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穿长裙的女人】
一阵甜香迎面扑来,很像是葡萄酒的味道,可是比最好的葡萄酒还要多了份淡淡的女人香,一大票雄性动物深深呼吸一口感觉还不够,必须得两口三口七八九十口才算过瘾,偷眼看看那个从香车上的俏丽身影,虽然隔着几层草帘瞧不清面目,只看那凹凸分明玲珑有致的惹火身材就知道这是个要命的尤物了,西君就是有福气,这样的美人也有人拱手相让,咱们怎么就没有这样的好命呢?
让自己的妻子为尊贵的客人暖席温被,是草原的优良传统,莫说是在两千年前风气开放的西域,就是在两千年后的草原深处,也还有这种风俗流传,只是阿休撒实在太热情了,光是让老婆为西君暖席还不够,而是一门心思地要将老婆送给西君做妻子,听到这个决定,整个‘乃’族都兴奋起来,认为这是他们莫大的光荣。西君是谁啊?那是传说中的光明使者!神的代言人!莫说是一区区一名王后了,就是让他们献出生命都会毫不犹豫,就是这麽执着,谁拦着跟谁急。
白栋起初是准备严词拒绝的,考虑到阿休撒的面子,他已经准备好了一套说辞,告诉他爱情应该是自私的,自己已经有了两个妻子,再多一个很不合适,并且希望他明白,身为羌王可不是只对部族负责任就可以了,也应该对自己的妻子负责,怎么可以将妻子作为礼物送给别人呢?这种行为太恶劣了......可是这位羌族王后真的很特别,西域怎么会出现如此人物?
生羌人的生活应该是很艰难,这一点从他们的满是菜色的脸庞和破烂的衣甲上就可以得到证明;可他们还是为王后准备了一辆香车,两头牛拉得大车四周围着草帘,车顶上插满了鲜花,阿休撒亲自赶着香车来到白栋面前,透过草席看去,白栋见到了那双蔚蓝色的明亮眼睛、高耸的鼻梁和牛奶一样的光滑肌肤......
闻香识佳人、隔帘也风~流,透过草帘空隙看过了这位绝色美女,再回头看看傻大黑粗的阿休撒,傻瓜都知道羌人中是出不得这种美人儿的,想好的推脱话语顿时被好奇心压制了下去,白栋忽然很想看清楚这位羌族王后。
草帘被轻轻挑起,一只裹在落地长裙中的修长美腿缓缓伸出车子,露出半个白皙精美的脚面,可惜如此动人的玉足竟然没有搭配一双性感高跟,而是踏着一只草履;这双草履倒也编织精良,一条草线斜斜掠过脚背,还系了一朵叫不出名的小红花......
这美人儿还没有正式露面,只是伸下一条腿来,就看得无数人目瞪口呆,聂诸这种冷酷的杀手居然也看得脸上酡红,偷偷做起了左手温暖右手的事情,神态扭捏的像个小姑娘。果然是个男人就会喜欢美色啊......白栋瞥瞥聂诸,心中不觉感叹,倒是西尔德这小子很是靠得住,这小子早就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心中却是只有一个草儿,面对如此绝色,居然也能面不红气不喘,不像那些军士都在偷看这美人儿的脚,自己是不是该考虑让这小子做自己的妹夫呢?至少用情专一。
白栋也在看美女,不过是在看美女的拖地长裙,这东西莫说是在背井离乡的乃部族,就是在衣冠鼎盛个个人模狗样的华夏也是不曾见过的......随着羌人王后缓缓走下香车,那一抹随风飘扬拨动了无数男人心的长长裙摆渐行渐窄,最后被收在堪堪一握的腰身上,这种充满了希腊原始风的长裙乃部落做得出?别开玩笑了!白栋相信就算在巅峰时期的希腊,也只有真正的贵族才会穿着这样的裙装,这就是古希腊长裙啊!
生羌王后的长裙已经很破旧了,裙角处甚至还打了几处补丁,可穿在她的身上依然光彩夺目。她丰满的臀~部就像一个大号气球,让人忍不住就想触碰一下,偏偏那小腰又细得让人担心会随时断掉、无法承载上方那对雪白丰硕的跳荡双丸,这种极端的对比顿时产生了一种诡异的美,让白栋都忍不住轻轻咳嗽一声,感觉喉咙有些发干。
“莫吉娜见过西君......”
轻轻撩动一下自己那波浪般的金发,莫吉娜充满自信地望着白栋,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抵御自己的美貌,哪怕是传说中的光明使者也不成!什么西君白子啊,什么西域的主人啊?在莫吉娜眼中从来只有两种人,一种叫男人、一种叫做女人,就算是女人也会被她的美丽征服!想到这里,莫甘娜微笑起来,冲白栋轻轻眨动眼睛。在她动人的微笑下,聂诸双手搓得更急了,匆忙低下头去,一眼看到莫甘娜露出裙外的半截脚面,脸又红起来,开始用‘右手温暖左手’......
白栋狠狠瞪了自己这位头号保镖一眼,有点出息成不成?没看出你是个喜欢美色的人啊?总盯着人家的脚丫子看什么,口味挺重啊?
“你叫莫甘娜?这个名字好。我知道一个故事,故事中的女主角就叫这个名字,是个充满智慧的女人,如果以后有时间,我会讲这个故事给你听......对了,我妹妹也喜欢这个故事。”听完黄竹的翻译,白栋笑了笑,阿里巴巴那个聪明女仆就叫莫甘娜,当然不是花刺子模的那个阿里巴巴,是一千零一夜里的。这个女人让他想起了在屹石村的日子,那时草儿还是个小丫头,最喜欢听这个故事了,缠着他讲了一遍又一遍......
莫吉娜大张开小嘴,呆呆地望着这个男人,就这样收下她了,虽然这是她预想到的结果,可这节奏似乎太快了一些罢?面前这个男人对着她流口水,更没有露出一脸猪哥相,太淡定从容了!
自从走下葱岭,白栋的名字就灌满了她的耳朵;天性崇拜英雄的西域人毫不吝啬地将各种光环套在了这个年轻男人的头上,什么神的使者、草原的救星、华夏的英才、西域的主人、彬彬有礼的华夏学宗......据说这位白子已经有了两位妻子,虽然实在不能算多,可他才有多大啊?看着就像个小弟弟;他就这样接受了自己?如同接受了一件再普通也不过的礼物?
越想越是不忿,莫甘娜不觉撅起了小嘴儿,明明就是个年龄比白栋还要大了七八岁的熟~妇,这一撒起娇来竟有了几分少女神态,西尔德好奇地看看她,感觉她撒娇的样子居然有些像草儿。
“阿休撒,你真是我的好朋友,你送的‘礼物’我非常喜欢,这就收下了,作为回报,你的部族将得回自己的土地,并且可以免除三年赋税......”
白栋笑着拉起阿休撒的手:“叫上你的族人和战士,我们一起去长河谷!”
“这将是乃族的光荣!”
阿休撒开心极了,握住白栋的手就像是握住了全族的光明和希望,再也不去看莫吉娜一眼,哪怕昨天晚上他还将这个美人搂在怀里说着绵绵情话;乃族的全体戎人见到‘王后’就此变成了西君的女人,顿时欢声雷动,一个个激动的热泪盈眶,在几名巫者先知的带领下放声高歌。他们要歌颂西君的慷慨、也要歌颂王的英明,至于那个被当成礼物送出去的女人还是算了,在草原男人的眼中,再漂亮的女人呢也不过是能够多换几头牛羊而已......
