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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是袁绍全文阅读

作者:孤舟风雅     我爹是袁绍txt下载     我爹是袁绍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五章 出榜招兵

    干燥的柴枝燃烧的火焰熊熊,插在钢刀上的野兔发出了香喷喷的味道,鲜嫩的兔肉上面不时的有油滴落在火堆上,让火焰变得更加旺盛。

    袁买咬了一口手里的兔腿,香喷喷的直冒油,忍不住夸道,真香,比筵席上的菜肴强多了。

    一边咀嚼着,一边说道:“伯道尽管放心好了,有父亲大人在,他袁尚现在还不能一手遮天。否则的话,他连军营也不会让你出的,又何必费事的派人在这荒郊野外伏击你?只不过怕授人以柄而已。”

    郝昭点了点头:“公子说的倒是,若是袁尚不怕被人知道恶行,只怕营门也不让我出去,找个罪名就把我砍了。”

    袁买一边吃着兔肉,一边站起来四处瞭望,发现西面不远处有一处乱石窝,指了指道:“我们一会把死尸掩埋到里面,让袁尚的部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让他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就算知道是你把他的人杀了,我猜也不敢声张。”

    “公子说的极是,就依公子所言。”听了袁买的分析,郝昭悬着的一颗心完全放了下来。

    袁买喝了一口酒,又说道:“至于你说的,我和袁尚反目成仇的事情只是早晚的事情,并不会因为是否有你的出现而改变。我和袁尚虽然是兄弟,但却毫无手足之情,甚至还有杀母之恨,这笔账早晚要算。他日父亲西去之后,不是他死,便是我亡!伯道你就更不要因为这个胡乱猜疑了。”

    听了袁买的话,郝昭默然不语。心说想不到他们袁家在外人眼里风光无比,威名显赫,暗里却是如此勾心斗角,甚至手足相残。如此说来,即便荣华富贵,又比寻常百姓幸福多少?

    月色之下,两人你一口酒,我一口肉,不到半个时辰,便把一皮囊酒喝了个精光,野兔也吃了个只剩骨头。

    两人打着饱嗝,站起身来,把所有的尸体一具具的抬到西面的乱石窝里,然后在上面覆盖以乱石和枯枝,远远望去,看不出任何端倪。

    此刻还是半夜时分,两人都已疲惫至极,当下也不赶路,重新回到火堆前,围坐着说话。后来困乏了,便并排的躺在枯草上挨着说话,最后酣然入睡。

    一觉醒来,天色大亮,那匹骏马正在田野里悠然的啃着刚刚露出头来的青草。

    “走,我们回邺城找人写个告示,贴到城门上募兵去。”

    袁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郝昭已经把马牵了回来,当下二人共乘一骑,直奔邺城而去。

    郝昭弓马娴熟,袁买便让他来驾驭。自己坐在后面向他讨教骑马的心得,一路上学了不少驭马的知识。

    马儿驮着两个大汉,颇为沉重,脚力减慢,走了一个多时辰,方才到达邺城。此时并无战事,进出的盘查并不严苛,两人顺利的进了城,直奔州牧府。

    进了府邸,袁买带着郝昭径奔自己的院落,对小七简单的介绍了下郝昭,然后吩咐他去膳房弄饭。

    饭菜来后,郝昭又吩咐小七到外面给自己和郝昭各买一身衣服,然后和郝昭埋头大吃一通。

    不大会功夫,小七买了两套衣服回来,试了一下,竟然十分合身。袁买夸了小七几句,赏了他十个五铢钱,吩咐他今天可以回家探亲。

    小七应诺一声,拿着袁买昨天赏赐的钱,兴高采烈的回家看望父母去了。

    “呵呵,果然人靠衣裳马靠鞍,伯道这身衣服一换,果然是相貌堂堂。”

    看着郝昭洗掉脸上的灰尘,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一副器宇轩昂的样子,袁买竖起大拇指夸了一句。然后吩咐郝昭在院子里等着,自己到袁绍哪里给他讨个封号。

    不大会功夫,袁买喜滋滋的跑了回来,对郝昭道:“这事成了,父亲答应让我随意任命一人为赞军校尉,掌管五百名亲兵,这个位子就是你的了。”

    昨日还是个在马厩里伺候战马的马夫,今日就成了个掌管五百人的校尉,郝昭心里感激不已,单膝跪倒:“多谢公子提携之恩,昭无以为报,必粉身碎骨,为公子效力。”

    袁买云淡风轻的说道:“区区一个校尉而已,不足挂齿。父亲刚才已经传令下去,让袁尚腾出东北的一处军营来,供北伐的一万人马驻扎。待整备些许时日之后,即刻北上,可能麴义今天上午就会带着他的随从进驻。这一万人马里有八千步兵,一千骑兵,一千押运粮草和供应伙食的杂兵,我在心里琢磨着,过段时间争取把骑兵统领的位子争取过来,由你担任,不知道伯道意下如何?”

    “既然公子抬爱,昭必然竭尽全力!”

    知道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抓紧时间抢夺兵权才是最重要的,郝昭一口答应了下来。

    袁买点了点头:“事情就这样定了。我们今天先招募五百亲兵去。”

    提起笔来准备写一篇招兵檄文,在将要落笔的那一刻,袁买又改变了主意。

    这檄文应该找个名头响亮的人来夸自己几句,这样才会应者云集,总不能自己夸自己吧,那样太没有说服力。

    琢磨了片刻,袁买决定去找陈琳帮忙,这家伙虽然权力不大,但是能够写得一手好文章,世人无出其右,后来流传后世的讨伐曹操的檄文,便是有力的佐证。

    而且,这陈琳的名头也够响亮,如果他在檄文里夸上自己几句,想必募兵之举一定会事半功倍。

    当下,袁买便带着郝昭出了院子,来到府邸的马厩讨了两匹新马,出了府邸,打马直奔的府邸而去。

    陈琳刚刚从州牧府里议事回来,刚刚换上便服,听说袁买求见,欣然出门迎接。

    “哎呀,公子大驾光临,蓬荜生辉。不知公子有何见教?”

    袁买的《短歌行》一出,让陈琳佩服的五体投地,说话的时候全然没有文豪的傲气。

    袁买躬身施了一礼,把自己的来意娓娓道来,最后说还请陈主薄帮忙,帮我写一片征兵檄文,如此,感激不已。

    “呵呵……公子大才,琳岂敢班门弄斧,岂不是折煞琳也!”陈琳笑着客气道。

    “陈主薄这是说那里话,买昨日不过是即兴而作罢了。在文学上的造诣,岂敢和主薄大人相提并论,还请大人不吝赐我墨宝。”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袁买一副恭敬的模样恭维着陈琳。

    听了袁买的话,陈琳大乐,当下慨然应允。吩咐侍童研墨,提笔龙飞凤舞,写了一篇檄文:

    今有公子袁买,系出名门,贵胄之后。兹受命于大将军袁公,发榜募兵,招纳贤才。近为亲兵,护卫在侧,北上讨贼,以建大功。各路英豪,或一技傍身,或胸藏韬略,或勇力过人,或才敏思捷,当踊跃报名,必以器重。夫男儿在世,堂堂七尺,昂藏之身,当戮力沙场,以图功名。如此,方不愧于祖庙列宗!

    拿到了陈琳的征兵檄文,袁买再次道谢,陈琳盛情邀请袁买留下来用过午饭再走,被袁买婉言谢绝。

    离开了陈琳家,袁买和郝昭策马来到了新划的北伐军营,打算借调些人手帮忙募兵。

    此刻,麴义已经带着部下入驻,袁尚调过来的第一批人马两千人也已经入扎了军营。

    捂着屁股逛了一圈,望着队伍里面的老弱病残,麴义心里不停的咒骂袁尚,嘴上却是不敢再大声嚷嚷。

    回到帅帐里,看到跟着的都是亲信,麴义再也忍不住,斜躺在帅案前,用手擂着桌案,低声抱怨着。

    “奶奶个熊……袁尚这狗崽子,简直是想阴死老子啊!这才过来两千人,里面就有四五百老弱病残,要是一万人全过来,估计不能打仗的最少也得两三千人吧?主公还说限我半年内拿下代郡,我拿鸡毛去打啊!”

    站在下面,面目凶悍的孙悍正要劝慰几句,一眼瞥见了外面袁买带着一个大个子走了过来,急忙压低声音道:“将军别说了,昨天那个找我们茬的公子过来了。”

十六章 大营监军

    “哎呦,这才第一天,公子怎么就亲自来了?义有失远迎,公子恕罪!”

    听说袁买来了,麴义顾不得腚疼,急忙爬起来迎出帅帐,一脸讨好的表示歉意。他的十几名亲信将校,一起跟着出了帅帐,拜见新任的监军大人。

    “父亲大人命我们半年攻克代郡,时间紧迫,我过来看看。顺便调派些人手帮我去募兵。”

    袁买也不客气,一副顶头上司的模样,挥手示意麴义不必多礼,把腰站直了说话。

    “还有,以后不要喊我公子了,喊我袁监军吧!”

    袁买觉得如果以后众人都称呼自己“公子”,好像是仗着父亲吃老本的“官二代”,喊监军就不一样了,自己是来监察你这个主将的,奉命行事,职责所在。因此毫不客气的给麴义纠正了过来。

    “是,以后就喊袁监军或者袁将军!”

    麴义有些不甘心的答应了一声,心说你这分明是磕碜我啊,分明是在强调你是管着我的监军。不过,人家毕竟救了自己一命,而且也的确是袁绍指派的监军,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麴义也没有理由反驳。

    只是,在话语的末了,麴义又加了个“袁将军”的后辍,心说你可别忘了你只是个偏将军,论职位,和我这镇西将军差了一大截哪!

    “孙悍、张武……都过来见过袁监军,从今以后,四公子就是我们的监军了,接下来的半年,将会和我们一起度过,共同完成攻打代郡的任务。”

    麴义挥了挥手,招呼自己的这帮亲信将校过来拜见袁买。面子上的事,还是要给的。

    孙悍听说这个公子就是新任的监军,心里有些害怕,心说我昨天飞扬跋扈的样子被他看到了,只怕以后少不了给我穿小鞋,这趟邺城之行,真是倒霉。早知如此,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呆在雁门大营里清闲。便站在最后面,老老实实的行了参拜礼。

    就在这时候,参军田丰也带着几个亲信进了大营,麴义再次向属下引荐,把新任参军介绍了一番。

    随后,众将校簇拥着主将、监军、参军一起进了帅帐,就这样这支北伐军的三大首脑齐聚,算是第一次非正式会议吧。

    由田丰担任参军,袁买心里极为高兴。袁绍手下的这帮谋士,论智力,田丰和沮授是最高的,虽然这家伙脾气臭,说话耿直,容易得罪人,但只要好好利用,一定是个一流的智囊。以后一起行军打仗,自己有的是时间把他笼络过来,当做自己的羽翼。

    “麴将军,半年的时间说短不短,长也不长。我们应该抓紧时间整备队伍,早日出兵。我可不想陪着你一块掉脑袋!”

    田丰坐在帅案右侧的圆凳上,老实不客气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我倒是想早早出兵,只是你看这队伍,老弱病残,这仗该怎么打?代郡有田豫坐镇,驻兵两万,要是带着我在雁门的那支队伍,半年的时间应该能拿下来。但是就凭这支队伍,我看真是悬!”麴义一边揉着依然疼痛的臀部,一边抱怨。

    “叔通此言差矣!”

    麴义在家排行老三,因此表字叔通。以前袁买并不知道,但在昨天的筵席上听袁绍提到过,便记在了心里。

    此刻,袁买称呼着麴义的字站了起来,打断了他消极的话语。这个年代,称呼对方的表字显得彼此亲近些,袁买觉得这样有利于逐步的消除隔阂,为以后笼络麴义打下条件。

    “兵在精而不在多,将在谋而不在勇。一支队伍要想打胜仗,一定要军纪严明,令行禁止。以后有谁再敢目无法纪,骚扰百姓,定斩不赦!”

    袁买扫视了一圈麴义的亲信,威严的训斥道。

    麴义知道袁买这话是在指桑骂槐,表面上是在讲用兵的道理,暗地里说的却是自己管教的队伍军纪涣散,昨天在邺城冲撞百姓的事情。

    想起自己昨天在大街上嘲笑袁买的话,到头来还是靠着这个被自己贬的一文不值的公子,才保住了性命。想起这些,麴义不由得脸上一阵发烧,低着头说不出话来。

    孙悍更是吓得把头使劲低下去,恨不得塞进裤裆,唯恐这监军大人和自己秋后算账。

    幸好袁买并没有打算深究,只是想要挫挫麴义和他亲信的锐气,又讲了几句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对孙悍挥了挥手道:“你,出去调遣二十个人,跟着郝校尉募兵去。”

    孙悍闻言,如同大赦,当即答应一声,屁颠屁颠的跑到兵营里,一下子招呼了五十个人,列成一队,回来向袁买复命。

    袁买把陈琳写得募兵檄文交给郝昭,吩咐郝昭誊抄几份,四处张贴,募兵点就设在这座军营的东南角,新兵入伍后,就在这座军营里驻扎下来。

    郝昭领命,接过檄文,走出帅帐翻身上马,带着五十名士卒四处张贴榜文去了。

    “叔通将军,让我的亲兵驻扎在军营东南角,我这么安排你没意见吧?”安排完毕后,袁买才扭头询问麴义的意思。

    麴义陪着笑:“当然没意见,你是监军,你的亲兵当然应该驻扎在大营里。”

    这时候,田丰却不乐意了,望着帐外很多无精打采,面黄肌瘦的士兵,拍案道:“袁显甫简直太胡闹了!怎么可以公报私仇?代郡乃是公孙瓒的产粮重地,常年重兵驻守。那田豫又久经沙场,我们以少攻多,本来就占了劣势。现在又拨给我们这些老弱病残,如何才能打下代郡?主公要杀我们明说就是了,何必让这些将士们白白送死?我这就找主公说理去!”

