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寒梅傲雪迎风立,冰雪消融二月春
“林晨。”
林晨开口说了自己的名字,而后,他的目光又落到了那端坐在屏障之后的影子上,笑问道:“在下的姓名已经告诉了姑娘,却不知姑娘芳名是何?”
那端坐在屏障后面的人还未说话,反倒是她身旁的小丫鬟轻声笑道:“想知道我家小姐姓名的人多了去,但似这般问法的,却仅有公子一人呢!”
“月桂,莫要无礼!”那端坐在屏幕后面的女子轻声呵斥了一句,虽说是呵斥,但语气之中,却并没有多少呵斥之意。
“哦,知道啦!”那个名为月桂的小丫鬟吐了吐舌头。
女子看着自己丫鬟笑嘻嘻的模样,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虽然月桂名义上是自己的贴身丫鬟,但更多地,女子还是将她当成自己的妹妹来看待,所以让得她有时候尽是一副“没大没小”的模样。
将目光从自家丫鬟的身上收了回来,女子便是站起身来,隔着这幅寒梅傲雪的刺绣屏幕给林晨施了一个礼,而后才轻声开口说道:“小女农春梅,见过林公子!”
农春梅?
林晨的目光落到了那幅刺绣之上,又想到了近日以来,李潇然传授给他的那些“经验”,于是微微一笑,开口说道:“寒梅傲雪迎风立,冰雪消融二月春。农姑娘,好名字!虽然在下并未得目睹姑娘的真容,但想必姑娘也必然和着刺绣一般,是一位绝世而独立的女子!”
“这是给我的诗么?”
农春梅闻言,但是略有些觉得意外,因为一些事情的缘故,她将自己的名字改成春梅,又绣了这么一幅寒梅傲雪,来表达自己的态度,但此时此刻,林晨口中所念出的这两句诗倒是挺贴切的,只是不知道是否还有下篇?
于是,农春梅轻笑道:“公子这赞誉,小女倒是厚脸收下了,只是不知道,公子所言之诗,到底是哪位大家所作?公子可知此诗是否还有下篇?”
林晨摇了摇头,笑道:“此诗并非我所作,而是我的一个朋友在游玩秦川时,瞧见朵朵红梅向雪而开,傲然挺立于那严寒之中,于是他便在那红梅林下煮酒赏梅,大醉之下吟出了这么两句,事后再问,他自己也是一脸茫然之色。”
农春梅轻笑道:“既是自己写出来的诗,又怎么会茫然呢?”
林晨笑道:“姑娘有所不知,我的这个朋友名为云小幕,才华倒是有几分,别人而立之年都还是个秀才,而他年仅十七便已高中举人,但不知为何,后来进中州科举时,却连着考了两次都不中。后来,他前往秦川游玩,在那红梅林之中喝得伶仃大醉,也就是在大醉之中,他吟出了姑娘所听到的这两句诗,虽然在后来有所补全,但若是用来赞誉农姑娘的话,倒是显得不适合了,所以在下就没有说出来。”
“为何所不适合?”农春梅好奇的问道:“却是不知道,那最后的两句诗是什么?”
林晨说道:“若是姑娘想听,在下念出来倒也无妨,我那位朋友的原诗是这样的:红梅傲雪迎风立,冰雪消融二月春。今于红林咏我志,来年登科夺状元!”
林晨说完,他的目光落到眼前这幅刺绣上,又继续说道:“本来这句诗我也快忘,但是看到农姑娘的这幅寒梅傲雪图之后,我便顺口说了出来,只不过是,将这“红梅”改成了“寒梅”,在下以他人之诗来夸赞姑娘,还请姑娘不要见怪才是!”
农春梅轻笑道:“若非林公子,小女子今日还听不到这首诗呢,又怎么会怪罪?”
她说完,话锋一转,轻轻地抚摸着架在身前的这架古筝,说道:“这几日我一直在弹一首曲子,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公子是否也这么觉得?”、
林晨闻言,脸色略有些微红。他每天晚上都在甲板上听人家弹琴,往好的说是聆听,但若往坏的说,那就是偷听了。
不过,林晨还是点了点头,说道:“在下的乐理水平并不是很高,其实在下刚开始听姑娘弹奏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反而觉得很好听!但是渐渐地,在下总是觉得姑娘的琴声里好似少了些什么!”
农春梅并没有说话,而是将双手放到琴弦之上,伴随着“铮”地一声响起,开始弹奏起来。
听好听的曲子,是一种很值得享受的事情。
林晨干脆闭上了眼睛。
不多时,一曲弹罢。
农春梅看向林晨,问道:“林公子觉得,小女这首曲子里缺了些什么?”
林晨睁开眼睛,沉吟了片刻之后,问道:“农姑娘所弹的这首曲子,时而如平缓水流,时而如波澜激荡,若是在下没有猜错的话,农姑娘这首曲子之意,乃是一条延绵婉转的江流,对不对?”
“何出此言?”农春梅问道。
“感觉!”林晨微微一笑,继续说道:“这曲子里,意境浓郁,让人听了之后,心里就不禁地联想到一条朦雾散漫婉转长江,可篇篇……问题就出于此!”
“林公子的意思是……?”农春梅不解。
林晨说她的曲子好听,意境浓郁,可为什么又说问题就出在这里?
林晨笑道:“意思就是,农姑娘不觉得太过刻意了吗?”
“太过刻意……”农春梅自语。
林晨解释道:“江流婉转,水波激荡,农姑娘的曲子里,尽是对于江水景色的描绘,可是,请农姑娘想一想,一条长江之中,除了江水之外,还有什么?”
农春梅好似已经明白了什么。
林晨说道:“一条长江之中,还有水草摇摆,有鱼虾游荡,有渔夫行船撒网,有老翁坐礁垂钓,这些景物,农姑娘的曲子里,完全没有体现出了,反而是刻意去追求江水的流淌,这样一来,反而就有了瑕疵!”
农春梅并没有接话,她看向窗外。
清风江上,碧波荡漾。虽然此刻夜雾朦胧,但从她这个位置,依旧能够看得到远处那还未归岸的渔船上微弱朦胧的灯火。
一瞬间,她忽然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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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农春梅
农春梅向着江面上望了许久,也沉默了许久。
最终,她将目光收回来,再度隔着屏障看向林晨,声音虽然依旧冷清,但却让得林晨感觉好似少了些许的距离感,她轻声开口道:“今夜天色已晚,本不应该让林公子就留于此,但听林公子一言,小女好似心有所悟,不知林公子可否再与小女合奏一曲?”
林晨取出携带在身上的长箫,笑道:“农姑娘哪里话,若是姑娘想要合奏,在下自然是没问题的!”
“那就多谢林公子了!”农青梅说完,目光一转,落到架在她身前的这架古筝上,纤纤玉指轻轻地抚摸着琴弦。
农春梅没有再说什么,她的手指在琴弦上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而后,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眸。
因为她已经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已经将这首曲子弹了不知多少遍,也弹了不知多少年,就算是闭着眼睛,那曲子的旋律也能够浮现于脑海之中。
安静。
整个房间中,非常的安静,只的,仅仅是轻微的呼吸声。
“铮!”
忽然一声琴音响起,紧接着,林晨便也是吹响了自己手中的长箫。
只听得两人的琴声与箫声交织相融,随着这首曲子的缓缓进展,坐在一旁看着的月桂的心里竟然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似……她此刻正独坐小舟乘着平缓的水流顺着大江而下。江上胧雾缭绕,轻风吹拂,江里波澜微溅,游鱼戏水,溅起一阵又一阵的水花……
忽然间,那琴声蓦然一转,而长箫亦是变得急促起来,就好似……随着小舟逐渐的入江,那江上波澜渐渐地变大,江水溅跃,浪花起伏,处于江中的小舟,随着这一阵阵起伏不断的浪花而摇摆不定,就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一个不稳,将船上的人给翻进江中一般,一时间,小丫鬟的心竟然也跟着提了起来!
不过,那急促而激烈的琴声与箫声并没有持续多久便是逐渐的平缓下来,就好似……破除黑暗迎接曙光一般,那小舟在经历了大风大浪之后,终于是迎来了风雨之后的平静,,在平缓江水中,顺着水流继续往下,开始了下一段旅程……
到了这里,这首曲子也就奏罢了。
农春梅缓缓睁开眼眸,她看着自己身前的古筝,安静了片刻儿,终于是站起身来,从屏障后面走了出来,而林晨,也终于是看到了这位农姑娘的容貌。
那是一位身材挑高的女子,虽然脸上蒙着一层薄薄的面纱,但却依旧无法遮掩她的美。
农春莲的身上,似乎有着一种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气质,但这温婉的气质之中,又似乎存有着一丝的清冷,就好似那惹人亲近的牡丹在绽放,但却又如那皎洁的明月悬空,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
有时候,林晨真的很庆幸自己能够静下心去读了那么几本书。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象应图。”
这是曹植所作的《洛神赋》,也是此刻林晨对于农春梅的赞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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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月华幽幽,箫声悠悠
“小女农春梅,见过林公子!”
农春梅朱唇轻启,给林晨施了一个礼之后,目光便是悄然落地在林晨的身上打量着。
两人的目光,皆是看向对方。
林晨没有说话,农春梅也没有说话。
房间中,一下子安静了起来。
最终,不知是林晨经不住这种“诡异”的气氛,还是觉得自己一直盯着人家姑娘看会不好,他干咳了一声,以掩饰自己脸上的尴尬之色,站起身来,向农春梅微笑道:“农姑娘不必多礼。先前在下就说了,农姑娘想必是一位如那寒梅傲雪般绝世而独立的女子,现在一见,当真是令在下惊艳,这普天之下,若说有什么能够用来赞美农姑娘的美貌,恐怕也就只有曹植的《洛神赋》了!”
《洛神赋》里的洛神,当真是被描写得如同天仙儿一般,好似这世间所有对于女子的赞美词汇都汇聚到了她的身上。若是有姑娘被这么称赞,只怕是要羞红了脸,然而农春梅在听到了林晨的夸赞之后,却仅仅是微微脸红,片刻儿便是恢复了正常,笑道:“林公子真会说笑,那《洛神赋》春梅也曾读过,里面描写的洛神当真是如下凡的天仙,春梅又怎敢担当?”
连农春梅自己也没发现,在不知不觉间,她在林晨面前对于自己的称呼已经由“小女”转变成为了“春梅”,虽然仅仅是一个自称的转变,但这其中,却好似让得两人的距离感消散了许多!
她说着,莲步轻移,走到一旁林晨坐位对向的位置上坐下。
其实农春梅对于林晨挺好奇的。
因为这几日里,林晨每晚都会坐在甲板上吹着长箫附和着她的曲子,但以农春梅看来,林晨吹的箫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水平不怎么样的人,竟然能够道破了她的曲子之中的缺点,这怎么能够让她不感到好奇?
农春梅轻声道:“好教林公子知道,春梅家住江南,想必林公子也知道,江南之地,文雅之风盛行,所以春梅也是自幼学琴,自八岁伊始,十六岁时,虽不敢说技艺有成,但也能赢得些许喝彩,如今春梅学琴已有十年,近来回忆娘亲时,想起小时候听娘亲不时哼唱的一些旋律,因而编创了此曲,但每当春梅弹奏时,总觉得少了些许感觉,如今被林公子的一曲长箫补全,春梅倒是要多谢林公子了……”
说道最后,思来思去,农春梅最终还是咬了咬朱唇,忍不住将最后一个问题给问了出来,道:“只是不知道,林公子是如何发现的?”
虽然农春梅说得很委婉,但林晨还是猜到了她想问的是什么?
人家学琴学了十年才有现在的水平,可即便是这样,她也仅仅是知道这首曲子里缺了些东西,但却不知道缺少的是什么。而林晨呢?吹箫的水平也就那样,可以说,两个人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可偏偏……这首曲子的问题竟然就这么被林晨给指出来了?
不过,林晨也不在意,因为他对于音律的兴趣算不上是很大,只能说是觉得某首曲子好听,那就去静心聆听,然后称赞几声:“好听”,但若是让他像李长天那样腰悬长箫,肩负二胡去游走江湖的话,这种所谓的风流潇洒,他还真的是学不来。
因为林晨觉得,作为一名剑修,只需有一剑相伴就够了,还要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干什么?
