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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女王那双闪着智慧之光的逼切眼神,费要多罗毅然道:“只要陛下一声令下,臣愿效犬马之劳。”
女王一下站起来,道:“好,好,太好了。只要元帅出山,就不怕那只北方耗子闹到哪里去。元帅,一只北方耗子把丝城折腾得不成人样了,接着又到了罗河城、玉阳关和风陵关。元帅知道这只耗子是谁吗?”
费要多罗略一凝思,道:“奥玛里维。”
女王大拇指一竖,道:“好,元帅就是元帅,不愧第一名将之称。正是这只北方耗子。”当年在丰诺之战,有两只耗子表现相当杰出,一个是多尼。冯,另一个就是奥玛里维。特别是奥玛里维,思虑周到,可以说滴水不漏,要不是我的兵力不足,我会趁大胜之势穷追,灭了他,也省得他跑到家门口来了。“费要多罗不无惋惜地说。攻占了风陵关,无异于把利剑对准了勃英特,说跑到家门口非常贴切。
和费要多罗这样的名将谈话,让人非常愉悦,女王兴致也来了,道:“再给元帅出一道小小的题目。元帅再猜一猜,这只耗子是从哪里钻出来的?”
“丝绸走廊。据说,丝绸走廊附近有一条小道可以通过。臣当年还派过一支斥侯去寻找这条小道,后来,因为臣突然辞职,不知道他们的成果如何。”费要多罗不无惋惜地说女王吃惊地道:“元帅派人去找过这条小道?”
费要多罗当年派人去寻路,属于极机密之事,知道的人不多。
赫连辛道:“陛下。确有此事。元帅派了三百人去寻路。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寻到。”
“卡普知道吗?”女王问道。卡普是现任飞狮军团的军团长,原是费要多罗手下干将。
“他不知道。”费要多罗回答:“只有臣和赫连将军两人知道。”
“卡普没有提起过,应该是没有回音。这事,对帝国来说,是一件大事,不能忽视了。雪妃,你派人去找这支斥侯,记住。一定要隐秘行事。”女王思虑着说。
“是,陛下。”纪雪妃答道。
“元帅,朕这次来,是想请元帅出任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元帅会不会让朕失望?”女王满怀希望地望着费要多罗。
费要多罗看了一眼丝黛娜,丝黛娜道:“老头子,你看我做什么?还不是老规矩。她说的老规矩是费要多罗带兵打仗,她就在家等他归来,等他归来时,给他做好饭菜。好好搞劳他一番。
久不闻此言,费要多罗胸怀大畅。道:“只要陛下信得过臣,臣愿往。”
女王拉着费要多罗的手道:“好,好。元帅能出马,朕心甚慰。朕决定,把飞狮军团、剑狼军团给你,另外,再给你调派一些二线军团,让你手中掌握住足够的兵力。元帅,你放手大干就是。”
“谢陛下。不过,用不了那么多的兵力。”费要多罗提出异议。这话要是别人说出来,肯定会被人嘲笑为狂妄自大,从费要多罗嘴里说出来,那就不同了,谁也不敢认为是自大。
“元帅擅长以少胜多,以寡击众,自是要不了那么多兵力,不过,这也是一个契机……”
费要多罗打断女王的话,道:“陛下英明,臣明白了。”
“元帅不愧是军事大家,一点就透,和你说话,总是让人愉快。元帅先了解一下情况,构思一个方略,明日到宫里给朕讲讲。雪妃,你把情报送给元帅。”女王一颗心终于放下了。
他二人打起哑谜,兴奋不已,而旁听数人却如坠五里雾中,一团糨糊,又不好询这种军国之事,只有做个好听众。
“是,陛下。”纪雪妃道。
“你们一家人团聚,实为一件大喜事,应该好好庆贺下。这样吧!朕要宫里送几桌酒席过来,你们一家人好好聚聚。”女王的心情真的是很好,奥玛里维的利剑已经对准了帝国的心脏,让她坐立不安,费要多罗出山,这事坏不到哪里去,想要她不高兴都难。
“谢陛下。”费要多罗和丝黛娜忙谢恩。
“时侯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女王站起身往外走,费要多罗、丝黛娜和赫连辛把女王送走,才回去。
女王上车,远远地听见费要多罗的声音,“呵呵,好久没有喝御酒了。”
丝黛娜的声音跟着就传来,“老头子,你没喝过酒?老鼠洞里把你馋死了?”
君臣三人噗嗤一声笑,女王道:“昭娴,你去把卡加西给朕找来。不能让塔布济奇太悠闲了,也该出点力了。
上书房,女王坐在御座上,卡加西蒙着面纱,坐在女王的对面,桌子上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香气四溢。女王一双睿智的眼睛看着卡加西,没有说话,卡加西钻石般明亮的眼睛看着女王,也没有说话。上书房里静悄悄的,就是一根针落在地上也是听得见。
“倾城,倾城,人如其名,一定是个美丽得颠倒众生的美丽女人吧!”女王终于缓缓地开口了。
卡加西礼貌地道:“陛下盛赞,臣愧不敢当。敝陋之姿,不敢有污人眼,臣只好用一块方巾蒙上,还请陛下原谅。”
女王没来由地道:“雪白的肌肤、黄鹏般的歌声,肯定有着绝世容颜,怪不得那么多人为你倾倒,不愧倾城之名。”心里没来由的一疼。
“陛下找臣来,不会是说女人的吧?还请陛下赐告大事。”卡加西听出女王话里的别样味道,岔开话题。
“人美,心也伶俐,那你说说,朕找你来,为的什么事?”女王藉机出难题。
“除了施压,要我国出兵,从侧面牵制卡琳克尔以外,还能有什么事?”卡加西心如明镜,嘴上却说:“臣愚昧,实在不知。”
“你真是玲珑心啊!早就知道了,还和朕捉迷藏。”女王一语道破卡加西心里所想,道:“你想得对,就是要贵国出兵,和卡琳克尔开战,从侧面牵制卡琳克尔,要他们无法派出更多的军队来丝城。”
“陛下英明。可是,塔布济奇一向以睦邻友好为国策,实在是无意和卡琳克尔这样的强国开战,还请陛下原谅。贵国目前的处境,敝国深表同情,要是贵国需要,敝国可以卖些物资给贵国,看在两国友好的份上,敝国可以优惠一些,马匹就二十个金币一匹。”卡加西委婉地拒绝。
女王冷笑道:“这是你们国君的意思吧?他想得真美,想趁火打劫,发战争财。良马最贵时也就十个金币,你们居然要二十个金币,是不是以为我蓝月帝国好欺负?你们以前口口声声说两国友好,互相帮助,现在看到我国有点小麻烦,就想坐山观虎斗,从中渔利,是不是?”越说越严厉,一下站起来,来回踱步。
卡加西平静地道:“请陛下暂息雷霆之怒。这是谋国之道,不是臣能做得了主的。”
“好个谋国之道。”女王冷冷一笑,道:“依你的才慧,不会不知道唇亡齿寒的道理。对于我国来说,这不过是个小麻烦而已,很快就会成为过去。”
“请陛下恕臣直言,奥玛里维元帅以丝城为跳板,先后攻下罗河城、玉阳关和风陵关,前进基地已经固若金汤。贵国已经失去了清除奥玛里维元帅的最佳良机,也就是说,贵国的麻烦很大。”卡加西不为所动,平静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女王冷冷一笑,一双眼睛盯着卡加西,道:“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朕的手心里攥了一张王牌,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王牌。来人,送客!”袖子一拂,转身就要离去。
卡加西心头一跳,一下站起来,道:“陛下留步。请问陛下,是什么牌?”
女王径走不停,冷冷的声音远远地传来,“王牌岂能告诉他人。”
卡加西愣了好一阵子,举步而出。深夜里,她的马车急急地驶离了勃英特。
依然是上书房,这次,屋里坐的是费要多罗、费浦、卡普,风天狼和女王五人。
费要多罗一身大元帅军装穿在身上,特别威武,一身的英气透体而出。这都不是他让人心动的地方,最让人心动的是他胸口上的勋章,作为第一名将,得到的功勋何其多,前胸上挂满了勋章,都可以办个勋章博物馆了。费浦、卡普和风天狼都是军人,乍见这么多的勋章,能不心动?
费浦也是一身元帅装,身前也有不少勋章,可是,和费要多罗比起来,勋章的级别相差太远,可以说寒碜。费浦真有些后悔,早知道费要多罗要来参加会议,自己何必戴这些勋章来丢人现眼。他是突然接到女王诏令,要他立即进宫参加军事会议,把元帅军装一穿,选最好的勋章戴在胸前,因为他想显示一下自己的功勋,好让女王把丝城会战的指挥权交给他。哪里想得到,费要多罗竟是出现了,不用说,他顶多是个配角。(未完待续。。)
603
卡普乍见多年不见的老上司费要多罗,着实激动了好一阵子,说了一大堆想念的话,还流了一大碗眼泪。他能够从一个普通士兵一跃成为千骑长、万骑长、军团长,和费要多罗慧眼识英雄分不开,说想念的话,也是真的。
风天狼是剑狼军团的军团长,也是费要多罗的老部下,说了一大堆和卡普一样的话。因为,他也有和卡普一样的成长历程。只不过,他这人的性格很是冷毅,说起话来好像缺少热情。不过,费要多罗是了解他的,知道他把话说到这种份上,实在是很激动了。
女王道:“元帅所言,朕照准。”一下站起来,道:“我,凝心,以蓝月帝国第十代女王的身分,蓝月帝国最高军事统帅的名义命令:费要多罗元帅出任丝城会战的总指挥,赐元帅临机决断,生杀予夺的权力。”
女王站起来,费要多罗、费浦、卡普和风天狼都站起来。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标准的军姿,比竹竿还要直。
费要多罗只简短有力地说了一个字,“是!”
女王接着道:“任命费浦元帅为丝城会战的副总指挥。”
费浦也是简短而有力地说了一个字,“是!”
女王威严地从每一个人脸上扫过,缓缓地道:“对外,朕就公布,费浦元帅是丝城会战的总指挥。费要多罗元帅出任总指挥一事是最高军事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要是有人泄露,朕要抄他的家。灭他的九族!”声音平缓而有力。但。其中的决心是毋庸置疑的。
四个铿锵有力的声音同时响起,“是!”
丝城失守后的第十天,女王就完成了丝城会战的布署。在这些措施中,最重要的就是组建了以费要多罗为首的指挥中枢,一直为历史学家所称道。
四人从皇宫中出来,按照费要多罗的命令,立即率军出城,向前线急赶。
琴心送别费要多罗回到伯爵府。不一会儿,十八宁芙神卫和敖铃儿从府里出来,秘密出城。因为女王委婉地拒绝了费要多罗元帅提出的要她不要给瑞克增派死囚一事,并且告诉他说屠轮已经出发了,离开勃英特两百里路了。这说明了女王决心为难瑞克,琴心无奈之下,只得派出十八宁芙神卫前去增援瑞克。
敖铃儿得知有如此好玩的事,哪有错过的道理,直嚷着要去,琴心拿她没办法。只好同意了。如愿以偿的敖铃儿高兴得不得了,拍着小手直叫好。月牙眼只剩一条小缝了。
琴心无奈之下不得不同意敖铃儿,她没有想到,敖铃儿此去惹出了多大的事情,可以说惊天动地。
赶到前线的费要多罗元帅立即布署会战,于是,在费要多罗元帅的指挥之下,影响深远的丝城会战正式拉开了序幕。正是由于这场会战,瑞克这个不为人知的毛孩子登上了历史舞台,他的名字将因这一战而传遍大陆,为他日后统一大陆奠定了基础。
因而,瑞克的传记作者喜欢把丝城会战开始的这天,蓝疆历二0五一年三月五日这天称为“开始的日子”,意恩是说是瑞克正式踏上统一大陆的伟大征程的开端。
然而,此时的瑞克根本就不知道这一天对他的意义有多大,还在克丽丝四女身上找乐趣。那玩意儿虽然给磕伤了,由于他的真气浑厚,再花大把大把的金币请来名医,两天调治下来,就完好如初了,瑞克又可以享受鱼水之欢。
瑞克光着身子,抱着玉露娇小的身子尽情地发泄着,又喘又哼的,好像在杀猪,正在向快乐的巅峰冲刺的时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鲁光头的大嗓门响起,“老大,不得了啦,钦差大人来了。”
瑞克郁闷得把鲁光头的十八代老祖宗问侯了一遍,万分不愿地从玉露身上爬起来,跳到地上,拿起绸帕把那玩意儿清理干净,穿好衣服。
瑞克一开门,没好气的在鲁光头的大屁股上给了一脚。
鲁光头摸着屁股呼疼,“老大,你干嘛踢我啊?”
“不是踢,你的屁股大,我试试弹性嘛!”心里不爽的男人诡言道。
瑞克急急忙忙地赶到大厅,只见大厅里站满了人,魏莽、李奇、夜狼、劳德斯、布巴罗、龙闪,还有屠轮。很明显,魏莽他们得知钦差到了,忙着赶来。肯定是哪个家伙等得不耐烦了,才怂恿有头无脑的鲁光头来叫他,哪里想得到,竟是撞破了瑞克的好事。
“是哪个缺德的家伙干的好事,我要打烂他的小屁股。”瑞克心里暗暗发誓,道:“屠将军,辛苦你了。”心里却在诅咒:“你这个坏家伙,早不来,晚不来,一来就坏我的好事,那地方还硬着呢!真触霉头!”
“小将见过大人。”屠轮忙施礼道:“小将奉陛下之命前来报到,请大人收留。”
他的话说得极其委婉,是因为他心中有愧—带领一千死囚前来增援,要是心中无愧的话,太也说不过去。
瑞克忍着心中的不爽,道:“屠将军免礼,可是陛下有旨意?”
屠轮还是摆出一副谦卑姿态,道:“小将在出发之前,陛下给过小将一道旨意。”从怀里取出圣旨,打商量道:“大人,我们公事公办。”
瑞克不好说什么,只得道:“那是,那是。”忙跪下接旨。
魏莽等人也跟着跪下,可惜的是,他们白跪了,久久没有听见屠轮宣读圣旨,奇怪得不得了,抬起头来一看,只见屠轮脸色极为古怪,嘴巴变成了一个圆圈,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瑞克心中本就老大不高兴,一见屠轮如此,更是不爽得很,道:“屠将军,你念啊!我的腿都跪酸了。”
“是,是。”屠轮一连应了好几个是,一下把圣旨塞到瑞克怀里道:“大人,还是你自己看吧!”
瑞克突然生出不妙的想法,连拿圣旨都忘了,圣旨掉在地上,跪在他身后的魏莽他们全看明白了。
“瑞克爱卿台鉴:值帝国多事之秋,北方耗子烦噪不宁,闹得帝国乌烟瘴气,朕实心痛也。为宁宇内,帝国当全力以赴,请君多出力焉。朕决定,神封要塞守军由君节制,快速西进,实现切断北方耗子退路的战略意图,朕心切盼!切盼!”
