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三百一十二章 秦菜早餐
“是新的早餐,我闻到了豆浆的味道和面粉的香味,很明显!”乌海一本正经道。
豆浆和面粉?
其实后面排队的陈星不服气,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凭什么就只能乌海能闻到。
陈星这是要凭借血肉之躯,挑战镇店神兽!
往前凑了凑,基本上和乌海同等距离,仔细嗅了嗅……没味道。
“卧槽这怎么可能,一点味道都没有啊!”陈星难以想象,很明显是什么鬼?
在这里稍微介绍陈星,他是来自于江浙的争夺金饭桶的后起之秀,前面输给了于道一,连和乌海过招的资格都没有。
心中就不服气,但人是没有办法和兽抗衡的。
乌海那边没注意到陈星的小动作,他连续一个星期没有吃到袁州做的菜了,对于顿顿都需要在厨神小店吃饭,其他的食物基本看不上的乌兽来说这已经是一个极高的挑战了。
昨天三笼的蒸饺他一个人吃了两笼,但是作为零嘴的,一笼也就是小巧玲珑的六个,塞牙缝都不够,也就能填填嘴而已。
自然现在闻到这股香气就受不了了。
陈星的举动不算突兀,久不久的都会有这么个人来挑战一下镇店神兽的威严,老食客都见怪不怪了,他们更关心的是早餐。
“袁老板今天准备的是豆浆油条吗,真是太好了。”唐茜一脸惊喜,这是她的最爱。
“就算是有豆浆的味道也不代表就一定是豆浆油条,豆浆包子它不香吗,而且有可能是豆汁也不一定。”漫漫直接拆台。
乌海嘴巴动了动本来想说他还闻到了其他的味道,很可能是新的早餐的,但是见到漫漫和唐茜两个谁也不让谁,就直接闭嘴了,反正马上就可以开吃了,知不知道无所谓。
至于王鸿和胡青山还有陈星直接退避三舍了,女孩子争论的时候最好是不要轻易挨战场,否则战火烧过来绝对不是引火烧身这么简单。
幸好战场并没有持续扩大,是苏若燕的早餐开始的信号制止了战斗。
苏若燕话音才刚刚起头,乌海就抓住毛熊的手凭借敏捷的身手来到了御用宝座。
“圆规、圆规,早餐来两份。”乌海直接大喊道。
中气十足的就怕袁州听不到一样,知道早餐是不可能多的,因此乌海没有浪费力气撒泼打滚要求多一份,什么时候可以打滚,他是门清的。
“今天的早餐是豆花泡馍,一人一碗,有不吃的可以提出来。”袁州见食客们都已经坐好了立刻道。
也算是回应了乌海的话。
不过袁州的话在场的大多食客就有点懵了,豆花知道,要不然就是川菜里面的那种豆花或者是苏菜里面的豆腐脑?
总归不会绕出这两样东西,馍就更简单了,北方人经常吃馍,蓉城处于西南,就在中间,有馍。
分开理解很简单,但是合在一起那是真的是第一次听说。
“豆花泡馍?不是说有豆浆吗?”唐茜小脸有点垮。
倒不是不喜欢吃豆花,而是刚刚特别期待豆浆现在居然是豆花,心里落差有点大得缓缓。
“豆花泡馍里面的汤就是豆浆。”胡青山小小声道。
他就坐在唐茜身边自然听到了唐茜的话,于是出声解释,对于豆花泡馍他也很熟。
以前只在雍州流行的早餐,现在几乎整个秦省都有分布,胡青山自然也是爱吃的,而且他的爱好有些特别。
“要不要跟袁主厨说一下呢?”胡青山心里有点犹豫。
但是因为他坐在四人桌,是跟王鸿,唐茜,漫漫他们拼桌的,离得远确实不方便跟袁州说话,加上他性格不喜麻烦人,就打算还是不说好了,反正袁州做的不管是什么都好吃。
“是秦菜里面的早餐?”王鸿也没有听过这个早餐。
但是他觉得胡青山知道多半是家乡早餐,果不其然胡青山直接点头了。
袁州看到大家都没有反对,于是就开始准备早餐。
今天的早餐比较特别,为了更好的口感,袁州并没有事先做好准备,征得大家的同意以后才开始动作。
袁州也知道食客们几乎不可能提出什么不吃或者少吃的意见的,但是知道是一回事,问却是必须要做的事情,这是尊重食客的意思,袁州一向做得很好。
“唰唰唰”
一手拈着一块外表金黄的饼,一手拿着刀,手起刀落,一片片厚薄均匀,大小一致的馍片就到了翻滚着的白色豆浆里。
速度很快,一块削好以后,立刻拿了第二块,一连削了六块以后,袁州看馍片基本煮的差不多了,直接拿起大海碗舀起来了。
一个大勺一下去就精准的舀起一整块馍的馍片,加上雪白的豆浆,金色翻滚在白色里,仿佛金鱼嬉戏秋天的落叶一般,很是好看,然后又在另一个锅子里舀出一勺豆花放在上面,加上调料油泼辣子和香菜,香葱就大功告成了。
红彤彤,绿油油,白花花颜色撞在一起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分外好看。
而为了搭配这颜色艳丽的早餐袁州所选的碗是黑色细瓷的大碗,在深色的衬托下更是显出几分不同来。
“好香,这个辣油的味道闻起来太香了。”
“香菜的气息太好闻了,我最喜欢的香菜,没有讨厌的香葱真是太好了。”
“这豆花的味道闻起来比起平常吃的豆腐脑还要香一点,袁老板的豆子豆香味也太浓了,光是闻着就觉得好吃。”
豆花泡馍被端到每一个食客的面前,为了保证每一个食客都能吃到最美味的早餐,袁州是两个小锅一起煮的豆浆,一个小锅六份刚刚好。
一个馍,半碗豆浆,半碗豆花,几乎可以吃到六七成饱了,这还是大胃的男士才是,要是一般的女士或者胃口小点的男士吃饱绝对没问题的。
等了一会豆花泡馍才被端到了胡青山他们四个的桌子上,这刚端到四人面前,就显出了不同。
三碗都是红配绿煞是好看,唯独胡青山面前的是一片雪白,真的就是一片白,水是白色的,豆花是白色的,唐茜眼尖还看到了豆花上还有一层厚厚的白色颗粒。
“你的怎么不一样?”唐茜有点好奇。
“袁主厨真是太厉害了。”胡青山答非所问道。
“……”
“我问问题,你跟我吹偶像,这必须得吹。”唐茜表示作为首席迷妹地位不可动摇。
“那是袁老板肯定是最厉害的,不止厨艺厉害,各个方面都厉害。”唐茜道。
“确实是,我刚才还在纠结要不要告诉袁主厨说是我吃豆花泡馍就喜欢吃甜口的,没想到我没说袁主厨都准备好了,实在是太厉害了。”胡青山娃娃脸上一片激动。
唐茜顿了顿才反应过来,不一样是因为他们的是辣的,他的是甜的呀。
“这有什么,这都是袁老板的基本操作了,做出来的都是最符合每一个人胃口的菜,就是两个人点同一个菜味道都是有差别的。”唐茜一副少见多怪的架势。
……
第二千三百一十三章 美食更重要
说起这个话题大家的话就多了。
“如果不是自己感受,我也不相信,袁老板真了解每一个人的口味,吃过都知道。”王鸿道。
“这是我觉得袁老板最厉害的地方,拿我来说,不喜欢吃苦的,在厨神小店从来没有吃过特别苦的东西,之前点过一道挺著名的陈皮鸭,基本都没苦味。”漫漫道。
“原来袁主厨这么厉害,太不可思议了。”胡青山觉得是在听天书。
说实话胡青山看着小其实不小了,三十岁的年纪,作为一个小有名气的漫画家去过的地方不少,但是遇到袁州这样的是绝无仅有的。
他这次来也是希望参观一下画神小屋找找新书灵感,顺便接触一下前辈领袖乌海。
才来没多久就被袁州圈了粉也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因此听起袁州的事迹来那是真的专注。
人讲话的时候,要是有一个十分捧场,还不时应和的人绝对会勾起人的谈性的,就如同胡青山这样,唐茜三人一看到胡青山的求知欲,就刹不住车,说起来可以说是滔滔不绝了。
不过话要说,可美食更吸引人啊。
“我们先尝尝早餐吧。”漫漫先扛不住了,舔了舔唇瓣道。
“我们可以吃完再说。”王鸿赞同道。
胡青山和唐茜猛点头,偶像很重要,特别重要,但是偶像做的美食也是相当重要的。
于是四个人动作整齐划一的拿起勺子就打算开干了。
为了配合黑色的大碗,勺子也是黑色细长柄的,当然勺子也并不小,正是适合吃豆花的大小。
作为能够得到大文豪加吃货的苏东坡赞美的豆花泡馍自然是有其独到之处的。
这种将南北风味巧妙融合为一体然后形成独特味道的美食味道自然是相当好的,不然也不会经历历史变迁而经久不衰。
四个人虽然是一起开吃但是吃的方式不一样,比如唐茜她直接一勺子就舀了心心念念的豆浆,比如漫漫则是小心地将上面的红油和香葱这些划开,让晶莹如玉的豆花每一个地方都沾染红色的辣油,像是涂抹上了鲜艳的颜色一样。
而王鸿就简单了,直接一勺子舀了一块豆花,上面沾着辣油和香葱等调料送进嘴里,秦省的油泼辣子跟川省的完全不一样。
醇香和辣意相互融合,因为多了油脂的香气,既显得辣椒圆融了不少,又使得芝麻的芬芳更加凸显,搭配滑嫩,顺口的豆花,既不是很嫩又不老,一切都显得刚刚好。
“原来秦菜里的豆花是这个味道,比起软嫩的豆腐脑我觉得这个不软不硬的豆花非常符合我的胃口,希望以后可以常常吃到。”王鸿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是不妨碍他心里这么想。
而胡青山的动作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他小心地用勺子将豆花上面没有融化的白砂糖扫到旁边的豆浆里,再用勺子小心地在缝隙里搅动,促进糖的融化。
确认糖已经融化了以后,胡青山慢慢呼出一口浊气开始打算吃了。
舀上一勺白净如玉的豆花放进嘴里,先是一股极浓的豆香味,然后是丝丝缕缕的甜,本来有着淡淡豆腥味的豆花,因为甜蜜的突然到访溃不成军,直接被掩盖住了,只剩下纯正的豆香和甜蜜,细滑的质地,一抿就碎,但是碎的部分需要用牙齿轻轻一咬才能彻底散开,跟豆腐脑入口即化的口感形成鲜明的对比,很是好吃。
“就是这个味道,真好吃,又甜又香,没想到在蓉城就可以吃到这么正宗的味道真是太好了。”胡青山半眯着眼,很是陶醉。
神情陶醉不代表动作慢,胡青山一勺一口的甜豆花,豆花很快就见了底,慢慢的一片片漂浮着的金叶子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因为豆浆的浸泡,比起刚刚进入的时候略显的有些浮肿,但是并没有肿大很多,还是金黄的样子,轻盈的仿佛枯黄叶片的程度。
胡青山再次用勺子进行顺时针的旋转,转了几圈以后,就停了下来,舀起一片金叶子似的馍片就往嘴里送。
虽然表面起酥的部分已经泡软了,但是并不影响他原先酥酥的口感,此刻加了一个甜味豆浆,湿湿软软的,加上里面韧劲十足即使接触了豆浆也没有变软,反而十分劲道,口感层次丰富,细细的甜凸出了麦子的清香味。
“不愧是袁主厨的手艺,这个馍也太好吃了吧,就算是浸了豆浆都没有变得软趴趴的,相反韧劲十足,好久没有吃过这样正宗的馍片了。”胡青山略有点感慨。
秦省的馍跟其他地方的馍完全不一样,因为厚过寸,锅形,敲之有声,俗称“锅盔“。
而且削馍片是十分讲究的事情,绝对要厚薄均匀,不然太厚的话,豆浆泡不透,味进不去,太薄的话,等吃到后面就碎了,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袁州的刀工自然不会有这些烦恼的,他切的馍片比起胡青山吃过的最薄的馍片还要薄上三分,但是却不会有吃到最后会碎掉的担忧。
因为要不是胡青山一口一口咬着吃的话,根本不会碎,这就十分考验烙馍的手艺了。
反正胡青山从头吃到尾,除了软香耐嚼,回味醇厚以外没有其他的不好的什么地方。
要说一碗豆花泡馍那碗是真的大,比起三两的面碗要大一点,倒不是说碗口大,而是这个碗十分深,自然体积大了装的东西就多了,满满当当的一碗下去,常理自然是饱了的。
但是架不住这是袁州做的美食,自然食客们吃了以后,第一反应就是太少了,不管肚子饱没饱,反正嘴巴是绝对没有饱的。
不过小店的规矩就是才来几次的胡青山都是知道的,因此大家除了抱怨太少了,吃不饱以外,动作还是十分利索的,收拾碗筷,让位置给后面等着的人,井然有序的。
早餐时间短暂而美好,虽然因为打折过来的人不少,但是只有99份的量不会因为人数变多而有所改变。
所以很多没有吃上早餐的人直接在路边小摊上解决了以后就打算直接呆在桃溪路等待午餐时间的开始。
早餐已经结束,午餐肯定不会远了。
而就在厨神小店早餐结束以后,李立那边终于将今天的活动内容张贴了出来先进行预热。
为了跟袁州同步,李立他们现在的内容也是用一块七彩的牌子写的,虽然字没有五彩斑斓,但是跟高端大气的西餐厅还是有那么一些不和谐。
说起来袁州发现了李立一个秘密!
