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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历史神话:从吕洞宾开始全文阅读

作者:十九代目     行走历史神话:从吕洞宾开始txt下载     行走历史神话:从吕洞宾开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一三零章 妇人

    眼帘里是个美妇人,一身慈悲智慧的气息,便那花树也因她的出现而摇曳,发出自然的声响。

    她一身金边白服,裙摆拖地,眉心一颗红痣,分外有股神圣感。

    常昆隐隐好像在哪里见过。

    因此发问。

    妇人露出笑容:“是曾见过。昆吾神将可还记得当初江夏武昌,城中宅院,家庙佛寺?”

    常昆一怔,记忆浮上心头。

    当初他诛尽张道陵镇魔封印下的妖魔,却来个八臂夜叉怪,三拳两脚没打死,教他走脱,一路追踪至武昌。

    循着檀香气追至一座大宅,见一家庙,有一老一少两个妇人。还在那里遇到白蛟云中君。

    那一老一少两个妇人,其中那少的,可不就是眼前这位?

    只是眼前之人,多了神圣智慧之炁,当初那妇人则如常人。

    常昆心念转动,自己当初修为不足,被蒙蔽了!

    此时回想,怕是当时并未追错,那八臂夜叉怪的确藏在那宅子里——眼前这妇人无疑便是佛门中人,自然会庇佑一身檀香的八臂夜叉。

    想到这里,常昆眼睛微微眯了一下:“既是佛门中人,你来的正好。我正要行灭佛之事,先做过一场罢!”

    说话间就要动手。

    妇人一看,无奈道:“且住。昆吾神将的性子,还是一如既往,火爆的很。”

    道:“我来此,并非要与神将做过一场。这凡世里,以神将如今的能为,少有能战败神将的。便了战败了神将,也拿不住神将,何必费那苦功?”

    常昆脚步一顿:“哦?那你来为何?”

    妇人道:“向神将讨个人情。”

    常昆哈哈大笑,指着她道:“你一个佛门的,跟我讨人情?难道不知我憎恶佛门之极?我这里与你说话,已是强按杀心,你还跟我讨人情?哈哈...真个笑话!”

    妇人摇摇头:“神将话不可说满。你我之间,自有善因。我跟你讨个人情,并非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常昆嘿然道:“善因?我与佛门就没有善因。”

    妇人叹了口气:“罢了,神将三灾未过,神思未全,我今日是来错了。”

    她道:“那大慈恩寺的窥基禅师乃玄奘之徒,神将若思及我所言之善因,可饶他一命,若不思及,但凭神将区处。来日我再与神将相会时,只盼神将不要因今日之抉择而悔。”

    常昆没动,面无表情的看着妇人身影散去,却嘿嘿笑道:“我常昆从无后悔!我果然没有想错,狗屁灭佛!分明是你佛门自己推动的手段。这凡间的和尚、真修,不过棋子而已。”

    这讨人情讨窥基一人,还是因着那玄奘法师。为何不为其他真修和尚讨人情?全然分明没有当回事,把个蝼蚁、棋子,正好死了,灭佛便灭佛,正合佛门之意!

    常昆强压着火气,心中十分不爽利。

    若说他有没有动手的想法,有。但毕竟没有动手。不是不敢,而是没有意义。这妇人也不知是佛门哪位佛陀菩萨的化身,其遁法了得,常昆没能看出破绽。

    人家分明没有动手的想法,他这里一出手,人家转身就走。而常昆抓不住她遁法的玄妙,只能眼睁睁看人走。

    因此才没出手。

    他这里想来,憋屈气闷,便反手一掌打入虚空。妇人眼睁睁看着,只是含笑不动。

    此时,那大慈恩寺,窥基等真修和尚正默默诵经,忽然一只巨大的手掌显化出来,一巴掌将大慈恩寺抹平,其中和尚,无论凡俗的真修的,思维都不及反应,便皆魂飞魄散,了账了去。

    妇人笑道:“神将还真是暴脾气,令人无可奈何。”

    常昆道:“我便是这样的人。”

    妇人含笑,微微颔首,却道:“神将虽不假辞色于我,但我不能不心怀慈悲。好教神将知晓,有一女名聂隐娘者,此时卷入生死危机之中,神将须得快些去,否则怕是见不到她了。”

    常昆闻言,眼睛瞬间瞪大:“你说什么?!”

    那妇人身影已渐渐淡去:“速去。这里,再与你结个善因。”

    常昆伸手一抓,抓了把虚空,那妇人已彻底没了踪迹。

    他念头一转,咀嚼妇人的话,神色渐渐凶狠起来。便几拳打入虚空,将长安五百里内神念锁定的所有佛门、摩尼教、祆教、景教真修连带巢穴一并抹去。

    即一念传神,至刘玄靖:“我已诛杀长安五百里内所有邪魔外道,有事急走,你速告知李德裕等人。”

    不等刘玄靖从屋里出来,他一纵身,已消失不见。

    不管那妇人所言真假,常昆都必须要立刻把隐娘找到。隐娘虽有几分修为,但在这天地之间,远不到横行无忌的层次。

    若真遇上什么危难,譬如那妇人那样的高人,怕是念头动一动的瞬间,就把她抹杀了去。

    眼前这凡世里,隐娘已是常昆最后牵挂。他堂堂七阶真仙,若教自家女人在眼皮子地下被人害了,于情于理,哪里过得去?

    隐娘如今在西域大漠。以常昆而今的道行,通过同心结,能够感应到她的位置。

    虚空行走,霎那闪烁,常昆已出现在一片沙海之中。

    正见远处浩荡黄沙里,一道通天彻地的龙卷席卷而来。这龙卷分明只尾巴在现世之中,却已搅动百里黄沙,蓬勃火炁肆意,把整片天空炙烤的如同盛夏的火烧云。

    而泰半则没入虚空,隐隐看到其中一道剑光纵横,与某种天幕一般的宝物斗在一处。

    那天幕遮蔽虚空,动摇世界,每每来回晃动,便将那虚空搅出一片片难以形容的虚空漩涡,其中蕴含蓬勃火气,烧的虚空哔哔啵啵炸响!

    常昆瞪大眼睛,见一道人影被龙卷从黄沙中卷起来,就要拉入虚空裂缝之中!

    常昆哪敢怠慢?

    暴喝一声,探手一抓,无穷力量迸发,生生把把百里黄沙的龙卷撕裂开来,将那人影捉了回来。

    “夫君!”

    不是隐娘,又是哪个!

    隐娘神色里惊悸未消,见常昆,直扑怀中。

    常昆揽着她:“你这婆娘,得亏我赶得早,否则哪里去找你!”

    隐娘嗯了一声,安全感爆棚。

一三一章 劫数

    龙卷被常昆一抓撕裂,但余波未消。被打破的世界胎膜外,虚空中的余波一阵接一阵的传递进来,世界隐隐已在动摇。

    常昆没有多说,只道:“你先去玄冥珠中。”

    隐娘嗯一声,便被常昆丢进了玄冥珠里。

    他此时心下大安,虽隐隐觉得分外不爽利,却也不能多想——竟是承了那佛门妇人的善因了。

    眼下的事,实在惊天动地,容不得想其他的,再教这般继续下去,这处凡世轻则本源残损,重则世界崩塌。

    他顾盼之间,伸手一抓,将昆吾槊抓在掌中。

    便则摇身一晃,化作一尊九百丈高的巨神——实乃此凡世之极限,非他修为之极限。

    这尊巨神擎着千余丈的昆吾槊,大步流星闯入黄沙龙卷之中,把那昆吾槊一振,一撩,毁灭性的力量爆发开来,倏忽便将侵入凡世的龙卷湮灭一空。

    漫天红霞与滚滚黄沙仿佛梦幻,烟消云散。只一条巨大的虚空裂缝,耸立在高高的天空之上,似近,又似极遥远。

    常昆巨大的真身腾空而起,手中擎着的昆吾槊犹如打着一把伞,顶上高天,任凭进来一道余波,便被那伞盖湮灭。

    眨眼间,已穿梭空间,到了那世界胎膜的裂缝前。

    此时才知那裂缝之巨——九百丈的巨神在裂缝面前,犹如一只蚂蚁!

    站在裂缝边上,常昆直面凶猛爆裂的战斗余波和幽暗深邃的虚空,一时间身上的某种枷锁,蠢蠢欲动,竟要打开。

    常昆知道,这是老天爷于凡世对真修的枷锁。

    一旦他迈过这道裂缝,走出这片凡世,枷锁不存,七阶真仙的修为便可以毫无顾忌的爆发出来。

    深深的吸了口气,常昆一步跨出裂缝,老天爷的枷锁瞬间俱无,九百丈的身躯吹气球一样倏忽间已作九九百丈巨神,体内浩浩荡荡的法力活跃起来,欢呼起来,将周围的虚空都湮灭了!

    他把昆吾一拄,立在裂缝前,以神兵之威挡住虚空中传来的浩荡余波,人一转身,一手探下,一手探上,五指张开,咔咔没入裂开两侧的世界胎膜,指头一合,扣紧。猛地一声暴喝:“给我合!”

    他巨大的头颅上青筋暴跳,粗壮无比的胳膊上筋肉虬结,一身白耀耀的毫光迸溅,抓着两侧世界胎膜的手,便仿佛正拉着一扇无比沉重的门,要将之合上!

    世界胎膜荡漾,被他狠狠拽着,噗的一声,合在了一处!

    常昆张口喷出一道精元,这道精元如同胶水粘合剂,顺着合拢的世界胎膜的裂痕两边流淌,将之所设的空间牢牢地固定起来。

    常昆慢慢松开手,把十根粗壮的手指从世界胎膜中抽出来,见裂痕没有重新裂开,这才狠狠的吐了口气。

    于是一转身,一把抓起昆吾,目光凶悍射向虚空中的战场,只见那战场中,剑光如天河泼洒,将虚空割裂出一片空白,而那空白中,一大一小两道人影,正竭力以对!

    常昆紧了紧握着昆吾槊的手,就要上前。

    他在世界内时,便认出那剑光主人,不是回道人又是哪个?念及当初回道人托他点化韩湘,说有急事处理不能分身,联系眼前,已恍然大悟。

    回道人的事,不就是他常昆的事?

    正好,他成就七阶真仙,从四阶开始便一直束手束脚,不得发挥。而今机会摆在眼前,怎不掺上一手?

    正待就要上前。

    却忽然,常昆止步。

    他只觉身子一紧,无形的某种类似波动,或者目光一样的存在,锁定在他身上。一波接一波的淡淡的危机感涌上心头,他忍不住抬头望向虚空高出。

    这时候,回道人浩浩荡荡的声音传来:“你在凡世之内修成真仙,然凡世因上天所限,劫数不得加身,你那真仙修为是虚的,须得度过风火雷三灾,方能称仙。你且好好渡劫,休要分心。”

    常昆听了,心下顿时明悟。

    是了,这是自己的成仙劫!

    要硬生生修炼成仙,须得度过风火雷三灾。

    先有那天雷,自天上打来,劈的是体魄精元,若挡不住,自是飞灰湮灭。

    再有那火,是阴火,发自于内,烧的是法力元气,若挡不住,亦是飞灰湮灭。

    最后是那风,唤作赑风,从七窍入,吹的是魂,抵挡不住便被吹散元神,还要飞灰湮灭。

    只有度过这风火雷三灾,才称得真仙二字。

    若度不过,便称不得真字。

    常昆冥冥之中已知道自己要经历怎样的劫数,却夷然不惧。

    他大笑一声:“牛鼻子,你稍等片刻,等常大爷度了劫数,再来助你!”

    回道人嗤笑回音:“你区区真仙,说甚大话?先度过自己的劫数再说吧!”

