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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火有情5     我本是龙txt下载     我本是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回 蝙蝠生翼

    然而不是所有的失败者都一蹶不振了,他们中的许多仍然在不断的努力着,甚至在寻求新的途径来求得生存,……

    功夫不负有心人。

    森林变成了成功者的天堂,会飞的,会爬树的,数不胜数。

    森林成了高谈阔论的讲堂,森林成了歌舞升平的礼堂,森林成了大快朵颐的食堂。

    然而有高谈阔论者,必然有低声下气、默默无闻者;有歌舞升平者,必然有郁郁寡欢、心事重重者;有大快朵颐者,必然有粗茶淡饭、食不果腹者。

    森林里还有很多动物,他们既不会飞,又不会爬树,他们是失败者,在成功者面前,他们低人一等。他们没学会高谈阔论,没学会趾高气扬,没学会挑肥拣瘦。

    因为他们连最起码的求生本领都没有学到。

    然而不是所有的失败者都一蹶不振了,他们中的许多仍然在不断的努力着,甚至在寻求新的途径来求得生存,月光蝙蝠、小鹿等动物就是这样。

    月光蝙蝠身体过于单薄,虽然曾经拜老鹰为师勤学苦练,功夫下了不少,但就是没能长出一对翅膀,眼看着别的动物一个个成功了,心里非常着急,但着急又有什么作用呢?请教老鹰,老鹰也没什么好办法,先是安慰鼓励了一番,然后说,

    “您可能不适宜练习飞行,要不试试爬树?”

    “不适宜”三个字在月光蝙蝠听来是那么不舒服,等同于“笨蛋”“低能儿”之类的词语,因为自从那次出头露面以来,他一直很自信,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像老鹰一样飞上蓝天的。

    然而,现实在一口口的吞噬着他的自信,要是过去,它可能会马上翻脸,骂一句脏话,然后扬长而去。作为一个失败者,他已没有了那么足的底气,只是说,

    “那我就试试吧。”

    从老鹰那儿出来,月光蝙蝠想了很多,对于老鹰的分析虽然不太赞同,但又无可辩驳,事实就摆在眼前,自己可能真的不适宜飞行,然而飞行毕竟是他最高的理想,他不愿放弃,不放弃又能怎么样呢?还不一样是一事无成?

    当有人抱着西瓜得意洋洋的时候,也有人拿着一颗芝麻在沾沾自喜。

    这都是成功者的喜悦。

    聪明而又倔强的月光蝙蝠却连半粒芝麻也没有得到,而很多过去他都不屑一顾的动物如今却爬的爬,飞的飞,甚至可以在他头上拉屎了,心理的天平怎么能够平衡呢?

    只得从芝麻拣起了。

    在月光蝙蝠的心里,爬树算不了什么,其成就也就如同一颗芝麻而已,但事到如今也只得先练习爬树了。

    说练就练,月光蝙蝠从此以后早起晚睡,潜心练习爬树。

    斗转星移,不知练了多少个日月,脚上磨起了厚厚的茧子,肚皮也磨得厚厚的,但是,这上树的本领就是没有学到家。

    身体太单薄了,肌肉没练出来,肉却没了,几乎成了皮包骨头了。

    松鼠看在了眼里,他很诚恳地说,

    “月光蝙蝠,要不练习爬松树吧,相对于果树来说,松树可能更容易一些,因为它的树皮比较粗糙。而且我可以指导你。”

    “好吧,谢谢你!”

    于是月光蝙蝠便开始跟着松鼠学习爬树,白天松鼠教它上树的要领,指导他的动作的协调,晚上月光蝙蝠便在月光下专心的练习,由于夜晚安静,没人打扰,正是练习的黄金时间,他舍不得睡觉,常常是一练一个通宵,天亮的时候便在松树下面睡个囫囵觉,醒来的时候,大半天就过去了,松鼠给他扔下几个松果,算作早餐,草草吃完了饭,便开始上课。

    月光蝙蝠的进步可真不小,一段时间下来,他竟能爬上一些矮小的松树,这让他兴奋不已,他决定向更大的松树发动冲击,这不,吃完晚餐,他对松鼠说,

    “今天晚上,我一定要爬上你居住的这棵松树。”

    “等你的好消息。”松鼠笑着说。

    今天的月光分外皎洁,月光蝙蝠的心情也好,状态也不错,所以,小半夜的功夫,月光蝙蝠便快爬到松树分杈的地方了,他想,反正时间还早,先喘喘气,休息一会儿吧。

    他用四肢紧紧的抱住树干,索性就在树上休息好了。

    没想到刚一合眼,他就很快进入了梦乡。

    他很轻松的就爬到了树冠之上,他正要伸出手去摘松果,只听到一片雷鸣般的掌声从下面传了上来,树下不知什么时候围了许多动物,他们正在为月光蝙蝠的成功而喝彩,月光蝙蝠心里非常激动,这种场面对于他此生来说是绝无仅有的,他带着笑容向大家挥舞着手臂。

    “看月亮!”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大家都向天上望去,月光蝙蝠也举头向天,今天的月亮竟这样大、这样圆,看着看着,月亮竟变成了一张笑脸,冲着月光蝙蝠在笑呢。

    这张笑脸竟向月光蝙蝠走来,越来越近,到后来竟变成了一张哭脸,而且直向月光蝙蝠砸过来……

    “月亮掉下来了,快跑……”又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月光蝙蝠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只觉得一个很重的东西向身上打来,他的四肢从树上松脱,直掉下来……

    “啊……”她惊叫一声,身体重重的掉在了地上,五脏六腑像被用刀子剁碎似的疼痛难忍,他睁开眼睛,才发现刚才竟然是在做梦,不过,从树上掉下来却是真的,肚子里肝肠寸断也是真实的感受,他回味梦中的情景,想起大家为他喝彩,兴奋不已,再想到后来,想到月亮从天上掉下来,砸到自己,就不由得向自己的身体看去……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自己的身上竟然真有一个圆圆的亮晶晶的东西,他以为真的是月亮掉下来了,就吓得哇啦哇啦的哭叫了起来。

    叫声吵醒了在树上休息的松鼠,他一溜烟的从树上滑下来,关切地问:

    “怎么了?”

    “不好了,月亮掉下来了……”月光蝙蝠连眼也没睁,哭丧着脸说。

    “胡说什么,月亮不是还在天上吗?”

    月光蝙蝠这才睁开眼睛,仰望天空,一轮明月高高的挂在中天,温柔的月光像母亲的手抚摸着整个森林。

    “月亮没有掉下来,那我身体上的这东西是什么呢?”月光蝙蝠有些迷惑了。

    松鼠这才注意到月光蝙蝠身上那个圆圆的亮晶晶的东西,在月光的照耀下像一颗闪亮的宝石,然而这东西对于松鼠来说,却并不陌生。

    “这是松香……”

    “松香是什么东西呢?”

    “是松树的眼泪,可能是你打搅了松树的睡眠,所以他才会流泪的。”

    “那您快给我取下来吧,粘在背上好难受的。”月光蝙蝠明白了那不是月亮,心里的包袱完全卸了下来,这时他感到这东西粘在背上挺不舒服的,因此央求松鼠赶快给他取下来。

    “取是取不下来了……”

    “那我得永远背着这么个东西了吗?”

    月光蝙蝠刚刚卸下的包袱又背起来了,背着这么一大块松香以后可怎么生活呢?

    “不要着急,”松鼠说,“一些小昆虫被松香包住以后,就永远出不来了,经过千年万年,包着昆虫的松香就成了美丽的琥珀了。”

    “看来我也只能变成琥珀了。”月光蝙蝠很无奈的说。

    “不会的,”松鼠说,“松香遇热会融化,等天亮的时候,我把你送到松树的顶上,让阳光把它融化了,就可以取下来了。”

    说话间,天渐渐亮了起来。

    “咬住我的尾巴,”松鼠说,“我们到树上去。”

    松鼠带着月光蝙蝠很容易就上到了松树顶上。他让月光蝙蝠站在向阳的地方晒太阳,叮咛了一番,诸如没事、耐心之类的话。然后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站在树顶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月光蝙蝠觉得舒服极了,这是他第一次感受这么温暖的阳光。在茂密的森林里,地面上是很难见到阳光的,就像高楼栉比的现代都市一样,享受阳光成了一种非常奢侈的东西。

    太阳渐渐高了,他也感觉身上的松香渐渐的软化了。并且开始化到他的全身,身体的感觉就像洗了一个热水澡一样。

    怎么取下松香来呢?他后悔自己刚才没有问清楚松鼠,而现在松鼠也不知道哪儿去了,这可怎么办呢?

    晴朗的天空忽然起了一阵风。

    被风刮起的一片不知是什么树的树叶恰恰掉在了月光蝙蝠的背上。

    月光蝙蝠惊慌极了,赶忙抖动身体,然而那片树叶已经牢牢的粘在了身体之上,不管他怎么努力,就是掉不下来。

    一惊慌,他便失足从树上掉了下来。

    “我命休矣……”他惊呼道。

    但求生的本能使他扇动起了两臂,出乎意料的是,他的身体竟腾空而起了,他一时转不过弯来,难道又在做梦?

    不会的,太阳正普照着大地,听人说,在梦里是见不到太阳的,这一点它是非常相信的,因为,他的梦境从来都是黑漆漆的。

    然而这些思考都是在一瞬间进行的,他狠命的摆动着双臂,不让身体落下来,身体竟能够越飞越高,它试着向远处飞去,竟是那样自如,好像他原本就会飞一样。

    他就在森林里来回的穿梭,飞累了,才落到地上,这时,他才认真地观察自己的身体,原来,他的背和四肢已经与那片树叶连成了一体,树叶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至少现在已和它融为了一体,他正是借助了这片树叶飞了起来。

    月光蝙蝠会飞的事情在森林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大家都争相观看月光蝙蝠的飞行表演,一时间森林里又热闹了好一阵,当然,在成功者看热闹的时候,那些失败者,老牛、山羊、鹿、马等动物,却仿佛又找到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于是乎,松树底下,成了这些动物经常光顾的地方。

    松香偶尔也会掉下一两点,但对于那些大型动物而言,却显得太少了,再说了,去哪儿找一片足能使他们飞起来的树叶呢?

    因此,过了不久,大家都又失去了信心,各干各的事情去了。

    月光蝙蝠的那片树叶倒也结实,坚持了好几年,等这片树叶破裂的时候,由于皮肤长期粘连,竟长出了一块多余的皮,与原来的树叶一样大,这就是蝙蝠的翼,靠这翼,月光蝙蝠终于实现了他飞天的梦想。

    让我们祝福它吧。

第三十一回 鹿变长颈

    于是这位领导不禁叹息道,要是老婆像个老母鸡就好了,一窝就可以为我孵出二三十个女儿来。那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森林里还有很多生动的故事,几天几夜也讲不完的。

    过了若干年以后,各种动物都找到了他们自己的生存方式,并一代代传给他们的后代。

    牛、马、羊、骆驼等动物,由于不适宜在森林里生活,他们逐渐走出森林,寻找水草肥美的地方生活去了,森林自然变成了能飞者、会爬者的天堂。他们靠采摘果子充饥,过着无忧无虑,美满幸福的生活。

    然而长颈鹿没有离开森林。那时候,长颈鹿的脖子还没有这么长,可能比别的动物的脖子稍微长一点吧。就这么一点长处,长颈鹿却抓住不放。他想,自己与别的动物相比,除了脖子,再没有任何长处了。如果拿自己的所有短处与别的动物相比,那这辈子就别活了。森林里举办活动,他既不会飞行,又不会爬树,更不会唱歌。他沙哑的嗓子,简直没办法同别人交流。这些虽然使他非常难受,但它并不自卑。因为它有着别人都没有的长脖子,如果进行比脖子比赛,那长颈鹿可称得上天下第一了,可惜当时还没有吉尼斯世界纪录一说,要不,他一定会申请的。

    然而没有谁会跟他比脖子,也没有谁会觉得他的长脖子有什么了不起,倒觉得它抬头都难受。当时森林里传言,说森林里就长颈鹿一个人没有能力(指不会爬树和飞行),说见了人就自卑的抬不起头来,现在说人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可能是源于当时的说法,你要不相信的话,不妨找个动物问问,也许会找到答案的。

    答案不用找了,但辟谣却是应该的。因为当时长颈鹿低头并不是因为自卑,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而是他正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悄悄的努力着,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成功的。

    他有一个宏伟的目标,那就是直接把头伸到树上,吃到水果或者树叶,既不需要爬树,也不需要飞行。你甭说,这想法也蛮创新的,别的动物可都没有这么想过。

    如果仅仅是一种想法,那也没什么,如果没有行动,或者不知怎么行动,那是空想,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长颈鹿可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且制定出周密而且切实可行的计划的,他认为用进则废退,他举了一些例子,鸟儿用前肢而变成了有力的翅膀,废后肢而不能行长路。人用双手而灵巧无比,废双脚而笨拙如牛;右手用大而有力,左手不用小而无力。

    在这种理论的支配下,长颈鹿进行了长期的艰苦的锻炼,他的训练方法是这样的:那就是尽量伸长脖子去吃最远或最高的东西,促进脖子往长生长。这就是长颈鹿总是低着头的缘故,因为它正伸长脖子在吃最远的那棵草。

    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长颈鹿却是连身边草也不吃。为的是把脖子练长。看官说了,身边草不吃,那留给谁吃呢?能提出这样问题的人,绝对是智者。如果是小孩,今后一定前途无量,至少可以弄个山东省主席当一当。因为当年身为山东省主席的韩复榘老先生曾对车辆右行提出过质问:如果车辆都右行,那左面的道路留给谁呢?

    幽你一默,千万不要介意。

    长颈鹿的训练是枯燥的、乏味的。而且成绩并不是很明显,往往几个月练下来,也不见有多大长进。当他的一些朋友知道他的用意以后,就纷纷的来劝说。

    “要不跟我练爬树吧,我教你。”

    “跟我学飞行吧……”

    “要不,像牛马一样走出森林去……”

    长颈鹿摇摇头,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大家的好意,我不会改变的。”

    劝说无效,大家只能叹着气走开了。

    其实要说长颈鹿从来都没打过退堂鼓,也不符合情理。因为进步毕竟太慢了,他曾想过这一辈子能不能赶得上成功的那一天,与其这样拼死拼活的练习,还不如走出森林去。反正自己对水果也不是那样的渴求。常言道,人挪活,树挪死。

    然而他的这种想法很快就被自己给否定了。

    一棵大树记录着他的成绩。

    每隔十天,他就抬高脖子在树皮上咬一口,做个记号。

    虽然最近的两个记号之间相距是那么近,甚至有的还重叠在一起,然而他惊奇的发现最下面的记号与最上面的记号相距已经有了几十公分,这记号记录着它奋斗的轨迹和取得的成绩。这怎能不令人激动万分呢?

