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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瑾琴     名门贵医txt下载     名门贵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六章 救个陌生人

    入春了,琰儿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要上京赶考,科举在五月底举行,如今是三月初,大概到三月中旬的时候,就要收拾好行囊,准备上京,与他一同前往的,还有李木,以及沈雅专门花钱雇的一个书童,说书童也算不上,顶多就是一个保镖,会些拳脚功夫,沈雅不放心他和李木两个文弱书生上路,就给他雇了这么一个人,其他书友正常看:。

    沈琰平日里念书,沈母虽不让他干活,但起码的生活起居他还是能照料的,不需要什么书童随身照顾,只需个懂功夫的人保护他就行了,其他书友正常看:。另外还有李木一同前往。好在现在是太平盛世,百姓安居乐业,路上盗贼强盗不多,所以雇个简单会些拳脚功夫的人就行了。

    三月里,春光明媚,天朗气清,沈雅上午问诊结束,下午照常和沈母吱会一声,便往后山去了。倒也不是仅仅为了采药,只觉得山里的空气好,她吃完饭,就去后山转转,消消食,顺便看看,林子里又长出了什么好药。

    抱着雪球,沈雅一路往林子深处走,初春,林子里空气还比较潮湿,树上的叶子也只是稀稀落落发了芽,没有夏日那么枝繁叶茂,阳光洒进来,林子里倒没了往日的阴暗。

    雪球认路,沈雅完全不用担心迷路,所以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在林子里瞎逛,偶尔看见路边有熟悉的草药,便蹲下来看看,见合适的,就采了放到背后的竹篓里,虽然可以让雪球收进它的口袋里,不过这样太惹人怀疑,她每隔几天去山里采药,却什么也没带回来,不是很奇怪么?所以沈雅每次见到寻常草药,也都会才一些,放在竹篓里,只有那些珍贵的,难得一见的草药,才会让雪球收起来。

    逛着逛着,沈雅突然在林子的不远处,看到一个出口,很小,却因阳光直直地透进来,照的那一处地方很亮。沈雅朝着那光亮处走去,一出林子,就被外面的阳光刺得睁不开眼,刚才一直呆在幽暗的地方,一下出来,有些不习惯。等眼睛稍微适应了一些,沈雅才缓缓睁开眼,见眼前竟然躺着一条两米宽的河流,阳光射在河面上,波光粼粼的。

    沈雅有些惊讶地看着眼前流淌的河流,不自觉地抱着雪球走到河边,顺着那河一直上游看去,却看不见尽头,也不知道它的源头在哪?林子顺着河流也不知道延伸到什么地方,沈雅只觉这片林子真的很大,自己根本不是出了林子,不过是到了里林子的一角而已。

    难得见到这么清的河水,沈雅心情大好,干脆在靠河不远的地方,找了一处略干的地,坐了下来,休息休息,走了一路,她也累了。雪球也从沈雅身上跳下来,高兴地跑到河边欢快了喝了几口水。沈雅见它喝足了,又从包包里拿出了几片肉干给它。小家伙欢呼一声,就跳到沈雅身上,然后窝在她怀里,啃肉干。

    沈雅本想靠着树干,略眯一会,可就在她快要闭眼的时候,怀里的雪球突然吱地叫了一声,然后一溜烟从沈雅身上跳下来,朝着河流上游吱吱吱地大叫。见它突然这样,沈雅有些奇怪,拧眉顺着它叫唤的方向看去,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这河流上,什么时候漂了一个人过来?

    沈雅呆呆地看着河面上浮着的那个人,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好在雪球又叫了两声提醒她,她才回过神,内心挣扎了许久,到底敌不过自己的良心谴责,认命地叹了口气,在草丛中捡了一根略粗的树枝,把那浮在水面上的人,拨了过来,然后又使劲将人拖了上来。

    这人长得很高,大约有八尺,身材颀长,因为是背朝上,沈雅看不清他的面容。只是,这人的身上穿的竟然是古代战场上才穿的战袍,

    难道这上游的某处地方,在打仗?沈雅忍不住朝河流的上游望了望,见那河流一眼望不到尽头,也就罢了,低头看了眼背朝上躺着的男子,然后双手使劲用力,把人翻了过来。

    她总要探探这家伙还有没有呼吸,若有呼吸,她倒是可以尝试救一救,若没了呼吸,就不能怪她了,她的医术还没有精通到可以把死人救活的地步。

    将人翻过来后,沈雅才看清这人的面容,不免有些吃惊,她从没见过脸庞如此俊美非凡的男人,虽然因为受伤,脸色过于苍白,身上也被河水浸泡地有些凌乱,却仍不失通身的贵气,细长的剑眉紧皱,眉毛又浓又密,窄窄的鼻梁,如雪山般拔卓挺立,薄唇因疼痛而紧抿着。

    她一下子,竟看呆了。

    “唔……”这时,男子嘴唇里突然发出一阵痛苦地呓语,将一时间失神的沈雅唤醒。她有些懊恼地拍了拍脑袋,心道:沈雅啊沈雅,你多大年纪了还犯花痴,这男人长得虽然妖孽,你也不至于这样啊,人家还有伤等着你治呢,你居然在这个时候发呆,真是该死,其他书友正常看:!!

    沈雅回过神后,就立即开始为他检查伤势,好在他身上除了一处箭伤以外,并没有其他伤口,箭被折断了,只留了一把箭头插在胸口,插得虽深,却未伤及心脏,倒是无碍,可要命是,她刚才给他把脉时,发现他竟然中了剧毒,而且毒发有一段时间了,撑到现在还没死,足见这男子的身体素质和意志力。

    沈雅看了看插在他胸口的箭,猜测估计是将毒啐在了箭上,这敌方可真够卑鄙的,竟然在箭上啐毒,若不是被她及时发现,这男子可能必死无疑。

    而且,他还在河水里泡了那么长是时间,伤口恐怕早就细菌感染了。

    哎,沈雅看着眼前紧闭双眼,一脸痛苦的男子,低声叹了口气,今日也算你命大!

    如今最要紧的,是帮他解毒,然后再医治他伤口上的伤。

    想到这,沈雅便从包包里拿出了所有做手术要用的工具,小刀,蜡烛,打火石,治疗伤口的药粉,包扎伤口用的布条,还有,就是她前两天才炼制好的解毒丹。

    这男子运气好,沈雅前两天才炼制好解毒丹,今天就给他碰上了,不然,若是再晚一些,这男子可能真的就要毒发身亡了。

    沈雅拿解毒丹的一瞬间,心里还是有些不舍的,这药丸,她两天前才炼好的,放在身上还没捂热呢,今天就要白白送出去一颗,实在舍不得啊。可低头看看地上躺着的男人,俊美的五官,挺拔的身材,通身贵气,看那身战袍,一看就是将军级别的人才会穿的,说不定这男子也是京里的大官呢。

    犹豫归犹豫,不舍归不舍,人还是要救的,不然自己费这么大进把他捞上来干嘛,况且,见死不救,实在不是她做人的风格。

    想通了,沈雅便毫不犹豫地撬开了他的嘴巴,将药丸送进了他嘴里,用手抬了抬他的头,就见药丸被吞了下去,其他书友正常看:。

    喂了药丸,就是治疗箭伤,沈雅伸手想要解开他一身过于繁重的战袍,这东西穿在身上,她怎么给做手术?眼下救人要紧,她也顾不得那些所谓的男女之防了,再说她本来就是现代人,看一下男人的胸膛,对她来说,实在不算什么惊世骇俗的事,若是要脱裤子,她可能还会犹豫一下。

    只是,她的手刚伸到男子的领口处,男子竟突然抬手猛地握住了她的手臂,沈雅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以为是他醒了,疑惑地朝他脸上看了看,见他除了一脸的痛苦外加眉头皱的更紧外,并没有其他异样,人也没醒。

    看来这个男人的警惕性很高,哪怕人都已经昏迷了,身体却依旧会不自觉地做出反应。

    见他抓着自己的手不放,沈雅叹了口气,用轻柔地声音安抚道:“放心,我不会害你的。”说完,便轻轻地想要抽回自己的手,男人似是听到了沈雅的轻声安抚,渐渐的,握着她的手臂的力道也松了,沈雅这才顺利将手抽出。然后,继续给他脱了上衣,又将他头上的头盔摘了下来,让他平整地躺好。

    做完这一切,沈雅又开始解她的里衣,里衣站着血水,黏在了胸口,沈雅小心地将它用剪刀剪开,露出一片麦色的胸膛,伤口流了好些血,隐隐泛着黑。又因为长时间的河水浸泡,伤口已经开始腐烂化脓,沈雅咬着唇,从包包里拿出一块干净的布,强迫男子张开嘴,让他咬着,这是避免他待会因为剧痛而要到舌头。

    然后用打火石点燃了蜡烛,将小刀在蜡烛上烤了好一会,等到通红的时候,才拿下来,深呼一口气,开始凝神刮伤口周边的腐肉。

    “唔——”昏迷中的男子因为剧痛,叫出了声,因嘴里有布塞着,声音卡在喉咙里发布出来,额头的汗水,也因为疼痛而沁了出来,只见男子死死地咬住布,额上青筋暴起,脸上因为痛苦而变得有些扭曲。

第四十七 孙家来抓人

    “再忍一忍,马上就好了,:。”沈雅见他疼的满头大汗,握着小刀的手,也忍不住有些颤抖,前世做手术的时候,病人都打了麻醉剂,并没有知觉,不似现在这般,能清晰地感受到病人的痛苦。之前给赵铁治伤的时候,她已经体验过一回,这次比上一次的,更严重些。

    她紧咬着唇,加快了手上的动作,直到完全把伤口上的腐肉刮掉,其他书友正常看:。

    男子昏睡中似乎听到了沈雅的轻声安慰,渐渐地平缓了情绪,虽依旧疼紧握青筋暴起,却没了吭声,只是死死地咬住白布,隐忍不发。

    接下里,就是拔箭了。沈雅一手按着他的胸,一手紧握箭头,皱着眉,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箭头上,然后就听“扑哧”一声,箭头拔了出来,鲜血也因箭头被拔,喷涌而出。

    男子在箭拔出的那一刻,发出一阵痛苦的“闷哼”,就彻底昏了过去,沈雅见此,赶紧在他伤口上撒上治伤的药粉,然后拿出白布,在他胸口缠了一圈,给他包扎伤口,最后系结的时候,沈雅不知怎么的,竟然恶趣味地给他系了个蝴蝶结。

    看着男子胸口上缠着的白布上打得蝴蝶结,沈雅呵呵呵地傻笑起来,没想到自己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还有这种趣味,当时她也没多想,只觉得之前拔箭的时候太紧张了,所以特别想找一件事情发泄一下,所以她在情绪放松下,给男子胸口系了个蝴蝶结,也因此缓解了她刚才紧张的情绪。

    沈雅干完这些,又不放心地用手探探他的鼻息,确保他还有呼吸,才终于松了口气,毫无形象地跌坐在他一旁,使劲揉了揉发酸的大腿。

    一旁一直在看热闹的雪球见主人终于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才吱吱叫了两声,蹭地一下跳进沈雅的怀里,甩甩尾巴,然后很不满地舔了舔她的手。沈雅被它舔的痒极,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雪球,我不是不信任你,是你那口水,太有效了,若彻底治好了他的伤,等他醒来,不会怀疑么,那你就暴露了,不想活了你。”沈雅将怀里的雪球拎起来,让它与自己对视,板着脸吓唬它到。小家伙明显对沈雅没让它帮忙感到很不满,不过听到沈雅这么说,又见她似乎生气的样子,立马学乖,停下挣扎,一脸讨好地叫了两声,还用尾巴轻柔地扫了扫沈雅的手背。

    见雪球这副谄媚的样子,沈雅真是苦笑不得,狠狠地揉了揉它的脑袋,才放它下来,让它重新窝在自己怀里,其他书友正常看:。然后转过头去看那男子,见他呼吸已经渐渐平稳,嘴唇也没有了刚才的泛紫色,心里稍微下放心,伸手将一旁占了血的里衣拿出来,给他轻轻地盖上,便站起身来,低着头看了他一会。

    自己已经在外面耽搁了太长时间,晚回去沈母和琰儿肯定会担心,她还是回去和母亲打声招呼,晚点的时候带件衣服和食物,再过来来看他吧。这样想着,沈雅便不再犹豫,转身进了林子,让雪球带路,一路往陆家村方向走去。

    才走到一半,忽然听到前方似乎有人在呼唤自己的名字,沈雅脚下一滞,停下步子,细细倾听,待发现确实有人喊她,才急急忙忙抱着雪球往前方跑去。好不容易出了林子,就见山坡上站着一个身穿青色长衫,身形略瘦,脸色因着急而有略微泛红的少年,沈雅凝神一看,可不是李木么?

    “沈大夫——”李木这时候也看见了沈雅,他清亮的眼中快速闪过惊喜,然后似又想到什么,一脸惊慌地跑到她跟前,气喘嘘嘘道:“不好了,沈姑娘,孙员外家的少爷,突然带了一帮人来,说要抓你回去做小妾!”李木此刻急的眼睛都红了,他不知道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沈姑娘要被陆家镇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坏蛋孙大千抓去做小妾了,沈姑娘心地这么好,又帮了村里人这么多忙,他万万不想看到沈姑娘被抓去啊,而且,而且…

    “李木,你别急,慢慢说,什么孙员外,什么抓人,这是怎么一回事?”沈雅被李木慌慌张张的表情,外加语无伦次的说话声,弄得脑袋有些混乱,这陆家村地方虽然贫穷了些,可到底也是有王法的,怎么会有人平白无故来抓人呢,况且还说什么要抓她回去做小妾,这怎么可能?

    李木被沈雅清冷的声音唤醒,他抬头见沈雅一顺不顺地盯着自己,顿时脸一红,接着又见自己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死死地抓着沈姑娘的袖子不放,更是脸红了个彻底。

    “我,我也说不清,沈,沈大夫还是自己回去看吧。”李木红着脸,松开沈雅的袖子,低着头,结结巴巴地说道。

    沈雅也没心情理会他的害羞,脚下顿时加快了步子,往后山下赶去,李木见此紧紧地跟在她后面,一路下山,:。快要到家门口的时候,沈雅便隐隐约约看到门口站了好多人,有村里的乡亲们,还有四五个穿着家丁服,一脸倨傲地抱着胸,站在一个身穿绿色花炮,肥头大耳,油头粉面一脸得色的肥猪后面,那肥猪头戴一顶花帽,手握一把扇子,正摇摇摆摆地站在沈雅家院门口。对面,是一脸焦虑的沈母和满是气愤的沈琰。

    人群中,沈雅隐隐看到了一个极为熟悉的人影,而那人影,此时正站在那头肥猪身旁,满脸谄媚地不知在说些什么,只是看到那只猪频频点头。

    看到那个身影,沈雅的心里猛地一沉,似乎已经隐约猜到是谁搞的鬼。

    “张大嫂,好久不见了。。。。”沈雅轻轻地走到沈母身旁,沈母和沈琰一见她,脸上顿时一喜,刚要说话,却被沈雅轻轻摇摇手打断,只听她语气冷冷道:“张大嫂,别来无恙。不知你身子好些了没有,若没好些,沈雅这里有几副药,正好配你。”

    那张氏原本正在孙员外的儿子,孙大钱面前滔滔不绝地说些什么,忽听耳边传来熟悉又可怕的声音,身体猛地一抖,一脸惊恐地抬头,就见沈雅一脸冷笑地盯着她,盯地她浑身寒毛乍起。

    想起前些日子自己被那贱人整的拉了三天三夜肚子,拉的肠子都快出来了,张氏腿就有些发软,如今见到沈雅,就跟见到修罗一般,她有些害怕地往后退了退。可随即又想起来自己身边还有孙少爷这个靠山,胆子顿时大了起来,只见她猛地抬起头,挺了挺胸,一脸嚣张道:“呸,老娘才不稀罕你那破药,识相点,今日就乖乖跟孙少爷回去,做他的小妾,好好服侍他,不然,哼哼,有你受的。”那张氏说完,便很是解气地瞪了一眼沈雅,露出一脸得意的神情。

    “是啊,小美人儿,你收了爷的银子,难道还想赖账不成,赶紧跟爷回去,让爷好好享受享受。”那肥猪早在见到沈雅后,就露出了一脸淫相,他收起扇子插在自己的倒带上,张开手,就一脸色相地朝沈雅扑过来。

第四十八章 张氏毒计

    沈雅见他扑过来,向旁边躲了一下,那肥猪扑了个空,身子不稳,“砰”地一声摔倒在地。

    “哎呦——”

    “少爷——”

    “哈哈哈——”

    人群中,顿时响起了肥猪的尖叫声,家丁的惊呼声,以及众乡亲的大笑声。

    沈琰早在见肥猪冲过来的时候,就想冲过来挡他,没想到阿姐却已经率先躲到了一旁,如今见那肥猪摔了个狗吃屎,也忍不住发出一阵闷笑声,其他书友正常看:。

    “孙少爷,你把话说清楚,我什么时候,收了你的银子。”沈雅此刻脸上并没有笑意,她对肥猪刚才说的话很介意,她什么时候收了他的银子,她连见都没见过这只猪,怎么可能收他的银子?

