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另外一个办法
唐朝说完这话,很怜惜的吻了下去,看着贞萝公主艳丽的唇,有点流连忘返的味道,但是他心中比谁都清楚李白等人现在还在危险之中,若不能尽早的设法相救,一旦明日和骨力佩罗一战,对方败北的话,以骨力佩罗骄狂的性格,说不定会恼羞成怒的杀了李白等。
若真的如此,则可算是自己这个做皇帝的害了大臣的性命。
“记住。我可爱的公主,如果您是真的爱我,这就是唯一的出路,时机稍纵即逝,我现在就出去拖住你爹,你去办吧!”
贞萝公主看着唐朝,好一会儿,忽然脸上露出最最甜蜜的笑容:“唐大哥,您这是在考验我?”
唐朝一笑,很郑重的点头。
“如果我不答应呢?”贞萝公主忽然推开了唐朝,狡黠的说道。
“如果你不答应。那么很有可能,从此我新唐朝和回纥之间就是死敌,你也看出来了,今日之局势,并不是我唐朝没有诚意,而是你父汗和安禄山的交情不错,所以才宁愿让你嫁到黑衣大食,来完成他自己的志向。”
“我父汗的志向?”贞萝公主惊讶起来。
唐朝心中焦急无比,但是面前的这位美艳的公主,很可能是决定自己命运的人,她的话,她不得不答:“是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父汗是想通过和安禄山的合作,帮他平定中原,此后借助中原的势力来征服西域各国,他想做真正的‘天可汗’。”
贞萝公主颔首:“您说的不错,父汗说不定真有这样的梦想。”
“不是说不定。而是一定。回纥现在最大的死敌不是中原而是突厥和吐蕃,你父汗屡次想要扩大疆域都能能成功,就是这两个大国从中作梗。只有消灭这两个国家,甚至占领更多的领土,他才是真正的‘天可汗’,他的野心一向很大。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父汗的判断是错的,只有和我大唐朝联手,他才不会损兵折将。到时候,还可以借助我唐朝的国立帮他实现自己的愿望。”
“大哥。我知道你说的都是国家大事,我也听不懂。但有一点我还是听出来了,就是父汗肯定不会要我找喜欢的人,而是要把我作为和大食结盟的棋子,我不同意,我听你的话,马上去杀了大食的使者。”
唐朝的双手按住她的香肩,看着她如花的容颜:“公主!谢谢你愿意作我的女人,可是我还是不得不告诉你,你只能做我的贵妃,连这样你也愿意吗?”
贞萝公主就深情的一笑:“我当然愿意,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是住在山洞里我也开心!”
她再次的扑进了唐朝的怀里,似乎不忍离去。
唐朝大吃一惊,但随即确信,这个女子的确是单纯的,她显然没有想到名分这种东西对她的巨大束缚,无论如何,我不能对不起她,唐朝发自内心的哀怜起她来。
他忽然将即将离去的贞萝公主的腰肢揽住:“如果公主真的不想杀人,那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可以解决此事。”
唐朝此时的感官敏锐无比,忽然发现骨力佩罗已经离去,而且从他的步履之中可以听出事情紧急。以他这样的高手,已经能察觉周围三百步左右距离内一切事物的变化。
骨力佩罗一旦离开,他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什么办法?”贞萝公主的脸色也有点发青。
“你杀过人吗?”
“没有。我……我以前根着父汗和兄长们出去打仗的时候,他们都冲在我的前面,只让我跟在后面,我虽然上过战场,但是真的一个人都没有杀过。”
“怪不得。怪不得我看你的脸色刚才不太好,原来是我给你出了难题。现在,我只想真的问你一句,如果我冒犯了你,你不会真的杀我吧?”
“你……你想把我……?”
看着唐朝脸上那种不怀好意的笑,贞萝公主在一刹那之间终于明白唐朝的意思,他是想现在就……把她那个了。不禁羞得她满脸通红,而且心脏小鹿乱跳:“怎么可以?这怎么可以?一切都太快啦!”
她开始推唐朝的手,但是连她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推的时候这样的无力,唐朝吐一口气,秉住良心的谴责:事已至此,若不是生米煮成熟饭,以骨力佩罗的个性,他是肯定要按照约定将公主嫁到大食去的,毕竟他是一国之主,说出来的话从来就是一言九鼎。
然后,他抱住了她,紧紧的抱住了贞萝公主,感受着她胸前的两个大火球强烈的挤压着自己,就此沉沦,他,肆无忌惮的,狂暴的拥有了这个西域最美丽的女子。
她本在抗拒。
不过当她知道一切抗拒都是无效的时候,她开始欣然承受这一切,她在心中发誓:能和这样伟岸的男人在一起,就算是死,她也认了。
她现在忽然不再笑耶律金枝公主,而是赞扬她的明智。想想,当年金枝以大突厥的公主之尊,跟随名不见经传的唐朝私奔,这一直被传为西域各国的笑柄,觉得金枝这样的公主实在没有眼光,居然喜欢上这样的一个男人!
古代的公主,身份尊贵不说,更有良好的教养,天生的美丽(来自遗传),能够配得上的男人,那是极端的优秀,一般都是嫁给另外一个国家的皇帝或者储君,即使皇帝的公主稍多,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一般是嫁给最有实力的王公大臣,巩固国本。
公主,公主,除了极端个别的有不甚美丽的,其余的则基本都可算是世间极品。而且,就算某位公主的容貌稍逊,但天生的血统高贵,还有高度的教养,可肯定算一位非凡的女子,能够拥有,也是男人莫大的福气。像李莲这样的女子,美貌完全可以和杨玉环一较高下,可算是唐朝所有的女人之中最美丽的一位,又是唐朝的救命恩人,本来最适合她做皇后,可是她自小跟着谢小意孤独的在大雪山上长大,被脾气暴躁的母亲管束得循规蹈矩,美貌是无匹的,血统自然也是高贵的,可是毕竟缺少了那种玉女的教养,那种经过无数后天修饰而得来的气质,这就是为什么杨玉环在唐朝的心中,还有那种几乎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原因。
杨玉环这样的女人,那是一百年,甚至一千年也未必能出现一个的女人,她虽然没有高贵的血统,但是她的气质,却无疑是古今所有女人之中最出色的!
贞萝公主的思绪收了回来:看来,我也得学金枝公主了。
他忽然有点羡慕金枝公主,这婆娘可是捷足先登,把皇后的位置给占据了。
唐朝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如此**的时刻,他却会想起这些不该想的东西。
不过,他随即释然。一个拥有如此多位绝色妻子的男人,在和其中一位欢-好的时候,做一些条件反射一般的比较,其实也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一朝巫山-**之后,贞萝公主已经是彻底的瘫-软,她终于看到了这个漂亮男人彪悍的另外一面,她沉沉的睡了过去。
唐朝再次在她如花的脸上吻了一下,心情忐忑的走了出去。他知道,他本可以不如此猴急的,但是形势所迫,如果不这样做,一旦回纥的铁骑和自己作对,那么新唐可是大大的危险。以自己现在的兵力,只有四万骑兵,根本不可能和安禄山的二十万铁骑相抗衡,如果借到的十万突厥骑兵和回纥大军厮杀,则根本没有起到借兵制胜的作用;而且他现在心中清楚,吐蕃和李隆基的关系很深,要想联合这支大军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回纥就变成了决定胜败的关键。至少有了回纥的数万铁骑之后,他的心中可以有一点底,至少不会被安禄山压着打。别看安禄山现在仅仅只占领了洛阳,其实他也不笨,已经将几乎所有的大军都派出去到中原各地驻扎,抢占各地府库,占领战略据点。当然,这样的事情,唐朝也在做,李亨当然是“名正言顺”的也在做,不过都没有安禄山的实力,抢占和控制的州县明显不如安军控制的多。这样的时候,骑兵的威力再一次的得到体现。
三分天下。三方都可以拉丁抓夫,步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说是无穷无尽,但骑兵就不同,毕竟马的数量有个极限,而且一旦受伤或者是瘟疫,还会有大量的损失,当然战斗之中也会死伤。
杀气!
当唐朝准备走出贞萝公主的“贞萝殿”的时候,一股狂暴的杀气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忽然退了一步,手按腰间玄铁剑的剑柄。
他面前的是一只长达两丈的长枪,枪身碗口粗细,上面雕镂出一条飞舞的黑龙,一望之下使人心生恐怖。
强烈的杀气就是从枪尖上传递出来的。
骨力佩罗脸色铁青:“好个卑鄙无耻之徒,我离开这段时间,你都做了什么?”凭借化境高手的嗅觉,他知道唐朝做了件极端使他不能忍受的事情。
“很抱歉!可汗,我新唐朝正式向回纥求婚,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善待贞萝公主的!”
“你……你真的?”
骨力佩罗的脸色血红,“嗷”的狂叫一声,风云变色,长枪一抖,大风呼啸而起!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上)
唐朝本能的拔剑出鞘,伸剑横击,抵挡住了这一招惊天动地的攻势!
哗啦一声!火光闪烁之中,两人的身形都由极快,极狂暴变为极静。
随着交手的这声巨响,“贞萝殿”四周枝叶飞舞,一股强大的风暴以交手的两人为圆心呈爆炸状冲击而出,花草被连根拔起,树木尽成光秃秃的一片。
骨力佩罗的心中似乎被针给刺了一下,刹那之间失去了战力。
当然,这也只是刹那之间,只见他吸一口气,胸中真气流转,顿时又变得神采奕奕。
此时他心中的惊骇,突然之间超过了愤怒。
唐朝在他的皇宫之中侮辱了贞萝公主,对他而言,自然是奇耻大辱,务必杀之而甘心,但刚才的这一招一交,他的心中就开始震惊:如果此子选择在我刚刚失去战力的一刹那间出手,则我很可能就会死在他的手下。
化境的高手,犹如绝世的棋手,每一毫厘之差,都尽在自己的心中。
刚才这一招,如果唐朝抓住机会进攻,以他化境中期的能力,骨力佩罗即使能勉强抵挡,但是势必丧生在唐朝无穷无尽的杀招之下。
先机!
也如围棋。一旦取得先手,虽然不能说胜,但是却是大占优势,尤其是在两人的功夫差别不的的情况下,先机有时候就是胜利的代名词。
以唐朝这样的高手,一旦上手的时候就让他占有先机,那你除非有李白和华明庆那样的轻功,否则就可以宣布你的死亡。
唐朝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刹那之间感觉胸口血气翻腾,即使连挪动一步的力气也欠奉。
唐朝也在刹那之间失去了战力,不过唐朝此时仍然可以出手,击杀了骨力佩罗。
但他只将玄铁剑的剑尖虚晃了一下,并没有真正的出击。
盖因他如果在此时全力出击,强行提起真力出手,虽能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但是自己势必受到内伤。回纥虽然不能和吐蕃和突厥的国力相比,但是国中的高手,想亦不少。他此举以雷霆万钧之势,固然极有可能杀得了骨力佩罗,但肯定会受重伤,到时候冲出皇宫的可能,几乎为零。
他自然不能冒险。
这显然不是一次公平的比武,天时、地利、人和,他样样处于下风。
只因就在此时,他的耳际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大量的大内高手正在向他靠近,以扇形靠近贞萝宫。
唐朝深吸一口气,心中一片寒意:我唐朝忒也托大,居然敢在回纥的皇宫之中如此行事,难道今日会丧生在这里?
自从他武功大成以来,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危险!
骨力佩罗大枪一摆,狂风呼啸之中,以枪为棒,再次要引唐朝硬拼,他似乎已经感受到唐朝的武功之中也不是绝无漏洞。
但这一次唐朝并没有硬挡,而是身子如飓风一般的一闪,躲了过去,玄铁剑挥舞,欺身直进,以小巧的身法反制他的长枪。
一片片的树木被挑飞,砖块四裂,两人交手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就在一眨眼的时间里,已经拼了十五招。
骨力佩罗的枪法大开大阖,威猛霸道,几乎所有的破坏都是他造成的,但是唐朝的剑却更加可怕,几乎已经到了无坚不摧的地步,若不是骨力佩罗的长枪乃是精钢所铸的铁枪,恐怕早已经抵挡不住。
但就算是如此,唐朝的进攻却也是无处不在,闪电一般的倏进倏退,使得骨力佩罗一时之间招架有些为难。
交手三百招之后,唐朝的心中渐渐宁定:此人的武功虽强,但是浸yin最多的还是马上功夫,若是这样近身的搏击,他必败无疑。
咔嚓!
唐朝猛的脸色血红,吼了起来:“堂堂回纥的皇帝,也要以多欺少吗?”
此时的唐朝,一个“鲤鱼打挺”躲过骨力佩罗的铁枪,一剑削断了沙路血的佩剑。
沙路血观看多时,知道时候一长,可汗必将不敌,因此陡出杀招,满以为唐朝的注意力全部被骨力佩罗所吸引,这一招立即可以建功,却不料唐朝忽然偷梁换柱,把他作为了主攻方向。
他的偷袭在这个时候反而变成了敌人向他隐蔽进攻的布料,仓促之下只得横剑一挡,但他手里的剑虽然是好剑,却又怎么及得上靴铁剑的威力。
在唐朝化境高手强大的暗劲面前,这剑咔嚓的一声据断折了。
骨力佩罗的眼中血红血红的都是血丝,大枪举起,并不进攻,只冷冷的说道:“唐朝小儿,你给我听着,杀你,根本用不着以多打少。”
唐朝心中大喜,他刚才使用激将法的目的,就是担心这家伙恼羞成怒之下命令手下的人一拥而上,如果是那样的话,即使以他现在的轻功,恐怕能逃出去的机会,也只有十分之一。
“可汗光明磊落,足见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不如等到明日在榆林一战,我们在马上决出胜负?”
唐朝明白眼前的局势危险无比,见骨力佩罗中了自己的激将法,赶紧在拴上几条绳索,以防他反悔,同时提出一个诱人的条件,在马上分出胜负。以骨力佩罗的骄傲,又平生最擅长马战,应当不会拒绝。
骨力佩罗此时暗中喘气,已经将狂暴的真气调得顺畅,一听唐朝的话,就知道这小子是想打逃跑的主意,心中冷笑一声:我纵横西域数十年,什么样的鬼蜮伎俩没有见过,如今做了我网中的鱼,岂会让你随便的溜走?
当即大枪一顿说道:“唐朝陛下此言差矣。若是你乖乖的呆在榆林镇,本可汗明日一早,自然和你在马上决一高下,可是你偏偏夤夜来我宫中,而且还敢冒犯我的宝贝公主,你除了死,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唐朝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透骨的凉意,听着骨力佩罗手下大将们不断请战的声音,再看看宫墙上一只只发亮的箭镞,他的心中忽然有些后悔:这一次,倒真的是有点托大了。
“说吧,你想让我怎么死?”
“本可汗要亲手杀了你!”骨力佩罗的眼里显示出强大的自信和凶残,任何人都可以听到他的每一字里都涂上了血淋淋的仇恨。
回纥的群臣和他一样,想到美丽无双的贞萝公主居然在自己的贞萝殿里遭受这“无耻”之徒的侮辱,无不义愤填膺。
“如果你杀了我,你就不怕和我新唐朝结下无可化解的大仇?”唐朝知道这样说或许什么用都没有,但是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也一起说了。
“哼!别说你新唐朝并没有什么能耐,就是你们真的和突厥结盟,本可汗知道你干了这件人神共愤的事情,也绝不能饶恕。”
“可是。我尊敬的可汗,如果你真杀了我,不仅拆散了一对有情人,而且平白的树敌无数,这样做,你是得不偿失的,不如和我新唐结为婚姻,你助我统一中原,我助你称霸西域,何如?”
“住口!你这个无耻的东西,跟我到较武场中来吧,我会让你死得心服口服!”
说完这话,他就当先大步而行,将两长长枪杠在肩膀上。一路之上,他的心中都是忿忿不平:不仅因为唐朝坏了公主的贞操的事情,更因为他一怒之下失了理智,居然选了用长枪这样的长大兵器和唐朝在贞萝殿交手。
长枪适合在战阵之中使用,典型的马上的兵器,用来以只步战,当然大大的不顺手,所谓自去其短;而与之相反的是,唐朝却是用的趁手的兵刃,玄铁剑可算是天下至宝。好在沙路血这一出手相助,才使自己摆脱了这一尴尬的局面。他知道久战之下肯定会落败。
但狂妄无比的他,哪里会服气,自是一定要在武功上杀了对方。
其实,以他现在的形势,完全可以用唐朝私创皇宫为由将他围杀,不过一旦他一旦如此做了,则势必会被手下的将官认为他的武功不如唐朝,只好以多欺少。
这对于向有大志,志在统一西域的骨力佩罗来说,是不能忍受的。
唐朝微一愣神,但随即跟了上去,此时的形势,已经由不得他。他心中暗暗的庆幸,还好的是,一对一的交手,他倒的确从来没有怕过谁。他心中想:我在马背上的功夫,当然是不如这个骨力佩罗,可是此战既然定了生死,倒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不长的时间里,唐朝就跟随骨力佩罗来到较武场。
好大的一片沙场,足有十余亩。骨力佩罗生性好武,还不时的就在宫中的较武场挑选出征将帅,往往都是在马上见功夫。这一次,作为两人决斗的场所,却是再合适不过。
骨力佩罗骑上自己手下牵来的一匹大马,威风凛凛的向校场奔驰而去。唐朝看这匹马好生雄骏,长达一丈不说,光听它落蹄时的清脆声音就知道,此马的脚力雄健无比,托一个把人简直就是轻如无物的感觉,而且浑身火炭一般的红,叫声有如龙吟。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中)
唐朝苦笑一声,牵过了一头无鞍的红马.
