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路标
做完这一切,太阳已经来到头顶,照这个空间的计时法,应该算是中午了。同一时间在龙城,却还是半夜零时左右。“时差”一时倒不过来,三人都是昏昏欲睡。这不是个人修为的问题,而是生物钟的规律作用。
郝仁说道:“这个时候,如果我们睡觉了,一觉醒来,天都黑了。到时候,大家正好饿了,乌漆抹黑的,想找点吃的都费劲。趁天还亮着,我们还是先挺一挺,找点食物准备再睡觉!”
郝仁的话,宣萱向来是照办的。梁雨也觉得郝仁说得有道理,于是就跟在他们的后面。就连两貔貅也跟上来,大概是也想混点吃的。
貔貅这样做是理直气壮的。本来它们要把约萨姆的尸体当午饭,可是郝仁硬不让吃,还给烧成灰。所以,它们的午餐理所当然地要由郝仁负责。
大概是附近的动物都让两个貔貅给吃完了,也可能是被它们给吓跑了,总之郝仁他们走了半天也没有见到一个象样的小动物。除了老鼠,就是蜜蜂、蝴蝶。当然枝头还有些小鸟,但是都太小,根本不能拿来做点心。
“哥哥,你听,前面似乎有水声!”
郝仁也听到了。前面的不远处有一个悬崖,想必那里有个瀑布啥的,不然水流的声音不至于这么响。“走,过去看看,水比食物更重要。而且还能洗个澡!”大家都是文明人,睡前洗个澡是必须的。
三人两兽快步走了过去。转过一个长满竹子的小山坡,前面果然有一个瀑布,瀑布下面是深潭,潭水向远处流去,顺着水流的方向,可以看到一个面积起码有四五平方公里的湖。
“水里有鱼!个头真大啊!”宣萱和梁雨都看到了,她们拍着巴掌高兴地说。大概是因为此处能抓鱼的动物都被两个貔貅给吃光了,而两个貔貅又不能游泳,所以这里的鱼都长得很大,更重要的是,它们的胆子更大。
看到鱼,郝仁有办法了。他的口袋里可还有几个鱼钩呢!
“你们就在这附近的草里挖,找几条蚯蚓,我钓鱼给你们吃!”说着,郝仁取出那把他从约萨姆身上得到的倭刀,跑到附近小山坡上,砍了几根竹竿,再把鱼钩、鱼线、鱼漂、鱼坠往竹竿上一绑,一套钓鱼设备就这样做成了。
郝仁连做了三套。这时宣萱和梁雨也把蚯蚓拿来了,他把蚯蚓往鱼钩上一穿:“好了,一人一根,大家离远点,看谁钓得多啊!”
这里的鱼真是太好钓了!大概是个湖泊里的鱼太多,导致食物不够吃,鱼儿们见钩就咬,咬了还不松口。郝仁他们一个劲儿地甩,还不到半个小时,岸上到处都是活蹦乱跳的鱼,起码有几十条。这些鱼也大,都有半米多长,七八斤重。
“别钓了,太多了吃不完,就浪费了!”郝仁急忙叫停。这两个女人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他要不说话,她们简直停不下来了。
“不是还有貔貅嘛,吃不了都给它们吧!”宣萱说道。
“那你们也别钓了!一次钓得太多,会把这里鱼给钓精了,明天它们就不咬钩了!”郝仁说道。
“好吧,我们收工!”宣萱和梁雨把鱼竿一收,然后上来分鱼。她们只留了三条,其余的全扔给了貔貅。
两个貔貅大概以前也吃过鱼,它们都知道鱼的美味。但是它们不会游泳,偶尔抓一条鱼,全凭运气。此刻,眼前有那么多的鱼,但是因为没有郝仁的同意,它们不敢下口。
“吃吧,老貔,只要你们听话,以后有你们好吃的!”
郝仁松了口,两个貔貅立即扑了上来,一口一个,顷刻间就把满地的鱼给吃个一干二净。
“好了,你们玩吧,现在该我们吃了!”郝仁对两个貔貅说道。
“哥哥,我们吃烤鱼吗?”宣萱问郝仁。
“那当然,没有锅没有灶的,只有烤着吃了!你们再找点木柴吧!”郝仁说道。
宣萱和梁雨寻来干柴,郝仁生起火堆,待火烧旺之后,他到水边将两条鱼的内脏和鳞清理一下,用竹竿从鱼嘴处插入,就放到火上烤了起来。
很快,一缕鱼香就在火堆周围弥漫开。郝仁将三条烤得外焦里嫩的鱼拿出来,任她们挑。
“可惜没有椒盐和孜然,”郝仁笑道,“敞开肚皮吃啊,不够水里多得是!”
“够了,够了,这鱼太大了!”宣萱和梁雨各拿一条鱼,边吃边说。
奇怪,刚才没吃鱼之前,三人都是昏昏欲睡,这鱼刚刚吃下肚不久,三人就慢慢的有精神了,而且精神是越来越好。
郝仁也没在意,他向宣萱和梁雨说道:“我看大家的精神十足,那我们就找一个方向走走,看看能遇到些什么?”宣萱和梁雨也都齐声赞同。看来她们的好奇心也很重。
临走之前,郝仁找到那两个貔貅,他拍着公貔貅的脑袋说道:“老貔,你们回山洞去吧,我要到附近走走。明天我们还会回来,你可要把山洞给守好了,别让陌生人再进来了!”公貔貅连连点头,然后两个貔貅都往山洞的方向而去。
“哥哥,我们朝哪儿去!”宣萱问道。
郝仁收了鱼钩、鱼线、鱼漂、鱼坠,只是把竹竿扔了。然后,他拿出指南针,确定了一下方向。自己所站的北方就是貔貅看守的山洞,山洞的上方是高耸入云的大山。他不知道这座山到底有多大,只是北方和西方都被挡住了路径。估计等到下午,连阳光都会被山峰给遮了。
“我们向南吧!”郝仁说着,向前一指,“前南后北,左东右西,出发!”
郝仁之所以没有向东而向南,是因为东面的树木更密,一眼望去,藤蔓密布,走起来肯定费劲,而且有毒虫、猛兽的可能性也更大。相反,南面就稀疏多了。
郝仁走在最前面,遇到有拦路的藤蔓,他就一刀削了。
“哥哥,你削树干什么?”宣萱见郝仁每走不远就在一棵树上削一下,就问道。
“留个记号,作为路标!”
“咱们不是有指南针吗,还要削路标做什么?”
“这是个不同于外面的时空,万一指南针失灵了怎么办?”郝仁笑道。
说到路标,梁雨突然指着一棵树叫道:“你们看,那是什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 画风有点不和谐
顺着梁雨的手指,郝仁看到,前面不远处的一棵树上,有一个奇怪的瘢痕。那瘢痕既不是虫食,也不是鸟啄,分明是石头。
郝仁三人一路走来,随处可见这样的石子。可是石子长进树干上,这可是个奇事。
郝仁走上前去,在那石头的尾部用力一捏,就将那石头从树干上抠出。原来这石头是有人以大力气硬压进树干里的。
宣萱也看出来了,她惊叫一声:“怎么象四师叔的手法!”
“四师叔?”郝仁差点没反应过来,“你是说墨玉,他没事就爱把石头往树干里插?”
“四师叔在桃花源有个外号就擒龙手,手上力气极大。我在桃花源的时候,我们大家一起进山,他就是这样留路标的。”
郝仁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你是说,你的四师叔进了这个空间?”
“你觉得没这个可能吗?”宣萱反问道。
郝仁记得,正月初八那天晚上,确切地说,应该是初九的零时,刘少泽带人包围了黄花观,将墨玉逼得跳进了卧龙山峡谷。墨玉跑出龙须沟时,刚刚遇到郝仁和宣萱,就被一帮东瀛人给狙击了。墨玉趁乱又跑回峡谷,此后就再也没有他的音信。难道他就是那天晚上进的这个空间。而那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了,按照今天这种情形,山洞已经关了的,墨玉还能进得来吗?
郝仁既然想不通,就跟宣萱照实说:“我也拿不准,我们就顺着这个路标往前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他!”
很巧,那种用石头嵌进树干的路标也是向南,与郝仁选择的方向差不多。于是,他们就沿着这种路标往前走。一路上虽然依然有藤蔓绊脚,但是脚下的地面还算平坦。树林时疏时密,偶尔遇到狼、熊、虎、豹,但是这些野兽看到他们三人时都立即逃走。
宣萱笑道:“哥哥,我们三人是不是身上有杀气,这些野兽怕我们把它们杀了当晚餐!”
郝仁猜测着说道:“大概是因为这里是貔貅的领地,别的野兽在貔貅的积威之下,胆子就小了很多,不敢攻击来路不明的生物吧!”
走了大约十来里路,前面的树木和杂草渐渐稀疏,然后就是一片农田。
“这是小麦吧,长得还真不错呢!”郝仁虽然过惯了穷日子,但是从来没有下过田,看到满眼的青葱,就十分欢喜。
“好什么啊?一看你就是城里人,没有种过地!”梁雨在一旁讥讽道。
“这还不好吗?”郝仁被梁雨呛了一句,有点懵。说真的,庄稼长成什么样算好,什么样算差,他根本不知道。
梁雨笑道:“现在是五月上旬,小麦的抽穗、扬花已经结束,也就是说,麦穗的长短都已经定型了。你到华夏的内地农田去看看,人家的麦穗比这个长得多。象这种小麦,一亩能产四百斤就不错了!”
郝仁半信半疑:“悬殊这么大?我给一个农民看病,他说他家今年小麦起码能收一千斤一亩。这里的土壤也不算差,怎么产量这么低?”
梁雨指着小麦说道:“估计是种子不行,再一个是这地里没施过化肥。”
宣萱问道:“你怎么知道?”
梁雨笑道:“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地里的什么活都做过,对于小麦,我最熟悉了!”
三人一边说,一边走出树林,踏上田间的小路。路边长满了很多不知名的小花,宣萱很兴奋,一路蹦蹦跳跳哼着小曲,采了许多小花编成花环套在自己的头上。郝仁见她能在这么陌生的环境里也如此放松,自己的心情也跟着好了很多。只是梁雨还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大概还是放不下她的两个弟弟。
在田间小路的尽头,有一片形似村庄的地方,村庄的周围绿荫如盖。郝仁心道:“莫非此处有人?”
他刚想到这里,竟然真的看到有两条身影从村庄里出来,肩上好像还扛着锄头似的农具。随着渐渐走近,郝仁的眼越瞪越大,宣萱和梁雨也是目瞪口呆,这是演戏吗?这画风也太不和谐了!
前面那两个人,看年纪都在五十岁上下,他们扛着的真是锄头,这就说明他们是要到地里干活的。可是,看他们穿的衣服,左边的这个留着类似古人的长发,用一根木簪插着,身上是古装影视剧里才有的交领上衣,没有钮扣,带子系在腰间,可以确定是清朝之前的。
右边的那个则是剪了短发,身上的衣服好像是电影中八国联军才穿的衣服,大翻领的外衣,荷叶边的衬衣,下身是紧身裤。可是,他明明长了一张华夏人才有的脸!
谁来解释一下!郝仁直接看不懂了。
不光是郝仁看不懂,宣萱和梁雨也莫名其妙。宣萱说道:“哥哥,左边的那个穿的衣服跟我们桃花源有点相似,右边那个是怎么回事?”
到这时候了,宣萱的话里提到桃花源也没有背着梁雨。问题是梁雨根本没有注意听她的话,反倒是自言自语:“这是到哪里了,穿越了吗?”估计她也是看过穿越小说的。
郝仁点了点头:“估计是穿越。进了貔貅的洞,就进了别一个时空。不过还好,见到的都是华夏人,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不是华夏语?”
