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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武道全文阅读

作者:武不凡     最终武道txt下载     最终武道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二章 意正心诚

    “你是来杀我的?”刘若水冷声说道。

    无需多言,对方的一身杀气硬代表了他的态度。

    “杀了你,再去杀李寻欢。”伊哭的话简单明了。

    毫无疑问,伊哭和刘若水并没有仇怨,和他结仇的是李寻欢。

    伊哭想要杀李寻欢,但是却畏惧那一口传说中的小李飞刀。

    因此,他想要验证自己的实力。

    因此,他要杀了刘若水。

    这本来是没有道理的。

    但,这就是江湖。

    他左臂一直在垂着的,大袖飘飘,盖住了他的手。

    此刻他的手忽然伸了出来,但见青光一闪,刘若水抓了过来,正是江湖上闻名丧但的青魔手。

    凄厉的笑声中,突有一丝青烟射出,“波”的一声,一缕青烟化了满天青雾。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

    刘若水虽然医术高深,就算他中了青魔手的毒,也能够找到解毒的办法。

    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算刘若水能够解毒,也需要一点时间,也需要一些药材。

    可现在,他显然不会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足够的药材。

    他有的,只是一把剑。

    一把快剑。

    疾风十二剑第一式:直刺。

    面对伊哭,刘若水竟然动了这一门剑术。

    只是这一次,刘若水并没用“心脏爆发”的法门,因此他的剑虽快,但却没有快到极致。

    “直刺”本就是最简陋的招数,有着难以计数的破绽,若是不能以最快的速度刺出那一剑,这一招只是废招罢了。

    但刘若水这一剑显然不够快。

    只是,刘若水这一剑的确不够快,但是在这一剑里面却蕴含了一丝刀意。

    小李飞刀的刀意。

    刘若水的剑其实并不成熟,他虽然已经领悟出了几分“小李飞刀”的精髓,但是想要将其彻底消化,还需要一点时间。

    如果站在这里的人是上官金虹,是天机老人,应该能够破解刘若水这一剑,因为这一剑还称不上完美无缺。

    但站在这里的是伊哭,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

    伊哭的实力虽然不错,但他只看到一道剑光骤然一闪。

    伊哭平生从未见过如此快的剑光,等他看到这剑光时,剑已刺入了他的咽喉,他喉咙里格格作响,面上充满了惊惧和怀疑不信之色。

    他临死还不知道这一剑是哪里来的?

    他只听道了一句话。

    “不行,还是差了几分。”

    “这样的剑,还不是最强吗?”伊哭心中闪过这样一个念头,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如果是以前,刘若水可能会为了这一剑而感到骄傲,因为在招式上,这是他惊绝的一剑。

    “三分天下”固然强悍,乃是刘若水糅合了道,医,儒三家精义而创造出的国术绝学,但这一招之所以强悍,乃是源与刘若水的国术修为,因此“三分天下”虽然称得上玄妙,但无法称得上惊绝。

    但这一剑虽然可以称得上惊绝,但若是和李寻欢的“小李飞刀”相比,却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小李飞刀”之所以厉害,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李寻欢将自己全部的感情都融入到了这一刀之中。

    因此,李寻欢这一刀其实是“活”的。在李寻欢出刀之后,其实并不能控制这一刀的结果,因为“小李飞刀”拥有自己的情绪。

    譬如说,李寻欢其实并不想要刺瞎刘若水,他只想阻止刘若水的举动罢了,但他手中的“小李飞刀”却一定要刺瞎刘若水。

    刘若水甚至怀疑,若非自己执意要看清这一招“小李飞刀”,自己就算不躲不闪,它也只会刺瞎自己的眼睛。

    这听起来似乎是神话,但若是有人能将自己全部的精气神都融入到一把小小的飞刀之中,那他也能使出传说中的“小李飞刀”。

    如果刘若水没有猜错的话,在李寻欢出刀的那一刻,他达到了那个境界,刘若水梦寐以求的境界。

    意正心诚。

    刘若水当年创造《格物心经》的时候,将其分为四个境界,“格物致知”,“意正心诚”,“修身齐家”,“平定天下”。

    按照刘若水的推演,只要领悟了“格物致知”,就能达到“练神返虚”的先天境界,而若是能领悟“意正心诚”,那就能踏入传说中的境界——炼虚合道。

    虽然刘若水已经达到了国术的最高境界,“至诚之道”,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另类的“炼虚合道”,但是与真正的“炼虚合道”相比,却还差了几分。

    如果刘若水真正踏入“炼虚合道”的境界,那他破碎虚空之后,就不会是漫无目的的在虚空中行走,而是会感受到“仙界”的接引之力。

    虽然此时的刘若水暂时无法踏入“炼虚合道”的境界,毕竟他此时修炼的是国术,而不是内功,但刘若水总会找到转修内功的办法。

    因此,他自然要达到“意正心诚”的境界。

    但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太难了。

    在刘若水的手中,有太多的神功秘籍了,有辟邪剑谱,有独孤九剑,有易筋经,有太极拳,有八极拳,有形意拳,有八卦掌。

    因为选择的余地太多,心念自然就杂了,他自然难以达到“意正心诚”。

    当他的眼睛被小李飞刀刺瞎之后,他就彻底明白了这个道理。

    因此,他打算“放下”自己全部的招式,先将自己的剑术练到大成境界。

    什么是大成?

    只要达到了李寻欢的程度,那就算得上是大成境界了。

    当然,这将会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但刘若水拥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还需要一些磨刀石,将他的剑磨得更锋利一些。

    因此,在三日后,一个消息飞快的传遍了整个江湖。

    那就是传说中的至宝,“金丝甲”已经现身江湖。

    更重要的是,“金丝甲”是在一个瞎子的手中。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江湖上的人都蠢蠢欲动起来,凡是有点身手的江湖人,都开始寻找那一个瞎子。

    一时间,江湖变得暗潮涌动。

    (上两章的章节出现了一点错误,现在已经更正。)

第十三章天机老人

    兴云庄外的巷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在这店里,来了两位客人,一个是满头白发苍苍,手里拿着旱烟的蓝衫老人。

    还有一个想必是他的孙女儿,梳着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晴,却比辫子还要黑,还要亮。

    这位蓝衫老人正在讲故事,而他的孙女正在帮腔。

    这白发老者讲得却非是神仙鬼怪,画虎画皮,亦非话本传奇,秦汉唐宋……而是江湖逸事,武林掌故。

    江湖永远不缺少精彩,更不缺少刺激,江湖上那些精彩的故事便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不论是对武林中人还是寻常人而言,这都极具吸引力。

    不过因为这处巷堂太偏僻的缘故,并没有多少人。

    长衫老者卷着烟卷,用一个火褶子吹燃,啪嗒啪嗒的抽着旱烟,一双眼睛微微眯着,露出既狡猾又极具韵味的笑容。

    他虽然已老得不像话了,连眼角都布满了皱纹,但一双眼睛却显现出与年龄不合的明亮。

    白发老者深深吸了一口烟,面上露出陶醉的神色,随即手一抬,只听‘啪’的一声。

    惊堂木重重的敲击在方桌上,发出清脆的回响,白发老者扬声道:“且说滚滚江湖千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俱隐,江湖武林几春秋?自排兵器谱开始,这十年来却是以兵器谱中人最富盛名,武林中人为争夺兵器谱排名,展开连场剧斗,掀起无尽腥风血雨……。”

    “噗嗤!”

    一个又清脆又干净的声音娇笑道:“爷爷,就兵器谱这点破事儿,我早听过百八十回了,就算你没有说烦,我的耳朵都已经听出老茧来了。”

    这是白发老者‘孙老头’身边坐着的小姑娘,也就十六七岁的年纪,梳着两条大辫子,看起来又甜又活泼,一双大眼睛更是黑得发亮,眼波一转,就仿佛可以勾去男人的魂魄。

    孙老头面上挂着和煦的笑容,无奈道:“好,好,好!那红儿你想听什么?”

    叫做‘红儿’的小姑娘眼珠子滴溜溜一转,甜笑道:“爷爷你便说下当今江湖最轰动,最有名的事吧!”

    孙老头一笑道:“要说当今武林最轰动的事情自是以梅花盗复出为最,此事流传已广,可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红儿咯咯一笑道:“既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爷爷又何必再提他?”

    “梅花盗自然不用再提,但我要说起接下来这人,却又不得不提梅花盗。”

    红儿笑道:“为什么呀,难道这人与梅花盗有关系不成?”

    孙老头道:“此人与梅花盗有没有关系,尚是未知之数,但欲斩梅花盗,先得金丝甲,这句话,列位总该是听说过的?”

    梅花盗,金丝甲,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这本就是近段时间江湖上最为脍炙人口的话题,一提起金丝甲,在座客人不管是否武林中人全都竖起了耳朵,耐心倾听。

    “金丝甲的名字,我倒也是听说过的,据说乃是武林七宝之一,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红儿道:“难道金丝甲便在爷爷口中之人手中不成?”

    孙老头笑道:“不错!”

    红儿咯咯娇笑道:“我早已经听说若是谁杀了梅花盗,非但能得到富可敌国的财富,甚至就连这江湖第一美人也许下承诺,不论谁杀了梅花盗,她便嫁给谁!这金丝甲重现江湖,想必争夺的人一定不少!”

    孙老头抽了一口烟,叹道:“争夺的人自然不少,可死的人却也不在少数。”

    “哦!”红儿捧着脸颊脆生生问道:“说了这么多,爷爷却还没说那金丝甲究竟在何人手中?”

    孙老头又吞了一口烟,继续说道,“金丝甲,现在在一个瞎子手里。”

    红儿又问道,“瞎子?一个瞎子如何能弄到金丝甲?”

    孙老头说道,“他以前其实并不是瞎子,他的眼睛原本是明亮的。”

    红儿问道,“那么,他的眼睛是怎么瞎的?”

    孙老头说道,“他是被一把刀射瞎的,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

    红儿惊道,“小李飞刀?可是传说中‘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孙老头说道,“不错,正是小李飞刀,若非这把飞刀,不会有第二把飞刀能够将其变成瞎子?”

    然后孙老头继续讲道,“你可知道伊哭?”

    红儿说道,“青魔手?我自然知道,品评天下兵器,青魔手名列第九,但实则这件兵器绝不在第八位诸葛刚的金刚铁拐,第七位西门柔蛇鞭之下,只因青魔手太过毒辣,故意将其贬低罢了!”

    孙老头说道,“可是伊哭已经死了,死在一把剑之下。”

    红儿问道,“那是一把什么样的剑?莫不是郭嵩阳的嵩阳铁剑?”

