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面对
吴锋静静地输出着自己的阳性真气,与云海岚的极阴体质相感应。
他并非修真者,然而天阳极阴两种体质建立默契之后,纵然修行方式不同,吴锋输出的力量也能促进云海岚的恢复。
与此同时,吴锋以双腿感受着云海岚一对月丘的柔软,但觉膏腻如脂,心中一片美好,却没有淫靡之念。
云海岚渐渐停止了哭泣,神色变得安宁起来,吴锋温柔地用巾帕擦干了她脸上的泪水。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她才缓缓地自吴锋怀中站起——云海岚个子比吴锋要高,纵然坐在吴锋腿上,玉足脚尖仍能触地。
吴锋也跟着站起来,只觉被云海岚压得双腿微酸,不由伸了伸腰,却只听霍地一声,云海岚转过身来,冷冷看着他,眼中神光如剑喷吐,飞剑握在手中,架在他脖颈上,一片冰凉!
借着月光,吴锋看清了飞剑上的小小字迹——玉绳。
原来这把飞剑,便是青城七剑中的玉绳剑。
吴锋曾看过青城七剑的典故。
当年青城派开山祖师以北斗之数,铸造紫郢、青索、韭山、玉绳、黛崎、河月等七剑,分传七个弟子,演化为七大剑派,后来又有两派自别处迁移而来,形成青城九派。七剑之中,紫郢、青索二剑又合称雄雌双剑,可分可合,威力至大,远胜干将、莫邪。
玉绳剑是青城派开山祖师经过一条清溪时。见溪水清莹,有玉色含在其中,可谓尘世少见的圣水。于是取昆仑玉精,及玉溪之水,以地肺心火灼炼,以陨铁之精铸成的刀具削割,以白玉蛟龙的逆鳞雕镂成符文纳入其中,并刺取自己的心血祭剑,方才铸成此剑。在七剑中排名第四位。
此剑纤细如绳,形态秀美。故得名玉绳,剑柄上有龙鳞图案。因为当中的符文来自一条雌龙,因此光芒清澈,意态阴柔。煞气较轻,适合女子使用
后来王彦云夺取青城,经过三代人的努力,到王彦云的孙子“剑南雄狮”王全斌这一代,终于统领益州、宁州,成为大宋三大派系中益州军的真正主宰者,青城派的势力也已经超越了杨麒所建的圣王道宗,成为如今的道门第一大派。
然而在王彦云取得青城的时候,七剑就已经不全。王家三代都以七剑中排行最前的紫郢青索二剑横行,几无敌手。没想到排名第四位的玉绳剑,竟落到云海岚手里。并被炼化成了本命法宝,除非云海岚真正死去,不然任何人都无法使用这柄神剑。
青城七剑都有斩妖破邪之力,怪不得云海岚之前斩杀群鬼,那样轻易。
吴锋望向云海岚,只听她冷冷道:“忘了今天发生的事情。不然我杀了你。”
第一次见面时,云海岚也曾威胁说要杀死吴锋。但当时她的言语柔腻,带着挑弄的味道,是存心戏耍吴锋。而今日她眼中却真的有杀气闪烁,言语冰冷,泪痕阑干的脸上神色也是一片冷厉。曾经清雅柔媚的大小姐,此刻当真化为了一尊冰美人。
吴锋只觉剑锋冰寒,令自己的脖颈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吴锋抬起目光,直视云海岚冰寒的双眸,只见她眼眶仍有红肿的痕迹。
“我拒绝。”吴锋声如金铁,掷地有声:“云姨你可以将我的全身鲜血全部抽出来,分次服用,那么哪怕我死了,你也不用担心你的隐疾无法治愈。”
云海岚陡然变色,怒道:“你……”
吴锋只觉脖颈上飞剑一紧,已经陷入了自己的肌肤,鲜血隐隐渗出来。但他神色依然坦然道:“云姨,真正想要忘记的,是你自己,而不是我。难道我答应你忘记,我就能忘记的么?”
云海岚听到这话,不由娇躯一震,却是说不出话来。
吴锋定定看着她,眼神清澈如水,却包含着慑人心魂的力量:“云姨,你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我知道,你忘记不了当初那段情缘,就像我也忘记不了梦师姐一样。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也如你一般,保持着克制。只不过人生的每段经历,每一个精彩片段,都值得放在心底去珍藏,无论当中是何种滋味,就如同收藏名物之人,绝不可能每次交易都能占到甜头,珍藏的不仅仅是荣耀,也有代表着尴尬的器物,然而纵览平生收藏时,酸甜苦辣都在心间,也是一种风流……”
吴锋见云海岚神色变缓,又扬声道:“云姨你爱美,也喜欢别人欣赏你的美丽。那么之前发生的事情,你却不能正视了么?我以这件事为美好,并不觉得这便是背叛了梦师姐,而云姨你难道记得这件事,便是背叛过去了么?过去值得尊重,但如果因此而逃避现在,那么只能困在过去的阴影中,永远无法走出!如今已经不是四十年前,你答应过我,要重新振作起来,陪我一起改造这个天下,就如同你当初所想做的那样!”
云海岚听完吴锋这一番话,完全怔住,而后一声长叹,将飞剑收回袖中。
她神色变得温柔,对吴锋柔声道:“小锋……你……你说得对,是我太冲动了。”
说着,她掏出巾帕,擦拭吴锋脖颈上的血痕。
吴锋又微微一笑,眼神灵动如水,夜风拂动他额发,更显俊逸绝伦:“我喜欢云姨,有男女之间的喜欢,毕竟如云姨这样不但美若下凡仙子,更灵慧温柔,善解人意,还有如此高超修为的奇女子,哪个男子能不心动?也有亲情一般的情绪,毕竟娘亲早逝,父亲又失踪多年,这几个月来,云姨对我的帮助、宽慰,如同母亲又好似姐姐一般,我也全部记在心里。这其中的感动与暧昧之处,我全部放在心中,细细体味,亦不打算有甚么出格举动。以上,便是我的肺腑之言。”
说完这番话,他感觉胸怀大畅,几个月以来积累的情绪得到吐露,实在让肺腑一清。清新的冷空气涌入他的胸中,令他一阵舒爽,但心中却又微有一丝忐忑。
云海岚听得俏脸微红,娇躯轻颤起来,却是咬了咬银牙,走了过去,向吴锋敞开双臂,拥了他一记。
“谢谢你,小锋……”云海岚贴在吴锋耳边,轻声道:“从今以后,无论对于自己的内心,还是现在的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我都会努力去坦然面对。我希望你能夺取这个天下,不仅仅是因为将曾经的理想寄托在你身上,更因为你很优秀、很可爱,让云姨也有心动的地方……我……也喜欢你。”
说完这一切,她如同夜蝶一般飘飞而去,俏脸已然变成通红,斜着目光,不敢看吴锋。
吴锋正留恋着胸口与她相触的微妙感觉,这与拥抱梦绮舞又不同,更加柔软,却见她如同蜻蜓点水一样一触即去,不由微微怅惘,但随即笑道:“这样的云姨,才有能力和我一同去夺取这天下。无论今后的风雨如何,一定要一起走过。”
话语淡然,却含着茫茫大陆皆在眼底的傲气。
说完,他又走过去,牵住了云海岚的手。
云海岚依然玉颜烧烫,却并未抗拒,任由热量在两人的手掌之间交换。
吴锋的手掌稳定,只是柔柔地握住云海岚的玉手,带来安宁心神的温热,并未有任何逾矩的挑逗行为。
当吴锋放开手掌的时候,云海岚甚至有几分隐隐的失落。
“那么,云姨……我们走吧。”吴锋看了看天色:“天空,快要放亮了。”
两人并肩走出荒城,云海岚的俏脸一直带着淡淡的晕红,但眼神已经变得坚定。
她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也找回了一些失去的东西。
吴锋已经证明,不管两人的关系如何,这个少年已足够给她有力的陪伴。
她躺入棺中,让吴锋将她又带上。不久后,天际便放出了鱼肚白的颜色。
而吴锋一路走回岩仓城,想起废墟中两人的对话,却是不由脸红心跳起来。
敢对云海岚这样生活阅历远胜过自己的女子说那样露骨的话语……自己真的很有勇气啊。
吴锋不由又想起梦绮舞来,娇俏中微含刁蛮的傻瓜师姐,带着腻腻芳香的蜜色肌肤,临别前那一次醉心的相拥……
虽然自己和云海岚已经袒露了心意,但如果梦师姐回来,还是必须要和云海岚重新拉开距离吧。
毕竟曾经和梦绮舞有承诺。
然而,是尽快找回梦绮舞更好,还是继续和云海岚保持着现在这若即若离的关系更美妙呢?
吴锋并不知道。他毕竟还不到十四岁,对于男女之事其实也只是朦胧地懂一部分。他拥有的只是对世事的洞明,这洞明让他能说出许多别人说不出的话语,仅此而已。
不过,吴锋所说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并不局限于男女关系的处理之上。吴锋相信,世事在变,自己也会改变,但无论什么时候,必当坦然面对自己的内心。如此,才有资格傲立世间,试图夺取整个天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北进之议
“殿主,我回来了。”吴锋对邓爱侯道。
吴锋没说明原因,便请假了两天多,但邓爱侯也并未询问。他明白,对于吴锋这样的人才,需要允许对方有一定的私人空间。
“回来就继续好好做事吧,加油训练,尽早掌握自己的战法,这样才好上阵打仗。”邓爱侯道。
吴锋点头道:“殿主,我有新的提议。”
邓爱侯一愕,随即面露喜色。他深知以吴锋的智能,必然能再出奇谋妙计。
他一挥手,令从人都退下,掩上门窗道:“谢小兄弟,又有什么锦囊妙计?”
吴锋微笑:“说不上妙策,不过审时度势之计而已。殿主可有进兵河东之心?”
邓爱侯闻言,急道:“河东之地平坦肥沃,远胜过这满地山峦的灵宝,如能进兵其中,好处可谓难以计数!只不过我派在并州从无根基,想要贸然进入,实在不易啊。”
神堂只是在并州之地拥有几个支派,但光是一个忘忧谷,就有巨大的油水。
吴锋道:“若要全占河东盆地,并不可能,但是如果想要分一杯羹,绝非难事。如今忘忧谷被灭门,在并州形成一块真空,神堂遭遇薛衣人重创,又无力重建势力,我等正可从中取利。如果拖得太久,等这块真空被人占据,那就迟了……”
邓爱侯闻言,摸着下巴道:“你所说的的确有道理。然而一则没有名分,大周王朝不会允许我扩张势力,二则我派在河东全无根基。一定会遭受本地豪族的联手抵制啊……”
吴锋断然道:“忘忧谷灭亡后,河东郡越发盗匪横行,派一支小部队以参与剿匪为名,即可进入河东。以重赂动傲视、逆战、庸人三王,甚至傀儡皇帝罗风处也当送去珍宝,即可取得许可。几人心思不齐,都只考虑自己利益。不考虑大周的利害,定然一同说动杨麒。允许我等派兵进入河东剿匪。”
邓爱侯沉吟道:“听起来似乎可行。然而对于三王那样的实权人物,不光得动之以利,还需要对其言辞说服啊,用什么理由为好?”
吴锋笑道:“大周王朝对于河东地区的控制能力。本来就不怎么样。我们岩仓实力有限,并不是神堂、天子峰那样的武者顶级大派,进入了河东,也不至于扩张到尾大不掉的程度,还能牵制河东地区的豪族。殿主一直以来也表现得对关中方面忠心耿耿,该交的钱粮从不拖欠,能让关中方面放心,如果让我们在河东占一杯羹,大周也能得到更多钱粮……”
邓爱侯点头道:“如此说法。此事的确可以描述成一件双赢的事情,令对方被说服。”
“毕竟,杨麒和关中四柱国顶多会忌惮苏梦枕、薛衣人的野心。可不会认为殿主有野心。隐藏在阴影中,也不见得是坏事呢。”吴锋恰到时机地道,未曾有半句吹捧之语,却不着痕迹地奉承了邓爱侯。
邓爱侯不由大悦,道:“不错,不错。等我岩仓实力足够时。杨麒便已制不住啦!”他神色兴奋,已经勾画出自己制霸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图景。
但吴锋心中却想的是:你又何曾想得到我会有野心呢?而且比起你的野心只大不小啊!
“那么。和大周王朝方面交涉的事情,我便让华军师去办吧。”邓爱侯道。
华宗岱身份足够,上次也成功地主持了和天子峰的结盟。
“华军师为人温厚而善谈,长于外交,完全能胜任此事。”吴锋也道。
邓爱侯又问:“那么,派何人去河东为好?”
吴锋道:“最好要是个平日多留意车马来往,了解四方情况之人。实力不宜太强,因为所带的是小部队,带人太多,容易引起豪族警惕。进入河东之后,不必和豪族争夺领地,只需要一边剿匪一边与各商会接上线,商会必然向我派寻求庇护,我等便能收取商业圈之利,更是能将忘忧谷在外的产业趁机收入囊中。因此,这个人还需要有随机应变之才。”
邓爱侯听了这话,不由沉吟起来,考虑着是否有合适的人选。
吴锋明白,这时候就要用欲擒故纵之计了。
“世子如何?”吴锋带着试探的语气问道。
邓爱侯不由一惊,道:“三石的才华,当然是没问题的。然而他心胸狭窄了些,上次莫名地嫉妒你起来,与一群人一同攻讦你。你如今却推荐他?”
