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死而复生
听到这封奏折的内容之后,袁天罡就命李淳风带着大批的物资去了天山,老君观里的年轻弟子也一同前往,留下来的都是些老弱。
也就在这个时候,大明寺的法明和尚终于穿越了茫茫的大海,自倭国回到了大明寺,这条东渡的民用航线终于被大明寺踏破了。
其实自从高山羊子到达大唐以后,很多僧人都希望去倭国这片信仰的沙漠里去传教,可是连年的战乱,自高丽,新罗,百济去倭国的被生生的割断了,蛮横的云烨和张亮两位水军统领,对大唐人去倭国设立了极高的门槛,很多时候几乎是在刁难,对私自从倭国想要到大唐的倭国人,这两位的奏折上表示从来没有这样的倭国人出现过,即使有也被飓风撕扯成碎片了。
云烨被大唐所有想走海路的人所诟病,并且被无限的妖魔化了,他麾下的岭南水师成为了阻碍大唐人对外交流的最大障碍,这样的言论在岭南非常的有市场。
唐人是自私的,大部分的人都只关心自家的菜地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两只菜虫在争一片菜叶子他们也能知道,但是对于海面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丝毫不感兴趣,至于死了两个倭国人在他们看来还没有桌子上的一盘子菜重要。
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事,玉山书院就像是一座避风港,任何政治风浪都无法吹进这座殿堂,江西南道的官员落马了七位,是在一夜间被黜落的,全家都已经在押解来长安的路上了,刑部的差役却拿他们在玉山书院的儿子没有办法。因为他们不能进入玉山书院拿人。
李纲在知道这些人所犯的律条之后,就不再理会刑部的人,不是大逆之罪,凭什么会祸及子孙?褚遂良这一刻虽然权势熏天,想要进入书院为所欲为还自恃过高了。
小武靠坐在桌子上·拿着一面小小的盾牌,正在和那只红色的蝎子激战不休,蝎子的尾钩高高的翘起来,只要小武左手的小竹竿碰它一下·那只蝎子就会狠狠地用自己的尾钩进攻小武,不断地把尾钩敲击在小小的盾牌上,发出木铎一样的声音。
“哈哈,太好玩了,嫂嫂,这就是火炷大哥六年的心血吗?还有没有我也想要一只。”小武见那只蝎子迅速遁走之后,笑着问对面的
妇人无奈的摇头说:“你火炷大哥六年时间就养出来这么一只·还是拿自己的血当饵料饲养的,原本剧毒无比,现在成了玩物·你大哥很是伤心,你就不要再伤他的心了。”
小武端起蜂蜜水在一个小小的盏子倒了一点,轻轻地敲一下盏子,那只蝎子就小心翼翼的凑了过来,将自己的大鳌插进小盏,将里面的蜜水淋到自己的身上,甚至还用大鳌清理一下尾钩上的绒毛,用完了蜜水,蝎子就重新爬下了桌子。
这一幕完整的落在了小武的眼睛里·她重新看看坐在窗前读书的火炷,忽然有一个奇怪的念头钻进了脑海,这只蝎子或许没有了毒性′但是上苍却给了它另外一项补偿,那就是智慧!
老天从来就是不偏不倚的,夺走了一些·必然就会回赠你一些别的,毒性和智慧对于蝎子来说前者可能更加重要,一个没有毒性的蝎子可能无法在野外生存,一只具有智慧的蝎子不知道能不能在野外生存下来?
小武很想看看这只蝎子的生存,但是低头看看自己隆起的腹部,只好叹一口气,放弃了这个极为诱人的念头。
迷林里安静的过份·小武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准备回自己的屋子里睡觉·每天雷打不动的午觉必须睡,这是她的习惯,哪怕天塌下来,也要睡饱了再说。
狄仁杰站在西市上,望着密密的人群,感觉自己此时是如此的孤单和无力,黑衣女子的行踪还是消失在这个繁华的市场上,这里是一个十字路口。
前方有很多的人在围观着什么,出于职业习惯,狄仁杰还是分开人群走了进去,就在一张残破的芦席底下,躺着一个老乞丐,确切的说这是一个老道,一个乞丐一样的老道。
他已经死了,死的无比的彻底,灰白色的眼眸已经蒙上了一层灰烬,尸体散发着恶臭,黄色的尸水从芦席底下流出来,浸湿了那片青色的台阶。
“为什么会有尸体在这里?”狄仁杰开口问西市的武侯,这个人最少已经死了两天了,在这样炎热的天气条件下,死了一天就该有臭味传出来了,现在尸体摆在这里已经两三天了才被发现,就是武侯的失职了。
“五天前卑职就已经见过这个老道,当时他还在到处要酒喝,精fk好,怎么看都不是快要死的样子,两三天没见着他,谁丨他竟然死了。”
狄仁杰命武侯掀开芦席,一股浓郁的臭味就蔓延开来,当场就有好几个武侯立刻就呕吐了出来,狄仁杰用手帕捂住鼻子,上下打量眼前的这尸体,道士的身体上没有外伤,皮肤的褶皱里有无数的蛆虫在翻腾,一个武侯拿水火棍捅了一下尸体,立刻就有灰色的液体从嘴里喷出来,有蛆虫在里面翻转爬行。
狄仁杰的瞳孔在瞬间就变得严厉起来,蹭的一声就抽出自己腰袢上的长剑,在所有人的惊呼中,挺着长剑刺向这具尸体,他下手很重,没有丝毫留情的意思。
怪事发生了,尸体坐了起来,伸出一只胳膊用长满长指甲的枯手格开了狄仁杰刺过来的剑,嘶哑着声音问道:“贫道睡一觉而已,因何要杀我?”
“诈尸了!”一个武侯惨叫一声拔腿就跑,看热闹的人群也轰的一声惨叫着跑开,顷刻间,福寿牌坊底下就剩下举着燕翅弩的狄仁杰和那具骂骂咧咧的“尸体”。
“报名!报上名来!”狄仁杰用手帕绑住口鼻,这个老家伙太臭了。”尸体“露出满嘴黄板牙嘿嘿笑道:”贫道龙虎山参商!“
狄仁杰大怒一脚踹在老道的胸口上,踹完了之后才想起这个老家伙的地位,龙虎**师的名号不是用来说说的,而是天下道官第二人,仅次于袁守城。
自己一个小小的六品小官,这家伙伸出一根手指就会碾死自己,好在老家伙的眼睛好像还没有复原,应该看不清楚自己,赶紧问道:”你可知道我是谁?“
被踹倒的老道艰难的坐起来道:”贫道管你是谁,不管你是谁,反正你死定了。“
狄仁杰大喜,再次狠狠地踹了老道一脚,然后撒腿就跑,这个时候还留在这里做什么,等到其他的道官到来以后,自己的下场一定不太
一连三天,狄仁杰都没有从迷林里出去过,只是在小院子里陪着小武,现在需要躲灾的不只是小武,自己也非常的需要。”你是怎么知道那个老道没有死?“小武靠在他的背上,小声的问。”滑天下之大稽,已经出现了尸水,身体上长了蛆虫,口腹中也布满了蛆虫,这样的死的透透的家伙,身体上怎么可能没有尸斑,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胸腹没有胀气,腹部平坦,别人拿棍子捅一下,居然还能喷蛆,这简直就是画蛇添足,如果不是死人,那么就一定该是活人。我和师父没少去孙道长的解剖室,死人见得多了,死人该是什么样子,怎能骗得过我?”狄仁杰说起这事有点小小的骄傲。
“你说那个老道来自江西南道的龙虎山?”小武若有所思的问。
“是的,他说他叫做参商,参商老道就是龙虎**师,天知道他为什么会跑到长安来装死,还把自己弄得如此的恶心,将蛆虫吞下去几乎就是在自降身份,自取其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才把这个可怜的老道逼到了这一步。”狄仁杰拿着竹竿逗着那只红色的蝎子。
“唉,都说女人生了孩子会变得愚蠢,我发现自从我们成亲之后你却变蠢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啊,等到孩子出世,我都不知道你还有没有足够的智慧教我们的孩子读书。”小武一巴掌拍掉狄仁杰伸过来的咸猪手,很是为自己家族的未来担忧。
“你想到了就说,你以为一天到晚脑袋里总是琢磨事情会非常的舒服?你夫君我整日里要为国家操劳,不但要查奸纠,还要找那个该死的黑衣女子,现在又不小心把人家龙虎**师踹了两脚,这个时候就不要卖关子了。”狄仁杰把害事的蝎子踢到了墙角,重新抱着小武把头埋进小武的颈项间贪婪的闻着发香。
“呆子啊,那个参商就是来化解龙虎山危机的,不过他们来的太快了,估计长安这边刚有动静,参商他们就得到了消息,故意在闹市里演这一出死人复活的把戏,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陛下正在满世界找这种神神叨叨的人来救兕子的性命,这个时候还敢这么玩,难道说他们有办法解决兕子的病情?”小武反抱着狄仁杰小声的说。
“哈哈,我知道,所以才钻进迷林不出去的,既然龙虎山的人只想着求活,有没有危害国家,我实在是没必要和他们过不去。”
第三十三节小国的悲哀
熙童骗不了人,自己的小喽啰被人家识破了,把脑袋砍下来从城墙上面扔了下来,熙童捧着人头大怒,指着城头说一旦破城,一定会把所有胆敢抵抗的人全部杀掉。
自己背着横刀攀着城墙的棱角首先就要登城,城池上面的乱石如同雨点般的扔了下来,熙童避无可避,只好狼狈的逃窜了回来。还遭到了城头上的波斯人无情的耻笑。
世道变了,变得不好抢劫了,自从突厥联军进入了小勃律之后,莎栅国的抵抗也变得逐渐坚决起来,往日只要熙童斩掉为首的将领,剩下的人就会乖乖地跪在地上接受抢劫,现在彻底的不同了,也不知道突厥人到底做了什么,或者说了什么,现在想要攻破城池比以前艰难十倍不止。
寒辙的处境要比自己好很多,他打着传教的旗号进行劫掠,总有人会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自己虔诚的信教,就能够幸免,往往这样的人死的最快。
木鹿城是熙童最想攻克的城池,只要将这座城攻下来,自己占领的三座城池就会呈品字形护卫住这个三角区之内的肥沃平原,这是可以传给子孙的基业啊。
云烨就在自己身后不足五百里的地方,但是他驻守在碎叶城未曾向前走近一步,如果自己向云烨求援,一定会得到援助的,九娘却不愿意熙童去找云烨,她遭受的背叛太多,总是下意识地对官军心存疑虑,认为他们都是一些只知道生死厉害,不会顾及多少人情的利益动物。
熙童背着横刀站在月夜里,宽厚的肩膀如同一座大山,眼前就是木鹿城,自己已经到了城下对这座城池却没有丝毫的办法。
流寇原本就不该攻城,只能快马驰骋乡里,来无影
,去无踪,这样就能快乐的抢劫一辈子,很可惜人心总会长草,流寇只要开始有计划地攻打城市,往往就是这些流寇衰落的开始。
熙童自认为英雄,当然想要在西域的乱世里建功立业,除了杀戮,他没有任何能够征服人心的武器。
“去求,老子天生独来独往,用不着向任何人求援,能打则打,不能打就继续流窜,机会迟早有一天会落到老子的头上。”熙童恨恨的说了一句,回到账房就下令撤离,他从刘方身上学到了一招,叫做当机立断!”大兔子病了,_
_二兔子瞧,_
_三兔子买药,_
_四兔子熬,_
_五兔子死了,_
_六兔子抬,_
_七兔子挖坑,_
_八兔子埋,_“
熙童唱着歌进了沙漠,他准备好好地休整一段时间,等到局势发生了变化之后再卷土重来,歌谣不好听,但是这群土匪却唱的痛快淋漓。
云烨抱着自己的小闺女也哼着歌谣,歌声不错,但是孩子却半点的脸面都不给,依旧哭泣个不停,掀开襁褓自己看了看孩子的胯下,很干爽,没有尿,也没有拉,就是哭个不停,坐在旁边晒玉牌的无舌手里捧着一本书,对孩子的哭泣充耳不闻。
云烨胳膊上有一个深深地压印,这是那日暮咬的,这婆娘想生儿子都想疯了,谁知道生下来之后儿子变成了闺女,这就算是活不成了,无舌说过的,该生男孩的,她总是怀疑有人把她的儿子抱走了,给她换了一个闺女。
神经病一样的往床底下看,看看是不是掉到了地上,发现床底下什么都没有,就开始大哭,月子的妇人哭不得,一哭两只眼睛就肿的跟桃子一样。
不可理喻的认为自己生闺女都是云烨的错误,说云烨根本就不愿意给她一个儿子,要不然为什么辛月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儿子?
“孩子这是饿了,你一个大老爷们有没有奶水喂她,就算是唱出花花来孩子还是会哭个不停,堂堂的大帅在两军阵前抱着闺女唱歌像个什么样子?”
杜如晦实在是受不了了,从自己的木屋里钻了出来,无奈的对云烨说。
那日暮躺在床上还是在生气,云烨皱皱眉头,将孩子放在她的怀里说:“孩子饿了,赶紧喂点奶给孩子,儿子和闺女有什么区别,一样都是我们的孩儿,只要让他们平安长大,就算是天大的福分。”
宦娘见云烨的脸色不好看,叹口气将那日暮扶起来,见那日暮不情愿的开始给孩子哺乳这才松了一口气,孩子吃得很贪婪,她是饿坏了。
那日暮抱着孩子喂奶,慢慢的也就进入了母亲的角色,到底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就算是一时半会的想不开,也不会不管孩子。”那日暮,你想多了,今后闺女要比儿子金贵,尤其是我云烨的闺女更是金贵无比,上苍赐给了我们两个孩子,就该心满意足的接受,万万不可心生怨言,要不然,你连闺女都保不住啊!你看看多漂亮的孩子,长得像你,不过脑袋像我,云家人都长了一个大脑袋,这样的孩子聪明,将来一定会长得倾城倾国的。“
云烨瞅着闺女吃奶,满意的点点头,温言劝慰那日暮。”我总想着给您生个儿子,咱们云家的子嗣说到底还是单薄了一些,妾身在来之前,老奶奶就说过,要妾身一定要争气给家里再添一位男丁的。“那日暮抽泣着回答云烨。”奶奶那里不要管,自有我去分说,生了孩子就是喜事,还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样的话老天爷也太不值钱了。“
对于老奶奶的这个习惯,云烨半点办法都没有,她恨不得满院子跑的都是秃头小子,李容,云寿,云欢,被她疼爱到了心尖上,就是对几个女娃子不太上心,原因就是云家的女人太多了。
听到了军鼓声,云烨匆匆的回到了中军大帐,派出去的骑兵该回来了,空荡荡的碎叶城实在是让人失望。
几位骑兵匆匆的到了军帐,云烨抬头看的时候才发现站在帐前的尽然是狗子,这家伙满身的污渍,看样子已经在沙漠里跑了很久。”侯爷,刘先生要我告诉您,您必须进军莎栅国,帮着单鹰,小苗他们将莎栅国的重兵从西面吸引到东面,否则,他们在冲进大食国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的退路了。“
这一点云烨和杜如晦早就料到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按照原计划进入沙珊国,沿着大河一路向大食逼近,强迫大食东方的总督优素福派兵防备自己的突然袭击,这样就能生生的扯出一个空档,给小苗和单鹰创造出一个宽阔的走廊,这样就能把他们身后的突厥人彻底的引往西方。
云烨在西域的一战也没有白费,伊吾(哈密)、鄯善、高昌、焉耆、龟兹、疏勒、于阗等西域小国的反对势力被云烨连根拔起,整个西域终于安静了下来,杜如晦趁机建立了以安西四镇——龟兹、疏勒、于阗、焉耆为核心的西域统治体系,将边远地方的人集中到这四座大城中进行管理,因为皇帝的旨意,他和云烨特意将碎叶城空了出来,准备交给将要到来的李元祥,既然他心有雄心壮志,那就去统治西域昭武九姓去吧。
与此同时,中东的阿拉伯人也在迅速崛起。自穆罕默德先知和两大正统哈里发以来,穆斯林已经控制了亚述人、波斯人和罗马人想都没敢想过的辽阔版图,从阿拉伯半岛上的几个部落扩张成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空前帝国,向西占领了整个北非和西班牙,向东则充满了勃勃的野心,一心想要控制昭武九姓与河中地区,这一次远东的总督优素福对于自己的东征充满了信心,准备一举吞并莎栅国,将自己的版图扩展到自己力量能够到达的极限。
有一个强国做邻居这是所有国家都不愿意的事情,大国之间本来就该间隔着一些小的国家,两个大国一起压榨这些小国家才是道理。怎么能让两个庞然大物互相挤在一块土地上,这样一来,战争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驼城再一次开始行动,这一次云烨打算从沙珊国直接穿过去,把这个国家横切为两半,如果可能他很愿意亲手结束波斯帝国的最后残余。
长条形的莎栅已经被大食人的远东总督优素福蚕食的差不多了,既然这个国家注定灭亡,自己为何不能在这里分一杯羹呢?