    孙老头摇摇头,说道,“不,就是那个瞎子的剑,以伊哭的实力,竟然接不下他的夺命一剑。”

    然后他叹息道,“这样的剑,已经可以算是天下无敌了吧”

    说这话的时候,孙老头竟然有些意兴阑珊,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给人一种已经老了的感觉。

    这时候,在酒店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孙老爷子,以的实力,恐怕也能在一招之间,击杀‘青魔手’伊哭吧。”

    听到这话,酒店里面的人心中都不由得一愣,看向了那个角落。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一个瞎子,在他的双眼之间,有一道刀痕。

    看到这一幕,知机的人都悄悄退走了,因为他们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这件酒店的空气似乎已经凝固了。

    闻言,孙老头叹了口气,然后说道,“伊哭的青魔手可不是那么好对付,我虽然能杀了他,但至少也得用上三招。”

    刘若水摇摇头,然后说道,“不是那样算的,若是换了阿飞,荆无命,李寻欢,恐怕也都是一招。”

    孙老头截口道:“李寻欢另当别论,至于阿飞和荆无命,他们两人都根本不懂得武功。”

    刘若水知道他的意思,他们两个的确不懂得武功,只会杀人,只懂得杀人。

    刘若水不想和孙老头争论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确没什么可争论的。

    他唯一想知道的是,孙老头的“天机棍”到底是什么样的武功,能够以“天机”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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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天机棒

    天机老人姓孙,名白发,根据“平湖”所排的《兵器谱》,他排名首位,非常神秘,他不但是智者,是位风尘异人,绝顶高手。

    “如意棒”又叫做“天机棒”,千变万化,妙用无方,天机不可泄露,除了“天机老人”外,别的人不会知道有什么妙用。

    世上无论什么事,他似乎都很少有不知道的,身若浮云,心如止水,随心所欲,无牵无挂。

    不过,天机老人虽然已经是当世第一,但他的第一的位置其实早已坐不稳。

    身为江湖上的天下第一,他已经习惯了高处,因武功太高,反而患得患失,于是他开始有点恐惧,渐渐的开始逃避,久而久之,武功不进反退,此时的他已经不是上官金虹的对手。

    不过,天机老人虽然不及上官金虹,但也只是略逊一筹罢了,他虽然不是天下第一,他也是天下第二。

    “小李飞刀”固然厉害,但李寻欢本人的武功却不值一提,这些年他不仅酒色过度,而且郁结不解,身体早就被糟蹋的不像样子,如果他不用“小李飞刀”,甚至都比不上排名在他之下的“铁剑”郭嵩阳,“银戟温侯”吕凤先。

    天机老人虽然接不下李寻欢的小李飞刀,但却可以让李寻欢出不了手。

    刘若水既然想要磨剑,那天机老人自然是最好的磨刀石。

    有句话有的好,人老成精,天机老人看了看刘若水手中的剑,心中顿时了然。

    虽然他困于“天下第一”的虚名,但他却不想失去这个名头。

    虽然他已经看破了红尘,但他终究放不下名利。

    老人自烟袋中慢慢地取出一撮烟丝,慢慢地装入烟斗里,塞紧,然后又取出一柄火镰,一块火石。

    他的动作很慢,但手却很稳定。

    刘若水并没有动作,只是安静的当着老人吸完这一袋烟。

    看着刘若水的举动,天机老人长长吸了口烟,又慢慢地吐了出来。

    自他口中吐出来的,本来是一条很细很长的烟柱。

    然后,这烟柱就慢慢发生了一种很奇特的弯曲和变化,突然一折,射到刘若水面前!

    刘若水并没有躲,只是任由这一道烟柱射到自己的身上。

    虽然,以天机老人的内力,哪怕是一道烟柱,也可以化作杀人的利器,但刘若水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担心。

    烟柱“刺”向了刘若水的胸口,竟然在刘若水的胸口处撞出了一声清响。

    “好功夫!”天机老人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动容之色。

    虽然,这一记“烟剑”只是试探而已,但他却想不到,刘若水的体魄竟然已经强悍到了这种恐怖的程度,按照他的估计,就算将金钟罩修炼到第十二重的程度,恐怕也不会有这种近乎金刚不坏的躯体。

    天机老人略一思忖,然后苦笑着说道,“李寻欢若非不想伤你的性命,没有将“小李飞刀”射向你的要害,恐怕也未必能伤了你。”

    刘若水摇了摇头,然后说道,“没有试过,岂能知道结果?但以小李飞刀的厉害,我是绝对躲不过的。”

    然后刘若水又说道,“不过,等到将‘杀剑’练成,未必斩不下李寻欢的小李飞刀。”

    刘若水的话虽然说的含蓄,但天机老人却听出了这句话的潜台词,轻笑道,“你莫不是要将我当成磨刀石?”

    刘若水没有说话,只是握紧了手中的长剑。

    “有趣,那让我试试你的斤两吧。”天机老人抽了最后一口烟,然后举起了他手中的烟锅。

    没有人知道,在传说中“以稀世夔星石与如意玉石铸造而成,棍节环绕七彩光环,灭敌於光影瞬间”的天机棒其实就是一根烟袋。

    在别人手里,它就是一根烟袋,但在天机老人手里,它就是位列兵器谱第一位的天机棒。

    在这一刻,那一根天下闻名的天机棒就慢吞吞的向刘若水敲了过来。

    在刘若水的“眼”里,天机老人这一棍非常的普通,就好似他烟袋里的烟灰太多了,只是想要敲一敲烟袋一样。

    烟锅砸过来的速度并不快,但刘若水却有一种无处下手的感觉。

    如果刘若水是为了杀人,那他的确可以不顾一切的直接刺出手中之剑。

    虽然天机老人能够挡下自己的快剑,但以他的力道,可以轻易的斩断天机老人的天机棍。

    但那样的做法,对于他的剑术没有丝毫的用处。

    因此,刘若水并没有出剑,而是观察天机棒的轨迹,想要看出这一招的破绽。

    然后,刘若水有一种古怪的感觉,那就是自己接下来的举动,似乎都被天机老人看破了。

    虽然他有三次出剑的机会,有三次能够破掉“天机棒”的机会。

    但是,刘若水并没有出手,因为他感觉得到,那不是机会,而是陷阱。

    在这一刻,刘若水甚至有些庆幸,庆幸自己是一个瞎子,否则他若是用眼睛看的话,恐怕已经被天机老人迷惑住了。

    毕竟,眼睛是最会骗人的。

    事实上,即使刘若水用精神探查,也险些被天机棒迷惑住,否则他也不会有出剑的冲动。

    最终,刘若水静静地等,等待天机棍落下。

    等,是最让人烦躁的。

    刘若水每等一刻,天机老人就多占了一分先机。

    这种感觉,就好似一把屠刀渐渐要落到自己脖子上一样。

    但刘若水依然在等。

    如果没有出剑的机会,他宁愿不出剑。

    渐渐地,刘若水感觉,原本渺渺的烟气,被天机老人手里的烟袋,乃至于整个酒馆,都消失了一般。

    当然,周围的一切,并非是真正的消失了,而是因为,在刘若水的“世界”里面,只剩下了那一根烟袋。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之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在这一刻,刘若水对王阳明“心学”的了解又上了一个层次。

    慢慢的,天机棒距离刘若水的脑袋不过一尺的距离了。

    到了这一刻,刘若水的眼睛终于出现了一道锋芒。

    剑,终于被他劈了过去。

    只是,刘若水这一剑刺的并不是天机棒,而是刺向了握住天机棍的天机老人。

    见到这一幕,天机老人的脸色终于变了,他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凝重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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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儒生的味道

    见到这一剑,天机老人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因为他发现,尽管刘若水这一剑虽然快,但这一剑绝对比他的天机棒要慢上一线。

    他的天机棍会先一步落在刘若水的身上,但只会快上一线罢了。

    如果早一分,或者晚一分,他不会感到苦恼。哪怕两人之间会出现“同归于尽”的局面,他也知道应该如何化解。

    他既然以“天机”为名,就代表他最擅长的就是计算之道,无论刘若水用的是何等剑术,都逃不出他的演算。

    但是,这一刻,天机老人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变招,还是不变招了。

    虽然选择在天机老人手里,但他却有一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

    最终天机老人决定,还是变招。

    他的烟袋微微一横,将其朝着剑尖的方向敲了过去。

    天机老人刚刚变招,他就惊愕的发现,在他变招的时候,刘若水也变招。

    严格来说,这一招的招式并没有变,但是这一剑的速度却变得奇快无比。

    没有丝毫玄妙,反而破绽颇多,若是这一招还有什么可取之处。

    那就是快。

    疾风十二剑第一式,直刺。

    更重要的是,刘若水出剑的时机太巧了,正是在天机老人变招的时候,赶在旧力刚去,新力未生的那一刻。

    就算是天机老人,此时也难免有一丝慌乱。

    虽然他接下了这一剑,但却被刘若水斩断了一只衣袖。

    “好手段。”天机老人看了看光溜溜的手腕,苦笑道。

    刘若水摇了摇头,然后说道,“只能说是不错罢了,离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还要差了一截。”

    天机老人皱了皱眉头,然后说道,“小李飞刀?我虽然曾见过李寻欢出刀,但也看不透这一刀的根底,你的剑术虽好,但也要差了一大截。”

    刘若水又摇了摇头,说道,“不,不是差了一大截,就是一线而已,你且看着一剑,如何?。”

    然后,天机老人看到一道剑光闪了起来。

    刘若水出剑之后,他手上的剑诡异的“消失”了。

    天机老人自然清楚,他之所以看不到,只是因为刘若水这一剑太快,使得肉眼难以捕捉到这一剑的轨迹罢了。

    虽然这一剑的确快的有些惊人,但天机纵然江湖这些年,也曾见过这样的剑法。

    当年的沈浪,现在的荆无命,还有刚出道的阿飞,他们的剑也能快到让人看不到的地步。

    不过,看不到不意味着感知不到,事实上,对于真正的决定高手来说,,眼睛并不重要。

    真正让天机老人惊愕的是,他不仅看不到这一把剑,他甚至感觉不到这一把剑的存在。

    似乎在天地间,并不存在这一把剑一样。

    天机老人似乎想要抬起手中的烟锅,但最重还是放弃了。

    剑,就这样顶在了天机老人的脖子上。

    刘若水的剑仅仅停留了几息的功夫,然后就被刘若水收了回去。

    天机老人摸了摸自己的脖颈,问道,“这是小李飞刀?”

    刘若水回答道,“有一小半的确是‘小李飞刀’,但另一大半却是我的‘杀剑’。”

    天机老人初时不懂,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惊色,说道,“你竟然将小李飞刀的刀意化为自己的剑意,真是天纵奇才”

    对于天机老人的评价,刘若水的声音却很平淡,他说道,“废了一对招子,若是没有收获,那可以自尽了。”

    听到刘若水的话之后,天机老人心中有了一个猜测,但是他却不敢确定这个猜测的真假。

    毕竟这个真相未免有些太惊人了,他不相信有人会做出这样的牺牲。

    因此,他想要知道答案,知道真相。

    真所谓人老成精,天机老人知道自己若是问出这个问题,也许会引来杀身之祸。

    但是以他的性子,却必须要弄清这个问题。

    因此他沉默了片刻,然后挣扎着问道,“你,你是故意被李寻欢射瞎的。你想以此为代价习得小李飞刀?”

    顿时,一阵杀气从刘若水身上蔓延开来,好似无数根钢针一样刺向天机老人的皮肤。

    天机老人似乎并没有在意这一股杀气,而是继续喃喃道,“我若没猜错,‘小李飞刀’的心法应该是儒门的心法,因此才能让这一门暗器如此的正大光明。”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李寻欢虽然是一名江湖人,但他家里是货真价实的书香世家,他的父亲,他的哥哥,还有他自己,都曾高中过“探花”,他其实也曾做过朝廷的高官,只是他厌倦了功名,才弃官归隐;。

    因此,李寻欢为人总是有些迂腐,总是优柔寡断,因为他是一个儒生,他自然要遵守“程朱理学”,遵守“三纲五常”。

    天机老人见到刘若水之后,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刘若水和李寻欢似乎有些相像。

    但是两个人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似乎没有一点的相像之处。

    到了这个时候,天机老人终于醒悟过来,两人想象的地方,其实就是那一身书卷气。

    听到天机老人的话之后,刘若水的手悄然握住了腰间的利剑,似乎随时可以出鞘。

    但最终,刘若水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用低沉的声音说道,“不错。”

    天机老人叹了口气,他脸上露出了一丝了然之色。

    “看起来,我输的的确不冤枉。”

    刘若水说道,“不一样,我虽然瞎了,但按照我的估计,只要我练成那一招,却有可能重现光明,因此我可以用眼睛赌一赌。”

    天机老人感觉自己这一辈子也没有像今天一样吃经过,以他的见识自然能看得出来,刘若水的眼睛已经彻底毁了,除非他能像壁虎一样断肢重生,否则绝不可能恢复光明。

    因此他不由得问道,“这,可能吗?”

