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密谋(下)
下了阁楼,转了几转,避开了众人视线,到了街上,却见得了韩娘在对面,当下也不多说,上前。
一见到了张宣凝,便上前说着:“哎呀,张爷在这里啊?”
张宣凝说着:“事情办完了?”
“办完了,老冯家已经同意卖妾了,贞娘子二年多来,没有孩子,家中打闹,又说得闲话,因此我去一说,没多少事,就成了,不过,当年老冯家娶贞娘子,是出了花雕床两张,四季衣服各一,还有三件金镯,二件银钏。”
“这容易,我原价还给于他,折合多少银子?”虽然知道里面说不定还有什么威吓利诱之事,不然就算再无感情,也难以迅速办成,张宣凝也不问起,就如此的对她说着。
“折合银子八十两。卖妾的文书已经带来了,只要张爷肯出这笔钱,这娘子就今天卖给了你,贞娘子今年不过十九岁,生的高挑身材,张爷正是好眼光呢!”韩娘笑着说着:“我帮张爷你计议:虽说如此,当年可是十七闺女,才有这个价,现在老冯只指望要几两银子,得了点体面就是了。”
“这倒不必,我照样出八十两银子,你把她娘家的东西都带回来,还有,你办事非常不错,我也再给你二十两银子。”张宣凝如此说着:“只是我今日还没有准备好,银票等我晚上拿给你罢。”
“这样也好,张爷只要画个押,谁会不信?我这就把贞娘子带过来。”韩娘笑的满脸是花,说着。
“不必,她母家姓何吧,你先把她送回家中,然后我下午就去,虽然是买来的妾,但是我也不想太薄待了她,八厚礼,正红轿免了,但是四薄礼,淡红轿还是要的,毕竟她当年还救了我,人总要讲恩义的。”张宣凝淡淡的说着,然后就说:“文书已经成了吗?拿来,我自给画押,不少你们银子。”
“这个当然,哎呀,贞娘子真是好福气,哪家小娘子被卖了,还重来一次进门的礼节的?”韩娘笑着拿出一张文书来,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大体上就是把何贞当成了货物一样卖的条款——这在古代非常平常,别的不说,豪门和官府,这时都把小妾当成货物一样交换着玩的,连几百年后的苏东坡,也最喜欢把玩腻的美妾送人或者一起玩呢!
略一看,就随便进了一家店铺,借得了笔墨,在上面画押签上名字,然后吹了吹,再给了韩娘。
“还有,既然你对这个熟,等会,我再给你一百两银子,你就把这喜事也办了吧,什么礼衣,什么果品,什么金镯和银钏,都给我办上几件。”张宣凝说着:“其它的,都由你得了,娶妾不需要酒席,二桌喝了就是了,其它多的,你自己看着办。”
一估算操办这些事情得的好处,韩娘笑的连嘴也合不上:“张爷放心,我办来事,一定为你办的稳当。”
顿了一顿,她甚至说了一句让张宣凝啼笑皆非的话:“还有,张爷以后看上了哪家的大姑娘小娘子,给我说说,我就帮你办的稳当。”
切,自己又不是西门庆,要这样看上别人妻女然后找这个淫媒吗?如果不是因为张贞救得他的性命,而且又非常关键,她再是美丽,也不必如此吧,鄙视了她一下,就说着:“这以后再说吧,先把我这事办成办稳了再说。”
当下问了情况,原来这种妾,一般人家甚至不摆酒,兄弟们也不多请了,只是请了苏爷一家前来喝一杯,再加上核心的兄弟几个,算得二桌也就算了。
“既然明日迎了,那不如今天就说个好,这等事情,也不算什么,张爷不如下午直接就去何家,那破烂户,一说就成,还是必须花费一点就是。”韩娘想了想,再说着:“去时也不用买什么,弄匹布,买四盘羹果,其它的东西,我来弄,去了一次也就是了。”
“这样吧,你先去办事,我就回去拿钱,到时候,一起办了就是。”张宣凝心中觉得她还是没有拿到手,有点折腾,因此就索性说着。
人多力量大,等消息传了出去,没有几个小时,城外就忙碌起来,苏爷亲自前来,为他主持,一批小弟都赶来了,虽然还没有其它道场和帮中的兄弟(娶妾前来庆贺,有失面子),但是也不是二桌就可以算的了,起码必须十桌。
面对这样的情况,张宣凝不由苦笑,不过,也看见了徐子陵和寇仲,不理会二人奇怪的表情,就直接说着:“来,也跟我一起去何家,想必也差不多要成了。”
当下换了新衣服,也没有多少红衣,毕竟娶的是妾,而且还是这种可以当成货物买卖的妾,就算张宣凝心中想加点礼节,但是也差不多到了这个世界认可的极限了。
出了门,就去何家,穿过了街道,没有多少时间,就来到了离何家不远的地点。
“张爷,小轿已经准备好了,我先进去说说,你等片刻就可以进了。”是韩娘等待在那里。
“恩,你办事辛苦了。”说着,就拿出了银票,送了过去。
“哎呀,真不好意思,那我就拿了。”说着,她就连忙把银票收入袖子之中的小口袋之中。
韩娘就领着一个佣人,先把盒礼抬进去,没有多少时间,就请张宣凝进去相见。
一进去,发觉里面是一对夫妻,男的四十余岁,女的三十余岁,本来也不必多礼的,张宣凝念得了何贞的恩情,因此还是深深鞠躬:“二位请受礼!”
“不敢不敢!”二人还知道好歹,连忙避让,让了一会,就受了半礼,然后就分宾主坐下,韩娘就说着:“何仓,你也是街道上的人,大家都认识,张爷念得当年的恩情,要娶你家的女儿为妾,这是好事,比老冯家强上一百倍,你们二个,就说说罢。”
其实,这本不关何贞父母的事了,因为已经买下了何贞,谈不上什么礼不礼的,不过小市民就是爱财,其父就厚着脸皮说着:“张爷娶了她,是她的福气,也是我家的福气,我今日就为你们作这个主,只是我家穷,也送不得她出门的礼品。”
张宣凝看了一下韩娘那鄙视的神色,供手为礼,笑了笑:“你老人家放心,你是何贞的父亲,这我始终会记得。”
说着,便对着徐子陵和寇仲打了一个眼色,徐子陵和寇仲默默的上前,拿出一个盒子,盒子一开,就是八锭十两银元宝,放在面前。
张宣凝说着:“这个,就先与你们二个老人家买点果子,以后四时八节,也可上门来看看她。”
要知道,这种妾,如果没有夫家允许,甚至上门都没有资格。
何父见得银子,已经笑的满脸是花,唯那个母亲,还勉强含笑,更是挂念女儿。
韩娘因此说着:“既然这样,时候也不早了,相必小娘子也洗过,换上衣服了,就随我一起上轿吧!”
说着,她的母亲就起身去叫她,没有几分钟,何贞就出来了,她被打扮过了,穿不得深红嫁衣,穿了淡红嫁衣,脸上薄薄的胭脂,明眸皓齿的,系上了红色腰带,便显得曲线毕露,高耸酥胸的说明她处于女人的黄金年华。只是眼睛略红,看样子刚才哭过。
“今天贞嫂真漂亮。”
“哎,只希望香主能够好好待她了。”
引着她上轿之时,就听见远一点的徐子陵和寇仲如此低语,张宣凝微笑:有了她,想必这二个傻瓜,就已经入得我的计算中了吧,别说一般算计他们了,就算要杀他,这二个家伙大概也不会报复,他们就是这样的人。
第十六章 说相(上)
新婚无话,次日,出来。
韩娘又来贺喜,先是让她坐了,上点茶点来吃,稍等片刻,就问着:“张爷昨夜可好?”
张宣凝笑着:“不错。”说着,便向袖中再取出一锭五两银子来,递与韩娘,这是娶妾的来回礼,话说这个世界上,对凡人来说,无非是权钱色三字,韩娘这等,当然不可能有权,因此钱财就更能动她之意。
当下见了雪花银子,欢天喜地收了,一连行了二次礼,说着:“多谢张爷,多谢张爷!”
不多时,卫贞贞也自从里面出来了,不穿嫁衣的她,穿着丝绸翠绿衣裙,髻上戴着金环,脱离了粗布,再得了一点淡淡的胭脂,的确是天生丽质,身上还隐约传来一股清香。
她低头行得礼来:“夫君。”
面对这比她还小上几岁的年轻夫君,虽然昨夜缠mian数次,但是等到了今日出来,还是有如在梦中的感觉,当下又说:“谢过韩娘。”
韩娘说着:“早生一男半女,也算谢过我了,我虽爱财,但是心中还有数的,如不是见你在原来处,过的不是很好,那由我多事?”
说着,又望了望,笑着:“看你现在,才是你应该有的样子。”
既无正妻,又无父母,虽然苏爷在,但是并非改姓之父,所以也不必“纳茶”,当下就说了几句,等韩娘走了,二人就并肩而坐,说些闲话。
不过,这个世界,并无什么女人不许上街的说法,某种程度上说,这个世界女权还是有点的,张宣凝当下就说着:“我家没有什么大的规矩,目前也没有什么仆人什么的,不过外面的小流浪群中,有几个小女孩子,也就收了她们,你自己管教一番,为你作点事情就是了。”
顿了一顿,又说着:“凡我家中的人,如不负我,我必不负之,你安心好了,先熟悉一下这个庄园,你家父母也可经常上门,不要紧,我支给你二百两银子,你自去管理,月金,就算十两好了。”
古代大户,族人众多,持家必须有法,虽是亲人,但是也按照家法来,月金,都是有份额的,其实不要说大户人家了,就是此时帝宫皇后妃子上下,也有一定的供养标准。
一般来说,衣服、饮食、住房、月金,都有标准,就算城中一等一的大户,正妻每月可自由支配的,也不过三十两银子罢了,至于妾,更是三两银子算是丰厚了,至于卫贞贞以前,所得每月零花钱,只有五十文。
“是,夫君。”卫贞贞也不由满脸喜色,钱这东西就是好,有了它,就可以有相对舒服的生活,族中来往,父母交往,也拿得出手来,这才是真正的人之常情,那种鄙视财富的,论到现代来说,就是小屁孩,或者就是无病呻吟的小资。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就万万不能,家贫百事哀,这句话还是千真万确,这就是红尘世界。
“恩,这是给你的,虽然以你年纪来说,已经过了修炼的时间,但是养其身,易其气,还是相当有作用的,拿去吧,十年八年之后,就知区别了。”张宣凝又拿出薄薄的一卷心法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所学的东西,很大程度上就是改善身体和气质的专学,因此按照此原理,拿给于她,也是适宜。
“多谢夫君,那我,能够不能够回家去看看母亲?”
“可以,带上点小礼,以后想去时,和我说一声就是了,我以后也许很忙,我不在时,贞贞你只管自己处理庄园内外的事情。”张宣凝笑说着,然后顿了一顿,又说着:“叫兄弟们来见见礼吧,他们等着急了。”
“是,夫君。”
当下,张宣凝就去开内门,果然,没有多少时间,一大群兄弟们就进来了,每一个进来贺喜的,普通兄弟给1两红包,组长给2两红包,这样下来,竟然也发了近百两银子。
但是,这些兄弟也不是白拿的,他们也纷纷拿出礼物,香主第一次办事,分得例银和好处的手下兄弟,当然尽其所能,因此收上来,大概是二百两银子的货。
“贞嫂好。”寇仲和徐子陵上前。
“说什么贞嫂?我觉得有点难听,你们就叫吧,我是你们的大哥,大哥如父,大嫂如母嘛!”张宣凝笑着说着,他知道这二个小子,因为失去了父母,到了现在,还有一种对父母的向往,不然哪会轻易认没有比他们大多少高丽棒子为娘呢?既然这样,就如他们所愿。
卫贞贞当年多给他们包子,在他们心目中,当然不同,因此犹豫了一下,二人就喊着:“贞娘!”
众多兄弟顿时哄堂大笑。
当然,热闹着,准备着中午再吃一顿,就在近午时分,外面就来了个小弟,禀告的说着:“香主,门口来个人,说以前和你在杭州见过,想进来。”
“在杭州见过?”
张宣凝听了,心中又是一动,他现在对感觉非常敏锐,因此想了想,就说着:“多少年纪?”
“大概是四十多岁,衣服不算好,大概来讨杯酒喝的吧!”
一时间,心中有些模糊的印象,又想不出来,当下就说着:“请他进来就是。大家兄弟们,静一下,别给外人看了笑话。”
等来人一进来,张宣凝立刻记起来,那就是杭州当日,在酒馆中遇到灰衣人,心动的感觉越发明显,他立起来,走上前,拱手作礼:“原来是先生,有失远迎,望先生不以为怪。昨日我娶妾,今日先生前来,真是有缘,请稍等,一起入席吧!”