    田丰说完,怒冲冲的起身,就要准备进城找袁绍理论。

    麴义乐得有人出头,撺掇道:“就是,就是,元皓你找主公说理去。回来,我摆酒给你犒劳。”

    袁买也不愿意自己的人马里面,老弱病残占得太多,也有意让田丰去告袁尚一状,但又怕田丰说话太倔强,得罪了袁绍。袁绍一怒之下把他杀了,自己岂不失掉了将来的臂膀。

    “元皓,你要去找父亲说理,也未尝不可,三兄这样做实在过分。但你须记得,说话不要太冲了,免得惹怒父亲,在他心里最宠三兄的。”

    田丰感激的望了袁买一眼,抱腕道:“多谢公子提醒,丰会注意措辞。要是你的几位兄长如你一般就好了……”

    说着,不停地摇头,带着亲信上马直奔邺城而去。

    “军中琐事就暂且拜托给叔通了,我回去处理点私事。”

    袁买也起身告辞,嘴里说回去处理私事,其实是想回去补个觉,昨晚折腾了大半夜,此刻疲倦来袭,差点忍不住当着众人打起呵欠来。

    策马离了军营,来到城门口的时候,只见募兵告示前面人山人海,热闹不已。看来五百人的名额用不了一两天,就会人满为患。

    “到底是名邑大城,招起士兵来太容易了,这么有利的条件,倘若不能成就一番霸业,也实在太可惜了。”

    袁买想着历史上袁绍的惨败,无可奈何的叹息一声,催马进城。估计明天这个时候,自己的“亲兵队”就可以组建成功了。

    马儿一路小跑,不大会功夫就来到了州牧府。袁买决定走正门,自己现在是有身份的人了,以后再也不走那偏门。

    只见府邸门前停着三辆马车,前面两辆车子上的人已经下了车,一个穿着县令官服的人,正小心翼翼的陪着一个贵妇向府邸里走去,贵妇的身后跟了两个婢女。

    凭借着潜意识,袁买认得这贵妇正是逢纪的妻子张氏。

    那县令看着有些眼熟,好像是昨天筵席上见过。至于他一个小小的县令,为什么能参加郡太守一级才有资格参与的宴会,袁买却想不明白。

    最后的那辆马车旁,此刻站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打扮的温文儒雅,相貌清秀,腰间却悬挂短剑,和书生打扮有些格格不入。

    此刻,青年正在催促马车里的人下车:“阿宓,快点。长兄和夫人已经进府了,免得迟了,惹得州牧大人动怒。”

    袁买此刻正好策马从马车路过,便把眼睛望向马车,心说这里面坐了个什么样的人?见袁老头所为何事?

第十七章 有女阿宓

    珠帘挑起。

    从马车里探出一张近乎完美的脸庞,朝外面瞥了一眼。

    这一瞥,竟是四目相对,袁买禁不住有些痴了,一瞬间,想起了昨夜做的那个梦……

    世外仙境般的桃源,芳菲的桃花,醉人的香气,自己在桃树下拥着这绝世美女,嬉笑,拥吻,抚摸……

    这一瞥,少女也是呆住了,刹那间,脸上飞上一抹红晕,百般娇羞,让人无限怜爱。

    “竟然是阿姐?我们果然又见面了!”

    袁买最先从发呆中回过神来,收了失态,抱腕见礼。

    少女嫣然一笑,嗔道:“只怕阿宓没有公子年纪大,当不得阿姐这两个字呦!”

    就在这时,旁边的俊秀青年抢着说话了,对少女训斥道:“阿宓不得无礼,这位是袁公家的四公子。还不快快见礼!”

    说完对着袁买长揖到地:“武安县尉甄尧拜见公子。”

    甄尧?阿宓?

    这一瞬间,袁买的心里不知该怎么形容,一天多来,一直在他心里魂牵梦萦的问题一下子有了答案。

    我终于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了,甄宓,她就是甄宓!

    她就是在后人眼中,和貂蝉比肩,与江东二乔齐名的甄宓,就是让曹氏父子为之心仪,让曹丕、曹植兄弟为之痴狂的甄洛,就是那名垂千古的《洛神赋》里面的洛神!

    “苍天真是待我不薄,竟然让我在她未嫁之前遇到她,我何其有幸!”

    这一刻,袁买的心在呐喊,血脉几乎贲张。

    大丈夫在世,当横刀立马,坐江山,拥美人。不管现在甄宓是什么身份,但是以后,她是我的了!谁和我抢,我就杀谁!

    “知道的,人家早就和公子认识了哟!”

    阿宓笑着回了哥哥一句,朝着有些走神的袁买盈盈一礼:“阿宓拜见公子,再次感谢你昨日仗义援救之恩。”

    袁买真想伸出手来,再次握一下那柔若无骨的玉手,昨日那一握,实在让他终生难忘。

    不过,担心这样会被甄宓认为自己肤浅,袁买终究还是忍住了,客气一句:“应该的,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哎呀,原来昨日搭救阿妹的便是四公子啊,真是不胜感激!”甄尧听了大喜,向着袁买又是一揖。

    又扭头责怪妹妹道:“阿宓你也真是可恶,公子帮你的事情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和兄长。”

    “嘻嘻……公子都说了嘛,小事一桩,不足挂齿。是不是呀,公子?”

    阿宓调皮的和兄长开着玩笑,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对袁买说话的时候极尽温柔,仿佛在和情人打情骂俏,与上次初见时候的生分疏远,却是天壤之别。

    “你……”

    甄尧被妹妹的话弄得不知该生气,还是该高兴,只吐出了一个字,便噎住了。

    看到哥哥这幅囧样,阿宓笑得更加开心,柔波一样的目光落在袁买身上,竟然是含情脉脉。

    看着少女怀春的模样,袁买心里幸福不已,昨日分手时的那丝惆怅一下子抛到了九霄云外,点头附和道:“的确不足挂齿!”

    “对了,三兄,你昨天和我说的那个‘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词曲,就是这位公子作的?”

    阿宓望望兄长,瞅瞅袁买,一副求证的模样。

    袁买恍然大悟,怪不得甄宓今天和昨天的态度一下变了十万八千里,昨天眼神里有的只是感激之情,今天却写满了爱慕和崇拜,看来都是拜这《短歌行》所赐。

    诗词歌赋,果然是美少女的大杀器!

    想起历史上记载的甄宓,貌美娴熟,还能写诗做赋,不仅是个美女,还是个才女,在这一点上,要更胜出江东二乔一筹。由此,袁买更可以断定甄宓肯定是听了自己做的《短歌行》才对自己产生了爱慕。

    “这还有假吗,昨天我和兄长坐在下面,对公子的这首大作听得清清楚楚。就连鼎鼎大名的陈孔璋大人也是佩服不已哪!”

    甄尧摇头晃脑的回答着甄宓,仿佛已经在心里背诵起来的样子。

    听了哥哥的话,甄宓对袁买更加崇拜,柔情似水的道:“想不到公子不但心怀仁义,更是才高八斗。阿宓实在是钦佩哟!”

    “呵呵……娘子过奖了,这首词不过是即兴之作而已,算不得什么。”

    袁买笑呵呵的客气道,虽然知道“娘子”这个称呼和穿越前的“小姐”一个性质,不过从嘴里喊出来,仍是觉着很是享受。

    就在这时候,已经进了门的县令打扮的人,扭头大喊道:“三弟,阿宓,还不快走,若是迟了,袁公怪罪下来,谁能担待的起?”

    “这就来啦!”

    甄宓脆生生的答应一声,扯了下甄尧的衣襟,提醒哥哥快走。

    看到甄尧、甄宓兄妹就要进门,袁买急忙询问:“不知你们兄妹来找父亲大人何事?”

    甄尧正要回答,却被甄宓一把捂住嘴巴,笑嘻嘻的对袁买道:“不用问了啦,到时候你自然就会知道。”

    说完,拉着甄尧一溜烟的跑进了州牧府,只留下袁买一个人站在原地发呆。

    “三兄,三兄,你说逢夫人给我提的这门亲,到底是州牧大人家的哪位公子哟?大兄真是讨厌,问了他少说也有千遍了,也不告诉阿宓答案,真真是讨厌死了。”

    甄宓一边走着,一边伸手抚摸着青丝扎成的秀辫,心中忐忑不安的说道。

    看到妹妹紧张的样子,甄尧笑道:“呵呵……知妹莫若兄,你这小丫头心里想的什么,三兄我一猜便知。你是不是看上四公子了?”

    甄宓轻轻的拉了下甄尧的衣襟,尽量的和前面的长兄甄豫以及张氏保持距离,免得自己和三兄的对话被听见。

    “讨厌了啦,人家又没得选择。大兄天天在阿宓耳边叨念,长兄如父,媒妁之言的。好像阿宓不听就是大逆不道似得,听说州牧大人家其他的三位公子已经成婚,我可不想做小妾,呜呜……”

    甄宓越说越是担心,使劲的拉着甄尧的衣襟说道,话语里颇有几分哀求的味道。

    甄家也算的上名门,他们的祖上甄邯曾经在朝廷为相,盛极一时,后来家道中落,没有再出过这么大的官。但是甄家后人多有经商者,收入颇丰,在老家中山国也算是一方巨贾。

    到了甄宓的父亲甄逸,被朝廷任命为上蔡的县令,却在七年前因病去世。甄家的长子甄豫子承父位,花钱继承了县令之职,后来又被调到魏郡的武安任县令。

    甄豫看着弟弟甄尧整日游手好闲,和一帮无所事事的闲人整日斗酒练剑,又花钱给甄尧捐了个县尉的职位,兄弟二人在地方很是风光。至于甄家的老二甄俨,因为得了怪病,几年前驾鹤寻找父亲去了。

    在老家中山无极,他们甄家的确算得上首屈一指的名门大族,但也只是相对普通人家来说;在袁家这样的名门巨族面前,在袁绍这样的一方霸主面前,就不值一提了。

    因此,当逢纪的妻子张氏前来说媒,要把甄家最小的女儿甄宓许配给袁家公子的时候,甄豫一口应承了下来,而且兴奋的好几晚上没有睡着。

    张氏的娘家就在上蔡,因此张氏知道甄家的小女儿生的貌美如花。刘夫人目前权势炙热,逢纪又是坚定的刘氏支持者,因此张氏便想把甄宓许配给刘氏的儿子。

    张氏起初想做媒把甄宓许配给刘氏宠爱的袁尚为妾,但刘氏有自己的想法,袁尚的正妻是她哥哥的女儿,刘氏生怕袁尚娶了甄宓后,会和自己变得生分,将来大权旁落,因此一口拒绝。

    张氏只好退而求其次,提议把甄宓许配给袁熙做妾,恰好袁熙已经娶妻两年,至今未有子嗣,刘夫人便同意了张氏的提婚,命张氏安排甄宓前来邺城,让自己和袁绍看看,是否配得上做自己的儿媳。这就是甄豫、甄尧兄弟二人以县令、县尉的身份,却能参加袁绍寿宴的原因。

    看着妹妹一脸担忧的表情,甄尧心里不忍,其实他已知道,张氏是要把甄宓许配给袁熙做妾,只是怕妹妹伤心,所以没有告诉她。

    “放心好了,我看你和四公子挺般配的,说不定你们之间真的有缘也不一定。再说了,袁公的其他三位公子,都是人中之龙,一个个英俊不凡,才能卓越,就是嫁给他们做妾,也是件荣耀的事情。再说了,袁公是一方诸侯,他一声命下,谁敢抗拒?为了我们甄家,阿宓你也要听兄长的安排。”

    甄尧和甄宓并肩走着,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安慰。

    “呜呜……不要嘛,阿宓不想做妾。”

    甄宓像只猫儿一样可怜,只是在这个世界里,命运岂是她一个女孩可以主宰的……

第十八章 无毒不丈夫

    “这兄妹三人来做什么的,现在甄宓和袁熙应该还没有什么瓜葛吧?”

    望着甄氏兄妹的背影,袁买挠挠头,自己问了自己一句,一时想不出答案。

    “显雍,这是准备出去还是刚回来?”

    说曹操曹操到,说袁熙袁熙到。问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安北将军袁熙,他此刻正带了四五名随从,从自己的宅邸赶了过来。

    “原来是二兄,匆匆赶来,不知有什么急事?”

    看到袁熙的出现,袁买心里掠过一丝不安,莫非那张氏是个媒婆,正要安排袁熙和甄宓相亲?

    袁熙翻身下马,把缰绳交给随从,整理了下衣襟,说道:“这不是阿母非要逼着我纳妾,说女方是上蔡甄家的后人,让我过来看看是否满意。你说我还等着去雁门接收麴义的军队,哪里有时间成婚啊,真是让人心烦。”

    听了袁熙的话,袁买犹如五雷轰顶,一时不知所措。

    该怎么办?

    反抗?就凭现在的自己,不说是羽翼未丰,甚至可以说连毛都没长出来,反抗简直是自取死路。

    服软?眼睁睁的看着对自己暗生情愫的甄宓嫁给袁熙,成为别人的女人?这比死都难以忍受!

    “好了,不和你说了。我先进去看看再说,咱们弟兄有时间再叙话。”

    袁熙向袁买挥了挥手,丢下随从,径直进了府邸。

    望着袁熙的背影,袁买的眼光中流露出恨意,慢慢的变成了杀气,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计划在他的脑海里悄然浮现。

    “驾”

    袁买突然翻身上马,拨转马头,朝城外疾驰而去。不大会功夫,袁买又出现在了麴义的帅帐里,吩咐麴义把左右屏退,自己有私密话要和他说。

    “哦,公子你神神秘秘的,有什么话要和义说?”

    左右退下之后,麴义抚摸着下巴,一脸不解的问道。不知道袁买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袁买不放心的走到帅帐前,把帅帐的帘布拉下来,掩盖的密不透风,唯恐走漏了风声。

    “麴将军,我问你一句话,你到底是想活还是想死?”

    麴义被袁买的话问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当然想活了,蝼蚁尚且贪生哪!”

    “可是,父亲限你半年内攻下代郡,却只给你一万老弱病残,分明是想置你于死地。半年之后,你还能保住项上人头吗?”

    袁买盯着麴义,一字一顿的逼问。

    麴义一时不知袁买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道是袁绍让他来试探自己的?

    小心翼翼的试探道:“唉,那也只能怪义自己时运不济了,是我多嘴乱说,惹恼了主公,能多活半年,也算是多赚的了。”

    “糊涂,你那里说错话了,他袁尚的箭术根本就是不值一提!”袁买拍了下桌子,沉声道。

    麴义仍然不能断定袁买说的是真心话,还是来赚自己话语的,眨了眨眼睛,没有说话。

    袁买继续说下去:“父亲大人本来就看不惯你,也看不惯田元皓,当然,也看不惯我。在他心里,只有袁尚这个酒囊饭袋才配做他的儿子。他这么做,不是让你一个人去送死,而是让你,让我,让田丰一起去送死!”

    看到袁买说的气愤不已,麴义觉着应该不是来试探自己的,点了点头,说了一个字,“嗯”。

    “我倒有个两全之策,不知道叔通将军你敢不敢?”

    看到麴义被自己说的动心了,袁买压低了声音,准备抛出自己此行的最终目的。

    “哦,什么两全之策?”

    “继续掌控你那两万人的部队,加上新拨给的一万人,我们手里就有三万人的军队。进可攻,退可守。进可以强攻代郡,三万人攻打一个城,比起一万人有把握的多吧?我们打下了代郡,父亲自然没有理由杀我们了……”

    袁买捏了捏鼻子,一脸凝重的说道。

    “那退哪?”麴义追问。

    “退可拥兵自重,我们也可以不打代郡,就把军队驻扎在雁门不动。北面有公孙瓒,西面有羌人,我想父亲不敢逼得我们太急,因为他怕把我们逼急了……”

    袁买说到这里没有继续说下去,用一个暗示的眼神看了下麴义,他知道麴义一定能懂,没必要把话说的这么直白。

    听了袁买的话,麴义气就不打一出来,鼻子里冷哼了一声:“这支队伍是我用了一生的心血才锻炼出来的,常年在边疆和羌人作战,不说能以一当十吧,但至少也是久经沙场。而袁……袁公竟然因为我说错了一句话,就生生的夺去了我的兵权。这几天袁熙就要去雁门接收这支队伍了,只怕从此再也和我无缘了,我倒是想把这支队伍拿回来,可是我怎么拿……”

    袁买却是冷笑一声,没有说话。

    “公子笑什么?”麴义有些恼怒的问。

    “你知不知道兵书里面有两个字叫‘伏击’?”