郝仁他们三人是小声说的,那两个人听不清,郝仁的话刚说完,那两个老农却先说话了。左边的汉服老农说道:“你三人是什么人?”
右边的“八国联军”也说道:“你们从哪里来的,瞧尔等穿的衣服,花花绿绿,象什么样子?倒是这个女娃,穿着一身黑,虽然不合礼制,却还象个人样!”
这两个老农说话的腔调古里古怪,听不出是哪里的方言,十分难懂。好在他们终于听出了意思。
穿着花花绿绿的,当然是指郝仁和宣萱,他们都穿着迷彩服。只有梁雨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弹性卫衣,可是,这又怎么不合礼制了,难道他穿着“八国联军”的服饰,就合乎礼制了?
郝仁已经不计较这两个老农追究自己的服饰了,他心中一喜:“总算你们还说人话!”(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七章 周英乌托邦(一)
既然他们还说华夏语,那就好办了。撒个谎,找找感觉先!
郝仁哭丧着脸说道:“两位老伯救命啊!我们是山那边的好人家子女,被强人抓了,要我们臣服于他们,还硬逼着我们穿这种衣服!我们假意顺从,过了一段时间后,等他们松懈了这才跑出来!”
郝仁这话一说,宣萱和梁雨就想笑。不过,此时此刻,她们必须好好配合一下。
两个老农顿时懵圈了:“什么,你们是山那边的人家,山那边还有人吗?我们没有听说山上有强人啊!”
郝仁摇头苦笑:“山上的强人才不少呢,而且个个武功高强,他们强迫我们跟他们武功,说要我们以后也继承他们的事业,我们哪能做这种事,只好想办法出逃。那帮强人追到山下,被两个个貔貅拦住了,于是我们就逃到这里了!”
关于郝仁的谎言,两个老农实在没法质疑,因为他们惧怕貔貅,从来不敢上山,根本知道山上有没有强人,所以也不知道郝仁说的是真是假。他们只有仔细观察郝仁的表情,想从中找到破绽,可是郝仁的演技让他们无从下手。
“八国联军”老农说道:“这样吧,你先到我们村子里住一段,然后再想回家的办法!”
郝仁一喜,和宣萱、梁雨连连道谢。两个老农也不干活了,回头把他们带回村子。
郝仁自称姓梁叫梁好,之所以没有说真名,是因为好多人不相信他的真名。然后,他指着梁雨说那是他姐姐,而宣萱还是他的未婚妻。这个权力,他到哪儿也不会放弃。
汉服老农自称姓陈名思道,“八国联军”叫陈思远。他们是没出五服的近房本家。陈思远还有一个名字,叫陈约翰,这是他信了耶稣之后,取的名字。两人都是陈家村人氏。
郝仁更纳闷了,在这种时空怎么也有人信奉基督教。不过他没有细问,因为陈家村已经到了。
这是一个让考古学家瞠目结舌的村落。绿树掩映之下,各式各样的房子错落有致。既有华夏式的灰瓦白墙加飞檐、挑梁,也有欧式的尖顶、雕塑、罗马柱,而且家家门前都有盖着石板的排水沟,村子间的道路也十分平整坚硬。郝仁甚至发现,每隔几十米,还有一根电线杆。
不知道是什么人喊了一嗓子,立即从家家户户涌出人来。这些人的服饰也都是五花八门。有穿的和陈思道一样的汉服,有穿的和陈思远一样的欧式服饰,还有的汉欧结合,不伦不类。
尤其是女人的服饰,长裙、短裙、直筒裙、长裤、中裤、阔腿裤,竟然还有女人穿着高跟鞋,只是她们的鞋跟比较粗,而且也没有宣萱和寒烟她们常穿的高跟鞋漂亮。郝仁真奇怪,他们来到一个什么社会了。
在郝仁观察这些村民的同时,他们他围着郝仁、宣萱和梁雨看新鲜。因为他们的口音很难懂,郝仁听得很费劲,不过大致意思还是明白了。他们评头论足了半天,就一个意思,这男的不怎么样,两个女的倒很俊俏,尤其是那个穿花衣服的小丫头。他们一定指的是宣萱了。
郝仁本来不太高兴,一听他们夸赞自己的未婚妻,立刻又兴致勃勃。
陈思远说道:“你们这样围着客人看,成何体统!快快散了!”他这一声呵斥,那些人果然就没有这么放肆了。看来这老头还是有些威势的。
这时,陈思道的家已经到了,他向郝仁他们发出邀请:“你三位就到我家中吃顿便饭如何?”
郝仁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陈思远就说道:“兄长,就让他们到我家歇息吧!一会儿我设下酒宴,你也过来,大家好好聊聊。哦对了,来时把三老他们也叫上!”
陈思道点了点头,就和郝仁他们道个别,先回家去了。
郝仁他们在陈思远的带领下,又走了不远,在一片郁金香花丛前停了下来,陈思远指着花丛后面那栋典型的欧式建筑前说道:“这就是敝宅,你们今晚就敝宅将就一下吧!”
郝仁连忙说道:“能得陈伯收留,我姐弟三人十分感激!”
听了郝仁的话,宣萱与梁雨相视一笑。在语言学习方面,郝仁很有天赋,他最初是操着普通话与陈氏兄弟交流的,在听到他们的腔调有异后,就慢慢地跟着他们学。而且他惯于撒谎,这一点也是宣萱与梁雨学不来的。所以,每当与人交流时,她们就尽量让郝仁先说。
郝仁在说话的时候,已经把陈家的宅子仔细打量了一下。陈家占地很大,显得很有气势,门前楼上的浮雕做得也很细,上面还有一个十字架。完全可以做教堂了。
陈思远做了个请的手势,将郝仁他们带进内宅的客厅,然后向着正在客厅里指使两个女佣做家务的中年妇女说道:“夫人,有贵客临门,你们快点准备晚餐!”
那女人向着郝仁他们深深地看了一眼,然后带着两个女佣去厨房了。陈思远则坐在客厅陪郝仁他们聊天,顺便等着他的本家哥哥陈思道及刚才所说的三老。
郝仁问道:“敢问陈伯,你们陈家村属于哪个国家?”
陈思远颇为自豪地说道:“我们是周英乌托邦的子民,我们这个地方属周英乌托邦山南郡安平镇管辖,我是陈家村的村长。”
“周英乌托邦?”郝仁一下子想到了托马斯.莫尔UU小说的乌托邦,陈思远口中的乌托邦与莫尔的乌托邦有联系吗?他向宣萱和梁雨两人看了一眼,她们也是一脸的茫然。
“贵国为什么取这么个名字呢?小侄觉得很有创意。贵国的首脑一定是个天才!”郝仁开始大拍马屁。
陈思远哈哈笑道:“关于我们的国名,要追溯到两千多年前。那时候,我们的祖先还不住在这里,他们居住在一个叫周的国家。当时的周王室已经衰微,原来隶属于周的七个诸侯国互相争霸,最后秦国胜出,取代了周。我们的祖先因为忠于周王室,又有一帮追随者,所以当时秦国的皇帝担心我们的祖先将来会造反,就以他们乱议朝政为由,烧了他们的书籍,还要将他们活埋。”
郝仁对于历史可不陌生,心道:“这不就是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吗?”(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八章 周英乌托邦(二)
陈思远挥动手臂,气势豪迈地说道:“我们的祖先事先推测出秦皇帝的意图,于是带着族人和追随者出逃。在一个高人的护送下,他们来到了这个地方,经过两千多年的繁衍生息,终于造就了这么大的一个国家!”
郝仁问道:“贵国现在大约有多少人?”
陈思远伸出一个巴掌:“你猜猜!”
郝仁故意出乖露丑:“五万?”
陈思远大笑:“你再猜!”
“五十万?”
“五百万!”陈思远傲然说道,声震屋宇。
郝仁和宣萱、梁雨对视一眼,都禁不住想笑。外面的华夏国一个地级市人口都要比这里人多,说陈思远是井底之蛙一点也不冤。
“贵国的人口真多!”郝仁言不由衷地说道,“你老还是说说周英乌托邦的来历吧!”
“好的,我们言归正传!”陈思远继续刚才的话题,“我们的祖先进了这里之后,仍然采用‘周’这个国号,并一直沿用至一百年前,才改成现在的周英乌托邦。不,确切地说,我们现在这个国号的使用还不到一百年!”
“为什么要改呢,周这个国号不是很好吗?”郝仁问道,“就像我们华夏国,就很简洁。而且乌托邦这个词,我们就很陌生!”
陈思远说道:“这事要从九十九年前说起。那一年,是大周明仁王三十一年。不知从何处突然冒出一股高鼻深目的夷人,攻入了我们的王宫。这帮夷人手持一种长杆,可以射出弹丸,中者立死。因为自从大周始祖来到此地,两千年内无战事,所以军备废弛,无论京城与地方,都只有尉卫和游徼负责缉捕盗贼,所以战事一开,我们吃了大亏。好在,明仁王与夷人达成和解,商议共理国事。于是,我大周就改成了周英乌托邦。”
陈思远说到这里,自顾自喝了一口茶。郝仁则趁这间隙整理了一下思绪。从陈思远的叙述里,他听了出来,这是一件因为长期不打仗而造成的耻辱。大周国的老祖宗肯定是生在孟子之后,难道他们在进入这个空间之前,就没听孟子说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吗?
那种长杆,郝仁可以肯定,那是近代的一种热兵器,应该是步枪吧!至于那帮高鼻深目的“夷人”,他们是来自哪里呢?是地球,还是别的时空?
看到陈思远把一口茶咽下喉咙,郝仁问道:“周英乌托邦中的‘周’字好理解,‘英’和‘乌托邦’就不知所云了,还请陈伯给解释解释!”
陈思远笑道:“‘英’字也好理解。因为那帮夷人自称来自‘英格兰’……”
听到“英格兰”三字,郝仁差点叫出声来,看来那帮夷人是来自地球上的英国。
“至于‘乌托邦’嘛,照那帮夷人的话说,是一种理想的国度,我也说不清,反正是和平、仁爱之类。他们这次来,就是想帮我们一起建立一个‘乌托邦’!”
郝仁听了,只想冷笑。这帮假仁假义的东西,都和大周国打上了,估计又杀了不少人,那情形和“八国联军”打清朝一样,还谈什么仁爱、和平?这个所谓的“乌托邦”,只是他们谋取权力的一种手段罢了!
陈思远又说:“国号改了之后,天下就由周王和英格兰夷人共治。从那一年起,我们就不用大周纪年了,改为公元纪年。据英格兰人说,他们进来那一年是公元一九一五年,如今过了九十九年,今年就是公元二零一四年。”
郝仁又和宣萱、梁雨对视一眼,看来这里的历法与外部世界是一样的。
说到这里,陈思远向外看了看,自言自语道:“怎么兄长和三老还没来,我还等他们来陪客人呢?”
郝仁笑道:“陈伯不必客气,再说我们也不急,就多等一会儿吧!你再给我解释一下,你们的服饰和建筑吧,怎么一进村子,感觉风格差异这么大呢!”
听郝仁这么说,陈思远也笑了:“那我还是先给你解释一下这‘公元’二字吧!据夷人所说,两千多年前,他们国家所在的优热普洲出了一个耶稣的圣人,这个圣人以拯救世人为己任,所以世人尊耶稣为神,还把耶稣出生那一年作为公元元年。夷人信耶稣,还订了一个规矩,凡是信耶稣者可以优先做官,于是很多人为了做官,都挂上了这个,我也是其中之一!”说着,陈思远从他的白色荷叶边衬衣里掏出一个十字架。
郝仁笑着点了点头,华夏国也有不少人信这个的。反正他不信。至于陈思远所说的“优热普洲”,应该是英文europe的音译,欧洲的意思。
陈思远又把十字架塞进衬衣,然后说道:“我为了做官,还报名参加他们的神学院培训。进入神学院的第一天,就要剪短头发,穿上这种衣服。有不愿意的,死守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陈规,则立即逐出。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这种衣着。不仅如此,我还学习他们的语言,接受他们的风俗习惯,。培训结束后,国家派我到这里做村长,还给我盖了这么大的房子。你看,我的夫人都比别的女人漂亮!”他说到这里,哈哈大笑。
郝仁向陈思远挑了挑大拇指:“尊夫人品貌出众,是一等一的人才!”心里却说:“那帮英国佬真狡猾,信教的都给好处,时间长了,这里的人都西化了!”