    难不成,这一切又是那张氏搞的鬼?

    想到这,沈雅抬头,看了看前面不远处的张氏,那张氏见沈雅眼神冰冷地望着自己,吓得咽了咽口水,忍不住又往后退了一步,干脆躲到了人群中,深怕沈雅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冲过来,又给她喂什么毒药。如果沈雅那个贱人知道是自己陷害的她,把她卖给了孙大千的话,非扒了她的皮不可,她还是躲远点好,张氏在心里害怕地想,可是一想到自己不但狠狠地教训了那个贱人一顿,还平白得了一百两银子,张氏又忍不住想大笑。

    事情还要追溯到前些日子,张氏上集市买菜,无意中在半路上听闻镇上有名的孙员外的儿子,孙大千的第十七位小妾,因不堪受辱,一头撞死了。据说那孙大少当场就气的叫人鞭尸,鞭完了,又命人将那小妾用破席子一卷,扔到后山去了。

    这几日,那孙大少四处在找漂亮女子,来填补自己第十七房的空缺,镇上凡是养女儿的,那几日都是人心惶惶,不让女人出门,生怕被那孙大千给撞上,找个理由强抢了去,据说那孙大千的舅舅,是本县的的县太爷,背景大着呢,谁敢惹他,就连镇长见了他,都得礼让三分,何况寻常百姓。

    孙大少仗着自家有钱,家里又有做官的,在陆家镇上横行霸道,强抢民女,不少好人家的女儿都被抢去当小妾了,他的恶迹还不止这些,他对那些被抢去的女子,根本不当人看,玩几天,厌了,稍不顺心,就对她拳打脚踢,弄得那些女子一脸的伤。试问,有哪个女子能够忍受地了这些,幸运的还能在勉强活下来,那不幸,不是自杀,就是被孙大少整死,如今这方圆几百日,每户人家,都是谈孙家色变啊。

    张氏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就立刻想到了沈雅那个贱人,只要她把沈雅那个贱人推进孙家这个火坑,那用不了多久,哼哼,不死也脱层皮,其他书友正常看:。张氏自从沈雅给她喂毒药,害她拉了三天三夜,又花了十几两银子,早就恨毒了她,所以,她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想出了一条毒计。那日,她连菜也没买,巴巴地找上了众人避之不及的孙大少跟前,绞尽脑汁跟他吹嘘陆家村的沈大夫多么多么美如天仙,还一个劲地说,沈家很穷,只要他出的起钱,她保证让沈姑娘乖乖跟他回去做小妾。

    那孙大少每日里除了花天酒地,压根不用脑子想问题,当场就相信了张氏的话,二话不说就命人给了她一百两银子,让她回去把这件事办好,并承诺如果办成了,重重有赏。

    张氏平白得了一百两银子,喜得眉开眼笑,她一脸谄笑地拍拍胸脯对那孙肥猪保证这件事一定办妥,然后就一脸得意地回去了。而事实上,她回去以后压根没提这事件,等到那孙肥猪等的不耐烦,派人找她问话的时候,那张氏竟然装出一副受了天大的冤屈似的朝那肥猪哭诉,说银两已经全部给了那沈家,谁料沈家得了银两翻脸不认帐,不但不肯让女儿做小妾,反而把她赶了出来。

    那猪头一听张氏这么说,当场就气的哇哇大叫,连说反了反了,敢讹他孙大少的银两,当下派人找了几个家丁,雄赳赳气昂昂地便要去陆家村找沈家抓人。

    这,才有了现在这一幕!

    “你个臭女人,收了爷的银两,竟敢不认账,来人啊,把她给我抓起来。”那肥猪见自己没碰到人,反而摔了个狗吃屎,顿时气得七窍生烟,他狼狈地站起来,挥舞着手就让一众小厮上前抓人,自己则一脸气哼哼,又是得意,又是贪婪地看着这一幕。

    沈雅见五个家丁一下子朝自己这边冲过来,先是一惊,然后很快冷静下来,手伸进包包里,掏啊掏地掏出一小包迷烟,就等人上前时,将迷烟撒出去。

    沈琰见人冲上来,首当其冲就挡在了母亲和阿姐的前面,挽起袖子,打算如果人冲上来,自己就和那些人拼了,李木见情况不对劲,也和沈琰站到了一起,两个少年此刻都一脸凝重地看着来人,摆出进攻的姿势,:。沈雅被他们保护在身后,心里划过一阵感动,弟弟也就罢了,没想到李木在这个时候也会挺身而出。不过她可不要他们两个为了她,而被那些家丁揍得鼻青脸肿,所以快速移动到一边,正打算将迷烟撒出去,却忽听不远处传来一阵叫喊声。

    众人听闻叫喊声,都不约而同地往声音的方向看去,却原来都是陆家村的村民,此刻他们每人手里都拿了一件武器,大抵都是耕具,嘶喊着朝那群家丁冲过去。

    “谁敢动沈大夫,我们就跟他拼命——”

    “对,谁敢动沈大夫一家,我们就跟他们拼命——”之前的村民中,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于是一个个都举起手,叫了出来,那场面,看的沈雅都忍不住落泪。

    陆家村的村民,有不少都受过沈雅的恩惠,不少乡亲花了银子去镇上看病没看好,在沈大夫这里,一下子就看好了,对沈雅感激地五体投地,如今见有人要抓她,而且这个人,还是陆家镇臭名昭著的孙大少,乡亲们自然不会坐视不管,所以早在孙大千派人来抓时,就有一个村民悄悄退出去,通风报信了,这次带头大喊的人,可不就是之前那个带着爹爹亲自上门道谢的刘七么,他此刻手里拿着一把锄头,竖在地上,插着腰,正一脸怒意地瞪着孙大少等人。

    那几个家丁见一下子突然来了这么多人,顿时有些慌了,原本还张牙舞爪地朝沈雅冲过去,现在则纷纷地停下脚步,胆战心惊地躲到了孙大千的身后。

    “一群废物!”那孙大千一下子就到这么多看上去凶神恶煞的村民,也吓得腿发软,他狠狠地骂了一顿家丁,再抬头看看那群村民,恨恨地瞪了一眼沈雅道:“臭婆娘,你给我等着。”说完,就带着家丁灰溜溜地离开。

    村民见人离开,这才都送了一口气,能把人直接吓退当然是好的,不然打了官老爷的外甥,这样的罪名,他们小老百姓可担当不起,当然,如果要是硬来的话,乡亲们也不会手软,毕竟,沈大夫帮了他们实在太多。

第四十九章 吐出银子

    “谢谢,谢谢大家,其他书友正常看:!”

    沈雅有些哽咽地道谢,见孙肥猪被乡亲们赶跑了,她心里真的非常感激。

    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做什么特别了不起的事情,可却换来了乡亲们茹翠真挚对待,沈雅真是又惭愧,又感动。起初她之所以会开挂问诊,也只是为了赚钱养家而已,后来有了雪球,药材丰富了,家里也不用她愁了,她才真正做了些造福村民的事情,可那主要也是因为有了雪球的缘故,若没有它袋子里丰富的药材,沈雅也做不到这些。

    陆家村的村民,比起她前世所接触的人,要善良的多,虽然他们偶尔会贪些小便宜,有时候也会为了几个铜板斤斤计较,可是他们本性却是纯良的,他们懂得知恩图报,懂得在关键时刻,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其他书友正常看:。

    当然,某些人除外。

    比如,那个站在人群中,打算偷偷跑掉的张氏。

    “张大嫂,这么急,你去哪啊?”

    张氏本想趁着沈雅不注意的时候偷逃跑,却没想到,自己刚迈出一步,就被她逮个正着。张氏一听到沈雅的声音,身体顿时一僵,她机械地转头,有些讪讪道:“沈,沈大夫,我能去哪儿,当然是回家。”

    “哼,肯定是你把孙大千那个家伙引来了,那日我在集市上,分明看见你偷偷摸摸跑到孙员外的后墙跟上,跟他的家丁说话。”

    乡亲们中,有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穿着褐色的短衫,黑色长裤,此刻他手里拿着一把镰刀,一脸愤愤地朝那张氏质问道。

    那张氏一听那男子这么说,吓得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一想到自己的毒计不但没有害到沈雅,反而让乡亲们知道了这件事,张氏就怕的心脏砰砰直跳。要是承认了她干了这件事,那她肯定在陆家村呆不下去,于是她索性来个抵死不认,转身朝那男子骂道:“你,你胡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去孙员外的后墙了,你可不要诬赖人。”

    “张大嫂,他有没有诬赖你,你自己心里不清楚么?”沈雅见她还要强词夺理,心中冷笑更甚,“是你自己主动交代呢,还是…”沈雅后面的话没有说,只是低着头,把玩着手里的一颗药丸,那药丸很奇怪,竟然呈现诡异的红色,沈雅将药丸在手上把玩了一会儿,满意地看到张氏那张逐渐变得惨白的脸。

    张氏现在怕极了,腿忍不住地发抖,浑身也感觉寒冷异常,她知道,如果自己说了,在陆家村的下场一定会很惨,可是,如果她不说,又可能被沈雅喂毒药,怎么办,张氏浑身直冒冷汗,她已经到了进退两难的地步。想到自己被沈雅威胁,张氏真是恨极,却又无可奈何,:。

    “哎…还是不肯说吗?”沈雅状似低呐了一声,摇摇头,抬步就朝张氏走来。

    张氏眼见沈雅越走越近,心里越来越慌,她害怕地往后躲,却见村民们都一脸怒意地站在她身后,不让她躲避,沈雅的药丸,就要伸到自己眼前,张氏吓得大叫一声,连连道:“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沈雅见她乖乖配合,满意地将药丸收起来,笑眯眯地朝张氏道:“那就请张大嫂,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交代清楚吧。”沈雅虽然是笑着,语气却极为的冷。

    张氏见自己被逼的无路可退,只好将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沈雅,还有沈母,沈琰,和陆家村的一帮乡亲。

    “呸,亏你想得出这样的事情,真是丢我们陆家村的脸。”张氏说完,就有人愤怒地朝她吐了口唾沫,很是鄙夷道。

    “就是就是…”

    “张户怎么娶了这么个歹毒的女人回来。”

    “……”

    人群中不断有骂声传来,张氏早已经在众人的骂声中,吓得瘫倒在地,她已经可以想象,今后她在陆家村将会有何等的境遇,要是让张户知道她做了这样的事,极爱面子的他,会怎么教训自己?张氏想到这,就一阵后怕。

    “张大嫂,你,你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妄我当初,还一直以为你是个好的,你怎么可以这么害我家雅儿,她今年才刚十六啊,要是真被孙大千抓去了,她还能活下去吗,你怎么这么狠心,我们雅儿,到底哪里得罪你了?”沈母在一旁听张氏描述事情的经过,气的眼圈发红,手直抖,她简直不敢相信,竟然会有人这么害她的女儿,要是,要是雅儿真被抓去了,她该怎么办。

    沈琰也在听到张氏的描述后,气愤地紧握双拳,恨不得上来就揍上两拳,管她是女的还是男的,她这样害阿姐,简直该死,其他书友正常看:。他一想到刚才的事情,就忍不住后怕,要是阿姐真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一定不会放过她。

    “我,我是无意的,大家相信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那孙大千逼我,我才这么做的。”张氏倒如今,还想替自己辩解,可惜,这里的村民对她的性格了解的已经非常透彻,压根没人相信她。

    沈雅见她还想为自己开脱,冷笑一声,道:“既然这样,张大嫂还是把那一百两银子拿出来,还给孙大千吧,免得他下次还再为那一百两银子,来找我麻烦。”

    张氏一听到手的银子,又要拿出来,哪里肯,顿时支支吾吾,言辞闪烁道:“我,我花掉了。”

    “张大嫂,我奉劝你一句,最好别在我眼前耍花样,否则别怪雅儿不客气了。”沈雅见她现在还不肯实话实说,早已失去了耐心,脸上也渐渐地染上了一层霜。

    “我,我…”张氏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人群中,却显然也有人没了耐心,只听一人大声道:“咱们带她回去,直接去找张户讨个说法,让张户把银子交出来。”说完,便将跌到在地的张氏拎了起来,不顾她的死命挣扎,直接拖着她,带着一群人,就要往张氏家的方向走。

    沈雅觉得这也是一个办法,也不反对,便跟那群人一起前往张家。

    张氏的丈夫——张户,原本正在家里算账,忽的看见一群人一下子涌上他家,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刘七道:“张户,把你媳妇管管好,别尽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否则,我们陆家村可不容她。”

    “怎么回事?”张户是陆家村的富农,家里几代积累,也积下了不少家业,他大概四十岁左右,膝下有一子张柱,小名狗儿,张户为人精明,又因有些家业,在陆家村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只可惜当年千不该,万不该,一时受张氏迷惑,娶了她回来,现在想来是日日后悔,若不是狗儿离不开娘,他真想休了这个蠢妇。

    张户见狗儿娘被人架着押回来,先是一愣,后脸色顿时冷下来,朝着张氏问道。

    “哼,你家婆娘,竟然向孙大千讹了一百两银子,陷害咱们村里的沈大夫,现在,那孙大千要来抓沈大夫回去做他的小妾,张户,我不管你是知道,还是不知道这件事,那一百两银子,你必须给我找出来。”村里一名与张户差不多大年纪的中年男子,开口道,听语气似乎与张户熟识,所以也不和他客套,直接道明来意。

    那张户是个爱面子的,又是个急脾气,一听那人说完,顿时火气上涌,卷起袖子,上来就给张氏一个巴掌。

    “贱人,你竟然干了这等事,还不快把钱拿出来。”张户怒急大吼道。

    张氏被丈夫抡了一巴掌,哪里还敢反抗,连声说:“别打了,别打,我拿,我去拿。”说完,便哆哆嗦嗦地站起来,跑进里屋,出来的时候,手里就拿了一大包的银子。

    沈雅直接将银子接过来,也没再看张氏,只转身对着众乡亲们道:“各位乡亲,你们也看到了,雅儿并没有拿那孙大千一两银子,而是被张氏陷害,雅儿现在就要去将这一百两还回去,还希望乡亲们能陪雅儿一起,做个见证。”

    “好。”

    “我们陪你去。”

    “我也去…”

    最后,村里几个年纪略大的,稍有一些见识的的村民,连带沈琰,以及李木,六七个人,一起浩浩荡荡去了陆家镇,打算把那银两还给孙大千,顺便打消他想抓沈雅回去做小妾的心思。

    沈母紧张地看着沈雅一行人离开,心里暗暗祈祷事情能顺利解决,身后几个和受过沈雅恩惠的妇女,都纷纷上前安慰,让她放心。

第五十章 醒来

    沈雅一心想要把这烫手的一百两银子还回去,免得自己再受那只孙肥猪的骚扰,眼下得罪那只肥猪,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她现在的身份,只不过是陆家村一个普通的小村姑,顶多会点医术,给周围的乡亲看看病,可到底无权无势,又怎么惹得起权贵,除非是有不得已的情况,否则,她还是希望这件事能和平解决。

    若是实在不行,那恐怕,沈雅得带着母亲和弟弟搬家了。可恨她之前对那张氏还太心软,让她有机会陷害自己,是自己大意了,这一次不管事情有没有解决,她都不会轻易饶了她,今日她之所以没下手,一来是想让张氏交出银子,二来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不好下手,等什么时候张氏单独给自己碰上了,那就别怪她心狠了。

    沈雅一心想着孙大千的事情,完全忘了林子里还有一个重伤未愈,正等着她前去照顾的男子。

    “主子,属下该死,属下来晚了。”

    林子里,重伤男子早已醒来,此刻他正用手捂着胸,俊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在看到胸口上的蝴蝶结时,眉毛拧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松开,一边接过属下恭敬地递过来的衣服,一边淡淡开口道:“怎么回事?”