那个灰衣人,还是那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眼睛看了看四周,微微点头,扫过众人之面,先是仔细看了看张宣凝,又仔细看了看寇仲和徐子陵,最后又仔细看了看卫贞贞,略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其它人都有点皱眉,对他的无礼很是郁闷。
“喂,香主和你说话,你怎么这个样子?”就有人跳了出来。
“哈哈,别别,先生能够光临,是我的福气,先生,还请入座,恩,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吩咐开席吧!”不知道为什么,张宣凝只觉得此人一到,自己心中就大动,当下不顾人说,就殷勤的说。
当下几乎所有人都行至前院厅中,小弟们在一声令下之后,就喧闹异常,纷纷帮着厨师将菜拿了上来,古人最重礼法,虽然按照真实历史,其实这时还是单人或者双人一小桌来吃,而没有大桌子的说法。
但是这个世界,却不一样,经过,产生的是二种风格的结合体。
张宣凝本是一小席(就是那种跪坐,人数只有一二人的古席),最多卫贞贞在他身边吃饭,而下面组长又是二人一小席,靠的最近,至于普通兄弟,就是大桌子,但是为了避免高于上位者,这桌子很低,他们还是不得不跪坐着,只是人数上是八人一桌。
古代上下森严,此礼无处不在,只是这种座次的排列,都是考虑了尊卑,考虑了辈分,不可轻易换之。
张宣凝说着:“先生,请和我一起入席,阿贞,为先生倒酒。”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而灰衣人,也是神色一动,但是还是上前,就和张宣凝同住一席,当下,午宴,就进行了。
第十六章 说相(下)
中午宴会,半个时辰就结束了,张宣凝对灰衣人说着:“先生,我们里面谈。”
房屋初建,房屋简单,在书房之中,除了书桌外,就是书柜,书柜上全是各种各样的书籍,上面贴着标签,各是儒、道、佛、兵书、地理。
又有几份宗卷在书桌之上。
等卫贞贞奉上茶,退了出去,张宣凝这才用锐利眼神向他看来:“先生,今日专门前来,必有事教我,还请先生说来。”
顿了一顿,又拱手作礼,说着:“如今四周无人,还请教尊姓大名。”
“我是岐州雍人也,姓李,名播,道号黄冠子。”灰衣人也不在意,就如此说着,他以精光慑人的眼神,继续打量着张宣凝,才笑着说着:“公子,真的是姓张吗?”
李播,黄冠子,此是何人也?想来想去,想不出来,张宣凝心中一惊,当下徐徐的说:“先生何有此说?”
李播嘴角一丝高深莫测的笑意:“我觉得公子很像我认识的一个故人之后。”
张宣凝沉吟了一下,说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以前的事情,是以前的事情,今日我就是新人,还请先生不必多说。”
此句出自《诗经大雅文王》: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不破不立!”李播露出一丝笑意,点了点头:“果然公子是有心人,前二月,与公子在杭州遇到,发觉公子脱了十五之死劫,今日一见,却发觉公子之相又有变革,特此庆贺。”
又说:“你我世交一场,我也不虚言,我当问你,你有可志于你祖你父之业?”
张宣凝再次起身,拱手作礼,说着:“听先生之言,似乎先前见得我,可我不曾记得先生,先生恕罪。”
李播摆了摆手,冷然说着:“当年我见你一面,不过你周岁而已,你不记得我,理所当然的事情,开始时,我也不记得你,不过你过了死劫之后,其气勃发,与我父有关,自当知之,所以才想起。”
接着又叹着说:“当年吾祖为你祖点其龙穴,欲助你父成事,然而你祖处事不谨,竟予其妻说着,我若作天子,卿定不堪为皇后。结果被妻告发,虽有龙脉护身,得以免死,但是也因此获罪,并被免官,失其天机也,而后,你父又行事不堪,我因此去职去官,果然,你父取其下策,结果兵败被杀,本以为你家龙脉未兴就灭,想不到还留与你一条根,你改姓,也属好事,不以此不能得其命。”
龙脉?张宣凝听得惊疑不定,又说着:“原来是世叔,还得侄子一拜。”
现在张宣凝,当真是见人就拜,心中想起,刘备也喜欢见人就拜,还会哭来哭去,自己只学得了一半,还没有厚黑到底。
“贤侄请起,你我二家,本数十年前就同枝连气,也是吾祖不明,未曾掌得天时天命,让杨坚得了天下,现在想不到在你我手上,天下又变,天机又转,而你又破劫重生,又说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之言,正应了天命,我就下了决心再助你一臂之力!”李播说着:“而且,我本有疑难之事,但是今日一进门,就见得破法,这真是天机助你,祖宗有灵,与你成事。”
张宣凝听的模模糊糊,心有所感,又不知道到底说的是什么。
见他迷惑的样子,又解释的说着:“如要趁天机转化而蜕化成真龙,必得三才,此是天地人也,你祖你父,就缺了天时,你也如此,我见你并无本命星辰,难以成事,不得天命,可是你今日大堂之下,竟然有二人得天星,因此我才说你还有洪福,可图大事。”
张宣凝张口结舌,心中几疑他是江湖骗子之流,但是不想多说,只是问着:“天命就是天星?”
“天者,天机为上,天机萌发而落群星,有星者,就有资格得天命,地者,地脉为上,地理为次,人者,己身才能为上,得群人之力为其助。”
张宣凝心中混乱一片,连忙静心凝神,不想多说什么,只是问着:“你所说的二人是谁?”
李播说着:“你是西边一席二人。”
西边一席,是寇仲和徐子陵,张宣凝心中大惊,对此人已经有点相信了,原因很简单,现在谁会知道这二人与众不同呢,于是问着:“这二人有成事之相?”
“我观其面相,显是多煞又福厚之相,上应天星,因此多灾多难,但是其本人又可逢凶化吉,所到之处,必起灾乱,如能够以后把握天地人三才,也未必不可以成事,只是他们缺少根基,缺了‘地’字。”
“那我又怎么样弥补三才呢?”心中算计,果然觉得符合,张宣凝就问着。
“哈哈,见你说话,就知道你有志于你祖你父之业,也罢,我就为你作这件大事,幸亏遇见的早,如果二年后,就算遇到,天机发动,星命已定,你也谋不得了,现在天星潜伏,你只要把其中一人杀之,我就有法,为你取得其星入命,帮你成事。”
“杀之?”
“是,杀之转其星命,此时星命未醒,如睡在渊,正可换之。”
张宣凝默然不言,而李播也坐下,喝茶,等了片刻,张宣凝才问着:“先生与我家渊源,我却不知,实是有罪啊!”
“你是你父妾生,家族之中不见多礼遇,因此不知也是正常,你哥哥和我儿淳风从小一起陪着读书,就知道多了。”
“世叔,淳风今年几何?”
“才十二岁,正在家中读书呢!”李播说着,这时,阳光灿烂,园中却一片宁静,见得张宣凝脸无表情,但是眼神若有所思,心中却也是一惊,自觉得自己多说了许多了。
却不知张宣凝听到一个名字,心中翻江倒海。
李播,李淳风,这个淳风,真的就是历史上那个李淳风吗?
想到这里,他立刻下了决心,不管怎么样,他本就有清理寇仲和徐子陵的意思,趁这机会也是不错,当下就说着:“既然是世叔的意思,那我就按照世叔之言而行之,我必在今年杀之,其它的事情,要侄子我帮忙吗?”
说出这句话来,天空一片乌云掠过,太阳失色,对于寇仲和徐子陵二人,张宣凝已经未雨绸缪,而对这个突然其来的李播,他又将如何应对呢?
“只要贤侄下了决心,其它事情,你就只管交给我办好了。”李播放下茶杯,然后说着:“事如成了,我遣我儿淳风来助你!”
张宣凝点头,其实此人是不是骗子,是不是得天星,对他是无所谓的,有者幸之,无者也无损,因为,这事,正是他心中所愿。
世上说动人心,并不是天花乱坠,而仅仅是奉对所欲而已,自己也不会例外啊!
第十七章 事先(上)
改换星命,只可取一
虽可同时杀之,但是那牵涉太大,也许会触发天机,导致功败垂成,相比之下,还是集全力杀其一,虽然留了后患,但是更稳固可行。
其实就算不信这套,但是如果想到原本寇仲和徐子陵不死小强之命,能够在绝处逢生,并且与他作对者,无论多强大,都一一死于非命,张宣凝心中就一阵火热,又一阵冰凉——还是分开杀好了。
张宣凝略有点自嘲的想:“如果寇仲死了,那我得了他的星命,是不是他所遭遇的就会转移到我身上呢?”
至于李播所谓的星命天命之说,对他这种本性之人,是可有可无,信而非全信,根源就是于内心那一点秉性。
不为任何人左右,表现在世上,却必须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因素。
不过,以前想大规模通过盐路来训练兄弟们的想法,却不得不夭折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也就是这时,卫贞贞在外面敲门。
“进来。”张宣凝说着,他放下了手中的卷章。
卫贞贞拿过一小碗甜酒,进得里面,露出一个微笑,梨涡浮现,略带娇嗔的说着:“夫君,你忙了一个半时辰了,是不是休息一下?”
新婚半个月,她和张宣凝关系越来越亲切,虽然张宣凝并不会如现代男人一样,过于宠爱女人导致女人爬到头上,但是却也持着一个原则——家庭就必须培养感情,彼此都有付出和收获,哪怕一方面稍微少点,但是也不可没有。
这种原则,对这个时代的女子来说,却已经是上品男人的品格了,所以感情自然升温,语气越发亲密起来。
“江风和徐子陵在吗?也叫他进来。”张宣凝接过她的甜酒,向她露出了微笑。
“在,他们等了半个时辰了,我这就去叫他。”
等了片刻,三人又进来。
“这次,我之所以叫你们三个,就是因为这是我香口办的第一块田地,江风,你作主事,徐子陵,你帮着处理点事情,贞贞,你也参与一下,把你得的十亩之地,与你父母交割一下,十亩虽少,但是也足够你家用些米蔬了。”张宣凝说着:“本来这事情不大,用不着三个人,但是以后兄弟们如果要结婚,有了孩子,也必须按照此法来授田,所以第一次就隆重点,徐子陵,你多跟着江哥学点,怎么样处理土地和佃户的事情。”
徐子陵在这事情上,坚定的支持张宣凝:“香主放心,我会好好学。”
“恩,事情办完了,也不必急,高占道的几个兄弟都必须再成家,也需要田地,你就继后办理,至于寇仲,我这次准备让他和我一起北上。”张宣凝不急不徐的说着:“这次兄弟们要安置,要花许多钱,就堂口中这点钱,肯定不够,因此明天一早就动身。把那船盐货出卖,如果顺利的话,我回来时,就有了资本了。”
诸人都已经知道了章程,都应了一声,没有丝毫的怀疑,江风感动的说着:“香主,不如多叫几个兄弟一起去,这样也可以为您多分担一些。”
“高占道有十几个兄弟,都是军兵出身,其家都被抄斩,因此新成家的花费和安置都很巨大,其它兄弟也训练的训练,城中各店也要人手,实在抽不出人手啊,这次,我就带上寇仲和几个新进来的兄弟好了,一旦卖出盐货,我就会迅速回来。”张宣凝苦恼的说着:“我既然作了香主,就要为兄弟们考虑,钱上的事情,我会想法作成的。”
“我相信香主一定有办法。”众人都说着。
所谓的权威,其实就是这一点点中建立起来的,真心为兄弟们作事,为兄弟们留后路,这还是人人看得出来的,众人有这样的反应,实不足为奇。
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叛逆是人人唾骂,人人可诛的对象,不到万不得已,是没有谁这样干的,古人强调忠孝,贯穿整个社会,形成的力量实在非同小可,因此在这个社会基本上,张宣凝还是基本相信兄弟们的忠诚。
强如李密,也不得不在这点上受到了致命之伤。
李密字法主。京兆长安人,祖籍辽东襄平。祖父是李耀,周朝的邢国公。父亲是李宽,骁勇善战,干略过人,自周及隋,数经将领,至柱国、蒲山郡公,而在开皇年间,李密袭父爵蒲山公,平时又散家产,周赡亲故,养客礼贤,集了大批的人手,但是就因为大业九年参与杨玄感之乱,失败后,不得不逃亡,入瓦岗军,成为了翟让的下属,虽然李密军令严肃,赏赐优厚,大批人才归附。
而翟让是何许人也,无非就是东郡韦城县人,曾任东郡法曹,而且也因为犯法当斩,说来说去,就是一个下等草民出身,与李密的出身根本比都不能比。
但是就算重视等级和出身的古代,就算二人出身太过悬殊,当李密杀翟让后,整个瓦岗军也分崩离析,人心思乱,李密攻打洛阳,不但是战略上的考虑,更是为了取大胜而压制内部的裂痕,可惜的一旦失败,几十万大军立刻土崩瓦解——这就是叛逆者的先天不足之处,也是违背当时主流道德和规则的下场。
到了这个时代,他才深刻的明白这种忠孝的力量,忠孝不是万能的,但是违背忠孝者大部分是要灭亡的。
在现代读书时,张宣凝也曾经看过许多架空小说,发觉许多主人公很是无知,以为在古代,和现代公司一样可以随便跳槽,轻易投靠一家,不想干了就换人,却不知假如真的在古代这样干了,就是死路一条,天下虽大,难有立足之地了。
就好比现在,张宣凝如果敢于叛帮自立,或者弑主,别的不说,香口之外的帮中兄弟立刻成了死仇,而且自己的下属也会动摇,甚至抛弃于他——这样的事情,不是不可以干,而代价实在太大。
“好了,既然这样,那大家都准备一下吧,我还要去见见苏爷,看看他还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哎,我北上,起码必须几个月,这期间,苏爷家的事情,就必须拜托给大家了。”张宣凝诚恳的说着:“苏爷是我干爹,又提拔于我,人活在世上,不讲恩义,那就真正是禽兽不如了,我不在,你们就帮我看着。”
“夫君放心,妾身份虽然低微,但是请安问好还是作得来的,你出去后,家中事情就交给妾身来办好了。”卫贞贞第一个说着。
“香主放心,苏爷是前辈,又是您的干爹,我们作下属的,自然会放在心上。”江风也随之表态的说。
“是啊,是啊,我们都会去看看苏爷的,香主这样说,我真是有点感动哩!”徐子陵也如此说着。
这就是张宣凝要的效果,现在香里香外,甚至帮中帮外,谁不知道张宣凝为人忠孝,对兄弟又特别恩义照顾?特别是当购田安置的事情落实之时。
只有在这种力量之下,他才能放手作自己想作的事情啊!
