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章 女将军示爱
131章女将军示爱
柔美的音乐,从乐师的手中流入人们的耳朵里,随着一众王公大臣的来到,酒会正式的开始了。
其实酒会一直都在进行着,不过之前那时候,在人们看来,只不过是平常的喝酒交流,真正的重头戏,现在才要开始。
“胡忧,你的衣服破了,跟我去换一件吧.”红叶轻轻拉拉胡忧的衣角道。胡忧身上的礼服,被他地暴力的一扯,已经开了大半,再不不能称之为礼服了。
胡忧的眼神一一扫过那些被红方正引领进来的王孙家主,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现在他还只能仰视这些人,不过他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平视这些人,再之后,他要的是俯视。
视角的转变,代表着相互地位的不同,他将在他们视线之外,一点点的超越他们,直到全完站在他们的头顶上,比头顶更高。
“不用了。”胡忧摇摇头道:“我不喜欢那些礼服,穿着不爽。这样也挺好的,就这样吧,至少喘气畅通一些。”
“可是”红叶想要说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不依常理,正是胡忧的个性,而她之所以喜欢胡忧,有很大一方面的原因,正是在这里。胡忧如果也是一个人按照规则,亦步亦趋来的人,那胡忧也就不是胡忧了。
酒会品酒,其实没有多大的新意,品酒不过也就是一个理由而已。各方面的人际交流,才是重点。越是有名的酒会,有权势的人,就会来得更多。而这种场合,正是接近他们的好时机。
如果换成胡忧没有认西门玉凤为姐姐之前,这时候,胡忧肯定会想尽办法去接近那些权贵,以求得他们在某些方面的支持。不过现在,胡忧不需要那些了,他知道西门玉凤肯定会全力支持他,而且还是真心的那种。
外部有西门玉凤和她们红fen军团,胡忧暂时就不用担心这方面的事了,他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重点,将会在暴风雪军团内部。从西门玉凤之前的话,胡忧已经知道,暴风雪军团将会有大的动作。要怎么样那样的环境里,借机取得自己要的地东西,才是重点。
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这是两个胡忧最想要同时抓在手里的部队。在心里,胡忧已经拿他们当班底,视他们为直系。
又喝了两怀酒,胡忧觉得这里没有什么意思,到是有些公子哥,看到胡忧刚才的表现,想到上来和胡忧交结,但是胡忧现在却还不想理他们。
一来胡忧要保持着自己的神秘感,二来,这些人胡忧都不认识,对他们没有大体的了解。他可没见兴趣,一个个的去结交他们,他只要那些可以结交的人。
比较说正在往这边走的蕾娜塔,狂狼军团军团长苏亚雷斯的女儿。帝**中女将二号人物,狂狼军团的实际控制者。
“蕾娜塔城守,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今天很漂亮。”胡忧没有等蕾娜塔开口,就主动先说道。
“是吗?”蕾娜塔妩媚一笑道:“那你告诉我吧。”
蕾娜塔今天确实很漂亮,一袭紫色的长裙,完美勾勒出她姣好的身材。长年的军事训练,让她的大腿很结实混圆,不像那些贵族女孩子,看起来没有什么肉。
胡忧从来不觉得,瘦瘦的女人很美。以他并不专业的江湖医生眼光,他觉得那些以骨感美而闻名的女人,都有些病态。喜欢骨感美女的男人,更是难以理解。胡忧想不明白,抱起来全是骨头的女人,怎么那么受男人喜欢。
胡忧笑笑道:“我之前不是已经告诉你了。”
“你刚才说的是‘有没有人’告诉我,难道你就是那个‘有没有人’?”蕾娜塔咯咯的笑了起来。
蕾娜塔可以说是最先注意到胡忧才能的人,当她第一次在令归城楼上,看到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誓死保护胡忧,她就知道,胡忧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将才。
蕾娜塔一直在观察着胡忧,也一直在想着怎么样能把胡忧招到自己的帐下。当西门玉凤认胡忧做弟弟的消息,传到蕾娜塔耳里的时候,她当即砸碎了手里最喜欢的水晶瓶。
在蕾娜塔看来,西门玉凤肯定也是发现了胡忧的军事才能,才收胡忧为弟弟的。而自己先发现,却让西门玉凤抢了先,这让蕾娜塔怎么能不气。她当然不会想到,西门玉凤认胡忧为弟弟的时候,她和胡忧两个人,都没有考虑过什么利益的问题,完全是出于真心实意的。
不过蕾娜塔也从西门玉凤的做法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灵感。想要一个人,难道一定要招入军中吗?其实还有很多办法的。比如说男娶女嫁。
胡忧笑道:“呵呵,蕾娜塔城守真是风趣。”
蕾娜塔说道“私下场合,叫我蕾娜塔就行了。”
忧点点头,表示同意。
“这郁金香酒真是挺不错的,我还是第一次喝这样的酒。”蕾娜塔轻了一口郁金香酒,品味着说道。
“确实挺不错的。”胡忧又是一口干掉了手中的酒。郁金香酒很淡,在他看到,应该用喝啤酒的方法来喝,才是最好的品酒方法:“你以前没有参加过郁金香酒会吗。我听红叶说,这酒会每年都会举办,以你的身份,应该会受到邀请才对的。”
蕾娜塔回道:“邀请是有,不过我几次来帝都都不是时候,唯一一次撞到酒会日,礼服都准备好了,可是军中又突然发生紧急事件,必须得赶回去。
我还以为,这一次,又要错过呢,没有想到会被巴伦西亚陛下招回帝国。呵呵,总算让我喝到这郁金香酒了。”
胡忧道:“这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好事多磨吧。”
“好事多磨?”蕾娜塔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同意道“我也觉得是这样,不过我相信,只要我想要的,它一定会来到我的手中。”
电脑}}访手}打一句话用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得到的意思会不一样。胡忧说的是酒的事,而蕾娜塔的理解,则是招胡忧入麾下的意思。
蕾娜塔处处和西门玉凤比,却发现自己处处都输于西门玉凤一筹。这一次,她要以胡忧为赌,一定要赢西门玉凤一次。不得不说,为了赢西门玉凤,她的心态,已经有些过激了,
“祝愿你成功。”胡忧笑道。胡忧的性格里,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和任何的人,都聊得来,哪怕是在他跟本不懂的领域。
蕾娜塔撩了撩头发,把一只精致的耳朵给露了出来:“谢谢,不过你不用祝我,你只要帮帮我,我就能成功。”
“我帮你?是什么?”胡忧没有听心术,怎么可能知道,蕾娜塔话里的意思是,只要他同意加入到她的阵营里,她就能赢西门玉凤了。
蕾娜塔道:“听说红府里有一个园子,种了很多郁金香,你要是能带我去,不就是帮我成功吗。”
胡忧知道蕾娜塔指的是哪。红府用来酿酒的郁金香,并不是种在府里的。而府里唯一种有郁金香的,则是属于红叶的那个院子,之前西门玉凤和红叶换礼服的地方。
那地方虽然是红叶的,但是以胡忧跟红叶的关系,再加上红方正的认可,他要带人去那里,不会有什么问题。
问题是要不要带蕾娜塔去呢?
胡忧不是傻蛋,他自然看出了蕾娜塔这是在主动的接近他,至于说看郁金香嘛,也不过是一个借口,她后面肯定还有招。
郁金香虽美,但是对蕾娜塔这样的人来说,她观注的肯定不是郁金香。她是有什么事想对自己说呢?
胡忧在心里反复思考着这个问题,最后决定,看看这个帝国二号女将要玩什么。
打定主意,胡忧乐呵呵的笑道:“我这人一向喜欢为美女服务。让美女失望的事,我是不会干的。请跟我来吧,我知道你说的那个园子在哪里,我带你去看看。”
晚上的郁金香园,与白天时又不一样。夜幕中的郁金香花,一朵朵隐现其中。白色的借助月亮的反射,看得最为清楚,金色的在月光之下,隐隐透着金光。而黑神的,永远最神秘。不仔细看,跟本找不到它。
推开院门,胡忧说道:“这里就是郁金香园了,这里种的全都是郁金香。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下?”
蕾娜塔摇摇头,走到一朵紫色的郁金香前,俯身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不用了,我喜欢的是它的漂亮,而不是它的出现和历史。它的故事对我没有吸引力。”
胡忧说道:“你到是很特别,别人看到它漂亮,便喜欢,然后总想去知道漂亮背后的故事,而你却不想知道。”
蕾娜塔缓缓站起来,玉步轻移,往花园的深处走。紫色的长裙与这里的景色,完姜的结合,真是人比花娇,花比人艳。
看胡忧跟了上来,蕾娜塔说道:“我喜欢故事,但是却不喜欢听别人讲述的故事。我要的故事,是我自己一手写的,里面的每一个细节,都有我的参与。”
胡忧吸吸鼻子道:“听起来似乎很复杂,这样会不会很累。”
蕾娜塔话里有话的说道:“只要喜欢,是不会觉得累的。”
胡忧皱了眉,他不想再这么饶下去了,于是沉声道:“可是我觉得很累,蕾娜塔城守,有什么话,你不防直说吧。这里除了你我之外,再没有别人,我们不如都直接一点。”
蕾娜塔笑了笑,轻轻抬手拢拢秀发,在月色之下,她的一双眸子呼明呼暗好几下,这才幽幽的说道:“你对女孩子都是这么霸道的吗?”
忧没想道弄了半天,这女人弄出这么一句话来。苦笑着说道:“你要是没有什么话要说,那我就不陪你了。”
胡忧说完就要走,他已经发现了,这帝国的女人,全都有几副面孔,她们回随着场合的不同,变换出不同的个性和处事方法,非常难以让人琢磨。
那个平时说话都会脸红,上阵却可以光着膀子的女兵队长是这样,西门玉凤是这样,红叶也是这样。这也许就是这个大陆的女人,能与男人并起并坐的原因吧。
“等一下。”蕾娜塔叫住胡忧,风情万种的白了他一眼道:“真是没有风度,陪我赏一下花会死吗?”
看胡忧又作势要走,蕾娜塔继续道:“我很看重你,从在令归城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发现了一个难得一见的将才。”
“好高的评价。”胡忧转过脸来,一脸平静的看着蕾娜塔,他要听的不是这些话,而是后面正在等待的那部分。
蕾娜塔说道:“自从发现你之后,我就一直注意着你的表现。你为什么被调奴营,带奴营士兵抢友军粮草,甚至是对士兵的训话,我都有留意。苏门达尔这样对你,简直是严重的浪费。他居然把你当杀手来用,却不知道你的强项是在指挥战术上。”
胡忧的眼睛猛得一缩,在慢慢的放开。身边有这么一个女人再观察自己的一举一动,他居然不知道,这太可怕了。
“你知道的到不少。”胡忧口气有些不太友好的说道。他喜欢在暗处观察别人,却不喜欢别人知道太多他不想别人知道的事。
蕾娜塔拉过一朵粉花色的郁金香,放在手里婆娑着道:“我知道不算少,但是也还不够多。知道你的资料越多,越是让我看不透。
对了,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安融三皇子在中你那一箭之后,并没有死。”
忧平静的点点头,似乎早就知道了一样。
“你不觉得意外,或是可惜吗?”蕾娜塔对胡忧的反应有些不满,这个消息,她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正实到的。而胡忧给的反应,不过只是点点头。这让她感觉很挫败。
胡忧淡然道:“我更好奇你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你能不能给我个痛快的。女人的心思不好猜,我不想浪费脑子。”
蕾娜塔放开手中的郁金香,让它重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子,移步看到胡忧的面前,看着胡忧的眼睛道:“我想嫁给你,这够直接了吧。”
胡忧的瞳孔瞬间放大了。不会吧,开什么玩笑,这算是在示爱吗?马拉戈壁的,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有人对自己示爱,而且这个人不但是一个大美人,而且背后的还掌握着巨大的势力。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看胡忧依然没有反应,蕾娜塔不由有些气脑。这里太黑,胡忧又是背着光,她看不到胡忧的瞳孔产生过变化。怎么说身世长像都不算差,主动对男人说出这样的话,男人居然没有反应,这也太气人了吧。
“不,我在思考。”胡忧摇摇头道:“我被你吓着了,必须得仔细的思考一下。”
蕾娜塔这才露出笑脸道:“你在思考我们的将来?”
胡忧回道:“我在思考你为什么在这么做。”
蕾娜塔问道:“那你想出来了没有?”
胡忧苦脸道:“想不出来。怎么想,这事都不通呀。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
何止是胡忧想不通,相信如果比尔的女儿突然来敲你家的门,说要嫁给你,相信你也很难想通的。”
蕾娜塔歪了歪脑袋,用小女孩一样天真语气道:“因为我喜欢你呀。”
这个答案,胡忧是猛摇头,还好他脖子挺粗,如果换成细点的脖子,弄不好弄断掉。
胡忧道:“什么都有可能,但是这个喜欢绝对不可能。你不是那种可以随便喜欢一个男人的女人。”
蕾娜塔丧气道:“人家说和笨人说话累,和你这种人说话,也同样累。你直接认好这个答案不就好了吗,干什么一定要我编一个更好合理的答案呢。
好吧,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实话告诉你好了。我很看重你在军事方面的能力,想要把你招入麾下。但是我知道,以你的性格,此时更肯定不会离开暴风雪军团。”
胡忧插嘴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离开暴风雪军团。”
蕾娜塔没有好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你我都知道的事,就不用说了吧。现在暴风雪军团限入了困境,对别人来说,是个灾难,但是对你来说,确是个机会。
你不是一个甘愿寂寞的人,你能忍人做不能忍,是因为你敢想人之不敢想。还要我说得更明白一些吗?”
胡忧心中已经震惊得无可附加了,现努力的保护平静,脸上确不自主的抽*动。他感觉自已就像被人扒了光猪,什么东西,都让人家给看清楚了。
都说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胡忧没觉得自己和蕾娜塔是敌对的关系呀,她怎么能这了解。
胡忧强压住狂跳的心,笑道:“我看你还是说明白一点,省得去猜。”
蕾娜塔一字一顿的说道:“取而代之。”
胡忧又问道:“那我娶了你,我能得到什么?”
蕾娜塔毫不犹豫的回道:“帮助你取而代之。”
“那你又得到什么。”
“打败一个人。”
“什么人?”
“你不需要知道”
132章 架到火上
132章架到火上
看着蕾娜塔飘然而去的背影,胡忧的脸上,露出了苦笑。他最终还是没有答应蕾娜塔的提议,哪怕他曾经有过那么几秒的心动。
蕾娜塔开出的条件,确实非常的吸引人,只要同意,几乎可以说是人势两得。人,蕾娜塔,身材娇好,长像也不错,虽然比不上西门玉凤,但是差得也不多,绝对是极品级的人物。势,狂狼军团的全力帮助。狂狼军团,帝国五大军团之一,实力与红fen军团几可说是不相上下,战力要大大的超过受到重创的暴风雪军团。
可是胡忧不敢要呀
跑惯江湖,见过世面的人都知道,天下掉馅饼,砸到自己的头上,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蕾娜塔一上来,就说要嫁给胡忧,胡忧哪敢答应呀。这也来得太容易了些吧。
“马拉戈壁的,难道这几天走桃花运?”胡忧恨恨的暗骂了一声。虽然他已经亲口的回绝了蕾娜塔的提义,但是就这么看着一个美女从身边离开,还真是有些心里发空。这应该是男人的通病吧,老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应该是属于自己的。
叹了口气,胡忧走出了郁金香园,这满园的郁金香虽美,但是没有美人在旁,这些娇艳的花,多少失去几分灵气,吸引不了胡忧的目光。
走出没几步,远远的,胡忧看到了一个女子,站在一棵桃树下,似是赏桃,又似是在等待什么人。
“是红叶。”胡忧只看了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女子是谁。
夜幕桃树下的红叶,一袭粉色的长裙,尽显温柔之色。就算相隔还很远,却依然让人感觉到她柔情。
胡忧摇了摇有些微晕的脑袋,走了过去。红叶也似有感觉的转过了身子。四目相望,一股浓浓的情意,在空气之中飘荡。
胡忧突然觉得,自己有负红叶。美人恩重,红叶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而自己给她的,却又太少太少了。
“我做了醒酒汤,你要不要来一些尝尝。这郁金香酒虽然淡,后劲却不小,喝点醒酒汤,会好一些。”
胡忧能感受得到,红叶眼睛中的那丝期盼,她总是那样默默的付出,却从来没有要求过任何的回报。
“嗯”胡忧点点头,哪怕他现在跟本没有半点醉意,可是他能拒绝吗?
红叶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整个身子,明显的散发出快乐的因子:“跟我来。”
红叶说着就要给胡忧带路,胡忧猛的一把拉住红叶的手,把她拉入怀中。红叶发出了一声惊呼,却趴在胡忧的怀里不动了。
胡忧的内心中之,突然升起了强大的**,一低头,霸道的吻住了红叶的嘴。
红叶娇哼一声,满脸羞红。没有挣扎,小嘴很快就沦陷了。一条香舌,成了胡忧的美味。
直到胡忧的手插入裙中的时候,红叶才紧紧的按住他的手,眉目含情的呓语道:“不要在这里,让人看到。”
胡忧发出一声低吼,一把横抱起红叶,大步往郁金香园而去,那里有红叶的香闺,可以做很多事情。
红叶柔柔的埋身于胡忧的怀里,吐气如兰,微微有些喘气。她知道胡忧想要干什么,但是她不会阻止。只要胡忧需要,她可以为胡忧付出一切,那怕是生命。
粉色的长裙,结束了它的使命,胡忧熟练一拉一扯,它就被驱逐出境,露出大片美好的河山。
“红叶,嫁给我吧,无论前路有多少风雨,我来帮你档。”看着眼前如玉般的躯体,胡忧突然很冲动的说道。
“啊”红叶心中一阵剧烈的狂喜,这句话,在梦中,她已经不知道梦到了多少次,现在在耳边回响,强烈的震撼着她的心灵。
“答应我,红叶,我要向天下宣布,你是我的妻子。没有人能够阻挡我。”胡忧肯定而地自信的说道。
红叶真的很想点头,可是她此时却在摇头:“不,胡忧。我们不行。”
“为什么。”胡忧吼叫道。一直不停的计算,让他觉得很累。他突然很想解脱这一切,什么名利,什么将军,什么皇帝,都去他娘的吧。老子不过是一个江湖混混,为什么一定要去追寻那些呢。难到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拥着娇妻,过着平静的日子,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去趟那些事非圈,名利场呢。
也许是因为郁金香酒,也许是因为可以预见的帝国乱事,也许是因为压抑,也许是因为红叶的柔情,也许说不清是什么因素,总之胡忧在突然很想逃开。
谁天生就喜欢勾心斗角,谁天生就喜欢坑蒙拐骗,谁天生就喜欢反复的计算得失,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
红叶温柔的在胡忧脸上吻了一下,道:“因为不能,至少现在还不能。你还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你的理想吗。你想要像里杰卡尔德陛下那样,建立起自己的王朝,建立一个你梦想中的乐土。我爱你,可以为你做一切事,但是我不能拖累你,我不能成为你实现梦想的障碍。”
“不,我现在不想那样了。”胡忧有些不能自控的说道:“我只不过是一个小混混,那些什么伟大的梦像,本不应该是我梦的。我活了二十几年,从来没有做过真实的自己。我要做一次真实的我,不计算,不伪装,城管来了,我就让他抓”
胡忧像个小孩子一样,边说边哭,把头深深的埋进红叶的怀里。很难想像,面对这么一个已经没有任何防卫的大美女,他居然会没有推倒,而是在这里大哭。
红叶轻轻的抚摸着胡忧的脑袋,不时在他的后背轻拍几下。她知道,胡忧其实是醉了,郁金香酒很淡,但是后劲非常强。酒劲去掉了胡忧的伪装,把他藏在心灵深处,最真实最脆弱的人性给挖了出来,十倍百倍的放大。现在的胡忧,是最真实,也是最不真实的,酒醒之后,他就会重新深埋这一切,一切恢复原样。
胡忧把红叶抱上了床,剥下了长裙,却什么也没有做。他像个孩子一样,在红叶的怀里,安然的睡去,睡得很香,很香。
白天赶走了黑夜,生出了太阳。窗外有小鸟在鸣叫,屋内飘满了郁金香那特有的花香,胡忧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躺在红叶的怀里。
“你醒了?”红叶含笑的问道。从胡忧的眼神中,她能感觉到,胡忧的酒已经醒了。
“这,我怎么会”胡忧看看红叶,又看看自己,俩人都光着身子,可是他却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
红叶解释道:“这里是我的房间,你昨天喝醉了,留在了这里。”红叶并不想告诉胡忧他昨晚的失态,不是她有意的隐瞒,而是她不想胡忧因此而受到影响。昨晚的那份记忆,她回一直保留着,那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记忆。
“哦,那玉凤姐呢?”胡忧抓抓头,一双贼眼上下打量着红叶。他不记得昨晚自己做了什么,不过现在,他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
红叶说道:“玉凤那里,我已经派人告诉她了,她知道的。”
红叶说着想要起身服侍胡忧洗漱穿衣服,却一下发现自己动不了,手麻得厉害。昨晚胡忧就这么靠在她的怀里睡,她怕弄醒胡忧,所以没敢动,手都僵了。
“你怎么了?”胡忧发现红叶的动作有些异样,眉头紧紧皱着,不由问道。
“手有些麻。没事的,一块就好了。”红叶微笑道。
“让我看看。”胡忧拉过红叶的手,仔细观察了一下,在几个手臂的穴位上柔按几下,问道:“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
叶点点头道:“好多了。”
“这里呢?”胡忧的手开始往上移,过了肩膀往下去,来到**处。
红叶微微喘气道:“这里没有事。”
胡忧的手继续前进,坏笑道:“那可难说,得好好检查才行。”
红叶轻轻打开胡忧的手道:“别闹了,今天是比箭的日子,你得早点做准备。”
“呃,是今天吗?”
比试场地设在了外城,此时这里已经集中了上万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曼陀罗帝国以武治国,尚武之气极重,虽然现在帝国战乱不断,饭都吃不饱,但却不妨碍他们来看比箭。因为在这乱世,多一些防身的手段,比吃饭更重要。没有饭吃,不会马上死,没有防身的手段,瞬间就可能没命。巴伦西亚还没有来,比试还没有开始,胡忧坐在那里,有些坐立不安。这到不是他在紧张,见惯了大场面的他,对这些跟本不会紧张,他是被西门玉凤给瞪的。
也许是因为昨晚没有回凤园住的关系,今天西门玉凤一看到胡忧,就没有给他好脸色,还不时拿眼瞪他。
“大凤,姐姐她怎么了,谁惹着她了?”胡忧偷偷的问正在给他换衣服的大凤。他身上原本有衣服,不过西门玉凤非让他换,他也没有办法。
“还不是你把小姐给气着了。”大凤没好气的说道。她这都已经算是好的了,至少不像西门雪她们那样,恨不得咬胡忧一口才解气。
“又关我的事。”胡忧有些心虚的说道。其实大凤不说,他自己也知道,这事跟他大大的有关。
大凤回了胡忧一个你自己知道的眼神,一心帮胡忧整理衣服,不再答理他。
胡忧摸摸鼻子,心说:得,这些女人全都统一战线了。一声悠扬的钟声,接着是丝竹声起,一队礼乐队步履轻盈且奏且吹,吸引过了胡忧的目光。上百人的侍卫开道,在妃嫔之中,胡忧找到了巴伦西亚。几天不见,巴伦西亚的脸上,似乎比上次略显疲惫之色,不过可以看得出来,他今天很开心。
巴伦西亚身上的龙袍不能称之为龙袍,称花袍要更准确一些。天风大陆和胡忧认识之中的古代帝国不一样,这里没有龙,各国的图腾,都各有不同。前朝用的是紫荆花,曼陀罗帝国用的是曼陀罗花。巴伦西亚的袍上,绣缀的就是一朵金色的曼陀罗花,花用金线秀成,华丽非常。据说这给皇袍上绣花的绣女,还必须是处子呢。巴伦西亚独自走上主席处,一时之间,在场之人,百姓下跪,军将行礼,好不热闹。胡忧的目光,此时没有放在巴伦西亚的身上,而是放在紧跟在巴伦西亚身后的三男一女身上。那三男,是曼陀罗帝国的王子,分别是大皇子加图索,二皇子阿西梅,和三皇子卡西利亚,而那个女的,就是那个出生青楼的皇妃索菲雅了。
三个王子,分属三母,年纪都差不多大,正当青年,一个个意气风发,索菲雅虽然已经为人之母,却看不出岁月的无情,曾经在她有脸上留下过什么,依然是那么的美艳动人,淡淡的风尘之色,再加上后妃的高贵身份,使她的身上,透露出一股特有的气质,就连胡忧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巴伦西亚坐定之后,环视了众人一眼,这才说道:“众卿平身。”
这里见皇帝不用三呼万岁,高颂祝贺,这一点让胡忧挺满意的。胡忧是骗人的高手,他对那些睁睛说瞎话的骗人方法很反感,世上之人,何人能万岁不死,听着让他恶心。
众将各回其位,都不说话,全都看着巴伦西亚,这是在待他发言。谁知道这会,巴伦西亚却把目光看向了索菲雅,弄得胡忧有些莫名其妙,也跟着瞪索菲雅。
腰向一痛,耳边传来了西门玉凤小声警告:“小流氓,眼睛不许乱看。”
胡忧心里那个冤呀,这上哪说理去。上哪说也不行,女人天生就是不讲理的,她们认定了的东西,一般很能改变。
这时候,索菲雅站了出来,脆声道:“我曼陀罗以武治国,拥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日前安融小国犯边,我帝国勇武之师,给予迎头痛击,大震我帝国之军威。今日,陛下将在此封赏对安融一战中,有功之臣,同时,举办殿前比箭,以体现我帝国之威。”
胡忧在下面说得索菲雅这些话,心中顿时释然,怪不得巴伦西亚自己不开口呢,看来他也要脸呀。
曼陀罗帝国这次对战安融,完全是大败,那有什么军威之说。胡忧自认脸皮那么厚,都说不出那样的话,看来还是让女人来说比较好一些。
巴伦西亚等索菲雅说完之后,这才站起来,舞动了几下手中的权仗,说出对有功之人的奖赏。
胡忧对巴伦西亚的那些奖赏,很是失望。他还以为有升官什么的呢,到了不过是奖些钱了事。
此时巴伦西亚的目光落到了胡忧和齐拉维的身上,欣然道:“这一次对安融之战,我军出了两个神箭手,而且都出自暴风雪军团。今天本王就亲自给大家介绍我军中这两名神箭手。”
“胡忧”
胡忧闻声而出,单膝点地:“末将胡忧,听候陛下吩咐。”
巴伦西亚点点头,继续道:“胡忧督将,黄龙道箭取安融野兽军团铁克拉右眼,致使安融军群龙无首,为我军取得开门红的胜利。”
巴伦西亚顿了顿,又继续说道:“齐拉维。”
“末将在。”齐拉维大步上前,看起来很有气势,胡忧在边上看得清楚,这伙家背上的衣服都汗湿了。想来他也没有想到,巴伦西亚会这样把他摆上台面吧。
巴伦西亚瞟了齐拉维一眼,道:“齐拉维郎将,暴风雪军团苏门达尔将军之独子,他继承了我曼陀罗帝国的光荣传统,与安融人一战之中,单人只箭,勇入敌营,亲手射杀安融军统领林正风,为我曼陀罗帝国,大显军威其箭法之神,堪称我曼陀罗帝国第一人。”
胡忧之前还纳闷,巴伦西亚为什么没有提他射杀林桂帝国陈常利之事,现在他知道,原来这个巴伦西亚是有意贬底他的功劳,而突显齐拉维的箭法,更在他之上。
一个取眼,一个取命,当然是后者强呀。
巴伦西亚刚才说的那些话,简直就是把齐拉维往天上吹。人说捧得越高,摔得越重,巴伦西亚这次是想玩死齐拉维呀,他还把苏门达尔的名字也抬出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起飞了。一下就让他俩父子名誉扫地。
现在最难受的当属齐拉维了,他抢属下的功不是第一次,可是这次是他最难受的一次。早知道是这样,打死他也不抢胡忧这个功。
现在可好,被巴伦西亚这么当着满朝大员,后妃,几万百姓的面前,亲自宣读功绩,之后马上又要当众表演箭法。这和把他趴光吊起来打有什么分别。
有人说,巴伦西亚这么做,对自己的威信也有损失。他至少有一个不查之过。
不错,可是这正是巴伦西亚要的。皇帝今天在这里大大的失了面子,明天清算苏门达尔的时候,谁要想出来帮话,地就得仔细的考虑了。
要想成大事者,有时候,面子没有里子有用。
133章 突闻惊变
133章突闻惊变
“齐拉维,胡忧何在?”
