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秋水为神
这天晚上,唐朝彻底的沉沦,有一种堕落的感觉.
他心中很恐惧的想到,我对这个女人并没有真爱,这当然是确定的,可是我怎么能就这样的拥有了她?
但无奈的是,是她逼迫我这样做的。
可以想像四万后宫美女之中,像她这样的女子,比比皆是,难道,我都要一一的临幸?
我究竟该如何对待我的爱情?
……
贤妃没有武功,姿色虽然绝佳,但是实在是一朵弱质的花朵,因此唐朝很怜惜的放过了她。
……
秋水公主被他从库房之中提了出来。
呈现在唐朝面前的秋水公主,依然温柔如水,依然我见犹怜。
很快的他就会出使到北国,耽搁不少的日子,如果不在临走之前处理好她的事情,倒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变故。
……
唐朝很快的屏退左右,只留下她一个人在景泰殿之中。
“你想杀朕,而且使用的方法都很巧妙。”唐朝也不知道是赞赏还是讽刺,反正是笑着说话。
“可惜我没有成功。父皇,女儿对不起你。”她的泪水再次出现,花容之中有一种使人心碎的力量。
“公主,你已经尽力啦。不过,像你这么柔软的心肠,是不适合做一个杀手的。”唐朝捉住了她的手。
她的脸上先是露出娇羞,随即是愤怒:“放开我!”
她说得虽狠,但是唐朝反而将她的手捉得更紧了,柔声道:“公主。你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我虽然自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就觉得你很奇怪,但是我想不到,你是来杀我的?你自身的武功不错,能够将自己身上的杀气成功隐藏,这很了不起。即使是化境级别的高手,有时候也做不到这一点,你一个二八年龄的少女,居然能够做到,我真的感到惊奇。这至少说明你有很高的天赋。再次,你能在那样的情况下,懂得利用宝物的力量。在那样的情况下,以你的武功,根本不能对我造成伤害,但是你有了鱼肠剑那样的宝剑,情况就立即的不一样了,即使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子,一剑下去,也可能杀死一个武林高手。要知道,鱼肠剑的威力,已经到了恐怖的地步。还有,你能博取男人的同情,在博取我同情的当儿,你甚至能够施展毒药。若非我的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不再担心下毒暗算的地步,我说不定已经载在你的手里。你的聪明,你的美丽,你对武功的运用,达到了一种使人惊叹的地步。本来,所有这些都是使男人不安的因素,我倒真想杀了你算了。不过你的善良救了自己的命,在那样的情况下,在你确定我已经完全昏迷的状况下,你竟然能够不杀我,而只是砍下我的一条手臂,我真的要谢谢你啦!”
秋水公主的眼里有泪水:“可这些有什么用?我最终还不是被你玩弄于股掌之上,原来什么都在你的掌握之中。快点放了我。”
“她们送你进来的时候,已经解开了你的束缚。你现在是自由的。”他微笑起来。
“你是说,你要放我走?”
唐朝这次只是点了一下头,如此美丽的女人,若是放她走了,自己一定会很后悔,可是她毕竟是李隆基的女儿,以现在他和李隆基的关系,可以用剑拔弩张来形容,他自也没有挽留她的理由。
秋水公主这才感觉到惊讶:“可是你难道忘了,我是曾经要刺杀你的人,你就这么轻易的放了我吗?”
唐朝笑了,摇头:“公主真是有趣。我大度的放了你,还不快走,不然的话,我可要改变主意了。”
“我不怕!你不会杀我的,是不是?”
唐朝不答。他知道自己内心的想法,的确不想杀了她,但是也不必宣之于口。
“我知道的。从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是啊,我父皇和你有仇,但是我和你无怨无仇啊?从长安逃到剑门关的路上,我就一直听人说起你,说你怎么怎么样无耻,怎么怎么样叛逆,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见了你之后,我对你的印象大大的改观,也许他们都是在说你的坏话,你本身不是这个样子的。”
唐朝握紧了她的手:“你知不知道,你说的话在你父皇听来就是大逆不道?”
“我知道的。可是这里只有你和我。”
她娇羞无比的抽回了自己的手,她实在想不到,自己竟然还有些依依不舍的样子。
这是她生命之中从来未曾有过的感觉,使她的心莫名的激动。
“你说的不错。你是你,你父皇是你父皇,不应该有什么相干。不过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是怎么看待李隆基的?”
“他是个坏人!我不喜欢他.”
唐朝想笑,他真的很意外,他想不到李隆基的女儿敢这样评价他的父皇。
“他怎么坏了,据我所知,她对你不错,对你母亲李贤妃也是照顾有加,你为什么不喜欢他?”
“他只顾着喜欢那个叫杨玉环的女人,生下我之后就把我妈全忘了。”她气鼓鼓的说道。
唐朝摇头:“你是误会了他。你知不知道后宫有四万美女,你妈能够被皇上看到还有了你,这说明李隆基对你妈不错啊。”
“可不喜欢他这样。平时只有到逢年过节的时候,他才会接见我们一次,其余的时候,我们连他的面都见不到,真的是闷死啦。还好你打下了长安,我父皇只好逃走,这样一来我成才真正的感觉到自在了不少。比如这次,我偷偷的逃了出来,他们也没有发现。不像以前在宫中,想要出宫一步都不行。”
“我早知道你是偷跑出来的,若是李隆基放心让你这么小的女儿创荡江湖,那才叫怪事了。好啦,你可以走啦。”
“把我的剑还我?”秋水公主伸出了她的纤纤玉手。
“朕没有留下你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想不到你还这么不识抬举,快走,不然就来不及啦!”唐朝倒是实在觉得有趣。这女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换了是安禄山这样的人,你此时还能保全清白之身吗?
“不行!你不还我的话我就赖在这儿不走啦,本公主把你的国库吃空你信不信?”
哎呀!真是见了鬼了。一直自诩是泡妞专家的唐朝也傻了眼,是不是唐朝的女人特别的傻,不然清白攸关的事情,怎么会不着急?
“走啊!再不走我就把你留下来,让你做朕的女人,你怕不怕?”
“啊……”这女子刹那之间羞得满脸通红,好半晌才说道:“我……不怕,哦不不,有点怕。”
她忽然之间觉得很不好意思,双手蒙住了脸。
“这……真是怪事了。”唐朝心中有点小兴奋,不过更多的是警惕:这公主明明是来杀我的,现在知道杀不了我,所以爱上了我?
不对。这是多么荒唐的自恋。可白白的放她走,她为什么不走?
“好吧。我不想跟你纠缠,拿着,这是你的剑。记住了,以后绝不要再做刺杀我的傻事,若有下次,我会杀了你。”
秋水公主秋水一般的眼睛闪烁着惊讶:“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不接唐朝递过来的鱼肠剑。
“朕可以告诉你的。我要夺取天下,最希望的是堂堂正正的较量,最后能胜他,而不是靠阴谋诡计。当然了,也许是你是个例外。如果抓住了王爷或者其他有用的人,我不介意用你们来换取一些对我有用的东西。既然是战争,就是没有规则的,我不在乎不择手段这四个字。不过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之我今天放过你,希望这见事情,你也能守口如瓶,你能做到吗?”
“哦,我知道了。你是父皇的驸马爷,起兵夺取长安是叛逆,你觉得对不起他是不是?”
摇头。“我没有对不起他,他杀了我最心爱的女人,对不起人的是他。”
“你说的是玉真那种贱人?”
“我不准你侮辱她,不然的话,我马上杀了你,你信吗?”
秋水公主的小嘴一别:“我知道了,你是觉得我父皇对你委以重任,所以有愧疚感?”
摇头“我为他立下了多少大功,我对得起他。如果不是他嫉妒贤能,一直想杀了我,我也许可以做他的股肱之臣。他其实是个外宽而内忌的小人。也许越到老来,他的心眼就特别的小,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也许这就是他的本性。他不能容忍世间有比他更厉害的人。”
“我不关心你们男人之间的事。我其实早就知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你知道什么?”
“因为你喜欢上了我。”她有些得意的笑了起来。
唐朝一惊,但是内心很快镇定下来,淡淡的笑道:“你对自己,倒的确自信得很。”
“你骗不到我的。”秋水公主轻巧的取下唐朝手里的鱼肠剑,从窗中一跃而出,像一朵蹁跹的蝴蝶。
这一刻,唐朝有些痴了,他的心中,挥之不去的是她那秋水为神的秋波。
第八十四章猎杀在冬季
公元751年冬腊月,新唐皇帝唐朝处理好宫中事务,带领八千亲兵亲自前往突厥固原,与罗兰阏氏会晤。
随行的除了李白、隆多这些亲贵大将之外,还有金枝公主。她思念故土,想再见一见自己的母亲,这个大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
一路之上,唐朝恢复了往日在岭南带兵时的作风,除了公主坐轿之外,其余的将领,都是骑兵装束,务必要做到隐蔽。
他深知兵贵神速的道理,越是人少,越是机动;他当然可以带领大军去固原会盟,但如此一来,则势必会迁延时日。
唐朝知道,此行虽然关系重大,但是他作为一国之主,还是不能耽搁太多的时间,不然的话,一旦安禄山抢先攻下潼关,则危险之极。
七日之后,唐朝一行到了固原西北的土木堡,正是大唐朝进入突厥的交通孔道,再有三日行程,已经可以到达固原。
此时的官道之上白雪堆积,马车行走异常艰难,金枝公主体谅唐朝,恢复了昔日本色,亲自骑马,和一众骑兵冲风冒雪而行。
“隆多,你带几个人追上去,把那人给我抓过来。”
唐朝忽然抽出玄铁剑,向着路边的一座茅屋一指。
这茅屋乃是用石头堆砌而成,只在屋子顶上用茅草之类的盖好,简陋之极。
“是。”隆多应声而出,带了几个亲兵扑过去了。
李白倒是一怔:“皇上,您怎么知道里面有人?”
“我不仅知道有人,还知道有两个人,在这样的严寒中居然窥伺于我等,显然要查一查。”
说话之间,隆多已经出来,几个亲兵押解着两个全身皮毛的男子来到马前。
“皇上,就是这两个人。”
“很好。马上搜身。”
手下亲兵立即搜查这两个人的身体。很快的,搜出一封有火漆漆好的信,呈到唐朝的手中。
唐朝撕开信函,忍不住微笑:“臣相,朕猜的没有错。安禄山也来了。”
“什么?”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包括李白。
“这怎么可能?安禄山卤莽之徒,明知道皇上和突厥的关系,为什么还敢去会盟?”
“臣相看看吧,他倒不是去会盟,而是要对付我们。”
李白看了,脸色有些苍白:“皇上英明,居然能发现这样隐秘的阴谋,可是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说完这话的时候,李白才是真正的震惊:如此一坐破落的茅屋,官道之上到处都是,他是怎么发现这两个奸细的?知道惟独这座茅屋里面有奸细?
唐朝看到李白的脸色,知道他心怀疑惑,开解道:“臣相,您恐怕在奇怪我为什么知道这里有奸细吧?”
“是。望皇上释疑。”
“朕也不是很确定。不过朕隐隐感觉到,自己的境界,似乎有提升的迹象。一旦危险来临的时候,有一种天然的警觉。就在刚才,朕感觉到这茅屋之中有对我们不利的东西,所以叫人进去看看,朕也不知道这里面真的有人。”
李白听完,大喜:“恭喜皇上。您的武功,似乎又进了一层,达到入神坐照的地步,对一切潜在的威胁,都能敏锐的察觉,距离至诚之道的先知先觉,又迈进了一步,真的是可喜可贺。”
“呵呵。朕也是知道一些武功的皮毛,您何必谬赞,倒是这里还有一封信,要劳烦臣相亲自过目。原来此时唐朝的手上,还有一封信,都是用奇怪的文字书写,此时,两个信使身上的信函已经全部的被搜查了出来。
唐朝知道李白见识广阔,胸中包罗万有。
李白果然认得,看罢大声禀报:“皇上,真是天赐良机。这信中的意思,乃是和黑衣大食借兵的信函。安禄山此人,我们一定不能小看了,他知道。在现在的形势之下,他不能离开洛阳,因此派他手下大将华明庆带领一万骑兵在此狙击我等。事成之后前往黑衣大食,和之订立盟约,借兵争夺中原。”
唐朝自然大喜:“想不到,想不到安禄山竟然知道朕前往突厥之事,看来我们必须绕道而行。不然的话,华明庆的骑兵在土木堡之上,以十倍以上的兵力围攻我等,大为凶险。”
“皇上说的是。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定当急行,此时我等不应在此事上耽搁时间。”
摇头。唐朝很沉稳的一笑:“华明庆虽然厉害,不过此人双腿废了,武功只能算是一流,尚对我等够不成威胁。而且,他此时尚未收到密信,不会出动大军。他虽然是以逸待劳,但是朕手下精兵,都是跟随多年征战,勇猛之士。所以,此时的任务,就是要将之一举击溃。不然的话,以这支强悍的骑兵,安禄山大可以在西域搅乱局势,一旦他击败吐蕃、契丹这些国家,则突厥之会有很大的凶险不说,而且会晤成功的可能性极低。你们觉得呢?”
“谨遵皇上吩咐!”
李白这才恍然,皇上好精明的头脑。若是连挡路的都不能清除,则势必被罗兰阏氏和纽兰金夏这样的宰相所轻,和议如何可成?
而且,看到这八千亲兵犹如神一般的看待唐朝,他的心中就升起一种震撼。
的确,这就是震撼的感觉。这种犹如神一般的敬畏和遵从,的确使他吃惊,这要多少次的胜仗,多么深的信任,才能建立这样犹如神一般的信任。
“所以,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立即投入战斗,消灭他们!华明庆虽然是安禄山的人,但是却和其他的将领有很大的区别。他从不滥杀无辜。所以,尽管他的武功智谋都比较高,但是却从来不受安禄山重用。这一点从派他守卫这里就可以知道。因为别的大将早已经跟随安禄山进入中原。所以我们这一仗,不仅要胜,还要胜得干净利落,最好能逼迫华明庆能归降于朕,大家都明白了吗?”
“明白了。”
“好。现在由隆多带队为前驱,今夜子时到达土木堡。一旦到达的时候,不要问青红皂白,立即进攻北门。彼军和我等人数相当而精锐不及我军,猝不及防之下,想必抵挡不住,应从南门突出,到时候朕以言相劝,不愁华明庆不归降。”
“是。”隆多施礼之后,带领六千精锐呼啸而去,踊跃无比。
这也难怪,占领长安近半年以来,他们都没有仗可以打,早已经按捺不住。
唐朝带领两千名骑兵亲自前往土木堡南门,这其中有突厥宰相纽兰金夏和金枝公主一行。
“大哥,这些人要杀我们,您为什么不把他们全部杀了?哦对了,您要华明庆归降有什么意思呢,他是安禄山的人,杀了就算了吧?”
李白和唐朝相视一笑,觉得这公主真是有趣。
“告诉我嘛,臣相?”她很真诚的哀求的样子。
李白一笑:“皇上。金枝公主真是天真无邪。告诉你吧,这是我们男人们的事情,你用不着知道的。”
金枝公主就看着唐朝:“大哥,你总可以告诉了吧?”
唐朝微笑作答:“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想要掌握天下,并不是杀的人多就可以做到的,有些时候,能够少杀人,还是少杀的好。”
“我不懂你们这些心计,我只要你。只要你以后只要我一个人在身边就行了,你答应我,答应我好吗?”
她的脸上涌起潮色,这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她夜夜享受专宠,滋味太美妙了,因此对宫中的杨玉环,诸多的不满。
唐朝实在很尴尬,想不到这心直口快的公主竟然在这样的节骨眼上说这些事,赶紧指向前方:“大家注意迎敌,华明庆出来了。”
众人只听到朔风呼啸,本来还以为唐朝这是在转移金枝公主的注意力,但是再过得片刻,风中已经传出了隐隐的马蹄声。
皇上好厉害的耳力,连李白都由衷的佩服,心中好笑:金枝公主也是的,要是让你知道宫中和你一起伺候唐朝的那位女子就是名满天下的杨玉环,你一定不会说这么荒唐的话。
不长的时间里,一行骑兵出现在白雪皑皑的路面,正如唐朝所料,一马当先的人正是华明庆。
虽然是败兵,但是队列整齐,盔甲鲜明,并不像是经受了重大的伤亡。
“臣相大人,您留下来照料他们,朕去会会他。”
说完,手掌轻轻的在火电马上一拍,如风而出。
李白虽然有天下罕见的轻功,但是唐朝毕竟是皇帝,不敢违背他的意思。
砰!惊天动地的一声爆炸传来。
这爆炸的威力太大,使得华明庆身后的将士一起都止了步,而此时,隆多挥舞大金锤,带领骑兵追击而来。
交战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华明庆所部就已经支持不住。抢到战马的人跟随华明庆逃出,而没有抢到战马的大多投降。隆多耽搁了少许时间,随即衔尾追出。
土木堡虽然号称是个堡垒,但是实际上处在平原广阔之地,四面受敌之处,极易攻打。北门虽然是防守最为严密的地方,但是大军行进之前,早有斥候将土木堡的情报传到唐朝的耳朵。而华明庆所部蓄养战马的所在就是在南门。所以唐朝几乎可以断定攻打北门之后,华明庆会从南门逃窜。而今果然。
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什么声音?
