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倒戈
在陈元军前部混乱时,陈元便自阵中飞纵而出,跳到后边,躲过了一劫。
他便眼睁睁看着至少五十名匪兵在刚才的混乱中被砍杀而死,血流满地,更有三十多人身受重伤。
贼兵们的眼珠这才恢复了清明,意识到之前做了什么。
但面色更加不好看的却是任夭笑,他之所以不夜袭,就是怕内耗损失太大,希望只利用战斗制造机会,除掉陈元和他的党羽即可,如今却打出了这么大的损失。
长叹一声,任夭笑猛然挥手。
陈元发出号令,让贼兵转向防守,先守稳阵脚。
但他眼角余光却是骤然瞥见了自己后方的说剑。
说剑是任夭笑的人,陈元现在心底已经明了。所谓的跳崖不死,完全就是任夭笑的局,陈元被对方算得死死地!
但既然走到了这一步,陈元现在也只能咬牙苦撑。
他当即断喝道:“说剑,你做甚么?”
刹那间,说剑掌中飞剑一个回旋,向着陈元怒射而来。
陈元飞剑折转,全力运发道力回击。他对说剑早有防备,不可能中招。
然而,说剑的飞剑却是骤然飘转,身形随即飘摇而去。
而不远处的谢思远,却是同时暴起!
说剑和谢思远一左一右,向着河东四杰中的老二柳云杰猛攻过去!
原来,他们的目标。并非陈元本人,而是柳云杰!
柳云杰毫无防备,被两道飞剑扎穿后心。鲜血狂涌,当即毙命。
以陈元为目标,多半不能一击必杀,因此柳云杰才成为了刺杀的对象。
说剑和谢思远两人掠入任夭笑军中,落在任夭笑的身后:“我等二人潜伏叛匪陈元身边,只为今日。如今胜负已明,大家还不速速倒戈降顺!”
“老二!”陈元惊叫道。
陈元这才意识到。谢思远之所以能够看见孔灵华每天晚上偷偷摸出去,并告诉自己。正是因为他也早已投靠了任夭笑!
让孔灵华装神弄鬼,影响寨内军心,再让谢思远巧妙地出卖孔灵华,以孔灵华被杀来制造最好的攻山机会。这一切。都是任夭笑的布局。
用砖石投掷巨钟通知任夭笑的人,当然也是谢思远无疑。
就在陈元面前,他最好的兄弟柳云杰被谢思远和说剑联手杀害。陈元利用任夭笑限制劫掠不得人心这点,拉拢了大部分的中小头目,任夭笑却是直接策反了谢思远和孔灵华这两个陈元的结义兄弟,挖了陈元的墙根。
两人谋略的高下,实在显而易见。
柳云杰被杀,谢思远、说剑表露卧底身份并倒戈,成了压垮寻梦寨军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匪兵们纷纷放下了武器。更有中小头目自发地围成圈子,将陈元困在中央。
经过那一场混乱,对陈元最为忠心的几个头目都已经战死。如今竟无一人还愿意护卫他。
陈元绝不会是任夭笑的对手,谁若取下他的首级,还能得到任夭笑重用。
冷冷看着围困自己的匪兵们,陈元目光闪烁,却是骤然仰天狂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他走过去,猛地抱住了柳云杰的尸体。尸身上的鲜血将陈元的衣甲染得一片殷红。
“到最后,只有你一个人忠于我……”陈元叹息一声。骤然泪水横流:“倘若我们不去草原,不加入劳什子的芦名教,现在咱们四兄弟都已经南下投奔了堂叔,做了北府军的将军……”
陈元怒叫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走到这一步?我陈元不过是想在乱世中不负淮阳陈家的声名,却落得如今这个兄弟背叛的下场!”
寒风更烈,将他身上的血迹吹干,一片斑驳。
“因为你与我作对。”任夭笑声气阴冷,道。
“嘿嘿……”陈元切齿:“与你做对,就该如此。那么,你背叛了芦名,你那病秧子表舅就不说了,你那阴险毒辣的美女蛇表姐就会放过你么?任夭笑,你把事情也想得太简单了罢?”
“芦名教若真能打到河东来,我再去负荆请罪。表姐如果真有那个本事,想必也知道人才难得。”任夭笑淡淡道:“倘若不能,派一两个人来却也杀不了我。”
陈元讥诮道:“说得倒轻巧,那么,任夭笑,我现今败亡已成定局,你可敢在我临死之前,陪我战上一场?我自信单打独斗,你绝非我对手!”
“多此一举的事情,有何意义?”任夭笑猛一挥手:“各位,动手吧。”
他长啸一声,祭起白玉盏。
谢思远、说剑等人纷纷祭出飞剑,而一群头目也向着陈元围攻上去。
“喝!”陈元放下柳云杰的尸身,一声怒啸,临死之前,他却是激发出了一身的血勇,飞剑旋斩,将一名小头目砍成两段,双手亦绽放白芒,直接将另一个小头目撕成两片,脏腑和鲜血连天喷涌!
但如此多人围攻之下,陈元纵然悍不畏死,也撑不了数招,便被铺天盖地的刀枪和飞剑戳在一起,全身被扎得好像筛子一样,鲜血从身躯上下各处喷涌,睁大着双眼,缓缓倒下,眼中犹自充盈着不甘的神情。
他的尸身正好与柳云杰倒在了一起,肩并着肩。
陈元、柳云杰、孔灵华三人,如今都已同年同月同日死,只有老四谢思远还站在任夭笑的身后。
任夭笑叹息一声,柳云杰也是才能之士,偏偏不肯接受招诱,才成为击杀的对象。
“把这两个叛徒拖下去埋了。自今日起,寻梦寨改名寻梦帮,正式自立,不再是从属于芦名的山寨,而是为了兄弟们自身利益的帮派!大家从今以后,只为自己而活!”任夭笑扬声道。
一时间,寨兵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声。
但一边站在一个稻草堆上的吴锋,却明显地感觉到很多人是口不应心。
主张大肆劫掠的陈元等人死亡,以后的寻梦寨,必然对于劫掠限制得更加严格,也就意味着寨兵们很难得到额度之外的收入。
习惯了劫掠的他们,自然会对此感到不满。
见尸体已经埋掉,任夭笑转向吴锋,笑道:“谢统领,我们可以谈谈接下来如何合作的事情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火并
“乐意之至。”吴锋微笑看着任夭笑。
“只不过,谢统领之前一个战法下来,害死我那么多弟兄,更是导致我麾下两大妖王殒命,又作何解释?”任夭笑却是陡然声调一转,道。
“战场之上,一切只以取得胜利为要,寨中兵士此时此刻都是你弟兄,但在当时他们却都是叛兵。至于巨人与夜一之死,确实意外,我实感歉意,但若就算在我头上,却是并不合理。”吴锋声气平静道。
“嘿……”任夭笑轻笑一声。
却听吴锋骤然道:“任寨主,如你所说,寻梦寨的确没有对我们白衣营下手的动机,对吗?”
任夭笑道:“那是当然。”
吴锋道:“可我为何感觉到你对我们有杀意?”
任夭笑微露惊色:“杀意?何出此言?”
吴锋笑了笑:“若只以寻梦寨论,的确没有动机。然而那群和白衣营刑马作誓的豪族不敢直接袭击友军,又看不得白衣营发财,却可以委托你们动手。我在出发之前,就感觉那群豪族动向有异常,想来任寨主拿了他们不少银子。”
“谢统领,你未免想太多了罢……”话音未落,任夭笑眼中绽放一点寒芒,骤而闪身而起,飞剑破风,向着吴锋猛攻而去!
他本想在庆功宴上下手,但如今吴锋挑明此事,由不得他不动手了。
飞剑旋舞。绽放出一蓬浓郁的乌光,当中透发出森寒的杀意。
任夭笑身随剑走,凌空飘摇。好似人剑合一,向着吴锋强袭而来。
谢思远、团猫、说剑等人也试图攻杀过来,但却被宋山内、秦予、姜夜等人阻挡住。
只不过,士兵们却并没有立即开始火并,而是对峙着,渐渐流动结成阵势。
吴锋冷哼一声,脚踏稻草。凌虚而起。
任夭笑是一往无前的攻杀方式,竟是不作任何防护。飞剑激荡,乌光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直取吴锋全身上下。
吴锋全无惧色,赤剑横天。凌虚激荡,与任夭笑的飞剑交击,攻守兼备。
任夭笑急于火并,乃是用的极迅捷的打法,而吴锋也以快剑相应,不过片刻间,两人便对了二十多剑,叮叮当当的响声不绝于耳。
二人实力相近,可谓棋逢对手将遇良材。片刻之间,自然也分不出高下。
突然间,只见任夭笑眼中闪烁过一道森冷的寒芒。
飞剑的寒光。骤然暴涨,犹如十日耀空,直取吴锋左肋。
这一剑犹如自虚空中划破亘古,穿梭而来,剑芒闪烁间,带着时轮的旷远气息。仿佛要令时间都为之静息。
无疑地,任夭笑之前和吴锋过招时隐藏了实力。
但吴锋却是在顷刻间周身绽放出金色的流光。比任夭笑的白色寒光更盛,身形凌虚骤翻,右手以赤剑虚挡任夭笑的飞剑,左手则是一个猛翻,直取任夭笑后心!
身形交错,转瞬间鲜血横流。
任夭笑飞剑轰偏赤剑,击中了吴锋的大腿,生生切下一块肉来,鲜血流淌不止。
但吴锋的手掌则更是布满鲜血,上面抓着一个硕大的物事,犹自喷血不绝!
吴锋的全身,都被殷红的血浆布满,犹如地狱中走出的修罗厉鬼一般!
任夭笑突然发出一声痛叫,从空中飞坠而下。
他的瞳孔急剧放大,露出镇静又不可思议的神情。
“想起了那个两丈零五寸的故事了,对吗?”周身染血的吴锋,声调却异常平静。
他刚刚运发崩岩掌,自任夭笑身后拗断脊椎,一爪把任夭笑的心脏掏了出来。
在发言挑衅任夭笑,引起火并时,吴锋便不动声色地服食了邓爱侯给他的雪岩之心,这是他如今的重要底牌。雪岩之心能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强化崩岩掌的杀伤力,实力越低,强化得就越多。
但他之所以能瞬间击杀任夭笑,还在于他所选定的起跳位置。
有中古的武林宗师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因为土质的不同,可以影响轻功,你同样使出七分力,在软而潮湿的地上若是只能跃起两丈,在硬而干燥的地上就能跃起两丈五寸。”
他又说:“高手相争,是连一分一寸都差不得的!”
任夭笑在死亡来临的片刻,才明白吴锋为什么要站在稻草堆上。
厚实的草堆可以提供一个微弱的弹力,这弹力表现在轻功上,就可能造成数尺的影响。
身为修真者,任夭笑对于武者中那些所谓的武林对决秘要,实在不以为意。
但他既是想要在片刻内和吴锋决生死,本该有在片刻间被杀死的觉悟。
如果是数百回合的过招,一堆稻草当然决定不了什么。
但既然是片刻内便要分出胜负,那么一点纵跃高度的差距,就足够要了任夭笑的性命!
吴锋之前提出和任夭笑交手,并不是要试探任夭笑的实力。两人都隐藏了实力,这是必然。
他要试探的,只不过是任夭笑的套路。比起武者,修真者的作战套路更难以隐藏,在一轮交击之后,便被吴锋摸了个分明,才定下如此对敌的计策。
因为吴锋以内讧战法令寻梦寨匪兵损失惨重,又害死任夭笑麾下两个得力的妖王,任夭笑便不想再和兵甲精良的白衣营继续硬拼损耗实力。
于他而言,迅速击杀吴锋,逼迫白衣营将士降顺,以补偿损耗的实力,无疑划算得多。
这样想是人之常情,如任夭笑亦不例外。
但吴锋亦推测了任夭笑的想法,以此致他死命。
任夭笑手中的力量远胜于他,又策划已久,早就布好了局。吴锋既然入局,只能以急智胜之。
很幸运,这一番冒险,是他赢了。
吴锋周身染血,滴落如雨,脸上的神色却依然平淡从容。
他轻轻将手中的心脏甩到地上,看着任夭笑细削的身躯向后倒去,眼中布满了不甘的神情。
“任寨主图谋于我,我只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向着将白衣营围得层层叠叠水泄不通的一众寻梦山匪兵,吴锋擦了擦脸上的鲜血,淡淡道,面色从容如水。(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九章 魂舞者与芦名之印
说剑、团猫等寻梦山头目一时间都瞠目结舌,而寻梦寨的普通匪兵更是纷纷呆若木鸡。
他们实在想不到,在须臾之间,任夭笑便在袭击吴锋的过程中遭到反杀,顷刻毙命!
而宋山内、秦予、姜夜等白衣营军官都脸露喜色。
吴锋现在击杀了任夭笑,寻梦山群龙无首,他们哪怕不能歼灭匪兵,至少也能轻松杀出一条血路下来,顺便取下不少首级作为战功。
正在这时,却是突然响起了一个阴诡的声音。
“好本事。”有人说道,同时更传来击掌之声:“能在这样处境下绝地反击,果然是少年俊杰。”
吴锋定睛看时,是一直都没怎么说话的河东四杰中的老四谢思远。
却听谢思远道:“只不过,阁下便确信所杀的,便是真正的任夭笑么?”
此言一出,不但吴锋和白衣营将士都感到惊异,寻梦山众匪也一个个越发惊诧。
听谢思远这话,难道他才是真正的任夭笑?
只是这四年来都是被吴锋杀死的那个任夭笑在发号施令不说,更有几个头目也是被芦名教派出,在草原上与任夭笑相处了更长的时间。
要说真正的任夭笑是谢思远,怎么可能?
只是,为何此刻的谢思远声调与任夭笑显得如此之相似?
但吴锋心中却是咯噔一声。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之前有云海岚帮他出手数次。暗中刺杀了几个寨主,他才得以让白衣营几乎无伤亡地以少胜多取胜。如此一来,任夭笑对他的实力只会高估。并不会低估。
任夭笑怎么就敢肯定能吃定白衣营?
