
隆隆的战鼓声擂响,城外一簇簇的窝棚内,无数的人影从内里窜了出来,向着县城内奔来,有的手里还拿着武器,有的却是抱着一些被窝提着一些农具,一窝蜂的乱七八糟地向着县城涌来。
“老子还真是倒霉,怎么就跟齐人叫上劲了。”包不凡在心里很是不爽,齐人,那可是将大越的正规军都打得屁滚尿滚的军队,现在自己的这支人马,可边越军也远远比不上,但凡也就占个人多势众而已。
“狗娘养的,不就是上千骑兵嘛,老子不出城,有种你骑着马飞上城来!”他在心里想着,“准备守城,准备弓弩,擂石,油锅。”(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章:新兵请闭眼
道路两边的地里,绿油油的青苗长势不错,看得野狗直咧嘴,笑咪咪地招呼着身边的的人道:“吩咐下去,都小心一些,不要踩着了这些青苗,回头这可都是我们的了,踩毁了,还得补种。”
邹明心情却是颇有些沉重,这兰陵县,以前可是一个丝毫不输于丰县的繁华县治,其实沙阳郡的绝大部分县治,都还是挺富裕的,现在他们已经距兰陵县城不远了,但一路之上,几乎没有看到什么人影儿。
“这人都到那里去了?”他郁闷地道。
“这还用说,要么逃了,要么被顺天军裹协走了。”野狗道:“回头咱们打起来,里头说不定就会有兰陵本地人。”
对于顺天军这种到一地便裹协一地百姓的作法,邹明除了表示愤怒之外,却也无法可施。“但愿打起来这些人跑得快一些,不要给顺天军卖命,不然要是死多了,以后咱们也麻烦。”
“刀枪无眼,这个可真说不准,要真是大混战起来,也不说他想跑就能跑得掉的。”野狗淡淡地道,邹明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大阵仗,他可经历过,那种数万人在一起混乱在一起的惨烈景象,让人思之心有余悸。想跑,四处都是刀光剑影,你除了不停的挥动手中的刀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空间却做别的事情,因为你只要敢有丝毫的松懈,下一刻就是被乱刀砍翻。躺下装死?别逗了,你会活生生的被人踩死的。
远处响起了马蹄声,野狗抬起头来,看到于超和他的斥候队正如飞一般的奔了回来。看于超的脸色,却不怎么欢喜。
“怎么,吃亏了?”野狗扬了扬眉,两军交战,最先交锋的便是双方的斥候,斥候,亦是一军之中最为精锐的一批人,他们或者不通军队,但个人能力勿容置疑,看于超的模样,野狗还以为在与对方斥候的交锋之中吃了亏。这在军队之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吃什么亏?”于超撇了撇嘴,“对方的斥候远远的看见我们,转身便跑,本来我还想抓两个活的探听一下兰陵县的具体情况呢,这下好,我便是插上翅膀也追不上他们。真是的,什么狗屁斥候,哪有隔着这么远便打马就逃的?”
野狗大笑,“这便是顺天军。对了,你有什么其它的收获?”
“全缩回去了。”于超哼了一声道:“数万人全都缩回到了县城之中,现在外面顺天军的大营,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
野狗大笑,“包不凡被我们打怕了,看到我们来了,居然缩回到城里去了,也罢,他不出来,咱们也懒得理他,没空与他纠缠。他要龟缩在县城里,便缩在城里吧,咱们走咱们的。他要敢出来,咱们便再收拾他一回。”
包不凡站在城头,看着远处太平军的旗帜渐渐接近,最前方数十匹战观,稍后一点,最多只有千余步兵。
包不凡的脸孔渐渐扭曲,慢慢地转过头来,看着一边的陆一帆,牙齿咬得格格作响,“这就是你所说的上千骑兵?”
如果是上千骑兵,此时自然已经全部出现了,没道理步兵都来了,骑兵却还没有看见。
陆一帆身子向后缩了缩,“将军,或者,或者他们的大队骑兵去了别处。”
“放你娘的狗屁!”包不凡勃然大怒,劈脸就是给他一巴掌。区区几十个骑兵,上千步兵,竟然将自己数万人都吓得躲进了县城,这要是传出去,自己以后还用做人吗?本来在丰县自己的大败,已经让大营里的其它人对自己侧目而视了。
“将军,你看,他们有后续部队啊,你看!”挨了一巴掌的陆一帆,看见远处出现的又一拨队伍,大叫了起来。
包不凡抬头,果然,视野尽头,又有太平军的旗帜出现了。但人数也并不多,两拨加起来,也绝不会超过三千人。而陆一帆嘴里的上千骑兵,根本不见踪影。
“准备出城作战,全军出城作战!”包不凡狠狠地挥舞着拳头,他要找回在丰县失去的骄傲和尊严,唯一的办法便是击败眼前这支敌人。
“让所有男人,拿起武器,冲出城去。”包不凡怒吼道:“畏缩不前者斩,犹豫不绝者斩,作战不力者斩。”
城上响起了隆隆的战鼓,城门猛然打开,震天的呐喊之声响起,野狗眯起了眼睛,从大开的城门处,乌秧秧的人群涌了出来,没有什么阵型,也没有什么攻击梯次,唯一让人感到的就是人多。
“圆阵应战!”野狗举起了手中的铁刀,对着于超挥了挥:“于超,你们先去圆阵之中躲一躲。”
“躲,为什么要躲?我们可是骑兵。”于超不满地道,“我们先去冲杀一阵子。”
“你拉倒吧!”野狗提着刀指着黑压压如同潮水一般涌过来的:“就你这点子人马,你觉得你能向前冲几步?咱们太平军现在几十匹好马可都在你们这儿,要是给玩没了,老大非得心疼死。”
于超嘿了一声:“敢情你是心疼马啊!”
“自然,人现在好找,上好的战马,可真是难寻呢,快去圆阵之中避一避,要是觉得闲得慌,那就帮着射几箭呗!”野狗大笑着。
于超耸耸肩,瞧了瞧已经地成圆阵的士兵,大部人看起来很从容,而少部分虽然强作镇静,但不住颤抖的身体却暴露了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从容的是老兵,至少也是参加了上一次丰县大战的兵,而紧张的,自然是刚刚扩张的一些士兵了。
“举刀,闭眼!”野狗的大吼声让正在踏入圆阵的于超忍不住又回头张望了一眼,野狗闭眼的命令却只对那些新兵有效,而老兵们,眼睛却瞪得极大。这是敢死营的土法子,第一次参加战斗的新兵会被命令闭上眼睛,只管听命令挥刀就是。
战争是残酷的,绝大多数人在第一次踏上战场的时候,根本就无法适应这种惨烈的战斗,特别是像敢死营这种部队,更是如此。而这种防御战,对士兵的协同一致的要求是相当高的,一个地方出现了软胁,很容易全队被人打穿的。
现在他们面临的顺天军有多少,野狗凭经验瞄了瞄,已经出了城正在向自己扑来的只怕便有上万人了,后面还在黑压压的涌出来。顺天军的人海战术,应用得真是得心应手啊。
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这些顺天军士兵面对着最多只有千把人的太平军,内心深处自然是觉得这是十个指头捏田螺,稳打稳的没有丝毫问题。人多力量大嘛,虽然大多数手里更多的锄头,钉靶,羊叉,钎担,甚至只是棍棒,但大家上去一个一下子,不也能将对方铲平么?平素在乡下打架不就是这样的么?或者他们这样声势浩大的冲锋,早就将对手吓得狼狈而逃了。
当然,这是他们的想法,而不是太平军的想法。
一千人,围成了一个小小的圆阵,一柄柄铁刀高高举起,有的大睁着双眼,有的却紧紧地闭着眼睛。闭上眼睛的新兵们,耳朵里虽然还能听到震耳欲聋的呐喊之声,但看不见如潮水般的人群,看不到寻方狰狞的面孔,也自慢慢的平静下来。脑子里想得却是训练之时,教官们用大头脚与棘条教会他们的条例。
“弩箭,射!”距离圆阵八十步,野狗大声下令道。
嗡的一声,数百支羽箭蜂涌而出,扑向黑压压冲过来的人群,用不着瞄准,因为此时,他们的周围,已经全部是顺天军的士兵,而他们,就如同大海之中的一块礁石。
惨叫之声响起,羽箭落处,一个个顺天军士兵翻身跌倒,但旋即便被更多的人淹没,凄惨的嚎叫之声在更大的呐喊声中,根本就如同蚊子在嗡嗡,除了近前的人,不会有人注意到。
三轮箭罢,顺天军士兵已经冲到了近前。
“砍!”圆阵之中,老兵们齐声怒吼,数百柄举起的铁刀猛然落下。汹涌的潮水撞上了礁石,溅起的却是鲜红的浪花。
几乎就在士兵们整齐的劈下手中的大刀的时候,野狗却是大吼一声,高举着大刀,从圆阵之中一跃而出,落在圆阵之前十数步处,手中铁刀横扫四方,瞬间便清理出一大片空地。而与野狗一齐冲出去的,还有邹明,手中铁枪吞吐,枪枪夺命。
圆阵之中的于超,骑在马上,一箭一箭的射击着冲上来的对手,他也是第一次真正观摩太平军的阵战。他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但眼前的一切,却让他震惊不已。这可是一支成军才不过半年的军队啊,但表现出来的东西,却要比他服务了多年的越国正规军要更强。而此时,那些新兵们还闭着眼睛,根本就没睁开过。
“举!”
“砍!”
命令很简单,来来去去就是两个字,但这些士兵们造成的杀伤,却远远要超过冲入敌群之中的两位高手。
呼的两声,冲出去的两位高手又飞了回来,坐在圆阵之中不停的喘着粗气,而那些士兵们,却还在有条不紊的在举,砍的命令声中机械的重复着相同的动作,在这个时期,他们只不过是前后换了一次位而已。第二排的站到了第一排,让已经劈砍了十余次的第一排士兵退回到了圆阵的当中。如果是对上有经验的正规军队,这种换位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很有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被人杀出缺口来,奈何他们的对手却是一群根本没有什么战斗经验的农民而已。(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一章:硬撼
虽然只有千余人的队伍,但却如同大海之中的礁石,任他风高浪急,却仍是巍然不动,一**的浪潮扑来,打在礁石之上,撞得粉身碎骨,四溅开去。血肉围着这个圆阵开始慢慢的垒集起来,渐渐的在圆阵之外筑起了一道血肉之堤,鲜血汇集在一起,在踏乱的青草之间流动,在一个个踩出来的脚印窝子里聚成血潭。
城头之上的包不凡眼角跳动,让他震动的不仅仅是这一支前锋队伍的强悍,而让他有些胆寒的是,在远方,一支更大人数更多的太平军正在迅即向着这里靠近。
“命令辅军,拦截对方支援部队。”包不凡拔出了刀,向着城下走去,“这里,我们来。”
他要先用人海战术拦住远方的敌人援军,自己用手头的精锐力量先去歼灭眼前的这支队伍。他手头有三千人,这可是吴昕这半年来精心训练出来的部队,交给他,本意便是防守来自齐**队的入侵,确保顺天军打沙阳郡的计划不会受到阻碍。
号角之声呜咽响起,汹涌的海浪骤然之间左右分开,向着远方涌去,被人群淹没的太平军压力骤然一轻,身前再也没有了拼命扑上来的顺天军士兵。
倒不是说顺天军的这些青壮有多么悍勇,实在是因为他们人数太多,后面的人根本看不到最里面的状况,他们在军官的喝斥之下,拼命地向前涌动,推动着最前面的向太平军阵地涌来,而最前面的,哪怕是被眼前的屠宰场吓破了胆,也没有法子后退,连转个身都困难,身不由己的被推动着向前,然后一排一排地倒在挥舞的铁刀之下。此时左右一分,更多的人看到了他们刚刚正在围攻的太平军的阵地,顿时不少人的脚都软了。
身肉已经在太平军的阵地之前垒起了尺余高的肉堤,不少人被斩断了手脚一时又还不得死,此时正在哀嚎着翻滚。
看到这一切的顺天军的士气瞬间便下降了一个档次,本来是要他们去阻拦更远方的赶来的太平军援军,但不少人在奔跑之中却开始向两侧的原野之中散开,密集的队伍瞬间便松散了,又重现了漫山遍野都是顺天军士兵的一幕,不过,有的是在向远处的太平军冲去,有的却是开始又一波的逃跑了。
得以喘一口气的太平军士兵们以刀拄地,大口地喘着气,这样高强挥地挥舞着铁刀,对体力的消耗自然不言而喻,不远处,服装统一,队形整齐的顺天军士兵正在列队,有经验的老兵自然知道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自然要抓紧时间恢复一点体力。
“不许睁眼。”有经验的老兵们吼叫着身边的新兵,眼前的景象,即便是百战有余的老兵也有些反胃,更别提那些第一次踏上战场的新兵了。
顺天军的伤亡实在是太惨重了一些。在敢死营老兵参加过的大战之中,像眼前这样的景象基本是不会出现的。两支军队相遇,如果打成了这个模样,另一方早就撤退了。早前秦楚之间,大仗隔三岔五,小仗几乎天天有,谁也甭想着一棍子便将人打死,两边的将领都清楚这一点,这种有人命来堆砌胜利的打法,清醒的将领谁都不会采用,因为毕竟不是生死存亡之刻。而你楚国西部边军最后覆灭一役,却又是非战之罪了。让秦人逮着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自然是痛打落水狗,趁你病,要你命了。
那一仗过后,至少在十年内,秦人在西部边境对楚人的优势,楚人没有办法扳回来。
“变阵。”喘息的时间不到半刻,野狗的嗥叫之声再一次响起。他们面前的对手换成了顺天军的精锐了。再也不是毫无次序的冲击,因为对方此时也正以整齐的队列,挺着长矛,向他们一步步走来。
越过了眼前的血肉之堤,很多新兵是被老兵拖过去的,因为他们还闭着眼睛。太平军在训练之时严苛之极,而野狗正是训练他们的主要教官之一,对于野狗粗野的训练方法,新兵们是怕到了骨头里。各种花样百出的惩罚方式,足以让你铭记一辈子。
没有让你睁眼,就绝不睁眼。
太平军的阵容由圆阵瞬间变成了方阵。野狗,邹明等武道高手站在了队列的最前面。在他们的身后,最前面一排站着的全是老兵。
马上要进行的是最古老的步兵对决,需要的是无比的勇气和实力,没有任何的花哨可讲,双方对冲,狭路相逢,勇者胜。
于超带着他的几十骑斥候掠向了军队的左翼,因为在对方那边,也是数十骑骑兵从他们的左翼正在奔来,骑兵对骑兵。
双方的军队其实都很寒酸,加起来骑兵也不会超过一百骑。
冲锋之中的于超看了几眼挺着长矛向前突进的顺天军士兵,心里突然一酸,那是他熟悉的越人冲锋阵容,他在洛一水麾下之时,与齐人战斗的过程之中,无数次的在两翼为越人的军队掩护,但现在,这支用着同样战术的军队,却已经成了自己的敌人。
吴昕,顺天军四大金刚之首,原本就是越人的将军。可以想象,以后,会有更多的越人军官加入到顺天军之中。顺天军在这些军官的指挥之下,作风也会愈来愈象越人军队。