“鉴于帝国正处于多事之际,无财力接济饷银,一个铜板也调不出来,请君多费心力,自筹军费。君年幼,委君不情之任,朕心实是有愧于君,然情势所逼,不得不然,请君察朕不得已之苦心。”
看完这道旨不像旨,书信不像书信的奇怪圣旨,瑞克、魏莽、李奇、夜狼、劳德斯、布巴罗和龙闪都傻眼了。以他们想来,圣旨里要他们西进是意料之中的事,他们就等着这道圣旨,只要圣旨一到,马上可以西进。既然要打仗,总会给他们调拨大批饷银,哪里想得到,女王说得很委婉,意思再明白也不过了,一个铜板也不给,要瑞克自筹军费,瑞克不就是运气好一点,拥有五百里领地,十万大军的薪饷就是把领地内的老百姓榨干,也维持不了多久,这事太儿戏了,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一时间,屋里数人都不说话,眼睛瞪得像铜铃,傻愣愣地看着圣旨,连屁都不知道放一个。
女王为什么会下一道儿戏到极点的圣旨,历史学家费尽了脑量也是想不明白,只好归结为女王故意刁难瑞克,从以后发生的事情来看,女王对他是爽,也是不爽,故意找他碴子,逗他玩的。
这种说法不够公允!对那些明眼人来说,连声赞叹:“高,高,实在是高。”有人问他们为什么高明?他们就会说:“浪费瑞克的金币。”问的人就会说:“你这不是废话嘛!十万大军吃饭穿衣、行军打仗,花费似流水,当然要很多金币,不是浪费还是什么。”回答的人就会指着他的脑袋说:“你真笨。”
等瑞克熟悉了政治权术,非常钦佩地说:“她给我下了一个非常高明的套子,把我拴得死死的。”
这是一个极其高明的政治权术,按照女王和瑞克签定的协定,神封要塞以北的土地是瑞克的封地。丝城会战,要是蓝月帝国获胜的话,北方四国的实力将大损,难以抵挡蓝月帝国的进攻。瑞克手中握有军队,而他的位置刚好又在北方,完全可以以追击败兵为由,藉机扩大自己的领士,那么他得到的将不会是五百里领地,而是好多个五百里,他的实力将会大为增加。即使瑞克手中没有军队,他也可以招募雇佣兵,以领主的名义征兵,大举北征,一样可以完成扩大领土的意图。瑞克领地扩大是迟早间的事,女王未雨绸缪,先给瑞克扔一个包袱,要他筹集十万军队的薪饷,消耗他的财力于先。
这仅仅是第一步,还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后手在等着瑞克。经过丝城危机,女王的政治手腕日趋成熟,策划起来滴水不漏。(未完待续。。)
604
瑞克的前途虽然远大,但此时的瑞克既不谙军事,也不了解政治手腕,哪里弄得明白女王的意图,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杀猪似的一声大叫,一下跳起来,一双脚动得飞快,黄绫写就的圣旨上全是灰扑扑的脚印。
脚踏圣旨,瑞克是历史上唯一一人,堪称壮举。污辱圣旨,与污辱帝君同罪,可是要杀头的,魏莽他们给瑞克的举动吓傻了,居然连拉住他都忘了。
这根本就不算,瑞克接下来的举动让魏莽他们的胆都给吓破了,瑞克破口大骂:“凝心,你这小婊子,你看老子的运气好,金币很多,你眼红,你忌妒,想抢老子的金币。哇!我的金币啊!我吃一万年的金币啊!”骂到后来,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又哭又疼金币,活脱一个守财奴。
骂女王为小婊子,瑞克是历史上唯一一人,壮举中的壮举,为傲视王侯的侠客所乐道。
然而,辱骂君上是要抄家灭门的,聆听而不阻止者与之同罪,魏莽、屠轮、李奇、夜狼、劳德斯、布巴罗,还有龙闪,心里后悔得不得了,早知道如此,就是打死也不来凑这热闹,这下好了,抄家灭门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一个个都是汗出如浆,一屁股坐地上,傻乎乎的,连大气都不敢出。帝月王朝第一批忠实的将领就这样给瑞克一句话吓呆了,成了历史的笑谈。
突然之间,瑞克像疯狗一样蹿了起来,大叫一声。奇言怪语层出不有。“老子不干了。不干了。这伯爵不当了,我是假冒的,我是瑞克,不是夏华那死鬼。我这是倒了哪辈子的霉,什么人不好冒充,偏偏去冒充夏华那死鬼,我活该倒霉。”转身就要逃。
瑞克要是逃了,后果不堪设想。魏莽他们明白过来,从地上蹿起来,忙把瑞克抱住。
魏莽道:“大人,大人,冷静一下。这事,也不是没办法,我们好好想想。”
“对,是有办法。你是百战将星,办法多的是,我就命你在一天之内给我筹集十万大军的薪饷。”瑞克哈哈一笑。不怀好意地看着魏莽,顺手就要把布满灰扑扑脚印的圣旨塞给魏莽。
魏莽吓得背脊发麻。那可是个烫手山芋,拿到手上可是扔不掉的,他才不干呢!忙放开瑞克,逃到门外去了,跑得比给疯狗追的兔子还要快。
瑞克顺手抓住屠轮的肩膀,恶狠狠地道:“这都是你惹的祸,你什么好事不干,要干个宣旨的屁差事,这事,你就去办。”把圣旨塞在屠轮怀里,把屠轮按在他的椅子上,道:“这领主你来当,夏华这死鬼,你来冒充好了。”
屠轮都给吓瘫了,浑身发软,好像没有骨头似的,耷拉着脑袋道:“大人,使不得,使不得,这使不得,冒充伯爵大人是要砍头的。”
瑞克头一昂,道:“没事的,我已经冒充这么久,都没有事,你放心好了。”
“大人,你别乱说话,你是大人,怎会是冒充的。”屠轮没有心思去理睬真假夏华的事情,还是先摆脱眼前困境才是当务之急,要不然的话,没有金币发薪饷,小兵兵说不定会把他的骨头给熬了油,那可不划算。
无计可施的屠轮向李奇他们投以求助的眼神,谁愿意惹火上身?李奇他们报以无奈的苦笑,意思是说:“兄弟,这种好事你自己扛着,哥哥看在哥们义气的份上不和你抢。哥哥不为难你,哥哥那份薪饷不要了,算是帮兄弟。”
屠轮心里后悔得要命,自己什么差事不好捞,偏偏捞上这么一个鬼差事,想诉苦都没地方诉,自己这是倒了哪辈子的霉?
正在无助的时侯,克丽丝四女巧笑嫣然地走了出来,屠轮好像抓到救命稻草似的,急急忙忙地道:“夫人,你们快劝劝大人,大人有点不对头。”
克丽丝四女赏了瑞克一个大白眼,嗔道:“公子,你哪里不对头?”
瑞克朝屠轮怀里的圣旨一指,话都懒得说。
克丽丝接过屠轮递来的圣旨看了一遍,皱着眉头,青鹭、许真真和玉露三女也看见了,同声问了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瑞克双手一摊,道:“我问谁去?”
香城本是北地繁华之城,自从瑞克收复香城,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废除了以前的苛法繁政,使得过往行商更加便利,无不乐往香城,因而香城比起昔时更是繁华,店铺林立,摊贩叫卖之声不绝。
然而,此时的摊贩、店铺无心做生意,眼睛瞪得溜圆,脖子伸得比鸭脖子还要长,别样味儿十足的笑容挂在脸上,好像正在发生天大的好笑事情一样。
不错,正是有天大的好笑事和好玩事在发生。自从屠轮率领一千死囚前来香城增援瑞克,这条消息不胫而走,人人相传,不多久就传遍了香城的大街小巷,无不当作笑谈来说,当作笑话来听。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用死囚增援一方领主的事,想不让人们当笑话来谈来说,都不行。
人传人,必成讹,不多一会儿,一千死囚变成了无恶不做的大坏蛋,人人青面撩牙,要吃人,还不吐骨头。据说,有一个叫做铁娘子的死囚犯,是狐狸精转世,长得那个水啊,就是集天下之美女于她之前,也会黯然失色。这铁娘子美名在外,是因为她吃人不吐骨头,她吃是一绝,不是用嘴,而是……
说到此处的男人都会会心地微笑,女人们听到这里不免笑掩小嘴,表现出美丽的一面,问道:“我和她比,哪个厉害呢?”
没有思想准备的男人就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一队高头大马在一队亲兵的簇拥下,向校场驰去,正是瑞克、克丽丝四女、屠轮、魏莽李奇、夜狼、布巴罗、劳德斯和龙闪等人。
瑞克是出了名的对女人没有抵抗力,虽是郁闷得想撂挑子,可是经不起克丽丝四女的一番劝说、一番剖析,说这事并不是没有办法,只要瑞克横下一条心来解决,在魏莽他们的帮助下,一定能够找到办法的。
克丽丝最后总结说:“公子,你的运气向来好得不得了,别的不说,凭你的好运气,就可以解决问题。说不定,坏事还会变成好事。”
瑞克听得大点其头,道:“宝贝儿,你说得真对,你可要好好地让我疼惜哦!”
克丽丝脸一红,白了瑞克一眼道:“到了晚上,你爱怎么就怎么。”
瑞克无视魏莽他们似笑非笑的怪模样,还有玉露三人暖昧的笑容,精神振奋地道:“好哪,今晚上,我想怎样,就怎样。走,去看看我们的援军,肯定是精锐的宫卫吧!”
瑞克率先而出,魏莽他们忙跟了出去。
屠轮识趣地走在最后,谁也没有注意到他那副怪脸色。
克丽丝那句坏事变成好事的预言竟然成真,让人大跌眼镜。历史学家一谈到帝月王朝著名的眉妃时,就会不吝笔墨,大大地扬一番,称克丽丝具有惊人的直觉,才慧过人,多次预言都成真。
多年以后,克丽丝说起自己的预言时是这样总结的——“你们不要相信我有多么了不起的直觉,我只相信公子的好运气”,历来对克丽丝有所依赖的瑞克自然是要听她的话。
看着瑞克一行人急急而去,看热闹的人们指着瑞克,不无担心地道:“狐狸精会不会把领主大人吃了,连骨头也不剩呢?”
依照瑞克想来,女王不给他军费,派来的援军总是精锐部队吧!瑞克想破脑袋也是想不到,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来到校场一看,是一千死囚,白白胖胖的,气色不错,要不是身上的死囚特制囚衣表明他们的身分,瑞克说不定真的以为是精锐部队。瑞克乍见此事,心念一转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话都没有说上一句,就从马上摔下来,疼得哎哟了一声,一双脚在地上跺得飞快,无意之中发动了真气,足劲够大,一跺一个大坑,尘土飞扬的。
一众死囚见瑞克给屠轮他们簇拥着飞驰而来,心想这肯定是伯爵大人,一定要好好表现表现,不然的话,给他看弄了可不大妙,不特赦自己,那可是要命的事,无不昂首挺胸,摆出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等着瑞克前来检阅。
万万想不到,伯爵大人屁都没有放一个就从马上栽下来了,一众死囚无不大惊,眼睛瞪得圆圆的。更让他们震惊的是,伯爵大人居然哭鼻子了,只听他哭道:“我冤啊!我好冤啊!我白白花钱养你们这些死鬼,把你们养得比大肥猪还肥,一个个肥头大耳的,你们不是死囚,是我的大爷。呜呜,我的金币啊,过一万年富豪的金币啊,”捶胸顿足,哭得天愁地惨。
屠轮一路上好吃好喝你侯着死囚,再辅以军事训练,死囚想不发体,想不长胖,想不肥得像猪都不行。他们精神饱满,列着整齐的行列,真有点精锐之师的味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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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乍听瑞克骂他们是猪,一颗心直往下沉,心想要得到瑞克的特赦看来是没有希望了,无不垂头丧气。接接着,瑞克又说他们是大爷,看来特赦有望,无不精神饱满,用观望老父亲似的最尊敬的眼神看着瑞克。
铁娘子心里暗忖:“乖乖隆的咚,韭菜炒大葱,一脚一个坑,这么有力,本娘姑教他功夫的时侯,要好好享受享受,这么有力,肯定比这些营养不良连那东西都翘不起来的没用的臭男人强得多,我得想好方案。”开始盘算起细节来了。
魏莽、李奇、夜狼、布巴罗、劳德斯和龙闪,以及克丽丝四女看在眼里,连一点笑意也没有,今天瑞克的倒霉事太多了、太大了,笑得他们神经都麻木了,笑不出来了。
瑞克的表现,早在屠轮的意料中,一点也不吃惊,勒住马缰,不好意思地道:“大人,对不住,这是陛下的意思。陛下要我从死囚中选出一批特别刁,有一技之长的人给大人带来,说大人肯定用得上,陛下还说了,等臣选好了,她要亲自验收,臣不敢不尽力,没想到陛下接到三个败讯,心情不好,没有来验收。早知道这样,小将选点水平次的就行了。”
对其他的话,瑞克没兴趣,一听“一技之长”,心中又升起了希望,一下从地上蹿起来,问道:“他们会不会制造金币?我的意思是说,不给他们金子,要他们造出金币来。”
他的意思是说。无中生有。平空造出金币来。他以为死囚是神明?
“又不给马儿吃草,还要马儿好,哪有那回事?”屠轮心里郁闷地想道,嘴上恭敬地道:“大人,这,这,这个小将就不知道了。”
“你不知道,没关系。我自己来问。如此秘技,他们怎么可能让你知道。”瑞克满怀希望地说,他为军费一事弄得头好大,竟然说起胡话来了。
“还用问?肯定是不行的。”魏莽等人和克丽丝四女想道,又不敢打破瑞克的幻想,只有眼睁睁地望着瑞克的背影,暗中摇头。
瑞克指着排在第一位的刀疤脸,问道:“你会平空早出金币吗?你说,造得出来,我们分。你三我七。”
刀疤脸第一个给瑞克垂青,只觉无上荣光。兴奋得眼睛放光,大声道:“大人,我不会。大人,你会吗?你教我,造出来了,你八我二。”
瑞克好像从天上摔在地上,恨恨地骂道:“没用的东西,你这垃圾,你会做什么?”
“回大人,我会杀人。我杀人王杀人可杀得溜了,刀去无痕,剥皮不伤皮,更不伤肉,就是那地方的皮也扒得下来。要是宝刀在手,杀人可以不见血。”刀疤脸得意洋洋地自吹,声音也大,好像在打鼓。
剥皮不伤皮,不伤肉,确实需要点技巧,看来他是杀过不少人。不过,“宝刀在手,杀人可以不见血”,纯粹就是一句废话,评判宝刀的一个简单方法就是看沾不沾血,要是沾血了,证明不是宝刀,要是宝刀的话,是不会沾血的,这话等于没说,他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
魏莽等人和四女,无一不是好手,对刀是有了解的,听着刀疤脸的“单口相声”,心里无不偷着乐,又不好笑出声来。
瑞克郁闷得不得了,怒吼一声,“废物,滚到一边去。”
刀疤脸心想这下没活命的希望了,心都碎了,垂头丧气地退下了。
瑞克看着瘦子,瘦子会意,马上就道:“大人,小的会养马。没给大人说,小人养的马膘肥体壮,比人壮得多,跑起来像在飞。一个小子眼红小的养的马,暗中来偷,给小的做了,小的就给丢进天牢……”
瘦子还待再说,瑞克没好气地道:“去去去,滚滚滚,什么乱七八槽的,马不比人壮能叫马?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你怎么不说马比骆驼壮?”
瑞克说着,一推瘦子,瘦子站立不稳,直向后倒去,压翻了好几个死囚,惹来一片骂声。
瑞克看着大个子,问道:“你呢?”
大个子马上就道:“大人,我是屠夫,杀猪也杀人。我的猪杀得可好哪,把只猪烫得雪白雪白的,比天上的雪还白。没给大人你说,小的杀人也是一绝,杀人也是有技巧的,要是你没有别的技巧,你把他当猪来杀,左手按住他的头,右手按住他的手,右膝盖顶住他的腰,嘴里叼着三尖两刃刀……”为了讨瑞克的好,忙着给瑞克传授杀人屠猪之技巧。
瑞克太也不知道尊师重道,一脚就把大个子踹飞了,骂道:“你这个没用的东西,要是没有金币,筹不起军费,我把你当猪一样宰了,给小兵兵们熬汤喝。你个子大,肉多,能熬好几锅,就用你说的技巧来杀你。”
大个子摔在地上叫疼,心里喊冤:“我这是造的哪门子孽?刚刚教了他诀窍,他就要用在我身上,真是个白眼狼。”
还没有等瑞克发话,一个圆圆胖胖的矮墩子开始卖弄了,“大人,他们的技术不合大人的胃口,小人的技术肯定合大人的意。大人,小的是车夫,人力车夫,拉起车飞呀飞,飞呀飞,飞得比马还要快,就是大人那匹马都追不上。原因没有别的,是因为小的长了一双好腿,一双马腿,大人别看小人短小不高,像个矮冬瓜,这双腿可是快得很。”说得兴起,拐起棒含有爵出圆鼓鼓的腿,道:“大人,你看,是不是很特别?大人拉车要拉得跟我一样快,只要大人长这样一双腿就行了……”
瑞克打断他的话,骂道:“够了,你这蠢猪。我是伯爵,是贵族,怎会做你这种苦力,你以为我跟你一样犯贱?你不是跑得挺快吗?就和我的马比一比。”
车夫马上不干了,打退堂鼓道:“大人,那是小人胡吹的,作不得准。世上哪有人比马跑得快的,没有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有这样。”
他的话,引来一片嘲笑声,好在他的脸皮够厚,当作没听见。
瑞克还没有说话,就听一个中等个子的大胡子大声道:“谁说没有染比马跑得快?我就比马跑得快。”大摇大摆地往前一站,一副比马跑得快舍我其谁的豪雄之状。
“切,胡吹大气。你要是比马跑得快,为什么不跑掉,给打成了死囚?”铁娘子讥嘲起来,嘴角一撇,道:“臭男人就爱吹。”
大胡子眼中神光一闪,道:“铁娘子,你敢提这事?不和你说了,你不信,我给你说说我当年的事情。没给你说,我当年杀人越货,做了不少案件,在蓝月帝国待不下去了,就往北跑,心想逃到北方去,北方四国和蓝月帝国是敌对国家,不会为难我的。哪里想得到,那个捕头真是厉害,居然知道我的下落,带了三十多个一流捕快来追我。我没有其他的选择,只有拚命地逃啊逃,一直逃到休卡王国,再到奔马国、云雀国、裴多尼,就是卡琳克尔帝国和塔布济奇我都去过。没给你说,这一路上,我都是靠的一双腿和马赛跑。”
许真真好奇地问道:“你跑得过吗?”
