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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你要卡宴     风流杀手俏总裁txt下载     风流杀手俏总裁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一章 地狱无门

    狩猎队继续前行。

    风雪在减弱,气氛稍稍有些微妙。

    李逸风和凌鼎亿自然是兴高采烈,虽然两人表现的都很含蓄,但从他们眼睛里闪动的光亮不难看出对捕获猎物的喜悦。

    王新麦则有些垂头丧气,一改喋喋不休之态,拄着拐杖跟在曹成身后。要不是他的叫嚷,曹成的第三箭肯定就能拿下那只野兔。

    曹成一脸安然,丝毫不为这次未打中猎物而遗憾,对于他来说,能不能打到猎物,有没有面子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跟王新麦在一起,哪怕是一起挨饿,他也觉得快乐。

    林宛瑜稍稍落后于整个队伍。她的脚踝被笨兔子撞了一下,关节处已经浮肿了起来,虽然没有疼到无法走路,但也确实影响到了她本来就不怎么快的速度。

    罗邺不声不响的走在所有人的身后。作为职业杀手,他可不喜欢背后有人的感觉。但自从走出第一片山林,进入山石区之后,他总是有种被人凝视的奇怪感觉。

    这种感觉完全出于本能反应。如果没有对危险事物预知的本能反应,杀手的人生就会凄惨而短暂。罗邺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周围的事物,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因素。

    又走了十几分钟,李逸风停了下来。

    王新麦没来得及反应,一头撞到曹成的背上,“怎么突然停了?”

    李逸风压低了身体,将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嘘”的手势。“猎物。”他声音跟呼号的风声混杂在一起,轻的让人几乎听不清楚。

    凌鼎亿也跟着放低了身体,顺着李逸风指向的方向望去。岩石后的雪堆里,几只野生放养的山羊正半眯着眼睛躲避风雪。

    虽然天已经很yīn沉了,但正式的时间还不到晚上六点,这本应是山羊们吃草的好时间,现在它们只能蜷缩在一起,贮备御寒必要的体能。

    在李逸风的带领下,一群人慢慢的朝山羊群靠近,最后停到距离山羊们不足一百米远的一块大岩石之后。

    野山羊是种很jǐng觉的动物,对气味和声音格外敏感,如果是平时,一百米肯定会被它们发现,但今天是风雪天气,光线已经暗如深夜,它们并没有发现处在下风区的李逸风等人。

    李逸风尽量放轻脚步,不让脚下的积雪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

    他对凌鼎亿做了个交叉的手势,又对曹成做了个后绕包抄的手势——

    “什么意思?”王新麦一脸困惑的问道。

    李逸风捂住他的嘴,“小声点!你还想像上次一样让猎物溜走吗?”

    王新麦吐了吐舌头,小声的说道:“抱歉。”

    一旁的林宛瑜忍不住低声问道:“这些真的是野生山羊吗?”

    李逸风一边用油布擦拭重型机弩,一边笑着回答说:“是真的野生山羊,不过是从别的地方抓过来放养的。不光山羊,这里的兔子、鹿,甚至野猪等等,都是从外面买来的野生动物。当然也引进了一些天敌动物,比如狼,鬣狗,但引进的比较少,为的就是保证人工狩猎不至于破坏南山的生态平衡。”他将重型机弩擦拭好,在林宛瑜面前扬了扬。

    林宛瑜追问道:“那雪狐呢?雪狐也是从外面买来的野生动物吗?”

    李逸风垂下目光,似乎是在找箭矢,片刻后他找到了箭矢,装进了重型机弩中,这才抬眼看着林宛瑜说:“不,雪狐是自己跑来的。”

    林宛瑜还要开口,李逸风却没在给她发问的机会,而是转头朝其他人问道:“你们准备好吃羊肉了吗?”

    凌鼎亿扬了扬手中的单手轻弩,胸有成竹的点了点头。

    曹成也将钛金箭矢搭在反曲弓弓弦上,目光镇定而安静。

    “罗兄,你是不是也该亮出你的刀子了?”李逸风调侃的问道。

    罗邺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放在山羊上,他望着远处的黑暗,喃喃的轻语道:“还不到时候。”

    李逸风无声的笑了笑,不再跟罗邺说话,而是弓起身子,慢慢的移动刚才用手势约定好的位置。

    等凌鼎亿和曹成各就各位后,他打开重型机弩上的激光瞄准镜,大喝一声:“shè!”说着,迅速扣动机弩的扳机,钛金利箭脱弦而出,瞄着山羊群中最肥壮的那只shè去。

    与此同时,凌鼎亿和曹成也纷纷出手。三支钛金箭几乎同时shè向羊群。

    风雪稍稍影响了箭矢的准头,李逸风shè向头羊的箭被突然的一阵狂风吹乱了方向,没有命中头羊的头颅,擦着羊背偏出,shè入岩石里,发出一声锐利的金属撞击声。

    凌鼎亿和曹成shè出的箭也好不到哪去。凌鼎亿的手弩虽然速度快,但箭矢过短过轻,要是在平时,一百米的距离不算什么,但现在的天气极端恶劣,他连发了十几根,没有一根能正常命中羊群。

    曹成也shè偏了第一箭,但他迅速搭弓,计算出风力影响的偏差,准备shè出第二箭。

    被箭矢擦中的头羊咩叫一声,猛的跳了起来,蹬着岩石的石壁,跳出了李逸风的视野。听到声音,羊群们也惊慌起来,有几只敏捷的山羊跟着头羊窜上高高的岩石,迅速消失在雪夜之中。剩下几只年老体弱的没办法跳那么高,只能慌不择路的逃向四面八方。

    李逸风懊恼的叫了一声,急忙装上第二支箭矢。如果他的第一箭不是瞄准强壮的头羊,说不定已经将shè伤了其他的羊了。弩箭的缺点就是这样,一次未命中后就几乎没有机会了。

    凌鼎亿的排弩全部shè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羊群逃走。

    曹成不失时机的拉开弓弦,将钛金箭头指向羊群逃跑的方向。他身旁的王新麦屏住呼吸,看上去比曹成还要紧张。

    钛金箭带着摧枯拉朽的势头,直接shè入了山羊的右眼。那只可怜的山羊摇晃了几下,然后软软的跪倒在地。而其他山羊则踩踏着它的尸体,飞奔而去。

    林宛瑜低呼了一声,不忍去看那残酷的场面。她扭过头去的时候,发现罗邺的眉头非常罕见的皱在了一起。

    罗邺的目光并不在山羊上,而是望向空洞的远处。

    “好像他们都打到猎物了。”林宛瑜朝罗邺叹了口气,“再这样下去,我们就真的要饿肚子了。”

    罗邺似乎没有听到林宛瑜的抱怨。

    这时,李逸风和凌鼎亿并肩走了回来,两人脸上的笑容多多少少有些失落。

    李逸风看了看远处手舞足蹈的王新麦,无奈的笑了笑,“这下可够麦子得意一阵子了。”

    凌鼎亿叹了口气,“抱歉,逸风兄,我什么忙都没帮上。”

    “没关系,咱们还有只兔子,”李逸风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林宛瑜,“宛瑜表妹和罗兄今晚可要挨饿喽。”

    “我抓到过兔子,只是最近正好在减肥。”林宛瑜不服气的说道。

    罗邺依旧没有说话,被敌人凝视的感觉越来越重,仿佛他们就是那群山羊,而看不见的猎人正端着武器,瞄准了他们。

    “我们得离开这里。”罗邺打断了李逸风和林宛瑜的之间对话。

    “离开?”凌鼎亿推了推眼镜,“罗兄,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我才刚刚提起了兴致啊。”

    罗邺斩钉截铁的说道:“离开。”

    林宛瑜正要说话,突然看到眼前有一个奇怪的红sè光点一闪而过。

    罗邺立刻意识到那是激光瞄准镜的shè线——黑暗中,有一个潜伏跟踪的高手正准备大开杀戒!

    他毫无预jǐng的大叫一声,试图分散一下杀手的注意力,同时用力将林宛瑜推倒在地,力量之大,连林宛瑜身旁的李逸风都跟着一起摔倒。

    就在众人惊呼的同一时间,一支银亮的钛金箭呼啸而至,直楞楞的插入众人背后的岩石之中。

    “找石头躲好!”罗邺大声的吼道:“保护好宛瑜!”

    李逸风等人这才如梦初醒,像受惊的羊群一样躲到一块并不高大的岩石后面。李逸风紧紧的抓住林宛瑜的手,危难时刻真情流露,生怕让杀手shè中自己的表妹。

    林宛瑜虽然受到了惊吓,但她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杀手了,情绪还算平稳。另外,她听到罗邺第一次叫她“宛瑜”,而不是“鱼碗”。

    李逸风冲着远处大声喊道:“不管你受谁的指使,我都可以给你双倍的佣金!请别伤害我的表妹!”

    林宛瑜感激的握着李逸风的手,“谢谢你,逸风表哥。”

    “轰!”

    隐没在黑暗中的杀手用一支钛金箭作为回答。锐利的箭头shè穿了岩石,正好插在李逸风和林宛瑜之间。

    李逸风倒吸了一口冷气,“这、这竟然是南山庄园的箭……”

    凌鼎亿快速的为单手弩装好弩箭,“这块石头太小,我掩护你们,你们跑到那块大岩石后面去!”

    李逸风点了点头,刚要起身,却听到罗邺高喊:“别乱动!对方是经过特殊训练的!”

    李逸风赶紧放低了身体。

    罗邺低声的说道:“马彼得,根据箭矢的方向,帮我分析一下杀手的准确位置……”说话时,猎刀已经悄然出现在他的手上。

    他正苦于找不到想要夺取绝密资料的幕后黑手,这下子倒简单了——

    天堂有路,地狱无门,来吧!

第九十二章 追击

    杀手的第二箭shè出后,就迟迟没有shè第三箭,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林宛瑜担心罗邺的安危,有好几次想要抬头看看四周,却都被李逸风压了下来。

    “宛瑜表妹,你干什么!不要命了吗?”李逸风责备的说道。

    林宛瑜低低的说:“罗邺、罗邺还在空地上……”

    “别担心,”李逸风劝慰说:“罗兄必定自有分寸。我们不乱动,就是帮他最大的忙。”

    林宛瑜点了点头,心却揪在了一起。

    罗邺的视网虹膜上出现了马彼得的消息:“罗哥,红sè区域是杀手可能的活动范围,白点是杀手上两次shè箭的准确位置。”罗邺看到眼前的景物分清晰的用不同颜sè标记而出。

    第一箭的位置和第二箭的位置仅仅相隔几十米远,这样看来,杀手之所以迟迟没有shè出第三箭,是已经觉察到罗邺正在试图搜索他的位置,所以故意改变。

    罗邺静下心来,仔细观察被马彼得标注的红sè区域。

    耳边全是风雪的咆哮,罗邺尽量让呼吸跟身边的事物融为一体,用心去聆听对手的声音。

    在岩石后,凌鼎亿紧紧的握着单手弩,手心里全是汗水,紧张的几乎有些握不稳弩枪的手柄。他不是胆小之人,也见过很多大场面,但还是头一次面对被猎杀的场面——尽管被猎杀的目标不是他。

    李逸风拉着林宛瑜,放低了身体,尽量不发出声音。

    银亮的钛金箭头就插在他们面前,箭头上刻着细小的“南山”两字,刺的李逸风双眼生疼。这明明就是从他的武器室里偷出来的,而且这种粗度的钛金箭,只可能被用到一种武器上——暴雪弩炮。

    他实在想不明白,一个职业杀手为什么不拿自己的枪,反而要从他的武器室里偷用。难道是为了将林宛瑜的受袭嫁祸给南山庄园吗?可这说不通啊,他就跟在林宛瑜身边,这种嫁祸完全不成立。

    如果不是嫁祸,杀手又为什么非要用南山庄园的武器呢?

    原本留在远处处理山羊尸体的曹成,一听到危险的jǐng报,第一时间抓起身边的王新麦,将他安顿在一块巨型岩石之后。“新麦,等在这里,不许出去。”他的声音很低,但充满了威严。

    “那你呢?”王新麦一把抓住他的衣服。

    “我要去帮罗邺他们。”

    “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曹成瞪圆了眼睛,以一种超乎正常身份的命令口吻说道:“留在这里,别给我添乱!”

    王新麦楞了一下,脸上随即浮现出浓浓的笑意,“成,你发怒的表情真让人心醉。”他拉过曹成的脖颈,在他的嘴唇上轻轻一吻。“去吧,我就在这等你。”

    曹成爱怜的摸了摸王新麦的脸颊,拎起反曲弓和两个箭袋。“等我。”说完,转身跳出岩石,朝罗邺的方向走去。

    “罗先生,这里太空旷了,你必须找个隐蔽地点。”曹成提醒道。

    罗邺指着前方的黑暗,“那里!”

    曹成稍微一愣,随即明白了罗邺的意思,挽弓搭箭,顺着罗邺手指的方向shè了一箭。

    紧接着,一道激光闪过,准星瞄在罗邺的眉心之处。那个杀手自知已经暴露了位置,抢先杀掉罗邺就是此刻最好的选择。

    曹成屏住了呼吸,几乎来不及反应招呼罗邺闪避,就听到钛金箭破空而出的声音。

    但罗邺手中的猎刀出手更早,早到曹成根本就没有发现,他只看到罗邺轻轻的放下了手臂的动作。

    沉重的飞刀力道很大,丝毫没有受风雪的影响,笔直的撞向迎面飞来的钛金箭。黑暗中闪过一团激烈的火花,钛金箭伴随着金属交鸣声偏离的预定方向,斜斜的插入到乱石之中,而猎刀的势头仍然不减,一路向前,削断了暴雪炮弩的右侧弓弦,擦着杀手的肩膀飞出。

    远处的杀手惊奇的“咦”了一声,曹成的第二支钛金箭又追风而至。杀手矮身避开,眼看刺杀无望,纵身跳入黑暗之中,紧接着,黑暗中传来了摩托雪橇引擎发动的声音。

    罗邺快速跑到林宛瑜面前,仔细的盯着她的脸,“你没事吧。”

    林宛瑜摇了摇头,她想说没事,可是心里却有一个撒娇的声音呼之yù出。当一个不愿意表达的男人显露他的真情时,只有傻女人才不会趁机撒娇。她咬了咬嘴唇,眉毛蹙在一起,做出一副娇弱痛苦的模样,“脚崴了。”

    这倒也不算是欺骗。她的脚踝从被野兔撞了之后就一直不舒服,这次被罗邺用力推倒,脚踝彻底的肿了起来,别说正常行走,就连站起来都很费劲。

    罗邺快速的点了点头,“没事就好。记住我之前跟你说的话,在这里等我。”没等林宛瑜开口,他又匆匆转头对曹成说道:“照顾好她,我去追那个杀手。”

    “罗邺!”林宛瑜急忙大叫说:“别去,别——”

    李逸风也出面阻拦说:“罗兄,杀手是从后山坡靠滑下山的,你不可能追的上摩托雪橇的——”

    罗邺没有回应他们,而是快速起身奔入了山林之中。现在每一秒对他来说都不能浪费,好不容易找到了新的线索,他可不想就这样白白失去。

    一脱离众人的视野,罗邺就召唤马彼得,“调用最近的军事卫星搜索一下杀手的准确位置,给我设计一条能追上他的最佳线路!”

    眼前迅速出现马彼得的回复:“给我十秒钟。”

    十秒之后,一条清晰的指示路线就出现在罗邺的眼前。

    马彼得打字说道:“这是最佳路线,如果你保持现状的跑速,大约会在三分十五秒时半路截住他!”

    要想保持全速跑动一分钟都很困难,马彼得这个混蛋居然要他保持三分十五秒?!“非常好!”罗邺咬了咬牙。

    罗邺沿着眼前的标记全速冲刺,三分钟后,路标消失,罗邺刚要发问,脚下一个踏空,没等反应过来,整个人就从十几米高的山坡上向下坠去。

    “你麻痹的马彼得!”罗邺一边下坠一边破口大骂道:“这是什么最佳线路?!”