造化弄人。
吴昕举起了手中狭长的马刀,向着对面扑去。
“杀!”他怒吼着,挥出了他的第一刀。
野狗在加速,邹明在加速,但太平军的士卒们却并没有因为他们的长官冲到了最前方而乱了方寸,依然在队列之中军官有节奏的号子声中,一板一眼的向前挺前。此刻,他们的刀都没有举起来。
安静,相当的安静。这便是太平军此刻的表现。与之相对应的,是对面顺天军士兵震天的呐喊之声。
怒吼,有时候不代表力量,反而是掩饰心虚的一种表现,需要以这种方式来发泄内心的恐惧。野狗以前与秦军作战之时,不怕这种喊得震天响的军队,最怕的就是那种和他们一样,在作战之时冷漠之极的军队。
他们也喊,但只在举起的刀落下的瞬间。喊得声间极其短促,大多是嘿,哈之声,那是在发力。
只要遇上这种军队,野狗便知道,将是一场苦战。
野狗冲天而起,飞了起来,直扑向顺天军队伍的中间。最前排的敌人,自然是交给他的士卒们。同样,邹明也紧随着野狗冲了进去。
身下,无数支长枪向空举了起来。野狗身子蜷缩,尽量缩小自己的身体范围,手中的大刀舞得犹如风车一般,这一击,志不在伤人,而在于保护自己。撞击之声响起,一根根长矛被铁刀斩断,野狗如同一个皮球一般撞进了密集的顺天军士兵之中。落地,并不起身,野狗如同一个陀螺一般旋转着,手中的大刀舞动,将身周扫出了一片空地。
他修练的是秦风的混元神功,却无法自己练化那些狂暴的真气,过了秦风一遍手之后,这些真力慢慢地融入他的身体的每一寸血肉,他与秦风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秦风破碎的丹田之内,有一个巨大的星河在施转着,代替着原来丹田的作用,而他的相同的位置,那密如灯火的星辰,却是一片死海。
秦风的真气如风,如水,如光,无孔不入。他的真气却如烈火一般狂暴,说白了,他便是秦风在重生之前的版本。
炙热的真气透过他的铁刀喷勃而出,黝黑的铁刀,竟然隐隐向着暗红色转化,修练混元神功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时间,但在秦风的帮助之下,此时的野狗的真实实力,已经达到了秦风统领敢死营的时刻,看起来只有六级的实力,但却敢于与八级高手单挑。
邹明的实力比野狗更高一些,但这样的阵仗,却经历的更少,经验上要更缺乏,与野狗冲进去之后的如鱼得水相比,他却是陷入到了困境当中。虽然亦是一枪杀一人,但自己却也是迭遇险境,身上顷刻之间便多了无数伤口。
千军万马之中,武功再高有时也无用武之地,这便是即便以宗师之力,也绝不愿让自己陷入到千军万马包围之中的原因。
因为对方可以用人堆死你。
但邹明倒不担心,因为在他们的身后,太平军士兵正列队杀来,他与野狗要做的,就是尽量搅乱对方的阵容,使对方的军阵出现混乱而已。
这便是敢死营的作战模式。军官冲锋在前,士兵列队在后,与眼下的顺天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包不凡秉承着越人的作战惯例,居于军队的正中央指挥军队。
两边军队愈走愈近。
“举!”单调的命令声响起,第一排的太平军士兵举起了大刀,冷漠地看着对面挺着长枪向他们走来的顺天军士兵。
“砍!”声音骤然提高。在发出砍的命令的同时,对面的顺天军士兵也狂呼着刺出了手中的长枪。
第一排的老兵们没有丝毫的神色变化,只是犹如训练过千百遍一般,在这一瞬间,略略侧了侧身子,手中的大刀便闪电般的落下。(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二章:勇气的碰撞
这是勇气的相互碰撞。
顺天军的这些精锐士兵热血澎湃,犹如海潮,撞上的却是冷漠之极的顽礁,于是,热血在礁石之上被撞得粉身碎骨。
先不说双方在战场之上技巧的较量,实际上,在这样的对撞之中,技巧能起的作用极小,顶天也就是减少对身体的伤害,但装备上的优劣却无疑是致命的。
出身于大楚正规军的秦风,对于军队的装备要求是极高的,事实上,在西部边军之时,敢死营的装备也是数万边军之中是最好的。他们在冲锋之际,身披重甲,连脸都被罩了起来。能有那样优良的装备,得益于他们赫赫的战功以及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营校尉,上头不给,他就敢抢。当年在西部与秦人作战,如果秦人杀死了一个敢死营的士兵并抢到了他的尸体的话,那么无疑便是一笔横财。
而逃亡越国,以前的重甲都被埋在了落英山脉之中,但在真正出战之前,秦风却仍然要求他的后勤官员们给士兵弄到了尽可能多的甲胄。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缴获自沙阳郡兵,而另外一部分,则是自己打制。
现在的甲胄,当然无法与过去相比,但却仍然对身体的重要部位作出了最大的保护,而顺天军,除了勇气与一根长矛之外,再无其它。
铁枪刺出,经验丰富的老兵们身体稍侧,枪头在胸前的甲胄之上带出明晃晃的火花,却无法对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而大刀劈下,却是一刀两断,毫无活命的希望。
包不凡惊骇地看到,他冲锋在前的最强悍的士卒如同暴露在烈日之下的积雪一般,迅速消融在他的视线当中。
一刀落下,太平军老卒们发出一声短促的吆喝,手上吃上了力道,眼前血花飞溅,脚步微微一顿,第二排已是越过了他们,穿过飞溅的血花,撞倒吃了第一击的对手的士兵,第二刀已是接锺而至。
五十人一排的横阵,二十列大刀如同被一个精密控制的机器一般,翻翻滚滚地向前,大刀似乎永远也不会停歇,一排刚落下,另一排已是扬起。
刚刚接战不久,顺天军的前锋便已经完全被打乱,紧密的队形被大刀砍得七零八落,除了后退或者向两边逃,无处可去,在他们的前方,无数雪亮的大刀,似乎永远止歇。
包不凡双手微微发抖,抬眼看向远方,更多的太平军正滚滚而来,在数万人之多的顺天军的浪潮之中,黑色盔甲的太平军看起来只是不起眼的一块,但却如同一把烧红了的烙铁,正在豆腐一般的顺天军中势如破竹一般的前进。
后续而来的太平军不像野狗排成了一个方阵,他们是一个典型的三角锥形进攻阵容,两个三角锥的最顶端,一个站着秦风,另一个站在常小猫与大柱。
锲进,深入,扩大,顺天军便如同荡开的涟漪一般,毫无阻挡之能。
毫无疑问,首先崩溃的便是看起来人数更多的那些顺天军裹协而来的青壮,当发现敌人比他们想象的强得太多,当发现凭借人多势众根本不能改变他们被屠宰的命运之时,崩溃便马上到来。
哭喊之声响彻天地,无数的人扔掉了手时的武器,旗帜,撒开脚丫子便向远处跑去,敌人并不是太多,但他们是地狱来的恶魔,逃得离他们更远一些,才是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两个三角锥形的进攻阵容丝毫没有理会逃散的顺天军,在嘹亮的号角声中,阵形再变,一左一右分开,向着正与野狗缠斗的包不凡的核心阵容包裹了过来。
包不凡手脚冰凉,绝望地看着自己正在一步一步地陷入到对方的重重包围之中,双方此时的人数看起来并没有差得太多,但包不凡却清楚地明白,自己被包围了。
自己完了。
这便是正规军与义军真实的差距吗?起兵之时,那些越军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所到之处,他们几乎没有碰到任何有效的抵抗,可现在,只不过区区数千人的敌人,就数次将自己十倍与敌的军队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顺天王真得能席卷天下吗?从来对莫洛崇拜得无以复加的包不凡,突然对顺天军的理想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会成功吗?会成功吗?
他有些茫然地看着正在步步逼近的太平军。
风声骤起,一个巨大的黑影带着凌厉的刀风,扑面而来。本能让他在瞬间清醒过来,人冲天而起,胯下的战马在哀鸣声中被一刀两断,一个满面狰狞之色的大汉收回鲜血淋漓的大刀,顺势一圈,身周数名士卒立即倒地。不等包不凡落下地来,尖锐的破空之风再度袭来,眼角的余光,只能看到一朵硕大的红樱正自绽放。
挥刀,格当,当的一声脆响,被逼落下地来的包不凡,一左一右已是站了两个大汉。一刀一枪左右夹攻而上。
陆一帆身上冷汗唰唰往下落着,对于胜负的把握,这位逃跑有方的家伙倒是看得极准,但今天,他却无路可逃了,因为在他的四周,到处都是胡胡叫着毫无方向感瞎跑的顺天军逃卒,胯下的战刀,根本就跑不起来速度。更倒霉的是,缠上他的是一个武道修为丝毫不弱于他,马术更是将他甩了不知多少远的太平军将领,陆一帆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无法摆脱对方的纠缠。
其实陆一帆真实的武功,并不弱于于超,甚至还犹有过之,但胆气为先,一个人先在气势之上输了,动起手来,自然束手束脚,一心想要逃的陆一帆,在气势如虹的于超面前,竟然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连招架起来也是左右支绌了,不过好歹陆一帆也是七级修为的身手,一时之间,于超倒也拿他不下。
于超看出了此人想逃,一步一步有意地将对方向着战场的中央逼去,越往中央走,这家伙逃走的希望就更渺茫,陆一帆自然也明白对方的意图,但在对方凌厉的攻势之下,仍然是不由自主地慢慢地退向他最不想去的一个方向。
包不凡知道今天将是自己的最后一战了。自己的麾下精锐,在太平军的后续援军抵达之后,已经溃不成军,此时已经成了毡板上的羔羊,剩下的,只是对手打扫战场的时间长短而已,战事已经毫无悬念,而自己,也根本没有逃走的任何可能了。因为他看到,上一次在丰县黄梁岗,将他追得亡命而逃的那个九级高手,正高坐在马上,饶有兴趣地盯着自己。而围攻自己的此时又多了一个铁塔般的使铁棍的大汉。
一刀,一枪,一棍,三人走马灯似的围着包不凡,三人之中,大柱最弱,勉强能搭上七级的边儿,但一身横练功夫,力大无穷,打起来便是毫不讲理的砸砸砸,最狠的是使刀的野狗,疯子一般的一刀一刀,从不顾忌自身,完全是以命换命的打法,最阴损的是使枪的邹明,此时三打一,战争变成了江湖之上的群殴,那些下九流的江湖招数,在邹明手中源源不绝的使出来,包不凡身上的伤倒有大半是他鼓捣出来的。
看着大呼酣战不休,鲜血飞溅却仍然凶悍无比的包不凡,秦风倒是颇为欣赏,“这家伙倒也是条汉子!”他对身边的小猫道。
小猫耸耸肩,“我喜欢自己的兄弟们都是真汉子,却讨厌敌人是真汉子,他们最好都是软脚蟹!”
秦风大笑,“这可真是不太可能了。屁股决定脑袋,不同的立场,决定不同的命运。这家伙是莫洛的四大金刚之一吧,杀了他,对莫洛可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对我们接下来的战斗可是大有好处。”
“看这家伙的勇悍,接下来的仗,可还真不轻松呢!”小猫道。
“将勇则勇矣,奈何兵不行。”秦风轻松地道:“这是战争,不是江湖。”
说话间,那头已是分出了胜负,邹明阴损的一枪正正点中包不凡持刀的手腕,大刀坠地,铁棍呼啸而过,喀嚓一声,两条腿应声而折,卟嗵一声,包不凡跌倒在地上,大刀迎头落下,却在包不凡的头顶硬生生的凝住,凌厉的刀气却已是让包不凡头破血流。野狗凝刀不落,却是因为秦风适时喊出的一句“且慢!”
收刀,后退,三人呈三角形盯着躺倒在地上的包不凡。
“降不降?”秦风看着包不凡。
包不凡艰难地撑起身子,看着秦风,虽自知死期已至,却毫不示弱,大笑地看着秦风:“顺天王会替我报仇的,你们会死得比我惨十倍。”
听了这话,秦风耸耸肩,回顾左右:“我怎么感觉我是一个大反派?”
众人尽皆大笑。大笑声中,包不凡反手一掌,击在自己的额头之上,脑浆迸裂,横死当场。
“我降,我投降啊!”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之中,一个人从马上滚落下来,连滚带爬地向着这边跑来,在这个人的身后,是提着刀,正一脸恼恨的于超,他被刚刚包不凡的悍然赴死给小小的震惊了一下,他的对手却抓住了这个难得的时机,成功地脱出了他的攻击圈。
“我投降啊,大王。”陆一帆高举着双手,涕泪交流。(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三章:卧底
数天之后,沙阳郡城之下,莫洛大营。
大帐之内,莫洛如同木雕泥塑,坐在哪里,身体挺得笔直,两眼直视前方,双目空洞无神。分坐左右两边的将领也是低头无语,整个大帐之内,只有瘫坐在正中的浑身血迹斑斑,哭得歇斯底里的陆一帆还在哪里哀哀诉说着包不凡是如何的英勇雄壮,为了让他们能够逃出生天,力战太平军数员大将,最终不敌身亡。
莫洛此刻当真是伤心欲绝。包不凡可是跟了他多年的部属,在他还是一个山匪头领的时候,包不凡便是他手下一个小头目,后来他被卫庄大师生擒活捉并收为弟子之后,他的队伍自然是土崩瓦角,包不凡便带着另一帮人,换了一个地方,又重新干起了老本行,直到他学成出师,再重新出现在包不凡面前的时候,包不凡二话不说,又一次奉他作了老大。
上一次包不凡吃了大亏,莫洛表面之上勃然大怒,但转眼之间,便又给了他数千精锐,数万青壮去兰陵县驻扎,作为顺天王,他不能不作出这种态度来表示对包不凡的惩处,让他暂时远离大营,远离权力核心,其实也是为了不让他在另外几人跟前晃荡,免得他人说三道四。
可万万没有想到,包不凡居然就这样战死了。
还没有拿下沙阳郡,他最重要的一个部下,就已经战死了。
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莫洛眼中虽然没有流泪,但心里却已是伤心欲绝。自己麾下四大金刚,吴昕,李寒,鲍华,包不凡,他最放心最喜欢的就是包不凡啊。
“太平军?”他的声音有些嘶哑,似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来。“不是齐军,而是那股山匪?”
