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回 一毛难拔
我们没有埋葬品红妈妈的尸体。
恐龙有恐龙的习俗。
他们会把这些尸体都收集起来,然后举行一个仪式,超度他们的亡灵,不管是有罪的、无罪的,都同等对待。他们会挖一个大坑,把他们埋葬起来,那些夭折的小恐龙,他们没有一个完整的人生,在埋葬他们的时候,要在他们的身旁放一些恐龙蛋,当然都是没有受过精的卵,表示他们也有自己的孩子,八龙死去也是这样的规格。
他们遵循死者为大的观念,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只要是在自己的领地死去,一样会举行这样的仪式。他们一旦死去,生前的一切罪恶都可以赦免,都会被原谅。恐龙部落绝不会干诸如鞭尸、抛尸、扬灰等等对死者的惩罚。死者的家属也不会受到任何连累。他们绝不会搞株连和连坐这样的殃及无辜的惩戒方式。
我们恐龙部落有自己专门的坟场。
选择一块树木比较少、土地贫瘠的地方,作为安葬恐龙的墓地,墓地都是成片的,所有的恐龙死去都要安葬在这个地方。然后在上面洒上果树的籽,坟头上长出果树,表明他的灵魂得到了安宁,如果没长出来,作为家属会继续种树,直到长出小树苗。
所以,很多的果园其实是我们恐龙部落的坟场。由于尸体的滋养,那些原本贫瘠的土地,竟然变得极其肥沃,果树都长得极其旺盛,一年四季都有水果在成熟,在我们还没有农业的时代,这些水果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我们营养的供应。
按照我们恐龙部落的说法,当坟上的果树开始结果的时候,墓主人的灵魂就可以转世了,而且果实越大越甜,表明墓主人转世以后的地位越高。如果果树老不结果或者结的果实又小又涩,表明墓主人将转世为八龙,或者已经成为了八龙。
因此,墓主人的兄弟姐妹总是寻找一些好的果实种子种下去,大家平时都注意在吃水果的时候,特别是那些熟透了又特别好吃的水果种子留下来,精心的保存,以备急用。
其实,我们现在的恐龙部落不过是一个父系的大家族,而父亲只有一个,那就是部落首领,他是所有成年母恐龙的丈夫,也是所有小恐龙的父亲,本身就是一家。但是正因为大家是一个家,反而就不是一个家。就像歌词里说的,“我们拥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你能够把中国的每一个人都称为你的家人吗?
要说更近一点的关系,那就是母亲和她们的孩子或者她们的孩子之间,还有就是一起从别的部落嫁过来的亲姐妹、做了八龙的亲兄弟,像老乡那样的从一个部落过来的兄弟姐妹们,他们之间就是我们部落里所称的亲戚关系,培养果树的正是这些恐龙。
我明白我的那些兄弟姐妹和死去的阿姨们,以及被我的母亲和阿姨们撞死的那些八龙,她们都将会获得很好的安葬,他们的灵魂可以得到安息了。
但我还是希望他们活着。
毕竟只有活着,才能更好的享受大自然和生命所赋予我们的一切,而这一切都是我们能够切身感受到的真真切切的东西。
那些所宣传的灵魂之类的玄虚的东西,似有若无,谁都没有亲见过,也无法证明,真假难辨。
我为他们惋惜,也为他们祈祷。
我们终将会离开这里。
永不回头。
但是,喃喃部落却并不会因为我们的走掉而安宁。
我们必须留下点什么。
当然不是生命。
只有我们把同生命一样宝贵的东西留下来,让母亲捎回去,喃喃部落才能彻底放过我们,永远不再追究。
母亲不愿我这么做。
“这么宝贵的东西,只属于你自己。”母亲说。
“但我不能因为我,而使整个部落不得安宁,再说了,您还得回去,他们也不会放过您的。为了部落,也为了您,我甘愿牺牲自己最宝贵的东西。”
母亲是必须回去的。
除此之外,他无路可走。
母恐龙一旦嫁到某个部落,是终身不可离开的。正所谓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她们不仅不能回到生养他们的部落,而且也不能到其它的部落的。这不仅是因为,她们实际上已经成为了首领的私有财产,出于私心,首领们当然不愿意她们走出部落;其次,担心她们掌握了部落在防守和其它方面的秘密,她们的离开会影响到部落的安全。所以,一旦母恐龙离开部落,部落里一定会派其他恐龙把她找回来的。生要见龙,死要见尸。
我们小恐龙从小就不让我们乱跑,划定指定的地方作为我们活动的范围。决不让我们接触关于防卫和其他有关部落秘密的事情,比如首领的住处、哨位的位置、地形图、果园位置等等,都是非常保密的,都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即使是我,一直受到首领偏爱,但也不让我知道这些,他只是教给我做首领的方法,并不会把部落的秘密让我知晓。
我们也是不能随便打听的,一旦被发现,我们会终身不能离开部落,做本部落的八龙。如果是母恐龙,也是终身不能离开的,成为老姑娘,除非首领被替换,否则,她们可能面临一辈子处女的命运。
为了部落的安宁,品红也表示愿意献出自己像生命一样宝贵的东西。
尽管母亲极力的阻拦,但是我们意已决,我们绝不会后悔我们的这样的行为的。
然而,这是上天赐予的。
如果我们拿出来,那就是逆天而行,会得到上天的惩罚的。
正因为如此,母亲才竭力的阻挠我们,不让我们这么做。
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也为了求得上天的宽恕。我们举行了一次非常正式而严肃的仪式。
我们两个一起仰面躺下,这个动作我们从来没有做过,因为我们的背部是一道山梁一样的脊梁,还有一段高高的鳍,躺下是非常难受的。
然后,我们的两个后肢一前一后的蹬着,两个前肢,一个爪子抓住另一个爪子的一个手指使劲的拽。
同时,我们两个高声的嚎啕大哭,哭声响彻山林。
做完这个仪式,我们分别向我们的母亲叩首。
等这些仪式结束。
我们非常舍不得的把我们像生命一样珍贵的东西取下来,交给了我的母亲。
那是我们亲自从自己尾巴上拔下的一根毛。
(可爱的朋友,您什么时候也能像我们一样拔一根毛呢?开个玩笑,别当真,一毛不拔也没关系)
第四十六回 色子?麻将
我们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我们的尾毛,不仅是因为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爱护它们,是对父母的尊重,是红毛恐龙孝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尾毛是我们地位的象征、身份的象征。
同时,尾毛也是我们的身份证。
世界上没有两只恐龙的尾毛是一模一样的。
就像人的指纹一样。
因此,在红毛恐龙的世界里,一毛不拔是写进族规里的,当然,我们没有文字,只是通过口口相传来实现的。
没有特殊情况,任何恐龙都无权拔掉自己的尾毛的,只有在亲人去世,为祭奠亲人时,才可以拔掉自己的尾毛,而且,只能拔数量最多的那种颜色的毛,不准拔掉杂毛的。
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拔掉杂毛。
我们是以尾毛来识别每条龙的。
很多恐龙的名字都和尾毛的颜色有关。
如果大家都拔掉杂毛,或者都染成同种颜色的尾毛,那我们不就变成了清一色的一条龙了吗?
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谁能分得清?
在红毛恐龙部落里,有专门管理户籍的恐龙,他一般是恐龙部落里最聪明的恐龙,他具有最强的大脑,他能够把部落里所有的大大小小的恐龙的尾毛的颜色、杂毛的数量与颜色都记得清清楚楚的,你只要说出这只恐龙的名字,他能够说出该恐龙的尾毛是怎样的;反之,你说出尾毛的样子,他能够直接说出该恐龙的名字。因为识别尾毛颜色的缘故,
所以这个职务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做色子。
因为色子的特殊技能和他在部落里的重要性,所以,他的地位是非常高的,至少是三等床位,而且很快就会升到二等床位,相当于国相之类的位置,一般有八个八龙伺候他的饮食起居,并且保证他的绝对安全。
做色子的是没有性别限制的,因为他完全是靠能力吃饭的,而我们红毛恐龙大多头脑简单,连简单的算术都不会,所以,能做色子的恐龙是凤毛麟角,一旦有这样聪明的人才,不管他原来地位如何,就是八龙也没有关系。有时候,还临时使用幼小的恐龙来暂时担当这一职位。
伺候他的八龙也有专门的名称叫做花。
花的选择也是特别有讲究的,因为他们是伺候部落最重要的官员,既要能干,品行也要好。是经过严格的考察选拔出来的,一定要保证他们苗红根正。每个花都有单独的名称,如果哪个花老了或死了或者不称职了,就要从部落里再进行海选。
他们分别用梅、兰、菊、竹等花中四君子和春、夏、秋、冬等四季的名称来命名,意在表明他们一年四季都有君子风度,对他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他们可以享受三等床位,这是八龙们所能享受的最高待遇(除非成为色子)。
为了保证色子能够后继有人,同时也为了协助色子的工作,所以,部落里往往会给色子选择一个助手,其实就是色子的接班人,以防色子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一时难以找到替换者。
助手的工作极为繁琐,他往往比色子更忙碌,很多工作都是助手来完成的,同时,他还得向色子学习一些记忆和工作的经验等等,他还得到各地去巡回。一般情况下,他一个季节巡回一次,一年四圈,防止一些恐龙通过拔掉杂毛和染色等来改变自己的地位的不法行为,因为他的工作是最麻烦的,
所以,他也有一个反映他工作性质的名称叫做麻将。
为了保证有效的管理,我们把整个部落分成了七大队,从一大队到七大队。每个大队按照他们所在的方位,分别称为东南西北中发白,中发白三个大队居于部落中部,是部落首领的直属大队。每个大队又分成了九条,从一条到九条。每条又分成了九蛋,从一蛋到九蛋。每蛋又分为九万,从一万到九万,万是最小的单位,一个万是三只恐龙,因为我们大部分恐龙只能数到三,所以用三或三的倍数便于计算。通过这样的编制,把所有的恐龙有效的管理了起来。也方便了色子和麻将开展工作。
通过色子和麻将的出色工作,部落首领可以较为充分的了解部落里恐龙的情况、分布密度等等,用以整体的谋划和决策。了解恐龙年龄结构便于决定吸纳多少新鲜血液,实现更好的新老交替。
还有一点就是通过他们的巡回了解,了解民风民情,使自己在施政方面更能体现民意,避免矛盾的激化。
为了更好的保证部落的安全,部落里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军事化管理,队、条、蛋里都有警卫人员,每个蛋里一个警卫,一旦蛋里遇到变故或者敌人侵犯,马上跑着告诉条长,条长立即把每个蛋里的警卫组织起来进行抵抗并迅速派人告诉队长,队长也一样把每个条里的警卫组织起来进行抵抗并派人告诉首领,所以一旦有事,很快就能传到首领这儿,便于首领决策和准备参加战斗。
这种由各个基层单位组织抵抗的方式我们叫做门清,有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意思;迅速进行逐级上报的方式我们叫做点炮,主要意思是像点着爆竹一样,一下子能传得很高很远。我们恐龙部落虽然脑袋不够机灵,但是想象力确实蛮好的,与中医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名词太贴切了。
有一点您不知是否注意得到,这种政治军事化的编制,不但保证了整个部落的安全,而且极大的维护了部落首领的统治,也使得部落能够较长时间的保持稳定。
但是,对我们这些幼小的恐龙来说,却是非常不好的事情,我们要想战胜部落首领,并且取而代之将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孤军奋战的个体,而对于首领来说,却是整个部落。
我们只有像关云长那样过五关斩六将,打败百倍于我们的对手,才能够来到首领的面前,即使能够来到首领面前,这时的我们身体窘困、遍体鳞伤、寡助之至,而我们的对手首领却是以逸待劳、精力充沛、全民支持。
我们取胜的概率还不如去买一手a股盈利的概率高。
但是,我还是要赌一把。
即使输个精光。
我并不后悔。
品红也一样。
绝不会去做八龙。
我们告别了母亲,向着远离喃喃部落的方向头也不回的走了。
第四十七回 征途漫漫
我们是必须离开这里的。
母亲再三决定要送我们一程,但是被我们拒绝了。一是因为经过一天的狂奔,我们已经走到了喃喃部落的边界地带,不久就可以走出喃喃部落的,再加上今天的天气比较好,是能够看清一些道路的,再不会出现迷路的现象。二是担心母亲走出喃喃地界回去会受到惩罚,再加上身体也够疲乏了,应该回去好好休息。三是我们终须一别,长痛不如短痛。
我们带着满腔的理想出发了,喃喃部落自有母亲拿着我们的毛去向色子交差,喃喃部落里的恐慌情绪自然会消除。我们可以安心地离开了。可惜的是我的那些兄弟姐妹却过早的到了另一个世界,没有一个完整的人生。但是他们的尸骨会得到很好的掩埋,他们的灵魂一定能够早日转世,享受世间的美好生活。
月亮出来了,是一弯残月。
可见,夜已经很深了。
月光虽然并不明亮,但足可以照亮前行的路。我们不再担心走错了路。我们完全可以看清树枝长得茂密与稀疏,不必抹黑去数,也不再通过啃树皮去辨别方向了。
仰望天空,北斗七星高高挂在北边的天上,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月亮由东到西,缓慢的移动,也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这些知识,父亲早就传授过我。可惜,昨晚的时候,不巧阴云密布,我没法通过天空来辨别方向,以致造成了那么深重的灾难。
但是昨天为什么会走错呢?