吴锋道:“举贤不避仇,我只尽心尽力为殿主效力。”
邓爱侯听了这话,击掌赞道:“好!你承认自己记仇,这才是真性情,三石的确对不住你,也怪不得你记恨。以他的倔强性子,我也难以劝他向你赔礼道歉。然而如果能不以仇恨误了正事,就是非凡的人物了。”
吴锋眨了眨眼,坦然接受了邓爱侯的赞赏。
邓爱侯却是叹息一声,道:“只是三石的脾性,让他去河东,他会当我流放他……唉,我先去问问他好了。倘若他不愿,我便派你带着白衣营过去。白衣营新建,正需要磨练,而你从河东过来的,熟悉当地情况,也适于开展工作。”
吴锋心道此事成了,表情却波澜不惊,道:“倘若殿主有命,定当效劳。但殿主无论选择何人,须得记住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扩大岩仓势力的绝好时机,万万不可错过。”
邓爱侯点了点头,又道:“谢小兄弟,我有东西要给你。”
吴锋只见邓爱侯从怀中摸出几页纸来,递给吴锋,道:“神堂的修行法门,与我岩仓同源,并无差异。这是我岩仓镇派绝学——崩岩掌的诀要,你虽然是客卿,但数次立功,我便将它给你吧。你如果有不懂之处,尽管向我请教便是。”
说完,邓爱侯又取出三枚冰糖一样的物体,道:“这是雪岩之心。你修为有限,难以发挥崩岩掌的最大威力,如果在战斗前嚼食这雪岩之心,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提升一定的战斗力,而崩岩掌因为相性与雪岩之心契合,威力提升得就最多。修为越低,此物就越显得有用,到修为高时,那点提升却是可以忽略了。”
吴锋这才心中喜悦。对于他来说,父亲留下了足够的财宝,所以赏赐金钱实在不重要。但秘笈的价值,才叫巨大。上次赏了一块麒麟兽的骨文,就令他如同顺风顺水,连破修炼上数重难关,修为急剧上升的势头还没停下来,昨晚从云海岚处回来后,立刻又突破到了换血境三重天。
吴锋接过秘笈,道:“那就拜领殿主的赏赐了。”
……
当夜,在饭桌上,邓爱侯对邓三石道:“三石,我有事与你说。”
邓三石闻言,道:“父亲,有什么事,请吩咐便是。”
邓爱侯便将吴锋的计策说了一遍,却并没说出自吴锋之口,只说是自己的主意。
邓三石击掌道:“父亲,当真妙计啊。如此一来,我岩仓的经济实力定然可以再度扩展,利于整兵备战。”
他的眼界有限,只看到当中的经济利益。实际上靠着在河东笼络商会,利用各商会的关系网,更能获取军事实力和实际的地域控制力。
邓爱侯笑道:“那派你带八十名精锐武士去河东,负责此事,如何?”
邓三石闻言一惊。
他知道不能带走太多人,不然不利于岩仓的守备。
然而邓三石被邓爱侯重用,在岩仓内部能使唤的人在两百以上,让他只带八十人去河东,对他来说简直是削权了。
邓三石也是有野心的。看到邓爱侯放逐了邓嵘,邓三石心中难免有这种想法。如果去河东,大部分时间就要呆在那,不知道过个几年才能回来,实在不利于在岩仓殿内扩大影响力。
他当即道:“父亲磨练我的心思,孩儿明白。但我身为殿主之子,亲自带人去河东,实在容易引起那些豪族的警惕,行事反而不方便,不如换个人的好。”
邓爱侯心中暗叹:就知道如此,你若去了,倒是一定能极大地提升能力,在岩仓殿内不见风雨,又怎能成长起来?
“那么,谢衣如何?”邓爱侯道。
听得此言,邓三石立道:“父亲,万万不可!”
邓爱侯道:“为何?”
邓三石道:“中古时期,有单骑入荆州之事。荆州混乱,朝廷派一位名士前往镇抚,此人取得名分之后,招纳豪族,斩杀不服者,剿灭贼寇,于是茫茫荆州完全成为了此人的私产。谢衣不是善类,如果派他去河东,所取得的利益都要便宜了他啊!”
邓爱侯闻言,却是想起吴锋对他说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八个字,冷笑道:“你可不知道,这计策就是谢衣想出来的,而且他还向我陈说,认为你最适合此事……”
邓三石闻言,心道该死:“这……这是谢衣的欲擒故纵之计啊!”
邓爱侯带着嘲弄的神色道:“欲擒故纵?那你自己愿意去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吴锋的赏罚
邓三石默然无语。他如今在岩仓殿内已经有了不小的势力,当然不会认为去河东是什么好差事。
这也都在吴锋算计之中,邓三石眼目锐利狠辣,是为了野心不顾一切的人物,但却又比他父亲邓爱侯更加短视,定然不能完全看到去河东的巨大好处。
邓爱侯又道:“你说担心谢衣把河东变成自己的私产,以单骑入荆州为例子。然而荆州当时离朝廷的中心甚远,所以才被那人控为私产,河东郡与岩仓领地只隔着一条黄河,如果谢衣心怀不轨,我可以立刻派人过去将其斩杀,这是其一。我所能请到的名分,只是在河东剿匪的权力,并不是控制河东的权力,谢衣过去之后,所能取得的不过部分商业权罢了,不足以组建能够对抗我们的军力,而他如果想要真正控制河东,不管河东本地豪族还是大周王朝,都不会放过他,这是其二。当年那位名士单骑入荆州,利用自己的声望就地招揽班子,而谢衣带白衣营过去,身边的骨干力量都是我的亲信,可以辅佐谢衣又可以起到监视作用,故谢衣全然不可能背叛成功,这是其三。所以你所说情况,与现今的情况实在全无可比性!”
邓爱侯一番陈说,让邓三石登时哑口无言。
他也不是真认为吴锋有能力靠着进入河东来割据一方,只是不希望吴锋立功而已。
但邓爱侯这番话。令他再无法反驳。
“既然如此,那就令谢衣率白衣营到河东去,只待宗岱打点好关中方面。立刻启程。我先再拨给他三十名武士,凑齐八十之数。”邓爱侯决然道。
邓三石心下极为不忿,但是却已无法反驳。他知道父亲真正决定的事情,谁都劝不动。
但他仍然决定要继续给吴锋找点新的恶心。
过了数日,便有一批新兵来到白衣营报道。这群人也知道吴锋害得天家满门被杀的凶名,没敢对吴锋太过无礼。
但吴锋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对自己并不算服气。
实际上现在白衣营里忠于吴锋的。也就辛待机在内寥寥几个,其他的都是貌恭而不心服。苟免而不怀仁。
这群人都是和天一凰起从小玩到大的,自己害死了天家满门,他们怎么可能不心生兔死狐悲之意?
但让这一群骄兵悍将成为自己的势力,却才真正显出本事来呵。
……
华宗岱去到关中后。好似泥牛入海一般没了声息。
实际上这是大周王朝的机制效率太低所致,三王收了贿赂,还要各种扯皮,还要讨论,讨论之后上报给杨麒,最后通过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程序,才能把许可交到岩仓殿手里。
所以华宗岱两个月内,大概是回不来了。不拿到许可,他是断断不会离开的。华宗岱身上带了足够的资金。可以不断地进行打点。
而吴锋为了在前往河东之前提升白衣营的战斗力,一个月内,便又进行了三次实战。
两次都是剿灭在岩仓领内流窜作案的流寇团。因为吴锋消灭天家满门。在百姓中取得了极好的声望,百姓们也乐意给吴锋第一时间上报情况。
在这个私兵和雇佣兵满地都是的时代,流寇横行并不是那样轻易,他们需要有严密的情报网,各地都要有眼线。之前狼盗不过区区实力,就能横行并州。吴锋先杀死了商队中暗藏的眼线闻洲洁,然后才和叶落一起剿灭狼盗。
但是如果有眼线背叛的话。对于盗匪集团那便是灭顶之灾了。只要提供一个假情报,就能将流寇们引入死地。
吴锋利用自己在百姓中的良好声望,加上宋山内帮忙打点,很容易地就让几个眼线跳反,而后诱歼了两波流寇,收获了不少的财富。第三次则是内应告知了盗匪的藏身地点,吴锋立即提兵进入潼关外的深山之中,抄小路上山,两路夹击,将盗匪杀了个干干净净。
一名士兵在营中发现了一匹高头大马,他恭敬地将大马牵到吴锋面前。
吴锋眼睛扫了扫,并非凡马,而是可以供修士骑乘作战的良驹。
但这马毛色驳杂,血统不纯,依然不能让吴锋满意。
只不过这士兵的好意,吴锋当然不会拒绝,当下骑上大马,一众人沿着山前较大的一条路下山。
前方断木纵横,一大堆雪压满道路,是山上的冰雪滚下来了。
“前面雪崩了。”有人禀报道。
“那么……”吴锋淡淡道。
士兵们却纷纷面有难色。这里没有铲雪的工具,这三米多高又不知道有多厚的积雪,哪怕是修士,想要弄走都得花不小力气。大家一场大战下来都已经疲惫了,何况身上都带着战利品,哪里愿意放到地上?
这群骄兵悍将是指望着吴锋下马,先做出个身先士卒的样子,他们再上去。
辛待机正要带着几个人上去,却被吴锋投了一个微妙的眼神。
他当下明白,于是也一动不动。
那些拿了邓三石好处的人心中对吴锋越发不屑,但却不敢表露出来,毕竟天家被杀满门,血痕还新呢,砍头流出来的血就埋在刑场的黄土下面。
方才牵马给吴锋的那名士兵却是将一布袋的财宝都放在了地上,跃上雪堆,用手一块块挖着积雪,远远抛出,丢到山下的丛林中。
吴锋点头表示赞赏:“很好。”
他飞出几枚白色的东西,划出优美的弧线,落进那士兵口袋里。
“统领也知道关照会奉承他的人呢,给了几小粒银子……”有人私下里议论道。
“等等……那不是银子……是钻石啊!个头还不小!”有人惊道。
那几颗钻石的价值,几乎相当于士兵们这一次战斗中获得的全部战利品。
毕竟这次作战并没有像当初剿灭菩提绿叶寨一样,让战利品全部归于士兵,士兵只能取得十分之一而已,其他都要归入军资金当中。
士兵们都疯狂了,一个个奋勇冲上前去。
他们有的有刀枪当铲子挖掘,有的用手掏,很快就把地上的积雪清除得干干净净,断掉的木头也扔得无影无踪。
士兵们整齐地在山道上列队,等着吴锋的更多奖励。
吴锋却是微笑起来,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调侃道:“你们做得非常不错,我的赞赏就是给予你们的奖励。”
看到所有人露出失望神情,吴锋指了指刚才的那位士兵说道:“你们全都给我记住,我会慷慨地奖赏最听从我命令的那个人,记住了!是最听从,而且你们还将会知道我有多么慷慨大方。”
说完,他催动高头大马,向着山下奔行而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松林
士兵们感觉遭到了戏弄,许多人都暗暗露出愤懑神色,却不敢作声。
带着白衣营士众回到营地之后,吴锋分配了战利品,便到自己领地上,和宋山内一起喝酒。
宋山内听了吴锋叙说的情况,微微一笑,过了一小会才道:“嫉妒是原罪啊。”
“原罪?”吴锋道:“西边的词语?”
“没错。”宋山内道:“西方洋和尚的行话。”
吴锋拍了拍宋山内的肩头:“看来你完全看出了我接下来的打算。”
“小意思啦。我虽然不像你这样擅长布局,但这些玩弄人心的伎俩还是看得明白的。”宋山内道:“这两个月,你的确该让白衣营所有人都对你完全服气,这样才能在进入河东之后,以最大的效率捞取功劳,扩展势力。待得你羽翼丰满,世子也就完全威胁不到你了。”
宋山内虽然聪明,但也绝对想不到吴锋竟然有夺取岩仓殿的心思。
靠着在河东扩展势力,固然不足以夺权,但立下功劳却能扩大自己在岩仓殿内的影响力,吴锋再拉拢殿内遭到排挤的外地人,那么夺权自然有望。
“好好加油吧。如果哪天岩仓灭亡了,带着你的班子另投明主,一定会被重用的。”宋山内压低声音道,他对邓爱侯一点也不看好。
但吴锋从来不喜欢被动地做一件事,他要做的不是等待岩仓灭亡。而是亲手灭亡岩仓,取得它的全部势力。
次日,校场上。
有传令兵吹动号角。一众士兵纷纷集合。
吴锋看见得到自己赏赐的那个士兵表情沮丧,眼眶上带着几丝淤青。
伤得不算重,但绝对是被几个人一起打了。
完全如吴锋所料。
某几个不忿的士兵洗劫了此人,不光抢走了吴锋赏赐的几颗钻石,还拿走了他的战利品。
因为此人没有受重伤,所以这种事情本来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这却是赤裸裸地要扇吴锋的脸。
不过这一方面是因为那几个士兵不服吴锋,另一方也如同宋山内所说的。是人性中的嫉妒和贪婪所致。
吴锋在高台上,所有的士兵都收于眼底。眼见几人眼中有得意神色。
他叫了那个挨打士兵名字,喝令道:“出列!”
那士兵不由一惊。
吴锋扬声道:“鉴于你昨日的优异表现,我决定提升你为小队长一职。”
小队长是介于什长和百夫长之间的低级军官,可以率领二十人。但并不常见。在白衣营这样少而精的部队中,却是可以设立。
说完,吴锋目光一扫,开口点名,分拨了二十人到这人的名下。
顷刻间,好几人如同冰水浇顶。
他们殴打那名士兵时,没有任何其他人在场,而那名士兵也未曾和统领接头过。
但吴锋只是目光一扫,就一个不漏地找出了参与殴打、洗劫的所有人。这几人的名字全部在二十人当中!