“是,大王,他们不是齐国人,更不是齐**队,他们就是盘踞在雁山之中的那股山匪。”陆一帆连连点头:“他们领头的,叫李锋,是一个九级高手。”
“嘿嘿,嘿嘿嘿!”莫洛冷笑连连,喀嚓一声,大案一角被他生生捏得粉碎,“李锋,我必亲自取你人头,扒你皮,抽你筋,喝你血。”
帐帘猛然掀起,一个人影呼得掠了进来,却是奉命去屯田的吴昕,显然是得到消息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大王,包不凡他……”吴昕瞪大了眼睛,看着莫洛。
“吴兄弟已经去了。”莫洛疲惫的摆了摆手,“具体情况,你问陆一帆吧,数千军队,能够逃出生天的,也就那么几个了。”
吴昕转头看向陆一帆。
他可不是莫洛这种大而画之的人物,也不是其它将领那样对正规作战并不熟悉的人,每一句问话都直插要害,问得陆一帆是心中有些发寒,幸好,吴昕着重问的是对方的作战模式,作战风格,没有问到连包不凡都战死了,他是如何脱身的,想要瞒过吴昕这样的明白人,那难度可比瞒过莫洛更要大。
莫洛是那种目空一切的人,而吴昕却是一个相当注重细节的家伙,如果有选择,陆一帆情愿面对莫洛,而不愿意与吴昕打交道。在他看来,莫洛好骗,而吴昕,最好不要在他面前耍花样。
好在他今天所说的,全都是不折不扣的真话,当然,他是怎么逃出来的,吴昕并没有太多追究,或者在吴昕的眼中,陆一帆根本就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
听完陆一帆的叙述,吴昕的脸色愈发的沉重起来。
“大王,这怎么可能是土匪,这绝不是土匪,这是训练有素的军队!”他大声道。“土匪不可能有这样强悍的作战纪律,他们甚至比越国的天规军还要强,他们绝对是军队,是齐人隐藏的军队,这是齐人的阴谋。齐人正式介入到这场战事中来了。”
莫洛阴沉沉地道:“我不管他是土匪还是齐国正规军,我只知道,他们杀了包不凡,就死定了,他们要来沙阳郡城,正合我意,也省得我去寻找他们了。”
“大王,此事可大意不得。如果当真是齐人介入这场战事,我们需要小心应对,因为齐人可不仅仅是这一支部队,他们有着无穷无尽的战争潜力,不是现在的我们可以相比拟的,他们的战斗力,也不是我们能比的,或者我们能歼灭这支先头部队,但是如果这样做了,就等同于齐人正式翻脸,就不得不大打一场了,我们,是没有这个实力与他们硬撼的。现在,我们惹不起他们啊!”吴昕摇头道:“大王,齐人扮成土匪而来,这便是说,他们还不想正式与我们翻脸,这便还有商量的余地,或者,他们也正在等着我们去找他们……”
“住嘴!”莫洛勃然变色,一拍桌子,“吴昕,先不说齐人抢了我大越大片土地,奴役我大越百姓之事,便是现在,难道你要我提着包不凡的脑袋,去向齐人讨饶献媚吗?包不凡是不是你的兄弟!”
“大王,包不凡自然是我的兄弟。他死了,我自然也是伤心难过,可是大王的大业,又岂是一个包不凡能比的。现在我们连沙阳郡都不能及时拿下,如果齐人军队当真大批赶来,如果齐人先与沙阳郡勾结起来,我们,败亡无日啊!”吴昕目视莫洛,大声道。
“哼哼哼,拿不下?就算齐人大举而来又如何?我先灭了这支先头部队,再去与齐人见个真章,沙阳郡也是我大越之地,我举起抗齐大旗,向齐人开战,我就不信,沙阳郡就无人响应我的号召?楚人的援助很快就会抵达,等有了粮,我倒想看看,刘老匹夫还能与我抗衡多久?”
“大王不可意气用事啊!”吴昕大叫起来,“大王,现在我们妄结大敌是为不智啊。”
“我宁可不智,也绝不做那不义之人,包兄弟是我的兄弟,我要为他报仇,用敌人的头颅来祭奠他的在天之灵。吴昕,你不用多说了,我意已决。”莫洛喝道。
听到莫洛斩钉截铁的话,吴昕脸色一片灰白,看了莫洛半晌,缓缓道:“大王既然意已决,吴昕也无话可说,吴昕请命回长阳郡为大王经营后方,训练士卒。”
莫洛盯着吴昕,冷笑道:“好,吴昕,我答应你,回长阳郡去训练士卒,屯田种地吧。很快我会用捷报来告诉你,你错了。”
吴昕抱拳一揖:“末将宁愿自己大错而特错了,末将在长阳郡恭候大王的捷报。”转身怏怏离去。
夜色渐深,整个顺天军大营里却仍然灯火通明,不时有聚兵的鼓声响起,这是莫洛开始在调兵遣将。陆一帆回到自己小小的帐蓬之内之时,浑身已是汗透重衣。
“事情还顺利吧,他们没有怀疑你吧?”帐蓬里,一个小兵模样的人歪在垫子上,看着陆一帆。
一屁股坐在小兵的对面,陆一帆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汗,“还好还好,没有露出破绽。”
小兵嘻嘻一笑,“陆一帆,你倒是天生一个骗人的好料子,领兵打仗不行,干干别的,说不定还另有一条出路。”
听到小兵的评论,陆一帆不由干笑起来。
“说说吧,莫洛是个什么反应?”小兵耸耸肩。
“莫洛要去报仇,现在正点兵点将呢,天明就要出兵了。不过那吴昕拼命反对,现在已经被莫洛打发回长阳郡去了。”陆一帆道。“那吴昕,说贵军,哦,不不不,是我们,我们是齐人的正规军呢!”
“是么,哈哈哈!”小兵怪笑起来。“这个吴昕,倒还是挺有眼光的,知道我们不是寻常的土匪。”
看着小兵的神情,陆一帆神情有些怪异,盯着小兵瞧了半晌,才道:“我们,我们是不是真是大齐的正规军,是奉命潜入到丰县执行特殊任务的?”
小兵看着他,一脸的神秘:“你觉得呢?你自己是怎么想的?”
陆一帆满脸的兴奋神情,“我猜肯定是这样的,那吴昕说得很清楚了只有齐人正规军才有这样的战斗力啊,如果是土匪,怎么可能如此厉害?我又不是没有见过土匪?现在的顺天军,不就是土匪么?”
话一出口,他猛地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有些胆怯地回头看了看帐门。
“放心吧,外头都是自家兄弟!”小兵咯咯的笑着:“你是不是现在很兴奋?”
“对对,很兴奋!”陆一帆连连点头。
“那就好好做吧,你也看到了,所谓的顺天军,完全是一股乌合之众,难成大事,你想要荣华富贵,那就得好好给我们做事。到时候,自然少不了你的论功行赏。”
“多谢大人,小人一定尽心竭力。”陆一帆连连点头。“只是接下来我该怎么做呢?”
“接下来你去找吴昕!”小兵道。
“吴昕,他已经要失势了,被打发回长阳郡了,跟着他,我还能立什么功劳?”陆一帆惊讶地道。
“哼哼!”小兵冷笑:“我家将军,对这个吴昕的重视可更甚至对莫洛,莫洛不过武功高而已,其它不值一提,倒是这个吴昕,我家将军一直很关注,现在这家伙正是失势的时候,你去投奔他,必然会让他生出知己之感,再者,他回长阳郡,手里得用的人必然不多,你好歹也是七级武道修为,又数次上过战场,对于吴昕来说,可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在哪里,你会有更好的发展。”
“明白了,明白了。”陆一帆连连点头。“邹将军,我这就去找他。”(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四章:喜讯
看着陆一帆匆匆地跑出去,邹明冷笑一声,站了起来。陆一帆在兰陵投降之后,便又直接被派了回来,太平军将他作为一个棋子,预先植入到顺天军中。但是像陆一帆这种人,你想要利用他,只有是你处于一个强势的地位之上,他才会甘心情愿的为你所利用,他误以为太平军是齐军预先植入丰县的一粒棋子,邹明也不说破,且由他这样去想吧,或者他这样以为,会让他做事更用心一些。
他只会是一个被利用者。能在太平军需要他的时候,发挥那么一点点作用就好了。
将帐帘掀开一丝丝缝隙,邹明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正如陆一帆所说,气急败坏的莫洛在调兵遣将,准备前去复仇了,整个大营里一片混乱。而他们这一片,却显得很安静,因为这个小营盘里安置的全部是从兰陵县逃回来的人。陆一帆被释放之后,一路却也收拢了数千这样的青壮。这些被打破胆子的人,自然不在莫洛此次战役的征召之列,带上他们,只会让士气更低落。
自长阳郡起兵伊始,大半年以来,莫洛一直顺风顺水,何曾吃过这样的大亏?
邹明冷笑了一声,莫洛的反应,果然正如将军所预料的一般,这个人,或者能成为英雄,但绝对难以成为乱世枭雄。
站直了身子,整了整身上顺天军的衣服,邹明一闪身出了大帐。
沙阳郡城城头之上,灯火通明,一队队士兵立于城头,刀出鞘,箭上弦,莫洛大营之中的乱象,自然也惊到了沙阳郡城。自从莫洛围城以来,一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几乎就没有停顿过,反正莫洛有的是人。而郡城内,人丁自然也不少。在莫洛拿下长阳郡之后,刘老太爷就开始准备迎击对手了。大量的青壮被从各地抽调到郡城,坚壁清野,将这场战事长时间的拖延下去,活生生的拖垮莫洛,便是刘老太爷的如意算盘。
刘老太爷活了七十来年,看事情可谓是一针见血,一眼便看穿了莫洛的劣势所在,到目前为止,他的策略不可谓不正确。虽然沙阳郡被莫洛占了绝大部分,但莫洛在沙阳郡,却什么也没有得到。空占了一些城池,不但没有达到补充的意图,反而白白地多了一些负累。
现在莫洛的确陷入了困境,但如果刘老太爷知道了楚人已经介入此事,并已经从宝清港开始向莫洛运送补给,恐怕他就没有这么笃定了。
打了月余,刘兴文的四千多郡兵,已经损失泰半,但补充进来的青壮,在历经无数战血战之后,倒也有效的弥补了这个损失。沙阳郡城在莫洛面前,依然是屹立不倒。
“老太爷,莫洛想来一场大的,这一次动员的人可不少啊!”陈家洛看着远处移动的灯火,有些担心地对刘老太爷道。
刘老太爷的脸有些苍白,吃下那粒药丸之后又硬接了莫洛一箭,后遗症已经开始显现了,外人看不出来,但刘老太爷自己却很清楚,自己的境界已经开始摇摇欲坠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刘老太爷不动声色地道:“莫洛或者已经知道自己坚持不下去了,他肯定要孤独一掷的来试一试,只要顶过了这一关,沙阳郡城,就此安然无恙了。告诉儿郎们,做好准备吧!”
“是!”陈家洛点头道:“早些将这个瘟神赶走,不然这么一直僵持下去,莫洛扛不住,我们也要破产了。”
“太爷,越京城哪边还没有消息吗?那两位老大人,就看着我们在这里孤立无援?哪怕只是派出一支兵马出来,也可以牵制莫洛,减轻我们的压力啊!”
刘老太爷冷哼道:“我已经派了好几拨人潜出沙阳郡城前往越京城了,但现在皇帝陛下听信了张宁这个奸相的说辞,秦人那边又突然加大了攻势,两位老大人只是说让我们坚持住,战后,会给我们补偿。”
“如果我们顶不住,补偿有什么用?两位老大人就不想想,我们如果垮了,他们的损失也不小吗?”
“于他们而言,只是损失而已。”刘老太爷站了起来,“但对我们来说,却是毁家灭族,这一次的事件告诉我们,做人做事,永远也不要指望别人,得靠自己。”
缓缓地走到城墙边上,“这一战,是一个契机,让我看清了很多事情,嘿嘿,也不知张宁与他们两人达成了什么协议,居然就想着这样放弃我们了,或者他们觉得,如果想要救我们,将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吗?”
“他们怎么能这样,这些年,我们还没有喂饱他们吗?”一边的黄希失声道。
“人心不足蛇吞象。”刘老太爷淡淡地道:“如果他们觉得,想要救我们将要付出的代价大过了他们的所得,他们自然便是现在这个态度,更何况现在我们已经与张宁撕破了脸皮,就算我们挺过了这一关,还不是要去抱他们的大腿,难不成也与他们翻脸吗?”
刘兴文愤怒地这:“翻脸又如何?这一仗打下来,我们沙阳郡的实力将大幅度上升,这些青壮经历了这些大战,以后便是不输给越京虎贲的精锐,他们又能拿我们怎样?”
刘老太爷呵呵一笑,“有失便有得,或者,这便是我们的所得了。咦,怎么有人过来了?”
听到刘老太爷的话,陈家洛黄希几人都站到了城墙边上,向着城下看去。黑暗之中,突然钻出一个人来,一身顺天军的装束,此时却是高举着双手,在奔到离城百十步的距离的时候,放慢了脚步,一步一步缓缓走了过来。
“太平军将领邹明,奉命前来求见刘老太爷。”城下来人站到了城下火光照亮所处,仰起了脸,大声道。
“邹明?太平军?”刘兴文讶然,探头打量了城下这人片刻,点头道:“父亲,这人的确是邹明,在太平城,我见过此人。”
“太平军难道真的已经来了吗?”刘老太爷苍白的脸上闪过一丝丝红晕,“嘿嘿,想不到,区区一介山匪,居然比某些饱读诗书,满嘴仁义道德信义的人更守信。让他上来吧。”
刘兴文看着城下的邹明,大声道:“邹将军,请上来吧。”
邹明点点头,加速跑了几步,身形冲天而起,贴着城墙疾冲而上,旧力将尽之时,伸手在城墙上一按,一个筋斗翻起,身形再次拔高,双脚落下之时,已是稳稳地站在了城墙之上,“邹明见过刘老太爷。”
双手抱拳,他一揖到地。
“邹大侠,久闻大名了。怎么这么一身装束?”刘老太爷微笑着问道。
“大侠之名,愧不敢当,邹某如今不过是李将军麾下一小兵而已。”邹明摆了摆手,“老太爷,五日之前,我太平军在李将军的指挥之下,于兰陵大破顺天军包不凡部,阵斩包不凡,全歼包不凡三千精锐顺天军,驱散数万青壮。如今正在赶来沙阳郡的途中,李将军担心老太爷着急,所以先派邹明前来向老太爷报告这个好消息,请沙阳郡坚持下来,用不了多久,我们便可以迎来胜利了。”
“阵斩包不凡?莫洛的四大金刚之一?”刘老太爷先是一愕,紧接着便哈哈大笑起来,“好,好,好,好一个太平军,果然不同凡响,你们是在野战之中击败他们的?你们一共来了多少人?”
“回老太爷,李将军一共带了三千儿郎。于兰陵与包不凡野战于兰陵城外,大获全胜。”邹明骄傲地昂起了头。
“你们损失多少?”刘兴文迫不及待地问道。
“太平军阵亡一百四十二人,伤三百五十八,重伤者已经返回,轻伤者仍然随队前来。”邹明的头昂得更高了一些。四周传来的嘶嘶的倒抽凉气之声,便是对太平军最大的奖赏和肯定。
“太平军的战斗力如此惊人?”陈家洛有些怀疑地看着邹明,“这,这怎么可能?”
