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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光的痕     1558年的天变txt下载     1558年的天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86章 枪声响起

    在离名为“thecuncentre”的枪店三百米外,停着一辆悍马车,不过因为它前面正好有一片小树林,所以车子停在那里也不会被店里的人发现。

    前头的时候,白小黑和史文博的车子都开得很快,他们的车技也都很棒。不过因为出于安全的考虑,所以他们还不是按照傍晚来时的方向走的,而是绕了一大圈子。

    按他们一路上给黄石介绍的地点来看,他们是从列治文南下到三角洲,再拐到素里,沿着菲沙河南岸北上,过河到了匹特草原,再在匹特草原狂奔了一大圈,然后再次的过河,到了高贵林郊区的这个枪店外面。

    所以他们的车子并没有经过高贵林市区,而是从枪店另一个方向的道路上靠近了它。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到了三角洲后,还换了一辆车,就是被黄石收到东洛岛上的那辆悍马。

    “我再去放下水。”史文博转头和车内两个人说了一声,然后推开车门下车去。

    “记得走远一点。”黄石冲他喊了一声,等他走远了,才笑着对白小黑说道,“老史这个家伙就是懒驴拉磨屎尿多,从停在这儿开始,他去撒多少次尿了,我看肾亏了。”

    白小黑听了之后笑起来,“呵呵,史哥可能第一次做这种事情,难免紧张的。”

    “嗯,我知道,不过看他平时牛逼哄哄的,要杀这个灭那个的,这下子反差大了。所以说啊,只有沧海横流,方能显英雄本色。”黄石感觉自己是锻炼出来了,原来的时候,他也是每逢大事必紧张,事前恨不得都能再去几次厕所。

    但是今天虽然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难得的却是心情很平静,就象去做一件普普通通的事情,也许在杀了人之后,这心态就变了,原先这些天大的事情现在在他眼里,就变得小得不能再小了,怪不得古人说杀人如草芥呢,黄石有些感慨。

    史文博撒完尿回来,拉开了车门却没有坐上去,而是冲坐在车后座的黄石说道,“老黄,你来副驾驶上坐吧。”

    “不用。”黄石不想换,因为他坐在后座上,两手张开抓在椅背上,就象呆在家里面一样悠闲。

    史文博搓了搓手,有些欲言又止,“我刚才坐在上面,感觉很别扭……”

    “好吧,既然这样,那换就换吧。”

    黄石知道史文博可能是因为当时那个山猫就死在座位上面,他中枪之后,那个座位就被他的鲜血染红了,虽然在事后处理尸体时,座位已经被黄石冲洗过一次,但是隔得时间久了,还是留下了一些红色的印迹和淡淡的血腥味。

    “老史,你以前还说你是一夜七次郎,我看你的肾啊,能七夜一次郎都已经算好的了。”等黄石坐那个位子上后,转头对刚才爬上后座位的史文博笑道。

    “老黄,就你……”

    ……

    两个人在车里说说笑笑,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白小黑在旁边也边听边笑,不过没有插话,只是盯着道路,注意有没有过往的车辆,不过这处地方很偏僻,在晚上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看见一辆车。

    白小黑看了一下表,发现时间已经到12点,就说道,“黄哥,时间到了。”

    “好,那我们行动吧。”黄石也看了看表,真是12点了,原先他们还想着等凌晨四、五点的时候,在枪店值班的人员睡熟之后再动手,但是又想到自己三个人同样犯困,所以干脆就把动手的时间给提前了。

    “这防弹衣好重啊。”黄石从时空门中拿出了三件防弹衣,一件给了史文博,一件给了白小黑,另一件他要自己穿,防弹衣一拿在手里,就感觉比他以前买的防刺服重多了。

    史文博边脱上衣边说道,“这种凯芙拉的km-2防弹衣,一件要一千多美元呢,正常渠道还一定能买到。”

    “嗯,我也是找了人才弄到的,只要有钱他们什么货色都能帮我们搞到的,不过这尺寸我们两个人不太合适啊。”

    因为这些防弹衣是为白人大汉准备的,所以白小黑和黄石把防弹衣套在身上,他们两个人又偏瘦,因此穿着都显得有些松松垮垮。

    “凯芙拉,这是好东西啊,没有想到你还真搞来了。”黄石对它那是久闻其名,可惜在国内根本就买不到,而且就是国内的军版防弹衣,他当时都没有办法弄到,所以才会跑去沈阳买防刺服。

    当时他查资料的时候就知道,中国pla装备的“护神”系列防弹衣防弹效果很不错,但是采购量少,并没有普及到全军。不过是有出口外销,驻伊英军的陆军就穿戴这种“护神”防弹衣。

    有一次,一个英军小分队被伊拉克武装分子包围,凭借着装备和训练上的优势,那股英军硬是成功突围了。除了一名士兵因没戴头盔而被爆头外,其他人都没事,其中有一人还身中了12发枪弹,都没有挂,这就可见中国产防弹衣的优良性能了。

    当然相比之下,黄石觉得老美的防弹衣更好些。比如他查到的美国陆军现役“拦截者”型防弹背心,就是采用模块化设计。美国人又在km-2凯芙拉防弹衣的基础上再加插了一块sapi附加防弹插板。

    这两者结合一起,居然能在近距离内抵御7。62mm穿甲弹,也就是说,火力很猛的ak-47在近距离也搞不定。至于9mm口径的冲锋枪,比如德国hk公司生产的mp5,根本就不起作用。

    所以前几天当黄石执意要三个人抢枪店的时候,就想让白小黑搞几套这样的防弹衣,这可是保命的好东西,枪差些不成问题,但是防弹衣和头盔却是缺一不可。

    只是原来白小黑虽然有些门路,但是他们这些黑帮火拼的时候,没有人有想过穿什么防弹衣。

    因为这防弹衣的外层战术背心和km-2凯夫拉内衬共重3。8公斤,再在前后两面都增加了每块1。8公斤重的碳化硼陶瓷插板,就重达7。4公斤,如果再增加护裆和护颈,那么重量就超过了8公斤。

    所以这么沉重,而且臃肿的防弹衣可不适合黑帮份子来回冲杀,因此白小黑也从来没有关心过,黄石问的时候还愣了一下。

    ……

    史文博端着杆m16a4式自动步枪,和白小黑一样站在了树荫下面,把枪管从树丛的缝隙穿出去,想透过瞄准镜观察远处的那个探头,可惜正好有一根枝条垂下来,遮挡了小半边的瞄准镜,他只好又把枪口向下压了压。

    经过微调,在瞄准镜中出现了那个完整的探头,史文博把枪口略微的调上了一些,把瞄准镜中的红色瞄准十字线移动到了镜头中间。

    这还真是个好东西,史文博一边托着枪一边在心里想,为了老黄的这个疯狂想法,小黑可是不遗余力,连这种美军现役的特种acog瞄准镜都弄来了。因为这种acog是望远式瞄准镜和光点瞄准镜的结合体,既有放大的功能,又兼具双目快速瞄准的功能,所以也是千金难求。

    而且这种acog瞄准镜的外壳是采用航空铝材,坚固、防水、防寒、耐腐蚀,能承受潜水深度和野战用途的各种压力和冲击而保持瞄准镜的精度不变。它的瞄准分划是采用了trijicon公司专利的双照明系统,有自然光和氚光。

    自然光是从瞄准镜顶部的一个光纤制的采光系统吸收,通过分划板形成瞄准标记再反射到射手眼中。而氚光源来源是在瞄准镜的底座上,位于自然光采光系统的正下方。淡黄色的标准标记放光多少,则是取决于环境的光源条件,可以自动调节。

    “行动。”

    随着黄石的一声令下,白小黑和史文博分别扣下了扳机,在这个寂寞黝黑的夜晚,在高贵林郊外的“theguncentern”枪店门前,突然响起了两声枪响。

    “嘀嘀嘀,嘀嘀嘀。”在黄石的耳朵听过去,声音其实并不大,就像飞刀刺破空气时的那种声音,只是让他感觉到很锐利。

    反而是远处那家枪店门前上方的两个探头,因为被击碎了,碎片掉落在地上,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巨大声响。

    “老史,发什么呆,赶快上车。”黄石早已经是把悍马车发动起来,这时偏头一看,老史还在那儿呆呆着站着,连忙喊了一声。

    “哦,来了,来了。”史文博听到黄石的喊声,这才恍然大悟般的反应过来,拿着枪支跑了过来,不知道是由于平常缺乏锻炼,还是由于身上的那副凯芙拉太重了,才跑了几米,史文博就有些的气喘,他跑到车跟时前脚还软了,带钢盔的脑袋一下子磕在车门上。

    “小黑你把他给拉起来!”黄石看了一眼正准备爬起来的史文博,也没有去问他要不要紧,现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要趁着枪店里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直接破门而入。

    但是没有想到在关键时刻,这个史文博啊!居然掉链子了,黄石隐隐的有些怒气。

第287章 而空

    阿驹打了个哈欠,把面前的电脑画面切换成了监控,看看门外黑不隆冬的,也没有什么动静,就又把画面切换回来,画面上赫然是两条光溜溜的肉虫在打架。

    虽然看得津津有味,但是架不住一直打哈欠,于是他只得把正放的爱情动作片给关了,然后和旁边的丧狗说道,“丧狗,我訓陣先,你幫我睇陣,要睇實呀!”

    丧狗正在玩着手上的手机,头也不抬着的就回道,“驹哥,咁你走先,我玩多陣。”

    等阿驹走后,丧狗就把他的椅子拖了过来,把鞋脱了,两只脚丫就直接架在上面,准备等着到三四点的时候再去叫他来换班。

    又玩了一会儿,连他的脸皮子都撑不住了,就把手机放到桌子上,闭着眼睛就打起盹来,可是桌上的显示器不停发出的“吱吱吱”的声音,于是象往常一样,他一伸手就把那个显示器的电源都给按掉了。

    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过了多久,好象门外面响起了什么东西掉落的声音,丧狗睁开眼睛,听了听好象又再没有其他的声音,嘴里嘟哝了一句,便又闭上了眼睛。

    不会儿,又听到远方好象车子开过来的声音,然后“吱嘎”一声好象就停在了门口,丧狗心想什么人会这么晚来“theguncenter”,难道是老大过来视察,于是连忙翻身坐了起来。

    也来不及套好鞋子,丧狗连忙摸到了显示器的开关,“啪”“啪”“啪”,他连开了好几下显示器,可是显示器上分频显示店外的位置却提示没有数据信号。

    怎么回事,难道视频线松了,还在丧狗纳闷的时候,感觉地面好象在一阵巨响声中跳动起来,卖场的墙壁剧烈地摇晃起来,紧接着墙壁上出现了大大的裂缝,电灯“噼里啪啦”的闪了两下就都全灭了,没有外墙窗户的办公室里一片漆黑,卖场中传进来的刺耳警报声令人胆颤心惊。

    “咩回事?”在隔壁办公室睡得正香的阿驹,也被这一阵地动山摇和警报声给惊醒了。

    “我都吾知啊!”惊慌失借的丧狗连忙摸着黑,在办公室的桌子抽屉中找出了把手枪,这东西拿在手上,让他感觉心安了些。

    但是这份心安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的,卖场的墙壁又是一阵的晃动,然后听到有什么东西轰然倒地的声音。

    不过好在办公室外面卖场墙壁上的应急灯,这时忽闪忽闪的都亮了起来。

    丧狗不知道是该去外面看看,还是应该呆在办公室里,正在为难的时候,办公室的门一子子被推开了,就见阿驹冲了进来,“外边有人入来,比枪我。”

    “唔,好的。”丧狗连忙把手中的枪递了过去,自己又从抽屉中摸出了一把。

    这时被阿驹刚关上的办公室门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黑影,阿驹和丧狗想也不想举起枪,对着黑影猛扣扳机,在听到几声枪响和窗户玻璃破碎的声音之后,门外的黑影发出了一阵惨叫,然后看着他翻倒在地上。

    不过很快的,阿驹和丧狗,就被外面的还击一梭子弹给逼退到了墙角。

    “史哥,你要不要紧……”

    听到外面这说国语的声音,阿驹和丧狗对视一眼,心想难道外面的人是大圈帮的。

    “外面的兄弟听了,我们这里是熊哥的生意……”

    “熊你妈的,疼死我了……”随着话音,又一梭的子弹从破损的玻璃窗户间呼啸了进来。

    阿驹和丧狗心知是没法善了了,只得在外面子弹停止的间息,猫着腰躲到了巨大的办公桌后面。

    “噼噼啪啪。”

    就这样双方毫无目标地一统乱射,也都没有击中对方,不过子弹不时的飞射到房间四周,把阿驹和丧狗打得抬不起头来,但是外面的两个人想要冲进来,也被他们的一阵乱枪给打得“哇哇”乱叫。

    似乎只要子弹足够,这样的局面就能僵持下去,但是丧狗翻了一下抽屉,子弹只剩一盒了,卖场后面的仓库里倒有许多,可惜现在被外面的人堵在办公室里出不去。

    “肿么办,驹哥。”丧狗有些的彷徨。

    阿驹恶狠狠的骂道,“顶你个废,打电话啊!”

    “打给熊哥吗?”

    “吊你老母,现在打给熊哥有个屁用。”

    “那……那……”丧狗想不明白,如果不打给熊哥,那能打给谁。

    阿驹握着手枪又对着门口外面扣动了一下扳机,把刚冒头的一个家伙给逼了回去。

    “成哥,那我打给谁啊?”

    “吊你老母,肿吾去报警啦。”

    “报警?!”丧狗听得有些迷糊,但是看到阿驹凶狠的眼神,他不敢再问什么,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刚按下了“911”三个号,还没有拨通,就听到驹哥一声惊呼。

    “这挖掘机是怎么进到卖场里面的?”

    ……

    “theguncenter”枪店的外面,现在被一圈黄白色的警戒线给封锁了起来,三四辆的警车就停在封锁钱外面,车顶上的的红白警灯不停的闪烁着。

    有七八个消息灵通的记者,不知道是从哪儿得到了消息,在警察还没有封锁好警戒线时,就第一时间赶走到了这儿,不过被这些一早心情就很遭的警察们来轰到外面,现在也都只能扛着长枪短炮的呆在那儿,等着警官们从案发现场出来。

    兰利从枪店的门口走出来,现在这门已经不能算是门了,而是变成了一个门洞,因为那个大门连同门框都已经消失不见,并且现场也找不到这些门框的碎片。

    “真是见鬼了。”兰利重重的吐了一口气,他真是第一次遇见这类的案件,一个连门框都搬走了的入室抢劫案件。

    “怎么样?有希望找到线索吗?”

    看着上司克雷克苦着脸的样子,兰利有一种想笑的冲动,不过他忍住了,摇了摇头,“头,很难,我看现场被他们都破坏过了,真想要找出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很难。”

    克雷克点了点头,默认了兰利的说法,现场的破坏情况非常严重,在其中一个间办公室里还发生了剧烈的枪战,只不过墙壁上和地板上的弹头和弹壳一粒不见。

    转头看了看在警戒线外面看的那几个记者,克雷克叹了口气,“我们还是再找找吧。”

    在屋子中转了一圈,克雷克看到他手下的警员正在一寸一寸的搜索的地面,希望那里会有奇迹出现,他不由的抬头向上看去,天花板上原先有几个探头,不过也都被击碎了,和其他失踪的东西一样,这些碎片也同样不知道去向。

    突然听见那边有个警员说了声,“头,我们在这儿找到了一粒弹头。”

    克雷克和兰利连忙走了过去,连同他们在大门口发现的弹头,这已经是第三3粒子弹头了,兰利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袋,小心把弹头给捏起来,放到了袋子里面。

    “拿给我看看。”

    摊开兰利递过来的塑料袋,克雷克向里面看去,“这个和刚才捡到的那两粒弹头都不一样。”

    “是的,头,劫匪他们显然是用了两种以上的枪械与子弹。”兰利想到刚才在门口找到的两粒弹头,虽然弹头从枪膛射出来后,被空气的阻力挤压地已经有些变形,但是仍然可以从弹头的形状和分量上知道,一种是手枪弹,一种是步枪弹。

    因为步枪子弹主要的特征是尖头,这样精度较好,而且弹壳比较长,杀伤力和穿透力都比手枪要好。而手枪弹一般以半圆形弹头居多,也有平头和尖头的,同时手枪弹比较短,弹头比较重,且口径一般比步枪的大,但是射程较低,对付有防护目标并不是很给力。

    从案发现场的找到几个弹头来看,在卖场的办公室外面发现的这一粒,正好是圆头的,而在门口外面的发现其他两粒是尖头的,显然就是手枪弹和步枪弹的区别。

    ……

    “等了半天,只等到这短短的几句话新闻。”史文博一按摇控器,索性就把电视给关了,因为电视的新闻里只是简单的提了一下昨晚发生在高贵林郊区的那宗抢劫案,其他鸡毛蒜皮的事情倒是说了半天,让他有种做了大事却不被人所知的羞恼。

    昨天晚上驾车回去之后,虽然他被人击中的胸口还是隐隐作痛,但是却兴奋的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脑子里面就是他们当初动手时的情景,象电影似的放了一遍又一遍。

    从他被白小黑拉上汽车开始,到最后看着黄石开着挖掘机,操作着翻斗把两个人给挤死,后面又把卖场和仓库中的所有东西都一卷而空,连挂在墙壁上当装饰品的鹿头都不放过。

    黄石一边把拳击手套戴上,一边说道,“走,我们出门去。”

    “不去看我们昨晚弄到的那些东西了吗?”

