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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墨封     天下布武录txt下载     天下布武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八十二章 重会故人

    宴会结束后,刘俊峰为吴锋等几个白衣营领导人物也安排了住处。第二天,吴锋便独身离开了平阳城。

    忘忧谷虽灭,外边的产业却都还在。

    吴锋正是要找一个人,只要通过这个人,他便能将忘忧谷残存的产业都收入手中!

    父亲看人,从来不会看错。

    ……

    这是一座小小的阁楼,墙壁之上沾着星星点点的煤灰。

    一位身躯富态的中年人正靠在青藤摇椅之上,眯着眼让摇椅前后咯吱摇晃,露出惬意的神情。

    窗口骤然开启,而后只听两声落地的轻响。

    中年人立刻警觉地站了起来,而后双眼睁得好似铜铃大。

    “小锋……是你……”中年人压制着声音,惊叫道。

    随即有泪水从他眼眶中溢出。

    “是我,我还活着,刘伯。”吴锋轻声道。

    中年人露出狂喜的颜色,猛地上去抱住了吴锋:“苍天保佑,苍天保佑呵……像你爹那么好的人,上天怎么可能让他的独苗蒙难呢……”

    这人,自然便是受过吴锋父亲恩惠的刘大志了。

    忘忧谷灭门时,在外面打点产业的门人其实都逃过一劫。然而神堂现在无力重建忘忧谷,这群人也便和总堂失去了联系,成了无根之水,无本之木。

    刘大志负责煤矿的事务,每个月都解送采好的煤回谷里。

    这份职司看似不起眼。实则拥有不小的财权。

    父亲曾对吴锋说过,刘大志虽然做不好厨子,但性格八面玲珑。让他出去做事,不但本职工作能圆满无缺,还定然能在忘忧谷的外围产业中建立起有效的关系网。

    如果神堂派来收拾残局的人能够找到刘大志,说不定就有希望重建在河东的势力。然而之前神堂派来调查的人并不知道忘忧谷具体有哪些产业,也不知道忘忧谷的外围门人中哪些人是能够做事的。

    忘忧谷的灭门,令链条的中间一环完全被切断了。

    正说话时,有两个眉清目秀的童子走上了阁楼。怔怔瞧着吴锋。

    刘大志向他们挥挥手,嘘了一声。他们便乖觉地下去了。

    刘大志道:“小锋,不用担心,那两个小子是我的侍童。我老婆死得早,没有孩子。待他们就好像亲生儿子一般,他俩是绝对可靠的……有什么话,便说吧。”

    吴锋点点头,叙说了自己之所以逃过一劫的缘由:正是因为梦绮舞出事,他去莫邪溪寻找梦绮舞,才躲过了忘忧谷灭门之祸。

    说起这事时,吴锋脸蛋曾短暂地有些发红发热,但声气随即恢复了稳定。

    “嘿……你这小子,没想到年纪没多大。已经是个多情种子了。”刘大志揶揄道,但眼中却是说不出的欣喜。

    听说忘忧谷被灭门,对于他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如今知道恩公的儿子安然无事。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吴锋脸上再次发烫,哼唧道:“刘伯,你就甭臊我啦……”

    这话说得有几分对长辈撒娇的味道,他本来就清秀绝伦,如今脸蛋微红的模样越显得俊洒可爱,让刘大志心生怜爱之意。忍不住伸出大手,摩挲他头发。

    “那么。离开忘忧谷之后,你又去了哪里?刘伯有些什么能帮你做的么?”刘大志道。

    如今他在外边做事,混得可是比当年在忘忧谷当厨子吃得开太多。吴锋的父亲对他的恩德,不啻于再造之恩,他又是个感恩重德的人,如今见吴锋安然无恙,简直是不胜之喜,现在吴锋无论对他提出什么要求,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他都绝不会有二话。

    吴锋微一踌躇,但随即决定坦诚以对。

    再深沉的谋者,都必须要有信任的人。如果完全没有开诚布公的人,那么又怎能做成事?

    吴锋将自己把忘忧谷的财富都送给岩仓殿,以及夺取岩仓殿交给苏梦枕的计划,坦白地向刘大志说出,更叙说了自己在岩仓一路拼搏成为白衣营统领的历程,只是隐去了云海岚的事情。

    “哈哈哈哈……好小子。不过短短几个月,就能做出这么多事来,当真不愧是恩公的儿子!你若做成了这番事业,正可见得你对苏堂主的一片忠心呢。”刘大志拍着吴锋的肩头道。

    吴锋不由问道:“苏堂主……刘伯,你见过苏堂主?”

    刘大志道:“没有,但你爹却时常对我说起,说苏堂主是天纵奇才,文武双全的风流人物,咱们武者的希望,就着落在苏堂主身上了。既然如此,我也当苏堂主是绝世少有的英雄。虽然这次苏堂主败给那薛衣人,又遭逢忘忧谷灭门的打击,吃了些亏,但元气还在,早晚能打开局面……”

    吴锋听到这话,越发笃定父亲和总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想起自己的饮食口味也更加类似豫州人而不是并州人——难道,父亲其实是苏梦枕派到忘忧谷的么?

    倘是如此的话,吴锋若能建立献上岩仓的大功劳,获得神堂继承人的位置便更加容易了。苏梦枕对自己的养子苏灿不够满意,那是众所周知的。

    “刘伯,我这一番过来,想要的,乃是忘忧谷剩下的遗产。”吴锋又和刘大志寒暄了几句,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刘大志的神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你是说,要把忘忧谷的外围产业整合在你的白衣营下头……”刘大志道。

    “不错,我需要这笔启动资金来打开局面,以及打点河东的大小豪族。”吴锋道。

    刘大志点点头:“短期内,豪族们还不知道这些产业是忘忧谷的,现在已经没人庇护,但已有两三处产业暴露出来,被人吞并了。大家伙现在群龙无首,也是慌乱得紧。只不过你的计划虽然气魄不小,那些人却未必都可信,也就是说我并不能告诉他们你的设想……”

    吴锋道:“那自然是断断不能说的。如刘伯你这样忠心耿耿者,又有几人?何况他们也不能信任于我的能力。”

    刘大志不由沉吟起来:“这就不太容易了……那便这样吧。反正那些人里面,真正忠于神堂的也不多,岩仓殿和神堂都是出自天武神教,本来就是同源的门派,我只告诉他们我的忘年小友谢衣如今投靠了岩仓,并做到白衣营统领的位子,过来开辟一片江山,将他们都拉到你麾下。你在短短几个月便崛起于岩仓,足见你的手段,他们想必也能看到;而岩仓的地盘与河东郡只隔着一条黄河,也能够庇护他们不被豪族侵吞。”

    忘忧谷外围的头领们大都知道谷里有个修为高深仗义疏财的吴长老,是刘大志的恩公,而吴锋现在却化名谢衣,所以刘大志当然不能直接告诉他们吴锋就是恩公的儿子,只能说是自己的忘年小友。

    吴锋眼中喜色闪烁:“那就拜谢刘伯了,以你的手段,一定能说服他们的!”

    刘大志是极其热心的人,与吴锋的父亲一般,也是仗义疏财,愿意为朋友排忧解难,曾经有为了朋友生病的儿子进入凶地采药,经历九天九夜,与凶兽搏斗数十次,负伤十九处,最后采得药材归来救了朋友儿子一命的经历。

    如他这样肯为朋友赴汤蹈火的人物,打点起关系来,自然也是左右逢源,如鱼得水。

    要说能耐,刘大志也的确没有什么非常突出的能耐,之所以能够有不一般的能量,只在两个字:实在。

    吴锋的父亲以实在对待刘大志,刘大志便愿意涌泉相报。而刘大志以实在对待自己的同僚,同僚也便易于受他劝诱。

    刘大志点头道:“我尽力而为,但一定让小锋你满意。”

    但是他随即问道:“小锋啊,你这个夺取岩仓的计划,是一步都不能出破绽。倘若最后失败了,这么多的财富和产业都白白地便宜了岩仓殿,又该如何?”

    吴锋闻言,不由短暂愕然。

    他这个年龄,不可能完全地算无遗策。之前对决狼盗的时候,便因为没有算到狼盗头领郎射雕其实是一只马妖,导致了商队首领叶落的横死。

    那么,如果夺取岩仓的计划失败了,又该如何呢?

    但他眼中神色随即恢复了坚定。

    “哪怕失败了,在岩仓内部经营数年后,我也必定已经埋下了足够多的伏线和暗子。只要我成功逃出,不管到哪里,必定会组织人马,如同摧枯拉朽一般吞并岩仓,拿回我应得的一切!”

    吴锋声气满蕴锋芒,眼藏傲意,但却是成熟的孤傲,完全超越于他的年龄。

    “好!不愧是你爹的英雄种,男子汉在这人世间,就该有这个傲气和自负!”刘大志扬声赞道:“有你小子这句话,我哪怕拼了这条老命,也要任你驱使,尽一切手段帮你将事情办个妥妥帖帖!”

    刘大志的眼中,是藏不住的喜悦,在微浊的瞳孔中,越发显得灿烂明亮。

    恩公的儿子,是真的长大了,这小小少年已经有了顶天立地的豪情,当他真正顶天立地的时候,便再也无人能制住他!

    既然如此,哪怕这孩子想要的是整个天下,自己也当誓死相随,纵然在这条路上抛头洒血,以身躯和白骨为对方铺出一条道路,也无怨无悔!(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忘忧谷的遗产

    忘忧谷名下的商铺、酒厂、矿山、煤窑、锻冶坊等各项产业的负责人,都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消息——忘忧谷幸存弟子谢衣已经成为岩仓殿白衣营统领谢衣,如今进入河东,试图招诱忘忧谷的外围力量。

    这个谢衣,众人并不知道是何许人也。然而他们的老友刘大志费尽口舌,极言这个少年是何等的天赋异禀、智谋超群。

    然而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智谋非凡的人物,怎么可能以十三四岁的年纪,短短几个月内就得到岩仓殿如此重用?

    吴锋帮邓爱侯做的事情,一是火并邓嵘,二是结盟天子峰,三是灭掉天家满门。这些都是不太能见光的,所以这些人也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一点。但是吴锋现在被邓爱侯看重,全权负责在河东的事务,却是事实,足可见他一定为邓爱侯出了不少妙策。

    忘忧谷的外围负责人们,在忘忧谷灭门后,都陷入了朝不保夕的恐慌之中,失去了靠山的他们,随时都可能被本地的其他势力所吞并。

    面对刘大志的仲介,他们各有心思,都陷入了考虑当中。

    八天后,刘大志将结果带给了吴锋。

    “小锋……包括我所在煤窖的矿主在内,绝大多数负责人都愿意效力于你,来换取岩仓殿对他们的保护。只有几人怒斥我背叛神堂,还说宁愿投靠其他的豪族,也不愿意投靠岩仓殿。”刘大志道。

    吴锋道:“那么。愿意合作的人占多少呢?”

    “四分之三以上吧。”刘大志答道:“我没有告诉那不合作的几人你的志向,哪怕他们表现得对苏堂主忠心耿耿。我不敢信任他们。”

    吴锋点头道:“刘伯,你做得没错。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不愿意合作的人,就让他们去吧,爱去哪里去哪里。他们说宁愿投靠其他的豪族,可是并州本地的地头蛇们可都凶悍得很,他们凭什么保证自己投靠之后还能保住负责人的位置,不被吃干抹净?最大的可能性是早就有勾结。有现成的门路在。说对苏堂主忠心耿耿……好笑么。”

    刘大志道:“不错,何况即便他们现在没有异心。但如果知道你的计划,也难保不为所动。如果出卖你而投靠岩仓,也许就能在岩仓殿内取代你的地位,这样大的诱惑。我不相信那几人能不动心……稳妥起见,只能放弃那部分的产业了。”

    “有现在这些也已经够了。”吴锋道:“刘伯,真是辛苦你了。”

    “嘿,跑跑腿的事情,说得上什么辛苦?现在没了忘忧谷的门路,矿上挖出来的煤也不好卖,还得依托小锋你在并州打开局面呢……”刘大志道。

    “这是当然,我招纳大家,虽然是为了我自己的势力。却也要让大家一起发财才行。人倘若只想着自己完全不考虑别人,如何能做得好事情?”吴锋道。

    “如今大家已经联合起来,愿意聚集在你的麾下。并存放了一大笔资金在我手里。我便去联络并州本地的豪族,给他们送上礼物和亲善书信好了。”刘大志道:“小锋你弄一份名单给我罢。”

    “早弄好啦!”吴锋道,将一包资料取出来,递到刘大志手里,里头有所有需要拜访的豪族头领的姓名、势力大小、家庭情况、爱好等详细资料。

    这是宋山内这些天调查的成果,吴锋也在平阳城里询问了郡守刘俊峰和一些官吏。得到了不少情报。

    “虑事如此周全,这几个月你小子可是成熟太多了啊。不经风雨不见彩虹。果然是出去闯荡了长得快呢。”刘大志道。

    “居移气养移体。”吴锋笑了笑:“我现在毕竟也是一方领主,可不只是忘忧谷的小小弟子了喔。”

    在忘忧谷中,吴锋只是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为了守护忘忧谷而努力。但现在他已经是一方领导者,需要顾及到自己麾下所有人的利益,来保证自己势力的稳定发展。

    在其位,谋其政,这个道理恒古不变。

    邓爱侯从忘忧谷废墟中取走的不过是死钱,虽然庞大,但只是资金而已。

    而吴锋现在通过刘大志,收获了忘忧谷真正的遗产,这是能够金鸡生蛋的产业链。依靠这些产业,更可以营造更庞大的人脉网和商业网。

    他再一次感觉到了雄浑的命运之力。

    命运的力量,因自己的努力而散发出绚烂的光辉,弥漫他的视野。命运之神,正对他展开灿烂的笑颜。

    ……

    在进入平阳城,与刚来的白衣营统领见面之前,河东一带拿得出手的豪族头领们都收到了价值不菲的礼物。

    几乎每一样礼物都考虑到了受礼者的爱好,是豪族头领们所喜欢的类型。而随礼物同时过来的书信,更显示出白衣营统领麾下的势力对于豪族头领们,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豪族头领们意识到,这个白衣营统领并非是人生地不熟的无根之草,他出身河东,其实也算得上地头蛇。

    忘忧谷的残余势力已经被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入手中,这时候各豪族如果还想争夺吞并,白衣营统领便可以上报岩仓殿,请求大周方面进行仲裁。这无疑不是最讨厌关中方面干预的豪族头领们所想要看到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这位手腕不凡的少年采取排挤的态度,也实在是没有什么意义。

    于是在平阳城内的宴会上,豪族头领们都和吴锋之间彼此交换了善意。每个人都惊诧于这位名叫谢衣的少年之俊美,不敢相信世间竟有如此风仪非凡的美少年。

    然而陈郡阳夏谢氏以多出美人著称,能有这般的人物又实在并不奇怪了。只是他们可不知道,吴锋其实和谢家半点关系都没有!