    每当他打退堂鼓的时候,一看到这些记号,顿时变得斗志昂扬起来。

    结果其实大家都知道了,经过长期的艰苦的训练,长颈鹿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它可以毫不费力的,只要抬起头就可以吃到他想要吃的水果或者树叶。

    所以,有人说,长颈鹿其实是最聪明的。

    鸟说,我学会了飞行,虽然飞得很高,但我已经不是了原先的我,长出了翅膀,却退化了四肢。

    爬者说,我学会了爬树,虽然可以爬到树上的每一个枝杈,但我常常担心,爬得越高,摔得越重。

    长颈鹿不必担心这些,它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说,我永远是我。

    文章本来到此该结束了,居然没想到的是,森林里突然迎来了一场巨大的灾难,就连达尔也没有提起,是作者把这些故事讲给他家养的老母鸡以后,老母鸡流着眼泪把后面的事情叙述出来的。

    老母鸡会流眼泪吗?

    作者亲眼所见,事实就是这样,谁也没办法怀疑。

    下面是老母鸡叙述的,作者只能照老母鸡的话原封不动的记录下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版权纠纷等事情的发生,作者对内容的真实性也不负责任,在此特别声明。

    “不瞒您说,我就是鸡天使的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代嫡孙,您所讲的故事,我妈妈也给我讲过,这些故事我们是一代一代口头传下来的。在我们鸡的家族,一直是按母系继承的,听妈妈说,自从我们的祖先鸡天使从森林里走出来之后,鸡的家族开始逐渐走向繁盛,现在已经遍布全世界了。”

    “咳咳咳……,给我点水,”老母鸡说,“润润嗓子。”

    我这才觉得自己有点不够礼貌,早该为老母鸡端点水,不过老母鸡既然不是客人,也就没有那么多穷讲究了。我从水缸里舀了一碗水,从口袋里抓了一把玉米,放在老母鸡的面前。

    不要见笑,在我们农村,招待客人就是这样随便,不过,如果是招待您的话,那一把玉米可就变成一把爆米花了,谁都知道,您的肚子里可没有装着沙子帮助您磨碎食物的。生玉米您会吃不消的,假如您非要吃,自己随便去抓,口袋里多得很,主人是不会介意的。如果您是城里人,那一碗水也会有变化,热情的主人会给您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茉莉花茶。那绝对热,因为是主人在大锅里现烧的。如果您是乡下人,那一碗水与我给老母鸡端过去的就没什么两样了。并不是主人厚此薄彼,实在是喝惯了凉水的人,并不习惯喝泡了树叶的热水。.

    老母鸡把它的尖喙伸到水碗里,喝了几口,那两片嘴动得很快,那频率恐怕只有说相声的才能比得上吧。

    我本想问问他是不是经常练习绕口令,但出于礼貌还是没有问,当他喝完以后,我只是说,

    “您要不先吃点玉米?”

    “我不饿,”他说,“我们还是先讲故事吧。”

    “好吧……,等一等,”我看碗里的水不多了,又三步并作两步到缸里舀了一碗水,端到鸡的面前,说,“您边喝边讲。”

    “您也喝一口吧。”老母鸡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那只水碗,示意我端起那碗也喝点水,他是不会介意的。

    “我会介意的呀。”我想大喊一声,但是出于礼貌没有喊出来,又不想让老母鸡看出我的内心世界,于是说,“我刚才已经喝过了。”

    其实我嗓子眼正冒烟呢,我真想像老母鸡那样把嘴伸到碗里喝一通呢,也试一试我能不能改行说相声。

    “你们人类就是虚伪,明明想做的事情却不敢做。”

    我知道他在说我,他已猜到我其实想喝水,在他面前我不敢喝。

    当时我的脸一定很红,我虽然自己没法看出来,但觉得热血上涌,头昏脑胀。

    “我说准了吧,您看,您的脸现在像一只下蛋的老母鸡了。”老母鸡笑着说。

    “我们不成一对老母鸡了?哈哈……”

    我赶紧自我解嘲。老母鸡也笑了,他的笑声咯咯咯咯的,好像刚下完蛋似的。

    “您还是讲故事吧,”我想着应该马上切入正题了,不然一会儿如果老母鸡向我提出诸如你等一小会儿我先去下一颗蛋之类的事情。那今天的采访可能就泡汤了。于是说,“我已经等不及了。”

    “您等一等。”我发现老母鸡的脸变得通红,她有点羞涩似的说,“麻烦您把我抱到蛋窝里吧,我……”

    我的猜测果然没错,我后悔刚才没有让他赶快把故事讲完。

    “您就在这儿解决吧。”我笑着说。

    “那可不行,”老母鸡的脸更红了,略带撒娇的说,“您是男士,怎么能偷看人家生孩子呢?”

    这一点我倒差点忘了,老婆生孩子,我在产房门口干着急,可护士就是不让我进去,那护士小姐说的好像也是这么一句话。

    我只得依着老母鸡,谁让咱是男士呢。

    过了一会儿,老母鸡咯咯咯的笑着从蛋窝里走出来了。

    “您笑什么?”我迎了上去。

    “生了个双黄蛋,白白胖胖的,可爱极了,怨不得……”她本想接着说“憋得慌”,但话到嘴边又憋回去了,我想现在他真的算得上“憋得慌”了。老母鸡尽量表现得文雅一些,于是岔开了话题,说,“女人就是事多。”

    这句话耳熟,仔细一想,我终于想起来了。这句话是出自一位领导之口,他为了防止女人事多给工作带来麻烦,索性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女人一个不要,但就在这位领导在沾沾自喜的夸口说五年没有一个人休产假的时候,一些员工却纷纷来辞职。

    “干得挺好,辞什么职?我给你加薪、晋级、提干……”

    领导不解的问。

    “这些我都不缺,我就缺个媳妇儿,您给我个媳妇吧。”

    这位领导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他就把自己的女儿搬了出来,

    “好好干吧,我把女儿嫁给你……”

    一时风平浪静。

    但女儿毕竟只有一个,总不能一女许百家吧。所以不久就又开始有了风吹草动。

    于是这位领导不禁叹息道,要是老婆像个老母鸡就好了,一窝就可以为我孵出二三十个女儿来。那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您想什么呢?”老母鸡看我好像在想事情,就问了一句。

    “我在想,有人还羡慕你呢。”我只好如实说。

    老母鸡又咯咯咯的笑了起来,他笑着说,“您又在拿我穷开心了嘛。”

    他虽然不太相信我的话,但我分明觉得他的脸上带着喜悦的神情。

    “您就讲故事吧。”我说。

    “要不下回再讲吧,”老母鸡很抱歉的说,“我回到窝里好好理理头绪,明天咱们再讲。”

    我隐约觉得老母鸡好像忽然有了领导夫人的派头,全不把我这个主人放在眼里,这是我第一次发现。不过我又禁不住遐想,如果他真的能成了哪位领导的夫人,说不定我还真的能沾光呢。

    常言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这鸡犬如能得道,我这当主人的油水还能少吗?

    一想到这些,我的心情就变得非常好了,我赶忙对身边的领导夫人献殷勤,

    “您吃点玉米,咱不急,下回再讲,下回再讲。”

第三十二回 后悔的鸡

    “……而这一小步,相对于开始的努力,那是多么微不足道啊。这一小步,为什么就不能继续走下去呢?”

    一大早,老母鸡就来找我了。

    “您好!”老母鸡先向我请安。

    我觉得有点不太自在,因为平时见了领导或者领导夫人,总是我先上去搭话,这顺序一颠倒,我便有点不知所措,甚至受宠若惊了。我赶忙搭话:

    “我很好,您昨晚睡得可好?”

    “好什么好,一夜没睡。”

    “为什么?”

    “还不是为你讲故事的事,您得好好补偿我。”

    “怎么补偿?玉米您尽管吃。”我确实有些过意不去,但除了玉米,我想不到用什么去补偿。

    “那怎么行?您得为我买巧克力。想一想今天是什么日子。”老母鸡噘着嘴。

    这嘴其实一直是这样的,但我今天却觉得不太一样,这区别可能一般人是难以区分的。

    今天是什么日子呢?

    既不是春节,又不是十五,也不是国庆。

    到底是什么节呢?我实在是绞尽了脑汁也没能想得出来。

    “您真傻,”他见我想不出来,显然有点急了,“今天可是情人节。”

    我顿时被吓出了一身鸡皮疙瘩来,我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领导夫人身上打主意,穿小鞋的滋味可是不好受的。

    “您真逗,”老母鸡可能看出了我的不自在,“我不过是逗您玩的,您别往心里去。”

    说得轻巧,那末代皇帝溥仪的侍卫不就是和领导的妻子玩过了头,最后把命也玩进去了吗?

    但我很快的镇定下来了,赶忙说,“实在对不起,我还真不知今天是什么日子,多亏您提醒,礼物我一定给您补上,一定会让您满意的。”

    至于送什么礼物,我可真没有想好,送一件羽绒服吧,人家自己带着,送点乌鸡白凤丸吧,那更不行了,那就送点金银首饰,它可能会喜欢吧。

    “我们还是进入正题吧,”老母鸡说,“今天我还有个约会。”

    “什么约会?”我不解的问。

    “朱顶红约我去看电影。”

    “什么电影?”我很久没有看电影了,今天听到有人看电影,所以感到有点吃惊。

    “听说是韩剧,上座率挺高的。”

    本来我想和老母鸡就韩剧问题探讨一番的,因为我弄不明白中国人为什么那么喜欢韩剧,但是我不想占用老母鸡很多的时间,一位伟人不是说过,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吗?因此,我们很快就进入了正题。下面都是老母鸡讲述的,我照实记录如下。

    “森林里过了一段十分繁荣的日子,就像现在吧,”老母鸡强调说,“可能是人们太过安乐了吧,竟忘记了潜在的危险,以及化险为夷的办法,所以森林一旦有难,大家竟手足无措。”

    “森林里出现了什么灾难?”我不解的问。

    “森林大火,大火着了三个月都没有熄灭。”老母鸡很激动地说。

    “谁是肇事者?”我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当年楚霸王一把火把阿房宫烧了个灰飞烟灭,好像也烧了三个多月。英法联军把圆明园付之一炬,也烧了三个多月吧,看来这好东西烧起来,总得三个多月吧。可当时这楚霸王还没有出世,英法联军也还组织不起来吧,那到底是谁点的火呢?

    “是老鼠……”老母鸡说。

    “可恶的老鼠,”没等老母鸡说完,我“腾”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咬牙切齿地说,“等明天我养上一百只猫,把老鼠统统吃干净。”

    由于受大甜桃猫的影响,我向来对猫比较反感,从来都不养猫。因为讨厌猫,所以对鼠却多有同情,常常想,老鼠其实也挺不容易的,尽管粮仓里面鼠患成灾,当有人愿意好心借给我猫用几天的时候,我便说:

    “不必了,我粮仓里有的是粮食,几窝老鼠我还是供养得起的。”

    当听到老鼠是森林灾难的罪魁祸首的时候,我不禁后悔起我过去的所作所为来了。不知怎的,我对猫也变得不是那么讨厌了。

    “您坐下,”老母鸡说,“您听我慢慢说……”

    我的火气虽然并没有消下去,但还是坐下了,我想知道老鼠是怎么纵火的,按达尔先生的理论,当时的老鼠应该还不会使用火吧,现在的老鼠好像也没有会使用火的吧。

    “其实也不能完全怪老鼠,”老母鸡说,“当时老鼠在一根枯树干上磨牙齿,可能是因为生病的缘故吧,几天没有磨牙,所以牙齿竟然长得特别的长,那天他磨牙便多磨了一会儿……”

    “枯树便磨出火来了?”我一下子弄清了怎么回事了,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就有一个男同学,课间的时候用一条凳腿子在桌子上反复摩擦,竟把桌子给点着了。

    “您说得没错,”老母鸡说,“可当时只有我的老祖先鸡天使在场,她一时也没了主意,高声呼救,却没人听到,她就飞着去找别的动物,你说他养尊处优的,吃得胖胖的,哪能飞得起来呢,等它搬来救兵的时候,火势已经不是他们所能控制得了的了。”

    这场大火竟然是这样引起的,我听了不免有点心痛和惋惜,假如当时我在场的话,我想只要一把土就能把它扑灭的,至于让它燃烧成熊熊烈火吗?

    “你的祖先鸡天使为什么不马上救火呢?我想它应该有能力把火扑灭的,火着了以后老鼠又干什么去了?”我不解的问。

    “我的祖先鸡天使就为了这个而一直心里不安呢,面对突如其来的火,他一时没了主意,才跑去搬救兵的,过后他才想,假如当时他要救火的话,一定能够把火熄灭的,实在不行的话,它可以用自己的身体扑上去,把火压灭。”

    我一下子对鸡天使肃然起敬起来了,没想到,鸡天使还有这么崇高的思想境界,一个事后英雄的高大形象在我的面前竖立了起来,那高大威武的样子足以使我敬畏,刹那间,这形象又变成了几个、几十个、几百个、几千个,到后来实在是数不清了,全部黑压压的站在我的面前,过了一会儿,这些形象又突然的长高了许多,可能比雨后春笋还来得快一些吧,我只能看到他们的膝盖以下,顺着他们的膝盖往下看,我恍然明白了一切,他们高大是因为他们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之上,我分明的看到那些巨人的额上都印着几个深深的大字:“事前英雄”。

    我揉揉眼睛,想再搜索点什么东西,但是搜索了很久,除了这些高大的形象充斥在面前之外,再找不到什么了,好像整个宇宙都被他们塞得满满当当的,就连空气和尘埃都挤到宇宙之外似的。

    “老鼠呢?老鼠哪儿去了呢?”我突然想起老母鸡还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

    “老鼠见惹了祸,就逃之夭夭了。”

    好一个逃之夭夭!

    闯了祸竟逃之夭夭!