    袁买狠了狠心,不知不觉的把麴义引向了自己的最终目的,说话的同时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饶是麴义久经沙场,南征北战,死在他手下的人命数以千计,此刻听了袁买的话,也不仅砰砰心跳,后背直冒冷汗。

    看不出这小子病恹恹的书生模样,胸中竟然藏了一颗如此杀伐果断的心,就连亲兄长也动了杀机。果然“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假以时日,必成大器。或为成乱世之枭雄,或成开国之霸主,只怕比他父亲还危险,我以后千万不能轻视他……

    看着麴义不说话,袁买用冷冷的目光看着他,逼问:“怎么?你不敢?”

    麴义摇摇头:“不是不敢?我只是不明白,你给我指出这条出路,对你有什么好处?而且目标针对的是你的兄长。”

    袁买一副嘲笑的表情:“叔通将军,我想你是个聪明人。有些话不需要我说的太直白,袁熙的确是我的兄长,正因为他是我的兄长,所以我才会如此做。倘若我三位兄长都死了,你说对我有什么好处?”

    麴义不禁无语,如果袁谭兄弟三人都死了,袁买能够得到什么好处,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

    “现在,审配、逢纪等人是袁尚的坚定支持者,郭图、辛评拥护的是袁谭,袁熙虽然差点,但是张南、焦触等人也以他马首是瞻。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将来,无论他们谁继承了父亲的爵位,会有你麴将军的好处吗?”

    袁买盯着麴义,把形势向他娓娓分析,一来为了规劝麴义真心实意的拥护自己,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说服他伏击袁熙。袁熙若死,就没人和自己抢“洛神”了。

    听着袁买的话,麴义使劲的摩挲着颌下浓密的胡须,打着自己的算盘:

    弄了半天,你小子是想利用我夺权啊,什么狗屁‘一朝天子一朝臣;只怕老子连这一朝都保不住性命,你那喜怒无常的老爹,说不定那天就把我给砍了。不过,你既然帮我想出这个主意来了,我便豁出了。等我把两支队伍集合在一起的时候,我就驻扎在雁门,哪里也不去,拥兵自重。袁绍要是把我逼得太急了,我就一刀把你剁了,然后向北投靠公孙瓒!

    麴义打定注意,站起身来,从帅帐一角提了一坛酒,倒了两大碗。

    “好,既然公子对我如此坦诚相待,我麴义还有什么好说的,稍后,我便派孙悍星夜赶回雁门大营,挑选几百个心腹死士,在必经之路上伏击袁熙。等我重新夺回了军队,一定会拥戴公子上位。为了公子的大业,咱们同饮一碗,将来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袁买诡谲的一笑,知道麴义心里肯定不会这么痛快臣服,他是个骄傲狂妄的人,这种人仗着自己有点本事,目中无人,要想让他死心塌地的卖命,不用点手段是不可能的。不过,时间还有,目前最重要的是哄着他干掉袁熙。

    袁买没有说话,接过麴义递过来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昂首阔步走出帅帐,策马离开了军营。

    棋还没有走完,他还不能停歇。

第十九章 请君入瓮

    邺城脚下不远处便是漳河。

    河宽十丈,一年四季河水充沛,滋润着冀州大地,使得这里物产丰庶,稻谷满仓。

    袁买牵着马,躲在河边的芦苇丛里,监视着不远处的麴义军营,看看他是否真的会排人连夜返回雁门,执行伏击袁熙的计划。

    这个年代的婚姻很简单,只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管成亲的双方是否满意,就会择个良辰吉日完婚。

    袁熙这次是纳妾,如果他没有意见,想来用不了几天,甄宓就得过门,不管她是否愿意,这个年代,她根本没得选择。

    留给袁买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他不能不绷紧神经,唯恐自己的计划出一点纰漏。

    袁买心想:倘若麴义没有派人返回雁门,便是不敢对袁熙下手。

    那样的话,自己也别无他路,要么眼睁睁的看着甄宓变成自己的嫂子,要么带着甄宓远走高飞……

    回忆着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回想着甄宓眼里流利出来的爱慕之情,袁买相信,倘若自己提出带她私奔,甄宓一定不会拒绝……

    这个美貌绝伦,才华横溢的女孩是个多情的女人,是个善良的女人,一个多情又善良的女人想必不会让他的情郎伤心……

    袁买在心里想道。

    “若是真的这样走了,只怕再没有机会争霸天下。可是,让我放弃甄宓,比死了都要难。连自己喜欢的人都要拱手让人,我要那万里江山又有何用?”

    伸手折断一根芦苇,狠狠的再从中间折断,袁买叹息了一声。爱江山更爱美人!

    好在,麴义并没有让袁买失望。

    半个时辰后,一飚马队走出军营,大约二十多骑的样子,为首的正是孙悍,在他的带领下,向西疾驰而去,转眼间只剩下滚滚烟尘。

    “哈哈,成了!”

    袁买高兴地跳了起来,翻身上马,朝邺城飞奔而去。他还有下一步计划要走,要在袁熙婚事之前,骗他出城。

    不大会功夫,袁买又重新回到了州牧府门前。

    正要下马,蓦然看见甄氏兄妹三人在张氏的陪伴下走了出来。走在前面的张氏谈笑生风,笑的嘴巴都合不拢了。旁边的甄豫也是陪着笑,大有感激不尽的味道。

    走在后面的甄宓眼睛红红的,夺人的光彩一下子变得黯然无光。陪在旁边的是他的三兄长甄尧,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他不想看到妹妹伤心,但又爱莫能助。只能徒惹烦恼。

    看到甄宓这幅模样,袁买心里有点心痛。

    看来阿宓是不愿意给袁熙做妾的,想必此刻她的心里很难过。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我这个穿越后的袁买,她是否会心甘情愿的嫁给袁熙做妾?

    袁买不知道答案,但却知道此刻自己如果出现的话,只会让大家都觉得尴尬。当下便调转马头,寻找了一个墙角藏起。

    等到甄氏兄妹三人上了马车,袁买便远远的跟在后面,寻思着先找到甄宓的落脚地点,到晚上再来叙话。

    到时候,自己再给她写首诗,深深的烙在她的心扉。既然他爱才华横溢的才子,我便变身成一个多情的才子吧!

    马车转过几个街角,走过几个胡同,在一座规模不大,有些陈旧的府邸前停了下来。这是甄家祖上在邺城置办的老宅,甄氏兄妹到邺城的时候便在这里住宿,平时有四五个仆人负责清扫打理。

    记住了地点,袁买悄悄的拨马返回,准备施行自己的下一步计划。然后,再回去精心雕琢一首情诗,到晚上再来拜访‘女神’。

    回到州牧府门前,只见袁熙的随从还在门前候着,袁买便把马交给侍卫,准备进去找袁熙。刚走到门槛前,就看到袁熙乐呵呵的向外走来,便做出一副心急火燎的样子,直接迎面撞了上去。

    “何人如此莽撞……?”

    袁熙今天心里高兴,正在低着头走路,盘算着洞房花烛的美事,冷不防被人撞了个满怀。当下恼怒的喝问了一声。

    没想到逢纪的夫人给自己介绍了一个貌美如仙的媳妇,这让袁熙心情大好,对张氏感激不已,对于这门婚事自然一口应承了下来。

    袁绍和刘氏看到甄宓的相貌后,立即同意了这门婚事,袁绍直夸“真吾儿媳也”,刘氏也对甄宓的美貌赞不绝口,吩咐就在这几天里选个吉日,把婚事办了。

    袁熙当然不会拒绝,是个正常的男人谁不爱美女,便决定暂时推迟去雁门接收麴义的军队,等完婚后再去边关。

    甄氏兄妹告辞后,袁买又陪着父母聊了点闲话,这才起身离开。冷不防在门前被人撞了个趔趄,正要发火,才发现是匆匆忙忙的袁买。

    “是显雍啊,你说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如此不稳重?”

    袁熙整理了下衣襟,板着脸训斥道,不过由于心情好,也不是太严厉。

    “哎呦……二兄恕罪,不小心冲撞了你,还迄海涵。我这不是有紧急大事赶着去禀报父亲嘛,你看我汗都出来了……”

    袁买抬起宽大的袖袍,抹了下额头,虽然并没有几滴汗珠,一副火烧眉毛的样子。

    看到袁买这幅样子,想到他被父亲派去监督麴义。袁熙心里登时一紧,问道:“何事惊慌?显雍详细说给我听听,莫不是麴义那边出了什么事?”

    “正是,我刚刚看到麴义的一帮亲信快马加鞭出了大营,朝雁门方向疾驰而去。只怕麴义要耍什么阴谋诡计,所以我才急匆匆的来见父亲,请他派快马拦截,调查下麴义到底意欲何为!”

    袁买一副不愿意和袁熙多说废话的样子,一边回答着他的问题,一边向内院匆匆走去。

    袁熙急忙一把扯住袁买,“四弟且慢,容我三思!”

    袁熙心想,只怕是麴义不愿意乖乖交出兵权,肯定是派亲信回去耍手段,阻碍我接收军队。若是禀报父亲,固然可以阻止麴义的阴谋诡计,但只怕父亲一怒之下杀了麴义,麴义死了,北伐军自然不用北上了,到时候派谁去雁门接收军队,就不一定了。

    近几年来,袁熙一直作为高干的副手存在,官职也比袁谭、袁尚二人低了两级,这让他很是压抑,虽然平时表面上温笃恭让,但心里却无时无刻不想拥有一支能征惯战的部队,到时候就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了。

    “显雍,父亲大人日夜操劳,这件小事就不要劳烦他了。我来处理好了!”

    袁熙决定暂时推迟婚事,等接收了雁门的军队后再回来完婚。既然婚事已经定了,那美人儿迟一天,早一天都是自己的。

    这两万人的精兵处理不好,就不知道是谁的了。那天看样子,高干也很想把这支精兵收编到并州去,我可不能错过这个脱离他身边的机会。

    “那麴义可是个久经沙场的猛将,这支部队他又带了多年,他既然不心甘情愿的交兵权,只怕二兄你处理不了吧?”

    袁买停下脚步,对袁熙激将道。

    袁熙有些恼怒:“显雍你这话什么意思,你二哥我也是戎马多年,打了好几年仗的人。他能有什么阴谋诡计?无非就是派人到军中散布谣言,诋毁我的名声,阻碍我收编队伍罢了。我现在就带着人动身,一定要抢在麴义的心腹之前到达雁门大营,这支军队我是要定了!”

    袁熙说完大步流星的向外走去,边走边对袁买道:“我也不去和父亲告辞了,免得再生枝节。你代我向父亲禀明,就说‘大事为重,婚姻事小’,和甄家的婚事暂且推迟。等我安置好雁门的这支队伍后再来请罪!”

    “兄长果然是伟丈夫,买实在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望着袁熙匆匆上马而去的背影,袁买深深的做了一个揖,很是阴险的恭维道。

    没办法,在这个世界里,不会尔虞我诈,就只能任人鱼肉,把自己的女人拱手相让,甚至把自己的头颅奉上。

    袁熙走后,袁买又策马出城,在去雁门的必经之路上猫着。直到看见袁熙心急火燎的带了二百多人快马加鞭的赶路,这才放下心来。

    “孙悍,你可要给力啊,就看你的了!”袁买在心里默默的祈祷了一句。

    不过,就算孙悍暂时干不掉袁熙也不要紧,毕竟自己的计划推迟了这桩婚姻,只要甄宓不嫁人,自己就有希望!

第二十章 上阵父子兵

    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袁买总算松了口气。

    回到自己的院落小憩了一个时辰,醒来的时候,天色快要接近黄昏。

    便起身去了袁绍那里,禀报说袁熙害怕夜长梦多,已经带领部下离开了邺城,说要等接收了麴义的队伍后再回来完成婚礼。

    袁绍对袁买的话颇感意外,不明白本来二儿子兴高采烈的同意了几天后的婚礼,答应完婚后再去雁门,却不知怎么一转眼,又突然改变了主意?

    “唉,也许显奕是被老大和老三压的太久了吧,所以此刻有机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部队的时候,一刻也等不及了。罢了,由他去吧!”

    袁绍叹息一声,就说自己知道了,然后挥手让袁买退下。

    没有被袁绍发现破绽,袁买心中的一颗石头总算落地,转身退下,回到了自己的院落。

    这时候,小七探望父母已经回来,看到袁买起床了,便去膳房给袁买弄饭。

    袁买一边吃着,一边在心里琢磨一会去见甄宓,应该拿出什么样的诗来给她,让他为自己的才华倾倒,非自己不嫁?

    绞尽脑汁,累死了一万三千八百二十七个细胞之后,袁买终于酝酿出了一篇佳作。

    “哈哈,就是这样了,一定要让这个美人儿为我倾慕不已,朝思暮想!”

    袁买大笑着起身,一边洗着脸,一边得意的自言自语。

    “公子,你今天怎么笑的这么yin荡啊?”

    拿着毛巾,在一边伺候着的小七终于忍不住了,诚恳的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呃……yin荡吗?男人本色而已,你毛都没长全,不懂!”

    袁买揶揄一声,擦干脸庞,把佩剑悬挂在腰间,背了雕弓,提了箭壶,大踏步向外走去。

    “喂,公子你又要出去吗?”

    小七这才意识到,公子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半月不出门的宅男了,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难过。

    袁买大笑着出门,豪气干云,“当然了,公子我现在可是北伐军的监军大人,以后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清闲喽!”

    望着袁买远去的背影,小七撅着嘴抱怨道:“公子你出征了,我怎么办?岂不是要失业了呢。不过,不过,你背着弓箭的样子真的好英俊哦!”

    骏马一路疾驰,来到了位于邺城西北五里之遥的北伐军大营。

    郝昭今天去给自己招募亲兵,自己不能不闻不问,要去泡美女可以,但是至少应该过来和士兵们认识一下,发表个欢迎词什么的才显得尊重。

    麴义骄傲自大,连袁买也并不十分放在眼中,何况郝昭一个小小的赞军校尉。派人给郝昭送来了武器装备,以及粮草兵饷,另外拨给了二十匹马,就让郝昭带着手下自己解决伙食。

    郝昭也懒得和麴义的人掺杂在一块,如此正中下怀。便选了几个体质稍微弱点的做火头军,支起炉灶,生火做饭。

    袁买到来的时候,郝昭正在和手下的兄弟大快朵颐,举杯痛饮。

    已经有百十个家里没有牵挂的人收拾行囊,前来军营报到。郝昭深深懂得和士兵打成一团的重要性,便在营帐外面和士兵们席地而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个个喝的不亦乐乎。

    “咦,公子来了,大家别吃了,快点起来参拜公子。”

    看到袁买策马来到,郝昭急忙放下手里的酒碗,站起身来招呼着新招募的弟兄拜见袁买。

    众士兵一起应诺,围成一圈向袁买抱腕施礼:“小人等参见公子,愿为公子效犬马之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看着一百多人的士兵,多是二十岁上下的精壮汉子,一个个身材结实,面貌朴实。袁买心里很是满意,对郝昭的工作给予肯定。

    昔日楚霸王以八百江东子弟为根本,横扫诸侯,虽然最终折戟,但子弟兵的战斗力却是容不得轻视。

    从今以后,这帮人将会追随自己争霸天下,成王败寇,到头来,究竟是王还是寇,这帮人至为关键。

    “好,好……不错,一个个的真是生龙活虎。买以后成就事业,就全仰仗各位弟兄们了!”

