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六章 天花来袭
这个中秋节似乎因为上演了一幕天下最大的兄友弟恭的场面而变得更加和谐安定,大家该吃月饼吃月饼,该逛青楼逛青楼,总之一切照旧。
过了中秋以后,下了一场雨,天就开始慢慢转凉了,早晚出门已经要添上单衣了,正当人们以为又能松快到年尾的时候了,忽然发生了一件大事,大到连杨凌的所有产业都必须歇下来停工。
足球联赛暂时停赛,就连交易所也必须要停止营业,虽然杨凌承诺会退还年费,可是这些商人在尝过交易所的甜头之后,哪会再看得上这区区的年费啊。
可是杨凌也没办法啊,因为京城发生了天花。众所周知,天花是一种传染病,就算是连现代的医术,发生了如**这样的病,也必须进行隔离,更何况这个时代的医术呢,好在在跟瘟疫作斗争的千年历史中,中国的医生们,虽然没办法治愈瘟疫,但是也想到了一些措施,来防止瘟疫的蔓延,比如说隔离,比如说火化尸体,要知道在这个死者大如天的时代,火化尸体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了。
京城发生了天花,一个不小心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成朝跟前面几个朝代比起来,最让百姓觉得安心的,就是官府的效率真的很高,一听说发生了天花,皇帝立刻下旨,封闭城门,同时命令城外的军队进程戒严,不准民众聚集,同时命令京城的所有郎中还有整个太医院都全城巡视,从事知道防疫工作,并且染上天花的人。都有官府集中治疗。
这样一来,京城的经济立刻陷入了停滞。商人们更是叫苦不迭,可是所有百姓也都知道。皇帝这是为大家着想,倒是非常赞同皇帝的这个措施。事实上,太祖当年起事,就有瘟疫的作用在里面,一场瘟疫过后,百业凋敝,民不聊生,可是前朝依旧横征暴敛,所以才能让太祖一呼百应。所以打下江山之后,太祖就曾下令,着急天下所有的郎中,一起研究怎么对付瘟疫,可惜瘟疫终究太过厉害了,没办法,只好转为怎么防止瘟疫,太祖将所有的措施林林总总的,不分巨细都刊印成册。下发到每个县,凡是出现了瘟疫,必须照做,如果发生渎职行为。满门抄斩,所以百姓们对这一套当然不会陌生。
好在,一有药铺发现了天花症状。就立刻上报了官府,这也是防疫法里规定的。因为发现得早,措施得当。所以后续并没有更多的病案发生,这也让百姓的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
但是这些情绪稳定下来的人,绝对不会包括孔家,因为杨凌的小舅子,孔映日这个倒霉孩子也得了天花。杨凌就奇怪了,按说得天花的都是体质较差的孩子,孔映日生在大富大贵之家,体质远好于一般穷苦人家的孩子,看看小菠萝的那些弟弟妹妹,虽然现在都关在家里,不敢再让他们出来玩耍,可是依旧个个活蹦乱跳的。
沈老头亲自派人过来说,如果要是出现什么意外,杨凌和孔映雪的婚事就要后移了,语气里透露出强烈的悲观情绪,杨凌当然也不会高兴,倒不是急着和孔映雪成亲,而是孔映日这倒霉孩子虽然战斗力极强,但是毕竟自己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虽然才两年的时间。
古代没有计划生育的国策,而且官府一直鼓励百姓生育,可是中国的人口也没有太大的增长,一万万,也就是一亿的人口数也没有达到,真要是达到了,非得被史官大书特书了,因为有三大因素在严重制约着人口的数量,一是夭折、二是天灾、三是瘟疫,一旦遇上这些东西,人口必然大规模的缩减。
一得了来信,杨凌立刻就准备动身去孔府亲自看望孔映日,毕竟沈老头来通知了,不过去实在是说不过去。
杨凌看着孙猎人忙忙碌碌地在收拾着礼物,不禁白了白眼,走过去制止道:“你看看你收拾的都是什么东西啊,人参、灵芝这些,我估计真送了这些,我那小舅子就不是得天花死的了,而是烧死的了,行了,这些都不要了,换点别的东西吧。”
“那换什么呢?这些东西都是大补之物,说不定需要呢!”孙猎人坚持道。
“这些东西,他们家哪会没有哦!”杨凌叹一口气说道:“我估计他们家不会比我更有自知之明了,咱们锅上不是熬着药吗?去,给我拉上一车,我送过去。”
“这样行吗?会不会显得不恭敬?”孙猎人怀疑道。
杨凌虽然极其不喜欢喝中药,但是现代一旦发生些流感什么的,就会造成板蓝根的脱销,杨凌穿越以后,又知道了甘草的功效,是药三分毒,甘草却是难得的一味好药,清热解毒,杨凌囤积了大量的甘草和板蓝根,其实是为了防止流感的。杨凌强忍着胃里反酸,喝了一碗预防汤药,这才说道:“其实就是拉过去让他们家预防的,别小孩倒下了,大人们再倒下了,就真的麻烦大了。”
孙猎人知道杨凌做事还是很有分寸的,闻言也不再多说什么,去帮杨凌置办,于是杨凌就拉了一车的便宜草药上门慰问自己的老丈人了。
孔兴学因为儿子得病,已经请了几天的假了,杨凌看到孔兴学的时候,孔兴学眼窝深陷,眼神涣散,嘴唇干裂,神情很是憔悴,毕竟这有这么一个儿子,真要是失去了,就真的是锥心之痛了。偏偏有些规矩所限,孔兴学只能在外面干等着,不能进去照顾儿子。大户人家,一旦发生这样的事,通常都会内外院隔离,男人们都会被赶到外院,在警报解除之前,是不能进内院的。
杨凌上前拍了拍孔兴学的肩膀,轻声安慰道:“岳父大人,弟弟他吉人天相,会没事的。”
孔兴学这才抬起头来,看了看杨凌,勉强让自己笑了一笑,说道:“来了啊!你有心了!”说完又垂下头去,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唉!”
这时候只见沈老头怒气冲冲地从内院出来,对着孔兴学严厉地训斥道:“收起你那副死人脸,我那宝贝外孙还没死呢,你作什么作?”
杨凌还是第一次看见沈老头生气的模样,吓了一跳,赶忙上前说道:“岳父他只是担心而已。”
“担心?难道我不担心?”沈老头立刻吹胡子瞪眼道:“你看看他现在成什么样子,为了一点事,居然就请了假,不理政务,还是男人所为吗?”
“岳父他只有映日这一个儿子……”杨凌看了看生气的沈老头,决定不去触这个霉头,岔开话题道:“我这次来,拉了一车的甘草什么的,都是清热解毒的药,我怕你们关心则乱,忘了,现在早中晚。每顿都喝一碗,也好防病,别孩子还没出事,大人们先顶不住了。”
沈老头看了一眼杨凌,说道:“你有心了!”
“没事,没事,都是一家人嘛!”杨凌本想笑两声的,想想还是算了,别再刺激自己的老丈人了。
后院里孔映日已经高烧多日了,身边的郎中一直忙进忙出的,药方也换了好几次了,可是这烧就是不退,偏偏又不敢用冰块降温,怕对孩子的刺激太大,到时候冷热交替攻击,孔映日真的就要魂归天国了。
孔夫人抹了抹眼泪,对身边的郎中问道:“赵太医,我这孩子……”
那赵太医看来是个资深御医了,想想也是,以沈老头的身份,当然能够请到最好的御医。赵太医摸了摸自己已经开始脱毛的山羊胡子,眯着眼睛说道:“夫人啊,这天花来势凶猛,历朝历代也是个极为危险的病状,老夫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而且现在小少爷高烧不退,偏偏就是不发疹子,这才是最要命的,只要发了疹子,反而要好医治。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想办法帮小少爷降温退烧,培本固元,这才好进行下一步的医治。”有些话,赵太医也不敢说,怕刺激沈老头最爱的女儿。
“那就劳烦赵太医了!”孔夫人流着泪,更加抓紧了儿子的手,生怕一松手,自己的儿子就离开了,孔映雪搂着自己母亲的肩膀,轻轻啜泣着。
这时候孔映日睁开小眼睛,迷惑地看着自己的母亲,虚偌地问道:“娘,姐姐,你们怎么哭了?外公说了,哭的人不是好孩子,而且姐夫也说他不喜欢会哭的孩子。”
孔夫人惊喜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说道:“娘和姐姐没有哭,只是迷了眼睛而已,映日啊,你饿不饿?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孔映日歪着脑袋想了想,撇撇嘴说道:“我忽然有点想吃姐夫做的红烧肉了,我有点饿,嘴巴还苦苦的。”能不饿吗?这几天光顾着喝汤药了,吃的东西也大多吐了。
一听说儿子想吃东西了,孔夫人大喜过望,就连赵太医也是松了一口气,能感觉饿,就证明体内的正气在复原啊。(未完待续。。)
第二五七章 预防为主
“杨凌呢?”孔夫人忽然对外头叫道:“他来了没有?去一个人,通知他过来,让他过来做红烧肉!”孔夫人可不是觉得不好意思,别说杨凌现在是自家的女婿,就算是一个外人,绑也要绑来,满足自己儿子这个小小的愿望。
孔夫人的第一心腹立刻就要去前面通报,赵太医却是拦了一下子,说道:“夫人,正好老夫也要去看看汤药,不如就由老夫去吧,现在小少爷能感觉腹中饥饿,正是好事,当让沈相国和孔大人一并知道。”
孔夫人想了想,说道:“如此甚好,就要麻烦赵太医了。”
“都是下官的分内之事。”赵太医行了一礼,就出去了。
前面客厅之中,一老一中一青,三个男人坐在一起,久久不发一语。能说什么呢,说什么好呢?可惜啊,没有下雨,不然杨凌非得来上一首:“雨一直下,气氛不算融洽,在同一个屋檐下,你渐渐感到心在变化……”
赵太医的到来,一下子打破了沉默,沈老头和孔兴学心里都是一揪,赶忙起身,却是谁也不敢问,生怕问了,就会让自己失望。最后还是沈老头咬了咬牙,开口问道:“赵太医,我那外孙,病情可是有反复?”
赵太医微微一笑,说道:“相国放心,小少爷虽然还在高烧之中,但是刚刚却醒了过来,腹中喊饿,这是一个好兆头啊,说明体内正气正与邪气交战,致使精力受损。”
听赵太医这么说。沈老头和孔兴学都同时松了一口气,“太好了。太好了!”孔兴学连连手舞足蹈。
作为医生,当然不可能把话说死。赵太医又说道:“不过小少爷的情况依然不容乐观,高烧持续不退,疹子也始终发不出来,当务之急,是要先想办法让小少爷的烧退一点,培本固元,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医治。”赵太医把刚才对孔夫人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退烧啊!为什么不用冰块冷敷?”杨凌忽然问了一句,大富大贵之家。冰块这样的东西自然家家户户都有的,不然这夏天可没法过。
赵太医不认识杨凌,不过见杨凌能和沈老头和孔兴学站在一起,而且插话以后也不见两人出来斥责,知道杨凌的身份也是不可小觑,赶忙解释道:“少爷有所不知,小少爷现在虽然体热,但是那都是虚火,其实内里依旧十分孱弱。如果这个时候就用冰块冷敷,会加重病情的,成年人尚且不能抵挡,更何况小少爷呢?”
杨凌点点头。这些基本常识还是有的,发烧是因为体内的免疫系统正在和病毒斗争,这个时候用冰块去刺激的话。会加重病情的,身为优秀的穿越青年。杨凌不得不再一次开动金手指,想了想说道:“既然冰块不行。不如我们用酒精试一试吧?”
“酒精?酒精是何物?”赵太医疑惑地问道。
看着沈老头和孔兴学不解的眼神,杨凌只得解释道:“这酒精其实就是烈酒,不过比卖去辽国的烈酒还要烈,我们都知道喝酒,会有辛辣的刺激感,就是来自于其中的酒精,其实一般的酒,里面还含有大量的水,而这酒精里面却是一点水都没有,如果喝下去,可是会中毒的。”
“会中毒,这如何使得?”孔兴学一听就不答应了。
“岳父大人不要急,听我把话说完。”杨凌接着说道:“虽然这酒精会中毒,那也只是让人喝下去以后的事情了,现在用酒精降温,却不是用喝的,而是用涂抹的,我们都知道一般的酒,密封起来窖藏在地下,到最后可能也会少掉不少,其中就是因为酒精挥发掉了。这酒精挥发的时候,会带走大量的热,所以岳父大人夏天涂抹花露水防蚊虫的时候,才会用那种清凉的感觉啊。”
赵太医也是用过花露水的人,立刻想到了那种感觉,闻言也点了点头,问道:“只是不知道这酒精该如何得到呢?”
一听赵太医这么问,沈老头和孔兴学就知道有门,沈老头急切地抓住杨凌的袖子,问道:“小子,快说,这酒精哪里有?”
“老头,你多聪明的一个人啊,我刚才都说了花露水了,这意思不是很清楚了吗?”杨凌苦笑道。
沈老头这才反应过来,立刻对外面叫着孔兴学的老基友:“韩福,你速去陈国公萧府,去取酒精!”
韩福也知道这事情关系到自家小少爷的生命,躬身一礼,就准备去了,沈老头这时候又补充道:“虽然事情十万火急,不过你的态度要好一点,就说是我老头子求他们的。”
“老奴知道!”韩福当然知道这些关碍,只是沈老头明明是有些乱了方寸了。
既然敲定了酒精的事情,赵太医正准备去看看自己的药,忽然想到一件事,又说道:“刚才小少爷说,想吃姐夫做的红烧肉,孔夫人也准备吩咐人去请杨凌杨大人,相国,是不是现在就派人去请杨大人?”
谁料沈老头忽然发威道:“胡闹,这个时候怎么能吃这么油腻的东西?”不过还是转头对杨凌说道:“小子,现在映日也算是你的亲弟弟了,现在他提了这个要求,你就去做一点吧,少少的一些就行了,其余的都端来给我们,到现在都没吃饭,真还有些饿了。”
赵太医这时候才知道,原来眼前之人,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杨凌,赶忙对着杨凌再施了一礼。
杨凌却是苦笑一声,熊孩子就是熊孩子,都这个时候了,还不忘要麻烦自己这个倒霉姐夫,既然沈老头都开口了,也只能去做了。
沈老头和孔兴学都没有吃饭,杨凌当然不可能只做一个红烧肉,又做了一个虾米蛋汤,炒了一盆菠菜,这才吩咐人端着出去。沈老头和孔兴学也是饿得狠了,看着这几个菜,连干了两大碗饭。这时候,韩福也从萧府取来了酒精。
沈老头立刻吩咐人将酒精送进后院里,照着杨凌的说法,吩咐一定要将这些酒精涂抹在孔映日的全身,尤其是脑门、腋下、脚底这些地方,干了就立刻涂抹。
酒精被送进了内院里,赵太医闻着呛鼻的酒味,自己先是涂了一点在自己手上,效果果然出奇地好,手上一片清凉,这才仔细地为孔映日,轻轻擦拭着全身。
所有人都长大眼睛,屏住呼吸,看着孔映日的神情,却见烧得有些迷迷糊糊的孔映日,忽然说道:“好舒服,好凉快!”
孔夫人攥紧的双手放松了一些,看向赵太医,赵太医赶忙上前检查,虽然入手还是一片滚烫,但是比刚才已经好了很多,对孔夫人拱拱手说道:“恭喜夫人,这酒精当真有效,这温度的确有所下降,相信经过一夜,小少爷的烧必然可以退不少,到时候就可以重新换方子了。”
孔夫人真是松了一口气,太医如此说,那就是病情有望了,赶忙派人去前院通知沈老头和孔兴学,让他们也知道这个好消息。
得了消息的沈老头和孔兴学也松了一口气,不过冷静下来的沈老头,立刻去书房里写了一个奏折,连同剩下的酒精一起送到了宫里,言明这酒精的作用,希望皇帝可以推广一下。智商回来了的沈老头,甚至想到了这酒精可以用在战场上,受伤的士兵,也经常会伴随着高烧。
杨凌不得不感叹一句:“你可真是高啊,其实这酒精不光是可以降温,而且可以杀毒,用酒精涂抹在伤口,可以有效防止伤口的溃烂呢。”
说完了这些事情,杨凌忽然想到了更加严重的事情,天花这个东西,在现代早就被消灭了,这天花病毒听说只有在那些非常高级的实验室,才有保存,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那么贫苦,也没忘了消灭天花,上辈子的时候,到了夏天,随便走在街上,都能看到手臂上有一个小疤,那就是种痘留下来的。
杨凌想了想,对沈老头问道:“老头,每次天花都要死很多人吗?”
“还好吧,前朝史料记载,这天花的确要了很多人命,不过我成朝这些年来,虽然也会发病,但是没有那么严重,但是也依然要死很多人的,得了天花的人,能活下来的大概是一半对一半吧?怎么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沈老头只是随口问了一句,杨凌却认真地点了点头,说道:“办法倒是有,也谈不上好办法。”
沈老头和孔兴学一听,大奇,两个人一起坐直了身体,身体前倾,一字一句地问道:“你会治天花?”
杨凌苦笑道:“我又不是郎中,我会治什么天花啊?”
“小子,你莫不是又在消遣我们?”沈老头真的生气了,恶狠狠地说道,都什么时候了,他可没心思跟杨凌扯淡。
“没有,没有!不敢,不敢!”杨凌连连摆手,说道:“天花这个病本就不是用来治的,而是要预防的,什么都要预防为主啊。”(未完待续。。)
第二五八章 种痘(一)
“那你快说说,如何个防御法?”沈老头急切地问道。
“种痘!”杨凌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不要那么风骚,毕竟孔映日还病着呢,可不能再刺激沈老头了。
“种痘啊,这种赌命的法子,不合适吧?”沈老头尽量将语气放缓,似乎有些不愿意打击杨凌的热情。
这下子杨凌就更加迷惑了,听沈老头这口气似乎对种痘不陌生啊,不对啊,这玩意对医术根本没有什么要求,而且一代一代人都试过了,从没听说过这是赌命啊,真要是赌命,国家也不可能强制所有人都接种了。杨凌疑惑地问道:“既然你们知道种痘,为什么不用?这是多好的法子呀?”