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任夭笑有藏得极深的底牌!
这时,吴锋才感觉到大腿上的伤口一阵剧痛,更是寒意彻骨。他不得不运转真气,压制血流。
只见谢思远淡淡道:“各位可知道魂舞者?”
魂舞者,又称黑天劫,是一种极为恶毒的魔门秘法。劫主寻到与自己年龄相近。神魂契合度极高之人,从小祭炼。使之成为自己的劫奴。
劫奴的性命,从此完全控制在劫主手中,劫主欲劫奴死,不过一个念头的事情。
劫主可以和劫奴互换魂魄。在互换状态下。如果劫奴死亡,对于劫主来说不过更换一具躯体,而如果劫主死亡,劫奴也会就此毙命!
不过,魂舞者之法最大的问题在于,找到神魂与自己契合的人,比起找到与自己形貌相似的人困难千万倍。因此虽然魂舞者祭炼之法在魔门各派中都有流传,但祭炼成功者却是少之又少。
谢思远猛然捋起袖子,只见他小臂之上元气流转。闪烁出一个诡异的图案。
他举起臂膀,这图案刹那间便展示在众人眼底。
这图案本身十分之简单,不过是紫色背景下一个银色圆圈。中有三道横杠。但这图案却散发出一种超绝的魔性,如能将人心神完全吸入其中!
谢思远喝道:“各位且看,这是什么!”
“芦名之印!”有头目惊叫道。
“芦名之印,又称三引两,是芦名教的标志,芦名教每一代年轻人中神魂之力足够精纯者。灵魂中都会被打下此印,以强化神魂之力。也意味着将来能成为芦名教的顶梁柱。不过,具备烙下芦名之印资质者极为稀少,这一代不过区区五人而已,任寨主便是其中之一。”又有一名来自草原的头目向匪兵解释道。
芦名之印是烙印在神魂之中,不受躯体影响。如今谢思远展示了芦名之印,意味着他才是真正的任夭笑,之前被吴锋所杀的,不过是一个魂舞者罢了!
突然间,浑身浴血,看似已经气绝多时的陈元猛地睁开了眼睛,挣扎着坐了起来,咬着牙断断续续地道:“任夭笑……你……并不是老四背叛我……而……而是……你把老四祭炼成了魂舞者?”
陈元虽然全身多处被刀枪和飞剑洞穿,但其中没有一击命中要害,听到任夭笑这话,他竟是醒了过来。
老三孔灵华为人轻浮,背叛还可以理解。老四谢思远与自己之间情深义重,背叛完全令陈元理解不能,此时听闻是被任夭笑炼成了魂舞者,便完全得到了解释。
谢思远,或者说任夭笑没有看陈元,寒声道:“来到河东,必然有各种凶险,我防患于未然,才以谢思远为魂舞者,顶着我的皮囊发号施令。我自己则隐藏在幕后,敲定决策,掌控全局。不过谢统领真是好本事,竟能毁掉我精心祭炼的魂舞者,但你再不会有机会了,我今日无论如何,也要在这里全歼掉你们白衣营!”
此时,匪兵已经将这里围了个水泄不通。纵然白衣营一百四十人基本无损失,但经过火并之后,任夭笑手中可用的战兵仍有接近五百人,加上民兵三百多人,打起来结果应是决无悬念。
陈元指着任夭笑,切齿道:“你……你这个畜生……”
他陡觉胸口剧痛,却是再撑不下去,吐出一大口鲜血,这才真正气绝。
失血太多加上神魂遭受重创,陈元虽然一时醒过来,亦不过回光返照而已。
但之前他双目圆睁,此刻却是闭上了双眼,嘴角处露出淡淡的笑意。
背叛他的,毕竟只有孔灵华一人。
无论如何,四兄弟做到了“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闭上眼睛的那一刻,陈元坠入了无尽的黑暗,但意识消亡之前的瞬间,他却有一种奇异的满足。
淮阳陈家的复兴,其实并不需要他担心。他的堂叔陈瑞聪智谋胜他百十倍,如今投靠北府,必能成功恢复淮阳帮的领地。
十多年的颠沛流离,在死亡的瞬间,陈元突然感到了一种大解脱。
世事不过,一场空蒙……
白衣营将士结成方圆阵,与团团包围的寻梦山匪兵相对峙。
如今无论是匪兵还是妖兵,都在任夭笑的控制之下。纵然士气低落,但有绝对的人数优势,更具备包围的有利态势,围杀白衣营断无不胜之理。
一时间,白衣营士卒们都隐隐露出惊恐绝望的神色。
宋山内对吴锋高声道:“统领,下令让大家全力突围吧,若能冲杀下山,还有一片生机……”
吴锋却是眼神闪烁,不置可否。(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上中下三策
被击伤的四名大汉,只不过是受了轻伤,任夭笑同时攻击他们四人,自然不可能重创。
吴锋以霹雳菩提将任夭笑逼了回来,他们当下再次挥动武器,猛攻而上。
任夭笑此时可谓恨得咬牙切齿。
他与说剑相处多年,知道这人是真的颟顸无能,才敢信用此人,完全不做防备。
毕竟当年说剑化名萧径亭做的那些蠢事,可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也不可能有人扮猪吃老虎到这个程度。
狄临剑失踪的时候,他年纪尚小,怎么可能想得到,原来说剑竟是为狄临剑培养的影舞者?
他也实在想不到,被自己救下的四人,竟然也是狄临剑的人。他们若想杀自己,跳崖之时完全可以,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此刻,四名大汉再次攻上,已经完全堵住了任夭笑的去路。
而他更是骤然发现,视野中已经失去了狄临剑的踪影!
任夭笑心中一阵慌乱。
他素来以多智自诩,这一场布局看起来也是滴水不漏,轻轻巧巧地就将陈元等人置于死地。然而陡然而来的逆转,令他立刻陷入了绝境当中!
这样巨大的反差,令任夭笑也不由失去了冷静。
骤然间,地面轰然炸开,滚滚烟尘间,一个身影伴着旋舞的飞剑,拔地而起!
土遁之术。
五行道术说起来容易。其实最难修炼,尤其是遁术。
能将五行遁术修炼到深湛者,飞天入地穿墙越垣。便如同吃饭喝水一般。
擅长土遁者,劫营好似探囊取物。擅长火遁者,可以无惧熊熊烈火。这样强悍的能力,又怎是容易取得的?不但需要资质悟性,更需要机缘,找不到其中关窍,纵然有人指点也是枉然。
一般只有道门正宗的门人。才偶有几人能学通五行遁术。但狄临剑作为魔门弟子,竟能发动土遁进行强袭!
任夭笑慌乱之间。一个不防,好不容易闪身避开,却也被飞剑掠过后腰,紫芒闪烁间。顿时衣甲被划出一个巨大的口子,鲜血汹涌而出。
呀地一声痛叫,任夭笑飞身而遁,但吴锋早已弹身如电,拔地而起,长剑横芒,直取任夭笑当胸。
赤色长剑之上,烈芒喷吐,灼灼如朝日之光辉。
一股丰沛的热力登时散发开来。令地面上的霜迹迅速消解。
这一剑刺出,七击连环,剑芒汹涌。气势如渊,锋芒如虹。
渊虹七击!
任夭笑勉力运转飞剑抵挡,但因为早已受伤,提不起气力,勉强格挡数击之后,被吴锋以最后一击切开胸甲。猛然刺入胸口。
锋锐的剑气,在任夭笑的胸腔中发散开来。顷刻便将他的心脏炸成粉碎!
吴锋流畅拔剑,闪身而退,静静看着鲜血和粉碎的内脏自任夭笑胸口那碗口大的血洞中喷溅而出,绽放出一朵大而绚烂的红花。
剑身光洁,不染点血。
任夭笑怀着极为不甘的神情,猛地向后倒去。
“你怎么知道……说剑会出手?”任夭笑咬着牙道。
“如果我不知道,攻山攻到一半就该带着自己的队伍撤走,让你和陈元拼个你死我活,为什么会在山上留到现在?”吴锋冷冷道。
任夭笑吐出一大口鲜血,跌落尘埃,溅起一片血花,死不瞑目。
血滴落在地面上,顷刻被寒风吹拂,凝成点点红冰,惨然夺目。
但吴锋却是长舒一口气。
终于是赢了么?
任夭笑,实在是他从小到大,目前所见过最可怕的对手。拉白衣营下水,算计陈元,层层布局,几乎是滴水不漏。
当看到这样一个强敌终于魂归极乐,吴锋也再无法掩饰自己的情绪。
毕竟他还是少年。
在危急关头的镇静,并不是真的心中全无波澜,而是不得不如此。只有强装镇静,才能让身边的人保持冷静,不要慌乱。
但危机解除之后,吴锋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放松之意。
“终于是结束了。”宋山内松了口气道,他本也想出手,不过战斗结束得太快,让他并没有得到机会。
话说回来,如果战斗持续得更长一些,那些忠于任夭笑的头目们,也该回过神来加入战团了罢?
仅剩的妖王团猫这才醒过神来,发出一声悲鸣。
他只效忠于任夭笑,可不在乎什么芦名教。
发出一声狂啸,团猫向着狄临剑方向猛扑过来。
而妖兵们也随即跟上。
“放箭!”吴锋骤然高声下令道。
白衣营中的弓手们纷纷射出利箭,逼向一众妖兵,令妖兵们不由踌躇不敢上前。
团猫冲在最前方,转眼便扑到狄临剑近前。然而狄临剑和四个大汉一同怒攻上去,只见寒光纷舞处,鲜血喷涌。团猫以卵击石,顷刻间肥大的身躯便被斩成了肉酱,鲜血流淌满地。
几个来自草原的头目当先向狄临剑跪下:“叛徒任夭笑及其党羽已然伏诛,我等愿唯执法使之命是遵!”
此言一出,寻梦山的匪兵们纷纷齐刷刷跪下。
在寻梦山中,威信足够号令士卒的,只有任夭笑和陈元二人,现在两人都已死去。而狄临剑展示了芦名之印,自然也就能控制住局面。
只见狄临剑向吴锋微微一笑:“谢统领,你是如何发现我们的?”
吴锋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道:“陈元也不是忠于芦名教的人,对不对?”
狄临剑微微一愕,随即道:“不错。本来任夭笑让我负责逼他跳崖的事宜,我在那时就能让他的诈死变成真死。然而任夭笑在那时便死了的话,那寻梦山便便宜陈元了。唯有让任夭笑和陈元乃至你们白衣营相斗,我才能就中取事,行卞庄刺虎之计。”
他又道:“陈元的真实想法,是投靠大周王朝,成为大周庇护下的盗匪团伙,以后劫掠都进入大齐王朝境内……”
吴锋道:“所以你这一派虽然忠于芦名,却是最为势单力孤,必须要在最微妙的时机,才能动手。但也就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四人和你必须每时每刻都处在能够合击任夭笑的最佳方位,以便时机来临时能够暴起袭击,一击毙命。”
狄临剑闻言,神色微变:“原来如此……”
吴锋道:“之前我看见那四人立在任夭笑后方,所处的方位正适合协力偷袭他,而且一直如此,心下便有了计较。在我杀死假任夭笑,真任夭笑公布身份之后,你们立刻调整了站位,更是让我明白自己的猜测无误……”
狄临剑道:“当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等为了杀死任夭笑,亦不得不如此,所幸任夭笑信任他们四人,压根没有注意到这点……”
他唇角露出一丝诡笑:“我制造出合适的情景,让任夭笑救下他们的性命。在任夭笑看来,被自己救过命的人,自然是可以当作底牌使用的。”
他又叹息一声道:“大小姐一直信不过她这个表弟,让我负责监视,防患未然。其实任夭笑也是难得的人才,但既然不为芦名所用,不得不……大小姐早说了,在中原建立据点,并不可取,我这次消灭了任夭笑,便是要将这里的战力都带回草原上去的。”
听到狄临剑此言,不知为何,吴锋却是骤然心头一寒。
自己这次没能算到的地方,可不止一处。
果然,随即便只听狄临剑轻笑道:“谢统领慧眼如炬,将一切算计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惜还是算漏了一点……”
他修长的手指当空虚划:“现在寻梦山的战力,都在我手中,如果我想要除掉你们,又当如何呢?”
吴锋面色骤变。
之前他知道四位大汉和说剑都对任夭笑不怀好意,因此纵然陡生变故,也一直有恃无恐。
然而现在的情况,和之前其实并无不同,只不过控制寻梦山战力的人,从任夭笑换成了狄临剑而已。
但吴锋知道,这一刻自己最需要的是冷静。
他稳定了情绪,平静道:“我想,狄执法使其实并无恶意。”
“为何?”狄临剑收起伪装出的猥琐之后,气质显得恬淡而飘洒。
吴锋道:“其一,经过这一番内乱,寻梦山士卒的战心和士气,都下降到最低点。狄兄虽然身具芦名之印,在寨中却是威信有限,指挥起来未必得心应手,想要吃掉我们白衣营,并不是易事。”
狄临剑道:“不错,接着说。”
吴锋接着道:“其二,我白衣营将士同心,更有着极强的求生意志,倘若背水一战,你等纵然能消灭白衣营,也必然遭受巨大损失,如此实不可取。”
“然后呢?”狄临剑问道。
吴锋又道:“其三。狄执法使方才说了,要将寻梦山的战力带回草原,那么和白衣营就真的全无利益冲突,没有动手的动机……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最后一点。”
听得吴锋此言,狄临剑大为好奇:“还有最后一点?是什么?”
吴锋突然直视着狄临剑的双眼,郑重道:“狄兄的眼中,没有杀意。这一点才是关键,之前的三点,都是浮云。”
“哈哈哈哈哈……”狄临剑猛然长笑起来,竖起拇指:“中土果然多有胆识超凡的少年!既然有你这句话,今日白衣营自可安然离开,只请谢贤弟去草原见大小姐一趟便是!”(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章 下厨
吴锋心头隐隐咯噔一声。
狄临剑之前说,因为任夭笑不为芦名教所用,所以不得不除去。
那么自己又如何?