……
第二千三百一十四章 感同身受了
虽然看着七彩的牌子和高档的西餐厅格格不入,但是效果却是出奇的好。
“果然西餐厅也搞活动了,桃溪路的规律,厨神小店有活动,西餐厅必打折。”
“今天要是排不上队吃袁老板做的美食,就去西餐厅吃一顿也可以,西餐来说的话,做的也是不错的。”
“走走走,有西餐厅作备选,今天不会饿肚子了。”
大多食客对于西餐厅的印象还算是不错的,首先是味道在桃溪路除了袁州小店他能够称第一。
比他好吃的有,吴云贵的美食城,好几个米其林三星大厨开店,但那就要走一段距离了,游客们都是很懒的。
袁州此时要借用一下李立的厨房,因为奥古斯特突然打电话来,需要录制一段宣传视频,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需要借用。
李立当然是一口就答应,能帮助袁州,他很开心,带着袁州来到了他平时创做新菜肴的秘密基地。
从大小,到装修都非常符合袁州拍摄的要求,但……袁州看到了李立摆在个人厨房最显眼处,也就是进门正对面的三炷香。
餐厅烧香是很正常的,厨房这种私人地方更加正常,哪怕是西餐厅。
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毕竟信仰大家都有,只是各不相同而已。
但不正常的是,李立供的是个长生牌位,上面明晃晃写着——华夏名厨联合会主席袁州
“????“袁州看着李立。
“因为我这个西餐厅生意能这么好,多亏了袁老板,也没有什么好感谢的,就供了个长生牌,祝愿袁老板每天身体健康。”李立解释道。
“我……”袁州有很多话卡在嘴边,但又不知道说什么。
“袁老板不用感动,桃溪路就是袁老板一手拉扯起来的,我每天三炷香是应该的。”李立言辞恳切地说道。
袁州露出了一个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他自己给系统供的三炷香。
感同身受了,所以袁州决定再给系统烧两炷,加加餐。
袁州视线从长生牌上离开,为了早点完成不耽误营业时间,袁州立刻开始了录制,完事后回到自己小店准备食材。
当然走之前还是感谢了一番李立的,当然袁州感谢的方式一如既往的粗犷,直接将拍视频做好的东西留下了,当然这也是李立强烈要求的结果。
时间过得很快,午餐时间如约而至,跟袁州设想的一样,午餐时间食客比起昨天来还要多,厨神小店打折,这么难得遇见可以占袁州便宜的机会没有人能够拒绝得了。
还有很多平常也就是一个月才舍得来一次厨神小店的人,或者几个月才来一次的这些也很疯狂了,要知道打折力度这么大,即使多吃一个菜也是可以的,为了多一个菜,拼了!
也是幸好交管部门联合桃溪路街道办把控好了前后两条街道的交通,不然绝对比京城二环堵多了。
大家都有经验了,指挥起交通来也是游刃有余的。
作为城管的周宇都来了,而且还是带队来,这次倒不是来让小摊贩们收拾东西的。
周宇这次来是为了防止有什么小偷小摸发生的,毕竟人流多了,人就杂了,喜欢浑水摸鱼的就多了,哪里都不缺这样的人,不过因为桃溪路有袁州的存在,这样的事情还是比较少见的,大家在袁州的带领下自动自发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袁州可是有一个响亮的外号叫‘圆规’的,要是不遵守规矩这些,都不好意思说跟袁老板是一条街的,因此不光是厨神小店经常被评奖,就是桃溪路也是经常入选什么“最文明街道”,“最安全街道”等等荣誉称号。
王主任对于这些门清知道跟袁州脱不开关系,因此对于厨神小店的事情尤其上心。
只要是袁州搞活动,周宇都会带人来巡视,就是为了防止有人趁着人流量过大顺手牵羊,也解决一些小纠纷小摩擦。
有句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刚刚周宇就带人解决了一起吵架事件,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两个人几乎同时到达桃溪路,就为了谁先进街口吵起来了。
先进意味着可以先排队,有很大的几率可以吃上饭,随着排队时间越来越近,吃货们都很匆忙急切。
别觉得为这点小事很无聊,在人多毛躁时,被一点就燃很正常,更重要的事谁都不愿意退一步,都吵出一些真火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周宇十分经验老道了,直接告诉他们再吵,前面号都拿完了,那是肯定吃不上袁老板做的饭了。
此言一出,本来火气旺的人立马就像被浇了冰水一样直接歇菜。
两人都是外省的,大老远跑来可就是为吃厨神小店打折的,没有什么事情比起错过袁老板的美食更让人心痛的事情了,是个聪明人都知道怎么选择。
两个人十分干脆的休战,哥俩好的就朝着桃溪路里面走去,就差勾肩搭背来表现感情好了,完全看不出之前还为了先后顺序吵得不可开交。
“周队这个袁老板的影响力也太大了吧,这就好了?”古常有点不可置信地看着走远的两人。
即使前面已经看过两次这样的场景了,现在再次看到还是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要知道有的时候这种鸡毛蒜皮的纠纷特别难处理,不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是能够静下心来听人说话的,都算是通情达理了。
古常这是第一次看到原来这种难处理的纠纷就因为一个人名就可以歇战的。
“你是第一次来桃溪路执勤,以后多来几次你就知道了。”不用周宇,另外来过好几次的王越就很是利索回答了他的问题。
“在桃溪路上,大家都非常维护袁老板,这是一种威望。”周宇意味深长道:“有机会你也可以吃一顿。”
古常看了看已经快要排到街口的吃饭队伍有些打怂,他吃饭是最不喜欢排队的了,现在看到排这么长的队伍,感觉没有两个小时绝对吃不了,就想拒绝。
但是他又很好奇这个袁老板到底为什么有如此大的魅力,他知道袁州获得过不少奖项的,官方都很重视他,但是确实没有亲眼见过。
“有机会我还是来看看好了。”古常心底暗暗下定了决心。
周宇倒是管不了手下目前心里的想法,又立刻带人去了另一边处理问题,人太多了,他们也特别忙碌。
……
第二千三百一十五章 请客排队委员会
综上所述的忙碌,还是有排队委员会彻底接管排队食客们的纠纷情况下,周宇他们才能勉强忙得过来可见是多忙了。
“将这些酸梅汤,送到前面路口,和后面路口那里交给那边执勤的人,让他们解解渴,今天天气热,多加点冰块。”姜嫦曦指挥若定。
即使人超级多,有姜女王在大家也都是忙而不乱地开始忙活起来。
这两天搞活动中午一般都是姜女王坐镇的,但姜女王公司很忙,也只有中午抽时间,而晚上则是需要吴云贵或者是郑家伟居中调度。
也都是有他们在,小店的五周年纪念十分顺利的就过度到了第三天。
今天袁州准备的还是打折庆祝,当然最主要的是晚上的时候要邀请排队委员会的骨干来吃饭。
袁州自己心里清楚,排队委员会帮了不少的忙,如今五周年了,大家一起庆祝一下,也可以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谢之情。
“之前一直说等小雅回来就做一个水果全席给她接风的,但是因为忙碌一直没有实现要不然就趁着这个机会做好了。”
下午的时候,袁州考虑晚上做菜应该做些什么时,突然想到水果全席。
还记得之前开过一个水果品鉴大会,大家都很喜欢,要是将水果和菜结合起来,肯定就更喜欢。
想到就做,袁州一早就开始准备了,因为来的人多加上还有晚餐食材需要准备,所以午餐时间结束不久,袁州就进了厨房开始忙碌。
小店刚刚开张的时候,排队委员会不久就应运而生了,可以说厨神小店发展到现在,排队委员会也在跟着成长。
从以前的几个人到现在的光是骨干都有五十几个人,这还是姜嫦曦他们严格把关下的结果。
所以需要准备五十几个人的量,还都是大胃的存在,袁州要是不早点开始准备就他的速度都有点跟不上趟。
五周年纪念的最后一天的晚餐,火爆程度更胜先前,大约是知道要是想要再来一次这样的机会多半得等到六周年去了。
可惜再热情,也只有两个小时的营业时间。
到了营业时间结束的尾声,食客们都自觉地将最后的一点美食塞进嘴里,开始有序地离开,等待第二天的营业时间开始。
因为要请排队委员会的人吃饭,所以今天小酒馆是请假的状态,不光是小院里,就是酒馆那里包括小店里都被征用了才算是坐的差不多了。
“哈哈哈,我今天晚餐的时候,少吃了两个菜,一会肯定可以多吃一点。”乌海十分精明道。
“小海也要量力而行,不能吃太多了。”郑家伟关心道。
“啪啪啪”
乌琳将手指扳得直作响,脸上的笑容倒是十分温柔道:“没关系,一会要是他控制不住自己,我可以帮忙。”
至于怎么帮忙看看活动的手指就知道了,乌海条件反射地抖了抖,才反应过来他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
“肥熊,罩我。”乌海直接躲到了毛熊身后。
“海哥有我看着呢,琳琳你就放心。”毛熊微笑道。
“有嫂子在,我肯定放心的。”乌琳恢复了温柔看着也不毛骨悚然了。
对于毛熊和乌海两个人的态度可以说是天渊之别了,没办法乌琳觉得能够有一个人接收她作天作地的哥哥,简直就是可以叩谢祖宗的事情,必须得把人供着,不然跑了的话就不好了。
“不知道袁老板今天准备了什么好吃的。”苏沐好不容易才从国外赶回来的。
毕竟是小店五周年,苏沐作为排队委员会的一份子,这个特殊的日子他还是希望能够在的,因为厨神小店在他心里一直拥有着不一样的地位。
当然这跟他的妻子马娜十分支持他还是很有关系的,毕竟他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
“很期待袁老板准备的菜,肯定很好吃。”马娜对于袁州可以说是如雷贯耳。
不光是自己丈夫说,之前去的那家唐人街的餐厅的主厨对于袁州也是十分推崇崇拜的,可以说是慕名已久了。
“小笙要是知道她错过了袁老板做的菜估计得哭鼻子。”苏沐精致如花的脸上露出一抹十分开心的笑容。
他说的是他妹妹苏月笙,自从被苏沐带来小店吃了一顿烧烤以后就爱上了厨神小店,不过她年纪小,又在国外读书,能够回来的时间不多,加上苏沐定居国外以后,就更少时间回来了,因此她也是很久没有来厨神小店吃过饭了。
这次苏沐带着妻子回来,并没有通知差不多该放假的苏月笙,可以说是塑料哥哥了。
“小笙也喜欢吗,那真是太遗憾了。”马娜掩嘴轻笑出声,显然对于兄妹两人的相处方式很习惯了。
像是苏沐一样拖家带口来的也有那么几个,不过不多,因为好多都是单身汪。
吴云贵今天倒是带了他的夫人游雪和两个孩子来的,这次吴家康和吴家安跟上次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一家四口之间气氛很融洽。
“不知道袁老板今天会准备什么菜,肯定都很好吃。”吴家康语带期待道。
“反正我中午就只吃了一个苹果,就等着晚上这一顿了,一定要多吃一点。”吴家安捂着肚子道。
“你以为这是吃自助餐,怪不得中午问你吃饭不,你说吃过了呢。”吴夫人白了一眼吴家安道。
“袁老板做的菜,我都想要多吃一点,我中午的时候也少吃了一碗饭的。”吴云贵插嘴道。
“咳咳咳,我也只吃了水果。”吴家康不好意思道。
然后一家四口你看看我看看你,都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排队委员会的成员大多都是认识的,打了招呼,找个位置坐下,就乖乖等吃了,比起幼稚园的小朋友还要乖一点。
袁州这边也准备的差不多了,苏若燕和毛野都来帮忙了,加上殷雅几个人一起端菜,很快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满了菜。
一个人三个菜,随机放置的,端到面前的是什么菜就吃什么菜,当然桌子上其他的人想要分给你别的菜也可以。
就没有重复的菜,所有的菜都是不一样的,但是相同的是都是水果做的菜。
“我好喜欢吃菠萝饭的,今天居然幸运的有了。”唐茜忍不住欢呼道。
“这个是凉拌西瓜皮吧,看起来好漂亮。”漫漫也惊呼出声。
“我这个才厉害呢,海鲜蜜瓜船,这么精美的造型完全舍不得吃。”萌萌看着那栩栩如生的龙船和上面剔透的食物,简直心都要醉了。
女孩子对于漂亮的东西都抵挡不住的,因此随着菜一盘盘上来,所有的食客们都陷入了惊叹当中。
虽然作为排队委员会的骨干,至少都是在厨神小店呆了半年以上的,对于袁州那是十分了解的,但是今天的宴席还是惊艳到了大家。
赞叹惊呼之声不绝于耳,大家没有保持在外面时候的各种高大形象,在这里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食客,只有这么一个身份。
袁州不光准备了水果全席,就是饮料也是准备的鲜榨果汁,一桶一桶的,放在小桌子上,就等着人自己取。
“厨神小店今天五周年了,感谢大家对于小店的照顾,我敬大家。”在开席之前,袁州举杯朝着大家感谢道。
杯子里艳丽的西瓜汁好像就是袁州此刻的心情一样,十分喜庆。
“哈哈哈,谢谢袁老板,我们就是喜欢你做的食物,喜欢小店的环境而已,不用谢。”
