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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甜蜜的地球之市民英雄

    三X餐厅是本市最好的西餐厅,地方不是很大,只有一层,但灯光、气氛、音乐、服务都是一流,所以非常有名,算是顶级水准了,至于菜品,因为孤儿不爱西餐,所以不予评定。

    其实归根结底,这就是一个情人们约会的好地方,幽暗幽静,使人看起来有朦胧美,而且非常有情调。

    孤儿和阿德斯就坐在临窗的一个座位,从这安静无人打扰的角落,透过玻璃窗和纱帘可以看到外面灯光霓虹闪烁的街景,川流熙攘的人群,一层透明的墙而已,却有恍如隔世之感,那种心底的幸福也模糊温柔起来,似乎不存在,又似乎永远刻在心里。

    “你别这样看着我好不好?这样我吃不下东西了。”孤独娇嗔的埋怨。

    阿德斯一直不多话,目光就在街景和孤儿之间游离,因为他的神色中有太多炽热难懂的东西,害孤儿有点坐立不安。

    “好啊。”阿德斯答应着,但眼神并未离开孤儿的脸庞,“不过,你今天晚上真美,我怎么就看不够你呢?告诉我,为什么呢?”

    “你是说我平时不美吗?”孤儿心里甜滋滋的,但假意薄怒道,“至于你看不够我的问题,证明我太好看了呗。”说着就笑起来。虽然声音很低,但因为餐厅里太静了,只有悠扬的钢琴声在响着,她还是觉得会影响别人,不禁捂起了嘴。

    “这是我最爱的曲子。”她对阿德斯说。

    “这曲子叫什么?”

    “月光。地球上有个地方叫德国,出了一个伟大的音乐家,被人称为‘乐圣’的音乐家――”

    “音乐家?”阿德斯疑惑。

    “就是――写曲儿的。”孤儿用阿德斯能理解的语言解释,感觉在亵渎这位音乐伟人。

    “零人。”阿德斯蹦出两个字,因为在塔撒大陆只有零人才做娱乐事业,那被认为是不高贵的人才做的。

    “他用音乐使零人和贵族平等,使人心灵丰盛。”孤儿道,“下回给你听听我的MP3,那里面有这首曲子,要不让那个乐手再弹一遍也行。不过他弹的不好,其实我并不懂音乐,但你看他一点也不陶醉,一个乐手不陶醉于音乐,是不能给人带来美感的。”

    “音乐,应该是心声。”阿德斯沉吟了一下道。

    孤儿点点头,“这首曲子就是,我总觉得这曲子又温柔又悲伤,但是还有压抑不住的热情。”就像我们的感情。只是这句话,她没有说。

    话题到此,两人不再说了,而是四目交投,情意越来越温柔,直到阿德斯伸手抚住孤儿的面颊,似乎就要站起身吻他时,宁静优雅的餐厅突然传来玻璃的破碎声和一声尖利的声响,好像无数锐利的碎片刺入人的耳鼓,然后传入心里似的,餐厅中所有人都惊跳起来。

    孤儿回身望去,一瞬间还以为是自己误入了警匪片的拍摄现场,因为有三名匪徒正持枪闯了进来,每人的身上还背着个双肩背的大包,一名服务员已经倒在血泊中了,餐厅门的玻璃全碎,看来这是三个穷凶极恶、穷途末路的歹徒。别问孤儿为什么会知道,因为她本能的就知道,而且在现场的每一个人都有这种本能,所以死寂了几秒后,尖叫声四起。

    但在此时,第二声枪声响起,随即歹徒大声吆喝着、怒骂着,把餐厅中所有的人都轰到大门附近的地方蹲着,由两个歹徒看守,第三名歹徒则跑到后厨房去,把所有的厨师、小工、服务人员全赶到一处。

    “外面的警察听着,给我们一辆加满油的车,放我们走,不许有人跟踪,否则我隔十分钟就杀一个人质。”一名歹徒对着外面大叫,孤儿这才注意到餐厅外已经警铃声大做。

    电视上看过这些场面,但现实中没遇到过,所以孤儿非常紧张,下意识的抱紧阿德斯的胳膊,没注意他把两柄餐刀都隐藏在了袖筒之中,因为她的搂抱,使阿德斯丧失了第一波的攻击机会。

    “他们这是干什么?”阿德斯低声道,对这三个匪徒打断他的柔情蜜意相当气愤。

    “抢劫呀。和你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样。”孤儿把头埋在他胸前,低声道。

    “就是说指望不上警察佣兵了。”阿德斯嘲弄的一笑,“电视电影上,总是事情过了后,警察佣兵才赶到的,他们专门收拾残局,现在还是看我的吧。”

    “不,太危险了!他们有枪,那是你不熟悉的武器。”孤儿急急的低声道,“就算你能用手接子弹,这么人看到,你会被抓到秘密机构做残酷的科学试验的。”

    “相信我。”阿德斯在这种关头还对孤儿微微一笑,给了她不少信心,但是她又想起另一个情况。

    “拜托你不要杀人好不好,打昏就行,不然你也得接受调查,好麻烦的。”这是个大问题,阿德斯身份神秘,经不起反复调查的。

    而他们这一番低语被一个歹徒注意到了,虽然他听不懂孤儿他们说的是什么,但叽叽咕咕的对他是个威胁。不过当他看到阿德斯的脸,不禁惊喜的笑道,“呀,没想到还有一个老外。这回更好办了,有老外,警察更不敢让人质受伤,这可是国际问题呀。”说着上来就要拉阿德斯。

    其实他身材瘦小,但因为手中有枪,面对高大的阿德斯还是很有心理优势的。不过怪只怪他一眼瞄到了阿德斯身边的孤儿,上前就是一脚踹在孤儿腿上,“傍外国佬的贱货,还不给老子闪开点!”

    孤儿是阿德斯的命,伤害他没关系,伤害孤儿那简直是往他心头刺刀子,所以他立即一手把孤儿护在身后,另一手握在那歹徒拿枪的手上。

    “你找死。”歹徒吓了一跳,没想到有人敢这么直接的反抗。不过还没等他“镇压”,只觉得手腕传来刺骨的疼痛,竟然生生给阿德斯掰断了,枪掉在了地上。而阿德斯反手一个耳光,把那名歹徒打出去足有两米远,当场晕菜。

    另外两个歹徒此时回过味来,才想开枪,阿德斯的两柄飞刀已经出手了,都是准确无误的穿透他们的手腕,枪只也应着他们的惨叫声落地。

    但他们反应也算快,立即低头用另一手去捡枪,但阿德斯更快,催动微弱的魔法,所有的人只觉得一阵怪风吹得眼花,而他跃到两名歹徒边,呯呯两脚,剩下的歹徒也人事不知了。

    这是史上最快的恐怖行为和反恐行动,风息时,一切问题已经解决,整个过程持续了不到才不到五分钟,而阿德斯一个人只占了十几秒。

    惊魂未定的众人仍然是死寂片刻,然后集体反应过来,尖叫着向大门冲去。还好,他们吓的够呛,没看到阿德斯徒手折断歹徒手腕的厉害和飞刀绝技,对后来的怪风也没什么特别印象,但阿德斯勇斗歹徒的过程虽然被忽略了,结果却还是非常轰动,尤其他是外国人,就算再低调也被大大宣传了一番,人送四个字:市民英雄。

    这些阿德斯都不在意,那三个歹徒死也料不到才十几秒就被收拾了,只是因为踢了一个女孩一下,这教育了广大歹徒,有时候做贼也要有品格的。所谓盗亦有道嘛。

    但令孤儿高兴的不仅是阿德斯的勇敢和对她的疼爱,而是这三个歹徒的份量。他们居然是三个通缉要犯,而且是恶性杀人抢劫银行的坏蛋,警方悬赏二十万捉拿的,他们背了十几条人命,背包中还有大笔的现金,这下阿德斯不仅立了功,还赚了大钱,二十万哪。

    不过事后,阿德斯申请要刷一下存了这二十万元的卡,但是具体他要买什么东西也没告诉孤儿,神神秘秘的,让孤儿狐疑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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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大家初三快乐!

