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6.第436章 初到羊城
刚刚解冻的路况,饶是林奇这样的老司机,也是小心翼翼地驾驶,不敢有半点马虎。晃晃悠悠来到羊城高速收费站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漆黑的夜空像是一个神秘的坑洞,似乎稍有不慎,连人带车就会被吸入进去。
路边有向导,脖子上挂着木牌,写着问路十元,引路三十元,收费性质的,看到路虎过来,一个个频频招手,不用说,都以为是千载难逢的肥羊。
林奇隔窗看了一眼,踩动油门呼啸而过,扬起满地的风雪,心说这都什么年月了,竟然还有这种古老的职业,你们在准,还能准得过gps吗?
可是刚冲过去一段距离,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猛地一踩刹车,车身嘎然停止。
后视镜里,原本心灰意冷的向导队伍,一个个打了鸡血似的,争先恐后地奔跑过来。
车窗还未落下,就有张人脸贴了上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老板,用我吧,用我吧老板,专业向导十三年,羊城所有的路我都熟。”
“老板,我我我,我是本地人,羊城就没有我没去过的地儿。”
“去哪儿呀老板,给您便宜点儿。”
这阵仗,看得林奇一个头两个大,粗略扫了一眼,基本都是乡下脑壳,最大的有白头发了都,最小的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
统一老羊破棉袄,带着火车头,不知道的,还以为回到六七十年代的东北了呢。
“我只用一个。”林奇放下车窗,随便指了个。
人群一哄而散,被选中的人欢天喜地上了车,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汉子,看面相挺憨厚的,应该是本本分分的庄稼人。
“大哥怎么称呼?”林奇笑着递了根烟,随即驱动车辆。
“我在家排行老二,你就叫我项老二吧,去哪儿呀老板?”这人问着,接了烟也没舍得抽,夹耳朵上了。
“项老二,这名儿挺有意思的。”林奇只觉得好玩,言语道:“是这样,我想找一个能落脚的地方,可是来时的路上,钱包被小偷给摸了,所以没有身份证,有办法吗?”
“这事儿简单呀,上火车站呗,那里黑旅馆多得是。”项老二说道。
“火车站太乱了,条件也差,有没有既正规又不用登记的地方?”林奇问着。
“我想想。”项老二一摸下巴,又一拍大腿:“有了,我想起来一地儿,是一个小区,明面上是小区,内部改装成了快捷酒店,只要花钱就给住。”
“说白了就是非法经营,逃税呗?”林奇皱起了眉毛。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项老二点点头。
“住的人多吗?”林奇又问。
“挺多的,头一个多月前,我还介绍过去一个呢,跟你的情况一样,也是没带身份证,而且说话跟你特别像,都是北方口音。”项老二无意地聊着。
头一个多月前?没带身份证?北方口音?
“那人长什么样子?”
“那哪儿记得住啊,我这一天见过的人老鼻子去了。”项老二摇着头,有点怀疑林奇的动机。
相视无语间,后座上的夏妮,已经抻出来一张照片,拍了拍项老二的肩膀。
后者左看右看横看竖看墨迹了半天,苦着张脸:“真记不太清了,毕竟一个多月了,老板,咱到底走不走啊?”
“走,就去你说的小区。”林奇一拍板,决定了,反正没地儿可去,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再说。
“那咱可先说好了,道儿远,你得加钱,至少五十。”项老二看起来有点不太乐意的样子,五指岔开,三十多站路呢,有点耽误买卖。
“我给你一百,行了吧?”林奇噎了句,按照他指示的方向,上路了。
半个多小时的车程,一路走一路观景,等来到长城小区的时候,门口立刻有带红箍的迎上来了,指挥着停车。
车子停稳,把项老二打发走,大妈一路走一路问:“小两口是来旅游的吧?”
“嗯呐,刚刚新婚,婚假还没到,就寻思出来溜达溜达。”林奇应着,一脸的贱笑,气得夏妮脸色一阵红一阵白,这一路上,被别人误会好几次了,林奇可倒好,没有一次打算解释清楚的,习惯性的顺杆往上爬。
“真有眼光,咱们羊城虽说比不了大城市,可也算是旅游胜地,尤其是像你们这样的年轻人,真应该多出来走走看看,我建议你俩呀,先去爬爬雅古拉雪山,深入感受一下藏民的生活,然后再去神仙古庙呀什么的,会有更深一层的体会。”大妈说到这里,见林奇和夏妮的表情有点不对,又才说道:“别误会,我年轻的时候是做导游的,一直做到旅游局,后来单位有领导下课,就是那种一刀切,我也跟着遭了殃,这不嘛,实在没辙了,就找了眼下这份差事,我也知道这里的钱挣得不干净,但是没办法,看似干净的地方,其实更不干净。”
“看似干净的地方,其实更不干净。”夏妮喃喃着,提醒自己,这句话她要记在小本本上,来自一位退休老干部的心灵独白。
“大妈,您的妻儿呢?他们不管你吗?”林奇问道。
“别提了,大儿子当兵去了,五年没回家,小儿子得了痨病,他爸跟家里伺候呢。”大妈说着,眼圈有点微红,她赶紧背过脸去,直道这么干净的小区,怎么会有沙子。
七拐八拐,被领到了隐藏在居民楼里的酒店前台,大妈的任务这才算结束。
一打听才知道,敢情领人来有提成,所以林奇也就没犹豫,直接要了间价格最贵的商务房。
说是最贵,其实也就三百多块钱一天,条件很一般,不过该有的都有,勉强算得上是业界良心。
林奇开了几个小时的车,有点稍显疲累,但他知道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趁夏妮去洗澡的空档,又把带来的文件资料仔细看了一遍。
史成功,男,已婚,育有两子,1975年生人,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建筑系学生,硕士学位,在校期间,曾经三次荣获国家特等奖学金,临毕业时被联合政府授予过个人绿卡。2005年回国,先后两次创业失败,转投职场,担任过七家知名建筑集团的高级工程师、高级顾问,项目经理等职位,享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职业生涯的最后两年,主要从事工程监理工作,据保守估算,年收入在一百三十万到一百六十万不等。
简短的个人履历,就跟他的名字一样成功。
林奇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样一位备受世人艳羡的金领,竟然会和一起责任事故纠缠到一块,其犯错误之低级,简直闻所未闻。
看来先前的推断一点错都没,这个史成功,就是被人给逼的,要是没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打死他也不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
可是那个逼他的人又能是谁呢?
新的疑问代表着新的迷茫,想不明白的林奇只好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怔怔出神。
想不明白也得想呀,哪怕想出来个玻璃球呢,也比什么都没有强。
他翻来覆去,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实在浮躁的受不了了,一个人披好衣服下楼,径直来到小区的草坪上。
雪已经化的差不多了,地上湿漉漉的,放眼望去,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凉亭,摆放着几条木制的长椅。
于是乎,某人就像是化身保安一样,百无聊赖地坐在上面,认真观察从眼前经过的路人。
外地游客模样的居多,大多数都刚从景点回来,手上大包小包的拎着纪念品和土特产,一个个有说有笑,好不快哉。
“看着没林奇,这地方税务局不来查的原因很简单,两栋楼好几百户人家,每年能给政府创不少收,振兴家乡的旅游业。而且我估摸着,八成就是内部创业,普通老百姓,没有这么大的能量。”不知何时,夏妮从背后绕了过来,头发刚刚吹干,风一扬,洗发水的香味特别清新。
“传说中的红顶商人?”林奇笑着。
“可以这么说。”夏妮点点头,接着道:“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没,这里虽然不登记,但是监控系统做的很不错。”
“不是不登记,而是有证的登记,没证的就算了,反正是为了捞钱,面子工程总是要做的。”林奇说完,总结道:“所以你想说的是,我们可以通过调取监控的办法,核实史成功是不是居住在这里?”
“对,这是最方便快捷的。”夏妮点点头,示意林奇也别坐着了,两人一路打听,找到了整个小区的中控室。
屋里就一个值班的保安,拿着psp打游戏呢,见有人突然进来,慌忙摁下暂停键,藏好游戏机,看清来人不是物业领导后,直问着:“你俩找谁?”
“找你呀。”这个时候,夏妮的作用才发挥出来,瞅了眼林奇,示意别多嘴,撒谎道:“帅哥你好,有点事儿想麻烦你,下午我出门的时候,钱包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人给偷了,里面有现金和我的身份证,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所以就想请你帮我查查监控,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这样啊。”值班保安一听是这事儿,直接道:“调取监控录像的话,需要主任的批条,我一个人做不了主。”
“上哪儿能找到主任?”夏妮问。
“早下班回家吃饭去了,你们要找的话明天吧,早上八点上班。”
“别介啊兄弟,这事儿挺急的,明天就不赶趟了。”林奇说着,手上玩了个小戏法,一百块钱卷成卷塞进烟盒里,刻意递到他眼前:“来来兄弟,抽根烟,通融一下呗。”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得着好处费的保安,侧身看了眼门外,把烟盒往兜里一塞,道着:“你们要查的话得快点。”
“放心,费不了你多长时间。”得到首肯的林奇,立刻展开工作,监控的调取很简单,完全由遥控器控制,傻子都知道怎么操作。
十分钟过去,一无所获……
二十分钟过去,查无此人……
半个小时过去,毫无头绪……
录像只保存三天,三天以内,所有的电梯和单元门出入口都查过了。
莫非是判断失误了?
林奇托着下巴,问:“兄弟,除了这两个地方,还有别的地方能进人吗?”
“可以翻墙进来,不过没什么用,墙头两侧安装了红外扫描仪,扫到人的话,我这里会报警的。”
“除了翻墙呢?”林奇又问。
“那就没招了,要想避开摄像头,除非像蜘蛛侠一样爬楼。”保安做了个夸张的表情。
“林奇,会不会是我们搞错了?”瞪着眼睛找了快一个小时,眼睛都快瞅瞎了,可别说找到人,连个人影都没找到,夏妮不免有点心灰意冷道:“可能项老二只是说了一句无心之言,这世界上哪儿有那么巧的事儿。”
“项老二是谁?”保安多嘴道,越来越怀疑这俩人到底是不是来找钱包的。
林奇手上的遥控器依旧没停,等换到下一幅画面的时候,眼前突然变成黑漆漆的一片。
“黑屏了?”林奇有点迷茫,听说过电脑黑屏,可还没听说过监控也有黑屏的。
保安瞅了一眼:“不是黑屏,摄像头坏了,好几天了,工程部的人说来修,说了好几天也没来。”
“这里哪儿的摄像头?”林奇慌忙问道。
“小区后门,只能走人,不能过车。”保安回答。
“坏几天了?”
“得有个五六天吧,不过从哪儿走的人很少,外头连着马路,马路对过是个农贸市场,住这里的,外地游客居多,一般都是叫外卖,没人自己做饭,就算是想做,也没做饭的装备呀。”值班保安说到这里,有点不耐烦了:“实在不行你俩就报警吧,不想报警的话就认倒霉吧,谁这一辈子还不丢俩钱包呀,只当破财免灾算了。”
“有道理。”林奇一点头,拉着夏妮往外走,既然有纰漏,那就不能坐以待毙,机器坏了,人不是还能活动嘛。
437.第437章 个人与团队
等来到地方一看,敢情只是一扇两米多宽的铁门,门虽然被链子锁锁着,但是中间留有空隙,可以容纳一个人侧身通过。在铁门一侧的墙头上,挂着一个已经坏掉的摄像头,只剩下半截空壳跟哪儿晾着,八成是被熊孩子搞的破坏。
过了铁门,再穿过一道消防门,左手边是一个延伸向下的地下阶梯,直通地下室,墙上用红油漆刷着——机房重地,严禁入内。可要是一路往前,就是1号楼的电梯间,这地方有个监控死角,贴墙跟走的话,根本拍不到人。
“不对呀林奇,1号楼的电梯我查的最仔细了,没有发现史成功。”夏妮跟他一块勘察着地形,随即提出疑问。
“明白了,两个原因。”来到实地的林奇,可比纸上谈兵时的思维开阔多了。
“哪两个原因?”
“第一,他住的是一楼,你查电梯没用。第二,他走的是步梯,查电梯更没用,楼梯间是没有摄像头的,只有烟雾传感器。”林奇刚一说完,夏妮立刻茅塞顿开,直拍着手:“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摄像头是死的,人是活的,依着他惊弓之鸟的状态,很可能会干出这种事儿来。”
“嗯,好赖也是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爷们儿,不会傻到犯了法,还让自己暴露在公共视野下,这一点从他买黄牛票就能推断出来,为的就是绕过警方的眼线嘛。”林奇分析完毕,言语着:“分分工,一人盯俩小时,怎么样?”
“你准备守株待兔?”夏妮觉得这办法够烂的,最起码没有智慧成分,可真要让她想,她也想不出什么妙招来。
“守株待兔只是第一步。”林奇卖了个关子,笑道:“你跟这儿等着,我上前边把车开过来。”
很快,路虎开到了路边,紧挨菜市口,冲夏妮鸣了鸣喇叭,她这才颠儿颠儿跑了过去。
“盯过梢没?”林奇问,一脸的好奇。
“瞧你问的,身为刑侦人员,盯梢是基本功。”夏妮见他摆出一副质疑的表情,随即不服了:“你要不信的话,我先来。”
“别介,还是我先来吧,八字没一撇呢,我要扛不住你在上。”林奇想出这个办法,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过还是那句老话,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再说,万一瞎猫碰上个死耗子,夏妮同志可又要在刑侦论坛上出名了。
单枪匹马,千里追凶,这对于警界来说,绝对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德性,那姐姐不让你了。”夏妮见他如此坚持,也就不强求了,盯梢这种活,看起来简单,做起来艰巨,简单是因为能用上的器官只有眼睛,艰巨是因为不知要盯到猴年马月的漫长,夏妮最狠的一次,跨省抓捕一个假钞集团的团伙头目,整整盯了两天一晚上,眼睛熬成两颗桃,才算是把嫌犯捉拿归案。
一个小时过去了,林奇依旧是聚精会神的样子,两个小时过去了,车里的暖气暖的人直打瞌睡。
现在是十点一刻,从这个监控死角,还在陆陆续续地往里进人,有逛冰灯节回来的,也有泡酒吧喝得醉醺醺回来的。结果一直等到后半夜,天寒地冻,街上连条狗都没有,林奇的眼神里,这才算是流露出些许无奈来。
侧头看时,许是气候寒冷的缘故,虎妞又吭哧吭哧睡上了,睡得那叫一个香,嘴里吧唧吧吧唧吧不知道吃什么呢。
林奇这才意识到,一顿晚饭被落下了,可他却一点胃口都没有,如果搁在平时,这个终点,至少得来碗三鲜馄饨续上。
车窗外,一条寂寥的老街,经风历雨,路上的交通标示都模糊不清了,只剩下两排光秃秃的胡杨,伴随冷风飒飒作响。
沿街的店铺几乎都关了,一眼望去全是紧闭的卷闸门,只有昏黄的路灯,倒影出孤零零的车影。
啪,湛蓝色的火苗升起,一支香烟叼在嘴上,从雪白变成绯红,吸入一口烟雾后,喉咙猛地呛了下,险些被自己的烟头烫到。
他小声咳着,呛得眼泪直往外窜,但是不敢闹出太大动静,生怕惊动车里熟睡的人,索性一拉车门,下了车。
刺骨的寒风迎面吹来,呼啸着直往脖子里灌,男人紧了紧黑色风衣的领口,下意识地往路边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大口地往肺里吸烟,等一根吸完,马上又续上第二根,活像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烟鬼。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再想要往外倒时,却再也倒不出来了,他懊恼地把烟盒揉成一团,随手丢在垃圾桶的盖上。他看起来就像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无处可去的坐在马路牙子上,脚下是散落一地的烟头,整个人蜷着身子,缩着脖子,一脸的惆怅。
与其说是惆怅,倒不如说是苦涩更为贴切。借着心烦意乱的状态,他下意识地把手机掏了出来,打开相册,有好几组照片。
照片上的陆雨辰,时而温婉如玉,时而傲娇强势,时而又像是一个可爱的邻家女孩,穿着简约风的连衣裙,站在花园里驻足观望。
这一张,是去燕别山旅游时合照的;这一张,是老婆睡着时自己偷拍的;这一张,应该是在会议厅,老婆发号施令的瞬间,被自己抓拍到的。
又一组照片,是小姨子和傻瑶瑶的生活照,两个小丫头几乎挑不出半点瑕疵,就像是两块纯美无暇的璞玉。
也不知道她俩现在过得怎么样了,瑶瑶那个笨妞,估计又没少挨欺负。小姨子也真是的,没事儿老拿自己闺蜜撒什么气。
一路往下翻着,全是特工局里的熟人,妙妙姐、幽魂、琳、爆破鬼才、老猫、q博士……
上次妙妙姐说要去出任务,到现在也没个消息,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儿吧。
合上手机的瞬间,林奇的心里,突然像是打翻了什么东西,于是乎,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混杂一起。
他知道,盯梢计划流产了,想要从这么大一座城市,找到一个故意躲你的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姓史的小子再野,也不至于疯到现在还不回家吧?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按照夏妮的想法,又跑了趟人才市场,一天下来,仍然一无所获。
第二天,故技重施,只不过换了个地方。
第三天……
第四天……
林奇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你也别太上火了,该吃吃点,你不是经常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吗?”买回早餐的夏妮,变戏法似的摆了一桌子。
“你吃吧,我没胃口。”林奇看到食物,条件反射的一个后倒,躺在床上,开始跟天花板较劲儿。
“什么没胃口,我看你就是想自暴自弃,一般绝食的人,都在很大程度上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夏妮一边扮演心理分析师,一边拿过一块油糕来,掰下一小点直往他嘴里塞,继续劝慰:“可好吃了,你尝尝,骗你是小狗。”
“我真不想吃,你吃吧。”或许是看了老婆照片的缘故,也或许是心灵感应的缘故,林奇长这么大,第一次对吃产生了抵触感。
他想到大老婆伤心难受的时候,就会选择用绝食的方式折磨自己,所以他想感同身受一下。
“林奇,我咋发现你现在跟个小孩一样呢,妈妈不给你买玩具,你就哭鼻子,就这样糟践自己?”夏妮见他态度如此强硬,反倒生气了,直训着:“你别忘了你是个爷们儿,是爷们儿,就得给我拿出你男人的血性来,不就一个破案子吗?我陪也陪你来了,累也赔你累了,到头来没找到人,你觉得是你的原因,还是我的原因?”
“那你说怎么办?”林奇反问上了。
“我说不办,收拾东西打道回府!你不是绝食吗?你连你自己的身体都放弃了,还有什么是你能坚持不放弃的?”夏妮红着张脸,一点都没打算给他留面子,愈说愈狠:“就你这样还特工呢,我看你现在的样子,连我这种小屁警都不如,我好赖还知道填饱了肚子才能上战场,你呢?你就准备这样跟我耗下去?耗到什么时候是个完?”