“好?怎么会好?”沈老头解释道:“种痘之法相传虽然是孙思邈传下来的,但是谁敢说有他那样的医术,所以后来谁也不敢尝试了。”
“不会吧,这玩意有那么难?”杨凌不可置信地问道。
“你啊,最近是不是又看了什么书,正好看到了?”沈老头板起脸来教训道:“不要从书上看了些什么,就觉得是自己的自己了,看书要看完全了,我再来给你解释一下这种痘是怎么回事。种痘法又被称为灭毒种痘法,可不是光光种痘就行了。传说当年孙思邈神医,看到天花得过一次就终生不再得了,于是就想着是不是提前让人先得上天花,于是他就发明了种痘法,不过天花实在是太毒了,所以必须先去其毒。”
杨凌现在已经知道了。沈老头肯定是误会了自己的意思,杨凌其实想说的是牛痘。而是沈老头八成就是人痘了,不过也正好。能从沈老头嘴里了解一下,自己的老祖宗们是有多么聪明,杨凌静静地等着沈老头的下文。
“为了使种痘不至害人性命,孙思邈先从得了天花而治愈的患者身上取下疹子里的痘浆,这称为生苗。然后将生苗种到另一个身体健康的人身上,等那一人发病生痘,如果不死,再从他身上取下痘浆,种到第三人的身上。如此循环反复,至少要传过七代,得到的痘苗才是去除毒性的熟苗。痘疮得过一次就不会得第二次,也只有依靠这些熟苗,让人先染上症状轻微的天花,以后就不用再提心吊胆了。”沈老头解释道。
我了个大去,没想到古人这么聪明,居然对传染病有这么深的研究,虽然沈老头说是孙思邈的研究成果。但是杨凌知道古代的智慧发展,并不是一个人的功劳,就像纸张不是蔡伦发明的,活字印刷术也不是毕昇提出来的一样。这必然是经过好几代的摸索,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果然老祖宗们都是很聪明的啊。
“在得到熟痘苗之前。这痘苗都足以杀人,而且所得到的痘苗数量又太少。要想重新得到痘苗,又必须进行上述的过程。其中只要有一人死亡,就必须重新来过,如此一来,就算是用死囚来灭毒,也不忍啊,上天有好生之德啊。而且就算是熟痘苗,也不能保证百分百的成功,你觉得这样的办法可行吗?”沈老头像是在问杨凌,又是在问自己。
“可行,当然可行了!”杨凌却一边拍着巴掌,一边兴高采烈地叫着,说道:“照你这么说来,这所有的郎中大夫应该对种痘不陌生了吧?我显得又更有信心了!”
沈老头虽然知道杨凌一向惫懒,但是在大的问题上还是有自己的看法吧,看杨凌现在的样子,难道他有更好的种痘之法?想到这里沈老头再次呼吸急促起来,拉着杨凌问道:“小子别发癔症了,快说,你可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
杨凌正色道:“你这个办法,看上去虽然和我这个办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以身体强壮的成年人来说,最起码得了天花,也是要出现两成的死亡率的,第一次的生还率是八成,第二次就是六成四,第三次只有五成一,到了第七次,就只剩两成了。如果一开始参加制作痘苗是一百人,到最后就只能剩下二十人,这是杀人还是救人?”虽然这样的累计很有问题,但是不这样说,怎么能体现出牛痘的时代优越性呢?
见沈老头和孔兴学果然都被自己给唬住了,杨凌这才说道:“说起来我的办法和刚才的原理是一样的,不过传统来说是用人痘,我们则是用牛痘。”杨凌决定不再装高深,直接揭开谜底。
“牛痘?那是什么?难道你牛也会得天花吗?”沈老头接连发出三个疑问句。
也难怪,沈老头这一辈子都是高高在上,目光都体现在国家的战略层面上了,就算是一般的读书人,虽然嘴上说着牛有多重要,但是杨凌相信他们很大一部分人,这辈子恐怕连牛棚都没见过,更不可能注意到这样细小的问题了。
“牛怎么就不能得病了?人会伤风、跑肚、打喷嚏,牛也一样,所以牛会得天花,有什么值得好奇怪的?”杨凌继续显摆道:“你们可能不知道,牛生的天花,与人截然不同。只有小小的几个疹子而已,不注意根本发现不了。但只要人接触了,就会染上,然后发病,不过发起的病并不重,发点小烧,然后再出上几个小疹子,完全不像人痘那般,满身满脸都都给长上。就这样,接种过牛痘的人,很快就又能活蹦乱跳的了,完全看不出来的。”
“再问你一个问题,你怎么能保证牛痘上没有毒呢?”沈老头不依不饶地问道。
“这我上哪知道啊,”杨凌翻翻白眼,说道:“可能是因为一头牛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免疫系统强大吧,在人那里可能需要经过七次灭毒,在牛这里一次就搞定了吧?”
“可能?”沈老头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瞪起眼睛来。
杨凌一看又哆嗦了,赶忙改口道:“一定,一定,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找那些那么养牛的人,证实我的说法呀。”
“没工夫了!”沈老头也不多说什么,直接站起身来,拉着杨凌就往外走,说道:“兴学,立刻吩咐人套车,咱们这就进宫去。”
“是!”孔兴学起身匆匆地去了。
“这个时候进宫,不合适了吧?”杨凌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小声地说道。
“这样泽被苍生的事情,别说这个时间,就算是深更半夜,我也敢去闯一闯禁宫的门!”沈老头一句话,立刻变得霸气侧漏。
好吧,杨凌也只能缩了缩头,表示臣服于沈老头的霸气。
于是一辆载了两代翁婿的马车在京城的大街上横冲直撞,好在因为封城的缘故,街上也没什么人,那些巡弋的士兵,本想拦截,等看到是孔兴学的马车,也都不再过问了。
三个人来到皇宫面前,就算是沈老头,也只能乖乖地请人通传,说是有关社稷的事情,一刻也耽误不得,守卫们见沈老头的神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来得郑重,也顾不上禁宫之内的一些规矩了,撒丫子猛跑,一层一层通报给皇帝。
皇帝正带着菊花关在书房里批阅奏折,时不时还要给菊花关说几句要注意的地方,见宫人不顾一切地来报信,皇帝下意识地还以为是辽国又南下了,后来一想不对,真要是辽国南下,也应该是庞太师来呀。不过见宫人们如此神色,想必沈老头一定是有很重要的事情,于是命人召进,为了配合沈老头的急切心情,皇帝甚至出动了自己的肩撵,让人快点把沈老头给抬过来。
沈老头在御书房里一见到皇帝,顾不上喘匀自己的气息,立刻跪了下来,说道:“老臣恭喜陛下,实在是天佑大成啊!”
皇帝也奇怪呢,这沈老头平时做事说话,最是讲规矩,今天这是发癔症了?皇帝淡淡地问道:“不知朕喜从何来?”
“天花可灭,难道不是皇上之喜,国家之喜吗?”沈老头深深拜服。
“什么?”皇帝也被沈老头这话给惊着了,也是真能做到这四个字,最起码还能延长国祚一百年啊,不可置信地问道:“爱卿,说的可是真的?”
“陛下是知道的,老臣的外孙这几天也得了天花,今天杨凌去探望,正好碰上了,所以多老臣说了一些防治天花的办法,老臣一听就觉得大有道理,所以立刻就拉了他进宫,失礼之处,还请陛下恕罪!”
皇帝虽然对沈老头忌惮,但是也明白沈老头懂进退,所以才会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一听沈老头的这话,皇帝也知道了沈老头的苦心,喜悦中又带了一些恨恨,说道:“杨凌该死,明知道朕这些天来为天花忧心,有如此良方,却不知道早日献上,真是其心可诛。”
沈老头却不辩解,因为有菊花关在,皇帝也就是发泄一下,果然菊花关劝解道:“父皇莫恼,三弟他这个人向来都是这样,做事有一搭没一搭的,或许也只是刚刚想起,不是故意的。”
皇帝对菊花关吩咐道:“太子,你去催催他,他要是一盏茶的时间内还不滚过来,朕就砍了他!”
“不能砍呀,不能砍呀!皇上,我来了!”杨凌的声音在外面急切地响起。(未完待续。。)
第二五九章 种痘(二)
杨凌跑得那叫一个气喘吁吁,幸亏是自己老丈人一看皇帝都特别安排肩撵来接沈老头了,估计这件事很大条,于是一个劲地催促杨凌快跑,反正要是追究君前失仪的事情,跟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幸亏有了自己老丈人的催促,要不然稍微晚一点,就要被砍脑袋了,这得多冤枉啊。
“皇上,微臣来了,你有事找我?”杨凌笑嘻嘻地看着皇帝,反正态度必须诚恳,脸色必须正常,气也不能大喘,总之就是绝对不能让皇帝找到砍自己的理由。不过话说回来,皇帝难道是黑社会吗,怎么说砍人就砍人的,这样不好,三观不正确呀,即使对待杨凌这样的顽固分子,也一定要用爱来感化。
还好,皇帝只是“哼”了一声,就让杨凌起来回话了,“刚才相国说了牛痘的事情,说是你说的,这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这个……我只能说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知道了,如果皇上知道我什么时候知道的,请一定要告诉微臣皇上是怎么知道的。”杨凌支支吾吾的,我前面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都做了,这个时候,你老纠结这些干什么呢?
“杨凌,你可恶!”皇帝忽然说着说着又咆哮起来。
“不可恶,不可恶!别人都说我还是挺可爱的!”杨凌赶忙纠正道,万一顺着皇帝这个话头说下去,说不定又被他找到了砍自己的理由。
“还说你不可恶?”皇帝戟指大骂道:“你明明早知道有这样的法子,为什么不早说?现在这个时候再说。是存心要看朕的笑话吗?”说着说着,皇帝抬起脚就要向杨凌踢去。
“这个就不劳皇上费心了。我自己来哈,自己来!”杨凌狗腿般地谄笑着。然后忽然身体后仰,倒在地上,幸好地上都是厚厚的地毯,一点都不疼。杨凌蹙着眉头,做西子捧心状,好像受了多么大的委屈一样。
被杨凌这么一闹,皇帝有些火也发不出来了,菊花关见状,赶忙踏上一步。上前说道:“父皇,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向三弟确认确认这牛痘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
皇帝对着杨凌说道:“太子的话,你也听到了,这件事你有多大的把握?”
“把握?当然肯定很大啊!”杨凌一回头就看到了沈老头示意的眼神,示意杨凌不要把话说得太满,杨凌只好改口道:“皇上如果不信,可以去找几头生了天花的牛出来,我愿意为了皇上。为了朝廷,为了社稷,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亲自验证药效。”从语文的角度来说。排比句有加强气势的作用,果然杨凌一连说了这么多,果然霎时间就将杨凌猥琐的形象拔高不少。虽然依旧猥琐,总之看上去顺眼不少。
这个时候孔兴学也赶到了。见杨凌说出这样的话,赶忙开口训斥道:“胡闹!你已经生过天花了。还怎么试验?”
“哦,是吗?”杨凌一愣,问道:“我怎么不记得了?”
“你十一岁的时候,就出过天花了,还是你爹写信跟我说的。”孔兴学解释着,见皇帝投来的眼神,赶忙躬身道:“陛下,微臣说的话,句句属实,绝不敢有欺君之语。”
“三弟是国家栋梁,不容有半点差池,还是找别人来施药好了。”菊花关也劝道。
皇帝当然知道这件事里面的风险,刚才生气,也只不过是纯粹的帝王心术发作,菊花关是个好人,有些事菊花关不会做,必须由他这个当爹的帮忙做了,省得以后杨凌会恃宠而骄。
皇帝这边去召集人手,沈老头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对皇帝说道:“刚才杨凌还用到了酒精为老臣的外孙进行降温,效果似乎很好,并且说到这酒精并且可以为伤口消毒,防止伤口化脓,老臣就想着,这酒精是不是以后应该大量用到战场上,想必那些士兵也能少受不少苦楚。”冷兵器时代,士兵直接死亡还是比较少的,都是后期受伤以后,伤口得不到合理的救治,各种并发症出现,才一命呜呼的。
皇帝看向杨凌问道:“相国说的是不是真的?”
杨凌面对着时刻坑自己,时刻准备将自己卖了的沈老头还有什么否认的呢,只能点点头说道:“这些都是真的,不过我有必要提醒陛下,虽然酒精有这样的功效,可是要想得到高度的酒,这粮食也用得哗啦啦的,实在是朝廷不能承受的负担啊。”
皇帝点点头,在古代,酒水其实也算国家专卖的,只是没有盐铁控制地那么严格,说起来,发生粮荒的时候,国家都会行政下令,禁止酿酒,最起码太祖就曾下过这样的命令,度过了建国之初最艰难的那几年。
杨凌见皇帝眼里满是失望的神色,说道:“其实也有东西代替的,可以用淡盐水清洗伤口,用过的绷带也必须放在沸水里煮过,甚至关键的时候,可以将那些火药洒一点在伤口上,然后点一把火,止血消毒的效果那更是,啧啧,就是人受的痛楚太大……”杨凌少不得将自己从网上看到过的关于战地急救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听得皇帝连连点头,虽然从来没有打过仗,但是皇帝的血液里从来不缺喜好征伐的因子,只是为国事所累而已。
“说到止血的事情,我忽然想到两种很神奇的药,一种叫王不留行,想必你们也知道了,好像大量运用于金疮药里的,第二种叫做三七,比王不留行的药效要强上不少,对于止血更是有奇效,不过这种药咱们中原没有,这种药对生长环境有着很高的要求,在大理那边的高山上有,陛下如果有兴趣,可以派人去采购的,它是有根筋的,好像人参或者生姜一样,至于大理那边是不是叫三七,我就不知道了。”
皇帝见杨凌说得认真,想必也不会作假,点点头表示这件事自己记下了。
皇帝要找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自然很快就有了,太医和牛很快就就位了,不过皇帝却让所有人都出了门,只留下了皇帝,不知道要商量些什么。
出得门来,杨凌舒了一口气,对着菊花关挤眉弄眼道:“你爹怎么老瞧我不顺眼啊,这是要吓死我呀,把我吓死了,看你还去哪里找我这么聪明的人来给你做走狗。”
菊花关笑道:“还不是三弟平时太过惫懒了,所以父皇才用了这么点小手段。”
“还小手段?人都说伴君如伴虎,陪伴着你爹这只打老虎,我刚才差点都尿了,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被你爹推出去砍了,你说我冤枉不冤枉?”杨凌心有余悸道。
“放心,父皇才舍不得砍了你呢!”菊花关安慰道。
“但愿如此吧,不过我刚才似乎少对你爹说了一样特效药,比我刚才说的不知道要靠谱多少,对伤口感染引起的高烧、溃烂、流脓不知道要好多少。”
“居然有如此神奇的药,那三弟刚才为什么不说,别说是你忘了?”菊花关给杨凌一个我才不会信你鬼扯的话。
“倒不是忘了,我又不是专门学医的,我也只是以前看过一个小故事,说是有人在那种发了霉的绿霉上提取到一种物质,只需要一点点,就可以了。不过凭咱们的技术嘛,最起码要过个千八百年的时间,才有可能弄得出来,我要是说出来,又被你爹给惦记上,然后晚上睡不着觉,你说他会不会越想越生气,于是半夜派人去把我砍了?”杨凌讪讪地笑道。
不一会,似乎皇帝和沈老头商量妥当了,又把所有人都给叫了进去,包括刚叫来的两个太医,皇帝大致将事情给说了一遍,然后严厉地对两个太医和杨凌说道:“此事关系重大,朕不想让别人再知道,所有的事情都必须秘密进行,此事只要成功,你们几个都能封爵,要是有谁胆敢将此事泄露出一点半点的,朕就诛他九族,你们听到了没有?”
杨凌内心对自己那些族人的厌恶,差点让杨凌想问问,能不能只诛族人,自己和自己老婆能不能留下,不过最后还是问道:“皇上,这要是封了爵位,是几品啊,俸禄有多少?”
“咱们大成的公侯伯子男五档爵位,是一到五品,所以你觉得呢?”皇帝笑眯眯地说着:“对了,真好像记得你的俸禄都给罚完了吧,这俸禄的事,你还是不要想了。”皇帝说完,又对菊花关郑重地吩咐道,即使有一天菊花关自己做了皇帝,这条也必须牢牢记住,总而言之,就是杨凌一分钱的工资都拿不到。
得了,老子做牛做马一辈子,真真切切地彻底贯彻**的号召——为人民服务呀,唯一不那么让人遗憾的是自己这辈子是公务员,真真正正的公务员,谁要是敢说一句废话,就让他不服也练一个,看看谁牛逼。(未完待续。。)
第二六零章 种痘(三)
皇帝是一个风风火火的人,居然有了这样的好东西,当然不可能拖下去,自然是要越早出来越好,于是两个太医加上得了天花的老黄牛,外加刚刚从天牢里提出来的死囚犯,还鲜活乱蹦着,要不是周围安排的警卫人员比较多,杨凌还真不敢看他们一眼。瞅瞅,都什么眼神啊,皇帝一说要拿死囚犯做人体生物实验,负责看守的人员,就提溜出来一帮刚抓到的江洋大盗,这些人死不足惜,现在正好让他们为过去的罪行赎罪。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这帮人满脸的横肉,眼神凶恶,手臂上的二头肌比杨凌的腹肌还要多,一看就是免疫力很好的那种,那还做什么实验?
没办法,杨凌只好吩咐人去天牢里换几个出来,最好是在天牢里关得时间长的,长期缺乏营养的那种,虽然杨凌也认为这件事不怎么人道,但是有些事总是要去做的,就当是让这帮人出来透透风了,峨眉豆腐,我真是善了个大哉。
这成朝的生物实验组就这么成立了,杨凌挂帅,当领导的滋味的确不错,可惜是个临时的,而且更悲催的事情就是这几天又得在宫里独守空房了,这滋味,难熬啊!
