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一夜无眠
夜深了,小柒两只小手抱着脑袋,两条小胖腿蜷曲着,像只小青蛙似的躺着,睡的十分香甜。
已经到了夏天,朵朵怕把他热着,所以给他穿得比较单薄。朵朵又怕他束缚着手脚太辛苦,所以完全放开了来。
不过还好,这个小家伙虽然幼失怙恃,连奶都只能吃羊奶,却是十分强壮,胃口极好,玩的时候固然精神,睡着了一般也不闹腾,动动手脚不会惊醒了他。
朵朵坐在榻边还没有睡,她正在整理衣服。其实也没有太多可以整理的东西,包袱里塞的最多的就是尿布,朵朵核计着,一路西去,路上怕是不好清洗尿布并随时晾干,所以特意多准备了一些。
“还差什么呢……”
朵朵一样样地数着包袱里的东西,盘算着路上还该带些什么。杨帆这两天抽空出宫时,已经告诉她自己将去陇右。杨帆每隔两天,就趁休息的时候出宫来见她,送些吃食,看看孩子,这一次是想在临走前对她有所安排。
武攸宜经过一段时间的搜查,已经放弃了对春妞儿和朵朵的缉捕,只是在狄仁杰府前还留了暗哨以防万一,杨帆打算把朵朵和孩子转移到修文坊去,请面片儿帮忙照顾。
谁知朵朵一听他要去陇右,就央求着要一起回去。杨帆问了一下,黑齿常之虽在陇右已无亲人,但是春妞儿的母族却在陇右,虽然一直不曾联系上。但是这样一个大族,不应该在战乱中全部覆灭的。
春齿常之被抓后,春妞儿就曾说过,郎君对大唐忠心耿耿,功勋卓著,却落得这般下场。莫不如洗脱冤屈之后告老还乡,回到陇右寻找她的母族。一家人安安生生过自己的日子。
如今武则天刚刚登基,武承嗣气焰熏天,狄仁杰所说的机会还不知几时才能到来。再说。最重要的是春夫人携到洛京来的那些证据,她只是个小丫环,从来没有参与过那些军机。连人证都算不上,留在京里也毫无用处,不如归去,如能找到夫人的母族,也能让孩子与亲人团聚。
杨帆被她一番央求,只好答应下来。如今距启程之日还有两天,朵朵就开始准备了。
她怀念陇右,洛阳虽然繁华,可是对她而言却只是一个不见天日的牢笼,她希望回到陇右去。那儿的天更蓝、云更白、草更绿,风更自由。她怀念那里的羌笛,怀念那羊皮鼓“咚咚”的声音,那才是她永远的故乡。
唯一叫她遗憾的,是不能在临走前去祭拜一下夫人。想到夫人。朵朵的眼睛又湿润了,她看着熟睡中的小柒,轻轻抚摸着他红扑扑的脸蛋儿,幽幽地道:“等阿郎沉冤昭雪,小公子也懂事了,朵朵再带你来祭拜你的娘亲。可好?”
睡梦中的小柒“咯咯”地笑了两声,嘴角又抽了抽,像是在抽噎。
老人们说,小娃娃睡觉的时候或哭或笑、或手舞足蹈,那是有位神仙婆婆在教他们怎么哭、怎么笑,怎么使用自己的手脚。
朵朵忍不住便想,教小柒的现在会是谁呢?会不会是夫人牵挂孩子,所以托梦来看她的宝宝,亲自来教他东西?
想到这儿,朵朵鼻子一酸,忍不住又掉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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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腰若柳,袅娜一弯。
那丰腴滑腻而又结实紧绷的圆臀,在水中若隐若现的更显饱满,水面上泛起一团团热气,一朵朵艳丽的花瓣在水波上荡漾着,衬着她那白嫩如雪的肌肤,真是绮靡艳媚之极。
偶尔,杨帆的大手袭向她的要害,婉儿害羞地躲避时,那臀儿一拱,“哗”地一下跃出水面,在轻轻的一闪一晃之间,便荡出一片眩目的雪光,未等你看着它的模样,那一轮明月便又沉到了水底,逗引得杨帆的心思也随着它的起伏而一起一落。
看着婉儿愉悦、满足、幸福、快乐的表情,杨帆的心事悄然放下了。
杨帆在南洋时、在坊间里,听过许多汉子吹嘘床榻间如何的本事,杨帆本以为自己至少也比他们强个七筹八筹的,却不料他的初夜结束的这么快,依他自己估计也就一刻钟的时间,这还是他咬牙坚忍的。
当婉儿鼓足勇气对他说出:“郎君,今夜……你要了我吧……”这句话后,全身的骨头仿佛都随着她耗尽的气力而被抽走了,整个身子软绵绵的柔若无骨,若不是杨帆正揽着她的纤腰,几乎要软瘫在地上。
此时的她,软软的就像一根藤,缠在树上的藤。
杨帆把她抱起,进入内室放到榻上,温柔地为她宽衣解带。
虫烛持续地放出催情的异香,不过这等上乘催情香只是能让人的更加强烈,却不至于让人迷失神智,杨帆的灵台依旧一片清明,他想留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一个浪漫旖旎的夜晚,而不是粗暴简单的过程。
然而,当婉儿的衣衫被他解去,脸颊发烫地把头埋进被底再也不肯抬起来时,杨帆看着那一榻风月,就彻底迷失其中了。
婉儿俯伏于榻上,身子苗条,四肢纤长,肌肤洁白如雪,光莹如素。
杨帆平时只觉她身材颀长苗条,如今不着寸缕,才发觉她纤细的只是那刀削般的香肩和不堪一握的纤腰,她的两瓣玉股竟是异常的肥美丰硕,仿佛两枚剥了壳的蛋清,衬着那削肩细腰、修长的大腿,侬纤合度,曼妙已极。
杨帆忍不住了,于是一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战争就此开始了。
尽管婉儿早已有了把自己奉献给他的准备,可是剑及履及的那一刹那。她还是莫名地恐惧起来,她的双手和双腿就像一大一小两只钳子,立即牢牢地卡住了他的身子,再不肯让他前进一步。
一番角力之后,杨帆初战告捷,但随之而来的那种异样的快感,却几乎让他立即沦陷。这与身体的强健无关。没有哪个初哥儿能抵御那从不曾品尝过的蚀骨、至极至乐的快感。杨帆只坚持了一刻钟,身子就炸成了亿万枚碎片。
理想很丰满,
现实很骨感。
杨帆很沮丧。
他不知道他人生的第一次能坚持这么久已是极为难能可贵,更不知道一个处子岂堪伐挞?饶是婉儿时常蹴鞠,身体强健。这样的恩爱与她而言也已到了极至。直到两人共浴,看到婉儿满足愉悦的表情,一脸幸福的羞态,杨帆心里的不安才渐渐隐去,然后他就欣喜地发现,他又蠢蠢欲动了。
“哗啦!”
共浴良久,婉儿的羞怯渐去,渐渐喜欢上了这种与心爱的男人鱼水交融的感觉,她那白皙到了极致、曼妙到了极致的身子仿佛一只海豚般俏皮地跃出水面,倏然又沉下去。然后滑近了,想要吻一吻杨帆的胸口,但她马上就发觉了异样。
水下有一柱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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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武则天的御辇正行向万象神宫,路旁忽然有一个小宫娥快步走近。低低对她耳语了一番。
“哦?婉儿病了?可看了太医?”
小宫娥道:“待诏只是偶感风寒,并无大恙,歇息一两日就会好的。待诏自己也略通医术,服了一服药已经好多了,只是这两日不能辅政御前,特差奴婢来向圣人告假。”
武则天对自己的左右手还是很看重的。听罢颔首道:“嗯,那就让她安心歇息两天吧。叫团儿从内库拨些参芝补品与她。”
“奴婢代上官待诏谢圣人赏赐!”
那宫娥盈盈地拜了下去,武则天把手一挥,步辇继续向万象神宫行去。
团儿侍候武则天沐浴、更衣、早膳、上朝之后,这才歇下来。此时她正在房中吃着燕窝粥,一个身材高大、五官端正的白胖胖太监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
那胖大太监细声细气儿地禀告道:“团儿姐姐,圣人有旨,着内库调拨些参芝补品赏与上官待诏补补身子,还请姐姐示下。”
这个大太监是团儿的心腹,名叫静官,因为生了一只厚实灵活的好舌头,那鼓唇摇舌的功夫时常弄得团儿魂飞魄散,所以最得团儿宠爱。
团儿听了静官的禀告,不以为然地道:“既是大家吩咐,那就拣些东西送去好了,也不用拿最好的,意思一下就是了,她上官待诏还差了这点东西么?对了,她怎么了?”
静官舔了舔厚实的大嘴唇,幸灾乐祸地道:“听说是着了风寒,卧床不起。”
“是么?”
团儿一听高兴起来:“得了,你去挑几样东西来,我亲自送去。上官姐姐病了,我这做妹子的不得去瞧上一瞧,表表心意么。”
静官嘿嘿一笑,答应一声,退了下去。
婉儿很少这时还不起来,可今天她是真的爬不起来了。
如果说昨夜第一次把自己奉献与郎君,她最大的满足是来自于心理,第二次就渐渐体会到了那种快乐的感觉,第三次她就有了飘飘欲仙的滋味……,第六次时她已酥如一滩春泥,第七次是在她不堪再战的央求声中结束的。
直到现在她的身子还酥软乏力,动弹不得,偶尔转挪一下身子,柔软的丝绸擦碰在肌肤上,都会产生一种酥酥麻麻的快感。而且,她的肌肤太过白皙娇嫩,哪怕轻轻一吻,都会留下很明显的吻痕,现在她遍体桃花,虽可用衣物遮掩,依旧不敢见人,只好籍病告假。
“婉儿,从现在起,你是我的女人了。”
“人家早就是了,一生一世,都是你的。”
婉儿躺在被窝里,想起她贴着杨帆结实厚重的胸口,抱着他的虎背,彼此倾诉的这绵绵情话,不禁痴痴甜甜地笑了起来。
这种感觉好幸福,很踏实、很恬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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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雨中花
“今天,你们就要赶赴陇西了,一会儿把宫中行走的鱼符都缴上来,回去各自准备,离宫后着便装奔赴陇西。”
杨帆、张溪桐、张奇、田彦、越子倾等数十人肃立在武攸宜面前,听他安排着任务。
武攸宜道:“陇右局势错综复杂,各方势力犬牙交错。
百骑抽调近五十人赶赴陇右,是要靠你们这些人去打仗么?非也!就算你们个个都是百人敌,也左右不了陇右局势。天后这次派你们去,主要是潜入吐蕃和突厥控制区域,肩负以下使命:
一是侦测敌情口草原部落时常游徙,但是他们也有一些经常驻牧的地方,这些地点,要一一打探清楚,更重要的是各方势力的兵力多寡要打探明白。田彦,你是做过虞候的,这方面的事由你负责。
二是测试地理,你们要尽可能的把山川、水源、草场、城垒、道路等地方都标注下来,绘成一副详尽的行军地图。工部已派了测绘地图的匠师来,这些人由黄旭永亲自率人保护着入陇。
三呢,就是了解陇西各方势力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不管是吐蕃人也好,突厥人也罢,都是众而不整,唯利是图。官与兵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有种种利害冲突,了解这些东西,善加利用,我们就能分化瓦解敌军,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武攸宜吁了口气,又道道:“黑齿常之谋反,已然畏罪自尽。对于边军呈报的各种消息,圣人心有疑虑,这次派你们百骑前去陇西,是为我圣天子作耳目。圣人是一定要对陇西用兵的,而这胜与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们获取的情报是否有用,明白么?”
杨帆听了很是意外,他原以为调他们去陇右,是直接跟随王孝杰、丘神绩等大将对吐蕃、突厥开战的,却未想到竟然是叫他们去做探子,武则天连兵部探听来的西域军情都信不过了么?居然要亲自派探马去了解西域势。
他却不知,先有黑齿常之的“谋反。”接着太平公主暗中插手干预,利用她保举的那些朝中大臣和团儿等内宫的宦官女官们侧面向武则天施加影响,暗示陇右将领各怀私心,试图攫取陇右军权。
而狄仁杰则率领一班朝臣公开反对对西域作战,向武后痛陈出战的利害。武承嗣带着一帮打手在那儿竭力鼓吹出战的好处,武三思又在暗中拖武承嗣的后腿,既想促成对西域作战,又不想兵权落于武承嗣手中。
如此之多的各方势力,通过种种渠道不断地向武后灌输有利亍他们的各种意见。各方势力群起角逐的结果,就是把大量相互矛盾的情报一股脑儿送到了武则天的面前,让武则天对每一方的意见都产生了疑虑。
而在此之前,武则天曾对吐蕃用兵,结果大败而归,使得她对此次用兵西域又特别的慎重,所以她不得不越过环绕在她周围的这些文武大臣,遣派最嫡系的亲信直接去西域了解那里的情况。
杨帆忍不住问道:“大将军,我们不是随同丘神绩、王孝杰两位将军赴西域么?”
武攸宜瞟了他一眼道:“丘神绩和王孝杰已经离开洛阳,他们会直接去清源道大营与娄师道会唔。在陇右,吐蕃和突厥斥候无孔不入,你们此去须格外小守,各自易容改扮,三五人一群,七八人一伙,总之,以不了人注目为宜。”
杨帆听到这里,不禁大失所望,他原以为此去陇右可以守在丘神绩身边伺机下手,不想根本无从接触。又听武攸宜说百骑侍卫可以结伴乔装同往陇右,不禁想到了朵朵姑娘和那吓)婴儿。
如果这样,他实无必要再让朵朵尾随在他后面,莫不如直接护送朵朵到陇右,再去刺探吐蕃和突厥军情就行了。要这样做,就不能与其他人同行,杨帆马上道:“大将军,我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乔装改扮赴陇右刺探,可以么?”
武攸宜听到这里,心头一块大石落地:“原来如此!我还真当你一身血勇,想凭本事挣个功名,原还担心你若有个三长两短,不好向姑母交待,正愁不知该如何护你周全。看这样子,你是根本不想去陇右啊,随便找个地方躲起来,到时拿些有用没用的情报往上一送,姑母说这情报起了大作用,那自然就是起了大作用了,想封你个大官还不容易?”
“嘿!还真是好算计!不进…”薛怀义受封大将军时,可没这般周折啊。是了,姑母刚刚登基,如今已是天子,凡事总不能像以前一样无所顾忌,要有所赏赐,自然要名正言顺才是。”
武攸宜这里自动替杨帆脑补了无数理由,对他的要求自无不应,便点头道:“自然可以!你若喜欢独行,自然可以独往。好了,下面由许良给你们讲讲你们赴陇右后的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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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攸宜对他们分派任务时,杨帆还觉得太过简单,等到听了许良的讲述,对接应、安置、收集、返回各吓)环节的详尽安排,这才心中恍然,原来真正的大唐斥候依旧不是他们这些人。
派他们这些擅长战场厮杀,却并不擅长刺探、卧底的百骑勇士赴陇右,只是因为武则天不大相信从其它方面获得的情报,但是他们赴陇右主要是作为一个见证人,去见证那些情报的收集过程是否真实,他们到陇右之后,会配备当地经验丰富的斥候探马协助他们搜集情报。
许良的讲述持续了很久,他们赶到玄武门听派任务时天还是阴的,等离开时已经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杨帆披上蓑衣,从玄武门城楼上快步走下去。
其他受派赴陇右的侍卫都没有走,他们聚拢到一块儿,正在商议着谁与谁同行。因为他们已经缴出了宫中通行的百骑腰牌,今天就得离开宫城,各自准备出行,这伙伴人选得马上定下来。
古老的青石阶被雨水淋得油亮油亮的,杨帆快下走下去,离开玄武门,便向史馆方向走去。
一身蓑衣的杨帆刚刚离开玄武门,从夹城方向就急急走来了两个人。这两个人是谢小蛮和高莹。两个人也都披着蓑衣,她们看到了风雨飘摇中杨帆的背影,却没认出他是杨帆,两个人径直往玄武门外走去。
谢小蛮绷着小脸,神色非常的紧张,高莹看了她一眼,安慰道:“别这么紧张,一会儿就见到了。”
谢小蛮突然站住,嘴唇发白,忐忑地道:“小莹,雁掌柜的传讯来说,一共带回来四个人,这其中,一定有三个是假的,我怕……,我就是怕……,万一四个都是假的怎么办?我已经空欢喜好多回了,如果这个法子还是找不到阿兄,我……。”
小蛮说着,眼泪就在眼圈里打起了转儿。
在听说雁掌柜的派去广州府的人已经回来,而且一下子领回四个自承是她阿兄的乞儿时,小蛮脑子里绷了很久的那根弦终于断了,她很想找一个人倾诉一下她心中的焦虑和恐惧,要这个人陪着她一起去见雁高搂雁掌柜的,因为她已经不敢独自承受失望的打击。
她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杨帆。结果当她赶到杨帆的宿营之处时,却听说他被武攸宜大将军唤去了,于是她才找到好姐妹高莹,把自己多年来压在心底的心事对她诉说了一遍。高莹此时已经知道了她的苦楚。
高莹见她不安的样子,忙安慰道:“傻丫头,人还没见着,你先吓唬起自己来了。说不定你一会儿见着他们,马上就找到你阿兄了,你想啊,一下子找来四个,就算有骗子,还能都是骗子?这一回,一定真找着你阿兄了!”
“嗯!”
小蛮破啼为笑,眼泪因这一笑,终于滚落脸颊。
高莹替她擦擦眼泪,取笑她道:“瞧这小可怜的样儿,连我看了都心疼。咱们快走吧,你阿兄一定等急了呢。”
“嗯,咱们走!”
小蛮继续往外走,忐忑着希望再吃一粒定心丸:“我阿兄这回一定是真的找到了,是吧?”
高莹大大咧咧地道“那是!肯定的!要是这回四个全都是假的,你就把寻亲告示贴遍大唐,只要你阿兄还没死,一定看得见!”
