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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外篇之阿德斯的打击

    一个幻灵。

    我在树林里遇到了一个幻灵。

    以前听别人说过,幻灵是很可怕、很凶残的怪物,它们都是魔鬼,作为一个骑士,作为一个贵族,应该绝对消灭幻灵,免得它们伤害别人。

    于是我提剑杀了上去。

    奇怪的是,它几乎没有反抗,而且居然跪在了我的面前,任我杀掉它也没吭一声。我的仆从都说是我的神威让幻灵不敢造次,并且在各个酒馆大肆吹嘘,让吟游诗人把我的伟大传播于整个大陆。但我却奇怪的感觉不快乐,当我的剑刺入那幻灵身体的一刹那,我感觉心疼和心虚。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感觉?

    给我解答的人是我的叔叔列斯达。他是我父亲唯一的弟弟,却是我祖父和一名舞女所生。所以不管列斯达母亲之前的地位多么高贵,她毕竟是沦落为零人后才被我祖父买下,所以列斯达是私生子,被人看不起,特别是被我父亲看不起的私生子。

    不过他非常漂亮,那惊人的美貌堪比绝代佳人,一个男人长成这样就有了妖异之气,但他一点也不娘娘腔,也是个特别受女人欢迎的人。我常想,如果他有我父亲的地位,说不定可以和我父亲并列成为大陆上的第一美男。只可惜他没有地位,所以档次下降了很多。

    我不喜欢他,虽然他对我很好,并且一直微笑着,但我却觉得他像躲在暗中的毒蛇,随时会咬人一口的。而且他能无时不在的严重存在感让我很不自在。

    只是父亲虽然厌恶他,却也纵容他,给了他一个私生子绝不可能拥有的家族地位和奢侈生活。在驿马家,他是仅次于父亲、我、管家的存在。

    那几天我为了杀了那个幻灵而烦闷,心中不知再想些什么,反正混乱得很,这时候列斯达出现在我的身边,对我说,“阿德斯,你如此英勇,你父亲一定会为你感到骄傲的。”

    我哼一声,不理他。

    可是他一直跟着我,说很多话,没有一个是我感兴趣的。正当他说到动物之间的猎杀,而我厌烦的不行时,他忽然说,“有时候同类之间是有感应的,动物如此,人也一样。假如你无意间杀掉了同族的人,会很不安,也许还会痛苦很久。”

    我觉得他这样说是原因的,完全是意有所指,于是很不客气的问他,“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笑,“你难道没有因为杀掉一个幻灵而心有不安吗?”

    听到他这样说,看到他的表情,我莫名其妙的感觉从心底升上一股寒意。不,不是我对自己的身世有过什么怀疑,只是看着他的眼睛,我就感觉害怕了。

    “它跪在我面前受死,我只是受不了这个。真正的骑士不应该杀掉没有武器之人。”我说,我一直对自己是这么说的。

    “可是它为什么自动受死呢?”列斯达慢悠悠的说,“要说它是怕了你,它可以逃,而且幻灵是有名的好勇斗狠,怎么可能怕到跪在地上,让你杀死的地步?”

    “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转过身,真想掐死他,虽然他是我的叔叔。

    “你有没有想过,你和幻灵有一些关系呢?”他仍然不紧不慢,神色却极其恶劣。

    我大怒,差点立即拔剑与他决斗,因为他侮辱了一位贵族。可他却指了指远处的湖心岛说,“你知道为什么那个祭坛荒废了吗?你知道为什么你父亲,我的哥哥,驿马家的公爵大人禁止族人上岛吗?你知道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他会亲自到那个早就没有了神灵的神庙去祈祷吗?”

    我瞪着他,手按在剑柄上,如果他说的话有一个字让我愤怒,我真有可能杀了他。就算父亲再宠他,他毕竟是个私生子,他不能冒犯一位未来的驿马公爵大人。

    但是我没有杀他,因为他说出的话,挑起了我的好奇心,非常强烈的好奇心。

    “那岛上的神庙中囚禁着一个人,一个女人,祭坛和神庙的荒废都是因为她,你父亲的祷告,还有禁足的命令也是因为她。”列斯达平静的说着,没有一点同情,“这是一个秘密,我也是无意中知道的。你不觉得奇怪吗?建议你去看看,我之前偷去过,当时差点吓死我。但我相信她会给你解答一些问题,关于你的身世,你的母亲,还有为什么有幻灵向你下跪。”

    我觉得他说这话不怀好意,我不想听他的话去岛上看看,可我忍不住,好奇心像一只魔鬼盘踞在我的心里。于是,有一天趁父亲不在,我去了。

    通过这几天的思考,我觉得她可能是个巫女,因为掌握了驿马家的秘密而被我父亲囚禁。也许父亲这样做不够光明,但我却没有一点责备他的念头。

    我上了那个岛,不知道列斯达就跟在我后面,然后我看到了我永生难忘的情景。

    有一个女人,不,不能说她是个人,一个女妖,一个女魔鬼,一个幻灵窝在角落中。她长得奇丑无比,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头发和牙齿全掉了,一脸皱纹和菜色,一身的冻疮。

    可怕,但也可怜。一瞬间,我忽然觉得父亲不该虐待她。

    她看到我,先是一惊,然后突然变得很激动,向我爬了过来。我得说,我吓坏了,想跑,可是挪不动脚步,于是我抽出剑,我要杀掉她。面对恐惧的唯一办法就是战胜它。

    她停在我脚下,抬头看我,我发现她虽然丑,却有一双大大的蓝色眼睛,很温柔的。她看着我,像我杀的那只幻灵一样,一动不动,甚至还微笑着,似乎能被我杀死是一种幸福。

    看着她的眼睛,我下不了手,一种感觉让我莫名其妙的发抖。我就那么僵在这儿。而她,不断的抚摸我的脚,亲吻我的靴子,害我感觉恶心,却又不知为什么想哭。

    这时候,列斯达出现了。

    看到他,那幻灵开了口,她狂叫,“别说,什么也不要说,如果你要我的命,拿去。可是别说出来。求求你,以诸神之名,别告诉他!”

    列斯达哈哈大笑,一点也不理会她的请求,不理会她不间断的哀求,大声道,“骄傲的阿德斯,伟大的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战无不胜的阿德斯,你知道你为什么那么强大吗?因为你有幻灵的血统,因为你身体的一半是魔鬼以,因为地上这个恶心的东西就是你的母亲!”

    从没有哪一刻,有我此刻受到的打击更大了。无意之中,我踢开她,那个被列斯达说成是我母亲的人,不,是幻灵,跑了个无影无踪。

    因为,我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打击,好像晴天霹雳。

    我的世界,在那一刻开始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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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明天还是晚上八点更新,恢复更新时间会告诉大家。

    谢谢。

外篇之她是我的劫

    不过,之后的两天,我还是背着父亲到湖心岛上去看过那个幻灵。

    我不愿意相信她是我的母亲,因为她和我想像中的差得太远。从小到大,在我的意识中,幻灵就是怪物,是应该赶尽杀绝的。而我的母亲,则应该是温柔美丽的贵族模样。现在,突然说我是幻灵之子,一个半人半魔的怪物,要我如何能接受?

    但是,我无法断绝天生的母子亲情和血缘,我控制不住要去接近她,虽然她的样子让我厌恶,但她的眼睛真温柔啊,有时候她用那种温柔的目光看我,我都要落泪了。而原来,我是从来是不哭的,因为父亲说,真正的男人流血不流泪。我总是按照他的要求努力去做每一件事,所以我不哭。

    可是看到那个有可能是我母亲的幻灵,我忍不住心酸。

    “告诉我事实。”我最后一次见她时,我这样要求。

    我想过了,假如她说的一切是事实,我也许可以毁灭天地以埋葬所有的东西,那么,我就是个没有出生过的人,这种痛苦也不会存在了。

    我每次看她,都给她带些吃的东西和棉衣。因为我发现父亲每隔十天半个月才送一点吃的东西和饮用水给她,取暖的衣服则根本不给,冬天的时候她只能把神庙中的布缦和帘子把自己包裹起来。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虐待她,既然她是我母亲的话。我也不明白,我父亲为什么不杀了她,她又为什么不去死,既然生活得这么痛苦。

    后来我才知道,父亲不杀了母亲,是因为他想得到控制幻灵的幽幻灵珠,而母亲不自尽,只是想有朝一日能看我一眼。看一眼她亲生的儿子,在刚出生就被抱走的儿子。

    当我听到母亲所说的故事,我感觉从未有过的悲伤。我心目中完美的父亲,原来是那样卑鄙可耻的人,而我的母亲是幻灵公主,她虽然丑,却有着这世界上最美好的心灵。

    她讲的故事我本来不相信的,但不知为什么,看到她的眼睛,我相信了一切。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对一个十八岁的青年来说,尤其他一直站在很高的地位上,这一切都是没办法接受的。

    不过我想了几天后,我想明白荣誉和地位都是虚无的,我想要救出母亲,和她回到鬼影森林里去,离开我的父亲。那时候我才知道他根本不爱我,他只是爱我的能力,要利用我完成他的野心。我对他来说只是一件武器,还是件让他厌恶的武器。若不是因为我有天生的强大力量,他甚至不愿意看我一眼。

    从小到大,所有心中的信仰都消失了。那时候我憎恨父亲,却又还爱着他,我不想和他做对,我只想要离开。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列斯达发现了,而我的母亲也油尽灯枯,没有等到和我一起到鬼影森林的日子。于是一场小规模的冲突爆发,我身世的秘密在一小部分人之中被传播,安娜知道了,爱西知道了,每个人知道的人都背弃了我。

    我看到列斯达在暗笑,因为他终于除掉了我,成为了父亲唯一的亲人,终于成为了唯一,原来喜欢唯一的并不只是我。而曾经仰慕我,声称爱着我的,都在知道我的身世后也离我而去。爱西曾经说宁愿做我的情妇也不离开我,可背弃我时,她跑得比谁都要快。

    父亲很震怒,因为他苦心经营的一切毁于一旦。他试图留住我,可我怎么能和杀母仇人在一起,何况我知道他并不爱我。我本来应该杀了他,可是我做不到,因为他毕竟是我的父亲,所以我仅有的方式就是离开。破灭他的愿望,成为他的敌人,他要统一大陆,我就让他做不成这件事。

    这是我对母亲的祭奠,也是我对父亲的报复。

    于是我反出了驿马家,没想到詹姆和汉姆还跟着我,这让我意外又感动,因为有人不在意我的血统而坚持成为我的朋友和部下。

    我要去做佣兵,因为我生来就被当做一件武器,而武器就要有武器的态度,也要有武器的价值。只是我不属于任何人,谁给钱,我就给谁带来胜利。

    事情就是按我所计划的发展,不过几年时间,阿德斯兵团成为了最可怕的存在,父亲苦心经营的一切不但没有帮他,反而阻碍了他的计划。

    他这一生热爱权利,却终究没有得到最高的权杖。这对他的打击无异于灾难,所以他死了,列斯达继承了驿马公爵之位。我想,这就是列斯达要的,不然他不会那么处心积虑。现在他达到目的的,所有的人只有他是快乐的,因为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而后来,安娜跑来找我,对我表达爱意,并说起当初没有跟我走的为难。我感动了,因为在知道我的身世后,一位贵族小姐还肯爱我,这是莫大的荣幸。我愚蠢的接受了她,并努力对自己说要爱她,要对她好。我们过了两年快乐日子,她看来很满足。

    没想到这也是个阴谋,这个女人为了达到目的,可以隐忍到这个地步,实在是很厉害的。但当我识破这一切后,她来求我做最后的了断。我相信自己强大到无敌的力量,那是在战场上验证多少次的,所以尽管我怀疑她有阴谋,却还是去了。

    事实证明,我的确无敌,可是遇到阴谋,所有的勇敢都是脆弱的。于是我了当,冤枉的被封印了起来,进入那无边的黑暗。

    很难熬的岁月,我以为被封印是无知觉,可我是有的,所以那长长的寂寞简直可以让人发疯。不知过了几百年,有一天我突然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长相与塔撒大陆上的人很不相同的年轻姑娘,她拿着一根细细的树枝和我比剑,却居然可以赢我。

    我在梦中很努力要胜过她,她却总是笑嘻嘻的避开,我和我凶霸的疾风剑就是不能砍到她,还有她手中细细的树枝。

    她对我说,“阿德斯,你是我的奴隶,认命吧。”

    我不知道她是谁,为什么会在长久的封印中梦到她,只看到她衣服上的族徽,居然是盈禄家的人,最最胆小懦弱,但却是最后封印我的家族的人。

    我发誓,假如我能复活,我一定要找盈禄家算账,只要我能从冰封中出来。我还发誓,解救我出来的人,我一定要报答她。

    又不知过了多少岁月,终于有一天,我感觉到了大地的震动,感觉到了久违的光明。我知道终于有人来释放我了。

    我张开眼睛,看到一张脸,梦中出现过的那个姑娘的脸。我吃惊极了,不知道梦中的她,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实中,并且来解开了我的封印。

    崩裂的冰块和岩石吓到了她,她跑了,但在半空中对我说,“你是我的奴隶。”

    作为盈禄家的人,我想杀她,作为解救我的人,我得报答她。我很为难,幸好她跑掉了。我觉得我很庆幸,我希望永远也不在见她,可是在内心深处,她的影子已经深深烙上。

    这是劫数。后来当我抱着她,听她讲解一种叫中文的东西时,我明白了。她是我的劫。我爱这个劫。我爱那个封印我的人,因为那停留了我的时间,让我可以等到她,让我可以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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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实在有点晚,抱歉,明天一定晚8点准时更新。

    谢谢。

外篇之 列斯达(巨雷,BL,慎入!)

