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修行本末
硕知州所言,沈炼一点都不奇怪,可惜他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
孝可能还有几分,忠却半分没有。
对着硕知州洒然一笑,却不言语。
此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懒得掰扯。
等硕知州唤人将孟寒带回州府衙门,已然过了晌午。
孟寒其实半道上已经醒了,却受不了此等屈辱,以及别人看他的目光,只得装晕到底。
同时客栈内外,暗中观察的江湖有心人,却不得不心中对沈炼做出新的判断。
毕竟孟寒在江湖上也不是浪得虚名,虽然比不上同为朝廷效力的那位天下第一捕头杨英,却也不是一般人物。
沈炼牛刀小试,心下欣然,也懒得管客栈琐事,径自出门而去。
青州府城大也不大,小也不小,可以观者,难有一二。
沈炼行走红尘,不着杂念,落在外人眼中,自然是神思不属,可是任他街上车马往来,障碍多多,沈炼却没被撞到、绊倒、推到。
“是沈炼么?”
这声音实在陌生,可能叫出沈炼名字,当是相熟人物。
沈炼转头望去,只见到一个身体富态的中年男子,正看着他。
沈炼略微思索,便想起此人,不正是大舅母的娘家兄弟徐弘,算来也是亲戚。
只不过徐氏向来不喜欢他,所以徐弘也只是在沈炼幼年见过几次。
按理说徐弘当是认不出沈炼来才对,除非对方早就关注他。
当然很快沈炼就推翻了这个猜测,徐弘身旁是个青衣小婢,沈炼没有认错的话,那是大舅沈青石院子里的人。
具体姓名他不知晓,却知道是见过的。
徐弘笑道:“听说你今天客栈开张,怎地还有闲情出来逛?”
沈炼微微侧身,既不亲近,也不可以冷漠,说道:“些许小事,何足挂心,也没听过徐叔叔会因为新开一家典当铺,会去打理一切。”
“哈哈,你小子,可比几年前有趣多了,那时候见人都不搭理,难得见一次,不如到我家坐坐。”徐弘从小婢那里,知道街上这风度翩翩的少年便是沈炼,心中一动。
原来上次那遭殃的五通神,不正是在沈家吃了亏,他今天问了他妹妹徐氏,除了沈炼有些蹊跷外,别无其他人有干系。
此前徐弘已经听说沈炼客店开张,也只是派人送了礼,毕竟是长辈,这点小事犯不着亲自去。
况且相比沈家家产,一家客栈,即使是百年老店,也真是算不上什么,连沈青山都觉得不算什么大事。
等他从沈家离开,准备改日找沈炼试探一下,正好那小婢也得了徐氏吩咐,出来到沈家商铺拿点京城烟水斋新进来的胭脂,让徐弘心中一动,准备带点回去,安慰下自家娘子。
徐弘在青州长大,出门没有那么大排场,在街上闲逛,顺便调戏下这清秀的小婢。
那小婢不是家生子,倒是有点志气,哪里肯逢迎,正不知如何是好,正好瞥见了沈炼。
说来沈炼,真可谓是沈家二十岁以下女子,除去沈若曦外的梦中情人了,毕竟沈炼为人清淡如仙,长得又是风神秀彻。
如此小郎君,当人令人见之欣喜。
就是那小婢,平日也和其他姐妹以沈炼打趣,希望有朝一日,飞上枝头。
况且有沈炼在,徐弘也不会太过放肆。
沈炼对着小婢微微颔首,这倒是他自现代的习惯,遇到认识的人,要打下招呼,毕竟他心中倒没有什么阶级尊卑,平等贵贱之别。
只是这微微颔首,却让这小婢女,激动不已,心想表少爷居然还记得我,料来他们只见过一面,还是人群中一撇,就给沈炼记住。
不禁又是欣喜,又是激动。
这要是回去给姐妹们说一下,还不得让人羡慕死。
如此一来,徐弘之前的调戏,对她而言又算不得什么了。
沈炼没有他心通,当然不知晓婢女的心思。若是婢女知道沈炼有过目不忘的能耐,怕也不会那么欢喜。
沈炼管不到小婢少女心思,却从徐弘身上感受到一种很不舒服的气息,心中奇怪。
说道:“左右闲来无事,去徐叔叔家坐坐也无妨。”
他终于想起,上次沈若曦梦中那个妖孽,徐弘身上的气息,跟那妖孽仿佛有关。
“那等我买了胭脂,咱们就回去,要知道你们沈家虽然比咱徐家有财,可是三代才知吃穿,咱们老徐家的饮食,又不是你们沈家可以比的。”
徐弘禁不住自得一句。
同时他请沈炼,却是想起,徐氏说过,沈家这些时日,除了沈炼之外,就没有其他人回来过,沈若曦病好那夜,据说还叫了沈炼名字。
别人听了,只当是小孩子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可是徐弘和徐氏却知道沈若曦生病,是因为邪神缘故,做的梦,也多半不是普通的梦,沈若曦叫出沈炼名字,定然有些蹊跷在其中。
本来今天沈炼客栈开张,徐弘还暂时不想去找他,没想到却在大街上遇上,可不是有缘么。
岂不知徐弘想从沈炼这知道到底谁伤了五通神,沈炼更想知道那个沈若曦梦中的邪祟来历。
毕竟沈炼虽然有了灭神剑经,于修道一途,仍旧没有头绪。
神足经只是让他修炼出内气,有些超越常人的肉~身力量,却算不上证道长生的根本大~法。
即使此功按照凌冲霄的故事,跟什么青玄山的仙家有关系,但其本质仍旧是江湖功法。
凌冲霄门中那么多人,都没听说谁靠这个长生问道。
修行有本有末,无论是《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或者《灭神剑经》,沈炼都缺乏本质的了解,这些凌冲霄更加解答不了,或者也未必愿意对他解惑释疑。
那邪祟能潜入人梦,施展邪法,说不得能有更多关于修行的信息。
沈炼既然从徐弘这里,窥到丝丝踪迹,当然不会放过这机会。
两人阴差阳错,一拍即合。
只可惜那小婢买了胭脂水粉后,便不得不回去沈家,好生不舍。
沈炼不通风情,可辜负了少女情思,随着徐弘到了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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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我心他向
徐家的宅第比沈家看起来要阔气点,只是门前镇宅的石狮子,颇见斑驳。
步入其中,少见草木,更无流水假山,只余下富丽堂皇二字,沈炼心中无端生出一股子燥气。
他面色平静,丝毫不显露于外。
徐家发迹较早,院落占地极广,却没有什么匠心独运的精妙建筑,一如寻常富贵人家。
越是走进徐家深处,沈炼愈发烦躁,反复着空气中弥漫着各种人心波澜诡谲的念头,如潮湿的瘴气,不断侵袭他。
其实这也是因为他久习《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凝神定心,心中少有杂念,故而在徐家着充满邪气的地方,愈发敏感。
况且常人不懂收束念头,心猿意马,贪欲俱全,纵使被邪神侵扰,亦不会有太多感觉。
眼前是一座花厅,沈炼静静坐着,东南方向,他似乎能够看到阵阵黑烟吞吐。
这并非实质上的黑烟,而是他对徐家邪异气息的感觉,于心中幻化出黑烟情景。
其实人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都是经过大脑的处理,方才成为眼中的事物,与实际上的事物,仍旧有些微不同之处。
真实的世界,远比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复杂万千,纵然仙佛亦看不得全。
况且若是这些信息全都涌入心中,那就太过庞大,不堪其负。
以心观物,固然不全,却可以从独特的角度,获得相应的信息。
徐弘携着一位三十岁不到的美妇人,进入花厅。
那妇人水蛇腰,削肩膀,皮肤白腻,面目含春,一双眼睛,好似春水,本来七分的姿色,也因此能多打上一分。
美妇见到沈炼这俊俏的小郎君,忍不住美目泛起涟漪。
“可让小炼久等,这却要怪你家婶婶,听说你要来,可是梳妆打扮了良久,我说小炼是自家人,无需这般,他却说,正因是自家人,才更加不能怠慢。”徐弘口中这么说,却面露得色,任谁娶了这么漂亮的老婆,都会忍不住得意。
此时他也下意识忽略五通神的事情。
眼中红粉款款而来,暗香侵袭,沈炼心中没有半分享受,愈发烦恶,只是因为阎氏身上的那种邪异,比之徐弘尤胜。
沈炼不疾不徐应付着徐弘夫妇,愈发笃定那日的邪祟就在徐家家中。
后来沈炼忽然问一句,“徐叔叔家确实阔大,刚才入门而来,让我也不禁大开眼界,只是我适才发现,东南边却好似没有什么人居住,安静得很。”
东南边正是他刚才所感,心中幻化场景,黑气集聚最浓厚之处,好似藏着什么怪物。
那里莫说无人声,连鸟语也无,更没有什么飞鸟经过,仅仅露出一角屋檐,看着像是庙宇。
阎氏漂亮的脸蛋褪去红润,多了些苍白,徐弘亦似乎有点吃惊,同时心中暗道:沈炼这小子入山修道了两年,虽然年纪还小,难道也修出什么道行,竟然发现了那瘟神的所在。
他越发相信沈炼跟那瘟神在沈家受伤有关,只是沈炼又太小,纵然当了两年道士,也未必有那么大的神通,能够降服那魔头。
说不准沈炼还有别人帮忙,徐弘决定还得再试探多一点,若是沈炼背后真有高人,为家中除去大害,那就再好不过。
“只是家中太大,人口太少,东南边就荒废了而已,小炼好奇,等吃了饭可以去看。”
徐弘笑道。
阎氏却不自觉紧张抓住徐弘的手,额头有点冷淡,细密如米粒。
沈炼到底没有主动去那里,徐弘也是好生招待了沈炼。
他没有吹大气,徐家的饮食,的确不错。
同样一道菜,不同的刀工,不同的火候,以及食材的鲜美,用料是否适宜,都会影响最终的口感。
但说这道嫩牛肉,便是只取牛身上最鲜美的一部分,又以特别的手法,涤去血腥,火候亦恰到好处,多一分则口感略硬,少一分却嫌太生。
入口即化,有余香饶舌。
沈炼纵然前世今生,都尝过不少美食,亦有些赞叹。
好菜自是不止一道。
阎氏说道:“小炼吃饭怎么还带着剑,不觉得累赘?”