“末将在”
胡忧和齐拉维再一次跪倒在巴伦西亚的面前,一脸的严肃。
巴伦西亚暗含深意一笑,道:“两位的功绩,我刚已经当着满朝大臣,帝都百姓说了。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今天,你们就当众展现你们的神箭之技,以立我国威,也让百姓开开眼界。”
胡忧和齐拉维除了应‘是’之外,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有什么别的办法。齐拉维到是不想应。可是他敢当众抗命吗?
丢人和丢命,一字之差,后果可是要差很多的。
巴伦西亚哈哈大笑道:“好。那就有请两位将军为我和百姓表演绝技吧
为了这次的表演够精彩,让百姓能看得过瘾,军部还专门精选了八名各地箭手,与你俩来一场擂台之赛。
这次擂台赛胜者,将得到箭神封号。”
“樋”一声战鼓敲响,八个箭法出众的箭手,鱼惯出场。萧杀之气,慢慢的飘散于空气之中。
胡忧特别注意的观察着那八个人,只见这八个人,个个孔武有力,手臂粗壮,一看就知道,是很好的武士。普通弓箭的有效杀伤距离是三百步,而这八个人,都是在三百步外,射中红心入选的。这说明他们都有在三百步外,引箭杀敌的本事。
如果能把这些人,全都组织起来,弄一个特种部队,专事刺杀,那可是很的搞头的。能记得一个,就先记得一个,说不一定,将来就有这样的一支部队出来呢。
“下面我宣布,比箭开始。”巴伦西亚宣布完之后,就退到王坐去了。刀箭可是无眼的,他得把自己藏好了,谁知道在比箭过程中,会发生什么事呢。万一弄不好,谁想不通,给他一箭,那就不值当了。
十个箭手,包括胡忧和齐拉维在内,全都来到了事先指定的地点。为了以示公平,这次比赛用的弓箭,全都由帝**部提供,每个人的弓箭,都是一样的。
靶心三百步,帝国制式的铁弓,最大有效杀伤,也是三百步。这无论是对力道还是准度的要求都非法高,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射中的。
一切准备就序,巴伦西亚的亲卫,才把弓箭交到胡忧他们十人的手上。
十个靶心十个人,一字排开。胡忧对西门玉凤和红叶的方向去了一个笑脸,拿过十支箭矢,一一仔细的查看。练箭这么久,不用换日弓射箭还是第一次。说实话,他心里也没有底。
那个巴伦西亚真是一个老狐狸,他居然在最后临比箭之前,才告诉胡忧等十人,这次的弓箭,全都由帝国提供,弄得他们全都措手不及。
不过这样也好,胡忧也很想试试看,在不用换日弓的情况下,自己的箭法,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之前他一直自认为,用同样的弓箭,他的箭法,不如哲别。如果这次能赢,那说明他还是很有进步的。
令官的旗子举了起来,比试要真正的开始了。别管口头上说得多么好,手底下出活,才是硬道理。
现场一片鸦雀无声,几万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台上十人的身上。他们将要见证,帝都箭神的诞生。
官手中的旗子划下,嘴中同时喝道。
“刷”
出箭的快慢,略略有些分别。十只箭同时急射而出。点点寒光,有如流星赶月,划破空气,射向各自的目标。
“叮”
几万百姓,目瞪口呆,十个箭把,插了九只箭,只有一个箭把,什么都没有。比他们预期的高得太多。
懂箭的人都知道,制式的弓箭射程是三百步,而三百步弓的强度,是很难射中三百步外靶心的。这里不单单是箭法的问题,还有一点运气的成分。因为箭矢在接近靶心之时,力道已经很小了,随便一阵风,都可能让箭矢偏开。
人们都喜欢看另类的。九支箭都插在靶心上,他们不去关心。他们关心的事谁的箭不在靶心上。
这一看,众人又是哗然。因为他们发现,那空着的靶心,是刚才巴伦西亚陛下夸得最厉害的,那个一箭射死安融三皇子林正风的齐拉维。他的箭不但没有在靶心之上,甚至只飞到二百步,就落了地。跟本连到都不到。
红叶很紧张的握着小手,直看到胡忧的靶心中插着箭矢,她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她是除了胡忧之外,最了解换日弓的人。虽然她并不知道,那换日弓具有望远镜的特性,但是她知道,胡忧从练箭开使,就没有用过制式的弓箭。她怕胡忧用不惯那些弓箭。
相比之下,西门玉凤就要冷静多了。因为她并不在呼胡忧能不能成为箭神,她是用姐姐的目光来看胡忧这次比试的,无论胡忧能不能获得好成绩,胡忧都是她最疼爱的弟弟。
蕾娜塔今天也来到了现场,对于胡忧回绝与她成亲的提议,她并不感觉气馁。她自信自己肯定能把胡忧收于麾下。至于是不是箭神,她还真不在呼。她看重的是胡忧的统兵战计能力,就算胡忧封了箭神,她也不会把胡忧当个刺客来用的。将以谋胜,兵以勇强,胡忧的优秀,在于他的脑子。
第一轮箭射出,最高兴的当属巴伦西亚。因为他证实了齐拉维箭法不行的事实,相信只要再过几箭,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个事实,而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有高兴的,自然就有不高兴的。齐拉维现在的心情很不好。哪怕再有多一个人射不中靶心也好呀,可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不中,真是丢大人了。而且之后还得继续丢。他跟本没有力气拉满整个弓,后面的几箭,他也同样不可能射中。跟本就射不到嘛。
这次的比箭,每人都有十支箭矢,射十次,最后统计成绩,选出箭神。
齐拉维在第五轮的时候,放弃了比赛。他时候是丢不起这个人了,五射全不中,现在他每次举弓,都回遭遇台下人的嘘声。再射下去,他会疯掉的。
胡忧的五箭都射在了靶心中,可是他的心里并不轻松。一直用换日弓,他并不觉得地换日弓有多么的厉害,顶多也就是多了个望远镜的功能。可是不用换日弓,他才知道,原来换日弓无论从力度还是控制度来说,都要全面超越普通的制式弓箭。这五箭,他是用精神力硬撑的
帝都外城东门外。
应该因天城中巴伦西亚举行比箭大会,所以这边也提供高了禁戒的级别。红方正没有去会场,他正带人四处的巡视。巴伦西亚现在正在外城看比赛,做为帝都外城城守,他必须得注意各方面的动向,完全确保巴伦西亚的安全。
红方正刚巡视完东门。正要去巡视下一个地方,突然发现远黄沙滚滚,马蹄声急,他不由皱了皱眉。现在帝都已经实地了戒严,一般人连走都不们成乱走,这边却出了一个放马狂奔的。而且看这样子,还不只一匹马。
“给我拦下来。”红方正厉声的说道。
“我有紧急军务,谁给拦我。延误军情可是死罪。”那看上之人,远远看到前路被拦,大叫道。
红方正想刚说管你是什么军情,你要过去是你的道理,我要拦你,是我的职责,紧急军务了不起呀。你的军务再紧急,也比不了特殊情况。
不过红方正这话他没有说出来,因为来人他认识。此人是皇家骑兵团的城守,与他同级,此次跟着军团长库比拉斯领兵五十万,二次进攻安融。
这算算日子,他们的行军也就刚刚进到安融,难着这么快就地胜利了?还是说,又一次失败了
“李将军,我是红方正,王爷现在怎么吗,身体还好吗?”红方正叫道。他没敢直接问军情,而是拐个弯,问库比拉斯的情况。
库比拉斯是巴伦西亚的亲叔叔,他的身体没有问题,那就表示部队没有问题,如果他出了问题,那么一切问题都来了。
在红方正看来,这样做,多少能从来人的口中,得到一些消息。
李将军没有理会红方正的问题,一脸严肃的说道:“红方正城守,军情紧急,我必须马上参加巴伦西亚陛下,请你马上开路。”
他当然知道红方正是什么人,可是这个消息太过震撼,他不能随便说。
红方正一听这话,脸色马上变得难看起来。这到不是因为来人的态度和说话的语气,而是因为他因为,出事了,而且是大事。
九箭过后,十个箭手,已经退出了六个,还有胡忧和另外三个在对决着。胡忧咬着牙,拉开手里的弓箭,他现在是九箭全中,其他三人,都有一箭没有射在靶心中,只要再一箭,他就可以获得那个箭神的称号。虽然是个虚名,不过虚名对现在的胡忧来要,真是太重要了。
引弓搭箭,胡忧的眼前有些发黑,这是精神力使用过渡的信号。大颗的汗珠,从他的头上,身上,不停的流下,脚下的地都湿了。
西门玉凤的手和红叶紧紧的抓在了一起,在场的几万人,也全都静了下来。只要几秒钟,他们就可以目赌着箭神诞生。
这是很有说服力的箭神,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着。三百步十发十中,这可是真正的实力,不是封的。
“刷”
一道寒光射出,胡忧的靶心上,又多了一只箭,中了,全中,无可争议的,胡忧用自己的实力,向世界印证了他的箭法,这个箭神,他当之无愧。
就在众人准备要欢呼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突然响起。一下把所有人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紧急军务,前面的人让开。”红方正大声的叫道。只见他手里握着一把大枪,不断的挥舞着。让得慢的,直接被他给撞开。他预感着这次要出大事,亲自帮李将军开路。
“爹?”
红叶一眼就看到了在人群之中策马直冲的红方正。红方正的脾气她是非常了解的,她知道,要出事了。
知道要出事的不单单是红叶一人,高高在坐的巴伦西亚也同样知道出来了。只是他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胡忧十箭全中,却没有得到欢呼。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许多,边擦着汗,边想着究竟出了什么事。
红方正打开最后一拨人群,一提马,给李将军打通了一条直达巴伦西亚的路。李将军飞身下马,一下跑到了巴伦西亚面片三十多米的地方。这是一个警戒线,就是算有再怎么紧急的军务,他也不可直接跑到巴伦西亚的面前。这就是皇家的谱。
“皇帝陛下,末将有紧急军情禀报。”李将军一身泥土的单膝跪倒,手中举得是一份火漆封口的黄色公文。
伦西亚冷静的说道。他暂时还想不出,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所以并不急着去看火漆里的内容。他现在还在能着,怎么样利用齐拉维来打击到其他人。
帝国惯例,‘报’,就是直接当面说出要报的内容。
李将军本来有些犹豫,要不要当面把消息公布出来。不过想想,他就决定直接报了,反正这个消息用不了多久,整个天风大陆都会知道。
李将军朗声道:“安融日前向林桂帝国称臣,林桂帝国以保护属国为由,兵进安融。”
“哗”
此消息一出,全场哗然。下面的百姓离得远,听不到李将军在说什么。只是这附近的士兵,将军,全都听了个明明白白。这可是天字号的大事件,很多人一下就坐不住了。
胡忧离李将军不远,他也引一时间听到了李将军的消息。他的第一反应是转看去巴伦西亚。巴伦西亚的反应,果然和他想的一样,整个脸都铁青了。
巴伦西亚两个次进兵安融,第一次以西门玉凤为元帅,统兵三十八万,直扑安融,失败之后,他不顾帝国的粮草困难,再次调兵五十万,再进安融。这次他用上了库比拉斯,他的亲叔叔为元帅。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巴伦西亚两次兵进安融,时机都不是很好。可是巴伦西亚确坚决那样做。哪怕是困难很大,他也得做。
这是为什么呢?
理由很简单,因为巴伦西亚是里杰卡尔德的孙子,他接掌了曼陀罗帝国。他不能忍爱在里杰卡尔德手里风光无限的帝国,落到他手里之时,居然要被安融这种小小的国家欺负,他怕自己被其他帝国的人笑话。
说白了,巴伦西亚这是为了面子。青州被安融人打成那样,浪天又出现红巾军造反,让他自觉颜面无存。所以他必须拿安融人来开刀,他要告诉天风大陆所有的人,曼陀罗帝国在他们手中,同样的强大。
巴伦西亚愣愣的看着手里的仔细战报,那是他的皇叔库比拉斯亲笔写的。战报的内容,比李将军刚才报的重严重得多。
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安融向桂林帝国称臣,桂林帝国出兵保护安融的问题,而是桂林帝国明确提出,要曼陀罗帝国对安融进行战争赔款。不然的话,桂林帝国就要兵进青州,与帝国开战。
“混蛋。”
巴伦西亚一把撕碎手中的战报,起身冲下主席台。三个皇子和一众嫔妃,侍卫赶紧跟在巴伦西亚的身后。
台下的马车早已经准备好,巴伦西亚一到,马上开动,赶回内城水上皇宫。
台上的其他大臣,一个个面面相觑的相互对视,谁都知道,帝国风雨飘摇的日子,马上就要来了。
对安融两战失利,帝国天风大陆第一军事强国的帽子,已经被人丢到地上,再踩上了几脚。随着桂林帝国的强势介入,其他观望的帝国,也不会白白放过这个好机会。
曼陀罗帝国地处中原地带,四面与其他七大帝国中的六个有边界相接。当年里杰卡尔德在位的时候,没有少对周围的国家使坏,甚至硬生生的把一个林氏帝国,弄成了三个。
当年里杰卡尔德的军力强大,这个邻国是敢怒不敢言。可是现在帝国的军力,明显的大不如前,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是那些家伙跳出来的时候了。
稍微懂点帝国史的人,都知道,林桂帝国和桂林帝国最是痛恨曼陀罗帝国,现在林桂帝国公然的跳出去,那么桂林帝国也不会等太久,如果找不到一个解决事情的办法,那么很快,他们就会受到多方面的进攻。
别以为其他的帝国就是什么好鸟,只要林桂,桂林两大帝国动手,池河,色百也不会坐在一边看。他们为几块破地都能大大出手,曼陀罗帝国这块肥美五花肉,他会不咬?
还有宁南帝国肯定也会跳出来。他都不见得要出兵。他只要用经济的手段,从中搅合,就会给曼陀罗帝国带来非常大的麻烦。
台上的一众将军,有实权的家主,全都各自做着打算。他们必须要在乱世来到之前,谋划好自己的出路。
天边一朵乌云飘过,曼陀罗帝国最混乱的一段历史,开始了。
134章 永不忘记
134章永不忘记
巴伦西亚怒气冲冲的走了,之前的布置,一点都没有用上相比起安融的突然惊变,这边打压各军团的事,他暂时没有心思来弄了
胡忧看着巴伦西亚离去的背影,心中苦笑,这消息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唉,晚来几分钟多好,让巴伦西亚先把这箭神的封号给我再走嘛
身后传来轻灵的脚步声,胡忧转过头来,和料想的一样,走过来的是红叶红叶的身边是西门玉凤,微微有些意外的是蕾娜塔也跟了过来
胡忧偷偷的瞄了蕾娜塔一眼,看她不像是过来找碴的,暗暗的松了一口的气对她笑了笑,以示友好
“恭喜你,我今后是不是应该称你为箭神?”蕾娜塔笑脸如花,抢先开口道
“嘿嘿,不敢,不敢”胡忧顶着西门玉凤的白眼,嘿嘿笑道这西门玉凤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之前还老是张罗着要给胡忧找老婆这几天却一看到胡忧跟女孩子亲密,就老拿眼瞪他
红叶来到胡忧的身边,很自然的帮胡忧着因为比箭而弄乱的衣服:“胡忧,你刚才射得真好”
红叶以前在外人的面前,是很少表现得如此亲密的,看来是昨天晚上的经历,让她对胡忧有所改变也许是因为红方正的认同,又或者是看胡忧身边的女孩子越来越多,她得为自己占个位子唉,女人的心是最难懂的,谁知道呢
“我还有射得好的时候呢”胡忧偷偷的在红叶的耳边来了一句
红叶的脸瞬间红了,看来她听出了胡忧话里的歧意
腰间一麻,胡忧咧着嘴看向西门玉凤只见西门玉凤凤眼圆瞪
“不是说从来没有恋爱过吗,这也能听懂”胡忧声的嘀咕了一句
“你在说什么,大声一些”西门玉凤似笑非笑的道
“呃,没什么我在夸姐姐今天的衣服漂亮呢”胡忧糊弄了一句,一脸正色的说道:“看来帝国要出大问题了”
三女都点点头,同意胡忧的话别看她们三个是女的,可是在军事方面,她们都可以算是胡忧的前辈,胡忧都能看出来的事,她们当然也看出来了别说是她们,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帝国要出大问题
蕾娜塔提议道:“咱们不如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今后的应对”
胡忧目光看向西门玉凤,对于蕾娜塔的提议,他到是挺认同的不过这会,言权可不在他的手里
西门玉凤淡淡的说道:“改天,今天我们还有一些事胡忧,我们走”
胡忧还想说什么,腰间被西门玉凤掐了一把,硬生生的把嘴里的话给咽了回去乖乖的跟着西门玉凤走
西门玉凤走出了好几步,这才似乎想起了红叶,转头对红叶道:“红叶,你要不要来凤园玩玩,你都好久没有来了”
红叶心里是不愿和胡忧分开的,不过此时她却不能去凤园摇了摇头,说是一会有事要和红方正谈,改天在去凤园玩
胡忧对西门玉凤这么对红叶,微微的有些不满,跟红叶告别之后,就不再开口说话
西门玉凤看胡忧孩子一样的脾气,快走一步,拉着胡忧的手臂,语带笑意的说道:“怎么了,生气了”
“没有”胡忧有些赌气的说道
“真是个孩子”西门玉凤拍拍胡忧的脑袋道:“还好意思说自己多聪明呢,人家红叶都明白了,你却没有看出来”
“什么?”胡忧听得一呆,问道:“看出什么东西?”
西门玉凤靠近胡忧的耳边,吐气如兰的说道:“我和红叶是从玩到大的好朋友,你以为我会欺负她吗
现在帝国乱像已生,而红叶的父亲红方正又是皇家骑兵团的核心成员,这个时候,我们必须得在表面上,做些样子红叶要想来凤园,还需要我邀请吗?”
胡忧这才释然道:“原来是这样,你怎么不早说”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你有给我机会说吗赌气走快快的,也不等姐姐”
胡忧不好意思的笑道:“嘿嘿,没有了,我哪敢呢”
胡忧说完这话,才意识到,刚才自己确实是在西门玉凤的面前,了脾气对此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以自己的处事原则,怎么可能把心里的真实喜怒表现在行动上呢
想了好一会,胡忧才明白原来他是打从心里,把西门玉凤看成了自己的亲人如果不是这样,以西门玉凤红fen军团之主的身份,他怎么可能会给她脸色看
下了楼台,胡忧就看到西门雪几个已经等在马车边了西门雪今天穿了一身墨绿色的武士服,外披玄黑色的长披风,略显几分英气她一看到西门玉凤,马上迎了上来,嘴轻张,似有话要说
“先上车”西门玉凤淡然道
车上,一水的绝色美女,看得胡忧真有些不知身在何处只不过现在她们讨论的话题,却与美色没有多大关系
胡忧二十岁以前的记忆里,女人和战争,本是不相干的两个端口,可是来到这天风大陆之后,他才知道,这里的女人,不但和战争有关系,而且有时候,还能成为主导
“雪儿,详细的情况查到了吗?”西门玉凤靠坐于车壁边上,只单单看她现在的样子,很难想像,这是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女将军
胡忧也把目光看向了西门雪,西门玉凤之前告诉过他,西门雪是军中的军师,专事掌握战计情报工作
西门雪一脸严肃的说道:“青州距离帝国相去千里,又不是我们的势力范围,加上事突然,具体的消息,我们恐怕还得过一两天才能知道
刚才我们在李将军的手下那里,做了点文章从那些士兵提供的资料来看,今次安融之事,很麻烦”
通过西门雪的讲述,胡忧这才知道,原来巴伦西亚的这个皇叔库比拉斯很有些o~0}}。能力,只刚刚兵进安融,就取得了一场大胜,一举歼灭掉安融第二军团大皇子林正东部五万余人,使得安融举国震惊他们震惊的不是库比拉斯的战力,以五十万大军,歼灭五万军队,算不上什么本事安融人震惊的是库比拉斯的冷血
库比拉斯在全歼安融五万部队之后,下令把那五万颗人头,全都砍下来,排成四个巨大的人头立体方誓灭安融
安融人这一次是真的慌了,多年对曼陀罗帝国的恐惧,又再次涌上了心头老皇帝林洪元在惊恐之于,听从了总军师本田龟佑的建议,主动向林桂帝国称臣,以求保护
西门雪大体能收到的情报,就是那么多这里面是不是还有什么隐情,安融老皇帝又有什么考量,暂时还不得而知
夜,月凉如水,刚刚下过一场雨的天空,飘着淡黄色的云彩那是积雨云,看来用不了多久,又将有一场雨要下
胡忧独自坐在荷花池边,看着那些雪白的莲花,有些出神西门玉凤到皇宫议事,还没有回来,凤园里显得有些冷清
白天,西门玉凤的马车,还没有到凤园,就被巴伦西亚派来的人,紧急招去了胡忧本来还想好好跟西门玉凤谈谈对安融的看法,也没有来得急
“少爷,姐看来没有这么快回来,你看是不是先开饭?”大凤来到胡忧身边,问道
胡忧摇摇头道:“你们先吃,不用管我,我在想一些事情”
“哦”大凤点点头道:“那我给你房议事
“什么,你明天就要赶回凤凰城?”胡忧吃惊的看着西门玉凤这是他走进门房时,西门玉凤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是的”西门玉凤一脸不舍的说道:“安融的情况,比我们之前想像的还要复杂据刚刚收到的消息,林桂帝国和池河帝国达成了联盟两国将分别出兵三十万,进驻安融现在库比拉斯元帅将要面临包括安融在内的近百万军部队,形势非常的危急
这次二打安融,帝国几乎已经抽空了几大军团的主力部队,如果这次战败,那么帝国将会出前所未有的危机我必须尽快的赶回凤凰城,准备应对各方面的问题”
胡忧在心中暗暗的摇头,这个世界,果然弱肉强食,这都还没怎么着了,池河帝国就跳出出来了
胡忧问道:“那么帝国准备怎么应对,你们之前开会又在商议什么?”