陈思远又说:“因为我信教,国家给好处,所以村里很多人仿效。他们模仿我的衣服和我的房子,日子久了,这里的房子都会变成这样。只有我那个兄长,死心眼儿,我怎么教他,就是不跟我学!”他说到这里,竟然有些上火。
郝仁连忙给他打圆场:“陈伯不必如何!依小侄看来,信什么不信什么都是人的自由,国家没有必要厚此薄彼,更不能强制!”
陈思远眼一瞪:“是吗?你真的这样认为?”
郝仁可没有必要怕他。小时候,为了混一顿饭,他经常忍气吞声,如今的他完全可以睥睨天下!(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九章 中计了
被陈思远瞪了一眼,郝仁正要瞪回去,忽然看到陈家的大门外进来四个人,第一个就是陈思远的堂兄陈思道,还有三个是生面孔,想必就是陈思远所说的三老吧!
当着别人的面,客人不给主人的面子,这种事郝仁还做不来,他只好悻悻地忍了下去。
看到陈思道来了,陈思远让堂兄替他陪客人聊天,他跑去厨房催菜。出门时,他向三老中的一个人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
所谓的三老,就是民众从地方上德高望重的人中推举出三个,来监督地方官处理政务的。不过,看三老与村长这关系,监督是免了,很有可能已经同流合污。这看着,监督与被监督的一起抓钱太正常了。郝仁见得多了,所以对陈思远和三老做手势就不放在心上,他们肯定是有什么话不方便说而已。
这三老也都是口齿伶俐之辈,进来之后就与郝仁攀谈,很快就使刚才已经有些生硬的气氛变得融洽。
少时,陈思远率领他的夫人和两个女佣,端上来一大桌子的菜。陈思远似乎已经忘记刚才他还瞪了郝仁一眼,迅速拿出主人翁的姿态请郝仁和两位美女上座。
郝仁推辞了一番,最后还是坐在上位,因为他看到了摆在上位的那一盆熊掌。这种美味他只是听说过,在华夏国可能已经没有机会吃了,因为熊成了保护动物。不仅如此,郝仁还把宣萱和梁雨也拉到身边,他们兴致勃勃地品尝这道名菜。
“汁色红亮,肉糯味醇,美味啊!我吃了近百次的熊掌,就属陈伯家做得好!”郝仁吹牛逼从来不打草稿,“陈伯,按理说,熊掌这道菜起码要十二个时辰才能做好,难道你从昨天就开始准备了?”
熊掌极坚韧,想把它炖烂可不容易,蒸上一天都是短的。郝仁虽然没吃过,但是这点常识还是有的。
陈思远笑道:“这道菜我昨天本来是想拿它招待一位贵宾的,可是那位贵宾爽约了,今天恰好梁公子来,算你来着了。来,你们多吃点!”说着,他亲自抄起勺子,给郝仁、宣萱和梁雨各挖了一勺熊掌。
郝仁边吃边致谢:“谢谢陈伯,谢谢你那位爽约的朋友,是你们让我品尝到如此的美味。哎,你们也吃啊,别光看着我们吃!”
陈思远笑得越发带有邪气:“我们就不吃了。这是专为你们准备的,里面加着料呢!”
“什么料,告诉我,等我回去也学这种方法做熊掌!”郝仁吃上了瘾。
“哥哥,别吃了!”宣萱手中盛有熊掌的小碗突然掉到地上,摔成了几瓣,“我提不起力气了!”
“我也是!”梁雨还好点,小碗没有端就浑身无力了。
郝仁倒是什么感觉都没有,但是此时他知道,也应该有所表示,不能和没事人一样。于是,他学着宣萱的样子,将手一松,那吃了一半的熊掌小碗就掉到地上。他这演技是不错,可惜了,还有一半盆熊掌没吃呢!
“老三,你这‘销筋蚀骨散’真是越来越好了!”陈思远笑道,“他们只吃了一点,就再也动不了了!”
“惭愧啊!当年,我们的祖先能用一包迷香把看守他们的上千名秦国守军都迷倒,可惜那方子失传了。我们后辈研究了两千年也做不到当年的效果啊!”刚才那跟着陈思道一起进来的三老中一人说道。
听了他们对话,郝仁做出一副惊恐的样子说道:“陈伯,你们是什么意思,敢情是故意对付我们。你们为什么这么做?”
陈思远冷笑道:“为什么,你还不清楚吗?你已经被我们识破了!”
“你们识破什么了?”
“你是个奸细!”陈思远说着,一一指出郝仁的破绽,“第一,你这身衣服都和我们不一样,想做奸细都不仔细;
第二,你老是刨根究底地问我一些国家机密,我们的人口是能轻易告诉你的吗;
第三,你对于我们信奉主神似乎一点好感也没有,就冲这一条就得死!”
“咳咳,”郝仁做出一副喘气都费劲的样子,“你既然怀疑我们,又何必弄出这么多好菜,直接把我绑了不就行了?”
“哟,小子,你还装,我一看就知道你们三人都是练过技击的。而且做奸细这一行,没有点绝活还真不敢出门。我们几个肯定不是你的对手!”陈思远的目光真独到。
“我们练过技击你也能看出来?你真行!”其实郝仁也能看出来,陈家兄弟和三老也都是练家子,不过他们的实力还只在后天境界,与自己差无了,所以他语带嘲讽,“于是你就在我们的菜里面下了那个什么‘销筋蚀骨散’,让我们浑身无力,任你摆布!”
陈思远冷笑道:“小子,你别话里带刺,你这样的我见得多了!三个月之前,有一个外地人进了村子,看到我们这里的风土人情,肆无忌惮地评头论足。村子里的年轻人看不过眼,只是训斥了他几句,就被他打伤数十人。是不是你的同伙?”
郝仁问道:“我的同伙有很多,你说的那人长什么样?”
陈思远轻蔑地说道:“五十来岁,头发苍白,身材干瘦,象个要饭花子。长得真难看!”
郝仁心中一动:“怎么有点象宣萱的四师叔墨玉!”他又问道:“那人技击术很高吗?”
陈思远点头:“高,真的很高!我们几十个人都拦不住他。据说,后来他跑到郡城,伤了人,被一帮火枪兵追杀,就连火枪也伤不得他!”
郝仁越听越觉得象墨玉。墨玉身上有洪烛,只要把洪烛拿出来挡在身前,凡是烛光照耀之外,都是刀伤不入,火枪肯定伤他不得。想到这里,他又说道:“你说的那个人我认识,他是我的叔叔。他现在哪里?”
陈思远向着堂兄陈思道和三老说道:“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我一眼就看出他们是奸细。你瞧,这小子的眉眼都有点象上次那个乞丐!”
宣萱虽然浑身无力,声音却是能听到的。听了陈思远的话,她差点笑出声来。
郝仁问道:“你准备如何处置我们?”
陈思远冷笑道:“我要把你交给我们山南郡的郡守汤姆.德古拉伯爵,让他吸光你的血!”
郝仁一惊:“难道是吸血鬼德古拉?”(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 将计就计
在大学的时候,郝仁的室友江涛有一段时间迷上了吸血鬼,《暮光之城》和《吸血鬼日记》他都看了好几遍,类似的书籍也看了不少,那一段时间,他整天自称“德古拉伯爵”,郝仁也就是那个时候知道吸血鬼德古拉的。
“难道这世上还真的有这么一号人物?”郝仁最初以为德古拉只是书中的杜撰,今天竟然要见到真的了。
那三老问陈思远:“村长,你是要把这三个人送到郡里,还是只送到镇里?”
陈思远笑道:“我当然要送到郡里,难道还要让镇长跟我们分一份功劳吗?”
听陈思远说“我们”,而不是说“我”,三老都是十分兴奋,他们知道,陈思远的功劳要算他们一份了。
陈思远的堂兄陈思道说道:“你绕过镇长跟郡守拉关系,要是让镇长知道,他以后会给你小鞋穿!”
陈思远冷笑道:“只要郡守大人高兴,立即就会提拔我做镇长,到时候,我跟镇长平起平坐,他凭什么要给我小鞋穿。再说了,郡守大人还是我在神学院的老师,他一定会照顾我的!”
陈思道说道:“那也要郡守满意才行啊!”
陈思远对这个堂兄的态度很不满意,他指着宣萱说道:“我把这么美丽的小姑娘献上,他要是再不满意,我真是没法活了!”说着,他仔细地端详着宣萱的俏脸,心有不甘地说道:“这样的尤物,让郡守大人拿去吸血,真是可惜了!”
说到这里,陈思远对三老说道:“快出去准备车子,谁跟我去一趟郡守府?”
刚才那个献出“销筋蚀骨散”的老三抢先说道:“村长,我跟你去吧,我驾车的技术好!”说着,他就跑了出去,并很快把一辆马车带进院子里。
郝仁看得清楚,心道:“这帮人的电线都扯上了,怎么没有汽车啥的!”
不等郝仁想明白,他和宣萱梁雨已经被人抬上了马车。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陈思远也上了车,坐在老三身边,郝仁他们三人则躺在后面的车厢里。陈思远对老三说道:“趁着天黑,我们绕过镇上,直接向郡里去。争取十二点之前赶到!”
然后他又向送自己出来的人说道:“你们安心在家候着,千万不要闹出什么乱子。只要我升到镇长,你们各有封赏!”
听到村长这么一说,大家都很兴奋,齐声祝村长一路顺风,步步高升。马车就在这一片马屁声中缓缓驶出村子。
车子一出村,郝仁就趴在宣萱耳边,说道:“我现在把你体内的毒给逼出来,但是你可千万不要冲动,有什么事看我的眼色!”郝仁聚气成线,一点也不担心陈思远听到。
宣萱的眼里现出惊喜。因为“销筋蚀骨散”的作用,宣萱已经连点头的力气没有了,说话的力气倒是有,但是她又不敢说,怕被车子前面的人听到。
以郝仁结丹境的修为,再强的毒也会被他体内的真气全部过滤掉,传说中的百毒不侵就是这样的。刚才,眼看着宣萱和梁雨身子瘫软,他真想拍案而起,将陈思远几个打得半死不活,然后再逼问口供。但是转念一想,还是让自己处于弱势,诱使陈思远得意洋洋地把话往外掏,岂不是更省事!
令郝仁惊喜的是,陈思远居然抬出了一个“大人物”德古拉伯爵,郝仁更坚定了装.逼到底的决心,他要会一会这个传说中的大魔王。
郝仁将掌心抵在宣萱的背部,一股真气顺着他掌心的“劳宫”穴缓缓进入宣萱的“命门”穴,很快就将那些分散在宣萱四肢百骸的毒素全部逼出体外。
然后,他又如法炮制,将梁雨体内的“销筋蚀骨散”也给逼了出来。
这个空间的公路修得不错,马车跑在上面竟然不怎么颠簸,而且速度也很快。等到了南山郡的大门时,郝仁捋起宣萱的袖子,看了看她手腕上的表,才不到十二点。
郝仁禁不住怀念起龙城的都市生活。在龙城宣萱和寒烟各有一辆法拉利,他们还有一辆奥迪q7,一辆现代越野车,四辆车随他开,比这个马车可舒服多了。
当着梁雨的面,郝仁也不避讳,直接将宣萱拉进怀里,在她耳边说道:“等找到你四师叔,我一定尽快让他给我们主婚,争取在回到龙城之前就和你入洞房!”