食客们虽然没有演练过但是说出来的话都惊人的相似,对于厨神小店在座的都有一份特殊的感情,愿意维护它的平静祥和。
“我们开始吃吧。”袁州不是个多话的,感谢完就直接招呼大家开始吃饭了。
这下子大家彻底放开了,直接甩膀子开干了。
……
第二千三百一十六章 气氛良好
“娜娜有没有你爱吃的菜?”姜嫦曦和苏沐也是朋友,所以还是照顾的询问。
马娜立刻回应:“袁老板做的东西都特别好吃。”
言下之意是都爱吃。
别看苏沐长得漂亮,但喝酒是真豪迈,啤酒不用杯子,直接对瓶吹的,让老卢这位老劝酒师,都不敢继续劝,这玩意喝出点事怎么办。
“住手,这个宫保梨球是我看中的。”方恒立刻叫道。
王鸿也开口:“你不要抢,这明明是摆在我这边的菜,要吃先吃你那边的,然后中间的菜咱们可以选个时间一起吃。”
两人说话的对象都是胡吃海塞的乌海。
“这个冰糖炖雪梨味道是真的不错,清新爽口,甜而不腻,真是好吃。”毛熊作为天生吃货,和乌海两人吃的方向不同。
乌兽主要是肉食,而毛熊更喜欢甜食,说真的就毛熊爱吃甜食,并且吃这么多,但还说这么瘦,也是罕见。
魏先生、姜嫦曦、王鸿、周佳等人都是老相识了,所以一上桌就没有什么顾及,不管是自己面前的还是别人面前的,只要是桌子上的菜都可以吃,所以十分热闹。
偶尔还会传来对乌兽的警告。
当然在这一片热闹中也是有净土的,比如姜女王面前的菜乌海就不敢动,不知道为什么乌海每次把筷子往那边伸过去的时候,总感觉身上一阵刺疼。
就连袁州面前的,乌兽都时不时夹两筷子。
“老卢,怎么没见你谈起你的家人。”郑娴吃着吃着突然询问。
“前妻去世,没留下孩子。”老卢话是节选着说的,但也基本就是事实。
“抱歉。”郑娴这是谈起别人都伤心事了。
“没事。”老卢摆手:“早就不伤心了。”
郑娴好奇问:“那老卢你没有想再找一个?”
“还念着亡妻的好,所以不想找。”老卢回答。
郑娴点了点头。
众人交流自然,各谈各的,放眼看去魏先生又不知道在和王鸿说些什么。
“木头,今天是不是很开心?”殷雅低声道。
“大家能够聚在一起这样很好。”袁州点头道。
从他开店开始大家就一直陪伴到现在,即使有中途进来的,但是也没有离开,也有老卢这样才来没有一年,但混得很熟的。
不管是对于袁州来说还是对于姜嫦曦这些食客来说,厨神小店绝不仅仅是一个吃饭的地方,当然袁州超绝的手艺自然也是不可忽视的存在。
菜过五味,时间一点点过去,大家的兴致越发高涨,吃吃喝喝,都说很多事情都是在饭桌上谈的,大家热热闹闹的边吃边说很是兴致盎然。
“嗡嗡嗡”
突然袁州感觉到手机一阵震动,摸出来一看,原来是楚枭的消息。
之前是请过楚枭的,楚枭也答应了要来的,但是今晚并没有看到楚枭的身影,袁州还打算结束以后打个电话问问呢,现在他的信息就来了。
[袁州,祝开店五周年纪念快乐,我明天路过蓉城,会顺便过来看看你。]楚枭的信息一如既往地有着其独特的风格。
“不会是又错过飞机了吧?”袁州心里嘀咕道。
这事不是楚枭第一回这么干了,上次也是,因为从法国到蓉城需要转机,遇到非确定**情太多了,有两次楚枭也是信誓旦旦的想要来的,结果人都没出现,问就是错过飞机了。
当然楚枭的缺席并没有影响到大家兴致勃勃的情绪,很快平常吃饭速度快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吃的慢一点的就有点遭殃了。
也有幸免于难的,比如魏薇靠着魏先生倒是顺风顺水地将三个菜都扫进了自己的肚子,结果就是肚子鼓鼓的,差点被撑破了。
慢慢的夜越发深沉了,盘子全都空了,果汁也都进了大家的肚子,宴席该散了。
今晚大家吃得很是心满意足,即使是乌海也没有说没有吃饱的话,趁着月色,一一告辞离开。
很快繁华落幕,喧嚣远去,只留下宁静。
“沙沙沙”
夜风微微拂过树枝,树叶顺着风的力道摆动,发出声响,给宁静中增添了几分生动。
将殷雅完完整整地送回去以后,袁州再次回到小店,第一件事是去给米饭他们添宵夜。
今天是五周年纪念日,大家都有好吃的,自然米饭他们也有。
“来,今天特意给你们准备的牛肉粥,你们多吃一点。”袁州端着大盆,一点点分到几个的碗里。
“汪汪汪,汪汪”
“汪呜,汪呜”
米饭和米汤面条他们对着袁州不停地叫唤着,声音小小的,似乎怕吵着人一样,当然其中的意味,只有狗语十级的袁州才知道了。
“谢谢你们的恭喜,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袁州将粥分完蹲在地上看了一会米饭他们才回到厨房收拾。
赶在小店纪念的第一天宗默就回来了,不过除了那块疑似菜谱的石碑,这次宗默倒是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关于做菜的资料。
当然他去的是外围,里面有些什么自然也是宗默不知道的,不过他一回来就将罗密欧领了回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袁州准备的狗粮味道太好了,宗默来接罗密欧回去的时候,差点没有将狗给带回去,就差演一出十八里相送了。
当然送的只有狗。
“汪呜,汪呜,汪呜”的叫声一直不绝于耳,而且罗密欧那三步一回头的架势差点把宗默给气笑了。
二哈就是二哈,要不是宗默许诺说它以后可以经常回来看米饭和米汤他们,能不能顺利牵回去还是个问题。
接下来的日子平静如水,虽然五周年纪念的日子才刚刚过去,但是大家对于小店或者说袁州所做美食的热情依旧不减,即使没有搞活动时候的盛况,那也比起平常要更多一些人,毕竟多了两个位子多一些人流是应该的。
这天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路口出现了一群人,一行七人,人不算少,年纪从老到少都有,这一点也不稀奇,一队十几个的旅游团队,年龄分层更加随意,桃溪路上的人都见多识广了。
当然这些都不是他们引起关注的原因,引起大家注意力的是他们的穿着,从第一个人开始穿的都是一水的西装,黑色西装,衬衣领带,锃亮的皮鞋,就差来一幅墨镜,大概就是黑社会巡街了。
当然看他们的年纪还有气质就不像了,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六十来岁的老人,别看脸上都有皱纹了,但是身材高大,满面红光的,一看精神就非常好。
最后面的是一个穿着黑色西服套裙的女子,年约四旬,身高差不多有一米七了,在女子中应该算是高的了,踩着一双细跟的高跟鞋,跟走在平地上一样,脸上英气勃发的,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
“会长,咱们穿这么正式应该能够体现对袁主厨的尊重了吧?”甘仲整理了一下有些皱的衣摆道。
“我觉得应该没问题,但是我们这次事先就将人选出来了是不是不太好?”
会长闫喜亮都还没有开口,身后胖胖的常务理事苗中华就开口了,一身本来应该合体的西装穿在身材健硕偏胖的他身上,就有点紧身衣的效果了。
就走这几步路,苗中华已经是好几次整理衣服了,就怕给留下不好的印象。
这一行人是秦菜协会的,经过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们才在会长闫喜亮的带领下到达了蓉城,今天上午他们就是来拜访袁州的。
……
第二千三百一十七章 姗姗来迟
闫喜亮他们这次来得比较晚也是情有可原。
当时一得到袁州上新秦菜消息的时候,大家都是相当激动的,恨不得当场就能飞过来,但最后汪理事的一番话阻止了大家亢奋的情绪,也为他自己赢得了来蓉城的关键一席。
“我们去蓉城见袁主厨,无非最重要的事是秦菜记名弟子,以及学习袁主厨的秦菜。”
“既然这样我们何不将记名弟子的名额选拔出来以后一起带到蓉城,不用来回奔波,也减少浪费袁主厨的时间,而且据我所知,湘菜的记名弟子已经到蓉城了。”
别看汪理事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没有西北人的高壮,但是脑子灵活,反映到做菜上,就是风格多变,在业界有着“百变小精灵”的雅号,开玩笑的只有百变,没有小精灵。
脑子里主意多,在秦菜协会几乎可以说是相当于一个智囊军师这样的存在。
因此当时汪理事一开口大家都冷静下来思考了一下觉得十分正确,因此一行人才会来晚了。
这次选出的秦菜记名弟子,是一男一女,男的是四十五岁的韩严,女的是刚才英气十足的倪柳,她今年四十二岁,两个都算是年轻有为的,在秦菜里也是响当当的。
能够在一众秦菜大厨中脱颖而出肯定都是有自己独到的地方的比如说韩严对于食材的精细把控和倪柳对于摆盘的精雕细琢都是十分出色的。
因此两个人得到这个名额绝对是实至名归的。
一行人虽然排成一队,很有规矩的样子,但是步子迈得并不小,很快就看到了龙飞凤舞的【厨神小店】几个大字。
“好字,袁主厨真是不简单,不光是厨艺绝顶,就是这字看着也是相当不错的。”说话的是最后一个名额的获得者,秦菜协会的荣誉会长霍廷。
他对于书法是十分喜爱的,这一看到好看的字就忍不住出声赞叹。
其他人也默认般地点点头,说实话在他们心里袁州就不是人,别说他会书法,就是有一天说袁州会飞,他们都觉得这肯定是事实,反正都是非人类了,多几样跟普通人不同的地方,简直不要太正常。
要说的是,霍廷等人并没有想过招牌上的字到底是不是袁州所写,反正他们心中袁州无所不能。
今天袁州倒是没有在门口练习刀工,自从再次给青厨会训练了几天刀工以后,袁州再次投入到了新的典藏级刀工的研究中,今天自然也是不例外的。
“咄咄咄”
菜板发出沉闷的声音,袁州看着越切越整齐的萝卜丝,知道第二个小阶段也即将完成了。
“看来我之前的想法是没有错的,只要坚持练习下去,第二门刀工就快了。”袁州心里默道。
在这时闫喜亮他们已到了厨神小店的门口,听到动静,袁州刚好切完最后一刀,就抬头看过去,差点以为有人来收保护费了。
没办法,这大夏天的一身西装笔挺的,除了在公司空调房里的,白领金领们,外面走的特别少,尤其是迎着阳光看不清楚人脸,但是那高大的身形是可以看清楚的。
身材高大,肌肉勃发,黑西装,除了没有墨镜,怎么看都是来收费的。
当然开口肯定就不像了。
闫喜亮看到厨房里的人影,也顾不得看不看清的问题,直接大声道:“请问是袁主厨吗,我是秦菜协会的闫喜亮,冒昧前来拜访打扰了。”
声音宏亮自报家门十分有礼貌,最主要的是,后面跟着的一群黑西装都在说“打扰了”这阵仗有些大了。
当然一听是秦菜协会的,袁州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之前他还在奇怪呢,现在消息传得这么慢吗,他都上新菜了,怎么秦菜协会没有联系他。
本来也是打算这两天空了就联系联系那边的,因为要给刘明远和米浩他们的笔记已准备的差不多了,就是秦菜的都已经开始了准备。
早点确定秦菜的名额,刘明远他们也能早点开始练习,谁知道不用袁州亲自过问,这就送上门来了。
“是闫会长呀,请进,请进,各位也请进来吧,外面天气热。”袁州几步走出厨房去招呼人了。
本来穿得多,在太阳底下晒着,确实是有汗流浃背的感觉,但是为了给袁州留下好印象,大家觉得没有什么不能克服的。
到了小店门口,就是站在那里都觉得凉快了,走进店门以后,就更感觉舒服了,温度十分怡人。
“袁主厨好。”
几个人走了进来,包括闫喜亮在内都十分有礼貌地朝着袁州问好,厨艺界达者为师,他们将自己的位置摆的很正,也十分敬佩袁州的为人和厨艺,所以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年纪大向年纪小的问好有什么不好的。
“闫会长和各位客气了,这次来是想说秦菜记名弟子的事情吗?比照其他的菜系,都是两名弟子就可以。”袁州将闫喜亮他们招呼坐下倒了水以后才开口道。
他是猜到大家是来干什么的,自然也就直接说出来了。
虽然早就知道答案,但是确切地从袁州嘴里说出来,闫喜亮等人都十分激动。
尤其是选出来的韩严和倪柳,袁州以后就会是他们的师傅了,真是想想都觉得心绪难平。
“谢谢袁主厨,谢谢,这个对于我们秦菜真是太重要了。”闫喜亮忍不住站起来朝着袁州微微鞠躬。
后面的副会长甘仲等人也是有样学样的,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们的心情一样。
“使不得,闫会长太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为了华夏饮食全面发展将来也要辛苦各位一起努力才是。”袁州扶起闫喜亮道。
“没问题,我们今后一起努力。”闫喜亮他们齐声道。
这口号喊得响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多少人一起喊的。
闫喜亮他们显然是信心有多大声音就有多大。
尤其是在袁州面前那是恨不得拿出十二分精力来干事,能够和袁州一起努力那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跟子孙后代都是可以吹嘘许久的事情自然上心。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闫喜亮他们觉得自己的年纪并不大,还可以再次拼搏一把。
为了梦想!