    刘若水似乎不想提及这个问题,或许他对此也并没有抱太多的希望,只是随口说道,“也许吧。”

    对于这个问题,天机老人并没有追问,因为他知道,即使刘若水真的有可能重复光明,那一定是极端困难的事情。

    他只是叹道,“同为儒生,难怪你能学会小李飞刀。只是不知道,身为一个读书人,你怎会有这样大的杀性。”

    在这个时代,王阳明先生还没有出世,因此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门学问,叫做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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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斗毒

    到了这个时候,酒店里面原本沉重的几乎要凝固起来的沉重终于散去了,让酒店里面的其他人终于能够喘一口气。

    或许是感觉到形式感到缓和下来了,坐在一旁,在两人交手之后,什么都没有说的孙小红站起身来,拎起一个酒壶,到了两碗酒。

    她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就像那漫天落叶飘零间,天地间的一抹红色,是秋日里最为亮丽的色彩。

    只不过就算她在聪明,在不知不觉之间,也会做傻事。

    两人接过手中的孙小红递过来的酒之后,都不由自主的愣住了。

    天机老人认真闻了闻酒里面的味道,然后苦笑着说,“如果我说,我孙女只是想让你我喝一碗水酒,你信吗?”

    这话有点古怪,饶是孙小红聪明至极,也不解其意。

    只是刘若水的话,却让她勃然色变。

    刘若水说道,“我当然相信,酒里面的毒并不是孙姑娘下的。”

    说完这一句,他眼睛朝四处搜索,虽然这毒不可能毒死他,但是一定能给他制造麻烦,他不是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人。他知道下毒的人一定在附近,只是任他把周围的人都瞧了一遍,没有发现丝毫问题。

    整个酒店里面只有四个人,刘若水,天机老人,孙小红,还有孙驼子。

    无论哪个人,都不可能下毒。

    当然,有时候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

    闻言,天机老人稍稍放心了一些,说道,“你知道这毒是谁下的?”

    刘若水笑道,“当然知道,算算日子,他应该已经来到中原了。”

    天机老人沉吟片刻,然后说道,“是苗疆的五毒童子?你怎么得罪他了?”

    天机老人知道知道五毒童子

    传言说五毒童子,擅用毒,可借用一切动植物为媒产生毒杀人,长相丑陋,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侏儒。

    年纪虽小,但已杀人如麻,武林中人无不闻风丧胆。从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因为他从不露面。又或者说见到他真面目的人全都会变成死人。

    刘若水答道,“没什么问题,只是杀了他几个童子罢了。不过,今天这酒是不能喝了,我不得不走了。”

    天机老人略微担忧的说道,“五毒童子的武功自然不值一提,但是他的毒功却极为可怕,须知天下的毒无非有两种,一种是草木之毒,一种是蛇虫之毒。草木之毒是从植物体内提取出来的,要想无色无味混入酒中自然极难,只有那蛇虫之毒虽然难以提取,但是经过特别的手法炮制,却可以无色无味,使人察觉不出来。当今天下,除了五毒童子以外,有这种本事的不过两三个罢了。”

    刘若水微微一笑,说道,“那也未必。”

    说罢,他端起酒杯,然后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喂,你傻啊,明知道有毒还喝?”孙小红见到刘若水的举动之后,连忙喊道。

    “无妨,有毒的酒才更有滋味。”刘若水轻笑道。

    如果没有防备,这酒对他的确有几分威胁,但他既然有了防备,还认真闻了闻酒里面的味道,自然不会有丝毫畏惧。

    刘若水放下酒杯,然后对天机老人说道,“孙老先生,今天我已经兴尽,是该离去了。”

    于是,刘若水站起身来,打算离去。

    不过等到他走到酒馆门口的时候,忽然回头说道,“对了,孙老先生。天下之毒并非只有草木之毒和蛇蝎之毒,还有矿石之毒,气毒,甚至用好了,水都可以作为毒物。严格说来,只用运用得当,练最普通的食物都可以作为毒药。这下毒的功夫,五毒童子还差的远。”

    刘若水在街道上转了很久,但始终没有找到那个长不大的侏儒。

    不得不说,这个侏儒下毒的本事的确一般,但藏猫猫的本事却非比寻常。

    搜查了一段时间,刘若水就感觉自己有些饿了。

    恰巧,他的闻到了一种特殊的香气。

    原来街角有些油煎饼的摊子,生意好得很,居然有不少人在排队等着,买到手的立刻就用大葱蘸甜面酱就着热饼站在摊子旁吃,有的已吃完了,正在用袖子抹嘴。

    不过,刘若水对食物向来比较讲究,因此他就直接略了过去,打算找一家上好的酒店。

    至于五毒童子?

    他的毒术虽然不错,但也仅仅只是不错罢了。

    虽然刘若水擅长的是医术,但医毒向来不分家。

    但是这个时候,他忽然听到一声喊叫。

    突听一个孩子哭嚷着道:“我要吃饼……娘,我要吃饼。”他手上拿着个面馍馍,却不肯吃,盯着饼摊上的新鲜还冒着热气的油饼,又哭又闹。

    饼摊旁的杂货店里就有个满身油腻的肥胖妇人走了出来,给了他一耳光,拎起他们的耳朵往杂货铺里拖,嘴里还骂骂咧咧地道:“死不了的小囚囊,有面饽饽给你们吃,已经是你们的造化了,还想吃油煎饼?等你那死鬼老子发了财再吃油煎饼吧。”

    那孩子哭着道:“发了财我就不吃油煎饼了,我就要吃蛋炒饭。”

    听到孩子的哭声之后,刘若水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

    然后,刘若水掏出一块碎银子,对老板说道,“给我一块饼。”

    拿到油饼之后,刘若水将其递给了那个小孩子,说道,“小朋友,你我换一下,可好?”

    小孩子自然心满意足,连忙接过刘若水手中的油饼,然后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只是等到他吃完油饼,刘若水依然没有享用那块面饽饽,而是笑道,“五毒童子,我的饼好吃吗?”

    这时候那孩子抬起头来,他把面皮撕开,露出一张奇丑无比的脸蛋,这孩子正是五毒童子。那肥胖妇人惊吓到一边,道:“你不是兔崽子,你到底是什么怪物。”她被五毒童子的面目吓得瑟瑟发抖,腿脚酸软,瘫在一旁。

    五毒童子脸上露出一丝不解之色,因为他遇到了一件有生以来最荒唐的事情。

    他中毒了。

    这本来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因为他身上有数十种毒交缠在一起,所以形成了百毒不侵的特异体质,原本是不可能中毒的。

    但是,他的确已经中毒了,他的身体已经僵硬无比,连一根小手指都都动弹不得。

    不过,以五毒童子的性子,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

    忽然之间,他脚底下出现了无数条蠕蠕而动的黑影,有大有小,有长有短,有的是蛇虫,有的是蝎子,有的是蜈蚣,只能嗅到一阵阵扑鼻的腥气。

    刘若水笑了笑,然后说道,“何苦呢。”

    刘若水的拿手轻轻一挥,登时那些蛇虫就好似遇到了什么天敌一样,飞也似的逃走了。

    的确,在当世,五毒童子的毒术虽然不是天下第一,也能排入前五。但他和刘若水相比,却实在是关公面前刷大刀。

    (感谢梦e帝的20点打赏,感谢超级宇宙无敌大帅哥的20点打赏。)

第十六章 阿飞

    拿着手中的五毒宝典,刘若水心中有一种很郁闷的感觉。

    瞎子,自然是看不到字的,刘若水的精神力虽强,甚至能够观察到沙子的纹理,但也不可能根据墨迹的身后,阅读五毒宝典里面的文字。

    刘若水知道,等自己领悟真正的剑道之后,自己就得想办法重现光明了。

    对于别人来说,瞎眼自然是无药可医,但他却有四种法子。

    第一种方法和第二种方法最简单,而且是同一种方法

    只要刘若水再一次失败,不得不再次夺舍重生,自然能够重见光明。

    而刘若水若是能够成功,那按照传说,他的身体必然会进行一次“重塑”,别说他只是瞎了眼,就算他五感尽失,也能够再次复生。

    不过,除非到了末路穷途,或者有完全的把握,他不会选择这个办法。

    有句话说得好,“事不过三”,“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刘若水曾两次试图突破“炼虚合道”,两次失败,若是第三次再不成功,他恐怕终生无望迈入那一个境界。

    至于第三种方法,则是换眼。虽然当世没有医生能办到这一点,但是刘若水自己却能够完成换眼的手术,甚至就算是换肝,换肾也不是难事。

    他虽然无法给自己动手术,但是他可以培养一个传人。

    但是别人的眼睛终究是别人的,就算他能够换目,也必然会出现排斥反应。而想要将迈入武道的最高境界,身体必然要“圆满”,因此除非必要,他不会做这种因噎废食的举动。

    至于第四种办法,只是设想罢了。

    挨了以及小李飞刀之后,李若水已然明白,小李飞刀其实已经不仅仅是一门武功,它其实已经可以算是一门“神通”,一个源与儒家心法的“神通”。

    “思诚为修身之本,而明善又为思诚之本。”

    小李飞刀最重要的地方就在于心诚,来源于“程朱理学”,李寻欢诚心于小李飞刀,小李飞刀自然诚心与李寻欢。

    因此,小李飞刀有一种诡异的能力,那就是“判断”,基于李寻欢道德理念的“判断”。

    如果符合李寻欢的道德观念,那就算李寻欢想杀人,小李飞刀也杀不了人。如果不符合李寻欢的道德观念,那就算李寻欢不想杀人,他也杀不了人。

    如果没有这种“判断”能力,刘若水的剑和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其实已经差不了多少。

    当然,若是想要衍生出这种近乎“神通”的变化,刘若水还有一段路要走。

    因此,刘若水猜测,如果他能创造出一门基于“医道”的武功,将其衍生出近乎“神通”的变化。

    那么,这门武学就有可能达到,“活死人,肉白骨”的效果。

    不过,什么事情都有个先难后易的过程,因此在刘若水将自己的剑练到真正的大成之前,他不会考虑双目复明的事情。

    因此,这一门被他费了不少心思弄到的《五毒宝典》就能暂时封存了。

    不得不说,这是一件有些可惜的事情。

    其实,刘若水也不得不承认,五毒童子的毒术的确有可取之处。

    五毒童子的毒术其实太过偏激,他先让自己中毒,让中了数十种最厉害的毒药,然后让其产生了一种“平衡”,使得自己能够百毒不侵。

    这种做法有些类似“七伤拳”,先伤己,再伤人,因此五毒童子最多也就能活四十岁上下,等到他年老体衰。

    甚至只要他受到了重伤,压不住体内之毒的时候,就是他殒命之时。

    正因为这一点,他做是才那样的癫狂,歇斯底里,因为他时刻与死亡为伴。

    但也因此,他拥有最可怕

    刘若水之所以能够让五毒童子动弹不得,不是他用了什么厉害的毒药,因为无论他在馒头里面加了什么药材,五毒童子都能够闻得出来。

    事实上,那个面饽饽非常的“干净”,就是一块普通的“面饽饽”。

    五毒童子中的“毒”其实就是刘若水说的那一句话。

    “五毒童子,我的饼好吃吗?”