小蛮乜了她一眼,小嘴一扁,泪花闪闪,又快吓哭了。
高莹瞅见,不禁尴尬地道:“啊,我胡说的,你看今天天气这么好,你阿兄一定是找回来了,我都听见喜鹊叫了,啊哈谷…。”
雨水打在窗外的花草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婉儿倚窗独坐,看着窗外那被雨水浇灌得愈发娇艳的鲜花。
她已歇了两日,头一天团儿来看她,明明看她恹恹地卧着,连话都没力气说,偏要坐在榻边叽叽碴碴个没完,险些看见了她颈间的吻痕。后来宫里各司各局的管事、弘文馆、内书房的学士来探望,便只在外间放下礼物,隔着屏风问候几句,倒再没有什么风险。
婉儿懒洋洋地卧了一天,今天终于起来,只觉脱胎换骨,整个人都变了样儿。看着镜中那容光焕发娇艳欲滴的样儿,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本以为自己指不定有多憔悴呢。
变化的不止是她的眉眼神韵,还有她的心境。以前,每逢这样的雨中,她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恫怅,可是如今心境霍然一变,瞧着那雨也亲,看着那花也艳,似乎那晰沥的雨声都像一首欢快的乐曲。
婉儿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那雨中花,脸上时而漾起一抹笑意,时而闪过一抹娇羞,恰如那雨中的花,一样的娇艳欲滴。
这时,杨帆刚刚跨进史馆的大门……,
第二百一十八章 将欲行
虽是夏天,淅淅沥沥的雨下久了也有一种萧萧的凉意,尤其是在史馆这样清静的地方。
正殿里静悄悄的,几位修史的学士大概也嫌这雨下久了有些恼人,正在拄着下巴打瞌睡。至于关夫子,杨帆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这位老夫子是很惜命的。
杨帆没有直接拐向婉儿的书房,他依旧先进了侧厢储放案牍的偏殿,然后从后面的小门儿出去,来到婉儿的书房前,解下蓑衣,举手叩门。
叫开房门,杨帆刚刚走进去,才把门儿虚掩上,婉儿就一头扑进他怀里,欣然道:“郎君!”
“婉儿!”
杨帆顺手把蓑衣丢到一边,轻轻揽住她的纤腰道:“奔赴陇右的命令下来了,我一会儿就得走。”
“这么快!”
婉儿离开他的怀抱,吃惊地道。
这两天她在书馆歇着,没有打听外面的消息,来看望她的各司各局管事虽多,其中不乏她的心腹,但是那些人怎么可能想到一个百骑侍卫与高高在上的上官待诏会有瓜葛,自然不会对她提及此事。
杨帆点了点头,看她玉容惨淡,心中也不禁有些难过。
杨帆放轻了声音,低低地道:“别难过,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么?我早去就会早回。我一定努力立一份大大的功劳,风风光光娶你过门,你不想我们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么?”
婉儿咬着薄唇,轻轻地点了点头,道:“郎君放心,婉儿不是不明事理的女子,婉儿只希望郎君此去,千万保重身体!功劳立不立的都没什么,但是人,一定要好好的。”
杨帆道:“放心,我此去只是做个探子,探成行商游贩小商贾,搜集情报,能有什么危险。”
“嗯!”婉儿温顺地答应一声,轻轻靠进他的怀里。窗外的雨似乎变缓了,雨声也柔和下来,沙沙地扰着他们的情绪。过了许久,杨帆才轻轻推开她,说道:“我得出宫做些准备,马上要走了。你放心,此去陇右不会太久,等梅花开的时候,我就回来。”
婉儿目光一亮,期盼地道:“你保证?”
杨帆犹豫了一下,改口道:“最迟,下一次桃花盛开的时候!”
婉儿笑了,笑如一朵灿烂的春桃花!
她像一只投林的乳燕,忘情地跃入杨帆的怀抱,紧紧地抱了抱他,再松开,退后两步,深情地凝视着他道:“郎君去吧,恕奴不能远送,婉儿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杨帆重重地点一点头,拾起蓑衣,转身走了出去。
婉儿快步走到窗前,看着披好蓑衣的杨帆大步远去,消失于雨中。忍了很久的泪水也如那窗外断了线的雨珠般,一颗颗地落了下来……※※※※※※※※※※※※※※※※※※※※※※※※※内卫的女侍卫宿舍院落外,杨帆披着蓑衣站在那儿。房里,兰益清听到外面传来的问话声,撑起油纸伞跑出来:“二郎怎么会来这里呀?”
一见杨帆,兰益清的笑眼就变成了一双弯弯的月牙儿。
杨帆微笑道:“小清姑娘,谢都尉在么?”
“我就猜你是来找小蛮姐的。”兰益清掩口轻笑,谢小蛮同杨帆走动的确是太近了些,除了高莹知道她接近杨帆很多时候是替上官待诏传递消息,其他女卫一无所知,所以在她们心里,自然把谢小蛮和杨帆看成了一对儿。
杨帆笑笑,不想对她解释这件事,只是问道:“是!敢问谢都尉可在?”
兰益清道:“这可不巧的很,小蛮姐和小莹姐一起出去了,我倒是瞧见了,可当时正跟人打‘双陆’呢,也没问她们,不晓得去哪儿了,她们是披了蓑衣出去的,想必是要出宫。”
“这样啊……”
杨帆有些失望,想了想,便对兰益清道:“杨某奉有密令,要往外地公干,可能要几个月的时间才回来,临行前特来向谢都尉道别,既然都尉不在,就有劳小清姑娘代为转告一声了。”
兰益清“啊”了一声,吃惊地道:“你要去外地公干呐,这……能不能等小蛮姐回来,你亲口跟她说呀?”
杨帆摇了摇头,看看天色道:“杨帆也是刚刚接到出行的命令,时间来不及了,不能等候谢都尉回来,有劳小清姑娘代为转告。”他向兰益清笑了笑,便转身向外行去。
……
洛阳南市,谢氏首饰头面店的后院里,谢小蛮狠狠地瞪着四个冒充阿兄的乞丐,一言不发。高莹看看她,轻轻拉拉她衣袖,小声劝道:“算了,不过是一群唯利是图的小人……”
谢小蛮猛地甩开她的手,愤怒地瞪着那四个畏畏缩缩的乞丐,大声质问道:“你们为什么要骗我?”
四个被她识破身份的乞丐畏畏缩缩地站着,不敢回答。谢小蛮被气哭了,眼泪一颗颗地落下来,抽抽答答地道:“你们为什么要骗我?我只是想找到阿兄而已,你们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一次次的让我难过?”
一个痞赖性儿的乞丐把胸一挺,耍赖道:“哪个骗你?某就是有个从小一块儿乞讨的阿妹失散了嘛,我哪知道是不是你?你大老远的把我从广州府弄到洛阳来,白折腾我一趟,我还一肚子冤枉呢。”
其他几个乞丐一听纷纷耍起赖来:“对啊对啊,是你自己不打听清楚,怎还怪起别人了?得了!别的我也不与你多说,你赔我路费宿费饭食费,我自返回广州府,否则,我还不依了呢!
谢小蛮一听这些无赖话,不禁勃然大怒:“一群无赖!你们还敢说!”
片刻功夫,头面店后院儿便响起一阵鬼哭狼嚎的惨叫声。
“呃……咳!”
雁掌柜咳嗽一声,挡住身后英姿飒爽的小蛮倩影,对闻讯跑过来的店小二吩咐道:“东家有事,关门打烊!”
※※※※※※※※※※※※※※※※※※※※※※马桥家巷口新搭了一个面摊棚儿,棚子还没有完全搭好,因为下雨,请来帮忙的邻居都回去了,搭了一大半的棚子先摞在了那儿。
杨帆赶来的时候,面片儿正在棚下拾掇着东西,虽然有搭了一半的棚子遮挡风雨,斜风细雨的飘进来,还是打湿了她的衣衫。
杨帆和面片儿便站在棚下叙说。
面片儿已做了妇人打扮,开了脸、修了眉,挽了妇人髻,很温婉的一副少妇形象。
面片儿兴致勃勃地对杨帆道:“我琢磨着,旁的手艺也不会,如果胡乱尝试一些玩意儿,未必就赚得到钱。不如还是开汤面摊儿,本钱由我娘和婆婆两个人出,二一添作五,有她们两位老人帮着我,生意可以做得再大些,剩些残汤冷炙,家里还可以多养几只鸡、鹅……”
杨帆笑道:“这样挺好,我原还担心你出嫁了,大娘一个人没有依靠,这样等于是两家合作一家过日子,彼此都有个照应。”
面片儿道:“说的是呢!也亏着两家离得近,婆婆又慈祥,我才得便照顾两位老人。对了,今儿正下着雨呢,你怎么跑出来了?”
杨帆没把自己要去陇右的消息告诉她,免得她为自己担心,只是笑答道:“没甚么,明天可能要陪一位大将军赴长安公干,大概得明年开春才回来,所以过来看看,提前打声招呼,免得许久不来,姐姐惦记。桥哥儿多久能回来一趟啊?”
面片儿听说他是护卫一位大将军去长安,并无什么凶险,便也没太往心里去,听他问起马桥,便道:“他呀,家里是指望不上的。一年才有一次勋转,一次只有半个月的探亲时间,虽然他现在做着郎将的亲兵,行动自在一些,可也不能擅离军队的。”
杨帆听了不觉叹了口气,在他看来,宁姊与桥哥儿固然是一对佳偶,可是这样一对夫妻,一年只能相聚十五天的时间,宁姊原来只要照顾一位老人,现在却要照顾两位老人,也真是辛苦了她。
面片儿笑道:“咋了,觉得姐姐很辛苦,是吧?其实还好啦,婆婆和我娘身子骨儿都俐索,照顾她们也不算十分辛苦。难得他能受到郎将的赏识,在军里好好干,过几年总能熬出头来,值得!”
看她的神情,真是既高兴又自豪,毕竟从军时间这么短,就能得到一位郎将的赏识从而成为他的亲兵,这说明她的男人很出色。如此打熬几年,桥歌儿至少混个伙长,运气好还能做个队正,在这市井坊间,几户人家的男人有这份能耐、这份光彩?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如果马桥能有这个出息,作为他的妻子,江旭宁将是最为之自豪和骄傲的人,让她为此付出再多辛苦,她也甘之若饴。
看着江旭宁的神情,杨帆忽然想到了婉儿,或许,就算不为了能有一个配得起她的身份,就只为了她心中为自己生起的那份自豪与骄傲,此去陇右,也该大干一场吧!杨帆仰起脸,看着迷迷蒙蒙的天空,一股豪气,油然生起。
“醉金钗”酒楼的一个雅间里,耳目人赵逾坐在沈沐侧首,解说道:“各方势力派往陇右的人,我们掌握的并不完全,费尽心机,也只弄到了一部分人的名单。”
他把名单一份份地摆到沈沐的面前:“这是太平公主派往陇右的人员名单;这是武承嗣派往陇右的人员名单;武三思不甘寂寞,也派了人去,这是他派去的人员名单;最后一份就绝对详尽了,这是百骑派往陇右的人员名单。”
沈沐笑道:“这么热闹?大家都到陇右去赶集么?”
他随手拿起摞在最上面的那位名单扫了一眼,眼睛突然一亮:“杨帆也在其中?哈哈,这一下,更热闹了!”
第二百一十九章 漫漫西行路
杨帆离开马桥家后,便去了距马家最近的南市。这时坊市还没结束,不过因为下雨,坊市里的客人不是很多,杨帆赶到牲畜交易地时,只有寥寥几个牲口贩子还披着蓑衣在那儿坚持。
只是简单的一番议价,杨帆急于交易,对方急于收摊,最终以一个双方都比较容易接受的价格,杨帆买下了两匹马还有一套大车。
车子很简陋,而且很陈旧,不过车子的木料和作工看得出都是很不错的,以这部车子的陈旧程度依旧能这么结实,足见当初下的功夫了,而且这辆车子又不华丽显眼,正适合远行之用。
马是两匹老瘦的劣马,杨帆赶到的时候,牲口摊子上已经没有什么好马,而驾车远行,只要有把子力气能拉车就行,一共也只有两个大人一个孩子,三个人全加一块儿还不到两百斤重,两匹驽马拉车,足矣。
杨帆付了钱,在那牲口贩子的帮助下把马套上辕,便赶着马车往外走。车子当真不错,只是轮儿吱吱嘎嘎的有些响声,回头抹点油脂问题就不大了。而两匹老马拉惯了车子,杨帆虽然不大精通驾车的本事也足以驾驭。
杨帆驾着车,向南坊市的南门走去时,宽敞的坊市大街上已经没有几个客人,坊市门口已经慢腾腾地敲起了鼓,三百声后坊市就要关闭了。此时,渺渺细雨中,小蛮正在高莹的劝慰下很伤心地走向南市的北门,准备赶回宫城。
一条长街,南辕北辙,他们几乎同时踏出坊门。
“二哥,你来啦,我给你热点东西吃。”
看见杨帆赶着大车进了院子,早就抱着孩子候在廊下的朵朵非常欢喜。
杨帆笑道:“不急,虽然下雨,可天色还没黑呢,过一阵儿再烧饭吧。”他一面说,一面把两匹马从车辕上解下来,拴到一旁的马廊下,又从车上搬下两袋牲口贩子附赠的加了豆子的草料,分别放在两匹马前的石槽里,拍拍马屁股便走出来。
小柒被朵朵抱在怀里,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那两匹大马,从出生到现在,他还从来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大怪物。
杨帆解下蓑衣,挂在廊柱上,向他拍拍手,笑道:“来,小柒,叫叔叔抱。”
因为杨帆隔三岔五的就来看他,是除了朵朵之外小柒最熟悉的人,而且杨帆喜欢逗他,所以最得他的喜爱,一看杨帆张开双臂,小柒咧开小嘴儿,就往他怀里靠去。
小家伙还不懂得张开双臂回应他,只是小屁股一拱,整个身子便向他倾过去,杨帆顺手把他从朵朵怀里接过来,在他嫩嫩的颊上吧唧亲了一口,呵呵地笑起来。
“朵朵,都收拾妥了么?”
“嗯,都收拾妥了。”
朵朵一双大眼睛看着杨帆,眸中满是感激亲切之色:“二哥,我先收拾一下,明早就走了,今晚多烧些东西吃。”
杨帆答应一声,朵朵就提起水桶冲到了细雨中,很快就在井里打了一桶水回来,麻利地提到厨间去,杨帆抱着小柒无所事事地跟在后面东游西逛,时而指指这里,时而指指那里,用夸张的手势和声调逗引着小家伙,小柒看得高兴时,总是会咧开小嘴嘎嘎地笑着,然后吐几个唾沫泡儿。
“二哥其实准备一匹马就好了,东西放在马包里,我背着小柒骑马追赶你们也方便些。赶车怕会跟丢了呢。”
朵朵一边跟杨帆说话,一边弯着腰拿丝瓜瓤子刷锅。她连适合远行的短衫窄腿长裤都换好了,这样一弯腰,青春健美的小屁股便拱出一道优美的弧形。
杨帆本来是无所事事才跟在她的后面,见这情形不宜再看,便扭过身去,站在屋檐下抓着小柒的小手去接檐下淋下的雨水玩,顺口答道:“不必了,我原以为要随大军去陇右,谁知却是让我们各自乔装,暗赴西域。这样的话我就不与他人同行了,到时候我赶车,你带孩子,咱们一块儿走,我先把你们送回去安顿好,再去办差使。”
“真的?太好了!”
朵朵雀跃起来,小麦色的脸蛋浮起一抹激动的红晕,一双大眼睛熠熠放光,就像暗夜中悄然绽放的一朵玫瑰花,有些黑里俏的感觉。
虽然她是边塞女子,策马骑射、出门远行,比这洛阳城中女子自立性强,可是这么远的路,她终究没有一个人走过,难免心中忐忑,这两天她最担心的就是会不会跟丢了杨帆,一个人迷了路。
如今杨帆能跟她一起走,小妮子这颗心总算是放下了。
晚饭很简单,对朵朵来说,却已是非常丰富了。
晚饭后杨帆陪着小柒在榻上连滚带爬地又玩了一会,直到小家伙疲倦的睡着了,杨帆才到对面厢房住下。
一夜无事,第二天天还没亮,朵朵就被尿了炕的小柒给吵醒了,侍候这小祖宗换了尿布,趁着天还没亮,朵朵又把饭烧上了,当则天门上晨钟响起、满城应和的时候,杨帆和朵朵已经吃过了早饭,收拾停当准备出发了。
一辆马车驶出洛阳城,踏上了西行的道路。
马车上,有一男、一女、一个昏昏欲睡的婴儿,还有一只咩咩叫的羊。
刚开始看到朵朵抱了一捆草,牵着那只奶羊准备上车的时候,杨帆着实有些啼笑皆非,不过朵朵倒是理直气壮:“不带着羊,小柒路上吃啥?”
她从小在边塞长大,看惯了草原上游牧部落迁徙的场景,不要说是一只羊,一群羊也是照赶不误,对于杨帆的大惊小怪,她很是不解。
杨帆仔细想想,觉得确无不可,那担着鸡鸭、赶着猪猡进城出城的人多了,这车上便放一只羊也不至于引人注目。虽说现在市井间最常见的饮料就是奶制品,却不见得随时能买到鲜奶,大人好对付,小孩子的饮食总要有所准备才是,反正他们的穿着打扮都极普通。
于是,杨帆穿着两截衣,扮成一个乡下汉子,朵朵挽了妇人髻,扮成他的媳妇,小柒顺理成章地成了这对“新婚夫妇”的爱情结晶,赶着马车,载着奶羊,还有锅碗瓢盆一大堆东西,踏上了他们的西行路。
几天后,他们过了潼关,踏上关中大地的时候,马车上又架起了几根竹竿,上边挂着一块块尿布,一路行去,仿佛万国旗一般招摇。
朵朵准备的大量尿布终于告讫,不得不一路洗、一路晾了。
可这,却也恰恰成了他们最好的保护色,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家三口,居然是赶赴陇右的密探。
武三思的人、武承嗣的人、太平公主的人陆续从他们身边经过,没有一个人多看他们一眼,就连百骑中扮作马商行贾的那些战友们都没有注意。单骑独马,贴了两撇小胡子,扮成一个帅气少年郎的天爱奴也很无视地从杨帆面前驰过去了。
当时,杨帆光着脊梁、穿着犊鼻裤,头戴一顶遮阳的竹斗笠,胡子拉碴,满面风尘,光着两只大脚丫子在车辕下晃晃荡荡的,逗弄着怀里咿咿呀呀的小柒。
亏得天爱奴没认出他来,否则怕不一头从马上栽下来。
但是,有个人一直在盯着杨帆,并且一直优哉游哉地跟在他的后面,这个人就是沈沐。
沈沐很纳闷儿,他不知道杨帆从哪儿找来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孩子充当掩护,他一路跟在后面,始终没有与杨帆碰面,就是想先弄清楚这个女人和孩子的来历。可惜他的人虽手眼通天,却也无法查清这件事。
这件事只有狄仁杰一人清楚,就连当时守在门外的舒管事都不知其详,沈沐虽有一个红颜婵娟在狄仁杰府上,自然也不可能了解此事。
到后来,沈沐几乎要怀疑这个女子和孩子真是杨帆的女人和儿子了,可若是如此,杨帆断然没有把老婆孩子带去陇右冒险的道理呀。
沈沐一路跟下来,从洛阳陆续传来的消息,始终不曾查明这女人和孩子的身份,沈沐不想再等下去了,陇右是他最大的根基之地,此番陇右危机,对他是一个莫大的机会,而杨帆的插入,更让他看到了希望。
俗语云:尿泡虽大无斤两,秤砣虽小压千斤。
杨帆的加入,使他迅速修正了自己的计划,要在陇中火中取栗,谋取最大利益,杨帆将成为他计划中极重要的一环。而要做到这一点,他不可能用欺骗和计谋达到目的,他必须得对杨帆开诚布公,得到杨帆的理解和支持。
这一路西去,长路漫漫,可不正是一个交心的好机会?