    作为一个穿越者,袁买自然知道和士兵们怎么拉近距离。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子,那是最愚蠢的人才干的事情。

    看到公子并没有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士兵们一个个心里欢喜不已,庆幸自己总算跟对人了,一个个齐声欢呼,齐声大喊“誓死护卫公子。”

    郝昭挥了挥手,示意士兵们继续吃饭,然后领着袁买进了自己设置的主将帐篷,向袁买汇报工作情况。

    “禀公子,今天募兵的情况实在太顺利了,有陈琳大人的檄文,更是很多人慕名而来。一天下来,报名的有九百多人哪。”

    郝昭把袁买让到帅案后面坐定,递上一碗清茶,汇报着今天的成绩。

    袁买点了点头,很是满意:“很好,这一切都是伯道你的功劳。我给你记一大功。不过,父亲让我招募五百人,就把多余的名额裁了吧,免得授人以柄,说我们野心勃勃,不遵上命。”

    郝昭在帅案旁边跪坐了,点头道:“昭也正是此意,经过我的遴选,已经选定了五百人。都是年龄十八到二十五岁左右的精装汉子,要是有些血缘关系的,譬如兄弟,父子,甥舅,叔伯侄子之类的,适当放宽,公子以为如何?”

    “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样才有战斗力。”袁买拍案赞成。

    “这些个人里,有个叫姜城,祖上是养马的,骑术不错,有一身力气,还有个叫薛钦的,以前是个游侠儿,能使得一手好剑术。因此,昭琢磨着提拔他二人担任屯长,不知可否?我这就去喊他二人近来拜见公子,你看看使不使得?”

    郝昭说着话,准备起身把这两个人喊进来让袁买认识下。

    “不必了,这些琐事,伯道你自己做主就行了,不必请示我。”

    袁买挥了挥手,阻止了郝昭。

    这个年代有些本事的都可以在历史上留下姓名,那些自己没听过的名字,估计也就是个百夫长的料,在名将面前被秒的货色,自己看不看的也无所谓了。

    郝昭对袁买的信任十分感激,点头道:“多谢公子器重,昭一定不负所托。”

    “嗯,你看着打理队伍吧。我今天晚上还得回家一趟,等明天处理好了琐事,我就正式搬进军营。”

    正事谈完,看看外面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袁买起身准备告辞。

    看到袁买打算自己一个人回城,郝昭不放心,坚持带人护送他进城:“天色已晚,公子一个人恐有危险,容昭带人护送你进城。”

    袁买头摇的像拨浪鼓,等会自己还要去和女神幽会哪,带着你们怎么能行!

    “不必了,区区三五里地,转瞬即到。再说了,公子我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你和军士们好生休息便是。”

    袁买向着郝昭自信的笑了笑,顺便拍了下背后的雕弓,心说,昨晚在荒郊野外我都不怕,别说这区区几里路了,用得着小题大做吗?

    郝昭的脾气却是执拗得很,说什么也不肯让袁买自己一个人走:“这支队伍就是负责公子安全的,倘若公子不用我们护卫,那干脆解散算了,昭回家打猎去。何必白白的浪费军饷。”

    看着郝昭倔强的样子,袁买没办法,人家一片好意,就依了他吧。

    摇头苦笑一声:“好吧,好吧,那就依你,带上人保护本公子回城。”

    看到袁买答应了,郝昭长舒一口气,憨笑着开玩笑:“小校职责所在,若是怠慢偷懒了,被公子抓住理由打了板子,岂不冤枉死了。”

    看到郝昭一片忠心,真心实意为自己着想的模样,袁买心里暖暖的,大笑道:“你啊你,真是个犟牛,以后就喊你犟牛了。”

    郝昭和袁买相视大笑:“犟牛就犟牛,总比被板子打烂屁股强!”

第二十一章 夜会洛神

    今夜月色依然皎洁,漳河里波光潋滟,美不胜收。

    郝昭从新兵里面选了二十个会骑马的,全部统一穿上军装,护送着袁买返回邺城。

    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前呼后拥,让袁买觉得很是享受,好几次差点失声笑了出来,只能强行憋着。

    到了门口的时候,袁买就再也不让郝昭他们护送了,自己还有“要事”在身哪,你们跟着,让本公子怎么风花雪月?

    邺城的治安非常的好,郝昭也觉着安全了,同意不再护送袁买进城。但是必须和士兵们目送他先进城,然后再离开。

    袁买也懒得再和郝昭争辩,打马奔向城门。

    此刻,城门已经关闭,禁止行人出入。但在邺城周围三十里内,至少有大大小小的好几十座军营,都随时可能有军情向城里禀报,因此门前有值夜的士卒,有腰牌着可以出入。

    吸取了昨夜出城时候的教训,袁买在上午去给郝昭讨官职的时候,从袁绍那里要了一块可以自由出入城门的腰牌,在守门兵眼前一晃,便畅通无阻的进了城。

    循着白天记忆的位置,没有浪费太多的时间,袁买便找到了甄家的祖宅。

    从背上摘下雕弓,挂在马鞍上,然后把马系在宅院旁边的一颗杨树上,整理了下衣襟,,带着一丝忐忑,袁买伸手拍响了朱红色的院门。

    本来还以为能否叫开门都是个未知数,谁知出乎预料的是,巴掌刚在门板上拍了一下,大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了。

    “麻烦通传你家小娘子一声,就说袁买求见……”

    袁买咳嗽一声,弯腰施了个礼,手里攥着一个玉佩妆模作样的道。

    这玉佩是袁买的道具,需要把它当成登门拜访的道具。在这讲究“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无缘无故的上门拜访人家一个姑娘,没有个正儿八经的理由怎么能行?

    这玉佩通体晶莹碧绿,色泽上等,打眼一瞧就知道是无价之宝。这也是袁买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是袁绍迎娶他母亲颜氏的时候送的定情信物,颜氏在临死的时候又传给了袁买。

    袁买现在打算把它送给甄宓,倘若甄宓接收了,就算是接收了自己的一片情意。当然,想要把它送出去也是得讲究技巧的。对此,袁买已是胸有成竹。

    “嘻嘻……公子果然来了哟!”

    一声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入耳朵,袁买急忙抬起头来,借着月光,才发现开门的并不是仆人,也不是丫鬟,竟然就是自己的女神——甄宓。

    甄宓一袭淡蓝的长裙,在月光下显得仙韵飘飘,楚楚动人,此刻正用喜悦的目光看着袁买。

    跟在甄宓身后的,是个约莫十五六岁的丫鬟,穿着一身墨绿色的裙子,笑的时候就露出一对小虎牙,煞是可爱。

    “咯咯……幸亏公子你来了哟,要不然我家小娘子还不得失望死了啊。这天才刚黑了多大会啊,娘子她少说也到门口张望了七八遍啦……”

    “绿竹,你少胡说,给我到房间里沏茶去!”

    被小丫鬟揶揄了一顿,甄宓脸上挂不住了,红着脸,做出生气的样子,呵斥着绿竹进屋。

    “娘子就是不说,人家也要进屋的啦!”

    绿竹做个鬼脸,突然把甄宓向袁买怀里推了一把,然后“格格”笑着,飞快的跑进了书房。

    看到美女来投怀送抱,袁买急忙伸手迎了一把,双手轻轻扶住了甄宓柔软的酥臂,不禁心神荡漾。

    “这丫头怎地如此调皮,阿宓你没事吧?”

    甄宓的脸更加红了,慌忙挣开袁买的双手,嗫嚅道:“没……没事,这丫头被我惯的越来越没有礼貌了,当着外人还和我胡闹,看我回头不好好收拾她。”

    袁买笑了笑:“我倒是觉得这绿竹蛮可爱的嘛!”

    甄宓嫣然一笑,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的样子,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

    突然有些冷漠的道:“天色晚了,买公子来我家何事?过几日……过几日……我便……”

    说到这里,竟然哽咽着再也说不出来,只是使劲的咬着嘴唇,眼泪有种抑制不住的感觉。

    看到甄宓这个样子,袁买又怎么会不知道她想要说什么,心里也是不由得一疼,心说“阿宓,你尽管放心好了,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嫁给那个男人,你是我的。”

    “呵呵……昨日在府邸门前,我与娘子你和令兄寒暄了片刻,你们走后,我在路上拣到了这块玉佩,应该是从你身上掉落的,因此特来还给你。”

    袁买莞尔一笑,把手里的玉佩递给了甄宓。

    甄宓下意识的拿在手里看了下,才想起自己并没有丢过这么一个东西:“买公子你弄错了,阿宓没有掉过东西,这不是我的。”

    说完,伸手要还给袁买。

    袁买却不接,双目凝视甄宓一双美得夺人魂魄的眼眸,含情脉脉的道:“既然我说是你的,从今以后,便是你的了!”

    面对着袁买炽热的目光,甄宓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意思,心中有些慌乱,摇头道:“这块佩儿晶莹剔透,看上去价值不凡,阿宓怎么敢平白无故的收公子这么贵重的礼物……况且,况且阿宓也没有礼物还赠……”

    袁买笑了笑,心说,把你送给我,岂不是全天下最美好的礼物。

    当然,这话是不能说出口的,但至少现在是不能说,时机未到,反而会给人轻浮的感觉。

    “我昨日跟着父亲出城射猎,今日心血来潮,作了一首诗。久闻甄家的阿宓娘子,是个能诗能舞的才女,你就给买指点一番,就当做你送给我的礼物吧。”

    袁买抱了抱腕,把自己的泡美计划一步步的施展开来。

    甄宓自幼读书,在诗词歌赋上很有造诣,也以此为傲,听到袁买这样夸她,心里很是高兴。

    指了指院子里的一座凉亭道:“公子取笑阿宓了,能诗能舞不敢当,只是粗通文墨而已。不过阿宓对公子的才华敬佩不已,倒是愿意一睹公子的墨宝。”

    只见月色下,一座八角凉亭矗立,亭下有一圆形石桌,四个石凳。亭边有竹子,还有一个池塘,搭配在一起,很有一番诗情画意。

    袁买点了点头,欣然应允,和甄宓并肩走向凉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以前的那个袁买也不例外。因为自幼体格孱弱,觉得不是一块练武的材料,袁买便在书法上下功夫,终日宅在屋里舞文弄墨,因此在书法上颇有造诣。

    现在的这个袁买虽然不是以前的那个了,但是潜意识里的东西都在,依然能够挥毫泼墨。他老早想在人前露一手,只可惜没有机会,今天女神主动提出,正是求之不得。

    “对了,你兄长可曾在家?”

    甄宓摇了摇头:“大兄午后便返回武安,筹备……只有我和三兄在这里住下了。”

    甄宓其实想说的是,他大哥回武安给自己准备嫁妆去了,不过话到嘴边没有说出口。

    听说甄宓的大哥不在家,袁买松了一口气,要是这厮在家,自己和他妹妹谈情说爱,丫的肯定会有意见,不在好,乐的清静。

    这时候,后院里传来霍霍的练剑声,显然是有人在练剑。不过这院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那声音也只是依稀传来,并不是特别清晰。

    “哦……想不到你三兄看上去文质彬彬,竟然是个文武双全的奇才。”

    和甄宓并肩走着,袁买有些好奇的竖起耳朵听了下,夸奖了一声。

    甄宓笑了笑,有些骄傲的道:“别看我三兄一介书生的模样,他最大的爱好可是做个游侠儿哦。从十几岁练剑,到现在足足接近十年了哪。他结交的英雄豪杰足足有几百人哪,都以我兄长马首是瞻。”

    听着甄宓的话,袁买的目光落到了凉亭阑干上,那里有十几只白色的鸽子正在栖息。

    望着安静的鸽子,袁买忽然想起了什么,心说难道甄宓的三哥是做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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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才子诗 美人舞

    皓月当空,春风送暖。

    如此良辰美景,和美人对坐,真是人生一件大快事。

    甄宓亲自给袁买拿来了笔墨,又铺开了一张草纸,端来一盏罩着灯笼的蜡烛,放在石桌上。

    “诺,都准备齐了。万事俱备,只欠公子,请赐教!”

    甄宓笑嘻嘻的站在袁买身后催促着,一副满怀期待的模样。

    袁买也不客气,直了直腰,挽起袖子,提起毛笔,在草纸上挥毫泼墨,不大会功夫,一首大作,便跃然纸上。

    “昨日飞骑猎邺城

    控弦一发获罴熊。

    少年驰射英姿发,

    洛神绝色鬼神惊。

    昨夜星辰昨夜风,

    漳河西畔邺城东。

    相思相见知何日,

    此时此夜难为情。

    身无彩凤双飞翼,

    心有灵犀一点通。”

    这是袁买综合了后来李商隐的诗,李白的诗,还有一首歌颂曹丕的诗,又加上了自己的灵感,才横空出世的大作,此刻读来,竟然是气势不凡。

    大致意思就是说,昨日我们一帮人山呼海啸的出了邺城射猎,少年骑在马上英姿勃发,控弦射了一箭,一只熊罴应声倒地。我第一次见到那个美如“洛神”的少女的时候,就连鬼神都为之惊艳。

    昨夜看了一晚的星辰,吹了一夜的冷风,难以入寐。漳河的西畔,邺城的东面都留下了我的思念。

    心里虽然思念,却不知何时才能相见,今夜此刻。又是怎样的一种心情?身上没有彩凤的一双翅膀,但是我们却有着那相通的灵犀。

    甄宓才华横溢,天赋聪颖,这首诗看了一遍就明白了大致意思,知道这是袁买对自己表达的爱慕之情,心里对袁买的敬佩和爱慕又深了几分,对袁买的才华更加钦佩不已。

    只是,转瞬间,想起自己过不了几天就会变成这个男人的嫂子了,甄宓忽然悲从中来,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

    看着甄宓梨花带雨的模样,袁买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含情脉脉的看着她,此刻无声胜有声,用心交流,比用嘴巴交流更能让彼此靠近。

    好在,甄宓并没有像一般的小女孩那样哭的泪眼婆娑。

    她伸手轻轻地擦拭了腮上的泪珠,向着袁买强颜一笑:“公子的大作真是让阿宓大开了眼界,阿宓无以为报,就为你献上一支舞吧!”

    甄宓也不等袁买说什么,走出凉亭,在青石铺成的路面上翩翩起舞。

    月色下,甄宓的舞姿美妙轻盈,果然如后来曹植写得《洛神赋》里面的一样,翩若游龙,矫若惊鸿。不知不觉的,袁买看的几乎入迷了。

    甄宓舞到情深处,忍不住把唐开刚才写的诗里面的句子唱了出来:“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只是,在皎洁的月光下,袁买分明看到了晶莹的泪珠,挂在那张沉鱼落雁的脸庞上。

    这让袁买很是心痛,真想大喊一声,不要伤心,你是我的,袁熙抢不走你,谁也抢不走!