杨凌的想法是这样的:首先先用牛痘,种在这些人的手臂上,相信这些人很快就会发病,而且应该也不是很严重的事情,都是些低烧之类的,等两个太医将这些人都治好以后,就将从现在正在发病的天花病人那,取来他们的人痘。再种一轮,这个时候。理论上来说,这些人就不会发病了。也就宣告了牛痘的成功性。当然这些只是实验的第一阶段。
经过三个昼夜的忙碌,好吧,大多时候都是两个太医在忙碌,杨凌也就是动动嘴皮子,顺便翻一翻菊花关送来的宫内秘藏的春宫,明明知道老子现在独守空房,真不知道菊花关是何居心,居然送了这些淫秽的东西,唉。看看这样体位,真是不堪入目。杨凌一边感叹着老祖宗们的智慧是如此的先进和卓越,一边就想着回头就找孙猎人把这上面的姿势一个一个都操作一遍,过眼千遍,不如动手一遍啊,理论联系实际才是王道。
第一阶段的实验圆满完成,果然种了牛痘的那些死囚们,一开始就出现了预料之中的状况,而且由于长期被关押。被狱中的非人生活折腾得没有人样了,一些小病造成的伤害还是很大的,好在这两个被召集的太医显然是医术很高的那种,在他们全力的抢救下。没有一人死亡,烧也很快就退了,当两个人为最后一个人把过脉。确认无事的时候,同时松了一口气。眼睛里充满了兴奋的神色,因为从第一阶段的实验来看。这牛痘果然神奇,虽然同样会有发烧等症状的发生,但是就饿天花病人的那些症状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身体稍微强壮一点的人,甚至只要吃点好的,睡上一天就能自行痊愈了,如何不让两个人激动呢?封爵啊,与国同休的富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单凭这一点,可以记入史书的。
第一阶段圆满成功之后,又马不停蹄地开始第二阶段了,这时候杨凌需要大量的人员作为对照,这实验样本也需要从小孩到老人的各色人等,杨凌想了想,老人就算了吧,没必要再折腾了,于是就去除了。可是光小孩这一项,就让杨凌犯了难,自己又不是惨无人道的日本侵略者,这点人性还是有的。关键时刻,儒家传统的纲常发挥了作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于是皇帝一声令下,要求御林军们有孩子的都送过来,杨凌阻止了,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又私下让菊花关去求了情,采取自愿的原则,并且每户人家给十两的营养费。没想到这些人的热情很高,居然拖家带口的就把孩子给送了过来了,说是没有营养费也愿意当实验者,搞得杨凌很是不解。后来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人早就知道了做实验的事情,而且那几个病怏怏的死囚都没有事,更别说自己的儿子闺女了,肯定没问题的,能早一日种痘,就早一日祛除一个隐患,毕竟这个时代养孩子不容易,一直到十五岁之前,孩子都容易被一场病带走生命,称为夭折。
实验的人员再次集结够了,这次杨凌可不光光是用牛痘了,那些刚刚种痘的死囚的人痘也用上了,一半对一半,毕竟中原之地的牛依旧很少,满足不了需求,到最后还要用到人痘的。又过了忐忑的几天,当两个太医将确认最后一个孩子也没事的时候,两人已经是双目赤红,摇摇欲坠了,没办法,这些天要照顾这些人实在是太累了。杨凌将刚收集的实验数据,立刻送到了皇帝面前。
“好!好!好啊!”皇帝听着杨凌的报告,一连说了三个好字,然后站起来,激动地说道:“真是祖宗保佑啊!”
杨凌跪在地上,皇帝不叫起,又不能起来,只好强行忍受着,这时候皇帝又问道:“这个结果是确认无误的了吧?”
“是,前前后后一共实验了两百五十六个人,无一死亡,并且从天花病人那取下的生痘也不能再让人感染。”杨凌想了想,补充道:“只是这一次毕竟人数太少了,有些情况可能没有遇到,所以微臣的意思是最好再做一次实验,能够扩展到一万人之中,这样的样本才够大,数据才有说服力。”
皇帝摆摆手道:“不用了,可以一边帮百姓接种,一边再观察,而且你这边已经用了各色人等,所有人都没有出现异样,这就证明这个办法是好的,真要是有人在种痘的过程中发生什么意外,那也只是个人的命数了。”
与此同时,沈老头忙了几天,卫生局也成立了,当然这也是杨凌的提议,保卫身体健康嘛,多好的名字,皇帝也点头了。从人员到办公场所完全到位,毕竟有沈老头在里面牵头,调节起来那是相当的有效率。
于是正在天花恐慌中的人群终于听到了皇帝颁布的全新的圣旨,上天不忍看百姓受苦,于是托梦给天子赐下灵丹妙药,没有得过天花的人用了这样的灵丹妙药,一辈子再也不用担心天花之苦了,天下的百姓都是朕的子民,怎么能看着百姓害怕还置之不理呢,所以成立了一个卫生间,势必要让所有的百姓都不再受天花之苦。凡是年过三岁以后,而又没有得过天花的人,都必须来卫生局服用这灵丹妙药。
这样的旨意一下达,满京城都震惊了,只是谁也不敢相信,就在这时候,皇帝又放了那些已经种痘的人几天假,让他们带着孩子们满大街的转悠,顺便做宣传。当然了,宣传这样的事,肯定是要双管齐下的,于是沈老头和庞太师同时带着家人去了一趟卫生局,然后京城大大小小的官员,也带了家人去了。这下子,整个京城都轰动了,一下子都出动了,生怕被人抢先了,这灵丹妙药就没有了。
面对这样的混乱,皇帝早有准备,毕竟卫生局刚刚成立,这物资准备得不是很齐全,而且还有种痘必然要产生的副作用。皇帝命令顺天府务必要做好工作,要保证百姓安然有序地接受种痘,也不能让一个百姓没有享受到皇帝的慈悲。
事情到了这里,杨凌哪里还看不懂呢,这样伟大的功绩,皇帝到最后却是要用菊花关的名义,这是帮菊花关在市恩,收买天下的人心啊,真是父爱如山啊。当然了,做宣传工作,那是杨凌的拿手活,加之沈老头一再暗示杨凌必须狠狠地抱大腿,杨凌不仅安排了几波人去宫门口谢恩,同时也安排了人雕刻了几尊关于皇帝和菊花关的伟岸雕像送到了皇宫门口,手上这么庞大的编剧资源也不可能不用,关于菊花关的种种传说也在世面上渐渐传了开来。
当兄弟三个人重新走在热闹的大街上的时候,耳朵里听到的都是称颂皇帝和菊花关如何如何圣明的话,菊花关矜持地笑了,郑重地对杨凌感谢道:“虽然大家都在以讹传讹,但是我知道,这一切都是三弟的功劳,请受哥哥一拜!”
已经成为男爵的杨凌自然不可能接受菊花关的这一拜,连忙拉起菊花关来,正色说道:“这件事是我原来没有想到,现在想到了,我也只希望,你能认认真真做好这件事。”
“当然,父皇已经下旨了,所有子孙将来必须做好这件事。”
“想必这次也花了不少钱吧?”杨凌还是那个杨凌,一开口就提钱。
“还好,不是太多。”菊花关笑一笑。
“现在只是一个京城而已,以后这天下都要做到,这钱可要花得跟流水一样了,只是你别忘了,你手中还握着彩票呢,那钱正好是用在这上面的。”杨凌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菊花关,生怕他被自己影响,变成一个守财奴。(未完待续。。)
第二六一章 剧场落成
一场来势汹汹的天花,就这样又悄悄褪去了,虽然京城的人还没有能够完全种痘,但是皇帝已经宣布放开了城禁,各种商业又重新活跃了起来,只是学校依旧听课,同时皇帝让顺天府全城提醒,孩子在全面解禁前依旧不能放出家门。让人稍感安心的消息就是,那些接种了的孩子,任凭在外面怎么玩耍,真的一个都没有再感染天花,这让所有百姓都更加急切地盼望着能够早日种痘。
相较于京城其他百姓的欢天喜地,那些家里有天花病人的,就是一片愁云惨雾了,不过几天的功夫,京城已经有了一百多个死于天花天花的人了,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体质较弱的孩子,这也让杨凌更深刻地认识到,在古代生存的不易。虽然这些人心里暗恨,为什么这样好的灵丹妙药不早一点出现,可是逝者已逝,再怎么怨恨也没用了,生活还要继续,好在中国人一直都比较讲究养儿防老,孩子也比较多,只能看顾好剩下的那些。
孔映日因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平时营养就好,加上有太医专职照顾,所以很幸运的逃过了这一劫,也免了孔兴学老来丧子的痛楚。
不过这熊孩子太能闹腾了,身体好有一点好转的时候,就开始折腾人了,还不折腾别人,专门折腾杨凌,姐夫我要吃这个,姐夫我要玩那个,姐夫我要听故事,搞得杨凌堂堂的优秀穿越青年,沦为了孔映日的专职保姆,哪有半点姐夫的模样啊。想拒绝也不行。沈老头就在一边看着呢,自己的宝贝外孙和杨凌这个外人。就是用脚趾头也知道该怎么选了,而且又不是要杨凌的命。不过是照顾孩子而已,就当是提前练习了。杨凌刚想说自己没准备这么早要孩子,最起码得等到二十五六岁之后了,自己现在还没玩够呢,哪有空当奶爸啊。
话还没说完,沈老头就是一记毛栗子打在了杨凌的头上,杨凌委屈地问道:“我现在都是个男爵了,怎么还打我?”
“就算你封了国公,我照样打你!”沈老头吹胡子瞪眼道:“你知不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父母早逝,就盼着你早日开枝散叶,给你杨家传宗接代呢!你必须尽快生孩子,而且必须是儿子!”
“其实我比较喜欢女儿,女儿乖,可人疼,是老爹的贴身小棉袄。我攒了这么大的家业呢,就准备将来给女儿置办一份体面的嫁妆给女儿呢!”杨凌委屈地解释道。
“儿子,必须是儿子!”沈老头叫道:“我还等着抱重外孙呢!”沈老头真是有点双面人格啊,平时疼孔夫人和孔映雪疼成那样。怎么骨子里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这么重啊。
“这个又不是我能决定的!”杨凌小声嘀咕道,你沈老头管天管地还管着老子生孩子,你有本事把我小蝌蚪里的x都去掉啊。就光留下y,不然生不生儿子。就由不得我做主了。
现在孔映日的身体已经差不多好了,除了身体上留下了一些不仔细看就无法看清楚的细小疤痕。杨凌想着也不用再过来了,正好这些天,手上积了很多事没做呢,杨凌就想着在自己和孔映雪成亲之前,把剧院的事情给搞完。
只是看着从菊花关那知道的死亡数据,杨凌有些难受,两百多个人啊,大多数都是少不更事的孩子,他们还没有享受到人生的美好,就这么匆匆地去了,虽然看得只是纸面上冷冰冰的数字,杨凌心里还是没法自怀,只是所有人都看不出来。
只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杨凌搂着孙猎人,才会问道:“你说我是不是平常太不靠谱了,所以才会记不起这么重要的事情,上天让我降临到这个时代,本就是希望我能做一些事情的,可是我偏偏就漏了这么这么重要的一条,有多少家庭要伤心不已,上天就是要让我心里不安一辈子啊。”
孙猎人只是搂紧了杨凌,安慰道:“人力有时尽,你已经做到了你能做到的一切,这天下从此以后就再不要受天花的苦了,你这么聪明,如果事无巨细都能做到最好,恐怕上天也要嫉妒了呢!”
生活依旧继续,日子也依旧向前,杨凌的历史责任也只有自己最清楚了,眼下最重要的就事情就是早点让剧院开张。
好在毕本那虽然因为天花事件的影响,这工程进度虽然耽搁了一点,但是加班加点也能追回来。最要命的事情反而出现在孙猎人在这边,在经历了一开始演员对白话文台词的不适应之后,新的问题又出来了,演话剧虽然布景和化妆比不上拍电影那么严格,但是杨凌追求的是电影的效果,这上面自然不能马虎。尤其是在话剧里要呈现出这样的效果,自然各方面都都要协调好。可是偏偏现在的化妆、服装、道具都是比较夸张的风格,不符合杨凌的要求,这一切都必须从头学起。
杨凌身为导演,不仅要干着导演的活,还要干制片人、场务等等的活,事无巨细都要过问,幸亏没有摄像组,不然真是掰成两瓣都不够用啊,就连这灯光怎么打,杨凌也要从头教。就这样一遍一遍又一遍,不断的彩排、演练,这戏剧效果才算是勉强达到了杨凌的要求。
当毕本终于将剧场全部装修完毕之后,时间已经进入到十月了,杨凌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剧场里,看着台上孙猎人带着人在进行最后一次彩排,杨凌恍如又回到了现代,自己一个人看电影、打游戏的情景,杨凌不禁要问,自己想搞这些东西,真的是因为自己心里那个虚无的历史责任感,还是纯粹只是为了让穿越后的生活尽可能地看起来和现代生活没有差别,好让自己觉得不是那么孤单呢?
不管怎么样,这剧场的事情算是搞定了,为了打响这第一炮,杨凌很隆重地给皇帝写了一封邀请,邀请皇帝过来当审查,毕竟演的是他家老祖宗的事情,当然也算是给自己打广告了。皇帝那边点头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好办了,有自己便宜老丈人的指点,杨凌给京城里所有四品以上的高官都写了请帖,请他们携带家眷过来观看太祖的故事,顺便接受爱国主义再教育。大家都知道杨凌连皇上都请动了,现在再请自己完全就是给自己面子了,给脸就要接着,于是所有人都兴奋地等着明天的到来,更有那还生着病的高官,这个时候哪敢再生病啊,药也是大剂量地吃,务必要在明天好起来。
剧场开业的时间,正好是小菠萝成亲的前一天,这一天杨凌破例地没有睡懒觉,而是和孙猎人早早地来到了剧场。整个剧场已经被忙碌了一夜的工人,打扫地微尘不染,毕竟今天是皇帝要来的。杨凌抽调了绝大多数的保安,都过来维持秩序,所有的施工项目都停止,道路也封起来,就在杨凌为人手不够而犯愁的时候,御林军赶到,接过了这个重任,这才让杨凌吁了一口气。
就当杨凌准备回去休息,安安静静等着来宾来临的时候,杨凌忽然感到背后有一道目光正看着自己,仿佛心有灵犀一般,杨凌回过头看去,正好看到了苏晴岚那张绝美的脸庞。苏晴岚也看到了杨凌,脸色微微发红,也不知道是因为看到杨凌害羞的,还是因为没有请柬,正在被官兵清场而窘迫的。
杨凌赶忙走到苏晴岚面前,对那里的官兵说道:“行了,行了,这人是我的朋友,你放她进来吧!”
那官兵不敢违抗杨凌的命令,只得放了苏晴岚过来,杨凌挂着浅浅地微笑,说道:“没想到苏小姐已经来京城了,都是我的不是,没有打听打听,要不然这请柬必定是有苏小姐的一份的。”
苏晴岚微笑道:“没事,商贾之家,劳不得杨公子费心。”
杨凌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板下脸来,说道:“苏小姐,这是看不起我吗?”
苏晴岚见杨凌误会了,赶忙解释道:“没有,没有,杨公子误会了,其实我也只是刚刚到京城的。”苏晴岚也不知道为什么,本来这来京城的日子还可以再晚一点的,可是偏巧听了杨凌将要成婚的日子,就急急忙忙地赶来了。
苏晴岚一把拉过身边的一个长得白白净净的男子,似乎很有几分书生气质,介绍道:“杨公子,这是家兄,只是不知道家兄求学的事情,杨公子安排好没有。”
“啊,见过苏兄!”杨凌先是对着苏晴岚的哥哥行礼,才笑道:“苏小姐放心,此事我已经跟沈相国说好了,他答应为令兄安排一个最好的门生当老师。”
一听说是沈老头安排的,苏晴岚他哥立刻就不淡定了,毕竟沈老头无论是才学还是治国才能,都是现在读书人公认的偶像,苏晴岚他哥激动地涨红了脸,似乎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是苏晴岚轻轻踢了他一脚,他才郑重地向杨凌作揖道:“劳烦杨兄费心了!”(未完待续。。)
第二六二章 大幕拉开
“呵呵,哪里的话,苏兄客气了,都是应当做的,也不瞧瞧咱们两家是什么关系?”杨凌谦虚地笑着,当雷锋的感觉,果然是飞一般的感觉。
“咱们两家是什么关系啊?”苏晴岚的哥哥下一句话就把杨凌的笑声给憋在嘴里了,大家客气一番,你问那么清楚干什么?
“咳咳,世交,世交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杨凌想了一圈,还是觉得这么说比较合适,总不能说我跟你们老爹一起逛过青楼吧,估计以苏晴岚的性格,会先杀自己,再回去杀苏华健,珍爱生命,远离实话,沉默是金啊。
杨凌一见苏晴岚他哥一副还要继续问下去的冲动,果然是书呆子脾气,大家客气寒暄一番,至于问这么细吗?查户口啊?说到查户口这件事,杨凌赶忙岔开问题,抢先问道:“小弟杨凌,不知道苏兄大名?”
“免贵姓苏!”苏晴岚他哥拱拱手回道。
“额……”杨凌不知道该怎么接了,你不姓苏难道还跟我姓杨吗?估计是这书呆子平常不善于待人接物,所以准备好的固定模式。
只见苏晴岚先是白了一眼杨凌,又白了一眼自己的大哥,踢踢他,埋怨道:“人家问你叫什么,没问你姓什么!”
苏晴川憨憨地笑了,再次拱手回礼,道:“在下苏晴川见过……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得了,杨凌觉得这样的人也只能在书里找寻乐趣了,对身边的事物完全不在乎啊。怪不得苏华健要求着他出门呢,这哪是宅男啊。简直侮辱了宅男这个词汇。
苏晴岚又简要地跟杨凌说了一下现在江南那边造船和招募水手的情况,总而言之。就是一切事情到现在都还是很顺利的,没了盐业的吕家,现在也翻不出什么浪花来,只能往别的地方开拓生意,寻找新的出路。
说了一会话,苏晴岚就要带着自己的哥哥告辞,杨凌赶忙拦住:“苏小姐这不是打我脸吗?既然来了,当然要对我这个剧场给一点评价,顺便也看看我刚排练的戏。可是费了我不少脑细胞的。”
“没有啊,我妹子没打你脸啊!”苏晴川插嘴道,还仔细盯着杨凌的脸看,似乎要看看自己妹子究竟有没有在杨凌脸上留下什么记号。
苏晴岚也对自己的哥哥无语了,只能笑了笑说道:“杨公子,别介意啊,我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没事,大哥这人很是率直,有一种赤子般的心性。这让我很是羡慕啊!”杨凌虽然嘴上说得客气,但是中心思想要是归纳一下的话,就是这尼玛也太二了。
“咦,你怎么也叫我大哥?”苏晴川不解地问道。想了想,忽然想明白了什么,大声地说道:“哦。我知道了,爹说过你会和我妹子成亲。是不是?所以你先叫几声大哥,想讨好我!”