    “各位,我们白衣营来到河东,是为了剿灭横行的盗匪,安定百姓,绝无与各位争夺土地田产的心思。”吴锋开言道。

    “谢统领一番赤诚之心,我等佩服。”豪族头领纷纷道。

    宴会已经结束,吴锋点点头,一挥手,一匹洁白无瑕的白马便被牵到了屋院之中。

    吴锋扬声道:“我等皆是大周臣子,今日定下盟誓,同心协力,只为消灭盗匪,保境安民!我将以此剑斩杀白马,与各位刑马作誓!”

    明着说是协力剿灭盗匪,实际上是互不侵犯的约定。

    然而屠马为盟,是极为庄重的誓言,有天地鬼神为证。这些豪族头领局限于土地,眼界有限,自然也一定程度上相信鬼神之说。

    吴锋现在突然提出刑马作誓,而且此地又有郡守刘俊峰等一干官员作见证,便要让各豪族头领再不能生背盟袭击之意!(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 刑马

    只见这白马身躯极为高大雄壮,浑身干净光洁如冰雪,没有丁点杂毛,通体油光水滑,散发着缎子一般的光芒。

    东方的马匹背部高度都在一米三左右,这马却有一米五以上,昂起头的话高有两米二不止,哪怕放在西洋良马中,都是出类拔萃的了。

    整体而观,只见这头白马胸宽尻齐,腿劲腰壮,鬃毛整齐滑顺,尾如铁鞭,一副神骏之象。体内更是透发出一股浓郁的灵力,倘若全速奔行,绝对不止日行千里。

    它也意识到自己即将遭受的命运,眼中泪光闪烁,却并不挣扎,只是以幽怨的眼神看着众人。

    “这可是一匹极为难得的好马呐。”有豪族头领说:“如此杀了,未免太过可惜,不如算了吧。”

    “是啊,这马挺可怜的,并州缺乏灵马,谢统领得到一匹,并不容易。”又有人道。

    “我等并不是不愿意和谢统领结盟,互相亲善。只是结盟是大吉大利的事情,斩杀如此良马,未免不祥啊……”

    很显然这些豪族头领虽然拿了吴锋的好处,却并不太愿意刑马作盟,一旦斩杀良马,共饮马血,这盟誓便在天地鬼神的监督之下。

    只有足够强大的实权者,才有完全无视鬼神的力量,随便就敢于背叛庄重盟约的勇气。这些实力甚至远不如岩仓殿的豪族,它们的头目当然也相信刑马作誓的约束力量。

    但大部分豪族头领们又不甘心白衣营轻而易举地接收了忘忧谷的遗产。打算着白衣营如果哪天碰上什么危机,依然要落井下石,自然不愿意刑马作誓。

    中土缺乏广袤的草原。因此牛马数量有限,对于百姓来说,随意宰杀耕牛是杀头重罪。而能够充作战马的灵马,哪怕是高地位的人,也必须有恰当的理由才能宰杀。

    吴锋微微一笑,指着这马的颈项下方:“各位且看!”

    一群豪族头领这才发现,一条蓝幽幽的铁丝。从白马的双肩透出尖儿来,伤口处毛发染着血痕。

    这白马竟是被穿了琵琶骨。才嘶都嘶不出一声来。

    而那铁丝,是用有镇妖破邪功效的镇魔铁打造成的。

    “这马本是一头修成人形的马妖,流窜各地,不但抢劫钱财。奸淫杀害良家女子,更是生吃人肉,活吮人血,当真作恶多端,如今被我捕获,屠马作誓,也显示和各位同心消灭盗匪,维护大周境内安宁的意思!众位意下如何?”吴锋扬声道。

    诸豪族头领一时懵了,原来这少年统领早就算到了他们不乐意。然而这匹马既然是穷凶极恶的马妖。为害地方的盗匪,斩此为誓也是理所应当。

    所有豪族,都有消灭盗匪的义务。吴锋既然捕了一头为盗杀人的马妖过来。他们倘若还推搪,就显得自己完全无心剿灭盗匪,效忠大周王朝了。

    河东郡郡守刘俊峰见此局面,也不由开口劝说道:“各位乡里豪士,大家都是大周的忠良臣子,自然该戮力同心。今天杀此白马,正可表示各位的耿耿忠义之心。”

    他们只得纷纷点头。眼目示意,表示愿意和吴锋一同刑马作誓。

    吴锋将赤剑霍然从腰间拔出,剑光如同虹光电闪,只听那白马悲嘶一声,硕大的头颅已是轰然坠地,鲜血如同流泉一般喷薄而出。

    周身真气鼓荡,吴锋纹丝不动,但汹涌的马血却是被逼开去,没有丁点沾上他的衣袍,全身依然干洁如洗。

    左手捧的海碗在空中一掠而过,已是盛满了鲜红的马血,当中浮现出淡淡的灵光。

    海碗中的马血刚好及上碗沿,一丝不多,一毫不少,而碗的反面也如同吴锋的衣衫一般,干干净净,没有染上丝毫血痕。

    吴锋眼看着马尸轰然倒下,在地面上砸起一片烟尘。这才悠悠转过身来,将海碗放在桌上,以酒杯接了一杯,用左手食指点了一点,划在面颊上,染出一长条鲜红的血印。

    而后端起酒杯,一口饮尽。

    马血有毒,如果注入人体内,或者接触伤口,会对人体产生一定毒害。但只是喝下去的话,除了味苦之外,却是无妨的。

    吴锋饮下妖马之血,登时感到苦味攻心,但是苦劲过去之后,一股灵韵味道很快散发开来。

    这样修成妖力的灵驹,其血液的确是上好的补品,现杀生饮更能保持其中的灵气。

    一群豪族首领也都上来,各取了一杯,歃血之后饮尽。他们大多怕苦,在饮血的时候一个个皱起了眉头。

    最后,郡守刘俊峰大人作为朝廷命官,也上来喝了一杯,表示居中调和这次会盟的意思。虽然他的实权极为有限,除了收税之外基本没他什么事,就算是有人犯罪了,各地的豪族都有自己的私刑,很少会找他处置。

    这一场会盟在军乐队慷慨豪迈的长歌声中圆满结束,夜空之中放起了五色的烟花,绚烂夺目。

    会盟完毕之后,吴锋带着白衣营士兵们,火速赶往吕梁山脚下。

    吕梁山区极为宽广,由许多条山线构成,几乎占满整个并州西部。

    吴锋选择了两条山岭的汇聚之处,搭建营地。

    此处,在平坦的河东平原上,两条石质山岭陡然在两个方向拔地而起,山体平滑,上无草木,看起来倒像是巨树露出地表的树根,但是比起树根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两条山岭以垂直方向汇聚,汇聚之处高达三十多米,在两侧形成了天然的城墙。两山之间的空地则是缓缓上升的北高南低形势,便于防守,却又平坦,可以建造房屋。

    不远处有多道溪流自山上流下,吴锋在绘图阁中学习到了一定的地理知识,判断此处应该有地下水,下令士兵就地打井,果然见到清水汩汩而出。

    有了水井,哪怕营地遭到敌人围困,也不用担心断水的问题。

    建好营地之后,吴锋更是出资招募石匠,购买优质石料,在这里修建一座小型的城堡。

    城堡规划是可以容纳两百人以上,这样既考虑到白衣营人数的扩增,也可以容纳士兵们的家眷。如果要为士兵们解决婚姻大事,便不能让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不然反倒会引发怨言。

    由于山区采石容易,城堡规模又不大,吴锋高薪招募的工匠们日夜赶工,不过一个多月,这座坞堡便已初步建成,白衣营士兵拆掉了简陋的木质营寨,尽数住入其中。

    白日间士兵训练之时,工匠们便继续扩建着城堡。晚上则不再开工,令士兵们得到良好的休息。(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 生日快乐

    燕子来了又去,绿叶长了又凋,芳春被燥热的盛夏湮没,随即便是沉阴漠漠的凉秋。

    并州地处北方,寒意来得比豫州要早,吕梁山下的白衣营城塞,更是被山陵的寒气所侵染,弥漫在一片西风萧瑟当中。坞堡的城墙、屋顶,乃至练兵场上,都洒满了从山上吹落而下的黄叶。

    但随着城堡的愈来愈完善,城外的空地却也渐渐繁华起来。

    这几个月来,吴锋带领着白衣营打击盗匪,多有建树,更是和本地的大小商会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

    白衣营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同时士兵们也有着对于物质的需求。许多小商贩、工匠、酒馆老板、歌女被吸引过来,在城堡下方形成了小小的集镇,吕梁山中的不少猎人和采药人,也将自己的收获物带到此间出售。

    为害地方的盗匪,是百姓们最为憎恶的对象。吴锋带领的部队作战勇猛,打击剿灭流寇和山匪堪称无所顾忌,不遗余力,在百姓中自然形成了极好的名声。

    在本地商会的眼中,当地豪族结构臃肿,族人众多,利益关系掺杂不清,因此也就显得较为贪婪。和白衣营合作,寻求庇护,便划算了太多。更不用说白衣营还继承了忘忧谷的外围遗产,有不少擅长商业的人才。

    于是在这些商会的帮助下,短短几个月内,城塞外的集镇便飞速发展。已经有了近千人的规模。

    因为白衣营规模有限,因此现在的规模到了一个临界点,发展开始减缓。然而假以时日。这片街市早晚能发展到岩仓城下街市那样上万人的规模,甚至可能在几十年后,成为一座依山而筑的大城市。

    吴锋在城堡的阁楼之上,轻轻放下了手中的书卷,心满意足地看着城下的千家灯火。

    这几个月,他简直不要太忙。白天要训练士卒,晚上要修炼内外功法或者默思收拾体悟。更不用说各项杂务,要筹备营地的扩建工作。要为白衣营吸纳新血,要管理从忘忧谷处继承到的产业,要打点好大大小小的豪族,要交结好和本地商会的关系。扩大白衣营影响力,每隔一阵,更得亲自带兵出征,与盗匪生死搏杀。

    他已经把自己的睡眠时间压到了最短。但也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想要看书的话只能在吃饭的时候捧着看。

    如今各项事务都已经走上正轨,在几个月的经营中,吴锋发现了麾下众人的长处,将有不同才能的人提拔到各自合适的位置上,才稍稍能松一口气。

    忘忧谷产业的发展和利用。当然是由刘大志在内的几人主持。宋山内和他麾下的密探们,仍然主要负责情报工作。

    之前因为奉承吴锋而被提拔的那个小队长,名叫姜夜。吴锋本来提拔他只是为了警醒下那些仍然有心和自己作对的士兵。但这几个月的工作中却发现此人并不是庸才,他溜须拍马的本事,在跑业务的过程中可以起到极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姜夜还有着做事实在的优点。

    于是吴锋便将招揽大小商会的事情大部分都交给了姜夜,白衣营从商会处接到打击盗匪保护商路的任务。作为回报商会直接给予大笔金钱作报酬,或者将部分甚至全部产业纳入白衣营的保护之下。

    眼底灯火闪烁。是自己亲手铸成的繁华,远远地也能听见歌女悠扬的歌唱,和百姓的欢声笑语。更能见到有人放起五彩的烟花,在爆鸣声中于长空之上迸开,在秋空中绽放出别样的流丽。

    吴锋是真正地有一种喜悦之意,既为百姓的和乐,也因为这是自己霸业的第一步。

    欲逐鹿者,必先安民。说完全为了百姓而去争霸天下,当然显得过于虚伪,但争霸以实现自我的过程,往往要伴随着为百姓谋福利的努力。

    正打算继续拿起手中的兵书研读,窗口却是突然敞开,一道流风飘然而入,伴着淡淡的冷香。

    这窗户是吴锋特意订做的玻璃窗,明净如水。因为怕秋风吹动书页,吴锋将窗口是关上了的。

    不用想便知道,是谁进来了。

    云海岚来到河东之后,一直在这附近活动。说起来吴锋现在的居室也算宽大隐蔽,但她却不肯再如同当初在忘忧谷一样,和吴锋共处一室,吴锋便为她在城下安排了住处。

    但她以最近是修炼恢复实力的关键时间为由,经常连续几天十几天地呆在山上,吴锋根本找不到她的影子。只有到需要吴锋鲜血的时候,云海岚才找他一下。

    除此之外,吴锋倒也请她出手刺杀了两个修为不低的盗匪头子,但是靠捏爆她给自己的玉符,才将她请了回来。

    一言以蔽之,自从那天晚上之后,云海岚对吴锋突然就冷淡了下来。

    她的好胜心让她做出了逾矩的引诱举动,违背了若即若离的原则,结果仍然又被吴锋压住气势。她事后意识到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实在并不合适也并不合理,反而发起了大小姐脾气,对吴锋显得不冷不热地。

    毕竟吴锋虽然让她要直面内心,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实际上,她仍是在恐惧吧。

    女人啊……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吴锋想。

    “云姨,想我了?”吴锋微微笑道。算时间,今天不是需要鲜血的时候。

    “谁会。”云海岚的神色冷淡,全然不是以前那娇媚勾人的表情。

    虽然此时此刻她的气质好似冰美人,但说话却又仿佛负气一般。

    衣服倒是换上了那套紫色的厚实衣衫,不再暴露。只不过这套衣服却是吴锋买给她的。

    “那要是我想你了呢?”吴锋微微一笑。

    “与我何干?”她懒得看吴锋目光,一副高傲的神情。

    她这副表情,如冰似雪。乍看上去,还真有种绝情的味道。

    吴锋是知道她不过是使性子而已,所以毫不恼怒。但他算是明白当初杨麒为什么被云海岚利用之后弃若敝屣,会产生那样强大的怨念,以至于心理变态,杀人盈野。

    如果一个一向对自己温言软语浅笑嫣然的女子突然变得冷若寒霜,更是显得完全不将自己放在眼里。自尊心强烈的男人都会恨得咬牙切齿吧。只不过如杨麒那样丧心病狂的人,又实在是比他的气运还绝代少有了。

    “那么……可是有什么要我做的么?”吴锋收敛了轻佻的神气。以严肃的声调道。

    以吴锋的高傲,云海岚既然无心与他调笑,他也绝不会低声下气去讨好。在骄傲上,他与对方全无二致。或者说更要骄傲太多。

    “是有需要你做的……不过……”云海岚冷冷道:“是要一个了结。”

    吴锋一惊,不知道云海岚为何说出这样话来,疑惑道:“了结?”