“待陈家主见到我们太平军,便可见分晓了。”邹明笑道。“包不凡虽然人多,不过在我家将军看来,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而已,别说是他,便是莫洛亲至,我们也能将其一击而溃。”
城上一片寂静,虽然邹明这话说得有些大,但对方仅以三千之众击败包不凡的大军,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而他们,却根本不敢出城与莫洛之军正面对战。
“原来莫洛深夜调动大军,是因为包不凡被你们灭了?”刘老太爷若有所思地道。
“不错,莫洛听闻包不凡被我们杀了,恼羞成怒,正调动大军去报仇呢!”邹明轻松地道。
“莫洛现在麾下可有超过两万的经过训练的军队,李将军准备如何应对?”刘兴文有些焦争地问道,现在太平军是他们唯一的外援和希望了,如果太平军输了,他们可就真的孤立无援了。
“刘将军不必担心,莫洛的反应,我家将军早已了然于心,已经选了一个好地方,正好整以暇地等着莫洛送上门去。”邹明呵呵一笑,“我家将军让我来告诉刘老太爷,我们会大量的吸引莫洛的精锐前去,请刘老太爷看准时机,率兵出城,捣毁莫洛的老营,毕其功于一役,将莫洛赶出沙阳郡城。”(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五章:等君来
阵斩包不凡,彻底击溃顺天军在兰陵县的布署之后,秦风便断定以莫洛的性格,必然会大规模起兵前来报复。莫洛是那种典型的江湖人物,讲义气,重恩怨,并以这种手段来笼拢手下,这种完全以个人魁力来凝聚人心的军队,是不能容忍这样的失败的。
莫洛现在经过训练的军队大约在三万人左右,但在包不凡的手下,被秦风连接两次歼灭了数千人,现在他的兵力规模大概维持在二万五千人左右,考虑到围攻沙阳郡还需要一定的兵力坐镇,秦风估计莫洛向自己进攻的精锐军队大概能保持在一万五千人左右。至于那些青壮,秦风并没有考虑在内。
兵力悬殊比较大,秦风自然不会考虑与对手野战了,老虎再凶,也不可能是群狼的对手。以众击寡,兵力仍然有一个上限,如果对方人数多到一定的程度,量变也足以促成质变。
他要与莫洛打一场攻防战。
单看莫洛攻打沙阳郡城的手段,秦风便能很清楚的了解到,这支以起义农民为主体的顺天军,在这种攻防战之中,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思路,远不如训练有素的正规军队对于这种攻坚有一整套成型的打法。
而以敢死营的老底子的太平军,不仅擅长于野战,对于这种攻坚防守亦是得心应手,当年在帽儿山上时,秦风不在,以常小猫为首的敢死营在那里摆开阵势,决心与秦人决一死战,号称秦国第一军的雷霆军都不敢轻易发动攻势,主帅卞无双更是在最后直接放弃了攻打,理由便是不愿意在胜利在握的情锐之下付出巨大的伤亡业攻克一个毫无战略价值的地方。
帽儿山的确毫无战略价值,但山上的敢死营却是秦人的死敌。如果好吃,卞无双自然不会介意一口吞下它,这可是狠狠的打邓氏为主的秦国边军脸的机会。但卞无双最终还是放弃了,说白了,就是不愿意付出太大的代价。
雷霆军尚是如此,可见当年敢死营的凶悍,如今的太平军战斗力比起敢死营当然不如,但人数却更多,而且指挥者也变成了敢死营的灵魂人物,秦风。
从太平城出发之时,便已经做好了相应计划的秦风,现在正好整以遐地等着莫洛前来。
千柳山便是他选定的战场。
千柳山的地理位置极其特殊,兰陵与沙阳郡直辖区相邻,两地以莱河为界,千柳山如同一把斧头一般,小半个山体劈出到了莱河之中,让莱河突然收窄,水流骤然变得湍急起来,山并不高,比起帽儿山来高不了多少,但却更为险峻,临河的山体,更是悬崖峭壁如刀砍斧凿一般。
千柳山位于沙阳郡一侧,过了莱河,便是兰陵县境了。秦风选择在这里迎击莫洛,在地理之上,已经占了先,千柳山特殊的山势,让太平军的防守压力大减,而对于攻击者来说,攻击面就未免显得太窄了一些。
千柳山上的防御设施已经布置了整整三天了,却仍没然没有停歇下来的迹象,而由巧手率领的后勤辎重也在第三天赶到,运送来了大量的箭矢以及远程攻击武器。这是在秦风出发之前便已经布置好了的事情,在时间之上,配合的天衣无缝。
“老大,这是脚踏弩,劲儿大,射程远,一般的铁盾都防不住,但是准头却不佳,一次射三发,发射出去之后便是望天收了,不过对于密集队形还是颇有效果的。”巧手拍着身边一名工匠正在安装着的一个大家伙,笑道:“关键是这东西射中人之后,景象比较惨烈,震骇的意味更大于杀伤的效果,骇不到训练有素的正规军,但对于莫洛这些乌合之众来说,说不定效果奇佳。”
“这不是以前守城用的东西么?你怎么也弄来了?”
“咱们现在跟守城也差不多,而且我只带了五台过来。而且这东西我把他改良了,能拆成小块运输,比以前可要强不少!”巧手得意地笑着。
秦风大笑,拍着巧手的肩膀,“我就说嘛,你最好的工作岗位便是将大监的大监,什么东西过了你的手,总是能给人惊喜的。”
一提到这个,巧手便黑了脸,“老大,你要我去干这活儿,我也没话说,别说是去将作监,便是让我去阎罗城走一遭,我也愿意,但大监大监这官儿着实不好听啊,乍一听上去就跟太监一样,我可是胯下有货的顶天立地的大汉。”
旁边传来扑哧一声笑声,巧手回过头,看见笑得脸都有些扭曲的那个正在装脚踏弩的工匠,怒吼道:“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瞧瞧这儿,这儿,又没有合上缝,不知道这玩意儿有一点马虎,射出去的弩箭便完全没了准头吗?仔细点,再给我出这样的问题,我就把你变成太监。”
秦风本来也是险些笑出声,一看巧手这气急败坏的模样,倒是忍住了笑,“是不是舒神医他取笑你了?”
巧手哼哼道:“谁说不是呢,这家伙太监太监的叫我,一直缠着他找糖吃的小水也跟着喊,更可恨的是,这家伙居然叫我小巧子。”
卟的一声,这一下秦风实在是忍不住了。
“老大您也笑?”巧手跳脚道。
“好好,我不笑,回去之后,我和葛庆生商量一下,给你改一个响亮一点的名字好不好?”秦风安慰着这位得力的手下。
巧手的脸色终于是好看了一些:“这一次啊,箭矢估计是够了,我还带了一些家伙,这千柳山上的柳树韧性极好,我来做一些简易的投石机。可惜啊,原来大楚军中装备的连发弩,我们还造不出来,现在我正在摸索这玩意儿,希望能早些将他仿制出来。”
“慢慢来,不着急。”秦风笑道:“对了,你弄投石机,一天能弄几台?你们可得抢在莫洛到来之前离开这里。”
“造一个简易的倒不费事儿,反正是一次性用品嘛,只要坚持着打完这一仗就可以了。我带来的这些人手,怎么一天也能弄个十来台。老大你不是说,从莫洛得到消息到组织反攻,没个十来天休想抵达千柳山吗,这不还有四五天嘛,弄个几十台,没有一点问题。”
秦风斜睨着巧手,“我看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巧手嘿嘿笑着:“老大,你也看到了,这一次我带来的可都是壮汉,您瞧瞧,我们在这里,随时都可以为老大你制造更多的武器是不是,就算需要我们上阵的时候,我们这些人,提起家伙就是一支好兵啊,老大,让我打这一仗吧!”
“休想!”秦风想也不想,直接回绝:“瞧瞧这些工匠,手艺都娴熟了,这可是我们太平城的宝贝,他们不是用来打仗的,他们是用来为我们制造更多的厉害的武器的,我告诉你巧手,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这一辈子,你上战场的机会,基本上就没有了。你老老实实的去当你的大监,你要是不老实,回头我就给你的官名改为将作监太监。哼哼哼,你在将作监给我摸索造新武器,比方说你早一些将连发弩搞出来,对付这莫洛的人海战术,那不是小菜一碟,啉啉啉,割麦子一般倒一地。”
“老大!”巧手一下子跳了起来。
秦风一伸手,按在他肩上,将他生生的又按了回去。“你造出一件威利绝大的武器,便是对太平城最大的贡献了,这比你在战场之上直接操刀砍要可要厉害多了,你拿着刀把子能砍多少人?十个还是一佰个?但你造出的武器上了战场,能杀多少敌人?巧手,太平城需要各式各样的人才,可不仅仅是冲锋陷阵。你瞧瞧千面,现在没有上战场,但他弄回来的情报,对我们有多么重要?”
“明白了!”巧手低着头,虽然仍是难掩失望之色,但总算是稍稍好看了一些。“怎么没有看见小猫?”
“守这个小小的千柳山,还需要我三千虎贲么?小猫有他的任务!”秦风淡淡一笑。
“对了,这一次我经过丰县,怎么看到了齐军的踪迹?”巧手突然道:“是不是齐人想捡便宜,趁我们主力不在,便想吞了丰县?”
“束辉在丰县,我写县请他来的。”秦风淡淡地道:“我们在这里与莫洛决战,但我有些担心莫洛另派一支兵马去袭击丰县,所以让齐人来帮我们协防一下。”
“老大就不怕他们假戏真做,当真占了丰县?”巧手问道。
“怕什么,我们的要基在太平城,而不在丰县,丰县只是我们对外的一块招牌而已,这一点,束辉清楚得很,这一仗,只要我们打赢了,便啥事也没有,如果打输了,他们才会假戏真做占了丰县。这一点,你便放心吧!”秦风胸有成竹地笑了起来。
“原来如此啊,一路之上我还在想这究意是怎么一回事呢?”巧手连连点头:“老大,虽然我们有天地地利,但莫洛那家伙武功太高,您还是得当心一些。我可听说,这家伙的穿云弓穿云箭,世上没有几人能挡得住。”
“我倒正想试一试。”秦风的手抚上了刀柄,微笑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六章:接你一箭又何妨
千柳山上旌旗招展,位于最顶峰的长达三米,宽为两米的鹰旗更是被风吹得在空中呼啦啦作响,一支展翅昂头,两爪探出的雄鹰宛如活物一般在空中飞翔。
此时的千柳山,当然没有了他赖以成名的千株柳树,光秃秃的只剩下了无数裸露的石块以及一些肉眼可视的简易建筑。
数匹战马缓缓从大队人马之中驶出,最中间一人,正是顺天王莫洛。凝视着矗立在莱水之中的这座山峰,莫洛冷笑着道:“想要跟我玩背水一战么?呵呵呵,那我就送你们下水去会会龙王吧!”
千柳山位于沙阳郡一侧,背靠着的正是莱河,渡过莱河,便是兰陵县了。
“大王,对手只不过区区两三千人马,想要与我数万大军野战,那自是痴心妄想,不过这地儿倒也选得不错,易守难攻,想要打下来,只怕伤亡不会小。”鲍华揪着胡须,脸色却是有些沉重,千柳山的进攻面实在太窄了一些。一次投入的兵力不可能太多,这种地形,对于进攻者来说,如果要强攻,唯一能采用的便是添油战术,一次次的投入兵力,与对手慢慢的消耗人命。
“伤亡?”莫洛哈哈一笑,“我们最不怕的就是伤亡。让辅兵营先上,慢慢地与他们耗着,我倒要看看,他两三千人,究竟能与我耗上几天。”
让辅兵营先上,便是让这些没有经过多少训练的青壮们去送死了,用他们的性命来铺路,以便让精锐们在最后来一次致命突击。
“戎山友,你过来!”莫洛突然扭头,对着一员隔他颇远的将领叫道。这是莫洛在破长阳郡时俘虏的一员越国将领,他可不是郡兵一系,而是正儿八经的越国野战军的将领。
“大王。”戎山友赶紧摧着马匹,一溜小跑的到了莫洛跟前。
“你瞧瞧,这山要如何打才对我们最有利?”莫洛问道。
戎山友心中一惊,以他专业的眼光来看,这样准备周密,早有防范的地方,能不打是最好。但莫洛是挟怒而来,一心要为四大金刚之一的包不凡报仇,这话,他又怎么敢说?作为一员降将,在莫洛麾下,地位本来就尴尬得很。他现在地位窜升,也不过是因为吴昕被贬,莫洛要利用他才得以有幸站到莫洛的跟前。
凝视着千柳山,山不大,一眼便能尽览全貌,但却够险,就如果一个小型要塞,其实这样的地方是最难打的,难度比起打沙阳郡城还要困难。沙阳郡城太大,看起来城墙高大,但弱点同样也很多,但眼前这样的一座小山,却是几乎找不到弱点的。别看对方只有两三千人,但两三千驻防这样的一个地方,已是足够。更重要的是,对方的战斗力极强。能在野战之中全歼包不凡,便已经表明了他们的强悍。
虽然包不凡也只有三千人,但包不凡还有数万青壮助战啊!
山上很安静,数千人驻守的阵地,戎山友看了好一会儿,居然没有看到一个人影,没有听到战鼓,没有听到喧哗,似乎这山除了飘扬的旗帜,根本就没有人一样。
这种安静让他有些心寒。
“大王,除了正面强攻,以人命拼消耗,对付这样的阵地,并没有太多的办法。”戎山友小心翼翼地道。
鲍华哧的一声冷笑:“戎山友,就这样的办法,还用你说,我们谁不知道啊!”
戎山友看了一眼鲍华,接着道:“大王,在进攻之时,集中我们所有的远程武器,对进攻部队进行掩护,减轻部队的损耗,压制敌的反击能力,看这样的地形,敌人应当有针对我们采有人海战术的办法。另外,可以在部队之中精选武功出众,又精通水性的好手,在入夜之后,举入莱河,从他们的背面爬上山去采取奇袭,这千柳山靠水一面,悬崖峭壁,对方应当不会驻守太多军队。”
“嗯,第二个办法倒不错。正面强攻,背面偷袭,鲍华,你去组织一批这样的好手。”莫洛点点头。
“是,大王!”
“传令三军,埋锅造饭,先吃得饱饱的,然后再来收拾这些兔崽子。明天一大早,我要到千柳山上看日出!”莫洛一挥手,豪气干云地道。
众人都是大笑。莫洛勒马向前走了几步,看着那山顶之上飘扬着的鹰旗,突然冷哼一声:“如此嚣张,看得让人当真是不舒服。”
一反手,穿云弓已是握在手中,两指一夹,一枚羽箭已是搭在弓上,并不是用的穿云箭,只不过是一支普通的铁箭而已。穿云箭太过于珍贵,射出去如果收不回来,那损失可就惨了。莫洛可舍不得。
弯弓,搭箭,弓如满月,丝丝真气贯注入铁箭之中,胯下战马两蹄骤然之间向下陷了几寸,竟然踏入到了地面之下。在众人的眼中,那支普普通通的铁箭,此刻在他们的眼中,竟然变得有些模糊不真实起来。
“倒!”莫洛一声低哼,手指一松,没有任何破空之声,铁箭在众人的眼前瞬间消失,再出现之时,已是到了千柳山上空,箭身犹如星火,急剧缩小之中,直奔那招展的鹰旗。
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看着,直等那山上鹰旗倒的那一刻,便会马上高声欢呼庆祝,这一路之上,他们已是见惯了这样的场景,一箭既出,从不落空。
山顶之上,骤然现出一道人影,一刀冲天而起,声如龙吟,即便是在山下的众人,也听得清清楚楚,人影升空,正正的挡在了箭矢的前头,下一刻,所有人的眼中看到的,便是一层层的刀浪喷勃而出。
当当当之声不绝于耳,震耳欲聋之中,那如星火一般的箭矢在众人眼中迅速地缩小,最终消失在刀丛之中。黑影落下,正好站在那招展的鹰旗之下,手高高举着,捏着的正是铁箭箭头,随着他松手,当的一声,已经只剩下一个小小的锥形箭头的箭矢当的落在山石之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山上那人长刀前举,戟指着山下的莫洛,放声大笑。
“莫洛,本将正想见识见识你的穿云箭,如何就拿了这样一个廉价的玩意儿来糊弄我?你的穿云箭呢!”