    我突然想起了我粮仓里养的那几窝老鼠,油头粉面,油嘴滑舌,平时对我也是点头哈腰的,一旦我有什么难处,谁知他们会不会逃之夭夭呢,一想到这些,我心里就很不舒服。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我很想知道后面的事情。

    “他们先是想办法救火,因为那毕竟是他们生活的家园,但是火势越来越大,他们以前并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也没有任何预防设施和灭火的经验,所以后来只能逃离森林了。”

    我不想打断老母鸡的话,听他继续讲下去。

    “由于火势蔓延很快,大家拼命的往森林的外边跑,也不知道哪儿是尽头,也不懂得累了。跑得最快的还是那些会飞的鸟儿了,他们绝大部分逃出了森林。最惨的要数那些爬树的动物了,他们以为学会了往上爬就高枕无忧了,没想到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既没有长翅膀的飞得高,又没有脚踏实地的跑得快,所以他们中的很多竟然没能逃离厄运。”

    说到这儿,我看到老母鸡的眼里闪着泪花,鼻子一抽一抽的。

    “鸡天使怎么样呢?”我虽然知道鸡天使肯定从森林里逃了出来,但我还是想知道一些具体的情况,我的读者们想必和我想得也差不多吧。

    “我的那老祖先虽然是第一个学会飞行的,但其实它并不怎么会飞,只能从地上飞到树上,或者在低空扑腾几下子,并不会连续的飞行,只能飞起来落下,然后再飞起来,再落下,人家鸟儿们走的是直线,我的老祖先走的却是抛物线,而且不断的起飞,耗费的体力也就大……”

    我惊叹老母鸡原来对数学和物理也如此的精通,我疑心他是从哪个大学毕业以后来到我这儿的,是英国的剑桥大学?还是美国的斯坦福大学?不知他攻读研究生没有?这样想着,我看他那红红的冠子,竟然十分像一顶博士帽。

    “后来怎样呢?”

    “我的老祖先历尽艰辛终于飞出了森林,飞到了草地上,浑浑噩噩的睡了不知多少天,反正当时也没有日历,也没有人告诉他,睡了多长时间,醒来以后浑身疼痛,像散了架一样,肚子里面又饥又渴,但又不想吃东西,而且实在没东西可吃,他想在森林里有的是水果,又解饥来又解渴,而这里什么也没有,不过为了活命,他还是在想办法找一些能吃的东西,他像倔强猪那样,没有目的的在地上刨着,妄图在地下刨出一个大苹果来,但这是不可能的,刨出来的是蚯蚓和蝼蛄虫子之类,开始他是不愿吃这些东西的,后来没办法还是适应了这种环境。”

    “怨不得你们鸡家族喜欢刨食,原来如此。”我一下子明白了。过去我对老母鸡的行为很纳闷,本来挺多的鸡食,而且搅拌也很均匀,他却非要挑三拣四的刨着吃,后来我索性给他端来一盆子玉米,他还要刨着吃,有时候本来地上什么也没有,而且我看他的肚子也不至于挨饿,他还是刨着吃。

    我很想劝老母鸡改掉这个不好的习惯,尤其像他现在这样的身份,既是领导夫人,又是说相声的,没准还是留洋博士呢。可我没能说得出口。

    老母鸡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他的脸应该有点红吧,我没好意思去细看,我很后悔自己刚才嘴太快,说了不该说的话。

    不过,老母鸡他总算大鸡大量,没跟我计较什么,他继续讲它的家史。

    “这一辈子,我的老祖先有两件事最为遗憾,到死他都念念不忘,并且传给他的子孙们,让大家世世代代都记住这些教训……”

    说到这儿,我看见老母鸡的鼻子又再抽,眼泪好像要从眼眶里溢出来,我想掏出一块手帕给他,但自己又没有装手帕的习惯,仔细一想,现在好像女孩子也不怎么装手帕了,倒是在小包里装一小包卫生纸(现在好像变成纸巾了),这卫生纸又适用又卫生,可就是不雅,手帕本身也是一种文化,我想,这手帕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一种收藏品,供那些文人雅士们收藏的。在很多的古装戏中,青年男女用手帕作信物,演绎一段生动的爱情故事,如果在当今的影视剧中,一个小伙子略带腼腆的对一个姑娘说:“小姐,这是您丢的一团卫生纸吗?”不仅换不来爱情,而且会让人以为他有神经病呢。

    我只好掏出一点卫生纸给他,他没有接,顿了顿,说:

    “第一件事,他恨自己遇事不够果断,特别是森林大火这件事,他心里一直很内疚,他认为这件事他应该负很大的责任,其实当时他的心里也有过灭火的念头,但就是因为犹豫不决,错过了灭火的最好时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件事,那就是他没有能够把自己的飞行技术再提高一步,他说,自己其实只要再向前迈上一小步,就可以成为一只真正的鸟,而这一小步,相对于开始的努力,那是多么微不足道啊。这一小步,为什么就不能继续走下去呢?”

    说完这些,老母鸡沉思了好大一阵子,我知道他正在思考人生,他的这些话,在我的心湖里也激起了层层的涟漪,回想自己的人生路,与鸡天使所走过的竟然是那样的相似。

第三十三回 穿越时空

    我很想知道恐龙的事情,小说写到第三十二回,还只字未提关于恐龙的事情,这不是我的错。不管是达尔,还是我家的那只老母鸡都没有提过这些事。

    其实我跟我家的那只老母鸡打听过这些事,他说不知道。我不太相信,像他这么渊博的老母鸡还有不知道的事情吗?我突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里的一段话,鲁迅向寿镜吾老先生请教“怪哉”一虫是怎么回事的时候,老先生不高兴了,说:“不知道!”

    老先生不会不知道,因为他是渊博的学者,老母鸡也不会不知道,因为他……

    他不是学者,但他应该是一个专家吧。至少是一个中国式的专家吧。

    专家没有什么不知道,没有什么不敢做。中国式的专家很多,多得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他们亲的逼你的眼。他们有的有着外国的学历,这些学历甚至连外国人都不知道,你说是不是很高深?

    “作为专家,应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又一次找到我家的老母鸡,想从他的口里套出点什么,这次我还特意带了一包黄粉虫,算是报酬吧。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老母鸡看着我,显出很为难的神情说,“我不像有些专家那样,信口开河……”

    我突然的对我家的老母鸡肃然起敬,我又不得不为我的同类们汗颜,许许多多的专家,竟然不如一个鸡。

    我只能向达尔求教,他到过天堂,研究过古生物,他应该知道,我一见到达尔,便向他请教道:

    “恐龙又是怎么回事呢?”

    他的脸上突然显出痛苦的神情,嘴抽搐着,眼睛里冒着一种不知是什么的光。

    整个屋子突然变成了另一种颜色,不是白色,也不是红橙黄绿青蓝紫……

    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颜色。

    我的耳朵后面突然感到一种凉凉的风,足以让我的头发竖起来的能量,我感觉到自己忽然从自己的头部冲了出去,以一种光一样的速度冲了出去,冲的我有些头晕…….

    等我落下来的时候。

    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条恐龙,来到了远古时代,那里森林茂密,水草肥美,空气清新,一点北京的雾霾也没有,我漫步在林荫道上,嘴里哼着小曲。我脊梁上的鳍像一把扇子摇来摇去,我故意把我的大尾巴向左右摆动,感觉十分的惬意。

    我并未觉得自己曾经是一个人,反而觉得自己从来就是一只恐龙,一只食草恐龙,我把头伸向一棵大树,其实我并不需要怎么费劲,因为我很高大,树头与我的视线平齐。

    我把最近的一段树枝送到口里,慢慢的嚼着,感觉到一种苦苦的香甜……

    我忽然感觉到尾巴上有一种疼疼的感觉。

    猛一回头,一只恐龙正用一种贪婪的目光注视着我,嘴里嚼着我的尾巴,就像小朋友在嚼着一条风干牛肉干似的。

    一定很香吧。

    但我却不能停下来欣赏,我没有那种“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如果不跑,我一定会真的变成一条风干牛肉干的。

    他吃不完,一定会把我风干慢慢吃的。

    这都是一瞬间的思维。

    他容不得我多想。

    我抬起后脚,向他的面门猛地踢过去。

    我用足了力气,我想这一踢,足可让他脑浆迸裂。

    但是没有,他以非常敏捷的身手松开了我的牛肉干,脑袋轻轻的一摆,便躲过了我的攻击,然后目露凶光,张开血盆大口,向我冲来。

    我见势不妙,撒开脚丫子就跑…….

    只觉得身边的树木、花草,以及大大小的动物,都飞一般的向我身后跑去……

    我的身体被树枝刮得生疼。

    不知跑了多长时间,也不知跑了多远的路。

    只知道我穿过了一片树林,来到一片草地,然后又穿过一片树林,又来到一片草地,然后翻过一座山,又翻过一座山。

    就这样重复了很多遍。

    只觉得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我的呼吸像用打气筒打气那么急速。

    我实在跑不动了。

    那只畜生一定被我甩得远远的了,我想。

    我停下了脚步,我决定卧一会儿。为什么用“卧”这个词,这是因为很多大型动物都用这个词来表示“躺下”,至少我们那儿的方言就是这么说。

    刚卧下,忽然感觉到头顶上又一股热气袭来。

    我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不妙。

    我抬头一看,顿时傻眼了。

    只见那只恐龙张着血盆大口,恶狠狠的盯着我。

    我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我闭上眼,任凭那条龙张开大口,伸向我的脑袋……

    嘎嘣一声,

    我的脑袋被咬了个稀巴烂,他就像吃一个小金红果一样……

    其实我的脑袋并没有被咬烂,后面的结果不过是我闭上眼睛想出来的。

    “金红,你跑什么呢?”

    “拉磨呢?”

    这声音既不是英语,也不是汉语,也不像德语。多少有点像日语,其实我并不会日语。我所熟悉的日语不过就是从电视上学来的几个简单的词汇,比如“八格牙路”“米西米西”“要西”“……的青蛙”之类。

    但是这畜生的话,却偏偏像日语。

    不知怎么的,我却听懂了这畜生的话。

    我所想到的最坏的结果并没有发生,看来,这畜生并没有要吃掉我的意思。

    我想,也许我就是他所说的金红吧。

    我睁开眼睛,只见那龙用一种嗔怒的表情盯着我。

    “你跑什么呢?我好不容易给你编好的小辩让你给毁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他并不是在吃风干牛肉干,而是给我的尾巴编小辫呢。

    “对不起,我错怪你了。”我用像日语一样的畜生的语言和他对答,不知怎么的,我好像天生就会说这种语言。

    他笑了,发出了蹦蹦蹦的声音,这种声音对恐龙来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友好的声音。

    “你为什么要转圈呢?”他好奇地问。

    我转圈了吗?

    回顾刚才我的所作所为,我本来就有点纳闷,好像感觉到有些景物似曾相识,原来我走了很多重复的路。

    真的也有点太丢人了。

    看起来他应该跟我很熟似的。

    但我确实不认识他,我很想知道他叫什么,以便更好地同他交流。于是,我便装着很熟似的搭讪道:

    “嗨,哥们,我逗你玩呢。”

    没想到,对方却说了一句令我至今难以忘记的话。

    他到底说了什么呢?请看下回。

第三十四回 我本是龙

    上回讲到,那条龙说了一句令我终生难忘的话。

    “主人,您怎么会这样称呼呢?”对方竟然瞪大了眼睛不解的看着我。

    我愕然了,我突然感觉到,在这个恐龙的群体中,我应该是一个官,多大的官,我不太清楚。或者,我是一个贵族,至于多高的爵位,我也不太清楚。

    但是,很明显的是,我应该在这个群体中呆了很久了,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人,一个地地道道的人,作为人,我做了很多人应该做的事情,说过很多人应该说过的话,而且一晃,就是三十多年,对于人这一属性,我从来没有怀疑过。

    而今天,我应该很好的想一想,或许,我是从21世纪穿越到白纪。我还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本身就是白纪的恐龙,我从白纪穿越到了21世纪。

    我越来越感觉到事实更倾向于后者,因为我的梦里经常出现白纪时代的画面,而且我又是那样的无缘无故的喜欢恐龙。所以说,我很可能就是从白纪时代穿越过来的。

    我还经常感觉到自己好像有一条大尾巴,但回头一看,却并没有,我常常感到很茫然。

    而今天,似乎什么都清楚了,我本来就是一条恐龙。

    人就是这样,做人时间长了,往往忘记自己原本是一个畜生。

    看来,我应该好好的做好我的恐龙人生,也许那将是一段非常壮丽的人生。

    那为什么我对于恐龙的那段人生就一点不记得了呢?

    我完全忘记了自己作为一条恐龙所有的事情,我必须弄清楚,然后才能有所作为,于是我完全放下架子,决心向对方坦白。

    作为朋友,我觉得坦诚相待,有的时候胜过拐弯抹角,所以,我便非常抱歉的说:

    “对不起,我把我以前的所有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希望您能告诉我。”

    “主人,”他说,“您一睡就是三十天,不吃也不喝。有时候说梦话,但就是叫不醒,今天我正给您扎小辫,您就醒了,然后围着您的领地转了很多圈……”

    啊,我原来还有如此广阔的领地!怨不得刚才我感到这些地方似曾相识,当我一觉醒来,首先无意识的视察了一遍我自己的领地。

    就像那些土豪们早晨起来数钱一样自然。

    我实在有些飘飘然。

    我有一种做土豪的感觉。

    我要买一百套豪宅。

    我要买一百块名表。

    我要花七千万嫁闺女。

    我要把所有的钱垛起来,向全世界炫耀……

    “但是,”他接着说,“在您睡觉的这三十多天里,我们部落却并不太平,嘎嘎部落向我们挑衅,有36位士兵被杀死……”

    “什么?”