沈沐主意已定,轻轻一摇手中折扇,吩咐道:“加快速度,追上去!”
七七姑娘轻轻地哼了一声,这一路上,沈沐心里只有一个杨帆,都没正眼看过她几眼。不过还好,沈沐总算是照顾到她的面子,把那只狐狸精打发回长安去了。这样一想,七七姑娘便没有发作。
本来就被人看成醋坛子了,莫不成不止与那只狐狸精吃味儿,还要与一个男人争风不成?
前边一路坦途,就只一条道儿,杨帆见此情形,就把大鞭插在车辕上,任那老马自行往前走,返身一看朵朵,因为天热,棚里通风不畅,外面阳光又烈,朵朵就坐在棚口阴影下,怀抱着小柒,有些昏昏欲睡的样子。
杨帆不禁笑道:“来,孩子给我抱会儿,你歇歇乏儿。”
杨帆伸出手去,刚刚接过住孩子,车轮忽然颠簸了一下,朵朵身子向前一倾,杨帆便觉掌缘触到一处娇弹弹、软绵绵的所在,朵朵俏脸儿一红,便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恰在此时,后面几匹健马驰过来,超过了杨帆的马车,勒缰一圈,挡住了他们的去路……p:本月的竞争要像杨帆的西行路一样,充满坎坷了,各位书友,诚求月票推荐票,踏平坎坷,取得真经!
第二百二十章 一拍即合
七月流火,烈日炎炎,大部分旅人都会选在早晚两个时段赶路,烈日当空的时候择地歇息乘凉,所以此时路上行旅本就不多,突然间数骑快马赶上来,马上引起了杨帆的警觉,他们勒马拦路的举动更令杨帆暗生戒备。
“朵朵!”
杨帆把孩子递给朵朵,向她递了一个眼神儿,朵朵会意,连忙接过孩子,缩进车棚里去。杨帆拉住马车,一边悄悄挪过车板草垫下的刀柄,一边扮出一副乡下人的憨厚模样,傻愣愣地问道:“几位大兄弟因何拦住俺的去路呀。”
一个骑士用鞭杆儿顶了顶遮阳帽,露出一张黝黑精明的中年人面孔,这位中年骑士锐利的眼神往他的手指触处扫了一眼,似笑非笑地道:“有请小郎君稍候片刻,等我家主人与你分说。”
“你家主人?”
杨帆扭头望去,就见两辆宽轴大轮的驷马高车正快速地向这边赶过来。马车周围有十几名青衣骑服的侍卫,杨帆暗自叫糟,如果来人心怀歹意,他可没把握在这么多人手中护得朵朵和小柒安全。
马车越驶越近,车子不算十分华丽,这种赶长途的车,尤其是往关中、西域方向去的车子都是讲究结实耐用、宽敞舒适,却不大在乎外表。不过,看那拉车的四匹马,却都雄骏已极,马车驶近,穿骑装的护卫武士便向左右一分,只让那辆马车驶向前来,与杨帆的马车并驾停下。
车帘儿一挑,车窗里探出一张很欠揍的面孔,懒洋洋的道:“真巧啊,二郎也往西去吗?既然同路,不妨过来聊聊天、叙叙旧,喝杯酒,你看如何?”
杨帆失声叫道:“沈兄,是你!”
沈沐的车子车厢着实不小,外表看着平平无奇的车子,里边布设极其豪华,在这宽敞高大的车厢里面站立行走都没问题,座位也是软绵绵的可坐可卧,异常舒适,行再远的路都不觉疲惫。
那车子侧厢的挂板是可以放平的,一旦放平,就是一张几案,车厢两侧有夹层,里边有果脯蜜饯、点心干果,居然还有冰镇的葡萄美酒。
最奢移的是,在车厢中央,居然还放着一桶晶莹剔透的冰块,弄得整个车厢里凉爽宜人,真不知他们已经赶了这么远的路,是从哪儿弄来的冰块。
看看这样华美舒适的车辆,这样尊贵雍容的气派,再想想自己那辆破车,还有车上那只咩咩叫的奶羊,杨帆不禁生起一抹惭意。
沈沐似乎看到了他心里去,摇了摇桃红色的葡萄酒,让那酒中的冰块叮叮当当地敲着杯壁,悠然道:“我不是世家子,能有这样的享受,是本领加上机缘。二郎也是有本领的人,机缘么,就在这西行路上。二郎若是有心,这样的日子你也是唾手可得的。”
杨帆听了这句话,并没有被他描述的美好前景所迷惑,眸子里反而露出了更加警惕的目光:“看来这机缘,是沈兄要送与我的了?”
这时候,朵朵正抱着孩子坐在他右手边,而七七则轻轻靠在沈沐左手边,杨帆和沈沐说话的时候,两个女人也在互相打量着。
沈沐没有马上回答,只是微笑道:“路途还长着呢,急什么,咱们先喝喝酒,乘乘凉。尊夫人和孩子可以先到后面车上歇一下,那辆车正空着。”
他有意地把朵朵认作了杨帆的娘子,就是想听杨帆说出朵朵的身份,杨帆自然不会上这个当,他扭头对朵朵道:“既然沈兄这么说了,朵朵,你跟小七先去后面车上歇息一下吧。呵呵,这车子坐着这么舒服,不坐白不坐。”
“小七!你叫我小七?”
李绫荃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杨帆:“你是我的什么人,居然敢叫我小七?”
杨帆怔了怔,惊讶地道:“沈家大娘子的闺名也叫小七么?呃……杨某所说的小七,是这个孩子。”
杨帆称她为沈家大娘子,这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回敬沈沐的。可李绫荃一听他把自己认作沈家大妇,心里却是说不出的舒坦,一时也不想追究他称呼自己只有父母长辈才称呼的乳名了,只是眉开眼笑地道:“你家小孩子叫小七?嘻嘻,真巧,倒是大有缘份。”
沈沐见她很受用地接受了沈家大娘子的称呼,不自在地扭了扭屁股,咳嗽一声道:“七七呀,既然你跟这个孩子这么有缘,不妨一起到后面车里坐坐,聊聊天儿,解解闷儿。”
李绫荃娇嗔道:“就知道你巴不得我离开,哼!杨家娘子,咱们走!”
朵朵不晓得这位沈公子和七七姑娘到底是什么人,她本来就做少妇打扮,扮作杨帆娘子的,所以也不否认,于是,不是沈家娘子的沈家娘子和不是杨家娘子的杨家娘子一块儿下了车,去了后面车子。
车子继续启行,十多个劲装骑士拱卫在两辆马车周围,后边是两匹弩马拉着一辆空车劲儿劲儿地跟着。
车厢里面,沈沐微微向前倾身,小声问道:“那个女人,不是你的女人吧?”
杨帆道:“当然不是!”
“那孩子……”
“也不是!”
“那她们是……”
“嘿嘿!沈兄,每个男人都有一点小秘密的,你说是么?”
“哈哈,明白!明白!那我不问了。”
“沈兄,我记得尊夫人不是杨氏大娘子么,怎么今儿又换了七七姑娘?这位七七姑娘,不是你的女人吧?”
“当然不是!”
“那她是?”
“嘿嘿,二郎,每个男人都有一点小秘密的,你说是么?”
两个男人嘿嘿地笑了起来,眼神儿都有些奸诈。
沈沐掀开一只银杯,给杨帆注满一杯葡萄酒,又用银夹儿从盛冰的银盆里夹了两块碎冰进去,微笑道:“二郎不是羽林卫百骑侍卫么,如今这般打扮往关中去做甚么?”
杨帆不答反问道:“沈兄莫非是特意尾随小弟而来?”
沈沐道:“是,也不是。二郎去不去陇右,沈某都是要去的,得知二郎也要去之后,我便顺道跟你来了,算是两便之举吧。”
杨帆抓住了他的话柄儿,笑道:“方才沈兄还说关中,现在就变成了陇右。沈兄,你们这些世家当真厉害,简直是无孔不入啊,连这样的消息你们都能打听到!”
沈沐哈哈一笑,便也不再掩饰,只道:“二郎也是往陇右去的,可还记得你我当日所谈?”
杨帆目光一凝,道:“沈兄方才说小弟的机缘就在陇右,莫非小弟前往陇右公干的事情,沈兄也有兴趣?”
沈沐一手持杯,轻轻叩着桌面,缓缓地道:“何止有兴趣,而是大有兴趣。二郎的事,沈某可以帮忙,我可以保证,有我帮忙,你能拿到比其他任何人都更详尽、更有用的情报。但是有一件事……”
杨帆坦然道:“投桃自当报李,只要不是违背天地良心,沈兄但请直言。”
沈沐道:“自然不会违背天地良心,不过……会对一个人不利,另外,也与狄公的主张相悖。”
杨帆眉头一蹙,沈沐又道:“不过,与狄公主张相悖,却未必就与朝廷的主张相悖,这第二件事,当今天子也是乐见其成的。”
杨帆疑惑地道:“沈兄到底在说什么,可否开诚布公?”
沈沐犹豫了一下,道:“你曾为那人下属,又是薛怀义的弟子,照理说这件事我不该信任你,更不该与你商量。不过狄公说过,你心在李唐,绝对可以信任……”
杨帆心道:“狄公这个评价,定是因为我宁可放弃迁升的机会,也要冒险搭救黑齿常之幼子的事了。他却不知,我肯救人,与黑齿常之忠于李唐实无关系,实是这等伤天害理的行为,有悖天地良心。”
沈沐沉声道:“我相信狄公的眼力,所以我就直说了吧!这个人……就是丘神绩!”
杨帆怔住了,他定定地看着沈沐,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沈沐之所以肯直言不讳,其实并不完全是因为他相信狄仁杰对杨帆的评价,而是相信他将给予杨帆的厚报,是杨帆所无法拒绝的。
不错,杨帆的确曾经做过丘神绩的部属,但是为期很短,也从未成为过丘神绩的心腹,仅凭做过他的部属,很难保证杨帆对丘神绩有忠心。
至于薛怀义同丘神绩走的很近也不用担心,杨帆虽曾是薛怀义的弟子,却也是阴差阳错造成的,从杨帆之后从未借助过薛怀义的力量来升官发财,就可以看出此人对借助一个面首的权势很是排斥,所以他与薛怀义应该也没有太密切的关系。
杨帆发怔的表情,被他理解为担心,同一位高高在上的金吾卫大将军为敌的担心,所以他马上又给杨帆服下一枚定心丸:“你放心,我不会叫你做太危险的事,你只是从中充当一个穿针引线的人,将一些有力的证据传达到一位有力的权势人物手中而已。”
沈沐微笑道:“丘神绩,国之贼也!狄公也是必欲除之而后快的,这件事,狄公知道。而我所说的那位权势人物,其权柄地位,比狄公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你若能抱上这条大腿,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杨帆当然知道狄仁杰想对付丘神绩,可狄仁杰已是当朝宰相了,还有什么人的大腿比狄仁杰还粗?当然,此时此刻,沈沐既不说开,打破他的头他也想不到,这条比狄仁杰还粗的大腿竟然是太平公主。
杨帆凝视着沈沐,唇角慢慢逸出一丝神秘的笑容。
沈沐正不解于杨帆的笑容为何如此诡异,杨帆便一字一句地答道:“我答应!那么另一件事……是什么?”
第二百二十一章 酒如血
沈沐笑起来,道:“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不肯答应这件事。呵呵,你果然是个能做大事的人,取舍立断,好,很好!”
沈沐笑容一收,又道:“这第二件事,其实问题倒不大了。关键只在于,狄公反对发兵西域,夺回安西四镇,而你对狄公甚为敬重,或会赞同他的看法。不过,皇帝是想夺回安西的,你是朝廷中人,自然该遵从皇帝的意旨,这件事,想来不会令你太过为难。”
杨帆明白了他的意思,问道:“你的意思是,担心陇右局势会向着不利于出兵的方向发展,又或者,集中到皇帝案前的那些情报会不利于出兵陇右,从而使皇帝改变主意。因此,要尽量的促成朝廷出兵陇右?”
沈沐欣然道:“跟聪明人说话果然轻松。”
杨帆直视着他,问道:“朝廷是否出兵陇右,与你们这些世家有很大的关系么?你为何如此热衷此事?”
沈沐道:“当然有莫大的关系。你知道西域有多少从汉朝时候起就传承下来的世家豪门?你知道他们同我中原世家有多少千丝万缕的联系和利益关系?你知道西域商路掌握在异族人之手,那意味着会有多少财富的流失?”
杨帆有些不悦地道:“就为了这,为了你们这些世家的利益,就宁愿发动一场战争?”
沈沐摇头道:“你错了!世家,说到底,不过是地方群体的一个代表。这些利益,难道只是世家一家的利益?就算只是这世家,你可知道它经营着多少行当、开着多少店铺,雇佣着多少伙计,给多少人提供着饭碗?
如果失去这些财源,就不需要干这些赔本的买卖,于这些财大势雄的世家而言,不过是少了一条财路,于多少百姓而言,却是失去了活路?一个朝廷,不能为它的百姓谋福祉,它为何而存在?就为了皇室一家一姓的荣华富贵么?”
再往远里说,陇右、辽东,皆滋生野蛮之地,不把这种地方控制在朝廷手里,早晚必是我中原心腹大患。李唐皇族虽是汉人,但是具有胡人血统,而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有三成是匈奴、鲜卑、突厥族裔。是故,隋文帝时,以华夏为正统,四夷蛮狄为从属,而我朝却大讲华夷一体……”
说到这里,沈沐忽然转头向外看去,他的目光望向窗外,好象看到了很远的地方,目光忽然深邃起来。杨帆随着他的目光向外看去,却只看到层峦叠嶂的青山绿水,迤逦起伏,仿佛一副优美的山水画。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我汉人海纳百川,一视同仁,夷狄一旦强大,却鲜有把我们视同兄弟的。你没有经历过,当然体会不到。我虽然也没有,但是我身在传承千年的世家里,所以,我比许多人更清楚那许多已经被人遗忘或者忽略了的事情。”
沈沐收回目光,看向杨帆,神情庄重地道:“永兴元年,胡狗鲜卑,大掠中原,劫财无数,掳掠汉女十万,夕则奸淫,旦则烹食,千女投江,易水为之断流。羯狗之暴,以汉为‘羊’,杀之为粮。
永嘉四年,围猎汉民,王公忠烈射死者十余万。不日,夷人匈奴,四面纵火,烤汉为食,死者二十余万。太兴元年,愍帝受辱,崩于匈奴。凡此种种,罄竹难书!今之胡夷,狼子野心,以掳掠屠戮为乐,强抢汉地为荣……”
沈沐顿了顿道:“你知道我刚才说的是什么吗?”
杨帆摇了摇头,沈沐道:“我方才所诵的,是武悼天王所写的《杀胡令》中的一段!”
《杀胡令》杨帆是听说过的,闻言不禁动容道:“啊!原来这就是《杀胡令》”
沈沐道:“没有人比我们这些世家更清楚那时候那些事了,当时,从北方迁入中原的胡人已达七百万,当地的汉人却只有五六百万,胡人还在不断增长,我汉人却被不断杀戮、驱使、奴役,越来越少。
武悼天王发布《杀胡令》,号召行将被灭族的汉人群起反抗,杀胡虏无数。虽然他最终战败而死,但他却做成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事,是在他的《杀胡令》号召下,饱受欺凌的北方汉人群起响应,杀死了大量野蛮的异族人,如果当时不是他站出来,那么等到这些胡人把北方的汉人杀光,子孙繁衍,继续壮大,紧接着就会杀向江南。江南汉人当时不过三百余万,他们也会被杀光,汉人就亡族亡种了!
第二件事,虽然武悼天王死了,但是他的壮举,让那些残忍的胡人看清了,原来汉人并不是任人欺辱的绵羊,他们虽然最终打败了冉闵,心里却终于有了敬畏之心,他们封冉闵为武悼天王以安抚汉人,从此再不敢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地欺凌屠杀汉人。
他们甚至不敢再让汉人当兵,不敢让汉人摸到武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夷狄胡蛮各个小国互相残杀,而只务农耕的汉人却得到了休养生息,繁衍壮大。等到连续不断的战争让胡人大量战死,不得不再度征召汉兵时,汉人的力量已经不可忽视了。
这时候,他们为了拉拢汉人,甚至不得不把公主下嫁汉人豪门,而汉人也正是籍此,一步步掌握权力,继续壮大,直到杨坚灭胡,建立大隋。”
沈沐说到这里,冷笑一声道:“说来可笑,时至今日,一些自以为是、夸夸其谈、数典忘祖的腐儒蠢物,却在那里痛骂冉闵是屠夫!好了伤疤忘了痛,如果不是武悼天王,他的祖宗早就被人奴役至死了,哪里还有他的存在!”
沈沐说到这里,对杨帆感慨地道:“那时情景当真可怕呀,世家高门都逃到江南,惶惶不可终日。中原王朝变幻,世家高门从来不怕,皇帝可以张王李赵,天下依旧汉人江山,可是当胡人入主中原的时候,那真有亡族灭种的可能。
我从不讳言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家族的延续和传承,但是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保持我汉人族群的强盛兴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即便我的本来目的不是为了匡扶天下,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今我中原国力强盛,不趁此时控制西域,巩固西北边防,压制胡虏的壮大,难道要等来日我中原势弱,又或生了内乱,让胡虏趁虚而入么?二郎,你我大好男儿,何不趁此机会,为我中原收复西域出一把力,既可报效国家,兼济万民,又可功成名就!”
杨帆微微垂着眼睛,许久许久,双眸才慢慢扬起,迎上了沈沐的眼神。
“沈兄,你说服我了!”
杨帆一手举杯,一手托底,郑重地向沈沐一敬,沉声道:“就让你我趁此机缘,干出一番大大的事业来吧!”
沈沐大喜,同样郑重举杯。
“当!”
两只银杯一碰,杯中酒,荡漾如血!