不为我用,即为我杀。这是许多诸侯的处世之道。
芦名教作为魔道教派,越发可能是如此。
但如今白衣营一百多人的性命,操于彼方之手。为了属下的性命,也由不得自己了。
如果到草原之后,被对方逼迫效忠,也只能虚与委蛇。哪怕写下了誓书,只要芦名教一天无法南下中原,誓书便不过是一纸空文。
而在吴锋眼中,担心魔教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远不如担心西漠之雄斯库里统一了西漠,打进中原来得靠谱。当年的魔门,有着刘渊、石勒这样的一流枭雄,而现今的魔门,似乎尚没有那个层次的雄杰人物。
然而,任夭笑、狄临剑只是芦名教青年一代的俊杰人物,便令吴锋数次算计失误,落入现今的尴尬处境。这有吴锋现在只有十四岁,年龄尚幼,考虑不周详的因素,但也证明魔门虽然不宜高估,却也绝对不能低估!
狄临剑见吴锋有犹疑神色,当即笑道:“谢贤弟可是担心此事传出去,被人说勾结魔教妖人,妨害你的仕途么?无妨。寻梦山中的士卒,都会被我带到草原去,自然不会说出此事。至于你自己的部下,管好他们的嘴想必不难罢?”
与魔教交结。此事可大可小。哪怕是道门、佛门各派,暗中和魔教门派结盟的事情也是常有的。何况吴锋一个小小的岩仓殿白衣营统领,若只是和魔道中人认识认识。又算得什么事?
但是明面上魔教毕竟是众矢之的,如果这事情被人拿着大做文章,却也麻烦。
听得狄临剑此言,吴锋心下知道如果再犹豫下去,必然让对方看轻,当下长声道:“承蒙狄兄看得起,某人哪里敢推辞?山内。我不在的日子照顾好营地!”
宋山内心下一凛,明白吴锋的意思是。如果自己回不来的话,便让他接管白衣营。
他神情凝重,向着吴锋重重点头,道:“谢衣。此去路途遥远,漠北风霜更是砭人肌骨,还请保重身体。”
言中之意,却是让吴锋到了草原之后,小心行事,务必保得自身周全。
狄临剑猛然击掌:“爽快!大小姐最爱结交的,也便是做事说话爽利的俊杰人物。”
吴锋问道:“何时启程?”
狄临剑道:“我将让营中士卒化装成商队,分成十余队,由不同的路线前往草原。谢贤弟随我一同去便是了。接下来几日,可以留在山上,我等自将置酒相待。”
“那么。劫掠来的女子,又将如何处置?”吴锋问出了这个问题。
救出被劫进寨中的女子,这是吴锋给白乱乱的承诺。而任夭笑也承答应释放那些女子,作为双方的合作条件。
但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吴锋还敢提起这事,却是足见他胆识超凡。
一时间。寻梦山中分到女人的匪兵,都向吴锋投来森寒的目光。当中是满满的杀意。
狄临剑却是笑了笑:“这一番诛杀任夭笑,也是多蒙谢贤弟相助。那群可怜的女子,若是相处几年下来有感情的,或是生下孩子的,便一同带回草原,不然就放了吧。对于失了妻子的士卒,芦名教自然会在草原上挑选容颜佳妙的姑娘,撮合婚配。”
他转向士卒们道:“咱们草原上的姑娘家,热情娇媚,可不是中原这些小脚女人可比。何况她们佩服的就是强者,你若有本事,抢亲大是无妨,三妻四妾也容易……倘若灭了哪个小门派,你杀了门主,将大小姐抓来做夫人,她也不会仇恨于你,只会佩服于你的本事,恭恭敬敬地。”
狄临剑忽地负手长吟道:“胡姬年十五,芍药正含葩。何处相逢好,并州卖酒家。面开春月满,眉抹远山斜。一笑既相许,何须罗扇遮……”
这近千年中,北莽的胡人也受到中原影响,使用中原姓名,以精通文化为荣。狄临剑虽然是血统百分百的胡人,但吟诗之时,周身流露风雅之气,丝毫不输给中土的儒士。
他念得抑扬顿挫,情感十足。这一群贼兵虽然都不通文墨,却也隐觉诗中之意,仿佛有绝色胡姬的娇媚模样,展现在他们面前。
对于这些山贼来说,大胸脯大屁股,性格热情奔放的胡人女子,的确比中原女子更有吸引力。
得到狄临剑这承诺,这群人的怒意方才消退,更有人露出期待神彩。
如果不是无处可去、无路可走之人,一般也不会上山为匪。这些人心中并没有什么安土重迁的观念,只要有吃有喝有女人,去哪都是一样。
吴锋当下拱手道:“多谢狄兄盛意。”
狄临剑挥手道:“小事尔。”
当下宋山内带着白衣营将士鱼贯下山而去。考虑到残存山贼们的情绪,并没有割取死者首级或者耳朵作为战功的凭证。但是数天之后,寻梦寨变成一座空寨,自然能够证明白衣营的作战成果。
狄临剑将匪兵们安抚了一番,命令他们开始清点寨中财物,做好北上准备。也有匪兵去牵羊置酒。
寻梦山中豢养有各种牲畜家禽,牛羊猪鸡皆有,以备头目们平时聚餐之需,匪兵们有时也能享用到。
“山中没有大厨,为兄不得不亲做羹汤,还请谢贤弟稍待。”狄临剑微笑着,走进了厨房。
以狄临剑的身份亲自下厨,自然是表示爱才之心,显示出芦名教大小姐对人才的拉拢之意。
“受宠若惊。”吴锋应道,他心中却是在想,如果那位芦名教大小姐要求自己留下来效力,又该如何推辞才是?
他等在厅中,只听炭火燃烧的剥啄之声,一股含着腥膻之气的浓香味很快便扑鼻地逼来,伴着烟火的气味。
却没听到切断骨头的崩裂之声。
狄临剑看来是要烧一头烤全羊,让吴锋体验下草原菜的风味。(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章 狄临剑的誓言
成年的山羊,体重可以达到百斤上下。
川蜀之地更是有异种的岩羊,体重达到六百斤以上,驯化之后,可以当坐骑使用。青城派的王牌部队益州五色备,当中最精锐的黄备便是迅捷凶猛的岩羊骑兵。
但用来做烤全羊的羊只,当然都是没长大的羊羔,这样才能不经肢解,便能整个烧熟。
厨房里头传来的香气越来越浓郁,火烧火燎之声,油汁滴下的滋滋响声,落入炭火中的爆响声,混杂在一起,奏成一曲令人食指大动的乐章。
鼓捣一阵之后,狄临剑拿着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出来,信手甩在桌上,却是轻轻巧巧,没发出丁点声音。
中央是一头二十多斤重的去皮羊羔,头颅斩去,四腿呈跪状。全羊被焙烤成金黄中透着暗红的色泽,油光闪烁,好似涂了蜜一般,散发着醉人的甜香,甜香中带着丝丝腥气,却越发深入肺腑。
羊羔身上撒着点点孜然粉末,令香气越发浓郁,下边垫着青翠的生白菜叶,当中还掺了香菜。红绿相衬,色泽越发显得养眼夺目。
冬天能有新鲜的大白菜和香菜,自然是温室里培植出来的。短短四年间,任夭笑能把深山开垦到这样的地步,足以证明此人确实有经营之才。
大托盘周围,还整齐地摆放了几个青瓷小碟,分别盛着牛排、豆腐、腌菜和鱼香茄子。都做得极为齐整,透发出一股亮丽的气息。
狄临剑敢于亲自下厨招待吴锋,手艺的确不是虚的。只是瞧着这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菜。便令人馋涎欲滴。
将两瓶马奶酒提到桌上,狄临剑笑道:“且来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若吃不完,不是好汉!”
光是羊肉,刨除骨头也有接近二十斤,再加上其他的菜肴,哪怕不算酒水,一个人也要解决掉十斤以上的食物。
对于普通人。除非是彪形大汉,否则绝不可能。而于修士来说。肠胃可以随意胀缩,勉强吃下自然是可以的,但一般也会胀得难受。
吴锋却是欣然接过了狄临剑递来的碗筷和切肉尖刀,毫不客套。直接剜了羊背上极鲜美的一块肉,开始大嚼。
入口登觉芬芳扑鼻,肉质极是焦脆鲜嫩,但随即便是一股浓烈的腥气和咸味在嘴里发散开来。
草原上做牛羊肉不爱用料酒,只用胡椒和孜然去腥,如果是做肉串还好,大块的肉特别是全羊全牛之类,腥气只能在表面除掉,入口才觉得腥味冲鼻。
这浓重的咸味。也让吴锋一阵不适应。他自认为比起那些自命清高,以吃清淡为荣的公卿子弟,口味算是很重的了。但这全羊却依然咸得他舌头发麻。
这与草原民族的习俗有关。胡人重视肉类的本味,并不怕膻腥,又因为草原上多盐湖,有对于盐的崇拜,所以做肉一般都弄得极咸。
“如何?”狄临剑微笑道。
“菜肴极美,但是不甚对胃口。”吴锋诚恳答道。
“那你再喝一口马奶酒试试。”狄临剑依然笑吟吟地道。
吴锋灌了一口。又是一股浓重的腥气,差点把他呛得半死。
“哈哈哈哈……”狄临剑看着吴锋的古怪表情。突然长笑起来,透发出一种说不出的率性和洒脱。
他忽然道:“谢贤弟以前对我们魔门中人,想必有偏见对不对?”
吴锋微一踌躇,点了点头,随即道:“以往的确见过几个凶残的魔道散修。不过狄兄却是风仪超凡,就连那被杀的任夭笑,也不是寻常人物。”
“凶残……”狄临剑道:“你这话其实说对了。我们胡人逐水草而居,生存环境极端恶劣,弱肉强食、争夺杀戮,乃是家常便饭。凶残嗜血,是烙印在骨子里的东西。但大小姐也曾说过,不要做无意义的事情。我若在此歼灭了你们白衣营,对芦名教没有任何明显的好处,倒不如送一个顺水人情。”
“如狄兄所说,你们魔道的凶残,乃是对敌人毫不留情,反而是在乱世中有利于生存壮大的能力喽?”吴锋也微笑着道。
“不错。我们不拒绝风雅,但骨子里的凶残,乃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就如同这一桌菜,外表精美瑰丽,但内里如血一般的咸腥,却反倒是我最为自鸣得意之处。我们也读你们的兵法书,愿意学习你们的谋略和智术,但最为相信的,还是神魂中的力量,胯下的骏马,还有背后的弓矢!”狄临剑昂然答道。
他的话语有着一种奇异的煽动力。吴锋突然觉得口中存留不去的咸腥,竟有一种魔力,带来一股悠长的回味,其烈如火,却又绵绵不绝。
“狄兄的确是率性之人。”吴锋赞道,却是回避了正面回答。
狄临剑当然明白,吴锋作为一个中原人,很难赞同魔门攻入中原,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的理想。
但这并不重要,合作更多地是取决于利益,当理念不同的双方合作时,每一方都会坚信自己能算计到对方,实现自身的理念而令对方赔了夫人又折兵。但究竟由谁真正得利,却是由双方的实力和智术差距决定。
芦名教大小姐令他访求中土英才,便是为此!
牛羊肉都不太符合吴锋口味,但豆腐却是地道的并州风味,咸淡适宜,吴锋便就着羊肉吃豆腐,渐渐地也觉得因为厨师手艺极佳,这咸腥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宁咸勿淡,果然不假。”吴锋又撕了一块羊肉,道:“那些淡出鸟来的菜式,纵然是大厨手笔,我也吃着恶心。”
这话表现出他对狄临剑的率性之论。的确有一定的赞同之处。
但吴锋看来,无论是率性还是凶残,都要看整体地对于社会民生造成建设还是破坏。第一次五胡乱华时十室九空的凄凉情景。史书可是记载得清清楚楚。魔门当然也有建设能力,可这建设能力远比不上他们的破坏能力,在他们入侵中原时便越发如此!纵然如今魔门中人似乎已经从中土学到许多建设之道,吴锋也绝对不敢信任他们。
在某种程度上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八个字,的确有其道理。在中土,无论是南方人北伐还是北方人南侵。都难以避免地会有劫掠和屠杀,这是南北地域差异引起的隔阂所造成的。然而由于文化相近的缘故。战争对于文明并不会有多大破坏。
而异族的入侵,带来的往往不但是无边的屠戮,更是蒙昧对于文明的碾压,是野蛮对于智慧的摧残。虽然也存在文化交流的正面意义,但引起的文化创伤,可能经过千百年也难以恢复!
酒过数巡,大量的食物也被两人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吃得差不多干净。
狄临剑知道自己并不能完全说服吴锋,但也并未再多言,能令对方赞同于魔道的率性一面,便已足够。
这一桌不合口味的酒肉,吴锋也解决了三分之一。算是很给面子了。
“狄兄,此前的事情,我还有两点不明。望不吝解答。”吴锋开言道。
“说罢。”狄临剑用棉布擦去了嘴边和手上的油迹,道。
“这两个问题,想必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其一,真正的说剑现在在何处,狄兄是如何冒充他来到河东的。其二,既然任夭笑和陈元都已经伏诛。为什么不由狄兄留下来继续发展寻梦山,而是放弃四年的苦功。将兵力都带回草原?”
吴锋说出“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意味着他其实已经猜出大半。
狄临剑微一沉吟,答道:“第一个问题,答案很简单。说剑的身份,是我的影舞者。他不但做不好一个影舞者的本职工作,更是化名萧径亭,干了那样的蠢事,早该死了。老爷当时就打算诛杀他,却被大小姐保了下来,顺便把我藏了起来。这个蠢货还以为大小姐对他有意,结果任夭笑临行前,大小姐指派说剑当他的副手,接着便把说剑秘密砍了头,由我顶上。”
吴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那盛大小姐竟能布局如此长远,一开始她保下说剑,将狄临剑这本尊藏起来,当然不是要对付自己的表弟,不过是留一张有力的暗牌罢了。但到了要派出任夭笑的时候,暗牌就果然起到了用场!