……
第二千三百一十八章秦菜记名弟子
虽然初次见面,但双方感觉都相当不错,闫喜亮是闻名已久,而袁州也是知道这些秦菜名厨。
再次寒暄了几句以后,大家才进入了正题。
“袁主厨,这次我们来之前就先选拔出了两个记名弟子的候选人了,要不要先看看?”闫喜亮不好意思道。
“好的,闫会长。”袁州道。
主要是湘菜和秦菜虽然得到的时间差不了多少,而且掌握的程度,对于袁州来说也是前后脚的功夫,但是因为五周年纪念的事情秦菜上新的时间明显晚于湘菜许久。
因此秦菜能够事先选好记名弟子人选,袁州觉得省事不少。
听到终于轮到自己了,倪柳和韩严心里一个激灵,本来就有些紧张的,临到头了就更加紧张了。
“倪柳、韩严,你们出来让袁主厨见见。”闫喜亮见袁州没有反对立刻趁热打铁出声道。
倪柳和韩严深深吸了一口气,稍微缓了缓以后就站了出来。
袁州看着年纪和之前的记名弟子看起来都差不多,表面看起来沉稳有度还算可以。
最让他满意的就是又有了一个女徒弟,之前就罗晴一个女性,倒不是袁州会重女轻男什么的,只是厨艺圈因为体能问题,男性会更适合,但这并不代表女性不适合做厨师,袁州是想要平衡发展的。
“袁主厨我是倪柳。”
“见过袁主厨,我是韩严。”
倪柳和韩严站出来愣了好一会才回神开口。
来之前想好了怎么介绍自己的擅长菜系,争取能够刷刷印象,想象是美好的,但真正见到袁州后,就卡壳了。
“不用客气,既然秦菜是你们两个的话,正好湘菜的刘明远和米浩也在蓉城,如果没事可以多留几天,我让人准备一下,将拜师仪式举办一下,你们也好尽快投入学习。”袁州道。
“好的师傅,我们没事,可以留下。”韩严和倪柳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道,改口相当快。
之前闫喜亮他们就已经让他们将自己的事情处理了一下了,短期内呆在蓉城绝对没有问题的,本来就是怕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可谓是未雨绸缪了。
“刘明远他们住在明悦酒店那里,你们空了可以先去找他们交流一下,正好你们的大师兄程招妹的店程家小店也在那里,顺道拜访一下你们大师兄也挺好。”袁州交代道。
刘明远他们来蓉城的时候因为还没有拜师正式定下名分,因此不敢直接来拜访袁州,去拜访的是程招妹,作为袁州的首席嫡传大弟子还是很有牌面的。
所以当初刘明远他们选择住宿的地方的时候,就选了距离程家小店特别近的地方住的,为的就是随时可以跟大师兄见面讨教,刷印象分。
“没问题师傅,我们知道了。”
韩严和倪柳点头应下,就是袁州不说他们接下来的流程也是先去拜访程招妹的,毕竟是大师兄,现在师傅连这么细微的事情都考虑到了,两个人心里还是十分感动的。
袁州什么身份地位他们什么地位,还能如此亲切为人着想,韩严他们就忍不住想起最近新出来的对于袁州的评价‘本世纪最不像厨王的厨王’,是名副其实。
看看其他名厨,都是成为总厨,让助手和徒弟烹饪,别说食客时时刻刻看见,等你菜吃完了,出来问两句,就是很不容易了。
再看看袁州,差距就太大了。
师徒们见完面以后,闫喜亮他们就十分激动,正事办完了就想要交流秦菜。
“不知道袁主厨接下来忙不忙,我们有些问题想要请教一下?”闫喜亮小心问道。
袁州露出一个十分歉意的笑容道:“现在已快到准备午餐食材的时间了,确实没有时间,但下午的营业时间完了以后还是有空的,各位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下午一起交流。”
他倒是也想跟秦菜的大师聊聊,虽然系统提供了全面的秦菜知识,除了那些遗失在历史洪流中,没有记载的,但是活生生的秦菜大师,那些经验都是珍贵的。
“没关系,是我们打扰袁主厨了,下午倒是有时间,到时候打扰袁主厨了。”闫喜亮直接应道。
“不知道我们中午是否可以留在这里吃饭?”甘仲按耐不住问道。
“只要是营业时间前来都是小店的食客。”袁州道。
“谢谢袁主厨。”几个人心里松了一口气,乐开了花,终于可以吃到袁主厨做的秦菜了。
再次多说了几句以后,闫喜亮十分有眼色地带着大家告辞出门了。
袁州将他们送到门口以后,就上楼洗漱换衣服,已经到了准备食材的时候了。
“你们是留在这里吃午饭还是先去拜访你们的各位师兄?”闫喜亮问韩严和倪柳。
韩严和倪柳也是十分想要吃袁州做的秦菜的,但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肯定是拜访大师兄和其他各位师兄,顺便将拜师仪式的事情跟湘菜那边通气一下,省得麻烦师傅,这才是重中之重。
先后主次他们还是可以分清的,因此十分统一道:“我们现在就先去程家小店那边。”
在蓉城现在除了厨神小店,就是程家小店最有名气了,毕竟是川菜之王开的店,加上袁州的影响力,因此即使韩严他们并不知道具体位置都能找到。
何况袁州还贴心的将地址给了他们,这就更容易了。
于是从秦省来的人就分成了两波,闫喜亮他们五个人就留在桃溪路这边等吃饭,韩严他们则赶去程家小店。
“招妹,一会可能会有你的两个师弟师妹会来找你,你招待一下,他们是秦菜的记名弟子,可以跟刘明远他们安排在一起,你多费心一下。”袁州洗漱完第一件事就是跟程招妹打电话交代一声。
“知道了,师傅,我会安排好的,拜师仪式安排在最近还是您哪天有空?”电话那边传来程招妹洪亮的声音。
“最近一周的下午都算是有空,除了今天下午。”袁州想了想道。
近来没有需要出去的事情,下午的时间基本都是练习刀工或者秦菜并且记录笔记,算是比较有空的。
“好的,我会安排好的,到时候再跟师傅确认具体时间。”程招妹应道。
将事情交代完成了以后,袁州才下楼去厨房准备午餐食材,菜系多了以后,他需要提前准备的食材那些就多了,所以进厨房准备的时间比起以前要提前一些。
……
第二千三百一十九章 差点没第一
“我们现在就开始排队吗?”甘仲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有些拿不定主意。
“是不是需要等等?”闫喜亮也不确定。
他查到的资料好像排队的时间还没有到,否则也不会店门口没人,但应该快了,因为已经有食客候着了。
比如他们对面屋檐下也站着好几个人,站在那里好像是在躲太阳,但是眼睛一直盯着厨神小店的门口,意味如何,就不言而喻了。
“十一点开始排队,现在还有半个小时,我们可以先在这里坐着等等。”汪理事直接开口道。
此时他们就站在厨神小店门外房檐下,不远处就是休息的长椅,这是排队委员会联合街道办准备的,就是为了给排队的食客们提供方便。
汪理事一向是喜欢提前收集信息,不打没把握的仗的,作为协会的军师肯定是名副其实的。
“我觉得可以。”剩下的人都很赞同汪理事的意见。
于是一行五人就直接坐在了椅子上,正好背靠厨神小店,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静自然凉还是没有太阳晒着,感觉比起刚才凉快多了。
“滴滴答答”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啪”
乌海一个鲤鱼打挺都床上弹跳起来,一边下床,一边刨了刨头发,十分着急的样子,此时距离排队只剩下五分钟的时间了。
“怎么了?”本来毛熊正抱着电脑处理事情呢,就被乌海的一系列动作惊动了。
“我有预感,今天得早一点去,不然第一名肯定会被抢。”乌海十分严肃道。
“那我们快走吧。”毛熊十分相信乌海的判断,本来在和小姐妹聊天去巴黎扫货的她,将电脑一丢拉着乌海就朝着窗边而去。
他们下楼的方式通常都是坐滑滑梯的,这样不仅节约时间还环保。
“咻”
没有几秒钟,乌海两个就到了楼下,刚一站稳眼睛就盯上了那边正准备站起来的闫喜亮一行人。
“真有人想要抢本兽的第一。”乌海拉着毛熊三步并作两步,很快站到了小店门口排队的位置。
那边汪理事一看直接道:“看来可以排队了,我们快去。”
于是一行五人西装笔挺地就动作迅速地站到了毛熊他们后面,也就是前后脚的功夫。
这下子桃溪路上热闹了,本来在房檐下的人都加快速度走了过来,就连不少坐在小摊上的人都将自己手里的东西拿着边吃边走,排队了,就怕晚了排不上了。
从乌海毛熊排队到闫喜亮他们站队,前后都没有一分钟,然后后面呼啦啦的就来了一群人,速度极快。
“海哥真是太聪明了,我们保住第一了。”毛熊很是开心道。
第一其实没什么,但是第一个可以吃到袁州做的美食,那就有什么了,因此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乌海他们,第一必须保住。
“那是只要是关于袁州的,我都聪明。”乌海十分嘚瑟。
从开始排队开始没多久,排队委员会今天值班的人就到了,将酸梅汤桶放到房檐下,拿出纸杯就开始一杯杯舀起来送到各位排队的食客手里。
深褐色的颜色,有点类似中药的色泽,但是味道闻起来有股甘甜的滋味,加上一股沁凉的气息,整个人都觉得舒服多了。
喝上一口,酸酸甜甜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其实并不是很冰,因为袁州交代过,太冰了一个容易伤胃,另一个是大太阳底下喝得太冰对于身体反而不好,预防中暑的效果也不会好。
因此排队委员会的人都是严格执行袁州的吩咐的,但是即使不是特别冰,但是喝进嘴里的酸甜也是解暑利器,让人十分舒坦。
“原来酸梅汤也这么好喝吗?”闫喜亮再次喝下一口。
作为一个厨艺大师对于酸梅汤这种小众的小吃,自然是知道也会煮的,但是他觉得就是他亲自煮的都不会有这个好喝,更何况他刚刚看到了,那些人用的是酸梅粉泡的。