胡忧这个问题,换了别人,肯定不会回答的因为这个现在还属于帝国的机密,不是胡忧这个级别可以知道的
不过西门玉凤却毫不犹豫的给了胡忧答案
“议会的议题不过只有一个,是战是和地方守备派系的,现在是力主一战”
胡忧哼了一声道:“地方守备部队这一次到是硬起来了”
西门玉凤道:“不用他们打,他们当然硬了他们巴不得五大军团实力大损才好呢,那样他们就可以控制帝国了”
胡忧想了想问道:“打就不用讲了,和这一方面,又是怎么一个合法”
西门玉凤回道:“这个是红方正提出来的他认为帝国无力与三国联军对抗,主张以和谈的方式,解决定纷争林桂帝国和池河帝国此次出兵,不外呼为了一个‘利’字只要我们同意对安融进行战争赔偿,他们肯定会收兵的毕竟他们也有自己的麻烦,正真打起来,也不见得他们愿意”
“破财消灾,这到是一个办法”胡忧点点头道:“不过这个口子一开,今后这方面的事,就会不断生了他们偿得甜头,肯定会再来的,等到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巴伦西亚的意思怎么样,他比较倾向哪一边?”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巴伦西亚没有在会场,据说他在回皇宫的路上,然病,会议是三个王子共同主持的三个王子的看法各有不同,支持哪一方的都有”
胡忧摇摇头道:“这下热闹了”
能不热闹吗,皇家的兄弟是最没有亲情的帝国三个王子一向是面和心不和,巴伦西亚病倒之后,还有谁能压得下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帝国乱事可见
会议开到半夜,唯一通过的议题就是各级将军马上回归本部,做好一切军事准备,随时等候命令其他的,一切再议西门玉凤要归红fen军团总部凤凰城而胡忧,当然得回他的暴风雪军团,去当他的奴兵头
“胡忧,你还是跟我去凤凰城,青州现在太危险,我不放心你”西门玉凤再次劝道青州现在正处于风头浪尖,无论最后的结果是战是和,那里都是事非之地,西门玉凤怎么愿意胡忧回暴风雪军团去
胡忧心里很清楚西门玉凤对自己的爱护之情,凤凰城虽好,但却不是他要的地方青州才是他的根
胡忧感动道:“姐姐,你不用担心我的放心,你弟弟不会吃亏的”
胡忧安慰着西门玉凤,这次与安融之战,最大的收获,就是认了这个姐姐胡忧一直精于计算,善于利用各种有利的条件,来达到自己的利益可是唯一有对西门玉凤,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她的身上,拿到任何的东西哪怕他知道,只要他开口,西门玉凤肯定会全力帮他
西门玉凤虽然不时对胡忧凶,但那是她疼爱胡忧的表现她对胡忧的感情,可以说是非常的复杂,在姐弟之情的背后,似乎还有一丝其他的情素
西门玉凤自己也说不清楚,那是什么总之每当看到胡忧和其他的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她的心里,就会感觉到隐隐的不舒服,总想着把胡忧给拉开哪怕是她最好的朋友红叶,也一样
相处久了,西门玉凤对胡忧的脾气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胡忧这个人,虽然平时嘻嘻哈哈的没个正形,但是他决定了的事,一般很难改变西门玉凤知道,胡忧现在是已经下定了决心回青州,回暴风雪军团去,再怎么劝说,他也不会听的
“好”西门玉凤深深的看了胡忧良久,这才终于点头
西门玉凤爱怜帮胡忧着身上的衣服,像一位舍不得孩子远行的妈妈:“我同意才你回青州去,不过你得答应我两个条件”
“好,姐姐你说”胡忧用力的点点头,从来没有感受到亲情为何物的他,终于在西门玉凤这里,体会到了亲情的温暖西门玉凤给他的,不仅仅只是姐弟之情,有时候胡忧甚至觉得,西门玉凤像一个无比宠爱自己孩子的年轻妈妈
西门玉凤道:“第你必须活着,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你都必须活着,我不允许你出任何的问题,知道了吗”
西门玉凤说着说着,眼睛都红了场战之上,谁能保证自己不死没有人,没有人敢说自己在千马万马的战乱之中,让自己毫无损
曼陀罗帝国的五十万大军,已经在青州与三国近百万的军队形成对峙这场仗,要就不打,一但打起来,那将是曼陀罗帝国建国以来,对外最大型的战争过百万人的撕杀,岂同儿戏多少人要倒在战场上,永远起不来乱军之中,谁敢言不死
“好,我答应你我胡忧向姐姐保证”胡忧非常认真的说道
此次回青州,将会遇上什么事,胡忧的心里比谁都明白富贵险中求,要想有高回报,就必须得经历高风险,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谁又能随随便便的成功
别的不说,就说现在曼陀罗帝国的三个王子,他们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天来就是王子,可以为富贵的了可是他们要想把王子变成王,就必须要经历一场斗争,成王败寇,能活下来的那个,才会是王败的那个,下场一般都是很悲惨的为什么说帝王家是平均寿命最短的一个群体,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胡忧是一个珍爱生命的人,不用西门玉凤说,他也不会随随便便玩命的
西门玉凤点点,对胡忧的保证,她深信,不许自己生出任何的怀疑她相信胡忧答应她好好的活着,那就一定会做到的
“第二条,不许忘记我这个姐姐”西门玉凤说到这里,眼泪再也忍不住,滑落下来
“姐姐”胡忧一把抱住西门玉凤,紧紧的抱着:“你永远都是我的姐姐,我的好姐姐,我哪怕忘记了全世界也不会忘记你永不忘记”
135章 鲁游出山
135章鲁游出山
太阳挂在天空,像个大饼,不过这个饼是热的。十月的帝都,就像现在的形势那样水深在火热。
在太阳最火热的时候,一辆妆饰华美的马车,缓缓的行驶出了帝都东城门。了解帝**情的人,一看这马车就知道,这是南部红fen军团西门玉凤的专属马车。不过现在马车上坐的可不是西门玉凤,而是刚刚辞别了西门玉凤的胡忧。
西门玉凤本想把大凤等十二金钗给胡忧,做他的贴身女侍卫,不过胡忧没有同意。西门玉凤担心胡忧的安全,胡忧又体尝不担心西门玉凤的安全。
西门玉凤在劝说胡忧无果之后,就把自己的专属马车给了胡忧。胡忧这一次,是说什么也推不掉了,于是只能接了下来。青州和凤凰城相去千里,此次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留下部马车,也算是留下一个念想吧。
胡忧早上就已经辞别了西门玉凤,可是直到中午他才出的城。因为他在离城之前,还得还一个地方,接一个人——机关巧器大师鲁游。
鲁游是胡忧一早就已经说中的人才,一直没有接到军中,是因为他的实力还不足以用到鲁游。算起来,现在接鲁游,还是比之前的计划早了一些,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眼看帝国马上要发生大乱,谁都说不清楚,今后的时局会变成什么样子。
正好西门玉凤给了一辆马上,胡忧想着,还是把鲁游接出来的好。别藏着藏着,到时候给藏没了。
胡忧在藏金楼一共接了两个人,一个是鲁游,一个是他第一次去藏金楼见到的那个小二——王二。
王二本不在胡忧的计划之中,可是在接鲁游的时候,胡忧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鲁游年纪大了,总是需要人照顾的。王二这个人即机灵,又对各种巧技很了解,何不把他也带上。问了鲁游的意思,他也觉得王二还行,于是胡忧就把王二也带上了。
胡忧此时还不知道,正是应该他的这么一个临时的起意,造就了就一代的机技大师。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现在的王二,还不是人人的敬仰的大师,他正在赶着马上呢。
马车里,除了胡忧和鲁游之外,还有一个人——红叶。
此时回青州,危险重重,胡忧本是不想带红叶回去的。带红叶的提议是西门玉凤的决定,她在胡忧还没有答应之前,就已经派人通知了红叶。
在西门玉凤看来,只有把胡忧交给红叶照顾,她才能比较放心。其他的人,不可能像红叶那样用比对自己还好的心去对胡忧。
红叶一收到消息,马上就赶了过来,她甚至连行礼都没有收拾。看到气喘吁吁的红叶,胡忧也说不出个‘不’字,只能点头答应。
此时胡忧在缩在车箱的角落,拉着鲁游在比手划脚。讨论的话题是鲁游刚刚研制出来的弩弓。
弩弓的设计理念,是胡忧提出来的。他上一次离开帝都的时候,给鲁游留下了一张图纸,和一些他对弩弓的理解,具体的用料设计,都是鲁游一手一脚弄出来的。
“咣。”
“马拉戈壁的。”胡忧摸着额头骂道。他刚才说得兴起,又忘记了这宽大的马车里,塞满了鲁游的那些工具,成品之类的东西。一不小心,就得撞着。
“胡忧,你别事吧。”红叶心疼的问道。这已经是胡忧第二次撞着头了,而且这一次听动静,比上一次的更重。
“没事。”胡忧摆摆手,头也不回的拉着弩弓的弓弦问道:“这弓弦的强度不错,射程能达到多少步?”
红叶看胡忧又正谈事,摇了摇头,继续自己的工作。她想在车里为胡忧清理出一片相对较大的地方,就算不能睡觉,也最底程度别让他老撞到头啊。他一心专研那些巧器,不知道疼,红叶可心痛得要命。不过这车上的东西实在是太多,看来要清出一个空间,不是那么容易的。
鲁游看着胡忧手上的弩弓,一脸的激动与得意。这可是天风大陆上又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他的体积不但比弓箭小得多,而且威力强大,使用方便法灵活,绝对是可以全面超越弓箭的不世之作。
鲁游回道:“用上我为它专门设计的弩箭,杀伤距离可以达到四百五十步,比制式弓箭的提高了五成。”
鲁游的语气,很明显的带有一种尊重的意味。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鲁游对胡忧的态度从不满,变成了信服。原因无他,因为胡忧每时每刻,都都带给他无数的新奇事物,让他能得到无数的灵感。
灵感是一个机巧师的生命,没有灵感的机巧师,就是一个死物。鲁游在设计制造出霹雳车之后,灵感就枯竭了,三十多年来,再也没有出过一个像样的作品。像在遇上胡忧,他就像枯木遇上春天一样,又一次迸发出炙热的生命之火。
“四百五十步。好家伙,快赶上子弹了。”胡忧像抚摸情人一样,爱抚着冰凉的弩弓那黑色的弩身,感慨的说道。这个鲁游如果厉害,不过是给他画了一张大概的图纸,他就能真把这东西弄出来。而且威力还比相像中的大。
“子弹是什么?”鲁游的眼睛一亮,他的第六感告诉他,那绝对是一种更加强大的巧器。
“哦,那是我家乡的一种巧器。”胡忧回道。
“他是什么样的,你快给我说说,看我能不能做出来了。”鲁游激动的胡子都在颤,他就知道跟着胡忧,肯定能发展更多的巧器。
“你要做子弹?”胡忧眼睛一瞪,随即摇摇头道:“算了吧,这个咱们以后再说。那玩巧需要很多特殊的材料,我们暂时没有。”
胡忧没有告诉鲁游,这天风大陆是不可能做出子弹的。这时在工艺,还达不到那样的标准,火药也没有办法配出来。
其实胡忧在第一次见到鲁游时,就想着如果鲁游能弄出点枪炝之类的热武器,那就超爽了。如果能有枪炮在手,胡忧相信,要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并不是那么难的事。
不过很快,胡忧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是这里跟本没有制造火药的原料,二来就算是能造出火药,这里的工艺水平,也做不出枪来。
枪炮乃是现代工业文明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不是天风大陆这种几近原始的社会,可以弄出来的东西。
鲁游不死心的问道:“要用什么材料,你告诉我,说不定我可以找到呢。”
胡忧摆摆手道:“这个我以后再告诉你好了,现在我们先来说说这个弩弓。你做这么一把弩弓的成本是多少?”
打仗打得就是钱,胡忧要弄清楚这弩弓的制造费用是多少,才可以决定要怎么给士兵们配上。
鲁游道:“这个我到没有算过,大约在两千金币左右把。”
“两千个金币?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胡忧瞪大眼睛说道。两千个金币,按这里的物价,换算到他来时那个世界,等于二十万元。二十万买颗导弹都差不多了,到这里,居然只能买把弩弓而已,这也太夸张的吧。打死他也弄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大规模装配部队。
说到关于巧器的事,鲁游是从来不开玩笑的。他一脸认真的点头道:“二千个金币只少不多,你如果想到知道准确的数字,可以让王二来计算一下。我多前不在前台,对物价方面,不是太熟悉。
胡忧心说得,我这听的还是多少前的价呢。一会问王二,他再给我计算出什么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老子就更买不起了。
胡忧不甘的拿着弩弓左看右看好一会,问鲁游道:“你给我说说,这在弩弓最贵的地方在哪里。”
胡忧想着是不是可以拿便宜的东西给代替贵的部份。没有张屠夫,也不能吃带毛的猪嘛,多动脑子,总能像到办法的。
鲁游指指胡忧手中的弩弓道:“最贵的是那弩弦。”
胡忧问道:“多少钱。”
鲁游一脸平静的回道:“两千金币。”
胡忧一下跳起来,又一次撞到头,不过他边理都不理,脸红脖子粗的叫道:“弩弦就两千,这破绳子是什么东西弄成的。”
鲁游一听这放,也跳了起来,发须皆张的叫道:“破绳子?这是我用天蚕丝糅合纯金线,一点一点的,用了一个月,才做出来的。我这还只是就原料钱,我都没说人工费用呢”
“天蚕丝?金丝?”胡忧摸着脑袋坐下来,又仔细的看了一编那条弩弦。这弩弦在黑暗之中,微微的发出亮银色的白光,不错,正是和飞天抓上面连着的丝线是同一材料。
“能不能换一种材料,比如牛筋之类的。”胡忧摇摇头道。用天蚕丝和金丝做材料,那哪受得了呀。就算做得出来,弄不好一发到士兵的好上就没了。士兵拼死打一辈子仗,也赚不到一根天蚕丝的钱,你发给他,他还不给你卖了。
胡忧知道,做弩弓最好的是钢丝,钢丝又便宜又好,韧性十足。可是这个地方,工业水平达不到,跟本不可能做得出钢丝来,更别说做成弩弦了。
鲁游摇头道:“牛筋不行,我试过。韧性弹性还可以,但是不耐久,非常容易断。”
“那别的呢?总应该有合适的吧。”胡忧不死心的说道。这好不容易弄出一个新武器,不能用就太可惜了。要知道,如果能在军中大量的装配弩弓,那对战力的提升,也不是一点半点的。整体战力,至少得升两成。
“能想到的,我都试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又到天蚕丝了。”鲁游有些无奈的叹息道。一个巧器师,最大的乐趣,就是自己制作出来的东西,能够大规模的推广。不能推广的东西,算不上完美的。
胡忧看鲁游那样,也知道他已经把可以试的都试了。难道真的别有又便宜又好的取带品了吗?
“那个,马不行?”
一个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开口的是红叶,她看胡忧在烦恼,也拼了命的帮胡忧想办法。
“马尾?”胡忧一脸茫然的看向红叶,突然一把拉给红叶,抱进怀里,恨恨的亲了一口道:“聪明,马尾巴的毛是用来做琴弦的,做琴弦行,做弩弦肯定也行。鲁游,你说呢?”
“马尾巴的毛,马尾巴的毛”鲁游喃喃的重复着,没有马上回答胡忧,他要记算过才知道行不行。
“唉呀,那不有现成的吗,你算个屁。”胡忧说着伸出头对王二吼道:“王二,靠边停车。”
王二的嘴巴里无聊的咬着一株草根,正想着今天能有什么好吃的,突然听到胡忧的大叫,把他吓了一跳:“怎么了,怎么了,着火了?”
“着什么火,停车,停车,快快。”
胡忧没等车全完停住,就跳下了车,两眼通红的冲着马屁股就过去了。
王二一脸惊恐的看着胡忧,暗想着他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嗜好。这车里不是有个大美人吗,他怎么会冲着马去。
还好胡忧没会听心术,此时也没有心思去留意王二的眼神,不然他非拍死这家伙不可。你说他种马可以,说他上马,那是觉得不行的。
西门玉凤拉马车这几匹马,可是上好的池河在马,一水的黑色,连跟杂毛都没有。那个神俊,眼光再挑的人,都说不出一个不好。
可是这些马遇上胡忧算是倒了血霉了,几分钟不到,马尾上的毛,全给胡忧剃了个精光。露出一根白生生的**尾巴,那个难看哟,让其他的马看见,能活活笑死。
胡忧可不管那些马是什么心情,抱着马尾毛就钻回了车里,一股脑的,全塞给鲁游,急急的说道:“快看看,能不能用。”
鲁游也是一个对痴迷成狂的人,他也不管这是哪里,也不管那些马尾毛脏不脏,马上就动起手来。
胡忧帮不上忙,就在一边看着,眼睛都不带眨的。半躬着身子在那边,鲁游这干活的都没有他那么累。
红叶两眼闪光看着胡忧,这时候的胡忧,是最迷人的时候,当年她之所以被胡忧吸引,也是因为这样的目光。
王二过了好一会,才弄明白车里的人在干什么。有心想去帮忙,不过他跟本就进不了车里。突然发现那些尾巴没有了毛的马,似乎有生气的预兆,赶紧上去哄那些马。也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跟马聊。
鲁游是真正的能工巧匠,一把马尾毛在他的手里,一条编一条的,很快就编成了一条细绳。
小心的把天蚕丝的弩弦换下来,把马尾弦装上去,试了一下,对一脸期待的胡忧摇摇头道:“韧性是有了,但弹力不够。”
“还是不行啊。”胡忧顿时也有些泄气。
“等等,鲁游,你把牛筋和马尾毛缠在一起试试看。以马尾保护牛筋,因为行。这年头,种们也得完完复合形材料。”胡忧再一次告诉鲁游一个新灵感。
还好鲁游有备牛筋,不然弄不好,胡忧得跑出去杀条牛,拔筋回来。
“我看行。”鲁游按着胡忧说的方法,只编了一小段牛筋加马尾毛,脸上的露出了喜色。做为大师级的人物,东西上手就能大约的知道特性,这小段混绳他一拉一扯,就大约在心里有了底。
“先别说这些,快装上试试。”胡忧在一边催道。他要的不是看着行,他要肯定行,真能用的那种。
鲁游也很想马上证实自己的猜测,加快了手中的编织速度。前后大约用了一个小时,弩弓终于装上了新弦。
“感觉怎么样?”胡忧焦急的问道在调试弩弓的鲁游。
“相比起天蚕丝金线来说,有些软。不过应该能做。”鲁游回道。
胡忧兴奋的在一边直搓手,听到这话,他一把把弩弓从鲁游的手里抢过来,装上一只无羽箭,一个翻身跳出车,像个刚买到玩具枪的小孩子,比划着四处找目标。
一颗松树进入了胡忧的眼中。松树的距离大约在三百五十步左右,在他看来,弩弓能达到这个杀伤距离,就已经足够他打造打一支强大的弩弓部队了。
“刷。”
控弩和控弓不一样,别看胡忧的箭法其准,那是经历反复刻苦训练得出来的成绩。这弩弓他也是第一次用。弩弓轻响,无羽箭飞出去,连跟松树毛对没有碰着。
直到第三箭,胡忧才命中了目标。他欢呼一声,抱着弩弓就跑了过去。只要那无羽箭大半插进松树的树干上,箭尾还不停的颤。
“行了,鲁游,我们成功了。”
胡忧挥手大叫道。他已经检查过弩弦,放了三箭,弩弦没有任何损伤的痕迹。
鲁游的老脸上,也射出了激动之色。他可以预见,这弩弓终有一天,是要载入史册的。三十多年了,他鲁游终于继霹雳车之后,又出了一件绝世的作品。
鲁游感激的看着胡忧,这一切,都是那个年轻人带来的。
十年算什么,这辈子,就跟他干了
136章 机灵鬼
136章机灵鬼
放下对弩弓的兴奋,马车继续上路。这一次,应为有西门玉凤的面子和红方正的暗中帮忙,胡忧不用与大队将官一同回青州,但是这回军的限期,是已经定死了的。逾期不归,等同于逃兵。胡忧如果是撞在这条之上,就连西门玉凤也保不了他。
一辆马车四个人,算起来也就王二一个随从,还是鲁游的。相比起其他将军,多少寒酸了一些。不得不说,这是军部有意难为胡忧的结果,要不然,他至少可以带上朱大能或是哈里森,也不用做个光杆司令。
不过胡忧对此,并不是很在意,他不是一个讲究排场的人。江湖生活十三年,什么事他没有见过,去年从天德哥伦比亚军校赶回青州,沿路何止几千,还要途经好几个国家,他也不是单人匹马,回到青州。这次坐有马车,身边还有美人伺候着,再加上一个巧器大师在旁,再他看来,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生活了。
胡忧四人是中午出的帝都,一早上都在鲁游的藏金楼里搬鲁游的家当,之后又急急出城,连顿午饭都没有吃上。
赶路加上胡忧在路上试弩弓,现在已经下午两点多了。车过小集市的时候,正好路边有家两层高的小酒楼,酒楼名为杜康,依河而建,颇有几分景致。
王二看到这个杜康酒楼,心里就转开了。王二是小从在帝都下层长大的,之后又做了藏金楼的跑堂,几年下来,也练就了几分眼色。他从鲁游和胡忧之间的对话就知道,今后自己的主子,很可能就是胡忧。
对于胡忧,王二的心里是有几分敬佩之意的。胡忧的故事多在青州,帝都流传还不多,王二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胡忧身上的军服,他可是知道。
王二记得很清楚,胡忧第一次来藏金楼的时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队长而且,而这才不到两年的时间,胡忧身上的军服,就已经变成了督将服。
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只有三十人士兵的小官,变成手掌几千人的大官。那意味着什么?
在王二看来,那意味着胡忧如果不是世家子弟,就是一个非常了得的人。无论是哪一样,都证明胡忧这个人,前途不可限量。再加上坐下这辆西门玉凤专属的马车,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人们都说,男人最怕入错行。其实这话不对,一个人最怕的是什么,不是怕入错行,而是怕跟错人,站错了边。
哪怕是你得以进行一个最吃香的行业,跟了一个没有前途的上司,你也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他自己都混得那么惨,又能给你带来什么?只能把你带向更惨。
王二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跟上胡忧这么一个很有前途的人,自然也就想着,怎么在胡忧的面前表现一翻了。以他现在的地位,别的也做不了,唯有在小细节方面,做出一些表现。
王二看这杜康酒楼还算不错,觉得是他表现的机会,于是深深的吸了口气,大着胆子,回身俯下腰,敲了敲车门,恭声道:“胡忧少爷,前面有一间杜康酒楼,看来不错,你看是不是停车吃饭。”
要不怎么说王二机灵呢,只看他不管胡忧叫将军,而叫少爷,就能说明他的心思了。我们都知道,叫将军,可以是下属,也可以是尊称,这是一种对外的称呼。而叫少爷就不一样了,这大多是府内的称呼,就算是称其他人为少爷,那也有一种相熟的成份在里边。王二这么叫胡忧,那是告诉胡忧,要尊他为主的意思。说白了,就是咱们是自己人。
马车车厢里,胡忧正在研究着弩弓,有牛筋和马尾毛做弩弦之后,弩弓的成本就大大的降低了。虽然比起天蚕丝做的弩弦,这马尾弦的威力要小了不少,只能大约达到三百五十步左右。不过这也已经比普通弓箭强了五十步,而且体积小得多,携带方便,还具有突然性,只要大量装备部队,战力是可以看得见的提升。
按说这应该能让胡忧很满足了吧。
可是胡忧只是兴奋了一阵之后,他就又开始琢磨了。都说人心不足,胡忧也算是一个人心不足的人。他是见过枪炮的人,只是一把弩弓,怎么可能让他满足。
做枪炮当然不可能,胡忧此时琢磨的是怎么能让弩弓做到连环发射。机关枪和手枪的威力那可是不一样的,单发的弩弓和能连环发射的弩弓,威力也同样差别巨大。
弩弓连环发射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胡忧以前在电视里见过。可问题是他不懂得制作原理,他一个跑江湖的混混,怎么可能掌握那种高深的机械动力原理。
胡忧在想着怎么跟鲁游说,被王二打断,他皱了皱眉,拉开车门上的一个气口,往外看了一眼,想起大伙直到现在,连午饭都没有吃,于是点头同意道:“好吧。”
这一路之上,红叶给准备有干粮,大可不必停吃饭。不过胡忧考虑到鲁游的年纪毕竟有些大了,就算他的肠胃功能没什么问题,但是他的身体,毕竟不再年轻,这要一路之上,餐风露宿,弄病了,损失可就不大了。
像鲁游这样的人才,可不好找。就算有,胡忧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在去收服一个。人家既然跟了自己,总得善待人家才是。
再说红叶一个女儿家,多少也有些女儿家的私事要处理的,这老在马车上,也不是个办法。总得也给她一点空间。
王二看胡忧答应他的提议,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他觉得自己这一次,做了一件漂亮的事,应该能在胡忧的心里加上分,这对今后的发展,也是大大有利的。
王二心里很清楚,胡忧将致督将,身边肯定已经有了一批心腹之人。他这么一个新人,想要在胡忧的班子里出头,就必须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王二小心的在杜康酒楼门前,把车停下,伺候胡忧下车。胡忧虽然已经官致督将,不过这下车有人伺候,他也还是第一次。军中可没有这么多讲究,以前骑马他都是直接跳下来的。
给王二递过一个赞赏的眼神,胡忧学着王二的样子,向红叶伸出了手。红叶看到胡忧的动作,微微一愣,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把一只玉手,交到胡忧的手上。
胡忧做戏没有做全套,王二是扶着他下马车的,他却是抱红叶下来了。把红叶抱下来之后,胡忧才仔细的打量起这个杜康酒楼来。
黑漆的木质招牌,高挂于正门之上,草书的‘杜康酒楼’四字,方正而有气势,算得上不错的手笔,至少比胡忧那几手鸡爬要好得太多。
由于战乱的关系,有钱人大量涌入帝都,造成了帝都病态的繁华。这个离帝都不远的小集人气也不错,从大门往里看,里面人头攒动,不时传来嘈杂的声音,还挺热闹的。
胡忧拉着红叶,当先上了二楼,王二扶着鲁游,紧跟于胡忧的身后。胡忧拣了个临街能看到河景的干净座头坐下,红叶坐在胡忧的身边,鲁游坐在了胡忧的对面。
王二没有坐,他见酒保来没有过来,就自己擦起桌子来。他刚擦没有两下,酒保就满脸赔笑的跑了过来:“让小的来,让小的来,哪敢劳动客官动手。”
王二笑笑道:“没事,在家里也做惯了。你这里可有什么拿手的好酒好菜,可供我家少爷品赏?”
胡忧大有深意的瞟了王二一眼,暗道这小子有几分机灵。没有学着那着高门恶奴大喝小叫,却自己抹桌子,让酒保自己跑来,这可不是什么人都懂的。对于王二‘我家少爷’这个说法,他没有开口,任得王二发挥,想多看看他还有什么本事。
酒保听得王二的问话,略有几分得意的说道:“客官你这可算是问着了。小楼这里有刚宰的肥猪,河里现抓的鲜鱼,还有大虾。如果少爷想尝尝野味,我们还有山鸡,野兔,麻雀可是大补。酒嘛,自然是杜康了。
我们这杜康酒呀,可是大大的有名,我可不是瞎说,有诗为证。嗯,那个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酒保说得兴起,居然还弄出诗来。王二偷眼看了胡忧一眼,看胡忧并没有不耐之色,也就没有打断那酒保,直等酒保说完,他才开口道:“看你说得到是不错,不会是光说不练吧。”
酒保急道:“那怎么会,小楼的酒菜,在这一带可是大大的有名。各位客倌想要吃什么,尽管点,小楼保证能让各位满意。”
王二这次没有再答酒保的话,而是转向胡忧,一脸恭敬的问道:“少爷,你看想吃点什么?”