    今天我弟弟,也就是牛魔王同学生日,祝他牛年顺利,一切都好。我买了个生日蛋糕给他,另打了一张白条,因为手头没现金,又不想去银行,就打白条喽,以后再给礼金,呵呵。

    外篇还有三章,之后进入正文,大家哈皮后,要紧张喽。

    另外,过年期间,也就是31日前都是晚八点更新。2月1日起改在早上9点到10点了。

    谢谢。

甜蜜的地球之驱魔行

    当了市民英雄后,阿德斯在家里窝了三天,因为凭他那独特而帅到没边的相貌和身材,到哪儿都有人认的出来,到哪儿都会遭到围观,这不仅是行动不便,外加被人看得尴尬的问题,还可能闹出人命。

    因为那天他正和孤儿在街上逛,突然窜过来一个女人,跳起来勾着他有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手机照了个贴脸照。他被袭击之下自动反应,差点伤到那个女人,幸好及时住手了。那花痴女人还以为是阿德斯抱她,兴奋的又叫又跳。

    现在,他一个异界的佣兵之王到现在终于明白,做人难、做男人难、做一个名男人是难上加难。

    可是他的大黑马还要经常出去溜溜,而且之前他被封印了八百年,所以特别反感被关,在家待两天不出门就烦躁,孤儿只好晚上带他出去,还不敢往人多或者光明的地方去,好像做贼一样。

    这天晚上,差不多十二点的时候,两人又出门了。以前这个时刻,孤儿是绝对不出门的,尽管她所在的城市治安很好,她还是会怕。一怕遇到歹徒,之前有过经历,幸好她在地球也能长出魔法刺,二是怕遇到鬼,到时候有魔法刺也不顶用。

    可是有阿德斯在身边,她感觉非常安全,什么也不怕了,管他是人是鬼,阿德斯是无坚不催的风魔法主人,是佣兵之王,有什么好怕的。

    “打听一下,你昨天晚上自己出门,划了一次卡,买的是什么呀?”夜风静谧,气氛温柔,孤儿狡猾的想在这时候诱供,但阿德斯不上当。

    “这是秘密。”阿德斯抬着下巴,不敢低头看孤儿,生怕屈服于她的“淫威”之下。

    孤儿拉住阿德斯,不让他向前走,扭股糖一样缠在他身上,打算采用撒娇加肉麻法,这种酷刑,是男人就顶不住,阿德斯那么爱她,格外抵受不住,她之前试过好多次了。

    “阿德斯~~好人~~~全世界最好的人~~~”用颤音叫他,看他一抖,一下就招架不住了。可是还没等她趁热打铁、继续动手,就听到空无一人的街上传来一个女人的笑声,也不知为什么,背上的汗毛全竖了起来,感觉特别阴森似的。

    她一哆嗦,感觉阿德斯身子一僵,顺手拉她在身边,一只强健的手臂紧紧换着他的腰,另一手指着前面不远处。

    孤儿这才发现昏暗的街道上,有一个风旋向他们这边吹来,滴溜儿转着,似乎有意识一样只向着一个方向,虽然风中只卷着几张废纸和几片树叶,但笑声似乎是从风中传来,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孤儿只觉得那风似乎有颜色,映得深深浅浅的光斑,看来像一张女人模糊的脸。

    她吓了一跳,更深的缩在阿德斯怀里。

    “别怕,妖魔鬼怪都是仆人的地位,伤害不了我。”阿德斯傲慢的道,食指一动,一股风气立即从指尖冲出,顶向了那个风旋。在地球上,阿德斯的魔法减弱了很多,只剩下一点点,但他的魔力太强大了,就这一点点已经非常了不起。

    刹那间,两股风撞在了一起,开始时还是势均力敌,但在阿德斯的冷笑声中,风魔法渐渐壮大,慢慢如同一个风罩把那股怪风控制其内。

    此时,那怪风已经没了阴森和嚣张感,紧张的在风罩中疯狂的冲撞着,但却无论如何也冲不开,发出尖利的声音,听不出是哭叫还是铁器的相触之声,之后慢慢衰弱,最后归于沉寂。

    “我们走吧。”孤儿虽然知道阿德斯在身边,什么危险也不会有,但是还是觉得不太吉利。看来,他们是遇到了好兄弟啊。俗话说得好,走得夜路多,终遇“那个啥”。最近他们只能晚上出门,结果真的中了霉运奖。

    “不,风罩内还没安静,再等下,就会完全消灭了。”阿德斯认真的说,“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是肯定是会害人的,不如让我杀透了它。”

    孤儿一想也对,如果这就放弃,说不定会害到别人呢。于是两人又等了会,直到阿德斯感觉可以了才收手。

    不过他们才要走,眼前就出现了两个男人,慢慢向他们走近,差不多高矮,长得都很帅,不过一个一脸冷漠,另一个就算在黑夜中也看来阳光灿烂的模样。

    “什么东西在阳间逞凶?”冷男人开口问,很不客气。

    “他们是人哪,阿瞻,你看看清楚。”开朗的男人道,“他们有影子,而且气息很正。不过嘛,那个可爱的姑娘是纯正的人类,那个老外身上的气场好古怪呀。”

    “你们是谁?”孤儿不禁问道,想上前走几步,却给阿德斯死死抓着的。抬头一看,他眉头拧得好紧,这是他对别人敌视时的样子,再看那个冷漠的男人,正和阿德斯针尖对麦芒。

    “我们是周易研究僧,也就是驱魔师,天师,统称为捉鬼的。”研究僧之一道,“我叫包大同,旁边这个讨厌男人叫阮瞻,是我的朋友,但你们不必理会他。”

    “失敬失敬。”孤儿一听,兴奋的不得了,因为她只在传说中听过这种职业,没想到现在遇到了个活的,若不是阿德斯拉着她,她真想走过去捏捏这两个人,看他们是不是真实的。

    “不客气,有生意照顾一下我们。”包大同道,“看个阴宅阳宅,洁净自身都行的,我们还有驱魔套餐,价钱合理,小姐不如试一下啊。”

    “笨蛋,她身边的男人法力这么古怪强大,用得着你吗?”阮瞻冷冷的道,然后继续和阿德斯顶牛。

    “也是啊,难道是同行?那可要谈谈了,不如我们联合了,刚才那个风妖是你们灭的吗?”包大同道。

    “是啊,但那是风妖吗?我们是无意中遇到的,不是要抢你们生意,我老公也是为保护我才灭了它的。”孤儿连忙道,心里涌进一股喜悦。

    之前她想让阿德斯做明星,但现在知道出名的坏处了,实在不得自由,所以她这几天在考虑阿德斯做什么新职业比较好。今天看来,将来回地球后,也许他可以做天师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也许,可以和这个包大同好好谈谈。

    “他很强啊。”包大同道,“我很有兴趣和他切磋切磋。”

    “他这是超强西方魔法,切磋的事以后再说。”孤儿小声道,“你先把电话给我,改天我们谈谈。”

    包大同立即答应,和孤儿几乎一拍即合,而那两个男人仍然石像一样敌视着,但现在已经没人在意了。

    “啊,他是前几天电视里播的市民英雄。”包大同才把电话号码给了孤儿,就认出了阿德斯,“来,合个影留念吧?”

    他这一闹,阿德斯和阮瞻再也绷不住了,一左一右,像两个方向离开。当然阿德斯拉着孤儿,阮瞻不理包大同。不过孤儿没想到的是,和阿德斯出门逛逛,也能除鬼灭妖,当一下都市驱魔人啊。而且以后的工作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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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初四了,年就快过了,但还是祝大家初四快乐。

    呵呵。

甜蜜的地球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之所以把这段话摆在前面,是怕有的读者看不到。抱歉。

    外篇绝不是凑字数,可能您不喜欢,但我好冤枉啊。我说过了,因为本书第三册要到2月中或者月底才出,又因为本书后面的内容不多了,所以为了保证不断更,才写分支剧情的。我每天花尽心思写这种短小的小品文,尽量写得活泼可爱,就是为了让大人们开心,包了月而不必没有东西看。

    大家明白我这一片心吗?

    我已经尽力了,非常非常尽力了。本来我是可以隔天更,或者周更的,但我不想辜负大人们对我的好处。所以大人们每天把它点小甜点吧,大菜从2月1日就开始继续奉上。也就是说,甜蜜的地球,明天是最后一章,然后进入原来剧情。

    这一章,是我对环境的感悟,我真的觉得每个人都对环境负有责任,这才写了这一篇。

    ………………正文………………

    白天出门遇到狂热粉丝,晚上出门遇到“脏东西”,倒霉的阿德斯和孤儿只好窝在家里,除了吃饭、睡觉和非真正意义上的睡觉外,就是坐在沙发前看电视,不敢再出门了。

    孤儿认真研究起阿德斯到地球生活后,做驱魔人的可能性,觉得还是很大的。再说这职业虽然有那么一点点危险,但即神秘又感性,也挺不错的。

    为了增加阿德斯做驱魔天师的觉悟,这几天孤儿拉着他看一套老剧集《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不过他不怎么爱看,经常看到一半就关掉影碟机转台。那天晚上,两人依偎在一起,在一则新闻节目中看到许多外国人在游行,阿德斯感到莫名其妙。

    “他们在干什么?”他疑惑万分,“不过这些人的长相倒和塔撒大陆上的人很像,不像中国人的相貌那样独特,我在这里偶尔才见到与我面目相像的人。”

    “想回塔撒大陆了?”孤儿笑着问。

    “你在哪,我就在哪。”他想也不想的说。哈,谁说这男人不会甜言蜜语,似乎是男人就会这项功能。

    孤儿吻了阿德斯一下,“他们是在游行,抗议穿动物皮毛。”

    “为什么?”阿德斯很意外,“在我们驿马家,如果不穿动物皮毛会冻死的,这些人难道因为我们取暖而抗议吗?”

    “塔撒大陆和地球不一样的。”孤儿耐心解释,“我问你一句话,你觉得是塔撒大陆生活舒适,物质发达,还是地球?”

    “是地球。”阿德斯老实回答。

    “那你觉得地球的环境好?还是塔撒大陆的环境好?”孤儿再问,“我是指你每天呼吸的空气,喝的水,还有看到的天空河流?”

    “当然是塔撒大陆。”阿德斯想也不想的道。

    孤儿无奈一笑,“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如果所有人都身处在大自然中奋力求生,不吃肉、不穿皮衣就会死,那么没什么话讲,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天经地意的,这和凶猛的动物捕猎是一样的,不是为了寻开心,也不是为了无意义的装饰或者兴趣,而是为了生存。那么不管做了什么也没有好指责的。但是在地球,动物皮毛不是必需的,而是一种奢侈品,是有钱人炫耀财富和美丽的东西。为这个目的而杀戮,不是可耻的吗?”

