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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瑾琴     名门贵医txt下载     名门贵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一章 惊魂未定

    沈雅和母亲告别了老妇人,便回了客栈,临走前答应老妇人说下午搬屋子的时候,会带将药方带过来。老妇人千恩万谢地将她们送至门口,看着她们离开。

    回到客栈,已是晌午。沈雅上楼敲了敲沈琰的房门,叫他们两个出来吃饭。顺便问问他们下午要不要出去转转,她在回来的路上看到不少考生都往贡院方向赶。据说今早贡院的墙上,已经贴出了考试注意事项,让考生前去观看,以免考试的时候出了什么岔子。

    沈琰一听阿姐这么说,自是点头答应。据说科举考试,每年都会有人被赶出考场,甚至被禁止再参加科举考试,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没看清注意事项,违反了考场规则。

    沈雅又问了李木,他也点点说要去。

    吃过饭,一行四人便出了客栈。沈琰和李木直奔贡院,而她和沈母则去西市商铺看家什。

    其实她也很想去看看古代的贡院长什么样子,可惜实在有事走不开,只好作罢。反正以后时间有的是。她买完东西,还要回去给老妇人的女儿写药方,她答应了今天会给那老妇人带过去的,不能食言了。

    沈雅挽着母亲的手臂,走在古代京城的大街上,感受着周围百姓的叫卖声,马车的辘辘声,来往路人的说话声,心里着实欢喜。几人因为有一条街是同路,所以路上还能说说话。

    沈琰第一次到京城,一开始还是激动的,比如说昨日与李木两人就在楼下与那些书生聊到很晚才上楼睡觉。沈雅模模糊糊都睡过一觉了,醒来才听见隔壁开门进屋的声音。

    只是,今日两人明显情绪就略显低落了。这让沈雅感到很奇怪,这两人的新鲜劲过得未免也太快点了吧?

    再看两人的神色。不太对劲啊。沈琰脸色有些郁郁地低头走着,李木则抿着唇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见两人情绪古怪。沈雅与沈母对视一眼,都想不明白这二人是怎么了。怎么昨日还好好的,今日就成这副样子了?难不成今早在客栈被人欺负了?不会吧。沈琰性子虽比李木冲动些,但比起一般人。那自制力也算是好的,会和人挑起矛盾吗?当然,若是因为几人谈学问意见不合引起冲突,到也是有可能的。至少沈琰有可能,谁让这个孩子心眼直,一根筋呢。

    “琰儿,李木。你们怎么了?似乎有什么心事?”沈雅不希望沈琰把事情憋在肚子里,这家伙很容易钻牛角尖,别一不小心又钻进去,出不来了。还是要适时开导一下比较好。

    “啊?没,没什么…”沈琰太单纯,心里几乎藏不住事,刚才他明显在走神,如今被沈雅一问,吓了一跳,抬头。目光躲闪着不敢看沈雅,却不肯说实话。

    “嗯?”沈雅心知这家伙的脾气,也知道用什么办法治他,所以见他不肯说实话。便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直盯的他头皮发麻,开口说实话为止。

    “阿姐…我,我只是觉得,原来自己不过是一只井底之蛙。。”沈琰被沈雅逼得迫不得已,只好硬着头皮。开口道出实情,语气里满是失落。

    听沈琰这么说,沈雅终于反应过来这小子是在纠结什么了。感情是京城聚集的青年才俊一下多了,让沈琰和李木感到了危机感和浓浓的挫败感。

    原先在陆家村那块小小的地方,琰儿和李木或许是不错的,甚至放眼整个乡里,沈琰考了第一,实力肯定也没的说,李木虽说没有沈琰学习好,可到底也考中了乡试,成绩也不错。可到了京城,全国的莘莘学子都涌到了这块地方,他们二人,在他们中间,也就不算什么优秀了。

    其实沈雅早就想到了这一层,也并不指望沈琰能一次考中进士,要知道全国有多少个乡试第一都会涌在这片地方,况且京城还有好多考生。那些高官贵族的子弟也会参加考试吧,他们受过的教育肯定比琰儿他们好的多,自然各方面能力也比他们强!况且古代应该也有走后门,这样一来,琰儿考中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这个朝代的科考俗称进士考试,进士科及第很难,又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每三年的科考,进士录取不过二三十人罢了!由此可想而知,科考有多难。虽然这个朝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可以凭借各路名人士的推荐,不过这里面水分太多,普通考生想见名人士根本不可能,这不过是为那些名门望族的子弟准备的说辞罢了!

    这些消息,都是沈雅从南容镇一路到京城,向路人探听来的。沈琰和李木每天都忙于看书,她这个做姐姐的,自然要帮他留心一下。陆家村实在是太小了,又从没有人出过村考过科举,自然没人知道这些,包括夫子,所以为了探听到这些消息,沈雅也花了不少功夫。

    她没把探听来的消息告诉沈琰和李木,就怕他们听了,打击他们的自信心。

    现在,两人终于认识到了科举考试的难度,这样也好,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免得到时候信心满满地进去考试,结果没失望地出来。

    其实沈雅之所以会有想在京城扎根的想法,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沈琰。沈琰聪明,好学,可是仅仅凭陆家村的几位夫子和几本书,哪怕他在陆家村再优秀,到了京城这个天子脚下,能人异世汇聚的地方,他肚子里的那点墨水,在这块土地上就显然稀疏平常了。

    沈琰现在很很年轻,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学习,等真正学成了,他完全可以继续再考。

    京城的学院很多,她都打听过了,最有名的。除了那所由朝廷专门开设的国学院,还有好几家书院。朝廷所设的国学院想进去是不可能的,那地方是专门为官家子弟准备的。想进去里面念书,要么你是朝廷命官的子女,要么你认识朝廷命官经他推荐。否则哪怕你银子再多。也进不去!

    沈雅知道有这个书院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便是赵铁!若是找他帮忙。想来靠着以前在陆家村的交情,他肯定会帮。只是,她还没准备好与赵铁相见。另外,她也不想琰儿进那个地方去念书,那里面的孩子都是娇生惯养长大的,脾气性子琰儿肯定受不了。她担心琰儿在里面受欺负。

    所以,她想给琰儿在京城找另外一家比较好的书院。让他再多读几年书,若是过几年,他还想继续走仕途之路,当然最好,若是不想,完全可以干点别的。

    “琰儿,别想这么多,只要你尽力便可。”知道沈琰心结所在,她解起来也就方便了,丧气的话她肯定不会说。只能尽量鼓励他。不管他这一次有没有考上,都无所谓,只要琰儿开心就好。本来嘛,他才十五岁。正是吸收知识的最好年龄阶段,考不上再学就是了,反正家里其他事情目前还不用他操心,她和母亲操心就可以了。他只要一心一意读书,完成自己的梦想便可以了。

    “阿姐,我…”沈琰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和来自各地的考生聊过以后,他心里就堵得慌。以前,家里穷,他努力地学习,迫切地想靠自己的勤奋,考取功名,好让母亲和阿姐不再受苦。可是,到了京城以后,他才深深觉得,自己的学识还很浅薄,他要学的东西,还很多。现在的自已,哪怕再努力,也不可能比得上那些人。

    也许,自己真的想多了。不管结果如何,只要自己竭尽所能,哪怕没中,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大不了,三年以后再考!

    想到这一层,沈琰整个人也就豁然开朗了,不再愁眉苦脸,自信心又开始回归。

    “阿姐,谢谢你,琰儿想通了。”

    看着沈琰露出一脸释然的笑容,沈雅也跟着欣慰地笑了。她就知道,她的沈琰聪明,只要稍微一点拨,就能将其中的道理想通。

    只是…不知李木想通了没有…

    沈雅转头又看了看一旁的李木,只见清俊的脸上,眉头依旧紧皱,唇抿的更紧了,原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上,在阳光的照耀下,却更加苍白。

    沈雅见此,有些默然,嘴张了张,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他。李木与他们不同,他想要考取功名的愿望比琰儿更加强烈,他想要摆脱过去的生活,就必须考取进士,哪怕是三等进士!可是,这块地方,竞争…实在太激烈了…

    李木像是感受到了沈雅的目光,转过头,眼里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复杂,反而一片清明。他朝沈雅淡淡一笑,脸有些泛红,略微羞涩地问道:“怎么这般看着我?”

    沈雅被李木的声音唤醒,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盯着人家发起了呆,不由老脸一红,正想说什么,却忽听前方传来一阵惊叫声。

    “啊——”

    “救命!”

    “快跑——”

    原本秩序井然的街道,突然混乱起来,只听前方传来“得得得”的马蹄声,声音很急很快,所过之处,一片尖叫声,和东西倒地声。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急,沈雅还没反应过来,突然就感觉身子被人猛地一把抱住,往后拖去,而就在此时,一个人影突然从沈雅右侧窜了过去,直接跑到街道中心,在那里,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子,正无助坐在街道中央,喊娘。

    那引起街道骚动的马,眼看就要将那男孩践踏在脚下!

    “琰儿——”

    沈母和沈雅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个跑去街道的人,竟是沈琰,两人顿时吓得脸色惨白,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声。沈雅想都没想,就要冲上前去,可是衣服却仅仅地被人拽住,沈母同样如此。

    “沈姑娘,沈大娘,你们冷静点。”李木略带焦急的声音传来,沈雅这才略微冷静下来,一颗心却依旧提到嗓子眼。眼看着那匹马要踩到沈琰。

    “吁——”就在那一刹那,马背上的主人发现了街道上的人,死命地勒住了缰绳,那马嘶叫了一声,不甘不愿地停下来,脚差一点就要踩到沈琰。

    “哇…哇…哇…”那被惊吓的孩子,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吓得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孩子,我的孩子——。”人群中,不知从什么地方冲出一个年轻的妇女,哭喊地冲到沈琰跟前,一把从他怀里抱起孩子,哭着叫“我的孩子,我的孩子”然后转头,连声对沈琰说“谢谢,谢谢。”这才抱着孩子离开。

    沈琰脸色苍白地坐在街道中央,有些惊魂未定,刚才那一霎那,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竟一下子冲到了路中间,想救那孩子,却发现自己早已被疯狂冲的马吓得不能动弹。

    “琰儿,你没事吧?”见沈琰安然无恙,沈母和沈雅这才松了一口气,沈母更是吓得眼圈都红了,跌跌撞撞地冲过去,不停地摸着沈琰,深怕他哪里受伤。

    “我没事。娘,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沈琰终于回过神,勉强从地上挣扎地站起来,沈雅见此,赶紧上前扶她,边扶边骂道:“以后再这么冲动,小心我不饶你。”

    沈雅真的是吓坏了,一颗心到现在还在砰砰直跳,幸亏那人及时勒住狂奔的马,不然,琰儿可就要丧命于马腿了。

    想到那个骑马狂奔的人,沈雅心里没由来窜起一股邪火,这人怎么骑马的,想闹出认命么?她当即抬头,想看看马背上是什么人,只是这一望,就愣住了,马背上坐着的,竟然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小姑娘此时穿的是骑马装,看上去英姿飒爽,长得很漂亮,一看就知道是达官贵人家的孩子,通身的贵气,与他们这种穿着布衣的平民,比都不能比。当然,若是忽略她眼里即将喷涌而出的怒火,就更完美了。

    沈雅这厢还没欣赏完,那厢小丫头已经非常不高兴地大声喝道:“喂,你们是什么人!竟然挡了本小姐的路,你知道我是谁吗?”

    沈雅愣愣地看着马背上气的小脸通红,差点撞了人却一副盛气凌人骂人的小姑娘,脑中不自觉地想到:难道你爸是李刚?(未完待续)

第六十二章 小郡主

    沈琰差点被撞,又见那小姑娘明明错在先,却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自然气的不轻。

    “天子脚下,你竟如此藐视王法,作践人的性命?”沈琰向来都很少出声大声呵斥过某人,今日可能是受惊过度,加上这小姑娘实在忒不懂事,将他一贯保持很好的修养被作践的七零八落。

    沈雅见弟弟愤愤然地指责马背上的小姑娘,有些惊奇,又有些惶恐。琰儿,你悠着点啊,要是她爸真是“李刚”,咱们这小老百姓的,怎么斗得过人家呢,你好歹语气软一些嘛。

    不过既然琰儿已经开口,话想收回已经是不可能了,所以沈雅只好抱臂闲闲地保持沉默,想看看这小姑娘如何应对。沈母与李木同样没有开口,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周围一群百姓站在街道两旁,朝他们指指点点,却愣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说句公道话。不知是清楚那女孩的身份,还是碍于女孩那一句“你知道我是谁”给吓住了。这个时代毕竟还是皇权至上,小百姓还根本惹不起豪门贵族。

    “你——”小女孩可能从未被人这么大声的训斥过,呆了一呆,随即反应过来,气的小脸通红道:“你放肆!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竟敢这么对我说话,你信不信我回去告诉我爹爹,治你个大不敬罪!!”小女孩年纪约莫与沈琰一般大,或者再小一点,穿着火红色的骑马装,瓜子小脸,雪白的肌肤,一双眼睛清澈明亮,看上去还很单纯,就是性子刁蛮娇纵了一些。

    沈琰丝毫不在意她的威胁,一甩衣袖,冷冷道:“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何况你一女子,哪怕你是皇亲国戚。公主小姐,也不该如此藐视王法!”

    小女孩被沈琰说的一噎。瞪着一双大眼睛,嘴里“你,你,你”的说不出话来,一双清亮的眸子却有些微微泛红。

    “你。混蛋!”小女孩恼羞成怒,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挥起马鞭,就朝沈琰甩过来。沈雅眼疾手快。及时将那马鞭握住,才让沈琰幸免于被马鞭甩伤。

    “小姑娘,请你自重!”沈雅没想到这个小姑娘性子这么暴躁。几句话说下来,就要挥起鞭子打人,也不知道是京城哪户人家的小姐,竟被娇惯地养成这副性子,委实令人失望。

    “你这贱民滚开。谁让你挡了本小姐的路。”那小姑娘的鞭子被死死拽住,怎么都抽不出来,恨恨地瞪着沈雅,骂道。

    “哦,是你让我滚的。”沈雅闲闲地将手一松。那原本还在使劲抽鞭子的小姑娘一个不慎,重力不稳。猛地朝退了两步,然后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

    京城街道人来人往,有不少百姓见这边有动静,都纷纷驻足观看,如今见那女孩不慎跌到,都忍不住闷笑出声,却谁也不敢放声大笑。

    一旁一个约莫六十岁的老叟实在看不下去,颤巍巍走到沈雅身边,规劝道:“姑娘,你们快走吧。那位小姐,是咱们京城赫赫有名的恭亲王女儿——笉雅小郡主,你如今惹了她,会遭大罪的。”

    沈雅一听老叟的话,这才明白,为什么周围百姓都躲得远远的看热闹,不敢上前,感情这个小姑娘是位郡主啊!!她有些汗颜地看了看跌坐在地上,一脸不可思议地瞪大双眼,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的笉雅郡主,脑子飞快转动,想着该如今用最快的速度,带着母亲,弟弟还有李木一行人开溜。

    可惜,这位郡主的反应能力太快,沈雅逃跑路线还没想到,她就“啊——”的一声大叫出来,随即撒泼地大哭起来。

    李木和沈琰同样也听到了那位老叟的话,此时两人两人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谁也不曾料到他们难得上一次街,就能碰到一位亲王的女儿,这个概率简直比买彩票中大奖的概率还小。

    这下,轮到沈雅他们发傻了。

    “我相信恭亲王是个明辨是非的人。”沈琰憋了半天,硬是从嘴里挤出了这句非常勉强的话,显然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恭亲王会饶过她们。毕竟,他们可是让他宝贝女儿当街摔了个大跟头。

    “雅儿,咱们该怎么办,她是恭亲王的女儿,要是…要是恭亲王怪罪下来…那咱们…”沈母没想到事情到最后会演变成这个样子,一下子慌了,她有些颤抖地握着沈雅的手,不知该如何是好。

    其实沈雅现在心里也是一团乱麻,看着坐在地上奔放大哭小郡主,她很想上前骂上一句:不就摔了一跤么,至于哭的跟死了爹娘似的嘛。不过显然她现在还没这个胆子。她想,她还是带着母亲他们跑吧,京城这么大,她就不信会亲王府的人被搜出来。

    “云儿,你怎么了,怎么坐在地上?”

    就在沈雅握着沈母的手,拉了拉还在发呆的沈琰和李木打算带着她们逃跑的时候,人群中,一声极为婉转动听的声音传来,四人朝声音来源一看,就见一顶轿子落在她们前方,从轿子里,走出一个长得跟天仙一样美的女子。女子身穿鹅黄色长衫,下身一条浅白色牡丹长裙,肌肤凝雪,白里透着粉红,温婉如玉,晶莹剔透。只见她嘴角含笑,一双芊芊细手,搭在一旁丫鬟的手上,优雅从容地从轿子里走出来。

    女子一出,周围一下子安静了,静得,连掉在地上的一根针都听得见。

    沈雅此时也有些呆,她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个气质优雅出众,长得又跟天仙一般的女子,再反过来看看自己,一身布衣长裙,不带多余点缀,小脸虽然也白里透红,却没有她那样明媚细致的五官。两人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沈雅破天荒地,在一个女人面前,感到有些自惭形秽。

    不过,失落只是一刹那,她很快又调整过来。心里不停安慰自己,这个世界的人长的都太变态,她是唯一正常的。本来嘛,她到了这个世界后,遇到的不是长得像妖孽,就是长得跟天仙,可恨他弟弟也很好看,唯独她,一个放在人堆里,也没人注意货。

    “清雅姐姐,她们欺负我,你要帮我报仇!!”小女孩被那天仙姐姐带来的丫鬟扶了起来,擦干脸上的眼泪,就朝天仙姐姐告状,告完了便恨恨地瞪着沈雅一众人,那恶狠狠的目光,像是要把他们吃了一搬。

    沈雅抚了抚额头,心想,这丫头可真会恶人先告状,明明她差点撞了她们在先,说不过琰儿还用鞭子抽人,她不过是自保罢了!怎的到了她那,就是我们欺负她了。咱们一小老百姓,哪敢欺负你这位大小姐啊!