大胡子得意地道:“人哪有马跑得快,不过,人和马跑,要讲究技巧。你不要在利于行马的路上跑,要选不利于行马的路。比如说石子多的路,特别是奇形怪状的石子路,那是最好,我就是专拣这样的路逃跑。那捕头,人是够聪明,可就是不懂得这道理,驱马和我比赛,到后来,他和他手下的那些马全给瘸了。奇形怪状,棱棱角角的石子,马在上面跑的时间长了,能不把马掌颤得瘸了?哈哈,真是痛快!真是痛快!”
魏莽突然道:“阁下是东渡飞盗,裘冉飞阁下?”
大胡子眼中神光一闪道:“将军,你知道小人的匪号?”
“东渡飞盗当年仅凭一双腿,和蓝月第一名捕谢紫烟赛跑,先后在蓝月帝国、休卡王国、奔马国、云雀国、裴多尼,还有卡琳克尔和塔布济奇比赛,那可是轰动天下的大事,我听一个参与当年追捕你的朋友说起过。没想到,阁下竟是成了死囚,还在这里与阁下见面,真是意外。”魏莽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铁娘子可没有忘了自己的使命,打断裘冉飞道:“切,裘冉飞,你不愿意说你的模事,本姑娘还不想听呢!你老鼠上台盘,自称自赞,说谢紫烟了不起,是给自己脸上贴金。本姑娘和你不一样,有模事就说。”一数落完裘冉飞,开始自我吹嘘了,“大人,你知道我的外号为什么叫做‘铁娘子,吗?”
瑞克第一次听到她的外号,哪里知道原因,当没听见。一众死囚可是知道的,忍住笑,以异样目光看着瑞克,嘴角上挂着会心的微笑,“大人,你吃得消不?”
“大人,那是因为本姑娘是不败的神话。像他们这种营养不良的人,那地方没力,本姑娘摆平二十个也不成问题。没给大人你说,本姑娘曾经有摆平十五个狱卒的战绩,大人要不要来试试?本姑娘这次来,是给大人教功夫的,陛下说了,大人的帝月功很厉害,你身边的人又吃不住,要本姑娘来好好收拾你。”铁娘子媚眼如丝地看着瑞克道:“大人,是在这里,还是到你府上去?谁陈一四位妹妹,你们真好看哦,水灵灵的,让姐姐好忌妒哦!妹妹,你们放心,姐姐只想做伯爵夫人,不会吃独食,也会分一杯给你们。”(未完待续。。)
606
她一句话说得克丽丝四女脸上飞霞,羞不可抑,恨不得有个地洞立时钻进去。
一众死囚爆出一片会心的笑声,魏莽他们是想开怀大笑,又不好不顾忌瑞克的面子,只有在心里偷偷地笑。
瑞克对女人没有抵抗力,那是对他身边的女人而言,并不是见了女人就起意,至少对死囚铁娘子是这样,恨得牙痒痒的,又不敢把她怎么样,铁娘子能够知道他的帝月功,不用说自是在女王的安排之下知道的。女王如此安排,摆明了是和自己开玩笑,过不去,要是把铁娘子给做了,日后问起来,怎么交待?
“够了,你这婊子给我住嘴!”历来不骂女人的瑞克,终是忍不住那股羞愤,平生第一次骂了女人脏话。
瑞克话音刚落,一道娇小的人影从天而降,落在瑞克身边,正是敖铃儿,闪着她好看的月牙眼,嚷道:“瑞克哥哥,你在这里啊!铁娘子有没有教你功夫啊?”
咕通之声不绝,众人为之绝倒!
“大家都明白了吗?”费要多罗清澈的眼光从在座的每一位高级将领脸上扫过。
费要多罗一到达前线,立即召集高级将领开作战会议。他被誉为“大陆第一名将”,确实不是幸至,第一天晚上了解了大陆上十多年来发生的大事情和现状,第二天在上书房就给女王提出了一个战略计划。整体构想和女王设想的差不多,不过,他的计划既有战略措施。还有执行方面的步骤。整个计划融合了他数十年军事经验。堪称典范,听得费浦不得不服气。费浦和费要多罗同列帝国元帅之列,费浦对费要多罗并不怎么服气,但听完费要多罗宏伟的构想,不得不从心里服气。
当然,费浦在临走之前,并没有忘了去见辅政王,把军事会议的主题汇报。
至于费浦不解自己为什么会出任副职一事。辅政王淡淡地说道:“既是好事,也是坏事,一招两用。
在赶往前线的时侯,费要多罗进一步推敲和完善,当他到达前线时,一个完美的作战计划已经完成了。费要多罗在历史上享有很高的地位,然而他的部下总是吃不消他的作风,说他太武断,因为他召开的军事会议不是来听取部下的意见,而是他告诉部下。你要怎么做,要怎么达成他的目的。这并不是说费要多罗听不进去意见。对于好的建议,他还是乐于采纳的,卡普和风天狼就是因为向他提出过不少好的建议,而平步青云的。
对费要多罗这种作风,长久以来,人们的看法不同。有的指责他太武断,不讲究民主,不能纳善而从。有的人则是大声赞扬,说他是天才,用不着听取笨蛋的建议,你只要执行他的计划就行了,用不着你去恩考,因为费要多罗才是真正的大脑。
费要多罗自己的解释是,“哪些人拥有怎样的才情,我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就知道他能不能给我有效的建议。向明知不可能提出好建议的人问计,无异于问道于盲,还不如多做点实事。
费要多罗召开的丝城会战的第一次作战会议还是秉承了他的一贯作风,只简单地说了一句话——“丝城会战不仅关系帝国的前途,也关系大陆的命运,诸位很荣幸,是大陆命运的决定者。我也是其中的一员,而且还是主宰。”然后就直接切入主题,进行军事部署。
费要多罗隐居十多年,外界传闻他已经不在人世了,知道他还活在世上的人不多,与会人员除了卡普、风天狼和费浦知道他以外,没有一个人知道是他。为了保密,费要多罗脱下了元帅服,穿了一件普通士兵服装,更重要的是还化了妆,变成一个满脸此髯的老兵,这是女王的命令,他只有执行的份。
听着一个军龄虽长,军阶却低下的老兵给自己下达作战任务,那些万骑长们不以为意,心里讥嘲不已,不住地在心里冷笑。碍于军令,不敢在召开作战会议时提出来,早就打定了主意,要在布署任务完成之后提出对他的不信任案。
可惜的是,他们的算盘打错了,任务一布署完,费要多罗不留给他们一点提问的时间,而是说:“我知道,你们心中在讥嘲一个年岁虽大,军阶却低的老兵痞给你们下达作战任务是耻辱。但是,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们完不成我的任务,行动迟缓,不能快速到位,我要砍下你们的头颅。”
他眼里神光暴射,如刀似剑地盯着他们,看得众将领心中发毛。
卡普站起身,冷冷地扫了众将领一眼,道:“你们不用知道老兵的名字,他是你们的神!”
风天狼一下站起来,冰冷的眼神看着众将领道:“你们可以怀疑我风天狼的头脑,但不能怀疑我的冷酷,要是你们不能完成老兵的任务,我会用我的剑刺穿你们的胸膛。”
卡普和风天狼两人身为两大主力军团的军团长,在众将领心中的地位是相当的高,他两人都这么说了,众将领隐隐约约地猜到,老兵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要不然,这两人也不会如此高抬他。
胸前挂满了勋章的费浦站起身来,把佩剑往桌子上重重一拍,威严地道:“还有我的剑,它好久没有喝自己人的血了。”
就连名义上的总指挥费浦都这么说了,与会将领都不敢再存疑惑了。费要多罗要是不化妆的话,与会众将中有不少是他的老部下,肯定认得出来。正是基于有很多人认识费要多罗,怕秘密外泄,女王才要费要多罗化妆。
与会众将站起身来,大声道:“明白!”
“我可以向大家保证的是,耗子会钻进笼子里。你们的动作一定要快,一定要猛,以连串的、没有间隙的攻势吃掉它。”费要多罗特别强调一点。
“是!”数十声铿锵有力的声音同时响起。
“铃儿,你怎么这么说话?你没看见我的头都一个两个大了,你再这么说,它就更大了。”瑞克郁闷地抓住敖铃儿的双肩,烦恼地质问,摇晃个不停。
瑞克今天的糗事特别多,倒霉事一抓一大把,弄得他的头好大好大,再听敖铃儿说出如此绝倒众生的风话,郁闷得想撞墙了。
敖铃儿一迭连声地嚷道:“瑞克哥哥,你快放手,快放手,疼死人家了。你也是,老欺负人家。”
“谁叫你乱说?”瑞克大声为自己找理由,一巴掌拍在敖铃儿的小屁股上,道:“看你还敢不敢乱说?”
敖铃儿一张粉脸涨得通红,挣脱瑞克的魔爪,阵了一口道:“呸!不要脸,打人家的……”及时缩嘴,一下蹦到克丽丝跟前,拉着克丽丝的小手摇个不停,“克丽丝姐姐,你要给我作主,帮我揍他。他好不要脸!”
克丽丝拍着敖铃儿的小脸蛋,安慰道:“铃儿乖,不要闹了,公子今天心情不大好,你不要乱说话。”
“他心情不好,也不能拿人家出气呀!人家可没有惹他哦!”敖铃儿嘴上不依,心里倒是有一点异样味道,很是羞涩,美丽的月牙眼闪着希冀之光,很是热切,“克丽丝姐姐,听说瑞克哥哥得到了一个幻兽森林,是不是有很多幻兽?”
“嗯,是有很多幻兽。”克丽丝随口答道。
“好耶,好耶!克丽丝姐姐,我们去看看,有没有小懒虫那样可爱的幻兽。要是有的话,哼,人家可要了,让瑞克哥哥眼红死。”敖铃儿拍着小手,跳脚叫好,一点淑女形象也没有。
克丽丝敷衍道:“有空,我们就去幻兽森林看看,给铃儿捉一只好看的幻兽。”克丽丝是随口说的,没想到这一后果有多严重。
敖铃儿抱住克丽丝的脖子,在脸上亲了一下道:“克丽丝姐,你太好了。哼,比他强。”脸一甩,看都不看一眼瑞克,好像瑞克和她有深仇似的。
率领死囚来增援瑞克一事,屠轮心中始终有愧,自责甚深,道:“大人,他们都是死囚,要是大人用不上的话,关进牢里就行了。”
瑞克正没好气,指着屠轮的鼻子,恨恨地道:“你不是带他们来增援我吗?我就接受你的增援。现在,我以神封要塞最高军事长官的名义任命你为他们的军团长,在一个月内给我把他们训练成精锐部队。要是做不到,我就砍了你的脑袋。哼,有头无脑!”
袖子一拂,瑞克扬长而去,怒哼声不断传来。
魏莽、李奇、夜狼、劳德斯、布巴罗和龙闪,还有克丽丝四女,忍着好笑,忙跟了上去。
特别是魏莽他们,既是好笑,又是放心。瑞克本身的奇言怪行就够多的了,要是他哪天突然心血来潮,任命自己为死囚的军团长,整天和死囚打交道,那不就惨了?现在,死囚们“名花有主”了,自己就没那份“荣幸”了,是天大的喜事,能不乐死他们吗?(未完待续。。)
607
屠轮原本打算快点赶到香城,完成这桩倒霉的差事,哪里想得到,竟是这种结局,不仅扔不掉这个包袱,还给这个包袱拴得死死的,心里郁闷得不得了,恨不得跳河。
他脑袋里嗡嗡直响,一屁坐在地上,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恨恨地道:“我真笨,怎么在这种时侯说出这种话?这不是和自己过不去吗?”向后一仰,躺在地上,无奈地长叹一声。
在瑞克的一生中,有许多著名的任命,比如任命魏莽出任军务总长,任命帕金奇为参谋长,都是历史学家所乐道的。可对这两人的任命,并不是历史学家最欣赏的,他们最欣赏的是瑞克任命屠轮为“三夫军团”的军团长一事,对此盛赞不已,不惜笔墨,堆了一大堆辞藻,把瑞克吹到天上去了。说他如何如何英明,慧眼识英雄,任命了一位拥有杰出才干、仁慈之心的卓越军团长,把一帮死囚打造成一流的军队,创造了一个神话,人人封侯得爵,这是任何军队不能比拟的。而对于被任命者,则大书特书其具有别人没有的胆识、勇挑千钧重担,自动请缨。
历史学家们哪里知道,任命者和被任命者心里有多郁闷?都快发狂了!
风陵关以北三百里有一条不大的小道,名叫绝畜之路,意思是说只能过人,不能过牲畜,因为道路实在是太窄,只宜人通过。这一条信守了不知多少年的教条已经被打破了,正有一支五万精骑在快速前进。清一色的黄骤马,个头高大。膘肥体壮。是出自奔马王国的良驹。这种马的好处在于耐力极长,经得起长途跋涉。
兵器钩上挂着两丈长的骑士长枪,枪身是精钢造就,闪闪发光,特别是磨得锋利的枪尖,在日光照射下发出幽蓝的光,要是这道幽蓝的光变成一道优美的曲线,那就是死神的召唤。会把挡在骑士身前的敌人刺个透心凉。
五万名骑士全都是牛高马大的大汉,双睛明亮,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气势,只有身经百战,在死人堆里爬过无数回的勇士才能有的凌厉杀气,从他们身上的恺甲的曲线上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坚韧肌肉蕴育的巨大力量。精钢打造的头盔和恺甲覆盖在他们身上,显得那么的威武,亮闪闪的盔甲给本就英挺不凡的骑士增色不少。
骑士的左肩上插着二十柄制式标枪,左腰挂着一把制式骑士马刀,刀身极长。足有五尺,刀鞘上的风云图案是他们身分的象征。那是奥玛里维精心打造的休卡王国最精锐的“风云骑士军团”。
风云骑士军团一直是奥玛里维手里的尖刀,很少使用,就是在攻夺丝城的战斗中,奥玛里维也没有打出自己手里的王牌。奥玛里维在攻占风陵关的同时就在策划,要一举攻占蓝月帝国的首都,把蓝月帝国的行政、军事、经济中心掌握在自己手里。
奇袭勃英特,一举消灭蓝月帝国,是一步风险极高的棋,奥玛里维充分认识到其中的风险,经过深恩熟虑后,他还是决定进行这次奇袭。主要的原因在于,想早点结束这场战争,把蓝月帝国的领土尽最大可能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要知道京唐国的百万大军已经翻越断云山脉,出现在断云三角洲,正和凤。花明统帅的紫云军团对峙。
凤。花明虽是不世名将,能不能把京唐国的大军阻挡在断云三角洲,还是未知数,不是奥玛里维不相信凤。花明的军事才干,而是据他的情报网报告,京唐国有一个囚犯帕金奇因向菲因五世献计而被打入囚车。
出于好奇,奥玛里维指示要把帕金奇的计策搞到手,他的情报系统不负他所望,如愿以偿地搞到了帕金奇的计策。
奥玛里维看完了被人称作“疯子的胡言乱语”的计划,拍案而起,赞叹不已,“真是奇才!”
据他的情报部门报告,帕金奇给菲因五世用囚车拉着随军,原因他当然是想得到的,心里不断地祈求神明保佑,菲因五世早点把帕金奇给杀了。
要知道,在战争中有很多偶然因素会改变战争的进程,帕金奇眼下虽是囚徒,谁知道有没有偶然因素把帕金奇变成座上宾,让他提出绕过云阳要塞,出南门,过金鸡岭,走壶关,直取勃英特的计划?要真是那样的话,勃英特就会落入京唐国手里,这场战争就会演变成为京唐国做嫁衣,出力的是北方四国,得好处的是京唐国,这正是奥玛里维无法接受的,所以,他决定冒险,打出自己的王牌,让风云骑士军团奇袭勃英特。
据情报显示,勃英特有奥森的豹影军团和女王军团数十万大军拱卫,奥玛里维对他的王牌依然信心十足,只要这支军队突然出现在勃英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进攻,依然可以攻下勃英特,控制住女王及其政府首脑。到那时,主动权就会掌握在他手里,问题就好办了。
为了保证奇袭的成功,奥玛里维决定转移敌人的视线,才策划了奇袭风陵关,摆出一副利剑对准勃英特的架势。风陵关是勃英特西部门户,风陵关失守,足以让任何人心惊胆跳,要不惜一切代价,夺回风陵关。可以说,没有人想得到,奥玛里维真正的利剑并没有悬挂在风陵关,而是在这条绝畜之路上。
之所以选中这条难以行走的小道,是为了出其不意,在不利骑兵行动的小道上行军,而且还是骑兵,除了意外事件能让他失败外,基本上没有人想得到的,正所谓“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还有一点,这条小道的出口离勃英特只有三十里路,以骑兵的速度,只是一股作气的时间就可以到达勃英特,深夜奇袭,利用夜色的掩护,拿下勃英特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执行这一可以改变大陆命运的任务的将领是奥玛里维的得意弟子塔布,塔布本是一个小兵,性格古怪,为同僚所不容,奥玛里维发现他具有军事天赋,性格坚毅,多谋善断,破例收他为自己的学生,亲传他兵法。
这个风云骑士军团就是塔布一手打造的,不仅得到奥玛里维的赞扬,就是休卡国王英罗凡。休卡也是赞赏有加,亲自为他挂上休卡王国最高荣誉勋章大十字勋章,还称他为继奥玛里维之后的第一名将。
能够执行具有历史意义的任务,塔布兴奋不已,骑在他的宝驹,通体漆黑的夜神驹上,站在山岗上看着他的士兵疲意而缓慢,却兴奋不已的行军,眼里露出赞许的神色。
“勇士们,前进吧!蓝月帝国将因你们的勇敢行动而灰飞烟灭,大陆的命运操控在你们的手中!我们的子孙会说,我们是命运的主宰!是命运之神!”他大声地鼓舞士气,拨出马刀,高举在头上,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大声疾呼:“死神!死神!”