    常昆再不言语,反手把昆吾槊收了,当虚空中盘膝而坐,神色安定以迎劫数。

    这成仙的劫数,须得硬生生的扛。

    什么防御法宝、法衣都是虚妄,因为是老天爷的规矩,这玩意儿直接锁定真灵,除非有什么逆天的神通,能在劫数降临的一瞬间避过这种规则,等待劫数退去,五百年后再来,否则便只能硬扛。

    常昆一辈子没怕过什么。劫数便劫数,既是自己的劫数,吃下去就是。也不怨天,也不尤人,只迎难而上而已。

    或因这里成仙之劫,回道人的战场已是远离。劫数这玩意儿,不能干扰。谁要干扰,便去打谁。

    若战场中的三个跑到常昆这里来,老天爷也不会把常昆怎么样,该是什么强度的劫数就是什么强度的劫数,但闯入的三个,却也要承受与其修为相应的劫数,那可就要了老命了。

    从来没听说过谁能帮谁渡劫的,原因就在这里。

    倏忽,常昆头皮一麻,头发瞬间炸起,尚未及反应,却已遭了雷劈。

    那雷霆快的不可思议,刚刚有感应,便已落到头上,分明跨越虚空来劈他。这与凡世的雷电完全不同。以常昆如今修为,凡世的雷电劈不着他,他能躲开。

    可这劫雷,则万万躲不开。

    这一炸雷劈下来,常昆先是毛发耸立,皮肤发麻,随即立刻感受到毁灭性的力量在血肉筋骨之中炸开,直炸的他筋骨酥松,血肉中生机溃败。

    他闷哼一声,命窍勃发,精元澎湃,雷霆毁灭他多少,他便补充多少,直相持到这道劫雷力量殆尽而止。

一三二章 三灾即过

    虚空中雷霆滚滚,一起头便停不下来,暴雨似的一炸接着一炸。

    那诸般劫雷,有火雷,炸开了电光火花四溅;有水雷,湛蓝潮如瀑布冲刷;有木雷,青碧色条条丝绦无孔不入;有金雷,似刀斧加身,锋芒无穷;有土雷,混黄如淤炁,沉重难当。

    更有云雷,铺开氤氲云炁,如砂纸一般层层剥削常昆的血肉。还有光雷,打的无影无形,穿透力无与伦比。

    种种雷霆数不胜数,狂暴阴险,凶猛难当。

    便仿佛一个小孩,承受着无数大人的蹂躏,怎一个可怜了得?

    常昆却岿然不动,任凭酸麻痛痒,任凭血肉湮灭,只谨守本身,将一身精元气血勃发搬运到极限。

    每一炸雷霆炸过,体魄扛过来,便余下一点阴阳枢机,融入体魄之中。或作无形云雷光电雾霭种种玄妙,融入无数穴窍之中;或作种种无形法理,铭刻筋骨之上。

    惨则惨矣,却也收获巨大。危与机并存,生与死交织。

    他整个人淹没在色彩斑斓的雷光之中,承受着每一击都能劈开一方凡世的劫雷,气息先是衰减,后来却愈发蓬勃强盛。

    劫雷从一开始便迅猛的无与伦比,到后来却越来越慢,最终,当一道青紫的雷柱淹没常昆之后,虚空中的雷霆瞬间歇止,再无声息。

    而此时,常昆已然开始迎接他的火劫和风劫。

    风火大劫,风助火势,雷劫过后,风火齐来。

    先是一阵轻微的几乎不能察觉的风从四周吹起,沾着身子便往七窍里钻。风一吹进来,所过之处,只吹的血肉枯败,而直入元神识海。

    这风一吹进来,常昆心湖里,便诸般幻象丛生。金钱权势、爱恨情仇,在这幻象之中一茬接着一茬的涌现。

    幻象涌起时,心中一股火气自燃,发自于心,从七情六欲开始燃烧,随即迅速点燃了常昆一身法力。

    而常昆此时,他的精神,早已被拉入冥冥之中。

    好像有个声音在问他。

    “你是谁!”

    “常昆!”

    “你从何处来!”

    “我爹娘生我,我便来了!”

    “你到何处去?”

    “天下之大,我想去何处去何处!”

    “可杀生?”

    “杀,我想杀的都杀!”

    “可救人?”

    “救,我想救的都救!”

    “心愧否?”

    “我一生无愧于心!”

    “你是什么?”

    “人!”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发自于心,天问之,自问之。拷问他的道心。

    每一个问题,都伴随着成片成片幻象的诱惑和天威的压榨,问父母时,那早已藏在心底,生自己的父母、养自己的祖父,音容笑貌,呼唤连连。

    问杀生时,无数死在他手中的人,一个个面孔狰狞张牙舞爪,要寻他索命。

    但常昆无愧于心!

    止无愧耳,谁能动摇他的道心!

    直到大丫头出现,常昆的道心为之一软。紧接着,一片曾经想抓却抓不着的记忆涌上来,那是离开泰山神府时,那段朦胧的经历。

    常昆才知道,原来自己竟是去了骊山别府,与小七相会去了!

    于是拷问来了。

    但常昆哈哈大笑:“男子汉大丈夫,多几个女人怎么了?!是我常昆养不起还是吃不住?你情我愿,自无愧疚!我与小一说明即是!”

    随即,骊山别府的景象一变,又变成一座金灿灿的高山。那山无与伦比之巨,屹立于虚无真实之间,联通无数寰宇,恒河之沙一样的世界环绕着这座大山,浩浩荡荡的禅唱震耳欲聋!

    须弥山!

    西方极乐!

    大雷音寺!

    常昆瞪大眼睛,只见那大雷音寺之中,一尊伟岸无疆的佛陀显化,无尽的光芒,无尽的力量,至大至刚,神圣莫测。那佛陀面目模糊,目光落下,如世界崩塌的力量镇压在常昆的心头。

    他怒吼一声,抓起一把昆吾槊,指着那佛陀:“报上名来!”

    “小儿放肆,我佛当面,还不拜下!”

    常昆闻言,哈哈大笑:“我去你酿的佛陀!没见着你还则罢了,今日见着了,我非得与你讨个说法不可!”

    他把那昆吾槊一抖,身子无限膨胀,好像一座世界那般巨大,山倒海啸,带着无穷的力量合身一扑:“吃我一槊!”

    破灭一切的锋芒撕裂无尽的幻象,如骄阳照雪,霎那湮灭。

    常昆立在当中,持槊四顾,俄而哈哈大笑!

    猛地,常昆睁开眼,只觉真实饱满加于一身,这一刻,他从未觉得自己如此真实过,从未觉得自己如此有活力!

    他站起来,屹立虚空,赤条条庞大的身躯,绽放出白耀耀的光。蜕变的元神返照,无数的奥妙涌上心头,仿佛无所不能,一切皆在弹指之间。

    不过常昆知道,这只是渡过劫数之后,骤然膨胀的力量带来的幻觉。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周身毫光交织,化作一套麻布短衣,伸手一抓,抓起昆吾槊,大步流星走进虚空,往奔回道人战场而去。

    回道人将两道人影压在剑光长河之中,分心早见常昆度了劫数,见他大步流星赶来,便笑道:“如你这般在虚空中渡劫的,真是少之又少。恁莽撞的莽汉,得亏你根基稳固,道心剔透,否则早被雷劈死了。”

    常昆道:“牛鼻子不说好话,我这里渡了成仙的劫,你不恭贺我反倒说风凉话。下回切磋,非得打爆你脑门!”

    他已来到回道人身边,俯瞰剑光长河割裂的空白之中那两道人影,道:“我看你稳占上风,怎不把这两个快些杀了。”

    回道人一听,一脚揣过来,骂道:“我把你个井底之蛙,你道我不想早些拿住他们?也不看看那娘们手里是什么宝物!”

    常昆道:“不就是一把扇子么。”

    回道人又一脚踹过来:“好,一把扇子你瞧不上。你去试试!”

    常昆道:“试试就试试!”

    他纵身跳入空白,迎面正见一把巨大的扇子扇来,不及反应,人便不由自主被一股风卷了,几个跟头翻了出去。

    回道人一把逮住他,没教那风把他卷走,嘿嘿道:“如何?那扇子是纸糊的不?”

    常昆还在愣神:“这什么扇子,我竟不由自主被风卷了,浑然也不着力,竟是无从反抗!”

    回道人笑道:“这下知道厉害了?”

    常昆点点头:“是知道厉害了。不过我不服,让我再试试!”

一三三章 闹着玩呢

    回道人见他嘴硬,嘿然一笑:“这回吹出来我可不逮你了。吹到虚空深处,找不着路了,可别怨天尤人。”

    常昆闷哼一声:“不就是法宝么,常大爷又不是没有。”

    他念头一动,脑后一颗灿灿的玄冥珠飞出来,放出道道玄光垂下,互着周身,又是一纵跃跳入空白。

    那扇子果然扇来,无形之风席卷,吹的一片昏暗,却吹不动玄冥珠垂下的玄光。

    常昆大笑一声,暗道玄冥珠果然是好宝贝,便把昆吾槊当前一刺,凛凛锋芒照着那拿扇子的娘们撕过去,要把她斩于马槊之下。

    便见那娘们身边一个火红肚兜的总角童子跳出来,持一条火红细枪,枪头火炁奔涌,枪身一抖。绕过常昆槊刃,一招围魏救赵,奔常昆心口杀来。

    常昆察觉厉害,暗道这总角的孩童不是等闲人物,忙把马槊收回来格住红枪,与那总角童子战在一处。

    童子果然是个厉害人物,一条细枪使的水泼不进,尤以那火炁凶猛,外引天地之力,内勾三昧之火,令常昆心绪浮动燥热。

    常昆察觉其中奥妙,暗道这童子三昧真火使的厉害,竟能勾起他精炁神三宝浮动,意图引他自燃。

    可却不知,常昆金丹大道修的混元如一,真性灵光一镇,把精炁神镇的牢牢的,哪里勾引的动?

    一条马槊剖开火炁,所过处湮灭一空,昆吾战法施展开来,无匹大力与玄妙战法结合,只十余合,便已打的童子招架不住。

    童子眼看吃不住劲儿,忙退避开去,张口便喷出一股火焰来。那火焰红彤彤,赤耀耀,纯粹无暇,呼啦啦烧过来,却被常昆头顶玄冥珠的玄光挡住,发出嗤嗤入水之声。

    那拿扇子的娘们见状,忙扇了一扇。顿时风助火势,瞬间蓬勃燃烧,滚滚火炁夹杂着涛涛黑风,逼的常昆连连后退!

    常昆闷吼一声,真性灵光显化一头白虎,白虎咆哮,杀气四射,带着破灭一切的真性,将这股烽火扫灭了一半。

    常昆正待又要扑杀上去,那扇子一下扇来,来的却不是风,而是扇子本体。常昆忙去格挡,只觉一股大力袭来,持身不住,被打的飞了出去。

    那童子修为,有真仙相仿。那娘们却高深的多。常昆战法再强,也吃不住她法力碾压。

    不过那娘们这一动,教回道人看出破绽,圈着这片空白虚空的剑光长河顿时向内收缩一大圈,逼的那娘们忙放过常昆,拿扇子去挡回道人的剑河!

    常昆抓住机会,瞬间跳到童子身边,昆吾槊一抖,将童子圈住,三五几个回合,便把那童子擒住,返身跳将出去,落到回道人身边。

    就听持扇娘们尖叫连连,扇子不要命的狂扇,但却被回道人稳稳圈住,已是无力回天。

    常昆拎着那童子,仿佛拎着个小鸡仔,笑道:“这女是个厉害人物,法力高强的紧,我不是她对手。不过这小孩倒只等闲。”

    回道人笑道:“我道你刚成仙,没几分本事。没想到却几合拿了这童子。这下好办了...”

    他便对那被圈住的女子道:“你这小儿已是成擒,罗刹,你还不束手就擒?!”

    原来那女子,唤作罗刹。

    那娘们尖叫道:“吕岩,你这个混蛋,欺负我孤儿寡母算什么英雄!有本事等他爹来,定教你好看!”

    回道人哈哈大笑:“你这妇人,真是无知。若非有些关系,我早擒杀了你。你还大言不惭,与我撒泼。还不束手就擒,要逼我用剑斩了你不成?!”

    常昆这里,听的稀里糊涂,道:“牛鼻子,当初你叫我代你点化韩湘,便是来拿这对母子的?他们什么情况?”

    回道人道:“这小子犯了天规。我不是代了一段时间泰山府君么,卸任仓促,于是接下了这事,算是补偿义务。”

    “我看你磨磨蹭蹭,没下狠手啊。”常昆道:“我进去便拿住这小儿,你却这里打了这么久,搞什么鬼?还有这小儿,”他拎着童子抖了抖:“犯了什么天规?”

    回道人笑道:“我自有我的用意。”

    道:“要说这小子,也是个胆大包天的。之前凡世的摩尼教你知道,便是这小子搞出来的。”

    常昆皱眉:“就这?”