    没等他落下,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摩托引擎的声音,紧接着一个骑着摩托雪橇、戴着黑sè安全头盔的人影就出现在罗邺的视野当中。

    罗邺调整姿势,趁着落下的势头,一脚将杀手从摩托雪橇上踹了下来。

    摩托雪橇没有人把持,快速的冲向前方的岩石,“轰”的一声爆炸了。摩托雪橇的残骸熊熊燃烧起来,发出难闻的刺鼻气味,火光照亮了整片区域。

    杀手在雪地上接连滚了好几圈,才在碎石的阻挡下停了下来。

    罗邺也受了点擦伤,毕竟从十几米高的地方跌落下来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他站起来时,眼前出现了马彼得的话:“罗哥,不用客气。”

    罗邺站起身来,“放心,回头我会好好感谢你的。”

    杀手摇晃的站了起来,似乎对罗邺的话有些困惑不解。

    “女人?”罗邺盯着杀手饱满的胸部和相对瘦小的肩膀。

    杀手没有回应,而是直接抬手一拳打向罗邺的面门。她的速度很快,攻势也很猛,一出手就看出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攻击力甚至不亚于中情局特训出身的维多利亚。

    跟以往的战斗不同,罗邺这次使出了全力。在街头跟治安队员打架、在鼎新跟保护伞公司的保镖切磋,只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不需要出尽全力,而跟杀手搏命,他就不需要隐藏实力。

    他黏住杀手的攻来的拳头,一瞬间反向掰住她的手腕,右腿同时踢向对方的膝盖。

    女杀手慌乱的放低身子,用小腿挡住了罗邺的下盘攻击,同时旋身脱离罗邺对她手腕的掣制。可没等她转过身来,罗邺的猎刀就直接刺向了她的后心。

    女杀手惊叫一声,狼狈的伏倒在地,就势连滚,好不容易才脱离了罗邺的攻击范围。

    她胸口一起一伏,显然刚才的连招让她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手腕和手指隐隐作痛,就像被拗断了一样。“杀手?”她问道。

    保镖是不可能用出这样凌厉的杀招,只有杀手才每招必取人命。罗邺每一招几乎都有附加攻击,任何疏忽都会导致丧命。

    罗邺盯着女杀手的安全头盔,冷笑着说道:“从你刚才颇为职业的滚姿来看,你应该不是杀手吧?特种部队?西南猎鹰?”

    最后一个词似乎激怒了女杀手,她大吼一声,使出全力进行攻击。

    罗邺先是不慌不忙的抽身后退,手中的猎刀却如妖孽般隐秘的向前推进,女杀手大吃一惊,等发现时已经有些回天乏术了,猎刀贴着她的腹股沟,毫不犹豫的刺入了脾脏。这个位置异常脆弱,疼痛程度常人根本无法忍受。

    “你有五分钟的时间来说服我放掉你。”罗邺的声音yīn冷的像是从地狱深处传来。

    女杀手从猎刀的刀口上挣扎而出鲜血如涌泉一样流出,以血流的速度,五分钟内不迅速止血就会休克昏迷,十分钟后就会脑死亡。她蹒跚后退,动作明显变缓,还没来得及转身,罗邺就欺身而至,一拳打碎了她头盔的面罩——

    秀发飘扬出来,罗邺的刀瞬间楞在女杀手漂亮的脖颈上,他看到了一张苍白而紧张的脸。

    是苑星美。

    这意味着刺杀的目标不是林宛瑜,而是——

    李逸风。

第九十三章 恩怨

    战斗似乎像是在几个世纪前就已经开始,但结束却只用了短短的几秒钟。{手}{打}{}

    一拳、一脚、一次诡异的闪避,双方实力高下立判。

    刀是从什么时候、什么角度刺入身体,此时此刻已经完全不重要了。罗邺的杀人技巧几乎是天衣无缝,苑星美被刺中简直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

    宿命——中刀的瞬间,苑星美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这两个字来。

    作为一个把鲜血和危险当做家常便饭的人来说,最幸福的事情不是长命百岁,而是能死在高手的刀下。这一刀刺来,竟然让苑星美有种解脱的感觉,就仿佛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和怨恨都被这重重的一刀给斩断了一样。

    但这只是猎刀刺入一瞬间的感觉,当猎刀从腹部拉出的时候,刀背上的锯齿豁口和血槽让她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现在,罗邺的猎刀仍架在她的脖颈上,冰冷的触觉让她的思维重新清醒过来。

    苑星美胸口起起伏伏,皙白的手指死死的按住脾脏受损之处,尽量遏制血流的速度。她本以为这是一次轻而易举的暗杀行动,没想到李逸风身边竟然隐藏着一个顶级高手,只用了几招,就把她这个苦训了十多年的特种部队队员的寿命缩短到了五分钟。

    五分钟。苑星美凄然一笑——真是厉害。

    她意识到自己碰到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杀手,这名杀手知道该用刀刺人体的哪个部位,才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脾脏的重要xìng不言而喻,它是人体内最柔软的组织之一,也是出血量最大的组织。人体失血百分之五十就会死亡,刺正脾脏,很可能在几秒钟内就因流血过多而导致休克、死亡。在搏斗中,脾脏甚至比动脉血管还要重要。

    大部分在街头打架的新手往往没有经验,根本不明白脾脏的重要xìng,往往是一言不合就挥着刀子乱捅,原本只是想吓唬人,并没有杀人的意思,但偏偏技术不jīng,失误刺中了对方的脾脏,导致悲剧发生。而老手就会格外注意这种事情,会拿捏轻重,所以街头混战不怕遇到砍掉你手指的敌人,就怕遇到什么都不懂的新手。

    罗邺刺中她的脾脏,显然不是什么“街头新手”,而是故意为之,他控制力度和角度的程度已经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甚至达到了控制生命时间长短的程度。

    他哪里是什么杀手,简直就是死神。

    一旦脾脏被刺破又没有及时止血治疗,长则几天短则几秒,死亡就会降临,生命就会停止。

    五分钟的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可以让苑星美死掉,也可以让她活命,一切都掌握在面前这位年轻而冷酷的死神手中。

    很明显,这五分钟是审讯时间。苑星美想要活命,就必须在两分钟之内拿出让罗邺满意的回答,然后用剩余的三分多种接受治疗,不然的话——

    可罗邺并没有张口问话,他只是将沾满鲜血的猎刀紧紧的抵在苑星美的脖颈上。眉宇间透露着隐隐的煞气,以及微微的惊讶。

    这个时候,苑星美已经明白罗邺心中的困惑了。她开口说道:“我的目标是李逸风,不是你的林宛瑜。”她虚弱的喘了一口气,脾脏处的鲜血仍控制不住的向外流出。

    “解释一下。”罗邺声音安静的让人感觉恐惧。他的刀微微放松了一下,或者并没有真正放松,而是故意让苑星美看到活命的希望。

    “私人恩怨。”苑星美身体开始微微颤抖,她感觉自己离休克已经不远了。为了刺杀李逸风,她违抗了上级的命令,擅自脱离的队伍,即使今天能大难不死,将来还要面对“西南猎鹰”特种部队的审判。

    作为国家最优秀的特种部队,他们绝对不会轻易的姑息她这种违令行为。

    她将一生用作赌注,为的就是杀掉李逸风,直到现在鲜血横流时,她也没有后悔。想到这里,她的眼神开始变得坚定起来。“除非我死,不然李逸风一定会被我亲手杀掉。”

    “你一个人?”罗邺问道。

    苑星美稍稍一怔,随即意识到罗邺的担忧。“是的,那楔车工人只是来劫财的,跟我无关。”

    罗邺微微的点了点头,手中的猎刀虽然仍架在苑星美的脖颈上,肌肉却明显松懈下来。他根本不想卷入李逸风的恩怨之中。他要找的是暗杀林宛瑜的杀手,继而揪出幕后的黑手,找到绝密资料,完成自己在中情局的任务。至于苑星美要刺杀李逸风的事情与他无关,女人杀男人,无非就是戌花雪月的风流债,虽然从两人的接触来看似乎还另有隐情,但罗邺可没时间关心那些。

    苑星美感觉到罗邺整个身体都懈怠了下来,心中先是一惊,她很难想象一个死神级别的杀手会露出这样的破绽。但体内的鲜血正在迅速流失,她来不及想太多,快速的在脑海中演练了一遍攻击动作,然后立刻抓?会,一手架开猎刀,同时用满是鲜血的那只拳头砸向罗邺的脸颊。她的动作快准狠,很难想象是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做出来的动作。

    但她的体力也仅仅够维持这一招而已,一招之后,她纵身一跃,直接向着山脚滚去。若是罗邺紧追不舍,她必死无疑。

    罗邺眼睁睁的望着苑星美消失在黑暗的雪夜中,龇着牙摸了摸自己的面颊。很疼,但不辛苦。辛苦的是,他必须在明知道可以躲过苑星美攻击的情况下,强忍着不让手中的猎刀撕开苑星美的喉咙——

    眼前的虹膜上突然出现马彼得询问的文字:“罗哥,维多利亚问,你为什么要放走那个女人?”

    “漂亮呗。”罗邺坏坏一笑。

    话音刚落,一行鲜红的文字出现在他的虹膜上,罗邺一猜就是维多利亚亲自上阵,维多利亚问:“不要节外生枝你的身份不能泄露出去,追上去,杀掉她”

    “真是最毒妇人心啊。”罗邺调侃的摇了摇头,“我刺中了她的要害,就算不去追她,她也坚持不了多久。”

    “对方可是西南猎鹰特种兵部队哪怕只有一秒钟的空隙,她也能支撑的活下来”维多利亚的字体飞快的出现在罗邺眼前。

    罗邺恍然大悟的拍了拍脑袋,“哈,我倒是忘了,你是中情局的人,猎鹰部队就是你们的死对头。哈哈。”

    停顿了好一会儿,维多利亚的字体才重新出现在罗邺的眼前。“你是故意的。”

    “她突然来了一招猴子偷桃,我也是没有防备啊。”罗邺耸了耸肩,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

    “什么猴子偷桃”维多利亚气愤快速打出一串字,连续发送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抬头看屏幕时,只看到一片电子穴。“怎么回事?”她朝马彼得高声质问道。

    马彼得迅速的的敲打键盘,“通讯被强行中断了。”

    “罗邺摘掉了眼睛?”维多利亚不敢置信的问道。

    马彼得擦了擦鼻尖渗出的汗水,使劲的摇了摇头,“不是,这是外部原因,所有的通讯线路同时被人切断了。再牛的黑客,也无法在没有信号的情况下保持通讯。”

    “卫星呢?”维多利亚问:“不是有很多卫星吗?气象卫星、科技卫星、军事卫星不是都可以用吗?”

    马彼得一脸严肃,像是受到了严重的侮辱,“我当然知道可以通过卫星建立新的通讯通道,但南山附近有强烈的信号干扰源,不破坏掉干扰源,我就无法恢复通讯。”

    维多利亚沉吟了一嗅儿,“肯定是那群工人干的,他们外面也有帮手。”

    马彼得点了点头,“那现在我们怎么办?干等吗?”

    维多利亚冷冷一笑,“等待可不是我的风格——虎熊”

    虎熊往前站了一步。“秀,请吩咐。”

    “通知中情局亚太分区,”维多利亚一边朝“巴特雷”重型狙击枪走去,一边继续说道:“让他们给我准备一架直升机。”

    “是。”虎熊微微鞠躬,快速的退出了作战训练室。

    “维、维多利亚秀,”马彼得不安的说道:“现在风雪交加,能见度很低,强行飞行会很危险的。”

    维多利亚熟练的将巴特雷狙击枪分解开,装到专用的手提箱中,嘴角露出一个轻轻的微笑,“我才是最危险的……”

    南山山坡上,罗邺使劲的眨了几下眼睛,始终无法恢复跟作战训练室的通讯。在野外时,马彼得的后勤引导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隐形眼镜除了夜视能力之外,其他的功能全都形同虚设了。

    他掏出手机,发现手机的信号也被限制呼叫了。

    这时,远处一枚鲜艳的信号弹突然升空,然后缓缓下落,几乎映红了整个南山。紧接着,冰湖篝火营地方向也升起了一枚红sè信号弹,遥相呼应。

    罗邺眯着眼睛望向夜空,喃喃的说道:“南山庄园,你把富翁和劫匪一起招进来,到底想玩什么把戏?”

第九十四章 冰火冷焰

    在这一切之前,当罗邺刚刚纵身跃入黑暗,追击“杀手”的时候,李逸风等人正凑在最大的岩石后面,安静的等到着事态的结果。

    曹成手不离弓,jǐng觉的注视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凌鼎亿也是一副严肃的态度,但在jǐng戒方面,他显然没有曹成这样从容不迫。

    李逸风跟林宛瑜坐在一起,身体微微前倾,似乎是随着准备替表妹挡下致命一箭。

    最悠闲的要数王新麦。狩猎中他几乎没出什么力气,被攻击时也早早的躲在了岩石之后,体力非常充沛。他缓缓的伸了个懒腰,环顾四周的穴,原本就不多的耐心很快就耗尽了。“这讨厌的雪怎么还不停?”

    林宛瑜心不在焉的摆弄着手指,她的脚踝疼痛难忍,必须紧咬银牙才能不让大家担心。

    烦躁的情绪会传染,听到王新麦的话,就连一向稳重的李逸风和凌鼎亿都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

    “新麦,”曹成回过头来,“大家都一样,罗先生更是冒着生命危险去追击,你就别抱怨了。”

    王新麦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朝曹成笑了笑,“我只是不想气氛这么沉闷而已。”他脸上的烦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宠溺的表情。

    凌鼎亿点了点头,“是啊,沉默只是让我们胡思乱想,说不定罗兄已经抓住了杀手呢。”

    “嗯,”李逸风也赞同的说道:“那我们就聊聊天,鼎亿兄,不如就给我们讲讲你这半年来在偏远山区的所作所为。”

    凌鼎亿哈哈一笑,“穷乡僻壤讲出来有什么意思?我来倒是发现逸风兄在派对上有嘘不守舍,肯定又是看中了某位姑娘,正所谓风花雪月聊情事,这时候最适合谈谈逸风兄的风流情史啊。”

    王新麦的眼睛一亮,“没错,我也发现逸风兄今天有些不对劲,老是盯着一个满脸严肃的小姑娘看。”

    李逸风赶紧摆手,“别瞎说,我表妹还在这里呢”

    林宛瑜倒无心打破众人闲聊的兴致,而且她隐隐约约有种感觉,那就是李逸风和胡继瑶并不是恋人关系,这样的话,逸风表哥喜欢哪个女孩也不算背叛胡继瑶。

    当众人的目光汇集到林宛瑜的脸上时,她从容的笑了笑,“我也很想知道,谁能把逸风表哥迷成这样。”

    “你看,林秀也想听”王新麦怂恿道:“说说说”

    李逸风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们这是合伙欺负我啊。”

    凌鼎亿笑着说:“说说,逸风兄,说说你是怎么被拒绝的,让我们开心开心。”

    李逸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鼎亿兄,你才跟罗兄见过一面,就学着跟他一样挖苦人了。好,我就简单说两句。那个女孩名叫苑星美,我也只是见过她两面而已,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可她看你的眼神可不像只见过两面,”凌鼎亿笑呵呵的说道:“就好像你欠了她一辈子似的。”

    “是不是你睡了她的妹妹或者姐姐?”王新麦狡黠的问道。

    李逸风耸了耸肩,“那我就不知道了,可苑是个很少见的姓氏,如果我碰见的话,不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或许她故意用的假名字。”林宛瑜笑着说:“可惜我一直没注意到她的模样,逸风表哥,你给我们描述一下。”

    李逸风脸上表现出为难的神sè,“还是别让我说了,我只知道女人漂亮,却说不出怎么漂亮来。”

    “没关系,”林宛瑜鼓励的说道:“我们也不是评论家,只说说令你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就行。”

    李逸风抓了抓脸,看到其他人一脸期待的表情。“她……她有一对完美的耳朵。”

    “耳朵?”林宛瑜怀疑自己有没有听错。

    李逸风抿了抿嘴唇,“完美的小耳朵,就像用……某种东西雕刻而成。”他穷于词汇,但语调中却充满了对美好事物的真挚憧憬。1778

    凌鼎亿和王新麦哈哈大笑起来。

    “某种东西雕刻而成的完美小耳朵”王新麦大声说道:“逸风兄,你这形容真是标新立异啊。”

    “是啊,有人恋.rǔ,有人恋.足,没想到逸风兄恋耳。”凌鼎亿也附和道。

    “嘘,”林宛瑜笑着说:“你们让表哥继续说呀。”

    李逸风脸sè稍稍涨红,实事求是的说:“你们以为,耳朵完美的漂亮姑娘很容易找吗?”

    王新麦又笑了笑,这次显得轻松了很多。“不,我还真不知道。”

    “那是,”李逸风笑着反击道:“你对女人不感兴趣。”

    王新麦无辜的摊了摊手掌。“继续说,我们很想知道,除了耳朵之外,还有什么让你心动的?”