    每个人都认为得到驿马家领主之位,使一个私生子成了驿马公爵是我的终极目标。

    而且我做到了,全世界的人,应该就数我最快乐。

    可是,不。我一点也不快乐,因为他死了,他离开了我,我再没有那份唯一。

    说起来,我实在应该下地狱去呢,呵呵,因为我产生了正常人不应该产生的感情,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其实我很想下地狱,那华丽炽热的岩浆,正是我最好的葬身之所,极端的热烈才是消灭我这肮脏灵魂的好地方。

    我想,当死亡来临的一刻,当我看着地狱的大门为我打开,我会笑着走过去的。多可笑,我为什么要出生呢?一个舞女的孩子,一个贵族的私生子,虽然我的母亲曾经是贵族,但她毕竟是我父亲买来的玩具。一个玩具,为什么要生孩子?应该就那么美丽着,然后残破着,最后被丢到垃圾堆里。

    可是她生了我,或者是因为她的苦难还要我来继续承受,或者因为诸神还要残忍的看一出悲喜剧,所以做为人类的我们,就仍然要演下去。

    我鄙视诸神,没有比我更恨他们的人类了。他们都是些无用而恶意的神,不但不能解救人的苦难,还要加上更多。作为一个私生子,我的命运已经被注定,如果让我像烂泥一样生活该多好,至少我的灵魂不会堕落。可是诸神没有那么安排,他们让我那无耻的父亲突然有一点良心发现,尽管我是私生子,可他却想办法让我生活在了驿马家的城堡――黑冰宫殿里,然后我向深渊滑了进去。

    因为,我爱上了我的哥哥。

    作为一个男人,我该爱女人,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我不该对自己的家人存在非分之想,作为一个少年,我本该爱更多可爱的东西。可是,我就是爱上了他,见到他的第一面就爱了。

    他是那么英俊,才刚刚成年就帅得让人没有办法呼吸,我甚至记得我的奶妈和专门照顾我的侍女在见到他时,身体自然而然的柔软和呼吸的急促。

    他看不起我,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得出来,可我却一下就喜欢上了他,心跳得连成一线,似乎只有一下。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有贵族气质的人,看低贱的人时总有些微微的厌恶,看他同一阶级的人时礼貌得让人感觉很疏远。他那么高大强壮,和他在一起,我自己弱得好像树边的小草,没有他的保护,我简直像是不能生活在这蛮荒之地似的。

    我缠着他,虽然他讨厌我,可我就是经常跟在他身后。当他的跟班没关系,被他喝斥没关系,只要看着他就好。没有人告诉我,男人不可以爱男人,也没有人告诉我,弟弟不可以像情人般爱哥哥。既然没有人对我说,那么我爱了又何妨。

    对我来说,他是最美丽的神。我唯一的神。

    父亲不在的时候,他喜欢欺侮折磨我,我忍耐着。也许这种隐忍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开始不许别人欺侮我,在这个时候,我好开心哪,无论如何,他对我与众不同,这小小的唯一就让我觉得很幸福。

    那时候的我很纤弱,由于我遗传于母亲的美貌,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姑娘。有时候,他会对我说,“你就像个女人,如果真是个女人就好了,我一定要收你做情妇。现在我身边的那几个女人,没有一个比你美。”

    我听了他这话,一直向诸神请求,请诸神把我变成女人,哪怕是最低贱的也没有关系,只要他能爱我。

    可是,我从没有变化。

    为了博取他的欢心,有一天晚上,我穿上女装,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当时他正和一个女仆光着身子,抱在一起在床上翻滚。

    看到我来,他先是生气,然后眼神发生了变化。

    “你毕竟是我父亲的儿子,穿成这样传出去,会毁了我驿马家的名声。”他对我说。那个女仆在一边吃吃的笑。

    我生气了,不是因为他骂我,而是因为他居然抱着别人。

    我夺路而出,他却追上来揪住我的头发。我好疼,他却还骂我,“你还没有碰过女人是吗?一个男子汉过了十三岁还没有女人,简直是耻辱,今天就让我为你补上这一课。”

    他强迫我和那女仆发生关系。那女仆起初不愿意,但他的一个金币让那女仆主动起来。我想躲,可是我逃不过天生的反应,于是在那一夜,我失去了我的第一次。

    “你长得像个女人,可你却是个男人,以后别再这么穿了。”他对我说。

    我又羞又怒,因为我对女人有感觉,可是我更爱他,为什么他不明白?我抽出一边的剑,毫不犹豫的刺死了那个女仆,然后在他的惊愕中说,“你说过的,我亲爱的哥哥,我穿女装这件事不能传出去,所以我只能杀人灭口。”

    他特别生气,吼道,“你不能让她死在我的床上,这些血谁来清理干净?”

    我沉默着,然后猛扑了过去,压倒他,吻在了他的唇上。

    他吓呆了,哈哈,这样的人,驿马家说一不二的人,狂妄的人居然吓呆了。那是我第一次胜利,他的唇如此迷人,他僵在那任我吻,然后猛的推开我。

    “下贱的私生子,你只要敢再来一次,我杀了你!”他的眼珠都气红了。

    我哈哈大笑着离开,可心里却流着血,有谁会看到?有谁知道我的痛苦。我只不过是爱他,不管多么病态,多么可耻,我的爱却是真的,比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纯洁。

    他再不和我亲近了,但却也没赶开我。我想,他对我也有感觉,只是他贵族的身份和地位,还有日常的伦理道德不允许他那么做。

    我们就这样僵着,其实我并无所谓,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好。可是不久后,他走了。我掏心挖肺一样的痛苦,但我知道,他是去寻找力量,因为他想统一大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可他为什么不找我呢?我有天生的魔力,我能让人返老还童,有了我,他一生做不到的事,可以两世,三世,无数世的来做,就算能力不足,但超长的时间可以弥补一切。

    可惜他没找我,而是找了个幻灵女人,生出一个魔法强大到可以毁灭一切的孩子――阿德斯。而不管他多恨那个幻灵和半人半魔的儿子,他都在关注阿德斯,全身心的只注意那个孩子。

    我妒忌得发疯,如果他不在我身边就罢了,但在我的视线中,我不能容忍他对别人的注意力大过我,何况那孩子渐渐成了他的唯一。

    于是我决定破坏的他的一切,既然他不爱我,就让他恨我吧,至少那种恨也是唯一。

    我做到了,我等了十八年,利用了那个孩子,报复了我的哥哥。当我看到他绝望的眼神,痛恨我的样子,我心里像被刀剜着,可却又无比的快乐。

    他想要的一切都没了。他死了。我想要的一切都没了,因为他死了。

    而我活着,我要一直活着,因为活着才能痛苦,因为痛苦是我唯一有为他做的。而且我要等那个孩子回来,等他亲手送我下地狱。

    我相信,我那个混蛋哥哥,我最爱的人,正在地狱的烈火中等我。不管那有多可怕,我愿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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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我是不写BL文的,但当初的设定就是列斯达对阿德斯之父有不一样的感情。毕竟同性恋这回事是存在的,我并不歧视,不过也不喜欢就是了。我觉得那是个人的事,别人无权干涉。

    所以尝试着写了一章,希望大家感受到列斯达那浓烈又残忍,还有点病态的感情。

    谢谢。

外篇之 路易篇(风是抓不住的)

    我是追风家的公爵。我叫路易,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子,而且还兼之勇敢热情。我似乎无所不能,高贵的地位,了不起的功绩,漂亮的外貌,不过我的恋爱很失败。

    在我的家族,女人是不追求的,我们靠抢。金钱财物,我们不抢,因为那是别人的辛苦劳动,可女人不同,我们抢来她们,而且坚信她们会愿意,就算开始时有点抗拒,早晚也会自动臣服于我们。

    因为我们是骄傲的民族,相信本族的男人是纯粹的男人,没有女人会不喜欢。

    世代以来,我们就靠这种方式寻找爱情与婚姻,我得自豪的说一句,本族中的夫妻都很恩爱,抢的方式居然比追求来的爱情更能长久,相信这是很多人无法理解并且不能相信的。

    我的母亲就是父亲在一次比武会上抢来的贵族小姐,听父亲说,她开始时极力反抗,但和父亲相处一断时间后,她真心爱上了父亲,然后就生了我。

    我的母亲很会生,因为她把我生得特别优秀。呵呵,我一直不敢说这句话,因为很自恋,但后来因为围着我的女人太多,我在战场上又从来没输过,还驾驭着最好的一匹马,所以我就相信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呃,之一。

    我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抢的。她是个有名的美女,虽然出身低下一些,只是个零人,但她可是艳名远播的。当我们在一起时,她知道我不能娶她,也知道我并不爱她,但还是快快活活的和我在一起。

    她说:和你这样的男人过一天也是我的福气。

    唉,这话真好听,可有的人为什么不这样想呢?特别是当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时,她却总是对我若即若离,对我只有朋友的情份,却一点爱情也不给我。

    其实,我也想她那么说:爱我一天吧,那样我也会感到幸福一生。

    在我们追风家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风,你只能感受风,却无法抓住,金钱、权势、爱情和生命都是如此。享受它,但别试图抓住。

    不过后来我忘记了这一信条,因为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想留她在身边。

    那是我试图去攻打不破之城的时候,有那个机会完全是无意的,因为我不喜欢长久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所以一切不是我布的线。其实我也不喜欢去攻打女人的城堡,不想抢掠什么财物。但是不破之城从来没有被人攻破过,我想做第一个攻破城池的人。

    我觉得那是巨大的荣誉,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的天下,女人本来应该在男人的保护之下,不应该试图自保。再说追风家物质匮乏,如果把不破之城纳于追风家的保护之下,我们可以得到商业上的好处。

    不过,在那次小规模战争之中,我遇到了她,我生命中的克星,盈禄家的领主,孤儿伯爵小姐。

    她从天而降,落在我的马背上,我觉得这是诸神赐给我的礼物,她是如此可爱,如此美丽,而且勇气十足,绝不和其他女人相同。

    我强行与她订立婚约,开始时也是抢的性质,并且没出息的看中了盈禄家的财力。当时大陆形势不稳,我得为家族着想,我想改变追风家的现状,不能过一天是一天,要为那些还没长大的孩子着想。

    但后来事情开始不同。其实这个后来只有一会儿的时间,当她跟我讨价还价,当她威胁要割掉我的子孙根,当她当着我的面跳下悬崖,我爱上了她。彻彻底底、真真正正爱上了她。

    爱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呢?其实不需要很多,也许只要一刹那的时间。

    我爱上了她,虽然她背着一个装满风的大蘑菇(降落伞)在我面前消失,可她却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从没有这个时刻,我讨厌自己的地位,讨厌自己做为领主的责任,这让我不能立即去追她,因为还有很多家族事务都等着我去做。

    如果我只是个普通的追风家骑士,我绝对会立即抢她回家,等她慢慢爱上我,然后心甘情愿做我的新娘。可惜当时我不能这么做,尽管痛恨,但我有自己的责任,我必须完成。

    记得小时候,我曾经问父亲,他当初为什么就知道我的母亲是他一生要找的人,是他的新娘。

    他说,你遇到就知道了,这种事怎么能够言传?