    “云儿,是不是你又惹祸了?”女子声音轻柔,听得人一阵舒服,说出来的话,更让沈雅觉得舒坦,看吧,仙女姐姐还是蛮明辨是非的。

    “我,我哪有?”小姑娘估计闯祸闯多了,连自己都觉得辩解无力,在仙女姐姐清明的目光中,有些心虚地低下了脑袋。

    见小女孩低头不说话了,仙女姐姐宠溺地笑了笑,然后转头,朝他们这边走过来。

    “刚才我表妹多有得罪,还请几位原谅。”女子声音不急不缓,语气诚恳,态度友善。

    按理说这样的态度,沈雅应该觉得挺受用,可就觉得有一股极不舒服的感觉自心底慢慢升腾,最后在胸口积聚,挥之不去。

    “为表歉意,还请几位收下这点小小的心意。”女子转头,就有一丫鬟打扮的递上两锭银子,估摸着有二十两。女子瞥了一眼丫鬟手上的银子,继续柔柔地笑:“还请几位收下。”

    那丫鬟很是不屑地看了他们几人一看,然后将两锭银子递过来。

    “表姐,明明是他们欺负我,你干嘛要给他们银子。”那个叫云儿的小郡主很显然,非常不赞同女子的举动。

    “云儿,别胡闹,你忘了你是什么身份了嘛?”

    沈雅冷笑地看着女子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心道自己刚才是眼瞎了还是怎么的,会觉得这女人长得像仙女,瞧她一副优越感十足,还偏要在别人面前装的一副大家闺秀,仪态万千的样子,沈雅就觉得心里一阵作恶。

    这个小郡主都比你可爱一百倍!至少人家想什么就做什么,丝毫不矫揉造作!

    明里提点小郡主别忘了身份,暗里不就是讽刺他们不过一介平民嘛,瞧她那一副目空无人的模样,沈雅就觉得一阵来气。既然你喜欢用银子打发人,那可就别怪我这个没身份的人敲上你一笔了。

    那女子见银子摆在他们面前,几人都毫无动作,有些不耐烦了,不过脸上还是微笑着,尽量保持自己大家闺秀的礼仪。“几位,是嫌银两少么?”

    女子以为,这几个穿着极其普通的平民大概一下子没见着这么多银两,没回过神,于是自以为是地想适时出声提醒一下,却没想到,她话才刚说完,站在她最前面,嘴角一直含着的笑的女子这时候却开口自言自语起来:“我弟弟伤的挺重的,不知道二十两银子够不够?”

    女子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良好的修养,瞬间瓦解。

    “扑哧”

    一家装修的极其讲究的酒楼包厢里,一男子突然将刚含进口的茶水喷了出来。(未完待续)

第六十三章 搬家

    八皇子赵琰委实没想到,自己偶尔出来喝个茶,透个气,居然也能遇到这么有趣一幕。

    难得看到表妹笉雅吃瘪,他看的心情舒畅。又见那侯爵府的二小姐清雅明明气的不行,却还要拼命维持大家闺秀的模样,又觉得好笑异常。

    “八弟,怎么了?”七哥赵谨淡淡的略带警告的声音飘来,赵琰这才收回窗外的目光,虽然他很想看看那个穿着朴素,说话却极有趣的女孩长什么样,不过眼下还有要事,他只好放弃。用心记住了那女孩的背影和声音,他依依不舍地将将心思转回到七哥谈的正事上。

    “八皇子莫不是看上去街上的哪位姑娘了?”包厢那头,一个身穿黑色华服,长得极为俊美的男子,斜斜地靠坐在椅子上,手里握着茶杯,随意地转动着,嘴角露出一抹戏谑而又玩味的笑,他偏头侧目看了赵琰一眼,闲闲道。

    赵琰素来对这个刚到京城不久,就惹出一身桃花债的南蛮王子不感冒,若不是他是七哥专门请来的盟友,他才不屑与这种人坐在一起,不过即便是同盟,他也不会对他有好脸色看,当即沉下脸,冷冷瞥了他一眼道:“我不是你!”

    “呀呀…别这么冷淡嘛,到底是看上哪位姑娘了,长得漂不漂亮,我帮你参谋参谋。”说着,那黑袍男子就懒懒地起身,打算凑到赵琰的窗下一探究竟。

    “陆锦,够了,该谈正事了。”一旁还有个男子,身穿深灰色素衣华服,样貌也极清俊,却较之刚才的男子,内敛沉默些,只见他修长洁白的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茶杯,眼睛不知盯着哪处。淡淡地出声道。

    哈里木,也就是化名陆锦的男子。听了那灰袍男子的话,撇了撇嘴,甚感无趣地重新坐下。

    包厢里,三名男子继续谈论要事。酒楼外,毫不知情的沈雅还在与那刁蛮的小郡主。及以一副高高在上姿态自居的清雅美女周旋着,看看能不能从那美女手里多敲点银子过来。

    沈雅就是这样的人,他人敬她三分,她敬人十分。他人若不敬她,她可以置之不理,她人若故意辱她。那就别怪她不客气。那个叫清雅的美女,表面上礼仪做足,暗里却十足做的是侮辱人人格的事,这就别怪沈雅挤兑她了。

    “哎…琰儿刚才又是被马踢,又是被小郡主挥鞭子。也不知道伤的重不重,找个大夫瞧瞧吧,少说也得百十来两银子吧,又要治身体上的伤,又要治心理上的病。这二十两银子,可怎么够呢?”沈雅自语自语说完。脸上摆出一副非常矛盾纠结,非常愁苦的模样,不了解实情的人,还真以为小郡主怎么欺负沈琰了呢。

    沈琰在一旁听得汗流浃背,却也死死咬住唇,硬是没出声拆穿阿姐的谎言。李木则完全惊呆了,根本没想到沈雅的瞎掰能力这么强。沈母则在一旁唉声叹气,谁也不知道她唉的,叹的是什么。

    “你,你胡说!我明明没有撞到他,他怎么可能受伤??”笉雅显然没料到自己会遇上沈雅这号人,更加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女子竟然睁着眼睛说瞎说,说谎说的眼睛脸不红气不喘,当即气的小脸通红,恨恨地瞪着沈雅,一副恨不得把她吃了的模样。

    “我没有胡说啊,不然你上前来摸摸,看看我弟弟有没有受伤。”沈雅无辜地耸耸肩,然后手指了指沈琰,闲闲道。

    “你——”笉雅说不过沈雅,更不可能会真上前摸沈琰。男女授受不清就算刁蛮如她,也是知道的,自然不可能在街上与陌生男子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哪怕隔着衣服摸一下也不行。

    当下,笉雅气白了脸。

    清雅脸上维持着笑容,不过马上就要挂不住了,一张精致的小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最后逼不得已,从牙齿里挤出一句:“兰儿,再,给那姑娘拿三十两银子。”

    那叫兰儿的丫鬟见她们家小姐被敲诈,本想跟那群刁民理论两句,不想刚要开口,就被小姐一瞪,顿时气势减了下去。

    她们端侯府在大周朝向来是最谨守礼仪的,要是在大街上与一群刁民闹起来,被京城的人知道,坏了端府的名声不说,小姐更是会被京城那些贵族小姐少爷耻笑,她也会被老夫人,夫人责罚。

    这理论的事,万万不可做!

    兰儿想到这,不禁一阵后怕,赶紧从钱袋子里另拿出三十两,像烫手山芋似的,飞快地甩到沈雅手里。

    沈雅厚颜无耻地接过银子,朝那清雅小姐和小郡主展颜一笑,道了声:“谢谢。”就带着还在石化中的沈琰,李木和沈母离开了。

    没想到这银子讹的这么顺利,这倒是出乎沈雅的意料。虽然她当时见那个叫清雅的女子如此注重礼仪,已经猜到这些大户人家,可能最怕的就是遇到她们这样一穷二白,什么都豁出去的平民百姓。主要是与平民较真,丢不起这个人。本来沈雅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一下就成了。

    想起临走前,想起那个叫清雅的女子脸色跟个调色盘似的,沈雅就觉得一阵开心,果然让讨厌的人吃瘪是一件让人身心愉快的事。

    街头插曲,很快就被沈雅一家淡忘了。刚到京城,大家都很忙,没时间记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倒是沈母一开始的时候还念叨了几天,说沈雅这么捉弄了官家小姐,他们会不会派人来捉了她去。不过等了七八天都没动静,沈母也就渐渐消了这个念头,一门心思扑到即将参加科举的沈琰身上。

    沈雅原本以为,这件事过后,再遇到那个叫清雅女子的可能性不大。毕竟那些所谓的豪门望族,应该还至于天天到这大街上转悠,也不会无聊到为了五十两银子与一介平民计较。倒是那小郡主回来找他们报仇的可能性大点,所以沈雅回去后就嘱咐沈琰,李木最近尽量少出门,别被这刁蛮郡主给碰上了。等过一阵子,小姑娘气消了,也就自然把这事儿给忘了。毕竟还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没那么多心眼。

    不过沈雅显然低估了老天爷爱捉弄人的心思。没有料到。不久的将来,两人会以那样的方式,再次见面。

    闹了一场,平白得了五十两银子,沈雅还是很高兴的,给了沈琰李木各三两银子,让他们去贡院的路上碰到要买的东西就买,别不舍得。李木一开始不肯收,被沈雅硬逼着收下了,说这银子反正也是平白得的,花了也就花了,无所谓。

    果然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越不懂得珍惜。在街上兜了一圈,看着钱袋里所剩无几的银两,沈雅深深地觉得这句话说得实在太对了。

    东西买的差不多了,沈雅找了几个伙计,让他们按照她写的地址,把东西全搬了过去。她则与沈母回客栈收拾了一下,顺便将那药方写好贴身放好,结了她与沈母住的那间厢房的账,便往坊间方向走去。

    临走前,留了一张字条给沈琰和李木,让他们安心住在客栈,得了空可以按照便条上的地址来找她和娘。

    沈雅和沈母一路背着包袱便往老妇人家的房子去了,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老远就看到坊间老妇人站在门外,遥遥望着那条进来的路。见到沈雅她们终于来了,很是高兴地朝她们走过来,握着沈母的手道:“可算来了,你们买的东西都到了,伙计们都在院子里等着,快去看看吧。”

    沈雅来之前提醒过伙计,她们没来,千万别走,因为待会还得搬东西。以至于现在院子里浩浩荡荡站了一堆人,怪不得老妇人看到沈雅他们过来这么欣喜若狂,感情是自己家突然来了这么一群人,不习惯。

    因为房子一共三间,沈雅的想法是两间卧房,一件布置成厅房,平日里用来吃饭,接待客人什么的。虽然她们到了京城,也没什么客人会来,不过还是备着好,以防万一。

    虽然院子里有石凳石椅,不过院子毕竟是露天的,一到下雨天就不行了,所以还是得布置出一个厅房。好在院子旁边还有一间小屋,里面灶台什么的都是现成的,不用沈雅花功夫砌出个灶台来烧饭。

    京城的东西都比较贵,沈雅将将连带从那位富贵人家的小姐身上讹来的银两,也只够她买一个卧房里的东西,还都是买的最便宜的货,沈琰屋里只买了一张床被褥,其他的什么也没买。没办法,钱全花完了。厅房里还什么都没有呢。

    现在身上统共还有二两碎银,沈琰那里她已经将住客栈的银两给他了,所以不用担心。

    一转眼,她和母亲马上也要变成身无分文的贫民了。二两银子,在京城能活几天呢?沈雅有些担忧地想。看来,这卖人参的计划,得加紧提上日程了,不然马上她和母亲就得喝西北风去。(未完待续)

第六十四章 李木失踪

    屋子收拾的差不多了,沈雅和沈母今晚便可以住进去。

    吃过晚饭,沈雅带着那张已经写好的药方到前院去找老妇人,沈母则继续留在屋子里收拾一些琐碎的事情。

    那药方在沈雅替那老妇人的女儿诊断时,就已经在心里形成了。

    事实上,这道药方不过是让老妇人与她女儿安心罢了,要想治那女子的顽疾,可不是一两副简单的药就能治好的。

    另一副药方沈雅没打算拿出来给老妇人,因为那药方上的几味药材,沈雅恐老妇人是买不到的,就算是能买的到,她可能也没钱没得起,因为那副药里,需要人参与丹沙这两味极其重要的药。

    老妇人女儿的这病,已经拖得太久,普通药基本没效,须得用人参,**,丹沙等分为末,加乌梅肉和成丸子,每日服用才能见效。先不说这丹沙这个朝代有没有人识得,就算是有人识得,并且把它当一味药来卖,老妇人能买的起人参和丹沙这样珍贵的药材?

    所以少不得还得沈雅自己来。她心知老妇人知道这事儿,只是徒添烦恼罢了,便打算自己悄悄制了药,找一个借口给她女儿每日服下。

    老妇人对沈雅给她的药方,真是千恩万谢,欢喜异常。最后把沈雅给的另外四两银子给退回来了,死命不肯收。沈雅推脱了好几次,也扭不过她,也只好罢了。就当是对方付了她的药丸费吧,虽然她制作的这药丸价钱远不止这些…

    给了药方,沈雅又去那女子的屋里略坐了会儿,陪她聊了会天,顺便开导开导她,要是能帮她解开心结当然是最好的,不过她心知这是漫长的过程,还需得慢慢来。

    与那女子聊天的过程中,沈雅也大致对这户人家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户人家祖上姓沈,女子叫沈珠玉。祖上曾是做布匹生意的,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加上沈老爷又死的早,渐渐也就没落了。她的外祖母家曾是京城有名的绣庄,世世代代以刺绣为生,那雕绣,正是她外祖母传给她的。可惜那雕绣只传女。她们家又人丁单薄,到了她母亲那一代,雕绣也就逐渐没落了。

    沈雅听完女子的讲述,不禁一阵唏嘘。怪不得女子家有这么大一所宅院。却只有她和母亲二人,还过得甚是艰难,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一番光景。她估摸着那女子的夫家敢这么随随便便将她休弃。可能也跟她家里日渐没落有关。

    好在那女子也是个坚强的,不然家里连番糟了这么些变故,要是稍微有个想不开,很可能就轻生了。被夫家休弃,在这个年代。是一件极其丢脸,遭人闲话的事情。

    沈雅与聊了好一会儿,女子被她风趣的语言逗得直笑,脸上也没有了今早郁郁寡欢的神情,渐渐地开明起来。这是一个好兆头。沈雅离开前,心想。

    回了自个院子。沈母已经将东西都打点好了,正点着灯,在灯下做刺绣,进沈雅进来,朝她微微一笑道:“回来了,老姐姐的女儿好些了么?”

    沈雅笑呵呵地走上前去,在簇新的床褥上坐下来,脱了身上的衣服,只着了一身里衣,滚进被子里,一手支颔,对一旁的母亲道:“嗯,心情大抵是好些了,等明儿我做些丸药给她服了,会慢慢好起来的。”

    沈母闻言,放心地点点头道:“这样最好。”

    隔日一大早起来,沈雅便上街,买了些乌梅肉回来,然后便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制作药丸。雪球在一旁帮忙看着。小家伙的鼻子很灵,若是沈雅剂量放的稍微有些偏差,小家伙也会不满地哼哼,哪怕这剂量不会对人体有什么伤害。本着尽量对病人负责的态度,沈雅一遍一遍,尝试了好多次,才将将做了四十粒药丸,足足浪费了她半只人参。好在雪球袋子里人参多的是,这一支,又是极其普通的一支,浪费也就浪费吧。只是那丹沙,毕竟数量有限,沈雅得紧着点用。虽然她后来又去那山谷里挖了不少回来,不过到底这丹沙需要用的地方多,不能浪费了。

    做了一上午才终于做好这些,沈雅伸了个懒腰,便抱着雪球,打开房门出去,见沈母早就做好了午饭,在院子里等她吃饭了。

    “娘…”沈雅高兴地朝她换了一声,雪球早就兴奋地蹦到沈母身旁,打算要开吃了。小家伙陪了自己一上午,估计饿坏了。

    “快来吃饭吧。”沈母乐呵呵地招呼沈雅,然后在石桌上摆好碗筷,雪球那一份早准备好了,小家伙跳上石桌,就对着它的盘子开始猛吃。

    才刚吃到一半,就见老妇人带着沈琰急急忙忙进了院子。老妇人大抵从没见过像雪球这样的动物,呆了一呆,然后醒过神对沈雅母女道:“这位公子说是来找你们的,我就把他带过来了。”

    沈琰一进院子,就满脸焦急地对沈雅和沈母道:“娘,阿姐,不好了,李木,李木他不见了!!”

    沈雅才刚下筷子,见沈琰来,以为他是来看她们二人的,所以老神悠哉地继续吃她的饭,却不想,他一来,就带了这么一个劲爆的消息。

    “琰儿,你说什么?李木不见了?”沈母这次反应比较快,沈琰才说完,她就立刻从石凳上站起来,一脸紧张地问道。

    沈琰凝重地点点头。

    沈雅好不容易从呆滞中回过神,也从椅子上站起来,艰难地问道:“他什么时候不见的?会不会出去办事了,可能待会就回来了也不一定?”虽然以沈雅对沈琰的了解,确定他不会说没有任何根据的话,可她还是有些不死心。

    李木怎么会不见的?

    “昨日我与他前去贡院,因人太多,不小心我与他走散了,原以为他会自己回来,可是,我一直等到今日晌午,也没见他的影子。”沈琰眉头紧皱道。

    沈雅听沈琰这么说,心里大有了个大概,她冷静下来,细细分析沈琰说的话。突然,她像是想起什么,连忙朝沈琰问道:“那他的行李呢,他的行李若在的话,应该会回来。除非,他遇到了什么…不测…”这是沈雅最不愿意见到的,她倒是宁愿李木自己突然离开,也不希望他出什么事情。可是,京城这么大,里面龙蛇混杂,别真个就碰到个歹人,那可真就糟了。可是李木一没财,二也不是女人,也没什么色可劫,会有歹人看上他这么个穷小子么?