看来,当今的魔教,并不能说无人啊。
狄临剑又道:“第二个问题——你我一同诛杀任夭笑之后,我也提到了,大小姐反对在中原建立据点。那么,谢贤弟应该能猜到,派任夭笑来中原,完全是老爷的意思。”
吴锋点头:“不错。”
狄临剑道:“老爷对仙台魔宗忠心耿耿,更是坚信仙台宗主伊中棠能在近期内整合魔门,南下中原,因此才急于在河东建立据点。而大小姐却以为控制一块飞地全无意义,负责人却极容易生出异心,还不如将人才用于本土的事务,攻打和招抚临近的门派和部落,更能够扩大本教的势力……”
说到这里,狄临剑微微一笑,道:“如果由我主持这边的事,自然不会有背叛之虞,但我早已向大小姐发过誓,尽量不明着做事。”
说到此处,狄临剑骤然转作神色肃穆:“狄临剑这个名字,是大小姐给我取的,我的原名,叫做金盛备。”
“接受这个名字起,我便潜入长夜,成为阴影中的利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
“大小姐交代,倘若她在争雄的道路上英年早逝,我才能走出黑暗,恢复原名,以支撑芦名的未来,而那时,便是战血千里的生死之战。”(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章 魔门格局
吴锋知道,自己的血脉中隐藏有残暴嗜血的因子。但至少,他如今对于世间苍生,依然是充满怜悯的。
狄临剑也知道十四岁的白衣营统领显然不会赞赏于魔门的杀人炼魂,于是话题又转到了芦名教大小姐盛醉香的身上。
芦名教主还有一重身份,那便是草原上柔然一族的左帐汗王。
柔然是草原上许多部落的综称,分为三大帐:左帐、右帐和金帐。虽然三帐都属于胡人,但其中只有芦名教掌控的左帐王庭才完全处于魔教的控制之下。因此,魔门和胡人也的确不能完全等同。
又譬如修罗门的领民虽然都是胡人,但修罗门的门主,号称魔道第一高手的乔北溟,却是中原血脉。
大派的大小姐,都可以称作公主。但盛醉香的父亲盛宣怀是汗王,那么盛醉香便是名正言顺的公主殿下,毫无水分。
在中原,皇帝一般都是傀儡,公主也并不值钱,还不如大派小姐来得尊贵。但盛醉香这样既是魔道巨擘之女,又是公主殿下,无疑便身价倍增。
以狄临剑之洒脱,言及盛醉香时,却好似对待天神一般,话语中充满了无尽的崇仰之意。仿佛自己的生命,都是由盛大小姐所赐予。
在充满尔虞我诈的魔门,能让属下忠诚到这个程度。吴锋对这艳名著于天下的美女,也是越来越好奇了。
他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道:“狄兄……你莫非是喜欢盛大小姐?”
狄临剑骤然一惊,却见吴锋的双眼清澈如水,如能看到他心底。
他眼神突然黯淡。长叹一声,缓缓道:“我配不上她。”
这样说,其实已经是默认了。
好一阵,狄临剑又道:“大小姐是天空上最美最圣洁的云霞,地上的奔马再神骏迅疾,也只能抬起头去仰望,永远不可能触碰。”
说这话时。他又显出了肃穆的神色。
吴锋本想劝慰他几句,但却知道以狄临剑对于盛醉香的敬畏。反而会适得其反,只得也叹息一声,并不作声。
却见狄临剑拍了拍他的肩头,将车帘掀得大开。指着外头道:“看,已经是出塞了。”
车轮不再颠簸,道路平坦起来,看似无穷无尽的吕梁群山,终于走到了尽头。
不远处有一条长长的断墙,灰泥剥落,砖石倾颓,镌满了风雨的痕迹。
那是云秦大帝留下的长城,将茫茫草原和浩浩中土分割开来。如同一条巨龙蜿蜒在北疆。
但岁月的风霜,令以最坚固的巨石砌成,更是镂刻了阵法的城墙也无法抵御。
哪怕经过历代的修缮。一旦乱世来临,长城又会恢复到年久失修的模样,一个个巨大的裂口,足以让车队在长城内外来回穿行。
这断颓的裂口,是长城的伤痕。可这长城的修建和补修,数千年来埋下了多少枯骨。滴下了多少百姓的血泪。它又何尝不是大地的创伤?
穿出这一道豁口,便是出塞了。极目望去。一片开阔,都是茫茫的深草,却已然枯黄。
天气已极冷,遍地凝霜。但草原上降水不多,此处并没有落雪,许多地方草能高到两三米,在寒风的吹拂下摇摆纷舞,化成一片苍黄色的波涛。
万里穹庐,在这样开阔的地面下,也显得无比地寥廓。
狄临剑喝停了车队,与吴锋一同走下马车,迎着寒风,并肩伫立在路旁,望着这一片一望无际的草海碧天。
“这就是草原了,如果是春天夏天,还要更美十倍。”狄临剑极富感情地凝望着这一切,道。
“我知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吴锋念出了极为有名的草原歌谣。
他生长在群山密布的并州,也是第一次瞧见如此旷远博大的天空,完全没有山峦的遮挡,真正的一望无际。
长空之中,一只孤雁正缓缓向南飞去,发出清越的长鸣,音域极广。但这鸣声竟毫无悲伤之意,而是透发出一股说不出的清傲。
“那是霜翎铁雁,要在冬天才会南飞,而且极少结群,是一种非常特立独行的灵禽。”狄临剑道。
如此旷远的天地,也确然会催生出无数如狄临剑这样的率性男儿,还有盛大小姐那样行事卓然不羁的奇女子。这茫茫草原的场景,的确催人壮怀。
然而一味的壮怀,也会让人失去对生命的珍视。草原和罗荒野中恶劣的环境,血腥的搏杀,一味的弱肉强食,令胡人养成了嗜好杀戮轻贱人命的习性。魔道修炼体系发源于胡人之中,魔教又扎根于北莽,并不是巧合所致。
两人回到马车中,催动车队继续前行。辚辚的车声伴着萧萧的马声,长长的车队,向着芦名教掌控的地域迫近。
“大小姐并不在会津城,而在偏南的一处草场中,我们应该就要到了。”狄临剑对吴锋道。
会津城,是芦名教在茫茫草原上修筑的一座城市,约有十五万左右人口,完全采用中土的建筑方式。它是左帐王庭的王都,也是草原上最大的城市。
胡人逐水草而居,本来并不筑城。但最近数百年来,不但是芦名教,草原以北的魔道门派也都开始建筑城市和城堡,以聚集人口、控驭要害之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胡人的确也在慢慢走向文明。
草原实在太过广阔,狄临剑口中的就要到了也并不快。又经了两天多,车队才抵达了一处不小的牧民营地。
下车之后,吴锋立刻感觉到一股牛粪的气味扑鼻而来。
入冬之后,牛羊马匹都要聚集在避风的营地当中,免得被白灾大量冻死。人口和牲畜的聚集可以提供热量,不过气味也就好不到哪里去了。
这处营地大约能有五六千人,算得上非常大了。牧民们在冬天仍然有充足的精力,一个个高声喧哗,或是载歌载舞。也有商贩们大声叫卖着来自中土的各种物品。
在营地的中央,有一个大红色的毡布营帐,外头立了两根高大的木柱,顶端刻成狼头形状,上有奇怪的花纹,好似某种神祇。
“公主殿下,请让我再见您一面,阿勒颇哪怕是死也是值了!”一名身着蓝色摔跤袍子的精壮青年半跪在帐外,大呼道。
帐内骤然传出了银铃一般的笑声。
如论娇媚婉转,其实这声音尚及不上云海岚,大抵是胡人女子的声线不够柔美。但偏偏有一种惊心动魄的节奏在其中,令人听了忍不住要心跳不止。
帐门骤然敞开,劲风席卷,却不见人影。
只见一把霜白色的刺剑飞掠而出,那青年措手不防,被刺剑自上边掠过,带着飞起,刷地一声,竟是钉在了门口的木柱上!(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魔教第一妖女
吴锋心下一寒,暗思这盛大小姐竟然戾气如此之重,动辄杀人。
但定睛看时,并无鲜血,也没听见惨叫之声。
那青年却是不知道怎么挂到了木柱上,拼命挣扎着。
原来那刺剑打飞了青年头上的皮帽,扯着长长的头发一同钉进了柱子里,头发一根未断,全部给镶嵌了进去,青年自然就被提着头发挂在了柱子上。
青年的头发似乎颇为坚韧,并没有被拉断,但也就导致他被稳稳地挂在三米多高的木柱上。木柱牢固地扎根在地面上,毫无倒下的趋势。
几个奴仆模样的少年飞奔上来,高叫着:“世子殿下!世子殿下!”
他们不敢放倒木柱,柱子上是他们部落的图腾。
青年试图将刺剑从柱子上拔出来,但刺剑上依然流转着一股电一样的流光,他将手贴近去,立马痛叫起来。
奴仆们扯住他的腿,试图将他拉下来,却令青年越发痛得呲牙咧嘴。
最后,青年终于忍痛拔出小刀,割断了自己的满头长发,啪嗒一声跌在地上,因为割得仓促,头发好似被狗啃了一般,惨不忍睹。
他不敢再讨没趣,悻悻然离开了。
“如果在当众丢脸之后,他还敢继续求见,大小姐说不定还会见他一面。”狄临剑低声对吴锋道。
言毕,他并未通报,便直接走入帐中。显然盛醉香已经知道了他要回来的消息。
过了一小会。狄临剑走了出来,对吴锋道:“进去罢,大小姐对你很有兴趣呢。”
他拍了拍吴锋的肩头。却没有再进去的意思。
吴锋步履悠然,推开帐帘,踏了进去。
刹那间,他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天地,一股惊人的香气,猛地向他鼻孔中袭入,令刚自空气污浊的帐外走进来的他反而有些透不过气来。
帐内铺着鲜红色的驼绒地毯。自地面向侧面延伸,将整个大帐内表面都包裹起来。只在顶上留出通风采光用的天窗,透发出一股惊人的亮丽。毯面上时有凸起之处,那是被覆盖住的支撑木架。
大帐侧壁上,悬着数幅仕女图。色彩鲜明,精工富丽,以吴锋的眼光,自然能看出都是名家手笔。
帐门两侧,有两位身着修身青色衣裙的俏婢,见吴锋进来,向他裣衽作礼。她们身上的衣裙裁剪极为合度,姿态也是十二分的恭敬优雅,神色宁静柔顺。眼波轻闪,却带着一种莫名的勾人魅力。
吴锋目光向前延伸过去,只见一扇极大的折叠式檀木嵌玻璃屏风曲折而立。将大帐割断成了两部分。玻璃上以涂料抹成白色,绘制着花鸟图案,因此并不能看到里头。
屏风前方是红木制成的茶桌茶椅,桌上镶着一大块制砚用的黑石,上头摆了整套茶器,布局极是优雅。
这大帐的前半部分。布置是明显的中土风格,典雅精美。配着大红色的背景,更显富丽之态。
屏风分割大帐,只在边缘处留下一个小口子,却和帐门并不相对。也就是说,盛醉香是让刺剑绕了几个弯子之后,准确地钉住那名叫阿勒颇的青年,将他挂到了图腾柱子上。
吴锋转动脚步,踏入内帐,香气骤然越发浓烈馥郁,而他则是刹那间几乎被晃花了眼。
进到内帐,风格又突然一变,墙上都是西洋式的美人油画,镶在红铜打造的边框当中,色彩比仕女图更加明艳。地上也摆放着西洋人雕制的大理石雕像,竟都是半裸或全裸的女子,但神态却典雅圣洁,令人难生亵渎之念。
屏风在这一面则镶上了金边,绘上了西洋女骑士纵马射猎的图景。
大帐最深处,摆着一张纯银四柱床,接合部镶着夜明珠和钻石,莹光闪烁。床上铺着大红色的丝缎,挂着紫红色的纱幔,隐约可见一名绝丽女子侧卧其中,好似海棠春睡。
女子身着一袭红衣,头发也是鲜红的颜色,虽还看不清容颜,却已觉气质高华无比。
狄临剑曾对吴锋说过,盛醉香父亲盛宣怀是柔然人,母亲却是西极的白肤人。她的草原姓名叫做香吉娜?帕苏尔——柔然人和西极人一样,都是姓前名后。
帕苏尔是芦名教教主家族盛家在内许多家族的草原姓氏。狄临剑原名金盛备,而金家的草原姓也是帕苏尔,也就是说金家与盛家同源而出,是帕苏尔家族的支流。草原上渐渐受到中土影响,也奉行起了同姓不婚,这时候主家和各分家有不同的中土姓氏,使得帕苏尔家族的各脉之间仍然能正常联姻,稳固彼此之间的关系。
而香吉娜,则是典型的西极名字。
这大帐的布置,以一张屏风分割成中土风格和西洋风格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却同样地精美富丽,什物的摆放和布置,处处皆见匠心。盛醉香生活奢华,以葡萄美酒沐浴之名可谓闻名遐迩,今日一见,果是名不虚传!