    回道人道:“当然不止这个。搞教派的多的去了,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没事上天也不会盯着他们。只是这小子太过胆大,他在诸多凡世里搞事,摩尼教、火神教、光明神等等,竟以其名,代赤帝神位。”

    常昆看了看手里的小儿,不禁道:“还真是...之前的凡世里,摩尼教把他们的火神与炎帝混淆,的确有取而代之的意图。果真是胆大包天!”

    回道人点点头:“是啊...虽然赤帝不与他计较,但天规却不能不与计较。”

    几句话,常昆已是心中了然。

    摩尼教传教,隐隐就有这种意图——以摩尼教遵奉的火神,代替炎帝的神位。将之渐渐混淆。

    说句不好的听话,对于汉家来说,这是要给汉家换个祖宗。

    炎帝便是赤帝,赤帝何人?乃是五方上帝之一,清贵中的清贵,伟大中的伟大。那样的存在,也许不计较下面的小东西的胡作非为,但天规不能不有所反应。

    难怪教回道人来拿他。

    不过看回道人的样子,怕是另有计较。否则以吕洞宾这个名字代表的神通法力,要拿住他们,反掌之间而已。即便有那把扇子,常昆也觉得这娘儿俩抵不住回道人的神通。

    他两个这里几句话的功夫,就听见远远有人在喊:“吕道友,千万手下留情啊!”

    常昆闻言,举目望去,见虚空深处,两道伟岸的身影大步走来。

    回道人哈哈一笑:“来了。”

    倏忽走近,只见一纤长一雄壮两条人影,纤长的披着青袍,雄壮的披着黑袍。纤长的是个女汉子,虽说纤长却也是与黑袍汉子相对比——黑袍汉子魁梧的难以置信,一身肌肉强壮的不可思,若说肌肉棒子,这位绝对当的。

    那黑袍的壮汉一脸焦急,近前来忙拱手作拜:“吕道友,千万手下留情!老牛这里,先道个歉了!”

一三四章 一路顺风

    青袍女汉子则笑着走过来,与回道人拱拱手,一脸陪笑:“师弟,看在我的面子上,放一马可好?”

    回道人嘿嘿笑道:“圈子呢?老青,没圈子,道爷可不放人。”

    青袍女汉子在高挺的鼻子上一抹,取下一个金灿灿的圈子,道:“不就在这儿呢么。”

    回道人一把抓过圈子,反手收入袖中,道:“我找你借你不给,非得要我绕道。这不还是送来了?”

    青袍女汉子讪笑道:“师弟手段高强,这打赌的本事,我自愧不如。认了,认了!”

    常昆听到打赌两个字,立时释然。想他常昆,三番折在回道人手里,一赌一个输,真个是同病相怜了。

    回道人拿了那圈子,便对常昆道:“小子,把这毛孩儿放下来。”

    常昆闷哼一声:“常大爷莫非又给你打工了!不行,你得赔偿我。这回可不是我赌输了,没义务帮你拿人。”

    旁边的青袍女汉子一听,忍不住道:“小兄弟也吃过他的亏?”

    常昆道:“我跟他打了三回赌,没赢一回。”

    青袍女汉子闻言侧目:“你没被他坑死?命可真大。”

    回道人叫道:“哎哎哎,什么坑死不坑死?老青,我回道人从不坑朋友!”

    “我信你个鬼!”青袍女汉子道:“上回我好不容易从老爷那儿讨来一粒丹丸,还没捂热就给你坑去了。还有上上回,你骗我到归墟,险些被打死。”

    回道人道:“这能怪我?谁让你赌输了?愿赌服输,你是不是条汉子?!”

    青袍女汉子立时没话说了——她虽然是女的,却也自认是条汉子。

    回道人盯着常昆:“小子,我可没叫你帮我拿人。是你小子一厢情愿。你当我拿不住他们吗?”

    常昆哑然。

    回道人翻手,一只青皮芦出现在掌中,随即抛给常昆:“不过道爷我心好,看你这穷酸样儿,这葫芦就送给你了。”

    常昆一把抓住葫芦,顺手放下童子。那童子一溜烟跑到黑袍汉子背后躲起来。

    回道人又收了剑河,持扇的女子也几步过来,站在黑袍汉子身边,愤愤的盯着回道人,恨不得咬他一口。

    回道人道:“黑子,这回看在老青的圈子的面子上,道爷我放你一马。你得管管你家小儿,别乱搞。赤帝的神威是他能轻犯的吗?”

    黑袍汉子连道:“是是是,我记着了,不敢再放他出去乱来。”

    回道人点点头:“这事虽犯了天规,但赤帝没有表示,便有转圜的余地。你带回去,好生管教着,一时半会别放出来作妖,苟一苟。”

    黑袍汉子从善如流:“多谢指点,多谢指点。”

    “那行了。”回道人摆摆手:“走罢走罢。”

    便不再理会黑袍汉子一家。

    黑袍汉子便与青袍女汉子道谢:“姐,这回多亏了你了。小弟记着,下回请你喝酒。”

    青袍女汉子摆摆手:“快带你妻儿回去吧。”

    走了黑袍汉子一家,这里青袍女汉子便对回道人道:“你这回想方设法要我圈子,又打算到那儿去作怪?”

    回道人道:“去别处耍耍。我听说有一方新恒宇诞生,去转转,套几个宝贝垫垫口袋。”

    青袍女汉子眼睛瞪大如牛:“套宝贝?哎呀,我可怎么没想到呢?”

    是痛心疾首。

    回道人嗤之以鼻:“你天天呆在大老爷身边,会缺宝贝?别装模作样了。等回来,我予你二三件就是。”

    青袍女汉子顿时笑道:“这才够朋友嘛!”

    青袍女汉子心满意足走了。

    只剩下回道人与常昆两个。

    回道人也没跟那几个介绍常昆是谁,常昆也没什么想认识的想法。虽然青袍女汉子也是个同病相怜逢赌必输的,但跟常昆没关系。

    回道人道:“这回道爷我好不容易要来这圈子,找个地方好生耍耍。你小子既已成仙,接下来打算去那儿?”

    常昆道:“我先回之前的凡世一趟。然后去天上,找我家小一。对了,有件事跟你说一下。”

    回道人道:“说。”

    常昆提了一下自己与李德裕的交流,说道:“若置山神土地诸阴神于人间,一则令凡世有功的人多一个上升途径,二则实地监察钳制凡世的真修,不使之妄为。三则也有完善泰山神府职权的意义。”

    回道人一听,诧异道:“这事早在议题之中。有神仙赞同也有神仙反对,暂时没有实施。你说的情况,我会如实报上去。”

    常昆点头:“行,我就回这里凡世。你自耍你的去。”

    回道人笑道:“那道爷我祝你一路顺风。”

    常昆皱着眉:“你这话怎么我听着阴阳怪气的?”

    回道人道:“没有,你听错了。快走吧,小子,道爷我耍子去了。”

    言罢身子一转,已无影无踪。

    这下只剩常昆一人了,这空荡荡,幽深虚无的虚空,教常昆分外感到不适。当即转身,往之前凡世而去。

    才走几步,忽然看到那虚空遮掩下,凡世的世界胎膜淡淡光辉映衬之中,一个窈窕的人影站着那儿。

    不等他看清楚,那人影忽然抓出一把扇子,对着他猛地一扇。

    常昆心中转过一个念头:“这就是回道人说的一路顺风...这女的报复性可真强...”

    那风极其猛烈强劲,常昆竟来不及唤出玄冥珠,便被风卷着,昏天暗地不知飞到哪儿去了。

    正是之前那黑袍汉子的婆娘,长得眉目凌厉英挺的一娘们。

    她之前跟自家男人、儿子回去,半路上越想越想不通,便找了个借口,回来这里堵常昆。

    心想那回道人老娘不是对手,左右不是要走了么?好,我就先找那常昆,给他来一扇子出口气!

    这一扇子扇的厉害,生生把虚空扇的塌了一片。把常昆卷入其中,淹没不见。她这才出了口气,轻哼一声,收了扇子转身就走。

    却见黑袍汉子早在一边站着。

    “我就知道。”

    黑袍汉子道:“你要回来搞他。”

    碧衣娘们哼道:“你就知道什么?你就知道拱手,道歉,你妻儿被人欺负成这样了,你是不是个男人?”

    这一耙打的,黑袍汉子一个战术后仰:“什么道理都在你!那回道人是能惹的人吗?便我动手也打不过他,还怎么救你们?慈母多败儿,要不是你,我儿会犯天规?这回回去...”

    “怎么?你还要收拾我?!”碧衣的娘们冷笑道:“好,你来收拾我呀!反正老娘打不过你,你来打我呀!”

    黑袍汉子捏紧拳头,牙咬的嘎嘣响:“你别以为我不打你!”

    “那你来打呀!打老娘啊!”

    家庭伦理剧现场!

    “爹,娘!”

    童子也来了。

    两个立时住口,都露出笑容。

    “我儿,娘给你报仇了。”碧衣娘们道:“娘一扇子把那打你的给扇没了!”

第一章 卖汤圆

    山清水秀西湖边,一口铁锅一炉火。锅中沸水咕嘟嘟,水中汤圆滴溜溜。

    正卖汤圆呢。

    常昆一身麻布短衣,手里拿着勺在锅中搅动。白生生的汤圆水中翻滚,腾腾蒸汽扑面。不远处就是断桥,身旁边几张桌子,有几个吃汤圆的。

    说来常昆怎么这里卖汤圆,原因还得说到回道人身上。

    当时那娘们一扇子飞来,常昆身不由己,被那怪风卷着,光怪陆离间,便来到了这方时空。

    这处时空,比之前面的凡世,可要浩瀚的多。只落到这里的第一时间,常昆便感应到不少非凡的气息。

    不过那娘们扇子虽然厉害,却只把他扇走,伤不得他。倒也没有什么伤势暗害,而且一身修为虽也被限制了,可较之之前四阶为极,这里却是六阶为极。

    倒是舒坦不少。

    初来乍到,常昆便找了个落脚的地方。是个山清水秀的隐居之处,打算先歇歇气。

    正好隐娘在身边,两个一番操持,建了个山中的府邸,住下来。

    常昆便拿出回道人送给他的青皮葫芦,看看是什么宝贝。这一看,回道人留在里面一道信息,则被他接收到。

    这葫芦的确是个宝贝,天生地养的,生来便有汇聚甲木之精的神效,可生死人肉白骨。

    回道人将这葫芦炼了一炼,炼入一方空间,可作置物之所。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特么是个酒葫芦——可装下五湖四海的大酒葫芦!

    留在里面的是回道人的一道虚影,说几句话便散了。那话里话外,语气可惜之极,说什么这宝贝给常昆是浪费云云,一葫芦甲木灵酒喂了狗了云云。

    把常昆气得,恨不得立刻找到回道人,跟他干架。

    不过这葫芦的确是个宝物——其中早装了至少半湖灵酒,这甲木灵酒虽然对常昆这种已经成仙的没有什么用处,但对七阶以下的真修,好处都海了去了。至于凡人,则更不必说,是仙酒。

    常喝此酒,可滋养体魄、蕴养神魂,是一种没有任何后患、也不会让人产生抗性的好宝物。可以长期使用。

    至少对隐娘而言,是不可多得的东西。可以令隐娘修行顺畅太多。

    回道人就说:道爷我送给你这样的好宝贝,作为朋友,你得给我办一件事。

    这件事,就是去西湖断桥边摆摊卖汤圆。

    至于卖到什么时候为止,没说。

    常昆有什么办法?他都快被回道人坑习惯了!

    再则说了,既是好朋友,这点事能不办?便没有这葫芦,常昆也得给他办实在喽。

    山中隐居是隐居不下去了,于是跟隐娘出山,到了钱塘县,在县里置了座宅子,安顿下来,便每天早出晚归,去那西湖边上摆摊卖汤圆。

    这买卖一做,就是两个月。

    凭着常昆出色的手艺,生意竟然挺好。吃过的都说他这汤圆好,吃了还想吃。发家致富不至于,但这事业若放在另外人身上,的确也是一桩不错的生计。

    这天常昆卖完汤圆,傍晚前收摊回家,隐娘做了饭菜,正等他回来吃。

    虽然两口子都不是凡人,早不必五谷杂粮,但这是习惯。从一开始,常昆就没想过餐风饮露。

    长了张嘴巴,不就为了吃么?不然要嘴巴干嘛?神仙嘛,连说话都可以不用嘴巴。

    饭桌上,隐娘问常昆:“夫君这摊儿还要摆多久?”