其实,并不是此马本来无鞍,而是这马压根儿就是一匹未经驯服的劣马。
高昌其实就是汉武帝时代的大宛,高昌城外都是重叠的群山,适合于产生神马。当地人的信奉的不是菩萨比丘这些,而是信奉神马,因为他们相信这种全身火炭一样红的马乃是天上的神龙下凡,称之为龙马。
每当秋高气爽的季节,无数的牧民就把母马放在群山之下,夜晚的时候还点上篝火,以引得山上的龙马降临和母马交-配,从而产下龙马。
毕竟,真正的龙马就连最年老的牧民也只见到惊鸿一瞥,别说捕捉,就连见都见不到。而高昌国中的母马肥壮硕-大,倒也的确能引起龙马的兴趣。
他们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得到龙马的种,虽然产出的马并非是真正的龙马,可是便于驯服,体质更是大优于常马,用于战阵之中,真的是威力无穷。
现在骨力佩罗坐下的马,就是这种龙马的第一代后裔,神骏无比。这样的龙马,交-配第二代第三代之后,雄性逐渐消退,和常马的差别不大。
整个回纥国中,连上唐朝手上这匹无鞍的神马,也只有三匹。其中最好的当然是骨力佩罗的坐骑,名曰——火龙马;其次就是回纥当今太子乘坐的火云马,也是神骏异常,只比火龙马稍逊;最后剩下的就是这匹还没有被驯服的火神马。
无论是谁有幸得到龙马,都要奉献给回纥朝廷。这匹火神马被发掘到宫中未久,驯马师使出百般的技巧,但是三个月来,还是无法使之屈服。
他自然有不小的压力,一是不能将这样的宝马伤了,二是要使马真正的听话。先前的两匹马,火龙马和火云马,都是骨力佩罗在心血来潮的时候亲自上阵驯服,可这一匹马,却是还没有见过可汗。负责牵马来的人是沙路血,自是要给唐朝出一个大大的难题,不仅是无鞍马不说,而且还是未经驯服的宝马,为的就是要害得唐朝丧命。
等唐朝牵马走进较武场的时候,身后的门关上。
里面的这两个人,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能活着出来,这是骨力佩罗的命令,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人能违背。
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轻松的感觉,强大的压力在瞬间消失。
“可汗,你如此做,不害怕我反杀了你吗?”唐朝长笑了起来。
骨力佩罗双眼如秃鹫,看着牵马而来的唐朝,脸上忽然露出一种伤感的神色:“我怎么会害怕?就在这里,我杀了我几个嫡亲的弟弟,用的是公平的方式,因为他们要和我争回纥的可汗之位;也在这里,我亲手杀了突厥的左路大元帅耶律文齐;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我西域了不起的豪杰,可是仍然死在这里,就在此地!”
他说完这话的时候,枪尖一抖,强劲的气流自枪尖激射而出,飞沙走石,尘土飞扬,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势一时无两。
唐朝半步不退,沙石尘土在距离他身体一丈的距离内不得其门而入,被他强大的护身真气阻挡,好像大海之中的一块暗礁,随狂风肆虐,但是却是丝毫无损。
“哈哈,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你——杀得了他们,未——必能——杀得了——我!”
唐朝再次纵声长啸,一种强大的气势立即攀升,犹如钱塘江大潮中一个接一个更狂猛的大lang,直将较场之外每一个侍卫的耳朵都震得嗡嗡作响。
唐朝这一啸中灌注了极强的内力,如轰轰发发的巨雷,足以引起所有人耳膜的共振。
作为穿越者的唐朝,当年在漳州一中学物理并不是菜鸟,而是高手,既然能使用干冰在山东求到雨,自然对于共振的理解比当时的每一个人都要深,再辅以他天下仅有的强横内力,顿时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
咕咚咕咚,校场之外的好几个侍卫亲兵受不了唐朝声击的威力,居然昏倒了过去,一一的摔在地下。
唐朝也不为己甚,戛然收住。他知道,再继续下去,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人摔倒。
对于处在唐朝现在的局势中的人,这自然是以寡击众的妙招,不过却须消耗海量的内力,大敌当前,他自然不能有丝毫的托大。
骨力佩罗本来坚定无比,锋利无比的眼神,忽然之间有些迷乱——他做不到这一点。
他再也想不到,以唐朝不足三十岁的年纪,怎么可能拥有如此盖世的内力,这根本不是人能够办到的。
仅仅以声波的操纵就能伤人,这是他一辈子练武都没有想到过的。
他不由得想到了唐朝和他初次见面的时候使用的“眼刀”之术,若是出其不意的施展出来,他大有可能就此被唐朝抢得先机,直到被杀。
化境高手自身犯错误的可能性极低,一旦失去先机,那就会被对手一点一滴的蚕食,逐渐掌握主动,渐渐的形成胜势,最终气血被对手击散,丧命亡身。
绝世的高手胜于一流高手的地方,往往不是大龙被屠的危险,而是边角的争夺,一点一滴的失去子力,集腋成裘,最终战胜对手,以前的李昌镐还是现在的李世石,无不是这样的超一流棋手。
唐朝的武功,集唐手之大成,再结合孙思邈的医术,以及他从现代了解的人体血液循环、内分泌等知识,再加上粗大无比的经脉,再加上孙思邈无偿灌顶给他的四十年的内力,终于使唐朝变成一个内力惊天动地的怪胎。
不管是音杀还是眼刀,如果出其不意的使用出来,骨力佩罗心中清楚,自己处于下风的可能性极高。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新唐的皇帝,显然不屑于使用这样的暗算,而是要堂堂正正的和他对敌,难道,他真的有胜我的把握?
就在这一刹那间,骨力佩罗的心中产生了动摇。
他终于失去了坚定如磐石的必胜的信念,他终于失去了以往在对战当中藐视对手犹如无物的狂傲,他的信心受到很大的打击。
现在还没有交手,但是在骨力佩罗的感觉之中,却像是他们双方都已经打了好几个回合。
不行!绝不能让他在气势上占据上风,不然的话,今日谁胜谁败就真的难说得很。
他和唐朝有过两次短暂的交手,一次是在马上,一次是在贞萝殿前,步战,他清楚唐朝的马术的确不如他,可是步战自己肯定不如他。
“那我们就试试看,今天,我们到底是谁的头留在这里!”
骨力佩罗眼神如刀,大枪一举,天色猛然暗了下来。
这不是天色真的暗了下来,这只是带给周围无数观战的侍卫的感觉,就在呼吸之间,强大的气劲布满全身,扩散向四面八方,自然对观战的人视觉产生冲击。
唐朝抓住火神马的鬃毛,一掠而上,就这么轻飘飘像是四两棉花。
但奇异的改变发生,就在唐朝的身子即将要落上火神马背上的时候,这马似乎有了灵性,轻轻的一蹲,唐朝陡然坐空。
但唐朝何等能力,并不慌乱,手抓鬃毛微一借力,向斜刺里一夹,再次坐向火神马背。
但火神马此时已经刺痛怒吼了起来,身子飓风般的一抖,猛然加快速度冲出,唐朝顿时坐了个空,身子歪斜的向后坠落!
好快的速度!
真的是犹如闪电,换了即使是一流的高手,都早已经被摔下了马背,但是唐朝没有!
唐朝毕竟还是唐朝!
他抓住马鬃毛的手狠狠收紧,腿法腾空,在半空中使出三十六招剪刀脚,强大的气劲发出,直将沙场的地面都踢出了十余个大坑,两个靠近观战的侍卫恰好被无形的剪刀脚击中,一中脑袋,一中心脏,都是血流满地而死。
唐朝这一借力,顿时阻止了自己的身体从火神马背被抛下来的厄运。
当然,唐朝要是愿意放手,那当然是简单之极的一件事情;但是唐朝明白,只要一放了手,自己就是个等死的命运。在这空旷的较场之中,面对有火龙马和两丈长枪,而且武功化境中期的高手骨力佩罗,他就是个死的命运,没有丝毫的悬念。
不管唐朝的轻功有多高,不管他的武功有多么厉害,不管他的唐手有多么娴熟,都是死!
借助马力以逸待劳不说,更能借助马的冲力,两丈长枪是玄铁剑天然的克星,唐朝根本没有近身搏斗的可能性。
不管是再强的内力,但终有个尽头,而所有人都知道一个事实,火龙马的体力,几乎是无穷无尽。
以步战对马战,只有死!
火神马想不到唐朝居然还能不落下地来,更是发狂的奔驰,满场跳跃,刹那之间较场之中再次尘土飞扬,十余亩的较场,在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里,这马奔驰了几十遍,真的是一晃就到了场地的另一头。
可是唐朝仍然没有掉下马来,因为他就在不长的时间里已经体会到将自己的身子与火神马合一的境界。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怪不得那些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人对战马能有如此强的操控能力,原来是他们熟悉马性的原因啊!
控马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唐朝心中狂喜!
第九十九章战骨力佩罗(下)
唐朝的身子,犹如纸鸢一般的飞舞在马上,忽而急速上扬,忽而猛然下坠,显然这火神马知道怎样的方式才是最能使马上人掉落的。
但不管如何,唐朝的双手紧紧的抓住了火神马的鬃毛,就是不掉落下来,猛然一声长啸,上了火神马的马背。
嘶鸣!
火神马愤怒的嘶鸣起来,忽然之间前后狂跳,左右颠簸,马背上的唐朝刹那之间感觉天旋地转,这马在较场上疯狂的奔跑起来,比前面的奔跑剧烈了数倍,谁都知道,如此剧烈的跳跃,马背上的人肯定受不了。
不过唐朝的头脑虽然微微晕眩,但是身子感受着火神马的气息,随着它的每一次发力而紧张,随它的每一次调息而松弛,居然并不觉得难受,相反的,却是感觉到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快感,像这样的刺激,老实说,这是他平生第一次。
围观之人,包括骨力佩罗也惊讶无比,这火神马居然比他座下的火龙马更加的难以驯服,居然越跑到后来,精神越长,似乎有无穷的体力。
这个时候,唐朝惊讶的发现,自己手上都是鲜血,一滴滴的直往下掉落,猛然想到以前《射雕英雄传》里的汉血宝马,想必,这就是它出的汗水了。
糟糕!
这马在高速的奔跑之间,忽然停顿了下来,唐朝虽然竭力稳住身形,但是身子终于还是再次的脱离马背。
这就是真正的宝马!
只有真正的宝马,才能在剧烈的奔跑之中猛然收步而不受伤;若是换了一般的马这样,铁定会筋断骨折。
就在此时,火神马猛然一个打滚,居然在地上翻腾起来,刹那之间转了七八个圈子,却忽然一弹,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这已经用尽了它全部的潜能,它确信,唐朝这一次再也不能在马背上呆下去了!
但刹那之间,火神马人立而起,再也不向前跑半步的距离,忽然静如止水,就此不动,所有的人都惊骇的发现——唐朝居然制服了这匹绝世的宝马。
原来,就在火神马飞身跃起,准备一骑绝尘的时候,唐朝忽然轻飘飘的坐在了它的背上,猛然抱住了它的脖子,火神马呼吸唯坚,顿时被制服,就此臣服于唐朝。
像火神马这样的绝世好马,平生只会认一个主人,就是它被制服的这位主人。
骨力佩罗的眼中满是艳羡的色彩,很郑重的看着唐朝:“唐朝陛下,我们现在可以比武了吧?”
摇头。
唐朝坚定的摇头:“这是你的地盘,你熟悉这里的一切,而我,可说全部都是新的,我先已失去了地利;我孤身一人,陷入你的皇宫之中,时机非常之劣,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再者,这是你的宫廷,人和我是一点也没有,你认为这比武公平吗?”
“公平之极!”骨力佩罗的眼里射出寒芒,“你做了该遭受天谴的事情,本可汗如此对你,已经可算是仁至义尽,如果你不同意,本可汗不在乎让禁军万箭将你射死,知道吗,这样对你,已经是最大的公平?”
唐朝默然,心中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骨力佩罗只不过是要在你众多手下的面前“名正言顺”的杀人而已,除此之外,并不讲究规矩。
这才是最可怕的人!
项羽这样的人,武功盖世,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反而是刘邦,因为这人不将道理,不按常理出牌,而且善于玩弄阴谋。
古往今来的英雄最害怕的不是敌人的攻击,而是小人的中伤。所以但凡是英雄如诸葛孔明者,莫不严密的防止小人的祸害。当后主刘禅宠幸宦官黄皓的时候,诸葛亮居然果断的予以惩罚,这才使得朝野清明,也使自身免于受到小人的祸害。
骨力佩罗虽然是胡人,但是显然也是诸葛孔明这类型的人物。
“哼!可汗,既然如此,若是我胜了,我不会取你的项上人头,我只要你放了我,同时让我带走贞萝公主,让她风光的做我的贵妃,如何?”
“什么?你能胜我,还饶我不死?”哈哈哈哈,骨力佩罗忽然之间长笑起来,似乎是见到了天下最滑稽的事情。
他这一笑,他手下的无数将领也笑了起来,唐朝敢在这里说这样的话,无疑是疯了。
好长的时间,唐朝才等到骨力佩罗不笑:“可汗,这没什么可笑的,你心中清楚的,若是我没有驯服火神马,我自然没有机会,但是现在不同,你完全有可能死在我的手里。”
唐朝的脸色如冰,眼神如刀,刻进骨力佩罗的眼里:他已经读出骨力佩罗刚才的笑是在掩饰。越是从来没有失败过的人心中越是害怕,越是没有底。
他清楚,唐朝的确具备杀死他的能力;而且要拼个两败俱伤,的确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好好好!我答应你,不过你别抱任何希望!”骨力佩罗笑了起来。
“请!”
唐朝按了按无鞍的火神马,抽剑一横,做了一个请的起手势。
他选择在最合适的时机截住了他的话,击杀他的气势。
这个手势一起,天地之间一片肃杀!
剑是深黑的剑,眼是深沉如海的眼,马是绝世的好马,唐朝在忽然之间恢复了君临天下的王者气势,他本就是王者,只是一直隐忍,觉得对不起骨力佩罗,但是现在形势已经大大不同,这人狡猾如狐,根本不中人的激将法不说,而且看他的意思,今天是一定要取自己的性命,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这四面被千万名侍卫包围住的较场里,退既不能,那就只剩下战胜的一种可能。这个时候唐朝相信骨力佩罗的话是真的。
作为一个大国的皇帝,若是在三军面前说的话都当放屁的话,那他的威信就会在转瞬之间荡然无存。
哐啷!
第一招的交手就是硬碰硬!
唐朝的玄铁剑射出剑芒,抵挡住了骨力佩罗大枪的一击。
不仅如此,他还能就势反攻,因为这匹火神马太听话了,速度也快到极点。
就在骨力佩罗抵挡住第一击之后转瞬的时间里,唐朝的第二拨攻击又已经到了。
这哪里像是半路才学骑马打仗的人,简直天生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人。而且火神马还甚有灵性,进退自如,没有半点的违背唐朝的心意。
唐朝确信,即使自己要这匹马往火坑里跳,它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哼,这小子想抢占上风!
骨力佩罗一生都在马背上长大,两丈长枪一摆,大开大阖,顿时将唐朝的所有攻势一一的化解,枪做棒子、作枪、作矛,种种匪夷所思的变化尽在其中。
这样一来,双方顿时呈现胶着的状态,两人翻翻滚滚的在较场之中激战起来。
围观的侍卫几乎都被吓破了胆,只光听两人交手时候兵器所发出来的剧烈的碰撞声,真的是震耳欲聋,不少的人都捂住了耳朵。
这倒也罢了,但是好几个不明不白就死掉的人,却使这些侍卫心中发毛。
先前唐朝驯马的时候误杀了两名侍卫,这些禁军已经退后了一丈的距离,但再也想不到的是,在一丈开外观看,居然还死了几个人。
死的这几个人乍看之下似乎没有受丝毫的伤,但是仔细一看却能发现这些人的身上已受了沉重的内伤,不是心脉被切断就是脑袋受到无形气剑的切割。
谁都知道,能用兵器使出无形气剑的人,只有唐朝能够做到。
哗啦一声,这几个人的死,换来了一大群的人退后到三丈开外观战。
这是唐朝的策略,他必须杀几个人才能解除来自于背后的威胁。
这看起来没有什么,但是这些人的存在,却在心理上给唐朝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不知道这些人之中是否隐藏了高手,抽冷子给他来一下。
如若是死在这样的暗算之下,唐朝真的是死不瞑目。
这本就不是一场公平的比赛,这使唐朝自然而然的想起了以前和黄蜂山首领波斯王子霍伤的那一战。当时霍伤的武功比他只高不低,但是他却居然取胜!
