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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莽设想的北征,也是如此,没想到这个小毛孩的想法竟是与自己不谋而合,魏莽不得不对瑞克这个好色而运气又好得不得了的毛孩子刮目相看。
沙驼曼久在神封要塞,深知北方战争为偶之烈,早就想清除他们的军事设施,让北方四国无力南下,一听此言,大呼深得吾心,一下站起来,道:“大人英明。”
瑞克微微一笑,道:“坐下。
沙驼曼依言坐下。
瑞克看了众人一眼,非常坚决地道:“在此以外,我们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制造数以百万计的难民。”
瑞克的话,又一次让在座之人难以理解,相顾摇头。
魏莽想了想,站起来道:“大人,这是军人不能接受的,请大人收回成命。”
看来,瑞克对这次作战行动考虑得很成熟,各个细节都考虑到了孤军深入确为兵家大忌,很多名将都不敢如此作战,瑞克第一次率军作战,就有如此的胆量,让历史学家赞佩无已,后世兵家称此次北征为经典。
“请大家记住,我们这次行动的战略目标是两个字‘破坏’,而不是要消灭敌人多少军队,是要他们没有可以重整军备的物力、财力、人力都明白了吗?”瑞克大声问道。
“明白。”魏莽等人一起站起来,大声答道。
“为了便于指挥,我决定。这次行动共分左中右三路,左路军总指挥魏莽将军。”瑞克开始分派任务了。
“是。”魏莽答应一声“右路军总指挥沙驼曼将军。”
“是!”
“中路军总指挥是我。”瑞克看了一眼众人,道:“三路大军之间的距离,没有特殊情况不要超过五十里,以便相互驰援。另外,要多带信鹰,加强联票,及时通报情况,提高相互协调能力。”
“是!”与会众人一齐答应。
“最后,我要提醒你们一点。我们这次作战。与历史上任何一次作战都不同,因为我们是无后方作战,没有后勤,没有补给。唯一拥有的是我们手中的武器和必胜的信心诸位。你们有没有必胜的信心之。”吉采的眼睛射出的不仅仅是目光。还有坚定不移的信念,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有的魅力,让人血沸腾。为之振奋。
“有。”坚定而有力的声音回荡。
阳光明媚,万里无云,蓝天一碧如洗,和风轻拂,花草树木随之缓缓起舞,把它们的妩媚尽情地发挥出来,领略大自然如画的优美,让人心旷神怡。
然而,有一个人的心情绝对不是因大自然如画般的美丽而心胸舒畅,而是非常的压抑,觉得肩上的担子如泰山般重,他,就是塔布。
此时的塔布一身戎装,驻马高岗上,看着如蚁蛙一般从山脚下通过的士兵,心情是非常的复杂,自己都不知道是重获新生,再次披挂上阵带来的高兴,还是震惊,或看是难以置信望着远山眉黛,塔布宛如置身梦境一般,一个劲地喃喃自语着。
奇袭勃英特是非常的成功,然而,事情的演进远非他所能控制,竟然全军覆没,只身而归等待他的,当然是在他的意料中,锒铛入狱。当他一回国,英罗凡毫不扰豫地下令逮捕他,把他关在天牢,等待审判。
在狱中,他想了很多,认真总结了这次行动的得与失,他认为这次行动从根本上说是大愚蠢了,只是考虑到军事上成功的可能性,却没有考虑到政治上的问题,更没有做好政治上的准备,比如拉几个强有力的势力支援他们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他进入勃英特后,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支援,成了一支孤军,在奥森的压力下,不得不撤退。
要是得到有力的支援的话,他原本可以不撤退,以勃英待为主轴,向周边扩展。能够支援他的只有奥玛里维了,然而,奥玛里维的计划是向西诱敌,把敌人的兵力尽最大可能地诱到西边去,给他减轻压力,这计划乍看之下,是可行的,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非常愚蠢的计划。
奥玛里维提出这个计划时,塔布是同意了的,现在,他后悔了,当时之所以会同意,他得出的结论是:在政治上,我和元帅一徉幼稚要是奥玛里维不西退,而是全力东进。
和他遥相呼应的话,他们就会取得政治上的杰作,完成灭掉蓝月帝国的伟业。
想明了这一层,塔布再也忍不住了,把得失写成奏章,呈给英罗凡,得到的不是赞扬,而是一通臭骂。
英罗凡把他的说法驳得体无完肤,还特地找了好几本有关政治战略方面的名著送到狱中来,要他好好读读,再反省反省。
塔布以为他这辈子算是完了,再也没有离开天牢的机会了,他是个豁达之人,知道没有机会,也就不抱希望,读书自娱,把英罗凡送来的书读得烂熟。
就在塔布沉迷在书中的时候,英罗凡却召见了他,他非常清楚地记得这次召见的全过程,应该说,他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这次召见。
在塔布的想像中,英罗凡这次召见,肯定是训斥,骂他个狗血淋头,然后宣判他的罪状,事实上。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他刚出天牢的时候,一个内侍大声宣旨:“塔布听旨。”
塔布忙跪下接旨,内侍道:“大王有令,着塔布戎装晋见。”
一个军卒送上塔布原来的军装,塔布万未想到事情竟然是这样的,抚着自己熟悉的军装感慨万端,依言换好军装,看着代表上将军衔的金星,塔布激动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一个劲地道:“谢大王!谢大王!”虎目里流下了泪水。
内侍道:“上将,大王还在等着你。”
塔布这才回过神,稍稍平复一下心神,跟着内侍去了。
塔布原本以为他永远投有再次穿上他的军装的可能了,当军装穿在身上的时候,他激动不已。
这还不是让他最激动的,让他最激动的是英罗凡竟然在皇宫门口亲自迎接他。
“上将,你的精神比以前好多了。天牢里还过得惯吧?”英罗凡一见面就嘘寒问暖,拉着塔布的手,左瞧瞧,右瞧瞧,非常亲热,就像兄长在审视小弟,看小弟身上有没有受委屈的地方。
塔布坐牢,除了没有自由以外,一切都好,有专人侍候,好吃好喝侍侯着,就是在他的上将府里也没有如此享受过,要想他说不好都不能,忙道:“谢大王过问,臣一切都好,一切都好。”
“真的一切都好?”英罗凡问道。
“真的一切都好。”塔布皱了皱眉头,道:“特别是吃的,那饭菜待别香,和陛下赏赐的御膳差不多。
塔布根本就不知道,他坐牢的时候,英罗凡特地拨出三个御厨给他做饭,每顿每餐想吃不好都不行。
英罗凡微微一笑,道:“这就好,这就好来,上将。”拉着塔布的手进了皇宫。
国王亲执其手,是莫大的荣耀,就是名将如奥玛里维也是没有这等荣宠,塔布激动得不得了,跟着英罗凡进了皇宫。
来到上书房,英罗凡邀请塔布坐下,倒好一杯茶,亲手递给他,道:“这是勃英特泉山清茶,你尝尝。”
茶香四溢,香气扑鼻,让塔布精神为之一振,可一听到勃英特,心头没来由一痛,颤抖看手接过茶杯,道:“大王!”一下跪了下来,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英罗凡忙把他扶起,道:“上将,起来,起来。”扶着塔布坐下,道:“朕知道,上将一听到勃英特三字就心痛,这是好事,痛则通,不痛则不通。你先喝茶。”
正如英罗凡所言,塔布一听到勃英特三字就心中一痛,双手才会颤抖,这是一个原因。
双手颤抖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待罪之身,竟然得英罗凡亲手斟茶,由不得他不激动。
“谢大王。”塔布喝了一口茶,先道:“沁香无比,真是好茶。”一声叹息,道:“都是臣无能,不能把茶山夺过来。”
他只说夺茶山,其意是说不能把勃英特夺过来,灭了蓝月帝国。
英罗凡坐了下来,道:“上将不用自责,这次行动的责任,其实在朕,不在你,也不在奥玛里维元帅。”
为人君者,最不想承担的就是责任,而英罗凡竟然大包大揽,把这么重大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实在是了不起。
历史学家一致认为,英罗凡不是圣君,也不是明君,但他绝对不是昏君,因为他敢于承担责任。他这一承担责任,就减轻了塔布和奥玛里维的责任,使二人少受谴责。
塔布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跪下来,道:“大王,这都是臣提出的,责任在臣。”
英罗凡扶起塔布,道:“上将,你不用自责。计划是你和奥玛里维元帅提出的,但是,是朕批准的。提出计划的人并没有过错,错,就错在朕没有考虑到政治问题,就批准了,责任,当然是由朕来承担。”
塔布激动无已,一下扑在英罗凡的怀里。呜呜地哭了起来。塔布性格坚强。如此痛哭,实在是激动得很,控制不住自己了。人都是有感情的,再坚强的人也会流泪的,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来到伤心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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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塔布痛哭之后,英罗凡才把塔布扶到椅上坐好,看了一眼给塔布眼泪沾湿的衣襟,微微一笑,拿起一份奏章,道:“上将的奏章写得真好,把这次行动的成败得失分析得精辟入微,让人叹服痛定思痛,必成大功,这说明上将真的是老练起来了。”
在天牢的时侯,英罗凡明明是把他的奏章骂得体无完肤,现在又说很好,前后不符,塔布微一凝思,立时明白,原来英罗凡是要他痛定思痛,考虑得更加成熟些,才有送书给他读的举动,这一切都说明英罗凡早有安排,不会治自己的罪,反而会重新启用自己。
当然,在启用之前,一切举动是做样子的,为的是给人看,让人无话可说。
“大主深谋远虑,臣所不能及。”塔布由衷地赞叹起来。
“上将,现在有一个挑战,你会接受吗?”英罗凡切入主题。
不要说一个挑战,就是十个百个挑战,对于此时的塔布来说,眉头都不会皱一下,道:“为大王效命,臣万死不辞。”
“好,很好,朕很愿意听到上将这样说。”英罗凡满意地道:“朕是要你再次率军南下,前往丝城增援奥玛里维元帅。”
再次启用,己在塔布的意料之中,就是没有想到还是主帅,这实在是难以让人置信的,塔布惊奇得嘴巴都成了圆圈,望着英罗凡,话也说不出来。
“这是朕和盟友会商的决议。”英罗凡看着塔布道:“我们一致同意,由将军率军,去辅助元帅。当然。多尼。玛也是一员不可多得的良将。他也会随你一道南下。他是你的副手到了丝城,你和多尼。冯都是元帅的副手,希望你们三人同心协力,打败费要多罗这个不败的神话。”
英罗凡的话让塔布再次震惊了,这次,震惊的不是他的新职位,而是费要多罗这个人。
奇道:“费要多罗?他还活着?”
“不仅活着,还是蓝月帝国丝城会战的总指挥。”英罗凡缓缓地道。
“天啊。原来是他,怪不得元帅不能取胜。”塔布感慨道。
“所以,朕和盟友商定,派出你们三人去对付他。有了你们三人,费要多罗就是再厉害也别想取胜。”英罗凡信心十足地道。
“谢陛下。”塔布振奋地道,对于一个军人来说,能和费要多罗交手,那是梦想,良机就在眼前,塔布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热血如沸,道:“大王。臣什么时候南下?”
“联军己在启程,具体怎么安排,要你这位主帅来决定。”英罗凡非常技巧地说道,他的意思非常明白,放手让塔布去干,自己不干涉。
塔布明白英罗凡的意思,感激无已地道:“大王英明。”
绝大多数帝王都是把军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在后面遥控战,让战场指挥官投有一尚机决断的权力,然而,英罗凡却能放手,让塔布这些有才能的良将自主决定,这在乱世之中实在是一个不多见的异数,这也是英罗凡在历史上口碑不错的一个重要原因。
英罗凡道:“还有,朕决定,在你南下之前,朕晋升你为元帅。”
在休卡王国,目前只有一位元帅,就是德高望重的奥玛里维,才能如塔布这样卓著者,也仅仅是上将,成为一名帝国,那是军人的无上荣耀,塔布再一次激动起来了,道:“大王,万万不可。臣是败军之将,承蒙大王不弃,擢于待罪之中,已是感激无已,不敢再奢望殊荣。”
英罗凡一脸认真地道:“对于这次失败的原因一定要认真总结,以后不要再犯至于责任嘛,当然是朕的过错,是朕没有思虑周详,仓促成行,你们没有责任这点,朕会下一道罪己诏,向帝国诏告朕的过错。”
为君者,都不愿承担责任,往往把责任推到臣子身上,让臣子背黑锅,当替罪羊,能承认错误的君主已经不多了。能下罪己诏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了,英罗凡能大度如此,实是历史上的一个异数,这是他在历史上享有很高荣誉的一个重要原因。
罪己诏一下,所有的责任都在英罗凡,那些指责塔布的人也该闭嘴了,从而,塔布也就恢复了名誉,这纯粹就是为了塔布而行的。塔布心中之激动,已非笔墨所能形容,一下子跪在地上,抱住英罗凡的双腿,动哭起来。
英罗凡兑现了自己的诺言,第三天下了罪己诏,把所有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跟着,又举行一个盛大仪式,正式晋升塔布为元帅,亲手授予塔布军服和权杖。
在历史上,败军之将只有两个下场,一是问罪,二是打入冷宫,永不叙用,如塔布者,败而复用,实是历史上不多的幸运之人。那是因为他有一个好主子,非常大度,能够力排众议,再次启用他。
北方四国中,休卡最为强盛,这和英罗凡的性格有关。坦率地说,英罗凡的才情不是很高,不具备成为明君圣王的天赋,然而,他却相当大度,能够擢用一批良将贤臣,放手让他们去干,自己从不掣肘。再者,君与臣之间相处相当融洽。关系非常的好。塔布能有如英罗凡这样的主子,实是他的幸运。
塔布接手军务后,决心对联军进行整顿北方四国多次组建联军,都是无功而还,这和他们内部不和,各自为政有很大的关系,塔布决心根除这一积弊。首先,他拜访了多尼。玛,把自己的想法一说,多尼。冯大加赞成,还说“这事,早就该进行了”。
得到这位老将的支援,塔布的信心就足了,雷厉风行,大刀阁斧地改革起来。当然,也有人反对,就是卡琳克尔帝国率军的两名高级将领,他们以你们打了败仗,我们是来帮你们的救世主的姿态出现,一再违反塔布的军令。塔布劝告再三无效,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了。
这一来,都知道塔布的厉害了,对于他的命令不敢不坚决执行。塔布再一次展现了他杰出的军事才干,只用了十天时间,就完成了改革。
整顿完内部,塔布挥师南下,兼程而行,十天之后,大军就进入了蓝月帝国的境内。
一进入蓝月帝国,往事蓦然上心头,塔布的心情一下子复杂起来,打马来到高岗上,望着行进着的士兵,可以说百感交集。
第一次,他提兵五万来到蓝月帝国,却落得个败军覆师,只身而归的结局第二次,他提兵七十万,为雪耻而来,其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蓝月帝国,我回来了。”塔布喃喃自语道,虎自中神光暴射,紧紧地盯着南方。
就在塔布大军向南进发的同时,正有一支军队在离他们一千多里的东线,秘密北上,正是瑞克统率下的香城大军。
魏莽他们都知道,瑞克不仅稀奇古怪,奇言怪行特多,还拖泥带水,政务积蒙如山也不去处理一下。这次,他却一改昔日之行,雷厉风行,作战会议一完,就下令启程。大军按照他的布署,依次北上。
为了保密,对士兵们下达的是要进行一场拉练训练的命令,为的是要增强他们野外生存能力,因而,要他们每人备十日之粮,其余的一概不要,为的是轻装,便于行军。被蒙在鼓里的士兵,就这样给瑞克骗得踏上了北征的征程。
出了蓝月国界,进入休卡王国的国境时,瑞克才下令解禁,每个士兵得到了一份公告。
公告中明载“士兵们,你们正在进行的是一场伟大的事业,而不是拉练训练休卡王国、云雀王国、奔马王国、裴多尼王国,长期以来骚扰我国的北疆,屠杀我国百姓,烧毁我们的耕具,奸杀我们的姐妹,抢掠我们的财物,让我们的同胞、我们的兄弟姐妹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是可忍,孰不可忍?今天,我们要以牙还牙,给他们一个狠狠的教训,要他们血债血偿士兵们,拿起你们手中的武器,向北方耗子的脑袋砍去。”
瑞克一身戎装,站在高岗上,对着一幅地图,道:“前面就是风岭山哨站了,这是我们的第一仗,不会有问题吧?”