    我猛地一惊。

    我的脑海里立刻闪过血腥的场面,两队恐龙互相厮杀,血流殷地,尸横遍野……

    原来在我大睡的这三十多天时间里,我的领地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继续说。”我极力的稳定自己的情绪,我明白,在恐龙世界里,现在应该处于很蒙昧阶段,厮杀应该是常有的事情。

    我必须得尽快适应。我首先得弄清楚这里的情况,然后寻求对策,不然的话,我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离开了人类的日子,只有依靠我自己了。

    “是这样的,”他接着说,“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说您昏迷不醒,于是嘎嘎部落便乘机来抢土地,我们有130噗噗(恐龙世界的面积单位,1噗噗大约相当于256公顷)的森林被他们占领……”

    “我是谁?”我不解的问。

    “您是我们部落的首领,”他说,“我们部落有大大小小的恐龙一千四百三十五人,畜生三百二十七,森林面积七千二百四十三噗噗,草原三千四百一十二噗噗,湖泊一座,面积两千二百三十八噗噗……”

    “看来还不小,”我有些兴奋,虽然我一下子算不出我的领地到底有多大,而且当时我也不明白他说的单位,但是听他这么说总觉得这些数据还是蛮大的,况且我还管辖着一千四百多只恐龙,外加畜生三百多……

    畜生?什么是畜生?莫非他们养着牛羊驴骡?那个时代应该还没有出现这些动物吧。

    “畜生是怎么回事呢?”我打断了他的话,不解的问。

    “畜生就是俘虏,”他说,“由于部落之间为争夺领地经常发生战争,所以俘虏在所难免。”

    “畜生怎么处理呢?”对于人类的战争,俘虏是没有好下场的,在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长河中,俘虏被杀的遭遇延续了可能有几千年或者数万数十万年之久,也许更长。即使到了战国时期,四十万赵国的降兵难逃被全部活埋的命运。到了二十世纪,德意日法西斯仍然用惨绝人寰的手段杀死俘虏,特别是日本鬼子,就不是人娘养的,中国人喜欢骂人狗娘养的、狗日的用在他们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

    俘虏的另一个遭遇就是被吃掉,在北京人遗址当中,头盖骨、肱骨等都有被重物敲打过的伤痕,考古学家怀疑那是古人类对自己的同类敲骨吸髓而造成的。在《鲁滨逊漂流记》里,描写了一些俘虏被食人部落杀死煮着吃的内容,他的仆人星期五就是一个差点被吃掉的俘虏。

    俘虏的另一个命运是当奴隶,在奴隶社会甚至封建社会时期,俘虏中的绝大部分做了奴隶,他们永远的失去了人身自由,被主人敲骨吸髓般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包括他们的子子孙孙。在古罗马他们有可能被训练成角斗士,与饥饿的野兽搏斗,或者它们之间互相残杀。

    直到近现代才有了交换俘虏一说,俘虏们才能有幸活着回来,但很多的活着回来的人却并不好过,他们往往成为贪生怕死的代名词,有的甚至被怀疑已经投敌。

    总的来说,俘虏是没有好下场的。

    “对于畜生的处理,”他顿了顿说,“杀死他们的头目,其余的编在各个队中,从事最低贱的劳动,享受最低等的食物,睡没有草褥的床……”

    “有床吗?”

    我实在没有想到,作为恐龙还有床可睡,考古资料上可从来没有这样说过,看来,恐龙也曾经有过非常灿烂的文明。

    “床就是大地上铺上干草,”他说,“床有不同的等级,共六级,您睡的是最高级的。共六层:最下面一层是香樟树树枝,再上一层是香椿树枝,上面铺一层厚厚的香椿树叶,然后是一层厚厚的花瓣,最上面两层分别是粗草层和绒草层。睡在上面不仅舒适,而且香气氤氲,久而久之,身上也会散发出香味的。”

    “根据自己的身份和等级建造适合自己的床,依此决定他们床的层数,第六级只有一层粗草,而畜生的床上是不能垫草的,等于没有床,所以不算一个等级。”

    我这才感觉到自己竟然睡在一张非常舒服的床上,非常松软,而且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不断地从下面往上窜,这种享受是以前从未领受过的,我想就连那些穷奢极欲的帝王们也未必能享受到这么高级的床。

    看来,享受生活,并不是人类的专利,穷奢极欲也并不是人类的专利。

    “三十多天了,您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没有做,这可把大家害苦了……”

    他用一种埋怨的口气说。

    那到底是什么重要的工作呢?请看下回。

第三十五回 红毛恐龙

    到底是什么重要的工作呢?其实即使我不说,聪明的您也会猜到的。

    请问,对于生生不息的地球世界来说,有什么比传宗接代更重要的事情呢?

    但是要我具体谈这件事情,却实在是难于启齿的。

    我是恐龙的首领。我承担了这个部落的所有传宗接代的任务的一半,另一半由所有的母恐龙来完成。

    我是唯一一只健全的成年公恐龙。部落里所有母恐龙的性福生活都依赖我,我是不是比人类的皇上还要累呢?

    不过,我喜欢这样。

    就像皇帝们喜欢三宫六院一样,尽管他们被折腾的肾虚若谷,弱柳扶风,甚而至于英年早逝,落人笑柄,他们仍然无怨无悔。

    宫里的画家是做什么的,画**的。

    宫里的太医是做什么的,配制大力丸的。

    我是通过暴力手段从上任恐龙首领手里夺过这一位置的,我用我有力的尾巴扫断了对方的一条腿,用自己重达两吨的身体撞断了他的肋骨,用锋利的牙齿要断了他的jj,扯开了他包裹蛋蛋的皮皮,然后就像嚼口香糖似的吃掉了他的两颗蛋蛋。

    然后我宣布从此以后,我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

    在弱肉强食的恐龙世界,所有的恐龙部落首领都是通过这一手段获得首领的位置的,在它们年老体衰的时候,被另一只强健的雄恐龙咬断jj,吃掉蛋蛋,最后被赶出部落,落个悲惨的下场。

    其实在谈话的过程中,我渐渐的回忆起了过去的事情,我们是一种高达三米、长约四米、重约两吨的中型恐龙,这种恐龙在当时控制了整个世界,就像现在的人类一样。我们是一种食草类恐龙……

    您可能有疑问,为什么统治世界的不是食肉类恐龙呢?

    因为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我不知道我们属于考古学家们命名的哪一种恐龙,因为我们不像考古学家们复原的任何一种恐龙,我也没有见过考古学家们复原的任何一种恐龙。我实在想不通这件事,莫非考古学家们为了哗众取宠,而故意胡编乱造?

    不仅仅是考古学家,科学家们不都是靠幻想讲故事吗?

    有人说,不会编故事的科学家就不是好的网络小说家。

    当然,这是我说的。

    我们是一种大型爬行动物,形状像蜥蜴,身上没有厚厚的鳞片,仅仅是一层薄薄的角质层,显得光滑细腻,背部墨绿色,腹部银白色,全身无毛,但是尾巴末端却有一撮毛,呈鲜红色,非常美丽,我从未见过哪一种动物有这么美丽的毛发。

    我们以有这样美丽的毛而感到自豪。

    我们就叫红毛恐龙。

    毛以纯为贵,以浓为贵,以长为贵,以顺为贵。

    好的尾毛呈一水的鲜红色,没有一根杂毛,差一点的呈淡红色,有灰色的白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或其他颜色的杂毛。

    浓的尾毛有几千根(也可能是几万根,反正谁也没数过),整体看就像女人的大腿那么粗(我们尾巴的梢部也就是这么粗,根部像女人的腰那么粗。我所比方的是标致的匀称的女郎,千万别拿韩红姐姐肥肥姐姐来说事)。毛少的却各有千秋了,有的只有几百根、几十根、几根,甚至没有,就像孟爷爷的脑袋一样,光秃秃的寸草不生,一块盐碱地。

    长的尾毛有五十多公分,短的多短的都有,最短的不过几公分、一公分或更短,甚至短到像我们一两天忘记刮胡子一样,稍微露出点毛茬茬似的。

    顺的尾毛朝一个方向长着,光滑柔顺,就像女人们拉直了的头发,不顺的尾毛向四下里长,好像通了电似的,而且卷曲,像**。

    我们经常秀自己的尾毛。

    举办形形色色的秀毛活动。

    这个以后再说。

    我们也会为自己的尾毛编小辫,我们恐龙的爪子主要用来走路的,有时候也爬树,并没有像人类那样把前爪完全解放出来,用来干细致的活(更正一下,人类不叫爪子,叫手,我也有点糊涂了,对不起,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如果您能谅解,就请您伸出您的两个爪子拍一拍),所以我们编小辫并不用前爪,而是用嘴,我们都有一张巧嘴。

    我们用巧嘴编小辫,而不是编谎言。

    这是人类和恐龙最大的区别。

    最简单的是三股、四股的麻花辫,巧嘴的可以编出五股六股,最厉害的甚至能编出五十六股,很像一根大缆绳,称我主人的这位就是这张巧嘴,不用说,那五十六股的大辫子,就是我的辫子了。当然也有编成若干细辫子的,像一些黑人球星脑袋上那样的小辫子。

    我现在想,康熙皇帝的大辫子是不是也是五十六股呢?

    我就叫他巧嘴。

    巧嘴是我最忠实的奴仆。

    它是一只公的恐龙。

    不是我这条龙大度。

    做领导的从来没有大度的,越大的领导肚量越小,说鼠肚鸡肠指的并不是大领导。真正的大领导的肠肚,不过就像pm2.5那么大,扩大一百倍以后,不过就是个250罢了。

    我不会允许有成年的健康的公恐龙在我的身边。

    整个部落都不允许,我是绝无仅有的一只成年健康雄性恐龙。

    他是一只阉龙。

    他用树杈划破包裹蛋蛋的皮,然后把蛋蛋献给了我。

    这是一种表达效忠的方式。

    他没有更多的选择。

    对于一个成年的雄性恐龙,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打败部落首领,就得流浪。而几乎所有的土地都有主,他们又无处流浪,无处安身。

    每一个部落只有一个首领,每一个部落的土地又是广袤无垠,离开这个部落,到另一个部落,得走好多日子。

    因此,做部落首领,对众多的雄性恐龙来说,只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梦。

    为了梦,它们前仆后继,不惜牺牲生命。

    而更多的是飞蛾扑火。

    只有那些部落首领老了或者病了。

    才有机会战胜对方。

    咬断jj,吃掉蛋蛋,当上首领。

    许多雄性恐龙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像巧嘴。

    他们阉割了自己,失去了生育能力,像太监一样忍辱求生。

    我们不必去嘲笑他们。

    当我们的梦想像中国股市那样失去了想象的空间,买股票不如投资彩票更具有投资价值的时候。

    放弃梦想,追逐现实。

    ——您明智的选择。

    我的部落里有二百多像巧嘴这样的阉龙。

    他们有一个名称,叫做八龙。

    “为什么呢?到底是为什么呢?”售楼小姐蔡明阿姨问。

    “公”字去掉他的下部,不就是“八”吗?

    因此,我们把这样的雄性恐龙叫做八龙。

    有人说有的地方骂女人为“八婆”,也是这个意思。

    当然这也是我说的,别当真。

    为了表达忠心,八龙们个个都身怀绝技,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有的是编小辫高手,像巧嘴。

    有的是搭床高手,有的会上树,有的会孵蛋,有的英勇善战,有的足智多谋。

    他们大多有名字,这个以后再说。

    “主人,红毛皇后来了,”巧嘴报告,“她有点等不及了。”

第三十六回 羞于启齿

    这是我预料得到的。

    这三十多天里,我一直昏迷不醒,真是苦了她们了。

    作为恐龙,她们并不像人类对那样的事情总是不好意思,羞羞答答的,她们觉得这是一种很光荣的事情,没有必要遮遮掩掩,因此,做那种事情的时候,有很多恐龙围观,她们还不时地发出喝彩声:

    “来一个,来一个……”她们不停地用前爪拍着地,非常的兴奋。

    “好……”

    “太感人了……”

    “再来一次……”

    “再来一次……”

    胡闹,还能再来一次吗?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还有那么多的姐妹饥饿的等着呢。

    她们也会像女人那样发出呻吟声。

    声音很大。

    由于她们没有刻意的压抑自己。所以能够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声音,把她们身心的快感传到四面八方去。

    山谷回音:“啊,我好舒服……”

    树枝颤动:“啊,我好**……”

    我征服欲大起,以排山倒海之势,力挽狂澜,风生水起,起伏跌宕,汹涌澎湃……

    我似乎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好像灵魂已经游离在身体之外,飘起来,飘起来……

    ……

    整个过程真是妙不可言,可惜我并不是这方面写作的高手,如果兰陵笑笑生先生能够体验的话,那一定会写出比《金瓶梅》强一万倍的传世佳作。如果贾老师能体验一下的话,那《废都》的名气一定会超过《金瓶梅》一万倍。

    可惜我就是我,我不是除我之外的任何人。

    现在的我,是一条恐龙。

    一条诚惶诚恐的龙。

    交配的过程虽然妙不可言,那些母恐龙肆无忌惮的呻吟声撩拨着我,引诱着我**迭起,使得我全身心的投入到这最重要的工作当中去,恨不得把我袋袋里的宝藏全部注入她们的囊中……,

    但是,我不能。

    对于我来说,传宗接代并不是重要的事情,尽管政治宣传上,把传宗接代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

    这是有原因的。

    我没法把我的后代留在身边。

    她们在成年以后必须离开生养他们的部落。

    雄性的恐龙前面我都说了,他们为了寻找安身之地到其他部落去血拼、去流浪,或者成为八龙,或者不愿忍受屈辱而自杀或饿死。

    雌性的恐龙也得离开。

    因为我是他们的父亲,我不能做伤天害理、禽兽不如、有伤风化的事情。

    不过,他们的遭遇并不惨,她们去到别的部落,成为别人的妻子,像嫁出去的女儿一样。

    这些都对自己的部落没有任何的好处,反而会强大别的部落,这些部落很多时候会威胁到自己部落的安全,因为部落之间经常因为争夺领地而发生战争。

    但是帐不能这么算,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别的部落也有闺女源源不断的来到我的部落,成为我的新宠。