今日的情形,和当时何其的相似,只不过使唐朝郁闷的是,不利的一方转换成了自己。所以他即使是用上一些阴谋,却也说不得了。
好一场大杀!
沙路血是回纥著名的骁将,见了这一战,才真正感受到什么是井底之蛙。一向以来他都觉得自己的武功不错了,即使和可汗骨力佩罗相比也差不了多少,但是现在一看,却是相差不可以道里计。高手像拼,好多时候拼的就是内力,以他现在不足三十岁的年纪,自然想不到数十年的内力运用到大枪之上,居然可以产生如此不可思议的效果。
能够使动两丈长枪的人,的确是膂力巨大,这倒也罢了,但是他却能使得像是一只绣花针;沙路血更吃惊的是看到骨力佩罗在枪法上的造诣,居然早已经和枪合二为一。
以两丈的长枪,本来使动的时候有些不便,可在骨力佩罗的手中,却是进退自如,变化莫测。唐朝忽然开始怀疑起自己以前的判断:谁说此人的枪法逊于郭子仪?
但使沙路血更吃惊的却是唐朝。
这人究竟是人还是神?
他实在有些分不明白,如此强大的攻击之下,他居然能丝毫不退?
两人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大战了一夜,看看天边露出了曙色!
第一百章回纥大婚
“陛下说的没错,也许我骨力佩罗,一直高看了自己,请到昌德殿之中一叙!”
骨力佩罗的语气,和之前的不可一世,有了一种很大的改变.
此时他的心中,不断的进行着交战。是接受唐朝的求婚还是想办法杀了唐朝;是自杀还是杀了唐朝?是坚持自己的诺言还是接受失败?
“谢可汗美意!”唐朝很友好的伸出了自己的手,脸色之中透露着无比的真诚。
“不用。”骨力佩罗思忖半晌,迟疑的伸出了自己的手,和唐朝握在一起。
唐朝明显的感觉到此人的手掌寒冷如冰,使他感受到对手心中的屈辱。
对,就是屈辱。
一种几乎无法接受的屈辱。
也许,自杀这样的事情,在一般人看来,不可思议,但是真到了骨力佩罗这样境界的人,再在无数自己手下的面前被唐朝击败,对于一向骄傲的他来说,的确恨不得能钻一个地缝躲藏起来。
唐朝当然能理解他的感受,很快的走了出去,当先打开较场的铁门,向一直发呆的沙路血说道:“可汗和我已经化敌为友,邀请我到昌德殿之中一叙,这话你是听见了的,快点路吧!”
这几句话,唐朝看似说得轻描淡写,但是一种无形的刀锋一般的威压却是直指沙路血的眉心,使沙路血在刹那之间升起一种被刺穿心脏的剧痛感,不由自主的说不出话,当先带路。
直到走出去好几步,沙路血才反应过来,自己和唐朝可是仇敌,为什么要听他的话呢?
但想归想,既然在万众之前走出了这么几步,再要反悔,已经不是大丈夫所为,只得又恨又怕的将唐朝带往昌德殿。
骨力佩罗的眼中忽然落下一串泪水,心中叹息一声: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是这个世上武功最高的人,即使不能杀了别的化境高手,但是自保是永远没有问题的,可是我居然败了!
我居然败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骨力佩罗扔下手中长枪,急步往唐朝的方向而去。
无数的侍卫,看着击败可汗的唐朝随着沙路血前往昌德殿,虽有满腔的愤怒,但是没有骨力佩罗下令动手的号令,却是谁都不敢妄动。
……
昌德殿是回纥可汗的议事之所,王公大臣在这里朝见可汗,即使是废立太子、可汗登基这样的大事,也都是在这里进行,是一个庄严的地方。
可是此时,却只有唐朝和骨力佩罗和贞萝公主三个人。
唐朝和骨力佩罗两人对坐,手中端着一杯香茶。给他们沏茶的贞萝公主靠在骨力佩罗的身后,一双深情的眸子却是在看着唐朝。
她的眼中满是惊骇,难以置信——就是面前这个漂亮的年青人、新唐的皇帝,居然击败了她心中的神一样的父汗!
这事情是真的。
她虽然被哲德太子立即软禁在贞萝殿里,但是就在刚才,他父汗派来传递消息的使者还是将这消息告诉了她。
……
沉默。
沉默是最深的悲伤,骨力佩罗因此一直的沉默。
他似乎没有勇气打破这沉默。
他是一个一直骄傲的男人,可是现在他必须得接受失败!
“可汗,您可能一直在想,我为什么能击败你,是吧?”
“还要请教。”
“请教不敢。其实在下这次侥幸胜了可汗,并非是我的武功强于可汗,而是我会一些旁门左道的功夫,可汗大可不必自责,因为这样的功夫,真的在战阵之中,未必有用。”
“旁门左道?”
“是的。我之所以能胜你,是因为我出手的速度太快,以致你即使意识到危险却也躲避不开,可你知道吗,这一切都在我的计算之中。”
“不错。我也觉得这是你的计算。我一直奇怪的是,我座下的火龙马神骏无比,却为什么在那样的剧战之中忽然像是发了癫狂?”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因为我会一门武功,不知你听说过眼刀这功夫没有?”
“眼刀?是不是你我第一次在高昌城下见面的时候你曾经刺痛我眼球的那种功夫?”
“不错。这种功夫最大的作用就是出其不意。即可以攻击人,也可以攻击动物。这功夫我在先前已经施展过一次,你有了防备,我若是突然使出,未必奈何得了你,可是我征对的一匹马,自然还是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这就是我取胜的主因,以后的变化,其实是顺理成章,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即使可汗你有了这样的机会,你也大有可能战胜我。”
骨力佩罗听完,眼神呆滞,过了好半晌,却是缓慢的摇头:“不是的。我知道你是在安慰我。以我化境中期的能力,任何的偷袭暗算在我面前就等于是游戏,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是,你能在咫尺之间的时候再突然发动攻击。这样一来,我就是有再快的反应能力,却也等于是空,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人力能够抵挡的事情。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句话真的是武道的至理。”
“可汗。话虽如此,但是真的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在我看来,这世上一个也没有。”
“你不是做到了吗?”
“我是侥幸胜了可汗。可是我知道,你我的速度,都在伯仲之间,我出手的速度,并非真的比你快,胜你的主因是出其不意。也许等到有一天,我出手的速度永远比对手更快的时候,我觉得我是一个人物。我一直想知道一个谜团,可汗在后退的时候,为什么能快到速度惊人?”
骨力佩罗一听这话,眼中开始露出锋芒:“这是我年轻时候到阿拉伯游历时候在波斯学到的霍山老人的腿法,后来再结合我回纥本族的武功创制而出的一门功夫,做到即使是在撤退的时候也不把要害暴露在敌人的攻击之下。”
“妙。真的是妙啊。”当下,唐朝就诚心的向骨力佩罗讨教这门武功的一些诀窍。
以唐朝此时的武功,自是一点就透,很快了解了这门功夫的精要。
当然,唐朝问这些显然是抛砖引玉,渐渐的说到自己的眼刀,该如何运力,该如何释放,该如何攫取对手的注意,都一一的向骨力佩罗讲解。
骨力佩罗听完,大喜,很热情的握住了唐朝的手:“回答我,你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武功都告诉我?我知道的,如果你不告诉我,也许我一辈子都未必能参悟这门武功?”
唐朝就真诚的说道:“可汗,我如此做的目的和刚才我不杀你的目的,其实都是一样的,我唐朝是真心想和回纥结盟,永结秦晋之好!”
骨力佩罗放开了唐朝,拍打着他厚实的肩膀,眼中满是赞赏之色:“是啊,你派使者屡次前来送礼,而且还派出臣相之尊的李白到我国中疏通,再又亲自来我高昌,想和我会盟,以前的诚意就已经足够。都怪我骄傲自大,以为老子是天下第一,才闹出这样的事来,孩子,你能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不选择杀我而只是胜我,的确有莫大的胸襟,我远远的不如你!”
“可汗谬赞了。我之所以如此,是早已经看出可汗也是个性情中人,不是玩弄手段的卑鄙小人,不然的话,我也不敢冒这个大险。”
骨力佩罗点头。他知道,幸亏是自己,要是换了其他的人,说不定唐朝饶他不死,他马上就会带兵围攻他,将他杀死。
以此时唐朝已经大大消耗的体力,他即使连活着杀出去百分之一的希望都已经失去。
可骨力佩罗没有这么做。
刹那之间,两人的手掌再次的握在了一起,惺惺相惜的感觉油然而生。
“贞萝啊,你是我的好女儿,温柔美丽,事事都听从父汗的意思,即使我当时要你远嫁到大食,你也没有反对,只是心中不快,可是我知道你是怨恨爹的,现在我有一句话要问你。”
“父汗快说。”贞萝公主摇着骨力佩罗的胳膊。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脸上露出少有的少女的艳丽,真的是美艳不可方物。
“我就知道你心里面很着急的,那我问你,你真的喜欢唐朝吗?”
“啊?我……我当然啦。”
说完之后,她就赶紧将自己的头埋进了骨力佩罗的臂弯,却拿一双大眼睛看着唐朝。
唐朝在刹那之间有些感动,同时又感觉一种难言的喜悦。
如果自己差一点就死在回纥的王宫里,而这个女子还不喜欢自己的话,那就真的该伤心难过了。听她这样一说,唐朝忽然之间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了。
想想刚才和骨力佩罗的大战,如果不能尽快的战胜对手,则自己的小命,恐怕真的就要断送在这小小的回纥了。
“好吧,唐朝,既然我女儿无异议,我就把她许配给你,记住,一定要善待她!”
说完,他轻轻一推,贞萝公主就顺势倒入了唐朝的怀抱,骨力佩罗看着两个年青人脸上的幸福表情,轻轻的叹息一声,走了出去。
七日之后,回纥大婚,骨力佩罗亲自主持婚礼,将贞萝公主嫁给唐朝,同时订立盟约,以后新唐朝和回纥之间唇齿相依。
自然,在天牢之中的李白和华明庆等人被放了出来,参加唐朝的婚礼,互道别来情由,却也不必细述。
新唐飞越元年春三月,烟花绚烂的季节,唐朝带领一万亲兵自北方结盟而回,名正言顺的娶到突厥和回纥的公主,国势大盛,回归长安,欲和安禄山、李隆基等辈争鼎天下!
第一章徐州之约
唐朝回到长安,专信接着,汇报国中情况,一切正常,唐朝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李白随即作为宰相和司仪官,主持盛大的婚礼,突厥公主耶律金枝和回纥公主骨力贞萝同时嫁给唐朝。
唐朝随即策立金枝公主为新唐皇后,李莲、李文姜、骨力贞萝和李秀韵(新灵公主)为四大贵妃,大宴群臣,举国欢庆。
??…
当夜,正在唐朝想和两位公主缠绵的时候,专信进殿报告:“陛下,安禄山长子安庆绪求见。”
唐朝于回长安路上早已经批阅了无数的朝廷奏章,听取了无数的情报,知道现在的形势已经是非常吃紧。
他孤身前往北方会盟的时间里,安禄山更是加紧了扩张的步伐,将除了关中之外大部分的土地据为己有,骑兵精良不说,财政也是充足,而且再次大招兵马,国立强盛;李亨自然没有闲着,这些日子之中也控制住了不少的偏远地区,虽然不敢和安禄山的骑兵对抗,但是郭子仪、李光弼这些大将,却也帮他训练出近百万的步兵,到处拉拢唐朝旧部,想要重整河山,李隆基虽然坚持不让帝位于太子李亨,可是已经在事实上承认了李亨是他唯一的接班人,永王李琳自然不甘心,在剑南大蓄士马,不过毕竟矛盾都还没有外露。
新唐朝在这段时间之中面临的主要是安禄山的威胁。孙孝哲带领骑兵不断的在阳平关挑衅,但是专仁和蓝鹦等守将守着唐朝的命令,并不轻易开关出战,再加上潼关未破,孙部也并不能全力进攻,这就使得双方摩擦不断,不过真正的大战,却并没有打响。
……
“让他马上进来。”
凭借一种直觉,唐朝知道安庆绪在这样的时候求见一定有重大之极的事情。
安庆绪走进来的时候,眼睛到处晃悠,一眼就看到贞萝公主,顿时眼睛就定住不动,似乎呆滞了一般:“天哪,唐朝,你到哪里找到这么美丽的女人?”
贞萝公主大怒,赶紧转入帘子之后,她自然不想见这么粗鲁的男人。
唐朝大为不快,向安庆绪看去,只见他方面大耳,一双牛眼凸出,闪着邪恶的光,贞萝公主转如后帐多时,他的眼睛兀自呆呆的凝视,想起以前历史老师吹牛的时候讲到过的,这小子后来可是把自己老子安禄山给杀了,到也是一个心狠手辣、六亲不认的人物。
“你是什么东西,敢直呼陛下的名字?”身边的李白手按剑鞘。
安庆绪这才从失神之中回过神来:“哦呵呵,这还用说吗,我的年龄想必比他大,一个做大哥的人问兄弟的话,不直呼其名叫什么?”
“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啦!”李白终于抽出了龙泉宝剑,立即就要剁下他的人头。
但唐朝拦住了他:“臣相,且等一等。”
安庆绪这才抬头正眼看了唐朝一眼,眼中充满惊骇之色,随即斜起嘴角,手中打了一个响指:“我还以为新唐的皇帝有什么了不起,原来不过是这么一个兔儿爷,跟唱戏的差不多!”说完哈哈大笑。
唐朝的心中升起一种惊讶。此人的武功一看之下只是暗劲的顶峰,虽然厉害,但毕竟还不是化境中的人物,不足畏惧,可是他的这份自信,倒的确有些值得赞赏。
不管是谁,在李白和唐朝这样的高手面前,气势上都会受到极大的震慑,可这人却是视若无睹,到底是什么原因?
“是吗?”唐朝微笑起来,但忽然之间,眼睛之中似乎射出一只利箭。
“啊……”安庆绪一声怪叫,双手捧住自己的眼睛。
李白就骇然的看到,此人的双手指缝之中不断的流出鲜血,难道,就在这刹那的时间里,唐朝射出了暗器?
可唐朝的双手,明明规矩的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你……你居然暗算我?”安庆绪终于拿开手,露出鲜血淋漓的眼睛,视线模糊的看着唐朝。
“这是给你一个教训!你老子安禄山管教无方,朕来替他管教。”
“你……你手都没有动一下,你用的是什么暗算?”安庆绪最吃惊的是这个。
“我的用的不是暗器,是眼刀,堂堂正正的功夫。”
安庆绪草包一个也就罢了,但是身边的李白听了,却是真正的惊吓到:原来唐朝的内力,经过这些年的征战,已经突破到了意念杀敌的地步!
“那是什么功夫,这么神奇?”
“好啦!你的无礼,朕已经惩戒过了,现在你可以说说你的来意了吧?”
安庆绪这才呵呵干笑两声:“是啊是啊,我……不……本太子这次来,是打听到你举行大婚,娶了两位天仙一样的公主,所以准备来庆贺一番的。”
“庆贺?椹什么时候向你下过请柬呢?”
“这……这是小事,我只问您,刚才那位,就是你其中的一个公主老婆吧,你真的是好有艳福啊,可不可以给我……”
噼啪!
很响亮的四个耳光,唐朝的手似乎动了,又似乎一点也没有动。
然后,安庆绪就杀猪一般的叫了起来,两边脸颊肿胀无比,比那些被杀死之后吹满气的猪更加的肥胖:“你干什么,干什么打我?”
“你信不信,朕立即砍了你的头?”
这句话很有效,安庆绪突然之间很乖,普通一声跪下:“陛下陛下,别杀我,我是低能儿,我错了还不行吗?”
唐朝和李白相视一笑,想不到安禄山所立的太子竟然是这样的一个宝。
唐朝的心中,却已经开始怀疑,难道一千多年史书上的记载都是错的,这小子脓包一只,怎么可能有胆子杀了自己的老子,登上大燕皇位?
“起来,坐。”
安庆绪就抽泣着用袖子擦干了眼泪和鼻涕,坐了,眼睛还不老实的看着唐朝身后的帐子:“陛下,你怎么和我父皇一样,一见面就打我,我有这么可恨吗?”
