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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有剑铮铮
两人相似的地方在于同样出众的外表,以及难以掩盖的贵气,和不世出的武学造诣。
沈炼含笑道:“以血肉之躯,在神兵利器上刻字,莫说是在场的我们这些人,便是江湖中,也鲜有人做到,既然改不了字,玉飞不若我替你将刀还给这位公子,请他帮你改回来。”
他微微伸出手,却是朝白玉飞拿刀。
白玉飞心知这是沈炼要替他出头,说不出的感激,放眼世间还有谁肯替他白玉飞去跟名剑山庄作对。
刀在沈炼手上,不管名字是白玉刀还是碎玉刀,都无法一件事实,那就是它吹毛断发的锋锐。
刀锋已经较寻常单刀要薄一些,刀锋却薄得几乎透明,好似可以分解阳光。
“你这是要刀架在我脖子上请我么?”叶流云似笑非笑,更像是在嘲讽。
沈炼一笑,说道:“公子岂非没听过,以理服人,而道理又在刀锋笼罩的范围之内?”
“如若刀锋摧折又当如何?”叶流云眼睛微微眯着,透出一股说不出的幽冷。
“你觉得呢?”沈炼随意回道,夕阳更加西下,可轿子的阴影只是完全笼罩了叶流云,却差一点触及到沈炼。
淡淡夕阳,映出的是沈炼的慵懒。
未曾完全化开的白雪,静谧安详,余晖流雪之上,如梦如幻。
白玉飞和安仁杰都退到了远处,是因为不想让沈炼分心。
叶流云默然以对,话已说尽,不必再说。
剑十三和剑十四都在叶流云身旁护卫,这是身为剑奴的责任。
名剑山庄最厉害的便是剑法,只是叶流云的剑又在何处,一个双~腿残废的人,纵然剑法再厉害,其威力也必然大打折扣。
只是要胜过叶流云,首先要胜过两名剑奴。
叶流云的剑不知何处,剑奴的剑却在明处。
先动手的并非是沈炼,而是剑十三。
一剑刺来,好似流水淌过,余势无穷。
这一招叫做‘不尽江河滚滚来’,攻势凌厉,如若江河,不可断绝。
沈炼动也没动,只是眼睛明亮了少许。
剑十三仿佛看到淡淡夕阳中,到处都是沈炼的影子,竟然不知哪一个才是沈炼。
“立形化影!”剑十四冷然一句。
叶流云轻声一叹,道:“不是。”
所谓立形化影乃是一种极为高明的身法,在以人眼不能扑捉的速度,幻化影子,令人分不出虚实。
沈炼不过是以精神异力,蛊惑人心,并非他身法真的高明到极致。
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沈炼实际上纹丝不动,一招未出,可剑十三已经输了。
纵有如流水般不可断绝的剑势,也得击中目标才行。
他被点住了穴~道,躺在一边的雪地中。
叶流云竟没有露出担心的神色,晚风刮起点点雪粉,如夕烟般笼罩他。
安定从容,不为所动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剑十四。
剑十四的武功不比剑十三高,如论生死,定然是剑十四活下来。
因为他出剑一向很稳,如若没有把握,不会轻出。
但这一次就算没有把握,他也得出剑,为了能让叶流云更了解沈炼的武学多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
沈炼不想出刀,也不想用灭神剑。
灭神剑伤人神魂,如若必要,他是很少动用的,更何况纵然他有《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可以宁神养心,以神破神,次数多了,必然没有好事。
不出刀是为了保留自己的杀气,不让这位名剑山庄的少主窥破他的虚实。
如果沈炼的眼力没出问题,这位名剑山庄的少主,神完气足,从始至终,呼吸绵长,其间的节奏,都没有缝隙可钻,多半已经内气生生不息。
确切说对方已然有了入道的基础,即使双~腿残废,仍旧不可小视。
剑十三的剑如流水,剑十四的剑就如一沟令人绝望的死水。
没有半分波澜,跌掉任何变化,只是简简单单的刺过来。
这一刺,似乎演练过千遍万遍,动作的简洁,绝非言语可以说得出来。
这并非武学上有过人天分就可以刺出这朴实无华的死寂杀剑,而是千次万次的自我摧残训练。
成功的路有千万条,但没有一条是捷径。
沈炼心中叹息,竟然有些不忍,不忍击败这样一位勤奋、坚毅的剑客。
但他不能留情,更不会留手,因为尊重。
见到这一剑,他已经决定要出刀了。
剑十四出剑之后,心意坚定,自然不会受外物所动。
此前沈炼的精神大~法,起到的作用将会减弱许多,况且剑十四更是早有准备。
剑十四的内气全都贯注在青钢剑上,上面有淡青色的光芒,他竟然快到能使出剑芒的地步。
剑芒乃是剑意和剑气的结合,不在修为,更在于一种豁然领悟,介于精神和内气之间。
叶流云心道:此战不论胜败,都再不能让剑十四在名剑山庄做剑奴了。
剑十四这一剑已经有了武道宗师的风采,一位如此剑客,若是为人家奴,当真是对剑道的羞辱,对武道的羞辱。
叶流云怎么会让明珠蒙尘,不散发出光彩。
心中一念如电光火石,自然很快。
但剑也不慢,沈炼眼珠中剑十四的倒影,不断扩大。
最令人心胆俱丧的自然便是那毫无晃动,飞掠而来的剑尖。
忽然之间,沈炼丢掉了手上的刀。
那一把锋锐无匹的刀。
高手相交,手中有武器和没有武器的差别还是很大的,所谓空手入白刃,只能用在差距很大的较量中。
不是沈炼丢掉了手上的刀,而是手上的刀飞了出去。
而沈炼的人也突然消失无踪,似乎天上地下再也找不到沈炼这个人。
胜负只在刹那间,对于交手的两人,时间没有任何意义,真正有意义是交手时那一瞬间的心意变动,以及刀与剑的碰触。
并非沈炼不见了,而是他太快,快过了刀。
快过了人眼反应的速度,才造成消失的错觉。
速度最快的自然是光,沈炼不可能比光快,却能快过剑十四的反应。
可是剑十四只看到了一道刀光,劈空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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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月光如刀
刀光一闪而逝,胜负已然分出。
沈炼自然不会败给剑十四,他的剑已经断为两截,连同摧毁的还有剑十四尚未成型的剑意。
没能击败对手的剑意,便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破灭是为了新生。
只是剑十四还能孕育出更强大的剑意么,没人知道。
他跪在地上,在雪地里,雪已经化了一些,更多的雪却没有化去,结成了冰。
冰在泥土中,让这土地坚硬得胜似精铁。
剑十四没有练过铁爪功之类的武学,他的双手挖着冰冷坚硬的土层,很快挖出一个血淋淋的小坑,那是他的血。指甲已经翻开,里面的血肉混着泥土。
最后才把剑放进泥土中,埋下这把短剑,最后才去扶起剑十三,退到远处。
沈炼的衣服破开一条口子,那是在心口的位置,是一条寸许长的小口,不是被剑锋破开,而是未完全成型的剑芒。
“你的刀已经出了,却还没看到我的剑,现在你还要跟我继续作对么?”若是别的江湖人,如金刀王,甚至如当初的青袍人见过沈炼的刀法之后,都会下意识自叹弗如,动摇信心。
可叶流云没有半点畏惧,不仅仅是因为能知道对方有多厉害,那对方的厉害就少了一半。
真正令人觉得可怕的是未知,叶流云的剑就是未知。
从没有一个活人见过他的剑,今天也不会例外。
沈炼凝视着叶流云,很镇定。
他的镇定不是虚有其表,而是发自内心。
“你怎么知道我只有一把刀。”沈炼轻笑一声。
他这一次是彻彻底底将刀扔掉,扔向了叶流云,被叶流云两根手指生生夹住。
这一刀的投掷力度不重,也非角度刁钻,叶流云绝不会接不住。
叶流云放下了刀,目光没有离开沈炼,因为他不会给沈炼任何机会,所以自己不会有任何疏忽。
正因为目光没离开沈炼,才看见了沈炼果然不是只有一把刀,或者说这才是他真正的刀。
一枚造型奇特的飞刀。
夕阳落下了最后一丝余晖,明月取代了夕阳的作用,无私洒下清辉。
叶流云和沈炼对视了足足有一刻钟,气氛的凝滞,让周围的人,都不敢大口呼吸。
叶流云注意的是沈炼的手,捏住飞刀的手。
沈炼注意的却是叶流云的左袖。
同样晚风拂过,左袖总是比右袖多了一分凝滞。
“我知道你的剑在何处,对么。”沈炼这话充满自信,这种自信本该是叶流云才有的。
“对。”叶流云亦不得不承认沈炼的心思之细,眼力之高。
他的剑法便是袖中剑,暗器不过是他的手段,剑法才是他的挚爱,亦是名剑山庄的传承。
甚至他只是用剑法的发力技巧,用出金针暗器而已。
他是不屑于对白玉飞用剑,不然白玉飞活不到现在。
“你摸不准我的刀何时发出手,是么?”沈炼怡然自得的笑着说道。
“当然。”叶流云泰然自若道。
“那你输了么?”沈炼眼睛更亮了,胜过璀璨的星辰。
“没有。”叶流云缓缓说道。
他摸不准沈炼的刀,同样沈炼也摸不准他的剑。
剑十四目光落在二人处,掩盖不住的狂热。
在场没有任何人比他更加明白两人间的微妙。
沈炼迟迟不能出刀,是因为他的精神始终没有到一个临界点,最好出刀的机会。
或者这个机会随时都会出现,或者永远都不能出现。
出不出手都在沈炼心意之间,可是一旦出手,胜负就不是沈炼可以控制。
所以沈炼才需要最好的一个机会。
因为飞刀不是暗器,还寄托着他的精气神。
如果一击不中,必然没有第二次机会。
“你可知道你已经必输无疑,因为你的破绽被我抓~住了。”沈炼淡然而道。
落在剑十四耳中却如惊雷一般,他突然想到了叶流云的破绽是什么。
叶流云的破绽是他太有自信,自信可以躲开沈炼的飞刀,自信袖中剑可以解决沈炼。
可是他从没有想过一件事,那就是沈炼的凭借难道真的只有飞刀。
沈炼飞了起来,客栈门前的旗杆挂着灯笼。
沈炼在灯笼上,离月亮很近。
天上一个沈炼,地上也有一个沈炼。
沈炼神魂出窍到了天上,也到了绝路。
可兵法有云‘居高临下’,沈炼已经占据了地势。
即使叶流云也无法料到沈炼竟然已经修炼到可以神魂出窍的地步,他明明连任督二脉都没有贯通。
神魂出窍的难度,却比贯通任督二脉难了十倍以上。
以沈炼的年纪,能将内气练到如此程度已经算是惊世骇俗,遑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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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南面,有一座破落的道观。
凌冲霄就住在里面,此时他和沈炼在同一轮明月下。
他仍然是光头模样,他是真道士假和尚。
他面前是个短发男子,这却是真的和尚。
“苦慧你是吃饱没事干,要来找我比试。”凌冲霄打着哈欠,一副困极了的模样。
“贫僧刚刚想到一招厉害的掌法,喜不自禁,特来找凌施主试招。”
凌冲霄斜斜看了苦慧一眼,懒洋洋道:“别以为你练成了金刚护体神功,我就打不死你。”
“若是凌施主能打死在下那就好了,再次轮回说不准就能刚好赶上仙缘,我也不用当这什么和尚。”苦慧乐呵呵道。
“佛门广大方便之门,人人可以修行,不比那些仙门强多了,有什么好羡慕的。”凌冲霄泛着酸味道。
“那怎生不见施主入我佛门?”