床上传来一声低低的哼吟,声调慵懒柔婉,勾得人耳根发痒。
紫色纱幔缓缓拉开,一张金丝薄毯也被掀起,却是只见一名身形纤弱的小婢满脸羞红,自红发女子怀中钻出,飞也似穿好绣鞋,不敢看吴锋便逃到外账去了。
若只论姿色,外头那两个侍女已不在梦绮舞之下,这名小婢更可与渚烟相当。
盛醉香手中却是攥着一只高脚水晶杯,杯中盛着血红色的葡萄美酒,与她白皙胜雪的肌肤相映衬,色彩越发分明。
胡人本就皮肤较中土人稍白,盛醉香又更有一半白肤人血统,自然是说不出的冰肌胜雪,白皙比起云海岚还要稍胜一筹。
盛醉香扫了一眼吴锋,只见眼波盈盈如水,却又有一种火一般的热力。被吴锋瞧见方才的情景,这魔教妖女却神色自然,毫不避讳。
她转回目光,将杯中的酒液一饮而尽,红唇轻轻一吸,便把唇角残存的酒水引入口中。神态说不出地优雅华贵,仿佛女神降临凡尘。
喝干酒液,她缓缓将水晶杯放在床头。轻轻穿上床下镶着紫水晶的木屐,盛醉香纤腰轻摆,款款向吴锋走来。
她身着一袭血红色连身绸裙,以一匹完整的布料裁剪而成,光润无比。胸口只是微露,较云海岚那套衣衫露出两个雪腻半圆,竟还显得保守不少,只是这连体长裙完全无领,胸上到香肩一片空白,将肩部美好的弧度完全暴露在空气中。
绸裙边缘缀着白纱,以珍珠装饰,她裸露的双臂上也挂了一对羽纱短袖套,尾部镶着金边。颈项上的装饰是一条挂着鸽血红宝石和钻石的混金项圈,无风轻扬的满头红发上,插了一朵硕大的玫瑰发花。
她鼻梁高挺,双瞳带着微绿,眉峰浓如墨染,容颜典雅,并不是绝顶妩媚,但这一派慵懒奢华的逼人红艳,却是直灼到人心里。
她的酥胸虽然也称得上丰挺,但是比起云海岚和梦绮舞的潮翻浪涌,其实是要稍逊一筹,只不过腰肢却是极为纤细,仿佛风中弱柳,给人以轻轻一碰只怕便要断掉的错觉。
若以容色论,盛醉香虽已是极美,但也只是和云海岚相当。当年云海岚勉强算洛邑京第一美女,盛醉香自然也称不上风华绝代。只不过云海岚的美似月华,柔和沁人,盛醉香却好似灿烂的初阳,有着更加直接的杀伤力。云海岚淡淡的体香,似夜间素白的幽昙,而盛醉香天生异香,体香浓郁绝伦,如万朵玫瑰,同时绽放。
随着盛醉香的行走,几点鲜红的玫瑰花瓣,被她从身上抖落。
吴锋这才发现,在这殷红的大帐中,到处都点缀着晕红的玫瑰花瓣。
他心下暗忖,是了,若只是体香的话,怎可能如此浓郁逼人?
但他骤然又发现,这些玫瑰花瓣,以及四周摆放的花瓶中所插的玫瑰,虽然逼真,却都是以布料剪裁而成,是纯粹的装饰品!这无比袭人的芳香,完全是自盛醉香那莹白胜雪的肌肤中透发而出。
盛醉香绝非那种常见的纯以妩媚勾人的妖女。她的美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艳光逼人,令人难于呼吸。远者闻其艳名,多生绮念,近者却觉其容光难以逼视,反倒敬畏如神,如狄临剑便是如此。
“岩仓门下白衣营谢衣,拜见盛姑娘,得窥芳容,荣幸之至。”吴锋微躬行礼,含着浅笑道。
“真是客气。”盛醉香嫣然轻笑,眼波流光:“临剑说得对,果然是极其可爱的男孩子呢……”
她说这话时,偏偏神色极为自然,看不出半点轻佻之意。
只见她轻划玉指,赞道:“才十四岁就这样美貌,长大了该不知是何等的倾国倾城……”
吴锋一滞,盛醉香刚见面就说这个,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对于容貌,吴锋确有足够的自信,毕竟不光是梦绮舞,就连云海岚也曾多次对他的秀美容颜表示过赞赏。但是“美貌”“倾国倾城”这样的词汇用在他一个少年身上,总是觉得有点奇怪。
这红发丽人,还真不愧是魔教第一妖女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七章 十四州的野望
吴锋并不吝于赞美女子的美貌,梦绮舞和云海岚都常被他夸得心头发痒。[起舞电子书]【..】
只不过盛醉香却是抢了先,他只得道:“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芦名教盛大小姐果然是名不虚传。”
盛醉香闻言,眼神闪烁,道:“没想到他连这个都告诉了你。那你可知道,为何是十四州,而不是四十州?”
以吴锋的博览群书,自然知道这两句诗的来历。
数百年前的天师道道主担任维扬节度使,权力极大,江东之地都在掌握之中。
有一位著名的诗僧拜见此人,献诗一首,当中最有名的两句,便是“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但此人野心巨大,并不满意于掌握中的十四州,而想要将势力范围扩展到整个大宋王朝辖下的四十州,因此要求诗僧改“十四”为“四十”,并许诺将厚加赏赐,并予以重用。
没想到诗僧极有骨气,回答说“州既难添,诗亦难改”,宁愿不要重赏和厚爵,飘然入蜀,不见踪迹。
但吴锋知道,盛醉香的问题绝不会那么简单,只是考校自己的学问。
他微一沉吟,便想通了答案。
“可是冀州、徐州、兖州、青州、扬州、荆州、益州、雍州、豫州、幽州、凉州、并州、宁州、广州?”吴锋侃侃答道。
几百年前曾经使用小州制度,州都被划分得极小,只相当于中古时的一个郡甚至半个郡,近年却又恢复了旧日的大州制。那位天师道道主的十四州,其实也就相当于扬州的地域。800而他所想要的四十州,便等同于现今大宋的江南三州:益州、荆州、扬州。
武祖所划分的九州,是冀州、徐州、兖州、青州、扬州、荆州、梁州、雍州和豫州,其中梁州大抵相当于现在的益州。九州中分出北三边、南三边,北三边是东北的幽州,正北的并州。西北的凉州,南三边是东南的广州,西南的宁州,正南的交州。
但是实际上交州已经处于南荒境内。不属于中土,同样幽州以北的建州也是在北莽和中土交界处,大部分都是魔门的地盘。
因此,茫茫中土大地,正好便是十四州。盛醉香如今连芦名教教主都不是。而她父亲盛宣怀所掌握的,也不过是三分之一个大草原,她便已有了全取中土的野心!
盛醉香微微一愕,没想到吴锋如此才思敏捷,不过片刻之间,便知道了其中缘由。
她随即如同银铃一般长笑起来,毫无拘束,笑声含着直入人心的魔力,如果吴锋心性稍弱,必然无法把持。
这并非任何一种媚功。而是天生的华贵气场,令她的魅力增加了不知多少倍。
“果然是值得本姑娘一见的少年俊杰!”盛醉香道:“若只是脸蛋好看,我便将你扣在这里做个玩物,既有这等见识,却值得结交一番。”
这话说得一片坦荡,透发出一股英爽之气。
吴锋闻言一阵尴尬,再次无言。
好一阵,他才道:“盛姑娘……你行事如此……不羁,就不怕被人占便宜?”
盛醉香再次嫣然一笑,道:“只有像你这样会害羞的。才是可爱的男孩子。如果胡思乱想,眼神污秽,更想要动手动脚,那就是可恶的臭男人了。自然应该剁碎了喂狗。”
她神色从容,说得极是理所当然。
吴锋也相信她绝对不只是说说。狄临剑那不合格的影舞者说剑,只怕死后的下场,就是被切碎了做成狗饲料。
盛醉香一挥手,长声道:“来人,上菜。”
声音不高。却极是悠扬,遥遥直达帐外。
帐外传来脚步声,是厨师将菜肴送到了帐外,随即守门的两位侍女便将菜肴送了上来。
这样快的速度,必定是狄临剑进帐的同时,厨师就已经开始筹备,数名厨师一起开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菜品做好。
吴锋尝过狄临剑的“超凡手艺”,本以为要再吃一回咸得半死的牛羊肉,喝腥气十足的马奶酒,没想到端上来的菜品看起来都颇为精致。
盛醉香引着吴锋,两人对坐在床前的小桌旁。
摆在中央的是一盘白如霜雪的蘑菇,望之嫩滑无比,香气逼人,令人食指大动。外围放着木耳脆笋、鸡汤煨蕨菜芽、白切牛肉、红焖羊排,主食是糜子肉粥,酒品则是盛醉香所最为喜爱的塞上葡萄美酒。
吴锋先尝了尝那蘑菇,只觉鲜嫩爽口,味沁肺腑,余味久久不绝。其他几样菜品也是咸淡适宜,滋味极美。
蘑菇是草原上极有名的特产口蘑,也深受中土人喜爱,因为产量极低,运费又昂贵,在中土往往卖到天价。
“这些食材,同样全部取自草原,都是草原上的特产。但可能对你口味?”盛醉香微笑道。
吴锋明白她的意思。
草原上的食材,也能做出适合中土人口味的鲜润滋味,那么魔门南下中原,以草原上的制度稍作调整,一样也能治理好国家。
但在吴锋看来,胡人要真想治理好中原,必须得像当年的大魏皇族一样,将自身中土化,用中土之政,完全融入到中原人当中,那和中原人治理其实也没区别了。然而这个过程,却要遭受强烈的阵痛,无论是经济、民生还是文化,都会遭到极大的摧残。
治大国如烹小鲜,那是圣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像伊中棠、盛醉香这些胡人头子,可不会有治理国家如同做饭的本事。
但吴锋也意识到另外一点。
盛醉香虽然想要整个中土,但她极可能延缓魔门南下的脚步。
原因很简单,盛醉香的野心和胃口,都太大了。
仙台魔宗的现任宗主伊中棠,堪称一代雄主,通过多年的努力,将魔门三分之二以上的实力都收入手中。
盛醉香是芦名教教主盛宣怀的独女,而盛宣怀已经练功走火入魔导致半身瘫痪,将芦名教交给她,必定是近几年内的事情。
伊中棠是盛醉香的义父,对她极为宠爱,视若亲女,这点吴锋也曾从狄临剑口中听说。然而以盛醉香的野心,当真愿意看到义父统一魔门,挥师南下,而不是由自己做这件事情么?(未完待续。)xh118
第二百零八章 天魔胡旋舞
盛醉香的用饭姿态,也是备极优雅,一举一动都透露出高华之气,与一般胡人女子的粗疏截然不同,举止气质中有东方女子的秀雅,也有西洋女子的高贵。
她身具两种截然不同的血统,却都是高贵的血脉,数种截然不同的文化,也在她的身上得到和谐统一。
酒过数巡,桌上的食物也吃掉了大半。盛醉香的吃相虽然优雅,但是消耗速度却一点不慢,没有丝毫的小家子气。
吴锋见盛醉香不再问话,也便不怎么看她。
云海岚的美貌并不足以令他痴迷,后来时而心动是因为熟络。盛醉香自然也不能。
盛醉香明显意识到了这点,向吴锋眨了眨眼,眼波流离:“怎么,觉得不像魔教第一妖女?”
吴锋微微一愣。
的确,一袭火红的盛醉香无疑称得上艳光逼人,更是典雅绝伦。然而正因为气场太过强烈,却似是少了几分妖女应有的娇媚之态。
“那么,这样呢?”盛醉香突然自椅上飘摇而起,探出玉手,猛力一扯,床上的紫色纱幔便被她刷地一声完全拉了下来。
只听噼啪风响,紫色纱幔刹那间便被拉成了一条修长的带状,如同飞电一般,向着吴锋横扫而至。
吴锋心中一惊,却见紫带只是从自己脸上柔柔拂过,便飘摇而去。
只是,盛醉香的身形已然如同翾蝶一般。引着紫色纱幔飞旋起来,疾如风,迅如电。辗转飘摇,全无余歇。
紫色的纱幔,化为一片弥漫十方的流光,而盛醉香头上的发花,飘摆的长裙,都随着她的辗转飘摇,而化为一团汹涌跳动的烈火!
地上的玫瑰假花。也被劲风卷得飘荡而起,随着盛醉香的动作而飞舞漫空。
盛醉香双足轻甩。便将木屐踢飞开去,纤细的腰肢急速扭动着,身躯折转,柔软如水。舞动处却好似最汹涌的怒潮!
桌上的饭菜尚未吃完,盛醉香便这样纵意舞蹈开来,纱幔飞扬,全无顾忌,身形更是往往一个倾倒,蹬踏凌空,飞旋着自桌上流转而过,让吴锋几乎担心桌上要被她打得汁水淋漓,肴肉纷飞。
然而。盛醉香看起来舞动得极为奔放自然,全没有刻意避开桌上的碗碟,但偏偏在这帐中来回纷舞。无论是衣裙还是纱幔,都只是几乎擦过,不沾上丁点汤水,更不用说将碗碟打翻了。
这是草原上极有名的胡旋舞,风格明快刚劲,却又极其强调身躯的柔韧性。
盛醉香的舞步越来越快。如天女散花,却又有一股狂蜂浪蝶般的张扬。好似烘炉之中最璀璨夺目的那一团光火,或是万花丛中,艳冠群芳的烈焰玫瑰!
她双颊渐渐微红,眼中却闪烁起一股浓醇的迷醉神色,红唇不时发出银铃一般的清脆笑声,与舞蹈的节奏相和。
舞须得先醉了自己,方能醉人。
如此张扬的舞蹈,却丝毫未曾损于她的优雅,却令她散发出一股惊世的妩媚。
点点香汗,自她白腻绝胜冰雪的肌肤上渗出,更令她周身散发的香气越发浓郁袭人。
吴锋从未想到,竟能有这般张扬如火的妩媚。
在见到盛醉香之前,他本以为,第一妖女的妩媚,当如云海岚挑逗人时那样娇腻柔婉的风致,顶多是多了些娇娆艳丽。
而盛醉香却似不着半分似水柔情,只以绝对浓烈的如火娇艳,翻覆间颠倒容华,令人色授魂与!
她雪白的赤足一个急踢,水磨烫蜡核桃木小桌猛然一倾,便向着吴锋方向倾倒过去,碗碟更是向他身上滑来。
吴锋正心惊之时,盛醉香已然自桌上翻飞而过,紫色纱幔一个飞扫,小桌便立时摇摆回去,立得稳稳,碗碟也纷纷滑回原位,最终竟未移动半分!
那一团香气炙人的烈焰已是自吴锋身前飞旋而过,含着香汗的酥胸颤巍巍地逼向他胸口,将几点星星汗滴打在吴锋面颊之上,红唇带着流畅的弧线滑过吴锋耳畔,将温热的香息吹进他耳孔,轻轻吐出几个字眼。
“好看吗?”