胡忧拿起茶怀,喝了一口,淡淡的说道:“我对帝都的菜式不是很熟,你看着办吧。”
“是,少爷。”王二得了胡忧的话,又才转向酒保说道:“我说着,你记一下,给来个水煮鱼,溜红肉,小麻豆腐,鲜菇汤”
王二一共点了六个菜,一个汤,两瓶杜康酒。不一会,酒保就给上了菜。胡忧只看了一眼,就暗暗点头。王二点的这几个菜,有晕有素。有辣的,有淡的,有鲜的,有干的,既照顾的红叶女孩子口味比较淡的习惯,也照顾到了喝酒人的喜好,还顺带照顾了鲁游上年纪,吃不了太硬的特性。果然是一个机灵了小子。
“王二,你也坐下一块吃吧,此去青州,路途遥远,还得辛苦你了。咱们从今往后,就是自己人了,你也不用太过拘谨。”胡忧指指边上的椅子,示意王二坐下。
“是,少爷,王二记住了。”王二连连点头,在椅子上坐了半个屁股。
杜康酒楼这菜做得确实不错,胡忧心情挺好,吃得味道十足,红叶也不时点头,大是称赞。
菜用过半,酒保又给送上白花花,热气腾腾的米饭。这也是王二给安排的,为的是照顾胡忧和鲁游喝酒的习惯。胡忧曾在藏金楼里用过饭,当时胡忧就是先吃菜,最后用饭,王二深深的记住了。
用过了饭,刚把碗放下,酒保的茶也就到了。胡忧喝着茶,看了眼那些已经见底的碗盘菜碟,在心里暗暗的点头。
饭菜酒的分量都是刚刚才,够吃却又不浪费,上饭和上茶的时间,也算到了一个非常合理的时候,一切拿捏看似平常,却又透着智慧和观察。这王二确实是有几分本事。胡忧自问,,如果换成自己来做,也就是这样了。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思量着。他现在已经官致督将,可以自建府帐。身边确实需要一些机灵的人来分管各个方面的事物。
由于奴营的特殊关系,胡忧身边没人的不便,还没有显露出来。不过他不可能一直在奴营,又或是说,他不可能任着自己部队的钱粮用度,一直掌握在他人的手里。
到时候,一但拿回这些权力,胡忧要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身边无人可用的问题。曼陀罗帝国不设文官,可是这文官的工作,总得有人来做吧。
管战马的司马,管钱粮的司库,主管参赞谋划的,应付突然事变的,总揽军政大计的,保全民生的。还要有谋士,术士,方士军队营垒、粮食和财用的收支情况何处不要人呀。
这些文员,都得胡忧自己去找。候三他们,全都是武将,朱大能虽然懂一些后勤,但也用不上。现在胡忧是把这些全丢给红叶,可是他不可能一直把这些压给红叶,现在事情还少,红叶可以应付,以后事情越来越来多,红叶就算有八只脚,也干不了这么多呀。
人才呀人才,无论什么时候,都得需要人才啊。
叹了口气,胡忧的思绪又回到王二的身上。这小子确时不错,很机灵,可是他能不能用重呢?
这一点,胡忧在心里,多少有些疑虑。因为在王二的身上,胡忧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王二的一言一行,几乎与他没有什么不同。
虽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可是胡忧现在自己也是如履薄冰,不得不小心才行。
“再观察一段时间吧,路摇知马力,时间会给出一切答案的。”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时间也不早了,趁着天黑之前,胡忧打算再赶一段路。虽然这次回青州,军部给的限期,还是很充足的。但是出门在外,谁能预料到路上会发生什么意外的情况。抓紧一些时间,总是没有错的。
喝掉手里的茶,胡忧刚想起身下楼,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阵狂乱的马蹄之声。胡忧抬眼看去,只见远处十几匹快马,正在大路上飞驰。是一群传令兵,随着帝国的军情越发紧张,这样的传令兵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百姓对这些传令兵并没有什么好感。不是因为他们总是带来坏消息,而是他们每一次出现,总是横冲直闯,所过之处,总是鸡飞狗跳,。
特别是那些传加急令的更是蛮横,跟本不管路上是不是有人,他们都照冲过去。说起来,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帝国严令了号令到达时间,时过不到,那就是违令。违令者死,帝国的军法在这方面,绝对是无情的。
“呀”身边的红叶突然惊叫着指着前方,一脸焦急之色。
胡忧顺着红叶的手指看过去,猛的扔下手下的茶杯站起来。
只见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女孩,不知怎么的,突然从路边走出来。而她的线路,正好和那队传令兵交集。
骑兵的速度很快,五十多米的距离,瞬间已经不过二十米了。而他们和小孩子之间,刚好隔着胡忧他们的那辆马车,相互之间,都没有发现对方。
可以遇见,最多十秒钟之后,小女孩就会和传令的骑兵部队撞在一起。而他们相撞的结果,跟本不用去多想。
没有人来得急去救那个小女孩
胡忧想都不想的瞬间拉出换日弓,拉弓引箭,一道寒光,直奔小女孩而去。他当然不是要射杀小女孩,他射的小女孩的手臂。这是他瞬间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他要利用箭的冲力,把小女孩子带回路边去。
这样做,也许会让小女孩失去一只手臂,但是没有手,总比没有命强。两害取其轻,这也是万不得已的办法。
当然,胡忧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射杀那些骑兵。但是这招更危险。先不说射杀传令兵会给胡忧带来多大的麻烦,弄不好就是判国的死罪
单说那些传令兵有十多人,只射下一个,不见得就能救到小女孩,后面的骑兵冲上来,不但那个被射下马的传令兵会被马踩死,小女孩也同样会成肉泥。
所以以一条手臂的代价,来换一条命,虽然有些残忍,却是现在唯一的办法。
“叮。”
一声轻响,胡忧例无虚发的箭,没有如胡忧所料,射入小女孩的手臂,把她带离危险的境地。
胡忧的箭,在空中闪过一道弧线,打着滚的,掉在了地上。
出了什么事
137章 神秘姑娘
137章神秘姑娘
胡忧想要看清发生了什么事,射出去的箭,为什么会掉到地上。可是这个时候,那队传令兵刚好冲过那个地方,高速冲过的战马,带起大片的尘烟,就算是有夜视眼的胡忧,也看不清那里的情况。
尘烟吹过之后,胡忧的视线,终于清晰了起来。只见之前小女孩站着的地方,一个姑娘出现在那里。她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飞舞,脚上穿的是一双绣花布鞋。就算是距离甚远,似乎都能闻到她淡淡的体香,她是那么美得让人迷醉。
如果不是手中宝剑寒光闪闪,谁会相信,这个穿着绣花鞋的女孩,就是那个打开胡忧一箭的人。
胡忧也不想相信,不过被她抱在怀里护着的小女孩,证实了这个说法。如果不是她,那个小女孩子怎么可能躲得过胡忧射出的箭。
在胡忧看向那个姑娘的同时,那姑娘也同样看着胡忧。看她那一脸寒霜,想来对胡忧没有太多的好感。
说来也是,谁会对一个居然向几岁孩子射箭的人有好感呢。哪怕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人。
胡忧突然很想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叫什么名字,身住何地。可是当他跑下楼的时候,那个姑娘已经不见了。只有那个躲过一场大难,却全然不知的小女孩,留下了原地。她就像一阵风,飘然而来,又消失而去,不带来尘土,也没有带走云彩。
胡忧若有所失的看着那个姑娘之前站过的地方,良久不语。之后默默的回到马车上,边和鲁游讨论连环弩弓的兴趣也失去了。
“那姑娘的功夫真厉害。”红叶看胡忧一付失神的样子,幽幽的说道。
忧点点头道:“她的功夫,是我目前为止,见到的人中最强的。”
胡忧说这话时,脑中浮现出来是宁南公主欧阳寒冰四侍女之一的旋日,虽说这一箭,胡忧是留了手的,但是为了要把小女孩带开,这一箭的力量,并不小于射向旋日的那一射。以旋日的功夫,当时都仅仅的偏开了要害部位而已。而那紫腰带姑娘,却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同时挡开胡忧的箭和抱起小女孩。可见她的功夫了得。
“可惜缘悭一面,没有能和她认识。”红叶一句话,说出了胡忧的心声。
说胡忧爱上了这个紫腰带姑娘,那多少有些夸张,不过说胡忧对她产生了兴趣,那到是真的。
青涩?冷漠?淡雅?这些词有在她的身上,都不是那么合适。
她像一阵风,像雾,像水中之月,又或更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胡忧忘不了她射过来的眼神,那眼冷漠却而充满哀伤。是什么,伤了她的心。
难到是那一箭吗?
胡忧道:“我有预感,会再次见到她的。”
车轮滚滚,时光飞逝。一天又一天的过去,距离青州越来越近,那个姑娘,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呼”
正靠在车壁休息的胡忧,猛的睁开眼睛,大口的喘着气。他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夕阳西下,天苍野茫,漫天的红叶飘零,一个穿着飘逸长袍的少年,头发像丝绸般在风中飞舞如瀑。一位绝色女子,默默地跟在后面,胯下枣红色的骏马迅速地走向远方,剑光一样疾,只留下翻飞的风尘。
草地上,一条紫色的腰带,落在了那里。随风飘舞着。
绝色女子,似是那个几天前见到的姑娘,而那个少年,胡忧却看不清楚他是谁?会是自己吗?
“怎么不多睡会?”红叶看胡忧醒来,给他递上一条毛巾。
胡忧接过毛巾,擦去那满头的大汗。挺美的一个梦,自己怎么做得有些心惊肉跳的。
“睡不着了,不睡了。车到哪里了?”胡忧把毛巾递回给红叶。
红叶接过毛巾,又给胡忧递来一杯茶:“大约再有半天,就到乐同城了。”
忧默默的喝着茶,再不说什么。他并不打算把刚才的梦境,告诉红叶。
乐同城,进入青州的门户,也是青州通往帝国的唯一要道。这几日来,由于胡忧无心于景色,大多呆在车里,也时连吃饭都不下车,所以马车的速度挺快,比原计划快了两天,来到了乐同。
从一路上收到的消息,库比拉斯率领的五十万部队,现在与安融,林桂,池河三国近百军联军,形成了对峙。双方不对不和,就这么耗着。
而帝都那边传来的消息,就比较奇怪了。一会说要对,一会说要和,一天三变,研究是要打还是要和跟本没有一个准。胡忧一开使还不停的分析着哪一个可能性更高,现在他懒得分析了。连上头主事的人,都不知道是想打还是想和,他一个下面的人,分析出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这玩艺就像是股票一样,别管你弄出多少数据资料,也顶不过庄家的一句话。他说涨就涨,他说跌,他的数据分析得再好,也是一个屁。
胡忧现在只知道,这种变幻不定的消息,对士兵士气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再这样弄下去,弄不好,不用开战,自己都垮掉了。
同乐城是司马家的地盘,司马寿那个老小子,安融出兵青州的时候,他是一兵一卒都没有出过,完全当没事发生过。现在帝国五十万部队进驻青州,到是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商机。
同乐是进入青州的唯一通道,五十万大军进驻青州,大量的物资,每天都会途经这里。别的不说,就那些跑过的补给兵。就在乐同撒下大把的金币。
士兵是一种特殊的群体,他们本身没有什么钱,但是出来却又很大方。特别是这种随时要开战的时候,士兵花钱又更疯狂了。
几乎每一个有机会进乐同城的士兵,都会花光身上全部的铜板。用士兵的话说,他们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更~新o]o今天活着,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要这么些钱,留在身上有什么用。还不如花了好,省得有那个么牵挂。
士兵们说得爽快,胡忧听得到不是那么爽快。他知道,这是士兵心里没有底的表现。他们已经失去了信心。随着战局的变化,和参加过第一次对安融之战的描述,士兵们就算是再蠢也知道,现在的部队,已经不是开国时那支战无不胜的部队了。三十八年的歌舞升平,让他们已经适应不了战争了。
他们从忙目的自信,一下转成了自卑。他们没有取胜的信用。他们没有以五十万人,去赢对方百万部队的决心。
他们只是想着,这仗能晚一天打,就晚一天打。能多享受一天,就多享受一天。他们就像是癌症患者,跟本拿钱不当钱,一发到饷钱,就想着怎么样花出去。
同乐城比帝都更加病态的繁华,吸引带了无数的商人。商人逐利,他们跟本不会去在呼你什么打仗不打仗的问题,哪里有些赚,哪里呢赚到其他地方赚不到的利益,他们就会去哪里。
车进同乐城,一直吧自己闷在车里的胡忧,决定下来走走,散散心。士兵可以得过且过,他不可以这样,他要在回到暴风雪军团之前,把自己的心态给调到最佳。他不允许自己在战场上,出现什么底级的错误,葬送自己和士兵的生命。
“王二,停车。”胡忧在车门上敲了敲说道。
车停下来,胡忧把王二和鲁游留在车上,拉着红叶,信步的走在同乐城的等道上。这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忘记了青州一触而发的战火,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热闹异常。
胡忧特意地到城门那边转了一遍,想看看能不能遇上太史公。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个太史公给他的,跟本不是故事书,而是一个个被他套上故事外衣的历史记事。有些记事剥去故事外衣,强入数据之后,是可以还原成兄史实的。
“你在找什么人吗?”红叶看胡忧的目光,一直不停的寻找着什么,于是问道。
胡忧的目光从一个老者的脸上划过,点点头道:“嗯,我在找一个老者。”
红叶奇怪的说道:“老者?我还以为你在找那个紫腰带姑娘呢。”
胡忧转头看了红叶,摇摇头道:“你想到哪去了,我找她干什么?”
红叶噘噘嘴道:“你敢说这几神不守舍的,不是在想她。”
红叶这话带着撒娇的意味,边说着边偷偷拿眼去看胡忧。看他是不是有生气。
胡忧紧了紧拉着红叶的手道:“我知道你在担心我,不过我没有事的。不错,这几天我确实有想过那个姑娘,只是我的想,只你想的不一样。
不知道怎么的,我总感觉那个姑娘,与我肯定会发生什么交集,虽然她一直没有再说出现,可是这样的感觉,却越来越强列。你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红叶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好像知道一些,又好像不知道。那个姑娘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你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感觉。”
胡忧沉思了一会,摇摇头道:“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就是有那样的感觉。好了。咱们不说这些了。认识这么久了,我还从来没有好好陪你逛过一次街,今天我们什么也不想,好好的玩玩怎么样?”
“真的?”红叶听得这话,眼睛一亮。无论是哪个时代,只要是女孩子,都是喜欢逛街的。一位伟大的商人说得好,如果你能抓住女人的心里,知道她们要什么,那你就掌握了辉煌。女人,永远是商机保证,不是有句话,男人赚钱女人花吗。
胡忧看在红叶可爱的像小女孩一样,仰头看着自己,两个眼充满着兴奋,忍不住在她的小鼻子上捏了一把道:“真的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你经常骗我。”红叶嘟嘴瞪了胡忧一下,拉着胡忧的手,跑进了街市里。银玲般的笑声,洒了一地。
“咦,那边围了那么多人在干什么?”转过一个街口,红叶对一群围在茶楼门外的人产生了兴趣。
“咱们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胡忧说道。江湖出生的他,对于热闹的环境,总是有一种强烈亲切感。因为他以前就是靠吸引人的眼球来吃饭的。
“好呀。”红叶拉着胡忧快步走过去,两条新梳的辫子一摇一摇的,充满着快乐。
“是她?”胡忧护着红叶挤进人群,一眼就看到了那里面的情景,也认出了制造这场围观的人。
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的飞舞,淡淡的体香,让人迷醉,脚上穿着绣花鞋,这不就是刚才胡忧和红叶口中提到过的那个紫腰带姑娘吗?
她也来乐同了,她这是在干什么?
紫腰带姑娘是胡忧给人家起的外号,这个姑娘叫什么,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只见这个姑娘坐在一张红木椅子上了,她的身前有一张八仙桌,桌上有一个棋盘,一套笔墨,一张白纸,一副对联的上半部份,和一把古琴。
那天挡开胡忧箭矢的那把宝剑,此时也放在桌上,剑下压着一张纸,纸上写着:“琴棋书画,任选其一,胜一局收金币百枚,败一局送金币二百。有能全胜本人者,愿终身为奴为婢,就不反悔。”
胡忧看完那纸上的字,惊异的看向红叶,红叶也同样回以胡忧疑惑的目光,看来她也看不明白,这个姑娘这是在干什么。
有好事之人,上说与那个姑娘搭讪,不过那个姑娘并不理会,犹如老僧如定,坐在那里不言不语。
“好来试试。”
一个身穿锦衣的男人,许是看姑娘长得漂亮,想收回家中,许是想在人前出风头,一声高喝,把一袋金币给拍在了桌子上。
“这里有一百个金币,你说怎么玩吧。”锦衣男人一脸得意的说道。
紫腰带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并不去打开那个钱带,而是伸出玉手,一一点过桌上的未琴棋书画,示意锦衣男人随意的选择一样。
如果是换了别人,肯定要以为这个姑娘是一个哑巴,不过胡忧却不那么认为。因为他知道,这个哑巴一般同时会失聪的,这个姑娘能听得见声音,肯定不会是哑巴。
当然,这个姑娘如此的漂亮,谁都不忍心,她会是一个哑巴的。这么弄成哑巴,老天爷也太不开眼了。
锦衣男人选择的是棋,姑娘摆出来的棋是围棋,锦衣男人执黑子,姑娘拿了白的。
胡忧的那个无良师父以前也挺喜欢下围棋的,胡忧从小跟在他的身边,对这围棋也懂一些。
一开始,胡忧也不确定他们下的是不是围棋,因为他来到天风大陆之后,还没有见过别人下围棋。还两人走了一会之后,胡忧就确定了,他们下的,确实是围棋。
爱美之心有皆有之,胡忧当然不愿意看到这个紫腰带姑娘输给锦衣男人,所以他很自然的站在了姑娘的这一边。
看着那执白子的玉手,上下起落,一颗颗的把棋子放入棋盘,胡忧的心里,就是比那个姑娘还要招急,真恨不得跳入场中,帮这紫腰带姑娘共同对负这邪恶的男人。
现在在胡忧的眼里,凡是想赢这姑娘的人,都是邪恶的。居然想让人家姑娘为奴为婢,胡忧绝对的鄙视他。
锦衣男人的黑子,再走了五十步之后,就定在空中,怎么都不动了。胡忧光顾着为姑娘急着,光顾着看人家如玉一般的纤指,都没有怎么注意这棋究竟下成什么样。突然发现锦衣的手不动了,他的心里不由大惊。还以为这个邪恶的男人就赢了呢。
仔细看了棋路的走势,胡忧一颗悬起来的心,这才放回了肚子里。只见棋盘之下,黑子的大龙被白子拿住了龙头,黑子无论是怎么挣扎,都被白子给死死的按住,怎么都动不了。
锦衣男人犹豫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没有再落子,向姑娘拱拱手,离坐而出。把椅子给让了出来。
紫腰带姑娘玉指转动,没两分钟,棋盘之上,黑白归位,收起钱袋,又如老僧入定一般,回复了之前的样子。
“这么容易就赚一百个金币。”胡忧喃喃的低声道。美女就是有优势,想当年,胡忧和他那无良师父也在街上摆过棋摊子,不过跟本没有赚到钱,最后白坐一天,晚饭还是胡忧偷了只鸡,才解觉掉的。
锦衣男人输掉之后,又上来了一个人大胖子,这家伙怕得有二百多斤,坐得那椅子都有些发飘,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碎掉。
“嘿,你说,这胖子想比什么?”胡忧撞了红叶一下,小声的问道。
红叶摇摇头,猜道:“不知道,我想应该也是下棋吧。”她实在没法想像,一个胖字拿着古琴弹奏是个什么样子。再说了,比棋是最容易分出胜负,也是最公平的。那比字比画的,就比较没谱了。
胡忧道:“我看也是,这丫头真厉害,居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138章 红颜祸水
138章红颜祸水
和胡忧、红叶料想的一样,胖子比的也是下棋。不过这胖子的水平,比那个锦衣男人可就差远了。人家那个锦衣男人至少还有条大龙让紫腰带姑娘吃了,胖子连个龙尾巴都没有弄出来,就让人家姑娘给灭了。
胖子留下一百个金币跑了。那姑娘之前收入多少,胡忧是没有看见,可是这么两下,他可是看见了。短短不过半个小时,就有两百个金币进帐,看得胡忧那个眼红呀,他一年的饷银也没有这么多呀。
眼红归眼红,胡忧看姑娘的眼神,可没有变成看资本家的眼神,爱美之心嘛,你要是换一个男人在这里,当着他的面,赚这么多钱试试,没准他就得冒坏水。
“唉,我说。”红叶捅了胡忧一下道:“你不是对人家姑娘念念不忘吗,要不你也上去试试?说不定能拿下这个姑娘呢。为奴为婢耶,你不想?”
不想?
孙子才不想呢
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婢女,谁会不想。也就极个别大家小姐,妒才嫌能,也许会不想,只要是男人,都想。
哪个男人如果说不想,那得先抓到太医院里看看去,是不是当初割的时候,没有割干净,给跑出来了。
胡忧刚看到‘为奴为婢’那几个字,心里就一直转这个脑筋,可是他手低下的活不行呀。下个围棋吧,他也许还能对付几下,你让他玩古琴?他连摸都没有摸过,锣他到是敲过几下,可人家认可吗?