却是她看见沈炼腰间挂着一口两尺不到的小剑,剑鞘呈青色,倒没有什么纹路,看着很新。
徐弘其实早也注意到,故而让阎氏询问。
“其实这是木头做的。”沈炼将剑解下来,拔出剑刃,果然是把木剑,还有丝丝檀香。
阎氏掩口笑道:“小炼这么大了,还用玩具。”
“君子佩剑,小侄效仿前贤而已。”沈炼洒然之余,说话又风度徐宜,配上他稚嫩清秀的面容,却让阎氏仍不住笑了起来。
“我的小心肝,有什么好笑的。”尖锐的男子声音响起,却令厅内,陡然一冷,好似温度降低了不少。
一个面容俊美的年轻书生走了进来,却让阎氏花容失色。
徐弘也陡然惊愕,没想到这瘟神,会在这时候来。
那年轻男子,倨傲无比,直接揽住阎氏的细腰,踢开徐弘,大马金刀坐在桌上,哪里像个书生,活脱脱土匪一枚。
如此骤然变故,沈炼不惊不恐,心中烦恶,却到了鼎盛处。
“你可能不知道,我很讨厌,吃饭的时候,有人来打搅。”沈炼平静对着年轻男子说道。
至于徐弘躺在地上的哀嚎,阎氏惊恐的神情,都对他造不成半分影响。
当初梦中交手,难说胜败,毕竟沈炼当初的优势很大。
此时方才真正面对,这个邪祟,沈炼感受到的不是自年轻男子身上爆出的压力,而是烦恶。
这人身上的气息,太让他讨厌了。
按理说修行人应当清净凝心,不然杂念,免得陷入**、虚妄,不可自拔。
年轻男子的精神很是强大,却充满恶欲,身上不时散发出纷乱的恶念。
沈炼甚至不明白,这人为何到现在没有精神错乱,明明六根不净,还能保持自我,没有被那些杂乱的欲念,弄得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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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眼中神
沈炼的手中还握着自己削就的檀木剑,丝丝檀香,令人心神宁定。
却驱除不了那丝烦躁,好似夏日炎炎,纵有凉冰,也不能完全消弭暑气。
年轻男子一只手在阎氏身上肆意游走,弄得对方娇~喘吁吁,红潮泛起。忽然年轻男子似乎加重了手上力道,十分粗暴,弄得阎氏娇痛一声,如怨如诉。
“你师从何人,上次伤了我,还没跟你算账。”年轻男子眼角似乎有些黑纹,更增邪魅。
“你的废话太多了。”
木剑一挑,好似一泼风雨,倏忽而至。
沈炼的剑术无人所教,这木剑攻来,虽然剑影重重,却看不出什么杀伤力。
好似小孩杂耍,没有半分煊赫。
落在年轻男子眼中,却有不同,那剑尖抖动,好似无数光点。
每一个光点都很明净、纯粹。
沈炼的眼神黯淡了一分,光点却齐齐亮了一分。
外人看不见光点,唯独年轻男子能看见。
这是沈炼魂力以‘灭神剑’的方式外放,有着一种神秘特别的威力,扑杀活人生魂,不似武学招式,也不似内家真气,更不能开碑裂石,但对年轻男子来说,比这些都要可怕。
世人皆有魂魄,心中所念、所思,若是深刻,变成了念头,寄托于某种意象或是事物上,聚沙成土,那就成了神灵或者魔头。
究其本质年轻男子,便是接受了世人贪欲所化的念头,方才有些灵异,故而虽不清净,却也自我犹存。
同样沈炼对他烦躁,他心中那就是暴躁了。
沈炼不着杂念,精神纯净。
他身上的邪异气场,隐隐受到克制。
他只记得许多年前同样有个人,给他这样的感觉。
那是一个凡人,也是一个书生,却念头刚正,气魄凝聚。
破了他们五兄弟的庙,砸碎了金身,令他们流落在外,最后还是靠蛊惑徐弘,才逐渐恢复。
沈炼这一剑虚浮,若是给江湖武学大家瞧见,不值一哂,可是也有可取之处,那就是节奏极好。
高手之争,瞬息万变,并不是说你的招式更加精妙,就可以克敌制胜,纵横天下。
就好像一招简单的苍松迎客,虽然舞起来,都是犹若清风拂过山涧的苍松,一剑之下,剑势成弧。
但若是出得快,敌手早有预料,窥见你破绽,抓~住漏洞。
因一出全力,便难以改变方向,那就注定失败。
若是出剑太慢,自己留有余地,却容易被敌手惊雷一击,将你剑势击溃,一旦落入下风,便把‘苍松迎客’变成了‘引狼入室’。
沈炼这一招无名无姓,随手所刺,没有如何精微奥妙的变化,却胜在剑尖抖动,剑影重重,令人难分虚实,却又留有一分余地,好似随时可以从四方上下发动攻击。
年轻男子将阎氏一拉挡在面前,令那剑势罩住阎氏身子。
他是邪神,没有礼义廉耻,更无道德仁义,只为自身。
那木剑破空,吱吱作响,如若金石激出清越短促的音调。
剑尖将将要刺中阎氏峰峦起伏的地方,却忽然顿住。
年轻男子邪魅一笑,那手冒着黑气,如挥琵琶,条条黑线,延伸出去,想要将沈炼捆绑住。
剑尖上的光点,好似道道流星,阵阵急雨。
风雨如晦,不可加也。
虽是木剑,那剑上,寒意森森,却令阎氏心惊胆战,一下子竟而晕了过去。
这些光点不是朝阎氏而去,却当空折转,撞上了年轻男子如会琵琶弦般的黑气,这些都是人心贪欲所化的念头,稍微一点,就可以让常人精神错乱,做出种种疯癫举措。
光点好似净化一切的圣光,落在黑气上,便如雪融冰消。
年轻男子心道:这小子,精神好纯净,要是吞了他。
一念及此,他不禁贪欲大盛,似这般纯净的魂力,他还是首次遇到。不同于当年那个人的念头阳刚,好似烈日,充满浩然正气。
沈炼念头只是纯净,魂力强盛,吞噬之后,还可以省去许多炼化的功夫。
要是这好处他独得,本事自然大涨。
他有心独吞好处,便没有通知四位同在庙中修行的兄弟。
大堂弥漫起犹若实质的黑雾,黑雾中一只长着两条长长獠牙,口鼻硕大的猪头出现。
沈炼看得分明,这就是一头长满犹如钢针般长毛的野猪,獠牙未退。
年轻男子本是山中一头野猪,却又跟那些同族不同,在那苍茫的山中,糟蹋了不少灵物,竟而开了慧。
后来遇到其余四个兄弟,发现了某位修炼神道的修士,遗留的洞府,学了点吸取人心杂念的法门,竟而壮大神魂,有了点点神通。
先是在山村中,装神弄鬼,获取了些许愚夫愚妇的信仰,吞噬那些人想要发财,想要不劳而获的贪欲邪念,了解人类的社会。
五通神的名声,也由此传开。
五个瘟神,本是动物,念头也是纯净,只因掺杂了不少邪念,才成了邪神。
又因有人不知好歹,立下五通神庙,又给五个家伙,壮大修为的机会。
许是他们所在地方,久已神灵不显,几个瘟神有因为掌握了点托梦的本事,愈发灵异。
吸取人心杂念,也有了人性,更加懂得蛊惑人心。
到底是邪念生神,行~事肆无忌惮,这位年轻男子更是幻化人类,祸害了不少良家妇女,终于招来一位行~事刚正的书生。
五个邪神终是畜牲,用惯了神通后,反而忘了自己是什么。
惑乱人心的邪法,遇上书生刚正的浩然正气,竟然被完全压制,一点使不出来,最后都被砸碎了神像,负伤而去。
唯有年轻男子伤势最轻,恢复得相对快,才能出来祸害徐家。
五通神中,也以年轻男子这只野猪修炼的家伙,最为淫~邪,又心思最多。
才会又打上沈若曦的主意,想要通过沈家,扩大更多信徒,助他修炼。
那黑雾中,野猪跛着腿朝沈炼扑了过去。
沈炼按剑而立,纹风不动,好似成了雕塑。
忽然出现了两个沈炼,一个手上有剑,静止不动,一个飘然而出,足不点地。
第三十章暗香浮动月黄昏(求下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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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的沈炼目光呆滞,毫无灵动,可面目清晰,毫毛可见。
飘然的沈炼,却身形模糊,隐隐约约。
此刻时近黄昏,点点夕阳照进来。
屋内的黑气,凡人肉~眼是看不见的。
徐弘躲在旁边,抓着梁柱,瑟瑟发抖,只看见沈炼面前,出现另外一个沈炼,在丝丝夕阳包裹下,好似透明。
那檀木淡淡香气传来,配着夕阳如烟,如诗如画。
忽地有风声响动,沈炼向那只硕大的野黑猪扑杀过去,手中无剑,心中剑意凛然。
此时沈炼忽然陷入一种空灵的境界,本来灭神剑,乃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以神魂为刃,攻击别人生魂。
好似狭路相逢,短兵交接。
生死之间,各安天命,颇具亡命徒气息。
故而青袍人每用一次灭神剑,都得修养良久,毕竟他伤害别人多少,自己也被伤害多少。
乃是自家魂力和人相互抵消。
只是沈炼此刻心思凝练到了极处,豁然出窍,本要直接扑杀那野猪生魂。
却突然间,心中的躁恶尽去,无忧无虑。
又陷入第一次出窍,那种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心境。
那尊手捧如意的先天神祗无明而来,忽地变成了沈炼,丝丝檀香,混着阳光。钻入沈炼神魂中,虽然灼热,却没有火气。
一尊明月冉冉升起,夕阳恰好落尽最后一丝余晖,此所谓黄昏。
亦是阴阳交融的时刻,沈炼忽然领悟到《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中定神的意思。
以神宁定,磨绝世之锋锐,心念所致,便是神兵利器,即使斩落铁石,自身也分毫不损。
他步入以往观想神祗,一念不生的状态,忽略了夕阳以及月华对神魂的伤害,浑然一体。
面目更加生动,一下子扑过去,那野猪一声哀嚎。
沈炼已复神魂归窍。
徐弘看到一只野猪落在地上,双眼泛白,眼见是不活了。
他心中已经猜测到这只野猪,就是那只瘟神,想到阎氏居然是被这么个东西蹂~躏,禁不住恶心想吐。
沈炼瞧见这野猪,皮毛黑亮,根根竖立,却没有寻常野猪那种腥臭味。心想:这东西也算是精怪,不知它的肉,怎么样。
想到以前听闻那些神魔志怪,这种东西的肉,都是滋补元气的好东西。
他修炼神足经,炼精化气,身体又正是发育的时候,正需要补益。
等阎氏醒转,徐弘也把五通神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有些惊慌地说道:“等会他的同伙来了可怎么办?”