※※※※※※※※※※※※※※※※※※※※※※※※※※※※众骑士护卫着三辆马车依着山势左折右弯地走过那条难行的山间小道,绕过山麓之后,便是一段相对平缓的下坡路,到了这儿就好走了。
朵朵带着孩子和七七姑娘住在第二辆车上。七七姑娘虽是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却没有一点架子。几天下来,她就和性情直爽活泼的朵朵打成了一片。自然,小柒也成了七七姑娘的最爱。
换尿布、喂羊奶,这些有趣的事情她总是抢着干,一开始她还笨手笨脚的需要朵朵教她,现在她似乎比朵朵还要熟练。因为有个小柒宝贝,再加上杨帆与沈沐坐卧行走几不相离,她也不便过来,这几天倒是很少再纠缠沈沐,让沈沐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下了山坡,前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了,这儿没有什么路标,不是熟悉这儿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到了什么地方。沈沐是有熟谙这条道路的向导带路的,所以杨帆就轻松了许多,他连路都懒得问,只知道过了潼关之后又往西走了大概半个月了。
这段路走下来,他发现沈沐身边不止那十几名侍卫,似乎暗中还有人在前后替沈沐探察路径,暗中保护。杨帆不是世家高门子弟,只以为世家高门子弟就是这般排场,不禁暗暗为之咋舌。
他却不知,世家高门子弟终究不是手握千军万马的大将军,又或者执掌一府一道的封疆大吏,哪可能出个门都有这般威势,实是因为沈沐非同一般世家子弟,作为“继嗣堂”的隐宗宗主,沈沐一身牵涉众多、干系重大,谁敢让他轻易涉险。
车子下了山坡,进入一片河滩丘陵地带,这里的河滩和丘陵低也不低、高也不高,起伏的坡度非常平缓,所以看起来还是平坦宽阔的多,尤其是望向远处时,根本感觉不到那起伏,就仿佛就里是一马平川的平地。
大约两里地外,隐约可见是一片树林,此时“呜!”地一声短促的号角声,从那林中传了出来。杨帆和沈沐正在车中下棋,棋盘和棋子都是磁石做的,正适合在车中使用,即便有些颠覆也不必担心。
倏然听到号角声,正拈起一枚白子准备搁到棋盘上的沈沐陡然扬起头,警觉地向窗外看去。
杨帆这一路下来,已经不只一次听到号角声了,每次都只有一声,每次传来号角声时,都是前方有山岭、树林、桥梁、峡谷等容易隐藏埋伏的地方。但是他以前听到的号角声都是悠长的一声,从来没有这般短促过。
所以,一看到沈沐的神色,杨帆马上意识到,有事发生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无孔不入
当那声短促的号角声传来时,马车周围的骑士立即掣刀在手,做好了防范。片刻之后,远处林中又传出两声短促的号角,两个伫马于最前方的骑士立即相互打了一个手势,向林中驰去。
他们离开的时候,沈沐和杨帆刚刚走出车厢,二人已驰向远方,身后只留下一缕轻尘。过不多久,两位骑士又从林中返回来,奔到沈沐车前停下,其中一人大声道:“郎君,林中有七八具尸体,还有两辆马车,尸体犹温,血仍未凝,死的时间应该不久。”
另一人道:“四周探察过了,十里之内渺无人迹,凶手已然远遁。”
沈沐眉头一挑,道:“走,去瞧瞧!”
他也不下车,整个车队便往林中赶去。杨帆仔细打量着四周的骑士,每一个都是精壮的汉子,胯下坐骑也是一般的雄骏,他们在伴随着车驾前行的同时,已然渐渐形成三人一组、互成犄角的攻守兼备阵形。
因为四下没有多少遮蔽物的原因,杨帆可以隐约看到远处若隐若现的出现一些人影,而这些十分警惕的骑士却视若无睹。很显然,那是暗中保护沈沐的人,因为这桩意外稍稍显露了身形。
杨帆忍不住对沈沐道:“沈兄手下这般侍卫,个个不俗。我虽不知他们战场厮杀的功夫如何,不过作为侍卫来说,我看他们比宫中禁卫还要称职一些。”
沈沐笑道:“这不同的,朝廷与江湖毕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地方。朝廷的侍卫与江湖中的武士所处的环境、所接触的人完全不同,一条饥饿残忍的狼若是拴在家里做看门犬,时间久了也会野性全无。”
沈沐说到这里,忽有所觉,向杨帆歉然一笑道:“抱歉,为兄这比喻有些欠妥。”
杨帆不以为忤,只是笑笑,道:“话虽如此,可是亲眼目睹沈兄部下的精明强干,还是令某叹为观止。”
沈沐轻轻点了点头,深有感慨地道:“那是自然,这些世家崛起已有千年,任它王朝变幻,始终屹立不倒,当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世家支庶宗亲繁盛无两,遍布于朝野之间,在朝则出将入相世代勋爵,在野则巨商富贾一方豪族,无论在朝在野,其势力都是根深叶茂,底蕴深藏。
世家除了本宗支的子弟,还有受这些世家高门结盟或扶持起来的诸多外姓势力,彼此交错,盘根错节。一个皇朝可以轻易覆灭,而世家却很难,我敢说,纵然这天下发生翻天覆地的大变化,稍有雨露阳光,最先复苏崛起的,依旧是这些底蕴深厚的世家。”
杨帆笑道:“沈兄这般口气,倒好象这世家与你全无关系似的。”
沈沐怔了怔,哑然失笑道:“是了,我虽也是世家子弟,可是身为偏房旁支,自幼饱受排挤,所以不自觉的,便把自己置身于外了。”
杨帆已不止一次听他说起当初际遇如何坎坷,心中不免好奇,可他已来不及问了,因为他们已经驰到了林边。
车子就停在林边,没往深里去。
杨帆和沈沐下了车,在侍卫们的陪同下往林中走去,七七姑娘耐不住寂寞也跳下车来,拈着块果脯,兴致勃勃地要跟去里边看热闹,结果刚跑出几步,就看到一具无头尸体搭在一丛灌木上,腔子血肉模糊,有些发黑的颜色。
原来以为那是血迹干涸的缘故,结果他们一靠近,从那一刀削断的脖子断口处嗡地一声,便飞起一大堆苍蝇来,露出血淋淋的创口,气管筋脉虬结成一团。
七七姑娘尖叫一声,手舞足蹈地跳了一段“草裙舞”,便“哇”地一声,很果断地吐了。
这回不用沈沐劝,她就主动逃回了车上。
沈沐拂了拂脑袋,把七七姑娘甩脱的那块果脯从头上拂下去,面不改色地向前走去。
林中一共有七具尸体,看穿着是往来于西域的小行商,地上翻倒着两辆车子,倾倒着许多粗布、陶器和铁锅等货物,显得非常凌乱。
七个人死状各不相同,有被射杀的,有被砍杀的,有被刺杀的,距他们死亡处不远还有一些血洼,旁边有拖曳的痕迹,然后就是杂乱的马蹄,看来捕杀他们的人也有人死亡,只是尸体被载走了。
“应该是狙杀!先埋伏于林中,射杀几人,然后再剪除幸存者。地上非常凌乱,这些货物没有携走,连被杀者遗弃的武器都没拿走,想来是因为发现了咱们打前哨的人,所以才匆忙走避,由此判断,伏击的人数应该也不多,没有把握再对付咱们。”
沈沐捏着下巴沉吟道。杨帆点点头,目光落在一个死尸手中仍旧紧握着的一口钢刃甚好的血淋淋的陌刀上,又移向旁边一棵斜生的老树,树上插着一截折断了的长矛。
杨帆的目光不由凝重起来,沉声问道:“死者身上可搜过了?”
一个很起来很沉稳的中年大汉点了点头,道:“搜过了,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们身份的东西。不过,其中两人袍内穿着暗甲,你看!”
中年大汉一挥手,便有两具尸体被抬到杨帆和沈沐面前,他们的外袍被解开了,里边果然穿着暗甲。杨帆逐一辨认了一番,又仔细看了看其他几具尸体,模样都是汉人面孔,但是并没有一个认识的,杨帆不禁露出疑惑的神色。
沈沐跟在他身边,看他神色,问道:“怎么,你怀疑死者是百骑中人?”
杨帆摇摇头,道:“我不认识他们,都是生面孔,若是百骑中人我该认得的。不过……这些死者应该也是朝廷中人,奉派公干的。”
杨帆从一个死者手中抽出半截矛柄,指着那柄头的铜纂花纹对沈沐道:“这是禁军所用长矛的专有纹饰。还有,这暗甲的制式也是府造的专用甲具,想必这两个人是首领,才有这般待遇。”
沈沐道:“仅凭武器就可以断定他们的身份么?”
杨帆道:“甲、弩、矛、槊、具装都是禁止私人拥有的,否则形同反叛,只有军士出征之前,才可拨付装备。民间谁会拥有这些武器?而且还是禁军登记了的专用器具。这还不能证明他们的身份么?”
按照朝廷的规矩,甲、弩、矛、槊、具装是严禁止私人拥有的,就算是军人因私外出时也不可装备。杨帆没有提到他们所用的陌刀,是因为陌刀不在禁止私人拥有的范围之内,虽然陌刀在大唐的四种刀制武器中威力最大,但也只是相较于其它刀制武器而言。
陌刀手只是大唐诸多兵种中的一个,战场上发挥威力的机会远不及矛、槊、弓弩。陌刀更多的时候是作为一种步兵单兵辅助武器,结阵效果甚至还不如密集的长矛阵,因此并未成为严禁私有的武器。
若是这些死者所用俱是刀具,身上又没有什么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杨帆还真不好猜测他们的身份,但是那具有禁军特制纹饰的长矛和暗甲却暴露了他们的真正身份。当然,一般人不可能会注意到这些隐蔽的特征,可杨帆就是禁军中人,自然一看便知。
沈沐听了杨帆的解说,不由暗暗猜测起来:“杨帆既不识得这些人,那他们应该不是百骑中人了。这些人到底是太平公主的人,还是武承嗣的人,又或者是武三思的人?他们是死于其它势力的暗中倾轧,还是被小股马贼袭掠……”
沈沐正想着,一个侍卫忽然道:“郎君,这儿有样东西。”
杨帆和沈沐闻声望去,只见那个侍卫弯腰从一丛低密的灌木下边抻出一条东西来,他立足处有一滩血迹,旁边还有一道一丈多长的拖痕,看起来是曾有一个人死在这里,后被拖上马载走了。
侍卫从灌木丛中扯出来的东西是一条有七色竖纹的氆氇腰带,沈沐接过这条用牛羊毛混纺而成的腰带仔细看了看,眼睛渐渐地眯了起来:“我虽不知死者为何人,但是杀人者的身份,我想……我已经知道了。”
杨帆问道:“他们是什么人?”
沈沐未答,转对发现氆氇腰带的那个侍卫吩咐道:“你们再仔细搜索一下,如无其他线索,把这些死者就地掩埋。”说完又吩咐另一人道:“通知张义,让他亲自护我西行,沿途若发现可疑的人,宁杀错,勿放过!”
沈沐给杨帆的感觉,一直是什么事都不大放在心上的模样,直到此时才隐隐透出一股冷肃的味道。那名侍卫不敢怠慢,急忙答应一声,返身走去,也不知他打算用什么方式去通知那个未见其人的张义。
沈沐吩咐完了,转向杨帆,换了一副如沐春风的笑容道:“走,咱们车上谈。”
二人回到车上,沈沐轻轻抚摸着那条质地柔软的上等毛昵腰带,对杨帆道:“这种质料,不同于我中原汉人所用的绦带,也不同于其他各族所用的革带,这是以纺绩编结而成的毛带,为吐蕃人所独有。”
杨帆目光一闪,诧异地道:“这里还是我们的地盘吧,怎么吐蕃人竟能在此行凶杀人?”
沈沐道:“没错,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但是对我朝一些人来说,这个地方可有可无,而在吐蕃人眼中,这里却是他们的生存之本,所以对这里,吐蕃人远比我们更加重视,经营的也更好,你可听说过大名鼎鼎的吐蕃通峡么?”
第二百二十三章 八百湟谷
吐蕃通峡?
大名鼎鼎?
杨帆还真不知道,所以他只能惭愧地摇摇头。
沈沐知道他幼时在南洋生活,成年后就到了洛阳,没有去过其它地方,见他不知也不以为奇,便道:“如此说来,你对陇右大敌吐蕃人也所知不多了。那我就简单地给你说说,最后再说这个吐蕃通峡。”
杨帆道:“请指教!”
沈沐道:“说起四夷狄蛮,我中原一向视之为野蛮,不屑一顾。可是这个大概只能体现在文教和民生方面,说起军事么,呵呵……”
沈沐摇了摇头,道:“先说兵力,吐蕃人口不及我朝,但是全民皆兵,总兵力至少能凑出四十多万。而我朝总兵力大约在四十至六十万之间,宿卫京城需至少五万兵马,辽阔的疆域都需要驻扎军队,所以我朝对吐蕃用兵时鲜有超过二十万人的时候,而吐蕃可以就近调兵,论兵力,我朝屈居下风。
再说战力,吐蕃人军即是民,民即是军,民风彪悍,尚武好斗,打起仗来悍不畏死,每战常是前队全部战死,后队才投入战斗,勇武绝不逊于我朝军队。
再说到武器装备,吐蕃人同突厥人不同,他们的弓矢不算厉害,厉害的是他们的甲胄和兵器。吐蕃的精锐部队人和马都会披上锁子甲,周身遍覆甲胄,唯开两眼,非强劲利刃不能伤。他们不只善骑,而且精于步战,虽然他们未必学过我朝兵法,但是草原民族自狩猎之中悟出的分合围猎之法,比起我朝兵法亦不稍逊。
杨帆倒抽一口冷气,吃惊地道:“他们竟然这般厉害?”
在杨帆的想像当中,本以为这突厥、吐蕃就是一群叫化子兵,上阵时不外乎是皮毛外裹,手持大棒铁叉,比起灾荒年头聚众啸变的难民也差不多,怎知他们在军事上较之大唐竟毫不逊色,而且他们兵力占优,又据地利,难怪大唐对西域用兵一向慎之又慎。
沈沐道:“不错!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若是一味狂妄地以天朝自居,那是要吃大亏的。吐蕃武力若非如此强大,你道上元节时,吐蕃使节何以敢在天后面前那样倨傲,竟敢公然索取‘金瓯永固杯?’”
沈沐笑了笑,又道:“当然,他们也有他们的短处,而且是他们无法回避的短处,这个咱们以后再说。今日只说敌之所长,吐蕃人不但擅于作战,而且擅于‘用间’。一说到野蛮,总让人觉得他们凶残成性,空有一身蛮力,却很容易让人忽略了他们的智慧。
说句不客气的话,吐蕃在‘用间’上,远比我朝下的功夫更多,他们的斥候,就是我方才所说的通峡,比起我朝的斥候探马要强大百倍。吐蕃在他们的领土上,在他们占领的领土上,在他们想要占领的领土上,耳目遍布,无孔不入。
这些斥候探子,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伙人,也可以是扶老携幼的一家人,甚至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甚至把被征服部落、地区的士民也编为斥候,在控制住他们的家人之后,遣派出来充当耳目……”
杨帆想起他在洛阳修文坊时,从那些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坊民中打探消息的事情,不禁恍然道:“我明白了,这些人一旦潜入我们控制的地方,就会渗入各行各业,甚至成为官府的仆役、军营的辅兵。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不可能毫无迹象,而这些无孔不入的眼睛和耳朵,只要你听到一点、他看到一点,融合在一起,就是一份绝对详尽真实的情报。”
沈沐点点头,道:“不错!不过他们不只刺探情报,还会利用隐蔽的身份,故意挑起一些冲突,激起军队与地方百姓之间的矛盾,有时候他们还会搞搞刺杀、打打伏击,弄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杨帆道:“就比如刚才那一幕?”
沈沐再度把目光投向窗外,若有所思地道:“我只希望,确实是这样。否则的话,就表明……你们秘潜陇右的消息,已经泄露了……”
※※※※※※※※※※※※※※※※※※※※※※※※※杨帆以为接下来的路会很不太平,可是他们一路西行,始终不曾经历一战,一路下去风平浪静。
有几次在人烟稀少的荒岭丛林中,他们也曾看到过几次死人,刚刚死去的人。但是每次他们都能在附近的黄土壁上或者树干上发现一个“箭头”的标志,一旦看到这个标志,沈沐的人上就会放弃警戒,很坦然地继续前行。
联系到此前沈沐曾说过的叫张义亲自带人护送他们西行的话,杨帆便猜到这个箭头必是那个张义留下来的记号。
后来,他们经过一些城镇歇息闲逛的时候,杨帆常常会听到一些商旅变声变色地提起‘小飞将’又掳了多少货,又杀了多少人,听的多了,他便知道这位‘小飞将’是纵横陇右、声名极响的一个马匪头子。
据说此人狠辣无情,彪悍狠厉,手下虽只三百多人,可是两三千人的大马匪帮也不敢招惹他,因为‘小飞将’手下的人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狠角色,真要火拼起来,两三千人的大马匪帮未必惹得起他。
何况‘小飞将’手下人少,来去自如,他想找你一找就着,他想躲你,陇右天高地阔,随处一藏,根本无从寻觅,叫人十分头疼,所以敢招惹他的人极少,而此人的标志就是一枚箭头。
但凡他做的案子,从不遮掩身份,大大方方留下一个锋利的狼牙箭簇的标志。他这‘小飞将’的绰号就是因为他有一手百步穿杨的高明射术,可谐美当年的飞将军李广,‘小飞将’对此也不免自鸣得意,是以表明自己身份的标志也设计成了一枚箭头。
杨帆暗想:“或许这个张义,就是小飞将吧……”
前面就到湟水了,这是杨帆西域之行的第一站,也是朵朵和小柒的终点站。
湟水东望陇山,西连赤岭,南枕黄河,北接祁连,八百湟谷纵横,包容千川万流,正是古羌炎帝的孕育之地。
车子在一座小山上停下来,从这里可以直接看到远处的湟水城。
两侧是连绵起伏的山岭,塔形的油松,珍贵的红松,历经沧桑的圆柏,挺拔的云杉,还有无数的红桦、白桦、糙皮桦,林中生息着老虎、野狼、马鹿、狍鹿、盘羊、羚羊、狐狸、雪鸡、石鸡等各色野兽山禽。
面前则是一片绿意盎然的草原,草原上灌木丛生,共同编织出一片翠绿的活野,隐隐可见一群群白的羊、黄的牛像云朵一般在草原上游荡。
朵朵抱着小柒站在山上,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忍不住热泪横流,她终于回来了。
夫人死后,她在洛阳每日每夜都有一种孤寂感和忐忑不安的感觉,回到这里,看到她熟悉的草原,那种踏实的感觉终于又回到了心里。这是喜极而泣的泪,也是想起一去不归的阿郎和夫人而悲伤的眼泪。
沈沐与杨帆并肩站着,对一名侍卫欣然笑道:“张义这一路上干的着实不错,叫他来,陪我一同去湟水吧。”
“喏!”