但就在滚滚的火药浓烟之中,出现了唐朝的身影,锦衣华服。
不仅他的身上没有一丝的受伤,就是他座下的马,也没有一丝的受伤,只不过,他身后的地面,出现了一个深达半丈的坑。
华明庆算是真正的惊呆了,手中的突火枪不由自主的掉在地下,吃惊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男子。
第八十五章化龙
华明庆的惊讶只是一刹那,然后他飘飘的下了战马,镔铁拐杖起落之间,向唐朝扑了过去.
这一扑之势,如鹰隼,如狡兔,快捷无伦。
李白看得仔细,华明庆的这一扑之中包含了轻功之中的十九种变化,使人叹为观止。
唐朝约住火电马,五指曲伸,连续的使出了几个手印,忽然当空一擒,华明庆飞舞的身体就像是被人拉住线的风筝一样,猛的落向唐朝。
华明庆一惊:难道,这就是唐手之中号称最厉害的龙形拳?
但他根本没有思考的时间,双拐挥舞,反而飞蛾扑火一般的靠近唐朝,拐杖携带着无匹的力量直取唐朝的双目。
唐朝叹息一声,双掌外分,分别在华明庆两根拐杖上轻轻的点了一点。
咔嚓声中,镔铁拐杖从中断裂。
而华明庆的身子,也如断线的风筝,在空中翻滚了七八个筋斗,载下雪地,轰隆一声响亮,居然爬不起来。
唐朝飘飘的下了马背,一掠到他的面前五尺之地,冷冷的看着他。
华明庆的嘴角流出一丝鲜血,神色灰败的看着唐朝:“唐朝。想不到,想不到你的武功已经达到了这种地步!”
“你不必沮丧,如你这样的人,双腿残废如此,居然能接得住我全力施展的一招,已是天下一流高手。”
华明庆惨然道:“我一直想要击败铁慕容,没有一天敢忘了练功,可是我今天终于死心。因为,我永远不可能是他的敌手。”
“为什么?我说过你不必沮丧的。我见过不少的轻功高手,可是没有一个能如你这般厉害。我常常以为自己的轻功已经很好了,但是未必比得上你。你的武功已达暗劲极高的层次,只要找到机会,未必不能报仇的。”
摇头。
华明庆神色很坚定的摇头:“你如此年轻,还未满而立之年吧,居然就练成了传说中的龙形拳,比一般的隔空点穴,隔山打牛、隔神指这样的武功更进了一层。铁慕容号称武林之中第一高手,功力显然在你之上,而且招数只巧妙,天下不作第二想,我以残废之身,如何是他的对手?”
“哈哈哈哈”唐朝长笑起来,声震四野,华明庆的三名副将相距比较近,战马禁受不住,顿时发狂的跳跃,幸好唐朝笑声不甚长,随即收住,对华明庆说道:“我知道将军和铁大侠之间有深仇,而且仇不戴天,不过我告诉你,如你这样想,你当然报不了仇。可你一旦你不这样想,也许你有机会的。你刚才对我动手的是什么火器,威力如此巨大?”
“唐朝。你在这里糊弄我干啥?你怎么不知道这是突火枪,若不是你的身法够快,怎么可能逃得一命?”
“错了。我作为一国的皇帝,何须骗你。我并不害怕你这样的枪,因为太笨重了,你扣扳机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我的身法。而且你这枪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只有一发子弹。可使我不了解的是,以你的轻功,想要逃走,该不是难事,为什么要选择和我动手?”
说到这里的时候,唐朝的眼睛满是寒意。
“大燕皇上交给我的任务就是要狙杀你!我不能……不能就这样的回去见陛下,就算我死!”
颔首!
唐朝的眼中充满敬意:“不错。就算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的这份心意。安禄山以兄弟待你,你也以兄弟报答。算是一个国士。不过你这样的想法,大大的错了,我告诉你,其实派你到北方狙杀我唐朝,不是安禄山的意思,而是史思明的意思。呵呵,我说这些你或许不信,这样吧,朕给你看证据。”
说到这里,唐朝忽然提高声音:“李臣相,请您把证据给他看看吧!”
李白高声道:“遵命,皇上。”一跃下马,如一只离弦的白箭,冲到两人身边,拿出几封书信来,在唐朝的示意下,交在华明庆手中。
华明庆抽出来一看,脸色慢慢的变了。
吱嘎。牙齿相击的声音传出,华明庆越看越怒,忽然噗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这是急怒攻心所致。
这些信函,乃是安禄山与史思明来往的信函,并且盖有安禄山称帝之后所盖的“御印”,信中之意,乃是史思明的请求,希望安禄山将华明庆“斩首”,以惩治他对安禄山不敬之罪,安禄山虽然不同意史思明的请求,但是对他大为不满,终于还是将他安置到这极北之地狙击唐朝。若胜,则势必还要对付西域各国,若败,趁机斩首,以明军法。
原来,华明庆此人,武功高强自不待言,但是因为断了双腿,性情也跟着变得十分的乖戾,极端受不得别人的轻慢。安禄山在洛阳称帝,大封功臣,华明庆功劳不小,但是因为断了双腿,群臣跪拜的时候,他持拐站立。
安禄山当时甚为恼怒,但转念一想,这人断了双腿,也不适合于跪拜,也就没有责罚于他。但如此一来,却给了史思明这样的人进谗言的机会。
华明庆只听命于安禄山,史思明虽然贵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但是华明庆对他不屑一顾,几次拉拢之下,这断腿的家伙居然都不给他脸面,自然不能让他有好日子过。
史思明此人,极工于心计,此时虽然没有取安禄山而代之之意,但是拉拢自己的势力,却是他一贯的原则。
“华将军。这些信函,是我留在洛阳的探子拦截下来的。你也知道,我新唐处立,四面都是敌人,探听敌手的消息乃是势在必行。侥幸我手下这些人还有几分能力,因此得到了这些机密的信函。是真是假,将军一看便知。”
“这当然是真的。”华明庆喉结耸动,将一口口水狠狠的吞进了肚中,“不过,对不起我的只是史思明,我不能辜负陛下对我的信任。况且我手握陛下最精锐的骑兵,居然有此一败,实在无颜回去了。这就是我不独自逃生的原因。今日有死而已。”
说着圈转手中镔铁拐杖,就要一下击在自己的脑袋上,了结性命/。
“将军,请等一等!”
唐朝及时的阻止了,一股凌厉的指力射出,正好击在华明庆的镔铁拐杖上。
华明庆的拐杖被击偏,斜插进积雪地面,直没至柄。
好刚烈的性子,唐朝在心中叫声好,这人刚才显然是真的自杀,若不是自己阻挡,他现在已经死于非命。一个人对自己的性命如此轻视,唐朝还是头一遭看到。
“你为什么阻止我,难道连我好好的死你也不许?”他额头上的青筋暴露。
“将军。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就这样死啦,的确甚为不智不说,而且还可说十分的愚蠢!”
“愚蠢?”华明庆笑了起来,“你能在区区三尺的距离内躲开我突火枪之一击,而且你的武功,明显在我之上,我的骑兵已经溃败,我既落在你的手上,就没有想过还能活命。”
“将军。您错了,朕以新唐朝皇帝的身份告诉您,我绝不会杀您的。您走吧!”
华明庆陡然之间怔住,一副见了鬼的样子:“我……如此对你,你居然不杀我?”
“将军乃是性情中人,我何必杀你?况且,你刚才虽然想取了我性命,但是其时双方乃是敌对之势,各为其主,战场上你死我活,本来就该如此。”
华明庆呆了半晌,忽然跃了起来:“这可是你说的,你可不要后悔?”
“我绝不后悔,后悔的应该是将军回去。”
“唐朝,你不要痴心妄想,以为我会感激你而归顺你,我华明庆绝不是这样的小人。”
“将军。我不管你此时怎么看我,但是我新唐朝的大门,随时为将军开着,只要您愿意,随时可以来投奔我,我必定倒履相迎。告辞!”
唐朝抱拳一揖,随即如飞而回,重回火电马。
李白等接着,相视一笑:“陛下放心,已经按照您的指示去做了。”
“很好。”
隆多此时早已经约束住手下,献上俘虏。此战,共杀敌八百余人,缴获战马四千余匹,有近五千俘虏,可谓是大获全胜。
隆多此时听了唐朝和李白这些奇怪的话,问道:“皇上,这抓住的敌人怎么能放?”
“呵呵。你请臣相给你释疑吧。”
李白就说道:“皇上还没有离开长安的时候,就已经派人在洛阳散布消息,说是华明庆有异志,想要在北方拥兵自立。为的,就是为今日之事做一个准备。华明庆性子耿直血性,但是也不是蠢人,要是知道这一回去安禄山铁定会杀他,他极有可能会转而投靠陛下的。”
“这多费事啊,既然想要他归降,先前就不应该放他走的。”隆多着急起来。
唐朝就微笑的说道:“这就叫欲擒故纵。此人极端忠心,我若是一定要他归顺我,他多半会自杀了事。就算不自杀,勉强留在我身边,其心不坚。安禄山军纪严明,华明庆以如此强盛的兵力,居然败在我手,势必斩他之首以明军法。他只要只要知道安禄山一定要杀他,他是会投靠我的。”
隆多半信半疑,只是羡慕的看着唐朝:“皇上,您刚才所显露的武功,真的是厉害啊。”
李白就接口道:“这是当然。陛下此时的拳法,已经达到化龙的地步。只要更进一步,就可能达到神而明之的至诚地步。”
第八十六章非吴下阿蒙
唐朝带领亲兵继续进军固原,加上新收的近五千降兵,约一万三千人马,继续西行.
突厥臣相纽兰金夏见了唐朝如此兵威,心中恐惧,再不敢有刚到长安时候的自大骄傲。
本来,突厥的精兵,和吐蕃、大食、回纥这些国家长期交战,的确是锋利无比。这就是即便以唐朝之能,在安西都护任上也只能和突厥保持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势,向来和唐朝交战的时候都是处在优势。
当年薛仁贵征西的时候,就是败在突厥和大食联军之手。
薛仁贵的武功,天下闻名,居然死在西域,可见突厥这些骑兵的厉害了。
但纽兰金夏见了唐朝这一战之后,心中也隐隐的涌起一种恐惧。他在唐朝军中,知道唐朝这次带领随行的军队只是八千人。而安禄山的骑兵在北方的历次交战之中,都是大大有名,突厥这些人都是心中清楚的。
可现在的事实是,唐朝以区区八千的兵力击败了华名庆上万的骑兵,而且还使一半的人投降。战力之强悍,已经到了一种可畏可怖的地步。西域诸国之中强悍的国家如大食、吐蕃还有突厥,能有一支三万人的骑兵,那是相当了恐怖的。后世成吉思汗的骑兵,窝阔台西征时候,也不过只有二十万骑兵,居然就打到一了匈牙利多瑙河边,奴役无数的西方国家。骑兵的厉害,的确可说是所向披靡。
比起步兵来,骑兵的优势太大了。这也就是因为唐朝现在虽然只有四五十万的军队数量,却敢于在长安称帝,无惧于李亨与安禄山的原因了,因为他现在的骑兵,达到四万人。
当然,真正能够摧城拔寨,长驱直入的军队,也只有骑兵能做到。
骑兵的诸多优点之中,其实最使人称道的就是他的战力惊人。
一般的大将,比如华明庆,身边有三员副将,负责为他遮挡来自于四面八方的羽箭的攻击。大将的身上,都裹以重铠,战马上也都有甲,寻常的羽箭,根本不能将之奈何,盖因大将的武艺极高,枪刀挥舞之中,羽箭纷纷辟易。
真刀真枪的交手,大将一般都不畏惧,毕竟能做到一军大将的人物,没有哪一个是三脚猫的角色。可是大将最害怕的就是冷箭。
一旦中了冷箭,任你再厉害的人物,也是回天无力。
当然,一般的大将,左右和后面三方都有副将遮掩,中冷箭的几率很低,所以最害怕的就是敌人射马。
马一受伤或者死亡,大将的战力会陡然折损七成,步战的话,即便你武功再高,也往往只有保命的份。
当然,除了像华明庆、唐朝和李白这样的轻功高人,才敢在大战之中随意翻腾,马上和步战都是娴熟。即使他们的马受了伤或者死亡,他们能立即夺到战马。
其实,对阵大将的时候该先射马,这道理本来简单无比,可是真正做到的,一万人之中未必有一人。因为这实在是艰难无比的事情,以骑兵的速度,很多人还没有能够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大将挑死或者砍死,哪里有时间发箭?
况且,大将最大精力关注的就是前方的情况,即使有冷箭,也极不容易能射中。毕竟,世上像狼正轩这样的射手天下仅仅一人。
包括唐朝都清楚,即使是以自己现在的能力,在射箭这一项的比拼上,或者仍然要稍逊色他一筹。有些东西,后天再努力都没有用,射箭对于狼正轩来说,几乎算是与生具来的东西。唐朝武功虽然已经达到化境的中期,不过毕竟还未能达到颠峰,对劲力的运用还未能达到真正的随心所欲。
唐朝刚才亲眼所见,隆多刚才作战之时,铜锤挥舞,方圆一丈之地,除了土地之外都是死尸,威不可挡。
华明庆轻功无敌,可是毕竟少了双腿,硬碰硬的交手,根本抵挡不住隆多的冲击。这也就是他此败的最大原因。
本来,以他手下一万精锐骑兵,足可以和唐朝一战。如果真的被他狙击成功,唐朝所部的确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可是主将既然抵挡不住,又被唐朝攻了个措手不及,自然就呈溃败之像。
……
三日之后的正午,唐朝带领亲兵抵达固原。
旭烈升作为突厥的大元帅,亲自出城迎接。
唐朝按照罗兰阏氏的意思,将亲兵驻扎在固原西北十余里的榆林镇,带领手下三百亲卫前往固原,轻裘缓带,摇一柄折扇,一副翩翩佳公子的味道。
此刻方当隆冬,但唐朝幅巾单衣,似乎热得受不了,不断的摇摆折扇,只看得突厥宰相纽兰金夏摇头不已,不知道唐朝此举是何用意。
李白的装束和唐朝差不多。
其实,唐朝此时领悟到武功之中的极高境界,肉身的修为已经渐渐达到真正的内视的境界,这就使得全身的毛孔等分泌系统处于更高的境界,区区严寒,在一般的看来难以忍受,但他却是浑然不当一回事。
“陛下不远万里而来,本帅十分欢迎!”
旭烈升满脸的堆欢,伸出手来,一点也没有芥蒂,似乎忘记了数年之前他在宫廷中手挫的一幕,而且丝毫也看不出他对自己曾经和罗兰阏氏有染的不满。
唐朝伸手,微微一笑,看着旭烈升:“大帅勇猛精进,数年不见,您的武功,已经非是吴下阿蒙,佩服,佩服!”
说完,唐朝轻轻的一抽,摆脱了旭烈升的手掌,心中暗暗惊讶:怎么才几年不见,这家伙的武功,怎么和以前判若两人。
原来,当年在拉手的时候,旭烈升被唐朝制住,吃了不小的苦头,而且还和阏氏有了一腿,在心上人的面前大失面子不说,更被羞辱。因此这数年来勤于练功,拜了好几个汉人师傅,加上他本来天赋超人,居然给他勇猛精进,一举突破到恐怖的化境初期,这些年中,每日里想的就是找到唐朝,报这个大仇。他最丢脸的不是当时拉手败在唐朝手中,而是唐朝当时在安西都护任上时候,他带兵被唐朝在九丈原击败。
若不是罗兰阏氏在他背后撑腰,他早已经被削了官职归隐田园。
好不容易唐朝再次前来固原会盟,他终于有了再次和唐朝交手的机会,这一伸手,其实已经练习了千百次。每一次和他手下那些自称是膂力强大的将领握手的时候,都会握得他们嘶声大叫,他对这一次的握手已经期待已久。
所以一碰上唐朝的手掌的时候,他就用出了全力。
他很想让鼎鼎大名的新唐朝皇帝在他的铁掌下哀哀求饶。
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无论他用多么大的力量,可是唐朝居然没有丝毫的反应,仿佛手掌就不是他自己的。
但是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后头,正将他将全身功力凝聚在手上,准备发动雷霆一击的时候,唐朝的手游鱼一般的一抖,就这么轻易的滑出了他的手心。仿佛一个害羞的女子和男人握手,很巧妙的摆脱纠缠一般。
“呵呵,你的武功让人看不出端倪,才是真的厉害。”
当此情况下,旭烈升作为东道主,自然不能失了主人的风度,再起纠缠,客套一番,将唐朝迎进了国宾馆之中。
坐定,奉茶,寒暄。
“陛下,您的武功,果然十分的高明。不过在下有一个心愿,就是能和你再次一战,不知道您能接受不?”旭烈升很快的露出卤莽本色。
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急噪。可想见在这几年的时间里,他恐怕一直将唐朝作为他的假想敌,不然的话,也不会如此失态。
“大帅,这是私人的事情。陛下这次来我突厥是为了借兵一事,不如先公后私,待处理了大事之后再提此事如何?”