    黄石一边开门一边说道,“就是因为要看,所以才要你现在开车带我去安全的地方。”

    “这儿不安全吗?”史文博有些错愕。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黄石挥挥手示意他起身走人,那个小帐篷比较矮小,两个人进进出出毕竟不是很方便,不过他的心情和象史文博一样,都急于能点清昨天的战利品。

第288章 要不要泡制祥瑞

    要说到最安全的地方,那自然是白小黑的姐姐家,史文博给白小黑打了电话之后,然后和黄石两个人驱车就往cremona小镇开去。

    来了加拿大,黄石就感到生活的脚步似乎慢了很多。温哥华行人的步伐一点都没有国内城市的那种步履匆匆,相反的他们神态都是悠闲安逸。

    而看到的几个乡镇,那里的人更是悠闲活似神仙。黄石昨天傍晚经过这些小镇时,就看到很多人都带着狗出来散步。他感觉在小镇上看到的狗比市区里面还多,显然有狗的家庭也比温哥华要多了很多。

    “老史,白小黑姐姐的那个镇,人还真少啊,想当年,我们国内大一点村子都不止这点人。”

    “那是,他们那个小镇本来的人口其实只有400多人的,不过周围有些一些散住的农民,还有镇附近还住了一些石油工人,加起来人口才有1500到2000人,我们国内随便一个乡镇,人都会比它多。”

    “不过他们的生活真得很舒服啊。”黄石想到了远在国内的父母,以前是没有钱,现在自己有了钱,是不是也要考虑在这边给他们买幢房子,让他们可以幸福的安享晚年。

    黄石越想越觉得可行,于是转头就问史文博,“老史,问你一个事情。”

    “说吧。”

    “这些小镇上的房子贵不贵?”黄石不想象其他华人那样将房子买到列治文,那样做无非是从一个大城市到了另一个大城市,还是一样的噪杂,并不会清净多少,而且这边城市的犯罪率也很高,安全感也差一些,要是在小镇上……

    “怎么你想移民了?你当初不是说这一辈子都不会考虑移民的吗?”史文博瞥了一眼黄石。

    黄石脸上有些赫然,“不是我想移民,而是想让我的父母……”

    “明白了,其实这边小镇上的房子都不贵,你看这种独立屋也才20万不到。”史文博说的时候指了一下车窗外面那座单体独幢的院落说道。

    史文博理解黄石的想法,因为当初他何尝不是如此,一有钱了就是想着把父母接到身边,也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不过,老黄,房子贵不贵这些都不是最大的问题,而是要看叔叔阿姨他们在这边生活得习惯不习惯。”

    说到这儿史文博就苦笑了一下,“我前几年也把父母接了过来,结果他们住了半个月就嚷着要回国,说是这里的城市就象是没有人住的鬼城。”

    “鬼城!”黄石想了一下,这几个城市虽然白天也算是热闹,但是和国内大城市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是喧闹的比起来,确实是过分安静了。

    “特别是我老妈一直抱怨,没有跳广场舞的人和地方,也没有什么邻居可以走动,搓个麻将都凑不齐人,呵呵。”

    “哈哈。”黄石听到这个也笑了起来,

    “唉。”史文博叹了口气,“其实不少人在移民加拿大的时候,在憧憬美好前程的时候,也都是有考虑到父母的未来,尤其是比我们年轻一代的独生子女,他们把老人也移民过来,因为加拿大对65岁以上的老人是全免费的医疗啊。”

    “可是啊,很多老人真正来了加拿大,却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快乐。那些来探亲的老人,原本是签证半年的,住了一个月就吵着要走,说在这里就像坐监狱。所以老黄,你要考虑清楚啊。”

    “嗯,我再考虑考虑。”黄石也想一下,中国尽管脏乱但是热闹快活,而加拿大虽然好山好水但是却寂寞,让父母改变多年的生活习性,恐怕不容易,单是长途的飞行对他们上了年纪的老人就是不小的折磨和负担,这个想法还是这次回国之后再说了。

    “对了,老黄,我感觉你在那个小岛上的处理方式有问题啊?”

    黄石愣了一下,他对东洛岛的安排自我感觉蛮好的,现在却听到老史来了这一句,于是便问道,“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了,前几天,都在想其他事情,我也没有想过,不过昨天晚上我睡不着,我想了好久,我觉得你应该能做得更好。”史文博原先想说“你做得不行”的,但是还是和那天一样的说不出口,于是就变了一种说法。

    “哦,那你说说。”黄石虽然很满意自己的安排,但是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道理还是知道的。

    “主要是感觉,你的发展模式过慢了,不是说要五年征服亚洲,十年征服世界那样快,但是你到现在都过快半年了,仍然只有几十一百来人在一个小岛上,也没有对外的交流,而且在过一种乌托邦式的生活,这就不好了。”

    “嗯。”黄石应了一声,因为史文博说的就是事实,所以他也没有办法反驳。

    “你有这个时空门的啊,而且还可以来回穿越的,没有利用好这个金手指,你完全可以……”听到史文博这个高上大,他的嘴里居然也出现了“穿越”和“金手指”这些名词,黄石觉得有些好笑。

    因为自从前几天在东洛岛上,黄石为了给他和白小黑解释“穿越”这回事,特意让他们看几篇的穿越小说,比如象《临高启明》、《晚明》、《赤色黎明》、《明朝五好家庭》等等。

    不过这些书,史文博看了几章就不爱看了,觉得他们都是在灌水的,很多都在说技术问题,于是他就自己找了些《铁血大x》的之类的书来看,所以史文博自然也知道了那些种田攀科技树、大炼钢铁、大杀四方的基本套路。

    “怎么没有!”尽管史文博的话还没有说完,黄石却忍不住的插嘴了。

    “要是没有这个时空门,我怎么能倒买倒卖这么多东西啊,能赚这么多的钱?”他有些很不服气。

    “老黄,我不是说你能不能赚钱的问题,而是说你的方向根本就有些走歪了,其实我是觉得你不应该搞那个什么种田。”

    “那搞什么?”

    “你有时空门,能象昨天晚上那样隔空取物,你完全可以装神棍啊。”

    说到这儿,史文博兴奋起来,“你想想,你完全可以当神棍!再去趟北京城,你可以用道士做身份上的掩护,你不是说这个嘉庆皇帝和那个嘉靖皇帝很象吗,都是出了名的喜欢道家的长生之术吗?”

    “唉,老史,你看我象个能说会道的人吗?会那么容易见到皇帝吗?”黄石叹了一口气。

    一拍方向盘,史文博瞥了一眼黄石,“好吧,那你用不着装神棍,只要你有神迹,一样可以见到皇帝啊。”

    “有什么神迹?”

    “你的这个不是可以表演一下乾坤大挪移什么的吗?”

    “嗯。”黄石心说,自己又不是没有表演过,只不过是在手下人面前表演罢了。

    “或者,你可以献上祥瑞也可以的。”

    “祥瑞?”黄石知道这是中国封建王朝中最常见的政治现象,是皇帝用来哄自己,或臣下用来哄皇帝的一种手段,象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她就是最好祥瑞的。

    比如有一次,她的侄子武承嗣找了一块白色的石头,在上面凿了八个大字,“圣母临人,永昌帝业”,然后又用紫色石头,研成细末,夹杂黏合剂填充其中,做出来浑然天成的样子。

    然后武承嗣又指使雍州人唐同泰到洛阳向朝廷呈献祥瑞,还编了一串谎话,如何如何从洛水中发现并打捞上来的。武则天大喜,把这块石头命名为‘宝图’,然后又提升唐同泰为游击将军。

    还有一次有个襄州人胡庆,尤其是不择手段,就用红漆在乌龟的腹部,写上“天子万万年”,也抱到洛阳献瑞来了。宰执李昭德一看,火不打一处来,用小刀将龟腹上油漆刮掉以后,立刻下令将这个骗子抓起来。

    武则天知道以后,遂命放人,理由是“此心亦无恶”,其实看来,这位堪称雄才大略的女皇帝,其实也都明白这些“祥瑞”都是自欺欺人的把戏。

    “对啊,就是祥瑞。”史文博“呵呵”的笑起来。

    “那我们送什么祥瑞,是在苹果上写字,还是送人参果啊?”黄石知道那些石头、乌龟这些祥瑞在《资治通鉴》上都有记载,明朝的土著虽然不是特别聪明,但这些把戏显然已经不能再欺骗他们了。

    “哈哈,当然不能搞这么低端的东西,我们要送就送些高上大的,送他们几头麒麟,你看怎么样?”史文博“哈哈”大笑起来。

    “麒麟,这传说的生物,我们去哪儿弄啊?”

    见黄石居然不知道,史文博更开心了,笑着说道,“麒麟,其实就是长颈鹿,你不知道吧。”

    “这个我真不知道。”黄石倒也不隐藏自己不知道这个事情。

    “嘿嘿,这个事啊,说起来是在永乐年间,有个非州小国,叫麻什么来着的,随着郑和船队送上了一头长颈鹿,我们古人不认识啊,就把它当成了麒麟来拜。”

    “哦,是这样啊。”黄石还是第一次听说。

第289章 祥瑞御免、家宅平安

    “哦,是这样啊。”黄石还是第一次听说。

    “当然是了,我当初在美国费城艺术博物馆就看到他的临摹画,叫《瑞应麒麟图》。”

    “什么的临摹画?”

    “是《瑞应麒麟图》的临摹画,不过原版的《瑞应麒麟图》是明代儒林郎翰林院修撰沈度画的。对了,想起来了,那个叫什么麻的国家就在今天的索马里这地方,他们当时索马里语长颈鹿的读音是giri,和我们的麒麟的读音很象。”

    “那原版的《瑞应麒麟图》呢?”

    “原版被收藏在了台北的故宫博物院,因为当时很好奇,我还上网查了一下呢,发现临摹的画里,长颈鹿身上是有网纹的,而原版的画上面却没有。”

    黄石“嗯”了一声,转头看着史文博,等待他的下文。

    史文博也没有卖关子,就接着说道,“我看的那幅画呢,只是两幅临摹本的中一本,是明代华亭沈庆临摹的,图中的那头麒麟,身上有锯齿纹。原先这幅画是被美国收藏家购得的,所以现在还收藏于美国的费城艺术博物馆内。”

    “嗯。”

    “另一幅临摹本,是清代陈璋描临摹的,不过画名却是叫做《榜葛剌进贡麒麟图》,现在是被收藏在我们国内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内,这幅摹本画上面的麒麟也是有网纹的。后来专家们考证说这只‘麒麟’,其实就是索马里的网纹长颈鹿。”

    “能确定吗?”黄石有些心动,因为虽然他不知道麒麟就是长颈鹿,但是却知道麒麟是一种祥瑞仁兽。这是他听一个叫于阔天的历史老师说的,那个于老师是白碧玉白老师的同事,有一天黄石请白老师吃饭的时候,正好他和几个教授讲师也都在场,所以黄石当时也就一并请了。

    在席间,同桌有人见白碧玉吃相狂野,就把他比喻成了饕餮转世,白碧玉就说那饕餮可是龙生的九子之一,接着又巴拉巴拉的一通,还给在座的人都普及了一下其他八子的读音。

    这龙的九子名字分别是赑屃(音bixi)螭吻(音chiwěn)饕餮(音tāotiè)睚眦(音yázi)狴犴(音biàn)狻猊(音suānni)趴蝮(音bàxià)椒图(音jiāotu)蒲牢(音puláo),传说这龙子都有着各种性情,也各司其职。

    不过也有人立马提出了不同意见,说这中间怎么会没有麒麟呢,这麒麟分明也是龙生的九子之一啊,而且名声还远在其他龙子之上。这种说法自然遭到了另一拨人的反驳,不过双方一来二去的谁也说服不了谁。

    于是大家都把目光转向了于阔天,他是在酒桌上唯一的历史系老师,估计对这个历史传说有研究,于是便点名让他来评个道理。

    哪知,于阔天也是个滑头,一看双方争吵的主将,一个是副院长,另一个也是副院长,哪个都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而且龙在它形象的形成过程中,曾海纳百川的汇集了多种怪异的形象。到后来,这些怪异的龙形象发展的同时糅合了龙的某一种特征,形成了龙生九子各不相同的说法。但龙之九子为何物,究竟谁排老大谁排老二,并没有确切的记载。民间也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不一而同。

    于是他便和起了稀泥,他就说,这麒麟是和孔圣人有很深的渊源的,相传孔子出生之前和去世之前都出现麒麟。

    在孔子出生前,有麒麟在院子“口吐玉书”,书上写道“水精之子,系衰周而素王”。孔子遇麟而生,又见麟死。哀公十四年春,叔孙氏家臣捕获一麒麟,认为不吉祥,弃之城外,孔子往观看,说:“麟也,胡为乎来哉!”悲伤地哭泣。

    弟子子贡问:“夫子何泣也!”孔子解释:“麟之至为明王也,出非其时而见害,吾是以伤之。”孔子又写歌:“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来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当时,孔子已71岁高龄,感麟而忧,从此不再著书,到了公元前479年,就与世长辞。在唐代诗人李白的《古风诗》中也有歌道:“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

    于阔天又说道,“这麒麟又被称作‘骐麟’的,在我们中国的古籍中,与凤、龟、龙共称‘四灵’,因为它首似龙,角似鹿,形如马,身披鳞,背五彩,尾若牛,足偶蹄。麒麟就象凤凰一样,也是分成了雄雌,雄性的称麒,是独角,雌性的称麟,则是没有角。”

    众人听得是大长见识,黄石也在于阔天讲话的间隙,赶紧以茶代酒,向桌上的其他人频频劝酒,喝了两轮后,又请于老师接着再讲。

    于阔天也不推托,接着讲道,“相传啊,这太平盛世或是圣人出世的时候,麒麟就会出现的。据记载,伏羲,舜,孔子等都伴有麒麟出现。比如王充《论衡?讲瑞》,就有记载‘(汉)武帝之时,西狩得白驎,一角而五趾。’为此,汉武帝还特意作了白麟之歌,将原来的年号‘元朔’改为‘元狩’,以庆吉祥,还在未央宫建麒麟阁,画功臣图像于阁,以表其功。由此,我们后世大多以‘麒麟阁’表示卓越功勋和最高荣誉。”

    “并且啊,在我国传统的民俗文化中,麒麟也是主太平,丰年、福禄、长寿与美好的。作为吉祥物,有赐福麒麟、镇宅麒麟,其中最为有名的是‘麒麟送子’,这就是源于我刚才提到的,孔子诞生之前‘麒麟吐玉书’之说。民间的老百姓也认为,求拜麒麟可以生出好儿子,还把杰出的天才儿童称为‘麒麟儿’,在唐代杜甫的《徐卿二子歌》中就有写道‘君不见徐卿二子多绝奇。感应吉梦相追随。孔子释氏亲抱送,并是天上麒麟儿’。”

    众人听得频频点头,于老师感觉自己是站在八尺讲台上,这一桌子的酒客就是他讲台下的学生,一拍桌子,他又讲道。

    “麒麟在百兽中的地位仅次于龙,是毛类动物之王,我们中国古代官员的朝服上也多采用它。在唐代武则天的时候,以麒麟作纹饰绣于袍服,名曰‘麒麟袍’,专门赏赐给三品以上的武将们穿用,成为等级制度的标志。而在明朝的《明会典》中记载,洪武二十四年,也就是1391年的时候规定,公、侯、驸马、伯,以麒麟作为补服图案故称一品麒麟。到了清代时候,将麒麟绣于武官一品的‘补子’上,那可是仅次于佩挂龙饰的皇亲国戚啊。”

    “哝,除此之外啊,这古代帝王的年号或者古建筑、古地名,也往往都是以麒麟命名的,为什么呢,是取其祥瑞啊,比如我举几个例子,唐高宗的年号为‘麟德’,而武则天的中书省称作‘麟台’。而在民间那就更多了,一般是在大门的两侧装饰石雕的麒麟,这样既显示门庭的高贵,又能镇宅避邪。”

    “不过啊,文物破坏的厉害,现在我国现存最著名的麒麟形象,也就是在南京的南朝帝陵的麒麟了。现在南京中山门外,有一座雕塑,叫辟邪的,就是南京的象征,其实就是取材于南京城外南朝萧梁帝陵的麒麟。大家有机会都可以去看看啊,那是狮形虎象,挺胸曲腰,目瞋口张,颈短而阔,仰天长啸,壮美而有生气。”

    “来,来,来,大家为于阔天老师干一杯啊,感谢他为我们……”

    黄石还没有讲完,桌上的人都站了起来,一个个要么叫着“小于”,要么叫着“于老师”,大家一起举杯敬了于阔天。

    于阔天那是一杯又一杯的酒灌了下去,喝得满脸通红,虽然有些口齿不清,不过还在嘴里念叨着,“麒麟还可以作为护身符佩戴在身上的,好的质地有金、银、铜、玉,带了可是能祥瑞御免、家宅平安的……”

    不过于老师剩下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已经玉山倾倒再难扶,一下子趴到了酒桌底下,抱着白碧玉的那条大肥腿是一阵的狂亲,看着旁边的人是目瞪口呆,眼珠子掉了一地。

    因此今天一听史文博提到了瑞兽麒麟,他就想起了那个于老师说的东西,心说要是真的证实那个网纹长颈鹿就是麒麟的话,那么送这种瑞兽去大明进贡的话,就是当不成国师,倒也可以换一些其他方面的便利,不过需要好好地筹划一下。

    史文博见黄石还问“能确定吗?”的话,便大嘴一张,“当然能确定了,我和你说啊,到现在韩国和日本这两个国家,他们的长颈鹿还是被被翻译成麒麟的。”

    他看黄石好象还在思索似的,就又说道,“长颈鹿在日语里也还是用kirin的,你如果有看过《火影》中的鼬佐之战,那里面佐助说kirin的时候,字幕上面是翻译成麒麟的呢?”