    还是他在与沈琰走散的路上,与什么人起了争执,那人一气之下,就把给灭口了???沈雅胡思乱想了一通,不但没想出什么头绪,反而把自己弄得神经兮兮,又忧又怕的。

    “这我倒没注意,我俩的行李是放一处的,若是行李不见,我应该能察觉。”沈琰细细地想了想道。

    “走,咱们去客栈看看。”沈雅觉得与其自己在这边胡思乱想,不如去客栈看看,行李在的话,兴许李木很快就回来了。她觉得,李木应该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平白让她们担心的。肯定是出了什么事,若是李木还不回,那就只能报官了。

    “那咱们赶紧去吧。”沈母一听李木丢了,比沈雅还紧张,自己看上的快婿突然不见,她能不担心嘛?

    于是,沈雅抱上雪球,将它放进包包里,和老妇人打了声招呼,便与沈琰沈母一齐往客栈方向赶去。

    一进云来客栈,沈雅就逮了客栈大厅的伙计和小二,问问他们有没有看到前几日来这里与眼前这位公子一起住客栈的书生。客栈的小二们都是大忙人,招呼客人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注意这些,只是一脸茫然地摇头。

    沈雅见此,叹了口气,正要上楼去看看,却突然走来一个书生,先朝她们拱了拱手,然后对沈琰道:“沈琰兄,今早听人说李木兄不见了,可是晚生刚才吃饭的时候,看见李木兄从外面匆匆走进来上了楼,你莫不是弄错了?”

    那书生说完,就有些奇怪地看着沈琰,希望他能给自己解释解释,却不想沈琰听完,转身就朝楼道口跑,压根连理会都没理会那书生。生生将那书生晾在了楼道旁。

    看着那书生有些青的脸色,沈雅有些不好意思地上前道了声歉,说她弟弟也是太着急李木了,才会忽略了他,这才让那书生脸色略微好看了些。然后又是朝她拱拱手,一甩袖子就离开了。

    见那书生摆着臭脸离开,沈雅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这才转身与沈母一起上了楼。

    推开房门,原本她以为会看到沈琰李木一起坐着,却不想,房间里空荡荡地只坐了琰儿一个人。只见他一脸俊脸紧绷着,嘴唇也抿得死死的,眉头更是皱的能夹死一只苍蝇。而双眼则盯着手里的一张瞧。

    旁边,哪里有李木的半分影子。

    沈雅走上前去,拿起他手里的张条一看,上面赫然写了几个大字:吾有事先走,勿念。落款是李木。

    放下手里的字条,沈雅心里沉沉地沿着桌边坐下,李木的这几个大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他有事先走了,他不考科举了,先走?走去哪,回陆家村?应该不会,李木不是这等随便开玩笑的人,连科举都没参加就回去,不像他的风格。可是,他到底去哪了呢?(未完待续)

第六十五 卖参

    沈雅被那伙计请进了当铺里屋,才刚坐下,就见那伙计已经请了他们掌柜的出来。那掌柜长得虎背熊腰,肥头大耳,一双眼睛阴鸷中带着精明。只见他穿着一身宽大的墨绿色袍子,慢悠悠地踱步出来。

    “是你要来当人参?”掌柜冷淡中带点疑惑地朝沈雅问道。

    沈雅此刻正端了杯茶,慢条斯理地喝着,见那掌柜的出来,故作慌乱地将茶杯往桌上一搁,从椅子上坐起来,露出一脸略带羞涩的模样,低头小声道:“嗯。”

    这是沈雅故意放低的姿态,毕竟她现在打扮是个村姑模样,当然得装的像个村姑,二来,她姿态放得越低,呆会与那掌柜谈判的时候,更有回旋的余地。

    之所以会选这家当铺,沈雅自是有她的考量。这家当铺名金丰,是京城出了名当铺。之所以出名,主要是这家当铺实力雄厚,分布又极广,几乎全国各地都有分号,二来,这家当铺据说是与那京城最大的拍卖行轩容阁是同属一家,一个老板开的。当铺里只要是能看的上眼的东西,若是死当,几乎都会拿去轩容阁进行拍卖。

    这家当铺有个名号——来者不拒。只要是宝贝,坚决不问出处,只管拿东西给钱。若是上好的宝贝,当铺出价会很高,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必须死当。这样,当铺就可以拿收来的宝贝,去轩容阁拍卖。一般能进拍卖行的,大抵都是京城有头有脸有钱的达官贵人,只要是他们看得上的,焉有不花钱买的道理。凭借这个,那轩容阁的老板也能大赚一笔。

    而沈雅,看中的就是这一点。死当的话,这支血参当的价钱会更高些。

    也只有这家当铺,才能出的起这样的高的钱。若是去一般当铺或者药铺的话,沈雅估摸着一般铺子,拿不出那么多银两。而她。现在正等着钱用。她打算在京城开一家药铺,要想在京城落脚。可不能老是靠着雪球的袋子过活。那里面的药材,多是用来治病救人的,沈雅本着尽量不用,就不用的原则,把药用在刀刃上。毕竟雪球袋子的药材也很有限。这里又不比在陆家村,满山满地的,都是药材。

    那掌柜听沈雅这么一说,顺势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一双眼如利箭一般锁住沈雅,淡淡出声道:“把东西拿出来看看,然后再商讨价格。你说怎么样?”

    “我…我娘说,这人参,只能给掌柜的一人看。”沈雅故作犹豫地低声说道,一张被她涂得蜡黄的小脸有些紧张,低着头。不敢抬眼看那掌柜的,看样子像极了没见过世面的乡下的丫头。按她的意思,谈判的时候最好只有她和掌柜的两个人,而一旁那个伸长脖子,眼睛直往她包里瞟的伙计。站在这里,就显得有些碍事了。

    掌柜听沈雅这么说。眼神越发深沉,他紧盯了沈雅看了一会儿,直过了片刻,才挥挥手道:“你先下去。”顿了顿,又道:“把那香炉点了。”

    那伙计应了声是,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沈雅,便退下去点香炉了。点完,人才出了里屋。

    沈雅原本听那掌柜的要求伙计点香炉,也没多想,大抵以为这些有闲钱的人都喜欢做这等附庸风雅的事,屋子里熏个香啊什么的。直等到屋子里,隐隐有股异香飘荡的时候,沈雅脑子却警铃大作。

    这香,有点怪!

    “现在能把人参拿出来了吗?”掌柜的沉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嗯。”沈雅按捺住心中的疑惑,将那支血参从包包里拿出来,期间手碰到雪球的时候,小家伙在蹭了蹭她的手,大致意思可能也察觉出这香有问题,在提醒她。她当然也明白,不过这香虽怪,人闻了却也没什么问题,只是…这掌柜的为何要在房里点着么怪癖的香?这种香,一般地方可不常见。

    为了保险起见,沈雅将她原先在陆家村炼制的解毒丹拿出来,夹在手指尖。把那血参给掌柜的后,装作有些紧张地端起茶杯,将那药,就着茶喝了进去。不管这香有没有问题,她还是保险一点为好,哪怕这丹药只有三粒。这用丹沙制作的丹药,有两大特点,一是服了这枚丹药,三年内基本百毒不侵,二是这丹药什么稀奇的毒都能解。好歹是她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研制出来的东西,这点功效也算对得起她那三个月没日没夜的研究了。

    上回救了那个穿战袍的男子,也算是便宜他了。三年内若是有人向他投毒的话,基本没事。

    沈雅早在制作好丹药后,就打算给沈母,琰儿还有自己一人一颗。反正这丹药没有副作用,吃了对人体也没害,而且还能让自己有个三年百毒不侵的体质,也挺不错。后来想想他们在陆家村,实在与中毒这种事情没联系,最多也就是食物中毒,这个她完全可以化解,无需担心。所以本着不要随便浪费药材的原则,沈雅就没服用,也没给沈母和沈琰服用。

    不过如今到了这京城,鱼目混杂,她孤身一人与这当铺的掌柜的周旋,还是小心点为好。所以当她闻到那股子异香后,先不管那香有没有问题,服了丹药再说。

    却不想,沈雅茶一喝下去,脑中却立刻灵光乍现,她总算想起来这香的一番缘由。

    她不动声色将那药咽了下去,心里却冷笑起来。好个黑心的当铺,竟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这茶配上那香,那真是配的天衣无缝啊!这茶确实很普通的茶叶——天青,沈雅倒也没什么好说的,可偏偏这茶一遇到那怪癖的异香,就会产生一种化学物质,而这化学物质一经进入的人的五脏六腑,会产生一种毒素,这毒不会致命,却会让人神智暂时不清,意识丧失,忘记自己曾做过什么,发生过什么事。

    这掌柜的,是想在不知不觉中,不花费一分一毫。夺了她的人参去,事后。又不会找上门来,坏了他当铺的名声?

    果然是一个好计谋。难为这家当铺会收集这样稀奇的香了。沈雅眼中冷芒闪过,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狠狠宰这个掌柜的一顿。

    那掌柜将血参观察完毕,敛了眼内的精光。转头淡淡对沈雅道:“死当,两千两银子怎么样?”这价开的,真当沈雅只是个普通的乡下丫头,不懂行情么。

    于是沈雅面上故作深思状。脸上纠结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略带懵懂。怯怯道:“我娘说了,血参不能少于五千两银子。”

    “哦?”那掌柜闻言,挑了挑眉,似没想到眼前的这姑娘所谓的娘,竟是个识货的。

    他略略沉思了一会道:“斗胆问一句。姑娘娘亲为何没来?”

    “我娘…我娘病了,正等着钱急用呢。”沈雅撒谎不带脸红的,一边说着,一边还暗中掐了一把自己,硬掐的双眼通红。两眼滚泪为止。

    “原来是这样,老夫冒犯了。不过。这五千两银子确实有点贵了,不如咱们各退一步,两千五百两银子,怎么样?”那掌柜听完沈雅所说,嘴角露出一抹奇怪的笑,手却有礼地朝她拱了拱,看上去倒像是一个正派的商人。

    可惜了…沈雅不是他眼中无知的丫头,也不是他认为可以随随便便糊弄的人。更何况他使这样下三滥的手段想蒙了她的人参去,怎么着她也得让那掌柜的下点血本啊。

    当然,沈雅她也心知肚明,自己一介女流,若是硬要抬价,恐怕就算自己没中那毒,掌柜的一声令下,她也逃不出这家当铺。何况,她刚才已然明白过来,她进了一家黑铺。她估摸着,自己想要拿着白花花的银票出去,现在无论如何,都有些困难。

    好在,她本就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过来。毕竟一个小丫头拿着一支极品血人参出来,不管是卖是当,都是极惹眼的事,虽然她已经尽量让自己保持低调。比方说,她出门前给自己花了个村姑装,画好后,连沈母都没认出自己,她估摸着其他人就更认不出来了。

    只是…这不惹眼,沈雅显然没做到位。当然,她来之前已经做好万全准备,把能防身的东西,一股脑都带上了。若自己运气不好真遇到个什么歹人,凭着她包包里的一包药粉外加啐了毒的银针,大抵也能逃出去。虽然她极不想这么做。

    眼下,沈雅就觉得眼前这个长得肥胖的掌柜,甚是不得她心。既然他下毒在先,呆会若是价格谈不拢,他找借口将她的人参扣下,可就别她下手太狠。

    那掌柜还想压价,沈雅只是坐在椅子上一个劲的摇头,那模样,要多无辜,就有多无辜,不过那眼神,却很坚定。

    掌柜的见此,有些不耐烦地蹙了蹙眉。脸色也没一开始那么好看了。

    “小姑娘,依老夫看,两千五百两银子,对你们来说,已经足够了。”掌柜的,说话有些冷,显然觉得她一介村姑,这么多银子对她来说,已经很多了。

    沈雅觉着,再这么下去,委实无趣了些。她估摸着这掌柜大抵是在拖延时间,想等自己毒发,直接拿了人参走人。反正场面都已经这样了,沈雅再装糊涂,也没必要,索性她从椅子上站起来,趁那掌柜不注意,一把将那放在桌上的人参拿过来,放进包包,然后甚是无辜地朝那掌柜的道:“既然这样,我还是去别家看看吧。”说完,便抬腿要走。

    那掌柜见此,唰地起身,拦住沈雅,面上一派和善的笑容:“小姑娘莫急,有话好说,价钱可以再商量,可以再商量。”

    沈雅心知自己肯定是走不出去的,见他拦了去路,也不着急,抬头对他道:“那好吧,你出八千两银子,我就把血参当给你。”

    那掌柜的一张笑脸,顿时僵在脸上,半天才从牙缝了挤出一句话:“姑娘莫不是在和老夫开玩笑?”

    沈雅依旧面上淡淡,抬头朝他摇头道:“没有啊,我娘说至少五千两,我提八千两也不过分吧。”

    掌柜的倒吸一口凉气,一双精明的眼在沈雅身上来回扫射,见沈雅依旧淡淡地站着,脸上一片泰然的模样,他终于反应过来,讶然道:“老夫竟然看错眼了。小姑娘,合作也要讲究个诚信。你这么诓骗老夫,意欲为何?”掌柜的显然明白过来沈雅并不如他想的那般是个懵懂无知的少女。心中很是惊讶,可随即一想她反正也闻了那香,喝了那茶,逃不了他的五指山,心中倒也平静下来。

    见沈雅定定地看着他。不答话,掌柜的也不在意,对着沈雅笑的像个弥勒佛似的:“既是合作,咱们有话好说。你先坐,咱们再商量商量。”

    沈雅依言,颔首便朝椅子坐了过去。

    掌柜的又和沈雅商谈了好一会儿。价格却依旧谈不拢。沈雅倒还镇定,掌柜的显然就开始着急了,因为那香,似乎并没有起什么用作,沈雅神智依旧很清明。

    掌柜的纳罕地起身。背着手,在房间里踱起步来。沈雅很淡定地端了茶杯,喝了几口凉茶,见那掌柜一副着急不解的模样,心情甚是愉快。

    “掌柜的。八千两,到底行不行?不行。我就去别家了。”沈雅凉凉地开口。

    “再等等,再等等。”眼前的掌柜的,哪还有刚才那副精明淡定模样,只时不时地拿袖子抹汗,大抵是情况超出了他的预料,他没辙了。看来,这掌柜的,也不是个聪明的,情况一有变,立马就慌神了。

    “掌柜的这般着急,莫不是在想,我为何还没毒发?”沈雅搁下手里的茶杯,朝那掌柜的淡淡一笑,道。

    登时,掌柜的两只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大。“你,你,你知道??”掌柜的显然被沈雅这句话吓得不轻,连连后退了两步,脸色发青地指着手问她。

    沈雅只笑不语,脸上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这人参,你还要是不要,不要的话,我就走了。”沈雅已经没有耐心和他再耗下去。

    “等一下。”掌柜的见沈雅已经知晓一切,反倒很快冷静下来,他紧绷着老脸,对这沈雅拱手拜了两拜,甚是恭敬道:“老夫有眼无珠,冒犯了姑娘,还请姑娘千万不要把此事宣扬出去,不然,这金丰当铺会垮,老夫这条小命,也极可能保不住。”

    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拿出一张银票,递给沈雅。

    沈雅一看,呵,竟然是一张一万两的银票,这老胖子出手到阔绰,她问他要八千两,他给一万,感情这另外的两千两,是封口费?

    “老夫恳请姑娘,看在老夫还有一家老小要养活的份上,千万别把这件事说出去。”

    沈雅也不和他废话,将银票收起来,贴身放好。然后将那血参拿给他,朝那老胖子淡漠道:“这件事我不会说出去,不过我劝你以后最好别再做着种勾当,人在做,天在看,别到时候报应在自己身上。”

    “是是是,姑娘说的是,老夫以后定不会再犯。”老胖子听了沈雅的话,连连点头答应,那卑躬屈膝的模样,让沈雅差点以为她才是他的主子。她冷眼瞧了那掌柜的一眼,没再说什么,便抬腿离开了当铺,那掌柜的很是恭敬地送她出来。

    一出当铺,看看外面的天色,早已大亮。外面早已人声鼎沸,路上行人来来往往,很是热闹。沈雅见此,低着头,便往人群里扎了进去,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那掌柜的脸色阴郁地看着沈雅步履匆匆地一头扎进人群,阴鸷的眼中,闪过一丝狠戾。他转身进了里屋,屋子这时候却已然站了四个身穿黑色劲装的男人。

    “跟着她,等人少的时候,做了。”掌柜的淡漠而残酷的声音飘荡在屋子上空,带着点血腥味。

    “是。”

    那几人说完,便唰的一下离开了。掌柜的重新坐回到原来的椅子上,手里把玩着沈雅之前给他的血参,目露疑惑,似是想不通,那个姑娘,是怎么知道这毒的。这毒是主子专门从南蛮培育了送过来的,周朝知道这味毒药的人很少,怎么她会知道?