昨天我们本来考虑的就很周密,而且从始至终,我们都严格按照计划行事,怎么就会错了呢?
“品红,你说一说昨天晚上我们为什么会走错路了呢?”
我把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
一天了,我们拼命的逃亡,再加上怀念伙伴们,我们无暇思考这个问题。现在,一切都结束了。高举火把的长龙阵不见了,只剩下了我们两个,孤单和寂寞笼罩着我们,使得我们开始思考这些问题。
“我也觉得蹊跷。”品红说,“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而且问题肯定出在我们三个人身上。”
“废话,这还用说吗?我们三个带的路,当然是我们三个的原因。”
我本来想这么说,但是这么说话总觉得有些欠妥。于是我说:
“你说的非常有道理,但是我们到底错在哪儿?”
“我不知道。”他说。
我们的这一通对话显然全是废话,没有说出任何实质性的东西,但是,废话也是实话。
说实话总比说假话强。
夜深了,我们都有点困,上下眼皮都有点打架了。所以我还是想通过谈话是我们不再像昨天那样在路上睡着了。
想到睡觉,我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
“肯定和睡觉有关。”我说,“我们醒来以后,在探路的时候是不是没有原来那样认真了?”
“也不全是那样,”品红也好像想起了什么,一下子来了精神,“其实全怪我,我一直都没有数清楚哪面的树枝多一些,从没有数清过,树皮的厚薄,我也没能够测出来。我全是蒙的,要么按你说的,要么反驳你一下。”
“你怎么这样呢?大家都让你害苦了!”我说。
但是我没说。
因为我何尝又不是这样的呢?
那些树枝我也没有数清楚过,我不过是大致看看哪面多罢了,至于咬树皮,我也不是判断的很准确的,说实话,我也一直在蒙,其实,我更多的是寄希望于他们两个。没想到他们两个装模作样的同我一样。
我们恐龙对于数字不敏感,这个大家都知道。到现在为止,我也不清楚昨天我们总共有几个恐龙,谁都没数清楚过。而我却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我把我们的命运交给了我们所不擅长的领域。
“不能怪你,”我说,“最大的责任在我,大家都相信我,把我当成了首领,而我却没能带大家走出去。”
品红没有跟我推让,他不再说话了,他可能觉得现在谁担当责任都无所谓,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死去的同伴是不可能救活了,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更多的是看实际效果,对于过程他并不在意。我非常了解他,因此,同他说话,我也不想绕弯子。
我们继续向前走,一时都不说话了,我们都在想事情。
“我们到底往哪儿走?”过了一会儿,品红可能实在忍不住了,他首先开了口。
“我们走着瞧,”我说,“走到哪儿算哪儿。”
但是,我没有这么说。不是因为我心里有了底,而是我觉得自己必须为他撑起一片天来,要成为顶梁柱、主心骨,其实,我和品红一样心里十分的空虚,看不到未来的路,如果我不能够给他打气,我们两个很可能现在就垮下来,更不用说有什么辉煌灿烂的明天了。
“到啦啦部落去,”我说,“听说啦啦部落的首领是个老家伙,我们应该有把握赢了他。”
我故意说得这么肯定,就是给他打气,其实我心里根本就没底。
“捡软柿子捏……”他噗嗤一声笑了,几天了,我们也是第一次听到笑声,觉得身体也一下子松弛了下来。
几天了,我们承受着离别的痛苦、非人的虐待、难耐的饥饿、惊恐的逃亡、生死的劫难,我们甚至忘记了什么是欢乐。
我也笑了。
不是窃笑,而是朗声大笑。声音在寂静的森林里传得很远,树叶在摇晃,树枝也在颤动。
他刚开始一愣,然后马上也像我一样大笑了起来。
我们一起大笑了十多分钟。
直笑得头晕眼花,四肢酸软,才停了下来。
但肺腔里却显得极为舒服,好像把身体里所有的浊气都排空了,全身都显得十分舒坦。
“为什么要选择啦啦部落呢?”过了一会儿,品红说,“虽然首领是个老家伙,但是太远了,我们得穿过三个部落才能到达。”
“你不饿吗?我们得养足了精神才能战斗,像现在的情况,我们如何能战胜一个部落呢,我们得从长计议。”
“我明白了,你是让我们路过的三个部落把我们养结实了,好去啦啦部落参加战斗。”品红恍然大悟。
“不错,但是我们在路上一定不能出错,不然的话,我们可就有去无回了,”我进一步补充道,“我们要尊重那些部落里的八龙们,不准发火,不要表现得太强势,不要告诉他们我们是去啦啦部落的,以免走漏了风声,给我们带来杀身之祸。”
“啊,不好……”品红突然尖叫了一声。
我急忙停住了脚步。
要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请注意点击下回。
第四十八回 深谷奇遇
上回讲到,我们正在兴致勃勃的谈话,忽然品红尖叫了一声,我急忙停住了脚步。
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品红不见了。
我的前面却是黑黢黢的深谷,我正站在悬崖顶上,只要向前迈上一小步,就会文明一大步。
这句话在月球上和卫生间适用,但是在悬崖顶上却并不适用,一小步就会坠下深谷,文明到马克思那儿了,由于还是晚上,能见度极低,几米之外就看不清了,所以我也不知道悬崖下面有多深,也许深不见底,也许不过数米。
品红无疑是掉下去了,我大声地呼唤了几声,却听不到品红的答应,只是过了好大一会儿才能听到传来的回音,从回音来看,山谷应该是相当深的。
我非常担心品红的安全,一路走来,那么多兄弟姐妹都命丧黄泉了,品红是唯一存活的伙伴,我们本来想着一起去开创我们的事业,没想到,这么快,他就没了。
我伤痛至极,但我不能大声哭喊,声音是给别人听的,这里没有别人,只有我自己,我喊破了嗓子也不会有人听到的。
我只有独自流泪。
我恨自己。
本来以为自己有天大的本事。
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以为自己能够逢山开路、遇水搭桥、逢凶化吉,以为自己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像我的祖先那样建立丰功伟业。
今天看来,我不过就是一个纸上谈兵的赵括、误国害己的马谡,我的所谓的满腹经纶,一旦付诸实践,竟然是如此经不起推敲。
要不是我引错了路,同伴们不会命丧黄泉,喃喃部落不会经受这样的灾难;要不是我同品红说话分散了他的注意力,品红也不会坠入悬崖。
我决定停下脚步。
一则是因为我已经走出了喃喃部落的领地,不必担心喃喃部落会找我的麻烦;二则是品红生死不明,我得等到天明以后,下到深谷里看看,一定要找到品红。
我决定在悬崖边上躺一会儿。
一直不停的走、逃命,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合眼了,所以一旦躺下来,眼皮就不听话了,互相在打架了,尽管我也在竭力的想事情,但是在非常困的情况下,想事情也不会引起失眠的。
“金红,你是金红吗?”
突然的听到这个声音,我还以为是品红在叫我,我睁开眼睛,却并没有看到身旁有恐龙,我还以为自己是因为太困了,出现了幻觉,我苦笑了一下,又闭上了眼睛。
但是这个声音又突然出现在我的耳畔。
我再次睁开了眼睛。
但是仍然没有看到恐龙,这次我索性站了起来,向四下里看,然后说:
“你是谁?我怎么没有看到你呢?”
“我是绯红,我在这儿呢。”
这时,我突然感觉到脚下好像有风刮起,这风并不大,从脚底一直传到腿、并且沿着腿,经过脖子,到了我的头部。
我这才看清楚。
同我说话的,竟然是一只非常小的恐龙,小到只有我的脑袋那么大。
可以肯定的是,他也是一只红毛恐龙。因为我分明的看到他绯红色的尾毛极为漂亮。
令我称奇的是,他的背部有一双翅膀,而且翅膀又不同于翼龙,翼龙没有前肢,翅膀是由前肢进化来的,而他,却四肢健全,多出了这么一对翅膀,翅膀毛绒绒的,也不像翼龙那光光的像蝙蝠似的翅膀。
刚才的风,就是他的翅膀扇动引起的。
“金红,首领找你。”他看到我已经看到了他,继续说道。他的声音很好听,是一种童音,音色甜美圆润,又富有磁性,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声音。
“首领在哪儿?”