    常昆道:“我哪儿知道?那牛鼻子每回都是这样,话说一半,坑死个人。”

    “不掐算掐算?”隐娘笑道:“好歹也是仙呢么。”

    常昆摆手:“不必。一则我掐算之术是野路子,不怎么准。二则这事,回道人既然要我这么做,说明他早算计好了的。既如此,我何必多此一举?等时候到了,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隐娘了然,拢了拢耳畔的发丝,道:“也不知要多长时间,不如整治一份产业。妾身这几天在城里转了转,琢磨开个医馆药铺,夫君觉得如何?”

    “医馆药铺?”常昆诧异:“你怎么想到开药铺?”

    隐娘道:“妾身看了夫君整理的一些医书,颇感兴趣。”

    常昆一听,道:“也行,你想做什么做什么。我还去摆我的汤圆摊子。”

    常昆当初在白水谷搜罗了无数书籍,其中医书也有。现在就放在玄冥珠中。隐娘早前被他藏在玄冥珠里,无聊看书的时候,对医术忽然感了兴趣。

    说来隐娘修为已是将至三阶,便不曾学过医术、看过医书,平常人的病痛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问题。

    开药铺也好,医馆也罢,都可以,是绝不会医死人的。

    不几天,一间名为常氏医馆的铺子,在钱塘县里低调开业。

    坐馆的是隐娘,又请了几个伙计,进了一批药材,架子就搭起来了。

    一开始,生意几近于无。几个伙计急坏了——常氏医铺的待遇极高,些个伙计每月的薪水,比其他药铺伙计高出一倍有余。这样的待遇哪儿去找?恨不得一辈子在这儿干下去。就怕铺子倒闭!

    但常昆和隐娘无所谓啊。

    开这个铺子,只是隐娘一时的想法而已。赚钱与否,对他们两口子这样的非凡存在,重要吗?

    一点都不重要。

    至于铺子倒闭,除非哪天常昆和隐娘要离开钱塘县了。或者常昆修为尽失,点石不能成金了。否则区区一个药铺,能有多大亏损?

    好在随着日子过去,生意渐渐有了。

    先是常氏医铺的中药价格便宜。可以说是物美价廉。价格便宜,质量又好,一旦开了个头,生意立刻开始起势。

    先是买药的,后来治病的也来,发现常家娘子医术了得,这名头就起来了。

    常昆这天卖了汤圆,傍晚回到铺子。进进出出买药看病的人,都跟他打招呼。

    实在也已经是个名人了——家里有大宅,有医铺,不说日进斗金,却也是红红火火。还有个医术高超、秀美靓丽的妻子,却竟每天跑到西湖边去摆摊卖汤圆,这样奇特的事,早沦为谈资,广为人知了。

    至于身材高大魁梧钱塘首屈一指、豪爽大气、脾气火爆、下手凶狠等等特征,都成了旁支末节的陪衬。

第二章 许仙

    进了屋里,隐娘正在坐诊,旁边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女子见常昆进来,忙迎上:“常大哥,可等着你回来了。”

    这女子,常昆认得。名叫许娇容,算是邻居。

    许家的宅子与常昆现在的住宅是隔座的邻居。

    因着邻里,早与隐娘相熟。当初常昆从隐娘口中得知许家情况,还刻意了解了一下。

    这许家,原本也是大户。不过七八年前钱塘发了瘟疫,许父许母亡故,留下一对儿女。这大女儿便是许娇容,还有个小儿,唤作许仙的,当时才三四岁。

    许娇容没了父母,仅以十四五岁的孱弱之身,带着个小弟艰难度日,到现在,那许仙十一二岁,可算是她一手带大的。

    许娇容三年前嫁了人,夫家李公甫。

    李公甫原本是个破落户,但为人勤勉、诚恳、实在,又会几手把式,被衙门里的老捕头瞧上,招进衙门,从捕快做起,现在接了老捕头的班,是钱塘县的捕头。

    许娇容、许仙、李公甫,这些名字,常昆怎能不熟?

    但常昆稍作了解之后,便放在一边,不甚在意了。他自己可是堂堂真仙,白蛇传什么的,很了不起吗?需要他这个真仙去捉紧?

    倒是那金山寺,常昆更捉紧些。早琢磨着把回道人这里交代的事完了,什么时候去把那金山寺给掀了。

    这里许娇容在医馆等他,见他回来,迎上来说话。

    常昆道:“李家娘子有什么事吗?”

    许娇容嫁了李公甫,她便是李许氏,平素称呼,多称李娘子。

    许娇容搓着手,神色踌躇了一下,似有点不好开口。

    常昆道:“有什么事只说来。我这人是个直性子。”

    许娇容才道:“常大哥知道我有个弟弟。早前将他送到学社,却没甚资质,先生说他读书是不成的。我就琢磨着,把他送到这里来做个学徒,学一门持身的本事,以后也不至于没甚着落。”

    常昆了然。这是打算让许仙跟隐娘学医。

    道:“这是小事。既是邻里,如何不成全?你明日便把他带来,隐娘自传他医术。”

    许娇容高兴得很,连连道:“谢谢常大哥!”

    常昆摆了摆手:“你一个女子,把小弟一手带大,本已不容易。又为他考虑长远。你是个有德的,不必谢我。”

    许娇容听了,只道不敢,说:“我是他姐,长姐如母嘛。常大哥可不能夸我,不然我尾巴要翘起来了。”

    但看得出,她真的挺欢喜的。

    于是告辞:“小女子这就告辞了...常大哥,明日若有空,到我家来吃顿便饭。可千万不要拒绝,不然小女子心中不安。”

    说完蹬蹬蹬跑了,好像生怕常昆拒绝。

    晚上吃饭,常昆对隐娘道:“李家娘子想必已是说了教许仙学医的事。你觉得如何?”

    隐娘道:“是说了。但看夫君之意。”

    “带个学徒吧。”

    隐娘嗯了一声,笑道:“说起来娇容妹子也是个有能耐的。换做我若是她,十三四岁带个小弟,还能把家业操持起来,可真是不容易。”

    常昆道:“她是个有德的。能帮一下便帮一下。”

    第二天常昆照常去西湖边卖汤圆,中午暂时收摊,与隐娘去许娇容家吃午饭。这是人家的感谢,要是不接着,许娇容心里不安,未免不好。

    有德的人便是如此。

    若换个无德的,巴不得常昆不去,更不会心里不安。

    当然,若是无德,常昆也不会应她。

    到了许娇容家,李公甫早候着,见常昆夫妇来,忙请进屋里,笑呵呵道:“老李我这里实在感谢常大哥!”

    这年头,学手艺可不容易。那是吃饭的看家本领。寻常的医师绝不会轻易收徒。

    李公甫是实在人,他两口子也十分捉紧许仙的未来。原本送去学社读书,想谋个读书人的门路,可许仙不是那块料,学不走。

    许娇容为此十分忧虑。

    李公甫也是如此。他并未把许仙这个内弟当作外人,是真心当作自己亲弟弟对待的。

    原本说若不成,便练练身体,以后进衙门做捕快,若有能为,接他的班也行。但许仙那小子读书不成,锻炼身体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锻炼不下去。

    可把两口子愁坏了。

    许娇容思来想去,想到常家娘子医术了得,便厚颜上门,提及此事。常昆是一口答应。这令李公甫夫妇十分感激。

    早把许仙叫出来,让他喊隐娘‘师傅’。

    这小子一出来,常昆便看了个分明。第一眼,有点熟悉。再看一眼,常昆心下明了。

    这不就是云雾山下许家村的那小子,许宣嘛!

    这是转世到这里来了!

    倒也算是缘分。

    常昆对许宣没有什么恶感,虽然当初禁止许宣再上云雾山,可并非对他有什么看法,只不过是摒除鸡毛蒜皮麻烦而已。自家那蛇转世去了,求了常昆,常昆便也不再禁止。不过这小子后来,几乎也没上过云雾山了。

    许仙叫了声师傅,不是师父,因着先是学徒的关系。若真被隐娘收为弟子,那才能叫师父。

    隐娘自然看不出许仙是许宣,瞧着唇红齿白轻声细语的一少年,倒也高兴,勉励了几句。

    吃饭时,桌上李公甫活络气氛,说起他经历的一些事。

    他说:“常大哥刚来钱塘不久,要说这钱塘,也有不少奇事。当初我刚在县衙做捕快时,有一桩奇案,我师父带我...”

    还别说,李公甫经历的许多案子,的确是不错的谈资,听着挺有趣味。

    神神怪怪的不少。

    常昆心下知道,这方时空,比上回大唐的时空,水可要深的多。什么东西都有。李公甫说的一些奇事,无疑与神魔鬼怪之属有关。

    一顿饭,吃的其乐融融。

    饭后,常昆自去西湖摆摊,隐娘则直接带了许仙去医馆。

    西湖边上,摊子再支起来,点上炉火,煮上汤圆,常昆默默的卖。西湖边上的风景的确不错,但看的久了也就那样,无甚为奇。

    有人来吃,常昆给舀一碗。没人的时候,便坐在旁边马扎上,悠悠看云水一线,时不时拿起腰间的葫芦喝上一口,倒也悠然自得。

第三章 落星

    关于许仙到医馆做学徒的事,常昆本人没有多余的看法。止学医术而已,又非收徒传道,自无不可。

    这小子柔柔弱弱一副窝囊相,常昆也看不上他,非得要给他传道。

    何况人家是净明派的渊源,非佛非道,佛道兼杂,也不是常昆喜欢的路数。

    他这里卖汤圆,也时常回想之前经历的种种。说来在大唐时空,他还有些手尾没有处理干净——也不知道灭佛的事能灭到哪一步,虽然并不抱有灭之绝之的希望,但终归掺和了一手,不能不有个结果。

    再则就是没能跟二丫、小丫最后道个别。

    眼下回道人又要他卖汤圆,也不知是什么计较。他本打算这里歇歇脚,便登天去寻小一,再把三娘找回来一家团聚,这里却耽搁着了。

    逍遥自在的事,还得再等等。

    如此,时光流水,转眼又是几个月。

    眼看将要入秋。

    这天上午,常昆又去西湖边摆摊去了。隐娘正医馆里坐诊,李公甫火急火燎冲进医馆:“常娘子!常娘子!千万救命!千万救命啊!”

    几个捕快一身狼狈,正抬着个满身是血、面如金纸的同僚,跟着李公甫冲进来。

    隐娘不敢怠慢,忙道:“快把人放平!”

    这一看,只剩下一口气了。

    她连忙取了银针,手如闪电,扎了一片,给吊住性命,又吩咐旁边学徒许仙:“去西湖边,问你常大爷,把他葫芦拿回来。”

    许仙忙应了一声,蹬蹬蹬就往外跑。

    李公甫见状叫道:“我脚程快!”

    也跟了出去。

    两个一路狂奔,到西湖边,遥遥望见常昆正卖汤圆,急切上前,上气不接下气道:“...葫...葫芦...”

    常昆看他们满头大汗模样,道:“喘口气再说话。”

    李公甫吸了几口气,三言两语把事情说来:“我带弟兄们办案,遇到凶狠之徒,有一个弟兄命在旦夕,大娘子教我来问常大哥拿葫芦!”

    常昆一听,明了。

    便自腰间把葫芦摘下来,丢给李公甫:“速速拿回去交给隐娘。”

    李公甫哪儿敢耽搁,忙拿了葫芦,一转身回奔县城。

    许仙这小子两手撑着膝盖,还在喘气儿呢。十一二岁,体能远不及正值盛年的李公甫,又是个柔柔弱弱的,能一口气跑到这里来,已经非常不错了。

    常昆也没搭理他,自顾自继续卖汤圆。

    许仙喘过气来,抹了把满头的大汗,想着姐夫已经把葫芦拿回去了,便也不急了,就一旁看常昆卖汤圆。

    说来他也一直好奇——这摆摊卖汤圆的活计,哪是常昆这种家境的活路?却非要来卖,不知有什么噱头。

    就问了出来。

    “常大爷,您这儿为什么非要摆摊卖汤圆呢?”