    沈雅在人群中穿梭,没有先回自己住的地方,只是七拐八拐地,乱走一通。直觉告诉她,那掌柜的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

    果然,她才走了一会儿,包包里的雪球就立刻乱动起来,而她,也隐约感觉,自己被跟踪了。

    她没敢朝后面望,只一个劲地往人多的地方钻。后来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忽然见眼前渐渐开阔起来。沈雅不明所以,抬头往前一看,赫然发现,原来自己竟然到了皇城脚下。那雄伟壮观,气势磅礴,巍峨的皇城,就这样直直地矗立在她眼前。

    沈雅一下子竟看呆了,脚步也渐渐停了下来。来到京城后,她一直惦记着到皇城这边看看,没想到今天竟然误打误撞地,真来到了这里。

    可惜,还没等沈雅细细观赏完,那几个人就跟上来了。感觉她背后的人越来越近,她心知自己不能往人少的地方跑。可这么一直跑下去也不是办法,那几个人紧追着自己不放,她能怎么办?用药粉吧,那几人不现身,她不能用。用银针吧,就更不可能了。

    靠!沈雅眼见自己情况越来越危险,狠狠地骂了句脏话。抬腿正想继续跑,却忽见城门外,一顶青色的轿子,停在那里,只见一个身穿灰色袍子的年轻男子,正弯腰进轿。

    没办法,拼了!!沈雅一咬牙,就朝着那顶轿子,奔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六十六章 威胁

    沈雅被那伙计请进了当铺里屋,才刚坐下,就见那伙计已经请了他们掌柜的出来。那掌柜长得虎背熊腰,肥头大耳,一双眼睛阴鸷中带着精明。只见他穿着一身宽大的墨绿色袍子,慢悠悠地踱步出来。

    “是你要来当人参?”掌柜冷淡中带点疑惑地朝沈雅问道。

    沈雅此刻正端了杯茶,慢条斯理地喝着,见那掌柜的出来,故作慌乱地将茶杯往桌上一搁,从椅子上坐起来,露出一脸略带羞涩的模样,低头小声道:“嗯。”

    这是沈雅故意放低的姿态,毕竟她现在打扮是个村姑模样,当然得装的像个村姑,二来,她姿态放得越低,呆会与那掌柜谈判的时候,更有回旋的余地。

    之所以会选这家当铺,沈雅自是有她的考量。这家当铺名金丰,是京城出了名当铺。之所以出名,主要是这家当铺实力雄厚,分布又极广,几乎全国各地都有分号,二来,这家当铺据说是与那京城最大的拍卖行轩容阁是同属一家,一个老板开的。当铺里只要是能看的上眼的东西,若是死当,几乎都会拿去轩容阁进行拍卖。

    这家当铺有个名号——来者不拒。只要是宝贝,坚决不问出处,只管拿东西给钱。若是上好的宝贝,当铺出价会很高,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必须死当。这样,当铺就可以拿收来的宝贝,去轩容阁拍卖。一般能进拍卖行的,大抵都是京城有头有脸有钱的达官贵人,只要是他们看得上的,焉有不花钱买的道理。凭借这个,那轩容阁的老板也能大赚一笔。

    而沈雅,看中的就是这一点。死当的话,这支血参当的价钱会更高些。

    也只有这家当铺,才能出的起这样的高的钱。若是去一般当铺或者药铺的话,沈雅估摸着一般铺子,拿不出那么多银两。而她。现在正等着钱用。她打算在京城开一家药铺,要想在京城落脚。可不能老是靠着雪球的袋子过活。那里面的药材,多是用来治病救人的,沈雅本着尽量不用,就不用的原则,把药用在刀刃上。毕竟雪球袋子的药材也很有限。这里又不比在陆家村,满山满地的,都是药材。

    那掌柜听沈雅这么一说,顺势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一双眼如利箭一般锁住沈雅,淡淡出声道:“把东西拿出来看看,然后再商讨价格。你说怎么样?”

    “我…我娘说,这人参,只能给掌柜的一人看。”沈雅故作犹豫地低声说道,一张被她涂得蜡黄的小脸有些紧张,低着头。不敢抬眼看那掌柜的,看样子像极了没见过世面的乡下的丫头。按她的意思,谈判的时候最好只有她和掌柜的两个人,而一旁那个伸长脖子,眼睛直往她包里瞟的伙计。站在这里,就显得有些碍事了。

    掌柜听沈雅这么说。眼神越发深沉,他紧盯了沈雅看了一会儿,直过了片刻,才挥挥手道:“你先下去。”顿了顿,又道:“把那香炉点了。”

    那伙计应了声是,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沈雅,便退下去点香炉了。点完,人才出了里屋。

    沈雅原本听那掌柜的要求伙计点香炉,也没多想,大抵以为这些有闲钱的人都喜欢做这等附庸风雅的事,屋子里熏个香啊什么的。直等到屋子里,隐隐有股异香飘荡的时候,沈雅脑子却警铃大作。

    这香,有点怪!

    “现在能把人参拿出来了吗?”掌柜的沉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嗯。”沈雅按捺住心中的疑惑,将那支血参从包包里拿出来,期间手碰到雪球的时候,小家伙在蹭了蹭她的手,大致意思可能也察觉出这香有问题,在提醒她。她当然也明白,不过这香虽怪,人闻了却也没什么问题,只是…这掌柜的为何要在房里点着么怪癖的香?这种香,一般地方可不常见。

    为了保险起见,沈雅将她原先在陆家村炼制的解毒丹拿出来,夹在手指尖。把那血参给掌柜的后,装作有些紧张地端起茶杯,将那药,就着茶喝了进去。不管这香有没有问题,她还是保险一点为好,哪怕这丹药只有三粒。这用丹沙制作的丹药,有两大特点,一是服了这枚丹药,三年内基本百毒不侵,二是这丹药什么稀奇的毒都能解。好歹是她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研制出来的东西,这点功效也算对得起她那三个月没日没夜的研究了。

    上回救了那个穿战袍的男子,也算是便宜他了。三年内若是有人向他投毒的话,基本没事。

    沈雅早在制作好丹药后,就打算给沈母,琰儿还有自己一人一颗。反正这丹药没有副作用,吃了对人体也没害,而且还能让自己有个三年百毒不侵的体质,也挺不错。后来想想他们在陆家村,实在与中毒这种事情没联系,最多也就是食物中毒,这个她完全可以化解,无需担心。所以本着不要随便浪费药材的原则,沈雅就没服用,也没给沈母和沈琰服用。

    不过如今到了这京城,鱼目混杂,她孤身一人与这当铺的掌柜的周旋,还是小心点为好。所以当她闻到那股子异香后,先不管那香有没有问题,服了丹药再说。

    却不想,沈雅茶一喝下去,脑中却立刻灵光乍现,她总算想起来这香的一番缘由。

    她不动声色将那药咽了下去,心里却冷笑起来。好个黑心的当铺,竟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这茶配上那香,那真是配的天衣无缝啊!这茶确实很普通的茶叶——天青,沈雅倒也没什么好说的,可偏偏这茶一遇到那怪癖的异香,就会产生一种化学物质,而这化学物质一经进入的人的五脏六腑,会产生一种毒素,这毒不会致命,却会让人神智暂时不清,意识丧失,忘记自己曾做过什么,发生过什么事。

    这掌柜的,是想在不知不觉中,不花费一分一毫。夺了她的人参去,事后。又不会找上门来,坏了他当铺的名声?

    果然是一个好计谋。难为这家当铺会收集这样稀奇的香了。沈雅眼中冷芒闪过,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狠狠宰这个掌柜的一顿。

    那掌柜将血参观察完毕,敛了眼内的精光。转头淡淡对沈雅道:“死当,两千两银子怎么样?”这价开的,真当沈雅只是个普通的乡下丫头,不懂行情么。

    于是沈雅面上故作深思状。脸上纠结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略带懵懂。怯怯道:“我娘说了,血参不能少于五千两银子。”

    “哦?”那掌柜闻言,挑了挑眉,似没想到眼前的这姑娘所谓的娘,竟是个识货的。

    他略略沉思了一会道:“斗胆问一句。姑娘娘亲为何没来?”

    “我娘…我娘病了,正等着钱急用呢。”沈雅撒谎不带脸红的,一边说着,一边还暗中掐了一把自己,硬掐的双眼通红。两眼滚泪为止。

    “原来是这样,老夫冒犯了。不过。这五千两银子确实有点贵了,不如咱们各退一步,两千五百两银子,怎么样?”那掌柜听完沈雅所说,嘴角露出一抹奇怪的笑,手却有礼地朝她拱了拱,看上去倒像是一个正派的商人。

    可惜了…沈雅不是他眼中无知的丫头,也不是他认为可以随随便便糊弄的人。更何况他使这样下三滥的手段想蒙了她的人参去,怎么着她也得让那掌柜的下点血本啊。

    当然,沈雅她也心知肚明,自己一介女流,若是硬要抬价,恐怕就算自己没中那毒,掌柜的一声令下,她也逃不出这家当铺。何况,她刚才已然明白过来,她进了一家黑铺。她估摸着,自己想要拿着白花花的银票出去,现在无论如何,都有些困难。

    好在,她本就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过来。毕竟一个小丫头拿着一支极品血人参出来,不管是卖是当,都是极惹眼的事,虽然她已经尽量让自己保持低调。比方说,她出门前给自己花了个村姑装,画好后,连沈母都没认出自己,她估摸着其他人就更认不出来了。

    只是…这不惹眼,沈雅显然没做到位。当然,她来之前已经做好万全准备,把能防身的东西,一股脑都带上了。若自己运气不好真遇到个什么歹人,凭着她包包里的一包药粉外加啐了毒的银针,大抵也能逃出去。虽然她极不想这么做。

    眼下,沈雅就觉得眼前这个长得肥胖的掌柜,甚是不得她心。既然他下毒在先,呆会若是价格谈不拢,他找借口将她的人参扣下,可就别她下手太狠。

    那掌柜还想压价,沈雅只是坐在椅子上一个劲的摇头,那模样,要多无辜,就有多无辜,不过那眼神,却很坚定。

    掌柜的见此,有些不耐烦地蹙了蹙眉。脸色也没一开始那么好看了。

    “小姑娘,依老夫看,两千五百两银子,对你们来说,已经足够了。”掌柜的,说话有些冷,显然觉得她一介村姑,这么多银子对她来说,已经很多了。

    沈雅觉着,再这么下去,委实无趣了些。她估摸着这掌柜大抵是在拖延时间,想等自己毒发,直接拿了人参走人。反正场面都已经这样了,沈雅再装糊涂,也没必要,索性她从椅子上站起来,趁那掌柜不注意,一把将那放在桌上的人参拿过来,放进包包,然后甚是无辜地朝那掌柜的道:“既然这样,我还是去别家看看吧。”说完,便抬腿要走。

    那掌柜见此,唰地起身,拦住沈雅,面上一派和善的笑容:“小姑娘莫急,有话好说,价钱可以再商量,可以再商量。”

    沈雅心知自己肯定是走不出去的,见他拦了去路,也不着急,抬头对他道:“那好吧,你出八千两银子,我就把血参当给你。”

    那掌柜的一张笑脸,顿时僵在脸上,半天才从牙缝了挤出一句话:“姑娘莫不是在和老夫开玩笑?”

    沈雅依旧面上淡淡,抬头朝他摇头道:“没有啊,我娘说至少五千两,我提八千两也不过分吧。”

    掌柜的倒吸一口凉气,一双精明的眼在沈雅身上来回扫射,见沈雅依旧淡淡地站着,脸上一片泰然的模样,他终于反应过来,讶然道:“老夫竟然看错眼了。小姑娘,合作也要讲究个诚信。你这么诓骗老夫,意欲为何?”掌柜的显然明白过来沈雅并不如他想的那般是个懵懂无知的少女。心中很是惊讶,可随即一想她反正也闻了那香,喝了那茶,逃不了他的五指山,心中倒也平静下来。

    见沈雅定定地看着他。不答话,掌柜的也不在意,对着沈雅笑的像个弥勒佛似的:“既是合作,咱们有话好说。你先坐,咱们再商量商量。”

    沈雅依言,颔首便朝椅子坐了过去。

    掌柜的又和沈雅商谈了好一会儿。价格却依旧谈不拢。沈雅倒还镇定,掌柜的显然就开始着急了,因为那香,似乎并没有起什么用作,沈雅神智依旧很清明。

    掌柜的纳罕地起身。背着手,在房间里踱起步来。沈雅很淡定地端了茶杯,喝了几口凉茶,见那掌柜一副着急不解的模样,心情甚是愉快。

    “掌柜的。八千两,到底行不行?不行。我就去别家了。”沈雅凉凉地开口。

    “再等等,再等等。”眼前的掌柜的,哪还有刚才那副精明淡定模样,只时不时地拿袖子抹汗,大抵是情况超出了他的预料,他没辙了。看来,这掌柜的,也不是个聪明的,情况一有变,立马就慌神了。

    “掌柜的这般着急,莫不是在想,我为何还没毒发?”沈雅搁下手里的茶杯,朝那掌柜的淡淡一笑,道。

    登时,掌柜的两只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大。“你,你,你知道??”掌柜的显然被沈雅这句话吓得不轻,连连后退了两步,脸色发青地指着手问她。

    沈雅只笑不语,脸上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这人参,你还要是不要,不要的话,我就走了。”沈雅已经没有耐心和他再耗下去。

    “等一下。”掌柜的见沈雅已经知晓一切,反倒很快冷静下来,他紧绷着老脸,对这沈雅拱手拜了两拜,甚是恭敬道:“老夫有眼无珠,冒犯了姑娘,还请姑娘千万不要把此事宣扬出去,不然,这金丰当铺会垮,老夫这条小命,也极可能保不住。”

    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拿出一张银票,递给沈雅。

    沈雅一看,呵,竟然是一张一万两的银票,这老胖子出手到阔绰,她问他要八千两,他给一万,感情这另外的两千两,是封口费?

    “老夫恳请姑娘,看在老夫还有一家老小要养活的份上,千万别把这件事说出去。”

    沈雅也不和他废话,将银票收起来,贴身放好。然后将那血参拿给他,朝那老胖子淡漠道:“这件事我不会说出去,不过我劝你以后最好别再做着种勾当,人在做,天在看,别到时候报应在自己身上。”

    “是是是,姑娘说的是,老夫以后定不会再犯。”老胖子听了沈雅的话,连连点头答应,那卑躬屈膝的模样,让沈雅差点以为她才是他的主子。她冷眼瞧了那掌柜的一眼,没再说什么,便抬腿离开了当铺,那掌柜的很是恭敬地送她出来。

    一出当铺,看看外面的天色,早已大亮。外面早已人声鼎沸,路上行人来来往往,很是热闹。沈雅见此,低着头,便往人群里扎了进去,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那掌柜的脸色阴郁地看着沈雅步履匆匆地一头扎进人群,阴鸷的眼中,闪过一丝狠戾。他转身进了里屋,屋子这时候却已然站了四个身穿黑色劲装的男人。

    “跟着她,等人少的时候,做了。”掌柜的淡漠而残酷的声音飘荡在屋子上空,带着点血腥味。

    “是。”

    那几人说完,便唰的一下离开了。掌柜的重新坐回到原来的椅子上,手里把玩着沈雅之前给他的血参,目露疑惑,似是想不通,那个姑娘,是怎么知道这毒的。这毒是主子专门从南蛮培育了送过来的,周朝知道这味毒药的人很少,怎么她会知道?

    沈雅在人群中穿梭,没有先回自己住的地方,只是七拐八拐地,乱走一通。直觉告诉她,那掌柜的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

    果然,她才走了一会儿,包包里的雪球就立刻乱动起来,而她,也隐约感觉,自己被跟踪了。

    她没敢朝后面望,只一个劲地往人多的地方钻。后来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忽然见眼前渐渐开阔起来。沈雅不明所以,抬头往前一看,赫然发现,原来自己竟然到了皇城脚下。那雄伟壮观,气势磅礴,巍峨的皇城,就这样直直地矗立在她眼前。

    沈雅一下子竟看呆了,脚步也渐渐停了下来。来到京城后,她一直惦记着到皇城这边看看,没想到今天竟然误打误撞地,真来到了这里。

    可惜,还没等沈雅细细观赏完,那几个人就跟上来了。感觉她背后的人越来越近,她心知自己不能往人少的地方跑。可这么一直跑下去也不是办法,那几个人紧追着自己不放,她能怎么办?用药粉吧,那几人不现身,她不能用。用银针吧,就更不可能了。

    靠!沈雅眼见自己情况越来越危险,狠狠地骂了句脏话。抬腿正想继续跑,却忽见城门外,一顶青色的轿子,停在那里,只见一个身穿灰色袍子的年轻男子,正弯腰进轿。

    没办法,拼了!!沈雅一咬牙,就朝着那顶轿子,奔了过去。

第六十七章 求救

    “等,等一下。”沈雅跑到那轿子旁,四个轿夫已经抬了轿子起身。只听旁边一个身穿青袍,面无表情的男子一声令下,轿子便稳稳地离开了原地。

    沈雅气喘吁吁地跑到轿子跟前,其中一个轿夫因突如其来的变故,重心不稳,往后连退了两步,使的那轿子狠狠晃了两下。幸好旁边那个青衣男子一把扶住轿子,才使那轿子没有因那轿夫的失误而翻到。

    “怎么回事?”那青衣男子扶好轿子后,一双如鹰般地利眼扫过几个轿夫,最后视线停在沈雅身上,冷冷道。

    “官大人,我,我被人追杀,求求你救救我。”沈雅见轿子被自己拦下,索性心一横,往地上一跪,对着那轿子里的人磕头求救。她想,这轿子虽看着不是特别豪华,不过刚才远远的看那上轿子的灰袍男子步履沉稳,气度不凡,又是从皇城里走出来的,估摸着应该是个京官。眼下自己情况危急,她一时又想不出什么办法,只好把希望寄托在这位京官身上了。

    沈雅跪在轿前,身子抖得如糠筛,声音沙哑,像真被吓到了一般。当然,这是沈雅装出来的,目的自然是为了骗过一旁那个视线一直锁住自己的青衣男子。

    “你找错人了,快走吧,我们爷救不了你。”青衣男子仿佛很了解自家爷的脾性,那轿子里的人还没开口,他已经十分冷淡地开口拒绝。

    旁边的轿夫听那青衣男子这么说,很有眼力劲地哼哧哼哧抬起轿子,蓄势待发。

    轿子里的男子,至始至终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沈雅见此,有些紧张地握了握手,继续跪在地上,声音更加沙哑略道:“求大人救救小女子,小女子来生一定做牛做马,报答大人。”一边说着,一边朝那轿子里的人重重一拜。

    旁边的青袍男子见眼前女子挡在轿子不肯走。有些恼怒地瞪着她道:“你没听见吗,我们爷是不会救你的。快快离开,休要在这里挡了去路。”他的声音有些急,说完,还不时拿眼觑了觑轿子,深怕里面那位生气。他们还有要事在身。怎么可以为了这么一件小事而耽搁了。虽然不明白眼前这个农家女为什么会遭人追杀,不过,以他对主子的了解,主子断然不会插手管这等闲事。所以他才开口让她离开。免得惹了主子生气,不但他和几位轿夫要遭殃,那女子恐怕也难逃主子的责罚。

    靠!有没有人性啊!她都求成这样了。那轿子里面的人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还是当官的呢,一点不未百姓着想。

    帮她一下会死啊!!沈雅跪在地上,见轿子里的人没反应,心里狠狠腹诽了一番。

    看样子,要求里面的人帮忙时不行了。沈雅有些泄气地想。

    实在不行。就让雪球上吧,小家伙动作敏捷,对付那四个人应该没问题。只是…若让雪球帮忙,那四个人很可能就活不了了。沈雅没想过要致那几个人死地。

    上辈子她活在和平年代,别说杀人了。就连普通的人老病死,她都很少接触。更别说现在要让她一下子杀了四个人,她实在是做不到啊!!可是雪球牙齿上的毒她是领教过的,陆家村那孙胖子中毒时的惨样,她也记忆犹新,她不想让再让雪球做这样的事了…也不想因为她,而白白害了四条人命。他们到底也只是听命于那掌柜的罢了,就算要死,也是那掌柜的该死啊,与那四人有什么相干呢。

    沈雅还在纠结犹豫中,这边这青袍男子显然已经没了耐心,冷淡瞥了一眼沈雅,便指挥着轿夫,饶开她,往另一个方向走了。

    沈雅知道求这轿子里的人已经无用,眼睁睁地看着那轿子一点点离自己远去。想想自己跪了那么长时间,竟一点没能打动那轿子里的人,有些不甘心。她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裤腿上的灰,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直接朝那顶轿子冲了过去,趁那青袍男子不注意的时候,掀开那轿子上的帘子,甚至连看都没看清轿子里的人长什么样子,就朝里面乱吼一通:“你吃着百姓缴的粮,却不为百姓着想,根本不配做朝廷命官!”骂完以后,便一溜烟的跑开了,还没跑几步路,人就被抓了回来。

    “你好大的胆子!”青衣男子一脸怒容地将沈雅抓回来,一把将她推倒在轿子跟前。

    “你干什么!”沈雅没想到那男子速度竟然这么快,转眼的功夫就将自己抓了回去。她心里渐渐有些害怕起来。忍不住暗骂脑子秀逗了,才会去招惹轿子里的那个人,现在好了,前有狼,后有虎。

    沈雅还兀自站在轿子跟前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却不想,那原本异常安静的轿子里,竟突然传来一阵低沉的声音:“阮华…去查查怎么回事?”