    “不错,就是了结。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种不清不白的关系,很不合适么?毕竟,我和你的年龄差距也太大了些……”云海岚缓缓道,似乎全无开玩笑的意味。

    吴锋不知道该怎么说,两人的暧昧。明明大部分都是在云海岚的挑逗之下发生的,她却要求吴锋结束两人现在的暧昧关系。

    “你让我面对本心,你自己也该如此。把你的梦师姐找回来吧。你我的关系到了恢复正常的时候了。”云海岚道。

    “梦师姐?”吴锋疑惑道:“难道……”

    想起梦绮舞。吴锋心头仍然隐痛,但这几个月过去,他对找回对方却是渐渐越来越不抱希望了。

    世界那么大,两个失散的人又哪里是如此容易重聚?自己现在不得不使用谢衣这个化名,当吴锋这个名字名动天下时,又该是多少年后了呢?

    云海岚点头道:“不错。”

    她轻轻取出一根纤细的东西。在吴锋眼前一晃。

    借着夜间明亮的灯光,吴锋看得明明白白。那是一根头发。

    头发是黑色的,但透着淡淡的黄,更是闪烁着点点油光。

    梦绮舞的头发便是黑中透着浅黄,与她琥珀色的肌肤极为相衬,此外,她是油性皮肤,头发也比一般人要油亮些许。

    “这是我在莫邪溪陪着你一起搜寻她的时候,在血迹旁边捡到的,这段时间在玉瓶里保存得非常好。当时没有告诉你,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现在我的修为即将恢复到尊级,正可以借助这根头发,发动寻踪之术,纵然她在天涯海角,我也能告诉你她的精确位置。”

    “怎么样?”云海岚轻扬秀眉:“要我帮你把她找回来吗?”

    吴锋明白云海岚的意思,靠着云海岚找回梦绮舞,那么梦绮舞必然就知道云海岚的存在,也就杜绝了他脚踏两条船的可能性。

    可是云海岚这番话,让他依然一下子难以反应过来。

    何况,他也的确贪恋与云海岚相处的美好。

    “云姨……这……”吴锋微怔。

    “男人啊,都这样,三心二意。”云海岚嘲讽道。

    与此同时,吴锋开口:“发动道术吧。”

    云海岚脸上依然残留着讽刺的笑意:“踌躇了,还是没让我瞧得起呢。你曾对我说起你师姐的头发是什么样的。头发其实是我在路上捡的,染了点黄色,涂上了油,处理得还算不错吧?”

    吴锋再次怔住了。

    云海岚又道:“何况啊,你怎么会真的相信世间有只靠着一根头发,能千里万里寻到一个人的道术?”

    她的话音清冷,却暗藏一丝得意,毕竟终于骗过了智计百出的吴锋一回。

    以吴锋的聪明,本不致此,但他对梦绮舞是关心则乱,导致判断失误。

    云海岚说完,转过身,缓缓向窗外走去。

    经过紫檀木大桌时,吴锋突然听见丁地一声,有什么东西被放在了桌上。

    他定睛看时,此物通体莹白胜雪,上有符文痕迹,却是一块骨文。

    骨文中,隐隐透出妖蛇的气息,这是一块滕蛇骨文,虽然品级不高,但骨文都是有价无市之物,品级再低,也是奇物了。

    吴锋现在修习崩岩掌,功法偏向柔劲,正需要以柔著称的滕蛇之骨文。

    “小锋,生日快乐。”

    云海岚迎着月光,背对着吴锋,轻描淡写地道:“杀了几条小蛇,在它们的巢穴里找到的,这骨文想必是它们祖先的遗骨。”

    吴锋看见她的掌心有一道极为细微的伤口。

    修道高手因为是远程攻击,并不容易受伤,云海岚虽然只受了轻微的伤,也足见那一战绝对是惨战无疑,所谓的几条小蛇,自然也并不简单。

    但他最没有想到的是,云大小姐竟然记得自己的生日。云海岚之前曾问起过他的生日,吴锋随口回答了一下,并没有怎么在意。

    父亲失踪以来,就从未有人为他庆贺过生日。这一阵庶务繁忙,更是连他自己都给忘了。

    他感觉到自己的喉咙仿佛堵住了,眼泪几乎要从眼眶中溢出。

    眼看着云海岚就要消失在窗口,吴锋意识到,是主动结束这场冷战的时候了。

    哪怕只是若即若离的关系,不会有结果,但自己如果现在没有表示的话,便可能会后悔一辈子。

    哪怕只是曾经拥有,也胜过完全没有。

    “傲娇的云姨,还真是可爱呢。”吴锋尽力用平淡的声气道。

    云海岚猛地娇躯一震,停住了飞出窗外的动作:“你……你说什么?”

    吴锋道:“云姨,你所说的面对本心,于我而言——我喜欢冰冷傲娇的云姨,也喜欢娇柔妩媚的云姨,每一种模样,每一重性格,我都会记在心底。如果梦师姐回来,我当然也会做出恰当的选择,但那不光是感情,更多的是男人的责任和担当。”

    说得很轻,却字字如铁,掷地有声。

    云海岚霍地转过身来。

    “你小子……”她恨恨切齿道:“明明和其他的臭男人一模一样,却总能说出一套让别人拒绝不了的道理……”

    “该死的小色狼。”云海岚一字一顿地说着,眼眶中却已经转动着泪水。

    “多谢夸奖。”吴锋用巾帕静静拭去她眼中的泪花,拥她入怀。

    云海岚没有挣扎,将脑袋靠在他肩头。月影依依,把两人的影子拉长,融在一起。

    夜风微凉,吹拂着吴锋的面庞。他心中全无绮念,嗅着云海岚淡雅的发香,瞧着她灰白色的秀发自他的眼边拂过。

    倘若这一刻,便是永恒。

    该多好。(未完待续)

第九十七章 六个最强族群

    天空中的圆月莹澈好似冰轮,光彩透窗而入,在吴锋和云海岚的衣衫上洒上一片玉色。

    因为吴锋现在还没她高的缘故,云海岚微屈身子相就,方便他拥抱。

    这样的姿势必然不会太舒坦,但她却始终一动不动,静无声息。

    吴锋心中宁谧,如同今夜的月华,也只是静静感受着她娇躯的柔软。

    夜风轻吹间,窗外的喧嚣声渐渐敛去,夜深人静,街市上灯火熄灭,而月华也已移过了小窗,光线骤然黯淡下来。

    两人这才缓缓分开,意识到已经拥了太久。

    “小锋。”云海岚低声唤道。

    “嗯,我听着呢。”吴锋回答。

    “我要离开一阵了。”云海岚妙目如水,凝视着他,幽幽叹道,眼中一阵不舍之意。

    吴锋愕然:“离开?”

    “我现在到了恢复修为的关键时刻,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有余。很抱歉这一段不能守在你身后了。如若能恢复到征天境,便能完全驱除体内的阴气,不惧阳光,不用再生活在黑暗之中。”云海岚道:“因此,我须得找一处洞天宝地进行闭关……”

    “可是……鲜血的事情……”吴锋道,随即拍了下头:“是我傻了呢。”

    说完,他取出一枚龙纹翡翠,以崩岩掌力捏成极为细小的碎粉,张嘴服下。

    龙纹翡翠在化龙境界服用效果最佳。但是在换血境界,也能补充能量和血气。

    云海岚极有默契地将一个羊脂玉净瓶递到吴锋手中。

    玉净瓶也有空间效果,但实际容积不过是它本身的几倍而已。储物能力还远比不上最低等的空间法器如意袋,因此算不上真正的空间法器。但它的好处,在于炼制成本相对低廉,而且还能用来储存各种食物、药物乃至鲜血,维持其长久不腐。

    吴锋将玉净瓶放在桌上,用剑锋刺破左手腕部,而后运转血气。他的体表霎时间就浮现出龙纹一般的金芒。

    龙纹翡翠被他消化吸收,令他体内的造血机能顷刻加速。

    鲜血从腕部伤口处喷射而出。如同箭一般,准确地落入玉净瓶瓶口,不洒落一滴在外。吴锋的身躯因为有龙纹翡翠提供的能量补充,则并无血气削弱之像。

    陡然感觉能量已是不够。吴锋右手又取了一枚龙纹翡翠捏碎服食,以补充元气。

    现在并不是突破境界的时候,他这样强迫自己强行造血,实际上对身体反而会造成损伤。但既是云海岚恢复的需要,当然顾不上这些了。

    估摸着瓶中的鲜血,足够云海岚两年之需,吴锋这才停止了鼓动血气,喷射鲜血,用一块白布包住腕部。止住血流。

    “让你受委屈啦。”云海岚望着吴锋,眼现怜爱神色:“希望我带给你的籐蛇骨文,能弥补你的元气亏损。”

    “舍命陪美人。有什么委屈的?”吴锋微笑道。

    “死小子,才和你说了句体己话,又贫起来了。”云海岚娇嗔道:“天色很晚了,快睡吧,我得走啦。”

    吴锋心头一阵惘然,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有余,并不是短暂的离别。

    这一阵。他已经习惯了云海岚的柔情相伴,这么长时间见不到对方,必然会不适应。

    男儿初尝情爱滋味,哪怕是蜻蜓点水,也依然容易沉溺其中,难于自拔。

    不过吴锋毕竟不是寻常少年,他随即敛起了眼中的怅惘神色,开言道:“云姨,保重。”

    “果然是做大事的人呢。”云海岚赞道:“等我回来,带更好的礼物给你。”

    说完,她身形一飘,如同幽梦一般消失在窗外,影迹随风而逝。

    吴锋轻叹一声,洗刷之后,上床就寝。

    纵然是心有愁情别绪,亦当保证适足的睡眠,以充足的精力应对明日的事务,绝不能学一般小儿女那样辗转难眠。

    吴锋过往在忘忧谷中,急于突破到煅骨境,经常熬夜修炼整晚不睡,但现在他纵然要靠东辰星力修炼,也是选择早起的方式。

    每天都有要处理的事务,为了保持清醒的判断,就必须让睡眠得到保障。身为一个领导者,必须要有这样的自觉。

    ……

    十日之后,晚间。

    怒卷的西风中,吴锋坐在冰寒的青石之上,纹丝不动。

    他的体表,绽放出淡紫色的光芒,莹莹闪烁。

    这是换血境第七重天紫血之境的表征。麒麟兽骨文与吴锋的高度契合,使得他在对于东辰剑典的修行仍有许多不明了之处的情况下,修为仍是一日千里。

    但吴锋明白,东辰剑典是自己修行的根基所在,如果依然只靠着自己摸索前进的话,到了化龙境,便绝不是这样轻巧了。麒麟兽骨文品级并不高,如今留在自己体内的功效也消耗得差不多了。

    他骤然口唇轻动,喷出淡淡白雾,喉关摇出一声炸雷,山冈顶上席卷的西风,倏然静止。

    叱气成雷!

    煅骨境时,吴锋进入“叱气成雷”的状态,可以惊起地上的灰尘和花叶,而今换血境时,则是砂石不动,但西风却被惊得一时静息,足见他对于能量的控制,正变得越来越有序。

    双手骤翻,吴锋双掌上均浮现异兽图案,灼灼生光。左手是昂首长啸的麒麟,右手则是摇头摆尾的籐蛇。籐蛇色深,麒麟色浅。

    云海岚给吴锋的籐蛇骨文,已经被他捏碎,吸纳了当中的符文。符文被吴锋以神识分解,融会贯通,将籐蛇法的辗转腾挪意境融入崩岩掌的运用当中,而骨文中的能量则被吴锋储存在体内。

    吴锋骤然长笑起身,衣衫鼓荡,掌心从地面上吸起一块卵石,发力一揉。

    尘粉簌簌地从卵石上坠落,留下一个长条的形状。

    吴锋随手一甩,那长条形状便随着西风远去。

    在风中,可以看见那卵石被吴锋捏成的物事,好似一条弯弯曲曲的蛇。

    那蛇下方还有一小块,却又似一块云朵。

    他所捏成的,正是驾雾而行的上古妖兽滕蛇。

    固然,吴锋现在崩岩掌力尚未修炼精纯,又只是随手一捏,当然只能捏成粗似,绝不能好像刀削斧凿而成一般,然而这石蛇却已有了神兽的精神,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好似滕蛇,不会是别的东西。

    而吴锋周身的紫色血气,却是倏然间转作了乌黑油亮的光芒。

    他竟是无声无息之间,就突破到了换血境第八重天的境界!(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评定

    “谢衣,果然在这呐。”这时,响起了一个清朗的声音。

    “嘿,山内。”吴锋道。

    “这几个月,白衣营发展得不错呢,增加了四百多战兵。”宋山内道。

    吴锋摇头:“正规武士的话,不过多了四十人而已,接近四百人都只有奠基或者养气境,而且多半一辈子都无法突破……”

    因为城堡容积有限,这些非正规的武者只能住在城下的街市里,但他们的消费需求也的确有效促进了街市的扩大。

    民兵在护送商队,打击小股盗匪的时候,倒是也能起到作用,但在真正的战争中,就完全是炮灰了。

    老百姓们对盗匪深恶痛绝,为了名声起见,吴锋也不敢轻易从俘虏的盗匪中吸纳武士,但有捕获,都交给郡守刘俊峰处决,也让这位没什么实权的郡守多几分面子。

    “毕竟我们在这根基有限,也很难招募到有天分的武士。”宋山内道:“需要干几票大的,打响名声啊。”

    “河东郡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盗匪,只看我们能吃下多少。”吴锋笑道:“大周地头上还算安静,大齐那边门派和门派,豪族和豪族,内战就没一天停过,溃兵逃到这边来就成了一波又一波的盗匪,如同韭菜一样,割了一茬,新的一茬又长出来。”

    “自古兵匪不分家,你把这群老爷兵约束得不侵犯百姓。可真不容易。”宋山内道。

    要约束士兵们不奸淫掳掠,不光需要治军的手腕,待遇和赏赐上也都必须让士兵们满意。如此一来。在扩张规模时也必须精打细算,才能保证有足够的收入。

    吴锋道:“白衣营的经营,我是代入商人的角度看问题,现在我们看似奉命剿匪,但其实却更像一支雇佣兵团。那么,摆脱正规军的僵硬管理模式,以雇佣军的方式治军。想来会好得多。”

    宋山内:“是啊……雇佣兵搞钱可比正规军容易多了。话说,你麾下的洪蒙和穆罕默德现在都来河东郡了。准备向你报告领地改革的成效……”

    吴锋听到此言,脸上浮现出由衷的喜色。

    他将领地施政方针告诉洪蒙等几人之后,便忙于在河东的各项经营,打理不上。这半年时光中,不过抽空回了河东郡两三次而已。

    但最近盘龙村等村镇领地改革的成效,声息已经远远地传了过来。

    洪蒙等人经过讨论之后,请了一位长安城的大儒书写《琉璃赋》,盛赞吴锋领地中八宝坊生产的琉璃之美,文章追慕中古的琉璃文化,感叹今人不能爱重珍宝,写得一唱三叹,让自诩文化人者观后。都不由心有戚戚焉。而这位大儒又是名声不菲的书法家,因此这篇辞赋被竞相传抄,已经收到了纸贵的效果。