书画更不用说,他跟本就没有真正上过学,能看懂几个字,还是当初那个**宫画的情姐姐教的,写出来跟本见不了人。春宫画他到是能画上几笔,不过这要画给人家姑娘看,嘿嘿人家姑娘那桌上的宝剑,可不是摆来好看的。就算人家姑娘慈悲为怀,不要他的小命,要他的小**,那也受不了啊。
胡忧没有答红叶的话,他正看着姑娘的那双玉手,想花招呢。
老话说得好,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胡忧这边的花招还没有想出来呢。那边有招的人,就已经动手了。
就在这片刻的工夫,人群被人强行的分开,红叶一不小心,都被撞了一下,还好胡忧拉着她。
胡忧顿时脸色就阴沉了下来,他现在大小也是个督将,上过战场,见过血,玩过命,这段时间,手底下管的又尽是那些作奸犯科的奴兵。玩文的,他也许会杵点,玩横的,他可不怕谁。
冲进圈里是十几个光着膀子的恶汉,头发圈在脑袋上,腰中绑着黑色的牛皮带,脚上穿着草鞋,胸口处画了两条带鱼,一个个凶神恶煞,就差没在脑门上刻字‘我是坏人’。
领头的一个,刚冲进去,就冲着那姑娘大喊道:“小皮娘好大的胆子,敢在我的地盘上出千,你自己说,该怎么办吧。”
下棋光明正大,又不是玩骰子赌大小,这么多人看着,哪来的什么出千嘛。
恶汉这话一出,不用胡忧这种老江湖,就算是三岁小孩子,也能知道,这丫的是来闹事的。
胡忧看着这十几个人,在心里暗暗的摇了摇头。这水准也点差了一点。你实在是编不出一个合理的借口,干脆什么话也不说,明抢好了。弄这么多弯弯绕干什么,给广大的流氓工作者丢脸。
那姑娘显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跟本就没有拿这十几个恶汉当一回事。她拿出一块琴布,慢慢的把古琴给包起来,然后又把笔墨收拾好。有人闹事,这地方肯定是呆不下去了,她这是要收摊。
胡忧看这姑娘从头到尾,都是那么冷静,不由在心中暗暗的佩服。当年他和师父遇上城管,可没有这么冷静,有时候跑得连鞋子都掉了。相比起人家姑娘,真是够丢脸的。当然话又说回来,这些恶汉跟城管也没有什么可比性。
“怎么,想走?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领头的恶汉在那姑娘要抓棋子的时候,一把抓了过去。他是冲着人家姑娘的手过去的,不过姑娘闪得快,他毛都没有碰到一根,那蒲扇般的大手,直接拍在了桌子上,把桌上的棋子拍得一跳,发出哗哗的声音。
“你想怎么样?”姑娘终于开口了,她的声音甜如空谷夜莺,冷如西伯利亚的寒流。
“我说不是哑巴吧。”胡忧碰碰身边的红叶,小声的说道。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懒得理他。
“拿一千个金币出来,我放你走。”恶汉抖着那一脸的横肉说道。
“你认为我有吗?”姑娘放弃了再去收棋子,把桌上的宝剑拿在了手里。
那恶汉自觉身边有十几个人,战力强大。不觉得一个丫头拿把破剑,对他能构成什么危险,跟本就没有在意这个。
“没有也好办法,你不是要为奴为婢吗,就拿你来顶好了。”恶汉说着一挥手:“弟兄们,给我上。抓到美人,我大大的有赏。”
十几个大汉是一涌而上,之前看热闹的人群,看到这边动武,呼啦一下,全都退开了。胡忧和红叶也跟着人群,散开到一边去。在退开的程中,胡忧已经把鲁游做出来的那把样品弩弓拿在了手上,说不得,今天要给这弩弓开开封。
姑娘一脚踢开桌子,当场就砸倒两个大汉,手里的宝剑并不拔出来,连着鞘上下挥舞,左拆右挡,十几个大汉,一时之间,居然近不得她的身。
胡忧在一边看得清楚,那姑娘每每身转腾挪的时候,都有意的护着夹在左肋下的那把古琴。看来她对那琴,非常的重视。
姑娘毕竟是姑娘,一个人对战十几个大汉,打了五六分钟,动作也就慢了下来,几次差点让人伤着。
胡忧觉得不能再看下去了,再不出手,那姑娘就得吃亏。用外袍挡着,他的弩弓已经架了起来。射人先射马,擒贼先禽王,胡忧打算先干掉那个头子。
就在胡忧打算出手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暴喝:“住手”
声是一声,不过胡忧听得清楚,是两个人同时叫的。其中一个声音,胡忧听得陌生,另一个声音,胡忧听得就熟悉多了。
随着那声音的落下,两队人马,同时出现在场中。两队人穿的都是军服,一队是绿色的,另一队是灰的。
帝国的军种分五大军团和地方守备部队。军服都是统一的样式,不过颜色不一样。五大军团的军色分别是白,红,黄,黑,绿,而地方守备部队,无论哪一个城,穿的都是灰色的军服。
绿色的那对人马不用多看,胡忧也知道,是属于暴风雪军团的人,而那灰色的也不用说,自然是乐同城的地方守备部队。
胡忧在听到‘住手’的同时,就把手里的弩弓给收了起来。他知道下面的戏码,不用他来演了。
两队士兵,一到现场,就马上分守两边,刀枪出鞘,形成对峙之势。
“是齐拉维”红叶看着那个从绿队里走出来的人,在胡忧耳边小声的说道。
胡忧点点头,他明白红叶这是在提醒他,不要轻举妄动。胡忧此时的目光,落在灰色部队的那一边。那边领头的,是一个年纪稍微比齐拉维大上几岁的男人。这个人,身上穿的是一套灰色镇守将军服,长像粗犷,看来很有些战力。
“那个男人是谁?”胡忧问红叶道。
红叶仔细的看了一会,微摇头道:“这个人我也不认识。不过据我所知,在乐同那么年轻,就当上镇守的,肯定是司马家的人。依身形看,应该是司马寿的弟弟司马无敌。”
“这名字可够霸气的。”胡忧说着往后缩了缩,齐拉维此时正往前走,胡忧不想让他看到自己也在这里。
齐拉维明显是认识司马无敌的。他往前走了几步,就对司马无敌叫道:“司马兄,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司马无敌也大步的走出队列,跟本无视被围在中间的那十几个诚惶诚恐的恶汉,出声如雷的说道:“原来是齐拉维,听说你这次在帝都,丢了一个大大的脸呀。”
司马无敌看来与齐拉维不怎么对付,一开口就揭齐拉维的痛脚。齐拉维这一次在帝都比箭,五箭没有一次射到靶心,最后自己退出的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帝国。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人不知道的。不过敢这么当着他面说出来的,可不多。
“你”齐拉维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现在他最恨的就是人家在他的面前,提起射箭的事。
强忍住气,齐拉维冷哼道:“都说司马无敌多么的厉害,今天看来,也不过尔尔,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流氓当街欺负弱女,嘿嘿,这手段也太儿戏了吧。”
齐拉维这是指桑骂槐。他这话虽然没有明说什么,可是明眼人都可以听出来,齐拉维这是把这十几个恶汉的屎盆子,扣到了司马无敌的头上。暗指是司马无敌弄出的这场戏,想要欺辱人家姑娘。
司马无敌听到这话,脸色也有些不太好看。不过,那十多个恶汉确实是他弄出来的。之前他在府里喝酒。听手下来报,街上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在摆棋,他色从心起,就偷偷的跑来看了一眼。之后,就安排了这么一个局。
先以流氓地痞弄事,再以官府出面,这是帝国有权势的公子,惯常用的方法。别看齐拉维说得那么不屑,这样的事,他自己也没有少干。要不然,他怎么可能说得那么顺溜,都不带想的。
不过有些事,是能做不能说。就像有些潜规则一样,哪怕是大家都知道,但却不能摆上台面上来。
齐拉维这也是被司马无敌地给气的,一时之间,又找不到东西来反击司马无敌,干脆,把这事给抖出来。反正这事现在是司马无敌在干,他没有干。
司马无敌恼火的叫道:“来人呀,给我把这些寻衅滋事之人,全都给抓起来,那个女人,也带上。”
司马无敌这个人,动手的能力,比动脑子强。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反驳齐拉维的话,想着干脆把人绑了再说。反正把人给绑了,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到时候能不能吵过齐拉维,损失也不大。
司马无敌的主义打得好,可是齐拉维不干呀。他也是听说这里有个绝色女子,才巴巴带人跑来的。怎么能眼看着司马无敌得手,自己则两手空空呢。
“慢着。怎么着,你还想明抢?你今天要是敢乱来,我就把你的罪行,告到帝都去。有种你就动动试试,我到要看看,你们司马家到时怎么护着你这个野种”齐拉维大步上前,阻止司马无敌的人动手。骂人无好口,他这心里一急,也想出来司马无敌的短。
胡忧听到这里,把目光看向红叶。红叶明白胡忧的意思,低声解释道:“司马无敌是司马家主喝醉之后推到了一个女奴而生的。”
胡忧笑道:“你到学会偷我的词了,嘿嘿。”
红叶想起刚才自己说的话,羞得不行,狠狠的在胡忧的腰上掐了一把,掐得胡忧直咧嘴。自从那晚听了胡忧的醉话之后,她在胡忧的面前,比以前随意了很多。因为她知道了胡忧的心。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安慰。心情好,女子的心性,也慢慢的表露出来了。
女奴在天风大陆是比青楼女子还要低溅的所在。天风大陆,青楼女子是有ji籍的,如果愿意,她们可以还自由之身。运气好的,像索菲雅那样,做到一国之后都有可能。而女奴则是不行,她们什么都没有的。这个没有,包括她们的身体。要是专属女奴,那还好一些,只要侍候她的主人就行。如果是家族女奴,那就惨了,随便一个看门的,都可以把她们拉去**。
司马无敌的母亲,就是一个家族女奴,而且还是上了些年纪的,都不知道已经被多少人玩过。
女奴的孩子,也同样是奴,一般情况下,那些人玩是玩,但是绝对不会把种下到她们的体内。也不知道是那司马家主的能力超强,还是怎么着,居然一射而中,种下了司马无敌这个种。
司马无敌出生的时候,并没有人知道他是家主的种,他是被当成奴隶来养的。从小没少吃苦,小小年纪,就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做,吃得却比猪都差。
也许是这小子种好,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不但不像其他女奴的孩子那样,长得又小又廋,居然长得结结实实,非常的壮,不但如此,他还长得越来越像家主。
一开始,所有人都欺负他,慢慢的,就没有人敢了。甚至有些人,开始跟他暗中打好关系,知道他好武,还有家将暗中教他各种武学的技巧。因为他们都知道,家族的上层,迟早会发现这个孩子的。
果然,再一个非常巧合的环境下,司马无敌与家主正面的遇上,并为家主挡了一刀,差点死掉。之后认祖归宗,并因为那一刀,得名司马无敌。
胡忧抓住红叶的手,道:“别闹,别闹,快看,要有好戏。”
红叶把目光转回到司马无敌那边,果然看到他的脸色,大大的不对了。
往事一一浮现于司马无敌的脑海里,他心里那个恨呀。那段不光彩的过去,是他最不愿意想起的了。
司马无敌的铁拳都已经握得指甲都插进肉里了,齐拉维还没有发觉,一脸洋洋得意的,还给那紫腰带姑娘去了个飞眼。
“给我杀。”司马无敌怒火充头,有到是忍无可忍,那就无须再忍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个齐拉维今天是故意过来找他碴的。在阴谋点往深处想,他甚至要认为那个姑娘,也是齐拉维安排的。
齐拉维正得意呢,一转头就吃了司马无敌一记老拳。司马无敌这一下,可是含恨而出,用力极大,一拳下去,齐拉维的门牙都飞了。
“啊呸”齐拉维吐掉满口的碎牙,含含糊糊的叫道:“杀,给我杀”
齐拉维带来的这些人,并不是不死鸟特战团的人,而是苏门达尔的卫队。他们是苏门达尔亲自调给齐拉维的。好不好,就这么一个儿子,谁的儿子,谁不爱呀。
这些卫队成员,对苏门达尔家族的忠诚度极高。得了齐拉维的令,他们跟本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拉刀就冲上去。反正同乐城和暴风雪军团本来就不对付,管他那么多,先打了再说。
乐同城地方守备部队和暴风雪军团的人,就这么当街干了起来。别看他们对外打安融的时候,一个个手软脚软,在自己国内打,那可狠着呢。手起刀落是血肉横飞,那叫一个痛快。
那十几个流氓这会到傻眼了,和着人家打了个兴高采烈,没他们什么事了。相互对了个眼色,趁乱跑了。
胡忧也被司马无敌的铁拳吸引去了目光,突然想起那姑娘,再看过去,那姑娘已经不见了,和上次一样,她站过的地方,只剩下淡淡的女儿香。
139章胸中藏兵
139章胸中藏兵
江斗村,青州一个老苦边穷的山村,这里虽然离令归城不是很远,但是比起令归城,这个地方简直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胡忧呆在这时里,已经半年了,自他从帝都回到青州,向苏门达尔报到之后,就被派来了这个地方。明面上是练兵,事实上,他是被苏门达尔给雪藏了。
练兵,练什么兵?苏门达尔这个家伙,他居然连奴兵都不给胡忧了。因为他发现,奴营在胡忧的手里,所暴发的战力太可怕。胡忧不但凭着这奴营,打了几场硬仗,还射杀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的军长陈常利,智救西门玉凤,并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最可恨的是,他居然让帝国皇帝巴伦西亚都认识了他,还让齐拉维大大的丢脸。
这样的人,苏门达尔怎么能不像防贼一样防着呢,不然再让他出些风头,弄不好,这军团长之位都是他的了。
苏门达尔是绞尽了脑汁,终于想到一个办法。把胡忧给弄到江斗村来,丢给他五千新兵,让他在这边自生自灭。没有战事,又没有好兵,看他还能翻出什么大浪来。
实事上,苏门达尔是有心想要干掉胡忧的,天下之间,没有任何人比死人更没有威胁。不过考虑到胡忧现在是红fen军团长西门玉凤认的弟弟,又在巴伦西亚面前露了脸,听说还和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关系不错,苏门达尔怕干掉胡忧会引起**烦,最后决定把胡忧雪藏。
苏门达尔毕竟是暴风雪军团之主,胡忧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这点人事认命,苏门达尔还是有的。其他人,就算是巴伦西亚过问,也拿他没有办法。
暴风雪军团在对安融的战斗中,可谓是损失惨重。加上之前在浪天平乱时的战损,暴风雪军团全军战损超过五成,二十万人,死了一半。
苏门达尔这次是发了狠心,也顾不得大战过后,青州地区的休养生息问题,一口气阔充了十个师团,招进五万新兵,以补充暴风雪军团的实力。
胡忧得的这个新兵团,不叫新一团,也不叫新二团新九团,而是叫独立团。这名字不错,听起来很好听,可是用起来,就不是那么好用了。
独立团,在别的地方,一般应该是指得到特别关注,任何物资都优先补给的师团。独立嘛,就是不同于其他师团的意思。
胡忧这个独立团,确实是不同于其他的师团。首先他的兵员就很特别。别的师团,都是选那些能打的,壮实的兵。胡忧这个独立团是个什么玩意?他得到的兵,全都是人家选剩的。什么歪瓜裂枣,谁都不要的,就扔他这里来了。这些人除了手脚齐全外,简直就是要什么没什么。
别说是比胡忧入伍时的那批兵了,就算是比其他同期新兵,也比不上啊。虽说青州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今后又随时可能开战,人心不稳,兵员的质量差点,是说得过去的。可是那也差太多了吧。
你看那一个个面黄肌瘦的,拉弓都能把箭砸脚面上,这也算得上是兵?弄些乞丐都比他们好。胡忧接收这些新兵之后,足足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把他们调理得像个人样。至少起风的时候,不怕他们被风刮走了。
这半年来,江斗村是静得可怕,外面的世界,都快闹翻天了。和安融三国联军的仗,最终没有打起来。宁南帝国从中调解,曼陀罗帝国赔钱买平安。两战安融,算是都失败了。
还有一个大事,是曼陀罗帝国与宁南帝国全面通商,以减免关税的方式,让宁南帝国的商人,全面进入帝国的各行各业。
说起来,这算是一个好事。曼陀罗帝国背着天灾和国内红巾军的造反,与安融两度开战,之后又大量的赔款,国库都空了,与宁南通商,正好可以一解经济上的困难。
不过这些在胡忧看来,却并不是那样。他是来自经济极发达地区的人,他对经济学虽然不是很懂,但是从小耳闻目染,他知道什么叫做经济入侵。
曼陀罗帝国地处中原地带,因为土地肥沃的关系,一直都是以农业为本,再加上这里跟本没有文官制度,全都是武将在管着国家。
武将能有多少水平呀,有些人除了会打仗之外,连个大字都不认识。那些出生贵族的武将到是识字,可是那些人来军队就是为了混资历的,他们的心思,哪在这里。每天想着怎么样花天酒地都忙不过来呢。哪有什么心情来治理地方。
就这么帮有钱的想着怎么玩,没有钱的想着怎么收刮民脂名膏,要不就是不学无术,只会打战砍人的文盲加流氓,怎么玩得过人家宁南人。
宁南帝国可是天风大陆最会经商,最有钱的国家。把他们放进来,那还不吃得你什么都不剩?
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发现宁南人的阴谋。他们真的是那么好心,从中调停?说白了,人家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的。无利不起早,人家吃饱了没事干,巴巴来帮你?
做梦去吧。
做梦?
有时候,胡忧真想好好的找个地方,做个美梦。
可是这会,胡忧不能做梦,他真是太忙了,哪有那闲功夫。
被调来这江斗村,胡忧只带在朱大能和红叶两个人。其他的人,他都没有带。不是不能多带,以苏门达尔想要冷藏胡忧的心思,胡忧肯带走十个八个心腹,他高兴还来不急呢。他最苦恼的就是怎么把胡忧在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影响力给抹去,胡忧要是提出带走些心腹,苏门达尔肯定会同意的。
胡忧才不傻,他怎么会不知道苏门达尔的心思,才不会让苏门达尔如愿呢。他把候三,哲别,里克尔梅那些人,留在了不死鸟特战团,把哈里森,陈大力他们,留下在了奴营,就是为了把他的影响力留在这两军之中。
以胡忧在这两支部队里做过事小说就整理的,其他的统领,除非能比胡忧对士兵更好,遇到危险时,能像胡忧那样,用自己来掩护士兵撤退,不然的话,没有个两三年,跟本不可能让这两支部队完全忘记胡忧。
胡忧把这些忠于他的将领,放在部队之中,只要有适当的机会,他一声令下,这两只部队,就会回到他的身边。这样的底牌,胡忧怎么可能自已毁掉。
只带红叶和朱大能进驻江斗村的胡忧,可以说是忙了个底朝天,这半年来,他就没有清闲过一分钟。人员配制,训练计划,军饷粮草,骑步兵比例,那一样不要胡忧亲力亲为,他怎么能有闲着的时候。
别的不说,就这个各级的军事主官,就足够胡忧头痛。别的新兵团,都是三七比,有大量的基层将官,会从老部队调进新兵团,主管各级的事物。
胡忧这里是一个都没有,所有的人事任命,都要由胡忧来弄。可是这些人都是新兵,升个夫长还行,升个队长,也勉强说得过去。可是校尉,偏将这些中层官怎么办?总不能寸功未立,就把新兵升偏将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苏门达尔可是在看着呢,只要胡忧敢那么做,他就能抓住这一条,弄死胡忧。随便一个任用私人,就能让胡忧吃不了兜着走。
胡忧不能升这些官,那就全都得由他来兼任了。一个师团五千人,上面一个督将,下面最大的只是队长,连个典军都没有,中间空着这么多级,胡忧能不忙吗。还好这里师团里没有女兵,不然他弄不好,连女人的月事都得操一份心。
真是累呀。
累是累,不过胡忧累得挺开心的。
独立团不同于奴营,它是有正规师团编制的。虽然每次上头下拨物资,独立团总是得到的最晚,东西也最差,但是毕竟是有。在这一点上,苏门达尔也不敢做得太过份。他总不能把一个正规的师团,弄得像奴营那样,拿着菜刀就上战场吧。
半年的时间过去,胡忧是眼看着这些拿刀拿都会砍着自己脚面的菜鸟,一个个成长为真正的战士,那份发自内心的自豪感,真是睡着脸上都能挂着笑。
士兵是可以塑造的,苏门达尔以为这些士兵不行,可是他哪里知道,这些什么都没有经历过的新兵,才是最好的练兵材料。
因为军中没有老兵,这些新兵,也就没有机会学习那些老兵的油滑,对胡忧的命令,他们是不打折扣的全部服从。而又因为军中没有那些来混资历的贵族子弟,也同样没有让这些士兵感染到贵族子弟的那些浮华,自大和骄傲。
胡忧在接手这个师团之初,就明确的让士兵们知道,他们是被选剩,才会被分到这里来。
人,都是有血性的,所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胡忧是什么人,他是拥有十三年江湖经历的人,对于人性,他知道得太多,见过得太多。他知道怎么样,让一个人燃起斗志,让一群人,聚起不服输的气势,让一个师团的人,明白什么叫做荣辱与共,什么叫做集体的荣誉。
在有意的让士兵亲身遭遇到不公的待遇之后,胡忧成功的点燃了士兵那股不服输的怒火,再加上他很巧妙的让士兵知道他不死鸟胡忧的辉煌、功绩,和那些传奇的故事。使得士兵不知不觉之中,对胡忧产生了强烈的个人崇拜。
半年,胡忧用足足半年的时间,对独立团的五千士兵,来了一个集体的大洗脑,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极度的忠诚。毫不客气的说,这五千士兵,可以不知道巴伦西亚是谁,可以不知道苏门达尔是谁,却永远不会忘记胡忧是谁。
这些士兵,严格来说,已经不是曼陀罗帝国的士兵,而是胡忧借着曼陀罗帝国,借着暴风雪军团的名义和财力,为自己训练的士兵。
苏门达尔这一次,是继把胡忧调入奴营之后,犯下的又一个更大错误。他以为他这么做,是雪藏胡忧,他却不知道,正是他,帮胡忧插上了不死鸟的翅膀,为胡忧他日展翅于九天之上,奠定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少爷,老师请你过去一趟。”王二来到胡忧的身边,躬身的说道。两个月前,在胡忧的提议之下,鲁游正式收了王二为徒弟,教给他巧器的制作知识。
“嗯,好,我马上去。”刚刚和士兵们共同完成一次训练的胡忧,擦着满身的汗水道。
由于独立团中管理人员的缺乏,红叶已经被胡忧派去负责军务去了,擦汗这些由红叶来做的工作,现在得他自己来了。
跟着王二来到鲁游的住地,还没有进门,就被刚刚从里面跑出来的鲁游给拉了进去。
鲁游的住地不过是一个简陋的木屋,除了不漏水之外,几呼称不上是房子。这是胡忧带独立团的士兵,给鲁游搭的。
胡忧不但给鲁游搭木屋,就连独立团的营房,也是胡忧亲自画的图纸,指挥独立团的士兵给搭的。
独立团刚进驻江斗村那会,是要什么没什么,士兵只能睡在窄小的帐篷里。由于帐篷不够,二十几个人挤一个帐篷,这头放个屁,都能把那头给振醒了。胡忧怎么能看着自己的士兵那样,于是自己掏钱买了应用的工具,又带着士兵自己砍树搬石头,才建成了营房。让士兵的住地,得到大大的改善。
“嘿嘿,别拉别拉,有什么事你就说,最恨男人拉我了,尤其是老男人。”胡忧甩开鲁游的手,笑骂道。
经过半年的相处,胡忧和鲁游的关系,又进精进了不少,他们现在可以说时忘年交的关系,没事的时候,一起开开玩笑,打打屁,都很正常。
“你以为你是美女吗,我很想拉你?”鲁游吹胡子瞪眼道。
“嘿嘿,咱们都不是美女,两个臭男人而已。”胡忧对鲁游的反应跟本是习以为常。人说年纪年老心越小,这个鲁游,除了一脑子的机关巧器知识外,很多时候,与一个小孩子差不了多少。
“好了,别生气了,快说说,今天找我来干什么?”
说道这个,鲁游兴奋起来,又想来拉胡忧,被胡忧打开之后在,他搓着手,从桌底下搬出一个箱子来。
胡忧有些不明白,这个老小子干什么把马上要给他看的东西,装进箱子,藏到桌子底下去。不过这不是他关心的重点,这个老小子,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行为,没事还是不要去过多了解的好。因为了解完了之后,你会发现,他做那些事之前,自己也没有想过,为什么要那么做。就比如就现在,你问他为什么把箱子放在桌子底下,他就肯定说不上来,所以还是不要去研究他的好。
“猜猜这里面是什么?”鲁游拍着箱子得意的问胡忧道。
“猜不出来。”胡忧摇摇头,他才不猜呢,谁知道鲁游会吧什么藏在里边去。上一次,红叶就上了他的大当,猜了半天,里面不过是一双破草鞋。
“真笨,要是红叶在,她肯定能猜到。”鲁游叹息的摇摇头,看来是在惋惜胡忧的智力。
“你要是拿一些奇怪的东西来浪费我的时间,小心我让你好看。”胡忧警告道。
鲁游这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这个特点,胡忧也是近几个月来才知道的,以前他也没有发现。
鲁游这个人的特点是兴趣转移得很快。简单来说,就是鲁游的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出一些其怪的想法,这想法也许是关于盔甲的,可是在制做的过程之中,他也许又会发现这个设计,似乎更有利于鞋子,然后他的方向就改变了。又去做鞋子类的研究,而最后做出来的,很可能不是鞋子,也不是盔甲,而是帽子。
这一次,胡忧要鲁游制作研究连环弩弓。也许这个真的很难,鲁游到目前为止,足足用了半年的时候,也没有能做出一个连环弩弓,反到是因为连环弩弓,让他发明了马刺。这玩意对胡忧来说,也是一个好东西。它的原理很简单,一头尖,一头平,中空,边上有几个卡子,可以单个用,也可以和其他的连在一起用。
对付骑兵的时候,只要把那一个个马刺给组合起来,可以对一片草地或道路实行封锁,马踩上就得伤着脚,而且那马刺头会自动分离钉在马的脚里,让马失去战力。这可以拒马枪好使多了。拒马枪会弄死马,这个可以让马暂时性的失去战力,治好了马还能用。
鲁游跟本没有听进胡忧的警告,他嘿嘿的笑了几声,把箱子打开。胡忧随意的看了一眼,没有太注意。又多看一眼的时候,他的眼睛就瞪大了。
鲁游装在箱子里的那东西,上边是一个弩弓的身子,下面却不是弩弓的扳机,而是一个长条形的铁盒。铁盒比弩箭略长一些,上面有一个个小洞。
胡忧的心跳在加快,声音都有些打颤的问道:“鲁游,鲁大师,你做出来了?”
鲁游捋着胡子,道:“刚刚组装完全,你看看,是不是和你说的一样。”
140章 旧恨生波
140章旧恨生波
“和心里想的一样吗?”
“似乎不太一样”
胡忧看着箱子里的连环弩弓,这样子也太难看了吧。上面的部份,到还有些弩弓的样子,下面那叫什么?
这个长方形的铁盒子,是弹夹吗?
胡忧的脑子里闪过疑惑,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有些想笑。
在鲁游诉期待目光中,胡忧把这‘连环弩”好吧,暂且叫连环弩吧。把这连环弩给拿在手里,细细的观察。
鲁游的手艺确实不错,这连环弩做工很精巧,拿在手里,感觉不到那种铁器特有的粗糙,握把也很舒服,就是感觉有些重。如果没有练过,一个普通人单手这么平举着,支撑不了五分钟。
当然了,这些都不是重点,大炮还要重呢,还不是一样能拉着到处跑。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关键是这玩意有用。
胡忧先打开弩弓下面的那个小盒子,里边整齐的排列着三支弩箭。这弩箭看来也是经过鲁游特别加工的,长度要比之前的单发弩箭要短一些。看来鲁游在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个兼容性的问题,单发弩箭和连发的不一样,就不能相护调换来使用了。
不过这个问题到不是很大,以后是可以改进的。
弩箭的排列方式并不特别,不过那些包裹着弩箭的东西,就特别了。别看胡忧对机械学不是很懂,但是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弩箭下面的东西,才是整个连环弩的灵魂所在。
怪不得这个铁盒子那么重呢,弩箭的前后左右并排着近百个大大小小的机簧,大小齿轮,凹凸槽,这么些东西加在一块,能不重吗?
鲁游这盒子里的设计算,简单来说,就跟一个古老的上弦闹钟内部差不了多少。胡忧之前还一直担心技术外泄呢。这里也没有个专利局,连环弩面市用不了几天,就得被人给盗版了。
现在看来是不用担心了,这里面的玩意,不是大师级的巧器大师,跟本看不明白哪是哪。这大师级的巧器大师是那么好找的吗?整个曼陀罗帝国都超不过五个,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一百个吧。
不过还是得小心点才行,咱一本破书都不知道被多少网站盗版了呢,这连环弩只要显现出威力,肯定会引起各方面的兴趣。难保不会有大师级的人因为种种原因,来破解连环弩。这可是开不得玩笑的事,必须要做到严格的保密。
胡忧想到这里,不由得哑然失笑。这玩意能不能用,现在还两说呢,什么版权保护,这也太早了一些吧。这东西要是不能用,就是一堆破烂,谁都不会多看一眼,哪会有什么大师级的人物来破解,破解个屁啊。
强压下心中的胡思乱想,胡忧打算先试试这连环弩能不能用再说。别管它难看也好,重也好,实用才是重点。
“这个怎么用的?”说到要试箭,胡忧才发现,自己看了半天,也没有看明白,这箭要怎么上弦,怎么发射。
王二一直在一边候着呢,听到胡忧的问话,他马上几步来到胡忧的身边,躬身说道:“少爷,我来帮你。”
“好,你来。动作慢点,让我看看清楚。”胡忧把连环弩递给王二。
二把连环弩接过去,一步一步的做给胡忧看。王二现在是鲁游的徒弟,也是助手。这连环弩的制作,他本就有参与。虽然他不是主力制作者,但是对连环弩的熟悉程度还是很高的。
大约三分钟,王二把个个部件调到发射的位子,把铁盒盖好,递回给胡忧道:“少爷,已经好了,你只要扣动扳机就行。
“还挺复杂。”胡忧看了王二一眼说道。
王二陪笑道:“是稍微有些复杂,不过这些工作可以在战前做。用的时候,只要扣动扳机就行,也算是挺方便的了。”
胡忧点点头问道:“如果提前弄好,却一直不发射,对内部的构件会有影响吗?比如使用寿命和误发之类的问题?”