吴锋的面颊和耳根都骤然烧烫,眼中闪过一痕迷醉。
盛醉香容色虽及不上倾国倾城,但这舞蹈,却当真是倾城之舞。
而盛醉香却是绝不拖泥带水,当吴锋回过神来时,只见一抹流丽的紫色骤然发散开来,帐幔刹那间便规规整整地挂在了床顶。
盛醉香正端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斜握玉箸,神态典雅雍容,木屐不知何时已经穿回她的脚上,不偏不倚。
而她身上的点点香汗,也都了无痕迹,空气之中,依然是浓香扑鼻。
方才那一场张扬纵意如同天魔降世的乱舞,竟似一帘幻梦,来如流星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吴锋忍不住伸出手,在自己的面颊上一抹。
星星点点的湿润,那是自佳人酥胸溅上他面颊的汗滴。
被汗液润湿的手掌,掠过鼻尖,顷刻香气沁满肺腑。
盛醉香笑吟吟地看着吴锋那呆滞的表情。
在北方,多有人将北燕圣女尚清影与她相提并论,称作仙妖双绝。
而见过尚清影月下舞剑之人,也都无不为她那绝尘的风姿所倾倒,目为天下无双。
盛醉香却有足够的自信,她这一套天魔胡旋舞,绝不在尚清影的剑舞之下!
“还真是可爱呢。”盛醉香凝视着吴锋那清隽的容颜,和眼中尚存的迷离神色。
她之前在吴锋耳畔问的三个字,不需要任何回答。目前尚未有任何男子不为她的舞蹈所迷醉。
这少年若完全长开的话。美貌无疑是要胜过她。但盛醉香从来相信,女子的魅力,绝不只取决于父母赐予的容颜。哪怕魔门能有容貌胜她十倍的女子,也决然夺不去她魔教第一妖女的位置!
“小谢衣,会跳舞吗?”盛醉香问道。
吴锋听到这话,突然想起,小时候父亲是教过自己跳舞的,似乎也是某种奔放的舞蹈。
父亲失踪后,自己忙于修炼。却是没空再跳。
只是盛醉香这一套绝艳的胡旋舞,竟令吴锋心中隐隐生出了几分争胜之心。
他也心头讶异。自己并非女子,怎么会这样想?
只是梦绮舞和云海岚的声音却是回响在耳畔。
“小师弟……你如果愿意穿女装的话,该不知道要把多少号称仙子下凡的女孩子给比下去了呢……”
“其实小锋你的模样,该是作女子打扮要美得多吧?”
这回忆让他不由再次脸上发热。
“抱歉。不会。”吴锋答道。
“没关系,若以后有空,本姑娘教你。”盛醉香嫣然笑道,艳光夺目。
“多谢大小姐盛情。”吴锋道:“承蒙款待,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如今魔门势力,仙台宗主伊中棠得其三分之二,倘无变故,南下中原的可能性极大。而盛醉香如果要对付伊中棠的话,对于武者反而是好事。
因此。现在吴锋却也并不排斥和盛醉香合作于一时。
“效劳?”盛醉香却是傲然道:“如果我交结中土的少年俊杰,便是为了效劳的话,那又如何称得上‘满堂花醉三千客’?”
她随即凝视着吴锋的双眸。目光明亮逼人:“临剑将你带过来,自然是因为你值得本姑娘交结。中土的局势变化,如今尚是迷蒙不明。你我之间,将来或许是友,或许是敌,但先结下一个人情。终究不是坏事。”
尔后,盛醉香又如同银铃一般清脆长笑起来:“何况。小谢衣还真如临剑所言,是一位可爱到天理难容的男孩子呢……”
她的笑声张扬,全无顾忌,有一种云水激荡般的气势。
吴锋也意识到了,这位芦名教公主之所以人称魔教第一妖女,并不只是因为美貌,更多的在于极高的器量。
正所谓“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她不需要吴锋在目前提供任何协助,也就意味着她认为靠着一己之力,便能令芦名教得到壮大,甚至——取代仙台魔宗成为魔门魁首!
吴锋并不因如今气场不及盛醉香而感到羞耻。
他自知自己与盛醉香的差距,一在年龄,二在地位。但今日与盛醉香的会面,却令吴锋知道,他还需要更加努力,提升自身的器量和格局。
如盛醉香这样的青年俊杰,在天下绝对不止一人。吴锋若成长起来之后气魄尚及不上她,又拿什么去逐鹿天下?
正在这时,又有一名娇美的婢女碎步踏入内帐,却非吴锋见过的三人中的任何一人。
“奴婢参见大小姐,教主传令,教中有要事,让您速速回归会津城。”俏婢单腿跪下,取出一封书信举起道。
“这样啊……”盛醉香接过书信,信手拆开,飞速阅览完毕,将信笺放回信封中,淡淡道:“真是无趣。”
“那么,让我摸一下吧。”盛醉香当着吴锋的面,直接将素手塞进了俏婢的胸口里,狠狠揉了一记。
婢女登时满面通红,发出一声低叫。
“真是不好意思。”盛醉香将手从婢女的衣领中拿了出来,动作依然无比优雅,只听她转向吴锋道:“本想留你在草原上游玩数日,可惜家父传召……”
吴锋笑了笑:“吃了盛大小姐一顿白食,已经很是感激了。”
“那么……”盛醉香莲步轻移,走到吴锋面前,素指纤纤一点,竟是直接挑起吴锋下颌,明亮的淡碧色双眸直视着他,红唇如火,香氛轻吐:“离别之前,醉香能否再问小谢衣一个问题呢?”
吴锋一时间完全未能反应过来,而盛醉香指尖的柔软滑腻,却令他不想挣脱。
“但有所问,自当坦诚相告。”吴锋尽力让自己在此刻还能露出一副郑重其事的表情。(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九章 治民之道
“你在岩仓领内治理百姓,颇有政声,于河东士民中也是风评颇佳。那你以为,何为治民之道?”盛醉香神色端庄,沉静问道,玉指却依然稳稳地挑着吴锋的下颌。
吴锋心中隐隐讶异,但随即想到,任夭笑曾详细调查过自己,狄临剑想必也曾参与其中,自己的情况,盛醉香当然也清清楚楚。
“稳定物价,充足粮储,鼓励商贸,盘活经济,使领主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相结合,共同发展,如此可以不加赋而财用足。”吴锋吐词清晰,正声答道,而下巴处却也清晰地感触到盛醉香指尖的滑腻柔软。
盛醉香点了点头,道:“很有想法,但是你不觉得太理想化了么?”
吴锋问道:“那盛大小姐以为如何?”
盛醉香道:“每当教里缺钱赏赐有功人员的时候,我便鼓动父亲临时增加赋税。如果有百姓反抗,便指为乱民,以暴力进行诛杀,家产全部没收。待到财政问题解决之后,再用收得财物的一部分发放些免费医药,或是修几条水渠,民心很快便就回来了……”
盛醉香又道:“百姓最是好哄,哪怕对他们再不好,只要时而布些善政,不涸泽而渔,他们依然会感恩戴德,倘若惯得太狠,反而会变成刁民。”
“况且……”她突然放开了玉指,令吴锋的下巴顷刻坠了下去。
只见盛醉香笑得花枝乱颤。红发飘飘:“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看到那些家臣缺钱花的唉声叹气模样,本姑娘可是真的觉得他们挺可怜呢!”
她说得极是理所当然。
吴锋心中一沉。
不愧是魔门妖女的本色啊。
吴锋算是明白。狄临剑为何对盛醉香如此忠诚。他所出身的金氏一族,必定也曾受过盛醉香的厚恩。
盛醉香所说的办法,是以臣下的忠诚为首,民利居次,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控制民心。
吴锋并不能认同这种做法,但也知道这种做法颇有效率。
不止是芦名教这样的魔道教派,就连中土也有不少势力选择这样的手段。但那些统治者可没有盛醉香的坦荡率性。他们整天挂在嘴上的,全是为民做主。
而百姓也却如盛醉香所说。哪怕受了再大的苦楚,只要稍微给点甜头,便可能感恩戴德。
最为善良的,无过于底层百姓。而上位者却利用着他们的善良。肆意地吸取他们的血肉。想到这点,吴锋便不由心生同情之意,忍不住暗中喟叹。
但吴锋也明白,“倘若惯得太狠,反而会变成刁民”,这话也实在有其道理。
底层百姓是最纯朴的,但同时也可能是最凶恶的,一味行善政,他们也的确有可能变得不知好歹。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就譬如出身贫寒之人得势之后,很多都变得异常贪婪残暴,对于美色金钱格外狂热。便因为早年曾遭受太多迫害和苦楚,希望在成功之后得到补偿,这时候,曾经掩盖在善良之下的人性阴暗一面便会完全爆发出来!
其实没有残暴的领主,便不会有刁民。然而当领主和领民的压榨关系已经深入人心的时候,善良的领主却也可能被刁民困扰。
而盛醉香想要告诉吴锋的也便是。吴锋在岩仓领内自己领地上的做法,只能在小范围内施展。推广时却未必行得通。
吴锋其实早就明白了这点,他也没有反驳盛醉香的话。
但他心中却是骤然涌起一股横勇之气。
成例是用来打破的,哪怕现在还不知道解决之道,但只要一步步奋斗下去,车到山前必有路。
天下本不该是如此,那便由我将它恢复到应该有的样子吧!如盛醉香,虽然称得上是世间奇女子,但却绝不能让她这样的人取得天下!
吴锋的瞳光倏然变得明亮,如同黑夜中的星辰。
盛醉香敏锐感觉到了这点,隐隐一惊。
这名叫谢衣的少年虽然不简单,但被年龄和地位所局限,在这一场会面中,气场可以说是被她压得死死地。
但在她说出那样的话语后,少年的瞳中竟是露出了这样充满决意的光芒。
那是大无畏的意志——虽千万人吾往矣!
盛醉香并不感到恼怒,只是觉得很有趣。如此美貌的少年,如此坚韧的心志,又会有怎么样的成就呢?
……
盛醉香离开后,狄临剑提出派人送吴锋回返白衣营据地。
吴锋婉言谢绝,只是收下了狄临剑送给自己的一匹良马,和供他路上食用的大量干牛肉。
他快马加鞭,催马向南赶去。一路过来的道路,他已是记得清清楚楚。
从并州南部的河东郡穿过吕梁山来到茫茫大草原,花费的时间已是太长,虽然和盛醉香的见面不过花了一点时间,吴锋也的确急于回去了。
虽然宋山内等人的确富于能力,能够处理好白衣营的事务,但他仍旧是不太放心。
不过,吴锋的首要目的地,并不是白衣营在吕梁山下的城塞,而是任夭笑一众的根据地,寻梦山。
在离开寻梦山的时候,吴锋曾在那感觉到一股神秘的气息。
就仿佛在冥冥中,有一种奇异的力量在呼唤着他。
已经知道自己体质的吴锋,自然知道大约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气运的力量,作用于命运当中。
任夭笑的魂舞者谢思远是被吴锋手杀,任夭笑本尊也是被吴锋击毙,也就是说无论是肉壳还是神魂,都是灭于吴锋之手。
任夭笑智略非凡,重重布局,却还是栽跟头丢了性命。那么,他多半也如同袁曙、林焰、恩莱科一样,乃是气运者,才被吴锋的无运之体夺走气运,倒霉而死。
那山上呼唤着吴锋的神秘力量,极可能便是上苍留给任夭笑的机缘,而任夭笑如今死于吴锋之手,这机缘当然也便归吴锋所有。
提升实力对于现今的吴锋来说,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从古至今,天下名将多为实力强绝之辈,因为个人修为与战法威力有着极大的关联,而在激战之中,若能使用恰当的策略,选择正确的突破点,个人的实力也时能改变整个战局。(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章 归来
当吴锋自草原回返的时候,已经是深冬了,寒风呼啸,夹着白毛一般的飞雪,在空中肆虐,刮在脸上,便如锋刀。
大雪封山,山路变得越发难走。
若是寻常马匹,几乎不可能在这种日子穿行于群山万壑当中。所幸狄临剑赠给吴锋的良马不但脚程颇快,还十分之稳,踩在冰雪当中毫不打滑,只踢得雪尘飞溅。
白天行路,到了晚上,吴锋便用长剑在山壁上挖出可以栖身的洞穴,从乾坤袋中取出木炭生起火来,一边取暖一边吃东西。
为了保证马匹有充足的体力,吴锋出发前也储备了大量的干草,如此的话,一路上骏马也不必靠在冰雪中寻找草根来充饥,可以保证充足的体力。
自塞外到河东,的确遥远,过去时是满载的车队,到草原上花了一月不止。回来时吴锋骑着千里良马,也耗费了十多天才赶回寻梦山。
到寨外时,他才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狄临剑认为吴锋是值得盛大小姐结交的人才,急于让吴锋和盛醉香会面,因此还没安置好寨中留下的百姓,就把吴锋带到了草原上。
寒冬时节,北国山路越发难行,这一番往返,就花了整整两个月,寨中的那些百姓又如何了?
他们会不会因为失去了任夭笑等人的庇护而纷纷逃散,或是已经被本地豪族控制了?
吴锋心头不由一紧。
但当他踏入山口的时候。看到的却不是想象中的一片凋零颓败,而是一副颇为温馨的景象。
在雪地上,数十个孩童穿着厚厚的棉衣。小脸冻得红扑扑地,正在嬉戏。有的互相投掷雪球,有的堆起雪人,更有人点起爆竹,炸出喜庆的声响。更有几个少年人也在其中。
大人们则站在屋檐下,搓着手,含笑看着这般景象。屋檐下方。挂着风干的腊肉和萝卜之类,透发出淡淡的香气。
几驾载满铁矿石的大车被马匹拉着。驰入聚居地当中。
几位老人立时迎上去,笑道:“运矿石回来了?”