    常昆瞥了他一言,道:“受人之托而已。”

    受人之托?

    许仙一脸茫然。

    这世上还有托人卖汤圆的?

    常昆舀了一碗:“我看你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吃几个汤圆吧。正好这里头一锅剩下些。”

    许仙懵里懵懂捧过碗筷,肚子正好咕咕叫起来。

    差不多要到中午了,他又跑了一路,是到了吃饭的点上了。

    正这个时候,常昆忽然抬起头,望向天空。冥冥中,常昆听到一声脆响,仿佛什么裂开了似的!

    这声音,凡人自然是听不到的。

    常昆这一抬头,目光透过遥远空间,锁定在世界胎膜之上,只见隐隐一道裂缝一闪而逝,紧接着,火光蓬勃。

    这时才有人惊叫:“落星了!”

    一颗巨大的火球从天上划过,往远处深山里飞去,一霎那,在天空中留下一道长长的尾巴!

    许多人跟着那火球跑,又是惊惶又是热闹。

    常昆的目光,则在火球经过钱塘县上空时停住,并顺着火球上分离出的一点快的不可思议的光收回来,那点光悄无声息的竟直愣愣落到许仙捧着的碗里!

    常昆盯着许仙的碗,里面有七个汤圆——而之前,常昆分明只舀了六个!

    其中一个,就是那点光!

    常昆此时,却神思有些恍惚。

    他看着许仙碗里多出来的汤圆——那哪里是什么汤圆,分明是一颗丹丸!而且还是常昆非常熟悉的一颗丹丸!

    尤自记得,当初东晋时,自己那一炸,炸入虚空。随身的葫芦被毁,放在里面的许多东西四散飞离,其中就有一颗丹丸!

    那丹丸,是当初与回道人打赌,输了之后,回道人给他,教他在合适的时机丢了的那颗丹丸!

    现在却从天而降,落到了许仙的汤圆里。

    就好比常昆先丢出一颗石子儿,自己慢悠悠的走着,到了终点,那石子儿又正好落到自己面前。

    常昆此时想的,是回道人。

    这牛鼻子不知怎么算的,好像什么都给他算到了!

    许仙全然没有察觉到碗里多了颗汤圆,拿了筷子,正好夹起那颗丹丸化作的汤圆,要往嘴巴里送。

    常昆看着,并未阻止。

    或许回道人的这颗丹丸,就是给许仙吃的?

    他这么想。

    可许仙这一筷子竟然没夹稳,那颗丹丸所化的汤圆滑出去,直直落向湖堤外的水中。

    这时候,湖水掀起波澜,一颗斗大的乌龟的头,从水中伸出来,张开嘴巴,露出细密的牙,对准了落下来的汤圆!

    常昆早知道水下有个大乌龟,这头大乌龟从常昆第一天开始卖汤圆的时候,就在这地方沉睡。

    常昆又不是降妖除魔的极端卫道士,乌龟好端端的睡觉,又没祸害人,常昆哪有闲心去管它?

    没想到这会儿,却分明要吃到那颗丹丸了!

    这是什么样的机缘?

    不过它这一露头,一身气机也泄露出来。沉睡如一颗石头,龟息时气机隐没。常昆又不把它当回事,没仔细瞧过。

    这会儿一苏醒,脑袋冒出来,气机一下子给常昆捕捉到,常昆眼神一凝——是佛门的味道啊!

    “这丹丸既经我之手,怎能教佛门的乌龟给吃了?”

    闪过这个念头,常昆弹指如电,一缕法力击中那颗即将落入乌龟口里的丹丸,将之横着击飞了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湖堤石缝中忽然爬出一条雪白的蛇,那蛇也不知是睡觉刚睡醒还是怎的,正好张着嘴巴,那颗丹丸直愣愣落到了它口里,咕嘟,下去了!

第四章 完事

    这一下电光火石,自丹丸从天而降,到许仙筷子不稳而滑落,再到乌龟出水、常昆点指弹飞,最后被那小蛇一口吞了,只在一瞬间而已。

    许仙丢了汤圆,伸着脑袋刚探出湖堤,还没来得及夹起第二颗汤圆,老乌龟愤怒而沉闷的吼声乍然响起,许仙被吓得一屁股墩跌倒,大喊:“乌龟!”

    老乌龟吼叫中腾跃而起,斗大的脑袋上两只小眼睛露出人性化的狰狞,密密麻麻牙齿的嘴巴张开,吞水般一吸,就要把那小蛇吸进嘴里!

    常昆扬起勺子,一瓢开水泼过去,无形中,一股力量催起湖水飞溅,卷了那条受惊的小蛇,波涛起伏之间,便没了踪影。

    而乌龟只能眼睁睁看着小蛇消失不见,最后发出一声无奈愤怒和憎恨的吼声,落入水中之后,也冲入波涛里没了踪影。

    许仙傻愣愣的还在叫:“好大的乌龟!”

    常昆道:“哪里有什么乌龟?”

    许仙傻了一下,爬起来探头探脑往湖堤外瞧了一眼,只见风平浪静,哪里有什么大乌龟?

    就仿佛之前那一眼,只是幻觉。

    常昆道:“吃个汤圆也吃不安生。不觉得烫?还不快些回去换衣服?”

    许仙这才反应过来,哎呀痛呼一声,使劲拍打身上热水烫过之处,老起袖子只见一片绯红。

    ...

    许仙风风火火跑了之后,常昆便准备收摊了。

    他知道,回道人交代的事,这算是大功告成。要他卖汤圆,等的就是这一刻。冥冥中常昆已经明了。

    至于那颗丹丸到底该许仙吃,还是乌龟吃,亦或者是那小蛇吃,常昆不知道。也不在意。

    若是许仙吃了,吃了就吃了,算是他的机缘,常昆无所谓。若是乌龟吃了,那便不行。佛门的乌龟,哪能吃他经手的丹?

    小蛇嘛,算它运气好。

    这回收摊,便是永久性的收摊。卖汤圆的活计虽然不劳不累,但几个月下来,毕竟乏味的紧。

    不可能卖汤圆卖上瘾。

    有这时间,不如在家里祭炼昆吾槊和玄冥珠。

    所以回道人是个害人的精,折腾的很,关键是浪费时间。

    收摊离开时,常昆看旁边不远处一个同样卖汤圆的老汉,把自己的摊子送给了老汉,把个老汉好生高兴的一回。

    倒不是摊子值多少钱,而是听说常昆不干这一行了。

    少了无法力敌的竞争对手,汤圆独家了,难道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

    老汉兀自高兴,常昆拍拍屁股,走人。

    ...

    却说这边,李公甫拿了常昆葫芦,一路狂奔回到医馆,一口上气接不上下气,险些闷过去。

    说来李公甫这个捕头,县里还是挺有威望的。些个捕快都挺服他。他为人实在,对人负责,着实是个非常不错的头头。

    “葫...葫芦!”

    隐娘一把抢过葫芦,伸手桌上摘下个杯子,拔了葫芦嘴,从里面倒了半杯青碧的酒,不由分说给那将死的捕快灌下去。

    这酒一下肚,一股庞大的生机发散开来,倏忽之间,那捕快的脸色迅速变得正常起来,身上几个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爪子掏出的窟窿,里面的肉发疯的长,几个呼吸便合拢了起来。

    李公甫等几个捕快看的傻了眼,呼吸都屏住了!

    隐娘盖上葫芦,顺手把葫芦放在案桌上,站起来道:“行了,他没事了。”

    李公甫,张了张嘴:“...没...没事了?”

    “自然是没事了。”隐娘笑道:“不但没事,他还挺好。我家夫君这酒,可不是等闲的酒。他喝了这半杯,养了伤势还有多余的,以后身强体健不在话下。”

    就道:“带他回去吧。”

    李公甫瞅了眼那葫芦,低声道:“不抓幅药吗?”

    隐娘道:“不用。”

    李公甫于是连忙让几个捕快把人抬走。他自己则留下来。

    “常娘子,我老李这里有个不情之请。”他斟酌了一下,道:“实在也是我厚颜...这回这案子有点棘手,眼下还没办下来,说不得弟兄们还有性命之危。我得求求您,这葫芦里的酒,好歹留那么点...”

    隐娘挺了他的话,明白他的意思,笑道:“要说这酒,对我夫妇倒也不算珍贵。不过我做不了主,等我家那口子回来了,你问他。”

    甲木灵酒的确宝贵,这灵酒对隐娘平素的修行帮助颇大。

    不过隐娘也知道,常昆葫芦里的酒堪称海量,有半湖那么多!而且这葫芦还在时时刻刻凝聚甲木之精炼化为酒,常昆两口子平常消耗,都赶不增添。

    别说拿来喝,便是拿来洗澡,几百年也用不完。

    等闲是不给别人的,但拿来救命,倒也不必吝啬。

    李公甫听了,直道:“行,我这里等常大哥回来。”

    就一旁安静坐着。

    不多时,许仙跑回来了。他是先回了一趟家里,换了衣服再过来的。

    见姐夫还在,就跟他说大乌龟的事:“我明明看到个大乌龟,常大爷却说没有。真是奇怪。”

    李公甫听了,神色动了动,只道:“你一个小孩,什么大乌龟?一天天的,好生跟师傅学医术,乱七八糟的不准多想。”

    训了许仙一顿,许仙只好垂头丧气,进屋读医书去了。

    午前,常昆打着甩手回来了。

    李公甫见他回来,吐了口气。

    上前抱拳:“常大哥,小弟这里有事相求啊!”

    正好到了用饭时候。常昆两口子平时吃饭,早晚是在家宅里,中午在医馆。请了专门的厨师做饭。

    这里喊起来吃饭了,常昆便道:“先吃饭,吃了再说。”

    便拉着李公甫进屋。

    饭桌上,李公甫想着葫芦酒的事,按捺不住,道:“实在也是知道常大哥的酒不的凡酒,能救人性命。小弟这里案子有点麻烦,可能还要用到常大哥的酒,我厚颜相求,也没有什么能报答的,只以后有事,一句话,小弟赴汤蹈火。”

    常昆听了,笑道:“小事而已。救人性命嘛,我如何吝啬一口酒?”

    李公甫大喜,站起来躬身拜道:“我谢谢常大哥呀!”

    常昆摆了摆手:“坐下吃饭...刚刚隐娘说,你那同僚是被什么动物所伤,不知你这案子是怎么回事?”

第五章 红玉

    李公甫如今已经深知常昆两口子不是等闲人物,这案子其他人不好说,这里却没什么好忌讳的。

    便道:“前不久有人在城墙根下发现几具枯尸,到县衙来报了案。县君把案子交给小弟,小弟连日细查,确定了那几具枯尸的身份......”

    这案子是七八天前的事了。李公甫接到报案,奉命查之,经过尸检,发现那几具枯尸并非久亡之人,而是新死之辈。

    是被什么邪门歪道的东西吸干了一身精气致死。

    确定了死因,紧接着便是确定死者身份。经过好几天的详查,才确定他们的身份。原来是外地来的行商。

    这几个行商最后出现在人前地方,是云香楼。

    根据目击者的供词,这几个行商在报案前的两天的晚上,于云香楼喝花酒。此后再无人见过他们。

    后来李公甫又找到了这几个行商其中之一的一个随从,经过审讯,确定他们就是在那天之后失踪的。

    他说:“那些随从都不是好东西!几个行商失踪之后,随从等了两天不见人,竟也不报案,反倒把行商的财货分了!”

    几个行商的随从没等到主家,起了邪念,便把行商的财货分了。其中大部分都已在这几天离开了钱塘,但有胆儿肥的,正好分了一笔钱,就流连在钱塘花天酒地。

    于是被顺藤摸瓜的李公甫逮了个正着。

    确定了几个行商就是在那天晚上结伴去云香楼喝花酒之后失踪的,李公甫便把注意力集中到云香楼这一条线索上。

    他带人搜查云香楼,但没有查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不过他直觉告诉他,云香楼一定有问题。

    “我琢磨着他们最后出现的地方是云香楼,这云香楼怎么也脱不了干系!”李公甫道:“我便留了两个弟兄,暗中盯着云香楼。”

    “果然,就在今天早上天刚麻麻亮,云香楼两个龟公各自扛着一个麻袋从云香楼后门出来。小弟留在云香楼附近盯梢的弟兄尾随这两个龟公,一路跟着他们的马车出城。”

    那两个龟公用马车运送麻袋出城,到了城西山下的乱葬岗将麻袋丢下。盯梢的两个捕快等龟公走后,打开麻袋一看,两具枯尸!