    阿德斯想了想,点了点头,但看样子还不能彻底领悟孤儿的意思。但难怪他,他是男人,而且是杀人不眨眼类型的,所以他能勉强同意孤儿所说的话就不错了。

    “那么,我送你的那件变色狐狸的毛皮大衣,你――厌恶吗?”他小心翼翼的问。

    “不,我很喜欢,因为塔撒大陆和地球的情况不一样,地球上的物质极大丰富,完全有东西可以取代皮毛衣服,但塔撒大陆上不同。”孤儿解释道,“再说,那是你为母亲而做的,而且都是在变色狐狸死后才剥的皮,所以你不必内疚。”

    阿德斯长出了一口气,真怕孤儿说起那件衣服时露出一点点不开心的表情。

    “不过嘛――”孤儿突然又加了一句,“你可不可以用魔法封了变色狐狸冢?”

    “干什么?”阿德斯一愣。

    “因为虽然变色狐狸死掉后才被剥皮,不存在为毛皮而残杀的可能性,但因为这样的皮毛简直是暴利,所以总有人铤而走险,为了这些东西而丧命。而你封掉那个地方,就再没有人可以进到鬼影森林的深处了,这样也相当于救了人哪,虽然那些是贪婪的人,可也有人是因为太过穷困而为的。”

    “你真善良。”阿德斯又甜言蜜语了,“你这样的女人看一眼都是福气,何况能娶到呢?”

    孤儿笑靥如花,“嘴巴这么甜,一定有心事没告诉我。但你答应我的要求,我还是很高兴的。你知道吗?地球有一种东西叫沙图什(shahtoosh)意为‘羊绒之王’,主要指一种用藏羚羊绒毛织成的披肩。沙图什披肩十分轻巧,重量仅有百克左右,可以穿过戒指,所以又叫“指环披肩”。由于这种披肩纤维细密具有上佳保暖性,是很多所谓贵妇最爱的秋冬装饰品。欧美市场上一条“沙图什”披肩的售价最高可达4万美元,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贵得多。据说,拿破仑当年就曾送沙图什给他的情妇约瑟芬。你知道这样一条披肩要杀掉多少只藏羚羊吗?多少可爱无辜的羊为了这个而遭到屠杀吗?听说这种羊有一种可爱的特性,如果有一只被逮到,其他羊就不会走,而那些凶残的猎人就利用这些大肆屠杀他们,让这些可爱的羊濒临绝种。而他们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赚更多黑心的钱,为了满足一些贵妇人的欲望。人虽然是万物之灵,但也不能随意践踏别的生命是不是?不是说不能打猎,而是说不要这样为了奢华而大面积的屠杀,如果生态遭到破坏,倒霉的可是所有的人呀。”

    这一番长篇大论说得阿德斯目瞪口呆,可孤儿却还在演讲。

    “就是因为地球人乱砍乱伐,乱排放气体和污染,所以环境才这样差,所以才会生出很多怪病,所以夜空没有那么明媚,空气没有那么清新,水流没有那么清澈。就说每天洗碗的洗洁精和洗衣服的洗衣粉吧,如果使用不当,再加上不良厂商,你知道那含磷有多高吗?混入地下水中,你知道要带来多大的污染,然后又给人类带来多大的灾难吗?很多人看到灾难电影后不胜唏嘘,但出了电影院的门口,该干什么干什么,这种虚伪的环保者是可耻的。其实总说环境保护,其实从自我做起就行了,每个人都注意一点点,少开一点车,少开一会儿冷气,少用一点化学品,不要随便扔掉电池和电子垃圾,环境就会好很多。”

    “你说的对。”阿德斯被孤儿滔滔不绝的说晕了,但心里却隐约觉得她说得对。

    “就是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是一定要靠国家和法律。地球只有一个,一旦毁坏了没地方去移民,只能忍耐着痛苦。我们孤家的人可以到塔撒大陆去躲避,别人行吗?大家都不注意,还不是毁了自己的家园和前景吗?所以,从一点点小事做起吧。多节约一点水,少用一点高磷洗衣粉,大家都这么做,环境一定会改善很多的。”

    阿德斯望着孤儿,沉吟了半天才道,“如果我统一了塔撒大陆,一定不会让它变成地球这个样子,到时候我会放一点像花粉苞子一样的小魔球,谁破坏环境,就先让他倒霉。”

    孤儿听到这儿,不禁笑了起来,多想地球能够变成塔撒大陆的样子啊。

    “不过――今天晚上我要‘单独’出去一下。”阿德斯突然说,“然后明天我们一起出去,我有话要对你说,再不怕那些粉丝和魔鬼了。”

甜蜜的地球之乌龙求婚事件

    阿德斯不仅刷卡一次,还取了一部分现金。对这两次消费,孤儿完全不知情,但她想,男人也要适当的给予一点自由,管太紧了反而不好,所以试探几次未果后也就不问了。

    只是,他花的数目不小,尽管是他当英雄市民赚来的,孤儿还是有点肉疼的。在地球不比塔撒大陆做第一首富,金币可以随便花差花差,现在他们两个都没有工作,坐吃山空,不计划着点哪行。

    “我们出去吃饭如何?”天一擦黑,阿德斯就问。

    “你昨天说过了啊,所以我都没有煮饭。”孤儿怀疑的看着阿德斯,总觉得他有点紧张。再看他今天穿的,浅灰色西装,白色衬衣,没有打领带,气质中冷漠中带点粗犷、优雅中又有点不羁,真是帅死了。关键是,他今晚的着装非常正式,似乎要参加什么重大仪式似的。

    “哦,那我们走吧。”他说,咳了一下。

    “你订好了位子了吗?”孤儿狐疑的问。

    “没有,随兴吧,看到哪里好就在哪里吃。”阿德斯回答,眼睛往别处飘,孤儿一看就知道他就在说假话。但她不拆穿,这男人大概是想给她惊喜,制造点浪漫吧,那她就假装不知道,让他也开心好了。

    为了这份惊喜,孤儿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桔色与玫红相间的条纹吊带裙,白色心型领小T恤,红色鱼嘴高跟鞋,白色圆片大耳环和同系列项链手镯,追求活泼与温柔并重的品格,简单但亲切的气质。

    两人手挽手走在街上,路过好几个餐馆,阿德斯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孤儿只有随他走,直到一间冷饮店前。可是冷饮?!

    “这里面卖吃的东西吗?”孤儿浑身发寒。

    阿德斯点了点头,不过孤儿明白这里的吃的东西就是布丁一类的甜点。这能当晚饭吃吗?早知道在家先吃点垫垫底了。

    一进门,发现客人并不多,毕竟这时候吃冷饮的人很稀少。阿德斯看也不看,直接带孤儿到二楼的一个安静角落,似乎早就观察好地形了。而他们坐下后也没点餐,就有服务员端上两大杯冰激凌。孤儿怀疑的看着阿德斯,见他示意她吃,她也就尝了一口。

    只一口,她肚子里的饿虫和馋虫就给勾全出来了,于是大口大口的吃,很快就吃完了一大杯。这家的冰激凌很不错,让人停不了嘴,而这东西也有热量,好歹填一下肚子也行。

    不过阿德斯一口没吃,刚开始还带着兴奋与期待的看着孤儿,后来变成疑惑和意外,最后震惊的望着面前的女人。

    “怎么了?”孤儿问。

    “你没吃到东西?”阿德斯问,脸都白了。

    “没有啊。”孤儿很疑惑,“就是冰激凌呀。那有什么特殊意义,不能这么快吃光吗?”

    “不是,我在里面放了戒指,求婚用的,你怎么――没吃出来?没咯到?我的天,你不是给吞到肚子里去了吧?”阿德斯说着站起来,“这么大的东西也叫你吞下去了,快吐出来,东西没关系,你会出事的。”

    他这么一说,孤儿也慌了,忙问,“你买的什么戒指啊?有没有宝石钻石珍珠?多少克拉?戒箍是什么材质?”她可听说过老年间有人吞金自杀的,虽然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原理,但会死是肯定的。天哪!

    她使劲咳嗽,试图呕吐,阿德斯也冲过来拍她的背,从背后勒她的腰,但一直不管用,到最后阿德斯都打算抓住孤儿的双脚,把她倒过来甩,以方便吐出戒指的时候,一个服务员怯生生的走过来道,“两位客人,对不起,刚才我们一时疏忽,戒指忘记放到冰激凌杯里去了。”

    啊?!乌龙了!

    折腾得气喘吁吁的两个人瞪着眼前这个服务员,还有他手中的戒指,先是大脑一片空白,接着就气不打一处来,尤其孤儿,一把夺过那只戒指,大步跑出了店,阿德斯紧紧跟随,幸好他提前付了钱,别人也没拦他,只在后面喊,“先生,先生,那下面的小提琴音乐和鲜花还上不上啊?”

    没人理他,阿德斯追着孤儿到了门外。

    “耍我呀?”孤儿有些生气的喊。

    阿德斯很无辜,“我是求婚嘛。我看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啊,你平时看到这些会很开心的,所以我才这么做,以为你会高兴,一下子就答应我。咱们在地球上定了,等塔撒大陆的事情解决,就可以直接结婚了。”

    看到他的表情,听他说的话,孤儿本来气呼呼的,却忽然想笑,心里也软软的。想想,他也是为了哄自己,而且错误不在他,是那家店的店员不敬业嘛。所以,原谅他吧。

    想到这儿,脸色平和了下来。

    阿德斯在一边看到,心中大喜,连忙趁热打铁,“那你戒指已经收下了,算答应我了吧?”