林晨笑道:“其实农姑娘也不必说得那么委婉,我的音律水平,我自己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其实不瞒农姑娘说,我的技艺虽然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家师却是对于此方面极为热衷与擅长,尤其是对于长箫与二胡,还说什么“坐看红尘烟雨事,独奏二胡谁和弦?一箫一剑平生意,笑傲江湖十五年。”虽然我师父的口气有点大,但他的长箫与二胡的确厉害,各种名曲也都皆尽掌握,农姑娘别看我吹的长箫不怎么样,但在家师的熏陶下,耳力还是有点的!”
“坐看红尘烟雨事,独奏二胡谁和弦?一箫一剑平生意,笑傲江湖十五年?”农春梅闻言,轻声自语。
这首诗,何止是狂妄?简直就是狂妄到天际了!
农春梅将自己认知的音律大师都想了一遍,也未曾想到有谁曾吟出过这首诗。
那么林晨的师父到底是谁?竟然敢以这种口气说话?
这也让得农春梅对于林晨口中的师父开始好奇起来。
“请问林公子,令师是?”
林晨笑道:“家师姓李,名为长天。”
“李长天……”农春梅闻言,轻语一声,又是仔细想了想,甚至想到了许多在音律方面拥有很高技艺,但却不是很在乎名气,所以并不怎么出名的人。
但是无论她怎么想,也想不到哪里有一位名为李长天的长箫大师。
至于其它方面,农春梅倒是记得小时候听人提起过,在江湖上有一位名为李长天剑术高手曾今来过江南,但人家擅长的是剑术,不是音律,所以她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深想。
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所以农春梅也就索性不再去想了,而是看向林晨,开口问道;“不知林公子的师父现居何处?春梅虽不敢自称痴醉于音律,但倒也算是对于此道颇为喜爱,所以春梅还望能去拜访一下!”
林晨虽然听得农春梅这么说,但是看她的神情,心里不禁暗想:貌似……师父也不是那么出名啊?
不过,既然人家这么问了,林晨也不好拒绝,于是便说道:“农姑娘若问家师目前在何处,其实我也不知道,因为师父他老人家是一位很喜欢自由自在的人,经常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过嘛,若是农姑娘有机会去关中的话,不妨可以上去秦川看一下。”
“秦川么?”农春梅喃喃自语。
先有红林咏志夺状元的云小幕,又有独奏二胡谁和弦的李长天,林晨吟出来的这两首诗,让得农春梅的心里顿时对于秦川这个地方充满了向往。
秦川,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小姐,夜已深了。”一旁的月桂忽然开口道,虽然她对于这位公子的印象还算有些不错,但此刻月亮已经正悬高空了,且不说小姐该休息了,就说林公子这么一个刚认识不久的外人,又怎么好留在这里?
林晨听得月桂小丫鬟这么一说,心里便是明白,这是在下逐客令了。
于是,林晨便是干脆站起身来,对农春梅拱了拱手,而后笑道:“今夜我与农姑娘相谈甚欢,只可惜天色已晚,想必农姑娘也累了,我也该回去了,只希望明夜之时,我还能再与农姑娘合奏一曲,还望农姑娘不要拒绝才是!”
农春梅轻笑一声,清冷如月的她,笑起来时,当真是如同盛开的牡丹一般迷人。
她笑道:“林公子说哪里话?若不是多亏了林公子,春梅的曲子又怎么能补全?若是林公子想要合奏,那春梅自然是随时欢迎!”
她的这句“随时欢迎”,若是换在某些场合,那可就显得意味深长了。
不过,农春梅此刻说出的这句话,倒是没有其它的含义,她就只是单纯的觉得,林晨虽然刚开始吹箫时的水平不行,但一次次吹奏下来,若是仔细聆听的话,就会发现,林晨吹箫的技艺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所以农春梅认为,如果林晨水平再往上提升一些,他们会不会就此创造出一首新的曲子?
至于他们两个此刻的关系,如果非要说的话,那应该就是如同伯牙和钟子期一般,算是以音律会友,虽然两人都没有明说,但农春梅既然说出了“随时欢迎”这句话,那就证明她已经认可了林晨这么一个朋友。
林晨回到自己的房间之中。
他并没有倒头就睡,而是坐在床上,将长箫拿在手中把玩了一会儿。
经过了这几天琴箫和鸣的事情,林晨忽然觉得,其实像是李长天那样腰悬长箫,肩负二胡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一时间,林晨竟然有些走神了。
等林晨终于是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笑了笑,将长箫放到嘴边,轻轻的吹了起来。
望夜空,月华幽幽,听长江,箫声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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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清风江上游
清晨,这艘船楼的负责人登上船楼的最高处,从怀中取出一支小巧的圆筒,将其放于眼前后,那远处江岸之上的景物,竟然在这小巧的圆筒之中被不断放大,当他看到了江岸上的一处处熟悉的景物之后,便是开口说道:“准备到荆州城了!”
他估摸了一会儿此刻的船速,于是便对身旁的人吩咐道:“去告诉大家,还有约莫半个时辰的时间即可到达荆州城,让大家都赶紧准备一下吧。”
时间匆匆流逝,一转眼,众人已经在这艘船上足足呆了八日的时间。
“终于要到了么?”李潇然站在甲板上,目光望向远处的江岸。
这八天的时间里,他每日都在船上听曲儿看戏,虽然不至于觉得无聊,但这艘船楼的活动范围也就这么大,少了陆地上那种随处可去的自由感,让得李潇然略有些感觉不习惯。
牧月娇同样站在自己房间的床边,目光落在远处那朦胧的江雾之上。
终于要到家了么?
相比于其他人,林晨倒是没有那么多愁善感。
他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东西,只是轻叹一声,没想到这么快就要下船了,本来和农春梅约定了今晚再来一次琴箫和鸣,但现在看来,多半是没戏了。
说是收拾东西,其实林晨也没什么东西是需要特别收拾的,简单的整理了几件衣物和一些小物品之后,林晨便是将它们全部打包进了包袱之中。
林晨简单的收拾了一会儿,便是推开房门,想要走到船楼外去看看,却没想到刚走出门,便是本人撞到了身上。
“你没事吧?”林晨连忙将对方来扶起来,却没想到撞到他身上的竟然是月桂小丫鬟。
小月桂连忙站起身,从林晨的手里挣脱出来后,连忙说道:“没事的,没事的!”
她对林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此时的小月桂,相比于昨晚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虽然依旧有些脸红,但和之前昨晚相比,却好似少了些许的害羞之色,她看向林晨,说道:“林公子,我家小姐请你去相见。”
“农姑娘找我?”林晨一愣,此刻已经准备靠岸停船了,他本以为,自昨晚之后,他们两个人应该是不会再相见了。
“也好,临别之前,再去见上一面吧。”林晨自语。前几天他站在甲板上观想江中大势的时候,农春梅的那首曲子当真是意外之喜,让他好似融入了这整条清风江之中,几天下来,林晨在观想大势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
不管怎么说,若是能去道谢的话,那就应该去说一声。
心里想着,林晨便是对小月桂说道:“那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走吧!”
林晨跟着月桂小丫鬟再次来到农春梅的房中,却发现,船上许多人都在收拾东西准备下船,但农春梅的房间里,却是什么都没有收拾,还是和昨夜一样。
“农姑娘!”林晨走了进去。
农春梅端坐在靠近窗边的一个椅子上,看到林晨走进来之后,便是微微行礼,而后笑道;“林公子请坐吧!”
林晨点点头,在离着农春梅不远处的位置上坐下,也不问农春梅找他有什么事,而是先开口说道:“农姑娘,我此番前来,乃是来道谢的。”
“道谢?”农春梅疑惑,问道:“林公子为何要道谢?”
林晨在观想江海大势这种事情,自然是不能说出来的,而且就算他说出来,农春梅也不一定会相信,所以,林晨在心里思索了一番,这才说道:“具体是什么事情,请农姑娘恕我不能够详说,但农姑娘只需要知道,在八天前的夜里,姑娘的曲子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所以在临走之前,我想来跟姑娘道一声谢谢!”
林晨站起身来,从怀中取出了一块小巧的玉牌,说道:“我身上也没什么东西值得相赠的,想来想去,就将这枚玉牌赠与农姑娘吧!”
“这……”农春梅本想不收的,因为她仅仅是把林晨当做一位不错的知音朋友,但无论再怎么说,林晨也终究是一位男子,她若是收了林晨的东西,那意味就不一样了。
林晨也好像察觉到了农春梅的心思,于是他也没想强塞给农春梅,而是将这块玉牌放到一旁,微笑道:“农姑娘不要误会,这块玉牌,仅仅是我的谢意,并没有其它的意思。若是以后姑娘遇到了什么危险,那么只要命人将这块玉牌送到关中秦川的太白剑山上,那么一切危险即可迎刃而解!”
农春梅闻言,却是微微一愣,目光落到了被林晨放到她身旁的那块小巧玉牌上。
玉牌仅仅只有半个巴掌的大小,不知道是用什么玉料制作的,整体白洁无暇,顶端被一根金色的小绳给串绑着,朝上的那一面刻着“太白”二字。
只要将这块玉牌送到秦川,一切危险即可迎刃而解?
农春梅并不怎么关注江湖上的事情,并不知道太白剑山在江湖上地位,只当林晨应该是某个大家族或者大势力走出来的人,这块玉牌或许在某一处地方代表着权威,但若说能解决一切危险,那就有点夸大其词了。
不过,既然林晨都这么说,那农春梅也不再推辞,而是亲自将其拿起来收好,做完这一切,她才对林晨问道:“林公子是要在荆州城下船了吧?”
林晨点点头,说道:“是的,之前听说还有半个时辰就要靠岸了,但是我看农姑娘这里,却是为何没有收拾?”
农春梅摇了摇头,笑道:“春梅并不是在荆州城下船,故而没有收拾。”
“原来如此!”林晨点点头。
农春梅坐在琴边,纤纤玉手轻轻地抚摸着琴弦,轻声开口说道:“在临走之前,林公子是否愿意再和春梅合奏一曲?”
林晨闻言,顿时点点头,笑道;“此事自然是没问题的,还请姑娘先稍等一下,我去取长箫来!”
农春梅摆了摆手,对小月桂吩咐道:“无需劳烦林公子了,月桂儿,去取我的长箫来!”
“是,小姐!”小丫鬟闻言,立即朝着屏障后面走去,不多时,便是捧着一个长盒走了出来,
“小姐,长箫来啦!”
农春梅接过长盒,将其打开,长盒之中静放着一支保养极好的长箫。
农春梅看着这支长箫,脸色竟然微微泛红,犹豫了片刻儿,这才将这支长箫给拿出来,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说道:“林公子就用这支长箫来吹奏吧。”
“好!”
林晨点点头,他并没有发现农春梅脸上的异色,目光直接落到了这支长箫之上。
这支长箫通体为黑色,而箫口之处乃是由白玉制作而成,且系有两根红绳,可以用来将其悬挂于自己的腰间上。
农春梅转过身,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旋即坐到琴边,对林晨笑道:“林公子,请!”
她说完,只听得忽然“铮”地一声,便是缓缓地弹奏了起来。
林晨微微一笑,也不废话,将长箫送到嘴边,轻轻的一吹,同样是低沉而又平缓的旋律被他吹了出来。
小舟乘着平缓的水流逐渐进入了大江,江岸两边的景色是那么的迷人。
渐渐地,江中升起了一阵朦胧的水雾,而水流,也逐渐的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波澜。
倾盆大雨落下,江浪翻涌,小舟在激烈的浪潮之中剧烈的摇晃,好似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掀翻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雨停了,江中又再次恢复了平静,那小舟依然在江中乘水而游,就好似雨后终见彩虹一般,一切又变得再度美好起来……
不多时,一曲吹罢。
农春梅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又对林晨施了一个礼,说道:“今日与君一别,却是不知何时才能够再相见了。林公子既然送了春梅一块玉牌,那么春梅就将这支长箫赠与林公子吧,也算是……报答林公子帮春梅补全了这首曲子的谢礼了!”
“好!”林晨笑着点了点头,倒也没有推辞。经过昨晚一事之后,他此刻倒是挺向往李长天那种负剑吹箫的潇洒了。
林晨收下了这支长箫,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农姑娘,在临走之前,可否告知这首曲子的名字于我?”
农春梅摇头道:“这首曲子本是我根据小时候听娘亲哼唱的旋律改编的,虽然我已经改编弹奏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心里总觉得它好像缺少了些什么,所以一直并未取名。”
“没有取名么?”林晨一听,倒是觉得有趣,他看向窗外的那条婉转长江,笑道:“不如就叫做《清风江上游》,如何?”