“跟我来吧……”
说完,他就向前飞起来,因为他的高度与我的视线平齐,所以这次我看的清清楚楚的,而且把我看的是目瞪口呆。
“怎么不走?”他见我没有动脚,反过头来催促道。
我这才醒过味来,赶忙迈脚。
只觉得身体一下子变得轻飘飘的没有了重量,完全不像原来那两吨重的身体,竟像一片树叶那么轻盈。
我竟然跟着他飞了起来。
他飞得高,我就跟着飞得高。
他飞得低,我也跟着飞低。那感觉非常好。
我从来没有过这么好的感觉,只觉得有风从耳边嗖嗖的过去了,穿过树林的时候,我担心身体会碰到树木,我就尽力的避开,其实我不用担心,好像一股神奇的力量为我控制着方向,使得我不至于撞到树上。
飞了一会儿,他的身体突然向下,我的身体也跟着向下,那下沉的速度非常快,快到我有些头晕,这速度是我从来没有经受过的,比自由落体要快很多,我不清楚,但我相信,那速度一定会超过声音的传播速度。
这是一山谷,但是这山谷却没底似的深,我们下沉了很大一段时间,才落到底。这才发现,山底也别有一番风景。山底的世界极为开阔,花草树木长得极为繁盛,很多都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我叫不上他们的名称,花的颜色各种各样,却并不能用红黄蓝绿等我们所见过的颜色去形容,而且每朵花又并非是一种颜色,我的脑袋里没有合适的词汇来描述,如果当时我能把莫言带上,或许他能够表述出来,但是莫言应该还没有出现吧,而且,我也不清楚哪颗原子将来会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的。对不起,我的大脑里经常会出现一些未来的事情,所以我特别喜欢拿未来的人或事来打比方的,就比如赵括和马谡,这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但是有时候,我就不由自主的拿出来了。
再说草吧,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草。反正与我见过的草完全不一样,叶子并不像我所见过的薄薄的长条形的似刀剑般的形状,有的是圆形的,有的是球形的,也有的呈正多边形,有的叶子竟然呈五角星、六角星,有的整棵草竟然是一个光光的大圆球,上面长满了刺。顺便说一下,这绝对不是仙人球,仙人球上是有扇形的折叠的,而这上面没有。
呵呵,您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我虽然不知道我们的领地到底在地球上的那个位置,但说不定还就在美洲呢。
我认识仙人球。
呵呵。
第四十九回 上帝造山
呵呵。
上回我们提到,山谷底部竟然别有一番风景,花草与我所见过的竟然大相径庭,使我极为好奇。
树木却没有多大差别。
说没有多大差别,只是说形状差异较小,而其他地方却相差甚远。
就说那大小,有的树木竟然像一座山那么粗,但是高度呢,竟然没有没过我的小腿。
跟您开个玩笑,那不过是一段树桩子。
但是粗确实就是那么粗,我用山来比方,是说的真正的山,比如太行山、王屋山,以及五岳之类的大山,绝不是阎锡山、赵本山、侃大山之类的。
我是很严肃的,不会跟您开玩笑的。
还有一种更奇怪的现象,有的树木竟然是倒长着。
这种倒长,不是像垂杨柳,也不像藤,要说像什么,更像人工养殖的海带,根子朝上,叶子朝下的生长着。
只能说是像,其实又完全不一样。那些倒长的树木,竟然树根完全裸露,树头朝下长着,而且枝繁叶茂,有的甚至硕果累累,却丝毫没有要掉下去的意思,有时候却又要翻几个跟头,显得轻松自如,或者横卧一会儿,然后又倒立起来了。
“哎呀,不好……”
我的头一偏,一棵倒立的树木竟然嗖的一声,从我的身旁向远处飞走了。
我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开个玩笑,我们恐龙没有汗腺,是不会出汗的。
不过,红毛恐龙却是个例外。
我们的尾巴上不是有毛吗?
凡是有毛的地方,一定是有汗腺的。
但是狗除外。
这个狗东西,浑身长毛,怎么就没有汗腺呢?
我惊出了一屁股的冷汗,准确点说。
因为我当时尾巴正翘着呢,汗水像下雨一样,淋了我一屁股。
哎,自从那天晚上翘起尾巴当火把以来,我一直有这种翘尾巴的习惯,时不时就翘起来。
我需要声明的是,翘尾巴与骄傲自满、目中无人之类毫无关系,就像有人喜欢抠鼻子,有人喜欢挠头皮一样。
只不过我显得更加高雅,更加高贵罢了。
呵呵。
还有一种更离奇的事情,我原打算不告诉您的,但是我不想因为这么一件事让您对我耿耿于怀,所以我还是决定告诉您,但是有一点,您千万别告诉别人。
那就是有些树竟然是先结果后开花。
我亲眼看到一棵树上长出一个又大又圆又红的苹果,我正好奇着,发现这个苹果渐渐地变绿、变小了,又过了一会儿,苹果却变成了一朵花,一只小蜜蜂竟然飞过去采蜜,等蜜蜂飞出来不久,只见那些花瓣渐渐收拢,变成了一个粉红色的花骨朵,又过了一会儿,花骨朵又渐渐的收了回去,树枝上便仅仅剩下一个小小的突起。
这种事情要不是我亲眼所见,我绝对不会相信的。
其实,这更像机会。
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就像那个大苹果,如果我们能够把它弄到手,他就是一个大苹果;如果你稍稍犹豫一下,他就会变绿、变小,但是他仍然是个苹果,只不过品质稍稍差了一些;如果你还不能抓住,那就剩一朵花了,他还有观赏的价值,还有蜜;如果你还拿不定主意,就剩一个花苞了,你把它摘下来,还可以观赏,当然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你还在迟疑,那给你留下的就什么也没有了。
这件事我不想告诉您,是因为我不想让每个人都变得像我这么聪明,因为我从这棵树上悟到了很多的道理,这为我以后的战斗和生活上了非常生动的一课。
花草树木大致就是这样。
这山谷里却也是极为宽阔,有溪水静静的流过,非常清澈,可以看到水底的石头和游动的小鱼。其实我也有点渴了,嗓子眼有点冒烟,可能是刚才走累了的缘故吧。
我走到溪水边掬了一捧水,放在口里,凉丝丝的,清爽极了。
这是想象,其实没有感觉,一点感觉也没有,我干渴的感觉一点也没有消除。
我不知道为什么。
从山谷向上望,只见那些山极为高耸,高大挺拔,形状各异,都是我所没有见过的。
更为奇怪的是,有些山竟然呈方形,四四方方像水立方似的,有的呈圆锥形,是一种正圆锥形,也就是说,除了顶部是一个点外,它的每一个横截面都是一个标准的圆形。有一座山竟然是倒立着,山尖着地,巨大的底座朝上,我想,如果稍稍给他推一下,一定会像陀螺一样不停的转下去的。
不过,我没有胆量过去推它。
我怕它随时倒下来。
我很怀疑上帝造山的说法。
我们红毛恐龙有一个关于上帝造山的传说。
说很久很久以前,我不知道很久很久代表多少年,但我知道这是一个哄人的数字,因为当你今天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很久很久以前,过了几年以后,还是很久很久,我问妈妈,妈妈说姥姥讲的时候,就是很久很久以前。
哎,红毛恐龙,怎么对数字这么不敏感。
我很想说,很久很久加上多少多少年以前,但是我对数字也不敏感,所以,我胡二麻三的说,您就胡二麻三地听就得了。
话说那个时候,整个大地坦荡如砥,一望无际,方方正正的一块大平板。这本来挺好的,但是当时却有一个风魔经常在作怪,据说,他的脚底踩着些小轮子,从大地的东面溜到西面,再从南面溜到背面。
按说这没什么,想玩就玩吧。但是对地球来说,这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风魔是带着风来玩的,把地球上的树木吹得七零八落的,动物更是吹上了天,据说,有一个小兔子竟然吹到了月亮上面。
上帝很生气,于是他就从地球的背面扣上泥土追着风魔打,风魔在前面玩,上帝就在后面不停地砸,然后再抠,再砸,再后来,上帝怕把地球抠成镂空的,那会把动物掉下去的,于是又在地球的正面抠……
据说,上帝扔的那些泥土就成了山。
后来上帝累了,就坐在现在太平洋哪儿,不停地抠上泥土砸向风魔,风魔就跟他捉迷藏,上帝恼羞成怒,从马里亚纳哪儿抠了一大块扔了过去,把风魔砸伤了,吓得风魔再也不敢胡闹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风魔就是再想玩也没了场地,大地已经被上帝折腾得不成样子了。
据说那一大块就变成了喜马拉雅山,由于上帝乱抠乱砸,所以地球就有点不稳,经常发生地震。特别是像抠的深的地方砸的重的地方,地震就特别强烈。
这个故事在红毛部落里流传甚广,有的恐龙能讲得非常生动,而且是活灵活现,可惜我这方面的能力不是很强的,心有余而力不足。
但是,对于这个故事,我却并不怎么认可。
第五十回 众多传说
我对这个故事不认可,是有原因的。
因为但凡帝王们抑或地位高的恐龙,他们为了提高自己的威信会胡乱的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故事,有的时候,即使他们做错了,也会编成一些壮美的英雄故事来粉饰自己。
因为,我也这样干过,虽然不是现在,我以后成为部落首领后,就编造了很多的故事,非常感人的,以后我再讲给您听。
我认为,上帝和风魔不过就是打着玩的。您想一想,上帝是万能的,他的瞄准能力不会这么差的吧,抠了那么多的泥土,竟然没能够打住风魔,谁能相信?地球上有多少座山,百万座?千万座?难道连百万分之一、千万分之一的胜率也没有吗?就是到证券公司开个户,找专家咨询上几个月,然后非常慎重的买一股a股蓝筹股,胜率也不会这么差吧。
在恐龙部落里,关于上帝造山还有若干个版本,但是有几个版本因为有损上帝的形象,只在极少数的恐龙当中流传,也算是一种机密吧。
我这样说的目的,就是说,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其中一个版本是,上帝小的时候过家家玩泥巴,有的说是玩尿泥,我更倾向于前者,虽然我不知道上帝有无洁癖。他把泥巴捏成了各种形状的,当然锥形的比较多,不想玩了,随手往下一扔,掉到地上就变成了山。
还有一个版本,我是绝对不相信的。你就是给我打赏1万起点币我也不会相信的,要不试一试?开个玩笑,千万别当真。
说上帝有一天拉肚子,不巧的是没带手纸。也不是不巧,毕昇先生还没出世呢,哪来手纸?巧与不巧,其实结果并无二致。
于是上帝就拿起一块石头擦屁屁,擦一块扔一块,因为老是擦不干净,所以地球上就形成了那么多的山头。
据说——这次我声明绝非我亲眼所见。那石头上沾的便便多的形成的山头便树木葱茏,沾的少的自然长势不旺,一点不沾的就寸草不生,最后一块竟然擦出了血,上帝把它扔到了大洋里,成为了一个含铁量很高的大洲。据说,血液里含铁。
有的说,喀斯特地貌的形成也与这块石头有关系,我没有考证过,我着实不敢保证消息的来源是否属实。
还有一种很离谱的说法,说上帝背部有点痒,但自己的手又够不着,本来想在地球上蹭一蹭,无奈地球上太平坦了,不过瘾,于是上帝在地球上拍了几下,就震出了这么多的山。
另外一种说法是上帝经常下来视察,但是因为他的身体太大了,稍不注意,就会伤及地球上的动植物,于是他就在地球上扔了一些石头垫脚,那些山头便是上帝的垫脚石,从此以后,上帝不再担心下到地球上以后会伤及动植物。
红毛恐龙是最富有想象力的动物,像这样的故事数不胜数,可惜我们没有文字来记录,只能口口相传,不然的话,那将是非常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讲了一通故事了,先不讲了,您要想听的话,我以后再慢慢讲给您听,我们红毛恐龙最不缺少的就是故事。如果您开来一辆汽车,我们的故事就能装下一汽车,您开来一架飞机,我们的故事就能够装下一飞机,告诉您,我们的嗓门大,再大的空间也能装得满满的。
让我们继续回到峡谷里吧。
却说这峡谷深处,景物竟与外面大相径庭,不管是山川还是草木都具有神奇的特点,这些都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好奇感使我驻足,使我流连。
“金红,怎么不走了?”
一句话把我从思考中唤醒了。
说话的不是别人,是那个小不点绯红,他因为我没有跟上他,所以他走了一段路后,又返回来找我。
于是他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走。
说是走,不如说是飞。
他在前面飞,我也在后面跟着健步如飞,比平时走得快多了,而且几乎一点力气也不用费。
走了很长一段时间路。
这山谷里虽然别有一番天地,但也绝不同于其他地方。因为这里有时候非常宽阔,有时候又非常狭窄,狭窄的甚至只能容纳一个恐龙通过,我很担心会擦伤自己的身体,因此我不得不东躲西闪,好在我没有伤着。
不久,我们来到一个地方,看到一个不大的洞口,也就是只能容纳一个恐龙进出。洞口站着两个恐龙,尾毛鲜红,面部却极为严肃。只见绯红飞到他们耳朵旁边不知说了一些什么。他们点了点头。
这时,突然地从洞口发出一种淡蓝色的光,然后逐渐变深,后来又变成了绿色,也是由淡到深,再后来又由单色突然变成复色,我不清楚那复色里含着多少种色彩。我试着数了一数,但是数不清,您知道,我们恐龙对数字是不敏感的。三以上的数字就很难数的清楚的,也许是四种,也许是四十种或者更多,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数的清,所以很抱歉,我没法告诉您一个准确的数字。
那光束后来逐渐变细,细到像一棵小树那么粗,然后继续变细,细到像鼻窟窿眼那么粗,我开始不知怎么回事,待我向源头看去,才发现那原来是洞口正在缩小。
我不知道那洞口为什么会缩小。
我胡乱的猜测,这里是否是一窝马蜂的巢穴?