    我无法尽情的享受交配给我带来的无穷而美妙的快感。

    这是因为我不能用尽我的力气。

    更不能拖垮自己的身体。

    那些年轻力壮的公恐龙时时刻刻都威胁着我的安全,我不知道哪个角落正有一双眼睛偷偷的瞄向这里,伺机向我发动袭击,我担心哪一只母恐龙会因为不满而内外勾结引狼入室。

    所以,我尽可能地让他们感到满足,而不付出我的全部。

    我会装着进入**。

    而我的耳朵却留意着每一个细小的声音。

    我的眼睛悄悄的扫视着四周的动静。

    我恐怕比偷人还要恐慌。

    其实,我不必如此害怕。

    而且也没必要这么害怕,至少现在如此。

    我可以尽情的享受我的欢乐。

    这是生命赋予我的妙不可言的欢乐。

    真正害怕的是那些头脑简单的家伙,他们随时都有可能被人代替,jj被人咬断,蛋蛋被人吃掉,从此亡命天涯。

    还有那些老头子,牙齿都掉光了,还在捉摸着老牛嚼嫩草,那些嚼不断的嫩草,自然会想那些牙口好的,然后必然是红杏出墙,祸起萧墙,墙倒众人推。

    我头脑不简单,又不是老头子。

    我的才智足可以保证我的安全。

    我建立了一个保安厅,专门负责我的安全。

    巧嘴是保安厅的厅长,它不仅仅是我的化妆师,为我编小辫,同时也在保护着我的安全,我之所以能够在睡梦中安全度过三十多天,也全靠了他了。

    他的手下有二百多条恐龙,他们个个生龙活虎,龙马精神,火眼金睛。

    他们是我的眼睛、耳朵和爪牙。

    是守卫各个关口的将士。

    那些觊觎我位置的家伙要想接近我,首先得过五关斩六将,从他们的身上趟过去。

    他们都是八龙。

    他们对我绝对的忠诚。

    担当警卫任务的只能是他们,母的恐龙是不行的。

    “为什么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售楼小姐蔡明阿姨问。

    因为我有深切的体会。

    是经验。

    也是教训。

    其实没有教训,对我来说,只有经验,因为我之所以能走上今天的位置,靠的就是一只母恐龙的里应外合。

    就是那只称为红毛皇后的母恐龙。

    这是一只**超强的母恐龙,她的发情期扩展到每年365.2425天,而其他的恐龙只有每个月那么几天的发情期。

    部落首领厌倦了她,也就冷落了她。

    她的欲火却在燃烧,燃烧了整个沙漠。

    能够扑灭这把火的,只有我,一个悄悄躲藏在角落里的年轻英俊的公恐龙。

    她为我的英俊潇洒而倾倒。

    而我,也是那一捆遇到一点火星就会变成熊熊烈火的干柴。

    翻云覆雨之后,她便成为了我的奴隶。

    红毛皇后是一位警花,就是负责警戒我们这些觊觎首领位置的家伙的。

    然而她的饥渴难耐成为她的软肋,促使她背叛她的主人。

    因此,在我面前,她不再是钢铁长城,而是一滩软泥。

    这滩软泥任我揉捏,毫无反抗。

    成为了我的一部分。

    不仅是身体的一部分,也是心理的一部分。

    与我的约会,成了她的生活的最重要的一部分。

    也是她的全部。

    我也享受到了自有生命以来最**的时刻。

    我没有想到过生命原来是这样的美妙。

    简直是妙不可言。

    她的身体所发散出来的香气从我的鼻孔传到我的脑门,稍稍停留片刻,突然地爆炸似的向全身扩散,又从每一毛孔中挤出来……

    而这一过程就像原子裂变一样,爆炸的过程持续不断,冲击波一浪高过一浪……

    我们都燃烧起来。

    森林都被我们引燃起来了。

    然而,实际上森林并没有被点燃。

    并不是温度不够,那温度足可以使钢铁融化。

    因为我们在尽量的压抑着自己。

    红毛皇后并不敢山呼海啸般的呻吟,我也不敢倾尽全力。

    因为稍不谨慎,我们可能将死无葬身之地。

    我们必须警戒周围的情况。

    我们的眼睛、耳朵、鼻子都处于最高的警觉状态。

    这自然会影响到我们身心的享受。

    但是,我们已经很满足了。

    然而这种满足却被一股巨大的寒流瞬间降温到冰点。

    我们的眼睛、耳朵、鼻子同时感受到了危险的降临。

    而这一信号的感知却明显的慢了几拍子。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重达两吨的我还没有来得及下来。

    这一切,都被人尽收眼底。

    完了,全完了。

    要知我的命运如何,请看下回。

第三十七回 巧施妙计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却说上回我正在幸福当中,不料却被人发现,心想这次全完了。世界末日马上就来了。

    我的脑子一下子蒙了。

    我不知如何是好。

    发现我们的是黄毛,这是一只尾毛中有几根黄色杂毛的母恐龙。

    黄毛也是一位警花。

    也算我们活该。

    黄毛是来换岗的。

    替换红毛的。

    每个恐龙8小时的站岗放哨时间,到了时间自然有下一位来接替。

    我和红毛恐龙的约会竟然一时忘记了时间。

    也许是时间加快了脚步。

    在我们不知不觉中,8小时的时间竟然眨眼而过。

    我们被抓了一个现行。

    我们非常笨拙的结束了这次快乐之旅。

    “你们……你们在干什么?”黄毛厉声喝道,“你是谁?”

    我没敢做声。

    “好妹妹,我们什么也没做……”红毛出来辩解。

    我偷偷地瞥了一眼黄毛。

    我分明的看到黄毛目光中所折射出的复杂的情感。那略带愤怒的眼神里却并没有杀机。

    却有一种妒忌和贪婪在里边。

    他的鼻孔也有一种轻轻吸气的感觉。

    我的阳刚之气想必已经在他的脑海里停留,然后向全身辐射。

    我来不及收回我那个东东。

    它像一根刚刚从水里捞上来的莲藕。

    直挺挺水灵灵。

    我无法把它放到裤子里去。

    不是无法。

    是因为根本就没有裤子。

    恐龙是不穿裤子的。

    还是做人好。

    不至于如此尴尬。

    “好妹妹,你就放过我们吧……”红毛也明显的感觉到黄毛的敌意不是那么明显,所以也就承认了自己的不轨行为,口气转为央求。

    “他是谁?”黄毛并没有表态,他用一双贪婪的眼睛盯着我,视线却不时地瞅着我的下部。

    “金红,我叫金红……”我非常淡定的说,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这位母恐龙不会成为我永远的敌人,我应该把他争取过来,拉到人民这一边来。

    人民是谁?就是我。

    “你来干什么?”他的语气明显的缓和了下来。

    “我过来歇歇脚,”我说,“我路过这里。”

    “你是来当八龙的吧,”他说,“要不要我来帮帮你?”

    “不,我永远不当八龙。”我语气非常坚定。

    “那我就把你的事情告诉我们的首领……”

    “你不会的。”

    “为什么呢?”

    “因为你不会得到任何好处的。首领不会因为你的告密而对你特别优待,如果你帮助了我,等我做了首领,我会对你格外开恩的。”

    黄毛是一位不错的警花,她曾经多次抓获过像我这样的家伙,可以说是功勋卓著,然而,首领并没有给她更多的奖赏,只是多次的口头表扬。这么多年了,她睡的仍然是五等床,由于她的尾毛上的那几根黄毛使她的地位一直不高。床的等级不高,那床上的事情也就更少了。

    这些事情,都是红毛告诉我的。

    今天的这一番表演也是我们合计起来做给黄毛看的。我们知道,要想搬倒首领,光靠我们两个是不行的,要想取得胜利,必须撕破敌人的防线。防线破了,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进攻,进而取得胜利。

    而首领的防线却是牢不可破的。

    就像中国象棋最开始的排兵布阵,兵马跑车相士防守的滴水不漏,新手根本无法打开对方的口子。

    如果对方一直死守,再强的高手也无法赢掉一盘棋。

    但象棋最终是有胜负的,而且有时候会速战速决。

    问题并不是出在开始的排兵布阵。

    而是中盘的欺骗和诱惑。

    下棋的一方故意露出点破绽,另一方不顾一切的离开自己的防区,去攻击敌人,未果,然后不断的把防区里的将士调开去增援前方,致使后方逐渐空虚,然后被人抓住机会闪电般的各个击破。

    黄毛是我们争取的对象。

    我们决定先从黄毛身上下手是有一定的原因的。

    首先,红毛与黄毛是亲姐妹,她们是一起从嘎嘎部落嫁过来的,平时两人就互相帮衬着,多年的姐妹情谊血浓于水。

    其次,黄毛智勇双全,力大无穷,关键时刻能够力挽狂澜,助我一臂之力。

    第三,功劳与地位不相匹配,黄毛功勋卓著却地位低下。但凡有能力者必须给以高官、厚禄、重爵,否则,她一定会心生贰心,难以忠于职守。有能力而不受重用者,往往是最容易动摇的分子。跳槽者、背叛者、另起炉灶者、反目成仇者等等大部分都是从这个群体中走出来的。三国时的魏延智勇双全、文韬武略,对蜀汉政权忠心耿耿,但权臣诸葛亮说他有反骨,最后应验了。不是诸葛亮有远见,而是诸葛亮鼠目寸光、嫉贤妒能,说的好听点是用人不当,把本来应该让魏延接替自己的位置,却给了黄口小儿姜维,然后耍手段逼反魏延。

    隋唐英雄、梁山好汉哪一个又不是被逼反的?

    英雄好汉者,重磅炸弹也。

    用得好炸伤的是敌人,用不好炸伤的就是自己。

    黄毛就是这样一颗重磅炸弹,只可惜统治者没能好好利用。

    而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机会。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我这只苍蝇还是嗅到了蛋缝。

    这三条理由足可以使我把黄毛拉过来。

    于是,我与红毛就设计演出了这么一场戏。

    我们是专门等待交接班的时候上演了这么一场激情大戏。

    其实,我们的整个过程被黄毛看的清清楚楚的,他之所以没有马上出来,而躲在大树后面偷偷的看,就是在欣赏这个过程,享受这一过程。

    而今天,对于她来说,正是发情最厉害的日子。

    但是首领是不会碰他的。

    他已经有很多的日子没有首领宠幸过了。

    多少日子?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反正月亮圆了又缺,缺了又圆,不知道有了多少个轮回。

    饥渴难耐的日子,他就一个人在森林里跑,跑了一圈又一圈,跑起来的时候,两条腿摩擦着下部,尾巴左右摆动,他能感到丝丝快感。

    然而这种快感,更加撩拨起她的春心,越发希望能够真正享受阴阳结合的美妙境界。

    而今天,她虽然没能成为鸳鸯戏水的主角,但是却一饱眼福,全身心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她的下身已经是变得湿漉漉的了。

    她的眼睛变得朦胧了,白眼球变得红红的,显然是充了血。

    “你不会食言吧?”她喃喃的说,说话的语气变得极为温柔,温柔之中还带着些许的淫荡。

    红毛向我挤眼睛。

    我明白她的意思。

    “我对天发誓,决不食言……”

    我一边说,一边向她的身旁靠过去。

    她刚开始还稍稍躲避,但不久就不动了,浑身瘫软成了一堆泥。

    任凭我随意揉捏。

    她低声的呻吟着。

    全身抖动着。

    尾巴高高的翘起,露出了那雪白的臀部,中间的那一块被遮盖的**红红的,肿肿的,像小丑的红鼻子,一汪清水从里面倾泻而出。

    我再也按捺不住自己。

    我腾空而起,两条前腿搭在了这三米多高的巨人的肩膀之上。

    我忽然想起了一位科学家的名言:

    我为什么这么高,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之上。

    现在想想,那位科学家一定是有这样的经历的。

    这位科学家好像叫牛顿

    莫非他曾经是一条公恐龙?

第三十八回 神奇传说

    拥有二毛,为我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但是,如果现在下手,胜率仍然不大。

    因为敌人的防御系统并没有根本破坏,我的力量还没有足够大。首领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家伙,如果是单打独斗,我们顶多是个平手,或许我还处于下风,因为没有比试过,难以妄下结论。

    但是他的战斗经验远远高于我,因为他不仅战胜了上任首领,而且挫败了很多挑战者,这是我无法比的,我从我的部落被赶出来以后,一直流浪,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担惊受怕,遇到警戒哨,就得逃命,因为这是别人的领地,我的力量无法与强大的部落去抗衡,虽然我打败几个警戒哨没有多大问题,但是我怕引来更大的麻烦。

    我几乎没有战斗经验,只有逃亡的经历。

    但是这也是财富,人生重要的财富。

    我不是平庸者。

    我在我的出生地——喃喃部落长到两岁(对于恐龙来说,两岁就进入了成年,是必须离开部落的),成为部落里最英俊的公恐龙。我的尾毛呈非常漂亮的金红色,没有一根杂毛,这是部落里所有的恐龙绝无仅有的颜色,大家都没有见过这样的颜色,只是在传说中听过,那是远古时期的一个非常有作为的恐龙首领,长着这样的与众不同的漂亮的尾毛,这个传说,在恐龙部落里代代相传,每个恐龙都知道,因为这个,我的父母亲和阿姨姐妹们都非常喜欢我,但是兄弟们不喜欢我,可能是出于嫉妒吧,因为他们自己很难逃脱做八龙的命运,而我,很有可能成为部落的首领,他们仇我,是人之常情,我不会怪他们。我的父亲——喃喃部落的首领喜欢我,是希望我做了某个部落的首领以后能对他施以援手,可以帮助喃喃部落战胜他们的敌人或者是他的敌人。他赐予了我二等床(一等床为部落首领专用,其他恐龙是不可以僭越的),并且传给了我很多的东西,这些东西成了我的宝贵的财富,极大地丰富了我的头脑,激发了我战斗下去的决心。

    您一定想知道那个神奇的传说吧。

    我也想知道。

    可是我不知道。

    不是不知道,是我不知道怎么给您讲,我只能长话短说,简明扼要的跟您讲一讲,因为我从小的时候,父母阿姨们就给我讲这个传说,一直讲到我离开喃喃部落。

    不是故事很长,故事并不长,几个小时就讲完了。

    奇怪的是,他们每次讲的都不一样,即使是同一个恐龙,换个时间讲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是完全不一样,是一点也不一样。

    好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您说一说,我怎么给您讲。

    不过我还是想把其中的一个版本讲给您听,您一定要记好了,千万不要在过后让我再给您讲一遍,如果讲,那一定就是另一个版本了,因为我根本就没记得我刚才给您讲过什么故事的。您知道,我们恐龙虽然身体庞大,但脑袋不大,不过像猪头那么大,脑子也就猪脑子那么多。

    “真是个猪头”

    “猪脑子”

    这原是骂恐龙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人类把它揽到了自己的头上。

    有人说,揽骂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

    这是我说的。

    您不妨到办公室里随便骂几句,一定会有人相信是在骂自己。

    把您骂人的话揽到自己的头上。

    因为当您在骂“猪头”“猪脑子”“狗日的”“王八蛋”“狗娘养的”“二百五”……的时候,有人会觉得,这不就是我吗?

    因此,揽骂是必然的。

    就此打住,传说故事还是必须讲的。

    那可能是发生在中生代的事情吧,由于恐龙没有文字,所以只能口口相传,时间观念不是特别强。那时候,红毛恐龙还没有主宰这个世界。他们经常受到别的种类的恐龙的欺负,按红毛恐龙的说法,那应该是属于原始社会时期,一个叫金丹的红毛恐龙带领众多的红毛恐龙开疆拓土,打败了所有的食草恐龙和食肉恐龙,使得红毛恐龙得以统治这个世界,他是所有红毛恐龙的始祖。

    他的出生具有非常传奇的色彩。

    他的母亲血红是一个非常漂亮的母恐龙,尾毛是一水的鲜艳的红色,没有一根杂毛,远近闻名,在还没有出嫁的时候,有一天,电闪雷鸣,下起了瓢泼大雨,为了避雨,血红姑娘拼命的跑,不知跑了多远,忽然在眼前出现了一个大的山洞,她想都没想就冲了进去,发现里面异常明亮,洞里面金碧辉煌,他不知那是什么发出的光,一个矮矮的长条形的两足怪物朝着他看,对于这两足怪物的描述,说法都不一样,但有一点是一样的,他们称这一怪物叫黑毛比目怪,说怪物的眼睛长在同一个平面上,脑袋圆球形,顶部长着黑毛,皮肤颜色不一样,而且皮肤的有些部分是脱离**的,甚至飘起来,身上没有角质层……

    我始终不相信,世上哪有这样的怪物。不过是恐龙们胡编乱造的故事而已,仅此而已。

    就像有些恐龙异想天开的说大地像个球一样荒谬。

    “你像个球……”我反驳道。

    对方就不做声了。

    后来怎么样呢?