    那个自称属下的男子,大约二十五六,身上穿的是士兵服,小麦色的皮肤,方正的脸,看上去很稳重。此刻,他正一脸惶恐地低着头,不敢直视地上坐着的男子,直到男子开口,才有些略带紧张道:“属下与阮华,温香,在南里坡,遭人暗杀了,那群人武功个个高强,属下三人,不是他们的对手,阮华温香,拼死截住那些人,才让属下逃出来,这才找到主子您。主子,你没事吧?”那属下说完,就一脸焦急地询问男子的伤势,箭伤外加在水里泡了那么长时间,还中了毒,主子伤势的严重程度,可想而知。

    男子并没有说话,只是在听完属下的报告后,略带沉思的眼中闪过一丝冷芒,又快速消散。他慢条斯理地穿上里衣,无视属下投来的好奇目光,直到穿好里衣,遮住胸口那可笑异常的蝴蝶结,男子才由属下扶着,挣扎着站起身,穿上属下递过来的一袭灰色长袍,长袍看似普通,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长袍是用上好的丝绸制成,灰色长袍衬托出男子颀长的身躯,领口银色的暗纹浮动,袖口也镶着银边,色彩单调的灰色长袍,穿在男子身上,不但不显朴素,竟自有一番华贵之气,其他书友正常看:。

    男子整了整衣袍,并没有说什么,只淡淡看了一眼那个自称属下的男子,道:“走吧。”

    “主子,你的毒。”那属下见主子穿好衣服就想走,顿时有些急了,主子箭伤未愈,还在水里泡了那么长时间,伤势肯定加重,而且,他来之前听温香说,那箭上,是啐了剧毒的,若不是温香多年跟着老修学医,他们也不会知道那箭上有毒,好在老修临走之时,给了主子一颗解毒丸,据说是他潜心研究,才炼出来两粒,一粒便给了主子。

    “主子,这是温香让我带给您的解毒丸,您快服了吧。”属下恭敬地递过来一个盒子,盒子现已打开,里面露出一颗淡绿色药丸,上面隐隐闪着光泽。

    “毒已经解了。”男子并没有接过药丸,而是目光掠过属下,往林子里看去,手不自觉地捂住了胸口位置,男子目光暗了暗,想起自己昏迷之时,耳边传来的轻声安抚,声音清澈而舒心,只是短短两句话,却让那时候重伤的他感到一阵安心。

    “回去以后,让温香过来查查,这附近有没有懂医术的女子。”男子说完,便转身率先迈开脚步,顺着河流,往上游走去,虽然他身上有伤,步履有些艰难,背影却依旧直直地挺着,脚步也透着坚定。

    那属下了解自家主子的个性,见他坚持,也不再劝说,跟在他身后,往上游而去。主子向来说一不二,决定的事情不会轻易改变。

    他虽然担心主子的伤势,但刚才确实看到主子胸口上的伤已经被人包扎好了,甚至连毒也解了,他很好奇,那个救了主子的人是谁,竟有那样的本事,温香明明说了,那是剧毒,普通的药根本就治不好,知道那人是怎么办到的,而且,听主子的口气,那救他的人,似乎还是个女子,想起主子胸前的包扎的蝴蝶结,他就忍不住闷笑,那女子可真够胆大的,他还从来没见过有人敢拿主子开玩笑的,主子是京城出了名的冷面阎君,一般人哪敢跟他开玩笑,也就那女子不了解主子,又趁他昏睡之际,在他伤口上留了这么个玩意,他想,那女子一定也是个有趣的人。

    今日他在路上耽搁,差点害主子丢了性命,本以为会受到重罚,却没想到主子竟没有说一句话,这让他感到很奇怪,难道主子现在的心情很好?不会吧,被自己的亲兄弟暗杀,还派人伏击他和阮华温香,不是明摆着不让他们前去营救主子吗,这一点他相信主子心里是明白的,可他好像并没有很生气。哎,主子的心思,果然不是他们几个能猜的了的。

    不过,主子这次受伤,也只是将计就计,故意受伤来逃避那人的眼线罢了,不然凭主子的功夫,又怎会逃不过那区区一支箭,只是万般想不到,那箭上竟然啐了剧毒,好在,毒已经解了,主子没有生命危险了。

    他对那个救了主子的人,心里很感激,若是没有她,主子的生命就可能危在旦夕了,到时候就算他带了上好的金疮药,和解毒丸,也救不了主子,一想到这,他就忍不住一阵后怕。

    “主子,哈里木那个家伙心狠狡诈,贪得无厌,他会不会出卖咱们?”那自称属下的男子跟在主子后面,忽然想到那些个南蛮子个个狡猾如狐,这其中尤以南蛮首领哈里木最甚,他们这次暗中前去与他合作,不知道那家伙最后会不会出卖他们。所以他有些迟疑地开口问道,主子此番故意受伤就是为了避开那人的眼线,获得与哈里木暗中谈判的机会,若是哈里木那个混蛋出尔反尔,反咬主子一口,可怎么办?

    男子继续在前面走,过了半响,才淡淡道:“我要的就是他的贪得无厌。”

    属下听完主子的话,皱眉想了好一会,才终于恍然,对啊,他们要的就是哈里木的贪得无厌,他若是不贪,又怎么中他们的圈套呢,果然还是主子英明,想的周到。

第五十一章 被咬

    孙肥猪的府邸很显眼,就在街口处不远的地方,沈雅几人过了一座石桥,就看到一连成片的青砖石瓦房,其中一家最气派的,就是孙肥猪的宅邸,:。不过那只是孙家宅邸的后墙,要找人,还必须走大门,所以他们几个饶了一圈,来到的孙家的大门口,门口蹲着两只石狮子,朱门大开着,两边各站了一个家丁。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沈雅本想走上前去,向他们询问一些事情,却不想其中一个家丁一见沈雅等人,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装大爷地喝道。

    沈雅没理会家丁狗仗人势的表情,淡淡扫了一眼院门,道:“孙大千在吗,我们找他有事?”

    “大胆,我们家的少爷的名讳也是你等下人配喊的吗?”那家丁一听沈雅直呼孙少爷的名讳,立刻跳了出来,强烈指责沈雅的不是。那神情,似乎沈雅亵渎了他们心目中的神。

    沈雅懒得理会他,只道了一句:“我这里有一百两银子,要还给孙大千,若是因为你,孙少爷没收到银子,到时候他怪罪下来,可别怪我。”说完,沈雅又将手上的一包银子拿出来,故意露出银子的一角,装作一脸惋惜的模样。

    那家丁哪里见过这么多银子,一见沈雅拿出来,两眼顿时放光,露出一脸贪婪的模样,只见他吸了吸口水,又擦了擦唇角,转头对一旁另一个看上去比较木讷的家丁吼道:“笨蛋,没看见人家有事找孙少爷吗,还不快去通报一声。”说完,转头一脸谄笑地对沈雅道:“姑娘,刚才小人眼拙,姑娘莫怪,姑娘莫怪。”说话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包银子。

    沈雅见他这副贪婪的模样,冷冷扯了扯嘴角,也没理会他的刻意讨好,只和众乡亲静静地站在门外,等孙肥猪出来。

    那孙肥猪此刻正在某一小妾房里戏耍,正到关键时刻,就听外面陡然传来一小厮的叫喊声,顿时将他的性致搅得一干二净,孙大千心里那个气啊,丢下小妾,黑着脸,穿上衣服,直接走到门边一脚将那门踹开,怒气冲冲道:“谁他娘的坏了爷的性致。”

    那家丁原本见孙大千踹门出来,就已经吓得屁滚尿流,如今见他怒发冲冠的样子,更是吓得腿软,登时膝盖一弯,就朝那孙大千跪地求饶道:“少爷饶命,少爷饶命,是门口来了一个姑娘,还有几个庄家人,带了一百两银子,说是有要事找您,小的这才来通报。”

    孙大千听有人带了一百两银子来找他,一开始猪脑还没转过弯来,后来仔细一想,是个姑娘,又带了一百两银子,难道是那个小贱人?孙大千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于是略降了些火气,问道:“那姑娘大概多少年纪?”

    “回少年,那姑娘大约十五六岁的年纪,长得挺好看的。”那家丁小心翼翼地答道。

    那就对了!孙大千基本已经猜到来人是谁了,可不就中午的时候,他派人去抓的那个姑娘吗,后来被一群乡下人赶回来了,他本就藏着一肚子气,现如今,这些人竟然自己找上门来了,哼,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孙大千肥大的猪脑转啊转,然后就见他眼睛一眯,露出个奸诈的笑容,道:“你去请他们进来,在大厅好好接待他们,少爷我马上过来。”说完,孙大千就急急地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家丁见少爷突然一副很着急的样子跑了,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他还是遵照他的意思,急急忙满跑去大门,在刚才那个家丁耳边附了几句话,然后就见那原先的家丁面露惊讶,皱眉想了想又露出一脸深意,看了眼沈雅,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笑的跟弥勒佛似的恭敬道:“姑娘,还有各位,我们少爷请你们去前厅等候,他马上过来。”说完,又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雅对那只肥猪请他们入府表示怀疑,虽然那只猪的脑子不怎么好使,但不代表他没脑子,谁知道他请他们几个进府,揣了什么心思,而且见那家丁笑得一脸淫荡,沈雅更是坚定了不进府的决心,进孙府,那不就等于进贼窝吗,在这大门口,至少人来人往的,还有人看见,那孙肥猪还不敢把他们怎么样,要是进了府,可真就是瓮中捉鳖了,其他书友正常看:。她只想将银子扔给他了事,可没想过要进府详谈,谁知道那只猪会不会脑子突然灵活了,耍什么阴谋诡计。况且这里天高皇帝远,孙家又有县老爷这个后台,强抢民女这种事情,他都已经做习惯了,她还是小心为好。

    “我们不进去,你让孙大千出来。”乡亲中,一听那家丁说完,就大声叫道,显然对于孙大千请他们进府,抱着怀疑态度。

    “你,你们几个,真是不知好歹,我们少爷请你们进去喝茶,你们竟然敢如此放肆!”那家丁一听那人的喊声,脸顿时绿了,他们不但敢直呼少爷名讳,竟然还拒绝少爷好意,实在可恶。虽然他也明白少爷请他们进府可能确实不怀好意,但是,这些人拒绝少爷,就是不对的。

    沈雅冷眼看着眼前这个以孙肥猪至上的家丁在门口大叫,也不理他,只朝门边站着的那个看上去有些怯懦地家丁道:“你回去告诉孙大千,我们是绝对不会进去的,你还是让他出来吧。”

    “这,这…”门边的家丁听沈雅这么说,有些拿不定主意,站在门边,一脸局促不安,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沈雅见那人没指望了,只好无奈地对那个还在大骂的家丁道:“如果孙大千不出来,那我们只好改日再来了。”说完,作势一副要走的样子,她在赌,孙大千见他们离开,还会不会按捺得住,不出来。

    几位乡亲虽然不知道沈雅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见她转身,几人犹豫了一下,也打算转身离开,沈琰和李木比较聪明,一猜就猜到了沈雅的用意,两人相看笑了一下,便跟在沈雅后面,跟着她离开。

    “哼,来了就想走,没那么容易。”沈雅几人刚转身,就听背后传来肥猪的嚣张的叫声,然后,就见一群家丁突然从屋里冲出来,将他们包围了起来,算算人数,大约有二十多个,比中午的时候多出来十几个人。

    “中午的账还没算完呢,休想这么容易走。”孙肥猪一张猪脸上露出一丝狞笑。

    “你想干什么?”沈雅被他们包围,脸顿时冷了下来,她没想到孙肥猪嚣张到大庭广众之下,还敢玩这一套,他是真把王法当屁啊。

    “想干什么,你等会不就知道了。”肥猪一声淫笑,然后手一挥,无比“豪气”道:“女的给我抓进去,关进我房间,其他人,全都给我赶出陆家镇。”

    肥猪说完,就见一群家丁朝沈雅他们冲过来,沈雅左右躲闪不及,一个不慎,就被几个家丁一齐抓住。

    “阿姐!”

    “沈大夫!”

    “沈姑娘!”