“老子任性,你管的着么。”凌冲霄骂咧咧道,他嘴上不屑仙门,平生最大愿望就是拜入一家世外仙流,可惜就算找到了,因为没有机缘,人家照样不鸟他。
佛门虽然人人都可成佛,但是真正成佛的又有几人,莫说立地成佛,便是罗汉道果的,都难得一见。
反而仙门之中,虽然人丁稀少,可有成就的比例却高过佛门许多。
到底佛门虽然讲不立文字,会悟由心,可对资质的要求,反而比世外仙流还要高上许多。
没有慧根,空有根骨,也是成不了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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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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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以身如意
尘土飞扬,凌冲霄光头变成了灰头,从一堆撞成烂泥的墙土中走了出来,骂咧咧道:“你用的什么鬼武功,居然连我都躲不开。”
“以身如意,故无不如意,小僧运气好,略微通了点身如意通的皮毛。”苦慧得意笑道,佛家有五神通,乃从静虑深思中得来,每一种神通一旦大成,皆有不可思议的能力。
身如意通便是其中一种,苦慧修行佛法数十载,方略有所得,才能让凌冲霄这老对手吃点小亏。
瞧着苦慧略微得意的神情,凌冲霄十分不爽,道:“这么大把年纪,也就得了一点小神通,有什么得意的,老子随便教了个小子一点门中皮毛功夫,怕过不了一两年,他都能把你打得找不到北。”
苦慧淡淡笑道:“偌大的天下,除了那些世外仙流,密宗真传,大都是求术而不得法,虽然此生我们无望长生,可真说武学之道,也算鲜有人及了,除了名剑山庄的叶流云,我还不信有哪个江湖小辈,能把贫僧弄得灰头土脸。”
说到最后,忍不住笑了起来,因为凌冲霄正是灰头土脸。
凌冲霄气得眉毛耸动,并指如戟,当胸朝苦慧攻去,却见苦慧身若流光,居然轻而易举闪开。
苦慧动在凌冲霄之后,却应激变化,刹那间避开凌冲霄一指,说来轻描淡写,江湖上能做到如此的,怕是寥寥可数。
不过苦慧也不轻松,额头略见细汗。
凌冲霄练到道家降白~虎境界,体力深不见底,又有内气生生不息,真要亡命相搏,耗也能把他耗死过去。
“不玩了,没趣,名剑山庄的叶流云确实是天才,可比起那小子确实要差一点。”凌冲霄有些意兴阑珊,到他这岁数,想得到的大都已经得到,得不到的,大概也没机会得到了。
“凌施主说的是谁?叶流云说实话,你我在他这个年纪若是遇到他,只怕都得甘拜下风,成就未必能有今日。”苦慧倒是好奇起来,盖因凌冲霄本身就是练武的天才,若非机遇不够,未能得入仙门,怕不是现在都触碰到长生之门了。
若无仙门妙诀,任你天才绝世,能够推演出后续道路,可那时候已经垂垂老矣。
虽然最高明的妙道,都在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可是修行不是空中楼阁,若无前人经验,打下好的基础,走到死都走不到大道门槛去。
“他叫沈炼,若是真有仙缘,这次或许能入仙门吧。”凌冲霄负手而立,他也不会主动去给沈炼说什么青玄仙门的事情。
世间众生,如恒河沙数,虽然天才万中无一,算下来也是过江之鲫,多不胜数。
其中大部分连练气的机缘都没有,埋没一生。
如若无缘法,终究还是草木一秋。
“虽说道法无为,若是真有这么好的苗子,你也不设法帮人家一把,当真是无情得很。”苦慧轻叹一声。
“我跟他本无瓜葛,就算尽心尽力,那又如何,我师父对我师弟还不够好么,我传他门中武功,已经是仁至义尽,后面的路,他能走到哪,只能看天意。”凌冲霄脸上闪过一丝冷冽。
“不行,你不说还好,你一说我对他就有兴趣了,我一定要去看看这是什么样的人物。”苦慧耐不住好奇,他又不是像凌冲霄一般师门惨变,伤透了心,若是沈炼真那么好,又没师父,把沈炼当做传人,或许还有点机会。
佛门修今生求来世,苦慧是相信轮回的,或许将来沈炼真能成道,也有可能看在情面上,从轮回中拉他一把。
就算凌冲霄吹牛皮,也就当白跑一趟。
虽说只有‘沈炼’这个名字,可苦慧却是皇帝眼前的红人,经常到皇宫给太后嫔妃们说解佛法,要找一个知道姓名的出色少年,并不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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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数千里之外的沈炼并不知道有个和尚对他感兴趣,高高在上的神魂,颇有些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味道。
俯冲而下,似天外飞仙。
神魂渺然,形貌俱全。
叶流云看到了光,清冷如水的月光,穿透沈炼的神魂。
袖中剑不由自主斩出去,一条白气,从他袖子里面钻出来,好似灵蛇摆动,在空中看不到具体轨迹。
唯有内气生生不息,才能以类似擒龙控鹤的武学,在剑离体之后,还能操控方向。
那白光向沈炼神魂当空卷去。
如果更进一步,以身为剑鞘,培育太白庚金精气在体内,归于肺腑,那便是剑仙中人,隔着数十丈之外,斩妖诸邪。
只是此等手段,向来是仙家秘法,概不外传,寻常人尝试,反而会被金石之气,伤了心肺,落得五劳七伤。
剑十四却忍不住道:“公子小心。”
那神魂大小如意,却化作如丝如缕的青烟,白光却是落空,什么都没碰到。
青烟迎风一抖,笔直如箭,飞射而来,打在叶流云眉心上。
叶流云只觉得天旋地转,意识模糊。
忽然之间,叶流云浑身冒出淡淡的红色光芒,中间有符文流动,那沈炼神魂所化的青烟被轻轻弹出来,复归入窍。
沈炼睁开眼睛,毫发无损,叶流云却晕了过去。
他本意便不欲动用神魂伤人,可惜叶流云实在武功太高,才迫不得已如此。
只是这样一来,免不了两败俱伤,叶流云还要惨上许多,一个不好就会变成白~痴。
而他没有试过,伤害叶流云这种心意坚定,通了任督二脉的高手的识海,会给自己带来多少副作用。
毕竟不同于五通邪神,个个虽然魂念强大,却杂而散乱。
叶流云魂念比常人强上不少,而且念头坚定,极难破坏。
可远比五通邪神,还要难以对付。
那红色光芒,正是一种奇妙的手段,恰恰避免二人正面的神魂交锋,说不上对谁更有好处。
“你这小娃娃,未练成不灭灵光,也敢胡乱出窍,攻人识海,扑杀神魂,当真是不要命了。”却是那红芒从叶流云身体剥离出来,传入一道声音到了沈炼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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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人生贵适意尔
“你是谁?”