“说,你真的是来祝贺我大婚的吗?”唐朝再次的追问。
“是的。不过父皇临走之前说了,他要我带来一封国书。父皇还说,要是别人带来,陛下您肯定不会接受,但是我作为大燕国的太子,陛下您看了,多半是会接受的。”
说着他就从贴身的肉里取出一封用火漆封固的国书,呈在唐朝手上。
唐朝撕开一看,果然是安禄山的书信,下面有“大燕御用之宝”的金印,正是安禄山的玉玺印章。信中之意大致是得知唐朝在北方结盟成功,备感欣慰云云的话,但是末尾说到关键,天下大乱已久,人心思治,想和唐朝在徐州一会,商讨结盟事宜。
信当然是安禄山手下儒生写的,但是意思肯定是安禄山的意思。
唐朝阅信良久,将信交在李白的手中。
两人的脸色,都是十分的郑重,他们都知道一个事实,安禄山现在已经按捺不住了!
“来人,带大燕太子到国宾馆之中休息,拨三个汉人的美女服侍他!”
李白很快的下了命令。
安庆绪一听,顿时眉花眼笑:“谢谢啊,臣相,本太子早就想见识见识你们长安的美女了,一定是顶呱呱,呱呱叫的吧?“咕哝声中,跟着随从走了。
唐朝等安庆绪的身形消失,这才问道:“相国,以你之见,此人是真的这么傻吗?”
李白就回禀道:“回陛下。在我看来,此人继承了乃父的滑稽长相,心中可是雪亮,他这么做,其实是要你看轻他,不杀他的头。”
“两国相争,朕怎么会杀使者?”
“这可说不定。但据细作的消息,此人和安禄山一样,生性多疑,而且残暴无比,结下无数的仇家,安禄山这一次之所以派他来出使,就是因为知道这家伙调戏他后宫之中的一个贵妃,这才惩罚他的。”
“有这等事?”唐朝都骇然。
“千真万确。胡人野性难改,见了中原的美女,根本不理会什么伦理道德,调戏安禄山后宫的美人,这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是这事被安庆绪朝中的反对派抓住证据,大肆宣扬,安禄山也不得不处罚他,没有废除他的太子之位,已经是万幸的事情了。
“看来。他对谁都不放在眼里,并不是本身有多高的武功,恐怕是天生的狼性,我的看法也和你差不多,此人伪装的天赋极高,看来是真的很害怕我杀他。不过我肯定是不会杀他的,这一点,臣相的意见如何?”
“皇上英明。新唐是中原的大国,礼仪绝不能废。”
“那依臣相看,安禄山此次亲自派他的太子送书结盟,他的真实的目的是什么?”
“他恐怕是想稳住我们,先干掉李亨。”
“对,也不全对。你想想看,他现在还未打下潼关,他最害怕的是我和潼关守将哥舒瀚联合,保有潼关。他现在当然不知道哥舒瀚已经听命于我,若是我新唐据有潼关的话,随时威胁洛阳,他会寝食难安的。”
“对啊,陛下,我一直觉得奇怪,哥舒瀚既已投降我们,为什么不派兵守住潼关,扩大我新唐的战国,却要他去假降,万一……”
第二章潼关失守(上)
第二章潼关“失守”
“臣相,朕知道你的担心,你是害怕哥舒瀚此人背叛于朕.到时候难免失去一座雄关,而且白白的便宜了安禄山是不是?”
“是啊。若真的如此,我部和安军的实力差距就会更加巨大,到时候,安禄山一定会进攻我部,因为我们占有的是中原最富庶之地。”
“是的。臣相,这是最坏的打算。可是此事一旦成功,则安禄山的一切军事部署,都逃不过我们的监视,而且最重要的是,安禄山的胸口,随时插着一把尖刀,我们只要他在最需要的时候刺出去,则大事可成,岂非胜于得到十万雄兵?”
“话虽如此,但我总觉得风险很大。”
“臣相。我们现在争夺天下,其实好比在下棋,有些时候,该冒险的时候,一定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可能坐失良机。哥舒瀚既已经投效于我,我相信他会认清形势的。另外,你即刻派凤萧再秘密的到潼关,告诉哥舒瀚,该是投降的时候了。”
“是。”李白领命而去。看着李白的背影消失在帘外,唐朝心中升起感慨:李大哥这一生多历磨难,因此事事持重,却不知道兵法的要义就是一个变,我既然敢相信他,还将一年的粮草军饷都给了他,难道就没有钳制他的方法?
不过,这些事情,即使亲如李白,都暂时不告诉他的好。
……
潼关,哥舒瀚帅营。
所有的将领齐集军中,这是出征的信号。
大家的脸上都有紧张和期待的神色,憋在关中的时间太久了,真的不是个滋味。
哥舒瀚的黑脸上满是威严:“各位,高仙芝将军按兵不动,李亨太子又不再发救兵,潼关城下的史思明大军却是越聚越多,已达二十万,他这段时间又不要命的进攻,我们双方的损失都是极大,我部本来有十万大军,但是现在只有八万。成败在此一战,各位务必努力向前,即使被打败,大家也不要慌,跟在我身后,史思明不是说了吗,只要我们投降,他不会杀我们。太子对我们怎么样,大家都清楚,灵武明明有郭子仪这样的良将,却派个只会按兵不动的高仙芝来救我们。”
众将士一听,心中都是气愤,有人心想,既然这样,不如投降的好。
这就是唐朝要求凤萧传递的命令。
哥舒瀚在如此形势下,实在也已经到了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候了。他虽然是一员勇将,忠心唐朝,可是不断的上奏李隆基,李隆基又指挥不动李亨不说,而且自己手下的兵马也只有区区数万,只得有好言敷衍他。
这样一来,哥舒瀚就更加的相信唐朝的判断,选择投降史思明,的确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可是按照唐朝的意思,若是直接投降,显然容易引起史思明的猜疑,只得一战。
……
史思明军中,史朝义火速的禀报:“父帅,哥舒瀚就要出城了,他想偷袭我们。”接着就将探子的发现告诉了史思明。
史思明先还不信,但是很快的营外传来了惊天动地的喊杀声,火急的出营一看,只见哥舒瀚的大军已经漫山遍野而来。
妈米的,居然敢偷袭我?
史思明虽然是变起俄顷,不过此人的确是个帅才,立即喝令身边的传令官传达自己的命令,一路向西逃窜。
哥舒瀚大喜,立即起了贪心,带领手下无数骁将直扑后营来捉拿史思明。他心中想的是,投降昂胡人,性情难测,随时有性命之忧,若是能击败史思明,则不管是李隆基还是唐朝,都会对他另眼相看。
于是,哥舒瀚接受李隆基的“皇令”,只留三万军马守城,其余五六万兵马则随他追击史思明部。
本来,双方之间强弱悬殊,哥舒瀚根本不能得逞,可是长期以来哥部都龟缩在城中,史思明做梦都没有想到他敢冲出来。
在这种出其不意的攻击之下,史思明兵败也是正常的。
哥部带兵刚追出夹山,砰砰的号炮声中,左边蔡希德,右边田承嗣带领大军冲出,逃走的史思明随即收住大军回身合围,喊声如雷。
哥舒瀚傻了眼,妈米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他心中本来还有的一点侥幸获胜的心态顿时当然无存,知道敌不过,赶紧带领大军复回,想要回城,但是呐喊声中,安禄山手下大将安守忠带领大军杀出。
就是这一只军队,使得哥舒瀚陷入了四面受敌的困境之中。
其实,以哥舒瀚之勇,即使不能取胜,但是要再杀回潼关,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安守忠的到来,却使他绝望。
不过他并不打算立即投降,而是带领大军接战。
这一场真正的较量。
这是李隆基当年最精锐部队和安禄山的较量。
这场大战虽不惨烈,可是即便是精锐如史思明的骑兵,也不能一鼓作气的拿下哥舒瀚。
只见哥舒瀚带兵四面冲突,血染征袍。
他这倒不是听唐朝的话,要将投降的戏码演绎的逼真一点,而是他心中的确存了要报答李隆基的意思。再怎么说,李隆基对他的知遇之恩,也是深重的。
两军混战,可是哥舒瀚手下之兵渐渐抵挡不住。
原来,安守忠之所以能及时的赶来包围哥舒瀚,乃是安禄山的“皇令”。
就在潼关之战前不久,安禄山忽然接到确切的情报,哥舒瀚想要出其不意的偷袭史思明。
向安禄山透露这个消息的人乃是他手下谋士严庄。
据严庄的报告,他是无意之中出去打猎,抓住从潼关上逃走士兵之后,逼问得出的消息。
其实,这个消息是唐朝故意让凤萧泄露给严庄的。
严庄知道这是唐朝的意思,自然要透露给安禄山。
安禄山带领大军在潼关西北十余里驻扎,正在为久攻不下潼关而发愁。他其实在就想带领大军和史思明会合,攻打潼关,可是心中又担心攻打不下来被手下将领所笑。
他也不是笨人,看了潼关的天险,他也明白一个道理,即使真的派百万大军去攻打,也未必能打得下来,毕竟在那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方,兵力的多少并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他派出蔡希德和田承嗣各带十万步兵前去支援,已经是他的底线。
但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他当然不能放过,立即派手下大将安守忠带兵前去支援。
哥舒瀚带领大军和数倍于自己的兵力激战了两个时辰,渐渐支持不住,但是史思明忽然长刀一举,下令停止攻击。
“所有将士,立即停止作战,原地待命!”
作为大燕的天下兵马大元帅,所有的大将,在没有安禄山的情况下,都归他节制。
于是,蔡希德、田承嗣以及安守忠都停止攻击,只是将大军散开,如铁桶一般的包围住哥舒瀚。
……
其实,史思明深有谋略,故意使散布在潼关四周的士兵纪律废弛,为的就是要引得哥舒瀚出来偷袭,他先前的溃败乃是一种伪装。
其实他真正的精兵,都驻扎在夹山一带。
史思明最初的打算,只是要取得胜利,并非要想生擒哥舒瀚,但是安禄山派蔡希德和田承嗣前来支持,才使他想要全歼哥部。
以他的身份,攻打区区一座潼关就费了这么大的力,早有不少的将领在背后说他无能。以四时万的兵力若不能全歼哥部,他真的是自己没有脸面。
现在可好,安守忠居然在这样的时候带兵来援,那可是他建绝世之功的好机会,现在有了五十万兵马,是哥舒瀚的十倍。
他这一下令停止攻击,安守忠很是不满,骑马冲到史思明的面前:“你是怎么搞的,这些都是叛逆,为什么不全部杀光?”
和安守忠的想法一样的将领大有人在。以区区的一座潼关,居然抵挡了安禄山上百万的军队,的确使这些一向在北国战无不胜的军队感觉耻辱。
史思明知道不少的将领对自己这个大元帅的位置很不满,其中最不满的就是这个安守忠,明白他这是借题发挥,冷哼了一声,如平地起了一声虎啸,不回答他的问题,却用眼睛瞪着他:“安将军,你不听我的命令,擅离职守,在三军之前脱离自己的兵前来质问我,不管有没有理,都是杀头的罪名!我敬你是大将,不追究,即使有什么是非曲直,将来在皇上面前由他圣裁,速速回军,不然的话,我可以将你就地格杀?”
史思明当然不是威胁,排列在他身后的上万亲兵随时接受他的命令。安守忠知道,只要自己一个应对不当,就是血溅当场的下场。他也知道自己的资格是老,但是武功不及史思明,他说要在三军之前杀人,也并不是没有可能。听了史思明这番充满威胁的话,冷笑数声,终于策马回到自己的军中,心中打定主意:到时候到了皇上面前,我看你是不是还能有这样的威风?
第二章潼关失守(下)
此时的哥舒瀚,手下部队已经损失惨重,只有三万马军,二万步兵,见史思明停止攻击,心中大喜,赶紧指挥手下将领布置成阵势,盾牌手构成第一重防御,然后长枪手、大刀队依次构成第二和第三重防御,最里面的是哥舒瀚的近万亲兵,个个手持马刀,保护着中军主帅。
史思明看了,心中暗暗点头:“此人能依仗潼关天险阻挡我一百八十余日,的确是大将之才,今日的形势,自然是以收复他作为上策,不然真的死拼的话,我军纵然得胜,恐怕得付出一比一的代价。”
只见他手提宝剑,策马来到阵前,距离哥舒瀚的弓箭手不足一射之地,居然不带一名随从。
所有的人都充满惊骇,尤其是安守忠这些人,知道以哥舒瀚的能力,若是命令弓箭手万箭发,史思明大有可能被一击杀死,他这不是发了疯是什么?
只听史思明高声说道:“请哥舒瀚大将军出阵说话。”
哥舒瀚此时早已经结束停当,一听此言,飞马而出,也是匹马单刀,不带一名随从,心中惊服唐朝的预言——史思明果然想招降自己。
当下冷冷的说道:“你想说什么?”
史思明在马上抱拳:“大将军。我身为大燕天下兵马大元帅,匹马单刀暴露在贵军的射程之中,是想表明对大将军的诚意。今日之形势,大将军只有五万人马,而我部五十万,正好是贵军的十倍,不如投降,何必做无谓的牺牲?”
“大丈夫一日从戎,当马革裹尸还,今日是我报效我家陛下的时候了,快别休提投降二字。”
这些话,乃是当初唐朝到潼关之上预测史思明会下的说辞,现在听史思明说出来,不禁随口就用上了。
“为什么不提?将军此话差矣。古来良禽选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李隆基自身难保,李亨又不顾你的死活,派一个狡猾如狐的高仙芝来助你,但是大将军忠心唐朝,居然在这样的局面下还接受命令,坚持出战,以图侥幸成功,如今陷入重围,不愧是个真正的英雄。你已经为李隆基做了你该做的事情,为什么不能投降?”
哥舒瀚一听,按照唐朝当初的指点,沉吟不语。
史思明大喜,知道哥舒瀚死战之意不浓,赶紧趁热打铁:“大将军,您的赤胆忠心,天下人都看在眼里,如今您投靠我们,并不算对不起李家。这是李家逼你这样做的。您想一想,大将军以孤军坚守孤城,长达半年之久,可李隆基等人都不派一兵一卒来支援你,这说明他们或许是胆小如鼠,或许是根本不把将军的安危放在心上。如果换了是我是李隆基,我就算只有三千人马,我也会亲临潼关援救将军的。可是将军您看看,李隆基何等胆小,龟缩在剑门关死守,根本不敢出关一步;而李亨毫无治国之才,在灵武经营了六个月,居然还驾驭不住自己的手下,明明派出高仙芝救援潼关,如今却是按兵不动。大将军,您难道看不出来,您如此忠心侍奉的,都是些无用的人,将来中原肯定是我大燕的天下,你为什么不能弃暗投明?”
这一番话,很有说服力,哥舒瀚即使再次听到,也觉得深为有理,当下说道:“元帅之言语并非无理,可是在下曾经和归军为敌,这六个月之中,杀了你们不少人,这一点,元帅和大燕陛下能赦免我吗?”
“这你绝不要担心!我史思明当着三军之前起誓言:只要大将军愿意归顺我大燕,我保证不伤你半根汗毛,皇上知道了,也肯定会高兴的;我还可以向你保证,你以后继续统领手下兵马,你比在李隆基手下做官时只升不降,若违此誓,有如此剑!”
只见史思明马鞭一抖,卷起地上的一柄长剑。
只见白光一闪,史思明中指弹出,啪的一声,长剑从中折断。
这柄剑虽然不是他身上佩带的宝剑,但是仅以中指之力,单手折断一柄精钢的利剑,的确也是化境极深的功夫。
喝彩!
史思明的亲兵大声喝彩,以壮声势。
哥舒瀚看了这一手,心中也升起畏惧意,他知道,自己也能勉强做到这一点,但是要做到如史思明一般的举重若轻,轻描淡写,却也是不能。
哥舒瀚见了,知道该是投降的时候了,抽出佩剑对着所有身周的将士喝道:“史大元帅说得好,我等为李隆基坚守潼关六个月,已经算是对不起李家,现在投靠大燕,正是我们最好的选择,都给我放下兵器!”