“你......你要带我去哪里?”
见到白栋放开阿休撒的手就走到了自己面前,莫吉娜有些害羞、还有些惶恐,不是说华夏人都喜欢干净的处~女麽?她早就不是了。
“带你回家,可以是我们的家,也可以是你曾经的家、梦中的故乡。”
白栋眯起眼睛看这莫吉娜,不知为什么,这个女人总是会让他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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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八章 【丰汇钱行】
秋天的老秦是五彩缤纷的,各种从西域引进的花草如今已经盛放在栎阳城内,珍珠串儿一样的西域葡萄更是摇身一变,从昂贵的泊来品变成了栎阳集市上常见的水果。
还有从没见过的奇怪动物呢,很多秦人目瞪口呆地望这一种体形比马小、耳朵比马长,一叫起来‘哎呀、哎呀’的古怪动物在栎阳关市上昂首阔步,却硬是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后来才听到白家人说这东西叫‘驴’,是白子从波斯人手中俘获的,跑起来虽然不如马快,可要说到拉磨这种需用长力的活儿,却比马用得更为趁手,而且性情温顺,只要不是‘倔驴’,大姑娘小媳妇儿尽可骑得,都不用什么骑术。
狗剩子一大早就给草儿送了头驴去,驴的脑袋上还顶着朵大红花,看着就喜庆,把个草儿喜欢的跟什么似的,开心下就送了件自己新打的毛衣给狗剩子,这可把狗剩子给乐坏了,抱着这件针脚歪斜漏风走气的毛衣,嘴都快笑歪了,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自己什么人都可以输,就是不能输给无颛和西尔德!无颛还好些,这个书呆子被平安郎逼迫去了越国,一来是要尽他这个越国王储的义务,二来也要为白家选定的水手和舵手们传授牵星术和海上定位的知识,暂时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西尔德却是不可不防,如今他已成了西域统军将领之一,就连这些毛驴也都是他俘获的,不过这事是个秘密,万万不可被草儿知道。
“狗剩子......”
“草儿啊,我现在是加过了冠的人,好歹也是你哥哥最信任的白家商社副总管,地位高大,你还是叫我‘勿且’吧?”
“呸呸,什么勿且,我看还是叫你白苟且好不好?”
草儿嘻嘻地笑起来。姑娘大了,已经学会了享受被异性追逐的乐趣,草儿大小姐清楚着呢,这几个男孩子都喜欢她;她只是一时委决不下,只觉狗剩子、无颛和西尔德三人各有各的优点和长处,究竟该选谁好呢?
“草儿叫我什么都好,我喜欢得紧。”狗剩子呵呵憨笑起来,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
“对了狗剩子哥哥,你说要带我去个有趣的地方,还说保证我会喜欢,可不是吹牛麽?”
从昨天开始,狗剩子就在神秘兮兮地勾引草儿,说是栎阳多了个华夏前所未有的所在,是咱们白家新开的生意,日后必然会轰动华夏。这个地方可好了,有钱人没钱人都会喜欢,日后能帮咱白家赚到大钱。
草儿其实对钱并不敏感,却对哥哥做的生意有极大的兴趣,也一直在暗中关注。在白栋眼中永远都是个孩子的草儿其实早就长大了,她还记得当年居住的小茅屋,还记得那个将自己搂在被窝里讲故事的哥哥,还记得自己和哥哥因为楚侗吃了那只叫花花的老母鸡而心疼不已......现在家里有很多很多鸡了,吃都吃不完,而这一切都是哥哥带来的,现在她走出去都会受到无数贵妇人的欢迎,还不是因为哥哥是西君白子、因为白家生意遍及华夏,是天下第一等的富贵人家麽?
家里的生意哥哥多半不会过问,都是嫂嫂和狗剩子他们在打理,草儿还没想这么快就嫁出去,现在书院的功课也初步完成了,剩下的就是历练,她也不想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就想帮帮嫂嫂和哥哥,让他们可以不用这么辛苦。这个心思也对哥哥提了几次,可哥哥每次都是摸着她的脑袋说,我家草儿就是白家的小公主,家里的事情要你操什么心?你的任务就是吃好穿好玩好,把自己养成白白胖胖的,哥哥就会非常开心了......
可草儿才不要变成猪呢,哥哥不要人家做事,就找狗剩子做突破口,现在狗剩子就是个可怜的备胎,女神说什么就是什么。
“嘿嘿,这个地方叫做丰汇钱行,现在咱们白家是在栎阳关市建立了一家主行,今日就是第一次营业,日后还要将分行开设到秦国的各个郡县和天下列国呢。这次咱们没有请那些朝中重臣和贵族卿大夫来,你哥哥说了,要全凭国人的认可和口碑!”
狗剩子笑道:“咱们一路走一路说吧,这个钱行可有趣的紧......若是当真如你哥哥预料,日后半个华夏的经济命脉都要被咱们白家把握在手,再强大的国家君主都要给咱们白家几分面子。”
“还当是什么新鲜事呢,原来就是钱行而已,人家早就听白迟说过了。”
草儿晃晃脑袋故意表示不屑,可眼神儿却出卖了她,这位白家大小姐其实对钱行还是非常感兴趣的,只是从白迟处得到的消息有些不清不楚,总要自己亲自去看过了才会甘心。
***
魏峰穿了一身黑色麻布劲装,头顶一个遮挡了大半个脸面的斗笠,脚下是裸露着脚趾头的软草鞋,腰间斜插一柄硬布鞘的长剑,打扮的像是半个墨者却又不完全相似,更像是一名毫无底线为钱卖命的‘钱使子’。
钱使子是山东各国对某类游侠儿的称呼,其实就是这个时代的雇佣兵。先秦时代的游侠成名后则称剑客,会被诸侯贵族高价聘去做刺客,荆轲秦舞阳就是这一类;而没有成名的则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游戏天下的侠者,一类就是为了钱随时卖命的钱使子,通常被一些大商贾雇佣来做保镖的,现在魏峰就是扮演这类角色。
如今已经是魏都精武卒百夫主的魏峰扮成钱使子也就罢了,虽然就是个雇佣兵,至少还带个子字,也与武事相关;魏申和惠施就不能看了,白栋围魏救赵后,这二位好歹也是权倾魏国朝野的人物,却扮成了两个商贾,魏申近年来发福了许多,又打扮的珠光宝气,惠施虽然是历史上有名的贤相,却天生一对鼠眼,看人的时候总会让人感觉这家伙眼神游离特别猥~琐,两人一身华贵服饰,巴掌大的古玉挂满了腰间,简直就是这个时代的暴发户代表。幸亏白栋的煤窑还在起步阶段,而且还是官办的生意,否则这两位就是标准的新时代富豪煤老板。
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你把周王换身衣服扔进人堆里也没啥可扎眼的,更何况是这二位?两个家伙在魏峰和十几名精武卒的保护下走向大名鼎鼎的文华超市总店,眼睛里看得却是开设在文华超市旁的一间新店铺;这家店铺的铺面很大,比文华超市也小不了许多,一水儿的青砖黑瓦,建筑风格堂堂正正,丈许高的门楣上挂着黑底红字的牌匾,赫然写了‘丰汇钱行’四个大字。门前还悬挂了一副对联,上联是‘有钱是客、无钱是客,钱多钱少都是客’,下联是‘存者找我、取者找我,存者取者皆找我’,横批是‘钱能生钱’!