声音如同雷霆滚滚自九天而落,山上之人不觉得如何,但到了山下,却已变得声如霹雳,靠近千柳山的一些普通士兵脸色苍白,摇摇欲坠,便是鲍华等一些将领也是脸色有些苍白。
“九级高手!”鲍华失声道。
莫洛冷哼一声,“无知小儿,不过刚窥九级门径,便敢如此张狂,当真不知天高地厚。”
莫洛的声音不大,但却恰好将从山下落下的霹雳之声抵消。
“那又如何?即便刚窥九级门槛,收拾你这土匪却已是足够了。”山上的声音仍然很狂傲,“莫洛,可敢于本将单打独斗么?”
莫洛大怒,自成名以来,还从来没有人敢这样跟他叫嚣,单打独斗,你够看么?
“大王,莫以怒兴兵。”边上的戎山友突然叫道:“对方明知不是大王对手,还敢如此叫嚣,必然有其凭仗,大王切莫上了他的当,大王统兵数十万,一言一行,无不关系到无数人生死,岂可像江湖人士一般去单挑斗殴,只管纵兵而上,踏兵千柳山,到时候还怕他能飞上天去?”
莫洛深吸了一口气,强自压下心头的怒气,横眉怒视了一眼山头之上嚣张跋扈的对手,转头策马便走。
他本想给山上这家伙一箭,但以对手的能力,接下他一箭肯定不成问题,到时候这箭,可就收不回来了,那可不值当。
山上,看着莫洛转身便走,秦风放声大笑。
随着他的笑声,山上突然响起无数的喝彩之声。“将军威武!”数千人齐声高呼,声势惊人。
不过站在秦风一边的野狗与大柱却很清晰的看到,秦风垂在一边的手,正在微微颤抖。两人都是心中暗惊。
“老大,怎么样?”野狗有些担心地问道。
“操他娘!”秦风将铁刀往边上一插,不停的甩着腕子,“这箭可真不是那么好接的,震得我手都酸麻了。”
“那老大我还叫嚣要与对方单打独斗,与莫洛单打独斗,你非输不可。”野狗不满地道:“要是这莫洛答应了下来,你如何下台?”
“如何下台?自然是邀他上山来打啊!”秦风格格一笑,“他要敢上山,我自然是群殴他。”
“老大,你可真无耻!”野狗摇头无语。
“他莫洛自号顺天王,统兵数十万,一语不合便要与人单挑,真这样愚蠢的话,我不坑他坑谁?”秦风腆着脸道:“野狗,我今日再告诉你一个真理,活着的人才能讲道理。如果莫洛真被我坑在这儿,后世人说起来,只会说他蠢,不会说我无耻。”
“有道理,有道理!”一边的大柱却是听得满脸崇拜之色,连连点头。
“有个球的道理!”野狗敲了大柱一记。
“就是有道理嘛,都说成王败寇,成王败寇,你都死了,不埋汰你埋汰谁!”大柱圆瞪大眼,不服气地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七章:小玩意儿
大柱趴在一堆石头垒起的胸墙后,手里紧紧地握着他的铁棍,摇晃着脑袋,对身边的野狗道:“野狗老大,这不过瘾啊,还是冲下去,大杀四方来得痛快。”
“老大就老大,什么野狗老大?”野狗不满地瞅了一他一眼。
“老大可是那一位。”大柱瞅了瞅最上面鹰旗之下,盘腿坐在哪里的秦风,唧唧笑着:“不能搞混了!”
野狗倒呛一口,大柱这理由,还真得让他没话说。“那还不如直接叫我野狗。”
“哪可不行,野狗老大,我可是你教出来的,我得表示对你的崇拜之情啊!”大柱摇晃着脑袋道。
“我呸!”野狗啐了他一口。
大柱快活的笑了起来,“野狗老大,你说我说得对不对,咱们冲下去,杀他个落花流水才痛快。”
“痛快个毛!”野狗哼哼道:“你也不瞧瞧,下头又多少人?真要冲下去,人家转眼间就把你一层层裹起来,能让你看不到天,看不到地,尽看到人,就算你三头六臂,也杀不出来。那下头能打能拼的就有上万人,再算上几万青壮,人数是我们数十倍,大柱,别说那是几万个人,便是几万头猪,也能让你手酸脚软,最后精疲力竭,被猪们活生生拱死。”
大柱呃了一声,好一会儿不再言语,闷了半晌,突然又道:“野狗老大,这几天,你和那些老哥哥们在下头忙活着,都在干什么呢?”
野狗哧哧的笑了起来,“弄好东西,待会儿你便瞧好吧。”
“机关陷阱?”
“对啊,一些小玩意儿,不见得能要人命,但让人失去战斗力那却是妥妥的。”野狗得意地道:“咱们敢死营,啥不会啊?平常连自己人都坑得不要不要的,现在逮着这样一群菜鸟,哈哈,自然是不亦乐乎。咦,不对啊大柱,你平常闷声吭气的没多少话,今天怎么像个多嘴婆婆一样说个没完?我看你是有些紧张吧?”
被野狗戳破了小心思,大柱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野狗老大,是有些紧张呢,你也知道,我也算半个江湖人嘛,莫洛,那在我们大越,可是神一般的存在。想着要与他成为敌人,心里不免惴惴的。”
“你拉倒吧,莫洛这样的人,自然有老大去对付,咱们这样的家伙,上去都是白搭。最多在一边瞧瞧边鼓。”野狗哼了一声:“就是敲边鼓,也是危险大大的,我告诉你啊,要是秦老大与莫洛单挑干了起来,咱们最好避远一点。我见过老大出手,可别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老大干得过莫洛吗?”大柱问道。
“有点悬!”野狗想了想,“不过也说不准,老大以前武功还不咋的是,就敢和九级高手硬撼,最后把对方弄得狼狈不堪,嗯,虽然他自己也差点丢了小命,我对他还是有点信心的。”
“就只有点信心?”
“还能怎的?莫洛是九级巅峰,老大才刚刚跨进九级,这里头差别大着呢,不过只要咱们打得好,将莫洛的狗腿子们快些收拾了,回过头来群殴莫洛。哼哼,想当年,我们敢死营和宗师面对面,也敢抽刀子,九级巅峰,那又如何,跟宗师能比吗?”野狗给大柱打着气,其实心里也是有些惴惴不安,当时在西部边境,他野狗带着几百个敢死营兄弟,的确对左立行拔了刀子,还出了一刀。但那个时候,左立行可是没有什么杀心的,也只是嗷了一嗓子,可就仅仅如此,当时的野狗也感到在阎罗王门前打转转了。事后野狗想了想,真干起来,他和两百个敢死营队员是非死不可,最好的结果就是让左立行受点伤,如果真要与宗师硬干,非得两千敢死营士兵一齐上不可。
不过现在太平军的战斗力,可无法与过去的敢死营相比,或者再过个两三年,能一较高下,但敢死营里的那些五花八门的人才,乱七八糟的暗算人的手段,却不是在哪里都能找到的,好多手艺随着这些兄弟们的战死而失传了。
“来了来了!”正自想着往事有些感伤的时候,耳边传来了大柱的低语之声。抬头,看见千柳山下不远处,顺天军已经开始集合队伍了,紧接着,隆隆的战鼓声也开始响起。
“还是顺天军的老一套,用无数的人命开道。”野狗哼哼道:“还他娘的义军呢?**裸的土匪!”
“老大,咱们才是土匪呢!”大柱在一边接嘴道。
崩的一声,野狗给了他一个暴栗,“土不土匪的,得看行径,咱们号称土匪,但哪里像土匪了,如果我们真是土匪,你大柱,早被我们给卡嚓了,还能站在我边上?咱们可不会拿平民百姓来填坑。”
“那倒是!”大柱这一次心悦诚服。
一队队衣裳破烂,脚蹬草鞋的百姓挥舞着手里的武器,一边大声唱着歌儿,一边向着千柳山挺进,唱歌的声音愈来愈大,他们奔跑的速度也愈来愈快,转眼的功夫,他们便已经扑到了山脚下,开始向着山上攀爬。在他们的身后,身着统一服装的顺天军精锐们也在缓缓向前推进,看到那些顺天军精锐队列之前出现的一台台大型武器,野狗不由有些震惊,“****他个娘的,有脚踏弩也就罢了,居然还有投石机,这他娘的可真有些麻烦。”
这些东西,都是顺天军在攻克了长阳郡之后缴获的,这一次为了给包不凡报仇,莫洛居然也巴巴地将他们从老营里拖了过来,可见决心之大。
投石机这玩意儿,威力大是大了,但块头也大,一路拖过来,那可真是不少功夫的,不过一看山脚下乌泱乌泱的人群,野狗却又释然了,顺天军,不就是人多吗?
“野狗老大,那什么投石机的,怎么不冲咱们开干呢?”大柱不解地问道。
“他们看不清我们阵地的布置,不知道我们在哪里设有重兵,这是要等下头这些家伙们冲上来的时候,看准了我们的布置再动手呢,那玩意儿好半晌才能干一发,要是打空了,那就不值当了。莫洛这个混蛋,这东西是用来攻城的,你拿来打千柳山,有个贼效果!”野狗哼哼道,他们的阵地依山势而见,就像他现在与大柱呆的地方,前面是用石头垒起来的,头上便是一块天然的大岩石,就算被投石机直接命中,估计也很难对他们造成伤害。
莱河湖畔,响彻着顺天军的歌声和呐喊声,打头的青壮们,很快就爬完了千柳山的三分之一,山上却仍然一片安静。
被莫洛点名指挥的戎山友的眉头锁得更紧了。莫洛对他说,对面山上的应当是一支隐藏了身份的齐**队,他本来是不相信的,但现在,他信了。如果真是一支土匪,不可能有如此镇定,只有那种久经沙场考验的军队,才会在大战来临之前如此的沉稳。
戎山友不想碰到这样的军队。
在戎山友想七想八的时候,进攻的青壮们,终于开始遇到了麻烦,这些麻烦不是山上的抵抗者们造就的,而是来自看似平常的地面。
隐藏在青草之下的地面看起来没有什么异样,但一脚踏下去,却往往便会碰到一个小坑,关键是,小坑里藏着一些小玩意儿,这些小玩意儿轻而易举的便戳破了进攻者的脚底板,他们脚上穿的草鞋,丝毫不能保护他们。
惨叫,跌倒,抱着脚哀嚎。瞬息之间,最头排里便少了不少人。
但这仅仅是开始,不知是谁触极了什么机关,草从之中,岩石之下,嗖嗖的射出不过指头大小的暗器,卟卟的击中蜂涌而来的人群,将青壮一排排的击倒在地上。或者不致命,但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打击,却是最让人恐怖的,因为你防不胜防。
偏生布置这些机关中的某些人,平素还喜欢玩点小毒物,这些小玩意儿都淬上了毒药,有的只是让你麻痒难耐,有的却是中者立毙。
看到同伴在地上打着滚地嚎叫,或者仅仅在霎那之间便满脸黑气,一命呜呼,前进的脚步开始慢了下来。
一排排盾牌手涌到了最前头,小心的用手里的长枪,木棍击打着地面,缓缓的向前推进,这才勉强稳住了局势。
“看我的大招。”山上,野狗诡异的笑着,这些青壮果然没有什么军事素养,一举一动,尽在山上太平军的算计之中。
轰隆一声,斜着的坡道之上,骤然发出一声巨响,从地面之上,一根根被预埋在地上的圆木弹了起来,也不知太平军的那些老兵们使了什么手段,这些碗口粗细的树杆从地上弹起,浮盖在其上的拳头大小的碎石块嗖嗖的飞起,扑天盖地的打向密密麻麻的人群,这些石头,造成的只是混乱,但那些弹起的圆木,可就要人命了。重重的撞在盾牌之上,巨大的击打力,让这些盾牌手一个个筋断肌折,惨叫着倒地。
“射!”野狗的手高高举起,落下。
空中突然多了无数箭雨。
几乎在同时,山下的戎山友也是厉吼道,“射!”
箭雨覆盖了进攻者的队形,而太平军的脑袋之上的天空里,也多了无数的飞石。(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八章:舒神医的罐罐
山下的人看到的千柳山,是被即将落山的夕阳染成的金黄色,而山上的人,看到的却是刺目的艳红,被阳光一照,更加红得醒目,血腥味随着河风飘荡,笼罩着整座山峰,不少人用布巾打湿了水,将自己的脸蒙了起来,那种气味,并不是让人很舒适的。
新兵们已经过了适宜期,最大的反应来自他们在兰陵县全歼包不凡的那一役,当战事基本结事,当新兵们被老兵们命令睁开眼的时候,他们看到的也是现在这样的场面,填充他们所有视野的除了满地鲜血,混乱的身体零件以及各种千奇百怪的死相。很多新兵都吐了,脚软了,瘫在地上好久,才被老兵们用耳光或者拳打脚踢给唤醒。
人生的第一次总是最艰难的。当再次碰到相同的情况的时候,他们虽然还有反应,但却没有那么强烈了,这一次,老兵们已经不许这些新兵再闭眼了。
打了大半天,顺天军的送死炮灰们,还没有摸到太平军阵地的边儿,便已经死伤累累,攻击面上,似乎到处都是机关,山上,似乎有着射不完的弓弩箭矢,当他们将某个地段填充到一定的密度的时候,迎接他们的便是凶狠的,密集的箭雨。
负责指挥进攻的戎山友不得不痛苦的承认,双方士兵的素质差距太大了,在双方对射远程武器的时候,这一差距表现得如此明显。
同样的脚踏弩,同样是准头并不佳的这一武器,山下的数理要更多,但在射击效果上,完全无法比拟。对方十次发射,总有一半的机率射到顺天军的阵地之上,摧毁一些顺天军的脚踏弩和投石车,但山下,十次发射,能有一次蒙上,戎山友便很开心了。
一样的武器,不一样的人操纵,效果天差地别。特别是像脚踏弩这种需要丰富发射经验的人家伙,将这一差距凸显得更明显。
现在戎山友也相信,山上的这支军队,只怕当真是齐人的正规军,一支山匪队伍,拥有这样的武器不奇怪,但拥有如此熟练的射手,可就奇怪了。
好在投石车的覆盖射击效果不错,不管有没有击中人,至少将对手的阵地覆盖住了。
戎山友看到,离他不远处的莱河河水,从先前的清澈已经变成了现在的红色,艳丽的红在河水之中形成了一段醒目的飘带,有时随着河水飘远,有时又被浪轻轻推回,击打着河岸,将岸边的沙土也梁染成了红色。
鼓声阵阵,又一批进攻者出发了。从开打到现在,戎山友估摸着,他们已经这座小小的千柳峰下,损失了超过两千人。这种阵亡率,实在是太过于恐怖了。如果是他当家作主的话,他一定下令撤军了。
损失如此之大,却连敌人阵地的边儿都没有摸到,看看山上密集的箭雨以及寸出不穷的防御手段,戎山友有理由相信,对手对于顺天军的这一次进攻有着充分的准备,或者说,他们就等着顺天军过来,用他们坚不可摧的防守来让顺天军流尽鲜血。
他们一定还有很多厉害手段没有拿出来,因为顺天军的精锐到现在还没有出动,山上的敌人不可能看不出来。
顺天军还有王牌,但对方肯定也有底牌没有掀开。
山上突然响起了战鼓之声,戎山友微微一惊,抬眼看去,山上已经多出了一道人墙,距离他们的进攻队伍不过十不之遥。终于触及到了对方的第一线防御么?这让戎山友稍感振奋,只要进入到肉搏模式,对方太强,也会有损伤,慢慢的磨去对方的兵力,才是顺天军最想做的事情。
清一色的大刀扬起,哪怕是在倾余的山道之上,也基本保持着一条直线,大刀挥起,落下,血肉横飞。
戎山友眼瞳收缩,心猛然跳动。不等他生出第二个念头,山上的黑线已经滚滚而下,每一次都是简单的挥刀,收刀,对他们来说,似乎永远只有一个动作那就是:
砍!砍!砍!