虽然沈炼击毙了这个野猪幻化的五通神,可还有四个家伙,徐弘怕沈炼以寡敌众,怕是要吃亏。
此时黄昏未去,月华浮动,沈炼浑似璞玉,周身如照烟云,配上他斩妖除魔的行径,当真是神仙下凡,不外乎如是而已。
徐弘一话即出,便觉得说错了,怕是惹到沈炼心情不快,像是沈炼不行似的。
他这番心情转折,不过瞬间。
随即补口道:“当然有小炼你在这里,这些妖孽根本不住为惧。”
沈炼当然不会纠缠这些旁枝末节,淡然一笑道:“不等他们来,我自己去找。”
他既然挑下这只野猪,就更不怕其余四个,此时心气极壮,正锋锐意气,不可抵挡。
沈炼径自出门,月光披洒身上,衬得那衣袍,好似染上银色羽毛,风姿佳妙,令人倾倒。
未足顿饭功夫,那徐家东南处,供奉的庙宇,便听到或是杀猪般的叫声,或是马儿被抽打的悲鸣。
盏茶功夫才消停下来,等徐弘派下人去查看,下人回道,里面没有响动,却是沈炼小少爷,叫他派几个有力气的人去抬一下东西。
等徐弘带着人过去,原来那庙中得到塑像,都东倒西歪,沈炼见得徐弘到来,指着地上一头猪和一只马说道:“这马和猪以及先前那头猪,麻烦徐叔叔让人抬回客栈,也请你把今天做菜的厨子借我使唤几天?”
徐弘喜道:“哪还用借,这厨子就送给你了。”
阎氏拉着徐弘,低声道:“加起来也才三个,还有两个哪去了?”
她却说的是五通神的尸体,只看到三个,应该还有两个。
徐弘心中一惊,打蛇不死反受其害,这得问清楚。
他道:“贤侄不知还有两个怪物,在哪里,我一并给你抬回去。”
“还有两个怪物,长了翅膀,却让跑了。”沈炼也觉得可惜。
只是他目前可没有飞行的手段,神魂出窍,也不可能飞行绝迹,瞬息千里,更不敢离开自己肉~身太远。
说到底他虽然如今锤炼神魂,十分强大,可在这阎浮世界,他的神魂还需要肉~身这个壳保护着,方能安然许多。
“要不你在我家多呆几天,别怪你徐叔叔胆小,实在是这种东西,我实在怕得慌。”徐弘面露苦色,要是两个怪物回来报复,若无沈炼,那可如何是好。
“现在天色已晚,我先回客栈了,徐叔叔记得明天把东西给我送回来,可不要让我看见缺胳膊缺腿啥的。”沈炼根本没答应徐弘,把那把檀木剑重新系好,走了出去。
徐弘想要拦住,却被沈炼气势所摄,竟而不敢动。
任由沈炼出去,晚风拂面而来。
沈炼禁不住心中情之所至,悠然唱到:“独上高楼望八都,墨云散尽月轮孤。茫茫天地人无数,几个男儿是丈夫?”
他此时未上高楼,心气之高,却已经遮云盖月,那豪情一起,又岂是高楼可以比拟。
一句‘茫茫天地人无数,几个男儿是丈夫’,当真极尽辛辣,令徐弘面色羞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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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间客栈已经挂起了灯笼,今天第一天开张,吴管事在油灯下一行一行看着账簿,忍不住叹口气道:“这百年老店的名字,还是不该改,今天来居住的客人,可是不多啊。”
毕竟沈家也不是财神,况且这家店是给了沈炼,许多沈家的其他掌柜,在沈家基业最终花落谁家之前,都不会轻易表态,更不会主动去给沈炼招揽生意。
虽然收了些礼,却并不贵重,足见人心背向。
这时候沈炼已经进了店门,来到吴管事身边,扫了账簿一眼,微微笑道:“今天吴伯辛苦了。”
吴管家失笑道:“我说炼少爷,今天客人这么少,老仆就是想辛苦一下都不行。”
“是么,大概明天我大舅母的哥哥徐弘要来咱们店住一段时间,你收他一人一天一千两银子,这样你又轻松,又有钱赚,客人少点,不也没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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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从来修行难
“炼少爷你可别开玩笑了,那徐老爷自家在城中有的是宅院,哪里回来咱们客栈住,还要一人一千两银子一天,除非他疯了。”吴伯嘀咕道,沈炼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疏懒,还喜欢开些玩笑。
“你放心,明天他一定会来,我困了,先回房间去,也别让人来打扰我。”沈炼挥一挥手,往楼上而去。
他居住在天字一号房间,不过却自己把房间名字改成——‘总统套房’,满足一下恶趣味。
推开窗户,明月东升,徘徊斗牛。
沈炼于略显硬实的床榻上,盘膝而坐。
缓缓闭上眼皮,心中寂寞无表。
天高不算高,人心第一高。
古人云胸有山川之险,心有城府之深。
以人心不可度量,故而方有无限可能。
闭上双眼时,眼前是一片漆黑,仿佛来到一片无星无月的太空,不知四方上下,亦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沈炼的五感逐渐消失,外面的噪蝉虫鸣,风吹草动,都变得若有若无,直到消失无踪影。
只因心无杂念,故能无欲则刚。
那月光似水银泻地,不要钱的洒来,照出沈炼肉~身的影子。
他心中一动,那月光好似被一个容器盛放。
不断凝聚。
先是银白色一团凝聚的光球,不断吸收月光,变得淡黄。
光球逐渐变小,犹如豌豆,渐渐飘向了一盏铜灯,经过灯芯之上,倏忽之间,满室通明。
这盏铜灯鸿雁伫立、回首衔鱼的造型,雁颈与灯体以子母口相接,鱼身与雁颈、腹腔中空相通。
腹腔中装满水,这样灯火的油烟将会顺着雁颈流到腹腔水中,令房中没有那么大的油烟味,空气自然清新洁净。
此灯当然不是这世界的产物,而是沈炼仿造的‘汉雁鱼铜灯’。
吴管事只觉得此灯精巧,却识不得此灯妙处。
沈炼猛然睁开眼睛,如豆光点消失不见,他的眼神清亮如许,好似星辰。
灯火生出的油烟,又循环到了水中,没有污染外界,这便是禅!