寻梦寨开辟的矿山,完全没有因为狄临剑等人的撤离而停产。留在寻梦山的百姓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秩序。
整个聚居地中。充满了安宁祥和的气息。
吴锋翻身下马,目光一路扫过。他骤然发现,带着那群孩子玩闹的几个少年人,竟然全部都是白衣营的士卒,而宋山内便在其中。
而那群孩童当中,有一位显得格外地富于活力,正是指导他们水淹沼泽地的白乱乱!
“我回来啦!”吴锋招着手,兴奋地大呼道。
士卒们这才注意到他,道:“统领大人!统领你能平安回来就好!”
宋山内也笑着扑过来。和他一个熊抱:“谢衣,回来了呀。怎么没有直接去白衣营驻地,而是来了这里?”
吴锋一时不知道怎么说。却听宋山内道:“你担心这里的百姓对不对?发现匪兵们都如约撤离之后,我立刻让辛副统领发下命令,暂时接管了这座山寨……”
吴锋这才知道为什么寻梦山下的气氛,会显得如此安祥。他却是问道:“那些豪族没有表示不满?”
山里的土地也是土地,任夭笑一众花了四年时间,好不容易开垦到这等地步。对于豪族来说是一块好肉,断断不允许白衣营吃掉的。
“我们已经上报给刘俊峰郡守。白衣营现在只是代管,等刘郡守将此事上报后,便会派出官吏来治理。如此,那些豪族也就没话说了。”宋山内道:“虽然代管得不到任何好处,但善待这些百姓,他们自然会把白衣营爱民的好名声传播出去。我们来河东不要土地和人口,但是你想要创造一个优良的商业网,民心依然是重要的。”
吴锋心下骤喜,没想到宋山内也成长到了如此地步。不但代替他做出了正确的决策,还比他想得要多一层。
其实对于百姓的死活,宋山内一向是不怎么在乎的。他之所以能想到这些,是因为他知道吴锋需要声望和美誉,站在吴锋的立场上来想问题。
就此,宋山内便绝对足以称得上好兄弟三字。
吴锋心头一热,掏出狄临剑交给自己的信件,在宋山内眼前一晃:“看看。”
“什么东西呀?”宋山内问道,但他随即看清了几个重要的字眼,猛然压低声音道:“那群豪族勾结任夭笑的书信?”
吴锋露出诡异的笑容,道:“没错。”
宋山内大喜道:“这次解决了寻梦寨的问题,从那些商会那里拿了不少好处。如今有这些东西,可又能狠狠敲那些不知好歹的家伙一杠子……”
“也要斟酌着,不能让他们出血太狠,免得狗急跳墙。”吴锋微微一笑。
这时,白乱乱也向吴锋猛扑过来。
吴锋把他一把抱起来:“乱乱,好久不见。”
“大哥哥,你真的做到了!”白乱乱眼中流露出说不出的欣喜:“驱逐了所有的盗匪,也把被抓的大姐姐们都解救了出来!再过一些年,你一定能成为世人仰慕的大英雄、大豪杰!”
吴锋笑了笑,道:“希望如此罢。”
他当然也希望成为振兴武者的英雄豪杰。但走上振兴武者之路的人,却未必是英雄豪杰,也许会成为枭雄甚至恶魔。平定天下的路是那样地艰难,血管里流淌着疯狂因子的吴锋,并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做出什么!
白乱乱又道:“其实我也知道,山贼自然都不是好人,但当兵的好人却也不多。河东郡这里许多流寇山匪,更都是大齐那边流窜过来的败兵。可是,大哥哥你们却当真是好人呢。你们接管了这里后,我经常过来找寻梦山下的孩子们玩耍,你们的所作所为,我可都看在眼里。”
吴锋静静注视着他红扑扑如同苹果一般的小脸。
这孩子并不是如同任夭笑那样,把世事看得太简单。其实他和吴锋一样,都属于十分早熟的孩子。
之所以白乱乱会如此憎恨任夭笑这些匪徒,只因为他有一颗火热的心。(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一章 虚神界
吴锋将他放了下来,弯下腰问道:“那么——乱乱,等你长大了,愿意来我这里做事吗?”
“当然啊,跟着大哥哥这样的人,才能造福百姓呢……不过呢,乱乱还得快快长大才行。”白乱乱道:“以后我一定要努力吃饭吃肉,快快长高长大。”
他又道:“如果我能找到哥哥的话,一定会让他去你那儿的哦。哥哥那种过目不忘的天才,如果能在谢衣大哥哥手下做事,想必比乱乱能有更大的帮助吧……就让哥哥给你当军师,我在哥哥手下吃饭就行啦!”
他的言语饱含深情,吴锋并不知道白乱乱为何对他那从未谋面的哥哥如此挂念。
不过,他也意识到,如果想要做成一番事业的话,的确需要有非常强力的班子。
辛待机、姜夜、洪蒙、秦予都算得上有一定能力,宋山内更是称得上优秀,但是这都还不够。
岩仓这种小地方,也的确难以发掘到一流的人才。
盛醉香、狄临剑、任夭笑这些芦名教青年俊杰的智谋算计,令吴锋也不由为之感叹。而芦名不过是吴锋素来不太放在眼里的魔教门派,中土则更是人才辈出,江东马伯庸麾下有三大军师和风林火山四将,河北尚清影军中据说也是俊杰如云。
九岁大的白乱乱,令吴锋感受到了一股潜力。如果他哥哥白愁飞真的还活着而且的确智慧远胜于弟弟的话。那么智谋上的资质,便绝对不会在三河剑派李询之下。
白乱乱和吴锋寒暄了一阵,又跑去和孩子们玩耍去了。终究年纪太小,必然有贪玩的天性。
宋山内对吴锋道:“谢衣,既然安下心了,便快回驻地吧,大家也想你了。”
吴锋摇头道:“有你们看着,我是不担心白衣营的。这寻梦山上似乎是很适合我修炼,待我先上去静修几天。”
宋山内笑道:“偶有所感?也好。你尽早突破到化龙境,营中便不止辛副统领一个化龙高手。打起仗来便有利多了。”
吴锋点点头,转身沿着山前的大道上山。
离去时还完好的营寨,似乎已被拆毁了不少,围墙和房屋显得这里缺一块那里缺一截地。
吴锋想起山下的聚居地中。似乎堆了不少木料,想来是宋山内发动百姓拆毁了废弃的营寨,用于扩建民居。
山寨中央的广场,显得越发空旷,自山上往下瞧去,冰封千里,群山万壑都收在眼底。
吴锋长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
那种命运的气息,越来越近了。
机缘这种东西,非常地奇异。
世人常以为。只有在深山古洞、幽秘绝地,经历千难万险,才能得到机缘。获得前人留下的传承。
的确很多时候是如此,然而也有人掉到坑里捡到绝世秘笈,在小摊上买到神功宝典,踩在草丛上发现极品灵草,在家里找到宝库秘藏,甚至做个梦都能得到神人传功。
看起来很不合理。也不公平,对不对?
但是真正的一流气运者。根本不可能游手好闲,时时有空去争奇夺宝!河北尚清影,江东马伯庸,都是气运非凡之辈,但他们政务军务在身,简直忙得不可开交,哪里有大块的时间跑到深山古墓去和别人打架斗殴抢宝物?
就像任夭笑当这个寻梦寨的寨主,也照样没空闲跟个摸金校尉一样提着个洛邑铲满天下挖宝。
这样的气运者,老天也总该想办法把他们应该得到的机缘给他们,对不对?
不要以为这样的气运者,便不如那些跟没头苍蝇一样的夺宝人士。他们经历的凶险,又何曾少了?争权夺利,运筹算计,军政民政,处处都是汗水,事事都是难做,比起那些只知道恃勇斗狠的夺宝人士,不知道努力多少倍,辛苦多少倍,也不容易多少倍!
就拿吴锋来说,这次斩杀任夭笑,夺取任夭笑的气运,实在是他从小到大最辛苦的一战,看似平静寻常,但当真是九死一生!能自任夭笑的重重布局中生存下来,并破局反杀,当真不容易。
如果在这之后他还不能直接感应到应得的机缘,而是需要去凶险之地寻宝觅幽,如同瞎猫撞死耗子,岂不是好比历经千辛万苦之后取得一张大额银票,跑到钱庄子里兑换,钱庄的伙计却回答:你把这个复杂的拼图给我拼好,若拼不好,就不把你的钱给你?
吴锋眼中绽放出湛湛的光色,神色沉肃,刷地一声拔出背后的利剑。
赤红色的剑华,照亮了幽白的积雪。
冥冥中的召唤,已经越来越强烈。吴锋的识海中,弥漫着明亮的金芒,犹如东辰巨星轰然爆碎开来一般!
吴锋意识到,自己在修炼东辰剑典上的诸多困难,可能在这一场机缘中得到解决!
他猛地闭上了双眼。
虽然不用眼睛去看,但神识的力量,依然将周遭的元气波动,隐约显示在他的识海当中。
吴锋倾力以心神感应隐幽中的传召,试图使命运之力在这一刻完全加于己身。
神秘的力量,极近又极远。近在咫尺,远却好似又在另一个世界。
机缘就在这寻梦山中,广场下方,绝没有错。也不会有什么地宫秘道机关之类的凶险。
长啸一声,吴锋将手中的利剑猛然向地面上插去。
只见剑光大作,轰地一声,雪尘与泥石一同暴啸,冲天而起!
当吴锋睁开双眸时,眼中神光越发凝实。坚实的双肩轻轻一抖,便将身上的雪尘和砂石全数抖落,纤尘不染。
他只见雪泥纷纷落下后,一座光门,从地下冉冉升起。
光门中闪烁着七彩的光芒,隐约可见当中有一轮鲜红的月亮,还有几座山峦,除此之外便看不清楚。
吴锋毫无犹豫,便踏了进去。
一股半梦半醒的感觉,涌过他的脑海,当他回过神来时,已经是站在了一座苍山之上。
天空上,悬着一轮巨大的圆月,比起吴锋平时所见的冰月不知道要大了多少倍,硕如云盖,有一种遮天盖地般的气势。
圆月似血,透发出一股幽诡的气息。
脚下有一座古碑,碑上写了三个古朴的大字:虚神界!(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二章 六院子弟
吴锋看见如此硕大的血月,并不太感到惊奇。
他也曾听说过,在自己所处的世界之外,有一些小世界自成天地,被称为洞天。
青城派、屠龙会、神霄道这些道门大派,都拥有一个甚至多个洞天,当中有珍禽异兽、瑶草琪葩、奇石宝矿,也有各种凶险,可供门中子弟试练之用。
因此,吴锋下意识地认为自己是进入到了某个洞天之中,“虚神界”,想必就是这个洞天的名字。
而命运之力对他的召唤,也越来越明晰了,如同一团烈火,在他的心头燃烧着。
机缘就在这洞天当中!
吴锋心中涌起一阵欣喜之意,他如今的修为是换血境八重天,此次获得机缘,必定能一举突破到化龙境界。
提气一个纵跃,吴锋沿着被圆月照成血红色的山道,向前行去。
然而,他却发现,自己的身躯如同火箭一般,穿空而起,只听耳边呼呼风响,竟是直上数十丈!
掠到最高处,他开始快速下坠而去,耳边呼呼风响,但吴锋心中却全无畏惧之意。
轰地一声,吴锋落在地面上,踩得泥石飞溅,他的双足却一点痛感也没有,就连靴子也没破损丝毫。
吴锋这才意识到,此时此刻,自己的体内似乎有着强大到可怕的力量!
他的心头猛然一闪。
修炼崩岩掌时。他便想过这个问题。
运转崩岩掌的法门,便要以神识幻想此手中之石,如同崇山古岳。自己也就便如同有了捉山拿岳的气势,而后捏抟山岳,就好像捏一个泥丸。
那么,是否真的有这样的世界——在自己的世界的一颗鹅卵石,去那边就会化为崇山大岳甚至天空中的星辰,那边的山岳甚至星辰,对于自己这里的高手也不过如同泥丸一般?
吴锋并不知道有这样的洞天。但他此刻却明晰地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中。他能够发挥出难以想象的力量!
那是盛醉香、尚清影等青年俊杰,甚至杨麒这样的老一辈宗师人物,在那个世界都不能发挥出的力量。
那么,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自己能不能尝试以换血境的修为便御空飞行?吴锋暗忖道——毕竟自己现在修为发挥出的效果,可是相当于原来世界的顶级高手。
吴锋再次提气,一个飞跃,而后运转真气,盘旋发力,试图令自己不坠落下来。
在空中,他如同喝醉酒了一般,来回摇晃不止,最终还是控制不住身躯。猛然飞坠而下,但已是在天上呆了一阵。
果然飞行并不是那么容易。
吴锋再次跳起,在空中时一边以真气喷薄而出。给自身提供一个向上的力,一边维持着身躯的左右平衡。
如是尝试十数次,吴锋终于能够让自己在天上稳定地飞行。
天风飒飒,吹拂在面颊之上,全无阻滞地在虚空中飞掠,迅疾犹如奔雷逐电。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好。
哪怕只是在小世界里面暂时体验,也不由让吴锋胸中大快。如同崩岩裂石一般,在高天之上,纵意长笑起来!
笑声滚滚,惊得山体纷纷炸开,烟尘纷起。
此时此刻,吴锋算是真正感受到了武祖“叱气成雷,重楼飞血”的气势!
这便是力量的感觉么?
吴锋足踏天宇,御风而行,如同鹰隼振翅,但又更多几分悠游自在的意味。
在苍穹之上,万里河山,尽收眼底,这种寥廓之感,令人心腑都仿佛被完全打开。
在这个世界中,不但有高山大河,林泉幽谷,似乎也有城镇村舍。比起吴锋想象的小小洞天,似乎要大上不少。
然而,那一个个如布在棋盘上棋子的村落,不知为何,却令吴锋突然涌起了一股杀意。
他突然想到,以自己现在的力量,是否劈出一道剑气,就能将一座村落夷为平地?
这样可怕的念头,令吴锋一阵恐惧。
骤然拥有强绝的力量,哪怕只是暂时的,都会令人生出这样可怕的想法么?