今天才第一次经历真正的战争的青壮们,本来就已经被满地的血肉摧毁了心里头大半的斗志,任是谁看到自己前进的道路之上铺满了尸体,而这其中还有不少自己认识的熟人的时候,都会感到沮丧,悲伤,斗志几乎等于零,若不是身后好些顺天军精锐们虎视眈眈,或者他们早就要跑路了。
但山上的刀浪用最残酷的事实告诉他们,向前,便是死,而且会死得比同伴更惨,同伴至少死了还有一个全尸,而他们,在雪亮的大刀攻击之下,倒在地上的人,身上不是少了这个,就是掉了那个。
追击数十步,黑色刀浪停下了脚步,返身,迅即无经的退回到了他们先前出发的地方,动作迅速整齐,快到山下的顺天军远程武器甚至没有来得及发射出他们手里的家伙。
损失惨重,但戎山友反而感到了一丝丝兴奋,既然是主帅不计较伤亡,那他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发起再一次的攻击,他已经摸到了太平军的门槛上了,能不能踢开门,就看他的后劲儿足不足了,回头看看,密密麻麻的顺天军大军又给了他无数的勇气。
是啊,顺天军到这里可有二万精锐,近五万挑选出来的青壮,打到现在,他们最多不过是损失了几千人而已。还真算不得什么!
“重盾兵上前,长矛手居中,弓弩手居尾,进攻!”戎山友大声吼道。
以重盾兵对抗对手的刀手,哪怕这些重盾兵会死伤惨重,以长枪手突刺对手,伺机打开缺口,以弓弩手压制射击,截断对手后退的通道,他是想将出击的对手全歼在山坡之上。这一次,出动的不再是炮灰青壮,而是穿着灰扑扑统一制式衣裳的顺天军精锐。
“正主儿登场了!”一直躺在沟沟里用小棍儿剔着牙缝的野狗,终于兴奋了起来,这种战争烈度于他而言,实在是太平常不过了,他甚至没有心情去指挥,任由大柱在哪里跳上跳下,这个老小子兴奋着呢,难得野狗没心情,他正好可以过一过指挥大军的瘾。
这个看似憨厚的大个子,正如老大评价的那样,是个扮猪吃老虎的家伙,野狗缓缓地站了起来,这大半天这小子可是歹毒着呢,很难相信这个家伙是一个才打了几次仗的新嫩,有些东西,当真是可以无师自通的,或者这是一个天生的领军人才。
看似话不多,但每说一句,便能让他的手下像打了鸡血一般兴奋,这一点,便连野狗也自愧不如。
“大柱,去准备家伙。”野狗吩咐道。
大柱跳了过来,满脸的鲜血,刚刚这家伙亲自带队冲锋了,此刻正弄了一把野草,拼命地撑拭着他铁棍上的血浆还有些白的黄的东西。看得野狗挑了挑眼。
“准备那样的家伙?”大柱问道。
“巧手送来的那些陶罐罐。”野狗嘻嘻的笑着,“小心一些,可千万不要打碎了,要是碎了溅在你身上,你可就惨了。”
“那是些什么东西,先前我摇了摇,装得不是水什么的。!”大柱问道。
野狗笑而不答,这些罐罐里装得都是舒神医调配的好东西,自从上一次在落英山脉里见到舒神医使出的手段,让秦国雷霆军的那个前途无量的将军全军覆灭之后,野狗对舒神医的敬怕可是又上了一个档次。
反正这家伙拿出来杀敌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好玩意。
歹毒!这便是野狗给舒神医的评价。他们杀人,是一刀一个,舒神医倒好,是一杀一片,只是这一次,不知道舒神医弄来的是什么,肯定不是上次那种,上一次的舒神医跟他讲过了,必须要在特殊的地形之下才能使用,眼下这种情况肯定是不适用的。
数十个罐子被小心翼翼的搬了过来,摆在了众人的面前。
“挑选臂力大的,待会往敌人的阵形里投过去。”野狗拎起一个罐子,呵呵笑着探身往下看了一眼,在沉闷的鼓声中,对方以重盾开路,犹如一个大乌龟一般,正在缓缓地向上移动。
山势陡峭,从下往上看,大概还要走百来步,但从上往下看,却差不多近在眼前了。野狗大笑着,双手举起罐子,大喝一声扔了出去。
数十个罐子凌空落下,越过了前方的盾牌手,径直落向身后的长枪兵,枪兵们敏捷的举起了长枪,咣当咣当声中,罐子还没有落地,便已经被一支支长枪凌空刺破。
枪兵身后的弓弩手们手中的弓弩顿时如雨一般射向暴露出身形的太平军一阵狂射。唰唰声中,几个缩回稍慢的太平军闷哼一声,已是被箭击中,一个不走运的家伙更是被命中要害,一头便栽了下去,至于野狗和大柱,一个是被混元真气改造成了钢筋铁骨,另一个,本身练的就是一身横练功夫,这种力度的弓箭,却只能是给他们搔痒痒,野狗随意挥手如同赶蚊子一般将那些羽箭打散,眼睛瞪得铜铃一般大,他想看看舒神医这一次又在搞什么鬼。
山下的戎山友自然也看到了这些,第一反应对手要用火攻,这些罐子里肯定装着的是火油,接下来对手便要以火箭引燃这些火油了,这种手段,在攻防战中经常出现。
但在接下来,戎山友与野狗都惊呆了。
被刺破的罐子里不是液体,而是粉末,如同香灰一般的粉末。罐破灰扬,被山风一吹,四下飞散。
野狗哧的一声缩了回来,跳着脚大骂道:“兄弟们,兄弟们,快点,快点用东西遮住,别被这灰碰到了。”
他的运气不错,风是往山下刮的。
惨叫之声已是在进攻者的队伍之中延绵了开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九章:聚兵为阵
一次踌躇满志的进攻,顷刻之间便被瓦解,击败他们的只是区区几十个小小的罐子而已,戎山友看着退回来的士兵,倒抽了一口凉气。
惨叫之声响彻天地,没有人死亡,但只怕比死了还要难受。被那些粉末沾到的人,裸露的皮肤之上起了一层亮通通的水泡,奇痒入骨,受创者不停的伸手去抓挠这些水泡,水泡一旦破损,便流出一些黄水。黄水流到哪里,哪里便再起一层这样的水泡。
这是中了毒!
不仅是戎山友又惊又怒,闻讯赶来的莫洛也是勃然大怒,戟指着山上破口大骂,怒不可遏。
“把他们的手都捆起来,不要让他们去抓挠,然后将他们浸到水里去。”
毕竟是见多识广,莫洛大声地下达着命令,捆起手脚的士兵被浸到水里,只剩下一个脑袋浮在水面之上,那种奇痒如骨果然就轻松多了,哀嚎之声渐渐小去。
“进攻,继续进攻!”莫洛转身,对着戎山友厉声道。
一团团火球从山脚之下被投石机弹起,飞到了千柳山的阵地之上,戎山友拿出了全身解数,或者是舒神医的陶罐给了他启发,他找来了大批的陶罐,内里灌上火油和枯草,点燃之后用投石机投掷出去,不长的时间里,他就把千柳山变成了一片火海。
火势刚刚减弱,顺天军已经呐喊着,踩着烧得滚烫的山石,向着山上冲来。
野狗满脸愤怒的从藏身的洞中冲了出来,对于敢死营的老兵来说,对于火攻,自然是早有准备的,阵地之上,早就挖好了一个个藏身的洞穴,千柳山半截戳在河里,山上自然也不缺水,前期准备也早就打了井,挖了蓄水池,将其灌满了水。火攻虽然不会让山上的兵力有所损伤,但仍然让人不好过。
熊熊燃烧的火焰让人呼吸困难,关键是,戎山友虽然没有毒药,但却也在罐里加了不少的佐料,点燃之后,滚滚浓烟将整个千柳山笼罩,奇怪的味道,让山上每一个人都感到了强烈的不适,眼睛几乎无法睁开,泪流满面,咳嗽不止。
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戎山友的手段的确很有效,但却漏算了一样,风。
风是从山上往下刮的。虽然不大,但依然让戎山友的手段效果大打了折扣,甚至殃及到了山下准备进攻的顺天军。
这便出现了战争史上的一个奇迹,山上的人咳嗽着,流着泪,提着大刀从洞洞里钻出来,而山下吼着的进攻者也一边呐喊,一边咳嗽,一边流着泪向上冲来。
野狗是最后藏进洞中的那一个,所以这个时候,看起来他也是最惨的那一个,身上的盔甲更黑了,脸上更是看不见原本的颜色,黑糊糊的,只剩下两排牙齿还是白的,挥舞着大刀,一边流着泪,一边大声叫嚣着。
“****的好不要脸,老子要砍光他们。”吼这话的时候,他浑然忘记了刚刚自己才发动了一场生化战争,上千名受伤的顺天军士兵此时还浸在河水里,忍受着那痒到心里的快感呢!
他嗥叫着冲了出去,在他身后,一排排的太平军士兵冲了出去。
大火歇灭,浓烟散去,天空露出了本来的颜色,无数星星重现天空,弯弯的月儿将柔和的光芒洒将下来,映照在山坡之上,一层又一层叠着的尸体之上。
野狗高举着大刀,脚下踩着一具尸体,正在张狂的大笑,他的身后,更多的太平军跳跃着,欢呼着,顺天军又一次疯狂的进攻被他们砍了回去。
千柳山依旧坚不可摧。整整一天的进攻,戎山友使尽了浑身解数,千柳山上的敌人,却仍然牢牢地扼守着他们的阵地,别说攻克整个山峰,他们连太平军的第一道阵地都没有攻克。
戎山友已经将他所知的所有攻击手段都使用了一遍,对于他来说,他只剩下最后一招了,也就是顺天军最原始的手段,拿人命填,用十条命去换对方一条命,如果不行,那就拿二十条。
因为莫洛下达的命令仍然是继续进攻。
如果从专业的角度来看,戎山友是不赞成的,如此大的伤亡,再打下去,即便拿下了千柳山,那顺天军还剩下什么?吴昕辛辛苦苦大半年攒下的这点家当,全部就毁在这里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驻扎在正阳郡的由张简所率领的越国正规军必然闻风而致,这可不再是莫洛发动起义的最开始,越国上下毫无防备的时候了,他们将要面对的是越国最精锐的军队。
戎山友现在已经确定,他们面对的肯定是齐国的正规军,唯有正规军,才会有如此多的应对攻坚的手段,对手似乎对自己每一套进攻战术都了如指掌,而且事先便做好了有针对性的布置。
“进攻,继续进攻!”戎山友咬着牙,下达了再一次进攻的命令,这一次进攻的,又换成了炮灰青壮辅兵营。
踏着前人的尸体,淌过沽沽流动的血溪,又一波进攻,在山上士兵的欢呼声中,又开始了。而千柳山上,新一批轮换的士兵走上了前沿阵地,替换已经打了一天的家伙们,唯一没有退下阵地的,只有指挥的野狗和大柱。
秦风盘坐在鹰旗之下,对于山下的战斗,并没有太多的关心,这样的地形条件,这样的对手,他根本不担心野狗会失手。
他在等待着,调息,运功,让自己的身心达到最佳状态,便是他现在致力去做的。
李超匆匆走了过来,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果然来了。于超,按照先前的布置,你去吧。”秦风站起了身,对李超道。
李超点了点头,转身飞快离去。
秦风仰天,看着明亮的月光,深深的作了几次呼吸,也转身,向着后山大步而去,在他身后,一百名一直没有参战的敢死营老卒,默不作声的提着刀,跟在他的身后。
站在崖顶,河面之上一览无余,秦风能够清晰地看到,河面上一个个小小的人头,正在迅速地向着千柳山接近,攀上峭壁,露出头来,手脚并用地向上攀爬着。而在河面之上,另一人,在此时,脚下踩着一根木片,却快逾飞箭,飞速而来。
莫洛,他根本就不屑利用河水隐藏自己的身形,而就这样大摇大摆的渡河而来,接近崖壁,腾身而起,脚在光滑的崖壁之上一点便跃起数丈,数个起落之间,他已是飞上了崖顶。而此时,那些黑影还正在半山之上努力攀爬着。
莫洛这样做,倒也不单纯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功夫和胆量,从千柳山上敌人的表现来看,是相当专业的,如此专业的敌人,不可能不在后山设防,他如此嚣张,亦是为了吸引对手的注意力,为自己正在攀崖的手下作掩护。只要多达数百人的这支队伍能够上得山来,在自己的率领之下,千柳山必破无疑。
他没有遇到任何的阻拦,似乎对手根本就没有在后山作任何的防备。
他双足站定,第一时间,便看到了对面的秦风。
“顺天王,你终于来了。”秦风笑着,手指弹动,一堆堆篝火相继燃起,顷刻之间便将崖顶照得透亮。
在莫洛的对面,不仅站着秦风,还站在上百名士卒,这些士卒结成了一个阵势,与秦风相距大概三步之遥。
“你以为就凭着你和这些小卒子,就能挡住我前进的步伐?”莫洛冷笑着,缓缓取下了背在身上的硕大的穿云弓。
“天下本就由这些藉藉无名的小人物组成,顺天王,不要轻视任何小人物。”秦风笑着,一寸一寸举起手里的铁刀。“他们会给你一个惊喜。”
似乎是在回应着秦风的话,百名老卒一声呼喝,手中铁刀整齐划一的举起,不是向前,而是分成了两半,各自向左右斜跨出一步,手中大刀斜斜劈下。
随着这一百柄大刀落下,站在最前方的秦风却是气势暴涨,手中本来黑沉沉的铁刀,瞬息之间便亮了起来,一道寒光在刀上不停游走,发出清亮的吟声。
莫洛的眼睛亮了起来。
“有意思!”他惊叹道,“听闻大楚有一支队伍叫敢死营,能聚集普通士兵为阵对抗高手,敢死营完蛋了,本以为这门技艺已经失传,想不到竟然在这里又看到。”
秦风大笑,“顺天王,站在你面前的就是敢死营。我们曾以千人聚阵与宗师相抗,你不过是九级巅峰,百人足矣!”