张宣凝微笑:“好了,明天动身,今天大家都准备一下吧,还有,徐子陵,我知道你和寇仲关系不错,很少分开,今天就放你一天假,去吧!”
第十七章 事先(下)
对着朝阳练刀,品位其如日升出之意,对着落日练刀,品位其黑夜降临之机,对着月亮练刀,品位如水月华一去不返回之逝。
此时,就在月下练刀,真气不急不徐,神聚而不散。
在无边无际的月光之中,他才能感受这个世界辽阔无比,充满了奇异的存在。不知不识,但是知道它们就在眼前。
“贤侄所用心法,是否是你母亲所传呢?”消失了十天的李播出现在庄园之中。
“是啊,就是我母亲所传,不过只有三层。”
“如我所料,你没有学过其它功法吗?你父你祖,还真是偏心呢?”李播淡淡的说着:“也许他们也所有感,不过,不学你家的功法,也是对的,如果有太多的痕迹,反而不美。”
张宣凝不想继续说所谓的身世,他对身世所知根本没有,如露出破绽,反是不美,当下就说着:“想起明日就要开始杀得一人,今晚就多练了几次。”
“兴起而多练,不加压抑,也不加于放纵,你照此练习,必可达第一流境界。”李播欣然的说着,刚才刀式之中,竟无杀意和乱意,绵绵而长,月照如水,闻得明日杀得星命之主,还有这个心态,的确是可塑之才。
“听说你下午和他们喝酒了,你觉得这二人如何呢?”李播又问着。
“寇仲有着沉稳坚毅之心,而徐子陵有飘然出尘之意,但是二人都有着赤子之心,与他们喝酒说话,就会被他们感染,有时就会说出一些平时不会说的心里话,有着平时无法感悟的感情波动,我下午就陪着他们喝了很久呢!”张宣凝微笑:“他们的眼睛中,充满了天真、充满了憧憬,充满了想像,虽然无论出世入世,都不可能居于人下,但是如果当成朋友,那相交也很惬意,我就在想,以前我真的错了,也许,就算知道必有今日的决断和结果,之前也要肆意相交,举杯同饮吧!”
就算李播再大能,也不会知道寇仲和徐子陵真正力量和运势,此世界,本是为这二人而现,因此张宣凝对自己面临此等关键之时,仍旧不急不徐,心如渊海,下午还与二人对酒当歌,说得心中话,喝得尽兴酒,也是很满意。
就算明日要杀得这二人,今日还是可以倾心相交,前者是真,后者也是真,就如眼前月光如水之夜。
一瞬间,他知道,经过今日,自己某种程度上远远超越邪王石之轩。
花间派浪漫而从容,补天阁残酷而隐蔽,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路子,并且代表二种不同流派的不同生活方式和哲学。
石之轩将这两派的功夫比喻成两个相反的车轮,这“如车轮”颇具象征意义,并且创造出不死之印。可惜的是,石之轩虽然惊才绝艳,但是却也无法彻底融合,再加上碧秀心之死,使他这种分裂再也难以弥补。
可是,如夜之临,如日之升,王道霸道,只在所用,何必以花间花丛走,来乱得补天夜中芒,或又以补天之残酷,来破得花间之浪漫。
今日可尽可浪漫之极,直心直意说得心里,明日自行应行之策,杀戮决断徐徐而成,此间转折,毫无应该迟疑之处——杀戮决断,与至情至性,又有什么对抗呢?石之轩如果静观日出日落,远比用邪帝舍利来强行恢复好!
想到此处,他兴致又起,举刀横眉,与月下而舞,口中而说: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黄冠子,说寇徐,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仆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此诗第一句出,李播就惊然拍好,等说到“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之时,月光如水,树影长长,少年虽不使剑,持刀而立,但是其高雅脱俗,也清晰可见,眉宇之间,与月光之下,温润如玉。
当说到“与尔同销万古愁”之时,李播心有戚戚焉,国仇家恨,尽付于此句之中,等诗句完毕,再回味着其中时光流驶、青春消逝的感悟,又表现出对建功不成、时不我待的强烈yu望,而又接着写出了佯狂放诞、及时行乐之举,此诗如巨浪汹涌,奔泻直下。
真是疑得,此少年,哪得此千古之句。
一时间,二个人影交合在面前,当年晋王在,以弱冠之年,居大元帅之位,统领50万大军南下,灭得陈朝而得天下一统,其惊才绝艳,也当如此!
前些日子,见得李阀李渊诸子,特别是其中第二子,虽然年纪轻轻,但是已经有着深沉厚重,魅力十足,当真是第一等人,至于那句“龙凤之姿,天日之表,二十岁,必能济世安民”的传言,也在一些绝密圈子流传。
可是今日此少年,虽眼下还不及于二人,但是却仍旧有着类似的特质。
更加不要说,天下还有数人,也各得所能,也有资格竞于神州,不知今日上天,何降英雄如是多哉?
一时间二人都沉默,只有等了片刻,被外面兄弟归来的声音所惊得醒来,李播收敛了神情,丝毫也不因刚才沉思所困惑,而直是问着:“那你到了明日,当如何行事?”
张宣凝笑容淡去,他缓缓而行几步,他看了看了四周,感觉了一下,然后才说着:“这话并不想说,不过,我已经遣得其它兄弟,死纠缠于他们,想必不会偷偷前来听得吧?”
说着失笑:“今天与他同桌贺酒,我更感觉到二人相互依靠,彼此连接,如要想杀得其中一人,就在此时,也必须把他们分开。”
“我已经命徐子陵处理田产之事,这些事情,是为了兄弟们后路安置,以徐子陵的本性,想必还是会干的认真,而且多是烦琐,拖的时间很长,为了以免万一,我甚至请得贞贞与他一起作,牵制得他,而寇仲将与我北上,连夜行走,不加多息,过得千里,再断然处置也不迟,如果千里之路,这二兄弟,还可以瞬间会合的话,那我也就认了这个命了。”
语气淡淡,眸子清亮无比:“为了此事,我已经尽我此时之能,如果还是机关算尽,反误了我的性命,这也是我的命,我当坦然承之。”
如果说心中没有恐惧,那肯定是错的,小强螳螂命,此世界此时之主角,岂不让他心惊?
但是,试探天命,拷问自心,虽千万人,而吾往矣,与别人也许有其它选择,与自己,只有这步罢了。
第十八章 命数(上)
水行十日,靠岸而上。
两人步出了码头的一家酒店,吃的遍体舒服,此时秋风吹来,酒意更增得几分,寇仲溜览街上人车争道的热闹情景,说着:“老大,我们现在为什么去城外呢?这里的盐价可不贵呀!”
“你说得不错,这里的盐价的确不贵,不过,我们喝了酒,吃了肉,再不卖点盐货,以后就没有路费了。”张宣凝哈哈笑着说:“再说,我们要走盐路的,就要沿途的情况弄清楚,我们弄二包盐,下去和村子中摸摸情况,看看有什么其它的路子和买卖。”
寇仲点头应是:“这倒也是,总有点生意的。”
张宣凝也喝得多了:“你刚才喝酒时,不是喊着要建功立业吗?怎么样又对生意感兴趣了?”
寇仲笑嘻嘻的说着:“哎,刚才是刚才,坦白的说,虽然我有着这个想法,但是现在我们何德何能,还不如先赚点钱!”
张宣凝苦笑的说着:“世间那有这么便宜的事情,生意也不是这样好作的,赚的也是辛苦钱啊!”
后面四个小弟,辛苦的各背着半包盐,而寇仲和张宣凝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城外走了过去,说着说着,二人越发默契,心情更是愉快起来。
才走了一段,寇仲突然“咦”的一声,指着远方的天空道:“那是什么?”
张宣凝心中一惊,见到红光闪烁:“这是火!”
寇仲跳了起来,说着:“我们快去看看!”
“别,我们先看看情况再说。”张宣凝眼神凝重:“我们的新小弟,武功还不行,如果被波及到了,那就难看了。”
寇仲虽然跃跃欲试,但是在这样的命令下,还是勉强按捺住自己,六人仔细听着,果有阵阵厮杀之声,随风隐隐传来。
寇仲说着:“我们再上前去看看。”
说着,就要四个小弟把盐货卸下来。
张宣凝心中涌起杀机,却应声说着:“我们先去看清楚情况。”
从隐秘点的树林之中,看了过去,只见一个乡镇,已经火起,一方是隋兵,大概二千左右,而这个乡镇中,却是穿着劲装的大汉,他们人数其实也有上千,也很悍勇,但是比起军队的组织,还是不如,他们拼命的抵抗着。
隋兵所到之处,不但放火,而且还对很明显是无辜的村民进行屠杀,不分男女老幼,尸体还流着嫣红的鲜血。
寇仲热泪盈眶,怒火中烧,就要拔刀而上,却被早已经有准备的张宣凝拉住。
“香主?你拉我干什么?”
“你看见没有,有上百弓箭手在外面,我们就算要上前杀人,也要讲点策略,我们可以在那边偷袭,杀一个是一个。”张宣凝脸色凝重,说着,就拔出刀来。
“香主,你说的是,那我们换个方向。”寇仲跃跃欲试的说着,他低身就要向前潜行,张宣凝此时长刀已经在手,与他只有半尺,当下,就毫不迟疑的在他身后,用长刀猛的一刺,心到手到,只听“噗”的一声,从寇仲的后背直刺了下去,从胸口贯穿了出来。
寇仲口中咯咯作响,勉强回过头来,想说什么,口中已经鲜血喷溅。
“奉苏爷之命,将这叛逆格杀!”张宣凝抬高了一点声音说着,又低声冷笑的说着:“我如放你下去,你就要超出我的控制了,命运之道,无非如此!”