    说那句话的时候,刘若水运用了精神力量,让五毒童子以为自己中毒了。

    然后,他体内的毒素为了“祛毒”,于是因此而发生了紊乱。

    于是,他就不能动弹了。

    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和惊弓之鸟差不多,只要运用得当,“语言”也是一种毒。

    若非五毒童子的毒术已经高到了一定的境界,他也不可能因此而“中毒”。

    不过,他的毒术和刘若水相比,却太稚嫩了,他不过是在一个世界之中称雄罢了,而刘若水的医术却汲取了三个世界的精华。

    当然,刘若水的武道也是一样。

    若非刘若水分心太多,他的剑术早就能够达到小李飞刀的境界。

    但是现在,他还需要磨砺因此

    荆无命,郭嵩阳。

    原本,还应该有一个阿飞,但是刘若水就算脸皮再厚,也不能和他动手。

    “阿飞,你应该看到了,我不需要你的护卫。”

    刘若水终于忍不住了,他回过头,向着街道上的一处隐蔽的地方看去。

    在那里,有一个人,他身上穿着套青布衣服,本来很新,但现在已满是泥污、汗垢,时间、膝头也已被磨破。

    他身上也很脏,头发更乱。

    但无论他看上去多么狼狈,他整个人看来就如同那柄插在他腰带上的剑。

    一柄没有鞘的剑!

    事实上,阿飞并不是刚刚到,在刘若水离开兴云庄之后,他的身后就出现了这么一条尾巴。

    毫无疑问,这就是李寻欢安排的,这个世界上,能够让只会杀人的阿飞做护卫的,也就只有李寻欢了。

    虽然李寻欢为人太迂腐,但是做他的朋友,的确是一件很舒心的事情,虽然刘若水已经和他绝交,但他依然没有和刘若水绝交。

    只不过,刘若水并不需要阿飞的护卫。

    当然,刘若水想方法把他摆脱了。

    只是刘若水在小镇停留太长时间了,让阿飞找到了刘若水。

    虽然刘若水已经故布疑阵,但是他依然追上来了。

    世上也许只有阿飞一个人能追踪到刘若水!

    最狡猾,最会逃避,最会躲藏的动物是狐狸。

    最精明,受过最严格训练的猎犬,也未必能追得着狐狸。

    但阿飞十一岁时就曾经赤手空拳捉住了一条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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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飞剑客

    果然,阿飞走了出来。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不得不说,阿飞其实非常的英俊,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看到阿飞之后,刘若水不由得有些头疼,因为他看到了阿飞的剑。

    也就是说,一场大战恐怕难以避免了。

    阿飞的脸虽也是沉静的,冷酷的,但目光随时都可能像火焰般燃烧起来,就算将自己的生命和灵魂都烧毁也在所不惜。

    但是在刘若水对手的名单里面,没有阿飞的名字。

    因为按照天机老人的说法,阿飞其实不懂得什么武功,他只懂得杀人,事实上,他连最基础的点穴功夫都不懂。

    独孤求败对剑术的看法是,剑术到了最高层次的时候,“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而阿飞的“剑”,其实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鄂,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拿着这样的剑,不是证明阿飞的落魄,而是证明他的恐怖。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阿飞的剑很快,至少不会比刘若水的剑慢上半分。

    因此,刘若水恐怕留不了手,也就是说两人只要一交手,恐怕就会分出一个生死。

    这,自然不是刘若水希望见到的。

    但是,这个世界上总会有太多无奈。

    阿飞的眼神已经告诉刘若水,他现在渴望的什么。

    虽然如果刘若水不愿的话,那么阿飞绝不会出剑,但是刘若水若是那样做的话,已经算是对阿飞的侮辱了。

    因此,刘若水略微有些无奈的说道,“你不用关心李寻欢,他不是我的朋友,我也没有他那样的朋友。”

    不管是什么原因,当小李飞刀射瞎自己双眼的时候,刘若水就已经和他恩断义绝。

    阿飞的脸顿时涨红了,在他的心中,李寻欢恐怕是最值得尊重的人。

    毕竟,阿飞还很年轻,就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李寻欢的确是最值得尊重的人。

    “孝悌”,“忠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虽然李寻欢是一个江湖人,但他却是最为正统的儒家士子。

    在阿飞这种心灵极为存粹的少年来说,李寻欢的作为可以称得上“完美”,就像传说中的人物一样。

    “闭嘴。”阿飞气恼的说道,就像一个孩子听到有人侮辱他的父母一样。

    面对阿飞的呵斥,刘若水只是笑了笑,然后说道,“等你真正长大了,恐怕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和李寻欢做朋友,即是一件最值得高兴地事情,也是一件最痛苦的事情。”

    然后,刘若水语气变得有些悠长,“其实,能和李探花结交,我其实也引以为傲。但能和他绝交,我也很庆幸。”

    “好了,说了这么多,你恐怕已经倦了,拔剑吧”

    阿飞安静的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刘若水的话,直到听到“拔剑”两个字之后,才点了点头。

    阿飞自有了野兽为伴,是一个在山野中成长起来的“野人”,因此他并不懂“人性”。

    但是,他不懂人,却懂剑。

    他按在腰间的手奇快无比的一动,腰上的‘剑’弹射而出,落到了他掌心之中,只听啵的一声,空气被长剑刺破,剑光如飞星,点杀而至。

    剑光交击,如闪电,

    果然是快剑!

    他不是没有见识过快剑,连他自己都是以剑速见长,但是阿飞剑法之快,仍是令他有些吃惊。

    阿飞的剑法没有任何繁复的花招,直来直去,似乎将一切的变化都化为一刺!

    刘若水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纯粹’,一种纯粹的快。

    任何武功修炼到巅峰,其实都是殊途同归,不论是千变万化,繁杂多变的武学,还是大繁至简的武学,在本质上都没有任何区别,但练武之人却有千百种,人的心理更是复杂多变,任何武学经人手之后都失去了纯粹的真意。

    但是,阿飞的剑法却是纯粹得不染丝毫尘埃,每一剑击出都似以灵魂激发,以生命作献祭,非但要带走敌人的性命,就连自己的性命也是毫不在意。

    这剑法虽无丝毫精妙可言,但实已极为可怕,放眼当代,或许还不能冠绝武林,却已能纵横一时了。

    在阿飞出剑的时候,李若水也出钱了。

    只是刘若水的剑并不快,反而比较慢,慢的就好似乌龟在地上慢慢爬一样。

    只见左手剑诀斜引,木剑横过,画个半圆,平搭在阿飞手中之剑的剑脊之上,劲力传出,剑身登时一沉。

    若是别人,恐怕会心有不甘,一剑不果之后,必然会刺出第二剑。

    但阿飞却立即撤剑,身体连连退后了数步,方才站住了脚。

    出剑的阿飞不再是那个青涩少年,而是一名真正的绝世剑客。

    阿飞沉声问道,“这是什么剑法?”

    刘若水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这是太极剑法,讲究以柔克刚,最能克制你手中的快剑。”

    “好!”

    阿飞只说了这么一个字,然后有是一剑此来。

    这一剑和上一剑其实没有太多的差别,一样的角度,一样的奇快无比。

    但面对这一剑,刘若水却皱起了眉头。

    在别的地方,这一剑和上一剑其实并无不同,不同的地方,只有一点罢了。

    那就是“杀气”。

    上一剑,阿飞还可以留手,但这一剑却是必杀之剑。

    这一剑,若是不伤人,那就会伤己。

    但见一道剑光闪过,一抹鲜血流了下去。

    刘若水“看”了一眼自己险些被剑刺穿的右手,不由得惊叹道,“真是一把好剑。”

    直到这一刻,李若水才真正的正视了阿飞。

    他的剑比刘荣水想象中还要锋利一些,甚至都有资格穿透自己的脖子。

    此时的阿飞不应该被称之为阿飞,应该称之为“飞剑客”。

第十八章 错位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刘若水将自己的手心止血之后,开口说道。

    “不错,我也只能再出第三剑。”阿飞也不吝暴漏自己的短处,爽快的说道。

    阿飞出手,向来是一剑必杀,若是没有把握,他宁死也不会出剑。

    但面对刘若水,他却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可以出剑。

    失败了一次之后,阿飞的“剑心”就出现了一层雾霾。

    他的第二剑若非见了血,恐怕他自己也会因此而受到重创。

    第三剑,恐怕便是阿飞最后的“勇气”了,若是他再无法击败刘若水,那么他终生也无法击败刘若水。

    更何况的是,从此以后,他的心灵将会被雾霾遮掩,他的剑术以后不会有半点提升,反而会不断退步,直到他变成一个再也不会持剑的普通人为止。

    因此,阿飞的眼睛变得非常认真,就好似要狩猎的孤狼一般。

    这一剑,他自然要出动全力。

    见到阿飞此时的样子,刘若水心中难免不由得有些踯躅,他自然不可能故意败给阿飞,那不仅是对自己的侮辱,也是对阿飞的侮辱。

    但是,他却不想断了阿飞的武道之路,对于一个武者来说,恐怕没有比这还残忍的事情了。

    可是,刘若水也无法阻止接下来事情的发生,无论接下来会多么的残忍,他都必须去做。

    一刻钟过去了,阿飞依然一动不动,因为他没有找到一点出手的机会。

    刘若水不想让他出手,他就无法出手。

    在剑术上,刘若水和阿飞相比,只是略胜一筹,甚至只是伯仲之间罢了。但在武道上面,刘若水胜过阿飞太多了。

    只是,现在虽然是僵局,但僵局不可能永远是僵局。

    如果真到了必要的时候,阿飞恐怕会强行出手。

    那样的话,结果恐怕只有一个。

    阿飞陨落。

    毕竟,他的剑实在太过锋芒毕露了,如果伤不了别人,就会伤了自己。

    刘若水心中自然有些不忍,因此他忽然开口说道,“你是怎么刺出手中之剑的。”

    阿飞运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

    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肋下刺,往胯下刺,往耳边刺。

    他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他之所以只用“刺”,只是因为这样是最快的。

    事实上,刘若水当初创造出“疾风十二剑”的时候,和阿飞是同样的想法,可是他最擅长的,只是一招“直刺”罢了。

    因此,刘若水自然有些不解。

    听到刘若水的问题之后,阿飞不假思索的答道,“不知道,一直以来,我就是这样练的。”