对联起源于骈文,到了唐代,唐诗中就有很多对联出现,所以有诗联不分家的说法;白栋推广新诗体,天下士子都以做新诗为荣,渐渐也就有了对联出现,不过将对联挂在店铺两侧的还是第一次见到。惠施不觉叹息道:“白子当真乃天下奇才也,世人都在奋力追赶,时时以为将要追及这位白子了,却又被他远远抛下。这丰汇钱行究竟如何尚不得知,可就是这副‘诗联’却让人平生好奇之心,钱能生钱?我现在都有些好奇要如何才能做到了......”
“看来范倜没有说错,此子经商之道诡异莫测,往往却可出奇制胜,这个钱庄怕是很不简单呢。”
魏申目光闪动:“我们进去看看。”
“世子且慢。白勿且到了,走在他前面的那个少女衣着华贵,连这位白家商社的大总管也要追随其后,只怕也是白家要人。白勿且在大梁建立商贸据点时,我与他见过两面,还是不要被他认出才好,魏国世子轻入栎阳,这事若是宣扬出去,只怕对我等一行不利。”
惠施一把抓住魏申,示意他稍安勿躁。
魏申和惠施不认识草儿,栎阳关市哪里有人不认识的?草儿在凤鸣书院念书的时候都会常常回来栎阳,栎阳关市上的爆羊肚儿、冰糖葫芦都是她最喜爱的食物,而且草儿心软,手上有了钱就会格外关照关市的小商贩,有用没用的东西都往家里搬。老夫人节俭惯了,要白栋扣减她的零花钱,可白栋却舍不得,他就爱惯着草儿,还帮她分辩说这其实不算大手大脚花钱,这是在帮助人、属于搞慈善......老夫人还能说什么?其实她也是心疼女儿的,想想在屹石村的时候女儿吃了不知多少苦,心立刻就软了。
见到草儿也来到这家丰汇钱行,聚集在门前的秦人顿时议论纷纷。连白家大小姐都到了,看来这诗联上的话可不是大言欺人啊?想想也是,自从白子来到秦国,老秦是一天一个变法儿,几时听说过白子骗过人了?走走走......咱们都去看看,有钱没钱都是客,就算看不明白也多半能讨白家的两杯茶喝,白家茗茶可是大名鼎鼎,听说连君上都爱喝呢。
“草儿,你怎么来了?”
草儿跟着狗剩子刚走入钱行,就见到了满面春风的白崇。这位崇哥哥可是没少去过白家庄,是白栋兄弟几个中最宠她的,自从草儿去了凤鸣书院读书可是许久不曾见了。
第二卷 大国崛起!
第一卷‘老秦图强’结束了,明天开始第二卷的内容。从去年10月开始,更新一直不力,对不住大家。
今天规划下细纲,明天开始恢复更新量,这次说到做到!
第四百九十章【把十万大军搬去波斯,需要分几步?下】第三更
在公元前356年注定有人会顺风顺水成为时代宠儿,也注定有人会变成失败者;而他们的命运都会与一个叫白栋的人密切联系起来,因这个人喜、因为这个人悲,庆幸或悔恨自己当初的选择。
有一个叫阿布哈桑*薛西斯的人,此刻正在花刺子模的玉龙杰赤城焦急的等待着;比起他的堂哥科多曼,同样拥有高贵血统的阿布哈桑拥有更为崇高的理想、更聪明的头脑和更‘仁慈’的心。
科多曼简直就是个暴君,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将反叛者杀死后吊在树上,在30多年前的‘替位之乱’后,就是他将权倾帝国的巴戈阿斯一系连根拔起,悬挂在树上的尸体从苏撒一直排出几十里路,让乡下的农夫都知道帝国首都刚刚发生了一场残忍的大屠杀。而阿布哈桑就仁慈多了,他不爱杀人,唯一的嗜好就是用鞭子抽打那些美丽的女奴,因为他的手法太巧妙了,那些被抽打的女奴不但不会恨他,往往还会疯狂地爱上他。
阿布哈桑的运气不好没有被巴戈阿斯选中,偏偏他的名声又太好了,比起残暴的科多曼来简直就是波斯帝国的‘八贤王’。
对于他这种人科多曼本来是不准备放过的,有几次已经将他抓进宫中,却在几位外省总督的压力下不得不释放了他;在最危险的一次秘密抓捕中,科多曼本想趁着各省总督没有发觉悄悄处死阿布哈桑,却忘记了他这位堂弟还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最亲信的女官总管居然爱上了阿布哈桑,并且用生命掩护了阿布哈桑逃走。
逃到花刺子模并且见到自己的老朋友阿里巴巴后,阿布哈桑本想说服阿里巴巴稳扎稳打,先彻底稳定花刺子模的局势,而后再一点点蚕食附近的中小部落,等到有十成把握才去掠夺富饶的西域,可阿里巴巴太狂妄了,竟然妄想一举占领西域并侵入华夏。结果他的八万大军完蛋了,连脑袋都被秦人砍了去,对了,砍他脑袋的也不是什么秦人,而是个投入秦人怀抱不久的义渠流亡贵族,还算是阿里巴巴的异族朋友。
现在任何人提到木西京阿布哈桑都会眼红,在苏撒时他还与曾经留学波斯的木西京有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却万万没有想到竟会是这小子在关键时刻背叛了阿里巴巴、同时也夺走了他报仇的机会!
“该死的秦人、该死的木西京,还有那个西君白子,他与科多曼有什么区别?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在阿里巴巴赠予他的豪华庭院中,阿布哈桑喝多了小麦酒就开始一下下鞭打他的女奴;女奴隶的身材很好,皮肤就与他最爱的小麦酒是一样的颜色,鞭子每次落下,她都会发出低沉而诱人的呻~吟声,让任何男人听了都会情难自禁。阿布哈桑也一样,扔掉皮鞭褪下裤子,双手按住女奴的臀~瓣开始了幸福的推送,似乎只有这样做才能让他暂时望记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在阿里巴巴死后不久,花刺子模很快就变得四分五裂,如今玉龙杰赤城内遍布着小偷、强盗、流亡民族和奴隶贩子,甚至还有从东方来的戎人和华夏商人,在这个充满危险却又充满机会的混乱城市里互相算计、攻击、同时制造混乱并企图混水摸鱼;在这个城市内,每天都有人莫名其妙的死亡、每天却都有更多人涌进来,继续这种死亡的舞蹈。根本不要指望花刺子模的士兵,他们现在比强盗更可怕。
阿布哈桑感觉自己的理想破碎了,这与他曾经的构想完全不同。他的好朋友阿里巴巴本来是个拥有雄才大略的人,如果得到他的帮助,花刺子模原本有望在数年内拥有抗衡苏撒的力量,如果再加上他高贵的薛西斯家族血统,或许科多曼的长生军团也无法阻止他登陆波斯国王的宝座。
波斯老了,阿布哈桑早在十年前就看出了波斯帝国的重大危机,过于残暴的中心政府、桀骜不驯的总督们?像发情女奴一半躁动不安的各大行省......如果任由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这个庞大帝国会彻底崩溃,唯一挽救波斯帝国的办法就是他做上波斯国王的宝座!在他看来,除了那位被幽禁了数十年的薛西斯三世外,没有人会比自己更有资格。
在阿里巴巴身死军灭后,阿布哈桑曾经试图聚集那些支持自己的总督们,可他很快就悲愤的发现长生军团已经举起了屠刀,那些支持他的小行省本来就已经陷入了长达数年乃至十几年的混乱中,失去控制力的总督们就连驱策他们的士兵都要许以重金和美酒,如何会是波斯第一精锐的对手?往往是那些总督的回信还在半路上,他们就已经被科多曼的长生军团砍下了脑袋。因为东方最强大的行省花刺子模失去了它的主人,再无任何顾忌的长生军团至少提前十年让波斯陷入了黑暗时代。
像牛一样喘息着,身下的女奴已经有些不堪重负,可阿布哈桑似乎没有停下的意思,仿佛要将所有的郁闷都发泄出来,直到他的管家捧着吕底亚传回的书信,他才算勉强放过了这个可怜的女奴。
“吕底亚的冈比西斯家族就是一群懦夫!他们明明拥有最富饶的土地和城市,为什么不可以建立一支大军去抵抗苏撒?难道真的忘记了家族的仇恨麽?他们就是不明白,与我的合作将是一次机会,只有这群傻瓜才会将机会看成是灾难!”