纽兰金夏作为宰相,立即看出旭烈升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赶紧出来打圆场。
唐朝一笑摆手:“臣相的好意,我心领啦。不过旭烈升大帅有此雅兴,我当然会奉陪,先说后说,迟早都是要说,不如定个时间如何?”
旭烈升大喜:“好,陛下快人快语。不如就定在三日之后如何?”
“好!三日之后,就在大帅府中,到时候我倒是要叨扰您一顿酒宴了?”
“好。三日之后,就在我府邸中,我和陛下见个高下。”
纽兰金夏连连的摇头,心中想,旭烈升此人勇猛是勇猛的,但是就是太过急噪,再怎么说也不能失了一个大国的礼数。但埋怨归埋怨,心中想到太皇太后罗兰阏氏明日就在万梅宫中和唐朝谈借兵的事情。三日之后,大事该是早已经搞定了,也就不再劝阻。
……
送走旭烈升一行,唐朝一行随即在国宾馆之中住下。
“臣相,以您之见,这旭烈升的武功如何?”
“陛下。请恕臣愚昧,说实在的,此人的武功肯定已经达到化境,而且很明显是在初期,不过,使人奇怪的是,即便是我,也未必能战胜他。这是我的直觉,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您说的没错。此人的天赋实在是超卓,居然在短短的数年之中,武功如此突飞猛进,若非亲见,我倒要怀疑他是不是假扮的了。不过您放心,他的武功虽然强悍无比,但是我感觉到其中有不小的漏洞,朕到时候自有应对之策。”
第八十七章艳合于道
当天晚上,唐朝和李白等人疲惫得很,自想早早的睡觉。毕竟,经过半个月的奔波之后,他们都想有一个很好的睡眠。
但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唐朝接到了罗兰阏氏的秘密邀请。
接收到信函的时候,唐朝正在前往万梅宫的路上。他事先已经吩咐了李白等人,他要一个人出去走走。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某种意志促使他这样做,反正在这样的时候,罗兰阏氏的贴身使女将精致的兰色绢信交在唐朝手中的时候,他正一个人在城墙根散步。
唐朝拿住信,不拆开,而是温柔的看着面前的使女:“许多年不见你,你还是这么美?”
这使女的脸色顿时红了起来,她显然想不到,作为新唐朝的皇帝,唐朝会开他这么大的玩笑,刹那之间说不出话来,半晌之后才道:“陛下取笑了。不……不知道陛下为什么不看信?”
“不用看,我也知道信里的意思。”
“什么意思?”这使女含笑的看着他,她显然还不信。
唐朝再次的微笑:“是请我现在到万梅宫一叙是吧?”
“不是,陛下,您这次可猜错了。”这使女天真俏皮的笑了起来。
唐朝的脸色没有一丝的变化:“若是十年前我遇到你,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笑得真美!”,他忽然箍左右而言它。
“哎呀,陛下,您真是欺负人,我都说您猜错了,您怎么还有心情说笑?”她开始跺脚,但样子真的十分的可爱。
唐朝就在心里笑了起来:十年前,鄙人还在漳州一中读高中,见到你这样的美色当然不会放过啦,不过以现在的形势看来,你被罗兰阏氏留在身边,看来只有一辈子当宫女的份了。
“我看人看事情,从来都不用猜的,又怎么会错。”他淡淡的一笑。
“您,您真是太厉害了!”使女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带路吧。”唐朝随口说道,语气中自有一种难言的威严,这使女开始乖乖的带路。
这女人的腰肢摆动之中,有一种轻盈的韵律,使唐朝观赏起来的时候,有一种惬意。
很久,似乎已经很久了,他已经失去了猎艳的心情。四万后宫虽然带给他无穷的快乐,但是伴随这一切荣耀背后的却是他必须尽到的义务。
尤其是经过贤妃的上书之后,许多的后宫佳人已经学了她的样,不断的上书,隐藏的说他是负心薄幸,没有尽到一国之君的义务。
他虽然极想完成自己的任务,但无奈的是,要一一的满足她们的愿望,却也是不切实际的想法,这一来到冰天雪地的北国,顿时像一只高飞的鸟儿。
……
万梅宫的夜色很美,阵阵馥郁的花香之中,罗兰阏氏茕茕的站立,此时的她,似乎是一个无依的佳人,正在等着归人。
宫殿里虽然辉煌灿烂,但是在万梅宫罗兰的居室之中,见不到一个下人的影子,一切都显得空灵美好,如一副最美丽的图画。
而此刻正用手轻轻抚摩一株腊梅的人,人面梅花相映照之下,顿时将梅比了下去。
不管再高雅的梅,都不能抵挡住红颜的美。
她就这么随便的一站,但是百种娇媚顿时横生,这使唐朝陡然之间想到还在宫殿中的杨玉环。杨玉环的美丽无疑在罗兰之上,可是罗兰那种半老许娘的风情,却也使唐朝的心中,蓦然之间升起一种罪恶感。
到底上次在宫中被这婆娘下了迷药之后自己做了什么,他始终都觉得蹊跷。连他自己,都觉得难以尽述。
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的心中,却居然有点担心:也许这一次,她可能不会再做卤莽的事情了吧?
正思忖的当儿,一个绸缎一样好听的声音响起:“陛下光临,真是贱妾不胜之喜,快请进来吧!”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狠狠的瞪了满面朝霞的使女一眼,似乎恨意很浓,使了一个眼色,那使女就知趣的退下了。
罗兰阏氏的纤手将居室的门轻轻关好,于是,室内温暖如春。
罗兰阏氏缓缓的转过身体来,唐朝蓦然升起一种看到美女从画中走出的感觉,脱口而出道:“您真的是一个画一般的美女!”
“谢谢陛下谬赞!”她的声音之中透露出惊喜:这小子比几年之前进步大了许多,见了我这样的美女不再是手足无措了。
“如果我早生二十年,我一定要将你抢到手,不管是刀山火海。”
罗兰再次的惊喜,她真的想不到,再次见到唐朝的时候,他会是如此的改变。
在罗兰阏氏的感觉中,唐朝其实也已经大不一样。如果说以前的唐朝,透露着野性与粗犷,那么现在的他,则已经是一块温润的玉,由内而外的改变,飘飘有出尘之意。
当年的唐朝,吸引力之大,已经可以使玉真长公主那样的女人折服,更不用现在的他,举手投足之中都透露着一股高贵的气质,而今再加上身为帝王的高贵血统,顿时使罗兰一见,心中就升起一种酥麻的感觉。
她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仅仅是一个男人,就使她念念不忘,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无法释怀。
室内有酒,还有菜,一切准备齐全,显见她事先花了不少的心血。
多么美丽的女人啊!
一刹那之间,唐朝的心中惊叹。这个女人的年龄,无疑已经过了最艳丽的年华,但是奇迹一般,她居然将美丽留住。
喝酒。
罗兰开始敬酒,她的眼中满是笑意,美得不像话。连唐朝都过了好半天才明白这女人为何会如此的美丽,那是因为她的女性荷尔-蒙被彻底的激发出来。
一个女人的美丽,最艳丽的时候,不是仅仅她自身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还要是男人的催化。
男人可以激发女人最艳丽的一面,同样的,女人也可以激发男人。
没有过男人的女子不算是真正的美女,没有过女人的男子也不是真正的男人。
唐朝的那种成熟,那种风度,几乎是不能用言语来形容,这自然刺激了罗兰阏氏最艳丽的一面。
“对不起!”罗兰梦一般的说道。
“你不用说对不起。”唐朝淡淡的说话,此时的他,早已经镇定下来。他清楚自己的使命,这一次他是来借兵的,而且绝不能像上次一样旭烈升出尔反尔。
“可您车马劳顿,不远万里来到我突厥。贱妾却让您马不停蹄的来到我宫中,实在是对不起。”
“你看我像是劳累的样子吗?”
“一点都不像。看到你,就好象看到一位神仙。神清气爽之外,还精神百倍,您是怎么能做到的?”
“练武。”唐朝再次淡淡的说道。
“我如果做你的一个妃子,你会收留我吗?”
“什么?”唐朝这次才算是真正的吃了一惊。
罗兰阏氏就用了她像缎子一般的声音再次说道:“如果我抛弃突厥太皇太后的地位,跟着您回到长安,您可以让我做您的一位后妃吗?”
“此事万万不可。您女儿金枝公主现在是我的妃子,实在是……”
唐朝忽然之间口干舌躁。罗兰的话,显然已经越过了底线。
“贱妾只是开个玩笑,看把你吓的?陛下要知道,现在的突厥,离开了贱妾,怕是会四分五裂呢。”
“如此就好。”唐朝缓慢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对面前的这个美人升起一种莫测高深的感觉,怎么以化境中期的能力,居然还不能感受到对方的想法。
先前,对付来传话的小小的使女,唐朝自是将她的心看得清楚明白,犹如一杯水。但是奇怪的是,看到罗兰阏氏,他忽然觉得自己迷失了自己。
这是为什么?
她身上似乎有某种奇特的东西在起着作用,使自己的心灵在窥探她的心灵即将成功的时候,将自己的窥视阻挡于无形。
道。
唐朝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明悟。看来,眼前的这个女人,对美的把握已经达到了道的层次。他一直还以为西域国家都是粗野无文之地,所以一直都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现在一看,终于知道这女人的美,已经合于道。
客观上说,她的美丽和她女儿金枝公主以及文姜这些女子一个档次,但是要命的是,她不知怎么学到了奇怪的法门,竟然能将自己的美丽完全的释放出来。
这就十分的可怕了,因为这已经合于道。这不仅要有绝高的修养,还要有超凡的悟性,更要有无数男人的膜拜作为支撑。
她似乎已经是神,所有男人见到她的时候都忍不住膜拜,甘心拜倒在她的裙下。
这是一种非凡的美貌再加上非凡的气质的结合,再被她以合于道的方式释放在男人的眼前,自然可以颠倒众生。
女人的美是万千不一的,但是面前的这个女人,却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展示出百媚,这的确是一种非凡的能力,比之于武功,是像唐朝这样已经达到化境中期极深的高手才能具备的能力。
“我知道,陛下此来是想借我十万大军。不过,只要你答应我的要求,我就……”
下面的话,她忽然略去。
第八十八章谁之过?
“我……我不知道您有什么吩咐?”
唐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也觉得是在欺骗自己.
罗兰的眼神忽然之间明亮起来:“您知道的,像我这样的女人,是不应该向您要求这件事的,不过,当今大唐朝天下分崩离析,若你不借助我大突厥的力量,一定会死于敌人之手,所以你必须答应我的要求。”
唐朝的心中咯噔一声,这女人的强制欲-望真的太强,也许,我就是她一生之中第一个违背她意思的人吧。
想归如此想,但是口中却说道:“太后如此权势,又如此美貌,难道就没有能找到一个能使您快乐的男人?”
“没有。”罗兰的脸上露出一种痛苦的眼神:“从我很小的时候入宫开始,我就生活在无数的阴谋之中。我渐渐的知道了,伺候可汗,不仅是表面上的,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事情在里头,可我牺牲我的美貌,终于一一的度过了难关,直到我坐上皇后的宝座。我以前不甚自信,但是当我知道不少的男人愿意为我去死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该如何利用男人。我之所以这么多年来都掌握突厥大权,就是因为我知道这个道理。我知道,您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真心喜欢我,所以我必须利用你,现在,如果要说是两国之间的谈判,也未尝不可。”
她的话虽然珠圆玉润,但是听在唐朝的耳朵里,却是十分的震撼:好精明的女人,怪不得,怪不得如此厉害。
此时的她,已经不再称呼自己为“妾”了。
他终于知道,这女人的厉害之处,不仅美艳得不像话之外,头脑更是精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她已经清楚的看到唐朝的内心,居然不差别分毫,似乎和唐朝领悟的至诚之道有种隐隐的暗合之处。
面前的这个女人,幸好没有武功,不然的话,也许将是西域各国的噩梦,我该怎么回答她呢?
“好,现在谈判开始,您想得到什么,不妨一一的说出来,只要朕能答应的,我一定答应您,您可以看出来,我新唐朝局势如此,如果得到您的帮助,将极有可能会平定天下。”
“我最想得到的,就是,就是您的……”她忽然不再说下去,红唇快乐的笑了起来。
啊,唐朝在心中叫了一声糟糕,也不知道为什么,以他化境中期的能力,他居然开始想入非非。这个女人没有刻意的勾引他,甚至连一些该露的地方都没有露出来,但是在唐朝的感觉中,就是觉得这女人爽到了极点,刹那之间有点心猿意马。
还好,《括苍山武经》上的宁息之法非常有用,一旦运起,顿时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对周围的一切不再感觉到刺激。
但就连唐朝的心里,也在骂自己,你是什么新唐的皇帝,怎么会如此没有节操?要知道,她的女儿,可是你的妃子?
“您知道就好。我的第二个要求,就是待您统一天下之后,将幽州之地全部割让于我大突厥。”
“什么?”唐朝终于清醒过来,猛然的站了起来,指着她的鼻子:“我是堂堂大唐朝的皇帝,你怎么可以如此贪婪?”
罗兰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快活的笑了:“您知道您这样说话会有什么后果吗?”
“不知。”唐朝心中有点生气,真的想一把将这婆娘抓在手里,轻蔑的告诉她:这是什么狗屁话,我作为一个皇帝,怎么可能如此软弱?
但他没有。他知道这一抓的后果的确很严重。
“呵呵。我的新唐朝陛下,您现在虽然是新唐朝的皇帝,但是您并没有占领整个天下,所以我还是要告诉您,您绝不能得罪我,而且,连重话也不能说,不然的话,我要您死得很难看。”她狡黠的笑了起来,显得十分的得意。
唐朝的眼睛鹰一般的看着她绝美的脸,好半晌,终于说话:“如果我不答应呢?”
“那我就会支持安禄山,或者是李亨,您知道的,他们和您一样,早就派了使臣带来重礼,想得到我大突厥的支持,总之,您失去了我这个盟友,就会从威风凛凛的大唐朝皇帝,变成一只丧家犬,不仅休想得到天下,而且还要失去一切,包括您的性命?”
“你如此自信?”
唐朝忽然低沉的吼了一声,手伸出,轻轻的抓住了罗兰的肩,将她举过自己的头顶:“你知道你在对谁说话吗?你太自以为是了,我告诉你,若是我现在就杀了你,然后将大权交给纽兰金夏这样的大臣,我可以答应给他无数的宝贝,而且还有美女,无数的军饷,他肯定会和我结盟,到时候,我的计划也能够实现,你说我说得对吗?”
罗兰阏氏绝美的脸上终于显现出一丝慌张。不管怎么说,她毕竟也是一个女人,一个柔弱的女人。在唐朝这样的武功高手面前,的确是婴孩一般的存在。
“您说的对,陛下,可是,您会杀我吗?”
“我怎么不会?若是您不诚心和我谈判,我会这么做的。”
呼啦一声,地下忽然出现了一个大坑。
坚硬的花岗石的地面,被唐朝随手挥出一掌,居然就出现了一个八仙桌一般大小的洞。
而且使人感觉到恐怖的是,这本该发出巨大的声响,但是实际发出的声音,却像是微风吹过树梢,云淡风清。
“您,您怎么会有这样厉害的武功?”罗兰的脸色有些苍白。
“我也是一个不屈服于强制的人,你好好的想想我们再谈判吧。”
唐朝将她轻轻的放了下来,罗兰阏氏一点也没有感觉到不舒服,反而是身上有些部位出奇的火热,她知道,这一定是唐朝趁抓住她的时候以内力给她按摩,不然的话,她不会如此。好可怕的武功,原来,此人的武功短短几年的时间,已经到了更加可怕的地步。
数年之前,她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唐朝的轻功厉害,但是现在,却已经不仅仅是轻功的问题了,而是武功已经到了一种神明的地步。他的话当然没有错,这世界上无论是谁,只要与他为敌,都会心惊胆战的。
斩首行动。
他不可能摧毁一支军队,但是他极有可能斩首成功。一旦他成功,则形势就会朝着有利于他的方向发展,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那好。我答应您的要求,就是提供我十万骑兵足够的粮饷物资,而且,事成之后,我要二十万两白银,如何?”
唐朝笑了起来,伸出了自己的手:“成交。”
“好,成交。”
罗兰阏氏狡猾的一笑,伸出了她的手和唐朝紧紧的握在一起。
唐朝心中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婆娘怎么如此就屈服于我的掌握了,真的是和她的个性有很大的不符。
“你……你在酒里下了什么东西?”
唐朝高兴之余,忽然恐怖的抓住了罗兰阏氏,狠狠的箍住她的脖子:“你,你怎么会如此卑鄙,上一次你下了迷-药。想不到,这一次,这一次我依然中了你的诡计,快给我解-药,不然我杀了你。”
他的功力绝高,说杀她倒不是假的,仅仅是轻轻的一紧,罗兰阏氏就已经喘不过气来。
不过她倒是倔强得很:“你杀!你杀啊。反正我死啦,您也活不成。能够和您这样的男人……死在一起,我罗兰高兴得很。”
她的呼吸很急促,一阵阵如兰的气息喷射在唐朝的脸上。
唐朝看到了她桃花一般艳丽的脸,忽然之间气力全消,放开了她:“我不杀你,像你这样的女人,我是真的下不了手,快,快,给我解药?”