“上次派小女请你的便是我,十五再见。”那红芒一抖,摇头摆尾,往叶流云身上一钻,复又出来,却是卷住一枚画卷,划破天际,一下子便消失掉。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除了沈炼没有人听到红芒的声音。
剑十三和剑十四连忙扑到叶流云身旁,掏出一枚晶莹透明带着点点月光色的丹药,送入叶流云口中。
叶流云悠悠醒转,刚才他神魂震荡才晕了过去,醒来也不是药力的作用,他很清楚。
“我没事,你们两不用担心。”
随后他往胸口一摸,神色一变,剑十三赶紧附耳低语几句。
叶流云这才释然,缓缓道:“沈公子手段高明,叶流云佩服得很。”
“叶兄,白玉飞和青竹帮的事一笔勾销如何?”沈炼笑吟吟回道。
“那你我的事又如何?”
“你说。”
“明年春暖花开,我随时在名剑山庄恭候。”叶流云一拍身旁把手,轮椅从地上震飞,落入轿子中。
剑十三和剑十四抬起轿子,消失在茫茫夜色间。
白玉飞急道:“公子,名剑山庄比龙潭虎穴也差不了多少,你怎么就应下了。”
“要我说今天就不该放着嚣张的小子走。”安仁杰在一旁气道。
“春暖花开正是好时候,名剑山庄天下知名,想必那时当有好景,去一去无妨。”沈炼摇了摇头,淡淡一笑。
所谓江湖,便是恩怨情仇,你来杀我,我来杀你,还有什么休止。
沈炼并不觉得有趣,世上的事,若是一个‘杀’能够解决,那就没这么多烦恼了。
“吴伯帮我准备点东西,明天回沈府一趟。”沈炼悠悠反转客栈,迫退名剑山庄的少主,亦没有对他带来多少兴奋,亦如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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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每天都升起,可是到了沈老爷子这般年纪,能见到这天的日出,却未必能见到这天的日落。
这两年他没有什么不顺心的事,确切的说,他那不争气的大儿子和徐氏居然生出了一个孙儿,就在两月前,孩子生的时候,也没有请沈炼,也没有人主动告诉沈炼这个消息,吴管事跟沈炼走得近,更是没有人告诉他。
只不过虽然满府都喜气洋洋,可沈老爷子却没有因为添了个孙儿,有多少喜色。
直到今天听到沈炼回来,才喜笑颜开,连饭都多吃了几口。
而所谓新出生的孙儿,他连一眼都懒得多看,生出来后更没去抱过他。
现在沈府的人,大都心情很微妙。
外孙的待遇胜过亲生孙儿,这倒是天下第一等怪事。
沈炼虽然姓沈,可这个沈到底不全是沈家的沈。
难道沈老爷子糊涂了不成。
沈炼在花园陪沈老爷子散步,稀稀落落的积雪,还带着些许白霜,在枯败的花枝中,若隐若现。
“你们这些惫懒货,怎么不会去给炼少爷拿件衣服来,若是冻病了我的好孙儿,我要你们也不好过。”沈老爷子却是真的生气了,沈炼现在一身单衣,看着都觉得冷。
“外公这不妨事,我内气小有成就,这点寒气,全然对我无用。”沈炼呵呵笑道。
“倒是忘了,你也学了江湖武学,身体比以前好了许多。安万里每次见到我,都夸你不停,说他儿子跟你来往多了,长进了不少,徐家那小子,向来倨傲,对你亦是赞口不绝,就连刚卸任的硕知州,向我辞行的时候,都称你是芝兰玉树。”沈老爷子说道这些,面上充满笑容,这世上大概没有任何一个老人,不会为这些事情而不高兴。
他的成就已经是寻常人无法想象,还有什么比一个出类拔萃的后人,更令人开心。
“大约他们都是看在你的面子。”
“我也没听他们夸过青石、青山,说起青石这小子也是不省心的主。”沈老爷子有了些许怒气,在提到沈炼大舅沈青石的时候。
“手心手背都是肉,你又何必动气,若是为了新出生的表弟,那就更不值得。”沈炼面容和缓,神情泰然。
“沈炼你太聪明了。”沈老爷子不禁一叹。
做了个手势,便让左右全都退下。
“你是怎么发现的?”
“外公难道不清楚,我的医术不比青州城任何一个大夫差,大舅和舅母是生不出孩子的?”沈炼深深看了沈老爷子一眼,他回家自然一一拜访了沈青石和沈青山两家人,自然也见到了新生的表弟,徐氏虽然有些怯意,却还有些许得意。
可是沈炼什么表情都没流露,只是打量了两人一眼。
以他的本事,只需‘望闻问切’中的望字,便能看出二人身体状况,哪里还不知道这个表弟的来历是真是假。
“你可否对别人说过?”沈老爷子忽然问道。
“你觉得呢?”
沈老爷子道:“我倒真希望你对别人说过,至少说明沈家还放在你眼中。”
他人老成精,怎么会不明白,沈炼连这事都不放在心上,那就是沈家的富贵,多半在他眼中是真的不值一哂了。
“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青州的天地对你来说到底还是太小了,难得你要离开之前,还肯来看我这老骨头。”沈老爷子有些说不出的滋味,只是放任了沈炼两年,这昔日还不禁风雨的小苗,已然不惧风吹雨打了。
“不是这青州府太小,只因所求不同,人生但求适意,不在于其他。”沈炼既然被沈老爷子说穿,便没有虚掩的必要。
同时也感慨沈老爷子的精明,他虽然有些许人生经验,比之沈老爷子之见惯风浪,还差了不少。
“算了,我也不拦你,更拦不住你,希望你永远记得,你是在沈家长大的。”沈老爷子的确老了,也看得更透,在生命要结束的日子,反而少了很多执着。
沈炼轻轻抱住老人,他穿的少,却不冷,身体的热气,还可以透入老人厚厚的衣服。
最后沈炼才微微松开,面容含笑,道:“外公你对我的好,我一直记着,我以后永远叫沈炼。”
沈炼信步离开花园,已然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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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不同桃李混芳尘
出得花园,一人款款而立,沈炼识得,却是沈若曦。
沈炼虽然少回沈府,可是每次回来,都威势日重,即使沈青石、沈青山都不自觉待他客客气气。
非是沈炼严苛,而是一个人地位和影响力上去了,旁人自是看他眼光不同。
沈若曦从一开始对沈炼的偏见,到后来私下里了解沈炼的一些事情,更了解了江湖,反而生出一种复杂难言的崇拜。
他还不知道那年是沈炼将她从梦境救出,毕竟过了很久,纵然当时有些许记忆,后来也完全模糊。
更何况她既不知来龙,也不知去脉。
“若曦,你是等我么。”沈炼主动打了招呼,沈若曦已近二八芳华,最是美好的年纪,亭亭玉立,好似一捧清荷。
“我刚想进去,爷爷便屏退左右,只好在外面等你。”沈若曦微微咬着下唇,少女的清香,在两人间静谧安详的逸散。
落在沈炼眼中,纵然沈若曦皮肤嫩得能掐出~水,亦能看到许多瑕疵,远不及辛十四娘完美,却多了真实。
况且沈炼前生没有妹妹,他这一代是独生子女,对于兄妹实是渴望的。
到底这一世有斩不断的血缘,沈炼到底渐渐还是当她做妹妹了,不同于刚回沈家的时候。
“有什么事?”沈炼没有兜圈子,他即将求寻道乡,今生未必还有机会回来,如果沈若曦有什么要求,他也会尽量帮她一把。
“我想举办一个赏梅诗会。”沈若曦垫着脚尖,随着年纪增长,她多了不少淑女风范,温婉了许多。
“想做就做,况且二舅也不会不让你去办诗会吧。”沈炼笑道。
“你知道我打小学问都不如你,你帮我做一首好不好?”沈若曦拉了拉沈炼衣角。
“怕是我做的不好,让你出丑。”沈炼摇了摇头。
“怎么会,你要是认真做,肯定能技压群雄。”沈若曦差点直接抱着沈炼手臂摇起来。
她近来偷看了不少描写侠义的话本,技压群雄之类的词语,信口拈来。
“我自己作诗肯定不行,不过却可以帮你抄一首别人的,担保没人发现。”沈炼随口说道。
“真的?”沈若曦面露狐疑,大有我读书少,你别骗我的意思。
“假的,爱信不信。”沈炼抬脚就要走。
“我信还不成,你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以为我不知道,找首偏门的诗,也够糊弄他们了。”沈若曦偶然见识过一次沈炼的记忆力,还是去年,她在家塾里读书,恰好那天沈炼回来,先生给她出了一个题,她答不上来,便让她自己去学过的书找,抄写一百遍。
沈炼便用了传音入密的武功,告诉她在某书某卷某页某行。
先生随口出题,沈炼当然不可能事先得知。
这也侧面说明沈炼记忆力有多么夸张。
沈家不是诗书世家,可是整个青州府,都没有哪里比沈家藏书更加丰富。
沈若曦知道沈炼有时候也会去家中那几处藏书的地方呆一阵,真给他看见一些偏门诗词,记下来,一点都不稀奇。
当然沈若曦绝不可能知道,沈炼没花多少时间,就把那些藏书记下来完了,还了解不少别人不知道的奇闻怪谈。
“那你听好了,我只说一遍。”沈炼拍了拍沈若曦脑袋。
“别太长,不然我记不住。”
“很短的。”
“那你快说。”
沈炼胸中藏书万卷,只是这世界的诗词,即使来历再偏僻,总会有人知道。
他要给沈若曦的,当然是来自地球的诗词。
两个世界文化背景类似,诗词格律相通。
以前读过关于梅花的诗词一掠而过,沈炼选好一首,信口吟道:“
冰雪林中著此身,
不同桃李混芳尘;
忽然一夜清香发,
散作乾坤万里春。”
沈炼内气既足,虽是低吟,却有雏凤清鸣的神气。
这首诗用词算不得典雅,立意却高,意境绝妙,其实跟沈炼气质,有不谋而合之处。
一口气毕,沈炼居然有种意与神合的感触,久已停滞的关口,居然有点松动。
“这首诗不行。”沈若曦喃喃道。
“为何?”