死神是风云骑士军团的战斗口号,骑士们听着他们敬仰的统帅熟悉的声音,忍不住拨刀出鞘,高举马刀,五万把雪亮的马刀组成一条雪亮的长条,蜿蜒在这条小道上,雄奇而令人振奋,高呼:“死神!死神!”
五万声怒吼,汇成一首壮歌,飘荡在山岗上,缭绕在云霄,久久不绝。
塔布的个子并不高,是个中等个子,满脸的络腮胡,再加上他锐利的眼神、脸上特有的光辉,显得活力十足,一看就知道是个难以对付的人物。还有,他手握重兵养成的一股大权在握的霸气,让人不敢不服,这就是他的士兵对他的评价。
塔布在高高的山岗上,马刀向勃英特的方向一挥,仿佛勃英特在他的一挥之间变成了碎片,风云骑士军团的士兵们朝他的马刀指示的方向坚定的前进。
为了保证这一计划的成功,奥玛里维派出了大量的斥侯在这一地区活动,用各种方法,暗杀、收买、屠戮,只要是有用的手段都用上了,把可能泄露机密的人与物全部清除,就是飞鸟都不可能有泄密的可能性。
在风陵关左右两侧的崇山峻岭中,正有两支骑兵部队在艰难地前进着,他们的方向不是向东,而是向西,和风云骑士军团的方向正好相反。风陵关一关扼要,修筑在风陵山最险要处,要通过风陵山,除了风陵关没有其他的道路。
左路军是风天狼统帅的两万名最精锐的剑狼军团的骑兵。他们遇山开道,逢水搭桥,在崇山峻岭中开凿出一条小道,缓缓地前进。
与这些人一道前进的,还有数百个狩猎队和割草队,都是由优秀的猎人和割草能手组成的队伍,他们之所以从军是因为军队向他们高价收购猎物、鲜血和马草。要穿越风陵山,至少需要一个礼拜的时间,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军队的负重绝对不能过重,口粮和马草都受到严格控制。把这些非战斗任务交给他们去做,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士兵省出更多的时间,让士兵有更多的时间休息,消除疲劳,把战力保持在最大限度。当然,他们的自由是受到极大的限制,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下,目的只有一个:为了保密。(未完待续。。)
608
士兵们在有水泉的地方可以喝到山泉水,要是没有的话,就只有喝鲜血。而且,每顿只能吃一个模,其余的就是生肉,为了保密,绝对是不允计生火做饭的。当然,每顿还可以喝到一口酒,酒也是严格控制的,只能一顿一口,多喝了就要军法从事。之所以让士兵每顿喝一口酒是为了压制腥味,鲜血和生肉都很血腥,喝上一口酒,可以压制住血腥气,保证肠胃不出问题,也算是在保护士兵。
右路军是赫连辛率领的两万名飞狮军团的士兵,他们也和左路军一样,吃着同样的食物,喝着血腥气十足的鲜血。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迅速地插到风陵关的后面,执行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这是费要多罗亲自下的命令。
费要多罗送行时,郑重地告诫两人,一定要成功,一定要快速到位,这场战役最不能损失的就是时间。正是从这一点考虑,费要多罗才把军队分成两支,因为走一条路的话,时间就要更多。
此时的风陵关下,杀声震天,蓝月帝国的军队在费要多罗的指挥之下,已经完成了集结,准备向风陵关发起进攻,夺回风陵关,解除对勃英特的威胁。
“什么?你说什么?她生了一个女儿?”瑞克火烧屁股一样,从椅子上蹿起来,一个站立不稳,摔在地上,砰的一声响,好不响亮。
“瑞克哥哥,你是不是激动得摔倒了?你这个好色的男人,连刚出生的女婴都要打主意。太好色了吧!”敖铃儿马上诠释瑞克的举动。
“呜呜!我惨了。我完了。我至少二十年的青春韶华就这样给浪费了。”瑞克在地上叫冤,一脸的模样,让人心怜心疼。
玉露把他抱在怀里,温柔地用柔黄为他抚着胸口,道:“公子,你别这样,好不好?”
十八宁芙神卫、克丽丝、玉露和许真真都摆出一副我为你心疼的样子。
按照瑞克和琴心之间的约定,要是琴心生个女孩。瑞克就要冒充夏华直到琴心的女婿入赘之后,才能离开,重获自由。琴心的说法是,这至少需要二十年时间,瑞克一想到二十年时光为一个小女孩而虚度,心里就不是滋味。
偏偏敖铃儿就是不放过他,看见瑞克脑袋在玉露的酥胸上蹭了蹭,讨点小便宜,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讨你的便宜了。他真是一头白眼狼。玉露姐,不要理他。”
玉露一张粉脸羞得通红,娇嗔道:“铃儿,不要胡说,你再说,姐不理你了。”
克丽丝、青鹭和许真真似笑非笑地看着玉露,玉露本就红红的脸蛋更加红了,把头埋得低低的,道:“你们看什么看?我不好看。”
瑞克趁机在玉露的嘴上亲了一下,品尝樱唇的消魂滋味,在玉露耳边道:“宝贝儿,你是不是想了?”
玉露还没有说话,敖铃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发花癫了。玉露姐,你要小心哦!”
玉露本不想惹瑞克失望,要点头的,一听敖铃儿的话,只得违背本意轻轻摇摇头。
瑞克大失所望,惨叫一声,“我惨了,我好惨哦!”
克丽丝、玉露、许真真和青鹭知道瑞克为什么大叫,笑笑,不作声。
敖铃儿一双月牙眼眯成一条小缝了,道:“克丽丝姐,你们不理他,大色狼怎么会惨叫?”
克丽丝一愣,忍着好笑,道:“铃儿,你不知道,公子的事情不顺心,心情很不好。”
这也不是胡说,在同一天,瑞克连遇三件头疼的事,心情是不好。第一件是为军费发愁,这是最愁的一件事,到现在还没有想到好办法。第二件是一千死囚,好在把这包袱甩给了屠轮,好歹也出了一口恶气。第三件就是琴心居然生了一个女婴,他的青春韶华看来要白白浪费至少二十年了。
敖铃儿忽闪着月牙眼道:“克丽丝姐,他心情不好,你们怎么不好好疼他?你们不疼他,我都想疼他。”
瑞克一下从地上蹦起来,瞪着敖铃儿道:“铃儿,你怎么疼我?”
玉露在背上轻轻捏了他一下,一副你连铃儿也不放过的大色狼模样。
敖铃儿摇着瑞克的手,道:“瑞克哥哥,我们出去散心,好不好?到你的幻兽森林去玩,好不好嘛?”
瑞克大失所望,在克丽丝四女脸上扫过一眼,见四女大有香城待腻了,想出去散心的意思,点头道:“好,我们这就去。
至于出兵西进一事,瑞克压根就没有想到,因为他给军费弄得一个头两个大,一想起这些烦心的事儿就头疼,为了头不疼,干脆不去想,这是瑞克的行动准则。
敖铃儿大喜,月牙眼都大了好多,拍着小手嚷道:“好耶,好耶,瑞克哥哥,你真是太好了!耶!”
瑞克坏笑着,指着自己的脸,道:“疼一个。”
敖铃儿什么话也没有说,在瑞克的脸领上亲了一下,突然之间,飞霞扑面,羞不可抑,一双粉拳在瑞克胸口捶个不停,道:“瑞克哥哥,你坏,你坏死了。”
瑞克得意地哈哈一笑,换来的是四女的大白眼,意思是说“真是头大色狼”,瑞克心情大好,也不计较。
说到就做,瑞克带上四女、敖铃儿,还有宁芙十八神卫、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等人,在没有知会魏莽他们的情况下,偷偷溜出了香城,开始了被后人称为神奇之旅的旅程,这是一次极为重要的旅行。
晨曦初开,朝阳初升,万道霞光以金色的太阳为中心,洒向大地,把大地照耀成一片金色的海洋。这片金色的海洋,不是大海碧涛,是京唐国的远征军,身上明亮的盔甲给金色的太阳光一照,就汇成了这片金色的海洋。
击败凤。花明一直是菲因五世的夙愿,提兵赶到云阳要塞下,已是昨天黄昏时分。一踏上断云三角洲这片土地,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这片土地是他从蓝月帝国的手里抢来的,为大军北进准备好了跳板,更重要的是这是粮仓,拥有了这片土地,就解决了军粮这个一直让他头痛的问题。
夺取断云三角洲,曾使菲因五世享有极高的荣耀,为他的臣民乐道,称他是京唐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
对这一点,菲因五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笑着婉拒美名,“我谢谢你们的好意,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耀,我受之有愧,实在不敢当。不过,除了菲因一世,我是当之无愧的!”
历史似乎老是喜欢和他开玩笑,当他一连击败蓝月帝国五个名将,如日中天的时侯,他却遇到了生命中的克星—凤。花明。当时,凤。花明率领紫云军团这个二线军团到来时,菲因五世还摆了一次庆功宴,预祝再次获胜,掳获凤。花明这个据说是美艳不可方物的美女,作他的妃子。要是掳获凤。花明做他的妃子的话,就可以说完美无缺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的安排发展,凤。花明成功地阻止了他前进的步伐,一次又一次地挫败他的阴谋,使他的辉煌难再,荣耀难续。
一想到这些往事,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同时,他的心里也升起一股豪情,心想要是不能在蓝月帝国遭受两线夹击的情况下击败凤。花明的话,他的最好归宿就是断云山的万丈悬崖。
斗志昂扬的菲因五世催动大军急赶,终于在昨天黄昏时分,前哨赶到了云阳要塞下。对这次北征,菲因五世下足了血本,志在必胜,亲自随着前哨第一批赶到云阳要塞下,望着这座自己费尽心机,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始终无法攻克的不落雄关,复杂的心情变得翻腾不已,好像翻江倒海似的。
菲因五世骑在他那匹雪白的神骑上,一双虎目望着云阳要塞,眼里闪现出复杂的神情,仿佛穿透了时空,看见了云阳要塞后面那位有着飒爽英姿的美人。对他来说,这个女人和他上演了多次远在天边,近在咫尺的戏剧,每一次咫尺天涯的上演,都是他的恶梦。
每一次恶梦醒来,他对那个给他带来恶运的女人的心情就复杂一分,恨意加一分,爱意浓一分,为此,他命令画工根据他的记忆画出凤。花明的画像,挂在自己睡房中。
往往在深夜爬起来,他会凝视着凤。花明的画像,咬牙切齿地道:“凤。花明,你这个臭女人,我恨死你了。”跟着就会深情地说:“凤,我爱你,我会爱你一万年。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一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多情的眼泪就会顺着脸领流下来。
晚风微拂,吹得菲因五世征衣飘飞,给他英挺不凡的身姿增色不少,更加的不凡。(未完待续。。)
609
南疆的三月,春风还是有点冷,菲因五世一点感觉也没有,嘴里喃喃地道:“凤,我回来了。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
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之所以流传千古,不是菲因五世的痴情,也不是他真的追到了凤。花明,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真心付出的痴情汉子。后世,少男向少女求爱时就会引用他这句话。
菲因五世最终湮没在历史的尘垢中,然而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历史又一次和他开了玩笑。据历史学家统计,历史和菲因五世开的玩笑很多,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他和凤。花明站在敌对立场上,他对凤。花明又爱又恨。第二个是帕金奇向他献计,他曾经一度为之心动,却没有采纳,后来的历史演进,把帕金奇这个卓越的军事统帅推到瑞克的怀抱。第三个玩笑就是菲因五世以悲剧收场,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成为引用率最高的一句情话。
菲因五世久久没有动弹,直到夜幕低垂,黑暗再一次笼罩了大地,他才从沉思中醒来,明白这是在战场上。菲因五世命令侍卫打起火把,从侍卫手里接过,没有要任何人跟随,举着火把,控马来到一座小小的山岗上。
菲因五世多次惨败于此,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知道这座山岗上长有鲜艳的茱黄花。南疆的气侯温暖。四季如春。正宜于鲜花生长。开了一季又一季,始终是香飘山岗。
菲因五世从马背上跳下,来到最鲜艳的茱黄花前,弯腰采下,嗅了嗅,道:“真香。”
而后,他露出古怪的神情,道:“凤。你是我的敌人,也是让我钦佩的朋友,还是我的清人,我就送你一束茱黄花。我的尊敬的敌人!我的真心朋友!我的梦中情人!”
回到阵前的菲因五世,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帕,咬破手指,用鲜血在丝帕上写下了四个字—“我回来了”,叫来侍卫长,要他把丝帕和茱黄花送进城去,亲手交给凤。花明。
侍卫长不负菲因五世所望。亲手交给了凤。花明,还带回了凤。花明的口信——“谢谢”两字。据侍卫长说。凤。花明在说这话时,酥胸起伏不定,好像很激动,这让菲因五世激动得不得了,连觉都睡不着了。更让菲因五世放心的是,凤。花明美丽如昔,更加成熟,更加具有女人味,让他眼里闪着异样色彩。
一到云阳要塞,收获就不错,菲因五世实在是兴奋得不得了,等军队扎下营寨,就要军队连夜练习一首歌曲。依他的严令,要是不能达到他的要求,要军法从事。这可苦了这些小兵兵,连夜练习,整个晚上,军营里都是一片歌声嚓亮,彻夜未停。
五更造饭,一刻钟用饭完毕,然后列阵。菲因五世出动的是精锐部队,训练有素,顷刻成阵,行列整齐,刀出鞘,弓上弦,枪如林,旗帜飘飞,在晨风中猎猎作响,端的是气势惊人,无边的杀气从阵中透出,只要菲因五世一声令下,足以把云阳要塞碾成碎片。
中央骑道上,菲因五世一身戎装,在一队侍卫和数十员顶盔贯甲的将领簇拥下,控缰而来,娴熟的马技从他自如的缰绳控制中就可见一斑。身后的侍卫和将领个个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直贯云霄。
菲因五世来到阵前,立定战马,抬头望着城头上那个一身火红的美娇娘一一著名的不世名将凤。花明,眼里闪着异样的神色。
凤。花明美艳不可方物,美玉般光洁的俏脸上没有一点瑕疵,哪怕是一点点也是没有,分明的曲线、平滑光洁而突起的脸蛋是那么的完美,就是艺术大师的倾心杰作也不可能有她完美。
钻石般的美目如夜空中闪烁着的美丽星星,会说话似的,秋水转动间,无边的美丽尽在这一动之间。
高挑的身材是那么地匀称,堪称完美,胸挺臀翘,小腹处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曲线分明,而又协调之至,就是最挑剔的人也是找不到一丝的不足。
黑亮如瀑的秀发盘起,一个云髻就像戴在她头上的名贵装饰品似的,就是出自名家的珍贵装饰品也不及云髻万分之一。
小巧的樱唇微微上翘,嘴角始终挂着一个高贵如女神一般的神奇微笑,具有颠倒众生、一笑倾城倾国的魅力。
窄袖劲身箭装穿在身上,是那么的英姿挺拨,飒爽不凡,火红的凤恺裹在娇小的娇躯上,使整个人衬托得像只魅力四射的火凤凰,让人目眩,让人迷醉。
和凤。花明这道美丽到极致的风景线截然不同的是瑟梅兹。花明,无论是身材容貌,还是气质来说,都有云壤之别,一个在天地上,一个在地下,让人不得不生出感叹:“龙生九子,子子不同。”
瑟梅兹虽然穿了一身盔甲,倒有点威武之气,可惜的是,配上他那双让人倒胃口的水泡眼,就让人恶心。这还不是他最让人恶心的,最让人恶心的是他的说话,充分发挥了他作为空谈家的想像力。
“哦,我的天啊!这么多的浑蛋,他们一人撒一泡尿,就足以把我们淹死。”瑟梅兹水泡眼转动了几下,继续道:“啊!这么多的浑蛋小子来送死,也够我们把钢刀砍缺。”
紫云军团都知道这个空谈家的怪脾气,都当作没听见,睬也没有睬他,可惜他的表演了,成了独角戏。
有“紫云辣妹”之称的黎漪狠狠地白了瑟梅兹一眼,那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要不是大战当前,我会把你的臭嘴撕烂喂狗!