越境作战本该受到皇帝的授权,只可惜长安距离碎叶太远,军情一日三变,大食人已经纠集了大勃律正在准备合围小苗的天使军,突厥人又生生的阻挡住了大军的退路,云烨在和杜如晦商议之后,一面遣使告知皇帝,一面开始施行自己的战略部署。
寒辙沿着香城一路上向西前进,只可惜独木难支,进攻变得无比的艰难,在无论如何也联系不到熙童的情况下,只能暂缓自己的攻击,退守香城,面对大食人的大军,不得不谨慎从事。
驼城自从踏入莎栅国的那一瞬间,明智的萨珊王朝注定了的末代皇帝俾路斯让开了一条大路,将自己国家的西部划分出来作为两个强横的王朝兵戎相见的战场,自己则再三的申明保持中立,向圣火发誓不参与任何一方。
第三十四节彷徨
战争是一个矛盾积累爆发的过程,在云烨看来,怛罗斯之战在现在的政治条件下,爆发是必然的事情,既然迟早会爆发,不如现在就爆发。
一次将大食人打疼,大怕,并且建立一个缓冲区是目前必须要做的事情,既然自己现在人手装备一概不缺少,趁着士气如虹进行一场必要的决战是非常有道理而且有必要的。
杜如晦的意见也是如此,老家伙自从来到西域之后就彻底的抛弃了自己的温文尔雅的伪善面目,一道道酷毒的超乎云烨想象的政令就是出自这个从小就接受儒家教育的大儒之手,西域三十六国在他的手中被揉来捏去,等到他放手的时候,云烨赫然发现,西域大地已经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世界,自己的手下居然多出了十万之多的仆从军。
‘用这些人打个前站,攻个城,修个路还是不错的,都是些绝望的人,给条生路就会感恩戴德,西域之地僻居一隅,
想融入帝国,不为帝国流血就不能生出感情,所以,云烨啊,把这些人往死里用,无需客套。“
杜如晦放下手中的《中庸》,盯着云烨的眼睛看了一下,就背着手出去了。
都是杀人如麻的老江湖啊,云烨不佩服都不行,手里捧着《中庸》这样的儒家圣典,嘴里说着该下十八层地狱的话,老家伙没有感到半点的不适应。
不过,云烨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为国家聚敛人手这种事杜如晦不知道干了多少次,招安杜伏威的时候,担任说客的就是这个家伙,然后,杜伏威就完蛋了,招安李密的时候出马的还是这个老家伙,然后李密也就完蛋了,听说李密的部将王伯当死的惨不堪言,都被乱箭射成筛子了,至于萧铣这样的小人物不知道被他和大唐的一众谋士坑死了多少。
反正云烨没有在长安见过那些据说已经养老纳福的草头王,估计在地下的可能性非常的大,杀一批,收一批,然后再死一批,最后留存下来的人才能享受大唐的福利,这是一个根本的流程,老家伙早就玩的得心应手。
这些事情交给范弘一和田元义去干没有半点的问题,田元义喜欢受操劳,范弘一喜欢被*待,有这样两个得力的部下云烨非常的喜欢,只要交代到他们手里的活计,都能干的又快又好,再加上一个酷爱打仗的程处默,不管接到多么不合理的任务,也会开心的去完成,送死都没问题。在云烨麾下他不用考虑自己会被人背地里放暗箭,只要打好仗就万事大吉。
总之,在云烨的营地里,气氛非常的和谐,驼城上下都没有将即将到来的大战当成一回事。
不过这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云烨哪怕去杀兔子,也准备动用五万兵马,郭平和陈数准备率领三千铁骑先和敌人试探性的大战一场的计谋,被云烨直接否定了,他不想费那个力气,既然驼城是活的,那么,就向前走,无论在何时何地遇到大食人,大食人都会有兵临城下的感觉,云烨只守不攻,驼城既然是一个无敌的存在为什么要让将士们用自己的鲜血去试探敌人的虚实呢?
大食人想要得到最后的分红,必须攻克驼城,云烨只期望优素福能将东方的大食兵马都带过来,只有敌人数多了,驼城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
也只有彻底的击溃大食人,突厥人才能沿着这条通道去遥远的西方,像一条上帝的鞭子狠狠地鞭笞那些西方人,只会破坏而不会建设的突厥人是天然的强盗,他们存在西方,就会把导致汉民族荣衰的命运同样的带给西方,不知道千年以后得史学家们在整理自己家国的历史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自己家国的命运也和韭菜一样,需要一茬茬的收割,现在,云烨最大的恶趣味就是把突厥这把镰刀送到遥远的西方。
那日暮终于开始喜欢自己的孩子了,因为这个孩子充满了灵性,会张着小嘴向她笑,很少听见孩子哭,一点都不像云暮只要稍微不合适就会哇哇的哭泣,片刻离不了人。”生了孩子我就不美了。“那日暮看着肚皮上的妊辰纹小声的对云烨说。”生了孩子还要那么美做什么?做了母亲,就必须舍弃很多的东西,以前你生云暮的时候年纪还小,不懂得这些,现在就必须懂了,你和辛月她们不一样,你的天性里就有自由的一面,我一直没有去束缚你,现在为了孩子你也必须放弃一些你以前坚持的理想。
西域咱们家不要,将来这里就是是非之地,李元祥想要这里,无非就是想背靠大唐争锋河中罢了,从现在起西域这地方永远不可能安宁了,为了包围吐蕃,大勃律我们必须打下来,完成对吐蕃的合围,就算是不能逼迫松赞干布投降,也必须重新在吐蕃扶持我们自己的势力,最好将吐蕃分割成碎片最好。“
云烨抱着孩子滔滔不绝的对那日暮说话。”妾身听不懂。“那日暮怯生生的回答。”知道你听不懂
才对你说,我就是心里有点烦,才把心里话说出来,这些话只能对你说,和别人说不合适,跟你说话的时候你就听着,不要多嘴。“”哦。“那日暮接过孩子,自己也坐端正了,准备听云烨说话。”和大食人打完仗之后,我们就要回家了,很可能要少两个朋友了,一个是熙童,一个是寒辙,他们想在西域称王称霸,这样一来很可能变成国王之类的人物,我们能和寒辙,熙童交朋友的
前提就是他们是闲云野鹤,变成国王之后就不行了,这个世界上能割裂友情的就是权势,大丈夫富贵不能yin,威武不能屈说到底就是一句屁话,油盐不进的人死得最快。
回到家我很可能会到朝廷里任职,这个很讨厌,陛下不管出于任何目的都不会放我回去教书,无论如何都不会了,我其实很想当岳州刺史,回到大湖边上去,远远地离开朝堂,白天泛舟,晚上举灯夜宴,找两个好友饮两杯酒就好,不过这纯属做梦。
回到长安醉生梦死即可,你也可以整天跳舞唱歌,你说好不好……”
等到云烨絮絮叨叨的说完自己可以看见的未来,再看那日暮,发现他抱着孩子已经睡着了,轻轻地帮着那日暮掩上衣襟,把孩子放好,就蹑手蹑脚的走出来房门。
找了一壶酒坐在木板上自斟自饮,不敢过量,小小的一壶酒也醉不倒人,多么无趣的人生啊,笑不开怀,哭不流泪,一个个都有追求,熙童,寒辙,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些心劲玩命的折腾这个世界,或许他们就是因为无聊才给自己找事情做的吧?
无舌已经魔怔了,他的屋子里就像是有人在烧电焊,不断地有刺眼的白光射出来,前些日子奄奄一息的玉牌,在烈日下暴晒了几天之后又恢复了龙精虎猛的状态,这样强力的夜明珠云烨很想砸碎了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很可惜不能这样干,要是这么干了,无舌一定会发疯。
从无舌屋子里出来的杜如晦一头就撞到了旗杆上,眼睛被强光猛猛的闪耀了半个小时的人猛地来到昏暗的架子上,不撞头才是怪事情。
不知道他们的眼睛是怎么回事,居然连红肿流眼泪这种事都没有,对于这个灯的质量,云烨佩服的五体投地。
‘陛下准备在西域分封三十二个
都督府,云侯怎么看?“杜如晦揉揉自己的额头,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立刻就正色问云烨。”我知道,这个政策没错,就是都督府的数量太少了,我以为六十四个是一个恰当的数字,我不想将来年纪大了,还要领兵重新将西域征伐一遍,来这一趟我就已经腻味了,只想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养老。“
这是房玄龄的主意,既然皇帝准备分封诸王,那么将每个人的封地缩小一点是最好的主意,西域这个地方你不亲自走一趟,是没办法对它的广袤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的,哪怕是房玄龄也不能凭借想象做到准确的判断。
杜如晦坐了下来,叹了口气说:”你想养老恐怕不成,三十岁的年纪正是当用之年,老夫倒是应该隐退了,好好的为自己多活两年。
这次大战之后恐怕很多的老臣都该退下来了,对政令和时代的不熟悉,已经成为成为大唐最大的障碍了,陛下之所以不愿意换相那是因为我们勉强还能用。
只要大唐在这次的战争中大获全胜,这个世界将会掀开新的一页,所有的人都要用全新的眼光重新审视我们的世界。
作为上一个时代终结者,和下一个时代的见证者,老夫心中欢喜无限,作为老臣过去的岁月中我们未敢懈怠过一天,终于催生出一个崭新的时代,云烨,新的世界是你们的,莫要让我们感到失望。“
第三十五节意外
杜如晦的话让云烨感到了无比的恐惧!
新时代的到来就说明自己再也没有现成的例子可以参照了,所有的事情都要通过自己的脑袋来解决,来辨识。
云烨不认为自己的胆略和学识能够应付铺天盖地而来的新问题,只有足够强悍的伟人才能承担这样的职责,自己不是伟人,大唐也不是
一个能够出平民伟人的地方,就算是有伟人,也只能是皇帝陛下。
几年前自己就已经有了那种被大火炙烤的感觉,现在,这种感觉更加的强烈了,做自己家人的主没问题,做错了了不起老婆孩子跟着吃糠咽菜,现在居然有人将国事相托,事情这就大条了,摸着石头过河这种恐怖的事情,自己是做不来的万一带着大家一起跳坑,就会产生山崩地裂的效果。
一个人在黑乎乎的驼城上漫步,刘进宝远远地跟在后面,侯爷这些天需要独自冷静思考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大战当前,主帅思考的清楚些绝对是好事,说不定此时侯爷正在思量破敌的奇谋良策。
沙漠月如钩,又到了给战马添夜草的时候了,马夫拖车草料车在驼城中间的空地上来回穿梭,闻到了云烨味道的旺财仰着脖子嘶鸣了一声。
不管多忙碌,云烨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和旺财单独相处一段时间,在军中,旺财没有办法像在家里一样自由生活,对自己住的马厩非常的不满,又恢复了啃栏杆的习惯,只是这一次在也长不出木耳来了。
将旺财从马厩里放出来,一人一马踩着软绵绵的沙子在月色下漫步,驼城圈出的空地并不算大,走了一圈也用不了两柱香的时间,很快就回到了起点,旺财止住了脚步不愿意再走了,他今晚的草料还没有吃,陪着云烨走一圈已经非常的给脸了。
豆子而已,旺财很乖,进了军营,就会喜欢吃豆子,刘进宝说这是宝马的特征,云烨认为这纯粹是旺财的恶趣味,当别的战马只有一把豆子解馋的时候,它就能有半口袋豆子可以随便吃,隔三差五的那日暮还会送两颗鸡蛋过来,就这样的伙食,它还喜欢把脑袋伸进别的战马的食槽里吃两口人家的粗粝草料。
不知道长安怎么样了,辛月带着全家不知道在经受怎样的煎熬,自己在战场,难过的却是她们,李安澜都能从遥远的岭南捎来带着梅岭香气的信笺,诉说一下李容的变化和自己的思念之情,顺便埋怨一下云烨的薄情寡义,整封信件里充满了浓浓的春情,辛月却不能这么做,不管有多么难熬,她必须告诉丈夫家里一切安好,死了人也必须这么说,唯恐丈夫的心思被搅乱,在战场上出点什么事情。
人和人的感情过于复杂,云烨总想把他简单化,结果到了现在谁和自己最亲近,谁受到的伤害就最大,老婆多了最麻烦的事情就是没办法面面俱到。
有四个老婆本身就已经不配说什么爱情了,现在能维系这个家庭的只有温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类开始有了这种复杂而美好的情感,云烨记得最早的时候大家穿着皮围裙,住在山洞里,见到美女一棒子敲晕之后抗走就成,现在则变得复杂多了,只要是个女人就要提出一大堆的问题要你来回答,弄出一大堆的事情要你来解决。
李安澜在信里骂完云烨之后,就提出了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在海上弄一座风景不错的海岛给自己,作为补偿。她想过一下云烨以前对她描述的比基尼沙滩的梦幻生活。
色诱加上恳求,让云烨毫无抵抗力,虽然在法理上天下的土地都是李二的,但是那些珍珠般散落在海洋上的海岛,权当是李二顾不过来,扔掉的垃圾,自己作为一个捡漏的人,将这些垃圾一一的收入囊中,然后用来讨自己妻妾的欢心有什么不好。
摸着旺财的耳朵,云烨在苦笑,赵奢在接到军令以后就不再过问家事,所以才能成为名将,自己注定做不到,所以当一个一般的将军就好,李靖的来信总是充满了鄙夷,云烨并不恼火,这个世界上配让李靖惋惜的将军不多,自己作为其中的一个,是一种荣耀,而不是屈辱。
万事纷杂,不管是夸赞也好,鄙夷也罢,都不过是外人的看法,自己的路依然需要自己走,这个别人没办法帮你,走累了,想找人依靠,爹娘都不一定靠得住。
刁斗上的梆子声响了三下,已是三更天了,天上的热气球喷着橘红色的火光开始换岗,一个在缓缓地下降,另一个在缓缓地升起。
天空黑的就像是一块黑色的锦缎,想要从玄奥的星象里看出吉凶祸福这对云烨来说根本就不可能,只能希望在这样的夜晚,辛月,安澜她们也在看月亮,看星空,说起来可怜,借用明月寄相思,说白了就是一种深深地无奈。
旺财喜欢听狼嚎,云烨也喜欢,就是因为狼嚎,大漠显得更加的辽阔悠远,一旦大漠上没了狼群的存在,这片大地该是何等的寂寞。”你总是不喜欢照耀白光,你看看老夫的头发在变黑!“无舌背着手站在月光下,晚风吹拂着衣袍,猎猎发响的衣衫将他衬托的就像神仙一样。”您先从旗杆上下来,就算是头发变黑,您也不必站到旗杆顶上去,这是狗子和小苗干的事情,您老就不必如此显摆了吧?“
老小孩比小孩还讨厌,自从发现自己的发根在变黑之后,无舌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不管从心境还是从行为都变成了年轻人,或者说变成了孩子,还是七八岁那种最讨厌的孩子。
这句话他已经至少说了八十遍,神迹没办法跟别人说,把他憋得够呛,只能在云烨和杜如晦的面前说说,杜如晦为老不尊的疯狂崇拜,大唐帝国的一位超级老狐狸已经完全被无舌的宝贝所征服,所以,无舌的炫耀对象就变成了云烨。”小子,不要怪老夫危言耸听,男人的身体从三十岁就开始走下坡路,如果在这个时候不知道好好地爱惜,将来有你后悔的时候,怎么样,现在对于房事已经没有多少兴趣了吧?告诉你,这就是身体机能在逐渐退化的证据,现在不知爱惜,将来有你吃亏的地方。“无舌用两条腿盘绕着旗杆缓缓地滑了下来。
和一个太监讨论**女爱太丢人,云烨决定转换一下话题。”小苗他们就要从天竺攻破达瓦城了,您老人家就不能担心一下小苗,那个孩子这一次一定吃了很多的苦头,听狗子说,这孩子每战必定争先,从小勃律出发后,战斗一日未曾停止,据说身上已经披创无数,那是你的弟子,您还是先关心一下她比较好。“
听了狗子描述的场景后,一个英姿飒爽的戎装女子立刻就出现在云烨的脑海里,这个孩子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才能从小勃律杀透天竺,直奔大食国。
云烨并不希望女子上战场,她们本该在后方过着安适的生活,生儿育女,期盼着远方的丈夫,当一个国家将女子送上战场,本身就是一种衰弱的表现。
小苗穿着夜行衣在房顶上上蹿下跳云烨都能接受,但是对穿着铠甲在万军中厮杀的小苗却无法释怀,在万军中厮杀的本该就是张飞这样的莽汉,而不是一个娇弱的女子,不管她的武功有多高,都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女子的事实,战争就是需要女人走开。
这个心思其实是李二传导给他的,有一回在两仪殿看到李二黯然伤神,连最喜欢的水煮鱼都没有胃口吃,好像很伤感,可是云烨很想吃,就想着赶紧将李二哄高兴了大家一起吃鱼,谁知道不问还好,一问才知道,那一天是平阳昭公主的祭日。
李二的愁思被云烨问到了,就滔滔不绝的将这位公主的事迹完整的给云烨讲了一遍,云烨也是第一次知道了平阳昭公主的死因。
老天爷,她竟然是战死的,一个敢带着骑兵在乱军中冲锋的女子该强悍到何种程度,至于从战马上掉下来,被百十匹战马从身上踏过去就丝毫不奇怪了。
马革裹尸啊,被军车从前线拖下来,李世民大哭了三日有余,这本该是男人干的事情,偏偏让一个女子去做,窦建德之所被当成狗凌辱,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杀死了平阳昭公主李秀宁。
后来李二告诉云烨,他一生最后悔的事情有两件,一件就是母亲早逝,第二件事情就是李秀宁之死,原本这样的惨剧不该发生的,所以君臣二人一致认为,战争就不该让女人介入。
无舌瞅着兴致不高的云烨说:”你大老婆和你说了没有,小苗已经被记录进了你家的族谱,已经是你云家的人了,等你回家,你们就要圆房,不养好身体,你怎么应付的了小苗的索求,小子,你还是和我一起照点白光比较好。“”这不是胡来吗?“云烨一下子就窜了起来。”白光?这可不是胡来,你没看见我的头发都变黑了?这可是第二次变黑了。”无舌得意的说。
“我说的不是白光,说的是小苗!”