    “属下遵命!”那青袍男子似没想到眼前这个面黄肌瘦,看上去很是土气的女子,惊扰了爷后,竟然还能得爷的特地恩准救她,有些诧异地挑了挑眉,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那个站在轿子跟前,脸色有些苍白,却咬着唇一脸倔强的女子。

    主子不是那等随随便便几句话,就能改变主意的人。想必这女子身上,有什么东西让爷产生了兴趣。阮华临走前饶有趣味地想。那几个跟踪这女子的人,他一早就察觉到了,不过是几个小喽啰,解决起来很方便。

    阮华应了命令,就嗖一下不见了,他想快去快回,兴许还能探查出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一定。最近日子过得实在无聊,温香又不怎么理他,要是能从爷那里探听点八卦之类的趣事,想必温香会很感兴趣。

    沈雅现在也很疑惑,她着实没想到,轿子里的人会突然改变主意帮她。难道他被自己说的一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这官确实当得不像话,所以才愿意帮她?

    沈雅站在轿子跟前,冥思苦想,不得其解。不过到底帮了自己一把,好歹也谢上一谢,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这样想着,沈雅上前走了两步,朝那轿子拜了拜道:“多谢大人出手相助,小女子感激不尽。”

    说完,她便抬起头朝那轿子方向望去,却不想,那轿帘,不知何时,竟已经被掀开了,里面赫然坐着一个穿着灰袍,通身贵气的男子。

    看着那张俊美而又似曾相识的脸,沈雅硬是将接下来的感谢语,硬生生地咽回了肚子。同时,原本就不太平静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个男人,竟然就是几个月前,她在陆家村林子里的救的那个穿战袍的将军!!!

    沈雅呆愣地看着轿子里,那张有些熟悉的面孔,一时间有点不敢置信。

    “你认识本王?”男子突然出声,语气里,带了一丝肯定。

    肯定的语气,让原本还在愣神的沈雅很快回过神。她看了看眼前这个满身都是贵气,又长得极其俊美的男子,稳住砰砰乱跳的心,脑海里闪过无数信息:这个男人自称本王,也就是说他是个王爷?

    “没有,民女怎会认识王爷?”沈雅虽然救过这男子一回,不过只是单方面见过他一回,谈不上认识。若说她于他有救命之恩的话,那么今天这男子也救了她一回,两人算是扯平了。她也不会承认自己救过他。她不愿与皇族的人,扯上任何联系。前世的时候,穿越剧看多了,她自然也知道这些王孙贵族,最是麻烦,事情也最多。她一介平民百姓,只想过点平凡生活,实在不想认识眼前这位**oss。

    “本王倒觉得你眼熟。”男子这话一出,沈雅立刻被他这话吓得浑身汗毛倒立。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觉得她眼熟,他们两个可从来没见过,那次救他,也是在他昏迷的时候,其他时候,她可不记得自己见过这人。

    “呵呵,呵呵,王爷说笑了,民女一介村姑,又怎会见得王爷这般高贵的人。”沈雅只是一个劲地干笑,实在不知说什么好。

    “你怎知我是王爷?”沈雅被他问的顿时一噎。

    男子脸色淡漠,问出的话却要气死个人。这不是明摆着的嘛,都自称本王了,不是王爷是什么?这男人到底想干嘛?

    “因为您自称本王,所以民女猜测,您可能是位王爷。”沈雅耐着性子回答,声音听起来却有些磨牙了,这该死的男人要是再问下去,她就要疯了。

    “呵呵…”男子听完沈雅的回答,却突然笑了出来。那低沉的笑声,竟如陈年酒酿,听起来竟这般醉人。

    沈雅情不自禁地抬起头来看他,却见轿中男子,原本淡漠的俊脸上,不知什么时候,竟染上了一抹笑意,那男子一笑,沈雅竟觉得眼前如盛开的烟花般,绚烂一片。

    一时间,她竟看的痴了。

    “主,主子…”阮华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万年不笑的主子,竟对着一个其貌不扬的女子,笑了。看着主子脸上荡漾的笑容,阮华彻底傻眼了。他跟随在主子身边多年,几乎很少见到主子笑,没想到今日竟然会见到,让他简直怀疑轿中之人,还是不是以冷漠著称的七王爷!!

    男子见属下回来,不着痕迹地敛了脸上的笑容,淡淡地朝沈雅道:“你的声音,本王听着,很熟悉。”(未完待续)

第六十八章 惑

    沈雅听那男人这么说,反倒松了一口气,幸好只是声音听起来熟…

    她估摸着可能是那时候救他的时候,人虽然昏迷,意识却是清醒的,这才听到了她的声音,并且记住了。不过对于眼前这男子的记忆力,沈雅不得不说声:佩服。隔了这么久了,居然还能记得她的声音,这是一般人能办到的么?

    这家伙果然不是正常人啊!~~沈雅有些怨念地想。

    当然,反正她是抵死不会承认他其实说的是事实。

    “呵呵,王爷估计听岔了…”沈雅有些谄媚的干笑,继续扯谎道。

    “是嘛。”男子闻言,静默地看了沈雅一眼,直看得她头皮发麻,想要掉头就走。然后,就见他慢慢垂了手,将轿中的帘子放了下来,遮住了那张让让人看多了会造成心律不齐的绝美容颜。

    “你危险已除,走罢!”男子的淡然的声音从轿中传来,让沈雅陡然松了一口气。

    “多谢王爷。”沈雅说完,便从旁边退开,打算让轿子先走。

    阮华见王爷放下轿帘,有些疑惑地看了看一旁低着头,静默不语的女子,又有些不甘心地看了看轿子,确认没有八卦可以探听了,才很是郁闷地抬了抬手,示意那轿夫可以走了。

    轿夫再次哼哧哼哧地抬起轿子,沈雅看着轿子一颠一颠地离自己远去,轻轻松了口气,却又感觉莫名地有些失落…只不知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她重新整了整衣服,摸了摸怀里那张一万两的银票,这才放下心,四下里看了看确实没有人跟踪了,便一路循着方向往坊间走去。

    “主子,刚才您为何??”阮华憋了一路,眼看快要到王爷府了,实在憋不住了。隔着轿子,很是八卦地问道。

    赵谨虽然平日里总是冷冷清清的。对几个下属却是比较宽容。尤其是常年跟在自己身边的阮华和重吾,都是他的得力助手,重吾性子沉稳,阮华则比较随性,胆子也比较大。

    “无事。”平静无波的声音。从轿中传出。

    阮华闻言,讪讪地摸了摸鼻子,心知主子不愿提起这事,也就不敢再问。转头跟在轿子旁边继续赶路。

    赵谨坐在轿中,闭着眼睛静思,脑中却想起了之前那女子掀帘朝他怒吼的声音。嘴角微微泛出一丝笑意。

    胆子倒是挺大。赵谨手不自觉地摸着拇指上的一枚翡翠扳指,淡然地想到。脑海中,那女子蜡黄的小脸,却极清澈的眼神,让赵谨印象深刻。虽然连他自己也摸不清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何会答应帮那位女子。

    也许,真的只是那女子的声音吧…像极了林子中,耳边传来的低喃。想到林子中的那位神秘女子,赵谨眼神暗了暗,温香去探查了这么久。却什么消息也没查出来,难道真的是一位隐士高人不曾?赵谨想到这。紧锁了双眉,眼里露出一丝困惑。

    。。。。。。

    “娘——”沈雅一路狂奔至沈家小院,穿过一个弄堂,直接来到了院子的角门前。见角门开着,沈母站在门槛边,远远眺望,一见沈雅,脸上立马露出一丝喜意,忙朝她走了过去,一把拉住沈雅的手,高兴道:“总算回来了,怎的去了这么久,娘担心死了。”沈母一连说了好多话,沈雅甚至都来不及回答。

    好不容易等母亲说完了,沈雅才笑嘻嘻地挽着母亲的手,进了院子,关上角门,一路去了房间。等将房门紧紧关上了,沈雅才一脸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

    “娘,您看?”沈雅又是得意,又是欢喜地将银票递给沈母,沈母见女儿一脸的兴奋,有些疑惑地接过来一看,顿时惊讶地长大了嘴巴。

    “怎,怎么会有这么多银两?”沈母想必从来没有一下子接触过这么多银子,这时候有些缓不过神来。

    沈雅见此,笑呵呵地摇了摇沈母,硬是将她从呆愣中摇醒。

    “娘,我想用这些银两开个药铺成么?”这是沈雅现在最想做的一件事,虽然知道开药铺不是一件简简单单就能完成的事,不过到底是她心底的一个梦想,哪怕再困难,她也要坚持把它开起来。

    沈母听沈雅这么说,想了想,却有些迟疑道:“在京城开药铺成么?女孩子家…会不会不方便?”

    沈雅知道母亲这是在担心她,于是笑着安抚道:“没事,娘,我会自个儿小心的,您就放心吧。”

    “女儿,这开药铺可不是闹着玩的,咱们才刚来京城,人生地不熟的,怎么开呢?”沈母知道女儿一旦决定的事,不会轻易改变,只是开药铺可不比之前在陆家村开门挂诊,事情可比那个麻烦多了,雅儿一个女孩儿家,能做得来么?沈母想到这,有些忧心地看了看沈雅,却见她仍兀自沉浸在开药铺的喜悦中,压根没听到她的话。想了想,沈母到嘴边的话还是没说出口,罢了,女儿喜欢,就让她去做吧。她相信雅儿能做好。

    “那好吧。”沈母点点头,答应了。

    沈雅见母亲答应了,顿时高兴地跑上前,一把抱住沈母,在她身上撒了好一通娇才罢。沈母乐呵呵地摸了摸女儿的头发,忽然想到了什么,忙道:“刚才一高兴给忘了,刚才前院沈大娘来找你,说她女儿吃了你给的药,情况好了很多,正想来谢谢你呢。”

    沈雅经母亲这么一说,倒是想起来了,前几日给了沈珠玉做了点药丸,这几日她吃了,该是有效果了。只是不知道她现在的心境有没有较以前好一些,虽说她性子坚强,却也是个凡事往肚子里咽,苦果自吞的主,要是不多加开导,难免会郁结于心,这样对病情的恢复很不利。她还是去看看吧,多和她聊聊,让她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心里也能舒服些。

    想到这,沈雅便忙忙地将那张银票好好的收起来,藏在一个只有沈母和她找的到的地方。与沈母说了一声,便起身往前院走去。

    穿过穿堂,就见沈大娘在院子里凉衣服,一见沈雅过来,赶忙放下衣服,一脸高兴地朝沈雅道:“沈姑娘来了,刚才还念叨你呢。去找你,你娘说你出去买东西了。多亏了你的祖传药方,我女儿的病啊,好多了,真是谢谢你了。”

    沈大娘一说到女儿的病,脸上的喜意掩都掩饰不住,那笑意感染了沈雅,让她心底也泛起了淡淡的喜悦。她朝沈大娘摇了摇手道:“不用谢的,沈大娘,不用跟雅儿这么客气。对了沈姐姐起来了么?我去看看她。”(未完待续)

第六十九章 老修

    “起了,在屋里呢。”沈大娘热心地朝旁边的屋子指了指,示意沈雅进去。

    “那我去看看沈姐姐。”沈雅朝沈大娘笑了笑,打了个招呼,便往院子左边那间屋子走去。才走到一半,就听见屋里传来女子柔柔的声音:“韵宁,来看看这个喜欢吗?”

    沈雅一进屋,就见沈珠玉手里拿了一个绣样,上面绣了一朵金牡丹,金灿灿的,很漂亮,正往一旁女儿身上比划,看她喜不喜欢。

    “娘,韵宁喜欢。”小韵宁梳着两个小辫子,坐在母亲的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娘亲给她绣的牡丹,脸上笑得灿烂。

    沈珠玉比划完,抬头就沈雅笑呵呵地站在门边看她们母女俩,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一脸笑意地招呼道:“沈雅妹妹来了,怎么进来不说一声,快过来坐。”

    “呵呵,看着你们俩说话,我就没好意思打扰。”沈雅笑着朝床的方向走去,随手搬了一张椅子,坐在韵宁旁边。小韵宁见沈雅过来,甜甜地叫了声:“小姑姑好。”

    沈雅闻言,笑眯眯地摸了摸她的脑袋,道了声“真乖”。小女孩越长越漂亮了,一张脸白嫩嫩的,都能掐出水来,才七八,就已经是个美人胚子,将来还不知道长成什么摸样。不过,对于小韵宁的一声小姑姑,沈雅实在有些不敢当。她现在不过十六岁,“姑”这词用在她身上会不会老了点。不过这个朝代好像没有姨这个称呼,要么叫姐姐,要么,就叫小姑姑。她估摸着是沈大娘让这么叫的。

    “韵宁,我和你沈姑姑有些话要说,你先去院子帮祖母晾衣服,好么?”沈珠玉见沈雅进来,便转头对韵宁柔声道。

    “好。”韵宁很是乖巧,点了点头,便从椅子上起来。跑出了房间。

    “沈姐姐,你这是?”沈雅对于沈珠玉支开女儿的行为。有些不解,难道她有什么要紧的事和她说?想到这,沈雅有些困惑地望着她。

    “沈姑娘,珠玉,在这里谢谢你了。”沈珠玉见女儿离开。便从床上艰难地起身,下地朝沈雅盈盈一拜。沈雅见此,赶紧起身,向后退了一步。“沈姐姐,你这是干什么,快别这样。沈雅受不起!”沈雅没想到沈珠玉是想要用这种方式谢她,随即反应过来忙一把扶住想要下跪的沈珠玉,连连说道。

    “沈姑娘,你就受我一拜吧,若不是你。珠玉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沈珠玉说着说着,眼眶便红了,一想到困扰自己多年的病,如今有了这般起色,她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感激眼沈姑娘才好。

    此时的沈珠玉。与沈雅前段日子见到的不同,那个哪怕心里再苦。也会坚强地微笑的女子,今日,却在沈雅面前流了泪。沈雅知道,她这是真心的高兴与感激。想了想,叹了口气,便没有在阻止她,硬是受了她这一拜。

    沈珠玉拜完后,由沈雅扶着,重新上了床。见自己在她人面前流眼泪,沈珠玉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用手掌抹了抹,又朝沈雅尴尬地笑了笑。“让沈雅妹妹见笑了。”沈珠玉一边尴尬地抹眼泪,一边苦笑道。

    沈雅摆摆手,浑不在意。

    “对了,沈姐姐这几日咳嗽还凶么?”一问到沈珠玉的病情,沈雅便敛起了笑容,有些肃然地问道。吃了两三日药了,按理病情是该好一些,只是不知沈珠玉到底好到哪种程度。

    “吃了你的药以后,每隔上好几个时辰才会咳一两次,已经好了很多了。”沈珠玉一说到自己的病情,对沈雅的感激之情便溢于言表。

    “唔…”沈雅听她这么说,想了想,每隔几个时辰会咳,确实好了一些。只是咳嗽这种病,也说不准,有时看着似乎好了,过了一段时间,又不好了。还需得再多观察一段时间才能做判断。

    沈雅分析了一下她的病情,在心里斟酌了一番道:“沈姐姐,这药你一定得坚持吃,等过些日子,沈雅再给你配一些。还有,你凡事看轻一些,别把事情都憋在心里,若是有什么不痛快,尽可以找我聊聊。你这病以前之所以恢复不好,都是因为你老是把事情往肚子里咽,心情抑郁才会导致病情加重的。”

    沈雅颇像个老妈子似的,苦口婆心劝慰道。

    “这个,我也知道,多谢妹妹提醒,姐姐以后会多加注意的。”沈珠玉听了沈雅的这番话,点点头,很是感激地说道。

    沈雅心知沈珠玉是个聪明人,断不会为了一个男人而这般跟自己过不去,只要自己稍加提点,自会注意。刚才进屋的时候,见她为女儿比划绣样时,那眼里浓浓的爱意是怎么也掩盖不住,这样一个女子,哪怕是为了女儿,她也一定会坚强地让自己活下去!