“这么好的诗,估计别人早已知道了,你叫我拿出去岂不是献丑。”沈若曦真是有震惊有烦恼,若是沈炼这首诗中等偏上还好,可是难在这首诗通俗易懂,又意韵超群,定然不乏知名度,很容易穿帮。
“你信我,便拿出去,不信我,便自己想。”
“好吧,到时候我说是你作的,被拆穿了出丑的也是你。”沈若曦哼了一声。
“我倒真想有人能拆穿。”沈炼心中暗道,沈若曦倒是给他提了个醒,之前凌冲霄讲故事时那首王重阳的五言诗,应非此间世界原产物。
不知道有什么奥秘在里面。
******
时间一晃而过,今天是十五,却不是好天气,放晴了两日,又迎来一阵寒潮。
天上无星无月,唯有地上灯火,可以照明。
伽蓝寺的灯火当然很明亮,彻如白昼。
沈炼第二次见到辛十四娘,在伽蓝山伽蓝寺院中。
灯光森森,好似流水,从门内淌出来,混着冰雪,如积水般通明。
一株疏影横斜的梅花,一位明丽动人的少女。
淡黄色的花朵,深红色的霞衣。
“姑娘在这里,我一时间不知该看花,还是该看人。”沈炼面容含笑,于这深山古庙,无星无月之夜,一派从容。
“第一我不是人,第二花没我好看,沈公子却是不怎么会说话啊?”辛十四娘洒然一笑。
“梅花傲骨,冰雪佳人,皆是可观可敬可亲之物,皆入得眼,在我心中分不出好看。”
“之前我见叶流云,只觉得他不如你,现在却觉得你不如他。”辛十四娘屈指弹梅,枝头摇曳,清影重重。
“哦,却不知为何?”沈炼适时问道。
“他毕竟不眼瞎。”
沈炼捧腹而笑,道:“我平生所见,唯独姑娘最有趣。”
“可你却无趣,像个小老头,说好的礼物哩。”辛十四娘坦出双手,大有一副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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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误入歧途知不知
“想到今天要送姑娘礼物,其实我也很头疼,金银珠宝,对我自不是难事,却嫌太俗;功法秘典,我也拿不出能够打动你这样人物的;想了又想,令尊请我来,怕不是有在下帮忙的地方,届时在下尽力而为,岂不胜过其他任何礼物。”沈炼微微笑道,不疾不徐。
“公子是聪明人,十四娘别为难他了。”苍老的语声,犹自带着笑意。
辛十四娘白了沈炼一眼,一手拍在老梅枝头,往里面走去。
沈炼入内,灯火通明,首先看到的便是一个老者,身材与辛十四娘仿佛,却有种饱学大儒的气质,两眼流出些许岁月沧桑,比沈老爷子的眼神,还要古朴无华。
但凡有大智慧之人,经历过大风大浪,虽然未主动修炼神魂,却能凝心定性。
所谓无故加之而不怒,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
便是修身养性到了极为高明的境界,虽非仙佛,却也不同于修行者。
这种定性,不是神魂强大,便能做到,而是拂去后天迷障,把握住点点本性,方有如此定力。
沈炼虽然淡泊,可论定力,却未必及得上沈老爷子这浮沉几十年的人物。
老者没有故作深沉,微微点头,自然做派,却无故令人心折,让人忽略他衰朽的身躯。
沈炼以前读书时,听过不少大学者的讲座,有些老教授便是如此,虽然八~九十岁,依旧神采奕奕,举手投足有莫名的感染力,即使粗浅的道理,总也让人能听进去,不觉烦闷。
沈炼微微拱手,正色道:“丈人安好。”
“令公子雪夜远来,虽说有些怠慢,确实也是为了试一试公子的胆魄,公子果然有如玉之和,如玉之坚,老朽确然没找错人。”
老者做出请入座的手势。
冬夜清冷,老者与沈炼俱已寒暑不侵,却围炉而话。
辛十四娘素手斟茶,那茶汤澄澈透明,却波面滚动,好似极烫。
沈炼瞧也不瞧,入口便干,他为防止太烫,事先却含了半口津~液,岂知茶汤入口,却恰好合适,混着津~液,好似一口清泉,落入腹中,生出一口热气,朝上腾飞,最后弄得他眉心隐隐发热,却又说不出的舒服。
“沈公子却怎地不怕茶汤有毒?”
辛十四娘便在一侧,出口问道。
“以老丈在叶流云身上下的手段,当真鬼神莫测,我纵然有心防备,又能奈何,不如坦坦荡荡。”沈炼低声一笑,那日见识了老者手段,沈炼心知自己和对方的差距几乎不可以道里计,什么手段,都弥补不了这差距,还不如既来之,则安之。
“这是醒神汤,昔年一位故友教我,你虽然有炼神的功法,魂力精纯,却似乎有些和肉~身不契合,所以虽然练到出窍的境界,却体会不到无法无念的真意,若是久了,难免落到进退失据的境地。”老者娓娓道来,却是将沈炼看得透彻。
沈炼也知道自己摸着石头过河的修行,迟早会出问题,只道自己小心翼翼,当无大碍,却没想到还是避不了。
老者或许夸大其词,但绝非虚言恐吓。
那日~他诵出‘冰雪林中著此身’诗句时,固然一时间神魂通畅,好似有破除瓶颈的迹象,却被他以定力压制住,才觉得自己有些控制不了内心。
虽然那首诗颇合他脾性,却也不该有那么大触动才是。
这便是修道的艰难处,而炼神又比练气,艰难许多,人心复杂,岂可一言而尽。
沈炼并非是天生的修道奇才,能到今天这地步,还是有些许机缘巧合在里面。
好在他心思比身体前一位主人沉稳,才没有酿成不可挽回的过错。
“还请丈人指点。”沈炼倒是诚心诚意,达者为师,好学求解,才是修行的态度。
“公子可称呼我姓名,我虽然比你年长不少,但俱是在求道途中,不必太过拘礼。老夫一家都姓辛,名字按排行取,十四娘也是因为是我第十四个女儿,所以才叫十四娘,不过我以前曾在人间游学,也入乡随俗,取过一个名字,叫做辛去病,字少安。”辛去病颜色和缓,轻声说道。
“那就称呼少安先生,不知你适才所言无法无念,到底是什么?”
“这也是别人提起,老夫实是不好细说,公子璞玉之资,将来必有机会入得仙门,玄门正宗可比我这野狐乱语,强过太多,而仙门中也必然有解决你神魂和肉~身之间那点不契合的手段。”辛去病只是一笑。
沈炼知道自己实是算得上鸠占鹊巢,所谓神魂和肉~身不契合,大约便是此缘故。
而眼前老者,一眼看穿,还自道野狐,莫非正是修行几百上千年的狐仙。
“少安先生几次提到仙门,却不知有何深意?”沈炼把握住关键点,也知道这必然是今日的重头戏。
“如江湖人习武有门派,修仙自然有仙门,只是世外仙流,与天争命,自不会似江湖武人,常于人间耀武扬威。”辛去病呵然说道。
沈炼心道果然,从凌冲霄说的故事,还有老者所言,看来这世间真有致力于超脱生死的仙门,其中必然有许多前人经验。
只有混入里面,才有更大的可能得道长生,而不是现在,一头雾水,莫说长生久视,还怕哪天走错一步,暴病而亡。
“少安先生看来是知道如何入仙门的,却不知需要我做什么?”沈炼相信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毕竟达者才能兼济天下,老者看起来也不像是如佛陀般了却烦恼的圣者,自然不会无缘无故对他那么好。
这醒神汤对神魂有效,可谓人间难寻,若是如寻常茶水就送给外人喝了,沈炼可是不信。
他也不怕还不起,老者找他,自然是相信他能做到要他帮忙的事,因此心里也没太大负担。
说得通俗一点,他如今便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老夫所求,自然是需要公子入了仙门才能去做,公子不必疑虑,先看这样东西。”老者从袖中掏出一个画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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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怕别后,人间百年
画卷缓缓展开,沈炼本当里面有什么奇妙,却原来一片空白。
他迟疑道:“这就是青竹帮那件东西?”