打开书信看了几眼,绝望就弥漫了阿布哈桑的心头,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他这个雄心勃勃的薛西斯家族后人是要继续流浪、然后在梦中期待崛起的一天麽?这个想法怎么看都有些不切实际、太渺茫了。
“主人,还有一位先生要见你,他似乎很有诚意,携带了十几匹上好的战马,还有东方华丽的丝绸。”
“东方来的客人?为什么现在才说,他有没有说自己是什么人?”阿布哈桑微微一愣,他在波斯帝国的朋友很多,甚至连希腊也有他的故交,却偏偏没有东方的朋友,东方不是西域就是华夏,这个人带了十几匹战马,难道是西域诸戎派来的?
“这个人说他叫孙宾,还说主人一定听过他的名字......”
“孙宾!”
阿布哈桑其实对东方了解不多,就算有一些认知也是从木西京那里间接听到的,可是孙宾这个名字却是如雷灌耳。
第四百九十四章【流血的玉龙城】
入夜的玉龙杰赤城并不安静,甚至比白日更为危险。只要到了这个时刻,各种来历不明的城狐社鼠就会频繁出没,上演一出出纯粹的丛林法则;街头随时可能发生横尸飙血的惨剧,就是呆在家中也不十分安全,总会有一些身穿黑袍腰携弯剑的人走过一户户人家,在目标门上画出各种各样的标记,一旦被他们认准了,这家就会在三日内遭到洗劫,人财两失!
除了拥有私人护卫的贵族家庭,现在花刺子模的平民都是生活在巨大的危险之中。大家现在甚至会怀念阿里巴巴,这个铁腕总督在的时候虽然总是喜欢杀人和征税,花刺子模至少还是拥有秩序的,女人可以蒙上脸出去逛街、男人可以随时叫上好朋友喝酒聊天,比起如今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一群刚刚劫掠了几户人家的强盗大笑着走过城门,将至少三分之一的赃物扔给了城门旁的士兵。这些士兵个个笑逐颜开,拿出早就温热的美酒和烤肉请强盗们吃饱了再走,这帮家伙很快就喝到半醉,一名强盗兴奋起来,从他的马背上弄下来一个麻布口袋,重重在袋上拍了一记,袋中立时传出女人的尖叫声。
士兵和强盗们顿时轰然大笑,七手八脚地扯开麻袋露出了一个身材蠢肥的中年女人,浑然不顾女人在流泪恳求,扯开她的胸衣轮流用油腻的大手去抚摸那对壮硕,还有人当场割断了女人的裤袋,凑到私隐处仔细闻了闻,哈哈笑道:“味道可真大,不过我喜欢!”引得这帮混账放声大笑,仿佛是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有趣的笑话一般。
胖女人无助地望着面前的强盗和那些守卫城门的士兵,一时竟不知该不该呼救。自从阿里巴巴总督死去,花刺子模就失去了统治者,这些由城里的贵族和商人共同出钱供养的士兵真是比强盗更为凶恶,落在他们手中当真会比死更难受。暗暗咬着嘴唇,挺起自己的胸口任凭这些混蛋抚摸,女人却已经望向了城门后的压石,只要一有机会她就可以撞死在这块石头上,那样就再也不会有痛苦了。
可是那块压石忽然动了起来,女人可以向光明上神保证,自己绝对没有看错!重达两三百斤的压石动了,虽然震动的幅度不大,却是清楚真切!压在她胸口的的几双大手也在这一刻同时停住,上百人同时向城门外望去,目光从震惊渐渐变得贪婪继而变得欣喜万分!
地面震动的越来越是剧烈,伴随而来的还有密集的马蹄声,可是向城门驶来的却只是一只两百人都不到的商队。在拂晓的晨光中可以清楚看到他们的装备并不统一、很多人都没有像样的盔甲;他们骑的应该不是战马,因为在行进时马匹的步伐非常散乱。
从马匹粗重的呼吸声中可以判断出这个商队一定是经过了漫长且艰苦的远行;从车辕上遗留的伤痕来看,他们一路上定是经历了许多次战斗,或许是遇到了狼群、也可能是遇到了乱军。总之,这是一只人数不多战斗力严重下降且疲惫不堪的商队。这样的商队居然还敢如此大胆,携带了足足三十辆大车来到玉龙杰赤城,车轮比普通的大了一倍,只要稍稍滚动就会引得地面震荡,车队经过的地方硝烟弥漫,地上的沙石都要被震起一人多高!
“感谢恶神安哥拉的指引,我们要发财了!”
这帮积年的大盗都不用细看,只用耳朵听一听就知道这三十辆大车上装载的不是白银就是黄金!说不定会是成千上万的‘大流克’吧?那个肥胖的女人此刻对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吸引力了,一百二十多名强盗和守城士兵迅速抽出自己的弯剑,骑上战马,像一群嗅到了肉味的野狼般冲向了这只商队。面对这样的肥羊,直接展开凶猛的劫杀就是了,根本没必要考虑什么阵型和战列。
“我喜欢这样的地方......”
轻轻揭开斗笠,西尔德冷冷地瞥了一眼冲过来的波斯大盗们,甚至都懒得从草儿的马车旁离开,只是轻轻竖起右手中指,然后向强盗的方向一压:“统统给我杀了,一个都不要放过。草儿,这样的场面你确定要看麽,要不还是到我的马车里去吧,车厢里铺设了华丽的波斯地毯,还有用冰块镇过的葡萄汁。”
“我才不要去!现在我是一名记者,还是哥哥说过的‘战地记者’!草儿推开车门上了西尔德的骏马,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不会怕,故意伸直了脖子向战场望去,可当看到第一朵血花绽放时,她还是低低惊呼了一声,忍不住弯下腰去呕吐,西尔德温柔地送上香喷喷的绢布巾给她,又亲自执起铜盾竖在她的面前:“草儿,你喜欢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的。不要害怕血光,看多了就会习惯,以后一天看不到你还会想......”