在瑞克的身后是十八宁芙神卫,个个戎装在身,英姿飒爽克丽丝、许真真、青鹭、玉露和阿尔娃也是一身戎装,英姿不凡,戎装使她们成熟的女人味更足,要不是瑞克在给地图“相面”,肯定是流一管鼻血了。
鹿寒雪还是一身的女儿装,显得是那样的高尚圣洁,让人生出不敢裹读的念头为了便干行军,阿尔娃提议鹿寒雪换上戎装,鹿寒雪不紧不慢地表示“戎装即女装,女装即戎装”,阿尔娃知道她是不愿意换,也就作罢。
这些人里,装束最特别,最能掠人眼球的要数敖铃儿了,她也是一身的戎装,火红的头盔、火红的铠甲,还骑着一匹火样红的小马,整个人都成了一朵火烧云,待别惹眼,这都是她自己的设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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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寒雪还是一身的女儿装,显得是那样的高尚圣洁,让人生出不敢裹读的念头为了便干行军,阿尔娃提议鹿寒雪换上戎装,鹿寒雪不紧不慢地表示“戎装即女装,女装即戎装”,阿尔娃知道她是不愿意换,也就作罢。
这些人里,装束最特别,最能掠人眼球的要数敖铃儿了,她也是一身的戎装,火红的头盔、火红的铠甲,还骑着一匹火样红的小马,整个人都成了一朵火烧云,待别惹眼,这都是她自己的设计。
一听说要打仗,敖铃儿就知道肯定有很多新奇刺激的事情,直嚷着催瑞克快点出发,好去找乐子瑞克当然是变着法子逗她,骗她在脸上香了好几个,才下达了命令。
为了把自己打扮得抢很,成为全军关注的焦点,对自己的装束,敖铃儿是费了一番脑量的,给自己设计了这套盔甲当然,盔甲上的图案就是敖玲设计的!龙图案为了和自己娇小的个子相称,敖铃儿千挑万选,在无数的军马中选出了这匹火样红的小马。
裘冉飞也是一身军装,盔明甲亮的,道:“大人放心,魏将军亲自带队,不会有问题我昨天晚上去侦察了一番,和我当年经过这里时没有什么变化驻军不多,只有三百多人,我们去了一千人,十拿九稳的事。”
瑞克指了指地图道:“天意啊,要不是有你。也不会有这幅地图,我要北征,恐怕也不能如愿。”
“这都是大人英明。要不是大人。我裘某只有老死狱中了。”裘冉飞感慨多端地道:“和大人相识以来。让我感慨很多,最深的一点就是:人,不论你有多厉害,就算你拥有屠龙之技吧,要是没有龙给你屠,你的屠龙之技也是没有一点用处的。要不是大人,我的见闻也只有烂在监狱里了。”
瑞克笑笑道:“前些日子,对你多有得罪。还请你不要往心里去。”
“哪里,哪里。”裘冉飞忙道:“我裘某对大人只有感激,不敢有丝毫不敬的意思。”
瑞克看了看远处的山峰,道:“就在那里,马上就有一场厮杀,有你的帮助,我们自是有胜无败我只是好奇,你明明可以逃走的,为什么甘心到监狱里去的呢?”
裘冉飞脸色一黯,道:“大人。请原谅我,我不能告诉你我可以告诉大人的是。这都是因为一个人的缘故,这个人就是谢紫烟谢紫烟啊谢紫烟,你是一个让人心服的好汉子,我不能对你失信。”脸上流露出钦佩之色。
瑞克大度地道:“我只是好奇,随口问问,你有难言之隐,就不要说了。”
裘冉飞感激地道:“谢大人。”
“瑞克哥哥,快看,起火了,起火了。”敖铃儿嚷道,指着远处。
瑞克眉头一轩,道:“起火了?”
定睛一瞧,瑞克才知道敖铃儿说的起火了和自己想的起火不同,她说的起火是指前方的山岗上升起一堆火,这是约定成功后的传讯方式,证明魏莽得手了。
瑞克想的起火是休卡军队点燃了烽火这里是休卡王国的最前沿,设有无数的烽火台,设法全歼这里的
烽火守军,是魏莽这次行动的目标要是守军把烽火点燃,就不可能做到秘密入境,实行奇袭。
瑞克提起的心放了下来,手一挥,道:“过去。”
大军排着整齐的队形,继续前进。
心急的敖铃儿一拍马背,率先冲了过去,还嚷了一句,“快点,那边有好玩的。”
香城,领主府。
一行人急驰而来,为百的是一个钦差,左手拿看一道金牌,右手拿着一道诏令,大声喝道:“夏华伯爵,接旨。”守卫的家将一惊。忙迎上去。道:“大人请进府休息,小的这就去通报。”
钦差下马,跟着家将进府了。
早有一个家将飞奔进去,可是,很快就出来了,道:“大人,伯爵大人不在府里。”
钦差一下站起来,急急地问道:“他去哪里了?”
家将急急地道:“大人,小的不知道伯爵大人昨天一大早就走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为了保密,瑞克没有对府里的人说明去往何处,是秘密离去的而对于家将来说,瑞克秘密离去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也不放在心上,哪里知道,钦差却在这时来了,给他们出了一个难题。
钦差喝道:“快去找,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夏华伯爵找出来。”
得令的家将们灰溜溜地去找瑞克了。
一个随从快步而来,在钦差耳边嘀咕了几句,钦差一下站起来,尖叫起来,“什么?他竟敢抗命?”手里的金牌诏令掉在地上,金牌还发出金石之声,非常悦耳。
傻了好一阵子的钦差大声道:“快,我们去追。”
看到钦差快步离去,他的随从们也马上跟上。
不一会儿,一只信鹰从香城冲天而起,转瞬就消失在云霄。
魏莽一脸笑容地迎接瑞克的到来,道:“卑职见过大人。”
瑞克问道:“魏将军,进行得可顺利。”
魏莽一脸的钦佩之色,道:“大人神机妙算,非常顺利,没有一个漏掉的。”
瑞克淡淡一笑,道:“这是将军及全体将士努力的结果,你们打好第一仗,还这么完美,实在是不容易这一仗对我们实在是太重要了,既可以鼓舞士气,又为下一步行动奠定了基础。让每一个北征的将士都知道。我们是能够取得胜利的。”
魏莽道:“大人英明,我们一定得胜。”
瑞克缓缓摇头,道:“魏将军,这可不是你的作风,你一向不拍马屁,今天怎么改性了,居然拍起我的马屁来了?”
魏莽一正脸色地道:“大人,不是我拍大人的马屁,实在是我的腑肺之言啊。大人能够策划如此完美的仔动,我就是想不佩服都不行啊。”
“魏将军说得没错,大人实在是英明。”沙驼曼的声音响起,道:“听完大人的布署,我还以为是魏将军的主意,暗中问过魏将军,方知大人智慧若海,远非我辈所能及。”
瑞克开个小玩笑,道:“这么说来,你是信不过我了?”
沙驼曼先是一愣,继而笑道:“大人,我先前是有这想法,现在是没有了。”不等瑞克问为什么,接着道:“从认识大人那天起,我就瞧不起大人,认为大人只不过是个运气好得不得了的毛孩子,其实,那是不对的乍看之下,是大人的运气好,其实那是大人智慧如海,策出无方得到的果子别的不说,就说这次北征吧。一开始时,我很反对大人的行动,以为北上不如西进,现在,我才想明,西进远远不如北上,我是全力支援大人的行动。”
魏莽接道:“大人,他说的,就是我想的现在,我也想通了,全力支援大人。别的不说,就说刚刚这一仗,虽然只有三百多人,但是,他们一点防备也没有,这说明了敌人一点消息也没有得到,他们是绝对想不到大人会迅速北上,我们一定会胜利。”
“是啊,我们一定会胜利!”沙驼曼、李奇、夜狼、布巴罗、龙闪、芳德斯,以及三位万骑长和一众士兵一齐说道,无比的信心和心悦诚服之意尽在这句话中。
这让瑞克自己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可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他才到神封要塞的时候,沙驼曼是瞧不起他的,就是魏莽也是瞧不起他的,可现在不同了,他们不仅服了自己,还亲口说出来,还是肺腑之言。
这让瑞克不得不感动。道:“谢谢你们。”
克丽丝等人心道:“公子终于长大了,成熟了,这正是我们期待的,好好哦。”玉颜生花,笑容格外美丽。
“大人,第一仗给了魏将军,第二仗该给我们了吧?”沙驼曼请战。
与他一起来的三位万骑长也道:“是啊,大人。”
瑞克眉头一轩,道:“你们能有如此的战意,我很高兴好吧,就不让你们失望了。”
瑞克手一招,沙驼曼过来,瑞克在他耳边嘀咕一阵。
沙驼曼先是一奇,跟着就是大喜,一颗头猛点道:“准成,准成,大人就等着好消息。”敬个军礼,带着三位万骑长走了。
夜狼望着沙驼曼的背影道:“大人,左路军和右路军都有任务了,我们中路军也该派个,不能让我们光眼红啊。”
瑞克道:“有一个任务,就怕你不敢干。”
夜狼头一昂,胸一挺,道:“谁说我不敢干?大人,你吩咐就是了。”
瑞克踱过去,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夜狼高高兴兴地带着龙闪他们去。
瑞克才把夜狼打发走,魏莽叫道:“大人,我们才喝了点汤,该吃点肉了。”
“你嘴真馋”瑞克笑说道:“你啊,等着收拾残局就是。”
不等魏莽说话,瑞克就在众女的簇拥下快步离去。
远远地传来魏莽的声音,“大人,这不公平。”
好心的玉露道:“公子,你这样对魏将军,不太好吧?”
瑞克眼蕴笑意,道:“这些人中,魏莽是最富军事才干的,怎会把他闲置不用?”
敖铃儿嘴快,道:“瑞克哥哥,那你为什么这样对待他啊?”敖铃儿嘴快,道:“吉采哥哥,那你为什么这样对待他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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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克眼蕴笑意,道:“这些人中,魏莽是最富军事才干的,怎会把他闲置不用?”
敖铃儿嘴快,道:“瑞克哥哥,那你为什么这样对待他啊?”敖铃儿嘴快,道:“吉采哥哥,那你为什么这样对待他啊?”
这个问题是众女心中所想,尽皆望着瑞克。
瑞克不说话,望着微笑的阿尔娃,道:“你们问凤凰儿。”
人前叫凤凰儿,也大亲热了,阿尔娃虽是心中甚喜,也是脸上带嗔,道:“公子,你一点也不正经。”
克丽丝道:“凤凰儿,公子是什么意思啊?”
她存心戏谑,把凤凰儿三字说得亲昵之极,引来众女的一片笑声。
瑞克又摆出了他那副厚颜无耻的姿态,得意地耸耸肩。
阿尔娃在克丽丝的肩头轻轻拍了一下,道:“遣将不如激将,激将不如憋将,公子这是在憋魏将军的一口气。”
敖铃儿眨着美丽的月牙眼,恶作剧地道:“那我告诉魏将军去。”手举起,就要拍小红马。
要是让魏莽知道了,还能叫憋将吗?瑞克知道敖铃儿可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忙叫道:“铃儿。”
敖铃儿右手一伸,道:“你要我不说也行,给点好处。”
她居然开始勒索瑞克了,瑞克一有机会就勒索她,现在她以瑞克之矛攻瑞克之盾,真是报应啊!
瑞克不知所措,道:“你要什么,你说。”
敖铃儿月牙眼一闪。歪看脖子道:“现在还没有想好。想好了再告诉你。”
丝城以北五里地。奥玛里维正翘首以待,他在等待他的学生也是他的益友塔布,还有他的老朋友多尼。冯。他们率军南来增援自己,自己要是不去迎接,大也说不过去。再者,这二人也是他心仪的人,听说二人到来,自己也是心喜不已。
塔布和多尼。玛两人并肩而来。他二人都是训练有素的军人,一步一态无不合着军姿要求,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让人一见就想到肯定是良将之才。
对于塔布来说,没有奥玛里维的提拨和栽培,就没有今天的风光,不用想都知道肯定会给那些看不惯他的人排挤到哪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去。
于是,他远远地看见奥玛里维,心情一下激动起来,快步跑了过来。敬个标淮的军礼。
大声道:“元帅,塔布奉大王之命。前来听候元帅调遣。”
奥玛里维回个军礼,道:“丝城方面军总指挥奥玛里维欢迎元帅到来。”
塔布先公后私,向奥玛里维报到完成,原本严肃的脸色一下子活跃起来,一把抱住奥玛里维,激动地道:“老师,想死弟子了。”
奥玛里维拥看塔布,在背上轻捶两下,赞道:“越来越出息了,干得不错。”
塔布的心情一下子复杂起来,叹息道:“老师,都是学生无能,不能成功,徒自丧失五万将士,弟子于心有愧啊!”
奥玛里维开导道:“成大事者必有小亏,这是免不了的。你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就是了,这事,不要放在心上。说实在的,我也有责任嘛,我们都没有把政治的复杂性考虑进去,失败也就成了不可避免。”
接着,奥玛里维张开双臂,把多尼。冯拥在怀里,开心地道:“老朋友,越活越年轻了,体格比以前还强壮得多了啊。你这生活是怎么过的,可得好好教教我。”
多尼。冯和奥玛里维两人一直是交心的好友,因为二人都是才情不凡之人,有共同语言,说得到一起,大多数观点相同,相见之下格外亲热。
多尼。冯拥着奥玛里维道:“老友啊,你可是过奖了。说到生活嘛,也就是放开胸怀,把烦心的事情抛开,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这样的话,想心情不好都不行。心情好了,生活也就有情趣了,做起事来也就麻利多了。”
塔布是聪明才智之士。心念一转就知道奥玛里维和多尼。冯两人在演戏,为的是指点他,要他把勃英特失败一事产生的心理影响放开,全力以赴眼前的战事,用胜利来洗雪耻辱,以报五万将士在天之灵。
想明白了这层的塔布感动无已,谢道:“谢元帅,谢老师。”
奥玛里维和多尼。冯互望一眼,指着对方大笑起来塔布知道他们是为他的豁然贯通而高兴,也是大笑,三人笑完,手拉着手上了一辆马车。
奥玛里维的简约朴素是出了名的,这辆马车虽是用来接待贵宾的,也是一般,和普通人家用的马车没有什么两样,车里有三张椅子、一张小小的茶几,茶几上摆着一个茶壶、三个茶杯。
上了马车,奥玛里维请塔布二人坐下,斟好茶,递给二人,道:“这次,说实在的,真是丢人丢到家了,给费要多罗算计得好惨。回想起来,十八年前,也是这般光景,应该说比这更惨,他以二十万之众打败我们百万之众,一路穷追猛打,我的万人队剩下不到一千人。”顿了顿,道:“一想来,就让人心寒。”
“老友啊,吃亏的何止你一人,我不也是吃了大亏,差点连命都送掉了你一个万人队还能剩下上千人,而我的两万人马只剩下不到一百人。要不是偶然的山洪爆发,把他的追兵截住了的话,我今天是没法和你喝茶了。”多尼。冯回忆着道:“那光景说起来,只能用一个字——‘惨’。”
“多少年来,你们一直希望和他再次交手,现在机会来了,你们不想和他再决雌雄?”
塔布眼里闪着光芒,战意毕露。
“他这个人有四个非常显著的才能:一是特别有耐性,要是和他比忍耐,他可以忍到头发花白;二是他能把自己的意志转化为行动,还是特别坚决的行动,行动起来犹如雷霆闪电,绝不拖泥带水;三是思虑周详,滴水不漏,又如天马行空,无拘无束,让人无从捉摸;四是能够激起部下的战意,在他的激励之下,士卒会奋不顾身,杀身取义,就算是懦夫也会变成勇士。罗河城一战,我布置了一个箱式阵地,把他的五万人装进去了,然而,我用十三万人连番进攻,从早上打到天黑,我的士卒已经疲惫不堪,而他的士卒还像刚刚睡醒一般,神完气足,要不是我亲身经历,真的难以相信这是事实。”奥玛里维深刻地分析费要多罗的特点和才情。
“我也是这样认为。”多尼。冯喝了一口茶道:“他被誉为大陆第一名将,实至名归。”
“多少年来,我一直梦想和他再度交手。经过这次连番交手,我自知和他比起来还有很大的差距,凭我一人之力是打不过他的。”奥玛里维眼里透露出失望之色。
塔布知道奥玛里维是个坦诚之人,同时,他的意志非常坚定,很少言败,绝少服人,如此真心地推崇费要多罗,说明他对费要多罗佩服得五体投地。
可作为军人,应该要有永不言败的坚韧,作为学生,应该让老师高兴,塔布道:“一人不行,就两人,两人不行,就三人,众志可成城,只要我们同心协力,即使打不过他,也会让他很不好过。”
“我也是这般想。”多尼。冯点头道,眼睛里射着好战的光芒。
“众志可成城,说得好。”奥玛里维赞道:“合我们之力,不见得输给他。”
“对!”塔布一下站起来,伸出右手。
奥玛里维和多尼。冯也伸出右手,和塔布的手握在一起,三人同声大喊一声,“干!”