“自然便是,说起来这也是凌冲霄祖师从青玄带出的东西。”辛去病轻声笑道。
“此画究竟有何奥秘?”沈炼有些好奇,青袍人念念不忘,便是此物,若是一片空白,当是其中还有其他奥秘。
辛去病现出一个奇怪的表情,将画卷随手一拿,朝炉火扔去。
炉火正旺,画卷落入其中,沈炼神色一变。
却原来那火烧的再旺,都没能将画卷点燃,竟然不知是何等材质。
辛去病干枯的手,伸进去炉火,拿回画卷,说道:“沈公子你用身上的飞刀往这画卷划过,记得贯注内气。”
沈炼依言而行,那飞刀虽是凡铁,却极为锋利。
沈炼内气小有所成,贯注其中,力道何止千斤。
纵然是青瓜大小的石头,也给剖开了。
落在这空白画卷上,连一点印子都没能留下。
“果然是件异物,难怪跟仙家有关。”沈炼沉声道。
“这画虽是从青玄流传出来,似乎却无人在意,亦无人追回,好比你所练神足经,到底只是凡间武学,即使那位后来成道,也早已跟神足经没多大关系。说起来这画还是凌冲霄门中某一位前人赠与青竹帮安家,其中有什么缘故,老夫倒是不知详略。这些事也是我昔年游戏人间,偶然知晓。
而此画除了水火不侵,刀剑难伤之外,根本没有什么别的奥秘被人发现。
其实若非杨轩上次抢画,也不会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东西。
青竹帮在青州人多势众,安万里又是老谋深算,把这件东西藏得极深,外人虽然知道一点奇异,也不太了解。
如非叶流云这般人物,又不怕怀璧之罪,加上安万里又或多或少明里暗里提示此画奥秘已经被你勘破,所以才精进神速,成为江湖第一流人物。
怕是早也守不住这东西了,当然现在这玩意青竹帮还是没能留住。”辛去病将这段事随口道来,如若目睹,亦不知他知道多少隐秘之事。
“少安先生既然知道此画奇异,为何不早点取来研究一下,非要等叶流云取出,然后才从他身上得到。”
沈炼道出一个关键问题,他心中也难以理解,似辛去病这种狐仙人物,在人间当是无敌,除非有别的顾忌。
“沈公子将来会明白其中缘由的,此画确实有些许奥秘在其中,怕是青玄中人都未必明了,我也是偶然得知了一鳞半爪,可惜此画看来确实于我无用,却对公子,倒是有些好处。”
“难道老先生要把此画送给我?”沈炼含笑。
“你想得美。”辛十四娘凤目微嗔。
“此物其实送给你倒是无妨,只是还不到时候。世外仙流,其实也分不同道门,若说最适合公子,当属青玄,料来凌冲霄若是对你提过他师门武学来历,你也当了解一点。明年重九,便是青玄山门大开之时,此后半年,俱是青玄择徒法会时期,公子若要知其详略,最好去问问叶流云。”辛去病淡然一笑,终于说到了重点。
“于仙门之事,晚生确实一头雾水,听了少安先生些许言语后,才有些粗略印象,却不知先生需要我做什么?”
“若是今后公子真的入了青玄,老夫确实有事求到你身上,到时也不会让你太过为难,甚至有青玄为依靠,公子跟老夫翻脸,我亦是无可奈何,只是我相信公子的品行,决不至于做出那样的事。”
辛去病此言确实发自肺腑,沈炼有第一流品行,这几天辛去病其实一直在以神通暗中观察沈炼。
这也是他没有让辛十四娘立即请沈炼上山,而是多了几天缓冲。
“先生信我,我也不疑,先生会有害于我,若无别的事情,在下想先回家,毕竟适才所闻,我需要整顿一下。”沈炼歉然道。
“拖泥带水,不够痛快。”辛十四娘在一旁冷然而道。
“本在红尘,一身泥泞,何来痛痛快快,在下从不欺心。”沈炼朝着辛十四娘轻描淡写回道。
“也就不留你留宿了,公子且去。”
******
沈炼下山而去,这对狐仙父女,并非一无所赠。
至少沈炼得了那醒神汤的方子。
他不会贸然,就去收集药材,今夜虽然聊了很多,其实也只是掀开了仙流的一部分神秘面纱。
他只觉得这狐仙纵然对他没有多大恶意,还是有许多不尽不实之处。
但是无论是辛十四娘还是辛去病,两人皆是深不可测。
沈炼自问,对方要为难他,简直轻而易举。
更难得的是,这狐仙深通人情,绝非简简单单的妖魔,比之沈老爷子还要老辣。
回头往山上望去,似乎还能看到辛去病深沉的目光,以及辛十四娘几乎完美的容貌。
他远没有外表那般淡然,而且如果辛去病没有骗他,那么青玄开山门收徒,将是他极好的一次机会。
只有进入这种仙门,方才不会如今时今日这般,对修炼之事,懵懵懂懂。
此去纵千山万水,人间百年,他也不会后悔。
他看起来是慢性子,一旦认定了事,却不会回头。
仙道飘渺,哪怕是一点希望,他也要抓~住。
回道客栈,已经夜深。
即使吴管事勤于干事,这时候也已经睡去。
进入客栈之门,沈炼确实没有看到吴管事,却看到了白玉飞。
“今晚是你值夜?”沈炼问道,他记性绝佳,上次看过吴管事给他的各人职司安排,论说今夜不该是白玉飞守着。
“我特意换班,等东家你回来。”白玉飞在灯光下,洒然一笑。
“有事找我?”
“知道你快远行,我找吴管事预支了下月的工钱,请你喝酒,只是不知道你赏不赏脸。”
“有人请喝酒,我怎么好拒绝。”沈炼一笑,白玉飞是个妙人。
他确信自己没看错眼,有间客栈只要有白玉飞在,就一定能很平安。
“其实没什么事,就想找你喝一次酒,最好能让你醉一次。”白玉飞嘿嘿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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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人生难得一场醉
酒是烧刀子,一口闷下,如刀入喉。
烧刀子是烈酒,亦是便宜的酒。
许多人认为好酒不便宜,便宜没好酒,其实未必全对。因为酒本身就不是好东西,自然不会好。
沈炼平时纵然饮酒,也仅仅是緑蚁酒这样的米酒,度数很低,酒性温和。
烈酒入喉的滋味确实不好受,况且烧刀子本就是度数比较高的一种。
沈炼不是小口喝,而是大碗喝酒。若是见惯了他的温文尔雅,别人一定不会相信此时狂歌痛饮的便是沈炼,白玉京不得不信。
因为酒是他拿出来的,亦是他请沈炼喝的,下酒菜不过是一叠花生。
以他的工钱,要喝那么多酒,自然就买不了什么好菜。
虽然整个客栈都是沈炼的,只要沈炼想,什么好菜都能做出来,哪怕是厨子已经睡着。
可沈炼只想和白玉飞请的酒,亦只想吃白玉飞请的菜。
白玉飞亦如此。
“我实是想不到,你喝酒可以如此痛快。”白玉飞带着醉意,拍着沈炼肩膀。他不是没有和人喝过酒,可是跟沈炼喝不同,沈炼有种特别的魔力,好似他永远都给人一种能安心的感觉,只要你能成为他的朋友,他就一定很可靠。
和别人喝,他不敢醉,可是和沈炼喝,即使两人都醉了,他也相信,不会有什么事,这就是沈炼,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沈炼。
“我难道不是个痛快的人么?”沈炼醉意朦胧,可是眼睛,不见浑浊。
“你是不够痛快的人。”白玉飞大笑道。
“那你呢?”沈炼随口问道。
“什么?”白玉飞好似醉了,他的脚下有十个坛子,若是常人喝了十坛酒,已经不是醉了的问题,而是倒下的问题。
白玉飞没有倒,他练的轻功,太重平衡,好似不倒翁,即使醉了,也没失去对重心的把握。
“我说你是不是不够痛快的人?”沈炼声音大了一点,这下白玉飞好似挺清楚了。
“我是不敢痛快的人。”白玉飞又是一阵大笑,喝酒的时候,你以为你的声音很大,其实未必,但这句话沈炼听清楚了。
沈炼无声无息拍了拍白玉飞肩膀,什么也没说,到了这地步,还有什么说的,只能喝酒。
沈炼确实醉了。
王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在自己的客栈,和自己的伙计。
这一场酒其实没什么目的,就是白玉飞想要和沈炼喝酒,沈炼便答应了。
沈炼不能说不痛快,只是不够痛快,这是源于他自身的一种不安全感。
白玉飞亦是一个痛快的人,可是他平生并无知己,故而不敢痛快,因为痛快了这次,便未必今后还有痛快的机会。
好在今夜两人确实醉了,醉的彻底。
沈炼睁开眼的时候不是清晨,而是正午。
这是两年来,他第一次起得这么晚,睡得也并不好,宿酒带来的头疼,开始发作。
不是他身体不好,喝不了酒,而是他喝得太多。
白玉飞是在第十二坛酒醉的,那时候沈炼还数得清。
等沈炼醉倒的时候,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坛酒。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次的酒,不但是白玉飞请他的,还有吴管事。
床是柔软舒适的,外面的天气确实寒冷逼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少有人能够起来。
可是有句话说的不错,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沈炼便是很少人中的一个。
等他一如既往来到客栈大厅时,白玉飞已经上了工,除了比别的伙计看起来更勤快之外,实是没有人瞧得出这是名震天下的大盗。
当你飞得越高,便会越享受在地上的脚踏实地。
白玉飞的武功不算绝顶,可沈炼相信,十年、二十年后,他怕是能登峰造极了。
可惜却与仙道无缘,这并不是一个值得伤心的事。
因为世上绝大多数人不但与仙道无缘,也与江湖无缘,只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个而已。
吴管事递给他一个请柬,那是沈若曦诗会的请柬。