    李逸风顿了顿,再度开口的时候声音缓慢,眼神空茫。“问题是,她不像我所见过的任何人。她身上有种无形的东西,非常引人注目,就像火焰发出的热量,但你若想靠近取暖,却会越来越冷……”

    李逸风没再说下去,低头看着自己交叠的双手,沉默了好长时间,王新麦有些急不可待,想要张口说话,又怕打断了李逸风的思绪。

    又过了一会儿,李逸风重新开口说道:“她长着一双黑sè的眼睛,像巧克力、黑咖啡,像一切你们能想象到的美好事物。她脸sè白皙,脸庞是jīng致的椭圆形的,就像天使最美的那滴泪水。”

    林宛瑜暗暗的吸了口冷气,她没想到口碑一直是“花花公子”的逸风表哥居然也会有这样细腻的感情。

    李逸风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她的脸上从来没有笑容,但一皱眉就能让人心脏停止跳动。她的嘴唇红润,不是那种用口红唇彩所能涂抹出来的。没错,她的嘴唇总是红润的,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就像几分钟前刚刚吃过甘甜的草莓,或是喝过从心脏里流出来的鲜血。不管她站在哪里,她都是整个空间的中心。别误会,她并没有大声说话,也没有哗众取众,她只是站在那里而已。这种独特的吸引力就比如——我们会注视着火焰,是因为火焰会闪动发光,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是光,但让人靠近火焰的东西与明亮和形状无关,是温度。”

    李逸风抬起头来,总结xìng的说道:“苑星美就是火焰,吸引人,但却冰冷的火焰——冰火冷焰。”说完之后,他放松下来,脸上平静的就像没有了风的船帆。

    众人都沉默了一会儿,谁也没有想到李逸风的内心居然珍藏着一份如此真挚的的爱恋。

    凌鼎亿扶了扶眼镜,率先打破了沉默。他不无调侃的说道:“逸风兄,等会儿回到派对上,我一定要替你穿针引线。”

    “也带上我。”王新麦举了举手,“我要好好看看这位冰火美人。”

    李逸风笑了笑,刚要说话,就听到远处传来一声爆炸的声音。他的神经顿时紧绷起来,“怎么回事?”

    曹成大致判断了一下,“应该是摩托雪橇爆炸的声音。看情况,罗先生已经追上那名杀手了。”

    众人沉默的点了点头。接下来的时间,恐怕就是罗邺与杀手搏命的时候了。

    林宛瑜手指不安的绞在一起,不敢往任何不好的地方去想。

    又过了好一会儿,天空突然升起两枚信号弹。

    王新麦为了调侃气氛,紧了紧身上的防寒服,吸着鼻子说道:“逸风兄,今年的派对很有感觉啊,居然还放焰火。”

    李逸风是最疑惑的一个人,他皱着眉头说:“我不记得有安排焰火表演啊。”

    曹成一脸凝重的说:“因为那不是焰火,是信号弹。”

    “信号弹?”王新麦显得兴趣十足,“谁发的?”

    “不知道,”曹成说:“不管是谁,这都不是好兆头。一般大规模的行动之前,都会用信号弹作为攻击信号。”

    这句话提醒了李逸风,他翻出gps定位仪器,发现屏幕上的信号全都消失不见了。他重重的喘了一口气,“怎么会这样?难道庄园出事了?”他猛然一惊,语气都变的紧张起来,“不行,我们要赶紧回别墅去。”

    凌鼎亿急忙阻拦说:“可罗兄让我们留在这里等他。”

    李逸风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放心,以罗兄的实力,自己一个人肯定没问题的,我们不用等他。宛瑜表妹,你还能走路吗?”

    林宛瑜茫然的点了点头,“可罗邺告诉我——”

    李逸风不由分说的将她搀扶起来,“没时间多说了,定位仪已经接收不到信号了,而我沿途留下的gps定位针只能维持两个小时的亮光,如果我们不尽快回去的话,很可能迷失在风雪当中。”

    林宛瑜有些为难。理智告诉她应该坚持自己的想法,等罗邺回来,因为只有罗邺才能真正使她安全。但李逸风和其他人似乎都很担心定位信号,而且很明显,李逸风的担心比其他人更重一些。

    稍微沉吟了一会儿,林宛瑜开口说道:“我的脚走路有些不方便,不如这样,我留在这里等罗邺回来,你们先回庄园,修好gps信号后,再来接我们。”

    李逸风使劲的摇了摇头,“这样不行,我不能把一个女人丢在荒山野岭里,更何况你还是我的表妹。就算是轮流背,我们也要把你背回别墅去。”

    林宛瑜急忙摆手,“不用不用,我可以走的,就是走的会比较慢。”

    王新麦把手中的简易拐杖递给林宛瑜,“林秀,用我的拐杖。”

    林宛瑜感激的看了王新麦一眼,“那你怎么办?”

    王新麦拍了拍曹成的肩膀,“他就是我的拐杖。”

    林宛瑜无奈的叹了口气,“那好,我跟你们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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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来了,明天恢复双更,早8点晚18点。

第九十五章 交火

    李逸风在岩石上留下一个“折返”的记号,然后带队向原路返回。

    插在树干上的定位针虽然失去了电子定位的作用,但针帽上的红灯一直闪闪烁烁,为众人指明了回去道路。

    李逸风跟来时一样,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他对庄园内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很担心胡继瑶的安全,因此走的稍微有些匆快。

    凌鼎亿没有跟他并肩而行,而是护在林宛瑜的身侧。

    另一侧是王新麦,他把拐杖给了走路吃力的林宛瑜,但仍放心不下。

    在队伍断后的是曹成,他背着大包小包,肩上还扛着野山羊的尸体。

    林宛瑜忍着痛,靠着简易拐杖的扶持,勉强跟住队伍,走到一半的时候,她已经大汗淋漓,体能消耗的相当严重。

    王新麦关切的问道:“林秀,让曹成背你走。”

    旁边的凌鼎亿也赞同道:“是啊,林秀,你这样下去会虚脱的。”

    林宛瑜抱歉的笑了笑,坚持的说道:“不用,我还能走。”

    曹成本来都已经准备扔掉山羊去背林宛瑜了,没想到林宛瑜竟然会拒绝。这个女孩看上去弱不禁风,但内心真是强大。

    又走了接近二十分钟,李逸风终于看到了冰湖营地熊熊燃烧的篝火。

    “再加把劲儿,”李逸风鼓舞的说道:“等到了营地,我们就能吃香的喝辣的了”事实上,他很担心庄园会有什么变故。

    凌鼎亿松懈的笑了笑,扬了扬手中的野兔,“终于可以烤野兔吃了。”

    王新麦早已是气喘吁吁,他疲累的表情一点都不亚于林宛瑜,“等到了营地,我可得让曹成好好给我按摩一下。”

    曹成却满脸jǐng觉的吸了吸鼻子。“有烟味。”

    王新麦理所当然的回答说:“是啊,其他人肯定早就开始烧烤了,不过他们吃的都是冷藏的肉,比不上咱们现打的新鲜。<..>”

    “不是,”曹成摇了摇头,“不是烤肉的烟味。”

    经他这么一提醒,李逸风也困惑起来,他加快脚步走出山林,刚一出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篝火营地的小帐篷都被粗野的拆掉,只保留了冰湖湖面中间的大帐篷。那股烧焦的气味就是帆布帐篷在火中闷烧所散发出来的气味。jīng致的帆布断断续续的燃烧着,刺鼻的灰烟在低处蔓延。透过熊熊的火光,李逸风看到大帐篷里聚满了人,有不少人都在低声抽泣。几个身穿雪地迷彩衣,肩挎ak47突击步枪的武装分子,正在篝火旁闲聊着什么。

    李逸风看见他们时,他们也看到了李逸风。

    目光交接之时,李逸风就明白了现在的处境。“快跑进树林里”他一把大声喊叫,一边示意众人退回山林。

    匪徒们叫嚷着拉开枪栓,一边追一边无情的朝山林扫shè。ak47哒哒哒的响声震彻山谷,吸引了其他匪徒的注意力。一瞬间,十几个匪徒全都朝山林方向冲了过去。

    k47是前苏联著名枪械设计师米哈伊尔.季莫费耶维奇.卡拉什尼科夫的成名作。这种1947年定型投入生产的全自动突击步枪,时至今rì,仍受到不少武装力量的青睐,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连不可一世的美军们都争着缴获并使用它。a是俄语里自动步枪的第一个字母,k是卡拉什尼科夫名字的第一个字母,47是出厂年份,所以ak47的含意就是:卡拉什尼科夫1947年定型的自动步枪。

    这种枪枪身短小、shè程较短,适合近距离的战斗,动作可靠,坚实耐用,故障率低,无论温度条件如何,shè击xìng能都很好,即使连shè时或有灰尘等异物进入枪内,机械结构仍能保证其继续工作,结构简单,就连初次接受枪械训练的新手也很容易分解cāo作。最最重要的一点是,ak47没有任何的设计版税,卡拉什尼科夫完全没有要一分钱。这也导致ak47被各国明目张胆的仿造制作。

    一把原厂的ak47要卖到2400美元,但在阿富汗地区的黑市中,二十斤大米就能换一把ak外加两个弹匣,最便宜的时候6美元一把仿制ak,不到一万块钱就能装备一个百人连队的战斗火力。

    ——什么叫物美价廉?这就叫物美价廉。

    但这种枪也不是全无弱点,ak47shè击时枪口上跳严重,机枪框后座时撞击机匣底,枪管较短导致瞄准基线较短,影响了shè击jīng度,二百米以外无法保证准确xìng,连度更低,再加上自身重量较大,其实只能满足以近距离遭遇战为主的战斗要求。

    匪徒和李逸风等人的距离远超两百米,再加上有篝火浓烟的阻挡,以及山林的保护,所以ak47并没有发挥它的优势。十几名匪徒只能一边乱打枪,一边冲进了山林。

    匪徒的领导者——冒出成装卸工人的大东听到枪声,从主帐篷里钻出来,皱着眉头朝手下质问道:“怎么回事?”

    手下立刻恭敬的回答说:“山林那边发现几个漏网之鱼。”

    大东皱了皱眉头。“用无线电通知他们,只许活捉,死人可没办法给我们交赎金”

    “是”手下立刻拿出无线电步话机交代了几句。在没有网络通讯的情况下,无线电波是最好的通讯手段。

    追击李逸风等人的匪徒接到命令,立刻停止了shè击,但仍紧追不舍。

    李逸风一边撤退,一边靠重型机弩shè箭来压制匪徒们的速度。时间紧迫无法瞄准,一连十几箭全都shè偏了。

    在李逸风边退边换弩箭的时候,凌鼎亿不失时机的抬起手中的单手弩帮助李逸风压制匪徒的速度。他的单手弩shè速很快,机械结构也更倾向于自动步枪,有好几个冲在前面的匪徒被乱箭shè中受伤倒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都是些什么人?”装换弩箭时,凌鼎亿忍不住大声问道。他还有十几箭,shè完就什么都没有了。

    “肯定是跟杀手一伙的”王新麦手里没有武器,只剩下了惊恐。

    李逸风的箭矢也所剩不多,“应该不是。这伙人是抢匪,所以配备了非法的火力装备,而那个杀手用的只是我们武器室的弩。”

    正说着,一名身体强壮的匪徒猛的从他们上方扑了下来,撞开了李逸风,一把扼住王新麦的脖子。

    “新麦”凌鼎亿刚抬起手想要shè击,就见一支银亮的钛金箭横空而出,从匪徒的眉心shè入,从后脑贯穿而出,并且借着余力shè中了另一名冲上来的匪徒。

    扼住王新麦喉咙的那名匪徒闷哼一声,脑浆从后脑爆裂开来,把王新麦吓的尖叫起来。

    曹成再次搭弓,又shè倒了一名匪徒,但其他匪徒仍叫嚷着涌来。

    眼看逃走已经不可能了,李逸风和凌鼎亿背靠背的用最后的钛金箭争取时间。李逸风大吼道:“宛瑜表妹,快跑,找罗兄去”话音刚落,两名凶神恶煞的匪徒就朝他冲了上来,一个用枪口指着他心脏,一个用枪托砸向他的太阳穴。

    鲜血汩汩外流,李逸风顿时感觉一阵眩晕,他张了张嘴,无力的举起重型机弩,将最后一支钛金箭shè进了端着枪托的那名匪徒的心脏里。

    又有几个凶恶的匪徒冲了上来,打掉李逸风手中的武器,对他一阵粗暴的拳打脚踢。

    林宛瑜尖叫着,想要上前驱赶那猩恶的匪徒,曹成却一把将她拦住,“林秀,听你表哥的话,快跑,去找罗先生,找到他,你就安全了。”

    “可你们怎么办?”林宛瑜不忍心让所有的人为了她而被匪徒抓起来。

    “不要管我们,我们已经走不掉了,但至少还能保一个人逃走”凌鼎亿一边大声的喊,一边将最后几只弩箭shè出。shè光之后,他抡起单手弩,狠狠的砸向最先冲过来的匪徒,但更多的匪徒冲了上来,将他打倒在地,鼻梁上的眼镜也甩了出去,被踩成了碎片。

    “快走”曹成将林宛瑜推了出去,回手一箭正中一名匪徒的咽喉。

    几个匪徒将枪口抵住李逸风和凌鼎亿的脖子,还有几名抓住了王新麦——他被爆头而死的匪徒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放下武器,不然我们就杀掉你的朋友”匪徒中一个领头的人揪起王新麦的脖领,用锋利的小刀在他的脖颈上轻轻划开了一个口子。

    曹成冷静的注视着他们,缓缓的将手中的反曲弓垂下。

    “这就对了。”那名小头目狞笑着,“还有你身后的那个小妞,统统放老实点”

    林宛瑜全身麻木,脑子好像变成了糖浆。

    曹成冷笑一声,突然高高举起了反曲弓,朝着斜上的天空连发三箭。

    匪徒们都紧张的端起了枪口,这群人中他们最忌惮的就是曹成。已经死掉的四名同伴中,有三人是被曹成shè死的,这种不慌不忙的杀人手段,一看就是老手。但是当他们看到曹成的箭shè向天空时,全都大笑起来。

    “准头也太差了”

    “回你妈肚子里好好练练”

    正说着,只听头顶上一阵响动,就像是雪崩的声音。匪徒们惊恐的抬起头,看到一根粗壮如腰的树干直愣愣的从半空中摔了下来,上面厚厚的积雪如水银般倾泻而下,树干和积雪一起砸向他们的脑袋——

    匪徒们顿时惊慌起来,大叫着跑开。曹成拉满了反曲弓弓弦,再次回头朝林宛瑜大吼道:“跑别回头——”

    林宛瑜如梦初醒,撇开拐杖,顺着一闪一闪定位针的红光,朝跟罗邺分开的地方跑去。

    在恐惧之下,脚踝的疼痛已经感觉不到了。

第九十六章 我是死神

    林宛瑜将所有的力量全部集中在两条大腿上,拼命的在黑暗中飞奔。

    身后,先是传来几声并不熟悉的惨叫,那应该是被曹成shè中的匪徒,但紧接着就是ak47的空洞响声,再接下来就是王新麦撕心裂肺的尖叫,以及匪徒们的拳打脚踢的声音。

    林宛瑜不知道曹成究竟怎么样了,她只希望曹成不要太过于反抗,而让自己受更严重的伤。

    她听到之前说话的那个首领高喊道:“你们两个,去追那个女的”

    她拼命的奔跑,不敢回头。

    头脑里一小片残从的理智告诉她,她必须找到罗邺。这一小片理智反复的重复这一事实,林宛瑜不想思考眼前的景象,不想知道南山庄园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只想快一点回到罗邺的身边。

    定位针一闪一闪的,像是飞机着陆时的导航灯,林宛瑜始终沿着导航灯狂奔,她从来没有这样拼命的奔跑过,就连呼吸都感觉到全所未有的刺痛。

    两个匪徒的脚步在身后穷追不舍,并且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听到他们的喘息声。

    她意识到定位针能帮助她找到跟罗邺分开的那块岩石,但同时也能让匪徒知道她是朝哪个方向逃跑的。她冷静下来,一边跑一边将定位针从树干上拔掉。

    这样显然减慢了她逃跑的速度,但身后追逐的声音也渐渐变弱了。

    在这种风雪天气里,迷失在山林中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林宛瑜一边暗暗祈祷那两个匪徒会放弃,一边继续拔掉定位针,朝前方奔跑。

    狂奔了十几分钟后,她终于再也跑不动了,肺部就像是要爆炸了一样。她躲进旁边的树林里,爬到一人多高的枝桠上,尽量的不发出声响。

    身边的一切都那么寒冷、尖锐、雪白,树桠在身下瑟瑟发抖,她希望自己能安然的躲过这称劫,但雪地上的脚步声正越来越近。

    很显然,那两名匪徒并没有放弃。

    借着夜视眼镜,林宛瑜看到这两个人的大概相貌。两个男人都穿着雪地迷彩服挎着枪,一个高高瘦瘦,脸颊上有浓浓的络腮胡茬,另一个头上光光亮亮,一根头发都没有。

    他们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闻到他们身上枪械保养的牛油味。当然,这也意味着,他们也可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薰衣草味道。

    林宛瑜本身对这种味道并没有太大的喜好,但这件冲锋衣是从胡继瑶哪里穿来的,胡继瑶的衣柜里,几乎所有的衣服都被熏染上了薰衣草的味道。

    林宛瑜现在只希望这两个匪徒不知道薰衣草是不可能在冬天开放的。

    两个匪徒慢了下来,其中个高的那个抽了抽鼻子,但是却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另一个秃头的匪徒则盯着林宛瑜藏身的那片山林,离林宛瑜最多只有十几米的光景。在夜视眼镜的作用下,林宛瑜看到他的眼睛像山羊一样黑,没有虹膜和瞳仁。

    “他吗的”高个子匪徒一口浓痰淬在雪地上,怒骂道:“那小妞跑的真快,我们跟丢了”

    秃头匪徒眯着眼睛,向着林宛瑜藏身的树桠走了几步,然后放松下来,垂下枪口微笑着,露出了完美的象牙sè牙齿——这是只有在林宛瑜噩梦中才能见到的表情。

    她闭佐吸,惊恐的感觉犹如厚毯般包裹着,令她伏不敢睁眼,只能一动不动的伏在树枝上。

    秃头匪徒说:“看啊,一只趴在树枝上的小兔子。”他用调侃的语气补充道:“还是一只桃红sè的小兔子。”

    林宛瑜险些尖叫起来,她怎么能忘记这件冲锋衣是桃红sè的呢?在皑皑的白雪堆了,这简直就像是一块醒目的广告牌

    高个匪徒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什么小兔子?兔子根本就不会爬树,而且也没有桃红sè的——”

    秃头匪徒没有理会他的同伴,继续朝林宛瑜说道:“小兔子是乖乖自己爬下来,还是要等我的大个子朋友把你拖下来?提醒你一下,他可是相当粗暴的哦。”

    林宛瑜咬了咬牙,拿出浑身最后一点力气,又朝上爬了一段。

    这时候,高个子匪徒也发现了林宛瑜的身影。“哈,”他瘦长的脸上写满了得意的笑容,“这可不是兔子,这是咱们追的那个小妞喂,小美女,下来,让哥哥好好疼疼你”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更加拼命的往树上爬。

    秃头匪徒叹了口气,对他的同伴抱怨说:“你看你,把她吓成那样,她才不会下来呢。我有恐高症,才不会爬上去抓她呢。”

    “没关系,”高个子匪徒残忍的笑了笑,打开ak47的保险,“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好主意呢?”