就算不深知命数之道,就凭着智慧,也可以明白,如果寇仲冲下去,以小强的命格,不会死亡,但是却可能打散了,因此小强寇仲就可以获得自由了。
口中说着,手已经用力一搅,将其内脏搅拌的一塌糊涂,寇仲的生命力当是极强,就这样,还一时不死,张宣凝更是毫不犹豫,抽出长刀,就向他的脖子砍了下去,就在这时,只听见箭矢声响,一排箭矢疾射而至。
张宣凝在电光火舌之间,硬是不肯避让,长刀所向,寇仲的脖子也不是铁打的,顿时被斩断,脑袋滚在地上。
“噗!”虽然身体尽量扭曲了,但是一支长箭,还是从肩膀上擦过,将一块血肉擦飞而出,张宣凝再慌忙翻滚到地,向后疾退。
就在这时,密集的步音向他们方向涌来,数百隋兵,人人手持长矛,军中号令,一声发喊,都冲了上来。
张宣凝神色如冰,反手就将周围的二个新招募而来,就是要消耗的少年就地斩杀,其它二人一个仓皇逃窜,一个竟然向着隋兵走。
只觉得眼前一亮,十多枝长矛朝他掷来,张宣凝际此生死关头,体内真气快速运行,清楚掌握到每枝掷向他们的长矛所取的角度和到达的时间先后。
手中长刀掷出,如电光火舌,那个向着隋兵逃窜的少年根本无法抵抗,长刀贯体而入,翻滚在地。
而他立刻翻滚,才避开,原本地点上,十几个长矛,如林一样的插在地上。
林中长矛兵不擅长,立刻有着朴刀兵直冲上来,张宣凝避过一刀,用尽力量,猛的一掌,那个士兵顿时颓然倒地,顺手抢过对方长刀,却直感觉到身上一痛,三把长刀砍来,幸亏身穿帮主的内甲,砍入一寸,就没有再能够深入。
身上火辣辣的痛,但是长刀在手,大步疾退,长刀所向,三个隋兵偏是无法避开,各劈中一丝,立刻往后栽倒。
但是军令森严,死了三个立刻有人填补上去。
生死关头,最重决心。张宣凝宁死不退,剎那间他浑忘了生死,数十个敌人攻势,以及那个连滚带爬的小弟,都一一纳入心中。
张宣凝怒吼一声,凭着身有内甲,挥刀直劈,体内真气全数动员,不死不休,直冲向隋兵。
对着军队,任何花招都没有用,只有避重就轻,只有凭着内力来对抗,使对方就算格挡,受到刀上真气,也纷纷吐血倒地。
突觉得眼前一亮,那个逃亡的小弟已经在面前,毫不犹豫的举刀砍去,那个小弟再无反抗力量,惨叫一声,气绝身亡。
杀得此五人,张宣凝心中大快意,再也不敢停留,呐喊一声,向着树木疾退而去,在此生死之计,已经尽其所有力量,向外逃亡。
连冲过几道树木,不顾的直前进,虽然远方的厮杀声,还偶有所闻,但是终于还是逃了出来。
刚才,说来很多,其实只有短暂的几个瞬间,身上十几处伤口,火辣辣的疼,如果不是身有内功,又有内甲,早就死了。
生死一线之后,无数的村子星罗棋布,佃户和自由民,耕种着小块的稻田,村与村之间通常只隔一公里左右。这些村庄宛如未经雕琢的璞玉一样,散布在修整过的一块块绿色的田野风景线上,与荒凉的、布满灌丛或林木的高山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张宣凝静静而立,心中一片灵明,不可压抑的,涌现出人定胜天的豪情,当下就长啸而起。
不如此,不以发泄心中那无与伦比的壮志激烈的快意。
人生得意,就在此时。
第十八章 命数(下)
刚才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是张宣凝对自己却非常满意。
虽然寇仲在和徐子陵,在二年之后才爆发大运,从二个流氓,在短短几年内,与武功来说,成长成为一代宗师,以势力来说,也成为左右天下,有资格逐鹿的候补王者。
但是现在,尽管隐藏内心,不起杀机,但是真要杀时,还是无法避免的触及了大运,引起了命运的反击,如果不是自己当机立断,立刻杀了寇仲,只怕一战之后,寇仲就会趁此脱离自己掌握。
这样的话,局面变成怎么样,就连想不敢想。
杀寇仲之时,已经迅雷不及掩耳,真正只有几个呼吸的时间,还是有其它因素来企图打断自己杀戮决断,这就是明证了。
至于四个少年,也是后患,幸亏被自己杀了。
虽然自己已经未雨绸缪,早就把寇仲在和徐子陵与大部分兄弟隔离出来,同时也不给机会让他们表现,因此他们和自己兄弟之间并没有多少感情,所以就算被人知道杀得这二人,也不算什么,自己随口找个理由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自己不如此未雨绸缪,那就算杀得此二人,也会面临分崩离析的局面吧!
杀得了寇仲,他感觉到自己如醍醐灌顶,生命欢呼跳跃,他已经敏锐的感觉到,自己进入了人生全新的一个阶段。
一边走着,一面缓缓的调息,发觉自己刚才拼死狂苯,至少走了四五里路,不由放下心来,发觉自己来到了一座小村庄。
此时,已经是黄昏,炊烟在瓦顶上袅袅升起,显是有人生火造饭,张宣凝此时,先观察了一下,谨慎不是坏事,最后发觉这是一个上百户的小乡村,没有什么意外可说,当下就直进去,他腹中饥饿,正想吃点东西,然后再换件衣服回去——现在他衣服破烂,露出里面的内甲,内甲也不是万能的,上面有着刀痕,破开的口子还有鲜血。
其实受伤没有多重,毕竟内甲抵抗了大部分的伤害。
但是就在这时,蹄声隐隐而生,张宣凝心中一惊,连忙闪入一个土墙之后,缩小身体,就望了过去。
这是一队骑兵,中间拥戴着一个年轻人,大概二十余骑。
“杀,这也是叛逆之村!”一到乡村之中,中间的年轻人就立刻发号施令。
众骑轰然而应,拔出长刀,他们个个勇武,显是并非普通士兵,几秒之后,村中立刻响起了砍杀之声,村中有人持刀而出,与之搏杀,但是根本不是众骑的对手,所到之处,一一斩杀在地。
二十余骑,都是悍勇之士,以现在的武功,张宣凝根本不敢直面对抗,他偷偷的从墙边缝隙而看了过去。
但是就在这时,异变突起。
几个少女被骑兵驱赶着,骑兵哈哈大笑,似是取乐,本来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偏偏有一个少女,就直直的向他隐身之处而跑了过来。
一个骑兵笑着策马而上,居于马匹之上,高可二米有余,当是居高临下,土墙本是低矮,张宣凝突然发觉他眼神一凝,显是已经发觉了自己。
本来策向少女的马匹,略一调整,就直扑而至,马匹的速度,简直快速之间,一瞬间就扑到了他的身边,马蹄所到之处,土墙如沙粒般碎飞开来。
张宣凝脑际一片空白,拔刀所向,行事立斩。
“噗!”对方骑兵,显然刚才杀村民过于轻松,大意了,当下血光四溅,此人从马匹上直跌而下,轰然而响。
“果然有叛逆,杀,快杀了他!”二十余骑一起向这里望了过来,中间的公子大声喊着。
张宣凝跳上马去,就欲向外冲走,但是他不熟马术,又非主人,马匹高声嘶叫,直立而起,张宣凝狼狈翻滚,眼光一瞄,却已经看见对方弯弓搭箭,顿时吓的魂飞魄散,就连忙一滚。
“噗噗”破空之声,本来他所在地上,顿时出现数支羽箭。
张宣凝再遇到了生死,他本是坚毅果断之人,当下就急退入村舍之中,这里村舍相互连绵,才能对抗骑兵,如果直冲向外,自己岂能逃过骑兵之手?
二骑策马前行直追,举起长刀,直向张宣凝斩来。
虽然并无什么巧妙,也没有什么内力可言,但是就着马力,横劈之下,速度和力量都非常凌厉,就算自己有内甲,如果真的劈中,只怕也立刻是死路一条。
身体略弯,只差分毫就避开了刀势,然后直扑而上,长刀已经用尽了内力,别的不说,刚才在树林中,他就明白了,在军中战斗,以他现在的程度,什么保留实力,以恢复元气,都是假的。
唯有尽全力,一举搏杀,才能开出生路,不然只要给士兵一点机会,就会蜂拥而上,倒时候除了被乱刀分尸,别无其它可能。
“噗!”长刀所向,一个骑兵应声而落,而另外一个骑兵也不回头,直冲再前,骑兵根本不可转弯,全靠冲刺,张宣凝手中长刀直掷而出,同样从他背后贯穿而出,而他自己再是一滚,就拿到了跌下骑兵的长刀。
长刀一入手,他直扑而入,穿入了房间之中,这种村舍,都是草木或者土墙而建,根本不能阻挡修炼武功之人,而对马匹却有相当大的遮挡作用。
等入得内室,心中一喜,自己原本长刀是小兵所用,当然不行,这骑兵的长刀,却当真是好兵器,心中一动,却连忙劈开房间,直穿而出,村中数百房间,还有许多许多草堆之处,对方不过二十骑兵,自然可以周旋了。
而瞬间被斩杀三个骑兵,那个年轻人和其它人都脸色大变。
“公子,怎么办呢?”
“有什么怎么办的,把其它村民抓起来!”年轻人阴狠的说着,他先入为主,以为张宣凝是村中之人,而要挟人质,是无论古今,官府对付暴民的第一手段,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和呼吸一样自然。
顿时,骑兵四策,就要把村民赶了出来。
就在这时,又一个马匹嘶叫,等几个骑兵赶了过去,没有多少时间,就上前报告的说:“公子,对方夺取了弓箭!”
公子这才真正色变,长弓可射杀百米之内的人,自己虽然有二十余骑,但是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是不是能够幸存。
“你不出来,我就要杀了!”一个队长模样的骑兵高声喊着,所有骑兵都已经拿出了弓箭,虎视耽耽。
眼见乡村不应,公子猛的一挥手,二个骑兵上前,就向着余下的十几个村民砍杀,企图把这个可怕的敌人激出来。
“噗!”又一个骑兵跌了下来。
“还不出来,我就要杀了!”队长声嘶力竭的喊着,但是应着他的话,又一个骑兵被射杀当场。
骑兵被激怒了,蜂拥上去,最后一个少女被砍杀当场,而村中还是没有人应声而出。
“你们记住了这小子的相貌了吗?”公子脸色铁青,问着,虽然知道一筒箭只有十支,而对方最多还能够射上七次,但是谁也不敢继续等下去。
“记住了。”有几人应着。
“那好,我们撤。”公子当机立断的说着,他虽然不擅长武功,人也骄横残暴,但是心中却不糊涂,此时已经夜色将降,自己再不走,那时反客为主,倒真正是危险了。
眼见骑兵退出村子,张宣凝隐然不动,他也没有这样傻,立刻就出去,等到夜色降临,那就无所谓了,区区二十骑,在夜中根本不足为惧——不管外面那个公子在外面等了没有,自己多留片刻,是没有什么关系。
不过,他心中大大的郁闷,自己怎么了,怎么一下子从运筹帷幄,事事在手,却变得麻烦缠身,自己不碰人,就有人来找自己麻烦呢?
等到夜色降临,他才从容的寻得一些草药,把自己小伤口包扎好,再换上新衣服,然后就拿出火把。
熊熊火焰,自村而焚,与夜空之下,直冲云宵。
第十九章 名传(上)
张宣凝处事极为谨慎,他先于乡下养得十日伤,避得风头,就算傻瓜也知道,上次那批人是官府人员,怎么不可避其锋芒。
十日之后,张宣凝就来到了城门之后,只见城门之下,人声鼎沸,当下上前一看,却是自己的容貌贴在城门之上
“逆贼,丧心病狂屠灭村子,人人可诛之,赏白银百两。”大体意思就是如此,罪名分成十二条,昨天杀得村人,甚至*妇女等等罪名,都全部扣了上来。
再看看捕文的等级,竟然是从郡府直接发出,张宣凝虽然已经有所心理准备,但是还是“格”的一声,知道自己在码头上的船,是看也不要看——官府军队肯定在那里守株待兔了。
但是就在这时,张宣凝的肩膀上竟然受到一拍,心中一惊,自己也算修炼有所成就,竟然就这样被无声的拍了一下。
手握刀柄,回过来看时,却发觉是李播。
“原来是先生。”虽然拱手作礼,但是张宣凝却是心中一惊,对他大起忌禅之心,此人隐蔽于自己的灵觉,其修为倒真正是莫测高深了,而且,似乎自己的行踪,总落于此人之手。
“过来吧,这里不是很方便,我们去外面说话。”
“谨尊世叔之命。”张宣凝神态欢悦,与他缓步而行,不急不徐,并没有把这海捕文书放在心上,十日前杀得官兵,又杀得五个官骑,如是凡人,已经是不赦死罪,只是身有武功,以武犯禁,只要官府没有召集高手,也没有军队围攻,在街上闲庭信步,又有何不可呢?
如有那些不识趣的小民认出他,前来喧闹,一刀斩杀了就是。
“你已杀得寇仲?”
“是啊,已经杀得。”张宣凝毫无芥蒂的直说着:“可惜的是,竟卷入了官府的争斗之中,甚是麻烦。”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这就是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意思,你已继得寇仲的气运,自然同样继承他的磨练。”李播露出一丝笑意,说着:“我事先,已取你二人之血发,本以为转换星命之事,极为艰难,却不想水到渠成,不耗半点工夫,可见这必是天意。”
“那徐子陵之事?”