我正在胡乱的猜疑,忽然感到自己的身体在缩小,缩小,小到比洞口小一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这个时候我突然感觉到洞口是如此的大,大到令我难以想象。这个时候的绯红却比我略大,大约一头左右,那双翅膀却显得是那么大,而且我第一次看清它的翅膀,那翅膀上竟然长着许许多多像树叶一样的毛,与我们的尾毛那种线形的毛截然不同,为了便于区别,我就临时创造了一个名词,后来这个词在恐龙部落里的神话故事当中却经常使用,尽管他们没见过,但是他们能够想象的出来,我是感到很自豪的,创造嘛,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尤其当你的创造得到别人的认可的时候,那更是一种无上的光荣。
关于这个词,我本来是不想说的。因为这很可能让您感觉到我这个人喜欢卖弄,有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如果您不羡慕我的才华,也不会因此而羡慕嫉妒恨,只是想同我分享快乐的话,那我是很愿意告诉您的,不是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吗,与其我在自我陶醉,何不大家共享快乐呢?
我创造的名词是——羽毛。
您很意外吧。
呵呵。
第五十一回 翡翠花蜜
话说上回,那神秘的洞口竟然变得非常小,小到只剩下鼻窟窿眼那么小,而我和绯红也在变小,小到洞口的万分之一,这个时候的我,却感觉到洞口原来是这么的宽广。
宽广到令人难以想象。
大与小,原来并不是绝对的。
我曾经对我庞大的身躯非常自豪,高三米、长四米,重两吨,这是何等的伟岸,仿佛已经是天下第一了。当我听了上帝造山的传说的时候,我才逐渐压制了我的虚荣,因为那些我认为高不可攀的大山,不过是上帝随手扔下的一块擦屁屁的石头,而且这个故事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压抑着我,因为我想着自己这辈子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像上帝那么潇洒的举重若轻吧,后来渐渐好起来,一个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在心头上的东西会逐渐的分化瓦解,另一个是因为我对上帝的传说逐渐产生了怀疑,所以也就逐渐地消释了。而今天,我是切身的感受到了这一切。那刚才还感觉到的像鼻窟窿眼那么小的东西,现在却感觉到无比的宽阔。
这些感觉对我是受益匪浅的。
每当我感觉到自己非常了不起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你其实很渺小,使我能够冷静的对待自己;每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也会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你很伟大,我就会正确的看待挫折和失败,然后静下心来,抛却烦恼,仔细的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进来吧……”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高亢而且带有磁性的声音传入我的耳际,这声音好像是专门为我而来的。我感觉到它是沿着一个细小的通道直接传到我的耳际的,不会有任何的散失,就像一道激光直射到目的地,并不会出现扩散和能量的流失。
这声音是从洞里发出,沿着洞口一直敲击到我的耳膜,就像一支箭射到靶子上,震得我向后退了几步。
正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突然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洞里喷出,差点把我吹飞。
不是我有定力。
而是绯红及时的用他的翅膀罩住了我,不然的话,我可能就像灰尘一样吹得无影无踪了。因为,我当时的大小,不过就像一粒灰尘那么大罢了。
容不得我多想,那吹力突然变成了巨大的吸力,我和绯红以及身旁的树枝树叶和尘土一起裹挟着被吸进洞里……
其实被吸进的只有我们两个——我和绯红。
刚才不过是我的想象罢了,当我睁开眼睛,分明的看到周围是那么的清洁干净,除了我们两个,再没有带走任何东西,我们两个是轻轻的进去,不带进一片树叶……
我很感叹这神奇的力量竟能够有选择的吸入,这要通过怎样的计算才能够达到?
我常常把神仙们看成是魔术师,他们的法术或者就是变魔术,把预先准备好的东西,在您冷不防的情况下变出来,说是变,不如说是从一个地方移到了另一个地方。或者说他们掌握了大自然的一些规律,我们不知,他们不过是拿出来卖弄一下罢了。
这件事情我在后来才逐渐想清楚,之所以那股吸力只吸走我们两个,是因为之前的那股吹力把像我们一样和比我们重量轻的东西都吹跑了,所以当吸力来临的时候,只吸走了我们。
神仙们的那点心思,怎能瞒得过我?
呵呵。
却说绯红和我被那股巨大的吸引力吸引,从那个实际很小看起来非常宽阔的小洞口进入了洞里。
一进洞里,我简直傻眼了。
这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
我并不能看到洞壁,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洞壁,里面同外面一样也是有山有水,花草树木应有尽有,与洞外又截然不同,那里的山却是金黄色的,简直就是黄灿灿的黄金;那树竟然是翠绿色的,就长在黄金山上,走过去一看,竟然就是翡翠,而且枝繁叶茂,并且开花结果,我亲眼看到一树的花开放了,竟然有蜜蜂上去采蜜。我抓住一只蜜蜂,您猜猜是什么,竟是一只玉蜜蜂,两只眼睛竟是两颗宝石。被我抓住以后,他显得极不舒服,就用屁屁上的针扎我。
小样,还想扎我?
我的蜂蜜吃的比你还多呢。
说起蜂蜜来,这也是我们恐龙很喜欢吃的食物,特别是首领,他们经常能够吃到蜂蜜,蜂蜜的来源,一是有八龙们去采集,送给首领;还有就是一些母恐龙为了讨好首领,也乐于把自己采集到的蜂蜜送给首领。蜂蜜是补品,首领吃了以后自然精神焕发,对部落,对各个恐龙都有好处,特别是那些母恐龙们更是求之不得。
我呢,凭着自己和首领的特殊关系,自然也能沾光,大家喜欢送给我蜂蜜,首领也会把自己多余的送给我吃,或者直接就同我一起分享。
但是,靠着别人的施舍过活,不是我的真性格。我之所以能吃很多的蜂蜜,是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位采蜜高手,我总是能找到大的蜂巢,而且总能在蜂巢里面贮满蜂蜜的时候采集,并且我从来没有被蜜蜂蜇过。
说没有被蜜蜂蜇过其实我是骗人的,您想一想,有那个战斗英雄不是伤痕累累?
我骗过很多傻头傻脑的家伙,他们头脑简单,不会用大脑思考问题。实在逼急了,就用脚丫子思考。
但是被蜜蜂蛰是我刚开始学习采蜂蜜的时候,到后来技术成熟了,就再没有出现被蜇的情况了。
因此,这只小小的玉蜜蜂想蜇我,它实在有点嫩。
我很想在它的身上拴上一根线,让它把我带到他的蜂巢旁边,让我品尝一下这玉蜜蜂采集到的翡翠花蜜是一个怎样的滋味,如果好吃,我还想把这窝蜂带回去,好让我经常能吃到翡翠花蜜。
“金红,休要胡来,快放走玉蜜蜂,这是主人的坐骑,小心主人怪罪……”
绯红用翅膀拍拍我的肩膀,轻声的说道。
我吃了一惊,赶紧放开那只玉蜜蜂。
只见那只玉蜜蜂扑通一下掉在了地上。
差点没把我吓死。
我很担心这只玉蜜蜂会因此而摔碎,那我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只见那只玉蜜蜂在地下打了两个滚竟然挣扎着站了起来,抖了抖翅膀,嘴里发出了嗡嗡嗡的声音。
我听得懂这声音,这是一种蜜蜂们愤怒时候发出的声音,因为,这个声音我太熟悉了。
我很想上去一脚把它踩死。
因为我担心它的叫声会招来大量的玉蜜蜂来,到时候,我的全身将会布满大包……
正在这时,我突然听到了更大规模的嗡嗡嗡的声音,向后一看,正有成千上万只玉蜜蜂黑压压的向我飞来。
第五十二回 恐龙琥珀
上回提到我因为得罪玉蜜蜂而招来众蜂围攻,正在我手足无措之际,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绯红狠狠的向我身上吐了一口唾沫,我正不知道如何擦去,顺便的说一下,我这只龙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龙,身上不能有一点脏的东西,只要有水,我总会去洗一澡,把身上洗的干干净净的,使得自己的身上从来都没有异味。我非常讨厌说话时唾沫星乱溅的龙,遇到他们我会躲得远远的,总觉得那些唾沫是很恶心的。所以如果有一条龙让我选择两条路:一条是向我身上吐一口唾沫,另一条是把我打死。
您一定知道我怎么选择。
是的,就是您想的这样,您猜对了。
我就是选择第三条路——逃跑。
然而,就在我不知如何擦去那口恶心的唾沫的时候,成群的玉蜜蜂已经飞到了眼前来索命了,您说怎么办?我只能选择第三条路了——逃跑。
我撒开脚丫子就跑,后面的玉蜜蜂就像一群跟屁虫一样尾随而来。
然后,然后我就被他们给生吞活剥了。
这个结果是您用脚丫子想都能想出来的。
然而结果却并未按您的脚丫子的想象而进行。
那群可恶的玉蜜蜂连我的半根毫毛都没有碰到。
不是我身手敏捷,经验丰富。因为我的能力虽然对付那些普通的野蜜蜂绰绰有余,但也必须在有准备的情况下才能逃脱,而现在面临的是一群仙界的玉蜜蜂,我就是使出浑身解数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就在我伸腿要跑的当儿,那口唾沫突然地膨胀了起来,须臾之间,竟将我整个的包裹了起来,严严实实的,开始是泡沫状的,很快就变成了透明的、光滑的、坚硬的。
我担心绯红是要把我做成了琥珀送给它的主人的,可能我比那些包裹着小虫的琥珀更有价值吧。我也终于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要把我变小,原来不过是做琥珀来玩的,可惜了我的那些远大理想了。
泡汤了,哎,泡汤了。
正在我胡思乱想之际,我突然听到了蹦蹦蹦的声音……
这是什么声音呢?
原来是那些玉蜜蜂因为蜇不住我,狠狠地用脚丫子拍打着我这块大琥珀,他们的毒针在琥珀上滑来滑去,毒液流的到处都是……
我本以为这些小家伙在仙界住惯了,整日修身养性,境界应该与凡界大为不同,今天一见,竟大出我之所料。我所犯的错误,总不至于到了置我于死地的程度吧。
就在我思考的时候,那些玉蜜蜂仍然在不停地用他们的口器在咬,用足敲打,用毒针扎,嘴里嗡嗡嗡的叫个不停……
这个时候,我又特别的感谢起绯红的那口唾沫了,正是这口唾沫拯救了我,使我免遭灭顶之灾。
从此以后,我对唾沫就有了非常深厚的感情。在我成为首领以后,我曾经把它作为最高的奖赏。我对那些对我有功的恐龙,常常会唾他们一口,当他们感到很诧异的时候,我就把我的这一段故事告诉她们,他们就很感激起来。
而且他们也会像我对他们一样,对他们的手下狠狠地唾一口,表达他们对自己的手下工作的满意和对他们的奖赏。这种奖赏很快就惠及到部落里的所有恐龙。
您可能有疑问,我在里面会不会憋死呢?
废话!