沙驼曼一身戎装,盔明甲亮,骑在战马上,手里握着骑士马刀,面对看三万将士,进行战前训话,“弟兄们,你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敌人休卡王国的,长久以来,休卡王国就是从这片土地出发,开始侵略我国北疆的战争。今天,我们将反其道而行之,从这片土地出发,踏上征服休卡王国的征程,你们的英勇,你们的英名,将因你们这次壮举而载入史册,为我们的后人所颂扬。弟兄们,举起你们手中的武器,把敌人的胸膛刺穿!”
说罢,沙驼曼一拍马背,战马冲出,从第一排士兵的面前冲过。手里的马刀高举着,和士兵手里高举的马刀不断地碰撞,发出悦耳的金属之声。
一边行进,沙驼曼一边高喊着:“蓝月万岁!蓝月万岁!”
士兵们跟着他一遍又一遍的高喊着战号,三万声怒吼汇成一曲壮歌,直上云霄,把蓝月帝国的辉煌抛洒在这片大地上。
战号不断地响起,士兵眼里的杀气越来越浓,无穷的战意迷漫而出,笼罩在这片土地上时机已成熟,沙驼曼把马刀一挥,大吼一声,“弟兄们,用敌人的鲜血滋润这片美丽的土地,浇灌出美丽的花朵,杀!”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三万名骑士策马而出,跟在沙驼曼的后面,直冲而去,像一股突进的狂飙,瞬间就淹过了这片原野。
休卡王国商河郡守将多哈左手端杯,右手拿筷子,点着桌上的美食,道:“美酒佳肴,再伴以美人,那就完美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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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名骑士策马而出,跟在沙驼曼的后面,直冲而去,像一股突进的狂飙,瞬间就淹过了这片原野。
休卡王国商河郡守将多哈左手端杯,右手拿筷子,点着桌上的美食,道:“美酒佳肴,再伴以美人,那就完美了。”
桌上摆满了香气四溢的佳肴,按照专业标淮来说的话,色香味俱全,因为多哈是一个极有生活品味的人,他的品味之高是出了名的,食不精不吃,酒不美不饮,衣服不好看不穿,女人不靓不抱。
今天是他的生日,请了几个好友,主要是他的部下,正在庆祝。当然了,参加上司的生日宴会,礼物自然是少不了的,部下为了讨他的欢心,自是送了一份厚礼,这让多哈很是高兴是高兴。
宴会开始时,多哈邀请了几个特别知心的好友坐在一起,在好友的颂扬之下,多哈不由得多喝了几杯。
俗话说的酒为色之媒,几杯酒下肚,多哈突然想到要是有美女就更完美了,才说出了这番话。
多哈的一个好友,也是商河郡有名的富商暖昧地笑笑,道:“将军有此雅兴,难得难得。”
说着。富商双手拍了两下,他的一个仆人快步而出。
不一会儿功夫,那仆人就回转了,跟在他身后的是两个美女,高挑的个子怒突的胸部、丰满的纤腰、修长的**性感的美臀,真的是惹火身材,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一见之下就会有正常的生理反应。
小巧而诱人的樱唇上一点朱红。仿佛丹青国手精心点上去的绛色。无论你怎么看,都是那么美丽动人钻石般的眼睛眨动间仿佛会说话似的,在传递某种只有在某种情况下才能体会出来的韵味,似一泓秋水,富有灵气,让人为之迷醉。
这两个女人实在是大惹火了,让人一见之下就会升起索取某方面需要的想法,多哈的色心给美酒触动。本就有些难耐,乍见之下欲火腾地一下升起,一下站起来,双眼中射出色光,紧紧地盯着两个美人。
只听多哈大声赞道:“好美啊,我的天使,我的梦中情人。”叭叽一声,一大口口水流了下来。
存心讨多哈欢心的富商会心地笑了,道:“将军,她们是一对姐妹花。姐姐的臀、妹妹的嘴,都是一绝。”
给欲火憋得难受的多哈一听之下。口水又差点流了下来,道:“她的小曲挺不错的。”
富商会心地一笑,道:“将军英明将军,她的小曲在没人的地方唱起来更是有韵味,配合姐姐的舞蹈就是一绝。”
多哈侧身相邀道:“两位美人,请到房间给我单独唱一曲。”
“将军不弃,小女子备感荣幸将军,请!”两个女人福了福,同声说道,声音清脆悦耳,婉转动听,宛如黄鹂歌唱,多哈的骨头都差点酥了。
在两女一左一右地簇拥下,多哈进房间去“听小曲”了。
望着多哈的背影,富商满意地笑了,心道:“请动这对姐妹花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是,有所值,将军一高兴,我的好处还会少了?”
“大人,钦差到。”一个副官急急而来,向瑞克报告。
“钦差?”瑞克奇怪地嘀咕一句,嘴角浮起一抹不易觉察的微笑,道:“你去跟他说我不在,在前面视察军情。”
“你明明就在我面前,怎么又会不在呢?有你这样当面撒谎的吗?”副官心里奇怪地想道,为难地道:“大人,这……”
瑞克不等他说完,淡淡地道:“你不去回报也没关系,我换一个就是。”
副官急急地道:“大人,我这就去,这就去。”慌慌忙忙地去了。
好心的玉露不解地问道:“公子,你这是为什么?你明明在这里,怎么不去见钦差?说不定他有什么重要诏令传达。”
玉露所言正是众人心中所想。尽皆望着瑞克。等他解释。
“除了老调重弹,重申西进的诏令外,还能有什么狗屁事?”瑞克心里想道,并不回答玉露的提问。
一旁正在微笑的阿尔娃和克丽丝,笑掩小嘴,吃吃直笑,好像有什么天大的好笑事似的。
女人本娇媚,这一巧笑嫣然更是媚态横露,犹如春风沐面,让人舒畅万分,瑞克看得心中一荡,要不是有正事等待他处理,肯定是拥着众女享受艳福去者也。
千娇百媚的美人就在很前,却不能谐鱼水之欢,着实让瑞克心中很不是滋味,暗中问自己:“我有如此多的美女相伴,诚人生乐事也!随便找个地方隐居,与她们过着快乐的生活,难道不好吗?我为什么还如此费尽心机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呢?”
瑞克心念不属,念头电转,在寻找答案,眉头微皱,这给细心的克丽丝发现了,道:“公子,你在想什么?要是有为难事,凤凰儿会给你解答的哦!”
她故意调侃,把凤凰儿三字说得暖昧之极,惹来一片笑声。
瑞克望着天上的浮云,答非所问地道:“天上的白云真白啊。你们看,远山、芳草、浮云、蓝天,多么美的一幅画啊。”口气中充满另样滋昧,好像吟游诗人。
这让克丽丝她们摸不着头脑,都以奇怪的眼光望着瑞克。这次,就连吟吟而笑的阿尔娃也是奇怪了,睁着一双好看的凤目好奇地看着瑞克。
“悠悠远山知我心,知我心悠悠远山。”鹿寒雪充满圣洁气息的声音响起,给人一种出尘之感,仿佛不在尘世,不在俗世中,而是身处一片世外桃源。
瑞克蓦然转身,双睛神光闪烁,一瞬不瞬地盯着鹿寒雪。仿佛要从她身上得到什么启发似的,过了好一会儿,恭恭敬敬地向鹿寒雪一躬,道:“谢谢你,寒雪。”
鹿寒雪微恭还礼,道:“公子得悟大道,可喜可贺。”
瑞克和鹿寒雪打起了哑谜,这让克丽丝她们更是摸不着头脑。
敖铃儿飞身一跃,在瑞克的额头摸了一下,道:“不烫手啊。”意思是说瑞克没有发烧,怎么说起胡话来了。
青鹭玉指如拈花一般搭在瑞克的脖子上,一脸认真地道:“公子,你脖子上的筋没有错乱啊!”噗哧一声就笑出来,惹来一片笑声。
瑞克一脸认真地道:“我在想,我和你们随便找一个地方隐居,就可以过着幸福如神仙的日子,可我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机地捞取更大的好处呢?就说这次北征吧,我可是半公半私,还不是为了我自己拥有更多的领地,就凭现在的领地,我就可以过一辈子富翁生活,而我还要追求更大的利益,这原因在哪里呢?”
顿了顿,瑞克又道:“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有去想过,只是想着如何拥有更多的利益,寒雪点醒我,这不是因为我贪,而是一种使命,一种神圣的使命。在梦中,我有许多奇怪的梦,我一直以为我是想入非非,现在我明了,有很多事情还需要我去做,那是我命中注定的使命。”看了一眼鹿寒雪道:“寒雪,你相信前世来生的说法吗?”
鹿寒雪道:“公子,前世来生之道,寒雪没有学过,不知从何说起,寒雪只知今生。”
瑞克苦恼地道:“可是,在我的梦里,总会出现一些迷迷糊糊的影子,好像是我前世的事情这些模糊的影子总是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模模糊糊,好像看得见,又好像看不见瑞克的话让王露的秀眉微微一皱,青鹭和十八神卫却是双眼放光,一脸的喜色。
青鹭樱唇微启,正待说话,副官急急而来,道:“大人,钦差不相信,一定要见大人瑞克看了一眼副官,见他的脸上指痕宛然,知道挨了揍,道:”一个耳光十个金币,多少个耳光。“
“你还真有心情,居然拿我的模事开玩笑。”副官心里想道,答道:“大人,我没有记,不知道有多少。”
“没关系,你再去,他要是再打你的话,你可要记清楚了,一个耳光是十个金币。你去,还是说我不在,去前线视察了。”
瑞克的话一说完,不等副官说话,扬长而去,众人忙跟去,留下副官捂着布满指痕的脸傻傻地呆站着。
挨耳光居然可以赚金币,这事还没有听说过,要他相信也是难。
女王把手里的情报重重往桌上一摔,怒喝道:“这个毛孩子,居然敢不听诏令,大胆妄为若此,气死朕了,气死朕了。”一下掉在宝座上,酥胸起伏,直喘大气。
纪雪妃脸上的神情非常复杂,迟疑看道:“陛下…”
女王仿佛没有听见,骂起来,“这个蠢材,亏他想得出来,居然去追赶他,要他放弃北上的计划,转而西进,毛孩子会听他的吗个蠢材,幼稚。”
女王说的第一个他是指钦差大巨,第二个他是瑞克。
唐沼娴一颗芳心j平砰直跳,心里想道:“他也太胆大妄为了,居然不顾陛下的金牌去北征,丝城会战急需他配合,他不顾大局,也大不像徉子了要是陛下要对付他,我该怎么办?”
女王挥挥玉手,道:“你们去吧,让朕好好静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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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沼娴一颗芳心j平砰直跳,心里想道:“他也太胆大妄为了,居然不顾陛下的金牌去北征,丝城会战急需他配合,他不顾大局,也大不像徉子了要是陛下要对付他,我该怎么办?”
女王挥挥玉手,道:“你们去吧,让朕好好静静。”
纪雪妃和唐昭娴施礼后退去,上书房里只剩下女王一人,孤零零地坐在椅子上,秀眉紧皱,进入沉思中。
过了许久,女王眼里神光一闪,沉思之色退去,好看的嘴角挂着一抹微笑,玉手轻拍两下,似赞似怨地道:“毛孩子长大了!现在北征比将来北征的好处更大,连费要多罗元帅也没有想到,毛孩子居然想到了,让人真有点想不通,他的小脑袋瓜是怎么想的,”
秀眉一轩。道:“清除四国的军事战略设施的战略目标必然达到,这是好事不好的事情嘛,他这是半公半私,会有一个国中之国。”嘴角挂着一抹意昧深长的微笑,道:“幸好,朕留了一手。”
伯爵府门口,一个漂亮的女人正在踱步,双眉紧皱,好似有什么心事难以决断似的,她就是唐昭娴。
守门的家丁眼睛瞪得大大的,紧紧地盯着唐昭娴踱步,心里默数着圈数,“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五十三。”
到第五十三圈的时候,唐昭娴停了下来,终于下定了决心,走上来道:“请通报一声。就说唐昭娴有事来访,要见夫人。”
“啊,原来是唐统领,怪不得这么眼熟。”家丁心里想道,嘴上道:“统领大人请里面奉茶。”
家丁恭恭敬敬地把唐统领迎进客厅,道:“统领大人请坐,小的这就去通报。”自个儿出去了。
唐昭娴坐了下来,不一会儿琴心抱着女儿在法尔莉的陪同下出来了。
琴心道:“统领大人前来,琴心投有迎接,很是失礼。请大人原谅。”
唐昭娴一下站起来。道:“夫人说哪里话,是昭娴来得唐突,打扰夫人,心里实在是过意不去。”凑过来看着琴心怀里的女儿。赞道:“哇。好乖哦。好可爱哦一”
琴心的女儿确如唐昭娴所言真的是可爱。白白胖胖的,一张娇嫩的粉脸吹弹得破,圆圆而可爱的眼睛和琴心有几分相似。像是会说话似的,冲唐昭娴眨动着,一双小手不断地摇晃。
琴心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道:“唐统领前来,有何贵干?”
唐昭娴这着小家伙道:“来,笑一个,笑一个啊。啊,真乖,好乖哦。”扭头对琴心道:“昭娴有一件事想给夫人说,又难以启齿。”
琴心笑道:“大人有事请尽管说,只要能够做到,琴心一定全力以赴。”
唐昭娴瞬了一下道:“我是想请夫人给伯爵大人去一封信,要他改变主意,不要北征,而是西进。”
琴心一惊,看着唐昭娴道:“你的意思是说夏华率军北上了?”
唐昭娴无言地点点头。对于唐昭娴来说,她既要忠于女王,又要兼顾对瑞克的爱意,还真是难,女王的诏令要求瑞克西进,而瑞克却北上了,不顾女王诏令而擅自北上可是杀头的大罪,唐沼娴真不知道该帮谁的好,是以来到府门口却扰豫着不进来。
琴心眉头皱在一起,想了想才说道:“陛下震怒了?”
唐昭娴再次无声地点头。
琴心拍着怀里的女儿沉思起来,秀眉紧皱,过了一会儿,道:“这事我知道了,多谢大人相助,我自有主张。”
唐昭娴知道琴心是个非常聪慧的人,她既然拿定主意了,自己就不用多说,告辞道:“昭娴就告辞了。”
“大人走好。”琴心把唐沼娴送到门口,望着唐昭娴的背影不见了,回头看着一脸震惊的法尔莉道:“去,告诉厨房,要他们多弄几个好菜,给下人好好吃一顿。”
没来由的庆祝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由不得法尔莉不惊奇,她惊上加奇,一张粉脸上布满了古怪的表情,问道:“夫人,这是……”
琴心哄着女儿往里走,道:“你去做就是。”
法尔莉只好抑止住好奇心,去吩咐了。
琴心哄着女儿,道:“女儿乖,给娘笑一个女儿,你的小叔叔好了不起哦,讨得了陛下的欢心,你说,该不该庆祝?”
虎父无大女,这话一点也不假,琴心是费要多罗的女儿,聪慧过人,一沉思间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原委,知道瑞克这次在女王心中的份量又增加了不少。
啪啪之声不绝,钦差的手挥得老快,比高手的出手还要快得多,也不知道在副官的脸上打了多少个耳光了,边打边骂道:“你这混蛋,你竟敢撒谎,你敢欺骗本钦差说他不在,他明明就在这里本钦差早就打听好了,他没有去视察,才赶来的你混蛋一个。你知道这事干系有多大?关系着帝国的命运,要是出了问题,你就是有一万颗脑袋都不够砍!”口水四溅,好像在打水枪,喷了副官一脸都是。
“你的出手好快哟,我都不知道你打了多少下啊!你要知道,你是金手,打一个耳光就值十个金币,挨耳光可以赚钱这种事是不可能的,大人是说笑,未必会兑现,可有点希望总比没有希望强,还是要记住数目的好。”副官心里想着,不断地数着数目,捂着脸。
申辩道:“大人,是真的不在,要是在的话,大人哪会不来见大人大人是钦差,见官大三级,大人知道了一定会赶来见你的。”
他一口一个大人,钦差也是大人,瑞克也是大人,两个大人到底是哪个,他自己都有点弄不明白了。
钦差代表女王,见官大一级是有的,大三级就不对了,不过这种马屁话听在耳里挺舒服的,让人从心里高兴,他放开副官问道:“真的不在?”