“清风江上游?”农春梅低声念叨一句。
她这首曲子的曲意,本就是在描绘一支小舟乘着水流游览大江各处景物,再加上,他们此刻就处于这清风江上,若是叫做这个名字,倒也挺是符合此刻意境的。
“那好!”农春梅仔细想了想,便是点点头,笑道:“那就依林公子所言,这首曲子,就叫做《清风江上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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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荆州城
“咦?怎么不见林兄?”李潇然下了船之后,朝着四处望了望,却不见林晨的身影。
“林少侠该不会是还没下船吧?”柳合的目光看向那艘船楼。
“还没下船?”李潇然闻言,心里顿时觉得有可能,目光亦是望向了那艘大船。
林兄这段时间有点古怪呀,连走路都是面带笑容的,该不会是佳人有约吧?
“让一下,让一下……”
林晨穿过人群,看到李潇然等人还在往船楼上看,于是走过去拍了拍李潇然的肩膀,笑道:“不好意思啊,让大家久等了。”
李潇然转过身,当他看到了林晨手中拿着的长箫之后,笑道:“看来林兄此番,收获不小嘛!”
林晨哪能不明白他的笑容里是什么意思?他干咳一声,说道:“这几日在船上认识了一位“知音”,这支长箫便是那位知音相赠的。”
他简单的说了几句,便是将话题引开,目光看向柳合,说道:“既然我们人已经到齐了,那就请柳叔带路吧!”
荆州城乃是归属于藏剑山庄所管辖的一处宝地,其地区处于荆楚的中心地带,道路四通八达,经济兴旺,乃是一处极为繁华的交通枢纽,光是每年的税收,就占据了藏剑山庄年收的三成之多!
藏剑山庄虽然离着这里不知相隔了多远,但对于荆州城,藏剑山庄的管理态度却是和那望月楼对于望月城的管理态度截然不同。
柳合本就是土生土长的荆州人士,他走在最前方带路,林晨等人还未进城门,便是看到了那高大的城门口之下,有着十二个腰间佩剑的人分开成两排,分别站在城门口的左右两处守着,若是有什么意图不轨的可疑人士想要蒙混进城,只怕他们就会立即拔剑相对!
荆州城,牧家。
林晨以前跟柳合闲聊的时候,曾今听柳合说过,荆州城有好几个大家族,而牧家正是其中之一,不但牧家名下有着许多酒肆、食楼等产业,而且其家主牧运昌,还在藏剑山庄所设立的荆州城府里任职副城主,可谓是权钱兼得!
而关于“荆州城府”这种说法,林晨却是了解不少。
而城主这个职位,若是林晨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对于晋国里的官制里的知府一职。
在江湖上,尤其是像南岭这种各地之间各自治辖的地方,许多强大的门派都会在自己所处之地设立各种“城府”,招募当地的精英人士进来为自己工作,一来是为了方便管理,二来,也是向晋、青、梁、夏这四个国家宣告:这个地方乃是我的地盘,你们想都不要想!
以前太白剑山鼎盛的时期,也曾经设立过太白府,设立太白知府、知州、知县等职位,其管辖之地,几乎占了半个关中,当时的晋皇虽然气得跳脚,但是他根本就没有办法,还得在表面上虚与蛇委,下了道圣旨,承认了太白府的地位。
但是后来太白剑山逐渐凋零,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个人,不说远的地方了,就连秦川下的那些城镇,也根本无力去管辖,于是索性也就不管了,反正也就几个人,又不是养不活……
虽然此时的太白县已经不属于太白剑山了,但是林晨小时候却是经常去那里游玩,所以对于这种事情,倒是知道不少。
几人雇了一辆马车,很快就赶到了牧家所住的金桂街。
气派的大门前有着两只威武的石狻猊傲视前方,而大门上方,一块黑色的牌匾上用金漆书写着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牧府!
马车一停,柳合立即从车夫的旁的位置上跳下了车,小跑着到牧府的门前,伸手握住青铜铸造的门环,“笃笃笃”地敲了几下,他一边敲门,一边喊道:“快开门,大小姐回来了!”
林晨也是下了车,他一车,目光四处张望了一眼,便是最终落到了那两只石狻猊的身上。
这两只石狻猊,无论是眼眸与脸面的表情,还是身体上的动作,都被雕刻得惟妙惟肖,若非这石头的质感太过明显,只怕还真有人会以为这是两头活着的狻猊!由此可见,那位雕刻了这两座雕像的师傅,他的刀工当真是出神入化!
就算有人看不懂这两座石狻猊的巧妙之处,但只要看到门前摆放了这两座雕像,也能知道此处必然住着的是一户大富大贵的人家。
别看这仅仅是在门前摆放了两座石狻猊,但这其中,却是有着一定的规矩与门道。
在民间的传说之中,狻猊乃是上古时代的神兽,刚开始的时候,被请立于皇宫的门前。雄狻猊傲视前方,脚下踩着一枚金玉珠球,象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及乾纲独断的权势,雌狻猊目光慈爱,育戏幼崽,象征着代代香火绵延,子孙繁荣昌盛,而幼崽口含玉珠,昂首挺立,象征着雏凤清鸣,峥嵘出露。
如今时代变迁,石狻猊已经不再是皇室的专属之物,但却也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请回家的,别的地方是怎么样的?林晨不太清楚,但若是在晋国之中,除了皇室之外,也就只有王侯、国公、首辅等一些权势极高的人的门前可以请立狻猊来照看门户,虽然这里是南岭,但此处大多数的习惯都跟晋国没多大差别,即便是钱币,也主要以晋、青两国的铜钱为主要流通,所以可想而知,牧家在这荆州城中是什么样的地位,一看这门前的两尊狻猊便知道了。
不多时,只听得那厚重的漆黑大门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而后“咯吱”地一阵,大门被打开了一道小缝隙,一个穿着为家仆模样的人从门后探出半个身子向外看来。
“刘叔?”那个家仆一看到柳合站在门前,脸色立即一喜,立即将大门被遮掩着的半边大门打开,从牧府之中走了出来,说道:“柳叔,你终于回来了,大小姐呢?”
柳合虽然仅仅只是一个马夫,但从他父辈那一代开始,就已经为牧家开始工作了,而柳合更是牧运昌年轻时期的专用马夫,算算资历,是属于较老的一批,所以许多家仆见了他,都会喊上一声“柳叔”。
柳合笑了笑,转身,指着停在牧府门前不远处的那辆马车说道:“喏,大小姐就在那辆马车上。”
那家仆的目光顺着柳合所指的方向看去,便是看到了一辆马车停在门口右边的不远处,而马车的旁边,站着两个年轻人正站在一尊石狻猊下有说有笑的。
“那两位是……?”家仆疑惑,同时心里也升起了一丝警惕。
虽然南州对于兵刃的禁令并不如其它地方那么严查,稍微有点经济条件的门户,都会在家里备上一柄刀剑,用来以防不时某些特殊情况,但……除了官府和江湖人士之外,谁没事会把这种东西带在身上?
他看那两个人的打扮,显然不可会是在城主府工作的人,那么想来,也就只会是江湖人了!
不过,这荆州城背靠的乃是荆楚第一大门派的藏剑山庄,而牧府的家主,更是在这荆州城府里担任副城主,所以,即便是江湖人,来到这牧府门前,也得安分下来!
柳合看向林晨和李潇然二人,说道:“哦,这两位少侠,乃是一路上护送大小姐回来的护卫,站在门口也不好多说什么,你快去请老爷夫人出来!”
那个家仆闻言,便是点点头,说道:“好,那我这就去通知老爷和夫人,柳叔就先将他们带到客堂吧。”
柳合点点头,道:“快去吧!”
那个家仆便是立即转身朝着牧府之中跑了进去。
柳合小跑到马车旁边,对着车窗轻轻地敲了敲,开口说道:“大小姐,我已经让人去请老爷和夫人了,请小姐先进到府里去吧。”
“好!”坐在里面的牧月娇应了一声。
只见得小月儿掀开门帘,从马车里走了出来,对这着里面笑道:“嘻嘻,小姐,到家啦!”
牧月娇一只葱葱玉手抓住车门,另一只手提着自己的裙摆从里面钻了出来,,站在马车下的小月儿立即身后去将她扶着下了车。
几人走进了牧府。
牧府之中,阁楼亭台应有尽有,和那用金漆勾写,狻猊镇守的气派大门相比起来,却是多了几分雅意。
柳合带着几人穿过一条绿荫胧蔽,阳光散碎的长廊,走进了一处大厅之中。
大厅里的装饰非常的豪华,一件件价值不菲的赏玩被摆放在各处,而挂在大厅里正上方的那幅书写着:“家和事兴”的字幅,其笔锋浑厚有劲,一看就是名家之笔。
“两位少侠请在此稍坐片刻,老爷和夫人一会儿就到了!”柳合对林晨和李潇然二人说道。
林晨点点头,坐在椅子上,打量着这大厅之中的陈设。
“公子请用茶!”两个小丫鬟从堂后走了出来,每人给林晨和李潇然倒了一杯茶,又送上了瓜子花生等一些小吃食。
不多时,只听得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从后堂传来,片刻儿之后,一男一女便是走到了这大厅之中。
男人的年龄应该是在四十多岁,其眉目端正,身高七尺有余,穿着一身玄黑的长袍,腰缠玉带,悬挂着玉佩、香囊、小剑等装饰物,既像是晋国的知府的官服,但若是仔细一看,却又会发现许多不同之处。
女人看起来年轻一些,身上衣着华贵,金银珠宝等饰物一点也不少,走起路来,金链玉珠一摇一晃,当真是宝光璨烂。
这两人,正是牧月娇的父母,牧运昌和宁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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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春风拂杨柳,清池映彩虹
“娇儿!”
只见得那女子一声惊呼,便是快步走了过来,而本是静静地端坐在座位上的牧月娇,在看到那个妇人之后,也是喊了一声:“娘!”
妇人拉住牧月娇的手,在她的身上看了又看,欢喜道:“我的娇儿,你可终于回来了!”
“娘,我好想你!”牧月娇轻声道,言语间,那语气里也有着无尽的思念与委屈。
牧运昌看着女儿在向自己的妻子撒娇与倾诉,知道她们久别之后,定然有千万言语要说,于是干咳一声,说道:“你们娘俩先回房去吧,我在这招待客人。”
牧月娇闻言,这才想起林晨和李潇然这两人还坐在一旁看着呢,于是脸色微红,从娘亲的手里挣脱出来,几步走到父亲身前,将事情的前因后果给简单的说了一遍,最后,她说道:“爹爹,这两位公子一路上护送我回来,尤其是那位林公子,若是不是他,女儿恐怕就要落入山贼之手了,你可不能亏待人家!”
牧运昌笑道:“呵呵,你把爹当成什么人了?人家既然救了你,那自然就是我牧家的恩人,对于救命恩人,老爹自然要以礼相待,否则岂不是禽兽不如?况且,你老爹我又不是什么小气鬼,人家既然救了你,那老爹无论怎么说,也应该给与厚报!”
“既然如此,那就全凭爹爹安排。”牧月娇听得自家父亲的话,心里松了口气,毕竟她之前答应了林晨,如果将她安全的护送回来,那就会给与厚报,如今若是做不到,那她岂不是成了言而无信之人?
牧月娇的心里松了口气,便是笑道:“那女儿就先回房了。”
牧运昌点点头,说道:“快去休息吧!”
看着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离开大堂,牧运昌便是转过身来,朝着林晨和李潇然拱了拱手,说道:“老夫牧运昌,是这牧府的家主,不知两位少侠如何称呼?”
“林晨。”
“李潇然。”
“原来是林少侠和李少侠。”牧运昌走到椅子上坐下,开口笑道:“两位少侠所做之事,小女已经与老夫说明了。老夫在此替小女谢过两位少侠!”
他说着,又是拱了拱手。
林晨自然不会说“我是因为被无故牵扯进去才出手”的这种蠢话,况且,这段时间下来,他忽然觉得,行侠仗义也是一件不错的趣事。
于是,林晨便是开口笑道:“牧家主说哪里话,我辈悬剑走江湖,行侠仗义本身就是分内之事,况且,那群山贼作恶多端,即使我们不出手,也会有其他好汉出手惩戒,所以这道谢的话语,还请牧家主不要再说了!”
李潇然笑道:“前唐李白曾有诗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况且,路见不平,仗义出手,本身就是行走江湖之中的一件趣事,林兄,你说对不对?”
牧运昌听得他们两个的言语,心里倒是微微一愣,把行侠仗义当做一件“趣事”?