罗兰阏氏这个时候才感觉到恐怖,她在唐朝的酒中下了十倍于常人的分量的药量,但是面前的唐朝,依然清醒,依然有行动的能力。
她本以为这样的药一旦让他喝下,唐朝就再次的任她宰割。可这一次她大大的错了。
退,不停的退,罗兰直退到墙角,才感觉安全了一些。
“我向您保证,我绝不会害您的。我……我是想得到您的……”
她忽然说不下去。毕竟,即使是脸皮再厚的女人,也还是有羞耻心的。
“不行!我,我是你的驸马,这怎么可以?”
可以的。罗兰在心里笑一声,因为她欣喜的看到唐朝的身子已经慢慢的倒了下去,连扶住桌子的力气也失去了。
万梅香的药力,终于开始发挥了作用。
自从唐朝上次在宫廷之中劫持她之后,她就一直在寻找能够在无色无味之中迷住人的药物,却居然给她找到,而且提炼得更加精纯,所要对付的人,其实就是唐朝。
所以当唐朝再次到达突厥的时候,她是连金枝公主也不想见,而是迫不及待的请唐朝到宫廷里,为的就是迷住他。而今终于得逞。
“唐朝。您不要怪我,您刚才和我谈判的时候,是以国家的身份,既然已经成交,那当然要实现自己的诺言。您以为我答应的只是二十万两白银吗,不是的。我的是第一条一起的,所以,您必须实现自己的诺言。正如我先前所言,我这样的女人,您是不可能让我做您的后宫的,我也不可能离开我的大突厥,您当然也不会真心喜欢我的是不是?”
“既然你都知道,还何必如此呢?”唐朝悲伤的叫了起来。
“这是您的错,新唐朝的陛下,您知道吗?”
“我的错?”
“是的。和女人一样,男人太迷人同样是一种罪。现在,你已经无法不实现我们之间的盟约。”罗兰阏氏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唐朝的身边,轻轻的抚摩着他的脸色,柔情无限的说道,可此时的唐朝,已经昏迷了过去。
第八十九章万梅霜
翌日清晨,唐朝醒来的时候,正在罗兰阏氏的万梅宫中的御花园边的居室之中.
他醒来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桌上有一封未合上的信。
他赶紧拿起一看,立即知道是罗兰的留言:唐朝陛下,也许,妾身和您一样,都是以臣服别人为快感的人,此事不得已而为之,请不要把想象成一个卑鄙的女人,因为,我这一生中,无数的男人为我疯狂,只有您,是我第一次破例,也是最后一次,互相都留一个美好的回忆吧。这一次,我一定不会背盟,我也有一个心愿,看到您真的做大唐朝的皇帝!
唐朝看完,再看了看凌乱不堪的被褥,就知道昨天晚上自己肯定干了不该干的事情,叹息一声,默默的出了居室。
一出居室的时候,纽兰金夏就迎了上来:“陛下,太皇太后命令我迎接您直接到大殿,商谈会盟的事情。”
“是,我们现在就走吧。”
纽兰金夏就似笑非笑的看了唐朝一眼,当先领路。
一种沉重的负罪感出现在唐朝的心里,他忍不住想到痴情的玉真长公主:多么好的女人啊,我一直都不相信,直到她死。
要是我以前对她好一点该有多好!
可是,如果她不死,我又怎么能够知道她原来是个如此好的女子?
就在自责和负罪感的缠绕中,唐朝来到了突厥恢弘的大殿。
突厥是游牧民族,皇宫相对于长安、洛阳这些名城逊色不少,但皇宫也是修建得美论美换,显示出大国的威严。
一路之上,甲士分列两旁,一个个盔甲鲜明,精神抖擞。
唐朝的神念辐射出去,奇怪的发现,这些士兵的功夫,居然都已经达到明劲的中上层次,和自己大明宫中的守卫不相上下。
当然,他现在也一直在担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隐隐已经窥视到武功至诚境界的他,怎么还是着了罗兰阏氏的道儿?
按理说,以他现在在境界上的进步,罗兰阏氏不可能下他的毒他不知,而且毒药连他化境的能力也无法抵挡?
这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但他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这件事情。
在纽兰金夏的带领下,唐朝见到了李白和隆多等人。
几人见唐朝一晚未归,本在担心他的安危,一见之下大喜,齐齐上前参见。
客套,奉茶,寒暄毕,谈判正式开始。
正如罗兰阏氏和唐朝昨天晚上的约定,一切马匹的草料以及军饷唐朝足额提供,事成之后以二十万两白银为酬。
双方无异议,很快的签定了国书。
不管怎么说,唐朝和罗兰的约定都只是私下的谈判,现在拿到宫廷之中来确认,由一国的臣相确认并且签字,这才算是真正的盟约。
李白等人看得只是目瞪口呆,想不到艰难无比的事情,在唐朝的调度下居然如此轻易的就完成,真是的不可思议。
李白本还要发挥自己高超的辨才和突厥臣相讨价还价的,但想不到的是,居然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
包括纽兰金夏的心中,也满不是个味儿,这唐朝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使得这位大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乖乖的同意盟约。
他当然只能猜测,而不敢乱说话。一个是新唐的皇帝,一个是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他必须得首先确保自己的脑袋安全,再说其他的东西。
司仪官早已经准备好太牢等牲口,陪同唐朝等人上香,跪拜,祭祀天地神明。
纽兰金夏和唐朝一一按照礼节。
终于,礼成。
唐朝心中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向金枝公主交代,但是此次会盟可说是顺利之极,也使他心中稍微的放松。
离开长安这么久,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
他现在担心的,就只剩下大食、吐蕃和回纥了,契丹国主耶律不努和他乃是生死兄弟,自不会攻击于他。大食距离中土遥远,危害谅亦不大,但是回纥却是心腹之患。
剑门关之战,唐朝利用南诏之兵一举击溃了吐蕃的卜固怀恩部,这虽然稳定住了西南的局势,使李隆基以西南为根据地的计划落空,但是却也因此和吐蕃结仇,要想结好吐蕃,难度十分的大。如果回纥再和李隆基结盟,那么自己即使借到突厥之兵,也没有多大的胜算。
吐蕃、回纥和突厥这样的国家,抽调十万骑兵出来作战,就是强悍之极的战斗力。
想想现在唐朝手下,只有四万骑兵,而且许多没有经过战场的考验;李亨更弱,只有一万余匹战马,显然也没有经过多少实战;只有安禄山最强,足有二十万骑兵,鲸吞天下,威胁四方,都是能征善战的骑兵,以前经常和突厥、吐蕃、回纥大食的军队作战。
唐朝深知,在这样的现实下,如果以步兵对上安禄山的骑兵,即使个别将领的武功厉害,也没有多大的用处,照样被骑兵砍瓜切菜,因此借兵已经势在必行。
而且,安禄山军中,化境的高手就达六人之多,安禄山、史思明、蔡希德、田承嗣、崔佑乾、田乾真,可算是兵多将广。
到时候一城一地的争夺,靠的是实力,唐朝即使计谋厉害,但多半也只能自保,而失去了争夺天下的大好机会。
如今借到突厥的骑兵,他大可以和安禄山正面作战,到时候鹿死谁手,就真的难说得很。
毕竟,突厥略强,全国能够上战的骑兵达二十万人,不过罗兰阏氏肯定不可能全部借给唐朝,答应借兵十万,已经是她的极限;另外吐蕃也有近二十万的骑兵,不过已经被卜固怀恩在剑门关之战损失了五万,即使李隆基再会攻关,估计也就能借到十万是极点了;回纥的国力略逊色于前面两国,但毕竟也是西域的大国,国中骑兵十万,抽调出半数的兵马也是极有可能之事情。
……
结盟之礼成后,就是突厥的国宴。
唐朝食不知味,想着新唐朝的处境以及种种事情,居然忘记了一双一直在看他的眼睛。
旭烈升的眼睛里布满红丝。
他当然知道昨天晚上唐朝和罗兰阏氏在万梅宫相会。
一般的相会也就罢了,但是他们是深夜相会,而且极端的隐秘,若不是旭烈升在突厥朝廷有偌大的权势,他是不可能探听到如此绝密事情的。
可知道之后,他的心里就很不好受。
他之所以做到突厥的大元帅,就是因为这个女人相信他。
可自从出了上次的事情之后,他是更加担心唐朝抢走了他的女人,因此才再次的窥视。
但是令他担心的事情再次发生,这使他心中犹如窝着一团火。
“陛下,本帅敬你一杯!”
旭烈升站了起来,走到唐朝的身边,神情阴冷的说道。
唐朝站起,心中闪过一丝歉疚,早在进入宴会之前,他就已经感受到了旭烈升强大的敌意。
他站起来,和他碰杯,一饮而尽。
“你倒是真的若无其事,昨天晚上的事情,我知道了。”旭烈升陡然放低了声音,在唐朝的耳朵边恶毒的说道。
“大帅请借一步说话。”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大笑的拉着旭烈升的手臂:“大帅,您看这园林中的梅花多么的高雅,一起看看吧。”
旭烈升本想不动,刹那之间使出了千斤顶的武功,想给唐朝来个稳如泰山,但是他的身子,身不由主的跟着唐朝,走了出去。
唐朝看似漫不经意的一带,却使得他的身子向前冲出。
他只得很不情愿的跟着唐朝,到了御花园之中。此时他心中的惊骇,已经不能用言语来形容,唐朝给他的感觉就是深不可测。
“大帅。鄙人可以告诉您,我真的什么也没有做,也不能做,不信您可以看看这个!”
唐朝忽然之间手里多出了一包药粉。
旭烈升接过,打开,脸色就变了:“这是万梅霜。”
“是的。和上次来突厥一样,我不小心喝下了这东西。全身无力,什么事情也做不了。”
“这是哪里来的?”
“这是太后不小心的时候,在下无意之中偷取的。”唐朝叹息一声,这人的脑子,真的有点迟钝,居然连这么简单的事情还看不出来。
“我凭什么相信你?”
“不信的话,你去问太后的贴身使女,整个晚上,我都和上次一样,陪着阏氏谈天。”
“不可能。绝不可能,妈的你想骗我?”旭烈升痛苦的底吼了起来。
“相信我!只有相信我,你的内心才会平静。不要把太后想得太坏了,她不是喜欢我,她是喜欢我的谈吐,但是又害怕我侵犯她,所以不得已才给我下了万梅霜的。”
好半晌。旭烈升才狐疑的将眼光看向唐朝:“你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
唐朝走了出去。心中有一种十分怜悯的感觉。同时,他也知道了一个事实:为什么自己不能察觉罗兰阏氏在自己酒中下-药。
第九十章五石强弓
他知道,许多这样的男人,宁愿相信谎言也不会相信事实.
他这么做,无疑是拯救了他。他知道男人嫉妒的威力,往往伴随的就是杀戮和鲜血。
他不想让他受伤,并且,他也不会忘记,以后带领突厥大军帮自己打天下的是他,所以,他必须得这样做。
原来,年分微,是因为她对自己根本就没有一丝的敌意。
至诚之道察觉的都是危险,凶杀之事。像这些风光旖旎之事,自然觉察不到。而更厉害的是,罗兰阏氏手中的万梅霜乃是一种无色无味的药物,本身又不是毒药,仅仅是麻醉的效果。
因此,即便以唐朝高绝的武功,高绝的境界,居然仍然受了罗兰的暗算。
到了现在,他多少还记得梦中的一些情景。
不过,他显然不愿意去回想,只因为他实在有极深的负罪的感觉。
……
突厥借兵之事已经尘埃落定,李白在唐朝的派遣下,带着重礼前往回纥。
以现在的形势,时间紧迫,能够早一日寻求到盟友自然是最好。以李白之能,到那边自然会打点好一切,等唐朝到的时候,自然会有更好的方式结交。
而此时的李白,觉得在和突厥结盟一事上自己没有体现出多大的价值,因为也急于干功。
唐朝知道他心中所想,自然要答应他的请求。
他自然不能食言,要等两日之后和旭烈升比武之后才能离开突厥。旭烈升是一个不错的对手,他在心中对自己说。
当然,唐朝留下来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熟悉突厥的骑兵。
毕竟,这样的强大的一支军事力量,用来对付敌人,那是威力巨大,但是反过来,若是对付自己呢,可就是一件心腹之患。
他现在主要要做的就是找到这支突厥骑兵的弱点。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对旭烈升对自己的忠诚度有不小的怀疑,可而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手下的斥候队伍早已经化整为零,深入到突厥国中。
……
大青山,蜈蚣岭!
旭烈升元帅仅仅带手下十八骑相随。
这十八名骑兵都是健将,一个个的鲜衣怒马,武功都已经有了相当的根基。
但是唐朝只是一人。
隆多等再三要求随行,但是被他拒绝了。
他的背上挂了一柄长弓。
按照旭烈升的要求,第一项比试的就是弓箭。
选择在固原城外偏僻的蜈蚣领,也是唐朝的意思。他对旭烈升的原话是:“既然是比武切磋,自以不伤了和气为贵,还是远一点的好。”
这一点,旭烈升可说是正中下怀。
这数年之中,他武功大进,早就以为胜过了唐朝甚多。虽然先前的试探之中看出唐朝的武功已是绝高,但是他一生之中鲜少受过挫折,想到比的是马上的功夫,顿时将最后的一丝担忧都消去,他马上的狼牙棒,可是他最趁手的兵器,用于战斗之中,威力无限。
蜈蚣岭下平川旷野之地,旭烈升当先约住战马,身后的十八名随从一字摆开,迎着凌厉的朔风,竟是毫无惧色。
唐朝心中赞赏,仅仅是十多个人,但给人的感觉却是一支军队。旭烈升能做到突厥大元帅的高位,显然不仅仅是武功高强,谋略也很厉害。
“来吧,陛下,我们先在马上分个高下。”
唐朝却不抽出腰间的玄铁重剑,微笑的点头:“好的,点到为止。”
“去两个人,到对面二百步之处安插好箭靶。”
手下士兵早有准备,策马飞奔,片刻之间就到达二百步开外,将箭靶插得端正无比。
“我们就比五箭如何?”旭烈升有些急不可奈的感觉。
“好。就依大帅的意思。”
“那我先来啦!”旭烈升抽出腰间的箭袋,随手拈上一支,置于弓身,微微一瞄,猛的运力,弓弦吱叫声中,已经射了出去,正中红心。
唐朝点头,随手也发出一箭,也中红心。
旭烈升大为吃惊。原来这次唐朝没有带弓,只是临时找了一柄士兵用的弓。但旭烈升的手下甚有心计,存心算计于唐朝,因此找的是一柄五石的强弓。
这样的弓,在突厥国中,除了旭烈升等少数几个将领能拉开之外,其余的人都只能望弓兴叹。
但想不到的是,唐朝轻易的就能拉开,而且比旭烈升更为干净利落。
一听声音,旭烈升就知道手下人给了唐朝和他一样强的弓。但唐朝居然行若无事的就来开,而且准确的射中红心。
这使他的内心之中,出现了一点小小的紧张。
“移动靶子,放到二百五十步。”
这一次,旭烈升先紧了紧弓弦才发出一箭,直击中红心。
左右喝彩。的确,如此远的距离,能一箭击正红心,的确是难能。因为距离较远,还要考虑到风的力量对准头的影响。
毕竟,一般的比箭,不过是在百步之外决胜负,但现在开靶的时候就已经将难度加大了一倍,满以为唐朝会输。
唐朝这次仍然没有瞄,只是随手一拉,箭飞舞而出,正中红心。
所有的士兵脸上都露出惊诧和羡慕的表情。
依然是漫不在意,但是却能稳稳的射中红心,难度可想而知。
第三次比试,靶子已经移动到三百步的距离,但是两人齐中红心。
第四次比试,靶子已经移动到三百五十步距离,两人齐中红心。
所有的随从士兵已经不再喝彩,而是都已经吃惊得呆了,只剩下仰慕。
最后,士兵将靶子放到四百步距离。
若非两人手上拿的,都是足可以承受五百石不断的强弓,否则不说箭射中红心,连是否能射到三百步开外都是一个未知数。
旭烈升的额头上微微的渗透出汗水,很小心的在弓弦上抚摩了几次,准备将最后的一支箭射出。就在这个时候,唐朝阻止了他:“大帅,这最后的一箭,我们不如互相对射如何?”