哐啷声中,哥舒瀚当先扔出了自己手中的厚背大砍刀。
这样一来,他身后的五万大军一起听令,扔下兵器,一阵阵金铁交鸣的声音传出,大军一起投降,史思明大喜过望,紧紧的抓住了哥舒瀚的手,神色之中透露着十分的亲热,他当然知道,以后此人就是自己重点拉拢的对象之一。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之极,在史思明的带领下,哥舒瀚和一干降将前往潼关西北安禄山驻扎军队之处,谒见大燕皇帝,听候封赏。
安禄山得知哥舒瀚降,喜出望外,知道自己心脏口的一把尖刀终于拔除,哈哈狂笑,大赏严庄和高尚,因为正是他们的主意使得史思明建功,在中军帐之中接见了哥舒瀚一行降将,随即设宴款待。
史思明趁机要求哥舒瀚向尚在潼关坚守的三万守军劝降。
哥舒瀚欣然答应,立即写了一封书信派自己的儿子送往潼关,继续喝酒。
这使得史思明的心中很不是个滋味,忍不住说道:“大将军,就凭一纸书信,恐怕未必能……”
哥舒瀚微笑:“大元帅请放心,留守潼关的是我副将熊仪,他的武功都是我教的,向来对我言听计从,应该没有问题的。”
“好好好,大将军,史某失言,自罚三杯。”
包括史思明和田承嗣这样大将,也是将信将疑。
但一个半时辰之后,熊仪居然带领潼关守关的一众将领一起来降,众多安军旧部这才如释重负,互相敬酒。
至此,潼关十万守军在哥舒瀚的带领下,坚持抵抗了六个月,终于支持不住而投降,安禄山野心勃勃的传出命令,要向灵武和长安进军,务必要早日扫除障碍,真正做中原的皇帝。
……
新唐长安。
唐朝坐在勤政殿的龙椅之上,神色凝重的听着凤萧传回来的消息,他身边的人还有李白、舍瓦和专信。
“回禀陛下,史思明果然使用招降之计,哥舒瀚已经按照陛下的旨意投靠了他,不过安禄山似乎很不信任他,只封了他一个右军将军的职务,并没有封他为大将。”
当下,凤萧一一的禀告潼关失守的经过。
唐朝听完,心中稍微放宽,看来一切皆如自己先前的预料,就算安禄山最后的封赏不如当初的估计,不过也无所谓,只要安插进了这颗棋子,就不愁以后找不到击败安禄山的机会。
“做得很好,你立即赶赴洛阳,继续指挥侦察事宜,有任何的风吹草动,立即飞鸽传书报告。”
“是。”凤萧是一个做事雷厉风行的人,立即领命而去。
在当时的情况下,军队的传递信息,多是用烽火台或者快马。不过穿越的唐朝,却是自岭南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组建一支信鸽队。
这也是他在历次战争中情报畅通,着着占领先机的法宝之一。
凤萧就是这支侦察部队的最高首领。
“臣相,以你之见,哥舒瀚的安全怎么样?”
他现在最担心的不是安禄山和史思明发觉哥舒瀚是个卧底,而是担心这家伙的安全,一旦他死了,则自己的图谋就要成空。他当然已经感觉出现在的形势有些吃紧,史思明对哥舒瀚有明显的拉拢之意,而安禄山对此也似乎早有耳闻,因此只封一个右将军。哥舒瀚勇将一个,但在这些勾心斗角的斗争之中未必能左右逢源。
“依我看。安禄山和史思明君臣之间甚为相得,就看上次不杀史思明也可看出两人数十年的交情,不是那么容易抹杀的。而这次史思明攻下潼关,两人之间再无正面隔阂。不过说句实话,我觉得史思明未必会真心辅佐安禄山,而且他的武功才能都不在安禄山之下,现在似乎相安无事,可是过上一些时日,也许会有变化。哥舒瀚的存在,倒正是催化他们之间矛盾的一个导火索,我们不必担心哥舒瀚的死活,放手进攻便是。”
“义父,您的意见呢?”
舍瓦就道:“李臣相之言甚为有理,不过我觉得既然哥舒瀚真心投靠我等,自要派人保护他的安全,以免这颗棋子被人毁了。”
专信也点头:“我也赞同师傅的意见,毕竟他是我们的人,要像自己人一样对待之。”
唐朝微笑:“三位之言,都甚有道理。其实,义父和大元帅都不知道,李臣相早已经在安禄山军中安插了不少的眼线,一旦有任何的风吹草动,自会迅速的做出应对。他之所以说不管哥舒瀚的死活,是要我们联络隐秘,以免被敌人的探子发现。”
三人一听,顿时领悟,专信随即问道:“孙孝哲不断挑衅我等,陛下,现在是不是该出击的时候了?”
唐朝就握紧拳头:“当然是该出击的时候了!”
第三章大败孙孝哲
新唐朝元年四月戊戌日,唐朝带领十万大军亲出阳平关,在平川旷野之地布成北斗七星阵,应战孙孝哲。
新唐朝的骑兵本来只有四万,但是这数月之中却从突厥和回纥国中借到六万匹马,凑够了十万骑兵。
孙孝哲欺唐朝骑兵未经训练,派人下战书挑战,以此打击唐朝的士气。
但是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亲批“来日决战”四个大字,杀孙孝哲的使者,割从人双耳,命令从人将回书及首级呈孙孝哲。
孙孝哲自进中原以来,战无不胜,除了在淘河一战吃了郭子仪一个暗亏之外,一路都是顺风顺水,因此越发的骄傲。
淘河之战后,孙孝哲也学乖了,攻城掠地的时候,也不敢太过大意,十万骑兵分成前中后三队,本来就精锐无比的骑兵,这样一来,更是纵横无敌,四处招惹,先后击败李亨的部队无数,抢劫无数的粮草物资,占领州县。
当从人哭诉自己被割双耳,并且唐朝还杀使者之时,只把孙孝哲气得暴跳如雷,火急的点起十万骑兵,杀气腾腾奔袭阳平关。
即使是淘河之败,但在安禄山军中,也被说成是一次大胜,孙孝哲自占领洛阳以来,哪里受过这么大的气,不报此仇,那是誓不为人。
况且,在他的眼里,唐朝就是一懦夫,不然的话,他带兵在阳平关前叫骂了这么多回,为什么关上的将领却仍是死守不出?
……
安禄山自占领潼关之后,也将前线军队移动到黄河和汉水沿线,以随时保持对李亨和唐朝的威慑。
他亲自带领十万骑兵驻扎在河南新郑,却将史思明、蔡希德、田承嗣三人派到汉水一线驻扎,随时策应孙孝哲。
他自己手下有大将安守忠、李归仁、田乾真、崔佑乾、哥舒瀚等人。
自从华明庆上次在土木堡击杀唐朝不成反投降唐朝之后,他对唐朝算是日益戒备,甚至把他看成李隆基一样的难以对付,因此才派出史、蔡、田三支部队驻守,并且不时的派出孙孝哲部挑战阳平关守将,以此显示自己的军威。
现在的形势,孰轻孰重,他是清楚得很的,他现在最大的危险还是李隆基,唐朝虽然占领了关中富庶之地,可是并没有大规模的对外扩张,只是将关内经营得扎实,这并不足畏。只要先收拾了李亨,杀了李隆基,他自回转过头来对付唐朝。
不管是李隆基还是唐朝,都没有他强大的骑兵,无法和他抗衡,因此他准备一口一口的吃掉整个中原。
现在他最大的威胁潼关已经在手,洛阳毫无后顾之忧,正是他进攻的好时候。
在安禄山的估计之中,回纥和突厥的援兵没有达到中原之前,唐朝一定会龟缩在关中坚守不出的,因此他现在在新郑前线正和李亨交战甚急,想尽快攻下灵武,然后到成都活捉李隆基,这是他一直以来的夙愿。
他和李隆基有杨贵妃的深仇大恨,又有关系谁统治天下的帝位之争,自是要置他于死地方能甘心。
……
“报告大元帅,孙将军带领十万骑兵奔赴阳平关,要和唐朝亲自决战!”
中军帐之中,史思明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跌脚道:“这小子还是老脾气,暴躁得很,别人不知道唐朝的厉害,但是我可深知,传我命令,火速请蔡将军、田将军前来议事。”
半个时辰之后,三大将领合议的结论是害怕孙孝哲有失,带领四十万大军前往阳平关殿后,万一孙部失败好打个接应。
……
唐朝现在高坐在火神马上,一身盔金甲,手提玄铁剑,威风凛凛。
他的左边舍瓦,右边专信,前面隆多,背后十万骑兵摆开,分别由章仇兼琼、蓝鲸、辛白江、专氏四虎统领。
其时李白留在长安处理国中事务,狼正轩带领大军经略西南,和牛僧孺在剑门关激战。
孙孝哲带领骑兵达到的时候,杀气腾腾,命令手下骁将牛崇尚出马搦战。
只见这牛崇尚五短身材,真的生着一双牛眼,使一对大铁锤,出到阵前,高声喝骂:“无耻鼠辈,谁敢先来受死?”
其实,孙孝哲也并非是真的暴躁,其实也是个有谋略的人,知道这一长途奔袭而来,人纵然没有疲乏,但马力已经受损,这一见面并不立即决战,乃是有缓和气力的意思。
他当然也听说过唐朝不少的传说,听得最多的就是当初唐朝在安西都护任上的时候,以区区一万老弱残兵,居然抵挡住了突厥的大军。
不过他一直在等这么一天,等着和这新唐朝的皇帝一战。
他的目标就是要击败他。
他当然也知道,自己也许能击败他,但是绝杀不了他,因为以史思明之能,手中的玄铁剑尚且被他夺走。而他的武功,明显比史思明逊了一筹。
唐朝一看这阵势,心中冷笑,你这点伎俩我难道不知,随即以目向舍瓦示意。
舍瓦会意,持厚背大砍刀出阵。
“怎么叫一个秃驴出来现世,快换个厉害一点的来?”牛崇尚平时搦战的时候是一把好手,骂人的本事那是十分的了得。
可是舍瓦根本不和他对骂,催动胯下战马,如飞而至。
哐啷大响声中,两将交手,火星四射。
舍瓦是刀法精妙,而牛崇尚却是胜在力大招沉,倏忽之间已经过了十个回合。
舍瓦焦躁起来,唐朝派他出马的意思就是要他速战速决,好起到先声夺人的作用,但现在却是迟迟不能奏效,忍不住刀上加力,一柄刀舞得泼风也似,着着进击。
但越是这样,越是发挥不出舍瓦武功的精妙之处。舍瓦是化境的高手,每一击之中都附带强大的暗劲,本来威力非凡,但是这牛崇尚却是天生的大力,武功也已经达到暗劲巅峰,再加上长期作战,经验丰富,知道舍瓦的企图,尽力的防守,大铁锤挥舞,占了兵器上的优势,虽呈败相,但一时之间却拾掇不下。
唐朝心中暗暗焦躁,向章仇兼琼使了个眼色,章仇兼琼会意,悄悄拉开长弓,一箭射出,正中牛崇尚的马脑,那马扑地倒了。
舍瓦得此良机,一刀就磕飞了牛崇尚的一只铁锤,顺势一带,击在他的额头上,将他击昏,左右偏将齐上,将牛崇尚捆绑了。
孙孝哲大怒,急忙命人抢人,但是已经迟了,忍不住破口大骂:“唐朝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使这下三滥的手段?”
唐朝微微一笑:“战争。这可是战争,又不是江湖上一对一的交手,讲什么规矩,你平时不是仗着人多势众到处惹事吗,来啊,你要是有种的话,我们一对一的交手?”
以他新唐朝皇帝之尊,亲自出阵和人交手,本是十分忌讳的事情。毕竟,他是一国的皇帝,若是中了敌人的暗算,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国将不国。
孙孝哲的面皮顿时紫胀,心中狂喜,知道自己立绝世之功的机会来了,大声道:“好,难道我怕了你不成?”
拈一杆梨花枪和唐朝交手。
唐朝身下的火神马如飞而出,一剑直取孙孝哲的面门。
好快的速度!
孙孝哲仓促之中横枪来迎,剑枪交击发出一声巨响。
唐朝倒是没有什么,但是孙孝哲在刹那之间只感觉半边膀子酸麻,握在手中的梨花枪沉重无比。
这一招,双方都存了试探了心思,因此并不激烈。
但接下来的十余招,唐朝一剑快似一剑,只攻击得孙孝哲全身酸麻,唐朝心中冷笑:这小子在北国纵横无敌,原来真实的武功,也不过如此,力灌剑身,准备以一招剑芒立杀当场以提升士气。
但就在这个时候,孙孝哲手中射出一蓬烟雾,催马狂奔,直接逃走了!
唐朝虽然内力强劲,拥有护体真气,不害怕毒药,但是毕竟害怕迷药,停马不追,将玄铁剑高举:“冲啊,退后者斩!”
这一声命令之后,十万骑兵蜂拥而上,和孙部的十万骑兵厮杀起来。
孙孝哲的心脏差点从腔子中跳出来,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靠使石灰粉的下三滥手段终于逃得性命,只得勉强指挥部队作战。
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
双方都是最精锐的部队,以硬碰硬,再也没有丝毫取巧的余地。
一盏茶的时间不到,双方胜负已分,孙部的骑兵节节败退,渐渐后退。
其实,孙孝敬哲的骑兵久经战阵,没有唐朝骑兵一击冲垮,已经足以自豪,再加上唐朝又是以逸待劳,因此抵挡不住,死伤万余人马,仓皇逃回河北。
史思明的后续军马接着,见了孙孝哲,自是斥责一番,带领大军回到河北大寨,从此不敢轻易带兵到阳平关挑衅。
当下,唐朝命令收拾战场,将缴获的数千匹战马纳入营中,回到阳平关庆功。
这一战,唐朝所部只损失了三千人马,却杀敌一万,大大鼓舞了阳平关守将的士气,先前还有不少人担心被训练有素的孙孝哲骑兵冲得七零八落的人,现在却是暗暗的羞愧。
第四章兵权之争
安禄山听到阳平关失利的消息,大为震怒,对于跪倒在地孙孝哲无视达三个时辰之久,这才在众将的求恳之下,让上他起身.
“陛下,不是微臣不肯尽力,实在是唐朝武功厉害,我抵挡不住,再加上先前牛崇尚被擒,大大折损了我军士气,这才被唐朝侥幸获胜。不过微臣记着陛下的教诲,一旦战事有不利,务必保全实力,因此带兵撤退,只损失了七千兵马。”
安禄山仰天喝下金樽之中的酒,脸色温和了一点:“思明,你怎么看?”
史思明就恭身道:“陛下。以我之见,此此失利,的确不怪孙将军。唐朝在长安蓄势已久,而今突然爆发,的确不易抵挡。而且以当时阳平关的形势,唐朝所部都是最精锐的部队,孙将军受此小挫,不足为虑,陛下若信得过我,何不让我亲自领兵,臣甘愿立下军令状,坚决阻止唐朝带兵从阳平关北上,威胁我后方。”
安禄山的眼睛就鹰一般的看着史思明,半晌才答:“你是我生死相交的好兄弟,我怎么会信不过你,就如你所请,统领孙孝哲骑兵十万,再带所部二十万步兵驻扎在阳平关当要之地,一旦唐朝由此进兵,务必要杀他个片甲不留。”
“遵命!”史思明一听,赶紧避席下跪,心中却是欣喜无比。
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天下兵马大元帅。
自从起兵以来,史思明做的事情都是最难的,比如攻打潼关。即使攻下潼关,靠的也是口舌之利,并不是他麾下的步兵有多锐利。
自起兵以来,安禄山似有意,似无意的,将史思明以前在北方纵横无敌的骑兵全部拿来归自己指挥不说,更信任像孙孝哲样的后辈。
就是不让他带领大批骑兵。
这段时间之中,尽管他带兵到处抢劫周边的州县,可是收集起来的战马,也不过是二万匹。并且这些虽然称为战马,但是和北方的马匹相比,却是霄壤之别,就更不用说和回纥、突厥的战马相比了。
攻打潼关,如果他真的用死力,也许要不了三个月,可是他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如果攻打得太快,则势必被安禄山再派到别的战场对付像唐朝、郭子仪这样的狠辣角色,他当然不愿意,因此才一再的攻打潼关失利。
一方面,哥舒瀚的确是拼死坚守,一方面,他也要保存自己的实力,这就是攻打潼关旷日持久的原因。
只有后来安禄山在洛阳称帝之后,对他下了死命令,他才真的全力攻打。
可是他的心里,一直就不是个滋味。既然是兄弟,安禄山却为什么一直都防备着他?
不过这些话,他也不可能挑明。
于是他悄悄的联络安军手下将领,隐忍以待时机。
淘河之战的时候,他就已经上表参劾孙孝哲经验不足,冒险轻敌。不过他当时还没有攻下潼关,说服力不足,还不能动摇孙在安禄山心中的地位,可是此次阳平关失利,大败不说,更连牛崇尚这样的骁将也被唐朝生擒,不由得安禄山不生气,他趁机进言,果然奏效。
……
史思明军中,中军帐。
史思明一身的银盔银甲,手中佩剑出鞘,指着孙孝哲的头:“孙将军,你这是什么意思?”