苏晴川这一句话顿时让杨凌和苏晴岚同时陷入了尴尬。杨凌悲愤地想着,为什么这么多人要当自己的舅子呢,孔家那边已经有一个破坏力极强的小舅子了,这尼玛再来一个在神经病和精神病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点大舅子,这可怎么受得了啊。
苏晴岚涨红了脸,对自己哥哥训斥道:“闭嘴,你要是再乱说话,下次就不带你出门了!”
“哦!”苏晴川似乎很怕自己的妹妹,老老实实、委委屈屈地应下了,眼珠子却乱转起来,似乎想反思自己刚才到底是哪句话说错了,明明自己说的都是大实话。
苏晴岚有些羞怯地对杨凌说道:“我听说今天来的人,除了皇上和楚王以外,其余的都是四品以上的高官,我们留在这的确不合适。我们还是改日再去杨公子府上拜访好了。”
“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正好今天沈老头也会来,正好把大哥的事情跟他说一说,让你们跑来跑去的,我多不好意思啊。”杨凌大手一挥,豪迈地说道:“再说了,我才是这里的老板,这里我说了算,你们是我的朋友,如果可能的话,带着你们见见皇帝又何妨呢?没事,你们尽管留下,我那个包间很大,留着我自己用的,对了,我大哥、二哥也会来,你也见过的,是太子和陈国公府的小国公,有些事跟太子说一说,对你们家今后有很大的帮助的。”
苏晴岚一听,的确是这个道理,毕竟太子可是国之储君,抱上了他的大腿,苏家最起码一百年之内可以安享富贵了。所以苏晴岚也不再坚持,只是将自己的大哥拉到一边,仔细地叮嘱他一会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过不了一会,有人陆陆续续开始过来了,不管认识不认识的,杨凌都堆起热情的笑容,不过令杨凌郁闷的是,自己好歹也是五品的男爵了,这帮男人怎么都不看看自己这个新晋男爵,全都盯着后面的苏晴岚看啊,人家漂亮归漂亮,想老牛吃嫩草,你先把自己腰间那只掐肉的手给拿下去再说啊。
沈老头似乎和庞太师又别上苗头了,两个人居然是一同前来的,还带了一大帮的家眷,没办法,杨凌给他们两个人安排的也是豪华包间。两个人路上还不时地要斗嘴,两个人吵了一辈子,莫非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对对方的爱意?
杨凌迅速迎了上去,庞太师似乎先是看到了杨凌后面的苏晴岚兄妹俩,朝着沈老头丢了一个古怪的眼神,自己先进去了。
沈老头今天为了捧杨凌的场子,可是全家总动员,自己老妻的宠物狗也给带了出来,当然了,也包括孔映雪姐弟俩。孔映日欢快地叫道:“姐夫,姐夫,今天又有什么好玩的吗?”
其实孔映雪今天是不应该来的,但是没办法,沈老头一直强调她现在是女主人了,必须要去。沈老头本想对杨凌炫耀一下,忽然看到了杨凌身后不远处的苏晴岚,胡子翘了一翘,刚准备要发火,准备质问杨凌后面的苏晴岚是怎么回事。
杨凌跟沈老头相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看了看沈老头的神色,就明白了怎么回事,赶忙对后边的两个人招了招手,介绍道:“这是江南苏家的兄妹俩,刚好到了京城,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你要收一个徒孙的,就是他了。”
被杨凌这么一解释,沈老头也就明白了,赶忙收起发怒的神色,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副谦谦长者的模样。
也不知道是苏晴岚教得好呢,还是苏晴川又恢复了正常,只见苏晴川老远就激动地行礼道:“后学晚辈参见沈相国!”
杨凌在沈老头面前,压低声音,说道:“你这个徒孙,似乎脑袋里除了书,其余都是一片空白,总而言之,你跟他说话自己小心一点。”
沈老头白了一眼杨凌,笑呵呵地迎了上去,拉起苏晴川,问了一问学问上的事情,果然一说到这个,苏晴川倒是说得头头是道,沈老头也不禁频频点头,似乎很满意苏晴川的表现。一边的苏晴岚也暗中松了一口气,看沈老头的模样,苏晴岚也知道拜师这件事已经定了。
果然沈老头制止住苏晴川的话头,点点头说道:“这学问上的基础还算扎实,就是有些地方还需要多读多看,才能明白,你放心,我有一个学生正好是太学的,学问精深,回头我让你拜入他的门下,想必你也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
“多谢沈相国!哦,不是,是多谢师公!”苏晴川倒是挺会顺杆爬的。
沈老头这才带着家眷进了剧场里,当孔映雪走过杨凌身边的时候,却见她好像一只土拨鼠一样,先是偷偷看了一眼杨凌,随后又好像受了惊一样,将头垂在胸口,飞快地跟着沈老头进了门。
杨凌看着孔映雪这样的风情,心里思索着,这孔映雪该不会也是双重人格吧,自己送聘礼的那天,还要自己结婚那天从天而降呢,怎么现在又成了这幅模样?女人啊,果然是让男人一辈子也解不开的方程式啊。
又过了好一会,皇帝的仪驾终于是姗姗来迟,没办法,谁让人家最大牌呢,在接受了大臣们的行礼之后,皇帝对这杨凌点点头,道:“开始吧,也让朕瞧一瞧,你这鼓捣了好些日子的话剧到底是怎么样的?”
杨凌将皇帝引进那间引进被搜得干干净净的,连根木刺都不会有的屋子,好在皇帝要喝的茶,吃的水果和点心都不用杨凌操心,随身伺候的人都带着呢。
安顿好皇帝以后,杨凌匆匆地去了,对着后台的人员示意一下,表演可以开始了。
原本正在兴致勃勃欣赏着杨凌这座剧院装潢的大臣们,见所有的等忽然都灭了,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却见前面空荡荡的舞台上的大幕,忽然徐徐来拉开,一个精壮着上身的小伙子正在砍柴,让观看的所有女眷都羞涩地用手捂住了眼睛,只是这手指缝似乎有些大。这一幕当然讲的就是太祖吃苦的日子啦。(未完待续。。)
第二六三章 剧院的运营
这一场大戏演的是太祖的一生,其实杨凌想剪一剪的,还是沈老头说太祖的事情怎么能马虎呢,必须有什么段子都给加上,直接导致原先只需要一个时辰的东西,居然演了三个时辰还没结束,就连午饭都是杨凌提供的,原想着拉这些人来给自己打广告的,可是这广告费有点贵,几千个人的吃饭啊,还不能太含糊,直接清光了杨凌按照开封菜标准建立起来的快餐店的库存。
所有人都看得目不转睛,因为是第一次看到如此真实的场景,远比那些戏曲要来得有视觉冲击力,而来的那些夫人、小姐们都深深为其中的爱情故事而感动,当然这些东西都是杨凌瞎编上去的,奋斗故事加上爱情故事,成功俘获了男人和女人的心。当杨凌准备去找菊花关报销报销午餐费用的时候,被这个看得入迷了的王八蛋给一手推开了:“三弟,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别挡着我看戏。”
“这是话剧啊,你别搞错了。”杨凌纠正道。
杨凌无可奈何,只能去找一旁坐着的苏晴岚说话:“苏小姐,你看我这剧场怎么样?”
“从建筑到表演,都让人耳目一新,杨公子果然是能想人所不能想。”苏晴岚微笑道。
“客气,客气,这只是我众多优点中一个最不起眼的优点,其实我最在乎的还是我这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外表,内在什么的,实在不是我在意的东西。”杨凌有些飘飘然。发觉越扯越远,这才干笑道:“咳咳。扯远了,说点正经事。想必苏小姐也认为我这剧场的成功是指日可待的了吧?”
“那当然,看看这许多人都看得如痴如醉,就知道杨公子的主意肯定不差。”苏晴岚指着下面普通座位上的人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杨凌笑道:“其实这剧场有些表演,我是准备免费让普通老百姓来看的,不收他们一文钱。”
“杨公子难得有如此好心,真是令我感到很意外呢!”苏晴岚有些不解。
“百姓的话,每一文钱都来之不易,真要是去赚他们的钱。说实话,不怎么容易。”杨凌解释道:“所以我就想了一个主意,还是如足球联赛那样卖广告。”
“杨公子花了这么多心思,花了这么多银子,想必这广告费一定很贵了,不如杨公子说一个价钱,看看我们苏家能否有这个能力接下来。”苏晴岚自然是闻弦歌而知雅意。
看苏晴岚这么上道,杨凌将自己所有的想法都给说了出来:“是这样的,我这个广告呢。跟足球联赛的那个广告又不一样了。我的想法是,这一幕戏要花得时间太久了,而且我下面还要编更长的戏曲,放在一天之内演完。显然是不合适的事情,所以我会将这戏分成很多块,每天演上半个时辰。然后再换下一部戏,我管这些叫做连续剧。”
苏晴岚的美眸亮亮的。似乎要知道杨凌脑子里究竟还有多少新奇的想法,杨凌骚包地笑了一笑。接着说道:“这连续剧和连续剧之间的穿插会有时间空隙的,因为后边需要布景什么的,所以我想卖这一段的时间,所有商家都可以用这段时间来打广告,事实上这个时候的广告,也不应该再局限于用文字谢谢广告牌了,我们可以同样用表演的方式,把商家所要推出的广告表演出来,如果再有趣一点,想必台下的观众一定会记得更加牢靠了。而且,如果有什么戏红了的话,让百姓一直在讨论,商家再将这戏里的演员邀请过来演这个广告,想必就更受欢迎了,也能让自己的商品知名度更加高了,苏小姐,你觉得怎么样?”
“难为杨公子,想得如此周全,那这其中自然一定会有我苏家的一份的。”苏晴岚肯定地说道。
“放心,放心,就凭咱们两家的关系,我一定给苏家安排最好的时段,还亲自帮苏家的商品想出几个好广告,保证一定让苏小姐满意之极。”杨凌拍着胸脯保证道。
一听到关系两个字,苏晴岚的脸又红了,好在这个时候灯光比较昏暗,杨凌也看不出来,苏晴岚收拾下心情说道:“如此就先谢过杨公子的好意了。”
另一边最大最豪华的包厢里,楚王看着舞台上的表演,皱着眉头问道:“皇上,这样编排太祖,是不是有些不敬?这其中有些故事,好像跟太祖没什么关系啊。”
皇帝笑一笑道:“没关系,这些东西都是经过朕首肯的,杨凌那小子说过什么艺术是来源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必须要添加一点东西,才能更加吸引人,三弟,你来看一看,这小子说的果然没错,这底下的大臣虽然都是熟知太祖故事的人,一样看得津津有味。而且杨凌所加的这些东西,并没有影响太祖的形象,终归这个剧场是要对百姓开放的,也不可能希望这些百姓都熟知太祖的故事,有了这个剧场,让更多的百姓知道太祖当年是如何的为国为民,对我天家也是很有好处的。三弟,你觉得呢?”
楚王看着皇帝的眼神,微微一笑,躬身答道:“皇上说得很多,是臣弟短视了。”
“三弟是一个聪明人。”皇帝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这才转身对身边伺候的太监说道:“去,把杨凌给朕叫来,朕有些事想跟他说。”
不一会,杨凌就匆匆地过来了,笑嘻嘻地问道:“皇上,你有事叫我?可是这个戏不好?”
其实见多了皇帝,杨凌心里有些害怕的心思也渐渐消除了。
“这个戏,朕很满意,不过只能这些大臣们看到,不能天下所有人看到,未免就有些太遗憾了。”皇帝说道。
“那皇上想怎么样呢?”杨凌问道。
“朕觉得是不是将这个戏,就这么一直演下去,连演两个月,让京城所有百姓都能看到,你觉得可好?”皇帝问道。
我去,两个月?老子还赚不赚钱了?杨凌笑着回道:“皇上的主意自然是极好的,要不微臣也提一个建议,皇上给评判评判,毕竟微臣对这个剧场可是花了不少心思的。”杨凌这话就是婉转地告诉皇帝,这剧院赚到的钱,可还有你的在里面。
“哦,你倒是说说看,让朕看看,你又想了什么鬼主意。”皇帝也很好奇杨凌的想法。
“绝对是光明正大的主意!”杨凌纠正道,这才将自己关于连续剧的想法又说了一遍,并且承诺,一定在最好的时段,演太祖的故事,这样一遍又一遍,百姓自然能够都看到,而剧场也能够进入一个良性的运营轨道,对双方都好。
楚王在杨凌的背后,静静地听着杨凌侃侃而谈,眼神里闪烁着一些不明意义的光芒,杨凌敏锐的神识立刻就察觉到了,暗骂一声,你个死基佬!
皇帝听了杨凌的说法,点点头,表示赞同,又对杨凌说道:“你的这个想法很不错,既然你已经想好了,那就去做吧,朕也不管了,只是你别问了年底。”
这东西哪有这么快就能赚钱啊,年底连这座剧院的本钱都收不回来,皇帝这是想钱想疯了啊。杨凌硬着头皮说道:“皇上恕罪,年底真的太难了,就算是明年年底,能够达到收支平衡,也是很难。”
皇帝想了一想,似乎真的有点为难杨凌了,光想着钱了,其实这其中有些好处已经赚到了,比如就业,比如民心,想通了这些,皇帝也不再说什么,挥一挥手,就把杨凌给赶出去了。
从皇帝的包间里出来,杨凌又立刻去了沈老头的包间,先是看了一眼孔映雪,看得她脸红红的,这才对沈老头问道:“这戏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沈老头笑道:“你小子搞出来的东西,每次都那么出乎意料。”
既然沈老头满意,杨凌也不再多啰嗦,把连续剧和皇帝说的话都说了一遍,沈老头静静地听了,点点头,表示杨凌的这个赚钱方式很好,问道:“小子,你有什么事,就说吧。”
杨凌能有什么事?无非就是希望沈老头的家眷以后能够多来这里看看连续剧,起一个模范带头作用,毕竟这些贵妇的影响力不容小觑。
“那好,你这以后要是排了什么好戏,记得去我那里通知一声,我也来看,还真是很有趣的。”沈老头笑着说道。
“一定,一定,无论写了什么戏,都将剧目送到你那去,任君挑选。”
有了沈老头这边的支持,杨凌又去了庞太师那,自然庞太师也乐得帮杨凌这个小忙,反正也没什么麻烦的。搞定了这两个大佬,杨凌也能放下心了,想必这剧场会是京城女人最愿意来的地方。加上杨凌后续要推出的超市和女人街,女人们肯定是趋之若鹜的,任何时代,女人和小孩的钱都是最好赚的。
这时候三个多时辰的大戏,也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刻,所有人一起站起来鼓掌。杨凌也在鼓掌,不过是为自己而鼓的。(未完待续。。)
第二六四章 小菠萝成亲
人都说,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从菊花关大婚那天开始,杨凌就知道兄弟三个人就要步入人生崭新的阶段了,一个一个,谁也跑不掉。还好,因为辈分的缘故,杨凌还能再做几天名义上的单身汉。沈老头和庞太师两个朝廷大佬,很早就把杨凌和小菠萝这两个下一代的权臣给捏在手心里,这在别人看来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其实皇帝也想反对,后来想了一想,其实反对也没用,沈老头和庞太师这么做,无非就是两个人为了保住后代的富贵,两个人也没什么造反的心思,而杨凌和小菠萝两个一个贪财,一个木讷,虽然被菊花关所看重,但是论起心计和手段给那两个老狐狸毕竟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而且两个人又都是重感情的人,更不可能干出背叛菊花关的事情了,现在有了沈老头和庞太师带着,说不定真能成为菊花关将来的左右手。子孙自有子孙福,能看顾着菊花关就不错了。
京城排名第二的勋贵之家的唯一嫡长子结婚,这可不是什么小事,而且小菠萝自己也有爵位,加上萧罗两家的爵位,加起来有三个爵位呢,人人都说封妻荫子,小菠萝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就做到了别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事情,真是羡煞旁人啊。
不过兄弟三个此时对坐着,谁也没有说话,倒不是紧张或者什么,纯粹是觉没睡够啊。关于单身趴体的事情,菊花关大婚的时候。杨凌没做过,小菠萝结婚的时候哪能不再干一干呢?于是昨天的事情结束以后。杨凌就召集了两个混蛋兄弟,以及一众今天要担任傧相的其他勋贵子弟在杨凌家彻夜寻欢作乐,只是这个时代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就是喝喝酒,杨凌甚至准备按照美剧的德行,找找脱衣舞娘的,也被小菠萝给否定了,没办法,这里人多眼杂的。哪里会不泄露出去呢?被自己未来老婆知道了,保不准自己就要变成脱衣猪,睡书房去了。
“唉!”杨凌叹一口气,努力睁大迷迷糊糊的眼睛,说道:“你不是有傧相吗?干嘛还把我叫起来,这个时候正应该是睡觉的好时候啊!”杨凌指了指外面还没有一丝亮光的天色,抱怨着,没办法,今天一大早就被孙猎人给叫了起来。杨凌到现在头还疼呢。由于古代天黑以后是要关城门的,杨凌今天早上进城的时候,也是很费了一番功夫。
菊花关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说道:“三弟。你就别抱怨了,要不是你这个罪魁祸首,至于搞得我们睡不着觉吗?你不知道啊。昨天我回宫以后,被父皇好一通数落。很晚才睡,到现在满打满算不过才睡了一个半时辰。不行了,让我再睡一会,等到点了叫我啊。”
“同睡,同睡,明明迎亲的时间还早,干嘛非得这个时间就来呢?我也睡一会啊。”
小菠萝身为当事人,显然因为紧张的关系要好一点,赶忙拉住道:“别睡啊,两位兄弟,你们陪我说说话。还有再看看我的衣服是不是又乱了。”
“有什么话你留着晚上跟我那二嫂去说吧,说一辈子我也不反对。”杨凌伸出手讨饶道:“还有你的衣服真的没乱,都问了八遍了,你就快变八婆了。”
这个时候,管家来报:“少爷,老太爷让你去祭祖呢!”这才解了杨凌和菊花关的围。
萧家祠堂里,小菠萝的外公,此时正婆娑着小菠萝爷爷的牌位,眼中满是欣喜地说道:“老伙计啊,波罗今天终于成亲了,你也该含笑九泉了,你放心,我一定看着他给咱们生上几个白白胖胖的重孙子再去见你,不然到了地下,你拿大耳刮子抽我。”
“爹,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呢!”萧夫人嗔道。
“我这不是高兴吗?跟我的老伙计念叨念叨。”罗老国公讪讪道。按说祠堂是不允许外姓人进入的,但是没办法,从祖宗那代算起,两家的关系就实在是太好了,要不然也不会有小菠萝一肩挑两家的事情出来。
“外公,爹,娘,你们叫我?”小菠萝进来。
“波罗啊,来,给你萧家的祖宗上一炷香,保佑你早日开枝散叶,头年就有,三年抱两。”罗老国公笑着说道。
果然是被三弟说中了,自己以后真的要当“种马”吗?小菠萝委委屈屈地接过香来,朝着自家这些木牌牌上的祖宗磕头行礼。
罗老国公见小菠萝完成了礼仪,又从怀里捧出自己祖宗的牌位,说道:“来,给咱们老罗家的祖宗上柱香,也保佑你平平安安的,早日开枝散叶,不然你外公这一家可就是绝了啊。”说着说着,罗老国公又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小菠萝的肩膀,说道:“波罗啊,你可要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啊,幸亏你身子骨壮,吃得消,要多学学田间的那老牛,非得把庞家那丫头的那片地给耕熟了不可,你外公就等着收成了。”
一家三口那个大汗啊,这老爷子今天真的是高兴过头了,这话能随便乱说吗?