胡忧话是故意问王二的,枪炮不用的时候,都要下子弹保养拿,胡忧怎么会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他这是要看看王二会怎么回答。
在胡忧的注视下,王二犹豫了一下,说道:“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在我看来,那是肯定会有影响的,具体会什么样,师父比较清楚。”
如胡忧料想的一样,王二果然把这个问题,推给了鲁游。
胡忧什么也没有说,转头看向鲁游,在这个问题上,鲁游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一个是‘会’。
之后补了一句话是:“需要时再上弦。”
胡忧再次点点头,对这俩师徒的回答,他感觉还算满意。王二不挣风头,鲁游实事求事,这正事他想要的。
“好,那就让我们来试试吧。”
胡忧没有走出屋子,直接对着木墙就是一弩。这半年来,鲁游打造的那把单发弩弓他没少玩,对于弩箭的威力,非常的清楚。他只要放上几弩,就能从速度,扎入目标的深度判断出弩箭的杀伤力。
机械连动的声音中,一只弓箭瞬间应手而出,深深的扎进木屋的横梁之中。看那样子,入木至少两寸。
“不错。”
胡忧夸了一声,又扣动扳机。依然很顺畅,第二箭也顺利发出,威力和之前的那一箭差不多。
铁盒子里有三支弩箭,刚才王二也分别对三支弩箭进行了操作。不用问,这个连环弩应该是可以三连发的。
胡忧又一下扣动了板机,想把第三箭也发出去。不过这一次,出问题了。铁盒子里‘咔咔’响动了几声,却没有见弩箭发去来。
“嗯?”胡忧脸上的笑容顿时有些僵。这卡箭和手枪卡盒一样,在紧要关头,可是致命的失误。
鲁游和王二的脸色,也变得有些不好看。这更新整理}}连环弩之前他们有试射过,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
“我看看。”鲁游一个横步,就来到了胡忧面前。胡忧手中的连环弩可还举着呢。
鲁游是非战斗人员,不懂这些。胡忧却知道,枪口在任何的时候,都是不能对着自己人的。哪怕枪里并没有子弹,这弩弓可还在发射状态,这会是卡住了,箭没有出来,这要是万一又出来呢。
胡忧在发现鲁游上来的时候,马上把弩口转到另一边。就在胡忧转手的瞬间,‘唰’的一声,第三支弩箭飞了出去。
屋里的三人,顿时冷汗都下来了。还好转得快,不然鲁游这条小命,今天就得扔这里了。以弩箭的威力,这么近的距离,这箭要是扎到鲁游的身上,直接就能给他来个透心凉。说算胡忧是神仙,也救不了他。
放下手里的弩弓,胡忧长出了一口气,刚要跟鲁游和王二说这个问题,突然‘轰’的一声,屋门被人暴力的撞开。
一个暴怒的声音,同时响起:“谁他爷爷的给胖爷开这种玩笑”
撞进门的是朱大能,他刚到这屋子边,那弩弓就奔他去了。还好他反应快,不然今天就得挂在这里。
胡忧被朱大能这么一吼,弄得一愣,马上就明白是弩箭惹的祸,赶紧陪笑道:“不好意思,这是失误,失误。我和鲁游大师正在试箭呢,这箭出了些问题,才会那样。这是我的错,你没事吧。”
有错认错,这是胡忧在独立团里推行的军纪。从他往下,无论是谁,只要证明错了,就得认,不能搞什么官僚主义,强权压理那一套。
长官给士兵认错,这是整个天风大陆只有胡忧的独立团可以看到的景像,在别的部队,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领导是什么,领导在某种意义来说,就是神,是绝对不会出错的。就算有错,也是下面人的错。
有一个动物界的故事,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很形像的说明。说老虎开了家青楼,找了狐狸来做老鸨,狐狸呢,则找了兔子来*台。有一天,狮子来玩,点了兔子的台,老虎和狐狸看大老板来了,得陪着陪几杯呀。结果狮子喝得高兴,心脏病发死了。最后警察把兔子给带走了,理由是兔子长得太漂亮,诱发了狮子的心脏病。你说这兔子上哪说理去?
天风大陆的世道,基本上也有这么黑暗,最下面的士兵,跟本没有任何的话语权。胡忧要想收得士兵的心,就心须要让士兵们感受到不一样的东西。
胡忧的这一个做法,现在看来不过是一种收买人心的手段。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几十年之后,会成为一种推动历史高速前进的动力。
朱大能看胡忧这样给自己赔理,心里的气也消了大半。呵呵笑了几声,摸着脑袋道:“老大,下次你要想再给我来一下,最好提前打声招呼,让我也好有个准备。”
胡忧拍拍朱大能的肩膀哈哈大笑道:“行,我下次保证先给你提个醒。”
两人相视一下,这个节也就算是解开了。这就是放低身段的好处。要是胡忧换一种方法,拿身份来硬压朱大能,朱大能在虽然也不敢当面怎么样,但是心里肯定是记住这个事。毕竟那一箭,差点要了他的命,你还强拿身份压他,他这口气,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消。
老话说得好,世上本没有事,只是因为事发的时候,没有解决好,才出了那么多的事。
因为一件事没有解决好的例子很多,比如这同乐城将要发生的事。
同乐城青花楼,同乐城周边最大,最豪华的青楼,素来有西北最大消金窟的美称。比起美归镇东大街一溜的大小青楼,同乐城在数量显得有些弱势,因为乐同城中就只有三家青楼,三家里就有一家名飘大西北,可见青花楼的实力有多么强大。
“怎么样,都准备好了吗?”齐拉维在走进青花楼之前,不放心的再一次问手下。
“放心吧,少将军,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会你就瞧好吧。”
拉维满意的点了点头,左手习惯性的摸摸嘴角。从自半年前被司马无敌一拳打碎两颗门牙之后,他就落下了这个习惯。
青花楼的名头那么响,生意自然也不会差到哪去。人还没有进门,就能闻到阵阵酒精水粉的香气。美酒和美女,生色场从来就缺不了这俩样东西,也绝对不能缺少。
齐拉维走进青花楼的时候,跟本没有抬头看一眼那据说是司马懿家主亲自提的,‘青花楼’金字招牌,就那么带人走了进来。
齐拉维一行人刚走进花厅,就引起里面人的注意。毕竟一下涌进十几个穿着军服的人,其中一个穿的还是郎将服,可是很扎眼的。
帝国是以武治国,不让军人上青楼,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就是最大的享受阶层,不让他们来,他们还给你好?青楼方面,也不可能不让这些一掷千金军爷大佬,弄这么些场所,不就为了让他们享受,顺便赚他们的钱吗?
将军乐意上青楼玩玩,青楼方面,也乐意将军们没事来搞。可是将军上青楼的时候,随身带着家伙,脸上杀气腾腾的场面,就不是青楼老板愿意看到的了。
齐拉维走进来的时候,手下已经很好的完成了清场工作,之前那些还不知道是什么回事的人,被齐拉维的手下,赶到了另一边去。花厅里,被清理出了一块空地,一张干净的桌子,摆在正当中。这一切工作,全都由齐拉维的手下完成,青花楼方面的人,跟本没有能插手,傻傻的在一边看着。
齐拉维在桌前坐下,一群手下马上就把他围在了中间。半年前齐拉维在乐同城掉了两颗门牙,当时跟在他身边的侍卫全被处死的事,他们可是知道的,谁还敢大意。
相比起半年前,齐拉维的脸色要更苍白了一些。看来他这半年没少参与色酒之事,武勋世家出生的他,脸色苍白成那样,也算是艺术了。
齐拉维在坐前坐定,见还没有老鸨上来招呼,皱了皱眉,用一种极为阴鸷的声音说道:“怎么,不做本将军的生意?”
胡忧要是在场,听到这种声音,肯定得吓一跳。以前齐拉维虽然不学无术,没有什么大用,可是至少说话还是挺阳刚,并不是这种听得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别人可以装没有听见齐拉维的话,可是老鸨不行呀。开店没有挑客人的,什么形形色色的客人,都得招呼。
老鸨姓黄,人称黄妈妈,十几岁从业,打基层做起,都现在也三十多年了。她一开始是被齐拉维的所作给弄愣了,现在齐拉维一开口,她马上就反应过来。
做生意当然没有问题,青花楼是大场子,如果客人有特殊的需要,他们还可以有特殊的服务。多黄多暴力都都有,只要不是闹事,他们都会尽可能的满足。
“哟,这位将军,招呼不周,您千万别生气。我呀,在这给你倒茶,陪不是了”
四五十岁的老女人发嗲是什么样,为了防止大家吐,就不多描述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想像一下,黄妈妈此时的身形动作。
黄妈妈使出浑身解数的发嗲,可是这对齐拉维说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齐拉维连黄妈妈自陪不是的茶都没有让她倒,就打断了她的话,阴鸷的说道:“哪来那么多的废话,我要听曲,去把虞美人给我找来。”
“将军,这个”黄妈妈听到齐拉维这话,脸上顿时现出了为难之色。这虞美人此时正给乐同城司马寿的弟弟司马无敌唱曲,司马家可是这乐同城的主人,青花楼的后台老板,扒了她的皮,她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去把虞美人从司马无敌的身边带走呀。
“怎么,要钱是吧。”齐拉维随手一带金币丢到桌子上,口袋子开着,好几个金币在桌上跳了几下,滚到桌底。
黄妈妈偷眼看了一眼那带金币,估摸着至少得二百个。这要放在平时,她能乐死,可是现在,苦瓜都没有她这么苦啊。
“将军,你听我说”
“怎么,不够?”齐拉维跟本就不让黄妈妈说话,又是一带金币,砸在桌上。这一带掉出来的更多,整个花厅都为之一亮。看得边上那些人,一个个暗暗咋舌。刚着被赶走的那股气,一下都没了。相比起人家的有钱有势,自己还真不佩坐在那个地方。
“将军,你听我说。”老鸨看再不说话不成了,眼前这主,看来心里窝着火呢。再这么下去,他丢下出的就不是金币,而是刀子了。
“将军,你听我解释。这不是钱的问题,您先把钱收好了。这真不是钱的问题。
虞美人此时确实在我们青花楼,可是她今天已经被包了场,不能来给将军献唱。要不将军明儿来?明天我保证,虞美人一定给将军多唱几曲。”
齐拉维当然知道虞美人现在正给司马无敌唱曲,不能下来。他要的就是这个不能下来,能下来,他还不听呢。
他今天就是来吵事的。半年了,这恩怨也是时候算算了。
141章 外忧内战
141章外忧内战
“放肆,我家主人听闻虞美人之名,特意大老远的从令归赶来,你居然在这里糊弄不想活了。”
开口的不是齐拉维,而是齐拉维带来的手下。这些之前他们都已经排练好的。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他们都早已经计算过了。
那手下说完这话,直接把钢刀给拔了出来。黄老鸨估计的一点没有错,这一次,她看到的不是金币,而是刀子。
“将军,请息怒,你听我说‘黄老鸨野战打过不少,来几门土炮,她都不怕,可是这刀子她可受不了。这会脸色都白了,那装出来的嗲声嗲气,也全都没有了。
“黄妈妈。”齐拉维再次用阴鸷的声音,打断了黄老鸨的话,“你还要跟我跟玩花样吗?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虞美人已经应了帝都的邀请,今天是在乐同城的最后一场,明天她就起程赶往帝都了。今天我无论如何,都得见到虞美人,你自己看着办吧。”
齐拉维的话,相比起手下要平和不少。可是黄老鸨听得他的话,心里却直发毛。事情发展到这个份上,黄老鸨就算是再蠢,也看明白了。眼前这个人,是特意来闹事的。同时她也猜到,这个人是暴风雪军团的少将军了。
这个齐拉维既然能查到虞美人明天离开同乐,那他肯定也能查到,虞美人现在正给谁献唱。
黄老鸨心里几度电闪,就明白了这事不是她一个老鸨能管得好了。这次是太子爷斗太子爷,他们这种小鸡小鸟,想要不殃及池鱼,最好赶紧闪一边去。
“我知道,我知道应该怎么办。将军请稍候片刻,我去去就回。”黄老鸨说完也不管齐拉维同不同意,马上转身就跑。
司马无敌正听着曲呢,被黄老鸨打断,心头那叫一个火呀。一巴掌就抽到黄老鸨的脸上:“不是说过,任何人不许打扰的吗,你脑子进水了”
司马无敌这一下可不轻,黄老鸨半边脸顿时都肿了。心里那个苦就别提了,可是她却一点都不敢露出来,强做笑脸道:“我怎么敢打扰少爷的雅兴,我这也是迫不得已呀,少爷。”
“说说,什么事。如果不能说出一个让我不杀你的理由,你就洗干净屁股等死吧。”司马无敌是下人出人,虽然现在已经认祖归宗,可是他的修养并没有好多少,开口就没有什么好话。
黄老鸨赶紧道:“是这样的,楼下青州暴风雪军团的齐拉维来闹事,他知道你正在听虞美人唱曲,非要让虞美人下去陪他。”
“有这样的事。齐拉维这狗屎,他的牙又长出来了吗,居然又来挑老子的火。”司马无敌看了虞美人一眼皱眉道。说真的,他现在心里虽然恨不得弄死齐拉维,可是他却有些不愿意下楼去和齐拉维对面。因为他听曲正上瘾,不想离开。
这个虞美人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呀,帝都多少王公大臣想要把她收入房中都不可得。她明天就要回帝都了,再想要听她唱一曲,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有机会了。
黄老鸨看司马无敌居然一反常态的忍了下这口气,不由暗暗的着急。那齐拉维摆明是冲着司马无敌来的,这会要是不能让司马无敌下去,她今天这日子,可就没法过了。
想到这里,黄老鸨的心里就开始冒坏水。混了几十年的风尘,黄老鸨别的不会,这挑火她还不会吗。下面的齐拉维吓她,上面的司马无敌打她,她难道心里就没火?
‘老娘今天就让你们狗咬狗。’心里下定了决定之后,黄老鸨开始行动。她虽然不是司马家的内亲,但是司马无敌最恨什么,她是知道的。
只听这黄老鸨道:“齐拉维不但是来挑衅,骂得那个难哟,我都不敢告诉你。”
还不敢告诉呢,这比直说还要引火呢。
“那个混蛋他说什么?”司马无敌本来就火大,这下火更大了。
“他骂你少爷,这话是齐拉维说的,可不是我说的哪。”黄老鸨怕司马无敌的火不够大,再用话来刺激司马无敌。
“他说什么说。”司马无敌气得脑门子直跳,他已经在心里预感到齐拉维说的是什么了。半年前,他就说过那话。
黄老鸨在心里冷笑,看司马无敌的怒火已经烧起来了,这才一副愤愤不平的做戏道:“齐拉维他说他说你是咋种,还说小时候上过你母亲,你弄不好,还是他的儿子。他还说”
就这么一句,就够司马无敌暴跳了,还说,还说什么也不听了。司马无敌就算再喜欢听曲,这会也听不下去了,哇哇叫着就往楼下冲。
黄老鸨看着司马无敌急急离去的背影,心里先了一阵得意,接着就是一阵后怕。刚才她也是气的,才说出那样的话。要是齐拉维一会说他没有说过那皯话怎么办,不行,得赶紧赶过去,想办法让他们直接打起来,绝对不能让他们有和解的可能。
黄老鸨临冲出门前,忍不住看了虞美人一眼,早知道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去争一个花魁多好。看看人家,年纪轻轻的,就有那么多高门大户给护着,每天唱唱曲就行,连身子都不用让人家碰,就大把大把钱赚了。哪用像自己这样,老了老了,为了生活,还得做老鸨。
如果胡忧在这里,像黄老鸨这样看虞美人一眼,他肯定会先是大惊,接着瞪得眼睛都掉下来。
这个虞美人是谁?胡忧认识吗?
胡忧当然认识,他不仅认识,还因为她的长像关系,在哥伦比亚军校得到了欧阳寒冰,你说他能不认识吗?
没错,这个虞美人,就是美归镇翠红楼的那个,胡忧给了钱却没有能上着的清官人,那个长得非常像宁南帝国公主欧阳寒冰的女子——依莎贝尔。
那么依莎贝尔为o什么会变成虞美人?这还得从头说起。
那天胡忧因为紧急招集令,给了钱确没有来得急点依莎贝尔的香灯,之后也没有再回过翠红楼,所以他并不知道,依莎贝尔在他离开翠红楼的当天,也离开了那里。
她像阵风一样,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之外,直到三个月之前,一年一度的曼陀罗帝国花魁大赛,她才再次出现,以一曲前朝后主的名曲虞美人,一举拿下花魁之名。她的名字,仍然是依莎贝尔,只不过,因为她那曲子唱得好的关系,喜欢她的人,都叫她虞美人。
至于依莎贝尔为什么离开翠红楼,之后又去了哪里,又是为什么参加的花魁大赛,怎么一举成名,从一个青楼女子,变成*人人趋之若鹜的词曲大家,这些谜团,就得胡忧以后再慢慢的解开了。
咱们单说司马无敌冲下楼的事。
黄老鸨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司马无敌早就已经是怒气上脑,那还会跟齐拉维聊什么他有没有骂那些话的问题。司马无敌看到齐拉维,马上就动上了手。
这里虽然是司马无敌的地盘,可是齐拉维这次是有备而来,还想一上来就打掉人家几颗门牙的事,不可能老发生。
司马无敌这一次是被齐拉维给揍了,齐拉维表面上只带来了十多个人,实际上他带来了百多人。他心中的恶气,是憋了半年的,这会有机会发泄,还不泄个够本?
司马无敌一出现,齐拉维的人就上去了。司马无敌今天是来青花楼玩的,这里又是他的地盘,所以很放心,只不过带了三四个手下,撞上齐拉维这种处心积虑的心,一下就吃了大亏。被揍得那叫一个惨呀,连她妈妈都认不出他是谁了。
齐拉维带人揍了司马无敌一顿,心中那个爽啊,比做一夜七次郎还爽呢。最后在司马无敌的脸上吐了口大大浓痰,才大摇大摆的带人离开青花楼。
毕竟是一朝之人,司马无敌上次没有杀他,他也没有想着杀司马无敌,不过是多打断司马无敌几颗牙而已。
要不说齐拉维猪头呢,他打完司马无敌之后,居然不想着马上回令归去,反而别找了一找青楼,准备好好犒劳手下这一百多人。
齐拉维也不想想,这里是谁的地盘,他更没有仔细的去了解司马无敌的心信。一个从小被丢人奴隶堆里,受尽各种屈辱的人,他们想问题的方式,那是齐拉维这种从小就享受着呵护长大的人,能明白的。
上次司马无敌没有杀齐拉维,那是因为他占上风,得了便宜,才没有下杀去的。这一次,司马无敌被打成这样,还讲什么亲不亲家乡人,一国同胞?
齐拉维的庆功酒还没有喝完,他所在的那家青楼,就起火了。着火的青楼外,三千弓箭兵,张弓等着,据说整座青楼,没有一个人活着走出来。
“什么?苏门达调兵攻打乐同城?你确定你没有在开玩笑?”胡忧看着朱大能那张大脸,一时之间,有些回不过神来。难道这天风大陆也有愚人节?
军地之间,虽然因为地盘和各自的利益,不时有争斗。可那些都是小冲突,没有听说过,尽起整个军团之力,去攻打地方城池的。这玩笑也开得太大了点吧。
朱大能初时也不想信,不过事实由不得他不信。他等胡忧大笑过了之后,一脸严肃的说道:“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消息最开始是候三通过秘密渠道传给我的。我接到消息也不太相当会有这样的事,于是我又通过其他的渠道去查证,事实确实是这样。先头两万部队,此时已经开始攻城了。”
胡忧看朱大能确实不是在开玩笑,也收起了笑脸。认真的问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苏门达尔为什么进攻同乐城,这个是重点。苏门达尔不是傻子,也不是吃错了药,没事打友军玩。
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就算是巴伦西亚现在对军团的控制力不强,苏门达尔也不会好过的。说句不好话的,这可是等同于造反啊
朱大能摇摇头道:“具体是发生了什么事,现在我们这边还没有办法证实。从收到的消息看,是同乐城的人,杀了齐拉维。”
“齐拉维死了?”胡忧再一次瞪眼,想了一会,点点头道:“我看这个可能性极高,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苏门达尔的疯狂行为。
齐拉维这个人,虽然能力不怎么样。可他毕竟是苏门达尔唯一的儿子。连种都被人家给断了,他能不急吗?”
朱大能认同道:“看来应该就是这样了。大人,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胡忧问道:“我们有接到调令吗?”
朱大能摇头道:“没有。”
胡忧道:“那不就得了,既然苏门达尔没有要我们去的意思,我们就在装傻好了,该练的练,该吃的吃,尽他们狗咬狗,与我们没有关系。”
“这也行?”朱大能奇怪道:“大人你难道不响去看看?”
胡忧嘿嘿笑道:“我才不趟这混水呢。让他们打去好了,我们是不用管,也管不着。”
别说是管不着,就是管得着,胡忧也不会管的。这个帝国内部,为个情感,以军队为私人武装,泄私恨的事,胡忧才不参和进去呢。他可以不想独立团的第一场仗,打的是这么一场糊涂战。
暂时决定了自己的立场,胡忧想到了另一个事,停步问朱大能道:
“对了,咱们那批弩弓打造得怎么样了,还没有好吗?”
胡忧下令打造的,是技术已经成熟的单发弩弓。连击弩应该设计上出了问题,现在还在改装之中,一时半会,还提不上议程。
朱大能也停下脚步道:“还没打好。按你的命令,要打一千副,咱天我去看过。现在只完成了五百多副。这江斗村实在是太小了,找不到那么多的铁匠艺人。”
胡忧不是要打一千副,而是先打一千副。按他的设想,是让所有的士兵,人手一把弩弓的。
不过他一时之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只能先打一千副用着。以后的数量,再慢慢的想办法。
“才五百多,上次你不是告诉我,已经有四百多了吗,怎么这么多天,才多增加了一百多?”胡忧对这个数量,不是很满意,五百多,这也太少了一些。
现在苏门达尔因为儿了的事,和同乐城打起来。不管最后是谁赢谁输,对于曼陀罗帝国来说,都是自拐实力。
现在安融那边的百万大军虽然已经撤走,可是他们都帝国的野心。一直没有消减过。他们随时都准备再一次上曼陀罗帝国。
苏门达尔和乐同这么一打,把好不容易形成的平衡,又再一次的打破了。一个家国的衰退,意味着另一个,或是周边的几个国家,将得到实惠。他们都在虎视眈眈的等着,随时准备开口大嘴一番。
以胡忧现在的实力,还不能左右时局。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实力。而弩弓正是最好的办法。
朱大能回道:“这样的速度已经很快了,这个弩弓的工艺,和普通的刀枪不一样。不是一次成形,拿出来就可以用的。”
胡忧设计出来给鲁游做的东西,胡忧自己当然也明白这个弩弓的复杂性。铁匠要打出一把弩弓,至少得先打出二十几个或整体,或巧小的部分。然后再把那些散落的部件组装起来,得出弩弓。这一系列的动作,比打菜刀可是难多了。
不过知道归知道,他不许这个为借口,使得装配部队的时候拖延得太长。要知道,为了打弩弓,他可是把军中的弓箭兵给取消,把买弓箭的军费,那去打弩弓的。现在军中除了有二三十把训练学习用的弓箭外,跟本没有半点的远程打击的力量。
之前青州短暂的平静,还好一些。现在苏门达尔这边挑起了事,谁知道今后会再出现什么问题。
别到时候部队都拉上战场了,这弩弓还没有配上,那麻烦就大了。要知道独立团因为苏门达尔的打压,已经没有了骑兵,这要是再没有远程的攻击武器,那乐子可就大了。
胡忧想到这里,咬牙道:
“我们不能在这样等下去,把已经打造出来的弩弓,马上做为训练用武器,发放下去。让士兵们轮流学习应该用技巧。
另外,让鲁游做些分类,把那些不太重要的部件,选出来,派人送到附近的城镇去,请那里的铁匠帮忙加工。
还有,派些人给铁匠做做工作,如果发现有铁匠有意加入我们,就把他们抬回来。待遇什么的,加辈给。我们必须赶在大乱暴发之前,形成弩弓的战力”
“冲,冲,给我杀”苏门达尔状惹疯狂的亲自指挥着部队,进攻同乐城。丧子的打击,使他本就已经花白的头发,一夜全白了。
司马寿一脑门子的汗,上患下跳的叫道:“顶住,给我顶住。苏门达尔他疯了,疯了。派八百里加急,不,派一千里加急上帝都,我要造这老小子。”
曼陀罗帝国的第一场内战,打得如火如涂。这是第一场内战,却绝对不是最后一场
142章 青州之变
142章青州之变
帝国四十三年春,暴风雪军团军团长苏门达尔怒于独子被害,一怒之下领兵进攻乐同城,引起军地双方第一次大战。史称青州之变曼陀罗帝国史。
苏门达尔带兵十万进攻同乐城之事,一经传出,朝野震动。一时之间,各种流言非语,满天乱飞。
有人说苏门达尔造反,有人说苏门达尔这是在平反,有人说苏门达尔和司马寿两人没事,在打着玩呢。唉,全世界都乱了,谁知道呢。
巴伦西亚收到青州乐同城之事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事了。青州和帝都相去甚远,消息传递太过费时。三天,一切都已经晚了。
虽然巴伦西亚接到消息之后,紧急招集各部,商量对策。可是青州最大的两大军事集团开战,想要平熄,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等帝国的调停大臣,带人赶到青州,已经是十一天之后的事了。十一天的军地大战,苏门达尔动用了霹雳车,攻城车,楼车等大型攻城工具和近十万的部队。其中包括苏门达尔手下最精锐的近卫军团。
司马寿也同样打红了眼,这老小子,安融入侵青州的时候,他一兵不发,这打起内战来,却一点不含糊。他一方面任命此事的始作俑者司马无敌为全军统领,率同乐五万地方守备部队,依托乐同城防,全力抵抗。另一方面,以苏门达尔污蔑地方守备军,欲争夺同乐城为由,向其他交好的城镇借兵,抵抗苏门达尔。
乐同城是青州进入内地的唯一通道,也是唯一阻止暴风雪军团内扩的桥头堡。一但被苏门达尔获得,那么燕州大片的土地,城镇,都有可能落在暴风雪军团的控制之中。
燕州各城守当然不愿这样的事发生,他们原来各有一块地盘,土皇帝的生活过得好好的,这突然进来一只大熊,那哪受得了呀。
燕州各个靠近乐同的城镇,全都响应司马寿的招集,纷纷借兵与司马寿,对抗苏门达尔。
这些城镇借兵是为了什么正义公道之类的理由吗?