宣萱没有郝仁的功力,做不到聚气成线,所以她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地点头。
这时,马车已经停了下来。只听车外有人叫道:“什么人,胆敢夜闯郡守府,不要命了吗?”很显然,这是个守门的。
接着是陈思远谄媚的声音:“先生,麻烦你向郡守通报一声,我是郡守大人的学生,这么晚了是来给郡守大人送夜宵的,而且是非常美味的夜宵!”说着,他还掀起了车帘,让看门的对车里的东西进行检查。
“这么晚了,郡守大人肯定已经睡下了。你让我去打扰他,想害我是不是?”那个守门的怒道。
“郡守大人曾经教过我一年的圣经教义,他从来没有在十二点之前睡过,这个时候肯定在披阅公文。”陈思远先是将自己与郡守的师生关系又强调一遍,然后又换了个口气,“这里有点小意思,不成敬意,留你明天吃早点!”
守门的门房这才满意:“好,你在这里等一下啊,我进去给你通报一声!”
看着门房进了郡守府,陈思远问老三:“老三,你刚才下在熊掌里的毒被这三个人吃下肚子,等会儿郡守要喝了他们的血,不会对郡守大人有影响吧?”
老三笑道:“你放心村长,这毒进了肚子之后,很快就到了肌肉和筋骨里,不会留在血液中的。郡守大人尽可以放心食用!”
很快,那个门房来了。他对陈思远说道:“郡守大人有令,让你把车开进后院。货卸下来之后,先把这个男的给他送过去。这两个女的留她们多活几天。你小子很会办事,郡守大人看到这两个女人之后,一定会很满意。到时候你升官发财,可不能忘了我!”
陈思远哈哈大笑:“一定不会忘!”
郝仁心中暗笑:“过了今天晚上,你们的脑袋都会搬家!”(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 德古拉伯爵
红亮的白炽灯光下,汤姆.德古拉瘦削的身影映在身后的墙上,稍稍显得魁梧了些。
身为郡守,其实他的工作并不太忙,下面愿意为他代劳的人多了去,根本没有必要睡得这么晚。但是作为德古拉家族的一员,那种代代相传的夜猫子基因,又让他每天晚上熬到下半夜。
“老爷,刚才安平镇陈家村的村长送来夜宵,就放在后院的厢房,请你前去用膳!”一个十七八岁的混血小丫头进来向汤姆说道。
“好的,你去休息吧!”汤姆说着,用手指挑起那个小丫头的下巴,轻轻地亲了一下。
这个小丫头是汤姆的一个侍卫和一个黄种女人生的,所以也成了他家的侍女。
待小丫头走了之后,汤姆却并没有急着去用夜宵,而是坐在那里沉思。他又想起九十九年前的往事。
九十九年前,汤姆只是德古拉家族的一个普通成员。但是德古拉家族却不是一个普通家族,这是一个隐秘的吸血鬼家族。
德古拉家族有一个族规代代传承,那就是,每一个家族成员在他们的生命中必须吸食足够的活人鲜血,否则此人到了一定的年限必死。
一个德古拉家族的婴儿,从出生的那一年开始,必须每年吸食活人的鲜血至少一次,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他的寿命将不会超过三十岁。
如果此人活过了三十岁,那么他很荣幸的成了吸血鬼家族的骑士。骑士的身体素质比一般人要好得多,厮杀起来,骑士可以以少胜多,全身而退。但是,成了骑士之后,后面的三十年他必须每半年至少吸食一次活人的鲜血,否则可能随时就会死掉。
骑士活到六十岁之后,就成了吸血鬼家族的男爵。同时,他可以拥有一些超能力,杀人的本领也更强。但是接下来的三十年他需要每三个月至少吸食一次活人的鲜血,否则也可能会随时死掉。
男爵活到九十岁之后,就成了吸血鬼家族的子爵,并获得相应的一些超能力。当然,他需要吸的血也就更频繁,至少每月一次,否则也会死。
子爵活到一百二十岁之后,就成了吸血鬼家族了伯爵,战斗力更强。这时,他需要两个礼拜吸一次活人的鲜血,否则后果和前面的一样。
伯爵活到一百五十岁之后,就升级为家族的侯爵,此时,他需要一个礼拜吸收一次人血。
侯爵活到一百八十岁之后,则升为公爵,至少四天吸收一次人血。
公爵活到二百一十岁之后,就成为亲王,至少两天吸收一次人血。
亲王活到二百四十岁之后,就成了鬼帝,至少每天吸收一次人血。
鬼帝之后,据说可以长生不死。当然,因为鬼帝需要的人血更多,因他而死的人也就更多。
然而,九十九年前的汤姆.德古拉只是一个骑士,象他这种普通的庶出子弟,根本不受家族重视,就连每半年一次的人血都无人为他供应,想要活命,只有自己想办法。可是,那时候的欧洲法制已经初步健全,杀人可是重罪,要抵命的。而且人权的意识也越来越深化,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人命。
眼看着汤姆.德古拉走投无路的时候,一场血案让他看到了希望。奥匈帝国的****斐迪南大公被人刺杀,随之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席卷欧洲。
作为协约国的成员,英国急忙在国内募集士兵,汤姆.德古拉立即应征入伍。在战场上,他凭着过人的身体素质经常冲锋在前,因此受到上司的常识,在一九一五年被升为上尉。
在战争中,汤姆经常趁人不备,把还没有死的敌人鲜血给吸干。本来他不需要吸这么多,半年一次就够,而且这玩意儿也不能累加,不是说你吸够六十个人的鲜血,后面的二十多年就没事了。主要是因为战场上能量损失大,他想通过这种方法来补充能量。
一九一五年八月,汤姆率部下在土耳其的嘉里伯里驻守。在一次吸血过程中,汤姆被他的几个同僚和上司发现了。对于吸血鬼,大家本能的恐惧和抵触,于是大家纷纷指责,汤姆在一怒之下,把这几个人全杀了。
一九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汤姆惧怕受到军事法庭的制裁,于是带着他的几百名士兵、医护人员、以及相关的技术人员以换防的名义逃离这个地方。就在他们离开的时候,一团绿雾将他们笼罩起来。等他们走出绿雾,人们再也找不到他们。
这就是世界军事史上著名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士兵失踪案。
谁也想不到,汤姆德古拉和他的几百部下集体穿越,无意之间,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空间。
这个空间生活着几百万黄种人,他们建立一个国家叫大周。因为此处只有一个国家,在两千年没有忧患的情况下,大周国的军备废弛,连一根象样的长矛都没有。
汤姆趁此机会,带着几百士兵冲进了皇城,逼着明仁王与他们签下和约,共理国政。
汤姆是个很有头脑的人,他让手下的几个中尉参与朝政。自己则退到幕后,先是办了个神学院,为自己培植势力,又到京城外面的一个郡做郡守。九十九年熬下来,当年的部下都死光了,现在朝中掌权的都是自己的子孙和亲信。就是这些子孙和亲信为他输送了足够的活人,供他吸食。
汤姆打算,再过几年,等自己升到侯爵,就直接退隐,再也不问朝政。到时候,以自己的本领,一定要把这个空间给全部走遍。在他看来,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包括每一个人,都是他的私有财产,他有必要把自家的后花园给摸清。他曾经在这个国家发现一些惊喜,这些惊喜对于他的提升很有帮助,今年他需要找到更多的惊喜。
看看时间也不早了,汤姆走出书房,向后院的厢房走去。
一场危机在等着汤姆.德古拉伯爵。(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二章 大败德古拉公爵
在郡守府后院的厢房中,郝仁躺在一张长条形的案板上,他耐心地等待着汤姆.德古拉伯爵的到来。
刚才,在村长陈思远把他和宣萱、梁雨从车上卸下来的时候,他聚气成线,和两个美女分别说了声“别怕,我马上就会来找你们”,两个女人也用眼神和他交流了一下。
陈思远则在混血小丫环的带领下,把郝仁放在厢房里。然后他们就都走了。
这间房里大概死了很多人,郝仁能觉察到一股阴森森的寒气。“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阴魂不散吗?”他问自己。好在他本身的阳气够强,这里的阴气远远伤不到他。
这个德古拉伯爵是个什么样的吸血鬼呢,他到底靠什么闻名世界的?郝仁不知道,他弄错了一个问题,他把这个空间的德古拉伯爵和江涛小说中的那个德古拉伯爵搞混了。
郝仁正在胡思乱想,远处传来人的呼吸声,很轻微。没有听到脚步声,先听到呼吸声,说明来者的轻功远在自己之上。
很快门开了,一个穿着大翻领西装,雪白衬衣的瘦削男人走了进来。郝仁装作不能动弹的样子,只是眼珠能转动,直勾勾直看着进来这人。他竟然看不出这人的真实年龄。从那双深潭般的眼睛来看,此人既象十八的少年,又象八十的老人,还象死过又重生的妖孽!
“你不怕我?”汤姆.德古拉见郝仁的眼神,除了好奇,就是镇定。和他之前见过的一些人大不一样。那些人因为惊恐过度,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一丝神采。
“怕你干什么,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有些时候,命运不是自己能左右的!”郝仁淡淡地说道。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这话倒是有趣,我从来没听说过!”汤姆来到这个空间已经接近一百年,对于华夏文字他甚至比华夏人还熟悉。但是,这句在华夏才只流行几年的话,他怎么可能听说过。
“你没听过很正常,因为我不属于这个空间!”郝仁依然很淡定。
“那你属于哪个空间?”汤姆有点慌,因为他也不属于这个空间。虽然他平时很镇定,自称是周英乌托邦的柱石,但是却没想到竟然眼前这人竟然戳中了他的心病。
“我来自地球!”郝仁笑得很诡异。
“地球?你知道地球?”汤姆心中一乱,在那一瞬间,他还以为眼前这个“夜宵”是英格兰军事法庭来抓他回去受审的。但是他很快就被自己这个荒唐的想法弄笑了。那都是一百年前的事了,现在的英国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弄不好,被别的国家给灭也不一定!对于英格兰这个国家,他一定也没有民族荣誉感。
“你也知道地球?你是不是也来自那个地方?看来我们是一老乡,那你还不放我一码?”郝仁笑道。
“放你?为什么要放你?今后凡是地球来的,一律处死!”汤姆恶狠狠地说道,“三个月前,我听说安平镇那边出了一场案子,一个不知道从何处而来的外乡人,竟然打伤了我们几十人村民。他是不是从地球上来的?你们是不是认识?你们是不是一伙的!”
“你说呢?”郝仁揶揄他说。
汤姆越来越失态:“不,他不应该是地球上来的。地球人讲究用热兵器,越来越不讲究个人战斗素质。你说实话,你是从哪里来的?”
“你告诉我,那个人在哪里,我就告诉你我从哪儿来!”
“敢跟我讲条件?我先喝了你的血,让你想说都没有机会!说不说?”汤姆的脸色开始狰狞起来。
“我说,我说,我来自英格兰、england!”