牧运昌看这两个人都是年岁不过二十,一位剑眉星目,气宇轩昂,一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气质皆是不凡,想来应该是从某个鼎盛的江湖门派之中走出来历练的弟子,若是能结下一个善缘,那倒也不错!
心里思索着,牧运昌便是笑道:“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两位少侠仗义出手,为气任侠,当真是令老夫佩服,不过说归说,两位少侠既然救了老夫的女儿,若是老夫不知恩图报,岂不是成了猪狗不如的禽兽?两位少侠不妨先在此住下,老夫也好尽一尽地主之谊,将两位少侠的恩情好好地报答一番!”
林晨和李潇然对视一眼。他们来这荆州城的目的就是为了去看那个名为酒棋居士铸剑大师,若是能有个地方住下,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
于是,林晨和李潇然便是点了点头,说道:“好,那我们就打扰了!”
牧运昌摆了摆手,笑道:“两位本就是我牧家的恩人,又何来打扰之说?好了,两位少侠刚从船上下来,想必也累了,不如就先去休息吧!”
牧运昌说完,便是对着大厅外喊了一声,说道:“来人,先带两位少侠去客房休息,再给两位少侠准备午膳!”
只听得门外有人应了一声“是”,而后便是看到两个侍女走了进来,对林晨和李潇然说道:“两位公子,请随我们来!”
林晨和李潇然站起身来,对牧运昌说道:“那我们就先走了!”
牧运昌点点头,笑道:“还请两位少侠好生休息。”
他说着,又对那连个侍女吩咐道:“将两位少侠带去临清阁。”
林晨和李潇然跟着那两位侍女走出了大厅,又穿过两条长廊,最终在一个花园之中的小楼前停下了步伐。
“春风拂杨柳,清池映彩虹?”林晨轻语。
这栋阁楼位于一座景色优美的花园之中,但与其说是花园,倒不如说是园林还比较贴切,里面各种草木繁花似锦,更是有着画眉、金丝、黄丽等鸟类散养于园林之中,清脆悦耳的鸟叫欢唱之声源源不断。
而阁楼前,有着一株株随风飘扬的青翠柳树,以及一池清澈的小湖。湖中游鱼戏水,一节节连根藕隐藏于泥土之中,依稀可见,只可惜此刻不过是二月份,若是到了夏日,莲花盛开,想必也是极美,“临清阁”这个名字,想来也是取之于此,而阁楼前的一块假山小石上所雕刻的那两句:“春风拂杨柳,清池映彩虹”,说的就是这园林此刻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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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荆州城(两章合并)
林晨和李潇然就这么在牧府住下了。
两人一人住一个房间,将包袱放下,稍微休息了一小会儿之后,便是又仆从过来通知他们去享用午膳。
牧府身为荆州城最大的几家之一,又是以酒楼生意为主,在膳食的方面,自然是不会差劲。
有句话说得好,三蒸九扣十大碗,不是蒸笼不请客。
这第一道菜,便是荆楚最为出名的“天门三蒸”,其茼蒿清香鲜软,猪肉肥而不腻,鱼肉肉质粉嫩,两人仅仅是尝了一口,便已经是食欲大开了。
“还别说,我以前在湘楚的时候,就经常听说这道菜。”李潇然往自己的嘴里塞了一块肉,等到吞咽入肚之后,这才继续说道:“据说这道菜在荆楚人人都爱吃,也人人都会做,所以各个酒楼之间,谁也不服谁。我听说,以前荆楚有个地方举办过一次厨艺比试,题目就是这道天门三蒸,结果夺得榜首的那个人,有好长一段时间都被人堵在家门口!”
“这位为什么?”林晨含糊不清的问道。和李潇然相比,他倒是没那么多规矩,一边说着,一边往自己的嘴里送菜。
“还能为什么?不服气呗!”李潇然笑道:“我刚才不是说了嘛,这道天门三蒸人人都会做,那个人夺了榜首,岂不就是在说此人的技艺力压群雄?那里的本地人还好说,毕竟那么多人在场看着,虽然心有不甘,但也不至于不承认,不过那些外地人去了那里一听,好嘛,居然有人敢自称“第一”?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我!然后呢,但凡是自认为厨艺了得的人,都跑去那个人的家里要求比试一场,吓得那个人躲在家里两个月不敢出门!”
林晨一听,也是忍不住笑了出来,笑道:“哈哈,看来有时候拿了第一也不是什么好事。”
李潇然笑道:“其实也不见得,那个厨师其实也是不够灵光,他其实完全可以这么说嘛:你想挑战我?你凭什么挑战我呀?我乃是天下第一,后面还排着个第二、第三呢,你是第几啊?你要是想挑战我也可以,先去那第二、第三名那两位打败了再来找我。嘿嘿,这样一说,不就省事了吗?”
两人刚吃完没多久,便是看到有个侍从走过来,恭敬地说道:“两位公子,家主有请!”
“不知牧家主,找我们所谓何事?”林晨对那侍从问道。
侍从摇了摇头,笑道:“林公子说笑了,家主的心里是什么心思,哪是我等能够猜测的?”
林晨转头看向李潇然,说道:“李兄,既然牧家主找我们,那我们就过去吧?”
李潇然点点头,放下手中的茶杯,站起身来,说道:“走吧!”
两人跟着那个侍从来到了今早会面的大厅之中,便是看到了牧运昌坐在主位上,而在一旁,还做着一个年岁约莫二十的年轻人。
林晨和李潇然一走进去,便是八目相对。
“牧家主!”
虽然不知道那个年轻人是谁,但林晨和李潇然再给牧运昌问了一声好之后,也顺带着向那位年轻人拱了拱手,而对方也是笑了笑,还了一个礼。
牧运昌笑了笑,摆手道:“两位少侠不必多礼,请坐!”
林晨和李潇然点点头,在一旁的位置上坐下。
“不知牧家主找我们,是有什么事情吗?”林晨坐下之后,便是开口问道。
牧运昌笑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小女跟我老夫说,两位少侠是初来荆州城,所以老夫便想让犬子带两位少侠去领略一番这荆州城的风土人情,一来嘛,犬子和两位少侠是同龄人,想来也会有比较多的共同话题,二来嘛,两位少侠一路奔波而来,出去走走,放松一下,也是一件不错的妙事。”
林晨闻言,便是笑道:“既然如此,那就依牧家主所言了!”
他们初来荆州城,本身就是人生地不熟的,若是有人带着他们到处去走走,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
牧运昌大笑一声,说道:“那好,这是犬子牧家旺,你们几个年轻人慢慢聊,老夫就不打扰你们了。”
等待牧运昌走远了之后,那个原本安静地端坐在椅子上的年轻人,就好似松了口气一般,身子微微往后一躺,口中自语道:“呼……累死我了!”
他喝了一口茶水,这才看向林晨和李潇然两人,问道:“你们好,我叫牧家旺,你们叫什么呀?”
林晨看着牧家旺的这副模样,心里顿时觉得有趣,因为他在小时候,也是在李长天的面前表现得跟个“乖宝宝”一样,只不过后来“翅膀硬了”,也或许是李长天觉得他长大了,不好教训了,所以才少了几分拘束。
林晨和李潇然对视一眼,很想然,对方的心里也有这种想法,只不过李潇然此刻也没有那么多管束了,否则也不可能一个人从湘楚跑走到荆楚里来游玩。
“林晨。”
“李潇然、”
两人说出了自己的姓名。
“原来是林兄和李兄!”牧家旺笑了笑,也不坐了,索性直接站起来,笑道:“刚才我爹也说了,让我带你们去好好的玩一下,那还等什么?走吧!”
他们三个都是同龄人,再加上牧家旺的性格本身就属于那种比较开朗的,所以很快他们就混熟了。
三人走出了牧府的大门,牧家旺便是对林晨和李潇然两人问道:“两位兄台,若问荆楚之地,你们会首先想到何处?”
林晨想也不想的答道:“自然是江城。”
李潇然笑道:“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李太白和崔颢的这两首《黄鹤楼》,当真是让江城名声大噪,而后来藏剑山庄崛起,以一门《养剑诀》和“铸剑秘法”名动江湖,成为了荆楚第一剑派,啧啧,当真是风光无限啊!”
牧家旺笑道:“果真是如此,若说到这荆楚,十有八九的人会最先想到江城那处“荆楚心脏”,不过,虽然我们荆州不像江城那般拥有黄鹤楼和藏剑山庄,但身为“荆楚腹地”,我们这儿交通开放,水陆两道皆是四通八达,所以吸引了许多商客汇聚于此,各种店铺酒楼数不胜数,最重要的是,我们这里晚上并不禁宵,一入夜之后,万家灯火通明,夜市开始之后,才子佳人相约而出,勾栏说书唱曲,青楼琴起箫和,真正的美妙才刚刚开始……”
他说着,便是给了林晨和李潇然两人一个“你知道是什么意思”的笑容。
“不禁宵么?”
这一点,倒是让得林晨和李潇然有点惊讶。
因为禁宵是为了方便管理城中的百姓,无论是哪一个城市,到了一定的时间之后,街上都会禁止百姓走动,这是为了以防夜深人静之后出现什么动乱,唯一不同的,也就只有各个城池之间禁宵的时间不同而已。
“这是自然!”牧家旺笑道:“这一点,可是江城比不了的!”
三人边说边走,不多时,就走出了金桂街。
金桂街位于荆州城中心稍偏一点的位置,所以当众人走出了这条富人街区之后,一条繁华的商业街道便是映入眼帘!
牧家旺笑道:“托了两位兄弟的福,我爹允许我今夜可以晚一点回家,不过现在还只是中午,所以一些地方还未开始营业,我先带你们在这荆州城的商区里逛逛,等到入夜之后,我们再去市中心里玩……”
牧家旺说着,便是带着林晨和李潇然二人从街口的分叉处一拐,走进了一条更为宽敞的街道。
街道上一家家店铺商户挨靠,道路上车水马龙,但因为道路宽敞的缘故,人来人往之际,却并不是显得那么的拥挤,和望月城中心的那街区比起来,当真是不知繁华了多少倍,要知道,这里可经济是荆州城的一条商街而已,距离荆州城的市中心还有一段不算是太长,但也不短的距离!
“兄弟们若是看上了什么,就尽管买,我爹说了,一切开销由他报销!”牧家旺指着那一排排商铺开口说道,财大气粗的模样。
“我想先去吃点东西,中午的时候有点不饱。”李潇然的目光看向了不远处的一家粉店。
中午的时候,虽然牧府的仆人给他们两个人准备了一顿极为丰盛的午餐,但是……李潇然全程都在说话,一桌饭菜,几乎有七成是让林晨给吃了,有时候,李潇然真的想不明白,林兄看起来也不胖啊,怎么就这么能吃?
“李兄饿了?”牧家旺瞧见李潇然的目光看向不远处的那家粉店,于是开口问道。
“也不能说饿,我中午没怎么吃。”李潇然笑道,同时,他一边说着,目光却是盯在了林晨的身上,让得林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干咳了一声,说道:“既然李兄饿了,那我们就先去吃点东西吧。”
牧家旺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不过粉店就不要去了,我家就是做酒菜生意的,正好附近就有个产业,我带你们去尝尝!”
李潇然还未开口,林晨便是眼睛一亮,笑道:“那还等什么?请牧兄带路吧!”
“那就走吧!”
牧家旺一转身,走向另一个路口,带着他们两个在街道上走了一小段路之后,便是在一栋高大的酒楼前停下了步伐。
“这栋酒楼是我家的产业之一,两位兄弟想吃什么随便点!”牧家旺指着他们身前的这栋酒楼说了一句之后,便是抬脚走了进去。
酒楼里,一个小厮看到牧家旺走进来之后,便是恭敬地叫了一声“大少爷”,而那原本正坐在柜台后面打着算盘的掌柜,当他听到了小厮这声问好之后,手中动作一顿,一抬头,便是看到了正从酒楼大门走进来的牧家旺,于是连忙停下手中的活计,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亦是问了一声:“大少爷”。
牧家旺点了点头,这个掌柜乃是在牧府工作了四十多年的老人,人家来问好,他自然也要给与足够的尊重,于是便笑了笑,开口说道:“严伯,好久不见,近来如何?”
严兴怀笑道:“还能如何?前段时间过年,大家都是呆在家中,这街上的酒肆勾栏也不开业,城外的山水景区又太远,我这老骨头去不得,几天下来,我都快闷坏了,大少爷你也知道我是一刻也闲不得的,如今这酒楼恢复开业,我自然是好好地活动活动才行!”