覆盖在大车上的茅草和麻布被一层层揭开,果然有银光闪闪的白银,可是在白银上面却是要人老命的剑戈和弓箭!眼看着对方披上了金黄色的铜叶甲、拿起了寒光闪闪的武器,强盗们一时目瞪口呆,竟然忘记了转身逃走。
“杀!”
近百个声音用波斯语喊出来,接着就是蹄声雷动,原本步伐散漫杂乱无章的商队摇身一变成了精锐无比的骑士,在眨眼之间就每人射出了最少三箭,乌云般的箭雨毫不留情地倾泄下来,百多名强盗顿时成了风雨中飘摇的弱小花朵,尚未与对方正式接触就足足损折了三成还多。
当他们试图挽起自己残破的弓箭去对抗敌人精良的弩箭时,却发现敌人已如鬼神般冲到了自己面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只觉颈上一凉,天地翻覆,那个骑在马上的无头尸体怎么会如此眼熟呢?莫非......
在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秦军面前,这帮乌合之众的强盗和波斯士兵就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只是一轮冲锋就被斩杀过半,剩下的强盗全被吓破了胆,只顾转身逃命,却忘记了敌人的弓箭远比他们的战马要快。战斗只用了半柱香时间就结束了,西尔德感觉很不过瘾,这样的战斗真是太没有意思了;如果不是为了保护草儿,刚才他是可以冲上去斩杀几名敌人的。
“进城,留下五十名兄弟接掌城门接应后续,其余人随我去见孙先生!”
西尔德一面安抚着狂吐不已的草儿,一面冷冷地下达了命令;草儿必须要尽快适应,因为类似今天这样的战斗以后只怕每天都会发生,像他这样的‘商队’也每天都会出现,直到老师安排的两万大军全数悄悄进入玉龙杰赤城并且统一换上波斯人的军服,成为阿布哈桑的‘反抗军’。
真是太麻烦了,在西尔德看来,要征服一个民族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杀戮,无论多么英俊的男子和美丽的女人,只要不臣服就砍下他们的脑袋好了,阿布哈桑算个狗屁?真不明白老师为何要如此看重这个人。
漫步在阿布哈桑庭院中的孙宾此时也在望向西尔德所在的城门方向,虽然距离尚远,却仿佛嗅到了一丝血腥的味道。
“西尔德又开始杀人了,世间名将杀人是为成将,庞师兄便是如此,这个小子为将却是为了杀人。但愿这次波斯之行,能够帮助他领悟‘慈难掌兵、为将最仁’的道理......”
密集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了,还夹杂着西尔德的声音,孙宾轻轻摇摇头,居然平生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不信任;这个学生白栋也教过,他也教过,却总是改不了嗜血爱杀的秉性,西尔德是个天才,可这个天才真的合适做自己的学生麽?
父亲住院,请假两天。
昨日父亲右眼短暂失明,过了一段时间才慢慢恢复,在母亲的询问下才知道他在几月前就出现过这个情况(之前父亲在横店拍戏),昨天住院,现在还在住院观察,光暗实在抽不出身,先向大家请个假,现在状态基本稳定,估计明天可以出院,最迟后天就能稳定更新了。
抱歉。
多灾多难的大秦......
其实是人生。
有人说过,人生的前三四十年是快乐的,童年的无忧无虑、少年的意气风发、青年的满怀壮志......这个时候父母还年轻、孩子还没有降生、我们也还没有老、精力旺盛、没有外物分心,所以这个时段是在快乐的享受生活,很少有烦恼和忧愁。
我三十二岁结婚、三十五岁有孩子,如今四十岁了,父母老了,孩子还不到五岁,是真正的上有老下有小,迎来了人生中最艰难最辛苦的时期。写书十年(来起点是11年,之前混台湾的繁体),落下了一身‘职业病’;大秦原先的成绩是不错的,后来因为我失眠、尾骨受伤、腰椎间盘突出和家中各种各样的事情犯扰,已经有七八个月处于更新不利的状况。前几天,父亲又因为心脑血管疾病入院出院,大家都知道的。
出院没几天,又犯了病,医生说保守治疗是不成了,必须要下支架,孩子还小要人照顾,父母又只有我一个儿子,无奈又停更了......
已经三天了,乐观估计还得几日,在这期间很难保证更新,光暗只能努力找时间,如果可以在医院码一章就传一章,因为我说过,绝不放弃这本书。
辛苦艰难的四十岁、多灾多难的大秦。r527
第五百一十八章 【资本论 一】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盖商纣之昏,非天性好银,乃无见无知也;是以初见女娲木像便惊为天姿,邪念遂生、后得妲己,从此君王不临朝,商朝乃亡......今世子初临人世便见当今绝色,便如朝见沧海巫山,日后岂会被凡色所惑?早知男女之别,正心正性,更为男儿当有,君上从此宽心矣......”
“好啊,好啊,好一个平安郎,你带了驷儿去‘第一闾’也就罢了,偏偏还有这许多理由,这是要气死寡人麽?当真是岂有此理!”
手中拿着白栋飞鹰传来的信书,嬴渠梁气得全身战抖、喉头发甜,真心想吐血。还什么曾经沧海难为水?你也不怕驷儿会溺水麽?商纣之亡分明就是被周武王打了个冷不防,后来的史书未必可信,至于什么见到女娲木像惊为天人、因为迷恋妲己而招致败亡,这些都是哪里听来的传言,寡人怎么就从没听过?
白栋也是说溜了嘴,一不小心将封神演义中的情节搬了出来,却忘记了这些事情在如今最多不过是民间传说而已,这部小说的作者许仲琳还要一千多年后才会出生呢。不过他举妲己的例子也是要说明为君者当有心胸见识,不可见到个美女就迷失了方向从此沉醉温柔乡,倒不是要将责任推给一个无辜的弱女子;在白家和书院讲学的时候,白栋不知有多少回举过了妲己陈圆圆这等‘祸水’美女的例子,回回都是为这些女子撑腰,骂得只是那些没出息的帝王将相。
“有什么不好?第一闾又不是寻常的寻欢所在,能够出入其中的多是公侯贵胄,里面的大方更非寻常女闾可比,每一个都是琴棋辞章无所不通的才女;白家叔叔又不是莽撞的人,不过是要驷儿早早见识这上等风~流的场面,免得日后去了某处与人家老渔夫啊这君那君的不清不楚,你说是不是啊君上?”