副官忙陪着笑脸道:“真的,真的,不会有假的。”心里暗忖:“明明是假的,还是真的这才怪。”
“那你马上去找。”钦差又端起钦差的架子。
“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有大人英明吗?还要端架子,你不会自己往前线跑,去找大人?真是个官僚。”副官心里菲薄,嘴上却道:“是,是,大人,小的这就去找。”不等钦差发话,如避瘟疫似的逃开了。
钦差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头靠在椅子上把狠睛闭上,开始假寐,连日赶来好几天没有睡好了,这下终于可以好好补一觉了,不一会儿功夫就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终于和瑞克相见,传选了女王的诏令,脸上都是笑意,光其是嘴角那一抹微笑,特别有韵味。
副官捂着肿得像包子的脸颊逃了好远,靠在指挥中心的一根柱子上,抱怨起来,“我这是倒的哪辈子的霉,夹缝中过日子,横竖都不是人,这人也做得大没意思了,哎哟喂。”
好疼啊,他的心真黑啊,举得老高落得老重,也不轻点,又不是练人肉抄包“用手按了一下,忍不住叫一声哎哟。
副官叫声来了,跟着又是一声惨叫,好像安了弹簧似的一下跳起来,嘴一张就要大骂:“你个混——”一个蛋字还没有出口,忙改口道:“是大人,大人好。”屁颠颠地敬个军礼。
原来是瑞克,笑嘻嘻地看着副官,道:“怎么样?疼不疼?”
“肉长的,还有不疼的?”副官心里想道,脸上挤出一副笑脸,道:“不疼的,不疼的,一点也不疼的。”
“真的不疼?”瑞克不怀好意地问道。
“真的不疼。”副官忙回答。
“那好,我再来一下,这次我要使点劲刚才那一下,我可没使多少劲。”瑞克右手伸出,保养有道的手指嫩若孺子,好像是艺术家的杰作。
可是,看在副官眼里那就是魔爪,忙往后退,急急地道:“大人,使不得,使不得。”
“使得啊,为什么使不得,怕疼是不,要不,你扭我一下,我扭一下,这样很公平的。”瑞克不依不饶地道。
副官心里郁闷得不得了,非笔墨所能形容,尖叫起来,“大人,疼的,疼的,很疼的。”脸上的肌肉都有些扭曲了。
“原来也是疼的。我还以为真的不疼。”瑞克惋惜地拍拍手,道:“看来。是玩不成了。多少个耳光?”
副官想了一下道:“好像是一百多个,具体数目我也记不清了。”
“那就算两百个好了,也就是两千金币。”吉采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富华钱庄的庄票。
递给副官。
副官根本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迟疑着道:“大人,这,这,这是真的?”
“假的。”瑞克玩笑着说,一下把庄票塞在副官手里,道:“你今天的表现不错,我决定再给你一个奖励你准备一下,我们去赴一个宴会,一个很有意思的宴会。”不等副官做出反应,转身就走。
背后传来副官的声音道:“这是真的,还是做梦?哎哟,咬得真重,原来是真的。”
豪华房间里传出让人为之心醉的呻吟,男哼女吟,荡人心魄,是多哈正在屋里享受姐妹花的臀功口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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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花的技艺真是好得没法言说,让多哈食髓知味,一发不可收拾,自己也不知道多少次了,次次都是不同,给他不同的感受,用做神仙来形容已是不能说明他得到的快乐有多少,以他自己的判断,简直比做神仙还要舒爽万倍。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在这原本让人迷醉的美好声乐中加入了一丝不和谐,跟着就是一阵沉重的敲门声,把这丝不和谐推进一步。
只听一个副官急急地叫起来。“将军,将军。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一心讨好多哈的富商快步走过来,一把拉住副官的手,道:“识相点,这是你能打扰的?”
商人的奸猾全写在脸上,让人一见之下就觉得恶心。
副官一下挣脱,举手又要敲,富商忙又拉住。
副官再次使劲一挣没有挣脱,喝道:“放手!”
富商心想自己拍对了马屁,讨得了多哈的欢心,还把你这个小小的副官放在眼里,头一昂,胸一挺,神气活现地道:“不放,就是不放,说什么也不放。”
“真的不放?”心急火燎的副官没好气地吼起来。
“啧啧,你们这些只知道杀人放火的粗人,真没礼貌,一点修养也没有,也不知道小声点,嗓门真大。”富商一脸的鄙夷,根本就不把副官放在眼里。
副官左手一下拨出佩剑,喝道:“你再不放。我对你不客气了。
“哟,你能怎么对我不客气?哼!”富商神气活现的,右手食指在副官的胸口连连点动,脸上摆出一副“你这个孙子能把我怎么样”的神气相。
副官忍无可忍,左手一挥,一道剑光从富商的脖子上撩过,在富商的脖子上划开一个大口子,鲜血迸溅。
副官是个训练有素的军人,剑法挺不错的,出手很快。一下就划开了富商的喉管。富商还没有感觉到疼痛,讥笑道:“你装什么洋?你能把我怎么…啊!”
一声尖叫来完,富商仰面掉倒在地,指着副官。眼睛瞪得老大。到死也不明白副官为什么会杀了他。
血光突现。引起了一片尖叫声,待别是那些没有见过血光的贵妇人,更是叫得尖厉刺耳。比太监的声音还要尖细高亢。
副官的敲门声没有惊动无上享受的多哈,尖叫声终于惊动他了,一把推开正在施展口技的女人,抓起衣服披在身上,拿起裤子遮住前面,就去开门手还没有挨到门栓,门一下就开了,是给副官一脚踹开的。
一见副官手中正在滴血的佩剑,多哈心里一个打突,心想难道是有人要对自己不利,心下虽惊脸上却不动声色,脸一沉,喝道:“做什么?还不把剑放下?”i副官依言把剑收起来,敬个军礼,正待报告事情,却挨了多哈一通快如闪电的耳光,把紧急军情给打了回去。
一句话震住了副官,多哈一颗心放了下来,胆气又上来了,心想副官跑来破坏自己的好事,太也不识趣,真不是东西,气不打一处来,一通耳光打过去再说。
“将,将,将…”副官一连说了好多个将军,每一个将字出口,都给多哈打回去,他的出手也太快了些。
正在气头上的多哈一通猛揍,也不知道打了副官多少个耳光,直到他的手发酸方才停止,副官的脸已经肿得像包子了。
多哈一停下来,副官一句话冲口而出,道:“将军,大事不好了,我们被袭击了,驻军全军覆没。”
“胡说!”多哈又是一通耳光打了过去,骂道:“商河郡是铁桶,没有人可以进攻!谁来进攻?你来进攻?真是胡说八道!”
“将军,是真的。”副官忙着分辩。
“你造谣!我要把你军法从事。”多哈咆哮起来。
副官嘴一张,还待分辩,一个声音传来。为他分辩。道:“他说的是真的。商河郡守军五千人己经被我们全歼了。”
得到声援,副官精神大振,道:“将军,是真的,连他都过么说,你该信了吧?”
“你是谁?”多哈盯着来人,厉声问道。
来人非常简单地说出自己的名字,“夏华。佩蒙。”
瑞克在十八神卫阿尔娃众女,以及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和沙驼曼等人的簇拥下大步而来。
十八神卫和阿尔娃众女戎装在身,个个英姿飒爽,英气毕露,让人生出一种不感仰视之感,女装的鹿寒雪一身的圣洁之气,让人油然而生敬意。
瑞克戎装在身,威仪四射,浑身透出一股威严,只有手握重权的人才有的威严,让人心惊胆颤,龙骥虎步,虎虎生威。
历史学家总结瑞克的特点说,瑞克不论做什么事情总是很快就能进入角色。自从北征以来,他的气质一天比一天不同,原本活脱嬉顽的瑞克好像不复存在了,很快就变成了一个成熟稳重,一举一动都透着威严的将军。
而且,他的气质和一般的将领不同,比如他身后的沙驼曼,身上透露出一股杀气,是那种在死人堆里打过无数次滚才养成的杀气。而瑞克的身上有这种杀气,只有在他动了杀机的时候才会有,更多的是一种帝王的威严,让人为之俯仰,为之疯狂,旁观者的脉搏都会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而搏动。
“无名小卒,没听说过。你这个大言不渐的家伙,竟敢跑到我这里来油嘴滑舌!”
多哈声色俱厉地吼起来,脸上的架势非常不错,绝对是威风凛凛的将军气势,就是他的双腿有点不太友好,老是哆嗦着,出卖了他从瑞克一行人的气势来判断,来人个个都不是等闲之辈,多哈早就给瑞克他们不凡的声势所惊倒,为了颜面才强撑着。
瑞克一步跨出,一下子就把他和多哈之间的三丈距离缩短到零,来到多哈的面前,伸手在多哈的肩头拍拍,道:“放松一下,不要紧张。我是无名小卒没错,不过呢,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身份。”
瑞克右手打个响指,阿基斯乖觉地搬过一张椅子,瑞克右手一伸,按在多哈的肩头,多哈只觉肩头上好像压了一座山,不由自主地坐在椅子上。
多哈也是个训练有素的军人,一身的武技也是不俗,可是,他在瑞克面前就像厨子手里的面团似的,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只有乖乖听命的份,心中的惊诧非笔墨所能形容
“这就对了。”瑞克赞许地说:“一回生,二回熟嘛!你以前不认识我,不知道我也是正常的,现在不同了,你应该记住我的名字了,我叫夏华。佩蒙。”瑞克心里非常惋惜地想道:“夏华这家伙还真是幸运啊,人虽然死了,名字却因为我的行动而响遍大陆。他倒好,我却惨了,辛辛苦苦地一番经营,人们知道的是他的名字,我的名字反倒没人知道。“
瑞克的惋惜虽是有理,也不尽对,至少有人知道他是瑞克,不是夏华,这个人就是帕金奇。
帕金奇的言行很好地诠释了什么叫智者,他从一个友人那里无意之中听到一个叫瑞克的毛孩子运气好得不得了,身边拥有很多的女人。香城大战时,瑞克在香城的行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加分析就知道那是瑞克,不是夏华,因而在向菲因五世献上“第一奇计”时就直接提到瑞克的名字。
许久以后,瑞克和帕金奇共事己久,了解他的智慧是多么的可怕时,慨叹“对帕金奇来说,没有什么是秘密任何事情,最好不要让他知道,他要是知道了,哪怕是一点点,他就可以推算出一大串,丝丝入扣”当然,这是后话。
“是,是,夏华,你好。”多哈强自镇定了一下,礼节性地打了一个招呼。
瑞克站在多哈面前,缓缓地道:“现在,我告诉你,我的身份,你要听好了,不要忘了。我是蓝月帝国香城,神封要塞最高军事长官夏华。佩蒙。你要是还不知道的话,我说说我的事迹,你就想得起来了。香城是我收复的,切诺卡普是我攻下的,幻兽森林是我占领的!”
“啊,是你。”多哈终于想起来了,指着瑞克尖叫一声,再也说不出话来了。他没有说话,他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当然是瑞克己经到了这里,那么,守军被歼一事也就成了真的。
“很好,很好。”瑞克在多哈的脸蛋上轻拍两下,道:“商河郡的五千驻军已被全歼。”虎目环视与会众人,道:“你们别想着逃走,这里己被包围了。”
对于脑筋转得快的人来说,瑞克就是不说,他们也是想得到的对于那些脑袋不大好用的人来说,方始明白过来,原本逃走的打算看来是行不通了,尖叫一声,只好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
瑞克踱到大厅中心,环视了众人一眼。
众人给瑞克的眼光一瞧,只觉浑身直起鸡皮疙瘩,以他们的想法,胜利者总是会蹂躏失败者,自己落入他的手中,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手段对付自己,不得不为自己的命运担心,一颗心怦怦直跳,大气也不敢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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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给瑞克的眼光一瞧,只觉浑身直起鸡皮疙瘩,以他们的想法,胜利者总是会蹂躏失败者,自己落入他的手中,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手段对付自己,不得不为自己的命运担心,一颗心怦怦直跳,大气也不敢出。
“你们很惊奇,我们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是不是?”瑞克开始他的演说了,道:“你们有这样的想法,一点也不惊奇。因为,在历史上,只有你们北方四国的军队到我们土地上的事,只有你们的军队屠戮我们无辜百姓的事,只有你们的军队在我们土地上烧杀抢掠的事,你们的军队总是能为你们带来惊喜,让你们振奋,让你们自豪,以为我们蓝月帝国软弱,是一块放在砧板上的肉,可以任由你们宰割。”
虎目中射出异样光彩,瑞克掷地有声地道:“但是,你们的好运已经被我,被神封要塞守军所终结。我会带给你们什么呢?只有两种,一是惊喜,一是悲哀。与我合作的人将得到惊喜,不与我合作的人得到的只有悲哀。”
踱了两步,瑞克轻松地道:“现在,我给你们出一道选择题,你们是选择惊喜,还是悲哀?先生们、女士们,你们做出选择吧。喜欢惊喜的站左边,爱好悲哀的站右边。你们能思考的时间不多,只有三分钟。”
一个打扮得很靓的责妇人冲瑞克抛个媚儿眼,柔媚地问道:“将军,你会给我惊喜。还是悲哀?”
“你喜欢什么,我就给你什么。”瑞克想也不想地答道。
“人家喜欢你的,你好坏哦。居然要人家说出来。”贵妇人撒娇弄嗔地说道。她的姿色相当不错,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以为凭自己可以颠倒男人的姿色可以诱惑瑞克。别的不说,瑞克身边那么多的女人,这说明他是个好色的男人,不会对自己不动心。
瑞克好色是没错,不过。那也是对他身边的女人而言,不是见了女人就不知道东西南北的登徒子,他狠狠地瞪了贵妇人一眼。道:“规在,给你选择的机会是惊喜,还是悲哀,还是你自己决定。要是不选择。你将得到悲哀。”
克丽丝玉露、许真真和青鹭这些与瑞克有合体之缘的女人眼里满是赞许之色。心想瑞克虽是对自己有点好色,对别的女人还是不会动心的,好让人高兴哦!
贵妇人卖弄地扭动了一下身子,问道:“将军,你能告诉我们,惊喜是什么?悲哀又是什么?”
她的话正是这些人所想,无不睁大了眼睛看着瑞克,等待他给出答案。
瑞克非常简单地回答:“惊喜就是惊喜。悲哀就是悲哀。”
“等于没说。”众人心中如是想,也明白不可能从瑞克那里得到答案。只好乖乖地进行选择。
在武力面前不折腰的人是有的,但是不会大多,这些人绝大多数选择了惊喜,只有五个人选择了悲哀。一个富商、一个姿色不是很好的贵妇人、两个仆人。另一个就是急着赶来给多哈报信的副官。
瑞克走到多哈面前,问道:“你呢?你选择什么?”