牧家旺说道:“严伯你也是这酒楼的总掌柜了,也不要太累,该休息就适当的休息一下,否则若是事事都亲力亲为,还要其他人做什么?”
严兴怀说道:“有些事情,还是要亲自过目一下才好,不然心里不踏实。对了,大少爷此番前来,可是要查账?一月份的账目,我已经查过了,现在菜肉的价格有些往上涨,但若是以一月份的价格来算的话,那是没有问题的。”
他说着,便是转身对身旁的一个小厮吩咐道:“去把桌上的账簿拿过来!”
牧家旺摆了摆手,笑道:“不用了,严伯你在我们家做了几十年的事,这点事情,我自然是信得过的,既然严伯说没问题,那就是没问题了。而且我今日也不是来查账的,我的两个兄弟肚子饿了,恰巧我们又闲逛到了附近,所以就走来这里了。”
牧家旺正说着,严怀兴便是看到门口走进来了两个年轻人。
“这里!”牧家旺朝着林晨和李潇然两人招了招手,而后又对严兴怀说道:“严伯,我这两个兄弟是从外地来的,你可得好好招待,吩咐后厨把拿手的技艺都给使出来,可别把我们牧家酒楼的招牌给丢了!”
严兴怀笑道:“大少爷放心,别的我不敢说,但是这后厨嘛,每一个厨师在进来我们酒楼做事的时候,都是我和老黄两个亲自把关的,绝对不会将招牌给丢掉!”
牧家旺点了点头,说道:“那就这样吧。”
他说完,便是转身朝着林晨和李潇然走去,将他们带上了酒楼。
而严兴怀看着他们三人远去的背影,便是在心里暗暗记下林晨和李潇然的模样。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在牧家工作了四十多年的严兴怀却知道,牧运昌对于女儿特别宠爱,几乎是牧月娇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可对于儿子,却是非常的严厉的,毕竟牧家也就这么一根独苗,这么做也是为了防止他变成败家子,所以,能够和牧运昌称兄道弟的人,必然是已经是得到了牧运昌的认可。
牧运昌年仅二十六就当上了荆州城的副城主,此后更是做出一系列的改革,而荆州城能有现在的繁荣,这其中……有四成是因为牧运昌的功劳!若非此处乃是隶属于藏剑山庄所管辖,城主只能由藏剑山庄之人担任,否则他又岂会仅仅是副城主?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牧运昌的眼界是何等之高?能够被牧运昌认可的人,又岂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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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把酒言欢初结义
这栋酒楼一共有六层楼,而牧家旺便是直接将林晨和李潇然两人带上了六楼的一个房间之中。
此处装饰豪华,且位于高处,若是站在窗边俯视,便是能将此处街道上的景色尽收眼底。
不过,林晨并不在意这些,他走进房间之后,便是直接找了个位置坐下,因为他刚才……其实也没怎么吃饱。
自从林晨修行了《春江花月剑》的剑势法门之后,他就变得特别能吃,因为凝聚剑势是需要非常庞大地消耗的,这种消耗不仅仅是真气,还有体力,这也就导致了,林晨总是有种腹中空空的感觉,他现在甚至怀疑,三百年前的那位张剑仙,会不会是一个大胖子?照这种吃法,若是等《春江花月剑》修炼至大成,恐怕就算是一座金山都要被吃空了!
三人一落座,包厢外就立即有着几位侍女捧着茶水、瓜果等饭前开胃吃食走了进来,将其一一摆放在桌面上,而那名为严兴怀的酒楼总掌柜,也是在此刻走了进来,走到牧家旺的身边,问道:“大少爷,我已经去后厨吩咐过,请两位公子先喝些茶水,吃点瓜果,稍加等待一会儿,后厨片刻后就会将菜肴给端上来,只是不知道,这里是否要唤些舞姬在酒席间助兴?”
牧家旺想了想,说道:“我记得前段时间,黄伯找了几个从江南来的琴师和舞姬吧?就把她们叫来吧,还有,再把从西域采购的那些酒那两坛来,让我的两位兄弟还好尝尝!”
严兴怀点了点头,说了一声“是”,而后便是转身走出了包厢,不多时,便是有着三个侍从走了进来,其中两人一人抱着一个小酒坛,而第三个侍从则是用木盘托着一个个饮酒用的器具。
这两个酒坛不知道是不是刚从地下挖出来的,坛子上还沾着些许的泥土,不过牧家旺倒也不嫌脏,支开了那几个侍从,卷了卷袖子,亲自将酒坛子打开。
只听得“波”地一声,一阵醇香便是从酒坛之中飘散出来。
牧家旺从木盘上拿出一个大瓷杯放到桌面上,又拿起一个小酒提,从酒坛之中取了半提的好似暗红色的酒水,将其倒入这瓷杯之中。
“林兄、李兄,你们有所不知,这些酒啊,是我家的一支商队前往西域贸易时带回来的,听他们说,西域人将葡萄采摘之后,便是将清酒和这些葡萄一起放到一个大木桶里,然后将它们埋到地下,等待它自然发酵到一定的时间之后,再将木桶打开时,便是会看到一桶红色的果酒,所以这葡萄酒,又被西域人叫做红酒。”
牧家旺说着,又拿出三个大杯子,分别给林晨、李萧然和他自己都倒上了一杯,等他倒完了酒之后,这才继续说道:“还别说,这西域人喝酒还真是讲究,哪像我们汉人喝酒啊,若是斯文点儿的,便是小杯细饮,若是豪迈的,那便是抬起酒坛张口灌,两位兄弟来看看,这木托上,各种稀奇古怪的酒具都有,我当初喝着酒的时候,就是因为不知道这些,还让得同座的人给笑话了一番!”
林晨接过牧家旺递给他的酒杯,这个酒杯和他们平时喝酒喝茶所用的杯子不同,体积非常大,上面是一个半圆,而下面则是一根细细的脚柱,再看牧家旺将这个杯子的脚柱夹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就好似将这个酒杯“拖捧”在手里一般,当真是古怪。
不过,林晨对于此事,倒也仅是笑了笑,相比于那些让他觉得稀奇古怪的酒具,以及牧家旺那古怪的喝酒动作,林晨更在意的,是他手中的这杯红酒。
红酒入口,一股淡淡的甜味便是在林晨的口中散开。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甜味?
如果要让林晨使用某种词汇来形容林晨此刻的感觉的话,那么这种甜味,应该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柔软”的甜味!
是的,“柔软”!
对于果酒这种东西,林晨以前也品尝过一些李子酒、猴儿酒,但这些就,都给林晨一种“涩”的感觉,即便是有甜味,那也非常地“干硬”,就好像是这酒里面被人加了白糖一样,里面的甜味和那果酒里其它的味道显得格格不入,但此时此刻,林晨手中的这杯红酒,却是没有这种感觉。
林晨一口将酒杯里的红酒饮尽,赞叹道:“酒味香醇,甜而不涩,好久!”
“哦?”牧家旺又给林晨倒了一杯酒,笑问道:“莫非林兄乃是一位爱酒之人?”
李潇然笑道:“牧兄有所不知,林兄家住关中秦川,还曾与我吟诗一首:云雾缭绕雪山巅,身过胧雾与飞雁。拾薪小亭温清酒,酒香漫散醉谪仙。倚栏悠然赏细雪,雪落衣肩不知觉。回看红炉已灰灭,恍惚一梦似十年。遥向飞雪三声笑,逐回转身下云天。如此这般,林兄能不爱酒吗?”
林晨摇了摇头,亦是笑道:“牧兄可不要听他瞎说,爱酒倒是谈不上,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吃,无论是美味的菜肴还是香醇的美酒,我都喜欢!不过有一点倒是真的,秦川那里常年飘雪,所以我们的身上经常都会带着一壶温酒,如果觉得冷了,那就喝口酒,暖暖身子。不过嘛,秦川虽然身处关中,但因为四季飘雪的缘故,环境有些恶劣,除了山下有个太白县还算繁荣之外,其它的地方的商业并不算发达,所以我们喝的酒,也就没有太多选择,只要是酒,我就喝,所以久而久之,也就变得来者不拒了……”
美酒入喉,这酒一喝多,林晨的话也就多了起来,他拍了拍并未在放置行李时被取下,而是依旧悬挂在他的腰间的酒葫芦,说道:“说出来也不怕牧兄笑话,我这葫芦里的酒,还是前段时间在酒席上时喝到是陈年女儿红,所以我就厚着脸皮去装了一葫芦!”
林晨说着,倒是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
牧家旺又为林晨倒了一杯酒,而后笑道:“美酒自然要爱酒、懂酒之人来喝才能不显得浪费,林兄既然喜欢喝酒,那我自然要奉陪到底,今日便是不醉不归!”
他说完,便是豪饮一杯。
李潇然笑道:“你们说,我们这样算什么?唐时有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那我们就是举杯邀明日,桌边坐三人?”
林晨笑道:“哈哈,李兄这话倒是有趣,不过……也唯有李兄,才能说出这么有趣的话!”
牧家旺闻言,亦是大笑起来。
李潇然也笑了,他本来就很爱笑,但此刻,却是笑得无比的欢快。
这一天,三个青年,把酒言欢初结义,患难富贵不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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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猜字谜
虽然葡萄酒的酒精浓度并不是很高,但经不住林晨、李潇然、牧家旺三人都一杯杯地大口往嘴里灌,两坛酒喝空,也足以将他们喝得头脑昏沉。
所以,当他们三个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入夜了。
荆州城的街道上,一家家店铺的门前挂上了各式各样的灯笼,而店铺之中,亦是点燃了蜡烛、煤油灯,若是有谁此刻能够站在高处向远方遥望的话,那么他便会看到一幅万家灯火通明的盛景。
“可以呀,没想到这夜市,竟然比白天还要热闹!”李潇然走在街道上,看着四周的景物,赞叹道。
林晨看着周围的景色,亦是认同的点了点头。
他一路从关中走来,也算是去过不少地方,但这些地方都无一例外,不管白天时再怎么繁荣,等到了晚上,必定是要禁宵的,甚至有些特殊点的地方,一到了戌时就开始施行禁宵,导致街道上冷冷清清的,若非偶尔能看到几位寻街士兵,恐怕还会有人以为这是一座空城!
“走!既然已经开了夜市,那我便带两位兄弟去好好的玩一玩!”牧家旺说着,便是带着林晨和李潇然两人走向了这荆州城的城区中心处走去。
荆州城的市中心里,有着一条并不算太宽阔的江水婉转细流,江面上来来往往着数支小船,船上挂着各式各样的彩色灯笼,一点点朦胧的光霞映照在江面上,倒是形成了一种别样的美。
“咦?李兄呢?”林晨的目光朝着四周望了望,却看见李潇然站在不远处的一排排灯笼之下。
林晨和牧家旺走了过去,便是看到那一排排的灯笼上,绘制着各式各样的动物图案,虽然仅仅是寥寥数笔,但却颇有神韵,大致一看的话,倒还算挺不错的。
“莫非李兄喜欢猜字谜?”牧家旺笑问道。
“猜字谜?那是什么?”林晨不解。他以前在太白剑山的时候,虽然时不时下山游玩,但也仅限于白天,所以对于这种夜晚的活动,倒是不太了解。
“林兄不知道么?”牧家旺倒是觉得奇怪,不过他看到林晨脸上的神色,便知道林晨是真的不知道“猜字谜”是什么活动,于是便解释道:“猜字谜是一个路边游戏,你只要给那个摊主几纹钱,便可以选取一个字谜来猜,若是猜对了,那便可以随意选择一个灯笼带走,本来嘛,这种活动是要到上元节才会有的,不过我们荆州城并不禁宵,而且风气也比较开放,许多情侣们便在入夜之后相约出来游玩,所以平日里也会有人摆摊猜字谜。”
另一边,那个摊主看着他们三人站在这里,于是便走上前来,笑问道:“几位公子,可是要猜字谜?”
牧家旺摇头道:“我就不猜了,你问问他们两位吧。”
林晨看了看周围,便笑道:“我也不猜。”
倒是李潇然给了那个摊主五纹钱,从一个竹筒里抽了一片竹签,只见得竹签上写道:反串花旦不化妆。
“反串花旦不化妆?这是什么意思?”李潇然看着竹片上的这句话,轻声念了出来。
那摊主笑道:“我可以给这位公子一点提示,这句话的答案那是一个汉字,至于是什么汉字,那就得看公子自己猜了!”
“汉字么?”李潇然想了想,便是对那摊主说道:“答案是一个“昔”字,对不对?”
