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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亚忠     狼域txt下载     狼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五章 秘密营地

    “这是我‘天马’飞地培育的新品种,我们称它为‘天驹’,适合半大孩子骑乘。

    您别看它个头小,跑得几乎同‘天马’一样快呢。

    这匹马名叫‘天驹圣子’,是飞地专门为你准备的。

    我昨晚连夜回飞地一趟把它带来,以后它就是天使大人的专用座骑啦。”

    耶鲁奇爷爷一边把僵绳交到成钟手中,一边介绍说。

    站在成钟面前的,是匹神气十足的骏马,外形与“天马”很相似,只是矮小了一圈,浑身雪白,只有四个蹄子周围悬挂着一圈红黄色的长毛,把蹄子遮住了一半。

    “太谢谢您啦,耶鲁奇爷爷!”

    成钟嘴里连声道谢。

    他很喜欢“天马”的大气飘逸,又发愁“天马”个子太高,自己骑乘起来极不方便呢,每次上马都要费很大的劲。

    现在有了“天驹圣子”,这个问题迎刃而解啦。

    耶鲁奇爷爷牵着的另一匹是货真价实的“天马”,归高歌行骑乘。

    它毛色赤红,只有蹄子周围是一圈白毛,名字唤作“踏雪”。

    没想到心目中的神驹瞬间变成了自己的座骑,高歌行激动得俏脸红透,连着向耶鲁奇爷爷鞠了好几个躬。

    卫士把耶鲁奇的爱马也牵了过来。

    耶鲁奇的马比布鲁拉丽的那匹“天马”又高大壮实了许多。

    三个人分别上马,在耶鲁奇爷爷的带领下向着正南方飞驰而去。

    布鲁拉丽没有同行。

    她要负责率领一千新兵。

    她可以骑马,但新兵只能步行前往,要走整整一天,等半夜才能抵达目的地。

    快到中午时分,三个人赶到了一座大山附近。

    狼域之中,几乎每座山脉都被高大茂密的森林所覆盖,眼前这座也不例外。

    “乌孙人把这条山脉叫作‘南凤凰山’,是乌孙联盟南部的界山,我们的营地和‘天马’飞地,就藏在这座大山的中部。”

    耶鲁奇爷爷跳下马背,指着面前的高山道。

    “‘南凤凰山’啊,那……那我们怎么进去啊?”

    成钟看着密密乍乍高达百丈的原始森林,十分不解地问。

    “牵着马跟我走,等下你就知道啦!”

    耶鲁奇爷爷一边说,一边顺着山麓寻着一条小路蜿蜒向前,成钟二人紧随其后。

    又曲里拐弯地走了半个钟头,三人牵着马来到一处高耸的悬崖下面。

    耶鲁奇爷爷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下摸索了一通,随着“轰隆隆”的巨响声,一阵尘土飞扬,悬崖最下方露出一个一丈见方的硕大洞口。

    耶鲁奇爷爷只叫过成钟一人,把隐秘的机关指给他看,并详尽地说明开启机关的方法,成钟仔细听着,牢牢记在了心里。

    高歌行在一旁牵着马耐心等候,她心里明白,开启秘道的方法,属于保密的范围。

    三人三骑相跟着进入洞口,在山底隧道中走了约十分钟,光线已经变得非常昏暗。

    耶鲁奇领着成钟在隧道右壁一阵摸索,再次找出机关,进行操作。

    隧道两边都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外面的洞口封闭了,同时山里面的洞口打开了。

    光线还是很昏暗,但越往前走,便越是明亮。

    等他们又用了十分钟走出隧道的时候,强烈的阳光照射了下来,眼前出现了一块广阔的世界。

    内侧的洞口又有一块巨大的石头,机关也隐藏在石头之下。

    耶鲁奇爷爷领着成钟,又教会了他如何操作机关。

    随着是一阵“轰隆隆”巨响,山里侧的洞口也关闭了。

    “怪不得柳乾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找到‘天马’的藏身之处,这样的地方,除了神仙,怕是没人能找得到啊!”

    成钟在心里由衷地赞叹。

    突然,一阵林木摇晃,一只吊睛白额的猛虎从一侧的森林中陡然冲出,向三人扑了过来。

    成钟和高歌行大惊失色,慌忙向着耶鲁奇爷爷身边靠拢。

    但三人牵着的的三匹马,竟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它们似乎早已司空见惯,若无其事地摇晃着脑袋,在那里交头接耳。

    耶鲁奇爷爷笑着说:

    “嘿嘿,两位不必惊慌喽,路上我已经说起过啊。

    这是我豢养的一百只老虎中的一个呀,这些猛虎平时担负着看守门户的职责,若是生人来了,即使钻过了隧道,也过不了它们这一关的。”

    那头老虎,只是转动脑袋扫了成钟和高歌行一眼,便一头扑到了耶鲁奇爷爷的脚下。

    耶鲁奇爷爷伸出蒲扇一般的大手,使劲摸了摸它的脑袋,又从马鞍下取出一只早就准备好的野鸡,扔到脚下。

    那只猛虎叼起野鸡,转眼之间便钻进森林里不见了。

    几个人的面前,展现出一块空旷的地面,那是在原始森林中大量伐树而形成的大面积草地。

    没有树木的草地沿着一条低缓的山坡徐徐展开,绵延伸向远处,视野开阔,竟然一眼望不到头。

    成百上千神气十足的“天马”,在草场上自由自在地吃草游荡。

    它们三五成群,无拘无束,一个个都是闲散舒适、悠然自得的样子。

    山坡高处零星散布着一些牧人的帐篷,有几个乌孙人在帐篷附近活动。

    成钟等三人重新上了马,顺着长条型的草场向前驰去。

    马儿又跑了将近半个钟头,眼前出现了一条山沟,顺着沟口一直跑进去,在靠近森林边缘的凹部,耶鲁奇爷爷下了马。

    他们下马的地方,有数十栋楼房夹杂着帐篷,像是一个大村子的样子。

    “这里就是卫土营的驻地,两位随我赶了四五个钟头的路,累得不轻,现在请先到楼上休息吧!”

    耶鲁奇爷爷把马僵绳交给迎上来的几名卫士,伸手向成钟示意,然后领头向最大的那栋楼房走去。

    这里的楼房是砖木结构,比天马部落那边的小木楼宽敞不少。

    墙是青色大砖砌成,楼层起架比较高,共有三层,每层都有七八间房子。

    耶鲁奇爷爷领他们来到二楼中间最大的房间。

    这间房子约有四十个平米,一半地面铺着羊毛毡,另一半是木地板,地板上横亘着高大宽阔的桌案,旁边摆着一只硕大的根雕座椅。

    “嘿嘿,这间最大的房子原来是我住的,现在天使大人到了,就归你啦,我住到隔壁屋间就好了。”

    耶鲁奇爷爷笑嗬嗬地说。

    “我不想住这么大的房子,领我看看旁边的屋子吧。”

    成钟正色说。

    “那怎么行,奶奶反复说了,这边的事情以后归你指挥,你是最高首领,这间房子最大,当然是你住最合适了。”

    耶鲁奇爷爷态度坚决地说。

    “我看这样吧,这间房子大,以后就作为卫士营的议事聚会之处,你和我都住在旁边较小的房子吧!”

    成钟脑瓜急转,想出了个折衷的意见。

    耶鲁奇爷爷还想再说,两名卫士已经捧着奶茶上来了。

    三个人一人一个大大的陶罐。

    经过长途跋涉,成钟和高歌行都口渴极了,便不再说话,端起瓦罐一顿猛喝。

    “这里是军营,要讲规矩,到了这边,我也不再同布鲁拉丽住一个屋子了,请您分开安排,高歌行和布鲁拉丽住在我的隔壁就行。”

    成钟放下大茶罐,一本正经地说。

    “小主公,我倒是想同您住同一间房子呢!”

    高歌行故意调侃地说。

    “高姐姐,你别乱打岔了。

    我觉得在兵营任何人不能搞特殊,并且都要有事干。

    你呀,我想任命你为新兵汉语教练,你要负责尽快教会这一千人说汉语。

    等下一步打败‘飞龙帮’,每个人都能同你们隐秘部落的人交流。

    你意下如何?”

    成钟耐心地说。

    “嗬嗬,教新兵学汉语当然没问题,任命我当教练可不行。

    我只想当小主公的随从,这是您早就答应我的,莫非现在又变卦啦?”

    高歌行笑着说。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天马飞地

    成钟一听,知道这美女不好糊弄,便笑着说:

    “高姐姐,看来我没本事指挥千军万马呀,连身边人的指挥不动呢!

    我也想让你天天跟着我,但我迟早要离开,你怎么办呀?”

    “小主公,我也不是那难缠的人,您在这世界一天,我就跟您一天,等您离开我无法追随的时候,我便去神庙上香念经,早晚侍候神仙,这总可以了吧!”

    说这话的同时,高歌行声音发颤,眼圈都红了。

    少年成钟最是心软,美女的话弄得他心头有点酸楚,他连忙走过去抓着她的手说:

    “高姐姐,咱们这不是好好在一起吗,干嘛说这种伤心话呢。

    我是真的喜欢你,才在你态度未明的情况下,一见面就说让你当随从,如果我有本事做得到,一定会让你一直跟我在一起,但那是以后的事情呀。

    现在到了军营,你总得选择一项喜欢的工作,你自己说干啥好呢?”

    “谢谢小主公,我只是随便说说呀,在这里当然听凭您的安排,恭敬不如从命啦!”

    高歌行咬着贝齿,一只手抹着眼泪,一只手抚摸着成钟的小脸蛋连连点头说。

    这番情景,看得耶鲁奇爷爷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他不敢再多话,黙默地给成钟和高歌行安排好住房。

    两人便挨着那间最大的房间住了下来。

    这两间房面积都足有二十平米,一个人住着也够宽敞。

    成钟进房之后,斜躺在羊毛毡上休息。

    不一会儿时间,几名卫士抬进了一张桌案和一只根雕座椅。

    室外温度在摄氏三十度以上,而楼房内则比较凉爽。

    成钟头枕虎皮包,躺在舒适的羊毛毡上,片刻便进入了梦乡。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高歌行推开房门,成钟也醒了过来。

    “小主公,‘天马飞地’的首领弗雷卓兰求见!”

    高歌行跪坐到成钟跟前,抓着他的胳膊轻声报告说。

    成钟一骨碌便坐起来问:

    “什么是‘天马飞地’?”

    “我也是刚刚知道,这里的人把这脚下这块地方称作‘天马飞地’。”

    “我以为这里的首领只有耶鲁奇爷爷呢,怎么又出来个飞地首领?”

    “小主公,在这里生活的乌孙人也有十万以上,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养殖‘天马’,这么多人怎么可能没有首领呢。”

    “噢,原来如此,快领我去见。”

    成钟站起来说。

    他一边用两只拳头揉着眼睛,一边走出了房间。

    弗雷卓兰是一位长相俊美富态的中年妇女,一条编织古朴精美的黑色羊毛宽带,把硕大的胸部遮住了一半,欲盖弥彰,更显诱人。

    她正跪坐在那间大房子的羊毛毡上同耶鲁奇爷爷说话,见高歌行领着成钟进屋,两人连忙站起身来,向成钟鞠躬。

    在成钟还礼时,她已经快步来到他的面前,热情地拉住了他的小手,一边嘴上说着欢迎感谢之类的话,一边笑盈盈地上上下下打量起这位天使大人。

    几个人又重新坐到羊毛毡上去,成钟开口道:

    “刚来贵地,还没有来得及拜见首领,怎么敢劳烦您前来看我啊!”

    “哈哈哈,天使大人折煞我啦!

    连祖宗奶奶和这位耶鲁奇大人都对您敬重十分,我哪敢不前来拜见。

    天使大人能来此地,是我‘天马飞地’众人最大的荣耀,今后但凡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吩咐,我绝不敢有半分怠慢!”

    这位名叫弗雷卓兰的女首领是个直性子,又是热心肠,她快人快语、十分殷勤地笑着说。

    “那就有劳首领大人啦!

    我初来乍到,对这边情况了解甚少,请先大概介绍一下好吗?”

    成钟微笑着问道。

    “‘天马飞地’大约创建于一千年前。

    那时节,虽然天下太平,但乌孙人的宝贝‘天马’却一直是众失之的。

    许多部落用尽各种办法想得到‘天马’。

    除了明着要求交换之外,有的暗中偷盗,有的甚至在天马部落的边缘分散的住地公然抢劫,这令部落首领十分烦恼。

    万般无奈之下,部落首领派人花费数年时间,在‘南凤凰山’偷偷挖掘秘密通道,并在森林深处花费数年砍伐林木,才开辟了这处秘密基地,把数千匹‘天马’藏了起来。

    先期进入‘天马飞地’的饲养人员只有一千多人,一直发展到现在,已有十万人以上了。”

    弗雷卓兰一边皱眉回忆,一边说道。

    “那……卫士营是什么时候进驻‘天马飞地’?”