对紫云辣妹黎漪,瑟梅兹还是有点怕的,翻翻水泡眼,不吱声了。
黎漪一身的戎装,更能把她的火辣气释放出来,好像她天生就是火辣辣似的。
巨汉似的科伦穿了一身特大号的盔甲站在凤。花明的身后,仿佛一尊天神。他和凤。花明一大一小,一高一矮,好像是在相互映衬似的,一个英气逼人,让人生出不敢仰视之感,一个宛若天神,威风凛凛,让人畏俱。
菲因五世透过眼里的雾气凝视着城头上的凤。花明,久久没有说话,只觉真人比画像美丽得多了,心中又在后悔,为什么自己不早点来看她呢?
终于,菲因五世清醒过来,大声道:“一别经年,将军可好?”
凤。花明仿佛天籁的声音从城头上飘下来,是那么的悦耳动听,就是珠玉之声和她的声音比起来也是不及万分之一,道:“多谢大王问侯,小女子很好。大王为何一再发兵,侵我疆土?大王请听小女子一声劝,即刻回师,我保大王平安归去,要不然的话,旧事重演,有伤大王体面。”
一提旧事,菲因五世心头没来由地一疼,道:“我提兵到此,岂能无功而返。我劝将军识时务者为俊杰,蓝月帝国北有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帝国,南有我京唐百万大军压境,不日将灭亡,你还是打开城门,让我大军通过。我可以向将军保证,我京唐大军一定秋毫无犯,不伤云阳要塞一个人,不拿一根针。”
“大王此言差也。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与我国世代为敌,已非一日,百多年的征战,他们徒劳无功,连我国一寸土地也没有占到,徒自劳民伤财,让生灵涂炭,实为不智。我劝大王不要误听人言,贪图一时之利,趁火打劫。等大军到来,必定收复断云三角洲,翻越断云山,进入贵国灭贼。到那时,大王悔之晚也。”凤。花明针锋相对。
“将军盘算虽好,只可惜此一时,彼一时。形势于贵国极为不利,贵国四边临敌,已到绝境,何来大军?将军危言耸听而已。”菲因五世丝毫不为所动。
“小女子再三晓以利害,无奈大王固执己见,就战场上见真章。”凤。花明一语说出,一场大战就要上演了。
“将军提议甚好,本王也是这般想法。在大战之前,请将军稍待片时,容本王送将军一件礼物。”菲因五世意气风发地说。
“大王厚礼,小女子不敢擅纳,还请大王体谅。”凤。花明婉拒道。
菲因五世转过身,面对着他的百万大军,双目炯炯有神,神光湛然,呛啷声中,拨刀在手,高举在头上,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
只要菲因五世一刀挥下,大战就要爆发了,所有的人都不免气为之一窒,空气骤然凝固,无不心为之一紧。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战场是可怕的,可怕的不是在冲锋陷阵,而是在漫长的等待,最痛苦的是在临战前的一刻。
菲因五世左手高举,大声道:“花儿花儿开,预备,唱!”右手的军刀挥舞起来,划着优美的曲线,左手随着节拍挥动,嘴里和着节拍唱道:“花儿花儿开……”(未完待续。。)
610
只要菲因五世一刀挥下,大战就要爆发了,所有的人都不免气为之一窒,空气骤然凝固,无不心为之一紧。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战场是可怕的,可怕的不是在冲锋陷阵,而是在漫长的等待,最痛苦的是在临战前的一刻。
菲因五世左手高举,大声道:“花儿花儿开,预备,唱!”右手的军刀挥舞起来,划着优美的曲线,左手随着节拍挥动,嘴里和着节拍唱道:“花儿花儿开……”
他的角色转变得真是快,瞬间就从指挥千军万马的帝王变成了舞台演出的指挥家——都是指挥家,此指挥家非彼指挥家。
小兵兵们练了一晚上的歌,烂熟于胸,拉开喉咙唱了起来,心里天真地想要是和敌人的歌唱比赛赢了的话,说不定就不用打仗了,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大好事,无不卖力地唱起来。
近百万张嘴一齐唱歌,那是何等的气势,声音之大,已经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声浪冲霄直上,震得天上的浮云都为之颤抖。脚下的大地就更不用说了,微微地抖动,真可以说得上惊天动地。
城头上的蓝月军队开始是不明所以,诧异之极地倾听起来,越听越惊诧,差一点从城头上摔下来了。
凤。花明美丽的凤目越来越大,嘴巴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圆圈,粉脸上越来越红,好像是美丽的朝霞。
一轮明月高悬,月华如水,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把大地染成一片银白。是那么的美丽。只可惜。美丽的夜晚未必就是美好的,今晚,注定不是一个美好的晚上。
山岗上,正站着一个美丽的白衣女子,高挑的身材、修长的**,是那么的动人,明亮如天上繁星的双眼似是会说话一般,好像在传递出某种情感。脸上蒙了一块洁净的丝绢。一尘不染,更让这位沐浴在月光中的美丽女子更加神秘。
她背了一把形式古朴的弓,弓与箭是联系在一起的,让人奇怪的是,她身上没有箭壶,也没有箭,仿佛这把弓是拿来看的,不是拿来用作武器。
清风拂过山岗,把她的衣袂吹起,飘逸如仙。让人生出此女只应天上有的感叹。
她的一双凤目盯着不远处的一棵合抱古树,仿佛天籁般的悦耳声音脆脆地响起。“你们这些卑鄙的小人,都给本姑娘出来。”
树后转出一个老者和三个年轻人,背上背着形式古怪的刀。
老者阴恻恻地一笑,道:“舞芊芊,上次让你蒙过去了,这次看你往哪里走。”
上次交手时,他给御凰弓的威力吓破胆了,惶惶而逃,要是多坚持一会儿,就知道舞芊芊实已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他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高手,事后用心一想,才发觉上了舞芊芊的大当。
“哼,你们这些阴魂不散的影刀门败类,都出来受死吧!”舞芊芊边对着一块岩石方向说话,边把御凰弓取在手里。
岩石后面站起五个中年人,一身嘿悍气,气势不凡,一看就知道是高手。
舞芊芊秀眉微微一皱,道:“就连五鬼都来了,你们影刀门还真是卑鄙。”
这五人是影刀门的五大高手,号称影刀门五刀客,就连他们都出动了,不用说,影刀门对御凰弓是志在必得。
这五人都是有数的高手,舞芊芊衡量了一下实力对比,就知道自己胜算不大,虽然御凰弓威力巨大,可惜的是,自己的功力不足,不能把威力发挥到最大,要不然的话,就是再多些人也不放在眼里。
五刀客的老大眼里闪着某种光芒,道:“舞芊芊,你只要交出御凰弓,我也可以饶你不死,要是你让我爽爽的话,你会成仙的哦!”
另外四名刀客会意,眼里露出和他一样的眼神,站好方位,把舞芊芊围在中间。
舞芊芊玉颜一红,骂道:“无耻!”左手持弓,右手握在弓弦上。
五刀客脸上的笑意顿敛,拨刀出鞘,凝视着舞芊芊那只白玉般的小手,仿佛那双美丽得让人发狂的玉手操纵了他们的生死似的。
舞芊芊右手向后一拉,弓成满月,空间开始发生了波动,无边无际的能量波动开始了,汇聚到了舞芊芊的小手上。
舞芊芊把御凰弓对准了老者,老者吓得面如土色,双腿发抖,勉力把刀竖在面前,他可是在这把御凰弓下吃过大亏的,哪有不怕的。
舞芊芊拿老者开刀,当光箭射到自己身前时,能量将大为减弱,威胁也就小了许多,有人给自己做挡箭牌,那是天大的好事,五刀客忍不住在嘴角挂起了一抹笑意。
五刀客的算盘打错了,舞芊芊迅速调换了方向,御凰弓对准他们,手一放,五枝光箭激射而出,直取他们的面门,一人一枝。
五刀客顿时明白上了舞芊芊的大当,叫声不好,催动劲力,刀身突然之间暴发出明亮的光芒,好像明月一样明亮,在夜色中格外显眼。
明亮的刀光说明了他们修为之不凡,然而他们面对的是十大神器之一的御凰弓,依他们的修为又哪里挡得住。自从上次一战之后,舞芊芊不停地钻研御凰弓的使用,已经给她明白了不少诀窍,再一次出手,威力大了许多。
光箭拖着长长的箭尾,划着美妙的曲线,摇曳多姿,好像烟花似的好看,穿透了刀光,再穿透了五刀客的胸膛,劲力犹未衰竭,飞出好远,射中两棵合抱粗细的古树,一棵三枝,一棵两枝,拳头大小的洞孔出现在树身上,黑漆漆的不见其底。
五声**撞击地面的声音响起,五刀客已经变成了五具尸体,胸口一个箭孔大小的伤口,鲜血正从伤口中流出。铛铛之声不绝,五刀客折断的刀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宣告这场不成比例的屠杀该终止了。
舞芊芊白玉般光滑的嘴角出现迷人的微笑,一双凤目凝视着老者,山风吹来,把她的衣袂、秀发吹起,一副凌波仙子之态,具有颠倒众生的魅力。不是老者不解风情,而是他知道舞芊芊眼中的嘲笑之意代表着死神的召唤,哪里还有心情去欣赏这难得一见的美人神奇的微笑,大叫一声“我的妈呀”,站立不稳,直向山岗下摔去。
三个年轻人也给适才雷霆万钧的一击吓破了胆,跟着滚了下去。
舞芊芊以御凰弓支地,娇颜一片苍白,樱桃小嘴上渗出了血丝,大口大口地喘息起来。
老者滚下的速度不可谓不快,上来得更快,舞芊芊眼前一花,老者仿佛给人掷上来的一般,飞上山岗,重重地摔在地上。
舞芊芊陡然一惊,娇喝道:“谁?”
一个白衣胜雪的中年男子像幽灵似的出现在山岗上,双手负在背后,一副悠闲之态,一双明亮的眼睛紧盯着舞芊芊,俊俏的脸上挂着冷冷的笑容。
“舞芊芊,你还真是走运。我们影刀门算好了可以杀光你们护弓一族,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你居然带着御凰弓在外面练功,逃过了一劫。你三番五次逃过我影刀门的追杀,就凭着你手上的神器,要不是你手上的神器,你早就死了无数回,也不知道白白便宜了哪个猛男。”白衣男子一副修养不错的外表,让人万万想不到,说出来的话竟然如此地舞芊芊怒喝道:“贼子,住口!”
白衣男子无动于衷地道:“今天,你的好运走到了尽头,与其便宜那些没有品味的男人,还不如让我**。”
他的眼里闪着男人在某些情况下才有的眼神,右手一抬,一声尖锐的破空声响起,一道无形的劲气直向舞芊芊飞去。
这是无形劲气,要很高的身手方能具有如此的力道,舞芊芊心中明白,要是自己没有受伤的话,凭着神器在手,勉力可以与他一拼,现在身受重伤,万万不是他的对手,忙把弦向后微微一拉,一道光箭飞出射在无形劲气上,稍微抵消了一点力道,速度慢了一点。这对舞芊芊来说,足够了,转身就逃。
白衣男子得意地一笑道:“看你往哪里逃!你就是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追上你。”
白衣男子还没有起步,地上的老者道:“你好毒的心肠,你怕御凰弓,才派出我们给你打前站,消耗她的功力。”
白衣男子冷笑道:“你现在才明白,太晚了。”
随即,白衣男子右手向后拍出一掌,一道凌厉的掌风飞来,老者直朝山下飞去,落下地来,已经是一堆肉泥了,血水从毛细孔中不断渗出来。
白衣男子像掸灰尘一样掸了一下衣角,道:“死人知道再多的秘密也是让人放心的。”
身形一晃数丈,朝舞芊芊追去,不几个起落就追到舞芊芊身后,笑道:“猫在捉老鼠的时侯总是喜欢逗弄逗弄,那是因为猫有十足的把握捉住你。你就是那只可怜的老鼠,而我,是那只强壮的猫。”
舞芊芊知道这个男人的嗜好,说起来就有点让人难以启齿,心里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不能落入他的手里,拼出吃奶的力气逃跑,一口气冲到一座山峰上,收势不住,一脚踏空,从山峰上摔了下去。
白衣男子万分惋惜地驻足悬崖边,听着山风吹来的舞芊芊的惨叫声,不无遗憾地道:“可惜了一顿丰盛的美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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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芊芊知道这个男人的嗜好,说起来就有点让人难以启齿,心里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不能落入他的手里,拼出吃奶的力气逃跑,一口气冲到一座山峰上,收势不住,一脚踏空,从山峰上摔了下去。
白衣男子万分惋惜地驻足悬崖边,听着山风吹来的舞芊芊的惨叫声,不无遗憾地道:“可惜了一顿丰盛的美餐!”
皎洁的月光洒在他身上,山风吹起他的衣袂,一副飘然出尘之姿。
“瑞克哥哥,你看,小懒虫好乖哦!”敖铃儿把小懒虫抱在怀里,一双月牙眼忽闪忽闪的,打量着摆着全世界最懒的姿势睡得正香甜的小懒虫,那块强力魔晶仍然牢牢地抱在怀里。
这次的神奇旅程,瑞克是最开心的,最倒霉的就是小懒虫了。
出发没多久,敖铃儿突然记起小懒虫,缠着瑞克要和小懒虫玩。
瑞克乘机讹诈,道:“那我有什么好处啊?”
“不嘛!瑞克哥哥,人家哪有什么好东西啊!要是有的话,我给你就是了。”敖铃儿拉着瑞克的手撒娇,“金币,你有的是,给你也不要。”
一听“金币”二字,瑞克双眼放光,眼睛瞪得圆圆地盯着敖铃儿,道:“你要和小懒虫玩,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有条件。”
只要能和小懒虫玩,什么条件都无所谓,敖铃儿双手直拍,月牙眼眨得飞快,道:“好啊!好啊!瑞克哥哥,你说什么条件就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
“真的。不准反悔?”瑞克敲定脚跟。“我们来拉钩,反悔的是小狗。”
“好耶!来,拉钩。你拉钩,我拉钩,反悔的是老花狗。”敖铃儿欢快地笑着,伸出右手食指和瑞克拉了钩,大拇指一碰,算是划了押。
“瑞克哥哥。你要什么?你说。”敖铃儿可等不及了,直嚷着,“你说,你说,你说啊!”
瑞克想也不想地道:“你身上什么最值钱,给我就行了。”
敖铃儿歪着脑袋,眨着漂亮的月牙眼道:“没有啊!我身上没什么值钱的啊!你别急,我不赖皮的,我还小,不想当老花狗的。我找找看。”
她把身上的东西掏出来,翻来翻去最值钱的还是一叠富华钱庄的金票。总共是一千两百万金币,当然是值钱得很了。
“就这个哦,给,全给你。”敖铃儿大方地往瑞克手里一塞。
瑞克一让,脸一沉道:“你骗人,这是你最值钱的?”
瑞克给敖铃儿一句话提醒了,敖铃儿身携巨款,自己正为军费发愁,要是能把敖铃儿身上的金币搞到手的话,虽然说不能全盘解决问题,至少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也是好的。
可庄票快到手时,他突然贪心不足,想占点敖铃儿的小便宜,要她“疼一个”,才如此表演的。
敖铃儿嘴一撇,道:“就这些。你不要脸,你要反悔,你是老花狗。老花狗,汪汪叫!汪汪叫,老花狗!”
瑞克弄巧成拙,道:“铃儿,你别乱叫,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嫌少?没关系,我可以和你签一份合约,就说我借了你很多金币,你可以拿着借条到……你要钱的时侯,我带你到我们家去收款就是了。你不用担心,我家的钱很多,他们都是财迷,个个钱多得堆成山,整天躺在上面睡觉,就是不拿来用,我早就看不过去了,想把他们的金币给弄光光。瑞克哥哥,你说这主意好不好?”敖铃儿越说越兴奋,一股作气说了一大堆。
可惜的是,瑞克太没情调,也不知道回应敖铃儿的话,眼睛瞪得圆圆的,扳着指头算道:“金币堆成山,整天躺在上面睡觉,天啊!那是神仙生活啊!他们太懂得享受了。那会是多少啊?每堆算一千万金币,铃儿他们家就算十人,就是一亿。铃儿这么小,就这么有钱,他们家的下人肯定也有钱,大财主的生活是很阔气的,要的仆人也多,就算一百人好了,每人就算一百万金币,就是一亿金币。天啊!两亿金币啊!铃儿,你们家有两亿金币,是不是?”