那侍卫答应一声,匆匆退下,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联系,当杨帆等人在山巅活动了一阵,准备登车继续前行的时候,前面山坡下一条玉带似的河流旁边的矮树林里突然钻出四匹骏马,向山上奔驰过来。
四匹马上四位骑士,头前一人披发束箍,若在额前箍上再加个月牙儿,简直就像一个头陀,他穿着一件左衽及膝的大袍,腰间扎着皮带,肋下一柄厚背宽刃的大刀,肩上斜背一张雕弓,那弓长几与普通人身高相仿。
后面还有三人,都不挽髻,只用束额束住头发,免得遮了面目挡了视线,任那头发在肩后飘扬着,显得十分粗犷豪迈,这三人中有两位在三十多岁年纪,形容粗犷、身材魁梧,另有一人年纪轻些,看样子只有二十出头,用的是一条赤红束额,颌下没有蓄须,面目清朗俊奇,只是神气中似乎总带着那么一抹邪气儿。
四个人都佩着弓和箭,但是冲在最前的这人弓最大,看他一脸虬须,浓眉阔口,瞧着凛凛威风,杨帆不禁心道:“莫非此人就是小飞将张义?”
却不料此人飞奔到马车前,滚鞍落马,很利索地牵着马站立到了一边儿,杨帆心中一奇:“此人竟不是小飞将张义么?”
他正想从剩下三人中那两个黑面大汉里再甄选一下,那个头系红色束额,俊颜微带邪气的青年已经一偏腿从马上跳下来,丢下那马不管,快步上前几步,单膝跪倒,抱拳高声道:“张义见过宗主!”
杨帆暗吃一惊:“原来此人才是小飞将,当真人不可貌相。”
沈沐笑吟吟地把小飞将张义拉了起来,说道:“自家兄弟,这么客气干什么,你在陇右,这两年干得着实不错,你我很久不见了,叫你来,跟我一块儿去湟水聚聚,有些事儿还要交待于你。来,我先为你引见一个朋友……”
沈沐说着便把杨帆拉到了面前,小飞将张义一看杨帆,目中登时射出狼一般栗人的光芒,他伸手一推沈沐,霍然拔刀出鞘,同时厉喝道:“阿史那沐丝,竟然是你!”
第二百二十四章 同相奇缘
杨帆知道这‘小飞将’张义必是沈沐手下的重要人物,听沈沐那口气,很可能接下来自己要做的事需要他的帮忙,忙满脸笑容地迎上去,刚刚一抱拳,张义便大叫一声,奋力一推沈沐,霍地拔出刀来,一刀直劈杨帆面门!
他这一刀运转如轮,凌厉如电。
杨帆大骇,幸亏他一身好武功,当下斜插柳、大弯腰,双腿不见屈伸,只凭双足之力猛地斜向一纵,便腾空闪避开去。
“唰!”
雪亮的刀光一闪,杨帆的一片衣袂便随山风飘去。
若是杨帆慢上一刹,这一刀就得把他斜肩拉胯劈成两半,哪怕他收足稍稍慢上一瞬,至少也得把一条腿交待在这儿。
杨帆见这人陡然出手,便是这般毒辣手段,心中也有些恼了,他身形一转,半空一个盘旋,刷地一下落地,矮身踞伏,如苍鹰伏岩,作势就欲暴起。
这时沈沐手下两个侍卫已然挺刀拦到他的前面,向张义厉声喝道:“张义,你疯了不成!”
张义大声道:“你们这两个蠢才,竟然让阿史那沐丝混到了宗主身边,险些害了宗主性命!还不滚开!”
沈沐向来是一副四平八稳、智珠在握的德性,可是被张义这一推,却跌了个狼狈不堪。沈沐根本不会武功,被张义这一推,四仰八叉地摔了出去,摔到地上,后腰被一块山石硌了一下,疼得他腰都快断了。
两名手下赶紧上前把他扶起,沈沐“嗳嗳”地痛呼着从地上爬起来,怒声道:“张义,你这混账东西,这是在干什么?”
七七本来与朵朵已经上了车,见此情景也跃下车来,抢上去扶住沈沐,向张义怒目而视,看她一手按刀跃跃欲试的样子,若不是沈沐正质问着张义,她就要冲上去教训这小子了。
张义顿足道:“宗主啊,你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怎么竟让一个突厥人混到你身边去了?万幸!万幸!此人定是另有歹毒主意,才没有对宗主下手,要不然,真是完蛋大吉了。这一遭可不能让他跑了,赶紧把他围起来!”
沈沐扶着老腰,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身边,气极败坏地道:“突厥人?谁是突厥人?”
张义一指杨帆,道:“就是他!”
杨帆这才知道张义把自己当成了别人,为了怕引起其他人误会,他倒不便动手了,便站定身子,冷冷地看着他。
沈沐没好气地道:“他?他叫杨帆,来自洛阳!什么时候变成突厥人了?”
张义一呆,喃喃道:“怎么可能?啊!是了,宗主,定是他巧言诡辩,欺骗于你。”
沈沐翻了翻白眼儿,问道:“你凭什么认定他是突厥人?”
张义道:“因为我见过他!”
沈沐问道:“你什么时候见过他?”
张义道:“就是一个月前,我接到宗主命令,准备赶去关中接应,想着临走之前再干上一票,万一抄上一只肥羊,也好弄些好货送给宗主做见面礼。结果好巧不巧的,竟然劫了他的车驾,死伤了我好多兄弟!”
张义说到这里,指着杨帆,咬牙切齿地道:“没错!就是他!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就是阿史那沐丝!”
沈沐扶着腰,仰天长叹一声,有气无力地道:“张义啊!一个月前,我跟他……也就是你所说的这位阿史那沐丝,正在洛阳城里一户人家喝喜酒呢。你说的这个人莫非有飞天遁地的本领,可以同时出现在突厥草原和洛阳?”
“嘎?”
张义瞪大了眼睛,讷讷地道:“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他的样子,他的样子……”
沈沐看了看杨帆,问道:“此人真的很像你说的那个什么阿史那沐丝?”
张义肯定地道:“不是像,而是一模一样!宗主,你该知道,我记人的本事最强,就算十年前只见过一两面的人,我再见着也能认出来,我不会认错的。除了衣服不像,他……根本就与那阿史那沐丝一模一样。”
杨帆忍不住问道:“这位兄台,我在洛阳倒是认识一位叫做阿史那斛瑟罗的朋友。你说的阿史那沐丝又是何许人也?”
张义叫道:“啊!声音不像!不对,声音是可以装的。”
沈沐无奈地道:“我刚刚已经说过了,这个人绝不可能是你在突厥碰到的那个人,因为你在突厥碰到什么阿史那沐丝的时候,我正跟他在洛阳吃酒。天下之大,形貌酷肖者大有人在,就算生得一模一样,高矮胖瘦也罕有差异的,却也不是就一定没有。如果你确实没有看错,那么就是他与你遇到的那个人生得一模一样了。”
“竟有这等事?”
张义犹自不信,沈沐再三解说,张义不信也得信了,沈沐说他遇到阿史那沐丝的时候,自己正与杨帆在洛阳吃酒,宗主是不可能骗他的,如此说来,洛阳与突厥草原相隔数千里之遥,这两个人的确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张义挠挠头,迟疑地道:“如此看来,确实是我认错人了。”
杨帆不悦地道:“兄台认错了人,却险些要了我一命!”
沈沐陪笑道:“二郎莫怪,我这兄弟什么都好,就是性情莽撞些,正因如此,不宜留他在我身边做事,这才打发他到陇右来,谁知几年不见,他白长了年幻,还是这般火爆性子,幸好不曾真个伤了你,我在这里代他向你赔个不是,二郎莫把此事再放在心上了。”
沈沐向杨帆揖了一礼,又瞪了张义一眼道:“愣着干什么,还不给二郎赔罪!”
张义迟迟疑疑地向杨帆行了一礼,道了声不是。
杨帆苦笑道:“罢了!幸好我是没死,如果真被你一刀劈成两段,纵然满肚子委屈,也没处说理去了。”
沈沐拉着杨帆和张义一起登上了车,车中就坐以后,沈沐又给他们二人重新介绍了一下彼此的身份,接着便问张义道:“张义,你方才说的那个阿史那沐丝到底是什么人?”
张义道:“阿史那沐丝是阿史那环的儿子。”
他懊恼地拍了一记大腿,道:“那天他是去向另一个部落首领下聘礼的,车载牛驮的装了许多财物,队伍中男男女女一大帮人,看着很有油水的样子。其实我平时宰肥羊从来不会这么大意,一定会先摸清对方的身份底细。那天也是我接到了信儿,急于启程赴关中接你,一时大意,嗨!折了我十多个兄弟啊!”
沈沐没理会他打劫失手的细节,只是问道:“阿史那环?你是说默啜?”
张义道:“不错!他奶奶的,如果不是默啜的儿子,我怎会吃这么一个大亏!”
杨帆忍不住问道:“这默啜是什么人?”
沈沐道:“默啜是东突厥可汗骨咄禄的弟弟,骨咄禄年初就生了重病,目前东突厥实际上是由默啜控制着。东突厥与西突厥原本是一家,他们的可汗同属于阿史那氏。阿史那是突厥汗姓,意思是苍色的狼眼。”
杨帆点点头,这才了然。
张义接口道:“二郎,实在是对不住了,你跟那个阿史那沐丝当真是一模一样,我当时根本没想到这世上居然可以有人长得如此相像,所以……”
沈沐瞪了他一眼道:“所以你就当头一刀?就算二郎真是阿史那沐丝假扮的,用不着这么做吗?你只消说明他身份,难道他还能跑得了?哼!到陇右好几年了,一点长进都没有,什么时候能长长脑子。”
张义被他骂得抬不起头来,讪讪地不敢言语。
沈沐说完了,想一想,突然又笑起来:“哈哈,说起来,这事还真是有趣。二郎啊,这一次赴陇右视察军情的两位大将军,一位是丘神绩,一位是王孝杰,你可知道,这王孝杰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么?”
杨帆不知他为什么么突然又扯到王孝杰身上,忍不住问道:“你说右鹰扬卫的王大将军么?他发生过什么事?”
沈沐道:“仪凤三年九月的时候,高宗皇帝以中书令李敬玄兼鄯州都督领兵攻打吐蕃,当时王孝杰是工部尚书刘审礼所领那一路军的副总管,行军至大非川时,遇到吐蕃名将论钦陵,双方一场大战。
这论钦陵堪称吐蕃战神,与我大唐交兵数十年,不管是薛仁贵、郭待封、李敬玄、韦待阶,还是娄师德,与之对阵,莫不大败,这么多年来,我大唐名将之中唯有一个黑齿常之曾经打败过论钦陵。
大非川这一战自然还是输了,刘审礼一路兵马全军覆没,李敬玄按兵而不敢救,刘审礼受了伤,不久就死了,本来王孝杰也难逃一死的结果,可是……吐蕃赞普赤都松赞偶然看到了他,于是对他厚加礼敬,最后竟然把他送回了大唐。”
杨帆诧异地道:“这是为何?”
沈沐笑道:“因为王孝杰的长相,恰好与赤都松赞的亡父酷肖,赤都松赞是相信轮回的,他看到王孝杰,就不免想起自己的亡父,又怎敢对王孝杰无礼呢?这位赞普先是把王孝节奉若上宾,后来见他念念不忘大唐,在吐蕃住得很不快乐,干脆派人把他送了回来。”
沈沐哈哈笑道:“二郎啊,王孝杰只是酷肖吐蕃赞普之父,而你呢,与那阿史那沐丝一般无二。可惜你的运气没有王大将军好啊,王大将军因此逃得一命,你是因此险些丧命,哈哈……”
杨帆哼了一声,想想同样的原因,不同的待遇,也不禁笑起来:“如此说来,我倒不该责怪张兄了,而该怪那阿史那沐丝。”
张义道:“此话怎讲?”
杨帆道:“王大将军因为长得酷肖吐蕃赞普的父亲,被奉若上宾,恭送回国。我呢,与那阿史那沐丝长相一般无二,却险些被他累及性命,这分明是他人缘不好,有朝一日我若见着这个沐丝,一定要把他的人头打成猪头,让他再也不与我一般模样,免得连累好人。”
沈沐和张义听了,都不觉大笑起来。
这时,一位骑士赶到车窗外面,弯腰禀报道:“宗主,湟水城到了。”
第二百二十五章 接风宴
这个年代的陇右,还不是一片荒漠处处的所在,到处青山绿水,植被非常繁茂。只是人烟稀少,一路走下来,时常连走百十里路都难得见到一处炊烟,唯有各种野兽出没于丛林草原之上。
就算是到了湟水城外,若不是远处那座耸立的城池和城池前面草原上正在放牧着的牛羊,也很难叫人感觉到一丝人气。然而一进了那座以黄泥碎石垒成的简陋城门,湟水城中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湟水城中,车马骈阗,人烟辏集,店肆如林,物阜民丰,此处虽然比不上洛阳城的繁华,但是离开洛阳一路西来,还未进入关中时所经过的那些比较富庶的州县,也未必就比这里热闹多少。
湟水是连通西域与中原贸易往来的一处重要所在,所以物阜人丰,十分热闹。当然,不同于中原州县的是,这是穿绫罗绸缎的人少些,街头随处可见吐蕃、突厥和来自更西方的胡人身影,简直如同一座国际大都汇。
从湟水再往前去就是鄯州城了,黑水常之原本就驻扎在那儿,虽然朵朵在鄯州城并不是什么知名人物,却难保到了那里不会有人认识她,因此杨帆与她商议一番后,决定让她先居住在与鄯州较近的湟水。
一个女子带着一个孩子,以后如何生存在杨帆看来是个很大的问题,他也曾就这个问题同朵朵商量过,朵朵却很乐观。
一到陇右,朵朵便如鱼得水,再不复中原时那般无助了,她告诉杨帆,在陇右,女人比起中原女子所能从事的行业更多,各种店铺、作坊都能接些活儿,赚些粮米养活一大一小两口人绰绰有余,没有什么问题,杨帆也只好听之任之了。
湟水城中,大道两旁屋舍鳞次栉比,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应有尽有,医堂药铺、大车修理、看相算命、修面整容等各行各业也是生意兴隆。商号店铺里绫罗绸缎、珠宝香料、丝绸瓷器诸般贵贱货品琳琅满目,行人、商旅熙熙攘攘,十几位骑士护卫着三辆大车,缓慢地穿行于其间。
沈沐对杨帆道:“你是先去见你的人,还是打算先安置了朵朵姑娘?”
沈沐对杨帆透露了许多秘密,杨帆虽然依旧不曾说出朵朵姑娘和她所携婴儿的真实身份,却也不好对沈沐全然隐瞒,因此他已简单地对沈沐讲过,朵朵是一位家乡本就在西域的姑娘,这次义助她返回故乡,同时籍以隐藏自己的身份,一举两得之故,与她倒没有什么私情。
杨帆想了想道:“还是先把朵朵姑娘安置下来吧,你也说过,陇右到处都是吐蕃人的探马耳目。我刚到湟水,如果立即去见那些人,难免会引人注意。再者,带着一个女人和孩子,也有诸多不便。”
沈沐颔首道:“说得也是,可需要我帮忙么?”
杨帆想了想,摇头道:“不必了,此处是南北客商集散之地,可以租买的住处很多,不会有什么问题。”
沈沐点点头,探头向窗外看了一眼。大街上,做生意的商贾,骑马的官吏,叫卖的小贩,乘座马车牛车的大家眷属,拉着骆驼的西域胡人,奇装异服的西番各族,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推着独轮车的脚夫,道旁行乞的残疾老人形形色色,谁知道其中哪个人就是吐蕃人的奸细。
沈沐扭头对杨帆道:“你我若于此处分手,诸多不便。湟水大豪颜真浩已然摆下酒宴准备款待于我,你不如与我同去,待酒宴散后,我的车驾从正门离开,你与朵朵姑娘则依旧乘了那辆马车从角门出去,这样更容易隐蔽你的行藏。”
杨帆点头答应下来。这时,路边一座药铺里,正有一个人一瘸一拐地走出来。这人一身翻领缠腰的胡服,右臂下架着一条代步的木杖,左手提着几包药材,一顿一顿地朝着走着,看起来狼狈已极。
若是杨帆此刻能与他走个对面,定能认出此人正是与他共事的百骑侍卫张溪桐,可惜他们是同向而行,帘儿卷着,杨帆坐在车中,只看到一个一瘸一拐、好象一条流浪狗似的背影,压根没有想到此人竟是自己的袍泽。
车马辘辘,从张溪桐身边驶过去了。张溪桐挎着木杖,一瘸一拐地走着,走累了,便站住脚,拭一把额头的汗水,看看当空的艳阳,长长叹了口气,暗暗地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亏我还是百骑骁卫,居然栽在一群小蟊贼手中,说出去真是丢人!
唉!陇右怎么有这么多的剪径强梁啊!天气这么炎热,也不知田彦的伤势能不能好起来。越子倾那拨人到现在都还没到,单独行动的杨帆怕也是凶多吉少了,只剩下我们这两个人,如何能完成将军交付的使命呢?”
张溪桐长吁短叹了一阵,一瘸一拐地转进了一条狭窄肮脏的小巷。
车队在城中行驶了一段时间,来到一条街道宽广,行人稀少的街巷。这条街巷两旁俱都是高高的围墙、广梁的大门,一看就知道这片区域所住的人非富即贵。
广梁大门是仅次于王府规格的建筑,照理说这里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高级官员,盖因陇右不比中原,对这些方面要求不严,只要你有钱有势想盖也就盖了,没有什么人会追究你的僭越之罪。
马车在长巷中行驶了一段时间,在一处台基甚高,檐坊下装饰有雀替、三幅云等饰件的门楣下停下来。杨帆和沈沐掀开车帘走出去,张义随行于后。
一位年近四旬、文士打扮的人笑吟吟地立在阶下,兜头向沈沐一揖,高声道:“公子远来,颜某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这人就是湟水第一巨富颜真浩了,颜真浩控制着湟水一带珠宝、皮货、丝绸、瓷器、盐巴……,近乎一切暴利的生意,还拥有两座大牧场,数千匹骏马,可谓富可敌国。
几年前,他还只是湟水四大富豪中的一员,坐三望二,排不上第一,如今他却能在湟水力压群雄,原因就是在背后有沈沐的扶持。
颜真浩并不是沈沐的人,他拥有绝对的自由,可以自行决定一切取舍,但是因为共同而长远的利益,谁能让他背叛沈沐呢?那么做,就等于背叛他自己,所以他是沈沐绝对可以信赖的一个人。
沈沐走下车子,双手扶起颜真浩,哈哈笑道:“老颜,好久不见了啊!”
颜真浩笑道:“是啊!去年春上长安一别,迄今已经一年有余了,公子英朗如昔,可喜可贺。这位是……”
颜真浩目光一凝,便看向杨帆。
沈沐什么身份,拥有多大势力,他最清楚不过,能跟沈沐并肩而出,同车而行的人,他又怎敢小觑。
沈沐笑道:“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兄弟,杨帆!你叫他二郎就好。二郎,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湟水第一巨富颜真浩,颜兄。”
“小弟杨帆,见过颜兄!”