第290章 索马里和苏丹

    等到了温哥华的唐人街,史文博和黄石接了白小黑,他们两个人还在说这个事情。

    “黄哥,你们在说什么呢。”白小黑一上车就发现他们两个人讨论的热火朝天,就问了一声。

    “呵呵,我们在讨论要不要给大明朝的皇帝陛下送一对长颈鹿呢!”史文博“哈哈”一笑。

    白小黑因为没有参与前面的谈话,自然是一头雾水,他可想不出为什么黄石他们会突然谈论起这个事情来。

    “史哥,这送长颈鹿给皇帝做什么?”

    “小黑,是这样的,刚才我说到要送祥瑞给皇帝,这个长颈鹿就是最好的祥瑞,因为在明成祖让郑和下西洋的时候,郑和他们就索马里这个地方带了一个使团回来,这个使团进贡的就个长颈鹿。”

    “哦。”白小黑显然和黄石一样,根本也不知道为什么长颈鹿就是祥瑞,所以在听完史文博的解释之后,脸上照样是一片的迷糊。

    “呵呵,小黑,老史说当时的明朝土著不认识长颈鹿,所以就将这长颈鹿当成了麒麟。”

    “哦,这样啊。”这下子,白小黑虽然在心里觉得这动物园中的长颈鹿和年画片上的麒麟没有一点相像之处,但是总算是明白了这两只动物之间的关联,不过对为什么要这么做的缘由还是不清楚。

    “那黄哥,史哥,我现在有些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要送这个祥瑞了?”

    史文博的嗓门大了起来,“为了上京城,为了见皇帝,送祥瑞给大明皇帝是最快的方法。”

    “嗯。”这一点连黄石也都同意。

    “至于为什么见皇帝,那更简单了,就是老黄他有机会在皇帝面前装神棍。”

    “嗯。”白小黑也应了一声,看着史文博,想听他继续再说下去。

    “装神棍是为了当上大明国师,利用大明的皇权为自己服务,到那个时候老黄就是魏忠贤、王振那种有权的角色,你要知道历史上的嘉靖皇帝立储的时候还问过神棍陶坤文呢!陶坤文说二龙不相见,结果嘉靖帝还真的不立太子。”

    “到那时,老黄要权有权,要钱有钱,还可以象徐福一样,用巡游海外仙山的名义去一整只军舰舰队……”

    黄石连忙喊停,“你以为人家的监军是做什么吃的,那些太监是做什么用的?”

    “嘿嘿,那还不简单,你不会安插人进去?还可以随便算个卦,就可说某人命不好,命格相冲!影响寻仙!或是面相不好啦,阴德有亏啦!煞气重会冲撞啦!这一类的话,象那些白痴皇帝准保相信,大手一挥,换人。”

    “你还是好好开车吧,不要手脚乱舞乱晃行不?”黄石见史文博说得高兴,连手脚都离开了方向盘,连忙提醒他。

    “史哥,那要是其他国师都推荐的人怎么办?”白小黑也问了一句。

    “嘿嘿,那更好办啊,老黄不是搞了一个自然道吗,把他收入神教洗脑啊,太监迷信的多了去了,你就说信了你这个教,可以让他们再长小**,那他们绝对对你忠心不二。”

    “哈哈哈,老史,当年有个三阳教就是这么干的。”黄石记得是哪本小说中好象有说过类似的事情。

    “嗯嗯,要是他真是那种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对皇帝那是忠心耿拨,也有办法对付他。把小黑的大麻或是拿一些毒品让他吸一点,那绝对……”

    “好了,你别说了,这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黄石见史文博越说越离谱,连毒品这种事情都能说出来,就一下子打断了他。

    “老黄,当上国师后就可以霸占矿山!地方官都不敢吱声的!你可要想清楚的。”史文博本来还想说,皇帝非常喜欢炼仙丹,完全可以给他吃点海洛因就好了,那绝对是可以让他整个人飘飘欲仙,以后就可以任凭着搓圆搓扁。

    可惜给黄石将话头一打断,他就觉得自己说不出口了,好象都有了一种犯罪感。不过他又觉得当国师那绝对是一件好事情,就试着从另一方面来劝老黄。

    奈何黄石对这个也不感兴趣,“老史,我觉得这个还不如自己建基立业啊,要矿什么的,我到台湾,我到菲律宾什么地方去占有的是,和大明朝的士大夫打交道,我感觉太累,太不靠谱,这些人的漂没成本也太高。”

    史文博有些发急,“我们是可以去海外去占,但是那样的话,勘探的时间太长了,而且你如果真要组建一次军队的话,那么是非常花钱的。如果当上了国师,完全就可以把山东蓝宝石,新昌鸡血石使劲挖!而且当国师的收礼肯定多,那么收礼只收文物珠宝。这些文物、珠宝、宝石就可以拿回现代销售,这可是一本万利啊。至少什么漂没贪污,这些矿产都是你的私有财产,他们怎么贪污。”

    可惜黄石对这些个事情还是不感冒,他在现代社会做人处事就说尽了好话、陪尽了笑脸。现在他到了古代,还要让他对付行行色色不喜欢的人,他就头一摇,“唔唔,我也不会去当什么国师,也不用再说了。”

    “为什么?”史文博没有想到老黄是油盐不进。

    “很简单啊,我现在不喜欢在一个自己不能完全掌握的地方做事,而我自己的地盘上可以完全做主,因为它是一张空白的纸张,我爱怎么发挥都可以。”

    这是黄石的真实想法,加入大明朝体制,从体制里改良也好,篡位也好,这时间、是精力上的成本,绝对要比在一个独立的地方重新另起炉灶、建章立制来得高的多。

    “好吧,好吧。”史文博见黄石这么说了,也只能接受,毕竟他说的再是天花乱坠,只要黄石心有成见,那也是没有用的。

    刚才一直听史文博和黄石说话的白小黑,在这时突然插了一句,“史哥,我看你说的那个,还有一个大问题。”

    “什么问题啊?”

    “你忘记了,长颈鹿可是会生病的,要是他们照顾不周病死了!这都无法解释啊,因为人家一看,怎么说麒麟也是瑞兽啊,怎么会病死呢?这个就麻烦了。”

    “对,对,没有错,好象长颈鹿要病了还不好治。”

    黄石记得在赵忠祥赵老师的《动物世界》中就有介绍,长颈鹿是非洲大草原上身材最高的食草动物,不过它们天性胆子小,令饲养员不易靠近。如果它们生了病,兽医要给它们喂药和打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还要使用上吹管才行。

    听白小黑和黄石说到这个问题,史文博也有些没有底气,好半天才说道,“那你可以让这个长颈鹿吧,你让它出来转个圈,然后再送回现代就好了。”

    “呵呵呵。”黄石和白小黑都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黄石突然问道,“对了,老史,你说长颈鹿好不好买?”

    史文博有些惊喜,笑着说道,“怎么,你还是觉得我的那个主意好吧。”

    “不是,你要是知道就说吧。”

    “好吧,我就知道,这种长颈鹿分布在索马里、苏丹、埃塞俄比亚还有肯尼亚一些地方,那里的人经常猎杀它们,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它们的数量还有几万只,但是现在好象它们的数量还不到3000只吧。”

    “哦,那就是不好买了呀。”

    “好买,因为长颈鹿的毛发很厚很强韧,是用来制作手镯和绳索的优质材料,而且长颈鹿的肉在苏丹的一些地方是他们的肉食,所以在那些地方买长颈鹿是合法的。”

    “好,那等我们这些事情做完了,筹划一下去苏丹或是索马里怎么样?小黑、老史你们有空没有,陪我一起去吧。”

    白小黑点点着回道,“好啊,黄哥,可以啊。”

    史文博也点头说道,“没有问题啊,老黄,我就是非洲没有去过,要去的话,我一定陪你去。对了,老黄,你刚才不是说你不愿意当国师吗,怎么你又想买长颈鹿?”

    黄石“呵呵”一笑,“我买长颈鹿,可不是为了当国师,而是为了进贡。”

    “进贡?”这下子轮到史文博和白小黑有些奇怪了。

    黄石点了点头,“对,就是进贡,我以前不是给你们介绍了几本网络小说吗?”

    “嗯。”史文博他们两个人都点了点头。

    “你们看网络小说里那些穿越者一般怎么介绍自己的?是不是都是说自己祖上是因为战乱,所以远遁到海外,繁衍生息,然后隔了几代之后,因为思乡所以才乘海船来归,结果遭遇风暴,所以才衣衫褴褛、口音怪异的?”

    “是啊,是啊。”史文博是猛点头,他看了好几本的穿越小说,还真都是这样的,明明主角第一次出现在陕西、山西、河南,这些主角也一样的欺负人家土著不识地理,就象徐客说有洛阳有海一样。

    “哈哈哈,虽然这些理由是有些扯,但是在解释他们的来由上,总还算是比那些说自己在山中修仙,不知人间岁月的,来得靠谱一些。”

第291章 朝贡是个好方法

    “哈哈哈,虽然这些理由是有些扯,但是在解释他们的来由上,总还算是比那些说自己在山中修仙,不知人间岁月的,来得靠谱一些。”

    史文博见黄石扯到了这个上面,于是就问道,“老黄,那你也准备和他们说这一套吗?”

    黄石“哈哈哈”的笑起来,摇了摇头,“老史,我要搞个升级版的返乡探亲。”

    “升级版的?”史文博和白小黑都有些疑惑,什么是升级版的返乡探亲。

    “原来的时候,他们这些穿越主角的返乡探亲都是个体行为,我们呢不是,我准备把它搞成一个‘国家’的行为,我的想法是冒充万里之外的番邦使团,其实也不算是番邦,毕竟我们的国民都是华夏遗民,然后从千里迢迢的化外之地,不远千里给大明朝的皇帝陛下‘朝贡’,这个绝对能让当朝皇帝的好感度爆棚,你们相不相信?”

    从15世纪开始,“朝贡”体系就是东方世界的通行国际关系体制,在这个体制中,中国中原政权是一元的中心,各“朝贡”国承认中国这一中心地位,构成了中央政权的外藩。

    而明朝与其他国家的民间外贸活动是完全禁止的,这“朝贡”则成为明代唯一的海外交往途径。这种“朝贡”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官方贸易”,因为很多国家的商人需要中国的商品,民间商贸途径被彻底断绝后,他们不得不借着“朝贡”的名义来中国“做生意”。

    因此黄石的地盘要想受到明朝的官方承认,并且能与明朝进行正常的贸易,那么就得按照这一套的国际惯例去行事才行。

    “啊,老黄,你也要搞这‘万国来朝’一套啊!”史文博喜欢军事、武器,那么自然对历史也不会陌生,老黄说的这一套,他可是一点都不陌生。

    因为在大明朝永乐三年也就是公元1405年开始,明成祖朱棣就派遣宦官郑和为正使,王景弘为副使,率水手、官兵27800余人,乘“宝船”六十二艘,远航西洋。

    明朝舰队从苏州刘家港出发,到了现在越南南部的占城、马来西亚的马六甲、印度尼西亚的爪哇、苏门答腊及锡兰等地,经印度西岸折回返国。

    以后又于1407年至1433年的二十多年间,先后七次出海远航,经过三十多个国家,最远曾达非洲东岸、红海和伊斯兰教圣地麦加。这就是伟大的郑和下西洋。可以说永乐皇帝的在位期间,是“威德遐被,四方宾服,受朝命入贡者殆三十国,幅员之广,远迈汉唐”。

    但是史文博却知道,在这些三十六国中,其实真正的文明国家并不多,大部分都是东南亚印尼、菲律宾那些小岛上的酋长或是部落首领,有特色的“朝贡”些马和文豹,有的就是直接“朝贡”些水果。

    那么难道老黄也想象他们一样,冒充某个番邦小国的国主,然后通过去大明“朝贡”,来骗取明朝皇帝的回礼不成?

    因为大明朝的“朝贡”祖制之一,就是确定了“厚往薄来”的原则,要讲究回礼厚重,要讲究天朝体面,所以骗取“朝贡”也成了一个产业,每年都有外国商人冒充“朝贡”的使者来到大明。

    当然为了避免外国商人冒充使团,明朝也对“朝贡”的期限、船数、人数、贡品数,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比如,对日本,就只允许他每十年一“贡”,每次“朝贡”的随行人员和货物不得超过三船。

    而日本自公元1467年起,就陷入了长期动荡、军阀混战的“战国时代”,无法按照惯例派出统一的使团。各个藩国的各大领主们为了取得“朝贡”的机会,也往往发生火拼。

    在原先的历史时空,嘉靖二年即公元1523年,也就是麦哲伦完成第一次环球航行的次年,两位日本大领主先后派人来到中国,双方均冒充日本国的通商使来到宁波市舶司,要求和明朝政府做买卖。有两批使者,其中还有中国人,先是互争真伪,接着是互相殴打,趁机焚掠。

    对于这一事件,给事夏言就对嘉靖帝说:“倭患起于市舶。”认为如果没有市舶司,日本人就不会跑来闹事。嘉靖帝认为夏言说得很有道理,于是在当年罢去浙江和福建的市舶司,仅剩的广东一司不久也被废止了。

    可是,中日双方不但有着巨大的贸易需求,而且两国都有一批专靠海上贸易谋生的人。随着“海禁”越来越严厉,两国之间的走私活动也愈演愈烈了。

    而在这个时空,虽然在公元1523年,正德皇帝并没有死,但是因为当时的历史大势并没有改变,所以在正德22年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结局自然也是一样,“海禁”、“海禁”,接着还是“海禁”,这30多年来,除了“朝贡”之外,就只有走私一条路了。

    对黄石来说,“朝贡”与走私不是非此即彼的事情,完全可以两条脚走路,但是能多一份的官方身份总归是件好事,所以就预谋着如何能利用“朝贡”和大明皇帝攀上关系。

    “老黄,这个方法就是成功了,万一大明皇帝他要是像往常一样,给你一堆茶叶和瓷器做回礼怎么办?”史文博想了下接着问黄石。

    “嗯。”黄石沉吟了一下,“如果是茶叶,这个对我们来说确实没有什么价值,那只能在当地转卖,但是如果给我们的是官窑瓷器的话,那么就n值钱了。”

    “还有啊,我们去‘朝贡’的目的,可不只是仅仅为了这些的‘小生意’,我们要做的是‘大生意’,是地盘、人口的生意,有了大明皇帝的背书,我们做很多事情就方便多了。”

    史文博用手摸了一下自己胡里拉杂的下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朝贡’这件事,就得好好的策划一下了,我想应该要象这样。”

    “我们要先准备一份国书吧,再弄个啥外国文字敲个大印!还有啊,国王的书信要用番文版和译文版两种!然后怎么得也要弄一条大海船,不过千万别弄中式的!那就没有神密感了。”

    “这仆役加水手军士至少要有五十人吧,还有这个贡礼要体现出我们是一个文明国家、礼仪之邦!如果象你刚才所说,只送上一对的瑞兽长颈鹿,可能会让礼部误会我们是一个野人部落!那就大大的得不偿失了。”

    史文博为什么会特别指出这个来,那是因为根据《万历明会典》中记载,明朝的‘朝贡’国分成了好几种。

    首先是第一级的“东南夷”,包括朝鲜、日本、琉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爪哇等18国。

    其次是第二级的“东南夷”,包括苏禄国、满剌加、锡兰等44国。

    然后还有“北狄”包括鞑靼部的8个部分,“东北夷”包括女真部的2个部分,

    最后“西戎”也分成了两类,一是包括西域38国在内的58国是一类,二是包括吐蕃部14国在内的第二类。

    这野人部落和文明国家的待遇自然不同,文明国家就能享受多项特殊内容的“最惠国待遇”,比如恩准朝贡次数远远高于其他国家,或是使馆人员可以经常性进出驻地等。而野人部落的待遇那自然就会相差悬殊。

    “嗯。”黄石点了点头,感觉老史大方向上虽然是考虑错误了,但是其他细节方面的考虑还是不错的。

    史文博见黄石点头赞成,大嘴一咧,笑道,“我们可以参考英吉利人马尔戈尼见大清皇帝乾隆,向他进贡两具望远镜,五杆线膛枪,一本动物彩色图鉴,高亮度煤气灯五盏,再加上玻璃试衣镜一面!八音盒子一个,自行车五辆,机械手表或小闹钟3个!最后是非金非玉的牙刷二十把!”