“哼,你杀了寇仲,就已经激发了天机,天数提前发动,你可知道,徐子陵已经失踪,我之运术,再也查问不得,不但如此,其它人等,也是如此。”李播摇头叹息说着。
“徐子陵,不过区区小人,就算天机发动,又何以凭空受人注意?”张宣凝听了,心中就是一惊,在他的智慧中,当然知道,天机发动,也必须有所凭借,不会无中生有。
“这就是你自己的错了,你可知,你现在已经名动于江南了?”
“杀得数兵,在现在,不算什么吧,怎么可能名动于江南呢?”张宣凝很是惊讶,说着,现在虽然还不算全面乱世,但是杀得数人,真的是不算什么,凭什么来名动于南方呢?
“非是杀得区区小吏小兵,而全拜你的月下进酒歌之诗,此是千古绝句,一旦出世,轰传于天下,现在你已经名声在外了,而其中有一句,也累得老夫和寇仲徐子陵三人出得名来,因此自然水到渠成,受到了牵引。”
“黄冠子,说寇徐,将进酒,杯莫停。”张宣凝恍然大悟,默默的念着,脸色顿时变的难看起来,千算万算,他没有算得,这个世界,读书人是少数人的特权,而一句好文好诗,就可轰传天下。
想当年,洛阳纸贵的典故,无非是晋之左思,写成了《齐都赋》,此文一出,他就从无名小人,一下子变成天下文豪,喜爱《三都赋》的人争相抄阅,因为抄写的人太多,京城洛阳的纸张供不应求,一时间全城纸价大幅度上升。
想不到自己也来这套。
“本来你杀得几个小兵小吏,不算什么,以你所在帮会的实力,包庇这点还是绰绰有余,可惜的是,你名声传出,轰传南方,万人注目,在这样的情况下,帮会也难以庇护于你,我已经得知,你的帮主有意让你避得风头,这一年半载,不必在扬州出现了。”李播看了他一眼,说着:“如你有意等待,我相信,就有帮中的人,与你联系,说得上面这个意思了,不过,我不建议你等待,因为他们所来,行踪不是秘密,尾随的人太多了,你如等之,必有波折。”
就杀得几个小兵,就不得不抛弃已经建了点的基业,亡命天涯了吗?这个小强运,也太强了点吧,张宣凝这下真正郁闷之极,自己还想着过得二年,等帮主一死,就可掌得帮中大权呢!
自己此时如果离开,虽然不算全部心血变成流水,但是也功亏一篑,以后再想重新收拾旧山河,就难上了几分了,更加不要说,因此浪费和耽误的战略时间了。
此二年,如果不集得一批精兵良将,那以后怎么样发展呢?天下发展的机会和时间,也只有区区这几年啊!
一瞬间,他不由有些悔意,如果自己稳扎稳打,是不是可以运筹帷幄,积蓄实力,加上自己预知一些事情,也可起事称王,与诸雄并称,为了这个虚无飘渺的天命,杀得寇仲也就罢了,为了这个破坏了全盘大局计划,真叫人难说是对是错了。
不过,他终是坚毅果决之人,心中虽然也有疑惑与悔意,但是却不会真正后悔,作也作了,大丈夫有进无退,只能杀出一条路来。
“世叔,你说我已经以诗而闻得江南吧?”张宣凝浮现出一丝冷笑。
“不错。”
“既然已经如此,那后悔也来不及,不如反而作大好了,世叔,我新有一诗,请你颁布天下,以扬我名。”张宣凝沉吟半刻,说着。
“我愿闻之。”
“少年十五二十时,步行夺得胡马骑。射杀中山白额虎,唯数扬州少年郎。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当百万师。我愿弯弓射天将,夜入千甲破大军。莫问英雄出身处,自当百战取功勋。”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当百万师!莫问英雄出身处,自当百战取功勋。”李播动容变色,这二句,当真是好豪情,好壮志,好气魄。
既然已经名声显露,再也不得暗中绸缪,那就索性转战天下,搏得天下名来,扬得自身之才威。
此世界,终究不是真实世界,武功和文才名动天下,自然可以招募得人才,集得随从,既然这样,那就生死无惧,也行一段红尘如火,肆情放肆的江湖路吧!
“非常人自有非常之举!我真信也!你祖你父有子如此,当可安慰泉下了。”李播见得他以区区少年之身,手持长刀,隐隐有与天地相战之气魄,心中不由叹息,取出一卷书来:“这是我所学之黄冠经,你可学之,天下之大,与你匹敌者,无非数人而已,我必信之!”
第十九章 名传(下)
张宣凝无喜无忧,对他称赞毫不动容,说着:“世叔,那我请你三事,可否?”
李播负手悠闲而立,欣然说着:“难得贤侄有求于我,尽管说来,如果我能够办到,一定会办到。”
“我想转战天下,却缺少了一件合适的刀器。”
“哦,这容易,我自当为你寻来合适的刀器。”李播哈哈一笑,像他这样的家族,这样的潜势力,找到一把上好武器,那是再简单不过了。
“我却心有所喜,二百年前,曾有当时的第一刀法家‘刀霸’凌上人。手中持有长刀,据说刀身会隐透黄芒,此后虽然消声匿迹,但是据我所知,已经落到了西梁宣帝曾孙萧铣手中,我想请世叔为我取来。”张宣凝淡然说着。
“哦,果真如此?”李播不由吃了一惊,对张宣凝,第一次产生高深莫测之感,这个小子,无非是妾生之子,再加上一些其它的因素,一向不为家族所喜,不但没有学到家传武功,更没有学得文韬武略,在扬州,也不过一年,又何以得知这些呢?
“是啊,闻说,梁武帝萧衍当年最爱搜集神兵利器,这把刀也是他的收藏,其后落于萧铣之手,此刀无名,我当取之其名为破军。”张宣凝笑而不说。
“也好,此事虽有点难度,但是我当为贤侄取来。”李播也不追问,只是说着:“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无非是卫贞贞和苏爷,虽然她出身低微,但是毕竟是我的救命恩人,再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以世叔之能,照料于她,不难吧?至于苏爷,与我贫贱之中,提拔于我,当念此情,也当一同看之。”
“不难,这事上,贤侄尽管放心。”无非是二个不起眼的小人,照料一下,的确一点也不难。
“第三件事,如我转战天下,得势而回,还请世叔遣得淳风来助我一臂之力。”
“贤侄,你我二家,同气连枝,密不可分,如时机适当,必来助你。”李播毫不犹豫的回答说着。
“那,就不打搅世叔了,不知世叔取来此刀,用得几日?”
“十日足矣!”
“那我在此等待十日,世叔请稍等,我写封家书。”张宣凝拱手作礼,然后就起身,直入城门附近的一家客店,就取过柜台上的笔墨来写,那个店主惊讶莫明,欲想喊叫,却觉得一种压力,不敢多说。
没有片刻,书就写成,分成三封,一封给苏爷,里面是帮中之事,还请他拜托上面所知,其实上面都知道,但是恭谨问好,还是为人下属者应该有的礼仪,第二封是给兄弟们,作一些有限的安排,至于以后帮中另遣人员管理,那是顾不得了,第三封就是给卫贞贞,让她安心在家,也说明家中某处,有黄金二百两,足够用得十年了。
收得了三封信,李播笑着:“你真当性情中人。”
说完,就直接出门,飘然而去。
张宣凝也毫不留恋,按着刀柄,直出城门,就在这时,有几人已经发觉了他,不时打量着城门的榜文,以及打量着他。
又走了几步,就有一个大汉上前:“你是何人,快快说来。”
说话之间,就有一大帮人,慢慢围上,说着,就有人喊着:“这不是文书上的犯人吗?抓住了他,有百两白银啊!”
“是啊,我们人多,冲上去抓住他!”有人起哄,当然人情激愤,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圈子越压越紧。
一群毫无武功的百姓,也敢如此行事?官府杀得他们,难道自己就杀不得他们?
张宣凝哑然失笑,手中长刀拔出,只听“噗”的一声,长刀已经贯穿了对面的那个逼问大汉的心脏,徐徐扭转,撕裂心肺,鲜血喷溅,才随手拔起。
顿时,所有人都呆了,就在呆的一瞬间,张宣凝又是一刀,将另一个百姓砍翻在地,眼前此犯人在光天化日之下随意杀人,顿时本来群情汹涌的人群,立刻轰的作鸟兽散。
顿时,城门口空荡荡的一片,眼见阳光灿烂无比,远处甚至见得青翠的群山,当真是江南风景,画卷中人,徐徐收刀,哈哈一笑,就自踏步而出:“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作为一个有志于事业者,张宣凝更喜欢事事在手,更喜欢未雨绸缪,更喜欢善战者赫赫无名,更喜欢营造大势来不战屈人之兵。
前世病卧与床数年,所有雄心壮志,都付之东流,所有谋略和金钱,无非身外之物,得到转生,也谨慎而行,事事掌控,所有黑暗和愤恨,都压制住了,但是并非说他本性就是如此。
可是当自己陷于被动之境,以前预知已经废了一半,天下事不再事在手,反而觉得心中一松,时穷节乃现,危难见英雄,难道我张宣凝,就不能敢杀敢爱敢恨敢喜敢忧了吗?
一念如此,世界似乎明亮起来。
纵然天下围攻,而我自当独行,上辈子郁郁而终,这辈子自当尽其所情所意所思,不再顾得人说。
人活一世,无非尘土,与千古相比,与宇宙相比,又算得什么?
哈哈一笑,随手而走,把身后尸体视为无物,自己既然来到了某个叫黄易的人的世界中,那向谁学得呢?
浪翻云寄真情于纪惜惜,生于洞庭,死在洞庭。
他全心全意,将自己所爱献给纪惜惜。无论是她生前,或是死后,才得以极于情,是故极于剑,数年之中,借着一生爱恋的小屋、和他血肉相连的洞庭湖、天上夜空中的明月,从无比寂寞中,品位世界,晋升于大宗师之列。
姑且不说纪惜惜到底是谁的卧底,她的死,又有几分内情,但是情到深处转为薄,用情至深,而得超脱,其实是极其难的道路,张宣凝自问学不得。
至于传鹰,他得了战神列图,才得以超越世间,也是不取。
魔师庞斑,曾经在其师蒙赤行火化后,以赤足而行,行走天下山川河流,途中不言不语,睡的是荒山野漠。
就是这五年的修练,奠定了他十年后登上天下第一高手宝座的基础。
其魔道不魔道,是无所谓,但是其情其才其志,甚可学之。
不过,庞斑之道虽好,但是也非我道,赤足行于天下,我学了,因为赤足于大地,才能使人时刻明白自己立于天地之间,其它的,就以杀道来弥补吧!
我当每日杀十人,救十人,转战天下,既然命运派我无事生非,那我在文事上,就尽抄袭唐时风liu诗句,以轰传天下,而在武事上,就索性见人就咬,宛如疯狗,想杀就杀,想救就救,不理世情,专于刀道,至于原本这个世界上的人物,我当不分善恶,一一挑战,或可杀之,或可败之,胜者固当喜悦,不胜也当欣然,看此天机如何演化?
心念于此,不由哈哈大笑。
天命驱我到草野之中,可知吾今日之决断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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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本是二十章,但是看来,十九章已经尽兴,是故结束本卷,希望读者相互转告,多多收藏,多多推荐
第二十章 丛林(上)
隋炀帝在镇压杨玄感起兵后,不顾内外危机四伏,于大业十年发动第三次攻高丽之战。二月,炀帝下诏复征天下兵,百道俱进。三月,炀帝幸涿郡。此时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已成燎原之势。七月,炀帝到达怀远镇时,所征之兵多数未能按期到达。右骁卫大将军来护儿在毕奢城大败高丽军,并乘胜向平壤进发。时高丽因连年倾国与隋作战,已困弊不堪,无力再战,乃遣使请降,并将去年叛隋奔高丽的兵部侍郎斛斯政送还。
隋炀帝见已挽回两败之辱,且国内烽烟四起,遂于八月初四班师还朝。
而此时,已是大业十年十一月初冬,天气清爽。
八月,杨公卿起义,十一月司马长安起义、刘苗王起义、王德仁起义、左孝友起义,也就是这一年,隋朝天下正式步入了土崩瓦解的地步。
张宣凝脚踏于大地,已经行了十日,一开始脚很冷,踏于石上很是刺脚,但是十日过去,破烂的皮肤,已经愈合结茧。
在路上,已经感受到了天下一日日的崩坏,不时遇上逃难的人,而逃难的人多了,就时有着沿途的强盗与黑帮团肆无忌惮,因此道路之上,杀戮、抢劫、斗殴,都不计其数。
经常可以在道路上,看见被抛弃的衣服和鞋子,还有其它乱七八糟的东西,甚至不远处,还有尸体躺在地上,无人收拾。
“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此是英雄横起之时。”
张宣凝现在放松着自己,随手拔出刀来,这刀似乎平平无奇,但细看后却感到无论刀把刀鞘,有一种幽远高古朴拙的味道,真气贯入,刀身立生变化,那是一道朦朦黄芒。
原本刀主萧铣把玩此刀不下千百次,唯有合适的真主才能用之,所以对它并不怎么样重视,得之不算困难。
只是主人已改,名字已改,不再是井中月这个带着禅味的名字,而是破军杀刀,这个充满霸气的名字。
此时,雨水淋漓而下,他不避不让,就在丛林之中挖坑。
深有三尺,宽有二尺,已经足矣!