“英格兰、england?”汤姆喃喃地念叨着。
来到这个空间后,虽然汤姆逼着大周的老百姓学英语,甚至在法律上将英语作为官方语言,但是大周的老风俗老习惯存在了两千多年,已经根深蒂固地生长于老百姓的大脑里。天长日久,不仅华夏语没有没落,反倒是说英语的人越来越少。那些跟着汤姆打进来的老部下死后,他们的子孙反而拒绝说英语。因为他们面对的是几百万说华夏语的老百姓,不会说华夏语,连逛个窑子都没有情趣。
趁着汤姆一失神,郝仁猛地从案板上坐起,一记“当门炮”直袭汤姆前胸。
汤姆仓猝之下,急忙以手臂立在胸前,想挡住郝仁这一拳。只听“砰”的一声,郝仁的拳头打在汤姆的小臂上,然后小臂又撞在汤姆的前胸,震得汤姆直往后退,最后重重地撞到墙上。
汤姆经身后的墙一撞,身子反向前跌,这明摆着是要往敌人的拳头上的撞啊!他急忙稳住身形,可是此时他的胸中气血翻腾,一股甜腥喷涌至嘴里,他“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从刚才只能听到呼吸声,却听不到脚步声,郝仁就知道吸血鬼的轻身术超出他很多。要想把这种怪物拿下,你就是修为再高也不好使,他一跑你就干瞪眼,所以只能智取。正是基于这个想法,郝仁之前一个劲儿地与他胡扯,然后趁他心神恍惚的时候,突然出手。这一招就让汤姆受伤了。
汤姆.德古拉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亏?他怒火中烧,轻轻嘶吼一声,嘴巴一张,嘴里的四颗小虎牙立即加长,变成四根尖利的獠牙。同时,他双手一晃,十根手指立即变形,变成了鹰一样的爪子。虽然和郝仁看过的《吸血鬼》封面有很大的差别,但是这种面目似乎更瘆人。
汤姆双臂一张,象一只蝙蝠一样在房间里飘来飘去,十指如刀,随时准备向郝仁的脖子、前胸、眼睛等部位招呼。
郝仁以攻对攻,他身子一旋,象一只陀螺一样,随着汤姆的飘飞而转动。同时拳、掌、指、腿、肘、膝随时可以向敌人进行攻击。这就是他跟宣萱学习的“天魔舞”,一经使出,任凭汤姆是伯爵级的吸血鬼,也远远不是他的对手。再加上这家伙刚才已经伤了内脏,此时再也不敢与郝仁硬拼,只好夺路逃走。
幸好最近一段时间天气太热,为了换气,厢房上面有一扇窗没有关,汤姆拼着与郝仁对了一掌,然后借着他这一掌之力,身子猛地窜起,从窗子中向外飘出。
“哪里走?”郝仁呵斥一声,也将身子纵起,从那个窗户中穿了出去。
此时,汤姆已经跳上房顶,他一边逃命,一边大叫:“有刺客!”
随着汤姆的呼喊,前面的一排房子里就传出有人手忙脚乱的取枪的动作,很快,从房间里伸出一根根乌黑的枪管。
枪太多,郝仁可不敢冒着弹雨往上冲。好在他脚下的房子是尖顶的,他可以走屋脊的另一面,这样就可以挡住前面那排房子里的枪口。同时,郝仁大叫一声:“宣萱、梁雨,拦住他!”(未完待续。)
三百二十三章 反受其害
汤姆边逃边喊“有刺客”,幸好前院的火枪兵反应快,他们虽然没有开枪,但是用枪口就对刺客实施了火力威慑。
看到身后的刺客没了,汤姆这才松了口气。进入这个空间近一百年,他经历的刺客暗杀起码几百次。那些刺客都是忠于大周国的技击高手,因为痛心于周王室的大权旁落,他们刺杀行动一向都是义无反顾的。
最初的几十次行刺,每次都把汤姆逼得手忙脚乱。再往后,汤姆都渐渐应付裕如。一来,是他应变的经验丰富了,二来他的修为也有所提升。最后,那些刺客还不够他一个解决的。
可是,今天这个刺客太厉害了。汤姆逃得稍慢,可能就得命丧厢房。“好悬啊!”老家伙喃喃地说道。
汤姆的心刚放下,郝仁就在后面喊“宣萱、梁雨拦住他”。“拦住谁,说的是我吗?”老家伙的心立马又提起来了。
果然,夜空中,有两个纤细窈窕的身影跃上房顶,拦在汤姆的面前。
郝仁、宣萱和梁雨刚才以“夜宵”的身份被村长陈思远从车上卸下来的时候,郝仁被搬到西边的厢房,那个地方说是“厢房”,其实就是个屠宰场兼太平间。
而宣萱和梁雨则被搬到东边的厢房,那里才是真正的客房,因为在陈思远看来,这两个女人有可能会被郡守留下来做侍妾,尤其是宣萱,那么美丽的姑娘你舍得让她死?这样的女人,必须要好好的招待一下,说不定将来就做主母了,肯定要把东面的好房子给她住。
作为“夜宵”,宣萱和梁雨一进厢房,就有几个老妈子进来伺候着,当然也有监视的作用。可是,陈思远一走,两个美女立即出手,她们干净利落地把几个老妈子打昏过去。
两人知道,郝仁去的地方才是最凶险的。如果不是郝仁之前说过,让她们在这里等着,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依宣萱的脾气可能早就去找他了。
两个人正等得心焦,忽然听到郝仁在房顶大叫,要她们拦住什么人。她们连想都没想,直接穿窗而出,跃上房顶。这两人中,梁雨的武功明显弱一点,她才只是后天境界。好在她还练过轻功,上个房顶不成问题。
汤姆.德古拉先是一惊,接着他就笑了。他已经有了反制敌人的手段。只见他身子一轻,突然向空中飘起,一爪抓向离自己最近的宣萱。
宣萱的轻身功夫本来也不弱,但是比起吸血鬼家族从基因中带来的飞行术,还是逊了一筹。此时,敌人突然用这种空中攻击,她还是要退避三舍的。
宣萱一退,汤姆的攻击立即转向梁雨。以梁雨的技击术在汤姆的手下根本走不了一招,就落入了敌人的魔爪。
“你们都别过来,否则我就杀了她!”汤姆那尖利的爪子就抵在梁雨的脖子下面,只要他轻轻一用力,梁雨的喉管就得断。
郝仁气得真想照自己的脸抽。他早就应该想到,以宣萱的技击术或者可以与汤姆一战,梁雨的那点道行,上来就是送死的。
“小子,快快束手就擒吧,不然我就杀了她!”汤姆妄图以梁雨要挟郝仁,这种事他以前在抓捕刺客时可没少干。凡是遇到技击术比他强的刺客,汤姆又抓不住人家,他总是想办法抓住对方的亲人,并以此相要挟,这一招百试百灵。当然,事后他总把对方及其亲人一同杀掉。
这一招用在郝仁身上倒是挺管用。从孤儿院长大的他对亲情最看重,甚至重于自己的生命。大学时本来有教授想让他考研,他就为了早日就业好照顾郝义、郝礼他们,十分可惜地放弃了。
梁雨倒是个不惜命的人,她挣扎着说道:“小郝,别上他当,你就是投降了,他也不会放过我。你有什么狠招,尽管朝我身上招呼。我知道你的本事,我死他也不会好过!”
听梁雨这么一说,郝仁更想救她一命了。毕竟一起出来,这么久,也算是朋友了。
“卑鄙的小子,你的偷袭让我吐了血,那我就拿这女人的鲜血为我补一补!”说着,汤姆竟然真的向梁雨的脖子咬下。
梁雨惨叫一声,她雪白的脖子就被咬出一道口子,然后汤姆大口大口地吸吮着她的鲜血。
郝仁本来想和汤姆拖延一下,他就能放出毒蜂,却没想到这家伙根本不他时间。趁着汤姆低头的机会,郝仁立即抢上一步,向汤姆的头顶抓去。汤姆在吸血的同时,眼睛还盯着郝仁,这是他一生中最厉害的敌人。看到敌人来攻,他急忙将梁雨往前一扔,身子猛地飞起,在夜空中极象一只硕大的蝙蝠。
“小子,快给这女人收尸吧!”汤姆得意地回头笑道,“想报仇,到乌鸦山来找我!”
郝仁一伸手,将已经昏迷的梁雨接住,却又把她扔给宣萱,自己纵身去追。可是汤姆在暗夜中速度极快,哪里是他的能追得上的。
“哥哥快回来,梁雨姐姐不行了!”宣萱在身后叫道。
郝仁反正也追不上,立即折回到宣萱身边。他只在梁雨的脉上轻轻一摸,漫不经心地说道:“没事的,失血过多!”
宣萱问道:“那怎么办?输血吗?”
郝仁摇头说道:“输不了,就算是有合适的血型,也没有输血的设备!”
“那怎么办?”宣萱说道。
“好办,我这里不是有貔貅的血嘛!”说着,郝仁取出那个装有貔貅鲜血的小瓶,“小萱,这点血本来是给你准备的,现在只好先拿出来为梁雨救命了!”
“我不需要的,哥哥,我有你的真气就够了!”宣萱说着,掰开了梁雨的嘴,“快给她灌下去吧!”
听了宣萱的话,郝仁只好将那瓶貔貅的血液灌进梁雨的嘴里。虽然心疼,但是转念一想,这本来就是约萨姆弄来的,现在约萨姆死了,梁雨是他的合伙人,当然最有资格用这个。
“这个地方不可久留,我们赶紧走吧!”郝仁说着,看了一眼下面的那些窗户里伸出的枪管。虽然汤姆走了,下面的人却不知道,仍然不敢开枪,唯恐误伤了郡守大人。
不过,再怎么说,这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在郡守府里把郡守给打跑了,说不定一会儿那个吸血鬼就带人打过来了。
郝仁背上梁雨,和宣萱并肩跳下房顶,瞬间隐入沉沉的夜色之中。(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四章 一家三口
“哥哥,怪不得你们管貔貅叫灵兽,它们的血真的管用啊!你看,这才一会儿的功夫,梁雨姐姐就醒过来了!”虽然是在暗夜里,宣萱和郝仁的视力仍然能够看清身边的东西。她看到梁雨缓缓睁开眼睛,立即拍手笑道。
“那当然,要不是梁雨伤得这么重,我才不舍得把貔貅的血让给她呢,这本来是为你准备的好不好!”郝仁笑道。
刚才在郡守府的时候,郝仁将貔貅的血液给梁雨灌进去,然后他们立即逃出那个地方。在寂静的小巷溜了一圈,郝仁选了一个无人居住的空院落,将宣萱和梁雨都带了进去。
那一家虽然无人,但是床榻俱在。郝仁就把梁雨放在床上,让宣萱照顾她。趁着梁雨醒来的间隙,他又跑到附近的人家,偷了几身衣服。等他再次回到宣萱身边时,梁雨恰好醒来。
“谢谢两位的救命之恩!”梁雨从床上坐了起来,向郝仁和宣萱说道。
“别客气了,我们都是来自二十一世界的华夏国,本来就应该同舟共济!”郝仁说道。
“是啊!我们以后用得着姐姐的地方还多着呢!”宣萱也笑道,“你不是会‘无影手’吗,可不可以对那个伯爵用一下?”
梁雨笑道:“我被他一口咬在脖子上,已经留下了他的气味,正适合使用‘无影手’。而且,他刚才抓我的时候,我已经试出来,他的体内没有真气,不会象小郝一样能够对我进行反制。哼,只要他还在这个空间,我就有法子治他!”
郝仁问道:“使用‘无影手’需要一定的能量,你的身体恢复了吗?”
梁雨点了点头:“完全没问题!”说着,她盘膝而坐,双手挥动,做出各种谜一样的舞蹈。可是,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停了下来。
“成功了吗,姐姐!”宣萱问道。
梁雨摇头说道:“按照先前的经验,我作法之时,可以从体内推出一个无形的大手,循着那个伯爵的气味找到他本人,并且堵住他所有呼吸的孔窍,让他窒息而死。可是,这次也不知道怎么了,我体内的无形大手已经形成,但就是推不出来!”
说着,梁雨又坐下了。她再一次施展“无影手”,可是很快她就又停下来了。
“我给你看看!”说着,郝仁捏住了梁雨的手腕。刚才在郡守府的时候,他只是草草为梁雨试了次脉,当时还以为梁雨仅仅是失血过多的缘故。现在看来,她的体内另有蹊跷。
“我没事吧!有什么你尽管说!”梁雨见郝仁捏着自己的手腕沉吟不语,就知道没好事。
郝仁皱眉道:“你的体内有一种极阴极寒之气,应该是吸血鬼留下来的。这种阴寒之气虽然对你的性命没有什么损害,但是却抑制了你所有的异能。也就是说,你的‘无影手’暂时是没法用了!”