杨帆连忙上前施礼,这颜真浩头戴幞头巾子,身穿松竹纹的便袍,身材欣长瘦削,隆额高鼻,颌下三缕微须,绝无半点商贾的市侩铜臭之气,看起来洒然飘逸,俨然一方风流名士,很难叫人把他与商人身分联系起来。
双方见礼已毕,颜真浩便殷勤地把二人向里让,这时七七姑娘和朵朵抱着孩子也走下车来,沈沐未向颜真浩介绍七七的身份,毕竟这位李家大小姐的身份实在太显赫了些,而她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却跟着自己千里迢迢跑来陇右,孤男寡女的不好解释。
颜真浩同李家也有生意往来,他的珠宝生意就是跟李家做的,让他知道这位姑娘就是李家的掌上明珠,未免有些尴尬。
颜真浩一见车上还下来两位女眷,其中一位还抱着孩子,不觉有些意外。不过他素知沈沐风流,沈沐既不点破,他也不问,只是悄悄吩咐管事,速往后宅通知夫人。
颜真浩引着客人进了府第,过了前厅正堂,绕过几处回廊,行经几处房舍,便到了后花园中。
进了一处挂藤垂花的月亮门儿,就见里边林木繁茂,中间一条细石小径曲折通幽。能在陇右,营造出这神似江南园林风韵的花园,不知要下多少功夫,仅此一端,足见颜氏富绰。
九曲小径走到尽头,面前豁然开朗,一亩地大小的一片水池,波光鳞鳞,一座雕花立柱的红色楼榭临于水上,临地一面开门,其余三面轩窗,此时是夏季,窗子都开着,八面来风,甚是凉爽。
榭前一位妇人带着两个侍婢正恭立等候,一见客人们到来,便微笑着迎上前来。这妇人便是颜真浩的正室夫人龚氏,闺名念曦,也是西域高门出身。她虽是三旬左右的年纪,但是一张不施脂粉的清水脸蛋儿莹润白皙,五官眉眼清丽秀逸,看来只如二十许人。
说来好笑,中原人物喜穿胡服,这陇右与胡人最近,本地人物却喜穿汉服。龚夫人穿一件碎花窄袖短襦,腰系一条荷叶罗裙,外面套一件素色褙子,黑亮乌泽的一头秀发,挽一个牡丹髻,除了发髻上一支碧玉簪子,再无其他珠玉花钿,显得十分素雅淡净。
这样的打扮既不奢华又显雍容,恰能符合她尊贵的身份。须知西域的巨贾豪商与中原商贾大不相同,他们其实都是当地政、经、文教各个方面的头面人物,说是商贾世家,其实也是当地的官宦世家,其底蕴之厚,自非只经营买卖的商贾可比。
一见龚夫人要上前见礼,沈沐赶紧抢前一步,含笑揖了下去。双方见礼一番,龚氏夫人作为女主人,便亲亲热热地邀请各位客人入榭就坐。
榭中已然几案齐备,众人入席落座,各式珍馐美味便流水般端上来,乐师于门下鼓乐,两个美貌胡姬姗姗而入,接风宴开始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 安排
鄯州此时也在举行一场接风宴。
接风宴设在驿馆。
由于南来北往的客商极多,所以这处驿馆干脆兼营了宾馆,如此一来,不但不需要朝廷拨付多少建设资金,反而能大量牟利,如今这部州驿馆华屋连片,仅宴客大厅就有上厅、下厅、正厅、别厅、东厅和西厅好几处。
馆驿内墙荫竹桑,厅堂庭廊,还有一座方圆数亩的池子,可以泛舟,也可垂钓,闲来还可凭栏赏月,环境十分优雅。
因为这里兼营宾馆,接待各方客商,所以馆驿或,分出了不同的区域,专门接待往来官员、信使的区域与其它区域用高墙隔开,配有专门的膳房、牲口廊、仓库等等。
利用南北客商众多,开设宾馆牟利,以兼营旅馆的方式弥补朝廷拨付资金的不足以养馆驿,是娄师德的主意。
娄师德为官清廉,除了俸禄分文不取,这些年来,黑齿常之掌管清源军的军事和行政,他作为副手主管后勤和营田,可以说就是在管钱,但他身居陋室,连仆从都雇不起几个,如今王孝杰和丘神绩从洛阳赶来,让他在自己家里办一场豪宴,他是置办不起的。
好在这两位朝廷大员来了,理应住在馆驿之内,由馆驿负责饮食和住宿,娄师德在此处宴请他们也算顺理成章。实际上娄师德还是沾了他们的光,否则这位娄大将军身为地方主官,是没有道理跑到接待来往官员的馆驿里蹭饭吃的。
娄师德与狄仁杰同岁,也是满兴华发的老人了,他身高八尺,方口博唇,一副心宽体胖的身材面相,实则此人也的确是极有涵养、极有度量的一个人物,“唾面自干”这句成语,就来自娄师德。
娄师德一条腿有些残疾,年轻的时候从军作战,右腿跟键被敌人的挠钩割伤,后来伤虽养好,一条腿就有些行动不便了,再加上他年纪大了,身体又肥胖,所以接了丘神绩和王孝杰进来,一同步入馆驿,倒要二人放慢了脚步才能与他同行。
王孝杰也是边军将领出身,与委师德是老相识,论资历比他小得多,眼见娄公行走艰难,忙上前搀扶着他。
娄师德微笑道:“老夫老矣,有劳王将军了。”
王孝杰恭敬地道:“娄公客气了,娄公镇守西陲,劳苦功高,孝杰一介晚辈,理当如此。”
走在另一侧的丘神绩瞟了娄师德一眼,淡淡地道:“娄公在西域营田十余年,储粮数万斜,使得边镇兵士粮食充足,既免了朝廷转运之苦,又为朝廷节省钱粮无数,圣上对此也是甚为赞许的。”
丘神绩这句话貌似夸奖,实则暗示委师德只是一个善于屯田经营的胥吏,于军事上无所建树。西域边陲重地,不管你有什么长处,最终还是要着落在军事上,如果在军事上无所成就,又怎有资格担任一军之长?
而娄师德此刻正是代理黑齿常之担任清源军经略大使、行军大总管一职。
娄师德听出了丘神绩的弦外之音,却只是淡淡一笑,并不辩解。
反倒是王孝杰为他不平,一旁说道:“丘将军此言差矣,自永淳元年以来,娄公率兵与吐蕃交战,八战八捷,威镇西陲。后来,因是黑齿常之做了清源军经略大使,娄公为副使,主管辊重粮秣,这才少有机会出战了。
丘神绩嘿嘿地笑了两声,瞟了一眼娄师德肥胖的身材和不灵便的腿脚,打个哈哈,以开玩笑的口吻道:“幸亏娄公从那以后再未率兵出征啊,否则这一世英名,呵呵……,”
王孝杰大怒道:“大将之武功,是运筹帷幄,调度三军的本领,难道丘将军眼中,一军统帅,凭仗的是阵前厮杀的个人武勇吗?娄公在西域有八战八捷之功,不知你丘将军与吐蕃、突厥可曾有过一战?”
娄师德把王孝杰的手往下压了压,咳嗽一声道:“酒宴就设在此厅,二位将军是奉密诏而来,不宜广而告之,所以老夫未曾晓愉诸军将领,今日只有老夫一人为两位将军接风洗尘,还请两位将军不要嫌弃冷清,呵呵,里边请!”
丘神绩和王孝杰此来,实际是武则天派来摸底的。武则天派了两拨人,一拨是丘神绩和王孝杰,赶来陇右了解大唐军队在此的兵力、战力、部署、粮秣、装备等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此谓知己。
另遣百骑中人,在当地斥候人马的协同下,调查现由吐蕃控制区域的兵力、配备、道路、堡垒、部落以及各个部落的冲突矛盾,以便见机行事,离间分化,此所谓知彼。
武力是必须要用的,但是全凭武力是不可能击败在陇右地区武力比大唐更具优势的突厥和吐蕃的,不管是前朝的杨坚还是本朝的李世民,能在西域取得辉煌战绩,都是巧妙利用了异族内部的矛盾,最后再辅之以武力而取得大捷。
所谓上兵伐谋,即是如此。
而武则天几次发兵征讨吐蕃,全是以武力硬碰硬的对撼,结果我方劳师远征,对方以逸待劳,战力丝毫不逊于我,兵力尚且占据优势,又出了个论钦陵这样的绝世名将,大唐哪里还有取胜的机会。
这一次武则天是痛定思痛,决定效仿杨坚和李世民所用过的办法了。
在出兵这一点上,丘神绩是与武则天有志一同的,因为他想趁机掼取陇右兵权。同时,他担心过去一连串的败绩,再加上狄仁杰等朝中重臣的反对,武则天会迫于内部压力和担心再次遭受失败而使出兵计划天折,所以他打算在陇右制造已场冲突。
他要给吐蕃人或者突厥人一个机会,让他们继续向东迫近,占领一座唐军要镇,制造一场大血案,激起朝野愤慨,从而保证出兵西域成为必然。到那时,委师德作为镇守西域的一方主帅,必然要承担失守的责任,被处死或流放,这兵权自然就交出来了。
而在此之前,他还需要利用娄师德,取得娄师德的信任,直到这只替罪羊完成他的使命为止,毕竟这黑锅还是要妾师德来背的,在此之前倒是不宜与他交恶。
想到这里,丘神绩忙又换了一副语气,打个哈哈道:“王将军何出此言,丘某只是与娄公开个玩笑罢了。娄公用兵如神,丘某也是十分佩服的。”
丘神绩说着,殷勤地扶住委师德的另一边,满面春风地道:“娄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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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边亭材,丝竹悦耳。
两位艳光四照的波斯胡姬在堂前翩翩起舞,充满异域风情的舞蹈引人入胜,那袅娜诱人的身体不断幻化出水一般柔婉曼妙的曲线,不止男人们看得目不转睛,就连朵朵和七七都叹为观止。
小杂趴在朵朵怀里,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似乎也看呆了。
两个舞姬是波斯胡,棕眼高鼻,冰肌雪肤,五官眉眼嫣然妩媚,煞是动人。
沈沐看得频频点头,颜真浩抚须笑道:“这两个胡姬,是早两个月的时候,从一位大食商人那儿买下的。
姿色殊丽,肢体妖娆,尤其擅长歌舞,颇为识情知趣。公子远来,旅途寂寞,我把她们送与公子吧,服侍枕席、研墨唱曲儿,解个烦闷。”
“哈哈……,老颜啊,你实在太客气了,那我可就不客气喽。”
沈沐哈哈一笑,网刚笑纳下来,忽然察觉两道箭一般的目光倏然向自己射来,沈沐心中一惊,这才想起还带了个醋坛子来,赶紧把话风一转,很自然地改了口:“不过,沈沐年纪也不小啦,哪还有这等少年轻狂的兴致啊。这两位舞姬,我打算转赠于二郎,颜兄你可不要见怪啊。”
颜真浩笑道:“既然人已经送给了公子,自然由得公子安排。”
杨帆大窘,这两位明艳妖娆的波斯胡姬确实异常美丽,作为男人,看她们舞蹈,杨帆也是目不转睛,但是对于这般把女人当成货物一般送来送去的举动,他可一点也不适应。再说,他此来西域是负有公事的,领两个胡姬回去算是什么事儿。
杨帆连连摆手道:“不可不可,沈兄还是留着自己享用吧。”
沈沐被七七姑娘一双可以杀人的大眼睛膛着,哪敢收下这两个祸水,虽然有些肉疼,还是哈哈笑道:“你既称为我兄,兄长所赐,你就不要推辞了。”
杨帆道:“不可不可……,”
他一转眼看到了张义,马上说道:“我与张兄一见如故,初次相见,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礼物奉赠,既然如此,我就借花献佛,把这两位舞姬转赠于张兄吧。”
张义万万没有想到这等艳福竟落到自己头上,闻言精神大振,哈哈笑道:“如此,那我就愧受了!哈哈哈,张某与二郎虽是初次相见,确实情同意合,今后,你我就是一家兄弟!一家兄弟,哈哈!”
筵后,撤了酒席,又摆上各式饮料、干果、蜜残,大家或坐或走,各自聊天。沈沐向颜真浩递了个眼色,两个人肩并肩地沿着那池水缓步走去…”
颜真浩与沈沐沿着池水慢慢地散着步。
池水上,几对鸳鸯悠闲地游动着。颜真浩对沈沐细细地说着,当他们绕着湖慢慢地走了三圈,再度回到厅株旁时,颜真浩已经说到了尾声:“公子放心吧,第一批粮食已经安全送过去了。”
沈沐点点头,道:“粮食、武器、甲胄,这些东西都要及时提供过去,要牵制突厥和吐蕃,仅靠朝廷的兵马是不够的,朝廷付出巨大的伤亡和无数的钱粮,也未必就能压制住他们的发展。
而且,陇右是狭长的一条,吐蕃在南,突厥在北,一南一北挟制着我们,边线绵长,随处可以出击,使得我陇右顾此失彼,腹背受敌,这也是他们能屡屡得手,甚嚣尘上的一个原因。
如果我们能让其中一方势力内部出些乱子,集中精力对付另一个,打垮一个再收拾这一个,那就容易一些。把东突厥扶持起来就是一个好办法,它的根也在突厥,扶持它,让它去跟西突厥抢地盘、抢部落,彼此征杀,朝廷中不乏睿智之士,他们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就可以腾出手来,专心致志地对付另一条猛虎!”
颜真浩频频点头,道:“公子虑及长远,所谋甚大,颜某明白。我这里,你不用担心,一应供给,绝不会有所差迟的。”
沈沐点头道:“如此,我就放心了,我此来陇右,还有些事情要办,这些事却与你无关了。你是个商人,只要把这些事办好,让我没有后顾之忧,就是最大的帮忙。”
颜真浩打个哈哈道:“公子放心!”
正题说完,两个人的神态都轻松下来,颜真浩打趣道:“我记得去年在长安的时候,公子还是风流倜傥的欢场常客,倚红偎翠,好不逍遥。这两个胡姬,是我花大价钱买下来的,我可不曾碰过,原就想着今年公子过寿的时候作为贺礼的一部分送过去,公子怎么转了性儿了?”
沈沐埋怨道:“你还说!送就送,偏要这样大张旗鼓地送,你让我当着七……”唉!我怎么收啊!”
颜真浩恍然道:“那两位女子之中,莫非有一位是公子你也不愿意得罪的?让我猜猜,嗯……应该是那位气质高贵、举止优雅,身穿淡蓝裳子的姑娘吧?”
沈沐不语,只作痛心疾首状。
颜真浩笑道:“公子当真是红鸾星照,艳遇连连啊,那位姑娘当真不错。呵呵,这事是我考虑不周,原以为她只是你身边一个寻常女子,不想她竟大有来历,这样吧,等我回头再物色两个绝佳的胡姬,专程给公子送去。”
“不用啦!”
沈沐笑道:“幸好杨二也不肯收,转赠络了张义,我跟杨二只是客气客气,他小子倒是老大的不客气,嘿嘿!等离开这里以后,我再跟他把人要过来就是。”
沈沐刚说到这儿,就见张义歪着眉、剂着眼,一脸心满意足地从一条林间岔道里走出来,后面跟着那两个胡姬,钗横鬓乱,衣衫不整,颊上两抹春色未褪。
一眼看丹沈沐,张义立即笑着打起了招呼:“哈!公子,这两个娘们儿还真是够味儿,那屁股又圆又大,迷死个人儿……”
沈沐看看张义,又看看后面那两个胡姬,瞪着眼睛道:“你……,你在哪儿办事的?”
张义把大拇哥儿往后一翘,得意洋注地道:“林子里头啊!我都俩月没沾女人身子了,今儿真是舒坦。
沈沐仰天长叹道:“我怎忘了,你‘小飞将,之称,又岂止是指你的箭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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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沐等人离开颜家的时候,颜真浩大开中门,隆重相送。
为了防止有心人注意,杨帆并没有要回他那辆大车,而是把车交由沈沐一起带走,正好把转赠与张义的一名胡姬换了与朵朵一样的打扮,怀中抱了一个婴儿状的包袱,先行上车,故意卷起窗帘,叫人若隐若现的能够看到。
沈沐则步行出府,在府门前与颜真浩寒喧半晌,这才登车,大摇大摆地赶赴惶水驿馆,本地馆舍之中,那里是最上档次的地方。
杨帆和朵朵则抱了孩子,趁他们在大门前装模作样的寒喧的时候,由龚夫人亲自送到后院角门,匆匆离开了。
行前,颜府管事已经提点了他们几句,使他们知道了这惶水城中的格局,知道哪一带地区有民舍租卖,所以离开颜府之后,他们直接奔了南城。
这座城市由于有大量来往客商,所以店铺、客栈、酒肆、青楼等众多。如此以来,整座城池就划分成了比较明显的区域,东城是文武官署和豪商巨贾的府邸集中地,西城是各种店铺买卖的集中地,北城则以各种娱乐场所为主,南城是当地住民比较集中的地区。
所以想租买长期住所,到南城最容易找到。朵朵抱着孩子,跟在杨帆身后,亦步亦趋的仿佛一个小媳妇儿从东城直接拐向南城,一路打听着当地人租卖房屋的消息进入了十字大街隔分开来的南城第一条巷弄。
巷弄内,一处前后两进院落的宅子里,一个只着一条犊鼻裤,赤着一身黑黝黝十分结实的腱子肉的青年正在树下劈着木柴。墙边有深深的柴垛的痕迹但是除了最底下一层的劈柴是陈旧的,上面高高码起的柴禾都是刚网劈好的。
柴垛前有一块扁平的青石,那青年一手持斧,竖起一块木桩,便刷地一斧下去,把那木桩干净俐落地劈成两半,看起来墙边那么多的劈柴都是他今天的劳动成果,木柴上都带着新鲜的劈碴呢可他劈起柴来依旧又准又稳又快又有力,这两膀倒真有几分臂力。
树荫下放着一条胡凳,一个四旬上下的妇人穿一条半新不旧的米色及胸长裙,扳着一条腿坐在凳子上面数落着他:“你说你呀老大不小的人了,怎么就连相亲都不会呢,嗯?你去当细作的时候就那么能耐,装龙像龙,装虎像虎,可一见了人家姑娘家的父母就笨口拙舌的,三棍子都打不出个屁来!”
那青年不言不语,只是闷头劈柴,妇人恼了,怒道:“你听见老娘说话没有?就知道劈柴!每次出门回来,就给老娘劈一墙头的柴,劈再多的柴,还不是老娘一个人在家里过日子?没个儿媳妇,更别提大孙子了,一瞧见别人家的孩子,把我希罕得呀。我说舍鸡呀,虽然咱高家没落了,可你毕竟是高句丽王族后裔呀,你要是连个媳妇儿都说不上,咱们高家不是要绝后了么!”