要是憋死了,怎么还能给您讲故事呢。
是绯红想得周到,他在琥珀里面给我留了一个泡泡,里面储存了足够的空气供我呼吸,所以我不必担心会憋死,我可以在里面尽情的欣赏那些玉蜜蜂们气急败坏的攻击琥珀的样子。
在没有生命危险存在的情况下,我开始仔细的观察这些小玩意们,他们的造型非常美丽,通透碧绿的玉身、五光十色的宝石复眼、纤薄透亮的翅膀,制作的非常精美,我很感叹这是哪位巧匠的巧夺天工的巧手,才能做出这么神奇的玩意。
如果可能的话,我一定要带回几个去,好好玩赏玩赏这可爱的小东西。
渐渐地我的视线模糊了,再也不能看清楚外面的东西。
我没有哭。
也没有感动。
也不是我的视力出了问题。
是这些玉蜜蜂们把他们的毒液涂满了整个琥珀,才使我不能够看清外面的东西。
这个时候,我无法看清外面的动静,就像到了一个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的夜晚,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见,您睁开眼睛和不睁眼睛没有什么两样。
索性我就闭上了眼睛,我就想着什么也别想,在里面睡一觉好了,反正想出也出不去了,以后不知会成了谁手里的玩物了。
这个时候,我突然的闻到了一股不怎么好闻的味。
后来想一想,这个味应该一直有,只不过我前面由于紧张而没有感觉得到罢了,现在静下来了,所以嗅觉也显得灵敏了。
我一时想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
但这个味道绝不是单一的,是一种复合的味道,是几种物质混合起来发出的味道。
想睡觉是不行了,这味道一股一股的直冲向脑门,使我难以入眠,我本来想捂住鼻子,但事实上是完全行不通的,捂住鼻子只能暂时憋一会儿,但是毕竟是要呼吸的,一旦放开鼻子,下一次吸气那更是报复性的,一次深呼吸给我带来的灾难不是更大吗?更何况现在我的四肢是不能动了,我已经完全成为一个琥珀了。
而偏偏这个时候,我背部还有点痒痒,耳朵根子后面我也想过去挠挠,但是哪能动弹得了呢?
肚子里也有点饿了,如果现在能吃点东西就好了。
有什么可吃的东西吗?我的脑海里搜索着来到深谷里的所见所闻,突然想到了翡翠树,我就想,如果能有一个翡翠果吃,那味道一定是很不错的,实在没有的话,翡翠叶也是可以的,总比什么也没有好吧。
一想到翡翠叶,我的脑袋里恍然大悟了。
我突然的明白了刚才我所闻到的是一种什么味道了。
在我们恐龙部落所在的森林里有一种叫做翡翠叶的草,这是我们非常喜欢吃的一种草,嫩嫩的,辣辣的,口感非常好,它的唯一缺点就是吃完以后,会从肚子里泛出一股难闻的味。
这种翡翠叶还有一个名称,我们是不怎么叫的,所以很多恐龙是不知道的,但是我是很渊博的,所以,我还是想把它告诉您,对于您来说,顺便学点知识也没有什么坏处的吧。
翡翠叶的另一个名称叫做韭菜,这名称也有点太俗了吧。
没想到仙界也会吃这么俗的东西。
绯红一定是吃了韭菜了,我敢肯定。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五十三回 莫名其妙
上回讲到,绯红因为吃韭菜,差点没把我熏死。
单单韭菜也没什么,那股味又是一个复合的味道。绝不是单单吃吃韭菜就具有那么难闻的味道。
对于这个长期以来一直是个谜,过了很多年以后,是一个八龙送给了我一种草,这是一种长在土里的草,强调一下,我说是好吃的那一部分是长在土里的。这种东西也是辣辣的,但是吃到嘴里的感觉还是很刺激的。
这是一种有着很多层皮包裹着的圆球形的植物,咬开以后,里面又分为很多的瓣,很好吃,也很开胃,不过就像那个翡翠叶一样,吃完以后,味道不好闻。
我最终也不知道它叫什么,但是我却终于弄清楚了那个复合的味道,就是这两种植物加上绯红的轻微的口臭的一种混合的味道。
过了很长时间吧。
只能这么说,因为我终于睡着了。我不清楚是自己因为太累了,还是太闷了,抑或是被熏晕了,总之,外面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些玉蜜蜂什么时候撤离我也不清楚。
我是被敲击声震醒来的。
声音很大,震得我耳膜生疼,身体也跟着疼痛。
我迷迷糊糊的不知哪来的震动和声音。
我以为发生了地震或者海啸。
但不久我就发现震动就发生在身边。
有人正用石头砸我,准确点说是砸我这个琥珀的。
我不知道是那个傻瓜会这么做,这一个琥珀应该是很值钱的,肯定是天下绝无仅有的,谁见过一枚包裹着恐龙的美丽的琥珀呢?
也许是那个傻瓜把我当成了一颗核桃吧。
那个家伙砸的频率很高,我现在不担心,因为他砸的不过是我身上的壳,虽然疼痛,但我还是希望尽快把它砸烂,我好出来,那个复合的味道着实让我受不了了。如果有恐龙问我,要么把我打死,要么让我闻这个味,我怎么选择。那么我的选择是——
聪明的您一定又猜到了,我会选择第三条路——逃跑。
您猜的非常准确,我就是选择的第四条路,我先让他闻这个味,然后我把他捆起来,小心他自杀。
我最担心的事情是,他把我身上的壳砸烂以后,收不住手,再给我来一下子,那我就彻底完蛋了,瞅着他现在的这个频率,我的担心绝非杞人忧天。
不知砸了多少次,在倒数第二次的时候,石头下去,琥珀碎了,我急忙向旁边一滚,这个动作我早准备好了,尽管身上酸、麻、疼,但是为了活命,我不得不敏捷一下子。
那最后一次的一击力度很大,碎了的琥珀一下子全部成了粉末,风一吹,消散得一干二净了,万幸的是——我,挣脱了。
我正准备要跟他拼命,被他喝止了。
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用石头砸我的不是别人,竟然是绯红。
“你干嘛呢?要命吗?”对着绯红,我生气的说。
“对不起,”他不好意思的笑了,“我一时着急忘了咒语了,我得让你出来呀。”
“那想一想不行吗?非要现在砸吗?你差点没把我砸死?”
“再过一会儿你就憋死了,多怪我功课学的不扎实,现在用起来不能够得心应手。”
好在他不是一个外科医生,如果他是一个外科医生的话,我想病人只能够听天由命了。
找他看病等于撞大运。
“你是不是就着大蒜吃了韭菜馅包子?”我不知道怎么就冒出了这么一句话,这句话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它是无端的从脑海里闪出来的,然后不由自主的就说了出来。
“你怎么知道的?”他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的看了我很久,然后挠挠头皮说,“怨不得主人让我来接你,你果然不同凡响,我修行了三千年,尚且达不到你的预见能力,佩服佩服。”
他向我行了恐龙最隆重的礼。
行这种礼的时候,两个前腿弯曲着地,下巴贴着地面,后腿蹬直,尾巴朝天。这个姿势立定以后,第二步就是转尾巴,先顺时针转三圈,再逆时针转三圈。圈画得越大,礼节越重。
我们恐龙的尾巴可不像狗尾巴那么灵活,二百多斤的一条大尾巴转上六圈,比举杠铃还难受呢。
我很担心尾巴会从根部断掉。
不过这种情况却从未发生过,后来我当了首领以后,有很多的恐龙向我行了这种礼,从没有发生过断尾的情况,不过倒是有些恐龙诱发了脑溢血而死亡。
绯红做得很虔诚,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使他这样受到震动,我从来没有受到过这么重的礼节,以前只见过我的父亲——喃喃部落的首领受过这样的礼节。
待他做完了甩尾六圈,我就学着我父亲的样子,走到他的身旁,从他的左耳朵上咬了三口,右耳朵上咬了三口,表示还礼,意思是接受了对方隆重的礼节。
还礼的时候,我特别的谨慎小心,因为我肚子里确实很饿了,我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当做草把她的耳朵咬烂然后咽到肚子里去。
这样的尴尬事最终还是没有发生,不过当我咬耳朵的时候,我分明的看到绯红的嘴一抽一抽的。
等所有的礼节都做完以后,绯红非常不解的问我,他说话的口气也比先前恭敬多了,而且说话用了敬语。
“您怎么知道我打算带您去见九彩仙呢,您怎么还知道我的小名叫包子呢?”
“我是说你是否就着大蒜吃了韭菜馅包子,不是您说的这个意思。”我赶忙解释道。
您说我会这么说吗?除非我脑袋让驴给踢了。
我很快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是我说的这句莫名其妙的话,阴差阳错的吻合了他带我找的九彩仙,他错以为我能掐会算。
我没有学过《易经》,这点我绝对保证。但我必须把场面应付下来,我又不想说假话,以防被他以后识破,我就没法混了。
“在我的记忆深处仰慕已久……”我只好用这句话进行搪塞,其实我根本就没听所过什么九彩仙,也没有任何关于九彩仙的记忆,但这样的话对这样的情景一般却是非常非常奏效的。
第五十四回 银河水系
上回提到,我因为一句韭菜馅包子受到了仙界的绯红的顶礼膜拜,我是受宠若惊,但我也不能点破。一旦点破,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只好将错就错,搪塞过去。
说不堪设想可能有点重,因为我绝不会因此有生命危险,绯红也不会拿我怎么样,我毕竟是他的主人请来的客人,他无权把我怎么样,保护我的安全是他的职责。然而,因此带来的恶果却是不可小觑的,不仅因为我在他心目中的英雄形象会轰然而倒,而且因为他曾对我行了那么重的礼会使他懊悔不已、伤心至极,甚至因此会郁郁寡欢、谨小慎微、唯唯诺诺等等。
一句真话会毁掉两尊神:一尊是绯红心里的神,一尊就是绯红这尊神自己。
“我们快走吧,主人等不及会生气的。”绯红打断了我的思路,催促道。
“这个你拿着,”绯红递给我一个黄豆粒大小半透明的淡紫色的小丸子,“这是我刚才搜集到的玉蜜蜂的毒液,将来会派上大用场的。”
我没有接,不是我不喜欢这些蜂毒。蜂毒是名贵的药材,这个我非常清楚,但是,这让我怎么拿?我总不能用一个上肢拿上这么点东西,然后三只脚走路吧,我可是两吨重的身体呀,等于汽车卸掉了一个轮子,你让我怎么走?我现在又居无定所,亡命天涯,我又没穿什么衣服,这东西再好,我也不能拿。
绯红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他笑了笑说,“这玉蜜蜂的毒不仅可以置人于死地,同时又具有起死回生的作用,健康的恐龙如果不小心让玉蜜蜂蜇了,不到一个时辰就会一命呜呼,受了重伤的或者因病而生命垂危的恐龙只要服用一点点,就可以脱离危险,因此而刚刚死去一个时辰之内也可以起死回生。”
“您让我怎么拿?”我苦笑了一下,摆了摆前肢。
“没关系的,看我的。”说完,他在我的胸部紧靠脖子的部位摸了一下,然后说,“好了。”
我只觉得脖子靠胸部的地方凉凉的,挺舒服的。我低下头看,只看见凉凉的地方多了一个稍稍鼓起的淡紫色的小圆点,如果不是仔细的看,绝没有谁会注意到它。
“当您需要的时候,只要低下头舔一下就可以了,记住,只要一下就可以了,多了会中毒的。”
我感叹绯红的聪明,这个位置是我全身最容易用嘴接近的地方,而且也不会因为下雨或过河的时候弄湿,也不会因为干活什么的蹭到。
真是恰到好处。
“不必担心它会掉下来,”绯红说,“我已经施了咒语,它成为了您身体的一部分,凡间的风吹雨淋都不会把它怎么样的。”
对于绯红的咒语,我实在不敢恭维,他最好是不用咒语更好一些。
于是我们继续赶路。
路上,绯红告诉我,其实刚才的玉蜜蜂们放毒是主人九彩仙有意安排的,目的就是送我这颗毒丸的,他说,我今后的路将会很艰难,会历经磨难,甚至是九死一生,没有仙家的宝物,我是很难度过生死关的。他告诉我,我抓住的那只玉蜜蜂是主人九彩仙的坐骑,本来仙人想让他的坐骑献出他的毒液来送给我,但是他嫌自己的那点毒液太少了,送给我显得有点寒碜,因此主人九彩仙和那只玉蜜蜂就设计招来众多的玉蜜蜂来放毒,恰好我动了那只玉蜜蜂,索性他就装着发怒,引来了众多玉蜜蜂来,才采集到这么一点点毒液。
我很感激那只玉蜜蜂的无私,我本来还想着玩弄他呢,没想到人家的境界竟然是这么高,而且之前我对他们还有误会,认为他们小题大做,鼠肚鸡肠,我稍微惹了一下,就将我置于死地。现在看来,倒是我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毕竟是仙界,境界自然不同。
闲言少叙。
路上的景物与先前并无大的区别,无非就是金山银河、玉树琼花,只是那里的一切都显得极高极大。
我们沿着一条弯弯的银河,那水,竟然就是流动的白银,与河流并无二致,流动的完全是液体,只是颜色与水不同,我起初以为是水银,但是,绯红说不是,他说,水银有毒,会破坏了这里的环境的,这是真正的白银,白银具有杀毒的作用,他会除掉环境中的毒素。
我用自己的前足到水里捞了一下,完全能够感受出液体流动的状态,同在普通的河流里面没有多大的差别,但是,当我将自己的前足(爪子)指头并拢,从银河里提上来的时候,爪子里面分明是一块固体白银,形状像月牙。我反复做了几次,每次都是这样,银子的形状也完全一样。
我感到很奇怪,绯红告诉我,这条银河已经流了三千五百亿年了,它与天地同寿,这条银河与天上的银河是同一条河流,在天涯海角处,天地相接之处,与天上的银河汇合,这是一条始终循环的河流,由于白银不会蒸发,所以他能够老是保持这样的流量。
绯红还告诉我,太阳、月亮和星星都是在里面洗澡的。
太阳工作了一天了,又热又累,就到银河里洗个澡,既解除了疲劳,又消了热。所以第二天出来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太阳不是那么热了,而且太阳显得很干净。
我终于明白了早晨的太阳为什么那么红,一定是搓澡搓的。虽然绯红没说,但这一点我非常肯定。
我不太喜欢太阳,他总是白天出来,到了晚上或者阴天的时候,他干什么去了?原来是去洗澡了,哼,每天洗一澡,倒是挺会享受的,哼。
我很想知道月亮,月亮是我们的保护神。我们对他非常崇敬,因为,他总是在晚上出来,在我们最需要的时候,他出来了,给我们光明,但是他为什么洗澡是在白天,而且一洗半个月,为什么他有时缺有时圆呢?