统领大人乃神人也。那几人垂头丧气地想道。
实际上吴锋是采取宁点错不放过的办法,把看起来神色不对,以及对自己不算服气的人。都扔到那名士兵的名下。
那名士兵自然知道哪些人曾经对自己出手,应该怎么报仇。
吴锋将报仇的权力交到这名士兵手中,而不是像护犊子一样替他出气。这名士兵无疑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取回自己丢失的财物,并且令洗劫自己的人遭受苦头。
至于这名士兵能力如何,吴锋并不在乎。在白衣营这样的小部队。下级军官的听话程度比起能力要重要得多。
毕竟,服从是军人的第一天职。
……
夜空之下。吴锋霍然站起。
他的血脉上隐隐显出浅绿的光芒,头顶精气冲霄,越发明亮,如要摇撼星月。
这是换血境第四重天的表征。换血境九重天,分为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色,运转血气时,会隐隐透发出相应颜色的光芒。
吴锋修炼东辰剑典,引星力入命,平日修行时瞳孔和血液中就偶尔放出金色光芒,在第三重天黄血之境的修行变得极为有利,所以不但短短数日内便突入第四重天,而且对血液和血气的淬炼,还要超过其他人。
但他离开忘忧谷之后,之所以修为一路突飞猛进,除了得到邓爱侯赠予的麒麟兽骨文之外,与心境的变化也有关系。
如今他是真的几乎一切都要依靠自己,但也有了展露能力的舞台,运筹谋略顺心遂意,痛快之间,修炼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许多以前想不明白的难题,过不了的关卡,在畅意中迎刃而解。
有愚昧之人认为身为修炼之士,就该无限地追求力量,绝对的实力能够碾压一切。
然而依靠谋略,能够在低微的境界拥有更多的资源,岂不更有助于提升实力?能够依靠运筹消灭比自己强大数百倍的对手,更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把全部的时间花在修炼上,效果未必便佳。譬如读书人与其没日没夜地读书,不如劳逸结合,做一些别的事情,与胸中所学互相印证,反而更能领会书中的真义,学问得到精进。
若说勾心斗角便是阴暗鬼蜮,也是庸人之言。依靠勾心斗角,谋略得以顺畅施展,谈笑之间强敌化为齑粉,这样痛快的事情,怎能不让道心明澈,修炼之途变得平坦起来?
无论是阴谋还是阳谋,奇谋之所以被历代所推重,正是因为顶级的谋者都有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天下大局,皆在吾算计之中!
如今吴锋晋入换血境第四重天,血气更加雄厚。
绿青两色,是生命的气息,也是植物的气息。在换血境这两重小境界,人体将变得生机越发澎湃,但意态暂时由动转静,需要吸取天地之间的青木之气,以助修炼。
如今吴锋所处的位置,便在高岗上一处松林内。松树经冬不凋,绿意盎然,林中充斥着木叶之气。馥郁的松油芳香,更是令人心怀大畅。
吴锋静静地立在松林之中,长吸一口气,只见空气中无数细微的绿色光点,在月光下闪烁着,流入吴锋鼻尖。(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崩岩掌
馥郁的木气,被吴锋吸纳,化入体内,给他以脱胎换骨的清新之感。
但茂密的松林却依然生机勃勃,并无因此枯萎的迹象。
这便体现出武士和修真者修炼的不同之处。修真者如要吸纳木气,往往会造成林木枯萎死亡。
当然林木的生命并不被人类所重视。但却表现出修真者的修炼严重掠夺天地精气,造成天亏地损的特质。
吴锋昂首立于高岗上,全力运转换血境四重天的血气,光芒游动间,周身穴道也微微闪烁,如同周天星图。
如今换血境将过其半,吴锋也开始打通全身经脉,令气血可以逆行。他的正经十二脉已经打通数道,修炼到换血境后期时,则可打通任督二脉在内的奇经八脉,与化龙境在修炼脊柱的同时发掘背部隐穴,贯通奇正经脉,则全身血气运行便可以遂心如意,甚至哪怕完全中止呼吸和心跳几天几夜仍能维持生命,当然必须是自己运功所致。
血气开始在他体内逆行,但随即给吴锋一种杂乱之感。他还不适应这种感觉。
虽然化龙上面的镇野境才是天堑,非天赋甚高者无法晋入,但是哪怕是最正统的修炼,换血、化龙两境的修炼死伤率也不算低,十个武者中便有一人在这两个境界的修行中因为逆行气血出了问题,血行紊乱,导致走火入魔,丧命或者经脉全断。成为废人。
浓郁的木气在这时迅速于吴锋体内散开来,令他神清气爽,缓解气血逆行带来的不适之感。
渐渐吴锋感觉到。自己已经体味了部分逆行血气的要义,血气逆行起来也渐似顺行那般井然有序。
木气渐渐被精炼,消化在他的血液中,而污垢则被自他周身的毛孔排出。
吴锋身躯一震,汗液急速蒸发,化为白雾弥散,皮肤上的尘秽则震散成粉。从衣物的缝隙中落下,竟是没有丝毫沾在衣服上。
如今他的血气已经稳固。变得越发雄厚,他静静坐下来,翻开邓爱侯给他的崩岩掌诀要。
确实如邓爱侯所说,神堂、岩仓殿两派同源而出。基础法门完全相通,吴锋虽然修行东辰剑典,但也是基于神堂的基础法门,因此要修行这崩岩掌,的确困难较小。
崩岩掌,顾名思义,便是崩裂岩石来修炼的掌法,修成之后,气势沉雄。无形中仿佛有崇山古岳被轰然击碎,击杀敌人也如同破碎岩石一般轻易。
吴锋在煅骨境时,冲关之后的奇异状态中。便能以锋芒蕴含在掌力之中,切断青石。然而崩岩掌所强调的,是一个轻易。
不必多么蓄力,在石头上发力一捏,就能留下各种各样的印痕,如同捏泥巴一样把岩石捏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如果发力崩岩。则能够让岩石完全按照自己心中想要的方向破碎开来,或裂如弧月。或似五瓣梅花。
当修为精进时,便要更换更加坚硬的岩石进行修炼。
由于岩石硬而脆,缺乏韧性,这无疑需要精微的真气控制,以及足以明了岩石内部结构的强大神识。
这样一来,修炼到高境界时,以此攻敌,也便能如同庖丁解牛一般,感知到敌人身体和护甲的薄弱之处,一击毙命。
吴锋看完崩岩掌的介绍,明白了其中的关键。但他感觉这套掌法固然精妙,但未必真的实用。
如果是拳脚对拼,崩岩掌以巧破力,当然比其他拳脚法门要占便宜很多。只是拳脚一般都是兵器的辅助,所谓一寸长一寸强,用兵器总是占便宜许多,尤其是战场上,总不能戴着个指虎打人吧?
崩岩掌的要领当然也可以化入兵器当中,但效果却又要差许多了。
只是吴锋得到了邓爱侯赠予的雪岩之心,如果修习了崩岩掌,就意味着能有三次极大提升修为的机会,这可是三次扭转乾坤的机会。
且,修习崩岩掌也的确有助于吴锋对于武道的整体领悟。也许修炼中将自己的想法与东辰剑典中的不明白之处相印证,反而能触类旁通。
吴锋当下将诀要又仔细阅读几遍,努力将文字和图画都记在心中,并试图去理解实际运作的法门。
而后他收起诀要,长吸一口林中的清新空气,下到高岗下的溪边,捡起一块鹅卵石。
这鹅卵石想要捏爆,实在容易,但吴锋如今要做到的是不以掌刀,只用手捏的力量,便将它平平滑滑地分为两半。
运转崩岩掌的法门,便要以神识幻想此手中之石,如同崇山古岳,自己也就便如同有了捉山拿岳的气势,而后捏抟山岳,就好像捏一个泥丸。
吴锋不由心想,有西方的白肤人来自异界的传说。那么,所谓的异世界,到底有多少个?
也许存在着这样脆弱的异世界,在自己的世界的一颗鹅卵石,去那边就会化为崇山大岳甚至天空中的星辰,那边的山岳甚至星辰,对于自己这里的高手也不过如同泥丸一般。
他默运真气,掌上真气如同水一般透流而出。
崩地一声,鹅卵石轰然炸开,化为细小的碎块飞向十方。
第一次试验果然是失败了。
吴锋再次拾起鹅卵石,抟在手中,幻想那种手捏山岳如探囊取物的感觉。
当他发力揉捏的时候,鹅卵石依然是毫不留情地从中心向外爆碎。
吴锋又尝试了十几次,完全摸不到门路,不由焦躁起来。
但他随即意识到,离开忘忧谷之后,自己这一阵的确太顺了。而且,修习一门新的武学,本来就不容易取得进展,需要很一段时间才能上手。
如人们练习蹴鞠,一年时间只够入门。武学之间虽然相通,但新练一门功夫,上手也得一个月以上罢,怎可能一蹴而就?
如那些侠义话本里面,有人不过半天就把一套新学的掌法用得精熟,那是在骗鬼呢。
如今他只练了一小会,又有什么可烦躁的呢?
吴锋笑了笑,又练了一阵掌力后,按照崩岩掌的招式,打了一轮,虽然打得别别扭扭,但却也得其形。
见夜色已经深了,想到第二天还得去营里训练士卒,吴锋当下回到住处安寝。(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穆罕默德
能进到白衣营的士兵,不是岩仓殿内要人的仆人婢女,就是二世祖,基本上不会有善茬。
那名士兵因为奉承吴锋得到赏赐,遭遇邓三石党羽的嫉妒,被殴打和抢劫,自然不愿善罢甘休。当他被吴锋提拔为小队长,定然会重重把这笔帐讨回来。
这些人都接触过权力斗争,懂得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当那几个参与殴打、抢劫的士兵都遭到了数倍的报复,以至于几天躺在床上无法参加训练,而吴锋和辛待机对此装聋作哑的时候,白衣营的士兵才都知道利害。
这个新统领似乎非常喜欢借刀杀人。
喜欢借刀杀人的人,无疑比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者要可怕得多。
几日之后,吴锋又约了宋山内,一同去视察领地。
这时,洪蒙前来求见。
吴锋微笑道:“修业就有成果了?不至于那么快罢?”
洪蒙道:“禀领主,学了些东西,但不尚足以让领主满意。今天我是向领主介绍一个人。”
说着,一位身着白头巾的中年人走了进来。此人高鼻深目,很类似西方的白肤人,但却又如同东方人一样黑发黑瞳,皮肤也是偏黄色的。
吴锋看书上所说,知道西漠人种便是如此,只有西漠西缘的西极地区,白肤人才是真正的皮肤洁白如雪。
洪蒙向吴锋引见道:“这是来自西漠两河地区的穆罕默德?拉希姆先生。”
“幸会。拉希姆先生。”吴锋对穆罕默德道。西方人是姓在后,名在前,这点他也知道。
穆罕默德对吴锋问安。行了握手礼,道:“幸会,东方的领主。”
洪蒙道:“领主大人曾吩咐过,要找一个得力的农业技师,指导传授苹果种植。我想苹果这东西从西漠传来,在中土种植时间不长,如果在找东方人。恐怕也不够专业。拉希姆先生是从西漠过来的,那是苹果发源的地方。而拉希姆先生家里也是世代种植苹果为生,对于育种、选种、嫁接各项方面都颇有所长,虽然要价高一些,想必也能让领主满意。”
吴锋闻言。面露喜色,道:“好!要价高并不是问题,能把事情做好才是关键。这世间最贵的人,绝不是薪水最高的,而是养着不做事或者做不好事情的。”
“赞美您的睿智。一切赞颂,都归真主。”穆罕默德也高兴地道。
西漠是乱战之地,比起东方要混乱太多,死亡率极高,因此男子们越发早熟。往往十三四岁就结婚生子,撑起一个家庭。洪蒙也曾经对穆罕默德说过,他们的领主虽然年轻。但才干和气魄都不同寻常,因此对于吴锋的年轻,穆罕默德丝毫不感到惊异。
“每年三百两白银,如何?”吴锋开了价。
穆罕默德正想着怎样报价,但吴锋直接报了一个他完全没想到的极高价格。
他当然自认为值得这个价格,只不过没想到在这种小地方也能得到如此高价。
在中土。一两五钱白银就足够一个平民生活一整年,一两白银相当于十石大米。三百两白银即相当于大米数万斤。
这个工资,实在比起洪蒙、秦予的薪水还要高许多了。
吴锋又对洪蒙道:“别慌,只要你们立了功劳,薪水也会水涨船高。如果只是抓几个壮丁、收收赋税,当然薪水依照常例只有那么点,然而倘若做好事情,令百姓生活得到改善,我们也能收到更多钱粮,你们自然会拿到更多的回报。”
“感谢您……”穆罕默德开言道。
吴锋微笑:“拉希姆先生不用急着感谢我。这三百两白银需要在您一年的工作结束后才会结算,目前您可以从其中支取基本的生活费用,食宿问题则都由我们负责解决。如果您的工作超越了我的预期,那么除了薪水之外,还有奖金,但倘若工作不能让我满意的话,您会在一年满之前被解雇,那便无法得到任何薪水。”
穆罕默德的神色登时认真起来,道:“请领主相信我的能力。”
吴锋道:“没问题,放手做吧,我的部下们都会协助你的工作。听说您所信奉的教义与西极十字教有相似之处,但却又互相对立,而且不食猪肉,是这样么?”
穆罕默德点头道:“确是如此,虽然我来到了东方,希望能尊重我的宗教习惯。”
“没问题。”吴锋对洪蒙道:“让负责饮食的人注意这点,以牛羊肉供给拉希姆先生,猪油也不许放。拉希姆先生大概也不喜欢看到别人吃猪肉,饭菜都特别送到他住处便是了。”
虽然想要在将来攻打西方人,夺回那些肥沃的土地,但吴锋同时也非常看重西方的长处,对于西方的文化本着兼容并包的精神。
吴锋从空间袋中取出一件古董花瓶,对洪蒙道:“虽然尚不知道拉希姆先生能做出什么成就,但你能想到聘请西方的技师,这点上就值得赞许。我把这个花瓶赏赐给你,以奖励你的努力。”
洪蒙虽然不识货,但见这花瓶光润精美,便知道价值不菲,不由千恩万谢。
对于属下来说,赏赐名物不但意味着金钱的赏赐,更意味着上级对下级的看重。
几人又聊了几句,吴锋问道:“拉希姆先生对于西漠之雄斯库里有何看法?”