敖铃儿嘴一撇,一副瑞克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模样,道:“切,瑞克哥哥,你太也没有见识了,我们家的金币岂止两亿,就是二十亿也不成问题。”
二十亿金币是个什么概念,瑞克还没有算过来,头脑就发热了,急急地道:“真的有那么多?”
克丽丝、许真真、青鹭和玉露她们也是不相信敖铃儿家有那么多金币,玉露好心地道:“铃儿,你不要乱说话哦!”
敖铃儿不服气地道:“这是最低数字。你们不信,是不是?我说给你们听。我们……不说了,不说了,你们不信就算了。我要是说出去了,他们会,会,会不让我出来玩的。”
看着敖铃儿那副焦急的样子,气呼呼地撅起小嘴,瑞克他们不得不信。
瑞克兴奋得不得了,心里大叫:“我挖到金矿了,我挖到金矿了,挖到好大一座金矿了。”脸上装出一副和蔼可亲的笑容,道:“铃儿,我信,我信,我们的好铃儿哪会说假话呢!”
“就是,就是,还是瑞克哥哥好。”敖铃儿大起知己之感,搂着瑞克的脖子,在瑞克的脸上“疼了一个”,开心得不得了。
敖铃儿的话还没有落,瑞克白眼狼的本性又表露出来了,“铃儿,你吃我的,喝我的,这都不算钱,我们是朋友嘛!说钱就不好意思了。小懒虫这种超级幻兽是很少的,很可爱,很可爱,是不是?你也认为就好。你要和它玩的话,就得给钱,要是不收费的话,人人都和我的小可爱玩耍,不是要把它玩死?为了你以后能和它玩耍,你就付些钱吧!”
敖铃儿二话不说,把庄票往瑞克手里一塞,道:“给你。”
瑞克摇头道:“这也只够一次的啊!”
敖铃儿大喜,在瑞克的脸上疼了一个,拍拍手道:“瑞克哥哥,只要我出钱,以后还可以和小懒虫玩吗?”
“那得看你给得多不多了。”瑞克摆出一副由你定的样子。
敖铃儿想也没有想,道:“瑞克哥哥,我出一亿金币,是不是可以玩十次了?”
瑞克连连摇头,道:“不够。这钱嘛!玩的次数越多,价钱也就越高。要不然,像你这么有钱的人,不把钱放在心上,还不把小懒虫累死啊!”
“那也有道理。那我出二亿金币,玩十次,可不可以?”敖铃儿很是紧张,月牙眼看着瑞克,生怕他不同意。
“你得给我立个字据。”瑞克一副财迷模样,好像成堆成山的金币出现在眼前。
敖铃儿说到就做,从怀里掏出一块丝绢,取出画眉毛用的画笔在上面写:兹欠瑞克哥哥两亿金币的游玩费,瑞克哥哥可凭此据到我家支取。敖铃儿蓝疆历二0五一年三月八日。
瑞克还真是财迷,贪心不足,看了一眼,道:“不行,还要算利钱的。”心里暗忖:“两亿金币的利钱可不是个小数目,比我在镜花阁赢的钱多得多,不能放过。”
许真真、克丽丝、玉露和青鹭一副于心不忍的样子看着敖铃儿在后面加了一笔:年利以百分之三十计。
瑞克道:“才那么一点。”
敖铃儿把三改成五,瑞克方才满意了,呲牙裂嘴地直笑,因为克丽丝四女在他的屁股蛋上狠狠地掐了几把,就连一向不大惹他的玉露也是气愤不已,狠狠地给了他一下。
瑞克签了字,递给克丽丝道:“你们是公证人,也要签字的。”
克丽丝不接,敖铃儿急不可耐地道:“克丽丝姐姐,你就签嘛!你不签,人家可就玩不成了。”
克丽丝摇摇螓首,万分不忍地在字据上签了字,许真真、玉露和青鹭三人虽是不愿,也是不得不签。
瑞克兴致大好,把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和十八神卫叫来,要他们当公证人,在上面签字。阿基斯、水逐秀和十八神卫二话没说,直接签下大名。
鲁光头是个直肠子,看了字据道:“这么多?太多了,就是买一千只小懒虫也够了。铃儿,你上了老大的当,快别签,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给你说,老大是个财迷,吃人不吐骨头的。”
瑞克恨不得给鲁光头两个大嘴巴,敖铃儿不屑地道:“同是瑞克哥哥的侍卫,差距怎就这么大呢?”
照她的月牙眼里的意恩,鲁光头是个十足十的白痴。
“好,你不签没关系,我扣你五个金币。”瑞克恶狠狠地道。
“签,签,签个字值五个金币,我划算,我划算!”鲁光头嚷着,大笔一挥,像鸡爪抓过的大名就落在上面了。
可怜的小懒虫就这样给出卖了,无情地落在了敖铃儿的手里,受尽折磨。
小懒虫不堪其苦时,就会把小爪子向瑞克恶狠狠地一伸,一副遇主不淑的无奈模样。
瑞克就会抱拳打恭,意思是说:兄弟,委屈你了,我也是不得已嘛!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应该的,你为我这主人吃点苦头也是你的职责嘛!
谁也没有想到,瑞克只是一时财迷心窍签的这份和约,带有开玩笑的意思,作不得真的,可是,事实的演进却与瑞克的初衷大不相同,竟是惹出了惊天动地的事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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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克一生签有许多合约,比如与他国签订的政治合约、军事合约、经济合约,他能够签订如此之多的政治军事经济条约,最关键的原因就是他和敖铃儿签下了这份闹剧似的合约。因而,这份合约具有很高的历史地位,被历史学家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第一奇约”。
丝城,帅府。
高大英俊,威武不凡,身穿一身戎装,胸前挂满勋章的奥玛里维正在埋头工作,批阅军报。
一只信鹰扑楞着翅膀,从天而降,落在窗台上,高昂着鸟头,表功似地叫了一声。侍卫长德玛过去,抓住信鹰,从腹下取出一根竹管,给信鹰喂了一块肉干,信鹰满足地叫了一声,冲天而起,飞入云霄,隐没不见。
费罗提被瑞克一剑穿喉,消息传回丝城,奥玛里维下令,让副侍卫长德玛继任侍卫长。
德玛轻轻地敲了两下门,得到奥玛里维的同意后,推开门进入元帅帅帐,敬个军礼道:“元帅,前方军报。”
奥玛里维接过,从竹管里取出卷成筒的丝绢,打开看了一遍,冲德玛一笑道:“今天是个不错的天气!是个好消息。鱼儿上钩了!哦,对了,德玛,你把我的渔具找来,我们去钓鱼。西江边上有一个地方叫西塘,景色非常不错,那里的金丝银鱼肉嫩,是难得的上等美食,我们去钓几条,好好庆祝一下。”
德玛为奥玛里维感染,道:“是,元帅。”转身就要离去。
奥玛里维叫住他道:“给我找一身行头。我扮成渔翁去。这样才有情调。”
德玛答应一声。转身离去。不一会儿,他重新回来,手里拿着奥玛里维要的东西,除了渔具外,还有蓑衣斗笠。
奥玛里维脱下元帅服,挂在衣钩上,在德玛的帮助下穿起蓑衣,戴上斗笠。笑问德玛,“怎么样?像不像?”
“像,像,太像了。要是不认识元帅的人,乍见之下一定会把元帅当作渔翁。就是脸上没有海风吹起的皱纹,不然就是百分百的像了。”德玛点评起来。
奥玛里维往镜子前面一站,道:“嗯,是有点像。钓叟嘛!就是这种打扮。我在北方的时侯,收集了一些资料,还真有点用处。扮渔翁真是像。”
德玛道:“元帅,你早就在准备西江垂钓了?”
“是啊!我研究地理志。听说西江风景很美,就想来看看。水产,我们北方不多,我呢!天生就喜欢水产,到了丝城要是不去垂钓一番,也太亏我的胃了。”奥玛里维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道:“这里面是我花了十个金币买的夜色虫,这可是难得的东西啊!它会发光,把夜色虫挂在鱼钩上,鱼儿就会上钩。”
德玛心里明白,奥玛里维于垂钓一事早就有所准备,也可以说是其夙愿吧!同时,他的心里也生起一股悲哀,像奥玛里维这样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一心为公,闲暇时间特别少,就是钓次鱼都得靠运气,看有没有好运气碰上闲暇时光。
“走!”奥玛里维把盒子往衣袋里一揣,拿起渔具,兴致勃勃地走了出去。
德玛忙跟了出去,带上早就点好的五名身手绝佳的侍卫跟着去了。
七匹高头大马来到景色绝美的西塘,骑士翻身下马,奥玛里维把马僵递给一个侍卫,欣赏起眼前的美景。
“真是好地方啊!太美了。南国风光,真是名不虚传啊!这时节还是荷叶田田,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中,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要是有一艘渔船,我站在船头,黄昏日落时分,我高歌一曲渔歌,一幅鱼舟唱晚图,你说美不美?”奥玛里维叹道,眼里闪着无限憧憬之情。
德玛眼里为一层水雾笼罩了,指着前方,道:“元帅,你看。”
岸边停着两艘渔船,都是丈把长,一枝桨,还有两个老年渔翁站在船边,一艘一个。
“好,好,居然有渔船,太好了。走,我们去租过来。”奥玛里维忍不住兴奋起来,像个老小孩。
“元帅,你慢点,当心点。这船是我们租好了的,你不用急。”德玛忙道,他得知奥玛里维要到西塘垂钓的消息后,立即派出侍卫,要他们在奥玛里维来到之前租好船,找两个水性好的渔翁,以防万一。
奥玛里维跳上一艘渔船,操起桨,就要划出去。
德玛跳上来,道:“元帅,我来吧!你专心钓鱼。你又划船,又钓鱼,哪里忙得过来。元帅,你得加油哦,我还想吃元帅钓的鱼呢!”
他和奥玛里维情同父子,说话自然敢放肆点。
“呵呵,你馋了。行啊!我的鱼还没有钓上来,你就预订了,你小子行啊!长进了。得,你自己选一条最大最好的,我做给你吃。”奥玛里维看了一眼五个侍卫,道:“还有他们,也一人一条,看你们还馋不馋。”
德玛划桨,把渔船向江心划去。另外五名侍卫和两个渔翁上了另一艘船,一个渔翁划着小船跟了上来。
德玛作为奥玛里维的贴心侍卫,对奥玛里维非常了解,知道他是一个有心人,凡是在研究的东西都是有用的。奥玛里维在研究钓鱼,德玛就知道元帅可能要去钓鱼,暗中学习划船,居然给他学得非常娴熟,船划起来顺畅异常,一点也不颠簸。
丝城为两江夹峙,东边的江水就叫东江,西边的江水就叫西江。两江之中,西江最为有名,原因就在于西塘的风景优美,金丝银鱼肉嫩鲜美驰名。西塘座落在西江的回水处,方圆十里路,烟波浩渺,水气朦胧,置身其中,让人生出一种身在仙境之感,心旷神怡。
塘心有一个高出水平面五十来米的小岛,有百来米大小,树木茂盛,繁枝吐绿,清幽雅静,置身其中,会让人生出绝世之感。
奥玛里维指着小岛道:“真是个好地方啊!宜于修身养性。等这一仗打完了,蓝月帝国就会没落,我休卡王国统一大陆的伟业就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我就可以提一支雄兵劲旅,花五年时间扫平其他诸国。到那时,大陆统一了,没有了战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我也从军中退役,就隐居在这里。在岛上建一座阁楼,就叫‘听涛阁’吧!朝阳初升时,伴着涛声而醒;幕色四垂,伴着涛声而眠,人生极境也。”眼里满是憧憬之色,顿了顿,道:“德玛,你说好不好?”
奥玛里维这一梦想最终成为了现实,并不是他率军统一了大陆,而是瑞克得知此事后,大笔一挥,特批奥玛里维在此隐居,还特地从国库中拨出一笔费用,给他建了一座阁楼,让他听闻涛声而醒而眠。
历史就是这样充满戏剧性,往往在战场上相互厮杀的对手,生死相搏,到了现实生活中往往相互倾心,互相帮助。对于奥玛里维这个差点葬送了蓝月帝国的凶手,瑞克表现得相当大度,对他非常的宽容,成了一段佳话。而之所以如此尊重奥玛里维,以瑞克的话说就是——他是一个很有天赋,值得尊敬的对手。虽然他是我的敌人,我还是尊重他。
德玛道:“元帅,太好了。元帅,还是让我做你的侍卫长,和你一起隐居。”
奥玛里维看着他道:“你不娶老婆生孩子了?舍得你的功名?”
“老婆也要娶,孩子也要生,这和追随元帅并不冲突。功名嘛!都是元帅带给我的,没什么好放在心上的。对我来说,保护元帅就是我最大的功名。”德玛想也没有想地说道。
奥玛里维眼睛里为一层水气罩住,道:“我何德何能,居然有你这样忠心的侍卫。”
“能够追随元帅,是我最大的荣幸!我终生无悔!”德玛脱口而出。
“好,不说这些了,我们来钓鱼。”奥玛里维取出夜色虫,绑在鱼钩上,把鱼饵穿在鱼钩上,手腕一抖,鱼钩划个漂亮的弧形,落进水里。
奥玛里维一双眼睛紧紧盯着水面,德玛也是紧张地看着渔线上的浮子。五个侍卫静静地坐在船板上,小船紧靠在奥玛里维小船的旁边。一时间,除了远处传来船桨的划水声,没有一点声音。
突然之间,奥玛里维手腕一抖,水花四溅,一条尺许长的金丝银鱼像箭矢一般飞起来。
奥玛里维喜道:“成了!”手一伸,抓住鱼身,取下鱼钩,放进德玛递上来的鱼桶里。
看着欢蹦乱跳的金丝银鱼,奥玛里维呵呵直乐,对德玛说道:“好鱼啊好鱼,真是一条好鱼。这第一条鱼,就给你。”
德玛大喜道:“好啊!不,这是元帅亲手所钓的第一条鱼,还是元帅自己享用的好。”
奥玛里维大手一挥,指挥千军万马的气势在这一挥之间自然流露出来,是那么的自然和谐,大度地道:“没关系,没关系,说给你就给你。有了第一条,就会有第二条。我们这次钓到的鱼够大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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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玛大喜道:“好啊!不,这是元帅亲手所钓的第一条鱼,还是元帅自己享用的好。”
奥玛里维大手一挥,指挥千军万马的气势在这一挥之间自然流露出来,是那么的自然和谐,大度地道:“没关系,没关系,说给你就给你。有了第一条,就会有第二条。我们这次钓到的鱼够大了。”
鱼钩在他的操控之下,又进入水里。
他话中之意,德玛当然是明白的,不好再推辞,道:“谢谢元帅!”
“这就对了。”奥玛里维说着,食指竖在嘴边道:“嘘,别出声,别把我的鱼儿吓跑了。”脖子伸得老长,看着水面,好像水里有宝贝似的。
德玛舌头一伸,调皮地扮了一个鬼脸,可惜的是奥玛里维专注于钓鱼,没有注意到他的这番动作。
奥玛里维被历史学家称为具有惊人头脑的天才,还真是不假,虽是初次钓鱼,不一会儿功夫,就钓到六条鱼。
当第六条钓起来时,奥玛里维对五个侍卫道:“这五条就给你们了,你们要怎么吃,给我说,我做给你们吃。”
元帅亲手钓的鱼,还要亲手做给自己吃,那是何等的荣幸,五个侍卫激动得不得了,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奥玛里维道:“这就不对了。你们为了保护我,黑天白日地站岗,忠于职守,太辛苦了,就让我这个拖累你们的人回报你们一次。”
五个侍卫哭道:“元帅……”再也说不下去了。
“别哭了,我奥玛里维的兵,都是铁打的汉子。只有流血的。没有流泪的。”奥玛里维义正词严地道。接着又开了一个小玩笑,“你们再流泪,我把你们赶到床下去睡。”
他一个小小的玩笑,换来的是一片笑声,就是两个一直心惊胆跳的渔翁都露出了笑容。
奥玛里维第七次把鱼钩扔进水里,不一会儿,一艘小船如飞般划来,船头上站着一个大汉。魁梧的身材,从他的站姿就可知道他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
来船靠近小船,大汉一下跳上来,急急地道:“元帅,有紧急军情。”
奥玛里维答非所问地道:“鱼儿上钩了。”
手腕一抖,一条更大的金丝银鱼飞出水面,足有尺五长短,奥玛里维赞道:“真是一条大鱼。”
他把鱼取下来,放进桶里,问道:“李维。是不是风陵关告急了?”