“感觉根本不像是泡出来的,更像是经过精心烹煮过的,真是奇怪。”甘仲也觉得好奇。
大约是他们的动作大,前面的毛熊听到了直接回头说了一句:“这个是袁老板做的酸梅粉。”
言下之意肯定就是袁州做的自然不管是粉还是现场煮都是好吃的。
闫喜亮他们自然也是很好的意会到了这层意思,立刻见怪不怪了。
“原来是袁主厨做的,怪不得这么好喝。”霍廷喝下最后一口打算再要一杯。
他就喜欢这种酸甜口的饮料,就是年纪大了这个爱好也是一直没有变。
喝着酸梅汤,说说袁州,时间过得就很快了,到了领号码的时候了,很快就该吃饭了。
“午餐时间到了,请前十八位食客进店用餐。”苏若燕站在门口说出每日的台词。
然后随着乌海和毛熊矫健的身姿,午餐拉开了序幕。
被乌海他们的动作惊着了,愣了一下闫喜亮才带头走进小店,紧跟着毛熊他们坐在了离袁州最近的位置。
袁州看到闫喜亮他们进来直接朝着他们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营业时间除非必要,袁州是不会开口的。
乌海一坐定就熟门熟路的开始点餐,他点还不是只点一个人的而是两个人的,一半肉一般甜口的,肉归他,甜口归毛熊,一人一半刚刚好。
“我们点什么吃?”甘仲小声问道。
他们又不是来考验袁州厨艺的,因为没资格,只是来吃个饭的,但是秦菜那是真的多,想要挑出菜来也不容易。
“选自己喜欢的就好,反正都好吃。”闫喜亮光棍道。
甘仲眼睛一亮这也是一个办法,选自己喜欢的就容易了,不用纠结,俗话说得好千金难买我喜欢。
因此等到苏若燕一过来点菜,甘仲自己就首先开口道:“我要一个关中烩三鲜,玄宗香鸡,明皇豆腐,大夏鸿富就这些吧。”
甘仲点的那是有肉有菜还有饭,色色齐全,而且都是他想要吃,但是确实做得不够好的菜,吃过很多人做的,但是没有吃出古籍中描述的那种美妙滋味。
“副会长可以呀,都是八珍里面的,那我就要点简单的好了,一个汉桂熘鸡片,莲蓬鱼肚,冰糖燕菜,爆炒腰花这些。”苗中华紧随其后开口道。
别看苗中华是胖乎乎的,但是他吃得是真心清淡,看他点的菜就知道了,浓油赤酱的很少,重口味的也少,但是架不住他是喝水就胖的那种,作为一个厨师还喝水就胖,要不是跟着汪季客参加了厨师健身协会,就这微胖的身材估计都保不住。
也是别提多委屈了。
……
第二千三百二十章 又触发隐藏任务了
汪理事对于跟历史人物相关的菜肴十分感兴趣,作为十三朝的古都,这样的菜也是多不胜数的,在历史上冠着菜名,或者是在菜名上冠历史有很多。
相比苗中华所点的都是技巧性大的东西,汪理事主要是菜肴的历史,张口就来了几个他很喜欢的:“一个三皮丝,一个贵妃鸡翅,一个细沙炒八宝,一个枸杞炖银耳,一个凤吞翅,再来一个商芝肉就好。”
别看汪理事个头瘦小,但是真的能吃,看他点的菜就知道了比起别人一般就是饭菜一起四个,他光是菜肉都是六个,完了还来了一份白米饭,可见食量了。
“我听说袁主厨这里吃不完是会上黑名单的,老汪你可别出纰漏了哟。”苗中华一脸严肃道。
实际上是看不惯他吃这么多都不胖,但是自己吃多少都胖,简直不能比,一对比,就是惨烈的结果。
人跟人的差距,真的比人跟猪的差距都大啊,至少猪也和人一样,吃了就胖。
仔细想来也不对,因为猪的体脂率有的可以低到百分之十以下,绝大多数人都比不上。
“放心,我点的肯定可以吃完。”汪理事今天心情好,笑盈盈的回答。
羡慕嫉妒恨的苗中华还是知道这里是哪里的,因此说了这么一句以后就没再开口。
霍廷摇了摇头,身材就是天赋啊,直接开口点菜:“鸡米海参、温拌腰丝、酿金钱发菜、莲蓬鸡就这些好了。”
霍廷点的菜跟他的人一样敦厚稳重,是属于关中经典菜色,而关中菜又是秦菜的代表之作,也是他的心头好。
他喜欢的书法都是方方正正的正楷,因此菜也是喜欢醇厚味浓的。
当然秦菜当中最最有名也是流传很广的一道菜当属金边白菜了,这道菜技艺要求很高,非花打四门的技艺不能做出最为正宗的效果。
而闫喜亮是这一代花打四门的嫡传人,所以这些功夫菜,大多都留给了闫喜亮点。
而闫喜亮也不客气直接道:“一个金边白菜,一个奶汤锅子鱼,一个水磨丝,一个红袍莲子就这些吧。”
闫喜亮速度是最快的,显然一开始就已经想好要点哪些菜了,轮到他以后,直接报出来一点也不浪费时间。
“请诸位稍等。”苏若燕有礼貌道。
然后将菜单递到了厨房的固定位置以后就去后面点餐了,不过她心里也有了猜想,光看年纪和点的菜,苏若燕觉得这些多半都是秦菜的厨师,因为普通的食客这么点菜的话肯定是照着菜单来的。
大多数人就算是喜欢吃一个菜系,除了平常的一些家常菜,也不可能张口就来一些大菜的名字,隔行如隔山。
来小店吃饭的厨师多了去了,不管是多有名的,反正到了小店也就只有一个身份食客而已,经过袁州的熏陶以后,苏若燕已经是十分淡定了。
这边点着菜,那边袁州已经在开始做菜了,自然先开始的肯定是占了先机的乌海和毛熊的菜。
今天乌海他们点了一道芙蓉鸡片,因此需要片取鸡肉片,而选取的自然是鸡胸肉来做的。
“唰唰唰”
只见袁州手起刀落,一片片形状大小完全相同的鸡肉片就到了盘子里,一片贴着一片,虽然此时还是鸡肉微微带红的色泽,但是不难看出来其刀工的卓越。
“袁主厨的刀工现场看,比起视频里看到的都要震撼。”甘仲默默摸了摸下巴,将差点掉下来的下巴合上。
他有一道看家菜与芙蓉鸡片十分相像,是芙蓉鱼片,做法基本类似,只是将鸡片换成了鱼片而已,以前在视频里看到袁州的刀工的时候,虽然没有做这道菜,但是眼力劲也是有的,甘仲认为,自己的刀工可以达到袁主厨的四成,特别骄傲了。
但是现在现场看到刀工,尤其是还片的是鸡片,内心被打击得七零八落的,最多也就是两成的刀工,这还得是赌上自己最擅长的鱼片才行。
“应该是袁主厨又进步了,比起半年前散出来的视频进步很多。”闫喜亮补充道。
甘仲:“并不想要这样的安慰。”
“现在袁主厨这么年轻就这么厉害,不知道再过两年,又该到了什么程度。”汪理事也是感慨道。
“反正肯定是你我达不到的程度。”霍廷很佛系了。
不佛不行,要是比你厉害十倍,追逐一下说不定还能缩小一倍的差距,但是要是比你厉害百倍千倍,那进步了一倍相当于没有进步,这还怎么比。
当然这并不是说就不努力了,那就更不行了,本来就比你厉害那么多还不努力那就不是跟不跟得上的问题,而是被淘汰的问题了。
总而言之心态放平稳还是有必要的,这方面霍廷很有经验,练习书法就需要平稳的心境。
看着袁州犹如穿花蝴蝶一般优雅而快捷的动作,不过是眨眼之间一盘菜就做好了。
这时候袁州蹲下身子从下面抱出一颗巨大的白菜出来,形状跟普通的白菜不一样,仿佛一个桶一样。
“这个是不是桶子白?”甘仲仔细瞅了瞅发现不是很像,但是又像?
“确实是桶子白,但是比起我用过的最好的品质还要好,你看那肥厚宽大的叶子,漂亮而有光泽的色彩,以及那白如玉般的白菜帮子,统统透露出不平凡的品质。”闫喜亮眼睛发亮的盯着那颗白色,跟看到心爱之人的样子一模一样。
要说在座对于白菜最有发言权的人绝对要数闫喜亮了,作为花打四门的嫡传人,金边白菜这道菜做了不知道多少次了,用过的白菜自然是数不胜数的,因此甘仲才会下意识地询问他。
“确实是颗好白菜。”汪理事也盯着白菜看。
别看他们平常用到白菜似乎不多,但是不代表他们看不出白菜的品质。
“好想拿来炒炒金边白菜肯定会很好吃的。”闫喜亮一脸垂涎。
这是对极品食材的向往。
秦菜大师们对着白菜评头论足,那边袁州也在跟系统说白菜。
具体来说是在说金边白菜这道菜。
“恭喜宿主大人触发隐藏任务,请问宿主大人是否领取?”就在袁州将白菜放到流理台上打算处理的时候,系统突然现字道。
“?”袁州一懵,如果不是有肌肉记忆,手上的动作都差点断了。
什么情况,袁州有点摸不着头脑,他就是拿了一颗白菜而已,怎么就触发了隐藏任务了,现在发任务已经这么随便了吗?
当然有任务不做王八蛋,袁州任务肯定是要领取的,不过不是现在,现在正是忙碌的时候。
“等空了再领取。”袁州心里默道。
……
第二千三百二十一章金边白菜
“喀拉,喀拉”
白菜叶子被小心取下,发出清脆的声响,做过这么多白菜,这个白菜的颜值是最高的。
即使所有的白菜都是系统提供的,袁州也可以说这个白菜绝对是其中的皇者。
“系统这个白菜品质是不是特别好?”袁州的言外之意是白菜品质好到已经可以触发任务了。
显然系统没有跟袁州心有灵犀,直接就开始了科普。
“本白菜选取古高陵县桶子白菜的母种进行培育,优化了状如桶,心呈黄白色,人称“金菊桶子白”的特性,如今不光是体型有了长安白菜的大个子,一颗白菜重达三公斤,而且其心白似玉,是玉桶白菜的第一代品种,其味道香脆绵长,是不可多得的佳品,种植条件苛刻,平常……”
“我一点也不想知道白菜是怎么长大的,再怎么样也是被吃。”袁州现在心态很好。
他已经不和猪、鸡、鸭、鱼这些东西比了,人乃万灵之长,虽说我人自己称呼自己,但也没必要。
袁州收摄心神还是做菜最好了。
将白菜一片片扒下来,露出里面的嫩心,确实如系统所说的那样是玉白色的,仿佛是一块通透的玉石一般,十分好看。
再好看,袁州手起刀落,直接切成适合金边白菜的长宽。
“这个白菜绝对是改良品种,要不然一会问问袁主厨这个品种是哪里培育的,好想也给协会培育一些。”闫喜亮盯着白菜,心里默默打着算盘。
袁州动作很快,没两下就将白菜切好,现在已没人赞叹他的刀工了,看了这么多已经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看到其将锅子放到炉火上,闫喜亮瞬间坐直了身体,花打四门!
这门技巧实际上,并没有说得那么玄乎,只要掌握技巧,基本上学徒也能使。
打个比喻,就像拔刀向前一斩,只要拔刀时不割伤自己就成,但厉害的,就是拔刀斩!