义渠国风气开放,六七岁的小孩子就可在草甸大会上寻找合适自己的伴侣,个个都是自由恋爱,然后到了十三四岁就能开枝散叶繁衍后代;对于白栋将儿子带到第一闾卜戎异倒没什么反感,让驷儿早些明白男女之事怎么了?早日见到天下绝色的女子又如何?有些感受是她这个做母亲的人无法给予的,就该让儿子去探索发现,如此方能保证身心健康,不至像他父亲那般身为一国之君还要与某个‘花枝招展’的臣子眉来眼去!身为嬴渠梁最贴身体己的女人,她什么都满意,就是对那种事深恶痛绝,真是受够了。
嬴渠梁被她说得面上一红,再也无话可说。卜戎异没说错、白栋也没做错,当年若不是公父忙于国事、娘亲骊姜只顾着总揽后宫效仿女中男儿忽略了他,他也不会染上那种毛病。虽说此事无关人品,更是这个时代的风尚,可每每被妻子旁敲侧击时总还是难免要脸红的。
夫妻闺房中的抱怨欣喜其实都是矫情而已,在回复白栋的信书中,嬴渠梁只写了八个字‘你子我子,你欲我欲’。一代雄主的智商不容置疑,莫说白栋真是为了儿子好,就算他是带了儿子去昏天黑地的乱来也得认了,如今白家就是秦国第一大势力,而且这个势力还是上达周王室辐射东西方,秦国也必须要倚重,此时让儿子与白栋多多亲近得到白家的忠心扶持才是最重要的。
***
小赢驷现在舒服极了,躺在梅子姑娘柔软且充满弹性的大腿上,鼻中嗅着阵阵女体幽香,眼前是大片大片正在盛开的菊田,身旁还有两名羞答答的小美人儿细心剥了葡萄不停送进他的口中,偶尔抬头看看那两名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小美人儿,两个小姑娘立即粉面羞红,含娇带嗔地白上他一眼......舒服,这种感觉真比三伏天喝了太傅亲手制作的冰镇酸梅汤还要舒服一百倍,小赢驷舒了个懒身,准备再睡上一个回笼觉。美人膝上正好眠,这就是人间最美妙的享受了。
白栋这个为人师表的就做在一旁,一面磕着瓜子,一面看着各地送来的信报;摊子大了,各种需要他操心的事情也就越来越多,小家伙可以享受美人膝他可不成,就手上这些信报还是经过了苦酒和狗剩子他们层层筛选了才送上来的,既有各国各地商贸据点急需解决的大事,也有百家讲坛下一步的发展规划需要批复,越国要建立自由港了,日后针对各国船队如何收缴出入的费用?波斯帝国现在看似平静却是暗流汹涌,莫吉娜和阿布哈桑是‘抵死缠~绵’斗得不可开交,秦国和白家是继续放手任他们去争竞还是出手维持局面保持平衡?归未大夫和越女门先后致书白家,都在督促无颛与草儿的婚事,可草儿如今做记者做得渐入佳境,要她现在就嫁是万万不成的,又该如何回复越国?烦啊......白栋如今算是明白了日理万机的苦处,还是赢驷那小子快活,知道在美人儿的膝盖上享受偷懒......
小家伙足足吃了半斤葡萄,白栋才批复完了这许多信书,交付手下尽快用飞鹰或信鸽发回,才拍拍手站起身来,微笑道:“驷儿,还在贪恋温柔乡麽?快快起身,否则为师真要打你的屁股了。”
来到第一闾三天了,六岁的小屁孩儿过得是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生活,吃过了最好的食物、见过了最奢靡的场面、也枕过了梅子姑娘粉堆雪砌修长柔软香喷喷的筷子腿,六十岁老人家未必能够享受到的他都已经提前享受过了,这就是阅历识见,可白栋却不准备让他长恋温柔乡,育人之道有十万八千里,路上只遇到美丽迷人的女妖怪可成不了正果,现在让赢驷见识这种风~月场所可不是要他日后也做个风~月君主,而是让他先有所见、后有所遇、继而有所思。
“太傅要带驷儿去别处了麽?”
赢驷欢欢喜喜地从梅子姑娘的身上跃起,满脸期待地望着白栋;他毕竟还只是个六岁的孩子,虽然感觉这位梅子阿姨和那些小姐姐小妹妹看着好看,让人欢喜,却毕竟做不出成人男子的事情来,既不能食髓知味,贪恋之物也不过浮表也,小孩子毕竟喜动恶静,渐渐就感觉阿姨的腿虽然又滑又美香气四溢,可惜却没有跷跷板好玩儿,太傅送给他的跷跷板可是让他与许多小伙伴玩得开心极了,连饭都顾不上吃呢。
“不是我要带你去别处,而是梅子阿姨要带我们去她的家乡......”
白栋笑嘻嘻地望着梅子,这位美人儿大方也在默默地望着他,生活总是如此神奇,总是在你以为将要绝望的时刻见到希望。在白栋和赢驷到来之前,她就是想破脑袋也万万想不到当代第一天才白子会抵临‘第一闾’,更加想像不到白子来到这里就是为了锤炼秦国雏君。
白子既然答应出手了,家乡遇到的那些麻烦还能够算是麻烦麽?想起家乡父老远赴千里来到临淄,只为恳请自己对家乡施以援手,自己却无能为力,家乡父老临去时的绝望表情让自己的心都要碎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就算自己是‘第一闾’第一当红大方,却也有能力不及之时。好在上天对待自己足够仁慈,正在心忧家乡之刻,白子这个大天才、大富豪就像一块大饼般掉落在自己面前。
现在想起这件事梅子还以为是在做梦,深深望了白栋一眼:“多谢白子援手之德。”
“呵呵,梅子姑娘只怕是想差了,这可不算是我帮你,而是你帮了我一个大忙呢......”
小赢驷莫名其妙地望着太傅和梅子阿姨,实在听不懂两人在说什么,转头望望桑娃子,发现这位桑大叔也是一脸的迷茫。
今天特殊情况,明天补更:)
今天带岳父母下乡,本以为可以下午回来,结果回到家已经晚上了,今天的更新明天补上,谢谢大家:)
请病假一天,明天必补
昨天就不太舒服,今天清早起来感觉烧得厉害,请假一天,明天最少两更。
谢谢大家。
现在的军训,形式大过内容......
早起接到电话,堂弟军训时出事了:上午军训太累,回到宿舍休息后忘记了穿军训发的鞋,穿了自己的旅游鞋去,结果被罚站军姿。
堂弟年轻气盛,实在累得受不了,就冲上去跟教官理论,结果被教官打倒,其余的教官也围过来辱骂(不是部队的,就是一帮大四的国防生),结果诱发了堂弟倒地抽搐、痉挛。
第五百五十八章 【带路党】
战斗进行到这一刻就已经不是纯粹的战斗了,而是一种从肉~体到精神的折磨;偏偏这种折磨还是没完没了,时起时停的攻城战让蜀军疲于奔命不说,隔三岔五从空中飘来的飞灯已经不是什么美丽动人的景象了,渐渐已经演变成让蜀军崩溃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拣拾起这根稻草压在蜀国这只骆驼背上的就是蜀军中的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从来都是最反~动的,他们比普通人看问题更为透澈、所思所谋更为深远、敏感、脑后易生反骨,尤其这个时代的知识分子也就是士人阶层可比两千年后更为崇尚‘言论自由’,这种伟大的坚持成就了这个百家争鸣的时代,也可能随时将某个政权带入深渊。尤其有一点最为可怕,这些知识分子一旦认定了他们的‘道理’,就算抛头颅洒热血也是要振臂一呼的,你越是以死相胁,他便越是叫得起劲,石仲的反应不可谓不快,所立军令不可谓不严,可秦国纸书上的内容还是如瘟疫一般暗中席卷军中,那些军中文笔、随军商队的账房、以及没落贵族出身的将士不仅在暗中传播这些反蜀言论,遇到有疑问者还会循循善诱的为之解释,为什么曾经的弱秦会变成强邻?白子所言的经世治民之策何以会着眼‘钱粮’之利,以经济变之?秦国现在强大了,可他们没有去攻击魏国韩国,而是放眼西方,一举控制了波斯这个庞大的帝国,这又是为什么?现在的战争有意义麽?就因为大王要与周天子争一口气,派使者送了臭烘烘的米田共去,结果先被楚攻又被秦国讨伐,逞一时之快而陷国民于战争之中,这算是正义的战争麽?白子说得太好了,非正义的战争就是不道德的......