“是吗!”莫洛嘿嘿一笑,“我倒想试一试。想不到敢死营居然还有幸存者,居然还流窜到了大越,真是奇哉怪也!
“这天下你想不到的事多了!”秦风哧笑道。
“你是谁?从来没有听说过敢死营有九级的高手,这些敢死营余孽又为何听凭你驱使?”莫洛的手轻轻地抚过弓弦,问道。
他并不太在意对手,千人对抗宗师或者有可能,但自傲的他,距离宗师也不过一步之遥,百人之阵,他尚且没有放在心上。
“本将李锋。”秦风眨了眨眼睛,“有幸与顺天王一战。”
“那今天便是你最后一战!”莫洛缓缓举起了手里的铁弓。
一声惨叫之声响起,不是来自崖上,而是来自崖下,莫洛的脸色微变。
“这只是开始!”秦风大笑着,一刀劈出。在太平城里,他隔三岔五便要与洛一水打上一架,可不仅仅是为了磨炼自己的内力,在听到莫洛聚兵造反之时,他便料到,迟早会有这么一天。(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章:人大力量大
看似陡峭犹如刀砍斧削的悬崖峭壁之上,并不是光滑如纸,从上往下,悬崖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裂缝,凸起,凹陷,以及大小不一的山洞,一蓬蓬的野草,横生于崖壁之上的小树,灌木,将这些全都隐藏在其下,从外面看上去,的确啥也看不见。
于超带着百多名士兵便隐藏于其中,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那些想要趁黑从这片峭壁之上爬上来顺天军。
于超是斥候中的好手,对于隐藏,伪装这类是得心应手,上千柳山几天以来,他在这片悬崖壁上爬上爬下,亲自选择了一个又一个的埋伏位,百多名弩箭手此刻正蹲在他亲手选择的这些位置之上,确保无死角,不管对手从那里爬上来,都会有几张弩弓正在暗中瞒准他。
偷袭者想象的有可能的抵抗来自崖顶,对手肯定会在哪里设置少量的岗哨,但因为莫洛的存在,他们丝毫没有在意这一点,不管是什么人挡在莫洛的面前,他们都确信,莫洛能将对手清除,摆在他们面前的,必然会是一条康庄大道。
但世事往往就出人意外,袭击他们的人不在崖顶,而在崖壁三分之二的位置处,这个位置对于偷袭者来说是最为尴尬的,目标已经近在眼前,但却无法再前进一步,正是进不得,退不能。
一个接着一个的偷袭者们下饺子一般的从悬崖之上掉下去,卟嗵卟嗵在莱河之上激起冲天的水花,唯有那些武道修为极不错的人,才能依靠着自身的修为,在崖壁之上闪转腾挪,拼命地躲避着那些人命的弩箭。
但在崖壁之上,还有一个致命的攻击者,武道修为七级的斥候头头于超。
于超站在崖壁之上一条裂缝当中,身前刚好有一株长柳,轻柔的柳枝倒垂下来,将他的身形完全掩藏不见,此刻,他手中的强弓正在缓缓移动,描准的正是那个看起来修为最高,在闪转腾挪之中,居然还在往上爬的家伙。
咧开了嘴,露出了白生生的两排牙齿,于超两指一松,羽箭在空中化为一道流星,直奔那个高手。
“去死!”他轻轻地道。
黑暗之中那位身手相当敏捷的高手刚刚避过两支从杂草缝隙之中射出来的两支阴险之极的暗箭,于超的暗箭已经适时而至,破空之声代表着射出这一箭的人的武道修为,大惊之下,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勉力将身子偏了偏,卟哧一声,那一箭命中目标,那个惨叫一声,一个倒栽葱便向下跌去。
于超探出脑袋,看到跌下去的那家伙,居然在空中几个闪转腾挪,让下坠之势大帐减缓,落入水中之时,溅起的水花远远不是自己想象之中的那么辉煌,不由啐了一口:“他娘的,这都让你跑脱了,佩服,佩服。”
前山,火光冲天,喊杀之声震耳欲聋,后山峭壁之下,声声惨叫直刺耳膜。莫洛突然有些心烦意乱起来。
“你们居然投靠了齐人?”他目视着秦风,“嘿嘿,我明白了,楚国暗算了你们,你们切齿痛恨,因此便投靠了楚国的大敌齐国,想要为你们的老大报仇是吧?”
“你可以这样想,但是不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秦风哈哈大笑。
“就凭你们几条小杂鱼,也想挡住我莫洛前进的道路,当真是痴心妄想!”莫洛狂吼一声,身形微晃,在秦风眼中,对方的身形骤然之间便变得虚幻起来,让他完全无法锁定目标。
他冷哼一声,这一招他可并不陌生了。在太平城中,洛一水与他较量的时候,一大半时间是凭深厚的内力碾压他,但偶尔灵光乍现,被秦风逼得急了的时候,也同样会使出这一招,在吃了几次小亏之后,秦风终于摸到了一些脉络,更何况,此时他还有百名老卒组成的军阵相助,威力可远远大于他平时与洛一水单打独斗。
一刀劈出,秦风身体剧震,铁刀在手中猛烈的跳动起来,大喝一声,另一只手也握了上去,体内真气如决堤的洪水一般,源源不绝的倒灌过去,刚刚还看着劈在空处的铁刀之前,骤然便出现了一条身影,手中铁弓架在大刀刀身之上,脸露惊讶之色的莫洛正看着秦风。
身后百名老卒一左一右,一百柄刀便在这个当口劈下,莫洛身形骤退,百名老卒跨步上前,以秦风为圆心,圈成了一个半圆。大刀高举,连续劈下。
莫洛脸色微沉,这些普通的士兵们单个的战斗力在他眼中都不值一提,但组成这个军阵之后,上百人的内力居然联成一气,每一刀劈下,便是百人的总和,这就不容小觑了,最头痛的是,在他们其中,还有一个九级的武者为核心,也不知他们用了一些什么手段,这百名士兵的内力,最终居然加持到了这个九级的家伙身上,这让对手每一次的攻击,招招都是势大力沉,比起自己不遑多让。
脸色微沉,想要击败眼前的这个家伙,便先得破了他的军阵。
身形骤进骤退,莫洛的手第一次抚上了弓弦,弦上没有箭,手指轻勾,一声清吟,直上九天,一道无形的箭矢骤然之间便自弦上弹出,目标却是军阵最边缘的一名士卒。
当的一声巨响,秦风适时出现在这名士兵身前,铁刀横举,挡下这一箭。
莫洛脸露微笑,身形犹如鬼魅,在刀气纵横的崖顶之上倏进倏退,弓弦不停的弹响,犹如在奏一曲死亡之音,缕缕箭气穿透刀网,直扑军阵中的士卒。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秦风的每一刀,都准确地击在这些飞出的箭气之上,崖上的格斗,进入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模式当中。
两声闷哼,秦风脸色微变,在莫洛的无孔不入的攻击当中,最边缘的两名士卒终于还是没有躲过攻击,莫洛空弹出来的箭气,直直地将两人胸背对穿,两人扑倒在地上,气息全无。
这不是办法!秦风放弃了格当,与莫洛这种人对战,不付出牺牲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像现在这样的打法,自己绝无可能滴水不漏,让莫洛这样磨下去,只怕最终自己身后的这百名老卒一个也剩不下来。
想通了这一点,秦风一声长啸,挺刀直扑过去。身后士卒的刀气尽皆被他引入自己的铁刀之中。
“杀!”暴喝声中,层层刀影犹如海潮一般扑向莫洛。
他完全放弃了防守。
身后士卒跌倒在地上的声音持续响起,秦风不为所动,大刀仍然坚定不移地向前劈去,霹雳般一声巨响,刀落在了铁弓之上。
莫洛脸上红潮骤然涌起,刚刚他趁着秦风攻击的这一点点缝隙,连杀四名老卒,却也不得不硬接秦风这一刀,一心二用,气力飞散,这一刀来得时机恰到好处,胸腹之间感到不停的震颤,卟的一声吐出一口浊气,这一刀,竟然让他隐隐受了伤。
一刀得手,秦风再无任何顾忌,体内星河疯狂的旋转起来,将身后军阵的内息源源不绝的吸入星河之中的黑洞,然后再灌注到那无穷无尽的星辰当中。一颗颗星辰亮了起来,散发出来的却不是清冷的光芒,而是逼人的炙热。
秦风宛如回到了过去的岁月当中,手中的刀慢慢的变红,最终握在他手中的,便似一把点燃了的巨型火把,每一刀挥出,刀气都化为片片火焰喷出。
身后的军阵士兵渐渐萎糜下来,汗透重衣,地上的岩石早已被他们身上落下的汗水浸湿,秦风每劈出一刀与莫洛硬撼之时,总会有人无声无息的倒地,那是被莫洛弹出的箭气射倒,但每杀一人,莫洛付出的代价也愈来愈高昂。
脸色愈来愈红,莫洛的神情却愈来愈凝重。手中的穿云弓竟然慢慢的变得如同烧红的烙铁一般烫手了,这在以往可是从来没有的事情,眼前这个将李锋的家伙,内力诡异之极,刚刚开始交手的时候,还温吞吞的,现在却突然变得暴戾起来,先前是无声无息的侵蚀,现在却是如同狂风暴雨一般的猛击。
交手不到一柱香的时间,自己已经杀了近二十名对方的老卒,但对方的军队却丝毫没有乱,每少一人,他们的军阵便显得更紧凑一些,莫洛甚至看到,倒下去的士卒居然被他的同伴在百忙之中一脚踢了出去,他们竟然毫不在意死亡,或者说,他们将死亡看成了家常便饭。这让他心中隐隐有些畏惧起来。
如果真要杀光这些士卒,只怕自己的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看着眼前连裸露在外的皮肤都变得红通通的家伙,莫洛突然觉得头痛起来,夜袭肯定是失败了,因为崖下,此时连惨叫之声也没有传过来了,自己带来的人,肯定已经统统报销了。
还要打下去么?就这样灰溜溜的回去?
莫洛迟疑了起来。
但接下来,有人帮他做出了决择。前山之上,突然出现了更多的士兵,让莫洛惊骇的是,这些士兵在奔跑之中,已经组成了与秦风身后那剩下的几十名士兵一模一样的阵形。
“走!”莫洛的脑海之中瞬息划过这个念头,前山的进攻,又遭到了挫败,这才让他们有余力组织人手前来这里,如果这后头跑上来的百来人亦有前面这些人的能力的话,自己今天或者就走不了了。
一声长啸,穿云弓犹如琵琶般连珠价弹响,密集的箭气直扑过来,莫洛身形倒飞,掠出了崖壁,径直向着崖下落去。
这最后一击,莫洛倾力而为,连弹数十道箭气,身形下落的时候,体内只觉得空空荡荡。深深的吸一口气,真气从丹田升起,重新散下四脚百骸。
就在这时,深深的茅草丛中,无声无息的射出一支羽箭,卟的一声,正中莫洛肩胛,莫洛大叫一声,半空之中转身拉弓,想要还击,眼前却看到密如飞蝗的上百支羽箭扑来。
那是仍然埋伏在崖壁之上的于超和他的队伍。
莫洛放弃了杀掉这个暗算他的家伙,拉弓射出一箭只是转瞬间的事情,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己也会被这些羽箭再一次射伤,太不划算。
他吸气,沉身,整个人如同一块石头一般向下坠下,无数羽箭射在了空中,带着啉啉之声,窜入到了黑暗之中。
于超抹了一把冷汗,刚刚莫洛看向他的一眼,使他如坠冰窖之中,全身几乎都快要动弹不得了,如果莫洛射出了那一箭,他估计自己只有受死的份。
“人多力量大!”他一边抹着冷汗,一边哼哼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一章:选弱不选强
刘老太爷稳稳坐在城头之上的一张太师椅上,盯着远处灯火犹如天上繁星的顺天军大营,从外表上看,这座大营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情况,唯一的区别,便是对沙阳城的进攻,已经停顿了七天了。
这对于一个月来,不停的对沙阳郡城展开进攻的顺天军来说,本身就是不寻常的表现。看来千柳山的太平军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困挠。
一道人影从城墙下轻盈地翻了上来,犹如一片落叶一般落在刘老太爷的身前。解开头上的蒙面巾,来人竟是沙阳郡城四大家主之一的黄希。
“太爷,又走了一批。”黄希脸上难以抑制的露出兴奋之色:“老太爷,又走了一批。”
“是青壮还是他们的精锐?”刘老太爷脸上平静如昔。
“是他们的精锐,不过他们玩了一个花招。”黄希嘿嘿笑着:“他们经过训练的精况与那些普通的民壮对换了服装,现在我们到的每天穿着统一服饰进行巡逻的那些顺天军精锐,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冒牌货,是根本不堪一击的民壮。”
刘老太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走到城墙边,看着远处的顺天军大营,眼里也闪烁着兴奋的火花:“现在,他们留在大营之中的精锐大概还有多少人?”
“最多五千。”黄希伸出了一个巴掌,“最多只有五千人,守着顺天军最核心的大营,由莫洛的四大金刚之一的李寒指挥。更重要的是,我在他们的大营之中,听到了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吴昕走了,他返回正阳郡了。”黄希道:“据传是他与顺天王莫洛的理念不合,因此带着数万青壮返回长阳郡,已经走了五天了,现在只怕已经进了长阳郡地域了。”
“走得好,走得好!”刘老太爷终于抑制不住的大笑了起来,“顺天军中,真正让人忌惮的不是武功惊人的莫洛,而是这个吴昕,这个家伙可是一个难得的头脑清醒的人物,没有了他,一个区区的李寒,江湖草莽之辈,当真知道如何打仗么?”