等天光放亮的时候,亲朋好友们已经开始上门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总要有人操持的,而今天萧公爷吩咐是哪里都不能去,就等着新媳妇上门的。外面热热闹闹的声音丝毫没有影响到杨凌和菊花关睡觉的心情,真的实在是太困了。
结婚是一件累人的事情,庞府那边也好不到哪里去,也是半夜里就起来开始忙碌了,此刻庞琳琅正一边化着妆,一边和自己的母亲说着悄悄话呢,看着如花似玉的女儿就要嫁作他人妇,庞夫人忍不住又要掉下几滴眼泪。
就在这时候庞太师出现在门口,说道:“不要哭,大喜的日子,哭了不吉利。”又转过头对自己孙女说道:“琳琅啊,爷爷也就能做这些了,给你挑了一个有福气的郎君,不过是弱冠年纪,身上就有三个爵位,你今后的日子我是不愁的,只要你肚子争气,将来你必定是满京城的命妇都最羡慕的那个人。只是爷爷还是要提醒你,这过日子呢,可不是在家里,可以使小性子,好在波罗那个人,我也仔细观察过了,是个好夫君,只是有一点,你可千万要记住,就是以后千万让他离杨家那小子远一点。杨凌那个人,有歪才,人也好,就是有一点,他狠不靠谱,喜欢干出点出格的事情,千万不能让波罗跟着他学啊。”
睡梦中的杨凌,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站起来,环顾四周,自言自语道:“邪了门了,怎么睡觉还打喷嚏,不知道又有哪个美女在想着我了。我怎么就这么招人疼呢?”
这么多宾客上门,孩子哭大人叫的,这觉终究是没法睡了,不过也到了该去迎亲的时刻了。小菠萝骑上披红挂彩的高头大马,后边跟着吹拉弹唱,一路向庞府行去。
本来按照杨凌已经见识过的菊花关的婚礼,似乎这程序应该很简单的,可是显然杨凌想错了。还没看见新娘呢,就先迎来一个下马威,只见从庞家的大门里涌出许多七大姑八大姨的,还有许多讨喜的孩子。这是要红包呢,这点萧家自然不会抠门,也不封银子,换了银行里的兑票,十两银子一个红包,分量十足啊。
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女儿拿着红包炫耀,这才你一言我一语地问着小菠萝的身份、官位、家产,甚至连私房钱有多少都没放过。
杨凌目瞪口呆,扯了扯一边的菊花关问道:“这是结婚啊,还是查户口呀,你家什么时候准许这些人干起顺天府衙役的活了?”
“习俗,习俗而已!”菊花关解释道。
“习俗也不行啊,这些问题如此私密,我以后还想藏私房钱呢!被问个底朝天,我可不愿意。不对啊,你成婚的时候,怎么没见有人出来问你呢?”
“你觉得他们敢吗?”菊花关傲然道。
真是恨不能当太子啊,不过显然给新郎下马威这种事情,必然是要文武双全的,这些七大姑八大姨的退下了,只见小菠萝的大舅子就带着人怒气冲冲地站在了门口,每人手上还提溜着一根棍子。
杨凌眼睛睁得大大的,有些不明所以,“这又是唱得哪出?”
庞威少仿佛看出了杨凌的心思,对着一帮苦着脸的傧相笑道:“各位对不住啊,习俗而已,做兄弟的也只能得罪了,放心,也就意思意思,各位切莫当真啊。”大家毕竟都是一个纨绔圈子里混的,听了也就安心了,一个个笑着从那棍棒之中走了过去。
杨凌这才知道,原来结婚的时候,傧相还要挨棍子,这是新娘家人在警告新郎,不能欺负新娘,还有娘家人在看着呢。
轮到杨凌的时候,杨凌总觉得庞威少的眼神似乎有些不对,赶忙叫道:“威少,你的眼神似乎很不友善啊。”
“哦,是吗?”庞威少笑嘻嘻道:“看来我果然还不太善于伪装啊,杨凌啊,跟你透个底吧,昨天沈康给我送来半卷他秘藏的奇书,我还等着欣赏剩下的那半卷呢,现在,你应该懂了吧?”(未完待续。。)
第二六五章 小菠萝成亲(二)
我懂你个鬼啊,杨凌心中暗骂,只能大叫道:“威少,有什么事情好商量,咱们好歹也是同学一场,而且你跟我那便宜三表哥不是一向关系都不好的吗?不过是半卷奇书,你要想看,我给你一卷,不行的话,我亲自演绎给你看啊,有什么事情好商量。你可千万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就是百年身了。”
“这样啊?”庞威少摸着胡子沉吟道:“其实我也很揍你的,你说大家都是同窗,而且在国子监的时候,咱们也关系也算好的,为什么你后来玩得这么大,却不带我们玩?这分明是看不起我啊,你说这一顿打,是不是非打不可了?”
我去,你一个男人这么斤斤计较干什么,见软的不行,杨凌也只能拿出硬的,能软能硬,让庞威少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男人,杨凌说道:“威少,听说你在吏部任职?”吏部可是孔兴学这个便宜老丈人的主场,那好歹也算是我的半个主场了。
“是啊!”庞威少显然听懂了杨凌的威胁之意,嘿嘿笑道:“不过你放心,侍郎大人一向对我都挺照顾的,所以……你今天这个打挨了也是白挨。”
靠,老丈人啊,你们沈党和庞党这算不算私下和解?这不符合皇帝的制衡之道啊,杨凌还没想完,身上就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棍子,虽说这种大喜的日子,庞威少不可能真正让杨凌有多受罪,但是疼最归还是有些疼的。杨凌抱着脑袋跟个丧家之犬一样,大声惨叫着。好像受了大多的委屈一样,惹得看热闹的人群嘻嘻哈哈地笑作一团。
杨凌偷眼看去。却见菊花关正笑眯眯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赶忙大叫道:“大哥,你们没义气啊,快过来帮我挡一挡,有你在,他就不敢打我了。”
菊花关很配合今天的气氛,将手笼在嘴边叫道:“三弟,你再坚持一会,就快到头了。这苦日子就到头了,至于我,这是习俗啊,就算我是太子,也不能破坏的!”
庞威少眼睛一亮,赞道:“太子殿下果然英明!”更加卖力地追打着杨凌。
这闹也闹够了,结个婚不容易啊,虽然比不上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但是也是要过三关的。这闯过了庞威少领衔的棍阵,下面就轮到最后一关了,念催妆诗,好在这一关比较文雅。玩得不算大。杨凌忽然叫道:“有什么,你们就说啊,老看着我干什么。这让人误会了可怎么办?”
菊花关笑嘻嘻地说道:“三弟,你别恼嘛。这催妆诗本就是咱们傧相干的活,要是这催妆诗不好。我这二弟妹可是不会下绣楼的。”
“哦,这样啊!”杨凌恍然大悟道:“那你们就念啊,老看着我干什么呀,害得我以为你们要我贡献自己的身体呢!”
“贡献自己的身体倒不至于,不过呢,还是贡献一下三弟的聪明才智吧,三弟似乎很久没做过诗了,这玉露公子的名号差不多也要被人遗忘了,不能趁今天这么高兴,让大家再一次欣赏欣赏三弟的文采风流。”菊花关现在这话,说得真是滴水不漏啊。
“没有!”杨凌傲娇道:“再说了,你不早就对我的那些诗提出了版权的质疑了吗?还有,我刚才被威少那一顿打,把我打傻了,我现在就是一个植物人!”杨凌说着就瞪大了眼睛,露出一条舌头,好像吊死鬼一样。
“去,去!”庞威少叫道:“你可别污蔑我,我打的是你的身体,又没打你脑袋。”
“转移了不行吗?”杨凌辩解道。
众人在这你推我让的,这时候司仪走了过来,劝道:“杨大人,这都快吉时了,还是早点念一首吧,也好早点把新娘子接走,国公府那边的贵客还等着观礼呢!”
这话都说到这了,看来不念是不成了,杨凌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前一步,催妆诗这玩意杨凌还真不懂,不过没关系,不懂可以猜嘛,这在迎亲的时候念的诗,自然就是情诗了,这情诗杨凌还是有些存货的,于是杨凌清了清嗓子,大声吟哦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幸好李白没在历史上出现过啊。
果不其然,杨凌一念出来,周围的人群立刻大声地叫好,也不知道这帮人听懂没有,就在那胡乱叫好。庞太师也穿得非常喜庆,看着小儿们的胡闹,今天是喜庆的日子,只有这样才能显得热闹嘛!
庞太师似乎非常满意这首诗,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绣楼上的喜娘大叫一声:“新娘子出阁了!”
楼下所有的人都大叫起来,起哄着,看着新娘子在喜娘的搀扶下缓缓步下绣楼,小菠萝指能一个劲地傻笑。
新娘在最后一阶台阶停住,庞威少对着小菠萝挤挤眼睛说道:“妹夫啊,最近我时常感到精力不济,这万一要是把我妹子摔了可怎么办?”
这话当然是假的,而是讨要红包的,小菠萝赶忙点头道:“舅哥放心,我这里有些小礼物,保管叫舅哥从此以后腰不酸了,腿不累了,走路更有劲了。”说着就朝杨凌点了点头。
杨凌从怀里掏出最大的红包,递到庞威少手中,说道:“威少,这里面可是一千两银子,做人要知足,不然我可是收下这红包,然后去背你妹妹了。”
“去你的!”庞威少笑着接了红包过来,然后屁颠屁颠地跑去楼梯下背起自己的妹妹,朝庞家正堂里走去。
下面要在庞家举行最后的仪式了,而杨凌这帮迎亲的人则被送进去喝茶,好在这个仪式也不算是很长,等不了片刻功夫,新娘子手里拿着宝瓶和苹果,再一次被庞威少背着出了院门,走向花轿。
“起轿!”礼官大声叫道。
于是小菠萝再次骑上自己的高头大马,消停了一会的吹打又重新热闹起来,迎亲队伍回萧府,路上跟了无数的童子,在后面追着叫着,而身为傧相的杨凌,则坐在一辆板车上,将满满一大箱的铜钱沿路抛洒,让孩子们争相争抢。不得不感叹,这个时代的人心还是挺淳朴的,这些洒下去的铜钱都是小孩子们在捡,捡的孩子越多越好,认为这是招子的福兆,大人们则是在道路两盘观礼,没有人会去捡的。
萧府的门口,已经铺就了大红的地毯,花轿停下,小菠萝下了马,按照礼官的指点,先是敲了敲轿门,然后接过礼官手中的弓,对着四方虚射了一箭,这时候喜娘才从花轿里背下新娘子,一直到地毯上才放下来,然后新娘子在喜娘的指点下,先是跨过火盆,再是跨过马鞍,一直向萧府的正堂走去。
萧公爷和萧夫人此时已经端坐在了正堂上了,罗老国公满面红光地坐在最中间,喜娘将新娘手中的红绸交到小菠萝的手上,高唱道:“吉时已到,新郎新娘拜堂成亲!”
两位新人在大堂里跪了下来,上面的是三位长辈,再后面的就是萧家的历代祖先的牌位了,大红的蜡烛上还贴着一层大红的喜字,此时正烧得正旺。
拜过了天地,又拜过了长辈,这才是夫妻互拜,夫妻互拜也是有很大的讲究的,新娘先拜,然后新郎再拜,你来我往,新郎要拜三次,新娘要拜四次,表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随着礼官的一声:“礼成,送入洞房!”小菠萝这才起身,牵着新娘往洞房行去,只见所有的喜娘都急急而上,地面红毯上,却是铺着五只麻袋,新郎新娘的脚,都须踏在麻袋上行走。
踏过一只,男方的几个喜娘又递传于前、接铺于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传宗接代”的意思了。
小菠萝将新娘送进洞房里,话都没来得及说一句,又被赶了出来陪酒敬酒。中午其实已经有一波了,但是那些人关系都不近,纯粹就是过来走个过场的,而现在留下的都是至亲或者好友了。
今天皇帝特旨,东宫亲卫军的人可以派几名代表来共贺小菠萝的成亲之喜,别人还好,也不强逼着小菠萝喝酒,这些年轻人却是无所顾忌,架秧子起哄,反正到最后倒霉的总归是杨凌这个伴郎,喝得是五迷三道的,真相抽自己几个嘴巴子,装什么装,搞什么白酒,报应来了吧?
热热闹闹的酒席散去以后,杨凌和菊花关亲自为小菠萝把守后院,防止有人听墙根,别说,一个太子,一个男爵,还是很能镇得住人的。
两个人一脸猥琐地蹲在小菠萝的墙根底下,菊花关白着杨凌道:“三弟,你可别忘了,再过半个多月就是你成亲了不怕二弟这么对付你啊。”
“我没事啊,有本事你们尽管去就是了!”杨凌表现得很是无所谓。
菊花关这才想起来,杨凌的房子不像现在的主流,那是一栋楼房,这听墙角的事情还算是挺高难度。
这时候窗户被推了开来,小菠萝的头探出来,问道:“两位兄弟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点,似乎有些不厚道吧?还有你们的声音是不是太大了?”
“哦,是吗?”菊花关先反应过来,搂着杨凌的肩膀,对着月亮哈哈大笑道:“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就是和三弟一起出来,谈谈人生理想什么的,二弟,你有意见?”
杨凌挪了挪身体,严正地鄙视了一把菊花关:“二哥,你别听大哥的,他就是来听墙根的。至于我,呵呵,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其实我是来打酱油的。你有吗?给我来一瓶!”(未完待续。。)
第二六六章 大漩涡论坛
听墙根这种有伤天和的事情,杨凌和菊花关最终还是在不情不愿之中被劝退了。不说小菠萝的婚后生活是怎么样的痛并快乐着,杨凌现在也是忙得天昏地暗的。
剧场前期的广告投标项目是进行得异常顺利,在看过了第一场表演之后,那些贵妇们对这样新颖的娱乐休闲生活就表达了浓厚的兴趣,本来这些人一般就是看看戏什么的,但是戏曲真没这个过瘾,更重要的是戏曲里的人物太过脸谱化,就这么咿咿呀呀地在台上干唱着,实在是有些烦,哪里比得上这写实的话剧啊,不仅里面的故事吸引人,更重要的是里面的服装也是令人眼花缭乱。现在这话剧可是引领着京城贵妇的流行时尚呢,这许多衣服都是杨凌根据后世的那些设计的,又经过孙猎人这样极具艺术天分的人这么一改,立刻就变成了兼具古今风格,却又独树一帜了,杨凌现在都有些后悔,早知道这样,先不弄超市了,先开女人街,光赚这些女人的钱就能赚到手软啊。苏晴岚就老在杨凌面前抱怨,为什么不开专卖这些衣服的店,苏家可以出人出原料,绝对会让苏家的丝绸布匹生意大踏步往前。杨凌也只能高深莫测的一笑,解释道,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反正自己当初没有料到这样的情况是绝口不能提的,太伤面子了。
得益于这些贵妇的捧场,这些人实实在在是京城消费力第一高的人群,商家们自然不可能放过这样打广告的好机会。于是纷纷下了血本,就为了要在杨凌的剧场里投一个好标。
在忙着招商卖广告的时候。杨凌的论坛也终于落成了。装修得很是别致,跟一般的茶馆那是截然不同的。不仅地面上都铺着厚厚的地毯,也完全没有一张木质的椅子,都是用沙发代替了,而且完全是不规则的摆放,看上去凌乱,却又是显得别有情趣。小桥流水这样的小景致也被移植了过来,说实话,很挺符合杨凌心中的那种小资情调的。杨凌的这个论坛跟别的茶馆更加与众不同的是,就是四周都被分了开来。上面分门别类地写着“情感、历史、诗词”等等这样的词汇,每一条分类下都夹着许多小本子,在流动着。
要问杨凌怎么营收,当然了广告这个东西现在还不适用论坛,但是没关系,咱们这里不是还卖茶吗?再说了,杨凌这里更加与众不同的是,除了卖茶,还卖表情。都是些很有趣的表情,卡通的,就连孙猎人第一次见到也是惊呼不已,可惜杨凌除了能画上几笔乌龟。真的没有太大的艺术天赋,最后还是孙猎人接过了这件差事,终于完成了表情的绘制。当然是在杨凌的督促检查之中完成的。当然卖表情也不可能是卖手绘的,前京城第一女神的手绘。一文钱就想买到,那就只能说。少年你太天真了,这个时代不用扫描仪和打印机,也有最好的匠人来负责印刷。印刷这件事被沈老头知道后,杨凌少不得又挨了一顿骂。
那些去剧院看连续剧的女人们,出门的时候也喜欢带上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什么的,为了不让这些人闲得发慌,杨凌的“大漩涡论坛”终于对外开张了。
有了菊花关和小菠萝的站台,真是想不引起轰动都难啊,谁不想跟未来的皇帝拉拉关系,要是有幸进入了太子的法眼,真的就是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了,没看到有杨凌和小菠萝这两个活生生的例子旁边吗?于是这些贵妇们,更加怂恿自己的儿子女儿出来泡论坛了,儿子还好说,这女儿也拉出来的心思可就大了,菊花关跟太子妃的关系紧张,这是京城里都知道的秘密,谁不想让自己的女儿一步登天,将来母仪天下?