李维吃了一惊,道:“元帅。你知道了?”
奥玛里维看着水面,道:“从你一上船,我就知道了,你的脸色实在是不大好看哦!”回头看着李维道:“要笑,会心地笑。军人嘛!不论在哪种条件下,都要镇定自若,那才是真正的军人。”
“谢谢元帅。”李维受教了。
话音刚落,又一艘小船如飞而来,一个大个子不等停稳,一下跳上来,急急地道:“元帅,不好了。”
奥玛里维悠闲地道:“什么大事,这么急?不就是风陵关告急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表现得像个娘们似的。”
大汉名叫辛罗,呆在当地,不知道说什么好,愣了愣才道:“元帅,实在是大事,风陵关即将陷落。”
奥玛里维一下跳起来,道:“这么快,一天都没有守住,范英杰真是蠢材一个。”接着又大叫一声,“鱼儿上钩了,好大一条鱼。”
他使劲向上提,可惜的是,并没有把鱼拉上来,反而水中传来一股大力,他一个站立不稳,扑通一声掉进水里去了。
扑通之声不绝,德玛、五个侍卫、李维、辛罗,还有两个渔翁先后跳了下去,去救奥玛里维。
奥玛里维露出头来,吐了一口水,急急地道:“快,去把军情八处的处长找来,他们的情报不准。”
李维应一声,“是!”手忙脚乱地爬上船,催促渔翁划船,飞一般地去了。
奥玛里维在众人的帮助下爬上船,道:“我们也回去。”惋惜地道:“好一条大鱼啊!”
德玛叫过一个渔翁,要他划船,另一个渔翁划另一条船,两条船像箭一般离去。
奥玛里维刚刚离去,湖面上水花四溅,一条数尺长的大青鱼翻腾不止,游向远处,奥玛里维的渔具也被它拖着去了。
丝城会战因为奥玛里维的这次放松来垂钓,获得另一个玩笑似的名称“钓鱼大戏”。奥玛里维一开始钓鱼非常顺利,一连钓了七条金丝银鱼,当他钓到最大的一条青鱼时,却无力把青鱼收入囊中。
这和丝城会战惊人地相似,当奥玛里维一举攻下丝城、罗河城、玉阳关和风陵关后,却遇到了“大陆第一名将”费要多罗,让他的计划受挫。有人把丝城会战和钓鱼相提并论,说费要多罗就是那条上了钩,但是没有成为奥玛里维盘中美餐的青鱼,因而,费要多罗就有了另一个外号“大青鱼”。
对于奥玛里维这次西江垂钓,在历史上毁誉参半,没有定论,有人赞赏,有人指责。赞赏他的人说他忙里偷闲,怡情悦性,懂得生活品味。更重要的是,他运筹帷帽,决胜于千里之外,但这只有具有惊人头脑的天才才能做得出来。虽然,会战的演进和他的初衷大相通庭,但这不是他的责任,而是情报出了错误。还有一点,奥玛里维爱士卒如骨肉的作风在这次钓鱼过程中表露无遗。他首先想到的是他的下属,把最先钓到的鱼分给了他的侍卫们。不论是指责,还是赞赏他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视士兵为骨肉是奥玛里维的美德,广为流传。
指责他的人说,不论错在何处,身为主帅,对失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情况未明,战情未稳定的情况下,他却跑去钓鱼,贻误了战机。这场会战,正如费要多罗所说,胜负之数不是决定在战场,而是时间,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战场,谁就掌握了主动性,谁就将获得胜利。为了做到这一点,费要多罗不惜豪赌,翻越无人翻越的风陵山脉。
而奥玛里维失去的时间不多,只有一点点,要是他不去钓鱼,参谋们不会为了给他送报情而担搁了时间的话,他将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最快的反应,足够他先一步到达战场,击破翻越风陵山而疲意不堪的蓝月军队。
不论是指责,还是赞赏的人都遴而不谈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要是在那样的情况下会想到是传言早就逝世的费要多罗指挥蓝月帝国的军队吗?
对于奥玛里维来说,费浦之流他是不放在眼里的,风陵关陷落的速度过快,远出他的意料,他才恍然大悟情报出错了,蓝月帝国的总指挥不是费浦,而是另有其人。当他说出自己的想法时,却遭到军情八处的极力反对,要不是他是名震大陆的元帅的话,早就有人说他是疯子了。
奥玛里维的帅帐里,换回元帅服的奥玛里维严肃地看着他对面的男子,也就是军情八处的处长邦德,道:“处长大人,很不幸,你的情报出现重大失误。蓝月军队的总指挥不是费浦,而是另有其人。”
邦德脸上一副不信的神色,道:“元帅,这是我们内线提供的情报,绝对可以信赖。”
奥玛里维道:“你也是军人出身,你说,在一天之内攻陷风陵关,蓝月帝国有人做得到吗?”
“哦,元帅,你真会开玩笑,风陵关是不落的雄关,没有人能够做得到,除了元帅你。肯定是军报出错了。”邦德根本就不信。
奥玛里维把范英杰的军报往他面前一扔,道:“你自己看。这是风陵关守将范英杰将军的告急信,这是他的亲笔。范将军能攻善守,是一员不可多得的虎将,为人忠厚诚实,从不说谎,你还有什么话说?”
“元帅,对不起。元帅,你是对的,我想,有重新调查此事的必要。”邦德在无情的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失误。
“这事要快。你们情报部门也擅长暗杀,最好是除掉他。我可不想在进攻勃英特时,有人仗剑立在城门口,阻挡我的前进。”奥玛里维下达暗杀令。
“是,元帅。”邦德退了出去。
“副官,立即传令,要第三、第五和第六等三支万人队马上增援风陵关,把风陵关给我夺回来。”奥玛里维大声下令。
他提起笔,在一块丝绢上提笔写了起来,放下笔,卷成筒状,放进一根竹管,叫德玛找来一只信鹰,把竹管绑在鹰腹下,给信鹰喂了一块肉干,信鹰欢快地叫一声,飞走了。
望着信鹰消失的方向,奥玛里维道:“愿神明保佑!我们也走。”率先出了帅帐,德玛跟着出去了。
奥玛里维派出援军,并不真的是想把风陵关夺回来,是为了把蓝月帝国的注意力吸引过来,造成一种他要从风陵关进军,夺取勃英特的假象。然而,费要多罗套在他脖子上的绳索越收越紧了。
走在长着密密麻麻,连阳光也透不进来的原始森林里,让人既是害怕,也是兴奋。
瑞克一行已经进入瑞克引以自豪的幻兽森林两天了,这是第三天。当天刚刚亮,瑞克他们就从睡袋里爬起来,漱洗完毕,用好早点,又开始了冒险旅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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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此密不透风的原始森林里旅行,真的很神奇。按照瑞克的想法,这里和外面没有什么两样,地上肯定是杂草丛生,里面有不少蛇虫出没,悄悄躲在有利位置上,时机成熟就会向人进攻。为了对付这些想像中极其难缠的蛇虫,瑞克特地找到高明的药剂师,配了好多驱除蛇虫的药物。在付金币时,瑞克非常心疼,心想要是老海洛在的话,他完全可以讹诈他一次,要他免费为自己配制。
哪里想得到,瑞克这番心思白费了,地上空空旷旷的,很少有杂草,即使有,也不多,东一簇,西一簇的,稀稀疏疏,和想像中差得太远了。其实,这也不难理解,阳光为树叶遮挡了,透不进来,里面的杂草得不到阳光,就不能进行光合作用,当然不能存活了。不要说杂草,就是小树苗,也是难以存活。
抱着小懒虫,一脸满足的敖铃儿小嘴一嘟,道:“瑞克哥哥,你好坏,你骗人,根本就没有蛇啊虫的。”
小懒虫躺在她的怀里,摆出一副懒就懒到底,懒到让人无法超越的姿势睡得正香。
说小懒虫懒,那也实在冤枉它,要是你去动动它紧紧抓在爪子里的强力魔晶,保证它马上就会知道。
瑞克就曾几次去动魔晶,小懒虫马上醒过来,小爪子冲瑞克一伸,一副要你好看的模样瑞克出卖这只忠心而可爱的幻兽,终是于心有愧,马上点头哈腰。意思是说:兄弟。你帮忙帮到底。好幻兽就一直做下去吧}你看,铃儿疼你的时侯又是亲又是吻的,我都眼红哦!
小懒虫就会瞪瑞克一眼,意思是:那是虐待动物!而后躺下睡去,一副懒绝天下的姿势让人连连摇头。
敖铃儿人小,嘴无遮拦,老是爱揭瑞克的短,弄得瑞克头好大。不得已之下,编造了一个谎言,说幻兽森林里有多么多么的可怕,有好多好多吃人不吐骨头的蛇,还有奇形怪状,专门吃小女孩的虫子。
听着瑞克绘声绘色的故事,敖铃儿不得不信,忽闪着月牙眼,道:“瑞克哥哥,你别说了。我给你吓得不得了。今晚上觉也睡不成了。”
虚荣心获得满足的男人,心里生起怜悯之心。终于闭上了嘴巴。
而今,森林里竟是这番光景,大出瑞克的意料,只得胡诌道:“铃儿啊!我可没骗你,我们这是在边上,等走进里面去,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敖铃儿闪着月牙眼,道:“真的?瑞克哥哥,你没骗人家?”
瑞克心里想道:“我早就骗你了,还没有骗你,你还真好骗啊!”嘴上却赌咒发誓地道:“铃儿,你不信我的话,我就发誓。”
敖铃儿非常感动,给瑞克“疼了一个”,道:“瑞克哥哥,我相信你,瑞克哥哥是好人。”
占到便宜的男人开心得不得了,连花心都绽放了,拍拍胸道:“我当然是好人。”
虽然此举换来的是许真真、克丽丝、青鹭和玉露四女的大白眼,但开心的男人正开心,也不当作一回事,还当作风景来欣赏。
克丽丝四女好像有默契似的,四人的打扮居然一模一样。
黑亮如瀑的秀发盘起,上面插着一枝出自名匠之手的凤钗,为她们本就好看的秀发增色不少。
短袖紧身劲装穿在身上,紧贴在曲线玲珑的娇躯上,更显得曲线分明,另有一番风韵特别的性感。
半截玉藕似的手臂露在外面,好像白玉般随着主人的走动而有规律地晃来晃去,让某个男人眼珠都快掉下来了。
香肩上披了一件薄如蝉翼,色泽粉红的披肩,把白哲如玉的玉颜映成桃色,仿佛春天绽放的桃花,娇艳欲滴,让好色的男人不自然地就想去“疼一下”。
为了方便在森林里行动,四女没有穿罗裙,而是穿了一条紧身裤。这一穿不打紧,让好色的男人差点流了一地的鼻血。本就修长好看的**,具有让人想入非非的魅力,紧身裤穿在身上,把**性感的魅力发挥到极致,就是艺术大师的精心杰作也不及其万分之一,这是那个好色男人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没有吐血,算他的定力非常不错了。
四女的这番打扮让瑞克看得心血翻腾,心里不住地后悔,为什么要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来呢?为什么不到一个有床的地方去呢?
转眼间,看见不远处有几株野花开得很是艳丽,非常好看,瑞克忙走了过去,摘了起来,放在鼻端闻闻,道:“好香,好香。”
“公子,没想到你也喜欢花啊!”许真真的声音脆脆地响起。
敖铃儿的月牙眼一眨,嚷道:“他不是喜欢花,是在发花癫。”
克丽丝四女,还有水逐秀听在耳里,忍不住好笑,噗哧一声笑出来。
好在某人的脸皮厚,道:“这么好看的花,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发花癫的。”
克丽丝四女白了他一眼,意思是说:你的皮还真厚。
瑞克拿着鲜花,走到克丽丝跟前道:“宝贝儿,这束是你的。来,宝贝儿,公子我给你戴上。”
他左手弯过来,搂着克丽丝的纤腰,趁机占便宜,紧了紧,给克丽丝插在别具匠心的刘海上花娇人美,人花互映,别有一番风韵,让瑞克看得心中一荡,头一低,品尝起克丽丝的樱唇,湿湿滑滑的。樱唇他品尝过无数回,但是在如此原始森林里还是第一次,别有一番情怀,好像是小蜜蜂沾上了蜜糖,舍不得分开。
这种情趣事,知趣的人应该是乖乖地望向别处,当作没看见,偏偏有人不凑趣,一个是敖铃儿,一个是鲁光头。
鲁光头搔着光头,问道:“老大,这是不是叫情调?你还真有情调哦,呵呵!”张着大嘴直乐。
敖铃儿淦释道:“什么情调,是大色狼发花癫了。”
一片爆笑声响起,克丽丝羞得一张粉脸通红,一下挣脱瑞克的怀抱,捂着脸跑开了。
厚脸皮的男人历来缺少反省之心,恶狠狠地瞪了鲁光头一眼,道:“你再乱说,我扣你的金币。”
敖铃儿马上接道:“鲁光头,没关系,他扣你一个金币,我给你十个金币,你想说就说这种生意可是很划算的,鲁光头不免心动,道:“好啊!”可在瑞克双眼的淫威之下,马上改口:“不过,他是我的老大,我还是听老大的。”
瑞克一下闪到许真真身边,就要讨好似的把花给插在刘海上。
许真真可不想让人说白话,道:“公子,我自己插。”伸手接过,跑到克丽丝身边,道:“克丽丝姐,帮我一下。”
克丽丝接过花,给她插在刘海上。
讨了没趣的男人想在青鹭身上找回来,没想到,青鹭步了许真真的后尘。
万般无奈的男人只好把主意打到从来不会违拗他的玉露身上来了,展开身法如一阵风般闪到玉露身边,一把将玉露抱在怀里,心里暗忖:“看你还往哪里逃?”
玉露羞红了脸,急急地道:“公子。”
瑞克在玉露的樱唇上印了一下,道:“宝贝儿,公子疼你。来,公子给你插花了。”把山花插在玉露的刘海上。
玉露深情地望着瑞克,把头向瑞克的肩头靠去。
瑞克大喜,心想这下收获颇丰了,可得好好把握一下,左手在玉露的脸上摸了一把,右手想在胸上找点补偿,可惜的是,腿上给什么东西狠狠抓了一下,尖叫一声,“什么东西?”
瑞克的尖叫声吓了众人一跳,一齐向瑞克看来,发现黑暗守护兽小黑正站在瑞克的腿边,前爪扬起,嘴巴张开,眼睛瞪着瑞克,摆出一副你敢欺负我主人,我要你好看的模样好事给破坏了,瑞克火大,恶狠狠地道:“你这个黑球,哼,你敢破坏我的好事,我要你好看。饿你三天不准吃饭,哼,看你怕不怕?”
三天不吃饭,那也是很可怕的,黑暗守护兽冲瑞克摇摇尾巴,走了。临走之前看了一眼玉露,意思是:主人,你自求多福吧!
瑞克常自吹他的运气好得不得了,可自从女王诏令传下来,就变得有点名不符实了,就连想在自己心爱的女人身上占点便宜都是如此的不如意,自怨自艾,自己的好运气到哪里去了呢?
又走了一天,众人终于走出了这片原始森林,来到一个树木不多,杂草遍生的地方,阳光明媚,树木吐绿,花草飘香,鸟儿不停地歌唱,好似在迎接他们到来似的,真是一片世外桃源。
众人为眼前的美景惊呆了,都不说话,尽情地欣赏起这难得一见的人间仙境。
突然之间,敖铃儿尖叫起来,“快看,快看,啊!好多的幻兽!”
“花儿花儿开,随风满山岗。妹妹哟,你的情,我的爱,就像花儿满山岗。月儿明,风儿吹,我和妹妹在山岗,在山岗。山岗上,妹妹哟,你成了我的情人。我的情人,嘿,我的妹妹哟!你亲口对我说,我的哥哥哟,我是你的情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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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唐国近百万大军在菲因五世指挥之下大展歌喉,把他们非凡的艺术天赋发挥到极致,唱起了这首在京唐国广为流传的情歌。
歌词是说一对情侣相会在山岗上,男子终获女友的芳心。歌词虽然比较含蓄,词意却有些艳,说的是情侣相会在山岗上,谐鱼水之欢后,相互之间诉说衷情。
菲因五世虽然没有得到凤。花明的芳心,更别说春风一度了,选中这首歌来表达自己的爱意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不过,菲因五世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按照他的说法——在梦里,我和凤无数度春风都有,岂止一度,真没见识!