    并且在乱葬岗上,还找到十多个相同的麻袋,都是枯尸!

    也就是说,在案发之后,云香楼不敢在城墙根扔枯尸,于是转到城外乱葬岗——这几天里,又有十多人遇害!还都是路过或者刚来钱塘的外地人。难怪没人报案。

    这可把李公甫气坏了。

    得到盯梢的捕快的汇报,李公甫当即便带人冲入云香楼,把早上抛尸的两个龟公拿住逼问。

    这一逼问,便把罪魁祸首逼了出来!

    竟然是云香楼新到不足一月的花魁:红玉!

    这红玉在花酒圈子里好大名声,被称之为钱塘百年不出的美人!却谁能想到,竟然是害人的凶手!

    “我一逼问,那幕后的凶手便藏不住了。直直撞破窗户要逃。我立时带人去追!”

    李公甫带人急追,追出城便被落下,竟然越落越远。那红玉娇娇娘子一个,跑的倒挺快!得亏李公甫经验丰富,循着蛛丝马迹一路追到西山。

    那叫红玉的花魁大抵是以为甩脱了捕快,大意之下竟然被李公甫追上。于是大打出手!

    “那竟然是个妖怪!”

    说到这里,李公甫心有余悸:“难怪跑的那么快——她显出一双爪子,把人胸前掏开,险些被她挖出脏腑!”

    常昆看得出来,李公甫虽然忌惮得很,但并无畏惧。

    他道:“我以前跟我师父办案时,也遭遇过鬼怪之属。我师父告诉我,一旦遇到不能力敌的鬼怪妖魔,便抬出城隍老爷来吓唬,必有奇功!”

    那能显化人形的妖怪,万万不是寻常捕快能够抵挡的了的。李公甫眼看要遭毒手,立刻搬出城隍老爷的名讳,只道:“妖魔,你敢杀公人,城隍老爷不会放过你呀!”

    红玉一听,犹豫片刻便窜入山林去了。果然不敢杀公人!

    之后的事,勿须多言。

    他们急急忙忙把人抬回来,抬到常氏医馆。

    常昆听罢,颔首道:“原来如此。那李兄弟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李公甫叹了口气:“对付妖精,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有能为?只能上报皇城司,请朝廷派厉害人物下来处理。”

    又道:“在皇城司来人之前,一则钱塘须得警戒些日子,我怕那妖怪去而复返。二则我须得摸一摸妖怪巢穴何处,等皇城司的人一到,便于立刻诛杀。所以小弟才厚颜跟常大哥求那药酒,以备万一。”

    常昆点头:“应有之理。”

    正好吃完饭,常昆让隐娘取了个陶壶来,给灌了一壶甲木灵酒,交给李公甫:“这酒在我这里倒也不甚稀奇,不过对普通人而言,毕竟不是普通之物。李兄弟拿去救人没问题,但切记不要外传,免得给我招来麻烦。”

    李公甫欢喜不已,把陶壶抱的紧紧的,连连道:“哪敢给常大哥惹麻烦?我必定叫弟兄们都守口如瓶。”

    常昆又叮嘱道:“这陶壶保不得药性,三五天没问题,七八天后药性挥发,会渐渐失效,你得记着。”

    李公甫记在心里,又道谢过后,这才告辞离去。

    隐娘便对常昆道:“以夫君的修为,区区妖精,自手到擒来,为何...”

    常昆摆了摆手:“既然官府有应对的策略,我们便不要插手。这城里妖怪神灵都有,我也知道,可你什么时候见我去沾染过他们?”

    倒不是常昆没有怜悯之心。实则譬如钱塘,大体来说,算是盛世。也算是平安祥和。虽然有妖怪进出,有神灵隐没,但这几个月住下来,除了这回,并无闹出其他的问题,说明这里,一定运行着某种潜在的规则。

    这不比高县当初。常昆现在,也不是当时初到高县的常昆。而高县面对的境况,也与现在的钱塘大不一样。

    所以常昆是不会去管这些事的。

    他这样的大鳄突然跳入这个小水坑,藏着还好,动起来必定惊涛骇浪。说不定好心办出坏事来。

    旁敲侧击,给李公甫一些帮助,足矣。

    隐娘听罢,明白常昆的意思,点点头:“也是。”

第六章 登天难

    先有妖精害人,又有落星横空,一时间把个钱塘搞的风声鹤唳。

    二者皆知的,到城隍庙拜神;只知道妖精害人的,也到城隍庙拜神;只见了落星横空的,以为上天示警,还到城隍庙拜神。

    连药铺里相关驱邪的药材,比如菖蒲之类的,也大受欢迎。

    这不能怪人们迷信——这本就是个有着神魔妖怪的世界。

    普通人在面对这些存在的时候,没有丝毫抵抗力,怎么办?只能拜神!

    常氏药铺距离城隍庙不远,就隔着两条巷子。这么多人去拜神,跟赶集一样,来来回回,城隍庙的香火烟气,隔着两条巷子,在常氏医馆都闻得到。

    李公甫这天午前来了一趟,发牢骚。

    “也不知哪个,把妖精害人的事传了出去。”他道:“合着落星横空,老百姓们便忍不住多想,搞得现在不是个味儿。”

    常昆刚刚钓鱼回来,闻言笑道:“拜神的是多了些。那妖精既然忌惮城隍,人们去拜一拜也是求个心安。”

    李公甫叹了口气:“城隍老爷哪儿管小老百姓的事...欸...”

    常昆笑了笑。

    转言问他:“你这几天不是去找那妖精巢穴么,找着了?”

    李公甫抓下帽子,烦躁的挠了挠头:“没找见。进山十里,老虎倒见着几个,就是没妖怪的踪影。怕是还得继续深入。”

    也难怪他烦躁。

    深山老林危险的很,别说妖怪,便豺狼虎豹,也是巨大威胁。虽然李公甫他们这些捕快,个个会几手把式,体魄气力也不算差,但在深山老林里,还是吃不住劲。

    这几天深入十里,还没找着,继续要深入下去,危险更大。

    而且这事只能捕快来办,没办法召集猎人之类的,一说去找妖怪巢穴,谁愿意干?

    而李公甫又是个厚道人,他不会欺骗别人,照实说了,猎人们都不愿去。

    “城隍老爷的威名,进了深山怕不顶事。”常昆道:“我看你们还是别进山了。等皇城司的人来了,让他们自己去吧。”

    李公甫纠结道:“我也想啊。可县君催的紧,没法子。我这不是去城隍庙求几道灵符么,正好经过这里,来发几句牢骚。”

    常昆道:“城隍庙的灵符管用?”

    “应该管用吧...”李公甫不确定道。

    说来那城隍老爷,端居城隍庙内的神域之中,常昆抽空也瞅了几眼。那城隍神域里,各有司俱全,文吏、阴兵数百。

    不过这些天,常昆没见城隍有动静。

    老百姓拜的再捉急,城隍还是稳如泰山。

    这些天常昆对这个时空,愈是了解。隐隐觉着,这个时空现在的某种状态,跟早前在大唐时空,与李德裕交谈时,提起的某些期望相类似。

    也就是常昆跟回道人提过一嘴的那事。

    阴神遍地,真修、妖魔也不少,监察制衡,形成了某种规则。单就钱塘而言,境况其实挺不错的,县城里常驻的就有好几个妖精,但都按照人间王朝的规矩做事,老老实实。

    李公甫这回遇到的,应当是少有的不讲规矩的。

    不过常昆不太清楚,那红玉在城里作怪,城隍为什么不拿住她!

    于常昆而言,这些都不算事。瞅几眼则罢。

    倒是这几天,他琢磨着是不是走金山寺一趟,把那佛寺给掀了。

    但又有点懒意,不想动弹。他渡劫成仙不久,这段时间正是修为突飞猛进之时——外挂在他成仙之后,功能加强了许多,挂机效率随之提升。

    每天都会变强不少,常昆便需要一些时间去适应。

    之前是一边卖汤圆,一边适应。现在则是钓鱼,或者躲在家里祭炼神兵和法宝。

    精神上有点懒。

    需要一个刺激——如果现在有个和尚跑到他面前来刺激他几句,这点懒意必定瞬间消散。

    此外,常昆也在想着登天的事。早说了去找小一,好一家团聚。不过他发现,登天好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找不着登天的路!不知道怎么登天!

    以金丹大道七阶真仙修为,元神返照虚空,捕捉种种信息,但捕捉到的,都是其他时空、世界的蛛丝马迹,至于上面,到底在什么地方,怎么去,竟是一头雾水!

    这就叫常昆抓麻了。

    同心结是没办法的。之前渡劫的时候,疏忽大意,给劫雷连着衣服一并劈成了灰烬。就算同心结还在,常昆也不确定能联系到三娘和小一。

    那玩意儿在凡世内还能用,隔着不同时空不同世界,便多半不顶事。品质太低。当初联系三娘,还是老夫人维持的。

    眼下摆在常昆面前的,登天止两条路。

    第一,修为。常昆认为,真仙找不到路,再进一步,修为再升一层,也许便能找到。

    第二,白蛇传不是就在眼前么。常昆记得,这里面涉及一些神仙佛陀菩萨,等事发的时候,这些神仙出现,常昆去问他们。或者逮着打个半死,拷问一二。

    所以眼下常昆的确挺悠闲。

    不去管闲事,初步实现了逍遥自在的目的。

    李公甫发了几句牢骚,坐了一会儿,聊了聊天,走了。他事儿多着呢。

    倒是许仙,这段时间进步挺大的。听隐娘说,这小子在医术方面,有些天赋。

    有天赋便有天赋吧,能学多少学多少。有本事把常昆搜集的医书全融会贯通了,算他厉害。

    既然无事,常昆便与隐娘就这么着吧。在大唐时空,隐居了半个世纪。白水谷那种生活不能说不好,但毕竟少了红尘气,没几分人气。

    眼下这钱塘县,倒也舒坦。虽然这回发生了这样的事,但总体来说,钱塘给常昆夫妇的感受,是一种小家碧玉的不错,有点温柔,有点安宁。

    走了李公甫,隐娘正好提着一筐药材出来,往药柜里分。

    常昆去帮她,什么药放什么药柜,也不用什么法术神通,就一双手,挺充实。

    分药材,两个随意说着话,不黏糊,也不疏离,听平淡——要说黏人,就常昆的记忆中,小七应该是最黏人的。然后才是小一。三娘和隐娘差不多,都挺独力的。平常相处,温馨之中带着平淡,虽然没有什么波澜,但也挺舒服。

第七章 茶摊冯书生

    分完药材,三娘对常昆道:“我想回山里庄子一趟,当初来的时候,一些医书落在庄子里没带来。”

    刚来到这方时空的时候,常昆是打算循着白水谷的生活一样,找个山清水秀之处歇脚。后来因着葫芦里回道人的留言,这才从山里出来。

    当时庄子都建好了的。

    大部分书籍都搬出来,在庄子的书房里摆着。

    出来的时候,很多东西没带。因着那些书籍,其实早在常昆的脑子里。他在白水谷半个世纪,没事翻翻书,以他的修为,若只记忆,念头一扫即可。

    因此大多数书籍,除了那些孤本、或者文化名人的字画、手书,常昆藏在玄冥珠中,剩下大部分,都无所谓,因为内容都记着。

    于是留在山中的庄子里。

    隐娘这里一说,常昆心想把那些书籍带过来也行,便道:“我走一趟就是。你别忙活。”

    隐娘顺从点头:“那就夫君你去。”

    常昆道:“明天去。”

    “嗯。”

    第二天晌午,常昆打着甩手出门了。他不打算用神通法力,要不然一步就回去了,这么赶,没什么意思。

    左右不算太远,就在钱塘外的西山深处。便只两条腿紧赶慢赶,两天一个来回也足矣。

    出了钱塘县城,常昆背着手悠哉游哉走在路上。逢着路边一茶摊,来了兴致,便往摊子前一坐:“掌柜的,来碗茶。”

    茶摊的老板是个小老头,闻言吆喝一声:“好嘞,客观请稍后。”

    摆上茶碗,倒上凉茶,又问:“客观还要点什么吗?小老儿这里有盐花生、卤猪头。”

    常昆道:“那就一样来一叠。”

    老板高兴坏了:“好嘞!”