    秃头匪徒无奈的叹了口气,“东哥吩咐过了,只许活捉——”

    高个子匪徒放低枪口,对着树干一顿扫shè,震耳yù聋的子弹声在整个山谷中回荡。

    一匣子子弹打光之后,树干已经是千疮百孔,摇摇yù坠。高个子匪徒用脚重重的踹了一下树干,整棵大树斜着倾倒下来。

    林宛瑜尖叫着,双手紧紧抱住树干,她重重的摔倒在雪地上,浑身的骨头像是散了架一样。她支起身体,看到两名匪徒正洋洋得意的朝他走来,那情景,就像是猎人走向猎物一样。

    林宛瑜看到了高个子匪徒看她的目光,她的心猛的纠在了一起,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重新站起来奔跑。

    她已经偏离了定位针所标示的方向了,但这时候根本顾不了那么许多,她绕过一颗老松树,朝更深的树林跑去,轻薄的鞋底在地面的积雪上打着滑,令她摔倒在地。等她再度爬起来奔跑时,她听到了皮靴沉重的脚步声,以及两名匪徒的狞笑。

    林宛瑜大口的喘着气,胸口刺痛,寻找着能走的方向,可以躲起来不被发现的地方。她不熟悉山林,即使是在有路标的大城市中,她也很有可能迷路,更别说在这些树木极度相像的山林里。她不敢停下来,她知道停下来就意味着什么。

    冰冷的雪砾刺穿了鞋底,脚踝处也传来一阵阵锥心的疼痛,她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但还是强迫自己继续往前跑。

    身后的脚步声仍如影随形。

    又慌不择路的跑了几分钟后,林宛瑜不得不停了下来,一块巨大的石壁挡住了她的去路,简直就像是世界的尽头。

    她咬着牙,沿着石壁向上攀爬,刚爬了一半,一只手就一把抓住了她的脚踝,把她拉了下来。

    林宛瑜的头撞到覆盖着白雪的硬石头上,她想挣扎起来,但整个世界都在她眼前旋转。那只粗蛮的手拉着她的头发把她提了起来,“小美女,娱乐时间到了。”

    林宛瑜睁开眼,看到抓他的人正是那个高个子匪徒,他露出黄黄的牙齿,大口的喘息着,灼热的呼吸喷到林宛瑜的脸上,带着汗味和口臭的味道。

    林宛瑜尖叫着,不顾一切的挣扎踢打着,就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惊讶,再经历了那么漫长的追逐之后,她居然还有力气。

    高个子匪徒粗暴的将林宛瑜按到在雪地上。“不要扫大爷的兴致我会让你爽翻天的”

    “罗邺不会放过你们的”林宛瑜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吼叫着什么。

    “这么说,罗邺是的男朋友吗?”高个子匪徒的声音里有种可怕的欢欣,“很好,我最喜欢干的就是夺人所爱了——”

    林宛瑜的吼叫让秃头匪徒有些听不下去,他用枪头碰了碰高个子匪徒,“算了,把她交给东哥处理,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何必在这种冰天雪地的——”

    话还没说完,高个子匪徒猛的端起枪来,恶狠狠的瞪着他,“你他吗的啰嗦什么,本来还想让你也爽爽,这下没你的份了。去给老子按住她的手”

    秃头匪徒看了看高个子匪徒枪上打开的保险。“你没有子弹。”

    “我刚换的弹匣。”高个子冷酷的说道:“敢败我的兴致,我就弄死你。”

    “你早晚得死在这上面。”秃头匪徒重重的叹了口气,按照高个子匪徒的要求按住林宛瑜的双手。

    林宛瑜挣扎叫骂着,可她的力气根本就无法做出反抗。

    高个子匪徒得意的解开腰带,正准备褪下裤子时,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

    “怎么?”秃头匪徒仍不抓笑道:“还没解开裤腰带就shè了?”

    高个子微微张了张嘴,脸上的笑容完全褪去,取而代之的是诧异的惊恐。他缓缓的垂下头,看着自己胸前的鲜血像泉水一样流淌而出。

    雪亮的刀尖兀然出现在胸口和鲜血之间,他连个完整的音节都没有说错,整个人就像倾倒的树木一样,砸到林宛瑜的身上。

    林宛瑜尖叫一声,同时看到了一个模糊而熟悉的身影。她恐惧的叫声迅速转为惊喜的叫声——

    秃头匪徒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趔趄着后退,同时快速的端起ak47,紧张的瞪视着面前之人。

    罗邺拔出满是鲜血的匕首,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压在林宛瑜身上毫无生气的尸体。

    “你是什么人?放下武器,不然我就开枪了”秃头匪徒紧张的握着ak47。

    罗邺抬起头来时,怜悯如破碎的面具般消失的无影无踪,脸上只剩下噩梦般的微笑。

    “死神。”

第九十七章 惩罚

    死神?这个家伙……居然自称死神?

    肯定是虚张声势秃头匪徒牙齿在嘴中打颤,握住枪柄的手心中全是汗水,他将枪口死死的锁定罗邺,尽量不去看高个子匪徒的尸体——他死的可真彻底啊,前一秒还兴致高昂,后一秒就毫无生气。秃头匪徒下意识的吞了口唾沫,用尖利的声音大声喝道:“别动扔掉你的武器我真的会开枪的”他打开了ak47的保险。他只希望,“死神”也会怕子弹。

    “罗邺小心”林宛瑜几乎丧失了意识,死掉的那名匪徒尸体重重的压在她身上,她试图想要推开他,但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这很奇怪,当她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她还能拼命的反击,可当罗邺出现后,她所有的力量瞬间就消失了,就好像解脱了一样。因为她潜意识里认定,只要有罗邺在,她就不会再有危险。只是这个秃头匪徒比高个子匪徒要狡猾,林宛瑜希望自己的提醒能引起罗邺注意。

    罗邺的手持着滴血的猎刀,冷寂的站在洁白的雪地当中。他没有看林宛瑜,就好像他根本不是为她而来,而是为了这两名匪徒而来的。

    他对秃头匪徒露出了微笑,冰冷而残酷,就像被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逗乐了似的。他的声音很轻、很冷、很尖锐:“要比比谁的速度更快吗?”猎刀在他的手指间快速的挽出了一个刀花,毫无费力,柔软灵活。

    秃头匪徒似乎想把枪口移开,因为他对能击中罗邺并没有太大的把握。理智告诉他,挟持林宛瑜才是上上之策。可是林宛瑜被压在高个子匪徒的尸体之下,他又没时间上去把她揪出来。稍微一犹豫之后,他还是将枪口转移到林宛瑜的方向——至少林宛瑜是“固定靶”,不会像“死神”那样移动、消失。他用明显是故作强硬的声音,颤抖的说道:“我数到五,你再不乖乖投降,我就杀了她”

    “我只数到三。”罗邺温和的说。

    秃头匪徒望着融身于yīn影之中的罗邺,就像在午夜时分望向一口深井。“不,你不敢……”

    “一、”罗邺已经开始计时了。

    秃头匪徒脸sè惨白,用尽全身力气攥住ak47,“我要杀了她我要杀了她”

    “二、”罗邺毫不在乎,继续倒数。

    秃头匪徒的心脏骤停,大脑的思维像是水桶的水一样被倒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一个想法:即使他真的能杀掉林宛瑜,自己肯定也会死。杀掉林宛瑜似乎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扫shè一番即可,但问题是,他不想死。

    “一……”

    “慢着慢着”秃头匪徒举起手来,双膝跪地,“我投降别杀我我投降”

    一眨眼的时间,罗邺已经消失了,秃头匪徒的视网膜上只留下了淡淡的残影。他刚想惊呼,脖颈上却驾着一把冰冷的猎刀,他这才发觉罗邺已经闪到了他的身后。

    “你……”他颤抖的说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不,人怎么会有这么快的速度?

    “扔掉枪。”罗邺冰冷的声音从他背后响起,“回答我几个问题。”

    “你真的会饶我不死吗?”秃头匪徒忍不住看了看开始僵硬的同伴的尸体。刚才高个子匪徒妄图强.暴林宛瑜,结果被罗邺一刀致命,而他也是帮凶,他不相信罗邺真的会饶过他。

    罗邺的声音冰冷如铁,“是我提问,而你只有回答的权利。为了节省不必要的捉迷藏和耍心机,我觉得有必要让你明白我的态度。”

    秃头匪徒困惑的眨了眨眼,没等细想,脖颈上的猎刀压力突然消失,紧接着右手一阵冰凉。有什么东西坠落在雪地上,发出轻微的声音。

    他颇为迷茫的望向自己的右侧,看到五只手指的第一关节被整整齐齐的削断

    “啊”钻心的疼痛让他大声嘶叫起来,他倒在雪地里,像条消化不良的蟒蛇一样在红雪中扭动。

    罗邺出现在他的面前,yīn影从他全身扩散开来,就像一团黑雾。他蹲下来,抓过秃头匪徒的左手,猎刀嵌入拇指的第一关节处。“现在,我们能达成只说实话不耍心机的协议吗?”

    “能能”秃头匪徒痛苦的叫嚷道。

    罗邺轻轻拍了拍秃头匪徒的光头,“第一个问题,你们有多少人?”

    “三十六人。”秃头匪徒急忙回答说:“不过已经死了五个了,现在只剩下三十一人。大东是我们的领导者,他是从军队退役的,回家时发现自己的家被强拆了,老娘被扔在大街上一整夜没人管,活活冻死了,所以有了这次抢劫计划。我们并不打算伤害人,真的只是想抢富翁的钱,然后逃出这个国家——”

    罗邺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很好,你都会抢答了。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抢南山庄园?”

    秃头匪徒楞了一下,极度的恐惧在他心头蔓延,他的微弱的声音在疼痛的影响下而断断续续。“我不知道……不不,我是说真的,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抢南山庄园,或许大东早就知道有这样的富人派对,又早就知道这里的安保措施形同虚设。”

    罗邺做了一个安抚的手势。“嗯嗯,别害怕,我知道你不会骗我。第三个问题,你只要诚实的回答完,我就可以放你走了。”

    秃头匪徒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希望。“什么问题?”

    罗邺轻轻的说:“你有没有参与伤害这个女孩?”

    秃头匪徒整个心都凝固在胸腔里,他惊恐的说道:“不不,这是误会,我只是抓住她,并不想伤害她,都是那个高个子——”

    林宛瑜不忍看残忍的事情再度发生,她急忙说道:“罗邺,他们都没伤害到我,放了他。”她攒了些力气,再次试图推开高个子匪徒的尸体,但仍徒劳无功,手缩回时,满手都是冰冷、粘稠的血水。

    罗邺依旧没有理会林宛瑜的话,就好像她根本不存在一样。他重新抓起秃头匪徒的左手,“你是用那只手按住她的?”他的声音平淡无奇,就好像是老师询问学生一道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一样。

    秃头匪徒迟钝的望着罗邺,“两只手,都、都有……”

    话音刚落,左手拇指的根部一阵令人心悸的凉意,紧接着惨白的骨头就露了出来。罗邺的动作很慢,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样。

    “不不”秃头匪徒实在忍受不了折磨的痛苦,他奋力挣脱了罗邺的手,令他意外的是,罗邺并没有使劲,只是任由他把断指抽出。他知道这件事还远远没有结束,于是大声的求饶道:“我充其量只是个帮凶,不是主谋”高个子匪徒是被罗邺一刀毙命的,而他这个帮凶却要忍受如此残忍的折磨。“这不公平”

    “大部分时候,帮凶比主谋更可恶。”罗邺的声音突然变得如铁棒般严厉:“因为你明知道有罪,你还故意帮助罪恶。人活着的时候总是不知感恩——跟主谋相比,你至少还活着,还能高声喊叫,对此,你应该心怀感激。”

    “求求你——”秃头匪徒双臂在剧烈的颤抖,他哀求道:“我已经知道错了,请放过我。”

    罗邺轻轻的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向我求饶的人数都数不过来,你以为你的求饶对我来说跟其他人有区别吗?好好接受你应有的惩罚才是最聪明的举动。”他朝秃头匪徒伸出手,“来,还有四根手指。”

    秃头匪徒的身体因过量的疼痛而僵硬麻木,他控制不住的将颤抖的左手举起,慢慢的放在罗邺的手掌上。他期待一个解脱。

    罗邺对他满意的笑了笑,但猎刀的动作依然缓慢而无情。

    秃头匪徒惨叫着,感受着钢铁削过骨头的疼痛,到最后一根手指头时,他的嗓子已经完全叫不出声音来了。

    最后一根手指削掉之后,空气中的紧张感瞬间消失了,秃头匪徒的身体整个瘫软下来。他向前倒去,用断指撑住白雪地面,脸上的汗水如雨般落到白雪上,眉毛虚脱的黏在脸上。

    “你可以走了。”罗邺微笑着说。

    “多谢……”秃头匪徒颤抖的站起身来,将断指混合着冰冷的验,艰难的装进袋子里,然后快速的离开了这个令他刻骨铭心的恐怖之地。

    “罗邺,快把我弄出来。”林宛瑜声音微弱的说道。她已经被压在雪中十几分钟了,身体都快被冻透了。

    罗邺并没有回答她,只是平静的走到匪徒的尸体旁,将尸体从林宛瑜身上拽下来,然后开始翻找。他先是翻找出两个弹匣和四枚战术手雷,又从背包里翻出一个带小水杯的水壶。

    林宛瑜费力的支撑起身体,重重的舒了口气,她尽量忽略身上已经凝固的鲜血,“还好你及时赶到了。”如果没有罗邺,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罗邺扒掉高个子匪徒的防雪迷彩服,将保暖的衣服全都塞进行军包里,然后用猎刀切割匪徒僵硬的尸体。

    “你在干什么?”林宛瑜尖叫起来,她看着那些像牛排一样被分割的尸块,胃部一阵抽搐,忍不住呕吐了起来。

    “我再为你准备晚餐。”罗邺用绳子将几块尸体系好,然后拿起地上的ak47,掂了掂,转身就走。

    “喂”林宛瑜惊呼一声。她完全没想到罗邺会对她置之不理。她想站起来跟上去,身体却连半分力气都没有。她惊慌失措的喊道:“罗邺,你这是什么意思——”

    罗邺没有转头。

    他很生气。

第九十八章 吃人

    “罗邺等等——”

    林宛瑜努力的朝罗邺的背影挪了挪身体,雪地上拖拽着一串长长的血迹,让她感觉一阵头晕目眩。她轻柔而自信的说道:“你绝不会那样对我。”

    “是啊,我会扒光你的衣服,然后把你的双腿分开。”罗邺嘴角微微勾起一个讥讽的嘲笑,但林宛瑜分明看到了那个笑意中潜藏的温暖。

    林宛瑜彻底的放松下来,靠在罗邺温暖的胸膛上无声大笑起来,笑的眼角都流出了泪水。罗邺的胸膛很奇怪,竟然能在该冰冷的时候冰冷,该暖和的时候暖和。

    “吓疯了?”罗邺问。

    “没有。”林宛瑜抿着嘴,但脸sè的笑意依旧很明显。

    “那你笑什么?”