但是绯红却没有正面回答,他反问我,月亮又叫什么?这说明了什么?
这个我清楚,月亮还有一个名称叫做太阴。
太阴、太阳,太阴、太阳?阴——阳……
我终于明白了,太阴的阴不就是母的意思吗?她洗澡的时间自然就会长一些,这种情况想必您也清楚吧。至于为什么白天洗澡,这个更是一个低智商的问题了。
你想如果她也晚上洗澡,那不就和太阳洗了鸳鸯浴了吗?
那成什么了?
那不是很尴尬的吗?
名声呢?(如果您喜欢,就把票票投过来吧,多多益善呀)
第五十五回 月亮丢脸
话说上回我亲眼近距离见到了银河,并且亲自触摸了银河,揭开了银河的本来面目,弄清了日月星辰运行的原因。等于给我上了一节非常生动、意蕴丰富、收获颇丰的天文课。使得很久以来困扰我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解答。
但是有一点我还是不清楚,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呢,而太阳却只有圆没有缺呢?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一直想解开这个谜,但始终没能解决,虽然想象力丰富的红毛恐龙有很多这方面的传说,但我却并不相信,毕竟谁都没有亲见,我也有过许多的设想,但是终究不能自圆其说。现在终于有机会揭开谜底了,所以我就把这个想法跟绯红说了。
“都是太阳惹的祸,”绯红说,“月亮因为不喜欢与太阳同浴,总是在白天洗澡,自然春光外泄,被太阳看了个正好,月亮在东边,太阳就在东边看,月亮游到西边,他又到西边去看……”
“流氓,不要脸。”我的头脑里马上闪出这样的话,对于太阳,我由不喜欢立马上升到了厌恶。
“你知道为什么会刮风吗?”绯红问。
这个问题我还真不知道,大自然有许许多多的奥秘,都是我们恐龙所不知道的,由于我们的活动范围有限,头脑比较简单,很多问题我们都是得不到答案的。
“那是太阳在笑。”
“为什么会笑呢?”
“看月亮洗澡呢。”
一股无明业火顿时从我的脚底生成,然后流遍全身,直冲向脑门,我的脑海里仿佛浮现出太阳的那种无耻的淫笑,我对太阳的感情由厌恶马上上升到憎恨。
月亮是红毛恐龙的保护神,更是我的保护神,我是三次经历圆月的红毛恐龙,我的金红的尾毛也是拜月亮所赐,所以我不允许谁来玷污她,更不允许谁来欺负她。
我沿着银河快步的向前走去,把绯红抛得远远地了。
“站住,你干嘛去呀?”落在后面的绯红向我喊道。
“找太阳算账去……”我愤愤的说。
我觉得沿着银河走一定能够找到太阳的,因为太阳可能正在银河的某个地方洗澡,所以总会找到的吧,找到他,我一定会狠狠地揍他一顿,让他发誓再不干那种偷窥别人的缺德事。
“三千五百亿年了一直都是这样的,你能改变吗?”绯红跑过来拉住我,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不去做,怎么会知道改变不了?”我不想停下来,极力想挣脱掉,但是任我怎么使劲都没有能够摆脱他。
“您连我都摆脱不了,怎么去对付太阳呢?”见我停了下来,绯红劝我道。
我确实对付不了太阳,至少现在是这样。绯红的劝说不无道理,绯红和太阳相比差距何止万倍,我连绯红都对付不了,与太阳去较量,无异于以卵击石。
但是自古英雄哪一个又不是以弱抗强、以卵击石呢?但是敌人再强,石头再硬,总有被打败的时候,总有被击碎的时候。
思前想后、优柔寡断怎么去开创英雄的事业?当力量上无法战胜敌人的时候,至少我们在口头上也要战胜敌人。我们可以驳他个体无完肤、骂他个狗血喷头、咒他个断子绝孙。
因为我执意要走,绯红只得好言相劝,他摆出了种种理由,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无非就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时机不到之类的话,这些话都没法打动我,但是最后几句话,却使我暂时打消了教训太阳的念头。他说:
“你为了月亮去教训太阳,征求了月亮的意见了吗?他们三千五百亿年都相安无事,说不定月亮并不介意太阳的所谓无理,不然的话,她早就改变了生活习惯了,公母之间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呢?如果她暗地里喜欢太阳,你把太阳教训了,谁来代替她心目中太阳的位置呢?你行吗?”
这个位置我是不能代替的,我对月亮只有崇敬,没敢有别的奢望,更何况我只是一只两岁的恐龙,怎么能对三千五百亿岁的月亮动心思呢,那不成了小牛嚼老草吗?嚼得动吗?
嚼得动也不嚼!
我没法去征求月亮的意见,我毕竟是一条凡龙,我无法见到月亮,月亮也未必想见我。因为有千千万万个恐龙崇敬月亮,但是月亮未必知道这千千万万恐龙中的每一个恐龙是谁,尽管他给了我金红的尾毛的特殊优待,但也未必记得我。
我打消了去找太阳算账的念头,至少现在不准备去,绯红的话也许有道理,月亮能够保持规律的生活习惯,至少说明了她对生活是热爱的,她对太阳也许没有我所想象的那么厌恶,但是也许又并非绯红所说的那么暧昧。
我不想打破她平静的生活,三千五百亿年形成的平衡一旦打破,不仅会给月亮带来伤痛,也许会给这个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我可能会把好事变成了坏事。
对不起,月亮,我的保护神。
我却无法去保护你。我的这一大堆理由,正是懦夫的逻辑,这是何等的冠冕堂皇。
我讨厌我自己。
关于月亮的圆缺问题,绯红并没有说,他可能对自己跟我说这些话有些后悔,他差一点没有能够拦住我,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职责是什么,就是安全迅捷的把我交给主人九彩仙。所以,我再问什么的时候,他竟装聋作哑,或者答非所问,我再也不能从他的口里套出任何关于仙界的秘密了。
好在我极度的聪明,这实在没有办法,爹娘养的,谁又能管得了呢?
关于月亮的圆缺问题,我的脑海里很快的闪过了几个版本,其中第一个版本是:
月亮洗澡被太阳偷窥,因为害羞,所以出来的时候,就把脸捂住了,但是脸总不能老捂着吧,所以,他就一点一点的慢慢的把脸露出来。等脸全部露出来以后,发现太阳还在那儿看着自己,所以又害羞的把脸一点一点的捂住。由于一只手捂得太累了,所以换了另一只手,因此,我们看到前半月和后半月月亮捂住的那一半是不一样的,清楚了吧。
还有一个版本有点玄幻,我不太相信,但是大家都这么说,我也没有办法。却说月亮在银河里洗澡,被太阳偷窥,结果一着急跑上来,却把脸给丢尽了,所以上天以后,我们就看不到月亮的脸了,然后他每天从银河里捞一部分的脸,所以月亮就越来越圆了。为什么圆了以后又一点一点的缺了呢?因为毕竟是捡上来的,并不稳当,所以先捡起来的那一部分又逐渐的往下丢了。
据说,这就是“丢脸”一词的来源,但是我不相信,永远也不会相信。
第五十六回 攀登仙山
话说上回讲到因为太阳喜欢偷窥月亮洗澡而使我深恶痛绝,本决定马上去找太阳算账,无奈绯红苦苦阻拦,这才作罢。
闲话少叙。
穿过金山银河,我们来到一处地方,严格意义上说是一座山,与其他山不同的是,有一条明显的登山的道路,道路自下而上全部由石级铺成,有数千个台阶,或者是数万个,也许是数百个,或者几十个,我们红毛恐龙对数字不敏感,这一点您是清楚的,千万别较真。
石级的旁边自然有树木掩映,所以向上看去,石级在树木的掩映下忽隐忽现,不是完全裸露在外面的,树木葱茏,云雾缭绕,花木飘香,置身其中,亦飘飘然。
我们拾级而上。
我好奇的看着周围的景物,金山银河、玉树琼花,这些就在身边,我慨叹这仙境如此的神奇美丽,一路上我问这问那,我恨不得把这些全部装进脑袋里。
我更想把它们移栽到外面去,让其他的恐龙也能够一饱眼福。
但绯红始终是问一句答一句,轻描淡写,再不愿意多说。我知道他担心自己再多嘴,会引出不必要的麻烦,也怪我刚才非要给月亮去出头,才让他变得这样小心谨慎的。
交友不慎!
交友不慎!
我很担心绯红因为我的原因而今后变得说话小心谨慎起来,小心谨慎本来没有什么,但是想说一句话,还得考虑该不该说,会不会带来麻烦,那是多可悲的一件事情啊。
我与他不过就这一次交往,我却害了他,他今后的路还长着呢,在仙界,应该是长生不老的吧。我不能成为损友,我必须使他变回去。
“刚才我去找太阳拼命不过是逗你玩的,你不要太在意。”
绯红突然停了下来,眼睛明显有泪花,他激动地说:“我还以为你要真的去找太阳算账的,如果把你放走,主人那儿我就没法交代了。现在好了。”
“你难道想到我真的会去找太阳算账吗?我能找到太阳吗?”