第三十六节痛苦和希望
“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麑裘,夏
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於此矣。”
李泰坐在座位上,耳听着轩仁先生在讲述《韩非子》,不由得思绪万千,云烨以前开玩笑的说人就是由猴子进化来的,自己一笑了之,现在重新学习,他发现很著作上的疑点,刚才先生讲的这一段,也有着很深的疑窦。
尧帝之时,先民的处境和野人何异?如果再往前推想一下,就会发现,越是年代久远,先民的处境就会越艰难,就像轩仁说的,如果把这个时间大踏步的向前推进,我们就能按照现在的已知条件,测算出先民的生存条件——或许十万年前我们的先民活的真的不一定比猴子更加的自在,那么,百万年前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呢?
轩仁说在天山发现了未曾变化成人的妖怪,所以他准备立刻动身去天山走一遭,亲眼看看力大无穷的妖精,道门的说法不可信,他们总是喜欢将具体的现实抽象化,神话,到了最后传出来的东西就是一些支离破碎的谎言。
相比之下,云烨先生的信笺就非常的可信了,从他写给李纲先生的私人信件中就能看的出来,那些力大无穷的半人,确实存在,云烨先生亲眼所见,之所以说他们是半人,云烨先生的根据就是指那些半人尚未褪去的兽性,如果褪去兽性,那么他们就能称之为人,看样子云烨先生打算给那些半人上我大唐的户籍。
轩仁的玩笑话,惹得学生们哄堂大笑,李泰闭着眼睛在沉思,他不觉得有什么可笑的,只要判定那些半人是人,上户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什么可笑的。
课间的钟声响了,轩仁收拾着课桌上的讲义笑着问李泰:“青雀,我见你闭目沉思,可是心中有所得?你不会是在我的课上睡觉来的吧?”
李泰摇摇头说:“你的学术很可怕,你要小心了,大唐虽然有海纳百川的心胸,但是对祖先的尊崇自上而下没有一人有异议,哪怕他们的传说都是不准确的,不严谨的,我们已经形成了共识,想要改变这种共识,你一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啊。只要你敢触动这根底线,你一定会死的尸骨无存。”
轩仁将自己的讲义夹在胳膊底下朝着李泰挤挤眼睛说;‘正确的就是正确的,错误的就是错误的,这两者之间相互的演化只会在朝堂上进行,但是在学问这一途上,对错不能有丝毫的苟且,会找到证据的,我总觉得我们的世界就是一个很大的笑话,蒙在头上的面纱迟早会一层层的揭开的,如果我们不事先做好预防,将来只会更加的尴尬。“
李泰挥挥手结束了这次谈话,书院的先生就是这副德行,这些年书院已经在慢慢执掌大唐学术思想的牛耳,这里的先生都从内心里有一种骄傲,那就是敢为天下先的想法。
国子监,弘文馆已经变成了专门的文科学校,官员的推选和提拔已经不是太关注这一方面了的资历了,相反,玉山书院的毕业生已经在慢慢的向大唐的方方面面浸透。
回到自己研究室的,李泰看着巨大的桌子上的一堆堆碎片,心里难过至极,这就是自己三年的心血,无论自己多么的小心,飞船总是在
最后关头变成这样的一堆碎片。
捡起其中的一块木片,这是轻薄的青冈木,已经是很坚硬的木材了,在目前来说这是最好的材料,无论是硬度还是柔韧性都非常的符合自己的要求,可是它在坚持了不到两里地,还是成了一堆碎片。
墙上的安装图纸将巨大的房间覆盖的严严实实,上面的每一个数据,李泰都非常的熟悉,现在这些数据就像是一个个钉子,死死地钉在李泰的心上。
疼痛的几乎要窒息,李泰呻吟着靠着墙坐了下来,他不允许别人看到自己的软弱,诺大的研究室里只有他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在房间里回荡。”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李泰轻轻地吟诵了云烨告诉自己的这首诗,休息了片刻,缓缓地站了起来,将一张最大的图纸从墙上卸了下来,扔到了墙角的铁桶里,用烛火点燃,见图纸变成灰烬,就从墙上继续摘下来一张图纸,继续点燃,痴痴的看着火焰,机械般的从墙上继续卸图纸,然后接着点火……
希帕蒂亚冲进了浓烟滚滚的研究室,只见李泰独自站在屋子中央,不断地将桌子上的木片向火堆里丢,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由得心中大痛,走上前去紧紧地将李泰拥在怀里,哄孩子一般的低声呢喃。
一群人冲了进来,用水浇灭了火堆,然后就低头退了下去,似乎对紧紧相拥在一起的李泰和希帕蒂亚视而不见。
“不想研究飞船也好,我们就研究点别的,比如密度,比如浮力,或者去研究星象也是一个很好的主意,您不是一直认为赵延陵的星象学说漏洞百出吗?去补充纠正一下也好。”
李泰把头从希帕蒂亚的颈项间抬起来奇怪的看着希帕蒂亚说:”谁说我不研究了,我只是认为我以前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死胡同,破而后立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想从头开始而已,以前很可能走了弯路,我们的材料,学说,还有我们总结出来的经验都不足以支持这艘船真正的飞起来,所以打算重打锣鼓另开张。
你的男人不是那种一遇到难关就退缩的人,李家人不知道什么是失败,小小的飞船还难不住我,希帕蒂亚,请你相信我,我的船总有一天会平安的起飞,平安的降落的。“
希帕蒂亚抬头看着李泰,眼中满是欣赏之色,狠狠地拥抱了一下李泰大声说:”那是自然,我当然知道,我希帕蒂亚的男人怎么可能是软蛋。“
李泰张嘴大笑了两声之后,又尴尬的对希帕蒂亚说:”可是我到现在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以后要多夸夸我,不许再笑话我,更不许把我衣服拿走,让我光着身子钻在被子里等你。“
信心有了,并不代表着问题解决了,李泰现在对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充满了鄙视,光有志向有个屁用,还不是需要自己低眉顺目的穿着脏衣服从头开始研究?
所以现在的李泰总是在干一会活,就抬头破口大骂两句,然后继续进行,这一次,他把自己的飞船弄个成了一枝巨大的箭矢,这样一来,飞船就不会左右飘荡着乱跑了。
骂人的人远远不止李泰一个人,许敬宗就站在乱石城的城头指着手下的校尉破口大骂:”猪啊,我造了什么孽上天才把你们派下来折磨我?
好好地乱石城,被你们弄成了什么样子?这条笔直的道路是谁让你们开出来的?你们打算让吐蕃人的骑兵轻易地就兵临城下吗?
李靖把守着黑山口,这关我们屁事,你以为吐蕃人除了黑山口就找不到侵扰西域的道路了么?笔直的大路长安才需要,八阵图就是乱石城的命根子,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恢复原样,十天时间,过了时辰,老子会砍了你们的脑袋。
记住了,你们是西域的兵,不是李靖的手下,再敢这样做,你就去找李靖去吧,我问云帅再要手下就是了。乱石城是我北庭都护府的根本要地,不是被李靖拿来当诱饵的腐肉。”
许敬宗真的气坏了,回到营帐立刻就铺开纸张,开始写奏折,李靖这一次实在是欺人太甚,自己杀不上吐蕃的高原,就想拿乱石城做诱饵哄骗吐蕃人下来,自己躲到一边准备偷袭,猪脑子想出来的计策,难道就是出自一代军神李靖的手笔?
李靖这家伙不会是准备来拿乱石城做法的吧?是不是有什么黑锅需要自己来背?李靖又不是北庭都护府的都护,他凭什么号令我许敬宗的麾下?一道便宜行事的旨意在乱石城并不好使。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就是在云烨言传身教之下的许敬宗做的第一个反应,功劳北庭都护府不缺,击溃突厥人阵斩大将的功劳足够弟兄分了,为甚要把自己和乱石城置于险地?先保住自己的老命再论其他。
老婆多了一个,合着就自己不知道,不但辛月知道,那日暮知道,老奶奶和铃铛也知道,做主的是老奶奶,自从云烨准备走西域的时候,老奶奶就命人给小苗开了脸,也就是说从哪个时候,小苗就已经是云家人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节上半点不缺,户部,吏部的帖子上已经有了小苗的名字,你以为我无舌会无耻到拿自己的徒弟的清白开玩笑?如果你们没有名分,我会低三下气到让小苗去当你的护卫?你还没有金贵到那个份上。“
面对无舌**裸的羞辱,云烨无言以对,这太过分了,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彻底的被唐人演变成土著了。
第三十七节破阵子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云烨没有能演变古人,倒是被古人严重的演变了,这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
讨小老婆这种事情说实话对于勋贵来说不比买一匹好马更重要,但是这次不同,云烨以前总是关心小苗的生活起居,虽说就是看中了小苗的一身好武艺,有小苗在后宅待着,自己干什么都放心,现在好了,一个咸湿的大叔关心一个小姑娘,最后把小姑娘关心成了自己的小老婆,这就对云烨的冲击非常大了,
不谈道德感上的缺失,光是事情的本身就把云烨推上了道德的审判台,那种赤身**站在朱雀大街上的感觉再一次光临,让他无处躲,无处藏。
现在能做的就是闭嘴,彻底的闭嘴,只要自己显露出半点的不愿意,就会将小苗的清白完全的葬送掉,大唐社会对男人的花心抱有足够多的宽容,但是对于女子的德操,却要求的非常的苛刻,两位公主不过找了一个和尚当情人,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大唐的上流社会中,听说现在正在感业寺做最深沉的忏悔。
传的太恶心了,辩机和尚的床上动作,都被好事者完整的用幻想补充了出来,所以当辨机被斩的时候,长安的大街小巷充满了恶意的猜想。
所以云烨做的只能是闭嘴,家族变得很大,所以就有了它自己的规则,并且这些规则会超越云烨这个主人自己的权限。
爱情对云烨来说并不是必需品,他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亲情而不是爱情,在孤单的时候联姻就是促成亲情的另个法宝。
事情很不正常,但是云烨已经没有时间考虑这些事情了,小苗这时候正在战场上苦苦厮杀,一千九百里的征途,七道防线,都需要她依靠自己的武力冲杀过来,在没有大唐军士这样强悍的装备的情况下,战斗估计进行的异常惨烈。
将驼城的前进的速度
调整为三极,这已经是驼城的最高速度了,只有抢在大食人到达悉蜜言城之前将小苗她们接出来,才能保证他们的安全,否则,吐火罗,大食联军会将她们死死地困在活路城,巴格兰城,昏磨城之间,最后依靠优势兵力将他们生生的磨死。刘方,单鹰,贺天殇这些人自己损失不起。
那里的形势过于复杂了,大食人,吐火罗人,大勃律人,突厥人在三角洲地带杀的天昏地暗,力量最薄弱的,就是小苗的天使军,自己进入珊莎国之后,因为这个国家的不抵抗,唐军可以在沙珊国自由的行军而不受阻碍,大食人的统帅优素福似乎准备先处理掉钻进自己势力范围内的小虫子,而后再挟大胜的威势向驼城扑过来。
巴格兰城如今正笼罩在黑烟之下,喊杀声充满了整座谷地,莫阿斯举着自己的长剑,在人群中奋勇厮杀,双手剑破开吐火罗人的木盾,强大的力量将他的胸骨破开,粉红色的内脏清晰可见,没时间惊讶,突厥人已经在身后不到百里的地方了,天使军只有奋力的劈开一条道路,才能有活路,大盾已经被他背在自己的后背上,激烈的战事已经让他忘记了满身的伤痕,薛西斯率领的骑兵正在发起最后的进攻,马蹄踏在大地上就像是惊雷一般。
小苗已经破阵,单人独马冲出了战阵,甩一下头上的汗水,圈回了战马,又向混乱的战阵里冲了进去,莫阿斯他们依然被困在军阵里出不来。
长长的马槊就轻易地撕开了吐火罗人的盔甲,马槊的枪刃轻轻地破开了敌人的咽喉,这是小苗从单鹰那里学来的,能少用一分力气就少用一分力气。
自己冲杀的太快了,无意中就和自己的队伍分开了,不像单鹰骑着马走在战场上,就像是国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只要自己的部下遇到了危险,碰到了阻碍,他就会过去将最强悍的敌人杀死,破开吐火罗人的战线,然后就再一次冷静的巡视着战场。
莫阿斯正在和一个粗壮的吐火罗人作战,两个人凶悍的打法让他们周围五米之内一个人都没有,小苗摇着连枷纵马从那个吐火罗人的身边飞驰而过,带刺的连枷头重重的敲击在他的头上,吐火罗人的脑袋顿时就像桃花在盛开。
小苗趁着敌人散开的机会对满身脑浆的莫阿斯说:“冲出去!”说完手里的马槊就划出了一个大圆圈,荡飞了两把砍过来的弯刀,拨转马头再一次充当起了锋矢阵的箭头。
“冲出去!”莫阿斯大叫一声,用巨盾挡在身前,重重的向吐火罗人刚刚结好的军阵撞了过去,连日来的厮杀,已经彻底的将莫阿斯身上嗜血的一面激发了出来。
薛西斯的马队像兀鹰一样的在外围盘旋,他们收起了自己长刀,坐在马上不断地拉弓射箭,密集的长箭雨点般的向敌人倾泻了过去。
敌人的投石机开始向混乱的战阵投石头了,这是巴格兰城城主能想到的唯一一种可以大量杀死敌人的办法。
巨石漫天乱飞,不断地有人被巨石碰的骨断筋折,要是不小心被巨石砸结实,成为肉泥就是唯一的下场。
莫阿斯大喊着要自己的部下散开,他已经眼睁睁的看见有两个和自己同时从奴隶市场被买回来的兄弟被乱石砸成了肉酱。
一块巨大的城砖从天而降,带着风声向正在疏散部下的莫阿斯落了下来,眼看着就要落在莫阿斯的脑袋上,从旁边横过来一柄马槊,挑在城砖上面,城砖翻滚了一下从莫阿斯的耳朵边上擦了过去,小苗胯下的战马却嘶鸣着倒在了地上,刚刚挑飞了城砖的小苗慢慢站起来,只觉得胸口闷的厉害,嗓子眼一甜,一口血就喷了出去。
莫阿斯大叫一声,将自己的大盾抛掷在缓缓倒地的小苗身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碎石重重的砸在大盾上,碎石变成更加细小的石块,大盾也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凹坑。
莫阿斯来不及检验小苗的伤势,将小苗背在自己的身上,用布条绑牢,抛掉了手里的长剑,抽出两尺长的短剑咆哮着要自己的部下向前冲锋,这个时候向后走比向前还要危险。
自从小苗落马之后,单鹰就再也无法保持自己的优雅姿态了,手里的强弩响了三次,就有三个穿着铠甲的敌军军官,从马上掉下来,单鹰骑在马上挥舞着自己的陌刀,代替了小苗的位置,继续向前冲锋,在砍杀了十几个敌人之后,吐火罗人终于奔溃了,开始有大量的逃兵转头向自己的城池跑去。
单鹰的战马也混在这些人群里,手里的链子锤已经被他缠绕在了胳膊上,眼看着城门就要缓缓关闭,胯下的战马嘶鸣一声,从敌人的头上跨越了过去,就在城门还有俩尺就要合拢的时候,他手里的链子锤毒龙般的飞了出去,击打在正在指挥部下关门的敌将头上,脑袋碎裂,无头的尸身倒在地上,脖腔里的鲜血喷泉一样的飙出来,恐怖的场景吓傻了那些关门的军士,就在这个时候,单鹰的陌刀借助马力重重的劈在了城门上,轰鸣声中,整扇城门被巨大的力道劈的猛地向里荡开,单鹰手里已经扭成麻花般的陌刀被单鹰甩了出去,两个呆立在门口的吐火罗人被陌刀砸在身上被它远远地带走
战马昂嘶一声人立而起,两只前蹄重重的踏在另外的一扇城门上,整座城门顿时就被单鹰彻底的打开。
薛西斯的骑兵紧随着单鹰的战马,洪水一般的冲进了巴格兰城……
小苗醒来的时候,一睁眼就看到了伊利斯姐妹泪水涟涟的眼睛,感觉自己的嘴里苦涩的厉害,见到小苗醒了过来,伊利斯就叽里咕噜的说了好长的一段话,小苗没心思听她的废话,指指自己的水壶,表示自己要喝水,口渴的很厉害。