“啪!”
又是两截木头劈落在地,那青年无奈地回头道:“阿娘!看你说的,我才二十多岁,咋就担心起绝后的事来了。”
妇人怒道:“你这榆木脑袋!小时候跟你一块玩泥巴的乌鸦才十五岁就当爹了,现在他家四丫头都会喊爹了,你都二十多岁了还觉得不晚吗?你连相个亲都不会,劈柴劈柴,就会劈柴,你媳妇和娃娃还能自己找上门来不成?”
妇人刚说到这里,门环“当当”地叩了几下,门外传来清脆的姑娘声音,扬声问道:“请问,家里头有人吗?”
妇人瞪了儿子一眼,起身走去拉开院门,就见一位俊眉大眼的俏丽女子,怀里抱着一个孩子,站在门媚下向她问道:“大娘,请问你家是有房舍租卖么?”
那妇人上下打量着她,迟疑地问道:“是有空房子,祖也成,卖也成,姑娘你……”
朵朵听了她的话欣然回头,向远处招呼道:“二哥,不要找啦,这户人家就有房屋租卖!”
闻听招唤,正在另一家门口询问的杨帆马上跑了过来。
妇人瞧着他们的模样,问道:“你们……,是一对夫妻?”
陇西地区也有一些成了亲的女子,对自家郎君是以哥相称的,因此这妇人就有些拿不准他们的关系。
杨帆笑道:“大娘误会了,这位姑娘是庐的义妹,我是陪她来寻买住处的。”
妇人“哦”了一声,让开院门道:“你们进来说吧。”
杨帆和朵朵进了院子,就看见一个黑壮的辫发汉子,**着精壮的上身,手提一柄锋利的斧头,站在那儿冷冷地打量着他们。
那青年沉默寡言,这妇人倒是佐谈,拉着二人到院里坐下,便与他们唠了起来。
原来这妇人是朴氏,那青年是她的独子,叫高舍鸡。母子两人,家里有两后两进房舍,房子不是什么精美的大宅,就是当地最常见的黄泥坯的土宅,房顶是黄泥掺草,又覆一层bó瓦的普通民宅。
因为家里戈两口人,儿子又不常在家,所以想把后面一进宅子租出去或者卖出去,免得在那空置着。后一进宅子若是卖出去了,买主只消在两家中间再砌一道墙,把原来的后墙上开一个门,就可以由另一条巷弄出入,不需要大动工程。
这原本只是朴氏打算出售房屋时想的办法,结果她一听这位俏丽姑娘的身分,便改变了主意。
原来,杨帆在来时路上,同朵朵也商量了一下,认为她不宜以已婚妇人的身份在这里生活,毕竟她还要嫁人的,再者说她实际上未婚未育,时间久了,街坊邻居难免会看出来,不免会生起疑心。
发生在洛阳的事,不会传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再说武攸宜甚至不知道他要找的人已经生了孩子,莫不如就以未嫁女子的身份择地居住,便于她开始自己的生活。至于孩子,就说成是她长兄的儿子,兄嫂遇到马匪被害,她和孩子则被路见不平的杨帆救下。
朵朵想想也是道理,就同意了他的安排,正苦于儿子寻不到媳妇的朴氏听说了朵朵姑娘的身世,为之一掬同情之泪的同时,忽然就想到了自己那找不着媳妇的儿子,再瞧这朵朵姑娘,就有一种老婆婆看儿媳的感觉,越看越觉得喜欢。
朴氏马上热情地道:“这样啊!真是个可怜的姑娘,那你就在我这儿住下吧,就是一幢破房子,随便给个三钱俩子儿的就行。你一个姑娘家,又带着个孩子,依我看,这中间就别砌墙了,也不用另开门儿,咱们前后院儿住着,彼此也有个照应。”
杨帆有些担心地看了看那个沉默寡言的青年一眼,问道:“大娘家里就只娘儿俩么,令郎还不曾娶亲?”
朴氏一拍巴掌,笑道:“嗨!这个啊,你可不用担心,咱们是本份人家,我儿子尤其老实,还有啊,他是当兵的人,就在娄大使手底下当差,不会做那些为非作歹之事的。”
“哦?”
杨帆似信非信,朴氏急了,奔进里屋取了儿子的军服和腰牌来,摆到杨帆面前叫他瞧个清楚,说道:“你看看,没错吧!要不是我儿子当兵在外,时常不着家,老身还不会变卖后面那进房子呢。
这位壮士,你就放心吧,我们在这儿住了几十年的人家了,服着王法管呢,哪敢做不合规矩的事儿,老身跟这闺女投缘的很,就让她在这儿住下好了,老身平时一人在家,正嫌闷得慌,彼此也有个伴儿。”
朴氏说着,似乎也怕儿子那副凶样儿吓跑了人家姑娘,瞪他一眼道:“老娘在这跟人说话,你闷闷儿地听个什么劲儿,滚去劈柴火去!”
高舍鸡刀削斧凿般一张轮廊分明的脸上没有半点表情,被他老娘训斥了一句,也不吭声,只是默默地拎着斧头,转身去劈柴火了,朴氏嘿嘿地笑了两声,对朵朵殷勤地道:“姑娘,你看怎么样?”
杨帆也向朵朵投去探询的一眼,朵朵姑娘看看慈眉善目的朴氏,又扭头看看在院子里头闷头劈柴的高舍鸡,倒不觉得这个沉默寡言、貌似凶悍的青年有什么危险,反而觉得他踏实可靠,便向杨帆点了点头。
杨帆微笑道:“好!既如此,朵朵,你跟朴大娘,从此以后就是邻居了!”
杨帆离开高家的时候,朵朵抱着孩子,在朴氏的陪同下一直把他送到巷口,当杨帆再一次要她回去的时候,朵朵忽然把孩子交到朴氏手里,跪下来,向杨帆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泪流满面。
漫步在长街上,想起这一幕,杨帆也不禁为之唏嘘,同时又有一些轻松的感觉。无论如何,这一切暂且过去了,他不会忘记被孤独地埋葬在洛阳仓城七号粮窖下面的那位伟大的母亲”春妮儿,若她在天有灵,终于看到自己的儿子平安地回到故乡,她也应该含笑九泉了吧。
陇右之行,这桩心事已经了了,接下来,他该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重任在肩
这是一条脏臭混乱的巷弄,杨帆走到离巷子还远的地方,就已嗅到了一股难闻的气味。
这种气味是种种臭气掺杂在一起混合而成的一股味道,你无法准确地描述它,但你能够感觉,当这股气味冲到你鼻子里的时候,会马上让你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然而,就是这样一条臭气熏天的街巷,居然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这是西城商铺区的一条巷弄,巷口是一户人家半塌的院墙,墙根下半躺坐卧的有几个乞丐,炎炎夏日,他们身上却裹着一件毛发已经掉光,磨得油亮的皮袍子。人们在他们身边走来走去,看都不看一眼,他们面前的破陶盆里只有零星的一点钱币,或者啃了一半的馍。
走进巷子更显拥挤,路边有一条排水沟,雨水、生活用水在这排泄不畅的水渠里郁积下来,上边已经长了一层绿毛,隐隐可见看见有人和牛马的粪便被冲积下来,在那绿毛水面上轻轻浮沉。
这条巷子里是各种皮毛、兽骨等草原产品批发零售的地方。在这儿出售的皮毛和兽骨都是还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货物,那皮毛没有经过清洗、硝制,整张的牛皮、羊皮地一大张,全都压平了堆在一起,散发出难闻的气闻。
然而这些东西经过加工之后,再贩卖到中原去,就能变成几十倍、几百倍的利润,所以一些缠绫挂缎的富商,也丝毫不嫌弃这里熏天的臭气,而是亲自赶来,看货、谈价,最后把他满意的商品装上车去。兴冲冲地离开。
杨帆一路走下去。为了不引人注意,他还买了一张狼皮褥子,当然。以他此刻的扮相,不会买太昂贵的秋冬季猎取的狼皮,而且这张狼皮无论是成色还是作工都不好。狼皮依旧的,还有几个破损的地方。
杨帆把狼皮卷成一团挟在肋下,继续东张西望地往前走,又行了一阵,他看到了一块牌子,牌子上面画着一头黑牦牛,牛不大,牛角却画得极大,两只半月型的牛角上边。写着一个李字。
杨帆知道,他的目的地到了,这家店铺门脸不大。门前堆着一些成色极差的牦牛皮。另一边还有一只只完整的牛头骨,顶着两只锋利而巨大的牛角。杨帆在门口稍稍一停。看看没人注意,立即快步走了进去。
店里只有掌柜的和一个小伙计,店面不大,三四个人进去,就连转身都困难了,这店里卖的东西就那么几样,一些摆在外面,大量的货物则在后院,直正宽广的是后院空间,这里的店铺都是这样。
杨帆见店里没有客人,就用出京时许良交待的暗语和那店主接头,那店主五十出头了,身子枯瘦,瘦瘦的脸颊全是皱纹,颌下稀疏的一缕胡须,像极了一只大老鼠,对完了接头暗语,这店主瞪大一双绿豆眼,惊讶地道:“你这冇一队就你一个活着过来?你居然毫发无伤?”
杨帆怔了怔,道:“什么意思?其他各队人马,都出什么事了?”
那店主奇道:“难道你这一队不曾遇到马匪或者吐蕃斥候?”
杨帆这才恍然,道:“我是单独一个人过来的,跟了一支大马队同行,所以不曾遇到意外,可已有人到了?路上遇到了什么麻烦?”
那店主一拉杨帆道:“你跟我来!”
店主拉着杨帆就往后走,一边走一边对他简略地说了说情况,原来从洛阳出发的百骑侍卫们,尽管分别扮成了不同的身冇份,或行商、或客旅,但是他们一路西来,都遭到了不同人群、不同程度的袭击。
结果一路下来,能够完好无损地赶到湟水的队伍连一支都没有,其中有些人甚至全军覆没,这位店主到现在为止,一共才接到三拨人,加在一起幸存者不过七人,而且人人身上带伤,算上杨帆这才八人。
也就是说,如果此后再没人赶来,那么从百骑派出的五十名精锐,如今就只剩下这八个人而已。那些遇袭的侍卫还以为陇右地区的盗贼多如牛毛,也是这两天才从本地军中负责联络的人那里了解到,他们遇到的人或许会有剪径的马贼,但是其中大部分很可能都是通峡斥候。
也只有精于伏击、悍不畏死的通峡斥候,在以有备算无备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对这些骁勇善战的百骑侍卫造成这么大的损伤。
杨帆听那店主解说着,匆匆绕过堆积如山、臭味刺鼻的毛皮货物,转到后院一排简陋的民房前面。
张溪桐拄着拐杖正在一幢民房前缓慢地活动着,忽然看见店主引着杨帆走来,登时站住身子,仔细再看几眼,手一松,拐杖“咣当”一声掉在地上,张溪桐一副见鬼的表情道:“你……你是杨帆?”
杨帆见他金鸡独立,站立不稳,连忙抢前一步拾起拐杖替他架到肋下,说道:“当然是我,你怎么……成了这般模样?”
张溪桐惊讶地道:“你单枪匹马一个人,怎么竟连一点伤都没有?这一路上,你连一个吐蕃斥候都没遇到吗?”
杨帆把他对那店主说的话又对张溪桐说了一遍,张溪桐欲哭无泪地道:“想不到,你独自西行,反倒逃过了一劫。唉,别提了,我张溪桐也是上过战场的,手刃于我刀下的番人,总也有数十人了,还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窝囊仗,莫名其妙的就被偷袭啊!”
张溪桐愤愤地道:“实在不是我们不小心,可有时候……,牵着骆驼、领着女人和孩子和我们同路而行的旅人,你怎么也不会对他们有所防备吧?嘿!都跟你一块儿同行三天了,前一刻还一起围着篝火,捧着烈酒给你唱歌,热情地劝你唱酒,下一刻刀子就捅过来了,根本防不胜防啊!”
杨帆拍拍他的肩道:“大致情形我已经听店主说过了。咱们还有哪些人到了?”
张溪桐指指身后的排房道:“都在里面。算上我就剩七个活的了,大多带伤,还不知要多久才养好。”
杨帆道:“我先去看看!”
杨帆举步进了房间。张溪桐拄着拐,跟那店主随在后面。
已经赶到的人是黄旭昶、张溪桐、张奇、田彦、魏同川等几人,大多身上有伤。其中田彦伤势最重,肋下中了一刀,因为天气炎热,路上救治又不及时,所以拖到湟水之后便人事不省了,这几天稍稍好了些,不过还是以昏睡的时候居多。
黄旭昶伤的也不轻,他是两次受伤,第一次遇袭逃脱后。仅仅隔了三天,便遭遇了第二次袭击,一路杀到湟水城的。他们受命保护的工部绘图师也在逃亡途中被冇干掉了。黄旭昶是队正。是这次任务的负责人,责任重大。这几天连气带上火,嘴上起了一溜火泡。
杨帆安慰道:“黄队正,不要过于自责了。你是冲锋陷阵、征战沙场的勇士,本不善于行间斥候之事。”
黄旭昶垂头丧气地道:“你别安慰我啦!这根本不是理由!就连那些粗鲁野蛮的吐蕃人都可以狡诈如狐,我们怎么就做不好斥候?是我大意了!”
杨帆问道:“可曾通知河源军,让他们抓捕那些通峡斥候?”
店掌柜的一旁接口道:“这太难了!他们平时就混迹在各行各业当冇中,一如良民百姓,如何区分他们之中谁才是斥候呢?本地的蕃人本来就多,其中不乏良民,不能全抓起来吧?况且,通峡斥候未必全是吐蕃人。”
杨帆道:“把斥候全找出来固然不能,却也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方才黄队正已经说了,他们这一路冲过来,也杀了许多袭击他们的人,包括那些全军覆没的兄弟,我就不信对方没有损伤!那些吐蕃斥候既然有正当身冇份,突然死了,总要有个说法吧?”
店掌柜的目光一亮,道:“你是说?”
杨帆道:“他们想在这里长期潜伏下去,死掉的人胡乱用个外出的理由就不大可能,暴病而亡的理由也不大容易瞒过左邻右舍,最好的借口就是说放牧或出行的时候遇到了马贼,而且不用人问,他们自己就会对这个理由大肆宣扬,所以……”
店掌柜的接口道:“所以,只要查一查陇右各州府县和各部落中最近因遇贼而死的人,就能顺藤摸瓜,揪出探子。”
杨帆道:“不错!”
张溪桐拄着拐道:“可是这其中未必就没有真的遇贼而死的人。”
杨帆道:“我知道,所以……还要查!总能查出一些的,这些奸细,揪出一个是一个,总不能放任他们在陇右如此肆无忌惮。我想,他们每次都努力把尸体抢回去,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不想因为一具死尸留在当场,从而暴露一群人。可是他们只要动手,就难免会有伤亡,这个法子地方官府可以时常用用,以后吐蕃斥候袭击我军民的事就会大为收敛。”
黄旭昶一拍脑门道:“不错!我怎么就想不到!”
黄旭昶向杨帆翘了翘大指,心悦诚服地道:“当真是个好主意!黄某一向小看了你,经过这番被人坑害,再经过今日之事,黄某算是服了!有一副好脑子,当真比有一身好功夫还管用!”
杨帆笑道:“队正客气了,我也是偶然想到这个办法。”
黄旭昶道:“只是,抓捕吐蕃斥候与我们的差使终究无所助益,如今咱们损兵折将,就剩下这么几个人,还个个身上有伤,圣上对咱们寄予了hòu望,如果这趟西域之行咱们劳而无功,还闹得损失折将,圣上会怎么看?”
杨帆想了想道:“队正伤势很重,等你和各位兄弟养好伤,能够行动自如,恐怕最快也得一个多月。如果再拖久些,到了秋冬时节,就更不易打探消息了。如果队正信得过,就把这件差使交给我吧!”
黄旭昶惊疑地看着杨帆,道:“你?就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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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简单任务
杨帆道:“当然不止,还有河源军的斥候帮我嘛。我想过了,我们之所以一出洛阳,就落得这般结果,原因就是我们对陇右不熟悉,哪怕是我们换上了陇右人惯常的装束,也无法迅速融入其中,当地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差异,所以你们才会被伏击。而我只是一个人,混进真正惯走陇右的马帮里面,反而不易被人看出破绽。再者说,你们现在的情形也实在不宜行动,所以,莫不如由我一人,再加上河源军提供的斥候,说不定反奏奇效。”
“这个……”
黄旭昶有些犹豫。
杨帆微微一笑,看了看房中形容凄惨的百骑众卫士,又道:“大家一同西来,一些兄弟从此长眠于陇右了,在场的各位兄弟也并非不想执行任务,只是有心杀贼,无力行动,咱们的时间又比较紧迫。杨帆若能不负大家所托,成功完成使命,这份功劳自然也是大家的,杨帆断不会一人贪功!”
黄旭昶听了,黑脸蛋子一红,怒道:“胡扯什么,老子会跟你争功?我只是担心我们这么多人都遭了人家毒手,你独自一人……”
杨帆道:“这有什么好担心的,这件事总要有人去做,既然当了兵,还能怕死不成!咱们这么多弟兄,死的死、伤的伤,杨某现在是唯一一个手脚健全、活蹦乱跳的人,我不去谁去,还能做个缩头乌龟不成?”
黄旭昶定定地看了他良久,艰难地坐了起来,握住杨帆的手,感慨地道:“杨二,打你进了百骑,我老黄就横挑鼻子竖挑眼,怎么看你都不顺眼,老黄看走了眼呐。这件事,关乎咱百骑的荣誉,如今,就拜托你了!”
杨帆看着这个视荣誉重过性命的军人,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便扭头对那店主道:“配合我们的本地斥候可曾来过?”
店主道:“还没有,只有一位负责此事的营官来过,送了些必需的药物,请了位军里的郎中来给大家诊治。因为你们此来属于绝对机密,眼下诸位的伤势一时又不能行动,所以暂未调来配合你们行动的斥候。”
杨帆想了想道:“这样吧,你通知他们,明天下午派人过来,我们先见见面,商量一下准备的行动。我们的人大部分都受了伤,所以不必要他们按照原来配给的斥候人数派人来,但是人员要精,我要你们这里最出色的斥候!”
店主点了点头,道:“好!我马上通知过去。”
杨帆又道:“黄队正、各位弟兄,你们在这儿好好养伤,我明天再来看你们。”
黄旭昶道:“你不住在这里么?”