    这是一个有些瞠目的答案。

    他快,只因为他比别人专心,他若是练了别的武功,就会因此分心,也就不能这么快了。

    刘若水之所以办不到,也只是因为他“分心”的缘故。

    天渐渐黑了,阿飞原本锐利无比的眼睛逐渐变得有些黯淡。

    阿飞的耐性很好,他为了猎杀一条孤狼,曾在雪地里面藏了三天三夜,一动不不动。

    他可以等,一直的等下去,哪怕等到死也无妨。

    但是,他能够等下去,那必然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相信自己能够取得胜利。

    但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信心一点点的被消磨掉了。

    等到他只剩下最后一点信心的时候,就是他不得不出鞘的时候。

    幸好,苍天没有那么残忍。

    变数出现了。

    在阿飞和刘若水的身后,出现了几盏灯笼。

    前面两盏灯笼,后面还有两盏灯笼,相隔约摸三丈。

    前面的灯笼与后面的灯笼间,还有两个人。

    两人的身材都很高,都穿着金黄色的衣衫,前面一人的衫角很长,几乎已覆盖到脚面,但走起路来长衫却纹风不动。

    后面的一人衫角很短,只能掩及膝盖。

    前面的一人赤手空拳,并没有带什么兵器。

    后面的一人腰带上却插着一柄剑。

    刘若水忽然发现这人插剑的法子和阿飞差不多,只不过阿飞是将剑插在腰带中央,剑柄向右。

    这人却将剑插在腰带右边,剑柄向左。

    这两人走路却很特别,后面的一人每一步踏下,却恰巧在前面一人的第一步和第二步之间。

    这条腿看来就好像长在一个人身上似的。

    前面一人踏下第一步,后面一人踏入第二步,前面一人踏下第三步,后面一人踏下第四步,从来也没有走错一步。

    看到这两人人之后,刘若水笑了,“太好了,我们今天不能继续比剑了。”

    两人自然无法比剑了,在另外两个高手的窥伺下,阿飞自然刺不出手中之剑。

    阿飞冷漠的说道,“就算今天无法比试,你我之间依然会有一战。”

    刘若水笑道,“也许吧,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三十年,谁知道你这一剑会什么时候刺出去呢。”

    在当世,能阻止刘若水和阿飞的人并不多,李寻欢算一个,而上官金虹和荆无命加起来也算一个。

    对于他们两个的到来,刘若水并没有丝毫惊诧,李寻欢在这里,天机老人在这里,他们两个自然也会在这。

    阿飞的眼睛瞧着荆无命。

    荆无命也在瞧着他。

    两人的目光相遇,就宛如一柄剑刺上了冰冷灰暗的千年岩石。

    谁也猜不出是剑锋锐利,还是岩石坚硬!

    两人虽然都没有说话,但两人的目光间却似已冲激出一串火花!

    这两个人是多么相似啊,但他们又决然不同。相同的是他们的剑,不同的是他们的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两人是宿命之敌。

    可惜的是,今天,他们两个无法交手了。

    因为,刘若水开口说道,“你帮我对付上官金虹,我对付荆无命,可好?”

    如果从存粹对敌的角度来说,这种安排并不合理,荆无命和阿飞才是宿命的对手。

    只是对于刘若水来说,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不错,但也就是那个样子罢了。

    或许,他的确是当世的天下第一,但对刘若水来说,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磨刀石”。

    相反的是,荆无命的剑术虽然比不上上官金虹的“龙凤环”,但是却可以帮刘若水磨砺手中的利剑。

    第一个出手的是阿飞。

    他的剑藏在剑鞘里面已经太久了,此时已经不得不出鞘了。

    看到阿飞出手之后,荆无命也向前一步,似乎想要阻止阿飞。

    但是他却办不到了,相反的是,他的身体不停的往后退,连连退了三四步,方才停住了脚步。

    “你干嘛不出剑。”刘若水将半出鞘的剑压了回去,然后要有兴致的说道。

    “没有……机会。”荆无命的声音虽然很平淡,但是却偏偏给人一种极为极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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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无命

    好浓厚的死意。

    荆无命和阿飞虽然很像,他们的剑也有七八分相似的地方,但是阿飞的剑不会像荆无命一样充满死意。

    确切点说,阿飞是不畏死,而荆无命是不想活。

    对他来说,能够为上官金虹而死,那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那是他的归宿。

    因此,刘若水出剑的时候,用了守势。

    因为刘若水知道,荆无命对“以伤换命”这件事是非常乐意的。

    哪怕是用自己的命,换刘若水的伤。

    因此面对荆无命刺过来的快剑,刘若水并没有用快剑抵挡,而是用了守势

    刘若水用剑轻轻一挑,将荆无命的剑轻轻架住,然后将其挑在一边,好似用剑画了一个圆圈一般。

    太极剑。

    对付阿飞,荆无命,最适合的就是太极剑这种以柔克刚的功夫。

    原本,刘若水以为,荆无命会做出了阿飞一样的选择,会选择以退为进。

    但是刘若水想不到的是,荆无命不退反进,只是将剑微微一倾,然后一剑对着刘若水的右臂刺了过去。

    与其同时,他的胸口的露出了数处破绽,空门打开。

    见此,刘若水毫不犹豫的一剑刺了下去。

    然后,一点鲜血就从荆无命的脖子上流了下去,他原本死灰色的眼睛彻底没了光彩。

    “好一个荆无命!”刘若水捂住右臂的伤口,苦笑道。

    以伤换命。

    荆无命真不愧“无命”的名字,他是这不要命,刘若水可以确定,他刚刚的破绽是故意露出来的。

    他之所以这样做,只是为了引诱刘若水,让他刘若水一剑刺死他。

    然后,他就有机会伤到刘若水了。

    的确,他做到了。

    在刘若水的右臂上面,插了一把剑,剑入三分。

    刘若水可以确信,三天之内,自己的右臂是不能用了。

    “真是一把好剑!”刘若水将荆无命的剑一寸一寸的从自己的右臂上拔了出来,惊叹的说道。

    乒乓!

    在上官金虹的攻势下,阿飞已经节节败退,左右躲闪。

    甚至,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再一次拔剑。

    因为他根本找不到出剑的机会。

    “退下吧,阿飞,你现在还不是他的对手。”刘若水沉声说道。

    阿飞的脸上虽然露出一丝不甘之色,但他还是乖乖地退下了。

    他知道,自己的确不是荆无命的对手,就算再比一下去,也是徒然。

    阿飞剑法的可怕之处并不在“快”与“狠”,而是“稳”与“准”。

    他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命,至少也得有七成把握,他才会出手。

    所以他必须“等”!

    等对方震出破绽,露出弱点,等对方给他机会一他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能等得更久。

    这大概也是他和荆无命唯一的不同点。

    因此,阿飞还活着,但荆无命已经死了。

    但是,阿飞终究没有伤到刘若水,而荆无命却废掉了刘若水的一只手臂。

    看到刘若水垂着的右臂,上官金虹脸上没有露出一丝表情,只是开口说道,“可惜了。”

    可惜的是什么?

    可惜的是荆无命已经死了?可惜他只废掉了刘若水一条手臂,还是可惜刘若水并不在巅峰状态?

    “没什么可惜的,这样公平,刚刚好。”刘若水平静的说道。

    一直以来,刘若水练得都是右手剑,断了右臂,手上的功夫就废了大半。

    但在刘若水眼里,却是刚刚好。

    上官金虹虽然是不世之材,但碍于自己的“眼光”,他在招式上面虽然已经出神入化,但是内功确有些不足。

    因此,挨了荆无命一剑之后,两人的实力就平均了。

    到了这个时候,刘若水都无法判断这一战的胜负了。

    若是运气不好,刘若水也可能会殒命。

    虽然可能因此而殒命,但刘若水的眼睛却变得异常明亮。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刘若水已经很久没有畅快淋漓的战斗过了,哪怕是和李寻欢那一战,他虽然获益良多,但是并没有尽兴。

    没有人知道,在李寻欢出刀之前,刘若水其实一直在忍耐,忍住自己的杀意。

    因为刘若水若是愿意的话,只需一瞬间的功夫,自己就能将其斩杀。

    因此,那一战自然不会不痛快。

    “来,出环吧,让我看看传说中的‘手中无环,心中又环’到底是什么境界。”刘若水看着上官金虹的双手,轻声说道。

    上官金虹没有说话,但是他的身体却动了。

    他右手的两根手指好似锥子一般,朝着刘若水的双目剜了过去。

    “刷”。

    一道剑光骤然亮起,朝着他的手指劈了过去。

    看到这一剑,另一头的阿飞不由得惊住了,因为他感觉得到,这一剑的速度恐怕不会比他慢上一分。

    但是,刘若水的右手已经受到重创,他现在用的是并不擅长的左手剑。

    阿飞的心中不由得有些苦涩,虽然他知道,刘若水对他已经手下留情了,但是他没想到,两人竟然差了这么多。

    见到刘若水这一剑,上官金虹却是不慌慌,只见他的两根手指合拢起来,然后朝着剑身上敲了过去。

    登时,刘若水的手不由得微微一麻。

    “上官帮主,你可是想要刺瞎我的双眼?要知道,我的眼睛已经瞎了,你这样做,岂不是多此一举?”刘若水收回手中之剑,然后绕有兴致的问道。

    “我调查过你,你和阿飞,李寻欢同时出现。只是我虽然查不出阿飞的具体来历,但却查出他是关外有名的猎人,并且应该和已经归隐的‘天下第一名侠’沈浪有关,但是我却查不出你的半点跟脚,就像你没有过去一样。”上官金虹顿了顿,然后继续说道。

    “然后,我就调查了你经历过所有的战斗,发现你并没有内气,但却练就了一身绝世的横练功夫,莫说刀剑,就算是神兵利器也上不了分毫。”

    接下来,上官金虹的语气变得有些惊叹,“荆无命的剑,我是知道的,他刚刚必然是想要砍断你的右臂,只是他没有办到。”

    接下来的话就不用多说了,因为上官金虹刚刚要做的,不是刺瞎刘若水的眼睛,而是想要顺着两眼的窟窿,插进刘若水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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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失环之后复得环

    刘若水之所以不曾把上官金虹放在眼里,只是因为上官金虹既无法对其造成威胁,有不会对他的武道有所脾益的缘故。

    因此,当他的右臂受到重创之后,他就对上官金虹谨慎起来。

    上官金虹在兵器谱上的排名能位列第二,超过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自然不会是浪得虚名之辈。

    要知道,“龙凤环”其实应该算是“奇门兵器”的一种,本应该以“机巧”为主,但是上官金虹既然能将其练到“手中无环,心中有环”的地步,自然可见他的可怕。

    在刘若水眼里,“手中无环,心中又环”恐怕不比“手中无剑,心中无剑”要逊色多少。

    刘若水原本对上官金虹不屑一顾,是因为他知道,龙凤环再厉害,也伤不到他的分毫。

    但现在看来,上官金虹也知道这一点。

    因此他的目标是刘若水的眼睛。

    眼睛本来就是刘若水最柔软的地方,更何况他的眼睛还被小李飞刀射瞎了。

    “不愧是上官金虹,双眼大概是我身上唯一的弱点了。”刘若水有些叹服的说道。

    “不仅仅是双眼,还有那里。”上官金虹的眼睛看向了刘若水的右臂。

    “手臂不算,你可不会像荆无命一样,为了断我一臂,竟然把命都送上了。”刘若水开口说道。

    上官金虹是名副其实的枭雄,信奉的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让天下人负我”,他或许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而牺牲一条手臂,但不可能为断掉刘若水一条手臂,而牺牲自己的性命。

    “不过,上官帮主变得如此啰嗦,莫非你心中已经没有半点胜算?”刘若水继续说道。

    上官金虹冷声道,“正好相反,我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

    刘若水心中不由得一奇。

    因为他知道,以上官金虹的本事,必然早已知道他的实力,自己的所有情报恐怕都已经掌握在了上官金虹的手里。

    虽然上官金虹会说谎话,但他绝不会在这个时候说谎。

    那么,上官金虹为何会有这样的自信?