一气喝了半壶水,发闷的胸口才算是好了一点,这才想起自己拿马槊挑开那条城砖的事情。
“莫阿斯没被石头砸到吧?”小苗赶紧问伊利斯,当时她光顾着难受了,没看结果。
“老奴没事!”莫阿斯的声音从屋子里响起。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苗笑的开心极了,只要人没事,城池没有攻下来,等自己好了还不是一样能攻下来。
小苗忽然愣了一下,疑惑的对莫阿斯说:“你是自由人,以后不要再说什么老奴的话。”
莫阿斯摇着头说:“从现在起不是了,我就是您的家奴,这一次没有人逼迫我,我是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的自由的,我的小姐。
莫阿斯此生此世,必将守护着您,今后您的快乐将士莫阿斯最大的快乐。“”不成的莫阿斯,我不会和你签署契约的。“小苗顿时大急,云家好像只有只有一个奴仆那就是老钱,莫阿斯再去,家里不能有两个大管家。”这是心灵的契约,我的主人,不是写在羊皮上的契约,直到死亡,这个契约才能解开,他已经写在莫阿斯的心上了。“莫阿斯躬身一礼,就笑着准备出小苗的房间
”我马上就要成亲了!“小苗红着脸小声的对莫阿斯说。
第三十八节仇恨传播者
巴格兰城在冒烟,贺鲁远远地就看到了,驳马抬手止住了大军前进的步伐,猎猎的热风从戈壁上吹过来
,穿过马腹之后就变成了腥臊气,长老从白色的马车里探出头来,看着浓烟滚滚的巴格兰城笑着点点头,疲惫的回到了马车里,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无休止的长途跋涉正在严重的摧毁他的健康,自从大队的突厥人回归之后,长老大病了一场。
又一个突厥人的勇士死了,同时去的还有自己的一位老友,每一个英雄都是突厥人最宝贵的财富,如今却只能徒劳的去攻击那座恐怖的驼城。
“流的血太多了!”长老躺在毯子上,看着车厢的顶棚自言自语。
想到老友和突施王,长老的心就开始疼痛起来,自己带着大军走的难道就是一条正确的路?不见得吧?小勃律的地盘立足未稳,大勃律就联合吐蕃硬是逼着自己离开那片土地踏上了漫漫征途。
安吉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她一定是唐人,长老可以很肯定的说,只有唐人才能在短时间里装备起这样的一支大军,贺鲁只感到愉快,却不知道这样一个道理,跟着敌人的脚步如何能寻找到活命的绿洲?
当所有突厥人还在庆幸有人在前面帮着自己开路的时候,大长老就已经想带着自己的族人向相反的方向逃遁了。
敌人想要你做的,那么一定不是一条好路,哪怕回头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也比跟着敌人的脚步走要好一千倍。
巴格兰城的战火方歇,探马的回报更是加深了长老的忧虑,现在已经很危险了,唐人的军队在进行了短暂的劫掠之后就准备离开巴格兰城,他们的目标必然会是活路城。
这个名字好啊,活路城,唐人离开之后,不知道自己的族人能不能在这座城池上找到自己的活路,估计从这里,突厥人就要为自己的求生之路征战了。
贺鲁,快快成长起来吧,突施已经死了,我只希望你能在我死之前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长老在马车里自艾自怨,贺鲁却拿着马鞭指着远处的巴格兰城说:”我们再加把劲,走到巴格兰城再休息,到了那里我们就有充足的粮食了。‘
驳马摇摇头,指着远处蹒跚而行的突厥百姓说:“不能再走了,再走下去,他们就会累垮的,我们的牲口严重不足,大部分人只能步行,更何况从东路赶过来的好多人,根本就没有战马,好多人还有伤,也没有办法作战,贺鲁,骑兵站在地上作战,你很清楚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贺鲁张了张嘴,想要说自己为什么要把这些包袱抗在肩上,见驳马忧心忡忡的样子,也不忍心说这些伤害他的话。
“驳马,你派两千骑兵先去巴格兰城去看看安吉走了没有,如果走了,就让他们开始收集粮食,我们就在这里扎营。还有,你再派出斥候去收集这里的军情,可以走远一些,我总是感到不太踏实,这里很不安全啊。
长老的声音从马车里传了出来,驳马答应一声就去忙碌了,贺鲁跳上马车,掀开帘子看着长老说:”长老,您觉得我们最后会到那里去?我们能走到那里?“
长老宠溺的看着贺鲁说:”找一片没人的土地最好,如果有人也没关系,我们只要把他们杀光,就能获得自己的土地了,突厥人是马背上的民族,抢劫本来就是我们的本性。狼的子孙自然是要去捕获猎物的。”
贺鲁放下了帘子,准备下车,犹豫了一下,又把帘子掀开看着长老问:“长老,您能帮我向安吉求婚吗?我想娶她。”
长老的脸色顿时就变得苍白了,招手让贺鲁进来,牵着贺鲁的手说:“你现在还不到考虑这些事情的时候,现在是我们突厥人最危险的阶段,我们不能在这个时候考虑自己的事情,你是突厥人的王,现在需要想着怎么能够让族人吃饱肚子。”
贺鲁羞涩的点点头,就跳出了马车,大声的喊叫着亲卫,让让他们准备扎营,给长老安排最好的帐篷。
“怎么嫁人啊!”小苗躺在浴盆里看着胸口好大的一片淤青自言自语。
伊利斯的脑袋从帐幔后面探进来好奇的问小苗:“您打算嫁给谁?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的,对您好吗?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你现在受了伤,他也不来看你。”
小苗看着伊利斯羞涩的说:”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也是一个神奇的人,能作出非常优美的诗,还能造出最神奇的东西,比如可以让人在天上飞的热气球。“
伊利斯摇摇头不屑一顾的说:”他还是配不上您,一个游吟诗人罢了,您听听他的歌谣就好,为什么要嫁给他。“
小苗立刻就涨红了脸争辩道:”胡说,他是这个世界上
最厉害的将军,还是最渊博的人,也是最善良的人,他也不是什么游吟诗人,你什么都不知道不许胡说。
伊利斯调皮的吐吐舌头说:”那他为什么不来接您?您已经受伤了。“
小苗**裸的从那个水里站起来指着东面说:”谁说他不来接我,他已经来了,听说他造了一座会跑的城池,如今就带着这座城池来接我了,他来了我就嫁给他。“
伊利斯娇笑着拿大块的布巾子裹住小苗的身体,调皮的凑近小苗的胸口闻一闻眨巴着大眼睛叫了一嗓子:”好香。“然后就咯咯笑着逃开了。
洗完澡的小苗躺在城主家柔软的床上,从脖子上揪出一面木牌子仔细的看了一眼那上面的写的云门张氏小苗的字样,放在嘴边亲吻一下,就快速的收了回去。
老奶奶说了,如果让侯爷早早的看到这面牌子,说不定就嫁不成了,可不敢让别人看见。只有在每天睡觉的才会掏出来偷偷的看一眼。
从洞庭湖来到云家,练功之余看到云家人相亲相爱的场景,又想到自己凄苦的身世免不了心生自怜,总想融进云家,师父却在培养自己的孤独感,在他老人家看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侠客都应该独来独往,一击不中,遂远遁千里,自己从小就孤独,对这种噬心啮骨的痛苦感觉小苗是深恶痛绝的。
梅岭古道看到云烨,没有人能知道小苗是何等的快乐,当云烨拥着她,为她擦拭去眼泪的那一刻,小苗就觉得嫁给云烨当小妾也不错,别人都说当小妾不好,师父更是极力的反对,但是小苗没发现小妾有什么不好的,那日暮,铃铛生活的都很好啊。而且那日暮有时候还非常的霸道不讲理,自己只不过想要一个家而已,会生活的很好的。
总是会想起侯爷搂着那日暮睡觉的场景,那日暮如同雪山一样的胸脯清晰地就像是在眼前,揪开睡衣的衣襟,低头看看自己的胸部,再一次叹了口气,胸部不但小,还有好大的一片乌青,前几天本来已经变大了,现在遭受了重击之后好像有变小了。
烦恼的小苗在床上滚来滚去,单鹰却在城里四处巡视,收拢自己正在抢劫的军士,明天就要离开巴格兰城,所有的准备必须在今晚做好。
强j,抢劫这是胜利者的权利,突厥人不管变成那一方的军队,这样的本质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单鹰放下了自己狰狞的面甲,
沿着街道信马由缰,哒哒的马蹄踩在石板路上,不时有火花迸射出来。
巴格兰城的土著缩在墙角,脸上涂满了烟灰的妇人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孩子惊恐的看着魔神一般的单鹰,今天在城墙上他们看见了魔神一样恐怖的单鹰是如何用魔神一样的手段残杀自己的父兄
的,恐惧到了极点,终于有妇人嘤嘤哭泣起来。
单鹰扫视了一下她们,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极度的无聊,自己的征战没有任何的意义,自己的存在也没有任何的意义,单纯的征战已经让他感到了厌烦,战刀劈下的人头不代表荣耀,也不代表勇武,唯一能代表的就是彰显自己的邪恶。
老子说过,在世风日下的时候,美好的人心就会远离,邪恶就会抬头,这样的邪恶,单鹰已经见识的太多了,现在已经变得麻木和无聊了。
该回家了,大丫还在等自己,家里只有两个孩子,自己和大丫还年轻,如果自己多留一些时间给大丫,说不定来年还能再有一个孩子。
他眯着眼睛看看远山,回头又看看浓烟四起的巴格兰城,用自己的马槊挑起了一个正在女人身上耸动的部下,喊了一声:“回去了,不要再玩了。”
说完就转身离去,在他的身后,无数的士兵或者背着财货,或者系着腰带,慢慢的从四面八方汇集了过来跟在自己的将军后面,向军营的方向汇集。
破城的杀戮结束了,对于巴格兰城的人来说,苦难才刚刚开始,太阳升起的时候,天使军在吐火罗人惊恐而仇恨的目光中离开了巴格兰城。
刘方透过马车的车窗看着外面的人,回头对身边的阿巴斯说:“我们不是来征服的,我们只是来传播仇恨的,只有仇恨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隽永的一种情感!”
第三十九节城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无穷尽也,这是汉民族的一个特征,也是汉民族的魔咒,满世界唯有这个民族传承了数千年而祖祠的香火不灭,对别的民族来说,好像并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一旦分裂,想要回归,融合似乎根本就不可能,很多的惊才绝艳的人物做过这方面的努力,但是都无一列外的失败了。
刘方和云烨早年间就这个问题展开过一次讨论,最后得出来的结论似乎并不美妙,刘方在这方面的例证要比云烨少了很多,差不多少了一千三百年,没有经过南北朝,宋元明清,民国历史熏陶的人是无法对这个问题有着更深层次的认知的。
所以刘方只能用简单的羊群理论来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性,云烨没办法说出后面更多的例证,只能任由刘方用狗屁不通的道理来强词夺理。
胜利者最后是刘方,他认为汉民族就是一群羊,必须要依靠狼群来吞噬其中弱小的,生病的羊来达到整个群体的健康的目的,他还认为汉民族和游牧民族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谁都离不了谁,狼群没了羊群,就该饿死,羊群没了狼群也会变得逐渐虚弱,最后消亡。
每隔数百年,狼族和羊族就会有一次大的血脉融合,比如犬戎破周,比如五胡乱华,这种血脉的融合是靠着强j来达到目的的。
当然,刘方对胡人将十万吃不完的妇女赶进河里活活淹死这种事情也充满了愤怒,并且发誓要报复,但是作为一个军事家,老家伙依然顽固的说出了他认为的事情的本质。
云烨勃然大怒,指着刘方说他这样的论断过于武断,过于冷血,汉民族从来就不缺少这样的血性,农耕民族才是世界前进的主要力量,是文明的主要创造者,而游牧民族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强盗,是蝗虫,甚至可以称之为病毒,需要得到最干净彻底的清除。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刘方拿出自己最有力的武器狠狠地回击了云烨。
这就没办法谈了,云烨说的是一种小我,更加注重个体的感受,你和那些饱受异族侵害的百姓去说说这些道理,说不定会被乡农用锄头刨死。你去向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妇人去大谈血脉的融合,你一定会被她们的口水活活的淹死。
所以说大我的政治观念是残酷的,是不近人情的,刘方和云烨站的角度不同,就会得出两种不同的观念和认知。
‘我不是政客,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我只想在我们的力量占优的时候,尽可能的将我们的优势扩大,一个强悍的民族是不可能消亡和衰退的,我不愿意看到我们这个民族再遭受那些无穷的苦难,命运必须公平,现在轮到我们来收割这个世界了。“
刘方见云烨已经愤怒的快要炸裂开来,轻飘飘的丢下一短话:”世上从来没有永远的盛世,贞观盛世来的迅猛无比,其来也速,其去也疾,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云烨,你才是大唐这个巨大的炉灶下烧的最旺的那根柴火,你最好长命百岁,或者你真的是神仙的弟子可以永远活下去,只有这样你才能小心地守护着你的盛世。
你看看商鞅,看看晁错,他们的下场就是活生生的例证,这个世界是人治的社会,人亡政息乃是应有之事,你胆小,你怕事,你没有一往无前的气概,凭什么认为你的盛世可以万古流芳?“
云烨的偏执在刘方看来就是在做无用功,想起云烨说的那句话就笑着摇头,这句话虽然无赖,虽然是一种诡辩,却也有它的道理。”无用功?我们明知道会死,为什么现在还要吃饭?不如现在就拿绳子把嘴扎起来活活饿死算了,反正迟早要死的,什么都不做,那就什么可能都没有。只有做了的人才有资格说三道四。“
只要突破活路城,自己这些人的使命就会完成,紧紧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些突厥人就会和大食人展开最残酷的交锋,一个是草原上的金狼,一个是沙漠里的野兽,他们之间的碰撞一定会非常的壮观,将天下大势操控于掌心的感觉非常的美妙
,突厥人在自己的身后捡够了便宜,现在该到了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阿巴斯崇敬的看着面前这位枯瘦的老人,这一路上他见识到了这位老人是如何纵横捭阖,在无数的敌对势力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来的。
那个硕大的头颅是如此的睿智,花白胡须上的那张嘴总能在看似绝望的时候说出最正确的计谋,这才是智者。
自己以前也有领地,也有一位同样睿智的爷爷,自己年幼的时候总觉得爷爷说出来的话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废话,躺在
大街上数着星星的时候,仔细回忆自己过去的生活时,才发现自己的爷爷是如此的睿智,可恨自己到了回天乏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处宝山而不自知。
‘阿巴斯,我们的目的地快要到了,我马上也要回到我的国家去了,从此之后退隐山林不问世事,在这之前,我想把你安排好,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就说吧!”