那摊主问道:“为何公子会觉得答案是一个“昔”字?”
这是一种为了防止有人作弊的手段。
毕竟竹签里所写着的字谜也就那么多,若是有人告知答案,那么这些谜题自然也就失去了作用。
李潇然笑道:“反串花旦不化妆,这开头的“反串”二字,所指的并不是饰演,而是倒立吧?把“花旦”二字倒过来,那“不化妆”便是把“化”字去掉,草字头加一个反过来的“旦”字,可不就是“昔”字么?”
摊主听得李潇然给出的理由,便是点了点头,笑道:“这位公子倒是厉害,仅一言便是将我这字谜给猜了出来,现在请公子亲自选一个灯笼吧!”
“那我就随便拿一个吧。”李潇然走上前,挑了一个绘制着鼠抱元宝图案的灯笼。
“嘿嘿,李兄,猜了这个灯谜就该走了,这里不是我们能久留的地方!”牧家旺笑道。
“为什么?”这次倒是轮到李潇然不解了,他本来还想多猜几次的。
林晨微微偏头,目光落到周围正在猜字谜的人的身上,笑道:“李兄莫非没看到周围站着的都是些什么人吗?”
李潇然刚才关顾着看灯笼了,等他顺着林晨的目光看去时,这才发现,站在这里猜字谜的人,哪个不是成双成对?反倒是他们三个站在这,与那些郎情妾意的才子佳人一对比,就立即显得格格不入。
牧家旺调侃道:“李兄该不会是来这里“碰瓷”的吧,若是这般,我和林兄还需得离远一些才好……”
林晨笑道:“李兄乃是如玉君子,风高亮节,这般品行,自然不可能是这种人!”
李潇然听得他俩的调侃,顿时觉得干咳一声,点点头,说道:“正如林兄所言,以我的品行,自然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好了好了,牧兄不是还要带我们去游玩吗?别在这愣着了,走过吧!”
说真的,李潇然刚才关顾着看灯笼,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站着的都是情侣,所以此刻被林晨和牧家旺两人调侃,不过,以李潇然的脸皮,自然不会因此而觉得不好意思。
他干咳一声之后,便是直接转移话题,拉扯着两人就离开了这里。
三人又在荆州城中游玩了许多处景色,但最终,牧家旺却在一栋灯红酒绿,莺声燕语的阁楼前停下了步伐。
“今晚的最后一站……群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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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群玉院
“这是……青楼?”林晨站在这栋群玉院的门口,有些犹豫不前。他虽然没有去过青楼,但也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地方。
牧家旺似乎是看出了林晨的迟疑,于是便对他说道:“林兄无需担心,这群玉院乃是秦楼,而非青楼,并不是那种“污秽”的场所。”
“秦楼?”林晨不解。这其中还有什么不同?
牧家旺解释道:“据说在很久以前,皇帝年幼,所以有位礼部尚书欺下瞒上,贪污受贿,在科举这一道上做手脚,后来虽然被皇帝下令斩首,但那位皇帝依旧觉得此等腐败之事不可如此轻易了结,于是有位姓秦的首辅便向皇帝建议道:那贼子不顾礼法、藐视君王,贪污受贿,虽然此刻已被斩首,但却不足以震慑其余心怀鬼胎之辈,微臣有一计,不如其家中余剩的女眷都安置在一栋楼中,让她们如同街边勾栏里的乐女舞姬一般,弹曲说唱,取悦于人,好教那些妄敢有异心的人知道,谁若犯了事,不仅他得被斩首示众,家中的妻女也需如那舞女般抛头露脸,从此身败名裂,成为街头笑柄!”
李潇然接话道:“最开始的时候,秦楼指的就是官府开办的勾栏,而其中的乐女舞姬,也尽是犯事官员的妻女丫鬟,后来,这个办法一直被延续下去,直到在某一次,朝廷执行新政改革,牵扯到的官员数不胜数,大量官员的妻女被送往秦楼,朝廷自然是管不过来的,而且正值新政改革,也无心去管这些琐事,所以在后来,民间就出现了许多背景虽然是官府,但掌柜之人却是普通百信的民办秦楼。本来嘛,秦楼里的乐女舞姬乃是官员的妻女,所以这种地方也只对达官贵显开放,但后来,随着民间的秦楼越来也多,一些颇有姿色和技艺的女子,也被卖进了秦楼,而进入秦楼消费的门槛,也就随之渐渐地降低了,后来不知怎么,一些秦楼开始渐渐的变了味,开始做起了“酒肉”生意,所以为了区分两者,秦楼依旧叫做秦楼,有些地方也将其叫做琼楼,而做“酒肉”生意的地方,则以“秦”字的谐音命名,也就是现在的“青楼”,而卖艺不买身的艺妓,也被成为清倌人。”
牧家旺嘿嘿一笑,说道:“秦楼的其实有着一道潜规则,若是谁能够为某位清倌人写出一首让其心动的诗词,那么他就可以被请到这位清倌人的闺阁之中,听她唱曲起舞,若是再对得上眼,其实也并非是真的卖艺不卖身……”
“三位公子是第一次来?”他们一进门,便有一个老妈子走上前来,笑眯眯地问道。
“谁说我是第一次来?”牧家旺立即不乐意了,叫道:“少废话,赶紧给我们安排一间包厢,端上好酒,再让几位清倌人来给我们助兴!”
他说着,随手一抛,一块银锭便是扔到了那老妈子的手中。
老妈子暗自掂量了一番,心道:好家伙,这起码得有十两!
在群玉院这种地方,十两银子的消费或许算不得什么,一壶茶水加一碟瓜子就已经要了五两的价格,但能够像牧家旺这样,将一块十两银锭随手抛出去当成小费的,却是不多!
别看荆州城如今的发展迅速,隐约有着可以堪比江城的势头,但也仅仅是势头而已,虽然此刻的荆州已经算是整个荆楚最为繁荣的城市之一,但终究不如江城那般底蕴雄厚。大家以前都是穷人,现在有钱了,巴不得收起来,就算来逛秦楼,也是开间雅阁,观舞听曲,就算有些“阔绰“的公子哥会给些赏赐,但也就是给些铜钱,再“阔绰“点的,就给一两、二两这个数,哪像牧家旺这样随手就是十两这种数目的?
那老妈子掂量着手中银锭的重量,心里已经是乐开了花,连忙笑道:“是、是!妾色这就给三位公子在三楼安排一间雅阁,三位公子,请!“
老妈子说着,便是带着他们三个往楼上走去。
同时,那老妈子心里在思索着,能不能再从这位公子哥的再多赚点?
虽然牧家旺否认,但这老妈子早已看见,他们三个人在走进来的时候,目光东张西望,明显是带着好奇的神色,而且那位出手阔错的公子,还把“雅阁“说成“包厢“,不管怎么看,他们的各种行为都说明了他们是第一次来这秦楼。
不过,老妈子也不会傻到去将其拆穿。她将牧家旺等人带上了三楼,三楼的雅阁,是群玉院之中最高的了,若是再往上,那就是清倌人们的住处了。
群玉院的大厅正中架着一个舞台,而从三楼看下去,正好将整个大厅的景色尽收眼底。
老妈子将他们三个带在雅阁之中后,便是说道:“三位公子请稍坐一会儿,待会儿便会有人将美酒送上,若是无事,那妾身就先去告退了。”
牧家旺摆了摆手,说道:“去吧、去吧!”
老妈子告退一声,便是将这雅阁的房门给关上。
将那老妈子给支走之后,牧家旺站在栏杆边,目光看着下方舞台中起舞的姑娘们,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其实不瞒你们说,这地方我还真是第一次来……”
李潇然笑道:“牧兄在进门的时候腿抖了一下,我那时就看出来了。”
牧家旺闻言,立即就不乐意了,怒道:“我哪有腿抖?反到是李兄,不是自称“花丛老手”么?为何在进门时东张西望?”
林晨看着他俩拌嘴,却是没有插话,而是自顾自的倒了一杯茶,目光好奇地四处打量着。
讲真,除了街边的唱戏勾栏之外,不管是秦楼还是青楼,他还真的都没去过,今天走进这群玉院,就是第一次。
(在我的想法里,第一卷的内容是给大家描绘一个美好的江湖,但这种东西……我自己看了一遍,觉得很生硬,以后这种内容我能少写就尽量少写……多写些奇闻趣事什么的。)
还有,前几天没有更新是因为有事,而且电脑也出了点问题,不好意思
第五十三章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不多时,伴随着一阵“笃笃笃”地敲门声响,众人便是听见有人在门外轻声问道:“诸位公子,清倌人们已经到了!”
外面的人话说完,林晨便是看到雅阁的房门被打开,而三位身材姣好的女子,则是从门外掩面走了进来,纷纷行礼道:“见过诸位公子!”
位置离她们最近的牧家旺的目光在她们的身上打量了一番,而后笑道:“三为姑娘请坐,却是不知道,三位姑娘如何称呼?”
那三位清倌人还未说话,李潇然便是笑道:“牧兄,你这种说法,是我在江湖上遇见英卓洒脱的女侠时才用的,现在这种莺莺燕燕的场合,应该换成:“请问三位姑娘可否告知在下芳名?”才是。”
在这三位清倌人还没有来之前,牧家旺就和李潇然在“论道”,不过看其现在的模样,很显然是没有学到精髓。
李潇然说完,便是看向那三位清倌人,称赞道:“三位姑娘请坐吧,在下观三位姑娘之容颜,当真是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却是不知道,在下是否有幸知道三位姑娘的芳名呢?”
那三位清倌人闻言,却是掩面轻笑,虽然知道李潇然这种话乃是属于“章口就来”,但不管怎么说,女为悦己者荣,有人这般夸赞她们,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
最先走进来,同时位置也是坐在牧家旺对面的女子轻笑道:“在进这雅间之前,关雎还在猜想雅间里的公子会是什么样的人,没想到现在一见,两位公子却是这般有趣!”
关雎的年龄看起来最长,身材成熟丰满,此刻掩面而笑,当真是如同《诗经》里的那两句“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一般,引人的心思无限遐想。
“原来姑娘的芳名叫做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好名字!”李潇然赞叹道,他一说话,林晨和牧家旺就完全没有了说话的份,毕竟“水平”不如人家。
李潇然说完,目光又看向另外两位清倌人,笑问道:“却是不知道,另外两位姑娘的芳名是什么呢?”
对坐在李潇然正前方的那位清倌人瞧得李潇然看向她,于是便说道:“蒹葭见过公子!”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李潇然此刻倒是觉得为这几位清倌人取名的人,还算是有点水平。
眼前这位名为蒹葭的女子,身上好似有着一种清冷的气质,就好似《蒹葭》中所描述的那般,这美丽的女子明明近在眼前,但不知为何,却好似遥不可及一般。
李潇然又看向那位最后走进来,且坐在林晨对面的清倌人,笑问道:“这位姑娘呢?让我猜猜,你们的名字应该都是出自《诗经》吧?那么姑娘是叫做“子衿”,“静女”,还是“月出”?”
那位坐在林晨对面的女子,年龄应该是最小的,先前她眉目低垂的坐在那,李潇然以为她应该是叫做“静女”的几率大一些,却没想到,那位女子一听,先是脸色一红,而后低声道:“回禀、回禀公子的话,奴家叫做桃夭。”
说完,那位年岁最小的女子便是害羞地笑了笑。
虽然桃夭的年龄最小,但此刻她一笑,当真是如同应了那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一般,如三春桃花绽放,让一切都黯然失色。
李潇然虽然也是第一次来秦楼这种地方,但毕竟是号称“花丛老手”的人,三言两语就让雅阁里的气氛活跃了起来,几杯酒下肚,话语自然也就是开始多了。
三位清倌人里,那位名为蒹葭的年长女子最为健谈,她的美眸看向李潇然和林晨两人,问道:“两位公子当真是江湖侠客?”
李潇然摆了摆手,笑道:“侠客倒是算不上,只不过是会些许功夫,做了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
蒹葭轻笑道:“在奴家看来,李公子倒不像是一位江湖人,而更像是一位书香门第出来的公子呢!”
其实她倒也说得没错,李潇然平日里张口就能引经据典,且本身的气质就不凡,若非真正等到动手拔剑的那一刻,恐怕还真不会有人将其认为是一位江湖人,反而觉得他更像是一位谦逊的书生。
而那一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就恰恰是对李潇然最好的形容。
坐在另一旁的牧家旺心里觉得有点郁闷,看来他的“道行”还是不够,那位关雎就坐在她的身前,但却和李潇然谈得比较来,而再看另一边,那位桃夭虽然害羞,但却也能和林晨聊上几句,而轮到了他?完全就是尴尬地坐在这儿好吧!