    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掌声打断了凉亭下的郎情妾意,袁买和甄宓一起扭头看去。

    只见走来的正是甄宓的三哥甄尧,他穿着一身劲装,额头带着汗珠,显然是刚刚练剑归来。

    “好诗,好舞,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

    甄尧一边走向凉亭,一边悠悠说道,只是话锋一转,叹息了一声:“只是可惜啊,有缘无分……”

    “不,你错了。阿宓和袁熙的这门婚事是不会成的,我喜欢阿宓,他早晚是我的人。”

    面对着甄宓的哥哥,袁买忽然一阵冲动,大声嚷嚷了一句。

    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不能太冷静,有时候应该让她看到自己的爱,看到自己的力量,让她体会到自己火热的爱情!

    “怎么?”

    甄宓和甄尧兄妹几乎异口同声的问了一句。甄尧的眼里是困惑,甄宓的眼里是惊喜。

    袁买摸了摸鼻子,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天机不可泄露,不过,你们一定要相信我,这门婚事肯定成不了。”

    甄尧眼睛转了转,挥了挥手,意味深长的道:“也罢,不提此事了。买公子既然这样说,自然有你的道理,让我看看你的大作。”

    甄尧说着话,拿起袁买的大作高声朗诵起来,读完之后,击掌叫好:“好诗,果然是好诗,公子大才,不敢说是绝后,但空前却是无疑。”

    袁买没有客气,只是嘿嘿的笑了一笑,心说,这是李商隐和李白的合力之作,你这么夸奖,也不为过。

    “只是啊,公子却在这里忽悠我小妹吧,昨日射猎倒是射猎了,下官也曾有幸跟随,英姿少年也看到了,只是这熊罴在哪里啊?”

    听了哥哥的话,甄宓不愿意了。

    撅着嘴巴道:“亏三兄还是读书人哪,难道写诗都是用的夸张的形势你也不懂啊?《上邪》里面说‘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难道一定要等到天地合吗?”

    甄尧大笑,摇头道:“好啊,果然真是女大不中留,这才刚认识四公子几天啊,居然胳膊肘向外拐,帮助你的情郎对付起兄长来了。”

    听了三哥的话,甄宓羞臊的俏脸粉红,攥起拳头在甄尧身上敲了几下,嗔道:“三兄怎么这么讨厌,说话嘴上也没有个把门的。”

    甄尧哈哈大笑:“为兄说错了吗?你们在这里你侬我侬,郎情妾意的,我看要不今晚对着月亮拜了天地算了,反正熙公子和买公子都是袁公的儿子,生米煮成熟饭,袁公也无话可说了。哈哈……”

    甄宓更加窘迫,拳头像雨点般擂向甄尧:“二兄,你越说越离谱了啦……”

    现在就拜天地,还别说,这真是个好办法,我以前怎么没想到哪?

    袁买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不过,也知道甄尧不过是随口说说而已。但是,心里对于这个未来大舅哥的爽朗和知书达理,非常欣赏,心里一下多了好感。

    “呵呵……甄兄莫要开玩笑,买心里虽然喜欢阿宓,但无论如何也要把她风风光光的娶进袁家,让天下人都知道这门婚事,无论如何也不会让阿宓受半点委屈。”

    袁买笑了笑,信誓旦旦的说道。

    听了袁买的话,甄宓的眼泪有不争气的夺眶而出,忍不住有种想要扑到袁买怀里,大哭一场的冲动。

    “说得好,是个真丈夫,阿宓果然没看错你!”

    甄尧似乎也被袁买感染了,拍掌叫一声好,吩咐甄宓:“阿宓,拿酒去,我要和四公子痛饮一杯!”

    甄宓答应一声,兴高采烈的准备酒和食物去了,欢快的像只百灵鸟。

    “甄兄不要总是喊我公子,公子的,听着好生见外。如果甄兄把我当成知己,以后就喊我显雍吧。”

    袁买和甄尧在石凳上对面坐了,一边让甄尧称呼自己的表字,一边询问甄尧的名字,“对了,还没有请教三兄的大名哪,真是惭愧!”

    甄尧点头道:“好,既然公子这么直爽,尧也不客气了,我以后就喊你显雍。至于在下,单名一个尧,字承义。”

    这时候,甄宓领着绿竹拿来了一坛珍藏的上等好酒,又拿了些吃的,放在石桌上,然后给二人倒满了酒杯。

    两人对饮了一杯,甄尧忽然道:“昨日筵席之上,公子作的那首《短歌行》,气势不凡,敢问公子志向有多大?是做一郡之守,还是做一州之牧,抑或是一方霸主?”

    袁买没有说话,诡谲的一笑,忽然拿起甄尧的手掌,在他的手心写了一个字——鼎。

    问鼎天下,舍我其谁!

    甄尧先是吃了一惊,随即仰天大笑:“哈哈,怪不得公子能写出‘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辅,天下归心’这样的句子,果然是志存高远。如此,方不负阿宓幼年时,那相士刘良所言。”

    “哦,不知那相士怎么说的?”

    袁买不由得好奇心大动,十分想知道这相面的人,是怎么评价自己女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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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未来国舅

    明月皎皎,花蕊飘香。

    袁买和甄宓兄妹围着石桌对坐,听甄尧讲妹妹的故事,小丫鬟绿竹站在甄宓后面伺候着。

    当下,甄尧便把妹妹的故事对袁买娓娓道来:

    在甄宓的母亲怀胎十月,将要生下她的那段时间,经常会做一个相同的梦,多次在刚刚入睡之际梦到有人拿着一件“玉衣”,覆盖在自己的身上。甄母把这个梦告诉于家人后,这让甄家上下都感到十分惊异。

    后来,甄宓六七岁的时候,有一个叫做刘良的著名相士,经过甄家大门。被甄父邀请进家门,给家里的几个孩子相面。

    刘良看过甄家的三个男孩,五个女孩后,对其他人未予置评,只是指着最小的“甄宓”说,此女将来必大富大贵。母仪天下。

    到了甄宓七八岁的时候,已经能看书写字了,而且写的字不亚于几位兄长。

    再后来,甄宓十二三岁的时候,冀州兵荒马乱,灾民流离失所,食不果腹。甄家算得上富甲一方,多有粮食,甄宓便劝母亲开仓赈济灾民。

    她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天下那么多百姓没有饭吃,咱们囤积着这么多粮食,万一把他们惹急眼了,只怕会适得其反,把咱们家抢光了。

    甄家的人听了甄宓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便开仓赈济灾民。于是,冀州当地的百姓都知道“阿宓”姑娘有一颗菩萨般的心肠。

    在对待家人这一方面,甄宓同样心地善良,他的二兄长甄俨在几年前去世,留下了孤儿寡母的妻儿,在家里经常遭受婆婆的白眼。

    甄宓为此多次劝谏母亲,要好好的善待儿媳,免得让别人耻笑甄家无情无义。经过甄宓苦口婆心的劝解,甄母幡然悔悟,从此好好的善待甄俨的遗孀,在县里传为美谈。

    “阿宓哪有哥哥夸得这么完美,就算是你的亲妹子,也不能这样往我的脸上抹金呦!”

    听了二哥的话,甄宓咬着嘴唇,笑着谦虚道,被哥哥这么一夸,才猛然发觉自己竟然作了那么多值得称赞的好事。

    关于甄宓的这些故事,袁买穿越前也从网络上看到过。此刻从甄尧的嘴里再次听到,想必这史书上的记载更是无误。

    心中对甄宓的喜爱更是越来越浓,心想这样一位才华横溢,貌美无双的美女的确出众,更为难得的是甄宓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倘若自己将来能有所建树,甚至君临天下,甄宓当是母仪天下的不二人选!

    “三兄所言非虚,这些事情有我也有所耳闻,只是无缘相识罢了。”

    袁买笑了笑,端起酒杯回敬甄尧,一边附和着夸赞了甄宓一句。为了拉近自己和甄氏兄妹的距离,袁买对甄尧的称呼也跟着甄宓喊起了“三兄”。

    听了袁买的话,甄宓脸上羞怯之色更甚,低声说你们俩就取笑人家吧,再说我,我就把酒坛藏起来,看你们喝什么。

    “那可使不得,我和显雍一见如故,怎么也得喝个一醉方休。兄长不说你了便是!”

    听了妹妹的话,甄尧吓了一跳,急忙把酒坛抱在怀里,再也不敢让甄宓倒酒,便和袁买转移了话题,谈论起天下势来。

    袁买坐在甄尧的对面,一边喝着酒,一边听甄尧纵论天下大势,从荆州的刘表,到益州的刘璋,再到江东的孙策,再到中原的曹操,凡天下各路诸侯,甄尧竟然都颇有了解,对于他们的弱点和优点,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这让袁买惊奇不已,更加觉得甄尧是个人才,这样的人才不拉拢过来为自己效力,实在是暴殄天物!

    不过,有一点却让袁买疑惑不已,按照甄尧的谈吐和见识来说,真不是一般的人物。而且在历史上,不久的将来他将会成为曹丕的大舅子,身份更是不凡,为何这样的一个人没有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一笔?

    袁买的目光转动,落到了凉亭阑干的鸽子上面,方才萦绕在心里的那个问题忽然就跳了出来,心说,莫非甄尧真的是扮演的民国年间戴笠的角色?手底下掌握着间谍和杀手,从事刺探情报和暗杀的工作,平时一直隐藏在暗地里,以至于在史官的UU小说没有留下关于他的记载?

    琢磨着甄尧刚才的高谈阔论,天下十三州的大事,几乎他都有所耳闻。在这个通讯并不发达的年代,如果手下没有谍报人员,几乎是不可能知道这么多!

    袁买放下手里的酒杯,忽然站起来,伸手从凉亭阑干上捉了一只鸽子,装模作样的在眼前打量了一番:“承义兄,这鸽子只怕不是普通的鸽子吧?”

    甄尧先是被袁买的动作吓了一跳,随即摇头苦笑:“嘿嘿……显雍你真是慧眼如炬,想不到我稍微大意了点,竟然没有瞒过你的法眼。好吧,我便对你说说这些年来我做的事情……”

    “洗耳恭听!”

    马上就要得到答案,袁买心满意足的把鸽子重新放回阑干。再次回到甄尧的对面坐下,举杯对饮。

    原来甄尧从十几岁的时候就酷爱游侠斗剑,因此结交了不少江湖人士。因为他为人仗义豪爽,这些人都以他马首是瞻。

    后来黄巾动乱,天下诸侯并起,九州大地顿时战火连绵。甄尧的这些朋友走南闯北,经常把各地的所见所闻传递给甄尧。

    久而久之,便让甄尧产生了一个想法,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谍报系统。

    起初,甄尧有这个想法,只是为了保证甄家的生意畅通无阻。他们甄家经商数代,生意规模颇大,货物经常行走各地,有了这样一个谍报系统,就可以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再后来,天下大乱,甄尧派出去的这些游侠儿探子不仅刺探地方的治安情况,还顺便猎取军事情报,把情报源源不断的传送给甄尧,这就是刚才甄尧为什么对天下大事了若指掌的原因。

    甄尧之所以对刺探各地的情报乐此不彼,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除了要保证甄家的生意畅通无阻外,还希望藉此受到袁氏集团的重用,在仕途上有一番作为。

    只可惜,他屡次去寻找审配、许攸等人,委婉的转达自己手里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情报,希望以此换取更高的官职,只是却被嗤之以鼻,一口回绝。

    在审配、许攸等人的眼里,袁氏集团有自己的谍报系统,根本不需要甄尧这样的民间组织,以情报换取官职,也就成为了无稽之谈。

    “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听甄尧说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袁买笑的几乎合不拢嘴了:“他审配、许攸不要,我袁买要啊!”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未雨绸缪才能决胜千里之外,自己现在手里已经有了小规模的部队,而甄尧的谍报系统,不正是自己的“及时雨”嘛!

    看到袁买对自己的谍报部队感兴趣,甄尧心里高兴,自己苦心经营了七八年,才拥有了现在这么一支足迹遍布天下十三州,人数近百人的谍报队伍,现在终于有机会派上用场了。

    “嘿嘿……你袁家四公子想要我的情报当然可以,但是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哪?”甄尧一边给袁买倒酒,一边开着玩笑问道。

    其实,能获得什么回报他并不那么在乎,他们甄家的财富绝对算得上富甲一方,而对于官爵,甄尧也并不是那么渴望,他只是想证明自己在谍报方面的天赋,可以为器重自己的人带来巨大的效益。

    袁买眨巴了下眼睛,想了想,踌躇满志的回答道:“他日我若能雄霸一方,阿宓便是**之主,而你,就是我的国舅爷!”

第二十四章 才高九斗半

    听了袁买的话,甄宓俏脸粉红,却又对未来充满期待。

    看着情郎一副气吞山河,挥斥方遒的模样,甄宓相信,这个名门贵胄之后,将来一定会带给自己一个不同凡响的身份。

    甄尧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开着玩笑道:“哈哈,就凭显雍这番话,我这个大舅兄更得舍了命帮你啊!”

    当下,袁买和甄尧对月举杯共饮,相互约定,无论以后袁买是在邺城,还是在军中,只要甄尧获得了重要的情报,就会以最快的速度传达给袁买。而表面上,甄尧继续做他的武安县县尉,这座祖宅以后就是甄尧谍报活动的大本营。

    “二兄曾经游侠各地,想必认识不少有本事的人才吧?我的队伍刚刚成立,人才匮乏,兄长不妨给我推荐几位?”

    这时候,酒坛里的酒快要见底了,时候也已经不早。袁买在将要起身告辞之际,忽然问了这么一句,看看是否能从甄尧的嘴里打听到几个有用的人才?

    甄尧把酒杯里剩下的最后一口酒,一饮而尽。冥思苦想了一会,忽然一拍大腿,喊了一声:“你还别说,我还真认识一个厉害的人才。此人力大无匹,善使大刀,算得上是一个猛将。我曾经见过他耍刀,只怕武艺不在颜良、文丑二位将军之下。”

    “那真是太好了!此人是谁,现在住在何处?三兄快对我说说!”

    听甄尧说起认识这么一个厉害的人物,高兴的袁买从地上跳了起来。别说像颜良、文丑这样的一流猛将,就是吕旷、吕翔兄弟那样的不入流的人物,自己现在也拿着当宝啊!

    谁知道,袁买却是白白高兴一场,甄尧懊恼的拍了拍脑袋道:“你要是仔细问起这个人的姓名,我还真是不知道。记得那是两年前的事情,我和几个弟兄游侠到凉州陇右,在狄道见到的这样一个人。

    此人家里经营着马场,那天恰好有一帮流寇要来抢他们家的马,被这大汉单刀匹马杀退。他以一个人对付四五十人的流寇,不仅毫发无损,而且只凭一口大刀砍下了三十多颗头颅,我和我的弟兄们从来没见过这么神勇的人物,因此对他记忆犹新。

    那一刻,情形混乱。在流寇的冲击下,这大汉家的马场乱糟糟的一团。等流寇被赶走了,这汉子又去撵马,因此我和弟兄们无缘和他认识寒暄。只是隐约记得,他的同伴称呼他‘子全’……”

    听了甄尧的话,袁买顿时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这大舅子说了半天,等于白说

    “子全?子全?子全?谁知道子全是那个家伙!”