“是啊,老太爷,看来那个李锋带领的太平军当真是有料到的,莫洛亲率大军,打了好几天了,居然还在从大营之中不断地抽调兵马,显然他们遇到了太平军的强力阻击,太爷,我觉得是时候了,全城出击,击溃李寒,一是解沙阳郡之围,二来我们也可以进兵千柳山,与太平军前后夹击,彻底解决掉莫洛这个大麻烦,将他逐出沙阳郡。”
“老太爷,我觉得我们还可以再等等。”刘老太爷身后的阵家洛突然道。
“哦?你觉得现在进攻的时机还不到么?”刘老太爷微笑着转头看着陈家洛。
“老太爷,倒不是进攻的时机不到,我考虑的却是以后的事情。”陈家洛道:“这一次我们被莫洛围困,整个郡治,除了郡城,其它地方几乎全都丢了,反倒是太平军,连战连捷,数次大败顺天军,在沙阳郡之内,名声雀起,即便是现在城内,大部人也对太平军抱着极大的希望,将他们看成我们的救星。”
黄希盯着陈家洛,不耐烦地道:“老陈,你究竟想说什么?战机可是稍纵即逝,要是太平军在千柳山顶不住了,被莫洛吃掉了,下一个可就轮到我们了。”
“黄兄,不用着争,莫洛打千柳山,正如他打我们沙阳郡城一样,第一次强攻打不下来,越往后去,攻下来的可能性反而更低了。你放心,太平军一定能顶得住。”陈家洛微笑着道。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还要等两天?”黄希不满地道:“现在顺天军的五千援军出发不久,刚好上不沾天,下不沾地,正是我们攻击的最好时候。”
刘老太爷摆了摆手,“家洛,你接着说。”
陈家洛点了点头:“太爷,此战过后,我们与太平军将结成一个联盟,可即便是联盟,也有一个谁当家作主,谁在旁辅助的区别啊?这一次太平军表现太耀眼,相反我们的表现,却只能说勉强及格而已,虽然守住了郡城,但却丢了大部分的沙阳郡土地。太平军以救兵的形式出现,到时候说不定便会耀武扬威,凌驾于我们之上。”
“所以……”刘老太爷若有所思地看着陈家洛。
“再等一等,以莫洛那种性子,典型的愈挫愈奋,他必然会疯狂的不顾一切的攻击太平军,而以现在太平军表现出来的战斗力,也肯定会给他们造成巨大的损失。最终的结果就是……”陈家洛微笑起来。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黄希瞪大了眼睛。
陈家洛干咳了几声,“虽然这么做有些不地道,但为了沙阳郡的未来,我觉得这还是很有必要的,太平军虽然打仗厉害,但必竟是一些土匪,他们当真懂得治理么?想让沙阳郡保持一如既往的繁荣,光靠打仗厉害可远远不行。而且让太爷屈居于那个什么李锋之下,黄希,你心里舒服么?听闻那个李锋不过二十来岁年纪,如果对我们颐指气使,呼东呵西,你觉得舒服吗?”
黄希呃了一声,张了张嘴,却没有再反驳了。
刘老太爷呵呵地笑了起来。
“家洛啊,我知道你的心意,也知道你的确是为沙阳郡上上下下着想。但是有一点,你却还不太清楚。”刘老太爷微笑道。
“请太爷明示。”陈家洛与黄希道。
“他们或者真是土匪,但这群土匪与我们映象之中的土匪大不一样啊!刘保,你去过太平城,给两位讲讲太平城的具体情况吧!”刘老太爷招了招手,一个站在刘老太爷身后阴影之中的刘家大管家刘保走了出来。
“太爷,二位家主,我前后两次去过太平城,亲眼目睹了哪里从一片深山老林,变成了一片繁茂的休养生息所在。”刘保躬了躬身子,道。
虽然只是简略地讲自己的所见所闻,但过程之中,刘保仍然会感慨地加入自己的想法,足足花了一柱香的功夫,这才将太平城的大致情况讲完,当然,也包括了现在的丰县近况,让第一次与闻的两位家主听得目瞪口呆。
短短的不到一年的功夫,一座城池在深山之中崛起,在他们听来,宛如神话一般。
举起自己的手,刘老太爷端详着自己青筋毕露,布满老人斑的手掌,感慨地道:“这一次,为了能抵御莫洛,我不得不用了最后的手段,使得自己有与莫洛的一战之力,但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刘老太爷摇了摇头,“你们或者也已经感受到了,我的气息正在不停的下降之中,现在,我还能勉强保持九级修为,但用不了多久,我的修为就会直线下跌。”
听到这话,陈家洛与黄希两人脸地都是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以后的我,不可能再成为给你们遮风挡雨的大树了,毫不掩饰的说,你们四大家,也没有一人能撑起这个大局,兴文,就更差得远了。”刘老太爷叹息道:“没有了强有力的保护,沙阳郡就会成为很多人眼中的一块肥肉,所以,我要给沙阳郡另外找一个强有力的人来当家。”
顿了一顿,刘老太爷加强了语气,“这个人,便是太平军的首脑,李锋。”
“太爷!”陈家洛与黄希都是一惊。
“一个二十来岁的九级高手!”刘老太爷举起手摇了摇,看着两人道:“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无限的可能,或者我们沙阳郡在未来,将会拥有天下最年轻的宗师。如果他真能晋位宗师,沙阳郡的地位将不可动摇。”
如果沙阳郡当真拥有一位宗师,那自然会使得沙阳郡的地位直线上升,要知道,整个越国,也不过只有区区两位宗师,一个卫庄,如今不见踪影,而另一个,便是当今的皇帝陛下。
“其实宗师只不过是个人修为,也只能算是一个地方的终极武力,而真正要让一个地方稳如泰山,更重要的还是军队的战斗力。而这一点,太平军也已经展示给我们看了。”刘老太爷感慨地道。
“我选择太平军,除了以上两点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便是太平军现在正是崛起的阶段,从一个方面来说,他们还很弱小,他们需要更多的有生力量加入进去来壮大他们的力量,而你们,便将是这个有生力量。”
“在一股势力成长的过程之中加入他,便有可能在其中占有更重要的位置,这便是我保全沙阳郡城,保全我们几大家这数百年来努力的成果的一个办法。”刘老太爷道:“当然,这也是一个冒险的选择,选择加入,便要命运与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是总好过,被另外一些人生生吞并。”
“越京城的那两位大人物也好,还是左相也好,他们的势力已经根深蒂固,我们就算拱着屁股趴在他们的面前,也不可能在他们哪里拥有多么重要的地位,但太平军就不同了。”刘老太爷微笑着道。
“我明白了!”陈家洛点点头道:“只要我们能在太平军体系中拥有足够的权力,那么,我们就将高枕无忧。而且会随着太平军的上升而愈来愈壮大。”
“就是这个道理。”刘老太爷笑道:“这就是我选弱不选强的理由。当然,眼下这个弱的,将来一定会变得很强,很强。我这一辈子,看人还没有走过眼,这一次,我也确信,我不会选错。”(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二章:光复之战
刘老太爷挺直了身子,眼睛里闪烁着的是狂热的色彩。
“半年的准备,一个月的苦战,我们等得就是这一天。集合全城所有兵马,所有能拿得动武器的人,现在是我们反攻的时候了,我们不但要击溃围城的敌人,我们更要乘胜追击,一直打到千柳山下,与太平军汇合,前后夹击,彻底击败莫洛。”
举着手里的拐杖,刘老太爷大声吼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带你们去战斗了,反攻,反攻!”
命令在城内传达着,一扇扇紧闭着的大门打开了,男人们提着武器,从屋里沉默的走了出来,屋檐之下,无家可归栖息在哪里的难民站了起来,沉默的走向武库,那里正在分发武器。城内空地上,一个个临时搭起来的窝棚里,无数人的走了出来。
城内的各个角落,不断地出现一条条的人流,他们涌向武库,领取一件武器,然后在一名名引导员的带领下,向着集结地走去。
他们,逃难近半年了,他们,被憋在城内,足足快两个月了,每个人,心里都窝着一股火。
是反击的时候了。
城墙之上,无数的火把点了起来,黑压压的人群抬起头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沙阳郡城内现在绝大部分人都认识这位老者了。他就是刘氏家家族的掌控者,刘老太爷。
刘老太爷本来是高高在上的,他们这些普普通通的百姓,绝大部分终其一生,恐怕也无法看到刘老太爷的本尊,但在这一个多月的围城中,这个看起来瘦小干枯的老人,几乎大部分时间,都稳稳的坐在城头上,几乎已经成了沙阳郡城不倒的象征。
看到刘老太爷,成千上万的百姓,便感到心神安稳了许多。
刘老太爷居然全身着甲,难道年逾七旬的他,居然也要亲自出城攻击么?
下一刻,刘老太爷给了他们答案。
“为了我们的沙阳!”
“为了我们的女人孩子!”
“将这些强盗赶走!”
刘老太爷洪亮的声音,传遍城内每一个角落。点燃了城内所有人心中的怒火,他们本来生活的好好的,有结实的房子,有肥沃的土地,有温柔的女人,有可爱的孩子,可顺天军来了,逼迫着他们放弃了他们拥有的这所有的美好,沦为了一无所有的穷汉,不赶跑这些土匪,如何能有安生的日子过?
震耳欲聋的呐喊声直响云宵。
“赶走土匪!”
“为了我们的女人孩子!”
刘老太爷在呐喊声中走下了城墙,刘保等在哪里,手里牵着两匹战马,刘老太爷一跃上马,手中拐杖一指城门,厉声喝道:“开城门,反攻!”
紧闭了一个多月的城门在令人齿酸的吱呀声中,被缓缓推开,刚刚打开一条可供人通行的缝隙,刘老太爷两腿一夹战马,已是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在他身后,如潮的人群紧跟着涌出。
顺天军大营,李寒心里一直有些惴惴不安,这种不安来自于千柳山那边,一直在不停的从他这里调取军队。
从长阳郡杀出来的时候,吴昕一共训练了三万精锐士卒,在李寒看来,这三万精锐,比起越国的郡兵只强不弱,这也是他们打出长阳郡之时,信心满满的原因,他们相信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们便可以拥有五万,十万,甚至更多这样的精兵。
只是长阳郡太穷了,他们必须要先杀出来,拿下富裕的沙阳郡,这样才会有足够的财才来养这样一支军队。
杀出长阳郡,他们便遭到了当头一棒,沙阳郡的坚壁清野政策,让出大片土地却死死坚守城池的政策,让他们几乎一无所获,没有足够的补给,已经让顺天军陷入到了困境当中。
紧接着半路之上又杀出了一支奇兵,自称为太平军的雁山土匪,让顺天军连接栽了大跟头,三万精锐,被包不凡硬生生的折腾得没了将近一万人,被那个什么捞什子的太平军,两仗就打没了。本来李寒还以为这是包不凡但无能了,但千柳山这一仗,却让他终于认识了这支部队的厉害。
顺天王亲自出发,带走了一万五千名精锐士卒,数万辅兵青壮,原以为是十个指头拿田螺,十拿九稳,岂料数天打下来,损失惨重。
当李寒从回来调兵的人嘴中听说,顺天王亲自出手,率队突袭上山,也被对手杀了回来,带上去的上百名好手一个也没有逃回来的时候,李寒的嘴巴,当时便再也合不拢了。
增兵。可他手里只有几千人的精锐了,一下子再调走五千,自己可就成了一个光杆。但顺天王的命令是不可能违抗的,对于这一点,李寒很清楚。
五千军队开赴千柳山,现在李寒只剩下千把多训练有素的人了,这也是他自己的亲卫部队了,部队临走之时,他耍了一个小小的花招,把前去增援的部队的服装与大批民壮对调,这样看起来,他的大营里,仍然拥有着数量足够的人手。
他希望这能瞒得过城内的那只老狐狸,撑到顺天王取胜归来。
打了一个多月,老狐狸从来没有出城反击过一次,这让李寒也多了几份胆气。希望那只老狐独一只这样胆小如鼠下去。
但老狐狸却向他诠释了为什么他能叫老狐狸。
刚刚巡视了一遍大营,疲惫地和衣卧在板床上的李寒,便被震耳欲聋的呐喊之声给惊得跳了起来。
冲出大帐,映入眼帘的是突然变得通亮的沙阳郡城。
是的,沙阳郡城突然变亮了,亮得是那么耀眼,那么夺人心魄。
围城一个多月,每每进入夜中,他看到的最寻常的景象,便是沙阳郡城一圈城墙是亮的,火把,气死风灯,将整个城墙照亮,那是为了防备顺天军偷袭,但站在望楼之上看城内,除了极少数地方,却是满目漆黑。
但现在,是整个城池都亮了起来。在仅有些许星星闪着微弱光芒的夜空之下,显得是那样的璀璨。
而更让他胆寒的是冲天的呐喊之声。
他最怕的事情还是来了。
沙阳郡城所有的城门都打开了。无数的人流正从内里汹涌而出,扑向顺天军的大营。
“示警示警,全员作战,全员准备作战!”李寒失态的大吼起来。
虽然没有了训练有素的军队,但他还有十几万的青壮,只要大家同心协力,并不是没有一搏之力。
但他显然忘了,这些数量惊人的青壮之中,有很多是他们裹协而来的,甚至里面还有很多,本身便是沙阳郡人,这些天来,在刀枪的协迫之下,他们不得不与顺天军为伍,但现在,沙阳郡城的反击到来,却是这些人的机会。
不需要他们反戈一击,实际上,他们也没有这个胆量,但他们能做一件事情,那就是逃,逃得远远的。
密密麻麻的顺天军大营,在示警的号角声中,在激烈的战鼓声中,乱了。
大批的人提着武器向前面冲来,但也有数量众多的人却在这一时刻,趁乱冲出了栅栏,一头扎进了夜色之中,不要命的向着远方逃去。
刘老太爷挥舞着他的拐杖,冲在最前方,夜风拂起他满头白丝,让跟在他后面冲锋的士卒们,平添了几份悲壮之感。
最前面的是郡兵。刘兴文与刘保两人一左一右,稍稍落后于刘老太爷,从雁山回到郡城的数千郡兵,经过这一个多月的血战,几乎已经换了一半的人手,但战争,总是让人成长得最快的地方,这支军队,战斗力反而比以前进步了许多。
这支郡兵,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这一点,秦风也在那场大战之后指出来了。如果不是错误的情报,如果不是指挥官的自大,如果不是他们被诱进了那样的绝地,以当时雁山秦风手上的兵力,是很难吃下他们的。
知耻而后勇,刘兴文在吃过这一场败仗之后,倒是长进了许多。
郡兵之后,便是几大家族的私兵,这些人或者不具备郡兵这样的战斗体系,但论起个人的战斗力,却是远胜郡兵,对付正规的军队,他们不堪一击,但对付现在李寒这样的乱七八糟的一群敌人,他们却能最大程度的发挥他们的战斗力。
以刘老太爷这个勉强还能保持九级修为的高手的带领之下,在四大家族的族长几个八级高手的辅佐之下,他们几乎没有费吹灰之力,便轻而易举的锲进了顺天军的大营。
而在他们身后,是更多的沙阳郡城百姓,沙阳郡城之内,本来便有着十数万常住居民,战争暴发之后,沙阳郡城更是收纳了不低于常住百姓的难民,刨去那些老弱妇孺,现在,他们都冲了出来。
全民皆兵。这一时刻,两支军队倒是有着不少的相同的地方。不同的是,沙阳郡城领头的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而顺天军,却没有了。
这是一场乱战,夜色之中的乱战。
顺天军在双方接触过后不到盏茶功会,便崩溃了。
一支是在沙阳郡城之下苦战月余毫无进展的疲惫之师,另一支却是满腔怒火,一心想要赶跑土匪,光复家完的复分之旅,在双方的顶尖战力出现逆转之后,这才战事,本身便没有多大的悬念。
李寒跑了,带着他的千余名亲卫,在见势不妙之后,立即便杀出了一条血路,向着千柳山方向狼狈逃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