“你说够了没有?”林奇抬起头,几夜未眠,眼圈早熬红了,全是血丝蜘蛛网。
“没有!我知道你心里有气,不过就算你有气,我还是要说,你要觉得这事儿还有希望,你就吃了东西跟我一块出去,你要觉得没什么希望的话,趁早打铺盖卷滚蛋,回家告诉你老婆,就说你无能,你对不起她,连个真凶都找不到,你老婆那么大的企业家,心胸多开阔呀,应该能原谅你。”
“损我?”林奇瞪着眼:“损我是不是?”
“就是损你了,能把姐姐怎么地吧?”夏妮一插腰,抬头挺胸,一脸的挑衅,那意思,不服咬我吖,往咪咪这儿咬来。
“切,好男不跟女斗。”林奇扬了扬手,又侧头一倒,假模假式的睡上了。
“给我起来你!”面对林奇的无赖战术,夏妮自然有一套破解之法,直接脱了鞋,跳上床,连掐带拧。
别说,这一招还真管用,疼得林奇哭爹喊娘,直叫着女侠饶命,乖乖吃东西去了。
人虎妞说的在理呀,你绝食有个毛用?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林奇突然发现,自己跟虎妞之间,竟然有点亦师亦友的感觉。
虎妞虽然拳脚不咋地,但身上有一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狠劲儿。反观自己呢,急功近利,总想着急于求成,到头来只是自生自气。
正吃着时,桌上夏妮的手机响了,着眼一看,赫然是梁队打来的。
她赶紧接听,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泼冷水。
“小夏,我猜你现在正跟林奇置气呢,置气的原因也很简单,忙活了几天,毫无进展,对不?”
“置气倒不至于,我在给某人做思想教育呢,林奇同志最近有点心浮气躁,动不动就绝食。”夏妮笑道,耍猴似地看着林奇,后者也没招,只能任由她取笑,谁让自己有错在先呢。
“是吗?那是要好好教育一下。”梁天接了一句玩笑,又道着:“你该不会以为,我打这个电话过来,就是为了给你们添堵吧?”
“我心理没那么阴暗。”夏妮顿了顿:“当然,你恐怕也没那么高尚,是不是调令到了?说吧,把我发哪儿了,所里还是镇上?”
“所里镇上都不是,截至目前为止,你还是市局刑警队的副队长职务。”梁天先是给她打了一针强心剂,然后突然严肃起来:“我就长话短说吧,崔局已经批准了队里跨省追凶的计划,经费拨下来不少,由我亲自带队,大概明天中午,就能跟你们会和。”
“能来多少人?”夏妮赶紧问道,经过几天没头苍蝇一样的乱撞,她这才算意识到,脱离团队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二十多号吧,不过都是队里的精锐,还有两个从省厅总队借来的侦破高手,有十多年的跨省追凶经验。”梁天说到这里,顿了顿又讲道:“你也是老同志了,应该很清楚的知道,这种案子最需要的是当地警方的支持,羊城的警察一出窝,棋局就算是活了,如果单凭咱们自己,来多少人也是有头没脑的乱撞,不会有什么效率的。”
是呀,众人拾柴火焰高,没有大量警力的介入,恐怕很难把深藏在地底的源头给挖出来。
林奇有点懵了,他从执行任务开始,走的就是单打独斗的路子,最多也就是组成过一个四人的特工小组。
现在看来,执行的高度不一样,办法自然也不一样,他能搞定名震金三角的大毒枭,可不见得能抓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毛贼。
归根结底,还是太自负了……
自负并不是什么好事,却也不算是什么坏事,对于喜欢走极端的人来说,自负能让一个人万复不劫,却也能让一个人出奇制胜。
可是不管怎么说,秦岭警方的加入,总归让林奇看到了一丁点的希望,现在的他,只能寄希望于那二十几个还不够他塞牙缝的大盖帽了。
438.第438章 饭桌上的较量
根据约定的时间,第二天天快暗下来时,由梁天带队的专案组才全部到位。一寒暄才知道,为了省点办案经费,一群人开单位大巴来的,走的连霍高速,两个司机轮番上阵,整整一夜一白天,途经二十六个小时,其中还有八十公里的盘山道,路况不怎么好,骨头都快颠簸散架了。
听到最后,完全就是在诉苦,而不是在闲聊了,把林奇给感动的,说啥也要请同志们吃顿好的,羊城大酒店,包上两桌硬菜,可劲儿造。
结果被梁天断然给回绝了,理由就仨字:有纪律。
林奇这才意识到,现在七八月份,正是中央巡视组忙的时候,党有纪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嘛,更别提大吃大喝了。
更关键的是,林奇还是案子受害人的家属,这要是被有心之人揪住小辫子,从上面的队长到底下的小兵,非得跟着连坐不可。
最后按照伙食标准,去的老铜锅涮羊肉,算是羊城最地道的招牌菜,选用的羔羊肉,都是从牧民手里直销的活羊,没有漫长的物流等待,也没有餐饮界的种种黑幕,现杀现吃,别的不敢说,健康和食材新鲜度绝对有保障。
26位办案民警,加上林奇27个人,热热闹闹坐了三桌,就这样算下来,伙食费还是超标了。
一顿饭吃的梁天直嘬牙花子,俗话说得好,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要是照这样吃,用不了几天经费就该被造完了,到时候只能当裤子。
惆怅之时,服务员小妹又端着餐盘上来了,三大盘堆积如小山的肥牛,几样荤素冷拼,后面跟着一箱本地特产的花雕。
“不对吧小姑娘,我没说让添菜呀。”梁天愣住了,眼神随意一撇,正好跟林奇对上,后者避之不及,实际上是做贼心虚了。
服务员下意识地看了眼林奇,又看看梁天,像是被人教过一样,选择用低头不语来对峙。
“呵,跟我玩这一套?”梁天表情严肃,伸手撩开大衣,摸着证件,直扬到服务员跟前:“姑娘,你别怕,看清楚了,我是警察,不管是谁教你的,骗警察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好嘛,人服务员妹子算上虚岁今年才十八,刚出学校门没几个月,哪里见过这阵仗,毫不犹豫,直接一指林奇,把雇主给卖了。
“妹妹,咱不带这么玩的,你不是答应我了嘛,打死也不说。”被揭穿的林奇只好认了,哭笑不得地自嘲道。
“他……他是警察……”服务员妹妹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明明只是个玩笑,却被吓得结巴了起来。
“警察怎么了,警察也是人,他也不是大老虎,不会吃了你的。”林奇笑着,是被气笑的,这小妮子,革命立场忒不坚定了。
关键时刻,还是夏妮挺身而出,当着大家伙的面,狠批了梁天一句滥用私权,让人姑娘咧着嘴走了。
“我说老梁,有你这么带队的没,兄弟们累一天了,吃顿好的都不行?”林奇一边说,一边拆了箱子往桌子上摆酒,嘴上继续嘟囔:“饭不让吃好,酒也不让喝,在座的都是糙老爷们儿,细发给谁看呀,我说这话不是单单针对你,我只是觉得心里有愧。”
没等梁天回话,夏妮赶紧抗议道:“你说糙老爷们儿的时候,能不把我包括在内吗?”
林奇这才发现,26人的精锐团队,竟然只有夏妮一个不带把儿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啧啧,狼多肉少。”邹小凯听夏妮这样问,直接阴阳怪气的给了一句,惹得众人哄堂大笑。
邹小凯是市局刑警队最年轻的队员,比夏妮还要小上半年,别人尊称夏队的时候,就他一个人妮姐妮姐的喊。小伙不光年轻,模样也长得帅,而且性格特别开朗,一身的幽默细胞,是办公室里大家公认的开心果。
“邹小凯,你说什么?”夏妮脸一冷,吼上了。
“没……没说什么呀,我说人多肉少,不够吃的。”邹小凯一吐舌头,生怕挨打。
“你刚才是这么说的吗?”
“是呀,不信……不信你问我林哥。”小警机智的一指林奇,知道林奇绝对不会出卖他,上次钻下水道的时候,他表现的最好,要不是中途有队友受了枪伤需要人手,他八成能跟着林奇和虎妞跳污水河去,年轻嘛,英雄情结重一点很正常,责任感和荣誉感多一点也没什么错。
“问他?问他我还不如问墙去呢,他连梁队都敢糊弄,我一个女流之辈,更不在话下了。”夏妮说着,狠狠鄙视了林奇一眼。
莫名其妙躺枪的林奇,也没什么想要辩解的,撕逼撕的久了,人不累逼还累呢。
“就是,小夏说得对,你小子有点胡来了啊,这不是逼着我犯错误吗?”梁天指了指林奇叫的酒菜,又看了看同志们如饥似渴的表情,没等林奇洗脑呢,心里的天平就开始动摇。他属于那种标准的面冷心热,知道跨省办案有多难,也知道这种事儿的性价比有多操蛋,你要是成功抓到逃犯,功劳得分人家省厅刑侦总队至少一半,可你要是无功而返,不仅锅甩不掉,还有可能被打入冷宫,最起码年终奖和优秀干警的评选,是没什么戏了。
所以这么操蛋的任务,于情于理,都应该吃顿好的犒劳三军,毕竟人只有填饱肚子,才有力气干活嘛。更别说这三桌爷们儿,十个人里有九个都是整日奔波劳碌的外勤,什么叫外勤,说好听点叫外勤,说难听点就是炮灰,专业冲锋陷阵,这要是放在战争年代,就是一线作战部队。而恰恰是这样的一群好汉,待遇几乎是所有警种里最差的,工资比不过技术类出身的高材生,灰色收入几乎没有,所以更没办法跟治安比。至于坐办公室的文职,一年到头还能混上几十天小长假和年假玩玩。而这里的人,一年至少有三百六十天,都被警务缠身,需要游走在城镇乡村的每一个角落,穿梭在一桩又一桩棘手的案子里,运气最不好的,大年三十都还在追凶的路上,只剩下妻儿老小在家里默默流泪。
别说林奇有愧,梁天也觉得对不起这群兄弟们,可政策就是政策,纪律就是纪律,法比天大,这是每个好警察最基础的良知。
林奇看着他,像是一眼看穿了他的内心想法,苦笑着道:“梁队,我知道你又想拿纪律跟我说事儿,我是从军队里摸爬滚打混出来的,所以从小我就知道服从命令听指挥的重要性,可是有些时候,人也不能太死板了,物极必反,你这么坚持原则,不是什么坏现象,但在我看来,也不是什么好现象。”
“何以见得?”梁天平静如水地问道,周围刹那间安静下来。
“相信你小时候跟我一样,耳边也听到过这种悖论,乖孩子没出息,淘气包才能成事儿。”
“听过,怎么了?”
“这句话用到你们警察身上,同样适用,不信你可以做个现场抽查,但凡屡破大案的,你考他基础理论知识,绝对没几个及格的。”林奇笑道。
“我咋就不信呢?”梁天听林奇说这话,心里就有点不乐意了,因为他就是科班出身,标准的学院派,虽说任职期间没有像虎妞这样名声大噪过,但经手的几起国家级的要案,办得还都算漂亮,唯一失手的,是几起连公安部都束手无策的悬案,事关政治交涉,嫌疑人早跑国外定居好几年了。
“不信就试试呗。”林奇笑着,挑衅味十足。
“试试就试试,你以为我不敢呀?”梁天脸一热,针尖对麦芒对上了,四十多岁的人,好像还有点童心未泯。
环视了一眼桌上同坐的人,也就虎妞配得上“屡破大案”这种夸张的描述,而且虎妞也并非科班出身,是从市体校特招的,输出方向从一开始就定下是外勤,而且是补缺性质,一毕业就会发往那种偏远地区。可是任谁也没想到,这个半路出家的姑娘,年终体能考核的时候,直接完爆几个校领导内定的种子选手,至于笔试、面试、风评、政审、体检等等可以量化的测评,更是亮瞎了主考官们的24k钛合金狗眼,成为那一年的校园明星人物。
所谓响鼓需用重锤,这样的人才如果去补缺,人事科的祖宗十八代肯定会被无休止的问候。最后几个省厅大脑碰头一商议,开业界之先河,某朵叱咤风云的小警花,就这样零经验被特聘进入市局刑警队,并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实习期,穿上了那身她以引为傲的黑色制服,授三级警司衔。
当如此漂亮的履历从梁天脑海里飘过,他赶紧打消了考核的念头,妈的,优秀有毛用,这妞现在跟林奇穿一条裤子,考她等于自找没趣儿。
“邹小凯,你站起来。”目光一滑,一张清瘦的脸庞,摆在他对面的位置,人如其名,个头确实有点小。
“咋了队长?”邹小凯正搁沸腾的铜锅里捞食吃呢,冷不丁被梁天喊住,筷子一滑,好不容易才夹起的虾滑“布丢”一声又掉进锅里,滚烫的棒骨汤溅得到处都是,有好几位同志都因此而遭了秧。
“站直了,回答问题。”
“等等。”林奇扬了扬手,腆着脸:“梁队,还没挂赌呢。”
“赌什么?”
“我要是赢了,今天我请客。我要是输了,今天你请客。”林奇说着,又一次引得全场哄笑,这听起来好像赌反了呀。
“就依你的。”不服输的梁天音调一扬:“邹小凯,快速回答问题,刚才林奇说的赌约,在逻辑上存在哪种错误?”
“好……好像没什么错误呀。”
“笨蛋,是循环定义错误,‘他赢了他请客,他赢了我请客’这两句话,只需要得到一句,就能够推断出下一句。”
“额。”
“第二个问题,推理题,听好线索:1+1=2,1+2=3,你的推理结果是什么?”
“1+3=4?”
“你拉低了一整条街的智商。”梁天满脸黑线:“正确答案是1+1+1=3,你的回答只有两岁幼童的水平。”
“额。”
“第三个问题,演绎题,小明的爸爸叫小明,小明叫什么?”
“还有爷俩儿重名的?”邹小凯傻乎乎的反问道。
“我真想把你脑子扒开,看看里边到底搁了些什么。”
“那应该叫什么?”
“叫爸爸呗。”林奇偷笑着:“你爸要是叫你,你不叫爸爸,你爸不拿鞋底子揍你?”
“尼玛,这是脑筋急转弯!”
“脑你妹,问题不是重点,梁队说到演绎两个字,你没关注而已。”
提问到这里,梁天想说点什么,但话到嘴边还是忍住了,起了恻隐之心,开始降低难度:“第四个问题,常识题,经典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里,大侦探波洛是如何找到杀人凶手的?”
“5……4……3……”
“通过伤口上的刀痕!”邹小凯憋了半天,喊道。
“好吧,换个简单点的,告诉我一句福尔摩斯的经典台词,无论哪句都可以。”
“真……真相只有一个?”
“噗!”饭桌上除了梁天,包括林奇和夏妮在内的所有人,几乎都在同一时间笑喷了起来,有几个干脆趴在桌子上,笑得直不起来腰了都。
这时候再看梁天的表情,已经不仅仅是气愤那么简单,而是想杀人了,如果现在只剩下他跟邹小凯,他真敢把这个沉迷日漫的刑子吊起来打。
“小凯,你柯南看多了吧?”虎妞一手拍着他的肩膀,依旧在花枝乱颤。
饶是性格外向的邹小凯,此时此刻也闹了个大红脸,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几个简单的问题,竟然全部回答错误。
他突然发现,原来从警两年,忘得最快的是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像刚才那几个问题,上课的时候老师好像都有讲过。
但值得肯定的是,人最容易忘记的知识,就是在生活和工作中用不到的知识,跟机器放得久了会生锈是一个道理。
439.第439章 启程
“林奇,你赢了。”愿赌服输的梁天,一点都没拿着端着,输给林奇,他没觉得有啥丢人。倒是夏妮一个劲儿地在调戏邹小凯,直嚷着这帅小伙的长相跟智商完全不成比例呀,由此她还得出了一个结论,看来这个年代,也不光是看脸嘛。
“梁队,我知道你是在让我,挑了个最嫩的,要不然……”林奇谦逊地应着,嘴角的笑褶出卖了他此时此刻的心情。
“拉倒吧,少得了便宜卖乖,不过我先说好,仅此一次,下不为例。”梁天说完,亲自开酒,等到大家伙都倒上,全都一脸期许地看着他,按照标准程序走的话,这个时候就得发表演讲了,喝酒就是为了鼓舞士气嘛,要不然不就白喝了。
可梁天这次却没有往常那样激昂慷慨,只是站起身,挺直了腰板,淡淡地讲道:“我知道,在座的大多数人,尤其是年轻一辈的后生,又该在心里骂我了,瞧这老家伙,整天除了熬鸡汤,能不能玩出来点新意呀?对此我的回答是,不能!就像你们今天坐在这里,不是为了享受片刻的安宁,而是为了明天的战斗养精蓄锐。我们多拖延一天,受害人的家属就多痛苦一天,犯罪分子也就多逍遥法外一天。俗话说得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我们不是君子,对付敌人,我们就是一群嗷嗷叫的战狼,狼是最讲究复仇的生物,而且是有仇必报,马上就报!谁敢践踏法律的尊严,谁就是我们的仇人!”
“说得好!我提议,大家干此一杯,不为别人,就为即将奔赴战场的自己!”夏妮同样起身,铿锵有力地附和道。
毫无疑问,所有人集体起立,高举酒杯,一饮而尽。
“哎哎,摔杯子就算了,土匪流寇的传统,不学也罢。”等众人尚未落座,林奇的一句玩笑话,又将气氛拉回了正常状态。
对于梁天的论调,林奇不敢苟同,他是个不喜欢喊口号的人,言必行,行必果。
背书要是能把敌人背趴下,那还不如拿着笔记本电脑对敌军狂练五笔字型呢。
一顿饭吃下来,超标不少,梁天去前台结账的时候,被告知已经有人付过了。不用想他也知道是谁,不过这个时候再纠结这个问题,就有点显得小家子气了。吃的问题解决了,住的问题还没着落呢,由于是旅游旺季,原订的招待所被违规租出去了几间,不用想,肯定是先溢价租赁,然后中饱私囊的程序。气的梁天一边跟前台拍桌子,一边要给省纪委挂电话,结果被夏妮几个人当机立断拦下了。
理由很简单,出门在外,不比家里,公车私用,公所私租,这是体制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再者说了,要是把脸给撕破,还怎么指望人家羊城警方帮自己呢,所以说,人在矮檐下,低低头也是应该的。
闹到最后,梁天只好选择自费,找了家规格一般的宾馆,开了几个标准间,才算是把没地方住的人员安排下。
等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深更半夜了,夏妮从路虎上跳下来,一路打着哈欠,跟林奇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她今天喝了不少酒,不过没喝醉,所以言行举止上都很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地方,就是说话的时候老打嗝,熏得林奇直皱眉头。
“你说说你,又不是参加婚礼,喝那么多干啥。”进屋的时候,林奇一手扶着她,嘴上埋怨了起来。
“高兴就喝咯,你不是也一样,还跟小凯他们玩划拳呢。”夏妮也不客气,手臂勾着他脖子,跌跌撞撞进了屋。
“你行了你,赶紧洗个热水澡,去去身上的酒气,熏死我了都。”
“咿呀,我还没嫌弃你呢,你倒嫌弃起姐姐来了?”夏妮说着,作势便往床上倒去,这一倒不要紧,把林奇也给勾到了床上,两条手臂搂着,嬉笑道:“小帅哥,信不信姐姐把你给办了?”