“好阴险的洋鬼子!”宣萱骂道。
梁雨问道:“还有治疗的希望吗?”
“我在医学院的图书馆里看到有道家的藏书,说是女人体内有极阴极寒之气无法化解时,有这么一个方法,”说到这里,郝仁坏坏一笑:“你找个先天境界的童男子,献身于他,以下体吸收其先天的精华,就能把你的寒气给化解了!”
梁雨一愣,红着脸问道:“这样的人上哪儿去找?”
宣萱笑着推了郝仁一把:“你出的这是什么馊点子!”
郝仁笑道:“慢慢来吧,说不定哪天你的缘分就到了!现在,我们先睡觉!”
接近两天一夜没睡觉,郝仁和宣萱还好点,梁雨是早就睏了。三人倒头就睡。
第二天日上三竿,三人才醒。郝仁将昨天晚上他偷来的衣服拿出来:“隔壁还有个房间,你们去把衣服换了,然后我去搞点吃的,顺便打探一下风声!”
郝仁刚进院子,宣萱就跟上来,先去厨房弄点锅底灰在他脸上抹了抹,然后又叮嘱他:“消息打探得细一点,再想办法弄点颜料,我好给你们化妆!”
郝仁出了这家大门,刚刚走上大街,就听到人们都在议论昨天晚上郡守府的案子,对于这种大人物遇刺,人们是非常愿意看到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
郝仁盯上一个富家翁模样的人,从他的口袋里偷了一个皮夹。皮夹里鼓鼓囊囊的,郝仁拿到背人的地方一清点,里面竟然是厚厚的一沓英镑。不过,这与地球上的英镑不一样,上面印的人头竟然是穿着汉服的男人。想必就是周英乌托邦现任的名义上的国王吧!
皮夹里居然还有一张身份证,上面有黑白的照片,想必这个时空还没有发明彩色胶卷。
街头贴着一旧三新共四张通缉文书。三张新文书上画着昨天晚上去郡守府行刺的刺客。共是一男两女,和郝仁他们有一点相像。旧文书已经褪色,上画着个老头,仔细一看竟然是宣萱的四师叔墨玉。
郝仁因为被宣萱抹上了锅底灰,根本不怕人认出来。他先找了家欧式服装店,昨天晚上偷来的衣服根本不合身,这样穿出去会引人怀疑的。他比对着宣萱和梁雨的身材,买了几身衣服和鞋子,不过他给梁雨买的是男孩的衣服。然后他又到书画店买了些颜料,最后才买些吃的回到宣萱和梁雨藏身的地方。
三人吃过饭,开始换衣服。梁雨一看郝仁给他男孩的衣服,不由得愣了一下:“为什么给我男孩的衣服?”
郝仁笑道:“这才一个上午,我们的图像就上了通缉文书。文书上写着刺客是一男两女,如果我们扮成两男一女岂不是容易骗过去!”
梁雨还想让宣萱也扮成男的,可是宣萱的身材明显不合适,而且现在手头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改变身材。于是她只好照着郝仁的安排穿上男孩的衣服。
郝仁之所以要弄来欧式衣服,是因为他和梁雨都留着短发,肯定不适合穿汉服。
三人换上衣服之后,宣萱又给他们化装,很快,他们就打扮成了一家三口——两夫妻带着一个儿子。两夫妻是郝仁和宣萱,扮成儿子的当然是梁雨。没办法,她个头最小,只有一米六,身材又瘦,真象个营养不良的少年。(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五章 迤逦到都城
山南郡的长街上走来一家三口。男人相貌平平,身材平平,气质平平,但是衣着打扮上去很不含糊,黑色的西装,雪白的衬衣,黑色的瘦腿裤,脚下是黑色的小牛皮马靴。一副腰里有俩钱就老子天下第一的蠢相。
那儿子也和父亲同样的打扮,只是身材太瘦,明显是零食吃多了造成的。这小子的身上还背着个包,包里鼓鼓囊囊的,想必也都是零食。
就连那个娘们,相貌也不咋地,就是个头太高。若是掀起她的长裙,一定能看到她的脚下是不低于十厘米的高跟鞋。据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打扮。
这一家三口,怎么看也不象昨天晚上的三个刺客。可他们就是。父亲是郝仁,母亲是宣萱,儿子当然就是梁雨了。
走路的时候,梁雨一个劲地嘀咕:“我们三个人中,我的年龄最大。可是就因为我个头矮了点,你们让我扮儿子,想占我便宜是吧!”
郝仁连连解释:“我这不是为我们三人的安全考虑吗?”
宣萱也说:“那下次要扮,就把你扮成一个老太婆,做我们的妈!”
梁雨问道:“你们做小辈,难道就心甘情愿?”
郝仁说道:“这有什么,不过演个戏而已!”
梁雨说道:“你们愿意我还不愿意呢,我年纪轻轻却扮成老婆子,多糟心!”说着,三人都笑了。
这么走下去也不是法子,太慢了。三人来到大街边的一个租车店。郝仁用他偷来的身份证做了登记,在这里租了一辆马车,理由是到下面的安平镇收一笔欠款,顺便带着老婆孩子散散心,大约五天能回来。
郝仁并不会赶车,好在拉车的马很温驯,并不需要什么驾驶技术,只要能够指挥马匹转弯就行了。梁雨先上了车,又把宣萱也拉了上去,然后郝仁就驾车而去。
在出城的时候,郝仁的车子被城门前的兵丁给拦住了:“郡守府有令,从今天开始严查刺客,直到抓住刺客为止。赶车的,还不快点下车接受检查!把你的身份证拿出来!”
一个兵丁上来,拉开车帘,看了看车厢里面的宣萱和梁雨,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
这边郝仁也把钱包拿出来,那里有钱包主人的身份证。宣萱给他化妆的时候,就是照着身份证画的。但是三人只有一张身份证,显然不合规矩。
身份证是和钞票在一起的,郝仁抽身份证时,恰好也带出了一张钞票,而且面额还很大。他把身份证递上去后,就急忙弯腰去捡钞票。
旁边的一个兵丁立即给了郝仁一脚:“去你马的,敢捡军爷的钱!”
检查身份证的兵丁也把身份证给了郝仁:“还不快滚!”看着郝仁忙不迭地上了马车绝尘而去。两个兵丁拿着钞票捧腹大笑。
“哥哥,你这一招真妙!”宣萱从车厢里探出头来,在郝仁的脖子上亲了一口。
梁雨也说:“好险,我看城楼上的兵丁荷枪实弹,要是让他们看出了破绽,我们今天有点麻烦。幸亏小郝的钞票拿得妙!”
“那当然,我多机灵!”郝仁被宣萱亲了一下,有点飘,“我们现在去哪里?”
摆在大家眼前有两条路,一是去寻汤姆.德古拉报仇;一是回貔貅洞,等着空间隧道开了,他们好回龙城。
郝仁其实无所谓,去哪儿都行。梁雨因为无法施展异能,也兴趣缺缺,有回家的想法。倒是宣萱突然率先叫了起来:“去找我师叔!”刚才过城门的时候,她从车窗里也看到了城门洞里有他们三人和墨玉的通缉文书。
郝仁问道:“找他干什么,难道非得他点头,否则我们不能入洞房吗?”
宣萱笑道:“我师叔可是正儿八经的童男子,而且还是身具先天修为的童男子!”她这话可是冲着梁雨说的,因为梁雨现在就需要一个先天修为的童男子。
梁雨满脸通红:“走,一定要找到你的师叔,我要嫁给他,以后就是你们俩的长辈了。我要把今天吃的亏给连本带利的赚回来!”
郝仁笑道:“既然你有这个想法,我们一定要成全!”说着,他一抖缰绳,赶着马车向下一个郡凤仙郡驶去。
别看周英乌托邦的科技并不发达,但是在信息传递方面还是比较迅速的。郝仁他们还没有到凤仙郡,沿路的通缉文书就贴满了。不过,与信息传递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缉捕的兵丁显然没有太强的工作积极性,很多地方根本不设防,就算设防了,给钱就给过。
鉴于他们这种工作态度,郝仁从两个小镇的警长手中办理了三个户籍,就象宣萱刚刚进入现代社会后,买通了一个派出所的所长一样。之所以分开来办,是担心一块儿办理就让人联想到通缉文书了。
郝仁他们在凤仙郡耽误了一天,并没有找到关于墨玉的踪迹。于是他们赶往下一个城市。一个星期后,郝仁的马车来到了周英乌托邦的都城,汤姆.德古拉所说的乌鸦山就在这座城中。
在城外,郝仁找个僻静的地方,把马车扔了。他租车的时候,跟车老板说好是五天还车,如今都过去一个星期,估计车老板已经报案了。这个空间的马车和现代社会的轿车一样,都有独一无二的号码,他要是赶着这辆马车进城,肯定让守门的兵丁连人带车抓了。
三人随着如潮的人流走进城门。一眼望去,只见都城的街道上的人群摩肩接踵,他们的穿着有古有洋,就象一个规模宏大的影视城。在这个影视城中,既拍古装戏,又拍现代戏,一天的拍摄结束后,几个剧组的演员聚到一块儿拉家常。反正给郝仁的印象就是一个字:“乱”。
郝仁他们先在大街上遛了一圈,最后在一个偏僻的小巷子前停了下来。因为他们要先个找地方住下,而这里的一个客栈很合适。
因为地段不好,客栈的老板生意一直不太好,此时见到有人在门前张望,他立即带着店小二跑了出来:“三位客官,可是要住店,本店的房间干净还能洗澡,房费又便宜,还可以包做一日三餐,送进客房!”
郝仁和宣萱、梁雨他们互看一眼,都是点了点头,就在这里住了。
吃过晚饭,郝仁对宣萱和梁雨说道:“我想到乌鸦山走一趟,你们就在这里等我!”(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六章 乌鸦山
“哥哥,我要和你一起去!”听了郝仁的话,宣萱脱口而出。
“你就别去了,在家陪着小婶娘!”郝仁笑道,自从梁雨那天说要嫁给墨玉,郝仁和宣萱都开始叫她小婶娘了。
梁雨一听,就知道郝仁已经把她当成病人了,她立即说道:“小郝你把小萱带上,这样也有个照应,我不要她来陪。把你们的师叔找来陪我就行了!”
郝仁当然想和宣萱一起出去,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过二人世界了,这次要是能一起出门,他好趁机占一占宣萱的便宜。可是他总担心梁雨的安全,在这个陌生的空间,有些时候变数太多,多到他无法掌控。
但是梁雨一个劲地强调她能照顾自己,她可不想被人当成是累赘。
最后反倒是郝仁妥协了,因为宣萱也不放心他一个人去。
郝仁别的没有可以不带,那个藏有毒蜂的蜂巢可是一定要带的。上次汤姆挟持了梁雨,他本来想用毒蜂螫汤姆一下,可是那家伙竟然没给他机会。
宣萱还是那身长裙,上身又加了一件大氅。即便是身赴险地,她的衣着也是那么优雅。她实在不想再穿迷彩服了。况且迷彩服在这个空间里,只要一出来,非暴露不可。
两人没有走正门,而是从后面的窗户里跳出去。因为走正门容易惊动老板、店小二和别的房客,而窗户的后面比前面还僻静,正方便他们夜行。
月上中天时,两人从三层楼高的窗户上飘然而下,如雪花般落地无声,然后顺着无人的小巷走到灯火通明的长街。在街上,他们拦了一辆马车。
马车夫问道:“二位要去哪儿?”