    喝着凉茶,吃着盐花生、猪头肉,常昆感到别有一股趣味。

    这茶摊位置挺好,位于钱塘外数里的三岔路口,南来北往的人,都打这儿过。见着这茶摊,忍不住歇歇脚,喝上一碗凉茶。

    这会儿人挺多的。

    有跑长途的行商,有走江湖的侠客,也有挑夫、农人,像极了一个缩小的社会。

    正这会儿,一个书生背着囊箧在摊子外停下,擦了擦汗,走进茶摊。四下里一看,没找见空位,踌躇了一下,见常昆这桌止他一人,便过来,作揖道:“这位大哥,我能坐这儿吗?”

    常昆看他一眼:“随便坐。”

    书生放下囊箧,坐下来,道:“多谢这位大哥。”

    常昆摆了摆手。

    书生便唤老板,要了碗茶,一叠猪头肉和两个馒头。

    书生喝了口茶,舒坦吐气,道:“这位大哥你好,小生冯玉,会稽人士。敢问大哥高姓大名?”

    倒是个能说话的。陌生人也能打上招呼。

    常昆道:“我叫常昆。”

    “常大哥。”冯玉又拱拱手:“常大哥是钱塘人罢?”

    常昆道:“是住在钱塘。”

    冯玉笑道:“大哥请了。小生冒昧,敢问常大哥,从这里去金陵,可有穿越西山的捷径?”

    常昆一听,哦,问路的。

    道:“你要去金陵?”

    “是,小生去金陵就学。”冯玉道:“因着时间紧,若顺官道走,怕是要误了时间。”

    常昆点点头:“捷径倒有。不过,你这书生文文弱弱,不怕那山中豺狼虎豹么?”

    冯玉一听,露出一丝迟疑。

    是啊,捷径必定要翻山越岭。西山林木丛生,豺狼虎豹纵横,一不小心成了野兽口中餐该怎么办?

    他犹豫着,但想着这回去金陵的好事,恩师家的姑娘可等着他呢,他就打了鸡血,道:“实在是时间捉紧。请大哥指点我捷径怎么走。”

    常昆见他这么说,便也不劝了。

    指着茶摊外,北侧的路口,道:“你顺着这边走,走个七八里便是一个村庄。村子后面有一条道,可翻越西山。”

    钱塘这片的地形,无有巨细,皆在常昆心中装着。因此并未胡说。

    冯玉听了,探头看了看北边路口,记着心中,道谢:“多谢常大哥。”

    常昆不再言语。

    这书生要是能单人独骑穿过西山,常昆算他厉害。不过人家执意要走捷径,常昆能劝他一句已是心怀怜悯,却不会多劝,毕竟不是常昆什么人。

    常昆这里慢慢吃慢慢喝,倒是比那书生慢了不少。书生先吃完,背起囊箧走了。常昆又吃了一会儿,这才吃完吃好,拍拍手出了茶摊,也往北边路口走。

    不过常昆跟书生不是一路。他走不远,便钻进深山,又从玄冥珠中把明恩唤出来,翻身骑上虎背,悠哉游哉往自家庄子走。

    明恩和祁六子、刘敢等昆吾从神、神兵,一直都呆在玄冥珠中。玄冥珠实则便已成了常昆随身携带的仙府,里面自有一方空间,当初白水谷的大部分,都装在里面。

    常昆而今,也不需要从神、神兵贴身侍奉。因着没其他什么事。

    他们就在里面,整天操练、搏斗,锻炼本事。

    不过也只能增长技艺,修为没办法提升——常昆这昆吾神将品级所限,除非哪天他神位提上去了,麾下的神兵、从神,神力境界才会跟着提升。

    昆吾神将之位,神力仅在三阶。清贵是清贵,但只是个七品神将。与城隍的神力相差仿佛。他手下的从神止二阶神力,神兵止一阶神力。只有他的神位品级提升,麾下的佐使神力才会跟着提升。

    这就是神灵跟真修不一样的地方。

    神灵不需要根性,只要有上天的诏命,便可成神。但神力不能自主提升,局限于体系之内,只能跟着神位走。

    明恩被常昆唤出来,高兴的很。

    托着常昆山林里撒欢,这里挂个爪印,那里磨蹭下气息,本性难改。

    见着野物吼一声,惊起林中鸟纷飞,果然是个山大王的模样。

    常昆也不管它,任凭他随意撒欢,就林间窜来窜去,上山下坡,悠哉游哉。

    山林里的自然气息的确迷人,野物挺多。走不远,就见着了一只老虎。那老虎被明恩气息吓得狼狈鼠窜,像个受惊的猫。

    虽说这是个神魔妖怪的世界,但妖精这等存在,仍然是少数。不是说走几步就能遇着。

    这一走,走到天黑。眼看翻过一个山头就是当初立下的庄子。

第八章 拜码头

    便这里看到一个俏姑娘提着竹篮从崎岖山路而来。

    这姑娘身材窈窕高挑、长发如墨及腰,穿一袭白衣,脚下小花鞋子,头上简单一点装饰,隐约蒙了面纱下的鹅蛋小脸清丽脱俗,很有一股江南水乡的秀丽味道。

    托着常昆的明恩立时驻足。发出一声低吼。

    常昆拍拍它:“我看的到。”

    那提着篮子走来的白衣姑娘,在常昆眼中,分明是一只雪白的狐。

    是个狐狸精。

    不过眼前这只小白狐狸跟人们固有认知里那种彻头彻尾妖媚、诱惑的狐狸精不同,却像朵白生生的小白花。

    独一双眼睛有些媚意,清丽之中画龙点睛,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白狐姑娘见了骑虎的常昆,立时也驻足远处。她看不出常昆底细,但常昆座下的明恩,却给她一种极度危险之感。

    这白狐姑娘有二阶修为,但她是狐。明恩也是二阶神力,但它是虎。而且是神虎。是昆吾神位的从神,具有‘降妖除魔’的神力特性。

    无论种族还是力量性质,都天克白狐姑娘。

    常昆对妖没有偏见——在常昆这儿,佛门的秃子给他的感觉才是最差的。反倒是对待妖精态度更公正些。

    而且这小白狐妖气虽然不咋地,但够纯净,是个素菜的路数,显然不曾造孽。

    就像常昆当初家养的蛇一样。

    当然,常昆这会儿心思里转动的,不是对这小白狐狸的另眼相待,而是琢磨着小白狐好像是从山头那边的过来的...那边不就是他的庄子么?

    小白狐狸被骑虎的常昆吓了一跳,瞬即似乎想到什么,大眼睛滴溜溜调皮一转,道:“这位大哥请了。小女子辛十四,不知大哥高姓大名?”

    辛十四?

    常昆道:“常昆。”

    辛十四咀嚼这两个字,心道不认识,便试着问:“不知常大哥是哪座山的主家?这也是要去与郡君贺寿么?”

    郡君?

    贺寿?

    常昆心头生出点兴致,道:“未知郡君家在何处?”

    辛十四一听,以为常昆果然也是要去为郡君贺寿,道:“常大哥莫非迷路了?既是同为郡君贺寿,不若同行?”

    常昆道心想左右没什么急事。真要急着搬书,也不必眼下这样,早一步来去完事了。

    这会儿常昆对这小白狐的底细已大略清楚——自家庄子如今有一窝狐狸,刚刚念头一扫,全见着了。

    倒是个大家族,两只二阶上品修为的老狐狸,七八只与这小白狐差不多的中狐狸,还有不少修为浅薄,化不得人形的小狐狸。

    这小白狐刚刚从山头过来,显而易见,也是那窝狐狸中的一个。

    庄子被狐狸占了,常昆倒也不生气,一来是自己留下的破绽——建这庄子的时候,想着的只是暂时歇脚。因此不曾全面完工,留下庄子里一个水潭可直通外界。

    走的时候下了道法术,护着庄子周围,忽略了地下。

    若没有回道人那回事,常昆两口子多住几天,这破绽便也弥补了。可因着回道人葫芦里的信息,庄子刚刚建好,常昆便与隐娘离开这里。

    半成品的暂居之所,有破绽理所当然。

    大抵这一窝狐狸不知怎的,发现了那条水潭下的通道,进了庄子,见里面没人,便鸠占鹊巢,住了下来。

    二来嘛,虽然这一窝狐狸住了白水庄,但并未把庄子里搞的乌烟瘴气,反而花花草草修剪的不错,卫生清洁打整的完美。

    所以常昆才没有生气——当然也因着这窝狐狸修为浅薄,不值一提。要拿回来了,反手之间的事而已。

    知道庄子的状况,常昆便也不急着去取书。隐娘也不是立马就要那些书籍。正好趁此散散心。

    听小白狐狸说什么郡君,说什么贺寿,常昆难免起了点兴致。见她说同行,便道:“也好。”

    便一路同行,从山头绕过,往北边去。

    小白狐狸不敢靠近明恩,隔着三五丈距离一前一后的走。走了一段,似乎觉得常昆是个好人,渐渐打开话腔,与常昆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来。

    常昆随意应和,渐渐知道一些占自家庄子这一窝狐狸的来历。

    原来小白狐狸这一家,之前不是这钱塘境内的妖。是金华的。她祖祖辈辈居于金华的山中,本也安稳。可百十年前不久,金华突然冒出个大妖来,十分凶残,对她家屡屡逼迫,没奈何只得举家搬迁。

    半年前才搬到这钱塘的西山来。

    她倒也老实,没说白水庄是自家兴建,而说承了前人的恩惠,方有个暂居之所,心下感恩云云。

    常昆倒是对这小白狐狸刮目相看——言谈举止之中,可知这小白狐狸不是个野妖,而是个有传承的,靠拢人类的道德水准,而与野妖截然不同。

    野妖的秉性,便是没有规矩,不存在人类的道德准则。

    许多故事传说里,说妖物报恩,实则多是臆测。如明恩这种,或小狐狸这种懂得感恩的,只是少数中的少数。

    野物成妖,遵循的是其兽性野性,遵循的是彻头彻尾的丛林法则。

    常昆转念一想,倒也觉得没什么不对——这窝狐狸占了他庄子,没搞得乌烟瘴气,反而细心呵护;且一窝狐狸都有修行,显然有不同于普通狐狸的血脉来源。否则哪能一大家子全是妖怪?

    就听到辛十四说:“我家刚来落户,须得拜一拜码头。郡君是五都巡环使薛尚书的妻子,执宰西山,若不上门拜一拜,难免遭她刁难。正逢她这里庆生,我爹爹便准备了一些礼物,教我送去。”

    她话匣一打开,便说了许多。

    常昆闻言道:“既是拜码头,你爹不去却教你去,不怕恼了那郡君?”

    只派个女儿去,难免惹恼那郡君,说你自己不来,派个小姑娘,莫非瞧不起我郡郡?到时候不但拜码头不成,反而吸引仇恨。

    这所谓郡君,听小狐狸这么一说,常昆心中已是了然。却是个鬼怪——显而易见。只是因着丈夫是五都巡环使,而占山为王。

    那五都巡环使常昆知道,是泰山神府体系下的地方阴神。司职监察。所谓五都巡环,便是监察五座城池这么大地面的监察使,不像土地、山神、城隍有具体的辖区,五都巡环使没有具体辖区,只有监察之权。

第九章 五都巡环使

    为什么说五都巡环使的妻子一定是鬼怪,因为五都巡环使,或者说体系内的神灵,在神职三品以下的,是没有私自封神的职权的。

    其麾下的从神、兵将,都由上级指派,而不是像常昆这种清贵,从神和神兵自己封。祂们不行。

    这五都巡环使区区七品阴神,连正神都不是,根本没办法把自己的妻子也封为神灵。而其称谓‘郡君’,更则是一种僭越——都城隍才能被称之为郡君。

    而这五都巡环使的妻子绝不可能是都城隍——都城隍怎么可能住山里?

    在常昆看来,小狐狸一家搬到西山,拜码头应该去拜西山山神才是,却去拜五都巡环使的妻,莫不是选错了对象?

    五都巡环使虽然监察地方,但权位并不重,只有监察权而已。地方的阴神只要无过,完全可以不鸟他。

    或者说这西山的山神有什么把柄握在五都巡环使手中?