“拉倒吧!我可不跟处女乱来,回头你在讹上我,我跑都没地儿跑。”面对夏妮的勾引,林奇的立场出奇的坚定,太熟的女人,反而不好意思下手,不光不好意思下手,连男性最基本的**都没被挑逗起来。
咋挑逗呀,这大冷天的,身上隔着好几层衣服呢,条件根本不允许。
不过夏妮也就是逗逗他,哪儿敢真的发生点什么,见挑逗失败以后,很识趣儿的洗澡去了。
不多时,暖气十足的双人间里,便想起了呼呼的酣睡声,两人很有默契地一人睡一张床,也不知道图什么许的。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所有人都起了个大早,各行其事,各司其职,奔波忙碌了起来。
梁队牵头直接找到羊城市公安局,掏出省厅开据的介绍信,道明来意,对方也不含糊,立刻召集两队人马,一队走线下,一队走线上,对羊城的所有外来人员展开了周密的排查。一个上午,消息反馈到指挥室,总共六个重点照顾区域,已经安排干警进行24小时监视。
功夫不负有心人,太阳未落的傍晚,从数据处理中心传来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通过最精密的人脸捕获技术,在火车站的出站口,找到了史成功的身影。
画面上,这家伙肩上挎着个黄布包,一脸的忧愁,正站在摄像头正前方,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时间显示,正是一个多月前,和三个小伙伴不幸遇害的日期完全吻合。
“检索的结果怎么样?”站在数据处理中心的工作大厅里,梁天焦急地等待着结果。
又等了大约十分钟,一个戴眼镜的胖妞转动转椅,一脸的憨态:“梁队长,根据你的指示,我过滤了羊城所有atm取款机的摄像数据,并没有发现嫌疑人,也就是说,从6月23号到现在,他从来没有取过钱。”
“那银行的柜台呢?”梁天有点不甘心,他很是纳闷,这家伙如果没有钱,靠什么能活到现在?
“银行柜台的图像收集,并不在我们的权限范围之内,想要调取的话,必须拿到证监会的批条,或者经银行行长本人同意。”胖妞给了个难度颇大的答案。
“算了吧梁队,他要是连atm机都不敢去,更别提到人多眼杂的业务大厅了,这种人已经被吓破胆了。”助理见梁天愁眉苦脸的样子,立刻给出了自己的策论,身为助理,进谏是本职工作。
“嗯,那就暂时搁置。”梁天摸着下巴,想了想又道:“跟踪系统能捕捉到吗?”
“够呛。”胖妞整理着数据:“目前为止,系统上只显示了大约7到8帧的吻合图像,而且行进路线都是断裂的,说明嫌疑人有很强的反监控意识。”
“也就是说,他并不在城区里。”梁天分析到这里,直接拍板道:“通知一组和三组,即刻收队,速来我处集合,二组原地待命,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向我汇报。”
半个小时以后,羊城市公安局,一间临时腾出的会议室,梁天拿着一沓地图,一张一张地分发下去。
“长话短说,地图上用红笔标注的地方,就是你们需要搜查的目标区域,这其中陇县最近,距离此地一百五十公里,秀水次之,距离此地两百七十六公里,最远的是塔克拉玛,听这名字你们就应该知道,此地已经脱离了羊城的管辖范围,是一片荒凉的边陲之地,坐长途汽车需要三十多个小时,其性质有点类似于金三角,接壤阿富汗和巴基斯坦,据说夜里能听到军事演练的炮弹声响,谁有兴趣去?”
此言一出,干警们纷纷下意识地退后一步,那种蛮夷之地,不去也罢,为了捞点功绩,万一再把小命搭上,可就忒不值了。
见都不说话,梁天笑着:“我知道,大家都是公安干警,不是身经百战的特种兵,怕死很正常,但是有一点我要强调,根据我和两位专家的深度分析,塔克拉玛是嫌疑人最有希望去的藏身地,因为那地方本身就是犯罪分子的天堂,有很多背负黑钱或者命案的人,都会选择先去到塔克拉玛,然后偷渡出境,换句话说,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通行证,反正周边的国家时有战乱,最缺的就是钱。”
“梁队,你这越说越邪乎了,我们是公安干警,又不是维和警察,还是做好本职工作吧。”
“这就是本职工作!”梁天重重一拍桌子,言语着:“如果实在没人去,我这个当队长的,只好做一次表率了。”
“这怎么能行呢,大局为重啊队长!”
“大局个屁!抓不到人,什么局到最后都是死局!”
“我去!”争吵之时,一道清澈的女音骤然响起,众人着眼看时,只见夏妮傲然挺立,宛如一朵迎风招展的冬梅。
“好样的夏队,算我一个!”第二个挺身而出的,竟然是队伍里最年轻的邹小凯。
“这么好玩的事儿,怎么能把我给忘了呢。”林奇嘿嘿笑着,从门外踱步进来,嬉笑道:“对不起哈,刚刚有点内急上厕所去了,你就放心吧老梁,我肯定能把虎妞安全带回来。”
“怎么,你小子也要去?”林奇看到腰板挺直的邹小凯,只觉得有点好笑,这孩子,也太纯真了点吧。
“咋地,看不起我?”邹小凯见林奇一脸质疑地看着他,立刻不服气了。
“不是看不起,只是觉得没必要,你没必要跟着我们冒这个险。”林奇摆摆手,道出了心里话。
“怎么就没必要了,我要去保护夏队!”
“小凯,你就听你林哥一句劝吧,你还年轻,实在没必要冒这个险。”夏妮跟林奇的想法几乎保持一致,她也觉得邹小凯有点意气用事了,毕竟那地方是真正意义上的三不管,万一发生点什么意外,怎么跟人爹妈交代呀。
“我年轻,你跟林哥不年轻吗?”邹小凯一脸的不服,在他看来,林奇和夏妮根本比他大不了多少。
“你这孩子咋这么犟呢,我说不行就不行,我是你队长,你还想抗命不成?”夏妮见劝说没有用,便直接以权压人。
“梁队,你给评评这个理,凭什么他俩能去,我不能去?”邹小凯见夏妮是这种态度,直接越级跟梁天对话去了。
梁天本来是看热闹的,一下子被拽了进来,反而有点无所适从,下意识地言语着:“对呀,凭什么你俩能去人家不能去。”
夏妮听到梁天这样讲,鼻子都快气歪了,心说你不会说话装哑巴还不行吗,哪儿有把人往火坑里推的。
“听见没妮姐,梁队批准我去了。”把邹小凯给乐的,鼻涕泡都快出来了。
“你要去的话也行,不过有个先提条件。”万般无奈的夏妮只好妥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呢,队长说的话必须得算数。
“啥条件?”
“条件很简单,任务期间,万一有意外情况发生,我叫你干什么,你就得给我干什么,不能有二话。”
“成,你是我队长,我肯定要听你的。”在邹小凯看来,当警察不就是服从命令听指挥嘛,这事儿简单的很。
完了,又是一个拖油瓶……
林奇哭丧着脸,心里多少有点不情愿,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倒是更愿意自己一个人去。不过说起来,这多少有点卸磨杀驴的嫌疑,人家把线索给你找着了,收尾的工作你一个人做?这也有点忒精了。
事不宜迟,当天夜里,猎捕三人组就坐上了开往塔克拉玛的长途汽车,多日的旅途颠簸,早就习惯了。
林奇上了车倒头就睡,夏妮掏出手机听mp3,唯独邹小凯,像是外地来的旅客一样,一脸新奇地观赏窗外的夜景。
其实也没什么景,灰蒙蒙的月光下,一大片光秃秃的戈壁滩,一眼都望不到边际。
面对未知的旅途,人总会因为不同的目的催生出不同的心情,至少在夏妮看来,这种在路上的感觉就很受用。而对于林奇来说,路途就是用来睡觉的,抵达目的地就是醒来的那一刻,所以这个过程,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440.第440章 两个倒霉蛋
西南偏南,国之边境。
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高原,气候变化并不是很明显,虽说没有落雪,寒流却已经暗中逼近。好在大巴上暖气开得很足,足以让疲倦的旅客们睡一个好觉。
也许是海拔升高的原因,天空一下子压得很低,好像随时都会塌下来一样。
睡梦中的林奇,眯了眯疲困的眼睛,透过车窗看到崇山峻岭的轮廓。
“到哪儿了?”
“唐古拉山脉,去塔克拉玛的必经之地。”夏妮心不在焉地回答道。
“怎么开的这么慢?”
“路况不好,气温常年零下,到处都是冻土,下了盘山道就好了。”夏妮解释着,帮他紧了紧风衣的领口,温柔道:“再睡一会儿吧。”
“不睡了,抽支烟。”林奇说着,就要掏烟盒。
“哎,车上不让抽烟,有孕妇。”夏妮赶紧制止他的不文明行为,指了指不远处一个小腹隆起的少妇,少数民族服饰,头上戴着一顶很漂亮的花帽,花帽上有薄纱垂下来,遮住了原本的面貌。
“怀了孩子还坐车,不怕身子吃不消?”林奇有点惊讶。
“谁说不是呢,刚才我还问她呢,据她自己说,她是傈僳族人,常年跟他丈夫在泰国打工,根据她们那里的族规,女人生了孩子,都必须由村里的神婆负责接生,否则就是对神灵的不敬,孩子生下来是不被族人接纳的,十八岁的时候,也不能被族老执行成人礼。”
“好像很封建的样子。”林奇撇了撇嘴吧。
“没办法,有信仰的人就是这样,麻烦事儿多着呢,哪儿像咱俩呀,都是坚定的无神论者。”
两人正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司机突然一个急刹车,只听得嘎吱一声,整车人猝不及防,大多数都撞了脑袋。
“你娘的,找死呀?”听到骂声,乘客们才注意到,大巴车正前方,站着两个穿皮衣的瘦高青年,看脸色冻得够呛,严重的地方都浮肿了。
“师傅,行行好,让我们上车吧,我们是外地来的游客,被****的旅行团给落下了。”那青年说着,还从衣服里掏出一个黑色钱夹,扬到被打开的侧窗前:“我们买票,不白坐。”
“把车门打开,叫他俩上来,不过车上没空位了,你俩就凑合着站一路吧。”司机一边叫着女售票员开门,一边冲这两个倒霉蛋说明情况。
“没关系,没关系,怎么着都比冻死在这荒郊野外强。”两人看到车门打开,立刻争先恐后地冲了上来。
“去哪儿?”女售票员不冷不热地问道,私人承包性质的大巴,能多拉一个人也就能多挣一张票钱,何乐而不为呢。
哪知她的话刚刚出口,立马就遭了秧,被那瘦高的青年冷不丁一拳砸中喉管,嗷唠一声昏死在座椅上。
“******,抢劫!全都给老子坐好!谁动我就捅死谁!”说话间,皮衣一甩,从后腰上掏出一把银光锃亮的三棱刀,眼神嗜血,表情阴冷,暴怒道:”想活命的话,就把身上的现金,值钱的东西全部给老子交出来!”
此言一出,整整一车的乘客,一个个大惊失色,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马猴,拿口袋装钱,谁敢反抗,我就杀了谁!”青年一喊话,另一个个头稍低的便抻出一个布袋来,从外往里开始收取战利品。
众人这才发现,他们脸上根本就没有浮肿,都是化妆化出来的,至于外地来的游客,更是无稽之谈。
大人还好说,小孩哪里能经得起这种惊吓,尤其是看到女售票员被凶残的打昏过去,立刻哇呜哇呜地哭了起来。
“妈的,叫这个小杂种给老子安静点!否则我一刀挑了他!”找到声源的抢劫犯,冲一个抱小孩的老妪狠狠嚷了起来。
那老太太没办法,只好用手堵住小孙儿的嘴巴,抢劫犯趁着这空档,伸手一揪,便把她脖子上的金项链一把扯掉,随手丢进那个收集赃物的布袋里。
“你,钱包、戒指、苹果6,全都给老子丢进来!”
“还有你,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没一会儿的功夫,布袋就变得沉甸甸的,对于抢劫犯来说,这已经算是不错的收益了。
“把钱交出来!”等走到那对返乡的夫妇面前时,马猴一脸贪婪地威胁道。
“我……我们没钱……”女人低着头,声音明显在发抖。
“没钱?”瘦高个的青年听到这话,立刻走了过来,一把扯掉女人头上的花帽,揪住她的脖领子,凶神恶煞一般:“我告诉你,别跟老子耍花招,如果让我搜出来,我连你肚子里的孩子一块干掉!”
“你放开我老婆,我们真的没钱。”女人的丈夫看到妻子受到欺负,刚要起身阻止,便被抢劫犯一拳打在鼻梁上,鲜血喷涌而出。
前者立刻上下其手,搜身连带着占便宜,很快便从那女人缝好的衣襟里,搜出了一卷捆好的人民币,那是她们小两口在国外辛苦一年挣来的血汗钱。
“这不是钱是什么?”抢劫犯吼着,一个耳光甩在了女人脸上,疼得她蜷缩在座椅上,无声地抽泣起来。
“妈的,这两个畜生!”目睹到这凶残暴力的一幕,夏妮气得牙齿咯咯作响,身为一名公安干警,这个时候她不站出来,难道还指望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和歹徒英勇搏斗吗?对此,邹小凯也是义愤填膺,但是他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在等待夏妮的眼神示意,毕竟对方手里拿着刀呢,而且看他们的出手速度,应该还算是练过的,贸然出击的话,只会适得其反。
“稍安勿躁。”林奇暗中捏了下夏妮的手指,由于两人坐在最后一排,所以抢劫犯还没照顾到这里。
不过令林奇痛心的是,这一车三十多个乘客,其中至少有一半是青年人,可他们的表现,却比某些老年人还要顺从,人家要什么,他们就迫不及待地给什么,丝毫没有想要反抗的意图。以后谁要是再告诉他邪不压正,他真敢把说这种屁话的人揍一顿不可。
沉默之时,两名抢劫犯已经来到了最后一排,这时候再看那个布袋子,几乎已经装满了钱和首饰,以及好几部苹果手机。
“小子,给钱!”抢劫犯吼着,伸手推了下林奇的额头,后者看起来略显平静,只是默默地把钱包掏出来,又把现金给倒了进去。
“还有你!”看到林奇如此听话,马猴也就放松了警惕,俩眼睛直勾勾盯着一旁的夏妮,邪笑道:“小妞长得不错呀。”
说着,已经伸手去摸夏妮的下颌,后者眼神顿时充满冰冷,趁他不备之时,一把揪住这厮的手腕,刚要发力,却发现入手处坚硬无比,就像摸在了钢铁上一样,别说掰断人家的手腕,就是挪动一下都很困难。
“哈哈,想偷袭老子?你还嫩了点!老子可是练过硬气功的!”马猴见夏妮的表情骤变,显得很是高兴,身为一名炼气境的高手,如果不是因为躲避仇家的追杀,断然不会来这种天寒地冻的鬼地方抢劫巴士车。
马猴说完,神色阴冷:“既然你想偷袭我,那就别怪本大爷不客气了,信不信我现在就办了你,叫你尝尝我胯下红缨枪的厉害?”
“呵呵,乌龟壳就乌龟壳,装什么硬气功?”一旁的林奇观察了一下马猴的手腕,立刻得出结论。
所谓乌龟壳,只是江湖上一种调侃的说法,其正式学名叫金刚护体,是一门以防御为主的功法,炼气者通过一定强度的抗击打特训,辅以真气固本,不仅可以修炼出来铜头铁臂,开启防御姿态后,还能让全身的肌肉变得跟乌龟壳一样硬。
该功法出自嵩山少林,属于佛家弟子的基础功法之一,防而不战,皆在行善。
眼见马猴一脸的惊诧,林奇又笑道:“看你这个逼样,也不像是从庙里走出来的,不过近些年少林功法泄露到江湖上,也是不争的事实了。”
“你……你怎么会知道这些?”马猴这下彻底惊呆了,这些江湖传闻,如果不是圈子里的人,可是断难知道呀。
“我怎么知道的不重要,关键是你怎么做才重要,我这人一般不动手,可要是动起手来,连我自己都害怕,该怎么做你掂量着办。”林奇说完,刻意将周身的真气全都调动起来,很快便在身体周围形成一圈由精纯能量组成的气旋,这种气旋普通人是感应不到的,只有炼气者才能产生共鸣,共鸣越大,说明对方的实力就越恐怖。
毋庸置疑,马猴感应到的真气波动,几乎就像是翻江倒海一样,要不是他站得比较稳,很可能会直接被震倒在地上,毕竟灵河境初期高手可不是盖的。
“大哥,这样吧,我这布袋里的财物分你一半,有钱一起赚嘛,你看可以不?”对于马猴来说,林奇这种实力的人,他根本就不敢招惹。
“分我一半?”林奇眯眼一笑:“你打发叫花子呢?再者说了,我要是要了你的赃物,我不就跟你一样,变成犯罪分子了吗?”
“这怕什么的呀,反正这车上又没有警察,你下车就走了,谁也不知道你得了好处。”瘦高青年刚才还一副凶巴巴的样子,等他感知到林奇身上的异动后,立刻吓得噤若寒蝉,跟马猴一样进入了劝说行列。
“如果我说,她就是警察,你们信吗?”林奇说着,哭笑不得地指了指身旁的夏妮,然后又指了指前排座位上的邹小凯:“还有他。”
林奇的话音刚落,夏妮已经很配合地掏出了证件,邹小凯同样亮着证件,一前一后把两个抢劫犯堵住了。
“自己戴上,还是我帮你戴上?”收回证件,亮出手铐,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你们被捕了。
“这位大哥,同为江湖中人,做事情不能太绝了吧,我们兄弟俩不过是抢了几个穷鬼,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儿。”在抢劫犯看来,这些车上的乘客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级别,抢他们几个钱花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抢劫还不算伤天害理?你自己也说了,你们抢的都是穷鬼,穷鬼本身就够穷了,还要被你们抢,这不是雪上加霜吗?你们真要有本事,怎么不去抢有钱有势的人呢?说到底还是你们技不如人,只敢欺负欺负弱者。”林奇说得一针见血,两个抢劫犯倒是有点羞愧难当了,一个个低头咬嘴唇,被驳的哑口无言。
“怎么着?伏不伏法?你们要是觉得窝囊,尽可以向我出手嘛,你们要是打赢我,别说钱了,连这个漂亮女警察都是你们的。”林奇皮笑肉不笑地说着,虽然有点装逼,却是大实话,如果叫他动手的话,这两个抢劫犯怕是已经变成残疾人了。
两个倒霉蛋相视一眼,又看看林奇,丝毫没有动手的**。
尽管夏妮在一旁看的云里雾里,但还是对林奇所说的什么功法充满了好奇,如果可以的话,自己是不是也能修炼功法呢?