    第一大批琉璃器在这股好风中上市。随即便被抢购一空,因为制作精良,深受好评。

    吴锋给留在灵宝的属下们下的命令是,琉璃与玻璃的生产,先不必追求数量,以保证质量为上。务求最佳口碑。

    指导琉璃生产的技师来自千年的琉璃制作世家,而指导玻璃生产者则如同穆罕默德一样。是从西方聘请而来。

    如今在以灵宝为中心的地区,一股琉璃热正在向外扩散开来,日渐衰落的琉璃制造业,在这一番炒作下又开始觉醒,古老的名物开始焕发出新的光辉。

    瑰丽绝伦的琉璃扳指,更是让喜欢收藏名物的富有武士们感到新奇而又极有吸引力,争相重金购买收藏。

    在茶会、酒席上,武士们往往会互相夸耀收藏。看着其他人都戴着俗气的金银扳指,泛滥的玉扳指,若是突然晃出别人都没有的琉璃扳指,更是摇头晃脑背诵一遍《琉璃赋》,极言这其中的文化意蕴,自然是倍儿有面子。

    琉璃是作为贵重品生产,而玻璃则是要走普及路线。

    在西方,玻璃的生产成本其实已经很低了,在中土之所以价格仍然居高不下,一是生产技术还不到位,二是生产商家们因玻璃是新奇事物,就售以高价,谋取暴利,结果反而导致玻璃的推广缓慢。

    吴锋的领地上,因为自西漠更西方的西极平原地区聘请优秀技师,虽然薪水昂贵,但引入最为精湛的西方技术之后,反而能极大地降低成本。

    随着这股琉璃热潮,价廉物美的玻璃也同时开始抛售,八宝坊对于购买玻璃窗的顾客,还负责派人免费上门安装,因此极得称赞。

    吴锋领地经营的巨额投入,已经有了要回本的迹象,只要领地能够回本,也便不必再靠白衣营的收入来补贴领地了。

    ……

    次日,在白衣城中,吴锋召开了评定会议。

    评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部下细述自己的贡献,并按照制定的制度换算成功勋,事情办得好的人有赏赐,办得不好者则要遭到处罚。

    许多大门派都要召开评定会议,譬如青城派就以特别爱开评定会议著称。但吴锋麾下只有这么点人,依然按时召开评定会议,就意味着他已经高度放权。

    一百四十名正规武士,被分为七个小队,每队二十人,配备五十名民兵辅助。其中一队由吴锋直属,但交给副统领辛待机指挥。

    如果没有较大的战斗的话,各队可以自主从商会处接任务,保护商路或是打击小股盗匪,更是能独立地和商会洽谈,扩展业务。

    正是因为这种放权于下,令属下们互相竞争的制度,才使得白衣营在短短半年时间内,狂飙猛进地发展着。

    “秦予,押送粮草回岩仓的事情,做得如何了?”吴锋道。

    “圆满完成,我顺便带了一批琉璃和玻璃过来,准备交给本地的商会发售。”秦予扬声道。

    为了让岩仓方面满意,吴锋利用和各商会关系密切,能够低价收购到粮食这种战略物资的优势,大量收购粮草,送回岩仓。

    岩仓殿现在虽然和天子峰薛衣人结盟,能够从汉中收购到廉价的粮食,缺粮的问题得到解决,然而粮草这种死生大事,倘若依赖旁人,在邓爱侯看来毕竟不安稳。

    从河东收购粮食,亦有运费较低的优势。虽然白衣营财力有限,能够反馈给岩仓殿的不多,但对于邓爱侯而言,多这么一条可靠的粮草通路总是好的,也显示了谢衣对自己的耿耿忠心。

    当下,秦予取出账目,他做了哪些事,具体数据,都列得清清楚楚。

    一边的书记官将这些换算成功勋。

    “做得极好!”吴锋赞道。

    这时,秦予又道:“统领……和风商会希望重金委托我们伪装成盗匪,袭击天海商会的商路。”

    听到这话,吴锋的脸却是顷刻板了下来。

    “绝不能做。”吴锋冷冷道。

    “可我们为了打击盗匪,不是也曾和某些盗匪接头合作,来获取其他盗匪的情报么?”秦予道。

    “与极小的一部分盗匪妥协,利用盗匪之间的矛盾,是为了消灭更多的盗匪,而不是为了把自己变成盗匪!我们是士兵,更是正规军!”吴锋怒斥道:“这件事你就该自己想说法回绝,不该拿来告诉我,商会之间怎么互相撕咬是他们的事情,我们不能因此弄坏了名声!这次就不扣除你的功勋了,下不为例罢。”

    秦予唯唯而退。

    但赏罚分明的好处是,他也绝不会因为这事而丢失了自己应得的赏赐,功勋摆在那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委托

    众人次第叙说自己任务完成的情况。

    “极好,大家都至少达到了规定的额度,没有一个人会遭受处罚。”吴锋微笑着说道。

    他看向姜夜:“姜夜,你做得是最好的,除了与你功绩相对应的赏赐之外,收下这个。”

    吴锋从空间袋中取出一个青瓷水仙盆。

    这水仙盆釉色淡青高雅,不修纹饰,纯净逼人。

    “是汝窑出产的水仙盆呢。”有另一位懂名物的小队长低声议论道。

    姜夜脸上充满喜色,名物的实际价值并不论,但当众赏赐名物,本身就是极高的荣誉。

    他不懂名物,但知道随着自己地位的提升,也要渐渐学会附庸风雅。

    洪蒙、穆罕默德两人今天也出现在评定会议上。留在岩仓领内的几人并不例行参与评定会议,然而也是由贡献来决定赏罚。

    “说说,领地的建设怎么样了?”

    玻璃和琉璃制品的售卖情况,吴锋在河东郡都闻其声名,但他仍然细心听了两人叙说。接下来,两人开始谈起农业和养殖业方面的问题。

    “鱼塘的开挖和养殖,都做得极为顺利。如今塘里满是鱼儿,只等着冬天破开冰批量捕捞哩。”洪蒙眼中漾着兴奋的神色:“渔业收入在今年必定能大增,领主大人也能收到更多赋税了。”

    吴锋点头赞赏,道:“不过我听说鱼塘养鱼。冬日容易因为乏食和缺乏空气而大量死亡,入冬之后越发要注意定时破冰打洞,投喂饲料才行。可不要在最后的关头弄出巨大损失。”

    洪蒙道:“领命。回去之后,一定发动百姓,勤谨执行此事。”

    这个道理,许多人都懂。但岩仓这一带因为土地贫瘠,无论是农业和渔业都产出低下,老百姓平时要做的事情也不多,便养成了怠惰的习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改过来的。所以吴锋才特别提醒洪蒙这点。

    穆罕默德也禀报道:“尊贵的领主先生,很高兴再次见到您。苹果树已经开始种植。非常顺利。但这一带地形多变,适合种植的经济树木并不只有苹果树和鱼塘边上栽的桑木。我考察土质之后,打算再引进漆树和楮树,以提供百姓所需要的生漆和药材。”

    他不光是家中世代种植苹果。对于各种树木的种植,都有研究。

    吴锋激赏道:“能有自己的判断,实在是太棒了!所需的资金全部从领地收入中支取,做清楚账目即可。只要能取得成效,我会令拉希姆先生的薪水成倍提升。洪蒙,回去后请告诉其他人,不要只想着做好交代的工作,我并不会因为谁越职行事就感到不悦,只在乎大家能想出多少个好点子。做多少实事!”

    洪蒙道:“能有这样开明的领主,实在是我辈之福。我和拉希姆先生的想法,是将大人的领地建设成豫西一带的加工厂。引入先进织造技术,购买西方较为先进的设备,鼓励手工业,都是势在必行……随着领主大人立下更多功劳,领地势必也会越来越大,渐渐便能扩展到两三万人口的规模……”

    吴锋只是淡淡笑了笑:“想法是很好的。那就努力去做吧。”

    洪蒙这种地位的人,当然不明白。吴锋在岩仓殿内的地位以后还会不断上升,但领地却扩大不了多少了。

    邓爱侯最讨厌的就是领主割据,山头林立。吴锋现在辖内的人口已经有了八千,而天家作为千年旧族,领内人口也不过两万,还被忍无可忍的邓爱侯借着吴锋的谋略做掉了。

    岩仓领内的人口,毕竟总共也只有五十万。因此,邓爱侯怎么可能让吴锋的私兵膨胀到天家的规模?

    吴锋想要夺取岩仓殿,也只有观察岩仓内部的矛盾,以及岩仓和神堂之间关系的变化,等待变局之时,奋起一击,才可能成功。

    计算了各人应得的赏赐之后,各人开始报告这一段收到的委托,准备由吴锋分配任务。

    姜夜报告说:“胜舟商会、鸟然商会等多个商会筹集重金,联名发起委托,希望我们能剿灭寻梦寨。”

    辛待机听得此言,道:“我也收到了这样的委托……”

    吴锋静静听完两人的描述。

    委托白衣营剿灭寻梦寨的大小商会,竟有十五个之多。

    对于寻梦寨,吴锋也久有耳闻。这是吕梁山深处的一个巨大的匪窝,不但有人类,还有妖族。

    比起极为凶残的流寇和小股土匪,寻梦寨其实算不上格外凶狠。很少袭击村庄,杀害普通百姓,劫掠商旅时也极少弄出血案,更多的时候只带走部分货物。

    这个寨主看起来深明不能涸泽而渔的道理,用养猪杀肉的方法来积累财富。

    姜夜取出一个招文袋,里面装了厚厚一沓资料:“寻梦寨有时还和商人做生意,所以商人得以进入其中,得知情况,这是各商会提供的调查资料。”

    吴锋接过资料,迅速看完。

    “寻梦寨处于吕梁山内三十里处,被一片巨大的沼泽包围,仅有一个入口。泽内有大山,山顶有宽阔平地。寨主名叫任夭笑……并非武者,而是修真者,法宝是一只玉盏。”

    “寨中匪兵,达到了八百人以上……此外,山后更有从属于寻梦寨的妖洞,有三位妖王和三百小妖。”

    吴锋总结着信息,说到寻梦寨的规模时,众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秦予道:“他们可是想让我们去送死么?”

    姜夜道:“商人们认为寻梦寨不过一群乌合之众,我们白衣营也确有以少胜多的记录,定然能够成功剿灭……”

    那几次以少胜多,其实白衣营中众人都有些莫名其妙。因为真相是云海岚在夜战中突然刺杀了匪兵的头子。不过,这样的战绩的确有效扩大了白衣营的影响力。

    “不错,胜败不在兵之多寡。”吴锋道。他在最近已经修炼出了自己的战法,自信白衣营的战斗力会更上一层楼:“如果能端掉寻梦寨,白衣营在河东自然会越发声名鹊起。不过寻梦寨不是并不凶残么,为什么商人们那么急于端掉它?”

    辛待机道:“寻梦寨虽不凶残,但规模也太大了点,劫掠的财物就比其他匪寇多得多。对于商会的头目来说,大块割他们的肉比偶尔被流寇杀掉几个手下可是难受得多……”

    “唔,道理是如此,但是此事还得谋定而后动。山内,你组织人手打探一番,找到合适的渠道,进入其中,实地调查,白衣营中精锐士卒,任你挑选。”吴锋命令道。

    宋山内点头道:“领命!”(未完待续)

要出差了,不方便码字,断更两天,抱歉

真的很对不起大家。(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 调查报告

    如今云海岚不在,吴锋失去了最强大的依傍。

    但有云海岚这张底牌时,很多事情便显得没了什么悬念,未免无趣。

    拥有强者之心者,都期待着能够让人神经紧绷、近乎窒息的挑战。听完宋山内的汇报,吴锋感觉自己的血已经隐隐在烧了。

    做到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这一战,便足以让白衣营名震并州和豫州,甚至天下!

    然而,他现在也只是大胆假设而已,推理称不上翔实缜密,也并没有真凭实据,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如果拿不到确切的证据,自然不能拿白衣营全体将士的性命去冒险。那就只能采纳宋山内的计划——攻击寻梦寨的药田或者矿山,引部分敌军出援,而后埋下伏兵发动奇袭,砍些人头打一场漂亮仗就迅速撤离,以此向各商会做交待。

    ……

    “全体正规武士,整军出征。”吴锋下令道。

    姜夜还想反对:“敌我兵力比悬殊,实力差距太大……”

    “此战目的,能剿则剿,不能剿则扰,但求有所斩获。绝不能让河东士绅百姓看轻了我们白衣营!”吴锋喝道。

    听到这话,几名小队长才定下心。

    基本的兵法,他们还是明白。以寡击众,如果不能硬碰硬,则可以袭扰之,从中取利。如今我方有备,而寻梦寨自恃规模巨大,常年处于松懈状态。骚扰战还是打得的。

    当下一百四十名正规武士都披上轻便的皮甲,组成整齐的队列。每人携带半月的干粮,以及山中安营所需的基本物资。副统领辛待机则带着一众民兵。负责坞堡的守备。

    虽然只是袭扰,但也要见机行事,如果寻梦寨因为袭扰而激发出内部矛盾,造成混乱,则可以从中挑拨,一举灭之。所以,需要做好较长时间作战的准备。

    吴锋身披一袭黑色战甲。甲闪寒光,威风凛凛。有一种能吸住人心神的魔力。

    这正是他在回春谷中取得的铁翼黑蝎遗蜕制成的战甲,轻便而又十分之坚固。

    士兵们从堡门当中鱼贯而出。

    有几名士兵已经娶妻,是几个豪族管家的女儿。当他们走出时,妻子从后面跟上来。挥手作别。

    吴锋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为立下功劳的士兵解决婚姻大事,同时又借此拉近和豪族的关系。在土地意识强烈的豪族中,管家都有着不低的话语权,也就是说,这几个豪族倘若要对白衣营下手,都必须斟酌再斟酌。

    白衣营的城堡就在吕梁山脉的下方,出了营地之后沿着小道而上,便进入了峰壑起伏的吕梁山区。

    秋风吹拂下。万木皆凋,满地黄叶,一片萧瑟。

    继续往深处去。地势越来越高,天气也越来越寒冷。幸亏吴锋考虑到这点,令士兵在战甲里面都罩上了棉袍。

    又翻过一座山头之后,只见前方的道路,竟是积了薄薄一层雪迹。

    “竟然已经下雪了。”吴锋道,他想起忘忧谷虽然也是在山上。但却不至于像这里一样秋冬不分。

    “高山上的气候格外寒冷,深秋对于这里就已经是入冬了。”宋山内曾经跟着舅父华宗岱行走四方。见多识广:“这也正是山地难以开发的原因,不但土地贫瘠,能够耕种和种植作物的时间也短。”