    成钟把脸转向耶鲁奇爷爷问道。

    “天马部落以前不设卫士,建立卫士制度的时间很晚,大约才一百年。

    一开始,卫士全住在乌孙部落,主要用于大型集会的保安,也参与紧急事件——如火灾、水灾的救灾和处置。

    直到五十年前,奶奶担任部落首领之后,我被任命为卫士营头领,并将专职卫士队伍扩大到了一千名。

    从那时起,奶奶决定除了留下少数人在部落内担任守卫而外,将卫士营整体转移到了‘天马飞地’。

    之所以来这里,考虑保护‘天马’只是原因之一。

    最关键是顺便将这支武装隐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耶鲁奇爷爷也是老老实实地回答。

    “嗯,谢谢两位,我总算对‘天马飞地’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

    现在咱们商量一下,今晚到的一千名新军,放在什么地方比较合适。”

    成钟说着话,把询问的目光投向两人。

    “我们初步选了两三处地方,我想请天使大人先看一看再定。”

    耶鲁奇爷爷道。

    “是啊是啊,我二人先陪您转上一圈,您到时看上哪块地方,我们再做好其它准备工作。”

    弗雷卓兰连声附和着说。

    成钟一听,站起来就走,四个人便相跟着下楼。

    几名卫士很快把他的座骑牵到每个人面前。

    由耶鲁奇打头带路,成钟和高歌行居中,希楚楚跟在最后,几人用整个下午时间把“天马飞地”转了个遍。

    路过牧人的帐篷时,成钟偶尔会停下来,同牧民交谈,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想法。

    这些牧民都是出生在“天马飞地”的人,他们对当前的生活状态比较满意,只是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实际上,除了少数掌握“天马”配种繁殖的专业人员比较忙碌而外,大部分牧人都活得很轻松,没有多大的劳动负担。

    上万匹“天马”基本处于自然放养的状态,白天出去吃草转悠,天快黑时会自动回到马棚,不用牧人操多少心。

    当然,他们也要养一些用作伙食的牛羊。

    但牛羊的数量受到严格控制,仅以满足十万人的肉奶的供应为限。

    交谈之中,成钟发现,牧人们的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能在有生之年,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

    “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这似乎是一种人性的必然追求,这种追求与当前生活如何没有多大关系。

    乌孙部落之所以有五十万男人经受不住蛊惑,离开这个世界,也是人性的正常反映啊!”

    成钟暗自思索。

    “让十万人一直躲藏在深山老林,虽然是迫不得已,但确实不是一个长久之计啊。

    我一定想办法让乌孙部落尽快变得强大起来,那样的话,‘天马’就不用躲躲藏藏的了,‘天马飞地’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出出进进!”

    成钟心里暗下决心。

《狼域》上架感言

    人生幸福不外乎两方面,感情上找到自己心爱的那一半,并长期好下去;事业上干自己喜欢的事情,并取得成绩。

    古人所谓“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便是这两方面的集中体现。

    经过两个月零六天的紧张工作,我的第一本网文终于可以上架销售了,这与“金榜题名”的感觉很相似,自己当然激动万分。

    我本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是党委负责一个方面的正县级干部。今年元旦突发奇想,想在六十岁之前再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情,为自己活上一段时间。为此我断然决定提前退休,弃政从文,写网络小说。

    一百个朋友有九十九个不同意我的选择,但我是一个很犟的人,一旦决定谁说也不听。

    我从二十岁大学毕业起,一直从事与文字相关的行政工作,写作的文章加起来两千万不止,但文章中从没有出现过“亚忠”两个字。这是很正常的事,也是党务工作的需要。

    但是,从我退休的时候起,我写的每一个字、每篇文章都开始冠以自己的名字,我对我写的所有文字负责,直到千秋万代。

    我可以开诚布公地说,那种感觉简直太好太好啦,我将不仅是一个活在二十和二十一世纪的人物,我还将是一个中国历史上的人物。

    我不说大话,心里确有一份沉甸甸的爱和责任,我太热爱家人,太热爱故土,太热爱我伟大的祖国,太热爱我生活的星球。为此我不愿意像别人一样退休后瞎转,让生命从指缝时溜走,我要为我的挚爱做点事,要因为我的存在,让我的家人过得更幸福,让我的故土会宁县和白银市更出名,让我的祖国文化更辉煌。

    相信书友在我小说的字里行间,能够感受到我的爱,不管写到天宫仙境,还是写到阴曹地府,我都在会用我蘸满深情的笔尖讴歌我的祖国、我的民族、我的祖先创造的辉煌文明。

    当然,我也要挣钱改善家庭的生活,我要用自己辛勤努力换来的人民币,向朋友们证明,我选择退休写网文是英明正确的。

    有了更多的钱,我可以到各处旅游,把我心爱的祖国尽情看个够,把我生活的地球尽情看个够。

    写网文也是一份高尚的工作,是一份自己说了算的工作,一点不比当官员差,这在我们国家已经变成了现实。我为我们这一代人创造的世界“三大文化奇迹”欢呼,也为自己能投身其中深感荣幸。

    《狼域》是我精心谋划的一本书,其中有低潮,也有高潮,书友不用担心我写着写着写不下去,虎头蛇尾。我可以以人格担保,绝对不会。故事只会越来越精彩,思想内涵只会越来越丰富深刻。其中一定存在您没想到或者没来及深入思考的事情和道理,您一定会有所收获,您绝对不会因为读我的书而后悔。

    心情万分激动,一说就有点啰嗦,就此打住!

    感谢白金作家、我的好兄弟孑与2,感谢起点读书网的各位编辑老师,感谢我的铁杆哥们儿,感谢关注支持我的所有朋友,感谢我的家族亲人!

第一百三十七章 驻地重布

    四人四马走走停停,一圈转悠下来,成钟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打算。

    吃晚饭的时候,成钟把自己的想法向大家说了出来:

    “我想,要把‘天马飞地’的整个结构调整一下,牧人全部后撤二十里地,原来的卫士营地交给弗雷卓兰和牧人居住。

    以后,要把入口通道的两侧作为部队驻地,一边是老卫士营,一边是新军训练营,你们觉得怎么样?”

    耶鲁奇爷爷和弗雷卓兰一听,睁大了眼睛,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几乎异口同声发问:

    “这是为什么呀?”

    成钟不慌不忙地说:

    “为什么,嗬嗬,我可以讲出许多理由,先说三四条吧。

    首先说,部队驻在这里,目的是为了保卫‘天马飞地’,把部队放在牧人居住区的后面,驻得这么深,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两支部队都放在入口处,距离近,方便老卫士营帮助训练新军,方便我和耶里奇爷爷统一调度指挥。

    第三,部队若外出作战,出入便利,不会影响到牧人的正常生活。

    这第四嘛……我准备骗‘飞龙帮’到此,打一场大仗,这些重大的安排,容以后再酌情与几位商议。”

    成钟掰着手指,一条一条说出自己的理由,完全是一副,胸有成行、深思熟虑的模样。

    耶鲁奇爷爷和女首领震惊地面面相觑,只一霎时,他俩便被眼前这位少年的敏锐见识和成熟思想所折服,面面相觑,竟不知道说什么好啦。

    短短半天时间,成钟除了跑路就是与牧人说话,没见他有时间专心思考,但已经把“天马飞地”的布局给吃透了。

    他提出的简明方案,不仅解决了新军营的驻地问题,而且一步到位地摆正了驻军和牧人的关系。

    停顿了好长时间,弗雷卓兰才开口说话:

    “天使大人深谋远虑,令我等深感惭愧啊!

    只是……只是照此调整,时间上怕是来不及啊。”

    “嘿嘿,天使大人啊,我的营地搞了数十年的建设,花费了不少心血呢,现在搬迁离开实在是有些不舍啊!

    不过呀,大人如此安排,令我心服口服,我们坚决照办就是。”

    耶鲁奇爷爷赶紧跟着表态说。

    “乌孙本就是游牧民族,营地设在哪里,不过是几顶帐蓬搬动一下而已,我看你们现在立即行动,让牧人全部行动起来连夜干,等新军一到,即刻入驻休息。

    下一步,我们再好好规划一下,请弗雷卓兰首领和牧人支援部队,再陆续建设一些必要的房屋设施。

    等过上一年半载,两座更整齐的军营就立在那里了。”

    成钟的语气不容置疑,目光坚定沉稳地看着面前两人道。

    耶鲁奇和弗雷卓兰连连点头称是,两人匆匆吃完饭,半跑着离开了房间……

    成钟回到自己的房间,高歌行也跟了进来。

    “高姐姐,你不用老是跟着我,回自己的房间休息吧!”

    成钟轻轻拥抱着这位从见面起喜欢的大美人,温柔地说。

    “小主公,我是您的随从,布鲁拉丽不在,就该我服侍您啊。”高歌行说。

    她的语气充满柔情蜜意,胸部又刚好挨到成钟的脸上,弄得少年一阵心慌意乱。

    “高姐姐,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着手训练新军,你先担任教练,以后可能还有更重要的位置。

    我当日说让你当随从,一多半的目的是要观察你是否忠诚,现在看已经用不着啦。

    以后,我也有许多的重要事情要做,你也一样,布鲁拉丽也一样,有时咱们必须分开来,每个人都要学会独当一面啊!”

    “小主公,没有什么事比保护你、追随你更重要啊?除非你不满意我!”

    “看你说的,我对你当然十分满意啦,正因为满意,才想着让你担负更大的责任呢,请你一定答应我呀!”

    成钟的语气中甚至包含着祈求的味道。

    高歌行眼圈又红了,她愣愣地想了半天,牙齿咬唇,终于点了点头。

    成钟松开高歌行后又说道:

    “这里应该离南面的海洋不远,明天,我想一个人去一趟明玉岛,请你留下来,帮助耶鲁奇爷爷和布鲁拉丽,抓紧时间训练新兵。”

    “那可绝对不行!

    我对这个世界比你了解得多,听说到海上去,尤其是到明玉岛,万分危险,我必须跟着保护你。”

    高歌行态度很坚决地说。

    “你听我说,你明知谁都伤害不了我,根本不需要人来保护。

    况且,你在‘飞龙帮’当过兵,参加过训练,武功又好,当教练训练新兵的任务非你莫属。

    若是为了方便,非带人不可,我就带上布鲁拉丽去。”

    成钟语气更为坚决地说。

    “那……请……请主公跟……耶鲁奇爷爷商量一下,听他安排如何?”

    高歌行眼中闪烁着泪光,话语磕磕绊绊地说。

    只见她上齿已咬破下唇,隠隐有血迹渗出。

    成钟一见,脑子“嗡”地一声,眼泪也涌出眼眶。

    他心疼地重新拉住她的手,像哄小孩一般喃喃地说:

    “好啦好啦,高姐姐,我明白你的心情。等我从明玉岛返回,允许你天天跟着我!”

    “小主公,说实话,我不是投靠乌孙人,纯粹是投靠您。

    因此,乌孙人怎么样我并不关心,我关心只有你!”

    “我知道呀,但你既然关心我,就该知道我关心什么。

    我关心的是尽快打垮‘飞龙帮’,让乌孙人和汉人隐秘部落的老百姓都过上好日子。

    只有这样,你才能尽快回家团圆,我才能放心离开。

    所以不论是为了我还是为了你自己,务请你千万重视新军训练的事情。”

    成钟一边轻声说话,一边抚摸着高歌行的胳膊,直到她的情绪彻底平复。

    好久之后,高歌行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成钟回到了隔壁住处。

    “唉……”

    成钟长叹一声,把身体塞进了根雕椅子,闭上眼晴休息。

    一会儿之后,他忽然想起了什么。

    他嘴唇微动,嘴里开始念念有词。

    大概过了五分钟,一个虚影落在他面前的桌案上。

    成钟慌忙站起,离开椅子,准备下跪磕头。

    “嘿呀嘿呀,你小子不许乱动啊。咱们以后时常见面,这套虚礼全免。

    请某前来,有何要事?”

    毛发茂盛的吠灵神笑着开口道。

    “尊神在上,此时无人打扰,我想同您说会儿话,可以吗?”

    成钟没有再执意下跪,站起身双手抱拳打躬道。

    “可以呀,但每次不能超过一刻钟?”

    “为什么呀?”

    “哎哟哟,没有那么多为什么,神与人的交流有许多规矩禁忌,某对你破例太多啦,再过份的话,怕要遭受天遣呢!”

    “好的,上次蒙您赐予‘一法一丸’,我的身体越来越好,精气神强了不止一倍,还没有向您道谢呢!”

    “嗬嗬,举手之劳而已,你小小年纪,承受了那般痛苦,竟然没哭没叫,那倒是某家没有想到的。”

    “后来我昏了过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呀。

    我记得曾请求您关闭乌孙‘万圣大山’进入另一个世界的通道,可以吗?”

    “某只是受命看守那个通道,要关闭它,可没有这个权限啊。

    另外,两位尊神留下这个通道,必有其用意,这个不是某家与你可以揣测的啊。”

    “噢,我知道了。我想问您……”

    “哈哈哈,你别在那里想词儿啦,你想问某家什么,其实某家一清二楚啊!”

    吠灵神打断了成钟的话,大笑着说。

    “您知道我想问什么?”

    成钟满脸疑惑地问。

    “当然啦,你想问某无非两件事。

    一是明玉岛老凤鸟的事,二是‘飞龙帮’的事。

    但是某不想直接回答与你。

    从第一次见面,某家便发现,你虽聪明过人,少年老成,但对神界之事,却是一无所知!

    今天你既然要与我说话聊天,我觉得在泄露‘天机’的情况之下,有必要把人神之别讲与你听,免得你日后因无知而酿成祸殃。”

    吠灵神酙词酌句地说。

    成钟一听,才知道在神仙面前,自己完全是个透明人。

    吠灵神已把自己的心思看得明明白白,哪里还需要绕舌。

    “我愿洗耳恭听神灵教诲!”

    成钟连忙说。

第一百三十八章 人神之别

    成钟正襟危坐,与桌案上的吠灵神近在咫尺。

    祂虽声音不高,但字字句句都钻进他的脑袋。

    “神,即精神,人,即肉身。

    人与神并非一墻之隔,而是相互对立,天壤之别啊!