    在见到孤儿的一刻,我明白了父亲的说话。那就好像心中的一个警铃,当她出现,心中就会响成一团,不管之前是多么迷惑,也会立即清醒过来。

    我爱她,很想娶她做追风家的公爵夫人,这并不是出于利益的考虑,而是我的心。可惜,我错过她了。

    因为她跳下那个悬崖,我没追过去,而她遇到了一个佣兵之王,然后爱上了他。

    在追风家的比武会上,我和那个男人进行了三场竞争,最后是平手之局,其实我知道,是他胜了。比起武力,这个大陆上没有人是那个男人的对手,他是战神一样的存在,就连一向自诩强大的我也不例外。

    而且在爱情方面,他也不输给我。

    孤儿不了解男人,所以不知道这个男人深爱着她,因为以他的能力和地位,远远不用参加这样的游戏。可是他参加了,为了她而参加。所有的容忍,所有的谦让,对这个冷酷得好像千年寒冰的男人来说,都是爱的表达。不过孤儿是一个小傻瓜,什么也不明白。

    到这个时候,我知道我再也抢不回她,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光荣的退场,优雅的成人之美,把那块魔法石送给她当作礼物送给她。既然不能成为她的情人,她的丈夫,我就做她的朋友。

    追风家的祖训是对的,风是抓不住的,唯一的办法是享受它的吹拂。我抓不住我的爱情,但我可以永远的,一直的,把她埋在我心里,爱着。

    我一直遵守着承诺,就算天下大乱,那个佣兵之王成为了全大陆的敌人也是一样。我永远站在孤儿的一边,她说要反对谁,我就反对谁,而我坚信,她不是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坑害其他人的。

    我的爱去了。不知道以后我能否还会爱上别的女人。我族的长老,也就是孤儿称之为粉红斑点老头的长老对我说过:男人要保持年轻,一定要爱女人到老。如果你的真爱失去了,那你就要再找一次。前提是,前一段的爱要爱得纯粹和尽兴,不能有所保留,否则永远也放不下。

    所以,我要认真爱孤儿一场,继续爱下去,尽管她不是我的。然后,我想,我才能真正放下。只是不知道这一天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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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昨天那一章呢,感情比较浓烈。呵呵,雷到大家了,不过嘛,开心就好。

    谢谢大家支持,其实我发现写BL,只要不涉及H,我是可以接受的,感情嘛,越执着越迷人哪。

    谢谢。

卷三之第九十八章 小独,封印我

    哈哈哈――

    安娜笑着,血沫不断从嘴中冒出,“为了救你的心上人,你还要救我哦。但是――我现在不想活了,因为阴差阳错,我就是得不到这个天下。诸神不公,我要去地狱和他们评理去!我熬了八百年,结果还是功亏一篑,居然让窝囊的盈禄家夺去机会,还一只猪给砸坏了全盘计划!我累了,我不要天下了,我只要别人比我还痛苦就好!所以,摆在你面前两条路,一是杀了我,也间接杀死你的心上人,保住你的弟弟;一是留着我,你的心上人虽然还活着,却永远受我的控制,而且你弟弟会没命,你要怎么选呢?阿德斯,杀了和你打斗的男人!”最后一声,她喊得极为凄厉。

    孤儿下意识的一扭头,就见阿德斯浑身一震,本来随意和小独打斗的,竟突然认真了起来,小独眼看就要招架不住了。

    她立即上前,一脚踩在安娜的手上,因为她还是泰娅的外貌,这一脚下去,她感到自己在踩一个小姑娘,心头直打颤。

    而安娜吃疼,对阿德斯的控制就弱了,阿德斯清醒几秒。

    此时他已经距离城墙很近了,清楚的听到安娜对孤儿说的话,而见孤儿在他和她的弟弟中间那样为难,心疼无比。这是他的灾祸,为什么要带给她。保全他,就不知何时弟弟会丧命,保全弟弟,就等于亲手杀死他。

    她那么好,不应该承受这样的痛苦。而他是个男人,发誓保护她的,怎么能让她如此心碎?那么,就让他来了结一切。

    “安娜,把你的本命石拿走。”他突然掷下剑,大喝一声。

    小独吓了一跳,不明白为什么他打到一半就不打了。

    他早看出情况不对,现在听到那个小泰娅的话,虽然不明就理,但也明白其中有阴谋。原来这个男人就是姐姐爱的啊,看来他似乎被控制一样,得想办法帮助他一下。

    “你要干什么?”看到阿德斯决绝的样子,安娜居然坐了起来,一边的孤儿也惊恐万分,心中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酸楚,似乎感觉会有惨剧发生。

    “我不会受你的控制的,女人。”阿德斯轻蔑的看着安娜,“我这一生只为一个人而屈服,就是你,孤儿。”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柔,目光温柔似水的看着孤儿,上上下下,缠绵缱绻,让人心醉,“我愿意做你的奴隶,我的小姐,我愿意。但是你要原谅我今生无法完成承诺。记着,我爱你,孤儿。”

    说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扯掉铠甲,另一手拔出一直佩戴的匕首,用力刺入自己的胸口。

    众人的目瞪口呆中,鲜血迅速染红了他的白色亚麻衬衫,他傲慢的站在那儿,在自己的胸前割出一个巨大的伤口,伸手入内,在脸上无比的痛苦表情中又拔出手来,鲜红的掌心中有一块紫色晶石。

    “你再也不能控制我了。”他轻蔑的对安娜说,微一用力,晶石碎成粉末,而他深深看了孤儿一眼,那包含着无尽爱恋与歉意,无限眷恋与心痛的一眼,千千万万年都要记着她容颜的一眼,海枯石烂都不会改变的一眼,然后,向后倒去。

    “阿德斯,回来!”孤儿心中剧痛,完全失去了知觉。

    ……………………

    小独!小独!封印我的时间!我要一起和他沉入海底,永远不醒来!

    封印我!封印我!他的时间就是我的时间,没有他的日子,我不需要生存。

    小独,封印我,如果你还爱姐姐,请你封印我,让我和他一同沉睡。

    小独,封印我!

    ……………………

    孤儿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泪流满面,心痛还是如此清晰。这里似乎是地球,她自己的家,而旁边,父亲在和小立玩电子游戏,一边玩还一边吵,让她头疼不已。

    可是父亲?!为什么他是人类,不是一只猪?还有,为什么她是待在家里?塔撒大陆呢?还有小独,小独呢?

    不知不觉,她喊出了声,然后有个人从厨房伸出头来道,“我在做饭呀,姐找我什么事?是不是爸爸和小立吵到你了,我就说让他们去别处玩,他们非不听。”

    “可是――可是――这是哪儿?”她有点迷糊了。

    “废话,这是家啊,你一个宅女,还能去哪儿,让你到超市买个纸巾,你都会走丢。爸,哈哈,你掉下山羊了,我杀!”小立手上未停。

    “那塔撒大陆,还有十大家族,不破之城——”

    “你这孩子,玩游戏入迷到这个程度,那个新开发的网游这么好玩吗?”父亲开口道,“你看你,做个梦都哭成这样,是不是梦到游戏里的事了?现在的游戏真不人道,角色设计的那么帅,还那么变态的是悲剧结局,害我女儿爱上游戏中的角色,不肯去正正当当的交男朋友,看来要我养一辈子啦。”

    “那个阿德斯画得是很帅嘛!”小立插嘴。

    孤儿心头重重一震,那个名子,那个名子,只听到就觉得心上裂开了一个大口子,血止不住的流。可是这一切难道是游戏吗?不可能!如果只是一个游戏,为什么她的心痛得这样真实和厉害。

    他死了!他死了!他为了保全她和她的家人死了。他曾经说过:我宁愿死,也绝不会伤害你的家人。

    痛啊,痛死了。心痛死了。

    “那阿德斯――”

    “吃饭了!”小独在厨房喊,“姐,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糖醋小排骨哦。爸,小立,动一下,不然下一餐我不管了。”

    “好了好了,马上!”父亲叫着,假装站起身,等小立一松手,立即连杀三下,然后哈哈大笑,“小丫头,还跟我玩阴的,怎么样,死了吧?你老爸我吃盐比你吃的米都多。”

    小立吃了亏,只是不依不饶,可狡猾的孤家寡人同学以小独发脾气为由,跑去饭厅了,根本不理会小立在后面又跳又叫。

    孤儿拦住小立,“小立,我真的哪儿也没去吗?从二十岁到二十七岁?”

    小立眨眨漂亮的大眼睛,“女人这黄金十年,都让你宅在家里了,连旅行都没去过。”

    “那塔撒大陆?还有阿德斯?还有――”她不相信这七年是一片空白,只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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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年底盛典的投票重新开始,也就是以前的投票不算了,麻烦大家再投我一次吧。

    一共三个评比,请投第一项和第三项,我会发一章作品相关解释的。

    大家看一下就会明白,粉简单。

    谢谢大家。

外篇之 塞克篇(奴隶的心)

    我的本名叫塞克,但小姐总是叫我小四四。我喜欢她这样叫我,因为有一种亲近感,这使我不同于其他人,证明我是她的亲信,她最信任的人之一,不是一个普通的奴隶。

    事实上,小姐从没有把我当作奴隶,没错,我的身份是奴隶,但她从不限制我的自由,也从不侮辱我的尊严。她曾经说过,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随时离开,并要赠与我金钱,并发给释放证书。

    对于奴隶而言,她是最好的主人,虽然在开始阶段,她也会采取手段,防止奴隶逃跑,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她在保护奴隶,因为没有释放证书的奴隶只有在山林里当土匪一条路,就算混在零人中也可能被抓起来,再度被转卖,那些专门抓逃奴的人是非常凶残的,那样的生活生不如死。

    也正因为如此,我反而真心诚意把她当成我的主人,从不离弃她、背叛她、并且希望永远守护着她。

    我从没想过在她那里得到什么,因为我知道我不配,但只要能待在她身边就好,看着她、跟着她、保护着她、为她服务、直到为她献出生命的一天。

    没错,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她,不仅是作为一个主人,还作为一个女人。我的爱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纯洁和坚定,我甚至希望她永远不会知道我心中的感情,这样她不会有负担,而我得到了爱她的自由。如果她希望,我也可以娶妻生子,只是我的心将永远属于她。

    我成为奴隶是因为两个家族的战争,那两个家族是谁,我根本不愿意提起,我只是一个沦为铁匠的小贵族,参与这场战争不过是因为我所在的家族领主强迫我,还有就是为了生存。

    塔撒大陆的十大家族经常互相之间争斗不止,所有的人都已经习惯,也许除了福临家和盈禄家。因为福临家代表着好运,没有人敢去打扰,而盈禄家异常软弱,可以任人掠夺而不吭一声。

    在这场无聊的战争中,我参与的一方战败了,而我不幸成为了俘虏。我只是没落的贵族,家里如果有钱赎我,就不会任我去参军了,所以我被卖给了奴隶贩子。

    作为俘虏,这就是我的结局,除此之外就是死亡。战胜的一方不会浪费粮食来养我们,也不会浪费兵力来看我们,所以要么杀死我们,要么把我们卖个好价钱,贴补一下战争的花费。

    所以,我和一群本来具有独立人格的男人丧失了一切尊严和自由,被一个奴隶贩子买走了。一场根本没有必要的战争,那个大领主除了面子,没有失去什么,而我们这些兵,则从一个自由人成为了别人的财产。诸神公平吗?谁有权利决定我们的人生?可是事实就是如此。

    我不愿意屈服于命运,因此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逃,何况买走我们的奴隶贩子是个该下地狱的混蛋。为了省钱,也为了防止强壮俘虏们的反抗,他每三天给我们一点吃的,每天只给一罐淡水,用船押送我们到了自由贸易城邦的港口。

    在那里,我找到了逃跑的机会,可一个同行的奴隶为了换取一点面包而出卖了我。我被抓回来了,被吊在船头的甲板上示众,同时接受鞭打。而布鲁斯,也就是小姐称为小三三的,因为为我说了句公道话而被吊在一起受罪。我们两个人,都奄奄一息,如果没有人救,死亡就是我们的命运。做为货物,奴隶比贵重物品还要便宜,损失一、两个奴隶,对奴隶贩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那一刻我好恨,恨所有买卖奴隶的人,我发誓有朝一日得到自由,我就要杀掉所有侮辱过我的人。

    可是,买我的人是小姐。那是七年前。

    她当时并不是来买奴隶的,她才接手了盈禄家的事务,当上盈禄伯爵小姐,成为这个勤劳但胆小家族的领主。她是来自由贸易城邦是看有什么生意好做,她想让自己的家族强大起来。

    大概是被鞭打我的声音惊动了,她带着大管家皮特来到贩奴场。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丽所折服,她与塔撒大陆女人不一样的相貌,她的娇柔与文雅,是我一辈子也没见过的。

    她喝止那个奴隶贩子打我,因为她觉得这实在是太残忍了。可奴隶贩子说就算他杀掉我,别人也管不着,除非小姐买下我。可是当时小姐没有带这么多钱,而那个奴隶贩子要卖的奴隶还有不少,而且个个都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于是小姐当场脱掉了她的鞋子,塔撒大陆上的人从没见过的鞋子。她说这叫运动鞋,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一双,名叫阿迪达斯。还有,她拿下了脖子上挂的红宝石,听说是福临家的阿孟候爵为了庆祝她继承盈禄家而送的。那不仅贵重,而且代表了极度的好运。

    我憎恨那个奴隶贩子盯着小姐美丽的光脚看,但我无能为力,直到那个混蛋意识到红宝石和运动鞋都是极为贵重的东西,当场答应用卖剩下的所有奴隶来换。其中包括我,小三三,小一和小二二,这四个后来成为小姐心腹的人。

    我们被买了下来,而且被允许洗热水澡,吃饱饭,换上温暖的衣服,甚至还允许我们在大车店里睡觉。这不算是最好的待遇,但起码她拿我们当人对待。

    但直到那时,我对小姐也没存了好心。我想利用她的善良,找到逃跑的机会就走,还要偷走她一大笔钱。不过,她给我们戴了一种魔法石做成的手链,我每当走出一定的范围就会头脑发昏,最后又走了回来。