    吕梁山内的条件这样恶劣,任夭笑需要取得物资,对前来投奔的百姓也免不了压榨。但纵然如此,都有源源不断的流民前来投奔寻梦寨,足见本地豪族对于领民的剥削到了何等的地步。

    越是混乱的地区,领主往往就越残酷恶毒。他们因为不知道自己何时就会被其他势力攻灭,而有一种醉生梦死的心态,缺乏发展领地的意识,鼠目寸光,只知道从百姓手中榨取财富。

    接近寻梦寨之后,吴锋下令全体噤声,绕道行进。

    他取出宋山内之前调查时绘制的草图。

    “寻梦寨虽然戒备宽松,但却因为整个被巨大的沼泽包围,有极其优越的地理条件。我等可以先绕到沼泽后方,勘察是否有穿越沼泽的道路。”吴锋道。

    从寻梦寨口到山外,有一条稍大的山道,可容马车通行,便于商队进来做生意。但为了避免撞上寻梦寨的巡逻兵,吴锋等人便必须绕开这条大道,抄小路行走。

    但对于一百四十人的小部队来说,翻山越岭,没有哪里是去不得的。数千数万的大部队便不行,如若在只能并行五六人的山路上行进的话,队伍必定极长,首尾无法呼应,倘若遭受袭击,被切成许多份,必然因为混乱而自相践踏,极可能全军覆没。

    山路难走,高山就更是如此,七弯八折,实际要走的距离不知道超过地理距离多少倍,而攀爬高山更是消耗体力。

    寻梦寨离吕梁山脚不过三十里,但绕到围绕寻梦山的沼泽后方,白衣营至少在寒风和积雪中翻山越岭,行进了百里以上。纵然修炼之士的行走速度远不是普通人可比,但出发时是上午,如今却已是太阳下山之时,如血的斜阳在积雪上洒上粉红色的流光。

    吴锋瞧着眼前一片漆黑的沼泽地。

    沼泽地当然也已经是一片冰冷,但还没有冻结,与吴锋在回春谷中所见冒着湿热气泡的沼泽迥异。

    这沼泽极为宽广,足有两里以上,从这里望过去,寻梦山的高大背影就像一堵巨墙,拔地而起,遮掩天穹。

    绕过来时,只见寻梦山无论是正面还是侧面都极为陡峭,但背面的坡度竟然颇缓,如果能穿越这片沼泽的话,偷袭敌寨就极为容易了。

    “要是迟来些日子,等沼泽地完全结冰就好了。”秦予道。

    宋山内摇头:“沼泽地中水分被泥土分散,不是那么容易结出厚冰的。如果只是形成不稳定的冻土,踩在上头一样得陷下去……我们总不能等到严冬再打这一仗吧。”

    秦予道:“既然无法偷袭,那不如就按照你的计划,进攻敌人的矿山,假装一时无法攻克,并故意放人出去报信,引敌来援进行袭击吧……”

    吴锋道:“不,先试试能不能依靠高跷渡过沼泽。”

    他之前在回春谷渡过沼泽,是使用木舟,但是那样非常消耗体力,这么宽广的沼泽,士兵们用真气推动木舟渡过的话,上岸时恐怕都没力气打仗了。

    吴锋用长剑斩断一根树木,飞快地削成了一对高跷,插入沼泽之中。

    高跷极速地陷落下去,吴锋骤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吸力,高跷插得越深,吸力越大。

    他收住了手上的压力,高跷才停止了陷落,因为木材比湿泥要轻。

    “不行。”吴锋摇头道:“这沼泽比我想象的深太多了,吸力也异常地大。”

    正在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骤然响起。

    众人大惊,宋山内的情报可是说得清清楚楚,寻梦寨的巡逻兵绝不会在山后出没……

    却只见是一座土丘后方闪现出一个披着兽皮衣的小孩儿,眨着眼睛问道:“大兵哥哥们,你们想要渡过沼泽去消灭山上的土匪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章 白乱乱的计策

    这小孩子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四∷五∷中∷文只见他大约九岁上下,长着一张圆脸,留着长长的额发,不算秀美,但脸蛋被冻得红扑扑地,也十分之可爱。

    吴锋微笑着走了过去:“是呀。小弟弟,你是这吕梁山中山民的孩子吗?”

    小孩子露出喜悦的神色:“你们果然是来讨伐这群土匪的,我等你们等了很久了呢……”

    “很久?”吴锋疑惑:“他们对你们很坏么?”

    小孩子摇头:“不。他们不吃窝边草,从来不骚扰我们这些当地居民,还用合理的价格收购我们的猎物和山货。”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希望他们被剿灭呢?”吴锋道。

    听到这里,小孩子突然咬了咬牙,跺脚道:“土匪就是土匪,无论他们怎样假惺惺做出一副善待百姓的样子,都改变不了他们凶残的本质!”

    小孩儿又道:“我曾经看到有漂亮的大姐姐被他们抓回来,因为哭泣,而遭受鞭子抽打。也曾经看到他们的匪兵满载着赃物回来,手中抓的金耳环上面,竟然还带着半只染血的耳朵……”

    吴锋一阵惊异,没想到一个九岁的小孩子竟有这样的见识。

    他猛然想起了李询。但李询是在天真烂漫的外表下隐藏着深深的阴冷,而这孩子似乎有一颗火热的心。

    任夭笑虽然想要收取民心,但作为土匪寨。资本原始积累的时候,劫掠获取财富也是必须的。

    同时,这些土匪存在生理上的需要。就免不了要强抢良家妇女。

    吴锋摸了摸小孩的头:“我是白衣营的统领,叫谢衣。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孩子微微撅起嘴:“不要摸我的头,会长不高的。我姓白,叫白乱乱。”

    吴锋这才注意到,这孩子看起来似乎有点矮小,但是手脚都很壮实,显然不是营养的问题。

    “好。我不摸了。”吴锋微微一笑,道。

    白乱乱又道:“若想渡过这沼泽地。我可是有办法的哦。大哥哥你愿意听听吗?”

    吴锋点头道:“好啊,我洗耳恭听。”

    姜夜、秦予等几人见吴锋对一个小孩子如此和颜悦色,废这么多话,不由露出不以为然神色。却不敢打断吴锋。

    白乱乱微微露出得意的神情,一字一顿道:“五个字——水淹沼泽地。”

    吴锋心下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冬天里沼泽水位低,水量不足,与泥土充分混合,因此现在气温已经达到冰点以下,沼泽表面也没有结冰迹象。

    如果以大量冰水浇洒在沼泽表面,在寒风吹拂下,会快速结成厚实的冰层。足以让人在上面行走。

    中古时期一位枭雄在严冬曾经在泥沙上浇洒冰水,快速构筑冰堡,与这其实是相同的道理。

    只是。现在哪里能弄到足够的水呢?

    却只见白乱乱向后边一指,吴锋在注意到,后边不远处的山冈上有一条清澈的溪流,正潺潺流淌而下,水流中漾着浮动的冰块,只是因为山势陡峭。溪流表面才没有完全封冻。

    白乱乱道:“只要掘开山体,形成一道水路。令溪流改道汹涌而至,淌过沼泽表面,自然会漫开一条水道。沼泽表面平坦,溪水也会在上面冻结,形成一座足够让人行走的冰桥。”

    他在这里长大,对于当地的地形再了解不过。

    听到白乱乱说出此计,秦予、姜夜等人也不敢再小觑这小孩了。

    只听姜夜问道:“小弟弟,你父亲真的就是这里的山民么?”

    对于一个山民的儿子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智慧,他有些难以置信。

    白乱乱答道:“是啊……爹爹虽然也懂一点武功,但他的确就是个猎人。只是娘亲在嫁给爹爹之前,曾经还有一个丈夫,是谈家的家臣,留给娘亲几本兵书,我都是看过的。”

    听到并州谈家这四个字,吴锋又是心头一凛。

    谈家本来和忘忧谷一样,都是神堂在河东郡的强大支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谈家渐渐没落。

    十几年前,谈家试图通过武力恢复以前的势力范围,悍然挑起战争,结果被几个豪族联手攻击,战败灭门,残存的子孙流散到民间。

    谈忘嵩便是谈家的遗孤,被萧狂歌找到,带回忘忧谷,却被林焰袁曙害死。

    吴锋道:“并州谈家,那么你也是可以和神堂扯上关系的了……我现在虽然效力于岩仓殿,但却是忘忧谷培养出来的,也是神堂出身呢。”

    白乱乱不由露出极为开心的神色:“那这么算起来,大哥哥和我也是故人了。”

    吴锋道:“是呀。你娘亲的前夫可是十几年前那场战争中战死的么?”

    白乱乱点头道:“是的。娘亲和那人曾经有一个孩子,便是我的哥哥,但却走失了。也有人说是那人嫌自己的孩子长得奇怪,故意遗弃的,没多久就战死完全是报应……”

    说到这里,白乱乱低下头,黯然道:“虽然我从没见过我哥哥,可是莫名地总是想到他,好想有个照顾我的哥哥……”

    吴锋道:“长得奇怪?怎么回事。”

    白乱乱道:“邻居说我哥哥长得像一只猴子,怪模怪样的。可我心目中哥哥绝不是难看的人,应该是像你这样,长得秀秀气气的,就好像女孩子一样……看到你,我就觉得你是我哥哥……”

    吴锋登时无言。而士兵们都不由望着他。

    说起来,吴锋除了眉宇之间英气太重,因此显得早熟之外,还真是秀美绝伦,说好像女孩子,也不为过。

    但吴锋一时说不出话,主要并不是因为这个。

    而是猴子这两个字,给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就好像当时看到李询时的奇异感觉,似乎有种神秘力量在隐隐操纵着命运的丝线。

    好一会,吴锋才开言道:“白家的小弟弟,谢谢你的好计策。像你这么聪明,以后想做什么呢?一定不会在这深山里呆一辈子吧?”

    白乱乱道:“可是我爹爹武功不行,传授不了我高深的武学,我以后如果出去,不能上阵杀敌,也只能做军师了。听说哥哥走失的时候虽然只有三岁,但已经显露出过目不忘的本事,智慧恐怕要胜过我十倍,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一定早晚能做出一番事业的。如果我能找到他,就去投靠他。”

    吴锋问道:“你哥哥叫什么名字?”

    白乱乱答道:“我们这里叫白家庄,不管男女都姓白。哥哥叫白愁飞。”

    吴锋点头:“白愁飞,记住了,这个名字很少见呢,应该不会有同名同姓的。如果我见到他,一定会让他来找你的。相信我,你一定能找到你哥哥。”

    白乱乱登时露出极为欢喜的神色,道:“天晚了,我也该回去啦,不然爹爹和娘亲会不高兴的。你们也要努力,消灭掉这群该死的土匪,为那些受害的无辜百姓报仇,也把被他们抢走的大姐姐都解救出来……”

    “一定会的。”吴锋伸出手,和白乱乱拉勾。

    白乱乱用小手与他勾了一下,他的五指短小却富于肉感,显得十分可爱。

    “那我走了噢。”白乱乱和吴锋相对招手,而后在吴锋的目送中蹦跳着走向远处,消失在山冈的后方。

    “那么,我们开工吧。”吴锋下令道。

    众士兵应道:“是!”一个个都取出工具,奔向溪流方向,打算挖一条宽阔的水沟,引水冲击过来。

    但就在这时,啪啪啪三声清脆的鼓掌声,再次划破了此处的宁静。

    吴锋一惊,猛地挥手,士兵们登时纷纷停住,将铁锹放下,握好刀枪,端正而立,做出准备战斗的姿态。

    经过几个月的严格训练,他们已经有了不错的应变能力。

    “不要慌,我没有恶意。谢统领真是个有意思的人呢。”一个阴柔的声音响起。

    吴锋看向另一处山坳,只见其中走出一位少年来,此人看起来比他自己要大两三岁,白盔白甲,外边罩了一袭雪白的大氅,气质阴柔。

    若论五官精致,这少年并不如吴锋,但吴锋因为眉宇英挺,常常让人注意不到他的容颜秀美之处。而这少年柳眉弯弯,满脸都是阴柔秀丽,若不仔细看,还真会以为是个美貌少女。

    少年后方,跟着四个彪形大汉。

    “任夭笑?”吴锋冷冷问道。

    “不错,正是我。但我今次过来,是来找你们白衣营合作的。”这寻梦寨的寨主任夭笑道。

    “合作?”吴锋道:“我们是官兵,你是匪,可谓冰炭不交,有什么好合作的?”

    任夭笑带着散漫的笑容,道:“谢统领不必将话说得这么绝。寻梦寨的行事,你应该知道,并不是十恶不赦,很多事情,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谢统领当然不会像那个小孩子一样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何况我现在已经被叛乱的手下赶了出来,跳崖逃生才捡回一命,如果谢统领助我夺回寻梦寨,我便从此约束部下,再不劫掠犯民,安心发展产业;如此,你自然能够向委托你的商会交待。吕梁山中有无尽的珍宝,现今寻梦寨也已经上路,完全可以自给自足。”

    “这样说来,合作不是不可以考虑。然而任寨主也该坦诚相待才是。组织商会联名请托的就是你本人吧?”吴锋唇边露出一丝诡笑:“为什么不坦白承认呢?如果连这个信任都没有,合作又从何谈起?”(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章 寻梦寨主任夭笑

    “谢统领何出此言?”任夭笑露出疑惑惊异的神色,道。

    “如果只是一个商会请托也就罢了,这么多商会联合委托,我们若不接下此单,必定被河东士绅百姓瞧不起,这简直是把我们放在火上烤,赶鸭子上架——当时我便觉得其中有猫腻。既然你们寻梦寨不是十恶不赦,为何那么多商会想要灭掉你们?”吴锋道。

    “树大招风。”任夭笑摊开双手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那好,我再问你,你说自己坠崖不死,但你身上不但全无伤痕,连衣甲披风也丝毫没有破,这么高的山,你是怎么做到的?如果被树枝挂住,也该扯坏衣衫才对。”吴锋直视着任夭笑的双眼,咄咄逼人,继续追问。

    以任夭笑的修为,并不能御物飞行,如果是从山坡上滚下去也就算了,从垂直的悬崖上直接摔下去,必定是粉身碎骨才对。

    任夭笑神色不变,指向自己后方的四名大汉道:“这四位义士曾被我救下,对我忠心耿耿,我在吕梁山经营的四年中,他们一直藏在山崖壁上秘密凿出的石洞中,以防生变。我被叛徒袭击之后,便跳下此崖,云雾掩住我的形迹,让叛徒以为我必死。但四位义士从不同的高度伸出长鞭卷我腰部,化解我下落的坠力,最后一人放下绳索,和我一同滑下……”

    “说得好像很有道理。但且不说为了恩义能在枯寂的石洞中守整整四年的人实在难找。我看这山上的高崖绝不止一处,你怎么能刚好从这一面高崖上坠下?还有,你坠崖之后。那群人必然来找尸首,如果找不到,又怎么肯甘休?”