郝仁说道:“我们去乌鸦山。”
马车夫赞道:“二位真是好兴致!这乌鸦山是都城第一风景名胜,晚上的景色又胜白天,现在正是月亮最亮的时候,估计那里的游人比过年时还多!”
郝仁笑道:“我们是外地来的,对这儿不太熟悉,你一路上给我们细讲讲!”
那个马车夫就象是华夏国的出租车司机一样,絮絮叨叨一路,把都城的一些掌故、轶闻全都拿出来说,直到郝仁和宣萱下车,他还讲个不停。最后,车夫还叮嘱一句:“你们只能在山这边玩,且不可能到山那边啊!”
车夫所说的山这边是指乌鸦山以西,山那边是指乌鸦山以东。他不太明白,就问道:“为什么?”
车夫说道:“山这边是皇家与百姓的同乐之所,只要你不搞破坏,任你一年到头在这里。山那边是乌托邦国教的教务中心,除了教中的几个长老,还有山南郡的郡守,其他人非召莫入,擅入者死。”
郝仁付出钱,笑道:“谢谢老板,我们不会乱闯的!”
目送马车夫离去,郝仁拉着宣萱的手也加入了游客的行列。
乌鸦山以西,开辟了很多的平台、广场,树了很多的雕塑,还开凿了一个人工湖,湖边绿树成荫。在晴朗的月光下,如此美景自然吸引了很多的游人。
郝仁与宣萱携手走进人群,并一步一步的向着山顶走去。山顶上有一道高达七八米的石墙,从山的这边直到山的那一边,生生地将一座山隔成两半。
二人顺着石墙走了一段,终于找到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他们可不想在跃过墙头时被人发现。在翻墙之前,郝仁先将真气输入墙体,他要看看墙那边有什么,是不是有了警戒。
幸好,墙那边都是些都是些古树和基督教的雕像,不远处有一个老人,正在扫地。
郝仁一拉宣萱的手,说了一声:“上!”然后两人一跃而过,轻轻地飘进墙的东边。
此时,那个老人还在扫地,看他那佝偻着的身子,估计已是个耄耋之人,应该没有几天活头了。要是个年轻力壮的,郝仁很有可能就会要他的小命。
因为他们已经来到了山顶,再往前走就是下山了。郝仁和宣萱从雕塑和古树中掠过,很快就来到半山腰。在这里,他们看到一个巨大的山洞。
山洞门前有两个壮汉,看他们那挺拔的姿势,应该就是个看门的。
宣萱问道:“哥哥,要不要干掉他们?”
郝仁笑道:“过一会儿吧!我们先观望一下!”
“为什么?你是怕还有人会来吗?”
“我不是怕有人来,我是盼着有人来!”
宣萱笑问:“哥哥你是什么意思?”
郝仁指着那两扇巨大的山门说道:“我的意思是,如果一会儿有人来,这两个看门的一定会给来者开门。那时候,我们就可以仔细观察他们开门的手法,学会了,我们随时可以进去。如果一直没有人来,我就要放出毒蜂,将这两个家伙螫昏过去。然后我们再把他们扛过来审问,逼问出开门的手法,你说,是不是很麻烦。如果他们宁死不屈,可能我们连门也进不去!”
宣萱点了点头:“哥哥这段时间学聪明了!”
郝仁笑道:“这算什么,如果有个叫小萱的妹子能再亲我一次,我将会更聪明!”
宣萱笑靥如花,将小嘴凑过去,在郝仁的面颊上深深一吻。郝仁的心当时就醉了。
两人在这里盯了一会儿,山下真的上来人了。这次一共来了八个,两男六女。男的西装革履,女的长裙曳地。
郝仁笑道:“他们的衣着怎么跟我们的衣着一样,难道是知道我们要来,要陪我们开个舞会?”
宣萱笑着拍了拍郝仁的脸:“美的你!你以为是在龙城,在这儿谁认识你!”
那两个守门的看到山下来人,立即上来检查。无论男女,都要被他们摸上一圈,直到确信他们没有携带武器。两个人中的一个这才跑到大门边,按下了开关。
那道大门缓缓打开,可以看到里面是一条长廊。再深之处就看不到了。那两男六女进去之后,守门的两个大汉又按下开关,把大门关上。
宣萱笑道:“开门如此简单,哥哥你想多了!”
郝仁笑道:“如果我们把两个守门的杀了,我们可以自己开门进去,但是问题是,进去之后,谁来替我们关门!如果大门不关的话,他们就知道有人混进来了!”
宣萱笑道:“这个你不要担心。象这种大门和我们公司的大门差不多。如果只有这两人守门,他们肯定要住在大门里面,也就是说,里面还有一处控制大门的开关!我们自己关!”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进去!”(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七章 吸血鬼动员大会
“怎么进?先杀了他们吗?是用你的毒蜂,还是我的钢针?”宣萱连连问道。
郝仁摇了摇头:“什么也不用,我们径直走过去!”
“径直走过去?”宣萱一下子明白了郝仁的意思。
郝仁和宣萱先绕了个圈子,从刚才那两男六女的方向走上来,直接来到山洞的大门前。那两个看门的立即拦了上来:“你们是干什么的?”
郝仁指了指山洞,笑道:“来参加舞会啊!”
一个看门的疑惑道:“参加舞会?现在客人已经齐了,你们再进去就多了!”
另一个看门的则说道:“要不我进去问问!”
那个家伙刚刚转身,郝仁突然一指,点在那家伙后背的“大椎”穴上。他立即瘫倒。与此同时,宣萱也闪电般出手,一掌切在前一个人的颈动脉上,那人也晕了过去。
郝仁迅速跑过去,按下了大门的开关。等大门开了之后,他和宣萱各拖着一个看门人的身子进了山洞。山洞大门的里面,果然还有一处开关。在那个开关的旁边,有一个小房间,应该就是两个看门人的住处。郝仁和宣萱把两个看门人的身子都放进房间里的床上,伪装成上床休息的样子。
做完这一切,两人沿着正对大门的长廊向山洞的深处走去。刚走进去不远,前面是一个大厅。大厅前面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是一些只能遮住上半张脸的面具。
宣萱笑道:“哥哥,他们在玩假面舞会,你要不要戴一个进去?”
郝仁虽然从来没玩过假面舞会,此时却极有兴趣,他立即拿了两个假面,一个给宣萱戴上,一个给自己。“妹子,待会儿我进了人群里,你可别认不出我!”
宣萱小嘴一撅:“还能认不出你,光是闻味儿就能分清你了!”
郝仁一愣:“我有什么味?”
“你最喜欢发骚啊!”宣萱说着,却主动亲了郝仁一口。然后两携手走进大厅。
大厅里已经聚了近百人。左边放着一些酒类和食品,中间是舞池,右边是一帮乐手。此时乐手们正在休息,因为舞池中间正有人在讲话。
“女士们、先生们,最近我们乌托邦正在面临危机,有几个来历不明的魔鬼正在对我们实施攻击。前一段时间是一个人,一个星期前居然又增加三个人。他们阴险狡诈,竟然用暗算的手段伤了我。是可忍孰不可忍!”郝仁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那个该死的汤姆.德古拉伯爵。
“伯爵先生,你说怎么办吧,我们就怎么办!你只要指出一个方向,我们就为你冲锋陷阵!”一个看上去很年轻的男子慷慨激昂地说道。
“对,伯爵先生,你只要指出一个方向,我们就为你冲锋陷阵!”更多的声音开始附和起来。
“好,你们都是我的好孩子!”汤姆.德古拉露出欣慰的笑容。
此情此景,让郝仁有些心惊,他小声问宣萱:“妹子,你有没有发现这些人有些特异之处?”
宣萱附近在郝仁的耳边说道:“我觉得他们都贫血!”
郝仁点了点头:“这里的男人基本上是吸血鬼!”
宣萱大惊:“这么多?”
“这些吸血鬼都是他的子孙!”郝仁指着汤姆.德古拉小声说道,“你想想看,那个老家伙到这个空间已经九十九年了,他完全可以生出三四代孙子来。这些孙子现在都是吸血鬼,等他们都成长为汤姆.德古拉这样级别的吸血鬼,那将是一支多么可怕的力量,又将吸掉多少人的血!”
宣萱越想越害怕:“将来这个空间里的人都能被他们吸完,到那一天,他们会不会再往地球上迁徙?”
郝仁的眉头也越皱越紧:“有这个可能!那个貔貅看守的山洞,我们能进来,他们将来也有可能从那里出去。只要出去一个级别高的,将会在华夏国搅起一场大乱子!”
宣萱问道:“怎么办,哥哥?”
郝仁冷笑一声:“我既然遇上了,那就跟他们干,能多杀一个是一个!”
这时,汤姆.德古拉又开始了他的训话:“要想抓住那四个恶魔,必须动用我们自己的力量,这种事指望那帮大周的子民是没有希望的,就连那些跟我一起从英格兰来的人的子孙,他们将来也会成为我们的敌人!”
汤姆.德古拉这么一说,他面前的子孙立即表态:“伯爵先生,你放心吧,我们的力量已经足够强大了。你看,今天在场的有五个子爵,二十四个男爵,还有五十七个骑士。而且,我们的子孙还在不断地成长。我们这些人已经把持了乌托邦的所有重要部门,包括军队、法庭和监狱。只要你需要‘夜宵’,监狱随时都会向你提供。这一切都是你晋升为鬼帝的坚实基础……”
宣萱听那帮人说了一通,有点不明白:“哥哥,你说,他们明明都是汤姆的子孙,为什么不叫爸爸、爷爷、太爷爷,反而都叫他伯爵呢?”
郝仁笑道:“伯爵是汤姆.德古拉的荣誉称号。这帮吸血鬼都很变态,在他们的心中什么都不如成长最重要,亲情更是不值一提。现在是他们的天下,他们很抱团的样子。只要遇到解决不了的危机,他们绝对会把伙伴往前推,作为挡箭牌!”
那边,汤姆德古拉对他的那帮子孙说道:“你们的态度,让我很欣慰。但是你还要充分地认识到那个恶魔的实力,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不是他的对手。还有那个用一根蜡烛就能挡住子弹的老魔鬼,在他的面前,我们的枪支都无能为力了!”
“伯爵先生,你看看这个是什么?”一个孙子突然把一个盒子递给汤姆.德古拉。
“这是什么?”汤姆.德古拉接过去一看,生气地说,“这不就是一支短一点的步枪嘛,有什么好炫耀的!”
那个孙子将短枪拿到手上,对着旁边的墙壁就是一梭子,登时打得墙壁上沙石飞溅。
“冲锋枪!”郝仁一惊,“这帮孙子把这个都研究出来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八章 你不许再干坏事了
“好枪!”汤姆.德古拉先是一阵惊讶,高兴地说,“有了这个,起码我就不怕那个偷袭我的小子了!”
小吸血鬼们见识了冲锋枪的威力,也都鼓掌欢呼。
“这种枪一共制造出多少支?”汤姆.德古拉问道。
“第一批一百支已经造出来了!”那个把枪拿出来展示的吸血鬼说道。
“好,先配发给我的卫队!估计那几个恶魔也快到来都城了,我要把他们打成筛子!”汤姆.德古拉恶狠狠地说道。
“什么玩意儿!”宣萱偎在郝仁的耳边,不屑地说,“一百年间才从步枪发展到冲锋枪,在地球上早在几十年前就制造出原子弹了!”
郝仁说道:“没有了战争的威胁,谁还会把精力放在武器的研究上?在这帮英格兰人进来之前,这里的大周国人还用了两千年的大刀、长矛呢!”
宣萱指着舞厅里的华美的吊灯、精致的乐器和旁边诱人的美酒和食物,说道:“他们研究起这些东西倒是很在行!”
郝仁笑道:“那当然,和平年代,谁不喜欢享受!”
这时,只汤姆.德古拉大声说道:“有了充分的准备,那我们就有把握对付那四个恶魔了。好,今天晚上我就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音乐响起来,你们跳起来!”