“算了,我们认栽了。”两人想了半天,这才不情愿地伸出双手,识时务者为俊杰,在这两位仁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咔嚓!手铐铐上!
这下不光是夏妮看不明白,全车的乘客都看不明白了,怎么几句交谈,就把两个穷凶极恶的歹徒给搞定了?
“大家排好队,来我这里认领财物,司机师傅,麻烦你把车开到离这里最近的公安部门。”夏妮一声令下,乘客们立刻围拢了过来,邹小凯则穿插在人群里维持秩序,避免有人冒领。
至于林奇,不由分说,两下就封住了两个抢劫犯的气海,完事儿一脸奸诈地说道:“别误会,只是暂时的封印,三天以后自动解除,不过等到那个时候,你们应该会出现在看守所里,默默等待法庭的审判。”
这时候在看两个抢劫犯的表情,简直比哭还要难看,不过哭也没有用,谁让他们这么倒霉,栽到了林奇的手里呢。
441.第441章 落脚
一段插曲过后,旅程仍在继续。
对于林奇身上时而散发出来的神秘感,夏妮既有点好奇又有点羡慕。毕竟身为一名优秀的刑警,尤其是外勤,光凭敏锐的头脑和判断力是远远不够的,站在这个位置上,就意味着永恒的行胜于言,身上要是没有两下子,就算找到逃犯也是被虐的节奏。
所以她入籍以来,只要一有时间,就是健身房里的常客,马甲线什么的早已大功告成,报的跆拳道班,年底也该考取黑带段位了。凭他现在的身手,三五个地痞流氓断难近身,可如果换成刚才那两个身入武道的抢劫犯,她就只有被蹂躏的份儿了。
江湖世界和现实世界,本身就是两个界点。
“林奇,你刚才到底做了什么?”夏妮纠结了半天,还是问了出来。
“什么做了什么?”林奇明知故问。
“你明明没有动手,那两个人却被你吓得惊慌失措,你是不是会什么妖法?”百思不得其解的夏妮,这个时候只能往迷信上理解。
“不是妖法,只是一种高深莫测的功法,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林奇说完,一缩脖子,作势要睡。
“什么功法呀,你起来起来,跟我说说呗,我能不能修炼?”在夏妮想来,如果自己也有林奇这种不战而退人之兵的能力,那可就太爽了,以后在跟人动手的时候,只需要用眼神就能杀死对方。
“干嘛呀,我都困了。”林奇有点不耐烦,懒得跟夏妮解释这种事情。
“等会儿再困不行嘛,你都呼呼睡一路了,再睡就睡成瞌睡虫了。”夏妮摇着他的胳膊,看起来很是小鸟依人。
“真想知道?”
“嗯呢,可想知道了。”夏妮点点头。
“可是我也不能白说呀,你打算给我点什么好处?”林奇诡笑着,路途漫漫呀,不找点乐子怎么能行。
“切,小气劲儿的,帮点小忙就要好处,真不像个男人。”大警花一翻白眼,明的不行,直接来阴的,拿起手机冷不丁自拍了一张,停顿的镜头里,唇瓣正紧紧贴在林奇脸上,林奇原本还以为虎妞准备色。诱呢,听到咔嚓声这才反应过来,要阻止时,手机已经被夏妮转移到了包包里。
“靠,你在哪儿学的这种损招?”林奇瞠目结舌,这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浑身充满正义感的小虎妞嘛。
“哼哼,还不是拜你所赐,本姑娘现在正式威胁你,如果你再敢跟我讨价还价,我就把咱俩的照片发给你老婆,叫你雪上加霜。”夏妮说到最后,美眸里划过一丝狐狸般的狡黠,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种感觉简直太美妙。
“尼玛你赶紧给我删了。”林奇听到这话,吓得差点从座位上掉下去,对于他来说,这一招的杀伤力简直太过爆表。
“我才不删呢,我一个黄花闺女都不怕,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有什么好怕的?”
“废话,哥是有家有室的人,你是万年单身狗,光脚的当然不怕穿鞋的。”林奇气得够呛,但是没有办法,总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她撕吧起来吧,到时候只要她一句抓流氓,再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瞬间就能占领道德制高点。
“你……你才是狗呢!”使劲掐了一下林奇的胳膊,虎妞开始下最后通牒:“你说不说?你不说我现在就发。”
“好好好,我认栽还不行?”被逼无奈的林奇,只好屈服于某人的淫威,正要科普时,邹小凯梗着脑袋凑上来了,这小子竖着耳朵听半天了,别人都在睡觉呢,就他清醒的很,没办法,熬夜熬习惯了。
“快点说。”夏妮催着,邹小凯仰着脸。
“急啥呀,你不得等我酝酿一下。”林奇说着,喝了口来时带的青稞酒,润了润嗓子,平静道:“那两个抢劫犯之所以怕我,是因为他们跟我一样,同样是武道中人,也就是外界所称的炼气者。”
“什么叫炼气者?”夏妮迫不及待地问。
“顾名思义,就是修炼真气的人,炼气炼到一定境界,便能演化出种种异能,比如瞬间移动,手劈钢板,刀枪不入,身轻如燕等等。”
“这不是网络里的说法吗?”邹小凯插嘴道。
“网络都是作家杜撰出来的,可信度不高,而且里面描述的武功招式,很多都是江湖世界里没有的。”林奇笑了笑:“其实江湖世界和现实世界,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你们看到的很多大家族大财团,看似商业的背后,其实都有炼气高手在操控,以暴制暴,是永恒不变的竞争法则。”
“那炼气者,是不是也有境界之分?”身为一名资深网络爱好者,邹小凯的好奇心显然比夏妮更严重。
“当然,炼气共分四境,灵溪境,灵河境,灵江境,灵海境,每一个大段里又分四个小段,每一段境界的提升,都是一个万般艰难的修炼过程。”
“那你现在是什么段位?”夏妮最关心的,当然是这个。
“我?”林奇苦笑道:“我八岁炼气,到现在也有十几年了,刚刚跨入灵河境的门槛而已。”
“啊?练了十几年才到第二段?”得到这个答案,夏妮显然有点崩溃了,看来这所谓的炼气者,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这就已经很不错了,很多人修炼了一辈子,都还在第一段晃悠呢。”面对夏妮鄙视的眼神,林奇有点哭笑不得,看来这个虎妞,是把炼气当成了打游戏升级那样简单。一个人只有潜心遁入武道,才会懂得武道的真正意义,路漫漫其修远兮,独步武林的背后,是鲜血与汗水的交织,以及对武道持之以恒的坚持和淬炼,心志不坚的人,无论如何也吃不了这碗饭。
“练了一辈子,还在第一段?”夏妮听到这里,更加的崩溃了,这样说来,自己这辈子岂不是就和炼气无缘了?
“因素太多了,一个人的先天体质,前期的武学天赋,后期的修炼方向,习武环境,丹药的辅助,武学典籍的属性,都有可能影响到一名炼气者的成功与否。如果你想修炼的话,回头我可以给你提供最基础的吐纳口诀,凝气炼神的心法以及一些入门级的丹药。”
“真的?”尽管夏妮听不太懂,但是感觉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呢。
“我还能骗你咋地?”
“那这样说来,我也可以炼气了?”
“以你现在的年龄来说,我只能说几率渺茫。”林奇泼着冷水:“炼气一般都是从幼儿时代开始,气海的构筑会较为自然一些,你现在半路出家,如果不是天赋异凛,是不可能入境的。但是练一练也有好处,就算成不了炼气高手,也能提升你不少实力。”
“那我呢,林哥我有希望没?”邹小凯兴奋异常地问道。
“你就更没戏了,你连虎妞都打不过。”林奇摆了摆手,又一盆冷水,把这小子刚刚引燃的希望彻底浇灭。
“谢谢你了啊林奇,够哥们儿。”得到修炼机会的夏妮,不知道该怎么表述心情,只好像兄弟一样拍了拍林奇的肩膀。
“别急着谢我,咱俩之间说谢就没意思了。”林奇爽朗一笑,全无睡意,三人一商量,索性打起了斗地主。
等长途巴士抵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结束了漫长的行程,乘客们争先恐后地下车,都想要尽快呼吸到新鲜空气。
塔克拉玛的天空,也许是林奇见过最纯粹的天空,随手拍下来一张都是电脑桌面。
碧蓝如洗的半空中,漂浮着一串串纯净的云朵,时而变化出不尽相同的图案,一会儿像是香甜可口的棉花糖,一会儿又像是草原上成群结队的羊驼,最壮观的是残阳一字云,犹如一把割断天际的苍穹神剑,使人忍不住想要拍照留念。
三人刚刚下车,很快就有穿少数民族服饰的少女迎了上来,操着一口生涩的普通话,很多字都发音不准。
听了半天才闹明白,敢情是邀请住店的。
奔波了一天,要说累早就累了,三人也就没多想,问了些简单的价格之类的问题,便跟着少女穿过城门往城里走去。
令林奇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塔克拉玛城门上的石头牌匾,竟然是用梵文刻的。而且这里的城墙相当气派,站在城墙角下仰视,就会感受到那种巍峨神圣的气息,在城门的两侧,还有两尊手持长矛和盾牌的神灵石像,亦成为了游客们的重点拍照对象。
毋庸置疑,这是一座相当有年头的古城,其深厚的历史文化韵味,已经深植于每一处细节。
置身于古城的青石板街面上,可以看到很多古旗迎风飘扬,图腾围绕下,简单地写着“食”“酒”“住”等等单一字眼。
交谈之中,林奇得知带路的少女叫桃依卓玛,很奇怪的名字,有一股浓浓的混搭风。追问之下少女这才道出实情,她的妈妈是塔克拉玛地域的原住民,爸爸是来华夏留学的日本人,由于一次偶然的相遇,便让她拥有了中日混血的身份。
442.第442章 猫饭
在这条一字长街上走了大约三百米,这才来到要住的地方,是一家很别致的古风客栈,客栈是用人名命名的,就叫桃依の小店。
如此有爱的用意,更让三人有了住宿的**,左右观瞧之时,从楼上走下来一个跟桃依穿着同样服饰的妇人,双手合十抱在胸前,先是对着林奇他们施了一礼,然后扬起左手上蘸了水的柳条,在各自的额头上轻洒了一下。
“别误会,这是我们这里的特殊礼仪,意思就是,欢迎你们,远道而来的客人。”少女温暖地笑着,主动提起沉甸甸的行李箱,迈步往楼上走去:“你们跟我来吧,先歇歇脚,我让阿爸去给你们准备饭菜。”
三人相视一眼,谁都没多说话,跟着往楼上走去,到地方一看才发现,这里的房间简直漂亮极了。
是那种很传统的小木屋,走廊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盆景和花卉,屋里更是装扮得像雨林一样,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漂亮的刺绣。当问起这些刺绣的时候,桃依卓玛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自己就是这些刺绣的创作者,由于本地会刺绣的姑娘太多,所以根本卖不出去,只能摆在客房里供人欣赏,如果有客人喜欢的话,可以免费挑一件拿走,当着纪念品一样收藏。
她说着,走到窗前打开了窗子,房间里的光线立刻充足了许多,从这里眺望,西下的斜阳正渐渐没入烧红的山谷。
看到少女忙碌的身影,林奇不禁多打量了一眼,细挑的身材,不高的个头,皮肤有点晒黑,但是五官很漂亮,继承了混血一贯的高颜值传统。
也或许是有东瀛血统,她做起事情来特别地一丝不苟,专注细节的同时还能保持效率,应该是习惯养成的结果。
“桃依,可以帮我打点热水吗?我想泡个脚。”
“嗯,等我一下。”少女应着,转身出门,噔噔噔下楼,又噔噔噔上楼,很快便抱进来一个梨花雕木的水盆,笑吟吟道:“我往水里撒了些静心草和果瓣,都是对身体有好处的中药材,你先泡着,我还要去照顾别的客人,有事情的话,站在走廊上喊我就行了。”
“这家店里就你一个跑腿的?”林奇不禁问道。
“嗯呢,阿爸负责做饭,阿妈负责家务,我只能做一些跑上跑下照顾客人的杂活,只有店里特别忙的时候,隔壁风筝店的小石头才会来帮忙,不过阿爸每天要付他五十块钱的辛苦费。”桃依说完店里的情况,又习惯性地笑了笑,便从林奇的房间里退了出去。
那种笑在林奇看来,也许是全世界最干净的笑容,他没有想到,在这样一座偏远的古城里,还能有如此淳朴的三口之家。
静谧、和谐、与世无争、美好、慢节奏……
这是林奇初到此地的初步印象,如果能够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人生也就不会因为各种不好的境遇而痛苦了吧。
争名逐利的生活,恐怕远不如一瓢清水来的透彻。轰轰烈烈的爱情,恐怕也远不如一杯淡茶来的悠扬。
由于客人不多,饭菜很快就做好了,用餐的地方在客栈一楼。这个面积不大的酒馆里,摆着七八张红木八仙桌,每一张八仙桌,搭配四个长条凳。
端上来的菜式,大多都是本土菜,由于气候寒冷的原因,所以以烧炖为主,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留食物的热度。
“这是阿爸亲手做的几样小菜,送给大家免费品尝,还有这个特酿的清酒,喝起来甜甜的,有一股樱花的味道。”等主菜上完,桃依又端来一个很古旧的条盘,上面摆放着几个青瓷小碟子,每个碟子里的菜量都很少,有寿司,也有佐菜,一看就是标准的日本料理。
“你父亲有多少年没有回到故国了?”林奇这些年去日本执行任务的次数不少,但是品尝日本料理还是第一次,他特别能体会到这种身在异国他乡的心情,就好像是清明小雨中飘摇的云雾,使人忍不住滋生惆怅。
听到林奇的问话,桃依感到很是惊喜,因为林奇刚才说的并不是汉语,而是很流利的日语。
“三十年了吧,阿爸和阿妈认识的时候,还是英俊帅气的留学生,现在就变成这副样子咯。”桃依指了指酒柜后面一个形削骨瘦的中年男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整个酒馆的食客都在看她。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脸色刷的一下就红了,赶紧拿着条盘抽身退了回去。
“林奇,你怎么会讲日语?”夏妮夹着菜,问道。
“没有很认真的学过,只会几句简单的日常交流。”林奇随口应着,着手品尝那几道日本菜,都是凉的,也没有什么浓油赤酱的香味,吃起来很清淡,但是细嚼慢咽下去,却有一种淡淡的流露,这让林奇想起了最近看过的一部叫做《深夜食堂》的日剧,里面的食材都很普通很廉价,可是每看完一集,都会有“淡淡的生活也不错啊”这种心情油然而生。
这样的场合,其实是不适合大吃大喝的,细心观察的话,就会发现每个食客都像约定俗成一样,小口吃菜,小口独酌,就连说话都是小声地窃窃私语。
饭菜刚吃到一半,闲下来的桃依又轻装上阵,怀里抱着一把民谣吉他,为大家动情演奏了起来。
少女充满灵性的歌声,搭配鲜有人懂的藏语歌词,着实让不少人听得入了迷,就连街上的行人,都忍不住停下脚步。
“这里很适合没有什么追求的人居住。”夏妮不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也许吧。”林奇应了声,便没了下文,尽管店里并没有贴禁烟标志,但他还是很自觉地没有抽烟,只是小口小口地喝着装在青瓷小瓶里免费赠送的清酒,用虎妞的话来说,味道很怪,用小凯的话来说,简直跟泔水一个味儿。
对此林奇总是一笑置之,他是个喜欢酒却从不与人交流的人,因为他觉得酒就是用来喝的,无论什么酒,只有喝进嘴里,才能知道是什么滋味。
一曲落罢,掌声四起。小桃依鞠躬道谢的时候,从门外踏进来一个装束很怪异的人。
这人里面穿着一身西服,身后却披了一条猩红色的披风,披风很长,直接铺在地上,头顶戴一个魔术帽,帽檐压得很低,脸色苍白,不对,应该说是惨白,这种惨白应该是化妆的效果,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竟然还用油彩画了一个很滑稽的香肠嘴。
总之,这样的装束,总会让人联想到流浪艺人的形象。
“先生,你是街头艺人吗?”桃依卓玛充满好奇地问道。
“桃依,不准没有礼貌。”看到女儿一上来就问客人的身份,金泽卓玛立刻迎了上来,双手合十,抱在胸前鞠躬后,极具仪式感地说道:“远道而来的客人,请问吃饭还是住店?”
“先吃饭。”古怪艺人声音低沉地回答道。
先吃饭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可能住店,也有可能不住咯?
不过金泽卓玛这才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酒馆里已经没有空闲的位置了,现在是饭点,很多游玩归来的客人,此刻都聚集在店里。
“您介意拼桌吗?”她想了想,给出一个中肯的建议。
“不介意。”古怪艺人又用他那低沉的声音回答着,搭配上他那张惨白无比的脸,简直就像是在跟一具尸体对话。
“请上这里来坐吧,吃什么随便点,只要是菜单上有的都可以点。”金泽卓玛热情地邀请着,指着林奇他们桌上的空位。
夏妮看到这一幕,正要出言制止时,却被林奇暗中捏了捏大腿,示意她不要生事。
八仙桌大得很,可以摆放很多餐盘,就算又坐下一个人,只要不是刻意地关注对方,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尴尬。
而且拼桌这种事儿,本身就是一种很正常的社会现象。
不过等到古怪艺人坐下来的时候,林奇这才惊奇地发现,他右腿的脚踝骨竟然是用金属制成的,确切地说,那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假腿。而且从他帽檐里延伸出来的发髻,有不少都已经发白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出卖了他的真实年龄。
一个右腿有残疾的老年艺人,真不知道他能表演点什么给观众看,以维持他的晚年生计。
“请问有鲣节片吗?”