谈及斯库里,穆罕默德突然露出沉痛而愤怒的表情:“那个人……很可恨,很可怕。我诅咒他,却又知道我的诅咒难以发挥力量。”
吴锋心下了然,穆罕默德之所以来到东方,必然与斯库里的扩张有关。
“那头老狗的军队破坏了我的家园,杀戮了我的亲人。他的军队打着仁爱的旗号,却热衷于杀戮和掠夺。”穆罕默德道。
这时,洪蒙道:“就是个乱世中常见的伪君子,不,连伪君子都算不上的恶棍嘛。叫什么西漠之雄,嘿,不足为惧。”
吴锋并不说话,根据自己听到的那些传说,他明白斯库里绝不会如此简单。
但穆罕默德却又道:“突利同盟的那些部落是野蛮的游牧民族,他们虽然名义上也信奉我们的教义,但只不过是为了扩张的需要,他们真正尊奉的是他们的神祇——长生天,对于我们这些虔诚的教徒,他们杀戮起来毫无怜悯之心。然而那条老狗可怕之处在于,他虽然虚伪,却能够以虚伪带给他的领民以文明。我被俘虏之后,与其他一群俘虏都要被杀死祭神,他听说我是这一带有名的农业技师,亲自解开我的绑缚接见了我,希望我为他工作。当我断然拒绝,要求一死时,他说不愿意杀害一个优秀的技术人才,而后放我离开。”
“好一场做秀。”一边的宋山内点评道。
“一个游牧民族的头领,却能如此重视技术,不简单。”吴锋道。
“不但如此,他还规定本族各部落每个家庭都需要有一个孩子到公办的学校读书,如果没有男孩,则可以派出女孩。”穆罕默德也是有见识的人,知道这意味着何等的远见卓识,虽然极度信奉男尊女卑的他并不能理解其中提高女性地位的做法。
吴锋心下当即做出了判断:此人比起五胡乱华时期那些凶狠残暴的胡人头子,要可怕百十倍。
不是每个强大的游牧领袖都有资格称为征服者,更多人只是破坏者罢了。
领地里的厨师送上了饭菜,考虑到穆罕默德的习惯,没有一点与猪相关的东西。
吃完之后,穆罕默德离开,而吴锋和宋山内也一同登上领地中的一处高岗。
“你好像对那个斯库里很上心的样子。”宋山内笑着道:“那种在西方首屈一指的顶级枭雄人物,不是我们该考虑的吧。”
宋山内虽然聪明,但毕竟现在还不能理解吴锋的志向。
吴锋随口敷衍了他几句,道:“之前我们讨论的改革措施,都是农业上的。我的领地上还有一两个镇子,是不是该考虑一些手工业的事情?”
宋山内想了想,道:“丘陵地区缺乏深厚的金属矿脉,不过土质却是适合烧制器物……”
吴锋不由眼睛一亮,随即道:“不过若是烧制陶瓷,没什么意义,陶瓷市场都被天下的名窑垄断,寻常的碗钵,利润实在有限,还不容易打开销路。”
宋山内问道:“玻璃如何?也是从西方传过来的东西。”
吴锋猛地击掌:“好主意!玻璃从西方传来不久,但在富室已经流行起来,正是物以稀为贵的时候,应当抢闸生产,等到满地都是了,也就不值钱了。”
他又道:“山内,你帮了我这么大忙,不如我分一个村庄给你,让你也尝尝做领主的滋味如何?”
宋山内摇头道:“你知道的,我的心思可不在这岩仓。”
宋山内想到以后终究要离开岩仓,拥有领地便没有意义。他是奉行利己主义的人,如果领地以后要失去,便不如不在上面耗费精力。
吴锋与他不同,即使以后保不住这些领地,如果现在做的事情能改善民生,自己也乐在其中。--151197+dsshuoh+24306783-->
第一百七十三章 玻璃与琉璃
“但若纯是推广玻璃,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吴锋道。
“喔?什么值得商榷之处?”宋山内问道。
“读过《魏书》吗?”吴锋问他。
“史书那东西又厚又重,我哪里有空通读,也就听老人讲几个故事罢了。你和我卖什么关子!”宋山内拍了一记吴锋的肩头,道。
“好吧,不同你炫学了。《魏书.西域传》中有这么一段——其国人商贩京师,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琉璃,于是采矿山中,於京师铸之。既成,光泽乃美於东来者……自此中国琉璃遂贱。这一段说的是当年在西域的大月氏国,有技师向国王宣称自己有铸造五色琉璃的技巧,采矿铸造成功之后,比起中原所造的琉璃光泽更加美丽,于是中原的琉璃在西域就卖不出去了。这里说的五色琉璃,实际上就是玻璃。”
宋山内听了吴锋这话,道:“玻璃称作五色琉璃,也实在溢美之词,其实这东西本来没颜色,只有折光了才能显出五颜六色,论起颜色未必比琉璃好。”
吴锋却是叹息道:“琉璃虽然与玻璃材质相似,但其生产却是工艺极其复杂,人力物力投入颇大,受欢迎程度却远比不上宝石玉器,加上连年战乱,商路受阻,老祖宗传下来的琉璃工艺,已经丢失得差不多了。琉璃太脆,坚硬不如水晶,韧性和透明不如玻璃,因此越来越不受欢迎。等到西洋的玻璃生产技术在中原广泛推广开来。只怕……”
宋山内不由讶然,道:“我只以为你是极其喜欢西洋文化的人,没想到你还如此在乎传统。”
吴锋道:“西洋好的地方。自该学习。但那些异界来客,终究不该喧宾夺主。倘若遭受倾销,以暴力手段抗拒也无不可。”
宋山内道:“现在你不过是想通过玻璃为领民创造些收入,玻璃何时在东方大兴起来,也不是你所能决定的……”
吴锋笑了笑,道:“倘若将琉璃与玻璃在同一个地方生产呢?岂不是便能打造出文化产业么,还能创造更多财富么?虽然现在我实力不够。但终究要做一些事情的。”
他又道:“中土人强调澄澈透明,内无气泡。这点上玻璃与珠玉极为相似,因此被认为比琉璃要美;众人却往往不知道,琉璃的造价不知道比玻璃高多少倍。然而琉璃五彩六色,自然瑰丽如虹光。内中色泽润如云气的好处,却是玻璃没有的。贩卖之时,可以多宣传琉璃的文化特质,而后再定价远在玻璃之上,只要口碑打起来,便渐渐能形成如宣窑汝窑那样的名窑……”
这样说着,吴锋的眼中不由流露出了兴奋的光芒,灼灼如火,烁烁如星。
倘若能将此事办好。改善民生状况,扩大领地收入,振兴传统文化。可以一举而三得,一项古老的传统艺术,即将在自己的手中重新焕发生命力。
宋山内沉吟道:“说起来当然容易,但琉璃这东西不像陶瓷玉器等等那样有着深厚的文化积累,又不像金银宝石是天然生成之物,想要炒作起来。恐怕不容易啊。”
吴锋笑道:“若说古董在一个旧字,因而成为贵重的名物。那为什么核桃这玩意都能号称文玩,价值千金?若真想炒作,什么东西炒不起来?说不定千百年之后,连酒瓶塞子都能被人郑重其事地收藏,分出品相高低,论其物以稀为贵,创造极大的文化利润。”
“想必你是有什么好点子了?”宋山内道。
“名物之所以珍贵,往往也和名人有关。许多非常普通的器具,因名人用过或者赞美过,就变得价值连城。玻璃如今刚开始流行,只要我们能在灵宝地区造出好的,做好打点,自然销路不愁,并不用特意宣传。而造出来的琉璃,则可以找些知名的文人墨客,多费些润笔之资,让他们着意吹捧一番,说出琉璃远胜过玻璃的好处,写几篇精美的辞赋,形成天下纸贵的效果。”
“琉璃当中的气泡,也未尝不能说出门道来。琥珀里头还有虫子哩,那虫子却令琥珀的价值翻了不知道多少倍。气泡的位置、排布,甚至器皿当中的裂痕,只要能编出一套看似高大上的门道,论述哪些是其中的上等,让人看着觉得大有道理,自然能卖出好价钱。”
宋山内听了这话,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你可是深通名物之道啊。”
吴锋微笑:“名物这东西,说穿了就那么一回事,哪怕是古董,也不就是千百年前的平常物事么?刀剑铠甲法宝之类,有实在的用处,但是收藏得太多,也照样是摆设。但这东西既然已经形成了文化,收集鉴赏起来,也就不能叫附庸风雅。”
这就是吴锋和父亲的不同所在了。吴锋的父亲是真心热爱并执着于名物文化,而吴锋却是有几分看穿的味道,在他眼里名物更大的功效是使用价值,而不是收藏价值。
比起来,来自西方的新奇物事,反而更能激起他的兴趣,比如玻璃、铁炮、自鸣钟,还有只是听说却没有亲眼见过的闹钟。
据说,西方人还已经结合魔法和科技的力量,造出了充入热空气的飞艇,能够将实力远不足以飞行的普通人送上高空,这也令吴锋为之神往。
但纵然如此,如果来自西方的事物将要汹涌而入,完全冲垮东方的传统文化,那么他将无法忍受。他的血脉与这片土地紧密相连,也深深地明白,哪怕是炒作和附庸风雅形成的文化,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与磨合,也形成了与民族息息相关的文化系统,绝不能轻易毁弃。
何况,文化与经济关系实在太大,经济命脉操于异族之手的话,后果亦是难以想象的。
“修真者自有各类法宝,大约看不上琉璃造物,但天下武者数目十倍于修真者,如果能让琉璃器具在武者中流行起来,收入会非常可观,你也自然能重新振兴这一产业。只不过琉璃这东西太过脆弱,不可能打造任何一种武具……”宋山内分析道。
“不。有一种。”
“哪有?”宋山内疑惑:“别说大刀和长剑了,就是匕首都不行。哪怕做剑鞘上的装饰,也要小心拔剑的时候不要弄碎了……”
“如果用来做扳指呢?”吴锋微笑道:“说起来,你总是能提供一些绝妙的思路啊……”
扳指是射箭时用于保护指头及提高命中率的武具,一般以鹿角制成,坚固而富于弹性,如果斩杀妖鹿取角制成扳指,经过炼制之后,还能增幅弓箭的杀伤力。
然而名士文化盛行,武者们附庸风雅,用来收藏的一般是玉石制造的扳指,并不真正能用于射箭。
“琉璃扳指……”宋山内击掌赞道:“真不错,倘若只是像戒指一样偶尔戴给客人瞧瞧,又怎么会弄碎呢?”
“那么,我们虽然去了河东,一两个月也得回来一次,照顾这边的产业,两年之内,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都要做出成果,打出名气来。我的领地虽小,也有八千人口,那些名窑的坊主、工匠和他们的家属加起来不过几百人,但靠着积年的口碑,从陶瓷生产中获取的利益,简直称得上日进万金……”吴锋越说越兴奋。
宋山内也微笑道:“你也绝不用谢我,将来我早晚也会拥有领地,成为领主。和你讨论,总是你想出的妙策更多,将来这些思路,我都能用在领地创收之上,因此反而是我有所得于你了。”
吴锋嘿一声,道:“是我孟浪了,朋友之间,算那么清作甚?”
“是啊……”宋山内叹道:“算那么清作甚,我们现在都才十三岁啊,现在就算这么清楚,再过十年,二十年,又该如何呢?”
听到这话,吴锋陡然感觉到通体生寒。
早熟未必是好事。
现在就已经这样了,以后呢?现在自己还能秉持仁德之心,以后又将变得何等的冷酷?这冷酷,很可能不光对不相关的人,也可能对身边的人,对朋友!
吴锋似乎看到了这样的画面,自己双目血红,一袭血衣,迎风而立,脚下是汹涌的血海,和无尽的尸骨。杀戮的火焰,包围着他的身躯,随风剥啄舞动着,靠近他的敌人全部被灼烧成焦炭。
只有手中的长剑,在火中依然滴着鲜血,一片淋漓,那血腥气扑鼻,好似永远流不尽一般。
脚下的血海中,似乎有着许多熟悉的面孔,却又认不住究竟是谁,还是此时已经因杀戮而疯狂,并不想去认,只是狂笑着体味杀戮的快感?
人都是渐变的,十年,二十年后,自己到底还能维持初心么?
这个问题,吴锋不会对身边的宋山内说出,但他自己心中也没有答案。
夜云在天风吹拂之下,遮蔽了星月,让暗夜变得更加昏暗。
山岗上,风突然变得更冷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华宗岱从关中回来的时候,冰雪早已消融,树上绽放出新生的绿意。
但进入河东郡剿匪的许可,终于送到了邓爱侯的手中,随即邓爱侯便发下了由吴锋领兵进入河东的命令。
杨麒最近刚刚出关,大周王朝西北方向的佛门势力又开始不安分,煽动信徒发动民变,逼得杨麒不得不亲自带兵平定,也实在顾不上河东地区的匪患,所以听了三王的话,就做一个顺水人情,送给邓爱侯了。
吴锋在自己的领地上征发武士,让他们随自己一同去河东,共挑选出二十人,剩下的人继续负责领地改革的事务。加上白衣营的八十人,就凑齐了百人之数。
洪蒙对于领地经营更有兴趣,选择留下来,与农业技师穆罕默德一同主持产业转型的工作,而秦予更希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则选择与吴锋一同去河东。
此外,宋山内也被允许,带了五个密探一同随吴锋往河东而去。
出发的前夜,吴锋再次来到云海岚之处。
入春还不久,天气仍凉,北方大地上素有“春捂秋冻”之说,但云海岚似是怕热一般,迫不及待地换下了吴锋给她购置的厚衣,换上了初会时所穿的暴露衣衫。
当吴锋进到屋内时,云海岚正坐在桌前写字,灯光下蓝裙动摇,开叉处雪白的腿儿直晃人眼,这也就罢了,由于她写字时娇躯前倾。胸口的v字镂空被往下压,一对丰盈遭到外挤,雪腻露出大半。几乎要破衣弹跳而出。
吴锋好几个月没见她这样打扮,突然瞧见,反而有几分不适应,登时眼前发花,如果不是他定力非凡,当下便要咽一记口水。
橙黄色的灯光,照得她裸露之外的肌肤越发莹润。勾人眼目。
吴锋意识到,自己的定力其实已经是比不上往日了。
自从在洛邑京废墟中。与云海岚的暧昧之后,吴锋便经常做梦,但梦见的却并非云海岚,而是梦绮舞。
梦境也不再是梦绮舞身受重伤。掉下悬崖的场景,而是回忆起之前的旖旎暧昧。毕竟梦绮舞受伤坠瀑,吴锋只是听说后想象出来,当初的那些旖旎,却那样的真实。
那些绮梦中,更有许多令人羞于启齿的事情,令吴锋不由暗暗面红耳热。
究其原因,则是因为梦绮舞是唯一一个可以任由吴锋动手动脚的女子。
吴锋哪怕心志坚定,但却也是身体和心理都急速走向成熟的时候。又长期与云海岚关系暧昧,被云海岚言语撩拨,难免会有少年人常有的春梦。只是他的自控力实在太强。在云海岚相处时始终有着自己的顾忌,因此哪怕是在梦中,意淫对象仍然是青梅竹马的娇媚师姐。
的确是诡异的事情,明明朝夕相处,柔媚动他心魂的是云海岚,却促起吴锋对于梦绮舞越来越多的思念。少年情怀令吴锋有些无措。他每次梦醒之后,便经常想。倘若梦师姐回来,自己立刻便娶了她,尝尝春梦中那些美妙的滋味,再不要为少年情怀而烦恼。
但人如其名,那琥珀色肌肤的娇腻师姐,依然只能在梦中重会。吴锋想要寻觅芳踪,却不知道向哪个方向。
醒着的时候,他看到云海岚,却又感觉两张面孔似乎重叠了起来。
真是奇怪的心思呵。与梦绮舞相处的时候,吴锋并不感觉自己对她的感情有多深,却因为云海岚的缘故,让对梦绮舞的怀念急速地发酵着,可这发酵也让吴锋渐渐定力下降,难以抗拒云海岚的魅力。
男女之间的感情,真的与肉体的欲望紧密相联么?