    “哈哈哈,老黄,你说我这份礼单怎么样?”

    黄石虽然有些不同意的地方,不过不想过份打击史文博的积极性,于是就说道,“很好,不过我不会考虑向他献上线膛枪的,这可是国之利器,因为这大明朝可不是大清朝,对这些军国利器的仿制还是很上心的,万一给他们中的能人提了个醒,对我们将来的事业就又多了一份的麻烦,我们还是换个其他的东西,比如针对这个嘉庆皇帝他个人喜好的方向入手。”

    “唉,老黄你怕什么,你就是送给他们一百杆都没有事,以他们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一天能仿制出一杆就已经是顶天了,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365支的线膛枪吧,在我们的几千几万支的56半,或者你想要自己制造的火帽枪面前算球!”

    “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反正还是小心些,多送上奇淫技巧的东西才是上策。这第一嘛,少了这些潜在的风险。第二嘛,也是可以让那些大明朝的士大夫们宽心,让他们以为我们就是那些非洲土鳖。”

    史文博见自己的意见没有完全通过,只能嘟哝了一声,“好吧老黄,那你自己拍扳吧,我们听着就是了。”

    刚才一直听着史文博说话的白小黑这时也插了一句,“黄哥,史哥,那如果大明朝他不同意我们‘朝贡’呢,怎么办?”

第292章 史文博原先的建议

    刚才坐在车里,一直听着史文博说话的白小黑,这时也插了一句问道,“黄哥,史哥,如果你们说的那个大明皇帝他不同意我们去‘朝贡’呢,我们应该怎么办?”

    史文博听到连白小黑好象都在质疑他的想法,不免回答的声音就有些变得大声,“大明皇帝不同意,这怎么可能?”

    “小黑,你要知道在我们中国历代各朝,那对属国数量的多少那是十分重视啊。在我们中国古代士大夫想象中,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中国是位居于天下的中央,是作为唯一的文明之邦。而四周的国家则是环绕在我们周围,而且都都是沉陷在野蛮愚昧之中的国度。”

    “因此,我们中国历来愿意‘怀柔远人’,向四周各国‘传播声教’,用我们自己的文明之光将他们从不幸的黑暗中拯救出来。而四周明白事儿的夷人也大都‘倾心向化’,急切地想到我们这个中央王国来参观学习,学习先进文化。就象当年唐僧要去西天取经,那他们要到东土大唐来学习儒家的经学典籍一样。”

    史文博刚滔滔不绝说完话,就觉得一阵口干舌燥,不过车里没有咖啡,只能舔了一下嘴唇,又接着讲下去。

    “当然他们来了之后,自然是不能空手的,所以都用大船带着本国最好的土特产,恭恭敬敬献给我们中国的皇帝们。这标志着他们向我们先进文明的致礼,也标志着对我们中华帝国的臣服。这些国家就叫朝贡国,又称番邦属国。”

    “哈哈,‘万国来朝’、‘四夷宾服’向来就是我们中央帝国统治成功的标志。中华帝国的属国越多,就越证明帝国治理得越良好。我们中央王朝通过册封,赐予四周小国以合法性地位。而中央王朝自身的合法性,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小国的捧场来证明。所以历代王朝都热衷于展示自己的伟大、光荣、正确,用以吸引周围的国家前来朝贡。”

    “还有啊,一般来讲,在进贡国的名单上要增加一个新名字那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要千方百计遣使招徕,还要大动兵戈用武力进行威服。”

    “而如今嘛,既不要大明朝出兵,又不要他遣使下西洋,在数万里外大洋之上,有一个从不知名的番邦小国就‘远慕声教,倾心向化’,主动前来纳贡。这难道不是大明朝文化影响力的有力证明吗?这难道不是大明盛世的最好注解吗?这难道不是大明皇帝遇到的一桩大喜事吗?”

    史文博又接着“哈哈哈”的狂笑起来,“何况我们这个新的‘臣仆’,还将为大明皇帝陛下贡献上许许多多的奇珍异宝和珍奇瑞兽。只怕他们那些礼部当官的都会笑得咧开嘴了,怎么会不为同意让我们去‘朝贡’呢,你们说是不是?”

    “对,老史说得对,我们不远千里去‘朝贡’,又带着那些个真材实料的‘贡品’去,他们是不可能不答应的,这可是关系到他们的脸面问题。”黄石也在一旁附合着。

    史文博还待再说,不过这时候,车子已经行进到了cremona,看着小镇还是一如既往的宁静祥和,黄石就说道,“算了,这个问题,等我们以后真正要做的时候再提,反正就是花点时间花点钱,找个关系罢了,有就更好,没有也无碍。”

    于是黄石和史文博、白小黑三个人便不在讨论这个话题,准备等到去黑非洲弄到了长颈鹿再说。

    在白小黑的姐姐家里,黄石把白小黑的卧室检查了一遍,确信是没有什么偷拍器材,这才把自己的红手套摘下来,放出了那个时空门。

    虽然说已经是21世纪和16世纪来回一次了,但是看着黄石在房间中间操作着这个时空门,史文博和白小黑仍然是有着一种荒诞的感觉,不过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现在第二次又要从现代社会穿越到那个16世纪,不免还是多了几分的激动。

    “好了,来吧,我们手牵着手,一起抬起你们的左脚来。”黄石笑了起来,他知道史文博和白小黑他们两个人根本看不见就在他们面前的那个时空门,所以他们高高抬着脚的样子,就象在表演一个夸张的小品一样。

    “唔。”等史文博和白小黑再睁开眼睛时,脑海中和眼睛中不同的环境差异,顿时让他们感觉到一阵的晕眩恶心,就好象原先是站在高处,现在一下子两脚踏空,人从云端跌落下来的感觉,好在旁边还有一双有力的大手掺扶住他们。

    “怎么回事啊,老黄,为什么我的头好晕啊,上次为什么就不会这样。”史文博有些纳闷,第一次被穿越过来的时候,他人事不省自然错过了风景。

    而第二次的时候人倒是清醒的,但是他们都被黄石要求着闭上了眼睛,所以从东洛岛回到了菲沙河上的大桥处也没有什么不适,只是这一次黄石忘记了要求,他们也自然不会自己特意去闭着眼睛,结果在穿越了之后,却发现自己的眼睛还是闭着的,这再一睁开就不适应了。

    黄石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啊,我原来每天都是这么穿来穿去的,一点事情都没有啊,可能习惯了就好了。”

    其实最大的原因还在于黄石他能够看得到时空之门对面的情景,对他来讲,穿越这件事情就象是从客厅走进卧室一样简单,抬抬脚就到了。而史文博他们就象是睁眼瞎一样,自然就有了这个不良的反应。

    “哦。”史文博于是便也不在说话了。

    ……

    “呃,真恶心啊,我好想吐。”史文博正和白小黑两个人抬着一块的水泥板,在这块的水泥板上有着一摊象豆腐脑一样的东西。

    在一旁一个人独自整理的黄石本来还没有反应,但是给史文博一说,一下子就想起了那两具尸体,虽然已经被他装进麻袋沉入海底,但是收拾他们的过程,现在又浮现在他眼前,顿时打了个哆嗦,差点恶心的吐出来。

    “闭嘴,老史,你能不能不说话啊。”

    “好,好,我不说话,我不说话。”

    黄石叹了气,昨天晚上的运动其实很快、很顺利,从开始到结束还没有半个小时,然后他们就一路的换车,途中也没有发现来增援的警探。

    心想当时听白小黑的话是对的,因为当时白小黑说一个警察局里值班的人最多也就十几个人。

    那老史就建议说,让小黑的手下同时制造**十起报警,来耗光警力。

    采用诸如什么喝酒滋事、调戏妇女、砸玻璃、烧汽车、发小传单、组队示威声讨种族歧视等。总之就是通过假报案的方式,来拖延他们警察的出警,有个二十分钟到半个小时的时间,足够让自己等三个人安全撤离现场。

    或者就是在警车出警的必经之路上,遍布扎轮胎的小钉子,让小黑的手下混混再弄十几二十辆的汽车瘫痪在路上,把警局通向这一条的路都给他堵上。

    但是白小黑却不同意,他说其实警察也是怕死的,他们即使接到这种报警电话,如果知道是黑帮火拼或是火爆的抢劫场面,他们会一边拉响警笛,一边慢慢悠悠的集合了大部队再赶来的,绝对不会有警察第一时间就单枪匹马地急急忙忙赶过来。

    而当时黄石的想法却是这种方法太不可思议了,本来自己三个人即使在行事过程遇到事有不谐,在听到警笛的声音在远处响起来时,完完全全还可以全身而退,因为他们都戴着黑色的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一个嘴巴。

    身上又穿着一件黑色的特警作战服,只不过外面罩了副凯芙拉的km-2的防弹衣,手上还戴着一副黑色的手套,脚上也临时换上了特警作战鞋,黄石与白小黑还都换上了大一码的鞋子,只是史文博因为本来脚就大,所以就没有换。

    那时他们从白小黑姐姐家出发前,就试穿了一次,彼此看了看,不要说在深更半夜的枪店卖场中,就是他们彼此都这么熟悉的情况下,要是不认真的看,还不一定能认得出来对方。

    所以黄石最后也同意了白小黑的意见,他说道,“小黑的意见是对的,我们戴的这个黑色面罩不仅可以象说明书里说的那样,防火、防腐蚀性液体、还有枪弹和玻璃残片等溅射到脸部,还能够掩盖我们自己的面目表情,也防止了我们个人的身份暴露,这已经足够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象我当初和你们说的那样,这一次行动就只能是我们三个人,而不能牵扯太多人,老史,你要知道,人越多越容易****。古人不是说了吗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机事不密则害成。”

    “所以,老史的你的建议啊……”黄石摇了摇头,他都不知道该如何说史文博了,要是真让白小黑派了十几个小弟,堵在人家警局门前,或是按照他说那几个方法来操作,那么本来只是一件抢劫的小case,就会转眼间变成一件惊天大案件,因为这里毕竟不是墨西哥,也不是菲律宾,想不让加拿大警方不高度重视都难。

第293章 看我不挤死你们

    当晚的行动也很成功,到了“theguncenter”枪店外面的小树林,三个人呆到了晚上12点,然后他们开始掏出那黑色的特警作战服,还有凯芙拉的km-2的防弹衣装备起来,又再罩上了黑色头罩。

    先开头的时候,史文博还有些警张,不过他看着另外两个人只露出眼睛与嘴巴的黑色头罩,这心就安定下来,所以他和白小黑托着充当狙击步枪使用的m16a4,很快一枪就干掉了枪店右侧大门上的那个探头。

    不过等真正要直扑虎穴、展开行动的时候,他却又有些犯愣,被黄石催上车时,又一时脚软,连头都磕到了车门边,还好头罩上还戴着顶的头盔,不然止不定那里就会起个包。

    随着悍马“吱嘎”一声紧急的刹停在枪店门口,车后的地上都被拖出了几道深深的轮迹。黄石一把推开车门从车上跳下来,然后把在腰上别着的那支m9手枪抽了出来,拿着枪猫着腰就窜到了店门口。

    可惜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骨感,这家枪店是建在一个一米高的水泥基座上,木门前面就是小木梯,黄石窜到这儿才发现,之前的设想有些偏差了,因为那副小木梯子的踏板太窄了,走路还行,但是想站在上面,用脚去踹开那扇门,或是用肩膀把它给撞开,都是使不上劲的。

    当然黄石也可以学着真正的特警那样,人闪到门边,对着门上的那个锁头几枪,然后再推门进去,不过他又怕画虎不成反类犬,等会儿这锁头还在,深夜的枪声却提醒了枪店里的人。

    好在黄石刚才就有一个备选方案,他从小木梯上又窜了下来,摆了摆手,让就站在后面的史文博与白小黑离得远一些,两个人都不明所以,就只稍微站开了一些,那自然是放不下黄石要拉出来的大家伙。

    黄石也顾不得前面几个人还定下了小声低语的要求,直接就吼道,“再站开一些,我把挖掘机放出来。”

    “哦,哦。”史文博与白小黑两个人闻言,就抱着63式自动步枪跳开了,立马门前就空出了好一片地来。

    等那头“霸天神虎”被放出来,因为它沉重的份量,大家都感觉到整个地面似乎都颤抖了一下。

    史文博与白小黑没有想到黄石将这台“传奇”的挖掘机,还真给带出来了,他们前几天就听黄石说过它的“英勇事迹”,可惜老黄的口才不行,本来一个跌宕起伏、破家灭门的故事,在他讲来如同白开水一样寡淡无味。

    只是原先威风凛凛的“霸天神虎”在经过了两个月的风吹雨打,特别是在工地上挖泥掘土这种高强度的施工后,任吴南海和蒋百里他们平日里都经常有给它做保养,但是也不顶用,这车身上早已经不如原先的崭新,而显得有些陈旧,有些地方的泥渍还残留在车身上面。

    挖掘机的发动机发出“嗡嗡嗡”的声音,黄石拉开车门就坐了上去,冲着还在那边傻站的史文博和白小黑吼了一声,“快闪开。”

    “哦,哦。”白小黑一拉在边上的史文博,把他从挖掘机的工作范围向外又扯了好几米远,免得等下黄石操作起来有了误伤。

    因为挖掘机在刚才的时候就被黄石已经预热过了,现在正好派得上用场,黄石说着“回转。”然后他就操作着操纵杆把挖掘机平台回转了过来,又接着操作着大臂和动臂直接向前伸着,再脚踏着行走操纵杆,“霸天神虎”就“轰隆隆”的向前冲去。

    在挖掘机的巨大铲斗面前,“theguncenter”枪店的那扇木制大门就象纸糊一样,就听的“咣当”一声,然后那边就是一阵尘土飞扬,坚接着就听到枪店的卖场内响起了凄厉的警报声。

    在尘埃落定之后,史文博和白小黑就看到那边的大门早已经不知去向,只留下一个空洞洞的象是犬牙相错的门洞,他们两个人就准备往里面冲,刚才充当狙击步枪的m16a4步枪已经被扔在了车上,现在手上端着的是63式自动步枪。

    “等一下。”黄石看到他们要往里面冲,但是枪店卖场里面的灯却还是亮着的,所以他连忙喊住他们,准备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把那个配电间也索性给它一下子铲平了。

    黄石还记得他们当时几个人在图纸上的标注,原先根据观察并结合着走线方式,确定了可能是配电房的地方,估计就在两座木门之间的那第一个带窗户的房间,要是能把这把这边的电线电源给铲断了,那么那些室内的探头、灯光之类的东西就失去了作用。

    于是他把挖掘机平台给转到了左边,又接着连续地操作了几下操纵杆,挖掘机立刻在进进退退中开向了枪店的中部,那里有三个窗户。

    黄石操纵着挖掘机就在第一个窗户前面停了下来,然后原先高举向前的挖掘臂向在右边的枪店窗户砸去,“砰”的一声。

    可惜这一次并没有象刚才第一次出击那样一击建功,只是看到墙板向里面凹去,铲斗好象刚才碰到了什么东西,估计里面有一根的钢砼,不过整个房子也给撞得晃了晃,从被撞的墙面开始,有一条象蜈蚣一般的裂缝向着墙的西面延伸开去。

    黄石一看居然不行,就把铲斗给收了起来,他不会去强砸那根钢砼,因为钢砼可能是这个仓储式枪店的承重柱,万一它被砸断了,连带着这家枪店也会倒塌的,那他们前面所做的一切功夫都白费了。