    因为这,我痛恨过她,觉得她是虚伪的人,假好心,既然同情奴隶,为什么不放我们走?但随着我随她东奔西走的做生意,渐渐的,我开始了解了她。

    她是真的反对这种贩奴的制度,她把每一个奴隶当成平等的人看。后来她自己也开始贩奴,因为她改变不了大陆上的风气,所以想让奴隶们能过得好一点。当自由贸易城邦的所有奴隶都希望被她贩卖,我开始真心为她折服,最后爱上了她。

    七年,七年的时间不长不短,但多少次生死与共,多少次她真心的信任,多少次我们度过最艰苦的日子,到后来,我发现我逃跑的心愿已经完全消失了,更不用提我要利用她的初衷。现在的我只想待在她身边,如果有机会,就成为盈禄家的人,和她同在一个家族。

    这就是我全部的心愿。

    后来,她遇到了一个佣兵之王,保护她的责任就不是我的了,我很失落,但是只要小姐能够幸福,我就满足了。我看得出,那个男人虽然可怕,但对小姐真心一片。我是男人,我可以了解,当一个强横的人肯为一个女人柔软,那么这一生,他也不会辜负她。

    所以,我放心了。

    不知道盈禄家的领主会不会换成小姐的弟弟,但无论如何,和小姐一起风风雨雨走过七年,就足够我用一生去回味和追忆。我将成为盈禄家正式的族民,小姐还说会给我一块封地,让我成为盈禄家的属臣。

    对此,我无所谓,小姐高兴怎样就怎样吧,只要她记得我,偶尔对我微笑,我就满足了。她释放了我,可是我却成为她心灵的奴隶,可是我甘之如饴。

    诸神在上,愿她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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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HOHO,明天的更新,会写一个大家绝想不到的人。期待吧。

    另外,起点的BUG修复了,这次没投我女频盛典票的人可以投了。

    就是说上次投过,但这次一投,就说同一IP只能投一次情况已经修改好,大家请投我第一项和第三项。

    谢谢。

外篇之 月色撩人(上)

    嘶叫一声,我奔跑起来。要问我是谁?我只能给你如下形容词汇,最帅的、最漂亮的、最酷的、独一无二的、简直好到没边的、天下第一的――呃――大马,霜雪。

    唉,不过我这天上无二,地上无双的超级好马却遇到了一个不负责任的坏主人,阿德斯。还死神阿德斯呢?切,在我眼里,他就是个磨磨叽叽、有事全闷在心里,明明爱一个女人爱到极致,却偏偏不说出来的闷葫芦,真是急死活人,不,是急死活马。

    想当初,他对人家孤儿小姐垂涎三尺,心里爱得不得了,却不敢动手动脚的时候,我给他创造了多好的机会,他居然没把握住,急得我抓耳挠腮,恨不得我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男人,上前直接把孤儿小姐推倒,这不就结了?

    唉,可怜我风华正茂、年轻健壮、正是交配播种好时期的大公马,找不到可爱的小母马,有心给主人做个媒吧,他还那么没用。

    想当初,我那主人阿德斯初遇我时,我根本看不起他。人类有什么了不起,我可是神马,有了神格的动物比人类就强。何况我听说我祖上是龙马,后来退化了就是了,但血统绝对一级高贵。

    那时,我还不是成年马,就在深山的野马群中隐隐有了马王的趋势。只要再等一年半载,马王就是我的了,所有的母马随我挑选,我想要哪个就哪个,那日子,指不定多么风流快乐呢。

    不过阿德斯这家伙真狠,杀气腾腾就冲我来了,骑在我背上,任我怎么甩也甩不脱。我不服,满山遍野的驰骋,想摆脱他的控制,好多马儿在山谷四周观看,窃窃私语说要借机学习我的玩人术,还说没有人能成为我的主人。

    可是最后,它们全体失望了,在这一场力量、技巧与意志的较量中,我的力量率先消失,尽管我多么不愿意,我再也成不了马王,因为我有了主人。

    这就是身为马儿的悲哀,我们有天然的法则,一旦有人征服我们,我们就认其为主人,并终生效力,忠诚不变。

    就这样,我从未来的野马王成了塔撒大陆的首席战马。好在我的主人是死神阿德斯,听起来我也跟着威风,不算太跌份。不过跟随了他那么多年,才知道他不过是个傻男人罢了,泡妞的手段超级烂,要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恐怕一辈子也讨不到老婆。

    每当看他样子,我就无比懊悔被他抓到,否则我一定还在山林中快活,成为一代风流马王,和所有母马都恩爱一遍,让我的子嗣遍布塔撒大陆的每一个角落,我也混个万马之父当当。

    可怜我这身力气,如今无处发泄,因为我这个主人自己不要女人,也不给我找老婆,而且我还倒霉的跟他一起被封印了八百年。唉,我的青春时光啊,我的旺盛精力呀,就这么像流水一样过去,好在我还保持年轻,不然撞栏而死的心都有。

    顺便说一句,孤儿小姐真漂亮,还可爱的不得了,如果她是一匹小母马,我一定先让她做了我老婆,有什么事回头再慢慢说,行动胜于语言嘛。

    我主人心里爱着孤儿小姐,可是一直没行动,在春色撩人之夜也没做出什么事来,看得我在一边干着急。后来还是孤儿小姐主动,我这主人才敞开心扉。

    其实有时候也挺为他们高兴的,毕竟有情人还是在一起了,虽然后来塔撒大陆十大家族又非得打仗来捣乱,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反正是闹成一锅粥啦,真是很讨厌的。

    不过后来他们两个还说要到一个叫地球的地方去看看,据孤儿小姐讲,在那个球上过一段日子,阿德斯就会不想再打仗了。

    我很怀疑这个效果,而且严重不能理解人怎么能在一颗球上生活,但我只是一匹马,左右不了主人的决定,所以只能目送他们从一块会变成金色水帘的石头穿越到另一个时空去。

    他们没带我去,我恨死这个了,那么奇怪的球,为什么不让我看看。我觉得这是我主人要甩我,他想天天和孤儿小姐在一起,不想让我跟在身边。

    我很愤慨,可是没敢表现出来,等他们离开,我才在一个龙窝里嚎啕大哭起来。我主人甩了我,做为一匹马,这是多大的失败啊。况且,看到今晚这撩人的月色,想到我孤单的身世,到现在一匹母马也没上过,还是处男之马,这悲伤,怎么是语言可以形容的。

    当我正哭得伤心,忽然感觉有个热乎乎的东西拱我。回头一看,是孤儿小姐那头笨不拉叽的龙。明明是一头龙,偏偏被孤儿小姐称为小蛇。长得那叫一个难看,还宠大到吓人的地步。不过,和这种龙交朋友应该是不错的吧?很威风,万一有人欺侮我,他还能帮我打架。嗯,不错不错。

    念及此,我对他露出一个最帅的笑,虽然马脸上露出笑容其实挺吓人的,我之前在水池边笑时注意到了这一点。但我怎么吓人,也比他好看吧。

    但是,我判断错误了,并不是对笑容的判断错误,别看我脸长,但我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马高腿长,那黑亮的毛色,全塔撒大陆找不出第二匹来,我真的是一匹漂亮马,连追风家的路易公爵,相马无数的,见了我还流口水呢。

    我判断错误的是,小蛇不是“他”,而是“她”,她是头母龙!!!

    对对,判断失误是我的错,可是我也被误导了不是吗?她那么大块头,长那么丑,谁会以为她是女的?

    我当场露出全排马牙,惊得连马嘴也合不上。问我为什么发现她的性别,是因为当我答应和她做朋友,她娇羞的垂下头,棕褐色像树皮样的脸上露出两朵红云,红得我在月色下也辨别的出来。

    完了,完了,又一个爱上我的女性。别怪我得意,因为爱上我的女性太多了,这不是我的错,因为我他妈的实在太帅了,天下不沦陷的女性,几希!

    我本来是前腿跪在地上哭的,见了小蛇的神态连忙跃起来,以异常神骏之态对她说:龙姑娘,我理解你。可是身为世上仅有的龙马,我的贞洁是绝对要保持的,因为马不能屈服于欲望,而是要考虑到我种性的纯洁。亲爱的,你很可爱,但我们实在有缘无份。否则种性混乱,天理难容,我们――我们还是割断爱情的萌芽,做一辈子的朋友吧。我知道你痛苦,可是谁让我们的地位和身份注定我们不能在一起。所以你的目光要放远一点,相信我一定会找到适合你的男龙的。别伤心,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成为你的导师。

    我目光高远,我身影如云,我苦口婆心、满怀慈悲的对她解释人生的道理和爱情的真谛,但这头笨龙都没听进去,只是听到我是龙马后,小眼睛变得贼拉的亮,怪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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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和出版编辑沟通过了,本书的下册已经下厂印刷,月底就可以上市,但各地上市时间不太相同,所以有可能会有两到三天的延迟。但本书28日更出最后一章的内容,也就是说,还有九天。

    不爱看外篇的朋友,请于28日来看,爱看外篇的朋友,本六即说不断更,就打死也不会断。除了小蛇和霜雪的事,还要交待小独的一些婚恋问题,敬请期待。

    谢谢。

外篇之 月色撩人(下)

    “怎么了这是?”我感觉出事情不对,连忙问,有预感的马心一阵颤抖。

    她没说话,只咬下背上一个袋子,里面有些黑黑的,块状的、但香甜的东西,她说请我吃。我瞧那东西像马吃的豆子,不过稍微大点,有一种古怪的香味罢了。后来听说那东西叫巧克力,是孤儿小姐从那个叫地球的上带来的。

    真是害人不浅哪!

    我不明就理,吃了那个巧克力,其实确实挺好吃的,但我哪知道那是小蛇的至爱,吃了那个,等于我答应了她的求爱。再说,我严重怀疑这东西有催情作用。

    天哪!我的天哪!

    夜色之下,晚风习习,我忘记了我那不良的、娶了媳妇忘了马、见色忘友、有异性没人性的主人阿德斯,和小蛇一起谈谈人生啊,理想啊。

    当时的场景是,月光明媚,四周寂静,只是虫鸣鸟啾我两人,不,是一马一龙,开开心心分吃巧克力,我还给小蛇讲了身为人类坐骑的十大律条、一百注意事项。

    她挺谦虚的,一直点头不语,听我滔滔不绝、长篇大论。说实在的,我的主人阿德斯喜欢安静,所以我平时连嘶鸣多了也会被骂。可我是一匹年轻的大公马啊,没有母马就算了,怎么能说话的欲望也给我禁止?

    我憋得实在难受时,就时常自己跑到外面去,自言自语一番。为此,塔撒大陆曾经盛传我是一匹精神有问题的马,还说只有我这样的疯马才会敢接近那人杀人魔王。因为我是黑色的,还说我是从地狱里来的。

    难道皮毛是黑的,就是地狱里来的?那些黑头发的贵族呢?那些黑头发的小妞呢?全部是属于地狱的?那地狱的条件还真不错啊,美人不少,照这个说法,就连孤儿小姐也是地狱的。她可是塔撒大陆第一美人,那象牙色的光滑皮肤,啧啧,真想吻一下,但是这个想法不能被我主人知道,否则我马命不保。

    其实说我坏脾气,只是因为我爱咬人,除了主人外,谁接近我,我就咬谁。这不能怪我,欲求不满的动物就是这样。这不,我现在就正在咬小蛇的角。

    啊,天哪,我在干什么?罪过罪过,怎么能对一位女士非礼?何况这位女士是哪些之丑。非礼已经是道德上有问题了,如果审美再出现偏差,那简直是天理难容的大罪。

    “对不起,对不起。我本善良,都是月亮惹的祸。诸神保佑,小蛇,你就原谅了小人吧?”我忙着道歉,都怪这个龙窝气氛太好,我的荷尔蒙分泌也突然旺盛了起来。怪不得人家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何况一头母龙呢?她好歹比猪干净些吧。而我当了八百年的兵了,还是佣兵。

    我拼命道歉,没想到一直不语的小蛇突然说:“我就是想让你邪恶,想让你闯祸呢。”

    我靠,什么世道啊,女的比男的还主动,还色情,我们男的完全失去了主动权。不行,我得坚持,保持了八百多年的处男之身呢,要献也得献给五色神鹿。孤儿小姐说他们那个什么地球上有这样传说中的神物,那个什么貂蝉的事也是她说的。

    事实上,她是给我主人讲的,但做为人马剑三位一体的佣兵之王小组成员,我有权利知道一切,所以我偷听过我主人和孤儿小姐的很多次谈话。我有翅膀,可以停在半空中,躲在窗户外偷听。换做平时,我主人是会发现我的,但他后来一见到孤儿小姐就发晕,完全丧失警惕性,我只要小心一点就不会被发现。

    当然,当他们做出好多少儿不宜的事时,我就会躲得远远的,毕竟我没破处,就是少男马,就算八百多岁了也一样,不能沾染世俗情爱。我会飞得远远的,哀伤我孤独的身世,幻想有一匹美丽的五色神鹿伴在我身边,一起遨游于云海中……

    幻想……幻想……幻想……

    但幻想的结果就是这个,还真是幻灭。确实有女性飞在我身边,可不是美丽窈窕的五色神鹿,而是一匹又大又胖又粗糙的龙。泪水狂流。

    “霜雪,让我们在一起吧。”在我发呆的时候,小蛇靠过来,娇羞的说。

    我的妈妈呀!学人家撒娇也要考虑郎君的体形和自身的块头和吨位。这哪是女性依偎在自己的男友身边,纯粹是进行挤压性实验,外加压迫式折磨,适合刑讯逼供,她的龙爪只要掐在我的马脖子上,大喊着:小马崽子,你说你从不从?你从不从老娘?老子我一定屈服。在牺牲生命和失身之间做选择,任何一匹马,或者任何一头龙都知道要毫不犹豫的选什么。

    当然是失身啦。失节是小,生命是大。我们是动物,不能因为一点细枝末节的事被杀死!杀死!