是沈炼用以警醒自身。
如今他的精神外放,已经能够凝聚月光,生出火焰,点燃一盏灯,威力不大,却意义深远。
因为这已经不是武,而是法术。
沈炼心想:要是放在过去看到的网文中,自己这算不算成了魔法学徒,能够放出一级火球术的缩略版。
想到这,免不了莞尔一笑。
因为他还修炼了神足经,算是法武双修了。
一缕清风,吹动灯火,吹动沈炼的衣襟,沈炼被清风拂面而来,忍不住起身,望着明月。
纵然千般法术,万般神通,他也只愿如这轮明月,亘古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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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秋来,时光飞逝。
沈炼这具身体已经长到了十五岁,清清秀秀,如玉如烟,每次出行,便是满城女子,争相围观。
若是沈炼还如从前般病弱,真要在这世间传出个‘看杀沈炼’的名头出来。
那徐弘本身就贪生怕死,沈炼一走,他第二天就赶来,即使沈炼开了天价,他也要住在沈炼的‘有间客栈’中,免得剩下两个妖孽回来报复。
外人皆不知徐弘犯了什么失心疯,唯有徐家少数人明白,却因为徐弘告诫,不敢外传。
唯有沈炼的大舅母徐氏,得徐弘说了前因后果,因此每逢年节,待沈炼越发的好,甚至有些恭敬,令向来见惯大夫人刻薄的下人,称奇不已,只道沈炼少爷不显山露水,却手段高明。
住了半年有余,再无余下两个五福神的消息,徐弘才回到自己家中。
只不过徐弘这番作怪的举措,倒让青州城的人好奇起来,加上沈炼偶尔一些发明,奇思妙用,如那‘雁鱼铜灯’,被人发现好处,反而让‘有间客栈’名声大噪。
纵然房钱涨了又涨,也挡不住过往商旅,以及一些附近好奇士人的热情。
这又是吴管事所料未及,从一开始的惨淡,到现在的火爆,当真让他生出幸福的烦恼,因为沈炼说过,每个月的利益,可分他半成,对他而言,已然是蔚为可观了。
唯有沈炼淡然如故,轻视千金。
白日里练武练气,夜间熬炼精神,一意清修。
虽在红尘,却不受困扰。
那神足经入手容易,但要练到极高深处,却极为艰难,纵然如青袍人的天资,也是三十年后,生死绝境中,方才一举打破最后的任督二脉。
就算是沈炼精神强大,可以比常人修炼更长的时间,不觉疲累,又能精细入微的操纵内气运行,到现在也才把其余经脉贯通,却迟迟破不开任督二脉。
而且自半年前,沈炼任凭如何修炼《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神魂都没有强大哪怕半分,也只能阴魂或者黄昏、或者阴天、或者夜晚出游。
若是白日,那太阳真火,当真是炽烈伤人,若是出窍而行,光天化日之下,他撑不了多久。
青州城处于西北,虽不如大漠苦寒,冬天也难捱得紧。
连下了三日大雪,城里城外,俱是白茫茫一片。
客栈虽然点起炉火,仍旧驱走不了寒意。
沈炼亦在楼下大厅,毕竟修行遇到瓶颈,他就除了每日必须的功课外,便再不去想它,免得生出执念。
这也是前些时日,他心中急迫,强行修炼《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时,想要突破境界,心意烦躁,比之当初见到五通邪神时尤甚。
若非那日吴管事向他通报本月账目,引得他不耐烦,大发雷霆,吓得吴管事当即晕过去,令他惊觉,自身性情出现了变化,恐怕还在沉溺修炼,最后即使不走火入魔,多半也会走上青袍人当初那偏激的道路。
因此沈炼更加警醒自身,他一直认为前任没有经验,没人指导,独自在深山修行,所以才最后走火入魔,起初还告诫自己,不要步入前任后尘。
没想到他到底还是自负,以为从前看过不少仙侠网文,又得了凌冲霄一些指点,继续独自修行,便可以长生问道。
若非入魔不深,恍然惊觉,莫说求道,便是保全性命,怕都是艰难。
冷风如刀,从紧闭的大门缝隙间钻进来,伴随着沉闷的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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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公子人如玉(1100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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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是虚掩着的,为的是挡住外面的风雪,而不是为了挡住客人。
大门的缝隙逐渐扩大,伴随着令大厅温度陡降一分的如刀冷风,出现的先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脚。
如果冷风进来,令在大厅的人感到冷,那么这只脚就能令人心热了。
所有人但不包括沈炼在内,都屏住了呼吸。
因为另一只脚也进来了,上面没有鞋子,露出光华纤秀的玉~足。
可想而知,这双脚的主人必定是从外面进来的,是从冷冽的冰雪上走过来的,但是上面没有任何疤痕,任何冻疮,洁白如羊脂白玉,皇宫琉璃。
有这么一双脚的主人,只消不是太过难看,相信便有数之不尽的男人为之着迷。
没有人会相信这双脚的主人会是男的,当然事实上这双脚的主人,也的确不是男的,如众人所想,进来的是一位女人,一个远比众人想象,还要风情万种的女人。
自冰天雪地而来,她穿着一身红色的纱衣,抱着一个用灰色布条抱着的包裹。
包裹很长,看形状,像是一根棍子,或者是一把剑,更或者是一把刀。
女人穿的衣服很少,却没露出太多地方,况且她最引人注意的还是那双脚,美丽得情愿让人被它踩死。
“炼哥儿,这双~腿老子他~妈~的能玩上一年。”说话的是青竹帮的安仁杰,年纪二十多岁。
当然安仁杰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青竹帮帮主安万里的独生子。
沈炼得了青袍人武学不是稀罕事,连凌冲霄都亲口承认过。
稀罕的是,在过去那么长时间里,无数想要从沈炼身上获得青袍人武学的江湖高手,或出乎意料的来了一次青州城就走了。
最开始所有人都三缄其口,其中许多更是江湖中成名的人物。
但无一例外,所有人都对沈炼称赞有家,打心底里服气。
江湖人多是无法无天之辈,即使高明如凌冲霄,也很少受到生平所有交过手的人称赞。
大多是打不过,只要留下一条命,就再练十年,又来讨教。
沈炼却不同,他算上虚岁,也未成年,实是没到公认学武最黄金的年龄,那是二十岁到三十岁。
可是即使如此,这些江湖高手,都没人在沈炼手上走过一招。
更令人绝望的,那就是沈炼用的是一把檀木剑。
能击败这些高手,凭借的是实实在在的本事。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沈炼用的是檀木剑,那是因为大半年前,春暖花开的时候,金刀王在城外伽蓝寺亲自约了沈炼。
到金刀王这个年纪,已经不是为了争雄斗狠,而是为了进步。
财富、美女甚至权势,他都品尝过,也都已经放下。
唯一放不下的便是对武道的探索。
可他还是败了,生平第一次败得那么彻底。
这一战造成的轰动,绝不亚于昔年凌冲霄连下四十州府中四十位高手的传奇。
因为沈炼更年轻,而且他只用了一剑。
况且当年那四十城的高手,也未必有一个及得上今时今日的金刀王。
正因为如此,沈炼的名声在江湖很大,他虽然未曾行走江湖,却也是被列为不可招惹的人物。
青袍人杀了许多人,依旧有许多人想要招惹他。
沈炼没杀过人,到现在却没有多少人愿意来招惹他。
可见令人畏惧的绝不仅仅是你有多凶狠,还有别的缘故。
安仁杰生在青竹帮,却比沈炼更像是纨绔。
当他发现‘有间客栈’中比家里生活更舒适的时候,连家也不回了。
用他的话来讲,与住进‘天字房’相比,他家简直是狗窝了,当然这句话绝没有被他老子安万里听到,不然他现在还未必能坐在这里。
甚至徐弘若不是心疼那一人一天一千两银子,都未必会肯走。
徐弘也曾向沈炼讲价,沈炼却笑吟吟说这是对他的特价,不能改。
“要是我就绝不会玩这双~腿。”沈炼低声说了一句,安仁杰却来不及听见。
因为这双~腿的主人说话了,她背着手缓缓后退,关注了门,一举一动的风情,非但无法难以言妙,却已勾魂摄魄。
她或许过了三十,眼睛却明亮得很,还一种自带天然的俏皮,实是十六七八的少女都不能比拟。
脖颈上披着一条丝巾,遮住细腻光洁的皮肤,却在这寒冬腊月里,带出一分慵懒,令人想起漫山遍野开满花的春天。
“谁是这里的老板。”她脸上还有分淡淡的笑意,犹如隔着薄纱透进来的朝阳,明媚而朦胧。
这样的女人实在不该出现在这个时节,她该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在浣花溪中,悠然自得地戏水。
“我是这里的老板,小娘子有什么事,想要住店么,只是本店已经没有房间,若你不介意可住我的房间。”安仁杰急不可耐的窜了过去,他的轻功算不上好,这一下也动若脱兔。
如果他当初练功的时候,有这般热情,至少会比他老子安万里要强很多。
所以制约一个人进步的,从来不是天资,至少不全是天资。
“你不是。”
“我怎么就不是。”安仁杰看着她的一双赤足,突然觉得很饿,明明才吃过饭呀。
“因为我知道这里的老板是玉公子,而不是朱公子。”她的声音很好听,却非如黄莺初啼的那种婉转娇柔。
像是春天的溪水,撞击在岩石上,颇为清脆。
‘玉公子’当然是沈炼,这是江湖人给取的外号。
以沈炼君子如玉,如切如琢。
“小娘子说笑了,在下并不姓朱,这里没有什么玉公子。”安仁杰对江湖事不太热衷,当然也不知道沈炼的外号。
安万里正因为知道沈炼这些事迹,才能容许安仁杰不回家,至少这个混吃等死的儿子,总算做对了一件事。
“我说的‘朱’是猪肉的‘猪’,而不是朱砂的‘朱’。”女人嫣然道。
这句话实是没有多大声,却不妨碍大厅有耳朵的人都听见。
他们都笑起来,这次沈炼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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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辛十四娘
安仁杰脸涨成了紫红色,道:“你这是给脸不要脸,小爷我不客气了。”
“你确定要对我不客气。”女子伸手搭在安仁杰身上,轻轻划了一个圈,她的手也跟玉~足一般洁白,细腻的触感,让安仁杰如上云端。
然后安仁杰低下了头,看到的不是她胸前的波澜,而是修长秀美的腿,轻轻抬起来,好似没有任何关节,以一个极不可思议的角度,踢中了他的小腹。
刚才他是感觉飞上了云端,现在他是真的飞了起来。
离地面越来越远,安仁杰没有想到多少,因为他已经充满恐惧,刹那间他已经到了最高处,可以想象从这个高度,掉下去,他绝对不会是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他当然落了下去,却出乎意料没有受伤,因为一把剑轻轻挑中了他。
当沈炼将真气贯注入檀木剑中时,便有千钧力道,一拨一挑,好似大画家作画,从容不迫,而功力尽显。
安仁杰从直直下落,变成了滚到一旁,撞倒了几处桌椅,人倒是没事,当然再也不敢前去找事,他是纨绔子弟,却不是呆子,知道这个女人,的确调戏不得。
沈炼终于看清了对方娟丽的面容,实是人间少有的绝色,因为对方面庞粗看下已经是人间少有,细看下连一丝疤痕都没有,毛孔细腻,没有污垢,完美得犹如瓷片,精致动人。
平常女子,面容再怎么美丽,都会有少许瑕疵,或是痘印,或是毛孔粗大,不耐细看,或是面容不洁,有些许污垢,但这些毛病,她一点都没有。
这绝不是沈炼眼睛问题,他的眼力足以察秋毫之末,离得这么近,不会看不出来。
而且这个女子也没有擦粉。
若非她练出类似道家‘斩赤龙’、‘降白~虎’效果的奇功,那么就是她绝非凡类。
“你,就是玉公子。”女子的面容依旧十分明媚,若浅浅的月光,干净纯粹。
她的语气神态天真烂漫,毫不作伪。
“我姓沈,不过你要找玉公子,大概就是我了。”
“原来你姓沈,那他们为何又叫你玉公子,不过我从前听说过一句诗‘陌上人如玉吗,公子世无双’,大概便说的是你这种人,称呼你玉公子,倒也没错。”
她颇有些认真的看着沈炼,似乎对他清秀的脸,特别有兴趣,眼中流出那种喜欢的意思,却又不是花痴。
“姑娘你又是谁,找我~干什么?”面对她的打量,沈炼没有什么尴尬,平静地反问。
他心中也在想女子的来路,却没有半分头绪,只是敏锐的灵觉,告诉她面前女子流出一种危险的味道,却没有让他过于反感。
“我叫辛十四娘,是我父亲让我来请你做客。”
“姑娘是从风雪里走过来的?”沈炼忽然问道。
“当然是,我可没有让雪停的本事,那也不该我管。”辛十四娘并没有什么高冷,却如她表现的那样,有些率真。
她叫安仁杰朱公子也不是骂他,只是觉得他像猪而已。
当然安仁杰要对她不客气,她只好先不客气了。
“我大约知道了,你父亲不是人,你应该也不是人。”沈炼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因为辛十四娘从风雪中而来,浑身没有半点风雪痕迹,这已经不是武功能做到的事情。
即使气功练到一定程度,可以‘蝇虫不能落,一羽不能加’,但要在很长一段路中做到这种程度,那就很不容易。
沈炼没有发现有马车停在附近,那就说明辛十四娘很大可能是走过来的。
况且若是真用气功,遮蔽风雪,那消耗也定然很大,辛十四娘不可能如现在这般神完气足。
刚才对安仁杰那一腿,更是没有发现什么内力,乃是纯粹的力气导致。
若是寻常女子,这个身形,当不具备这般爆发力。
由此种种,当然解释就只有一种,她不是人,所以辛十四娘的父亲更不是人。
“我当然不是人,不过你是第一眼瞧出来的,果然很特别。”
“我还瞧不出来,是猜的。”沈炼很是坦然,做得到就说,做不到就不要逞强,吹嘘自己厉害,也没有什么好处。
有多少斤量吃多少饭,这是千古以来的至理名言。
“那你很聪明。”
“这个我并不否认。”沈炼笑了,犹若春风拂过。
“本月十五,家父在伽蓝寺设宴款待公子,那天也是我的生日,公子可莫要空手而来。”
佳人远去,余音消散。
安仁杰摸着小腹被辛十四娘踢中的部位,似乎在回味,然后道:“炼哥,这大美人到底什么来路,好生厉害。”
“我都说了不是人,你没听到么?”