    常昆转着这样的念头,但随即又觉得不对。神灵的神位,寄托于天道法网之中,功过是非天道法网时刻记录,若真有什么大的过失,早被天规处理了,又怎么可能被别人握着作为威胁呢?

    他这里心思转动着,小狐狸则答曰:“我只是先行,明日郡君大寿时,我们一家都去。”

    小狐狸走在前面,明恩托着常昆走在后面,一路翻过两个山头,从一条崎岖山路经过时,正看见一个书生背着囊箧气喘吁吁蹒跚而行。

    不是之前在茶摊遇到的冯玉又是谁来?

    这书生的脚程倒也不慢。

    辛十四瞥了那书生一眼,便与常昆越过山路,进了林中。但这一眼,却把那书生的魂儿都勾走了!

    冯玉走捷径翻越西山,进山不久才知道自己的愚蠢——实在太累了。但走到现在,却也没法子返回去,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

    正行着,忽见两人一虎从山间经过,本来害怕,可被那白纱蒙面的女子瞅了一眼,一瞬间,他知道自己陷落了。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像潺潺的泉水,又像洁白的花儿。像春风,又像秋雨,太勾人了!

    狐狸精毕竟是狐狸精。常昆能不受诱惑,是因为常昆不是凡人,是因为常昆心房坚固。而普通的凡人,遇到狐狸精的时候,有几个能扛得住妖精的魅力?

    冯玉失魂落魄,好久才回过神来。

    才发现,天竟然要黑了!

    顿时这书生背后冒出一片冷汗——这可是深山老林呐!他原本的打算,是在太阳落山前穿过西山,可那女子一眼,竟教他发呆发了小半天!

    这下完蛋了!

    ...

    常昆与辛十四一路翻过几个山头,傍晚时来到一片幽静山林。隐隐一座豪门大宅便藏在这片山林中。

    不过在常昆眼中,那可不是什么大宅,而是一座大坟。

    这地方风水的确不错,若先人葬在此处,可为后人积攒阴德,使三代发扬,蒸蒸日上。

    难怪深山老林,也要葬在这里。

    辛十四已彻底把常昆当作跟她一样,是一个来为所谓郡君拜寿的另外山头的妖魔鬼怪了。一路上聊天,常昆虽说的不多,却也教辛十四隐约知道常昆是怎样的人——这是个好人或者好妖好怪。

    因此放下不少防备。

    妖物之间,防备甚深。尤其是有着食物链关联的妖物,更若仇敌。一旦遇到陌生的,若无防备,必遭捕食。

    她之前算是虚与委蛇——因为那老虎实在可怕,她不敢逃。只能拿话儿掩饰心中的恐惧。但聊过之后,才知道,自己是误会了。这位大个子,是个好人。

    就指着那大宅:“这便是郡君府邸,我们去叩门吧。”

    上前,抓着门环叩了几下,片刻后,大门打开,走出来一个贼眉鼠眼的老管事。还真是个贼眉鼠眼——就是个老鼠精。

    他伸着脑袋,仔细打量了门前两位,看到明恩时,显然被吓了一跳。

    稳了稳心神,他暗自揣测骑着这可怕老虎的大汉莫非是哪座山的山神,一边笑容可掬道:“可是来与我家郡君拜寿的客人么?快快有请。”

    常昆驱策着明恩,跟着小白狐狸后面,走进了这座大坟。

    在常昆眼中,这座坟墓自成一片空间,充满了神力的痕迹。无疑,便是那五都巡环使的手笔。

    待进了坟墓,里面则鬼气森森,夹杂着种种妖物甚至神灵的气息,浑浊驳杂,令常昆皱眉。

    老鼠精把两个引到一处偏厅,道:“请两位客人在此暂歇,稍后晚宴时,自有侍女来请。”

    走了。

    偏厅里,此时有三个奇形怪状的,正在大声交谈。

    其中一个形似大马猴,但面目皮肤犹如枯树,却是个山魈。另外还有个狼妖、一个女鬼。

    似乎是熟人。

    见常昆骑着老虎与小白狐进来,里面声音戛然而止。

    三个妖鬼齐刷刷看来,先看到小白狐狸,山魈眼中露出一模银荡之色,胯下一根木棍便竖起来了。

    那女鬼则娇笑道:“山魈哥哥兴致盎然,不若等郡君寿宴过后,去小妹家住一段时间?”

    山魈性银,时有村妇被山魈掳去银玩。

    这玩意儿见着小白狐狸的姿色,立时按捺不住,却也是本性使然。

    女鬼娇笑时,那狼妖则缩起了脖子——这才是个精明的。不像之前两个,狼妖第一时间便盯住了明恩,立时被吓的不行。

    山魈木棍子竖起,随后才发现常昆和明恩,一下子萎了。那女鬼笑声也戛然而止。

    实在老虎是一种了不起的生灵。

    所以老虎被称之为山君、山大王。这山里讨生活的,几个不活在老虎的阴影中?成了精的自然不怕普通的老虎,但明恩不是普通的老虎。

    山魈说来厉害,能降虎豹。但得是普通的虎豹。遇着成精的虎豹,山魈也只能当小弟。狼就更不必说了,便是狼群,也往往被老虎驱逐、杀戮。

    鬼说来厉害,但老虎吃了人,连魂也控着,那便是伥鬼。因此鬼也怕老虎。

    小白狐见这几个鸦雀无声,眼中闪过一丝得意——她站在明恩前,正应了狐假虎威的妙处。

    常昆扫了一眼,山魈、狼妖和女鬼,都不是什么好路数。妖气驳杂,暗含血腥孽气,料来死在它们手里的人不在少数。

第十章 白狼将军

    若是道左相遇,这等货色反手一巴掌打死。

    不过常昆此时却想着不忙,先看看这所谓郡君是个什么路数。到时候若要料理,一勺烩了就是。

    他径自走过厅堂,明恩前面开道。三个妖魔鬼怪忙不迭避开,不敢履其锋。

    于是坐了上首,明恩伏在脚边,小白狐狸则借了这股威风,坐到常昆旁边去。

    “那啥,俺还有事,不敢打搅,告辞告辞。”

    狼妖迅即反应过来,讪笑着一溜烟跑出了偏厅。山魈、女鬼也偷偷摸摸溜了出去,实在不敢在明恩眼皮子底下呆着。

    三个妖魔溜出偏厅,远离开去,又聚首一团。

    女鬼心有余悸:“这山大王是那座山的?真个可怕。便仿佛教我想起当初尚为人,见着老虎时候,可怕,可怕!”

    山魈道:“我好些年没见过这样厉害的山君,那眼睛看我一下,我就吃不住劲儿。”

    狼妖则道:“那老虎怕是不算什么...那个大汉才是厉害人物。”

    老虎那么厉害,也仿佛大汉的宠物,可见那大汉比老虎还要厉害。

    女鬼和山魈反应过来,女鬼禁不住道:“莫非是哪位山神老爷不成?”

    人们常常以山君指代老虎,实则山神才能称之为山君。却是因山神多喜老虎,许多山神庙供奉的山神,往往有老虎的像伴在身边。

    而且有许多山神,本身就是老虎。

    以人为山神的少,要么是泰山神府指派,要么是得了机缘的老虎、老虎精,剩下少许才是其他有机缘的妖精。

    人作阴神,往往土地城隍居多。

    狼妖微微颔首:“恐怕是了。当还是名山之神。否则不能有那般厉害的老虎随身。”

    山魈却想的多,道:“还是郡君威名了得。连这样的山神也来给她拜寿。”

    几个这里嘀咕,忽然前庭一阵喧哗。互换了一个眼神,三个妖魔鬼怪心下好奇,便往前庭去,见数十个妖魔鬼怪正迤逦进来,车载马拉,带来好多礼物。

    旁边也有几个看热闹的野怪,狼妖便拉着一个低声询问。

    “这是谁来?这么大排场?”

    那野怪是头山猪,也不怕狼妖,且见多识广,闻言道:“是金华兰若姥姥派来为郡君贺寿的使者。”

    说着,山猪指了指为首的使者,道:“跟你同族,兰若姥姥麾下的白狼将军。”

    狼妖闻言忙看去,那身着白衣面容阴鸷的白狼将军正好也一眼看过来,见了这狼妖,还跟他点了点头。

    狼妖心中欢喜,道:“原来他就是白狼将军,我是早闻大名啊。”

    说着就上去凑趣,打算凭着同族混个面熟,看能不能捞到什么好处。

    白狼将军指派麾下的妖魔将礼物送进厅去,见狼妖来凑趣,道:“你是哪里的小崽子?倒是有几分修为。”

    狼妖点头哈腰,道:“将军祖宗,我是这西山的灰狼啊。”

    白狼将军道:“还不错。”

    转身就走,把个灰狼落下,十分尴尬。

    山魈走过来,嘿嘿道:“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跟白狼将军那样的存在拉关系,你怕是还要再修炼一百年才够得上。”

    灰狼本就尴尬羞恼,被山魈这句话一刺激,立刻浑身里里外外都不好了。

    狼性记仇,心下顿时把白狼将军恨上了。什么狗屁同族,在妖怪里可不讲这些。犯到手上,便父母儿女,也一样咬死、捕杀。

    正是那兽性难驯也。

    不过狼性也狡诈,他心想自己绝非白狼将军的对手。若表露出敌意,白狼将军一定会直接杀了他。干上了,几个照面就得死。得想个法子。

    心下立刻想到了偏厅的老虎和那条大汉。

    琢磨着等时机到了,挑拨一二,让他们干起来,借刀杀人。

    不过暂时没机会。

    白狼将军来历不同于他们这些野怪,又带了这么多礼物,早被请到内宅,好生侍奉去了。自然不会去偏厅。

    常昆这里占了偏厅,把几个妖魔吓走,一边与小白狐狸说话。

    小白狐狸辛十四道:“大哥真是威风呢。那三个可都不是好相与的角色,尤其灰狼大王,在这西山颇有名气。”

    常昆道:“几个小妖小怪,打什么紧。”

    辛十四愈发觉得,这位常大哥是某座大山的山神。这气度,这威风,全不是寻常人物所能比拟的。

    心下存着结交的心思,辛十四屈意迎合,讲些好听的话。

    姑娘长得俊俏,说话又好听,可常昆是个木疙瘩,却问她妖魔鬼怪的事。

    道:“之前听你说是金华避难来的,那金华的妖物挺厉害?”

    辛十四连忙道:“以前倒也安稳,除了有一条白狼十分讨厌,倒也没什么麻烦的事。后来突然来了个兰若姥姥,极是厉害,连那白狼也投了她。”

    “白狼可恶的紧,他跟我爹娘提亲,要娶了我和我十三姐,我爹娘知他不是好东西,不答应他。他就借着兰若姥姥的威风,时时逼迫。不得已,为了避开他,我们家才会搬到西山来。”

    常昆了然。

    看来那所谓的兰若姥姥有几分本事。

    小白狐狸一家可都是修行的,两个老狐狸都有三阶修为,小白狐狸这一辈都是二阶修为,也算是个大势力了,却被逼的不得不搬家避难。

    他这里说话间,神念已把这座大坟了然通透。外面正有金华兰若姥姥送礼来的团队,那为首的是就一只白狼。

    不禁神色奇奇的盯着小白狐狸——她这里说白狼,那白狼却已就在这郡君的府上了。等开宴的时候,定是要照面对上的。

    小白狐狸敏感的很,见常昆眼神,不禁道:“常大哥为何如此看小妹?”

    常昆道:“你说的白狼,刚到这里,也来给这郡君贺寿的。”

    小白狐狸一怔,心下便是一紧,但随即看着常昆面前,大眼睛滴溜溜一转:“常大哥,若那白狼对小妹发难,常大哥可一定要帮衬一二啊。”

    常昆笑而不语。

    这里说话间,天色已经杀黑下去。厅中的铜灯自燃起来,发出惨绿色的光。鬼火一样。

    便有个女鬼飘来,礼了礼,道:“郡君将开宴,请客人赴宴。”

    开宴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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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历史神话:从吕洞宾开始介绍:
常昆带着一个简单的外挂穿越到五胡乱华之初,从此与梦幻的光影纠缠在一起,见证并经历一桩桩耳熟能详的神话传说,在爱恨情仇的交织中,凭一双拳头轰开道路,一步步走上道的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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