    众人见沈雅被抓,顿时都惊叫出声,沈雅被一家丁反手扣着,不能动弹,死命地挣扎了一番,未果,心里开始隐隐有些着急。

    “你放开我。”沈雅扭动身子,想从那家丁手里逃开,眼见那只肥猪越走越近,猪爪也伸到了她面前。

    “小娘子,你就从了我吧。”肥猪淫*荡地笑了一声,手就朝沈雅脸上摸来。眼见自己就要被孙肥猪吃豆腐,忽然眼前白光一闪,就听肥猪一声惨叫。

    “啊——”

    沈雅听闻叫声,定睛一看,肥猪白花花的猪爪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咬痕,她愣了一下,觉得那咬痕实在眼熟,低头看了看身上的包包,就见雪球仰着脑袋,躲在包包里,甩着尾巴,一副很得意的模样。

第五十二章 避难

    亲,沈雅一家快要去京城咯…好戏要开始咯,哇咔咔,喜欢的赶紧收藏吧,要是能给个推荐打赏什么的,小旭会更高兴的!~~~

    “少爷!!”那群家丁见孙肥猪突然发出一阵惨叫,一个个都慌了手脚,一下子涌上前去,将他团团围住,之前拦沈琰他们的那群人,如今也不拦了,抓沈雅的家丁,手也松了,沈雅稍一用力,就从那家丁手里挣脱开来。

    “少爷!!!”那只肥猪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发出一声惨叫后,脸色就开始慢慢变黑,最后,连嘴唇都成黑的了。沈雅一看那只猪的情形,心里有了个大概,这只猪八成是中毒了,而且,毒素蔓延很快。

    沈雅见他毒发,有些汗颜地看了看包包里的雪球,没想到它的牙齿上竟然有剧毒,虽然她没想过让孙肥猪死,不过眼下这个情况,她也控制不了了,救那只猪,她是绝对办不到的,别说雪球下的毒她不会解,就算她会解,也不可能帮孙肥猪解啊,这只猪坏事做尽,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不过那只肥猪中毒,肯定会怪在她头上,眼下她最好还是先想想该怎么逃跑吧。

    “沈,沈大夫,这孙大千是怎么回事?”乡亲们显然还没从刚才的事情中反应过来,怎么才一眨眼的功夫,这孙大千看上去就要死了呢?他们刚刚明明看见孙大千往沈大夫那里走去,沈大夫手被家丁扣着,也不可能出手伤害他,可偏偏这孙大千就是一副中了毒的模样,:。

    沈琰此刻心里也在打鼓,他已经猜到孙大千是怎么回事了,除了阿姐的宝贝雪球,谁有这么大本事。这里除了他和阿姐知道有雪球的存在,其他人都没见过它。看了看被一群家丁围着,躺倒在地上,浑身抽搐的孙大千,沈琰在心里捏了一把汗,幸好当初雪球弄翻自己东西的时候,他没敢吭一声,不然要是把它惹火了,不知道会不会也给他来一口。

    “你,你,竟然伤了孙少爷,你等着,我们老爷和舅老爷不会放过你的。”沈雅本来还在想着最佳逃跑路线,忽然见一家丁站起来,悲痛欲绝地指着沈雅大骂,那样子,就跟死了自己爹娘一样。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伤了你们家少爷,我的手明明被你们绑着,你可别诬赖人?”虽然孙大千的确是被雪球伤的,不过这一点沈雅打死不会承认的,反正他们也没看清雪球出手,她都只看见一团白光,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孙大千已经被咬了。

    “你,你……”那家丁被沈雅一顿义正言辞的抢白,堵得说不出话来,虽然他之前也确实看到沈雅手被绑着,不能动弹,可是,可是如果不是她,还有谁伤了少爷。

    孙少爷被伤,他们几个也难辞其咎,到时候老爷夫人要追究起来,他们肯定也跟着要倒霉。

    沈雅见那家丁急的满头大汗,又一脸说不出话的样子,凉凉道:“如果我是你们,就马上派人去找大夫,而不是像你们几个人那样,在这里哭丧。”

    家丁一听沈雅的话,立马反应过来,急急忙忙地跑进院子,估计是去通知家主,还有人则急急忙忙跑去镇上喊大夫,场面好不混乱。

    沈雅就是趁着这个时候,偷偷地带着沈琰他们几个,溜了出去,等家丁们反应过来,沈雅他们早就跑远了,其他书友正常看:。

    “娘,咱们快收拾收拾东西,上山!”沈雅一回到院子,见沈母在院子里晾衣服,赶忙上前,一脸焦急道。跟着沈雅回来的一众人,除了一个跑去通知村长,其他人都留在院子里。

    “是啊,沈大娘,快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吧,那孙大千不知道怎么回事,快要死了,孙大千是孙员外唯一的儿子,肯定会震怒,沈姑娘离孙大千最近,八成脱不了干系,到时候一定会怪罪你们的。”

    “是啊,沈大娘,快去收拾东西吧,那孙家人,很快就要赶来了。”乡亲们一个个也都很焦急。

    沈母还没从乡亲们说的事情中回过神,沈雅见母亲如此,着急地看了一眼沈琰道:“琰儿,你先回屋,把要紧的东西收拾好,尤其是上京要带的东西,一样都不能落下。”

    然后转头对沈母道:“娘,没时间耽搁了,咱们进屋收拾东西吧。”说完,便拽着沈母进了屋,沈氏被沈雅一路拉进了屋,这才清醒过来,虽然不明白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看雅儿和众乡亲们的表情,也知道事态严重,所以跟她一起收拾起来。

    沈雅其实没什么东西要收拾的,只把之前赚的银两用包袱包好,然后带了一两件衣服,就可以了,沈母也只带了几件衣服,她潜意识的觉得,雅儿只是带着她们暂时躲避,很快就会回来,却不想,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过。

    对了,还有一瓮酒!沈雅想起自己去年泡的酒,里面的泡的可是极其珍贵的药材,要她撇下,实在舍不得啊,分给村民,一瓮酒又不好分,这可怎么是好?

    哎,算了算了,先放着吧,反正她们现在还不能离开村子,孙家人很快就会过来抓人,若是出去,肯定给他们抓个正着,倒不如先去山上躲几天,后山的那个林子深处,料想那孙家的家丁也不敢进去,就算进去,林子那么大,他们也不一定找的到她和沈母琰儿,她有雪球带路,不怕,其他书友正常看:。

    只是,她们躲起来了,跟着她一起前去的几位乡亲,还有李木,会不会因此受到牵连?这是沈雅比较担心的。

    东西收拾好了,沈雅一家从屋里走出来,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村长也已经到了。

    “沈大娘,我已经听刘七说了这件事,那孙大千死有余辜,你也不必太介怀,赶紧带着雅儿姑娘和沈琰兄弟上山避难去吧,至于你们的行踪,我会让乡亲们保密的。”

    沈雅对这位村长还是充满好感的,自从她救了他儿子一命后,他就一直对她们家多番照顾,现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还能冷静地做出决策,到底是村民们一致选出来的,有些能耐。

    “那就拜托村长了。”沈雅说完,又想起怀里那包沉甸甸的一百两银子,之前突发变故,她没来得及把银子还给孙大千,现如今也不用还了,还不如给之前那几个陪她一同去陆家镇的几位乡亲们呢。毕竟是她害了他们跟着一起遭难。只是,当着众乡亲们的面不好给,沈雅只好拜托村长了。趁着乡亲们在劝慰沈母之际,沈雅把村长叫了出来,还有刘七,一起做个见证,她从包包里拿出一百两,然后自己又添了二十两,一共是一百二十俩,六个人,刚好每人二十两,若是孙府也找他们几个麻烦,这二十两银子就当是让他们暂时出去躲避的花销,不过沈雅觉得,孙府找他们麻烦的可能性不大,毕竟那个时候,他们几个都被家丁挡在离孙肥猪很远的地方,没有机会对孙肥猪下手,顶多叫去问话而已。况且这么多人,难不成那孙府真的胆大包天到敢害这么多人?谅他也没这个胆子!

    打点好这一切,沈雅便和乡亲们道别,带着沈母沈琰上山,才行了将近一半的路程,就听背后传来一阵熟悉的喊声:“沈大夫——,等一下。”

    沈雅回头,却见李木背着行囊,气喘吁吁地在后面追赶他们,待人走近,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喘了好一会儿,才断断续续道:“我…知道…沈琰兄弟…不会回去,所以…特地赶来...想和你们一起去京城。”

第五十三章 村民的帮忙

    亲,很抱歉,今天有点事情,晚更了,其他书友正常看:。

    对于李木的敏锐,沈雅感到很是讶异。事实上,她确实存了上京的想法,陆家村她们一家肯定是呆不下去了,孙家人一定不会绕过她们,既然琰儿还有半个月就要上京,那不如她们一家一起上京,这样路上也有个照应,况且去哪不是去,与其再随便找个地方,不如直接去京城落脚扎根。

    “这样也好。”沈母对于李木一直都是欢喜的,不仅仅是因为他勤劳,会逗她开心,更是觉得这个小伙子为人踏实,肯吃苦。在陆家村这样的地方,能出李木这样的孩子,不容易,所以她打心眼里希望李木和自己的女儿能走在一起,可惜,雅儿似乎不愿意,这让沈母多多少少感到惋惜。如今见李木来找她们,她还是很欣慰的,这样琰儿路上也好有个伴。刚才在路上女儿已经和自己说了孙府的事情,她也大概知道陆家村可能是回不去了,女儿的建议是直接上京,她觉得这样也好,方便照顾琰儿,让琰儿一个人上京,她是真的不放心。

    况且这样,也能让雅儿对李木这孩子,有更深的了解,也许两人最后真能凑一对,沈母心里算盘打得啪啪响。

    “和我们一起,可能会有被孙家人抓住的危险,你不怕吗?”沈雅不知道沈母心里的想法,她只是担心李木跟着他们会不会有危险。

    “不怕。”李木闻沈雅这么问,憨厚一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沈雅道,脸上洋溢着淡淡的喜悦,似乎只要沈雅同意他和他们一起上路就已经让他很开心了,其他的事情,根本不重要。

    “那你爹娘…”沈雅见李木脸上喜悦的表情,忍不住低叹了口气,她也大约能猜到李木为什么而高兴,只是,她实在没有办法回应他。

    “我来的时候,已经和爹娘说了,东西是一早收拾好的。”李木笑呵呵地道。

    沈雅闻言,又见他一脸坚持,也没办法,点点头道:“那走吧。”

    于是他们四人一齐上了山,:。天色已经渐暗下来,沈雅不敢在这个时候点火把,怕有人发现,只带着母亲,弟弟和李木往林子里赶。在进林子前,她给了他们每人发一小包药粉,驱虫用的,有了它,林子里的蛇虫鼠蚁基本不敢靠近,这是沈雅前些日子特制的,因为经常要进林,所以她做了好多,如今刚好用上,不过,用这药粉的时候,沈雅还对他们撒了个小小的谎,这谎琰儿一听就能听出来,主要是针对沈母和李木的,就是这药粉戴在身上,不仅可以驱虫,连野兽也不敢近身。沈雅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消除母亲和李木进林的恐惧,毕竟林子里有猛兽这事,陆家村的人都知道。

    还有就是为雪球开脱,毕竟他们进林,遇不到野兽,主要是雪球的功劳,这一点,琰儿知道,沈母和李木不知道。若她不扯个小谎,又该怎么解释进林后出现的怪象呢。

    今晚的月色皎洁,借着月光,四人不用火把,倒也能将林子里看的一清二楚。

    沈雅抱着雪球走在前面,总觉的好像忘了什么,直到进了林子,才猛地想起自己竟把晌午时救的那个男人给忘得一干二净了。下午一连串事情太多,搅得她头昏脑胀,哪里还记得这件事。也不知道那人恢复的怎么样了,还是先去看看他怎么样了吧,别好不容易花了她一颗解毒丸,最后人又没救回来。

    “雪球,带我去晌午的那个河边。”沈雅在雪球耳边轻轻附了一句,便将它放了下来,让它在林子里给她带路,沈母,沈琰,还有李木见沈雅赶得急,也没放在心上,只当她对这片林子熟悉,所以脚下就走的快了些。

    沈雅一路跟着雪球来到河边,却只看到空旷的土地,地上很干净,什么也没留下,若不是沈雅确定这就是她之前来过的地方,她都怀疑雪球是不是带错路了。不过看情形,显然是那人醒后自己离开了,想起她救得那个男子,沈雅不禁感到有些惋惜,只是,她自己也不知道在惋惜什么,大概,是那个男子长得确实太好看了吧,沈雅在心里想。

    河边有一块空地,刚好月光射下来,将那块空地照的明亮,正好够他们几人休息。

    “娘,咱们先在这里将就一晚吧,明日再做打算,:。”

    也只能这样了,沈母点点头,先将包袱放在地上,然后从包袱里拿了几块饼出来,分给沈雅他们几个,幸亏她当时记得带点干粮,不然今晚她们连吃的都没有。

    沈琰和李木也确实饿了,接过饼,道了声谢,就狼吞虎咽吃起来,沈雅现在没什么胃口,她摆了摆手,对沈母道:“呆会再吃,我先去看看附近有没有木柴,我去捡一些回来,生了火取暖。”看看天色,应该挺晚了,她想,那些家丁即便看见烟,也不一定敢进来,况且这么晚了,她就不信那些人还在守在后山逮他们。

    事实上,沈雅的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了,自他们上山后,村家就号召村民,不要将沈大夫一家的事情宣扬出去,那孙家人确实来找过沈雅,可是好巧不巧,遇见了刘七,那刘七受了沈雅的恩惠,一直寻思着报恩,如今孙老爷亲自带了一群家丁过来,找他问人,他正好撒了个谎说他们一家赶车往城门方向去了。那孙老爷也是个蠢的,带人往沈家搜了一圈,没见着人,果真气冲冲地往城门的方向去了,完全没想到沈雅一家会躲在后山的林子里。

    村里除了张氏,大都是向着沈雅一家的,即便有些没有受过沈雅的恩惠,也或多或少,受村里人的影响,愿意帮忙,所以大家对沈雅一家的行踪,都守口如瓶,没有一个人会透露一丁半点,那张氏自从干了那件事以后,几乎不敢从家里出去,更这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所以也无法将沈雅一家的事情说出去。

    以至于后来温香来查人时,也被村民们装傻充愣一句不知道有这个人,给糊弄了过去,什么也没查到,还害她因为办事不利受主子责罚,虽然是她自愿请罪的。

    沈雅抱着雪球,在离河边的不远处,捡了不少柴,途中她看见了一些野菌菇,蘑菇之类的,很高兴地采了一大堆,想着呆会可以窜起来烤蘑菇吃,虽然没有盐味道会淡些,不过总比吃干呼呼的大饼强,况且难得在山上露营一次,好歹也装出点气氛出来,搞个烧烤什么的,也算是苦中作乐吧。

第五十四章 出林

    清晨,沈雅是在鸟叫声中醒过来的,她睁开眼,缓缓地从铺有衣服的地上坐起身,迷茫地看了一下四周,待眼睛恢复清明之后,她惊讶地发现,李木已经醒了,正他坐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架着火专心致志地烤着什么东西,其他书友正常看:。

    他的袖子挽到胳膊上,裤腿也卷到膝盖上,整个人看上去有些狼狈,衣服上还有点点水渍,由于神情过于专注,并没有发现沈雅醒过来。

    沈雅起身走近时,才发现李木竟然在烤鱼,旁边叶子上,已经放了两条烤好的,发出一阵阵香气,惹得沈雅肚子咕咕直叫,昨晚她只吃了点菌菇,睡了一晚上,肚子肯定饿了,如今李木烤的这鱼,香气四溢,自然惹得她食欲大起。

    “雅儿姑娘,你醒了。”李木在见到沈雅后,专注的脸上露出一丝惊喜,他高兴地将其中的一条烤好的鱼拿起来,递给她:“这是刚烤好,还热乎着,你快趁热吃吧。”

    沈雅确实饿了,见他拿了鱼给自己,也不跟他客气,道了声谢,就在他一旁顺势坐下,不顾形象地大吃起来,一旁的李木则笑的嘴都咧到了耳后,当然,沈雅只顾着吃鱼了,完全没看见。

    雪球这个时候也被香气勾的醒过来,一下子窜到李木和沈雅中间,李木见过雪球的,只当它是沈雅的宠物,知道沈雅对这只宠物的极其喜爱所以二话不说,拿了一条鱼给雪球,笑着对它道:“诺,这是你的。”

    雪球高兴地“吱吱”叫了两声,便用爪子抓过鱼,在一旁大吃起来。

    “李木,你怎么会烤鱼?”沈雅心满意足地吃完鱼,舔了舔唇,也不知是饿了,还是怎的,竟觉得这鱼好吃极了,又香又酥软,虽然没有放盐,但却有鱼特有的鲜美。

    “呵呵,儿时家里没粮,经常和村里的伙伴去田边抓鱼,烤着吃,烤着烤着,就会了。”李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闪过一丝落寞与苦涩,却很快隐去,只带了一丝淡淡的笑容,盯着烤架上的鱼,不知在想什么。

    晨光中,李木的略带苍白的脸,让沈雅莫名产生一股心疼,这股子心疼并没有带任何感情上的色彩,只是单纯的对李木的经历感到同情,:。对李木,沈雅还是心生敬佩的。

    她从小就在优越的环境下长大,爸爸是一家大医院的院长,虽然有了自己的家庭,可零用钱从来没少给,除了缺少家庭的温暖,其他物质上的需要,家里还是能满足她的,从来没有受过苦。

    可是,李木不同,她从小就家境贫寒,不仅吃不饱,还时常受伙伴的欺负,村民们的轻视,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他却依旧能自尊自强,凭借自己的刻苦努力,考取秀才,乃至最后上京赶考。同时改变了伙伴们,村民们对他的态度,这一点,实在不是普通人能办到的。