    随着他快速的调整挖掘动臂一收一放,铲斗再一缩一伸,铲斗成功的突入了第一个窗户中,再左右一搅,果然枪店专卖场的灯光开始“忽闪闪”了几下之后,就一下子全灭了,看样子是把配电箱或是哪根的主电源被铲到了。

    看到枪店卖场的灯光已经全灭了,黄石把挖掘机停了下来,向还站在门洞前面警戒的史文博和白小黑挥了挥手,示意他们进入枪店卖场去。

    他从挖掘机跳下来,正准备把它再收回东洛岛去,就听到枪店卖场里面不仅传来了枪声,还传来了史文博的惨叫声,顿时把他吓了一跳,心想这不会是史文博挂了吧。

    不过还好,后面立刻又听到史文博的怒吼声,然后就是一阵“噼里啪啦”枪声,黄石想应该是史文博他们和枪店里的看守们交上火了,于是在把挖掘机收起来后,又从腰后掏出了那支m9手机,猫着腰从刚才被掏开的那个大洞冲了进去。

    黄石顺着墙面学着特警那样左闪右避,可惜他的媚眼抛给瞎子看,卖场里根本就没有其他人,唯有的两个看守还被史文博与白小黑两个人逼在了一个办公室里。

    他屏声静气的听了听,卖场里面确实只有他们双方对射的枪声,再也没有其他的动静,这才放下了一部分心,不过仍然向四周看了看,然后抬头举枪把天花板上的几个探头给一一击碎。

    黄石在卖场里忙活了五六分钟,把卖场里的好东西都搬个精光。先开头的时候,他还会把那些架在枪柜里的长枪一根根取出来,然后放在地上形成一堆,准备等下一并拿走。

    后来才发现自己有些笨,他干脆就晃了晃枪柜,发现枪柜并没有被钉死在地上,而是可以移动的,于是就一个一个的连枪支带柜子都被他收入了时空之门中,扫了一下四周,发现刚才被搬空枪支的枪柜还孤零零的丢在那儿,于是大手一挥也都给弄走了。

    有了这个开头,他就把卖场里的所有东西,象玻璃柜,墙上的鹿头挂饰,都给弄到了时空门中,枪店的卖场已经是空空荡荡的。

    看见史文博与白小黑还蹲在一个房间的外面,和房间里面的人“噼里啪啦”的对射正欢。

    黄石摇了摇头,也不去理他们,先闪过了一边,把其他几间的房子都搜查了一遍,反正能搬动的东西都被他一件件地搬走了,在有一个房间里,甚至还发现了一个沉重的保险柜,他自然是不会放过的。

    “来,等下让我来。”黄石看了一会儿,发现63式自动步枪就象史文博说的那样,有效射程较远,射击精度好,还可以在必要时上刺刀拼杀格斗,发射枪榴弹,这是对现代化自动步枪的战术要求。

    然而它又全部保持了老式步枪的特性,突出其远距离射程和刺刀作用,忽视了短小轻便的要求,火力也明显不足,全枪长而笨重。大大降低了自动步枪的突击作战效能。仅有固定的木托一种形式,步兵乘车,以及在丛林、山地、壕沟地带作战极不方便。

    因此现在63式自动步枪在类似巷战现场的这种地方,就根本施展不开,虽然能连扣连发,但是和冲锋枪的迅猛火力那还是不能比,所以史文博和白小黑在和人家的对射中,根本无法有效地压制对方的火力。

    “看我不挤死你们!”黄石本来带着蒙面,看起来就比较凶,现在更是变得恶狠狠的了。

第294章 老细,我们都是中国人

    “看我不挤死你们!”黄石本来带着蒙面,看起来就比较凶,现在变得更加凶神恶煞。

    他又得再次把挖掘机给放了出来,因为挖掘机刚才被他给停了,这发动力机预热起来还得十几秒时间,他干脆就乘着这机会,把原来卸下来的钢板给挂在了驾驶室前面。

    “老史,小黑,快闪开!”黄石坐在驾驶室里,透过车窗前方的两块钢板的观察孔才能看清楚前面的路,于是就大声的叫道,希望史文博与白小黑两个人能闪开。

    史文博与白小黑两个人正和房间里面的两个人相互对射的正着急上火呢,这时听到背后传来老黄的声音,再一看原来老黄又把那台挖掘机给弄到卖场里面来了,只是现在挖掘机的车窗正前方多了两块的钢板,拼起来正好象一头老虎的头形。

    “史哥,我们赶快闪到一边去啊。”白小黑看也不看端着枪往房间里又打了一梭子的子弹,但是里面的人也不示弱,“砰砰砰”的几声,从里面就飞出了几颗子弹来。

    见白小黑他们已经跳开了,黄石就操作着挖掘机的铲斗,把它顶在了最前面,然后一踩油门,车子“轰隆隆”的向前方压去。

    在房间里的驹哥正有些奇怪呢,刚才还在房间外面的打得很凶的两个人,怎么突然之间这枪声就停下来了,难道他们是见久攻无望退走了,还是要耍什么阴谋诡计。

    “哼,我才不管你们耍什么阴谋诡计。”驹哥想完就抬起手往门外“砰砰”的打了两枪,这边又回头和丧狗叫道,“狗仔,打通了没有?”

    “驹哥,在拨着呢……”丧狗虽然刚才就掏出了手机,但是外面子弹横飞的,特别是他们藏身的桌子更是被打得千疮百孔、木屑纷飞,所以他胆战心惊的,就生怕他低头打手机的时候,一颗流弹击中自己,下意识的躲来闪去。

    因此他战战兢兢的拿着手机,摁两个键就错一个键,好不容易艰难地把“911”三个键给摁完了,电话却没有那么容易接通,正播放着音乐呢。

    “什么声音?”驹哥正准备喝骂丧狗,从叫丧狗报警开始到现在,他感觉时间都过的好漫长了,怎么居然连电话都还没有接通,这简直令人都要气炸了肺。

    不过这时房间外面传来了“轰隆隆”的声音,而且房间的地面也开始颤动起来,连他们藏身的桌子居然“窸窸窣窣”的开始轻微挪动,“怎么回事,难道要地震了,还是……”

    驹哥抬起手,又往门外连打两枪,不过外面却没有什么反应。

    “怎么了?”他觉得很纳闷,于是快快的把头探出来往门外瞅了一眼,这一下子顿时石化了,“这挖掘机怎么进到卖场里面的?”

    丧狗听见驹哥的叫声,也抬起头看了一眼外面,就见房间外面突然出现了一台的挖掘机,挖掘机的铲斗都已经快伸进房门了,当然让他更恐惧的是,挖掘机的前车窗户居然被两片“虎形”钢板挡着。

    “驹哥,怎么办?”

    “怎么办!?”本来有些呆滞的驹哥听到丧狗的话,这时幡然醒悟过来,现在发什么呆啊,保命是第一要紧。

    但是看到丧狗那副如丧妣考的脸,驹哥顿感嫌恶万分,一巴掌打在他脸上,“怎么办,操家伙****!”

    说完,他一跃而起,跳到了“吱吱”直响的桌子,对着挖掘机就是开了几枪,“砰砰砰”。

    ……

    “老黄,老黄……”史文博挥舞着胳膊,在黄石眼前晃了晃。

    黄石一手把他的胳膊拨开,“呃,搞什么呢?”

    “你刚才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我们都搬完了,你还没有回过神来。”史文博刚才就看黄石呆呆的站在那儿,等他们把那些残垣断壁都抬到一边,他还是那个姿势站在那边,人呆呆的立着的。

    “没事,没事。”黄石摇了摇头,看着仓库的另一边,那些墙面等等垃圾已经被堆在一起了,剩下的都是枪柜和一些有用的东西,“哦,搬完了好啊,我们可以开始清点战利品了。”

    “黄哥,这两把枪你也收起来吧。”白小黑走过来,把刚才从那些残垣断壁间捡到的两支手枪给递了过来。

    这两支手枪原来是那两个香蕉人的,他们当时跳上了桌子,向着黄石坐的挖掘机驾驶室连续开枪,可惜驾驶室的前方已经被黄石挂了两片的钢板,这钢板本来就是为了将来在攻城时,防弩防箭之类的设计专门定制的。

    因此他们的子弹打在钢板上只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火星四溅,对黄石却没有丝豪的威胁,当然既然是两块钢板,那自然也就有缝,而且为了能看清前方的道路,驾驶员视线平视的地方甚至还有一个海碗般大的观察孔,不过也用钢丝网格交错焊接着。

    而驹哥和丧狗本来就是奋起余勇,才跳上桌子想做拼死一搏的,但是在打光了弹匣里的子弹后,这勇气一下子就从高峰瞬间直下低谷,立刻就从桌子跳下去,趴在了地上,滚进墙角的铁柜子下方,还叫道,“不要杀我们,不要杀我们,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那你们把手上的枪扔掉。”黄石心知自己这个武器吓唬人还可以,但是真想要把他们挤死,那估计得费很大功夫。

    “你小心一些。”在听到他们扔枪的声音之后,黄石就叫了老史进来,让他去把他们捆起来。

    史文博应了一声,端着枪就进去了,他见那两个家伙正趴在地上,有两支手枪被他们甩到了不远的地方,就走过去,先把枪给踢到了一旁,然后再走过去准备搜他们的身。

    在他刚蹲下来时,异变突生,在他身后的那个人突然之间暴起,勒住了他脖子,而前面的那个人也一下子就抱住了他的双脚,两个人显然是想合力把史文博扳倒在地。

    不过他们的如意算盘显然是打错了,黄石在让史文博进来的时候,就和白小黑在门外看着,这时一见如此情景,立刻就冲了起来,抓着史文博身后那个人的胳膊一拧,就听一声“咔嚓”,接着就是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而抓着史文博双脚的那个人也被白小黑抡起63式的枪托,对着脑袋狠砸了几下之后,就惨叫着松开了他的手,史文博“呃”了几声之后,又“呼呼呼”得的直喘气,刚才虽然时间很短,但是身后那个人的狠劲却不小,差点就把他的脖子给拧断了。

    “黄哥,他们怎么办?”小黑用脚踢了踢现在躺在地上的两个人,现在差不多是进气少,出气多了,刚才史文博缓过气之后,就象发了疯一样,拿着枪托猛砸这两个人。

    先开头,他们两个人还能用手用胳膊挡一下,后来就只能剩下惨叫,最后连惨叫都没有了。

    “让老史送他们上路吧。”

    “我……我……”,看到黄石把他的m9递给自己,史文博一下子又有些犹豫了,让他在刚才的枪战中杀人可以,但是让他现在对这两个手无寸铁的“俘虏”下手,他又有些于心不忍。

    “我什么我……”,黄石瞪了他一眼,“你看看你自己的头罩。”

    原来在刚刚短短的几秒钟内,在史文博和两个人的拼斗中,他的头盔和头罩都被身后那个人扯下来了,那自然他的真面目也被人家看得一清二楚。

    也许是听到了三个人中的“黄哥”要让他们上路的话,地上有个人挣扎着用几乎低不可闻的声音求道,“老细,不要杀我们,我们都是中国人。”

    不提“我们都是中国人”还好,一提这个,再加上是从地上这脸肿着象猪头一样的人嘴里听到的,史文博的新仇旧恨一下子就起来了,他还记得好象早上的时候就是这个家伙说的“他是加拿大人,不是中国人。”

    “砰砰砰。”怒火中烧的史文博一把从黄石的手上取过了枪,对着地上这两个人的脑袋就是连打三枪。

    ……

    黄石从白小黑手里接过那两支枪就乐了,笑着说道,“呵呵,又是两把m9,小黑看样子你们黑帮是不是最喜欢用这种枪了?”

    他就记得在电影《英雄本色》中,周润发手里的这种手枪那是大出风头,酷酷的枪身及连射时的爆发力让人如醉如痴。在片中小马哥在硬闯枫林阁时,所持的就是这种m9。

    他那口叼牙签,手持m9造型几乎迷倒了当时所有少男少女,成为经典画面。而m9自此,跟随了周润发二十多年,即使他后来转战好莱坞拍摄《防弹武僧》、《替身杀手》等电影,也仍旧以m9为主打武器防身。

    而在《英雄本色》之后的二十多年里,贝雷塔m9连同柯尔特m1911成了港片绝对意义上的主流,伴随着那些英雄们一次次闪亮登场。这一组美式手枪兄弟,在杜琪峰的《枪火》、《暗战》、《真心英雄》等系列电影中被无限放大也被无限神化,直到近年带有怀旧色彩的《放逐》与《复仇》依然如此。

    所以一直喜欢看香港警匪片的黄石,在脑海中的印象就是,好象是个黑帮的成员就是拿m9,而且这仅仅15发的装弹量就像是加了外挂一样无限量了,那是无限的神勇啊。

    白小黑摇了摇头,“黄哥,不是,只是碰巧罢了,象我用的就是m1911,我手下有些人用的格洛克、sig、p226什么的都有。”

    史文博也说道,“这只是因为它性能比较好,火力比较猛,而且在世界上比较通用罢了。”

    黄石把两支m9别在了腰上,觉得真是膈得慌,寻思着为什么昨天晚上自己拿着枪杀进去,显得畏畏缩缩。而人家小马哥人家单枪匹马的独闯龙潭,却还是玉树临风,潇洒飘逸。难不成是因为自己没有穿风衣的缘故。

第295章 原来自己还有个误区

    “还真象是个军火库啊!”黄石看着地上这一堆堆、一箱箱的枪支和子弹,又说出了和昨天晚上一样的话来。

    昨天晚上在史文博拿过黄石手上的m9手枪,把两个香蕉人当场击毙之后,黄石就把他们连同房间的其他东西都收走了,接着他们三个人就大摇大摆地来到了枪店的仓库,一打开仓库的大门,看见里面密密麻麻的箱子,黄石那时就说道,“哇,真象是个军火库啊!”

    “呵呵呵。”史文博也笑了起来,因为这里的枪支和子弹加收来,是真得能武装起一个连的军队。

    “老史,这是cz-858的。”黄石拉过最左边的长箱子,一看那上面的写的,还认的,就是当时他在这家枪店踩点时,在枪柜里看到的第一款半自动步枪,老史还说它是non-restricted,说是可以在树林里爱怎么玩就怎么玩,不必在乎民间靶场规定的枪。

    “嗯。”史文博看了一下箱子上的黑色印字,就点了点头应了一声。

    绕过了那些装着cz-858步枪的长箱子,黄石他们又来到了一堆深蓝色的箱子前面。

    “那这些箱子里装的又会是什么枪呢?”因为每支步枪长短不一,再加上又是各个国家枪厂出品的,所以光从箱子外表来看就分辨得出,是不一样的枪支,只是具体是什么枪,那还需要再看。

    “这是雷明顿-700式步枪。”史文博仗着自己身高体长,探头看了看,就给黄石报了一下。

    “哈哈,也是我们当天在枪店里看到的那款类型,怪不得他们当初都要摆在卖场中间。”黄石听的就笑起来,因为一眼现在看过去,最多的也就是两种枪了。

    随着黄石三个人一边走一边看,把这些货架上的枪支都一箱箱的清点过去。

    走到最后一列箱子,史文博介绍道,“这是毛熊的莫辛那甘步枪……”

    “毛熊的?!”黄石愣了一下,后面才反应过来,这是指前苏联或是俄罗斯,虽然他以前也是经常泡论坛的,但是对这些网络黑话却不太熟稔。

    史文博还以为他是不了解这类枪,于是便解释道,“这也是名枪啊,这枪是7。62毫米的口径,直动式的原理,结构很简单,故障很少,战斗性能非常好,战斗射速达到每分钟10到20发,杀伤距离可以达到2000米。”

    “2000米,这苏联人确实牛叉,我记得你原来跟我说过,我们的56式半自动步枪,最远才能1500米,这和人家一比这差距好大啊。”

    史文博和白小黑不由“噗呲”一乐,“老黄,你真幽默,首先这莫辛那甘步枪可不是什么苏联的,而是沙俄时期的,是当时的陆军上校莫辛和比利时枪械设计师纳甘共同研制的。”

    “人家在1891年与m1891式莫辛-纳甘m1891式步枪弹一起列装于沙俄军队。后面还经过了3次的改进,特别是在1930年改进的1891-1930式步枪,那更是精典中的精典。”

    听史文博这么说,黄石的脸皮虽然已经够厚了,但是这脸颊上还是有些微红,自己忘记了枪支的命名都是跟发明或是生产时间有关的常识,于是就说道,“这个真不知道,谁让我是个军盲呢,对了为什么这过去的枪射程都比现在要远啊?”

    见老黄能不耻下问,史文博也有些小得意,于是就说道,“这就是我第二个要说的事情了。”

    说完他把一个长箱子给打开,指着里面问黄石道,“你自己看一下,发现有什么特点?”