    神,是一个个大小不等的能量团,无形无色,没有任何物质载体,也无法携带任何实体性的东西。

    神之所以了知一切,是因为能一念万里,瞬间东西,只要留心,便可看清一切人一切事情。

    但神有天规戒律约束,除了在有人专门‘请神’时,可以通过语言和其它信息传递方式,帮助人们解疑释惑外,不能对人世间发生的事情进行任何干预,更不能动手杀生,那怕是一只小蚂蚁那样的生命。

    这就是为什么某明知姓郭的祭司用心险恶,也无法伤害他,甚至无法阻止他的原因。

    因此,有的时候,神也会被那些阴险小人所利用。

    众天神不可违背的一条戒律,就是让人世间的一切顺其自然地发生,再顺其自然地变化,最后顺其自然地消亡。

    如果允许神灵干预人的世界,人世间怎么会出现大奸大恶之徒?

    而如果没有大奸大恶之徒,又怎么会产生与之相对的大智大勇之人?

    如果那样的话,新的神灵就不会诞生啦!

    你该知道主世界历史上的关羽关云长吧?”

    一番高论之后,吠灵神打住话头,向成钟提问道。

    “那当然啦,他可是‘三国’中大名鼎鼎的人物,我很佩服他唻!”

    成钟还在消化吠灵神前面的话意,突然听到他的问题,赶忙点头答话。

    “某可告诉你,现在在天庭,祂也是鼎鼎大名的‘关圣帝君’啊。

    这位就是在纷乱时段、奸雄林立中脱颖而出的最伟大的英雄豪杰。

    如果没有‘三国’时代众多阴险狡诈的小人,那来他忠义千秋的威名?”

    吠灵神竟双手抱拳,遥遥对空中作揖道。

    “噢,我明白了,原来神意就是一切顺其自然啊?!”

    成钟眼睛微闭,喃喃重复着吠灵神说的话,似在咀嚼其中的意味。

    “嗬嗬,小帅哥,让某家先说完,你以后再去慢慢领悟吧!

    上次你质问某家的话,有些是对的,有些则是出于你的无知。

    某见你一片赤诚之心,加上知道你是‘初生牛犊’,便没有降罪,还反过来帮助与你。

    但此类事情,可一而不可再,若遇到其祂尊神,万万不敢再犯那种鲁莽之错啊!”

    吠灵神双目放光,直盯着成钟道。

    成钟吃了一惊,开始浑身颤抖,慢慢站起身来,连连点头,并打躬作揖。

    “某家私下琢磨,你既然是细腰一族选择认可之人,又有主人的‘金头箍’保护,来到此狼域初始试练之地,除了经受人人都有的体质训练之外,两位尊神可能还有更深用意。

    这世界创建两万年了,一直没有发生大的变故,为什么你刚一进入,就出现了‘铁’这种禁物,乌孙部落也发生了人口大量流失之事?

    莫非这也是对你的一种测试或者考验?

    这样一来,初试之地的训练对你而言,怕是还有更高更难的要求,包括训练你的智慧、意志和其它各种能耐呢。

    唉,某是把你当作忘年小友,才说出这些不确定的揣测话语,这也是神界所不允许的啊!”

    吠灵神叹着气说。

    成钟听到此处,身体猛地一震,联想到此前发生的一切,瞬间脑洞大开,想通了许多事情,心里也变得亮堂起来。

    此时此刻,他已经不想再提任何问题了,只能诚心诚意地跪倒在羊皮之上,向吠灵神恭敬地磕头。

    “嘿嘿,你这小子,某都说了不必跪拜,你又来了。

    那……某就再说几句吧。

    现在你的心思我全知道,你想干什么,尽可放心大胆去干,某家自会在暗中默佑与你。

    另外,透露两点信息给你,赵天保的心已彻底被你彻底收服,你完全可以信任他,安排他干任何事情。

    乌孙人尤其是天马部落上上下下,也都真心臣服于你,你可以调动任何资源,对于他们的忠诚,你完全不用担心。

    五分钟的时间到了,某走之前再送你几句歪诗:

    你羡神仙法无边,

    神仙羡你爱欲欢。

    此身难得须珍重,

    是神是鬼看百年。”

    在成钟心里默记之时,虚影已化作片片光点,消失不见。

    吠灵神走了。

    祂的一席言论,一直在成钟的脑海中翻腾。

    尤其是最后的四句诗,似乎仍在房间中回荡,余音不断。

    “此身难得须珍重,是神是鬼看百年。”

    成钟嘴里不断重复着这两句诗,思绪翩跹,像得了魔症一般。

    “我之前真是幼稚得太离谱啊,竟然一直想着让神仙帮助自己,解决面对的所有疑难棘手问题,这怎么可能呢?”成钟想。

    二郎神和哮天犬,以祂们十分特殊的方式,把“金头箍”赐予了他。

    他们又以绢帕留字之法,在最关键的时候指点与他。

    在主世界的时候,与徐守君一起“扶乩请神”,“无生老母”已经为成钟“写”下过四句诗:

    “少年生来胆气豪,

    敢与强梁试此高。

    有朝一日得神助,

    天上地下任逍遥。”

    那无疑是对他的前途命运给出的箴言,时至今日,已经开始应验。

    现在,进入狼域,得以直接拜识吠灵神。

    吠灵神不仅没有怪罪他的冲撞,而且随时随地扶持与他,还给予了种种难得的指点和教诲。

    回想起来,每一位尊神对于成钟,都可以说是厚爱无边,做到了仁至义尽。

    剩下的,应该是看他自己如何行动,如何发挥个人的智慧和能耐,为芸芸众生谋利益,从而建功立业。

    怎么能老想着靠神灵解决难题?

    “那样的话,还要你何用?”

    成钟在心里大声质问自已,顿时感到万分羞愧。

    “每个人都生而不易啊。”

    现在成钟又开始思索这个问题:

    茫茫人海,自己的父亲和母亲相遇结婚,概率能有多大?

    成钟不会计算,但估计概率顶大数百亿分之一。

    属于自己的那粒男性遗传“因子”,遇到属于自己那枚卵胞并成功结合,概率有多大?

    估计比上一个更小。

    在这种微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概率下出生,太不容易。

    每个生在世间并活下来的人,本身就可以称作“神迹”了。

    而出生以后,作为血肉之躯,只能活过数十年,便会死去。

    活着的时间,如此短暂。

    生命多么难得!多么珍贵!

    怎可轻易荒废?谁无无权荒废!

    “我一定要抓紧有限的生命,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

    成钟在心中默默发誓。

第一百三十九章 前往海岛

    布鲁拉丽带领的一千年青人,直到后半夜才赶到。

    在部落内部,乌孙年轻一代个个活得幸福自在。

    他们从出生起,便由部落统一教育管理,享受完全一样的待遇,平等友爱等等美好的观念,自小就在每个人的心中发芽生根。

    若拿主世界的标准衡量起来,他们很傻又很幸福,大家都没有吃过苦。

    以往从没有组建军队这样的事情,所以非常新奇。

    听说天使大人要为天马部落建立一支新军,他们觉得一定很好玩很刺激,符人条件的高校临毕业的男孩女孩个个踊跃报名。

    人太多了,逼得校方和医院商议之下,在身体检查上设置了非常严苛的条件,略胖或者略瘦的人都被淘汰了,这才选定了五百男生,五百女生。

    成钟决定让这些新兵自带干粮,徒步行军,用一天加半夜的时间赶到秘密营地,并将此作为训练的首课。

    这下子,可整苦了这帮热血青年。

    全程约一百二十里路,等连滚带爬赶到目的地,所有人都两腿僵硬,脚板生出一串串血泡,倒在帐篷便没有一个人能动。

    布鲁拉丽时而骑马,时而走路,身体并没有太累。

    但她一路上跑前跑后,大声喊叫,嗓子哑了,心更是累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担负如此重大的责任,一天下来,脸已变成黑红,隐隐透出沧桑气息。

    最终,她没有让可亲可敬的天使弟弟失望,把整整一千人一个不少带到了营地。

    耶鲁奇爷爷、弗雷卓兰首领和布鲁拉丽直到天麻麻亮才回到睡觉的地方。

    耶鲁奇给布鲁拉丽安排的房间在成钟的隔壁。

    与天使弟弟分开来住,她感到非常不适应,但一想这里是军营,便强行压制住自己的冲动,皱着眉头听从了安排。

    刚刚迷糊了一会儿,就有人敲门提醒该吃早饭了。

    早餐就摆在那间最大的房子,五个人一起吃。

    望着三人眼睛血红,成钟明白他们定是熬到了天亮。

    “弗雷卓兰首领昨晚没有回去吗?”

    成钟好奇地问道。

    “哈哈,不敢隐瞒小仙,她是我的女人啊!”

    耶鲁奇爷爷粗声大嗓地说。

    “天使大人,是这样啊,嘻嘻,他是我的第六任老公!”

    女首领也笑着承认。

    “哎呀看我看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

    这样最好啦,卫士营搬家以后,这里还是你们的家啊!”

    成钟也笑嗬嗬地说。

    “天使大人,那可是不一定哩。

    您别看老家伙五大三粗,身体早都不行了,我可不愿意独守空房啊,嘻嘻……”

    女首领目光有点下流地看着成钟道。

    成钟能听懂她的话,只是不想接这个话茬,便又问道:

    “首领今年多大年纪了?”

    “我嘛,才二百五,正活人哩。

    这老家伙比我大了整整五十岁,还霸占着人家不丢手,您说我冤不冤?”

    女首领快人快语,有点“人来疯”的劲儿,根本不管别人的感受。

    “天使大人莫要见怪,我这个女人心肠好,就是傻不拉叽,嘴上没个把门的,嘿嘿……”

    耶鲁奇爷爷脸色有点不自然地说。

    “天使大人别听他的。

    您智慧过人,身体也应该比我们这些凡人强才对,布鲁拉丽教没教过您……”

    女首领说得高兴,竟然开始调侃成钟,探听起他的身体状况。

    她暧昧的目光,在成钟和布鲁拉丽之间跳来跳去,后来又加上了高歌行。

    成钟瞬间感觉头有些大,布鲁拉丽和高歌行也各自红了脸,把头低了下去。

    “快吃饭吧,看你个老妖婆,弄得几个年轻人都不好意思喽!”

    耶鲁奇爷爷慌忙解围说。

    “好好好,先吃饭,改天我私下里再同天使大人交流!”

    弗雷卓兰心有不甘地说。

    她似乎已吃定这位英俊少年,不肯轻易放过。

    在她的身上,成钟再次深切体会到乌孙人两性关系的自由和开放。

    他努力收起笑脸,正色说出了自己要去明玉岛的想法。

    “明玉岛么?离这儿路途倒也不远。

    出了秘密通道,向东走四十里有个山岈口,拐进去有一条路可以横穿‘南凤凰山’,出了山再走十里,就可以望见大海了。

    海岸边应该有到明玉岛的大船,再乘船七、八个钟头就到了。”

    耶鲁奇爷爷说。

    “当天就能赶到吗?”成钟问道。

    “当天怕是赶不到啊。

    据我所知,去明玉岛的船大部分是半夜从海岸边出发,天亮赶到明玉岛。”

    “为什么啊?”

    “因为明玉岛火山最活跃,随时可能喷发,白天到岛上相对安全一些。”

    “这火山喷发,没有任何规律吗?”

    “似乎没有什么规律,听说至多间隔时间是三天,有时一天会喷发几次呢。

    您一定要去吗?”

    耶鲁奇爷爷盯着成钟问道。

    “此事关系重大,我必须得去。”

    成钟语气肯定地说。

    “那……那就把别的事先放一放,我陪你去!”耶鲁奇爷爷道。

    “不用,原来我想一个人去,后来想两个人互相可以有个照应。

    我同布鲁拉丽一起去就行了。

    你和高歌行抓紧时间训练新兵。”

    “布鲁拉丽一直待在部落里,没出过远门,胆子又小,我不放心啊!”

    耶鲁奇爷爷表情为难地说。

    “爷爷,我本来计划一个人去的,现在两个人作伴去,你还有什么不放心呢?”

    “听说‘南凤凰山’到海边去的通道,有时会碰上打劫的毛贼。

    海岸最近几年又被一个叫做‘江湖帮’的帮会所霸占。

    最关键的是明玉岛本身危险性极大,一但遭遇火山喷发,登岛之人往往有去无还啊。”

    耶鲁奇爷爷一五一十地把所有可能的危险都列举了出来。

    成钟听了,眉头微皱,但很快就舒展开来说:

    “哈哈,请你大放宽心!

    我能从另一个世界来到这里,难道连几个山贼都应付不了。

    ‘江湖帮’霸占海岸,无非是为挣钱糊口,我们坐船时不过多花几个钱而已。

    再说明玉岛,此次我就是冲着那火山去的,还怕它不喷发呢?

    耶鲁奇爷爷,你眼下任务最重,既要抓紧做好军营安置,又要主持新军训练,哪里有时间陪我?