    “我只是没想到你是这么在乎我。”

    罗邺的身体一阵僵硬,否认道:“你这样想那是因为你还不了解我,我生xìng残忍,以杀人和折磨为乐。”

    “那么你也不了解我。”林宛瑜反驳说:“我是很柔弱,但我不是傻瓜。”她抬起水汪汪的大眼睛瞪着罗邺,眼眸中柔情如同月光一般。

    罗邺微微一笑,然后把林宛瑜的身体往上举了举。

    “你要干什么?”林宛瑜有种不祥的预感,急忙大声的叱问道。

    没等她说完,罗邺猛的将她向上抛起。林宛瑜尖叫起来,她明知道罗邺不会不接住她,但仍然吓的不知所措。

    罗邺用一只手接住了她,将她脸朝后的抗在了肩膀上,这样就不必触碰林宛瑜那双大大的眼睛了。他拍了拍林宛瑜弹xìng十足的屁股,“不准放屁。”

    林宛瑜脸sè羞红,脑袋和头发倒垂的感觉极为不舒服,再加上罗邺背后还拉着几个尸体碎块,更是让她一阵阵恶心。“我受过良好的淑女教育,怎么会放、放…怎么会做那种事情”

    “难道淑女都没有屁眼吗?”罗邺说。

    “你才没有呢”

    “卟——”一阵悠长婉转的屁声响起。

    林宛瑜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你、你真是……”

    又走了几分钟,林宛瑜发现经过的路面全是新鲜的积雪,丝毫没有被踩踏过的痕迹。

    “你是不是迷路了?”

    “没有。我走的路是对的。”

    林宛瑜指出:“这里的雪只有你自己的脚印,你肯定是走错了。我偏离了定位针的方向,但有一颗被子弹打穿而倒下的树,找到那颗树,我们就能找到篝火营地。”

    “谁说我们要回营地?”罗邺平静的反问道。

    “不回营地?”林宛瑜几乎想从罗邺的肩膀上挣扎下来,“逸风表哥他们都被抓起来了我们要去救他”

    “我知道。”罗邺轻描淡写的回答说。

    “那你还不赶紧回去”林宛瑜在罗邺的腰上捶了两下,她没有劲,软绵绵的像是在给罗邺挠痒痒。“亏我表哥他们都拿你当朋友,你居然这样见死不救”

    罗邺拍了拍她的屁股,“老实点。我刚刚放掉那名匪徒,他回去报信后,那个叫大东的头领肯定会加强戒备,三十一个劫匪,就算我再厉害,也不可能一瞬间秒杀三十一人。一旦打草惊蛇,他们说不定会铤而走险,报复在你表哥等人身上。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你哭都来不及。再说,现在雪这么大,别说是那些人质逃不出去,就算是劫匪也一样寸步难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不会杀人质的。”

    林宛瑜张了张嘴,这些后果她倒是没想过。“那你打算怎么救他们?”

    “先救你,让你吃顿饱饭再说,然后再美美的睡上一觉。”说着,罗邺捏了捏林宛瑜受伤的脚踝,疼痛感让林宛瑜的身体瞬间紧绷在一起。

    “可是你已经救下我了啊。”林宛瑜说。

    “是吗?”罗邺轻轻一笑:“风雪这么大,你打算怎么在山林中过夜?就靠你身上这件破衣服和空空如也的肠胃吗?”

    在爬树的过程中,冲锋衣和裤子多多少少都有挟损,尤其在树被子弹shè倒的时候,衣服有些地方被刮破,露出白嫩嫩的肌肤来。这样的衣服确实不可能在冬夜中御寒,先找个能遮风避雪的地方是正确的选择。林宛瑜对罗邺的冷静表示感叹,但嘴上却不服气的说道:“我、我不饿。”

    她下意识的看着那些被罗邺切碎的尸块,胃部忍不住一阵翻江倒海。“你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吃那种东西的。”

    “哪种东西?”罗邺明知故问。

    林宛瑜紧咬银牙,索xìng把话说的更明白一些。“我不会吃人肉的。”

    罗邺哈哈大笑起来,“你以为这是给你吃的?”

    林宛瑜惊愕的问道:“之前你不是说这是晚餐吗?”

    “这是给猎物准备的晚餐,”罗邺笑着回答说:“可不是给你准备的。”

    林宛瑜舒了一口气,但随即又紧张起来。“给什么猎物准备的?”肯定不是羊,更不是兔子。

    罗邺神秘的笑了笑。“到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不过……人肉味道不错。”

    “你吃过?”林宛瑜惊呼起来。

    罗邺没有回答,只是用一只手牢牢的揽住她的细柔的腰肢,另一只手继续按摩她的脚踝和腿上其他淤青之处。罗邺每次搓揉到淤青处都会传来一阵阵疼痛,林宛瑜试图躲避那些疼痛,但浑身的疲惫感却让她无处可逃。

    “疼……”

    “疼痛能让你保持清醒。”罗邺解释道。

    “嗯。”每次疼痛之后,林宛瑜觉得身体舒服多了。她仍对之前那个未被回答的问题耿耿于怀,小声的试探道:“你真的吃过人肉吗?”

    罗邺继续在风雪中前进,好一阵林宛瑜连他踩在积雪的脚步声都听不到,只能听到狂风的呼号声。

    就在林宛瑜准备放弃的时候,罗邺却缓缓的张口了。“你真想听吗?”

    林宛瑜嗯了一声。“我想听,我想知道。”

    “那好。”罗邺的声音听起来很轻松,他稍稍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忆往昔。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久到我几乎都记不得了。”他声音平静的像是在讲述一个跟自己不相关的故事。

    “那时候我还很小,十岁?十一岁?记不清楚了,总之是小到几乎握不稳刀,事实上那时候我也没有刀。我的——怎么说呢,父母,我的父母将我和其他孩子一起丢在世界上最穷困最暴力的难民窟中。那里没有法律秩序,没有医疗善心,有的只是迫害和残杀。一小口面包就可能让一家人争的家破人亡,即使是最亲密的血缘关系在这里也毫无用处。

    而我必须在这样的条件中呆满整整三个月。我身上没有吃的,一件衣服都没有,更要命的是连当地人的话都听不懂。为了生存,我必须不停的学习新东西,但多数都是痛苦的教训。我学会了如何乞讨,这是一种非常实用的察言观sè的技能,我能不通过人的外在穿着而判断出:跟谁乞讨会得到食物,而谁又会置之不理,谁又会暴打我一顿。

    另外,为了学习如何正确的割破钱包和扒窃我断了五根肋骨,膝盖也受了重创,我曾被一个体重二百斤的壮汉拎起来当玩具甩,头上、胳膊上全是被碎石子擦伤的血痕,我曾在混合着尿液粪水和腐烂尸体的臭沟里躺了整整几天几夜,当我终于从十几米深的沟底爬出来时,连最饥饿的鬣狗都不愿意吃我。还有很多伤痛我记不得了,我只记得这些伤口直到三个月后被我的——父母——接走后才渐渐复原。

    所以,林大秀,我的淑女妹妹,问问你自己,你真的准备好听吃人的故事了吗?”

    林宛瑜捂住嘴,眼泪噙满了晶莹的泪水。

    “我要听……”

第九十九章 求生

    “你确定吗?”罗邺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在开一个玩笑。

    “我确定要听。”林宛瑜小心的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不让罗邺听出声音里的渴望有多么强烈。她想知道罗邺的过去,这样才能明白他的现在,才能明白他为什么比这个世界表现的还要残忍,才能明白他为什么要以无情形态去维护心中的有情。“我要听的是真事,不是故事。”林宛瑜补充的说道。

    “通过舌头讲出来的都是故事。”罗邺一边继续前行,一边回答说。

    “放我下来,一边休息一边给我讲。”林宛瑜希望在罗邺讲述的时候能够直视着他的眼睛。他们已经在雪地中走了很久,短时间内匪徒是不可能找到他们的。

    “那好。”罗邺扛着林宛瑜走到一块岩石背后,弯腰将她放了下来。这块岩石挡住了一部分风雪,紧靠岩石根部的地面看上去还比较干燥。

    林宛瑜紧咬银牙,任何一下肌肉的牵动都让她痛苦万分,她软软的靠在罗邺坚实的臂弯里,想象着罗邺在“贫民窟”里遭受的磨难——似乎她身体的疼痛已经不算什么了。

    罗邺从背包中将防雪迷彩服拽了出来,铺在地上,并让林宛瑜坐到上面。“别乱动,我去找点生火的东西。”

    林宛瑜点了点头,有了上次的教训,不管罗邺说什么,她都会坚定的听从。

    罗邺轻轻一笑,拔出猎刀朝最近的一颗松树走去。这颗松树并不高大,树干的直径也不过二十公分。罗邺只用了一刀,就将松树完全斩断。他很随意的砍掉了被风雪打湿的树枝松叶,将它们挡在林宛瑜之前,形成一个简易的保护场,避免生火的时候火苗被狂风吹散。

    松树的树皮早已经被风雪浸湿,罗邺坐到林宛瑜身旁,用猎刀削掉树皮和外层的树干,只留下干燥的树心部分,然后在树心上刨花,削出很避细的木屑花。他熟练的将木屑花堆成一个圆圈,并将其他树心木块按大小依次排列在木屑花之上。

    “这些也是你从贫民窟里学到的技巧吗?”林宛瑜好奇的问。

    “不是,”罗邺笑着说道:“在贫民窟点火会像血腥味一样引来捕猎者。而且,生火也不是什么有难度的技巧。”

    林宛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问道:“没有难度?”她在美国留学时期,各门功课都是全优的,唯独野外生存这样的科目成绩差劲,生火看似简单,实际cāo作起来却很麻烦,要先做好引火物,要掌握好摩擦的力度,要看准火花擦出的瞬间吹风送气,即便这样,往往坚持十几分钟都擦不出一个火花来,擦出火花也未必能引燃引火物——罗邺居然说这些“没有难度”?

    林宛瑜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那你打算怎么点火?敲打燧石?钻木瑞?还是等闪电劈中大树?”

    罗邺不慌不忙的用左手掏出一根香烟,右手掏出一个一次xìng打火机。他点着了香烟,重重的吸了一口,然后轻轻的吐到林宛瑜惊愕的脸上。“我用打火机点火。”

    “你……”林宛瑜差点没晕倒过去。是啊,有打火机的话,何必蠢到吸引钻木瑞呢?

    火苗蹿了起来,暖意立刻让林宛瑜感觉到久违的舒适感。她拽了拽身下的防雪迷彩服,裹住自己的膝盖。“现在可以讲你的故事了?”

    罗邺用似笑非笑的眼神望着林宛瑜,“我很奇怪,你为什么对吃人肉的故事这么感兴趣。”

    林宛瑜抿了抿嘴唇,稍稍停顿了一会儿,回答说:“因为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你会真的吃人肉,我觉得你只是在故意吓唬我,故意让我离你远一些,我会找到你故事中的破绽,证明给你看。”

    “那好。”罗邺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微微垂下头,盯着风中舞动的火苗,眼神像是穿透了火焰,望向另一个时空。“之前我讲过了我在贫民窟的遭遇,其实那只是在最开始的一个月发生的事情。

    贫民窟的所在地是非洲的一个小国。这个国家军阀割据、连年饥荒、瘟疫横行,人民没有信仰,贫富差距极大。之前我只给你讲述了我的遭遇,但我不是孤身一人,跟我同样命运的还有其他十九个孩子。他们年龄跟我相仿,当时也只有十岁左右,最大的恐怕不会超过十二岁。但我们互相并不认识,又是被分散在贫民窟里,所以最初的几天只能靠自己谋生。

    最初的三天是最难熬的,因为三天的时间饥饿足以击溃一个人的意志和身体。我身上没有任何衣物,完全是赤身,我不知道还有什么羞耻感,我只知道我很饿,很渴,很冷。我偷来一块晾在屋外的破布裹在身上,第一次行窃成功让我稍稍心安了一下,我准备给自己偷点吃的。

    我从天明等到天黑,终于找到了偷半块土豆的机会。如果有了这半块土豆,我能保证在头三天中不至于饿死。我隐身在yīn影中,用尽所学的技巧,静如树,动如风,我潜入那家小店,伸手抓住那块还带着温度的土豆,可我实在是太饿了,在被丢进贫民窟的二十四小时之前,我就没有吃过什么东西,我对目标强烈的渴望让我发出了声响,一个强壮的成年人把我摔到了天花板上,等我重重落下还没有挨着地板的时候,他又用尖尖的靴子一脚踢在我的侧身,将我完全的踢飞了起来。

    我的视线边缘开始发黑,意识不到我的身体正不可控制的飞向何处。我听到店里的客人发出了粗野的大笑,然后我就像皮球一样重重的落到店外。我爬不起身来,手中紧紧的捏着能够维持我生存的口粮。

    那个成年黑人走近,他的脸黑的我无法辨认,但牙齿惨白,就像一具狞笑的骷髅一样。他使劲的踢我,我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的重要器官,我用双臂护住头颅,小腿蜷缩到胸腹,任由他发泄怒火。他总有累的时候,而我不想报复,我没有那个能力,只想换一口吃的。

    他终于打累了,嘴巴里不停的咒骂着恶毒的言语,我听不懂,就算听懂了也没有用,我几乎已经没有意识了。”

    说到这里时,罗邺笑着转过脸朝满脸泪痕的林宛瑜询问道:“你知道最让我难过的是什么吗?”

    “什么?”林宛瑜擦拭着眼角的泪水,仿佛罗邺只是在讲一个不相关的人,而她才是那个人一样。

    罗邺哈哈大笑了起来,“那个黑人将我暴打了一顿,然后无情的从我手中拿走了那半块土豆。”

    “可恶”林宛瑜咬着牙说道。

    罗邺将视线重新转回火焰当中,眼神平静的出奇,没有半分怨恨和不满。“我听见他起身时狠狠的淬了一口,然后靴子发出沉重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太阳落下,光线转暗,只剩下一片寂静。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我睁开眼睛,视线还很模糊,感觉鼻梁肿的比其他所有部位都厉害。我用父母传授我的知识,双手捂住鼻梁的两边,使劲掰回了原位。痛苦再一次刺激着我脆弱的神经,我咬紧牙关,努力不喊出声来。

    对于疼痛,我始终抱着感恩之心。因为它们可以分散我饥饿的注意力,可以让我知道我还活着,并且一切正常。

    我很聪明,有了失败的教训之后,我变的更加谨慎和果断,再大的诱惑只要我分析出不值得冒险我就不会轻易去尝试,因为再被痛打一次,我就会丧失基本的行动能力,丧失了行动能力,我就必死无疑。可笑的是,贫民窟里食物匮乏,即使我不谨慎和果断,我也弄不到像样的食物。我靠野草和野菜撑过了前两天,可这里能吃的野菜都少的可怜。

    第三天的时候,我仍然没有吃上一口饭,但总算喝了一些相对干净的雨水。我无处躲雨,只能浪迹在贫民窟泥泞的街道上,努力寻找给给予我热量的东西。

    那时候,我想我会吃任何东西,哪怕是人肉。

    我听到几声野狗的吠叫,下意识的绷紧了身体。它们很凶猛,而且经常成群结队,像我那个年纪的孩子唯恐避之不及。但当时我已经饿疯了,而且只听到一只野狗的叫声,所以我抓起一块带尖的石头,摇椅晃的朝叫声的方向走去。

    我要吃了它,不然就让它吃掉我。

    等我走近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年纪跟我差不多大的黑头发男孩,正在奋力的跟野狗搏斗。野狗已经将他瘦弱的身躯扑倒在地,森白的牙齿就在他细长的脖颈之上,他咬着牙,稚嫩的双手紧紧的扼住野狗的喉咙——

    我意识恍惚的站在哪里,仿佛我就是那个要被野狗吃掉的男孩——我感受着雨滴砸落以及野狗腥臭的口气喷在脸上,我看着野狗扭头咬住胳膊,我跟着一阵钻心的疼痛。

    ——鱼碗,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你描述那种感觉,但在那一刻,我真的以为我就是那个男孩,那个男孩就是我。

    他的喊叫声让我清醒过来,我跑过去,举起石块,重重的砸在野狗的脑袋上。一下、两下、三下,我记不清我到底砸了多少下,只记得等我回过神儿来的时候,野狗的脑袋已经像浆糊一样稀烂,而那个男孩则用双臂倒撑着身体,一脸惊恐的望着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他的黑发如夜,眼瞳似煤,身材跟我一模一样,也披着一张不知道从哪里偷来的旧毯子,隔着毯子上的大窟窿,我能清晰的看到他紧皱而发黄的皮肤——如果他真的不是我,而我的jīng神也没有错乱,那他就一定是我的二十个同伴之一,并且还是亚洲人,至于来自哪个国家——

    谢…谢。

    我听到他用我熟悉的语言,这样说道。”

第一百章 兄弟

    “等等——”林宛瑜打断了罗邺的讲述,用难以置信的语气问道:“你是说,在第三天你的生理极限时,你遇见了一个跟你一模一样,并且会说汉语的人?”