    想起昨儿个夜里,自己进林采蘑菇,李木在她身后偷偷地跟着,也不吭声,雪球早就在发现李木的时候,通知了她,她见李木只是远远地跟着,并不上前,也没有说破,待她安全回到沈母和琰儿身边后,他才从林子里出来,手里抱着一捆柴,什么也没说。

    琰儿和沈母只当他也去捡柴了,但沈雅知道,李木这是偷偷地跟在后面保护自己。对于他的细心与默默付出,沈雅说不感动那是假的,她确实没想到,这个害羞而内敛的少年,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表达他的情感。

    沈母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副让她异常欣慰的画面,因为女儿正在和她中意的李木坐在火堆边说话,两人有说有笑,画面看上去很温馨很和谐。

    “娘?”沈琰从地上坐起来,就见母亲嘴含笑意地看着前方,他顺着母亲的目光看过去,也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只是阿姐在和李木聊天罢了,沈琰不明白母亲为何这么高兴,叫了她一声,便揉揉眼睛,起身往阿姐那边走去,见地上放着烤鱼,二话不说,便拿了一条,才尝了一口就直说“好吃。”

    待众人都吃好,洗了把脸,收拾干净后,沈雅清了清嗓子,把她的想法说了出来,昨夜她想了一个晚上,觉得再回陆家村已经没有必要,若是从陆家村那个方向出去,要经过城门,孙府的人一定会守在那里,若到时候他们去了,很可能会被逮,所以沈雅觉得,他们只能走孙府的人想不到的那条路,这陆家村乃至陆家镇,只有一条路可以通往去京城的官道,而那条路,他们不能走,所以眼下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冒险试试,从林子里走出去,或者说,让眼前的这条河流,带他们出去,:。这是目前她想到的唯一办法,至于她藏在陆家村的酒,也只能罢了,浪费就浪费了吧。

    沈母听完沈雅的建议,有些犹豫不决,毕竟从林子里走,她还是第一次,况且这林子这么大,不会迷路吗?不过琰儿和李木却非常赞同沈雅的想法,顺着河流向上走,总能找到出口,出了林子,一切就好办了,只要随便在镇上雇俩去京城的马车就行。因为往京城的路大多走的是官道,还是很好辨认的。

    大家这样一商议,便决定上路了。虽然不知道这条河流有多长,也不知道她们要走几天才能出去,不过好在这里有水,食物么,可以麻烦李木多捉些鱼,她也可以和雪球一起出去抓小动物,像兔子,野鸡之类的,雪球的鼻子很灵,可以很快找到那些藏在灌木丛中的动物,沈雅只要往那些小动物身上撒迷药就行了,迷晕了,就拿过来做菜了。虽然是残忍了些,不过非常时刻,非常对待么,不然他们几个非得饿死不可。有时候,沈雅也能在林子里发现一些水果之类的,总之,食物方面不用担心。

    就这样,他们一连走了五六天,终于在第七天的清晨,沈雅他们迎来了第一个路人,沈雅满怀欣喜地跑上前去询问这是什么地方,这才从那路人嘴里得知,这里是南蛮与天朝的交界处,山下不远处,有一个镇,名叫南容镇。

    沈雅听到这,不由大喜,他们终于可以不用走路了….这几天的路程下来,她已经累得身心俱疲,再也走不动了。

    沈母闻言,也欣慰地点头笑了,沈琰更是高兴地满脸傻呵呵的笑容,唯独李木只是抿嘴微笑,并没表现出强烈的喜悦之情,对于他来说,这五六天的路程实在不算什么,他甚至走过更远的路,只要能和沈大夫在一起,做什么他都不觉的累。

第五十五章 路遇妖孽

    沈雅没想到从这个林子出去,竟然到了周朝的边境处,据那路人说,这个地方前段时间还在打仗,只是不知为什么,最近的一场战斗,南蛮的将领,不战而降,周朝大军几乎全胜,前几日便高高兴兴搬师回去了。

    一听到战争,沈雅就想起了自己几天前救的那个男子,他可不就是身着一身战袍么,只是,不知道她救的是周朝的将士,还是那南蛮的将士,不过这些对沈雅都不重要,什么打仗啊,两国纷争啊,对她这个小老百姓而言,实在离得太遥远了,她现在只想赶紧下山,找个地方,好好吃上一顿,再美美睡上一觉,然后雇俩马车直奔京城去。

    好在她身上银两还比较充足,当然,她的这个有钱,也仅限于在陆家村,和乡亲们比较起来,她可能是有那么点小钱,不过一出到外面,她那点可怜的银子,可就实在不算什么了。

    沈雅一行四人下了山,就往南容镇直奔而去。南容镇,地处周朝与南蛮交界处,因为两国人民都会来此买卖做生意,所以镇上比较热闹繁华。这个繁华程度,完全不是沈雅他们这几个从一个穷乡僻壤里出来的人可以想象的,镇上来来往往的,到处都是身着光鲜衣衫的男女老少,有周朝的百姓,也有身着奇装的南蛮人,南蛮人长得人高马大,相貌类似她前世见过的外国人。即便是普通的百姓,穿的也比沈雅他们好。他们几个一来由于连夜的奔波,又没有洗过澡,浑身上下简直狼狈到了极点,再加上他们穿又是一身粗麻布匹,整个人看上去跟叫花子差不多。

    沈雅四人一进镇子,就立刻赶到一股格格不入的感觉。与南容镇上的人比起来,有那么点相形见绌。

    不过,沈雅很快调整好心态,谁没有狼狈的时候,不就是身上脏了点,破了点,简陋了点吗,她现在就去找一家客栈。洗个澡。换件干干净净的衣服,不就行了!

    只是,她显然低估了南容镇的客栈狗眼看人低的程度,一见沈雅他们几人狼狈不堪的样子,竟然都作出了同一个反应,先是一脸轻蔑地把他们从头瞧到尾。然后拦住想要进客栈的他们几人,语气傲慢地问道:“你们有银子么?”

    沈琰和李木见那店小二这样的态度,都气的脸色铁青。沈母则站在一旁唉声叹气,沈雅冷着脸换了好几家客栈,全被同一个理由拒在门外。最后她实在没办法,一脸怒气拿了五两银子朝那店小二扔过去,才终于让那店小二放他们进去。

    那店小二原本看沈雅他们四人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打定主意认为他们肯定没钱,却不想这其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竟直接朝他扔了五两银子过来,小二捡起地上的银两,脑子就开始飞速活动起来,虽然五两银子在他们这里不算多,不过一个小姑娘身上就有这么些银子,那旁边那位大娘身上指不定还有不少银两,看来这是个大客户。店小二心思飞转,刚才还一副瞧不起人的势力嘴脸,眼下立马换上了一副小心翼翼讨好的模样:“够,够了,几位客观请,请。”说完,一脸狗腿地将她们四人引进屋,找了一个比较好的位置让他们坐下,然后殷勤地告诉她们,店里有些什么吃的,询问他们要点些什么菜?

    沈雅无视那小二谄媚,抬头朝对面的母亲,琰儿,还有李木要吃什么?沈母粗茶淡饭吃惯了,也不拘吃什么,只要随便点些能饱肚子的就行,沈琰第一次进客栈吃饭,也不知道要点什么,而李木则更不会挑剔了。

    沈雅见他们这样,叹了口气,抬头对那店小二道:“来一盘芙蓉大虾,五香牛肉,一叠酱黄瓜和一盘青菜。”点完后,想了想,觉得四个人四个菜或许不够,再说他们这一路奔波劳累,也应该吃些好的补补,于是她又添了一道菜:“再给我上一份老火炖鸡汤。”

    “好嘞,客官请稍等,菜马上就来。”那店小二一听沈雅点了这么多菜,顿时喜得眉开眼笑,连连道了句菜马上就来,马上就来,这才下去传菜。

    “雅儿,你咋点这么多菜?咱们吃得完吗,而且,那么多菜,会不会很贵?”沈母见沈雅一口气点了五个菜,心里有些着急,她虽然知道女儿这一年多是存了些银两,可也不能这样乱花呀。于是她颇为忧心地问道。

    沈雅心知母亲的担忧,不过她刚才进门的时候,趁那店小二口若悬河地介绍店里的菜时,瞄了一眼那个竖在角落里的牌子,牌子上介绍的是这个店里的菜式,以及价格,她知道小二故意介绍了一些店里较贵的菜,也不戳穿她,只要她心里有数就行。她点的那几个菜,算下来,最多也就五两银子,这还在她的预算范围之内。

    明日她们就又要赶路了,趁着今天在镇上休息一日,好歹让母亲,弟弟,还有李木吃顿好的。包袱里沈雅藏着一百多两银子,这是她一年问诊下来的全部积蓄,里面有一部分是沈雅卖草药得来的银两,还有的就是给镇上那些达官显贵看病的时候赚来的,普通百姓,沈雅都是本着能帮则帮的心态,几乎没赚什么钱,没倒贴就不错了。

    这一百两银子,沈雅早就已经打算好了,除去雇马车,以及路上的吃穿花销,到了京城,起码也能剩下个五六十两,到时候,她再偷偷地卖掉一支上好的人参,凑够了银两,她想开一间药铺,她总不能就这样坐吃山空吧,雪球袋子里的药材多的数不胜数,不好好利用一番实在太可惜了。

    其实在路上的时候,沈雅就已经仔细分析过了,她们身上钱不多,若想在京城扎根,仅凭她赚的那一百两银子,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就好比你一个身上揣了一万块钱的人。没有任何作为,就想在上海北京扎根一样,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所以沈雅想偷偷用卖掉的人参赚的钱,在京城盘下一家铺子,开个药铺。一支千年以上的人参,卖个几千两,沈雅觉得还是可能的,毕竟这样上好的人参不多见。她以前在电视里见过那些宫廷里动辄赏赐的也不过是只有几百年的人参。当然。要卖人参,她也得好好准备考察一番才能行动,不然贸贸然去卖参,不被盯上才怪呢。

    沈雅对于上京有自己的计较,不过沈母的表现,就有些奇怪了。她几乎没有任何反对地默许了一家人上京,是她太信任自己这个女儿,还是母亲心里另有打算?她知道沈母大多数时候。会不自觉地让她来拿主意,可是这么大的事情,她竟然一点不反对就答应了。这也太奇怪了,要知道,上京对于她这几个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几乎没有见过任何世面的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与太多不确定性。她怎么就能毫无意见地答应呢?沈雅觉得,沈母在上京这件事中,可能也有什么瞒着他们。更或许,母亲也许和赵铁赵大叔他们一样,曾经也是京城人士。当然,这只不过是沈雅的胡乱猜测,并不能肯定,除非母亲亲口告诉她,否则这所有的猜测,也只是猜测而已。

    一顿饭,和沈雅预料的差不多,五两银子不到,还好,不是很贵。

    只是,这所谓的不贵,似乎只有沈雅这么认为,因为在结账的时候,沈雅清楚地看到沈母脸上的肉疼,以及沈琰和李木一脸呆滞的神情。

    哎…好吧,她这一次确实有些大手笔了,一顿饭,吃了几乎陆家村村民们小半年的收入,不过,能让母亲补补身子,能看到沈琰脸上心满意足的表情,以及李木狼吞虎咽的狼狈样,想想也觉得挺值的。

    “沈,沈姑娘,这,这是饭钱。”沈雅先结了饭钱,然后让小二给他们开了两间房,她和沈母一间,琰儿和李木一间,正打算招呼大家回房休息,顺便洗个澡,回头却见李木一脸尴尬地递过来一大堆碎银,还有一部分是铜板,足足有二两银子差不多。

    沈雅抬头看了一眼一脸局促的李木,低叹了口气,想了想说道:“先欠着吧,等你有了钱在还给我罢。”她心知沈琰家境贫寒,他爹娘凑了这么些银子给他上京赶考不容易,而李木的性子她了解,不喜欢亏欠别人,当然蹭饭除外,那些日子,因他和琰儿接触比较多,她对他还是有些了解。其实她既然答应了李木跟他们一起上京,就没打算要他一分钱,再说,这几天他每日下水抓鱼,给他们做烤鱼,做的已经够多了。虽然这鱼不要钱,可到底是李木一大早受寒受凉地扎在水里抓上来的,沈雅谢他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斤斤计较他这么点银子。

    只是,李木也是个自尊心强的,若不收他要银子,肯定会觉得心里难安,所以沈雅找了个借口,让他暂时先欠着,等有钱了再还。

    “是啊,李木,快把银子拿回去,大娘家还不缺这点银子。”沈母也在见到李木执意要还银子的时候,出声劝阻,她早就把李木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哪里会额外让他拿银子出来付饭钱。

    “好。”李木不笨,自然知道沈雅一家对他的恩情,他不是个矫情的人,见沈雅和沈母都这么说,自己也不再坚持,只微笑地把银两收起来,贴身放好,连带这一份情,一起放好。

    沈雅回客房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后,便去隔壁找琰儿他们。她要和母亲出去雇马车,顺便买些在路上吃的东西,她想问问琰儿有什么要带的?

    琰儿和李木也才洗完澡,正坐在房间里看书,见阿姐过来问他要什么,只是摇头,说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东西都带齐了,不缺什么,沈雅又问了一旁李木,他也含笑摇头说没有。沈雅见两人一副专心致志,埋头苦读的样子,也不在打扰他,关上门,就下楼了。母亲已经在楼下等她,两人相携一起去了集市。

    南容镇商铺林立,到处都是叫卖声,有南蛮人,也有周朝的百姓,在这里,似乎看不到战争的影子,百姓们脸上大都洋溢着喜悦。虽然这个现象沈雅总觉得有些反常,不过她也顾不了那么多,现在她只想直奔那雇马车的地方,然后买完路上吃的干粮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回去,回去睡觉,因为她真的很累。

    沈雅挽着母亲,走在南容镇的街道上,这一路上总能听到百姓一脸崇敬地谈论什么哈里木王子,不管男女老少,只要是谈到他,都会露出一脸仰慕的神情。

    哈里木?沈雅乍听到这个名字,差点笑出声,哈里木王子?她还哈利波特呢,究竟是什么人,竟能得到老百姓这样一片赞扬?而且貌似听这个名字,不像是周朝的人,倒像南蛮人的名字,这个小镇,不是周朝的地盘么,怎么周朝的老百姓,会一个劲地夸别国的王子?王子这个称号,一听就知道是他与南蛮国有着较深的渊源。

    “哈里木王子来了,快看,哈里木王子来了!!”沈雅本来还在对这件事感到疑惑,忽然听到人群中有人大喊了一声,然后就见整个镇上的百姓骚乱了起来,大家纷纷扔下摊子,原本还在赶路的人,一听这个名字,也立刻转头往回赶。场面一下子就混乱了起来,人越涌越多,偏偏沈雅和沈母还夹在最中间,被人群挤得差点透不过气来。

    “哈里木王子,哈里木,哈里木…”人群围在街道两侧,开始激动地朝街道中央叫喊,更有女子激动地差点昏倒。

    沈雅被人挤得动不了,索性不动了,把头伸长了往街道上看,她倒想看看,这个叫哈里木的人到底是何方人士,引得这么多人为他倾倒。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沈雅也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有那么一瞬间,沈雅甚至感觉呼吸都停止了。

    好妖孽的男人!!!