多哈迟疑了一下道:“将军,我喜欢惊喜,当然是选择惊喜了。”
“很好,很好,你做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我听说你们今天要举行宴会,庆祝你的生日,特地赶来凑热闹,你呢,还是把过宴会办好点,好好招待我们谊些远道而来的客人。”瑞克对多哈说道,一脸的轻松。
瑞克越是轻松,多哈越是不轻松,因为他知道这说明瑞克对如何处置他们早就胸有成竹了,最好莫过于讨得瑞克的欢心,说不定真的会给自己惊喜,忙道:“是,是,将军放心,将军放心,我一定做好。”忙着吩咐下去。
不一会儿功夫,就重整宴席,美酒佳肴川流不息地给送了上来。多哈为了讨瑞克的欢心,可谓是倾尽了全力
菜香酒醇,让瑞克暗中吸了一口香气,心道:“自从北征以来,好几天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味道了。”
他扭头看了一眼阿尔娃众女,众女抿着嘴冲他微笑。
她们自然明白瑞克的意思,是因为怕她们吃不了征战之苦,才找这么一个机会给她们打牙祭,微笑中充满着感激,很是温柔。
这让瑞克如沐春风,乐不可支,要不是有大事待处理,肯定是拥着众女去享温柔之福了酒席摆上,多哈恭恭敬敬地道:“大人,请上座。”
“好好好。”瑞克赞道,对选择惊喜的人道:“你们也坐,都坐下,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我给你们说说惊喜是什么。”
“他好酒好菜招待我们,惊喜肯定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惊喜的人们高高兴兴地坐了,脸上的高兴劲非笔墨所能形容。
“给他们开一席。”吉采指了一下选择悲哀的人。
给多哈报信的副官不领情地道:“多谢你的好意,我是不会吃你们的东西的。”
瑞克马上反驳道:“不是我们的食物,是你们休卡国的食物吃与不吃,你自己看着办。”不再理睬那个副官,对沙驼曼道:“来来来,今天,你的功劳最大,该坐首席。”沙驼曼忙推辞道:“这都是大人神机妙算,属下一点功劳都没有。”
瑞克道:“别给我戴高帽子了,要不是你的行动迅速有力,也不会如此完美。”不由分说地把抄驼曼按在首席上。
接着,瑞克又把三个万骑长按在椅子上,要他们紧挨着沙驼曼坐了。
瑞克看了一眼给钦差打得鼻青脸肿的副官道:“你的表现也不错,你就坐这儿。”指着一个万骑长的旁席。
那个位子要有特别功劳的人才能坐,副官忙推辞,瑞克把他按了下去,他只有乖乖坐下的份了。副官心里那个高兴啊,就不是笔墨所能形容,只觉自己今天走了大运,赶了一顿好席不说,就连挨打也有重赏,真是个幸运之极的人,连脸上的疼痛也不觉得疼了。
瑞克招呼阿尔娃众女和随来众人坐下,自己最后一个坐下,举起酒杯给沙驼曼和众人斟好酒,道:“大家随意啊,这是庆功酒,不要客气。”一口喝干。
瑞克做出表率,众人只好陪着喝了一杯。
给多哈报信的副官喝得最有待色,抓住酒壶,以嘴就壶喝光,一下把酒壶摔在地上,站起来道:“酒也喝了,要杀要剐,任凭你处置。就算他没有骨气,还有我,没有丢休卡王国的脸面。”眼里射出愤怒之光,死死盯着多哈,拍拍自己的胸脯,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副官的话,语惊四座,众人的高兴一扫而光,担心瑞克要如何处置副官。
瑞克淡淡一笑,赞道:“好汉子啊!”站起来,走到副官面前,拍拍他的肩头,道:“休卡王国有孬种,也有好汉子,你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好汉子。”
副官眼里闪过一丝傲色,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休卡王国不会没有好汉子的。”
瑞克击掌赞道:“你说得对,休卡王国是有好汉子,奥玛里维、塔布,还有你,都是不错的汉子。不过呢,就算你是好汉子,处在我的重围之中,你又能怎么样呢?”不再理睬副官,转过身,对心惊胆颤的众人道:“大家吃好喝好,我就告诉你们什么是惊喜,什么是悲哀。”
回到自己坐位上,瑞克端起酒杯,道:“来,大家喝。”一口喝干。
胆颤心惊的人们只好相陪。
多哈的副官想了想,抓住酒壶,往杯里斟满酒,大声说上一声“干”,一口喝干。
与此同时,夜狼正驻马一个山岗上,望着不远处成群结队的马匹。
这是休卡王国一个大型马场,在这里驯养的战马有两万多匹,加上种马和母马,马驹,不下三万匹,这也是预订的袭击目标。
瑞克早就派出探子,刺探北方四国的情报这些探子经过裘冉飞的培训,对四国的情形非常了解,再加上北方四国根本就想不到瑞克会在丝城会战如火如茶的时候北征,防备相对松懈得多,这些探子刺探起来得心应手,把四国的军事机密刺探了不少。
这个马场也是探子刺探好了的,还绘了图,吉采当机立断,决定对马场进行破坏没有建功的夜狼向瑞克请战,瑞克就把这个任务派给了他。
放眼望去,碧草如茵,成群结队的马匹在草场上吃草,不时引颈长鸣,吃到欢时会撒蹄欢奔对于马匹来说,要是有马奔驰的话,其他的马匹也会跟着奔驰,不一会儿就会聚一大群,在草场上飞奔,蹄声如雷,一幅万马奔腾的壮观场面就展现在艰前。
一声欢快的马嘶声响起,一匹血红的战马引颈长鸣一声,撒开四蹄就奔驰起来。红马是头马,它一奔行,其他的马匹跟着它奔行起来,开始时只有数十匹,渐渐地就有上百匹、上千匹,最后竟有上万匹如雷的蹄声,震得地皮都在抖动还有战马的欢嘶声。
这让军人出身的夜狼喜动颜色,赞道:“真是好马啊!”
“好马啊!” ?
此时,也有一个人正在赞叹,他就是这个马场的主管—莫雷千骑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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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军人出身的夜狼喜动颜色,赞道:“真是好马啊!”
“好马啊!” ?
此时,也有一个人正在赞叹,他就是这个马场的主管—莫雷千骑长。
他坐在一张靠背椅上,头靠在椅子上,看着红马欢奔,得意地赞叹起来,“小红是我的最爱,我是谁也不会给。上次,塔布来视察,我知道他喜欢烈马,把小红藏起来,不让他看见,要不然,小红可就有主人了。”
只见他右手一弹,一颗花生仁准确无误地飞进嘴里,咀嚼了起来,吞了下去,而后左手端起酒杯,浅浅地喝了一口,又感叹道:“小酒、小红,我的最爱。”
莫雷是个五十来岁的军人,个子不是很高,也就一米六多一点,而且,他还身有残疾,左脚掌只剩下一半了。那是十年前,他随军出征神封要塞,给一个使刀的蓝月军人砍下的,要不是他见机得快,躲得巧,被砍下的就不是他的脚掌,而是他的脑袋。
莫雷把酒杯放下,左手抚着左脚掌,恨恨地道:“那个家伙,我这辈子都记得住。”
他说的是那个砍下他脚掌的蓝月军人回想起当时情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很好,他之所以能够躲过一力断头之厄,是因为他给一具尸体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倒下去,无巧不巧地躲了过去,可苦了脚掌。
残废之后,莫雷再也不能上战场。给安排来养马休卡王国和蓝月帝国连年大战,马匹消耗很大,英罗凡上台以后颁布了马政。设立了很多马场,把养马提到战略高度,极为重视从战略角度来说,养马极其重要,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这是无足轻重的。往往把那些在战场上受了伤,残废了的军人安置来养马,莫雷因此摊上了这差事。
莫雷初来时。心里很是不爽,认为是在流放他过些日子,他才觉得养马也是个不错的差事,原因在于没人管。至少管得很少。没有在军队里管得那样紧,他就是这里的主宰,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可以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每天,靠在椅子上,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也挺逍遥的。
不过,也有一件事情让他特别不爽,就是小红出生以后。以他的眼光看来,绝对是一匹良驹。是他梦寐以求的万里马,着实让他高兴了好几个晚上睡不好觉。可惜的是,他却不能骑乘,因为他脚掌有问题,骑不得马,让他把那个砍下他脚掌的家伙的老祖宗不知道问候了多少遍。
“小红,我要给你找个好主人。”莫雷咀嚼着花生仁说道。
“那匹红马真是匹难得一见的万里良马,我要抓住它,献给大人。只有大人这祥的人,才配得上红马。”
夜狼憧憬地说,大手一挥,军士们控马而出,杀了过去五千名蓝月将士。像海潮一徉漫过了草场,战马奔驰声大作,给原本就蹄声一片,壮观之极的场面增色不少,蹄声更加响亮。
醉眼歪斜的莫雷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举着酒杯道:“来,小红,敬你一杯,你真能干啊,弄出这么大的动静。”高高兴兴地一口喝干杯中酒。
莫雷右手一抖,花生仁弹偏了,擦着右脸颊飞过,划个美妙的曲线,落在地上,发出一声轻微的响声。
莫雷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顺手抄起拐杖,喝道:“快,集合,准备厮杀!有人偷袭马!”
莫雷的喊声惊动了正在闲逛的几个马信,屁颜颜地跑过来,道:“大人,你说什么?”
莫雷指着正在草场上驰骋的蓝月将士说道:“这是哪里钻出来的马贼,胆子也太大了些,居然假冒起蓝月帝国的军队了,他们的胆子真够大啊,比豹子胆还大。”
莫雷数次随军出征神封要塞,对蓝月帝**队相当熟悉,一下就认出了在草场上飘扬的蓝月军旗,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蓝月帝**队会出现在这里,会偷袭他的马场,还以为是马贼看中了他的战马,才说出了足以笑掉人大牙的话。
其实,这也不能怪莫雷,谁也想不到在丝城会战如火如荼的紧要关头,瑞克居然北征,不要说奠雷不相信,就是高位者也是不信的。
“嗯,这些马贼也太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居然连官马也敢抢,是该给他们点厉害瞧瞧。”几个马信赞同莫雷的看法。
“抄家伙,给我上!”莫雷下令。
不一会儿功夫,马场里的马信和兵卒都抄起家伙,骑着战马迎了上去。马信兵卒们又哪里是夜狼他们的对手,再说,他们的人数太少,不到一千人,这仗根本就没法打,连一个冲锋都抵挡不住,就给打得溃不成军。
拄着拐杖,在远处静观的莫雷吃了一惊,道:“是哪里的马贼呢?居然懂得行军布阵之法,这头子肯定是军人出身。”
就在莫雷惊疑的时候,十匹快马冲过,把他围在中间,喝道:“举起手来!”
莫雷把拐杖在地上狠狠地点了好几下,道:“狠什么狠?你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马贼,居然敢打官马的主意,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真是愚蠢。”
十骑先是一愣,跟着就是一阵大笑,道:“我们是马贼?”
两个骑士跳下马,把莫雷的武器给卸了。莫雷虽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左脚残废,行动不便,根本就不是对手,除了被擒,没有其他的出路。
两个骑士还算是人道的,一左一右地扶着莫雷,押着他走了。
夜狼看着三夫军团的马夫带人套马,手法娴熟,点头赞叹道:“大人真是奇人啊,了不起啊,在大人手下办事,只要你有才,不怕你没地方施展,就连囚徒都有出头的日子。
先有裘冉飞再有铁娘子,现在有了马夫宁晓成。“
想到瑞克捉弄魏莽,把铁娘子弄上他床的事情,自己也是有份,夜狼脸上挂上了笑容。
为了更好地管理马匹,瑞克决定成立养马队让瑞克伤脑筋的是,养马队的头儿由谁来担任,这个位子要求精通马性的人来担任。
就在瑞克伤脑筋的时候,魏莽给他推荐了一个人,就是三夫军团的马夫宁晓成魏莽的话点醒了瑞克,把宁晓成找来一问,宁晓成滔滔不绝地兜售起了他那套养马经,瑞克听所未听,闻所未闻,当即叫板,由宁晓成出任养马队主管一职。
高兴得不得了的瑞克把魏莽着实夸了一通,魏莽含含糊糊地敷衍几句就走了。魏莽不是不想听好听的,而是他受之有愧,因为推荐人不是魏莽本人,而是他的夫人,著名的铁娘子。她一听说瑞克为了养马队头儿一事发愁,就给魏莽推荐了宁晓成。和铁娘子成婚以来,魏莽越来越了解她,知道她是个非常聪慧的人,她极力准荐的人肯定不会错,才向瑞克准荐。
宁晓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出任养马队的主管,接任时,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养马是他的最爱,惊讶之余就是开心,选了一批人来养马,传授他们养马的技巧,要他们了解马性,教他们套马的技巧,花样多的是。却招招有奇效。让这些养马的人惊奇不止。
这次北征,破坏敌人的马场是一个战略目标对敌人来说是破坏,对自己来说就不一定是要把战马全部杀了,尽可能地使用敌人的战马是瑞克的一个想法,自然是要带上养马队的。
夜狼一攻占了马场,宁晓成马上带人处理起战马,能用的就用,不能用的就卖,不能卖的就杀,制成肉干,充作军根,处理得井井有条,让夜狼不得不服。
“大人,马场的头儿给我们逮住了。”骑士推着莫雷过来。
夜狼扭头一看,惊奇地道:“是你?”
就在夜狠说话的同时,莫雷也同时惊呼道:“是你?”很里射出怨毒的光芒。
夜狼和莫雷居然认识。大也出人意科了。十骑惊奇得眼睛都瞪成铜铃了。这还不算,让他们更惊奇的是莫雷接下来的说话。
“你什么时侯改行当起了马贼?怪不得,这些马贼训练有素,用的是军阵之道,你是他们的头子,也就不奇怪了。”
夜狼给人当作马贼,实在大荒谬了,惊奇得眼睛都发绿了,右手举得老高,半天才道:“我我我,我是马贼?”
“你不是马贼,你还是什么?”莫雷非常肯定地道。
“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上次,我们见面是在战场上,现在,我们又是在战场上,这事嘛也太巧了。”夜狼不无感慨地说。
“没错。我恨死你了,你砍掉了我的脚掌。你叫什么名字?”莫雷很里射着怨恨之光。
“夜狼,你呢?”夜狼道。
“莫雷,千骑长。”莫雷说道:“拜你所赐,现在是马场的主管。”
夜狼耸耸肩道:“那一刀,本来是要砍下你脑袋的,你的运气太好了,居然掉倒了,脑袋是躲过了,脚却翘得大高了半个脚掌换一条性命,你也挺划算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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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来说风凉话了,不过,你的刀法很好,那一刀快如闪电,我很钦佩。”莫雷想了想道:“我请你喝酒,花生仁下小酒。”
夜狼想也没有想,非常爽快地道:“好,就来尝尝你的花生仁下小酒。”
一个骑士忙道:“将军,不可。”
夜狼手一摆,道:“不要说了,千骑长不是那种人,我信得过他。”
莫雷睁大眼睛把夜狼看了好一会儿,才大拇指一竖,道:“果然是条汉子,爽快。”
他的眼里有一层雾气,很是激动能得自己的敌人信任,那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可以说是很大的荣耀。
骑士把莫雷的拐杖还给他,莫雷接过,拄在地上,道:“走吧!”
夜狼跳下马来,扶着莫雷,道:“你带路。”回头对骑士们道:“你们去忙,不要跟来。”
这是对莫雷的莫大信任,莫雷又一次感动无已,把夜狼看了好一阵子,没有说话,头一甩,迳自朝屋里走去。
骑士们虽是不愿,但在夜狼无可更改的要求下,只得照办。
等二人走远了,一个骑士轻声道:“将军会不会有危险?”
几个骑士相对摇头,无可奈何,自去忙活了。
莫雷在夜狼的搀扶下,拄着拐杖向屋里走去,只有十多丈,一会儿功夫就到了,莫雷请夜狼坐下。
莫雷拄着拐杖翻起了柜子,从一个柜子里面取出一个精致的匣子。打开来,取出一个竹制缕花瓶,刚把塞子打开,一股清香溢出,满屋飘香。
夜狼猛嗅一下,道:“好香,是茶香,应该是香城右面小香山上的小香茶。”
莫雷一脸的喜色,猛点头道:“是啊,是啊。你居然闻出来了。”
“这小香茶性温。却悠长耐品。实是茶中不可多得的珍品啊。i”夜狼点评起来。
莫雷把手里的茶晃晃道:“这是专门为你准备的。你当年砍掉我的脚掌,让我残废了,不过。我也佩服你的刀法,那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法。就在想啊。要是有一天能和你见面该多好啊。就准备了这小香茶。准备到时用来招待你。没想到还真是派上用场了。”
十年了,莫雷还如此念念不忘夜狼这个砍下他脚掌的人,这心情肯定是复杂的。既有对敌人的恨,也有出于对大好男儿的钦佩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难得的,很多人虽是有恨,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去,那些说多少年多少年还记着仇恨,还要报仇。
绝大多数只存在于幻想与小说中而钦佩他人固然是一种美德,钦佩敌人,还是和自己有大仇的敌人,就更加难得了,这说明莫雷是一个真正的男儿。
夜狼眼里射出了异样的光彩道:“谢谢你,这么多年还记得我。”
莫雷含恨地道:“你让我残废,我怎会忘记呢?”
夜狼仿佛没有看见莫雷怨毒的目光,而是报以大笑,道:“好好好,不忘仇恨的男儿是好男儿,你是条好汉子。”
莫雷眼里神光一闪,道:“谢谢你的夸奖。”
他泡好茶,端上来,在夜狼面前放了一杯,自己位子上放了一杯,取出一碟水煮花生仁,拿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摆好,坐了下来。
夜狼拿起酒壶在两个杯中斟满酒。端起酒杯道:“来,莫雷,你的酒,我的手,敬你一杯。”也不等莫雷说话,一口喝干,赞道:“好酒,北地酒味醇,就是大烈了些。”
莫雷眼中的神光更盛,赞道:“真是条好汉子,我决定了,对你的仇恨再也不放在心上了。”也是一口喝干,冲夜狠亮了一下酒杯。
要是换个人,要等莫雷先喝了,看看他有没有变化,喝是不喝再做决定,为的是怕他下毒。夜狼是喝在他的头里,说明夜狼对他是真正的放心,由不得他不激动。
夜狼笑笑,抓了一把花生仁,弹了一粒在嘴里咀嚼起来,叹道:“我说,莫雷啊,你整天就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挺道遥的,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你,你就是这里的皇帝,还真羡慕你。”
莫雷不无遗憾地道:“我也想出去走走,去着看,可是没办法。”着着夜狼问道:“你现在在哪个山头?日子过得去吧?”