    请帮我俩多准备些钱就行啦。”

    一听成钟如此说,耶鲁奇爷爷不敢再坚持。

    他匆匆吃了几口饭,就下楼准备去了。

    等到出发的时候,成钟和布鲁拉丽的马鞍上分别挂上了沉甸甸的皮口袋。

    一个钟头后,两人两骑已到了山岈口。

    跨过“南凤凰山”的山中通道非常狭窄,仅能够勉强错开对面而来的马匹。

    两边树木高大,密不透风,光线十分昏暗,加上林涛阵阵,震耳欲聋,进入之后让两个人胆颤心惊。

    成钟让布鲁拉丽走在前边,自己殿后。

    布鲁拉丽已将长弓攥在手中,手心湿漉漉的,脸上也有大滴的汗水滑落。

    成钟虽没有她那般紧张,但是,此时感觉到两人就像小虫子一般钻进了林海,无比强大的大自然和无比渺小的自身之间形成的强烈反差,也让他魂魄摇荡,心神不宁。

    “这种路段,假如真是一个人穿行的话,还是让人挺害怕的。”

    一直以来以胆大包天自居的成钟,也禁不住这样想。

第一百四十章 狼域江湖

    好在,森林通道并不是很长,咬着牙坚持了不到半个钟头,两边的树木渐渐变得矮小稀疏,光线也重新回来了。

    离开黑暗的森林,看到了阳光,两匹马也兴奋地扬脖嘶鸣,然后开始奋蹄飞驰。

    一路上,他们并没有遇到山贼的袭扰。

    布鲁拉丽的两只胳膊和手指因使闲劲变得十分僵硬,此刻,她感觉四肢发麻、口干舌燥。

    “姐姐,今天表现不错,再稍微坚持一下,咱们等到了岸边再喝水休息。”

    成钟大声地为她鼓劲。

    布鲁拉丽从未离开过部落。

    对身处其中的人来说,狼域世界在某些方面堪比天堂。

    但是,由于处于最原始的社会形态,狼域在某些方面存在着重大的缺陷,个人的自由和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只有在部落之中,个人才能享受到大家庭式的温暖。

    离开了部落的保护,这个世界就是一座巨大的“丛林”,到处充满着未知的危险,适用于亘古不变的“丛林法则”。

    所以,每个人不能也不会随意地离开部落。

    个别迫不得已离开部落的人,往往会变成其他部落的猎物,会沦为奴隶,甚至毫无理由被杀死。

    从这个角度上讲,狼域不仅不是天堂,有时甚至和地狱也差不了多少。

    成钟骑在“天驹圣子”的背上,思绪围绕着对狼域的评价展开,飘飘荡荡……

    不知不觉之间,马蹄已踏上了柔软的沙滩,海风扑面而来,带着淡淡的腥味。

    两个人先后跳下马背,从马上解下皮囊,“咕嘟咕嘟”地痛饮了一气。

    幸福是什么呢?

    只有在渴极的时候,饮水才是莫大的幸福。

    只有在饿极的时候,吃饭才是莫大的幸福。

    “我的幸福是什么呢?”

    成钟扪心自问。

    “我万分渴望了解浩瀚无垠的宇宙,进而了解生命的真像,那么,在此过程中每前进一步,都无疑是巨大的幸福啊!”

    他这样回答自己。

    此刻,成钟又开始望着周围的美景发呆。

    他出生在主世界干旱的陇中黄土高原,见到青海湖的时候就曾无比激动,感叹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大一片浩浩荡荡的积水湖泊,与大海一样。

    现在来到真正的海边,以前在青海湖边的惊叹便显得幼稚和可笑。

    “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经历和见识的过程啊。

    只有加紧行动,才会有更多的经历和见识,才有可能触摸到宇宙的本质。”

    成钟心想。

    两人松开缰绳,互相拉着手,双双平坐在柔软的沙滩上。

    一高一矮两匹骏马,都是马中极品,它们十分聪明且善解人意,绝不会远离他们,而是在周围散步嘻戏。

    这里的风景实在太美啦。

    远方目力的极限,蔚蓝色的大海与淡蓝色的天空紧紧相连。

    近处海浪翻涌,白色的浪花拍打着海岸,发出“哗啦、哗啦”有节奏的声响。

    那声音不高不低,不急不缓,娓娓而来,永不停息,像一曲亘古不变的歌谣。

    脚下是金黄色的沙滩,像是画家沿着海岸线画出的黄色复线。

    背后是深绿色的森林,隐约的林涛与海浪的声音遥相呼应。

    坐在沙滩上,人就完全处于这一幅风景画的中心了。

    “真是一块适宜旅游的好地方啊,只可惜没有游人!”

    成钟对布鲁拉丽说。

    “‘旅游’?多新鲜的说法啊,这个世界还没有这个概念呢!”

    布鲁拉丽试图理解着成钟的语意,仍是满眼困惑地说。

    “是啊,连出行的自由都没有,哪里来的旅游呢?”

    成钟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与布鲁拉丽交流。

    正在说话之间,两个手提大石矛的男子向他们走了过来。

    直到此时,成钟才注意到,在他俩左手四百米左右的岸边,停靠着几艘大小不等的木船,与之相连的沙滩上,一溜排开十多顶帐篷。

    这两个男子,也许是从船上下来的,或者是从帐篷中出来的。

    两个人走近前来,举起石矛遥对着他们,嘴里大声喊叫着。

    成钟一听,感觉是一种曾经听到过的语言,但一下子竟然想不起来是哪种语言。

    此时,布鲁拉丽已站起身子,用乌孙语开口问道:

    “请问,我二人想去明玉岛,应当怎么坐船?”

    两个男人猛然看到刚刚站起来的美女,顾不上听她的问话,只是用猥琐贪婪的目光盯着布鲁拉丽的胸口,又上下打量她诱人的魔鬼身材。

    成钟甚至听到了“咕噜咕噜”吞咽口水的声音。

    “你问明玉岛嘛?

    很少……很少有船去,你们……得等!”

    一个瘦高个子的男子把石矛立在身边,用生硬的乌孙语回答道。

    “需要等多长时间呀?”

    布鲁拉丽接着问道。

    “这个……不好说啊,你们每人……先交10块明玉币。”

    “为什么呀?”

    “这是……在此等候……费用。”

    “在这沙滩待着,也要缴费吗?”

    “嘿嘿,你说对了,不过……”

    瘦高男人目光闪烁地看着布鲁拉丽,又看向自己的同伴。

    “不过什么?”

    布鲁拉丽紧盯着问道。

    “假如……假如你自愿陪我哥俩……玩一夜的话,费用……可以全免,行不行?”

    男人似乎不是与布鲁拉丽商量,而是回头看着同伴,似乎在与他商量。

    同伴一脸坏笑地点了点头。

    他的个头较小,一面嘴角带着一条长长的伤疤,似乎嘴巴变得很大,并且一直向着一边裂上去,直至耳根。

    “等一下!”

    突然,成钟尖着嗓子大喊一声,猛地站起身子。

    两个男子吃了一惊,重新把石矛端了起来。

    成钟本来个子就小,刚才又一直坐在沙滩上,在两位狼域男子的眼中,他根本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屁孩。

    他们以为,他只不过是这个女人的儿子或者弟弟,没有把他当回事。

    成钟本来想把对外交涉的事全部交给布鲁拉丽去办,现在看到这两个男人实在太恶心人了,忍不住大喊一声,站起身来。

    “布鲁拉丽,你不用跟他们废话,拿出二十个明玉币,交给他们!”

    少年成钟板起老成的脸道。

    布鲁拉丽听话地走向了自己的马。

    “哎呀,好马啊!”

    两个男人像是直到此时,才注意到沙滩上一大一小两匹品相不凡的骏马,疤痕嘴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这回成钟突然听懂了,疤痕嘴说的是藏语。

    成钟有很多藏人朋友。

    桑吉大师、孟旭、雪莲成、才让、赵英,那些可爱的脸庞在他的脑海一一闪过,他的内心,已把那些人当成自己最亲近的人,不是家人,却胜似家人。

    他多次听他们之间用藏语交流,所以,藏人的一些日常用语,他大概可以听得懂,只是不会动嘴说而已。

    布鲁拉丽两只手各拿着十块明玉币走了过来,把双手举到了瘦高男人的眼前。

    “这些钱远远不够!”

    瘦高男人已将十块明玉币抓在手里,疤痕嘴的男人却用藏语大声喊道。

    “你说什么,莫非想要讹诈我们?”

    成钟在布鲁拉丽的身后用乌孙语厉声喊道。

    布鲁拉丽一听,收回了一只手,另一个手准备抢回已抓在瘦高个男人手里的明玉币。

    两个人为了争抢玉币动起了手,结果二十枚玉币全部掉落在沙滩上。

    “啊哈,我看这个小子倒是挺难缠的,等我先把你抓起来,再与你说话!”

    疤痕嘴扔掉石矛,向成钟冲了过来。

第一百四十一章 异域乡音

    成钟面无惧色,待在原地,叉开双腿,扎稳马步。

    疤痕嘴老鹰扑食一般抓向成钟的脑袋。

    成钟将头一偏,晃过他的双手,肩膀一顶,支在了他的小腹部位,然后双臂环抱,腰部用力,“嘿”地一声,竟稳稳地将足有三百斤重的疤痕脸扛了起来。

    疤痕脸万万想不到,成钟小小年纪,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

    他的身体瞬间失去了重心,头重脚轻地被成钟扛在了肩头,慌得两手乱抓、双腿乱蹬。

    成钟之前检验过自己,发现在呔灵神改造之后,这付身躬已经比较强大,似乎比普通狼域中人只强不弱。

    但是到底没有正经与人交过手,所以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今日好不容易遇到对手,便想放手一试。

    不料矮壮的疤痕嘴竟然没让自己费多大的劲,便已轻飘飘双脚离地。

    这下子,少年顿时信心大振。

    只见他双手环抱,控制住疤痕嘴肥猪一样的身体,扛着他在沙滩上陀螺般地打起了转转。

    疤痕嘴彻底丧失了“自我”,只觉一阵阵天旋地转,早已魂飞魄散。

    也不知人家旋转了多久,只听得“轰”地一声巨响,天塌地陷,一切归于沉寂。

    成钟直到觉得有点累了,才将疤痕嘴随手一丢。

    可怜丑陋的疤痕嘴一头杵进沙子上,昏死了过去。

    成钟冷哼一声,撇了一眼疤痕嘴,转头望向布鲁拉丽。

    不知何时,布鲁拉丽已将弓箭抓在手中,尖利的箭头对准着瘦高男人的咽喉。

    而瘦高男人也手执石矛,矛尖顶着布鲁拉丽的肚皮。

    敢情,这两位堪堪打成了平手,石雕一般僵持在了那里。

    “都给我住手,莫要弄伤了对方!”

    成钟连忙喊道。

    “快住手、快住手啊,快把武器放下!”

    成钟抬头一望,只见有三个人朝着这边跑过来,打头的是一位矫健的女子,她一边跑一边尖声喊叫。

    此刻,瘦高男人满脸通红,竟然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了成钟。

    这是因为,他很清楚眼下的局面,虽然是互相僵持,但自己明显处于不利境界。

    如果同时动手的话,他顶多刺伤面前的这个女人的腹部,绝对要不了她的命。

    而这个女人手中的利箭一旦射出,在如此促狭的情况下,自己怕是要落得个脖颈洞穿,一命呜呼。

    成钟一看,微微点头。

    他稳步上前,来到布鲁拉丽的身旁,抓住了她的胳膊,轻声说道:

    “好姐姐,快把弓箭移开吧,咱们还有重要的事情,不是来这儿与人拼命的。”

    “唉——好吧!”

    布鲁拉丽长叹了一口气,听话地把箭尖挪开,然后收起了弓箭。

    瘦高个子的男子,也识相地赶紧把石矛扔在了地上,并退后了好几步。

    “两位贵客请息怒啊,怪我御下不严,多有得罪了!”

    那位矫健女子远远地双手抱拳,向成钟和布鲁拉丽人致意。

    女人也说的是一口藏语。

    此时,成钟的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微笑地打量着快步走近的女人。

    这女子长相俊逸,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成熟稳健。

    不知何故,她的面容让成钟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似乎在什么地方早就见过面。

    但是仔细一看,又确实不认识。

    这是一位典型的中国古典式中年美妇,柳叶弯眉,杏核圆眼,皮肤白里透红。

    她的腰间如狼域中人一样裹着彩色兽皮,但胸口却缠绕一抹绿色棉布,肩上又披着一件大红旧披风。

    中年女子浑身上下,干净利落,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刹那之间,已让成钟生出一种敬重和亲切的感觉。

    最令成钟震惊的一点是,她是他在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位身穿布衣的人。

    女人也出神地盯着成钟的衣服,同样是一脸震惊。

    “你是来自主世界吗?”

    两个人几乎异口同声,说的话竟然都是汉语。

    此语一出,所有的陌生感刹时间烟消云散。

    一高一矮两个人,一步一步地向对方对方靠近,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兴奋。

    只见那女人竟然情不自禁地张开双臂,而成钟竟然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两个陌生人就这样难以理喻地拥抱在一起。

    少年成钟似乎“嗅”到了一股长辈般的慈爱,顺其自然地依偎在了女人的怀里。

    两个人都有许多话想说,一时反而不知从何聊起。

    站在周围的一圈子人,瞬间个个傻眼。

    一直等到双方的情绪稍稍平静,女人才松开手臂,但是一只手仍牢牢攥着成钟的小手,似乎生怕自己一松开,这可爱的少年便会飞掉。

    “敖瑞克、羊啸,快去准备酒肉,我要宴客。”

    女人大声用藏语对跟自己过来的两人下令。

    “啊哈,谨遵帮主钧命!”

    两人像是喊号子一样齐声领命,迅速转身跑去。

    “拔木,你二人刚才如何刁难贵客,还不从实招来!”