    一辆极其奢华的马车上,只见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子,就这样如此放荡不羁地侧身半卧在华丽的莲塌上,黑色华贵的鎏金长袍,左耳上缀了一颗紫色耳钻,高贵地让人不敢直视,男子俊美的脸上带着慵懒而邪气的微笑,如炬的目光随意往哪一扫,就让人觉得心脏跳漏了一拍。

    感觉自己心跳在加速,沈雅深呼吸一口气,努力稳住心神,让自己恢复正常。

    这样浑身邪气,却又俊美得惊天动地的男子,实在太可怕了,她飞快别过眼,不敢再看下去,怕自己多看一分,就陷进去一分。

    之前救得那个男子已经长得够俊美了,没想到这个还要比他更甚。只是,眼前这个男子,眉间带了几分阴柔与慵懒,还带了几分这个世界的不屑一顾与张狂,仿佛整个世间都不在他眼中。而沈雅之前救得那个,则多了几分阳刚之气,也更沉稳些。(未完待续)

第五十六章 路遇妖孽二

    沈雅现在很好奇,为什么哈里木会这么受百姓欢迎,难道只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不可能吧!因为长得好看,受女人欢迎,她还能理解,可是这大街上可不止女人,男的,老的,少的,都有,总不会男人也因为美色而喜欢男人吧?好吧,这个世界或许也有那么几个断袖,可总不会全是断袖吧?还有,难不成老人家也喜欢美色???

    弄不明白,沈雅只好找周围的人问问,可惜大家都的目光都聚集在马上的那个妖孽身上,沈雅问了几个人,都没人理她。无奈之下,她只好作罢,想从人群中抽身离开,继续办她的正事。

    “娘,咱们回去吧。”沈雅转身,正想拉着一旁的母亲离开,可是回身一看,身旁哪里还有母亲的影子,早被人群不知道冲到哪里去了。

    “娘!!!”沈雅见母亲突然不见,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她脸色有些苍白地在人群中四处张望,企图寻找母亲的影子,可是人太多了,她根本就看不清楚。

    这人山人海的,母亲会被冲到哪里去呢?沈雅急的手心都沁出了冷汗,她们第一次来南容镇,母亲对这里又不熟,万一她找不到回来的路怎么办?

    都怪那只该死的妖孽,没事出来晃荡什么,不知道自己会造成交通堵塞吗?

    沈雅越是着急,越想不出办法,各种负面的担心一下子涌上心头,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显然是忘了,沈母不是小孩子,不会笨到连个路都不会问,连住的客栈都找不到,平日里沈母虽不大拿主意,可到底年纪摆在那里。阅历是肯定有的,断然不会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沈雅显然是担心过头了。

    哈里木坐在马上车上,有些困倦地看着周围百姓兴奋地呼喊,那一张张无知的脸上,写满了对他的仰慕之色。

    不错,在哈里木眼里,这群人就是无知而愚蠢的。他不过是无聊,顺手做了一件小事。没想到竟然换来了这群人如此的敬仰。

    南容镇地处南蛮与周朝的交界。经常会有南蛮的皇室来这里烧杀抢夺百姓的财物。这其中,要以他名义上的二哥——南里希最盛。这里的官府害怕南蛮的皇室,对于他们的掠夺,几乎不敢有任何反抗,甚至那管辖南容镇的县官,也与二哥联合起来。一同抢夺百姓。

    他哈里木向来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对于南里希的那些行径,向来不管不问。只是,他千不该万不该惹到自己,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虽然这个人与他无冤无仇。可是谁让他偏偏说了不该说的话,惹怒了自己,他哈里木的手段,在南蛮皇室也是出了名的,他若是要对一个人下手。向来不会心慈手软,而他的二哥,就是因为一句错话,至今仍然躺在床上。

    父皇对他心里有愧,对这件事只是小惩大诫罢了,反正他儿子多的是,不缺这一个。

    不过因为这件事,让南容镇的百姓将结束他们凄惨命运的全部功劳,全都算在了他头上,甚至还做了一块匾对他歌功颂德。而他一边占据了二哥从南容镇百姓身上抢夺来的全部金银,以及各式各样的美女,另一边,又享受着南蛮百姓对他的仰慕与崇敬。

    既然这群无知百姓愿意对他无条件诚服,他自然也不会拒绝这等好事!

    另外,这一次,两国交战,作为将领的他,又因为无条件投降周朝大军,让南容百姓免受战乱之苦,更是赢得了这群人的拥戴。而这,只不过是他与赵谨合作的第一步罢了!

    这次投降,导致他不得不以南蛮皇子的身份,作为人质,前往周朝。

    父皇为自己无条件投降的事情大怒,周朝作为获胜方,要求南蛮交出一位皇子,作为人质,而他,自然而然地被朝中大员作为挡箭牌推出去。朝中对于让他以质子身份出行大周朝,几乎一片赞同声,父皇想反对都不行。这其中,以皇后娘家的势力呼声最高,几乎带动了朝中所有的大臣。他当然知道皇后打的是什么主意,既然她这么想让自己离开南蛮,那他就顺了她的意。

    反正,这也不过是他与赵谨之间早就达成好的协议。他诈降,又以质子身份上京,助他得到他想要的,而作为交换条件,等他大事已成的那天,必须无条件借兵给自己,让他回南蛮,夺回他应有的一切!

    对于南蛮的一切,他早就已经没有任何留恋,有的,只是那埋藏在内心深处越来越浓烈的恨意!

    对,是恨意!

    她的母妃,因为是周朝人,哪怕父皇再喜爱,最后还是被皇室内外的那群人逼得走上了绝路。当时的他,才只有五岁,却在皇宫里受尽各种欺辱折磨,他忍辱偷生,却因着受父皇喜爱,而被皇后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多次派人暗杀。

    后来,他无意中得知,他的母妃,根本不是自杀,而是被皇后派人投毒杀害,而他的父皇,竟然早就知道,却有碍于皇后族中实力,加上废后会引起朝中大乱,不愿为母妃报仇!

    得知此事后,强烈的仇恨盘在胸中,让他无法纾解,一夜之间,他性格大变,由原来的懦弱皇子,变成了朝中上下,人人害怕的恶魔!朝中官员,哪怕再受器重,后宫妃子,再受宠爱,只要惹怒了他,照样被处于各种残忍的极刑。父皇因对他心中有愧,对这些事情,能闭一只眼,就闭一只眼,只要不动摇国之根本,这些官员,女人,随他处置。

    这一次,他很清楚,父皇不想让他去大周朝当质子。周朝与南蛮两国关系不好,若是两国再次交恶,那么作为质子的他,势必会有生命危险。

    可惜,这个高坐在朝堂之上的人,早已不是他曾经敬爱的父皇,他现在对他只有恨!又怎么会顺了他的意??这一次从周朝回来,他不仅要铲除皇后包括其母族的全部势力,更要将整个南蛮,夺回自己手中。

    哈里木想到这,心中恨意渐渐袭来,手中的茶杯也被他不自觉地捏碎了,直到鲜血顺着手臂流淌下来,旁边侍女惊呼,他才反应过来。

    哈里木这才注意到自己手受伤,他将碎了的茶杯放下,任由侍女给他处理伤口,自己则懒懒地侧卧在榻上,打了个哈欠,有些无聊地看着底下的百姓。马车噜噜驶过南容镇的街道,两边站满了前来围观的百姓。

    就在这时,哈里木眼睛扫过一个身着一袭青衣的女子,女子似乎对马车上的人并不感兴趣,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只是在人群中一脸焦急地寻找着什么。

    难得能见到与南容镇百姓不一样的神色,哈里木玩味地挑了挑眉,在他的印象中,哪怕是再美的女人,见到他也会目露呆滞,这个女子倒是特别,眼神竟然如此清明,清澈。

    她看上去年纪不大,约莫十五六的样子,模样并不漂亮,顶多算的上是清秀,这样的容貌,根本入不了他哈里木的眼,他的府中,有着各色各样的美女,这样的小豆芽,连给他塞牙缝都不够。

    所以,哈里木只瞧了一眼,便再没有看下去的**,正想转头看向别处,却突然瞥见,那女子腰间背包上一颗白色的小脑袋正露在外面,好奇地四处观看,一双滴溜溜的眼睛乱转。

    哈里木见到这颗小脑袋,眼神立刻暗了下来,他几乎没有任何征兆地突然起身,运功朝那女子飞了过去,然后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之际,他已经抓了那女子飞身进了马车,帘子也顺势放了下来。

    “你是谁,怎么得到这只动物的?”哈里木回到马车,一脸阴寒地撅着沈雅的下巴,眼神含冰,语气森冷地问道。另一只手,则抓着沈雅包包里的雪球。

    沈雅本来还在四处焦急地寻找沈母,哪晓得自己突然之间,就感觉被人提起来,然后眨眼功夫,她竟然上了妖孽的马车??还被他压制着动弹不得。

    哈里木现在心里也觉得很奇怪,这个穿着普通,长相普通,浑身上下,没有一处让他看的上眼的,唯有一双眼睛灵动有神了些,怎么会得到他们南蛮国的圣物——铃龙?

    铃龙是南蛮国的圣物,由大祭司看管,前段时间祭祀处传来消息圣物铃龙不见了,当时举国上下一片恐慌,在他们看来,圣物铃龙消失,预示着南蛮将要遭受可怕的灾难。

    他一向对祭祀不感兴趣,更不知道这铃龙有什么作用,只有在一次无意中看到过圣物铃龙的画像,与眼前这个在他手上挣扎不停的小家伙一模一样。

    沈雅被他遏制着不能动弹,见他抓着雪球的脖子不放,心里很是气愤,雪球是她的,这只妖孽凭什么这样对它?还问她雪球是哪里来的,她凭什么又要告诉他??

    沈雅死命地想要挣脱他的手,却换来他更用力的遏制,下巴被用力撅着,疼的她眼泪几乎要留下来。

    “你放开我!”沈雅压低声音,警告道,她眼睛怒瞪哈里木,手却悄悄地深入包包,企图在他不注意的时候,拿出银针,给他来上一针。

    “说,铃龙怎么在你手里?”哈里木已经对眼前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失去了耐心,脸上寒气越来越重,声音也更冷了。若不是想知道铃龙的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早就一掌拍死这个女人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七章 逃脱

    “什么铃龙,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沈雅忍着怒气,对上哈里木的眼睛,冷冷道。虽然她努力想让自己冷静下来,也分明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很危险,他绝对有能力杀了自己,可是她就是痛恨别人用这样的语气,这样的方式强迫自己。况且,他问的是雪球的事情,她又怎么会告诉他?

    她现在已经是雪球认定的主人,哪怕雪球曾经属于南蛮,她不会让它落入别人的手中。

    她强迫自己不要屈服于他的淫威之下,一手不动声色地将一根银针夹在指间,伺机而动。

    “女人,我警告你,别挑战我的底线。”哈里木忍耐已经到了极限,他幽暗的眸子里射出一丝杀气,俊美的脸上,结了层寒霜,嘴角却挂着残忍的微笑。对于女人,他向来没什么耐心。

    沈雅静静地看着他,努力不让自己被他身上散发的杀气所慑,镇定道:“好…我告诉你…”

    对于眼前这个女人的突然顺从,哈里木感到意外地挑挑眉,之前见她一副抵死不说的绝强模样,他还在想着要不要用些非常手段,不过现在看来,是没有必要了。

    女人,果然是无趣的东西。

    哈里木嘴角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手也不自觉地松了下来,他懒懒地看着她,漫不经心道:“那就说吧,把你知道铃龙的事情,全都说说出来。你最好别在我面前耍什么花样,否则,我会让后悔!”

    “好…”沈雅乖顺地答应道,脸上却突然露出一抹奇怪的笑容,哈里木正待反应,却猛地感觉胸口传来一丝刺痛,痛意一下子传遍四肢百骸。逼的他不得不松开禁锢她的手。

    沈雅趁哈里木松手之际,飞快抢过他另一只手里的雪球,抱着它,转身掀帘从马车上跳了下去。

    南容镇的百姓本来就被刚才的变故弄得云里雾里,愣在当场。现在又突然间见一身着青衣的女子怀里抱着一只动物,从马车上跳下来。众人见此,当场爆发出一片哗然,更有暗恋哈里木的女子。对那跳下来的女子怒目而视。似乎没想到这个长得这么普通的女孩,能上哈里木的马车。

    哈里木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个该死的女人已经跑了,他低头看了看他的胸口,发现胸口上不知何时,扎了一根银针。好巧不巧地,那女人扎的地方,正是他胸口的内关穴。怪不得他的心脏会突然刺痛。

    该死!!哈里木低咒了一句,猛地掀开帘子,见那女子正死命地抱着铃龙在路上狂奔。眼看就要没入人群,哈里木忙转头对身旁几个侍卫恶狠狠地道:“还不快追!”

    “是。”那侍卫得了主子的命令,终于反应过来,撒腿朝沈雅追过去,哈里木也从马车上下来。目光冷冷地盯着越来越远的人影,嘴角划过一丝玩味,眼里更是流露出一丝遇到猎物的兴奋。他把玩着手中的银针,目光闪烁不明,这个女人似乎会医术。

    沈雅抱着雪球在前面狂奔,感觉后面传来一阵骚动,往后看了一眼,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她的身后,竟有四五个身穿南蛮士兵服的人在追她,而且就要被追上。

    眼看那女人快要被逼入绝境,哈里木双手环胸,满意地看到她回头时脸上露出的慌乱。他倒要看看,这个女人还能往哪里跑。

    不过,哈里木显然是低估了沈雅的智商,就在他看到沈雅马上就要被士兵抓住,却见她突然从包包里拿出钱袋,然后毫不犹豫地往空中一抛。铜板,银两,从钱袋里撒出来,在空中旋转一圈,成抛物线的姿势滚落在地上,发出一阵叮咚的清脆的声响。

    “捡钱啦!!”只听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然后就见街道两边的百姓疯狂地朝那钱袋撒向的地方跑去。而原先那几个追赶沈雅的官兵,则被这群捡钱的百姓挡住,无法上前。仅仅是慢了两步,却已经足够沈雅逃跑了。

    很快,沈雅钻出人群,朝街边一个拐角处跑去,没一会,人就没影了。

    没想到她最后竟然和自己玩了这么一个把戏,哈里木拧紧双眉,看着她消失的地方,突然“呵呵呵”对笑出声来。

    听到他从胸中震出的笑声,在一旁服侍的侍女暖玉却惶恐地低下了头,她知道,这是主子发怒的前兆。

    “木泽,你去查一查这个女子的来历。”见那女人已经消失不见,哈里木也不再街上停留,转身上了马车,放下车帘,坐定后冷冷地朝空中说道。

    “是,主子。”话刚说完,就见马车外传来一阵衣服摩擦的轻响,然后一个低沉的男声从帘外传进来,那男子答应一声,便又飞身离开了。

    “暖玉,你对铃龙,了解多少?”哈里木此刻又恢复了之前的慵懒,他侧身卧在榻上,眼睛半阖,一脸惬意地享受着暖玉给他捶腿。

    暖玉名义上是哈里木的侍女,事实上早就已经是他的女人,哈里木因喜欢她的温婉乖巧,又极聪明,所以时常带在身边服侍。

    “奴婢知道的不多,以前听宫里的人说过,南蛮圣物,有治愈百病,统领万兽的本领。几百年前,南蛮的祖先正是靠着铃龙打下了江山,所以才将铃龙奉为圣物。”暖玉非常恭敬地答道。

    “哦?不过区区一只顽兽罢了,怎会有如此能耐?”哈里木显然不相信暖玉说的关于铃龙的事情,不过一个传说,没人亲眼见证过,怎可当真。说南蛮的江山是靠一只动物打下来的,这样的说法,更是荒谬不可信!