同样花打四门也是,在厉害的人手中,这就是绝技了。
闫喜亮自己是十分有自信的,毕竟是嫡传,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他想要看看袁州的花打四门怎么样,没有听说过袁州有去向谁学过,但在闫喜亮看来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金边白菜这道菜必须花打四门才能做得出来。
“哗啦”
锅子冒烟,油放入其中发出声响,袁州看准时间将金边白菜倒入其中,冒出更多的青烟,有系统在自是不必担心烟会飘出厨房的,直接就在厨房里消散了。
此时谁都没有注意到烟的问题,主要是袁州的动作太吸引人了,因为醋和酒的作用,整个锅子仿佛燃起熊熊大火一般,大勺灵活地在其中前翻后翻,左翻,又翻,后翻,有名的珍珠抱卷帘,仿佛在袁州手里有了生气一般。
灵活多变,手腕灵活,即使大火之中也是游刃有余,大开大合,纵横捭阖,既叫人看得眼花缭乱,又心神向往,正宗的花打四门。
“我怎么觉得袁主厨使得花打四门比起老闫好看多了。”苗中华摸了摸自己胖乎乎的肚子决定实话实说。
“我也这么觉得。”甘仲道。
“不是觉得,是本来就是,我觉得当年我初初学习这门技法第一次见到师傅使用的时候,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行云流水,宗师气度,不愧是袁主厨。”闫喜亮即使眼睛盯着看舍不得挪开也不妨碍他给袁州证明。
虽然事先就想到了袁州的花打四门一定不差,但并没有想到,这个技能使出来比起自己的高上不少,他至今也不能像袁州这样轻松自如,仿佛使用的不过是普通的翻炒罢了。
高达800度的高温,即使锅内也是200多度,但是袁州做来就像是如履平地一般,有种理所当然的感觉,仿佛还是小学徒的时候第一次看到师傅使用这门技艺的时候的那种震撼直击心灵。
“哐”
火焰熄灭,袁州将菜翻出来到一边的盘子里,很快菜就到了闫喜亮面前。
洁白的盘子里,白菜帮子,四面金黄,微微带着一点点焦,这是被火燎烧过的证据,但是中间的颜色洁白似玉,即使经过了翻炒,似乎也不改其颜色。
“香味清新浓郁,有股特有的火焰的气息,是极品金边白菜。”闫喜亮赞叹道。
他的师傅做出来的金边白菜也没有达到这样的干湿分离,即使白菜帮子上有着盈盈水光,一看就是勾过芡的,但是盘子底部却是很是干爽的,可见控制的功力。
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上一片白菜帮子放进嘴里,酸辣咸香,香脆可口,闫喜亮动作不停直接开始吃第二片。
坐在他旁边的甘仲蠢蠢欲动,最后还是没有管住自己的手,也拿了筷子夹了一片放进嘴里。
“咔擦”
脆爽的滋味在嘴里散开,酸辣的味道伴随着白菜的清爽口感,让人觉得仿佛是炎炎夏日吹来的一阵凉风,从里到外的舒爽。
“好吃,这个白菜吃到最后还有一股子甘甜的味道,有点像是泉水的滋味,而且火候恰到好处,刚刚断生,正是脆的时候,这个火候的把握比起你来不知道高多少倍。”甘仲一边吃一边还要踩一脚闫喜亮。
完全忘记以前为了吃一次闫喜亮炒的金边白菜死皮赖脸的样子。
虽然说的是实话,但是甘仲这还没有放下碗就骂娘的做法,闫喜亮也是不欣赏的,不过现在嘴里不空,只能暂时作罢了。
他是怕自己一开口,就会有多的白菜落到了其他人的嘴里,因为继甘仲以后,苗中华他们也来吃白菜了。
美其名曰这只是素菜,又不是肉,不用这么小气。
素菜也得分谁炒得不是?当然为了抢吃的,闫喜亮是没有时间说出口了。
一盘白菜即使用的是一整颗大白菜,但是也是去掉了几乎一半的重量的,炒制出来确实是满满一大盘,看着很多,也经不住五个人一起吃,因此很快就见了底。
“一会我也要吃你们的菜。”闫喜亮看了看干净如新的盘子直接道。
也就是闫喜亮话音一落的时候,第二道菜上来了。
这次上来的倒不是闫喜亮的菜了是甘仲的菜他是第一个点菜的,不过因为他点的菜需要的时间都比较多,因此是第二个上来的。
这次上来的菜是关中烩三鲜。
此道菜味香色美,在秦馔筵席上久负盛名,堪称“盘中之王”,因此上来的时候就是浓厚醇香的味道先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
第二千三百二十二章 被冒犯到
说是烩三鲜但菜肯定不止三种,名字由来是三种最主要的:花枝,鲜虾和猪肉。
三种的鲜味混合在一起,再加一些鸡肝,鸡胗这些进去,增加鸡肉的鲜美滋味,可想而知这汤该有多鲜了。
端上来的是一个大的汤碗,那是真的大,边上有两个耳朵,一看就是让人端的时候防止烫手的,汤碗表面颜色浓丽,画着富贵花开的样子,但是里面的内侧却是雪白一片的,配合着雪白的汤汁,不知道是汤白还是碗白了。
一颗颗被炸的金黄的丸子,一片片雪白的豆腐,黑色的木耳,绿色的韭菜,以及其他的一些配菜,色彩鲜艳,香味扑鼻,材料丰富,与极简的雪白碗壁形成对比,然后又是外侧富丽堂皇的图案,一繁一简再一繁,相互交叠,给人以层次丰富的感觉。
“这个味道太香,即使是放香料也没这效果,它不单纯是香,香味还有层次一样,香而弥久,含而不露,丰而不烂,鲜而不腻,极品。”甘仲嘴里念念有词,他所说的这个是古籍上对于这道菜的描述。
实际上他对于秦菜中的八珍研究已久,尝试还原了好多次,也吃过不少厨师做的,有名的,无名的都吃过,但是能够看得上眼的寥寥无几。
所以甘仲对于此还是比较骄傲的,因为他所还原的八珍绝对是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即使没有十成十的还原度,但是六七分还是有的,剩下的几分他觉得是描写问题。
古人的文笔,都知道一分美可以写出十分来。
其实甘仲想法是挺好的,自己完成不了,就可以认为是古人描写太夸张,不会过多纠结。
不像研究庖丁解牛的王怀,纠结了大半辈子,最后还是靠着袁州才释怀。
袁州的这道菜一出来,立刻就让甘仲知道了似乎还真不是记载太夸张。
而在甘仲感慨的时候,闫喜亮他们已经十分默契地围到了菜的旁边,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吃了起来了。
最亮眼的绝对是一颗颗金黄,颜色大小一致的丸子,夹上一颗放进嘴里,表面焦脆,内里软嫩,还有丰腴的肉汁涌出来,十分好吃,外酥里嫩不外如是。
“吃到后来这猪肉还带着隐隐的果香,也不像是用水果腌渍后的味道,倒像是吃水果长大的猪?应该不可能吧,神经病才会让猪吃水果长大。”闫喜亮心里嘀咕着。
系统表示,他有被冒犯到。
他当了这么多年厨师就没有见过吃水果长大的猪,偶尔给猪吃一些西瓜皮这些的倒是有,但是那绝对是打牙祭的时候,谁没事喂猪吃水果,人都不够吃,能够吃上好的饲料那都是好的待遇了,再给洗洗澡什么的,都是超好的了。
袁州是不知道闫喜亮有这样的困惑的,要不然二话不说会告诉他不光是有吃水果的猪,还是各种水果搭配起来,营养丰富,还得专人给按摩之类的,这些都是常规操作,至于什么定期心理疏导之类的这个倒是可以押后再说。
“这个木耳本来以为在汤汁里滚过,应该味道浓厚,说不定还会比较软,但是吃进嘴里才发现,清香脆嫩,跟其他的材料味道区分开来,特别好吃。”苗中华对于木耳情有独钟。
“我倒是觉得这个鸡肝味道相当好,软糯适中,火候恰到好处,汤汁浸润到其中,加上本身鸡的鲜美,十分鲜嫩,简直可以说是入口即化也不为过。”霍廷道。
汪理事这次倒是啥话都没说,抄着筷子就朝着碗里夹去,那是荤素不忌,夹到什么就吃什么,嘴巴动的还特别快,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别人吃上一块他就可以吃上两块。
所以当甘仲从感慨中回过神来,满满一大碗菜已经只剩下一半了。
“你们吃慢一点呀,我还没有开始呢。”甘仲一边喊一边拿起勺子打算尝尝汤。
他们都没有勺子,因此甘仲可以最先试试。
勺子就是普通的白瓷汤勺,舀上一勺出来就可以看到,跟普通的奶白色不一样,它更加白一些,有种洁白的感觉,而且没有什么透明的质感,相反显得十分厚重,仿佛里面藏了很多东西一样,实际上并没有。
将汤送进嘴里,鲜美的滋味在嘴里炸开,浓厚醇香,并不是一种单一的香味,而是复合鲜美的味道。
既有鸡的地鲜,又有虾的河鲜还有花枝的海鲜,不管是哪种鲜味光是一种就够鲜了,现在还三种混合,就可想而知了。
加上猪肉丰腴的滋味,醇香中透着圆滑,鲜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会再往上升,而是慢慢平缓下来,就像是一首音乐一般先是慷慨激昂,再是泉声呜咽,有高有低,错落有致。
咽下去以后更是唇齿留香,回味无穷,让人觉得就是一口气喝上一大碗也不会觉得腻。
甘仲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趁着几个人都夹了菜放到嘴里的空挡,直接端起大海碗就‘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一边喝还一边抽闲吃上一颗丸子或者一块豆腐,那叫一个悠闲自在。
当然其他人即使再想吃了,也不能到他手里抢不是,脸皮不够厚就只能干看着了,倒是没有多久,下一道菜也上来了。
细沙炒八宝!
其实这是一道甜菜,是由八宝甜饭演变而来的,跟其相关的历史人物是伯逵、冲突等八位贤人,在商周末年的时候投奔武王号称“周八士“。
周八士积极参与了消灭殷商的斗争,并火化了纣王。在祝捷宴会上,御厨用八种珍品合烹,上浇色红似火的山楂汁,寓意“周八士火化殷纣王“。
这是细沙炒八宝的由来,而且这道菜需要先蒸后炒,十分繁琐,要求相当高,需要做到不结团,不焦煳,软烂松散也是相当不容易的。
但是盘子一端上来,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是非常正宗而且符合标准的菜。
表面光滑,颜色带着红色,各种干果仁穿插其中,即使不吃都能看到米饭十分软烂,但是却没有变色或者团在一起的情况出现,就是颜值都是十分漂亮的。
用筷子一夹,一块混合着干果仁和米饭的饭团子就被夹离了盘子,汪理事动作快速地将它送入嘴里。
……
第二千三百二十三章 惊叹连连
先是一点点酸酸的味道,是山楂的滋味,然后是甜蜜,在炒好以后,还需在饭上洒上一些白糖调味,洒的十分均匀,而且不厚实,不仔细看肯定看不出来。
放进嘴里就不一样了,混合着山楂的酸,甜味在嘴里迸发,渐渐的甜成为了主旋律,软烂的米饭过后是干果的醇香滋味,‘咔擦’一咬跟米饭相结合,给人全新的口感。
吃到最后感觉到有点腻口的时候,一股酸酸的味道再次席卷,消除腻的感觉。
“甜而不腻,酸而不涩,将软与硬拿捏得恰如其分,不愧是袁主厨。”汪理事对于这道甜菜十分满意。
而霍廷也很喜欢这道菜,觉得中正平和,酸甜可口,十分好吃。
其他人虽然不是很喜欢甜食,但是对于袁州做的这道细沙炒八宝的评价也是相当高的,手艺完美,味道满分,无可挑剔。
汪理事越吃还发现了一个小现象,刚开始以为是错觉,但是越吃越有这种感觉,那就是他吃这道菜的时候喜欢葡萄仁和青梅这些多一些,枣子百合这些少一些,这样酸味会比平常浓一分,相对的甜度就会降低一点。
刚开始第一口吃的时候,就被完美的口感征服了,没有细细品味,但是越吃,汪理事越发发现这就是自己最喜欢的酸甜配比。
“应该不是巧合吧?”汪理事望了望袁州忙碌的身影,心里翻江倒海,脸上倒是还算是平静。
只要懂得厨艺的人,甚至是越精通的人就越是知道如果袁州真的可以不用问就把握食客的口味偏好,该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虽然汪理事觉得扯淡,但是这件事放在袁州的身上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看似十分矛盾,但是却是必然的事情。
脑子里想得很多,汪理事的动作不慢,仗着配套的勺子,筷子和勺子齐用,左右开合,互相补充,他一个人捞了甜菜的一半多一点进肚子。
不愧是脑子好使的人,吃个饭还要讲究兵法。
不过吃太快有个不好的地方就是盘子堆的有点多了影响发挥!
闫喜亮倒是百忙之中注意到旁边毛熊他们的情况。
偶尔目光扫过就看到旁边的两个人的盘子从来没有多过,这就很好奇了,难道两个人就吃三四盘菜,太穷?