    女人转头过去,目光如电,“刷”地射向瘦高男人。

    在她心里,已经作出初步判断,一定是自己的人先欺负了客人。

    那个叫作拔木的瘦高男子此时早已心惊胆寒,一见帮主有功夫“关注”自己,连忙跪倒在沙滩上,一五一十地报告了方才冲突的过程。

    “都怨我二人见色起意,成心刁难两位贵客,损害了‘江湖帮’和帮主的英名!”

    拔木哭丧着脸,最后总结似地说。

    “小兄弟,你说说该当如何惩罚他们?”

    女人把脸转向成钟问道。

    看着成钟时,女人冰冷的脸色立刻变得温暖如春,微笑着征求少年的意见。

    “帮主姑姑,这二人言行举动着实可恶,但是如果没有刚才这场冲突,我可能还无缘得见姑姑呢,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

    他们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现在那边的一位还没醒过来,这位的认错态度也算诚恳,依我看,就先饶过他们这一回吧!”

    成钟口齿伶俐地说。

    “哼,若不是我的小贵客开口,加上我今天高兴,以你俩的作为,砍头也不为过。

    还不快快谢过少侠宽恩厚德!”

    女人又转向拔木,对他厉声喊道。

    “谢少侠宽恩厚德!”

    拔木连连磕头不止。

    “还不快滚,顺便把那条死狗也背回去。

    本事如此不济,竟敢与贵客动手,活该!”

    女人厌恶地挥手赶走拔木。

    然后,她拉着成钟的手,走向被冷落了半天的布鲁拉丽。

    布鲁拉丽表情冷漠地盯着两人相握的手,弄得成钟有些不自在起来。

第一百四十三章 魂兮归来

    讲到此处,李慕仙打住话头,深深埋下头去。

    成钟正听得惊心动魄,不料讲述者却停了下来,便忍不住连声发问道:

    “怎么会这样?后来怎么样?您获救了吗?”

    李慕仙低头沉默半晌后,猛地抬起头,盯着成钟的眼睛,语气断断续续地问道:

    “我……我很想问你一句话,你……你这么小,怕是……怕是不知道啊,那次……六零年那次登顶珠峰,最后……最后结果如何?”

    成钟也是呆楞了好长时间,努力把注意力从李慕仙的故事中收了回来,又在自己的记忆中搜寻。

    他慢慢回忆起,在家里糊满墙壁的报纸上,曾见过一张报纸,有这样一个大红标题:我国登山队员再次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

    那张报纸就糊在堂屋的炕角。

    成钟的记忆力超强,报纸的内容还隐约记得,大概是:

    继一九六零年x月,三名中国登山队员成功登顶珠峰,时隔十五年后,又有x名登山队员登顶珠峰成功,其中还有一名是女队员。

    由于没有专门留心,两次登顶的具体日期都没记住,登顶队员的名字也一个都想不起来啦。

    回忆至此,成钟缓缓转头望向李慕仙痴痴呆呆的眼睛,语气十分肯定地说:

    “我想起来了,我看到过报纸上的消息。

    一九六零年,共有三名队员登顶成功。

    刚刚过去的一九七五年,又有更多名登山队员登顶成功,其中还有一名女队员呢!”

    “你说的是真的么?

    那个年代,你应该还没有出生,可能无法理解我们那一代登山人的心情啊。

    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是太高兴了!

    正是由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拼死奋斗,才使得我积贫积弱的祖国没有在强大的外敌侵略下死去,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为咱们的祖国争口气,让世界第一高峰名正言顺地归属于我,那可是我们那一代人梦寐以求事情啊!

    从一九五八年开始的大饥荒,席卷了全国各地,不少同伴的家里都有老人和孩子饿死。

    但是,除非身体真的支撑不住,没有人退出登山队,甚至连请假的人都没有。

    有些队员倒在三次适应性行军的路上,默默地昏过去甚至默默地死掉了。

    剩下的人不但没有一丝退缩之意,而且把那些死去同伴的愿望附加在自己的身上,带着更执着的信念向前,爬着滚着向前,死了也要把头朝向世界最高峰。

    队员之间,常讲的一个故事,是蚂蚁过河的故事。

    我们就像是一窝淌过激流的蚂蚁,围着蚊后形成一个紧紧抱在一起的圆球,周围的蚂蚁掉进水里淹死了,剩下的继续紧抱成一团,翻滚着向前,直至……彼岸……”

    就这样絮絮叨叨地说着,李慕仙的嗓子渐渐开始哽咽,终于把溪水般的话流给憋断了。

    成钟幼小的灵魂被一次次震动着、颤栗着、呻吟着、激昂着。

    他在感到无比痛苦压抑的同时,又似乎有一种抑制不住的亢奋,只要有一个小小缺口,这亢奋便会冲天而起,把宇宙揽个天翻地覆。

    哽咽地无法再说话的李慕仙,再一次激动起来。

    她伸出一条胳膊,从侧面抱住了成钟,把头脸杵在他的肩膀上。

    成钟清楚地感觉到了她脸部的滚烫,甚至感觉到了她身体的滚烫。

    感受着她剧烈的心跳,体味着她那种纯粹的情怀,他觉得自己的身心也变得纯粹。

    似乎是,灵魂中所有的杂念在这种纯粹面前,都像是蜡烛遇到熊熊烈火,顷刻间便消融得干干净净。

    “啊啊,姑姑啊,你们的英雄壮举,让人真心敬佩,简直让我们这些后来人无地自容啦!”

    成钟把嘴靠近李慕仙的耳边,万分真挚地说道。

    说话的同时,他也嗅到了她身上令人心醉的气味。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有了一点点的自我意识。”

    李慕仙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这次,她嗓子变得低沉而幽远,其中含着一些不确切的味道,像是在讲述一个并非亲历的故事:

    “我……我似乎变成了一个渺小的光点,只有……只有点着的香头那么大一点的光点,在珠峰近顶的万年积雪上游荡。

    我……我忽忽悠悠地飘摇着,心中只死死记着一个方问,就是向上,不停地向上。

    我乘着一股风,飘向珠峰最高处,想看看队友是否登顶,但是……没有找到他们的……他们的身影。

    只感到峰顶与天相连,到处白茫茫一片。

    偶尔有狂风刮过,似乎……似乎会把我吹散,融入这一片白茫茫之中……

    我……我又向山坳下飘去,想要……想要寻找我的……肉体。

    仍然是白茫茫一片,肉体……肉体似乎……似乎深埋在千丈冰雪之下,我……我再也找不到了……

    就这样,我一直在最高营地和峰顶之间上上下下地飘浮着,有时……有时会很着急地寻找,有时……又似乎……似乎把什么都忘了,不知自己是谁,也不知身处何时何地……

    直到……直到有一天夜里,一个更加明亮的光点出现在附近。

    那光点有拳头般大小,似乎……似乎能给人温暖和安全感,我便向它飘去,想要……想要融入其中。

    它……它没有让我融入,而是……似乎……似乎有个虚影把我抓在手中,破开千丈冰雪,来到……来到一具像冰一样坚硬的肉体跟前。

    我……我认识这具肉体,那……那正是我自己的身体。

    那虚影的手指似乎……似乎在肉体的眉间一点,我……我在手指指引下进入了冻硬的躯体……

    我……我进入自己身体后,似乎有少量的脑细胞苏醒过来,但仅仅是苏醒了光点那么一点点脑细胞,记忆似乎……似乎也只有一点点,整个身躯则完全像石头一般,根本不可能动弹。

    我能感知到,那虚影似乎……似乎像扛着一块石雕一般,扛着我离开原地,在冰天雪地里飞奔跳跃。

    终于,虚影找到一处山洞,把我平放了下来……”

    断断续续讲到此处,李慕仙再次停顿下来,身体似乎丧失了力气,斜斜地倒在沙子上。

    成钟心中震撼得无以复加。

    他把李慕仙的脑袋扳了过来,让她舒服地枕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微微哆嗦的双手,抚摸着她此刻表情变得僵硬的脸颊。

    成钟的抚摸,似乎给她注入了新的力量,她身子略略调整了一下,又缓慢地讲述起来:

    救下李慕仙的,实际上是一个巨雪人。

    巨雪人个头足有两米五以上,浑身毛发与雪一样,在八千米以上的冰天雪地之中来去自如。

    李慕仙被送到山洞后,有一群聪明的高原雪狼照顾着她。

    巨雪人与雪狼的关系非常密切,似乎那些雪狼都听命于他。

    她静静地躺在洞中,身体细胞一点一点活了过来。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她由可以活动手脚,发展到可以站起身子,后来渐渐可以在洞中走动。

    脑细胞活过来的过程,似乎更加缓慢,因此,很大时间闪,她丧失了绝大多数的记忆。

    她就这样,混混沌沌地与雪狼一起生活了好些年。

    救她的巨雪人有些会来看望她。

    巨雪人会说熟练的藏语和狼语,她便学会了藏语和狼语。

    她和巨雪人之间有时会有简短的语言交流,更多的则是身体交流。

    他俩常常默默地躺在一起,在与世隔绝的冰山暖洞之中,毫无顾忌地享受两性之间的生命激情和无限欢娱……

第一百四十四章 奇绝机缘

    “小兄弟,你还太小无法理解,那种令人消魂的肉体欢娱,是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是在丧失记忆的情况下,度过漫漫长夜唯一的、也是最美妙的方式啊!”

    李慕仙的脸色又变得活泛起来,她缓缓抬起脑袋,把嘴巴贴在成钟的耳朵上,喃喃地说。

    她的话,弄得成钟一阵耳热心跳。

    成钟的少年身体甚至发生了某种奇特的变化。

    他摇晃着脑袋让自己冷静,并催促她继续讲下去。

    后来,李慕仙发现自己怀孕了。

    在巨雪人和雪狼的精心照顾之下,她顺利生下了一个女婴。

    失去大多数记忆的她,有了孩子后,被单纯当母亲的幸福感彻底笼罩。

    她觉得这个孩子、高大的巨雪人和一群可爱的善解人意的雪狼,便是她全部的世界,除此而外一无所求。

    但是,任何世界都会变化。

    有一天,巨雪人告诉她,他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使命,必须带着一头最强的雪狼到另一个世界——狼域去。

    那是神灵的安排。

    包括他解救她,也是神灵的安排。

    巨雪人说,他担心她的记忆还没有恢复,无法正常生活,要带着她一起去。

    但是孩子才一岁,无法经受到狼域的折腾,只好把孩子留给雪狼照顾。

    就这样,她便稀里糊涂来到了狼域……

    听到这里,成钟脑袋轰鸣,灵感突现。

    他已经激动得大脑充血,震惊得说不出话了。

    他心中已经断定,这位为国争光、在攀登珠峰中壮烈“牺牲”的巾帼英雄,这位已经彻底冻死、又奇迹般生还的传奇女子,竟然……竟然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雪莲成的妈妈。

    怪不得刚见到她时,成钟觉得如此面熟,都是因为她与雪莲成长得太像啦。

    “机缘”二字,真是神仙也难以揣磨,更难以解释。

    谁能想得道,他在狼域之中的一次偶遇,竟然如此轻松地解开了雪莲成神秘莫测的身世之秘。

    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位真实的女人靠在身边,她热乎乎的脸挨在他的身上,成钟一定会认为,这只是一场荒诞不经的怪梦。

    “不,不可能,即使作梦,也不可能梦得如此离奇!”

    成钟喃喃自语,傻子似地一遍遍念叨。

    过了好久,成钟之回过神来。

    他还记得李慕仙说的话,这让他同时获得了一个重要的信息:

    在青藏高原喜马拉雅深处与世隔绝的冰天雪地里,还有一个可以进入狼域的入口。

    还有一对比他和白龙犬身手高强百倍的“人狼组合”,从那个入口进入了狼域异世界。

    “他们有没有与‘金头箍’和‘金项圈’相似的护身符呢?

    他们又是由谁安排进入狼域的?

    这一切,只有等我到了‘天狼之国’,才有可能搞清楚!”

    成钟心中默默地想。

    他强行压住心头因为激动而泛起的滚滚热浪,小脸一次次憋得通红。

    他必须先了解更多的有用信息,然后再把他知道的离奇故事讲给李慕仙听,并慢慢地向她说明她女儿现在的情况。

    “那个巨雪人,他……他到底是怎样的人啊?”

    成钟试探着问道。

    “巨雪人名叫‘星光’,他是很特殊的存在,我至今也无法真正了解他啊。

    他有时是实实在在的肉身,有时又只是一团光或者一个虚影。

    如果一定要给他一个定位的话,应该称他为‘雪山精灵’吧。”

    李慕仙皱着眉头,一边思考一边说。

    “雪山精灵?”

    成钟重复着她的话。

    “是的,‘星光’有时身型巨大,一身白毛,有时又变成正常的人类。

    我们一起在这个世界降落时,我浑身上下的衣服全没啦,身体也沉重得爬不起来。

    而他的衣裤完成无损,行动也十分自如。

    他把他自己的衣服全拆了,为我弄了这件披风和抹胸。

    然后,他背着我,领着那只雪狼,去了‘天狼之国’。

    最高狼王对他非常信任和重用,他成了最大一支人族部队的首领,手下有近万名将士。”

    李慕仙坐直身子说。

    “‘天狼之国’也有人族的部队,还有近万名将士吗?”成钟接问。

    “是的,‘天狼之国’部队很多,有纯粹狼族的部队,也有纯粹人族的部队,还有狼与人混编的部队。”

    “那么多部队,都用来干什么呀?”

    “他们的任务非常繁多呢,听说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是守卫西边的两座‘天门’。”

    “‘天门’是什么?”