    很快,刘若水就明白过来。

    因为他在上官金虹的手臂上,看到了两只金环。

    毫无疑问,它就是兵器谱排名第二的凶器:子母龙凤环。

    上官金虹已经到了“手中无环,心中有环”的境界,他的手臂上为何又出现了这一对金环?

    看到这一对金环之后,刘若水眼睛微微一缩,然后说道,“失环之后复得环?”

    刘若水说的虽然是疑问句,但用的却是肯定的语气。

    “不错,所以你今天可以死在这里了,然后把你埋在我的屋子里面。”上官金虹用一种残酷的语气说道。

    对于上官金虹的挑衅,刘若水并没有在意,而是喃喃道,“得环而忘环,以你的情况,不应该能够踏入这个境界。”

    如果上官金虹达到了“忘环之后复得环”的境界,能够再次找到心中的“环”,那么就算面对“出鞘”的小李飞刀,他虽然无法获胜,但至少能够保住自己的性命。

    刘若水开口问道,“上官帮主,你是什么时候找到心中的‘环’?可否让我知道?”

    上官金虹冷声道,“就在三天前。”

    三天前,正是刘若水击败天机老人的时候。

    于是,刘若水猛然懂了,不由得苦笑道,“没想到,你竟然将权利看的这么重。”

    如果说,上官金虹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那恐怕只有一个变化。

    那就是,他的对手由李寻欢变成了刘若水。

    如果说,面对李寻欢,他还有心理优势的话,那么刘若水简直就是一个他不可能战胜的对手。

    他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刘若水和李寻欢那一战,没有看到刘若水和天机老人那一战,但是对于那两战的情况,上官金虹如数家珍。

    毕竟,金钱帮是江湖上最大的势力,而钱能役鬼,也能通神,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世上绝没有比钱再好的东西了。

    因此,上官金虹将“金钱”,将自己的“金钱帮”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而现在,刘若水已经威胁到了他的“金钱”,他的“金钱帮”。

    要知道,当今天下,原本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的“金钱”,毕竟天机老人已经老了。

    至于李寻欢,他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更无法成为上官金虹的对手。

    但刘若水不同,对于上官金虹来说,刘若水是一个真正的“威胁”。

    虽然两人只是第一次见面,但是上官金虹能够感觉得出,两人身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知道的越多,上官金虹就越确定,刘若水是他的“威胁”。

    这种猜疑其实并非是“空穴来风”,上官金虹并不知道,刘若水其实并不会威胁到他,也不会威胁到金钱帮。

    因为在金钱帮里面,虽然有很多武功秘籍,但是却并没有刘若水需要的,对他来说,当世的武功秘籍是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并没有多大用处。

    因此,他自然不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却创造一个势力,帮他搜罗这些东西。

    至于上官金虹,他的武功虽高,但是却不会给刘若水的武道带来益处,因此刘若水并没有和他一战的兴趣。

    不过,如果金钱帮里面有他需要的武功秘籍,或者上官金虹的武功更高一些,那刘若水必然会是上官金虹最大的敌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以往的上官金虹根本不配当刘若水的敌人,他只是自作多情而已。

    但是,现在的上官金虹,已经配当刘若水的敌人了。

    看到上官金虹手上的双环之后,刘若水终于来了兴趣。

    刘若水看了看上官金虹,又看了看他手臂上的金环,开口说道,“一招。”

    “很好,我们一招定胜负。”上官金虹冷冷说道。

    然后,刘若水做了一个很诡异的动作,那就是他把出鞘的剑插回到了剑鞘里面。

    见到这个动作,上官金虹立即停住了自己的动作,没有让已经脱落到手腕上的龙凤环继续脱落了下去,冷冷的道,“你的剑已经回鞘,难道已经打算引颈受戮了?”

    刘若水笑道,“出鞘的剑的确是剑,但如果剑一直在剑鞘里面,那就不是剑了。”

    上官金虹问道,“那是什么?”

    刘若水道,“那是一把尺。”

    话音刚落,刘若水就出手了,他将手中的剑连剑带鞘的劈了过去。

    他手中的剑不像是剑,而像一把尺。

    他此时的动作,不像是在对付一名生死大敌,而像在对付一个不听话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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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第一种武器:戒尺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多行不义必自毙。”

    “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君子之道,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可与入德矣。”

    上官金虹的“龙凤环”已经到了“失环之后复得环”的境界。因此,在这个世界上,原本没有人能够阻止他挥出手中的龙凤环。

    毕竟,上官金虹的子母龙凤环能在《兵器谱》中名列第二,并不是因为他招式的狠毒,诡险,而是因为他的稳,能将天下至险的兵器,练到一个稳字,这才是上官金虹非人能及之处。

    但是这一次,他的手慢了。

    龙凤环虽然退到了他的手掌,但是却没有了落入他的手心,而是生生的卡在了那里。

    因为在刘若水会尺的那一刻,他的耳边出现了无数的读书声。

    似乎有无数先贤在他的耳边进行呵斥,斥责他的行为。

    就像有无数老师在他的耳边对他训诫一样。

    在这一刻,上官金虹感觉自己好似回到了自己的孩童时代,面对自己第一位先生的时候。

    他有一种感觉,自己若是挥出了龙凤环,那他就是欺师灭祖,狼心狗肺之徒。

    面对这种情况,他如何还能挥的出手中的龙凤环?

    因此,他的眼睛里面出现了一抹犹豫。

    不过只是一瞬间的功夫,眼睛中的犹豫就变成了冷酷,而那一对龙凤环脱手而出。

    “啪!”

    上官金虹感觉得到,自己的脑袋上面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敲了一下,好似在训诫他的平生所为。

    然后,他就昏昏沉沉的倒了下去,睡了过去。

    而这一睡,他就无法再次苏醒过来。

    “咔嚓。”

    两只子母龙凤环射到了刘若水身上,一只射中了刘若水的左腿,一只射中了刘若水的右腿。

    事实上,上官金虹想射中的地方并不是刘若水的双脚,而是刘若水的咽喉。

    但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虽然凭借自己的武学功底,将手中的龙凤环射了出去,但是他已经无法把握龙凤环的位置和方向了。

    能射中刘若水,已经算是他好运了。

    被龙凤环击中之后,一股剧痛从两只腿上传了过来,让他险些扑倒在地。

    但是,刘若水并没有倒下,他咬着牙,站稳了双脚,然后低头看向上官金虹的尸体。

    上官金虹脸上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

    或许,这是因为刘若水的这一尺已经超出了他的见识,或许是他不相信自己已经死了,或许是他不相信自己已经败了。

    但总之,这一代枭雄死的时候,也和其他那些他所鄙视的人没什么两样,也同样会惊慌,同样会恐惧。

    在这一点上,他还不如荆无命。

    在荆无命的脸上,却没有半点惶恐,有的只是略带满足的笑意。

    刘若水甚至怀疑,这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露出笑容。

    “他死了?”

    阿飞也走了过来,看着上官金虹的尸体,低声说道。

    他看的分明,上官金虹的手紧握,仿佛还想抓住什么,他是不是还不认输?

    只可惜现在他什么都再也抓不住了。

    阿飞心里忽然觉得很闷,忽然对这人觉得很同情,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也许他同情的不是上官金虹,而是他自己。

    因为他是人,上官金虹也是人,人都有相同的悲哀和痛苦。

    他虽然没有输,可是他又抓住了什么子得到了什么?

    这一刻,他与其说是在看上官金虹,倒不如说是在看自己。

    “嗯,他死了,死得有些难看。”刘若水回答道。

    “该怎么办?”阿飞开口问道。

    “还能怎么办?就这样把他门两个埋了罢。”

    说罢,刘若水拿起手中的剑,在地上挖了起来。

    用剑挖坑,这并不是什么聪明的做法。因为剑是用来杀人的,而不是用来挖地的。

    如果是想挖地的话,它绝没有铲子,锄头好用。

    但是,刘若水依然这样做了,似乎要用这种方式纪念这位值得一战的对手。

    见到刘若水的举动,阿飞先是微微一愣,然后默不作声的也在地上挖了起来。

    不过片刻功夫,坑就挖好了,因为阿飞的剑是一块铁片的缘故,他的动作还要更快一点。

    然后阿飞就先后将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尸体抱了起来,分别放进了两个坑里。

    等邓飞想要往坑里面填土的时候,刘若水忽然说道,“阿飞,先等一下。”

    说罢,刘若水走到了一颗大树边上,然后一剑斩了下去。

    只听轰隆一声,这颗能让一人合抱的树干就被刘若水砍断了。

    然后,就用剑在树干上砍了起来,最后砍成了两大一小,三块木板。

    那两块大的木板,约有三尺长,一尺宽。小的那一块约有一尺长,一寸宽。

    “你这是想要干什么?”阿飞有些不解的问道。

    刘若水并没有说话,只是用剑在那一块大木板上面刻了六个字。

    “上官金虹之墓。”

    然后又将那一块大木板上面刻下。

    “荆无命之墓”

    然后,刘若水就将自己手中的剑扔进上官金虹的墓里面,然后又将荆无命的剑拔下来,扔进荆无命的墓里面。

    到了这个时候,阿飞终于忍不住了,她开口问道,“你把剑扔了,那你以后用什么?”

    身为一个剑客,是不应该扔掉手中之剑的,因此阿飞的声音里面有一些愤怒。

    刘若水摇摇头,然后说道,“这两把剑,都不是我的。”

    刘若水指着荆无命墓里面的那一把,说道,“这一把,是我在李园里捡的。”

    然后,他又指着上官金虹墓里的那一把,说道,“那一把,是荆无命的。”

    阿飞沉默了片刻之后,又说道,“那你的剑呢?”

    刘若水笑道,“我的剑?我没有剑。”

    “有的,只是一把戒尺罢了。”

    是的,这就是刘若水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把武器:戒尺。

    在以后的日子里,刘若水用这把尺子打过很多人,有孩童,还大人,有侠客,有强盗,有反贼,也有皇帝。

    最终,这把尺子,变成了一个传说。

    见到这一把崭新的戒尺,阿飞似乎明白过来,说道,“如果重排兵器谱的话,这把戒尺恐怕要位列第一了。”

    刘若水摇了摇头,然后说道,“没有和小李飞刀比过,那就说不出胜负。”

    阿飞微微一愣,然后略带紧张的说道,“难道,你还要去找李寻欢?”

    刘若水说道,“嗯,我先要去找一个刀客,看看他的刀,然后我就再去找李寻欢,试一试他的小李飞刀。”

    阿飞用一种略带哀伤的语气说道,“不能不比吗?”

    刘若水笑道,“不比?不再试试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我终究不会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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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傅红雪

    屋子里没有别的颜色,只有黑!

    连夕阳照进来,都变成一种不祥的死灰色。

    夕阳还没有照进来的时候,她已跪在这里,跪在黑色的神龛前,黑色的蒲团上。

    黑色的神幔低垂,没有人能看得见里面供奉的是什么神祇,也没有人能看得见她的脸。

    她脸上蒙着黑纱,黑色的长袍乌云般散落在地上,只露出一双干瘪、苍老、鬼爪般的手。

    她双手合什,喃喃低诵,但却绝不是在祈求上苍赐予多福,而是在诅咒。

    诅咒着上苍,诅咒着世人,诅咒着天地间的万事万物。

    一个黑衣少年动也不动的跪在她身后,仿佛亘古以来就已陪着她跪在这里。而且一直可以跪到万物都已毁灭时为止。

    夕阳照着他的脸。他脸上的轮廓英俊而突出,但却像是远山上的冰雪塑成的。

    夕阳黯淡,风在呼啸。

    她忽然站起来,撕开了神龛前的黑幔,捧出了个漆黑的铁匣。

    难道这铁匣就是她信奉的神祇?她用力握着,手背上青筋都凸起,却还是在不停的颤抖。

    神案上有把刀,刀鞘漆黑,刀柄漆黑。

    她突然抽刀,一刀劈开了这铁匣。

    铁匣里没有别的,只有一堆赤红色的粉未。她握起了一把:“你知道这是什么?”