    听了侍女说了一些关于铃龙的事情,哈里木反而对它失去了兴趣。现在,让他更感兴趣的,倒是那个出乎他意料的聪明女子。

    沈雅一路狂奔,足足跑了两条街,才终于甩掉了后面的尾巴,转头看看身后,确定没人跟来,她这才停下脚步,抱着雪球,大大地喘了口气。

    好险!沈雅有些后怕的抱紧雪球,看那人分明是认识雪球的,还叫它什么铃龙,这是它的真名么?她有些好奇地低头看了眼怀里到现在还在瑟瑟发抖的小家伙,看样子显然是吓坏了。

    那个男人,虽然长得极美,却如罂粟般,美则美矣,却是致命的。她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和平年代,即便到了异世,也不过是在一个贫穷的山村,那里民风淳朴,断然不会让人感到有什么危险,哪怕是蛇蝎如张氏,也没让沈雅有那种怕极的感觉。可是,这个男人,却第一次让她知道了什么叫杀气。那种寒如骨髓,如置冰窖的感觉,她再也不想体会,一次就够了。

    危机解除,沈雅抱着雪球往雇马车的地方赶去,那个危险的男人这么紧张雪球的事情,会不会是知道雪球的秘密?若是这样,他会不会派人过来将雪球抢走?沈雅越想越害怕,抱着雪球急急忙忙在街上问了哪里有雇马车,就朝着那个方向跑去。这里是那个男人的地盘,太危险了!她必须立马带着雪球还有一家人尽快离开这里,免得被那男人查出他们住的地方,将雪球抢走!

    至于沈母,她现在倒也没那么担心了。她根本就关心则乱,忘了母亲是大人,怎么可能连回客栈的路都找不到,随便在路上找一个路人问问就行了。她们所在那家客栈地处南容镇的中心,应该有不少人认识。

    沈雅雇了马车赶到他们住的客栈时,沈母已经在客栈门前焦急地四处张望。见沈雅回来,焦急的脸上终于笑容,她松了口气,迎上前去握住沈雅的手道:“终于回来了,让娘好一阵担心。”

    这时候,沈琰和李木也一脸疲惫地从外面回来,见沈雅站在门口,都一脸喜意地跑上前去。

    “阿姐,你终于回来了,我和李木找了你三条街,都没找到你,担心死我们了。”沈琰看到沈雅回来,心中的一颗石头终于落地。李木站在沈琰的后面,见到沈姑娘平安回来,暗自松了一口气。

    沈雅见到他们,自然也很高兴,她刚才几乎是从鬼门关里挣脱出来,再次见到家人,才她砰砰直跳的心平静下来。

    不过眼下不是放松的时候,她必须带着母亲,弟弟,还有李木赶紧离开南容镇。不然若是那个叫哈里木的很快找上来,她和雪球都得玩完。

    “娘,路上吃的东西和用的东西都买好了么?”

    “买好了。那时候与你走散后,我四下找不到你人,就先去买了路上要用的东西。”

    “那好,咱们收拾收拾,现在就走。至于原因,路上再说。”沈雅此刻显得有些焦急。

    沈母他们虽然不明白沈雅为什么突然决定现在走,不过见她如此紧张,也知道可能发生了什么事。于是几人都上楼收拾好东西,结了账,坐着沈雅雇来的马车,直奔城外。

    “主子,属下已经查到,那女子是从边界林子里出来的。林子的另一头应该有个村庄。女子身边还有三个人,现在正要离开南容镇,前往京城。”

    “哦?京城么?”哈里木在书房,一脸兴味地咀嚼着这两个字。

    “主子,要不要我去把她抓回来么?”木泽不明白主子的意思,于是试探地询问道。

    “不用,你下去准备准备。咱们,也该上京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八章 京都

    正值周宗在位三十七年。京都汴城物阜民丰,各地商人云集,每当东西市开市之时,摩肩擦踵,挥汗如雨。繁华的都城,车水马龙,门庭若市。大街上叫卖声,吆喝声连成一片。街道两旁商铺林立,琳琅满目的商品看的人眼花缭乱。酒楼里,小二端着酒菜飞快地穿梭着,时不时传来百姓们高亢的议论声,谈笑声与碰杯声。

    一辆马车从宽敞的街道上疾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却无一人注意。在都城,到处都是疾驰的马车,百姓早已见惯不惯了!

    “娘,咱们就选这一家吧。”马车在一家客栈门前停下,上面下来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女孩,身着一件白色碎花长裙,皮肤白皙,长相清丽,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

    此刻,她正微笑地对马车内的人说话,一颦一笑都透着清秀灵雅。

    “好。”从马车上又下来一个身穿灰衣的妇人,那妇人面目慈祥,嘴角含笑,看上去很好相处。妇人下车后,上面又下来两个年纪差不多大的书生,一个身着一件青衣,一个身着灰衣。两人下车后,那车夫便收了之前那女孩递过来的银两,重新驾车离去了。

    终于到京都了!!

    沈雅一行四人,在坐了整整一个月时间的马车后,终于到了周朝的都城——汴城。

    看着街道上来人来往,一派热闹繁华的景象,沈雅竟觉得恍若隔世一般。

    “咱们进去吧。”沈雅背着包袱,在客栈门前站了一会儿,感受了一下京都的热闹与繁华后,便朝客栈内走去。她现在很饿,很困,很想吃完东西睡觉!

    沈雅他们一进去。就有小二热情地迎上来给他们带路。到底是都城,百姓的素质要比偏僻的地方来的高很多。这一次进客栈,他们几人与以往一样的打扮,不但没有遭到不平等待遇,反而让他们有些受宠若惊。小二的热情确实让人觉得很舒服。

    客栈的大厅内,挂着一块很大的匾额,上面写着四个烫金大字:客人至上。

    有那么一瞬间,沈雅甚至怀疑这家客栈是不是某个穿越人士开的?怎么服务理念这么的现代化。竟然懂得顾客至上的道理。怪不得这家客栈名气这么大。

    这是沈雅在路上问了好几个路人。才确定下来的一家据说是不错客栈——云来客栈,是一家比较平民化的客栈,价钱很公道。

    客栈里此刻坐满了人,小二带着她们找了好几圈,才找到一个角落的位置。这里面坐的,几乎都是从全国各地来京赶考的考生。几人围坐成一圈。高谈阔论,谈政治,谈国事。几乎无所不谈。这其中,沈雅听到他们谈的最多的,便是当今的大皇子与三皇子的党派之争。

    还有一些书生会谈谈自己对治国的想法。以及对一些官员的评价。

    这个朝代比她想象的要言论自由!沈雅有些惊奇。不过到底还是皇权至上国度,虽然敢明目张胆地谈论皇子,却没人敢对皇帝作评价。

    沈琰与李木也是读书人,显然对政治国事也很感兴趣,所以一进客栈开始。两人就竖起了耳朵偷听。听到关键处,竟也跟着点点头,一脸赞同的模样。

    沈雅看他们二人一脸激动的神情,心里感到好笑,却又觉得庆幸:自己是找对客栈了。

    吃过饭,她和沈母直接上楼休息去了。沈雅和李木则想呆在客栈下面,与那些考生一起聊聊,相互认识认识。之前在路上的时候,两人还一副困倦模样,现如今则跟打了鸡血一般的兴奋。

    沈雅见他们二人这样,也就任由他们去了,到底还年轻,哪怕平时装的再深沉,遇到与自己年纪相仿的,也就露馅了。沈雅挽着母亲的胳膊,带着一包行李,上楼洗澡睡觉去了。幸好这间客栈够大,而一些家境富裕的子弟又不屑住在这里,所以他们运气还有房间住。

    不过老是住客栈肯定不行。沈雅想过了,等她和母亲休息够了,就出去找房子。买房的话,她们暂时没这个钱,都城的房价,就跟她前世的北京城一样,要比其他地方贵很多。她现在手上只有几十两银子,最多只能先租个房子住住,等安定下来了,她想办法卖掉一支人参,再做打算。

    第二天一大早,沈雅和母亲吃过饭,就神清气爽地出去找房子了。沈琰和李木则呆在房间看书。

    京都汴城与唐朝时期的长安很像,这个年代,城市的市与坊是分开的。也就是做生意的,有做生意的一处地方。而住宅区是另一处地方。所以沈雅要找房子,就必须去那所谓的住宅区看看。也不知道古代有没有类似的中介机构,不然她直接去问问得了。

    她和沈母两个走了一圈的坊街,也没找到有人出租房屋。没道理啊,她记得自己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古代很多人都因为买不起房子而租房,包括唐朝有名的白居易老先生,他租房就足足租了十八年,所以说坊街租房的地方应该很多啊。

    难道,这个朝代与她所熟知的不同?沈雅很纳闷地想。

    不过,再沈雅看到巷子里走出不少抱着书的书生时,她终于明白了。这房子全给上京赶考的书生租掉了。

    “雅儿,现在怎么办?”沈母大约也看出了蹊跷,知道现在这个时候,想租房子比较困难。可是住在客栈,又不是长远的办法。琰儿和李木住住也就算了,她们母女老是住客栈,到底会惹来是非闲话。

    “娘,别急,咱们再转转看。”她就不信了,这坊街这么多的房子,就没有人再出租房屋。

    也只好这样了。沈母点点,继续和沈雅找房子。两人又转了好几处地方,总算黄天不负有心人,让她找到了一户人家。

    这是一户比较特别的住户。户主家只有女子,没有一个男丁,也正是这个原因,所以户主不愿意把房子租给赶考的书生,这样不方便,也会惹来街坊邻里的闲话。所以房子一直空着。

    沈雅看到墙上醒目的红纸黑字——房屋出租,满怀欣喜地敲了这家住户的大门。

    敲了好一会儿,才听门吱嘎一声开了,从里面透出一个小脑袋,是个小女孩,梳着两个小辫子,长得挺可爱。

    “姐姐,你找谁?”小姑娘看到不认识的人,显然有些害怕,怯怯地露了一个脑袋就不肯在出来。

    沈雅没料到出来开门的会是一个小姑娘,顿时一愣。沈母同样也没料到。两人相视一眼,不知道说什么。半天才听沈雅柔声道:“小妹妹,请问是你家租房子么?”

    小女孩一听是租房子,转头便朝里喊道:“祖母,有人租房子。”

    话刚落,就听里面传来一声“来了。”紧接着,就见一身着簇新的藕合色短襦,黑色长裤的老妇人从里面出来,然后把门大开,见外面站着的沈雅母女,一双精明的眼将两人从上到下看了个遍。

    “大娘,你们这里有房子租么?”沈雅努力忽略眼前这个妇人给她带来的强烈不适感,扯出一个自认为亲和的笑容问道。

    “有,十两银子一个月。”妇人将她们二人扫视完以后,面无表情地冷冷道。

    妇人看上去很冷漠,总板着一张脸,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不少痕迹,一双手上满是老茧。看这老妇人的样子,似乎生活过的并不如意。只是,她明明有这么大一座宅子,而且,瞧她身上的衣服,簇新的,样式也是时下比较流行的。

    沈雅心下觉得疑惑,却也不想去窥探别人的事情。眼下,她只关心如何能以便宜的价格租到房子。十两银子太贵了,况且她都没看一下房子到底怎么样,要是不满意,她是绝对不会租的。

    现在她身上只有五十两银子。除去租房子的银子,她和沈母吃饭要钱,沈琰和李木住客栈要钱。她想过了,沈琰和李木还是住在客栈比较好,那里有与他们一样的考生,大家可以多交流,思想碰撞带来的结果是思维的更加活跃,比整天呆在一个地方死读书要强的多。通过交流,可以接受新的思想,获得新的知识。这也算是变相的头脑风暴法吧。离科举考试还有半个月不到的时间,这半个月里,让沈琰和李木可以通过与别人的交流保持思维上的活跃度,这是很必要的。

    云来客栈一日的花销是五贯钱,两人加起来一天就是一两银子,半个月就是十五两银子。剩下的三十五两,除去租房的钱,她还要和母亲购置家具,采办一些生活必需品。这样算下来,银子很可能不够花,所以她不得不与那妇人再讨价还价一番。

    只是,那妇人显然是看准了沈雅她们急需房子,半点不肯松口。

    “不行!没有十两我不租。”

    妇人的防备心很重,一开始见到她们,就表现地很戒备。沈雅深知这样谈判,结果肯定是对她不利的。想要与人谈判,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让对方放下对自己的戒备。(未完待续)

第五十九章 谈成

    可是,该如何让她放下戒备呢?沈雅念及此,忍不住低头沉思。

    一旁的沈母见沈雅露出凝重的表情,知道她是嫌租房的价格太贵,而那老妇人又半点不肯降价。低头想了想,上前温和地对那老妇人笑道:“老姐姐衣服上的图案甚是精致,看着像咱们大周朝数一数二的雕绣?”

    那老妇人原本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沈母这话一出,却立刻引起了她的共鸣。

    只见她低头摸了摸短襦边上的图案,欢喜道:“是啊,没想到你也认得雕绣。这是我女儿绣的,才刚绣好。”老妇人一说到女儿,表情就立刻变柔和起来,脸上也没了刚才的冷漠。

    “老姐姐福气真好。”沈母笑吟吟似羡慕道。

    “呵呵,是啊。我女儿挺孝顺的。”老妇人也不谦虚,点头应了沈母的称赞,对沈母说话的语气也一下子和气了很多,二人之间的距离似在一瞬间就拉近了。

    沈雅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二人,有点不敢置信,母亲竟然三言两语,就让那老妇人放下了对她们的戒备。好吧,她承认是她孤陋寡闻,认不出什么叫雕绣,而沈母刚好说到了那老妇人感兴趣的话题上。

    看着两人这么旁若无人地聊起了天,像是完全忘了此番的目的。沈雅感到一阵汗颜。尤其是那老妇人的竟然聊得眉开眼笑,一副相见恨晚,恨不得要拉着沈母回屋关上门聊天的架势,沈雅更觉得不可思议。

    她突然觉得,彼时站在她面前的沈母,有些陌生。仿佛一下子颠覆了她过去对母亲的印象。

    可是仔细想想,又觉得沈母做的这一切并不奇怪。她本来就怀疑沈母出身于大户人家。世面肯定没少见,阅历只比她多,不会比她少。况且她年轻的时候能孤身拉扯两个孩子长大。本身就证明沈母并不如表面看上去柔弱,相反,沈母应该是属于外柔内刚型。

    沈母平日里不大出声。为人又谦和,凡事吃了亏也不去与人计较。表面上让人觉得懦弱了些。而事实上,沈母把什么都看的很明白,很清楚。平日里不显山露水,关键时刻,就起作用了。这不,才三言两语,就让那老妇人对沈母生了亲近之意。

    想到这一层。沈雅就有些郁闷了。当然,对沈母有了更深的一层了解,她自然是高兴的,只是觉得有些别扭,搞了半天,自己在她面前兴许还是个孩子。虽然她活了也快三十年了,但在已过四十的沈母面前,她终究没有她丰富的阅历。况且,她前世的生活一直是简单单调的,不似沈母这般背后还藏着故事。她的人生,说起来除了穿越这件事离奇了点,平时,还真是要有多平凡就多平凡。亏她还老喜欢拿出一副大人的样子在琰儿和母亲面前显摆。

    想想都觉得丢脸!

    沈雅咬着唇,一脸纠结地看着一旁与那老妇人聊天的母亲。谦和的态度,温和的微笑,身上的衣服虽穿的旧了点,举手投足之间却仍然彰显大家闺秀的气度,甚至要比那些柔弱的闺秀,更要硬气一些。想必,是这十多年贫苦的生活,磨练出来的。

    “雅儿,老姐姐说了,可以便宜二两银子,你看行不行?”沈雅原本还在发呆,被沈母声音唤醒,她愣了愣,抬起头见母亲一脸拿不定主意的样子,想了想点点头笑道:“好,就八两银子,只是,不知屋子…?”