“不是人,难道还是女妖怪?”
以他的习惯,若不是辛十四娘那一脚太狠,他肯定说是‘仙女’而非‘女妖怪’,正如他所言,他这个人向来就这么‘耿直’。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只是伽蓝寺被当初凌冲霄赶走了寺中僧人,到现在还荒废着,却不知何时,又被这家父女给占了,吴伯你清楚么?”
沈炼问到边上的吴管事。
“没听过伽蓝寺被什么人占了,早前听说那里经常有奇怪的声音,连过路的镖局,都没敢进去,少爷又说那小姑娘不是人,难道伽蓝寺里面真的藏着妖怪。”吴伯有些惊慌,到底辛十四娘是江湖人还好,若是妖怪之类,一定要劝沈炼别轻易犯险。
“你说辛十四娘请我,我到底去不去?”沈炼好似在自问,好似在问身旁的人。
“当然别去。”
“当然去。”
说别去的是吴管事,说去的是安仁杰。
“算了且不去想,等到死物就知道去不去了。”
“炼哥你要是去,把我带上成不?”安仁杰面带讨好的笑容,就差点摇起尾巴,当然他若是有尾巴,定然摇起来了。
“我看你是不长记性,刚才若不是我,你至少得躺上三个月。”
“那不是有你在么,老头子说过,论武功,你在江湖上已经是第一流人物。”
“带你去可以,把你家那藏着掖着的宝贝给我。”
“那可是老头子的命,我要是拿出来,他会打死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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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太乙道主
青竹帮的那件宝物,自是当初青袍人夺取的那件,与仙道有关。
沈炼虽然好奇,还不至于做出强夺的事情。
若是见到什么,便想要什么,任由贪欲操纵,即使得了一时好处,也算不得长远。
所谓自由不是想做什么,而是能控制自己做什么,不为一叶障目,欲念蒙蔽。
当然若是安仁杰真的送给他,沈炼亦不会矫情。
“看你也不敢,如今才是初十,等到十五那天再说吧,去还是不去,都还是未知之数。”沈炼微微眯上眼睛,好似在躲避门外漏进来的冷风。
这场大雪可真不见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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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城内是一番雪景,伽蓝山中又是另外一番雪景。
青州城的雪,有足印,有车辙,有烟火气。
那山中却不同,白茫一片,可谓干干净净,廖无人烟。
辛十四娘在山中雪路上走着,那雪花似乎有灵性般,刻意避开她,或者说她好似外面有一层无形的琉璃罩。
在这万物冻欲折的天气中,她光着脚丫走着,丝毫不冷。
那雪地上竟也没有丝毫痕迹。
远远一角屋檐飞出,上面全是白雪,皑皑晶莹,下面垂着长而锐利的冰柱,令人见之心寒。
一株老梅,在这寒风中,傲然而立,几许素艳,随风散发淡淡幽香。
辛十四娘见得这花开,很是欢喜,上前想要折下花枝,却被一只手抓~住。
与她细腻柔~滑的手臂相比,这只手当真难堪,皮肤干瘪,手臂枯瘦,与这梅树枝干没啥区别。
却稳稳抓~住辛十四娘的手,没有半分颤抖。
辛十四娘抬头道:“爹爹,你怎么出来了。”
“我适才入定醒来,正好心有所感,才来阻止你折花。”说话的是个老者,满头银白,胜过此际飞雪,身子单薄,尽显老态。
“折了折呗,反正来年还会长出来,我又没有断它的根。”
梅枝摇曳不定,似乎在对辛十四娘的话不满意。
“它有点灵性不容易,你折它一枝,便伤它一分,却又何苦。”老者拍了拍辛十四娘的头,牵着她走进大殿。
这大殿空无一人,却没有外界传言的荒废景象,只是当初凌冲霄和青袍人交手的痕迹,依稀犹存,而十八座伽蓝仍是存在。
各取一个蒲团,相对而坐。
“你见到那少年了?”老者缓缓问道。
“见到哩,可真是漂亮,跟我们一样漂亮。”辛十四娘咬着手指,似乎随时要把自己若削葱根的玉~指,一口吃掉。
“听说他剑术很好,你可曾试过?”
“我看他出了一剑,内气还没贯通任督二脉,却也到了关口,更厉害的是,他竟是已然有了神魂出窍的能力,有了入道的迹象。”辛十四娘看似漫不经心,说这话时,却多了一分郑重。
若是沈炼听到她这番话,也会有所震动,毕竟辛十四娘一眼就看破他的底细,而他对辛十四娘却依旧不太了解。
“人类果真得天独厚,十数春秋,便能有此修为,还是在没有拜入仙门的情况下。”老者微微一叹,异物成道,当真是难。
“儿不羡慕,做人有什么好的,几十上百年就尘归尘土归土。”辛十四娘虽然吃惊沈炼的天资,却没有羡慕嫉妒,她们毕竟也有人类所不及的地方。
“咱们生来长生,求道却难;人家生来短命,道途却顺,天道至公,得失难料。我这一生已经看得到尽头,唯独希望你能走上道途,那小孩道途越顺,才越有可能帮到你,你可不要瞎胡闹,开罪了人家。”老者顿了顿道。
“他也没多厉害,能帮我什么,像这样的,我能打十个。”辛十四娘盘坐叉腰,有些不服气。
“那小孩修的什么安魂定性的功法,我虽然不清楚,可他练气的功法,实实在在是当年太乙道主游戏人间时所创,虽然不入仙道之流,却也是青玄正统。那青玄仙门五十年开一次山门,只收十个年纪在二十以下的内门弟子。
非得天资、机缘足够,方可有机会列入门墙。那个凡人凌冲霄,便是错过了上次青玄收徒法会,纵然出海找到青玄仙门所在,亦没有机会入门。纵然成了凡人所谓江湖第一高手,亦是枉然。
其实当初要不是青玄门中的仙师,看他练过明玉功,放了他一马,凌冲霄也活不到现在。
还有一年,便又是青玄仙门的收徒法会,这小子若去参加,以他练过的气功跟太乙道主大有干系的缘故,加上他的天资,十有八~九能够被选中。
若是他一路坦途,将来成为真传弟子,就有机会帮你青玄仙门中取得那青凤娘娘遗留的手札,届时你借阅一番,才有成道的希望。”
老者娓娓道来,却是包含了许多隐秘,甚至凌冲霄都未必知道他当初出海寻仙,后来到了青玄仙门,却没有机会入门的内情,乃至于他因为习练明玉功才逃过一劫,都未必知晓。
“传说太乙道主乃是自开天辟地以来,最有机会证就元始的大神通者,青玄仙门自认为继承太乙道统,凭着青凤娘娘和太乙道主的关系,为何爹爹不找他们直接去要那手札,说不准还能借此治好你的伤势。”
辛十四娘听到还有这般缘由,却生出希望,原来青凤娘娘的手札在青玄仙门中,那是她们一族,成就最高的一位,脱去灾劫,遨游星汉大千之中。
若得了手札,她父亲的伤势,想必大有希望治好,而非坐以待毙。
“哪有那么简单,青玄门人认太乙道主,却未必买青凤娘娘的面子,况且咱们也不是娘娘那一支嫡传,人家凭什么给脸面。
那手札对我们重要,其实对青玄可有可无,若这小子真能入门,成了真传,用不了多大代价,就能让我们借阅到手札。如果他入不了门,咱们在另寻他法便是。”
“我怕爹爹等不了那么长时间。”
“人类为万物灵长,修行极快,那小子真有天分,百年内便可成为真传,而一两百年我还是撑得住的,况且就算治好伤,也只是多活些岁月,等你若是成道,将来也有机会见到太乙道主,求他令我死而复生,又有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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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因菩萨心肠,故霹雳手段
雪不曾消停,今天的事也还未消停。
安仁杰对着吴管事嚷嚷道:“吴老头客栈的门也该修修了,你为你家沈少爷省那点钱干什么。”
“安少爷这门可有一百年了,所用是一块降龙木的边角料子,价值千金都不为过,可是咱们客店的金字招牌。”吴管事得意洋洋道,这门当然不是以前留下的,而是沈老爷子因为有间客栈经营得有声有色,才送给沈炼的。
说是价值千金当然有些过,但的确也价值不菲。
此木生长缓慢,木质坚韧,木面光滑细密,且不易折。强力折之,斜茬似刀,锋利如刃。
更难得的是,此木能散发一种淡淡的香气,有驱赶毒虫的效用,有此门在,许多往来客人进入客栈时,身上若是有些不干净的活物,大都会被驱赶走。
安仁杰不学无术,当然不知道什么事降龙木,却也知道吴管事不是个无的放矢的人,看来这门的料子,还确实有那么点点值钱。
“这门既然如此宝贝,放在外面也不怕被人偷了。”
“安少爷你又说笑了,青州城内谁敢偷咱们客栈的东西。”