紫色的请柬,代表着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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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曦办的诗会,那自是惊动满城。
也是寒冬清苦,没什么娱乐,本来沈若曦只邀请了几位相熟的大家闺秀,浑然没有料到竟会如此受到热捧。
那梅花诗会,举办的是沈家一处庄园,当天当真是人潮涌动,宝马雕车香满路,一夜尽是鱼龙舞。
有才子佳人,有富商豪客,但绝无普通人。
因为寒冬清苦而无聊的人,绝不会是还在为生活奔波的普通人。
穷人的烦恼,绝不会是在于找不到什么可以娱乐,因为你穷的时候,当真是哪怕晚上吃上一块肉,喝上一杯酒,都是莫大的享受了。
沈若曦当然不是穷人,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做贫困。
少女的情怀是充满诗意的,只是穷人家的少女,纵有诗意,也无法表达。
沈若曦很幸运,她不但能做自己想做的,还有人帮她做。
区区青州府,本来就是文学荒芜的场所,盛会到了尾声,也没有出现什么惊人的佳作,可是大家的情绪都已经高涨起来。
“冰雪林中著此身,
不同桃李混芳尘;
忽然一夜清香发,
散作乾坤万里春”
婉转清吟,却掩饰不了诗中的清傲。
此诗一出,满座之人,皆失颜色。
纵有几分才学的士人,面对这注定流传千古的七绝,亦不得不为之俯首。
诗歌的魅力,在于可以跨越等级的界限,跨越贫穷与富贵,甚至跨越不同文化。
每一个人,生来本性并非浑浊,只是从先天到后天,受了红尘,才会对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斤斤计较。
一首千古绝唱的魅力在于,能打动大多数人,感受到自身本性中美好的一面。
沈若曦在高台上,带着面纱,这首诗是她故意放到大家情绪高涨时放出来,立竿见影取得瞩目。
诗意清幽冷淡,纵然已经背的滚瓜烂熟,此际再听到,她也不禁怅然。
她觉得对这位表哥,她又多了点了解。
只可惜沈炼不在旁边,她的目光一一向前方扫去,沈炼亦不在台下。
却没注意到,一株梅花之后,有人朝她挥手,转身便走,消失在冬夜里。
已经腊月末尾,立春将至,怕是春暖花开也不远了。
第四十八章冰玉(周一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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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炼再一次去伽蓝山的时候,那对狐仙父女已经了无踪迹,好似从未出现过。
古庙一片破败,荒废随处可见,甚至蛛网都仿佛结了许久。
他那日竟没有半分瞧出,当时干净整洁的院落,竟是幻象,由此可见那个老狐仙的法力精深。
沈炼知道虽然对反离去了,但迟早还会见面,希望那时候他已经入了仙道。
名剑山庄在东北,青州到名剑山庄的路途,足足有三千里。
没有水路,沈炼走的是陆路。
沈炼所处国家唤作大魏,定都北方,向来有游学的传统,沈炼束腰佩剑,面容洁白,一看就是大户人家游学的士子。
唯一令人觉得蹊跷处,便是他身旁没有下人。
沈炼只带了一荷包金叶子,别无余物,比前世所谓背包客还要简约。
这一场大雨突兀而至,还有三百里便是名剑山庄,沈炼也不想赶路,而是找了一家人进去避雨。
沈炼找到的人家,却是一座庄院,赫然入目,便是‘苏家堡’三个字。
他眼睛一咪,心中为之触动,那‘苏家堡’三个字,竟然是以不知什么兵器,或刀或棍或剑,一气而成。
如行云流水一般,十分自然。
“这家人怕也是江湖中人。”沈炼心道,就算不是江湖中人,怕刻字之人,也是内气有成之辈,光这一任自然,如若行云的三个字,沈炼自问绝难以刻出来。
武道到了尽头,当与仙道相通。
沈炼豁然生出这种感觉。
那三个字的奥妙,唯独沈炼这种精神敏感的人,才能感受到其中那种如流水不绝的意韵,若论书法而言,字不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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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沈炼便在苏家堡中,大厅已经有不少躲雨的人。
春雨森寒,主人家善解人意的升起了炉火,驱走了不少寒意。
其中一批人,携刀带剑,整齐服装,眉宇颇有彪悍之气。
领头是个大概二十八~九的青年,虽然被其他人围在中间,块头不是最大,却有种难言的气魄,劲装之下,沈炼一瞥,犹能窥见其健旺的血气。
大厅本有炉火,可是沈炼安坐之时,神意隐然发觉,这个青年人,本身就是个大火炉,当真是配得上一句‘气血方刚’。
当然凌冲霄是到了‘降白~虎’境界,能够锁住大部分血气,反而不会外泄,看起来好似常人,真要是爆发起来,还是远胜过这个青年。
可是凌冲霄何等人物,青年能与之稍稍相比,也算是高手了。
除却这一批人之外,还有一个短发头陀。
沈炼看他的时候,对方也同时对他一笑,似乎没有恶意。
另外还有三个看不出来历的人,身材高大,颇为凶历。
那三个人有意无意间,皆在注意被围着青年人的方向。
神色含~着煞气,似乎时刻想要动手。
而那青年人,同样也在暗自留意这三个人,神色冷峻。
似乎双方极有默契,在等待什么,暂时还没有动手。
外面一声春雷,轰轰然,回荡不绝。
一位眉眼含笑的少年公子,悠然出现在大厅。
此时虽然风雨交加,寒气逼人,他却手持一把折扇,说不出的神采俊秀。
光论面容,竟然与沈炼的清秀各有千秋,只是这少年公子更加柔美,还多了一分不羁。
等少年公子进来的时候,而之前面露凶历的几个,却都现出喜色。
那三个人纷纷站了起来,青年人那一批也站了起来。
气氛凝滞,一触即发。
少年公子指着青年人,玉~指莹白如玉,在炉火灯火下,依稀能看到血管,无论是谁,都不会认为这样的人有任何杀伤力。
“你就是李壮。”
他的声音很清脆,如若珠落玉碎。
“正是在下,顺风镖局的李壮,不知尊驾是谁,这跟了洒家一路的漠北三雄,也是跟你有关系吧。”李壮气息浑厚,说出话来,更是铿锵有力,有种大将风度。
“你怎么知道这三大傻个,跟我有关系。”少年公子懒洋洋问道。
那三个身材高大,凶神恶煞般的壮汉,便是驰名江湖的漠北三雄,杀人剪草,着实是一等一的亡命之徒。
三人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更有一套连击之法,这么多年来,少有人奈何他们。
只是五年来已经销声匿迹,江湖上传闻他们栽在凌冲霄手上,却没想到还活得好好的。
李壮一开始也没认出来三个人,直到两方交手一次,才认出对方的武功来路。
他已经折了两个弟兄,心中悲愤,却还是强行抑制住。
唯独对漠北三雄为何来劫这趟镖,有些不明白。
直到这位少年公子出现,才有所猜测。
现在他最重要的是拖延时间,等到援兵。
“谅漠北三雄本事再大,也不敢来劫我这趟镖。”李壮这话粗中有细,既没有过于激怒漠北三雄,也暗自在试探少年公子的来历。
“嘿嘿,名剑山庄算什么东西,这千年冰玉乃是我们小主势在必得的东西,你若识相便乖乖奉上。”漠北三雄中年纪最长的说道。
李壮长笑一声,道:“不知这位小主究竟是何方神圣,竟然令漠北三雄都敢对名剑山庄都不放在眼里。”
唤作‘小主’的少年公子,微微笑道:“我是谁,你还不配问,这千年冰玉,其实也没什么了不得之处,也是他叶流云自信不够,想要凭借它走过那条‘问心路’,所谓江湖第一公子,看来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不敢说流云少庄主是什么江湖第一公子,也不知什么事‘问心路’,但他学识,武功,人品,都是在下生平最敬重的,小主阁下想来定然是对他有什么误会。”李壮~神色凛然。
“我能有什么误会,平生见都未见过,你也不必拖延时间,我知道你出身伏魔寺,乃是这破庙,两百年来,第一个在三十岁不到,练成大力金刚掌的人才,又把金钟罩练到第六层。这样吧,我让你先对我出一掌,看看我这身板是不是比你的金钟罩要强一点,如果我没事,你再接我一掌,若是你受伤了,东西给我,我也懒得多造杀孽。”
第四十九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沈炼有些奇怪,发生这么大的事,苏家堡中主人家也不露面。
难道是因为怕了这些江湖恶人,所以夺了起来。
他心中疑惑,却见到那短发头陀,双眼眯着,好似睡着了一般,这里发生这么大动静,都跟他无关。
李壮被‘小主’道破心思,心中惊诧,更多是对这位‘小主’深深忌惮。
他的大力金刚掌已经能够开碑裂石,一口气能够劈坏十三匹青砖。
哪怕这‘小主’是铁打的,听过他的名头,也不该如此托大。
至于金钟罩练到第六层,更是寻常刀剑难伤。
若没有这点本事,他也开不起这顺风镖局。
而对方话发在这里,他若是这都不敢应战,将来还有什么脸面立足江湖。
只是要是就这么上去给对方一掌,又好像不够英雄,况且对方够胆这样做,难保没有什么阴谋诡计。
李壮心念一转,抱拳拱手道:“拳脚无眼,若是伤了公子,可怎生叫某过意得去,不如咱们切磋切磋,以武会友,若是公子真的技高一筹,在下也无话可说。”