    罗邺点了点头。“你听的很仔细。但我们并不是一模一样。只看一眼,我就能说出我们面部十几处完全不同的区别来。我说的像,只是一种感觉。”

    林宛瑜抿了抿嘴,“那后来呢?你们杀死了野狗,应该可以饱餐一顿了?”

    罗邺露齿而笑。“你真是天真啊,大秀。”

    林宛瑜忍不住担忧了起来,“难道你们要自相残杀?”

    罗邺停顿了一下,将目光移开。“按理说是应该这样的,我杀死了野狗,如果能霸占全部的肉,我至少可以毫无压力的存活两个星期以上,但如果我跟他平分,我的生存周期将缩短一半。

    听到他说谢谢时,我仍没有扔掉手中带血的石块。我只是楞在那里,回味着这句熟悉而又陌生的语言。我计算着能不能杀掉他,或者会不会被他杀掉,最终我丢掉了石块,因为我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了。

    他明显松了一口气,挣扎着从泥水中站了起来。我们没必要互相介绍,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谁也不想费心去记住第二天就可能永远见不到的人的名字。

    远处又传来几声野狗的吠叫声。我和他对视了一眼,他几乎像我一样思维敏锐,我们抬起野狗的尸体,飞快的朝人迹罕至的地方飞奔。滂沱的大雨掩盖了我们的足迹和血腥气味,最终我们安全的抵达一处倒塌的屋舍里。

    屋里几乎没有一处干燥的地方,我们有了野狗肉,但根本不敢生火,因为火光和肉味会招来杀机。可我已经饿的不行了,根本管不了那么许多。那个男孩跟我一样,在我竭尽全力生火的时候,他找遍了整个房屋,最终找到了一块生锈的铁片,他就着雨水在石头上磨出锋刃,熟练的手法绝对不在我之下。

    我开始担心我能不能活下去,但不管怎么样,死之前我一定要吃到东西。

    磨好铁片后,他提着铁片走到我的面前,我瞪着他,就像他瞪着我一样。我的手按在木棍上,那根木棍藏在尘土之中,表面上根本就看不出来,只要他朝我扑来,我一定会让他痛不yù生。

    他蹲了下来,用铁片砍开野狗的胸腹。血水随着铁片飞溅,溅在他稚嫩的脸上,也溅在我稚嫩的脸上。他丢下铁片,用手挖出野狗的心脏,然后捧到我的面前。

    我窒息了,眼泪在我的眼眶中打晃。我明白是我先救了他,我也明白我可以拼命抢走整只野狗,他对我的报答是完全顺理成章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的这个动作充满了感激之情。我把手从木棍上移开,甩掉不争气的眼泪,接过血淋淋的心脏,狠狠的咬了下去。

    血水溢满了我的口腔,我几乎要呛出声来,但我不想浪费任何一点食物,我使劲的咀嚼,使劲的咀嚼……

    那个男孩继续撕开野狗的胸腹,找到它的肝脏,跟我一样狼吞虎咽起来。

    从年龄上讲,我们仅仅只是孩子,但如果你亲临现场,看我们跪在野狗尸体前满嘴鲜血的啃噬着它的内脏,你一定会以为我们只是长得跟人很像的野兽或者鬼魅。没错,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化身为鬼魅。在没办法生火的前提上,动物的内脏是可以生吃食用的,里面含有丰富的氨基酸脂肪酸以及热量,这些都是我们所需求的。

    我们经受过最严格的训练,知道哪些部位可以吃,哪些部位要谨慎,哪些部位不能吃。但实际上,当饿了整整三天,嘴里充满血腥味的时候,所有的理论全都抛诸脑后了,我们不停的吃,不停的呕吐,然后继续不停的吃。

    那天晚上,我睡的很好。胃里满满的,即使被那个男孩杀掉我也不在乎了。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男孩已经不见了,因为他知道为了争夺狗肉我们最终会刀兵相见。他只拿走了一半的肉,给我留下了一块脊骨,一只前腿,一只后腿,还有些碎肉。只要在它们腐烂变质之前烤成肉干,省着吃的话,我能活至少一个星期甚至更久,我只需注意点火烤肉的时候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就行。

    可问题是,我不能坐吃一个星期,我要在这里生存三个月。我必须藏起我的肉干,继续寻找新的食物来源。

    于是,我休整了一天,开始沿着贫民窟与小城镇的边缘寻找可能的食物。

    在这个落后的非洲国家里,小城镇的居民生活的原本就很艰难,我在城镇的边缘晃悠了两天,见到的只是衣衫褴褛的行人,以及膘肥体壮但荷枪实弹的武装士兵。他们倒是有酒有肉,但他们也有枪,没有法律的约束,他们杀人就跟捏死一只虫子一样毫无犹豫。

    我被迫回到了贫民窟,饥饿让我的胃打结,我明明还藏有肉干,但我下决定每天只吃一点点。所以到第七天的时候,我的肉干还剩下一大半。我饿的头昏眼花,走路发飘,但我仍坚持着,我知道再节省也吃不了三个月,但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新的机会。

    那段时间非常难熬,我东躲**,不停的换藏身之所,看谁都像是要抢走我仅剩的几块肉干一样——虽然我知道我藏的不露痕迹,但我仍是忍不住担心。

    第十天的时候,我仍没等到寻获新食物来源的机会,却等到了另一件事情。

    我正在屋顶上睡觉,紧紧的蜷缩在由三座屋顶连接而成的藏身之处。这里并不安全,一个翻身就有可能掉下去,但好在没人会注意到这里。下面的小巷传来一阵急促的奔跑声和叫嚷声,沉重的军靴敲打着满是石砾的的路面,把我从深沉的梦中唤醒。

    脚步声就在我身下停止,我听到衣料扯破的声音,还有巴掌扇在人脸上的清脆声音,然后是更多的狞笑声。这种场景在贫民窟司空见惯,但我还是决定要看一看,因为穿军靴的人一般只出现在城镇上,很少出现在贫民窟里。

    我看到两个喝醉了酒的军人大笑着踢着路面上的一个人,那显然是个孩子,光线太暗,我看不清楚,也不想看清楚,但我仍注意到了他手上紧握的烧鸡。

    不管怎样,他都死定了。

    两个喝醉酒的军人似乎并不在乎烧鸡在泥土中被弄脏,他们大笑着,不停的踢打着,也不着急结束那个孩子的生命,似乎只是想寻欢作乐。

    我盼望那个孩子早点死掉,因为看那些军人的模样,他们不会再去捡掉在地上的烧鸡。但让我惊讶的是,任凭那两个军人如何踢打,那个孩子始终紧紧的抓住他的战利品,一声不吭,他趁军人喘息的空挡,伸手撕下一块鸡肉,拼命的往嘴里塞——

    借着月光,我看清楚那个男孩的模样——他就是跟我分吃狗肉的那个孩子。

    我的心顿时提了起来,一定是他吃光了自己的肉干,于是铤而走险,去偷军人的食物——他真是太傻了。

    不过他有一点比我强,我偷土豆时,居然没往嘴里塞,而他竟然可以一边挨打一边吃烧鸡。

    我低头看着,突然惊讶的发现自己手里抓着一块沉重的红sè瓦片,正准备往下扔。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赶紧停住自己愚蠢的行为。那些荷枪实弹的成年军人根本就不是当初我这样的孝子能对付的了的,他们生xìng残暴,毫无怜悯之情,我努力告诉自己,我救不了那个男孩的。

    为了说服自己,我回头看着自己的藏身处。那里有一条破旧的毯子和两片不怎么新鲜的野菜,五块巴掌大的肉干就藏在灰尘之下,我可以安安稳稳的再过上又一个十天。就算我手中的红sè瓦片真的能打中其中一个军人,另一个也会毫不犹豫的开枪朝我shè击,我没办法收拾我的食物逃走,就算我能逃走,也没有地方可以去,而那个男孩还是要死。

    身下的两名军人似乎是打累了,相互用他们的语言调侃大笑着,其中一个掏出手枪,我闭上眼睛,听到子弹上膛的声音。

    我猛的睁开眼睛,手中的红sè瓦片脱手而出,直接命中端着手枪的那人的脑门。他惨叫一声,跪倒在地,嘴里大声叫骂着,我凌空而下,用尽所有力气踢在他的下巴上,他闷哼了一声,紧接着瘫倒在地。

    另一个军人大吃一惊,等看清楚眼前只是个瘦弱的中国男孩时,他仰天大笑了起来,酒臭味从他嘴里喷出,隔着十米我都能闻的到。

    我冲上去,一拳捣向他的腹部,但他又高又大,动作也不失敏捷,一把就抓住了我的拳头,将我甩到了墙上。我吃不饱,个头连他的一半都不到,根本没办法击败他。可我一点都不后悔自己从房顶上跳下来。

    这个军人抓住我的脚踝,将我倒拎了起来,说了句侮辱xìng的词语,然后将我整个人抡起来甩。我天旋地转,死死的保住脑袋。我的手臂上、腿上、几乎没一个部位都被擦伤,内脏都偏移了位置,而力大无穷的黑人士兵似乎还没玩够,仍在不停的旋转。我知道当他玩够的时候,就是把我摔到墙上的时候,我会脑浆迸裂……

    但他惊骇的呼叫了一声,然后力道飞速减弱,就像海cháo从沙滩退去一样。我强忍着呕吐,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时,看到那名军人倒在血泊里,胸口插着一个锐利的铁片,而那个被我救了两次的男孩就站在尸体旁边。他撕开了烧鸡,伸手递给我了一半……”

    罗邺停了下来,脸上的轻松渐渐隐去。

    林宛瑜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发凉的双臂,“你们早该合作,这样生存的几率就会更大一些——可你说了这么多,跟吃人肉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罗邺抬起头,望着飘舞的穴,“因为最终,我吃的就是他。”

    “什么?”林宛瑜大吃一惊,“可你们不是合作关系吗?你们一起经历了那多多磨难,你怎么会吃——”她实在说不出那个词,转而质疑道:“这是你故意杜撰的情节?实际上那个男孩根本就不存在是不是?如果存在的话,你的故事中他为什么连个名字都没有?”

    罗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用静如落雪的声音说道:

    “他叫刹。”

第一百零一章 困境

    刹……

    这根本不像是一个名字。

    林宛瑜想要张口反驳,但罗邺却神情哀默的坐在火堆旁,他手上的猎刀不经意的拨弄着火苗,火堆发出松脂燃烧的噼啪声。

    林宛瑜大口的呼吸着山林里cháo湿凝滞的空气,罗邺讲述中的情形在她的眼前一掠而过。

    “他只叫…刹?”林宛瑜试探xìng的问道。

    “嗯,刹。”罗邺仍拨弄的火苗,仿佛一尺多高的火焰仍无法驱走寒冷。停顿了好一会儿,他接着开口说道:“我从来没对人提起过他的名字,你也是唯一一个听到这段故事的人。”

    “可……”林宛瑜惊愕的望着罗邺,鼓起勇气问:“为什么,为什么只讲给我听?”

    罗邺轻轻的一笑,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或许因为你不是圈内人,不会把这个故事跟我的身份联系起来,又或许是因为你比较呆傻,我想看你听到故事结局时毛骨悚然的表情。”

    林宛瑜一脸严肃的说:“又或许你的秘密埋藏的太多太深,你想找我这个又呆又傻的圈外人倾诉?”

    罗邺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显得颇为震惊,但他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丝毫变化。他缓缓的转过头来望着林宛瑜,目光含笑,却半天都没有开口。

    一股模糊的不安感逐渐涌上林宛瑜的心头。她屏佐吸,明亮的眼睛直入罗邺的内心深处,仿佛想如读书一般将他读懂。

    然而罗邺不是书,没有一个女人能真正翻阅。

    他更像一颗洋葱,外表沾满了泥,剥掉第一层才发现他其实干净的让人窒息。但洋葱从来不是只有一层,想要看到罗邺的心,就需要一层一层的去剥,在剥的过程中,会不断的流泪,不断的流泪,剥到最后,才终于发现,原来洋葱是没有心的……

    林宛瑜无声的哭泣着。她从来没有这样心痛过,越是了解罗邺,就越心痛。以前看到他坏坏的笑容不觉得有什么,现在看着他的笑,眼泪却止不住的垂落。

    承受了那么多苦难,他还能笑的那么洒脱,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坚强啊。

    罗邺伸出手来,替林宛瑜拭去泪水。“故事太沉重了,不是挨揍就是挨饿,要不要换个轻松点的故事?比如我第一次跟女人睡觉——”

    林宛瑜哭出了声音,拼命的摇头说:“不我不要听那些,我不要听”

    “就想听吃人肉的故事?”罗邺摇了摇手指,“还说我残忍,你一边哭一边还要听才残忍呢。”

    林宛瑜急忙收起了眼泪,“我好了,你继续讲。”

    “好。”罗邺想了想,“我讲到哪里了?”

    “刹。”

    “……唔。”

    这个名字又引来了一段颇为漫长的沉默。

    林宛瑜咬了咬嘴唇,小心翼翼的开口提示说:“不如先给我讲讲那个把你踢飞的黑人,你后来有没有报复他?”

    “报复?”罗邺的语气充满了困惑。“报复什么?”

    林宛瑜解释说:“你偷了半块土豆,他对你拳打脚踢,你就没有再打回来吗?”

    罗邺摇了摇头,“没有。我后来见过那个黑人几面,但我没有报复他。怎么,你失望了?”

    林宛瑜微微点了点头,“稍微有一点。”她希望曾经欺负罗邺的人都受到惩罚,甚至像之前罗邺惩罚那个秃头匪徒一样削掉黑人的手指都不为过。

    罗邺把目光移回跳动的火焰上,仿佛是在对着自己面前的空气说话。“作为故事,我知道你期望一个快意恩仇的结局,但真实的情况是,我当时太小,根本打不过他。”

    “可如果你跟刹合作呢?”

    罗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不自然起来。“我跟刹合作杀掉那两个军人纯属侥幸,他们喝醉了酒,也没料想到两个面黄肌瘦的孩子都是经过格斗训练的战士——我们不可能每天都有这样的好运气。你要明白,即使我们俩联手杀掉之前痛殴我的那个黑人又能怎样,我们该饿肚子还是会饿肚子。我们的目标不是报仇,而是生存。世界就是如此,杀多少人也改变不了。在活下去的信念面前,什么都不重要。

    而且,整个贫民窟就是一座活生生的人间炼狱,没人会正眼看两个裹着毯子的中国孝,打骂我们的人比比皆是,我总不能满脑子都是将来如何如何杀掉他们的念头?更何况,是我偷那个黑人的土豆在先,在贫民窟偷食物吃,就像jiān人妻女一样不可饶恕,他完全可以打断我的腿,让我无法行走,或者直接拧断我的脖子,把我的尸体扔进臭水沟中,但他没有那样做,他只不过是让我受了点皮肉苦,jǐng告我不要再打他食物的主意,对此我感激还来不及,为什么要报复他呢?”

    “我不知道你这么善良——”

    “善良?”罗邺嘴角笑了笑,“我削掉秃头匪徒的手指时你可不这么想。我不是善良,而是生不由己。”

    “我知道你说的对,”林宛瑜懊恼的叹了口气,“可当时你真的一点怨恨都没有吗?”