    “什么?想得美。”孤儿把戒指塞回到阿德斯手里,“你随便请我吃个冰激凌,还吓我个半死,非得让我吐出来,这就算成功了?不行!重新求婚,直到我满意为止。”

    她以为阿德斯会为难,反正她只是逗逗他,她这辈子不嫁他嫁谁?可没想到阿德斯笑了,一脸胸有成竹,“好吧,我知道这不容易,所以预备了三套方案,第一套虽然失败了,但还有两次机会。来,宝贝,跟我来。”

    好嘛,很有心机呀,但愿不要再乌龙了!孤儿喜滋滋,还有点期待的被带到河边,情侣们最爱约会的地点。

    “坐在这儿等我一会儿。”阿德斯让孤儿坐在一条干净的长凳上就离开了。

    过了大约十分钟,有一只桔黄色人形毛公仔熊出现在孤儿的面前,手里还拿着玫瑰花。孤儿一见就笑了起来,“你还真老土啊,居然扮小熊来哄我开心,就想不出别的招?”话是这么说着,但还是很高兴,站起身,迎上去,想也没想的就拿过玫瑰花,还来了个大大的熊抱。

    “好吧,勉强答应你吧。”她笑着说。

    可是话才说完,身后就传来一声暴喝,一回头吓了一跳,就见一只凶恶的黑猩猩出现在她身后,全身黑漆漆的,身材高大、长相可怕,吓了她一跳。但是细想一下,忽然觉得眼前的小熊好像身高不足,这只猩猩倒像是某人。

    “阿德斯。”她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什么斯?我不是。”小熊挠挠头说说,“旁边商场促销情侣装,我是店里的宣传人员。不过小姐你好可爱,电话几号。啊!”惨叫声中,小熊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被猩猩丢到了几米外的花丛中。

    而猩猩一把摘下头套,对孤儿吼,“我需要一个解释,你为什么抱别的男人?没有合理的理由,我立即去宰了他!你连我也认不出吗?”

    “那你穿成这样,我哪认得出?”孤儿腻过去,陪着笑,在他身上蹭着,又抛两个媚眼,这才搞定了这看起来可怕的男人,而周围的情侣们早吓得跑光了。

    “你前几天看《金钢》,不是说那是最佳男主角,喜欢得不行吗?我还不是为了让你开心!”某猩猩愤然道,“哼,不怕,我还有最后一次机会,我就不信娶不到你。”说着拉了孤儿就走,也不脱掉这绒毛外套。

    不到半个小时,大街上就流传着一句话:金钢来中国了,抢了中国美女走!

    而此时在一片空旷地,某猩猩正把一个个的烟花摆在地上,打算放烟火,然后在灿烂火花和星空下浪漫的求婚。

    孤儿也比较喜欢最后一招,不过可惜老天不喜欢,大概也不想自己统治下的人类姑娘被个异界人弄走。于是,就在阿德斯要点燃第一个烟花的时候,晴朗的天空突然阴了起来,并且立即下起了雨,烟花只冒了一个灰烟就熄灭了。

    阿德斯抬头望了一会儿天,突然大步几孤儿走来,抓住孤儿的手,野蛮的把戒指套在孤儿的手指上,“弄这些花样干什么,这样不就好了。你记着,从今天起,你是我的了!”也不管孤儿同意不同意,霸道的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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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甜蜜的外篇告一段落,明天开始激烈的正文,大家也都正式上班了,祝大家一样开心点。

    明天中午十二点正更新,顺便为《涩女日记》拉粉红票,大家持票来看吧。呵呵。

    谢谢。

卷三之第八十八章 心脏

    ……………………前情提要………………

    因为外篇时间较长,怕大家忘记前面剧情,特此写几句话,提醒大家一下。

    前情说到:塔撒大陆已经开战,盈禄家保持了中立,不可一视的贵族们损失惨重,根本不是阿德斯的对手。但是阿同学不好好打仗,经常半夜摸进孤儿的房。孤儿和父亲决定带他上地球,让他体会和平,然后放弃战争,回到谈判桌上来。

    于是孤儿带阿德斯穿越了,过了一阵幸福的生活。

    ……………………正文………………………

    这一天两人在逛街,突然遇到了孤儿以前相亲过的那个医生单立人,阿德斯很不高兴,因为单立人和孤儿很热络,似乎还想追求似的。孤儿见状,故意对这名心脏科的年轻权威很亲切,终于感到了扬眉吐气。

    因为到这边不用蒙面,孤儿每天和阿德斯上街,都有无数花痴女追着他看,还有人主动给他电话号码,完全当她是透明。也难怪,虽然他脸上有伤痕,但整个人帅得冒泡,高大挺拔,面容酷烈,他的黑发蓝眸和地球男人很少有的男性气质都令他格外出众。

    “我没有电话,从来不用那东西。”每当有女人找他要电话号码时,他总是冷冷的、用孤儿教他的简单中文说着。那些女人看到他的神情,听着他发音不准的中文,只觉得他酷毙了,岂不止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没有电话,而且即不耐烦接,也不会打。

    还有,他禁止孤儿穿清凉的地球女性夏装,就更不用说去游泳了,还禁止她和任何男人笑一下或者多说一句话。他这样霸道让孤儿很烦恼又甜蜜,因为他是如此在意她,就算见多了地球的美女辣妹也是一样没有变过,多美多暴露的美女从他身边走过,他也可以目不斜视。

    “你的男朋友很帅,但不知道为人怎么样?是做什么职业的。”为了故意看阿德斯妒忌的样子,孤儿淘气的约了单立人出来吃午饭。

    一餐饭,阿德斯表现得像要吃人,凌厉的冰蓝眼眸一直冒着寒光,害单立人坐立不安,幸好他除了几句日常用语,不会说中文,否则还不知道会不会语言威胁。而在阿德斯去帮孤儿买冰激凌时,单立人才敢擦擦冷汗,问几句正常话。

    “他是――算是军人。不过他虽然凶巴巴的,人却很好哦。你不要怕啦,他不吃人。”孤儿笑道。

    她这一笑,正好阿德斯看过来,所以看了个满眼,他立即怒气冲冲的走过来,把那一直对他抛媚眼的卖冰激凌的小美女扔在脑后。

    孤儿暗笑,摆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正等着阿德斯发飙,就见他突然动作一窒,脸瞬间白了下来,一手抓紧胸口的衣服,似乎喘不过气来的样子,脚步踉跄着走到桌边,扑通一下单膝跪地,把那个冰激凌的放到桌上,然后倒了下去。

    孤儿呆了,一时之间无法反应,过了好几秒才意识到什么,立即扑过去,“阿德斯,阿德斯,你怎么了?”她用力抱起他的肩膀,就见他脸色青白,只一会儿功夫,冷汗把衬衣都浸透了,呼吸断断续续,似乎要死掉一样。

    一瞬间,巨大的恐惧袭击了她。这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会这样?是不适合地球的空气吗?还是他之前受过什么伤,一直隐瞒着她?啊~~~她不知道,可是她不能失去他!醒来,阿德斯!醒来!

    “孤儿,让开一点,我来看看。”单立人用力拉开孤儿的手臂,让阿德斯平躺在地上,给他检查,做急救。

    “他怎么了?”孤儿急哭了。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几秒钟后世界就全变了一样。

    “得送医院检查,情况不明。”单立人一边拔急救电话一边道,“我怀疑他的心脏有问题,好在他还有呼吸和心跳,我的医院就在附近,我来帮你,别怕。”

    此时孤儿已经哭得泣不成声了,突然的打击她不是没有面对过,但这种恐慌却是第一次经历。失去他?不!不能!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的医院,怎么看阿德斯被推进检查室的,她只觉得最近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切都很快,让她无法反应。怎么会这样?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或者是她故意让他妒忌,所以他发了心脏病?可他如此强壮,怎么会有心脏病的?

    “他的情况有点奇怪。”过了好久,单立人把孤儿单独叫进办公室道。

    孤儿的心瞬间就揪紧了,生怕他说出什么可怕的事来,但单立人却说,“你的男朋友已经没事了,现在他的生理状态像是睡熟了一样,过会儿就会醒。不过他的心脏――”

    “他的心脏怎么了?”孤儿急问。

    “很奇怪。”单立人又说了这两个字,“但请你放心,我们医院这个设备是国际上最先进的,所以检查结果绝对权威。只是据这个结果,说明他――他的心脏有严重的残缺,似乎给割掉了很重要的一部分,但又用什么修补上了。怪的就在这儿,这种残缺的程度,以目前国际心脏学的纪录上,没有人能做了这种手术而存活,而且修补的那部分,似乎非常规材质,我判断来,判断去,像是――像是晶石一类的东西。”

    孤儿呆了,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听单立人说,“这在医学上是不可能的,那样的心脏不能维持生命,人的心脏又怎么会被安装上一块石头?”

    “除了你,还有谁知道这件事?”孤儿心里似乎有一只鬼爪再抓,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但这么短的时间内又找不出头绪。

    “我亲自给他做的,别的医生就算经手了这张图,也没仔细看过,应该就我一个人知道。这个你不用嘱咐,我不会说的。”单立人明白孤儿的意思,把图递给孤儿道,“正因为我尊重医学,才会坚信很多看似不正常的事一定存在,也许有人在做什么试验或者尖端医学研究,所以我不会泄露半个字的。”

    如果真有问题,也是魔法所致,那本来就是科学无法涉及的领域,孤儿心里想着,“谢谢你的承诺,否则会有人把他抓到实验室去,拿他当小白鼠一样对待。我爱他,不想让他遭遇任何可怕的事。明白吗?”