自己真正更喜欢的又是谁?或者自己真正的意淫对象是云海岚这朝夕相处的成熟美女,只是因为与梦绮舞有约定,才借着对梦绮舞的思念,来掩盖自己的真正情怀?
吴锋不敢多想这些问题,如今的他还有纯真的一面,对于这种复杂的感情问题,他只有压制和逃避。
“云姨,我要回河东了。”吴锋微笑道。
云海岚闻言,欣喜地放下笔,站了起来,酥胸随着她的动作一阵振跃,如同风中轻颤的白鸽。
“事情终于办完啦?出去之后,才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呢。”云海岚柔声道,言语之间,淡香轻吐。
梦绮舞和云海岚都属于以娇媚勾人心魄的女子,但体香却大不相同。
梦绮舞娇俏跳脱,妩媚藏于英爽之间,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所以香气腻滑,犹如玫瑰精油,热烈如太阳。而云海岚成熟柔婉,媚态与典雅并存,肌肤莹澈胜于冰雪,故香气幽冷,好似昙花、夜来香,淡逸似清月。
“和我一起去吗?”吴锋问了一句多余的话。
“废话。”云海岚妙目流转,斜乜他一眼,嗔道:“我都说了要站在你身后,以手中之剑,为你斩去世间强敌;你怎么这么忘性?”
她也不知是真心嗔怪,还是故意以这样小女儿情态挑弄吴锋,但如她这样成熟的美女,发出娇嗔的语调,言语软腻中藏着脆嫩,当真字字勾魂,杀伤力比起梦绮舞那样的青春少女不知强了多少倍。
吴锋不由一呆,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海岚又道:“小锋,人家快恢复到征天境啦……”
吴锋闻言,不由喜道:“这么快?”
“你的血虽然难喝了点,效用还是不错的。”云海岚轻笑道。
征天境,对于武者来说意味着可以不依靠外力,随意飞翔御空,对于修真者来说,则意味着即便不依赖法宝的力量,也能御风而行,在空中可以将法宝的几乎全部力量用于攻杀。
这已经是接近在这人间界的修炼顶峰了。
云海岚当初不过三十岁,就早已晋入征天的修为,不可谓天赋不高。三河剑派李忠、岩仓邓爱侯,都是一派之主,实力也都只在镇野境,离征天差了老大一截。
然而她和大魏太子偏偏碰上了杨麒这个煞星,也只能算时运不济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美人入浴
征天境高手的作用,在于运用。
倘若在明刀明枪的战场上,布好阵势,合理运用战法,那么只要有数十名正规武士,便能抵挡征天高手,甚至有可能在其他部队配合下,依靠战法击杀之。
但如果战场处于混乱的状态,阵法瓦解,那么征天高手便能大杀特杀,令敌阵血流成河。云海岚身为修真者,擅长群体攻击,在这方面就更加有利。
同时,征天高手因为能随意飞行,也更擅长隐匿自己的形迹,容易潜入敌人的本营当中。
如果云海岚能恢复到征天境界,无疑能给吴锋更大帮助。
说到这里,云海岚的俏脸骤然泛上了一缕轻红。
“小锋……现在云姨有个事情,需要你帮忙。”
吴锋见她言辞闪烁,心中也不由隐生绮念,脸上却从容地笑道:“云姨你现在既然到了恢复实力的关键时候……是双修么?”
云海岚听了这话,不由羞得俏脸晕红如血,一咬银牙:“你小子……说些甚么呢?”
说着,玉手已经掐住了吴锋的后颈,一股阴寒之气透体而入,让吴锋登时全身都不自在起来,便好似人头晕时想要呕吐却吐不出,只觉心肺都要被撑爆的怪异感觉一般。
这么诡异的感觉越来越深,令吴锋无比难受,他急忙叫道:“云姨你会错意啦,我说的双修可不是指那个。青城派不是有对于上乘双修法门的论述么:男不宽衣。女不解带,千里神交,万里心通。采补之道。非房中采阴补阳之事。而系采天地之气以补我之气,采天地之精以补我之精,采天地之神以补我之神。因天地之化,以造我之化;因天地之命,以续我之命;天地之气不息,则我之气不息矣;天地之化不止,则我之化不止矣;天地之命不坏。则我命亦不不坏矣。因天地之生生不已以成我之生生不已;则天地之命常新,而我之亦常新矣……”
吴锋并非修真养气之士。对这段话却倒背如流,可见乱七八糟的书籍他其实也看了不少。倘若不是想要搞清楚双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怎么会找到有关青城派上乘双修法门的论述?
听到这话,云海岚这才放开了他。吴锋顿时感觉如同脱水的鱼儿回到水里一般。全身上下都重新舒坦了起来,方才的感觉,还真有几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还是在云海岚未曾继续加力的情况下。
他终于理解上次那个叫苏洗岩的小子被云海岚教训究竟是什么滋味,可惜他所受的惩罚,可比不上苏洗岩的那次来得香艳。
云海岚收了怒容,但俏脸上还留着两分轻嗔薄怒,越发动人:“你小子,没想到还知道这段。这次就放你一马。”
不涉肉欲的双修法门,的确是道门中的正宗。然而大魏本是胡人建立的王朝,虽然后来魔门势力被驱逐。由道门掌控,但魔门的风气存留下来。所以云海岚虽然也知道南方的正宗双修法门,认知中的双修,却是常人眼中由肉而灵的双修之法。
她却是随即垂了眼帘,眯着的眼儿中,灯火之光跳跃闪烁。如同彩虹幽梦,勾人心魄。
吴锋正是极其爱看她羞怒失态的可爱模样。觉得为此被她如何揉捏,都是值了。
古有美人不笑,天子为求一笑,不惜点燃烽火,戏弄天下八百诸侯,导致最后身死国灭。而云海岚这般风情绰约的成熟女子,真实的娇羞之态,也是千金难买。
吴锋素来仰慕名士之道,知道欣赏美人正是名士风雅,对于那位烽火戏诸侯的情种天子,哪怕无法认可,也心存同情之意,难以鄙薄起来。他最鄙薄的,是与美女为敌时便缩头缩脚如同鼻涕虫一般,这种人无论是枉丢性命,还是走狗屎运抱得美人归,在吴锋眼里也不过不堪一提的废物。
美人乃天地之灵秀所化,但若天地灵气化为刀剑向自身斫来,正常人都该将其横击至粉碎,来保自身周全。也只有色迷心窍之辈,才会说些什么女人天生野心不及男子,哪怕拥有力量也是如此,纵然心生杀意,也必定有其苦衷之类的鬼话。
“说起来……”云海岚垂首低声道:“还真是需要你施手,才能恢复修为呢。”
说完,她站起身来,纤腰款摆,盈盈走向后室,道:“小锋你且稍等,云姨先洗个澡。”
吴锋点头,目送着她穿过紫竹门帘,带起一阵香风后,坐在椅子上,开始收拢这一阵修炼崩岩掌的体悟。
他每有不懂,便前去找邓爱侯指点,顺便略谈些自己进入河东之后发展势力,为岩仓创造利益的计划,让邓爱侯大为赞赏,指点他也变得格外用心。
举一反三,吴锋不但在崩岩掌的修炼上一路顺风顺水,越来越上手,对于自己武学根基所在的东辰剑典也有所感悟,想通了一些以往未曾想通的难题。
门帘后方,传来烧水的声音,随即发出爆炸般的剥啄之响。
吴锋知道,那是道门家用符箓中的一种火符,在烧水煮饭时投入火中,可以十倍地提高烧热的效率,在行军打仗时也极为有用。
水汽的味道透帘传来,一片氤氲。随即搬动浴桶的声音,倒水的声音,次第响起。
吴锋骤然感觉到一股浓郁的花香,冲入鼻尖,被热气蒸了之后,那股潮润的香味,越发沁人心脾。
是牡丹花的香味。
云海岚沐浴时,在浴桶里撒了花瓣。当她学会了独自打理自己的生活,也就渐渐恢复了往日的高华生活方式。
轻轻的击水声幽幽响起,伴着暗香袭人。灯光照耀下,一个剪影完整地投射在门帘之上,露出绝妙的身段,由于是侧影的缘故,连起伏的峰峦轮廓都纤毫毕现。
水雾朦胧,花香依依,不见其人,只见其影,这般雾里看花的场景,反而越发引人绮思。轻柔的水响、浴巾的搓揉之声,细如蚊鸣的哼吟,无不在撩拨男人心底隐藏的意欲。
吴锋几乎能肯定,云海岚是故意选择了这个位置,这个角度。她的影子投射在哪儿,她自己也该看得清清楚楚。
这还是道心的争斗。
吴锋喜欢看云海岚失态的可爱模样,云海岚当然也想要看到吴锋抵御不了自己女性魅力的样子。
一个是锋芒毕露的谋者少年,一个是曾经图谋革鼎天下的成熟美女,两人都有自己的自负,虽然互相承认了喜欢,但由于年龄、过往等因素并不能在一起,这争斗反而会更加强烈,完全不会因为相悦而有所消减。(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玉足
吴锋如今渐渐长大,正是血气易沸之时。
云海岚隔着一张竹帘沐浴,暗香袭来,的确让他内心轻痒。
他强自镇定心神,让绮念变得柔和起来,不至于令自己血脉贲张。
女人洗澡都不会太快,云海岚自然不会很快出来。在如此绮丽气氛中,嗅着美人芳香,感悟武道,也有一般风雅韵致。
只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云海岚可不只是沐浴,不时还半真半假地发出一两声舒服的哼吟,勾得吴锋心旌摇动难止,实在难以安定心神。
但等到云海岚出来,如果看到吴锋脸上潮红,一定又会出言调笑。
吴锋绝不愿意在这种事情上认输。
他长呼一口气,眼神变得呆滞起来。
空气温热潮润,带着美人的芳香和牡丹花瓣的花香。
但吴锋的心神,却转向了宁静,如同存身在一片彩色的琉璃世界中。
男人看美女,有两种意欲,欣赏和情欲,这两者常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
而今吴锋正是挥动理智之剑,暂时斩除了自己的情欲,灵台洁净如冰雪。
虽然这并不容易,但他终究做到了这一点。
当云海岚出来时,只看到吴锋神色平静,眼神清澈如水,清稚却英挺的容颜,静美如同山涧中的白石,被流泉冲刷得一尘不染。
她不由隐隐恼火于吴锋竟能对自己完全无动于衷。但却也开始注意到吴锋的容颜。
平时吴锋眼中常常带着一丝天生的凌厉,当他完全平静下来,竟是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清美。
如果这少年换上女装。该是比她还要美许多吧?她不由这样想着。
但她毕竟是成熟女子,绝不会像梦绮舞那样瞧着吴锋的脸蛋,就看得痴了。理了理还潮润的秀发,她缓缓向床边走去。
吴锋第一次见她完全将秀发披散下来,往日间总是自发饰中间穿下,只到背部,如今染着水迹的秀发流泻及腰。水珠在灯火下绽放出七彩的颜色,当真幽美无限。
出浴后的云海岚肌肤轻红。眼神迷离,神色慵懒。牡丹花瓣的香气还存留在她的体表,一片温热柔腻,掩住了她本来清淡的体香。
由于吴锋在这里。因此她并未穿着浴袍,而是又披上了外套。
这套外套和她原来那套一模一样,却是干干净净,显然是她这一段时间自己订做的。
只是这外套胸口大敞,裙边开叉,比起浴袍还要来得暴露勾魂,配着美人出浴的慵懒娇柔模样,当真引人心动。
云海岚坐在床上,紫色绡帐和金丝红缎锦被的华美背景衬得她越发娇美动人。
她将双脚踩在床下的猩红驼绒地毯上。伸了个懒腰般轻轻一踢,一对木屐便滚开去,完整露出她白皙柔美的玉足。足嫩如笋,足弓似月,冰玉一般的趾甲闪烁着水光。
吴锋不是没见过梦绮舞的脚儿,轮廓也是极好的,只是梦绮舞是蜜色皮肤,吴锋小时候看着她洗脚。不止一次开玩笑说是两只甲鱼,惹得她发怒追打。
美人不见得一定要以白为美。但如果只说双足,则无疑越白越佳。
云海岚勾了勾玉指,对吴锋道:“小子,给人家过来。”
她明明对吴锋立誓效忠过,成为了吴锋的家臣,但现在却发号施令,仿佛自己是吴锋的主人一样。
但美人出浴之后的娇懒模样,也实在令人心折,令男人觉得此时此刻,无论自己是何等身份地位,便该无条件为其效劳。
吴锋悠悠走了过去。
只听云海岚含羞道:“现在我却是需要你的天阳之气,帮助突破。你虽然是武者,但毕竟你我体质相应,这几个月我吸食你的鲜血,也和你建立了联系。如今我体内残存的阴郁之气,积在双脚和双腿当中,如果你为我运转阳性真气按摩一番,想必能化解排除不少……”
她展颜一笑,以最为勾人心魄的语气问道:“能麻烦你吗?”