“是的,因为太阳就在附近洗澡,太阳和我的主人是朋友,他们经常一起在银河里洗澡。”
我很想现在就去找太阳算账去,但是刚才有话在先,我不能反复无常,出尔反尔,也不想因此而害了绯红,更何况太阳也是九彩仙的朋友,所以我暂且压制住我心中的怒火,过一段时间再说。
绯红又开朗如初,他向我讲了很多仙界的故事,都是我闻所未闻的,有的故事虽然在恐龙部落也有流传,但是很多已经变了味,甚至面目全非了,红毛恐龙本来想象力就丰富,他们在讲故事的时候往往加上了自己的想象,这样传着传着,竟然与原故事一点都不一样了。
就这样一路说着,不知不觉到达了石级的终点。上面竟然是一个很宽阔的所在。一个巨大的大床就出现在我面前,我数了一数,竟然有十八层,也许是十六层或十九层,我们恐龙对数字不敏感您是知道的。顺便再回顾一下,我之前也说过,我们红毛恐龙是以床为等级划分的,一等床共有六层,是专门供首领享用的,然后按照等级分别减掉层数。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床。
即使建造了这么高的床,也未必有谁能够上的去。
我不知道这床是怎么做出来的,他足有三米多高,相当于一个成年恐龙的高度,而且每层的颜色也不同,层与层之间过渡又极为自然,他完全是一个整体,好像原本就是这样,并不像混搭的样子,而且有一股淡淡的香气源源不断的从床体向外发散,很远就能够闻得到,当你走近床边,又并不显得气味有多浓,反而像从别的地方传过来的,仿佛在一个很大的立体的空间内均匀的弥漫着这种气味。
抬头一看,在这张床上,竟然坐着一个硕大的恐龙,说起“坐”,我们恐龙很少用这个姿势,平时要么就站着,要么就躺着(侧卧),坐就是采取三足鼎立的形式,由两条后腿加上尾巴来支撑身体的重量,使得身体和前肢直立起来,这种姿势一般是首领在召集大家商量重大事情的时候,首领采取的姿势,以显示首领的地位和权威。
这个恐龙的体型极其庞大,庞大到无法想象,他的尾巴的梢部竟向上翘起,尾毛盖过了头顶,也长的惊人,打个比方,我和他比,就像一个苍蝇和一个恐龙相比,相差如此悬殊。
他的尾毛呈金红色,与我的尾毛的颜色极其相似,所不同的是,尾毛到了末端,竟突然变成了多种彩色,其组合我难以形容,我粗略的数了一下,远不止九种颜色。我知道这就是九彩仙无疑,说是九,不过是代表多的意思,并非实指。
我赶忙向他行礼,行了红毛恐龙最重的礼节,这种礼节我原本不熟,但是之前绯红的行礼过程我已经完全印在了脑海里,不仅是因为我有一个过目不忘的大脑,还因为我明白这个礼节我迟早会用得到的,所以我要学会,这就是我与一般的恐龙的最大区别。
于是我便学着绯红的样子,向九彩仙行了重礼。
“孩子,起来吧,你是金红吧。”他的声音高而浑厚,我的耳朵震得有点疼。
我想他应该没法扶我,他一定担心会像捏死一只苍蝇那样把我捏死。我想跟他说话,但是我的声音却太低了,至少和他的声音相比,我的声音可能更像一只苍蝇发出的。
但是我的声音,绯红却听得清清楚楚,因为他和我相比,大小差不多,他只不过比我大一头而已。
绯红和我挤眼睛,他悄悄的对我说,“你忘记了?我们进来的时候,可是都变小了……”
我这才渐渐想起,我们进山洞的时候,自己被浓缩成了万分之一的大小,所以,我们进来的时候,感觉到神马都是那么大,怨不得九彩仙显得这么高大,声音也显得这么大。
“你们嘀咕什么了,绯红,你们为什么还不变回来?”震耳的声音又发出来了。
这个时候,我想,我们平时发出的声音,那些小动物们听了,是否也是震耳欲聋的呢?
我想,一定是。
我突然发现身旁的绯红开始逐渐变大,我急忙躲避,我很怕这个逐渐变得像山一样大的绯红撞我一下子或者踩我一下子。那我就只能直接去找阎王爷了,也用不着回到地面上了,不过也省事,我想,这儿离阴曹地府应该不太远,省得我走路呢。
第五十七回 神奇水果
上回讲到,我见到了像山一样大的九彩仙,感到自己像苍蝇一样渺小。经过绯红的提醒,我才想起了我们进洞之前曾经变小的事情。
变大了的绯红竟然与九彩仙大小相仿。
只见他嘴里念念有词,不知嘀咕着什么。
我的耳朵震得生疼,骨骼和五脏六腑都有膨胀的感觉,但我却始终没有变化,正在这时,突然头顶上一个巨大的水球砸了下来,差点没把我淹死。
是没有砸到,因为我早就料到它要掉下来,在它掉之前,我就预估了它下落的位置,提前溜了。
这水球不是别的,是绯红的汗珠。
“畜生,让你好好练功,就是当做耳旁风,走开。”九彩仙发火了,发火的原因想必您也清楚,本来九彩仙让绯红把我们两个变回原形,结果他自己变回去了,我却没有变化。
刚才的汗珠就是绯红因心急而吓出来的。
绯红灰溜溜的退下。
只见九彩仙嘴里念念有词,我的骨骼个把个吧的响着,五脏六腑也翻腾着,我的身体极为难受,好在现在念咒语的是九彩仙,我并不担心他忘了咒语。
他绝对不会忘记咒语的。
因为他是九彩仙,他绝对不同于逃学威龙的绯红吧。
但是过了很长时间,我的身体除了难受之外,并没有更多的变化。
“畜生,你刚才就是这样念咒语的……”我看到九彩仙用爪子擦了擦头部,一个巨大的汗珠被他分成了若干小的水滴发散到空气中,有的竟然砸到我的身上,因为每一个小的水滴都有我的身体那么大,我所感觉到的是一场瓢泼大雨。
“绯红,你带上金红去弄点水来,我有点渴了。”
我不知道绯红怎么带我,只要他走一步,就会把我丢的无影无踪,我担心他再也找不到我,因为我实在太小了,如果他趴下找我,我担心我会被他的一口气吹得无影无踪。
我明白九彩仙为什么不能把我变回去,因为他口渴了,口渴了,那念咒语的声音必然会发生变化,势必影响到正常发挥,这一点我非常的理解。
“金红,我把您放到我的耳朵上吧,这样便于交流……”绯红轻轻地对我说,他可能感觉到我害怕大的声音,但尽管如此,我仍然是感觉到声音非常大,我担心如果不尽快的把我变回去的话,跟他们再相处一段时间,非把我的耳膜震坏不可。
我佩服绯红想得周到,我的声音可以及时传给他,他可以知道我还在,如果放在背上或者其他的地方,我可能会被一阵风吹跑,或者从他光滑的脊梁上溜下去,他也未必能够知道,如果放到鼻子或嘴巴旁边,我可能会被他呼吸的时候吹跑,或者打一个喷嚏,我就无影无踪了。如果放在上眼皮上,他一点会担心在眨眼的时候,把我掉下去,或者一时忘记了我的存在,揉眼睛的时候,就把我搓死了。
他轻轻的把自己的爪子伸到我的面前,让我爬上去。
但是,他的爪子太粗了,像一棵巨树高大挺拔,我试着上了几次,累得我满头大汗,还是不能上去,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恐龙根本就不会上树,不是我们不愿学习上树的本领,是因为根本就不需要,没有需要就没有动机,没有动机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就什么都没有了。因为我们有高大的身躯,从来不担心高处的东西,只是对低处的东西,我们有时候显得无能为力。
就像此时此刻的绯红,他看我得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想要把我拿起来,却又怕伤害到我,我们恐龙的爪子并不是很灵活的,他一定很担心抓我的时候弄伤我,因此,他希望我自己能够爬上去,但是,我实在令他失望。
不过,很快的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我让他把爪子扣下来,然后我狠狠的咬住他爪子上的鳞片,然后让他慢慢的翻过来。
这个办法果然奏效,我轻而易举的到了他的爪子里面,然后被他举放到他的耳朵口,我对他说,“好了。”我们就一起去给九彩仙找水去了。
我偷偷地看了一眼九彩仙,只见他从身底竟然变出了一卷看不清是竹子还是木头片拴起来的一捆东西,然后展开了看,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我不知道那捆柴禾有什么可看的,或许是某种用来做床用的香木吧,也许是研究如何做床的技巧吧,我觉得一定是这样的,我敢保证。
“去找银河水吗?”我不由的好奇,因为走了一路,除了银河,我没见到过任何的河流,所以我想九彩仙莫非要喝银河水吗?
“胡说八道,银河水能喝吗?一则银河水并不是真正的水,它不过是流动的白银,虽然白银具有流动性,但他不能解渴呀,再则,太阳、月亮、星星都在里面洗澡,臭哄哄的怎么喝?你会喝吗?”绯红反驳道。
“那喝什么呢?我没见这里有什么别的河流呀?”
“确实没有,这里除了银河,确实没有别的河流,也没有地下水,植物吸收的水分都是空气中的,或者自己把空气合成水。
“那九彩仙要喝水,水从何来?”
“水果,我们有水果。”
我怎么把这个都忘了,这里的树木非常多,各种果树也是琳琅满目,尽管很多都是翡翠果树,但是他们毕竟也是开花结果的,所以水果并不缺。
但是靠吃水果来补充身体的水分我觉得不靠谱,我们恐龙一天要喝的水需要数百斤,只吃些水果怎么可以呢?