    单立人点点头,“我不会说的,而且如果有帮得到的地方,你就说话。”

    孤儿没说什么,因为多少感谢的话也不能表达她的意思。大恩不言谢,这个男人是个好男人,日子还长,以后一定找机会报答他。

    她心中带着这个疑问去找阿德斯,正好见到他醒转,正常得似乎一点事也没发生过。真但愿什么也没发生过啊,但世事无常,只有咬紧牙关去解决,否则就只能忍受。

    “我出了什么事?”阿德斯问。

    孤儿什么也没说,只冲过去,紧紧抱着他,“我爱你,我绝不会让你有事的。绝不!”

    “我也绝不离开你。”阿德斯反抱着她,只觉得她在不断发抖。

    “回家再说吧。”孤儿叹了口气,把那张显示阿德斯心脏的图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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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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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大家。

卷三之第八十九章 谁是操纵者?

    晚上,当阿德斯听孤儿讲了他的情况后很茫然,因为他自己对这个根本一无所知,“我母亲虽然是幻灵公主,但她也是有血有肉的,心脏不可能是晶石。”

    他这么说,孤儿甚至绝望的以为他是个AI,要不就是金刚狼。但是她又想到另一种可能性,就是前些日子突然从她脑海里冒出来的那个念头――有人控制阿德斯,也许就是用心脏控制的。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但塔撒大陆是个魔法横行的地方。就算从中医学的角度上来看也是如此,因为心主神智。

    “从我跟你相处的情况来看,你正常极了,我抱着你,你的心跳正常又有力。”孤儿慢慢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但是我听路易说,你在战场上,有时候会变得疯狂。我知道你不是以杀人为乐的人,所以我觉得那不是你,或者你被谁控制了。所以告诉我,你平时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吗?”

    阿德斯皱紧了眉头,“如果真是这样,我宁愿死也要摆脱这一切。”他的骄傲不允许他受任何人的控制,除非那个人是孤儿,可孤儿也不会控制自己的。

    “仔细想想,我在杀戮时有时是会变得无法自控,感觉心里有东西在烧,烫得我必须以敌人的鲜血才能消火。而这情况――似乎是在我解除封印后才开始的。”

    孤儿目瞪口呆的看着阿德斯,心里像被沉了一块巨冰一样。难道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吗?她一直怕是这个情况,但现在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居然一语成谶。

    可是,是什么人在操纵阿德斯呢?现在那个幕后人对阿德斯的控制似乎还比较微弱,当这种控制达到强有力的时候,到底会发生什么?那个人的目的是什么?他又是什么时候对阿德斯动的手?想来,一定是在阿德斯被封印后,到被解除封印前的这段时间。

    那个人究竟是谁?

    “你不能死,因为你发过誓不离开我,难道要违背誓言吗?”孤儿很认真的道,“我一定会揪出那个幕后黑手,我要你完完全全属于我,从身到心,每一部分都属于我。”

    “你心里有怀疑吗?”阿德斯看孤儿的神态,就知道她一定知道些什么。而且忽然,他心里闪过一个画面,似乎是当年他被封印后,因为意志力强大,还有些模糊的意识时存在,可以让他“看”到些什么。之前他遗忘了这些,现在出了这种奇怪的事,他的记忆好像又涌上一点片段,可惜他一时捉不住。

    孤儿伸臂抱着他的脖子,“交给我,相信我,这件事你不方便出面,我一定会调查清楚的。而你非要掀起那场战争,说不定也是受了幕后人的影响。现在你明白了我们的身后一直笼罩着一个阴影,那么你同意我的提议吗?”

    “我同意。”阿德斯经历过和孤儿在一起的甜蜜日子,心中已无战意,“只要那几大家族承认幻灵的地位,把鬼影森林划归他们所有,人类不要无故去打扰,我就停止战争,并约束手下不伤害无辜的人。还有,你说要建佣兵自由贸易城的事也要做,我得对弟兄们负责。”

    “那没问题,我会让他们全成为富翁的,然后每个人都娶上不破之城的美女老婆。”孤儿笑道,“明天我们就回塔撒大陆,虽然还未到月圆夜,但你借我一点魔力就行,我们不靠月亮。可是你要记得,你是属于我的哦。”

    “是的,我没忘记,我是你的奴隶,宝贝。”阿德斯温柔深情的说着,然后就吻向孤儿。

    孤儿回应着他,第一次表现得如此热烈。

    卧室里温馨的桔色灯光亮了,两人又度过了一个狂热之夜。不同的是,他们都疯狂的奉献自己,并强烈的索取对方,似乎这是最后一夜,那种不安和压抑化为了动作,只有藉由这原始的爱恋才能保持心的安宁,压榨出最后一丝热情,然后瘫软着相拥在一起。

    第二天晚上,凭借阿德斯的风魔力加上孤儿半生不熟的时空控制术,他们顺利的回到了塔撒大陆。当时龙穴里,霜雪和小蛇正玩得高兴,见了他们更是兴奋。霜雪闻到孤儿身上有阿德斯的气息,高兴得疵着大马牙,笑得无比开心。

    不过孤儿和阿德斯在龙穴就分手了,阿德斯要为最后的和平去安排一些事,而孤儿也要去看那几大家族不可一世的贵族老爷们清醒了没,更重要的是调查一下幕后人。这件事她心中有些眉目,但需要去证实。

    分手时,阿德斯抱着孤儿一吻再吻,难舍难离,不管霜雪如何暗笑。孤儿努力微笑着,掩饰心中的不安,尽管她有很不祥的预感。

    回到灰堡,听到的第一件高兴的事就是九大家族盟军在几次最终的偷袭未果后,终于认清了形势,这场仗根本不是非打不可,这群混帐在死了这么多人之后才明白了这点。为了他们所谓的荣誉,其实是他们的面子和优越地位,进行了一场根本没有意义的战争。

    现在他们愿意“体面的”回到谈判桌前,只要阿德斯承诺维持大陆的原状,他们也会给幻灵以必要的生存空间。其实条件和原来的一样,只是有的人就是欠揍,非得挨一顿暴打才明白。但贵族老爷们没损伤一根汗毛,死的都是那些士兵和骑士。

    这让孤儿有一种想法,希望等有时间、有机会时,一定要慢慢废除塔撒大陆的一些制度,尤其是奴隶制度,但她的那个奴隶,她却是不放手的。

    现在的情势就和突然毁坏和平时一样,急剧的向好的方向发展,孤儿的问题只有一个,弄清幕后人是谁,取回阿德斯被抢走的那部分心脏,然后拉他来签署和平协议,然后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

    “女儿啊,你有眉目吗?”孤家寡人问。因为他还是猪型,这样蹲在桌子上一本正经的发问,实在很可笑的。而小独,这么强壮的个子,居然小鸟依人一样倚在孤儿身上撒娇。

    孤儿是有眉目的,还有一些间接的证据,但是在调查清楚前,她暂时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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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现在书进入了正文,情节从轻松愉快到了沉重紧张些,大家习惯否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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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之第九十章 前往不破之城

    在她离开这段时间,小独在皮特的帮助下,把盈禄家的事务管理的井井有条,她很欣慰,简单交待了一些事情后,就动身到战场前线去了。

    她急着要了解一些情况,而因为谈判还没有进行,几大家族的首领们还没有从前线回来,所以她要亲自去一趟。在这样的情势下,孤家寡人也很为难,他放心不下女儿,但儿子才试着接手盈禄家,如果做错一点事,有可能影响整个局势,也只好担心不已的放孤儿离开。

    她找了阿孟大叔、列斯达和爱西,还找其他领主了解了下他们从祖上听说的一些当年那场封印大战的事,真相慢慢在她心中清晰起来,但就在这时,情况又发生了剧烈变化。

    本来阿德斯回到军团后,盟军很紧张,因为他们目前非常脆弱,如果阿德斯军团再发动一轮进攻,说不定盟军就要全军覆没。不过阿德斯一直没有发动进攻,盟军自然也没有力气挑起争端,正当大家都乐观的以为在孤儿的斡旋和调停下,双方不久就可以谈判的时候,阿德斯军团突然发起了进攻,而且是摧枯拉朽式的,所到之处,尽成焦土。阿德斯的威势没有人能阻止,摧毁一切的黑暗系风魔法所向披靡。

    恐惧之后是愤怒,然后形成了更深刻的恐惧。因为大家觉得阿德斯破坏合谈的宝贵机会,也不想想在这个崇尚武力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有权利决定和谈的时间。

    孤儿心痛不已,因为她知道阿德斯不会言而无信,一定是他所受到的控制加强了。那个幕后人肯定意识到了什么,所以也在加快他的步伐。

    阿德斯是如此骄傲的人,这样受控制简直是侮辱他,当他清醒时,心里一定很难受,在抗争时更一定要承受很大的痛苦。他做了什么?他从来没有主动伤害过别人,就是因为他拥有毁灭一切的力量,就被这么多人利用和伤害,而且都是他亲近的人。

    她的阿德斯,好可怜。

    她想救他,想安慰他,可是现在却无能为力。而当她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远远看到龙卷风一样的风暴席卷了一切,军团黑压压的队伍像是来自地狱一般可怕狰狞。