    后来,黑毛比目怪从身上剥下了很多层皮,像剥玉米皮一样,竟然一点血也没有,你说是不是很奇怪,那怎么可能没有血呢,更何况谁有很多层皮呢,剥到最后,怪物身上除了顶部和中间有些黑毛之外,其他地方都像黄泥捏成的,中间有黑毛围成的地方有一根与身体垂直的小圆柱体在一上一下的动……

    真是天方夜谭!

    天方夜谭!

    我佩服恐龙们的想象力如此丰富。

    他们的想象力一定会超过中医的想象力。

    在此之前,我最佩服的是中医,中医的想象力超过任何职业的人,包括写玄幻小说的那些网络小说家。你伸出一只脚,中医能从脚底找到你的心肝脾肺肾,你说头疼,他就到你的脚底给你扎一针,你说口腔有问题,他会掰开你的肛门给你看看:

    “你的肛门有点堵……”

    我敬重中医,像敬重袁天罡李春风一样,有些养生类节目请中医专家做嘉宾,我越听越玄乎,越听越玄乎,越听越玄乎……

    我有时候觉得他们就是拿着拂尘的袁天罡李春风。

    不说中医了,咱还是回到传说中吧。

    后来怎么样呢?

    后来血红姑娘好像被什么捆住了手脚,他动弹不得,尾巴好像也被吊了起来,那个矮个子黄泥捏的黑毛比目怪去他的屁股后面不知鼓捣了些什么。

    黑毛比目怪喜欢闻屁。

    红毛恐龙都这样说。这句话我相信,这是我相信他们说的唯一的一句话。

    后来呢?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应该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吧,那个矮个子黄泥捏的喜欢闻屁的黑毛比目怪才又回到血红姑娘的前面,显得好像很疲劳似的,中间的那个小圆柱体也不再与身体垂直,像一个肉瘤子耷拉下来……

    再后来,那个矮个子黄泥捏的喜欢闻屁的黑毛比目怪把刚刚剥下的皮又一层一层的沾到身上……

    再后来,山洞不见了,矮个子黄泥捏的喜欢闻屁的黑毛比目怪不见了,雨停了,太阳出来了。

    来自于红毛恐龙的神奇传说就暂且讲到这儿,但是,我却始终搞不清楚,矮个子黄泥捏的喜欢闻屁的黑毛比目怪到底是一个什么怪物。

    这可能需要那些智慧的科学家们不断地去探索吧。

第三十九回 无卵生子

    上回讲到红毛恐龙姑娘血红在一次雷雨天的奇遇,这是红毛恐龙世代相传的美丽传说。是每一个红毛恐龙都知道的故事。但是故事到此并没有结束,还有更离奇的事情是发生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

    有一点我必须事先跟您讲清楚,我们恐龙是属于卵生动物,也就是说母恐龙必须先下一颗蛋,然后进行孵化,孵化一颗蛋一般需要59天,您可能要问,怎么是这么个数字呢?一点规律也没有。那您就大错特错了,这正好是两个月亮周期,您应该知道,一个月亮周期是29.5天。我们红毛恐龙是非常敬重月亮的,甚而至于超过太阳。

    月亮总是晚上出来,给我们以光明,月亮是恐龙的保护神,我们红毛恐龙把月亮作为图腾进行崇拜。

    我们并不怎么喜欢太阳,因为它总是白天出来。而且当我们最需要它的时候,它总是不知道躲到哪儿去了,它的品行似乎有问题。

    因此,我们恐龙常常把那些喜欢雪上加霜、伤口撒盐的人称为太阳。

    我讲这些的目的实际上是想给您讲一下下面的神奇故事。

    我们知道血红其实是一个黄花大闺女,红毛恐龙中的黄花大闺女,她虽然刚刚成年,但还没有出嫁,还在父母亲所在的部落。虽然已经能够排卵,但是那些卵都是没有受过精的卵,不会孵化出小恐龙的,这些常识想必您是非常清楚的。

    但是就是这位小姑娘却发生了一件足以震惊恐龙世界的大事情。

    黑毛比目怪事件发生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是10个月亮周期,她始终没有排卵,通俗点说就是一直没下蛋。

    而肚子却有点隆起。

    母亲和阿姨及姐妹们都很着急,以为她一定是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

    “一定是毒蘑菇。”一些恐龙猜测。

    “没有,我从来没有吃过蘑菇。”血红摇摇头说。

    其实,红毛恐龙是很少吃蘑菇的。

    也不是因为蘑菇不好吃,主要是因为我们身材高大,不便吃地面上的东西。您想一下,我们如果吃掉一个蘑菇,就得把他抬升三米才能达到脖跟,然后再慢慢咽下去,非常费力,从地面吃东西获得的能量还不如为此而付出的能量多,您说,您会这么傻乎乎的做吗?

    我们更喜欢吃高处的东西,什么嫩树枝了、树叶了、水果了,特别是水果,我们特别爱吃。有时候,我们也吃树上的虫子,这东西有营养,特别是发情排卵前需要营养,成年的母恐龙到处找虫子吃。逢年过节,我们会互赠礼物,这礼物里,最贵重的就是一包用芭蕉叶包裹的象鼻虫。一些母恐龙为了得到首领的欢心,就会把一包包象鼻虫送给首领,而每次她们都不虚此行。因此,她们往往会乐此不疲的这样去做。

    其实,首领也特别需要营养的补充。交配是他们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一个部落,少的有几百个母恐龙,多的上千上万。这工作的重担全部落在他们的肩上,如果没有足够的营养补充,肯定是要累倒的。身旁没有袁天罡李春风之类的中医,又没有搞传销事业的人,得了肾虚,没人给他们调理。您说怎么办?

    因此,作为首领首先必须有充足的营养丰富的水果供应,这些事情自有勤劳的八龙们负责采集;其次是虫子,那些母恐龙会争先恐后的送给他们;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叫做野燕麦的植物,是专门供首领吃的,其他的恐龙是不能吃的。

    恐龙世界的事情太多了。

    我很想一股脑儿都说出来,可惜我不是口技表演者,不能一下子都说完,真的是太多太多了,我只能像挤牙膏似的一点一点挤出来,有时候,挤牙膏的时候,可能想起还没刮胡子,就先刮起了胡子,所以,您千万别着急。

    因为,我比您更着急。

    除了我,着急的还有血红所在部落里的许许多多恐龙们,她们很为血红的遭遇而着急,但又无能为力,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当时,如果有一位老中医就好了,那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其实,除了隆起的肚子和不下蛋以外,血红没有别的什么不适,吃喝拉撒睡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变化,虽然有时候有些恶心想呕吐,但过一会儿就没事了,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认为她吃了毒蘑菇的原因。

    既然没有吃过蘑菇,毒蘑菇更无从谈起。

    但是神奇的事情,还是在黑毛比目怪事件发生之后的的第十个月亮周期内发生了。

    那一天,血红突然感觉到肚子疼痛,一阵一阵的。这是一种她从未感受过的疼痛。怎样的疼痛,她没法表述,因为谁都没有经历过,也无法体会,比方无从打起。

    后来,一个肉球从她的下部挤了出来。

    出来之后,肉球破裂,一个小恐龙从肉球里面钻了出来。

    您可能猜到了,这个小恐龙就是我们红毛恐龙的始祖——金丹。

    金丹的出生轰动了整个红毛恐龙世界。

    自创世以来,金丹是唯一一个胎生的恐龙。当然,红毛恐龙并不知道胎生是怎么回事。因为,她们没见过任何动物有过这样的生育方式。况且,他的母亲血红从未受精,没有受精,怎么会生出后代呢?

    这是她们认为的。

    她们把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来说,但是她们从来没有把两件事情联系起来,可能是他们故意装糊涂,她们不想承认自己是那个矮个子黄泥捏的喜欢闻屁的黑毛比目怪的后代吧。

    其实,我也不愿意去承认我们红毛恐龙是那个矮个子黄泥捏的喜欢闻屁的黑毛比目怪的后代。

    据说,金丹出生后竟然见风就长,很快就长成了一个健壮的成年恐龙,他聪敏异常、身材健硕,比别的恐龙高出半米多高,他的脑袋略带球形,与别的恐龙略有差别,而且脑袋顶上竟然有些黑毛,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的尾毛竟呈金红色,而且没有一根杂毛,非常漂亮。

    当时的红毛恐龙还没能称霸世界,金丹的出色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部落首领也看出了这一点,他竟然破天荒的把首领位置让给了金丹,因为金丹并非老首领的亲生,所以,他完全可以把首领的传宗接代任务接过来,而没有**的嫌疑。

    他把老首领安顿在了一处地方,把自己的近亲和一些年轻的母恐龙送给了他,把他的母亲送给了另一位有魄力的部落首领,他们联合起来,南征北战,苦心经营,终于战胜了其他种类的恐龙,使得红毛恐龙得以统治世界。

    金丹成为了最受红毛恐龙敬重的部落首领,到死,都没有别的恐龙去争夺他的首领位置,成为红毛恐龙公认的始祖。

第四十回 圆蛋金毛

    我们的始祖金丹因为传奇的身世、金红的尾毛和不朽的业绩受到我们红毛恐龙世世代代的敬仰。

    然而,金红色的尾毛在之后的几千万年里从未出现过,直到我的出世,才打破了这个记录。

    当然,我并非像我的祖先那样有着传奇的身世,我在出生之前并未出现什么矮个子黄泥捏的喜欢闻屁的黑毛比目怪。我的母亲艳红也是一位非常普通的母恐龙,她的尾毛呈鲜艳的红色,很漂亮,但因为有几根黄色的杂毛,使她的地位大大的降低了,她不过是一个四等床恐龙,并不怎么受到首领的偏爱。

    出生之前,我就是一颗普通的恐龙蛋,与别的恐龙蛋没什么区别。但非要说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我这颗蛋是在月亮最圆的时候从母亲的肚子里滚出来的。为什么说是“滚”呢?那是因为,我这颗蛋是一颗圆蛋,近乎滚圆,不同于其他的椭圆形的恐龙蛋,出来的时候,运动轨迹不一样罢了。其实这也没什么,我记得有一位著名画家达芬奇的启蒙老师说过,世界上没有两颗鸡蛋是完全一样的,原话不清楚,但大体意思应该是这样的。既然不一样,那么稍微椭长一些或者稍微滚圆一些,道理上应该是一样的,鸡蛋如此,恐龙蛋也一样,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但现在细细想来,或许也有某种特殊的意义。每年的12月25日称为圣诞节,是纪念耶稣的,是耶稣的生日。莫非每年的1月1日元旦节是纪念我这颗“圆蛋”的吗?

    一定是的。

    这一点我敢保证。

    中国科学院院士审查委员会可以作证。

    闲话少叙。

    说我的出生普普通通,这是大实话。凡是讲大实话,往往是因为听话的人不会影响到说话人的利益的。比如您,绝对不会与我争夺红毛恐龙首领的位置的,然而对我的部落里的恐龙们说话,我可不能这么说,这会影响到我的权威,影响到我在他们心中的位置。因此,我会把我的出生编成神话,玄乎程度绝不会亚于那些老中医讲课。

    这些都是后话,因为我现在还不是恐龙的首领,是一个觊觎首领位置的挑战者,一个阴谋家。

    我这颗蛋在孵化了两个月亮周期以后就破壳而出了,因为我是首尾见圆月,再加上中间的一次,孵化期间等于三次经历圆月。而大部分恐龙在孵化期间只有两次经历圆月。因此说,我更多地受到月亮神的眷顾,是月亮神把金色的光辉洒向了我,使我的尾毛变成了金红色。

    实际上,我破壳而出的时候,尾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是特别红,隐隐的有些黄色,妈妈还特别的担心我,担心我像她那样,红毛中夹杂几根黄毛,影响到我的地位。不过在恐龙世界里,一直是重母轻公,因为母恐龙没有什么生存的压力,长大以后,离开部落,去到另一个部落就可以生存了,不需要什么压力的;而公恐龙就不同了,只有极少数的恐龙能够成为部落首领,大部分公恐龙会沦为八龙,对于母亲来说,是一种耻辱,还有一部分选择流浪,最后可能会冻饿而死。

    所以,母亲也不会太在意,大不了去做一只八龙。反正公恐龙也没有什么地位,时间一长,也就不当回事了。

    顺便说一下,恐龙头脑简单,脑子里也装不了多少东西。但是这件事情千万别对恐龙们说。他们会说你狂妄自大、目中无人、骄傲自满、脱离群众等等等。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奇特的事情发生了。

    我的尾毛渐渐的变成了金红色,像金色的月亮,光彩鲜亮,金色之中透着红色,是一种明亮的、大气的红色,这颜色显示出一种高贵、一种富丽、一种与众不同的风范。

    我见过很多颜色。

    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颜色。

    除了我的尾毛之外。

    整个尾毛是一水的金红色,没有一根杂毛。

    尾毛垂直而下,像瀑布一样一泄到底,顺顺当当,又十分的的浓密而修长,这在红毛恐龙的世界里是十分罕见的。就像一块没有瑕疵的玉一样珍稀。

    可惜我是一只公恐龙,无法利用它来邀宠。

    因为过早的显露出了帝王之相,必然会给我带来祸患,虽然在喃喃部落并没有危险,部落首领是我的父亲,我不可能打败他去做喃喃部落首领,继承他的所有母恐龙,这是违反伦理的。我必须走出喃喃部落,到外面去谋生,因此,我的父亲不会担心我抢了他的位置,反而会喜欢我,因为如果我做了部落首领,对他必然是有好处的。

    为了保护我,父亲让他的心腹找来胭脂把我的尾毛染成了红色,掩盖了原来的金红色,还染了几根杂毛,并告诫知情者不能把我的事情说出去,谁要说出去,床位降到最低,并且永远不再宠幸,幼恐龙谁要说出去,就用一种无法洗掉的颜色把尾毛涂成杂色。

    这对于恐龙来说,是最重的刑罚了。因此,我的事情只在我们部落里知道,一点都没有传到外面去。

    我很感谢我的父母亲和那些阿姨姐妹们,我的那些兄弟们虽然对我有嫉妒,但他们同样也没有说出去,所以,我也很感谢他们,使得我能够在我们部落里健康成长,没有遇到任何的危险。

    我知道,不是他们害怕受到惩罚,是他们真心的想保护我,因为,即使说出去,未必有人能够查到是谁说的。但是,他们明白,说出去,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在恐龙单纯的心灵里,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只有傻子或黑毛比目怪才会做,那样做了,世世代代都会做八龙的。