菊花关指着杨凌的招牌,不解地问道:“三弟啊,为什么你这店铺的招牌总是取得这么奇怪,而且拗口呢?前面已经有什么阿里巴巴了,现在的这个茶楼又叫什么大漩涡论坛,你就不能取一个正常一点的名字?”
“那你觉得什么名字比较正常呢?”杨凌反问道。
菊花关指着一屋子泡论坛灌水的男男女女说道:“你觉得春来楼这个名字怎么样?”
“不怎么样!”杨凌白了他一眼道:“春来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咱们这里是什么青楼楚馆呢,这多掉面子啊,你瞧瞧,大漩涡这三个字,多么高端大气上档次,一般人能进来吗?更关键是,这里是私人论坛,反正我看不过眼的,一律叉出去,这感觉爽呀!”
“可是,你说的理由跟你这名字还是没有半点关系啊?”小菠萝接着问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你看看这男男女女的,都在一边看帖子,一边喝茶,拎着个水壶在灌水,所以我把他们这样的行为就叫做灌水,所以这里就是水的世界,大漩涡就是所有水汇集起来的世界,而且还很有动感!”杨凌解释完,自卖自夸道:“瞧瞧我这脑子,多么发达。”当然杨凌不会说,后世也有一个大漩涡论坛,真正的高帅富论坛,进入的标准之高,令人咂舌,一不小心还能被版主搞死,没有任何理由,这里是私人论坛,真的是霸气侧漏啊!
不过灌水这件事,毕竟还是一件新鲜的事物,所有人一时还不能理解,一帮人傻呼呼地就专门盯着诗词、绘画这样的帖子在灌水,害得杨凌很是郁闷。
于是杨凌不得不亲自下场,示范给这些人,让他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灌水姿势。杨凌先是注册了一个叫做“岸本早未”的假名,然后将所有看过的帖子都拿来一通乱改,什么“沙发!”、
“板凳是我的!”、“楼主去死,木有小叽叽!”、“我要纯表情回帖!”、“纯表情回帖会死!”反正写得什么都是莫名其妙,搞得这些人手足无措。
灌水这件事也是要靠天赋的,杨凌当然不可能会一点一点全讲给他们听,于是杨凌继续发动攻势,又拿出大杀器出来,用表情组成小剧场,意思就是写上一句话,后面贴上一个表情,这样水完一帖,各种各样的表情也贴了很多,然后别人拿起来,越看越好笑,也忍不住有样学样。
古今中外的女子,尤其是年轻的女子,对可爱的东西总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如果你硬要说梅超风那样的,就当我白说。可爱的表情最先在女子中间流行起来,实在是一文钱一张,真的不算贵,永远不要低估雌性动物对雄性动物的吸引力,有了女孩子的珠玉在前,后面的那些男人也纷纷跟进,购买这些表情,让自己的发帖也更加生动。
在经历了最初的羞涩和腼腆之后,大家也不再矫情了,毕竟每个人都有一些小秘密或者一些小困惑,需要跟别人分享,而论坛恰恰就为所有人提供了这样的一个场所,在这里大家用的都是假名,谁也不知道名字后面的那个人是谁,于是很多八卦就这么被爆了出来,这使得论坛更加热闹了。
男人们在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之后,终于发觉想要吸引女生,光是会诗词歌赋是没用的,哪个女生都喜欢文武双全的少年郎,所以军事历史的版块也开始活跃了起来,很多愤青都开始在这个版块里激扬文字,挥斥方遒,仿佛朝堂上的那些官员都是纸糊的,只有这些人才能当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官。
人们惊喜地发现,原来茶馆还有这样的好处,在茶馆里灌上一天的水,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一点也不觉得无聊,最重要的是论坛作为一个吐槽之地,可以为这些人提供一个发泄的场地,能够让所有人的身心更加健康愉快地成长。
至于那些家长们,则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儿子女儿,自从去了论坛灌水以后,不仅人变得更加开朗了,脸色也红润了,据贴身伺候的人说,这睡觉也更是香甜了,害得这些人也忍不住想去见识见识这论坛的神奇。
当然了,有了这样的好去处,京城那些年轻人也是闻风而动,尤其是在有了国子监和太学这一对天生的冤家之后,论坛的灌水数量明显提升,杨凌终于觉得这才是一个吹牛、吵架、让人发泄的好论坛。
当然了作为论坛的创始人,杨凌也是经常在里面灌水的,而且引领着论坛的潮流走向,一些后世的网络用语,立刻会被捧红,足见年轻人的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之强。
这论坛这么好玩,菊花关和小菠萝两个已婚男,也时不时来论坛要吐槽,不过两个人在起名字那一关就卡主了,只好求到杨凌的身上,“三弟啊,你那个假名,虽然听不懂,但是感觉很厉害的样子呢,能不能帮我们也取一个啊?”
“废话,这名字一看就知道是个高帅富才能有的名字!”杨凌很自得,对着小菠萝说道:“要不你干脆叫迪亚波罗得了,看看多么霸气!”
菊花关紧张地问道:“那我呢?”
杨凌略微一沉吟,拍着脑袋叫道:“海淀银枪李某某,这个名字,你觉得怎么样?”(未完待续。。)
第二六七章 杨凌成婚(一)
杨凌和孔映雪的婚事终于要走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了,经过定亲、退婚、再定亲的模式,杨凌差不多要吐槽自己,你说当初废那么大劲退婚干什么呢?到最后还不是要重新踏上这一条路?有鉴于杨凌的鬼点子实在是很多,沈老头对于杨凌提了一个要求,要求这个婚礼必须是前无来者的,必须让人耳目一新,给孔映雪一个终身难忘的婚礼。
这样可就为难杨凌了,其实小菠萝的婚礼对于杨凌来说,差不多就是预习了,现在可好,沈老头的一句话,推翻了所有的一切,这就像是江苏的高考制度,一年一换,让人无所适从啊。
不过这样也好,杨凌终于有机会可以再穿上压在箱底的那套西装了,话说这套西装因为太过特立独行,只穿了一次,就被束之高阁了,现在再次有了用武之地。而且不止这样,杨凌和孙猎人又熬了两个晚上,为孔映雪设计了一套典雅的礼服。当这套礼服出来的时候,孙猎人还好,毕竟她自己也有一套,苏晴岚却是完全移不开眼。
孙猎人取笑道:“苏小姐喜欢的话,可以让他在设计一套的。”
苏晴岚脸色一红,拒绝道:“还是不用了,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说完就低下了头去,咬了咬嘴唇,第一次苏晴岚心里开始有些期待婚礼,想必穿上自己夫君亲手设计的礼服,一定有一种别样的自豪感吧。
当这套礼服送到孔府的时候,孔夫人第一个表示了反对,虽然礼服几经修改。看上去一点都不暴露,但是这露得。在他们眼里依然还是有点多,孔兴学第一次心甘情愿地表示了对自己妻子的支持。“爹。映雪的礼服,她自己早就准备好了,没必要再换了吧?”孔夫人对沈老头说道。
沈老头眯着眼睛笑道:“我觉得挺好的,看上去挺庄重的。先让映雪试一试,如果真的很好看的话,就这套了。你们放心,那个小子既然做出来了,肯定不会在乎的。”
不过当孔映雪试过这套礼服的时候,不仅沈老头摸着胡子。啧啧称赞道:“看来那个小子似乎对我们映雪很伤心,我们映雪原本就漂亮,穿了这礼服以后就更加漂亮了。”
孔映雪羞得不敢见人,就连很挑剔的孔夫人,也不得不说,这套礼服的确很配自己的女儿,一下子将孔映雪的身上的那种女性的柔美展示得一览无遗。
礼服的事情不过是一个引子,杨凌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鉴于沈老头的要求是让人耳目一新。一些旧的风俗虽然要保留下来,但是也要插入全新的桥段才行啊。于是杨凌又不得不继续绞尽脑汁,尤其是迎亲这一阶段,那更是重中之重。
所有女人都希望自己有一个童话般的婚礼。虽说所有骑着白马的不一定都是王子,但是杨凌还是找来了八匹大白马,从头到脚。全身没有一丝杂色。杨凌准备抛弃传统的花轿,就用这八匹白马拉的花车。这花车的改造工程自然就由孙猎人接了过去。
杨凌作为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结婚的diao丝,直到这个时候才发觉婚礼真是一个极为繁琐的工程。现在杨凌所有的家人都忙得团团转,就连最不管事的二师兄也被杨凌安排了好几项任务,就这样,人手的短缺依旧很严重,萧府那边,虽然刚办了一次婚礼,人手都是熟的,但是新媳妇过门,萧夫人正在交接府里的一切事宜,好让庞琳琅早日接手,所以挤不出更多的人手来帮杨凌。而沈老头府上和孔兴学府上,更是一个人都不能派,杨凌这是娶妻,可不是入赘,或许在现代这没什么,但是在古代却是极为严肃的一件事。关键时刻,还是苏晴岚放下了手中的生意,带着人过来帮帮忙。
杨凌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苏晴岚却大度地说,现在苏家和杨凌是绑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杨凌迎娶孔映雪,无论对杨凌也好,还是对她苏家也好,都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自然要哄得沈老头的开心。
杨凌越听越不是个味道,什么叫一根绳子上绑的蚂蚱?这还有一句话叫做“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多久”呢,更何况现在就是秋天。
就在这个时候,孔兴学派去江西的人也回来了,他们此去的目的是去迎回杨凌父母的神牌。本来婚礼这种事,一定是要请族人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杨凌虽然没见过那些族人,心里却是厌恶得不得了,坚决不肯请他们,这在古代可是有点大逆不道的,但是杨凌却说什么也不肯点头,说到最后,杨凌甚至说宁可不结这婚。
孔兴学没办法,也只能选择妥协,但是杨凌父母的牌位总是要请过来的,两个人生前只有杨凌这么一个儿子,现在儿子成亲,自然要他们看到了。
杨凌对这个倒是没什么意见,自己肯定不会再回江西了,将父母的牌位迎回来,就更加方便了。不过孔兴学还说了一个事情,那就是杨凌这两年都没有回去扫墓,这样做是不孝的,原来还能说,杨凌小,不能担当起一家之主的责任,而现在杨凌就要成家了,再不扫墓就完全说不过去了。这样一来,杨凌甚至动了心思,等明年清明的时候,就回江西一趟,把父母的坟茔还有一些祖宗的墓都迁过来,省得到时候每年还要跑一趟江西,这年代出门不易啊。
孔兴学派去江西的人,带了一封孔兴学的信,信里孔兴学只说自己想安排杨凌结婚了,所以派人来请杨凌父母的牌位,这事本来挺顺利的,不过回来的人说了一件事,将孔兴学所有的好心情给冲了一个一干二净。家人说,杨凌的那栋宅子,现在被杨族的族长也就是杨凌的三叔公给霸占了,孔兴学派人去,虽然说得婉转,但是还是将杨凌的婚事给透了出去,没想到这三叔公仿佛根本听不出什么,让人取了牌位,就打发人回来了。而且据说,杨凌父母的牌位不知道摆在哪个角落里,等取出来的时候,上面更是布满了灰尘和蛛丝,可以想见,杨凌父母这两年是一点香火都没有享受啊。
孔兴学听了这件事之后,只感到心里有一股邪火没处发,烦躁地转着圈,像一头暴怒的狮子,杨家的那些田产还好说,杨凌当初不善经营,夺去就夺去了,在这个家国天下的年代,也无所谓,可是现在杨凌三叔公居然不声不响又将杨凌的祖宅给夺了去,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祖宅是什么?祖宅是根,就算是败家子,不到活不下去,也是不敢卖祖宅的,当真是为了保护杨凌的祖宅吗?当真以为自己的手不够长,伸不到江西是吗?孔兴学心中冷笑,决定用自己的方式给杨凌的这些不知好歹的族人一个教训,不过这件事也没打算告诉杨凌,杨凌毕竟年轻,做事还太毛躁,又是一个敢爱敢恨的性子,天知道他知道了这件事会做出什么事情。
杨凌其实想做些什么事情,现在恐怕也做不到,实在是太忙了,在迎回了自己父母牌位的时候,杨凌带着孙猎人郑重其事地祭了祖,猪羊牛三牲都备足了。杨凌这具身体,在见到父母牌位的时候,居然本能地大哭了一场。
哭完了,收拾心情,杨凌继续为自己的婚礼头疼,孔映雪既然自己把自己当做紫霞仙子,杨凌也只能勉强当一把至尊宝了。偏偏沈老头又不准杨凌以吊威亚的方式来解决,所以只能将目光转向热气球。不过杨凌这边人手终究有限,做做那种能挂彩布条的还行,那种能坐人的就不行了。不过好在杨凌有菊花关这个混蛋大哥,匠造监作为汇聚了这个天下最好工匠的地方,自然就被杨凌给盯上了。其实就算连沈老头和庞太师这样的大佬,在匠造监里的影响力也是有限的,让他们放下手中的活,只为杨凌打造一个结婚的玩物,明天弹劾的奏折就能堆满皇帝的案头。
有了菊花关就不一样了,太子一个下令,匠造监就日夜开工为杨凌研究这个热气球,当然为了尽可能地帮菊花关避免麻烦,杨凌又帮这个热气球按了一个军事用途。你想啊,有了这个热气球,那就是古代的卫星,在战场上安排这样一个热气球,那么四周战场的情况都将一览无余,将军们排兵布阵起来就会更有针对性了。
匠造监果然没有让杨凌失望,终于赶在杨凌结婚前,终于将热气球给拿了出来,而且已经经过几次试验了,就是做工一定有点糙。
“三弟,你真的要亲自试一试?”菊花关一脸担心道。
“是啊,不试怎么能知道效果呢!你放心,你让人下面帮我拉住,我只飞两三丈那么高,下面帮我多准备一些垫子,出不了事的。”杨凌笑着拍了拍菊花关的肩膀。
原本还很担心的菊花关,等杨凌上了天,恨不得让杨凌摔死,因为连飞机都没坐过的杨凌,第一次上天也是很好奇的,忍不住扯开自己的破锣嗓子吼道:“i……believe……i……can……fly!”真是天外噪音啊。(未完待续。。)
第二六八章 杨凌成婚(二)
结个婚都能鼓捣出热气球这样的东西,其中最满意的不是杨凌,而是沈老头和皇帝。沈老头满意是看来杨凌脑袋里的奇思妙想还没有被掏干,而让皇帝满意的则是热气球在军事上的用途,要知道成朝立国这么久,对外的军事态势一直是防御为主,一次主动进攻都没有,这热气球在防守的时候,只要是敌我力量不是太过悬殊,完全可以凭借着天上多出来的这一双眼将战场上的情况尽收眼底。而且杨凌还抛出了旗语这样的东西,原来战场上下命令都是金鼓,前进是击鼓,撤退是鸣金。现在有了旗语的话,热气球上的瞭望员在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地下,而地下的将领则把要下的命令告诉给瞭望员,由瞭望员冲动传令兵,显然在纷乱的战场上会更好,也更容易抓住战机。
不过有一件事是杨凌没料到的,那就是皇帝对于上天这件事的热情,古往今来多少圣明的皇帝,到了晚年都会倒在求仙的路上,羽化登仙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虽然知道乘坐热气球并不是真正的羽化登仙,但是能够品尝一番能够飘浮于天的那种快感,也是很不错的呀。
热气球刚定型,第一次试验成功之后,皇帝就想坐上去过一把瘾,可是被所有人给劝住了,飞得那么高,哪怕热气球在天上稍微一个趔趄,惊住了皇帝,就是了不得的罪名了。后来看到杨凌再一次试验成功,皇帝再一次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要尝试一下。皇帝要发疯。这下面的人可不能陪着发疯,呼啦啦跪了一地。沈老头一把年纪了,跪在地上。长跪不起,看见自己亲近的大臣都如此竭力反对,皇帝也只能暗叹一声,知道这件事终究是做不成了。
不过,就在这时,楚王说了一句:“陛下是一国之君,百姓尚且知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不如由臣弟替陛下实验实验这所谓热气球的作用,请陛下恩准!”
楚王这话一说出来,沈老头和庞太师这两头老狐狸同时心中暗叹一声,这楚王这一招行的真是毫无痕迹啊,两个人都知道,皇帝心中有一根刺,那就是当年楚王才是呼声最高的储君,而不是自己,别看皇帝这龙椅已经坐了几十年了。但是这块心病始终没有去。现在楚王说要替皇帝实验这热气球,无异于再一次拔动了这根刺,这登天的事情怎么可能被你抢先?而且一旦上了天,整个皇城就都在你脚下了。连自己也不例外,别人说这样的话,皇帝还能接受。但是这话从楚王嘴里说出来,这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果然听了楚王的这话。皇帝是怎么也劝不住,非得要自己亲自乘坐热气球。沈老头和庞太师。一看劝不住了,得,那也只能照办了,不过两个人却是分头行动。
庞太师一边派人从里到外仔仔细细检查每一处细节,宫门外更是全部警戒,凡是胆敢靠近宫门的人,无论是官是民,一律逮捕,毕竟热气球在天上就是活靶子啊,一边又暗暗调动兵马,一旦出现意外,庞太师敢直接拿下楚王,虽然是天下众所周知的储君,但是楚王的威胁实在是太大了。
而沈老头则是去找杨凌,一遍又一遍地确认热气球的安全性。杨凌一听皇帝要发疯,也是吓了一跳,看着沈老头铁青的脸色,也不敢多说什么,难道说罪魁祸首是你的宝贝外孙女,没她的要求老子根本想不到要弄热气球出来。不过也没办法了,这玩意就是在现代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更别说现在了,杨凌只得又将降落伞概念拿了出来,虽然没什么用,也算是聊胜于无吧。但是最重要的是,还是不能飞得太高,下面冲当气囊的东西要厚要软。
沈老头和庞太师斗了一辈子,要说论默契程度,一般人还真比不上这两个人,不过一夜的功夫,所有的准备工作,就都准备好了,不敢说万无一失吧,但是绝对能够保证国本不会受到动摇。
第二天是个好日子,天空万里无云,秋高气爽的,连最不能保证的风都没有出来捣乱,不过让杨凌郁闷的是,沈老头把杨凌这个罪魁祸首也拉到了试飞现场。皇帝真要出了什么意外,反正杨凌这一百斤是不是交待在这,就要看菊花关的心情了。
不过看得出,皇帝的心情似乎很好,一点也不认为今天的事情有多么危险。杨凌则是指挥着人为热气球固定位置,在热气球下方则是多了一个很大很深的水池,一夜之间建好的,里面注满了水,而在水池上面的则是一个架子,上面全是厚厚的棉被,安全措施不可谓不严密。杨凌则是亲自为皇帝穿戴起降落伞,一遍又一遍教着皇帝怎么用,热气球上甚至还摆了几把雨伞,聊胜于无吧。
一切准备就绪,在众人担忧的眼神中,皇帝微笑着步入热气球内,就在准备升空的时候,皇帝忽然笑道:“杨卿,这热气球是你发明的,朕赐你同朕一起升天,你可愿意?”