此议一出,十八名随从脸色大变,纷纷靠近旭烈升,摆出战斗的阵形。
此时两人都仍然端坐于马上。
旭烈升喝道:“不得无礼,都给我退下。”随即转身对着唐朝:“好啊,这可要比射靶子要有趣得多。”
他的手心里出了汗水,他知道,他报仇雪恨的时机到了。这可是你自己找死,自己说要相互对射的,却不能怨恨我。就是将唐朝杀了,罗兰阏氏也不能怪他,只怪对方自大。
他虽然宁愿相信罗兰和唐朝是清白的,但是潜意识之中,却又觉得耻辱无比。
这就是他现在的心态。
“准备好了吗?”旭烈升问这句话的时候,忽然一箭射出,那箭在半空中转了一个诡异的角度之后,正好击向唐朝的后心。
以武功而言,这一招就是传子不传女的绝招。明是迎面扑来,但是却能在你磕打它的片刻之间转弯,随即从意想不到的方位杀人。
这是力量和技巧的高度融合,完美的杰作。
旭烈升见唐朝再也躲避不开,心中狂喜:这可恶的小子总算是死了。
没有比他更清楚这一箭的威力。
五百石的强弓不说,而且箭上附带他强悍无比的内力,只要击中敌人,不管是手上、腿上还是其他的什么地方,强大的暗劲一旦爆发,可以将人瞬间杀死。
唐朝的袍子背心破了一块,但是唐朝巍然屹立,只是很赞叹的伸出了自己的拇指:“高明!”
唐朝在心中冷笑:如果不是“输”得像模像样,这家伙到时候会成为自己的心病。
然后,他随手搭上箭,向旭烈升射了过去,依然随意。
旭烈升全身都在戒备之中,见箭射来,并不慌乱,直到临到眼前的一刻,才忽然出手。他不仅要胜,而且要胜得干净利落。
此时的他,已经知道唐朝在背心之中穿了藤甲之类的宝物,不然的话,唐朝现在已经是个死人。只是想不到此人如此的厚颜无耻,居然还不认输,还要动手。
要是不抓下他的箭来,倒失去了戏弄他的机会。
但就在这瞬间,奇变横生,就在他的手碰到箭的一刹那,这箭由无声到有声,带着一股呼啸的怪叫声,射进了他的肩膀。
旭烈升心中一痛,尽力的躲开心肺要害。
他也不知道,这支箭明明在潜力垂尽的时候为什么能有那么强悍不可控制的力量?
但他的心情顿时一宽,因为他并没有丝毫的受伤——这箭的箭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唐朝折断。因此箭杆射中身体的力量虽然很大,但是却一点也没有伤到人。
“这一次,我们互相射中对方,算是平手如何?”
旭烈升还没有回过神来,唐朝就喝了起来:“看招!”
将长弓挂回背上,策马向旭烈升冲了过来,哗啦声中,同时抽出了腰间的靴铁重剑,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
旭烈升心中升起一种愤怒,好无赖的小人,明明你中箭你中箭在先,却硬要说是平手,那也只得依你,挂长弓于背,挥舞狼牙棒,策马来迎。
第九十一章火花四射
乒砰!一声巨响.
伴随巨声的还有耀眼的火花。
玄铁剑和狼牙棒相交,产生剧烈的碰撞。
唐朝的手臂微微一麻,心中有些震惊:此人的武功,居然达到了化境之中极端奇特的层次,居然可以聚力不散。
能发出大力,就算是明劲的高手都可以做到,更不用暗劲的人物,但要将巨大的力量凝聚成火药一般爆炸开来,却非是化境的高手绝不能办到。
刚才这一招,两人各出全力。唐朝削去了旭烈升狼牙棒上的几片狼牙,看似占了便宜。但是他心中清楚,这是旭烈升的兵器不如锋利的缘故,并不是他的武功一低。
十八名随从的脸色再次的震撼,不相信世间还会有这种巨灵神一般的打法。
旭烈升的口中一甜,知道自己已经受了内伤,不过他是个强悍之极的人,吸一口气,胸中真气流转,知道并无大碍,催动战马,泼辣辣的跑了回来,狼牙棒挥舞,又向唐朝进攻了上去。
唐朝心中大定,知道旭烈升的武功固然可怕,但是比起郭子仪来,似要稍逊一筹,不如他的耀日金枪变换莫测,而且暗劲也是惊人。
狼牙棒的招数,走的是棍棒的路子,呼啸转动之间,即使是一般化境高手,也不会有太大的威胁,毕竟招数相对死板,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就更不用说唐朝已经是化境中期的能力,自是随手招架。
旭烈升越是打,心中越是吃惊。自己犹如排山倒海一般的棒法,换了是一般的将军或者是士兵,早已经死了一片一片,但是看现在的唐朝,却是随手招架。
一声声犹如地狱的死神发出的哀号一般的声音之中,他狼牙棒的顶端上无数的狼牙已经被清除,变得十分的丑陋难看。
“啊嗷!”旭烈升心中狂怒难当,嘶哑的叫了起来,如鬼哭狼嚎。这么多年的郁闷夹杂在他的心头,他的棒法,却是越使越有威势,方圆一丈之地都是呼啸的风声。
这其间,唐朝的玄铁剑剑发无声,却是绝没有一丝的呼啸。相成一种奇怪的对比。
没有用。唐朝依然故我,似乎在和他玩小孩子的游戏。
“呀啊!”旭烈升狂叫一声,终于使出了最厉害的“疯魔棒法”,一招一招的攻势都在提伸力量,而且后一棒之中夹杂着前一棒的力量,更夹着战马冲刺带起的巨大力量,击在唐朝的剑上,发出一声声震耳欲聋的怪声。
唐朝终于收起了轻视之心,《括苍山剑法》展开,不和他硬拼,只因为此时,他的右手户口,已经裂开,一缕鲜血流出。
好恐怖的打法!好强悍的力量!
这已经不是内力的比拼,而是力量的比拼。
按照道理,旭烈升即使是化境中期的能力,也不能发出如此强悍的战力。可他明明是化境初期,却能发出这种几乎算是惊天动地的力量,除了武功厉害之外,就是天赋太高。
肉身的天赋太好,旭烈升算一个,安禄山自然算一个。因此,就算旭烈升的武功现在还不到绝顶,但是将他的天赋完全的发挥出来,还是拥有一般化境中期的能力。
好一场大杀!
两匹马在蜈蚣岭上作转灯一般的厮杀,狂暴无比。
三百个回合,还差三十个回合。
这是多么惊人的战斗!
不过唐朝已经感觉出来,旭烈升的速度和力量都在下降。
就在他将这一轮上百招的“疯魔棒法”使完的时候,他的凶焰降落了下来。就好象一只老虎,将最初的三招使过之后,却没有丝毫的效果,他的气势,自然就弱了。
喀嚓!
剑棒再次的交手之后,唐朝忽然抓住了狼牙棒的棒端。
旭烈升运力一撬,唐朝的身子离开了火电马,被狼牙棒带到了空中。
欢呼!
十八名随从见旭烈升久战不下唐朝,心中都担着很大的心事,现在见他得利,顿时大喜。
旭烈升狂喜之余,将狼牙棒高举于天,不断的挥舞:他心中已经打定主意,绝不能让这小子落下地来,到时候,将他从天上摔出去,就算狼牙棒砸不死他,那么高的地方掉下去,摔也摔死了他。
呼啸的风声中,狼牙棒构成的圈子在扩大。
唐朝紧紧的抓住狼牙棒的平滑处,竭力的控制自己的身形,不被高速挥舞的狼牙棒给摔出去!连他也没有想到,旭烈升在这条狼牙棒上的造诣,居然已经达到棒我合一的境界。
这就有点难以对付了。
他本是要行险夺去旭烈升的兵器,但是现在狼牙棒在高速的旋转之中,却使他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身形,同时头脑有一种鼓胀的感觉。
汗水!
旭烈升的额头上终于露出汗水,而且不是一点点,是一条小溪。刚才这一轮急舞,已经将他本以消耗不少的潜力运用到临界的一刻。
“啊…、=怄!”狂叫声中,旭烈升终于支持不住,一棒砸向火电马。
他心中的恨意极浓,务必要将唐朝和他的马一起杀死,方才能消他的心中之恨!
但就在这一刹那之间,奇迹发生!
唐朝的身子忽然蛇一般的一扭,顺着狼牙棒向他奔跑了过去!
没有错!是奔跑。
唐朝在最初附身在棒子上的时候,本来还有些不适应,但是时候稍久,他就以绝顶的轻功附身在狼牙棒上,达到物我一体的境界。
以他化境中期的能力,对一切力量的控制,已经达到了水ru交融的境界,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冒险硬上他的狼牙棒。
谁都知道这是凶险无比的事情,一旦夺不下敌人的兵器,则自己就有可能死于非命。
刹那之间,风声如哨,唐朝的玄铁剑就已经到了旭烈升的眉心。
怎么办?
一股死亡的味道出现在旭烈升的心中。几乎是在瞬息之间,他抛弃了狼牙棒,将之远远的摔了出去,策马狂奔!
他知道,若当时自己不丢下狼牙棒,则自己的性命,就有可能已经失去了。
狼牙棒可以再得,但是性命一旦失去,就一切都完了。
他虽然卤莽,但是这些道理还是懂得的。
狼牙棒以高速射向蜈蚣岭边上的一颗大松树。唐朝伸出玄铁剑,轻轻用背面在枝桠一横,高速前进的狼牙棒就瞬间停止了下来。
只见他轻轻的一个翻身,落下地来,将狼牙棒抓在自己手中,微微的感觉到吃惊:此棒居然有竟百斤的重量,旭烈升能挥舞之达到两个时辰,内力之强,天赋之高,的确是令人赞叹。
唐朝随即嗫唇作啸,火电马如飞而至。
唐朝一跃上马,带着狼牙棒飞奔到旭烈升的马前,很郑重的一笑:“大帅,请收下您的兵器!”
旭烈升的脸上一片死灰:“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战胜我,而且还夺取我的兵器?”
“大帅不必自责。其实您的武功,已经到了使人畏惧的程度,我之所以侥幸夺了您的兵器,只是拼命的缘故。一旦真上了战场,没有人敢这样拼命。”
旭烈升一听,眼中顿时现出光芒:不错,这是两个人比武的时候能用的招数,却不是战场上能用的杀招。忍不住问道:“你告诉我,若是真刀真枪的交手,你能胜我吗?”
“当然不能。”唐朝说这话的时候,心中忽然产生了再次的怜悯:我当然不能告诉你真话,不然的话,你必定以为这是毕生的奇耻大辱,又怎么可能为我卖命!你的武功是高的,不过我要杀你,也是大有可能!
当然,这些话他是会宣之于口的。
果然,旭烈升的脸色,恢复了血色,伸手将自己的狼牙棒接住。
唐朝看到了他的手上,到处是鲜血淋漓。
看来:他不仅手上受了不轻的伤,还受了不轻的内伤,最少了调养半个月才能恢复。不过也无妨,和安禄山开战,最少也要等到半月之后。
“唐朝陛下。我……我这次是输得心服口服,您放心,我会按照盟约准时带兵到到中原,到时候,助您一臂之力。”
正说话之间,一个随从忽然向他使眼色,他随即不说话。
只见这随从模样的人就很快的到了他的身边,悄悄说道:“大帅。这人如此胜你大帅您,若是一旦传了出去,恐怕对您的威名有损。我已经观察他多时,他的虎口已经流血,而且显然疲惫不堪,而且他又没有带随从,我们何不在这荒凉无人的蜈蚣岭,结果了他的性命,到时候,太后问起,我们完全可以推说不知道?”
旭烈升的眼中闪过一丝寒芒,似乎有些异动,但随即摇头:“此人身上有藤甲之类的宝物,不怕弓箭,而且有宝马,即使侥幸杀得了他的马,以他的轻功,活命是不难的,滚一边去!”
但这些对话,哪里能逃得过唐朝的感官:“呵呵,旭烈升将军。第一次比试射箭,是我输了;这一次算是在下侥幸胜了,不胜不败,你和新唐朝的皇帝打成平手,应该没有辱没了您吧?”
第九十二章两公主争锋
“当然没有!”旭烈升的脸色有些难看,毕竟,他想杀唐朝之心可以说已经是昭然若揭.
唐朝微笑,伸出了手。
旭烈升不得不升出了鲜血淋漓的手,和唐朝虚虚一握,随即羞惭而去。
十八骑随从跟随他如风而去。
唐朝独自立于蜈蚣岭的广阔之地,望北国的天空,一种苍凉、开阔的意境涌入他的胸膛:是的,中原虽然富庶繁华,但是仅仅占有中原,并不是我唐朝的终极目标,作为历史上伟大的穿越者,必须要取得前无古人的成就,方不负了这一遭遇。秦皇只不过是个**,汉武不过是个纨绔,唐宗也不过如此,至于还没有出现的宋祖,连国都不国完,更是垃圾。
唐朝的目光,猛然的收缩,因为他看到一匹飞奔的野马。
骑在马上的女子,长发飞舞,虽然在如此冰天雪地之中,却仍然美丽动人。
随即,他的目光再次收缩,因为他看到了另外一个英姿飒爽的美女,艳丽无比,很显然,正在追赶前面马上的女子。
两个绝色女子的马术都算精绝,驰骋在北国寒冷的空气中,竟然忽然使严冬也温暖了起来。
唐朝飘飘的上了火电马,追了过去。
如果不是他的武功达到如此境界,化境中期的能力全部释放,他的目光,根本不可能看到十数里之外这两个绝色的女子。
不过,就算是如此,他也未能完全的看清楚两个女子的脸。
他必须得亲自瞧一瞧,他忽然对北国的美女,有了窥视的心情。
但当他纵马飞奔三十六个呼吸之后,他的呼吸开始发紧,他终于看清面前的女子,两个都是他的相识。
一个是金枝公主,一个是秋水公主。
显然的,秋水在逃,金枝在追。
看她们脸上那种咬牙切齿的神色,唐朝知道她们不仅是口角的争斗,而是要分出生死。
唐朝轻轻的一夹马肚子,火电马如飞射出,他一定要阻止惨剧的发生。
不知道为什么,在飞奔的时间里,唐朝才开始惊叹金枝公主的美丽。
多么艳丽的女人啊,我竟然似乎忽略了她的存在。
在北国的冰天雪地之中,她对马的那种息息相关的操纵,那种艳丽到股子里的那种特质,那种盛装怒放的美丽,竟然猛然使他想到刚刚才缠绵不久的罗兰阏氏。
她的确是像极了她的母亲,我的确是忽视了她的美丽。也许只有她,只有她可以和杨玉环媲美。也难怪,自从我得到杨玉环之后,她就有点郁郁寡欢的感觉。
是啊,像她这样的女人,要她和一个比她年龄大得多的女人相提并论,她心中还是有一种难言的伤痛。只不过她久处深宫,对女人的命运已经看惯,也许才没有表露出怨恨之意。
只有在冰寒的北国,她的美丽才真正的显露,尤其是在她做了唐朝妻子的这么多年之后。
她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身份。
毕竟,她当初跟随唐朝的时候,太过惊世骇俗,只能私奔。
可现在的形势不同,唐朝已经是新唐的皇帝,娶突厥的公主,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也许她这次一定要跟随唐朝回到故国,为的就是让唐朝给她风光的完婚。
……
唐朝的思绪就此打住。
金枝公主挥舞柳叶刀砍出,直取秋水公主的后背。
这一旦要是砍中,这温柔到骨子的美人就将死于非命。
这是唐朝不愿意看见,于是他出手,轻轻的弹出一粒制钱,正好击中金枝的刀。
此时的唐朝,距离两女的距离,已经是数十丈。
他一定要阻止悲剧的发生!
金枝公主本有粗浅的武功,按理说不是秋水公主之敌。不过她这么多年来跟随在唐朝的身边,耳濡目染之下,尽是绝顶的武功,唐朝自然也是随手教导,加上她本身聪慧过人,居然给她练成了不错的武功。
当然,她的这种“不错”的武功只能在女人之中比。
金枝公主不料赶来的唐朝居然帮外人的忙,击落了自己手中的刀,直气得杏眼圆睁。
就在此时,秋水公主秀发一扬,飞刀出手,这是她杀人的手段。
唐朝以前在大明宫领教过的,的确是隐蔽而且毒辣。
这个温柔如水的女子,何必如此凶悍?
唐朝心中一紧,手中的制钱再次出手,将飞刀击落。
秋水公主大吃一惊的当儿,这才看清面前的是唐朝,勒住了马,呼呼的喘气。
金枝公主随即勒马,脸色发寒的看着唐朝:“唐朝,你居然帮外人欺负我?”
她的眼中渐渐的渗透出泪水,伤心到了极点。你唐朝心中大起怜惜,跃马上前,猿臂伸出,揽住了她的腰,猛的将她抱到自己的马前。
金枝公主恨极,身子挪动,双手乱打,不让他的阴谋得逞,但是在唐朝化境中期的能力面前,却都是徒劳。
唐朝的手臂不知怎么的一闪一挤,居然就创进了她的门户,她的腰被抱了一个结实。
还想反抗!唐朝见她美目生嗔的样儿,再也控制不住,猛的吻了下去。
“我不……”她已经不能说话,此时唐朝的毒舌已经咬住她的香舌。
当然,唐朝很快的放开了她。他知道,惟有如此,才能平息她心中的滔天之怒。
果然,金枝公主俏脸生晕,斜斜的充满轻蔑的看出,就看到了别起嘴唇的秋水公主,忍不住有些得意,向她一指之后对唐朝言道:“就是这个臭女人,一路跟踪我们,不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我想抓住她审问一番。想不到她居然出口就骂人,而且敢打我,我这才杀她的。”
唐朝一惊,向面前的秋水公主看了过去,只见她玉颜憔悴,头发蓬乱,一张春水一般的脸蛋上写满疲惫,只有她眼里的水依然如旧,望之使人生怜。
想不到我到突厥这段时间,她居然一直悄悄的跟着我。
报仇?唐朝一笑,这似乎说得过去,但似乎又不对。
难道,这个女子就因为那次在长安的相见,喜欢上了自己吗?