    虽然沈母貌似与那老妇人聊得挺熟了,可是再熟,她也不能因此而租一个见都没见过的房子呀!若是那老妇人漫天叫价,而房子破的一塌糊涂,那她不就成冤大头了。所以,她委婉地提出想看一看房子。

    “好,老妇人就带你看进去瞧一瞧,免得小姑娘担心老妇人诳你们。”那老妇人一但对沈雅她们放下戒心,说话也比较随和了,竟然和沈雅开起来玩笑。

    沈雅被她说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尴尬地笑了笑。一旁的沈母也乐呵呵地看着女儿头一次被人说的脸红,着实看的欢喜。女儿平时就是太严肃了,小姑娘家家的,就应该这般模样。

    老妇人领着沈雅和沈母一起进了宅子。一进去,首先就看到了四四方方的院子,院子里有口井,井边放了个木桶,用来取水的。旁边有一个晾衣架子,上面凉满了衣服。院子中央有一个石桌,桌旁四个石凳,上面还有几只碗,碗里放了一些咸菜,馒头之类,应该是刚用完早饭不久。

    穿过院子,就看到正面四间上房,中间有个穿堂。三人一路穿过堂,迎面是一堵围墙,转过围墙,就见一小角门。两人随着那老妇人穿过角门,竟又看见一院子,比之之前的小了些。院子对面,就是三间上房。

    “诺,这是租的房子。”老妇人指了指那三间房间,转头对沈母和沈雅说道。“包括这院子,一起租给你们。收你们八两银子,不贵吧?”

    沈雅没想到这次租的房子里,竟然还包括院子,心里着实高兴。那三间房表面看上去也挺新的,里面应该也不会太差吧。沈雅一边想着,脚就就朝那房间走过去,推开其中的一间门,往里看去。

    房间里虽然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但是基本的装潢已经好了,只等往里填家具什么的。她一连将三间房都看过,脸上的笑意却怎么都掩饰不住,她对这房子,很满意!

    只是,有一点,她和母亲总不能每次出去,都从人家的院子穿过去吧?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了?

    老妇人似看出了沈雅的疑虑,转头指着那角门道:“那弄堂里,还有一扇门,你们平日里可以从那里出去。”

    沈雅闻言,欣喜地跨过角门,朝那弄堂里看去,果见那边边上,还有一个刚好容一人穿过的门,虽然门不大,不过这样已经足以。于是她回过来对那老妇人道:“好,我们就租这里了。”说完,从怀里拿出钱袋,找了四两银子出来对那老妇人道:“这是四两银子,算是定金行么,今天下午,我和母亲就搬过来。”

    老妇人淡淡地接过银子,垫了垫,确认银两确实足了,才放进衣袖里道:“可以。”说完这话,老妇人又转头对沈母笑道:“老妹子,你这女儿不简单啊!”

    沈母听她这么说,只是呵呵地点头笑,倒是让沈雅囧的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在这些老辈眼里,她做什么,都被她们看的很透彻啊。

    房子的事情解决了,沈雅也就轻松了很多。三人看完房子,便打算离开,还是从原先的路返回。穿过堂子,进了老妇人所住房子的院子,沈雅看到了原先给她开门的小丫头,正在院子里玩耍。见沈雅她们出来,抬头高兴地朝老妇人唤了声“祖母。”然后偏头看见沈雅他们,也朝她们呵呵地笑了笑。

    老妇人见到外孙女,欣慰地上前摸了摸她的头,温声道:“你娘好一点了吗?”

    小女孩一听祖母问她娘的事情,脸色立刻垮起来,有些难过地摇摇头:“娘还是老咳嗽。”说完,眼圈又红了。

    “哎。”老妇人听外孙女这么说,长叹一口气,面露忧色,转头对沈雅母女道:“我让外孙女送你们出去罢,我去看看女儿。”说完,招呼女孩过来,让她送她们出去。

    沈雅刚进院门的时候,就闻到了院子里一股浓烈的中药味,隐隐听到左边屋子里隐约传来咳嗽声,一开始以为是隔壁院子的,如今看来,确是老妇人的女儿。

    念及此,沈雅停下脚步,上前对那转身要走的老妇人道:“大娘,略等一下。”

    那老妇人急着要进屋看女儿,却听有人在背后叫住她,她疑惑地转头,知是租房子的那位姑娘,于是不解道:“怎么了,房子还有什么问题么?”

    “不是。”沈雅走上前,吸了口气对你老妇人道:“刚才我听到房间里传出的咳嗽声,如今又见您这么焦急,想来是屋里那位病的重了?”

    老妇人原本还强忍着不在外人面前露出情绪,现下一听沈雅关切的询问,再也忍不住,红了眼睛道:“是啊,是我那苦命的女儿,得了重病,看了很多大夫,都没有效,如今眼见病越来越重,却也只能熬一天,是一天了。”说完,眼泪夺眶而出。彼时站在沈雅面前的,再也不是那冷漠戒备又略带精明的妇人,而是那心心念念都是女儿的母亲。

    “可怜我女儿如此孝顺,心地又好,老天爷为何待她如此不公!!!”

    老妇人一下子哭成了个泪人,又是捶胸又是顿足,沙哑着嗓子叫喊。

    沈母见她这样,心里也怪难受的,赶忙上前安慰道:“老姐姐别哭,我女儿医术了得,她一定可以治好你女儿的病。”

    老妇人一听沈母的话,有些惊奇地抬起泪眼,问道:“老妹子,你说的可当真?这位姑娘,当真会医术?”老妇人问完,又忍不住多瞧了沈雅两眼,怎么都不敢相信,眼前这位十五六岁的姑娘,会治病。

    沈雅被她瞧得有些悚然,点点头,却又摇摇头,对那妇人道:“沈雅并非会给人治病。”说完这话,她又看了一眼沈母,希望她不要拆穿自己。京城这地方能人多,她会医术委实怪了些,还是小心些好。

    要救那妇人的女儿,办法多的是,不一定非要说自己懂医术。(未完待续)

第六十章 可恨的古代

    沈母听沈雅这么说,有些惊讶望了望她,随即似想到什么,略尴尬地看了一眼老妇人,低头不再说话。

    老妇人一听这话,有些失望地垂下眼。她本不该不抱什么幻想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怎么可能治好连京里大夫都看不好的病!

    “大娘,您能描述一下您女儿的病症么?”沈雅不承认自己会医术,但不代表不会救那老妇人的女儿。“沈雅虽不会医术,祖上确实有人学过医。祖辈传下来几道药方,这其中有一味就是专门治咳嗽这样的病症的。”

    这位老妇人以后就是自己的房东,和她搞好关系那是必须的。况且看她为着女儿担惊受怕委实可怜些,所以她还是想救上一救,也算是功德一件吧。只不知那妇人的女儿到底是个怎么样的病症,她需亲自瞧了才可以确诊。

    那老妇人原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只当沈雅的母亲刚才是为了安慰她才这么说,如今听那小姑娘说有几味祖传药方,眼睛一亮,仿佛从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希望。

    “你们且随我进屋,我女儿就在屋里,我回屋与你们细细说。”老妇人用手掌擦了擦眼睛,也不再哭了,冷静下来,就将沈雅母女带进了左边那间屋子。

    沈雅本就想进屋看一下病人,此番正好,于是率先迈开了步子,随那老妇人进了屋。沈母与那小女孩尾随其后。

    刚一踏进屋子,一股刺鼻的中药味扑面而来,沈雅仔细闻了闻,发现这其中有几味药下的极重,对身体伤害很大。估计是那大夫治不了这病,就死马当活马医了。

    京城的大夫难道就是这样给人看病的么?沈雅想到这。忍不住皱了皱眉,这样不负责的大夫,实在令人愤恨。果然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都有这等昧着良心,只顾赚黑心钱。不顾百姓死活的大夫!

    雪球也闻到了这让人闻着极不舒服的药味,在包包里不安分的乱动。沈雅悄悄地伸手进去轻轻安抚了一下。才勉强让它停下躁动。

    “大娘,既然这药没效果,可否先停一停?兴许这药并不对症,这样混吃了,反而对您女儿不利。不是都说,是药三分毒么?”

    沈雅不打算告诉那老妇人药的成分存在很大问题,免得她过于担心。只是委婉地表示,这药以后可以不用吃了。

    “这…”老妇人听了沈雅的话,有些迟疑,拧眉仔细想了想,却还是下不了决心。

    “娘…这位姑娘,咳咳,说的对,女儿的病,咳咳,怕是治不好了。还是不要乱花冤枉钱了…那药…太贵了,咳咳…。”

    沈雅进屋后,由于屋里光线太暗,没看清前方床榻上的女子。待女子开口说话,才惊讶地发现原来那女子一直醒着,也听到了她们的对话。

    她看向声音来源,只见昏暗的房间里,一张雕花秀床上,正半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女子脸色憔悴灰白,脸上毫无血色。只是,一双眼睛,却极为明亮。此刻她正含笑看着沈雅几人。原本一张姣好的面容,如今只剩下一副苍白的病容。

    女子床边一张小桌上,放了一个篓子,里面放满了各种布料,针线。其中一块布上,已经绣了一只栩栩如生的仙鹤,样子很逼真传神,看的沈雅忍不住为之一叹。这女子的绣工一流啊!!

    只是,刺绣这活儿看似轻松,不花力气,却也很耗神,怎么这女子如此病重,却还要继续刺绣呢?沈雅百思不得其解。

    “家里的银两,咳咳,全部都用来给我看病了,为了花钱买药,娘替别人做了好几份工…咳咳…我不忍娘这般辛劳,便想做点绣活,为家里减轻些负担。”女子很聪明,一眼就看穿了沈雅的困惑,拖着病重的身子,靠着床坐了起来,有些苦涩地朝沈雅解释道。“小女子不才,只刺绣的功夫略好些,勉强能入京城一些布商的眼。”

    老妇人见女儿挣扎着要坐起身,忙走过去,给她放了个靠枕,嗔道:“病的这么重,还是躺着吧。”

    “不了,娘,女儿已经睡了很久,难得有人来陪我聊聊。”女子对那老妇人笑着摇摇头,喘了口气,继续看向沈雅母女道:“大娘,你们请略略坐会儿,陪陪我这个快要不行的人吧。”女子竟难得的与沈雅母女开起了玩笑。

    那女子明明病的很重,脸上却丝毫不见一丝苦楚,相反,她总是很坚强地微笑着,态度也很友好。

    看着女子苍白脸上的笑容,沈雅内心油然生起一股敬重。这个女子,也算是个奇的!

    她抿了抿唇,心下暗暗做了一个决定。这样一个有趣的女子,走了实在可惜。她一定想办法治好她!

    屋里光线太暗,她看不清女子的脸色,只看得出她脸色很苍白。这样不利于她对病情的诊断,于是她走到旁边那扇紧闭的窗户下,轻轻地推开窗户,光线一下子从外面投射进来,屋里瞬时亮堂起来。

    女子有些不适应地用手挡了挡光。

    “还是开着窗好,屋里太暗了。”沈雅转过头,对那女子爽朗一笑道。

    待适应了一会儿,女子才放下手,微笑道:“这样也好。”

    开了窗户,沈雅走到那女子身边,顺势坐在她床边,细细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轻声问道:“能和我说说你是怎么得的病么?”

    女子被沈雅这一问,却给问住了。她似乎没想到沈雅会问这个,愣了愣,嘴角的笑却有些挂不住微微下垂,脸色也黯然起来。

    “我知道,我知道,是被爹爹的姨娘推下水后得的病。”原本和她们一起进屋的小姑娘,此时却突然发出声音,沈雅诧异地转头,却见小丫头满是天真的脸上,此刻写满了愤怒,似乎。还带了一丝恨意。看的沈雅一阵心惊!

    爹爹的姨娘?那岂不是小妾?

    那女子听完小女孩的话,脸色顿时惨白一片。老妇人的脸色也很不好看!

    “对,对不起…我不知道…”沈雅感到一阵窘迫。她似乎不小心问到了人家的家事,而且,还特别**的那种。看到老妇人脸色难看。沈雅心中暗暗叫遭,她不会因为她知道了房东家的私事。房东一气之下不肯租房子吧?那她的一半租金怎么办???

    千万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啊!!沈雅忍不住在心中哀嚎。

    转头看了看沈母,见她也是一脸无奈地朝她苦笑。一时间,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空气在一瞬间,凝固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从空中幽幽传来女子沙哑的声音:“不怪你。这件事憋在我心里很久了,说出来也舒服些,咳咳…”

    “孩子…你…”老妇人见女儿似想对外人诉说家事。忍不住想阻止,却见那女子轻轻摇了摇头,便开始诉说,她那悲惨的人生。期间咳嗽声不断,连沈雅都忍不住想打断她,让她别说了。老妇人更是几番提出由她来说,女子却拒绝了,她说她想自己亲口,一字一句地说出来,仿佛那样她才会觉得心里舒畅些。好过些。

    女子忍着病痛,几乎是含着恨说完这段往事。

    沈雅努力从女子断断续续的讲述中理出头绪,大致意思就是女子原本的丈夫家里是从商的,在京城不算富。却也不穷。丈夫好色,七年里娶了五个小妾。她虽是正室,因为七年里只给丈夫生了个女儿,被婆婆公公嫌弃,在那个家里根本没有话语权。家里小妾一多,争风吃醋的事情自然也多。而她,就是因为为人太过善良,听信其中一个小妾的话,却被她害的落入河中,当年生女儿的时候身子骨就没养好,如今落水受凉后,便落下了病根,得了咳喘,一直不见好。一年前她咳嗽竟咳出了血,婆婆嫌她病重不吉利,会把病气过给家里人,随便找了个理由,就把她休了,连带女儿也一起被送了出来。而他的丈夫,从头到尾没有为她说过一句话。

    女子说到这里,便激动地猛一阵咳嗽,沈雅见此,赶紧上前,扶着她的手,温声道:“快些躺下吧,别在为那个不值得的男人伤身了。”顿了顿,又继续道:“刚才我和大娘在外面说的一些话,不知道你听没听见,你放心,你的病,沈雅有办法治,你安心休息吧。”

    女子说完刚才的话,早已累极,闭着眼点点头,不知道有没有把沈雅的话听进去,但是一旁的老妇人显然是听见了。只见她一脸激动地站起来,朝沈母道:“老妹子,刚才沈姑娘说的是真的吗?她真的有办法可以救我女儿?”

    沈母心知沈雅这么说了,就肯定有办法,于是含笑点点头。

    沈雅弯腰给那女子盖好被子,便直起身对那老妇人道:“大娘,我已得知病因,放心吧,我那味药正是治这病的,您女儿的病会好的。”刚才她扶那女子的时候,正好趁机给她把了把脉,那女子的病其实主要还是来胸中抑郁不得解,再加上寒气入体,导致的咳喘,本该早早好了,却因体质不好,加上人老是闷闷不乐,病这才越来越严重。只要胸中的郁气化解,再经好好调养,自会好的。只是,这病根捞的时间太长,恐怕还的一步一步来。

    “姐姐,你真的能治好我娘的病么?”沈雅话才说完,就感觉衣角被人拽住,低头一看,原来是刚才的小女孩,此刻她满脸希冀地望着沈雅,一双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如此的天真无邪,与之前那个满眼愤然的小女孩完全不同。

    “嗯,姐姐保证。”看到女孩脸上的希冀,沈雅心里软软的,又带着一丝心疼,这个女孩才七岁,就要遭受这样的变故,可恨她有这样的父亲,和这样的爷爷奶奶。只可怜了这个孩子。

    万恶的封建社会,可恨地一夫多妻制,可恨的重男轻女思想!!沈雅在心里暗暗骂着这个时代,这最令人受不了的迂腐思想。(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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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贵医介绍:
现代中医师,误闯入古代农家小院,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小村姑; 凭借自己的医术与现代知识,小村姑一步步华丽蜕变,成了村里人人称扬的大夫; 原本就这样一辈子过下去也挺好,却不想,一次意外,遇见了从未路面的便宜爹爹,还是个在京城做大官的? 莫名其妙成了京城众人耻笑的官家小姐,没关系,你是正牌小姐,老娘不稀罕,老娘有医术傍身,奇异动物在手,还怕你们所谓的小姐公子不成? 且看沈雅如何在古代的名门望族,带着母亲和弟弟,吃香喝辣; *************************** 求收藏,求推荐,求各种包养!~~名门贵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名门贵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名门贵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