    在这样一支军队面前,在这样一位统帅面前,没有人是可以胜利的。

    “阿德斯,阿德斯,阿德斯,停止!”她在心里狂叫,站在渐渐逼近的狂风中,衣衫猎猎,黑发飘舞。

    神奇的是,阿德斯仿佛听到了的呼唤,在战场上看到她的一刻,风息战止,他,突然撤军了。

    这情况让大领主们非常意外,继而惊喜,“看来那个半人半魔的怪物真的很爱盈禄伯爵小姐啊。这样我们就有胜算了,下回再打,我们就让伯爵小姐当先锋好了。”一个死老头说。

    孤儿认识他,是紫金家的摄政使劳伯,因为泰娅才刚刚十一岁,明显不适宜上战场,所以所有事务都是由劳伯来处理的,另一个摄政使留守紫金王城,而泰娅待在灰堡,正打算跟随第三批人被送去不破之城。她还太小,承受不了战争的残酷与紧张。

    “我觉得很有道理。”吉利尔赞同道,“有伯爵小姐在,那个佣兵头子不敢轻举妄动,我们可以趁机反攻,到时候反败为胜也说不定。”他虽然和孤儿、路易有过节,但作为孤傲家的领主,自然参与了盟军,而且对列斯达极为巴结。

    他们这样一说,司文公爵阿扎、尊贵公爵奥西、文曲公爵钱左乐都觉得很对,不禁点头称是。

    路易冷笑一声道,“盟军的贵族领主们真有出息啊,自己打不过人家,就拿一位小姐来当挡箭牌,男人的尊严何存?贵族的体面又在哪里?我路易是不做这种龌龊事的,而且有谁胆敢把伯爵小姐置于危险之中,可别怪我不客气。我可不管什么盟军还是军团,只知道什么叫可耻。这算什么,拿伯爵小姐当人质吗?”

    “对呀,怎么能让孤儿丫头站到最危险的地方。”阿孟大叔也说,“如果是这样,十大贵族不如被阿德斯毁灭,因为这样卑鄙的人是不配享有贵族头衔的。”他一向和蔼开朗,现在这么严厉的说话很有震慑力。

    精灵王也点点头,表示绝不能让孤儿冒险以保全盟军。这样一来,以四对四,就看流亡的驿马公爵列斯达如何表态了。

    他耸耸肩,一脸无所谓的道,“我倒想听听伯爵小姐的意思呢。”

    孤儿冷笑,“既然成立了盟军,自然以大家表决的意思为最高命令。但我们盈禄家是保持中立的,你们要强迫我上战场也不是不行,但你们的亲眷都在灰堡,我若有个三长两短,他们也活不成。现在我要回去了,谁要拦着我就尽管来。”哼,以为她是女人、盈禄家孱弱就好欺侮吗?一拍两散这一招,她早用过好多回了,跟这些贵族实在没什么道义好讲。

    她说着抬脚就走,列斯达从后面追来,“请允许我送您。”他说,然后趁人不备又低声道,“你爱他是吗?可是你得和你厌恶的一起伤害你所爱的人。瞧瞧,有的时候人是身不由己的。可是想要活,什么都要做。”

    “你并不是为了活着!而且如果不是阿德斯肯坐下来谈判,所有这些人都没有生存的机会。”孤儿怒道。

    “是啊,越混乱我越开心,但这也是我的生存状态呀。”列斯达优雅的笑,但孤儿恨不得打歪他这张漂亮的脸,“你问我的那些事,我也想过了,其中肯定有诈,我相信伯爵小姐一定会揭开谜底,我等着看哪。”

    “说不定你没有机会看了。”孤儿恶狠狠的说。

    “你说我会死吗?也许吧。”列斯达还是无所谓的态度,“不过我一定会在知道答案后死的,亲爱的伯爵小姐,拜托你要尽快找出那个幕后人,我活得可不耐烦了呀。”

    孤儿没心思和他斗嘴,这个人是个外貌完美的疯子,跟他说话简直是浪费时间,不过他告诉她的当年阿德斯失踪的情况是很有用的。

    和路易道了别,孤儿声称需要有人帮助筹集粮草,所以带着阿孟大叔一起,马不停蹄的回到灰堡,亲自护送第三批难民前往不破之城。之前两批难民已经安全抵达,没想到不破之城这种一向只保护自己安危,排斥外人的地方,这一次慷慨解围,来者不拒,实在是雪中送炭的高尚行为。

    “这一次我跟你去,宝贝女儿。”孤家寡人做出决定,“我知道最后的结局就要来了,就算有阿孟在你身边,你也一定需要我的。再说,你弟弟大了,应该学习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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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卷三之第九十一章 阿莎长老

    孤儿苦劝未果,只好对小独嘱咐了又嘱咐,然后带着忐忑不安的心踏上了旅程。

    一路上,顺利安宁的出乎预料,连一个幻灵也没遇到。其实就算有幻灵出没也没关系,因为孤儿脖子上挂着阿德斯送的那颗幽幻灵珠,可以保护这一行人的安全。

    很快,第三批难民就到达了不破之城,朱丽城主亲自到城门来迎接,并且告知已经在北山脚下为难民安排了住的地方。看到城中的一切井然有序,孤儿不禁感叹,这个世界没有男人或者还可以,但没有女人却是无法支持下去的。就因为不破之城是女人之城,所以尽管这里也涌入了大量难民,但在管理上比盈禄家有条理得多,也科学的多。

    安置好难民,孤儿带着小猪和阿孟大叔,并会合了四大保镖等人,一起去朱丽的城主府,参加她特意为举办的晚餐会。现在是战时,虽然不破之城保持了平安,但此举还是有些奢侈,不过朱丽有三个目的,这个晚宴是非举办不可的。

    第一,不破之城的人把孤儿看做是救星,让她们兔受战争的荼毒,朱丽代表城民感激她。

    第二,顺便办一个简单的商部首领的就职仪式,毕竟孤儿还没有正式上任。

    第三,对紫金家的小女王泰娅表示敬意。

    孤儿急于找出幕后人,取回阿德斯被割掉的部分心脏,就算不能给他重新安装回去,至少也要妥善保管起来,不让他再被人控制,不让他成为别人的武器。可是她虽然心急如焚,心目中也有了目标,但却不得不告诉自己千万不能轻举妄动,否则那个人狗急跳墙,毁了那部分心脏,阿德斯也许会死的。

    她强迫自己平静下来,至少表面上装做如此,还声称要在不破之城多待些日子。她打算暗中接近那个人,先探查出那部分阿德斯心脏的所在,并且得到手,然后再揭穿那个人的真面目。

    席间,一切都很顺利,四部首领、孤儿的人和不破之城的重要人物欢聚一堂,气氛相当友好,泰娅还煞有介事的、以紫金女王的身份挨个儿给大家倒酒,为紫金家拉拢人心。看着她年纪小小却打扮郑重,言谈举止间尽力模仿大人,在坐的所有人都对她产生了怜爱,尤其不破之城中的人都是女人,所以产生了强烈的母爱,甚至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看了。

    眼看宴会就要圆满结束,侍卫突然进来报告:阿莎长老来了。

    孤儿心里一凛,因为阿莎正是桔子长老的名子。

    “阿莎长老,您怎么来了?”朱丽亲自迎接。

    各家族的长老都具有非常高的身份地位,所以大家都从餐桌边起身,以示敬意。孤儿心里打鼓,但却不露声色,只给知情的父亲和阿孟大叔使了个眼色。

    阿莎长老颤颤巍巍的一直走到主座去,占了朱丽位子,然后放下拐杖,喘息了一会儿。几大部首领面面相觑,因为虽然阿莎长老年纪很大了,但从来没见过她如此脆弱。

    “我来,是报告一个消息。”她说,奇怪的是,似乎连声音也苍老了很多。

    “什么消息呀?”农部首领莉莉为人最是急躁,所以率先问。

    阿莎长老苦笑一下,“今天就是结局了吧?筹划了那么久的结局了。”她声音里有些悲凉,也不知道是说给谁听的,“刚才我观察了水晶球,发现远处有一片乌云似的军队正向不破之城而来,也许不到半夜时分就能到了。”

    听到这话,在座的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阿德斯军团打到不破之城了吗?之前他没有给我们下过什么战书或者命令呀!难道他不宣而战?而且是对一群女人?”学问首领娜塔丽似乎难以置信,一惯很平和的人,此刻也显得有些乱了。

    工部首领索菲冷笑道,“男人,有多少言而有信的呢?何况他还是个佣兵,背信弃义、为了钱而杀人的佣兵。是我们太天真了,朱丽,不知道现在准备应战是否还来得及?”

    朱丽是城主兼兵部首领,是个沉着大气的女人,在别人都慌神了的情况下,她心里虽然也乱,但仍然保持着镇定,“有魔神保护,不破之城易守难攻,加上孤儿派人送来的上好武器和战甲已到,死守一阵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城中最近多了那么多人,我们虽然已经尽力搜集粮食了,如果阿德斯军团要围城,我们恐怕也坚持不了多久,顶多两个月。”

    “别忘记了,他拥有摧毁性的黑暗风魔法,如果他不惜代价,阿莎长老说过,不破之城也会破的。”莉莉补充道,“妈的,这肮脏的男人,竟然如此卑鄙,当我们救助百姓的时候,他居然调转攻击目标。”

    “不,他根本不是那样的。现在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有其他原因。”孤儿冲口而出。

    她应该保持沉默的,应该暗中观察,然后再想办法,可是她不能容忍别人这样误会阿德斯。现在这里的情况完全出乎她的预料,她本打算先拿到阿德斯的心脏再做别的动作,可现在看来似乎是不行了。对手比她想像的要狡猾,提前动作了,她措手不及,不可能再按照原来的计划行动。

    怎么办?怎么办?