别啊,升什么天啊,杨凌心中埋怨这皇帝真不会说话,却也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然后也是一脸从容地进了热气球,心里却是在不停地打鼓,也不知道匠造监那帮混蛋,设计得好不好,负荷能不能承载这么重的重量。
在一帮文武大臣的注视下,热气球终于缓缓升天,所有人都仰头看着,杨凌不经意间看到了楚王的脸色,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似乎很希望这热气球出现什么意外。
不过今天老天实在是帮忙,所有的过程都异常顺利,当热气球越升越高的时候,皇帝还吩咐人不断将里面的压重的沙包往外面扔。
杨凌虽然不怎么想破坏皇帝的兴致,等热气球比宫墙还高的时候,杨凌还是劝阻道:“陛下,臣觉得够了,不能再高了,陛下身系国家安危,再往上,微臣也无法保证安全性了。”
皇帝也算是一个从善如流的人,闻言虽然有些遗憾,还是停止了行动,他是来见识的,可不是来拿性命开玩笑的。
今天天气很好,皇帝举目眺望,整个京城都在视线之内,皇帝指着自己脚下的宫殿对杨凌说道:“杨卿,说起来,朕得谢谢你,想必朕也算是古往今来第一个上天的皇帝了。”
“恭喜陛下!”杨凌躬身答道:“只是这微臣不敢当。”
皇帝摆摆手道:“你等朕把话说完,朕自小就生在禁宫里,后来又成了天下共主,可是说来好笑,朕最远也不过离京城几十里,那还要是田围的时候,朕甚至都不知道朕住的这宫城到底是什么样,虽然朕每天都在里面穿梭。而现在,朕不仅看到了这宫城的全貌,也看到了京城的全貌,杨卿,你来评价评价,这京城怎么样?”皇帝兴奋地将手指向外面。
“京城繁华昌盛,相信天下再也找不到比京城更加雄伟的城市了!”杨凌这一句话倒不是吹牛,以现在来看,就算是有一个罗马或者耶路撒冷,大概也是比不上京城的。
“这样啊!”皇帝喟叹一声,忽然问道:“杨卿你还有几天就成婚了,你内心可有想法没有?”
杨凌不知道为什么皇帝为什么会这么问,只能硬着头皮答道:“微臣这几天实在是太忙了,还来不及有什么想法。”
“这成婚,就代表着成家立业,从此以后,你就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代表着你进入了人生的一个全新的阶段。”皇帝话锋一转,忽然说道:“咱们成朝,历经两百余年的休养生息,现在也该是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的时候了,朕虽然知道有些事不可能,但是朕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将这社稷好好交给下一代,一代接一代,朕要让咱们成朝成为历朝历代中最伟大的朝代,国祚就算是周朝,也只能望其项背。杨卿,你可知道,朕要怎么做?”
“微臣愚鲁,不知道!”杨凌答道。
“其实你早就知道了!”皇帝嘿嘿笑着,再一次指着外面的京城说道:“朕不想天下只有一座京城,要是天下处处都是京城,何愁这国祚不能延续呢,杨卿,你说对不对?”
“皇上圣明!”
皇帝指着下面说道:“朕知道,此刻下面有一帮人都盼着朕死呢,恐怕就算是你的外公,此刻心情也一定是复杂的。可是朕不会死,尤其是在领略了这大好风光以后,朕就更不会死了,朕要留一个好好的基业给太子,真的当朕百年之后,这大好河山,就该是你们的天下了,杨卿,朕看得出,你与众不同,你也有自己的抱负,希望你记住朕现在说的话,让这天下的百姓都能安居乐业,过上你希望他们过上的日子。”皇帝说着就拍了拍杨凌的肩膀,仿佛自己不再是皇帝,只是一个对后辈有着殷切希望的长辈。
“微臣必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未完待续。。)
第二六九章 杨凌成婚(三)
杨凌绝对有理由怀疑刚才自己的反应要是慢了一点,或者语气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皇帝很有可能会把自己给推下热气球,所幸的是,自己安全过关了。
看着皇帝和杨凌带着胜利的微笑走下热气球,所有人都长出了一口气,杨凌还特意看了一眼楚王,影帝果然是影帝,满脸堆笑地说着恭喜的话,而且因为特殊的身份关系还能趁机问一问皇帝在天上所看到的景色,表达一番向往之情。
沈老头偷眼看向杨凌,意思是皇帝刚才在天上可是说了什么东西,皇帝当然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就让杨凌陪同他一起乘坐热气球。杨凌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有些话不能说,不过相信沈老头的脑补功力,肯定能够脑补得出来的。
皇帝笑眯眯地对杨凌说道:“杨卿连成婚都不忘为国家发明出如此有用之物,有赏!”
杨凌对“有赏”两个字差不多已经免疫了,反正每次都是赏一些有的没的,没一件是杨凌真正需要的。当然,这一次也不能让杨凌失望,皇帝依然决口不提钱财方面的事情,只说道:“杨卿尽管回去安心等待成亲,朕到时候一定送一份厚礼给杨卿。”
婚礼的筹备阶段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那钱真的是花得如流水一般,杨凌心疼得整夜整夜的睡不着。你说,现代结婚,大操大办的,还能从份子钱里捞回点本钱,可是这古代人家都送礼物,不送钱。而且那些礼物送得虽然看上去很值钱,可是要脱手换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自己不就是亏大了?要不贴张告示出来,凡是来宾。一律都不要送礼物,折现好了。
杨凌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吩咐人再点几盏蜡烛进来,叹一口气,对孙猎人叫苦道:“这成亲可真不是人干的活,反正我是不要再成亲了。”
孙猎人笑道:“这事老公得将来和夫人去商量,我可是做不得主的。”
杨凌凑过去,闻了闻孙猎人身上的香味,振奋了一下精神。这才问道:“请柬还剩下多少没写?”
说到了这里,孙猎人才苦着脸说道:“才写了一小半,还有一大半在那没写呢,还有几天时间,得抓紧了,要不就来不及下请柬了。”
杨凌心中埋怨,沈老头也真是的,自己搜集了那么多宾客的名单,你自己写一下不就完了?非得让杨凌亲自一张一张地写。杨凌那笔狗爬字哪是能拿得出手的啊,到最后还是只能依靠孙猎人来写。
不过孙猎人却为沈老头辩解道:“沈相国也是一番好意,这请柬自己写除了显得恭敬意外,也是证明宾客们都是看在杨家的面子上。而不是沈家或者孔家的面子上才过来的。”
“这不就是自欺欺人了吗?你说,这么长的名单里,我能认识几个人啊?”杨凌皱着眉头说道:“你啊。也被太着了那老头的道了,嘴上嘛。口口声声说是为我着想,其实啊。他内心里就是想坑我而已,没有别的理由!”
抱怨归抱怨,这事情还是要继续干的,孙猎人继续低头写请柬,而杨凌则是继续算账,不算账不行啊,这钱用得实在是太快了。比如这筵席用的杯碗吧,按照杨凌的意思是,让自己的窑厂赶制一批出来,反正人工原料什么的,都是现成的,可惜沈老头坚决不干了,任凭杨凌怎么说,就是不同意,非得要上好的官窑才可以,就这一项,就是一两千两的银子啊。这玩意是一次性用品啊,杨凌一家人怎么可能需要这么多杯碗呢,沈老头一瞪眼道:“难道你不生儿子了吗?儿子不用成亲了吗?难道你不生孙子了吗?孙子不用成亲了吗?”得了,这些东西是冲着古董收藏去的,可是这东西收藏起来,除了占地方或者变成老鼠们的高级床垫,杨凌对于它们的收藏价值一点信心都没有啊。
再比如这酒席的菜肴,酒水嘛,反正是自家的,谁都知道杨凌自己有好酒,可是这菜肴却是要再花钱买的,鸡、鸭、鹅、猪、羊、牛。鲜鱼那是论船往杨凌这拉的,还有那珍惜的山珍野味,也幸亏杨凌这边地方宽敞,还有码头,才储存得下,至于那鲜蔬时果也已经全部都定好了,就等着杨凌成亲的那天,直接从地头到餐桌了,反正有水路运输,不怕。苏家那边在确定了杨凌成亲的日子之后,又主动去采购了许多海产,帮杨凌装点门面,杨凌看着那一头头的鲍鱼,一片片的鱼翅,不禁痛心疾首,国家一直在反腐倡廉,自己身为新中国的优秀青年,却堕落腐化成这样,真是愧对党的谆谆教诲啊。幸亏古代也没什么动物保护部门,不然这罚款就够自己喝一壶的了。唯一让杨凌欣慰的是这些海产都是苏家送的,可算是省了自己一笔不小的开支。
别以为这就算完了,还有那大红的喜绸,小孩胳膊粗的蜡烛,各式各样的坚果,零零碎碎的东西也很是不少。杨凌算着算着,忍不住泪流满面,对孙猎人抱怨道:“老婆啊,结这么一次婚,咱们杨家也算是脱富致贫了,回头我得带着讨饭去得了,你觉得紫宸殿怎么样?你看啊,我帮皇上做了这么多事,赚了这么多钱,到头来还把我的俸禄给罚了个干净,你说咱们不找他还能找谁?”杨凌对着满满当当的账本越说越来劲,越想越觉得皇帝私扣自己的工资是多么的惨无人道,地主家真的一点余粮都没有了哇。
孙猎人探过头来,扫了一眼,问道:“我不是记得杨十三听说这件事以后,提前送来了今年的红利了吗?怎么又花光了?”
“我又不是败家子,哪能花这么快啊?”杨凌叹一口气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城南的工程正是紧要的时候。咱们家下半辈子到底是吃糠咽菜,还是大鱼大肉。可就指着那里了,再说了。拖欠工人工资的事情,我可干不出来。”
“其实有了老公这样的夫君,就算是吃糠咽菜,想必夫人也是开心的。”孙猎人动情地说道。
“那你呢,你开心吗?你会不会埋怨我,食言而肥,到头来还是要再娶一个。”杨凌问道。
孙猎人摇摇头,将头埋进杨凌的怀里,说道:“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其实身为女子的,只要有一个真心实意对她好的夫君,就什么苦都不觉得了。我知道,我就在老公的心里,这就够了,更何况夫人也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对我也很好,想必没有人会比我有更好的结局了。我很满意!”
昏黄的灯光下,孙猎人静静感受着那一跳一跳的节奏,那是杨凌心跳的声音,不过孙猎人知道在那颗心里。始终都有自己的一个位置,这就够了。
时间在忙碌中总是过得特别快,一晃时间就来到了十月二十八。这一天就是杨凌正式成亲的日子,虽然和同居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到现在了。但是这一次才是杨凌活了两辈子第一次真正的结婚。
杨凌的房间已经早早地布置成婚房的模样了,而这几天孙猎人也都是跟杨凌分房睡的。除非杨凌说服孔映雪搞一搞大被同眠这种所有男人都想过的事情,恐怕这一辈子孙猎人可能都再也不能睡到这间房里了。虽然杨凌说服自己,明天要忙碌一天,必须休息好,所以早早地就上床了,但是也不知道是激动呢,还是迷茫,杨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到最后,杨凌干脆披了衣服,推开窗户,霎时满天的星光就洒了进来,杨凌深呼吸了几口带着一丝凉气的空气,眼泪却是止不住地往下流。那么从现在开始,那个叫吴天宇的人,只是一场梦吧,只有一个叫杨凌的人存在在这个时间和空间里,娶妻生子,落地生根。都说庄生梦蝶,不知是庄周梦中变成蝴蝶呢,还是蝴蝶梦见自己变成庄周呢?杨凌直到现在,才终于明白了这个故事的含义。如果人生都是一场梦,只是这个梦也太复杂了,同时也让人感到有一点心痛,要切断过往的一切,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时间刚过三更的时候,杨家所有人都起床了,今天要干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杨凌能听到孙猎人特意吩咐家人,做事要轻手轻脚,别打扰了杨凌的休息。直到这一刻,杨凌终于想通了,不管是梦还是现实,不管是杨凌还是吴天宇,抓住眼前的一切,珍惜眼前的一切,才是人活一辈子的意义。杨凌也不用别人叫,自己起身,吩咐别人打水,准备洗澡。
到了四更的时候,菊花关和小菠萝联袂而来,杨凌见到这辈子的两个兄弟,莞尔一笑,开着玩笑道:“看你们两个的样子,你们说,我的两位嫂子心里会不会吃醋?”
菊花关笑道:“你的两个嫂子会不会吃醋,我是不知道的,不过我看三弟的样子,倒是似乎有些吃醋了呢!”
“去你的!”杨凌丢过去一个白眼,这才问道:“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时间还早,你们还可以再睡一会的。”
“今天是三弟的大日子,咱们两个少睡一会有什么关系,总要早点过来,看看能不能帮到三弟什么忙。”菊花关诚恳地说道。
“我觉得你们不给我添乱,就是帮我最大的忙了。”
“别这样说嘛!”小菠萝笑道:“其实你二嫂还给了我一个任务呢,就是要好好看你的婚礼是怎么样的,将来咱们的儿子就照着你这个模样的办,用你的话来说,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不解释。”
杨凌目瞪口呆地问道:“二哥,你不是这么厉害吧?一枪就中了?”
“没呢,没呢,哪有这么快啊!”小菠萝顿时臊红了脸,否认道:“你不知道啊,你二嫂对什么事情都规划得井井有条的,有时候我都有些不适应,比如说吧,我去宫里当值,她给我收拾衣服,说是什么衣服哪一天穿。只要我在那天没穿,总觉得心里有点别扭。”
菊花关惋惜地摇摇头。一本正经地对杨凌说道:“三弟啊,二弟就这么沦陷了。咱们三兄弟的夫纲就得靠我们来振了。”
小菠萝幽怨地说道:“大哥这话说错对象了,我记得三弟说过,怕老婆不是真的怕,而是另一种形式的爱,爱得还很高深哦。”
菊花关痛心疾首道:“这么一说来,三弟看来是很早就沦陷了,真是让我惋惜呀!”
到了五更的时候,是杨凌祭祖磕头的时候,杨凌跪在父母牌位前。孙猎人落后一步也跪了下来,杨凌扭头对孙猎人说道:“来,你跟我跪在一起!”
“这……这不合规矩呀!”孙猎人犹豫道。
“没有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妻子,而且爹娘在天上看到这两年来照料我照料得这么好,想必他们心里也早已经认可了你这个儿媳妇吧!”杨凌坚持道。
就在杨凌祭祖的时候,孔映雪也正在沐浴,一想到昨晚孔夫人给她看的羞人的东西。孔映雪的脸还是火辣辣的在烧,今天就要嫁给杨凌了,想到这里,孔映雪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虽然从小就知道将来要嫁给杨凌,可是事到临头,还是有一丝的不敢相信。他是那么跳脱的一个人,他是真心地接受我的吗?
洗完澡的孔映雪。只穿着贴身的内衣,看着在哪里挂着的礼服。所有的烦恼好像忽然都没有了。这时候,孔夫人推开门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孔映雪的外婆、舅母等人。孔夫人今天也换上了喜庆的礼服,拉着孔映雪的手,本想说些什么,却是什么话也没说出口,眼泪先是掉了下来。孔夫人这一哭,孔映雪也跟着红了眼眶。
嫁人嘛,这些场面都是在所难免的,好端端的女儿忽然就成了别家的人,有哪个父母不心疼呢。沈老妇人当年嫁女也是这副模样,看着也不多说什么,从儿媳妇的手里接过五彩丝线,对着孔映雪说一声:“忍着点疼,要是实在疼了,就喊出来。”然后左右搓合,借助纱线的绞缝,反复在孔映雪面额上来回滚动,绞除面额汗毛,舅妈们则帮着剪齐额发和鬓角,修眉点唇妆扮起来,这叫开面整容。女子一辈子只开一次面,就是在嫁人这一天。
做完了这一切,孔映雪原本还有些青涩的面孔,则是多了一份别样的风韵。沈老头夫人仔细端详了一番,似乎很满意之极的手艺,这才又从桌上拿过一把木梳,仔细为孔映雪梳起头来,一边梳着,一边念念有词:“一梳梳到尾,二梳我哋姑娘白发齐眉,三梳姑娘儿孙满地,四梳老爷行好运,出路相逢遇贵人,五梳五子登科来接契,五条银笋百样齐,六梳亲朋来助庆,香闺对镜染胭红,七梳七姐下凡配董永,鹊桥高架互轻平,八梳八仙来贺寿,宝鸭穿莲道外游,九梳九子连环样样有,十梳夫妻两老就到白头。”
直到这个时候,孔映雪的化妆仪式才算结束,沈老夫人,又让儿媳妇拿过礼服来,笑着抚摸着孔映雪的头说道:“听说这吉服是那杨凌亲自做的,真好看呐,你外公就常常说他虽然表面上看着有一些不正经,可是内心却是极为重感情的一个人,你跟了他以后,也算是下半辈子有了依靠。你瞧瞧,这自古女子的嫁衣哪个不是自己做的,偏偏到你这,却是由夫君做的,摊上这么一个麻利的夫君,也是你的福气了。”
这一番话,沈老头夫人更多的是对孔夫人说的,孔夫人原本就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孔映雪嫁给杨凌,虽然后来对杨凌的感观改善不少,沈老夫人也算是给孔夫人吃一颗定心丸了。
太阳从地平线露出头来,天开始渐渐亮了起来,杨凌这一片开始重复着一天的嘈杂和热闹,不过今天显然还要更热闹上几分,整个杨家园区到处都贴着大红的喜字,无不宣告着今天这里将会有重要的事情发生。
今天杏花楼又不开业,所有厨师一大早就到了杨凌这,叮叮咚咚地开始忙了起来,中饭和晚饭,有两顿呢,又都是贵客,好在现在是冬天,也不怕东西变质,这冷盘先弄出来,该配的菜也配好,这样的日子,牲畜的消耗量特别大,虽说血是红的,但是仍然不吉利,要不然杨凌家后院非得成为一座修罗场不可。
杨凌饿得有些发慌,别说是食物了,连口水都没的喝,人有三急,总不能新郎匆匆忙忙地到了新娘的家,然后一头扎进厕所里去吧?杨凌苦啊,尤其是听着那些叮叮当当的准备菜肴的声音,就更苦了,反正最后结论只有一个,结婚就是受罪,今后谁爱结谁结去吧,反正老子是肯定不结了,肉疼加心疼,这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客人上门的时间还不到,迎亲的时间也还不到,这么长的时间当然不可能浪费,杨凌于是又带着一票人满园子的转悠,逢人就送上一个小包裹,里面是几粒糖、两个红鸡蛋,还有两个大肉包,都是热气腾腾刚出炉的大肉包啊,还飘散着麦香呢,杨凌舔了舔嘴唇,努力将视线从大肉包上移开,饿呀!