“为什么不打你,我打的你是你这样的狐狸精,谁叫你成天跟在唐朝的身边,像个臭虫一样。”
“你说谁是臭虫?”金枝公主脸色转寒,又要拔刀。
唐朝用手臂制止了她:“你不必和她一般见识。她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
“告诉你。本姑娘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我就是唐朝李隆基最小的女儿秋水公主,不要以为你是突厥的公主就了不起,你没什么地方强过我的。”
“什么?”金枝公主的眼睛睁大,挣扎出唐朝的拥抱,跃了下去,拾起地上被唐朝撞落的柳叶刀,心中吃惊:若她没有说谎,倒的确是一个劲敌。
“你不相信是不是?好,问他,他知道的,她在大明宫之中还抱过我的。”
“这……这……”
唐朝再也想不到这女子会说出如此令他无地自容的话来,讷讷的说不出话。
金枝公主见了唐朝的神色,心中已经了然,银牙一咬,恨恨的看着唐朝:“好你个花心的家伙!你不是口口声声在我面前说什么两个人相爱要有真感情吗,那我问你,你才见过她多久,你……你居然就抱过她?”
“这……实在是个误会。当时她闯进宫来杀我,是我念在李隆基的情分上饶了她一命,想不到她竟然如此不知好歹,还不快走!”
“慢!既然是李隆基的女儿,自然不能放过她,我今天一定要杀了她!”
秋水公主扁嘴:“还不知道是谁杀了谁?”
金枝公主翻身上了马背,就要催马和秋水决战,秋水也是严阵以待。
唐朝大急:“都给我住手。”但两女都恨意极深,竟然不听他的话。
两马相交,刀剑撞击,互相已经交了一招。秋水公主的嘴巴还不闲着:“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番帮蛮夷的臭女人!”她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看到她刚才和唐朝如此亲热,她就恨得银牙痒痒的。
金枝公主大怒:“你又算什么东西,你个亡国的公主,就是给我家唐朝提鞋也不配,看我不抓住你,好好的炮制你。”
两个女人刀来剑往,都是往要害的地方招呼,口中还兀自骂个不休。金枝公主骂秋水公主是破烂,主动送上门的货色,是卑微的亡国公主,而秋水公主骂金枝公主是蛮夷,是lang荡女子。
唐朝看得渐渐惊心,猛然见秋水公主飞刀再次暗袭,金枝怕是抵挡不住,制钱飞出,替她抵挡了一招杀着。
金枝得到如此好处,向唐朝报以娇媚的一笑,着着进击,柳叶刀飞舞,将秋水公主攻打得回不过气来,看看就要丧命。
唐朝心中不忍,射出一枚制钱,正好击在金枝的柳叶刀上,将她几乎十拿九稳的一刀破去。忍不住心中大怒,柳叶刀回过身来,向唐朝身上招呼,急得都哭了:“唐朝,你为什么帮外人?”
秋水公主大喜,这是你自己找死,趁机挥剑杀上。
金枝公主这一分神,顿时就有性命之忧,被攻得连连后退,眼看性命不保,唐朝大急,出手弹开了秋水的长剑。
然后,手指轻轻弹出,犹如两柄气剑,一中秋水公主,一中金枝公主,这两个女子顿时委顿下去。唐朝栏住两女的腰肢,飞身上了火电马,心中郁闷的想:纵然是用强,总好过这两女子之中死一个或者是两败俱伤来得强吧!
第九十三章迟到的婚礼
蹄声得得,唐朝火电马当先,将另外的两匹马带在身后,一骑绝尘,回到突厥国宾馆.
隆多接着,见唐朝无恙,心中大定。只是见她腰上抱着两个美女,却不敢多问,赶紧屏退手下众人,让唐朝悄无声息的回到馆舍。
唐朝向隆多投去感谢的眼色,抱着两女下了马,直奔自己的寝室。
这两个女子在他的感觉中,轻如两片叶子。
关好门窗,随从呈上果品点心等物,唐朝亲手点上了蜡烛,思忖半晌,终于转身解开了两女的哑穴。为了防止两女出声呼喊,他在半路上已经点了两女的哑穴。
“唐朝,你这是想干什么?”金枝公主大为恼怒,鲜艳的脸上满是恨意。
“你还不知道吗,他舍不得杀我,所以要我做他的后宫了。”秋水公主笑了起来,美艳无双,不过眼神之中有很深的兴奋的神色。
“这怎么可以?”唐朝解开了秋水公主的穴道,望着她如水的眼睛:“我是新唐的皇帝,和李隆基有不共戴天之仇,我要统一天下,必须要剿灭他,我们之间是敌人,我怎么可能娶你做的妃子,你好自为之吧。”
不料此语一出,秋水公主居然还能不走:“你是在骗我的。不过我已经知道你的心,你舍不得杀我的。”她快活的笑了起来,直将边上的金枝公主差点气死,却又动弹不得,不禁深恨唐朝。
“就算我舍不得杀你,但是你这样莽撞行事,说不定会将自己的性命弄丢的,快快给我走吧!”
秋水公主就温柔的一笑:“看着吧,你的唐朝,迟早是我的人。”
说完,她拍拍金枝公主的脸蛋,端详了好一阵,叹息一声,走出去了。
唐朝看着她走到门口,忽然见她转过身来,百媚千娇的一笑:“唐朝大哥,我走啦!”
然后,似乎是控制不住,她的泪水双双流下,哀婉无限。
唐朝一阵心动,一阵心疼,却终于只是点了点头,目送她的倩影消失,心中升起强烈的惆怅。
门再次合上,屋子里温暖如春,但是唐朝却感觉不到一点的暖意,金枝公主的眼睛刀锋一般的看着他,久久的。
两人都不说话,只听到灯花不时爆响的声音。
无论唐朝怎么辩解,在金枝叶公主看来就像是欲盖弥彰,索性不再辩解。因为他知道,也许这是在自己欺骗自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秋水公主那我见犹怜的眼神已经深印在他的脑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金枝公主的脸上终于不再有肃杀之意,代之而起的是柔情,轻柔的说道:“我不怪她,真的不怪他。像你这样的男人,普天之下哪里去找第二个,她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既然被你抱过,那就注定了她不会忘记,我不该吃醋的。对不起。”
唐朝大出意料之外,想不到金枝公主居然有这份胸襟,讷讷的说道:“不用说对不起。其实,我当初并非是真的想抱她。只是她用极端歹毒的方法暗算我,我才不得不制服她,抱住她是不想让她受伤,毕竟,我现在的形势,还不能立即和李隆基启衅。”
“难道,你的心中,不是对她动了心思?”金枝公主轻蔑的笑了起来,然后,很平淡的说道:“唐朝。没有关系的,我本来还一直对你不满的,但是我现在忽然想开了,你可是新唐朝的皇帝,若是连自己喜欢的女子都得不到,而喜欢你的女子却不能到你身边,你一定会怪我的,我……我实在想做六宫之主,让我们的润儿做太子,所以,我不会阻拦你的。”
唐朝这数年之中,拥有的子女,已经不少,共有王子八人,公主三人,分别是所尚四位公主和芹儿郡主所诞。
“你……你有这样的想法?”唐朝再次端视这个美艳无比的女人,像是第一次看到她。
“是的。大哥,您是唐朝的皇帝,你就做您的千古一帝,而我,当然要为您管好家事,给您一个最温暖的后宫,不知道陛下能答应臣妾的请求吗?”
“朕一直在头疼,不知道后宫是交给暴躁的文姜掌管还是交给贤惠的新灵公主,现在你提出这个请求,倒是给我解决了难题,你想唐润做太子,此事大可从长计议,毕竟他们现在都还太小,好吧,朕回到长安之后,就表明你的身份,同时策立你为朕的皇后!”
挥手之间,唐朝隔空发出一指,解了金枝公主的穴道。
金枝公主大喜,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谢陛下江河日月一般的恩德!”
唐朝就道:“平身吧!我是听到你今天这番话才最终做出如此决定的,希望你以后不要忘记了你今日说过的话,要宽容!”
“我不会忘记的。”金枝公主扑进唐朝的怀里,喜极而泣。
一夜缠绵。金枝公主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一个晚上。
不管是古代的女人还是现代的女人,若是你一直让她做你见不得光的情人,她即使不说什么,但是心中难免会有很深的伤痛。
这么多年来,金枝公主跟在唐朝的身边,过着浮萍一般的生活,虽然时时承蒙恩泽,给唐朝产下三男一女,但是因为罗兰阏氏的关系,她始终是个私奔的公主,不能抬头做人。
而唐朝如此把她一举确立为皇后,掌握后宫,的确是给了她崭新的天空。
她此次回到突厥,最大的心愿就是能缓和与罗兰阏氏的矛盾。
她们虽然是母子的关系,不过宫廷势利无比,她还是过早的习惯了宫廷的冷漠和寂寞,这也是她当初毅然和唐朝私奔的原因。
……
“陛下,您陡然之间把我这个不明身份的人抬到皇后的位置,恐怕会招致许多后宫女人的不满。”金枝公主偎依在唐朝的怀里,无限担忧的说道。
“你是大突厥的公主,让你做我的皇后合适无比,谁敢不服?李莲是我的结发妻子,长得又是美丽无比,而且是你们之中唯一救过我命的人,本该由她做正宫皇后,不过她天真无比,不了解人情世故,怎么能够统领后宫?文姜手段是有的,但脾气太躁,我怕她把后宫搞得鸡犬不宁,前一阵子叫她暂摄后宫不是也给朕弄出不少的事情来吗?新灵公主要算你们四大公主之中最贤惠的女子啦,性格温和,又聪慧无比,所以这段时间叫她暂摄后宫之主,不过她虽然不错,但是却遭到朝中无数大臣的反对。我新唐朝刚刚建立,若不把前朝的这些人紧紧拉拢过来,只靠我的大军,则天下民心必定不附,却也是可怕的后果。所以,只剩下你是最适合的人选。首先你出身高贵,是大突厥的公主,而且最重要的是,突厥的国力强大,正适合你掌后宫,不然的话,你会觉得委屈,而且罗兰阏氏也会觉得丢人。你是我最心爱的女人,我什么也不会骗你的。”
金枝公主听了这一席话,终于死心塌地的相信唐朝,愿意做皇后,掌管后宫。
次日一早,罗兰阏氏颁布国书,恢复金枝公主的身份,承认她是自己的女儿,命司仪官亲自引导她为护国金枝公主,罗兰亲自给金枝公主印绶。
随即,罗兰阏氏将突厥的大量陪嫁物资装入车中,算是给她送上迟到的嫁妆,大宴群臣,诏告天下。这算是给金枝公主举行了迟到的婚礼。
以唐朝现在的身份,新唐皇帝,足可以配得上突厥公主。
旭烈升经过简单的休养之后,参加了罗兰阏氏远“嫁”公主的仪式,见罗兰这婆娘应对得体,加上佩服唐朝的武功,终于死心,息了向唐朝寻仇的想法。
他比谁都清楚,蜈蚣岭一战,唐朝念在他身边有十八随从的份上,不欲伤了他的脸面,故意在第一战比箭的时候输在他的手里,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
男人要的就是面子,有时候为了面子往往杀人。他知道罗兰和唐朝有染欲杀之就是因为面子因素在作怪。不然的话,像罗兰这样的女人,就算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似乎他也不该有那么大的醋劲。而唐朝以新唐皇帝之尊,居然自愿输一场,和他打成平局,这已经给足了他的脸面,当然他理解,这也许是唐朝自觉罪孽深重,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而做的让步。
旭烈升知道,以唐朝的轻功,自己的羽箭射中他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唐朝居然背心中箭,以藤甲抵挡,情愿输去比试,的确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到的。
他心中其实也清楚得很,以玄铁剑的锋利,唐朝当时要杀他的话,绰绰有余,即使再加上十八名随从。这也是他当时阻止手下围攻唐朝的原因。
此战之后,他才知道唐朝为什么敢以皇帝之尊,单人独马的接受他的挑战,而且还敢选择蜈蚣岭那样的荒僻之地。
他现在知道了,如果自己真的对他动了必杀之心,那么这位新唐的皇帝不介意多杀几个人!
他当然知道唐朝要取自己的性命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不过他本能的感觉到唐朝具备这样的实力,一个不小心,不管自己手下有多少军马,都极有可能人头不保。
金枝公主和唐朝夫妇在突厥满朝公卿的注视下,缓慢的登车。
此时,罗兰阏氏正在车边上,静静的注视着走下来的唐朝,眼中忽然射出一种迷惘的光芒。
在她的眼中,挽着金枝公主玉臂的唐朝,和平常人没有丝毫的差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那强悍伟岸的身体下面,却似乎散发出一种璀璨的光芒。
这光芒不是刻意的释放,而是自然而然的流露,已经和他的**精神浑然统一。一阵感伤之余,她终于懂得了,这样的男人,世上绝无仅有,怪不得自己女儿不要命的跟着他私奔。
“陛下,希望你能善待我的公主,拜托啦!”
她伸出了她的玉手,玉手有些颤抖,目光中是深深的留恋。
唐朝吻了她的手,再拥抱了她。
不知道为何,罗兰的眼泪流下,他刹那之间非常嫉妒自己的女儿,抓住唐朝的手,再抓住女儿的手,看着金枝公主的眼睛:“唐朝陛下给了你最大的宠幸,让你做他的皇后,我祝福你们!”她的泪水再次流下。
金枝公主还以为是母亲舍不得她,但只有唐朝清楚,这个女子的心中,其实也隐藏着深深的悲伤。
“去吧,孩子,宫廷是一个华丽的地方,也是一个悲伤的地方,愿你幸福!”罗兰最后抱住了金枝公主。
第九十四章回纥挑衅
突厥派出乌菱罗率领一万骑兵护送金枝公主到唐朝完婚,浩浩荡荡,显示出西域上国的威严。这其实也是罗兰阏氏的意思,既然金枝公主以后是新唐的皇后,自然要有与之匹配的排场,也是给自己的女儿一个帮助。
唐朝随即接到李白的告急文书,在回纥借兵遇到了麻烦。
不仅如此,回纥首领骨力佩罗还扣留了李白一行,发书“邀请”唐朝到回纥一聚。
更使唐朝烦恼的是,安禄山的得力手下华明庆,因为前番在土木堡被唐朝杀得大败之后回到洛阳向安禄山请罪。
安禄山一听之下大怒,命人拿下华明庆,要将他斩首以明军法。
此时,早有唐朝派出的人员跟在华明庆身后,告诉他安禄山的军令是要杀他。
其实,在此之前,华明庆的亲随也探听到要杀他的命令。
当此情景之下,唐朝的使者一表明身份,华明庆终于知道唐朝的话没有错,安禄山此人,嗜杀如命,自己既然犯下如此重罪,而且一向他又看自己不太顺眼,索性真的跟了唐朝。
唐朝派出的使者大喜,赶紧写表奏闻唐朝,随即带领华明庆前往突厥,要亲自报告这件大功。毕竟,天下之间,轻功高的人不少,但能有华明庆这样轻功的人,却是绝无仅有,这也是唐朝在吩咐使者出发前说的原话。
安禄山得知华明庆居然叛逃,下令崔佑乾亲自带兵三千追击。
但唐朝在之前早有准备,华明庆独来独往,又没有家小,居然一路无阻,偷渡雁门关,前往突厥,却不想正好碰到李白。
李白大喜,随即要华明庆随他一起前往回纥。
想不到骨力佩罗居然将李白和华明庆一起扣留。
其实,以李白之能,要脱身是半点不难。可是他显然没有忘了自己的使命,送上重礼不说,而且还鼓舌说服这位可汗。
但无奈的是,任李白博学多才,通晓许多国家的语言,言辞如海,却仍然不能打动骨力佩罗可汗的心,反将他囚禁起来。
正是因为考虑到大局,因此李白选择了隐忍。
……
唐朝命令隆多和乌菱骨带领大军护送金枝公主回长安,自己则亲率亲兵八千人前往回纥。
别的事情,倒还可以缓一缓,但是既然关系到李白的安危,他怎能坐视?