    聊完了病情,沈雅又和沈珠玉聊了一会儿京城的事,到底是在京城土生土长的,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的熟悉。沈雅难得遇到自己比较喜欢的女子,不知不觉与她聊了不少。沈珠玉应该也念过些书,说话很文雅秀气,言谈举止一点也看不出是一个生过孩子的母亲。沈雅猜她估摸着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话里投机,沈雅和她聊得也就多了些,聊着聊着,就聊到京城药铺的事情。

    她倒也没跟沈珠玉提自己要开药铺的事,只问了一下京城都有哪些药铺,哪些比较有名。

    京城最有名的那家,沈雅也听说过,就是在陆家村的时候,她卖了麝香的那家药铺——和善堂。想起那药铺,沈雅就想起了自己碰到的那个怪老头。为了感谢他赠送的银针,她还发善心给他默了一篇素问呢,结果这老头说消失,就消失了。据说也来了京城,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有机会见到他。他赠的这包银针,倒是好用的很。

    沈雅想起那老头,忍不住低头笑了笑。她估摸着老头要是在京城碰到她,肯定得吓一跳。

    “阿嚏!”药房里,一个穿着黑袍的老头突然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喷嚏。

    一旁一个身穿绿衣的女子见此,赶忙上前一脸紧张地关心的道:“师傅,您怎么了?”

    老头暗自咕哝了一声,满不在乎地揉了揉鼻子,挥挥手道:“没事没事,你赶紧回去告诉小七子,让他别有事没事,就来烦我这个老头子,我忙着呢。”

    “可是…”一旁的绿衣女子还想说什么,想了想,到嘴边的话愣是没说出口,有些黯然地点了点头道了句:“温香知道了。”便朝那老头扶了扶,退出了药方。

    老头子见徒弟离开药方,才抬起头,目光中露出一抹深思:小七子的毒,到底是哪个有本事的人,给解了?

    沈雅或许没想到,她嘴边的这个老头子,就是名动京城的神医——老修。就是那个在最紧急关头,匆匆从陆家镇赶回京城,救了危在旦夕的周宗皇帝一命的老修。也是京城各名门望族,争相想要结交之人。

    只可惜,神医老修虽医术高明,脾气却古怪的很。连皇帝都拿他没有任何办法,若是有个小病小痛的,还要放下身段好言相求,才能获得这位神医的一点点青睐。

    据说,这位老修神医是七皇子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请回来给皇帝治病的,皇帝病治好后,感念七皇子孝顺,特特封了他一个郡王。八个皇子里,除了大皇子,二皇子,还有三皇子应年龄比较大,封了王,剩下的,也就是这位七皇子被封王了。其他的几位,都还是以皇子身份,居住在皇宫。

    这些事情,沈雅肯定是不知道的。她只是一介平民百姓,又怎么知道朝堂上的风起云涌。现在,她最关心的,就是她要开药铺,该从哪方面入手,最恰当,最妥帖。

    “说到药铺,我那个没良心的夫君,在京城倒也开了一家。”沈雅本来正与沈珠玉聊得高兴,聊到药铺的时候,沈珠玉脸色陡然变得有些白,这会儿听她幽幽地说出这番话,沈雅真恨不得抽自个儿几个嘴巴。

    “说起来,他开药铺的那家店面,还是我当年嫁过去时的陪嫁之一。”沈珠玉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明显更苍白了,她咬着唇,脸上闪过一丝愤怒与不甘。

    “啊?”沈雅一听这话,顿时愣住了,她怎么都没想到,事情竟然会是这个样子。“那,那你…”一时间,沈雅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不清楚这个朝代的法律是个什么样子。沈珠玉被夫家休弃,陪嫁的嫁妆是该重新还回她手里,还是已经属于夫家的东西了,这个她还真不好说。

    “当年,我家家道中落,只余下这一家铺子,原本是做布匹生意的,后来嫁到他们家以后,那个人嫌布匹生意赚不了钱,就问我要了那铺子去,改成了一家药铺。那时候我事事都以夫为天,又怎会拒绝?如今想来,自己当初真是愚蠢之极!!”沈珠玉说完这一通话,就激动地连连咳了好几声,一张惨白的脸,因激动,咳喘而变得通红。

    “沈姐姐,快别多想了,这铺子,咱们一定把它要回来。”沈雅这一“要”字说的很重,而事实上她心里也没底,不过是为了不让眼前这人太激动而已。

    不过沈雅也想过了,既然已经来到这个大周朝,总得熟悉一番这个朝代的法律条文,才好办事。什么时候得了空,去京城卖书的地方看看,有没有关于这大周朝法律的书籍,她得拿回去仔细琢磨琢磨。(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疑

    沈雅一边想着,一边又安慰沈珠玉一番。本以为她可能要为此伤心难过一阵子,却不想沈珠玉到底是个硬气的,一听沈雅说要将铺子拿回来,眼睛竟也闪过一丝决绝,一手反握住沈雅,郑重道:“沈姑娘说的对,这个铺子,我说什么也要拿回来。”

    沈雅见她似下了狠心,便也跟着点点头,道:“嗯,放心,等你身体好一些,咱们就去把铺子拿回来。”

    沈珠玉听完这话,情绪才稍微平静一些,任由沈雅服侍着躺下,眼睛睁着,空洞洞地望着帐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沈雅见她这般,叹了口气,又说了几句让她放宽心的话,便出了屋子。

    院子里,小韵宁这拿着一本书,小声地念着。见沈雅出来,朝她甜甜一笑。沈雅见她这么认真,也不打扰她,笑了笑,跟一旁在洗菜的沈大娘打了声招呼,便回自己院子去了。

    下午吃过饭,沈母要去客栈看沈琰,还有三天时间,琰儿就要科考了。这几日,京城里各处都在谈论科考的事情,猜测这一次会是谁家公子高中状元。京城里官宦之家的子弟众多,参加科考的也不少。如今这街头巷尾,酒肆客栈,谈论最多的,便是他们。

    沈雅对于这些高官子弟能否中状元不感兴趣。眼下,她还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怎么才能将这一万两银票兑换了。这张银票面值太大,她必须得去钱庄,将银票兑开才是。

    和沈母来到云来客栈,沈琰正在房间里埋头苦读,见沈母和阿姐来看他,一张苦大仇深的脸上,总算露出点笑意。

    沈琰这几日估计也是太紧张了,加之日夜苦读,脸色看上去有些憔悴。让沈母和沈雅看的一阵心疼。沈母摸着他微微泛白的脸,眼睛都红了。劝他别这么拼命。沈琰见母亲如此,只是傻呵呵地笑说不碍事。

    沈雅知道沈琰想要考取进士的心急切。只是他这般苦读,将自己熬成这样,到底也不是个办法。虽说让他尽力就行,可他这力尽的未免大了些,瞧这张俊脸熬的。她都看不下去了。

    “琰儿,先别光顾着看书,阿姐有件事有拜托你。”沈雅不想让沈琰这几天看书压力太大,想找件事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以免他用功过度。张弛有度,这才是学习的最好方法。

    “嗯?”沈琰放下书,睁着一双困惑的眼。看着沈雅道。

    沈雅见他不解,想了想,起身将客栈的门关上,有在屋子里走了一圈,确定屋里没别人。才小心翼翼地将那张一万两的银票拿出来递给沈琰。

    “这?”沈琰从来没见过银票,但看上面字他也看的明白,这竟然是一张一万两的银票?一下子,沈琰被阿姐拿出来的东西,砸的有些晕。阿姐从哪里得来这么多的银两??

    “琰儿。阿姐想让你帮的忙,就是这个。我要你陪我一起去钱庄。将这张银票,兑换成九张一千两的银票,以及一千两碎银。”沈雅目光沉静地看着沈琰,淡淡说道。

    一旁的沈母见女儿将这件事告诉沈琰,只叹了口气,原本是想让琰儿科考结束后才告诉他的,不想女儿现在就告诉了他。

    早在出门前,沈雅就和沈母提了关于兑换银两的事,一万两银票数值太大,使用起来不便,须得兑成小额的,方可使用。只是,她一个女孩子出门兑这么大一笔钱,肯定会惹来怀疑,所以在去之前,他们得好好商议商议,该怎么才能让那钱庄的人,毫不起疑地将银两兑给他们。

    沈雅的意思是,他们三人须得演一场戏,扮一回富贵人家!

    “阿姐,这银票,是怎么回事?”沈琰不明白,怎么才几天时间,阿姐手里就多了这么一张面额如此巨大的银票。

    “是这样,当日在陆家村你还记得我给刘老治病用了人参的事么?”

    “琰儿记得。”沈琰一听阿姐提起这件事,眉头忍不住皱了皱,当日为了这件事,村里好多人都上山采参,甚至连村里几个与他一同上学的同伴,都受了父母之拖,来向他打听阿姐是在哪里采的人参。他那个时候一门心思扑在乡试考试上,哪里有时间来顾及这些,再说,他潜意识里认为,阿姐采了一支人参已经是运气了,哪里还会有人参可采?陆家村若要遍地是人参,村民们还会贫穷成这样么?所以他只当村民们一时兴起罢了,也没放在心上。

    如今阿姐再次提到这人参,沈琰隐约猜到,这银票可能与人参有关。

    “是你卖参得的银两?”沈琰将心中的猜测问了出来。

    沈雅一听这话,顿时对沈琰的分析推理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这家伙未免太聪明了些,她才开了个头,沈琰就已经知道她接下去要讲什么了。

    “你猜的很对。”沈雅笑呵呵地冲沈琰点点道。

    听阿姐这么说,沈琰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原来阿姐果真不止采了一支人参么?他还以为…可是,那人参,竟能卖的一万两银子,这是什么人参啊,这么贵??

    沈雅似是猜到沈琰心中的疑惑,从包包里又拿出一支同样的血参,对沈琰道:“当日在陆家村,我一共在林子里得了三支血参,其中一支后来陆陆续续在给陆家村村民的诊治中用掉了。还剩下这两支,你应该知道,血参是非常珍贵的。”沈雅提前就将让雪球拿了一支血参出来,为的就是解沈琰之惑。顺便也好直接告诉他,她身上到底有几支人参,免得他胡思乱想…雪球小袋子里的人参,除了眼前的这一支,以后她是决计不会再拿来乱用了。这人参都是顶好的东西,拿出去还钱,实在浪费。她要把人参用在刀尖上,比如紧急关头治病救人什么的。断不会再依赖雪球袋子里的名贵草药来过生活了。这样,会让沈雅产生一种负罪感,觉得对不起雪球。

    沈琰从阿姐手里接过血参,放在手里仔细观摩了一阵子。血参他也曾在一本书上见到过,原本是极其珍贵的东西,如今竟这么出现在自己眼前,让他一瞬间感觉有些不真实。书上说,人参最关键的,就是看它的年代,也不知这支人参,有多久了。

    沈雅见沈琰皱着眉头,将人参颠来倒去看了个遍,只微笑地看着,等他观察完了,才道了一句:“这是一支百年血参,应该有五百多年了。”

    “吱吱吱…”沈雅包里的雪球也从包包里跳出来,跳到沈雅的怀里,好不得意地朝沈琰叫唤。

    沈琰向来见了雪球心里就犯怵,见它突然出来,赶紧将人参还给阿姐,有些讨好地朝它笑笑:“雪,雪球出来了。”

    沈雅见沈琰如此怕雪球,很是无奈地摇了摇头,估计是那日在林中雪球吓退老虎,后来又令孙肥猪中毒一事,让沈琰印象太深了,以至于他每次见到雪球就莫名的害怕。

    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沈雅揉了揉雪球的脑袋,苦恼地想。

    不过眼下不是关心这事的时候,她呆会还得和母亲,弟弟一起去钱庄兑钱。现在,还是先想想办法,怎么才能扮的像个富贵人家骗过钱庄那些人,避免因他们拿出的银票数额太大,看上去又像个极寻常之人,而惹来钱庄人的探查。

    沈雅想到这,忍不住转头看了看静坐在一旁拧眉不知在想什么的沈母,仔细看了看觉得沈母若是扮起有钱人家的夫人来,应该是挺像的。他们银子不多,只够买一套行头,要不,就给母亲买一身绸缎衣服,让她扮成富家太太的模样,她和沈琰则扮成她的丫鬟和小厮。这样,兴许能骗过钱庄那些人的眼睛。

    沈雅仔细考虑了一番,觉得现下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可行。她将想法告诉了沈母和沈琰,沈母沉吟了一番,最后也只好无奈地点头答应。沈琰也觉得这个办法可行,最后三人一合计,便由沈雅拿了银子,出去买一身行头回来。

    沈雅转了好几个成衣店,最后选了一件紫红色,绣着荷花样式,看起来甚是富贵的绸缎衣服。与那店铺的人讨价还价了好一番,才最终以五两银子的价格,买下了这件衣服,虽然不是很名贵料子,不过颜色不错,感觉应该挺称母亲的肤色。

    沈雅将衣服包起来,便急急忙忙回了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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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子,属下该死,让那女子跑了!”密室里,一张雕刻着金龙的椅子上,赫然坐着一个身穿黑色镶金的黑袍男子。男子长得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嘴角似笑非笑,手里拿着一支血人参,随意把玩着。

    “让她跑了么?”男子轻笑着看着地上跪着的下属,无视下属瑟瑟发抖的身子,眼神冷如寒霜。

    “属,属下该死,原本属下已经派人去追,却不想半路遇到了七郡王,被他的属下劫杀了。”那下属穿着一身墨绿色的袍子,身材庞大,身子却抖如筛糠,不是那当铺掌柜,又是谁?

    “赵谨?”男子一听到七郡王的名号,眼神暗了暗,据他对赵谨的了解,那家伙绝对不是滥发善心的人,难道,赵谨认识那个女人?(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张 成功

    沈雅拿着衣服回了客栈,中途顺道雇了一辆马车,打算到时候让车夫直接送她们去钱庄。

    京城大大小小的钱庄很多,沈雅不打算去那些大钱庄,只选了一家普通的小钱庄,这样比较隐蔽也不容易被人探查到。

    虽说她已经从那当铺掌柜的手里逃出来,但不代表那掌柜不会派手下探查银票的去向。若是这样的话,也有可能将自己暴露,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沈雅打算选择了一家不起眼的小钱庄。

    他们三人一路下了楼,客栈里这个时候人挺少,考生大多躲在房里埋头苦读。这个时候也不是饭点,住客栈吃饭的人也少。

    沈雅扶着母亲一路出了客栈,马车早已在门口等候,她与沈母进了车内,沈琰则与一旁的车夫同坐。

    马车咕噜噜地行驶,沈雅坐定后,就将包了衣服的布包递给沈母,笑眯眯道:“娘,快换上给我看看。”

    沈母见女儿一脸期待地看着她,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接过沈雅递过来的包,打开一看,里面赫然躺了一件紫红色绣花长裙。长裙的料子虽不甚名贵,看着倒也富贵。沈母将长裙拿出来,褪去了一身灰色布衣,便将裙子换上。

    “娘,你穿这身衣服可真好看!”沈雅没想到沈母换上略微华贵一点的衣服,竟然这么有气质,感觉整个人高贵了,就像大户人家出来的夫人一样,甚至比一般的夫人,还要好看呢。

    沈琰坐在马车外面听到沈雅啧啧赞叹声,也忍不住掀了帘朝里观望了一下,这一看,立马呆住了,也没想过母亲穿上这身衣服后,是这个样子。

    沈母脸上倒是没有多少表情,只是朝他们呵呵地笑了笑,脸上看起来倒也喜悦。

    只是。在沈雅和沈琰不注意的时候,沈母淡淡的笑脸上。会划过一丝隐隐的哀愁。

    沈雅选的钱庄离客栈不远,大约二刻钟就到了。

    感觉到马车徐徐停下,沈雅先从掀了帘子,伸出脑袋探了探,见不远处一家不大的铺子上面。赫然写了客来钱庄四个大字。

    钱庄规模确实不大,约莫只有之前去的当铺一小半大,里面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伙计,正噼里啪啦打着算盘。

    沈雅见此。便回身对马车里的母亲道:“娘,到了,咱们出来吧。”

    “嗯。”沈母应了声。便由沈雅一只手搀着,从马车上下来。徐徐地,往那钱庄方向走去。沈琰则坐在马上上,看着母亲和阿姐两人前往钱庄,此刻他心里有些紧张。毕竟是去兑一万两银子,他还从来没有兑过这么多银子,心里紧张是难免的。

    沈雅没有告诉过沈母与沈琰关于她在当铺里发生的一切,怕说了他们担心。

    沈母由沈雅搀着来到客来钱庄的门前,那伙计似是感受到有人来。从算盘中抬起头来一看,眼前竟站了满身贵气的夫人。

    伙计见此。脸上立马堆起了笑容,一脸恭敬地对眼前的沈母道:“这位夫人,是来存钱??”

    “我是来兑银子的。”沈母端起架子来,还真是像极了京城的贵太太,脸上表情淡淡,神情庄严,一手扶着一旁伴丫鬟的沈雅,头略微抬高,看了一眼伙计,淡淡道。

    “是是是,夫人来兑银子,不知要兑多少?”伙计见了沈母这副样子,神情更加恭敬了,只见他点头哈腰,满脸谄媚道。

    沈母没有看那伙计,而是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张银票,平静无波地对那伙计道:“将这张银票兑成九张一千两的银票,和一千两碎银。”

    伙计一听沈母的话,顿时有些惊讶地接过银票,看了看上面的数字,果真是一张一万两的银票。只是,上面的字号是圆通…按理圆通的银票,应当在圆通兑换才是,为何这位夫人会选择来他们这小钱庄呢?伙计拿着银票,脸上的表情有些困惑。

    沈雅一见这般模样,心里一惊,暗道难道这伙计看出什么?

    沈母此刻到是比沈雅淡定,只见她神情淡淡地捋了捋袖子,然后抬头,掀了掀眼皮,漠然瞥了一眼伙计道:“怎么,有问题么?若有什么问题,我还是去别家钱庄吧。”沈母说完,就要伸手将那银票拿过来。

    那伙计见此,赶紧赔笑地弯了弯腰,朝沈母鞠了个躬道:“没问题,没问题,我这就去兑,您稍等一下。”伙计到底活了三十多年,在这一行也干了不少时间,自然是见过点世面的,这些富贵人家事,总有那么几件是见不得人的,不管这银票怎么得来的,反正他只管做好自己的生意便罢。要知道,兑换一万两的银票,他们钱庄可是能拿至少一百两银子的抽成,这样便宜的事不捞,他不是傻了么?