    “当然有,”罗邺笑着说道:“我当时只是个孩子而已,谁打我,我当然就恨谁。只是后来渐渐明白了,人生中的大部分敌人并不用拳头来攻击你。当身处困境时,你第一时间想的绝对不会是报复那些欺负你的人,而是如何挣扎脱困。可是往往等脱离困境回头看时,心里的怨恨早已消弭无形,心中就只剩下对能够生存下来的感激和敬畏——至少我是这样的。因为无论手中的刀有多快,人总会面临困境,即使杀掉全世界所有的人,困境也依然会存在,敬畏它,适应它,也就自然而然的摆脱了它。”

    “那……”林宛瑜问:“你跟刹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罗邺往火堆里添了几块干燥的木料,接着说道:“那天晚上,我们干掉了两名当地军阀的士兵,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要知道,军阀掌握着强大的武装力量,一旦被他们发现是我们干的,我们就必死无疑。

    当时,我看着那个军人的身体一点点瘫倒下去,也看到了刹咧嘴对我微笑。

    我很愤怒,要不是因为他,我本可以安安稳稳的度过下一个十天,我的藏身所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现在却不得不放弃掉。我想冲上去打他一顿,至少让他离我远点,但我当时头晕目眩,还没有彻底从被抡转的噩梦中挣脱出来。

    刹走到我的面前,往我嘴里塞了些什么。我立刻开始咀嚼,随着油腻和香味,我意识到那是烧鸡上最肥美的部分。我几乎像只野狗一样猛的窜了起来,抢过他手中的大半只烧鸡,不顾一切的往嘴里塞。他吓了一跳,但没有再抢回来,而是默默的走到尸体身旁,开始搜索战利品。

    我听到他吞咽口水的声音,我知道他也很饿,很想吃,但我仍死死的护住食物,不让他有半分机会。

    ——现在回想一下,我当时真是傻透了,刹的手边就是明晃晃的军刺和手枪,那时候他要杀我易如反掌。

    但当时的我根本不去多想,我很快就把一只烧鸡啃光,连最硬的骨头都没有放过,直到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恋恋不舍的唆着混杂着鲜血和黑泥的手指。

    在我吃东西的时候,刹始终跟我保持着距离,等我吃完后,他才伸手招呼我过去。

    我迟疑了一下,觉得自己应该趁还没被军阀发现之前赶紧收拾东西逃走,但我封闭的内心已经逐渐建立起对刹的信任,我小心翼翼的信任他,而他也小心翼翼的信任我。

    我们开始洗劫那两名士兵的尸体。要知道,士兵的身上全是宝贝,简直就像是巨龙的宝藏——那种感觉就跟现在玩的网络游戏一样,杀掉怪物,然后拾取战利品和装备,不同的是,这是真正的战利品和装备,能让我们大大提高生存几率的东西。

    我们需要厚厚的衣服来抵御寒冷的雨季,但问题是军人的制服太扎眼,穿上这种衣服,就相当于在加油站抽烟一样愚蠢。我在衣服的问题上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不要冒险。

    刹想拿走他们的手枪,我们的确需要武器防身,可手枪显然不行,因为军阀最看重的就是武器,士兵死了可以招募,枪丢了可不好再买。如果我们拿走了枪,贫民窟将会面临大规模的扫荡,最终倒霉的还是我们。况且枪也没什么用处,子弹就那么十几发,根本扭转不了逆境。

    刹对我很服从,他甚至没听我的理由就扔掉了手枪。

    最后,我们只拿走了一个zippo打火机,两把雪亮的军刺,五张一千元的纸币和几个钢間,还有枪套、皮带和皮靴,以及两件可以用来当被子的衬衣。

    钱币当然是本地军阀自己印制的,五千元实际上也就能买一只烧鸡外加一瓶啤酒而已。不过我可不打算大摇大摆的去城镇的饭店买烧鸡吃,钱是危险的东西,因为像我们这副模样的孩子去买烧鸡肯定会被怀疑的。最聪明的做法是一点点的花,从不同的店里买锅碗和油盐,然后凑在一起,用打火机点火,把枪套、皮带和皮靴煮熟了吃——这样,我们两个人再活十天也不成问题。

    拿好东西之后,我爬上房顶,将之前藏好的东西一起带走,正式开始了结伴流浪的生活。

    我本以为我和刹会安安稳稳的度过困境,就算不安稳,凭借着我们的格斗技巧和手中的军刺,抢点东西维持生命还是问题不大的,可当天晚上我就发现我错了。

    刹突然开始发高烧,说胡话。我解开他的毯子,看到他的胳膊正往下淌着黑sè的脓血,恶臭味就像腐烂的尸体一样。

    我这才想起,他跟野狗搏斗时,曾经被狗咬伤过……”

第一百零二章 药品

    “摆在我面前的问题突然变得很简单了。

    我只要离开刹,拿走一切战利品,就可以顺顺利利的度过第一个月。反正刹的伤口感染,早晚会死。我没必要为一个将死之人浪费食物。或许他抢军人的烧鸡也是出于这个目的,他早就明白自己不可能活过三个月了。

    我甚至认真的考虑要不要直接将军刺扎进他的心脏里——这样至少会为他减轻许多不必要的痛苦。

    我不只是想想而已,事实上,我真的拿起军刺,抵在他微微起伏的胸膛上。军刺匕首有种令人踏实的分量,而这与它本身的重量无关,踏实感是一种——如果你曾经无助彷徨过,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刹睁开了眼睛,意识到我要做什么,他微微一笑,冲我点点头,然后安然的闭上了眼睛。

    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一刀致命是最好的选择。

    我困惑于他的安然,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就这样把生命交给我,就像交给一个值得托付的朋友一样——我们这种人,是不可能有什么朋友的,不互相残杀就已经是万幸了,友谊根本就是扯淡。

    可我最终还是放下了军刺,为什么?因为感情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因为当一个人把他最珍贵的东西慷慨的奉献出来的时候,就该以慷慨作为回报,但更主要的是因为我觉得这么做才是正确的,而最后这条原因就足够了。

    他以慷慨奉献我,我必以慷慨回报他。

    第二天,我撕了些肉干,熬了点野菜汤,混在一起,喂他吃下,然后我把军刺藏在衣毯下,往军阀占据的城镇出发。

    我要买锅,因为煮饭的容器实在差的没法形容,我还要买点盐和油,人体必备的矿物元素能让我更快的恢复力气,提高免疫力。更重要的是,我必须买药,青霉素、阿莫西林、替卡西林——无论是那种药,只要能消炎就行。我接受过药品知识的训练,知道怎样分辨药品。

    我低头溜进城镇的时候,离正午还有一个小时。太阳出来了,晒得脚下的石砾十分温暖。几天前我的脚还不适应这种满是尖锐沙砾的道路,每走一步都得弯曲膝盖减缓疼痛,但现在我的脚底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皮茧,就像鞋底一样。

    我是趁城镇守卫分散的时候溜进来的,我贴着墙壁走,生怕被人发现毯子下的军刺和钞票。几辆汽车满载着士兵在道路上飞驰,看样子是往贫民窟方向开去。我想,他们肯定是发现了那两个士兵的尸体。

    尽管我很谨慎,但心底还有一丝微弱的不安,就像无论我走到哪里,总有人盯着我的后脑勺,而我转过去张望时,身后只是飞扬的尘土。这种感觉一直跟随着我,直到我终于无法忍受,像鱼一样钻进旁边的一条小巷。

    我背靠墙站着,等着,想等一切归于平静,等那种感觉逐渐消失——过了几分钟,我开始觉得自己很傻。没人会想到两名膘肥体壮的士兵会死在我这样的孩子手里的。

    我喘了口气,重新走出小巷。买锅和油盐很简单,我一共去了三家店,即使语言不通交流起来也没问题。我带着目的而来,伸手指着我需要的东西,而店主则一脸jǐng惕的朝我伸出几根手指,我丢下钱,抓起东**在衣毯里,然后快速的闪出商店。

    前几样东西很顺利,最难办的是药品。

    战乱时期,药品比黄金还要珍贵,再多的黄金也不能治疗伤口感染。钱币在这时候显得格外无力,我走遍了整座城镇,也没有发现一家药店。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多么愚蠢,即使我能找到药店,也不可能买到治疗伤口感染的药物,那种药只可能出现在戒备森严的军营里,如果我冒然闯入军营,会被当成别派军阀的间谍吊死的。

    正当我陷入绝望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胳膊上带有红十字袖标的黑人士兵。那个黑人肩上还背着一个大大的药箱,看到药箱,我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我知道,刹有救了。

    我沉住气,拿出我学到的所有追踪本领,沉着的跟在他身后。他吹着口哨钻进一家酒馆。我蹲在酒馆旁,听着里面刀叉碰撞的声音。酒馆的人并不多,大概只有军人才能享受的起这种待遇。石头砌成的壁炉里,有只黑sè水壶正滋滋作响,涂了清漆的木头和洒出的啤酒散发出淡淡的酸味,我又饿又渴,真想拔腿跑回藏身所里,用新买的破锅煮上一只皮靴,洒点盐巴和黄油——

    我忍住了,像块石头一样静等那个卫生兵吃完。

    过了接近一个小时,卫生兵才晃晃悠悠的从酒馆里走出,他根本就没发现我,因为我看起来跟垃圾没什么区别。

    我跟着他继续走,看到他转进一间围着红纱绿帐的阁楼里。我听到里面皮肉拍打撞击的声音,男人的喘息,女人的,我知道我根本没机会混到chéng rén的地盘里去。我像一只猎豹一样潜伏在附近,不急不躁。我不会冲动的出手去抢医疗箱,因为我还不敢肯定箱子里究竟有没有消炎药,但只要我一出手,我就必须拿下。

    我等了很久,耳朵里灌满了嗯嗯啊啊的声音,我开始心烦意乱,卫生兵却始终没有出现。太阳渐渐滑落,我也开始不安起来。

    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我才重新见到卫生兵心满意足的从阁楼里走出来。我焦虑的盯着他肩膀上的皮带,随后意识到箱子的重量分文未少,这才放下心来。

    我继续跟着他,看到他东张西望的走进了一座**、低矮的房屋里。这座房屋完全不同于酒馆和jì院,根本就不是寻欢作乐的地方,很难想象一个富的流油的卫生兵会进到这里。

    我猜测那一定是一家私自贩卖军队药品的黑店。仅仅过了几分钟,卫生兵就重新走了出来,肩膀很轻松,我意识到箱子已经空了,药品已经转移。

    我不再跟踪卫生兵,确认他走远后,我才靠近那间房屋。

    我听到里面传来两个成年男人交谈的声音,我又听了两分钟,确定只有两个人后,用脚踢倒了门口竖着的一根木棍。

    里面的人立刻jǐng觉了起来,我听到枪栓拉开的声音,然后其中一个人催促另一个人出来看看。

    我爬到房顶上,等着那个倒霉鬼的到来。

    我看到他打开门,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把低低的咒骂了一句,把木棍扶起。我仍不着急出手,因为我判断屋里的那个人肯定会出声询问。

    果然,当门外的人重新放好木棍时,屋内传来了询问的声音。屋外的人回应了一声,屋内就不再说话。

    我抓?会,从屋顶上悄然跃下,一只手捂住那人的嘴巴,另一只手上的军刺直接从肺管处斜刺进去。

    那人发不出声音来,挣扎了几下,然后瘫倒在地。我轻轻的拔出军刺,拽住他的衣领,将他拖进了房屋,然后掩上了房门。

    屋里的人背对着我,正在一堆导管和玻璃器皿上忙活着什么,我蹑手蹑脚的靠近,只有鲜血从军刺上滴落的声音。这声音很小,只有我自己才能听得到。

    我将军刺抬起,对准他的后心,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惊愕的转过脸来,我不能丧失机会,因为以我的身体状况不靠偷袭的话根本就不可能是成年人的对手。我狠狠的将军刺插入,他一边尖叫一边趔趄着后退,碰倒了台子上无数的瓶瓶罐罐。

    我没有一刀毙命,但他也活不成了,趴在地上,不停的念叨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我知道他在向我求饶。我很清楚,如果放过他,第二天就会有无数士兵来搜捕我。

    我毫不犹豫的切开了他的喉咙,然后放任鲜血飞溅。我开始寻找药箱里的药物,但我找遍了所有货架,也没发现任何青霉素、阿莫西林、替卡西林等消炎药物——不光没有消炎药物,连基本治疗感冒发烧的药物都没有。

    我楞在那里,盯着眼前一袋袋没有标签的白sè粉末。我打开一包,然后尝了一点点,心脏立刻在心室中狂跳,血液的流速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循环着,我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大脑中枢极为兴奋,就算让我正面迎击两个成年人的夹攻也不成问题——

    我突然明白了过来,这里根本就不是贩卖军队药品的黑店,而是一家小型地下毒品加工工厂。那个卫生兵运来的药都变成了纯度不高但效果不差的毒品。从堆积的毒品数量看,很快就会有人来运输,因此我必须赶紧离开这里。

    我胡乱的抓了几把,塞进衣毯中,临出门前,我用打火机点着了厚厚的窗帘。等我拐入下一个路口时,爆炸声震彻天际。

    整个军队乱成一团,无数军车在城镇上呼啸而过。

    我加快脚步朝城镇外走去,双手隐藏在衣毯之下,紧紧的攥住军刺的把柄,亢奋的感觉始终消弭不去。

    守门的士兵并没有阻止我,让一个乞丐出城显然比阻止一个乞丐进城要好的多。

    我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期盼着刹能挺过这难熬的一天。毒品虽然不能消炎,但在关键时候跟强心针差不了太多,我希望能通过这些毒品让刹打起jīng神来,靠自身的免疫力抵抗炎症的侵蚀。

    我走过一处山坡,脑后突然传来一声凌冽的风声。我下意识的矮身躲避,看到一个跟我年纪相仿的男孩正挥舞着铁片,砍向我的脑门。我拉出军刺,手中的杂物也跟着落地,我格挡开他的攻击,一拳打在他的鼻梁上,让他孱弱的身体摔倒在地,带血的军刺直指他的咽喉。

    正当我认为已经占据主动的时候,七八个肤sè各异的男孩冲了出来,将我团团围住,他们手拿着棍棒,盯着我,也盯着我身旁的东西。

    为首的那个头发金黄,发梢打绺的贴在苍白的脸颊上,他个子很高,手里还拿着一把枪……”

第一百零三章 及格

    “枪?”听到这里,林宛瑜忍不住惊呼起来。

    他见我冲上来,慌忙迎击。我们双方毕竟都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在体力不支的情况下,他还是用木棍硬扛了我三招。第四招的时候,我一脚将他踹翻在地,他的眼里闪着求生的渴望,我狠下心来,一刀插断了他的心室血管。

    热血喷到我的衣毯上、手臂上、脸上,我转过头,继续用军刺的刀尖指向金发男孩。

    从他脸上的表情不难看出,他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我jǐng告他,我会不停的杀下去,除非他放下武器。虽然他现在举着枪也没有什么威胁,但让他放下枪则是臣服的姿态。

    他舔了舔嘴唇,然后缓缓的放下了枪,表情却仍然充满了挑衅。他告诉我,必须把东西留下,不然就得为同伴偿命。

    同伴?我差点笑了出来,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同伴。我杀的两个孩子,是他团队中最瘦弱、最没用的角sè,为的就是不真正激怒他,我估计他心里正暗暗高兴可以少喂两张嘴呢。

    但我最终没有笑,我知道现在谈判已经开始,对方亮出了价格,我就必须还价。

    我走到我的那堆东西旁边,把带血的军刺插在地上,军刺就立在最显然的位置上,没有人敢轻举妄动。我将发黄的盐块掰了手指头大小的一块,丢给他们。

    几个男孩拼命的跑过去,疯抢起来。金发男孩大声呵斥,总算是稳住了场面。他转头告诉我这远远不够。

    我又掰了点黄油,他冲我摇摇头,我狠了狠心,又加了一点,给他们凑够了五分之一。

    金发男孩指了指地上散落的小袋,朝我询问那是什么。

    我没有告诉他们那是毒品,只是默不作声的扔了几袋子给他们。这次其他男孩没有抢,很秩序的捡了起来,堆放在一起。

    金发男孩指着我的打火机,勾了勾手指头。他很jīng明,知道打火机在生存中的重要xìng,那个年代,一次xìng打火机在非洲还没普及,我当然不能让给他,我抓起军刺的手柄,直截了当的告诉他别痴心妄想。

    局势再度变得紧张起来,四周是一片死寂般的沉默。

    我松开军刺,从衣毯里抓出一把钞票,将面值最大的两张扔在地上。那些钱,去城镇里再买块食盐和黄油都够了,我的筹码绝对够诱惑。

    金发男孩显然犹豫了好一阵子,他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改变斤斤计较的策略。不过最终他还是点了点头,嘴角露出了笑容。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要知道,我把小型毒品工厂烧毁后,就不打算在进入到城镇中了,要钱也没有用。金发男孩自以为占到了便宜,而对于我来说,更像是用一堆废纸换了一次生机。

    我收拾起我的东西,他们给我让开了一个出口。

    金发男孩似乎对我还有些兴趣,邀请我加入到他的队伍中去。我没有理会他,快速的走入浓浓的夜sè之中。

    我故意在贫民窟中乱走,东爬西窜,甩掉了跟在我身后的两个尾巴。但我还是不放心,又绕着臭不可闻的臭水沟走了整整三圈才回到藏身所里。

    我回来时,刹还在昏迷之中,嘴唇发紫,双眼没有焦点,浑身瑟瑟发抖,这是他自身防御系统在跟炎症抗衡的原因。他很坚强,一直挺到我回来还没有死掉。我急忙用新买的破锅炖了一锅水,加了点盐和黄油,扶起他给他灌下,他牙关紧闭,我不得不用军刺撬开他的嘴巴。