杨帆道:“我一个人好办,走到哪儿都不太引人注意。咱们之所以刚到陇右,就被人认出身份,不像一个本地人,是很大的原因,我到处走走,多了解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黄旭昶颔首道:“好!那你多加小心。”
杨帆离开皮货店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这时已经过了最酷热的时期,到了接近黄昏的时候,太阳已经失去威力,迎面吹来的风都带上了丝丝凉意,被正午的酷热晒得昏昏欲睡的人迎着这风便是精神一振。
杨帆并没有在坊间胡乱走动,为了寻找仇人在洛阳潜伏一年多的经验告诉他,在一个风俗民情迥异的地方根本不可能有什么速成的方法,让你迅速融入到当地人之中,与其在这上面浪费功夫,不如去求助于沈沐。
沈沐虽然常驻长安,可他在陇右分明拥有极庞大的潜势力,既然彼此已经合作,哪能放着这么一个有力的人物不予利用。
杨帆挟着狼皮褥子,一路打听着找到了湟水驿馆。
准确一点的说法,这里应该是湟水驿。驿是朝廷设置的接待往来官员、驿使等公务人员的所在。比它低一级的才叫馆,是地方官府设立的接待有关系的往来官员、公务人员的所在。其次才是民办的栈。
而湟水驿实际上是集驿、馆、栈为一体的,所以占地极广。杨帆直接赶到了湟水驿的西北角,这里是客栈的所在地。湟水驿的客栈档次比起这里的馆所丝毫不差,这本就是这座城里最高档的客栈。
杨帆从西城一路转悠过来,确认无人跟踪,这才夹着一捆破狼皮钻进了客栈,客栈里的店小二见他这副打扮,差点没把他轰出去,听到杨帆是来找人的,那小二半信半疑地让他候在门下,自己进去通禀了一声。
不一会儿,张义就咧着大嘴跑出来,颊上还有几个红唇印儿。看来这位几个月不知肉味儿的‘小飞将’真是馋得狠了,在颜家花园里迫不及待地来了个一炮双响,入住客栈之后又享起了齐人之福。
这‘小飞将’虽然做马贼狡诈如狐、凶狠如狼,但是待人接物的心性却十分简单: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拿我当兄弟,我为你拼命都没关系。杨帆一转手就把两个妖娆动人的波斯美人赠给了他,‘小飞将’是真把杨帆当兄弟了。
“哈哈!二郎,你怎么来了,我正想着转天找你去吃酒,你来的正好,今晚上就不要走了,咱们喝个痛快!”
张义上前抱了抱杨帆,拉着他便往里走,那小二一看这行藏普通的人真是这位豪客的朋友,不由暗自庆幸。
……
“呵呵,是这样么?”
沈沐听明杨帆的来意,不禁笑起来:“我原本就没指望从洛阳派来的军士能打听到什么特别的消息,本来就想在这方面帮帮你的,这样也好,丢开那些人,只有你一个,咱们行动起来也更方便。”
杨帆喜道:“如此,真要多谢沈兄了。”
沈沐摆手道:“不必客气,说起来,陇右报上的各种情报并无什么虚假,女皇只是被左右那些各怀机心的大臣们搞得疑神疑鬼,这才谁也信不过了。我弄到的情报,或许会比军中斥候弄到的更详细一些,但也仅止于此,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沈沐又道:“你今晚住在哪里?如果能脱得开身,不妨留在这儿,打探情报只是小事一件,我的人一直在打探陇右各方的情报,顺便就办了。这件事你不用太放在心上,倒是我说的那件事,咱们还需要好好计议一下。”
杨帆笑道:“我今天来,本就打算做个恶客的,你不留我,我也不会走的。”
※※※※※※※※※※※※※※※※※※※※※※※※※晚上,沈沐的房间。
三人对坐,只有张义一人在豪饮。
酒是好酒,菜是好菜,但沈沐和杨帆的心思并不在这儿。
沈沐道:“吐蕃军队的建制就是这样了,全国分四个如,每如分上下两分如,每分如有四个东岱,每个如还另设一个直属的东岱,此外还有四个禁军东岱分镇四如。每个分如有元帅一人,副将一人,判官一人,合计兵马四十余万。他们的兵甲器仗铸造技艺非常高明,可以铸造出非常精良的武器,他们的战斗力咱们已经说过了,下面要说的就是他们的缺陷,而且是不可回避的缺陷。”
杨帆精神一振,微微前倾了身子。
沈沐道:“吐蕃人善战、敢战,悍不畏死,这一点并不假,但是他们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我朝兵将,俱属国家,兵将并非一体,比如说,现如今陇右大将是娄师德,如果明天把娄师德调到辽东,任命丘神绩为陇右主将,他一样可以指挥陇右十数万大军。而娄师德呢,他单枪匹马,揣印上任,到了辽东,又能指挥辽东十数万大军,而这种情形,在吐蕃人那里是绝不可能的!”
沈沐呷了一口酒,道:“吐蕃军有一个最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即便是在吐蕃本部的精锐部队中也存在,那就是将权并非来自于上,而是来自于下。”
杨帆问道:“此言何解?”
一旁张义咕咚咚喝完一大碗酒,直着眼睛看看他们,抓起酒坛子又斟满了。
沈沐道:“吐蕃军民一体,战时为军,平时为民,他们的将领就是平时的领主、部族的首领,因为他手中有人有地盘,战时应征出战,所以才为将领,如果他的人马都打光了,他这个领主自然完蛋大吉。
就算赞普想用他,也无法把他派到任何一个其他领主的部落去统帅别人的部众,这种情况下,就意味着只要他的人打光了,他就一文不名,根本不可能易地为帅,继续过他人上人的生活,所以,他们要保留本钱,一旦这仗打得太辛苦,就算士兵再敢战,他们的首领也不敢再打下去,他们会千方百计地保留自己的实力。”
杨帆恍然,轻轻点了点头,沈沐又道:“再说附庸于吐蕃的那些部族,比如羊同、苏毗、吐谷浑,他们都被吐蕃贵族视为异族,饱受岐视,出征在外时,吐蕃本部的将士肥牛肥羊,酒足饭饱,他们却常常饥饱不定。
这且不算,作为附庸,他们还必须定期向吐蕃本部纳贡献赋、无偿出兵,战利品的分配又先尽着吐蕃本部,他们岂能不心怀怨恨,只是迫于形势,不得不从,所以阳奉阴违者有之,暗拖后腿者有之,叛逃我朝者有之,这些就是我们可资利用的地方。
隋文帝杨坚和我朝太宗皇帝,能打得他们落花流水,莫不是巧妙利用了他们的这种内部矛盾,否则,以这两位君主之英明和手下如许之多的精兵良将,对上这样一支骁勇善战的军队,也未必就能轻易取胜!”
杨帆叹道:“不错,再勇敢、再善战的军队,若是存在这一弊病,只要被人加以利用,就没有不败的道理。幸好他们不曾学习我中原兵制,否则这吐蕃就更叫人头疼了。”
沈沐大笑道:“不可能的,我之所以说这是他们不可回避的缺陷,原因就在这里,我们的兵制,他们学不来的。”
张义见沈沐大笑,也跟着傻笑起来,笑完了端起酒碗,大着舌头对二人道:“干!干!”说完不待二人回答,便一仰脖子又灌了下去。
杨帆盯着沈沐道:“学不来还是不想学?”
沈沐道:“是学不来!我中原兵制,源于我中原农耕之制。草原兵制,源于他们的游牧之制。除非他们也改作农耕,否则是学不来的。他们现在的兵制虽有重大缺陷,但是依旧能让他们在这西陲成为一方强国。
如果他们强行学习我朝兵制,恐怕他们连现在的局面都无法维持了,很快就得变成一团糟。一种制度,如果落后于当下而还在实施,那就是一种灾难;但是一种制度,即便它再如何的出色,如果它超越于当下却实施于当下,它同样会成为一种灾难!”
杨帆仔细品咂着沈沐的这番话,良久良久,微微动容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后。沈兄这番见识,若是入朝为官,做一个宰相,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沈沐哈哈一笑,摆手道:“二郎夸奖了,为兄只能纸上谈兵,可做不得朝中相公!”
沈木敛了笑容,又对杨帆道:“东突厥那边也存在着与吐蕃同样的问题,不过,因为它的附庸不多,这个方面不及吐蕃严重,我打算扶持西突厥与之对抗,捆住东突厥的手脚。分化瓦解的重点放在吐蕃这边。”
“吐蕃虽没有两个可汗,却有一个权柄不逊于可汗的宰相。这位宰相就是连败我大唐数员名将的战神钦陵。钦陵是吐蕃前任宰相禄东赞的儿子,当今赞普年幼时,由禄东赞摄政。禄东赞去世后就由他的儿子钦陵做宰相继续把持大权。如今,这位赞普已经长大了……”
杨帆听到这里,终于明白了沈沐的全盘计划,不由暗暗心惊于他的谋划之周详和长远。在战场上打败敌人一次,给敌人造成的损失只是暂时的,除非是巨大的伤亡,否则很难伤及他们的元气。然而,一旦挑起敌方两大势力集团的冲突,这种伤害却注定是巨大的,它甚至可以绵延数十年之久,直到把对方的国力消耗殆尽。
杨帆兴奋地道:“那么,我可以做些什么呢?”
沈沐道:“当然是由你来‘发现’这个问题,由你来‘找到’敌方可资利用的人或事,并把它呈报给女皇,让她相信据此可以分化瓦解敌方势力。如果你肯分功于薛师或者某位有交情的大将,由他出面帮你分说,相信这把握就会更大!”
杨帆一怔,有些失望地道:“我做的事……就这么简单?”
沈沐笑道:“就这么简单!”
杨帆叹气道:“这倒真是个简单任务!”
第二百二十九章 苦行僧
昨夜一番长谈,从沈沐这里得了准信儿,杨帆心里就踏实了。当两人计议已定,敞开胸怀准备喝酒时,发现张义已经抱着一只酒坛子,憨态可掬地蜷成一团,呼呼大睡起来。
次日一早,杨帆从沈沐那儿出来,先去了一趟朵朵家里。
朵朵所住的第二进院落,平时有勤快的朴氏打扫,倒也非常干净,朵朵搬进去后,除了被褥、油米需要自己购买,其它的东西一应俱全,连锅灶都齐备的。
昨天住进来时已经来不及置办了,朴氏一心想把这个水灵灵的大闺女变成自己的儿媳妇,热情无比地把她拉到自己房里,请她一起用餐,朴氏怕儿子在屋里坐着人家大姑娘不自在,干脆把他轰到门外去了。
可怜的高舍鸡端着一碗上边只放了几根咸菜条的粥,蹲在门槛上吃了一顿饭,倒弄得朵朵很过意不去。
杨帆一早赶到的时候,高舍鸡已经不在家里了,朴氏正要陪着朵朵一块儿去买些生活必需之物。杨帆临走之前,给朵朵留了一笔钱,小柒还小,需要人照顾,朵朵虽然可以接些活计在家里做,终究有个孩子牵绊,所以杨帆给她留下的钱足够一年不务工也能保证温饱。
看到杨帆,朵朵非常开心,杨帆接过孩子抱在怀里,陪着朵朵一块儿去买东西,朴氏走在头里,帮朵朵张罗着,这朴氏挑东西侃价都十分厉害,拉住一个商贩就能滔滔不绝地侃上半天,直到把对方说得彻底崩溃,乖乖按照她出的价钱把东西卖给她们。
这一来,朴氏替朵朵省了不少钱,朵朵乐得省心,跟杨帆在后面悄悄地聊着天。
杨帆悄声问道:“怎么样?昨晚在这儿住得还成么?”
朵朵点点头,道:“嗯,这儿跟鄯州差不多,住着很习惯。只是头一回住在别人家里,我也有点害怕,晚上顶了门,还拿了根擀面杖在枕边。”
朵朵说到这儿抿嘴一笑,道:“倒是我多心了,这户人家真是老实本份的,他们家的茅厕是搭在院后的,就因为我住在后屋,那个高舍鸡怕我害怕,晚上想起夜都不敢到后院来,生生憋了一宿,早上起来,我看他像救火似的往后跑……”
杨帆听了也忍不住笑了,朵朵能跟这样厚道本份的一家人作邻居,杨帆便放下了心,这一路下来,都是朴氏帮着张罗。朵朵能想到的生活必需品本来就只那么几样,经朴氏一提醒,才想到许多疏漏了的东西。
回去的时候,大包小裹的,杨帆是个大男人,自然充当一劳力,陪着她们回到高家,又是朴氏帮着朵朵安置,看看家里一切妥当,一时没有什么旁的事情,杨帆便要起身告辞,朵朵哪肯让他走。
很快,高家后院的烟囱冒起了炊烟,虽然都是简单的饭菜,但是在朵朵和朴氏热情的款待下,杨帆吃的很饱。
饭后又坐一阵,逗了会儿小柒,等他午睡之后,杨帆便起身告辞了,他又来到西城那家李氏皮货铺子,见到了张溪桐、黄旭昶等人。
河源军派来的斥候已经到了,都穿着寻常的百姓衣裳,当他们被带到杨帆面前时,杨帆根本看不出他们有一点军人气质,完全就是普通的陇右百姓,其中一人蓝眼虬须,居然还是一个胡人。
杨帆不禁暗赞一声,这才是做探子的材料,如果只靠他们这些从洛阳赶来的人,就算一路上不出事,怕也完不成朝廷交待的任务。
他一一审视着四个斥候,当看到第三个人时,不由为之一怔,那个人也在看着他,同样的满面惊奇。
杨帆怔怔地看他半晌,试探地问道:“高舍鸡?”
那个肤色黎黑,颊上两抹暗红的汉子有些惊讶地道:“正是在下,原来……原来朵朵姑娘的义兄就是足下。”
这还是杨帆第一回听他说话,他的声音有些粗哑,带着浓郁的陇西味儿。
杨帆笑了,扭头对店掌柜的道:“不需要这么多人,我只要两个!”
杨帆指了指高舍鸡,又指了指那个蓝眼虬须的胡人,道:“就要他们两个,足矣!”
※※※※※※※※※※※※※※※※※※※※※※高舍鸡是河源军的斥候,一直负责在敌占区从事情报搜集,是河源军最优秀的探子之一。那个蓝眼虬须的人是突厥人,世代居住在湟水地区,早就被汉化了,如今也是河源军里一个优秀的探子,名叫熊开山。
这一鸡一熊对杨帆的西行计划是很不以为然的,西域古道行旅虽多,但是少有三五人即长途远行的,道路的艰难、盗贼的出没,使得他们必须结帮拉伙,至少凑成几十人的驼队,才能应付变化无常的天气、水源匮乏的荒漠和神出鬼没的马贼,像杨帆这样三个人启程西行,简直跟送死没有什么两样。
所以二人对杨帆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诸如扩大斥候规模,组成一个庞大的马队,或者隐藏身份加入西行的商队等等,杨帆对二人的提议一概不置可否,直到三天后准备启程,杨帆把二人领到了湟水驿的客栈前。
骆驼、骏马、牛车,汇聚成了一条长长的队伍,骑士们个个身材魁梧、形容彪悍,从他们的神韵气质、衣着打扮来看,恐怕都是西域商道的常客,望着他们饱经风霜的粗糙面容,就仿佛有一股大漠瀚风扑面而来,夹着无尽的沙砾。
高舍鸡注意到他们握刀的手上满是老茧,尤其是虎口位置,有些人颊上还有蜈蚣状的丑陋刀疤,虽然他们除了佩刀,并未见什么其它武器,但是他们马背后面那沉甸甸的马包里,装的不可能是金银财物,恐怕真正的大家伙都藏起来了。
这样一支队伍,能打劫他们的人怕是不多,若是真有什么不开眼的马贼想找他们的麻烦,人数要是少一点,反被他们打劫的可能更大一些。这些人的气质,实在是更像一伙马贼,而少了些商人的感觉。
高舍鸡惊疑地道:“二郎,咱们……跟他们一起走?”
杨帆笑道:“怎么样?这样一支人马,可以确保咱们一路西去了吧?”
熊开山摸着大胡子,犹豫地道:“这个自然是没有问题了。只是……不知二郎从哪里找来这样一帮人,他们究竟可不可靠。”
杨帆笑道:“我知道二位都是河源军中最出色的斥候,不过,你们也不要小瞧了我们这些从禁军中来的人,他们的身份绝对可靠,你们以为,我们这一次到西域来,就一点准备也没有么?”
熊开山和高舍鸡对视了一眼,顿时若有所悟,虽然他们其实什么答案都没有听到。
杨帆道:“你们且在这里等等,我去见见他们的头领!”
杨帆说完,迈步进了客栈。
客栈对面一家饭馆前,掌柜的把一只盛满饭食的铜钵盂毕恭毕敬地递给一个喇嘛僧,那喇嘛僧接过钵盂,向他含笑点点头,掌柜的连忙双手合什,连连作揖,陪着笑脸把他送出来。
喇嘛僧并未走远,就在路边墙角下站着,他把禅杖倚墙放下,又把背上的背篓放下,似乎想要在此进餐。
这个喇嘛僧瘦小枯干,僧袍破旧,几乎已经看不出僧袍本来的颜色。他的年纪看来已经有五旬上下,头上短短的头发已隐隐有些白色掺杂其间。因为枯瘦,脸上皱纹很多,但是黑里透红的肤色,显示着他的身体还是非常健康的。破旧的僧衣下,是一双草鞋,露出满是灰尘的脚趾,看来他已走了很远的路。
这是一个喇嘛苦行僧,如今正是喇嘛教在西域地区蓬勃发展的时候,有大量的僧人励志苦行,修行瑜珈禅定,如果说在西域商道上真有人能独自长途跋涉的,也就只有这种苦行僧人了。
因为但凡路过的商队,绝不会吝啬于施舍他一口水、一碗饭,而神出鬼没的马匪盗贼也绝不会打这些身无分文,连粥饭都要靠别人施舍,成心跟天地斗而磨励心志的喇嘛苦行僧。
没人注意到他,连杨帆也没有,杨帆即便是跟他走个面对面,也绝不会多看他一眼,因为……天爱奴的乔扮实在是毫无破绽。
就算她现在自己站到杨帆面前,承认她就是天爱奴,杨帆也不会相信那么漂亮的一个小女子,居然可以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那老楸树皮似的皱纹,那枯瘦的完全看不出一点女人味儿的身材,还有那双脏兮兮的脚丫子,这样一个苦行僧,会是那个香葱儿般水灵俏丽的天爱奴?
可她的确就是天爱奴。
天爱奴看到了杨帆,就在那个饭馆掌柜的递过钵盂的时候。吃惊之下,天爱奴差点儿把饭碗都撒了。她一路追蹑到这儿来,本来是盯着沈沐的举动的,可她万万没有想到杨帆居然也到了西域。
“他果然与沈沐走到一起了呀……”
天爱奴想着,忽然在这异域他乡遇到了他,让她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一个挺着大肚腩,带着两个仆人从她身边经过的富绰番商,忽见这位苦行僧人向他微微含笑,忙不迭站住脚步,双手合什,毕恭毕敬地向这位大师深深施了一礼……p:诚求月票,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