    伙计甚是谦卑地让沈母稍等一下,他去兑换银票。一万两银子,他们还是拿得出来的。

    沈雅不知道原来这兑换银两,竟然要被抽掉这么多提成,当伙计拿了九张一千两的银票,以及九百两银子出来的时候,当场就气的脸都绿了。只是因为她扮的是丫鬟,主子还开口,她不能说什么,只能低着头,在心底暗自磨牙。这古代的钱庄,可真够黑的啊!!

    沈母见伙计拿了那九百两的碎银出来,还很是客气地与她解释一番钱庄的收费规矩,倒是什么也没说。只接过银两和银票,朝那伙计微微一颔首,便带着沈雅离开了。

    那伙计看着沈雅母女逐渐远去,咂咂嘴,心道现在的富贵人家的太太,真是…有钱人家是非多啊…

    沈雅和母亲一同上了马车,等马车使了好一段距离,沈雅才终于憋不住,哈哈哈地大笑起来。此时沈琰也跟着坐进了马车,进车上多了一个袋子,里面白花花的,不是银两是什么。

    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成功了,沈琰有些感慨地松了口气,天知道他刚才在马车上有多紧张…就怕万一出了什么事,他该怎么做呢。

    “娘,你演的太像了,若不是我是您女儿,都要被你刚才的神情骗了呢?”沈雅一脸兴奋地抱着母亲的胳膊,很是崇拜地看着沈母,没想到她母亲竟然这么能演戏,若是放到现代,都可以进军奥斯卡了。

    “呵呵…”沈母只是揉着沈雅的头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在见到女儿毫无形象地趴在自己身上时,沈母有些无奈摇了摇头。(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 惊

    “老爷?您这是?”

    沈雅雇的马车才离开不久,不远处,一顶轿子却稳稳地停在了他们原本歇马车的地方。从轿子上走下来一位身穿紫色官服,头戴官帽的中年男子。男子约莫五十岁左右,目光深沉,一张国字脸上,难得见一丝笑容。

    旁边一位跟在官大人左右,身穿深褐色衣服的随从,见老爷突然让轿夫停下轿子,掀帘从轿子上下来,有些不解,于是小心翼翼地出声问道。

    中年男子并没有回答随从的疑问,只是目光静静地盯着那辆渐渐远去的马车,目露沉思。

    “端三,你派人去查查那辆马车里坐的是谁?”老爷看了一会儿,直到马车渐渐从自己的视线中消失,才转头淡淡地吩咐了一声,便回身,重新上了马车。

    “是。”那个叫端三的随从听老爷这么说,虽是讶异,却不敢多问一句,只躬身一脸恭敬地回应道。

    轿子稳稳地离地,中年男子坐在轿子里,闭着眼睛养神。突然,他眼睛猛地的睁开,眼里射出一抹精光。

    脑海里想起刚才无意中撇到的那名妇人,分明像极了多年前,他那位不辞而别的,夫人。

    “婉瑜,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终于肯回来了么?”中年男子似乎已经确定,那妇人就是他嘴里所说的婉瑜。男子一说到这个名字,目光便变得有些森冷。

    将沈琰送回客栈,又嘱咐了他几句不要太累之类的话,沈雅便和母亲回了沈家小院,然后在屋里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将银两和那九千两银票藏了起来。想到自己一下子多了这么银两,沈雅连做梦都在笑。

    第二日一大早,沈雅早早地起来去了集市,想去看看集市里哪有书坊,她打算买几本大周朝关于法律方面的书籍回来看看。

    沈珠玉想夺回铺子,她就帮她一起夺回铺子。

    当然。她也不是真的好心到处处管人家闲事,沈雅在这件事上。还是存了私心在里面的。她想要沈珠玉的那间铺子,来开自己的药铺。

    因为娘交代她买书的时候,顺便买些菜回来。所以沈雅在集市上多逛了一会儿,逛着逛着,就逛到了沈珠玉他那个无良老公开的药铺门前。好吧。她承认她是故意转到这里来的。她想看看,沈珠玉的这间铺子,到底是怎么个情形。

    药铺规模看着挺大。沈雅没想到沈珠玉他爹还给她留了这么一间铺子。如果不是被她老公霸占了去,那这间铺子光是一年的租金。估计也不少。那样,沈珠玉母女三人,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副光景。

    她在铺子门前徘徊了一会儿。发现铺子的生意似乎并不是很好。在看那看铺子的伙计,客人上门了,还一副懒懒的瞌睡模样。

    沈雅看着,摇了摇头,这沈珠玉的老公真是浪费资源啊。这铺子地理位置这么好,却被他经营成这样,连沈雅都觉得替沈珠玉不值。

    在药铺外面逛了一圈,沈雅基本已经决定,一定要帮沈珠玉将这间铺子。拿下!

    买了一本大周律法,心疼的沈雅牙齿都酸了。这古代的书怎么就这么贵!!才这么一本,足足要了她十两银子,还不带还价的,这个时代难道还没有发明活字印刷,全都是靠人手工抄写的么?

    可是,她明明翻沈琰的书时,感觉的出来这字是印刷出来的。

    “大周朝的律法,自然要贵一些,你去别处买也一样。”那书坊的老板是这么笑着跟她说的。

    汗…不就是一本破律法么,竟然要这么贵,沈雅暗自腹诽了一番这本书的原作者,以此表达一些她对他的不满。那老板说了,这本书当年是周宗皇帝派人编写的,编写好后,书便很快传入民间。由于编撰这本书的大人官职极大,又极受皇帝信任,民间百姓对他带了一点盲目崇拜,以至于那书商从这里面看到了一丝商机,决定将这本书限量印刷,由此抬高这本书的定价。这样,他们便可以大赚一笔。

    商人的脑子就是不一般,那书果真如他们想的一样,即便是抬高了价钱,买的人也是趋之若鹜。

    沈雅买了书,又买了一些沈琰喜欢吃的菜,便回去了。沈琰后日考试,沈母这几日每日都让沈琰回来吃饭。客栈的菜比较贵,又加上因为是京菜,沈琰有些吃不惯。之前因为家里没那个条件,只能让他在客栈吃,现在家里条件略宽松了一些,自然沈母想让琰儿吃些好的,多补补,这些日子,看书,人都瘦了一圈了。

    沈雅抱着一堆东西回到自家小院,开了门进院子,院子里静悄悄的,有些诡异地安静。

    “娘?”沈雅习惯性地喊了一声,然后直接抱着东西去了睡房。一般娘如果不在院子,都会在睡房。

    一进去,发现屋里没人。难道是在沈琰房间收拾东西?沈雅有些疑惑地从房间里出来,又去了沈琰的屋里,还是没人。

    这,这是怎么回事?沈雅心里隐隐有些着急,沈母不会无缘无故地出去,她到底去哪了呢?

    还剩下一间屋子没找,不过那间屋子是空的,因为当初没钱买桌椅。这几日她正琢磨要将屋子的家具什么的再置办一些,难道沈母去了那间屋子?沈雅有些纳闷,不过她还是提着东西,往最右边的那间空屋子走去。

    “娘?”沈雅探着身子往那屋子迈进了一步,试探着叫了一声。没人回,她本能地想转身回去,最后却还是两只脚跨进了屋里。

    脚一跨进屋子,沈雅却突然往后退了一步,神情带了一丝惊慌,而后很快恢复平静。

    “你是谁?”沈雅冷冷地朝面前站着的穿紫色长袍,双手负在身后,一脸沉静地盯着她看的中年男人,厉声道。

    没错,沈雅一进屋,就看见眼前赫然站了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那男人自打沈雅进屋,视线就没从她身上移开过。

    那中年男子一旁,还站了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随从,随从恭敬地低着头,身子却将沈母挡在了后面,不让沈母跨过一步。沈母在见到沈雅进屋,脸上神情闪过一丝激动,但很快又恢复过来,只是抿着唇,冷冷地瞧着那中年男子。

    “娘——”沈雅刚才视线被那中年男子挡着没有看见,如今这才见到男子身后的母亲,顿时急切地叫道。

    “你们是谁,到底来这里干什么?”沈雅见沈母被一陌生人拦住,有些着急。这两个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那当铺的人?不可能!她那时候明明是化了妆的,这样也能被认出来?

    “我想,你应该叫我一声——爹!”中年男子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差点没把沈雅的魂给吓飞了。他说什么?叫他爹?什么情况!!

    身上提着的一包东西,随着那中年男子的一句话,应声而落。

    男子弯腰,很是悠闲随意地拾起地上散落的一本书,拿起来翻了翻,慢声道:“大周律法吗?十年前编的东西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端侯

    沈雅惊讶地瞪着眼前的中年男子,一时间说不出一句话。听他的口气,这本大周律法,似乎是他编的?

    难道,他就是那位受老百姓盲目崇拜的端侯爷??那位十八岁中了状元,二十五岁进入吏部任要职,三十八岁,以端侯府嫡子身份,承袭了爵位,一直至今的端侯爷?

    不会吧…沈雅有些难以置信。

    “端景,你这是什么意思?”一旁被那灰衣随从拦住的沈母,见中年男子说出这样的话,顿时有些急了,她怎么也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不见,眼前的这个男人竟会一眼就认出了她,还派人将她们找了出来。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竟然会这么痛快地承认自己是沈雅的爹。

    “没什么意思,不过是想认我女儿罢了。”端景听到身后的沈母突然出声,脸上闲适的笑容不见了,脸色顿时阴沉起来。

    “当年你带着雅儿不辞而别,今日,我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女儿,难道不能认她么?”端景这话,说的极冷。

    “你——”沈母一下子被眼前的中年男人气的说不出话来。

    沈雅左右看了看他们二人,听着沈母与眼前这位中年男子的对话,直觉这里面问题很大。什么叫带着她不辞而别?难道沈母是离家出走的?一走就是十几年?这端侯爷到底做错了什么,才让沈母做的这般决绝?宁愿躲在一个穷乡僻壤里,一躲就是十几年,也不愿出来见他。若不是这次沈琰要上京,而她们又得罪了孙家,在陆家村又呆不下去,沈母是真打算一辈子就呆在那儿?

    可既然要躲,那为何当初她提起上京的事,沈母却又没有任何反对呢?沈雅有些想不通。

    不过有一点她倒是确定了,眼前这位,确是那位赫赫有名的端侯无意。没想到这样一位传奇人物。竟然与沈母曾经有过那么深的渊源。

    “哼,你竟然还好意思提当年的事!”沈母一听到当年二字。脸色立刻变得铁青,她眼神冷冷地瞪着端景的背影,冷笑一声道。

    端侯一听这话,背影一僵,却没有回头作任何辩驳。他只是淡淡地翻了翻大周律法。看着沈雅温声道:“你为何看大周律法,你娘教过你识字?”

    沈雅见这位京城的名人,甚是和蔼可亲地询问她识不识字,一下子感觉有些反应不过来。

    她机械地点点头。然后又机械地摇摇头,不知该作何回答。她不知道真正的沈雅,到底识不识字。沈母应该教过她一些,但肯定不多,不然沈母后来见她写了那些字后,不会表现的这么惊讶。

    不过相较于承认自己识字,沈雅还是觉得不承认。低调一些好。因为她识字的缘由,委实怪了些。虽然沈母和弟弟沈琰相信了她,但不代表别人也相信,要是眼前这个老是以自己爹自居的老男人真的计较起来,她那个做梦遇到个老神仙一说。实在站不住脚跟啊。沈雅可不认为眼前这个深不可测的中年男人,会相信那所谓的鬼神一说。

    沈雅摇了摇头后。又看了看沈母,希望她不要拆穿自己,虽然她也明白,聪明如沈母,又怎会在这个时候拆穿她呢。她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管他是真爹,还是假爹呢?对眼前这个中年男人,沈雅完全没有任何想法,只当他是一个突然的闯入者。至于那中年男人时不时以爹自居,沈雅也只不过当他开玩笑,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沈雅不知道,自己机械摇头点头的动作,看在端侯眼里,就有些呆滞与木讷了。

    看到自己女儿穿着普通,说话没有条理,神情木然,端侯委实失望了些。

    这让他更加怨怪起沈母,一声不吭带走不说,还没有将他的女儿教养好。

    看到端侯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沈雅有些不解,不过她并没有想太多,以为端侯是因为少了一个识字的人拜读他的大作而感到失望。完全没有想到,这位端侯爷早已经在心里拿自己现在的几个女儿与沈雅比较了几番。几番比较下来的结果,自然是沈雅的表现,令他很不满意。

    不过毕竟是自己失而复得的女儿,面对她的时候,那个在别人眼里,甚是严谨,一丝不苟的端侯爷,脸上也难得露出一丝笑容。

    “不懂么?没关系,以后爹教你。”

    沈雅一开始还以为眼前这位是在跟她开玩笑,不过见他开口一个爹,闭口一个爹,真就这么把自己给认上了,沈雅开始警觉起来。这位端侯,不会是玩真的吧!!

    “娘,阿姐——你们在哪?”

    沈雅这厢还犹自沉浸在端侯给自己带来的震惊中,那厢沈琰清朗的声音已经在院外响起。

    糟了…沈雅和沈母同时对视一眼,都心道一声糟!沈雅认为遭,是因为沈琰一直想知道自己爹是谁,如今突然冒出个爹来,会不会害他情绪波动太大,而影响科举考试。

    而沈母认为遭,则是她出走的时候,端景根本还不知道沈琰的存在!!若是现在让他发现沈琰,她该怎么办??

    端侯在听到沈琰的那一声叫唤后,几乎是不敢置信地转身看向沈母。

    “怎么回事,他是谁?”端侯此刻脸上的神情有些激动,声音也因此而变得沙哑。他急切地,想要知道院子里的那个孩子,是不是他的儿子。

    “他,自然是我与我夫君的儿子。”沈母淡淡然看了一眼端景,慢声道。

    “不可能!!”端景显然不肯相信沈母的话,朝着沈母低吼了一声,“婉瑜,事情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难道还不够你消气么?子嗣的事情,我不容许你有半点含糊!!”端景说完,便头也不回,急急忙忙地去了院子。

    沈琰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没见到沈母与沈雅,有些困惑,差不多都晌午了,阿姐和母亲还没回来吗?

    “娘?阿姐?”沈琰又试探地叫了两声,依旧没有人回应。

    怎么回事?沈琰表情有些凝重地立在院子中央,看着眼前的三间屋子,想了想,抬腿便向其中一间屋子方向走去。走到一半,却突然瞥见一旁屋子里,出来一个人。

    “娘!”沈琰以为是沈母,很高兴地侧身看去,一看,却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哪里是母亲,而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

    男子穿着一身紫色袍子,表情看上去有些奇怪。

    沈琰看到这人,心里闪过一丝奇怪的感觉,他定睛看了看他,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大周朝一般人是不允许穿紫袍的,唯有官拜一品的朝廷命官,以及王孙贵族,才有资格穿紫色袍子。

    “你是?”沈琰倒没有将眼前这人往坏人方面想,只觉得能够穿紫色袍子的人,应该不是寻常人。他只是单纯地好奇,这位大人,为何会出现在阿姐和母亲租的院子内。

    难道是这家院子的主人?沈琰第一个反应,想到的是这个。

    “你好,我姓端,叫端景。”那中年男子见到沈琰,竟笑呵呵地做起了自我介绍。

    刚才一出房门,他就看到了这个少年。十五岁的年纪,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书生气,与当年的自己很像。看着倒是一个好苗子,好好栽培,将来应该会有一番作为。端侯看到沈琰的一刹那,眼里闪过一抹精光,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您好,晚辈姓沈,单字一个琰。”沈琰见那中年男人竟如此豪爽,好不犹豫地报出了自己的名字,自己当然也不能没了礼数,朝那中年男子拱了拱手,很是有礼恭敬地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你叫沈琰?”端景一听到这个名字,神情立刻变得有些古怪。这个琰字,让他想起了当年与沈婉瑜在一起时,他跟沈婉瑜提过,若是将来有了男孩,名字里一定要有一个琰字。

    端侯正在怀疑的时候,屋子里突然传来沈母急切的声音:“端景,我想和你谈谈。”

    沈雅此时也从房间里出来,沈琰看到阿姐出来,赶紧迎了上去:“阿姐,原来你在这间屋子,我还以为你出去了呢?”

    “没有,娘来了个老朋友,在屋子里聊了一会儿。”沈雅笑着朝沈琰道,说完,脸上毫无笑意地转头,看向一旁的端侯。

    端侯闻沈母叫他,犹豫了一下,又看了看眼前的一双儿女,女儿带着谨慎而又小心的目光看着他,而他的儿子,则完全将他当做一个陌生人看待。端侯看到这副情景,心中顿时燃烧起熊熊怒火,若不是沈婉瑜,他的儿子女儿又怎会这般看待他!!

    他们,确实该好好谈谈!

    端侯想到这,便紧皱着眉头,脸色复杂地看了一眼一旁的沈雅与沈琰,不吭一声地往屋子里走去。

    “阿姐,他到底是谁,真的是娘的老朋友么?”沈琰见那人进了屋,便笑呵呵地问沈雅。

    对于刚才那个的陌生人,他倒是不怎么反感,只觉得那陌生人会让他产生一种错觉,他们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尤其是那声音,听起来很熟悉。(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端侯的心思

    “端景,如果你还有点良心的话,就不要告诉琰儿任何事情!!”屋子里,灰衣男子早在端侯的示意下退出去,只余端侯与沈母两个面对面站着。

    沈母冷冷地面对他,厉声说道。

    “婉瑜,你告诉我,沈琰是不是我儿子。”端景现在,最关心的,是这件事!

    “不是!”沈母冷冷一挥衣袖,转身不看他,嘴上却依旧不肯承认。

    “哎…”端景见沈母如此倔强,不肯说实话,忍不住叹了口气,他抚了抚额头,一张充满威严的脸上,此刻却满是无奈之色。他踏步走上前,对着沈母,淡淡道:“婉瑜,当年我并没有负你,你相信我。”

    端侯不说当年的事还好,一说这事,沈母情绪立刻变得激动起来,她猛地转头,目光森森地对上端景,凄厉冷声道:“没有负我?端景,你这话说的可真可笑!!当年你明明有妻室,为何还要扮作书生骗我与你成亲!!你回京城,骗我说你要上京赶考,我信了,我在家里等了你足足两年可你呢,从此杳无音信!若不是我拖了一个亲戚去京城打听,都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被你蒙在鼓里。你现在居然还好意思说你没有骗我,真是可笑至极!”