闭着眼睛的刘方似乎知道阿巴斯正在看着自己,张嘴就说出阿巴斯这几天最忧心的事情。
“我尊敬的主人,阿巴斯不敢奢望能得到您全力的帮助,只求您允许我借助您一点点的力量,将我们家族失去的东西抢回来,甚至不需要夺回来,只要把那座城池烧成灰烬就足够了。
那是一座背叛的城市,城里面住着一群背叛者,我希望他们全部死去,不管是去见胡大,还是去火狱接受审判,我希望他们去死!全部的!”
刘方睁开眼睛看着谦卑的阿巴斯说:“你想毁掉什么城?你想杀掉什么人?另外,你何时皈依了大食人的宗教?“”我的主人,阿巴斯没有任何的信仰,只要能复仇我不介意去信仰魔鬼。我想毁掉的那座城就叫做”城“,只不过它属于君士坦丁,现在已经成了人世间最龌龊的城市,如果可能,我想借助您的力量摧毁掉它,只有火焰才能彻底的让那片土地变得干净些。”
刘方笑着说:“你的身份不简单啊,不过这一切我不会问,所有人都应该在心底藏点秘密,不过这样的事情需要你自己去做,我会给你一种更可怕的武器,它能将石头烧化。
我们的军队到达不了那样遥远的地方,或许突厥人能够达到,一旦我们的目的达到之后,你不妨去投靠他们,我会给你一封很好的推荐信,我相信睿智的长老会清楚的了解到你的重要性,会给你一个不错的职位。
我来自一个伟大的国度,我的主顾总是一边杀人,一边流泪,一会强硬的就像是一个倔强的疯子,一会又哀伤的就像是一个孩子,他总是多愁善感,做了这么久的将军,依然不明白战争的真谛,他不会同意派出军队将一座千年的古城毁掉的。
当然,除非那座城市变成了我们的敌人,那样的话,你的愿望就会轻易地被实现,因为放火,是他最拿手的好戏,他曾经将这个世界上最坚固的城池烧成了人间地狱。
罗马帝国已经在逐渐衰落,这真是令人伤感,庞大的帝国总是衰落的更加快一些,一味的求大,求强,往往就会事与愿违,总有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年轻人都不明白这个道理。”
刘方咕哝了几句,给了阿巴斯这样的一个承诺,得到了承诺的阿巴斯将自己的脑袋紧紧地贴在马车的箱板上再也不肯抬起来。
他知道自己的目标会成为现实,因为那个叫做人熊的护卫说过,如果天使军能获得正规军三成的武装,就能在这片大地上横着走而不用考虑什么危险,他对这些话坚信不疑。
同一个蓝天下,优素福的大军也在急匆匆的赶路,战马,骆驼,步兵混编成了一支庞大的军队,他对自己的战士充满了信心,并且坚信在胡大的指引下,他们一定能够战无不胜。
这些强壮的士兵用不着穿什么铠甲,他们就能战无不胜,这是经过无数的战争验证过的,坚定地信念就足以让他们在战场上奋勇的厮杀。
抹掉额头上的汗水,优素福幸福的看着身边无边无际的人群,自己的土地上出现了讨厌的牛虻,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它们全部拍死,哪怕已经吸饱了鲜血,吸血的代价总是要付出的。
吐火罗是大食人的附庸,无数的敌人在这个国家肆虐,他们从遥远的东方
攻破了天竺,转了一个大圈子之后又攻破了吐火罗,听说远东的那个庞大的帝国也已经把魔爪伸了过来,斩断这只魔爪,是自己这个东方总督必须要做的事情。
胡大的光辉下,容不得任何黑暗存在!
第四十节杀吧!
痛苦是相对的,当别人比你更加痛苦的时候,自己的痛苦就能减少很多,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情愫,只有人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相对的,别人比你快活的时候,我们的心里就会感到痛苦,云烨现在就非常的痛苦,驼城所到之处,敌人望风而逃,快的就连最凶猛的八牛弩弩箭也追不上,看着空荡荡的城池,云烨就更加的痛苦。
该死的吐火罗人在坚壁清野,城池里找不到一粒粮食,一头家畜,这些家伙太过份了,这不是一个中立国该有的表现。
“你打算让吐火罗人捧着美酒欢迎你?吐火罗不是莎栅,他们的血性还没有被消磨掉,敢战之士都在冲着你呲牙咧嘴,只要你稍有疏忽,他们就会冲上来将你撕成碎片。”
杜如晦从来就不说吉祥话,尤其在购买了两个波斯舞姬之后就更加的肆无忌惮,大白天的都不出门,这是打算累死在女人肚皮上的前奏。
“我们马上就要率先到达活路城了,在那里我们将和小苗会和,然后缓缓地退出战场,选择一个对我们有利的战场把大食人干掉之后,我们就回长安,把这里全部交给李元祥他们去治理,老天爷才知道这些权利疯子,为什么会舍弃了江南的秀美山川,来到这个荒漠的世界。”
云烨放下手里的望远镜,准备向杜如晦请教一下这方面的问题,毕竟这些人的行为自己根本就无法理解。
杜如晦喝了一口茶之后才慢慢的说:“他们的行为才是正常的,你的行为才是不正常的,大丈夫手捾十万强兵,自当横行天下,这一点你做到了,毕竟你带着自己的部下在万里荒原上横行霸道,满世界的人都对你敢怒而不敢言。
另一点你没有做到啊,牧民的快乐,自己一言九鼎,一言而断的快感你没有尝试过,李元祥他们的目标很现实,作为皇子,他们只想做自己的帝王,和陛下抢皇位这个难度很大,连一成的胜算都没有,所以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哪怕是在荒僻之地,也要做皇帝,宁为鸡首不做牛尾,这样的情愫对你来说很难理解吗?
一个没有野心的家伙啊,还以为你手里有十几万的战士,胆子会大一点,没想到还是改变不了你胆小如鼠的本性。”
任何一个老家伙只要和云烨在一起,就会忍不住教训他两下,以前不太了解他的时候,就会被他诺大的名头惊得目瞪口呆,但是相处的时间长了,就会发现这个家伙其实就是一个外强中干的家伙,做出来的很多事情都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别人敢做的事情他一件都不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他偏偏干的欢天喜地。
不过这个家伙也聪明的令人发指,性子又像是一个泥团,搭把手就能捏出一个东西出来,在好为人师的本性催促下,就想把这个家伙变过来,就像是在一个整齐的书架上突然发现一本不管是规格还是封面都和其它书本格格不入的空白书,都想在上面写上两笔,颜之推,李纲,泰山老人,程咬金,牛进达,李靖,李二,长孙皇后,这些人都干过这事,杜如晦又何能例外?”哦,知道了,就是说李元祥他们都觉得自己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不能容忍自己的才华被埋没,这才准备来西域大显身手,,向他的皇帝哥哥证明一下自己不是酒囊饭袋?“
从善如流的时候云烨从来不会在乎对方的语气,只要自己能从他们的话语里接受到教育,这些小事确实不算什么,李二,长孙的态度更加的恶劣,自己也从来没有反驳过。
‘杜老头,我们再打一仗,就要回京了,你不打算给自己在西域弄点好处?我可是听说你小儿子杜荷好像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云烨好心的提醒一下老杜,趁着自己还在位置上再不捞一把,以后就没机会了。
‘天山下的小镇子分我一块土地,我家也盖上几间房子,你和何邵打声招呼,那个镇子里必须有杜家的店铺,说实话,我总觉得以后那个镇子会变成一处极为繁华的所在,你说是不是?”
云烨这就没话说了,老家伙的眼光毒辣的厉害,从道门的一点变化就能敏锐的找到一处很好的投资地,有这样
眼光的人家不多,至少秦家就不如老杜,秦家的夫人正在埋怨云烨为何要把大笔的钱财扔进荒漠里,看不到一点的前景。
“你该去找袁守城去谈,要是能在山上弄一间房子才好。”
“你说说,那个天山真的有神仙?你见过吗?”
“我本来是知道的,后来拿了袁守城一万枚金币的封口费之后就变得不知道了。”云烨笑着对杜如晦说。
“那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人家在坚壁清野,明显的想要活活的将我们困死,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杜如晦收起玩笑话,一本正经的问云烨。”有啊,只要向西再走两百里就到了阿源城,这是吐火罗的祖城,这个国家现在变成了二十九个城邦,我不认为这个城邦有毅力将自己的重城也坚壁掉。“
杜如晦呵呵笑着说:”你小心了,没那么容易,吐火罗人一度降服突厥,小心他们死灰复燃。你打算从阿源城打开缺口?“”是的,山不来就我,我们去就山好了,物资说到底需要补充,尤其是骆驼的食料,咱们将近二十万头牲口需要草料,数目庞大,消耗惊人,不随时随地补充,那就是自寻死路。“云烨陪着杜如晦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坐定之后,杜如晦忽然问云烨。”你真的对西域没有任何的想法?修要诓骗老夫!”
“没有,半点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我的志向与别人不同,混吃等死就很好了,西域这样能让人一日三惊的土地实在不是云家照顾家业的首选。”云烨回答的非常认真。
杜如晦长长的吐了一口气说:“陛下之所以将十六王分封在西域其实就是想将老虎都锁到一个笼子里,别看他们都是亲兄弟,一旦分封了国家,我相信不出十年一定会再起烽烟,战国故事就会重演,陛下不是周天子,不会容忍他们兼并成一个国家,必定会拿出手段分化拉拢,甚至是暗中资助,这片土地将会永无宁日。
西域距离长安太远了,这就是十六王以为自己能够独霸一方的先决条件,不信你看着,陛下对十六王的封地安排会非常的有趣!“
云烨和杜如晦对视一眼,各自给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就不约而同的端起自己的茶壶,美美的喝了一口,也就抛开刚才的话题,开始讨论水质对茶叶品质的影响。
程处默感觉自己已经累得像条狗,驼城在缓慢的移动,自己带着骑兵不断地向四周探查,劫掠是主题,必须保证驼城上有充足的粮草可供使用。
小小的村庄毁掉了,小小的镇子毁掉了,小小的阿源城被程处默一鼓而下,带火药的八牛弩轻易地撕开了阿源城厚重的城门,轰飞了城头那些严阵以待的士兵,当第一声火药弩箭在吐火罗的大地上炸开的时候,对这个民族的劫掠也就拉开了序幕。”大将军有令,阿源城必须交出一万担粮草,五千担豆料,否则屠城!“舌人腆胸挺肚的站在单膝跪在高大城门口的城主,耀武扬威的发出云烨的命令。”尊贵的胜利者,阿源城地小民贫,拿不出这样多的物资,请求尊贵的胜利者向大将军求情,我们只能备齐五万斤粮食,两万斤豆料……“
剩下的话城主不必说了,因为郭平已经一刀砍下了城主的人头,带血的横刀再一次指向了城主尸体旁的一位穿着链甲的武将对舌人说:“告诉他,如果他能办到这些,城主的位置就是他的。”舌人将那位胆小的将军拽起来说:“你走运了,校尉说了,只要你能找出足够的粮食,我们就支持你当城主。”
胆小的将军在第一时间就不再颤抖了,立刻调转身形,大声的向自己的部下下达了命令,而且将嘴凑到舌人的耳边轻声的说话。”将军,这位乌拉将军说他能办到咱们要求的条件,但是,他请求我们杀光城主的旧部和家眷,为此,他愿意再付出同样数目的粮草。“”这狗日的真够狠的,为了当城主不管不顾了,好办法,我们以后收集粮草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把它定成条例?“陈数使劲的勒了束甲的丝绦,瞪着眼睛看着那个将军说。”如你所愿!“舌人发出乌鸦一样的叫声,嘎嘎笑着指着乌拉指认出来的人大声的向军士们下达了命令。
一时间城门口血流成河,陈数的铁骑一马当先的冲进了阿源城,目标直指城主府,杀人对陈数来说算不得什么事情,龟兹城头,自己已经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了。
郭平犹豫了一下也紧紧的跟上,程处默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似乎就盯在自己的后背上,刺得自己五脏六肺都不舒坦。
那就杀吧!大军需要粮草!
第四十一节杀一是为罪
走一路就抢劫一路,吐火罗的城邦城主总是在换,所以!要杀很少的人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云烨对此很满意,程处默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自从来到西域杀人已经杀的麻木了,作为将军,杀多少敌人都不会感到厌倦,因为这是自己自己功勋的来源,现在不一样了,云烨冷酷的下令自己的骑兵部队必须满足驼城的一切需要,田元义就像是一只吸血鬼不断地向骑兵们提出各种各样的需求,从铁钉到粮草无所不包。
不管自己送去多少物资,田元义总会笑眯眯的向自己递上新的单据,现在好了,找到了一条可以一劳永逸的办法,敌人自己搜刮自己人这样就能极大地减轻程处默的负罪感。
父辈遗传下来的武勇,并不是要自己拿去杀戮平民的作为大唐的职业军人,程处默从来对杀戮平民这一点充满了抵触情绪。
在洗劫了三座城邦之后,田元义终于告诉程处默大军的物资已经备齐了,从现在起,骑兵用不着听从他的指挥了。
“每个民族都有软骨头,都有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住双眼的人,这样的人才是我们西征的最大助力,拿着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权力,来安抚他们,我认为以后要大力的推行,同时要向国内汇报这种事情,自己的国民需要对这样的事情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云烨和杜如晦在巡视粮草,在仔细检查了所有的物资储备之后,杜如晦长吸了一口气这样对云烨说。
云烨在苦笑,他到现在才明白后世为什么进行爱国主义宣传了,杜如晦已经考虑到了这样的问题,大国民全体需要学习。
牵头的骆驼昂嘶一声,驼城又开始了缓慢的移动,长长的队列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带给吐火罗人最强烈的震撼。
张俭回到自己的帅帐·卸下了身上的甲胄,这还是半个月以来他第一次将沉重的甲胄脱下来,四个美丽的高丽女奴用坐撵将张俭抬起来走到热气缭绕的浴室,开始帮他洗澡。
酸臭的大脚踩在女奴饱满的胸膛上·接受女奴最温柔的按捏,张俭仰着头,呆滞的看着房顶,连日的征战已经将他最后的一丝精力都榨的干干净净。
新罗人,百济人终于后退了,尸山填不满高丽王都得壕沟,公输家族的人十年前亲自设计的平壤城防·确实坚不可摧。
牛进达的援军还在艰难的跋涉,层出不穷的叛乱让援军不得不进攻前进,张俭知道他们的行军是多么的艰难·所以从来不催促,牛进达不是一个新兵,知道平壤的情形该有多么的危急。
张俭只是很奇怪,打仗向来乱糟糟的新罗人,这一回为什么会如此准确的知道自己的城防部署,每一次的攻击都恰好击打在自己防守最薄弱的地方,接连激战了十五天,大军死伤惨重,大唐的军人凭借着自己强悍·这才勉强击退了敌人的攻击,这是为什么?