    没有人知道──除了她之外,没有人知道!

    “这是雪,红雪!”

    她的声音凄厉、尖锐,如寒夜中的鬼哭:“你生出来时,雪就是红的,被鲜血染红的!”

    黑衣少年垂下了头。

    她走过来,将红雪撒在他头上、肩上:“你要记住,从此以后,你就是神,复仇的神!无论你做什么,都用不着后悔,无论你怎么样对他们,都是应当的!”

    声音里充满了一种神秘的自信,就仿佛已将天上地下,所有神魔恶鬼的诅咒,都已藏入这一撮赤红的粉末里,都已附在这少年身上。

    然后她高举双手,喃喃道:“为了这一天,我已准备了十八年,整整十八年,现在总算已全都准备好了,你还不走?”

    黑衣少年垂着头,道:“我......”

    她突又挥刀,一刀插入他面前的土地上,厉声说道:“快走,用这把刀将他们的头全都割下来,再回来见我,否则非但天要咒你,我也要咒你!”

    ……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黑衣少年静静地坐在窗外,静静听着学堂里面的读书声,好似一个普通的学子一样。

    对于学堂里的学子来说,这里只是一个学习的地方,但对于黑衣少年来说,这里简直就像天堂一样。

    对于他来说,哪怕被先生用戒尺鞭挞,那也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享受。

    事实上,自从三年前,他发现这所学堂之后,他每周都会来到这所学堂外面,坐一会。

    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唯一的享受而已。

    苍凉、阴暗、决绝与孤独。

    他这一生,有的只有仇恨罢了。

    这并非是他想要的,但是他这一生却只能拥有仇恨。

    因为,他是傅红雪,为复仇而生的“神”。

    傅红雪人还年轻,但心却已经苍老了!一个年轻的身躯,但却有着苍老灵魂的傅红雪,一个被仇恨支撑着坚强存活下来,仅仅为仇恨而存的傅红雪。

    不过,从今天开始,他恐怕连这唯一的“享受”也会不复存在。

    因为从今天开始,他的复仇之路就算彻底开始了。

    所以,傅红雪听得格外认真,一直等他听完最后一个字,方才叹了口气,转过身,似乎要就此离去。

    “你今天离去的有点早,若是往常,你应该还要多停留三十个呼吸的时间,为什么?”教书先生忽然从门里走了出来,然后叫住了他。

    傅红雪的脚微微一滞,然后说道“我有事去做。”

    他说话很慢,仿佛每个字都是经过考虑之后才说出的,因为只要是从他嘴里说出的话,他就一定完全负责。

    所以他从不愿说错一个字。

    “是去复仇吧。”先生的叹息道。

    “你怎么知道?”傅红雪说道。

    “我当然知道,我来到这里,本就是为了你。或者说,是为了你的刀。”先生轻声叹道。

    “你是谁?”傅红雪不由得问道,他的身体不由得有些发冷。

    “刘若水。”先生平静的说道。

    “刘若水,刘若水。”傅红雪反复的念诵了几遍之后,他的心中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因为他听说过,刘若水的武功乃是天下第一,因此他不可能是自己的杀父仇人。

    他知道,他的父亲白天羽之所以身亡,是因为白天羽先受马空群暗算,然后又有数十位江湖好手一起突击,一直血战到两三里之外,白天羽才力竭而死,这一路上,到处都有死人的血肉和屍骨。

    那天的雪下得很大,地上一片银白,但那战斗结束後,整个一片银白色的大地,竟都被鲜血染红了。

    傅红雪知道,他的父亲的确厉害,在江湖上有着“神刀无敌”的称号,但是他父亲在兵器谱上排名只是第六。

    他也知道,刘若水确曾战胜过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

    他更知道,先生必然是刘若水,因为他看得到,先生的双眼是瞎的,但行走起来却和常人一样灵敏。

    这样的特征,根本是无法冒充的。

    “你找我干什么?”傅红雪低声说道。

    “我想和你比刀。”刘若水轻声说道。

    傅红雪并不知道,刘若水关注他已经很久了,在这三年中,刘若水除了教学生,就是看他学刀。

    在刘若水眼里,傅红雪的刀算不的玄妙,反而非常的笨。

    因为这些年来,傅红雪只练过一式刀法,每天都在不停地练,每天都要练一万两千次。

    然后,就只这么样一个简单的动作,他练了十八年。

    傅红雪的刀,恐怕是最简单易学的刀,只要能像他这样不停的练下去,那纵然是一个白痴,也能练成最恐怖的绝世刀法。

    刘若水在这片土地上呆了三年,也把傅红雪的刀看了三年。

    因此,他也等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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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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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刀吧。”

    听到这一个要求,傅红雪迟疑了。

    “先生,我收不住手中的刀。”傅红雪有些痛苦的说道。

    “无妨,我知道你的刀,你的刀还伤不了我。”看着傅红雪那苍白的脸上,刘若水淡淡的说道。

    “毕竟,你没有杀过人。”

    现在的傅红雪,终究还是太年轻了些,如果再过二十年,他的刀恐怕要比小李飞刀还要可怕。

    但是现在的傅红雪,还是伤不了刘若水,因为太太年轻了,甚至他都没有杀过人。

    杀过人的武者和没杀过人的武者,其实是两个概念。

    杀过人的刀,和未曾杀过人的刀,同样是两个概念。

    听到刘若水的话之后,傅红雪终于说不出话来。

    “那好,我出刀了。”傅红雪干脆的说道。

    然后,他拔刀了。

    然后,刘若水就看到在刀鞘里面涌现了一道光,一道漆黑色的光。

    如果,如果换一个人的话,那他面对这一刀,必然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哪怕是上官金虹,哪怕是天机老人,也会因此而殒命。

    和小李飞刀一样,傅红雪的刀是躲不开的。

    但这一次,傅红雪面对的却是刘若水。

    “啪。”

    刀,被傅红雪从刀鞘中拔出了三分之二,但是却无法将其彻底拔出来。

    因为一把戒尺打在了他的手背上,就像一位先生在责罚自己不懂事的学生一样。

    傅红雪的整只手臂都变得酥麻了,没有一丝力气。

    刀,自然无法继续出鞘。

    “噗。”

    傅红雪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潮红,然后猛然吐出一口鲜血。

    忽然之间,傅红雪倒在了地上,然后整个人抽搐了起来。

    他的目光变得迷惘而散乱,就像是一匹将疯狂的野马。他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四肢却仿佛被一双看不见的巨手拧绞着,刚站起,又倒下。

    他的身体不停的颤抖,抖得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

    抖得就像是个受了惊骇的孩子。

    傅红雪咬着牙,嘴角已流出了白沫。

    傅红雪之所以吐了一口血,不是被刘若水击伤的,而是被自己弄伤的。

    傅红雪的刀,出刀就要见血,若是见不了血,那伤的就是他自己。

    不过区区一点伤,自然无法让他倒下。

    让他倒下的不是伤势,而是病痛。

    一种名为癫痫的病。

    这种可怕的病,已折磨了他十几年。

    他从不愿被人看到他这种病发作的时候,他宁可死,宁可入地狱,也不愿被人看到。但现在他却偏偏被人看到了。

    正在这个时候,他感觉脑袋微微一痛,似乎某个地方被针扎了一下。

    登时,他的心中感到一阵惊恐,因为他知道,若是脑袋被刺穿的话,纵然他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活命。

    但是他没想到,随着头部的微微痛感,他身子的抽动和痉挛却渐渐平息。

    “可惜,我已经没有了真气,无法施展‘金针渡穴’的功夫,因此我只能缓解你的痛苦,却无法根治他的病症。”

    刘若水看着渐渐平静下来的傅红雪,叹息道。

    因为刘若水将国术修炼到最高境界的缘故,他的体魄已经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因此他若是想要修炼出真气,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至少凭借现在的武学修为,刘若水还办不到。

    没有了真气,刘若水自然不能施展金针渡穴的功夫,而想要治疗癫痫,必然要用金针渡穴的办法,刺入他的脑部的几处大穴。

    因此刘若水虽然有治疗癫痫的办法,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傅红雪深深地喘了一口气,然后说道,“多,多谢。”

    “无妨,不过我治不好你的癫痫,但却能治好你的跛足。”刘若水有开口说道。

    “真,真的?”傅红雪惊愕的说道。

    他实在无法想象,他还有能够恢复正常行走能力的时候。

    虽然,一条跛足并不会影响他的刀术,但若是能够恢复正常,谁会甘心做一个瘸子?

    “当然,只不过若是想要治好你的瘸腿,我须将你手脚骨骼重行折断,再加接续,你须得忍上一时之痛。”

    傅红雪并没有答话,只是蹲了下去,然后将右腿伸了过去。

    刘若水叹了一声之后,十指运劲,喀喀喀声响不绝,将他断骨已合之处重行一一折断。

    刘若水将傅红雪的大骨小骨一加折断,立即拼到准确部位,敷上他秘制的伤药,缠了绷带,夹上木板。

    而在这个过程中,傅红雪虽然脑袋上青筋暴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但却没有发出一丝痛呼声。

    “好汉子!”

    看着傅红雪额头滚落的汗珠,刘若水开口叹道。

    “你,为什么帮我?”等刘若水将他的残腿捆好之后,傅红雪忽然开口说道。

    “学刀?”傅红雪的脸上露出一丝疑惑之色,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刀术有什么可学的地方。

    毕竟,他的刀术只有一招而已。

    “我学的不是刀术,而是刀意。”刘若水回答道。

    “刀意?”傅红雪喃喃的说道。

    他似乎已经懂了,又似乎什么都不明白。

    毕竟,傅红雪此时还很年轻,他的刀还没有日后那般的恐怖。

    “总之,我欠你一个人情。”刘若水说道。

    片刻之后,刘若水用一种略带犹豫的语气问道,“傅红雪,如果你不是白天羽的儿子,你还会为他报仇吗?”

    听到刘若水的话之后,傅红雪原本苍白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

    傅红雪知道,刘若水不会无缘无故的说这句话,在他心中已经有了一丝不详的预感。

    过了很久,他才挣扎的说道,“会,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哪怕我不是他的儿子,我也会为他报仇。”

    英雄?

    刘若水对此不置一词,又开口说道,“那么,你了解白天羽吗?”

    他顿了顿,然后说道,“确切点说,了解他的生平吗?”