    “我去找过你,可是,那时你已经离开了!”端侯有些急切地想要为自己作辩解,可是再接触到沈母如炬的目光后,到嘴边的话,又咽回了肚子。

    他终究是理亏的!

    当年他考上状元后,正值意气风发的时候,偏偏府里为他找了一户所谓的门当户对的亲事。那时候的他,一心想要找一位自己心仪的女子,他对爹娘准备的这门亲事。根本不满意。虽然最后他迫于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的压力,娶了那女子,却仍然没有断过想要找一位真心相爱的女子这个念头。在一次去江南审察时,他遇见了眼前这个女子——沈婉瑜。沈婉瑜是江南富商的女儿,虽是出于商贾之家,却也是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当时他才二十多岁,一下子。就看中了温婉贤淑的沈婉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扮作了一位书生,入赘沈家,一呆就是一年多。后来京城告急,说是皇帝派他回去交代考察情况,他便以上京赶考之由,回了京城。他本意是打算等这次上京后,就与父亲大人与母亲大人禀明这一事,将她接回京城端府,哪怕不能做正妻。他也会给她一个不低的名分。却不想,他与沈婉瑜的事情被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知晓后,二老大怒,不但不允许将沈婉瑜接回来,反而派人将他看住。不允许他再回去。那时候,他和婉瑜。已经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沈雅。

    等他好不容易摆脱端府的束缚,再回江南找他们母女的时候,却已经人去楼空!他发了疯似的找了她整整三天三夜,也依旧没有任何音讯。那时候的他。为了回来找她们,几乎与端府断绝关系,连作为嫡长子,将要袭侯的条件都放弃了。却不想,他这般辛苦地回来,看到的,却是一个空荡荡的沈府。伤心绝望之余,他只好重新回到端府,拼命地处理朝中事物,想用工作,来麻痹自己。也正是他这份拼命劲,得到了周宗皇帝的赏识,官职越做越大。最后,还是袭了爵位,真正地成了端府的主人。可是,那段往事,却始终如一根刺一般,扎在他心头,怎么拔,都拔不去。这因为这件事,他与父母产生了嫌隙。

    只是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他竟然会在京城的街上,遇到她们母女。天知道,他当时见到那个形似沈婉瑜的女子时,心情有多么激动。暗中派了不少势力,才终于将她们找到。

    “你找过我么?隔了多久?两年,三年,还是十年?你知不知道,我爹爹因为你一去不回之事,气的一病不起,没多久就去世了。我和我娘带着雅儿离开沈府投奔亲戚,在路上遇上瘟疫,我娘不幸染上而死!我带着雅儿,吃了多少苦,才能活下来,这些,你都知道吗!!”

    沈母一说到自己的爹娘,再也忍不住,眼泪,如绝了提的江水,倾泻而出。她苦了十几年,累了十几年,怨了十几年,这些她都认了,这是她的选择,是她看错了人,怨不得别人。可唯独对于生她,养她,爱她的爹娘,沈母隔了十几年,都无法原谅自己,无法原谅,眼前这个男人!!

    端侯没有这中间还有这样的事情,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也许,他年轻的时候,不该这般任意妄为。这样,就不会引出这些事情。可是…事到如今,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也该放下了。现在他是端侯府的主人,他完全有能力将沈母接回端府,给她一个好的名分。

    “婉瑜,你跟我回去,我可以让你过原来的生活。”端侯现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任性妄为,傲气十足的少爷,为官这么多年,他早就练就了一副宠辱不惊,喜怒不形于色,沉稳的性子,而且能够在最快时间内得出利弊分析。沈雅与沈琰都是他的孩子,他不能让他的子嗣流落在外,他们,必须入端氏族谱。

    当然,在这之前,他必须先从沈母那里得到她的亲口承认,沈琰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端侯对于这个可能成为他儿子的人,抱有极大的希望。端侯这一生,几乎可以说是辉煌无限,唯一的缺憾,就是至今没有一个儿子。活到这个年纪,虽谈不上妻妾成群,却也有好房妾室,女儿倒是生了一大堆,唯独没有一个儿子。而沈琰的出现,正好可以弥补他这个遗憾。

    “端景,你别痴人说梦了,跟你回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沈母冷笑一声,一甩袖子,继续冷冷道:“今日,我之所以还会这般心心平气和地与你谈话,是想告诉你,琰儿马上就要参加科举,我不希望因为你的出现,而影响他的考试。”说完,沈母便转身,往门口走去,开门,出了屋子。

    “科举么?”端景淡淡地看着沈母离开的方向,眼神闪烁,也不知在想什么。

    在屋里站了一会儿,端景也出了房间,见沈母与沈雅沈琰,还有自己的随从都在院外站着,他出来时,除了两个孩子睁着一双探究的眼盯着他看看,灰衣人向他行了一个礼,而沈母则压根没有看他,而是当他不存在一般,看向了别处。

    端景见此,只是笑了笑,转头对眼前的两个孩子道:“我要走了,明日再来看你们。”说完,又将手中的那本大周律法递给沈雅,温声道:“若是遇到不懂的,尽管可以来问我,我住在京城西街端府,我会向守卫交代,到时候你只要报上自己的名字,即可。”说完,他又深深地看了眼沈琰,笑着与他点点头,便离开了。

    沈雅呆呆地接过他递过来的书,直觉这老男人不一般啊,他是想要用怀柔政策吗?对她和琰儿这么友好,肯定有问题。再看沈母,果见她脸色难看地盯着端侯离去的背影,目露深思。

    沈雅很想上前去安慰她一番,告诉她说,娘,你放心吧,我和琰儿不会随便被人收买的。虽然这个老男人真的是宇宙无敌超有feeling,尤其他那背后的传奇故事,实在令沈雅不得不佩服。十八岁就考上状元,二十五岁就任吏部要职,这要放现代,都可以成大新闻了!这根本就相当于一个二十五岁的人进入国务院嘛,这要放现代,可不是要被媒体网络吵翻天了么?

    “娘?”沈琰直到那人带着随从离去,才收回目光,转头有些困惑地叫了声“娘”,然后想了想又问道:“娘,他到底是什么人,娘为何会认得他?”

    沈母本来还在发呆,突然听沈琰闻他,赶紧转过头去,用手掌抹了抹眼睛,不让儿女看到她的异样,然后转头,对沈琰笑道:“这是你娘以前的一个友人,今日得知娘到了京城,特地来看娘的。”

    “咦,娘,你不是一直住在陆家村么?怎么会有京城的朋友?”沈琰不知为何,突然对沈母所说的朋友很感兴趣,只见他目光如炬地盯着沈母,似非要她说个明白才罢!

    沈雅见他又犯傻劲,上前拍了他一下脑袋,疼的沈琰龇牙咧嘴地抱着脑袋转头,却见沈雅此刻正抱着雪球,不坏好意地朝他笑。沈琰这辈子最怕的恐怕就是雪球,所以一见沈雅抱着雪球一脸似笑非笑的样子,那句将要脱口而出的抱怨,顿时被吓得烟消云散,他有些讨好地朝雪球笑了笑,然后,便狠狠地往后退了一步,来到院子中央,找了个石凳一坐,朝着沈母笑道:“娘,快做饭吧,琰儿快要饿死了。”

    “诶,娘这就给你们做。”沈母见儿子不在缠着她问这个问题,终于松了口气,赶紧笑着应了声,便跑回了厨房。

    沈琰看着母亲急急忙忙离去的背景,脸上的笑容一点点褪去,目光中,露出一抹深思。

    沈雅抱着雪球也下了台阶,顺着沈琰一起坐到了石凳上,拿起那本大周律法,随意地翻起来。

    沈琰在一旁看的纳闷,不懂阿姐好端端地看什么大周律法,顿时有些好奇,却碍于雪球在沈雅怀里,不敢凑过去问,只隔着一段距离朝沈雅问道:“阿姐,你为何看这本书?”(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 各人心思

    “哦,没什么,随便看看。”沈雅现在还不能和沈琰说沈珠玉的事情,毕竟沈珠玉被夫家休弃,是个极其**的事情,她不能随便将人家的家事告诉琰儿。再说琰儿一个大男人,这些事情实在没有必要知道。所以沈雅没告诉他实情。

    “嗯。”感觉到阿姐似乎不太想说的样子,沈琰也就不再问了,应了声,便不再说这个话题。

    其实沈雅现在哪有心思看什么大周律法,她此刻心里乱糟糟的,根本就看不进一个字,不过是摆摆样子罢了。她脑子里的思绪已经完全因端侯的到来,被打乱了。哪还有什么精神去钻研律法呢。

    院子里坐的姐弟俩,都有些心不在焉。

    而沈母的做这一顿饭,更是不在状态到了极点。一会儿这道菜太咸了,一会又太淡,几乎没有哪一道菜能入口。见沈母那满脸尴尬的样子,沈琰和沈雅都没什么说什么,只是装作不知道,硬是撑着将那难以下咽的饭菜,吃个干净。

    沈雅帮沈母收拾好碗筷,便再院子里坐了一会儿,沈母神思有些恍惚,与她说话,也时不时地走神。沈琰略坐了一会,便回客栈了。临走前,他瞧着沈母,张了张嘴,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

    沈雅见他这般,只是上前拍了拍他肩膀,没说什么。事到如今,想要瞒下去已经不可能,让琰儿知道,只是早晚的事。其实她对这件事,到现在也正晕乎着呢,沈母与端侯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只等沈母告诉她。或者,这一次她主动一点,自个儿直接去问沈母。

    毕竟眼下事态的发展,已经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要想保持冷静是不可能了。她最怕的,就是若她和沈琰真的那个端侯的子嗣,以端府这样的大家族,会让他的子嗣流落在民间么?他会不会采取什么强硬手段。硬逼着她和琰儿忍住归宗?这是她目前最担心发生的事情。

    她对什么豪门望族,可真的没有任何好感啊!!她悠哉日子还没过够呢。好不容易她逮着个机会能开间药铺,事业才刚刚起步,去tmd侯府,王府,就算是皇宫,她都不想去。

    沈雅抱着雪球,咬着唇,暗暗心想。

    与沈母在院子里各自发了会儿呆,便回屋了。沈母精神恍惚。沈雅是一路将她扶进房间的。她觉得,端侯给她带来的震撼,可能要比她大的多,还是让母亲先消化一阵子再说吧。

    反正闲着闲着,沈雅也渐渐静下来心。将那本大周朝律法,拿出来。坐在窗户下,细细详读起来。

    沈雅毕竟不是法律系出身,也不是文科出身,对这律法上面的很多繁体字根本就看不太懂。而有些地方就算繁体字看懂了,也不理解是什么意思,所以一个时辰下来,只将将看了几页,还有一小半不理解。哪怕下面有校注,沈雅毕竟不是朝代的人,很多地方,也弄不明白。

    哎…沈雅有些郁闷地合上书,揉了揉看的发疼的太阳穴,心里琢磨着,看完这么厚厚一本律法,短时间内是不可能了。就算再过个一两月个,她也不可能将这本律法琢磨透,这个样子,怎么通过法律途径,帮沈珠玉夺回铺子?

    想到这里,沈雅忍不住有些泄气。她看了看靠在床边发呆的沈母,心知一时半会沈母回不过神来,叹了口气,便起身开了房门,出去活动两下。顺便去看看沈珠玉病情恢复的怎么样了。

    一路穿过穿堂,来到沈家院子,沈大娘在院子里洗衣服,沈雅估摸着应该是替别人洗的,满满一大盆,跟沈母以前在陆家村的时候,通过给别人洗衣服赚些银两一样。

    沈大娘两只手洗的通红,现在虽是五月份,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但也吃不消一个下午的井水浸泡。要知道这井水打上来的时候,可都是极冷的。沈大娘年纪大了,怎么吃得消!

    哎…难为这么一家子,原本生活过的挺好,却偏偏生出这么多事情来。想想都觉得替沈大娘和沈珠玉不值,遇到个这样的夫家,要是换了她,非疯了不可。就算不疯,也不会像沈珠玉这般隐忍,她想,她应该会找人狠狠修理一顿那个无良的男人一顿,最好能派个什么卧底进去,将无良人家里闹个鸡犬不宁不可!!

    当然,这只是沈雅的想象,她不知道如果自己被休,会个什么反应。也许,她会比沈珠玉更冷静。毕竟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她们心灵上的枷锁,休弃,不过就是变相离婚,只不过是男方提出来,她会觉得比较没面子罢了!

    “沈姑娘来了,是来看珠玉的吧,她就在屋子里呢,刚才还念叨你呢,快进去看看吧。”沈大娘本来正忙着搓洗衣服,一抬头就见沈雅站在穿堂边看着她笑,先是一愣,然后很快反应过来,笑呵呵地朝着沈雅打招呼。

    “诶,大娘,你也别总顾着忙前忙后,也要多休息休息,您要是忙坏了,沈姐姐和韵宁怎么办?”沈雅笑着劝沈大娘。

    “我晓得。”沈大娘含笑点点头。

    沈雅说完这些,告了声“我进去看看沈姐姐”便熟门熟路地找到沈珠玉的房间,房间里,韵宁正趴在桌子上写字,很安静乖巧。沈珠玉则半躺在穿上,正做着刺绣。

    “嗯哼。”沈雅站在门口,故意咳了一声,声音有点大,愣是将一对全神贯注的母女给惊醒了。两人同时抬起了头。

    “沈姑娘!”

    “沈姑姑!”

    母女俩连见到她的表情都是一样的,一脸惊喜。沈雅不得不承认,看到两人露出这样的表情,她还是很受用的。被人待见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沈雅嘴角含笑地跨进屋内,先走到桌边,摸了摸韵宁的小脑袋,道了声“乖”,顺便从包包里拿出了一包酥糖出来。今天上集市买的,雪球闻到酥糖的香味,闹得不行,她无法,就给它买了一些。顺便给韵宁买一些。小女孩这么小,却要忍受这样的家庭变故,心灵上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只有他人的关爱,才能带小家伙走出阴影,重新开朗起来。

    果不其然,小韵宁看到沈雅从包里拿出来的小零食,一双大眼睛登时亮了。她已经有多久没有碰过这种甜食了,连她自己也不记得了。

    “沈姑姑,这是给韵宁的吗?”小韵宁一开始还有点不敢相信,有些迟疑地问了问沈雅,见对方微笑地点点头,这才开心地伸手将酥糖接过来,甜甜地道了声:“谢谢。”然后就拨开油纸,小心翼翼地捻起了其中一块酥糖,让在嘴里,美妙的甜味散布到她的味蕾各处,小家伙幸福地眯起了眼睛。

    沈雅见小韵宁吃的开心,也会心地笑了笑。然后转过身,朝沈珠玉睡得那张床走去。

    沈珠玉见沈雅带了小零食给女儿,笑呵呵地道了声:让你破费了。沈雅不以为意地摆摆手,然后顺势坐在床边的那张椅子上,对沈珠玉道:“姐姐好些了吗?”

    “嗯,已经好了不少,如今也有力气下床活动了。”沈珠玉说道自己的病,心情便越发好起来,她拿起搁在被褥上的刺绣,凑到沈雅身旁,一边给她看,一边说道:“你喜欢这个花色吗?”

    沈雅见沈珠玉突然拿了刺绣问她,以为是想问问她的意见,她凑过一看,上面竟栩栩如生地绣了一朵幽谷兰花,周围星星点缀了一些小草,很美。沈雅上辈子,最爱的,便是这兰花。兰,花之君子者也,她爱兰的节气。她爷爷是也爱兰之人,家里养了好几盆兰花,有几盆上亲友送的,据说很贵呢。

    “嗯,很漂亮。”沈雅见到这兰花,自然是喜欢的。

    “那你喜欢吗?”沈珠玉继续问道。

    “喜欢啊,我最喜欢的便是兰。”沈雅不知道沈珠玉这般问她是什么意思,也没多想,只按着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

    “呵呵,你喜欢就好,我还怕你不喜欢,而白绣了呢。”沈珠玉一听沈雅喜欢,顿时像松了口气一般,笑呵呵地道。

    沈雅就算是再笨,此刻也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感情这沈珠玉绣的这兰花,是给自己的??这,让她怎么好意思。

    “我一直琢磨着想谢谢你,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谢。那日与娘提了这件事,娘就说让我绣个花色,给你做衣裳。我想给你个惊喜,却又不知道你喜爱什么,想着连日来我与你的接触,直觉你应该喜欢兰,所以就自作主张绣了。还好,你真的喜欢。”沈珠玉说完,便乐呵呵地笑了出来。

    沈雅看着沈珠玉一面笑得开心,一面又重新拿起绣针,开始极认真地做起刺绣,心里很是感动。她不过是尽了些绵力,却得沈家人这般真心对待,她真是感到惭愧。

    既然沈珠玉已经绣了,沈雅自然也不会再矫情推脱,再加上沈珠玉绣的这兰花,配上她独特的雕绣手艺,确实漂亮极了,她很是喜爱。所以更加不糊推脱了。

    “沈姐姐,谢谢你。”沈雅坐在一旁,由衷地谢道。

    “谢什么,该是我谢谢你才对。”沈珠玉一面绣,一面笑着回道。如今的她,心情一天比一天明朗,身体也在逐渐好转,沈雅看到她有这样的转变,自是高兴的。她相信,不用再过多久,沈珠玉就完全可以下床任意活动了,这样,那沈家的铺子,也是该要回来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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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贵医介绍:
现代中医师,误闯入古代农家小院,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小村姑; 凭借自己的医术与现代知识,小村姑一步步华丽蜕变,成了村里人人称扬的大夫; 原本就这样一辈子过下去也挺好,却不想,一次意外,遇见了从未路面的便宜爹爹,还是个在京城做大官的? 莫名其妙成了京城众人耻笑的官家小姐,没关系,你是正牌小姐,老娘不稀罕,老娘有医术傍身,奇异动物在手,还怕你们所谓的小姐公子不成? 且看沈雅如何在古代的名门望族,带着母亲和弟弟,吃香喝辣; *************************** 求收藏,求推荐,求各种包养!~~名门贵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名门贵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名门贵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