这样的小礼物虽然不值钱,却让所有收到的人受宠若惊,都向杨凌送上了最真挚美好的祝福。菊花关在一边赞道:“还三弟鬼主意多,这些东西虽小,却最是暖人心啊。”
“哦,是吗?我还以为这是习俗呢!”杨凌奇怪道:“你们两个成亲的时候,我说我怎么没收到这些呢,还以为是你们两家小气呢!”
第一批客人开始渐渐上门了,这些人给杨凌认不认识还两说呢,就是拎着礼物过来,走一个过场,打个转,再对杨凌说一声“恭喜”。不管怎么样,来的就是客,这招呼还是要招呼的,于是请人入席吃席,杨凌则是四处给人敬酒,快一百桌呢,这一圈下来,杨凌酒是一滴没喝,退却直发软,都是饿的呀。
快中午的时候,司仪对杨凌说了一声,杨凌抬头看看天,将家里招待客人的任务交给了萧公爷,这才急匆匆地跨上自己的大白马……车,往孔家去迎亲,没办法,杨凌现在对骑马有一定的抗拒性,还是坐车好,
杨凌坐的这辆车还不是孔映雪的花车,是临时做的,敞篷的,拥有两匹马力的强大动力,舒适快捷,尤其是马头上还插着两块牌子,一块写着“奔驰”,一块写着“宝马”,一看就知道是豪车中的豪车,高端大气上档次,不解释。
杨凌盛大的迎亲队伍,一路招摇过市,引来无数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实在是杨凌的马车太拉风了一点,兼具杨凌穿着奇怪的西装站在车上,脸上挂着骚包地微笑,不时对上来要跟自己做朋友的人摇手表示欢迎。
菊花关和小菠萝对视一眼,苦笑了一声,自己这三弟实在是太能作了,被杨凌这么一搞,这围观的人群越聚越多,再这么下去能不能及时赶到孔府就是两说了。
如此热情的围观群众,令杨凌兴致大涨,不时地即兴扭两下屁股,回馈现场的观众朋友,俗话说,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普通百姓的情感最真挚,纷纷将手里的蔬菜瓜果投向杨凌,路边仅剩的一些花花草草也倒了霉,只留下一些残花败叶,在风中瑟瑟颤抖。杨凌忽然脸色急变,指着路边的一个人大叫道:“嘿,说你呢,我知道鸡蛋金贵,但是你也不能随便乱砸啊,留着回家慢慢吃,别浪费了!”
“嗖”的一声,一枚鸡蛋从杨凌头上飞过,杨凌拍拍心口道:“幸亏我反应机敏啊,不然这发型可全都乱了。”
菊花关笑道:“古有看杀卫玠,今天历史又在三弟身上重现了啊。”(未完待续。。)
第二七零章 杨凌成婚(四)
当花车来到孔府门口的时候,孔家这边的鼓乐团也吹奏起来,和杨凌带来的乐队比赛,那叫一个吹得欢。好不容易等这波热闹过去,从孔府大门里涌出来许多七大姑八大姨的,正准备为难杨凌,顺便收收红包的时候,找了一圈却怎么也找不到杨凌的踪迹,这下可好,人群一下子不知所措了,居然连傧相也没有了,这新郎不是逃婚了吧?
下人赶忙将这边的情况报到大厅里去,沈老头和孔兴学正笑眯眯地喝着茶,等着杨凌来迎娶孔映雪呢,听了这个消息,孔兴学一下子就站起来了,嘴里喃喃道:“这孩子不是真的逃婚了吧?这样一来,我孔家的脸面何存?”
沈老头不悦地训斥道:“你也是一部大员了,怎么还这么沉不住气,那小子真要逃婚的话,早就闹个天翻地覆了,还会在最后的时刻让你没脸吗?你再坐一坐,说不定那个小子又不知道从哪个地方冒出来了。”
杨凌当然不是逃婚,早在半路的时候,杨凌就带着自己两个兄弟偷偷溜下了车,走路赶往自己准备好热气球的地方,只隔了孔府两条街。
小菠萝担忧地说道:“三弟,这样不好吧,今天你是新郎,新郎不在场,会被误认为逃婚的,对于孔家的名声不利啊。”
杨凌翻一个白眼,说道:“这事,你得问沈老头去,是他说一定要我给他的宝贝外孙女一个终身难忘的婚礼的,我只是遵照他的吩咐办事,有什么好担心的。再说了。咱们只不是晚到一点点,你瞎咋呼什么呀?”话这么说。杨凌还是催促别人赶快将热气球给弄好,真要是太晚的话。说不定沈老头就该大索京城了,杨凌可吃不消。
孔府门前的人群久久不散,却是谁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气氛很是古怪。要说古怪,还有比迎亲的队伍里居然没有新郎的身影这件事更古怪的吗?孔家的人那叫一个着急啊,纷纷追问迎亲队伍的人,这新郎到底去哪了?只是所有人都闭口不言,弄得孔府的人心情那叫一个七上八下的。
就在这时候,菊花关和小菠萝终于赶到孔府门前。呆在大门迎客的韩福,见状赶忙上前询问道:“太子殿下,小公爷,咱们这姑爷到底在哪?”
菊花关微笑道:“不要急,不要急,你也知道你们姑爷是怎么的一个人,他不是答应了沈相国要给你们小姐一个终身难忘的婚礼吗?放心,他一定说到做到的。”
听了菊花关的话,韩福的心算是放下了。既然太子都到了,想必杨凌肯定也到了,说不定就在哪个角落里看着呢,韩福赶忙去向自己老爷和沈老头报信。“如何?我就知道这小子要玩点什么花样的?”沈老头笑道。沈老头知道杨凌既然搞出了热气球,怎么可能会逃婚?
就在人群猜着杨凌在哪里的时候,小菠萝对迎亲的队伍用眼神示意了一下。然后对人群大声叫道:“各位观众,让我们现在欢迎新郎闪亮登场!”
“哪呢。哪呢?”人群睁大了眼睛四面环顾,却是怎么也发现不了杨凌的存在。
“也许在你心里。梦是自己的,可是在我心里,梦是我们的,你说你要自由,我给你自由,你说你要安静,我安静的像宇宙,如果说这是爱……”空中飘来杨凌难听到爆的歌声。
因为这一个月来,大家已经习惯了杨凌剧院里各种流行歌曲,对这样的曲目是一点也不陌生的,而就在这时,迎亲的队伍忽然丢掉了手中的东西,跟随着杨凌一起跳起舞来了。
人群一边看着一帮大老爷在载歌载舞,一边更加好奇杨凌在哪,这时候终于有眼尖的人,指着天空中,激动地叫道:“快看,新郎在那呢,在天上啊!”
人群纷纷抬头看去,果然看见杨凌乘坐着热气球,正一脸骚包地飘向孔映雪的绣楼,有些胆小的人,甚至有些怀疑:“新郎不是天上的仙人吧,怎么能飞呢?”
当然这个当口,也没有人顾得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了,菊花关拉过韩福问道:“你家小姐的绣楼在哪,赶快前面带路!”
“太子殿下,这不合适吧?”韩福犹豫道。
“有什么不合适的,快走!”菊花关说道:“这可是你们姑爷早就安排好的桥段,另外去通知沈相国,让他们也一起来。”
韩福见菊花关这么坚持,也只能一边派人去通知沈老头和孔兴学,一边赶快在前面带路。迎亲的队伍一边跳着舞,一边向里走去,这个时候人群不淡定了,纷纷跟着队伍进了孔府的大门,想要看个究竟。
杨凌一曲歌唱完,这时候从热气球上面开始向下洒红包,一边高声叫道:“多谢各位来给我捧场哈!”
“哈哈!”人群一片大笑,一边对着头顶的杨凌说着恭喜的话,有人还高叫道:“新郎的歌虽然唱的难听了一点,不过再来一首呀!”
“对啊,再来一首吧!”人群起哄道。
“这个不急,一会就有!”杨凌大声回应着。
杨凌的热气球在孔映雪的绣楼窗户那边停住,外面如此大的动静,自然早就惊动了屋里的人,孔映雪不能动,沈老夫人赶快开门,想要看一个究竟,一出门却是吓了一大跳,只见楼下聚集了一大票的围观群众,自己的老头子和女婿也混在人群中,笑得很开心。
这时候人群纷纷叫道:“新郎已经到了,还是赶快请新娘出来见面吧!”
沈老夫人赶忙顺着人群指的方向看去,却见杨凌正坐在一个奇形怪状的大篮子里,正一脸微笑地看着自己,杨凌说道:“外婆。请映雪出来吧,我还有惊喜给她呢!”
沈老夫人一回头。正看见自家老头子对自己微笑点头,也不知道这一对爷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还是回身进了门。
一进门,孔夫人赶忙起身问道:“娘,外面这是怎么了,外面怎么这么吵?”
沈老夫人苦笑着摇摇头说道:“映雪不是说,要让杨凌从天而降吗,现在人家果然飞过来了,正在外面,说是要让映雪出门,说是还有一个惊喜给映雪呢。”
孔夫人本想斥责杨凌的胡闹行为。一想到杨凌今天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宝贝女儿,有些话也说不出口了,只是回头去看孔映雪。
孔映雪已经羞红了脸,脸色泛着潮红,更显娇媚,酥胸在一起一伏着,完全是激动的,他真的来了。他真的按照自己所说的做了,他一定是在乎自己的吧?
就在这时,外面又传来杨凌难听到爆的歌曲,还有众人欢快的叫声。却是谁也没感觉难听,孔映雪侧耳去听,却听见杨凌正唱道:“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地爬在沙滩上 ,数着浪花一朵朵,你不要害怕,你不会寂寞,我会一直陪在你的左右,让你乐悠悠,日子一天一天过,我,会慢慢长大,我不管你懂不懂,我在唱什么 ,我知道有一天,啊,你一定会爱上我,因为我觉得我,真的很不错,时光匆匆匆匆流走,也也也不回头 ,美女变成老太婆,哎哟那那那个时候,我我我我也也 ,已经是个糟老头,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们一起手牵手,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数着浪花一朵朵……”孔映雪满心的感动,歌词虽然粗俗,却是很感动,孔映雪一点也没觉得杨凌唱得有多难听。
就在这个时候,唱得起劲的杨凌显得不过瘾,双手举起来,大吼一声:“来,跟这我一起唱!时光匆匆匆匆流走……”
“时光匆匆匆匆流走,也也也不回头 ,美女变成老太婆,哎哟那那那个时候,我我我我也也 ,已经是个糟老头,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们一起手牵手,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数着浪花一朵朵!”众人齐声唱道,好在这首歌的曲调很欢乐,歌词也简单,众人还是很快就习惯了。
菊花关走到沈老头面前,笑道:“相国,孔大人,这是我那三弟送给我那三弟妹的礼物,不知道相国和孔大人可还满意?”
沈老头摸着胡子,笑得很是开心,拱手回道:“满意,满意,多谢天子殿下和小公爷了。”
菊花关捏着鼻子说道:“这些都是我三弟一个人的主意,跟我们俩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时候,一曲歌唱完,人群齐声叫道:“新娘出来!新娘出来!新娘出来!”
孔映雪在万众瞩目下,终于打开了房门,只见孔映雪穿着一身谁也没有见过的礼服,看起来楚楚动人,她的脸在被薄纱若隐若现地盖着,却是更添娇媚。
众人见孔映雪站在门口,都笑道:“新娘好漂亮,新郎这次算是赚着了。怪不得新郎要下这么大的本钱了。”
杨凌看着站在不远处的孔映雪,有些娇羞,有些感动,杨凌微微一笑,攀着栏杆,一步跳下热气球,跳到了绣楼上。杨凌双手虚压,示意人群安静。
人群安静地看着杨凌,想要知道他还要搞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只见杨凌忽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半跪在地上,深情地说道:“我杨凌今天愿意娶孔映雪小姐为妻,在众人的祝福下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就像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爱她,直到离开世界!那么,孔映雪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孔映雪听着这火辣辣的告白,正茫然无措的时候,只见杨凌刚才乘坐的热气球又升高了一些,从上面挂下来一幅条幅,上面写着“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时候,楼下有人放飞了一盏孔明灯,在下面还系着一个盒子。杨凌赶忙拉过来,从盒子里掏出一束花。和一枚戒指,杨凌一手捧花。一手将戒指伸到孔映雪的眼皮底下,目光炯炯地看着孔映雪。
底下的人在小菠萝统一的指挥下,大声叫道:“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孔映雪羞涩地将手递到杨凌的面前,飞快地点了点头,轻声地说道:“我愿意!”
这句话虽然说得很轻,但是人群仿佛都听到了,顿时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好像是自己娶了孔映雪一样。
人们伸长了脑袋,看着杨凌将戒指一点一点给孔映雪戴。不过下一刻,又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了,只见杨凌刚起身,孔映雪忽然跺了跺脚,转身又进了房门,然后“砰”的一声,把房门关得紧紧的。
别说是别人了,杨凌也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这小妞搞什么花样。难道老子都玩到这种地步了,还不满意?
好在不需要别人等待,房间里传出来孔夫人的声音:“姑爷有心了,只是自古以来。这催妆诗念得不好,新郎是见不到新娘的,所以还请姑爷念一首来!”
众人一听。原来还忘了催妆诗这回诗,又起哄道:“没错。新郎快年催妆诗,不然还娶不到这娇滴滴的新娘了。不准被人代替!”
好在杨凌虽然称不上情诗百科,但是存货还是有一点的,也幸亏自己当初没傻傻的去当什么诗人,不然自己早就被榨干了,杨凌大声说道:“这又何难,众位请听我这一首!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众人哄然交好,赞道:“玉露公子果然就是玉露公子,虽然江湖上已经没有他的人影,但是他的传奇依旧在啊!”
如此火辣辣的情诗,孔映雪当然不可能说杨凌念得不好,还要再来一首。于是众人之间孔映雪,慢慢推开房门,然后一点一滴慢慢走向杨凌。
杨凌看着孔映雪害羞的模样,忽然蹿到孔映雪面前,然后将孔映雪拦腰抱起。孔映雪先是惊恐地叫了一声,随即又害羞地低下了头去。
杨凌哈哈大笑,说道:“你不是说要我从天而降吗?那样多没意思啊,不如咱们俩一起体验体验这从天而降的感觉如何?”杨凌说完不等孔映雪反对,就横抱着孔映雪走向那个热气球,然后将她放了进去。
等载着两个人的热气球,缓缓下落的时候,人们使劲鼓着掌。由于孔映日还太小,还承担不了背孔映雪的任务,这个任务交给孔映雪的表哥们,似乎又有些不妥当,所以这个光荣的任务则是交给了自己的舅舅。
不过杨凌显然也没给这个舅舅一点面子,只见杨凌率先跳下热气球,然后从菊花关的手上接过一个盒子,从里面拿出一双谁也没有看过的鞋子,跟很高,半跪在地上,做出一个姿势,似乎要亲自帮杨凌换上。
孔映雪看了看人群,又看了看杨凌,终于下定了决心,狠狠闭上了眼,然后带着大无畏的精神,将玉足给伸了过去。
要知道,在古代,脚也是女性的一个私密地方,不过杨凌显然是没有这个概念的。杨凌轻轻帮孔映雪褪下那双丝履,本想连袜子也一起脱掉的,想想还是算了,又轻轻帮孔映雪换上自己带来的高跟鞋,说道:“从此以后,你我一家,你的路,就是我的路,会由我扶着你,我们一起走,无论是高山大海,我总会陪着你。”
杨凌今天这一举一动,着实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当然古人们还不懂浪漫这个词,但是不管怎么样,杨凌今天的举动虽然看着有悖一般的俗礼,但是的确让人很是感动,想必用这样的手段,女人们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心吧?
孔映雪第一次穿高跟鞋,很是不适应,杨凌伸出手去,孔映雪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柔荑递到了杨凌的手上,被杨凌紧紧握着,真正做到了夫唱妇随。
杨凌牵着孔映雪走到沈老头面前,笑道:“外公,岳父大人,映雪我娶走了!”
孔兴学看着这一刻终于来到,眼眶一红,险些要掉下泪来。还是沈老头好一点,赶忙收拾心情:“臭小子,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待映雪,要不然我就……”考虑到今天的日子,那些打打杀杀的话终究还是咽了下去,只得改口道:“别愣着了,进来,还有礼要行呢!”说着又重重地在杨凌的肩膀上拍了一拍,威胁的意味不言自明。
孔府的大厅里,孔映雪掀开头上的面纱,正由孔夫人在一口一口喂着饭,其实这个礼跟杨凌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甚至都不要看,不过杨凌今天干得不循常理的事情已经太多了,所以也没人说他什么。孔夫人喂着自己女儿吃饭,想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从此以后就是杨家的媳妇了,不仅悲从中来,一点一点掉下泪来,她这一哭不要紧,孔映雪也跟着哭了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