吴锋却是怔住了:“这……”
不是因为放不下架子,而是这便宜从天而降让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云海岚见他不立刻应承,又道:“唉呀,突然想起人家只是你家臣呢,若要主公为臣下按摩双脚,也实在是不体面……”
这话说得婉转柔媚,带着出浴后的慵懒,看似为吴锋考虑,其实却是在赶鸭子上架。
本来这事吴锋就不可能拒绝。哪怕云海岚以挑逗吴锋为乐,但如果不是恢复实力的确需要,她想来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修真者不修经脉,但修穴道,头顶百会,胸口膻中,脚底涌泉,这三穴与修真中所谓的斩三尸相对应,是修炼的重中之重。因此推拿按摩之法,自然也能起到效果。
吴锋当下道:“古有大将为部下吮疮,云姨既然有命,某人怎敢推辞?只是我没学过推拿的手法,力道上大概会控制得有些……”
这话明显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但云海岚却不反驳,只是笑吟吟地道:“那便拜托你啦……就因为你不是专家,才不会用力过头嘛。人家可是喜欢温柔些的手法呢……”
温柔些……吴锋想道:真是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啊。
吴锋坐到地上,云海岚乖巧地抬起了右足。
精巧的玉足近在咫尺,肌肤吹弹欲破,淡青色的血脉纤毫毕现,还泛着桃花般的粉红和牡丹花的芬芳……这情景,实在勾人眼目。
由于脚部抬起的缘故,更是让雪白的小腿到膝盖,甚至一部分的大腿从裙子的开叉处露了出来。
只是近看才发现,冰雪般的肌肤有点暗,少了三分生气,如果没有出浴后的粉红颜色,倒像是用白玉雕出来的。这想必便是成为活死人并在大墓中呆了四十年,阴气积郁所致。
吴锋吸了一口气,却并没有立刻开始。他从空间袋里取出一小块暖玉,运转最近学到的崩岩掌手法,发力一捏,暖玉咔嚓一声,碎成极为微小的粉末。
他掌心放光,那是真气的力量在运转,而暖玉粉末则快速黯淡,当中的火性力量,被吴锋以真气吸入掌中,令吴锋的手掌发红起来,如此便在按摩的同时,可以起到拔火罐的效果,更好地排出云海岚体内的阴气。
吴锋手掌一甩,鼓起一片劲风,满手的碎末便随风飞到窗外,没有分毫落在地上染污地板。
云海岚见吴锋如此贴心,按摩尚未开始,她心头就不自意地暖了起来。
“这样可以吗?这个力道,应该没问题吧?”吴锋问道。
第一次为女子按摩,他终究是显得小心翼翼。
“可以啊……”云海岚幽幽道,娇躯向后轻仰,脸上泛起了淡淡的潮红:“很舒服呢……”
吴锋不得不承认:掌心与光腻柔软的女子肌肤接触碾压的感觉,实在非常奇妙。
他感受到脸上微微发烫,这样的接触,感觉实在微妙,云海岚的肌肤滑嫩如凝脂,远不是梦绮舞可比。
而且,只要云海岚稍稍一动,吴锋便能看到她裙底的风光,这令他不得不放低视线,集中在她的脚上。
他掌上发力,用修长的手指在云海岚脚上诸大穴按压,但如此娇嫩的肌肤,又让吴锋害怕一不小心便捏痛了对方。
接触时隐隐感觉到冰寒,那定然是云海岚体内的阴气。
吴锋五指和掌心均透发出热烫的吸力,好似拔火罐一般,试图将这些阴气牵引出来。
但四十年积郁的阴气,如同跗骨之疽一般,想要一时间吸出来自然没那么容易,吴锋只能运转真气,以热力缓缓吸引消磨。
“呜……”云海岚发出一阵微重的鼻音。
吴锋以为按痛了她,忙抬起头,看了一下她的脸。
云海岚正舒服得眯着眼,右手玉指屈曲,掩在微张的小口边,见吴锋目光抬起,嘻嘻一笑:“终于肯看我这边了呢……”
“啊?”吴锋应道。
“因为你呀,从开始就一直瞧着人家的脚,根本不肯看云姨一眼呢。人家的脚有这么漂亮吗?还是说,小锋你有恋足癖?”云海岚调笑道。
“不是这样啦。是因为……”吴锋急道,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失措了。
“因为什么?”云海岚继续追问。
“没什么……”吴锋尴尬道。
“呀……耳根子都红了。这才像十三岁的美少年嘛……”云海岚隐隐露出得意的神情:“以前装成熟真的没意思呢……”
该死,这次又输给她了。吴锋心中想道。
不过,云海岚不光玉足极美,一双腿儿也是滑溜细长,曲线优美,令人心悸。
如果是这么香艳的场景,那么输了也不算什么大事吧。
云海岚享受着吴锋的服务,一边舒服得轻哼,一边打量着吴锋微羞的模样。
一旦收起了那种刚硬方正的神情,还真是绝世少有的美少年呢……她这样想道:就连那对平时显得太锐利的剑眉,现在看起来也这样尖俏。
男人可以欣赏女子的美色,女人当然也可以欣赏男色嘛,不带什么歪念头,就只是纯粹的欣赏。这是她的想法,出身大魏名门的她并不觉得有多么不合理,作为大小姐的矜持顶多让她不会像梦绮舞一样把这样的想法轻易说出来而已。(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尴尬
“小锋,可以再按上面一些吗?”云海岚柔媚道。
“遵命,云大小姐。”
主公和家臣的关系,现在完全反过来了。
吴锋遵照云海岚的话,手沿着对方丰盈的小腿肚子缓缓往上推。
“唔……有点痒呢。”云海岚嘻嘻一笑道。
这时候的她真的像梦绮舞那妮子啊,吴锋想道。
“请忍着点,乱动的话可是很危险呢。”吴锋发力揉捏她小腿肚子上的软肉,鼓动着掌上的热力。
“好了……应该差不多了。暂时吸不出更多阴气了。”
“唉呀……就这样了吗?”云海岚美眸流转,望着吴锋道。
吴锋避开她的目光:“是啊,膝盖和大腿里的阴气不算太深了,恐怕也不那么容易吸纳出来,当然要以涌泉穴为中心导引比较合适……”
“真可惜……其实我还在想,如果你想的话,再往上一点也没关系呢。”云海岚眼神闪烁,媚波好似要流淌出来。
“别……别开这种玩笑!”
“耳朵又红了呢……小家伙。”云海岚再次娇躯向后一仰,秀发凌空甩动,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气。
以前不小心碰到她大腿一次她都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被自己抱腿上一次之后,她的胆子明显变大了呢,让她敢于面对也不是这样啊……吴锋想道。
作为成熟美女的云海岚善于利用已经发生的情况为自己营造有利条件。这种心态是梦绮舞这种小姑娘所不具备的。
男人得寸进尺会被视作非礼,而女人却可以随意地这样做,一旦男人控制不住自己。还能以非礼为由立刻阻止对方。
现在吴锋不由生出一种被女恶魔玩弄于股掌中的无力感。
“好啦……另一只脚也拜托你啦……”云海岚把左脚也伸了过来。
吴锋脸上已经开始沁出细汗了。
“呀,就是那里……越来越熟练了,好舒服呢。”云海岚的声调就像蜜糖一般令人心动。
吴锋发力按压着她的脚掌,并不回话。
云海岚的脚形越来越清晰地记忆在吴锋的脑海里,他相信现在如果给他一张纸,他便能几乎分毫无差地画出来,不用去再看再摸。
“喏。这里别那么用力嘛……弄疼人家啦。”云海岚轻皱柳眉。
“啊,抱……抱歉。”
“没关系……嗯。啊……现在又舒坦了。真的很棒呢……”云海岚声音微抖着赞赏道。
“是吗?”吴锋装傻道。不过他知道哪怕没有按摩经验,也肯定不会太差,武士对于人体结构的理解绝对不是修真者可以比的。
“你呀……以前经常帮你的梦师姐这样做吧?”云海岚道。
吴锋一惊,立刻想到最近经常把云海岚和梦绮舞联想到一起。再次脸红道:“没有!”
“那是帮你娘亲……”说到这里,云海岚突然啊呀一声,对吴锋道:“小锋,对不起,瞧我这记性。”
吴锋对她说过母亲在自己出生后不久就过世了。
吴锋心中微冷,但这种香艳气氛下,实在愤怒不起来。
虽然他很怀疑云海岚是故意的,但却不由迷醉于她身上散发出的母性气息。
如母似姐是云海岚的优势,而梦绮舞身上只能找到姐姐的感觉。
“真的没帮其他人按过?不过你的手法让人家好有感觉呢……”
“没有。云姨对于享受按摩倒是有经验呢。以前有谁帮你服务过吗?”吴锋转移话题。
“当然有啊。”云海岚笑道。
听到这话,吴锋竟然隐隐生出醋意,却随即听云海岚道:“不过都是女孩子啦。家里的婢女。”
吴锋正想回话,又听云海岚道:“小锋这么好看,云姨在想,如果你穿上女孩子的衣服,那肯定风华绝代呢……”
“我没这个打算。”吴锋答道,虽然他知道云海岚这话并没有错。
这时。云海岚脸颊泛红地低下头,眼珠子与吴锋对视。
“又……有什么事吗?”
“可以让人家动动脚吗?一直这个姿势好累哦……”
“当然可以。”
“嗯哼。那么,云姨就动喽……”
云海岚说完,将左足猛然抬起。
因为她的裙子本来就是两边开了高叉,如今完全被扯开,这个角度正好能瞧见玉腿中间的一片蚕丝薄雾,遮住那若隐若现的终极春光。
这……这也太大胆了吧——吴锋腹诽。
这女人一定是故意的,他心中明了。
我不该是这么好色的人啊,我这是怎么了?吴锋这样想着,但目光却难以从那里移开。
正想着时,他发现云海岚的目光又凝集在了他脸上。
“呃,云姨?”
“你的手停下来了哦……”
“好的……”
“你刚才怎么啦?”云海岚装傻道。
“这……怎么说呢……”
“边按摩边说吧,小家伙。嗯啊……就是那边,舒服呢。”
这种挑逗的声音,迷离的眼神,柔媚的表情,淡淡的体香,加上柔腻如膏脂的绝妙肌肤……
吴锋感觉到自己热烫的双手几乎要渗出汗来。
“啊呀……再用力一点……”云海岚悠悠呻吟着,如同风中丝线一般,带着甜美的吐息,震动着吴锋的鼓膜。
吴锋隐隐感觉到她的双腿也在冒汗,为了在气势上压过吴锋,她不惜这样出卖自己的色相,以她的性格,内心也是很羞涩吧。
可是这羞涩却令她更有了一种平日间不具备的东西。往日的云海岚只是娇媚,但通体冰冷缺乏生人味,如梦绮舞那样青春活力才显得性感,现在的云海岚却显得娇媚性感兼而有之……
“嗯嗯……就是这样。”云海岚俏脸晕红,点着头道。
如果被人隔墙听见这对话,不知道该想些什么鬼东西,明明只是足部按摩而已……吴锋想道,他也开始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喂……你在看哪里?”云海岚用玉指指着他道。
吴锋正在瞎想,突然吓了一跳,随即面颊又红了起来。
“没……没有。”他感觉到自己受不了了:“这只脚也结束了,我想这次可以……”
“唔……真是好舒服呢。”云海岚见吴锋放开了自己的双脚,感叹道,俏脸上浮现了少有的满足表情。
“你舒服就好。我可是为了你修为恢复才这样做的喔……”吴锋费力为自己辩护,语气带着几分疲惫。
“是呀,委屈主公你了。可是……你刚才不会偷看我那里了吧?”云海岚含着娇羞道。
“没有……绝对没有!”吴锋叫道。
“真的没有?”云海岚带着幽诡的笑容,看似羞涩,却又仿佛要扑上来把吴锋吃掉。
“千真万确。”吴锋强装镇定。
“那还真是怪了,我一直感觉有人在偷看我。”云海岚笑吟吟地道,神色勾魂。
“是……是吗?”吴锋很想擦掉额头上的汗水。
“那么?”云海岚穿上木屐,向着已经站起来的吴锋逼近过来,酥胸一颤一颤,脸颊泛红,低着头瞄着吴锋:“请老实告诉我,还想不想再看?”
那柔媚的目光,好似要看到人心底。
她继续紧逼:“我记得我被那个姓苏的小子算计,让你看到的时候,你其实很开心呢……”
吴锋被她一步步逼到墙边。
这副逆推的架势……简直无路可逃。
吴锋一咬牙。
拼了。
他长吸一口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
“云姨你哪怕喜欢露一大块,又喜欢柔柔媚媚地挑弄别人,其实你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仙子喔……”吴锋尽力让自己露出从容的神色:“仙子干嘛要学妖女说话做事呢?”