    “我也不大懂啊,好像是高级世界与这个世界的通道,那些来自于高级世界的鸟类和昆虫,战斗力不凡,‘天狼之国’的部队应付起来经常捉襟见肘。”

    “据我所知,狼域不止一个世界,只能由低级到高级依次进入,不能折返。

    为什么高级世界的鸟类和昆虫竟然可以到初级试练地来?”

    成钟不解地问。

    “你问的这些我全不懂啊。

    关于这个世界,我只知道进来了便回不去了,其它方面,可能比你了解得还少。”李慕仙说。

    “啊姑姑,您的记忆是啥时候完全恢复的啊?”

    “进入这个世界,可能是环境条件好了,我的记忆便慢慢开始恢复。

    大概过了两个月时间吧,等我的身体适应了这个世界、能够站起身子自由活动的时候,脑子也完全恢复了正常。

    那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在稀里糊涂中犯下了此生最大的错误,被‘星光’带来这个世界,再也无法回去,再也见不到生我养我的父母,再也见不到心爱的女儿了。

    你不知道啊,我当时心里有多么绝望,有时甚至想用自杀的方式,结束这种骨肉分离带来的巨大痛苦。

    同时,在‘天狼之国’中,狼族始终对人族有所防范,我的行动自由也受到了限制,只能在独居的院子里活动,也没有朋友可以说话。

    ‘星光’整天在前线作战,几乎没有时间陪我。

    在百无聊奈的情况下,我决定只身离开‘天狼之国’,到外面自由闯荡一番。

    ‘星光’对于带我进入这个世界,也有些后悔,经请示最高狼王同意后,他依依不舍地送我离开。

    临行前,他把佩带的宝剑赠予了我。

    他还赠送给我两只从前线捉来驯服的鹰隼。

    那是高级世界过来的鹰隼,个头不大,但本领奇强,智慧也远非这个世界的鸟类可比,不仅可以在两地之间传递信息,而且是我作战的重要助力。”

    “请等一下,姑姑,是不是‘天狼之国’存在‘铁’制的兵器?”

    “有啊,但也非常稀少,只有狼族绝对信任的人,才可能拥有。”

    “姑姑,您所说的高级世界的鹰隼,真的很厉害吗?现在在什么地方?”

    “当然厉害啦,它们已经繁衍到二十多只啦,算是我豢养的一支奇兵,可以轻松打败同样数目的军队。

    它们就同我住在一走,不是最亲近的人,都不知道我身边还有这么一支力量。”

    “啊,那可真是一支奇兵啦。

    好姑姑,我若需要,能不能借我一用呢?”

第一百四十五章 航海事业

    “当然可以呀!

    你是我在这个世界见过的唯一一个来自于地球上华夏国的人,又是我的小老乡。

    你是如此聪明而又善解人意,如同小神童一般。

    我是一个老牌大学生,竟然感觉自己的智力似乎赶不上你这个小娃娃呢。”

    还有啊,你像我一样热爱自己的民族和祖国,这一点只需见面三句话就可以准确判断出来。

    你小小年纪能到狼域中来,又知道其中的许多事情,一定有十分特殊的机缘。

    我啊,还指望着沾你的光呢!”

    不料李慕仙不仅爽快答应,还说出了自己对成钟极高的认识和评价。

    “哈哈,姑姑过奖,我先谢过啦!

    姑姑是令我肃然起敬的前辈,又对我如此信任抬举,关于我的情况,等下我一定敞开胸怀向姑姑说,保证绝不藏着掖着。

    等谈完您的情况,咱再谈我的情况好吗?”

    成钟转过身子,面对着李慕仙,充满温情地望着她的眼睛道。

    “好啊,您还想知道什么呀?”

    “请问姑姑,您到狼域共多长时间,离开‘天狼之国’又有多长时间了?”

    “嗯,让我想想啊,我到狼域已经过了一百年。

    而离开狼国马上也有五十年啦!

    我给你说,狼域的西方,全属于‘天狼之国’的地盘,要离开狼国就要到东方。

    我乘船在海上度过了两个月时光,总算到了东半球。”

    “啊姑姑,允许我打断一下,这狼域也是一个星球吗?”

    成钟抓了一下李慕仙的胳膊问道。

    “是的,我也是离开‘天狼之国’后,在与别人的交流中才明白了这一点。”

    “哎呀,姑姑,实话实说,我都被弄糊涂啦。

    因为我是从主世界的一个隐秘山洞直接到了狼域的,所以原来一直以为这个世界是附着在地球上的一个异域,类似于多维折叠空间什么的。

    现在看来完全错啦。

    姑姑有没有发现,狼域只有星星没有月亮呀?”

    成钟用小手拍打着自己的脑袋,说出了一直压在心里的困惑。

    “这个呀,我当然早就发现了,在这个世界算起来已经生活了一百年,如果连这么明显的事情都注意不到,那不就是傻子吗?

    并且,我现在成立‘江湖帮’,专搞海上航行,对狼域的形态可比一般人了解得更清楚啊。

    它就是宇宙中一颗行星,性质同地球完全一样,只是体量比地球要小。

    之所以没有月亮,是因为月亮是地球独一无二的卫星,而这个行星没有像月亮一样的卫星而已。”

    李慕仙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

    “原来如此啊!

    那……是不是说咱们实际上已经远离地球,甚至远离太阳系,在宇宙的另一个地方。

    因为似乎太阳的九大行星中,只有地球才拥有动植物生存的条件啊?”

    成钟双手托着下巴,瞪大求知的眼睛提问道。

    此刻,他的表情动作才完全符合他的实际年龄。

    “嗬嗬,你还真行呀,这会儿竟把我当成你的老师啦。

    你猜得很对,据我判断,狼域应该是银河系中太阳系之外的另一个恒星系,距离地球老家至少也在数百‘光年’之外。”

    李慕仙笑着回答道。

    成钟聪明可爱的模样,已让她忘却了先前的沉重和悲伤。

    “姑姑,那是不是等于说,咱们是通过神仙搭建的宇宙快速通道,才在极短时间内离开地球,到了太空中其它位置?”

    “嗯,应该是这样的,除此之外无法解释啊!”

    李慕仙连连点头,承认这也是她的猜想。

    成钟闭上眼睛沉吟半晌后,转移话题道:

    “姑姑,我还想知道你到了狼域东半球之后的事情。”

    李慕仙挪动了一下双腿,换了个姿势后说:

    “因为我懂藏语啊,所以在船上打听好之后,上岸后便先赶到了藏人部落。

    藏人部落处于原始母系社会阶段,十分愚昧落后,但是人个个老实善良。

    我在那里很受欢迎,同他们一起生活了四十多年,教部落中人做了许多事情,并且与部落首领成为了最铁的朋友。

    在那里,我的地位很高,大家对我几乎敬若神明。

    但我总是无法安心,觉得应该独立干点自己的事业,我瞅准的事业就是航海船运。

    首领见我不愿一直在藏人部落生活,便在部落卫士中挑选了二十名最可靠的人跟着我,送我来到海岸边,让我独立地打拼。

    来到这里之后,我凭借自己在主世界练就的功夫、凭借‘星光’赠送的锋利宝剑和高级世界鹰隼的帮助,打败了原来一些零星的帮派势力,逐渐控制了这块码头的船运生意。

    其间,又收留了一批各部落失散在外的流浪人员,成立了‘江湖帮’。

    到现在,帮内人数已达到五百多人了。”

    至此,成钟总算基本搞清了李慕仙的主要经历。

    他点着头沉思片刻后说:

    “姑姑,你成立的这个组织不错啊!

    可以给各个部落的失散人员提供一个避护所,使他们避免被杀害或者被奴役的命运。

    你们初步建立起了有组织的航运体系,往后还可以向其它码头发展,逐步扩大控制地点和业务,这样一来,乘船出远门的人,既方便又安全啦。

    通过你们,可以带动狼域的商贸流通,为各部落之间互通互利提供服务,从而推动整个世界生活水平的提高。

    这些都是已经做到和可以预期的。

    只不过啊,为了保证‘江湖帮’的顺利发展,我对您有一条建议。

    必须彻底整顿帮会,建立起严密的组织系统。

    必须对部属严加管束、严加训练,使他们逐步成为本领和责任心都强的人。

    如果最后这一件事做不好,您的任何谋划都会落空啊!”

    女帮主呆呆地盯着成钟的眼睛,听着一套一套的想法从他的小嘴中说出,比见到他打败自己的手下还要吃惊。

    “小兄弟,你这小脑瓜子咋长的呀?

    我亲自干了这么久,对有些问题还没有完全琢磨透。

    你才接触此事,竟有如此高见,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小兄弟,求你别离开了,现在就加入我‘江湖帮’,

    咱二人共掌帮会,定能开创一番宏伟大业!”

    李慕仙抓住成钟的两只手说道。

    她的眼中竟都是恳求之色。

    “姑姑,实在对不起啊,不敢瞒您,我还有很要紧的事呢!

    这样吧,虽然我不能答应你加入帮会,但只要我在这个世界生活一天,我可以随时来找你,你也可以随时去找我。

    咱俩是老乡,本就同气连枝,在这个陌生世界,更应该互相帮衬。

    等一下到了您的帐篷,我还有许多话要跟您说,有极为重要的消息要告诉你呢。”

    成钟坦诚地回答道。

    “那……好吧!

    从现在起,我可是等着听你的故事呢!”

    一听成钟有重要消息,李慕仙满怀期待地说道。

    “嗯好,不过我口渴极啦,姑姑能不能先请我喝杯茶呢?”

    成钟眯缝着眼睛,调皮地笑着说。

    “好好好,你看我,光顾说话,都忘了请您喝茶了,快请快请啊!”

    女帮主的脸上飞起红云,现出淡淡惭愧之色。

    她自己先站起身来,然后双手用力,把成钟从地上拉了起来。

    成钟向布鲁拉丽招手,两人两马便跟着李慕仙向着帐篷方向走去。

    人还没到帐篷跟前,一阵鱼羊香味已飘入鼻孔。

第一百四十六章 神仙享受

    女帮主令下属牵走并饲喂好两匹马儿,然后带着成钟和布鲁拉丽,转头向着停靠在岸边的那艘最大的木船走去。

    原来,李慕仙在岸上和大船上都有住所,而她最喜欢的房子就在那艘大船的塔楼上。

    大船塔楼粗壮,每层都有三十平米以上的空间。

    她平时便住在第二层。

    “咯吱咯吱”地登上塔梯,塔楼上满是比女人身上更浓烈的沁人心肺的香气,应该是狼域某种特有的熏香。

    李慕仙的卧室里,成设着一圈低矮的桌案,地上铺着的,全都是虎豹鹿等色彩艳丽的兽皮。

    刚刚进入房间,三件宝贝瞬间吸引了成钟的眼球。

    第一件,便是悬挂在正面墙上的一柄宝剑。

    四指宽窄的皮质剑鞘古朴华贵,错落有致地镶嵌着几粒宝石,护手是闪着金光的熟铜,剑柄缠绕着细密的暗红色皮革,剑缨是一束深红色的牦牛尾。

    剑身不用出鞘,已隐隐透出慑人心魄的煞气,也不知多少生灵命丧此剑。

    “这把剑,应该就是巨雪人‘星光’赠送给李慕仙的。”

    成钟盯着宝剑暗想。

    第二件,是安装在墙壁上的一面直径一尺左右的圆镜。

    镜子是水晶背面涂着水银制成。

    因为早就有了玻璃技术,镜子在地球上是寻常之物。

    但在几乎没有工业的狼域之中,却是罕见的奢侈品。

    用材是天然水晶石,又全靠手工打磨而成,加上背面涂抹的水银,其价值可想而知。

    那面稀奇的镜子,一下子便把布鲁拉丽牢牢吸引了过去。

    只见她双膝跪在镜子前,盯着镜子里映出的逼真面容,傻笑着,活像个小女孩一般,作出各种各样滑稽的表情。

    原始部落的生活水平,决定了她在这个世界活到五十岁,还从未如此清晰地照见过自己的模样。

    第三件,是一盘放在低矮案子上的象棋。

    棋子是用白色和深绿色两种玉石雕刻而成,大小适中,棋盘也是用名贵的木材刻成。

    这副象棋,不仅材质稀缺,而且雕刻精美,称得上是货真价实的珍贵艺术品。

    象棋,永远是成钟的最爱。

    只见他盘腿坐在低案边,轻轻抚摸着每个棋坨油光润滑的表面,并将一摞棋子抓在手上,把最下面的棋子翻到最上面,轻轻敲击着。

    这是棋手摆弄棋子最常见的动作。

    “叮、叮、叮……”

    美玉棋坨轻轻相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如同令人陶醉的打击乐。

    “哈哈,看来你俩都找到了自己的最爱啦!”

    李慕仙跪坐在宝剑正下方的位置,一边清洗着茶具,一边左右环顾两位年轻人,爽朗地笑着说。

    “啊姑姑,你从哪弄来这么些个好东西啊?”

    成钟抬头问道。

    “嘿嘿,我‘江湖帮’算是狼域中最早的‘黑社会’啦,霸占着海上航运贸易,除了西方‘天狼之国’,这边几乎每个部落都有求与我,想要什么稀罕的东西搞不到啊?”

    女帮主拿着三只白玉茶杯,分别摆在成钟、布鲁拉丽和自己面前,不无骄傲地说。

    “还有什么稀罕之物呀?”

    成钟眨巴着眼睛问道。

    “你马上就要品尝的这种茶,便是最稀罕的宝贝呢,据说狼域之中只有不到一百颗这样的茶树。”

    “茶树长在什么地方呀?”

    “这里的茶树全是野生的,当然是长在森林之中啦。

    但这种茶树极其珍贵,因为它是‘树中树’。”

    “什么叫‘树叶树’?”