    黄石看了看,说实在的,以他的眼光根本看不出什么道道来,最多只能看看外观有什么特别的,对了,会不会是没有弹匣,不过又想想自己就感觉不对了,这个弹匣的发明时间都好后面了,显然不会是那个。

    那么……那么……他就顺着这箱里躺的这支枪身扫描了好几遍,好象……好象……,就是这枪身显得特别长一些,比他这几天用到的什么56半、63式、还有ar15之类的半自动和全自动步枪,感觉都要长上一些。

    “呃,老史,我想会不会是这个枪管显得特别长啊?”黄石说得有些不那么肯定。

    “你说对了,就是因为它的枪身特别长,所以这个射程才会这么远。这枪管越长,子弹在固定轨道内能得到更多的加速度,就可以射击的更远,但是射击的更远,不代表它能射击的更准,一个是最远射程,一个是有效射程,你不要搞混了。”

    “有效射程和最远射程?”黄石重复了一句。

    “是啊。”说完,史文博又接着解释步枪的有效射程,有人说是指在某个距离内的子弹弹道相对较为平直稳定,但是事实上,枪械的有效射程不是根据弹道稳定与否确定的,比如美军某5。56枪弹说是有效射程400米,但在弹头375米处,就开始有不稳定趋势,这还是在增加了枪管长度之后的前提下。

    而史文博自己理解就是,有效射程就是武器对预定目标射击时,达到预期的精度和威力要求的距离。换句话说,就是“打中你想打中的”,“干掉你想干掉的”。

    就目前而言,有效射程一般要保证的是精度,也就是说:如果超出有效射程的话,就是指没有命中目标的把握了,但杀伤力往往还是绰绰有余的,毕竟可以乱拳打死老师傅。

    史文博就举了一个例子,比如美军以穿破一英寸松木板为一个人的致死动能,也就是78焦耳,也就是说只要弹头还具有78焦耳的能量,就足以致命,比如全威力7。62步枪,有效射程一般为800米,但致死射程超过3000,杀伤力是绰绰有余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在800米以上的距离枪弹的散布,是难以保证命中人体胸环靶那样大小的目标。

    黄石和白小黑听了之后频频点头,毕竟史文博对枪支的性能还是很有研究的,听听他说的东西还是真能长些见识。

    史文博见他们两个人都知情识趣,也就乐意接着向下说。

    “这枪械的有效射程往往是设计者在定型之后,从枪的本身角度出发,给出的数据。但是在实战中,由于人员的素质,枪械的状况,瞄具的使用,还有弹药以及使用环境,还有使用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实际使用距离往往还在有效射程之内。”

    “比如我们经常说到的56半,纸面上的最大射程是1500米,表尺射程是1000米,有效射程是400米,但是实战的使用射程往往在150米之内。”

    见黄石一副不相信的眼神,史文博笑着说道,“这是真的,原来我们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根据两山轮战的经验,我军使用的是56半,而56半连续射击的话,实战使用射程还更低,才仅仅几十米呢。所以说这个实战使用射程是个人定义的,这往往是设计师的误区。”

    “当然了这枪械的有效射程其实还跟他们各自的口径有关系,一般来说,口径越大装药就越多,射程也就越远。”

    史文博停了一下,突然之间笑起来,“但是,现在之所以小口径的7。62中等威力弹会大行其道,是因为设计师认为,7。62等中口径全威力弹射程超过800米,但是在60年代的时候,士兵在战场上使用机械瞄具,肉眼搜索目标的前提下,400米外的目标是很难看清的,大部分的交火都是在300米以内发生的,而降低威力,使枪口动能3000-4000焦耳之间的中口径全威力弹降为1300-2000焦耳之间的小口径弹或中间威力弹,则可以使步枪可以自动射击,增强了近距离的压制火力,所以目前的突击步枪的有效射程往往是定为400米。”

    “哦,哦。”虽然黄石没有听明白焦耳之类的数据,在中学时代学习的物理知识早就忘记光了,只记得名词不记得实质,也不妨碍他频频点头,最后还问了一句。

    “老史,那就是说事实上,射程那么远其实是没有意义的,威力太大也没有意义的是不是?”因为他过一段时间就要让史文博安排着去学习制枪了,总得对这些枪支的数据在心里有些谱。

    “是啊,一般来讲,口径越小,弹头越轻,发射弹药的后坐冲量就越小。与7。62的后坐力相比,5。56的后坐力要小上30%。有打过枪的都知道,后坐力是与武器的跳动挂钩的,枪的后坐力越小就越易于操作使用,命中率也就越高。通过对比射击,人们发现,5。56毫米口径的步枪要比7。62的精确度高上20%。”

    “另外由于子弹的杀伤力主要取决于命中目标后弹头的飞行速度和弹头进入组织后的翻滚和变形。弹头飞行速度越高,侵砌力就越大,在人体内翻滚和变形越厉害,杀伤威力也越大。现在的侵砌实验证明,7。62枪弹在人体内造成的杀伤效果要比5。56毫米小得多。由于初速等关系5。56枪弹比7。62枪弹的侵砌力和杀伤力更大,致伤性也更好。”

    “原来如此。”黄石点了点头,自己之前真有个误区,还以为这枪支和子弹的射程要越远越好,这威力要越大越好,现在才知道,原来事实并非如此。

第296章 我还没有想好怎么介绍你们

    经常一轮的清点,黄石发现自己还是保守了,原先“the。gun。center”仓库中的枪支弹药,说能装备一个连那是说少了,其实都快能装备出一个团了。

    其中自然是捷克产的cz-858式半自动步枪最多,有350支,占了整整一排货架。

    其次是美国产的雷明顿-700半自动步枪,也有343支,也占了整整一排货架。

    然后就是中国的56半自动步枪,这是仿前苏联的sks系列,也有325支,也同样占了整整一排的货架。

    除了上面大数量的三种枪械外,仓库中还有一些数量较少的其他枪种。

    比如,l1a1是英国生产的fal步枪,它是比利时fn-fal的半自动版,原先是主要装备英联邦国家及南美洲一些国家,有156支,占了第四排货架的三个间隔。

    然后还有一些一战、二战期间的利器,比如以下。

    美国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是二战名枪,俗称大八粒,是世上第一种大量服役的半自动步枪,现在一些国家现役部队还有装备,有113支。

    德国g43自动步枪,它采用的导气系统是长行程活塞式导气系统,只有10发弹夹,有134支。

    前苏联的svt-40步枪,史文博说“svt”是“托卡列夫自动装填步枪”的借代名词,也只有10发弹夹,有123支。

    美国的m1941式约翰逊半自动步枪,经常出现在国内战争“神剧”中,是狙神“顺溜”的独门兵器,不过也不多,才101支。

    黄石和史文博他们前面刚讨论过的俄国莫辛-纳甘m1891式步枪,也有75支,按史文博的说法是,这些都是老古董枪了,放在家里可以直接挂在墙上,作收藏品用的。

    美国m1卡宾枪,是轻型半自动步枪,是美国陆军1940年左右要求研制的一种替代制式手枪的自卫武器,有89支。

    走到了最后一排堆放长箱子货架,装枪的箱子数量很少,但是箱子的样式却都显得是比较奢华一些。

    “这些枪为什么这么少?”黄石有些奇怪,为什么其他的枪数量都比较多,就是这些枪会特别的少呢。

    “这些都是进入现代后,很有名气的半自动步枪,其实多是以狙击枪为主。”粗看了一下,史文博就解释说,原来一般的半自动步枪是从便宜的3、4百加元到8、9百加元都有,但是如果狙击步枪,那么价格就超级昂贵了,不是土豪一般也玩不起,因为每一支枪都在3千加元之上。

    这价格让黄石也是暗暗咂舌,心说怪不得数量会这么少了。

    象美国巴雷特的m82系列的m82a1,找了半天才只有2支。

    史文博看到它时那是两眼放光啊,这幸好是白天,而且东洛岛的仓库中也点上了节能灯,不然准保能发现老史的两只牛眼发出象狼一样的荧荧绿光,简直可以用欣喜若狂来形容他,“这铁定是他们的镇店之宝啊!这次我们这票干得真是值了!”

    “值了?!”黄石看着史文博迫不及待去那边拿梯子,准备把箱子搬下来,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于是看着白小黑。

    白小黑耸了耸肩膀,“呵呵”的笑了两声,“黄哥,史哥他是枪痴,他掂记这枪已经好久了,这种标准29寸枪管的巴雷特m82a1,一般在美国才有卖的,最便宜也要8、9000美元的,而且还不包邮,算是非常昂贵的武器。而且从巴雷特官方买的。50弹药也要5美元一发,所以这枪真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起的。”

    看史文博在那边打开了箱子,正准备组装,白小黑就又说道,“m82a1现在它还有一种的改进型m82a1m,那是特种用途的狙击步枪,据说现在美军也才装备了约有200支左右,就可想而知这枪是多么的贵了。”

    原来m82a1m是根据美国陆军提供的反馈意见进行的改进,不过是被正式命名为xm107,并拟装备部队,提高陆军狙击小组的远程打击能力。事实上,xm107已经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投入使用,只是由于仍未正式在全军采用,因此目前只称为xm。

    “那这些剩下的狙击枪是什么牌子的?”黄石看史文博还在忙着组装那只巴雷特,便扭头直接问白小黑了。

    白小黑对枪也很有了解,所以很快打开了一个箱子进行验看。

    “这6个箱子是德国的psg-1,是德国hk公司研发的著名高精度警用武器,常被用于城市内反恐作战。psg是德文‘przisionsschutzengewehr’的缩写,意思是‘精确射击步枪’。”

    “哦。”黄石点了点头,看这支枪的枪身漆黑修长,厚重稳健,就是枪托太粗短了,估计是抵肩使用的。

    白小黑又打开了边上的10个箱子中的一个,看了看铭牌说道,“呵呵,黄哥,这还是我们中国的88式呢。”

    “中国的?”黄石一听是中国的,连忙走近了看,看到里面躺了一把枪,只是这支枪怎么说呢,看上去就是有些中国特色,一点都不洋气,不象刚才那支德国的psg-1,人家的枪身,犹如一名优雅的黑夜骑士正在整装待发。

    “这些箱子里的又是什么牌子的?”看完了中国人自己的狙击步枪,黄石又来到了货架的下一个间隔,这儿数了一下,堆了20个箱子。

    “这是英国的l129a1。”白小黑把刚才的箱子收起来后,就走过来看,可能他对这种枪也不是很了解,所以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下名称。

    “那5个箱子呢。”黄石又指着旁边间隔的那几个箱子说道。

    白小黑上去看了一下,说道,“这是比利时fn-fal自动步枪的前身fn-49半自动步枪,也是老式步枪了,按理说他们应该放在中间典藏品那边的。”

    “哦。”

    不待黄石再问,白小黑走到最后一个间隔,看了一下货架和他说道,“这是m14自动步枪,是美国制造的可选射击模式的步枪,是春田兵工厂设计和生产的,曾经也是美**队的制式步枪,不过现在在美**队中被m16自动步枪取代了。”

    “小黑,我看这家店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吧,居然有这么多军火?”黄石光看步枪就有这么多支,在后面几排货架还有些手枪之类的箱子没有清点,估计也不会少。

    白小黑笑着回道,“这里应该是他们的总店和配货中心吧,如果仅仅是一家分店,应该是不可能有这么多的武器和子弹。”

    黄石看了看这些货架上除了各种子弹外,还有皮枪套、子弹袋、枪支保养工具、瞄准镜等,除此之外居然还有成捆的t恤衫,不知道是什么典故。

    又看了看放着各式大小野生动物标本的货架,黄石说道,“那他们的防备也太松了!”

    “呵呵,黄哥,主要是他们承平太久,麻痹大意了,你看,我刚才在那些垃圾堆里翻到这个。”白小黑拿出一个类似对讲机的东西给黄石看。

    “这是对讲机吗?”

    “这是通话器,还是警察专用的通讯系统,不过他们当时可没有想到你有挖掘机,能够直接暴力破门而入,这个通话器当时就放在卖场里面,没有被他们带到办公室里。”

    “哈哈,那我们是真幸运啊。”黄石事后才发现那个木门原来也是另有玄机,外面是木头包的,里面却全是钢板。那几个玻璃窗户,虽然看似普通却是防弹的。而且门窗的周围还安装了感应条,一旦有人破门窗而入,立即会警铃大作。当然昨天晚上警铃也响了,只是里面值班的看守反映没有那么快罢了。

    白小黑也笑道,“呵呵呵,黄哥,看样子我们是有天助,要是他们昨晚是用这个通话器,估计警察十来分钟就来了,而且可能不止警车,说不定还会有直升飞机,还好我们误打误撞,把他们两个人堵在了办公室里。”

    “对,没有错。”黄石现在想起来,事前三个人作了一些布置,其实最终之所以能成功还是靠了运气。

    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卖场内有没有隐藏的探头,它们会录下三个人的一举一动,不过好在办公室里的所有东西,包括那些电脑和电器设备都被搬回来了,他还用挖掘机把地面和墙面破坏了一通,将那些垃圾和子弹壳都收走了,警察估计也是无迹可寻。

    这时史文博抱了一把差不多快一人高的黑色大枪过来,“嘿嘿,老黄,我枪组装好了,我们到外面试枪吧!”

    “到外面试枪?不行!”黄石直接摇了头,不过他看着这把黑色大枪那是很眼熟,感觉好象是不是在《史密斯夫妇》那部电影里面出现过。

    史文博顿时脸红脖子粗的叫起来,“为什么不行!”

    黄石抹了一下被老史喷得满脸是口水沫子的脸,有些尴尬的回道,“呃,我还没有想好怎么介绍你们呢!”

第297章 准备拿熊试枪

    黄石抹了一下被老史喷得满脸是口水沫子的脸,有些尴尬的回道,“呃,我还没有想好怎么介绍你们呢!”

    “什么没有想好?”

    “就是,这么说吧,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向外界的这些人,介绍你们的身份。”

    黄石说完了,又看史文博和白小黑都没有接腔,只好又解释道。

    “我之前没有和你们说清楚,我来了这儿之后,我是这么做的……”

    于是黄石就把他穿到世界之后,收养了小孩,又装扮了神仙,收了一票人,攻破了蒋家庄,再在沿海的小岛上自建王道乐土的事情,事无巨细的说了一遍,当然他的那个名为自然道实为科学神教的东西,这一次也全盘托出。

    “呃、呃……”听得史文博和白小黑他们两个人目瞪口呆。

    原先他们是知道黄石收养了小孩,收了一票人,攻破了蒋家庄,再在沿海的小岛上自建王道乐土的事情,但是他搞的这个什么自然道,装扮上界神仙的事情,这还真是第一次听到黄石提到。

    史文博听到这儿,就说道,“老黄,你怎么装扮起来神仙来了,原来你前面没有说啊,而且前几天我说让你要扮神棍,你还说不行,结果……”

    “是没有说,因为……”黄石有些赫然,因为他潜意识里觉得这个装神弄鬼的不是个好事情,所以也一直拖着没有跟他们两个人说清楚。

    “唉,我还一直以为你也是拿着‘海外归侨’的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没有想到你却是装神棍,装神仙,现在好了,那你下面怎么办,你不是说还要再找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吗,那以后都不能和他们见面了吗?”

    黄石苦着脸回道,“我当时那有办法想得这么远啊,那时就想着,怎么能让他们信服,能让我指挥他们就象如臂使指一样。”

    这当然是他的辩解之词,因为他刚拿到时空之门的时候,可没有想过还要请人过来帮他,直到了当他一个人掰成几瓣,还是分身无术的时候,方才想起来要不要象那些群穿小说一样,拉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不然他就一辈子都填进去,估计征服世界都不够。

    只是借用这“神权”,定立“自然道”的事情已经是规划好了,并且手下这些人也都知晓执行了,这时候如果再推翻这一套,等于是自打耳光,那就信用破产了,又加上他觉得自己做得没有错,只是有些小纰漏而已,所以现在让他重来那是不可能的。

    白小黑想了一下也说道,“黄哥,那怎么办,我们可没有你那些手段啊,他们以后会不会怀疑我们的仙人身份?”

    “再说了,等我想好再说吧。”黄石只能挠头了,到底是把他们说成仙人呢,还是仙界的凡人,还是落界下凡的仙人,都是各有利弊的,现在匆匆忙忙的下了决定,以后说不定又有偏差了,还不如放后再说。

    ……

    “老史,你怎么就这么着急,非得今天试这把枪不成?”