然后也是闫喜亮运气好,这次一看就发现两个人正在扫尾,然后吃完以后,小胡子的男人就十分顺手的将盘子叠在一起以后,拿到了那边的长桌子那边放置。
“原来是自己收盘子的,怪不得。”闫喜亮学到以后如法炮制。
果然桌子又空了,新菜上来了。
这次是霍廷的温拌腰丝,这道菜是典型的低档料做成高档菜的典范,因为刀工细致,烹调讲究而出名。
“好香呀。”甘仲抽了抽鼻子,眼睛随着菜盘子的移动而动。
这道菜因为是浇上热油就端了出来的,因此放到桌面上的时候,还在‘兹兹’作响。
近距离还能看到一些油珠珠在盘子里翻滚呢,这样导致的就是香味十分霸道,很是吸引人的鼻子。
而霍廷早就已经挤到甘仲和汪理事中间了,不然这道菜虽然是他点的,第一个吃到的肯定不是他。
即使已经在之前领略过袁州的刀工了,但是看到这盘温拌腰丝也忍不住想要再赞叹几句袁州的刀工,那是真的太好了。
不管是腰丝还是木耳丝或者是莴笋丝都是一样粗细的程度,跟粉丝不管是长度还是宽度都是一样的,而且这里用的粉丝极细,也就是比针孔粗了那么一点点,最为难得的是即使如此细腰丝也没有折断的痕迹,每一根都十分完好。
也不是没有厨师能够做到所有的细丝粗细长短一致,但是那个粉丝的粗细起码得有大针一般粗细的才成,不然很容易造成腰丝断裂。
霍廷饶是心态再平稳,看到这道菜也忍不住想要骂娘,不是因为袁州太好了,而是因为自己太不够好,距离太长了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追了,也不是谁都是楚二愣子的。
夹起一株放进嘴里,第一感觉是鲜麻辣,这个辣倒不是辣椒的辣,而是蒜末的辣意,第二感觉就是脆了,不管是腰丝还是木耳丝,莴笋丝都是十分脆嫩的口感,加上本身就有点点糯的粉丝,搭配完美,吃起来既清脆爽口,又唇齿留香。
而且虽然是凉拌的菜,但是并不是冰凉的,而是温热的,吃起来不会觉得凉也不会觉得热,刚刚好,跟这道菜似的,恰到好处。
“一点异味都没有,而且更加香脆了,真是好吃。”苗中华很喜欢这道菜。
他是吃什么都胖,因此特别喜欢吃内脏类的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这个脂肪肯定少,吃多了也不怕!
众所周知的猪腰子要是做不好的会有股异味,即使很多技法高超的人去除异味以后,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总觉得还是有点点异味残留的。
袁州的这道菜倒是没有这样的顾虑,除了好味之外没有其他的说法,即使咽下去以后,嘴里残留的也是一点点麻和一点点辣,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味道了。
“我也觉得相当不错。”汪理事也很喜欢这道菜。
温拌是秦菜独有的拌菜方式,而其中又以温拌腰丝最为普遍难得,会做很容易,但做得好就十分难得了。
即使是最后浇上去的油也被袁州算得刚刚好,菜吸收完以后,盘底不残留油渍,这点能够做到的目前来说闫喜亮几个还没有见到过这么完美的。
每一道菜上来,大家都围在一起吃,虽然时不时还得点评两句,但是声音很小,不会影响他人,虽然像他们这么干的人几乎没有,但是谁都在厨神小店有过第一次,因此食客们也都见怪不怪了。
吃饭当然是抢着吃更香了,所以本来就十分美味的菜,五个人一起抢着吃,就感觉更好吃了,一道菜上来,没有几分钟就光盘了,然后另一道菜上来也是同样的下场。
当然抢菜吃肯定是不能跟乌海抢的,那不是吃得香不香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吃到的问题,毕竟小店饭桶王的称号并不是浪得虚名的。
没有过多长时间,菜都上得差不多了,基本都剩下了最后一道菜了,现在第一个上来的是汪理事的菜,因为他点的最多,上得也是最快的,这也是他的最后一道菜了。
……
第二千三百二十四章 不讲基本法
“这个味道倒是好久没闻到了,该是最正宗的商芝的味道真香,加上肉香四溢……我怎么感觉我好像好久没有吃肉了一样。”甘仲口水都差点留下来了。
其实也不怪甘仲,主要是商芝肉这道菜那是真的香,先炸后蒸,浓油赤酱,加上商芝独有的香味,那相当于是在饿极了的人面前烤五花肉,除了嘴馋,还有眼馋!
“秀目霜雪颜桃花,骨青髓绿长美妙。不知道李太白当年吟咏此诗时是否描绘出了四皓半数的仙风道骨,可惜已经是留在历史洪流里不可考证了,如今也只剩商芝了。”汪理事摇头晃脑的感慨。
商芝肉准确说是商芝和“商山四皓“有着奇缘。秦代“四皓“吴实、周术、唐秉、崔广四位掌管朝廷史事书籍的博士官,见秦政暴虐,焚书坑儒,他们怀着“非义不动“、洁身养性、修道成仙的情志,同来商山隐居,“岩居穴出“,以商芝充饥。
而且在汉高祖以高官厚禄相邀时也没有打动四皓出山相助,因此高洁的品性为人称颂,而他们盛赞过的商芝更是水涨船高。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自然就是商芝肉了。
整体颜色深沉,肉质红润,唯有垫在下面的商芝是别的颜色,紫色经过蒸煮以后变得越发深沉了。
肉的香味和商芝独有的味道融合,丰腴中透着清香,很是好闻。
霍廷这么镇定的都忍不了了,直接拿着筷子就朝着一片肉夹过去,刚一接触,就明显感觉到了肉的软糯,因为筷子可以十分轻松的陷进去,但是又可以很轻松地拿出来,留下的印记也可以恢复过来,就可见一般了。
观察了一下,霍廷才动作快速地将肉塞进嘴里,因为是先油炸过的猪肉,表皮本来焦脆,经过蒸煮以后,显得软烂,而里面没有直接接触过油的部分,多了一些细嫩,微微一抿就直接化开了,说句入口即化也不为过,而且浓浓商芝的味道也让人觉得十分清新,一点也不腻口。
“肥而不腻,最让我奇怪的是,为什么肥肉还能做出一股子山野间的气息,像是吃到松茸的感觉,这不合理啊。”
“厨艺再好,也不是分子料理,他也要讲究基本法啊!商芝肉为什么会有这味道,像是吃的野果喝的泉水一般舒适自然。”霍廷越吃越觉得不合理,越不合理越要吃,一筷子一口毫不停歇。
闫喜亮表示即使不合理,你也不能一个人独吞,所以也跟着吃起来:“确实,如果硬要说的话,应该是商芝太好,当然我是没见过这么好的野生商芝,培育的就更不行。”
“但摆事实讲道理,应该是极好的商芝才会有如此的口感,袁老板这里的食材品质果然都是超一流的。”闫喜亮自从如玉般的白菜亮相以后,对于食材就多了几分关注。
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他享受美食,一块接着一块肉的往嘴里塞,绝对是大块吃肉的典范,就差大碗喝酒了。
“还有一点,袁主厨的厨艺什么时候讲过道理?”闫喜亮反问。
霍延虎躯一震,再震,三震,震得腰酸背痛,好像真是这样这位号称袁亚峰的货,从来不讲道理。
而汪理事这道菜的主人那是一个字都没有说的,已经吸取了教训了,之前三皮丝这道有名的佐酒菜肴上来以后,他一时兴起给大家多多科普了一下这其中的历史典故,再次骂了与之相关的监察御史等三个大奸臣,后人谈史,都带着感情不是骂就是夸,很正常。
结果是菜他就只吃了几口,其他的都被抢走。
所以商芝肉一上来,汪理事就默不吭声地开始使劲吃,想要弥补之前的损失。
不过速度再快,五个人一起,损失也不算小,很快就见了底,就是商芝也被一扫而空,新鲜的商芝有股软滑黏腻的感觉,有点类似山药,因为袁州使用之前用水滚过,稍稍去除了一些粘液的感觉,吃起来更加的爽口自然。
虽然好吃但是很快就没了,索性上菜速度很快,第二道菜就上来了,这次是霍廷的最后一道菜了。
相比较刚刚的商芝肉的浓墨重彩,霍廷上来的这道菜就显得明媚多了,只有两种颜色,金黄和黑色交织看起来十分好看。
一个个小圆形,中间有个黄色的芯,外围一圈黑色的,然后再是一圈金黄色的,色彩鲜明,味道闻起来有种香甜的感觉。
“这道酿金钱发菜看起来真是好看,就冲这颜值,说它可以招财我也信。”苗中华道。
酿金钱发菜这道菜一般是在巨商大贾的宴席上作为头盘菜来讨个好彩的,这是华夏人一向的习惯。
说话得讨口彩,吃饭也得讨头彩,寓意比较重,而这道看起来发菜和‘发财’同音的菜更是受到很多商人的喜欢。
苗中华刚刚吃商芝肉的时候,虽然十分克制但是也架不住味道贼好,即使一直暗示自己不能吃太多,但是手不听使唤,于是就瞄上了这道酿金钱发菜,这可是素的,可以多吃一点进去中和一下刚刚吃的肉。
抱着这样的想法,苗中华速度极快地夹了一片放进嘴里,鸡蛋的香味扑面而来,加上发菜的特殊口感,带着浅浅的咸味综合鸡蛋的一丝蛋腥味,味道相当好,加上中间绵软的鸡蛋糕,浸润了鸡汤的鲜美,味道更是好极了。
“这个发菜真好吃,咬起来‘嘎嗞,嘎嗞’的,再加上松软的蛋糕和有一丝嚼劲的蛋皮,口感层层递进,咸与香的完美融合。”苗中华对于这个素菜还是很满意的。
一点也没有平常素菜的寡淡的感觉,反而口感丰富,不输于肉的口感,虽然苗中华肉也没有少吃,但是素菜也是可以多吃一点的,毕竟已经决定回去跑十公里了,怎么也得对得起这么长一段路不是,必须多吃点。
而霍廷他们对于这道菜也是十分欣赏,刚刚吃完浓烈的商芝肉,就上来了一个清新淡雅的菜,一浓一淡,恰到好处。
接下来的一道菜是苗中华菜单里的最后一道菜汉桂熘鸡片,这道菜也是一道秦菜中的名菜,是直接使用香花的佳品。
汉桂其实是萧何亲手栽种的一颗桂树,而这颗桂树的花香浓郁,香飘十里,倒是真应了那句‘桂子十里飘香’的名句。
一端上来,除了颜色看起来十分清雅端方以外,就是香味也是隽永高雅,最后不光是鸡片就是花几个人都吃完了,略略带着点点独有涩味的花朵,还十分受人欢迎。
吃过了鲜花的滋味,接下来上来的菜则是甘仲点的明皇豆腐了,这道菜也是秦菜八珍中的一道菜,不光是看起来颜值极高,闻起来香味也是十分怡人。
不同于花香的芬芳,茶香更加优雅一些,虽说梅兰竹菊各有所爱,但是茶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都能接受的。
所以这道明皇豆腐又叫做茶香豆腐,一听名字就知道主材料是哪些了,简单明了。
……
第二千三百二十五章 州礼
很多时候秦菜,你看名字就知道菜肴的历史和做法,明朝皇帝发明的菜所以直接叫做明皇豆腐,很奈斯。
虽然这么理解也是可以,但是真正的明皇豆腐它跟明朝皇帝一毛钱关系也没有,是跟唐明皇有关的菜。
因此有的时候光看表面还是不行的。
“是这样处理的?”甘仲看着端上来微微有点发绿的豆腐,其中丝丝缕缕的绿色仿佛是缠绕在豆腐里面的,像是翡翠里的细丝一样,十分好看。
明皇豆腐其实具体正宗的做法已经失传,留下来的最多也就是一些吃货们的只言片语,比如什么‘色如翡翠’什么‘嫩如乳脂’之类的形容词,其他的都是自己发挥。
甘仲研究了好几年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发现,倒是做出来一款。但是怎么浸染豆腐都觉得不会像翡翠里面有碧绿的细丝,而且茶香也不会持久,加上浸染的时间长了以后,豆腐的口感也不会那么好,所以八珍里面这一珍听起来简单,说实话却让甘仲感到挫败。
不过!在他看到袁州做的明皇豆腐以后第一感觉是古籍中的明皇豆腐重现了。
在盛唐时代,尤其是唐明皇时期,很多人喜欢茶,而明皇喜欢豆腐,才让御厨将两者结合一起变成一道菜。
“外观可真还原,不知道袁主厨这个是怎么做出来的,难道是在豆浆里加入茶叶水吗?”汪理事也很好奇。
“也不会,我试过,那样做出来是绿豆腐了,不会出现这样的色泽。”甘仲很有自知之明道。
“我们秦菜学习的空间还有很大。”闫喜亮道。
本来没有见过袁州之前,他们一直觉得自己作为秦菜大师来说,不敢说所有的秦菜,单就自己所擅长的部分还是算可以的。
但是自从这顿晚餐开始以后,这个念头就再也不敢有了,看看袁州做的菜,再回首自己做的菜,嗯——道阻且长。
关于这点,厨师圈有一个说法叫“州礼”,也就是袁州的洗礼。
雨停了天亮了,你觉得你又可以了,苍天啊大地啊,你认为你无敌了,来接受袁州的洗礼,让你回归学徒时的努力。
“我们还年轻还可以再学习,努把力就行。”苗中华很是肯定道。
他是真的这么觉得的,一直被汪会长灌输一种不管是什么年纪的厨师有一个好身体都是一件好事,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套理论用在学习做菜上,苗中华觉得没有什么违和感。
“我觉得这个豆腐很好吃,既有茶的香味,又有特有的豆香味,而且冷盘的处理,冰凉的口感更加凸显茶的清香,让人在炎炎夏日里仿佛置身在海边一样,惬意自然。”霍廷趁着几个人研究豆腐的时候,直接吃了起来。
当然他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吃了肯定得跟好朋友一起分享分享这道菜的滋味,至于先吃了一半以后才开口什么的,这都是小事,不用在意。
豆腐吃起来很快,一股冷香味还在嘴里徘徊,最终的一道菜终于上来了,这是闫喜亮点的菜。
“袁主厨太奢侈了,真是太过分了,这酒,这酒……”一时激动,霍廷一改方才淡然自若的形象猛地站了起来,脸色赤红显然是十分激动的表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要说霍廷除了做菜练习书法以外,最爱的自然就是酒了,尤其是秦省自产的西凤酒,那更是他的最爱,就跟老大爷喜欢茶一样,第一次吃茶叶蛋的时候差点把袁州打了一个道理,现在霍廷也想打袁州。
最后在要扒着桌子往上爬的时候,被苗中华一把扣住了肩膀,以绝对的力道将他拉了回来。
从另一头过来的闫喜亮舒了一口气,这下午还想要跟袁州交流的,这中午就把人给打了,闫喜亮觉得他们都得凉凉。
袁州自然是看到了霍廷的动作的,他十分有逼数的知道这是为什么,西凤酒并不是浪得虚名的。
古时就有“开坛香十里,隔壁醉三家”的美誉,更何况是系统提供的西凤酒,品质自然不是普通的相比拟的。
“这个奶汤锅子鱼就是需要西凤酒来点燃火烧滚奶汤的,我只是个厨师,必须遵从正宗的原则,做出正统的奶汤锅子鱼。”袁州心里默默道。
看了看已经被制住的霍廷估摸着他是不可能来打他了,松了一口气,继续认真做菜,反正他一个可以打霍廷三个,还有人拉偏架,不用怕!