在这样一群不惧生死也要坚持言~论自~由的知识分子眼中,什么敌我家国其实都是可以抛弃到一旁的,他们追求的才是世间最伟大的真理、最伟大的‘道’,而在这种‘传道’的过程中,个个都有向带路党转化的趋势。在这个百家争鸣的大时代,隔绝于华夏之外的蜀中也是有学派的,只是因为立于人皇时代的古蜀国早已不存,古蜀国文明也渐渐被华夏文明同化,如今的蜀中学派也无非是受儒、墨、道等诸家影响,墨家也还罢了,蜀中的这些读书人多半是受儒家和道家影响,儒家弟子心中早就想往有颜宗和孟子坐镇的凤鸣书院了,原本就对白栋这个院长有莫大的好感;道家讲究无为而治,无为无不为,无可无不可,什么兵戎称霸的手段根本就被道家看不起,白栋以经济法律为手段联结诸国强大华夏的手段倒有几分隐合了道家之道,自然让他们好感多多,只觉若是秦国入主蜀中,只要有这位白子在对蜀国也未必就是坏事。
石仲最近杀了很多人,奇怪的是杀人越多,‘流言’便传播的越广;利剑是堵不住那些读书人之口的,这个道理他其实很明白,不过他是西虢守将,世受王恩,此时除了杀人还能做什么?最大的一次屠杀是在昨日,秦军攻城的第十四天,石仲足足斩杀了一百三十一人,自己人的鲜血浸透了他脚下百尺之地!等到行刑完毕,石仲脚步沉重地走向自己的大帐,噤若寒蝉的蜀军将士才敢抬起头来,不过那一对对目光中,却有多半是蕴含了深深的不满甚至是仇恨。
这个晚山是下弦月,月牙缩成了一线,原本就没有多少光亮,密密的乌云遮蔽了天空,将满天星辰也遮挡得干干净净,虽不至伸手不见五指,隔出十尺却是看不到任何景物的,有时会听到近处有沙沙的水响,那是某个士兵钻出军帐在撒尿,大冷天的谁都想要偷懒,反正这种天色也不怕被军法官给看到。
在军营外的排水渠旁,一点灯火悄然点起,十几张脸庞一闪即逝,随即便又消逝在夜色中。一个暗哑的声音道:“日间的飞天灯中留下了孙将军的密语,发动就在今晚,大家应无异议了罢?”
“商首说得哪里话来,到了这个关头,谁人还会有异议?这里的十几名高手的都是咱商社自家子弟,个个都是一流的刺客,轻生死重然诺,正无一个会临阵退缩,请下令罢!”
“说得好!”那个暗哑的声音道:“我只最后再问一次,你我今日之行虽是功在后世,却难免会成为许多蜀人眼中的背国叛家之人,必要承担许多骂名,各位如有后悔此时还可退出,我也不会勉强。”
“商首说的哪里话来?需知咱们五年前还是些蜀中默默无闻的小商户,自然白家商社进了新都,暗中不知给了咱们多少好处,让咱们商社一举而成蜀中巨富,人人都知道这是白子要预伏暗棋,可是那又如何?白家商社开商贸据点、通利于蜀国,这才是真正为蜀人带来无限好处,可比那位一心只想着去招惹周天子,为蜀国带来兵灾血祸的大王强多了。嘿嘿,周国如何?秦国如何?蜀国又如何?咱们今日只为蜀中黎民、为万世开太平也,就算被人错解唾骂那又算得了什么?”
“正是,咱们为了白子大计前岁便随商队潜入这西虢城中,只为今日功成,心中何曾有半分动摇?如今城中军心浮动,只待火起,则守军必乱,我等建功立业就在今日也,请商首快快下令,我已经等不及了!”
那暗哑的声音呵呵一笑:“如此就好,四更一至我等便动手,诸君便依先前分配点燃城中粮草,待火势一起,便混入乱军中齐声大喝秦军已入城,如此城中必乱,秦国孙将军潜伏在城外的大军便可一举破城。这西虢城一破,秦军只需数日便可夺取南郑,大事成矣!”
“诺!”
十几名一流的刺客在白日军阵中或许很难有什么作为,可在这浮云残月暗无星天的夜晚,却绝对是一只可怕的力量,随着暗哑声音一声令下,就仿佛十几条溜入了草丛的毒蛇,悄无声息地滑向了蜀军的辎重粮草大营,涂抹了黑漆的兵器在夜色中挥舞着,悄无声息地收割着无辜的生命,为了自己的‘道’,这帮带路党杀起同胞来也毫无自责之感,杀人越多,就越感觉自己是在拯救蜀国、拯救蜀族。
十几点光亮忽然出现在黑暗的蜀城中,起初还有些微弱,可当惊醒的石仲驱策着蜀军去担水救火时,十几道火柱轰然升起,猛烈的甚至有些突然,就像石仲做梦也想不到他的最大威胁并不是来自城外、而是来自城内一般。
就在城中火起的同时,西虢城下一大块一大块地皮被猛然掀起,整整三千名轻甲快剑的秦军锐士从地面下跃出,他们没有携带云梯这类沉重不便的攻城器,而是从腰间解下长长的绳索,在头顶甩成一个个圆,然后向城头投去,‘叮叮叮叮......’无数只样式奇怪的铁爪反抓在女墙之上,秦军战士用手拉一拉绳索,便脚踏城墙缘绳而上。而这三千大军行动所发出的声音完全被淹没在西虢城巨大的喧哗声中,蜀军警哨竟没有半点发觉。
“恩师与白子好深的算计......”
现在秦观总算是明白孙宾为何要他连续十五天进攻蜀城了,这三千大军是何时从后方掘土成道隐藏到蜀城下就连他也不得而知,更何况是这些天被残酷的攻城战和飞天灯快要逼疯的蜀人?只是到现在他也没想明白蜀城中何时混入了秦国的细作。
“西虢蜀城可以破了,传我将令,入城后戒杀戒银,非反抗者皆可俘虏之,秦国不缺粮食,要得就是战场上这最后的准则和道义。你去点兵吧......”
孙宾并没有多看一眼火光冲天的蜀城,转身向他的大帐中走去,这样精心安排的胜利实在是没有什么可庆祝的。
第五百九十六章 【赢驷的选择】
秦国的舞蹈很有趣,两只手高举过头,腰部摆啊摆的就像只刚刚吃饱了准备上窝的肥鸭,还必须是罗圈腿,这样在舞蹈到高~潮的时候就可以用手轻易拍击到大腿,嘴里发出‘嗨呀嗨呀’的声音。
赢驷还是很有艺术细胞的,虽然动作很不好看,却能与一旁低声吟唱《荷马史诗》的歌者正确呼应,每一个拍子都打在了节点上,这样的表现让公子少官非常惭愧,他还是做叔叔的呢,可要说到跳舞,却硬是被这位大侄子甩出了两条大街去。
当莫吉娜舞蹈起来的时候,在场所有异性的目光便都凝聚在了她的身上。这就是一个充满了魅惑的精灵,世上最普通的舞步一旦出现在她的脚下就成了最动人的场景,那双瘦伶伶抖动的小腿每移动一次,都仿佛划进了所有男人的心中。
赢驷真的有些跟不上她的步伐,可这并不妨碍他借着舞蹈的机会饱览秀色,偷偷看了白栋一眼,发现太傅并没有恼怒自己的轻薄,于是胆子就更大了,当莫吉娜一个美妙的旋转转到了他面前时,这小子老实不客气地一把揽住了她的细腰,压低了声音道:“也只有像你这样美丽的人才配成为苏撒的主人呢,姐姐你说是不是?”聂诸看得双目瞪起,有心冲过去赶开这只讨厌的小苍蝇,可是看了眼仍旧在微笑的白栋,却不得不压下了火去。
莫吉娜咯咯的笑起来,轻轻白了赢驷一眼:“我的世子殿下,你真是这样想得麽?”色眯眯男人她见过太多了,色眯眯的小男孩儿也没什么奇怪,只不过这个小男孩儿的眼睛很大很亮,哪怕是爬到她锦榻上呼吸她的体香时也还保持着清明;她的腰肢柔软而又富有弹性,就连聂诸碰到时都会变得呼吸急促,可这个小男孩儿的呼吸却十分平稳......