    “老黄,我日思夜想这支枪已经很多年了,所以今天必须就得试一把。”

    “黄哥,你还是让史哥他试吧,不然他是睡不着觉的。”白小黑一边开车一边听史文博和黄石在那边磨叽。

    原来史文博见无法在东洛岛上试那一支巴雷特的m82a1,就提议到温哥华的私人狩猎场去猎熊,说是正好可以让他们看看这支枪的威力。

    黄石原来是不想去的,因为他对狩猎本来就是不感兴趣的,特别听说要去猎熊,更是摇了头,毕竟他觉得一头有智慧的动物楚楚可怜的看着你,怎么的也下不了手。

    但是史文博一直软磨硬泡,说是黄石不去的话,那么他没有办法带这支枪去,毕竟这是一支贼赃,万一他和白小黑去狩猎场的途中,被警察临检的时候,无处可藏,那么就暴露了,所以黄石一定得去。

    白小黑可能也想去试试这支枪,他也在一旁劝说黄石,说这是难得一次机会,让他有机会看看温哥华的山林景色。

    “好吧,那就去吧。”黄石见已经清点完成了枪支弹药,再加上两个人一边相邀,只好答应一起去了,充当他们两个人的后勤部长,把一些必备的东西都扔进了时空之门。

    从东洛岛回来,黄石还以为要过两天才会去呢,哪知道史文博立刻就拉着他们两个人去买猎熊票,所以他们上了车之后,黄石和史文博还在扯这个事情。

    黄石见史文博铁了心是今天要去,于是就问白小黑,“小黑,开放了猎熊,不怕这熊很快就被杀光了吗?”

    “不怕的,黄哥。”

    听了白小黑的解释,黄石才知道原来加拿大的安大略省,也就是多伦多北部的黑熊的数量一直增长很快,出现了熊伤人和家畜的事情,很象国内江浙一带所出现的野猪过多的问题,加拿大政府就规定每年都可猎杀一部分黑熊,以维护生态的平衡,增加旅游业的收入。

    不过猎人要取得猎熊的配额是要交一笔很昂贵的费用的,还有很祥细的严格的法律规定,比如可以猎杀的黑熊的大小和体重,使用的枪弹种类等等问题,而这笔猎人交来的费用则用来保护其它的野生动物。

    每年秋季,大量来自美国和欧洲的猎人就进入加拿大来狩猎,白小黑预计,等中加旅游协定签定以后,也会有大批的中国猎人前来狩猎,这将给加拿大这些偏远地方的经济注入活力。

    “哦,原来如此。”黄石听明白了,原来是熊太多了,所以才开放狩猎,要是熊少了,估计又得保护了。

    “是啊,老黄,不光安大略省,就是我们bc省的温哥华黑熊繁殖也很快的,每年都会有熊误入城市。一般情况下都是保育警察用麻醉弹将它麻醉了,登记各种资料留取了dna后再送回山里。但是对于袭击过人的,保育警察就会组织人猎杀。因为熊它一旦知道人不是对手,下次见到人就会直接袭击的,所以每年都有合法捕杀黑熊的额度,就是不知道,我们等下能不能买到猎票。”

    “你们还带了这么多东西,要是没有我,你们确实够呛。”黄石刚才就看到史文博准备了很多东西,包括帐篷,几桶的水,还有很多吃的东西,连锅碗瓢盆都带上了。

    “那当然了,猎熊一般是在很偏远的丛林里,又远离公路,这项狩猎运动对我们猎人的体能要求很高,要背负很重的行李,要包含好几天的饮水,食品,工具,枪械,还要在野外宿营,又要克服很多困难。哈哈,现在,老黄,有了你我们可以轻装上阵了。”

    听到这个,白小黑也“呵呵”的笑了起来。

    黄石却只能无可奈何的苦笑,谁让他有时空之门呢,就象玄幻小说里的空间戒指一样,还是有无限空间的那种。

    ……

    “就是这猎熊的票吗?”黄石看着史文博手里拿的那张纸,这就是他们这次买的猎票。

    史文博扬了扬手里的这张票,“是啊,幸好还有,不然的话,我们还只能去打兔子了。”

    “不过这也太贵了啊!“还好不是黄石花钱,不然他要心疼死了。

    “还好了,要是大角羊的票,那才叫贵呢。”史文博是觉得还好,物有所值,他能接受下来,可以说是得尝所愿。

    “怎么大角羊的票很贵吗?“黄石有些奇怪,怎么羊的票会比熊的贵。

    “那贵多了,要20万呢。“

    原来如果去打猎,就要买“猎票”,像黑熊、公鹿这类“大家伙”,每年出售的“猎票”有限,要定时、定点,今年不用第二年便作废。以bc省最常见的黑尾鹿为例,只有在每年9月10日到11月30日之间才能在大多数地区猎取不超过两头的雄性黑尾鹿。

    而象灰熊、野牛之类珍稀动物,则要用抽签或者竞拍的方式决定仅有的几个猎捕名额归谁。史文博就记得很多年前,曾经有个美国猎人用竞拍的方式,拍到了当年bc省唯一的一张大角羊猎票,花了足足20万的加元,在当时,这是足够在温哥华买一栋别墅的。

    出20万打个猎,史文博没有这么豪气,但是还好黑熊不是珍稀动物,所以钱并不是特别贵,他还能承担的起。

    白小黑问道,“史哥,上面写了几头?”

    “就1头,不过我们有老黄在,多打几头也没有事情,反正打死了就扔到东洛岛去,让老黄的手下,有机会也尝尝熊掌的滋味。”

    这个熊票上指定了猎熊的数目,数目多少和钱数挂钩,通常都是1-2只,史文博只出了一只熊的钱,不过他却想打几只,要把本钱赚回来。

    对这个,黄石没有意见,因为刚才听他们两个人说过了,要在山上有指定的场所设陷阱,这些区域会有标记。在此以外设陷阱是禁止的。如果当猎人打开陷阱,发现是头鹿,那就只能用这头鹿把熊顶了。

    而且整个猎熊的过程是受加拿大政府监督的,比如说猎票上写了一头熊,下山的时候带了一头猎到的熊,如果人们在山上发现了另一头被打死的熊的尸体,那么猎人就要倒霉了。

    而且猎到的熊必须自己处理,不许流入市场。如果觉得自己处理麻烦,可以交到屠宰场处理。所史文博说黑熊肉很好吃,高密度脂肪多,黄石也算是有些期待了。

第298章 进山

    猎到的黑熊必须自己处理,不允许流入市场。如果觉得自己处理麻烦,还可以交到屠宰场处理。而且史文博说黑熊肉很好吃,高密度脂肪多,黄石也算是有些期待了。

    一说起高密度脂肪,黄石就想起了陈丽水跟他说过的笑话,陈丽水他是一个体检医生,所以每回都有一些患者跑来和他说,医生医生,我的高密度脂肪偏低怎么办。

    这时陈丽水医生总会跟他们说,你们的高密度脂蛋白偏低可能是大量喝酒、吸烟、缺乏适当的运动、摄入含有较多脂肪的食物、乱吃一些治疗药物等非病理因素引起的。但也可能是,肾功能衰竭、糖尿病、肾病综合征、肝炎等病理因素引起的。

    也就是说高密度脂肪和高密度脂蛋白是两回事,前者就是高密度的肥肉,后者却是被人称为“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是血清蛋白之一。缩写为hdl。亦称为a1脂蛋白。比较富含磷脂质,在血清中的含量约为300mg。

    它的蛋白质部分,a-1约为75%,a-2约为20%。由于可输出胆固醇促进胆固醇的代谢,所以现在作为动脉硬化预防因子而受到重视。

    高密度脂蛋白运载周围组织中的胆固醇,再转化为胆汁酸或直接通过胆汁从肠道排出,动脉造影证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含量与动脉管腔狭窄程度呈显著的负相关。所以高密度脂蛋白是一种抗动脉粥样硬化的血浆脂蛋白,是冠心病的保护因子。俗称“血管清道夫”。

    但是中国人不管这个啊,觉得这两个名词都差不多,所以一般人根本分不清脂蛋白和脂肪的区别,再加上中国人信奉吃啥补啥,比如说要是性功能不行了,那就多吃一些动物的生殖工具那也是行的,比如牛鞭、虎鞭、驴鞭、鹿鞭,特别是驴鞭够大,号称金钱肉,听说吃了比虎鞭都还管用。

    黄石从来没有吃过熊肉,所以他是很有期待感,以前他有吃过驴肉和狗肉,一个是号称“天上龙肉,地上驴肉”,一个是号称“狗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可惜他不是个吃货,吃过之后,也没有感觉特别好吃的地方。

    这一次史文博之所以把锅碗瓢盆都带上,就是因为这个吃货准备在山林里,要来一道川菜中的名撰佳肴“红烧熊肉”,所以他们刚才还专门去了一家华人的超市,买了一头都已经宰杀并且清洗好的老母鸡和几对猪肘子。

    至于火腿、净虾肉、猪肥膘肉、海米、油菜心、白萝卜之类的原料自然也是尽数配备,而盐、味精、料酒、胡椒粉、甘草、糖色、葱段、姜片等调味品那更是不少。

    ……

    温哥华和加拿大其他地方不太一样,在加拿大的西海岸,属于温带海洋气候,冬温夏凉,还有广袤的温带雨林,而那些有着众多昆虫的温带雨林就是猎取黑熊和野鹿的理想场所。

    史文博与白小黑两个人轮流开着车,很快就按着高线猎区地图到达了猎区,和黄石想象的不同,这个“猎区”既没有大门,也没有出售各类猎具、商品或野味的商业网点。

    白小黑就说,加拿大虽然允许打猎,但猎获物只允许自己拖走享用或是与朋友分享,但是不允许出售,而且打死的猎物必须完整运回,不得遗弃,更不得只带回一部分。

    史文博也说他以前参加过的一个猎人团队,就有一个华人因为打死黑熊后只切下熊掌带走,结果后来被罚了好几千的加元。

    “这地图还你们。”黄石下了车之后,就把高线猎区地图扔给了史文博,因为他刚才好奇的拿过来一看,满眼e文,再加上这加拿大原本就地广人稀,猎区更是如此,图上可供定位的参照物寥寥无几,他就根本看不明白。

    史文博接过地图把它折叠好,塞进了背后的背包里,他们虽然把大件的东西都由黄石带着走,但是总也得装装样子,每个人的身上也背着一个几乎都是空的背包,手里还各拿着一杆的雷明顿-700半自动步枪。

    按史文博的说法,雷明顿-700算是较大口径的步枪,子弹又是特制的,打入熊的身体后会炸开,并停止在体内而不会贯通,目地是一击致命,这能使动物瞬间死亡,不会造成太大的痛苦。

    白小黑也说在猎场里最常见的枪支,除了雷明顿之外就是春田步枪,因为它们的口径都是点30的,这类枪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动物们的痛苦。

    而用陷阱来捕杀黑熊和其他动物是不被允许的,用当地人的话来说,这是对它们的不尊重。母熊和处在保育期间的小熊也是不可以捕杀的。

    史文博收拾好东西,在平地上把车藏好,指了中间的一条路说道,“好了,那我们就顺着这条路走吧。”

    他对狩猎有比较多的经验,三个人中自然都以他为首,见状都跟在他的后面向前走。这是一条废弃的铁路线,顶上还有一条与铁路线相交的高压线。

    “你们看,这铁道两旁,都是几十米宽的没有树木草地的“走廊”,这样方便我们远距离发现猎物,而且从地图上来看,这条“走廊”的地势比较低,还有一些积水的洼地,如果运气好,也许就能碰上下山喝水的动物。”史文博边走边说。

    白小黑刚才从地上捡了根木棍,不时的拨弄一下草从,突然一只灰色的野兔蹿出来,它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迅速的跑远了。

    看着它都跑远了,黄石才反应过来,可惜在他刚把枪抬起来时,它就已经迅速的拐了个弯消失在丛林里。

    史文博看着黄石举着枪愣在那儿,就笑着说道,“呵呵,加拿大的野兔实在是太多了,也太便宜了,说句笑话就是拿枪打兔子,还不够子弹钱。”

    “好吧,那就算了。”黄石只好悻悻然的放下枪。

    三个人背着包又接着向前走,走了不久,就又见到前面的草丛在动,白小黑随手甩出了木棍子,一只灰黄色的野兔从草丛中窜了出来。

    “黄哥……”

    “算了,我还是打只大头的吧。”黄石摇了摇头,他倒不是心疼子弹钱,而是兔子个子太小,跑得又快,他不一定能瞄得准,为免出师不利,还是先不打了。

    等白小黑走过去把木棍捡起来,那只野兔早跑得没有影了,“史哥,你过来看看,这个是什么的蹄印?”

    “这应该是花印子!”

    黄石自然不知道,他就问史文博,“什么是花印子?”

    “花印子就是公鹿的‘花脚印’,它们的蹄印象花瓣一样。”史文博解释了一下。

    “哦,原来是这样。”黄石蹲下来,也想从地上这一堆或深或浅的各色蹄印中,发现那个花脚印,果然还真有象梅花一样的花蹄印,一路向山坡树林中延伸而去,这应该就是野鹿饮水的“鹿道”了,而且痕迹还很新,或许不久前野鹿就光临过。

    “老史,那我们要不要在这儿停一下。”黄石心想这野鹿可以算是大家伙了,要是能打死一头,他也可以尝尝鹿肉,鹿肉他也是没有吃过。

    “我看还是不要了吧,我们还是找到黑熊要紧。”显然史文博那是铁了心要打黑熊的,他对这些野鹿和野兔都看不上眼。

    三个人只能再顺着“走廊”向里面走,这时地上的各种人和动物的痕迹更加明显了,显然,这条“走廊”也是猎迷们常来的地方,不过一点猎物的影子都没有,连野兔都没有再发现了。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吧?”走了好几个小时,已经快傍晚了,在“走廊”这儿还是没有看到大型动物的蹄印,白小黑就建议换个地方试试。

    “好吧,那就进山吧。”史文博也有些郁闷,要不是他要是试那支巴雷特m82a1,他们想要顺利地捕到黑熊,就得去雇一名专业的导猎在一旁指点,否则想打到黑熊还真是有些难度。

    他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就接着说道,“唉,早知道这么困难,就花点钱去私人的狩猎场好了。”

    “老史,私人的狩猎场黑熊多吗?”

    “不是,是因为黑熊它是杂食性的动物,它们的食物都是以植物还有各种昆虫、蛙、鱼等为主。而温哥华这边的私人狩猎场,几乎都是临湖而居,所以能有较大机会碰到黑熊。”

    “哦,只是因为这个吗?”

    “不是,老黄,别小看了这些私人狩猎场,它们虽然地盘不象公共狩猎区这么大,但是里面桑拿、靶场、枪支弹药那是一应俱全。而且他们都会为我们配备一个ph,也就是导猎了。他们都是非常有经验的老手,可以根据粪便、脚印就能知道熊的性别,是公是母,是大是小,什么时间来过,朝哪里走去等等。所以,如果只是为了更好地享受狩猎之旅的话,那么就应该选择一个好的私人狩猎场。”

    黄石知道史文博这是口不对心,所以也就回道,“算了,现在都来了,还扯那些作什么,我们还是想想怎么进山,等下在哪里过夜才是正经。”

第299章 象渡假一样

    原先那条的动物“走廊”是横亘在山脚下的,现在要进山了,自然也要找一条能入山的山路出来,好在又往前走了不远,就看到一条山道出现在他们眼前。

    黄石他们三个人顺着这条山路走进了雨林中,虽然加拿大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但是这片雨林放眼望去仍然是一片的葱葱郁郁,丝毫没有他在同纬度的北京转机时,看到的那种落叶潇潇的景象,但是又和国内南方的那种绿意有所不同,这里树木大多是亚寒带针叶林。

    本来温哥华最有名的树木是枫树,不过枫叶开始发红是在九月下旬,红的最耀眼的时候则是在十月上旬。原先史文博催他过来的时候,正好是在九月底,不但不晚,时间上还正刚好。

    当时就说要他去市中心的cambiestr街去看枫景,那里号称是“枫红一条街”,枫叶红得似火如霞一般。还有一条“黄金大马路”,那边的枫叶子更是一片金黄,美不胜收,可惜他当时走不开。

    刚由山下的“走廊”走进山上的丛林,黄石发现这片密林不如外表看上去那般寂静。沥沥的溪流声,轻轻的虫鸣,树叶的沙沙声,偶尔的几声鸟鸣,让他象被拥进了大自然的怀抱一般,那颗心忽然感觉很静,连呼吸都变得缓慢起来。

    “这里的空气真好啊!”走了一段路之后,黄石停下了脚步,向周围猛嗅了几下,感觉山里的空气中带着点淡淡的松枝独有的香甜。

    走在前头的史文博头也不回的说道,“我们现在在山里面,空气怎么会不新鲜呢,而且前两天还下过雨。”

    黄石点了点头,原先他有些轻微的鼻炎,一旦吃热的,或是一遇冷的空气,这鼻炎就会发作,但是在现在,虽然气温已经很低了,吸到鼻腔中的空气都透着寒冷,却仍然没有发作,不知道是因为时空之门把它给治好了,还是因为这儿的空气太好了的缘故。