躺在自己的大床上,无意中看到了帮着自己收拾桌案的高丽女奴·张俭痛苦地闭上眼睛,到了现在么只要是高丽人,都是自己的敌人。
亲兵队长走了进来·张俭面无表情的下令道:“将这所大宅子里的高丽人全部杀光,我睡醒之后,我们就搬去军营。”
看到那个自称从来听不懂唐人语言的女奴开始发抖,张俭就再无犹豫,亲兵队长答应一声,就拖着那个美丽的高丽女奴去了后院……
满世界都是敌人,都是对大唐充满了敌意的国家和人·过多的情绪只会影响自己作战,张俭认为自己此时此刻·最需要的就是充足的睡眠,只有保持一个强健的身体,才能应对接下来的狂风暴雨。
就在睡着的那一刻,他仿佛闻见了浓重的血腥味,这股子浓重的血腥味里似乎夹杂着一缕甜香……
整整睡了四个时辰,张俭起来的时候发现天色依然黑乎乎的,侧着耳朵倾听了梆子声,这才确定现在是四更天的时候。
站在门口的卫士听见张俭咳嗽了一声,就推开门走了进来,点着了蜡烛之后就开始伺候张俭穿衣。
“不穿便服,着甲吧。‘张俭淡淡的吩咐一声,就伸开双臂让卫士替自己着甲,卫士笨手笨脚的,勒束甲丝绦的时候,几乎将张俭勒成两截,张俭拍掉了护卫的手,自己解开甲胄,重新勒好了丝绦,就开始坐在桌子边上享用自己的早餐。
早餐很不合胃口,喊了一声荷姬,见护卫奇怪的看着自己,这才想起自己昨晚睡觉前发布的那道命令,苦笑一声,老天终归不许自己和高丽人有任何的联系,哪怕荷姬已经怀!自己的孩子。
为了保证荷姬的安全,特意没有教她唐人的语言,没想到人家早就会,自认为已经固如金汤的大将军府,谁知道早就漏洞百出了,五蠡司马早就警告过自己,当时没有当一回事,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
天边出现了一道鱼肚白,天就要亮了,张俭拿起自己的横刀挂在腰上,骑着马出门的时候对护卫队长说:”将她厚葬吧!“说完话就打马向正阳门奔了过去。
正阳门就是战事最惨烈的地方,城墙上斑驳的血迹还没有干透,引来一大群的苍蝇,密密的覆盖在城墙上,准备在血迹上产卵。
苍蝇总是和死亡密不可分,苍蝇最多的地方,就是死尸最多的地方,自从听到突厥人惨败于云烨之手,新罗人和百济人就发了疯,总想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自己全歼于平壤,他们只有夺回平壤,再将自己的战线推到鸭绿水江畔,隔着大河,背靠着险要的群山才有和大唐作战的本钱。否则,当大唐从西面和北面收回自己的精锐,等待新罗和百济的只有死路一条。
不知道此时的新罗女王该是如何的后悔,也不知道胆小的百济王会是如何的恐惧。
不管是后悔,还是恐惧,到了极致之后就会变成一种歇斯底里的仇恨和疯狂,这一战,两个国家的王都已经亲自上了战场,准备毕其功于一役。
张俭心里苦涩的要命,连续十五天的强力作战,自己的部下已经疲惫不堪,整座平壤城只有不到三万守军了,五万多大军已然损失过半了。
军中的火油,弩矢,火药早就用光了,在元山作战的时候就已经耗去了大半,这十五天,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并且保证城池不失,仅剩的一点火药弹也已经用的干干净净了,现在守城,自己就再也没有什么利器可供借鉴了,只有凭借手里的横刀,马槊和敌军做殊死的战斗。
头顶有一行大雁排成人字形,缓缓地向南方温暖的地方飞行,张俭不由得向南边望去,张亮的水师再也不能给自己提供援助了,新罗人早就把河道彻底的封死了,如果是大海,张亮还不在乎,现在将海船开进内河就完全是自寻死路了。
云烨好运气啊,在那样的情形下还能以弱胜强,不知道他的驼城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他凭什么强悍到令人发指的地步的7突厥人的骑兵出了名了强悍,他是怎么做到人突厥人乖乖受死的?
这事让张俭挠头的厉害,东面的局势本来和西面非常的相似,都是一部分被包围在城池里,另一部分准备去援救,西面被包围的郭孝恪听说已经战死了,并且全军覆没,云烨却力挽狂澜,在最后的时刻反败为胜,并且正在向西推进。
难道说,自己也需要战死不成?”大帅,敌军今日似乎非常的平静,好像没有攻城的打算。副将王君可见张俭上了城墙,匆匆的赶过来禀报。
“君可,你去休息吧,现在由我来接手城防,五蠡司马那里去了?”张俭没有看到五蠡司马不由好奇的问王君可。
“张泰去了城里休憩,末将见他实在是困倦的不行了,这才替换一下他。”王君可连忙把话说清楚,他不想让张俭以为张泰在偷懒。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墙角的一张毯子忽然被掀开了,张泰盘着腿用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张俭问:“内奸找到了没有?”
张俭点点头说:“找到了,已经杀了。”
张泰叹了口气又说:“这件事情难为你了,内奸不除,军心不安,但是我老张也晓得你的难处,你张家子嗣艰难,现在好不容易才有了一点喜讯,被这样生生的断送了,你就是想要骂我两句,我也绝无怨言。”
“现在不是生儿育女的好时候,只要我们打赢这一仗,孩子将来总会有的。”张俭对张泰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丝毫都不感到奇怪,五蠡司马有一项职权,就是专门说这些事情的,他有督查大将的权利。
张泰冲着张俭抱抱拳头说:“此事到此为止,你我三人知道就好,既然您已经睡醒了,现在就轮到我睡了。”
说完就一头倒在地上盖上毯子继续睡觉…···
第四十二节评估
张俭现在已经太想自己的事情了,因为想了也没用,战!争的法则自然会掐死所有不该出现的人和事,比如荷姬。
城头响起了号角声,军士们习惯性的将城头的旗帜重新扶正,整理一下自己的铠甲,准备迎接新的一天,困守愁城,度日如年啊。
张俭眯缝着眼睛看着对面静谧的敌营,看了很久,眼看着一群鸟雀落进了军营觅食,这才问王君可:”可曾派斥候去探查过对面的军情?“
王君可说:“没有,从昨日起新罗人就发疯一样搜捕我们的斥候,所以我从昨日起就没有再派出斥候,大帅,如果需要末将这就去。”
张俭摇摇头说:“算了,这个时候外面一定危机四伏,新罗人一定不愿意让我们知道他们已经走了,我们的兵力不足以追击,还是守好自己的城池为好。”
“走了?”王君可不可置信的朝敌军的营地望去,昨日还在激烈的交战,城头下的尸体还没有收敛,怎么可能现在就消失了。
“百鸟落营地,就说明营地里没几个人,新罗人走了,我想,北面的百济人也该走了吧?”张泰幽灵一般的又出现在张俭的身后。
“走了?”王君可将横刀拎在手上,随时准备去追杀敌人。
“确实走了,君实说的不错,我们没有力量追击。现如今,守住平壤,在这里扎下根才是首要的任务,不过这样一来,牛进达的压力就太大了!”
张俭不由得向西看去,牛进达必定已经来到了这里,善德女王这半个月的强攻就是想在最后关头尽最大的能力削弱平壤守军,将张俭部困在城里,切断张俭和牛进达的联系,然后自己率领大军从正面去对付匆匆来援的牛进达。
老牛的大军没有坚固的城墙可以作为依托,也没有险要的地势可以利用·善德女王认为只要自己的大军冲到牛进达跟前,只要一轮进攻就能将牛进达的三万大军淹没掉。
围城打援本来就是一个古老的战例,善德女王熟读史书焉能不知道这个道理7
张泰嘿嘿的笑着说:“牛进达用不着我们去救,他的军队和我们的军队不一样·从装备到作战方式都不相同,咱们其实很亏,早早的从大唐出来兄弟们来不及换装,告诉你们吧,咱们最少损失了七成的战力,火药弹这种好东西陛下可怜我们才给我们五百枚,牛进达的部队里可是每个人都装备了五枚·至于火药弩,火油弩,听说他们的单臂投石机甚至能将大号的火药弹投射到五百步以外·他们甚至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军令条例。
大唐现在的新式军队讲究将敌人消灭在向自己冲锋的道路上,所以,大规模的战斗是他们最喜欢的作战方式,云烨在西域已经试验成功了,他的驼城将这种战术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在四十万大军的包围中可以做到巍巍如山,坚不可摧,杀敌如同割草,硬是依靠自己强悍的战力将突施活活的逼死在城池之下·等到我们换完装,老子一定要要新罗,百济·高丽人知道一下爷爷的厉害。
王君可必以为然的摇摇头说:”打仗说到底打的就是人的精气神,战刀犀利一些,铠甲坚固一些也就罢了·现在弄成这副样子,那里还叫打仗?“
张俭恨恨地说:”老子才不管使用什么手段,哪怕是下毒能毒死这些对手,老夫照用不误,君实,两万多封阵亡将士的回执,够你写一年的。“
张泰听到这句话·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没了,甚至提不起说话的兴致·从地上捡起自己的毯子披在身上,朝张俭,王君可拱拱手,就快步下了城墙。
不但张泰没了说话的兴致,就连张俭,王君可也没了说话的兴致,抬眼望去,朝阳的光芒铺满了大地,整个世界一片光明,就是城墙底下那些黑乎乎的尸体,还在顽固的昭示着人间的黑暗。
就在张俭感到哀伤的时候,牛进达满是胡须的脸上布满了狰狞的笑意,太好了,这里真是一个极好的战场,四面空旷,土地平坦,最是适合大规模的冲杀,尤其适合骑兵冲锋,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躺满尸骸。
大唐即使在战事最残酷的日子里,精兵化的路子依然在走,汰弱留强,疯狂的加强武备,府兵制已经在慢慢的退出人们的视野,当初建立府兵国策的目的就是藏兵于民,老百姓半农半兵,入则为农,出则为兵,这样做能够有效地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但是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军人职业化进程步伐已经在不断地加快,疯狂的皇帝带着自己的臣子,正在将大唐的职业军人武装到牙齿。
将敌人消灭在进攻的路途上,这就是皇帝对将军们的要求,尽量的减轻军士和敌人身体上的接触,弱化名将的作用,开始崇信绝对的武力,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一种可笑的存在,既然大唐的武力能够保持绝对的优势,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个优势扩大到极致。
牛进达很想做一个尝试,在没有坚城可以依仗的情况下,在野战中大唐的军人能否依靠武器获得优势,他很想知道。
十三道铁丝网被拉了起来,地上撒满了三角刺,阻碍战马奔驰的小洞也密密的沿着自己的战壕挖好了,至于大堆的火药也已经埋好了,军士们创造性的将火药和火油埋在了一起,封土上布满了三角刺,一旦火药爆炸,威力一定非常的惊人。
这是书院学生的一项新发明,牛进达终于认识到将学问好的人弄进军队的好处了,至少这样恶毒的法子一般的军士是想不出来的。
铁丝网减缓马速,三角刺让敌军散乱,当敌人经历了投石机火药弹的轰炸,然后再接受一轮八牛弩的密集攻击,最后又要面临将士们的强弩和抛掷的火药弹的洗礼,如果在经受了这样一轮轮的打击之后,敌人还能把冲锋到军阵前面,这个时候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操刀子上就是了。
说起来简单,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这样的先后顺序有着严格的规定,牛进达看着战场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彩色小旗子,就不得不哀叹一声,这些混账东西已经把杀人这种事情变成了一项工程,一项严密的工程,丝毫错乱不得。
复杂的战争变得极度简单,只需要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和敌人打无准备的战役就是了,斥候有时候会疏漏,但是头顶上漂浮的热气球就不会有什么错漏了,晴空之下视野可以拓展到视野的尽头,只需要给大军一个时辰的准备时间,就能布置好一个新的杀人阵地。
就是补给麻烦些,需要携带的物资太多了,不过这在牛进达看来不算是什么太严重的事情,军人必须要受到国家的控制,否则,这样的一支大军作乱起来,会造成非常大的麻烦。
平日里并没有这样的装备,只有在战时才会由将作监的人按照大军的需要配置齐备这支军队所需要的所有装备,尤其是火药和火油,更是受到了严格的控制。
牛进达的麾下就有三个部门的官员在监督,一个是都水监的使者,一个是五蠡司马,还有一位就是将作监的官员。
都水监可以不理睬,五蠡司马需要用来安抚将士,行赏罚之权,将作监的官员一般就会成为后勤上的军官,他们主要的职责就是保证运到军营的武器能够完全的消耗在战场上,而不是被主帅卖掉或者藏私。
热气球上传来了急促的哨音,两短一长。
看到年轻的校尉们开始忙碌起来,牛进达就变得非常开心,很好,敌人已经到了十里之外,自己这些年轻的部下们没有一个感到恐惧的,相反,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了渴望战斗的神色。
善德女王输定了,攻城就像是砸核桃,一锤子砸不开,那就接着砸就是了,直到砸开为止,张俭那里讨不了好,难道自己这颗核桃就比较好砸?
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打个屁的仗啊,围城打援,还没有弄清楚这个援兵到底能不能吃下来,就打算一锅端掉,白白给了精疲力竭的张俭一个喘息的机会,听说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了,打仗就是一个比赛谁抗的住的一种比赛,一点持久力都没有,就跑到战场上丢人现眼,女人天生就不适合当主帅。
见小利忘命,做大事又惜身,碰运气一样的四处攻击,估计到最后什么都不会剩下,将来只会拿起绣花针流着眼泪绣一幅幅忏悔图送到陛下面前博同情,希望不要砍死她。
牛进达撇撇嘴,看到了扬起来的尘土,十里地就开始冲锋,这需要多么愚蠢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到了战场,就该保住自己将士和战马的所有力气,做全力一击,现在好了跑了十里地到了军阵前还要劝降一番,刚刚废掉的精气神一下子就泄掉了,这还打个屁的仗,老夫难道是你说两句狠话就立刻投降的脓包?”如果新罗人派人过来劝降,就用八牛弩杀掉!“牛进达向身边年轻的校尉下达了命令,就回到了中军,打算评估一下新罗人的战力。
第四十三节不死不休
圣德女王同时有三个丈夫,金龙春,钦饭,还有乙祭,谁能想到一次小小的劝降,圣德女王同时就失去了正夫金龙春和副夫钦饭,另外一个副夫正在国内主持朝政没有来,否则的话,牛进达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圣德女王彻底的变成了寡妇。
不要以为争宠这种事情只有女人会做,男人做起来更加的没头脑,两军阵前如此危险的地方变成了圣德女王后宫丈夫们的争宠的舞台。
一段段文采飞扬的文字,一段段义正言辞的谴责,一阵阵悲天悯人的劝告,都不足以打动牛进达那颗冷酷的心,两个绝美的少年在八牛弩的狂响中变成了两堆支离破碎的烂肉,牛进达自己出身于书香门第,却无缘与这些高深的东西,成为了他这一生中最大的遗憾,所以见不得别人在自己面前卖弄学问。
战争在一瞬间就开始了,死了丈夫的善德女王在八牛弩唱响的第一时间就发动了猛烈地进攻,骑兵,这样的地形条件下自然会出动新罗人引以为傲的骑兵,当年在大唐皇帝征伐高丽的时候,协助大唐进攻高丽的就是这支骑兵,他们成功的将渊盖苏文死死地拖在了元山,让大唐的军队能共横扫整个辽东。
率领这支骑兵的统领就是大将军金庾信,牛进达认识,刚才就是这个家伙第一个上前劝降的,看在这家伙早年对大唐的忠诚的份上,牛进达没有下令杀了他,只是杀了两个见到没有危险,跑上前来争宠立功的王夫。
士气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一鼓起,二鼓衰,三鼓竭,士气落了下去想要再鼓起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金庾信好歹也是新罗名将,知道这个道理,这个时候唯有用鲜血刺激自己的士卒才能榨出他们最后的勇气。
一刀砍翻了一个犹豫不前的部下,金庾信的骑兵终于可以冲锋起来了,两里地,战马刚刚跑起来就遇到了一道铁丝网,这道铁丝网并不高,只要战马跳跃一下就能飞过去,大多数的骑兵都能过去,当然,也有好多的人过不去,被铁丝网紧紧地缠住,躺在地上挣扎。”第一道铁丝网为何不往高里拉一下?