    袁买终究是人不是电脑,在心里叨念了几句,实在想不起三国这个年代谁叫子全。

    要是说起云长、子龙、文远、公明这样的表字,对于袁买来说肯定是如雷贯耳,就是稍微生僻一点的像幼平、仲业、文向这样的表字,袁买也能猜的出是谁,可是实在想不出这个“子全”是谁。

    “唉,算了,看来我是无缘招纳这么一个厉害的人物了。”

    袁买叹息一声,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酒喝干,起身准备告辞。

    就在这时,一只鸽子“扑棱棱”的飞了进来,在院子里盘旋了片刻,落在了甄尧的肩膀上。

    “显雍,怎么样?这些信鸽都是我养了多年的优良品种,就算在两千里之外,也可以归巢回来,如果不出意外,最多也就是两天的时间。在传送情报这方面,我甄尧要是自称天下第二的话,就没有人敢说自己是天下第一!”

    甄尧自信满满的对袁买说道,同时把白色的鸽子从肩膀上拿下,再从袖子里取了点鸽食喂它,最后把系在鸽子脚趾上的一个细竹管拿下,拔掉竹塞,从里面取出了信笺。

    这个年代,纸张虽然还没有广泛流行,但是以甄家的财富,使用纸张做信笺根本不是问题。

    望着甄尧低头看手里的情报,袁买很想问问上面写得什么,但又怕贸然询问惹得甄尧不高兴,便装作不感兴趣。幸好甄尧没有让袁买失望,对他说起了情报内容。

    “几日前,吕布袭击了驻扎在小沛的刘备,刘备孤身败走,和他的两个结义兄弟失散,丢弃了家眷逃往许昌去了。”

    袁买点了点头,心说,看来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即将拉开,用不了多久,水淹下邳的一幕将会出现。而吕布,这个绝世悍将会不会像历史上那样,被绞死在下邳城的白门楼上?

    袁买不知道答案,但却知道自己应该告辞了,时间已经很晚了。

    此一去,不知何日能再见甄宓,但袁买知道,路必须走下去。一个强者,必须勇敢无畏的向前,最后才会到达胜利的彼岸,如果像凡夫俗子那样肝肠寸断,一切都将是镜花水月。

    “二兄,阿宓,买就此别过。我明日就搬出州牧府,住到军营里去,你们倘若有事,到军营里面来找我吧。可能……用不了三两天,队伍就会北上,等这一仗打完了,我一定会尽快的回来探望你们。”

    袁买朝甄氏兄妹拱了拱手,情深意长的告别。

    甄宓的眼睛有点红,她并没有说那些“我会等你的”之类的俗语,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说了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听着甄宓温柔的话语,袁买心里暖暖的。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有这么一个“洛神”般的女子牵挂着自己,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忽然心头灵光一闪,又从嘴里蹦出了一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这一刻,甄宓彻底凌乱了,泪珠不争气的夺眶而出……

    我的情郎怎么这么有才啊,出口就成章,而且是那种让人闻之不忘,刻骨铭心的句子,这是要让自己爱到非他不嫁,离了他不能活的节奏啊!

    这等才华,天下倘若共有十斗的话,你袁显雍一个人就占了九斗半哇,还让不让人活了……

    “唉,你们还让人活不活啊,知道你们都是才高八斗,就别欺负我这个胸无点墨的假文人了。”

    看着妹妹和袁买你一句我一句,你侬我侬的样子,甄尧彻底受刺激了,一边抱怨,一边拉着袁买出了凉亭,向堂屋走去。

    “我刚刚想起一件事情来,你既然送了我家阿宓一块玉佩,我们甄家也不能不回礼,跟我来,我送你一把宝剑。”

    袁买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甄尧拽进了堂屋,甄宓和绿竹跟在后面。

    甄尧从墙上摘下一把精致到极致的剑匣,猛的用力一拔,宝剑脱壳而出,寒光彻骨,剑身在月色下发出蓝幽幽的光芒,端的是一把绝世宝剑。

    “此剑名为‘冲霄’,取气冲霄汉之意,乃是我祖上甄邯在朝廷为相时,皇帝所赐。削铁如泥,锋利不在曹丞相的‘青缸’‘倚天’之下。今日我把它送给你,就当我们甄家的回礼了,希望你今后能不负阿宓。”

    甄尧说着话,把手里的“冲霄”剑反转剑柄,递给了袁买。

    袁买有些犹豫,看来这是甄家的祖传宝物,自己是否该接过来:“二兄,这也太贵重了吧,买怎么好意思接收这么珍贵的礼物。”

    甄尧大笑,拍着袁买的肩膀:“你这话就错了,我家最珍贵的是阿宓。她的一颗心都给你了,我这个做哥哥的怎能不略表心意?只是啊,你将来倘若真的成就霸业了,可别忘了承诺给我的国舅爷就行,哈哈……”

    “二兄,这可是你最爱的东西。现在要送给四公子,你真的想好了?”

    看着二哥不以为意的表情,甄宓心里很矛盾,她知道二哥视这口剑为生命,最为爱惜,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甄尧面带微笑,挥了挥手,示意袁买把宝剑收起,又对甄宓道:“想好了,只要显雍这辈子对你好,二兄我有什么舍不得?为了阿妹的将来,二兄我今后要更加努力了。”

    “谢谢二兄,你对宓儿真好。”

    甄宓心里感激兄长,眼珠差点又掉了下来,对着袁买嫣然一笑:“既然二兄这么慷慨,公子你就收下吧。像你这样的身份,也该是有一把宝剑陪衬。”

    袁买把“冲霄”剑归鞘,向着甄氏兄妹二人抱腕一礼:“好,既然二兄这么慷慨,买便收下了,他日若能有所成就,必然百倍千倍偿还。”

    道完别,袁买出了甄宅,在甄尧、甄宓兄妹的注视下翻身上马,消失在月色下,返回州牧府去了。

第二十五章 江山一局棋

    清晨,熟睡中的袁买被一阵“嘤嘤”啜泣之声吵醒。睁开眼睛,发现是小七正坐在自己床头抹眼泪。

    “你这小鬼头是咋了,大清早的哭什么?那个惹你了?”袁买一骨碌坐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不解的问道。

    小七一脸委屈,撅了撅嘴巴,朝床头袁买的行囊努了努嘴,这是袁买昨晚回来后连夜收拾的,因为时候已晚,小七已经熟睡,袁买便没有把他吵醒。

    “公子都收拾好了行囊,却没有告诉小七要去哪里,是不是以后不打算要小七了?呜呜……小七对公子一片忠心,就算小七有不对的地方,公子你也不能这么绝情啊……”

    袁买穿完衣服,在房间里一面舒展着筋骨,一边和颜悦色的对小七说道:“我并不是不要你,而是父亲大人给我安排了任务,让我担任北伐军的监军,我今天就要搬到军营里去了。你一个小孩子家,跟着我不方便。”

    听了袁买的话,小七更着急了,嚷嚷道:“公子都不让我跟着了,难道还不是不要我了吗……那样,我就会被夫人赶出府去,饿死在大街上。公子你让我跟着你去军营吧,我可以伺候你的饮食起居,求求你了……”

    “胡闹,将士们都出生入死,我这个监军怎能带着仆从!”

    袁买趴在地上一边做着俯卧撑,一边训斥着小七,一口回绝了他的提议。

    被袁买一口拒绝,小七不禁悲从中来,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嘴里直叨念,公子既然不要小七了,干脆让我饿死算了。

    “胡说什么哪,公子何时说过不要你?我不让你跟着我,是因为有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

    听说袁买不让自己跟着并不是不要自己了,而是有更重要的任务让自己做,小七顿时干脆的止住了哭声,转忧为喜,学着袁买的样子趴在地上做起了俯卧撑,“公子要给我安排什么任务?”

    “我走之前,会向夫人说明,需要留下你给我打扫庭院,看护财物,这点应该没什么问题,你不用担心会被撵出府邸。”袁买一边和小七并排做着俯卧撑,一边说道。

    已经做了二十多个,接下来,每多做一次,袁买都必须要使出吃奶的力气,但是为了拥有强健的体魄,袁买必须努力。

    “这个小七倒是知道,反正我的工钱也是从公子的月俸里面支取的。我一个小仆童,我想夫人是不会在意我的去留的。只是公子不让小七跟着,我心里难受,呜呜……另外,不知道公子想要交代给小七什么任务?”

    小七才做了七八个俯卧撑,便两条胳膊发酸,再也起不来了,索性趴在了地上,和袁买说话。

    袁买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向天井里扫了一眼,看到大门的门闩还插着,确认无人偷听后才转身回来,走到床前坐了,对小七郑重的说道:

    “我随军远征,对家里的事情便再也不知。倘若有人在父亲面前诬陷我,我岂不是会蒙受不白之冤?所以,公子让你留在家里,明里是让你给我打扫庭院,暗地里却要你帮我传递消息。你平时多多走动,只要府里一有重要的事情发生,你便通知我。”

    “啊,公子要出征雁门,千里迢迢,小七怎么通知你啊?我又没有翅膀……”

    小七听了袁买的话吓了一跳,趴在地上吐着舌头道。

    袁买白了小七一眼:“公子当然不会让你跑到雁门给我送信,我已经安排好了。我待会修书一封,把你介绍给甄大人。以后你只要听到重要的消息,就送到城西甄家祖宅,他们自然会设法通知我。”

    小七点了点头,一副重任在肩的样子:“原来这样啊,我还以为公子你不要我了哪。仔细一想,公子你说的还真是,那婆娘……那刘大夫人心肠这般歹毒,你不在家的时候,只怕少不了在主公面前搬弄是非。小七的确应该在家里多打听着点。”

    总算让小七明白了他的重要性,袁买便吩咐他去膳房打饭,自己吃完了就去军营。小七答应一声,出门奔膳房而去。

    袁买趁这个机会提笔给甄尧写了一封信,就说小七是自己的贴身仆童,对自己绝对忠心,以后州牧府里有紧急情报,他就会及时送到甄家祖宅,然后再由甄尧想办法通知自己。

    写完了信,袁买生怕小七找不到甄家的祖宅,又提笔画了一幅简单的地图,标明了甄家祖宅的位置。做完这一切后,总算长舒了一口气。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而现在,袁买觉得自己已经走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郝昭、甄尧、小七,甚至是郑氏,都是自己手中的“利器”,他们都是自己的棋子,要想在争鼎天下的大局中有所作为,自己必须走好每一步棋,让每一颗棋子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不大会功夫,小七端来了早餐,有萝卜炖牛肉,清蒸鲫鱼,海带冲鸡蛋汤,另外还有糙米熬制的稀饭,以及小麦烙的饼子,算得上丰盛,只是吃着盐有些淡。

    “小七啊,你的大名叫什么?”

    袁买一边啃着饼子,一边喝着鸡蛋汤,顺嘴问了一句。

    “我大名就叫朱小七啊,公子你不是知道的嘛!”

    小七垂手站在袁买的身后,馋的不时的咂舌,听了袁买的问话,有些疑惑的回答道。

    看到小七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袁买便把他拉着坐下吃饭,说现在没有外人,你和公子我一块吃饭就行,没人笑话你不懂得礼节。

    小七拗不过袁买,再加上到底还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肚子里早就“咕咕”叫个不停,便拿来筷子,和袁买共进早餐。

    “公子我看着你挺机灵的,你又对我这么忠心,所以啊,公子我不打算让你做一辈子仆人,等你长大了,我赏你一个官职做,这样你得有个名字。”袁买边吃边说道。

    听了袁买的话,小七乐呵呵的的合不拢嘴,央求道:“要是小七能做官,我们家祖坟上就冒青烟了,公子你就赏赐给我一个名字吧,俺爹和娘都不识字。”

    袁买想了想,拍腿道:“有了,看你这么机灵,以后就叫朱灵吧!”

    唉,谁让咱身边缺兵少将哪,这样把小仆童改名换字,以后就拿着他当曹操手下的那个“朱灵”使用了,至少图个心理上的安慰嘛……

    袁买心里这样想,就算本公子意yin好了,咱手下现在这不是有郝昭、“朱灵”两员大将了吗……

    “朱灵?挺好!俺的字哪?”小七咂吧着嘴,继续追问。

    “字?还是叫小七咯!朱灵,朱小七!”袁买大笑一声,就这样给小七定了名和字。

    不大会功夫,袁买和小七风卷残云,把早餐吃了个干净。

    袁买把自己以前的佩剑交给小七,严肃的说道:“朱灵啊,在这个乱世,要想生存下去,光靠脑袋瓜子好使也不行。得有一身功夫,我这里有把剑,你以后没事在家里多练练,以备将来防身之用。要是见了甄尧大人,你也可以拜他为师,他是个用剑的行家。你就说是我让你跟着他学剑的,他一定不会拒绝。”

    吩咐完了小七,袁买背起行囊,腰悬“冲霄”,走出了这座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宅院。

    从这一刻开始,自己就要踏上凶险的征程了,明天的路途上究竟有多少坎坷,谁也不知道……

    小七站在门口,望着袁买离开的背影,眼泪“哗哗”的流了下来。

    等袁买走后,一个人跑进院子,摸起剑来疯狂的挥舞,嘴里叨念着:“公子你等着吧,我朱小七……不,我朱灵一定好好练习武艺,将来跟着你驰骋沙场。”

第二十六章 知己知彼

    袁买离开了自己的小院子,并没有急着出府,而是先去向袁绍辞别。

    作为父亲和上司,袁买认为自己有必要去道一声别,更重要的是想去探探袁绍的口风,对于攻打代郡的事情,他到底是怎样一个态度?是豁出一切往死里打,还是佯攻?

    还有,如果半年之内打不下代郡,该怎么处置麴义,甚至还有田丰?

    袁绍当时在众人面前可是下过这样的命令:如果不能攻克代郡,就让麴义提头来见,还顺道把田丰也搭上了。

    当然,在袁买的心里绝对没有动过杀掉这两人的念头。目前,袁绍手下的文武幕僚,只有这两个人最有希望拉拢过来当自己的拥趸,袁买怎么可能杀掉他们?

    不过,就算不杀这二人,袁买也认为自己有必要摸清父亲对这俩人到底是什么态度,以后行事汇报的时候顺着袁绍的心思,注意措辞,免得触怒了袁绍,那样非但培养不了自己的势力,弄不好还会把自的脑袋搭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的自己非但算不上羽翼未丰,甚至可以说是个刚“呱呱”落地的雏鸟,做什么事都得加倍留心,小心翼翼,稍有不慎,便会惹来杀身之祸。

    倘若自己现在有袁谭或者高干的势力,还管什么他娘的三七二十一,管你什么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早就强行把甄宓娶过门了。

    你袁本初想怎么样,还不让儿子自由恋爱了?不行,咱就兵刃相见!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这两天走了狗屎运,凭借剽窃别人的诗词弄了个官职,亲兵也就刚招了五百人,武将只有郝昭一个,凭什么和袁绍叫板?