    不过可恨的是,她就是不干脆就强了我,非在那压着我,不断抛媚眼,要和我谈感情。我的天,她的鳞片把我的马皮都刮出倒刺了,我的马肋骨近乎于压迫性骨折的边缘,害得我那个难爱。谈什么情啊,先把某些事情办了不就得了。

    再说了,可能是月光的缘故,这头龙我看来看去,还觉得有点顺眼起来。反正我祖先是龙马,她是龙,交配起来也不算混乱种性。我都忍耐这么久的处男了,干脆送出去得了。她不强我,我强她,谈什么感情呀,浪费时间。

    于是乎――

    别指望我说出来,那可是我的初夜,哪能拿出来让大家分享,反正我是痛快了,压抑了八百年,而且我还行了善,像小蛇这样的,若非我是大善马,有谁肯给她一次的甜蜜。

    太累了,老子他妈的太累了,所以我睡着了。我们马除了死或者病,是不会躺下的,睡觉也是站着的,但我这夜却累得像死狗一样,躺着睡的。第二天睡来,哇靠,小蛇跑了,老子还没对她负责,她就先甩了我,合着她是母性大散发,现在得了老子的种,转脸不认人了?

    我正气愤,就见那边过来一头小红龙,哇呀,那身段,那光滑的鳞片龙皮、那角,还有那脚,都漂亮得要死,一双忽闪的大眼睛,比我的睫毛都长。哪来的宝贝?昨天晚上我怎么没遇到她?

    不过,她一说话,我呆了,居然就是小蛇。我问她为什么变样了,惊喜死老子了,她说只有成为真正的母龙,有了宝宝,她就会变形,说着还领我看龙窝里的三颗龙蛋。

    但――但――但――

    这也太快了吧,老子就睡了一夜,一睁眼就当爹了?

    原来只要有男性爱的女性,多丑也会变得美丽的。而且,当爹的感觉也不错,回头劝我主人也当。我家的小龙马,就给他们的孩子当坐骑,我们永远不分开。不过话说回来,我老婆可以一口气生三个,而且一夜之间就办到了,孤儿小姐恐怕没这个本事。

    唉,做人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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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太晚了,抱歉,明天不会了。

    霜雪的故事告一段落,明天是新人出场,敬请期待。

外篇之 三种爱情(爱西)

    我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我坚信这一点。那一年我才十三岁,男人的目光就开始围着我打转。

    我的初夜是我父亲的一个侍卫渡过的,后来父亲杀了他,但我爱上了那种甜蜜痛苦与崩溃混杂的滋味。可是做为贵族小姐,不对,应该说是皇族小姐,我在出嫁前不能随便和男人来往。基本上,我这样的身份要保持高贵矜持,对男人不假辞色,如果可以,甚至连话也不要对他们多说。

    可是我爱男人,想突破父亲的监管,所以我和身边无数的男人上床,包括马夫、厨师、花匠、仆人和卫兵等等。我这样,应该算是别人嘴里说的人尽可夫,无耻淫荡了吧,可这是我的身体,我的生命,我这样,谁管得着。

    不到十六岁,我在床上的经验已经极其丰富了,我能让任何男人在床上对我俯首称臣,我说什么,他们就会答应什么。这是我的武器,我不需要千军万马,我只需要一张床就能解决一切,哼,除了让我感到快乐,男人有什么用?

    我可以随意和我看得上眼的人上床,但从来没在心底喜爱或者尊敬过哪一个,就连我的父亲,表面上道貌岸然,对我的行为表示痛心疾首,其实他不过是想利用我控制更多的小贵族为他效力,然后再拉拢大贵族。

    我,和我的姐姐安娜,都是被这样安排的。可我,为什么要听从他?一个拿女儿当工具的人,一个一边数落着我的放荡,又一面染指所有女佣的人,我为什么要为他服务?就因为他生了我?别让我发笑了。

    我相信我生下来就是为了羞辱我的父亲,反抗他,违背他的,既然我有起死回生的力量,我也绝不让他知道,我想在他失去我时,让他感到双倍的后悔,让他不仅失去一个色情的棋子,还失去我非法的魔力。

    十三岁生日那年,我听到他和我的叔叔谈起我和姐姐的未来,就已经看透他了。我的人生要我自己做主,我的身体想给谁就给谁,只要能让我在床上快乐,我不管那男人是零人还是酒鬼。

    我爱男人,同时又看不起他们。在我眼里,他们如此可爱,却又如此可憎,我只要身体的快乐,哪还顾得了心灵。我觉得,我不可能爱上任何一个男人。

    直到,他出现。我的神,我的太阳,我的阿德斯。

    我们相遇时,他还是一个少年,可他死神般的威严,强横和冷漠感已经如此迷人了。他那么漂亮,黑发像最浓的夜色,冰蓝的眼睛冷酷但也清澈。最重要的是,我感觉出,他将是这个世界的王者。我崇拜那样强大的力量,我想跪在他脚下,只要他眼里有我。

    曾经以为不会爱上任何男人的我,却在一刹那就爱上了他,心里发誓要得到他。以什么地位没有关系,只要能搭上他,让他迷上我,让他跟我上床,我相信我可以俘虏他。到那时,他就会对我言听计从,就像其他男人一样,那么我就控制了他,我就可以成为驿马家公爵夫人,拥有这个极品男人,还可以拥有无上的地位,甚至我可以向我的父亲报复。因为阿德斯,我的爱,力量是如此强大。

    可是我错了。

    他喜欢跟我上床,虽然没有什么技巧,却有着少年人无穷的精力和力量。我以为这样的少年最好控制,可是他在迷恋我身体的同时,却鄙视我的灵魂。从没有这一刻,我如此后悔,为什么我十三岁时遇到的不是他?否则,我的一切都可以留给他,这样他就不会嫌弃我。

    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我半懂不懂,可心里有深深的渴望,想一直和他在一起。他一定觉得我是个妓女才会如此放纵自己,虽然他那么高贵,独一无二,但也有贵族的习气,认为女人是玩物,而良家妇女和贵族小姐是不能随便染指的。

    如果我告诉他我的真实身份,我相信他会立即离开我,那样我就没有一点机会了。

    我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能让他爱我一丝,我甚至怀疑这个男人的心是铁打的,从来不会柔软,否则以他的年纪,怎么可能把床上的女人和将来要娶的女人分得那么开?

    从生下来到现在,我从没这么苦恼过,我知道一旦他厌烦我,就会毫不犹豫的离开,当然会慷慨的给予我一大笔钱,他不是个小气的男人,可我要的是他本人。

    正苦恼的时候,我遇到了另一个男人,漂亮得无与伦比的列斯达。他像躲在暗处的魔鬼,看着、倾听着一切,然后调查出了我的身世。

    我和他也上了床,因为他说他可以告诉我一个得到阿德斯的方法。可是上了床后,我对他也开始迷恋起来。我说了,他是魔鬼,明白而且满足得了女人的一切欲望。

    他说,“把你的姐姐安娜介绍给我侄子,你是不能嫁给驿马家的,因为之前你没有我的教导,做错了很多不能回头的事,我的好姑娘。但是如果你的姐姐成为我好侄子的妻子,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待在驿马家,随时和阿德斯或者我一起共赴最欢乐的天堂。”

    我觉得这主意妙极了,我不喜欢权利,不喜欢当贵妇,不喜欢高高在上,而这一切是我姐姐最喜欢的,如果安娜可以嫁给阿德斯,那么我们姐妹就可以各取所需了。

    于是我联络到偶尔有联系的姐姐,促成了那段婚姻,尽管我妒忌姐姐和我共有阿德斯,但既然我得不到全部,只要一半也挺好,另一半我可以用列斯达来弥补。

    一切都很好,直到发生了那件事,原来阿德斯是半人半魔的怪物。天哪,我可以和一个乞丐睡觉,可是我不能容忍异类。

    所以,我和所有人一样,在瞬间抛弃了他。虽然我得不到这个男人,但他叔叔可也不错。

    我以为我会忘掉他,但我又错了。他那样的人怎么能忘掉。我不断死去,不断复活,和列斯达合作,我给他生命,他给我青春,我们一起活了八百年,当我很后悔放弃这样的一个魔,我强壮无敌的阿德斯,他被解开了封印,神奇般的出现。

    我想得回他,可是却一直没有任何机会,一个孤儿的盈禄家小伯爵紧紧抓住了阿德斯的心。

    列斯达嘲笑我。

    他说:你的爱情是身体上的爱情,不是心灵的。所以你根本不懂什么叫爱,所以你不配说这个字,所以你根本接近不了我那好侄子心,所以你是最可怜的存在。

    你以为男人只要女人的肉体吗?死吧,这样才能让灵魂洁净并且聪明一点。

    只是,我到死都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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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这两天是反派人物的独白。没有人是天生坏的,都有原因,希望大家喜欢这些小情节。

    谢谢。

外篇之 三种爱情(安娜)

    对于那个男人,我的感情非常复杂。

    我爱他吗?如果爱,为什么我可以毫不犹豫的牺牲他。如果不爱,为什么我舍不得他,只想和他在一起,而且觉得这世界上的男人只有他配得上我。

    本来,他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这样我也不会那么纠结了,可是我妹妹爱西把我介绍给了他。我那个放荡的妹妹,我从小就瞧不起她。她是皇族之女,怎么能那么下贱,什么男人都要?我们天生就应该配给最强大、最高贵、最有地位的男人。

    可是,我喜欢从爱西那里听一些奇闻轶事,所以和她保持着联系。倒不是我八卦,而是在这些听似无用的废话中往往能找到很有用的情报。好多人对这些闲事不屑一顾,那是他们不明白八卦新闻的价值。

    是的,我有雄心,我父亲一直为没有生下儿子而烦恼,因为他想统一塔撒大陆,想让紫金家族重登王座,他需要一个帮手和继承人。因为那本该是我们紫金家族所拥有的,因为我们在诸神与暗黑破坏神的战斗中最英勇、死去无数家族内的贵族和勇敢的骑士而得到的,现在的没落只是其他九大家族忘恩负义而已。

    所以我们紫金家重新夺回王座是正统,别人凭什么也有这样的野心?而我最恨的是,为什么女人不可以成就天下,为什么父亲要看轻了我?就为他的轻蔑,我发誓要做塔撒大陆的女王,我有控制人心的魔力,父亲并不知道,我还收下了一个魔力超群的妓女做女佣,我相信她会以死回报我。

    而我毕竟是女人,外表得装得温柔顺从而无害,才能让男人们不提防我。我心中念着:轻蔑吧,轻蔑吧,到头来我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这个天下是掌握在一个他们最看不起的女人手中。

    可是虽然有决心,也得有外力相助才行,这时候爱西把我介绍给了阿德斯。本来我并没有把她介绍的男人放在心上,以为是她玩腻了不要的,因为麻烦而甩不脱才扔给我。

    我想不理会,但又听说那个男人是驿马公爵的独子,所以我立即就改变了主意。

    那个男人,我见过,当时我们还小,我去参加一个比武会,看到十三岁的少男把所有成年男人都打败。他只有十三岁呀,却高大得像个十八岁的青年,而且气质沉着,骑着一匹灰色大公马,盔甲和盾牌闪闪发光,剑尖的光芒那么耀眼。

    我相信当时参加了比武会的年幼小姐们,每一个都很迷恋他,何况他是未来的驿马公爵,有多少人想攀上这门亲。可惜,父亲那时看不上驿马家族,所以我没办法接近他。

    现在爱西给了我这个机会,我虽然知道自己没有爱西的美貌,但我从小到大苦心练就的气质、修养、学识,一定会俘虏他。

    这也是我唯一感谢父亲的地方,不管他的目的为何,他给了我优雅的外貌,给了我良好的教育,还给我了无与伦比的高贵地位。尽管紫金家已经不再被尊为王,但想与紫金家结亲的人还是很多,特别是父亲有了我和爱西这一对漂亮女儿。

    而父亲再等,他想等最好的机会和最强大的家族,也许是追风家,也许是精灵家,但从没打过驿马家的主意,就算驿马家出了天才少年,他也还在犹豫,他在等商品在最高价时卖出。

    而我,要为自己做主,我不是父亲的棋子,我要他做我的棋子,我则要所有人做我的棋子!