说着说着,我们来到一处地方,长着一些奇形怪状的树木,这些树木刚才我并没有注意,每棵树上都结着很大的水果,说是水果,我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水果。他的样子像梨一样,很大,我现在不想用他们跟我比,因为我现在不过是一只恐龙的万分之一大,我是把绯红作为参照物的,我看这个果子足有绯红的脑袋那么大。
不过,大小和形状都是无所谓的,在喃喃部落的森李里面像这么大的水果并不鲜见,这样的形状也是比比皆是,也没什么说的。
我要说的是它的颜色和质地,它的颜色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当然,不是我没见过这样的颜色,而是没有见过这样颜色的水果。它的质地也是我所见过的水果所没有的。
因为,严格意义上说,它就是一团水。
不过,它是结在树上的,可以摘下来,却不会流跑的一团水。
它的颜色完全就是水的颜色,透明澄澈,就像一个大水晶球。
这才是水果,水果的本来面目。
我想我们平时所称的水果应该改一下名称了吧,我觉得叫做干果更合适。
我想大家一定会同意的,一定会的。
(今天,粉丝榜被清空了,您如果觉得文章合您的口味,就给投点评价票和打点赏吧,先说声谢谢了)
第五十八回 我现原形
上回讲到,我与绯红去摘水果给九彩仙解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这种水果竟完全是一团水,倒也名副其实——水质的果。
我不知道绯红怎么带这些水果回去,我们恐龙很少带东西的,由于身体笨重,我们必须得四条腿走路,不可能分出一条腿来拿东西,也不愿意用嘴叼着走,你想,把一个东西举到三米高,时间长了,牙齿也受不了;即使牙齿受得了,脑袋也受不了;脑袋受得了,脖子受不了;脖子受得了,屁股也受不了。
没有跟你开玩笑,我是从来不开玩笑的。
我也绝不是老中医,没有学会头疼医脚,嘴疼看肛门的门道。但是脖子负重了,屁股肯定不是滋味,身体原本是平衡的,不管是前后还是左右,不管是哪一方向增加或者减少重量,都会影响到相对一方的平衡,为了保持相对的平衡,相对的一方必须暗暗的使劲。现在如果嘴里增加负重,那么屁股上也必须有一股向下的力量,这个力量是暗暗的,有时候可能还看不出来的,但是必须有,如果不这么做,我们就会经常见到嘴啃泥、狗吃屎的情况发生了。
说时迟,那时快。
这一句是一些名家喜欢用的,到现在为止,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但就像吃饺子蘸醋,啃骨头剔牙一样形成了习惯,不必说它的意思了,硬要说意思那就没意思了。
却说,我正寻思绯红怎么带这些水果的时候,绯红竟然冷不防地抬起他的尾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给水果树来了一个扫堂尾巴。
我还来不及问他要干什么,只见他的尾巴上已经挂了一串水果了,这是我和绯红一起以来见到他的最敏捷的一次,也让我领略了他的真风采。
他高高的举着自己的尾巴,一根尾毛上连着一个水果,应该有十几个吧,晶莹剔透,形成一串,更像一串水晶葡萄,我非常佩服绯红,不是说他法力有多高,是感叹他的美学修养。完成这样的一项杰作,其实并不需要多高的法力,可贵的是他能把一项普通的劳动变成了艺术,这样的工作,一定是充满乐趣的。
不知谁说过这么一句话,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我觉得,缺少的不仅是眼睛,更多的是心灵,当你的心灵感到生活的美好,你才会发动你的全身去创造身边的美,用眼睛去观察美、发现美、欣赏美。
就这样,绯红带着我和那串葡萄回到了九彩仙所在的地方,他把那些水果奉上。
九彩仙竟然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我原以为这些水果不过是外面一个包膜,一旦刺破就会把水放出来,然后瘪下去,没想到九彩仙竟然噶蹦蹦噶蹦蹦的吃起来,声音很高,同吃别的水果没什么区别。
我看他吃的香甜,嘴里也不免有点馋,他吃的时候溅出来的果屑比我还大,我很怕砸到我。
吃了三个水果以后,九彩仙见见来了精神。
“金红,辛苦你了,我把你给变回去吧。”他对着站在绯红耳朵上的我说。
他的眼睛明显是对着我的,我能够看清他的眼珠的每一个细小的纹理,我很佩服他的视力是这样的好,一下子就发现了我。
只见他坐直了,然后嘴里面叽里咕噜的念起了咒语,我听不清念了些什么,只觉得身体好像放在了一个爆米花机器里,全身都在膨胀,五脏六腑好像要胀破了似的。
我闭着眼睛,我想这次变回去是理所当然的,凭着九彩仙的功力,做这件事自然是小菜一碟,我已经做好了变大的时候突然从绯红耳朵上掉下去的一切准备。
我想着我应该用一种什么样的姿态落到地下,既不至于摔伤自己,又有一种美感,像绯红摘水果运水果那样充满了诗情画意。
心里有了想法,身体的难受就会缓解很多,甚至会忘却。
不知道等了多久,只听到九彩仙对绯红说:
“我的咒语没有念错,怎么就变不回去了呢?太奇怪了。”
我的身体没变大,但是脑袋一下子大了。我已经经历了三番折腾了,死刑犯也不能这么折腾吧,还不如把我弄死算了。
我想请求把我弄死。
这是您的想法吧,我可不能这么做,万一被准了呢?我还不想着这么早就死去,我好不容易躲过了喃喃部落的追杀,光明的前途正等着我呢,我要大展宏图的。
不过发发牢骚而已,万万不可当真。
就是把我剁成肉泥,重新组装一个我,我也能接受。
我是谁?哼哼。
“确实没错,但是为什么就变不回去了呢?我刚才念的咒语好像也没错。”绯红解释道。
然后他们两个又嘀咕了半天,终于,绯红恍然大悟似的说:“是不是那点蜂毒惹的祸?”
九彩仙点了点头。
于是,绯红在我的脖子上摸了一下。
扑通一声。
哎呀,我的屁屁好疼呀。
我重重的掉在了地下,再一看周围,一切似乎都变小了,连九彩仙都和我差不多大小了。
我突然明白,我又变回去了。
绯红又在我的脖子上摸了一下,那点蜂毒自然又贴在了我的身上。
都是蜂毒惹的祸,害得大仙们在我面前出尽了丑。
九彩仙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孩子,让你吃苦了。”
“没关系的,这点苦算的了什么呢?我不怕吃苦的。”我赶忙说,我不能让九彩仙太为难,况且这也不怪他,反而因为我,害得他们丢了脸,好在没有像月亮那样把脸都丢到银河了,只要绯红和我不说,是没有谁知道的。
我是绝对不会说的,除了我们三个,到目前为止,没有谁知道这件事情的,我要让它烂到肚子里去的。
这个我一定能够做到,一定能的。
“好孩子,有志气,我要的就是你的这句话。”九彩仙兴奋的说。
“你听过金丹的故事吗?”他突然问我。
“当然知道,他是我们红毛恐龙的祖先,他创立了伟大的业绩,使得红毛恐龙得以统治天下……”
一谈到金丹,我有很多很多的话要说,他是我们红毛恐龙的祖先,更是红毛恐龙的骄傲,也是我心中的偶像,正是他的精神鼓舞着我,使我能够面对任何的困难。
“孩子,你仔细的看看我……”他轻轻的说,现在我觉得他的声音并不高,而且极为柔和,他面带微笑,显得极为慈祥。
我仔细的看了看他的全身,特别是他那非常有特色的金色尾毛,虽然端部变成了多彩的,但是其他地方与我的尾毛颜色极其相似。
而这样的尾毛,到目前为止,红毛恐龙只出现了两个,一个是我们红毛恐龙的祖先,一个就是我。
难道他是?
首先我肯定他绝对不是我。
“那么,您是?”一个巨大的惊喜笼罩着我,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的声音也有些颤抖。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五十九回 身世之谜
上回提到,我变回原形以后,通过仔细的端详九彩仙,发现了九彩仙竟然就是我敬慕已久的我们红毛恐龙的祖先——金丹。
“我就是你想的那个恐龙。”九彩仙微笑着说。
我听了以后不知如何是好,我马上又行了那个红毛恐龙最重的那种礼节。
我承认这次我是发自内心的,不需要任何人强迫,也不需要谁来要求,而且我这次做得非常虔诚和到位。
上一次做这个礼,我不过是对神仙的尊重和感激,是为行礼而行礼,而现在却是——我已经说了,不想再重复了——是发自内心的。
“孩子,起来吧,”九彩仙说,“其实我一直关注着你……”
那你就收藏呀、投票呀、打赏呀!
我的脑海里不知道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冒出了这样的话,我也不清楚是什么意思,可能同面前的这位大神有关吧,就像上次冒出来的韭菜馅包子一样,竟然指的是九彩仙和绯红,这次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同我是没什么关系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胡思乱想。一旦有一个小火苗,马上就会燃起森林大火的,九彩仙训斥绯红不能够专心的练功,以至于学业不精,我想如果我成了九彩仙的弟子,可能还比不过绯红呢,你说一小推车,我马上会联想到大火车的……
“那天,我乘着大火车到月亮那儿去……”九彩仙说。
“什么大火车?”我脱口而说,非常不礼貌的打断了九彩仙的说话,我怀疑自己就是一个预言家,我总是能预知出未来的事情,而且有些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现在我竟然先与九彩仙说出了大火车的事情,但我确实不知道大火车是什么玩意儿?
“就是风火轮,”九彩仙并没有生气,他从他的床上拿出了四个轮子,每个轮子上有一个松紧套,我看不出这是用什么做的。我们恐龙做东西主要有三种材料,称为“三头”,即骨头、木头和石头。轮子呈紫色,这是这三头里面没有的颜色,那个松紧套像是某种藤,但我却没有见过,也说不好。他顿了顿说,“绯红,你把它穿上,给金红演示一下吧。”
“遵命!”绯红快步走到九彩仙的跟前,接过九彩仙递给他的轮子,套在了自己的爪子上,然后念动咒语,轮子竟然飞快的转了起来,绯红腾空而起,竟在空中转了几个来回,那风火轮下面不断地冒着火,显得极为壮观,我特别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绯红的尾巴举得高高的,像一个火把。
这个火把的比喻是我们小恐龙离开喃喃部落时候走夜路的时候打出来的,但是用在这儿我觉得不太合适,我明白,绯红之所以把尾巴举得高高的,其实就是担心尾巴变成了真正的火把,他一定会担心风火轮上的火苗会引燃他的尾毛的,如果我现在喊一句,看,绯红,你的尾巴真像是一个火把,他一定会一头栽下来的。
我想,一定会的。
但我不能这样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
九彩仙告诉我,这风火轮是他的宝贝,是他的好朋友太阳炼好后送给他的,是自己的交通工具,他一般不怎么使用,只有上天的时候,由于路途太过遥远,才用他,因为冒着火,又大,所以称之为大火车。
其实它并不大,不过就是几个小轮子罢了,我感到很诧异。
九彩仙可能看出了我的疑问,他说:“说它大,主要是和我的坐骑玉蜜蜂相比而言的。”
我这才想起了关于玉蜜蜂的事情,我玩弄了他,他却并不记仇,反而设计引得同伴来给我献上重礼——蜂毒,我真的应该当面谢谢他,并真诚地向她道歉。他应该是很小的,因为我们刚才变得很小的时候,却并不觉得蜜蜂有多大,看起来就是一只小蜜蜂,我还能抓住他的腰呢。
我不知道这么小的蜜蜂怎么驮着偌大的恐龙行走,这次九彩仙也没有演示,可能他觉得还有很多重要的话要同我说,所以也没有让我看看玉蜜蜂,不过即使让我看,我想我这凡胎肉眼未必能够看得清楚。
“我们还是回到正题上来吧,”九彩仙可能也觉得话题扯远了,马上把话题拉了回来,“那天,我乘大火车到月亮那儿去,同月亮聊了一会儿,月亮看我的尾毛有点乱,就拿出梳子来帮我梳了几下,没想到一根尾毛掉了下来,我们两抓了一下竟然没抓住,飘飘悠悠的掉到了喃喃部落,然后,艳红就生出了一颗圆蛋……”
啊,怨不得呢。我竟然就是九彩仙的一根尾毛转世的,艳红母亲下我这颗蛋的时候,正好是满月,九彩仙与月亮在聊天。
他们在聊什么呢?尾毛为什么会乱?月亮为什么会给九彩仙梳尾毛呢?
我有一个大胆的设想。
也许九彩仙并没有说实话,或者不全是实话,大家知道,我是由一颗圆蛋,一颗滚圆滚圆的蛋孵化出来的,这在恐龙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我怀疑,我这颗圆蛋一定是月亮下出来的,有谁相信,九彩仙和月亮除了聊天以外就没有做点别的什么,除了月亮能下出这么圆的蛋以外,我看没有第二个,正好九彩仙也在场,尾毛又凌乱,一切都不言而喻。
再想一想绯红讲起的太阳的那点事,我突然明白,九彩仙、月亮、太阳,他们三者一定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绯红在贬损太阳,绯红是九彩仙的弟子,红毛恐龙都不喜欢太阳,红毛恐龙都是九彩仙的子孙,我想,这一切一定都与九彩仙有关。
莫非九彩仙请我来,是让我认祖归宗吗?
索性我就不回去了,我们一家三口过着神仙的生活得了,饿了有翡翠果吃,渴了有水果,翡翠花蜜一定也很甜的,累了,就到银河里洗澡,晚上,我们一起躺在十八层的床上,甭提有多幸福了。
决定了,如果九彩仙让我留下,我一定会留在这里。
什么宏图大业,都不重要了,神仙的生活才是首选。
到底我是否留在了九彩仙的身边,我刚才的想法是否属实呢,请注意点击下回。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