“这个菜这么香,好像酒香,不知道圆规的酒馆有没有这种酒?”乌海被浓郁的香味吸引,开始打起了小算盘。
“我觉得我们可以明天抽奖喝酒看看。”毛熊虽然没有闻到味道但是她相信乌海的判断,直接建议道。
“这个倒是可以有,这道菜不知道可不可以尝尝?”乌海眼睛发亮地盯着那个漂亮的铜锅。
“我看他们好像是厨师多半是有事的,抢了说不定会耽误袁老板的事情。”毛熊懂得怎么驯兽。
“等我们吃完了自己点。”乌海一听会耽误袁州的事,只能按捺住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
“海哥真成熟。”毛熊顺毛摸。
这边霍廷的动静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不过很快就被镇压了,大家也就是抬头看看,就继续埋入吃美食的大业里面,美食都不够吃哪里有时间关注别人的事情。
“霍廷,你怎么回事,打扰袁主厨做生意。”闫喜亮一向带笑的脸沉了下来。
“你平时不是这样的,虽然这道菜很香,但是你这反应是不是太大了?”汪理事一向聪明的大脑也有点转不过来。
主要是霍廷淡然世外的形象太深入人心了,猛地这么火爆起来,都差点以为是换人了。
“是不是这酒?”甘仲倒是知道霍廷嗜酒如命的。
他闻着这隽永的酒香仿佛不一般一样,有点猜测。
一听到酒,本来已经略微平静下来的霍廷差点又要暴走了,“太暴殄天物了,真不行,我一定要跟袁主厨建议建议,用西凤酒来烧可以,这个正宗,但是也不能这样啊!简直是太浪费了。”
说着霍廷还大着胆子瞪了一眼袁州,可见他对于袁州用这种西凤酒来烧奶锅是有多怨念了。
“这奶锅不是一直是用西凤酒来烧的吗?”闫喜亮还是摸不着头脑。
他对于酒没什么研究,虽然觉得袁州用的比起平常的西凤酒确实要香一点,但是袁州这里用的食材都是最高级的,用来烧的酒好一点也没什么呀。
“是西凤酒,而且比起我曾经喝过一次的柳林贡品西凤酒还要好品质的酒,你说这不是浪费?”霍廷没好气道。
他现在是恨不得立刻找袁州说说,要是能够换点这种酒拿来喝它不香吗?非得要烧着玩!
……
第二千三百二十六章 不至于吧
柳林酒号称是西凤之源,是西凤酒中凤香型的极品。
光是从这醇厚迷人的芬芳中就可以得出结论,比起之前他喝过的特供柳林西凤酒还要酒香迷人,就可以想象其品质了。
其实这也是不稀奇,凡是和贡品沾边的东西,就不能说不好,细想就知道,要是你上贡的东西不好,那结果是……
“你确定?”
“柳林贡酒,不至于吧。”
“上次我去潘总酿那里讨酒喝,都没有余粮了。”
而本来被霍廷一系列操作打懵的闫喜亮等人听到他的话也是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想想,连指挥酿制的总酿都没得喝,结果在厨神小店用来烧饭,这是一种什么状态?
大概就是,很多人母胎单身,结果有的人大学换了七八个对象。
嗯——如有雷同,纯属冒犯了。
“绝对没错,虽然好两年没喝了,但四年前喝过就忘不了,这就是柳林贡酒。”霍延肯定的回答。
“唰唰!”
然后动作整齐地转头看向正在漂亮雕花的铜火锅底下燃烧着的熊熊火焰,感觉有点肉疼。
一分价钱一分货,刚才还觉得这个酒的香味浓烈怡人,芬芳扑鼻的,现在倒是有了跟霍廷相同的想法了,实在是太浪费了。
霍延想,买肯定是买不到,柳林贡酒,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袁州自己会酿!
想到这里他都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咕嘟,咕嘟”
奶白色的汤汁在火焰的加持下冒着白泡泡,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除了醉人的酒香以外,食物的香气慢慢浓厚起来。
香气四溢,跟酒香完全不同,那股子香味仿佛是活的一样,一直往人鼻孔里钻,就是不想闻都没有办法。
“哧溜”
甘仲下意识地吸了一口口水,看了看左右道:“我们开吃吧,反正酒烧都烧了,也救不回来了,现在菜可以吃了。”
这个铜火锅自然也是用的是以前的那种原始炊具,这种原名叫做“铜爨”,是南北朝时期一个叫“獠”的少数民族的特有炊具,历史极为久远。
当然炊具是由系统提供的,看这铜火锅极具沉淀感的紫色,以及上面古老神秘的花纹都昭示着它的历史,不过现在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那一锅子奶白色的汤里面。
翻滚着雪白的鱼肉,红色的火腿,深色的香菇,各种各有的食材在锅里,被奶白色的汤汁一衬托,就更加引人食欲了。
“我也觉得可以先吃。”苗中华早就忍不住了。
于是剩下的人默契地拿起筷子朝着自己看上的菜夹去,汪理事早就看中的肯定是鱼肉。
奶汤锅子鱼的主材肯定是鱼肉,活的黄河鲤鱼才是最正宗的食材,汪理事的想法很简单,能够配得上如此好的西凤酒来灼烧的鱼肯定是相当不错的。
因为鱼是切成瓦块形的,所以汪理事直接夹住一块连皮带肉的就出来了,一点不费劲。
略带黑色的鱼皮,雪白中掺杂着一些深褐色的鱼肉一离开锅子,属于鱼的鲜香就藏不住了。
汪理事将它放进嘴里小心地咬一口,毕竟就他吃的经验来说,鲤鱼的鱼刺还是蛮多的,要是不注意的话,说不定会发生什么流血事件。
但一接触口腔,首先是一股浓郁的鲜香味道,汪理事知道这是汤的味道,接着就是极致的鲜美,鱼肉一抿就化,吸饱了汤汁的鱼肉,既有着汤汁醇厚的滋味,又有着鱼肉天生的鲜甜味道。
是活的黄河鲤鱼现宰现杀的,鱼肉十分新鲜,吃进嘴里仿佛还能感觉到那股子鲜活的气息一样。
而且没有鱼刺,一根都没有除了大的鱼骨,小的鱼刺一根都没有,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袁州事先处理过的。
但是看了看完好如初除了切出来的瓦块状并没有其他的地方有破损,汪理事心里默默抹了一把脸打算略过这个让人伤心的话题。
“不是普通的黄河鲤鱼,就这味道绝对纯正野生的,但是光是野生的好像也没有这么好的味道呀,我又不是没吃过?”汪理事将注意力集中到鱼本身上。
其实很好理解,这野生跟野生之间差了一个系统而已。
“对,这鱼肉实在太鲜甜了,而且还隐隐透着回甜,在如此浓厚的汤汁的衬托下,显得越发鲜美,我都不知道怎么夸袁主厨了,嫩得恰如其分,此时吃绝对是味道最好的时候。”甘仲是一脸的满足。
至于苗中华更是运筷如飞就怕晚了一步,就是少吃一块鱼肉,那简直是不能忍的。
喝上一口汤,即使是用鸡,鸭,肘子,排骨这些炖成的汤汁,按理来说应该是比较浓厚腻人的,但是汤一喝进嘴里就颠覆了大家的想象,是挺醇厚的,但是很是爽口,并不会觉得腻人,相反还会觉得一整锅喝下去都可以的,反正闫喜亮就是这样的感觉。
“嗝”
忍不住打了一个饱嗝,霍廷刚刚虽然十分心痛极品西凤酒被浪费了,从吃上第一口鱼肉以后,酒就被抛到了脑后了,因为西凤酒燃烧的时候,一些香味附着到鱼肉的上面,所以最上面一层的鱼肉上有一股隐隐醉人的酒香。
即使已经稀释到近乎没有了,但是那股让人沉醉的芬芳一直凝而不散,因此霍廷吃了很多表面的鱼肉,就为了体验那股酒香的滋味。
既然事情已经不可挽回了,霍廷想着能够多吃一口西凤酒烧出来的食物都是赚的,因此一不小心就成了五个人里吃得最多的。
“虽然感觉没有饱,但是下午有正事,我觉得我们可以晚上再战。”苗中华摸着自己胀得滚圆的肚子很是遗憾道。
他的肚子是真的满了,但是他的嘴是真的没有满足,实在是太好吃了,完全舍不得停下来。
“这个提议可以有。”甘仲第一个赞成。
“我们跟袁主厨讨论多半是会说到很晚的,到时候在这里吃晚饭也算是方便,不用跑来跑去。”闫喜亮一本正经道。
似乎就是为了方便大家而不是有什么私心的大公无私的样子。
“我觉得我们可以快点给别人让位置了。”汪理事对于在这里吃晚饭自然是举双手赞成的。
但是他注意到了门外排得老长的队伍,觉得他们应该出去再说。
经汪理事提醒,闫喜亮几人也反应过来了,看了看外面排队的人群,这群大师突然有点不好意思,赶紧动作快速地走出小店给别人让位。
至于毛熊和乌海那是早就已刷完一波走了,等待晚餐时间的到来。
而闫喜亮他们出去以后也没有走,直接在桃溪路里逛了起来,想要看看被传说的神乎其神的街道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自从厨神小店和袁州越来越有名以后,小店所在的桃溪路不仅在川省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就是全国范围内都是响当当的,尤其是厨师圈子里,那更是名头很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