    任夭笑被吴锋问得一时无言,而吴锋却是继续道:“最关键的一点,则在于,你坠崖刚好碰上我们进山,然后你又刚好找到了我们。这若不是你的布局。谁能相信?”

    听完吴锋这些话,任夭笑长叹一声:“谢统领果然少年英雄。智慧不凡,顷刻就看出了当中的关键。当然也只有这等人物,才值得我合作。之前不诉真言,不过考验谢统领的眼光罢了。”

    “不错。以诈死之计,将暗处的叛徒全部引到明处,一举歼灭,正是我的计策。陈元敢于发动叛乱,出于我埋下暗子的怂恿。这四人也是在数天前才进入石洞当中。”

    “我们下来之后,立刻扯下了挂在石洞上的绳索,运来准备好的与我形貌相似、衣冠相同的肉饼状尸首,伪装成摔死的现场,而后抹去有人经过的痕迹。如今陈元等人定是以为我死得不能再死了。正在寨子里庆功呢。”

    吴锋竖起大拇指:“好一个布局,当真滴水不漏。那我再问一句,寻梦寨之前曾发生奇怪的诛杀事件。我便怀疑任寨主出身于北方的魔教,如今想要摆脱魔门控制,不知是否属实?”

    任夭笑能在短短四年时间内将寻梦寨发展到这等规模,不是没有缘由的。此人的确称得上长于智计。

    “谢统领谬赞了。”任夭笑微笑道:“不错。我是芦名教的人。但是被杀的那几人可不全是不服我的,也有我的忠心属下。寻梦寨中的事务,我并不能完全掌控。”

    听到任夭笑这话。白衣营众士兵也不由对吴锋越发佩服。统领大人从一点蛛丝马迹便猜测任夭笑出身北方魔门,以及现在有自立之心。竟然被他基本猜准了!

    芦名教雄踞草原东部,在北莽和中土的交界之处。在北方魔教当中,确实是实力雄厚的大派。只不过,芦名也并非独立的门派,而是魔教第一大派仙台魔宗的附庸。

    吴锋心底暗叹,之前自己碰上荆州神霄道的附庸三河剑派想要夺取忘忧谷,在中原建立据点,现在又是仙台魔宗的附庸芦名教在吕梁山中建起寻梦寨。这些附庸,可是比起主子卖力多了啊,当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只听任夭笑又长叹一声,道:“芦名教教主盛宣怀,是我的表舅。我被他培养多年,这次被派到吕梁山,建立此寨。但我将它取名为寻梦,却是希望追寻自己的梦想。这四年来,我手上染了不少无辜百姓的鲜血,虽然无奈,但也心中有愧。”

    “魔道行事,的确有太多凶厉不仁之处,我不想再沦为芦名教野心的工具,所以才想摆脱芦名的控制。然而三当家陈元虽然是河东本地人,却是表舅的亲传弟子,一心想要取代我的地位。我这几年约束寨兵尽量不要劫掠,也的确令很多人不满,成为了主张大肆劫掠的陈元之支持者……”

    “我现在可用的,不过寨外的三百妖兵,还须得谢统领相助,才能将陈元等心怀异心之辈一网打尽……”

    他说得情真意切,好像真的对残害百姓之事,大有悔愧。

    “任寨主想来不会带着四个人就来见我们,妖兵中的精锐想必都藏在附近吧?”听完任夭笑的话,吴锋问道。

    任夭笑嘿一声,一招手,一百五十名妖兵便从一座山冈后方列成齐整的队伍走了出来。

    这些妖兵大多披着兽皮,形体魁伟雄健,有些完全化成人形,但也有些还顶着动物的脑袋。

    任夭笑向吴锋介绍三个妖王。

    他指着一个脸上画着六根胡子的肥人道:“这是团猫。”

    又指着一个三米高的手持大棒绿皮人:“这是巨人。”

    又指着一位披着黑色披风,背生双翅的丑陋少年:“这是夜一,他们三位是设战洞的洞主,一向对我忠心耿耿。”

    团猫的本体,必然是猫妖,夜一估计是个乌鸦,巨人想必是形似人而身量极高的特殊妖类了。

    吴锋笑道:“寨子里还有不少忠心于你的人,见你回来一定会倒戈一击,有心算无心,加上我的协助,你便能以极小的损失消灭那几个背叛你的人,只是你凭什么断定我会和你合作?”

    任夭笑道:“谢统领现在应当也知道,寻梦寨所谓的戒备宽松,并不是真相,如果要变得戒备严密,绝不困难。现在你的一百四十人连我麾下这批妖兵都吃不掉,想要对寻梦寨有所斩获,谈何容易?你若助我消灭陈元,自然可以拿着陈元等人的首级展示给大小商会,并把之前被劫进寻梦寨的妇女都带出来,宣称白衣营打得寻梦寨畏惧,从此不敢再侵犯百姓,如此一来,白衣营必然声名大振……”

    “那我现在直接带兵退走呢?”吴锋露出诡异的笑容:“你把自己从营里赶了出来,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任夭笑道:“若无谢统领协助,我并非除不掉陈元。并非任某人大言不惭,陈元之辈,论算计绝非我对手,现在明暗之势转换,他一时得意,但背后处处是我安插的暗子。我待时而发,虽然内耗损失会大一些,但终究能将陈元和其党羽全部诛杀……到了那时候,寻梦寨不但要加强戒备,也许还要转换对外方针了。”

    任夭笑这话是赤裸裸的威胁,他在各商会都藏了暗子,能够影响商会的决策,那么他对于白衣营的商业网,想来也了解得较为透彻。如果吴锋现在不合作的话,他很可能便会大肆袭击白衣营的产业和商业网,作为报复!

    姜夜、秦予等人都微有不忿之色,但却又畏惧于此人的算计和手段。

    此人智略非常,势力却远大于白衣营,和他斗实在没有什么胜算啊。

    却听任夭笑又道:“但我判定谢统领会帮我,还有一点,我知道谢统领是喜欢冒险的人。来到河东之后,以少攻多,不止一次。这样斗智斗勇的较量,阴谋与布局带来的刺激,那种直透骨髓的心动感觉,以谢统领的傲气,难道不想再品尝一次,而能坐视波诡云谲而置身事外?”

    他的话声阴柔,却带着一种莫名的煽动力。

    听到这话,吴锋不由暗生心有戚戚焉之感。

    这个任夭笑,当真算得上是个人物啊。

    不错,吴锋的心弦的确已被触动,他喜欢充满智略的搏斗,胜负在作战开始前就已经决定的精妙布局,能亲历其中,实在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但他也绝对不会轻信任夭笑的话语,将白衣营上百将士的性命交于他人之手。

    “听起来不错,但是任寨主,我凭什么相信你呢?”吴锋问道。

    任夭笑道:“白衣营和寻梦寨并没有真正的利益冲突,待到以后寻梦寨完全洗白,成为一方领主之后,便更是如此,大有可合作之处。我又有什么暗害你们的动机呢?须知以寻梦寨的情况,只适合在山中发展,根本不可能吃掉你们在河东的产业。今次谢统领帮助我消除掉刘元一党,除了各商会给的报酬之外,寻梦寨将另有重谢。”

    他这话说得有理有据,不少白衣营士兵也暗暗点头,仔细想想,的确是如此呢。

    “那么,我与任寨主先搭个手,交流交流感情如何?”吴锋刷地一声,拔出长剑,长笑道,笑容温暖,好似春风。(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 水淹沼泽地

    从气机上看,任夭笑的实力大概与吴锋相近。

    但必须得打上一场,方能完全心里有底。

    任夭笑微微一怔,随即点头道:“乐意之至!”

    吴锋一声长啸,仗剑破风,如同狂风骤雨一般,向着任夭笑攻杀而去。

    任夭笑祭起法宝白玉盏,清鸣阵阵,金声玉振。只见白玉盏迎风即涨,绽放出流光道道,向着吴锋迎击而上。

    吴锋剑势凌厉,犹如狂风骤雨,连绵不绝,剑剑入魂。剑锋时而天行,时而地走,变换转圜,看似全无章法,却是满蕴杀意。

    东辰剑法以剑气浩荡,如星力不竭取胜,若论攻杀速度,未尝比得上龙蛇尊者汪超所留的死生快剑。袁曙之所以败死于吴锋,一是算计不如,二则在于得到机缘的时间有限,根基不稳。

    但如今吴锋这一番攻杀,却是大有死生快剑的味道,以绝杀之势,一往无前,看起来并不像是友情较量,倒仿佛不死不休!

    而任夭笑看似圣洁的白玉盏,也渐渐流露出一种魔性的光辉,道力如同毒蛇一般喷吐着。

    锋锐的交击之声,划破冰寒的天穹,两人的交手越来越快,连绵不绝的交击声,已然完全连贯在一起,无法分清某一次对招。

    积雪飞扬,漫天的雪尘弥漫了士兵们的视野,只见两人的身形,都已淹没在飞雪之中。

    吴锋的眼中闪烁着淡淡的金芒。又似是血色。

    任夭笑的气质却变得越发阴诡,白玉盏上的惨白光色,更是犹如幢幢鬼影。他不但以法宝道诀与吴锋对拼,更是时而以掌臂交击,如同一个武者一样格挡吴锋的攻势!

    两人的战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现在无论是白衣营的将士,还是任夭笑麾下的妖兵,都相信如果一方露出颓势,另一方便会毫不犹豫地杀死对方!然而。这样激烈的战斗,却没有任何人敢于上去阻止。

    至少两百个回合的交锋之后。才听闻铛地一声巨响,吴锋和任夭笑都踏着飞涌的积雪,退出数丈,脸上均是青白闪烁不止。足见元气消耗巨大。

    吴锋身上的铁翼黑蝎甲,已被任夭笑的法宝撞出了多道深痕,头发蓬乱,身上无甲片遮护处有数道细小伤口,鲜血汩汩而流。而任夭笑的披风,更是已被吴锋砍成一条条,随风乱扬,身上的伤口,则较吴锋只多不少。

    这无疑是一场恶战!

    众人正要寻问。却听任夭笑微笑道:“无妨,友情交手而已,不至于伤筋动骨。”

    他脸上也布了几道夺目的血痕。却丝毫不影响他笑容的阴柔清美。

    “正是。”吴锋点头,眼中的淡淡血色,急速退去。

    他如今的修为是换血境八重天,但麒麟骨文与他的高度契合,加上修炼东辰剑典打下的坚实基础,足以让他和初入化龙境的高手一战。而任夭笑的修为。若换算成武者,大概正是化龙一重天的水准。

    这一场大战。的确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材。而吴锋以坚固的铁翼黑蝎战甲加强了肉体的防护,更能发挥武者长于肉搏的优势,因此略微占上风。

    经过这一战,两人都对对方的战斗风格和实力,有了一定的了解。

    “那便开工罢。”任夭笑道:“其实沼泽中有一条小路,下边是实的,之前在寻梦寨中只有我一人知道。我本想领你们从那条路攻上去,但如果依那小孩所言,冰冻沼泽地之后从后山上去,的确是个更好的攻击角度。”

    这也能解释任夭笑坠崖之后如何不被刘元等人发现,便到了沼泽地的外面。毕竟沼泽地只有在前山处才有一个出入口。

    吴锋道:“若要合作,需要答应我,你们不得伤害那名叫白乱乱的孩子分毫。”

    “哟?”任夭笑闻言,阴阳怪气地诡笑起来:“谢统领可是看上那小子聪明,打算等他长大些了收为己用呢?”

    “这似乎与你没什么关系吧。”吴锋淡淡道。

    “安啦。”任夭笑语气阴柔,恰似女子:“一个小孩子,我和他计较作甚呢?大人做事,他哪里明白的?何况以后寻梦寨整个放下屠刀,再不做侵掠百姓的事情,我又何必再寻那孩子麻烦?”

    “既然如此,那就开工。”吴锋点头道。

    任夭笑麾下的一百五十名精锐妖兵,和吴锋手下的白衣营将士一同拿出工具,向着东北方向山上的清溪而去。

    妖兵大多体格雄伟,富于力气,铲挖锹刨,那三米高的妖王“巨人”更是直接用蒲扇大的手掌挖掘,工作效率极快。

    现在是黄昏时分,约莫到了第二天凌晨,一条宽度和深度都足够的水沟便被挖通。

    吴锋和任夭笑令士卒从两边挖开河道,只听轰地一声,包含着冰块的溪水汹涌澎湃,卷起冰寒的水花,咆哮着向沼泽地冲击而去!

    溪水漫在沼泽地上方,因为失去了坡度,很快冲势便慢了下来,却又不能瞬间渗入沼泽地的表面。

    气温冰寒,冷风吹拂下,蔓延的溪水迅速冻结,一条冰桥向前延伸而去,最终接上了沼泽地另一头的实地,在晨曦下闪着淡淡的幽光。

    气温已然低于冰点,冰桥既然产生,不但会将沼泽地表面的冻土完全冻实,还会随着新的水流涌来而不断扩张,变得越来越坚实。

    有人上去用兵器在冰面上发力戳了戳,只留下几个不透冰面的小洞,回报道:“已经冻实了。”

    众人便要从这冰桥上走过去,却听吴锋道:“任寨主的目的是为了消灭所有叛徒,同时最大程度减少损耗。那么首先夜袭不是什么妙策,杀伤太多。其次现在上去也不见得好,并不是刘元等人最松懈的时候。想必有一个最好的时机吧?”