金枝公主虽然有些幽怨,知道自己风风光光完婚的希望落空,但是毕竟是识大体的人,一夕深度缠绵之后,任唐朝往回纥而去。
……
唐朝带领骑兵直抵高昌。
其时回纥以高昌为首都,夺取了北廷、西州、轮台等地,唐朝军队屡战屡败,连安禄山这样的人,也屡次失利在骨力佩罗的手中,可知回纥骑兵的厉害。
当年唐朝名将薛仁贵就是战死在高昌,而接下来的许多年里,回纥都是兴盛。
回纥本国的骑兵大约只有十万,算是西域诸国较少的,但是精锐无比,尤其是在骨力佩罗即位之后,更是横行西域,未尝一败。
这就难怪骨力佩罗的骄傲,敢随便的扣押新唐朝的臣相。
自然,这些日子之中,李隆基的使者、安禄山的使者来到高昌借兵,那是络绎于途,都是言辞谦逊,偏偏唐朝当时急于处理西南事务,带领大军和李隆基在剑门关大战,无暇处理好外交事宜,这就被高傲的骨力佩罗视为自大,决心要挫折一下唐朝的锐气。
他当然早已经听到过唐朝这位新唐皇帝的传说,说他如何如何的英武不凡,如何如何的用兵如神,而偏偏骨力佩罗又把派李白出使作为一种羞辱,更要会一会唐朝,挫折他的锐气。
他在西域广布眼线,当然早已经知道唐朝亲入突厥,而且还和突厥公主成婚的消息。现在这位新唐皇帝路过西域,居然过国门不入回纥,显然甚为轻视,他自然要教训教训他的无礼。
……
唐朝带兵径自来到高昌城下,命令手下使者呈上早已经写好的国书,说是新唐皇帝求见。
骨力佩罗听说唐朝居然带甲而来,早已经做好准备,只听号炮连声之中,高昌城门大开,他居然全身金盔金甲,带领五万骑兵冲过护城河,迎着唐朝。
咚咚的战鼓声中,骨力佩罗手下骁将沙路血当先出马:“何方草寇,竟然敢带兵犯我高昌,定叫你有去无回?”
唐朝心中冷笑一声,知道现在自己手下并无大将,冷冷的说道:“朕新唐皇帝唐朝,以礼拜访贵国,想不到摆出如此阵仗,当真可笑。”
他的这些话,用的是向手下翻译官新学的几句回纥语。以他当时在漳州一种情圣的资质,跟随李白这么久,在这位大能的熏陶下,他对西域各国的语言,倒是学了个七七八八。熟练是说不上的,但只要翻译官一说,他就立即能够讲出。
这几句话虽然极不标准,但是用他浑厚的内力吼出,顿时响彻两军数万将士的耳朵。
好强悍的内功!
骨力佩罗心中升起一种佩服的感觉,他一直在观察唐朝,虽然觉得他全身上下没有出奇之处,和他享有的盛名名不相符,但是听了这几句话,顿时收起了不少的轻视之心:此人武功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内力倒的确是不错。
他是西域不世出的奇才,少年时候就博学众家武功,不管内功、外功、轻功、硬功都是极高,而且最恐怖的是,他天赋异禀,无论多么简单的招数到了他的手里就能成为杀招,从他当上回纥太子到继承回纥大位,再到现在,从来未尝一败。
“你吃了熊心豹子胆吗,在可汗面前说这样的话就是死罪,你可知道?”
沙路血挺枪而出,眼中满是杀人的光,野兽一般的好战。
也难怪,对于这样一支纵横西域的骑兵来说,唐朝竟然敢说“可笑”这两个字,无疑是犯了他们的大忌。
骨力佩罗本来是要阻止的,但转念一想,让人试探一下他的深浅也好。他此时当然看了出来,此时唐朝军中能抵挡沙路血的也就只有唐朝了。
唐朝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气,但随即收敛,他倒的确是没有想到回纥这些将领都是如此的不讲道理,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一国之君,派使者送礼在前,继派李白等疏通再后,而今自己又是亲自递书求见,却仍然以敌人来看待,忍不住心中有气!
轻轻一夹火电马肚子,两马随即相交!
哐啷一声大响,沙路血猛的像是一只黑色的鹞子,被唐朝一剑击飞。
交手仅仅一个回合,沙路血败,唐朝气定神闲的端座于火电马上,似乎刚才未曾出手。
但是谁都知道他刚才出了手,而且是辣手。
唐朝清楚,自己这一招,用上了自己九成功力。再辅以玄铁剑之威,几乎无坚不摧,那是存心要将沙路血立毙于剑下,挫一挫回纥人的骄狂。
两军数万将士都惊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最吃惊的人当然算是沙路血。他几乎没有看清唐朝的招数,居然就凌空着了一脚,被踢飞到三丈开外。
好在他的武功也相当的了得,已经是暗劲的极高境界,在即将被唐朝踢飞的一刹那改变了几个方位,受力不死,这才侥幸逃得性命。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已经感觉到自己五脏六腑之中似乎在翻腾。
这是什么武功,他的心中升起一种莫测高深的感觉。
唯一将一切都看清楚的是骨力佩罗,他恐怖的看到唐朝的玄铁剑在空中只是一个幌子,他真正的杀招却是腾空而起的腿法。
一腿之出,四面八方都是腿影,迷失了他的人,也难怪沙路血不明路数,一下就着了他的道儿。
唐朝暗中叫声可惜。他的本意是要一举杀掉这员大将,给骨力佩罗一个下马威的。但他显然想不到此时骨力佩罗的心中,比他更是震惊百倍。
沙路血是骨力佩罗手下有数的勇将,勇冠三军,在西域向无败绩,有万夫不当之勇,怎么居然不是唐朝一合之将?
当然,他如此想,却也将唐朝的实力高估了。毕竟沙路血是以一般的战场较量来对付唐朝,想不到唐朝居然突出奇招,用出了他冠绝天下的腿法。
将江湖上一对一较量的武功用于战阵之上,难度之大,几乎可以用不可能来形容。
但是唐朝居然能做到,而且是在两军交锋的战场上。
谁都知道气势对于战斗的影响。
唐朝的这一击,实在已经发挥了他的最大潜力,虽然没有真正的杀到人,却也起到了震慑当场的效果。
唐朝并不打算放过这名骄傲的番将,腾身之中,火电马如影随形,玄铁剑发出耀眼的剑芒,遥指落在地下翻滚的沙路血。
也就在这刹那之间,沙路血只觉得全身的气血漂浮,身体似乎不是自己的,他的轻功虽然不错,但是和唐朝相比,却有着巨大的差距!
唐朝想杀了他!敢当面犯我唐朝着,杀无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唐朝有了这种君临天下的气势,一种掌控世间的意境回荡在他的心间!而且此时形势,若不能杀了沙路血以立威,面对回纥的骄狂,则不管是战斗还是谈判,都将陷入极端不利的境地。
毕竟,敌方现在的主将并没有出马,若是自己都收拾不了,则势必被骄傲的回纥人更加轻视!
第九十五章剑芒
沙路血乃是天生的战士,虽然刹那之间全身气血翻腾,但面对唐朝的进攻,还是竭力的逃走.
他仍然还有逃走的能力,虽然他的脚步十分的蹒跚。
就在唐朝即将得手的一刹那间,沙路血的马猛然到了他的胯下。
回纥的铁骑,不仅战士的武功高强,还有重要的一环就是马术精绝。这些从小就生长在马背上的战士,和身下的战马之间,已经建立起一种极端默契的关系。
面对唐朝再次必杀的一击,沙路血猛然上了雄骏的战马,欲摆脱危机。
但唐朝的脸上,忽然现出一种怜悯的神色,怜悯天下苍生。
他只是将手中的玄铁剑,斜斜的划了下去。
骨力佩罗的神色之中,现出强大的恐惧,猛然催动胯下战马,如箭射出,长枪一挑。
哐啷!
火花四射之中,骨力佩罗长达两丈的长枪和唐朝的玄铁剑在虚空之中交接了一招!
虚空!
没有错。就是虚空交击。因为此时唐朝的玄铁剑,距离和骨力佩罗的长枪,还有七尺的距离。但是却发出金铁交鸣的爆炸,这是何其诡异的事情。但却就真的发生了。
沙路血得到这个机会,胯下战马奔驰之中,终于从鬼门关前逃脱。
此时的他,一张黑碳脸却是雪一般的苍白,心脏狂跳,犹如要跳出来腔子,全身酸软无力,心中的那份惊骇,无法形容。
唐朝长剑圈转,遥遥指着骨力佩罗,气机牵引,随时可以发出雷霆一击。
三军寂静无声,落针可闻!
唐朝手下的亲兵已经忘了喝彩,而回纥骑兵更是惊诧得呆住了。
唐朝有一些吃惊,骨力佩罗的武功,居然和他在伯仲之间。
这是他粗略的估计。至少在马上功夫这一项上,他觉得此人和自己旗鼓相当,甚至有稍胜一筹的可能,因为他居然已经到了化境的中期。
而且更加可怕的是他的枪。
碗口粗细的枪,长达两丈,重达百斤,却居然在他的手里施展出来,好象是小孩子的玩意。
他知道,一般的将领,连枪都举不起来,更不用说士兵了。
可见此人天赋异禀,膂力强悍,更可怕的是他的枪法,和郭子仪一样,也是变幻百端。
就在剑枪相交的一刹那间,两人已经交换了十三招,一百二十四个变化!
以他这样的武功,怪不得能在西域所向无敌,骄傲无比。他的确有骄傲的本钱。
但在骨力佩罗看来,唐朝才是真正可怕的存在。姑且不论他能在一合之中击败自己手下骁将沙路血,就看他玄铁剑上发出的剑芒,就已经是绝无仅有!
一个人的武功,能练到发出隔神指、隔神拳,甚至龙形拳的地步,已经可以说是闻所未闻,冠绝天下,但是唐朝居然更进一步,居然可以在剑上发出剑芒,以长剑这种短兵器颉颃两丈长枪,的确是不可思议。
当然,玄铁剑坚硬无比,本身重量七八十斤,虽然没有开锋,但是却是用与战阵之中的宝剑,一般的兵器,一削就断,大占便宜,即使对上长大兵器,也是毫不逊色,兼有长短两种兵器的优点,的确是绝世神兵!
可就算如此,毕竟他还是有短处的。因为他的剑长只有四尺。就一般的剑而言,这当然已经算长,有点像后世倭寇的马刀,对阵一般的大将也已经绰绰有余。但是一旦对上像骨力佩罗这样的绝世高手,就真的是大处劣势。枪长剑短,这是先天的缺陷。
但是唐朝居然将这一缺陷弥补了——他能发出盖世的剑芒!
天下之间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奇功!
这就是后世仙侠剑仙的圭臬鼻祖,还可以飞剑杀人!
这要有多么强悍的内力,才能达到这样的能力?
这要有多么巧妙的法门,才能将内力通过兵器传递而出,形成有如实质的剑气?
这本是一种只能在传说中的武功,但却居然活生生的出现在骨力佩罗的脸上。
……
凝视,郑重的注视!
骨力佩罗终于真正的正视,或者是重视唐朝,他也横起了长枪,不过并没有出手!
他也不知道自己出手会不会是唐朝的对手。
不过他的心中已经有了畏惧,深沉的戒备!
他面前的这个人,不仅可以一招击败沙路血,也似乎具备杀死他的能力,他隐隐的想到。
“可汗,朕以为,我们不是仇敌,可以坐下来谈谈的?”
唐朝在认为最合适的时机下开了口,同时收剑如鞘,发出轰隆的一声大响,声如龙吟,久久不绝。这是他在收剑归鞘的一刹那以剑剑摩擦剑鞘,从而发出巨声。
这一点,不少化境的高手都能办到。但是能使声音变得如此巨大轰鸣,骨力佩罗一生之中,却是第一遭见到。
“可以吗?但你刚刚对我手下下了杀手?”
骨力佩罗的心中留存着愤怒,强烈的愤怒,反而紧了紧手中的枪,一股苍茫的气势直冲天际。
“可汗不要忘了,是他先对朕出的手,朕不是别人,是新唐的皇帝!”唐朝凛然说道,气势飚升,万古凌霄一羽毛!
“哈哈哈哈!”骨力佩罗忽然狂笑起来,经久不绝,似乎一个个的闷雷响起在众人的耳朵。
唐朝心中渐渐的放松,他感觉出骨力佩罗的气势,已经渐渐的弱了下来。
果然,笑完之后,骨力佩罗目光直视唐朝:“唐朝陛下,以今日之形势,我手下有五万骑兵,而你区区一万,你如此对我,不怕本可汗杀了你?”
哼!唐朝在心中冷笑,你居然不直接和我决战,却搬出身后的大军威胁我,气势又弱了一层,却不点破,微微笑道:“怕!朕当然怕。强弱悬殊,一旦混战,我军自然不敌。不过想必可汗也知道的,我手下这支骑兵却是当年剿灭黄蜂山马贼的主力之一,也曾经击败过突厥数万骑兵,纵然不敌,逃走的能力却是有的。你不要忘了,我刚刚和突厥结盟,而突厥的金枝公主也做了我新唐朝的皇后,到时候,朕一旦和突厥带领大军攻打回纥,则胜负就难说得很吧?”
骨力佩罗一惊。突厥一直是回纥的死敌,而今金枝公主做新唐朝皇后的消息早已经传开,这两国的联盟紧密之极,一旦真的联合攻打回纥,却是一个大大的麻烦。今日就算能杀唐朝不少人马,但是刚才见识了唐朝的武功,知道要杀掉此人的可能几乎为零,顿时强压住心中愤怒,笑了起来:“新唐和我回纥向无冤仇,本可汗怎么会无端和陛下交战,还请陛下尽释前嫌,到高昌城中一叙,共谈会盟之事?”
“难得可汗如此胸襟。不过朕有一事不明,既然可汗想要与我新唐朝结盟,为何刚才却摆出如此阵势,这可不像是和谈的样子啊?”
骨力佩罗心中大怒:自然的想到沙路血的残败。不过回心一想,这家伙倒也不是个傻子,明显的是害怕了我摆鸿门宴。
“呵呵,这只是要试探一下陛下的实力,毕竟,阁下也是带领大军而来,我回纥若不相迎,倒是会被国人耻笑。”
颔首。唐朝点头:“可汗这样做,也是应有之义。军到国门,不出迎不能显示回纥军威,这倒也合理。可是朕得到臣相李白的回报,说可汗居然将他囚禁,可有此事?”
“误会!误会。这真是天大的误会,李白乃是本可汗的故交,怎么回囚禁他们,现在还在国宾馆之中接受款待呢。”
其实,骨力佩罗倒不是不想和新唐朝结盟,而是想得到李白这样的干才。当年李白游历天下以售所学的时候,自然也曾经到过高昌。骨力佩罗其时还是回纥的太子,听闻李白大名,诚心邀请,欲罗致在自己帐下效力,但是李白此时志向并不在此,数被相邀都被他婉言谢绝。
可这样一来,顿时给一向心高气傲的骨力佩罗带来极大的不快,欲要强行羁押下李白,以迫使他在回纥效力。这也是骨力佩罗一贯以来的原则,若是不能收为己用,则欲诛杀之,以免反资敌国。但以李白之能,又怎么会遭人所擒,于是留书之后飘然而去。
此次李白突厥之行,是以新唐臣相的身份来到回纥,来到回纥国中的时候,礼数周全,本以为骨力佩罗或许已经将旧时的小小嫌隙忘却。但想不到的是,却被羁押,连带投靠唐朝的华明庆也被一起羁押。
“可汗!朕再次提醒一下,我是新唐的皇帝,如果受您愚弄,有失国体。这样吧,请现在把李白和华明庆放出来,只要我见到了他们,我就单人独马到你高昌城中谈论借兵之事,你看可好?”
骨力佩罗一听唐朝的话,就知道唐朝的消息灵通无比,肯定已经知道自己羁押李白的事情了,索性不再隐瞒:“哈哈,唐朝陛下果然厉害,连这么隐秘的事情也知道。不错,李白傲慢无礼,已经被本可汗羁押,华明庆不知好歹,也一起被羁押。现在说吧,你想怎么样?”
“朕不明白可汗之意,还望明示?”
“很简单!你若想他们不死,就乖乖的听我的话,退兵三十里,你我在高明镇一聚。到时候,能谈就谈,不能谈的话,本可汗不介意多杀几个人!”
骨力佩罗的语音森然有杀意。的确,今日的形势,对他是大大有利,天时、地利和人和都在他这一边,他倒是真的不怕唐朝敢对他怎样。
而且,在回纥都城,唐朝当着数万将士的面打了自己的脸,将沙路血一招击败。若不是自己亲自出马,沙路血还要死在唐朝的剑下,这口气,他是无论如何要出的!
此话一出,本来缓和不少的气氛顿时又紧张起来。
第九十六章贞萝公主
唐朝的眼神忽然锋利起来,一种有如实质的锋芒直指骨力佩罗.
剧痛!就在一刹那间,骨力佩罗的眼睛同时跳了几跳。
眼刀!。
他再次对唐朝这个新唐皇帝重新认识,这人居然不亲自出手,却已经伤害了我!
若是面对面的交手,他猝不及防的施展出这样的招数,也许自己就要吃个大亏。
但恐怖的是,此人根本没有一点这样的心思。那就说明,他根本不屑于施展这样的暗算,也不怕自己有了防备,如果不是太过狂妄,那就说明他有绝对的战胜自己的把握。
他有吗?
骨力佩罗在心中问自己一声,忽然狂傲的笑了起来:“唐朝陛下,你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好!朕答允你!”他很艰难的压制住立即和他动手的想法,很平和的说出了这句话。
不过他的嘴角,忽然之间出现一抹无法言喻的轻蔑:“不过,朕也有一个要求,不知道可汗是否敢答应?”