孙孝哲脸色微变,却并不示弱:“大元帅,陛下的意思我当然听到了,要我把手下十万骑兵划拨你指挥,这是不错,可是却并没有叫你解除我统帅的职务。以后你是我上司,可是这支军队,还得由我带领。”
所有的将领都大惊失色,包括田承嗣和蔡希德。
所有的将领都明白,军队归谁带,对士兵倒是没有什么,但是对将帅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看史思明的架势,是想霸王硬上弓,直接剥夺孙孝哲的统兵权。
可孙孝哲也不是蠢蛋,知道这是生死攸关的事情,竟然寸步不让。
史思明笑了,忽然抽剑回鞘:“也好,本帅还以为你想拥兵造反,既然你愿意接受本帅的领导,我就不治你叛逆之罪。”
这几句话说得阴森森的。
谁都看了出来,只要孙孝哲一个应对不当,立即就是横尸当场的结果。
“谢大帅。若是没有什么事的话,末将就先告退了。”
孙孝哲的脸上满是悻悻之色。
“没你的事,你可以出去啦。”史思明冷冷的回答。
孙孝哲出营之后,立即快马加鞭,赶往河南新郑,再次面见安禄山。
史思明心中冷笑的想:我还以为这小子愚蠢到抗命的地步,可他此次还是软了下来,倒也不是个愚蠢的人。
哼,既然你愿意接受领导,还怕不能炮制你吗?
……
河南新郑,安禄山行营。
孙孝哲眼泪滂沱:“陛下,史思明不带骑兵,已经是厉害非凡,现在陛下要他带领十万骑兵,他平时就善于拉拢朝野之人,这样下去,小子害怕他势大难制。”
安禄酒醒之后,对于这个决定,也是微微的后悔。
史思明是他数十年的交情,他信是信得过的,不过他大燕现在只有三十万骑兵,而且其中的十万,都是这数月之中强行在民间征收的,未来得及训练,和他本来的二十万精锐骑兵相比,大大的不如。史思明手中这十万骑兵,可算是真正的精兵,和自己手下这十万一样,都是大燕真正的精兵。
无兵无将再无骑兵的史思明,自不足畏惧,但是现在不同。
以史思明在朝野的影响,若是一旦拥兵自立,却是他难以控制的。
不过,圣旨已下,也不能立即的出尔反尔。
当下训示道:“你的话,为师记住了。不过你不用担心,现在先回到军中,给所有偏将以上的军官传我的口谕,以后必须听你的命令,即使史思明要调动军队,也必须经过你的首肯。”
“是,陛下。”孙孝哲大喜。
“还有。密切注意军中的一切动向,一有风吹草动,立即快马报告。”
“是。”
……
史思明此时的身边,只有他的儿子史朝义还有几个心腹大将。
“唐朝此人,非常的厉害。武功极高那自不用说了,大家都清楚的。可是在本帅看来,他最厉害的还不是武功,而是他的手段高明。你们只需要看看他当初占领长安就知道此人工于算计。我们大燕花了无数的钱粮和军队和李隆基的主力交战,他却捡现成便宜,带领大军轻装简从,偷袭了阳平关,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长安,将唐朝的国库掳掠一空;就更不要用说他在剑门关策反狼正轩这些人,登上南诏帝位;更不用说他最近还出使突厥和回纥两国,娶到两国的公主,更是底气十足,这些,都是他善于运用手腕的表现。
其三,此人多年带兵,战斗的经验丰富之极。孙孝哲今日尚不知道自己败在哪里,你们能找出他失败之因吗?”
史朝义赶紧接住:“父帅,我想孙孝哲失败在轻敌大意上。”
“何以见得?”
“他受不了唐朝之激,奔袭二百里和以逸待劳的敌人交手,先已经不利;何况他手下的将领,根本没有舍瓦和隆多这样的悍将,他本身的武功,也远逊于对方主将,注定了失败的命运。”
“唔,你说的都有道理。不过还没有说到最重要的。其实,这一战从现在看来,其实就是唐朝精心设计的一个局,而孙孝哲自视甚高,自然就一步步的走进了别人的陷阱。”
“这怎么是个局呢?”
“这还不简单。此战之前,唐朝一直在北国出使,根本无暇训练手下士卒。而且骑兵本就是唐朝薄弱的一环。而他又故意收买了数万匹劣马,号称自己有十万骑兵,并且愿意和孙孝哲在阳平关决战。孙孝哲最大的失误,就是被唐朝新增的这六万骑兵所欺骗,不然的话,他即使败,也不会败得如此狼狈。”
“欺骗?”
所有的心腹都奇怪,他们可是明明看到唐朝手下骑兵众多。
“是的。唐朝何等厉害的人。自然早已经将骑兵训练成功。他所差的仅仅是战马。这新收买的六万匹战马虽然是劣马,但是骑兵早已经训练成熟,纵然不能发挥骑兵的最佳战力,可是七成是能够发挥的。因此在绝对的力量上,孙孝哲此战并没有占到优势。再加上唐朝用以冲阵的四万骑兵,是他当年在做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和剑南节度使任上身经百战的精兵,孙孝哲部虽然整体实力略强于唐朝,但是再加上先前义儿也能看到的那两点,就促成了孙孝哲的这次大败。所以,我驻扎在阳平关的军队,灭有我的允许,决不能轻易出兵,连挑衅也是不能。只因现在我军的士气经过这一败,已经是大大的低落,对方士气正旺盛,一旦真的交手,胜负之数难说得很。”
这样一说之后,众将拜服,都收起了对唐朝的轻视之心。
如果是唐朝听到这番话,肯定会对史思明更加防备。但是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余暇处理阳平关之事,因为他忽然接到狼正轩在剑门关败于牛僧孺的消息。
气
初听到狼正轩失利的消息,唐朝还有点不信,但是当李白禀报,吐蕃大军已经在宣赞王子的带领下和李隆基在剑门关会合,这使他不得不信。
吐蕃大军总共十万,都是精锐的骑兵。
换了在数月之前,这样的一支骑兵甚至可以占领中原。
唐朝安定已久,面对安禄山突如其来的叛乱,自是无从招架。
正是借着安禄山之手,唐朝才带领大军收取了渔翁之利。不管怎样说,他当时的兵力,根本不足以对抗强大的安禄山。
个人的武功再高,毕竟是匹夫之勇。用于冲锋陷阵,斩将蹇旗,最多不过是一员虎将,可是要想重整河山,还必须得玩玩政治老师的绝学。
这使唐朝尽力的回忆当时在漳州一中时候那个教政治的老女人,年龄自然已经十分不小,但是每天她的身上,都会散发出浓重的香味味。
她曾经很自豪的回答同学的提问:“我这是法国的香奈儿。”
她的长相实在很滑稽,因此多年之后的他,回忆起她来,也觉得十分的有趣。不过客观而言,这老女人对政治的理解,还算是十分的到位。
遇到具体的麻烦,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此时的他,坐在火神马上,早已经从战胜孙孝哲的喜悦之中摆脱出来。孙孝哲鼠辈耳,武功不济已是大不利,而且还骄傲轻敌,失败乃是必然,真正要防备的倒是史思明。
按照李白之意,他是想要唐朝派一只军队,由他援救狼正轩。
可是唐朝的心中,却有些不放心。毕竟李白虽然贵为宰相,可是实际带兵的经验,却要欠缺一些,而且如今要对付的不仅仅是李隆基,更重要的是宣赞王子。
吐蕃的十万骑兵,足可以抵得上新唐朝现在全部的骑兵,而且战力,应该在新唐的骑兵之上。
唐朝这些年来东征西讨,多训练的是精锐的步兵,那是因为很多时候都是争夺城池,讲究灵活多变,而且就当时的形势,李隆基也不会允许他建立强大的骑兵,因为这这样的武力,随时可以威胁中央政权。
可是现在自己不是防守一方,而是要要出去夺取城池,斩杀对手,骑兵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
他早已经综合各方面的消息,尤其是通过高尚和严庄,知道安禄山现在最想对付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李隆基和李亨。
就在“攻占”潼关之后极短的时间里,安禄山已经派安守忠、李归仁两人各自统领手下大军二十万众,合四十万的兵力分别进攻灵武和徐州。
他之所以敢对唐朝发出徐州会盟的邀请,是对徐州志在必得,他的直辖军队,也达到四十万之众,而且其中还有十万骑兵,驻守黄河沿线,务必要将李亨压缩在河北沿线,最终击溃之。
李亨这些时间之中虽然招收了五六十万的军队,可是找不到马匹,而且物资奇缺,手中的银两又是捉襟见肘,这使得他一直采取守势,在河灵武、开封、徐州囤积兵力,利用大运河,艰难的从南方运输物资。
当然,这些日子之中孙孝哲还有其他不少安禄山的将领,都以抢劫李亨的运粮船为乐。不过好在有郭子仪、王思礼、鱼朝恩这些人作为粮草押运官,沿途虽然不时受到骚扰,而且不少的粮草也被抢劫,不过总算还是有过半的粮草能艰难到达军营,以维持住旧唐局面。
自从唐朝在长安建立新唐之后,不少的人已经习惯于将李亨等势力称为旧唐。
思虑再三之后,唐朝下了决定,命令李白和专信监国,自己则带领大军亲自驰援狼正轩。
宣赞王子的武功,据说已经达到化境的初期,而且天赋异禀,能开五百石的强弓,擅长骑兵作战,在西域的时候,屡次和突厥、回纥、波斯这些国家的骑兵交手,威震西域,唐朝怕派李白去抵挡不住。
毕竟,此此唐朝能够抽调到西南支援狼正轩的骑兵,只有五万兵力。在兵力上弱于对手,而且对方有剑门关的地利,内外夹击之下,自己和狼正轩的兵力数量虽然不弱于对手,但是战争势必旷日持久。
可眼下的形势,不管是安禄山还是自己,都盯着李亨盘踞的地盘,谁先在自己的战场取得胜利,就能腾出手来占领城池。
唐朝和安禄山虽然并没有举行徐州会晤,不过两人心中都雪亮,只有先击败李家,杀了李亨和李隆基,才谈得上争夺天下。
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当然知道唐王朝一百多年的积蓄,一旦让李家父子缓过气来,召集天下勤王之兵,则胜负之数,就难说得很。
谁也不能漠视传统的力量,安禄山和唐朝都深知这一点。
尤其是这一次狼正轩的失利,更使唐朝坚定了先除掉李家的想法。
李隆基并不是个无能的人。
他现在虽然断了一臂,武功打了折扣,不过头脑还在。以他当年杀韦后,诛杀太平公主,夺取帝位的才能,未必不能再次恢复天下。
狼正轩的战力,唐朝所熟知,而且狼正轩一心就想经略西南,将南诏的版图先扩大个三倍,出征的时候自是全力以赴,可是居然败在李隆基的手下。
唐朝现在看到的是一只沉睡的狮子,现在有了复苏的迹象。
若此时自己再不出手,则李隆基大可以得胜之兵将南诏的势力驱逐出西南,到时候他羽翼丰满,首先要做的事情,肯定是进攻关中,恢复帝王之都,然后才说到找安禄山报仇。
一旦这样的形势形成,则新唐朝危矣。
况且,李白还要留在长安,催促来自于突厥和回纥的骑兵。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突厥和回纥的骑兵,到现在都还没有来到。
不过唐朝现在已经不能等。
作为新唐朝的皇帝,应该知道什么样的请求该准,什么样的请求该驳回。
这是他第一次驳回李白的提议。
他能理解李白那种急于在疆场上立下赫赫战功的心态,不过他还有的是机会。
……
唐朝坐在火神马上,心中很满意。
自己驳回了李白的请求,他居然并没有丝毫的不快,他的眼中,一如既往的都是对自己的忠诚。
这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不管交付任何任务给他,他都不会有怨言的。
……
骑兵的速度,本来就快,可是唐朝骑在火神马上,却觉得十分的慢。
这马实在太好了。
当日骨力佩罗亲自赠送了他一副以前的鞍鞯,给这匹宝马金蹬金甲:“宝马赠英雄,既然你制服了此马,那我就把它送给你!”
唐朝以前的火电马虽然也算神骏,不过哪里比得上汗血宝马。
似如此快速的行军,火神马只需要轻轻的一甩蹄,就可以将大军远远抛在后面。
这是一种愉悦的感觉。
闭目之下,他不仅可以感受火神马心脏和血液强劲的跃动,也能感受到大军的精神。
一支大军所在的地方,阳钢之气浓烈,可以形成精气狼烟。
男人的精血,在军营之中汇聚在一起,而又找不到发泄,是一种非常强大的能量。
虽然看不到,摸不着,但是在唐朝现在的感觉之中,却是无比清晰的可以触摸到。
不仅如此,他还借着这股精气练功。
他此时的武功,尤其是内力,天下之间已经不做第二个人想,因此他练的气。
化境的高手和暗劲高手的区别,最大的也是一个“气”字。
一般练武的人,资质高绝的,在三十岁之前可以练成暗劲。而三十岁之前不能度暗,多半终生无望。
一旦度过暗劲这重天大难关,至少要花十年的时间来养气。
只有沉得住气,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这才能进入神奇的化境,将全身的功力能在瞬息之间爆发。
而且能在任何一个部位爆发。此前曾经有化境的高手可以用小腹制服敌人的,就是因为化境高手的全身都是武器。
可是练气是一件困难无比的事情,不仅要有绝高的天赋,而且要有绝大的勇气。有些高手为了练气,居然从百丈悬崖之上跳下深潭,更有人在绝谷之中的绳索上练功。
一个不小心掉下去,就死无葬身之地。
当然,更多的人之所以能成就化境,是在血与火的战争之中。
只有那种惨烈的厮杀,修罗地域一般的场面,随时面临死亡的压力,才能促使战士成为钢铁,从而在极短的时间里成就化境。
唐朝成就化境已经很久,因为强横的内力,使得他提前的步入化境中期,全身的气质大变,飘飘然有出尘之资。
自从上次在大明宫即位新唐皇帝之时,他领悟到至诚之道的一些脉络之后,此后他便勤加练习,经过这些日子以来的探索,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要想达到那种传说中的境界,不仅要养气,还要吸收精气、血气、信仰等等不可思议的东西!
这听起来很玄妙,毕竟这些东西,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唐朝知道,要想达到百年之事前知、秋风未动蝉先觉的境界,就必须苦练这些玄妙的东西。
不好,前面有埋伏!
唐朝的心中忽生警兆,前面的山道之中居然有伏兵。
第六章杀气
“停止前进!”
唐朝哗啦的一声抽出玄铁剑,砍断路边的一棵数人合抱的松柏,气势惊人。
他的声音其实并不多,可是乃是用极强的暗劲爆发而出,全军皆闻,顿时停止行军。
……
牛僧孺的眼睛都圆了。
他带领十万大军,和宣赞王子的十万骑兵远出剑门关,来到这遥远的西岭,为的就是要伏击成功。
为了这次伏击能绝对的保密,牛僧孺可是花了大力气的。
提前三日,他就已经带领大军前往西岭,一路之上军纪严明,连斥候队都不派出,甚至连李隆基的使者都禁止和他联络,真正的做到秘密行军。
士兵吃的都是干粮,而且经过的地方都是荒无人烟的峭壁,一旦发现有人家,立即全部充军,不同意从军的全部处决。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能让唐朝的斥候和侦察部队查知他的埋伏。
长途奔袭一百五十里的埋伏,加上残酷的保密措施,却居然给他成功。
他曾经是唐朝的部下,自然对唐朝的一切了如指掌,尤其是对唐朝的信鸽传书非常的忌惮,但凡所过之地,只要有鸽子,肯定被他射下。
他明白,这样一来之后,即使唐朝的哨探能发现自己的部队,可是急切之间也不能将消息传递出去。
只要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牛僧孺自然不是蠢人,他当然也曾经想过投靠唐朝。可是阴差阳错之下,他居然来到了李隆基的身边,而李隆基对于他这样的危难之时候前来相助的人有感激不已,给了他相当于宰相的权力,将韦坚这样的人也排挤在一边。
如此深恩厚待,自然激发了他的野心,他想帮助李隆基平定天下,以博取绝世的功名。
在他的眼里,唐朝虽然厉害,但终究是乱臣贼子。
李隆基上次大败于唐朝之手,已经不足十万兵力,好在牛僧孺带了数万人马来投靠他。
牛僧孺当时带的人马虽然不多,可是骑兵就有二万之众,算是给即将渴死的李隆基带来杯水。
再加上李隆基卑辞邀请吐蕃军队,终于请动了吐蕃的宣赞王子的大军。
这才能击败狼正轩在南诏的精兵。
当年吐蕃内乱的时候,李隆基曾经支持过当今吐蕃赞普。也正是李隆基当时的支持,才使当今吐蕃哈密路赞普登上大位,控制青藏高原。
正是有这一层关系,哈密路赞普才先后派出驸马卜固怀恩和自己的世子宣赞王子带兵前来替李隆基助阵。
只是卜固怀恩败于唐朝之手,哈密路赞普觉得有辱国威,这才再次派出十万骑兵,由宣赞率领,即使不能帮助李隆基击溃安禄山,也要首先保证李隆基的安全。
也算是报答李隆基当初的恩情。
此次伏击,宣赞王子的骑兵自是迟出很久。毕竟骑兵的速度快得多。
两大将领埋伏好之后,在西岭绝顶一路看着唐朝带领大军进了自己的包围圈,心中都是高兴万分。
这一次,他们一定要击败唐朝,好好的给这个新唐的年轻皇帝上一课!