    识时务者为俊杰,袁买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俊杰,但却很识时务,所以只能安心静待时机。

    书房里,燃着三支香,香烟袅袅,用来提神。

    州牧府里每天一次的议事会刚刚散去,袁绍此刻正在书房里批阅奏折。最近徐州方面动荡不安,各路探子源源不断的把情报送到他的眼前,袁绍一一过目,揣测着徐州下一步的局势将会有怎样的走向。

    袁买进屋行了礼,就说自己今天准备搬出府邸到军营里面去住,特地前来辞行。

    袁绍听完,把手里的的文书合上,和颜悦色的说了几句勉励的话,鼓励袁买好好努力,不要堕了袁家祖上的名声。

    袁买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说父亲大人尽管放心,孩儿一定谨记你的教诲,半年之内,保证督促麴义拿下代郡。

    袁绍却摇了摇头,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你以为父亲真指望着麴义打下代郡来?我不过是让麴义牵制公孙瓒,让公孙瓒疲于应付,把重心转移到西线去罢了。等我找准机会,就会从正面对幽州发动全线进攻,争取一举剿灭公孙瓒。”

    袁绍的话并没有让袁买意外,袁买也知道镇守代郡的田豫是公孙瓒手下的头号人物,麴义虽然善于用兵,但以少攻多,代郡又城高墙厚,不要说半年,就是一百年的时间,也没有可能拿下代郡。

    古人云,攻城者至少是守城士卒的六倍以上,否则只能依靠奇谋,或者城里内乱。如果兵力弱于守方,妄想破城,何异于痴人说梦?

    袁绍又不是傻瓜,凭借着一万人的残兵,想要拿下代郡,简直是痴人说梦,身为一方诸侯,他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而袁买之所以刚才拍着胸脯打包票,只是为了把话说的冠冕堂皇一点而已。也没有认为袁绍会真的要求自己攻下代郡。

    “可是军令如山,倘若半年内拿不下代郡,怎么处置麴义和田丰?”

    袁买做出一副忧心冲冲的样子,试探着问道。抛出了自己心里最重要的问题,袁绍到底想不想杀这俩刺头,要杀的话,究竟打算到什么时候动手?

    听了儿子的话,袁绍皱了皱眉头,思索片刻,把手里的毛笔在纸张上重重的写了一个“杀”字,

    “麴义这厮狂傲无礼,而且朝三暮四,若不是因为北面有公孙瓒掣肘,我早就不容他了。等公孙瓒一灭,我必将他枭首示众,以儆效尤。这田丰也是个让人生厌的东西,不过却有点脑子,杀了有些可惜,不杀又常常惹我生气,所以才让他给我滚得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

    “诺,孩儿明白,我知道该怎么做了。父亲大人放心,孩儿一定会严密监视这二人的一举一动,有任何风吹草动,我都会派人快马报给父亲大人。”

    袁绍这番话总算让袁买摸清楚了他对麴义、田丰二人的态度:麴义是非杀不可,但是一定要等到灭了公孙瓒之后。可能袁绍在内心深处,对麴义当年大破公孙瓒的“白马义从”还记忆犹新,潜意识里把麴义当成消灭公孙瓒的重要棋子。

    等公孙瓒这个“飞鸟”落地之日,就是麴义这张“良弓”折断之时。这也符合历史的发展,看来袁绍对麴义的嚣张早就忍无可忍了,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穿越而改变。

    至于田丰,对袁绍来说,就是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虽然有才华,可是脾气拗的像头驴,袁绍不喜欢这样的人,但是杀了又觉得可惜,便让他滚得远远的干点事情,自己眼不见心不烦。

    知道了袁绍的心思,袁买就不担心了,自信完全可以在袁绍和麴义、田丰二人之间长袖善舞,在不触怒袁绍的情况下,把这两个人慢慢的笼络为自己的党羽。

    听了袁买的话,袁绍表示满意,末了,眼中泛出一丝杀机,坚定地道:“如果麴义有任何图谋不轨的举动,显雍就把他就地正法,无需请示任何人。”

    “是,孩儿明白。”

    袁买答应一声,躬身长揖,然后告退,离开了袁绍的书房。

    路过郑虞的院子的时候,袁买决定去向她辞行。小七毕竟只是个仆童,在打探情报方面,远远不能和身为袁绍妻妾的郑氏相提并论。

    看到袁买背着行囊,小阿樱就哭了,伤心的眼泪哗啦哗啦的,哭闹着让袁买抱抱自己。

    “娘说阿买哥要移(离)家出走,是不是阿樱惹你生气了,阿樱改了就是,我以后不淘气了。你让我喊你四兄,我就喊你四兄好啦,干嘛要走啊,呜呜……你走了谁教阿樱写字,谁陪阿樱骑大马哦……呜呜……不干嘛……”

    看到小萝莉楚楚可怜的样子,袁买费了好大功夫才哄得她不再掉“金豆子”,说阿买哥那里是“移家出走”啊,阿买哥是要去森林里给小阿樱抓百灵鸟,回来教阿樱唱歌,长大了好找个如意郎君……

    这才把小阿樱逗得破涕为笑,伸出嫩嫩的小手指和袁买拉钩,说谁要是骗人,一辈子也娶不到媳妇……

    袁买不禁无语,靠,小丫头片子真是人小鬼大,拉个钩居然咒这么毒的誓,我要是打了光棍。你那如花似玉的阿宓姐姐,谁来照顾哟……

    这时候,郑虞走了出来,把袁买招呼进屋里,命丫鬟沏茶,问道:“买儿今日便要去军营了么?”

    “恩,军务紧急,容不得买多耽搁。”袁买呷了一口茶,回答道。

    郑虞点点头,心道,但愿你此去能牢牢的掌握一部分兵权,也不枉我和阿樱把你当做靠山,否则的话,等夫君一死,我和女儿只能任刘骄那婆娘鱼肉了。

    “好男儿志在四方,你就安心去吧。家里你尽管放心,但凡有个风吹草动,或是有人在你父亲面前诋毁你,有我在,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郑虞心思敏捷,对于袁买的来意一猜便知,不等他说什么,就主动为袁买解决了后顾之忧。

    “多谢阿母,若是有紧急情况,你可以让婢子去通知我的仆童小七,他会设法通知我的。”

    袁买向郑虞躬身道谢,对于这个女人的心机很是佩服。心说,倘若袁绍的妻室倘若有她做主的话,说不定不会出现后来的“兄弟阋墙”的局面。

    喝完了一杯茶,袁买起身告辞。然后出了州牧府,打马直奔军营而去。

第二十七章 周亚夫之风

    出了邺城,不消片刻功夫,袁买就来到了北伐军大营。

    下了马,袁买直奔中军大帐,怎么说自己也是这支军队的监军,就算不坚守岗位,也该每天都过问下军机大事。

    进了帅帐,袁买才发现田丰也在,他已经在昨天下午带了几十个亲信护卫进驻大营。此刻,正和麴义商讨进军路线。

    聊了片刻,袁买得到了一个好消息,由于田丰的抗议,袁绍训斥了袁尚,勒令他不许用老弱病残搪塞北伐军。

    蚊子肉也是肉,一万老弱残兵也是兵,本来就是以少攻多,倘若里面再掺杂上一半老弱病残,去攻打代郡,不被田豫来个反包围才怪。那样岂不是羊入虎口,自投罗网?袁绍不会傻到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也不懂!

    昨天上午拨来了两千人马,下午调过来三千人,下午这一批士兵的质量比上午的明显强了一个档次。今天再有一天的时间,估计一万人马就会全部到位。北上进军,也提上了日程。

    现在,五千人的部队,正在麴义的亲信将校带领下,在校场上顶着太阳编队操练。

    袁买对麴义手下的这些将校并不看好,奈何自己手里也没有人才可用,只好暂时让麴义的人训练士兵。

    田丰趴在地图上,把行军路线指给袁买:“代郡乃是幽州门户,扼守易京的西大门,形势险要,易守难攻,南面更是崇山峻岭环绕,根本无法行军。故此,我和麴将军商议之后,决定走这条路线,不知监军以为如何?”

    田丰说着话,把路线指给了袁买,是由邺城向北,经邯郸、赵国然后到达常山郡,再折而向西,经井径、寿阳奔定襄方向,最后穿过雁门,进入幽州境内,兵锋直抵代郡治所代县城下。

    这条路相对走上党奔晋阳方向要远一些,但是一万人的大部队必须走官驿大道,这样才能避免自相践踏,将伤亡降到最低。比不得袁熙轻车简从,抄上党的小道近路奔雁门,比起田丰指的这条路至少要近三五百里的路程。

    袁买看了看地图,大致的估摸了一下,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前世的河南安阳一带,袁熙和孙悍走的路是奔山西长治,再转而奔太原,最后到达雁门,也就是穿越前的大同。

    田丰现在指的这条路是由安阳向北,经邯郸、邢台抵达石家庄,然后再向西通过阳泉,在太原境内转向北上,通过忻州、朔州到达大同,再由大同向东,通过雁门关进入代郡地界。

    当然,袁买根本不可能以穿越前的地理来衡量现在的地形,且不说这两千年的道路是天壤之别,就是岁月的年轮让山川产生的变化,也无法想象。

    “叔通将军南征北战,元皓先生足智多谋,行军路线就由你们决定好了,买没有意见!”

    袁买对田丰拱拱手,谦虚的说道。这俩人一个行军打仗的老手,一个足智多谋的智囊,他们联手规划的路线,应该是最科学,最安全的。

    “既然如此,我们什么时候出兵?”

    袁买犹豫了下,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要是有机会,自己还是应该再去和甄宓沟通下感情,要是能一亲芳泽,甚至生米煮成熟饭,就大功告成了。

    麴义懊恼的摸了下脸上的刀疤,这条从左眼角到嘴角的疤痕,让他看上去有些恐怖。

    “我恨不得现在就拔营向北,可是这一万人还没到位,再者怎么也得操练几天,等粮草准备就绪了,才能北上。”

    麴义说着话,心想难道我不比你急吗,袁熙现在星夜兼程去接收我的部队了,还不知道孙悍事情办的怎么样,我很不得现在就插上翅膀飞到雁门,要是重新掌握了我那两万人的部队,我就不怕你老子了,大不了我北投公孙瓒,或者在雁门割地自据,省的像现在脑袋随时有搬家的危险!

    袁买心想,那就好,看来我还可以和“女神”卿卿我我几天,当下起身说道,两位慢慢聊吧,我回自己的营区,看看我的亲兵队怎么样了。

    离开帅帐,袁买径直走向自己的亲兵营,远远的就看见郝昭在给新兵们编队。

    远远看去,只见五百人的队伍非常雄壮,几乎全都是清一色的二十多岁的青壮年,看上去一个个都很结实,想必这样的队伍训练出来,将会有很强的战斗力。

    “不错,真不愧是后来拒守陈仓的郝伯道,选兵果然有两下子。虽然,现在可能还没有后来鏖战诸葛孔明的那份军事才能,但却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将星,只要假以时日,将来必成大器!”

    袁买站在远处,静静的观看郝昭用兵,看他怎么给这五百人编制。

    郝昭用余光瞥了袁买一眼,但是并没有立刻过来拜见,而是视若无睹的继续给士兵分队。

    在他的心里,自己现在正在执行公务,不像昨天吃饭的时候那么随便,身为将军就要有个规矩,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否则,怎么带兵。

    郝昭把五百人分成五个屯,每屯一百人,最高指挥官为屯长;每个屯分成两个队,每队五十人,长官叫队率;每队五个什,每什十人,领头的叫什长;每什两个伍,由伍长管理四个兵。

    用了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郝昭就把五百人的队伍做好了编制,并且任命了各级别的长官,这才领着五个屯长来拜见袁买。

    袁买等的时间太久,此刻正在一棵柳树下盘膝而坐,看郝昭的表演。

    郝昭带着五个屯长,来到袁买面前,躬身作揖:“末将拜见将军,特来向您请罪!”

    在士兵面前,郝昭还是觉得称呼袁买“将军”比“公子”得体一些,这样,自己就是他的部将而不是家将。

    “哦,伯道这话从何说起,你何罪之有啊?”

    袁买笑呵呵的开着玩笑,一边打量着郝昭身后的五个屯长,扫视了一圈之后不禁有些失望,一个个的都不像有大本事的人。

    “末将早就看见你了,却没有过来参拜你,让你在这里枯坐,是不是太失礼了?直到现在安排完了军卒们,才过来拜见将军,难道不该请罪吗?”郝昭弯腰作揖,坚持自己的错误立场。

    袁买听了仰天大笑,挥手道:“既然伯道非坚持这么说,我就给你讲个故事……”

    当下,在柳树的树荫之下,袁买侃侃而谈,对郝昭和五个屯长讲起于禁的故事来,讲的曹操败师淯水,于禁非但不来拜见曹操,却命令部下严阵以待,驱散青州兵,最终反败为胜,击退张绣的故事。

    “呵呵……郝伯道你刚才的这一番举动,可是颇有那于禁的风度,何罪之有?我倒是该记你一功,将来你的成就必然不在那于禁之下。”

    袁买盘着腿,半是恭维半是认真的把郝昭夸了一顿。

    这个年头,消息闭塞得很,可不像后来那样又有网络,又有媒体什么的,于禁的这段故事,郝昭还真没听说过,此刻听袁买把自己拿来和于禁相比,心里十分高兴。

    “将军你这话可是折煞小将了,听说那于文则可是曹丞相手下屈指可数的大将,能够独当一面,统领千军万马,我怎么敢和他比。”

    现在的郝昭对于禁、曹仁这些名将,心里还抱着仰望的心态,以这些名将作为偶像。听了袁买的话,心里虽然高兴,但也不敢真的把自己和于禁相比,当下很是谦虚的承认差距。

    袁买挥挥手,不以为然的道:“那是他们机遇好,假以时日,你郝伯道的成就不会在他们之下。把你新任命的这几位屯长给我介绍一番吧!”

    郝昭点点头,在心里默默地道,但愿我郝昭也有大展雄风的时候,大丈夫在世,当驰骋沙场,扬名立万,纵然马革裹尸,也不足惜!

第二十八章 安得猛将兮

    在柳树的阴凉下,郝昭把新任命的五个屯长一一介绍给袁买。

    “这两个是姜城、薛钦,将军你昨天已经认识了,那两位是一对兄弟,樊虎、樊豹,魏郡内黄人,和我一样,也是猎户出身,但是比我强多了,我杀死的最大猎物是野猪,死在他们箭下的可是有猛虎和黑瞎子这样的猛兽……”

    郝昭先把养马出身的姜城,游侠儿薛钦重新向袁买介绍了一遍,然后指着一对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皮肤黝黑的双胞胎介绍给袁买,把两人的英雄事迹重点描述了一番。

    “拜见少将军,俺们兄弟是个粗人,只有一身蛮力气,承蒙郝校尉和将军你看得起,提拔俺们兄弟做屯长,俺们兄弟愿意为将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郝昭的话音一落,樊虎、樊豹兄弟就异口同声的向袁买表达忠心,不愧是双胞胎,果然是心灵相通,说话的语速和声调竟然都是一模一样。

    郝昭又说道:“在咱们这五百人中,就数这兄弟二人最为孔武有力,因此昭就安排他们兄弟挑选最优秀的两百人,作为你的贴身护卫,时刻不离公子身旁。”

    “有劳了两位了!”

    袁买抱腕客气一声,心说目前自己的贴身保镖,也就只能选这样的两个无名之辈了,算是矮子堆里拔将军。

    郝昭虽然功夫好,但他是将才,总不能让他干保镖的差使吧?许褚、典韦这样的猛人,又去哪里寻找?