    任夭笑点头道:“不错。但我等先埋伏在后山腰上,再做打算。”

    这千米以上的高山,从顶上还勉强能看清下面,但最不容易注意到的就是藏在山腰上的人。如果下边有动静,则是完全听不清楚。

    几百士卒以整齐的队列渡过冰桥,向着相对平坦的后山方向登上,到半山腰往上处,只听任夭笑道:“到这里就好了。”

    他一声令下,妖兵们便聚在一个山上的缝隙处,挖掘山石泥块,将缝隙扩大,形成一个藏兵洞。

    在任夭笑命令下,妖兵又将洞口修饰一番,看起来就好像山崩了一般。

    怕白衣营众人疑心自己要活埋对方,任夭笑先带着自己的部下进去,道:“我们藏在这里数日,伺机而动就好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萦绕寨中的幽灵

    寒风猎猎,吹动寨头大旗漫舞。

    长空中掠过一只塞鸿。

    陈元仰面目送归鸿,又举起手中的铜镜。

    镜中人不过二十岁出头,但唇角已然长上浓密的髭须,脸上也有了三分的沧桑之意,再不是那璞玉一般的芝兰子弟。

    他忽地长叹一声。

    又是一度秋冬交替的时节啊。

    陈元出身于淮北陈家。

    陈家世代掌控武林中的大帮淮阳帮,雄踞淮河以北、山东以南的彭城之地,掌握数千精锐武士。由于淮北是南北交锋的缓冲地带,因此南北对峙这么多年,陈家却一直有着极高的独立性。

    十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秋冬交替的时节。大齐王朝的青州镇守使,占据广固一带的慕容家后裔慕容雪村,勾结大宋北府军夹攻淮阳帮。

    淮阳帮帮主寡不敌众,当场战死。陈家族人四方逃散。

    当时的北府军主,便是现今有名的“江东猛虎”马伯庸之师尊。那人极其好战,不顾自己尚未完全掌控长江以北淮河以南的广阔土地,就贸然出兵淮北,结果好处都便宜了慕容雪村,扬州军几乎未得寸土。此事令北府诸将极为不满,后来马伯庸得以放逐师傅,就有这个因素。

    陈元便是在那时逃到河东,又到草原上被芦名教教主盛宣怀收为弟子,派出和任夭笑一同做事,但别人都当他是并州本地人。

    他已经听闻。先代帮主之子,也即是他的堂叔陈瑞聪流浪十年之后,近年竟是投靠了马伯庸。希望通过北府军的力量,恢复故土。

    陈元也有心南下投靠,但如今好不容易消灭意图自立的任夭笑,夺取此寨,又怎甘心顷刻放弃?

    只是魔门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的计划,在他眼里不过是痴人说梦的妄想,陈元又怎甘心当一个小小寨主。渡过此生?

    “恭喜寨主,贺喜寨主。”一位形貌猥琐的白衣文士上前来道。

    “有何可喜的?”陈元负手而立。淡淡道。

    这位白衣文士叫说剑,是之前山寨的二当家,也是芦名教主盛宣怀亲自配给表外甥任夭笑的副手。

    此人虽然五官不错,也粗通琴棋书画。但气质猥琐,言语不堪。他曾经化名萧径亭,游走四方,试图靠自己那好似市井瘪三的调情言语勾搭妇女,幻想美女如云,结果屡遭殴打,还差点被人给阉了,从此沦为笑柄。

    说剑是二当家,陈元是三当家。如今陈元做了寨主,当然显得尴尬。

    然而说剑一直深得任夭笑信任,这次发动兵变逼得任夭笑坠崖身亡。就是由说剑负责的。对于任夭笑限制劫掠的政策,说剑也有不满,这才和陈元勾结。

    陈元在河东呆过甚久,并将河东本地人柳云杰、孔灵道、谢思远介绍到草原上,成为芦名教教众,如今那三人都是寨子里的实权人物。

    因此陈元在寨内影响力甚大。说剑如今也只能屈居陈元之下。

    “以陈寨主的才能,如今杀死任夭笑。掌控寻梦寨,正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呐!”说剑低眉顺眼,谄媚道。

    “你我认识任夭笑,都有接近十年了吧,算是看着他长大的。”陈元耸了耸眉峰,似是想起许多往事:“以他的行事作风,怎会死得那样容易?”

    “可是尸首已经找到……”

    “一具摔扁的尸首,并不能证明什么。”陈元声气沉稳。

    淮北陈家,以出智将著称。陈元的智略虽不是超类拔萃,但却颇有沉静如山的气质。

    正在这时,有人急慌慌地冲了进来:“报——”

    陈元一挥手,喝道:“说!”

    传令兵道:“铁牛……铁牛吓死了……”

    陈元一惊,道:“吓死?带我去看!”

    铁牛,当然不是真名,只是寨子里一位悍匪的绰号。

    人如其名,他身高两米四有余,善使两柄大锤,一锤便能放倒数人合抱粗的大树。

    他更曾经捕捉野生的科多兽,掐着对方的脖颈令其在崇山峻岭中长驱。

    但铁牛最为出名的,还是他的胆子。

    他曾在风雨交加之时,进入敞开的墓穴中,躺在棺材旁边过夜。也曾经在河东郡的一次集体行刑后,跑到乱葬岗上,在死人堆里挖出几块银子,一把首饰,还从将死未死的人嘴里挖出两颗金牙,被人在手上咬了一个伤疤。

    这种人若死,无论如何也该是战死在沙场之上,绝不至于被吓死。他曾说过:这世上,比小爷我胆大的人还没出生。

    但昨夜里,铁牛却在寨外站岗时死了。

    陈元带着说剑等几人赶到现场,瞧向铁牛的尸体。

    铁牛的尸体上找不到一丝伤痕,只是脸色铁青,舌头长长地吐在外头,瞳孔急剧收缩,眼中藏着无以形容的恐惧。

    陈元检查完尸体,第一反应就是看向说剑。

    说剑不由打了个寒颤。

    陈元却没有对他说话,而是下令道:“找仵作来,将这尸体解剖了仔细检查,找出真正的死因。”

    一众匪兵应道:“是!”

    ……

    检查结果是没有任何问题,铁牛确然是被吓死的。

    然而,第二天晚上,又有一具尸体抬了回来。死状和铁牛一模一样,同样是通体无伤痕,脸上表情极为惊恐。

    接下来是第三起,第四起。纵然两人共同放哨,也无法避免一起被吓死的命运。

    传言很快在寨内流传开来,说前任寨主任夭笑死得不甘心,化成厉鬼回来索命。

    这种说法,很有说服力。大家都知道,这世上是真的有鬼。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鬼怪之说往往只是坊间夜谈。但修炼之士,才更容易接触到鬼怪的恐怖。

    越是修为高深的人,遭受枉死之后,若受到天时和地气的影响形成了凶灵,就越发可怕。

    凶灵有摄人心魄的力量,纵然胆大包天之人,遭遇之后也常常在极大的恐怖之后毙命。

    虽然从古至今枉死者无数,化为凶灵索命者寥寥无几。但毕竟曾经有过这样的记录,便不能排除任夭笑化为凶灵复仇的可能性。

    一时间,寻梦寨内人心惶惶。正规武士还好,民兵已经开始逃散,而招募来的流民更是被鬼怪故事吓得胆颤心惊,一户户拖家带口地逃离。

    议事厅后堂内,陈元冷冷看着说剑。

    “说……是不是你故意放走了任夭笑,他现在回来装神弄鬼?”

    “这……我哪有那胆子?”说剑急道:“说不定他是真变鬼了呢……”

    “哼。”陈元道:“他这种人,如果枉死,的确有变鬼的怨气。然而这寨子附近并没有凶地,他化成凶灵回来索命的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

    “可是……寨主你也远远地亲眼看到了,任夭笑从那高崖上坠下去……”说剑辩解道。

    “眼见,未必可信。”陈元寒声道。

    “就算是任夭笑没死,在寨子里装神弄鬼……可……”说剑道:“寨主您也不能说是我纵走他的呀……”

    陈元眯了眯眼,神色阴鸷:“的确没证据证明是你,但若被我查出来……”

    “小的……小的向天发誓……”说剑慌张道。

    “不必发誓了,这种事情只看证据,发誓何用,你先退下吧。”陈元挥手道。

    说剑唯唯而退。(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章 鸣钟为号

    陈元发动寨兵,在寨内外各处以及山前的流民居住区搜索,却是一无所获。

    寨兵被吓死,都是发生在前山,因此对于极为广大的后山,搜索并不严密。

    自铁牛之死到今天,已经是第八天了,总共有十人被吓死,民兵更是有三十多人逃散,任夭笑招徕的流民,逃掉的也有十多家,就连正规武士,也已经因为惊恐而逃掉了一人。

    按照这个势头下去,寨子怕是要整个逃空。

    偏偏陈元又不能公开宣布说任夭笑没有死,一是既然找到了尸首,就不能证明任夭笑未死。二是陈元弑主夺权,如果任夭笑还要召集兵马来复仇的话,必定更闹得人心惶惶。

    今日,陈元与一位彩衣青年在议事厅内相对而坐。

    “细脚。”陈元笑了笑,道。

    “大哥。”青年应道。

    这彩衣青年,名叫孔灵道,是陈元来到河东之后结识的,后来被陈元介绍到草原上加入芦名教。

    陈元、柳云杰、孔灵道、谢思远四人义结金兰,因为都是出身河东的芦名教众,被称为河东四杰,之前在寻梦寨分居三四五六把交椅。

    本来陈元应该叫孔灵道老三才是,但孔灵道身材纤细,尤其是一双脚纤小得好似女子一般,因此被称为细脚。

    孔灵道虽然加入了芦名教,但并没有根骨,依然是武者。他修炼的是寒性真气。善用寒冰掌,可以凝结出冰针冰刺,杀伤敌人。

    “设战洞那边可有动静么?”陈元问道。

    “那三个妖王对任夭笑忠心耿耿。把寨子稳定下来之前,还不好招抚他们,不然的话,使者进去就被他们给砍了甚至煮了喝汤。洞口依然是小妖进进出出,但也许精锐已经被任夭笑带走了,洞里都是老弱残兵也说不定……”孔灵道答道。

    陈元道:“是啊。任夭笑要是真在山上装神弄鬼的话,可不利于他反攻啊。这正是我奇怪的地方。难道他会有影舞者?”

    武者的替身称为影武者,如果是修真者。则叫影舞者,一字之差,读音却是一模一样的。

    孔灵道答道:“影舞者的培养可不容易,都是多年之功。我们在草原上和他结识那么多年。如若有的话,不可能不知道吧……”

    陈元点头:“不错。”

    他忽地长叹一声:“小细脚,陪着我出去走走吧。”

    孔灵道应了一声,便随着陈元走到外头的空坪上。

    寨兵们都显出一副颓丧的神色,有人更是低低唉声叹气不止,整个寻梦寨中,弥漫着一股恐惧消沉的气息。

    不管是有人装鬼还是真的有鬼,不断有人死去却是事实。

    有头目已经提出了搬迁的提议,可是这严寒天气。搬迁不易不说,又哪里找地方安置两千以上的流民?吕梁山中,可以耕种的平地可是极为难找。

    陈元道:“我绝不相信有鬼。”

    孔灵道道:“如果有人化装成任夭笑的模样。哪怕只是神似,再弄出一副血淋淋的模样吓唬人,也未尝不能把人吓死。未必要长得和任夭笑几乎一样。”

    陈元道:“只不过那几人都是胆大之辈,就算真的见鬼也未必会吓死,被人吓死,未免也太……”

    孔灵道道:“这也是我所想不通的地方。几乎真要以为是凶灵袭击了……”

    陈元叹了一声气,抬头看了看天。又拍了拍孔灵道的肩头。

    “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在这里聚义吗?”

    孔灵道一愕:“当然记得……”

    “我们四个在这里约定,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后来我投了芦名,就把你们三人也接到草原上,再后来我们一起被派出来,便指点着任夭笑在这里建立寨子……”陈元怅然道,语中都是满满的回忆。

    “大哥对我的恩德,灵道永铭在心。”孔灵道郑重道。

    “唔……不说那个了。”陈元道:“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孔灵道问道。

    “如果是有人装神弄鬼,就一定会留下足迹。鬼是不会有足迹的,对不对?这一阵山下有雪,但山上却并没有下雪,足迹都看得见。”陈元道。

    孔灵道忽地脸色微变,点头。

    陈元又道:“那处放哨处上去的人的确不少,但也不会太多,仔细检查,就能分清每一对足迹。”

    “大哥……可是发现什么线索了?”孔灵道道。

    “我又想,恐惧只是一种情绪,恐惧而死则是情绪的表现。人被搔脚心,会狂笑不止,难道真的很快乐么?被搔脚心痒死的人,能不能叫快乐致死?”陈元缓缓道。

    孔灵道陡然一颤:“大哥……你想说什么?”

    陈元道:“我这才想到,如果用极为细而坚硬的针,刺中人的相应穴道,也能令人露出极为恐惧的神色而死亡的。然而如果是金属针的话,一定会扎入体内,留下伤口,而且解剖也能检查出来……什么针能够不留下伤口,而且消失呢?”

    孔灵道脸色突变,却是没有再说话。

    “冰针。极为细小的冰针。冰针刺穴之后,因为人体的温暖,会融化而消失。”陈元道。

    他忽地神色骤厉:“我知道有一个人的寒冰掌,可以凝结出细小到不会留下伤口的冰针,而后发射而出。其他人如果是把冰针制作好再用手发射,那么细小的冰针,必定发出之前就被体温完全融化……我还知道,有人受害的几个晚上,某个人都曾经从自己的房子里出去过!”

    孔灵道惊叫道:“大哥……你问过老四了?”

    他和河东四杰中的老四谢思远住在一起,晚上出去,也只有谢思远可能看到。他只以为谢思远睡熟了,却未想到……

    陈元怒道:“不错!我还发现,在放哨者死亡的山冈不远处有极为纤巧的足迹,好似女子,只有你才可能有!须知,不管山上山下,女眷都不可能到那里去!细脚啊细脚,亏我如此信任你,你还有什么话说!”

    孔灵道陡然面色灰败。

    陈元眼中喷火,恨恨道:“你既然不顾结义之情,如此装神弄鬼,杀害寨中弟兄,图谋于我,也不要怪我……”

    陈元高亢的声音,也已经引来了大量的寨兵和头目围观。

    大家都意识到似乎正是孔灵道装神弄鬼,杀害了十个弟兄。

    然而,对于其中的内情,却依然半懂不懂。

    陈元正要下令拿下孔灵道,并向众人分说明白,却陡然听见崩地一声,而后寨中央悬挂的青铜巨钟开始震响不止!

    “是谁擅自鸣钟?”陈元怒呼道。

    “似乎是有人投出一块砖石,击中了大钟,却不知道是谁干的……”有人答道。

    “该死……任夭笑,你在寨里还有别的暗子么!”陈元咬牙切齿,他已经明白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怒道:“立刻处决孔灵道!”

    孔灵道却是化身飞电,急速奔逃而去。

    陈元祭起自己的本命飞剑,追杀而上。孔灵道转身发掌,寒气汹涌,迎击飞剑。

    “还不一起上,更待何时!”陈元吼道,他知道自己的修为比孔灵道高不了太多,孔灵道若一心逃命,几招之内,他并不能拿下对方。

    一众匪兵看得莫名其妙,但新任寨主有令不敢不从,踌躇一阵之后,终于纷纷取了兵器,刀枪齐下,好不容易堵住了孔灵道,只见孔灵道躲过一把袖箭,却被陈元的飞剑击穿后心,随即被乱刀砍成肉酱。

    但滔天的呼声,已经汹涌地传了过来。

    传令兵高声叫道:“陈寨主……不,不好了……有人从后山攻上来,把后边的围墙打破了!领头的正是任……任寨主!”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全部失色!