    托爱西的福,我又见到了阿德斯。见到他的一瞬,我就明白爱西想的是什么。她想征服这个男人,但没有做到,所以她要把这个男人推给我,然后就可以得到他的一部分。

    我对阿德斯很满意,不过为了保持外表的高贵,我不能勾引他。但让我感到挫败的是,他对我没什么兴趣,他似乎对女人的兴趣都不太大,当然不包括上床这档子事,而是他的心一直没为什么人动过。

    那没关系,只要我嫁给他就行,于是我不着痕迹的讨好了驿马家现在的公爵,阿德斯的人父亲。原来他也有称霸大陆的野心。愚蠢的人,居然也想登上那最高的王座吗?

    只是他这样对我有利,我让他明白和紫金家联姻、继而联手的好处,同样的,我让我父亲也明白了这一点,所以这两个老家伙一拍即合,而阿德斯不讨厌我,所以他就答应了。什么爱情,对于贵族而言,门当户对是最重要的,婚姻其实不过是利益。

    于是我成为了阿德斯的未婚妻,可恨的是我没得意多久,就知道他半人半魔的身世。这对我是个打击,我毫不留情的抛弃了他,因为我知道一旦他的身世被暴露,他就会成为全大陆的敌人,贵族们不会忍受一个幻灵之子活在他们中间,那么我还能从他那里得到什么?

    他愤而出走,我觉得他真愚蠢。如果是我,我会杀掉所有知情人,继续做未来的驿马公爵,如果必要,父亲也是可以牺牲的。可他选择了走,这让我觉得抛弃他是对的,因为他不是个做大事,识大体的男人。

    只是我没想到我会后悔,因为阿德斯天生的勇敢和力量,使他成为死神般的存在――佣兵之王阿德斯,让人为之闻风丧胆。这时候我无比后悔,假如我还保持着和他的联系,仅靠他,我就能成为塔撒大陆的女王,那时再杀掉所有的知情人,谁还知道他的身世?当然,他不能成为王夫,但可以成为我的情人。

    后悔了三天后,我决定去找他,用女人最有利的武器,也就是眼泪和忏悔挽回他的心,让他明白我是有苦衷的。他上当了,真心接纳了我,我甚至觉得他在努力学习爱我。可惜的是我再度绝望了,这个男人可能爱我,但绝对不会受我摆布。

    就在这时,塔撒大陆的预言来了,我的机会也来了。这是最没用的盈禄家首领预言的,说阿德斯会成为毁灭大陆的人,必须除掉。我知道这件事后,就想着要在毁灭他的时候给自己带来最大的好处。

    我会相信那些贵族的承诺吗?笑话!不过诛杀阿德斯的事还是让我出了意外,好在我提前留了后手,一切都在我的控制中。我的侍女会搬走阿德斯和他的军队,我的妹妹会让我复活,我承诺把阿德斯给他,毕竟我有控心术和极好的医术。

    我全算计到了,却没算到女人的妒忌。这一个妒忌,让我落后于这个世界八百年,好在阿德斯也是。

    得到他的心后,我经常做一个怪梦,梦中是列斯达对我说,“聪明的姑娘,你会输的,因为你不爱我的侄子就不能利用他,驿马家的人可从来不吃亏。”

    “我爱他。”我这么对自己,也对列斯达说。

    他笑得可怕,“你妹妹对他是肉体上的爱,你对他是头脑里的爱,没有心灵的爱,阿德斯不会为任何人动心,也不会受任何人摆布。小看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肉体?头脑?心灵?

    我不懂。我只有强烈的渴望和强烈的妒忌。渴望着得到权利,妒忌着又一个低下盈禄家族的女人,因为阿德斯钢铁一般的心为她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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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已经21日了,还有6天就结束本书,倒计时中。

    谢谢。

外篇之 三种爱情(梦中)

    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梦境再度缠绕了我。

    有时候,我忘记了自己是谁,要努力的想,才知道自己是盈禄家的领主,孤儿伯爵小姐。当然,我还有另一个身份――来自地球的普通宅女,姓名奇怪的剩女。

    我记得之前曾经有一个梦,梦到一场战争,我心爱的男人杀了我最爱的弟弟。然后还有那洒着细雪的树林,那个冷漠如山的男人,绝然的离我而去。

    我,不管如何呼喊,如何追逐,也留不住他。

    每当看到这些画面,这些残存但清晰的画面,即使是在梦中,我也心疼得像被剜掉似的。

    阿德斯,你在哪里?那是我的梦啊,为什么会成真?为什么我那么努力阻止,最后的结局还是无法改变?阿德斯,回来!

    我在梦中叫着,可那黑暗像撕不破的黑幕,把我牢牢的笼罩。没有坐标也没有时间观念的黑暗中,我开始回忆。回忆阿德斯这个名子,回忆我们从相识到相知最后相爱的点点滴滴。

    想一阵,心痛一阵,胸口好像被挖了一个大洞,无论多少回忆也填不满,只有他出现,才能救我。

    我记起最后那一刻,最后那一眼,记起我哭叫着让小独封印我,我想要和他一起陷入沉睡,想要和他的时间同步。不管醒来后是什么年月与地方,只要有他在,就是我的幸福。

    他曾经说,他感谢那八百年前的封印,所以他不再想找盈禄家报仇。因为那场封印,让他等到我的出现,和他相遇,没有早一刻,也没有晚一刻。为此,他感觉诸神对他是公平的,拿走了他的一切,但把我给了他,弥补了他的所有。

    甚至,更富有些。

    其实当我选择也被封印的一瞬间,何尝不是有同样的念头?他曾经等待我的再现,现在我就等待他回来。而这漫长无边,但也安然坚定的等待中,等待那破晓时分的光明中,我怨怪过他为什么不出现在我的梦里,让我在梦里也那么寂寞。

    似乎诸神听到了我的祈祷,有一天,我的梦中不只是我自己,突然出现了另两个人。可是诸神是恶作剧还是搞错了?为什么我梦中的人不是阿德斯,而是安娜,还有爱西!

    爱西整个人像火焰一样,充满着诱惑和性感,美丽极了。而安娜则是另一种美丽,清冷而优雅。这两个女人,这姐妹两个同时出现在了我的梦里,咄咄逼人。

    “怎么样?我说到做到。”安娜阴险的笑着,“我得不到的,你也得不到。你费尽心机,到头来一样和阿德斯阴阳相隔。哈哈哈哈,你知道看到你痛苦,看到你们分离,连灵魂也无法相守,我是多么幸福吗?”

    我看着她,心中冷笑。谁说高贵的就是纯洁的,她外表那么高贵,但灵魂如此肮脏。或者她也有自己的痛苦,但那不是伤害别人的借口,不是解释她龌龊的理由。

    “我也感到开心呢。”爱西道,即使这黑暗的梦境中没有男人,她依然妖娆着搔首弄姿,“可笑的是,你虽然得到了他的爱情,却从来没得到过他的身体。而我得到过,这不值得得意吗?”

    谁说美丽的就是值得爱的,这样一个女人从来不懂得忠诚,她从不明白,哪怕是身体,也应该是对爱人的坚守。

    “我得到过。”我说,不禁有点害羞,想起我们那些火热的夜晚,“只是爱西,你不明白,灵与肉的结合才是最幸福的,只有肉体有什么用?”

    爱西爆怒,面容立即变得狰狞起来,但我不怕她,因为她伤害不了我的心,也因为她独享的东西彻底消失了,阿德斯不仅爱情,连身体也是我的。这一点,我不会谦让。

    接着我转头面对安娜,“你不要得意,他的心在我这儿。你拿走的只是他和心脏,可心和心脏是不同的概念。他的心,永远会在我的胸口里,一起跳动着,这不是生死能够隔开的,况且我会等下去,直等到他再度复活的时候。”

    “他死了。”安娜咬牙切齿的说。

    “是的。”爱西恶意的重复。

    而我一点也没受到打击,因为我知道他还活着。他还活着,被封印在时间的缝隙中,只要知道他还活着,他的灵魂没有离开那具身体,我就感到安宁。我有一个爱我的弟弟,他为了我的幸福会不惜一切代价,所以我有机会,有希望。

    人,只要有了希望,就会拥有一切。

    “你们两个,快离开吧,下地狱的班车可只有这最后一趟了。再晚些,咱们就赶不上了。到时候,灵魂飘荡在空气中,会受到更多的苦楚,这我可不愿意。”突然,又有一个声音加入了进来,接着漂亮得无法形容的列斯达也出现了,“我们三个是要手拉手下地狱的,不是约好了吗?哈哈,我们这样的人就是下地狱的,我的好哥哥、还有你们的好爸爸可还等在那儿呢。”

    “列斯达!”我惊讶的望着他。

    “瞧,我的好姑娘,你很有眼光,找到了我的好侄子。”他哀伤的笑,“这世界上最不重要的东西就是金钱地位,外貌血统,可惜没有多少能明白。伯爵小姐,你却是个聪明的,捡到宝啦。”

    “为什么,阿德斯爱她不爱我!我比这女人强百倍!”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安娜和爱西两姐妹叫道。

    列斯达好整以暇的整理着衣袖上的花边,“我说过了,爱西对我的好侄子是肉体上的爱情,安娜的是头脑里的爱情。可盈禄伯爵小姐是心灵上的爱情,知道吗?这有多动人。连我都忍不住动心,何况我的好侄子。心灵的爱有如火焰,火焰融化钢铁的心,你们连这个也不懂,根本不配做女人。”

    狂叫声中,爱西和安娜化为烈焰与寒冰,疯狂的攻击向列斯达。列斯达不劝也不躲,只轻蔑的笑,任身上百孔千疮,任烈火焚身,任身躯化为残败的焦骨,似乎人间的一切痛苦都远离他而去。

    而那两个女人攻击完列斯达,又来攻击我,可在一转身之间,她们愣住了,恐惧了,不断的向后退。

    我左右环顾,发现我们一群人都置身于一个黑暗的树林中,树木古怪的枝桠似乎要倾诉什么,痛苦的伸向天空。天上没有一点光,但细雪幽幽然洒落,落在地上,成为齐膝深的皑皑一片。

    那个细雪之林的梦境又来了,不同的是,我身后站着安娜、爱西和列斯达。

    黑盔黑甲、黑色狮子面具的骑士纵马走来,黑色的骏马和闪着寒光的长剑带着从地狱而来的气息。他像从前的梦中一样,慢慢走过这树林,一个字也不说。只是他没有和我擦身而过,而是停在我身边,凝望我,然后伸臂把我抱上马背,抱在怀中。

    真冷啊,这个雪中树林,他的盔甲像冰一样冷而坚硬,但这怀抱却让我感觉如此温暖。

    “阿德斯,你不能爱她!”那两个女人又同时叫。

    黑骑士没有回答,但抱着我的手臂紧了一紧。

    列斯达哈哈大笑,好像看到最可笑的场景。他伸出两手,分别抓住那两个女人的头发,拖她们到更深的树林深处。

    “地狱,我们来啦!”他不理会那两个女人的尖叫和挣扎,一直一直走到浓得化不开的黑暗中。

    好久,他们的身影完全不见了,可他狂傲又悲伤的笑声却还在回荡。

    我有点怕,握住黑骑士的手,喃喃的道,“阿德斯,回来。”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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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在书评区看到雨中梧桐朋友说这本比《涩女日记》好看。

    感谢你,不过我尝试不同风格,您喜欢哪一本,对我来说,都是鼓励,我很开心。

    谢谢。

外篇之 我们不是地球人

    我是孤家寡人。这不是指我的生活状态,而是我的名子。有点怪吧?嘿嘿,怪得还在后面呢。

    我生活得一直很快乐,因为秘密的身份还觉得自己很与众不同。而我最大的骄傲是生了三个儿女,虽然老婆死掉了,但我仍然感觉幸福。

    从我的祖辈上,流传着一秘密,这个秘密传男不传女,而每一代,我们家族只会生下一个儿子,所以这个儿子就特别宝贵。因为我们有使命,必须由儿子来传承下去。

    这个秘密就是:我们不是地球人。

    我的祖先是异世界的人,那个世界名为塔撒大陆。他是这个大陆上十大贵族之一,听着很厉害,很臭屁,很冒泡,但他却是最孱弱的一个家族领主,家族地位感觉像是海外华人,辛勤工作,遵纪守法,什么事都忍耐,所以虽然日子还算富裕,但却地位低下,随意被人欺侮。

    为此,我感谢自己身处地球,在这里,世界是相对和平的,也感谢祖先选择中国这片土地生存,我喜欢这里和它的人民。虽然近代中国备受外国列强的欺凌,但现在已经不会这样了。

    其实我祖先的相貌不是东方式的,盈禄家的人也是欧化的脸孔,但自从我的祖先自来到地球后,就与地球上的女人不断通婚,八百多年来,我们从外貌上已经完全被同化和改变。当然,改变的,或者说渐渐微弱的我们家族的魔力。其实我和我的历代祖先也不太在乎这些,反正盈禄家的魔力本来就近乎于没有。

    我的家族魔法是控制时间和空间的魔法,相传八百多年前,盈禄家出了一位魔法天才,他和同时代的福临家的领主预言了塔撒大陆的大灾难,为了阻止那场灾难,他们联手欺骗了一个魔王,然后我的祖先把他封印。

    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很有些不以为然。奇怪的,我没觉得那个魔王有多可怕,可怕的只是那些贵族们的恐惧。先发制人本来就是霸王信念,你凭什么去断定别人是否要攻击你呢?