“有的。”金色卓玛点了点头。
“请帮我把鲣节片放在热米饭上,然后再淋上少许的酱油,酱油一定要用酿造的。”
“您就吃这个吗?”金泽卓玛表示很吃惊,这个古怪艺人所说的料理,其实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猫饭,制作步骤也很简单,就是把晾干的鲣鱼刨成片,放在热饭上,淋入酱油或味噌汤,边拌边吃即可。由于鲣鱼很廉价,所以很多养猫的人,都会制作这种猫饭来喂自己的猫咪吃。当然,如果是人吃的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现在很少有人吃这种东西了。
443.第443章 刀术
约莫三五分钟的时间,按照这位流浪艺人的需求,一碗热气腾腾的猫饭就被做好端上来了。
“那个是什么,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夏妮从来没见过这种料理,所以便很好奇地低声问道。
“猫饭。”林奇笑了笑:“这种料理在日本很廉价,当然,在国内也很普通,档次相当于煎饼果子吧。”
“啊,一套煎饼果子才三块钱。”
“你以为呢。”林奇像瞥白痴似的瞥了她一眼,便没有再跟她继续对话。他现在最感兴趣的是,这个腿上有残疾的怪老头,到底是表演哪种江湖杂耍的。从他的扮相上看,有点不土不洋的味道,但言谈举止却很乡土,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叫“荒诞”的基因。
猫饭只有一小碗,而且没有要酒,所以吃得很快,等别人还在饭间闲聊时,他已经拖着他的披风上楼了。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出那条假腿有多鸡肋,因为他几乎是一路瘸着上去的,那岣嵝的背影,看得人很想上去扶一把,但是大家都像商量好了似的,并没有人选择这样做。
“呼,最后一间客房也租出去了,今天的客人好多啊。”桃依卓玛伸着懒腰说道,在她的印象里,店里已经好久没有客满过了。
晚餐过后,林奇习惯性地上外面溜达了一圈,勘察了一下大致的地形。在和路人的闲聊中得知,原来塔克拉玛并非像外界传言的三不管,真正三不管的地方,需要去到距离塔克拉玛城偏北15公里处的狗镇,那里黑帮横行,弱肉强食,拳头是唯一说话的权利。
傍晚九点,总部打来电话,确认嫌疑人躲藏在塔克拉玛地域的概率有所提高,但是需要秘密排查,且不能惊动当地的政府部门。而事实上塔克拉玛城是没有警察的,只有一支驻防的军队,这支军队不仅要维护当地的治安,还要时刻提防混进城里的流窜犯。也因为有他们的存在,这座静谧和谐的古城才能够得以保全,而没有沦落成三教九流的聚集地。
回到客栈的时候,夏妮和邹小凯正坐在酒馆里,聚精会神地看桃依卓玛和另外几个小女孩表演日本歌剧。
林奇不露声色地上了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站在窗台上发了会儿呆,想要打电话,发现手机信号只有一格,而且时断时连。好在夜空中的星星还算明亮,这种唯美恬静的风景,在钢筋水泥的大都市里可不多见。
从事发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天了,林奇不知道自己跑了多少路,也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他更不知道大老婆现在正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境地。但是出于职业习惯,他并不敢跟家里人取得联系,己在明,敌在暗,博弈就是这样,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
整理了一下思绪后,他便脱掉外套躺在了床上,虽然毫无睡意,但养精蓄锐是必须的。
迷迷糊糊中睡去,又在迷迷糊糊中醒来。确切地说,是被吵醒的,也不知道是谁,大清早地站在街上叫好。
他翻了个身,那声音不减反增,很是令人懊恼。林奇只好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简单地洗漱,穿好衣服下楼。
只见紧挨酒馆的街面上,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不少路人,把路都给堵了,先前的叫好声就是从他们嘴里传出来的。
“林奇,快来看,可好玩了。”挤不进去的夏妮,站在酒馆门口的青石板上,踮起脚尖,兴高采烈地冲他招手。
“啥啊?”林奇揉了揉眼睛,明显有点没睡够。
“变魔术的,近景魔术,就是昨天那个吃猫饭的老头。”夏妮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近景魔术,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所以对于她来说,这种神奇的表演还是相当有诱惑力的。
“瞧你站的地方吧,跟我来。”林奇走到跟前,不由分说,把她从高处抱下来,手拉手快速往人群里挤去。
比魔术更加神奇的一幕出现了,围成铁桶一样牢固的人群,竟然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下,被轻而易举地分开了一条缝隙。确切的说,他们是被林奇身上爆发出来的气场给弹开的,这一招在挤公交车的时候尤为好用。
只见一个用石膏圈好的小圆场里,那个怪老头正从他的魔术帽里掏出一只又一只的和平鸽,引得观众掌声不断。
画面一转,魔术帽扣在脑袋上,身后的披风潇洒一甩,观者只看到眼前一红,飞扬的花瓣满天飘洒,就像是原地下了一场花雨。
紧跟着又是几个极为敏捷的手彩,看得人应接不暇啧啧称奇,纷纷掏出零钞来,投进他脚下的纸箱里。
饶是林奇这样的眼力,也没有看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变得,最绝的就是飞刀削水果,一个苹果飞起来抛向半空,蝴蝶刀甩出,几道流光过后,苹果四分五裂掉在地上,整整十八瓣,而且每一瓣都特别匀称,简直就是真人版的水果忍者。
“这手速,尼玛单身一辈子啊。”身为蝴蝶刀的资深玩家,邹小凯看得瞠目结舌。
“蝴蝶刀不算什么,刀速本身就快,而且可控范围小,如果真的是高手,应该用唐刀或者忍者刀。”对于林奇来说,这种攻速其实真的很一般,其核心就在于蝴蝶刀实在太过轻巧了,刀身越是轻巧,对手腕的韧性和灵活度的要求就越少。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林奇的这句评论刚刚落地,很快就有人站出来反驳。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行你倒是上去表演呀,不行别bb。”
“呵呵,我确实不行。”林奇苦笑着摇了摇头,准备离开这种是非之地,刚刚转身,却被那变魔术的老头叫住。
“干嘛?”林奇问道。
“你也懂刀?”老头问,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
“没什么,我刚才就是瞎说的,没有砸场子的意思,请你别在意。”林奇谦虚地说道,他从这老头的眼神里,能够看到一丝挑衅。
“你是说这个吗?”老头说话的同时,眼前突然寒光掠过,像是凭空而生,手里多出了一把明光锃亮的武士刀。
那抽刀的速度叫人不寒而栗,刀影过后,空气中还留下微微的颤鸣。
在他的眼神示意下,林奇接过武士刀,细细打量了一番,随手挽出几朵惊艳的刀花,掂了掂分量笑道:“老头,你这刀不够斤两呀,我一折就断了。”
“是吗?”老头也笑了:“你尽可以试试,如果损坏的话,就算我倒霉。”
“好啊,这可是你说的。”林奇微微一眯眼睛,刀身负于背后,喊着人群让让,四下踅摸了半天,发现酒馆门口下象棋的青石桌正适合。
这青石桌乃是一块从深山老林里开采出来的坚石打造的,摆在这里风吹日晒已经有些年头了。
“就以此物为试刀石,怎么样?”林奇用刀尖指了指石桌,冲老头说道。
“哎哎,不行,这可是阿爸和叔伯下棋的地方。”桃依卓玛站在门口,第一个提出了反对意见。
“放心吧桃依妹妹,这老头是在说大话呢,他的这把破刀,斩不破你家的石桌。”林奇平日里虽然不怎么用刀,但也算是刀剑等古兵器的爱好者,所以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俗话说得好,刀行厚重,剑走轻盈,刀的核心就是劈砍,如果刀身太轻的话,折断的几率相当大。
“是吗?”桃依卓玛有点不相信的样子。
“如果损坏的话,叫这老头赔你。”林奇笑着,神秘兮兮道:“他刚才变戏法挣了不少钱呢。”
“那好吧,不过你要当心一点。”对于小桃依来说,一张石桌或许值不了几个钱,只要客人们高兴就好,这就是桃依の小店创建的初衷。
“来来来,闲人闪开,小心误伤。”林奇吆喝着,连说带吓唬,这一招还挺管用,围观的路人们顿时后退了一大截。
只见他后退数步,摆好冲锋的架势,双手持刀,刀身压低,刃口朝下,标准的日本浪人战斗姿态。
“好像跟阿爸的动作很一致呀。”看到林奇的动作,小桃依止不住的惊讶,因为在整个塔克拉玛城里,阿爸是第一个收藏武士刀的人。而且他练习刀术的时候,就是这种凶猛的姿态,上半身压得很低,两胯分得很开,就像是一头迅捷无比的猎豹。
“来啦!”放眼望去,视野里的路人已经全部撤完,只听他低吼一声,腿部肌肉强有力地蹬离地面,右手边拖出长长的刀影,像忍者一样朝目标快速移动过去,距离约莫四五米的时候,突然凌空跃起,于半空中360度自然转体,转体的间隙,单手刀已经变成双手刀,刀身举过头顶,负于背后,双膝下意识地蜷缩起来,恰有力劈华山的强横气势!
刀影凛冽,犹如银链挂天,破风之声,犹在耳畔回响。
这一式林奇拼尽了全力,为的就是将这把武士刀一击斩断,他实在难以接受,一个说华夏语言的华夏刀客,为什么会对东瀛人的武器如此青睐。
444.第444章 博弈
他之所以摆出浪人的姿势,踩出忍者的步伐,最后以大开大合的华夏刀法收尾,就是为了讽刺这个怪老头。
身至半空,心有所念,林奇便将这诸多杂念化作爆发之力量,凌空劈向脚下的青石桌。
“断!”一声怒喝,摄人心魄。
撕裂空气的武士刀刚猛落下,刀刃重重砸在厚约一尺的青石桌面上。
响彻天地的巨响过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因为那坚硬无比的老青石,竟然被这蓄力爆发的一刀,硬生生拦腰斩断!
轰隆!石桌一分两半,向着两侧倒塌,那横切面之平整,岩石的断层之完美,简直可以用鬼斧神工来形容。
被劈开的不仅仅是石桌,由于惯性的原因,在青石板铺成的街面上,竟然还留下一道骇人的刀痕沟壑,那沟壑至少也有五厘米深。
如此蛮横一击,如果换做旁人,虎口早就被震裂开了。
这时候在看那武士刀的刀身,竟然连一点卷刃的地方都没有,当真称得上世间少有的神兵利器。
“老头,这把刀叫什么名?”林奇愿赌服输,把刀递回原主人。
“破金。”
“破金?刀破真金?”林奇顿了顿,笑道:“好名字。”
“名字只是个噱头,尘世间真正的好刀,要么没有名字,要么还尘封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老头说着,即便是站在太阳底下,他脸上的妆容依旧很怪异,近距离交谈的话,让人很不适应。
“你为什么要化妆?让喜欢你的观众们记住你的庐山真面目,不是更好吗?”林奇问道。
“实在不好意思,老朽相貌丑陋,画成这样,也是出于无奈,不瞒你说,我以前在家乡的时候,靠着我这张脸,曾经吓死过三个人,算命先生说我是灾星转世,罗刹附体,唯一破除的办法就是背井离乡,隐姓埋名,苦修七七四十九年,方可解此诅咒。”老头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尽是满满的无奈。
“那你这条腿?”
“我这条腿,就是被遇难者的家属给打断的。”老头说到这里,摇了摇头:“算了,过去的事情不提也罢,年轻人,我看你刚才身手敏捷,刀法凌厉,一眼便知是擅使长刀的高手,这把破金在我这里,其实也派不上多大用途,你喜欢的话,我可以便宜卖给你。”
“多少钱肯卖?”林奇问。
“够我的路费盘缠就可以。”老头说着,伸出了五根手指。
“五十万?”尽管还不清楚它的锻造材质,但如果让林奇估价,这把破金绝对是值五十万的,很多古兵器收藏家和武林高手甚至愿意出更高的价格收购这把宝刀,因为这可是真正意义上劈金裂石的神兵。
“年轻人说笑了,老朽我卖刀,卖的不是价钱,是缘分,不懂刀不用刀的人,莫说五十万,五百万我也不会卖。”
“呵呵,你还挺有风骨。”
“想要的话,五百块便可拿去。”老头一挥手,伸出一个巴掌。
此言一出,围观的人群纷纷倒抽一口凉气,五百块,这个价格也太便宜了吧?即便是古兵器知识和经验为零的麻瓜,恐怕也不会认为这样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只值五百块钱,市面上一把精仿的唐刀,都要卖到好几千呢,而且只是观赏品,没什么实用的价值。
“林哥,买了吧,这买卖稳赚不赔呀,我有个表叔是倒腾青铜器的,我刚才偷偷给他发了短信,他说如果情况属实,拿到拍卖行拍卖的话,卖到一百万应该不成问题,妈的,一百万呀,房子和车都有了。”邹小凯凑到林奇耳边,压低音量,激动地说道。
“你小子懂什么,他卖给我,我就要买吗?”林奇不满地瞪了小凯一眼,示意他别多说话。
“老头,他不买我买,我出一千块怎么样?”很快有财迷心窍的人玩起了花花肠子。
“我出两千。”
“我出三千。”
“我出五千。”
“呵呵,我的刀只卖给有缘之人,你们爱的不是刀,而是用它换取的钱财。”瘸腿老头摇了摇头,像是有点惋惜,又像是有点不甘,看着林奇道:“你瞒得过别人,但是瞒不过我,因为你身上有跟我如出一辙的煞气,这是在江湖上长期闯荡的结果,行走江湖,如果没有一样趁手的兵器,就如同有钱的贵妇没有像样的首饰一样,别人不会说什么,但你会觉得很别扭。”
“你说了半天,不就是想跟我比刀吗?”林奇看着他,眼神不卑不亢,敏锐有力。
“何以见得?”
“你有此等神物,却不肯卖掉安度晚年,终日以街头杂耍为生计,说明你对金钱并没有什么**,你在乎的是与人相处,在这个过程里,你是快乐的。”林奇分析的头头是道,身为一名职业特工,洞察人心是必修课。
“你说的很对,我害怕的不是物质上的贫穷,而是精神上的孤独,就像你有两个朋友,而我没有。”
“所以你就吃猫饭,因为猫饭是给猫吃的,你把自己比喻成猫,猫是所有动物里最喜欢独行的,它不听从任何人的命令,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以自我为中心,就像你卖刀一样,你丝毫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也就是我的感受。”所有的细节在林奇眼里,都变成了可供连接的数据,他似乎看到一个生来就奇丑无比的怪物,打从刚一出生,就被命运无情地划分到人类以外的界限。
“我只是觉得它的锋利能匹配上你这个人的锋利。”老头说了一句貌似恭维的话。
“可它并不是全世界最好的刀,如果我想的话,我依旧可以折断它。”林奇笑了笑,那笑容充满挑衅。
“你用什么折断它。”老头问。
“这个。”林奇说着,手掌一甩,从袖口里射出一道金光,一把造型古朴的暗金匕首。
“看起来很不错。”老头夸了句。
“如果用我的匕首砍你的刀,你猜猜谁会被折断?”
“不知道。”老头摇了摇头:“我只知道破金是不会断的,我带着它行走江湖四十多年,每个遇到我的人,都对我说出过你刚才那番话。”
“是吗?”林奇随意把玩着匕首:“四十年前,我还没有出生呢。”
“示弱就没意思了,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
“你误会了,我这不是在示弱,我只是很好奇,为什么你会拿着一把日本刀行走江湖,某些思想守旧的侠客,是不会容许你这把刀生存的。”
“比如你?”瘸老头话锋一转,似笑非笑地看着林奇。
“嗯哼。”
“哈哈,偌大的江湖世界,竟然容不下一把刀,这样的江湖,要它何用?”面对林奇的固执,老头冷不丁大笑了起来,他感觉自己的命运和自己的刀一样,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受人排挤。
“你想说什么?”
“我只想试试,到底是你的匕首快,还是我的刀快。”
“对不起,我对老年人不感兴趣。”林奇笑了笑,抬头看了看天空,道着:“良辰美景,佳人相伴,何必舞刀弄枪呢。”
他说完这句话,拍了拍小凯的肩膀,然后一把牵住虎妞的纤手,头也不回地便往远处走去。
“黄毛小儿,看刀!”老头眼见到这一幕,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手中破金横空跃起,脚下似有游龙相助,直攻向林奇的后心。
“这老头,真是麻烦。”行走几步的林奇眉头一皱,先是推开身旁的队友,眼角的余光扫到锋芒,手中短匕精准一接,正撞在武士刀的刀身之上,迫使那刀锋偏离轨道,也失了力道。
“你要杀我?”林奇的眉头更加紧皱,他看到围观的路人已经吓得四散奔逃,躲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切磋而已,何谈杀伐?”
“切磋?”林奇眼神冰冷:“你刚才那一刺,如果我避之不及,怕是已经倒在了血泊里,在这种地方杀了人,你也没有脱身的余地。”
“我知道你能躲得过去。”老头说。
“你就这么有自信?”林奇又笑了,他觉得这瘸老头还真挺有意思的,明明是一条假腿,跑动起来却虎虎生风,丝毫不受生理上的限制。
“收了吧,我跟你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也没功夫陪你玩。”林奇可不想把时间全都浪费在这个怪老头身上,他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有限的事情来,毕竟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与其在这里跟一个老头置气,还不如多跑几条街多打探一些消息呢。
见那老头不肯走,林奇只好反手一攥,将暗金匕首射向他的脚底,一声闷响过后,整个匕身都没入了进去。
等林奇拔出匕首,走出去很远,那老头才回过神来,他看着青石板路面上那个黑洞洞的窟窿,忙喊道:“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就像你说的,真正的好刀,都没有名字,其实人也一样,有名有姓的人,反而都是鼠辈。”林奇头也不回地说道,虽然他没有折断那把刀,但他一点都不后悔,毕竟五百块钱呢,对于某些人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445.第445章 狗镇
“林哥,你可真是傻,白捡的钱都不要。”走得远了点,邹小凯实在有点按耐不住,对于他这种挣死工资的小警来说,一百万的吸引力绝对比身上这身警服大。林奇一路走着不理他,这家伙反倒开启了唐僧模式,说什么他要是有了一百万,绝对不几把干警察了,用这钱开个档次中等的小酒吧,泡妞挣钱两不误,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白活到最后,连聚精会神想事情的夏妮都被他给逗乐了,忍不住拿长腿踢了他一脚:“邹小凯,还知道自己姓什么吗?”
“咋了?”
“你说咋了,我告诉你,你林哥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你质疑他,不觉得可笑吗?”
“吃那么多盐,不怕齁着呀?”
“别废话,我的意思就是说,出门在外,对人对事,多留个心眼总归没坏处,你以为这还是在秦岭?”
“我就是闹不明白,到手边的便宜为毛不占。”邹小凯挠着后脑勺,估计还在心疼那一百万。
“小凯,你就别惦记了。”林奇一揽他肩膀,说:“第一,你不知道那人的来路。第二,你不知道那人的用意。事出无因必有妖,一百万谁都想要,可就怕你吃进去拉不出来,好吃难消化,懂吗?”
“就因为这?”邹小凯有点迷茫,在他的印象里,林奇可不像是个阴谋论者啊。
“不然你以为呢,另外我还有句话想告诉你,凡事别太依赖运气,自己努力挣来的钱,花着才有成就感。”林奇说到这里,已经行至城边,塔克拉玛本身就不大,原住民只有几万人,相当于一个小镇的规模。
也因为小,连一辆像样的出租车都找不到,放眼望去,拉客的清一色都是蹦蹦车,也就是那种很传统的电动三轮车。
“师傅,我想去一趟狗镇,走吗?”随便找了辆,林奇问道。
拉客的是个约莫四五十岁的汉子,上下打量了三人一番,皱起粗眉毛:“你们是外地来的游客?”