他到现在还以为夜狼是马贼。
夜狼端起一茶杯,喝了一口,赞道:“好茶真没想到,在北地还能喝到香城的小香茶,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喝到的,这滋味就很不同了。你呀,就不要以为我是什么马贼了,我给你说了吧,我曾经脱离过军队,当起了雇佣兵,现在,我又回到了军队,奉大人的命令前来偷袭你们的马场。”
莫雷以看西洋镜的眼神看着夜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你这人,还挺幽默的。你明明是马贼,还把自己粉饰得这样漂亮,这可不是好汉子的行为。”
夜狼给莫雷的美声笑得莫各其妙,到此时方始明白过来,看着莫雷的眼睛道:“你看着我的眼睛,看我是不是在说笑。”
莫雷着着夜狼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着道:“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平白无故地跑到你这里来干什么?北方这么冷,酒虽好虽醇就是大烈了些,没有我们蓝月帝国酒的味道适口啊!”夜狼非常认真地道。
“你说的也许是真的。”莫雷有点相信了,跟着就提出自己的疑问,道:“丝城会战可正在紧要关头,你们不去丝城,却跑到北方来,怎么说都难以让我相信。”
“你不相信,这就对了我们大人正是算淮了你们这种心思,才在这时节动手,要是你们都相信我们要来了,我们跑来,不是自个儿找罪受吗?兵法不是说‘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吗?正是这个理。”夜狼左手食指点着桌面,道:“不要说你不相信,就是我在听说要北征的时候也是不相信,要不是大人是大人的话,我真想摸摸他的后脑勺,看脖子后面的筋是不是错乱了。”
莫雷想了想,终于相信了,吃了一惊道:“这么说来,你们真的是蓝月帝国的军队了?”
“那不是明摆着的事嘛。”夜狼喝口酒,吃了一粒花生仁,道:“给你说了一次又一次,你就是不信,我也没办法。”
莫雷一下站起来,惊叫道:“不好!我要去报信,不能让你们的阴谋得逞。”
夜狼哈哈一笑,道:“千骑长,你走得了吗?”
莫雷知道,自己和夜狼虽是相互倾心,但是,两人的心向着不同的国家,为了国家,夜狼不会让自己离开的,即使他不杀自己,软禁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他颓然坐下道:“我总不能让休卡王国吃亏啊,不论怎么说,我也是休卡王国的子民。”
“三百年前,琴格王朝统一大陆时,我们都是琴格王朝的子民。自从琴格王朝崩溃以来,大陆一直战乱四起,各国为了大陆的霸权而征战不休,依我看,大陆即将走向统一。”夜狼眼里闪着异样光彩。
“要统一,也该由我们休卡王国来统一。”莫雷接着道。
“不对,统一大陆的是我们蓝月帝国。”夜狼非常肯定地道。
“蓝月帝国?你们蓝月帝国一直为我们北方四国骚扰,连我们四个小国家都摆不平,还想统一大陆,那不可能。”莫雷不屑地道。
“你知道的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局势完全不同了,丝城会战结束后,你们北方四国的实力将会大为削弱,无法再骚扰蓝月帝国,帝国就可以腾出手来对付其他的事情。处理好了这些事,帝国将更加强大。统一大陆也就顺理成章了。”夜狼跟随瑞克出征以来,不断地思考,对未来的大陆局势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看法。
“你别把话说得满了,丝城会战谁胜谁败,还难说得很呢。”莫雷不服地道:“我们有奥玛里维元帅、塔布元帅,你们讨不了好。”
“奥玛里维和塔布都是良将,没错。不过,并不是他们就是最好的,帝国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是一个高人,让奥玛里维吃了大亏,就算合塔布和多尼。冯三人人之力,也不见得讨得了好去。这仅仅是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让你们难受的了,更别说还有我们大人,他精心策划的北征,将对你们四国带来多严重的损失?所以,四国必败!”夜狼反驳起来。
“就算你们是突袭,可是我们有广袤的国土和足够的纵深可以利用,用空间取时间,集中足够的兵力,完全可以把你们的军队消灭在这里,消灭在我们家里。你们如此远的北征,别的不说,你们的后勤就够让你们受的,你们的后勤将成你们的致命仿。”莫雷久在军中,对军阵之事很是了解,一语中的。
夜狼左手食指敲着桌面道:“说得好,说得好不过,那是正常情形下的行军之法。在正常情况下,兵马未动,粮草要先行。对于这一点,我们大人早就考虑到了,因而,他提出了一条非常富有远见的措施,进行无后方作战,不需要后勤,不需要补给,走到哪吃到哪。”看了一眼一脸迷茫的莫雷道:“这点你想不到,我开始听到时也是吃惊啊,可这些天我也想通了,与其留一条尾巴给敌人,还不如不要这条尾巴,没有了后勤这个累赘,既可以使我们少了一个致命的弱点,还能轻装上阵,快速运动,便于长途奔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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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啊,真是天纵英才。“
这些日子来,夜狠终于体会到无后方作战的好处,对瑞克佩服得五体投地,忍不住赞叹起来。
“你们的头子叫什么名字?”莫雷问道。
“夏华。佩蒙。”夜狼答道:“香城大战的胜利者和切诺卡普的占领者。”
“是他?”莫雷道,想了想,摇头道:“奥玛里维元帅失算了,他怎么不把夏华除掉呢?他放过了夏华,后院起火了。”
“不是奥玛里维没有想到,而是做不到,他曾经派他的侍卫长来行刺大人,给大人一剑封喉。”夜狼不无得意地说。
“后院起火,北方四国有大麻烦了。”莫雷无奈地说道。
“我说,你也别再为北方四国操心了,还是加入我们吧。”夜狼开始劝降了。
“不可能,他没有什么值得让人效力的地方。”莫雷拒绝。
夜狼笑了,道:“那是你对大人不了解。刚见面时,我也和你一样,认为他仅仅是个毛孩子,只不过运气好而己,然而,和他共事久了,才知道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睿智机敏、大度,伟大人物的优秀品质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冲莫雷一笑,道:“别的不说,在他的手下干,只要你有才能,他会尽可能给你提供空间,就连囚徒都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手一指,道:“你看那个人,原来是个死囚。马养得好,得到大人的赏识,现在是养马队的主管。像他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上千,现在人人都是幻兽骑士,出身不会是问题。”
“小红!”莫雷一下站起来,用力过大,失去平衡又掉在地上夜狼忙把莫雷扶起来,可他一下推开夜狼,拄着拐杖急急忙忙地出屋去了。夜狼无奈。只得跟去。
原来是宁晓成正牵着小红马过来。小红马很烈,虽是给宁晓成他们套住了,就是不听话,乱蹦乱跳的。宁晓成他们想了不少办法就是不能让它安静下来。对于莫雷来说。小红可是他的命根子。乍见之下心疼得不得了,才忙着赶了出去。
宁晓成指挥几个马倌合力,牢牢抓住套子。绳子越收越紧,小红透不过气来,四肢越来越无力,慢慢地安静下来。
“真是好马啊!”宁晓成赞叹无已,不无得意地道:“看你怎么蹦,现在蹦不起来了吧?小红马。乖,乖。”伸手就要去摸。
一根拐杖挟着劲风飞来,一下打在宁晓成的手腕上,疼得他大叫一声,“妈呀。”左手摸着右手手腕,跳脚呼疼,活像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
“你这杂碎,你竟敢这样折磨我的小红,我要你好看!”莫雷边骂边抡起拐杖,又是一记狠的,重重地砸在宁晓成的肩头。
宁晓成又是一声尖叫,蹦得老高。
莫雷再次举起拐杖,夜狼赶到,手一伸抓住,劝解道:“算了,算了他也是喜欢小红,没办法制住小红,才用这办法。”
“放手,放手,他这杂碎这样对付小红,那还得了,我一定要好好揍他一顿,要他知道对小红不好的人会得到怎样的下场。”
莫雷哪里会罢休。夜狼自是不会放手的。莫雷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夺拐杖,就是不能动得分毫。
莫雷突如其来的一阵狠揍,几个马倌给吓了一大跳,手上的劲自然是小了,小红有灵性,知道机会来了,使劲一挣,几个马倌不由自主地松开手,小红一得自由撒开四蹄就奔,快如闪电,一溜烟功夫就是老远。
马倌惊觉,撒丫子就追,又哪里追得上。
小红终于逃出了魔爪,莫雷的心情大好,心中的气一下子全没了,为小红鼓劲道:“跑,跑,跑得远远的。”
小红也是知道危险,一个劲地猛奔,不一会儿功夫就成一个小红点,眼见就要从视线中消失,莫雷高兴得不得了,一叠声地为小红鼓劲,就差没有跳起来了,夜狼惋惜不已。
就在莫雷的高兴和夜狼的惋惜声中,一支人马从斜刺里冲出来,为首的正是瑞克,跟在他身后的是十八神卫,阿尔娃众女以及鲁光头和阿基斯等人。
远远地看见小红马奔得飞快,飞速奔行的身影像一条流动的红色水线,这种速度是瑞克从来没有见过的,忍不住叫道:好,好马啊!阿尔娃众女也是发出一阵惊讶,赞叹不已,真的耶!哪来的这么好的马?鹿寒雪的圣洁之音响起,公子,去驯服它。鹿寒雪是有道之士,说话总是那么平静,这番话说得和平时没两样,不过瑞克明白她的心意,小红马这种异种良驹极为罕见,就是鹿寒雪也是见之心动了。
这话要是从阿尔娃、克丽丝等人嘴里说出来,就不如从鹿寒雪嘴里说出来有力,瑞克精神一振,想也没想地道:好勒!右手在马鞍上一按,飞身而起,像一只大鸟一样向小红马掠去。
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以瑞克此时不凡的身手落下时也是没有落在它的背上,而是擦着马屁股掉了下来。
也算是瑞克手疾,右手一伸一下抄住小红马的尾巴,牢牢地抓住,尾巴上多了一个人,小红马受惊了,发力狂奔,比闪电还要快,瑞克根本连转念的机会都没有,就给小红马带着向前飞跑。
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瑞克就像一个漂浮在空中的纸人,横躺着挂在尾巴上,那样子有多滑稽就多滑稽,让人难以柑信,不知道是惊奇还是好笑。
阿尔娃等人着得目瞪口呆,连说话都忘了。
过了好一会儿,瑞克的姿势都没有改变,敖铃儿拍着小手,眨着好看的月牙眼赞道:瑞克哥哥,你好棒哦!你这是什么功夫啊?你要教我哦!敖铃儿的话惹来一片笑声,当然,笑声的主人都是睁大好看的凤目着着瑞克,眨都不眨一下子。
鲁光头摸着光头,憨憨地笑道:老大,你能挂多少时间啊,老大,你好了不起哦,你的夫人欺负你不说,连马都要欺负你啊!你怎么老是给人家欺负?你的运气真好啊!赞佩无己,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鲁光头也真能想像的,居然联想到这方面来了,人与马有得比吗?不过,话又说回来,瑞克的爱好广泛,连血凰都要追逐一番,鲁光头瞎想也是正常的。
当着克丽丝等女说出这种不伦不类的话,虽是好笑,也太让人不好意思,想起当日时光,克丽丝许真真、王露和青鹭狠狠地白了一眼鲁光头,光洁如羊脂玉的粉脸上一红,格外诱人,可惜的是好色的男人正在享受小红马的欺负而没有看见,真是可惜。
阿尔娃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克丽丝,让本就羞不可抑的克丽丝更是羞得不得了,狠狠地瞪了一眼不会说话的鲁光头,轻轻阵了阿尔娃一口阿尔娃嫣然一笑,她的气质是高贵的,那种高贵之气非笔墨所能形容,可达子九天之上,笑意盎然,满地皆春,让人为之醉倒。
该死的鲁光头,居然胡言乱语,我要扣他两个金币。瑞克在心里大骂鲁光头,也是有苦说不出,想开口大骂也是不可能。
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大快了,瑞克想用另一只手抓住马尾巴,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瑞克吸一口气,右手一较劲,获得一个加速度,左手趁势而出一把抓住马尾巴,两只手抓住马尾巴的感觉好多了。
双手一使劲,瑞克身子翻过来,脸朝下,双手交替着向上,像猴子上树一徉,一点一点地缩短和马屁股的距离不要以为瑞克的功夫差,实在是小红马的速度大快,让他竭尽全力也是占不了便宜,花了好大的功夫,总算右手和马屁股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胜利就在眼前。吉采如是评论,双手一使劲,又是一个加速度,身子飞起来,向马屁股落去。
然而,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大快了,瑞克落下的方位明明是小红马的背,但落下来时却是小红马的屁股。瑞克不得不暗赞小红马的速度,双手一用力向小红马的屁股按去,却抓住了尾巴的根部。
老虎的屁股是摸不得的,这是人们都知道的常识,然而惊马的屁股同样是摸不得的,小红马腾身而起,跳在空中,后蹄风一般地踢出。要不是瑞克的身手不凡,不知道给像风火轮一样快的马蹄踢中多少次了,左手牢牢抓住尾巴,右手抓住一撮马背上的马毛用力一拉,身子飞起来,落下时正好落在马屁股上,双腿牢牢夹住身子伏下,瑞克双手向前长出,抓住马背上的马毛,双腿一用力再一次向前跃进,骑在马背上,再一次伏下,双手长出抓住马鬃,双腿一用力,喝一声,驾。小红马没有按照瑞克的意图奔驰,而是蹦起来,想把瑞克甩下来。
瑞克手一伸抓住脖子上的绳索,克丽丝指点道:公子,勒紧绳子。要是瑞克勒紧绳索的话,小红马必败无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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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克豪气地一笑,手腕一抖,绳索围着小红马的脖子缠了好几圈,大声道:你别急,我们来比比,看谁厉害。拍拍马背,道:你放心,我不用诡计,公公平平地比一场。一夹马肚,道:跑吧!小红马一声长嘶,好像很是欢快似的,撒开四蹄飞奔起来,眨眼间就成一个小红点,消失在视线中。
瑞克不用绳索,等于没听克丽丝的话,克丽丝不仅没有生气。而是笑生双颊,凤目中满是赞许之色,因为她认为瑞克要与小红马一较雄长,正是男儿本色,心中很是高兴。
阿尔娃许真真、王露,青鹭和水逐秀也是很高兴,就是鹿寒雪的眼睛也明亮了许多,看着瑞克的背影露出了难得笑意。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瑞克的心思,敖铃儿嘴一撇。道:真是个傻瓜,不用好办法要用蠢办法,真是傻瑞克哥哥,你是个傻哥哥。敖铃儿的话又赢得了一个满堂彩,阿尔娃等女忍不住笑出声来。
铃儿,这你就不懂了,这是男人应该做的。公公平平地比一场,才是男儿本色鲁光头摸着光头赞佩无已地说,眼里全是钦佩之色,要是瑞克在他面前的话,他肯定会抱住瑞克大喊:老大,我爱死你了。,激动之下亲吻一下瑞克的臭脚或是脸颊也是正常的。
鲁光头,你也是个大傻瓜。敖铃儿嘴一撇,月牙眼里全是讥嘲之色,冲鲁光头嚷起来,道:瑞克大傻瓜。鲁光头小傻瓜。哦。瑞克没有鲁光头个子大。他才是小傻瓜,鲁光头是大傻瓜不管这些了,两个傻瓜,一对活宝。兴奋地拍起了小手,自得其乐。
鲁光头对敖铃儿的点评受之无愧,摸着光头,道:呵呵,你终于发规我是傻瓜了。人家本来就有点傻嘛!好像敖铃儿没有早发现他是傻瓜很遗憾似的。
这话引来一片笑声,气氛非常欢快。
一个小红点出现在视线中,先是很小,越来越大,到最后小红马的英姿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这次,小红马的出场与刚刚离去时的债怒不同,远远地一声长嘶,欢快的马嘶声表示了它的好心情。
成了,成了。阿尔娃和克丽丝等女脸上生花,高兴地叫起来。
阿尔娃她们都知道找到了主人的良驹的心情总是很好的。刚刚找到主人的良驹的心情更是好,小红马能够发出那种欢快的嘶鸣。说明它已经找到了主人,这个主人就是瑞克了。
因为骑在小红马背上而来,瑞克并没有控遭也没有抓住马鬃,而是身子伏下,双手撑在马背上。
来到阿尔娃众女停身的地方,小红马停了下来。
王露关心地道:公子。瑞克并没有像玉露想像中的那样欢呼或是和她开玩笑,而是一声不吭,身子一侧从马背上掉了下来,砰的一声响,好像死猪撞在地板上。
胜利者得到的是议种光景,实在是太出阿尔娃她们的意外,一脸的惊诧,以至于历来投有错过拯救瑞克于苦难中的玉露也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直到瑞克掉在地上的声音传进耳朵里,她才明白自己的失误,惊呼一声公子,一下掠过来,把瑞克抱在怀里,头靠在自己酥软的胸部上阿尔娃她们定睛一瞧,瑞克一身糟,糟到不敢恭维的地步-身上的衣服湿清灌的,好像落在水里一样,刺鼻的汗味说明那不是水,是汗液。
阿尔娃众女忙围过来,鹿寒雪细心地察看了一遍,轻轻地道:脱力了,休息一下就好了。她的话无异于一颗定心丸,让众女放下心来。
对于良马来说,越是难干驯服,说明马越是难得,瑞克出尽了全力和小红马比拚,直到累得脱力,小红马终于给他驯服了瑞克自始至终遵守了他的诺言,和小红马公公平平地比一场,没用使用任何诡计,哪怕是一点点。
青鹭惊呼一声,谁?以手捂住性感的臀部,一下转过身来。
只见小红马正澄着她,忽闪忽闪的马艰好像在说:你为什么挡住我的路,我可是要探望我的主人哦!