他是打定主意要拖延时间,若是对方不肯,那就只好刀兵相见,这‘冰玉’是名剑山庄点名要的物件,要是丢了这趟镖,他李壮不但丢了顺风镖局的名声,更是连伏魔寺千百年的脸面也一并丢去。
‘小主’嫣然一笑,如若花开,竟然使满堂又明亮了一分。
李壮不禁神情晃动,心中免不了想到,要是这人是是个女子,怕是祸水。
他大敌当前,竟然还想到这些,可见‘小主’颜色。
“算了,你什么人物,给脸不要脸。”小主一挥折扇,一笑过后,便神情冷然。
好似七月流火,到了腊月霜天,脸色说变就变。
那折扇描金,高贵华丽,更加衬得小主,肌肤堆雪,若如琉璃。
李壮不敢大意,凝神戒备。
“去,把长眼的都解决了,这个大力金刚掌留给我好生玩玩。”小主嘴角微微弯曲,冷酷俊峭。
李壮只看到那位小主,哗然间,便成了一叠重影,径自朝他而来。
顾不得漠北三雄,他见识非同小可,知道对方光这身法,便可当世一流。
气沉丹田,精炼多年的大力金刚掌的掌力,刚猛无俦,如怒海狂涛,双掌推出,不敢留力。
这一下好似将真空抽干一半,沈炼固然在远处,也不禁耳膜一紧。
大力金刚掌虽是至刚至猛的掌法,却非外家硬功,乃是由外入内,上乘武功。
练到极致,也当不会差别于道家降白~虎的**功行。
这既是掌法,也是内功。
又与金钟罩相铺相成,威力当真大的很。
那一叠重影,同时消失,小主就在掌力笼罩范围之内。
却见到小主身周犹如生出波纹,又好似他体外有无形水罩。
那掌力落在小主身上,便被尽数卸去,分毫威力都没有显现出来。
李壮骇然失色,道:“护体罡气,怎么可能。”这时他才知道面前‘小主’,如何敢托大,愿意接他一掌,原来是练成了护体罡气这传说中的神功。
沈炼却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灵觉超乎常人,觉得小主这护体罡气也来得太过突兀,好像是机关一样,浑没有那种神气消耗。
当初青袍人杨轩亦是练成了护体罡气,可是面对万箭齐发的场景,还是不敢硬抗,因为罡气对精气消耗巨大。
如若护身罡气能够无休无止运行,不怕消耗,即便面对千军万马,那也是从从容容,如陆地神仙一般。
李壮一击不成,便欲闪开,夺门而逃。
走镖局的,生死本就不在心上,可是那东西却不能丢。
他也是心慌意乱,既然见了小主的轻功,又怎么能够逃走。
小主露出了孩子般的笑容,手持折扇,如影随形,李壮根本摆脱不了。
那李壮几次要逃到门口,就被小主拦住,如猫戏老鼠。
旁边的喊杀声,又落入李壮耳中,他分心一望,跟随自己的弟兄,却是被漠北三雄一面倒的屠杀。
这三人凶神恶煞,不是直接抓起人撕下胳膊,便是捏断关节。
最后才让人在痛苦折磨中死去。
本是一片干净的大厅,瞬间变成修罗场。
短发头陀,依旧睡着了般,毫无动静。
等到李壮目赤欲裂,想要救援,那折扇无声无息出现。
往李壮的头颅一敲,好似一根棒子,敲碎了西瓜,露出白红相间的脑浆。
那李壮练成金钟罩,刀剑难伤,何况头本来就比身体其他部位更加坚硬,可是却经不住小主轻轻一敲。
这便是内气大成,哪怕是草木竹石,在手中亦能有莫大威力。
转瞬间顺风镖局,连同李壮在内,一个人都没逃掉。
血腥气弥漫四周,令人闻之欲吐。
漠北三雄个个带血,都是别人的血。
小主小心翼翼,从李壮身上拿出一个小盒子。
漠北三雄已经上来,道:“小主,都解决了。”
小主没有着急打开盒子,往大厅看了一眼,丝毫没有被血腥场面震住。
却是看到了沈炼还有短发头陀,神色淡然道:“我说把长眼的都杀了,你们难道没长耳朵。”
漠北三雄素来凶狠霸道,却没有滥杀无辜的习惯。
只是知道小主喜怒无常,不敢稍微违背对方意愿,只好先看向沈炼,三人狞笑道:“小子只怪你命不好。”
如果是寻常悍匪,杀良家子弟,沈炼倒也会拔刀相助。
但是顺风镖局和这漠北三雄还有小主,却非这一类,而是属于江湖事。
谈不上谁是无辜,沈炼纵有善心,也不会浪费在这里。
唯独没想到,想要抽身事外,都不可能。
果然是人在江湖,便有恩怨是非,纵然事不关己,也会有麻烦前来。
他不是爱惹事的人,更不是怕事的人。
“惹到我,才算你们命不好。”沈炼微微一叹。
小主看向沈炼,眼角余光却在短发头陀身上,心中觉得短发头陀,怎么有点眼熟。
此行算是容易,冰玉其实对他没什么用,可是对叶流云有用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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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却道小主是萧竹
漠北三雄一步一步朝沈炼靠近,适才沈炼的话激怒了他们。
每一步都很沉重,三人整齐划一,似乎还能听到房上瓦片的抖动,不知是否是外面大雨击打屋顶,还是三人步伐,引起瓦片的翻腾。
三个人,六只拳头,每一拳皆能打死一头牛。
沈炼面对三个凶神恶煞,却有些兴味索然。
等六个拳头,朝他身上六处要害招呼的时候,沈炼微微躬身,如同喝醉了一般,左摇右摆,幅度却凌~乱得很,但恰好一一避开这些拳头。
这是他从白玉飞的身法领悟出的,和白玉飞的身法并不相同,却都由‘平衡’二字阐发出来。
耳旁拳风呼啸而过,盖住了磅礴雨声。
随手搭上了其中一人的剑肩膀,就势脚一勾,便是另一人的膝盖。
再然后一推,被搭住的那人,撞向了第三个。
三个恶汉,就好比牵戏的木偶,随便沈炼摆~弄,最后拧成一团麻花,互相关联,摆脱不出。
落在地上,恰恰成了个大~肉~球。
漠北三雄在江湖中亦是有名号的人物,可沈炼如此轻描淡写将三人收拾,却非‘小主’所料。
他之前注意力被短发头陀吸引,如今回过神来,三人已经被收拾掉。
要说三人也是天生神力,可惜沈炼神意远胜三人,以无厚入有间,没废上多少气力。
“你绝非泛泛之辈,叫什么名字?”‘小主’眼睛一眨,神色认真起来,仿佛有点点光辉从动人的睫毛处,逸散而出。
“我是谁,怕你也不认识,你是谁,我更不想知道。”沈炼不疾不徐的回答,却是神意凝聚,时刻准备神魂出窍,扑杀对方。
原由是这个‘小主’之前的手段,确实令人顾忌。
本来狐仙提醒后,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用出灭神剑,可惜世间之事,哪里是你想不做,就不做的。
“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应该姓沈?”‘小主’微微笑道。
“我也知道,你叫萧竹,萧瑟的萧,竹叶的竹,归云山庄的小主人。”说话的不是沈炼,而是看起来睡着了的短发头陀。
名剑山庄和归云山庄一南一北,俱是大魏江湖中,传承最久远的武学圣地。
听说已有千年,比大魏国祚还要长久得多。
沈炼没想到先见过名剑山庄的少庄主叶流云,现在又见到了归云山庄的少主萧竹。
作为武学圣地的传人,难怪能对江湖事如数家珍,一眼瞧出沈炼来历。
萧竹轻轻用折扇拍打自己嫩如白玉的手掌,稍稍偏着头,抿着嘴唇笑道:“原来是横刀头陀苦慧大师,记得许多年前,你还参加过我的抓周宴,那时你可是送了一串活佛的手珠做我抓周的物件,难怪有点眼熟。”
“都说你出生后,便能记事,我还以为是开玩笑,原来是真的。”苦慧悠悠说道。
“听说你三年前见过叶流云,我和他相比,谁更厉害?”萧竹停止用折扇拍打手掌,对他和叶流云之间的胜负,似乎还胜过了对沈炼的追究。
“你若是不用‘金刚符’,两个你都不是叶流云的对手,况且你们本是一对,他比你强点,以后才会过得好。”苦慧笑吟吟道。
沈炼闻言心下恍然,这萧竹竟是个女的,归云山庄和名剑山庄没有恩怨,更是亲家。
而刚才小主那护体气罩,或许便与所谓的金刚符有关,那可能便是仙家妙术。
“这金刚符是我家的,自然也是我的,就许你们用得宝刀神剑,我就用不得道符?”萧竹哼了一声,颇见娇~媚。
沈炼暗道:这女人喜怒无常,对人命更是看得轻贱,叶流云娶了这么个老婆,将来是有苦头吃了。
想起叶流云那清高自许的性情,配上萧竹,沈炼都不敢想下去。
“不说叶流云,便是这位沈公子,你即使有金刚符在手,也非是他敌手。”苦慧指着沈炼,淡淡笑道。
“他有什么了不起,便是凌冲霄在这,也是破不了金刚符。”萧竹冷冷说道,沈炼虽然有什么‘玉公子’的名头,在她看来,还远未可能破解金刚符。
此符乃是从世外仙道流出,无须真气。
只需要稍稍以心神祭炼,便可随心激发,生出无形气罩,绝非俗世中人手段,可以破开。
而且只要里面储存的元气没有消耗完,无形气罩就能够一直存在。
等平时不用时,金刚符中还有一个小阵法,可以自行吸纳天地元气,将消耗的天地元气补充回来。
同时吸收天地元气的过程中,还可以无形间改善佩戴金刚符的人体质。
即使在世外仙道中,都算得上珍贵的器物。
“他练成了灭神剑,你说能不能破?”苦慧缓缓说道。
沈炼心道:看来自己的底细,是瞒不过有心人的,好在没人知道我练过《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
他已经发觉,至少江湖中是没有专门修炼神魂的功法,至于世外仙流那就无从得知了。
沈炼如今能够渐渐脱离凡俗,真正的功臣,仍旧是《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这来历难言的功法。
萧竹打量了沈炼一眼,道:“除了杨轩那个疯子,还真有人去练这短命的功夫,凌冲霄怎么会让他继续活着,还传他武功?”