吴锋马上把这个念头打了下去,他现在要做的,是找到自己的机缘。
冥冥中的力量,吸引着他向着山峦深处飞行而去。
骤然间,群山之中,有一道灿金色的光柱,粗达数百米,如同一株混金铸成的建木,冲天而起,直插万里天云!
而吴锋的识海中,也仿佛一阵雷霆炸开。
那是欢快的春雷,带着沁人的细雨,令吴锋体内越发能量汹涌磅礴。
他一个斜掠,便落了下去。
而冲天的光芒,却也随着吴锋的下落而落去,如同喷泉坠下一般,弥散成一片光雨,渐渐消散。
吴锋渐渐看清了这里的地形。
九条山脉,攒着一口清澈如冰的湖泊,形成九龙攒珠的奇妙地形,一片灵气氤氲。虽然是冬天,但山岭上全无积雪,更是绿树成荫,繁花似锦。
湖泊周遭,聚集着一群人。
一位身着天蓝长衫的阴柔青年当先道:“挖拷,我们六院今日联手发掘这先天烛华,实在是古来少有的盛事……”
另一位高挑瘦削,背负长剑的白衣青年冷哼一声,道:“陆云,你们易园在六院之中排名垫底,还希望能分多少甜头不成?你也太痴心妄想了!”
气质阴柔的陆云登时眼眸一寒,却是轻笑道:“哎呦,不错。剑无尘,你休要如此狂言。你们天剑院若想独占先天烛华,我万灭徒陆云第一个不服!”
“你陆云若想多占,我木云书院沐舍由也是第一个不服!休要以为在比试中夺了头名便可以如此嚣张,你们易园的实力照样是六院垫底!”又有一名身着儒冠儒袍,腰悬春秋笔的青年长声道。
“哎唷,你沐舍由也与剑无尘同气相呼!挖拷,少年心,寂寞行,壮志凌云傲天地,我陆云平生孤胆,纵然你们一起上,又有何畏惧?”陆云大声道,脸上露出极为自负的表情。
“咿呀,我了然别院张小丢,最支持陆云师兄了。陆云师兄眼中时常露出沧桑的神情,让我等不由自主生出倾慕之意。”又一个身材矮小的少年道,此人戴着瓜皮小帽,一身锦绣花衣,看起来像个公子哥儿,说话尖声细气,不男不女。
陆云听到张小丢此言,心中喜悦,于是又淡淡一笑,扯着眼角,试图露出沧桑的神情。
“挖拷,我等发掘此先天烛华,乃是为了补全各派武学。那么,你们可知道先天烛华又有什么来历和原理?”陆云直了直身子,试图做出傲然的神情,因为他身高只有一米六五,所以时常悄悄踮起脚尖,将自己的身躯拉长:“先天烛华的分配,则是由我们这些六院青年精英决定,剑无尘、沐舍由,你们且来说说?”
沐舍由霎时就变得面有难色,而剑无尘也不由沉吟起来。
又一名阴鸷少年冷冷道:“这有何难?我神游苑石野就来说道说道!”
“三千年前,就有一名异人发明了一种特殊的观想法。,通过观想,可以从半片叶子来推断出另外半片的形状、纹路,从而构造出另外半片树叶的虚影,并且与真实的情况完全无差。因为同一片树叶哪怕分开,在冥冥中也存在道的联系……”
“同样地,修为更高深的修炼者,如果观想一件破碎的瓷器或工艺品,也能构造出它完整的模样……”
听到石野开言,陆云淡然一笑:“哎唷,不错。原来你神游苑石野比他们多知道一些啊,接着说。”
石野冷哼一声,又道:“更有大法力者,只要取得一根头发,就能观想出对方的模样!”
“有人试图凭着此观想原理,来恢复散佚残缺的秘笈,然而秘笈不同于实物,观想起来不但困难,还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许多宗师级高手,便是在观想的过程中,耗尽全身道力,最后内魔焚身,化为一堆灰烬。”
“为了克服这个困难,千年前,又有一位绝代奇人采八荒神秘元气,以秘法和各种绝品灵矿药汁淬炼三十二年,才炼制成这似液非液,似气非气的先天烛华。此物中含有巨量的精粹元气,服食之后,不但能增进修为,更是可以凭借其中的庞大能量,自然运行观想之法,如果脑海中有残缺的秘笈,以至于多有费解之处,只要脑海中灵光转动,困难便能迎刃而解!”
“哎唷,不错。石野你说得对。只不过剑无尘和沐舍由这两个无能之辈都没能答出来,由你答出来,又算什么事呢?”陆云轻笑道。
剑无尘和沐舍由正在尴尬,石野斜了陆云一眼,冷声道:“我与他们共进退。”
陆云脸色微青,再次试图在眼睛里挤出沧桑的表情。
离湖心最近的人,总共有六人。这时,最后一个人发话了,此人身披袈裟,手持禅杖,顶着一个光头,却是个和尚。
“阿弥陀佛,诸位且听贫僧一言。以贫僧梵天院金刚佛看来,既然先天烛华的分配,由我等青年俊杰决定,不如我们三人一组,举行一次组队比斗,根据胜负,七三分成……”这和尚开口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三章 诛六院传人
如果石野转身就逃,吴锋本会饶他一命,没想到却是如此不知死活。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这六院似乎也是虚神界中强大的势力,却不想门中的精英,却都是这等不知进退的蠢物。就连以嚣张跋扈著称的林焰,也比这几人聪明不少。
斩了六人,取得了先天烛华,此行的目的就达到了。
吴锋凌虚御风,踏天而行。
但突然间,他却感到眉心骤然一阵热力散发开来,这奇异的感觉,令他不由静止在空中,却被风托举,并不坠落。
当吴锋神念转动,想到要以先天烛华推演东辰剑典的注释篇的时候,脑海之中登时一股流光弥漫而过,悬浮在头颅深处的先天烛华,须臾间发散开来,以极快的速度开始分解!
吴锋的父亲之所以没有将注释篇传给他,是因为这注释篇极为奇异,不止是文字,也不止是图画,有更多需要意会的东西,故而只能口耳相传。
以吴锋当时的年龄,却并不可能将注释篇完全理解。
但现在却是完全不同了,十四岁的吴锋,在智力上已经完全发育成熟。
此时此刻,他脑海中所记忆的剑典本篇中的文字和图画,如同流水一般淌过,却又在神识之中,大放光芒!
金色的先天烛华燃烧起来,散发出磅礴的能量,导入吴锋的周身经脉之中。
无数玄奥的符文,在吴锋的思想中浮动,仿佛成群结队的金色鱼儿,遨游在广阔无际的海洋之中。
人的脑腔大小是有限的,但思维却是没有边界的。这一片符文推演的视野,与吴锋双眼所见的视野相重叠。却全然不混。
陆云等人提起的观想之法,吴锋并不知晓。他身为武者,并没有学习过任何的观想之法。
也许,只有新近习得的崩岩掌修炼时的幻想,还和修真界的观想有点相近。
但当先天烛华在他的脑海中发散燃烧起来,推演便自然而然地开始。
吴锋脑海中浮现无数招式的演绎。拳掌刀枪,来去纵横,精妙无方。
火一般的热力,燎烧着他的身躯,却不生点汗。
仿佛有万古前的呼唤,接通了玄奥的大门。
吴锋心头灵光闪烁不绝,无数文字和图画被从遥远的时空中吸引而来,甚至更有新颖的感悟,淌过他的心田。 [800]
就仿佛凭空悟出。却又如此真实地存在!
吴锋顷刻明白,这就是自己急需的东辰剑典注释篇。
他的脸上,抑制不住地露出了狂喜的表情。
以他的天赋,只要拥有了这注释篇,修行便如同顺水行船,一日千里,毫无所惧!过人的智慧加上足够的实力,必定能使自己在今后的逐鹿中。犹如龙入大海,肆意纵横!
在吴锋的识海中。先天烛华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缩小着,快得令吴锋都感到吃惊。
而相应地,不断浮现的注释篇,犹如一座座金色的桥梁,将吴锋脑海中深铭的东辰剑典各篇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再无滞涩隔离。
武道之路,漫漫犹如渊海。而那种削平天堑,从此无处不往的畅意,令吴锋不由提气发声,仰天长啸。
声浪滚滚。震得小湖之中水柱冲霄而起,直插天云。
并没有过太久,完整的注释篇就都随着推演的过程,浮现在吴锋的脑海中,并且不是单纯呆板的刻镂,而是以融会贯通的方式。
而浑金色的先天烛华,却也都被消耗掉,完全消失,不留分毫。
吴锋本以为能剩余一部分,还能推演几篇散失大半的《武经》,为武者复兴事业作些贡献,没想到这么大一团先天烛华,只是推演完东辰剑典的注释篇,便已丁点不剩。
他待还想强行观想,但却发现没有先天烛华在识海当中,便完全失去了观想的能力。
但又随即想起石野曾说过,没有先天烛华提供能量而强行观想者,都把自己焚成灰烬,丢了性命。吴锋才心头一凛,真正放弃了这个想法。
而先天烛华的能量,也滋润了吴锋的躯体和经脉,令他修为于无声无息的观想间,便有了长足的进步。
自换血境八重天,突入了化龙境界!
化龙境,又称靖海境,主修脊柱,以脊柱吸纳天地龙气,取人人如龙之意。
吴锋周身热力散去,目光如炬,扫视四方,如同苍龙巡视着自己的领海。
他忽地一挥手,只听隆隆爆响,九条龙脉尽数爆炸开来,汹涌的龙气化作九条金龙,冲天而起,没入吴锋体内。
脊椎处一股浓重的温热,上透顶门,下冲尾闾,令吴锋感到一股说不出的舒坦。
而周身的力量之感,也变得越发强绝,仿佛举手投足之间,便能撕裂天地一般。
吴锋心下渐渐了然。
不同的世界,有着不同的力量压制体系。
在某些世界譬如吴锋现在所在的虚神界,很轻易就能获得飞天遁地的力量,便是因为力量压制薄弱。
而在他本身的世界,哪怕是顶级高手也绝不可能移山倒海,便是因为力量压制极为强烈的缘故。
那样大一团看起来精纯无比的先天烛华,却只能令吴锋观想出一篇东辰剑典的注释篇并突破到化龙境,意味着把它拿到吴锋原来的世界,便可能只有黄豆大小。
吴锋在这个世界就能发挥出这样可怕的实力,意味着如果征天境的高手在此,可以轻易移山倒海,甚至毁灭星辰!
那么,生活在一个力量压制体系强烈的世界,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正在吴锋陷入思考之中时,一声怒吼,打断了他的沉思。
“哪来的野小子,竟敢如此横行?我们六院的青年俊杰,可是被你所杀?”一名白发白袍的老者手持拂尘,立于虚空之中。
他长得面容清癯,体态修长,周身灵气氤氲,本该是仙风道骨的模样,如今却满面怒色,五官都似乎要被怒火所扭曲。
吴锋懒懒地抬起眼帘。
“你是谁?”吴锋以平淡如水的声调道。
“我乃天剑院大长老,六院第一高手是也!你这样的小子,不配知道我的名字。”老者狂傲道:“先天烛华在何处,快点交出来!你吸走了龙脉的龙气,也须得治你的大罪!”
“治罪?”吴锋依然是一副懒散的表情。
“你……”大长老戟指指向吴锋:“你这野小子,可是听不懂人话?”
“你说那团金色的东西?”吴锋冷冷道:“都被我用掉了。”
大长老听到此言,登时目眦欲裂,气得胸口急速起伏,几欲吐血:“你……你,你……全部用掉了?”
只听大长老咬牙切齿道:“你该死,罪该万死啊,哪怕是把你碎尸万段,抽出魂魄用冥狱真火熬炼,施以万种折磨,也不能赎你的罪恶中的万分之一!”
“受死吧,小畜生!”大长老面色凶恶如鬼,猛地一挥拂尘,只见一道粗达十丈的雪白光芒,自地面上拔地而起,向着吴锋冲激而去,如同彗星袭月!
光芒所过,轰地一声,一条沿着山体流入湖泊的溪流顷刻间便被炸得改道,水流汹涌冲天,发出雷鸣一般的巨响。
吴锋并未出剑,只是轻轻一挥左手。
一个掌印飘摇而出,悠悠缓缓,缓缓悠悠。
但这缓慢,只不过是姿态而已。实际上吴锋的出手,只在不容发之间。
天剑院大长老只感到时间都似变得缓慢,这一式玄妙到毫巅的掌印,看起来如同气球一般慢慢飘过来,他却如同身躯被冻结了一般,难以闪避,无法迎击。
掌印凌空一抓,将河流都打得改道而后袭向吴锋的冲霄光柱,便被轰地一声抓散,消灭无形。
而后在大长老瞠目结舌的表情中,放大到数丈大小,好像鹰隼捉小鸡一样,把大长老抓在了其中。
“不……不要啊!”大长老一个颤抖,发出了生命之中最后的声音,充满了惊惧和绝望。
吴锋看到一个光罩浮现在大长老的体表,就好像一颗鹅卵石。
被吴锋修炼崩岩掌时抓碎过无数块的鹅卵石。
于是他手掌一个虚抓。
大手缩紧,带着玄妙的节律,趴地一声,就像捏碎一颗鸡蛋。
捏碎鸡蛋须用五指,但若掌心发力,便能使其均匀粉碎,只不过寻常人不会有这样的力量,只有修炼到入门的武士才能做到。
大长老在体表撑起的光罩,看起来薄弱如同鸡蛋壳一般,实际上却运转了大长老的全身道力,坚硬不知道胜过钢铁多少倍。
但吴锋也只是这样掌心发力一捏,光罩便从四面八方内陷下去,轰然崩碎。
而后大长老也被极为均匀地捏成了一片肉泥,炸散开来,血肉、骨骼、脏腑、头发、胡子、衣服、拂尘、法宝,都均匀地混合在一起,无法分清楚。
天剑院大长老,为六院第一高手,拂尘一击,便能令山岭崩裂、河流改道。
但吴锋一记崩岩掌,便把大长老直接捏得噼啪粉碎,尸骨无存!
就好像轻轻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