牛僧孺是要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比唐朝更强。他知道在武功上,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唐朝,可是在谋略上,他自信以自己的能耐,肯定在唐朝之上。
宣赞王子要做的,就是替卜固怀恩报仇。
吐蕃的骑兵,自来都是西域的噩梦,可是却居然栽在唐朝的手里,这是吐蕃上下都不能接受的事实。
自松赞干布以来,吐蕃的兵威,都是极盛,连威震后世的唐太宗,都畏惧吐蕃的骑兵,要以文成公主来招揽吐蕃,可见吐蕃骑兵的厉害。
“牛将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宣赞王子操着十分别扭的汉语问牛僧孺,眼光之中充满怀疑。
牛僧孺赶紧道:“别别,王子稍安无躁,绝不可能是消息没有封锁好,一定是唐朝太狡猾了。本帅立即派人去查,查清楚之后再做定夺。”
很快的,牛僧孺派人去查唐朝军队的动向。
……
他此次带的骑兵,只有四万人,步兵有十万,合十四万军队。
还在当时占领长安之前,和郭子仪在河内大战的时候,唐朝就隐隐的体会到至诚之道的一些影子,当时没有中郭子仪在青石拗的埋伏。
现在的他,自然更进了一层,一有预感,赶紧停止行军。
自从他当时在长安称帝的那一刻,气势攀登到一个高峰,至诚之心突破,感受到来自于无数臣子的膜拜和敬畏。
他当时虽然没有吸收来自于这些人所形成的精华,但是后来自然是明白了。
这种膜拜,这种信仰,都是他攀登大道顶峰的精华所在。
只有这无数的东西合在一起,才能形成气运。
古代的风水之学,异常的玄妙,就是一种聚集气运的手段。
这也是古代无数的朝代都选择在长安、洛阳、北京定都的道理。
数百年上千年的气运积累,无数人的信仰,地理环境的优越等等因素,自然促成了这些名城的兴盛。
也只有在这样的地方,才能保持国运亨通,国泰民安,传之子孙而不朽。
自从即位新唐皇帝之后,以前一些不能想的,不能做的东西都变成现实,他也才开始了解一些权术的奥妙,也同时探索大道的本源。
现在的他,自然还没有窥视到大道。
可是比之在河内之战时候的他,对于大道的感悟,已经是更深了一层。
这可以从他现在的预感能力知道。
……
对着一众惊诧不已的将军和士兵,唐朝鞭梢一指,指着丛叠的群山:“诸位将领不必惊慌,你看这连绵不断的群山之中,透露着浓厚的杀气,如果朕猜得不错的话,是前方的侦察部队遇到了麻烦,这才没有及时将信息传递回来。”
杀气。
这是什么东西儿哟?
一听这话,不少将领在肚中腹诽不已,只是碍于他是皇帝,也姑且忍耐。
毕竟,这些话,从来都只是在说书家和阴阳家的口里才能听到,但是现在却出自皇帝之口。
杀气这种东西,虚无缥缈,怎么可能看得见?
唐朝当然不会理会这些人的想法,下令将大军的前队变成后队,以粮草辎重车辆布成阵势,依山傍水下寨。
当时的形势,一面是澜沧江,一面是险峻的西岭栈道。
一注香的时间之后,一骑如飞而至,从马上跳下来一个青衣汉子。
众人立即知道这是信鸽部队的人马,因为只有他们穿便服,易于隐藏身份。
这汉子一下马,高声报告:“陛下,飞鹰传信,我们的信鸽发不出去,飞鹰命我飞马传书,前面有埋伏,叫大军千万不要进入张飞营。”
众将一听,顿时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心中惊骇。
果然如唐朝所言,前面有杀气,山里有埋伏。
毕竟,杀气这种东西,不是一般的人能看出来的,一时之间曾经腹诽唐朝的将领,对这位皇帝佩服得五体投地。
“说具体一点。”
“是陛下。幸好您先知先觉,已经下令停止进军。他们,牛僧孺的部队和宣赞王子的部队,驻扎在张飞营一带,两面连绵的群山之中,布置好口袋阵,专等陛下的大军。”
西南之地,到处有当年三国战争的遗迹。此处的张飞营想必以前张飞曾经在那里驻过兵。
“张飞营距离此地有多远?”
“还有十里之地。”
众将一听,再次心惊。若是没有唐朝喝令军队停止前进,则大军此时已经陷入重重包围之中。
在这险峻的栈道上,险恶的地势下,即使能突围出不少的人马,恐怕新唐从此元气大伤。
而唐朝明白,此时狼正轩的军队,并没有败走很远,就在绵竹一带驻扎,想要在短时间内会合,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利用自己手中的兵力。
好在我是后上还有十四万的精兵,既然知道了牛僧孺的阴谋,自不会坐以待毙。
“好个牛僧孺,我们以前可是真心实意的待他,将他服下的‘红丸’给给了解药,陛下,我一定抓住他,喝他的血,吃他的肉。”隆多的反应很强烈。
唐朝微笑:“此一时,彼一时。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的确是忠心于朕,给他解药也没有什么。朕既在当年能够制伏他,现在照样能够。”
这句话一说,所有将领的脸上都发了光。
唐朝似乎给他们的心中注射了一管强心剂。
“我军纵横天下,枚平岭南叛乱,再守护住安西都护,再转战剑南,直到后来占领长安,不曾有过一败,你们知道朕取胜的最大原因吗?”
“陛下神机妙算!”不少将领异口同声的叫了起来。
唐朝微笑:“谢谢诸君的赞美。其实,告诉你们也没有什么,就是情报。我取胜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情报。至于我是怎么能准确的查到敌人的一切,诸位将军不必深究,总之只要你们按照我的命令,一定可以将牛僧孺和宣赞王子杀个片甲不留。哼,他可以用伏兵,难道朕就不能?”
“请皇上下令。”手下将士高声叫了起来。
第七章张飞峡之战
“张先,你带领一万五千步兵,吸引住牛僧孺和宣赞王子。”
“得令!”张先是一名偏将,虽然武功已经达到暗劲的巅峰的层次,但是还从来没有统过兵,这是临危受命。
中军帐里所有的将士脸上都微微变色,即使唐朝不说,但是谁都知道,面对牛僧孺和吐蕃的骑兵,这些人能活着冲出来的机会,并不是很大。
要吸引住敌人的主力大军,肯定会付出代价,张先这一万五千人,就是准备用来牺牲的。
唐朝的眼神如刀,看着的张先的脸,一直没有放松,他一直在观察他的反应,可是张先没有任何的反抗情绪,直接接受军令。
唐朝的心中,微微点头,这是他需要的将领。通过在长安的万军大比武,唐朝再次甄选出一批武功高强,头脑灵活的将领,发掘出近百位武功达到暗劲的偏将军。
这张先就是其中之一。
唐朝在不同的场合派给他们不同的任务,以考察他们的能力。
张先是唐朝破格带在身边的将领之一。
唐朝出使北国之时,孙孝哲多次带兵到阳平关挑战,极尽辱骂之能事。
当时镇守阳平关的是专氏四虎以及辛白江、班林、蓝鲸等多名大将,除了这些之外,还有武功惊人的奋威将军章仇兼琼,关中更有十万精兵。
以当时章仇兼琼的性子,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辱骂,就要开关出战,左右阻挡不住,连专氏四虎这样的人,也劝不住他。
以当时情形,唐朝在阳平关的守军,唐朝临走之前是下了死命令,决不能出战的。
可一干大将包括班林、辛白江这些人,也无法阻挡章仇兼琼,偏偏张先以一个裨将的身份,横剑站在章仇兼琼的面前,冒死劝阻他遵守唐朝的命令,不可出城与孙孝哲交锋。
以死相阻,而且晓以大义,即便他胜了孙孝哲,也会被唐朝看成是蔑视他的命令。
章仇兼琼经此一劝,才终于按捺住火气,闭门坚守。
其实,幸亏张先的劝阻,不然的话,以当时阳平关的兵力,和孙孝哲大战,胜负难料不说,还肯定会招惹安禄山的大军进攻。
当时潼关被未攻下,安禄山心窝子冰凉冰凉的,说不定就会下死力攻打阳平关,真的给他打破阳平关,则长安能否守得住,谁都说不清楚。
唐朝回朝之后,听说此事,顿时对张先大为嘉奖,调拔在左右使唤。
随即,唐朝命令四万骑兵全部下马,战马蹄子之上裹以布帛,带领八万兵力撤退,另外派舍瓦带领二万五千步兵自张飞营背后插入,自群山的侧翼攻打,以分散敌人的注意。
舍瓦当然明白唐朝的意思,知道真正的生死之战开始了,遵照唐朝的命令,带兵加急向张飞营前进。
……
牛僧孺手下的斥候很快带回了消息——唐朝暂时停止进军只不过是修整,现在已经重新行军。
宣赞王子和牛僧孺相视一笑,知道唐朝终于还是中了自己的圈套,赶紧部署手下兵力在张飞营两边埋伏好。
张飞营之下的地势,十分坎坷难行,虽然是栈道,但是却是蜀中栈道之中非常难行之地,当年韩信曾经将之烧毁多次,虽经后代修缮,可是毕竟破坏过大,也就不了了之。
这里背后紧靠陡峭如刀的悬崖峭壁,而且前面又是滚滚的澜沧江和岷江交汇之地,可以说是一个绝地。
这也是当年楚汉战争之中汉王刘邦抵挡楚霸王项羽的一个绝招,烧毁了此处的栈道,则西楚即使有百万的大军,也不能威胁到汉王的安全。
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同时也是唐朝带领大军进军西南的必经之地。
牛僧孺这一招,其实非常的高明,将战场拉到剑门关之外,既可以凭借地利,而且又使人难以防范。
毕竟,唐朝从阳平关进入蜀中,要经过数百里之地才能达到剑阁,于路之上不可能派出过多的斥候部队。
作为一种常规,只有到即将靠近剑门关的时候,唐朝也才应该警惕埋伏和偷袭。
但是牛僧孺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行军两百里来此古栈道设伏。
若非唐朝对至诚之道的领悟,很可能真的会吃一个大亏。
“很好。一切按照计划进行。”、牛僧孺很快的再次传下了命令,一再的向所有将士强调:“等到唐朝军队进入埋伏区之后,一定要沉住气,要等到他所有的部队进入之后才能动手。”
另外牛僧孺还加了一条:“骑红马金盔金甲者就是唐朝。”
想当年,和诸葛亮齐名的“凤雏公”庞统就是死在落凤坡的栈道上。
牛僧孺心中很想一举射杀了唐朝,就像当年汉中守军射杀庞统一样。
真刀真枪的交手,牛僧孺知道自己这一被子休想能杀掉唐朝。
可是再强的武功,也不一定能抵挡住万箭齐发。
这也是为什么杨再兴死于小商河,初唐罗成死于淤泥河的缘故。
冷兵器时代,弓箭的威力,可是十分巨大。
就拿这次狼正轩失利来说,要不是他手中神箭箭箭并无虚发,亲自殿后,怕不被李隆基和吐蕃联军杀得分崩离析。
也正是因为南诏有他这样的箭神,狼正轩才能在两方的夹攻之中安然撤退,屯兵绵竹。
此时张飞营两边的山坳里,檑木炮石极多,而且还有无数的枯柴堆积,火箭上蘸满了火油,弓箭手的箭袋里都是圆鼓鼓的。
就只等着下手。
牛僧孺还有点担心,他是素知唐朝诡计多端的,亲自爬上险要之处,拿出行军用的望远镜向山下望去,只见唐朝的大军呈一字长蛇阵蜿蜒的进入张飞营的伏击圈。
唔,人马众多,不下十万之数。
牛僧孺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乐开了花,对左右的心腹说道:“唐朝,这一次,我要你有来无回。”
左右将士赶紧送上高帽:“大帅英明!唐朝就是再狡猾,他也不可能想到大帅也选择这么远距离的伏击他吧?”
“这就叫出其不意。用兵之人,若是事事都被对手算到,那还打什么仗,只有送死的份!”
宣赞王子这边,也是一个个的摩拳擦掌,准备杀唐朝一个片甲不留。
……
终于,唐朝所有的部队进入了张飞营的有效攻击区。
牛僧孺高举长剑,爆雷也似的喝道:“下手!”
这是他们早已经约定好的动手的号令。
这声命令之后,守卫在路口的宣赞王子檑木炮石冰雹一般的放了下去,首先截断了谷口。
还没有等张先等人回过神来,两边山上的炮石和羽箭已经飞射而下,向张先的一万五千人马疯狂的进攻。
与此同时,无数的枯枝被火箭引燃,大火熊熊,将谷底烧成了一片火海。
……
牛僧孺忽然之间扑倒在地,再连续的几个翻滚,灰头土脸的跑了起来。
于是,他就看到了眼神冷傲如刀的唐朝。
他做梦都想不到,唐朝居然会出现在自己的身后,而且差一点就要了他的命。
救他命的人是他的两员副将,都可算是不可一世的高手,都是暗劲巅峰的强横人物,平时都是一左一右的拱卫在他的身边。
作为一军的统帅,这样的排场也在情理之中。
唐朝出手突袭的时候,这两明副将当先阻拦,但是阻拦不住,被唐朝只用了一剑,一起拦腰杀死!
玄铁剑显然不是一般的宝剑可以抵挡。
而且他偷袭的时候,这两名副将还根本来不及拔剑。
于是,牛僧孺的就暴露在他的攻击面前,唐朝使出了龙形剑法。
他没有准备杀牛僧孺,一日为兄弟,终生为兄弟。
他虽然不是那种感情冲动的人,但是毕竟兄弟一场,他还希望他回头。
可是牛僧孺的话沉底的使他感觉后悔:“我们中了敌人的圈套,大家赶快撤退!”
牛僧孺在奔逃的情况下,奋力的吼出了这样的命令,然后,此人在不少将领的拥卫下,迅速的逃走。
牛僧孺的左肩上受了伤,不过只是皮肉之伤。
他心中明白,唐朝最厉害的剑芒并没有对他偷袭,否则的话,他此时说不定已经死了。
当然,他能逃过这一劫,也得益于他本身就是化境的高手,感应能力超强,在刺杀即将奏效前的一刹那,全力躲避,终于逃得性命。
“给我杀!”
唐朝的玄铁剑高举,一道有如实质的剑芒直冲天际,发布的进攻的命令。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牛僧孺这一逃命,李隆基手下之兵顿时作鸟兽散。这些士兵的战力,哪里能够和唐朝纵横天下的精兵媲美,刹那之间被杀者极多,逃跑的无数,溃不成军。
宣赞的大军守在谷口,正狂妄之极的进攻张先一部,十万大军合围,此时大部分军队已经冲入谷中,正在砍瓜切菜的报仇,到处杀人。
可是轰隆一声惊天裂空的号炮声中,唐朝带领大军似乎从天而降,反从后面包围了他。
“妈的,这是怎么回事儿?”
宣赞从浓烟滚滚的战场之中向上望去,就看到无数的箭镞对准了他和他的军队,好像天兵天将。
第八章绝地
唐朝大军并没有给牛僧孺手下军队任何的喘息机会,以摧枯拉朽之势猛扑而上,如一只利剑直插对手的心脏,由于强弱悬殊,自是很快的接近了宣赞的部队。
李隆基在剑门关之中的十万守军,此此伏击牛僧孺就带了五万,可是首当其冲的遭遇到唐朝的精兵,居然是不堪一击。
其实这也不能怪牛僧孺,因为他当时在安西都护任上的精兵,都被高仙芝带走,正想自己训练一支精兵的时候,却接到李隆基的命令,即时勤王;可真的到了剑门关勤王,李隆基却是举步唯艰,根本没有足够的粮草物资来装备军队。
不仅如此,他还必须按照李隆基的要求,将足够的粮草物资让吐蕃的骑兵享用。
这样一来,李隆基这志十万守军的战斗力,可想而知。
光是据守关塞,倒还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毕竟有剑门关天险,可是一旦用于冲锋陷阵的战斗之中,差距就显现出来了。
“结阵!”宣赞王子毕竟是在西域纵横无敌的人物,遇到这样的变故并不慌乱,而是很快的稳住阵脚,盾牌手在外围,大军结成一个又一个的团阵。
此时的宣赞,直到冲下谷底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上了一个绝世大当。
宣赞王子和牛僧孺在山上看见的一排一排的士兵,居然都是一列列的假人,只是张先将无数的树枝和稻草穿上衣服,再置于战马之上,一排一排的拖动,却居然骗过了无数在上面监视的宣赞和牛僧孺的部队。
当然,之所以能骗过,张先的一万五千兵马自是立下大功。
不管怎么说,要骗过上面无数的眼睛,没有真的人,肯定是骗不到的。
因此这一战刚刚开始的时候,张先的这一万五千人马,损失是惨重的。
好在唐朝早已经预见到战事的惨烈,因此为他们留下了足够的盾牌等物,这才勉强抵挡住羽箭的攻击。不过檑木炮石的轰击之下,还是出现了巨大的伤亡,五千人马在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里先后死于宣赞骑兵的砍杀之下。
而且,被烟熏死的,被践踏死的,也不在少数。
这是没有选择的事情。
唐朝知道,既然是战争,就不可能不死人。
其实,为了取得此战的胜利,张先这一万五千人马即使全军覆没,也在唐朝的猜测之中。
终于,张先的一万人马退却到谷中靠近峭壁的地方,盾牌手防护,抵挡住吐蕃骑兵的冲击。
尽管宣赞的骑兵骁勇无比,但是唐朝手下的步兵,也是真正的精兵,自不是牛僧孺手下那种望风逃窜之辈。
啪啦!