    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恐龙的心目中,并没有把黑毛比目怪当成他们的祖先,他们编了很多有关黑毛比目怪的故事,很玄幻,但是,那里面的黑毛比目怪往往都是反面,我也非常憎恨他们,因为在那些故事里面,黑毛比目怪们尔虞我诈、颠倒黑白、兄弟反目、恩将仇报、互相残杀、心狠手辣、面慈心恶、口蜜腹剑、两面三刀、妖言惑众、损人利己、以大欺小等等,真是罄竹难书。

    不过,我始终不相信有黑毛比目怪这种怪物,他们讲的故事我不过是当做消遣罢了,但是,我也从黑毛比目怪身上学到了很多恐龙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东西,这对于我将来做部落首领却是大有裨益的。

第四十一回 告别仪式

    我的做喃喃部落首领的父亲给予了我特别的关照,这是他的任何孩子都没有享受过的,他在自己一等床的旁边不远处给我搭了一个二等床。我非常明白他的良苦用心,一是他可以随时传授我做首领的要诀,二是让我观察他是如何做首领的,起到一种实习的作用。

    等我长到两岁,我已经长成了一个英俊而健壮的公恐龙。我必须离开我所在的喃喃部落,尽管我多少有些不忍。我不想离开关心和爱护我的父亲、母亲和阿姨及姐妹们,也不忍心离开那些跟我一块玩耍的兄弟们。

    我将离开他们,

    永远的离开他们。

    从此以后,必将远隔天涯,再难相见。

    每年的此刻,喃喃部落里都会举行这样的送别的仪式,不仅喃喃部落,所有的红毛恐龙都会举行这样的送别仪式,只不过时间上略有不同而已。

    部落里除了担当警戒任务之外的所有的恐龙都聚集在一块比较平坦的空地上。

    部落首领会亲自主持会议。

    他会发表一些慷慨激昂的言辞,诸如希望孩子们走到新的环境以后如何适应,公恐龙应该怎样为了理想而拼搏进取,勉励那些愿意成为八龙的公恐龙们不要灰心丧气。再则,希望他们找到新的归宿以后,不要忘了喃喃部落,这里是你们坚强的后盾等等诸如此类的话。

    然后由几位德高望重的母恐龙,一般都是具有二等床的高贵地位的母恐龙来传授走到新的部落以后如何适应新生活,如何获得部落首领的好感,如何交配和孵蛋等具体的事情。

    其次由准备离别的小恐龙代表发言,阐述自己一定不会辜负父老乡亲的期望,不会丢喃喃部落的脸诸如此类的话。

    整个会场泣不成声。

    最后是分别的时候,母子之间、母女之间相拥而泣、涕泪涟涟、难舍难分,最后被人连拉带劝的分开,孩子们满眼是泪,一步一回头依依不舍的离开了。父母这边,哭声震天,整个森林笼罩在一种巨大的悲痛之中。

    然而这些情况都是想当然的,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

    在红毛恐龙的所有部落里,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送别仪式,这些都是我们这些将要离开部落的小恐龙们的幻想,对于我们来说,不过是一个梦而已。

    在我们离开喃喃部落的前一天,我们的床就被拆掉了,等于宣布我们不再具有喃喃部落的户籍,自然不再享受喃喃部落里所有的福利待遇。

    我们被集体赶到一块没有多少东东可吃的空地上,并且有专门的恐龙看管着我们。看管我们的是八龙,他们同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自然不会有怜悯和同情,他们不健全的身体自然也促使他们产生不健全的人格,他们就像一群从不相识的异类,凶狠狠的盯着我们,就连刚刚还在讨好我的那些八龙,也突然变得不认识,好像我们欠了他们八吊钱似的。他们不准我们吃东西,不准我们离开,对那些不听话的,动辄嘴咬、脚踢、尾巴甩,我们就像一群死刑犯一样受着虐待。

    我们非常想见见我们的亲人,然而,他们也不知被赶到了什么地方,自然也有八龙在看管着她们,不准他们随便离开,与我们不同的是,他们仍然可以吃东西。

    但是,他们是不会吃的,他们正在忍受着亲人别离的巨大痛苦。

    我们不知道部落首领为什么对我们会这样的残酷,用这样的方式扫地出门似的把我们赶离家园,在饥肠辘辘和白眼喝斥当中,我们几乎忘记了喃喃部落对我们的所有好处,我们像脱离瘟神似的巴不得尽快离开这块伤心之地。

    第二天,当太阳升起老高。

    会有一个八龙负责点名,因为很多都没有名字,所以主要就是数个,看看数量是不是对。

    这是最漫长、最煎熬的时刻。往往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还没有数清楚。点名的目的,是担心有些小恐龙乘着昨夜的夜色逃回部落,一旦发现,我们可能就会在这里多呆一天,因为他们必须找到那个逃跑的恐龙,然后再把我们一起赶走。

    但是,这个担心往往是多余的。

    也不是因为看管得严,我们没有机会逃出去,而是他们根本就数不清楚。3以上的数字他们就弄不清楚了,其实我们这次一共才5个恐龙,他们数了整整一天,最后,那个八龙中的头头,向其他恐龙挤挤眼睛,神秘的说:

    “就算够了,让他们走吧。”

    然后,我们就在他们严密的监视之下,离开了喃喃部落,头也不回的向我们的目的地而前进。

    这是一个黑漆漆的夜晚。

    月亮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再加上天空阴云密布,星星也没有了,什么都看不清,我们硬着头皮,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我们不知道往哪里走,但回去是绝对不可能的,除了吃不到任何东西之外,还会有生命危险。

    在我们恐龙部落,一旦离开生养自己的部落,是绝对不可以回去的,说那样会给部落带来灾难,成为了全部落的敌人,会引起全体的围攻,他们用笨重的身体向你的身上撞,用厚重的尾巴向你身上甩,每一次攻击的力量都达到数吨,一旦被击倒,就会群起而踩踏,生还的希望是绝对没有的。

    而在这种时候,是没有人能够救赎你的,弄不好,不但救不了你,他们会连自己也成为了牺牲品。

    我们这次同行的一共有5个恐龙,也许是6个或7个,没办法,我们对数字不敏感,数不清楚。不过,公恐龙包括我在内一共3个,母恐龙6个,合计起来是8个。

    同你开个玩笑,我是做部落首领的料,又得到部落首领的特别关照和教导,是不同于那些身体和心理不健全的八龙们的,这点数字对我来说,还是小菜一碟,没有什么问题的。

    为了避免原路返回去和路上遇到危险,我们10个恐龙就商议,我们排成一字型队伍前行,由我在前面引路,其他恐龙都踩着我的脚印往前走。

    晚上辨别方向对我来说实在不是什么难题,尽管外面伸手不见五指,抬头不见月牙,但我是还能够找到辨别方向的参照物的,因为我将来是要做首领的,这些我都是学过的,首领亲自传授过,我也请教过一些阿姨们,他们给我讲了很多野外生活的经验,我本来也想向八龙们请教,但是我不太相信他们,我怕他们因为嫉妒而反向告诉我。

    现在正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我俨然已经成了这11个恐龙的首领,我要带领他们走出去。

第四十二回 逃命要紧

    为了避免掉队,我们都把尾巴举起来。虽然天很黑,但我们的尾毛是红色的,所以还是能够传得很远的。我们就像举着一个个火把,排成了一字长龙,蔚为壮观。

    没有星星的夜晚,又是行走在茂密的森林里,我们只能靠着树木来辨别方向。父亲曾经告诉我,树枝总是喜欢向南面长,因此,南面的树枝总是比其他方向的树枝浓密,南面的树皮也比北面的厚实。

    靠着这个经验,我们觉得一定能够走出去的。

    我们每走一段路,我们都会检查一下哪面的树枝浓密一些,哪面的树皮厚实一些。为了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我挑选了两位最聪明的恐龙,和我一起组成了三人团,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判定方向的准确与否,以保证做到万无一失。

    我们三个恐龙走在最前面,走一段路,我们就停下来,我先把自己认为的南面的树枝数一下,然后把对面的数一下,如果判断正确,我在刚才所判断的树皮的南面和背面各咬一口,咬通到木质部分,通过树皮的厚薄来进一步验证刚才的判断是否正确。

    接下来,他们两个也先后按照这样的步骤进行判断。如果我们三个一致,我们马上开道,继续前行;如果两个一致,我们就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继续前行;以上必须保证正确的一方一定包括我在内。如果我的意见和他们两个的相反,我们就重新找一棵树进行判断,什么时候能够达到上面的三个条件之一,我们就继续前行,否则,我们重新进行判断。

    一路上,为了保证我们能够向着喃喃部落相反的方向前进,我们不厌其烦的进行判断。一夜之间,我们判断了不下一百次之多,也许是二百次或者三百次,我们恐龙对数字不敏感,同时,我们也没有心情去数到底多少次。

    当我们自信满满的判断了四百次之后,东方的天空出现了鱼肚白,天上的云雾也散了,空气也显得十分的清新。我们仍然走在一个茂密的森林里,饿了两天一夜的我们,第一次感到身体的轻松。我们的鼻子不约而同的闻到了水果的清香。

    我们走进了一片果林。

    “吃……”不知谁喊了一声。

    我们立刻散开了。

    我们每个恐龙一棵果树,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第一口非常甜,但后来就不知道什么味道了。

    我们每个恐龙就像一个大口袋,而这个大口袋已经瘪了两天了,我们疯狂的往里装水果,我们来不及品味,什么树枝了树叶了全部统统的装了进去,直到里面放不进去任何东西……

    突然,砰的一声响,一个恐龙的肚子炸开了,没有消化的水果、树枝、树叶四处飞溅……

    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大家的肚子都纷纷的炸开了……

    我惊恐极了,

    赶忙捂紧自己的肚子,大声地叫着“不要……”

    我出了一身的汗,睁开眼睛,外面仍然是黑咕隆咚,肚子里在咕噜咕噜的叫着,原来,我们仍然是在黑夜里,刚才竟然是在做梦。

    我发现我的腿仍然在一步一步的走着,显然,我是在一边走路一边睡觉,就这样睡着,我不知道走了多远。

    我担心因此会走错了路。我埋怨我后面的两位怎么不提醒我一下,于是我喊了一嗓子:

    “喂,都清醒着吗?”

    竟然没人答话。

    我又喊了几声,还是没人答话。

    我担心我睡觉的这段时间里,是不是大伙都走散了。

    如果是,我绝对不会原谅自己的。

    这是我第一次出来闯世界,如果我连这么几只恐龙都带不好,怎么去率领千军万马呢?

    我这一尾金毛何不白长?

    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当我回过头去,我分明的看到那一个个火把似的尾巴仍然高高举着,大家仍然在缓慢的前进着。

    我数了一数那火把,一共六个。

    “够了……”我想了想。

    我放心了,但是我们不能继续这样走。我十分明白,走错了路结果将会非常的糟糕,我们并不担心走进别的恐龙的部落。如果走进了其他部落,那些母的恐龙就可以留下来寻找到他们的归宿,一般情况下没有一个部落会拒绝这些黄花大闺女的,更何况那些恐龙首领不早就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吗?水灵灵的小恐龙总比那些老干妈受用吧。

    我们公恐龙也没有关系,如果愿意做八龙,也可以留下来过完他的余生,也算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只要当着他们的面,把自己包裹蛋蛋的皮划破,取出蛋蛋送给首领,表示效忠首领就可以了,虽然经历了痛苦和屈辱,但是,从此以后,也可以安安稳稳的在这里过日子,人各有志,没有什么丢人的。

    如果不愿意做八龙,或者不愿意在该部落做八龙,也不必惊慌,我们只要闭上左眼,然后尾巴按照向左摆两次、向右摆一次的节奏不断的摆动,直到走出该部落的控制范围。这种动作表示我们不会冒犯该部落,他们往往不会为难我们,反而会给我们提供一定的食物,希望我们填饱肚子后尽快离开他们的领地。

    我们一共3个公恐龙,其中有一个准备做八龙,他的先天素质不是很好,长得比较单薄,没有力量去争夺首领的位置,尾毛也不怎么好看,杂毛太多,所以,他没有别的想法,准备找到一个部落就安安心心的做八龙,平平安安的度过他的余生。

    另一个公恐龙叫品红,他像我一样,长得高大魁梧,力大无穷,尾毛又非常漂亮,所以心气很高,他说人生能有几回搏,一定要搏一搏,即使因此而头破血流、身首异处也绝不后悔。

    最危险的是回到喃喃部落。按照我们恐龙部落的习俗,我们这些离开部落的小恐龙就像过河的卒子一样,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一旦退回去,就会给部落带来巨大的灾难,只有把我们全部处死,才能使部落免除灾难。这个时候,原有的亲情了友情了同情了,都消失的无影无踪,部落里所有的恐龙一下子变得同仇敌忾起来,以除尽我们为后快。所以迎接我们的将不再是温暖的怀抱,而是灭顶之灾。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有一年,嘎嘎部落有20多个小恐龙也是在夜晚走路,竟然因为迷路走了回去,全部被踩踏而死,没有一个能够活着逃出去,实在是残忍之极。

    对于这一点,我是不怕的,因为我们考虑的这么周全,永远不会发生返回喃喃部落的事情的,这是完全没有必要担心的。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提高警惕,不能有丝毫的放松。而现在,最重要的是,把大家喊起来,然后我们继续按照开始制定的探路方案进行探路,保证我们安全的远远的离开生我们养我们的喃喃部落。

    我把他们一个一个叫醒,然后我们围成一圈。我向他们讲述了我们目前的处境,只要我们天亮之前,能够走出喃喃部落我们就安全了,所以,我们必须得打起精神来向前走。

    但是我们走了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吃东东,再加上走之前,我们已经饿了两天了,大家都有点儿前胸贴后背了。所以,有恐龙提议,我们先吃点东东,垫垫肚子再说。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但是我还是否决了他们的提议,第一、天太黑了,我们很难找到很好的食物,一旦吃到有毒的东西,麻烦就大了;第二、容易走失,大家一旦分头找吃的,再难聚集在一起,我们对数字不敏感,再次聚集的时候,很难弄清楚是不是到齐了。

    但是,不让大家吃点东东,又说不过去,必然会影响大家的情绪,影响了走路。所以,我提议大家边走边吃,只要路上有草,有树枝树叶的,我们就逮点填填肚子,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于是,我们继续赶路。