骨力佩罗手中大枪紧握,眉毛杨起:“什么请求?”
“到时候,你敢和朕单独决一雌雄吗?”
“哈哈哈哈,不少人都说当世的高手,你唐朝算得上是第一,不过,本可汗一直不相信,最好最好,我敢,我当然敢!”
说完这话,他跃马当先回城,他身后的传令官随即吹起号角,大军回城。
唐朝也随即指挥大军退军三十里,直达高明镇驻扎,此时的他,权衡了敌我形势之后,已经决定暂时让他一步。毕竟,刚才在数万骑兵之前打了骨力佩罗的脸,即使退兵三十里,也不算伤了大国的脸面。
很快的时间里,唐朝派使者将挑战的国书送到高昌城中,约他在次日一早决战。
他自然希望越快越好,毕竟长安才是他的根本,在北国能借到兵当然好,但是一旦借不到兵,也并非一定是坏事。
不长的时间过后,使者带着骨力佩罗的回书回到高明镇,批的是“来日决战!”
……
唐朝此时手下的亲卫虽然有八千之众,但是真正武功超群的只有横野将军凤萧一人,乃是一直从岭南攻打孟笑时候就一起的旧部,此时的隆多,正和突厥乌菱罗带兵护送金枝公主到长安完婚。
凤萧此人,武功高不说,而且善于侦察,一直就被唐朝委以重任,做的是到敌人后方打听情报的工作,武功和专信其实有得一拼。不过他的工作一直隐秘,所以军中的名声那是大大不如专信,这就是新唐朝建立时候封他和奋威将军章仇兼琼一起为横野将军的时候,不少人惊诧不已的原因。
“凤将军,朕着你暂时统领我八千骑兵,即使有敌人前来搦战,不得出营迎敌,明白吗?”
“是,陛下。”此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言辞不多,只习惯于做实事。
唐朝交代完毕,吩咐凤萧不得泄露他的行踪之后,飘然而去,不知所踪。
此时的凤萧,尤其是亲自见到唐朝玄铁剑的剑芒之后,对他更是奉若神明。即使唐朝不说,他也猜得到唐朝此行是去干什么去了。
……
高昌城,大狱,也即是回纥的天牢之中,李白和华明庆等一群人被关在一起。
随行的数十人被关在一处大牢房之中,华明庆和李白则被单独关在另外一处石屋之中。
更气人的是,李白的身上还被捆上坚韧的牛筋,手脚上居然有手铐铰链。
华明庆好一些,因为他没有脚,所以只上了手铐。
李白的身体上到处都是斑斑的血迹,显然不仅没有得到一个大国臣相的待遇,而且还被施了刑法;华明庆的身上就更惨,到处是血渍不说,脸上还破了好大一块皮,显然受了极重的刑。
……
这天晚上子夜时分,一队士兵簇拥着一个将领直奔天牢。
这个将领不是别人,正是日间被唐朝一合击败的大将沙路血。
他此行的任务也简单得很,就是要逼问李白和华明庆,问他们是否愿意归降回纥,不然的话,骨力佩罗的命令是,可以杀几个人来威慑一下。
其实,就当时西域的形势,突厥和吐蕃虽然都是大国,但是国主都是无甚志向之人,因此如李白这样的奇才,并不觉得有多么的了不起,但是回纥的骨力佩罗不一样,他的野心极大,这从他在安禄山起兵叛乱时候趁机自称“天可汗”就可知道他的野心。
他是一个狂妄的人,自无庸讳言,不过此人的确极有头脑,知道想要称霸天下,必须要借助李白这种才人的力量。
其实他对李白的武功倒并不是十分推许,只知道他是一个有名的才子。
……
这天晚上,唐朝身穿夜行衣,蛇行狸翻,施展轻功,如一片漂浮的叶子,就这么轻盈的上了高昌城墙。
高达四丈的城墙,居然被他一掠而过。
如此在深夜行走,使唐朝有一种久违的快感。
这样的感觉,他只有以前在长安的时候,被铁慕容的弟子追杀的时候,曾经有过。
不过他当时的武功,十分低微,浑不像现在有强大的自信。
入城之后,直扑皇宫。
唐朝轻功虽然高绝,但是毕竟不熟悉高昌这座城,何况又是回纥守卫森严的皇宫,因此耽误了不少的时间。
此时的他,穿行在一片一片的琉璃瓦上,轻如落絮,捷如飞鸟,使得不少宫中值班的卫兵,都以为自己是看花了眼,是鸟兽在屋顶上行走。
灯光辉煌!
唐朝忽然之间停止了脚步,俯瞰下面:如此深夜,怎么还不睡觉?
这是一处精致的宫殿,大约有百来个房间。而灯光耀眼之处,居然散发出阵阵脂粉的气息。唐朝本不打算窥视这里面的女子,不过他却看到了一个男人,所以只好窥视下去。
屋子里的男人是回纥可汗骨力佩罗!
难道这是他妃子的房间?
可是如果是他的妃子,他何须在如此深夜还不就寝?
这其中一定有古怪。就在唐朝刚这样想的时候,骨力佩罗威严的声音传出:“贞萝,这件事情没有商量的余地!父汗告诉你,就是死,我也要杀了唐朝!”
唐朝伏下身来,如一条狸猫,蓦然在如此深夜中听到自己的名字,微一凝想,已经知道下面并不是骨力佩罗的妃子的居处,而是他女儿贞萝公主的居处。
对于这个女子,唐朝倒是早有耳闻,据说他不仅艳冠西域,而且武艺极高,使得好一双柳叶刀,据说还屡次跟随骨力佩罗亲自征战,立下不少的功劳,威镇高昌国。
如此厉害的一个女子,从这里看下去,虽然看不清她的容颜,但是光看她的背影,也已经是妙曼无比,富有北国女子特有的英爽苗条。
“父汗,您为什么这么恨唐朝,为什么?”贞萝公主的声音焦急起来,似乎是拉住了骨力佩罗的衣服,不让他离去。
“我告诉你。孩子,我明天就要和此人决战,你老是缠着我说同样的问题,父汗可要发怒了?”
“恩,父汗,您是最疼我的人了,从来不骂我的,求求你,求求你放过唐朝好不好?”
屋顶上的唐朝听了此话,心中这才大为震惊:这个公主和我素昧平生,怎么就老是说我的好话,莫非有什么别的原因?
“孩子!你缠着我也没有用的。你的婚事早已经定下来了,你必须得到大食去,大食是我们西域的强国,你虽然嫁的是黑衣大食的王子,不过依然不算辱没了你,记住,你们的婚事已经成定局,你就不要再起别的心思啦。”
“孩儿起什么心思啦,父汗就喜欢误会人。”贞萝一听,害羞的放开了骨力佩罗的衣角。
“你以为父汗不知道,你是见了唐朝这家伙,如此年轻而且武功又厉害,不仅英俊潇洒,更是一国的皇帝,所以你喜欢上了不是?”
“哎呀羞愧死啦,快别说啦。”话没有说完,贞萝公主已经按住了骨力佩罗的嘴。
“我就知道你的心事。你也别害羞,说实在的,唐朝这样的人,能够嫁给他,是女人的福气,不过即使你同意,他同意,父汗也绝不会答应的。”
贞萝公主本来害羞,但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难道父亲就真的狠心将女儿嫁到那么偏远的大食,我真的不喜欢呢?”
骨力佩罗摇头:“并不仅仅是如此!你知道吗,唐朝已经娶了突厥的金枝公主为妻,册封她为皇后,而且和突厥结盟,愿意借兵十万替他争夺中原。即使你嫁到长安,还不是做一个寻常的妃子,试问以你的个性,能容得下金枝公主这样的女人管束你吗?”
“她凭什么管束我?她是公主,我也是回纥的公主,我父亲还是‘天可汗’,我不听她的,她能把我怎么样?”贞萝美丽的嘴巴噘起,充满了醋意。
唐朝在上面听得一阵心动,这姑娘天真无邪,也难得她居然能在宫廷这样的地方活到这么大。
“呵呵,傻孩子。你的个性我还不知道,一旦不合你的心意,你就会动刀子动枪,搞得宫里鸡犬不宁,宫廷之中武功高有什么用,还不一样得死于阴谋诡计。所以,既然不能做皇后,掌控后宫,你还是嫁到大食的好。”
“不行!父汗,不如这样吧,你让我见一见他,只要你让我见他一次,之后我就什么都听你的,好不好?”
骨力佩罗就似有意似无意的抬头看着唐朝所在的位置:“父汗也不知道好不好,不过见不见你,问题不在我而在他?”
第九十七章心花怒放
唐朝并不吃惊骨力佩罗能发现自己,其实,他刚才是故意将自己的呼吸加重,以引起对方的注意。他知道,以骨力佩罗这样已经达到化境的高手,即使是小小的敌意,已经可以使他产生警觉,更不用说自己故意露出了较大的敌意。
这听起来似乎玄妙,实际说破了也不过是化境高手的感知能力超强,尤其是对周遭一百步距离内的东西即使闭目有如亲见。
咔嚓一声轻响之中,唐朝的身子,如燕子一般飘飘的落了下去,站在地上,轻如一片羽毛。
贞萝公主的脸上,浮现出无比动人的色彩,目不交睫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
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但是这个男人眼中表露出来的神色,却使她十分的生气,因为唐朝在笑,笑的同时同时伸出了他的手,摸向她的胸。
她的脸色顿时羞红,同时眼中现出怒色,一掌击出,快如闪电。
啪!
很清脆的响声。唐朝的脸上着实的挨了一个耳光!
但奇怪的是,骨力佩罗笑了起来,微一凝思,退了出去。
他退出去的时候,只带给人一种幻影的样子,有一种可怕的速度。
这样的速度反映在唐朝的心中,才使他真正的有些畏惧。
不错。是畏惧。就算轻功高深如唐朝者,也在刹那之间产生了恐惧。为什么这人退着走的时候,居然能如此的快法?
惊诧过后,唐朝这才摸了摸自己一点也没有红肿的脸,依然坏笑一般的看着面前正怒气冲冲看着他喘气的贞萝公主。
这女人的脸蛋姣好,青春年少,胸部高高的隆起,着一身劲装,越发的刺激男人的兴趣。
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唐朝的心中就涌起一股难言的冲动。
桃之妖妖,灼灼其华,说的就是她这样的美丽。
贞萝公主的脸上,露出小女人的娇羞,当然还有一丝假装的愤怒,而且更多的是奇怪:这人的武功那么高,光看他从天而落的轻功就看得出来,显然比爹爹强盛了不少,但是为什么偏偏避不开我的一掌?
哦,对了。她的脸上忽然布满红晕:“你是谁?”
“我是新唐朝的皇帝唐朝,实在有些抱歉,深夜前来打扰。”
贞萝公主的脸再次露出娇羞:我猜的果然没有错,他是故意让我的。可……可他为什么故意让我?一想到这里的时候,她的脸就越发的发烧,哎呀羞死人啦,我刚才在父汗面前说喜欢他的话多半已经被他听去了,因此才,才故意挨我一个耳光的。
不对不对,既然如此,他笑什么,为什么笑得如此邪恶?
于是,贞萝公主的眼睛瞪了起来,使得她的艳丽如朝霞的脸上带起一种压迫:“我就知道是你。说,你为什么要笑,笑的还这么,这么可恨?”她咬住了自己的嘴唇。
唐朝答:“公主,你是贞萝公主是不是?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深夜到访,却问我笑你什么?”
“是。我就是。那我现在一起问你,为什么深夜来访,为什么要笑的那么怪?”
唐朝看到她的脸上露出一种水色,几乎将全部的美丽绽放,再也忍耐不住,脱口道:“公主,你真的好美,你的英姿让我着迷!”
“啊……”贞萝公主母猫一般的叫了一声,脸上忽然露出喜悦和羞涩并存的丽色,猛的抢前几步,来到唐朝的面前,和他呼吸相闻,小声的不自信的问:“真的,您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吗?”
“当然。公主的美丽和英爽,就如要随风飘舞的精灵,透露出北国美女的野性和骄傲。世上能够不为你着迷的男人,应该不多。”
唐朝就很无耻的再次抓向她高高的峰峦,而且脸上的笑似乎更加邪恶。
“你是个什么人嘛?”贞萝公主又一个耳光扇出,用的是左手。
不过这一次,她并没有成功,因为唐朝伸手轻轻的一剪,就捉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温暖而柔滑,肤如凝脂,使唐朝刹那之间想到还在深宫的杨玉环,他很郑重的看这着贞萝公主星星一般的眼:“对不起,看来你是误解了我,我只不过是想替你摘下胸前的这片叶子。”
贞萝公主才蓦然的发现,自己手心之中出现了一片枯黄的叶子。
“你……你是想帮我,所以才挨了我的耳光的?”
她的美丽的脸上满是歉疚的神色,轻轻的从唐朝的手中抽回了自己的手,心中有一种叹息的意味。
“是的。如公主这样的美貌,青春年少,光彩照人,有一片黄叶在身,的确是有损公主的美丽,所以我想替公主去掉这个小小的遗憾。”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是错怪了你。”贞萝公主大喜,抓住了唐朝的手:“请坐吧,这样说来,您是我尊贵的客人,我一定好好的款待你,来弥补这个过失。”
唐朝大喜,顺势抓住了她的手,看着她玉一般的肤色,感受着她檀香的味道,心中十分的奇怪:是的,这段时间之中,我一直听说西域最美丽的女子是就是这位贞萝公主。本来,我还有点担心,会不会这是骨力佩罗为了替自己的女儿扬名而故意散布的消息,现在看来,却是实至名归,真正的艳丽到了极点。
如此美丽,如此有名的女子,若是让她嫁到遥远的大食,恐怕的确不是她的愿望吧。
贞萝公主一脸的娇羞,见唐朝抓住她的手,忽然闭上了眼睛,身体开始轻微的颤抖起来。
这使身为情场老手的唐朝立即断定:这女子和李莲、文姜、新灵、金枝公主当时一样,都是纯洁的处女。显然涉世未深,居然丝毫没有和男人接触的经验。
但回心一想,唐朝立即想到,这公主出身皇室,整天有无数的宫女陪着她,即使是出去参加战斗,也有父兄照顾,哪里有机会和男人独自相处?
而且,她这样的女子,哪个男人又有这样的胆子敢靠近她?
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的铁腕,猛的一弯,将贞萝公主饱满的身体拥在自己的怀里。
好充实的感觉,唐朝在刹那之间沉沦。
他从来没有想到,一个女人竟然如此具有弹力,她抱紧了他。
也许是一种本能,也许是一见钟情,反正,在唐朝抱住她的一刹那间,这年少的公主也刹那之间有点意乱情迷。
温存。
足足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唐朝才轻轻的放开了她,心中有极端的不舍。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她就在咫尺的狂热的心跳,还有她那血液之中那种兴奋和亢-奋。
不过他不能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知道,骨力佩罗并没有走远,就在三百步开外的一片花树下故作清闲的散步。一旦自己有什么不轨的行为,势必引起他的干预。
当然,唐朝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倒也并非是仅仅因为骨力佩罗的存在,而是他必须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
他能一见面就抱到这个美丽性感的女子,也许是美丽女子对漂亮男人的一种崇拜,或者是一种痴想,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像后世那些少女扑到台上去献花的时候以能接受歌星的一个拥抱为荣的那种心理。
贞萝公主的眼中涌起一种难言的幽怨,但随即想到自己是主人,很快的泡了一杯茶,放在唐朝的面前:“陛下,请喝茶。”
唐朝欣然接过,喝着苦涩的茶,忽然觉得好苦,但心中反而欢喜:这娇贵的娘儿,恐怕这是她这一生之中第一次替人沏茶吧,居然这么苦。但正因为如此,却使他感受到了这个女人的心。“公主。谢谢你如此待我,我虽然是新唐的皇帝,但是这一生,却实在很少受过这样的厚待。事已至此,我就不拐弯抹角,公主真的是喜欢区区在下?”
贞萝公主愣了一下,显然想不到唐朝如此的单刀直入,不过北国的女子,向来要比南方女子大方一点,羞涩的点头。
“如此的话。唐朝三生有幸。我也实话告诉公主,自打第一眼看到公主的时候,我就被你的美丽折服,如何不喜欢你,我们之间,现在似乎可以说得上是情投意合,接下来,你一定要为我做一件事情?”
唐朝就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在心中骂自己无耻。这明明就是第一次见面,哪里就有了真正的爱情,不过现在新唐朝正是求人帮助之时,若能使回纥能与自己化敌为友,不仅打击了安禄山,还平添强助,而且到时候可以得到这位西域最美丽的公主,可算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即使有欺骗的成分,也只得从权了。
贞萝公主再次纵体如怀,她一直担心唐朝不喜欢自己,现在听他亲口承认喜欢自己,真的是心花怒放:“做什么事情?”
“替我杀了黑衣大食的使者,立即和他们断交。只有这样,你才能迫使你父汗同意你嫁给我!”
唐朝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压低了声音说的,当然绝不能让三百步外的骨力佩罗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