“是的。”夏妮回答道,尽管这人普通话的发音很晦涩,但还不至于叫人听不懂。
“游客不去景区旅游,去狗镇做什么,那鬼地方昨天晚上刚刚发生过火拼,听说还死了几个人。”
“是吗?”林奇问着:“当地政府没管吗?”
“黑帮火拼,常有的事儿,管不了。”汉子摇摇头:“我劝你们也别去了,好奇害死猫。”
“你误会了大叔,我不是好奇,我只是去找我的一个朋友,他离家出走已经一个多月了,家人都很想念他。”林奇说道。
“这样啊。”汉子想了想:“那你们也不能就这样进去,应该去找城里的驻防军,请求他们的帮助。”
“请问军区在哪儿?”林奇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如果有军队的人带路,应该能免去很多麻烦吧。
“坐我的车,我带你们过去。”
十分钟以后,三轮车停在一个军区大院的门前,付过车钱,顺理成章地被站岗的哨兵拦住了。
“军区重地,严禁私闯。”哨兵生硬地驱逐着,是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也就二十左右岁。
“别误会兄弟,我是公事。”林奇说着,眼神示意夏妮和邹小凯别说话,从身上掏出一个半新不旧的红皮证件。
哨兵接过去,对照了一下照片,又查看了一下军衔,顿时腰身挺直,甩手一个标准的敬礼,但是面露难为之色:“中校先生,如果我问你74797是哪支部队的番号,你肯定不会告诉我吧?”
“当然不会,我需要面见你们的军区长官,有问题吗?”林奇收回证件,笑道。
“请稍等。”哨兵应了声,走回岗亭里拨起了内线电话。
很快,几名军官从军区的操场上并肩跑了过来,程序都是一样的,见面先敬礼,然后各自做着自我介绍。
几人里军衔最大的以前是少校团副,因为私生活上犯了点小错误,降职后到这里当了营长,整个军区三百多人,每天除了训练就是训练,闲的都快淡出鸟来了。通过交谈,林奇得知这位营长的大号叫杜剑涛,政委李海,都是年过三十的老兵,来这里驻防快满三年了。
“听我手下的兵说,林老弟今天找我,是有公事?”寒暄过后,杜剑涛这才切入正题。
“我不这样说,你肯出来见我吗?”林奇笑着:“想找你杜老兄帮忙找个人,而且这忙不白帮,你们老虎团的少将师长王老虎,可是我的旧相识,事成以后,我可以帮你说说情,让他把你从这鬼地方调走,咋样?”
杜剑涛听到这里,不由得心中一颤,这个叫林奇的家伙,不仅知道他们团的外号,竟然还敢直呼他们师长的外号,说明他的底子很深呐。
“林老弟,问句不该问的,你跟御林军有没有关系?”
“呵呵,你确实问了句不该问的。”林奇话锋一转:“一句话,帮还是不帮?”
“帮,怎么能不帮呢,不就是找个人嘛,我们老杜别的本事没有,找人可是这个。”政委李海见林奇的表情有些微妙的变化,赶紧应了下来,竖起大拇指道:“不瞒你说,这小子自打入伍,一直在侦察连里摸爬滚打,最拿手的就是找人。”
对于林奇来说,最缺的就是时间,而且等警队开过来,也不一定就能奏效,真正黑帮的管辖地,根本就不会把警察当回事儿。
照片提交上去,一级一级传达,除了炊事班和后勤,能用上的兵力几乎全用上了。杜剑涛则亲自出马,找到了狗镇上最大的混混头子,三头对峙,直入正题,没有别的事情,就是帮忙找人,掘地三尺也要把人找出来。
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个绰号九纹龙的大圈仔,竟然还跟两人讨价还价了起来,气得杜剑涛当场拔枪。
不过他的枪口刚刚对准九纹龙,满屋子的小弟同样拔枪,齐刷刷的沙漠之鹰,看得人心里直犯膈应。
“别别,有话好好说,犯不上舞枪弄棒。”林奇赶紧劝着杜剑涛收了枪,俗话说得好,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这狗镇之所以会沦为人渣集聚地,就是因为其地域的特殊性,严格意义上讲,它已经出了华夏境内,是国与国的交界处,贸然清剿的话,势必会引起邻国诸多的不满。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这里是整个东南亚最臭名昭著的毒品交易所,很多大宗的毒品交易都会在这里秘密完成。
“九纹龙,你虽然入了缅甸籍,但你骨子里还流着华夏人的血,江湖上有句话,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实话说,这些年你做生意挣的钱,足够你花上几辈子,做人嘛,也别太贪了,太贪心容易被撑死。”
“哈哈,我很贪吗?”这位享誉狗镇的大佬抚摸着手上的翡翠戒指:“我要的并不多呀,五十把ak47,你们当兵的,该不会连这点家底都没有吧?”
“有是有,但不能当做交易,这是原则问题。”林奇极为笃定地回应着。
“所以嘛,你有你的原则,我有我的原则,我就原则就是拿钱办事,没有好处,我凭什么要帮你?”九纹龙不屑地看了林奇一眼。
“你……你这是什么态度?”夏妮站在一旁,气得脸红脖子粗,叫嚣着:“贩卖毒品,偷运军火,像你这种社会毒瘤,真应该被一枪打死。”
“哪儿蹦出来的小妞,说话挺冲呀,信不信我叫人把你卖到窑子里?”纵横江湖二十余年的九纹龙,还是第一次被女人骂,如果换成狗镇上的女人,别说骂他了,连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毕竟狗镇上的人都知道,这家伙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狂,尤其喜欢玩弄年轻漂亮的女孩。
“虎妞,别说了。”林奇一拦她,继续道:“九纹龙,你用不着跟她一般见识,有事冲我来。”
“冲你来?你算老几呀你,叫什么姓什么,混哪儿的?别以为你跟老杜一块来的,你就可以对我不客气,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九纹龙是什么人,在狗镇这块一亩三本地上,有没有人敢跟我这样叫板。”在九纹龙看来,这几个人里除了杜剑涛还算有点身份,别的都是不屑一顾的小卒子。
“我是不算什么,但我今天来,是跟龙哥谈合作的,你要是帮了我,以后在江湖上……”
“我帮你妈了个逼!”没等林奇把话说完,九纹龙直接从沙发上起身,指着林奇的鼻子:“我最后告诉你一遍,要么拿50把ak来,要么从哪儿来的给我滚回哪里去,别惹你龙爷不高兴!送客!”
话音一落,小弟们呼啦围了上来,准备把林奇他们往外赶。
“九纹龙,你就当给我老杜个面子还不行吗?”杜剑涛见要谈崩了,也不得不说起了软话,身为一名职业军人,向一个毒枭低头,这确实有损国体。但还是那句老话,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要知道这家伙手下的小弟,可有数千人之多,而且火力配备堪比特种部队,绝不是他一个小营长能惹得起的。
“我谁的面子也不给,不拿枪来,就别再继续往下说了。”对于九纹龙来说,只有得到好处,他才会心甘情愿地去做事。
“算了老杜,既然龙哥不想给你这个面子,你又何必强人所难呢。”林奇笑了笑,绕过人群,径直走向沙发一侧的酒柜,众目睽睽下取出一瓶珍藏版的斐尔多红酒来,又取出一只极为稀有的水晶高脚杯,一边倒酒一边说道:“龙哥,我敬你一杯,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没准下次还会有合作的机会。”
九纹龙心说这家伙脑子有坑吧?平白无故敬什么酒呀,你知道我这一瓶酒多贵吗你就随便倒。
“不用,你这不叫合作,你这只能叫索取。”九纹龙摆了摆手,想要拒绝林奇,可林奇已经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龙哥,请。”林奇眯眼一笑,趁九纹龙犹豫之际,手中酒杯猛地一扬,酒液直接泼向这厮的眼睛。
九纹龙只感觉眼前一红,却是什么都瞧不见了,而此时此刻,扔掉酒杯的林奇已经抡起右手上的红酒瓶,狠狠地往他头部砸去。
咣!一声避之不及的脆响,沉重的酒瓶直接砸在九纹龙的耳根处,酒瓶碎裂的同时,半空中就像是下了一场酒雨。
如此一来,九纹龙不光眼睛看不清楚,连耳朵里都在嗡嗡作响,整个人像是一只没了头的大苍蝇。
瞬间完成这两个动作的林奇毫不停顿,又飞起一脚,踹在这家伙的胸口上,导致他一个趔趄,撞翻了身后的真皮沙发。与此同时,一个箭步迅速跟进,趁他尚未作出反应,伸手将他后腰上那把典藏版的黄金沙漠之鹰掏了出来,枪口死死顶住太阳穴,暴喝道:“都他妈给老子退后,否则我一枪打穿他的猪头!”
等小弟们反应过来的时候,九纹龙就已经被林奇给制服了。
“兄弟,有话好好说,别……别开枪……”被枪口对准脑袋的九纹龙,这一下嚣张气焰全无,连说话都开始结巴。
“起来!”林奇一扬手,接过夏妮扔过来的铐子,麻利地将他反铐上后,下着命令:“老杜,把门反锁上,谁要是敢动一下,我就叫你们老大的头部瞬间爆炸!”
“兄弟,别杀我,你要找的人,我现在就派人帮你找,这里到处都是我的眼线,只要你要找的人确实在镇上,我保证半个小时就能帮你找到。”被林奇从地上拽起来的九纹龙,开始一个劲儿地说好话,对于他这种“功成名就”的人来说,死亡是相当可怕的,毕竟他今年才三十多岁,正是享受和挥霍金钱的大好时光,要是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二十年刀尖舔血的生涯,可就亏大发了。
“把照片给他!”林奇说着,夏妮赶紧从包里拿照片,尽管她吓得够呛,但也不能不承认,林奇这一招以暴制暴,实在太解气了。
446.第446章 出奇制胜
“兄弟,你这样铐着我不行呀,这样,你放我出去,我立刻召集小弟帮你找人。”被枪顶脑袋的九纹龙,虽然心有怒火,但却不敢在林奇面前展露出来,因为他从林奇的身上,能够感知到一股浓浓的煞气,那是背负人命才能有的气场。
“放你出去,我跟我的朋友们还活得了?”林奇反问一句,又笑道:“九纹龙,当年你火拼原老大,拥兵自立,将其取而代之,一夜之间声名鹊起,我本来有除掉你的机会,结果被杂务缠身,叫你小子一直逍遥快活到现在。”
“哈哈,我九纹龙弑主上位,这是江湖上众所周知的,你用不着拿这个吓唬我。”
“那后来的抹杀事件呢?你又是一夜之间,连取十七条人命,搞得整个羊城乌烟瘴气。”林奇又问道。
“没办法,一代天子一朝臣,凡是对我有威胁的人,除了死没有别的选择。”九纹龙说起陈年往事,就像是在述说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只是他注意到林奇的眼神,依旧是原封未动的锋利,甚至跟他一样,暗含着嗜血的成分。
“既然你问心无愧,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林奇笑了笑,手心摊开,是一粒红色胶囊,问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不知道。”九纹龙摇摇头,又猛地一个激灵:“毒药?”
“智商堪忧,我如果想杀你,一颗子弹就能搞定,何必脱裤子放屁呢,我告诉你吧,这是我跟你谈判的本钱。”林奇说这话的同时,眼睛里划过一抹稍纵即逝的狡黠,看得出来,他干这种事情是老手了。
九纹龙心有不解,忙问道:“什么本钱?”
话音刚落,林奇冷不丁一拳,正打在他的肚子上,后者嗷呜一声惨叫,嘴巴自然大张,那胶囊不偏不斜,正好飞进他的喉咙。想要吐出来时,又被林奇一托下颌,顺理成章地便顺着食道滑了进去。
干咽下去的九纹龙先是趴在地上咳了几声,表情痛苦扬起脸:“你给我吃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隐形炸弹,听说过吗?”林奇见他一脸茫然,这才笑道:“原理很简单,胶囊里包的不是药粉,是一种混合了硫酸和硝酸的强酸溶液,胶囊的外衣一旦裂开,强酸先会灼烧你的五脏六腑,然后逐步腐蚀你的全身,到最后,你的这身皮囊和骨架,只会化成一滩血水,等到风吹晾干,也就一点痕迹都没有了。”
“也就是说,整个人会人间蒸发喽?”杜剑涛夸张的做着面部表情,配合道:“中校先生,我一早就听说过这种绝密武器,可惜难得一见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胶囊除了隐形炸弹这个官方称呼,还有一个外号叫抹杀神器,对不对?”
“嗯,从技术的角度出发,它确实符合抹杀原理,同样,它也是全球超一流杀手的宠儿。”林奇点点头,皮笑肉不笑。
“浓浓的硫酸在体内爆开,想想就很可怕呢。”夏妮赶紧摆出一副“我好怕怕”的囧样。
听林奇他们说到这里,九纹龙吓得都快大小便失禁了,噗通一声,像狗一样趴在地上,拿手指伸进嘴里,一个劲儿地往嗓子眼里扣。
强烈的呕吐感导致他喉头一个劲儿地耸动起来,没扣几下,便排山倒海似地呕吐了起来,看得众人直捏鼻子。
“这家伙不会吐死吧?”
“应该不会。”
等到九纹龙好不容易吐完,这家伙接下来的举动,简直让观者三观尽毁。
因为他竟然用手在那堆热乎乎的秽物里来回拨弄了起来……
“妈吖,我受不了了!”最先坚持不住的是夏妮,身为一个女孩子,这种画面还是少看为妙。
等到他把那堆秽物都翻凉了,林奇这才笑嘻嘻道:“九纹龙,忘了告诉你,隐形炸弹除了杀伤力致命以外,还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它的超强吸附能力,此物一旦进入体内,就会像蚂蝗一样死死粘附在你的肠壁上,所以你呕不出来,同理,你也拉不出来。”
妈的!你怎么不早说?
九纹龙听到林奇这样讲,肺都快气炸了,敢情自己刚才的那一番“努力”全都白费了。
“它什么时候会爆炸?”九纹龙哭丧着脸问道,事到如今,他也不由得不低头了,毕竟林奇这一手是真的脏。
“胶囊外壳的生物存活时间,长达48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你在48小时内帮我找到我要找的人,我就可以给你提供破解的办法。”林奇诡笑了一下,又道:“所以,是抹杀还是活命,选择权皆在于你自己。”
“活命,我要活命哇!”满头虚汗的九纹龙暴怒地冲满屋小弟们吼道:“你们还他妈愣着干什么,赶紧帮林先生找人去,你们盼着老子早点死吗?”
俗话说得好,擒贼先擒王,林奇的这一招出奇制胜不可谓不高明,却也有败笔的地方。万一对方想要鱼死网破,就算他能逃得掉,夏妮她们却未必能脱身,到最后只会落一个同归于尽的惨痛下场。
可惜九纹龙这种人太怕死了,一个人爬得越高,就越怕死,这是毋庸置疑的。真正不怕死的人,大多数都是一无所有的平民。
“哈哈,林哥我太崇拜你了,以一敌千啊,怪不得你能泡到妮姐这朵大警花。”对于邹小凯来说,刚才那一幕简直太刺激了,完全就是美国大片里才会出现的剧情。
“滚蛋,说他少提我!”旁边的夏妮一扬手,赏了这小子一个后脑奔儿。林奇的身份,她是知道的,所以对于林奇的所作所为,她的表现可比邹小凯要淡定的多,两人既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又是并肩战斗过的战友,相互之间早已经有了默契。
“林老弟,我怎么总觉得这事儿有点悬啊,你那炸弹到底管用不?万一他狗急跳墙咋办?”杜剑涛皱着眉,看起来一脸的担忧,要知道被林奇威胁的对手,可是狗镇上最赫赫有名的毒枭,杀人不眨眼的魔鬼,连他这个正牌营长都惹不起。
林奇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一阵安抚:“放心吧老杜,我做事情向来讲究伺机而动,要么不出手,要么一出手就是杀招,九纹龙银行里的存款,别墅里那几个娇滴滴的老婆,就是咱们最好的护身符,再说了,他连儿子都没有,且不想死呢。”
“就是就是,我要是有那么多钱,我也不想死。”邹小凯插嘴道。
“哪儿都有你。”夏妮不耐烦地剜了这小子一眼,道着:“渔网撒出去了,现在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坐等收网呗。”林奇微微一笑:“走,找个地方吃饭去,这都下午两点钟了,不吃饭哪儿行。”
不用说,吃饭自然是杜剑涛请,地主之谊嘛。
是一家主做牛头宴的本土餐馆,羊城这个地方,地如其名,就是草多牛羊多。
看了眼菜单,几乎都是肉食,一盘炒青菜竟然要价五十,一盘西红柿炒蛋也得三十多块。
“没办法,这地方气候寒冷,不适合种植蔬菜,你能吃到的蔬菜,要么是大棚里扣出来的,要么就是拿飞机空运过来的,成本不一样,价格自然也不一样,好在几位都是北方人,也不信佛,否则这吃饭也是一大难事呐。”杜剑涛一边解释,一边起身倒酒,这位经历过十年军旅生涯的少校,到今天才发现,敢情自己在部队上学的那点本事,在林奇跟前完全就是雕虫小技。
等到主菜端上来,除了杜剑涛以外,几个没吃过的全都傻眼了,敢情这所谓的牛头宴并不是空有其名,而是真正的牛头。
整只牛头蒸熟,连大铁锅一起端上席,配以泡红辣椒、酸肉、蒿子粑、腊肉等辅材,吃的时候不用筷子,人手一把割肉用的刀子。
最吓人的是,整个已经熟透了的牛头,竟然还保持着原本的五官面貌,就连两个硕大的牛角也没有去掉。
“这……这怎么吃呀?”夏妮看了半天,愣是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而林奇却已经不客气了,刀子一扎,切下来一块最为肥嫩的剔骨肉,整块少说也有馒头那么大,直接丢进夏妮眼前的餐盘里。
看到林奇做了个表率,早就饿坏了的邹小凯倒也不客气了,学着他的样子开始割肉吃。最骇人的是杜剑涛,这家伙并没有先吃肉,而是剜下来一个核桃大小的牛眼,嘎嘣嘎嘣地嚼了起来。
“别误会呀大妹子,这可不是什么重口味,牛眼珠子好处可多了,要不要我切一半给你?”看到夏妮瞠目结舌的样子,杜剑涛忙着解释。
“不用!”吓得夏妮赶紧回绝,死死捂住自己的餐盘。
“虎妞,这玩意儿不错了,我以前没饭吃的时候,还吃过生牛肉呢,不是腌好的呀,直接从活牛身上割肉下来。”看到这个牛头,林奇却有些百感交集的样子,执行任务的时候,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有些地方不能生明火,可不就是得茹毛饮血嘛。
447.第447章 迎难而上
“兄弟,你还有牛肉吃,五年前,我参加师部组织的野外特训,饿了三天三夜,最后实在没辙了,只能抓田鼠吃,你是体会不到呀,我一边嚼,还要想着它活蹦乱跳时的样子。”杜剑涛同样发表起了感慨。
“这算什么呀,不就吃老鼠嘛,我当年被困在原始森林里,找不到水源,为了解渴,还生喝蟒蛇的血呢。”林奇嘴一撇,针尖对麦芒,比上了。
“蛇血没喝过,但是喝过马尿,其实马尿的味道跟啤酒差不多,就是没啤酒那种后味。”
“不错不错,活的鳗鱼吃过吗?”