    看来也只有冒险,先控制住那个幕后人,然后强迫她交出阿德斯的心脏,就算使用多卑鄙的手段逼供也在所不惜,就算为此遭受到诸神的惩罚,她也不管了。

    因为,诸神根本就不公平!

    想到这儿,她看了看父亲和阿孟大叔,那两个人明白她的意思,都点了点头。现在,他们已经没有选择。

    “不是他的原因,又是谁的?”索菲道,“孤儿,我知道那个男人对你有情,可是你也要擦亮眼睛,男人是不值得信赖的。”

    “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不值得信赖,男人有好有坏,就和女人一样。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孤儿环顾众人,“并不是阿德斯的错,偏偏就是因一个女人而起!”

    “孤儿,你想说什么?”朱丽敏锐的发现情形不对,“不过以后再说这些吧,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应对阿德斯军团的入侵。他和一般人不一样,他如果来攻,不破之城就真的危险了。”

    “谁说阿德斯军团要攻打不破之城?”孤儿还没回话,阿莎长老突然插嘴。

    “那您是什么意思呀?又说在水晶球中看到了。”莉莉不耐烦的道,“吓了我们一跳,干脆一次说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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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是立春,大家吃春饼没有?

    在偶的家乡,今天要吃春饼,卷着一种蔬菜吃。这种菜是用胡萝卜、辣子、切丝、加上绿豆芽、鸡肉丝和豆腐丝炒在一起的,非常美味哦。配菜中还有炒鸡蛋,大家可以试一下。

    春天是希望的季节,愿大家心想事成。

    谢谢。

卷三之第九十二章 怀疑的元凶

    “我是说在水晶球中看到阿德斯军团到不破之城这边来了。”阿莎长老慢慢的说,“但我没说他是来攻城的,而是他追赶着盟军,大家一起聚齐到不破之城的门口。他们后面还追着一小队人马,是盈禄家的人,领队的是伯爵小姐的弟弟。”

    孤儿听到这里,又是一惊。

    小独为什么不听话?告诉他一定要留守灰堡,他为什么跑出来?还有,阿莎长老怎么知道小独是她弟弟的事?这件事还没有公开,只有皮特和长老会的人知道。就算小独和她长得酷似,但阿莎长老也不可能这样断定。难道,她的身边有奸细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她的计划可能早在幕后人的掌握之中了。

    奸细是谁?因为之前好多次她遇到危险,幕后人都似乎可以料得先机似的,所以她考虑过身边有那幕后人安插的眼线,但她一直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总不能让她怀疑父亲、阿孟大叔和四大保镖吧?

    “年轻的盈禄伯爵大人是来送死的。”阿莎长老有点无奈的道,“每个人都有使命,都必须完成,你我都一样。”她目光空洞的瞪着前方,也不知道是在看着谁,“怪只怪,盈禄伯爵姐弟间感情太好。看到阿德斯军团的人到这边来,又知道自己的姐姐也在不破之城,他自然以为阿德斯是要攻城,你们刚才不也这样以为吗?在这种情况下,他当然豁出命来要救自己的姐姐。”

    “到底阿德斯军团把十大家族的人都赶到不破之城这边是什么意思?”

    “他们真不会攻打不破之城吗?”

    “盈禄伯爵小姐有弟弟?”

    “天哪,阿德斯军团的人不是把十大家族也赶入不破之城,让他们也住在城里,然后由那个半人半魔的东西占领大陆吧?”

    “这事要问下伯爵小姐。”

    “我看问阿莎长老更合适。”

    “等等,我听的一头雾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朱丽用力一拍桌子,大声道,还真有点城主的威严感,一句话就让议论纷纷的餐厅里安静了下来。

    “孤儿,你说。”她环视四周,然后做出命令,看出孤儿和阿莎长老似乎知道些什么。

    孤儿站起来,决定揭开谜底。既然对手将她逼到了这一步,她也只好兵行险招。所谓谋划赶不上变化,她就算有心按计划来,也可能出现意外情况。

    幕后人比她高明,并不是她不够聪明,也不是她算漏了什么,而是因为对手筹划了八百年,时间上的巨大差异决定了她必须仓促应战,也决定了在细节上她永远追不上对手,还因为她在明,幕后人在暗。总之,她处于绝劣势。但如果她输了,全体人都得死,她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只能放手一搏了。

    “塔撒大陆经历的一切灾难,都是一个幕后人一手操纵的。”她假装无意的瞄了父亲和阿孟大叔一眼,要他们做好准备。

    然后,她把八百年前那场大战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包括阿德斯的身世和他的遭遇。反正列斯达已经到处宣扬这些了,与其让他胡说八道,还不如由她来解释清楚。

    “这就是大家所说的那个半人半魔的怪物所经历的一切,你们能说他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吗?他本来是受害者!”

    话说完,全场静默。

    好半天,娜塔莉才道,“八百年前的事,十大家族的所作所为确实是不恰当的,而老驿马公爵的行为更是恶心。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爱着自己的女人,就算她是幻灵――可是孤儿,那是过去的事了,如果阿德斯要报复,也不能殃及这么多无辜的人哪。”

    她这样一说,大家纷纷称是。

    孤儿苦笑一下,“谁说他要杀掉全大陆的人以报复的,他只是要为幻灵争取一块生存的土地,给他们一个活着的机会,再给他手下的佣兵们一分安定的生活,这过份吗?”

    “实话说,不过分。”索菲道,“可他正在使用武力,这你不能否认吧?”

    “不,我否认。”孤儿道,“因为这件事我全程参与了,从一开始就有合谈的机会,只要十大家族同意把鬼影森林划归幻灵居住,承认他们的身份,然后我再给佣兵们建一座自由贸易城,让他们靠自己的努力丰衣足食,所谓解甲归田,也得有田让他们归才行,如果做到这两点,阿德斯承诺让大陆恢复原状。”

    “这不是很好吗?为什么没有谈?”莉莉有点奇怪的问。

    “因为十大家族的贵族老爷们拒绝。”孤儿说到这儿有点怒,“他们宁愿以人民的生命换取他们最不值钱的尊严,他们觉得幻灵和不破之城的女人们一样,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莉莉听到这儿,破口大骂,才安静的餐厅再度人声鼎沸起来。

    朱丽只好再度敲敲桌子,“后来又如何了?”

    “后来除盈禄家外的九大家族组成盟军和阿德斯军团对战,在损失惨重后才认清形势,决定谈判。”孤儿痛心的道,“眼看和平就要来临,可是那个幕后人又毁了一切。”

    “孤儿,你就别在绕圈子了。”萦菲也急了,“你就说谁是幕后人吧,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阿德斯又为什么听他的话?”

    孤儿长出了一口气,似乎要驱散谜底揭晓前的紧张感,“阿德斯是个骄傲的男人,不会听命于任何人,何况幕后人是利用他?但他在被封印期间,心脏被人动了手脚,所以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幕后人控制了。也就是说,就算他杀了很多人,那也不是他杀的,是幕后人杀的,他只是那个混蛋手中的利器。他比天底下所有的人受害更深!至于幕后人是谁――据我推测,他就是八百年前的元凶之一:阿德斯曾经的未婚妻,安娜!”

    “你刚才不是说,她在阿德斯失踪后就死了吗?”一片嗡嗡的议论声中,娜塔丽提出疑问。

    孤儿点点头,然后慢慢的说出她做出这个结论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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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昨天问了编辑大人,本书的第三册下周就可以印刷了,估计很快就能上市,那时候也就是本书结局的时刻。

    伤感否?不要伤感,赶去六六的那边吧。就算不喜欢都市,也要相信六六写出的东西与众不同。而且就算不喜欢,也经常看看,六六以后的动向,再写什么可爱的书都从那边发布消息呢。呵呵,吹牛一下下,不介意吧。

    另外,我在作品相关中发了一个关于女频网络盛典的解释,请大家有空看一下。能支持就请支持,如果嫌麻烦,请无视我。

    谢谢。

卷三之第九十三章 她承认了!

    一,那个幕后人一定是与阿德斯同时代的人,那么他现在应该很老了,而且他要有有征服这个世界的欲望,他和阿德斯的父亲一样,把阿德斯当成了称王称霸的武器。

    二,这个人还必须和阿德斯是熟识的,了解阿德斯的渴望,这样才好利用他。他更是必须出现在那场围剿阿德斯的卑鄙战斗中,有能力悄无声息的把被封印的阿德斯弄走,然后做手脚,改装了他的心脏。

    三,他现在还活着,并拥有残余魔力操纵一切,包括驱使那个男巫,包括可以侦察到她的行踪,包括可以控制阿德斯。他之所以一直没有大动作,有可能还没有准备好。

    四,他还要至少有一点预言能力,不然为什么知道她的出现?当年是盈禄家的祖先封印了阿德斯,当然需要盈禄家的后人来解除封印。

    五,他还要有一个正常的,甚至权威的身份,以这个身份出现在她的生活里,牵出一条线,让她不知不觉中顺着这条他设计好的线走,最后引出所期待的战争。

    假如阿德斯完全受他的控制,为他剿灭所有不愿意臣服的人,他就可以统一塔撒大陆。至于战争所带来的灾难,可以之后慢慢恢复。

    “综合分析所有这些线索就会明白,整件事情从我骗、挖出阿德斯、解除他的封印就开始拉开序幕了。而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必是安娜,但她一定要有一个新的身份,这个人就是阿莎长老!”