“好了,你们两也别斗嘴,门外有人倒着,吴伯你派两个人将他抬进来。”沈炼眉头微微皱起,麻烦事倒是会挑时候。
他闻到了丝丝血腥气。
吴管事倒是见惯了沈炼这不见不闻,而能知晓身周事情的灵异,派了两个小二,开了门,果真不远处躺着一个人。
两个小二将人抬了进来,却是个皂衣男子,约莫二十岁出头的样子,双眼紧闭,显然是晕了过去。
浑身上下,倒是完整得很,只是衣服斩了雪,有些湿。
将其平放在地上,沈炼又让人打来一盆热水。
他轻轻摸了摸对方额头,却是烫得很。
目光落在其胸腹下面,衣服弱不可察得有三个像是被针孔穿过的痕迹。
血腥味也是从这里传出来。
“好高明的暗器手法,针针落在穴位上,分毫不差,若是一次性发出,那人当真厉害。”
打穴认穴好似江湖高手常有的本事,可是用在暗器打穴,还能如此精准,那非既有天赋更有苦功不可。
此人体内更有一股邪气,抑制不住,到处乱串,也是亏了这股邪气,极阳极热,才没让他在这般冰天雪地里给冻死。
这种天气下,即使江湖高手,有真气护体,都很难走远,不是每个人都似辛十四娘那般厉害,况且辛十四娘本来就不是人,非是普通生灵。
“少爷热水来了。”
大厅还有不少食客,本来这天气下就没什么乐子,加上刚才辛十四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此刻俱都围过来,想看个好戏。
“各位朋友,我不喜欢救人的时候,给人看着,你们都散去吧。”
“沈公子我们就是看看,不会影响到你的。”
“就是就是,早就听说沈公子医术高明,我们也想见识见识。”
沈炼淡淡一笑,也不着恼,身形一动,好似一阵风淌过,速度快得令这些人只看到一阵残影。
那影子往周围人中转了一圈,最后又回到原地。此时包括刚才说话的几个,全都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这些食客才想起,沈公子可不是什么简单人物。
“我这人有个毛病,讲道理大家不听,就特爱动手,得罪了诸位,还请见谅。”沈炼拍了拍手,不疾不徐的说道,依旧斯文有礼。
“若是诸位听进了在下的话,愿意散去,就眨一下眼睛,我就替各位解开穴~道。”沈炼接着又道。
说完之后,这些人都眨了眨眼睛。
“那好,我还有一句话要讲。”
那些围观的群众,生怕沈炼还出什么幺蛾子,只是现在口不能言,手不能动,有心认错,消消沈炼的火气,却无能为力。
“如果我解开穴~道,还有人不服气,只得又让大家一起跟他受点罪,令他多愧疚反省一下,想来大家是不会反对的。”
话音一落,沈炼便如法炮制,替这些人解开穴~道。
纵然有两个不服气的,也想到沈炼最后的话,怕引起众怒。
各人都散了去,其中还有不少人见识沈炼的厉害,有心巴结,又点了好酒好菜,在远处自己的位置上,希望沈炼能看到,留个好印象。
说到底欺善怕恶,皆是人之天性,畏威而不怀德,亦是劣根。
沈炼有菩萨心肠,才行霹雳手段。
他不算坏人,也不会做个烂好人。菩萨虽然大慈大悲,却也不是仁善,文殊成道,亦曾杀了十万魔兵,丝毫不损其慈悲。
至于恶了一些客人,会令客栈生意损失,更不在沈炼考虑,他身在红尘,本就无心富贵家声,何须在意这些。
沈炼重新将注意力落在皂衣汉子身上,对方胡渣突起,看来许久未曾打理,从身上的其他痕迹,亦可以看出对方显然是在逃亡。
右手虎口有着厚厚的茧子,不是练刀就是练剑,只是身上没有兵器,看来早就遗失。
而衣服上除了那三个针孔,没看到其余口子,可以猜测,此人是被人用暗器伤后,就立即逃走。
兵器遗失,多半是因为事发突然不在手上,或者将兵器以大力投掷出去,用来断后。这足以证明出手的人是有多快,以及这皂衣汉子心性也颇为果断。
似乎这又可以归类于江湖仇杀之中,而皂衣男子别的地方不走,偏要来有间客栈,说不准有因为他的缘故。
毕竟如今的沈炼,在江湖上算是有些名头。
这些都是沈炼自己的猜测,未必做得准,他也不会见死不救。
他求道,并不泯灭人性,若事不关己,就看着一条生命从自己眼底逝去,他自问还是难以做到。
或许将来他会走上太上无情的道路,可现在他至少还是个人,有人性的人。
一盏茶后,皂衣男子被微微抬起来,对着那一盆热水,吐了起来,吐出的东西竟然是结成冰的血块,呈紫黑色,显然有毒。
落进热水中,便随即化去,但仍有丝丝血腥味传出来。
沈炼闻到,都有些烦闷。
若非热水将血块消融进去,那味道还要更重,令人闻到更加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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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盗圣白玉飞
神足经的真气本不分阴阳,可是经过一些特别经脉和穴位后,便可以转换为极阴或者极阳。
这是沈炼自己尝试出来的,他的精神实在太过强大,体内真气远未到他不能掌控的数量,可以操控一丝丝真气,做出一些他承受范围内的尝试。
当然这也是他在没有前人经验指引下,不是办法的办法。
他现在的情况,就好比生在现代社会,还不得不去自己推导一些初中高中的数学知识。虽说也有些效果,但比起那些身在名校的同年人,并没有任何优势,更多的是浪费时间。
问题是他确实至今为止仍旧没有接触到那些真正致力于修行的宗门或者说世外仙流。
或许凌冲霄了解一点,但两人间未必有那么深厚的情谊,况且沈炼也不知道凌冲霄现在在哪。
如果不出意外,沈炼一年内不管能否贯通任督二脉,也会走上寻仙访道的路,毕竟他已经有了一些能够自保的手段。
现在沈炼的医术,固然未到生死人肉白骨的地步,但在这世界称上一声神医都不为过。
毕竟他接受过现代的医学教育,又练过内气,感知敏锐,一般的凡医,太难与他相提并论。
亦唯有他以入微级的内气操控,方能将转换后的极阴内气,度入这人体内,冻住那股邪气,再以迅捷的手法,将其催逼出体外。
男子先是醒来,随后又晕了过去。
因为沈炼点住了他的昏睡穴,令其好生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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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飞睁开眼睛,发现他躺在舒适的床上,他一生中绝没睡过比这更柔软的床。
他仔细回忆了下,自己好像到了有间客栈门口,模模糊糊间,被人抬了进去,似乎有人为他治了伤。
他试着运行了下内气,虽然还有些滞涩,天池、期门、巨阙三处被金针刺入的穴位,已然能够畅通。
然后气归丹田,他摸了摸这些地方,金针已经被取出。
外面传来幽幽的琴声,于这风雪天气中,好似一道清冽的泉水,款款而来,固然清冷,却有生机。
白玉飞起床,推门而出,琴声在走廊上飘荡,似有似无。
他耳力惊人,还是听出了源头。
说实话琴声意境固然高妙,可指法算不上难得,白玉飞曾有一次机会,在京城醉香阁听过里面清倌人的一首曲子,与那位清倌人相比,这琴声可谓粗糙。
但说现在他更愿意听这里的琴声,却说不上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这琴声更自在一点,没有那位清倌人的幽怨。
终于找到了琴声出自哪个房间,这里离其余房间都远一些,更加独立,说明此处的不同寻常。
门是开着的,周围没什么人。
白玉飞到了门口,琴声戛然而止。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首诗全是很通俗的文字,白玉飞听见了却觉得极妙。
就像有人用最普通的基础剑招,组成了一套精妙绝俗的剑法。
更何况这首诗跟那琴声一样,都有种说不出的快活。
“既然来了,为何又裹足不前”传到白玉飞耳中的是一个很年轻的声音,甚至有些稚嫩,声音算不上动听,好似主人正处于变声期。
他听了这话,岂有不进的道理,房间之内还有房间,却被竹帘隔着。
拨开竹帘,本以为里面会有精致素雅的装饰,却什么都没有,只是把墙粉刷了下,中间有一方茶几,旁边不远处搁着一面古琴。
茶几前,有一位清秀少年盘膝而坐。
大约十五岁的年纪,仿佛画中人。
茶几上不是茶,而是酒。
酒面上有酒渣浮起,好似绿色的蚂蚁。
一只酒壶,两个杯子。
加上那句‘能饮一杯无’,周立岂会闻弦歌而不知雅意。
等他学着少年的样子,坐在对面,却发现自己也并没有比少年高多少,而且对方有一种贵气,令他不自觉矮了一分,更想起一个人——伤他的那个人!