    而在后山,吴锋正击掌道:“任寨主好算计。那孔灵道,毕竟只是弃子。”

    任夭笑叹息一声道:“孔灵道蠢笨又自以为是,虽然身形纤小,却行事颇为凶恶,奸杀妇女的事情就做了好几次,我让他行此必死之事,也是无奈之举。”

    吴锋道:“任寨主极为了解陈元,陈元虽不聪明,但也绝对不蠢,以孔灵道这伎俩,终究骗不过对方。更何况任寨主为了让孔灵道被抓,还故意不提点孔灵道办事的关键,让孔灵道留下了破绽……本来现在寻梦寨中就已经人心惶惶,陈元将孔灵道捕杀,只会让寨兵更加不知所措,这时候任寨主留下的另一个暗子鸣动寨中的大钟作为信号,让我们冲出藏兵洞杀上山来,正是在敌方士气最为低落的时候发动攻击,可以收到最佳效果!”

    对于任夭笑的布局和算计,吴锋一下就分析得清清楚楚。

    任夭笑点头道:“不错。我的目的,是为了一举擒杀陈元及其党羽,以最小的损耗夺回寻梦寨。如果用夜间偷袭的方式,损耗必然极大,得不偿失了。”

    吴锋微微一笑,心中却是暗想:任夭笑此人将手下当作弃子还能说得振振有辞,果然是个狠辣到极点的人物!(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章 战法——内讧

    “小的们速速集结,迎击敌军!”陈元高喝道。

    眼见贼兵们一个个都面露犹疑之色,陈元高声吼道:“距离任夭笑坠崖至今,已有十天。他如今活着回来,必然要清算,谁能一定保证自身周全?况且任夭笑限制道上的生意,断了我等财路,让诸位弟兄不得快活。大家难道就甘心这样束手待毙?何不随我拼一场!”

    如今想要对寨中兵士说明为什么杀死孔灵华,已经来不及了。陈元只能发出最简洁的动员,希图背水一战。

    经过孔灵华的装神弄鬼,现在陈元杀死孔灵华却又让大家不明不白,寨中的士气,可谓低落到了极点。

    但陈元具备本地人优势,在寨内中小头目中,的确有着极高的支持率,也怪不得任夭笑只能金蝉脱壳之后,才敢于对陈元动手。只听他令下之后,一个个中小头目都领着贼兵们拿起武器,向着后寨奔去。

    陈元深知如今士气不堪,若自己不身先士卒,便全无胜算,当下祭起飞剑,锐鸣破风,向着任夭笑攻来的方向掠去。

    寨兵汹涌如潮水,也不管地上孔灵华的尸体,直接从上面践踏而过。

    这时,任夭笑麾下身强力壮的妖兵们早已将寨后的木墙完全砸倒,冲进寨内。最先赶到后寨的几个头目,已经和任夭笑、吴锋的部队开始了接战。

    这几人都是对陈元最为忠心者。也对任夭笑限制劫掠的政策最为不满。因此陈元一声令下,他们便带着自己的直属贼兵们杀了过去。

    吴锋麾下白衣营武士一百四十名,任夭笑麾下妖兵一百五十名。合计两百九十。寻梦寨内贼兵八百,其中一半达到正规武士水准,本来人数上陈元占绝对优势。

    但因为召集仓促,作战开始时,仅有一百名贼兵抵达战场,其中达到煅骨境者仅有六十人。

    这一百人几乎都是对陈元忠心耿耿者,虽然士气低落。但却依然奋勇搏战。

    然而任夭笑、吴锋联军可谓有备而来,又在局部上占人数优势。

    寻梦山顶是一块广大的平地。因此这后寨也颇为空旷,完全足够展开部队。只见吴锋和任夭笑交换一个眼色,两人便分别带着自己的队伍,从左右两翼夹攻而去。

    这是鹤翼阵势。适于两名指挥官联手作战,既能有效阻挡多于己方的敌军,又能通过左右包抄,将少于己方的敌军歼灭。

    “弓兵队,射!”吴锋命令道。

    位于队伍前方的数十名弓手早已将弓箭上好弦,此时见敌军接近,便一轮齐射过去,只听惨叫连声,数名匪兵中箭倒地。

    弓兵队随即穿过步兵队的间隙。退回步兵阵线后方。除了箭法极准的数人之外,其他人都将弓箭挂到腰间,取出了暗器。准备在混战时抽冷子袭击敌人。

    白衣营将士除了吴锋在内的几名军官之外,近战者都以长枪为武器,枪林森森,盔甲严整,步伐有序地逼向敌军,组成一道长直的死亡之墙。

    而任夭笑麾下的妖兵则无论是衣甲还是武器。都显得混乱,大部分使用砍刀或者狼牙大棒。但妖兵力大。与匪兵撞上之后,匪兵们霎时便显出不敌,痛叫声中,转眼就有几人被乱刀砍倒,或是被大棒打成肉饼。

    这群匪兵被吴锋和任夭笑的优势兵力左右包夹,不多时便显出颓像,纵然那几个中小头目拼命鼓舞士气,却也顶不住,开始迅速溃败。

    直到此时,陈元才带着后续的兵力赶到,却被向后溃退的匪兵一冲,队伍几乎混乱。

    陈元猛地咬牙,身先士卒,向着鹤翼阵势的中间结合部攻去。

    吴锋和任夭笑都处于那个位置,以分别指挥两翼。鹤翼阵的薄弱之处也的确在于中央,因此一般这里都要配置精锐部队,以防被人切断或者主将遭到讨取。

    但陈元如今的架势,便是利用兵力优势,构造鱼鳞阵,实行中央突破。

    如今寻梦寨中匪兵士气极为低落,只有发挥兵力的优势,才有几分胜算。但陈元却又不能像兵书上构造鱼鳞阵那样,将自身置于阵法的后方,必须亲率锐卒冲锋在前,构造鱼鳞阵前端的厚实冲击部。

    鱼鳞阵,前部厚实,犹如鱼头,两侧部队组成许多小队,恰似鱼鳞,梯次追随鱼头冲锋。因为阵法厚实,适合以众击寡,中央突破。

    但陈元的前锋刚刚被吴锋和任夭笑联手击溃,军势未免混乱,虽然好不容易组成了鱼鳞阵,阵内却是吵吵嚷嚷,进退不齐。

    陈元咬牙,知道跟在后边的那群士兵,战斗力是不用指望了。他迅速命令较为精锐的匪兵集结在他身后,组成鱼头部位,向着吴锋和任夭笑猛啄而来!

    鹤翼阵飞快地向内收缩,如同拉长的弹簧骤然缩紧,使得中心拥有稍多的兵力。

    吴锋断喝一声,命令白衣营士兵不退反进,向着陈元部展开迎击。与此同时,后方的远程攻击部队纷纷取出腰间的暗器,飞蝗石、袖箭、飞镖如同不要钱一般,向着陈元麾下匪兵铺天盖地地洒落。

    坚实的枪阵,如同洪荒巨兽的利爪,与陈元麾下的匪兵轰然碰撞在一起,绽放出一朵绚烂的血花,而后在寒光闪烁间迸爆开来,化成漫天飞舞的血点!

    一名白衣营士兵在冲击中被大刀砍断长枪,刺进胸膛,轰然倒地。但在吴锋和任夭笑的直属小队合力反击下,匪兵们留下了五具尸体,更有四人带伤!

    士气的巨大差距,使得陈元虽然具备兵力优势,却占不到任何便宜。

    吴锋眼中金芒闪烁。一声长啸,惊动漫天流风!

    麒麟虚影,自虚空中闪现。立于浩荡战血当中,透发出震慑万兽的威仪。

    麒麟啸,正是战场上震慑敌军所用的招式。如今吴锋凌虚一啸,本就士气低落的陈元部匪兵越发胆寒,就连陈元本人的眼中,也隐隐露出怯色!

    “陈元,为何反叛?”趁此机会。任夭笑质问道。

    “反叛芦名教试图自立的人是你,任夭笑!我等只是清除叛徒罢了。”陈元咬牙作答。但额头上已经流下了豆大的汗珠。

    任夭笑冷哼一声,祭起白玉盏,便向着陈元猛击而去,陈元祭出本命飞剑抵挡。在空中击出一片叮叮当当的响声。

    陈元突击失败,不得不引军后退。吴锋和任夭笑便带着队伍追击而上。

    但陈元毕竟占有兵力优势,在寨中又素有威望,加上出身智将世家,在指挥上有几把刷子,却是并没有被冲垮阵脚。

    由于兵力不足,吴锋和任夭笑两人也都存了保存实力之心,因此在冲击一阵之后,便不得不向后退去。两军就这样保持了一进一退的态势。

    但陈元麾下匪兵的死伤,明显要多于吴锋、任夭笑联军数倍,这样的情况。众匪兵也是看在眼里。这样打下去,只能打成消耗战,直到匪兵们损失到一定的程度而全线崩溃。

    正在匪兵们士气越来越低落之时,却突然听到数声弓响,一名白衣营士兵顷刻中箭倒地!

    却见不知何时,有四十名匪兵已然借着寨中房屋的掩护。绕到吴锋所在一翼的侧后方,先以毒弩发起射击。而后纷纷扬刀杀过来!

    吴锋却是冷笑一声:“早有防备!”

    鹤翼阵的最大弱点,并不是中央,而是如果在包夹敌军之时被人从侧后方反包夹,就极易全线崩溃。

    但吴锋麾下只有长枪队全力作战,远程部队一直所有提防。当下吴锋自鹤翼阵中心处纵跃而出,落到后队当中,一声令下,一轮乱箭,便向陈元派出的奇袭小队还击而去!

    奇袭若无骑兵,机动性便跟不上,还真不难对付。

    刹那间,那小小的奇袭部队便被射了个落花流水,吴锋打了个眼色,示意任夭笑顶住陈元的冲击,自己大吼一声,带着后队转向,如同下山猛虎一样扑向陈元的奇袭队。

    吴锋手中利剑狂舞,犹如鬼神之勇,直接杀入奇袭队中,连斩三个人头,飞掷于地,人影绝尘,衣不染血!

    后队亦将暗器一轮狂风骤雨般的射击,打得陈元的奇袭队瞬间崩溃,狼奔豕突一般向着本队逃散而去!

    陈元见自己安排的奇袭队失利,不由面如土色。他见白衣营比任夭笑麾下的妖兵人数稍少,又不熟悉地理环境,因此希图在吴锋方向突破,谁知道被吴锋打了个狠的!

    而陈元麾下的士兵也越发绝望,更是因吴锋的武勇而心胆皆寒,眼中都泛着迷茫神色。

    这一次鱼鳞阵的鱼头突击,不但未能冲动任夭笑麾下的妖兵,还被任夭笑反冲一阵,妖兵和陈元的直属小队刹那间混战在一起。

    任夭笑麾下三大妖王极为刚勇,团猫手持钢爪,爪裂匪兵如撕包菜,巨人手持大棒,一棒便能将一个活人敲成肉饼,夜一手持铁叉,背后双翅震出慑人心魄的鸣声。

    宋山内、秦予、姜夜等人也带着自己的小队,向着匪兵攻杀过去,战场上刀枪相交,鲜血飞溅,一片混乱。

    吴锋返回本阵当中,感觉着陈元麾下的匪兵已然士气低落到极为严重的地步,知道时机已到。

    他眼中神光湛湛,与白衣营士卒的战意紧密相连。

    顷刻间,吴锋感觉自己与一百四十名士兵的性命和魂血化为一体,一军即一人。全军的力量,加持于吴锋的神魂,令他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强大神识力量。

    “自相残杀吧,我赐你们以死亡!”吴锋高喝道!

    这一声长吼下,陈元部的匪兵陡然感觉一股磅礴的力量拉扯上了他们的身躯。而陈元则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失去了对阵道的控制!

    转瞬间,陈元麾下的士卒们便纷纷变得眼目通红,撞击在了一起,开始疯狂地互相砍杀,刀枪碰击的叮叮之声,不绝于耳!

    吴锋所发动的,是他最新习得的初级扰乱战法——内讧。之前攻击一个匪寨时初次使出,便起到了极好的效果,杀得对方血流成河。

    当初邓爱侯与邓嵘火并,邓嵘夜袭邓爱侯军营,便曾经发动初级扰乱战法——混乱,造成了不小的破坏。盖因遭受夜袭时,士兵神智不清,极其容易中招。

    同样是初级扰乱战法,内讧比起混乱却要厉害不少。大概是吴锋智力远胜邓嵘,所以上手就能习得这样的战法。

    如今陈元部士气低落到了极点,被吴锋放出内讧战法,登时大量中招。

    一般来说,扰乱性战法只有在敌军状态不稳定时,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如果面对军阵严整、士气高昂的敌军,则效果极为有限。当然,高级扰乱战法如“鬼谋”等,却是不在此列。

    趁着敌军混乱,白衣营士卒们奋勇争先,大肆砍杀,陈元麾下的贼兵如同镰刀下的麦子一样纷纷倒地。

    眼见此场景,任夭笑却是猛然露出极为肉痛的神色。

    吴锋这一个战法砸下来,死的可都是他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精锐!本来陈元溃败,全军投降也是迟早的事情,吴锋却是突然来了这么一招!

    他心中明知吴锋是故意的,却又有苦说不出。明摆着,吴锋的确是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给了陈元一记重击。

    但在战场上烟尘落下,混乱过去的时候,任夭笑看到了更让他肉痛到痉挛的场景。

    三大妖王中的巨人和夜一因为之前冲得太靠前,在陈元部下贼兵被战法“内讧”影响时卷在当中,当下就被一群红着眼如同地狱恶鬼的贼兵碾在中央,一轮乱砍之后,才是互相砍杀。

    巨人高大的身躯断成两截,肠子都流了出来,淡绿色的鲜血汩汩流淌,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布着伤痕。而夜一的翅膀、双手、双腿甚至胯下那玩意都被人剁了下来,成了一根光秃秃的乌鸦棍子。

    “赛高,赛高!”夜一还有一口气,却是神志不清,发出两声奇怪的尖鸣,而后吐出一大口血,就此嗝了屁。

    吴锋这个战法的释放时机,实在是把握得太精妙了!(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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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介绍:
暴风雨前夜的大陆,光与火闪烁于浩茫夜空。
从岩仓到北极再到浩茫草原,一双冷眼静静地观察着世局的变化。
江东的猛虎正扬眉怒啸,河北的冰龙手持缨枪绽放绝代的芳华,蜀中的雄狮伺机而待,西漠的霸主则已展开如风似火的东进攻势……
当少年磨好他的长剑,便将加入这一场生与死的霸业竞逐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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