    喝完盐水后,刹的意识稍稍清醒了一下,用澄净的眼白望着我,似乎是想质问我为什么还不杀掉他。我没理会他的表情,又找出肉干,拍掉上面的尘土,用牙齿撕出几条肉丝,放在嘴里使劲的咀嚼,等嚼成了肉渣,我没有咽下,而是吐到手心塞进他的嘴里。

    他无力的挣扎了一下,吐了出来。肉渣掉到地上,摔成散落的几瓣。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怒火,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力气之大,连我自己的手掌都隐隐作痛。为了一口吃的,我挨打、挨骂、残杀他人,而刹却将我所有的努力吐了出去——

    他嘴角渗出了鲜血,指着扔在地上的军刺,指尖又回到了自己的心脏处。

    我登时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不是嫌弃我,而是觉得自己快死了,不值得我为他浪费粮食。

    我哭了。

    一边哭,我一边抓起地上的肉渣,混杂着尘土,重新塞进刹的嘴中。我抓着他的脖子,凶狠的告诉他,他将来总有一死,但绝不是躺在这里活活饿死。

    不知道因为我的拳头,还是因为我的眼泪,刹开始吞咽食物。

    我将皮带找出来,切掉一部分,然后把这部分切成手指头大小的小块,选出最小的两块,丢进锅里,准备吃我今天的第一顿饭,也是最后一顿饭。

    有盐,有油,热锅热水,并且我还活着。

    我好满足。

    此后一连几天,我都没有离开藏身所。外面兵荒马乱,局势一度非常紧张,时常能听到打枪的声音。我估计军阀很震怒,我们那天杀的军人其中一个肯定是个不小的军官,不然不可能佩戴贵重的沙漠之鹰手枪,再加上我炸掉了他的毒品加工厂,他恨不得把整个地区全都翻个底朝天。

    刹一直处在半昏迷的状态之中,虽然食物紧张,但我还是尽量把最好的东西留给他。我知道这样做其实违反了我一贯信奉的生存法则,但我不是一个轻易后悔的人,既然我决定了要救他,我就会拼尽全力。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刹终于挺不住了。我终于下定决心,一手抓住毒品,一手抓住军刺,走到他面前……”

第一百零四章 治疗

    “我之所以现在才下决心使用毒品,是因为我对这种毒品的纯度并无太大把握。

    这种呈白sè粉末状的东西在发明之初曾经被誉为万能灵药,几乎是可以包治百病。尤其是在止疼方面,甚至超过了医用吗啡。发明它的德国人甚至还给该灵药起了个光辉万丈的名字:海、洛、因——在德语中,这是英雄的意思。

    开始的时候,这种灵药被用来治疗头痛、咳嗽,后来医生们惊讶的发现这些药品什么病都能治,能加速血液循环,新陈代谢,让老年人焕发生机勃勃,而且没有病态的成瘾xìng。他们甚至给初生的婴儿作为止咳水使用,并且在最初的两年内毫无副作用。

    因此,用毒品为刹治疗是有科学依据的。要想救他,我必须刮掉他胳膊上的感染源。虽然最近几天我一直勤于清洗,但再不割掉那块腐肉,恐怕就算他能活下来,这只胳膊也会废掉的。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身体残缺,就会被淘汰。

    我担心的问题是,如何控制毒品的剂量,是口服还是吸食。

    这很关键。

    上瘾不上瘾的关键就在于服用的方式。在毒品刚刚被合成的那几年里,确实只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当时的病人只是口服几毫克,不及现在吸毒者每次注shè量的十分之一。

    口服毒品的快感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抵达脑部,再加上服用剂量很小,口服毒品的人感受不到极度的快感,他们只是缓解了疼痛,伴有轻微的舒服感。

    但没过几年,就有人开始静脉注shè、从鼻孔吸入,毒品瞬间进入血液和大脑,让整个身体、头部、神经产生一种爆发式的快感,如同闪电一般。这种快感会持续两个小时,会让吸食者沉浸在半麻醉状态,大脑中只有快感,其他感觉荡然无存。这种感觉来的快,去的也快,即使是意志坚强的人也会为止动摇,只对毒品产生的快感感兴趣,而其他所有的一切全都不在顾及。

    由于快感很快消失,接着便是对毒品的容忍、依赖和习惯。最开始仅仅吸食一克就能找到那种神仙般的快感,但渐渐的,需要加大到两克、三克,从一个月吸食一次,增加到每天都必须吸,甚至到每几个小时就必须吸。

    毒品成瘾后,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致来。一旦切断了毒品供应,就会迎来痛苦难耐的折磨,即使戒除,将来再复吸会更加变本加厉。

    我不想让刹染上毒瘾,那不是救他,是害他。但我必须在为他做外科手术前弄明白手上这些毒品的纯度。在之前的几天,我每天都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用开水口服,研究剂量的大小。

    我的实验还没有最终得到结果,但大概明白了剂量的区间范围。刹已经意识模糊了整整两天了,我不能再拖下去了。

    我用了大约十克的毒品,混在开水中让他喝下去,他很快就陷入了半昏迷状态。

    我将他捆了起来,免得我刮骨的时候他会挣扎反抗。就这样坐等了两个小时,直到他的呼吸均匀沉重起来。

    我用打火机为另一把军刺简单的消了消毒,握在手里,望着刹,几乎想要退缩。

    他的脸红的可怕,太阳穴上青筋暴突,好像脑袋随时都要迸裂开。我按住他的肩膀,稳住自己的手,军刺的刀尖沿着他溃烂的伤口切下……

    三十几分钟后,我大汗淋漓,用还算干净的衬布包裹好他胳膊,然后重重的瘫倒在地,双眼无力的望着天花板,意识渐渐模糊。

    不知过了多久,我苏醒过来,锅里冒着丝丝热气,刹就虚弱的靠在我的身旁,对着我傻笑。

    我知道,我成功了。我们两个都可以活下去。

    又休息了几天,第一个月算是过去了。我和刹的身体都在康复之中,有了盐和油,再加上每天一顿的肉干和煮皮,我们的生活真算的上是惬意。

    但食物的储备并不多了,我们开始商量如何度过剩下的两个月。抢劫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但想起那个金发男孩,我就觉得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果然,当我和刹钻出杂草掩盖的洞穴后,看到贫民窟处处浓烟滚滚,到处都是手持武器的士兵。我看到一队人跪在臭水沟的边缘上,一个接一个的被质问、枪决。他们的尸体就像是被丢弃的破玩偶一样,坠入深深的沟底。

    一切都变了,变得前所未有的糟糕。我估计造成这种局面的肯定是那个愚蠢的金发男孩,他肯定是在军阀最烦躁的时候抢劫军队供给了。那几个孩子受过训练,抢劫和逃跑肯定是没问题,但那个高高在上的军阀决定报复贫民窟里的所有人——所有人,不分男女老幼,不分高矮美丑。只要被士兵抓到,任何人都难逃一死,我们也一样。

    我和刹躲回藏身所,半天都没有说话。他看着我,只要我做出决定,哪怕是让他当靶子送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执行。

    我清点了一下我们的物资,后悔前段时间大手大脚的吃喝。我重新将食物分割,把原本一天吃的东西又分成三份。这样的话,这些物资还能坚持一个月。

    我们尽量趁着下雨的夜晚出行,一方面收集干净的雨水,一方面找找有没有能吃的东西。

    贫民窟的外围房屋基本上都已经被烧成灰烬了,再往里就是崎岖难行的乱巷,到处是令人作呕的气味,军队的士兵没人愿意靠近。大部分贫民窟的幸存者都藏身在里面,想要从哪里偷出东西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就这样又坚持了半个月,我越来越瘦,心情也越来越急躁,体力更是跟不上,明显感觉握不住军刺。

    有天晚上,我和刹被地面上隆隆的履带声吵醒,他们从杂草洞口探出脑袋,看到两台大型的推土机出现在贫民窟面前。

    一排排房屋轰然倒塌,几百名士兵跟在推土机后,向贫民窟深处挺进。

    我终于明白军阀为什么不急于攻打贫民窟了,他等的就是推土机,尽管我饿的双眼发花,但我还是看清楚了推土机上印着的中国汉字。

    随着推土机的压迫,贫民窟里的人终于叫嚷着冲了出来,我看到金发男孩就在其中,他双眼通红,手里拎着那把沙漠之鹰。奇怪的是,他没有变瘦,反而增加了不少肌肉,而他身边的其他男孩只剩下两人。

    双方展开了混战。我拉了拉刹,示意他跟我走。

    我不打算去救金发,因为他已经蠢到无可救药。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了,还连累了我跟刹,没冲上去杀掉他已经算是便宜他了。

    我带着刹从后面绕到军阀扎营的地方,他们倾巢而出,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守卫。我和刹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我们梦寐以求的食物。

    我们快速的冲到军阀的帐篷里,我伏到桌子上大口大口的吃着冷掉的牛肉肋排,刹则捧着肉汤咕咚咕咚的猛灌,我将肋排撕下一块丢给他,他则把肉汤递给我。我们忙坏了,两只手根本用不过来。

    把肉排和肉汤干掉之后,我们冷静下来。桌子上的食物很多,比如葡萄、橙桔,它们富含大量的葡萄糖和维生素c,还有两袋压缩饼干、半块黑sè巧克力,甚至还有一整盒咖啡——如果我们全部拿走的话,这些食物可以维持一整个月,那样我们就能顺利通过考核被接走,可万一激怒了军阀,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犹豫着,望着眼前的食物。如果我不拿走这些食物,军阀把贫民窟碾平之后我们更是找不到食物来源,恐怕只能维持几个星期而已。

    刹一言不发的望着我,手里攥着那半块黑巧克力。

    如果我让他放手,他一定会放手的,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我顿了一嗅儿,微微冲他点了点头。他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惊喜。我们迅速的将桌上所有的食物全部装进了口袋。我希望军阀本人不会注意到有人偷吃他的东西,我和刹把房间打扫了一下,佯装是有下属进来收拾过一样。

    临走时,我还偷了军阀一件衬衣,因为刹需要干净的绷带。

    回到了藏身所,我们还在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贫民窟的屠杀已经结束,推土机铲平了那里,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无数身首异处的尸体都被丢进了臭水沟中。

    那条臭水沟又陡又峭,落差接近十多米,里面全是粪水和死尸,即使藏身在隐秘的山洞里,我和刹还是无法忍受从沟底飘来的阵阵恶臭。

    就这样又过了十几天,平民窟的动静总算沉寂下来。军阀彻底荡平了那里,贫民窟就像从来没存在过似的。我不知道死了多少人,但我知道除了我和刹,几乎没有人能活下来。

    我以为事情已经结束,可以扳着手指数最后rì子了。然而我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灭绝贫民窟的士兵并没有撤走,他们点燃了火把,开始放火烧山。

    那天晚上,整座山都被火点着了,我和刹正在睡梦中,丝毫没有防备,被滚滚的浓烟呛出洞外。我们的咳嗽声被最近的士兵发现了,他大声的叫嚷着,拉开枪栓,朝我们冲了过来……”

第一百零五章 地狱

    “我和刹藏身的山洞是在荒山的杂草从中,整座山光秃秃的,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树木和植被,能吃的都被贫民们吃光了,剩下的杂草,要么是有毒,要么就是根本没办法下咽。

    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我和刹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把握击败金发,他蛮横、愚蠢,只需几个技巧就能击败他,可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我们刚刚被士兵追落到沟底,身体虚弱再加上深受重伤,只能任由金发摆布。

    我故意嘟囔了几句听不清楚的中文,以此来吸引金发的注意力。如果我们能讲和,金发能帮我们爬到上面去,我会将藏身所里剩下的食物分给他一半——当然,前提是藏身所没被捣毁,这种可能xìng很大,因为藏身所很隐秘,就算被士兵发现,他们也不会想钻一个成年人根本进不去的洞穴。

    金发放开浑身是血的刹,迈着沉重的脚步朝我走来。他揪起我的头发,就像拎一个破败玩偶一样将我拎了起来。我想跟他谈判,但我看到他血红的眼睛里几乎没有什么理智,我看到他从身后抽出一把经过打磨的锋利的铁片,我看到他狰狞的笑容,以及嘴角缓缓淌下的口水。

    我突然明白过来,为什么食物如此匮乏,他还能生存下来。

    他在吃人肉,最开始是吃新鲜的同伴,逃入臭水沟后就只能吃腐烂的、变质的人肉。

    他已经丧失了正常的意识,腐肉让他变成了一个没有大脑的怪物。

    我大吼一声,用前额猛撞金发的脸,我听到一声清脆的裂响,剧痛随之而来。

    金发惨叫一声,松开我,捂住鼻子。他的鼻子完全被我撞断了,鼻梁生生的歪到一边。刹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了过来,死死的抱着金发的腿,将他拽到在地。

    金发拼命的踢他,可刹就是不放手。

    我抓赘乎,用双腿绞住他的脖颈,双手死命的按住他持刀的手臂,用力的扭曲他的关节。

    金发痛的嗷嗷大叫,用更猛烈的力量去踢打刹,但刹却像是膏药一样贴尊发,丝毫不给他喘息的机会。我掰断了金发的手指、肘关节、腕关节、然后是手指,将利刃从他手里夺了过来,一刀插进他的心脏处。

    他绝望的张了张嘴,想要推开我。我的胸口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疼痛,但我强忍着剧痛,使出全身力量转动刀柄——

    他终于不再挣扎,彻底的没了生气。

    我大口的喘着气,想要将利刃从他的身体里拔出来,但我发现刀的大部分已经断在了里面。

    我扔掉了断刃,朝刹爬了过去。他满脸的鲜血,笑的却很轻松,仿佛这地狱一般的处境并不算什么——只要我们两人都还活着。

    我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口,他已经无法行动了。我在一处相对干燥的石壁处清理出一片能容纳两人坐卧的地方,然后将刹拖了过来。我们蜷缩在一起,伤口疼痛难忍,一边祈求赶紧下雨,冲刷掉周围的恶臭和我们伤口的血污,一边又希望不要下雨,因为以我们的体内的热量,恐怕抗不过雨水带来的冰冷。

    就这样过了两天,我已经饿的头昏眼花,脱水严重。刹更是好不到哪去。这样下去,我们肯定捱不到考核结束的,必须爬上去才行。

    可要想爬上十米高的峭壁简直比从地狱里登天还要难。就算我能爬上去,刹也不能。绝望开始在我的心中蔓延,我对一切都没有了兴致,只期望死神能早点降临。

    就连刹跟我交谈我也没有理睬他。并不是我不想跟他说话,而是我已经处在半游离状态了,根本分不清楚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幻觉。

    我幻想着自己穿着体面得体的衣服,坐在隆重的餐桌前,面前摆满了食物。我不停的吃啊吃啊,吃啊吃,吃完一盘,一回头盘子又重新变满了,我很高兴,但随即感觉自己还是像以前一样的饿,于是我又不停的吃啊吃啊,可不管我吃多少,总是吃不饱,一点都吃不饱。

    胃部在痉挛,连续几天没有下雨,我滴水未进。臭水沟里原本是有水的,但水不干净,喝了会要人命的。我曾经想喝一口润润干燥的喉咙,但我最终还是放弃了。

    就这样半死不活的又过了一天,乌暗的天空总算下起了下雨。

    我释然的喘了一口气,张着嘴仰面朝天,希望能多喝一点。刹艰难的爬到我的身边,他已经奄奄一息了,脸瘦的吓人,突然一看就像见到了鬼一样。

    ——估计我也好不到哪去。

    他朝我笑了笑,哆哆嗦嗦的将手指头大小的东西塞进我的嘴里。

    我下意识的咀嚼了两下,立刻反应过来——是肉。

    我皱起了眉头,吃已经死掉很久的人肉会丧失理智,自己的免疫系统也会被腐菌所侵蚀,活不了多久的。我想吐掉,可肉的味道实在美极了——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你形容那块肉的味道,嚼感就像最鲜嫩的小牛肉,味道又像是吞拿鱼,细腻、滑嫩,只吃了一块,我浑身就感觉有了无穷的力气。

    刹见我没有吐掉,又往我嘴里塞了一块。

    我像是只刚出生的幼鸟一样,张大了嘴,吃完一块期盼着下一块。我从来不知道人肉居然这么好吃,我吃了整整四块,也没有吃到任何腐烂的味道。

    第五块时,我开始疑惑,想要刹也吃,但他摇了摇头,告诉我,我们两个人只有一个能爬出地狱,而那个人是我,不是他。

    他又从衣毯里拿出第六块,我透过雨幕,清晰的看到那肉上还带着新鲜的血丝。

    他在用自己的肉喂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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