“在下白玉飞,多谢玉公子相救。”
“你倒是个实诚人,看来你是知道我能救你,故而特意往我这逃来。”沈炼轻笑一声,外面暮雪已经又下起来了。
他开着窗子,即使旁边有小火炉,房间还是有些寒意。
只是沈炼却似乎没感到多冷,衣服没有多厚。
白玉飞本不怕冷,只是他现在伤势未愈,又之前连日奔波,被冷风一吹,忍不住发抖,咳了几声。
沈炼摇了摇头,会了一掌,就把窗子关上。
白玉飞心中暗赞,江湖上能用出劈空掌力的不是没有,他若是伤势痊愈也可以做到,可能如此轻描淡写用来关两丈外的窗户的人,屈指可数。
更何况沈炼的年纪这么轻,却有如此修为,那当真是练武的奇才。
难怪以金刀王的自负,都甘拜下风。
“让公子见笑了,这次逃到公子这里来,确实给你添了麻烦,如果公子介怀,我立刻就走,如若侥幸不死,必然回来报恩。”白玉飞拱手道。
“听你的口音乃是数千里外的燕州人士,却不知这寒冬腊月,怎么逃到青州来。”
“公子可能对江湖事了解不多,在下于江湖中还是有些名头,平日里手头紧了,也会在你这样的人家,借点好东西当花销,在下为不失礼,通常会提前告知主人家,却也从未失过手。承蒙江湖同道抬爱送了在下‘盗圣’二字,实是愧不敢当。”白玉飞大概介绍了下自己。
“原来是‘盗圣’当面,你的真名居然是白玉飞,我此前却不知道,如果我没猜错,白兄不但轻功了得,刀法也是一流,冒昧问一句,不知何人却能将你迫到如此狼狈。”沈炼对江湖事确实不太清楚,但这两年还算有些耳闻,盗圣乃是近些年江湖最有名的侠盗。
本以为是为翩然佳公子,如楚留香那般人物。
却没想到更像是乡下青年,长得普通,也就白玉飞三个字,还算和盗圣的形象相配。
其实自来飞贼,大都形貌平凡,才不易被人注意,如小说中楚留香那般人物,几乎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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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一报还一报
“天下间能让在下束手无策的人,还是有很多的,比方说公子若要对付我,在下也是反抗不了。”白玉飞喝了一口緑蚁酒,入口甘甜,丝丝酒味,缠绕舌尖。
他又笑道:“这原来是米酒,用的不知是哪一口老泉。”
“山中随处一口清泉而已,哪说得出来龙,白兄莫要避开话题,是谁伤的你?”沈炼不断旋转酒杯,里面的绿蚁新醅酒,没半分洒出来。
“在下武功不济,却如公子所言,刀法还算过得去,轻功亦颇有些天分,自得了这‘盗圣’名头,其实没多少自得,毕竟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世上无名无姓,胜我者多不胜数。只是名声累人,那名剑山庄失了忘尘香,却说是我偷的,在下是一路被名剑山庄的剑奴,从燕州追杀到青州,后来名剑山庄的少主人也到了,在下连面目都未曾看清楚,既丢了刀,更中了其独门暗器,险些伤命,想到江湖传闻公子武功盖世,医术过人,人,我又在青州,便只得往你这逃生,希望公子收留。”
“一入江湖,本是生死有命,你逃这来,不怕我见死不救。”沈炼缓缓道。
“穷途末路,哪能想那么多,好在公子似乎也不是那种人。”白玉飞其实心有余悸,这次无妄之灾,着实是生平最险恶的一次。
其实他也没有多大把握,沈炼会救他,毕竟江湖人莫说见死不救,就是趁人之危,也多了去了。
“一报还一报,我救了你,你这条命就是我的,你可同意,若不愿意,现在就可以走,当然你的买命钱,将来须得还上。”沈炼不是坏人,也不会滥发好心,施恩莫忘报,在他看来,并非什么好事。
世上大公无私的贤者终是少数,更多是施恩望报,同样正合天数。
白玉飞苦笑道:“在下孑然一身,公子觉得有用,这条命拿去便是。”
“那你就留下来当个跑堂的,工钱和其他人一样,管饭管住不管酒,以你的体质,现在想必也可以干点粗活了,就明天开工。”
“直到现在,我才确信,公子却是是开客栈的老板。”白玉飞洒然一笑,到他这地步岂会在意什么钱财,更不会在乎有无美酒,真正令他感兴趣的是沈炼这个人。
世人相交,尤以交心最为难得,两人纵未交心,也不在蝇营狗苟之间。
等白玉飞离去,沈炼才缓缓打开了窗子,此楼最高,能见城外青山,青山业已白头,那明月又上中天,不知不觉来到这世界已经快三年了。
他也没有对白玉飞身上留下什么手段,并非相信白玉飞乃是一诺千金的侠客,而是不在乎对方是否会反悔。
人生之中,来来去去者多也,纵使看走眼几个人又当如何。
倒是选什么礼物,送给辛十四娘,却还需要费点心思,既然对方乃是异类,自不会在意俗物,见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物,不然那还有什么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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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铺在雪上,道路皆白,不逊白日多少。
雪上有一道长长的影子,仔细看去,却又是一顶轿子。
素青色的轿子,前后两人,皆是青色劲装,年岁不大,轻功却不错。
那雪上足印,一样深浅,每次轿夫同时飞纵,同时落地,皆有五六丈之遥。
不到一刻钟,便飞出十里地。
轿子突然停了下来,停在伽蓝山下,翻过伽蓝山,便是青州城。
“公子这里就是伽蓝山,凌冲霄诛杨轩的地方,这里上山一条路,下山也是一条路。绕过这座山,却要走很远的路。”前面的轿夫沉声说到,他的声音铿锵有力,好似金铁砸在石头上。
身板也很直,腰上挂着一青钢剑。
在这雪夜天气,丝毫没有打寒颤,后面的轿夫亦复如是。
“凌冲霄听说几近入道,他师弟杨轩亦是强绝一时的高手,在漠北连始毕可汗都敢得罪。凌冲霄能杀杨轩,我却连白玉飞都杀不了,看来要胜过他,只有等我入了仙门之后,可那时候凌冲霄大约也不会被我放在眼中了。”
轿中发声的显然是个男子,言语间总有一种深深的寂寞缠绕。
“白玉飞那厮武功不高,轻功却乃天授,公子没能杀他,却非武力的缘故,凌冲霄在公子这般年纪,定然是远不如公子的,更何况公子你迟早是要长生问道,又胜过他不知多少。”
“剑十三你倒是会说话,剑十四你觉得剑十三说的怎么样?”那公子却是问道,显然剑十三是前面的人,剑十四是后面的轿夫。
“不知道。”好像是从石头里挤出来的三个字,说完三个字,似乎就把他一天的话都说完了,再不肯多出口一个字。
“剑十四你啊,老是这么闷,难怪娶不到媳妇。”轿中人似乎觉得逗弄两个下人挺有趣,欢快了些许。
“公子我们是上山,明日再进城么?”
“那就在山上歇一晚上,明日里去把青竹帮的那件东西给取了,顺道解决了白玉飞。”
“青州城里青竹帮算不上什么,可那沈家的公子沈炼,据说年纪虽轻,却极为厉害,武功得自杨轩,却已经胜过他,公子要不要去见一见这位少年奇才。”
“那沈炼我也听过,据传风神秀彻,令人见之忘俗,既然来了,岂有不见的道理。”轿中人轻笑一声。
那山路陡滑,剑十三和剑十四抬着轿子,如履平地。
不多时就看到了一座庙,那是伽蓝寺。
石阶上布满细密白雪,月光莹莹,令人赏玩不尽。
里面隐隐有灯火传来,青灯如豆,古庙幽深。
“公子里面似乎有人,等剑十三亲自进去打探一下,剑十四你留在原地。”
那剑十四嗯了一声,轿中人自无不可。
剑十三沿着白雪石阶,入了古庙,却见到一个身披红色丝巾的美貌女子走了出来。
正是辛十四娘。
“你们是来借宿的么,可以去后院。”
剑十三答道:“正是来借宿的,多谢姑娘。”
他嘴上回敬,眼角注意到,辛十四娘从大殿走出,居然一分足印都没留下。
第三十八章本道江湖不寻常
世上纵有踏雪无痕的轻功,也不可能这样闲庭信步。
那已经违背常理,非是武学所能做到。
剑十三出身名剑山庄,见识匪浅,知道纵然贯通任督二脉,勾连天地元气,内气生生不息,都绝不可能做到这般。
凌冲霄都没有这本事。
除非这女子毫无重量,又或者别有神异。
辛十四娘瞥见这凡人眼中的迟疑,却不吃惊,难道她还会为几个凡人,故意装作凡间女子不成,那可是当真做不到。
“要住要走,悉听尊便。”辛十四娘冷然说道,也不知是辛十四娘过于冷淡,还是这天气本来就冷得吓人,剑十三无端被震慑住,说不出话来,心中寒气直冒,只觉得这如花似玉的美貌女子,竟然比生平遇到的任何高手都要可怕。
剑十三深深吸了口气,压抑住内心的畏惧,不自觉恭敬回道:“我家公子还在外面,我回去禀报一下,姑娘可否介意?”
“我说介意,你难道就不去禀报了?休要拖拖拉拉,速去速回。”辛十四娘甚是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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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庙里有位姑娘,行动间了无痕迹?”轿中的公子悠悠说道。
“是的,这座庙据说早已荒废,按理说不该有人,那女子来历神秘,公子咱们到底进不进去。”剑十三实在拿不准辛十四娘的底细,以他的江湖经验告诉他,最好不要亲身犯险,只是少主的心气高傲,若是劝他不要进去,有可能适得其反。
“剑十四你说去不去。”
“少主想去。”这回是四个字,仍旧像是从石头里挤出来一样。
“好个剑十四,你在我家为奴,真是委屈你了。”却是轿中公子拍起了掌。
剑十三无奈一叹,这是非去不可了。
入了庙中,辛十四娘自不会等在那里。
“有客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尊客往后院走来便可。”非是之前的女声,而是一个老者。
从他声音传来的方向是一条小径,上面青草虽然铺满了白雪,可未曾断绝生机,偶尔露出点点青绿,在月光下颇有些禅味。
走完这条小路,剑十三在前面,只觉眼前开阔,一株老梅,随风摇曳,上面点点淡黄小花,暗香袭人。
轿子停在外面,轿帘打开,现出这位公子的真面目,唇不点而红,五官俊美,眼若清渊,眉心一点红砂,灿若流华,那生而有之的贵气,无须赘述。
此便是名剑山庄的少主,江湖中年青一代出类拔萃的人物。
凭他的身份和样貌,足以是世间任何少女的梦中情人。
照说这样的人生,确实没什么遗憾,即使皇子,也未必有他这种江湖世家的少主更快活,何况他是名剑山庄庄主的独子。
可上天终归是公平的。
因为随着轿帘放开,他不是走出来的,而是坐着轮椅,慢慢出来。
他抬起了头,道:“好月。”
低下了头,道:“好雪。”
最后目光落在梅花上,道:“好梅。”
此时辛十四娘已然出来,他目光所及,竟而不知如何开口。
辛十四娘叉腰一笑,顾盼流辉道:“怎么小子,说不出话来了,你连说了三个好,难道我就不好,既不如这天上月,也不如这地上雪,更不如这小梅儿不成?”