    傅红雪愣住了。

    傅红雪只知道,自己是白天羽的“儿子”,自己需要为他报仇。

    而除此之外,他对于白天羽的生平一无所知。

    “那好,我先给你讲一讲,白天羽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刘若水轻声说道。

    在说这话的时候,刘若水的脸上竟然有了一丝怜悯。

    (感谢尘世流浪的心打赏20起点币,梦e帝打赏60起点币,雨中漂浮打赏10起点币,hyn941209打赏100起点币,眨眼的夜空中最亮的星打赏10起点币,鬼谷玄奇打赏10起点币,鍲你姆t打赏10起点币,拖鞋拖鞋拖拖鞋打赏10起点币,无奈的安息打赏10起点币,心中逐梦打赏10起点币,居凡打赏100起点币)

第二十四章 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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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羽并不是个卑鄙小人,他的确是个英雄,他艺才绝艳,雄姿英发,武功之高,已绝不在昔年的上官金虹之下。他做事却不像上官那样狠毒残酷,若有人真正在苦难中,他一定会挺身而出,为了救助别人,他甚至会不惜牺牲一切。

    但他却实在是个难相处的人,他决定的事,从来不容别人反对,只要他认为做得对就是对的。他独断独行,只要开始做了一件事,就不计成败,不计後果,这固然是他的长处,但也是他最大的短处,因为他从来也不肯替别人想一想。

    白天羽做的也绝不是坏事,当时的确有很多人得过他的好处,但真正能接近他的人,却是痛苦的。因为一个人,接近了他之後,就要完全被他指挥支配,就得完全服从他,这些人若想恢复自由,就非杀了他不可!

    于是,他死了。

    虽然白天羽的武功很高,但是面对他最亲近的一群人的联手围杀,他是挡不了的。

    最终,刘若水说道:“那天的雪下得很大,地上一片银白,但那战斗结束后,整个一片银白色的大地,竟都被鲜血染红了。所以,你被起名叫傅红雪。”

    傅红雪紧紧握着他的刀,掌心在流冷汗。冷汗并不是因为恐惧而流出来的,而是因为痛苦的折磨。他之所以会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将杀死父亲的仇人一个个找出来,要他们死在自己手里的这柄刀下。

    “或许我不应该杀别的人,但我却一定不会放过马空群!他不仅是父亲的朋友,而且他们是兄弟,无论如何,这件事都不该由他来做的。我一定要他死在这柄刀上!”傅红雪挣扎着说道。

    身向黑暗,心向光明。

    正因为傅红雪是在仇恨和暗黑中成长起来的缘故,因此他更加热爱光明,更加的懂得宽恕。

    “傅红雪,你相信我吗?”刘若水忽然莫名其妙的说道。

    傅红雪沉默了半响,方才说道,“我相信。”

    没有人能想象得出,“相信”这两个字对于傅红雪来说,那是何等的不易。

    听到傅红雪的话之后,刘若水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然后叹息道,“能结交你这样的朋友,算是一件幸事。只可惜,我在这个世界上待不了太久了。”

    “你,要死了吗?”傅红雪愣住了,低声问道。

    “不是死亡,只是要前往另一个世界。”刘若水说道。

    然后,刘若水又叹道,“其实,我是想将你收做徒弟的。只可惜,你已经有了自己的道路,我就算想交你,也没什么交的。”

    刘若水顿了顿,然后说道,“不过,我至少能让你看看,这个世界上最巅峰的风景。看,他来了。”

    傅红雪向远方看去的时候,发现在不远的路上,来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还算得英俊,但看来却很憔悴,终年都带着病容,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

    另一个,确实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长着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长得很秀气,态度也很斯文,神情间还仿佛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

    “李寻欢,你来了。他,应该就是你的徒弟了。”刘若水指着那个年轻人,询问道。

    “嗯,他是我的弟子,叶开。”李寻欢答道。

    刘若水笑道,“木叶的叶,开朗的开?”

    一旁的叶开道:“是的。”

    刘若水笑了笑,然后指着傅红雪,“他是我的一位小友,傅红雪,他的人品和刀术都不错。叶开你的年纪和他差不多,可以交一个朋友。”

    听到刘若水的话之后,傅红雪开口想要说些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

    傅红雪不是聋子,他自然知道李寻欢是谁,叶开既然是他的弟子,那必然也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因此他不会辜负刘若水的苦心。

    然后,刘若水正色的说道,“闲话就不用多说了,李寻欢,你出刀吧。”

    李寻欢脸上露出一丝苦笑,然后说道,“刘兄,何苦呢?”

    刘若水答道,“我总还要试一试,自己能不能接下你的小李飞刀。”

    李寻欢叹了口气,然后说道,“刘兄,其实你若是不想让我出刀的话,我根本没有一丝出手的机会。”

    小李飞刀不是普通的暗器,只有用尽全身所有的精神和力量,才能发出一刀。

    因此,若是真正的高手,足以在他蓄力的过程中,结果他的性命。

    莫说是刘若水,就算是天机老人,上官金虹也都能办到这一点。

    刘若水摇摇头,然后说道,“李寻欢,你应该知道,我想击败的不是你,而是小李飞刀。”

    李寻欢不再说话,只是默默地从怀中取出一把三寸长的飞刀。

    看到他的飞刀之后,刘若水开口说道,“红雪,你看好了,也要看清了。你以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看到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更没有机会看到我手中的戒尺了。”

    无论是傅红雪,还是他身旁的叶开,两人都变得紧张无比,眼睛都不敢眨一下,他们都清楚,可能只需一个呼吸的功夫,两人之间的对决就会结束了。

    大约过了十息,傅红雪看到李寻欢的手突然向后挥出。但见寒光一闪,小李飞刀终于出手!

    见到这一幕,傅红雪不由得惊呼出来。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傅红雪虽然对刘若水有自信,但也无法确定刘若水是否能接下这一把传说中的小李飞刀。

    只是,傅红雪很清楚,他就算想帮刘若水,也无从帮起,因为当小李飞刀脱手的时候,他就再也看不见那一柄小小的飞刀。

    在李寻欢出手的同一刻,刘若水举起了手中的戒尺,然后用力拍了下去下。

    和上官金虹那一战相比,刘若水的举动少了几分杀气,但却多了几分威严。

    在当教书先生这三年,刘若水已经彻底熟悉了手中的戒尺,因为他每天都要这把戒尺抽打学生。

    因此,李若水最熟练的动作,就是这么用力一拍。

    “啪!”

    在三双充满担忧的眼睛的注视下,结果终于出来了。

    入木三分。

    李寻欢的刀正正的插在戒尺的中央,刀刃齐根而入。

    傅红雪的眼睛里面充满了敬佩,而叶开的眼睛里尽是不可思议。

    刘若水看看着戒尺上的飞刀,若有所思的叹了口气,然后将飞刀从上面拔了下来,然后将其握在了手心。

    “这把刀,就留作纪念了。”刘若水叹息道。

    然后,在众人心颤神荡,目瞪眼呆中,刘若水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似乎从未存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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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长生诀》

    扬州城逐渐热闹起来。

    城门于卯时启开后,商旅农民争相出入城门。

    昨天抵达的舟船,货物卸在码头,就趁此时送入城来,一时车马喧逐,闹哄哄一片。

    从扬州东下长江,可出海往倭国、琉球及南洋诸地,故扬州成了全国对外最重要的转运站之一,比任何城市更繁忙紧张。

    城内共有五个市集,其中又以面向长江的南门市集最是兴旺,提供各类缮食的档口少说也有数十间,大小不一,乃准备到大江乘船的旅客进早缮的理想地点。

    扬州除了是交通的枢纽外,更是自古以来名传天下的烟花胜地,不论腰缠万贯的富商公子,又或以文采风流自命的名士、击剑任侠的浪荡儿,若没有到此一游,就不算是风月场中的好汉。

    所以其况之盛,可以相见。

    自杨广登基后,他曾任总管的扬州城。被正式改官名为江都。不但扩城廓,广兴宫殿,修植园林。又在城北依山傍水处,建有归雁、回流、松林等“蜀冈十宫”,已成为了江南一景。

    但也因为大兴土木,扬州徭役可谓全国之最。

    因此刘若水所到之时,扬州已是极为繁华,但却民生凋敝,可谓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扬州,不是久留之地啊。”刘若水轻声叹道。

    江都虽然繁华,虽然是天下三都之一,但若是想要争霸天下,却是最差劲的起家之地了。

    确切点说,不仅是江都,整个南方,恐怕都不是合适的起家之地。

    如果不是为了《长生诀》,刘若水此时不应在江都。

    自从他确定,当前世界是“大唐双龙传”的世界之后,他就有了争霸天下的想法。

    不是为了权利,也不是为了名利,只是为他的武道。

    因为在这个时代,真正高深的武功秘籍并非掌握在所谓的江湖侠客手里,而是掌握在世家门阀,佛道两大家,以及魔门手上。

    江湖和朝堂不再是两条平行线,而是犬牙交错。

    当世三大宗师,除了“隐世”的“散人”宁道奇,“奕剑大师”傅采林和“武尊”毕玄分别是高丽,突厥的国师,拥有着无上的声望,震慑宵小。

    如果,刘若水只在江湖上厮混,他能得到的,只是一些最为普通的武功秘籍而已。

    当然,争霸天下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一个不好,就会身死道消。

    大唐世界,进来容易,出去难,大唐世界的等级恐怕要比他以往遇到的世界要高了一个等级,光凭他的国术修为,根本无法“破碎虚空”。

    如果刘若水没有猜错,除非他真正的踏入“炼虚合道”的境界,否则他就算运用“血肉还神法”,也无法挣脱这个世界的束缚。

    也就是说,如果他不能踏入“炼虚合道”,大唐世界恐怕就是他人生的最后一站了。

    不过这样也好,正好让刘若水能够放手一搏。

    刘若水曾想过,自己一直无法达到“炼虚合道”的境界,也许就是因为自己有一条后路,因此他不敢真正的“破釜沉舟”。

    他甚至怀疑,如果这样下去,自己哪怕穿越了千百个世界,也无法达到“炼虚合道”的无上之境。

    因此,没了后路,反而是好事。

    不过刘若水也知道,自己若是想要踏入“炼虚合道”,必须得先解决一个问题。

    那就是如何“炼精化气”,将体内的“精气”化为“真气”。

    对于常人来说,这是非常容易得事情,除非愚钝到了极点,否则只要有一本二流的功法,就能够踏破这一道门槛。

    但刘若水不同,因为他已经将国术练到了最高境界,因此他全身上下都硬如铁石。

    因此,想要“炼精化气”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刘若水学究天人,却也百思不得其解。

    毕竟,除了刘若水,任何一个“前人”都没有遇到过他的问题,只能靠他自己揣摩解决。

    刘若水知道,之所以会这样,不是因为没有答案,而是他的见识还不够。

    因此,刘若水不得不把希望寄托于《长生诀》,希望这本道家的无上秘典能够给他带来解决的方案。

    《长生诀》是四大奇书(《战神图录》、《长生诀》、《慈航剑典》和《天魔策》)之一,乃是道家的最高宝典,传说为上古黄帝之师广成子以甲骨文所作。

    据历代口口相传,此书来自上古黄帝之师广成子,以甲骨文写成,深奥难解,先贤中曾阅此书者,虽不乏智能通天之辈,但从没有人能融会贯通,破译全书。全书共七千四百种字形,但只有三千多个字形算是被破译了出来。

    书内还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曾看过此书者的注译,但往往比原文更使人模不着头脑。

    犹幸书内有七副人形图,姿态无一相向,并以各项各样的符号例如红点,箭头等指引,似在述说某种修炼的法门,但不谙其意者不练犹可,若勉强依其中某种符号催动内气,立时气血翻腾,随着更会走火入魔,危险之极。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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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武道介绍:
何为武道? 那就是东方不败的绣花针,那就是李书文的八极大枪,那就是扫地僧的除尘扫把,那就是燕十三的明珠宝剑,那就是李寻欢的小李飞刀,那就是燕飞的蝶恋花,那就是传鹰的厚背鹰刀。 何为最终武道? 那唯有刘若水的“十方天下”。最终武道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武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最终武道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