    而我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没有什么贵族意识与作派,我倒是觉得众生平等。但我的家族流传这样一句话,那个魔王还会回来,并要血洗盈禄家报仇雪恨。为此,我们家必须一代一代的准备防守。

    我有时候觉得特别不公平,在那场灭魔之战中,十大家族都是凶手,为什么我们盈禄家要承担最大的一部分罪责?只因为那个魔王是败在我们家的封印之法之下吗?可是明明是他在失去魔力的情况下,我的祖先才能得手呀,否则他也做不到,照理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是最小的。

    可这世界就是不公平,我也没地方说理去,只能盼着那个魔王不在我这一代,也不在我儿女的一代复活。不过我有不祥的预感,我的家,我的孩子一定会卷入这件事的,因为盈禄家的魔力在我这一辈时开始重新萌芽,到我生出我的儿子小独时,他超强的魔力着实吓到了我。万物应运而生,在一个不该出现天才的时代,天才出现了,那就证明环境一定会变化。

    恐惧中,我穿越到塔撒大陆,找到福临家现在的领主阿孟。

    之前我们家每代人都会到塔撒大陆去,因为现在代替我们行领主之权的是盈禄的管家之后代,我们是幕后领主,多少也要回去尽点义务,指导一下工作什么的。幸运的,管家的后人每一代都极其忠诚,这使我们家族的人可以在地球安心生活,几年回一次塔撒大陆就行。

    但是我就没那么幸运了,随着最后一个代理领主的老去,我得有一半时间待在大陆上,隐藏在灰堡之中,帮他处理事务,因为,他没有子嗣。

    这也是让我不安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没有子嗣,就意味着小独将来要继承爵位,虽然在地球上战争不断的年代,我的某些祖先也曾回塔撒大陆避乱,但毕竟不用真的插手族中事务,而现在却出现了这种局面,这证明阿孟的预言越来越真实。

    之前,他预言魔王将重临,而小独会死于他之手,盈禄家族从此断绝血脉。

    我这人很乐观的,但听到这预言的一刻,我怕得要死,我不能失去我的孩子,一个也不能。为什么会这样?如果可以,我愿意代他去死。可是预言就是预言,那是无法改变的。我曾经还存在侥幸心理,可桩桩件件的事实逐一出现在我面前,要我不信也难。

    怎么才能救我的孩子?我愿意粉身碎骨来换取这个方法。这些年来,我两个世界奔波,靠在黑市上贩卖从塔撒大陆上轻松得到的宝石为生,孩子们什么也不知道,而我的出差,实际上就是来塔撒大陆。而现在,我连最宝贵的孩子也要失去了,我的生活像是没有任何意义一样。

    阿孟是我的好朋友,他不愿意看我痛苦,费尽心力做了第二个预言。他说盈禄家在我下一代中有一个女孩可以寻找到改变命运的契机,她应该是我第一个孩子,我的孤儿宝贝。

    两个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要我割舍掉哪个呢?这抉择实在太痛苦了,我苦思冥想了三天三夜,最终决定由孤儿承担起重任。

    不是我为保一个孩子而杀一个孩子,实在是因为只有她才能让我们全家有一线生机。由她来继承盈禄家,我们都有活的机会,可是由我们中其他任何人来继承,全家只有死路一条。

    我的宝贝女儿是很乖巧的孩子,偶有任性,可是心地特别善良,而且非常疼爱弟弟妹妹。当然,做为我的第一孩子,我对她也很偏爱,可却不得不以不着痕迹的方法训练她,慢慢把我的魔力输送给她,以便她可以穿越异界。

    我每天笑嘻嘻的,可没人知道我心里有多痛苦,我看着孤儿宝贝一天一天长大,心里难受极了,因为我是要送她去承担风险,让她去解决盈禄家的问题,乃至担起整个塔撒大陆的命运。

    作为一个父亲,我亏欠了女儿,这本该是盈禄家的男人应该承担的,而我却不得不封印小独身上蕴含的强大力量,在孤儿二十岁那年假死,让她去做了盈禄家的领主。

    我该陪她的,可惜我用力过度,只能附身于猪,我只希望可以以魔宠的身份,在一边保护她。

    一切,都按那个预言进行着。

    我绝望,可又有希望。希望孤儿最终改变预言。

    但我万没想到,是我女儿放出了那个魔王,而且还爱上了他。幸好幸好,那死家伙也爱我女儿爱得要死要活的,不然我亏大了。不过他想不结婚就碰我女儿,我宁愿咬死他也不允许。

    在阿孟家差点出事,不过大家都是男人,看他的样子,我就知道他陷在我宝贝女儿的情网内不能自拔了。后来――结果――我还是没防住这只偷了我小鱼儿的猫,不过我发誓非让他明媒正娶我女儿不可。

    其实还用逼嘛,他巴不得,哼!

    想想还是不公平,上回拯救大陆就是我们盈禄家的人,这回我搭上女儿才平息一切,可为什么我们盈禄家地位还不高呢?

    妈的,下回再出事,我发誓什么也不管了。

    我们不是地球人,也不是搭撒大陆人。我们是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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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还有四集关于小独的故事,然后就是大结局啦。

    谢谢大家等待。

外篇之 政治婚姻(一)

    我是小独,我非常爱我的姐姐。

    因为我们是一奶同胞,因为我们血管中流着一样的血,也因为母亲去得早,她虽然生活能力差,要由我照顾,但在精神上,她就像我的母亲一样,我想像不到没有姐姐会怎么样。

    姐姐从二十岁时开始穿越异界,看到她风尘仆仆的样子,我总是很自责。当时我十三岁,也算个男人了,可是我不能保护家,自从父亲去了之后,事实是上姐姐为我和妹妹撑起了一片天空。

    妹妹觉得父亲死了,可姐姐坚持说他只有有事离开,一定会回来的。我本来相信小立的,但时间长了,我开始相信姐姐。她那么坚信,那么有信念,不知不觉感染了我。

    只是她奔忙于两个世界七年,我很心疼她,虽然她总是说没什么,还说这样还很好玩,但每回她从塔撒大陆回来都会憔悴好多,显然那边的生活是辛苦的。可是我恨自己没有继承魔力,我无法穿越,只能看姐姐辛苦,我一个大男人,却无能为力。

    她常会给我讲那边的故事,说实话我有点向往,但更多的是想减轻她的负担。她不告诉我真正穿越的目的,为什么要两地奔波,为什么非要继承盈禄家族,但我想她一定是为了我们这个家。

    这,本该是我做的。

    而我,却只能尽量照顾好她,希望有朝一日,我身体内奇迹般的苏醒魔力。这样我就可以替代她,不是为了权利,不是为了荣耀,而是为了让她开心和放松。她是个女人,年纪不小了,应该找个好男人来爱她一生一世,安安稳稳过日子。

    我等啊等啊等啊――

    终于有一天,我感觉出身体内有不同的骚动。这大概是因为我太担心姐姐了,因为她来回穿越两个世界七年,虽然辛苦,但我好歹还感觉她安全着,可七年后的某天后,每当看到她离开,我就有心惊肉跳的感觉,好像这一去,她有可能不回来。

    如果她不回来,我想我会急死的,因为我在地球,不能穿越到塔撒大陆,我不能得到她的确切消息,那样我如何能安宁?

    姐姐拒绝我练习魔法,可她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她有事瞒着我。我们姐弟本来无所不谈的,因此她瞒着我的事一定是很可怕、很危险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既然无法阻止她,那就算拼了命也要换回她来。

    我一直为我没有魔法而懊恼,当我发现我身体的异样时,我简直狂喜万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可以承担责任了。

    不顾姐姐和妹妹的反对,甚至不顾生命是否安全,我第一次不听姐姐的话,每天想的就是要释放魔法。我觉得我体内捆着一些东西。只要我用力,一定会释放出来。

    笨一点没关系,魔力差一点没关系,只要能穿越就行,就算我解放不了姐姐,至少我可以为她分忧,保护她。说起保护,谁能比至亲之人更愿意奉献一切呢?

    没想到的是,我的魔力居然是很强大的,超过了姐姐,超过了父亲,这一点我很久后才发现。而当我能自由穿越,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安排好小立,然后穿越到塔撒大陆,按照事先姐姐的安排,到了盈禄家。

    姐姐不在,但那个管家对我很殷勤,很尊重,甚至是谄媚的。这时候我为姐姐非常骄傲,因为她把一个孱弱的家族,带领到十强之一,而且得到其他家族的尊重。

    为此,我更是自豪,盈禄族人几千年也没做到的事,我的姐姐仅用了七年就完成了。这时候我也感谢来到地球生活的那位祖先,他使我们现在在文明程度的认识上高人一等。

    其实,最可怕的发现是,我的父亲居然真的没死,而且目前是一只猪。

    知道这个消息,我汗流浃背,因为――因为――之前在地球,我曾经趁姐姐不注意,虐待过这只变成狗狗模样的小猪,只是为了好玩。踢它,拧它,揪它的尾巴,在狗食中混辣椒――

    这算不算忤逆不孝?我不会给雷劈吧?可我当时真不知道呀!

    但父亲很风度的没提以前的事,只告诉我所有事实的真相。其实我开始时还怪父亲,为什么为了保住我而封印我的魔力,却让姐姐来受苦,让她来承担风险。后来我才知道,姐姐是我们唯一的生机,父亲这么选择也是很痛苦的。

    只是我不知道姐姐做了什么努力,父亲不对我说。而我感觉姐姐和那个佣兵之王有不寻常的关系。我听说他们曾经是雇佣关系,但我想没那么简单,可我又不知道确切的情况。

    没有人告诉我,我也没有逼问。我只努力磨练魔法,我相信有朝一日会解救姐姐,让她幸福。

    而在姐姐忙于解决塔撒大陆上纷争的时候,父亲给我做了一项安排,为了怕姐姐分心,我没有告诉她。

    当时,十大家族中除了我们盈禄家,都参加了与阿德斯军团的对抗。当然,福临家族的阿孟大叔和追风家族的路易公爵是不想参战的,但最后还是因为所谓的联盟之约而去了。

    父亲说,这帮人就差一顿胖揍,那个叫阿德斯的男人无可匹敌,等那些贵族老爷们认清事实,被揍得鼻青脸肿,谈判还是会继续下去的,前提是他们还活着,不然只有各继承人之间来谈了。

    “不过别以为谈判会容易,政治斗争是天下间最复杂的东西。”父亲曾经不无忧虑的说。

    我们盈禄家势单力薄,恐怕不会得到太多太好的利益,为此父亲非常不甘心,因为塔撒大陆之围,几乎是姐姐一手解决的。

    “知道你姐姐要承担多少痛苦吗?”父亲说到这时,眼中有泪光闪动,(请自行想像一只猪露出悲伤的神色。)“可是功劳最大的,却得不到最好的,这公平吗?没有你姐姐,所有的人都得死。”

    看着父亲,我忽然了解了他两难的心。但是他没想到我,他的儿子,会接下姐姐的重担。姐姐让盈禄家的人可以挺起腰杆做人,而我将使这个家族强大,再不受任何欺凌。

    “姐姐在寻找魔法石的过程中,不是结下很多盟友吗?”我问。

    父亲苦笑摇头(请自行想像一只猪苦笑的样子),说,“结盟,只是会在盈禄家危险时伸出援手,现在的情况是,大家各有自己家族的利益,就算你阿孟大叔,和爱着你姐姐的路易公爵,加上受过你姐姐恩惠的其他家族之人也不可能让出利益,因为这关系到全族。如果他们是个体,不代表整个家族,他们是会为你姐姐让步的,但现在这种状况不行。”

    “那怎么办?”我问。

    “我还不知道,但我们得结下血盟才行。”父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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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太晚了,抱歉。今天之后,还有三天,大结局会来的。

    谢谢。

外篇之 政治婚姻(二)

    为此事,我父亲成天苦思冥想(请自行想像一只猪努力思考的样子),但一直也想不到好办法。因为血盟并不是指地球上的歃血为盟,而是指要结成血缘的关系,说白了就是进行政治婚姻。鉴于塔撒大陆十大家族中,并没有正式通婚的,那么只要是率先联姻的家族就会在势利划分和利益的取得上得到莫大的好处。

    可是找谁家呢?父亲特意让大管家皮特帮他做了一个表,把十大家族的适龄女子写在上面,然后在猪鼻子中插了一支笔,在表上画呀画的进行筛选。

    之前父亲曾经问过我,如果要我牺牲爱情和婚姻,保住姐姐这么多年辛苦的成果,并且解救姐姐脱离苦海,让她可以轻松的到地球过日子去,我愿不愿意。

    我毫不犹豫的说愿意,我长这么大,不少女孩追过我,但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无疾而终,而姐姐从来没有过这样轻松的岁月,现在轮到我负责任了,我还会不同意吗?我没有那么自私。