当然不是,各城镇出兵帮乐同城的目的,就是要保住乐同这颗钉子,不让暴风雪军团的势力进入到燕州地区。现在是各家计算着各家的利益,谁有空去管你什么谁对谁错。
真理?
那算个屁呀
各家出兵帮乐同城司马寿的兵马之中,以刚刚接手回古城浪天的黄初秋最为积极。别看黄初秋在浪天民变,红巾军造反的时候,跑得比兔子还快,这一次,他到挺凶的。
古城浪天的满编守备兵马应该是五万人,不过黄初秋没有那么多,他一共才两万人,另外的三万,他吃了空饷。有这些人的名字,跟本就没有这些人。
黄初秋手里只有两万人,这一次他却一口气借了一万人马给司马寿,并且还派儿子黄无德亲自带军,前往乐同城,帮司马寿共抗苏门达尔的暴风雪军团。
“黄初秋借了一万部队给司马寿?”胡忧接到这份战报,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
此次苏门达尔攻进乐同城泄恨,胡忧的新兵独立团并没有接到命令参战。苏门达尔看来是对胡忧极为不爽,在这样的环境下,依然不忘冷藏胡忧。
新兵独立团不参战,按里说这场内战,与胡忧没有什么事。他大可以歌照唱,舞照跳,该干嘛干嘛。
可是现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胡忧现在比国务院还忙呢。看看他这屋子里,满屋子挂的都是军事地图和各方面的态势分析图。屋子中间,还有一个巨大的沙盘,这是一个闲着的人吗?
抓住每一个机会学习,这是胡忧一直以来,始终贯彻的事,他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在这种局势下闲着。
红叶正把最新的情报,按胡忧地要求分类,听闻朱大能刚刚报来的这个消息,也看了过来。黄初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手笔了。
朱大能回道:“这是候三刚刚回传的消息,消息发出是一天前,领兵的是你的老朋友黄无德,现在应该已经在去乐同的路上了。”
胡忧笑骂道:“什么我的老朋友,他恨不得吃了我呢。他是红叶的老朋友。”
胡忧是有自知之名的,以他在帝都红府的郁金香酒会上当众羞辱黄无德的行为,注定了他和黄无德永远不可们成为朋友。当然了,胡忧也不会愿意有这样的朋友,偶乐利用一下还差不多。
红叶听胡忧把黄无德和她拉在一起,啐了一口道:“去你的,你们说就说,别把我拉上,那样的人,我听着都恶心。”
战事虽然很紧,但必须的放松,还是要的。弦崩得太紧会断,越是紧张的时候,就越得放松,这是胡忧的理论。玩笑过后,胡忧和朱大能相视一笑,开始分析黄无德这一万兵马的调动,会对同乐城,乃至青州地区会产生什么影响。
“不好”
正在分析形势的胡忧突然叫了起来。朱大能和红叶的目光,全都放到了胡忧的身上。
这个木屋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独立团的那些新兵,连血得没有见过,见进不了这里。
朱大能和红叶正等着胡忧这‘不好’的后面跟着什么呢,这家伙来了这么一句之后,确又不说了,抓过一支笔,神情紧张的在一张白纸上,不停的写写画画。
朱大能和红叶看胡忧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相视一眼,一同来到胡忧的身旁,看他在干什么。看了好一会,他们却都没有明白胡忧在干什么。
“胡忧,究竟怎么了,你发现了什么?”红叶终于忍不住问道。
胡忧没有回答红叶话,而是转向朱大能问道:“黄初秋真的派了一万人马去乐同吗?”
朱大能看胡忧的脸色凝重,也不敢再开玩笑了,一脸认真的说道:“候三传回来的消息,应该是没有错的。”
胡忧扔下手中的笔,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帝国危险了。”
红叶还是没有明白过来,胡忧在说什么,不由再次问道:“怎么危险了?”
红叶这次问得就很有技巧了,她半边身子都挨在了胡忧的手臂上,小小的女人计,看这个家伙还不说。
胡忧在红叶的身上捏了一把,起身来到木屋东北角,指着那里挂着的一幅地图道:“你们过来看。”
这幅地图,是古城浪天区域图,因为浪天并不在这次的内战范围,所以这个图挂得比较偏,挂上之后,也一直没有在上面,做过任何的标记。还和新的差不多。
在朱大能和红叶的注视之下,胡忧的手不断的在浪天城的地图上,写下一串串的数字和画出或横或竖的线条,没有一会,一张新地图,就让他弄了个乱七八糟,基本都看不出原样了。
胡忧弄完这些之后,才解释道:“你们都看到了吧,这是浪天城的城防分布。浪天是一个大城,他的正常兵力配制。”胡忧说着指指上面的数字,:“在紫荆花王朝时期是三十万,当然,那是以帝都的防卫来计算,兵力是有些过多了。它最合理的防卫兵力,应该是十万,而帝国给它的兵力编制,只有区区五万。”
“差了一倍。”红叶接话道。她似乎有些明白胡忧想要说什么了。
“不错。”胡忧点点头道:“浪天五万的防卫兵力,是四十多年前,里杰卡尔德亲定的。因为当时浪天刚刚经历过毁灭性的大战,不足以供养那么多的军队,所以当时里杰卡尔德逼不得已,减少了浪天的编制,不过他当时调去的,是仅次于皇家骑兵团的第二步兵团。
这么多年以来,浪天的人口,越着事道的太平,又变得越来越多,我查过浪天的府志,去年浪天城及周边的统计人口为十万户,如果以每户二十口人计,那就是二百万人。二百万,只多不少。
这民众增加了,军队却一直没有增加过,还是四十多年前的五万编制。现在黄初秋又调走一万乐同,浪天就只剩下四万部队了,这要在平时,还不会有什么问题。
可是现在浪天才刚刚收复,人心不稳,加上红巾军余党肯定还在浪天,一但有起什么事了,来浪天就危险了。”
朱大能听到胡忧的分析,脸上也变了色,之前他还不觉得,事态有那么严重,听胡忧这么一分析,他也觉得浪天很危险。弄不好,浪天会再一次出问题。
“大人,你的意思是说,红巾军的余党很有可能趁乐同城的这一次混乱,再一次出来搞事?”朱大能问道。
“肯定会”胡忧还没有回道,一边的红叶就插口道。
“红叶,你为什么那么肯定?”胡忧奇怪的看向红叶。他之前只是判断浪天回出事,可是他并不能肯定。而红叶的口气,则是绝对的。
红叶没有马上回答胡忧的问题,她皱着眉头,回忆了好一会,才说道:“上次回帝都的时候,有一天我父亲请几个老朋友吃饭,我记得我在帮着上菜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提起了黄初秋,之后有一个人说,黄初秋在浪天大肆吃空饷,五万的编制他吃了三万。”
“什么?”胡忧一下就站起来:“你的意思是说,浪天实际上,只有两万部队?你这是听谁说的,可不可靠”
这可以不是开玩笑的,之前有四万部队,胡忧就已经在担心浪天的安全问题了,这要是按红叶的说法,浪天一共才两万人马,现在调出一万,浪天事实上,只有一万人马。
一万人马在现在的时局管两百万人,这真是差太多了。随便出个什么事,就得出大问题啊。
红叶一直抓头,就是因为她想不起这话是谁说的。当时她只是无意中听了一耳朵,也没有往心里去。现在时隔半天,再想回忆,那就有难度了。
红叶想了好久,终于还是放弃道:“我真想不起来,这话究竟是谁说的。不过我记得当时在场的人,都没有反驳,想来应该是有一定的可信度。”
木屋里,一时之间,沉默了下来。虽然并不能证实这话是出自谁的口,但是没有人怀疑这话的可信程度。
一个敢连赈灾粮都要百姓卖儿卖女来换的人,吃空饷的事,对他来说,更算不得什么大问题了。
要知道曼陀罗帝国已经太平了三十八年,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一些百姓的闹,随便派几个人就能搞定,军队成为了多于而又可能获得巨大利益的地方,只要报点假名字,就能收获大把的金币,这样的事,真是不干白不干,干了也白干呀。
随着这浪天的事深想下去,看来不仅仅只是浪天有这样的事,弄不好,整个帝国的大小城镇,都有这样的事发生。这才是为什么酒桌之上,那些人听到这个消息,并不深谈的原因。
因为这早已经是分开的秘密,只所以提一句浪天,不过是因为他做到比较过份,又或是佩服他的胆大而已。跟本没有什么好说的。
当潜规则不在潜,面是暴露在大众的面前,人人都已经习以为常到,失去讨论的兴趣之时,带来的严重后果是好怕的。
轻则业行公信力崩塌,重着毁国灭邦啊。
乱像已现
乱像像少女的大脚,已经一点一点的露出来了。流氓们都已经擦着口水,各自准备着从乱像之中,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好处。
“我应该怎么干呢?”胡忧在心里问自己。他现在手中掌握的不是从精兵里选出来的不死鸟特战团,也不是身经百战而不死的奴营士兵,而是五千没有见过血的新兵。
这五千新兵,虽然绝对忠诚,可是他们能有多少战力,能再这个乱世之中,发挥多大的作用,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
胡忧摸摸脑袋,这几天想事太多,想开始掉头发了。最后胡忧决定,以不变应万变,再看清各方面的形势再说。手里的底牌不多,必须得省着点用才行。用一点,就少一点了。
马拉戈壁的,老子什么时候,也能财大气粗一些。
浪天的战场,因为调停团的介如,暂时平静了一些,不过双方人马,都没有打算就些做摆的意思。都在摩拳擦掌,随意继续开战。
这次来浪天调停的主管,胡忧有过一面之缘,还一起喝过酒,吃过一顿饭。苏克,顶泗天灾时的调查员。他曾经一度很想把胡忧带到皇家骑兵团里。
这个精于计算的城守,现在很头痛。苏门达尔和司马寿现在是暂时不打了,但是他知道,现在的问题解决不了,这仗迟早还得打。
可是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现在这已经不是苏门达尔死了个儿子的问题,而是两万人命的问题。苏门达尔和司马寿对战以来,双方已经有两万多人死亡,近五万人不同程度的受伤。这些算谁的?
算苏门达尔的?他老年死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都快已经气疯了,你在把这个错算到他的头上,他还得拼命。
那算给司马寿?更不成了。司马寿是被动挨打的一方,你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齐拉维是他弟弟司马无敌派人搞死的,那还行。怎么着也可以压着他一点。
可现在不是没法证明吗这里是司马寿的地方,别说弄死个齐拉维,就算是弄死他苏克,想不被人知道,那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这怎么可能查找来。
“怎么这那么倒霉,老是遇上这种事呢。”苏克恨恨的说道。比起武官,他其实更喜欢,也更擅长文职方面的工作。可是这帝国没有文官呀
“大人,大人,苏克大人,大事不好了。”一个突然冲进来了士兵,打断了苏克的思绪。
“怎么了,慢点说。”苏克一脸沉稳的说道。苏克就是这么一个脾气,无论遇上多大的事,他都沉住气。也许正是因为他这个脾气,才被巴伦西亚弄来调解苏门达尔和司马寿之间的事吧。
苏门达尔和司马寿这俩人,本来就打得火星乱飞,这要再弄进来一个火暴将军,弄不好之前还是两方找,劝完之后,变三边混战了。
“那,他们,打性子遇上慢郎中,你让他慢点说,他还真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崩。
“谁打起来了,你到是快说呀。”遇上这么个报信的,就算是以苏克的脾气,也不由得着急了:“是不是苏门达尔又开战了?”
想想似乎不像,这没有听到战鼓声呀。究竟是哪里打起来了。
报言士兵重重的喘了口气,情况这才好一一些:“不是乐同城。是青青州以北,安融,林桂帝国,池河帝国再次犯边,黄龙道,鱼秧子领,狮子山一线,已经全部落在了三国联军的手里。
三国联军现在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我青州展开抢光,烧光,杀光的三光推进法”
143章 生死一线
143章生死一线
帝国四十三年也许不是一个好年份,至少对于曼陀罗帝国来说,不是什么好年份。安融,林桂,池河三国,在宁南的调停之下,拿到了曼陀罗帝国大批的战争赔赏,也尝到了以势压人的甜头。
他们在迷迷糊糊的做了一个梦之后,突然发现,一直在他们身边张牙舞爪的狮子,睡着了。他不再拥有强大的军队,他的国内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似乎从一只碰都碰不得的狮子,变成了一头可以随便割肉的割肉猪,想吃的时候,随时可以去割一块。
趁着主守青州暴风雪军团和乐同城发生内哄,安林池三国再次聚在一起,只一顿饭的工夫,他们就决定再次进攻曼陀罗帝国。这块肥肉实在是太肥了,不吃他们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即然好吃,那不妨多割一些,这一次,他们不打算要钱,他们要比钱更好的东西
平地一声雷,天上下起了暴雨。这西北地区的雨和那江南那边的和风细雨可不一样,这里的雨,就和这里的人一样,硬得很。
红叶有些担心的看着站在雨中不言不动的胡忧,很是心痛。尽管此时包括她在内的很有人,也同样在雨中淋着,可是她总是觉得,胡忧的背影,是那么的伤感。
安林池三国家的人,来得真是太快了。部队收到安林池三国再次入侵青州的时候,消息称他们还在百里之外,可是仅仅只过了半天,他们才发现,自己所有部队,已经被包围了。
现在想来,安林池三国肯定不是冲他们来的,他们这前应该不知道,这小小的江斗村边上,住着一支五千人的新兵团。他们的目标应该是令归。可不巧的事,他们撞在了一块。
江斗村是一个小村,这里地处山地,物种并不丰富,人口也少。村里的壮劳力,不是到外地去讨生活,就是入了伍,留在村子里的,不过是百多个老人而已。
这里原来并不驻军,是苏门达尔为了雪藏胡忧,才把新兵独立团安排在这里。而这里,很可能是他们这五千人马的死地。
此时,胡忧和他的新兵独立团面对的是十陪于他的安林池联军,五万对五千,在人数已经处于弱势,还是新兵对老兵,这差距就更大了。
胡忧昨天还在感慨自己总是被人欺负,今天他就又一次被人欺负了。
三国联军突然出现之时,胡忧做出了正确的反应。下令所有独立团士兵,马上撤出江斗村,进入山林。
正是因为胡忧的正确判断,让新兵独立团避免了一次毫无心里准备的血战。他们全团无损,进入了山区里,暂时性的躲过一难。
可是江斗村的那些老大爷,老太太,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胡忧真没有想到,三国联军居然如此恨毒,连跟本没有战力的老大爷,老太太都不放过。
远处那些在雨中依然燃烧的房子,就是那些老大爷,老太太的家。胡忧跟他们聊过几次天,他们不叫胡忧将团,而要他孩子。过年的时候,胡忧派人给他们送去一些面,意思是让他们过年的时候,能好好吃上一顿细粮。而他们却把送给他们的面,做了饺子,送到军营来。说是要给孩子们吃。
多可亲的人啊
胡忧微微抬眼,让那些无情的雨水,冲进自己的眼睛里,带走一些带有咸味的水。
胡忧不敢告诉这些新兵,那着燃烧的房子里,正在发现着什么事。哪怕有人狂到了,他可不许任务开口。
没有了,江斗村没有了,老大爷和老太太,也再也见不着了。
用力的摇摇头,驱除掉心中的那丝忧伤。现在不是流泪的时候,死者已矣,活下来的人,还得活着,为活着而活。
被包围着不是办法,圈子越来越小,迟早他们要和三国联军遭遇上。胡忧决定冲围。
可是敌人有整整五万人马,而这里的地势又窄而狭长,他们这五千新兵要突转出去,那里是那么容易的事,
如果能人手一把弩弓,这个成功率也许要高一些。可是他们现在只有一千把单发弩弓,有四千人,没有远程武器。只靠这一千把弩弓,他能把这五千没有见过血的新兵,带出五万敌人的包围吗?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算是能成功,活下来的,也不会多吧。
雨还在下着,胡忧一动不动,他在等待。等待一个行动的契机,他要需要一点点时候才行。他要找到一个敌人兵力最弱的环节,一击而中,远盾千里。他的机会,只有一次,错了,也就不在有了。
其实胡忧的心里很清楚,这五千人,能有一千活着离开之里,就是他的胜利。他们可是在五万的敌军包围之中啊
可是胡忧不甘心呀,这五千人,他已经训练了整整半年,每一个士兵,都神他为偶像。他们虽然战力还不行,可是却绝对的忠行,执行命令一丝不苟,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只要假以时日,再经过一定的战斗洗礼,经过血与火的考验,他们绝对可以成为王牌部队,甚至可以比不死鸟特战团更加的优秀。
胡忧有这个信心,让他们成为强大的战斗部队。看看他们刚刚加入独立团之时是什么样,他们拉弓都能砸在脚面上,再看看现在,几十里的山路路下来,依然可以谈笑风声。这是多大的进步,这是流了多少汗,滴了多少血,才换来的成果。
“尽可能把他们带出来,哪怕只多一个也好”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说起来,胡忧和这些新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大,有些甚至比他大很多。可是在胡忧的心里,却早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每一个都是自己的孩子,有哪一个是可以放弃的。
山地的道路,只是不平的。有些地方有小山包,有些地方,有大山包。部队在这样的地形之中收缩合围,在没有高科技的帮助之下,来做到全军统一进退,那是不可能的。
终于,胡忧等到了一个机会,他挥手发下了命令,部队开始动了起来。
独立团延续了胡忧部队特有的习惯,哪怕他们的心里,现在已经紧张得要命,却没有任何人发出声音。有人曾经做过试验。在胡忧的部队里,只有胡忧不解除默静,他手下的士兵,就绝对不会开口。
胡忧的计划,是打开一个通道,在敌人的合围成功之前,强行突出。尽可能多的带人活着离开这个包围。
山谷之中寂静无声。胡忧的五千人马,在排成两两长龙,一个接着一个地往前走。士兵们并不需要去猜胡忧想怎么样,想要他们怎么干,他们只知道,按着那个不死鸟的命令去做,就不会有错。
“杀。”
三国联军与独立团终于撞在了一起,这是双方早就已经知道的事。不能确定的不过是什么时候相遇,战斗从哪一个方向在打起。
相比起独立团被砍都不叫声的非正常反应,三国联军这一边就要漏*点多了。与胡忧部最先交手的是隶属安融的部队。这是胡忧特意挑上的部队。他们富有无比的漏*点,他们的军官在咆哮,他们的士兵在怒号。
弩弓第一次出场,被暴出了巨大的威力。在胡忧的指挥之下,弩弓兵的第一次齐射,就让六百多个安融倒下。之后的每一次发射,都有不错的成果。
一边沉默,一边杀声震天,两只反差极大的部队,蹂躏在了一起。砍人和被砍,成为为此时的主旋律。弩弓兵有近身武器,可是他们跟本就不用。他们的双手,在飞速的动着,上箭,发射,再上,再发。
一支支弩弓飞向一个个敌人,对于临身的刀斧,他们不必去理会。
是的,他们不用去理会,因为他们相信,身边的战友,会帮他们挡下的敌人的刀枪。
四个人保护一个弩弓兵,以弩弓兵做为第一杀伤人,这是胡忧定计的战略。
要在混成的战场上,保护一个敌人重点进攻的人容易吗?
不容易,哪怕是四个护一个,有时候,也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安融人再吃了苦头之后,很快就发现了弩弓的战力强大,他们把杀伤弩弓兵,做为首选目标。
突围战和阵地战不同。阵地战是一方守,一方攻,一静一动。而突围战则是一方要突出去,一方死顶不让突,双方都是运动着的。
这样双方焦灼在一块,弩弓兵要想射杀敌人,就比必须到队伍的前面去,他们需要战友的保护,却不能躲在战友之中。
这样弩弓兵直接面对敌人的机会非常大,战友想要保护他们的安全,就得花费比平时多一陪,十陪,甚至是百陪的精力。不只是精力,有时候,他们还得用身体去挡刀子。
驽马兵不要命的拼命向前,其他的兵种玩命一样的护着弩弓兵不受伤害。有士兵倒下,更多的士兵,却在成长着。战场永远是就好的学校,在这里所学到的东西,你一生难忘。
在忘情的玩命之下,部队终于打通了一条缺口,刀枪兵硬顶着安融人的利刃,尽可能的把缺口阔大。后面的其他部队,已经在向这边支援了,他们的动作,最好还是快点。
随着部队被打穿,安融人也疯狂了起来。疯对疯,都杀红了眼,同归于尽现象,开始变得多了起来。这个时候,什么战术,什么计划都已经被抛到了脑后,只有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一寸前进的道路,都会向给湿透了,踩在脚下滑腻腻的,每多人身上的绿军服,都变成了鲜红。听说用血染红的布料,永动不会退色,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胡忧全神贯注的关观察着战场的动向,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后队指挥作战。相比起后队,胡忧更喜欢前线。那里可以更清楚的看清一切,可更能感受到热与火的狂热。
不过此时胡忧不能到第一线部队里进,因为他现在是新兵独立团的大脑,他得不断的下达指令,以确保让士兵们获得胜利。
胡忧现在用的是从西门玉凤学来的改良改细化指挥法,由于独立团里没有督将,偏将这种中层军官,胡忧必须要把他的命令,直接传到队长那里。这样才能让每一个小队谁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累’,这是胡忧此时的感觉,大量的瞬间计算,让他的脑袋一阵阵的发晕。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更花费精神力,也更累人。
累也不能说累,更不能休息。这不是要打球,这是在打仗,打赢活,打败死。没有第三种选择。胡忧此时是硬咬着牙在指挥着部队的进攻。
猛的全身一松,通了,全部通了。胡忧在用力的抓紧拳头。好样的兄弟们,居然比预计少花了五分钟,打通出让部队突围的缺口。
“胡忧,我看我们快点,后面的地林桂人已经赶上来了。”红叶从开打之前,就一直在胡忧的身边,负责给胡忧传递消息。
“部队怎么样,已经全部脱离了吗。”胡忧问身边的朱大能。朱大能负责断后,这会一身血腥的回到胡忧的身边。
朱大能回道:“已经全部脱离,不过敌人追得非常紧,我们必须得想办法摆脱。不然会很麻烦。”
以五千部队,突出敌军五万部队的包围,这是值得高呼几声来发泄的事,不过朱大能的回答很平静,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已经让他学会了以冷静的心去看问题。战场上,只是冷静的人。才能活得更久。
“命令部队,加速前进,一定要摆脱掉那些追兵。”胡忧下令道。
胡忧的命令刚刚下达,还没有传下来,一个士兵匆匆来报:“报将军,前方一公里处,发现大量敌军部队。”
“有多少人马?”胡忧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刚刚的突围,已经损耗掉他们很大的体力,弩弓也基本用完。这敌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数量大约五千。”士兵回道。
胡忧刚要松口气,五千敌军,要正面对抗有些难,要打出一条通道跑,还是能行的。这士兵又补了一个词:“骑兵。”
胡忧那个气呀,你这不是大喘气吗
“下次把骑兵放前头说。”胡忧恨恨的说道。
这骑兵和步兵可是不一样的,这不是多一匹马和少一匹马的问题,而是本质的不同。胡忧现在的主要目的是突围,说白了就是跑路。这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后面可还跟着五万敌人呢,不跑路怎么着,拼命?谁的命太长了,不想活了,这样的局势,连命都没得拼,除了跑,只有送死一条。
跑路就是要比别人跑得快,这会遇上五千骑兵,可比遇上五万步兵还可怕。胡忧的独立团,是步兵配制,也有马,但是很少,在刚才的突围之中,基本上全都死掉了。现在除了几匹带伤的马外。就没有能跑的马了。
怎么办?
难道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
前前五千骑兵,身后五万步兵,无论冲那个方向,都是死路一条。
就算以胡忧的精明,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一个好的办法来。
朱大能和红叶的目光全都看着胡忧,身边士兵的目光,也全都看向胡忧。他们都知道,现在的形势有多少么的危险,可是他们还是选择相信胡忧。他们相信,胡忧一定能带给他们一条生路的。哪怕今天战死在这里,他们也相信这一点,从不怀疑。
面对士兵们信任的目光,胡忧感觉身上的压力空前的巨大。他知道自己必须想到一个最好的办法,可是现在,他没见那个时间,前后两边敌人的脚步声,都已经很近了,再不做出决定,他们就将永远都没有机会,再为自己决定任何事了。
死人是不需要做决定的。
胡忧还年轻,他可还不想死。废话难道年老的就想死吗?
决定必须做,可是真是太难了,胡忧几次开口,都没有能说出话来。五千步兵对抗五千骑兵,跟本没有胜利的可能。也就是说,往前冲,基本是个死。
往回跑?