:牛进达回头问身后的校尉。
“回禀大帅,这是第一道铁丝网,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骑兵逃跑,不是用来阻拦他们进攻的,现在他们的战马速度已经跑起来了,自然可以轻松的越过来,但是想要回去,就难了,战马没有速度就再也不可能跳过这道铁丝网,他们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下马彻底的破坏掉铁丝网,而不是这样横冲直撞,不过,大部分的骑兵都会忽略掉这个小小的细节。”
年轻的校尉呲着牙嘿嘿的笑着向自己的大帅解说了这样做的目的。
无数的骑兵从四面八方越过了铁丝网,向结成圆阵的唐军杀了过来,就像是海浪在拍击大海里的礁石。
“投石机发射!”在骑兵越过第三重铁丝网的时候,牛进达下达了攻击的命令,无数的独臂投石机立刻就开始工作,缠绕在独臂上的皮绳立刻就开始运作,配重青石落下,长长的臂稍立刻就带着一颗黑乎乎的罐子转了半圈之后狠狠地将他甩了出去。
当罐子还在半空飞舞的时候,军士已经将配重压了下来,将臂稍复位,又一个罐子沿着刚才的角度再一次被甩了出去。
牛进达本来想问问罐子里装的是火药还是火油的时候,发现一颗罐子已经重重的砸在第一道铁丝网跟前,没有任何的动静,只有一些液体飞溅出来,无数只罐子掉在地上,或者掉在人的身上,都会碎裂,一些胆大的新罗骑兵自诩武艺高超,甚至会巧妙地利用连枷击碎这些从天而降的罐子,虽然有人被这样的罐子砸死,但是在
这些见惯了生死的新罗人面前,这样的死伤根本就不足以论。
“闪开,这是火油,小心敌人放火,快走!”金庾信抬手嗅了一下溅到身上的液体,不由得大吃一惊,急忙催促部下快点离开这片死亡之地。
除了金庾信就只有唐人知道这样做的目的在哪,当新罗骑兵填满了二三道铁丝网之间的空地的时候,一颗巨大的火药弹带着火花在人群里炸响的时候,巨大的爆炸气浪一下子就将附近的战马和骑兵撕成了碎片,红中泛黑的火焰轰的一声燃烧了起来,一道火墙平地里升起,生生的将新罗骑兵的队伍斩成了两截。
“回去!”金庾信亡魂大冒,直到这一刻他才清楚的知道唐军到底要干什么。太晚了,骑兵善于冲锋,却不擅于掉头,一匹马从开始起步到完全跑起来需要足够大的空间,一时半会那里能够掉的过头来。
数十匹战马浑身都是熊熊的火焰,刚才粘在身上的火油此时发挥了最大的效力。疯狂的战马和数十个疯狂的火人在第一时间就将战阵冲击的稀里哗啦,当他们的身体靠在铁丝网上再也不能动弹的时候,新罗人的骑兵终于想起了这些黑黑的罐子里都是些什么东西了。
当这些罐子再一次从天而降的时候,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落在地上碎裂开来,然后再将落地的那片区域变成一片新的火海。
哀嚎,来回的奔突,战马的嘶鸣声,在铁丝网之间回荡,火焰外面的大队新罗人只能隔着火焰看着自己的战友在火焰里挣扎。
“冲出去”!金庾信的嗓音都已经变得凄厉起来,他推开围绕在身边的亲卫,亲自驱赶着十几匹战马,猛烈地向回头路冲了过去,战马撞在铁丝网上,被烈火烧的发了狂性,丝毫不顾铁丝网的纠缠,将铁丝网的立柱连根拔起,身上缠满了铁丝咆哮着继续往前冲,有些战马的脖子已经被铁丝生生的勒断了,脑袋偏在一边,被其余的战马继续拖着走,有的战马的肚皮被铁丝网上的尖刺生生的撕开,内脏拖在地上沾染上了火油,在地上燃烧,走了几步之后就轰然倒地。
金庾信见战马已经冲开了铁丝网,长啸一声带着剩余的部下洪水一般的沿着战马冲开的道路向前奔跑,身后又有弩箭的尖啸声传来……
火药弩箭在烈火中爆炸,火焰猛然间熄灭了,又在一瞬间迅速的爆燃,金庾信亲眼看见自己的卫队长被弩箭上的火药炸的四分五裂,自己的左臂上也有火焰在燃烧。
顾不上理会这些,只有跑出弩箭的射程才是安全的,金庾信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出来的,直到自己被外面的新罗人将他扶住,往他的胳膊上浇水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平安了,只是自己的左臂却传来一股烧肉的焦臭味。
再一次回头望去,跟随自己闯出来的只有区区的一百多人,其中一半人的身上还带着火焰,不管往他的身上浇多少的水,都无法熄灭身上的地狱之火。
唐人的军阵寂静无声,他们只是在看着大火在燃烧,铁丝网之间已经没有了惨呼声,偶尔有一两匹着火的战马在奔跑了两步之后轰然倒地。
善德女王眼睛里噙着泪花,恨恨的将自己的马鞭不断地抽击在马鞍上,她很想哭,但是却强自忍住,咆哮着对金庾信说:“你不说在平原地带骑兵是无敌的吗?”
上大等毗昙劝说道:“陛下,此战非军主作战不利,乃是因为唐人的计划过于歹毒的缘故,那些火油唐军以前就使用过,是我们疏忽了,怨不得军主,首战失利算不得什么,五千骑兵我们还损失得起,只要接下来小心从事,我们一定能够反败为胜。”
金庾信满脸漆黑,看上去就如同恶鬼,慢慢的剥掉自己的铠甲,只见胳膊上的甲胄已经深深地烙进肌肉里,伸张了两下左手,感觉左手还能用,就吩咐部下将甲胄重新给自己披好,沙哑着声音对善德女王说:“陛下,我们没有退路了,不管唐人如何的强大,我们也必须死战到底,否则,高丽的命运就是我们的命运。
微臣这就收拢部下,做第二次冲锋,微臣知道陛下在害怕,微臣刚刚也感觉到了无边的恐惧,可是陛下,我们万万不可停止战斗,这个时候必须继续进攻,不能因为爱惜军卒的性命就放弃进攻,否则,平壤的战局就会重现此地。”
金庾信俯首拜了一拜就用右手扯着战马的缰绳再一次跨到马上,破破烂烂的左手伸出自己的长刀,和准备随自己再次进攻的新罗勇士的长刀磕碰一下,拉转了马头,面对剩下的骑兵大声吼道:“此战,不死不休,此战,破釜沉舟!”
说完话自己带了一下战马,义无反顾的再一次向大火刚刚熄灭的战场杀了过去,这一次他准备先清除掉那些害事的铁丝网,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尽然葬送了自己最精锐的五千部下,他很想看看自己破坏掉唐人的防御之后,他们是不是还有传说中那样强悍的战力。
愤怒使得他忘记唐国是如何的强大。
第四十四节配合
牛进达站的高,自然看得就远,新罗人的战斗意志超出了他的预料之外,在这样铁与火的生死炼狱他们依然死战不退,见到前面修罗地狱一样的场景依然还能有勇气跨进铁丝网,这本身就说明他们已经准备为胜利作出牺牲了。
怎样才能把钉子钉进木头?没有别的好办法,只有用铁锤一锤锤的钉进去,一锤子打不垮新罗人的意志,那就两锤子,三锤子好了。
热气球上又响起了尖利的哨子声,校尉狞笑着对牛进达说:“大帅,您老且请安坐,请看孩儿们如何杀敌。”
牛进达捋着长须满意的点点头,刚才那一战,虽然时间短促,但是战事却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发展到了极致,这深得兵法的三味。
看到求战的年轻人,老牛笑的越发的开心,拍着膝盖说:“只管去做,老夫就坐在这里看着,小儿女建功立业向来是老夫所喜闻乐见的。”
校尉喊了一声诺就大踏步的走到军阵前面,摘取了一面黄色的旗子面向八牛弩军阵大声的喊道:“火药弩,标高三,五百步,火油弩,标高二,三百步,发射!”
牛进达摇摇头,这样机械性的重复,应该对金庾信这样的悍将不会有多少杀伤力的,但是牛进达并不打算调整,能让年轻人快速的成长起来就是此战的最大收获。
金庾信艰难的在弩箭中前行,不断地有部下倒在前进的路上,终于靠近了铁丝网,飞爪紧紧地扣在铁丝上,金庾信将飞爪的绳子拴在马鞍上,催马向回走,同时干这件事情的还有无数的人,这样做非常的痛苦,头上不断有弩箭掉下来,掉下来之后还会爆炸,每一声爆炸之后,就会有人命被带走。
这需要极大地勇气才能克服,人类天生就对巨响和爆炸充满了敬畏,从雷声到火山爆发,都被赋予了强大的神话色彩,现如今这些神迹就降临在自己的头上,到了这个时候还能谨遵军令的军卒堪称悍卒。
遇袭不乱,处变不惊,置死地而后生,这就是牛进达对新罗人的评价,眼看着这些悍卒纷纷倒在前进的路上,心中充满了酸涩,一条条强大的生命比不过一个小小的火药弹,这枚价值三百枚铜钱的火药弹就能将百战余生的悍卒撕成碎片,价值是不对等的。
战争的形式正在改变,到目前为止,金庾信这样的悍将被一个年轻的校尉逼迫的亲自上了战场,如同敢死队一般的亲冒矢石,这是旧军人的悲哀。
突施死了,死的像是一个笑话,满大唐都在说这个笑话,但是老将们却齐齐的闭上了嘴,尉迟恭哼哧了好久才挤出一句话:“小王八蛋回来之后,老夫要揍他一顿!”
“确实要揍一顿啊!”牛进达自言自语了一句,云烨的新式作战办法,彻底的将原来的作战方式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也就是说自己这些人也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总觉得哪里不对,棍棒胜于拳头,弓箭胜于棍棒,难道说这就是进步?现在看到一个奶毛都没有消褪的小伙子骑着金庾信这样的老将痛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老牛高兴起来。
热气球上又传来刺耳的哨子声,一个铜管从天而降,亲卫拿到牛进达面前,扭开铜管,倒出纸条,上面只写了简单的几个字:“三道铁丝网已被破除。‘
牛进达咧嘴笑了一下,就把纸条递给了校尉,校尉的脸顿时变得通红,拱拱手就快速的跑了出去,见到校尉已经有些恼羞成怒了,愤怒的吼着要求八牛弩加快射速的时候,牛进达站了起来,制止了校尉的怒吼,命令自己的骑兵出动,沿着最外围的三道铁丝网做骚扰性的进攻。
‘武器有的时候固然重要,但是必要的身体接触一样非常的重要,战场之上千变万化,作为一位优秀的统帅如果只想依靠强大的武器来获胜,未免太小看天下英雄了。”
五蠡司马冯源笑着接口道:“大帅您自然是百战之名宿
,梁科这些后辈小子还需要您的指点,战阵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成了一种勇气智慧的较量,没有您这样的老帅照拂,那些年轻人成不了大气候。
牛进达用望远镜看着年轻的校尉带着骑兵在圈子外面厮杀,虽然没有出现一两个勇冠三军的人物,却一个胆怯的都没有,锋利的战刀不断地在火焰中闪烁着光芒,虽然在小范围内迅速形成六花阵以多打少有点丢人,遇到一两个强悍的新罗人还会被人家逃出去显得弱了些,总体上倒是杀的中规中矩,遏制住了金庾信的疯狂进攻,这样的场景不只是出在正前方,而是普遍的出现在
”猛将去了哪里?“牛进达似笑非笑的看着冯源:”我大唐的勇猛男儿去了那里?我记得这样的男儿我大唐应该最多才是。“
冯源笑着回应道:”大帅有所不知,现在军中选拔将官,不再是以勇猛论英雄,您想要看到薛仁贵,薛万彻那样的猛将,恐怕要失望了。“”强兵,强兵!没了强兵,何谈血气之勇,今日之战,最出彩的是新罗人而不是我大唐将士,好男儿视生死为等闲事,慷慨悲歌的悍将才是军中之魂,郭孝恪他们虽然死的惨烈,但是他们的事情能让大唐人胸中的血气为之一荡,将士们白衣素冠,郭孝恪万世流芳,足以为吾辈楷模。
云烨就算是万里征战无敌于天下,五万大军在沙漠里虎视鹰扬视天下英雄如同无物,屠杀雄才如同屠狗,那又如何,老夫就是不服他,战刀下拼出来的英雄才是英雄。
云烨的胜利只能表示大唐军械的胜利,算不得英雄!”
老牛越说似乎越生气,重重的一拳砸在身边的座椅上。
“云帅在西域扬我国威,仅凭麾下五万熊罴之士就令西域诸国不敢往东多看一眼,这是何等的威风,大帅对晚辈弟子过于苛求了。”
不论金庾信如何努力拼杀,对于机变百出的唐军依然束手无策,战场上手弩弩箭横飞,不管多么强大的战士先是被弩箭杀,杀不死再用小型的火药弹杀,等到强大的战士变成半残了,才会有人上来补上一刀。
这样的场景在自己的身边到处都是,金庾信怒吼一声,远远地将手里的连枷扔了出去,砸倒了一位偷偷摸摸准备袭杀自己副将的唐军,眼看着那个唐军吐着血从马上掉了下来,心中才感觉好受一些,听到了自己军阵中的鸣金声,缓缓地退出铁丝网地带,回到了本阵。
“这样的厮杀没有任何的意义。”善德女王一上来就定下了说话的调子,现在大家能谈的只有撤退或者休战。
金庾信死死地盯着善德女王说:“如今将士的士气刚刚被点燃,贸然撤军是对战死者的亵渎,请陛下给末将一点时间,末将一定会击破唐人的军阵。”
善德摇摇头道:“金将军,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吗?唐人这是在故意要我们流血,刚才在你突破三道阻拦之后,他们才派出少量的军队出来和你作战,而我们在能挤到一线的兵力太少,如果去的人太多,那些人立刻就会遭受唐军的火药弹的袭击,你总是用同样的人手和他们作战,这就是添油战术了,我甚至认为,他们是在拿我军在练自己的兵。”
金庾信何尝不知道这些,眼看着自己的努力都化作东流水,战死的将士遗骸依然在扑倒在战场上,再看看自己破破烂烂的左手,不由得悲从心来,泪流满面。
上大等毗昙朝着金庾信拱手说:“将军,您已经尽力了,天地可鉴,神鬼尽知,您也许还不知道,就在此刻,张亮那个恶魔再一次杀进了我国,攻城掠地无恶不作,他的食人儿更是吃人吃的肆无忌惮,大军所到之处犹如鬼境,将军,求您了,我们回去。”
金庾信悲伤地指着善德女王和上大等带着哭腔哀求道:“我们再试试,再试试,作战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那里都不尽力,哪里都会打不下来,唐军强悍,我们在起兵的时候就已经很清楚了,没有哪一支唐军是好对付的。
您总是想带着大军到处救火,这是行不通的,他们三支军队轮番的和我们作战,最后被拖垮的只会是我们,不如先忍一忍,拼着伤亡惨重也要灭掉一支敌军,伤敌五指不如断其一指,这个道理以陛下的睿智不会不明白吧。
让陛下在这片大地上疲于奔命就是唐军的奸谋,您万万不可中计,上大等,下关受到骚扰,伤害,金庾信感同身受,虽然哪里是您的封地,请您暂且忍一时之伤痛,日后金庾信一定会赔偿您的损失,只求您再给我们一次机会,让我们试试夜间的攻击,如果夜袭还是不成,我们就一起回国等死吧,大唐的皇帝一定不会放过我们。”
“金庾信无理!”上大等毗昙大吼一声。
第四十五节金庾信的独白
被装在笼子里的金庾信蜷缩在笼子的一角,呆滞的看着自己副将的脑袋在囚车上摇晃,这个没有死在唐人手里的将军,死在了自己人的刀下。
左手已经在流黄水,这条胳膊可能要不成了,皇帝不顾对军队士气的打击,不顾将士的反对,硬是把自己关进了笼子里,伤痕累累的副将就说了一句话,要关大将军请先杀了我。
然后副将的脑袋就被砍下来了,累累的战功得不到任何的尊重。
天蓝的刺眼,此时此刻,天上连飞鸟都没有,天空是死寂的,看不到任何的活物,副将的脑袋挂在自己的头顶,总是妨碍自己看天空,金庾信,伸出手臂,扯下自己的外衣蒙在副将的脑袋上,这样一来就看不见他那双悲愤的眼睛。
眼前的利益永远比国家将来的命运重要,张亮这一次击打的很准,善德还有毗昙他们是一个联合的利益体,下关是他们的根本之地,损伤不得,想到这些金庾信就感到好笑,难道整个新罗还赶不上一个小小的下关?