“别人练灭神剑要么死于非命,要么走入偏执的魔道,如杨轩一般,但沈公子是例外。”
“凭什么我要相信你的话?”萧竹冷冷一笑。
“你要不试试?”
“喂,姓沈的,你当真练成了灭神剑?”萧竹对沈炼直接问道。
“大概是吧。”
“什么叫做大概?”萧竹乌黑的眼珠,有些好奇的盯着沈炼。
“我确实能用出灭神剑,如果姑娘的无形气罩不能防御精神之类的攻击,那么在下确实能胜过你。”沈炼慢条斯理的回道。
既然对方是叶流云未过门的妻子,更是个小姑娘,沈炼便不欲多生是非,毕竟他还想通过叶流云了解一下青玄择徒的事情。
至于萧竹为什么要跟叶流云作对,跟他有什么关系,沈炼半分都不想好奇。
忽然有几声咳嗽传出来,给大厅中的三人听得清清楚楚。
第五十一章苏家堡的主人
之前沈炼近来躲雨的时候,是个老仆引进来的,然后便早已不见。
这里也只是一处偏厅,毕竟只是堡中主人好心让来往的赶路人躲一下雨,更多的方便,也不会提供。
沈炼起初被那‘苏家堡’三个字吸引,无意识忽略其他,不然还是能留意到这里的一些特殊。
伴随着咳嗽声,从内门走出一个男人,面容俊美,便是任何能工巧匠都难以雕刻出来,衣着华丽,却非沈炼见过的材质,见过的针法所制成。
他的皮肤竟比萧竹还要好,十指修长,既适合弹琴,更适合抚剑。
刻着双手却是拿着枚丝巾捂着嘴,咳嗽声亦是从他这里发出。
若不是他的咳嗽声,沈炼几乎发现不了这个人。
沈炼平生第一次遇到行动间能够不发出一丝声响的人,他的耳力已经足够好,却听不到对方行动时,接触地面的声音,更加听不到对方行动时,关节活动的声音。
苦慧一直以来轻松的面容,多出些许凝重。
如此修罗场面,竟也没对来人多出半分震动。
外面的雨开始听了,屋檐的流水,滴答滴答,好似晚钟。
男子逐渐扫着厅中站着的三人。
萧竹不自觉拍起了折扇,似乎很淡定,可是她的手紧握扇柄,手背显出如青玉般的经络,看来并非表面那样泰然。
苦慧被中年男子目光一扫,微微垂下眼帘,只是眉宇间的凝重,掩盖不住。
唯独沈炼,抛开开始的惊诧,变得如若平常。
他却暗自运起《上清灵宝自然锁心定神真解》凝神定心的法门,只因这目光太不寻常,好似老虎才睡醒,没有那么凶狠,可王者的威严不可侵犯,叫你下意识想要低头,想要臣服。
“你是谁?”最先忍不住的当然是萧竹。
沈炼暗叹一声,光凭萧竹按不住性子,便知萧竹绝不如叶流云。
虽然那天沈炼侥幸胜了叶流云,可绝不会小觑对方半分,那是他生平所遇,最惊才绝艳的人物。
无论是谁,在双~腿残废的情况下,都不会比叶流云活得更好。
“我当然是这里的主人。”主人含笑道。
“我是问你的名字?”
“这里是苏家堡,鄙人当然姓苏,至于名?我说了,姑娘也不会清楚。其实姓名只是代号,相逢即是有缘,如今天色已晚,三位要不吃顿便饭,在这歇一夜才走。”主人依旧风轻云淡的笑着,即使邀请客人,亦在温和的外表下,令人生出他的话,不容置喙!
“对不起,叔叔,我母亲叫我晚上要回去吃饭。”萧竹嫣然一笑,百媚横生,竟也不管扭作一团的漠北三雄。
足尖一点,仿佛轻云出岫,便要飘出门外。
她身法之轻~盈,姿势之曼妙,当真是赏心悦目。
常人若是稍微留恋,萧竹就可能已经消失在视线之中。
萧竹冰雪聪明,既然目的达成,又多出苦慧、沈炼还有这个来历莫测的苏家堡主人,留在这里,更无好处,不若先行脱身。
她是女子,纵然逃之夭夭,都不会有什么声名负累。
萧竹速度很快,停下来也很快,就在门口。
主人已经站到了她身前。
她轻轻一顿,折扇挥出,正如燕子在空中偶然停顿,然后猛然加速。
这顺势一击,考虑的是对身体的协调度,以及力道的掌握。
即使致命一击,看起来亦赏心悦目。
沈炼目睹这一切,不由得不佩服,女子习武虽然有许多不足,但在身体柔韧性上,先天就比男子好上太多。
可见天道得失之公平。
刚才那折扇轻而易举就敲破了练成一身硬功李壮的脑袋,如今这势头,远比适才萧竹轻描淡写的一击要强。
近在咫尺之间,沈炼自问也是避不开这一击的。
苏家堡的主人亦没有避开,折扇穿过他的肩头,然后沈炼好似听到一声泡沫破碎的声音。
那主人却整个人化成了一滩水,沈炼心中略微激动,这分明便是道术。
以水化出的假身碎去,那水珠四溅。
萧竹身上又生出无形气罩,金刚符的作用开始显现。
一滴滴水,在空中,缓缓滑落。
这时候突然出现一道白芒,视那气罩浑如无物,径自撞了进去。
居然好似刀劈豆腐,果真毫无阻拦。
萧竹娇~呼一声,然后愕然。
白芒如丝如缕,破开气罩,绕着萧竹周身疾走,便将她绑住,动弹不得。
那些假身破碎的水滴,竟而落进厅内的地面,混在血污之中,顷刻间那些死人的尸体,俱成一滩浑浊黄水。
聚水成球,滚入厅外棵枇杷树下,浸入土中。
漠北三雄几个虽然被那水滴淌过,却一点都没有受到伤害,只有那些血肉,俱做肥料。
沈炼眼力极好,只见得那枇杷树孤零零的枝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出许多嫩叶。
此间主人似乎动也未动,还是在原地。
似乎感触到沈炼目光,说道:“这株琵琶本是我昔年发妻手植,已然如盖,后来我新娶娇妻,命我伐了它,可怜它已通灵性,我便将其移栽到这处别院来,今日得了这些肥料,明年定能生出许多可口枇杷果,可惜三位未必能等到我将果子酿成果酒。”
说完他又是哈哈一笑,可将死人身体当做养料,即便是苦慧,亦觉得阴森可怖。
萧竹美眸一眯,展颜笑道:“这位叔叔,我想起来了,今天我父亲母亲都不在家,就在你这里吃饭,我不走了。”
主人悠悠道:“我也只是和你开个玩笑罢了,你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我怎么忍心害你。”
他神出手指,微微一勾,那缠绕萧竹的白芒,嗖地一下,松开萧竹,在空中抖得笔直,犹如一条灵蛇,钻进主人勾出手指的指肚中。
沈炼心想:这里的主人看来也非俗世中人,不知比起辛十四娘父女,到底谁更厉害。
狐仙和这里主人的手段,俱已超出沈炼的认知,难以判断强弱。
萧竹这次可不敢跑,乖乖走回来,却到了沈炼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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