张宣凝就将路边的一个老年尸体,拉到坑中,然后掩土掩埋,望着雨水哗啦而下,寒冷刺骨,他就在坟墓前打坐,任凭真气缓缓而流,但是并不入静,只是低头静静而思。
人一死就灭与世上,如有福缘,才得入土为安,但是奈何生前有多少事?
放不放得,在此时根本无有意义。
放得是已死,不放也枉然。
如此,说放得者,可斩之,说不放者,也可斩之,无非如此。
半刻,道路上隐有喊杀和马蹄之声,从远而来。
这批三十人的骑队,但是穿着乱七八糟的衣服,并非正规军,也没有弓箭可言,马上射箭,必是精锐才可为之,等闲军队根本没有这个能力。
“锵!”的一声,本来回到鞘内的长刀已经徐徐拔出,雨点落于刀锋之上,却隐藏不了那道黄芒。
当三十余骑从道路上闪过之时,张宣凝猛的扑出,长刀所向,那人也是勇士,在瞬间横刀而挡。
“叮!”传来一下金属交击的清响。
那骑全身剧震,口中鲜血喷溅,从马上跌了下来。张宣凝身体落在他的身上,脚就踏在他的胸口,只听他的胸骨连声脆响,显是无幸。
就在这时,后面一个骑兵已经以闪电一样的速度冲来,长矛破空刺来,张宣凝整个身体弹起,避开长矛,直与马头欲相撞,又以最小的距离交错,手中长刀一侧,也没有丝毫其它动作,只是等在马头之上的那个位置,那骑兵心下大骇,但是偏偏无法改变马势。
“噗!”脖子自送上刀锋,不费丝毫力气,就由骑兵自带的冲力,而把自己的脑袋切了下来,鲜血喷溅如泉,人身尤在策马前行。
第三个骑兵拔出长刀,直劈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敌人,张宣凝这次不再逼让,手中长刀闪动,只听一声巨响,二刀相交,无论是骑兵还是张宣凝,都是全声一震,但是几乎同时,张宣凝翻身又一刀,鲜血飞溅。
张宣凝落到路边,再不回顾,收刀入鞘,直入丛林,其罢刀、杀人、跳跃,离开,都在眨眼间完成,行云流水,毫无停滞。
前面十几骑兵一齐勒马,马匹巨嘶,直立,才得停下,为首的人摆手制止了直接冲入丛林的动作,探吸一口气,将声音运劲传送去:“你是谁?”
电光火舌之间,此人武功狠辣有效,令观者生出寒意。
张宣凝头也不回,穿入丛林,虽然这句话还在耳际萦绕,但是他毫不动容,更无丝毫回答的意思。
拨开长长的草叶,调息着内息,这里的环境,他事先已经摸了清楚,无论怎么样,总比那些临时经过的骑兵要熟悉。
别看刚才轻松杀得三人,那已经是他全部力量的体现,此时,内息已经去了一半,但是心如止水,缓缓调息,也在慢慢的恢复。
哗哗的水流声,清澈见底的小溪,点点水光反射着初冬里的阳光,他低头望着,水中一个持刀少年,清晰可见。
虽然初冬了,但是一些落叶,还没有完全落尽,河流也很浅,露得里面点点的石头,想必,来年春天,水源扩大,可养得一方水土吧!
雨水还在下,风从大地上掠去,带来了许多寒意,蒙蒙的一片,河流静静的流淌,也在静静的增加一些水量,岸上碎石之中,竟然还有一些绿草。
“哈哈哈哈!”无缘无故的快乐使他跳下石头,一脚踏入水中,冰凉的感觉从脚底直往上升起来。
静静合上眼,不见丛林,不见人影,只有风吹过,甚至把地上湿淋淋落叶都扫起,人生,真是寂寞啊,他在等待着那些骑兵的深入,然后就展开一场不死不休的游击战吧……
至于这骑兵是谁,属于哪个势力,是善是恶,他根本不想问,也不想知道,他看见了尸体,想掩埋了,就埋葬了,这是他想作的事情,他看见了骑兵,想杀了,就杀了,也是想作的事情,何必问得其它?
突然之间拔刀杀人,不受任何束缚,那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事情,由心中释放而出——马嘶声进一步传来,而自己的呼吸已经平定。
林深深雨蒙蒙,不应有惑,举刀齐眉,又何似在人间,以人练刀,才是刀客人生之第一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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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公事,只有一章,看什么时候我可以弥补上罢
第二十章 丛林(下)
一阵风吹来,寒气直冲于身上,张宣凝生死搏杀之后,已经明显感觉到,人类岁月中,那种在大自然和社会慢慢消亡的血性激发出来。
张宣凝身上的口子已经包扎好,他调息着,缓缓前行,夜深地远,星举平野,在这巨大的天地中,任何一种东西都有亿万年的历史,都说着自世界有生命来数之不尽的竞争与战斗。
我来了,我生存,我奋斗,我杀戮,我征服。
万物都有平衡,唯人类没有平衡,是故杀一切可杀之众生,征服一切可征服之万物,浩瀚宇宙,亿万生灵,都与之对抗!
本来缓缓的身体突然快速运动,张宣凝以相当轻快的动作在丛林中潜行,虽然此时已经初冬,但是他出于无比敏锐的直觉,已经发现了一个猎物。
随着远古人类的野性爆发,短短数日,内力奇迹一样的快速增长,身体肌肉在迅速进化,直觉分外敏锐,与天地进一步契合。
静静的一瞬间,张宣凝突然从一个石块后后急速跳出,跳到了一个已经计算好的树枝上,并以之借力。
长刀自虚空劈下。
急速的破空声,惊动了下面埋伏的一个对手,这个对手迅速翻滚,但是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一声清脆的破入声音,鲜血喷溅,一个生命就此消逝。
“老三!”
声音惊动了不远处的三个男人,但是他们赶到的,面对他们的只能是同伴那冰冷而又无力的尸体。
愤怒和恐惧,一时间充斥剩余的三个人心中。
“你到底是谁,出来,出来!”一个男人已经疯狂了,三天三夜,所有马匹全部杀死,三十个勇士一个个被搏杀,对方越来越阴狠毒辣,武功以每小时来计算的不断增长。
“人类举世皆敌!”
“我们远古人类,自数十万之中,与大自然风火地水战斗,与万禽万兽搏斗,才终于奠定了我们人类的生存空间,我们华夏文明的祖先们,也是劈荆斩棘,不知道牺牲多少人,不知道有多少代王者的努力,才自黄河辐射到整个华夏地区,此土地从何而来,皆从征服和杀戮中获得。”
“也就是那时,多少英雄和豪杰,得以与天合一,是故上古道者,从不忌血。”
张宣凝徐徐的从树后转了出来,手中破军杀刀,黄芒一丝,迎入眼帘,他微笑着叹息说:“残余的恐龙,毒蛇,鳄鱼,老虎,豹子,狮子,甚至远古巨禽巨兽,以及敌对的部落,胜者拥有一切,败者身死族灭,或者变成奴隶……曾何几时,我们就忘记了远古英雄的道统呢?”
“你这个疯子,到底在说什么啊,你到底是哪条道上的,我们到底得罪了你什么?”对方的男人,根本听不明白,但是却可以感觉到其中那难以描述的味道,于是疯狂的问着。
张宣凝看着对方迷惑而疯狂的眼,轻轻***着自己的长刀,继续说着:“每杀得一人,就如饮美酒,甜润如丝,入喉如火,焚烧全身,这先甜后苦之火,当真让我警醒。”
“可惜的是,这三天三夜,我在快速进步,而你等却反而迷惑不堪,现在已经走向了疯狂,当真是不堪造就啊!既然如此,就让我执行天道吧!”
张宣凝说完,横刀而持,脚步有力地向着前面三个男人走去。
“你这个疯子,我和你拼了。”那个为首的男人,大喝一声,猛提一口真气,不顾生死的向他砍了过来,剩余的一个,也疯狂的踢出数脚,很明显,他的工夫全在腿上,当真是旋风腿连环击,还有一人,更是手持长枪,拼死攻来。
“铮铮铮!”破军杀刀,同时和长枪长刀相撞,内力狂吐下,两人同时被震开。
“蓬!”破军杀刀所到之处,那个踢腿的男人顿时被砍下一条腿来。惨叫之中,张宣凝直扑进去,几下交错,二人倒飞出去,已经气绝身亡。
那个被砍了腿的人,疯狂的用手爬着向后逃,他从来没有如此恐惧着,他不怕死,但是畏惧他看见的那种可怕的本质。
张宣凝收刀入鞘,取出一本本子,与一支笔来,然后拱手作礼:“这位兄弟,不要怕,马上就结束了。”
说着,就以笔,点着断腿处的鲜血,然后一一记录:“大业十年十一月十九日到二十一日,杀骑兵三十一人,吾身负十一处伤。”
然后又批着:“吾悟得,人类举世为敌之真理,特此记录!”
写完,再拱手作礼,杀气已经全部消除,他上前一踢,将其击杀,然后就开始挖坑,这次挖来,就耗费了许多工夫,等一一把尸体找来,并且埋葬,已经耗费了半天时间,再砍下一个木牌,上面雕上数字:“吾练刀天下,见得天下纷乱,这三十余人,竟然为祸一方,鱼肉百姓,是故人人可诛之,吾替天行道,浴血奋战,耗时三天三夜,终将此等恶獠全部斩杀,念得人死罪消,给予安葬,特此记录,愿吾辈后来,与我共走正义之路,张宣凝与大业十年二十一日留。”
写完,此时又是雨水而下,寒冷刺骨,在此十一月之中,竟然还有惊雷,眼见白光一闪,轰隆巨响,闪电从半空而下。
三天三夜潜伏作战,脸上身上,都污秽不堪,张宣凝开始脱衣服,让自己赤裸裸的身体迎接着天上的雨水。
闪电雷霆自林中闪烁,惊雷降世间,但是张宣凝全然不动,只感觉到身上的污垢和血迹,在不断的被雨水冲走,赤裸裸的在天地之间,肌肤冷的打起了寒颤,如果是普通人,绝对会生病吧,但是高手就有这点特权。
噼啪…噼啪……雨声打在树干和身体上,甚至从脸上流了下来,张宣凝的杀意已经完全蜕去,他的心思,转到了救人之上。
每日杀十人救十人,只是比喻,反正所到之处,只要杀得的是流串的官兵和流匪,就可以把替天行道,天诛叛逆的帽子给死的人扣上,死人是不会说话的,而天下哪支军队在这个时候,没有无辜的鲜血呢?
但是这还不保险,保险的还必须有活人赞美他,因此必须救人。
救人稍微难一点,但是也不算很难,天下混乱,起义军和朝廷军相互攻杀,虽然官仓有粮,但是仍旧有饥民饿死,在此之际,救人就再简单不过了。
“我想成为救世主啊,所以我要让万人歌颂我的名声啊!”立于雨水之中,张宣凝眸子清亮无比,偶然有雷霆降下,闪电照亮林间,只觉得在坟墓之前的此少年,当真是独行于世,飘然出尘。
第二十一章 正义(上)
这一个小村庄,农舍相倚为邻,村庄周围的田野中,还见得几个没有来得及收回去的耕牛,这小小的村庄沐浴在灿烂的朝阳之中,宁静安详。
而在三里路外不远处,一群男女老幼,正在疯狂的奔跑着,但是就算这样,其实还是算是有组织的,那就是族长或者乡中的大老,这就是古代迁移的特色,最后,来自乡村房间的火焰,焚烧而起。
望着火焰,逃亡的人们望去,个个露出绝望的神色。
“啊,我的房子啊!”突然之间,有一个妇女难以抑制的发出哀号,随之,就是许多妇女的哭声,甚至连一些老人都流下了眼泪。
“啊,把我们的村子烧了,我们以后怎么样活啊?”
“我们供奉的神佛根本没有用,官府要我们交税,出工,还得给他们打仗,这些,我们都忍了,现在连强盗都纷纷出来了,没有活路了,我们不如死了算了!”