    “一株老茶树死了,在树身上又生出一株新茶树,这便是‘树中树’。”

    “这不就是枯树发芽吗?在地球上也并不罕见呀。”

    “这个不是枯树发芽重生,而是在彻底死去的树身上落上茶树籽,又长出新的茶树,有的与原来的枯茶树品种完全不同啊。”

    “噢,原来这样,那得归功于狼域优越的自然环境啊!”

    成钟略想了一下便明白过来。

    “就是这么回事。

    我这些茶,都是在三级以上的‘树中树’上所采集。”

    “三级以上,莫非是茶树之上的茶树都死啦,又生出新的茶树?”

    “对,最多的可达五级,据说三级以上的茶树,已发现的不超过一百棵。

    每颗树都是自然造物的奇迹呢。”

    “哎呀,听姑姑这么说,还真是稀罕之物,不知滋味如何?”

    成钟迫不及待地追问。

    “小兄弟,别着急,等你品尝之后自然就知道啦!”

    李慕仙双手捧着一只小木桶,转着圈把泡好的茶水倒进每个人的茶杯。

    “连这泡茶的木桶,也是用茶树枝所制啊。”

    她又得意地补充道。

    “姑姑啊,您真有好东西,也真的太会享受啦!”

    言语间,少年成钟流露出满满的羡慕之意。

    他伸出手去,轻轻地端起茶杯,才举到半空,一缕缕香气已经飘飘绕绕,钻进了他的鼻孔之中。

    成钟贪婪地抽动鼻翼,那香气直冲脑门,整个儿精神已为之一振。

    “哧溜”一声,一小口茶水软软滑过舌面,冲向喉咙,顿觉满口生香。

    一小杯茶,只“哧溜”三下,已经全部下肚。

    一股来自神秘大自然醇和温润的气息,透过鼻腔、口腔、食道和胃,涌向全身,使他如沐春风,浑身舒畅。

    在此之前,成钟喝过老家的“罐罐茶”、牧民的奶茶和徐守君教主的“三泡台”。

    那些茶各有特色,在当时当地也是难得的享受。

    但那些茶与李慕仙的狼域珍品“茶中茶”相比,简直就像是人神之别、天地之差。

    “真正是好茶,我都不知该怎样形容啦。

    姑姑天天有这样的茶喝,怕是神仙也比不上您啊!”

    少年成钟由衷地赞叹道。

    布鲁拉丽此前从未见过这样喝茶,她也学着成钟的样子,小口小口品尝着,脸上满是兴奋惊奇之意。

    “小兄弟,且吃几杯茶,饭菜马上就上来了!”

    李慕仙跪移着,给俩人重新添满茶杯说道。

    话音未落,饭菜已经端了上来。

    有鱼有羊有野菜有汤,当然还有一大瓮的珍藏美酒,可说丰盛至极。

    当李慕仙举杯敬酒的时候,成钟跪直身子道:

    “姑姑呀,咱们才刚刚相识,您待我一片赤诚,让人感激涕零啊。

    但我有要事在身,饭后还有重要的话要单独跟您说,不敢多喝酒,今天咱们只碰三杯如何?”

    李慕仙在狼域闯荡多年,也是个豪爽大度之人,并不在乎小节,听成钟这么一说,也不多劝,大家只碰三下,便收起了酒杯。

    饭后,她安排下属领着布鲁拉丽,乘坐小船去附近的海上游玩。

    布鲁拉丽也明白成钟的意图,便懂事地随人离开。

    等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时,成钟便把自己的身世和经历详细地讲给李慕仙听。

    李慕仙竖着耳朵听着成钟的故事。

    她这才知道,他小小年纪,经历倒比自己还要传奇百倍。

    她听得如此入神,每到紧张之处,手心里攥着两把冷汗。

    每到精彩之处,便会震惊地瞪大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成钟,两眼放光,仿佛面前坐着的是一个小精灵或者小天神。

    等讲到雪莲成的时候,成钟的声音变得十分温柔,满含友情、迷恋和思念之意,听得李慕仙忍不住“啧啧”称奇。

    “哎呀呀啧啧,你才多大一点人啊,竟然像个多情种呢!”

    她终于忍不住打断他的话道。

第一百四十七章 母女情深

    “嘿嘿,姑姑别笑话我呀!

    不是我太多情,实在是她对我太好啦。

    从一见面起,她似乎已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了我。

    开始,我并不知道她是女孩子,与她兄弟相称。

    直到临进入狼域之前,才判断出了她的性别。”

    成钟像是为自己辩护似地说。

    “你不是说她是密修着吗,据我所知,密修者就应该用生命完成自己的使命!”

    李慕仙语气肯定地说。

    她当年曾在青藏高原训练生活过好几年,对密修者也有所了解。

    “话虽如此啊,可是对我于来讲,接受那种自觉自愿的舍身呵护还是第一回,内心感动了好长时间,至今只觉得她是我最亲近的人啊!”

    成钟脸色微红,低声解释道。

    实在讲,他的本意是想先把雪莲成的情况比较详尽地说给李慕仙听,让她对自己女儿的现状有个更全面的了解,谁知她竟想到别的地方去了。

    “好好好,算我想歪,把我的小男子汉弄羞啦!”

    李慕仙抚摸了一下成钟的头发,像是安慰他似地道。

    “你接着说呀,你现在已经判断出她是女孩子了,那……你还能像以前一样同她吃住在一起吗?”

    她接着问道。

    “不瞒姑姑说,还是像以前一样,因为我并没有说穿这一点,还称她为兄弟呢。”

    成钟抬起眼皮道。

    “哎呀,这可不公平,你既然已经知道,也应该让她知道你知道,不应该让她在你面前继续像傻子似的扮演男孩子啊!”

    李慕仙瞪大眼睛、提高声线道。

    “姑姑,瞧您说的,这件事有那么要紧吗?”

    成钟不解地反问。

    “当然要紧啦!

    你是太小,还不懂得女人的心思啊。

    两个人既然在一起,就什么事都不可瞒着对方,或者说不能让对方不理解你。

    否则,就是不对等不诚心,就会让人心生芥蒂的呀!

    你知道,我为什么断然离开‘星光’吗?

    他对我很好,但我总觉得自己似乎永远也无法了解他的真实情况。

    这一点呀,让我有种错觉,其实我并没有真正拥有他,或者……我不知该怎样表述,像是……他与我压根儿就不是同样的生物。

    我与他之间,虽说非常亲近,但又经常被那种朦胧隔得好远好远。

    这一点,让人心里很受伤啊,似乎分手只是迟早的事情。”

    李慕仙仔细斟酌着词句说道。

    她似乎忘了在听成钟讲他的故事,而是与这位小精灵般的男孩子探讨男女爱情的课题。

    成钟抬起头,一脸茫然地望着她的嘴巴。

    李慕仙关于感情的细微体验,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深奥啦。

    无法理解、不知如何对答之下,只有傻子一样发呆。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成钟才回过神来说:

    “您知道为啥谈到雪莲成时,我要说得这么详细吗?”

    “嘿嘿,当然知道啦,还不是因为你喜欢她呗!”

    李慕仙微笑着说。

    “不对不对,我现在告诉您,因为她就是你的女儿呀!

    嗬嗬……”

    成钟猛地抛出揣了半天的“重磅炸弹”,并笑嗬嗬地等待着李慕仙的反应。

    “什么?你说什么?请你……请你再说一遍!”

    李慕仙本来还在悠哉悠哉地调侃面前的小男孩呢,听到这句话,表情瞬间僵硬,整个人彻底石化。

    “我,现在正式郑重地告诉您,雪莲成她,她就是您——的——女——儿——”

    成钟逐渐提高音调,大声地又说了一遍。

    他甚至把后面几个字单独开来,让这些字一下一下地嘣出嘴巴。

    成钟的话,活像是一粒一粒的小炸弹,在李慕仙的耳膜和脑中一齐炸响。

    只见她姿势僵硬,脸色由白变红,再由红变黄,胸口剧烈起伏,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濡湿了头发,使这些头发一缕一缕紧贴在脸颊上。

    “好……好兄弟,你……可不敢为了让我高兴,变着法子哄我啊!

    她……她……难道真的是我的女儿吗?

    她……她应该在喜马拉雅大雪山的折皱里,那里……那里完全与世隔绝。

    你……你又是如何判断她就是我的女儿呀?!”

    李慕仙身子前倾,两只手牢牢抓着成钟的胳膊,表情变得有些狰狞。

    活像是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掐得他的两只胳膊生疼生疼。

    “结论嘛,是我根据您的故事和雪莲成的故事推理得出。

    但是,我可以指天发誓,绝对不会弄错。

    之所以如此肯定,还有一个最关键的证据。

    那就是我一见到您,就发现她与您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成钟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真的吗,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这……这也……也太神奇了呀?”

    李慕仙还是忍不住喃喃地发问。

    “咝咝,好姑姑,您别太激动好吗?

    不然的话,你的女儿找到了,我的两只胳膊要失去啦!”

    成钟故意呲牙咧嘴地说。

    他的眼睛蓄满了笑意,但还不忘与她开玩笑。

    李慕仙回过神来,才有点不好意思地松开了自己的双手。

    只一会儿功夫,她的神色又恢复了正常。

    毕竟,她是经受生死历练的人,狼域生活又把她的生命拉长,因此神经远比别人强大,怎么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

    成钟反拉住李慕仙的手,愉快地笑望着她,耐心等着她平静下来。

    之后,他又将孟旭如何在雪山深处遇到三岁婴儿,又如何从雪狼手里领养雪莲成的故事,仔仔细细讲给她听。

    李慕仙的双眼紧盯着成钟的嘴巴,竖起耳朵聆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

    等到成钟讲述完毕,她的心里也已经断定,雪莲成确实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少年话音刚落,她再也不愿控制自己的情绪,竟然“嘤嘤”地哭出声来。

    两个世界加起来活了一百年岁的她,任由热泪疯狂地涌出眼眶,把一个母亲抛弃幼女的悔恨之意和满腹的思念之情,全部化作滂沱泪水,无所顾忌地渲泄而出。

    她一边大哭不止,一边将少年成钟紧紧搂在怀里,一遍遍抚弄着他的头发,就像是拥抱和抚摸着自己日思夜想的女儿一样。

    成钟当然理解李慕仙此刻的心情,他懂事地依偎在她的怀里,一声不吭,完全任由她所为,同时也尽情释放出自己的情感,陪着她热泪长流。

第一百四十八章 歃血为盟

    一个女人出声地哭泣,一个小孩默默垂泪,这场面足足维持了十分钟。

    直到李慕仙哭够了,止住了抽泣,成钟才从她的“控制”下挣脱了出来。

    他用目光满屋搜寻,没有发现毛巾之类的东西,便用自己的衣袖,帮助她擦去眼泪。

    李慕仙站起身出去,很快弄来了一盆清水,两个人一起洗了一把脸。

    要说眼泪这东西,可是太古怪啦,最能映射出人性。

    它是女人和孩子的最爱,生活中过一阵子哭上那么一鼻子,可以发泄积攒在心中的各种不良情绪,对身心健康其实有利。

    进入狼域之后,少年成钟历经磨难,承受了种种远超少年年龄的痛苦和压力。

    他忍受过肉体的剧烈疼痛,也忍受过心灵的各种伤痛,恐惧、压抑、难过、愤怒等等负面情绪常常出现,可他作为“天使大人”,作为一个诺大民族的主心骨,一直维持着强大领袖的光辉形象。

    因此,在乌孙人中间,他没有条件放开来大哭一场。

    今天,总算离开了乌孙人,在李慕仙这样的令他敬仰的同族先辈面前,总算找回了作为小孩子的那种感觉。

    陪着自己最要好朋友的妈妈,他的眼泪总算找到了最适宜的机会,怎能不尽情渲泄释放。

    一场无所顾忌的陪哭之后,只觉得身轻气爽,心里顿时舒畅了许多。

    眼泪,还有一个与酒精相类似的作用。

    陪人流泪和陪人喝酒,都能迅速拉近两个陌生人之间的距离。

    李慕仙和成钟这对奇葩,今天可真是做到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拿李慕仙来的,此前已经一次次激动,一次次压抑感情,发展到最后索性放声大哭,才把两人见面的剧情推向高潮,达到了一种奇异的满足。

    而自始至终陪着她的少年成钟,从平静地见证她的眼泪,发展到最后竟然投身悲伤剧情之中,也“身体力行”地哭了一把,奇特地达到了一种情绪平衡。

    这只是表面的现象。

    最最关键的是,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在泪水的“洗礼”之下,消除了影响交流的一切障碍,短短时间之内,两人的关系已经亲密无间,简直可以说是牢不可破。

    洗过脸之后,两人重新面对面跪坐下来,成钟又开始讲述他进入狼域之后发生的故事。

    李慕仙是最称职的“听众”,她的情绪,紧紧追随着成钟的故事情节。

    当听到“飞龙帮”柳乾坤惨无人道、草菅人命的罪恶行径时,她在那里杏目圆瞪,贝齿怒咬。

    当听到公审郭槐杰的精彩片断,她又兴奋地“哈哈”大笑,用欣赏乃至崇拜的目光盯着面前的小小少年。

    最后,成钟总结似地说道:

    “‘飞龙帮’柳乾坤是个危险人物,他一直野心勃勃,暗中积蓄力量,现在手中又掌握了‘铁’,很快可在部队中配备厉害的武器。

    他不仅是乌孙部落当前最大的敌人,如果任其发展,以后完全可能挑战西方‘天狼之国’,成为狼域秩序的破坏者,危胁到这个世界所有的生命。

    因此,我一定要组织力量,趁他翼羽未丰,将这股罪恶势力彻底打垮。

    姑姑本领高强,又有五百名下属和高级鹰隼相助,只要您愿意,在对付‘飞龙帮’的过程中一定能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此次前往明玉火山岛,就是要找到老凤鸟,先搞清‘铁’矿的来龙去脉,看看能不能弄到‘铁’,以装备乌孙人。

    等我返回,便想与姑姑一道商议,共同对付‘飞龙帮’。

    不知姑姑意下如何?”