青鹭仿佛明白小红马的意思,向边上让了让,小红马从青鹭的身边挨了过去,嘴在瑞克的脸上挨了几下,亲密得很。
某个想像力特别丰富的人士如是评价:幸好它是马不是人,要不然我敢保证小红马会抱着瑞克猛亲。
瑞克睁开眼看了一眼小红马,右手伸出在小红马的嘴边抚摸着,笑骂道:你这家伙,累死我了,比和宝贝儿那个还累。有句话说狗嘴不吐象牙,还真是那个理,瑞克居然把两者相比,真是乱盖。
阿尔娃喋味一声笑起来,克丽丝许真真、青鹭和玉露等与瑞克有合体之缘的女人更是羞不可抑,给了瑞克一个白眼。
玉露还嗔怪了一句,公子,你又老是胡说。小红马不服气地打了两个响鼻,意思是说:哼,你怎么把我和这些中看不中用的女人相比?我可是日行万里的良驹哦。
乖,乖,小红乖。瑞克在玉露的帮助下坐了起来,说是坐起来,实际上是半躺半卧在玉露的酥胸上。他抚着小红马的脸颊。道:小红乖。我给你取个名字。就叫小红吧!你满意吗?小红马眨巴看眼睛,好像在说:我是种马,怎么取个女人名字介不好,我不要!
公子,你取的名字大女人气了,没有威风。小红马一身的红,我祝愿公子像蓝天上的白云一样遨游于万里之外,就叫它火云吧。阿尔娃说道,她历经千年,兰心蕙质,取的名字总是那么贴切。
好名字,好各字。宝贝儿,你就叫火云吧!瑞克冲小红马说道,扭头对阿尔娃道:凤凰儿,你取的名字真是好啊!小红马仿佛喜欢这个富有豪气的名字似的,仰颈长鸣,一声清越的马嘶声穿云破雾,直上碧霄,回荡在这片广裹的原野上,仿佛在向世人展杀:一代神马就此横空出世了。
自此以后,火云成了吉采的坐骑,跟随瑞克南征北战,足迹遍布大陆每一个角落,为帝君成就统一大陆的不世伟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火云的大名也载入了史册,帝月王朝在军事博物馆里另辟专馆,展出了火云的用具鞍髻马掌、擅绳之类,都在这个专馆中。火云也就成了帝月王朝最为人恒久记忆的帝君坐骑。
帝君手中的血色王剑和胯下的火云都是为人乐道的事物,但是,这不是瑞克在征战大陆时的全部用具,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陆陆续续会落到他的手中,陪伴他到大陆的每一时的全部用具,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陆陆续续会落到他的手中,陪伴他到大陆的每一个角落,都会在历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瑞克在他的女人面前少有正经的时候,这次也不例外,他称呼关月也太亲热了点,让克丽丝等女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阿尔娃怪不好意思,弄了个大红脸,白了瑞克一眼,嗔道:正经不到一会儿。
瑞克哈哈一笑,精神大振,一下站起身来。
火云神骏非凡,认主之后又是精神焕发,好像换了一匹马似的,浑身透出无穷的精力。
敖铃儿喜欢得不得了,叫道:好好的马啊,瑞克哥哥,你让给我,好不好?小手伸出,就要去摸火云。
迎接敖铃儿的是火云飞踢而来的后腿,敖铃儿吃了一惊,急向后退,也算她的身手不错才没有给火云踢中,饶是如此,还是一个趔趄,差点掉倒。
敖铃儿这个趔趄的位置恰到好处,让她发现了一件新鲜事,尖叫起来,青鹭姐,你的屁股。话一出口,立即醒悟失言,忙用手捂住小嘴,满脸通红,以歉意的眼光看着青鹭,仿佛在说:不好意思啊,青鹭姐,我不是故意的哦,是不小心叫出来的。
敖铃儿的话为众人指出了目标,尽皆往青鹭性感的美臀上望去。一时间,青鹭的美臀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青鹭羞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有个地洞钻了进去。
也不能怪青鹭的脸皮薄,女人的屁股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任谁也受不了,都会害羞的,要是不害羞,只能说明她无耻。
更让青鹭难以忍受的是,观众的脸色极为古怪,阿尔娃和克丽丝她们都是笑掩小嘴。一脸的更让青鹭难以忍受的是,观众的脸色极为古怪,阿尔娃和克丽丝她们都是笑掩小嘴,一脸的暖昧,好像给她们发现了天下间最让人惊奇最让人好笑的事物一样。
瑞克的眼神是最奇怪的,一脸的迷茫,还用右手挠了两下后脑勺,喃喃自语一句,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记得了?我怎么有这种爱好?当然,青鹭的美臀成为焦点的时间并不长,只维持了极短的时间,阿尔娃她们的眼光齐刷刷地转向了瑞克,动作之整齐好像彩排好似的,谁叫她们心有灵犀都想到那方面去了,她们的目光中都是一个意思:原来你有这种爱好,还真变态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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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娃是调侃而暖昧的美容,克丽丝、许真真和玉露这些和吉采有合体之缘的女人的眼光就有些特别了,全是质问之意:你怎么能这样对待青鹭妹子呢?
三女互视一眼,同时微微点头,那意思是说:此风不可长。要不然,哪天用到我们身上,麻烦就大了?
瑞克当然明白克丽丝她们的意思,忙分辩道:我没有啊!你们别想歪了,我真的没有对青鹭做过什么。在这种情况下,瑞克越是分辩越是无效,反而越描越黑,克丽丝三女一副不是你还能是谁的表情让瑞克头大。
鲁光头不愧是忠实的小弟,时刻不忘颂扬瑞克,呵呵傻笑着道:老大,你好了不起哦,居然有这种爱好,你有点变态哦。老大,你也真能想像的,居然想得出议种想法,我好佩服你哦。钦佩之色写在脸上,瞧那模样,要不是瑞克离他有点距离,肯定会抱着瑞克的臭脚猛亲。
鲁光头的话,极少得到克丽丝等女的赞同,这次是例外,克丽丝等女尽皆赞同,一齐点头。
意思是说:听见了吧,连鲁光头都是这么认定的,你还有什么话说?
该死的鲁光头,你再敢乱说,我要扣你两个金币。瑞克一肚子的冤枉气无处发泄,正好着落在鲁光头身上。
鲁光头咋舌道:老大,我不说了。嘀咕一句,做得,说不得。真是奇了。要是在平时,鲁光头的话肯定会惹来一片笑声,今天却没有。因为。众女没有心思笑。
玉露的嘴巴变成一个圆圈。嗔道:公子,你还说没有,你看看你自己,都那样了。我,我怎么了?瑞克奇怪地道,顺着玉露的目光望去,只见自己的档部殷红一片,好像受过重伤似的。尖叫起来,这怎么可能?阿尔娃她们也发现了,一齐惊呼起来,公子,你受伤了?众女的嗔怪刹时不见,变成了关心,真挚的情意写在脸上,让瑞克很是感动。
一向平静逾恒的鹿寒雪也是惊讶起来,蹲下身子,玉手伸出搭在瑞克的腕脉上。秀眉紧皱,喃喃道:真是奇?克丽丝问道:寒雪。怎么样?克丽丝所言,正是众女心里所想,紧张地着着鹿寒雪,等待她的回答。
鹿寒雪思索着道:公子的脉象平稳有力,没有病兆,也不像受过伤,真是奇了。突地惊呼道:公子,你的手。翻转瑞克的双手,手掌上也是殷红一片,那样子就像双手在血泊中摸过似的。
又是一片惊呼,出自众女之口,急急地问道:公子,你在什么地方受的伤?群雌粥粥,瑞克都不知道回答谁的了,把手掌翻看了两下道:好的啊,没受伤啊!是没受伤。鹿寒雪把瑞克的手检查一遍,得出结论,眉头一皱道:可是,哪来的这么多的血?这是众人关心的问题,都看着瑞克,等他给出答案,可是,瑞克也是一脸的茫然,根本就不可能得到答案。
天啊,那是一匹血马。敖铃儿的尖叫声响起,打断了众人的沉思,只见她指着火云,一脸的惊奇,嘴角一撇,嘀咕着道:还什么了不起的宝马,原来是头病马,浑身都在出血,幸好我没要。看到敖铃儿一副庆幸不已的模样,火云不服气了,一声长嘶,眼睛瞪着敖铃儿,意思是说:你有眼无珠,居然连宝马也认不出来,还说我是病马,真没见识。
火云出血了?瑞克惊奇得不得了,一下站起来,大声道:不可能!马儿出血,实在是没有过的事情。让人难以想像,由不得瑞克不惊奇。
众女也是赞同瑞克的说法,一齐点头道:是啊,怎么可能呢?接着又是一片尖叫声响起,出自众女之口,真的耶,真的耶,火云出血了。她们既惊奇又惋惜,惊奇的是火云身上出血,实在是让人难以相信,惋惜的是如此良驹居然是一匹病马,实在是可惜。
蓦地,一阵脚步声响起,夜狼、莫雷和宁晓成他们赶来夜狼忙着给瑞克施礼,瑞克还礼。莫雷睁大眼睛瞪着瑞克,对瑞克折磨火云一事耿耿于怀。
宁晓成先是向瑞克施礼,再看着火云,放心地道:终于驯服你了。接着,他眼睛瞪得老大,尖叫一声,天啊,传说居然是真的,传说居然是真的。一下转过身来,对瑞克施礼道:恭喜大人,恭喜大人。宁晓成的话太也突兀了,平白无故地向瑞克贺喜,让谁都难以相信。都以看西洋镜的眼光看着宁晓成,心里还在鄙夷地骂道:不仅是死囚,还是马屁精。瑞克惊奇地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我,我有喜?什么喜?宁晓成成竹在胸地道:马,是马。马?这个字出自众人之口,难以相信,难以言说的奇妙感觉尽在这个字中。
就在众人的惊奇声中,宁晓成给出了答案,“大人有所不知,这是一匹极为罕见的异种汗血马。良马分为千里之马,万里之马。千里良驹已经难得了,万里驹就更难得了。然而,这些都不是最好的良马,最好的良马就是汗血马汗血马又分为好几种,一种是只要进行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的汗血马,这种是汗血马中的下品,只是比万里良驹稍要进行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的汗血马,这种是汗血马中的下品,只是比万里良驹稍好些而已。第二种也是在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出的血汗比下品多些,长途奔行能力也极强,可以长驰万里不需休息,这是汗血马的中品这两种马虽是难得,在历史上也是不少,比如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的开国君主拉甫琴的坐骑就是一匹中品的汗血宝马。”
宁晓成侃侃而言。仿佛在说故事,吊起了众人的胃口。
对于拉甫琴的坐骑是汗血宝马一事,除了阿尔娃不知以外,大家都知道,点头称是。
特别是身处琴格王朝的克丽丝更是道:“是有这事,据说,那是一匹很了不起的宝马曾经有一次在琴格王朝大军吃紧的时侯,拉甫琴只身赴援,一天一夜奔行了三千多里,赶到战场,扭转了战局这个故事,也就成了琴格王朝的传奇故事。”
一天一夜只身奔行三千多里,扭转战局,实为历史上不多见的仕举,先辈风烈让人神往,瑞克赞道:“真是好男儿。”心里暗忖:“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会做得比他更好。”
一股豪气从瑞克身上发出,无穷无尽,笼罩在这片广旷的原野上。
瑞克的豪气具有振奋人心的魅力,夜狼他们不由自主地振奋起,眼中的神光大盛。
火云一声长鸣,撒蹄一跃,一下就是三丈多的距离,来到瑞克跟前,人立起来,尽显龙马精神,仿佛一辆即将发力的战车火云落下来,前腿正好搭在瑞克肩上,打着响鼻,马嘴在瑞克的脸上亲了几下,亲热得很。
在这一刻,火云给人的感觉,它不是马而是具有灵性的神物,阿尔娃众女为瑞克高兴。当然,吃醋的人也是有的,就是莫雷了。
只听莫雷骂了一声,“君子不夺人所爱,小人专夺人所爱。”拄着拐杖,扭头就走,给夜狼一把拉住。
瑞克抚着火云的马嘴,在马脸上亲了几下,赞道:“宝贝儿,乖,乖。”
火云的眼睛眨巴几下,意思在说:你真是变态啊,把我和那些女人比,可是对我这种神物的不敬哦,我要抗议啊。
瑞克笑着在火云的脸上轻捶一拳,笑骂道:“你是我的宝贝儿,你不承认吗?”看着宁晓成道:“最好的就是火云这种汗血马?”
“大人英明。”宁晓成赞道:“最好的汗血宝马就是火云这种激情汗血马。”
瑞克打断宁晓成的话道:“你等等,怎么又有激情汗血马?”
瑞克所问,正是众人心中所想,无不盯着宁晓成,等待他的回答,生怕错过一个字。
“你心也大急了。”宁晓成心里如是点评,嘴上道:“激情汗血马,顾名思义就是要在激情之后才会出血汗。火云给大人驯服,认大人为主,心神激荡,就出了血汗。这种激情汗血马在平时是不会出血汗的,就是长驰万里也不会出,只有激情才能让它出血汗。”
“哦,原来是这样。”众人心里如是想,一副恍然大悟。
青鹭给火云的马头碰一下屁股,马头上的血汗沾在洁净的罗裙上,扩散之后呈胭脂色,仿佛一朵盛开的桃花,绚丽多姿不知情由的克丽丝她们的想像力过于丰富,以为瑞克有着特别的嗜好,和青鹭演绎了后庭开花的激情事,还是那么的粗鲁……
至于瑞克档部和手上的血汗,不用说,当然是骑马造成的瑞克累得要死,也没有发现这一诡奇之事,关月她们关心瑞克也没有注意到,要不是敖铃儿眼尖叫破,这事可能就迷迷糊糊过去了。
敖铃儿心直口快,居然把青鹭的美臀给叫了出来,让青鹭羞得差点钻进地缝去了,也大过了不过,童言无忌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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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家伙,给我法的见面礼就是黑锅,要我给你背黑锅。”瑞克心里暗骂道,轻轻一下撞在火云的下巴上。
你老打我,有你这样的主人吗?连这点事情都担待不了,太不够意思了。火云很是不服,打了几个响鼻,前腿放在地上,不服气地走开了。
当然,瑞克趁它转身的时候,在它的屁股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作为背黑锅的补偿。
宁晓成说溜了,没有注意到瑞克他们怪异的脸色,接着往下道:“传说,激情汗血马是神马与龙神交配产下的后代,得到这种马的人必将成就一番大事业。不过,在历史上只听说过一个人拥有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异种汗血马。”
“嘿嘿,没想到我,我居然得到了如此难得一见的良马,还能成就一番大事业。是什么大事业呢?拥有五十个像克丽丝、阿尔娃她们这么性感美丽,而又温柔的女人,再赚几座金山,让我可以吃喝几百年,我也就满足了,这就是我的大事业。女人嘛,已经拥有这么多了,想办法把她们一一弄到手就行了。金山嘛,我就骑着火云去冒险,找金矿去。”
瑞克在心里规划他的大事业了,问道:“那是谁?”