蓬蓬!
呼啦!
不同的声音之中,如天崩塌,地迸裂,世界变色,唐朝终于开始发动致命的攻击。
若不是害怕伤了谷中自己的将士,唐朝早已经命令士兵抛下檑木炮石,火箭飞舞,再次的抛下枯枝,谷中熊熊的大火燃烧起来。
宣赞的脸上露出绝望的神色,想不到自己作茧自缚,这些本来是自己用来杀死对手的武器,现在却反用来杀自己,真的是造化弄人,报应不爽。
“将士们,给我冲!冲啊!”
“若是冲不出去,我们都要被唐朝活埋在这里!”
宣赞王子的声音如鬼哭狼嚎,嘶哑得可怕。
这就是人之将死的血愤!
好一场大屠杀!
唐朝军队八万人加上舍瓦的二万五千人,轮番的进攻谷底的吐蕃军队,直杀得血流满谷,尸积如山。
宣赞的骑兵,本来适合在平川旷野之地作战,现在陷入这样的泥潭之中,四面楚歌,几乎已经是绝境。
双方部队的力量,本就在伯仲之间,但现在形势逆转,胜负之数,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是唐朝绝不能放过宣赞,若是让他冲了出去,吐蕃十万的骑兵,足可以纵横中原。
极端惨烈的厮杀。
死伤无数。
其实,被杀死的吐蕃军队,要比被浓烟呛死的少十倍。
不少的牛僧孺军队知道生存无望,干脆跳进滚滚的澜沧江,企图冒险逃命。
可是这样一来,又全部暴露在唐朝弓箭手的射程之内,无数的羽箭飞舞,澜沧江里血水滚滚,将一条大江染红了数十里之遥。
张飞营前后的山谷,早已经被宣赞堵死。
他当初堵死的时候根本想不到,自己反会困在自己设的绝路之中。
如今被唐朝的大军攻击,他处的地势已经劣到无以复加。
整整六个时辰!
从晌午直激战到第二日的清晨。
这是新唐朝军事史上的奇迹。
除了数万的牛僧孺军队见机得快,跟随牛僧孺从山崖撤退之外,宣赞的骑兵因为不明地势,而且骑兵在山地之中的作战能力大打折扣之外,还处于瓮中捉鳖的绝境。
这六个时辰之中,新唐朝军队杀敌五万余人,在张飞营长达十余里的战线上,到处是死尸和死马,臭气冲天,惨不忍睹。
此时的宣赞,已经带领手下死士抢占了几处稍微好的地势,负隅顽抗。
唐朝手下的伤亡,加上在谷中遭遇重大损失的张先部,已经达到一万的惊人数量。
这还是在如此的优势之下。
吐蕃骑兵的战力,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吐蕃骑兵虽勇,可是毕竟抵挡不住唐朝军队轮番的攻击,渐渐的已经呈现溃败之相。
“停止攻击!”
唐朝长剑高举,在照阳初升之中犹如一尊来自太古的战神。
双方立即停止了攻击。
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
这也是一场迄今为止最惨烈的战争。
挑起战争的一方居然自食其果。
宣赞的脸上满是血污,跪倒在血泊之中:“赞普我父,孩儿对不起您!”
说完,他狠狠的击打自己的胸脯,蓬蓬有声。
这十万骑兵,可以说是吐蕃的国本也不为过,其精良程度,完全可以媲美哈密路赞普国中仅剩的十万骑兵。
哈密路和宣赞王子的本意,是要用这失骑兵狠狠的教训唐朝,帮助李隆基定鼎江山的,却在此地遭受大败,面临灭绝的危险。
这就是绝地!
左右亲随架住宣赞王子,生怕他自杀。
如果宣赞王子自杀,则吐蕃仅剩的五万骑兵也肯定可能崩溃。
“宣赞王子,我是新唐朝的皇帝,我是唐朝!”
唐朝仗剑露出半个身位。
“唐朝!……”
宣赞王子狂喝一声,拉开五石强弓,呼啦一声射出一箭!
这一箭的愤怒,可以倾倒所有澜沧江之水,惊天地,泣鬼神!
“皇上小心!”好几员大将抽出身边的兵器,欲替唐朝格挡。
可是唐朝一笑,手中玄铁剑一横,隔空发出一道犹如彗星般的光芒。
咔嚓声中,这只强劲无比的狼牙雕翎就被劈成两断,远远的掉进澜沧江水之中。
“宣赞王子,您可是一军的统帅,如此义气用事,难道就不害怕我唐朝真的将你们全部杀光吗?”
他的这几句话,携带了最强劲的内力,以丹田之气吼出,两军十余万将士皆闻,更传递到对面的群山之中“全部杀光吗?”“全部杀光吗?”
宣赞王子猛然一惊。
终于从极度的悲愤之中醒了过来,不过,现在还不是我发泄的时候,我现在还是别人网里的鱼,刀上的肉。
半晌之后,宣赞王子的眼神终于恢复正常:“唐朝,你为何停战?你可知道,世上只有战死的吐蕃王子,没有投降的吐蕃王子!”
厚背金刀砍出,将他身边的一匹拦腰杀为两半,鲜血飙射。
唐朝即使和他相距十余丈的距离,也仍然感觉出了此人身上散发出的浓烈的杀气。
“王子。”唐朝的声音忽然柔和起来,就是他的心中,也升起了一种深沉的怜悯。
他自己也不能保证,自己在经受这样惨败的事情下,是否会比他更加冷静。
“您是西域的英雄。您的舞台在北国,那里冰天雪地、万里无垠的疆场,才是您的归宿,您不应该参合进我中原的帝王之争。我知道您这样的人物,绝不能接受投降的屈辱,因为这比杀了您还难受,所以朕改变了主意,朕不要您投降!”
他的这几句话一说,宣赞王子死灰色的脸上终于露出血色。
他心中稍微的喘了一口气。
他自然不能投降,可是作为一个化境的高手,他还是敏锐的给自己现在的形势下了一个判断,只要不是太难以接受的条件,只有答应唐朝!
他纵然悲愤无比,可是总不能不再眼睁睁的看着仅剩下的五万精兵一起死在这里?
这是天然的死地!
本是他为唐朝准备的墓穴,现在却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他很想大哭一场。
可他知道,现在还不能哭。
“那你想要得到什么,才肯放过我们?”
宣赞王子勇敢的面对失败。
他真的想自杀。
可是决不能在这里自杀。
这些都是吐蕃的精兵。
可是因为自己的失算,弄得他们尸骨不归故乡,他觉得自己是吐蕃的罪人。
他必须争取剩下的这五万人能活着出去,然后他才自杀,不然的话,他一定会受到真主的诅咒!
唐朝沉吟了一下。他也知道,似这样全歼敌人的机会,也许以后将永远不会有:我到底该不该赶尽杀绝呢?
第九章拼死突围
砰砰砰!
三声惊天动地的号炮之声传来,将本已经沉寂的战场震荡。
唐朝抬眼望去,就看到张飞营两边的谷口被人强行突破,兵器交击声和呐喊声中,无数的士兵冲了进来。
这显然不是唐朝自己的军队,而是李隆基的军队。
一骑当先,手舞倚天宝剑四处杀人的人,正是李隆基。
唐朝的心中一紧,即将和宣赞王子的谈判随即中止。
宣赞王子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激动的神色,忽然完工搭箭,将五石强弓拉成满月,向唐朝呼啸的射出一箭!
直取唐朝的眉心。
然后,宣赞王子绰刀在手,声嘶力竭的吼叫了起来:“我吐蕃的勇士们,该是我们报仇的时候啦!”
当先冲杀了出去,挡者披靡。
唐朝两指一夹,将宣赞王子的箭接在手中,微微的感觉到指头有些酸麻:这宣赞王子的武功不知道如何,可是他的箭法,倒的确是厉害。
原来,牛僧孺狼狈逃回剑门关之后,向李隆基报告了宣赞王子失陷在张飞营峡谷中,生死难料。李隆基一听,顿时就慌了。
吐蕃可是他现在唯一的救命稻草,若是真的全军覆没,他也许就真的完了,所以火急的点起数万大军,将自己的一万亲兵也亲自带上,前来张飞营营救宣赞王子。
近两百里的急行军之后,李隆基首先遇上的人是舍瓦,但是被李隆基舍命冲入。
李隆基早已经从牛僧孺口中得知张飞营的地势,因此一旦冲入是就是不要命的搬运谷口的炮石檑木等物,要将困在其中的宣赞王子救出。
他早已经在出发之前找好一切的铲子、锄头、斧头等搬运之物。
这一不要命的抢挖,终于在极短的时间里开辟出一条马路。
只见宣赞王子当先,身后无数的亲贵大将冲出,终于逃出生天。
宣赞王子和李隆基接着,忍不住失声痛哭。
就在宣赞忙着冲出峡谷的当儿,唐朝手下精兵万箭齐发,檑木炮石再次不要命的投掷下来,又伤了吐蕃数千条性命。
但使宣赞王子松了一口气的是,终于还是有四万骑跟随他冲出了重围。
“王子。您现在疲乏不堪,应该赶紧冲出重围,报仇的事情,我们回头再来找唐朝算账!”
李隆基和宣赞王子相见之后,劈头就是这么一句话。
他当然害怕唐朝大军合围,别到时候连他这支救援的军队也失陷在这里。
宣赞王子也不是鲁莽之人,随即厚背刀一指,带领骑兵冲突而出,其势锐不可当。
舍瓦略作阻拦,随即放开条路,让宣赞的骑兵和李隆基的部队去了。
唐朝随即带领大军冲下峡谷,和舍瓦等将领会合。
看着宣赞王子逃走的方向,两人相视而笑。
……
随即清点战场。
这一战,杀死李隆基和宣赞王子麾下军队共六万余人,其中杀的吐蕃人就有五万之多,牛僧孺未战先逃,反而折损的兵力只有一万多人。
这一战,只杀得蜀中小儿不敢夜啼,一提新唐二字,天下人都失色。
当然,这一仗也打出了新唐朝的威风,使得所有李隆基和李亨的将领,都对唐朝存了敬畏只心,安禄山随即派部下发书到唐朝军中,祝他取得如此大捷。
这一战,唐朝还有一大收获就是得到四万余匹战马。
吐蕃的战马,历来甚为厉害,而且训练有素,想不到在这峡谷之中被唐朝伏击,平白的打了一个大胜仗不说,还缴获如此多的战马。
这和之前阳平关大战的时候缴获孙孝哲的三千匹战马相比,那是天大的收获。
当然,唐朝此战也损失了一万精兵,尤其是张先部,一万五千人马,等到被唐朝派兵接应出来的时候,已经损失近半。
张飞营峡谷之中死尸山积,人马的尸体混杂,唐朝无奈,只得挖了数个万**坑,将所有阵亡将士不分敌我,一起埋葬了事。
随即带领大军埋锅造饭,拟在短暂的休息之后,衔尾追击。
四个时辰之后,大军出发。
于路之上,舍瓦以手加额曰:“罪孽,罪孽!”
唐朝就问:“义父是否觉得我杀戮过重?”
“非也!吐蕃乃敌国。有如此强盛之骑兵,若非陛下有此良机,则死伤山积的,就是我军,为什么不该杀?”
“然则义父为何叹息?”
“我平生之中,未尝见到有如此惨烈之杀戮,真的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怎么不是罪孽呢?”
“义父悲天悯人,的确是菩萨心肠。可若非如此,吐蕃自是势大难制,我军有灭亡的危险,以义父之见,李隆基此人如何?”
“此人杰也。”
“何解?”
“此人手上的兵力本来不算太多,可是一旦探听到宣赞失陷的消息,居然亲自来救。世人都说他胆小,可是我却觉得他并不是胆小,而是一个敢做敢当的人。而且就从这此事情看来,此人的头脑异常的精明,此次我等深入蜀中,还得十分的小心。”
“义父所言极是。不过我倒是觉得,李隆基固然精明,可是更可怕的人是宣赞王子,他如今吃了这个大亏,自然已无面目回去见哈密路,势必替李隆基出死力。他现在虽然只剩下四万骑兵,可是如果运用得好,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唐朝心中雪亮,在没有缴获这四万多匹战马之前,他此次带来蜀中的骑兵,也只有四万。
还好,此战之后,宣赞王子就算想报仇,但是受此大败,军心已经接近崩溃,应该没有多大的作为。
“陛下,我觉得狼正轩未必能全歼宣赞王子和李隆基之兵。”
唐朝一笑:“我也早料到了。不过就是让他打打秋风,也并非要一定全歼宣赞之军。”
他此时的心中雪亮。既然李隆基亲自来救,则要全歼宣赞的计划就已经搁浅了。毕竟,以当时的形势,唐朝和宣赞的部队已经激战了一日一夜,双方都已经精疲力竭,就算真的包围了李隆基,终究还是阻挡不住他冲出重围。
这也是舍瓦这样的大将略作阻拦就放李隆基走路的真正原因。
唐朝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狼正轩在阻截的时候,能够造成宣赞和李隆基较大的伤亡,就已经于愿足矣。
……
李隆基和宣赞王子正逃之际,忽然一声炮响。
天迸地坼一般,一员大将手舞厚背大砍刀拦住去路,却是从绵竹赶来的狼正轩。
狼正轩得到唐朝的飞鸽传书,想到被李隆基和吐蕃联军击败的耻辱,自是奋勇赶来。
只见李隆基一脸的土色,宣赞王子更是委顿,心中大喜:“哈哈,李隆基,你们想不到有今日吧?”
栈道崎岖,摆不开阵势,狼正轩高声下令,身后四万骑兵呼啸而上,刹那之间将宣赞王子和李隆基的军队截成两断。
狼正轩所部乃是生力军,而且都是久经考验的精兵,在狼正轩的带领下,顿时如入无人之境,杀得宣赞王子丢盔弃甲。
宣赞王子的骑兵虽然精良,可是被唐朝困在张飞峡一日一夜之久,又没有补给,吃的都是死马的血肉和干粮,根本没有休息,到了此时,已经是强弩之末,任凭狼正轩宰割。
笃笃笃!
狼正轩将厚背金刀挂在兵器钩上,取下了背后长弓,连珠三箭发出,宣赞王子身边的两员副将落马身死,而另外一箭就直取宣赞王子的双目。
狼正轩早已经观察多时,欲杀宣赞,则必须要解决他身边十余位将领。
宣赞身边的这十数人,不仅是他的亲随,也是朝中大将,层层包裹之下,要杀宣赞王子,十分的不易。
宣赞王子料不到狼正轩的箭法如此厉害,居然随手射杀了他的两员副将,厚背刀发出一声呼啸之声,将第三箭拍落。
狼正轩冷笑一声,猛的将身后箭袋之中的羽箭全数抓在手中,连珠箭发。
一,二,三,四,五……三十六。
快如疾风骤雨一般的速射之中,宣赞王子磕飞了先前的十余支,终于抵挡不住接二连三快速无伦的攻击,扑哧的一声,左边肩膀中了一箭!
而就在此时,宣赞王子坐下的宝马被狼正轩一箭射死。
宣赞翻身落马,听着爱马在死亡前的悲鸣,忽然大吼一声,厚背刀泼风也似的舞了起来,拼命的靠近狼正轩,大有和他同归于尽之势。
狼正轩的眼里现出笑意,他知道,宣赞王子今日一定会死在他的手里,唰唰唰三箭封死了他左右的去路,猛的马上起来,居高临下的射出最后十箭。
箭箭夺命!
这是五百石的强弓,可是狼正轩一发三十六箭,居然到了最后,力量并没有丝毫的衰竭,内力霸道,可想而知。
咔嚓咔嚓!
宣赞王子并没有死。
救他命的是李隆基。
在李隆基的倚天宝剑之下,羽箭纷纷被磕断,宣赞王子得此良机,在左右亲贵大将的簇拥之下,死命杀开条路,终于冲出了包围。
李隆基殿后,虽然少了一臂,但是却似乎并没有对他的武功造成多大的影响,在一万御林军的拼死抵抗之下,且战且走,逃回剑门关,紧闭关口。
狼正轩此次截杀,再杀了宣赞王子和李隆基所部一万余人,缴获战马极多,随即清理战场,和唐朝齐在剑门关前会合,务必要击破李隆基,真正的占有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