“没有。”
“就机会了去抓一条尝尝,活鳗鱼肉很新鲜的,在日本和马来西亚非常有名。”
“尼玛!你俩还让不让人吃饭了?”他俩说痛快了,虎妞心里可是一阵的犯膈应,刚吃进嘴里的牛肉,感觉却像变了味。
“好好好,不说了,陈年旧事,不提也罢。”林奇一摆手,话是不说了,酒又喝上了,是一种本地特产的烧酒,度数很高,味道很烈,简直就跟酒精兑水差不多,只有喝进胃里,才会出现一点点的回味,不过也仅限于一点点。
“老杜,战国时代的秦酒,是不是就是这个味道?”林奇品了品,猜测道。
“哟,行家呀,告诉你吧,这种烧酒是从西凤酒演变而来的,保留的就是秦酒最老的制作工艺,就是本地人喜欢喝,外地人接受不了。”
“哦。”林奇点点头:“就跟外地人到了京城,喝不了豆汁是一个道理。”
”对,就是这个道理,我驻扎的这个鬼地方,别的东西没有,就有两样是全天下最好的。”
“哪两样?”
“烈酒!肥牛!”
“哈哈,好一个烈酒肥牛,干!”
众人举杯,开怀畅饮,虎妞的酒量还好说,邹小凯抿了口,表情顿时乍变,没办法,太辣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等喝的差不多正要离席时,从九纹龙那边,则传来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人找到了。
这个消息对于林奇和秦岭警方来说,绝对是重磅级的,他们奔波劳碌了这么久,为的就是迎接这一天的到来。
藏人的地方在一个酒吧里,林奇他们到的时候,史成功正被五花大绑扔在地上,头上戴着一个黑头套。
林奇赶紧走了过去,一把扯掉,这才发现,这家伙竟然鼻青脸肿的,明显是刚刚才挨过打,不过一对比照片,确实是本人无误。
“谁打的?”林奇回头问,小弟们一个个面面相觑,都不愿意承认,倒是九纹龙开口说话了:“兄弟,人我帮你找到了,我肚子里的东西,你打算什么时候帮我取出来?”
“着什么急,两天才会爆炸。”林奇瞥了他一眼,又道:“你就再忍一忍吧,等明天这个时候,你还在这个酒吧等我,我会带特制的解药过来。”
“不行,之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只要我帮你找到人,你就帮我破解。”九纹龙据理力争道。
“呵呵,我是这样说的不假,但我现在又想明白了,因为一旦我给了你解药,我跟我的朋友就会被你抓起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知道,江湖上混的没有傻子。”林奇笑道。
“那你的意思是准备耍无赖了?”九纹龙听到这里,祸心顿起,身为一个名震江湖的大佬,竟然被人牵着鼻子走,这也太强人所难了。
“耍无赖的人是你。”林奇看着他,眼神锋利:“作为交换条件,等会儿我的朋友们会撤出羊城,你的人不能阻拦,也不能跟踪,不过你放心,我会留下来陪你,直到排除你体内的隐形炸弹为止,等到那个时候,你想怎么处置我那是你的事儿。”
“林奇,别这样,要走一起走,这家伙没安好心,你要是留下来,他会杀了你的。”夏妮神色紧张地说道,她太清楚林奇想做什么了,这家伙一贯的作风就是迎难而上,哪怕对方是数千之众。
“就是啊林哥,你这样做不是送死吗?”邹小凯也觉得林奇此举不妥。
“九纹龙!我告诉你,你在你的地盘上作威作福我管不着,但这位林先生是华夏军界的人,你要是敢动他,那你就是自寻死路!”杜剑涛同样不同意林奇的做法,毕竟这样做太冒险了,很容易出事儿。
“大家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你们也看到了,如果我不留下,他是不会放人的。”林奇说着,走到夏妮身边,眼神坚毅道:“虎妞,帮我把证人带回去,他是翻案的最后希望,至于我的安危,你不用担心,我答应你,我肯定能活着再见到你。”
“太危险了林奇,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我回去怎么跟你老婆交代?”夏妮言语着,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她回想起曾经的那些险象环生,回想起曾经的那些峥嵘岁月,多少次在枪林弹雨中,这家伙都能浑身是伤而不倒下,难道他……真的一点都不怕死吗?
如果把自己摆在陆雨辰的位置上,他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义无反顾地留下来,为队友争取脱身的时间和机会?
“别说了!现在就走,老杜,帮我订三张直飞秦岭的机票,有困难吗?”
“这个没问题,我有内部渠道。”杜剑涛点点头,剑眉紧皱:”可是你怎么办?”
“他不敢杀我!除非他想炸弹在他体内引爆!”林奇冷冷一笑,又吩咐着:“小凯,你的任务就是把证人给我看死,明白吗?”
“放心吧林哥,我就是干这个的。”邹小凯说着,从后腰上掏出手铐,坚定地把自己的手跟史成功的手铐在一起。
此时此刻,这个鼻青脸肿的汉子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准备带他走的,是警方的人。他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眼神里的那种恐惧,像是沉积了很久很久。蓬头垢面,早已没有了金领的气质,身上的衣物破烂不堪,而且有一股剧烈的霉味。
至于他是如何沦落到这步田地的,现在还不是审问的时候。
看到虎妞站着不动,林奇怒道:“这个节骨眼,你别跟我使性子行吗?咱俩努力了这么久,最后为的是什么?我想你比我还要清楚,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帮我把人带回去保护好,并且揪出那只隐藏在幕后的黑手,你明白吗?”
“可是如果你回不去,我做这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夏妮摇着头,抿着嘴唇,表情苦涩,对于她来说,最难接受的就是林奇现在这种态度。
“妈的,你们商量好了没有?我可没功夫看你们在这里谈情说爱。”九纹龙不耐烦地催促着,他现在甚至有点怀疑隐形炸弹的真伪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不能够冒这个险。
“走!你们不走,我就一枪打死我自己!”林奇说话的同时,出手如疾风闪电,迅速拔出夏妮腰上的警用手枪,黑洞洞的枪口直接对准自己的太阳穴。
咔嚓!保险被打开。
“妮姐,别再逼林哥了,他这样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邹小凯劝着,杜剑涛拉着,这才带夏妮成功撤了出去。
门外,几辆全副武装的越野吉普,从营部直接开过来的。
“老杜,怎么就你们几个出来了,中校呢?”政委李海从车上跳下来,东张西望地问道。
杜剑涛皱皱眉:“别提了,林兄弟被九纹龙给扣下了。”
“妈的,敢扣我们的人?你下命令,我带人打进去。”
“别添乱了,在这里搂火,死伤的只会是无辜百姓。”杜剑涛说着,叫人把夏妮她们带上车,大手一挥:“先回营部再说。”
看到人走,林奇心里一块悬起的石头这才算落了地,他看了眼将他团团包围的枪手们,直笑道:“龙哥,叫兄弟们把枪收起来吧,一直举着不累吗?”
“不理我?”见这厮没动静,只是用要杀人一样的眼神瞪他,林奇又是嗤嗤一笑,随手拉了张椅子,抬屁股坐下来,摸了摸口袋,尴尬地掏出来一个空烟盒,便只好往地上一丢,看着九纹龙:“给根烟抽呗,咱也尝尝你们有钱人抽的烟是什么滋味。”
“呵,你心里一点都不怕?”九纹龙掏着烟,点燃递给林奇。由始至终,他一直在捕捉林奇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但是他惊讶的发现,这家伙的平静程度简直吓人,好像正对准他脑袋的不是真枪,而是打水仗用的挤水枪。
“我有什么好怕的,你跟我一样有鼻子有眼,又不是大老虎,还能把我吃了不成?”林奇扬了扬嘴角,评价道:“龙哥,不是兄弟我说你,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追求沙鹰呢,见过老美产的冲锋手枪吗?那玩意儿可比沙鹰好使多了,枪身轻不说,后坐力也小,尤其适合团战,你给你的手下配备沙鹰,他们也不见得会使,射击时震裂虎口的菜逼大有人在吧?”
九纹龙听到这里,明显愣了一下,因为林奇所言,恰是他的痛点所在,而且他最近也在考虑到底要不要更换武器装备。
448.第448章 气死人不偿命
“接着说。”九纹龙示意林奇继续。
“还有就是内部结构的问题,我刚才观察了半天,你手下的人虽然很多,但是相互之间并没有一个明显的身份标识,最简单的就是江湖上惯用的刺青。所以我可以大胆猜测,你招人几乎是来者不拒,以量求胜。”
“这有什么不对吗?”九纹龙有点听不懂了。
“当然有,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你招的人越多,团队就越容易出现问题,因为你的仇敌,可以很轻易地派送杀手混进来,只要时机得当,大部分杀手杀人都只需要一刀。”林奇解释着,就像是一个资深圈内人,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儿。
九纹龙听到这里,更是大惊失色,因为他确实被仇敌派来的美女杀手临幸过,那小妞自称慕名而来,可没承想却是敌对组织的人。
“还有呢?”九纹龙继续问,他越来越对林奇的身份表示怀疑。
“想知道?”林奇卖了个关子,故意吊他胃口。
九纹龙刚想开口,这才发现谈话的局势对他不利,自己好像在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啊。
看他不说话了,林奇这才又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不知道你想过没有,既然你能火拼原老大上位,别人同样可以也火拼你,将你取而代之。”
“呵呵,你说了这么多,不就是想求我放了你吗?”九纹龙已经不想再听下去,林奇所说的几条,几乎全都是他的痛点所在。
“我从来不求人,你放就放,不放拉倒。”林奇冷笑了两声,道着:“反正你比我怕死。”
“妈的,你别耍无赖行吗,你说过,只要我帮你找到人,你就帮我把炸弹解除掉。”九纹龙现在最害怕的,自然是他肚子里那颗用强酸制成的炸弹,这也是唯一能威胁到他的东西,否则林奇现在能不能坐着抽烟,还真不一定呢。
“什么炸弹?这里有炸弹吗?”林奇愣了下,表示听不懂。
“尼玛!你别装傻好吗?你刚才喂我嘴里的是什么?”九纹龙鼻子差点没气歪,心说你跟我假模假式地说了半天,最后还反过来问我,你觉得你有意思吗?
“我不就喂了你一粒胶囊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林奇像看白痴似地看了他一眼。
“你喂我的那个胶囊就是炸弹啊,你不是说用强酸做成的隐形炸弹吗?”九纹龙表示越听越糊涂,怎么林奇解释过的事情,他自己反倒给忘了?难道这家伙患有间歇性失忆症?
林奇这才像如梦初醒一样说道:“哦,那个啊,我就是随口说说,吓唬你而已。”
“什么?!”九纹龙这下被气的,腾一下就从椅子上坐了起来,脸红脖子粗:“姓林的,你别欺负我读书少行吗,我虽然没读过几年书,但也知道强酸是什么东西,咱俩无冤无仇,你这样整我,你觉得有意思没?”
“没意思的人是你,我不都告诉你炸弹是假的了嘛,那个胶囊就是治感冒用的感冒药,根本就不是什么炸弹,你要是不信,上医院让医生给你做个x光透视,不就什么都明白了?”林奇看着手表,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这个时间点,飞往秦岭的航班应该已经起飞了。
“靠!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你就等死吧!”九纹龙身为一个心狠手辣的毒枭,哪里能经受得起这种智商上的侮辱,只见他气啾啾地吼道:“你们几个,把人给我看好,我去去就来!”
其实在这个酒吧里,有一个秘密地下室,地下室里一半是军火库,还有一半是私人诊所,里面配备全套的手术设备,专门为他本人和社团的高管们疗伤。
帮派分子嘛,平时免不了要打打杀杀,去医院的话太扎眼了,在这里就方便的多了。
等下了带指纹识别系统的电梯,九纹龙急忙跟值班的私人医生说明情况,后者也没多问什么,赶紧让他躺在手术台上。先是做了个胃镜,一番折腾下来,什么都没发现,只好又做了尿液检验,结果正如林奇在说,在这家伙的尿液里,果真发现了感冒药的化学成分。
把九纹龙给气的,直接从手术台上滚了下来,趴在地上拳头捶地,怒吼道:“给我毙了那小子!”
而此时此刻,一楼的酒吧里,已经满屋狼藉,小弟们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一个个不是折了胳膊就是断了腿,痛苦的呻吟声连成一片。
林奇站在人堆正中央,搞定最后一个冲过来的喽啰,随手又从他身上摸走一串车钥匙。
大步流星来到酒吧门外,遥控器摁下开启按钮,一辆模仿钢铁侠外壳的重机车随即发出滴滴滴的回应。他直接骑了上去,挂档猛轰油门,等到九纹龙刚刚带人冲出来,车身已经犹如离弦之箭,嗖地一声射了出去。
“妈的,给老子追!”气急败坏的九纹龙举起手枪,对准林奇的背影一通猛射,只可惜距离已经拉开太远,子弹根本冲不到林奇跟前。
很快,在林奇的身后,就跟过来一队马力十足的赛车,这些赛车基本都是改装过的,如果不是地形受限,林奇胯下的摩托车根本就不是对手。
只可惜这是在镇上,狗镇的建筑风格很像城中村,以街巷居多,红绿灯更是少得可怜。
哒!哒!哒!
哒!哒!哒!
距离林奇最近的一辆绿色眼镜蛇赛车,已经从车窗里伸出枪管,对准林奇疯狂扫射起来。子弹犹如密集的蜂群,擦着他的头顶和身体两侧疯狂飞过,林奇只能被迫左右摇晃车身,惊险地躲避着死神的威胁。
对于林奇来说,他并不是第一次被人追杀,但像这种毫无还手之力的局势,还真是第一次遇见。
没办法,他身上没带枪,即便带着枪,在这种一百多码的高速行驶下,也是极难做到精准射击的。
他现在甚至有点后悔,不应该如此草率地开启嘲讽技能,现在倒好,自己像兔子一样被狼撵着,而且还不止是一头狼,因为他已经看到正前方的岔道口,一辆拦截他的赛车正完成漂移动作,开足了马力朝着他撞来。
他甚至能够看清楚车手那兴奋无比的表情,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九纹龙肯定下了死命令,而且还是重金悬赏。不过话说回来,自己做的也确实有点狂了,竟然用一粒感冒药骗了一个大毒枭这么长时间,还成功地把队友们全都撤走了。
电光火石之间,车身已经近在咫尺,而且如此窄的街巷,想要躲过去无异于痴人说梦。林奇虽然不是什么职业车手,但驾驶技术绝对过硬,只见他下盘猛地下压,预判好方位和距离,然后再猛地往上一蹿,摩托车刹那间腾空而起,落在赛车的车顶上,接触零点零一秒后,便又落回到地面上。
车手荷尔蒙爆表之时,这才发现林奇早已出现在他身后,而刚才对林奇穷追不舍的眼镜蛇,同样大惊失色。
两人几乎在同一时间踩下刹车,可惜为时已晚,剧烈的惯性岂是人力可控的。
轰隆一声巨响,对撞到一块的两辆赛车瞬间爆炸,在空荡荡的街巷上扬起漫天的火光。
“奶奶的,继续追!继续给老子追!”刚才林奇飞车躲避撞击的一幕,完全被九纹龙看在眼里,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这个姓林的家伙,根本就不是等闲之辈,否则也不可能在一人面对十几把手枪时,不仅毫发无伤,而且还把他的人打得屁滚尿流。
狗镇本身就没多大,所以林奇能跑的地方很有限,稍作思考以后,他决定还是先横穿塔克拉玛城,至少那里有军队驻防,九纹龙就算在目无王法,也不敢去惹军方的人吧?
他这样想着,已经出了镇,从狗镇到城里,是一段新修的公路,公路两侧,则是一望无际的田野,有人家的地方,栽种着一些耐寒的农作物。
这辆重机车的极限速度大概就是时速两百码,而且这种爆速移动下,车身就已经很飘了,有好几次林奇都差点没控制住。所以他刚刚开出去没多远,九纹龙率领的车队就已经跟了上来,又是一轮狂轰滥炸的射击,子弹像不要钱一样拼命往林奇身上招呼。
最为夸张的是,九纹龙甚至还从车子的后备箱里,祭出了一枚火箭筒。
赛车的车顶很快被打开,只见这家伙直接将火箭筒扛上肩膀,从瞄准镜里捕捉林奇的驾驶轨迹。
等找到一定的规律后,他这才猛地扣动扳机,只见空气中刷的飞出一道白雾,火箭弹犹如追命厉鬼,朝着林奇轰了过去。
从后视镜里发现这一情况的林奇,顿时有点哭笑不得,这尼玛也太下本了吧?不就骗你吃了一粒感冒药,犯的着用炮轰我?
火箭弹的飞行速度大约是摩托车的三百倍,所以林奇想依靠走位躲过去,完全就是天方夜谭。无奈之下只能弃车,只见他未等危险逼近,手中的救命表已经扬起,嗖的一声,射出去一条肉眼难以看到的稀有金属线,那金属线的顶端,乃是一个特殊材质的倒钩,其锋利程度根本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噗!倒钩不偏不斜,直刺进道旁一棵参天大树的树干上,与此同时,林奇也已经人车分离,整个人在拉力驱使下,腾空飞起七八米高。
咣!被火箭弹击中的摩托车瞬间被轰成碎片,汽油燃起的火光直冲向林奇的脚底。而后者这时候已经收回金属线,身体脱离了地心引力,迅速往树干上飞去,双脚灵巧一勾,像树懒一样翻了个身,稳稳落在脸盆粗细的树干上。
居高临下,这才发现,九纹龙几乎是倾巢出动,在车队的后面,竟然还跟着浩浩荡荡的人群。
“妈的,人呢?”此时此刻,只看到爆炸效果的九纹龙,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老大,他上树了。”司机提醒了一句,心说你这什么眼神呀,没看到刚才的空中飞人吗?不过话说回来,他是怎么飞过去的?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瞬间移动?”九纹龙眨了眨眼睛,通过车载语音,命令车队向大树靠拢。
林奇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下去,下去特么是找死,他可不自信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还能走得脱。
很快,车队就将这棵参天古树给团团围住,如此古树,想要环抱住它的主躯干,至少也需要**个成年人。
“全体射击!”九纹龙瞅了半天,也没瞅到林奇在哪儿,没办法,这棵树的枝干太多了,而是枝繁叶茂,随便一个交叉的地方,都可以完美藏身。
小弟们接到命令,一个个摩拳擦掌,几十条枪,以每秒数百发子弹的速率对大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蹂躏。
然而此时此刻,林奇正盘腿坐在一个外壳厚实的树坑里,这个树坑简直就是一道天然屏障,根本就不是普通的枪械能射的穿的。
扫射了大约三十秒后,九纹龙这才示意停止射击,冲树上喊道:“姓林的,你已经被老子包围了,不想死的话快点下树投降,我还可以考虑给你留一个全尸,否则的话,我叫人把你打成筛子。”
话音刚落,从高空中嗖地丢下来一个浑身长刺的野果,不偏不斜,正砸在他的额头上,疼得他差点没喊妈妈。
“老大,你好像流血了。”
“气死我了!”九纹龙气的又蹦又跳,却拿林奇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问道:“你们谁会爬树,上去把那小子给我揪下来。”
“我会我会!”