“是啊,我们不跑了,倒不如死了痛快!”
“这些话说得什么呀?发些牢骚就可以了吗?你不想活了,让你老婆孩子也死吗?房子烧了,我们就索性逃吧!”
“逃到那里去?那里都不是好路子啊!”
就在这时,在大火熊熊的焚烧村庄的方向,一个骑兵从这大火包围的村庄纵马跑来,终于河流之旁看见了逃亡的村民。
这个骑兵大喜,转头就回去。
“强盗回去报信了,就要追上我们了,我们怎么办才好啊?”
“够啦,我们这样跑着,也要给他们追上,倒不如痛痛快快地下个决心,抵抗强盗,死了就死了。”
“不行,和这群强盗打,我们肯定是输拉,而且我们这里全村的人,就得让他们给杀个精光!连女人肚子里的孩子也给挖出来!我们还是服了吧!”
“服了?上次服了,结果怎么样,我们的女人和孩子都被抢去啦,还有我们的最后一点粮食和衣服!”
“那你说怎么样?”
村民就算在这个时候,都在拼命争论着,或战或降,最后村长大喊一声:“别吵了,有家伙的拿出来,他们先逃吧,逃不了,就和他们拼了。”
村长就是族中的长老,说的话,还是有点作用的,百许人虽然仍旧吵闹不休,但是还是随着大队赶着走,一些年轻的青壮,把镰刀、棍子,甚至还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来的二根长矛。
虽然村民快速赶路,但是带着女人孩子,总是走得不快,没有多少时间,几个骑兵,显是头目,带着三十余个壮汉,追了上来。
眼见强盗个个强悍,手持明晃晃的长刀,村民个个吓的面无人色,腿脚都在哆嗦,但是为了老婆孩子父母,青壮还在挺在外面,准备抵抗。
“哎呀哎呀,初冬之风,抚着我的袖角,哎,身上衣服本来已经单薄,再添上寒意,到底怎么样得了?”在一颗树上,张宣凝好整余暇的观看着这个情况,口中轻哼着歌,并没有准备立刻出手。
天下兵荒马乱之际,什么事都可以发生,如果遇到了大股的起义军,还算运气,怕的就是那些地方上的豪强帮会,借起义为名,四处欺霸抢掠,这些黑道势力不但数目车载斗量,更因为没有政治目标和纲领,所以肆无忌惮,生杀予夺,造的罪孽甚至比那些大势力多的多。
距离有点远,看还看的清楚,但是声音就听不清楚了,没有几分钟,强盗就冲了上来,拿着长刀就砍,一时间,厮杀之声就传来,那些母亲妻子见到儿子丈夫,在刀光中被砍到,发出阵阵令人不忍卒听的呼号悲啼。
“恩,到底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现在反扑倒有点出于强盗的预料之外吧?”张宣凝见得几个青壮,被砍翻在地,但是也有几个强盗,被乱棍,被鱼叉,被镰刀一古脑而砍上,也在地上惨叫不息。
双方一见到血,都红了眼,搏杀起来就狠了许多。
“一个,二个,三个,四个……恩,十八个,也要差不多了,再这样下去,村民最后的抵抗力量就要彻底消亡了。”
救人就必须救急,没有血淋淋的代价,不感觉到无比的恐惧,怎么可以衬托着张大公子的公德无量呢?也怎么样让他们能够深刻的记忆在心,一辈子也不忘记呢?
当下,张宣凝眼神一端,冥想着侠客义士那种天生凛然正义的气质,稍等片刻,就觉得左仁道,右侠道,正义在胸,大道在手,一股救世救民的神圣感,就从心中油然而生。
救世济人,舍我之外,还有何人?
真功夫者,当知此念真实不虚,如觉得自己仅仅是准样,就是工夫不到家,失了养性养气的境界和火侯!
让别人相信,自己先必须相信,这是万古不易的真理。
当下就跳了出来,怒吼着:“呔,你们这些强盗,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杀人,罪孽滔天,人人得而诛之,今天若不尽杀你等,怎么对得起天下苍生,怎么显得大道昭然呢?”
那些强盗顿时人人愕然,虽然说,他们的确是强盗,的确杀人如麻,但是这种无比装样的指责,还是一辈子难得听见的几次,当下个个目瞪口呆。
等了片刻,为首的贼头才醒了过来,表情一下子转为无比狰狞,大声说着:“哪来的疯子,跑出来给爷们准样,兄弟们,给我把这个兔子砍了。”
笑容转淡,张宣凝已拔刀而起,急掠而上,只听见“叮当”两响,一个强盗,已经尖号着一个踉跄,扑倒在地。
长刀所向,一时如长江大河,贯满真力,每一击,必有强盗应刀飞出,虽然他现在的内力还不算很强,但是也可以使强盗吐血后退,或者中刀惨死。
贼头虽然武功不高,但是毕竟是血性焊勇之士,要不然也当不了群盗的头目,当下大喝一声,策马冲来,用力一刀砍下。
如果是几天前,张宣凝说不定还要避让几分,再趁势反击,而在此时,他大喝一声,心中杀意猛烈提取而出,直硬拼硬一刀反击过去。
就这一刀,已经有了一点虽千军万马,而直破而上的气势,那个贼头顿时如入冰窖,呼吸困难,当下不及思考,用尽力量加强下劈之力。
二刀相撞,“轰”的一声,贼头倒跌于地,而张宣凝上前一脚,内力所到之处,胸骨啪啦连响,倒折入内,显是绝对不给他活路。
这一连动作,全赖一口真气,最是损耗真元,张宣凝立刻发觉自己已成强弩之末,心中一动,翻身上马,马匹企图反抗,张宣凝大喝一声,手向马头一压,马匹悲嘶一声,口中鼻中已见血丝,却再也不敢违抗之。
骑于马匹之上,借着马力,直冲而过,将余下的强盗一一追上,砍翻在地,绝不留情,但是对已经先走几步的盗贼,却也不追赶。
宣传他的名声,盗贼也可以,而且有残余的盗贼在,才可以更使这群百姓死心踏地跟着他,因为他们别无选择,他读历史,就可以知道——世上最感恩的,是百姓,世上最会忘恩负义的,也是百姓!
大权者,当操纵万民,翻云覆雨,与细节中见工夫,诚如此也!
第二十章 正义(下)
第二十章正义(下)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多谢公子救命之恩。”眼见杀得众贼只有几个机灵的人逃了出去再呆了半刻这些百姓终于醒悟了过来族长读过几本书识过几个字上前说着。
“何必谢得我无非是过路相遇偶然遇得而已。”张宣凝微笑的说着他徐徐收刀入鞘拱手作礼:“老人家就不必多礼了。”
“救命之恩粉身难报啊不知公子尊姓大名又要向何处去呢?”族长深深的鞠躬着问着。
“我是张宣凝扬州人沿途求学现在到长安去。”张宣凝摆了摆手说着:“你们不必多谢我只是正好遇到现在敌贼已除老人家还是先照顾族人吧我就先走了。”
说着他就准备离开。
自己可不是真正的侠客哪有功夫真的为他们这群人收尾清理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这群人清醒清醒别把自己当成冤大头。
“公子慢走公子慢走公子前往长安可肯多绕一些路来送我等老朽去县城中?我族在那里还有一些亲戚正可安生不然的话公子如走贼兵又来我等死无葬身之地。”族长见得他真的要走立刻大急“扑”的一声就跪在了地上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吾族虽小但是也当以大礼回报公子。”
“恩大礼就不必了不过既然老人家有此念我就送各位前往县城外吧毕竟现在进城多有麻烦。”张宣凝半刻的静默后才展颜一笑说着:“到县外不过数刻时间我当护卫大家前去。”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在县城外有一家蓝伽寺我家也有二个族人在那里出家为大和尚也可先暂住几日就请公子送我们到那里吧!”
县城外不远就是小丘陵小林山而建自山门而入经前中后三殿出小角门缘青石铺就的小径而上便可直达山顶钟鼓楼。
“也好那我们就过去吧!”到县外步行的话也要三个时辰直到黄昏之时才见得丘陵此丘陵不过一百米高从山脚就可见得山上的寺庙。
一行村民勉强而上林山虽然初冬但是山上庙宇中还有大批的人上香而击罄诵经声连绵不绝看着个个虔诚的表情张宣凝静然不言。
乱世多难反使宗教得以大行。
这山顶就是寺庙处人群个个买得几文钱香来一一上前礼拜见得一群逃难的人来其中还有几个背着抬着的人就有一个和尚上前:“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快快请入里面治得伤痛。”
说话之间就有一些小沙弥上前将伤者引到一个院子中。
“多谢菩萨多谢大师。”族长满口赞颂态度远比刚才对张宣凝要虔诚多了。
等过了几个沙弥过来里面就有一个中年和尚出现族长连忙上前把事情一一说明看来就是族中的亲戚了。
“多谢张施主救得村人功德无量阿弥陀佛。”这个中年和尚的地位并不低念着佛号然后说着:“施主辛苦了还请施主进入休息。”
张宣凝打量着心中暗凛觉这些和尚沙弥虽然武功不是很高但是都有点武功难怪在此之际也不惧得乱贼至于大股的势力只要有点脑子的都不会妄然与天下寺庙开战。
在此天下战乱之时虽然心中别有意图但是不得不承认的确是难得的净土而此时寺庙也没有**不堪的时候真信者甚多处于蒸蒸日上之势。
真实历史上经历南北朝佛教势力已经非同小可李世民因此而灭佛而在这个世界佛教势力更是庞大无比以前没有直观现在一观之就觉得心中战栗要知道这仅仅是沧海一粟啊!
外面怎么样照看先姑且不说自有沙弥奉上素食素餐并且奉上了一双厚布鞋子看来主事者很是细心见得他没有穿着鞋子。
张宣凝笑着拒绝了:“不必我求学于诸山川河流立誓不穿鞋脚踏于大地而得天地之应这鞋你就拿回去吧!”
沙弥听了很是吃惊当下合十念着:“阿弥陀佛!”
吃完之后不久就是晚上功课只听一声钟鸣与附近空阔相互共鸣真是醇厚连绵动得人心。
“阿弥陀佛施主可曾用完餐了?”外面传来了敲门之声。
“已经用完了大师请进。”张宣凝心中真正一惊自己在他说话之前既然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要知道自己野性勃与天地有所契合怎么会如此?
等开得门来一个老僧在门前面上微波不荡身上荡漾着无喜无怖的氛围只是一声“阿弥陀佛”就让人觉得满是出尘和慈悲之意。
老僧也不进来只是用眸子看向说着:“老衲七岁前未出家前就是施主今日所救村人中人今天当是多谢施主了。”
这老僧说完更向张宣凝合什为礼。
张宣凝连忙揖手为礼说着:“见得虎豹在道君子当必除之区区小事又何足挂齿呢?”
顿了一顿又问着:“我未读得佛经也闻得要破诸相大师何必谢我?”
“昔日削为沙弥时老僧曾以前出家就是向得西天净土学佛四十载老僧以为要破诸法相而近十年来老僧以一体同悲无缘同怜为悟老僧当然也可谢得张施主。”
说完老僧目视张宣凝说着:“张施主我见得血光浮现于眉宇之间以后多行必有劫难不如避之于我寺庙之中过得二年才可无忧。”
“佛说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而吾所学之道也以精进勇猛为本不复应有此念——我当趋吉避凶。”张宣凝哈哈一笑说着:“烦恼就是菩提如有劫难何尝不是觉悟之因呢?”
老僧闻言露出一丝笑意只再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就合什为礼然后离开。
等他离开张宣凝冷笑一声感觉到自己背上已经渗出了一些冷汗。
在读大唐之时总觉得慈航静斋霸道无比竟然号令白道影响天下选择明主心中不以为然之至但是现在就在此寺庙中一观就知道数百年来遍于天下的寺庙何其多也。
这时寺庙有自己的地产大批和尚可以安心修炼佛法和武功再加上天下数以百万计的信徒其实力当真非同小可。
如果慈航静斋的基础建于这个之上难怪有着下局天下的资格了。
自己之前所谓的正义和计谋在这等浩瀚之力面前也尚是小丑罢。
一时间又如醍醐灌顶对自己这些日子来的颠狂又生出一身冷汗来强行转移的天命欲要我疯狂不成?