    “放心吧,小独,就算我给你找一门亲事是为了政治目的,但也一定会尽量让你幸福,给你找个好女孩的。”父亲说。

    “您选秀女的原则是什么呢?”我开玩笑,其实对选谁不太在意,只要她长得不太丑,性格不太凶恶残忍,我相信我都能容忍的。我的指望并不高,听说贵族小姐都是骄奢刻薄的,娶过来后教育一下,彼此不相厌就得了呗。

    “首先,我把大贵族的属臣,也就是那些小贵族排除在外了。”他详细讲给我听,“并不是我看不起他们,你也知道我没什么阶级观念,但是从实际上来看,和小贵族联姻,结成血盟的好处并不大,因为有权利决定家族利益的其实就是十大家族的领主。我既然已经叫你卖身了,自然要卖个好的价钱。”

    我瞪了我爸一眼,这是什么话?我堂堂一个男子汉会卖身?不过是为了家族利益牺牲一些罢了。不过我听说过这边的规矩,只要答应了订婚就不能反悔,否则被对方杀死也无怨。所以,我有觉悟,也许我今后多半生都不会快乐。

    但为了姐姐,值得。

    “其次,我把这些适龄未婚的小姐分为三类。第三类就是领主母系这边的侄女、外甥女、表小姐之类的姑娘,第二类是父系这边的侄女、外甥女、表小姐之类的姑娘,第一类也是最佳伴侣就是领主夫妇所生的女儿。”父亲说到这儿看了看我,“我已经把这些小姐的性格、爱好,脾气禀性都写在纸上了,你自己来挑。感谢你姐姐在塔撒大陆上建立的淘宝连锁店系统,我们得到这些情报易如反掌。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商业网络往往是最好的情报网络。”

    我不听他胡掰,拿过那页纸,雪白又光亮。这是姐姐从地球带来的,而不是塔撒大陆的羊皮纸。

    “对我选哪一个,您有没有建议?”我问父亲。我了解他,他时常假装民主,其实心里早有主意,如果你不选他想要的,他可能一直在一边捣乱,所以我不如干脆问清楚。

    “这个嘛,还要看你喜欢哪一类的。”父亲支支吾吾(其实就是猪哼哼),“但如果你一定要问我的意见,我倒是可以给你讲一下。毕竟姜是老的辣,我吃的盐比你吃的比米都多,过的桥比你走的路都多,在挑选女人的经验上,我是很有一套的,不然怎么会娶了你们的妈,有了你们几个可爱的孩子。”

    “爸,说正题吧。”我不想和他兜圈子,希望快点做了决定,然后可以去练习魔法。

    来到塔撒大陆后,我发觉我的魔力越来越强了,我现在每天不分昼夜的想把魔力全部开发出来。我越厉害,姐姐越安全,万一最后那个佣兵之王不肯讲理,非要武力解决一切,我希望至少可以保护父亲和姐姐离开大陆,如果可以再捎上阿孟大叔和皮特。

    “这个嘛,论地位,自然是第一等的小姐,也就是这两位最好。”父亲指了指纸张的最上端,“他们一个是尊贵家的首领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另一个是文曲家族的领主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这两个人可厉害了,四大美人之二呀,另外两个一个是那个**爱西,就是经常跟在驿马家的列斯达身边的妖女,第一美人就是你姐姐了。唉,不是吹,我老人家真会生,小女儿在地球是上杂志的模特,大女儿是异界的第一美女,这是多伟大的成就呀。”

    “还要选呀。”我皱起眉头,没想到顶尖的小姐有两个,还是要我选择,而我讨厌选来选去,“您觉得哪个好吧,直说。”

    我爸哼哧了一声,“说实话,我的眼睛也花了。照理,尊贵家的莉莉不错,因为她是奥西的女儿,做领主的妹妹总是不如领主的女儿所结成的血盟力量大,在这一点上,文曲家的尼科儿有点吃亏。而奥西家出产矿石,说白了他们家是造币工厂,实在是很我‘钱’途的。不过话说回来,听说钱左乐不近女色,这么大年纪也没娶老婆,他的家族早晚会让妹妹继承的。塔撒大陆上有规矩,领主无子嗣,要由弟妹继位,而女人结了婚,所有的财产和地位就做为嫁妆送给男方,也就是你。况且他家地理环境好,种粮食种药都行,风景不错,尼科儿性格温顺,基于这个考虑,尼科儿非常不错。所以我很为难,也所以把难题扔给你来做。你自己选吧。”

    我目瞪口呆,实在不知道怎么选。沉默半天后,父亲忍不住了,“要不你看看性格?反正这两个都长得很美,这一点上没有亏欠你,我还是很欣慰的。既然美貌不相上下,你从性格上挑选也行的。这个莉莉嘛,活泼一点,但有点装腔作势,这个尼科尔虽然温顺,不过就没什么特色,你干脆两害相权取其轻吧。至于感情,等结了婚再培养,不用担心。中国古代一直盲婚哑嫁,几千年来也过得好好的,也有过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呀。”

    “要不就文曲家的尼科儿吧。”我略想了一下就决定了,反正我对谁也没爱情,那么新娘是谁也无所谓,既然如此,性格温顺的话好调教,再说父亲一向喜欢田园风光,这也算我卖了身还做了贡献了。

    “可是您别忘记。”我提醒父亲,“盈禄家是就没权势的,只是有钱而已,您怎么说服那些大贵族把女儿嫁给我呢?”我问。

    “以你姐姐的名义来求亲,他们可都欠着盈禄家的情呢。再不行,抬出佣兵之王来,他们保准嫁女儿,要懂得利用敌人。”父亲奸笑,“而且你挑了尼科儿更好,钱左乐爱钱如命,以咱们盈禄家的财力,这事一谈就成。”

    说不爱影响是假话,当我的婚事定的一刻,我心里还是空落落的,因为我的一生似乎就这么定了下来。但诸神和我开了个玩笑,他们给我安排了另外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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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完本倒计时,还有两天。

外篇之 政治婚姻(三)

    不出父亲所料,贵族联军根本不是骁勇善战的阿德斯军团的对手,联军的人数虽然是这支可怕佣兵军团的数倍,但这群佣兵中的每一个人都能以一挡十,勇猛彪悍,而且打仗时相当有纪律性,一动全动,一退全退,战术素养特别高,所以联军一败再败,眼看就要撑不住了。

    父亲焦急万分,因为姐姐还没想到让那个佣兵之王阿德斯同意再回到谈判桌上的方法,而现在的情况明显得很,阿德斯不点头,大家没活路。

    不过父亲生性乐观,有一天他半夜偷溜出去,回来后就变得很开心,但同时又有点气愤。事实上也算不上偷溜,毕竟没有人会注意一只猪,而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人,没有人知道这只猪居然是伟大的盈禄伯爵小姐的父亲。

    他,对于所有人来说,还是个秘密。姐姐说,塔撒大陆上的混乱是因为有一个阴险的人在幕后操纵,在找到那个人之前,不暴露父亲是一招隐棋,说不定以后会派上用场。

    说句不孝的话,我不觉得在这场可怕的战争中,父亲能有什么用?他不是猪身,而是人身时也没有过什么贡献,经常还做错事,别说现在了。

    只是那天他回来后有点奇怪,像精神受了刺激似的,不停的念叨:居然偷摸进来,可恨哪!要是再劝不回来,这不吃亏大了嘛。

    我问他谁偷溜?溜进了哪儿?吃什么亏了?他不理我,还说小孩子家不要乱猜,这完全是从世界大局考虑的战略战术问题。

    事后我知道,他说的是阿德斯摸进我姐姐的房。他们早就相爱了,而且非常相爱,只是我当时什么也不明白,当一切结束后,我听说这件事,简直震惊得无以复加。不过,这是后话了。

    我父亲诅咒了一晚上后,第二天倒平静了。之前他一直想给我去提亲,但因为钱左乐在战场上,所以一直没机会。现在他一门心思等着文曲家的领主钱左乐回来,好给我和文曲公爵大人的妹妹订亲。

    正在这个时候,战场上传来消息,孤傲家的领主吉利尔战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父亲欢欣雀跃,似乎非常高兴吉利尔死掉。之前小三三对我讲过,这个吉利尔曾经想抢我姐姐为妻,因此我特别讨厌他。还想等他从战场上回来与他决斗,亲手杀掉他,给姐姐出这口气。没想到他命好,直接在战场上死了。

    说实话,对此我也挺高兴的,但不好意思这么明目张胆的快乐,毕竟灰堡中,还有海边上住着一些孤傲家的属民,我表现得太快乐,显得不太礼貌。我无意中见过吉利尔的妹妹,名叫查查的姑娘,听说姐姐和她关系很好,她曾经帮助姐姐逃出她那畜生哥哥之手。

    那姑娘非常非常可爱,有着塔撒大陆上的女人没有的纤细骨架,棕色的头发,温柔的大眼睛,举止优雅,有贵族气派,却非常温和,一点也不傲慢。

    有几次,我想上前跟她说话,感激她对姐姐的善意,但始终没好意思。她那么文静,我甚至觉得这么突然上去说话会吓到她似的。

    她哥哥死了,虽然我很高兴,想必她是不开心的吧?不管那个男人多么恶劣,毕竟是他的哥哥。

    “我看到了美好前景。”一天,我正在修习魔法,父亲突然找到我,兴奋得直跳,哼得一百米之外的人都注意到了它,统统意有所指的看着我。

    “爸,你不要在外人在场的时候那么癫狂。”我低声道,然后快步回房间。

    他现在是猪形,自从吉利尔死后,他一直表现得太开放,试想一只猪快乐得上窜下跳,满处乱窜的情景确实是比较恐怖的。为此,有人跟我说他可能得了疯猪病,还说尽管盈禄伯爵小姐和可能做为未来盈禄伯爵的我很爱这只猪,但还是应该出于大局考虑,把它人道主义毁灭。

    我走得快,我爸一溜儿小跑在后面跟着我,等他跟进我的房间,累得连气也喘不过来了。

    “你这不孝子,想累死爸爸呀。”他躺在地上指责我。

    “我是要您小心一点,一只猪要有猪的态度,不然您会被怀疑的。”我说,然后把大家的建议告诉他了。

    他听后出了一身冷汗,心有余悸的说,“是我得意忘形了,但我确实太开心了,兴奋之下忘了掩盖真实身份。我错了,以后会注意的。”

    我看他态度好,也就不说什么了,只道,“我知道你厌恶吉利尔,但你好歹得注意点形象吧。高兴几天就得了,别没完没了呀。”

    他爬起来,撞了我的腿一下,“你懂个屁,我不是为那个开心,我是通过他的死,看到你婚姻的美好前景。他死得好,死得真好,没想到干了一辈子坏事的人,到头来在见上帝,不,是见诸神之前,还做了一件好事。”

    我纳闷了,吉利尔的死和我的婚姻有什么关系?

    看到我疑惑的样子,我父亲笑道,“傻不愣登的小子,摆在眼前的事,你难道没看到吗?吉利尔死了,查查就变成了孤女,你也别和什么文曲家的尼科儿结婚了,反正看你也不大情愿,干脆娶了查查如何?”

    我一听,大吃一惊,之后生气道,“爸,我理解你的心情,也理解你是为大局考虑,但你能不能稍微的,偶尔的,有一点点人性。人家才死了哥哥呀,你就要强抢民女?”

    “你这孩子真是笨蛋,我怎么生下你这样的儿子呢?”父亲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吉利尔一死,查查就会继承孤傲家的领主之位,你知道这会招来多少人的觊觎?她一个柔弱的小姑娘,应付得了这个局面吗?你不娶她,难道让她葬送在恶狼之手?”

    我瞪着父亲,这种趁人之危的联姻法,怎么能被他说成是仗义救人?

    “一会儿我就去找查查,不然等那些贵族回来,我们的困难就大了。”父亲说。

    “这――不好吧?”我迟疑。

    我父亲眨眨两只黑豆似的小眼睛,“你这小子就不坦率,明明心里愿意吧,偏偏扭扭捏捏。”

    “那你之前怎么没把查查放到候选人名单上?”我问。

    “那是因为吉利尔那个人很讨厌,我知道他一定不肯把妹妹嫁给你。再说,他已经和妹妹断绝了关系和来往,就冲他那一脸种马的相,早晚生出十个八个继承人来,到时候查查能得到什么?不是我心狠,也不是我势利,关键你这就是政治婚姻,一定要考虑利益呀。可是现在不同了,他去见诸神了,而他们家没有任何亲戚,按照塔撒大陆的惯例,查查将继承孤傲家,那么你和她联姻就有利益了。而且,她一定是个好儿媳妇,这小丫头性格不错,柔中带刚,懂礼貌又善良,虽然在执掌家业上差了一点,但可以慢慢学习呀。最重要的是,你挺喜欢这小丫头吧?我看你磨磨叽叽跟人家套了好几次近乎。”

    “没有呀。”我反驳,但可耻的又涨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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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看到书评区有大人问,为什么不给路易找个归宿。

    我的回答是:一般情况下,可爱的男二号,人气高的男配,我是不给他们找女朋友的。

    我要把他们留给读者,哇卡卡。

    谢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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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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