“金将军,您今日获罪不是因为对我无礼,也不是对陛下无理,而是因为这封信!”上大等毗昙将一封书信在金庾信的眼前展开。
金庾信在看完这封信之后就开始哈哈大笑,笑的涕泪横流,浑身颤抖,用完好的右手指指自己的上官,然后就扭过头,把副将的脑袋抱在怀里大哭道:“荣源,你死的太他妈的冤枉了。”
毗昙见金庾信似乎已经知道错了,就温言道:‘荣源不过是你的一个家奴而已,是你将他简拔于微末,为你死了也是死的其所,我本可早早的告诉你这些事情的,但是不让你去尝试的话,你一定不会甘心,现在好了,你也死心了,大唐对新罗无论如何也有一份香火情,大唐宰相房玄龄的背书,应该可以相信,我去过长安,见过他,是一个极为儒雅的人,而且你也知道大唐的规矩,只要我们俯首称臣就会放过我们,只不过多加一点进贡而已。
你先忍耐几天,回国之后,自然就会放了你,你依然是新罗的大将军。”
毗昙得意洋洋的走了,金庾信抱着荣源的脑袋紧紧地搂在怀里,一字一句的对荣源说:“他们都怕死了,知道吗?他们这是在自己骗自己知道吗?荣源。
我们和唐人一起并肩作过战,我们见识过那些唐人是如何对待背叛者的,靺鞨人被活埋了好几千人,大唐的皇帝还将自己的太子和最宠信的臣子绑在椅子上观看完了所有过程。
知道这是在做什么吗?哈哈,我忘记了你是一个一根筋的家伙,想这些事情对你来说太难了,我就大慈大悲的告诉你好了,这是大唐的皇帝在训练自己的继承人还有将来的重臣,要求他们一定要做到心狠手辣,对待敌人绝不留情。
这就是大唐皇帝的教育方式,指望这样的皇帝有怜悯之情,放弃仇恨?这是一个笑话。房玄龄年事已高,即将退出大唐的政坛,所以他做的保证不可能算数,也不会算数。
咱们的陛下啊,她已经恐惧的夹不住尿了,见到一根救命的稻草立刻就会紧紧抓住,这时候主宰她身体的是恐惧,而不是智慧。上大等也是如此!
张亮,张俭,牛进达,三位都是重臣,他们齐聚新罗,一定会把新罗撕扯的七零八落,或者等到他们处置完了新罗,房玄龄的保证才会奏效,荣源啊,到时候,新罗皇族要是还有活着的皇族和重臣,到了地底下,我给你当奴才,偿还你这些年的辛劳。
高丽完了,新罗完了,百济也在劫难逃,这是我们的命运,大唐在征伐高丽的时候我们在帮助大唐,到了大唐征伐我们的时候就不会有人来帮助我们了,这就叫做远交近攻!
我们从一开始就错了,当大唐征伐高丽的时候,我们就该全力帮助高丽,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既然我们已经臣服大唐,就不该被叛,这是我们做错的第二件事情,当我们背叛了大唐,就该毅然决然的背叛到底,这才是正确的。
很可惜,我们没有做对任何一件事情,所以现在就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既然我们注定了会死,荣源,我就下来陪你吧!我太累了。”
金庾信的左臂上还嵌着很多的甲叶,这些都是银子做的,他呵呵的笑着从胳膊上撕下那些连着皮肉的甲叶,一枚枚的喂到嘴里……
天亮的时候,卫士这才发现孤独的金庾信怀里抱着副将的人头,早已死去多时了,他吐了好多的血,鲜血把副将的人头染成了红色,就像是一个傩舞的面具……
善德女王大哭了三天,上大等
毗昙据说狂醉了三天,不是在心疼金庾信的死,而是因为金庾信在胃囊被银子撑破之后,在疼痛难忍的情形下,在囚车上用指甲生生的抠出来四个字——我等你们。
这四个字彻底打破了善德的幻想,但是军心已然散乱,只得带着大军赶回了国内,新罗的大军撤退了,百济王义慈也带着大军返回了百济,他人还没有回到百济,就派最信任的大臣星夜回国,携带者太子渡过对马岛,一路向倭国驶去。
张亮缓缓地退回了大海,牛进达与张俭彻底的合流,高丽暴民四起的局面也得到了好转,整个半岛平静的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暴*一般。”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云烨背着手站在驼城之上,面对着秋日里的第一场雪,无耻的剽窃了后辈的诗歌,赢得了无数的赞叹。
经过这些年政坛的历练,他的脸皮早就不会因为剽窃一首诗而发红,没有全部吟出来,已经算是给后辈子弟留了一条活路。就是不知道没了前四句,岑参在送武判官归京的时候会不会有别的佳句连上。”云侯做诗,已经做到信口拈来的地步了,最难得无一不是佳句,这让老夫这样浸yin诗坛多年的老朽汗颜无地。“杜如晦思考了很久还是没有作出一首合适的诗歌,不由得有些丧气。”我夫君向来如此,作诗填曲无一不精,您老人家还是比不过我夫君,就是娘娘都夸奖我夫君的诗才天下无双,就是不知道陛下为何总是不说好话。“
那日暮抱着孩子在云烨和杜如晦之间打趣,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依然不改娇憨的本色,说起话来能气死人,杜如晦翻了一下白眼,再不说话。
无舌用小火炉煮着茶,煮的非常的用心,他准备一壶茶来迎接自己的老友刘方,现在他们已经在三十里以外了,经年不见老友,在这荒僻的异国他乡再次见到,心中充满了期待。
这是大喜事,功臣归来,自然需要好好地犒赏,驼城早早的扎营在旷野里,军卒们正在驼城的空地上杀牛宰羊,巨大的锅灶已经支在空地上,水汽蒸腾,整只羊被分成四块就被扔进大锅里面开煮。带着棉帽子的妇人们从驼城的竹篮子里将最后的一茬菠菜收割了下来,青蒜也被采收了很多,按照云家的规矩,回家总有一顿饺子需要吃,虽然应该吃面,但是云家的规矩就是饺子,已经坚持好几年了。
猪肉找不到,在大食人的地盘一头那种黑乎乎的生物都找不到,所以只好勉为其难的吃羊肉罗卜馅的饺子。大雪天厨子精赤着脊梁,挥舞着两把菜刀,在巨大的木墩子上卖力的剁着肉馅,雪片子落在脊梁上,就变成了汗水从脊梁上往下滑落。
刘进宝不停地吓唬厨子:”小心些,要是把你自己的肥油掉进了馅子里,小心老子把你剁了当饺子馅,反正这里找不到猪肉。“”刘爷,请您走远些,侯爷爱干净,我知道,给侯爷做了这么多年的饭食什么时候出过茬子,您等着吃饺子,现在可不行,客人还在三十里以外呢。‘
遇到一个比自己还要横的厨子,刘进宝只好舔舔嘴唇离开了厨子,都是家里的人,自己拿他没有办法,不过自己多长时间没吃过饺子了?说起来都是眼泪,整整一年多啊,只要看到饺子就会想起家里的婆娘,虽然丑了些,可是那张笑脸怎么都看不够。
“侯爷,刘方先生快到了吧?”刘进宝见云烨趴在栏杆上看着下面,扬声问道。
“快了,也就是一柱香的功夫,程处默正在给他们做后卫,只要逼退突厥人就好,大食人三天后才能赶到这里。活路城已经破了,是程处默攻破的,不过听斥候回报说刘方先生他们的境遇不太好,你去找医疗兵做好准备。”
刘进宝答应一声
,就快快的攀上驼城,去西北角找军医,安排药物和人手。
那日暮见杜如晦和无舌两个人在喝茶,不理睬自己,就把孩子交到了宦娘的手里,自己披上红狐狸皮的大氅子,走到云烨身边小声说:“小苗可也来了。”
云烨随手一巴掌抽在那日暮的屁股上,见那日暮咯咯的娇笑着跑远,不由得笑着摇摇头,这个时候只能欢迎小苗,从刘方的信里知道了小苗的所有作为之后,云烨对这个小女子充满了敬意,不管自己对小苗有没有爱意,这一辈子好好待她就是了。
第四十六节快刀斩乱麻
”呜呜呜······“牛角号的声音响起,云烨骑着旺财出!、,杜如晦却没有跟着出来,这一刻的荣光属于云烨属于小苗,刘方,单鹰,也属于整支天使军团。
杜如晦站在城上,他已经接管了驼城,按照驼城的军律,主帅不得离开城池,云烨既然一定要去迎接刘方,交出指挥权乃是必须要走的程序。
那日暮抱着孩子跟在无舌的身后,远远地看着云烨骑着马在漫天的大雪里飞奔,骄傲的对无舌说:”老爷爷,我夫君就是好样的,旺财也漂亮,怎么看怎么精神。“
无舌没好气的把手里的伞往宦娘手里一塞,背着手径自去侍弄自己的茶叶和玉牌,老友奔波了几万里,身体亏得厉害,一定要用白光补补,为了给老友留点白光,无舌特意十来天都没有再享受白光的照拂。
瀚海之上白茫茫一片,云烨驻马于山坡之上,猩红的披风被寒风吹拂的猎猎作响,为了酬谢刘方,小苗,单鹰,贺天殇他们的功绩,云烨特意全身武装,冰冷的面甲也放了下来,只有透过两个圆圆的黑洞能勉强看到一双漆黑的眼眸。
风雪里钻出一骑,身后背着旗子,到了云烨这里翻身下马,单膝跪拜道:”启禀大将军,天使军已到三里之外。“
‘突进一里,恭迎我军凯旋!”云烨冷冷的下达了命令。
一万骑兵控制着马速,整齐的向前迈进,在行军期间,无数的旗幡全部升起,一面主帅旗,十二面校尉旗,骑兵们取下自己的圆盾,放在马鞍前面,并且抽出了自己的横刀在到达目的地之后,再一次停下脚步,齐齐的注视着前方。
刘方不再坐车,身边簇拥着小苗和单鹰曲卓泪流满面,狗子激动地一言不发,只有贺天殇带着笑意,一口接一口的喝着手里的美酒。
“万胜!万胜!万胜!风,大风!大风!”关中子弟用自己特有的礼仪迎接这支已经精疲力竭的军队,程处默站在远处羡慕的看着缓缓前行的天使军,抽自己的坐骑一鞭子向天使军的来路奔去,胸口变得滚烫,他不允许这支英雄的军队的荣耀时刻受到任何人的打扰。
刘方远远地就从马上下来走到云烨马前拱手道:“臣下幸不辱命!”
“刘老辛苦,云家永世不忘!”
刘方哈哈一笑就上了战马去找无舌,老家伙这时候也该准备好茶具了,大雪天里,茶水里不放姜片可不行。
单鹰高踞马上,骑着马绕着云烨跑了一圈,然后笑了一声对云烨说:“战事已了,我走了,我想家了。”
云烨点点头从怀里取出一面玉牌扔给了单鹰单鹰凌空接住,又从刘进宝的手里接过一个巨大的马包放在自己的身后,骑着马就直接隐没进了漫天的白雪中多余的话都没有。
看到羞涩的小苗,云烨骑马上前,小声的对低着脑袋揉衣角的小苗说:“回去换掉戎装那日暮在等你,好好休息,云家以后再也用不着女子上阵了。”
小苗的脸更加的红润,脖颈里都浮现了胭脂色,偷偷的看了云烨一眼,就带着伊利斯姐妹向驼城方向奔去。
贺天殇很想学单鹰事了拂衣去的潇洒,可是他实在是没有那种能在大风雪里辨别方向并且安然无恙的回到长安的本事只好尴尬的站在原
“老贺,这一趟辛苦你了为你策勋九转的文书已经上路了·你以后将会并入北庭都护府,不再隶属刑部,也不再属于大理寺。”
贺天殇惊讶地看了云烨一眼,迅速的下了战马,单膝跪倒沉声说:“多谢大帅!”
“这是你该得的,万里征战,百十次的生死拼杀,九转功勋并不足以酬谢你的功劳。”
听了云烨的话,贺天殇将手里的酒葫芦远远地抛了出去,再一次跨上战马立在云烨的身后,立刻就有一面贺字大旗就从他的身后升起。狗子,曲卓控制着不足一万的部下,在他们疑惑的目光曲卓大声说:“我们隶属于大唐北庭都护府,从现在起,你们就是北庭都护府治下之民,可以在北庭境内任意的放牧生活,绝对不会有任何人前来驱赶你们,你们每人都会有一块丰美的草场,还会奖赏每个人十头牛,一百只羊,只要今后勤劳放牧,云家会收购你们出产的羊毛,牲畜,并且给你们提供必要的保护。从这一刻起,你们就再也不是谁的部下了,你们的生命和牛羊只属于你们自己。”
贺天殇惊讶地对云烨说:“这是一支百战雄师,这样轻易地被解散掉太可惜了。
‘没什么好可惜的,压榨的太久并不是一个好事情,给他们一个自由地生活来酬谢他们的功绩正是相得益彰,算什么事。
两个人正在谈话的时候,已经跑远了的小苗又跑回来了,小心的凑到云烨的跟前说:“我有几个仆人,希望您不要阻拦他们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云烨掀开面甲笑着说:“这是你的事情,你自己去处理,处理完了告诉我结果就好,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会同意,你用不着为难。”
小苗低低的嗯了一声,就来到了莫阿斯,薛西斯他们跟前,当初跟随自己出战的五十名波斯武士,现在只剩下不到十五人,其余的都战死在了行军路上。
莫阿斯指着云烨问小苗:“那就是您的丈夫?”
小苗点点头说:“是的,他就是我的未婚夫婿。”
薛西斯急切的问小苗:“主人,您如何处置这些强大的骑兵?”
小苗犹豫了一会对薛西斯说:“薛西斯,我知道你想法,如果你依然没有厌倦战争,那就继续征战吧,去为你自己战斗,只要你能把这些骑兵都带走,他们就是你的部下,我会请我的夫君给你们配备最好的武器,随你们去战斗。”
莫阿斯摇摇头对小苗说:“我已经厌倦了杀戮,就让我跟着您去您经常诉说的那个美丽的国度去生活吧,我想娶个妻子成家,薛西斯喜欢战斗,那就去战斗,他和那些骑兵已经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估计是想战斗到死。“
云烨的身影出现在小苗的身后,听不懂他们叽里咕噜的说些什么,听了小苗的诉说之后就立刻对小苗说:”驼城上有无数的突厥人的铠甲和武器,不论他们需要多少,就送给他们多少。,
云烨不需要这支种族混乱的军队,他们早已经习惯了过抢劫的生活,就算是自己拿出牛羊和牧场来作为奖赏,估计动心的人还是不多,因为抢劫这种事情会上瘾。
果不其然,云烨似笑非笑的看着薛西斯向所有的部下征询意见,在小苗的指点下,一个叫做阿巴斯的家伙,裹挟了大量的军士大声的呼喊着自己不愿意解散队伍。
最后愿意回到北庭去放牧的人连一千人都不到,这还要算上队伍中的老弱,云烨摇摇头,原本想快刀斩乱麻的处理掉这些人,现在看起来有了新的变化……
刘方一口气喝了三杯滚烫的浓茶,长长的吐了一口,对无舌说:“事情还没完,侯爷的性子又对自己人下不了杀手,所以,这桩买卖怎么做都会吃亏,你看着,侯爷缴获的那些物资迟早都会拱手送给那些个人。
无舌皱着眉头说:”你就算是看不惯云烨的那个优柔寡断的性子,为什么不帮他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
刘方往嘴里塞了一只饺子,吞下去后白了无舌一眼说:”什么都我干?老夫今年已经年过古稀了,为了他巴巴的跑了好几万里,差点把老命送在这里,不管怎说都算是对得起他了,这些小事他就该亲力亲为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