一想到这里顿时满心恍然寒意顿生。
第二十二章 沿路(上)
次日早晨,当第一线阳光照到院子之中时,张宣凝醒了过来。
只觉得神清气爽,早晨的钟鼓之声,应和着山间松涛,淡淡的上香之味,似有若无漂浮而来。
一夜冥想,与武功上并没有多少精进,但是却开始巩固了自己的修为,之前的觉悟并非虚妄,只要稍加镇之以静、安、徐三字,炼其本质,用其直取,就是瑰宝,至于不穿鞋子,实在太过引人注意,太过哗众取宠了,当下就决定废弃。而之后几天,不应该精进了,应该将快速增长的内息进行温养。
“张施主请用。”没有多少时间,一个小沙弥上前送来几味素食,虽然淡而无味,但是也算是殷切了。
当下食过,也不告辞,就飘然离开,甚至没有等到和尚和村人道谢。
此时,才是大业十年冬,杨广死亡还有四年,因此算来,离二小强出道,还有二年多,离上演飞马牧场之事,也还有整整四年。
在这个世界上,自四年后,杨广被宇文化及起兵杀死后,激化了各地的形势。
本已霸地称王称帝的,故是趁势扩张地盘,原为隋官又或正采观望态度的,则纷纷揭竿而起,成为一股股地方性的势力。
由于这个世界,帮会力量极强,因此在杨广死后,帮会力量崛起,驱逐所在地原本太守,大部分掌控一城一地,竹花帮、铁骑会,都可以掌控一郡数城。
甚至一些中流帮会,也可趁势而起,比如襄阳汉水派的龙头老大钱独关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赶走了襄阳太守,自组军队,把治权拿到手上。
而所谓的独霸山庄,也是在杨广死后才崛起,其主方泽滔本是隋将,自皇帝死后,便占了竟陵,其实就是一城之主。
但是在此时,官府力量还相当强大,虽然群雄四起,但是还是压的大部分郡县不能随意动乱,因此到县城中去,并没有意义,如果惹得通缉,反而不美。
“去洛阳的车队吗?有,只是……”就在路边的驿站问上一声,驿站中就立刻有个老头说着。
张宣凝也不作声,随手拿出二钱的小碎银来,顿时,那个老头就动容,换上笑容,恭敬的说:“这位少爷,请稍等,我这就去安排。”
等过了一会儿,这个老头就回来了,笑着说着:“有,黄家车队中有位置,去洛阳,不过,要十两银子。”
二文钱可买一只包子,千文为一贯,一贯为一两,十两银子,已经足够城中普通小户人家半年的消费,这实在不便宜,见得他犹豫,老头连忙说着:“黄家车队有请来的护卫,而且车位相对宽松,这十两银子,也是值得。”
“也好,那我就要了。”张宣凝身上,总共带上了五十两黄金,天下真正大乱了,就算这个变态世界,兑换上也会出问题,因此早早换了,五十两黄金,5斤,不算重也不算轻,但是如果要兑换成白银,那就不得了,是50斤了,沉甸甸一大包。
“少爷请跟我来,见得黄家的主事。”
“这个当然。”现在世道不太平,就算是搭乘,也必须看看人等,以免被人摸了底,或者又引上了麻烦。
到了车队之前,就看见了一个中年人,他身体粗壮,魁伟有力,显然也有几分功夫,在他的后面,是十几个壮年汉子和青年,当是他的同族或者其它亲密关系的成员,诸人都上下打量着他。
“你想到洛阳去?”
“是的。”
“很好,十两银子,包你干粮清水,二人一车,如果要其它用品,自己购买,怎么样?”中年人打量着风度翩翩的张宣凝,然后就说着。
“我要一辆车子,我出二十两,叫你们腾出点地方来吧!”张宣凝直接的说着,他拿出一小块金子,扔了过去,是二两重的黄金:“每顿饭再加点,你们看着安排好了。”
那个中年人出这个价,已经是抬价了,一般来说,压价到七两白银,也就肯了,现在出二倍的钱,虽然占了一辆车,也算值了,当下空手接过,拿过来一咬,的确是上色真金,点头说着:“可以,不过不要惹麻烦,阿竹,你去领这位公子去他的车上,多加一条毯子。”
“是,父亲。”一个女声说着,只见一位少女俏生生应着,看上去才十七八岁的模样,一副巧笑倩兮,肤色白皙,身材匀称,虽然称不上艳丽,但是也是青春宜人,算是小家碧玉。
古代,也只有这个世界,才有这样的女子抛头露面,公然与现代都市一样,作各种各样的工作。
到了车上,发觉这是一个小马车,带着一些味道,幸亏现在是单人,如果是双人,就越发拥挤了,把窗口拉开,就看见马队开始整理,准备起行。
虽然现在道路上,随时可见盗贼,战斗,但是白天之上,道上人马还是有许多,商旅则结伴而行,以壮声势。只有江湖人物,才敢独来独往,又或两三个一起的往来道上。
原本真实历史上的南方,是没有多少马匹的,但是在这个世界上,由于有飞马牧场这种拥有数万甚至十万马的宇宙第一级的变态牧场存在,所以南方其实马匹并不缺少。
这不,商队骑兵都上了马匹,大概三十人左右,然后在一声令下,商队开始正式启动了,眼看着外面的风景徐徐后退,张宣凝若有所思。
若要争天下,必须先有一套就算称不上完美,也完全可以自恰的思想和制度,使别人有所适从,这包括了完整的计画、理想,至乎日后权力分配和统治的方式。这本是寇仲所说,这点的确是真知灼见,可惜的是他根本没有实践下去。
这套制度,对穿越者来说,其实早就有,但是这个世界,以武功论势力,黑帮和门阀都以武功为基础,怎么样统治这个天下,就让人很费心思了,大体上的原则不会改变,但是具体就必须商量了。
不过,这样说的太早了,去洛阳,再去长安,目标就是起出杨公宝藏来,趁着这时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
只有愚蠢到脑残的人,才会明知有杨公宝藏,还不马上起出来,争夺天下不是游戏,任何已知的筹码必须立刻确认,哪怕自己不能取出其中万甲,也可以取出大量的财富,还有其中珍器。
恩,这个世界没有高丽句,没有百济,没有新罗,朝鲜已经统一了,整个就是高丽王国,其野心勃勃,祸乱中原,的确是整个中原地区的心腹之祸啊!
还有,必须查明为什么那个傅君婥会知道这个秘密,到底是高丽的卧底所为,还是机缘凑巧获得消息?虽然这应该是一年后,她才到中原来,但是不管怎么样,必须查明此女的威胁性,这点毫无其它路可走。
至于怎么样处置,或者杀了,或者废了武功变成娼妓,或者勉为其难的收为后宫,自然到时候再说,有心算无心,就算是她这种接近一流的高手,也有大把手段将她废掉。
他可不是汉奸二小强,会认贼作母。
第二十二章 沿路(下)
三日后正午,商队到了山阳,近码头处泊满船只。
商队开始修整,沿途补充物资和出卖物资,因此会在山阳呆上几天。
张宣凝因此说着:“我出去看看。”
“张公子,最迟请在后天清晨与我们会合,不然我们可不会等你而耽误了大家的路途。”管事说着。
张宣凝点头应是,将黄金放好,五斤黄金,也沉甸甸的。
城内景色别致,河道纵横,难得看见的是石拱桥架设河道上,主街两旁尽是前店后宅的店铺,店面开阔,有天窗采光,摆满各种货物和工艺制品,非常兴旺。
这个世界真是繁荣异常,想必经济问题是不用多考虑了,关键是怎么样统治得下去,武功给这个世界带来难以抹杀的烙印。
张宣凝转身离开,突然之间,一个人就吸引了他。
此人正从一家青楼中出来,身型高挺笔直匀称,相貌英俊,身穿一身儒衣,手摇折扇,说不尽的倜傥不群,潇洒自如。
表情温柔,眼神温和,但是笑意却带着一丝骄傲,一种似乎很容易亲近,但又若永远与其它人保持着一段不可逾越的距离的气质,使他卓尔超凡。
而几乎同时,此人也看了过来,看见了张宣凝,不由微微一呆,然后就上来:“这位朋友,你好。”
“不敢当,你是何人?”张宣凝拱手作礼,问着,但是心中已经隐隐有所明白。
“我是侯希白,突然之间见到阁下,既觉得有一丝熟悉,真是神似我的一个前辈,近来一看,才知道识错了。”这个才弱冠的青年上前行礼。
“我是张宣凝,见过侯兄了。”小强的命数真是了得,这不,就算上街,也会遇到了这些传说中的强人了,他心中嘀咕着,却还是行礼。
“啊,就是一首近将酒名动天下的张宣凝,我闻名已久,一直盼望着能够见到你,想不到就在这里如愿啊!”侯希白一听,真正露出惊喜的神色,当下就一躬到底,说着:“张兄以少年之身,却作出如此千古之诗,当真是天下国士,你可知现在多少豪门君子,都望着见得你一面,作宾上客呢!”
“我是官府通缉的要犯,还说什么豪门宾上客?”张宣凝连忙摆手说着。
“什么通缉犯,你还不知吧,上次我见得李阀公子世民,对你这首也赞不绝口,甚至我的长辈,读了你的诗,也默然半天不说话,后来才对我说,此诗如挟风雨,从天而降,一泻千里,如此壮丽情怀,深蕴骨中,绝非矫情所能得之,就凭张兄一报姓名,哪家世族不迎为宾客?还怕什么通缉?杀得几个小兵小民,又算得什么呢?”侯希白不以为然的一笑:“今日遇到张兄,真是希白之三生有幸,你可知道,长辈对我说着,此诗如得参悟,我必可达到本门武功之颠峰境界,超越历代先贤,张兄与我,实是半师啊!”
眼见他那副佩服的五体投地的表情,张宣凝当真无话可说,只能说着:“侯兄,此处并非是谈话之地吧?”
“这倒是了,实是我莽浪了,张兄,就请到里面,我们深谈,深谈。”侯希白一呆,深深的鞠躬,然后一手抓住了张宣凝,就向青楼中拉去,似乎生怕他突然之间不见了。
虽然知道侯希白并非是宜男宜女的兔子或者双性恋,张宣凝还是毛骨悚然,这种拉来拉去的动作,实在让这个来自现代的人不习惯啊!
才进得门去,就见得一个妇女笑着说:“怎么,白少爷又有何事?”
“哼,快快上最高的酒席,我今日见得张兄,实是我三生有幸,你明白了吗?”侯希白冷哼了一声,说着。
难得见到他不耐烦的神色,妇女顿时一惊,知道他所拉的客人当真是不得了,当下就立刻应是,匆忙去布置了。
第一次进得青楼,才知道这个世界的青楼也不简单,就是一个花园式的庭院,有周回外廊盘旋,造成了景景深深,一道人造的清流,婉转而流,更使此处多了许多雅致,让人叹为观止。
两人一路走着,左转右弯,就见得一个二层红楼,非常精致,才进得去,就见有侍女前来迎接,将门打开,又请得上楼。
此房间布置的相当巧妙,取其闲适自然之意,又以屏风划分,桌上已经放上了茶点,就有侍女上前拉开桌子,才坐下,奉上茶来,侯希白就叹着说:“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千金散尽还复来。”
顿了一顿,又说着:“张兄你可知,第一次闻得此句,我真是黯然泪下,只觉得字字珠玑,几说到我的心底之中,本已经停滞不前的功境,一夜之间获得突破,真是得益甚深。”
又说着:“吾家长辈又对我说,第一句说得黄河,大河东去,势不可回,第二句明境白发,又得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之妙,此诗当是绝去笔墨畦径,非刻苦所能学,又非率性就可得。深得远古飘逸之神韵,几疑是仙人笔墨,我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我也是一时之兴,要我再作,却也是难了。”张宣凝连声不敢。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张兄真是大才啊!”
侯希白听着,下意识的把扇子一开,这扇子极大,上面绘有近十名美女的全身肖像,栩栩如生,直映入他的眼中。
张宣凝却在这时,一道闪电闪过心中,再略一沉吟,喝着下一口茶水之时,突然之间全明白了。
花间派弟子,无不是翩翩佳公子,俊雅风liu,又以无情对有情,阅尽群花而不沾一叶,可所谓视世间如浪漫之所。
但是要达到这样的高度,却非天赋的过人才情不可,而李白这诗,浪漫奔放,与豪情之中又显出尘之意,正契合了花间派的要意,甚至将花间派硬生生的提拔到了纵意世间的高度,难怪他如此激动。
他所说的前辈,就是石之轩,石之轩正是上一代的花间派传人,难怪他的感悟是如此之深!
如还有类似数诗,就可以使花间派真正脱去原有束缚,达到可以与天魔策,甚至慈航静斋对抗的高度。
对其它人也许仅仅是诗,对花间派,却几可和佛门弟子对五祖当年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相比美,叫花间派的弟子如醍醐灌顶,顿时大悟,得以突飞猛进。
难怪侯希白如此热情。
一瞬间,张宣凝深深的呼吸。
人生如梦,谈笑之间,颠覆魔门排序,创造历史,这就是逆天者的命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