“我我我!”
“老大,我也会!”
“好,你们几个,一起上去,谁先抓到人,奖励一辆奔驰车。”九纹龙现在已经被气炸了,不仅智商被玩弄了一番,就连打架也不是林奇的对手。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几个小弟听到奔驰车,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拼了命的往上爬,俨然变成了爬树比赛的节奏。
不过对于林奇来说,好戏才刚刚开始。
449.第449章 险象环生
居高临下的好处就在于可以时刻观察对手的动向,面对这伙人的围攻,林奇倒是显得不急不躁,反正这棵古树上别的没有,野果倒是长了不少。这种野果的外形有点像猕猴桃,但与猕猴桃不同的是,它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又尖又硬的刺,饶是林奇这样的野外生存专家,也叫不上名字来。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已经趁着对手攻上来的间隙,收集了很多很多这样的刺果。
等把爬树的小弟们放近了,林奇这才从树坑里偷偷探出头,手中的刺果犹如唐门暗器飞蝗石,专门攻击进攻者的要害。一时间哀嚎遍野,这些人不是被刺中眼睛就是被砸中额头,一个个难以招架,滚水煮饺子一样往地上摔去。
“妈的,一群废物!”九纹龙看到这里,狠狠踢了一脚摔下来的小弟,发狠道:“把树给老子砍断!”
“老大,这是古树呀,你看树干上,还有国家文物局的封条呢。”
“古树算个屁,在这里一切都要听老子的!”九纹龙暴怒地吼叫着,命令人拿斧子砍树。
“老大,这棵树太粗了,我们车上只有两把消防斧,根本不够用的,依我看,砍树还不如烧树呢。”狗头军师站在一旁出起了主意。
“好,这个办法好,你们几个,去车上搞点汽油过来,我就不信了,他还能一直躲在树上当猴子。”
命令下达,小弟们立刻照办。很快,就有几个人拎着几桶汽油过来了,不由分说,直接泼在古树的根茎和躯干上。
“都闪开,我要亲手把这家伙烧死!”全都准备妥当,九纹龙示意小弟们都往后退,手中的钢制打火机顿时腾跳起湛蓝色的火焰,五官扭曲地冲上方喊道:“姓林的,你现在求饶还来得及,只要你从树上滚下来,给我磕几个响头,然后再叫我一声亲爷爷,我可以保你一个全尸,否则的话,我就让你尝尝死无葬身之地是什么滋味。”
话音稍落,只见高空中降下一片黑影,却是几十枚刺果同时砸了下来,精准无误,全部落在他高高仰起的脸上。
“姓林的,我日。你祖宗十八代!”满脸血痕的九纹龙,此刻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做痛,如果他这时候突然猝死,那就一定是被气死的。
带着满腔怒火的打火机终于抛了出去,火种触碰到汽油,效果无需多言,顷刻之间便烧起熊熊烈火。只见那炙热的火焰顺着树干,直往树顶上窜,滚滚浓烟更是冲天而起,呛得林奇一个劲儿地咳嗽。
“妈的,这样耗下去的话,不是被烧死就是被呛死,必须得想个办法脱身才行。”林奇自说自话的同时,赶紧看了眼火势,已经烧到古树至少一半的躯干,而且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上蔓延。
“咳咳……咳咳……”林奇抹了抹被浓烟熏出眼眶的眼泪,目测着从树顶到地面的距离,少说也有十三四米高,这样的高度对于林奇来说并不算什么,但他所担忧的,是九纹龙他们手里的热武器,这个节骨眼,只要被对手蒙到一枪,那可就插翅难逃了。
“哈哈,老大,这一招简直太绝了。”
“哼哼,这就是跟我们白狗帮作对的下场。”
“这么高的距离,如果他敢往下跳,那就是自寻死路呀。”
“如果不跳的话,一样会被烧死。”
“这就是传说中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喽啰们正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表演讲呢,却只见半空中,嗖地俯冲下来一道黑影。
“不好,准备射击!”喊话的人话音刚落,便被落下来的林奇一脚凌空抽射击飞出去,落地一个漂亮的侧滚翻接扫堂腿,呼啦啦倒下一大片,随手抢过一把ak47,几个兔起鹤落,便与白狗帮的成员拉开一段距离。
没办法,对于这些职业混混来说,林奇的动作太快了,根本就没给他们反映的时间。
“军师,给我联系追命索魂两兄弟,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看到窜逃而去的林奇,九纹龙面无表情地说道。
追命和索魂,乃是九纹龙手下的两位神秘刺客,平时只有遇到重大难题的时候,才会请他们两位出山。而且他们的存在,除了白狗帮的高层,别人一概不知,可以说这就是他的两张王牌,有此王牌在手,他根本不把狗镇上的其它老大放在眼里,不服就暗杀你,就这么简单。
追逐战仍在继续,一望无际的荒野上,上演着人和车的赛跑。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爆开内丹的林奇,裸速竟然也有七八十迈,即便是全世界最顶尖的短跑健将,也不可能出现这种速度。
在车手们惊讶的眼神注视下,一路奔逃的林奇,时不时地还能回身甩上一枪,子弹就像长了眼睛一样,直接洞穿挡风玻璃,正中眉心,完成爆头。
很快,从连接狗镇和塔克拉玛城的公路尽头,风驰电掣地驶过来两辆f1四驱赛车,一黑一白,区别分明,它们的速度完全超出了常人的想象。
“什么鬼?”看到这惊世骇俗的一幕,林奇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没栽一个大跟头。
等追踪到林奇以后,两辆赛车这才停止,从车上跳下来两个带兜帽的人,它们的衣着和车保持一致,也是一黑一白,有点像黑白无常的扮相。
“追命索魂,如果你们杀了此人,我赏赐你们每人一千万!”九纹龙土豪气十足地对两人说道,没办法,像他们这样的高阶刺客,出场费一般都很离谱的,不舍得用钱砸,人家很可能就离你而去,去寻找新的雇主了。
“龙先生放心,有我们兄弟二人出手,此人跑不掉。”追命应了声,快速打开随身携带的密码箱,里面不是珠宝也不是金条,而是一堆看起来极为精密复杂的零部件。稍有军事常识的人应该都看得出来,这是一把尚未组装的狙击枪。
只是五秒钟的时间,在九纹龙和小弟们见鬼一样的眼神注视下,零部件之间就完成了合体。
这把产自德国的狙击步,配备了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激光瞄准器。这种瞄准器和一般瞄准镜最大的据别就是,它可以根据热成像扫描完成自动校准,也就是说,即便是没有狙击经验的新手,也可以较为精准地打击到目标。
瞄准器里,三千米外,林奇的身影清晰可见,持枪的追命嘴角微微上扬,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砰!子弹穿过冰冷的枪膛,刺破空气的阻力,爆速飞行,噗一声射进林奇的小腿肚子。
“大哥,距离有点远,风向也不好,子弹打出去是一条弧线。”索魂放下胸前的高倍望远镜,抖了抖白色衣领,笑道:“不过还算可以,目标已经倒地,龙先生,你要活的还是要死的?”
“我靠,真不愧是高手!”九纹龙这时候才发现人和人的差距,这兄弟两人,简直就是职业杀手的典范。
“龙先生,快下决定吧,如果你要死的,我现在就爆了他的脑袋。如果你要活的,他已经在逃走的路上,你得赶紧派人去追。”瞄准器里,追命的眼神就像毒蛇一样,看着目标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往前移动,看到这里,他下意识地舔了舔猩红色的舌头,很是享受这种观察猎物的快感,至少在这一刻,他主宰着目标的生死存亡。
“老大,抓活的吧!为了追这家伙,我们还死了三个兄弟,不能这么便宜他。”
“是啊老大,拿他活祭死去的兄弟们,安抚兄弟们的在天之灵。”
“龙先生,我刚才那一枪咬在了目标的腿上,身负枪伤,他跑不远。”追命嚣张的邪笑着,在他看来,远距离狙杀和近身格杀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了这么多年的杀手,他百分之九十的刺杀动作,都是在瞄准镜里完成的。所以他比任何人都要明白,子弹一旦射在腿上,目标成功逃走的几率基本为零。
“好,全体出动!把人给我抓回来,我要让他尝尝生不如死是什么感觉!”民心所向,九纹龙又一次下达命令,身为一帮之主,而且是做毒品生意的,他那些花样繁多堪比满清十大酷刑的整人的残暴手段几乎可以著书立作,把那些全部用在林奇身上,他都觉得难解心头之恨。毕竟自己不仅被林奇玩了个团团转,而且还因此损失了几条兄弟的性命和几部车。
看着腿肚子上被子弹凿出来的血洞,林奇的眼眸里落满寒霜一样的冰冷,他能清楚地感觉到,那颗弹头就粘附在他的腿骨上。
他咬了咬牙齿,一边跑一边重重地喘着粗气,简单的包扎根本顶不住剧烈运动,殷红的鲜血早已经浸透用衣物制成的布条,顺着伤口往下流淌。
在他的身后,几乎是一条用血留下来的小径,但是没有办法,束手待毙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很快,他就听到了从身后传来的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他清楚的知道,敌人又追上来了……
450.第450章 亡命天涯
“看来九纹龙的手下并非全是乌合之众啊。”欲哭无泪的林奇,只好自嘲地苦笑着,即便是炼气高手,如果身中枪伤的话,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姓林的,你跑不掉!快点投降吧!”九纹龙一路跟着,冲着空气喊话,他知道林奇能听到,地上的血迹,就是追踪的最佳保障。
投降?这两个字在林奇的内心深处一闪而过,他活到现在,还不知道投降为何物。
好男儿,宁可战死,绝对跪生!
这就是林奇对待敌人的态度。
此时此刻,他正躲在一处茂盛的灌木丛中,鹰一样的眼睛,死死紧盯追上来的敌人。
他看到了射杀他的狙击手,正用手掌傲慢地摩擦枪管。
“来得正好,先拿你试手!”林奇低沉地诡笑了一声,微微调整枪口的方位,仅凭肉眼和瞄具,一秒钟后,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砰!ak47强大的破坏力,几乎将追命的头盖骨掀飞,滚烫的鲜血飚射了众人一脸。
砰!砰!砰!
趁敌人惊骇之际,林奇毫不迟疑,又是三枪,三人悉数倒地,中弹的部位全部都在眉心。
“有埋伏!”
“草尼玛的,快点给我找到人在哪儿!”九纹龙眼见这悲惨的一幕,吓得腿肚子直转筋,刚才要不是他站的地方是个死角,林奇会毫不犹豫射穿这个毒枭的心脏,毕竟他存活在这个世上最大的意义,就是为更多无辜的人带去灾难和伤害。
一时间,白狗帮的喽啰们犹如惊弓之鸟,因为他们不知道下一发子弹,究竟会出现在谁的脑壳里。
死亡在蔓延,战火在延续,对于林奇来说,这就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终极时刻!
“不要乱,都不要乱,所有人都给我稳住阵脚!”九纹龙声嘶力竭地吼道:“对方只有一个人,大家不要被吓到!”
“索魂,快想办法,为你大哥报仇!”九纹龙现在终于明白,他根本就不是林奇的对手,就连以狙杀见长的追命,都被林奇悄无声息地暗枪干掉了。
“ak47的射击距离很有限,说明他藏身的地方也很有限,让你的人呈扇形包抄过去,就可以轻易的找到目标!”索魂声音冰冷地说道,他跟追命虽然不是亲生兄弟,但在一起配合了这么多年,早就已经情同手足,所以对于他来说,林奇是必须要死的。
“好,就按你说的办!”九纹龙现在的想法跟索命一样,那就是要让林奇死,毕竟他纵横江湖这些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难缠的对手,明明身中枪伤,竟然还能绝地还击,这未免也有些太过夸张了。
白狗帮的战斗力虽然比不了正规部队,但也是在狗镇上拼杀出来的势力,执行力显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潜伏在灌木丛里的林奇,又一次陷入了危机,在他的身体周围,是一小片松树林,视野比较开阔,并不太适合正面作战和逃脱。
检查了一下弹匣,只剩下三发子弹,根本不够用的。
随着那包围圈越包越小,林奇清楚的知道,这个时候再不走,就要被围死了。可如果就这样跑出去的话,势必会成为活靶子。
妈的,不管了!横竖都是一死!
就在林奇将要破釜沉舟之时,从灌木丛的另一侧,却突然窜出来一只肥硕的灰野兔,那野兔看到林奇手中的枪械,顿时吓得从地上蹦了起来,直往远处奔逃而去。然而这细微的异响,却使得白狗帮的成员敏感无比,几乎是同一时间,对准灰野兔疯狂扫射了起来。
天助我也!
杂乱无章的枪声中,林奇咬紧牙关,一个起落扑了出去,猫腰疾跑,在荒野上留下一道嘲讽的身影。
“别打了!别打了!都给老子停止射击!”
看到林奇窜逃,九纹龙气得牙都快碎了,如果有可能,他真想把这些手下的脑子一个个扒开看看,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脑浆还是豆腐脑。
“一群废物、饭桶!我都怀疑你们是不是猪八戒的近亲!”九纹龙边打边骂,催促着众人再去追林奇。
而经过一路的奔逃,塔克拉玛城已经近在咫尺,林奇想也未想,直接进城,他料想这伙人就算在目无王法,也不敢追进城里来吧?
但是事实证明,他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现在的九纹龙,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
过了护城桥,进了城门,两侧就是琳琅满目的店铺,林奇第一时间冲向距离最近的一家药铺。
现在的他,身上的衣服被荆棘刮得破烂不堪,小腿上鲜血淋漓,眼神里的戾气也未消散,别人看到他这幅样子,肯定纷纷避让。
“绷带,有没有绷带和消毒酒精?”来到柜台,强忍剧痛的林奇冲药铺里的女店员喊道,女店员不知道什么情况,再看林奇凶巴巴的样子,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妈的,我问你话呢!”林奇见她傻站着不说话,也顾不上什么影响了,一把揪住她的脖领子威胁道。
“先……先生,你要什么,我刚才没听清。”女店员这才意识到,林奇是来买东西的顾客。
“绷带,要质量最好的!消毒用的药水,什么都可以!”林奇说话的同时,腿上的血洞已经惨不忍睹,由于剧烈动作,导致了伤口被不断拉扯变形。
“先用这个金疮药敷上。”女店员看清楚林奇腿上的伤口后,立刻从柜台里取出一瓶特效金疮药,林奇接过来看了看,直接拿嘴咬开瓶盖,呼啦啦往伤口上倒了起来,与此同时,那个女店员也已经拿着绷带走了出来,半蹲在林奇跟前,检查了一番伤势,不禁皱眉道:“先生,你需要马上动手术,把子弹从你的腿里取出来,否则伤口会化脓的。”
“不行,我没时间了,有人追杀我,把绷带给我。”对于现在的林奇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我来帮你。”女店员想了想,不由分说,快速帮林奇包扎了起来。
“有没有后门?”等到包扎完毕,林奇慌忙问道。
“有,从这里穿出去左转走到头,门上有锁,钥匙在窗台上的花盆里。”
“谢谢你!”林奇应了句,很快便来到女店员指示的后门,找到钥匙,快速打开,跑到了另一条街上。
林奇刚走的瞬间,白狗帮的人便疯狂涌入,凶神恶煞一般的九纹龙,环视了一眼店里,揪住刚才那个为林奇包扎伤口的女店员,问道:“人呢?”
“什……什么人?”
“刚才跑进来的人!”九纹龙看着她吼道:“不说实话,我就一枪打死你!”
“老大快看,地上有血,姓林的肯定从后门走了。”一名细心的小弟,很快发现了药铺地板上的血迹。
“妈的,给老子追!”放开女店员的九纹龙,一挥手,白狗帮的成员们便疯狂涌向后门。
来到街巷的林奇,只感到腿上的枪伤越来越难以控制,那颗子弹就像是蛆虫一样,不停地在肉里来回啃噬。
切肤之痛,附骨之疽,这岂是人身**能够承受的。
但是他没有办法,面对疯狗一样的对手,不跑就只有死路一条。
自知跑不过的林奇,只好一抬腿,爬上一幢居民楼外墙上的简易楼梯,只可惜他腿上的枪伤太过严重,还没有爬多远,就被闻讯赶到的白狗帮发现了。
“老大,他在哪儿!”
“全体射击!”尽管这是在城里,但九纹龙可顾不了那么许多,他只想打死林奇,一解心头之恨。
哒!哒!哒!
炽热的子弹射击在铁梯上,林奇只看到从自己的脚底,溅射出无数的电光火花,他甚至能清楚地看到,铁板被打变形的崭新而滚烫的弹痕。更多的子弹,则擦着他的头皮和身体飞过,惊险刺激地撞击在水泥墙壁上,发出惊心动魄的声响。
当他冲到楼顶的时候,发现了一扇半掩的小铁门,穿过这扇小铁门,竟然是一个规模很大的网吧。很多青少年在网吧里大呼小叫,玩着当下最流行的竞技游戏。见没有人留意自己,林奇直接将门反锁上,又从网吧的休息区搬过来一个沙发,堵死在铁门的门缝处。
完成这一切之后,他又跑到网吧的收银台,直接穿过员工专用的小门,在两个收银员妹子惊讶的眼神注视下,拿起柜台上摆放的红牛,拧开盖子狂饮了起来。跑了一路,流了那么多血,喉咙早就冒烟了,再不补充水分的话,身体机能就会出现问题。
“靠,门被人从里面顶上了!”小弟揣了一脚铁门,表示无能为力。
“派几个人,从前门进去,留两个人守在这里。”九纹龙又下着命令,带人马不停蹄地往回赶,路人们看到这种阵仗,纷纷避之不及。
“好像是白狗帮的人。”
“谁这么倒霉,竟然惹到了白狗帮的人,这伙人可是杀人不眨眼的。”
“听说白狗帮的老大九纹龙,连军区的杜营长都不放在眼里。”
“大家还是先躲一躲吧,千万别被误伤到,他们手里可带着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