    史文博站在山坡的平地上,俯视着山脚下的小湖说道,“看样子,今天是没有办法再找熊了,我们还是在这儿搭个营地吧。”

    他原先还想再往前走,但是看这个天色已经近晚,而且山林中的夜色会来得更早,于是也只能停住了脚步。

    黄石看着夕阳下,一片深蓝的湖泊,湖水披着片片的金鳞,微风吹过泛起了阵阵的波光,这心里一下子就喜欢上这儿了,听史文博这么说自然也不会反对。

    这个小湖的位置离他们原先的“走廊”很远,史文博和白小黑也是不断地参详高线猎区地图,再不断地调整着前行的路线,好不容易在七拐八弯之后才走到这儿的。

    于是在黄石拿出了帐篷之后,史文博和白小黑他们很快的就开始搭建那顶白色帐篷。

    “老黄,你去捡些落叶枯枝,我们晚上搞个篝火烧烤,再喝点冰酒助助兴。”在那边干活的史文博见黄石在一旁闲着,于是开口便支使黄石去找些事情做。

    黄石应了一声,捡起了白小黑扔在一边那根的木棍,顺着旁边的小道向回走去,他来时的路上看到了很多的枯枝,那是篝火最好的材料。而他捡这根木棍的作用,除了搂草打兔子之外,其实还主要为了防蛇,打草惊蛇。

    加拿大的环境非常好,所以连都市里的居民都经常要和一些小动物做邻居,比如小松鼠和花栗鼠,当然免不了也有蛇邻居。而如果是在山林里,这类小东西就更多了。

    红侧束带蛇就是白小黑给黄石提过的一种蛇,它也叫饰纹蛇,说是在北美洲分布最广泛的一种蛇类,有一点点的毒,但是毒性并不是很大,同时它们还是一种群居的蛇,在冬眠的时候,它们往往是几十条甚至成百条群集在一起,然后在位于高燥处的洞穴里,或是树洞里蛰伏过冬。

    现在只是深秋,气温也还没有低到让它们冬眠的程度,同时也不是春天回暖的季节,让它们成群结对出来求偶交配,有可能就是躲在阴暗的草丛中,窥伺着它们的猎物。据说这种蛇也是一种耐寒力极强的蛇,有从冰冻中复活的案例,可以说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

    在前面白小黑探路的时候,就是一棍在手,经常对着山道两边的草丛那是一阵的猛扫,还真给他挑飞了很多这样的小东西。黄石有些害怕蛇,所以他也自然而然的学着白小黑那样做。

    等黄石来来回回的,抱了几次的落叶和树枝回来之后,帐篷前面的地上已经堆满了树枝。

    这时史文博和白小黑也把那顶帐篷给搭建好了,他见黄石的效率这么高,急忙喊停,“可以了,老黄,够用了,不用再找了。”

    他们搭的这顶帐篷和黄石原先经常买的那些赈灾作用的帐篷不同,完全就是高上大们用来度假用的。

    所以它们采用的都是高强度的轻质铝合金材料作为结构支架,篷布采用双面pvc涂层的合成纤维篷布,不仅抗风、防水、防火、防紫外线的性能非常好,看过去也是美观大方。

    它们完全不象赈灾帐篷那种中式的瓦愣房一样简单,而是有些象尖顶的阿拉伯风格,而那些窗户与门框却象天主持教堂的门窗一般。

    “老黄,赶快把沙发放出来啊!”

    “我说呢,怪不得你坚持要带上沙发,原来打了这个主意。”黄石走进那顶帐篷看了一下,确实够宽敞,不仅能摆下一套沙发,再摆的三张的行军床也没有问题。

    等到篝火点起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黄石他们在白色的帐篷中点了一盏的煤油灯,而他们就坐在帐篷外面吃着“布罗美湖鸭”,这是史文博这个吃货精心烤制的,又品着加拿大特有的冰酒,最后连作为填料烹制的苹果,也都被吃的一干二净,还觉得有些不过瘾。

    “老史,你的这道‘布罗美湖鸭’,确实做的非常不错。”黄石他们三个人半躺在篝火前的沙滩椅上,火光印着他们的脸,红彤彤的,明晃晃的,令人看着看着就会觉得,这样的画面有些不真实。

    “黄哥,我们就象在度假一样。”白小黑用油腻腻的手抓着一瓶冰啤,和黄石干了一杯,说实在的自从他加入帮派之后,就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史文博一口气把瓶里的酒喝光之后,又从地上拎了一瓶起来,“小黑,什么叫好象,我们本来就是在度假好不好!”

    ……

    黄石没有一觉睡到自然醒,在早上7点的时候就被白小黑叫醒了,原来史文博他们早已经起来了,桌子上放了他们准备好的早餐,无非就是两片面包加一片的火腿肉,还有一包热好的牛奶。

    “这么早起啊。”黄石坐起来揉了揉眼睛。

    “史哥都到湖边去了,我去叫他一下。”白小黑和黄石说由于黑熊多在夜间出行,白天则躲在树洞或岩洞中休息,所以他们可以乘着白天的时候就找到它们的足印,到晚上时再去打杀。

    “老黄,你吃完之后,我们就出发吧。”史文博很早就起来了,他见黄石还没有醒,就跑到湖边去转了一圈,这会儿听到白小黑在叫他,他就连忙跑了回来,“我刚才在湖边发现一条兽道,不过还没有来得及看。”

    “那行啊,我边走边吃吧。”因为有了黄石这个移动后勤管家,他们连帐篷都不用拆卸了,直接由黄石收到了东洛岛去。

    “你们看,这就是动物们下山饮水的地方。”史文博领着黄石与白小黑两个人来到了湖边,黄石就见在湖边的一小块空地上,有很多动物的痕迹,在这块地方的背后还有一条若隐若现的小道,这估计就是老史说的兽道了。

    “嗯,这是什么脚印?”黄石又往嘴里塞了一片面包,蹲下来查看,就看地上有一些很轻很浅的印,有些象狗的脚印,不过比较大一些,显得瘦长一些,爪尖印也比较深。

    史文博只稍微瞄了一眼,就回道,“这是野狼的脚印。”

    “那熊的脚印是什么样的?”黄石支起了身,看了周围的地上,好象都是这些野狼的足印与痕迹,甚至还有几坨它们的类便。

    “熊的足印是一个大圆,周围四个小圆。”

    “那这儿好象都没有呢。”黄石看了看,按理说黑熊的身高体重,它要是有留下脚印,那么足印比野狼的足印还要深。

    史文博挠了挠头,“是啊,不过我们还是顺着这条小道找找吧。”

    也许是运气,在他们搜索了一个早上之后,终于在一处环境极好的滑坡地带,看到了地上有一些歪歪扭扭的不像脚印的脚印。

    这一回换成史文博蹲在了地上,他比划着地上的脚印对黄石和白小黑说道,“这里至少有两头以上熊出没,其中一头公的,一头母的。”

    黄石见地上这一堆的脚印都是差不多大小,也许能分出数量,但是老史怎么可能知道人家是公的还是母,就比较好奇,“你怎么知道?”

    “哈哈,原来我上次跟着人家打猎的时候,那个导猎说的,同样大小的脚印,雄的深雌的浅。”

    “哦,原来这样。”黄石又看了看,这些足印好象还真是有些深有些浅的。

    “要是有那个导猎在,他还可以告诉我们,这熊的体型有多重呢。”

    由于这儿植物丰茂,史文博说绝对是大熊的食堂,就在这儿等着吧,可惜他们耐心等了半个多小时,还是没有发现熊的踪影,只看到在树林上面有几头鬼鬼祟祟活动的白尾鹿。

第300章 一枪爆头

    “bong!!!”黄石趴在史文博的旁边,差点被这个巨大的炸响声,给震得心脏病突发,真没有想到巴雷特的枪声会这么生猛,就象一门小钢炮似的。

    不过相对比在望远镜中看到影像来说,这巨响的枪声又算不上什么,在望远镜中,他就看到在那枪声响起之后,那只刚才还威风凛凛,还在那边张牙舞爪的大黑熊,突然之间黑漆漆的大脑袋就被开了瓢,象一个西瓜被锤子砸过一样,被子弹崩的四分五裂。

    而且它在失去了脑袋的之后,血花立刻从胸腔中喷射而出,它就向后仰了仰,最终象一座小山似的翻倒了在地上。黄石便不再看那边,放下了望远镜,觉得有些恶心。

    “哈哈,太够劲了,太嗨了。”史文博长长地呼出了口气,用手臂锤了一下地,接着又把头低了下来,想从望远镜里再寻找一个目标,可惜刚才那只无头的大熊早已经仰躺在草丛里,从他这儿看过去,只能看到大熊胸口的一小撮白毛。

    史文博还在想着要不要把准星向下瞄一瞄,然后再来一枪,却感到自己的胳膊好象被人拖住了,转头一看是老黄拉着自己的手,还以为他也要试一把,于是就说道,“那你来吧。”

    “不要了,我不试了。”黄石向他摇了摇头。

    史文博转头去找白小黑,刚才他也是趴在自己身边,“小黑,你要不要来试一把。”

    “我也不要了。”刚才那个血腥的场面,就是久经沙场的白小黑也有些承受不住了,这实在比他们当初火拼还要血腥。

    史文博见两个人都面露难色,嘟哝了一声,“切,你们都不要了,那我再来一发。”

    “老史,还是算了,你要是再打,那只熊就彻底没有肉了。”黄石见他还要打,连忙就摁住他的手,一方面固然是心疼那个熊肉,另一方面也是觉得太血腥了。

    “行吧,行吧,那就算了。”史文博只好满心不情愿的爬了起来,他也知道再找到一只黑熊不容易,光是这只熊,就让他们就在这山里转了四天时间,那要是再找下一只,估计还不得猴年马月去了。

    再加上这子弹也贵得离谱,一颗至少就要100美元,还不一定好买,这是要自己特别加工的。原先m82a1的。50的普通子弹一发只要5美元,但是如果是穿甲曳光弹一颗则要30到50美元,而更高精度的子弹,却大多都要狙击手自己手工加工的,人工费再加上加工成本没有70美元到100美元下不来,真的是用一颗少一颗。

    等收拾好铺在地上的塑料布,三个人拎着枪背着包来到了陷井这里,发现在那只黑熊真惨,它的头部已经消失不见了,只剩下几块头盖骨和白色的脑浆散落在它的尸体周围。

    黄石他们不得不用手背捂着自己的鼻子,这腥甜的血腥味道也太浓了,吸引了周围的苍蝇都蜂拥而至,“嗡嗡嗡”的在四周飞舞,以至于他们不得不挥着手驱赶着它们。

    “这只熊怎么办?”看到这只惨死的熊,就象看到了一些惨烈的车祸现场,黄石看到这个场面有些不适应,虽然他也杀了几个人,但是毕竟没有这么血腥,而且现场也没有这么恐怖的感觉。

    “老黄,那你能不能先收起来?”史文博挠了挠头,他也没有想到这特制的子弹威力会这么大,当时他也是在箱子里找到的,还以为只是会比普通子弹威力稍微大一点。

    看样子这m82a1还真是象人家吹的那样,具有两大优势。一个是杀伤力强,不仅可以射人,更可以破坏轻型装甲车辆、雷达、弹药堆放场、飞机等高价值目标。据说美海军陆战队曾使用“巴雷特”摧毁伊拉克炮兵指挥车与装甲运兵车。现来来看此言不虚。

    二是射程远,这枪射程高达2公里,子弹可轻易击穿1公里外装甲车的装甲。而在狙击手的对决中,枪的射程成为决定胜负乃至生死的一大关键因素。刚才他就是在一公里之外对这只黑熊成功的进行了爆头。

    黄石见熊的身上已经扑满了苍蝇,就摇了摇头,“不行,这样子我不能带过去。”

    “啊!”史文博顿时苦起了脸,这黑熊要是老黄不肯收,那就只能由自己背下山去了,可是这只大公熊体长超过了7尺,重量差不多快有400磅了,虽然现在头没有了,但是估计也得有350磅了,这就不是他一个人能扛得动了。

    “那怎么办?我可一个人扛不动啊!”史文博只看着黄石,因为他知道老黄力大如牛,是比他还要合适的人选,至于白小黑他就完全无视了。

    “不行,我也扛不动。”黄石见他只看着自己,知道他的意思,想也不想的就拒绝了,心想这要是只是在它的身上开了洞,他还可以考虑一下,而象现在这样就是一具无头尸身,要是背在身上,以后想起来都会让人头皮发怵,还是算了。

    场面上一时间冷了下来,史文博想了想就准备提议几个人抬下山算了。

    “史哥,要不我们就在营地里把这头熊给分解算了。”这时白小黑提出了一个建议。

    “这倒是可以,就在那儿动手吧。”史文博无奈之下只好答应。

    ……

    虽然那一天走得比较匆忙,但是史文博和白小黑他们该带的工具却一点都没少,黄石就知道他们有两把的剥皮刀,其实也就是屠宰场里用来分离动物皮肉的刀具,它的刀头是弯曲的向上翘着,整把刀非常的狭长,切割力比较强,有的时候也用于切割肉类。

    “老黄,帮我们把它抬出来吧。”

    “好。”这一次黄石倒也没有推托,因为营地并不是很远,他看着白小黑把那只黑熊脚上的猎熊铁夹掰开之后,就和史文博两个人一弯腰一提劲,把那只无头熊身给抬了起来,然后他们又抓着它的四肢向营地走去,走一会歇一会儿,终于把它放在了营地里的一块大塑料布上。

    见史文博他们准备开始干活了,黄石就走回刚才的地方去,看到猎熊铁夹还放在那儿,就走过去,小心地蹲下来,避开两旁树枝上的血沫和碎肉,要把它解下来。

    猎熊的铁夹其实就是有些类似野鸡夹和兔夹,只不过份量更重,材料更加的结实,都是由钢铁制的,铁夹的三个方向还各有一根铁链拴到了旁边的大树上。

    刚才那只黑熊要不是被这个铁夹给夹住了脚,它也不至于被史文博在一公里之外一枪爆头。不过安装这种的猎熊铁夹并不容易,首先要找到熊的必经之路,在这条必经之路上找到适合的位置,比如在几根树桠之间,安置了这种铁夹后,还要做好掩饰伪装。

    其次还得准备好饵料,而饵料一般是由黑熊们最爱吃的蜂蜜制成的。熊的视觉和听觉都不是十分灵敏,但是嗅觉却非常的发达,所以一闻到远处有蜂蜜的甜香味,就会寻着气味慢慢悠悠地晃过来。

    而这个时候,猎人们就得躲得远远的,不能让它们嗅到自己的气味,才能让黑熊们一步步的走进为它们做准备的死亡陷井。

    解开了那个铁夹子,黄石把它拎了起来,要拿到滑坡地边上的小河里去清洗一下,方便以后再用。

    山里的小溪由于前两日下雨的原因,现在已经是水位暴涨,咆哮着顺着山间的曲折峡谷奔腾向前,而挂在悬崖上的细长瀑布也随处可见,真是风景动人。

    看着它们,黄石心里想也该回去了,虽然这里的空气很好,风景也很好,但是在山林里已经呆了四天,这枯燥的隐士生活已经过够了,而且也要准备着最终解决那些人了。

    等他把铁夹冲洗干净并走回营地的时候,史文博他们已经把熊皮剥好了。

    看着挂在树枝上要凉干的熊皮,皮毛一看就很好,除了胸口的白毛外,其他部位都是黑油油的发亮。黄石叹了口气,可惜没有了头,不然还可以按白小黑说的那样做成一个标本,那样的话就带回东洛岛去,给小孩子们让自然生物课就可以用到了。

    黄石盘算了一下,这熊皮对自己没有用,还是让给老史和小黑好了,倒是这几百斤的熊肉,可以和他们打个商量,到时分大半给自己,自己可以拿回岛上去,给自己手下们尝尝他们原先一辈子都不可能尝到的美味。

    “老黄,我们的手艺怎么样?”史文博去小河里洗好手后,回来就见黄石在看自己的作品,便凑过来问他。

    “还不错,不容易吧?”

    史文博有些自豪的说道,“那当然不容易了,剥熊皮的时候要先把黑熊仰卧地上,熊头向左,用剥皮刀从胸部到前腹部的中央剖开皮肤,还要注意不要割破了肌肉。接着用剥皮刀小心地从腹部向背部方向慢慢地剥,把皮肤和肌肉剖割剥离。剥到几支腿时,一只手把腿推出,一只手继续持刀割离肌肤,待腿部大半露山后,用骨剪剪断膝盖处的关节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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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年的天变介绍:
在这个时空,历史发生了轻微的改变,大明已经日近黄昏,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正横荡海洋上,日不落的太阳刚刚露出地平线,一个普通的现代人通过时空之门来到这个世界,他选择了一条最艰难的路。1558年的天变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1558年的天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1558年的天变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