“那就是两千年前的大陆第一勇士奋阳武。”宁晓成侃侃而言,道:“这都是我师父告诉我的。”
“是他。”瑞克阿尔娃、克丽丝,在场之人除了敖铃儿和鲁光头以外,全都尖叫起来。
“奋阳武。他是谁?”敖铃儿眨着好看的月牙眼问道。
鲁光头真不愧是忠实的小弟。居然给瑞克“钱化”了。一心想着金币,摸着光头道:“呵呵,那是我心中的偶像啊。哦,不,老大,你也是我心中的偶像老大,我每次数金币时都要想到你的,你别扣我的金币哦!”
阿尔娃回答敖铃儿的问题道:“奋阳武是历史上有名的勇士。他的武技、他的魔法修为。都是第一,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够达到他那种程度只可惜,他在正值春秋鼎盛时却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成了历史的谜案。”
克丽丝补充道:“本来,奋阳武有机会统一大陆,而且他还建立了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队。开创出了大好的统一大陆的局面。就在这种大好局面时,他却突然失踪。他的部下互不统属,先是争吵,后是兵戎相见。经过数十年的厮杀,各据一地,称雄当地,成了一方霸主直到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才短暂地统一了大陆。只可惜,琴格王朝存在的时间太短,大陆又陷入了纷争之中。可以说,奋阳武是这个大陆的始祖,是这个大陆上最伟大的人物,要是他不失踪的话,大陆也许是另一个局面,是一个大一统的局面。”
前辈先贤,英风侠烈,英雄事迹仿佛就在眼前,瑞克心中一阵没有来由的激荡,忍不住一声长啸,宛如龙吟,啸声直冲霄汉,远远地传了开去,数十里皆闻,良久不绝。
瑞克的啸声不是单纯的啸声,而是充满了豪士气概,悲天悯人之气,具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霸气,让人为之心神震荡。
火云大受感染,引颈长呜,一声清越的马嘶之声穿云破雾,直达九天之上,与瑞克的啸声相互和鸣,奔腾远去,消散在关际,余音缭绕,良久不绝。
珠玉不可能埋于尘泥之中,英雄不可能埋没,良马不可能无主,瑞克这位历史上伟大的帝君著名的英雄,不可能被埋役,火云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神驹,不可能去拉马车。
命中注定这一人一马要在历史上写下辉煌的一页,这似乎在向世人昭示,历史上最佳的人马组合就此诞生了。
夜狼、莫雷、宁晓成、鲁光头、阿尔娃、克丽丝、许真真、青鹭、玉露、水逐秀、阿基斯、敖铃儿、十八神卫,甚至鹿寒雪,都为瑞克和火云一人一马的啸声、嘶鸣声所振奋,忍不住引颈长啸。
阿尔娃等女的啸声清越如鸾凤,夜狼等男性的啸声雄壮豪迈,相互应和,犹如万马奔腾,奔腾远去,震得林木沙沙作响。
男儿的豪情和女人的英气都在这一声长啸中,啸声过后,众人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相互看一眼然后看着瑞克,一齐大笑起来。
原本吃醋很不舒服的莫雷一啸之后也是心怀大为开阔,向瑞克施礼,眼里满是热切之光,道:“休卡王国的莫雷见过大人。大人英风,莫雷见识了,让莫雷心折,莫雷愿在大人驾前效犬马之劳,请大人不要嫌弃莫雷残废之身无以为用而不纳。”
老实说,莫雷是一个忠诚的休卡王国子民,不会轻易放弃为休卡王国效力的打算。不过,瑞克此时表现出来的豪雄之气是他见所来见,闻所来闻的,让他不得不心服莫雷见过的风云人物不在少数,塔布这个威各正盛者,莫雷知道其才干,却也不能让他心折。才把火云藏起来,不让塔布看见。而瑞克表现出来的气雄万夫的豪气,以莫雷的说法就是一百个塔布也不及他之万分之一。
“莫雷,三十六岁,千骑长。军龄二十,作战勇敢,屡建战功。年前,随军出征神封要塞,给一个使刀的人一刀砍下了半个脚掌成了残废,才被发配来养马。”瑞克如数家珍般地背出莫雷的简历,马场是此次北征的重要破坏对像,对莫雷这样的马场主管当然是要花点功夫去摸底的,少不了派些间谍搞些资料。
“大人英明。”莫雷赞叹无己。
作为一方主帅,对他这样的小人物如此肯下功夫,可见瑞克的心有多细,这就叫英雄识见,既要往重大事情、重要人物,也要对那些有着特殊作用的小人物下些功夫。以莫雷的看法,能够做到这祥的人不多,瑞克能够做到这徉,说明他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莫雷不禁暗叹自己找对了人。
瑞克接着道:“能得你这样英勇而忠诚的休卡王国的子民看重,我倍感荣幸。要是你不嫌弃我没用的话,就到我这里来,帮我出些主意要是你认为我没用的话,你随时可以离开,我会给你一笔可观的酬劳。”
瑞克的话绝对可以说是大度之极,在历史上,对于投到自己帐下的人想离开,不是没有可能的话,也是极少的。就是能够离开的话,也是费尽心机才能成功,像瑞克如此大度,极为罕见。
莫雷不得不从心里叹服,一下拜倒,抱着瑞克的臭脚,泣道:“大人不嫌莫雷残废之身,收于帐下,待我如此真诚,莫雷就是碎尸万段,也不能报大人厚恩于万一。莫雷在此起誓,要是此生敢做一件对大人不忠不义的事,莫雷就是猪狗不如。”
“言重了,言重了。”瑞克忙把莫雷扶起道:“我们意见相同,就在一起共事,要是意见不合,也就没必要浪费人家的青春嘛!”
“大人啊,你真是大度啊,虚怀若谷。”莫雷抹着眼泪,由衷地赞叹。
历史学家对这次马场袭击事件的评价是相当的高,可以说是不惜笔墨,对瑞克大加颂扬,正是这个莫雷,为瑞克解决了一件极为棘手的事情在即将开始的大陆统一战争中。
马匹的稍耗极为巨大,其他的国家都是不敷使用,而瑞克的战马始终是源源不绝,在他统率下的军队行动神速,往往进行大胆的、大规模的长途奔袭作战,打得对手闻风丧胆。而瑞克之所以能佣有如此之多的战马,原因就在于莫雷为他出了不少主意,开辟了很多马场,驯养了很多的战马。
在战马这方面,有两个人的功劳特别大,一个是宁晓成,一个是莫雷。宁晓成善于养马之道,换种说法就是精通养马的技术,而莫雷擅长管理,两人相得益彰,呕心沥血地为瑞克工作。当然,这两人最终成了很好的朋友,在工作中相互支援,相互配合,被称为“黄金搭档”。
说起来,也真是有趣,宁晓成是个死囚,莫雷是个俘虏,却在帝月王朝的创建中立下了不朽的功勋,这让历史学家为瑞克的用人之道赞佩无己,送了他四个字——“不拘一格”。
不拘一格用人才是一句常挂在帝王们嘴上的话,不过,往往是一句空话,真正落到实处的并不多,瑞克是真正做到了这一点。著名的三夫军团就不用说了,莫雷是个例子,帕金奇更是一个例子。
就连德高望重的奥玛里维也不得不慨叹——“在历史上,气度如帝君之大者如凤毛麟角,他能够启用那些别人不敢用或是看不起的人才,这是他成功的最大原因所在。裘冉飞、宁晓成这些死囚成了他的重要助手不说,莫雷和帕金奇是俘虏,也为他所用。这仅仅是瑞克先期的例子,在以后的岁月中,本来是他的敌人,后来成了他忠实部下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的名字都记在纸上的话,可以摆满一个橱柜,懂得用人之道的人不成功的话,那就没有天理了,帝君就是最好的例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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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克敢于用那些为人看不起,或是不敢用的,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在瑞克手下干,只要你有才,不愁没有出头的一天。因而,瑞克头上拥有无数的桂冠,也就成了理所当然之事。
莫雷开心地道:“大人所有不知,砍下我脚掌的,正是这位夜狼将军。”
莫雷话中之意对夜狼一点恨意也役有,反而很是钦佩,瑞克有点奇怪地问道:“怎么,你不恨他?”
“恨,恨,当然恨。不过,那是以前的事了,刚才,我和夜狠将军一席谈话,不再恨他了,因为,他是个好汉子。我莫雷,就是喜欢好汉子。”莫雷兴奋地说起来。
夜狼道:“莫雷兄,要是你不嫌弃的话,我们就结为兄弟。”
莫雷更是兴奋,直点头道:“好好好好,我们这就去结拜。”拉着夜狼就要走。
瑞克叫道:“慢,你们真是一对好男儿啊,豪爽汉子有没有酒?我们喝几杯,好好庆祝一下。”
“有,有,花生仁下小酒。”莫雷想也没有想地道。
“好,走,进屋里去,花生仁下小酒去。”瑞克击掌叫好。
在莫雷的带领下。一众人向屋里走去。
瑞克坐在主帅位置上,眉头紧皱着,仿佛有什么难以决断的事情。魏莽、沙驼曼、夜狼、李奇、龙闪、劳德斯、布巴罗和三位万骑长等人坐在瑞克旁边的椅子上,他们的表情和瑞克一样,也是双眉紧皱。好像正为某事发愁似的。
他确实是在为一件事发愁。那就是过多的战利品。战利品不仅有金银珍室这些贵重物品,还有马匹、牛羊、根食、被服,军械等物,可以说种类繁多,花样齐全。
瑞克这次出兵大出人意料,进军十天来居然连一点像样的抵抗都没有,按照未来的军务总长魏莽的说法就是“我们根本就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如入无人之境我们有一个千骑长创造了一个奇迹。很好地说明了我们的对手是怎样的不明。所以这位千骑长带了五百人冲进一个三千人的营地,把毫无准备的三千人给打败了,杀死一千多人,其余的全部成了俘虏。”
进军神速,连战皆捷,缴获了大批的物资,这些物资对瑞克来说相当重要。他要独自承担十万大军的军费,没有这些物资,也就不可能筹措到足够的军费可是,物资过多反而成了他的负担。他制定的总方针是:依靠战争发起的突然性,尽可能地在运动中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为了达成这一战略目标。瑞克决定进行无后方作战,也就是不需要后勤,不需要补给,走到哪吃到哪,或者换句大家都熟悉的说法,就是以战养战。
无后勤作战既有弊也有利,好处在于没有“尾巴”,敌人难以予他致命一击,坏处在于对当地物资的依赖性大为增加,要是没有当地的物资,他根本是无法作战因而,瑞克大军抓住机会收缴物资也就成了一项任务。
但是,收缴过多同样让他心烦,用又用不完,弃之又可惜,尤其是对瑞克来说,十万大军的军费都要着落在这次北征的战利品上,要是全部放弃,军队以后的军费从何而来?天知道女王要他承担军费到何时?瑞克不得不从长远考虑嘛。
各支部队把报告打上来,要瑞克拿出物资处理的办法,是烧掉还是留看烧掉,无数的财富化为灰烬,甚为可惜;留着,会成为累赘,不能轻装,无法实行快速机动的运动作战,对于孤军深入的瑞克大军来说可能是致命的,会给敌人留下调兵遣将的时间。
没有财富的时候梦想着拥有无数的财富,当拥有了财富的时候才明白其中的烦恼,此时的财富对瑞克来说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万般无奈的瑞克只好把魏莽他们找来,想通过集思广益找到一条好办法。
对于瑞克的处境,以及所面临的两难抉择,魏莽他们心如明镜,也是拿不出好办法,只有皱眉头的份儿。
一个副官走进来,向瑞克施礼道:“大人,有人找你。”
“谁?”瑞克眉头皱在一起。双手连挥,很不耐烦地道:“去去去,你要他离开,我谁也不见。”
“你不用赶我走,我已经来了。”一个仿佛天籁般的声音响起,悦耳动听之极,宛如一首动听的仙乐。
一个玉人袅袅而来,婀娜的身材映入瑞克眼帘,让瑞克不由自主地背皮一麻,一下站起来,尖叫道:“是你?怎么是你?”
以瑞克的语气,是绝对不想见到那个女人。
来的不别人,正是乔娜。
此时的乔娜和魔法学校时的乔娜大为不同了,学校里的乔娜精悍过人,拥有无穷无尽的精力,虽然搏有美好的身材漂亮的脸蛋,但是都提不起瑞克的兴趣,对她没有好感。
没有好感,并不是说没有感觉,瑞克对乔娜当然是有感觉的,是很不好的感觉,那都是乔娜那双纤细而灵巧的玉手和粉嫩的玉足对瑞克进行全身“抚摸”的后遗症。
乔娜的脸蛋宛如往昔一样光洁,富有神采,容光焕发的脸蛋上透露的资讯是这是一个成熟的女人略显宽松的开胸上衣把突出的胸部上的一条小沟露出一部分,若隐若现,充满着神秘感,很是诱人。洁净的罗裙一尘不染,绣着特殊而精细的花纹的莺带把盈盈一握的细腰衬托得非常性感。而美好黑亮而飘逸的秀发披散在肩上,明亮得像钻石的凤目富有灵气,眨动之间似是会说话似的,好看的瑶鼻和小巧的樱唇都是极品女人才能拥有的,女人的媚惑在乔娜的姗姗莲步中尽展无遗。
美貌如天仙的乔娜让在座之人的气息为之一窒,心想泛起同一个想法:“大人的艳福一向不浅,不论走到哪里都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这个女人肯定是大人的老相好,怕他征战寂寞,自动送货上门了。”
想像力过于丰富的众人没有注意到瑞克脸上的表情和那双瞪得老大的眼睛,瑞克的表情并不是见到美女时的兴奋,而是糗糗的,眼睛不住地转动,不是瞧乔娜美好的脸蛋,而是看她那双灵巧的小手和不停移动的玉足。
乔娜的小手和玉足,对瑞克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实在印象深刻,就是克丽丝这些和他有合体之缘的女人的小手与玉足在他的脑海里留下的印象也不见得有这样深刻,套用瑞克的话来说——“乔娜的手和脚的尺寸,我可是烂熟于胸,那可是我用身体量过的。”,当然啦,瑞克给乔娜揍成了猪头,要是不记得这双让他吃足苦头的手与脚,他的记性也实在是太差了“怎么了?不欢迎我?”乔娜樱唇微启。字字如明珠撞击玉盘。清脆悦耳。煞是动听。
瑞克心头一惊,眉头一跳,比翻书的速度还要快,丧气脸一下变成了笑脸,只不过,笑脸不太自然,有些僵硬,很是勉强,道:“哪里,哪里,看你说的,我哪会不欢迎?”
右袖在椅子上拂了几拂,瑞克呵口气,再拂几下,道:“坐,坐,你坐,你坐,你请上座,请上座。”越来越是恭敬。
“看你那样子,好像我是老虎,会吃掉你似的。”乔娜微慎着道,噗哧一声,巧笑嫣然,满室生春。
在瑞克的记忆中,乔娜没有如此美好的一面,见了他的面不挥舞拳头己经是烧高香了,居然冲他一笑,还是如此魅力十足的巧笑,瑞克的骨头都酥了,真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傻愣愣地站着,连说话都忘了。
要是克丽丝和阿尔娃等女冲瑞克巧笑,瑞克肯定会嬉皮笑脸地调笑一通,说什么“宝贝儿”之类的话,取乐一阵乔娜的微笑别有风韵,女人味十足,正因为难得,由不得瑞克不傻冒。
俗话说的“旁观者清”这句话不尽然,至少对于此时的情景来说不对。
魏莽他们的心思就有点过于丰富了,他们暗忖:“大人真是情种啊,对女人总是那么好,怪不得那么多的女人总是喜欢他不过,用袖子去擦椅子,如此恭迎女人,也实在没有男人气概了,有点软耳朵的。”
他们哪里知道个中原委,乔娜是让瑞克最头疼的女人啊,要是不讨好一下,再找自己的麻烦,那头会大好多倍的。
这还是比较中肯的想法,某些想像力过于丰富的人暗忖:“小别胜新婚啊,大人肯定是好久没有和他的相好见面了,才如此屁颠颠的巴结真有情调啊,这才叫恩爱嘛!”
“你真能说笑,哪会呢!”瑞克强挤出笑容。
乔娜着了众人一眼,道:“学弟啊,这些都是你的手下?没想到,学弟真出息了,手下都是大将军哦!学弟,学姐为你高兴哦!”
“他们还是学姐学弟,情感很深厚,怪不得大人如此巴结。”魏莽他们如此想道,忙站起来道:“大人,我们出去商量一下,尽快拿出办法。”也不等瑞克说话,匆匆离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