云海岚听到这话,刹那间就愣住了。
她积累了这么久的勇气,刹那崩塌。吴锋这顶高帽子把握住了她心底的弱点,让她承认自己是妖女,那是万万不愿意的。
吴锋继续调笑着道:“我愿意和仙子一般的云姨维持这样双方都有克制的暧昧关系,但如果云姨一定要做妖女的话,是不是换个待遇,比如……”
他邪邪一笑,一手抱住云海岚后背,一手揽住她腿窝,出她不意地将她抱了起来,向床边走去。
“死开!”云海岚尖叫道。
随即吴锋感受到一股剧痛,云海岚挣脱开之后,就把床上白玉棺里面的枕头猛地砸在了吴锋的头上,只不过里面有吴锋放的暖玉,因为隔着木棉芯,睡在上面不觉得,砸头上就痛了。
“好狠……”吴锋痛叫道。
“让你小子耍流氓!”云海岚满脸怒容道,但比起被轻薄,她更加愤恨的是这次又让吴锋赢了。
吴锋其实心底也有挣扎。
赢了这一局,以后就不会有这么香艳的场景了吧。
但是这样受控于人的滋味,自己是真的不喜欢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出发
只是抱了云海岚一瞬间,吴锋就感觉到一股绝世的柔软,令他心底暗暗回味。
除了少几分青春活力带来的性感,无论是容貌、气质、女性魅力、才华、手腕还是智慧,云海岚都要远胜过梦绮舞。
换了某些人,定然会轻易忘了已经不知道在何方的梦绮舞,立即展开对云海岚的追求。
但吴锋倘若是那种人的话,云海岚却也看他不上眼了。
……
次日,便是出发之时。
一百名劲卒在校场上严整而立,甲光向日,闪闪犹如金鳞。
吴锋立在高台之上,神情严肃,眼中神光如冰,却又似火。
“诸位,殿主请到的敕命已经握在我手中,今日便是我们白衣营将士挺进河东之时。”吴锋正声道。
他将金黄色的敕命文书迎风招展,上面有圣王道宗宗主杨麒和大周皇帝罗风亲盖的朱红大印,灼灼夺目。
台下鸦雀无声,所有的士兵都昂首挺胸,安静地听着吴锋的话语。
经过这几个月的训练和整顿,吴锋已经依靠手腕在白衣营内建立起了自己的威信。
“我等这次的任务,是剿灭匪患,安定一方,但也是将岩仓殿的威望,扩展到并州一带。”
说到这里,吴锋陡然刷地一声拔出长剑,眼中神光如电喷吐,高喝道:“白衣扬羽,卫我岩仓!”
他对岩仓殿并无感情。但喊出这话时却中气满蕴,充满了激情,好似自己从来就是岩仓殿的一分子一般。
长剑横光。直指天穹,在朝阳下闪烁出霞光的颜色。
辛待机第一个跟着高喝道:“白衣扬羽,卫我岩仓!”
白衣营在战袍上插一根白色羽毛,作为标志,因此吴锋便起了这样一个口号,也表示白衣营这次跨过黄河,挺进河东。便如同巨鸟一般扬羽展翅,从此天高任鸟飞。
士兵们纷纷受到感染。齐整地举起兵器,同声高呼:“白衣扬羽,卫我岩仓!”
天一凰起被杀之事,震慑全营。加上经过了几次生死搏杀的实战,白衣营的老爷兵们也不敢再在训练时吊儿郎当。经过几个月的严酷训练,他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军事素质。
这一轮同声喊口号,也是音律相谐,毫无含混之处,显得斗志汹涌。
吴锋满意地打量着他们,露出赞赏的表情。
他知道自己可以考虑修炼战法的问题了。纵然实力不够,目前大约只能获取一个初级战法,但以他的天赋。以后还可以学到高级的战法,乃至创出自己的独有战法。
“斗志很不错。”吴锋道:“不必再窝在岩仓盆地的温暖怀抱之中,可以出去打下一片江山了!”
“拜谢统领赞赏!”众军士道。
吴锋却是话锋一转。眼中神光骤厉:“但有一件事,诸位必须铭记在心。”
听到这话,众人都屏住气息,凝神静听。
吴锋运转中气,扬声道:“我知道,在许多人眼里。外地人并不能称为同胞,几乎与异族无异。许多在家乡军纪严明。爱护乡亲的部队,到了外地便成了强盗甚至虎狼,奸淫掳掠,杀人放火,无所不为。”
这话一出,天空中也仿佛响起了惊雷。
的确有不少人指望着到并州之后军纪放缓,能够让他们抢钱抢粮抢女人。当年杨麒起兵时军纪也不错,但是一出了雍州到豫州地界上,立刻杀得血流成河,千里无人烟。他们名义上奉着大周王朝的敕令过去,等同官军,大屠杀自然是搞不了的,但是剿匪的时候偶尔来几次杀良冒功,抢些金银女人,却也是各地剿匪的惯例了,当然不少人便打的这个心思。
又只听吴锋大喝道:“诸位,武祖当年数载血战,扫平妖蛮,安定万民,为的是什么?无非是四方清平,天下之人互相友爱和睦。众位须得记得,生活在大河对岸的人们,不是能换成金银的肉票,而是与我们同血同种的同胞!我如今立下几条军令,一入河东,军法从重,杀人放火者斩,侮辱妇女者斩,擅取百姓财物者斩,不遵号令者斩,纵然是我本人犯了军令,也绝不容情,立即斩首处置!”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吴锋眼见诸人神色,虽然有被震慑之意,但也有沮丧。
劳师远征,当然士兵都想要好处。之所以军队在外地往往变得军纪败坏,纵然名将也无法约束,关键原因就在于士兵遭遇远征劳累、面临死亡危险,神经每时每刻都处于紧绷状态,当然希望纵意抢掠奸淫,作为补偿,不然,必然会士气低下。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有重赏。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足够的金钱奖励,才能抵消阴暗欲望不得发泄造成的士气下降。
现在白衣营只是小部队,吴锋有信心在河东一番经营后,赚取的资金除了奖赏士卒,还有大头盈余,但他对于指挥千军万马时是否还能维持军纪,实在缺乏信心。正是因此,他对于争霸天下充满了期待,却又恐惧于自己会变成自己不想成为的人。
打一巴掌再给根糖,那是惯例,吴锋决定先把这一巴掌打完。
他的目光落在邓三石的婢女袁雪妃身上,之前袁雪妃曾因为低价强买货物,并打伤商贩,遭到吴锋处罚,重责三十军棍。
袁雪妃陡然打了个寒颤。
只听吴锋道:“袁姑娘是女子,奸淫想来是没法做了。但你有强买伤人的案底,谢某人也实在不放心你过去河东,请你回去服侍少主殿下,用不着一起去了。”
话语如刀,字字都刺入她心底。
袁雪妃顷刻花容失色。
吴锋这是要将她直接逐出白衣营,以此再打一次邓三石的脸,也震慑白衣营众人!
旧账新算实在不地道,袁雪妃已经挨过军棍了。但现在是关键时刻,邓爱侯当然也知道这支部队去到河东,需要一个好名声,也一定能接受吴锋的做法。
只不过吴锋打狗完全不看主人,邓三石必然会再次气得不行。
然而等到吴锋回来时,已经是载着战功和大量物资,邓三石也就不好再发难找吴锋算账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袁雪妃眼中含着泪水,被两名刀斧手押着,赶出白衣营营门。
吴锋冷冷目送着她背影,毫无怜悯之意。
袁雪妃去了河东,也未必会再干犯军纪,但吴锋将她驱逐出白衣营,一是杀鸡儆猴,二是也不希望在白衣营中留一个隐患。
古有名将,士卒平日有过失都隐而不发,待到大战之前才将长时间积累的罪状全数公布,一切从严处置,当杀者杀,当责者责,令营中血流成河。这是以凶威逼压,强行振起军心士气之法。
但此法也必须辅以厚赏,才能令士卒效死力。吴锋禁止他们掳掠,就必须许诺较掳掠所得更多的赏赐。
吴锋对场下噤若寒蝉的士卒们道:“该罚的已经罚了,现在便是赏赐的时间了。你们随我一同出征河东剿匪,虽不是什么生死大战,却也是将脑袋挂在腰带上做事。”
说着,他猛然打了个响指,便见一名甲士托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上来。
此人并非白衣营中人,而是华宗岱借给宋山内的密探,如今也做了士兵的打扮。
托盘上覆着一张红绸,下边鼓起极高,隐隐有光芒自绸子里透出来。
这密探走到点兵台下方,吴锋手上一拉,便将红绸随意捏成粉碎,并不是一块块的布条,而是成了一块块的碎末,随风飘扬。
捏柔若刚,足见吴锋的崩岩掌力已窥门径。再修行一段,当是能够把绸布、棉花这些柔软之物也像砖石一样捏成米粉一般。
托盘上一片白光闪闪,在朝阳照耀下灼人眼球。
一时间许多人都倒吸凉气。
“这里是近百锭大银。每锭五十两,相当于各位半年的薪水。”吴锋道:“这只是出发前的犒赏而已,去了河东,只要各位立功,自然更有赏赐,战死者也会重金抚恤其家属。若有人不敢去的,留下来便是。也不会如同袁雪妃一般逐出白衣营,但这银子却是不用拿了。”
吴锋这算是把自己的家财都拿出来犒军了。不过他知道这笔投入,很快便会有回报。
白衣营中都是正规武士,士兵们的饷银,依着岩仓殿的惯例。是每个月十两。而民兵只有打仗的时候,才有一个月三两的银子,平日里不过管几餐有酒有肉的好饭罢了。
但这十两银子却未必都发得到手里,克扣军饷是惯例了,白衣营是岩仓殿下直属的部队,但一般额定的军饷也得被克扣一半。至于洪蒙、秦予那些外围的武士,月薪不过八两银而已,碰上吴锋这样的好领主,还常有赏赐。如果碰上刻薄的,多半也要遭到克扣。
当然,白衣营的士兵多是岩仓殿内的奴仆出身。一般都受过赏赐,月俸未必在乎,这五十两银对于他们来说也算不上多。
但这却表明了吴锋的态度,他并不是吝惜赏赐的人。今天是五十两,明天便可能是五百两,五千两!只要干得好。自然能大有赏赐。
士兵们纷纷涌上来,取走盘中的大银。
总共九十七锭。被拿得干干净净。辛待机未曾拿取,袁雪妃已被驱逐,而那几名密探因为不是白衣营的士兵,也没有拿取赏赐,除去吴锋本人,正好九十七人。
“很好,看来众位都是愿意拿这个钱的。”
拿了吴锋的钱,便相当于把身家性命卖给了他,从此虽死无怨。
吴锋道:“各位,如今我等去岩仓,是为了消灭盗匪,保护商旅。商会们得到保护,自然也会投桃报李,我等一可以自商会收取提成,二可以借助商会的关系,自己经营产业,贱买贵卖,以此谋利。如今忘忧谷被灭门,河东地区正有极大的空虚需要填补,我等只需打开局面,金银财宝,自然滚滚而来,又何须掳掠坏了名声?古之名将以经商养兵,不取百姓毫厘而士卒富裕,万众同心,军队的给养反而要胜过那些以掳掠激励士气的部队太多。若以掳掠失了民心,反而无利可图。”
吴锋这段话,是以利动之,所谓财帛动人心,除非穷凶极恶之徒,否则既然听到不掳掠反而能得到更多财物,自然会遵守军纪。
只是吴锋可不会说出那位以经商养兵的名将之下场,那人因为在军政商三界都有极大势力,令君王感到尾大不掉,便命亲卫队将其拿下,诬其谋反而斩首,家产全部抄没,世人称之为自毁长城。
因为有那人的殷鉴在先,吴锋明白,自己这番行事,必须要谨慎又谨慎,首先要保证邓爱侯的利益,打点得除了邓三石一派之外,岩仓殿中众实权人物都要满意,之后才考虑给自己捞钱和笼络士卒军心的事情,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小风险。
说出这话之后,士卒们黯淡的眼中,又渐渐闪烁起了明亮的光芒。
吴锋又道:“动凡人心者,往往是财色二字。我等到河东去,不会缺财货,而如若有人管不住下边,去秦楼楚馆晃悠,我也是不愿限制的,但却只限于没有战事且特别指定的宽闲时候,作战或是紧急训练期间,我会发下军令,若有嫖妓或是私通民女者,当作奸淫处置,也就怪不得我无情了。”
这话说得有人情味,但也给出了吴锋的底线,不能因为下边的事情坏了军事。
血火中打滚的人,欲望往往会变得强烈,得不到发泄的话,极易出事,说不定男兵之间也要搞出些伤风败俗的事情来。但是行军作战之人,倘若常年沉浸在温柔乡中,亏损体力,那也就打不了仗了。
几大王朝或是天子峰这些大门派,干脆设立营妓,将重罪之人家的女眷投入其中,也有寡妇衣食无着,自愿成为营妓,或是孤女被远亲卖进军营的。
然而岩仓殿太小,没有设立营妓的条件。以厚赏令士兵钱袋充实,能够自行解决生理问题,也是不错的办法。
这时,只见吴锋目光突然转向营中几名女性士兵,微微一笑。
女性武者数量本来就比男性要少,上战场便更并不多,但白衣营中士兵多为岩仓要人的奴仆和婢女,也就出现了女性士卒。
“几位姑娘若是在那边看上什么小白脸,花点银子反嫖一番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我听说北燕那边阴盛阳衰到了极点,许多女族长已经跑到市场上公然购买美少年收入房中……”
听到这话,男兵们却是忍不住,纷纷笑起来,而那几个女兵都闹成了大红脸。
能进军营的女人,生活作风都干净不到哪里去,但现在男尊女卑还是社会上主流的风气,很多事情做得说不得,吴锋就这样挑明,当然让大家都忍不住发笑。
但一番训诫之后,如此调侃,也实在有利于拉近与士兵之间的距离。
这便是所谓的刚柔并济,恩威并施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挺进河东
“白衣扬羽,卫我岩仓!”
高亢的呼声,再次在军营中齐整地响起。
士兵们的眼中不但有激情和热血,还有着对于美好前景的期待。
以热血催动士兵,并不能持久,以利驱之,才能长久用兵。
在吴锋的率领下,百名武士结成长蛇之阵,整齐地步出军营,向着风陵渡而去,坚实的山道,被踩出踢踏的声响,不时有尘沙和碎石被溅起。
渡口早有渡船备好,等待他们过渡。
太阳已经升起,在黄河上洒下点点灿烂的金花,随波荡漾,碎而复聚。黄河水呼啸奔涌,向东流去,如同千山起伏,有一种说不出的壮美。
冬天时的黄河因为冰冻,不再浑浊,但那时却是万木凋零,天地枯寂。
而此时两岸的绿树,都已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叶片,生机勃勃。
吴锋坐在船头,与宋山内对望。
宋山内无志于岩仓,也并不能从这事中获得太多利益,但好朋友能够壮大势力,他也发自心底地感到欣喜。
吴锋在河东建立势力,也能与他的舅父兼养父宋山内互为奥援,增大岩仓内部的外地人力量。
“山内,你从这水中看到了什么?”吴锋问道。
“浊流滚滚,但也有一番雄奇的气势。”宋山内道。
“是啊,我从这里面看到了未来。”说着。吴锋抬起头,瞧着黄河两岸的绿树。
宋山内明白吴锋的意思。
黄河浑浊,却滋养着两岸广袤的土地。当它冰冻而清澈的时候,两岸正是生机凋零的严冬。
水至清则无鱼,吴锋已经越来越下定了决心。
宋山内本身就是一个信奉利己主义的人,他当然赞同吴锋的想法。
然而,他却是突然想到:谢衣的决心……究竟是什么呢?以谢衣的才华,为什么要效力于这小小的岩仓?