身后是五万步兵,也不见得能好多少。
胡忧长这么大,真的是没有这么难过。如果是他一个人,那还好办一些。现在是全军的命,全都系于他的身上,他一句话,决定的可是几千条生命。
“往前,一路往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胡忧终于用尽全力的叫了出来。身后是五万人的敌人,转回身是不可能了。只有以血肉之身,硬顶骑兵看看,只要能抢到一些马,未见得就是必死。
做出决定之后,胡忧的心也就定了下来,反正已经是那样了,就不必在多想了,一条道走到黑就行。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赌一把了。
“传我命令,弩弓兵检查所有的箭矢,全部上膛。长枪兵阻马,刀兵准备随时抢马”
胡忧一项项的吩咐下去,恨不得拉过每一个士兵的手,教他们怎么做。
成不成,就看这一把了。
144章 修罗来援
144章修罗来援
胡忧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士兵们也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决心。半年的艰苦训练,锻炼的不仅仅是身体素质,还有一颗坚强的心。
尽管从来没有人想过,他们的第一战,居然会打得如果惨烈,几可以说是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可是遇上了,也就不怕了,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胡忧的视线,扫过身边那些脸上写着刚毅士兵,心中暗暗的点头,心中涌起的,是一股浓浓的自豪感。
“这是我的兵”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
纵使他们经验不足,纵使他们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好兵。
好兵
是的,好兵。
哪怕他们因为经验不足,而造成了这次险境,但是胡忧却并不会去怪他们。
不错,如果是换了不死鸟特战队,或是奴营,今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今天是他们在,肯定能先一步发现三国联军,在三国联军摸上来之前,不声不响的撤离,躲开这场战事。
可是如今的独立团,只不过还是新兵,他们怎么比得了那些人。奴营就不用说了,这些人本就是在战场上打滚的人,他们一个个都对危险有天生的感知,天知道这些每天都在生死线挣扎的人,身上有多少本领。普通人想要他们吃亏,可不容易。
不死鸟特战团也要比独立团强得太多。不死鸟特战团的人,在加入之初,就已经是原来各军团的兵王。又与胡忧共同经历过这么多事,一个个精得跟鬼一样。他们还想去占谁的便宜呢,想不知不觉的包围他们,让他们吃亏?做梦
“各队准备”胡忧拿出了白蜡枪,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危机,是危险,同样也是机会。胡忧要在让这些菜鸟兵亲眼看看,不死鸟的传说,不仅仅是传说。
“快看。是督将大人。他冲在了第一个。”一个独立团的士兵,眼睛红红的说道。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头本来就是那么勇的人”另一个士兵也是两眼发光。这听得多不如见一次,原来胡忧大人,真的是身先士卒啊。
“都别愣着了,咱们得冲在胡忧大人的前面,保护胡忧大人”
“对对,保护胡忧大人。杀呀”
胡忧此时并不有知道,正是因为今天这突如而来的一战,让他真正的收获的了独立团士兵的心。在日後的岁月中,虽然面临著无数次强敌的威胁,盟友的背叛,甚至是手足兄弟的分道扬镳,独立团也从没有离开过胡忧,哪怕是独立团的士兵,已经换过了几碴,独立团的士兵依然对胡忧不离不弃。
因为忠于胡忧是独立团的传统,胡忧是独立团的军魂。无论胡忧是朝廷的将相,还是大逆不道的反贼;无论他是救国的豪杰,还是篡权的枭雄,在士兵的心里,胡忧永远都是他们的头。
他们的忠诚,总是默默的。相比起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辉煌,独立团的名声,一直不大,于民间的名望,也不是很高,甚至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们。直到几十年之后,一个史学家,调阅过大量的绝密资料,才骇然的发现,原来最忠于胡忧的部队,并不是民间口耳相传的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而是这个新兵独立团。
现在还处于生死一线的独立团官兵和胡忧本人,都不知道今后会发生什么事,更不会知道,因为独立团对胡忧的狂热忠诚,还将会在这天风大陆上,掀起怎样的血腥恐怖。
“杀”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独立团的士兵们,被点燃了心中的漏*点。数千张口,喊出同一个声音。
“杀”
无边的战意,一传十,十传百的层层叠加,举刀为林,射箭为雨。有马很了不起吗?现在谁不喜欢无马的
“杀”
狂暴的喊杀声,居然响起了回音。
不,似乎不是回音。
三国联军的后队,出现了混乱,似乎有人再暴他们的菊花!
“他祖母的,不管你是谁,我都爱死你了。”胡忧高兴的在心里大叫。
叫完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同时产生了疑问,这个地区,是谁的部队在?
暴风雪军团的大部份军队,现在都还在乐同城,就算是能赶回来,也会去驻守令归城。有谁会记得这个小小的江斗村还有一支新兵团。
“是科库”胡忧身边的红叶突然叫道。
胡忧也同时看到了科库,不错,那张黑堂堂的脸,那粗犷的身材,不是科库是谁。胡忧怎么也没有想到,来援的居然是顶涸天灾时,那个为手下士兵而哭泣的铁汉。
科库的身上,依然穿着校尉服,看来这个汉子的仕途混得还是不如意。当年胡忧还是小队长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掌管三百名士兵的校尉。现在胡忧已经是督将了,他则还原地不动。
不正常吗?
这也正常。校尉升偏将,是多少人一辈子都过不去的坎。在升官上,不是人人都像胡忧那么变态的。两年不到,就靠着军功,从一个新兵,火箭一样的升到一个手掌五千人马督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都看见胡忧的好,胡忧背地里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汗,出了多少血,动了多少脑筋,又有谁知道呢。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不是一切付出都会有回报,但是什么都不付出,是绝对没有回报的。
胡忧的目光,只看了科库一眼,就转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又是一个老朋友,又是一个曾经共同经历过天灾的人。一个升官速度,仅仅次于胡忧一点的人
秦明的身形不算伟岸,却绝对是谁吸引眼球的。一身偏将服的他,端枪从敌军身后,一气掩杀上来,是那样的霸气。
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
秦明再一次在世人的面前,展现出血修罗的死气。只见他所过之所,必定血溅肉飞,哀号不断。他似是一个天生的杀神,一张冷酷的面庞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有什么样的将军,就有什么样的士兵。秦明的士兵,紧紧的跟在秦明身后,同样的面无表情,同样的刀刀夺命。他们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也同样的狠。胡忧就亲眼看到一个秦明的手下,被砍掉半个脑袋之后,连叫都不叫,硬是抱着砍他的那个敌人,一同滚入马下,让飞驰的战马,踩成肉泥。临死之前,他的脸上,居然还带着狞笑。只有半张嘴的狞笑,连胡忧看得都心颤。
忧迅速对当前的形势,做出了判断,带着独立团的士兵,向前冲杀,尽可能的与秦明的人,汇合于一处。
胡忧虽然不喜欢秦明,视他为天生的对手,但是他知道,秦明现在是他的救命稻草。现在不是义气用事的时候,为士兵做出最正确的选择,是一个主将的责任。他不会因为怕欠秦明一个人情,而把士兵的生命置于险地。
秦明带来的是清一色的骑兵,相比于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他那一千人马,似乎在人数上,处于劣势。可是事实上,他却已经掌握了主动。
由于时机的选择和自身的战力强大,秦明的一千人马,从敌军的后队掩杀而上,硬生生的从后往前,把敌军给切成两半,使之左右不得兼顾。
在胡忧独立团和秦明骑兵两面打击之下,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逐渐呈现出败像。他们还想死拖住胡忧和秦明的部队,可是他们已经没有那个能力了。秦明部队的冷血,胡忧部队弩弓,让他们的希望,变成了永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在被胡忧秦明两部歼灭掉三分之二之后,他们选择了撤退。
“带你的人先走,去令归。”在挫身的时候,秦明丢给胡忧一句话,战马不停步的杀向已经赶上来的敌军步兵方阵。
秦明的骑兵部队,果然厉害。他们以三角锥型阵,一头扎进了敌军五万人马的步兵方阵之中。如一块砸进水里的巨石,让三国联军的五万人马,掀起阵阵涟漪。一千骑兵,如一叶波涛中的小舟,虽然摇摆不定,确依旧主宰着沉浮。
“全军向令归城进发。”胡忧把羡慕的目光,从秦明的身上收回来。刚才他的脑子里闪过的是自己的部队,手握弩弓,跃身于马背上的样子。
胡忧一直就有组建一支骑兵部队的想法,他之所以让独立团全部配上弩弓,而舍弃弓箭,并不是因为弩弓要绝对强于传统的弓箭,而是因为在战马上,弩弓的灵活性和对战马跑动的影响,要远远的好于弓箭。
胡忧的设想是把独立团打造成为弩弓骑兵部队,只不过,他这个设想,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完成的。他只能一步一步的走。
战马会有的,骑兵部队也会在的。人就怕不敢想,只要敢想敢干,一切都会有的。
胡忧刚刚到天风大陆那会,他有什么?看王富贵的时候,他甚至全身上下,连一块布片都没有。
而现在,他成为了一个督将,有五千终于他的士兵,还有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心;有欧阳寒冰,红叶等红颜,有西门玉凤这个强力的姐姐,还有一般以他为首的兄弟。今天,他还将拥有更多。
令归城,每一次看到这里,胡忧的感觉都不一样,而这一次在他眼中的令归城,格外的萧条。
“大人,我们要驻守令归城吗?”朱大能来到胡忧在的身边问道。
苏门达尔在了私恨,抽走了大部份的暴风雪军团士兵去年同乐,现在令归城,就算是加上胡忧刚刚带来的部队,也不过只有两万人。
两次对安融之战后,令归城由于其重要的地理位置,已经阳程,成为暴风雪军团的新总部,同时也是青州最为重要的行政中心。区区两万驻守部队,对于令归城来说,实在是太少了。去年安融入侵青州,战况最困难的时候,令归都还有三万士兵呢。
“先守着再说吧。”胡忧摇摇头,这令归似乎已经成为被攻击的带名词,这才多久了,令归就已经多次受到进攻了。去年崩塌的城墙还没有完全修复,那些旧日的灰黑,依稀可见。现在,又一场大战要来了。
突闻一阵马蹄声起,胡忧和朱大能都寻声看过去。
“是秦明回来了。”胡忧淡淡的说道。不知道怎么的,每次看到秦明,他的心中,总是会升起一股无名的压力。他总是本能的不喜欢这一个人,哪怕他曾经救过秦明的命,而秦明刚刚又摔部救了他。他对秦明,依然升不起那种患难与共之情,相信秦明的心里,也同样是这样想的吧。
朱大能明显对秦明也没有好感,他深深的看了秦明一眼,冷哼道:“果然是血修罗,一千多人,能跟着他回来的,还不到三百,一仗战损七成。”
做为曾经的同队战友,朱大能对主动秦明调出第一小队,去第二小队的做夫长的做法,一直心存芥蒂。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对战友的背叛。还有再那巴坡的时候,秦明为了逼当年造反的陈大力投降,居然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举起刀子,当着陈大力的面,杀死了陈大力的父亲,那做法太不仗义了。
“不过他这一战,确实打得不错。”胡忧在实事求事的说道。尽管他对秦明心里存生看法,对他的所做所为,也多有看不惯。不过对于秦明的功绩,他还是认可的。
不错,秦明这一战,自损七成,看是一场大败。可是胡忧如果这一次,没有秦明出兵援救,独立团就算能冲破敌军的包围,能活着回到令归城的,也不会超过一千人,甚至可能超不过五百人。无论怎么算,都不可能会是现在的四千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独立团有半数以上的人,欠着秦明部队的一条命呢。
“嗯,确实不错。”朱大能点头道。这一点,他是不可否认的。
觉得不服气,朱大能还是补了一句“不过他最后的冲杀有些过了。”
胡忧带独立团撤出战场之后,曾经派朱大能去给秦明打出安全的旗号,让秦明见机撤退。然而秦明跟本没有理会朱大能,又带着部队在敌军的阵营之中,足足多打了近二十分钟,才从另一条路撤离战场。朱大能指的是这个问题。
相比起秦明,朱大能要更喜欢胡忧的处事作战风格。在朱大能看来,胡忧是把每一个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每一次作战,都尽可能的想办法,减少士兵的伤亡。而秦明跟本不拿士兵当人看,他的部队,一仗打下来,往往都得损失大半,甚至有时候,只甚下他一个人回来。
难道不是吗?在林梅森林和顶泗,秦明的部队,不都是全死光,就剩下他一个人活着吗。这些朱大能可是亲眼看见的。
对于朱大能之后补的这一句,胡忧没有接话。因为在胡忧的心里,与朱大能有不一样的看法。
朱大能认为秦明完全没有必须之冲击那二十分钟,胡忧虽然当时并不在场,但是他觉得,秦明应该不会是为了出风头什么的,硬是多在五万大军之中,多呆二十分钟。他之所以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现在得道的资料太少,他还不能判断秦明当年的想法。
“走吧,我们下去见见老朋友。”拍拍还要说话的朱大能,胡忧拉着红叶,走在了前面。
秦明三百于人进城,得到了士兵们的掌声。拍手的,多是胡忧独立团里的人,他们是秦明出击的受益者,自己得表示感谢。
秦明对于掌声,并没有任何的反应,也许是见得多了,也许不削。他下马大步的来到胡忧的面前,行礼道:“末将见过督将大人。”
秦明是偏将,胡忧是督将,上属给上级行礼,是一种带表尊敬的意思。可是胡忧却完全没有从这个行礼中,感受到任何的尊重。这小子的行礼,和平常的说话,并没有两样,连个笑脸都不给。
“秦明将军,好久不见了。没想到今天一见面,你就救了我一命。”胡忧哈哈笑道:“秦明将军,多谢了。”
胡忧回到令归城才发现,原来他的官,现在在令归城里,算是最大的。这里有十多个偏将,就他一个督将。无论这个令归城是不是要守,他都要和这与偏将打好关系。尤其是秦明,因为令归城里很多部队,都是他聚回来的。
苏门达尔带大军去了同乐之后,令归的城防,整个都空了,只有区区不到八千人马,还分属不同的指挥。
秦明是最先发现安融三国有异动的人,他一发现情况不对,马上招集散落于令归周围各村的士兵,使令归城的士兵,比原多了一倍。
胡忧因为被苏门达尔雪藏在江斗村半年,现在在令归城的人气,已经有些比不上秦明,所以在很多地方,得借住秦明的力量。
145章 暗涌
145章暗涌
“客气,将军也救过我的。”秦明的左手,有意无意的轻抚着脖子道。
秦明的脖子上,有一个鲜红的伤痕,虽然现在已经结了疤,但是从那伤痕的样子,还是能看出那伤痕的当初深度的。只要再深一点点,秦明今天也就不要站在这里了吧。
胡忧瞟了一眼那伤痕,对秦明的动作,没有做任何的表示。那伤痕是怎么回事,全世界没有人比胡忧更清楚了。那是当时顶泗天灾,胡忧在秦明的脖子上留下的。当时,胡忧本是想干掉秦明的。
“难道他已经知道了?”胡忧在心里暗暗的猜着。他当然不人蠢得去问秦明,是不是知道自己当时有杀他之心。既然秦明没有明说,他也就装傻了。
气份一时微微有些僵,还好这时,科库开口道:
“都是一个军团的战友,相互支援,本就是应该的,哪有什么谁救谁的。”
科库这个人,之所以不能升官,其中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为人太直,说话不会转弯,所以经常会得罪人。
科库是一个典型的北方汉子,好交朋友,他拿谁都当朋友。别看他打仗相当厉害,但是在做人上,他是有毛病的。
比如现在,他就拿胡忧和秦明都当朋友,随意的插两人的对话,这就是一个问题。
要知道虽然科库认识胡忧和秦明的时候,他们俩个的官,都要比科库小,科库是他们的上司。
科库当时不以官压力,拿胡忧和秦明当朋友,那是他的事。可是现在,论官职上,胡忧是督将,秦明是偏将,两人的官,都比科库的大。胡忧甚至大了科库两级,按帝国的军法,他是可以越级处死科库的。
面对这样的身份对换,科库还用对年的相处习惯来对胡忧和秦明,那就分分钟会得罪人了。
当然,胡忧不会怪科库,科库这么插嘴,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换个很在呼这些的人呢?当面喝斥,已经算是好的了。至少骂过你之后,他不会想办法再整你。要是换一个坏心肝的小心眼,你就瞧好吧,他那肚子里的坏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泼到你的身上呢。一个上级要玩死一个下属,真是有太多办法了。
“是得不错。”胡忧接过科库的话道:“从现在开始,咱们就是一个战壕里的兄弟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两位,我已经备下了薄酒,一是感谢两位的出手相救,二来是想和两位商量一下,这令归城的防守问题。”
没有去城主府,胡忧安排的地方,是他的帅帐。胡忧现在虽然是令归城军职最高的人,但是他并不想出那种无谓的风头。城主府之前住的是苏门达尔,他到那里是议事,是什么意思?
来到胡忧的军帐,三人分宾主落坐。红叶亲自给上茶。因为胡忧还请了其他的将领前来议事,而那些人还没有到,所以正式的会议还没有开始。
“有劳夫人了。”科库接茶的时候,对红叶非常的客气。科库曾经是红叶先夫项庄偏将的属下,项庄以前对他很不错,所以他对红叶是很尊敬的。
红叶顺势问道:“科库将军现在转到秦明将军的部队了?”
红叶这个问题,是胡忧授的意。早在顶泗的时候,胡忧就很看重科库的统兵能力。科库这人,不但对战马非常熟悉,对骑兵战法,也有研究,胡忧一直想要收他收归旗下。可惜当时在顶泗过年的时候,朱大能,候三,等包括林克偏将在内的十人,都向胡忧发了酒誓,科库却没有。这样胡忧很失望,因为胡忧知道,以科库这种性格的人,一但发了酒誓,就等于把命给他了。
今天看到科库和秦明一块出现,胡忧隐隐的感觉到,科库离他似乎越来越远了。
科库听了红叶的问话,沉默了一会,说道:“是的,夫人,我现在在秦明将军的帐下听令。”
“那博坎普偏将呢?”红叶追问道。
博坎普偏将是科库之前的上司,他原来也是项庄的手下,曾经做过项庄的副官。
提到博坎普,科库的眼睛有些发红,摇了摇头,以低沉的声音道:“博坎普偏将在同乐城战死了。”
“博坎普偏将战死了”红叶一失神,差点把茶壶给碰到地上。博坎普是一个很好的人,项庄死了之后,他在军中对红叶很照顾,算得上是红叶的老朋友。听闻老友战死,还是死于内战,红叶的心情是异常的难过。
随着各将军陆续到达,军帐里开始热闹起来。胡忧看红叶的情绪不高,本想安慰她几句,不过现在时间和空间都不对,只能做罢。
说是把众将军叫来,事实上,大多数时候,都是胡忧在说话,秦明偶尔开口提几句,会议进行得并不是很热闹。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决定坚守令归,等待回缓。这个结果,基本上是大家意料中的事。同乐离令归并不是很远,暴风雪的主力军团,用不了几天就能赶回来。现在城中有两万人马,守个几天,顶到苏门达尔回军,是不成问题的。
“死者已矣,你也不有太难过了。”会后,胡忧轻拥着红叶,低声音的安慰着。现在各军已经加强城防,三国联军没有到达之后,胡忧并不是很帮。
“我知道。”红叶强忍住的累水,直到这时候,才滴落下来:“生生死死,我已经看淡了。我难过,并不是应该博坎普偏将的死,我是替他惋惜。”
红叶把头轻轻的靠在胡忧的胸膛回忆道:“博坎普偏将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对谁都很好。他很爱国的,我记得他曾经说过,这辈子,并不需要活太长的命,只要能有一天,为国战死,也就心满意足了。
没有想到,他两次对安融之战,他们没有出事。却战死在了本国的内战之中。他现在肯定会很难过的。”
胡忧默默的轻揽着红叶,一句话也不说。他虽然只是和博坎普见过一次面,基本可以说事互为陌生人,但是他知道,博坎普口中的为国战死,说的并不是指曼陀罗帝国的皇权,而是为这里的百姓。
人们往往会把百姓和国家,皇权连在一块来说,事实上,百姓和国家可以是一个整体,而皇权和国家,却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在。
简单来说,忠于巴伦西亚就是指忠于皇权。他是皇权的拥有者,帝国的统制者。皇权不等于国家。一个国家,指的是这里的子民,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文化,民俗习惯等等,忠于国家,就是保护这块土地上的子民,不受到其他势力的伤害,如果而已,与那个高高在上的巴伦西亚,没有多大的关系。
无论是谁当政,他总是想对国家,人家,和他本人联系在一块,成为一个整体。他想让老百姓把对自己民族文化的感情,转嫁到他那个皇帝的身上。忠于皇帝,也就终于了民族,民众。
一开始,确实有民众错信了这个观点,他们以为,忠于兵权,就是受国。他们为兵权抛头颅,酒热血,至死不渝。他们以为这是爱国,等到被骗多了,他们才明白,皇权和国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存在。
皇权是可以被灭掉,换掉的,忘记掉的。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永远在积累,片刻不能遗忘。忘掉自己民族的文化,等同于背叛了自己的祖先,这是比背叛皇权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念。
“马拉戈壁的,我都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国家,民族,文化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与老子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我与他们本就不是一个时空的。”
令归城这几天都很平静,无风无雨,也没有看到有谁来进攻。城外连半个人影到没有。战争让这个原本很热闹的城市,变得冷清。有门道,有钱的,早已经想办法离开了这块动荡土地。而那些实在是无路可走的,也找地方躲起来了。不到天黑,他们是不会回家睡觉的。
苏门达尔的部队,按说应该已经可以赶回令归的,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在哪里,那脑子里在想着什么。
“环消息”红叶一脸凝重的来到胡忧的面前,竖起一根手指头说道。
“关么那方面的?”胡忧有些麻木的问道。这几天尽听坏消息,都没有听过好消息,他都已经习惯了。要不是这话出自红叶的口,他连答都不想答呢。
“关于浪天。”红叶在椅子上坐下,两眼有些出神的看着胡忧。
胡忧摸摸自己的脸道:“你看着我干什么,我的脸上长花了?”
红叶摇摇头道:“浪天的情况,完全和你猜的一样。红巾军再一次竖起了义旗,他们提出外抗安林池,内打贪官污吏的号,一夜之间,夺也了浪天。”
尽管早已经料想到这事迟早会发生,可是真正发生的时候,胡忧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预判准确而高兴。这对于帝国百姓来说,算是一个悲剧。就算时局再差,那些高高在上的大老爷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吃苦的,就后还不是老百姓。
胡忧正想着,朱大能突然冲了进来,急急忙忙的叫道:
“报,大人。出大事了”
胡忧抬起头来,摸摸鼻子道:“不用叫了,我都已经知道了。红叶刚刚告诉我的。”胡忧以为朱大能也是来报浪天红巾军造反的。
朱大能看看胡忧,又看看红叶,有些迟疑的说道:“你们都已经知道了?”
忧点点头道:“情况和我们之前料想的一样。浪天再次暴发民变。”
“不是,我要报的不是这个。”朱大能摇摇头道:“我刚才还说呢,我都是刚刚收到的消息,你们却这么快就知道了。原来我来说岔了。”
“嗯?朱大能,说的不是浪天的事?那你又带来什么好消息?”胡忧问道。他现在基本上把消息对笑话来听了。
朱大能一脸严肃的说道:“我要说的是关系我们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苏门达尔”
胡忧似乎隐隐猜到了什么,追问道:“苏门达尔怎么了?”
朱大能回道:“半个小时前,苏门达尔死掉了。”
“死掉了怎么死的。”胡忧的脸色异常的平静。他不知道苏门达尔的死,算是好消息还是还消息。他只知道,自己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之前他就一直在猜心,苏门达尔还没有还不回来。
朱大能道:“根据候三传来的消息,是心疼病疼死的。”
‘心疼病,’这几个字让胡忧想了武大郎,他也是死于这个病的。对于一些不需要的人,心疼病是一个不错的法子。
苏门达尔活着,妨碍了太多的人,让太多的事,不好处理。‘心疼病’吧,让他心疼一块,大家的日子,都会好过一些。如果实力够的话,胡忧都很想让苏门达尔来个心疼病,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是谁出的手吧。
是巴伦西亚?司马寿?还时安林池三国联军的人。似乎谁都有出手的理由
“各方面的资源都快没有,我看这个令归城,我们守不了多久了。”红叶在胡忧的身边道。
胡忧的目光,一眼放在这些拼命攻城的三国联军身上。三国连军是在胡忧收到苏门达尔死身的当天,突然出现,开始发动进攻的。
打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整个青州,现在已经大部分落在了三国联军的手上,令归此时,已经成为了孤城。
苏门达尔死了之后,现在也不知道,是谁接管了暴风雪军团的指挥权,反正那个人跟本没有在意,令归城还在敌人的进攻之中。令归城被攻击了三天,连一个援兵,都没有出现过。
不但是令归城,就连整个青州,都已经引起不了人们的兴趣了。三国连军四处的扫荡,确跟本没有遭遇到像样的抵抗。
“不守,我们又能到哪里去?”胡忧喃喃的说道。
城外,足足五十万三国联军部队,一层层,一堆堆的,把整个令归城给围在了里面。想要以不到两万的人马,突出五十万兵力的包围,无论怎么想,都没有可能成功。
突然,胡忧的脑中闪过一个问题,其实在早之前,这个问题,就已经闪出过胡忧的脑海,只是当时,他并没有注意。现在想来,这不太正常呀。
三国联军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他们的进攻并不积极,往往是打几下就跑,跟本就没有进攻过。不然以敌方五十万的部队,怎么也能打了三天,还没拿下令归城。不但如此,军中士兵的伤亡情况也不太正常。两万部队,居然都没有死多少。
这是在打仗吗?
胡忧之前一直以为这是因为三国联军的指挥协调出了问题,三国的士兵,都是出任务试的走过场,典型的出工不出利。
现在看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传我的命令下去,各师团减弱防守强度,不需要与敌人硬拼。”
红叶听到胡忧的命令,一时之间想不明白胡忧在干什么。减弱防守强度的意思是让敌人轻意的攻进城来吗?
红叶没有去传胡忧的命令,因为她认为这个命令,存在着重大的错误,她此时得弄清楚胡忧的本意。
“你觉得很奇怪?”面对红叶的问题,胡忧给出答案道:“我的命令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胡忧说着,走到城墙边,指着远处正在操练的三国联军道:“你仔细看看那些士兵,你见过有哪个国家,在攻城之前在,还要操练士兵的吗?”
红叶想了想,摇摇头道:“没有,这说明什么?”
胡忧说道:“说明他们攻城只是为了做戏,他们的重点,并不在于拿下令归城。反正是陪戏,我们不如干脆少出些了人马。”
胡忧判断得到了证实,随着他的防守强度减弱,三国联军的进攻,也弱了下去,有时候甚至只派百十来号上来,随便放几箭,就回去了。
胡忧的视线,转向了帝都,他知道,那里肯定发生着,他所不知道的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在再解决问题上,已经延伸出很多的方法。要解决挣端,已经不一定需要战争了,尤其是一方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
三国联军确实没有认真地进攻令归城,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更加好的办法。可以兵不刃血的拿到令归,甚至是整个青州。这是他们一开始就已经制定好了的目标。
曼陀罗帝国,帝都龙城。青州的仗还在打着,这里已经出现了安融,林桂,池河三国的皇族使者。而他们出现的地方,是在帝国的心脏——水上皇宫。
在展现出现强大的武力之后,三国联军的人此时正在和巴伦西亚谈判,他们打算以更和平的方式,拿到他们需要的东西。
同时出场的,还有宁南帝国的大臣欧阳治,此人是欧阳寒冰的叔叔,他是代表宁南帝国,来参与这个谈判的。
宁南帝国这次没有出兵青州,但是他们也想要分一杯羹。他们有实力那样做,因为他们手里已经掌握着曼陀罗帝国半数的粮食供应,这可是命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