    好在这对猎户兄弟看上去异常粗壮结实,身材十分魁梧,足足有八尺的身高,换算到穿越前在一米八五左右,典型的彪形大汉。面相又十分憨厚忠实,想来必是忠心护主那种类型的,紧急关头,说不定能保护自己的小命。

    郝昭重点引荐完了樊氏兄弟,又介绍了最后一个屯长,这人叫做李胜,曾经是黄河上的一个水贼,水性娴熟,在黄河境内颇为有名。

    五个人一起参拜了袁买,然后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去了。郝昭便招呼袁买进帅帐喝茶,谋划下一步的举措。

    在帅案后面跪坐了,喝了一杯茶,袁买忍不住长叹一声。

    “呃……显雍你因何叹息,莫非对昭的办事能力不满?”

    无人的时候,郝昭便直接称呼袁买的表字,这样显得亲近一些,是袁买主动要求郝昭在没人的时候,这样称呼自己的。

    袁买急忙摇头:“伯道想哪里去了,不关你的事。这次招募新兵,你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我感叹的只是自己时运不济。想当初曹孟德振臂一呼,除了他们一族的俊杰纷纷来投之外,还有于禁、乐进、李典这样的将才来投。就算刘备这样以织席贩履为生的皇室旁枝,也拐了关羽、张飞这样的两大猛人。现在我们招的人虽然也是精悍,但是只怕无人有王佐之才!”

    郝昭听了也不禁默然无语。

    他挑选的这五个屯长,算是五百亲兵里面的翘楚了,但也只是比一般的士卒强一点而已。就算是功夫最好的樊氏兄弟,也仅仅是力气较大而已,武艺只能算是粗糙。

    至于其他三人,各有优缺,姜城善于骑射,但是使用枪械的功夫较差;薛钦的武艺倒是比较精湛,但是受制于身材瘦弱,力气很是一般;水贼出生的李胜,除了擅长水性之外,可以说其他各方面都会,但是没有一样精通,只能说是“什么都会,什么都不行”。

    这些人也就是个百夫长的料,最多也就只能做个管三五百人的军司马,那还得在军队里磨炼几年之后才有这个水平,指望他们达到李典、乐进那样独挡一面的水平,显然是痴人说梦。

    这个年代虽然信息不发达,但是由于曹操的强势,他手下的一干武将已经声名在外,就算是李典、乐进这样的地位较低的武将,在郝昭的眼里也是如此遥不可及。

    至于刘、关、张三兄弟,虽然军事实力一般,甚至连地盘都朝不保夕,但论名声,比起曹操手下的那些武将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堪称威震大江南北。

    汜水关下,关云长温酒斩华雄,一战震惊华夏,虎牢关下三兄弟酣战吕布,更是扬名立万,在普通百姓的眼里,这兄弟三人就是仁义、忠义、勇猛的化身,一提起他们,一个个满脸崇拜之色。

    郝昭也不例外,心中对这些威名赫赫的将军们很是钦佩。

    “显雍不必忧虑,天下人若知道了公子的求贤若渴,早晚会来投奔!”郝昭端起茶壶给袁买倒满,满怀信心的安慰着袁买。

    袁买点了点头:“伯道所言极是,所谓良禽择木而栖,如果我是一棵值得依靠的大树,早晚会有良禽来栖。曹孟德、刘使君能招到这些英雄豪杰,除了他们本身的魅力之外,还和他们遇到了时机有关。

    那时候,黄巾之乱刚起,很多在野贤士等待扬名立万的时机,因此,不管是家父,还是曹孟德,还是刘使君,抑或是被刘表射杀的江东猛虎孙坚,他们那时候登高一呼,便响者云集。

    而现在不同了,经过各路诸侯的招募,在野的能者将才已经是凤毛麟角了,我们招募不到王佐之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强者的心,早晚会有人来和我们共谋大业!”

    “显雍所言极是……”

    郝昭点了点头,忽然猛地一拍大腿,叫了一声:“惭愧啊,公子要是不和我谈论此事,我几乎忘了此人!真真是不应该……”

    袁买被郝昭的反应吓了一跳,但是却通过这几天的接触,知道郝昭是个稳重的人,他此刻这么激动,肯定是想到足以让他激动的人了。

    “伯道如此激动,想起谁来了?你倒是说来让我听听。”

    郝昭端起茶碗呷了一口,徐徐道来:“此人是我去年在上党郡认识的,他姓王单字一个双,祖籍是凉州陇右郡,狄道人……”

    “是不是字子全?”

    郝昭的话还没说完,袁买就拍案而起,一下子想起昨天晚上大舅子甄尧对自己说的那个人!

    真是糊涂啊,这么出名的一个人物,自己怎么愣是没想起来!

    这个王双,在人才逐渐凋零的三国后期,算是个超一流的猛将。在穿越前的那个世界里,各种游戏里面的数据,武力都在九十以上,要不是被魏延偷袭所杀,弄不好后期无敌手。

    有这样的一员猛将来辅佐自己,堪称雪中送炭,对于壮大自己的实力,如虎添翼。在现在这个时期,能招揽到王双这种级别的武将,已经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呃……显雍也知道此人?”郝昭愣了一下,问道。

    袁买点点头,心说我不仅知道这么一个人,还知道他后来怎么死的哪,“听一个朋友提起过,只是知道陇右狄道有个字子全的猛将,但是不知道他的姓名。”

    除此之外,袁买还对王双的年龄有些困惑。记忆中王双是在三十年之后,诸葛亮北伐之时被魏延所杀,还以为现在的王双还未成年,因此昨天甄尧提起字“子全”的人来,袁买也没有向王双的身上想,想不到现在从郝昭嘴里得知,原来这王双已经成人。

    “伯道,这王子全今年多大岁数?”

    袁买带着疑惑问道,心说难不成这王双是个逆天人物,才十四五岁的年纪,便有此等武力?

    郝昭沉吟了片刻:“记忆中,好像这王双比昭虚长一岁,今年二十岁吧!”

    袁买点了点头,不复在王双的年龄上继续纠结。

    隐约中记得,王双是在诸葛亮二次北伐之时,因为追击蜀兵,中了埋伏,被魏延偷袭所杀,年限大概是在公元二二八年左右,距今三十年。而王双现在二十岁,死的时候五十岁,正是武艺达到鼎峰之际,如此推算一番,袁买心中的疑惑方才迎刃而解。

第二十九章 韩铁匠

    “伯道,你祖籍太原,距离陇右千里迢迢,你是如何认识这王子全的?”

    袁买一边询问郝昭,一边在桌案上摊开一副简易地图,寻找陇右的所在。

    郝昭喝了口茶水,滋润下嗓子,把事情向袁买娓娓道来。

    原来,郝昭祖上家境一般,虽然算不上贫穷,但也和富裕绝对不沾边。郑氏的姐姐嫁到郝家之后,看着夫婿家里贫穷,就让丈夫跟着娘家的人学习贩卖马匹的生意,以维持生计。

    贩马的活计,不是一个人能做得来的,因此郝昭的伯父经常带着郝昭父子到各地的马场进购马匹。就是这样,一次偶然的机会,郝昭结识了王双。

    当然,从太原郡到凉州陇右,距离上千里,近年来战火连绵,黄巾贼此起彼伏,羌人时常寇略关内,郝伯父是不可能带着郝昭父子跑那么远的路,千里迢迢到陇右选购马匹的,那么郝昭又是怎么结识王双的哪?

    原来王家是陇右的养马大族,已历经四五代,光马场的场丁就有近两千人,在地方颇有势力。在陇右肥沃的草原上,经营了十几个马场,养殖着数千匹大大小小的骏马。

    王家养的马主要的销售地区除了凉州之外,还远销到司隶、益州、并州、冀州等州郡。没有一定的实力,谁敢冒着风险跑到凉州买马,因此王家在很多地方设有销马场,供应那些小规模的客户前来选购马匹。

    郝昭结识王双的地方,就是王家设置在上党郡潞县的销马场。那是去年的时候,郝昭跟着伯父前去潞县王家的马场进购马匹,恰好遇到了王家二少主王双,从陇右押运了二百匹马到潞县,因此认识。

    人高马大的王双,在训练马场场丁武艺的时候,给郝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自叹不如。只是这几天忙的他晕头转向,再加上和王双不是很熟,因此没有想起,此刻袁买一阵牢骚,才让他灵光一现,想起了这个猛士。

    听完了郝昭的叙述,袁买高兴的有点忘乎所以,先前的郁闷一扫而空,坚持今天就要动身去潞县寻找王双,请他出仕辅佐自己。

    郝昭沉吟道:“那王家二少主并不是每日都在潞县,只是偶尔过来送马匹的时候才能见到他,昭也不能保证现在去潞县就一定能找到他。”

    “管不了那么多了,潞县找不到,就去狄道。狄道找不到,就把王家所有的马场都找遍,反正无论如何,这个王子全,我一定要把他请到!”

    袁买端起茶壶,猛灌了一大口,拉着郝昭就要动身。

    郝昭却是一脸的犹豫:“显雍,不是我打击你的劲头。只是要请这王双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听说以前韩遂、李傕等人都延揽过他,都被他婉言谢绝了,咱们要去找他,是不是得准备点厚礼?”

    “你看我,呵呵……还以为请人都像你郝伯道这样,对、对,是该准备份厚礼!”

    袁买苦笑一声,拍了下脑袋,埋怨自己光心急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礼聘下士,礼物多少倒在其次,但是带着重礼,最起码会让人家觉着自己比较重视他。

    “军饷拨下来了吗?”

    袁买脑子飞快的转动,想要先挪用军饷买点贵重礼物,等把王双笼络来了,再把军饷的窟窿堵上。

    郝昭摇了摇头:“昭刚才问麴将军了,他说咱们这支队伍是公子的私人武装,他只负责供应粮曹,军饷却不能从北伐军里面领,让咱们进城找薄曹大人许攸领军饷去。”

    “这个狗日的东西,要不是老子替他求情,这厮脑袋早就搬家了!”

    袁买愤愤的骂了一声,不过也没有办法,只能待会去城里找薄曹从事许攸,索要五百人的军饷。

    此刻已到午饭时刻,也不急于一时,袁买便和郝昭吃饭,并且吩咐樊虎、樊豹兄弟二人,准备下几辆马车,等会和自己进城要军饷去。

    一边吃着饭,一边望着帐篷外面的马匹,袁买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对郝昭道:“伯道,你等会差遣几个人进城,找几个铁匠过来,我有要紧的事情交给他们做!”

    郝昭不禁愕然:“显雍你要找铁匠做什么,莫非要铸造兵器?我看你这把‘冲霄’剑乃是世间罕见的神兵利器,你就不需要再打造兵器了吧?你又不需要冲锋陷阵,倒是我需要造一条长枪。”

    “非也,非也,天机不可泄露,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

    袁买一边吃着饭,一边摇头晃脑的故弄玄虚。

    郝昭猜不透,便不再猜,喊了一个什长过来,吩咐他带领十名士兵,进城聘请铁匠到军营里来听候差遣。

    用完午饭,袁买和郝昭带着樊虎、樊豹兄弟,率领二十名骑兵,押解着两辆马车进了邺城,前往薄曹衙门领取军饷。

    薄曹从事掌管一州的钱粮物资,是地方举足轻重的要员,袁绍把这个重要的职位交给了自己的同乡许攸。为此,袁买摇头不已,许攸那德行,别人不知道自己还能不知道吗?

    幸亏,许攸很给袁买面子,在袁绍批准的基础上额外多拨给了袁买一个月的军饷,这让袁买心里很舒服,对许攸的憎恶就差了一些。

    袁绍已经传令下来,袁买的亲兵队按照每人月响二百钱,先行拨付三个月的军饷,总计三十万五铢钱。许攸为了讨好袁买,擅自做主,一下拨给了四个月的军饷,这让袁买手和手下的弟兄很是高兴,这些新兵蛋子心里一个劲的嘀咕,跟着主公的儿子混,果然不吃亏!

    当下,袁买带来的士卒一起动手,把三十万钱军饷整整装了两马车,袁买又要求许攸把剩下的十万钱等价兑换成银两、黄金,这样方便携带,用来礼聘王双出仕,总不能带着一箱子五铢钱去请人家吧?

    许攸二话不说,遵命照办。

    做好了一切,袁买心满意足的辞别许攸,带着手下,押运着两大车军饷,离开了薄曹衙门。

    回到军营,袁买让郝昭找几个诚实可靠,懂文墨、会算账的人来掌管军饷。

    郝昭领命而去,不大会功夫,带来了七八个人。袁买面试一番,对这几个人很满意,就让他们掌管军饷。

    看到两大车军饷运进了营帐,那些新兵一个个劲头更足了,在阳光暴晒下刻苦训练,期望将来能够建功立业,得到提拔赏赐。

    这时候,郝昭派人请来的铁匠来到了军营,是个四十多岁,皮肤黝黑的大个子,自称“韩铁匠”,号称整个邺城在铸铁技术上没人能超过自己。

    “哦……韩先生果真有如此的本事?那我画张图纸,看看你能否造的出来,如果能够造好了,本公子重重有赏!”

    听了韩铁匠的自我介绍,袁买笑呵呵的提起笔,在图纸上画了个马鞍,然后又在马鞍的两边各自加了一个马镫,吩咐韩铁匠依样画葫芦,比着图纸打造一百对马镫,再用坚韧的皮革和马鞍连在一起。

    “哎呀,将军果然是天才!马鞍两面都坠上马镫,以后骑马就方便多了,以前的人怎么没想到哪?”

    看了袁买的图纸,韩铁匠摩挲着因为常年打铁,而被炉火烤的黝黑粗糙的脸庞,赞叹不已。

    现在的马匹倒是有马镫,但只是在一侧的,用来方便上下马。两边都装配了马镫之后,方便驾驭,在这个年代却没人能够想到。

    “果然是天才设计,公子真是鬼斧神工,要是配上这样一对马镫,在马上完全可以双手驰射啊!”

    郝昭是个骑马多年的人,对于马匹配上马镫之后,究竟会产生怎样的便利,一看就懂。他的赞叹比起韩铁匠的恭维,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震惊。

    听了郝昭和韩铁匠的恭维,袁买得意不已,“伯道,尽管等着就是了,配上马镫之后,我保证你的武艺提升一大截!”

    心说,不就是造个马镫嘛,这年头,穿越到三国,制造马镫是最基本的常识。

    可惜我这个人笨,对自动化机械、火药什么的一窍不通,也就只能造个马镫、马蹄铁这样最基本的用品了。不对,除了马镫之外,本公子还会造马扎、小凳子哪……

    看着你们这些将军谋士,喝酒的时候都一个个跪坐着,真是难受,等将来有机会了,我再设计个板凳,让这个时代的人多多享受“高科技”带来的成果。

    这时候,袁买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制造马镫,并不是什么困难的技术,只是以前的人没有想到而已。如果马镫技术传播开来,各路诸侯纷纷效仿,生产出马镫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那样自己的骑兵就没有什么优势了,一定要让韩铁匠保守秘密才行!

    可是,怎样才能让韩铁匠保守秘密哪?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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