随着汤姆.德古拉一声令下,等候在舞池右边的乐队立即奏起欢快的乐曲。那帮吸血鬼也象注射了兴粪剂一样,开始搂着身边的女人跳起了疯狂的舞蹈。
郝仁和宣萱既没听过这样的音乐,也没有见过这样的舞蹈,想参与都没办法,如果他们硬跳一些自己会的舞蹈,一定会被吸血鬼们看出破绽来。况且郝仁根本不会跳舞。他从小腿脚不好,根本没心思学。直到去年夏天腿才好,可是又因为太忙,也没有时间学。
好在,这群吸血鬼里也有不跳舞的。他们拉着身边的女伴来到舞池的左边,开始品尝美酒和美食。
郝仁和宣萱也携手向食物和美酒走去。郝仁倒了两杯鲜血一样的美酒,一杯递给宣萱,一杯自己端着。两人碰了一下,郝仁说道:“干了!”
“少喝点!”宣萱说道,“不会有毒吧?”在陈家村吃熊掌中了毒,那一次就在她的心里留下阴影。要不是郝仁百毒不侵,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郝仁听了,笑着向旁边的吸血鬼一指,又指了指自己。
宣萱向边上一看,又不好意思地笑了。人家吸血鬼都在大口大口地吃喝,他们都不怕,我们怕什么?再说了,身边还有郝仁哥哥呢!
这时,旁边的一个吸血鬼也注意到了郝仁,他问道:“你也是伯爵大人的孙子吧!”这人正是刚才展示冲锋枪的家伙。
郝仁一听就来气:“马的,怎么把我当成吸血鬼的孙子了!”不过,表面上他还要敷衍一下:“我是伯爵大人最小的儿子!”
那个吸血鬼立即肃然起敬:“那你还是我的叔叔呢!我叫罗伯特,这十几年一直在兵工厂里,只有吸血的时候才出来,家族里的很多叔叔、伯伯我都不认识。”
“你的研究很有意义,好好干,家族的振兴将来就靠你了!”郝仁则做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那把速射的短枪是你发明创造的吗?”
“不是我,叔叔,我只是监督他们!兵工厂里有很多技师的。我负责管理他们。”罗伯特倒是很老实。
郝仁点了点头:“你的管理才干很重要,我会向伯爵大人推荐你的!”
“谢谢叔叔!”吸血鬼罗伯特被长辈夸奖,不由得有点飘飘然,“你老现在是子爵了吧!”
“是的,才刚刚晋升的。前两年我还只是男爵呢!”郝仁笑道。
“叔叔好厉害,我才刚刚晋升男爵呢!”罗伯特大拍郝仁的马屁。
这时,罗伯特身边的女伴端过一盘水果,并用叉子叉了一片水果喂进了罗伯特的嘴里。“来点酒!”罗伯特说道。那女人就端过来一杯酒,要往罗伯特的嘴边送。罗伯特却摇了摇头,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嘴巴。那女人立刻会意,将酒杯凑到自己的嘴边,先抿一口,却不咽下去,而是勾着罗伯特的脖子,将口中的酒喂到他的口中。
郝仁一看,不由得心中羡慕:“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皮杯’嘛!”他曾经看过几本华夏国的古典小说,其中就有这样的描写。
“这样玩才够味儿!”罗伯特拍着那女人的脸颊说道。然后他向郝仁打了声招呼:“叔叔,你慢慢玩,我们到那边去了!”
郝仁看着罗伯特带着那女人消失在帷幕后,不用想也知道他们是干什么去了。回过头来看向宣萱,却见她正低下头,对着一盘沙拉出神。
郝仁从侧面看到,宣萱的小脸比杯中的酒还红。他就知道,一定是刚才罗伯特与女伴玩“皮杯”,惊到她了。这丫头到现在还是个雏儿,活生生的人在她眼前这么肆意妄为,她比看了岛国动作片还震惊、羡慕、有一种模仿的**。
郝仁决定调戏调戏她。他也抿了一口酒,凑到她的唇边。宣萱只当是一次普通的亲吻,也没有在意,就让他沾了沾唇。可是她很快就尝到了郝仁度过来的酒。
宣萱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身子软得象面条,若不是郝仁抱着她,她直接就会瘫倒。
过了好半天,郝仁才把嘴从宣萱的唇边移开。“刺激吗,妹子?”郝仁猥琐地笑着。
“哥哥,你晕头了!这是什么地方,你也敢玩这个!我的下面都湿了,根本动弹不得。万一现在打起来,我只有送死的份儿!”宣萱喃喃说道。
郝仁阒然一惊。他光顾着看别人玩得痛快,却忘了自己的身份。想到这里,他立即将一缕真气输入宣萱背心的“灵台”穴,然后问道:“好点了吗,妹子?”
宣萱点了点头:“好多了!”
这时,大厅里所有的来宾都进了舞池,有不喜欢跳舞或者急不可耐要办事的都把女伴带到帷幕后面,也就是刚才吸血鬼罗伯特去的那个地方。那里想必有房间专门供男女欢会用的。
郝仁拉着宣萱:“走,我们也到那个地方去!”
“我不去!”宣萱还以为郝仁又有了坏心思。
“快走吧,妹子!别人都在跳舞,就我们两个人在旁边站着,会让怀疑的!”郝仁低声说道。
“好吧,我跟你走,但是你不许再干坏事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九章 十步杀一人
郝仁大窘:“我保证不对你动手动脚!”说着,他硬把宣萱往帷幕后面拖。
舞池中跳舞的吸血鬼们都对着郝仁指指点点,笑话他连个女人也搞不定。就连汤姆.德古拉看到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子孙”,也是连连摇头。郝仁的脸上画着油彩,他愣是没认出这就是偷袭他的“小恶魔”。
终于出了帷幕,后面是一排用板材隔成的小房间。郝仁走近之后,甚至能够听到里面有男人女人急促的喘息声。
“哥哥,你想干什么?”宣萱问道。
“杀人!”郝仁的眼中闪出一丝狠戾。
“杀谁?”
郝仁向着面前的小房间一指:“就是里面的吸血鬼,杀一个少一个,这些都是汤姆.德古拉的子孙,杀了他们,最后只剩汤姆一个人,就好解决了!”说着,郝仁一脚踹开小房间的门。
房间里的一男一女刚刚脱完衣服。那吸血鬼正要爬上去,听到门响,回头看到郝仁,虽然叫不出名字,却认得是自己的本家,难免一愣。他还以为伯爵大人有任务呢!
也就这一愣的工夫,郝仁的手指已经点出。吸血鬼急忙后退。说起来他的身法应该很不错,可是在斗室之间,他的身法再好,又能逃到哪里去!
吸血鬼避无可避,就要反噬。一瞬间,他的牙齿和十指都迅速变得尖利异常。
郝仁冷冷一笑,吸血鬼的这些伎俩根本对他不起作用。他的手臂一曲一伸,从吸血鬼的双臂间穿过,不偏不倚地点在对方的“印堂”穴上。吸血鬼当场倒下。郝仁身为中医,深知“印堂”穴的重要性。他这一指挟带着真气点出,这个吸血鬼就算是不死,将来也是傻子了。
在郝仁杀了吸血鬼的同时,宣萱也把那个女人打晕了。然后,郝仁又把他们搬上床,弄成熟睡的样子。
这个房间里的事情解决,他们立即又来到下一个房间。这些吸血鬼不是子爵就是男爵,甚至还有骑士的。在普通的老百姓眼里,他们或许是神一样的存在,但是在郝仁看来,他们连渣也算不上。就连伯爵都不是郝仁的对手,他的子孙就更不用提了。
一会儿的功夫,郝仁已经杀了四个吸血鬼。现在他们来到最里面的一个房间,房间里传出来的银声浪语,分明是那个便宜侄子罗伯特。
罗伯特管理着一个兵工厂,说不定哪天他就会拿出更先进的武器,这人比一般的吸血鬼更具威胁,必须先把他干掉。想到这里,他一脚踹出。
罗伯特正在女伴的身上辛勤劳作,突然听到门响,连回头看的机会都没有,就被郝仁一拳打爆了脑袋。那个女伴吓得刚要尖叫,也被宣萱一根钢针射穿了喉咙。
“哥哥,下一步怎么办,要到大厅里去杀吗?”宣萱似乎杀人上瘾了。
“不能去,那里起码有一挺冲锋枪在等着我们呢,除非我们能拿到枪。不过,这是不可能的,那枪就在汤姆的身边的!”郝仁说道,“我们就在这里等着,凡是有单溜的,我们全不放过。这样,汤姆.德古拉的子孙将越来越少!”
“嗯,我听你的,哥哥!”宣萱偎在郝仁的身边,两人静听着外面的动静。
过了一会儿,外面又有人来了。郝仁一听他们的脚步声,一个极轻,一个极响,分明是一个子爵级的吸血鬼带着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伴。
五分钟之后,郝仁估摸着他们已经脱了衣服,就带着宣萱摸了进去。出其不意之下,他轻而易举地把这个吸血鬼给杀了。
短短的一个小时之内,郝仁已经杀了十二个吸血鬼。现在,他们躲在一个小房间里,静等着下一个吸血鬼带女伴进来。
郝仁终于等到了第十三个吸血鬼,不过,这一次间隔的时间长了点。又过了五分钟,他和宣萱又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然后,他一脚将门踹开。
“哈哈,我就知道一定是你!小恶魔,这回我看你还往哪里逃!”门刚刚开,郝仁就看到汤姆.德古拉正坐在床上,手里抱着那支冲锋枪。
“快退!”不愧是先天结丹境的修为,郝仁的反应比吸血鬼还要快一拍。眼看着汤姆.德古拉就要扣动扳机,他急忙将身后的宣萱一推,然后两人同时跳开。
“哒哒哒哒!”一梭子弹射在郝仁身边的墙上,顿时打得乌烟瘴气,碎砖头与碎石子迸得到处都是。
郝仁拉着宣萱一步跨进了旁边的小房间,并将也锁上了。
“哥哥,你锁上门有什么用?这是木板,挡不住子弹的!”宣萱说道。
郝仁将手指靠在嘴上,示意她别说话。
就在这时,门外有人用脚踹,接着传来汤姆.德古拉的声音:“蠢货,你要是不锁门,我还不知道你在里面。现在,我看你往哪儿跑,我这子弹门板是挡不住的!”
话音刚起,郝仁就拉着宣萱向旁边闪开。他一拳打碎两个小房间之间的隔断,带着宣萱进了另一个房间,然后一阵子弹就象水一样泼在了他的身后。
汤姆.德古拉一梭子弹射出之后,就踹开房门,进来看看。这时,他才看到郝仁和宣萱已经进了另一个房间。
如果此时汤姆.德古拉立即开枪的话,郝仁和宣萱肯定没命了。可是汤姆.德古拉遇到一个冲锋枪最致使的缺点——一梭子弹打完了,他需要换弹夹。虽然他换弹夹的速度也很快,只需要极短的时间。但是就这个时间,已经够郝仁和宣萱逃命的了。
郝仁和宣萱将身法展开到极致,跑到最前面的一个小房间时,他突然停下,并迅速躲进房间。因为他感觉到,汤姆.德古拉已经在身后瞄准他了。
果然,郝仁和宣萱刚刚进房间,子弹就象风一样追来了,幸好打了个空。
在房间里,郝仁示意让宣萱和他一起蹲下。
他们刚刚蹲下,冲锋枪的子弹就隔着门板射了进来,从他们的头顶掠过,射在他们身后的墙上。然后,郝仁就发出一声惨叫。
听到郝仁的惨叫声,汤姆.德古拉哈哈大笑,他一脚踹开房门,端着冲锋枪走了进来。
郝仁以惨叫声诱敌,汤姆果然中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