是一个小色~鬼,却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色~鬼,这一点已经得到情报证实了,她派驻在苏撒的人取得了最可靠的消息,这个小色~鬼昨晚秘密去见了阿布哈桑,见面的时间虽然不长,阿布哈桑却是笑着将他送出来的,还顺便送了他两个美丽的花刺子模美女。
“莫吉娜姐姐你居然怀疑我?”
赢驷把眼睛瞪得更大了,满脸都是不可置信地表情:“你看我都没有搭理那个阿布哈桑。”
“世子莫不是在欺骗人家?人家知道世子秘密见过了阿布哈桑,就在昨天晚上?”
“是他缠着要见我,姐姐你知道的,做这个秦国储君不容易啊。阿布哈桑给的条件很不错,如果他入主苏撒,日后波斯帝国的财政官会由秦国来指认,波斯收到的赋税会抽取七成给秦国,每年波斯还会朝见周天子,给足华夏颜面,可就是这样优厚的条件我也没答应他,因为我早就听过姐姐的美名,不见到姐姐的面,怎么可能随便支持你的对手呢?”
赢驷嘿嘿笑着指了下站在白栋身旁的木西京:“西域道啬夫不是姐姐的管家麽?他还是我的学兄呢,说起来都是凤鸣书院出来的学子,人不亲老师还亲呢,老师不亲书院还亲呢,这样大的便宜凭什么不给自己人?我又不傻!”
“世子说得话让人家感动极了,不知道世子要我做何承诺呢?”莫吉娜眼神儿飘啊飘地望着赢驷,这个小色~鬼太滑头了,方才他说得话只怕十成中只有五成是真的,阿布哈桑又不傻,财政官让秦国的指定也就罢了,抽取赋税七成根本就不可能!”
“阿布哈桑就是一个臭男人而已,姐姐却是个绝色大美人儿,我当然知道该如何选择了。这样吧好姐姐,我会对君父和太傅说,姐姐温柔大方、贤良端淑,又是在白家庄呆过的,也算咱半个秦人,是最适合做波斯女王的;阿布哈桑是什么人啊?明明是波斯人,却甘心背叛国家做华夏的鹰狗,人品大有问题,他给出的条件再好也是靠不住啊......”
赢驷嘻嘻笑着,伸手在莫吉娜的粉背上轻轻摸了一记,正色道:“日后波斯的财政官是一定要老秦来指定的,至于这赋税麽,阿布哈桑给七成,你给六成就好了,咱们都是自己人,好商量的。”
莫吉娜啧啧地赞叹着,不是夸奖赢驷,而是赞叹白子的了得,才十一岁的孩子啊,就能被他调教到如此程度,如此脸皮,这要是长大了还了得?至少冈比西斯家族是没有这样的人才,波斯贵族也很少有这样的厚脸皮,秦国出人才啊!
“六成是不可能的,最多五成!白子对人家说过的,华夏迟早要对希腊和罗马出手,到时候波斯还要出人出力,没有钱怎么做事?”
莫吉娜连连摇头,什么阿布哈桑肯出七成赋税她根本就不会相信,剩下三成赋税是够养兵还是够养臣啊?与其做一个有名无实的女王,那她还不如在吕地亚做她的家主来得舒服,也犯不上为了华夏与希腊翻脸,说到底她还有希腊血统呢。
“就五成,我相信姐姐!”
赢驷一口答应下来,昨晚就是他请阿布哈桑吃烤肉,阿布哈桑几次想要提及入主苏撒之事都被他岔开了话去,说到秦国的贵族子弟是如何熬鹰玩鸽子的门道,听得阿布哈桑一头玄雾,至于那两个花刺子模美人儿,赢驷非常怀疑阿布哈桑的审美观,那两个也能叫美人儿麽?腋毛比他的腿毛儿都长,而且还有满身的羊膻味,要不是阿布哈桑当成宝一样地塞给他,实在太过热情,他才不会收呢。
莫吉娜情不自禁地翻了个白眼,自己小心谨慎之下还是被这小子给坑了,不过她实在太美,这个白眼也翻得万种风情,倒像是在对赢驷这个小色~鬼撒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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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演希腊神祇的化妆舞会结束了,来自各大行省的贵族们各怀心事的离开,有人暗自喜悦、有人面色肃然,阿布哈桑表现的倒是很像一个有教养的王族,虽然满怀失望,离去时却还是拉着赢驷亲热地喝酒,然后恭恭敬敬告别了白栋,入主苏撒的事情一句都没提。
还算是个聪明人,如果他流露出任何一点不满,或许秦国就会考虑换一个人来制衡莫吉娜了,如今虽然因为莫吉娜入主苏撒而势力大减,却总比当年流落花刺子模仰望阿里巴巴的鼻息要好过太多了,何况只要白栋一天没有恶了他,他就还有希望,阿布哈桑就不信自己比耐心会比不过莫吉娜这个女人。
女人靠身世和容貌来登上高位会非常迅速,只不过她们的统治力往往不会持久,因为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哪怕是在号称已经实现了公民制度的希腊,女人的地位终究还是比不上男人;后世那位创立了大周朝的武媚娘又如何?大周一代而终,就是因为男人称王的世界里容不下再有一条雌龙。
所以嬴渠梁和白栋更希望见到的还是女王登位而不是阿布哈桑变成波斯国王,小赢驷不过就是适逢其会而已;与其说是让他来做决定,不如说是让他经受一次锻炼,现在白栋很满意,夜会阿布哈桑和凭借荷尔蒙的指引选择莫吉娜让人同时看到了他感性和理性的一面,这小子是个正常的男人了,而且还是个颇有手段的男人。
“太傅,驷儿做得如何?”
赢驷嘿嘿笑着挤到了白栋面前,小师姑的汗巾子没弄到,莫吉娜平日用来蒙面的巾子却是到手了,他这会儿无比兴奋。
“做得不错,如果不是你临别时向莫吉娜索取面巾就有九十分,现在就只得八十分了,算是合格。”
白栋摸摸他的脑袋,笑道:“女王登基礼后,你便随为师去庞涓哪里,你不是想要体验海盗的生活麽?这次老师给你出的题目就是海盗。”
“海盗?”
赢驷听得双眼发亮,如果不是在白栋面前恐怕会兴奋地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