宋山内是聪明人,至少比他的舅父华宗岱和岩仓殿主邓爱侯都要聪明。所以他骤然感到恐惧。他明白华宗岱对于邓爱侯的忠诚,也绝不想看到舅父和好兄弟刀兵相见。
但他随即敛去了眼中的异常神色。暗思道:是我想多了吧。
吴锋却是未曾注意到宋山内眼中的异常,他此刻胸中豪情万丈,眼底全是朝阳洒下的金光。
挺进河东,是真正建立自己势力的第一步。而自己的雄心,在于寰宇天下,这太阳所能照及的每一个角落!不光是中土,还有北莽,西漠,南荒和东海。
西漠之雄斯库里在七岁时便立下这样的志向,而吴锋如今已经快有十四岁了。
志向这种事情,当然未必能做到。但若想都不敢想,那才是真正的懦弱。
岩仓殿配在风陵渡的艄公是极为熟练的。在这汹涌波涛中撑船,也如同平地一般。没过多久,船儿便已经靠岸。士兵们依次下船,重新列成整齐的队伍。
由于是有明白的敕令,所以行军也丝毫不需要隐蔽,这一百人的小部队便沿着大路,向着河东郡核心的平阳城而去。
春耕时节,河东盆地的百姓们都显得很是繁忙。在道路两侧,新禾绽放着鲜嫩的绿意。耕牛拖着犁在田地中费力穿行,不时发出哞哞的叫声。
有结实的村妇们穿着花布衣裳,戴着头巾,提着饭篮在田埂上穿来穿去,为丈夫或父亲送上饭菜,或是以粗布擦掉对方额头上的汗珠。
有几个士兵瞧住了数名还算有几分姿色的村女,脸上堆着笑打起了招呼:“嘿,漂亮的妞儿!”
一时间,道路两旁就好像炸开了。
村姑们如同鸟兽一般飞速逃散,也不顾手中的篮子掉在泥水当中,饭菜洒了满地,农夫们也带着两脚污泥,自田地中跃起,向着远处飞奔而去,只有几个人还死命拽着耕牛。
听到这些大头兵是豫州口音,这群百姓也实在是吓破了胆。在这个乱世,外地士兵往往与妖蛮无异,奸淫掳掠无所不为。
他们见到有豫州兵过来,还以为又要打内战了。
吴锋急忙扬声解释道:“大家不必慌张,我们是奉大周皇命,过来剿匪安民的,绝不会侵害百姓!”
然而恐慌中的百姓并没有人听他的,一个个逃得不见影踪。
吴锋摇摇头,叹息一声。
这就是乱世,纵然有短暂的和平,百姓们也生存在恐惧之中,朝不保夕,不知道何时战火又会燃起,令家园毁于一旦。
这样的乱世,到了结束的时候了。
修真者道统繁多,功法各异,各有所长。这带来了修真一系的强大,但也使得修真者中山头林立,大小势力互不统属,而被修真者奴役的武者们也陷入了长期的内斗中。
修真者的专政,必然带来持久的乱世。但就算恢复了武者政治,如果不能像武祖一样以强力压服天下,构造一个有力的统治体系,武者们自相残杀和祸害百姓的本领,恐怕也不会输给修真者。
只要是乱兵,就会带来破坏和毁灭。而且由于修真者数量不过是武者的十分之一,哪怕是修真者势力之间的争斗,主要起破坏作用的还是成为修真门派家奴的武者。失去了自己独立性的武士们,也就没有了尊严,失去了做人的底线。
战争有着雄壮诡谲的魅力,生死血火的转换,有无穷无尽的精彩。但无论是天下苍生,还是想要树清山河的英雄人物,翘首期待的都是长久和平的降临。
“安静行军,不得再喧哗扰民。”吴锋冷冷地发下了命令。
众军士这才肃容屏气,噤若寒蝉。
考虑到河东人对于外地人的抵触,到了晚上休息之时,吴锋也不允许他们借宿民家。而作为军队,又断然没有住客栈的道理。
当然如果借宿民家,也有建立口碑之法,譬如不但按额给房钱,不拿百姓分文之物,还发动士兵,为百姓挑水劈柴,饲喂牛马。
然而吴锋要的是好名声,并不是独特的好名声,很多事情做过头,就是把自己放到火上烤。倘若那么做了,不但邓爱侯会感到奇怪,就连大周王朝方面和本地各豪族也要起疑心:这家伙到底打的什么歪主意?(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平阳城
在吴锋的命令下,白衣营士兵们在近水背风的开阔地带搭建帐篷,露天宿营。
为了培养他们构造工事的能力,虽然没有遭到敌袭的危险,吴锋却也要求他们砍伐树木,搭建简单的围墙。
行军一整天的士兵们都不由怨声载道,但在吴锋的威严压迫以及辛待机、宋山内的调度下,一个个仍是乖乖地去砍树去了,山上山下,满是伐木丁丁之声。
这些士兵多是奴仆出身,既然能够端茶倒水,当然也该能砍伐树木,只不过相对于其他的武士,他们有一种优越感,觉得这种事情不应该由自己做罢了。
大部分人都不熟练,花了好一阵才将营地搭建完毕,汲水生火,埋锅造饭。
仓促做成的大锅饭,佐餐的还只有几块腌菜和辣萝卜,味道当然好不到哪里去,不光是一群老爷兵吃不太惯,吴锋自己也不太适应。忘忧谷以富裕著称,伙食是很好的,哪怕是试练时带的干粮,味道也比这半生不熟的大锅饭好了太多。
但身为统领,吴锋必须以身作则,装作一副吃得很香的样子,把一大碗饭三下五除二扒得一干二净,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又添了一碗。
“这饭菜粗砺了些,却还是能吃的,嚼起来颇为劲道。行军在外,有享乐的时候,但更有受苦的时候,如果碰上缺粮,草根树皮都得吃,如今我们有白米饭吃。算得好的了。”吴锋对士卒们道。
士兵们这才意识到,行军在外要受的苦,比起他们在岩仓城里当奴婢端茶倒水。不知道胜过多少倍。
武士的身体素质远胜常人,负重行走一般算不上什么苦楚。但一向大鱼大肉的他们,要吃这拌着腌菜的夹生大锅饭充饥,便是受苦无疑了。
但所有人都拿了吴锋的赏银,冲着更多赏赐而来到河东,这一步已经踏出,便也无法回去了。
吴锋适时地鼓舞士气道:“各位。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我等立下功名回去。不但回到殿内能够受到重用,而且剿匪除寇做得好了,得了本地百姓的信赖,必定会有高门巨室找上门来。与咱们白衣营联姻,强化关系,那时堂堂正正地娶到干净净水灵灵的大家闺秀,岂不是更加风光?”
这话一出,许多兵士的眼中都亮了起来。
他们虽然只是普通的士兵,却也有着对于功名的渴望。
岩仓实权人物的奴仆,终究是奴仆,心底必然有着自卑的情绪。
对于男性来说,征服地位远高于自己的女性。能带来巨大的快感。因此在乱兵掳掠中,知书达礼的大家小姐常常首当其冲地成为侵害的对象。
然而恃强凌辱,只是短暂的痛快。如果能通过正常的手段。以自己的能力和地位来独占身份本来要高于自己的女子,那愉悦才能够长久。“洞房花烛夜”与“金榜题名时”相提并论,正是如此。
吴锋口出此言,意味着不但不禁士兵在外婚娶,而且还会为他们解决终身大事的问题,无疑有效地赢取到了人心。
但现在他的言语说教。比起那些名动天下的宿将,也明显地缺乏一种汹涌的气势。少一种直透人心心底的煽动力。现在士兵们对他的畏惧,多半来源于他的手腕。
毕竟,天家满门一百多口,血迹犹新。
……
白衣营的第一个目的地,是河东郡郡治所在的平阳城。
平阳,又称临汾,与太原齐名,都是并州有名的大城,城墙高达十五米以上。
像洛邑、长安那样城墙高达二十米以上的,才称得上巨城。如平阳这样的大城,一般一个州也就有寥寥几个而已。
这一支小部队行进到平阳城外,被手持长戈的守门卫兵拦了下来。
“呔,你们这群兵,是从哪来的,过来做甚么?”
“我等是岩仓殿下的白衣营,受了上头的命令,来河东剿灭盗匪的,烦请通报一下。”吴锋说着,出示了大周王朝发下的敕令。
“白衣营……似乎听郡守说起过,豫州要派一支小部队过来。”那守门的卫兵点了点头,眼神一扫,另一名卫兵便飞奔向城中。
过了不久,河东郡的郡守便带了稀稀落落几个从人来验看。
城墙上也有不少士兵,但都一副疏懒的样子,将兵器和身躯都倚靠在墙垛上,见到河东郡的郡守大人过来,也懒得看一眼。很明显,绝大部分的士兵都是出自河东郡本地的大小豪族,根本不把大周王朝派来的郡守当一回事。
并州民风彪悍,这些地头蛇们独立性之强,那是出了名的。
郡守验明了敕令和文书之后,放吴锋一行人进城。
这郡守姓刘,名叫刘俊峰,生得面白无须,文文静静,修为似乎也一般,的确不是个压得住人的角色。
毕竟大周王朝对于河东郡控制力有限,如果派个狠角色来,说不定反而起到逆反效果。
“谢统领一行莅临我们河东,当真是荣幸之至。刘某人有失远迎,还望见谅啊……说起来,这并州的匪患也实在是太过凶烈,的确该整治了。”刘俊峰道。
并州土匪与山东的响马,凶悍都是出了名的,当初的狼盗不过那点势力,便能横行并州,更大一些的匪寇,自然就不必说了。
这些匪寇流窜作案,根据地隐蔽难以寻觅。本地豪族虽然也受命剿灭,但地头蛇们有各自的领地,一旦某个豪族发兵经过其他豪族的领地,对方便会疑心吞并,互相牵制之下,往往是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所以这种事情,还是由在本地难以扎下根基的外州人做事比较稳当。
“嘿,刘郡守多礼了。其实谢某也是河东人,这一番回来,只是回到家乡做事罢了。”吴锋拱手道,便说起自己出身忘忧谷的事情。
“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刘俊峰将士兵们安置好之后,便设宴为吴锋、辛待机几人接风洗尘。
席上觥筹交错,宾主尽欢。刘俊峰手里没有实权,自然也没必要刁难吴锋等人。
知道吴锋年龄未满十四岁,刘俊峰当下夸赞道:“谢统领年纪轻轻,便手握实权,指点兵马,更兼龙凤仪表,气宇不凡,日后前途,当是不可限量啊!”
吴锋也客套道:“承蒙称赞。刘郡守儒雅非常,谈吐迥异凡俗,这平阳城也是治理得井井有条,足见郡守安民理政的手段。假以时日,我等必然能亲见郡守平步青云,如风电举。”
刘俊峰被吴锋恭维,脸现喜色,又问道:“谢统领计划在何处建立营地?这平阳城外虽然都是耕地,却未尝没有空地……”
吴锋摆手道:“多谢刘郡守美意了。只是我等既然是来剿匪的,自然得在山丘地带建立营地,匪徒大多藏匿在吕梁群山当中,我等驻扎在山区与平原的交界之处,捕盗可以取就近之利,而又能有效与外界联系,获取消息和补给。倘若窝在城边,那是来享乐的,又何必来这河东?”
从刘俊峰的话语中,吴锋明显地感觉出了试探的意思。很明显,大周王朝哪怕是对这一百人的小部队,也不见得多么放心,百人虽少,但背后的岩仓殿却有一定势力,若放在河东郡,也算豪族中极大的了。
但吴锋需要的并不是土地,只是势力而已,根本无意控制平原地区的村落和城镇。
听得吴锋这样回答,刘俊峰不由颔首赞道:“谢统领虽然年纪轻轻,却果然是个做事的人。”
刘俊峰一看就是个比较传统的读书人,不吃名士风流那一套。吴锋也便用一板一眼的话语来回答他。
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这是处世的基本道理。只不过和刘俊峰这种人打交道,吴锋总感觉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自在。
忘忧谷灭门之后,他袒胸而见邓爱侯,竟然有一种特别的痛快。此后逢着繁文缛节,就深深感到不舒服。这便是藏在他血脉中的真实本性吧。
“刘郡守谬赞了,大家都是大周的臣民,把事情做好,是当臣子的本份,上报答杨宗主和君王的恩义,下不愧于苍生百姓。”吴锋敷衍道。
“此言极是!”刘俊峰说着,与吴锋碰了酒杯,两人各自一饮而尽。
刘俊峰又道:“启程之前,贵军想必要在这平阳城筹备休整一段,饭食皆可由城中供应,如有需要,但向在下说一声便是,不必拘礼。”
吴锋拱手道:“承刘郡守美意,不过我们也不好多叨扰,大约休整半月,便启程去吕梁山。”
这话一出,辛待机和宋山内都不由惶惑。
刘俊峰想必也是不痛快的,白衣营本来该军费自负,但在这城里,补给完全要他承担。区区剿匪,竟然要休整半个月,实在不合理。
他随即问道:“那么郡内的各豪族头领,谢统领何时与他们一会?”
之所以白衣营要进平阳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要在郡守的协调下,与各豪族达成默契,以免在接下来的时日中和本地的地头蛇们发生冲突。
“那就择在第十四日吧。在下出身河东,还有些杂事未曾处理,倘若办好了,也更便于和这些本地上的大人物打交道。”吴锋微笑着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