牧家旺此刻真的很想说一句:要不我们换一下位置,你们两个好好聊!
不过,好在那位关雎也是注意到了牧家旺的尴尬,于是便笑道:“近日前,我和蒹葭、桃夭两位妹妹习得了一支舞,虽然练习了多次,但却并未展示于人,正好今天有机会,就请三位公子评鉴一二吧!”
她说着,便是站起身来,走向了雅阁里专门留出来给清倌人起舞的空地。
“蒹葭妹妹、桃夭妹妹,来!”
蒹葭和桃夭闻言,纷纷站起身来,跟着关雎朝着雅阁里挂着的那块幕布的后方走去。
这里的每个雅阁里都有着现成的乐器,所以如果不是特别需要什么的话,那就不再需要呼唤侍从去取乐器了。
雅阁里安静了下来,但每过多久,只听得一道清脆的琵琶弦声响起,伴随着那幕布缓缓被升了起来,当关雎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众人的眼中时,他们的心里都不由而同地想起白居易的那首诗: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我写到三个清倌人进门的那一段就卡文了,本来今天也是要断更的,但是家里做牛排,我喝了红酒之后虽然脑子有点晕,但竟然觉得有灵感了(哭笑),然后一口气写出了这一章,总算没有断更,等过度完了这段剧情之后,接下来就不会那么无聊了。)
第五十四章 酿酒厂
在荆州城里待了几日,林晨和李潇然两人,也终于是打听到了那位酒棋居士的下落。
“大哥,我听说你们家除了酒楼食业之外,还有酒肆的生意吧?”李潇然向牧家旺问道。
“是有这么一个生意,不过我们家在这方面的重点并不是酒肆,而是酿酒厂。”牧家旺点头道,他看向李潇然,问道:“怎么,你也对酒感兴趣了?”
若是林晨会问他这种问题,那么牧家旺倒是不会觉得奇怪。虽然他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牧家旺却深深的见识了林晨的酒量到底有多大,而相反李潇然这边,虽然也喝酒,但每次都只是小饮几杯而已,看他的样子,不应该会是一个对酒厂感兴趣的人啊?
李潇然笑道:“嘿嘿,前几天我们不是去打听人了嘛,现在打听到了,想要去拜访一下,但是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东西,所以也就只好麻烦一下大哥你了。”
前几日在酒楼的时候,他们三个趁着醉意,稀里糊涂地就结拜了。牧家旺的年龄最大,理所应当的做了大哥,而林晨虽然和李潇然同龄,但仔细算算,却比李潇然大了一个月余,所以林晨为二哥,李潇然为三弟。
“原来是这事儿……”牧家旺点点头,前几天的时候,林晨倒是的确拜托过他去找人。
“是那个什么、什么居士吧?”牧家旺问道:“不过如果是第一次去别人家拜访的话,用酒做礼物不太好吧?我再给你们加点别的东西?”
李潇然摆手道:“不用,大哥有所不知,我们要去拜访的这位酒棋居士,平生有两好,好酒、好棋,我们若是送别的东西,先不说他收不收,恐怕能不能进门都是个问题,但若是送酒水的话,却是正中他的爱好……”
“若是如此,那还真是个古怪的人!”牧家旺想了想,便是说道:“如果要送酒的话,府中的酒用来自己喝还行,但若是要送人的话,却是有点拿不出手,正好,我也好就没有出城了,二弟、三弟,你们就跟我去城外的酒窖里走一趟吧,虽然这荆州城外没有城内那么繁花似锦,但若是骑马乘车悠哉漫步而游,也能观赏到一番别样的田园美景。”
于是,他们三人便是骑马出了荆州城。
众人出了城,穿过一片又一片的田野,而后在十余里外的一处停下了步伐。
与其说这里是酒窖,倒不如说这是一座规模颇大的庄园。
他们走在一条树荫朦胧的小道上,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散碎地洒落,微风轻轻地吹拂,因为清晨是刚下过雨的缘故,所以空气里混合着泥土的湿气和花草的芳香,让人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惬意与舒服。
“那些是葡萄吗?”林晨的目光看去,不远处的那长廊上,一个个带着些许嫩叶的藤蔓相互交缠着,因为现在仅仅是回春的时节,所以藤蔓上的叶子并不是很多,显得光秃秃的。
“是的。”牧家旺点了点头,说道:“上次我不是给你们喝了两坛葡萄酒嘛?不过那两坛酒是从西域运回来的,大概是在两年前吧,我们家的商队从西域运了不少葡萄酒回来,当时本来也只是想着运回来自己试尝一下,但有次从酒厂运酒去酒肆的时候,却有人错把这葡萄酒给运出去了,结果发现,这酒的销量还不错,而且后来我们还发现,整个荆楚并没有人卖这种酒,所以我爹就想着,这或许是一条商机?”
牧家旺说着,却是叹了口气,而后继续说道:“后来嘛,我爹就让酒厂开始试着酿造葡萄酒,但结果却不是很好,虽然整个荆楚都没有人贩卖葡萄酒,但我家的酒却销售不出去,后来仔细一对比,我们发现,西域的葡萄酒喝着有一种很独特的醇香,但我们自己酿造的葡萄酒,尽管已经做了许多道加工,但依旧有着一种淡淡的生涩感,口感就跟市面上十五纹钱一两的李子酒差不多,但我们的成本摆在这,最低也要卖二十余纹才能保证不亏本,所以最后,那些卖不出去酒也就不卖了,一直封在地下的酒窖里。”
他指着林晨所看的那些葡萄藤蔓,说道:“那些葡萄,其实就是在那个时候种上去的,只不过当时种了不少,后来因为酒卖不出去,也就不再种了,只留下一小部分作为观赏。”
牧家旺笑了笑,继续走在前面带路,说道:“不说这些了,我家酿酒的材料,其实大部分都是自己生产的,所以这庄园的大部分地方都是田地,而酿酒厂和酒窖的话,要再往里走一段路程才能看得到。”
随着他们往庄园里面走去,已经可以看到道路两旁的田地里有着不少人在春耕劳作了。
酿酒厂是一栋颇大的房子,他们还未走近,门口便已经是有人看到了他们。
“大少爷!”有人开口叫道。
“黄伯!”牧家旺亦是笑着问候。
站在酿酒厂门前的人,便是严怀兴口中的老黄。
黄正将肩膀上扛着的那袋东西给放了下来,问道:“大少爷可是来运酒的?”
黄正和严怀兴都是在牧家工作了好几十年的老人。严怀兴是牧家酒楼的总掌柜,掌管着大大小小十余栋酒楼饭店,而黄正则是严怀兴的副手,只不过因为前段时间过年的原因,人们要么是在家里休息,要么就是相互走亲戚,酒楼生意也就淡了下来,所以黄正也就到了酿酒厂里照看工作。
牧家旺笑道:“今日我是带我的两位兄弟来酒厂游玩的,不过这里我也好久没来了,所以就劳烦黄伯当一下导游吧。”
第五十五章 花亭美人含羞笑,亭外桃花别样红
别看牧家的这座庄园规模颇有些大,但这其中大部分地区,都是用来种植酿酒粮食的的田地,而当林晨和李潇然两人被带到酿酒厂的门前时,这才知道,牧家的酿酒厂不过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而已。
众人还未走进去,便是已经是可以嗅到了空气里的那一阵阵令人沉醉地酒香。
黄正走在前方,一边带路,一边说道:“林公子、李公子,你们别看我们这酿酒厂的规模不是很大,但如果全力赶工的话,每月生产数千斤酒水还是绰绰有余的,只不过家主说了,我们这酿酒厂的酒,主要七成是供给自家的酒楼、酒肆所用,半成让自家兄弟品尝,余剩的两成半才是卖给其它酒肆、商铺的,所以你们才会看到我们这里每天的出酒量不是很多。”
正走着,黄正的步伐忽然一顿,伸手指着前方那处蒸汽腾腾的大棚,说道:“那里便是我们这酿制“白云边”的酒棚,李太白曾有诗云: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我们这酒名,便是由此而来。虽然在名气上比不得江城的那坛“黄鹤楼”,但我们这“白云边”的口感醇厚香甜,清冽爽口,等待会儿休息的时候,我便取坛来给两位公子细细品尝,两位公子便会知道我们这酒的独特之处了!”
黄正介绍完,又带他们走去了下一处。
这酿酒厂的酒棚有不少,但因为过年的原因,大部分伙计都回家休息了,所以大多数的酒棚都未开工,只有几处有着酒水产出。
牧家的酿酒厂出了“白云边”之外,也会用桃子、李子酿制一些果酒,或者从一些蜂农的手中采购蜂蜜,酿制一部分蜂蜜酒、甜酒之类适合小孩和老人所饮的酒水。
除了酿酒厂之外,黄正还带着他们到其他的地方转了转,不知不觉间,便已经是到了午时间,黄正去命人准备午饭了,而李潇然和牧家旺两人不知躲到什么地方去“论道”了。
“呀!你怎么在这?”正当林晨倚靠在一个长廊里欣赏这田园景色时,一道惊呼忽然从他的身后传来。
林晨转过头,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便是看到一个小丫头睁大了眼睛,面带惊讶之色地看着他。
林晨顿时觉得好笑,这个小丫头,不正是小月儿么?
“我是来游玩的,反倒是你,你又为何在这?”林晨转过身,看向小月儿,笑问道。
小月儿也没想那么多,直接就说道:“我家小姐回家之后,就一直在这庄园里休息,我身为小姐的贴身丫鬟,自然也就在了。”
“你家小姐也在?”林晨闻言,抬头四处张望了一下,这才发现,在不远处的亭子里,有着一位女子正安静地坐在石桌边翻看着什么。
林晨的目光看去,而那位女子也好似察觉到了什么,手中的动作一顿,蓦然抬头,便是四目相对。
“牧姑娘,好久不见呀!”林晨笑了笑,便是朝着那亭子走了过去。
牧月娇也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看到林晨,不过,虽然心里有些惊讶,但依然还是放下了手中的书籍,起身施礼道:“月娇见过林公子。”
“几日不见,甚是想念,牧姑娘当真是越来越漂亮了!”林晨说着,便是在牧月娇的对面坐了下来。
牧月娇还未说话,急忙追过来的小月儿倒是撇了撇嘴,说道:“几日不见,你花花嘴的功夫倒是长进了不少。”
“小月儿,莫要无礼!”牧月娇怪罪了一声,而后又对林晨告罪道:“这丫头真是被月娇惯坏了,还望林公子莫要怪罪。”
林晨摆了摆手,笑道:“没事、没事,我听牧大哥说牧姑娘你回家之后便是一直在休息,只是没想到今日竟然能在这里见到你。”
牧大哥?
牧月娇微微一愣,旋即便是知道这是在说她的兄长牧家旺,她不知道牧家旺和他们结拜的事情,只当林晨口中的“牧大哥”是像“牧姑娘”这样的一种礼貌称呼,于是便点了点头,解释道:“林公子说得没错,月娇回家之后的确是在休息,只不过,爹爹说家里居于闹市旁,平日里比较吵闹,所以便让我到这城外的庄园里修养一段时间。”
林晨笑道:“此处位于城外,远离闹市,且此番田园景色之美,倒也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修养之地,而且,这里不仅景色优美,在这的人儿,也是极美!我有一个朋友就曾赋诗一首,云:园外百花争芳艳,园内牡丹立人间。今生一场牡丹梦,来生还做护花人。这首诗,此时此刻用来赞美牧姑娘是再适合不过了!”
“你说的那个朋友该不会就是你自己吧?”小月儿吐槽。虽然明知道林晨在对自家小姐“花花嘴”,但小月儿对于林晨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而且看小姐的模样,似乎也不反感,所以她也就很“识趣”地没有发怒。
牧月娇的俏脸一红,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虽然她以前也经常被许多自认为“风流潇洒、玉树临风”的公子们搭讪,但像林晨表达得这么直白的,却是没有,一时间,倒是让牧月娇不知所措了。
林晨看着牧月娇脸红的模样,好似现在才明白这首诗的含义,于是“恍然大悟”地说道:“哎呀,本想着说些什么好听的话来赞美牧姑娘,却是没想到一时间口快说错了诗词,该死、该死,还请牧姑娘念在不知者无罪的份上,原谅在下这一次吧?”
若是此刻李潇然站在这里,看到林晨的这幅模样,必然会竖起大拇指夸赞一句:“好样的,你已经习得我三分真传了!”