    我们三个恐龙仍然走在最前面,我们仍然坚持每走一段,就认真地进行判断,确保不至于走错了路。

    不知走了多长时间,天渐渐的亮了起来,天上的阴云也逐渐的散去了,我们也逐渐的能够看清道路了。

    我们都舒了一口气,终于见到天日了。

    而且非常幸运的是,我们正好走到一个果树林,与我的梦境竟如此的相似。

    大家一下子都放松了,纷纷跑到果树旁边,大快朵颐起来了……

    但是,突然地不知是谁一声惨叫,打破了早晨的宁静……

    我们向着叫声方向看去,看到一群恐龙正恶狠狠的盯着我们……

    然后,我们不约而同地发现,那些面孔竟然是那样的熟悉……

    在经过了极短暂的思考之后,我们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走了一夜,我们竟然又转回来了,又回到了喃喃部落。

    灭顶的灾难竟然这样的扑面而来。

    要知我们能否躲过这次灾难,请看下回分解。

第四十三回 死里逃生

    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那么自信满满的我们竟然在第一次出行就这么倒霉,走了一夜,竟然又踅回来了。我们来不及思考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求生的本能使得我们无暇做更多的思考,大家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一条路——“跑路”。

    我们撒开脚丫子拼命地跑起来。

    其跑路的速度不亚于那些被高利贷缠身的开发商。

    因为,我们是在和死亡赛跑。

    然而世上本没有路,跑的龙多了,也变成了路。

    我跑在了最前面,不是因为我比别的恐龙更加贪生怕死,也不是因为我的跑步速度比其他恐龙比开发商比死亡跑得更快,而是因为我是他们的头领,尽管没有谁来任命,也没有通过选举,而是默认,一个临时建立的团队靠默认来依靠他们心目中的首领。

    越是在危险的时刻,越是需要这样的首领,需要这样的首领去帮助大家脱离危险,尽管这样的首领可能并不会因此而得到任何的好处。

    这个默认的首领是他们的依靠,是他们的希望,他们往往会无条件的相信和服从这个临时的默认的首领,这个首领的任命是完全不需要宣布的。

    而我,就是此时此刻大家默认的首领。

    尽管我昨天没能成功的带领他们冲出去,我相信他们仍然相信我,相信我能够带他们出去,跑到安全的地方去。

    “跟上我……”我一边跑,一边喊。

    我的眼睛以最快的速度旋转,搜索着前方的路,尽量选择没有障碍、平坦的地方、远离喃喃部落方向的地方,使得我们不至于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或者因为沟坎而绊倒,或者再次跑回到喃喃部落,那将是死路一条。

    “踏着我的脚印跑……”我继续喊着。

    风嗖嗖的从耳旁穿过,身上被树枝划得生疼,脚底被乱石硌得疼痛难忍,但我们不能停下。

    我们是在和死亡赛跑。

    因为,追赶我们的。

    已经成了我们真正的敌人。

    只有速度超过了死亡,

    我们才能击退死亡。

    如果说之前,那些八龙们虐待我们,我们还可以理解,那是恐龙首领怕我们不愿离开部落而故意为之,希望我们能够自立自强,不要因为依赖而永远长不大,是一种可恨的爱的话,那么现在,我们之间已经完全成了敌人,血缘和亲情已经被恐惧和仇恨代替,他们已经由爱完全的彻彻底底的变成了恨,他们恨我们给他们带来灾难,尽管现在还没有任何的征兆,但是他们坚信,我们的回去,一定会给他们带来灾难。

    迷信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它是一种可怕的负能量。它一旦被那些愚昧的人所接受,灾难往往会像寒冬的烈风,随时都可能疯狂的席卷每一个地方。

    我们的身后凄厉的惨叫声、愤怒的呼喊声、短促的喘息声不绝于耳。

    但我们谁都不能停下。

    面对一场双方力量如此悬殊的战争,我们不说停下,就是稍稍放慢了脚步,迎接我们的都是灭顶之灾,没有第二个结果。

    我们会很快地被踩成肉酱,然后,成百上千的恐龙从我们身上踩过去,继续疯狂的去追击曾经是他们的亲人,而现在是他们的敌人的还在逃命的小恐龙。

    我的耳朵里清楚的听到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很多的恐龙倒下的声音,那凄惨而无助的惨叫很快地被踩踏声所掩盖。

    我的心在滴血。

    由于我的疏忽,我的麻痹大意,给我们这个新组建的团体,带来了如此大的灾难。

    我对不起他们。

    对不起这些花样年华的幼小恐龙们。

    本来,他们即将要享受作为一个恐龙,应该享受的完整的人生。那些可爱的母恐龙,她们是新娘子,她们即将享受生命赋予她们的最美妙的阴阳结合的美妙时刻,然而,今天,她们却香消玉殒了。

    还有那位准备做八龙的兄弟,他无所求,他不过是苟且求得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我们并不觉得他卑鄙,然而,连他这样最低的生命诉求也不能满足了。

    我对不起品红,这个像我一样心气高的兄弟,空有一腔抱负,恐怕要付诸东流了。

    我更对不起喃喃部落,这个给了我生命,养育了我生命的摇篮。由于我的疏忽,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恐慌和无穷的伤痛。因为他们很难将我们斩尽杀绝,至少我是可以逃出去的,我相信没有谁能跑得过我,即使是那些为高利贷缠身的开发商和担心被双规的贪官也未必是我的对手。他们注定要因为我而整天忧心忡忡,担心哪一天灾祸将会降临到整个部落,无尽的恐慌将笼罩在每一个恐龙的心头,使他们不得安生。即使他们如愿以偿的把我们全部消灭干净,她们也难以安生,很多母亲失子的伤痛永远难于消除,等一切趋于平静,恐龙们一定会为今天的事情而心痛不已,这些毕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孩子,竟然是被他们亲手杀害。

    我尽力的跑着,后面的惨叫声渐渐少了。但是追赶的脚步声仍然没有停止,我不清楚这脚步声里有多少是我们逃走的小恐龙,又有多少是追在后面的成年恐龙。

    我不敢停下脚步,虽然四腿开始发酸,身上燥热难忍,您知道,我们恐龙身上有一层角质层,是没有汗腺的,产生的热量无法从身体的表面散发出来。我想,现在的我,就像一个刚刚灌满开水的热水袋,或者是一个烤红薯,烤香肠什么的。如果您从我的身上划一根火柴的话,那是一定能够点着的。

    不知道跑了多远,也不知跑了多长时间。总觉得太阳由不太热到火辣辣的让人难受,再到渐渐的不是那么太热,我感觉到太阳正在西斜,天空逐渐黯淡下来了,后面追逐的脚步也渐渐的少了,我想,一旦天黑,他们一定会停止追赶,即使不停止,我也会隐蔽在一个地方不让他们找到。因为我已经感觉到我与他们的距离开始逐渐的拉开,完全可以借着夜色隐藏我的身体。

    等到树林里完全黯淡了下来,我来了一个九十度的转弯,快速的向左面跑了十几步,然后卧了下来,尽量的控制着呼吸,不让自己的喘息声引来追逐者。

    大约过了十分钟之久,只见一个恐龙在我刚刚停留的地方突然停下了脚步,然后向我藏身的地方跑来。

    由于天黑,我无法辨别清楚对方的面目,但我的行踪一定被他识破,我做好了战斗的准备,我想只要不来援兵,我对付一两只恐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为了自卫,我豁出去了,对不起了,喃喃部落,我不能死去,我有很多的路要走,不要忘记,我是金红。是红毛恐龙除了我们始祖以外唯一的具有金红尾毛的红毛恐龙的准首领,我的生死将关乎整个红毛恐龙的未来。

    所以,战斗是必然的。

    我准备一跃而起,以两吨重的身体狠狠地向对方撞去,让他在立足未稳的情况下重重的倒下去,然后在我的踩踏中结束他的余生。

第四十四回 劫后余生

    我已经做好了一切战斗准备。

    来一个,一个让他有去无回。

    来两个,两个让他魂飞魄散。

    来三个,我就撒开脚丫子跑路,来他个无影无踪。

    我前腿躬曲,后腿蹬地,只要稍一用力,我便会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出去,不给对方反应的机会。

    对方渐渐的跑近了,我感觉到他脚步明显有意放轻,似乎有藏身的迹象,不像是追赶者。追赶者不会这样的,脚步一定会很重,而且为了寻找猎物,一定会表现出一定的急促。而这些迹象都没有。

    他高大的身影在夜里显得更加高大,这身影我总觉得是那么的熟悉。

    是品红,一定是品红!他没死!

    我的心头一喜。

    这个我最好的玩伴,一样有着伟大理想的两个恐龙在历经劫难之后,终于又相逢了,这是多么令人惊喜的事情,有了他,我一定能够克服重重困难,走向理想的彼岸。

    “品红……”待他走近,我轻轻的喊了一声。

    “金红……”他突然停住了脚步,也朝我这边轻轻的喊了一声。

    这声音竟是那么的熟悉,不像品红的声音,品红的声音不是这样的,但我一下子想不出是谁的声音。

    这声音不是我们这些小恐龙的声音,经过这两三天的共同经历,每个小恐龙的声音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永远不会忘记的。

    “金红……你是金红吗?……”对方的声音有些颤抖,“你还好吗?”

    我听出来了,这熟悉的声音已经伴随我两年了,这是一个最熟悉不过的声音,那声音中充满了慈爱和关切。

    “妈妈……”我情不自禁的跳起来,来到她的身边。

    我们一起相拥而泣。

    几天不见,妈妈好像衰老了很多,她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有些沙哑,身体也好像瘦了许多。

    “妈妈,您怎么来了?”我不解的问。

    妈妈告诉我,妈妈们像我们一样被关了两天,不准离开。因为想念我们,她们什么也吃不下,两天时间除了喝了点水,谁都没吃东西,今天早晨,妈妈们刚刚被解放,正准备回家,听到我们出事了,便奋不顾身的跑来救我们,她们冒着生命危险狠狠的撞击那些追赶我们的恐龙们,有些妈妈被撞倒,也被踩踏而死……

    我向妈妈身上看去,看到身体的很多部位角质层已经破裂,正流着血,身上的划痕不计其数。

    我伸出舌头为妈妈舐去了身上的血,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止不住的往下流,滴在妈妈的伤口上,妈妈的身子一颤。

    看来,我的原先的判断错了。

    我以为,我们这些离群的孩子将与喃喃部落永远的脱离了关系,将无牵无挂,因为,我们的闯祸,我们的亲人们已经把我们视为了仇敌。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他们竟然冒着生命危险来保护我们。

    是伟大的亲情战胜了可怕的迷信。

    当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往往是亲情向我们无偿的伸出援手,使我们不再孤独,不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勇气和力量在呈几何级数增长,我肚子的饥饿、身上的疼痛、心情的悲伤顿时化为乌有。

    “他们呢,品红他们怎样了?”在一阵的互诉衷肠之后,我突然想起了我的那些伙伴们,他们不知道能否成功脱险。

    “品红还活着,”妈妈说,“他受了伤,但不至于致命,他和他的妈妈就在不远的树林里藏着呢。”

    “您怎么知道?”

    “我们三个一起跑过来的,天快黑了,大部分恐龙都停止了追赶,但是还有几个恐龙为了向首领邀功,却仍然紧追不舍,我们就停下来阻挡他们,双方发生了激烈的搏斗……”

    “您指的我们是……”

    “妈妈们,还有几个没死的孩子,可惜了,他们都死了,最后,就剩下了我们三个恐龙,向你跑的方向跟来了……”

    我终于明白了这十几分钟发生的事情了,他们为了我,停下来与追兵战斗,最后壮烈了。

    假如我早一步停下来,加入战斗,也许,他们就不会死,至少不会死这么多。我的可怜的妈妈们,你们为了儿女,奋不顾身,最后同归于尽,我对不起你们呀。

    我的可怜的兄弟姐妹们。

    本来你们的人生就要揭开新的一页,作为新娘子,你们将享受生命给予的最美妙的享受,新的部落首领可能会视你们为掌上电脑,而由于我的疏忽,你们竟然香消玉殒……

    我的可怜的要做八龙的兄弟,上天给的你太少了,就是这么少,今天也拿回去了,但是,兄弟不要泄气,下辈子,下辈子咱不做八龙,咱就做首领,两年以后,又一条汉子……

    “品红呢?我们去找品红去。”想起了品红,我身上马上来了精神。

    我跟着妈妈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回走。

    走了没多远。

    我突然听到了啜泣声。

    是品红,就是品红!

    我的发小!

    平时我欺负他,他的哭声就是这样的,有一种节奏感。像慢三。

    “品红……”我情不自禁的叫了出来。

    “金红……”突然,一个黑影从树林里窜出来。

    我们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顺便的说一下,我们可是重达两吨的大型动物,我们把前肢抬起来互相拥抱在一起,这样,我们的两条后肢就承担了全身的重量,在我们拥抱的数分钟之内,我们的脚丫子深深地插到了土壤里,因为每一个脚丫子承受的重量就达一吨。

    我们的脚印后来就留在了这里,而且永远都留在了这里。数千万年以后,有科学家到这里探测,感到很奇怪: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恐龙?他的前足和后足为什么是相对着长的呢?而且为什么这么近呢?从脚印的深度来看,这头恐龙应该重达四吨。

    科学家怎么也想不明白,想着想着,最后想不通,一口气上不来,就死了,恐龙的脚印也就成了千古谜案。

    一番诉说之后。

    我突然发现只有他一个恐龙。

    “妈妈呢?”我从四下里看,并没有发现品红的妈妈。

    “死了。”他抽噎的说,“她可能是伤到了内脏,刚过来不久就死了……”

    我们强忍着悲痛,来到品红妈妈的身旁,她的眼角流着泪,但表情却显得极为安详,我想,她一定因为儿子脱离危险而感到欣慰。是的,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危险,其他的一切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什么金钱、地位、美女,一切的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

    而今天,在历经磨难之后,品红能够安然的活下来,我能够安然的活下来,这是老天爷的最大恩赐。

    也是老天爷最大的欣慰。

    这老天爷不是别人。

    就是我们的母亲。

    把我们的生命看做比什么都重要的我们的母亲。

    为了我们,他们献出了他们的一切,包括生命。

    我们静静的的站在这里。

    向品红的妈妈默哀,感谢她的付出,抚慰她的灵魂,祈祷她的来生。

    她的来生一定是一个漂亮的具有非常优良的血统的美丽的尾毛的母恐龙。

    享用二等床的最高的殊荣。

    深深的得到首领的宠爱。

    集三千宠爱与一身的美丽的母恐龙。

    我拔下一根金红的尾毛,放在她的脸上,来超度他的亡魂。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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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是龙介绍:
苍茫大地, 谁主沉浮? 三界之内, 唯谁独尊? 是谁将权谋与霸气, 智慧与力量, 正义与勇敢, 完美的集于一身? 是我。 因为, 我本是龙。我本是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本是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本是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