凤。花明他们想来,只要菲因五世战刀挥下,京唐国就会发起进攻,一场大战就此爆发了,无不凝神屏气,等待大战的爆发。哪里想得,事实与此相反,京唐国百万大军竟是唱起了歌,还是情歌,就有点让人伤脑筋了,不得不在心里打个问号:菲因五世是不是发花癫了?要不然,他怎么会在阵前唱情歌?而一个疑问才上心头,又一问号塞满了脑袋:这位姑娘是不是也在这里?要是在这里的话,又是谁呢?
念头在心里转了无数遍,就是想不通,究竟是谁有此殊荣,居然要百万人一齐唱情歌,肯定是个大美人。
找不到答案的人们干脆不去想,转而佩服菲因五世的痴情和色胆。任谁也想不出如此绝妙的主意,只有用情至深,色胆包天的人才会有如此疯狂的想法。
当然。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凤。花明。她一听歌词就知道菲因五世是在向她示爱。菲因五世在宫里的所作所为,她还是有所耳闻的。再者,昨天下午他叫侍卫长送来一束茱黄花和一封信,乍看之下,那话的意思是说我回来了,要和你决一死战。玲珑剔透的凤。花明心念一转就知道话中的真正含义,意思是说我回来了,终于可以看到你了。虽然你在城头上,和我为敌,我的心里还是挺喜欢的。
坦率地说,做为一个女人,对于男人示爱,尤其像菲因五世用情如此之深的男人,凤。花明一点感觉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要知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感动归感动。凤。花明也知道,要自己喜欢上菲因五世。那是不可能的,正如要太阳从西边升起一样困难。
出于两国交兵善待来使和那么一点点的感动,凤。花明接见了侍卫长,并说了“谢谢”两字,哪里想得到,竟是惹得菲因五世情难自已,居然要百万大军连夜练习情歌,要在开战之前唱给她听。饶是凤。花明智比天人,也是想不到。
害羞是女人的本性,明白了菲因五世的用意,凤。花明的粉脸不自然地红了,脑袋差点就晕平平了,要不是她的定力够强,早就一头从城头上摔了下去。
菲因五世的所作所为在历史上博得了一个美名“狂人”,他的某些作法真的够疯狂的了。要百万大军在阵前唱情歌,还不是最疯狂的,最疯狂的是他的坦白而露骨的表白。
一曲情歌在菲因五世的指挥之下唱完了,菲因五世意犹未足,一个更加大胆而疯狂的想法冒了上来,右手里的指挥刀高高举起,左手随之上扬,大声道:“跟我一起喊!凤,凤,我爱你!我爱你!爱你生生世世!”
帝王之命,小兵兵们是不敢违抗的,放开喉咙大吼起来,“凤,凤,我爱你!我爱你!爱你生生世世!”
一时间,这声历史上最洪亮的爱意表白直冲云霄,响遏浮云,大地为之震颤。
且不论菲因五世在这场争夺大陆霸权的战争中成败与否,然而,他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名号“痴情王子”。原因就在于他敢于直言表白自己的爱意,为后人称道。
后世那些痴情的少男们往往自许为“痴情王子”,拜菲因五世所赐也。
城下京唐百万大军和城头上数十万蓝月将士恍然大悟,菲因五世原来喜欢的是他的敌人凤。花明,有的好奇,有的惊奇不止,有的难以置信,有的抱着看好戏的想法,诸般怪异眼神齐现,一齐望向事件的另一主角,站在城头上像火凤凰一样显眼的凤。花明。
面对着百多万双热度高得可以把人融化的眼神,任凤。花明智略无双,古井难波,也是一颗心儿怦怦直跳,束手无策,不知应付之道,一双凤目瞪得老大,傻愣愣地看着前方。
“啊!她在看我,有戏!”菲因五世热切地望着凤。花明,心里得意地想道。
在如此高威力的轰炸之下,要说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试问,古往今来,有谁有如此轰轰烈烈的求爱举动呢?菲因五世挺挺胸脯,摆起一出舍我其谁软的豪壮。
情难自已的菲因五世大声道:“凤,我说的是我的真心话。你知道吗?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就是在梦里也要想到你。”张开双臂,一副痴情状,“来吧!凤,投入我的怀抱,靠在我坚实的胸膛上,你会有安全感。”
“够了!”凤。花明回答他两个字。
表示谢意是“谢谢”两字,阻止菲因五世表演的也是两个字,真够精炼的了。
一片爆笑声响起,发自京唐**队和蓝月将士之口。对蓝月将士来说,凤。花明是他们心目中的神,菲因五世此举虽是感人,对他们来说却是裹读,早就不愤了,恨不得给菲因五世点颜色瞧瞧,乍听凤。花明如此有力的两字,心里大呼痛快,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京唐**队来说,如此痴情却碰了一鼻子的灰,也太一厢情愿了,无不觉得好笑,忍不住笑起来了。特别是那些经验丰富的情中圣手,更是暗中摇头,心里指出菲因五世的失误,如此示爱的方式固然惊天动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手笔,然而,女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你痛快了,她却不痛快,你不碰一鼻子灰才怪!
自此以后,“痴情王子”四字又有了新的含义,那就是求爱不成者的代名词。若干年以后,历史学家在告诫他的学生时会说:菲因五世因这次大胆的行动而倍受好评,得到了一个“痴情王子”的美名。然而,凤。花明严辞拒绝了他的爱,“痴情王子”一词又有了新的含义,意思就是失恋者,我衷心地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痴情王子”的荣耀不会落在你们的身上。
凤。花明俏脸含煞,不怒自威,斥道:“大王此来,是与我蓝月为敌,小女子泰为云阳守将,只好以军人的本职叩谢大王的好意。弓箭手,准备!”
三千弓箭手登上城头,手持强弓劲弩,弯弓搭箭,对准了城下。
望着弓箭手手里的箭簇发着幽蓝的寒光,菲因五世的心都要碎了,吸口气镇定一下精神,大声道:“凤。花明,你是我的梦中情人,也是我的敌人。我先礼后宾,先谈情,后用兵,现在,你是我的生死之敌,我要攻破云阳要塞,活捉你。传我号令,活捉凤。花明者,赏金币一千万,封地五百里。”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如此重赏,想升官发财的京唐国将士无不摩拳擦掌,准备好好干一场。
凤。花明素手一挥,城上箭如雨下,京唐**队支起盾牌挡住箭雨。京唐国大军在菲因五世指挥之下,向云阳要塞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势,蓝月军队在凤。花明的指挥下应战,一次又一次地挫败京唐大军的攻势,直到城下尸积如山,填满了护城河,也是没有停止。
就此,在丝城会战的同时,南疆地区狼烟又起。从而,蓝月帝国陷入了两线作战的不利境地。
一座高高的山岗上,一辆囚车停在上面,车里有一个大个子囚徒,蓬头垢面,满脸的络腮胡子,上面沾满了灰尘泥土,显得风尘仆仆。肮脏的外表并没有掩盖住他的英气,虎虎生威,一双明亮的虎目威猛之极,转动之间,充满着洞彻一切的睿智。
他,就是著名的将星,即将登上历史舞台的帕金奇。
菲因五世为历史学家称道的一个“优点”,就是他的记心特别好,在什么情况下都忘不了帕金奇。天亮之后,他命一个侍卫把囚车弄到山岗上,要帕金奇亲眼看他如何一股作气拿下云阳要塞,活捉凤。花明。
临走前,菲因五世拍着帕金奇的肩头,“今天日落时分,你就会享用到一杯我恩赐给你的美酒,这是我们庆祝云阳大捷的庆功酒,人人有份,你也不例外。”
侍卫把囚车扔在山岗上,像避瘟神似的逃走了,山岗上只剩下一囚车、一囚徒,静静地观看这场自杀性的攻城战。
帕金奇一脸的惋惜,连连摇头,叹息不已,仰天长叹一声。
各种不同的幻兽成群结队地在森林里漫步,一副悠闲态,好像在向瑞克他们宣布,这片幻兽森林是天堂似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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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兽们的体形,小到巴掌大小,大到像山峰;矮的像冬瓜,高的比楼层还要高的原兽;低到浑沌一级,高到慧四级;有的黑,有的白,有的灰,有的蓝,有的浑身透明。
一众人谁都没有见过如此之多的幻兽,忍不住惊讶得尖叫。
不计其数的幻兽游荡在森林里,这意味着什么,瑞克这个财迷不用想都知道,那就是金币,成山成堆的金币,多到他用不完。
这数目究竟有多大,瑞克还没有算到一半,头脑就发热了,一下摔在地上,大叫一声,“天啊!我的金币!”
敖铃儿道:“瑞克哥哥,你是不是又在为军费发愁,都愁到地上去了?”
军费这事,好色而财迷的男人已经忘掉了,给敖铃儿一提,立时记起来了,惨叫一声,“天啊!我的金币白赚了,白白便宜了那帮猪猡,只知道吃我的、喝我的,就是不给我赚金币,他们真是猪啊!”
十万大军的军费,就是在平时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更不用说现在在战争时期,这开销就更大了,女王还没有说期限,要是她一直不松口,让瑞克无休无止地把十万军队养下去,这笔钱究竟有多少,瑞克是算不出来的,只知道大得不得了,就是十座金山也会给吃光,他还能不肉疼死啊!
瑞克第一次大叫是因为突然想到自己平空拥有数不尽的财富而兴奋,第二次惨叫是因为想到自己的金币只不过是过眼烟云,自己辛辛苦苦。费尽心机得来的金币。只不过是为女王做嫁衣。肉疼得不得了。
敖铃儿哪里知道这些,老是曲解瑞克的心情,忽闪着月牙眼道:“瑞克哥哥,你是不是高兴啊?要知道这是别人没有的荣耀啊!私人出钱,给国家养军队,你是第一人哦,你高兴得哭鼻子,可以理解的哦!”
瑞克烦躁地捂住耳朵。吼起来,“你这臭屁孩,知道什么?给我闭上你的嘴巴!”
“人家身上香喷喷的,不臭啊!不信,你闻闻哦!”敖铃儿抱着小懒虫凑了上来,道:“香不香?”
一股少女体香冲鼻而入,虽然还有点青涩苹果的味道,那也是另有风情,瑞克心情一下就好了,道:“香、香。这儿肯定更香。”装着在敖铃儿的脸上去香香,趁机亲了一下敖铃儿大羞。狠狠地给了瑞克一个大白眼,抱着小懒虫跑走了。
克丽丝四女白了瑞克一眼,意思是你还真色啊!连铃儿这种青涩苹果也不放过。
瑞克耸耸肩,摸摸鼻子,道:“这么多的幻兽,我们怎么办?我们赶出去卖了算了,反正我现在缺钱,最好能卖天价。”财迷本色又表现出来了,扳着指头算帐了。
克丽丝、许真真和青鹭道:“公子,你拿主意哦!”
玉露附和道:“公子,你的主意总是好的。”
瑞克一下凑上去,道:“宝贝儿,那我们现在就……”
玉露惊叫一声,“公子,在这里?啊!不,不。”飞也似的逃到克丽丝的身后躲起来了。
克丽丝道:“公子,看你把玉露妹子吓得。”一个白眼过去,意思是真是头大色狼。
敖铃儿眨着月牙眼,道:“瑞克哥哥,就算你要卖,这么多的幻兽,那可是要一个大财主才买得起哦!你到哪里去找这么有钱的财主?”
这是个大难题,瑞克一下子傻了,想了想才道:“那我就卖给陛下。不行,这事不能让她知道了,要是她知道了,再要我养二十万、五十万军队,我不亏大了?这事不仅不能让她知道,我还要在她面前装穷,嗯,就是这样。我的天啊!我到哪里去卖呢?哦,对了,到‘三宝斋’去,他们有钱,肯定买得了。”
瑞克记起上次卖盘蛇肉的事情,突然之间,乔娜婀娜多姿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脑海,道:“要是乔娜在就好了,可以和她好好赌一场,就可以卖出去了。”
“乔娜是谁?她肯定是大色狼的相好哦!”敖铃儿诠释起来。
“去,我在想正事,你小女孩不懂,别来打岔。”瑞克脸上挂不住了。
“人家不小了,怎么还是小女孩。”敖铃儿挺挺胸脯,月牙眼闪动,给了瑞克无数个大白眼。
许真真道:“公子,可以卖给军队。我的意思是说不是蓝月帝国的军队,只要肯出钱,卖给哪国都行。”
瑞克身形一闪,快如飘风般撩到许真真跟前,一把将许真真搂在怀里,先品尝了一下温润湿滑的樱唇,道:“宝则匕,这主意不错,让公子好好疼疼你。要是北方四国出钱来买的话,我还是卖给他们,要的价钱高点。到时,我把老海洛找来,给他一笔金币,要他给我配一剂慢性的du药,喂给幻兽吃,再卖给北方四国。你们说,这主意好不好?”
他会给老海洛金币?肯定是讹诈一通,要老海洛干义工。
克丽丝、许真真和青鹭三女脸上分明写着:你还真卑鄙。
玉露的意恩好得多:这也太不好了吧!做生意讲诚信,你太不诚信了。
水逐秀眨着一双美丽的凤目,以不可恩议的眼神打量着这个变化极快的小毛孩。阿基斯苦笑摇摇头,一副遇主不淑的模样。
敖铃儿嘴角都咧到耳根了,连话都不想说了,可见她心中之愤葱。
十八宁芙神卫骇异地相互望一眼,装作没听见,望向别处,一副观赏风景的认真态。
唯有鲁光头笑呵呵地赞道:“老大,你真卑鄙哦,我喜欢。跟着这样有前途的老大鬼混肯定不会吃亏。
鲁光头终于说出一句中听的话,瑞克回应道:“鲁光头,你终于会说人话了,给你每月加半个金币。”
“半个金币,我又赚到了,一句话值半个金币。老大,谢谢你哦,卑鄙的老大!”鲁光头一高兴,说话就有点不大中听。
瑞克得意地昂昂头,道:“你们都在想,我怎就这么卑鄙,是不是?你们点头就好,诚实的表现。这也不能怪我,你们想到没有,北方四国和我们蓝月帝国是世仇,这且不说。就说,我这次从他们手里夺取了香城,再从裴多尼手中夺取了切诺卡普,他们会甘心吗?肯定不会,只不过,他们现在的精力给挂在丝城,腾不出手来对付我罢了。要不然,香城早就打得不可开交了,我们还有时间到这里来冒险吗?这是个傻子都知道答案的问题。”
“我要是把幻兽卖给他们的话,他们得到幻兽,实力就会大增,还有不来打我的?香城肯定是首当其冲。他们要不利于我,我也只好不利于他们了,给幻兽下点儿毒,要他们花了钱,却买到不能用的幻兽,这叫鸡飞蛋打,一场空。妙不妙?”
这次,众人不是摇头,而是点头,眼里还有赞许之色。
克丽丝道:“公子,我好高兴哦,公子成熟了哦,耶!”
她不顾淑女形象,来了一个瑞克劳军的动作。许真真、青鹭、玉露和水逐秀,还有敖铃儿和阿基斯,也来了一个经典动作。
鲁光头摸着光头,道:“老大,你好能干哦!这么卑鄙的事,居然给你说得这么有道理。”
这话引来一片爆笑声,气氛骤然活跃了许多。
瑞克意犹未足,把手背在背后,得意洋洋地踱起了他即兴创造的,流传于后世的著名“瑞克罗圈步”,一步一罗圈地道:“对于我来说,我宁愿出钱,也不愿意出人。我可以以领主的名义,向我的子民收税,为了保卫家园,他们乐意交税。要是我以领主的名义下令,要他们出人,上战场,除了少数喜欢战争的人以外,绝大多数子民心有不愿,两者相权,我取其轻。”
“正是有人看准了这点,才要我自出军费。她的意思再也明白不过了,就是要我掏腰包,为她养军队,减轻国库的压力,真是好算计,真是个高招啊!稳定北疆,对于她来说很重要,对我来说就更重要了,这是我的领地、我的私产,我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来保住我的财产。我们之间在相互算计,也可以说是合作,对她对我来说,都是不错的选择。”
乍得女王诏令,瑞克郁闷得不得了,恨不得撞墙,慢慢去想,觉得有问题,花了好几天功夫,终于明白了女王的用意,也就接受了这一现实。但是,这笔钱确实不是个小数目,瑞克虽然想明白了,也不知道从哪里去搞到那么多的钱。向领地里的子民加税,是一个选择,不过,那是一个愚蠢的选择,就是把子民们榨出油来,也弄不出几个钱,以五百里领地供养一支十万军队,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想不到办法的事情,干脆不去想,这是瑞克的性格,想不到办法筹措军费也就不去想了。
瑞克虽然猜到了女王的用意,但是,他并没有把女王的用意全部弄明白,还有另一层意思,此时的瑞克不懂得政治权谋之术,根本就想不到。尽管如此,瑞克能够想明此节,说明他已经成熟了不少,为他即将登上历史舞台做好了准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