正当牧月娇红着脸,咬着嘴唇,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却是忽然看见亭外的长廊里有着一个人快速地走了过来。
“见过大小姐!”那个人向着牧月娇问了一句。
牧月娇看到有人来,心里终于是松了口气,看向那人,问道:“有什么事吗?”
那个仆人说道:“是这样的,后厨准备了午饭,所以大少爷让小人来寻林公子过去吃饭。”
林晨一听是来找自己的,于是便对牧月娇说道:“牧姑娘,此刻也到饭点了,要不一起去吃个午饭?”
牧月娇此刻真是快羞死了,当真是巴不得林晨赶紧走,又怎么会再凑过去?于是便抬起头,脸上露出一抹笑容,说道:“既然是大哥请宴,那林公子还是快过去吧,免得待会儿饭菜凉了,可就不好吃了,况且,月娇早已吃过午饭,所以也就多谢林公子的好意了。”
林晨闻言,便对那仆人说道:“既然如此,那就请你带路吧!”
“是!”那个仆人点点头,便是走出了亭子,而林晨则跟在他身后。
正走几步,林晨忽然停下步伐,回头看了一眼坐在亭子里的牧月娇,笑道:“花亭美人含羞笑,亭外桃花别样红。今生一场桃花梦,来生还做护花人。虽然这首诗的后半段是抄的,但前半段却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就赠与牧姑娘了,嘿嘿,希望牧姑娘喜欢!”
亭子里,牧月娇的笑容一僵,再次面色含羞,不知所措地低下了头,不想让人看到。
林晨见状,便是哈哈大笑,发现那个仆人正面色古怪的看着他,于是便说了一声:“走啦!”
然后大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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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龙涎香
牧家旺和李潇然早已在饭桌边等着了。
林晨还未走近,便已经能远远地闻到一阵令人沉醉的酒香。
“好香!”林晨笑着走过去,随意的寻了个位置坐下。
牧家旺将桌面上的一个白色瓷瓶推给林晨,笑道:“这便是我们家酿制的“白云边”了,尝尝吧!”
林晨的目光落到这瓷瓶上,单说这瓷瓶就比那些陶土酒坛高了不知多少个档次,不过,酒水这种东西不是用来看的,好不好,还得等喝了才知道。
“那我就尝尝。”
林晨也没有推辞,接过这瓷瓶,便是往自己身前的小瓷杯了倒了一杯。
和一般的白酒不同,普通的酒都是呈现“清澈”的状态,而林晨手中的这杯酒,倒酒的时候还没有什么,但当他的目光落到这酒杯之中时,却是隐约觉得,这酒貌似有种淡淡的白色?
难道是没有澄清就直接封坛了?
林晨仅仅是一瞬间便是将心里的这个想法给否定了。
虽然他刚来荆州城没多久,但却也看到了牧家的酒楼是有多么的火爆,所以,他们是不应该会犯这种错误的。
林晨也没有多想,拿起这酒杯,便是小饮一口。
这酒水一入口,林晨便是有种好似“糯糯”地感觉,就好似在喝米酒一般,但仔细一品,却又发现不是,当这酒水穿喉入肚时,这种感觉却又变成了一种非常清冽的滋味,如果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一种让人恨不得一口气将这酒杯里的酒喝完的感觉。
“真是好酒!”林晨本是小饮一口,但此刻好酒入喉,便好似勾起了他肚子里的酒虫一般,于是一抬手,就将酒杯里的酒给一口饮尽,喝完之后,还不忘舔了舔嘴唇,当真是令人回味无穷!
牧家旺又从桌子底下抱出了一个小酒坛,“波”地一声,将其打开,顿时,空气里便是有着一阵醇厚的酒香弥漫开来。
“这是……!”林晨的眼睛一亮,牧家旺此刻拿出来的这坛酒,绝对是好酒,因为此刻仅仅是闻着这酒的醇香而已,便已经有些沉醉了!
“这是烈酒吧?”李潇然问道,这股空气里的酒味,明显和他们之前所问道的不同,可以说,当这酒坛子打开了之后,空气里其余的酒味便已经是被这股醇香给掩盖住了。
牧家旺将酒坛子打开之后,便是吸了吸鼻子,这才缓缓地点头道:“此酒名为“龙涎香”,并非我家的酒厂酿制,而是我爹在几十年前偶然得到的,至于口感嘛,我不好评价,毕竟六十余度的酒,我除了喝出头晕之外,也没什么其它的感觉了。”
“我倒要看看这酒有多烈!”林晨一闻到这浓郁到让人呛鼻的酒香,心里顿时馋欲大起。他不敢说自己喝过什么好酒,但若说烈酒,却是喝得不少。因为太白剑山上常年落雪,连住在太白县的百姓到山脚下采药都需要备上一壶烈酒用来暖身子,更何况是他们这些常年住在山上的人?
牧家旺拿起一个小酒提,从酒坛子里给林晨提了半杯酒,这才说道:“你可喝慢点,这六十余度的酒可不是开玩笑的!”
“晓得、晓得!”林晨笑道。他接过酒杯,鼻子一嗅,便是感受到一阵辛辣刺鼻的感觉,于是不由得说道:“当真是够烈!”
高浓度的烈酒,林晨也不是没有喝过,甚至还喝过不少,但像这种仅仅是闻一下就让人感觉到呛得难受的还真没喝过。
林晨依旧是小饮一口,但此刻这酒一入喉,哪怕仅仅是一小口,也让他觉得喉咙里有着一种火辣辣的感觉,而腹中更是如同有着一股烈火在燃烧一般,有着一种闷热之感,然而仔细品味,当着闷热的感觉褪去之后,身体却好似舒适了许多。
“这龙涎香……是药酒吗?”林晨将杯中的酒水饮尽,舔了舔嘴唇,问道。
“居然被你喝出来了!”牧家旺惊讶地看着他,而后解释道:“据卖酒的那个人说,这龙涎香就是一种药酒稀释出来再加以酿制的,不过这酒中的药味都已经被去除了,加上这烈性,应该是闻不出来才对的呀,我当初第一次喝的时候,若非对方说出来,我还不知道这竟然还是药酒!”
林晨放下酒杯,仅仅是这么半杯酒,已是让得他的脸色变得有些微红了。他笑道:“其实我并不是闻出来的,而且我刚开始喝的时候,也不知道这是药酒,只不过,当这酒水入肚时,却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舒适感,就好像当年师父给我淬炼体魄时喝的苦药一般。”
林晨说完,又给自己提了半杯,笑道:“只不过嘛,同样的药效,喝这酒可要比那苦药好喝多了!”
李潇然也给自己倒了一点,不过仅仅是喝了一小口就被呛到了,他咳嗽了几声,呼出了一口气,这才开口说道:“入喉的时候挺辣的,不过喝完了却有点舒服……那酒棋居士就喜欢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我觉得也不用选了,就直接把这坛给他抱过去。”
牧家旺笑道:“也不用这样,这酒我爹当时买了不少,但因为太烈了,所以也只是稀释着喝了一小部分,此刻在地下的酒窖里,还埋着不少,你们若是喜欢,也可以放开了喝,无需担心会喝完。”
李潇然连忙摇了摇头,而后笑道:“这酒我可不敢放开了喝,等去拜访那个酒棋居士的时候,倒是可以让二哥上阵,跟他拼拼酒,看看谁更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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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幻阵
三天后,一切准备妥当。
林晨等人再次出了荆州城门,来到了城外的一处竹林之中。
“你们确定这里真的会有人住?”牧家旺看着周围的景物,有些傻眼了。
他虽然听那些勾栏里的说书先生说过,一些性格脾气古怪的江湖高手都喜欢隐居于山林之中,可他们走了这么久,哪里看到有人住了?莫说没看到屋子,就连上山砍柴的樵夫都不见!
“我们应该是走进幻阵了!”李潇然一脸凝重地说道。
“幻阵?”林晨惊讶地叫了一声。
站在一旁的牧家旺有点懵,他不解地问道:“幻阵是什么?”
“幻阵便是利用山川江河那独特的地理位置,加上一些人为的布置机关器具,从而形成的一种迷幻场域。人们会不知不觉的走进去,机灵点的人,可能很快就会发现问题,但脑子蠢的人,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进了一个幻阵。”林晨解释道。因为幻阵需要太长的时间来布置,加上简学容易精通难,所以它并不是江湖主流,而林晨对于这一途所了解的也不是很多,只是知道一些基础知识而已。
“说白了就是布置陷阱呗?”牧家旺好似明白了一些。
“差不多吧。”林晨点点头,他其实也不太懂,于是转头问道:“老三是怎么发现的?”
李潇然的眼眸看着前方的胧雾,开口说道:“你们看前方这雾气,先前我们出城的时间较早,所以我以为这是晨雾,可你们看,此刻太阳已经悬空,若是晨雾,此刻也早已该散掉了。如果说之前下过雨,这深山老林里有点雨雾也正常,但你们再看,地下这些土石,还有这些竹子上的皮叶,你们摸摸看,这土石竹衣上没有半点湿气,也不说湿气了,连这水痕都干了,又怎么可能会有这种雨雾出现?”
林晨闻言,便是蹲下身,从地上拈起一点土,拇指和食指、中指并在一起捻了一下,果真是没有半点湿润的感觉,反而干燥燥的,这哪像是下过雨该有的土质?
“那现在该怎么办?”牧家旺看着他们两人,说到底,他也仅是一个富家公子哥而已,对于这种江湖事物,并不如林晨和李潇然了解得多。
李潇然的严肃神色消失不见,转而又是面带笑容,他笑道:“怕什么,我们走进来这么久都没事,说明这个幻阵仅仅是让人迷路而已,我们直接破开幻阵就是了!”
他说着,拔剑。
一瞬间,四周的竹子竟在这一刻似是有着一种想要弯曲的迹象!
林晨的眼眸看到李潇然的剑上,目光都变得专注了许多。
江湖传闻,以前的天工阁本是一个专注于打造各种机工巧器门派,门下的人大多武功平平,就算偶有武功出众之辈,但却也仅仅能算是勉强踏入一流的层次而已,并不能像其他宗门的掌门人那样傲视江湖,而就在几十年前,仅仅而立之年的天工阁现任掌门,硬是凭借着自己的纵天之资创出了一门“缥缈剑法”!
这门剑法时快时慢,无痕无迹,总是让对招人摸不着头脑,所以取名“缥缈”。
但不知为何,林晨总觉得这门剑法貌似有点眼熟……
“可能是我想多了吧。”林晨摇了摇头,他之前看李潇然和那山贼对招的时候,就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这缥缈剑法和太白剑经里所记载的“剑随心动,意在剑先”很像,但仔细一品,却又发现这门剑法里有着许多精妙之处,和太白剑经又大不相同。
另一边。
李潇然出剑。
只看得银芒一闪,空气里的真气便是被引动起来,朝着那前方的迷雾压了下去,一阵“噼里啪啦”地断竹之声后,众人便是看到这周围的景物变得清晰了许多。
“看吧,这雾气不就散了嘛。”李潇然转头笑道。
“小心!”牧家旺忽然一声惊叫。
李潇然听他一声惊叫,只觉得身后一寒,顿时知道了什么,便是猛地转头,同时手中的长剑一颤,手腕一转,握着长剑斩出一道无形的凌厉波动,只听得“嘭”地一声,前方的那处竹林瞬间炸开,而那竹林里飞射而出的数道冷箭,也在这一刻尽数被毁掉。
“厉害呀!”牧家旺见状,便是赞叹道。
林晨亦是点点头。他和牧家旺这种只看表面的不同,李潇然刚才所使的那一招是剑气,江湖上都说,只有能够使出剑气的人,才能算是在剑道上登堂入室。但……话虽这么说,每个人所使出剑气的快慢程度、威力大小,以及使用之后的状态,都大不相同。
像李潇然这般如此轻松就施展出一招剑气,之后还如同什么都没发生一般的,那么很显然,他的剑道水平已经算是很高的了。
“刚才可没有这些东西……”李潇然看着地上的这些断箭,说道:“看来是为了防止有人强行闯过去。”
“那我们还要不要走啊?”牧家旺问道。虽然李潇然刚才的那一招很厉害,但这冷箭之所以被称为冷箭,就是因为人们根本不知道它们会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射出来,冷不丁地就中了一箭,那可就难受了。
“当然要走!”林晨说道,之前他只是听说酒棋居士铸剑很厉害,性格也很古怪,但此刻这么一搞,他倒是对这位酒棋居士开始感到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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