说到最后一句,那梅花不住的摇晃,生怕辛十四娘迁怒到它头上,草木生出灵性,万中无一,它能有这般灵性,得之不易,珍惜得很。
要是它能化身人形,估计都要以头抢地,大表忠心了,哪会有什么迎着寒风,傲骨花开,那般文人所赞扬的高洁品性。
毕竟风刀霜剑,怎生比得上辛十四娘可怕。
他见到辛十四娘居然见到他坐着轮椅,毫无异色,没有同情和讥嘲,心中莫名生出好感。
如此一来,只觉得辛十四娘言语率直,绝非平生遇到任何女子可以相比。
温言说道:“正是姑娘太过美貌,又岂是一个‘好’字可以描述,在下却是想不出其他的话,只觉俗人所谓花容月貌,都亵渎了姑娘。”
“公子莫要夸她,不然她得上天了,相逢有缘,进来一叙如何?”又是那苍老的声音。
“长者有请,晚辈自无不从的道理。”
进入屋子内,却是座禅房,干洁明净。
那老者衣着整洁,白发如银,颇有些书卷儒雅的气质,不同于辛十四娘的跳脱。
两位剑奴各在左右,推着他来到老者面前,辛十四娘亦站在老者背后。
老者道:“老夫姓辛,这位是我女儿十四娘,公子雪夜行路,绝非常人,不知从何而来。”
“晚生叶流云,见过辛老先生。”
“原来是名剑山庄的少主,难怪有此气度和风采。”
叶流云心道:都说行走江湖要小心三种人,老人、女人、孩子,这对父女倒是占了两个,一口道破我来历,可当真有点意思。
“没想到晚生的名字,还能入老丈的耳,真是荣幸,冒昧问一句老丈是哪位前辈,恕晚生才疏学浅,一时间没认出高明。”
老者淡淡一笑,没有回答,却是举起酒杯。
叶流云是海量,却数杯下去,就有了醉意,后来如何,已经全然不知。
等他醒来,已经到了清晨,回到了轿子中。
等他掀开帘子,剑十三和剑十四同时惊醒,这里已经是山下官道,前面青州城的外郭遥遥在望。
叶流云沉吟道:“昨晚怎么回事?”
剑十三道:“昨天好像咱们进了山上的庙去借宿,怎么醒来就出现在这里。”
剑十四默然,因为剑十三说的,便是他知道的,所以用不着多说。
叶流云回想起昨天种种,微微叹息道:“果然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昨天所遇父女若非世外仙流,便是妖魔幻化,不然何至于无声无息间,就将我们戏弄。”
“还好对方没什么歹意。”
“若是妖魔也不敢在人间肆意妄为,这点无须疑虑,且入青州城,取了那件物事,以免生变。”叶流云却是做出决断,事情过去就过去了,纠缠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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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完美与不完美的人
连续多日的大雪终于停了下来,如今又是夕阳。
日出日落,实是世间最平常不过的事。
但今天注定有所不同。
白玉飞已经抹干净了大厅的桌子,比其余伙计干得更多,用的时间更少,吴管事看到他,眼中都充满笑意,心中琢磨,要不让沈炼辞退几人算了。
沈炼当然无所事事,他在喝茶,平常的茶叶,初化的雪水,袅袅的茶烟,腾腾升起。
旁人只能看到白玉飞的勤快,沈炼却可以看出白玉飞动静间在修炼一种特别的功夫。
他的重心比常人低一点,落足时身体前倾,却脚后跟先着地,姿势明明怪异,在他身上却显不出别扭,让人几乎没能注意到他的怪异。
这种功夫大概是修炼一种身法,其要点在于平衡。
古语有云:修身治国平天下,其中的平便是平衡的平。
世间之道,以平衡最为难得。
此身法仿佛为白玉飞量身定做一般,因为白玉飞的脊柱比常人会有些畸形,正因为这一点畸形,令他的重心,跟别的人区分开来,时时刻刻处于一种不平的状态,亦让他找到了自身平衡的点,恰恰与这种功夫完美锲合。
“他的刀未必快,但施展出来一定会很快。”沈炼想到,若是白玉飞之前有出刀机会,以他的身法,刀法连环而下,将很少有人能避过。
同时亦可以看出白玉飞的刀法未到人刀合一,故而身法和刀法没有完美锲合,才会没有出刀的机会,就受了伤。
白玉飞虽然干着活,却不觉得累,他平生没干过这种活,更没有自食其力过,一入江湖,身不由己。
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但这里有沈炼,却让他平生第一次生出无可抵御的感觉,亦感到沈炼是值得令人尊敬的人,因为沈炼有一点好处,别人都没有。
那就是沈炼的目光,无论看谁都一样,把你看在眼里,却没多少算计,更无多少偏见。
白玉飞浪迹江湖,见过不少人,他有自己看人的眼光,沈炼绝对是最特别的的那一种人,甚至没有之一。
“少爷,老爷不好了,你快回去。”
破门而来的是个穿着灰袍的汉子,此人是青竹帮的帮众,他口中的‘少爷’自然不是沈炼,而是安仁杰。
安仁杰嚷嚷道:“是不是老头子为了骗我回去,又装病?”
那仆人道:“少爷这回真出大事了,是名剑山庄的少主来了,取了咱们帮中那件宝物,老帮主也受了伤,你回去看看吧。”
安仁杰神色一变,他纵然再不问江湖事,也当知道名剑山庄。
白玉飞亦神情触动,到底还是找来了。
“早说那破画就不该留着,烧了不是一了百了,偏偏老头子拿他当宝,若那玩意真是仙家物事,这么多年也没见咱家出个仙人,让本少爷沾沾仙气,现在东西丢了,总算不会提心吊胆,这是好事。”安仁杰听后,不但不伤心,反而高兴。
又对沈炼道:“沈大少爷,你不是一直对那玩意感兴趣,现在机会来了,你去抢回来,那东西就归你,我保证老头子绝不敢找你要。”
“不用去找,它自己就来了。”沈炼淡然一笑,得失难料,大都在一个‘缘’字。
福有福缘,善有善缘,恶有恶缘,缘聚缘散,无从可知。
灰襟汉子,突然面色惶恐,指着前面道:“少爷,那就是名剑山庄少主的轿子。”
素青色的轿子,不是从地上来,不是从雪上来,是从天上飞来。
青色劲装的剑奴,抬着轿子,从对面的屋顶飞出来。
轿子如若一盏风灯,缓缓降落,脱离引力束缚般。夕阳自然普照,不偏不倚,拉出长长的影子,恰好遮住了大门。
“公子,前面有间客栈到了。”剑十三在前面分明看得一副对联——‘有雅客时常惠顾,间文栈总是欢迎’,韵味悠长,这沈炼倒是个雅人。
“白玉飞也在。”这句话却是剑十四说的,显然他对白玉飞印象很深。
毕竟在此之前,是他们两个,将白玉飞一路追杀到青州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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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谁也没料到名剑山庄的少主人是个残废,是个只能靠轮椅行动的人。
白玉京完全看到叶流云时,那被伤的仇恨皆烟消云散。
正因叶流云出身如此之好,风采过人,一手功夫出神入化,才更能体现出什么叫做天妒英才。
一个人太过完美,有了缺憾,必然很是不幸,这种不幸在于心灵而非物质。
一块石头,上面有多少坑洼,都不会有人觉得有什么。
一块价值连城的白壁,上面有了瑕疵,将会令多少人觉得难过、可惜。
白玉飞是同情,安仁杰是愕然,跟来报信的灰襟汉子却没有见过叶流云的真面目,因为对付青竹帮,剑十三一人便已经足够。
“白兄那日匆匆一别,却是来不及说上话,只留下你的刀,今日见到原主人,自当物归原主。”
叶流云手上多了一把白刃,唯有刀柄是黑的,拿在手上,像是拿着一道光。
用这种刀,在夜晚是极为显眼的,因为白玉飞虽然做的盗窃之事,可与人比武,从不偷袭。
白光一闪而过,最后稳稳落在白玉飞手上。
他拿上自己的刀,微微一瞥,竟而神色骇然。
刀身上本刻有两个字——白玉。
现在刀身上依旧是两个字,白玉却变成了‘碎玉’。
甚至可以清晰看见‘碎玉’的‘碎’,一笔一划还有深深的指纹在里面。
不用说,原先刀身上的‘白’字不但被抹去,还被叶流云以无上指力刻下‘碎’字。
白玉既碎,人又当如何。
“怎么白兄是觉得在下在刀身上刻下的字不好么?若是白兄觉得碎玉不好听,可以自己改,或者请别人帮忙改一下。”此刀材质尤甚百炼之钢,唯有以类似大力金刚指的指力,方能在刀上刻字,而不在于功力深浅。
最后一句,显然是对沈炼说的。
打一开始,叶流云的注意力都被沈炼吸引。
事实上沈炼就像是叶流云的完美版,风姿绝世,光彩照人,而且没有双~腿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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