    “小兄弟真是菩萨心肠,能以狼域亿万生灵的平安幸福为己任,着实令人敬佩。

    短短接触,已知兄弟年纪虽小,倒有雄才大略,乌孙一千万人的联盟,唯你马首是瞻,况且还有神仙相助,已经占尽天时地利。

    对藏身密林的‘飞龙帮’和隐秘部落我也有所了解,整个部落不过十万人而已,‘飞龙帮’顶多不过两千多人马,即使拥有了锋利兵器,也难成大事,何足惧哉。

    兄弟尚且不知‘天狼之国’的实力,若是它出手的话,‘飞龙帮’和隐秘部落怕是瞬间便会化为灰烬。

    只要小兄弟愿意,从现在开始,‘江湖帮’便是你的臂助,听凭你的调用!”

    李慕仙跪直身子,双手抱拳,信誓旦旦道。

    “我在此谢谢姑姑!

    只是……只是咱俩这辈份应该明确一下才好。

    我与雪莲成以兄弟论交,所以您以后不可再叫我兄弟啦,咱们以姑侄相处好吗?”

    成钟靠过去拉住李慕仙的手,用商量的语气道。

    李慕仙考虑片刻,点头同意了成钟的建议,然后说:

    “据我所知,狼域之人,由于寿数很长,并不在意什么辈份。

    但我们都是华夏民族的人,从下就注重伦理关系。

    你既然有此想法,我也不会违拗,若你想叫我姑姑,以后我就称你为贤侄了。

    不过啊,我虽为长辈,却不想在你面前以长者自居,若有什么用得着我的事情,请你尽管吩咐,我一定照办!”

    “姑姑!”成钟喊道。

    虽然见面后一直称李慕仙为姑姑,但那只能算是一厢情愿。

    现在终于征得本人同意,成钟便郑重其事地叫了一声,并转正身子,恭恭敬敬地跪在她的面前,迅速向她磕了一个头。

    “贤侄!”

    李慕仙的声音有些犹豫和生涩,终于还是叫了出来。

    成钟待要再磕头时,李慕仙轻舒长臂,一把将成钟拉到了自己身边道:

    “哎呀,你小小年纪,哪来这么多的礼数?

    以后不可再如此多礼啦,不然要折煞我啦!”

    “姑姑,我年纪小,身上又没有什么功夫,请您务必帮我,齐心协力尽快打败‘飞龙帮’!”

    “好好好,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啦,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你的事情也就是我的事情,我自会全力以赴,以后别再提‘帮忙’二字啦!”

    “好的姑姑,以后有事我就直说。”

    “来来来,贤侄既然如此看得起我,我现在就让你看看我真正的宝贝”

    李慕仙一边说着话,一边站起身子,伸手取下了挂在正堂的那把宝剑。

    成钟本以为李慕仙让他欣赏宝剑,哪知道她一只手抓着宝剑,一只手牵着他的手,带他走出卧室,踏上了塔楼的第三层。

    第三层整个是一间栅栏房,由碗口粗细的木桩纵横交错搭建而成,木桩之间只有不到半寸的缝隙。

    等到李慕仙通过机关打开栅栏门,成钟便看到了二十多只神气十足的鹰隼。

    栅栏墙和栅栏内的半空中,横悬着一条条巴掌宽窄的木条鹰架,鹰隼们并排蹲坐在鹰架之上。

    这些鹰隼与成钟见过的鹞子有些神似。

    成钟在老家时,见过鹞客专门驯养的鹞子。

    那些鹞子异常神勇,一只鹞子可以守护整个村子的庄稼地。

    一听到它的鸣叫声,麻雀和其他小鸟就会打破胆子,有的甚至会从半空中直接一头栽下来,猝死在地。

    这些鹰隼的个头比鹞子大出好多倍,与主世界的公鸡大小相仿。

    成钟刚接近栅栏时,曾听到里边传出“呀、呀”的鸣叫声和“扑楞楞”的翅膀声。

    但是,等到李慕仙打开栅栏门,两人相跟着走进去时,现场变得鸦雀无声。

    鹰隼们停止了飞动和吵闹,一个个出奇安静地蹲在鹰架上,歪着脑袋打量着两个人。

    李慕仙打开放置墙角的鹰隼食柜,拿出一只旧瓷盆来,对成钟说:

    “这鹰隼异常聪明,也异常忠诚,它们只为主人或主人认可的人效力。

    ‘星光’把两只鹰隼送给我时,曾将我们俩人的血滴在一起,让它们吃掉,说只有用这种方法,才可以让它们为我效力。

    今天,我也想尝试用这种方法,让这些鹰隼为你效力。”

    “哎呀哈哈,还有这般讲究,有点像是古代的歃血为盟啊?”

    成钟十分惊讶地问。

    “这也算是一种形式的歃血为盟吧,让鹰隼在见证咱俩关系的基础上,引导它们像效忠我一样效忠于你!”

    李慕仙一脸郑重其事地说。

    其实,成钟已经历过一次歃血为盟。

    那是在进入狼域之前,成钟和白龙犬一起,把鲜血滴入“人狼神庙”内的玉柱之中,才开启了机关,找出了两位神灵留下的“金头箍”和“金项圈”。

    那次的歃血为盟,标志着他和白龙犬成为永不背叛的盟友。

    “歃血为盟,在当下的地球上已被淘汰。

    没想到在人与灵智动物和神灵的交往中,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呢!”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卷起自己的衣袖,把胳膊伸到了李慕仙的面前。

第一百四十九章 互相挑战

    李慕仙“铮”地一声拔出宝剑,先在自己的胳膊上轻轻一抹,又在成钟的胳膊上轻轻一抹。

    不知是宝剑太锋利,还是李慕仙的手法巧妙,成钟还没有感觉到疼痛,一粒黄豆大的血滴已经渗了出来。

    李慕仙把胳膊对准瓷盆,先让自己的鲜血滴进去。

    成钟也学着她的样子,让血滴进瓷盆里。

    只见李慕仙从腰间摸出两片树叶,分别贴在两个人的伤处。

    她又从食柜中找出一小桶牛奶,倒入了盆中。

    牛奶与盆底两个人的鲜血混合,形成了淡淡的粉色,有几丝若隐若现的血丝,仍万漂浮在牛奶的表面。

    “可爱的鹰隼,快来喝下我俩的结盟之血。

    请记住这位少年,他是主人永远的盟友,也是你们永远的主人。”

    李慕仙像念咒一般,低声唠叨着,并用手指向领头那只最大的鹰隼。

    那只鹰隼注视着女主人,向她微微点头。

    然后,只见它带头从高高的鹰架上跳落地面。

    众鹰隼一看,也迅速跟着它跳落地面。

    在跳下的过程中,它们没有像普通鸟类那样扇动翅膀减速并保持平衡,而是凭借着高超的技巧控制着身体,像猫一般轻轻落地。

    “哈哈,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可以看出,它们果然是不同凡响啊!”

    成钟由衷赞叹地说。

    “贤侄,这只鹰隼王名叫‘闪电’。

    要想指挥它们行动,只要让‘闪电’明白你的意图就好啦!”

    李慕仙指着领头的那只鹰隼,向成钟介绍道。

    “闪电”抬起脑袋,用聪慧的眸子静静注视着成钟,众鹰隼也陆续抬头,看向这位新的小主人。

    成钟蹲下身子,笑着说道:

    “你好,‘闪电’,很高兴认识你!”

    “闪电”点了点头,众鹰隼也点了点头。

    成钟伸出手去,想摸一摸“闪电”,却被它敏捷地向旁边一跳,躲了过去。

    “哈哈,请别在意啊!

    它们不是一般禽类,自尊心极强,不愿被人当作宠物养着,因此不接受你的抚摸是正常的。”

    李慕仙笑着说。

    成钟笑了笑,一声不吭地站起了身子,看着众鹰隼每四个为一组,轮流到盆中喝下混血的牛奶。

    等到最后一组喝完,盆中的牛奶已经干干净净了。

    “姑姑,等我离开的时候,能否带走两只鹰隼,以便与你保持联系?”

    成钟用商量的口气问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李慕仙说。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下楼,又回到了卧室。

    “姑姑,您看我什么时侯出发去明玉岛合适呢?”

    成钟一坐下来,便有点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个不用你操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你只管在这塔楼上待着,到了晚上船工们上船,咱们就出发啦。”

    “怎么,难道要动用你这艘船吗?”

    “当然啦,这样咱们该吃吃,该睡睡,多方便啊。”

    “那不等于让姑姑陪着我去吗,若碰上火山喷发怎么办呢?”

    “咱们睡一觉,明天清晨就可以到达明玉岛。

    待咱们登岛之后,大船就离开,等到后天清晨大船再过去接我们返回。”

    “那……那岂不是要在岛上度过一天一夜,发生危险如何应对?”

    “别担心,我们‘江湖帮’在岛上有安全的据点。”

    “噢,原来如此!”

    听李慕仙这么一说,成钟一直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

    他对明玉岛的印象,主要从赵天保的交代中得来,后来又经过其他人的补充,形成了一个十分危险的概念。

    那就是——明玉岛的火山会随时喷发岩浆,没有任何规律可寻,如若遭遇,登岛者可能尸骨无存。

    他自己之所以敢去明玉岛,一是出于对吠灵神的信赖,觉得既然吠灵神都说让他去找老凤鸟,那么明玉岛对于他来说,可能并没有多大危险。

    二是源于对他神灵所赐“金头箍”的信心。

    按照成钟现在的推想,“金头箍”可以随意变化形态,在任何情况都可以保护他的身体不受伤害。

    而其他人则不同,若遇到火山喷发,就可能把命给搭进去。

    这就是他不愿让任何人陪他上明玉岛的原因。

    现在,听李慕仙说“江湖帮”在岛上有安全据点,他的心里总算有了底。

    “那就最好啦,我便与姑姑和布鲁拉丽一起过去,也不怕夜里航行太无聊啦!”

    成钟满心欢喜道。

    “成钟贤侄,现在时间尚早,你若是想休息的话,可以在这儿睡上一觉。”

    李慕仙笑嘻嘻地说。

    “我一点都不累呀,姑姑若想睡觉的话,我就到外面去散散步。

    这般海边美景,要是不好好看看也太可惜啦。”

    成钟站起身说。

    “哎呀,以后常来常往,有的是机会看大海啊。

    你刚才对那盘象棋爱不释手,莫非也会下棋?”

    李慕仙指着玉石象棋问道。

    “当然会啦,我还是高手呢!”

    成钟眯眼笑望着她,目光中似有几分“挑衅”之意。

    “高手么?你也真敢吹呀,这么大点的人,不知你总共下过几盘棋呀?”

    李慕仙眼中满是不屑的意味。

    “啊呀姑姑,莫非您也是高手?”

    “算不算高手我不敢吹,但我是学体育的,从上大学起就开始下棋,加上在狼域的岁月,棋龄早超过八十年了,比普通地球人的寿命都长啊!”

    “若论棋龄嘛,小侄自然不敢同您比,但下棋可不是光凭经验啊!”

    “嗬嗬,真有意思啊,你想知道我这副棋哪来的吗?”

    “我当然想知道啊,莫非这里面还有故事不成?”

    “你想知道我为啥在卧室里摆着一盘象棋吗?”

    “我说老姑,您就别在这里打哑迷啦。

    您想讲故事的话我就听着,您想下棋么——我就陪着。”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开始动手,把棋子全部摆好在棋盘上,完全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贤侄,这可是咱俩下的第一盘棋啊,互相不知底细,最好。

    我想,应该有个赌注才好玩呢!”

    李慕仙笑望着成钟说道。

    “姑姑,你可是帮主,大土豪啊,我是个穷光蛋,拿什么跟您赌呢!”成钟道。

    “你可不是穷光蛋,整个乌孙部落都是你的,与你相比,姑姑只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呢!”

    说到这里,李慕仙竟然带出了凄凉的语气。

    成钟一听,连忙抓住她的手道:

    “姑姑,咱俩今天是异世相逢,应该高兴才对,别提那些伤心的事儿好吗!”

    “好好好!今天,是姑姑进入狼域以来最高兴的一天啊,我便陪贤侄好好杀上几盘。

    赌注绝对不能少,你若赢了,想要什么都行,只要姑姑这里有的!”

    李慕仙狠狠甩了一下头发,似乎瞬间便把那些伤感全部抛开,变得眉开眼笑。

    “姑姑,您若是赢了,我就送您一匹‘天马’,那可是乌孙部落最好的宝贝!”

    就在刚才,成钟已经认真考虑了赌注的问题。

    只听“啪”地一声,李慕仙把墙角一只折叠的小棋桌打开支好。

    成钟小心翼翼地把摆好棋子的棋盘捧起来放到了小棋桌上。

    两个人一本正经地跪坐在棋桌两边,开始下棋。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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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域介绍:
少年成钟,机缘巧合下结识智慧之狼,开始探索狼域,开启了匪夷所思的奇幻之旅。狼域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狼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狼域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