    举座皆惊呼,唯有阿莎长老坐着不动,脸上的皱纹似有千条万条,扭曲在一起,也不知道她是哭还是笑。

    “这太不可思议了。”一个人叫,“怎么可能是我们的阿莎长老!”

    “首先,阿莎长老有不破之城长老的高贵身份,是她让我寻找魔法石的,虽然当初是因为追风公爵路易攻打不破之城引出了后来的事,但魔法石是自己消失力量的,不破之城的长老会是控制魔法石的人。路易攻城只是一个导火索罢了,如果路易不出现,凭着我已经挖出阿德斯,幕后人也一样有动作。

    其次,是阿莎长老给我的慧眼金瞳,这证明她的残余魔力强大,足可以驱使那个男巫。而且我听说过,没人知道阿莎长老有多大年纪,似乎你们一出生,你们的妈妈、甚至你们的外祖母一出生,阿莎长老就在不破之城了,所以她很可能拥有八百岁以上的年纪。还有,前些日子她和我说话时,又泄露了她有预言能力的事,虽然她是无意还是有意泄露还不得而知。

    而安娜,她了解阿德斯、她有极强的权利欲望、她在那场围剿的现场出现过、她虽然在现场死了,但别忘记了,她有一个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妹妹!

    当时她想用爱情束缚阿德斯,以帮助她得到天下的,可是失败了,于是她想办法封印他,因为她深知没人能杀得了他。提前,她在那个战场埋伏下自己的帮手,然后假装被杀。不,应该说真的被杀,要知道十大家族的首领都是精明的人,假死是骗不过他们的。

    这一招苦肉计用得真狠,可见安娜这个女人是个精明狠决的角色,如果她不是那么卑鄙,倒真是个管理天下的人才。此计一出,更是加深了十大家族相互之间的猜忌,而没有人会注意一个死人。甚至,她连自己的父亲也骗过了,也许在她眼中,父亲也不是能统一天下的大才吧。

    之前我去询问过当初目击过这件事的人,据说阿德斯被封印后,天地间突然起了一层灰雾,雾散后阿德斯的身体就不见了,而安娜被杀,同样消失的还有阿德斯的军队,这证明安娜有帮手。我曾经以为这帮手就是安娜的妹妹爱西,但她否认。不过她确实承认,安娜确实没死,而是被她重生了,只是之后的八百年都失去了联络。另外,只是重生是不会保持青春的,所以现在的安娜一定很老。”

    她说到这儿,餐厅内又是一片惊呼,这次就连朱丽也惊讶万分,开始怀疑起阿莎长老来,因为孤儿说得入情入理。

    其实孤儿对自己的结论也还是有疑问的,为什么安娜死而复生后,没有在十大家族孱弱时立即动手夺取一切、统一天下呢?要知道时间越长,阿德斯的愤怒虽然可能更深,却也可能淡化,她为什么不趁热打铁呢?难道是她自己出了什么问题吗?要知道她这样的计策环环相扣,其中之险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一点纰漏也不能出。

    这个女人,实在是个天才,而且胆大心细、心机深沉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么铤而走险的事,她居然做起来给人步步为营的感觉。如果不是因为她运气不佳,大概早就成功了吧。

    “虽然我们的阿莎长老符合你说的那些条件,但未必就确定是她老人家吧?”

    “是啊,也许是巧合呢?”

    “也许有其他人符合这个条件呢?”

    “这一切都是伯爵小姐的推测,你有证据吗?”

    又一阵七嘴八舌,但四部首领却没有说话。

    “盈禄伯爵小姐真是聪明,你所推测的,大部分都对了。”满屋的嘈杂议论声中,阿莎长老的声音突然清晰的传了出来,“可你知道你口中的幕后人,为什么操纵阿德斯把所有的人都赶到不破之城来吗?为什么把你的弟弟也引来?为什么我今天敢一个人跑到这儿来让你揭穿?”

    她承认了!她居然承认了!大厅内一片死寂,都惊呆的望着她,包括孤儿。

    “还不是你完全控制了阿德斯,以为胜券在握,所以来炫耀的,你只有残余魔法的时候就这么厉害了,现在魔法重现,这里所有人加起来也不是你的对手,这就叫有恃无恐。至于为什么你要阿德斯把所有人都赶到不破之城前,倒要请教。”孤儿想了一下道。

    “呵呵呵呵――”阿莎长老笑了起来,但奇怪的是没什么幸灾乐祸的感觉,好像很同情似的,“让阿德斯把十大家族的人都赶过来,是因为要你、要所有人都看一场戏,看这场胜利是如何取得,看一场杀戮统一了大陆,看一代塔撒大陆女王的诞生,还要你看着心爱的男人杀了你宝贝弟弟的好戏。你的出现,破坏了那个预言,但怎么能让人甘心呢?你赢得了那个那么强大和高傲的男人的心,就算得到了天下,这样的缺憾又如何弥补?所以你必须付出代价,世界上最最惨痛的代价。极苦和极乐,这两种感情加在一起,才能得到最大的幸福啊。等了八百年,就等这一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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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看了这几天在书评区的讨论,我只能说,大人们好聪明啊,现在离谜底只一步之遥,有很多大人猜测得沾边哦。

    没有最狗血,只有更狗血。哇卡卡!

    谢谢。

卷三之第九十四章 安娜居然是她

    “原来你爱阿德斯,你一直爱他!不对,你不配说这个字,你是一直想拥有他,所以你受不了他有一丝不属于你。可他从来没属于过!”孤儿冷笑着挺直身子,“你要那个预言实现,先得能控制得了阿德斯才行,假如你现在连自己也顾不得,你还拿什么耀武扬威呢?”说着一拍掌。

    掌声落,阿孟大叔那么胖的身子,却眨眼间到了阿莎长老的身后,一柄刀子也架在了阿莎长老的像大象皮一样干燥多皱的脖子上。

    哈,一击成功。阿莎长老还以为有魔法就可以不被治住吗?她一定不会断到阿孟大叔除了主魔法是预言外,还会一招移形换影大法。大概没有人想到,一个吨位如此巨大的人会这种魔法吧。

    “交出阿德斯的心脏,不然我会用尽一切手段折磨你的。”孤儿尽量摆出凶恶的面孔。

    “我没有。”阿莎长老长老很平静,似乎对此一点也不意外似的。

    “你没有?你都承认我说的话了,还说没有?非得让我用刑是不是?”虽然料到没那么容易,但孤儿还是很恼火,“你交出他的心脏,我会说服他放过你。”先利诱一下。

    没想到阿莎长老苦笑摇头,不发一言。

    孤儿想撂两句狠话,可还没开口,阿孟大叔却插嘴道,“有点不对啊,丫头。这女人好像没有什么魔力了,好像生命力量也快用光了似的。”

    孤儿一愣,觉得心脏被狠狠拧了一下,似乎她的这番应对还是太仓促了,所以有疏漏的地方。阿莎长老为什么这个表情和态度?不像是跟她摊牌,倒像是被胁迫似的。

    忽然间,她脑海里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问题。阿莎长老真的就是安娜吗?会不会另有其人?安娜的帮凶是谁?现在还活着吗?是那个男巫,还是潜藏在她身边的奸细?现在的情况,难道是幕后人设好一个陷阱?

    不对,不对,有地方不对,她犯了一个错误,有一个疏漏。似乎安娜应该隐藏更深,不可能这么轻易被抓到,阿莎长老貌似是幕前的人。最大的不可能就是她的眼神,那不是一种因爱生妒忌的眼神,不是一个爱着阿德斯的男人说起他时的眼神。安娜,不是应该还爱着阿德斯吗?所以,她才会受到可怕的迫害,一切只因为安娜妒忌她。

    从这一点上看,安娜――似乎――不可能是阿莎长老。

    “你是不是安娜?”想到最后一种可能,她惊问。

    阿莎长老摇了摇头,“我是她的侍女,也是她的帮凶。”

    孤儿一听她老实回答,心中更惊,“那安娜到底是谁?”

    “是我。”一个稚嫩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同时“嘶”的一声,一条颜色黑亮、尺来长的小蛇窜上了孤儿的脖子,对准她的喉咙,“只要你乱动,这条蛇就会轻轻吻你一下。它可是剧毒哦,若是被它的牙咬一个细小的洞,连一头龙也会立即死掉。”

    泰娅!居然是泰娅!原来她才是安娜!

    “都别动哦,不然盈禄伯爵小姐就成为死尸伯爵小姐了,我这条宝贝小黑可就听我的话呢。”泰娅银发紫瞳,像一个小圣女般纯洁,平时那张看起来那样纯洁娇柔的小脸上,此时满是冷漠和不屑。

    一个孩子有成人的眼神是很可怕的,何况她刚刚还让所有人都拿她当洋娃娃般宠爱着。谁想得到,她就是幕后的大BOSS呢?

    “唉,其实你们动也没用,刚才都喝了我敬的酒,只怕你们的力量只够勉强站着或者走路,想动一下刀叉都难呢。可惜那个胖子没喝多少,还保有力量,但他不敢乱动啊,他的宝贝丫头在我手里哪。”泰娅,不,应该说安娜在餐厅内来回踱步,诺大的餐厅,这么多人,除和呼吸声,居然没有一个人说话,都被这事实震惊了。

    “你只是想折磨我罢了,何必捎上不破之城的人?”孤儿怒道,感觉自己完全输给了安娜,不但救不了阿德斯,还搭上了所有人。安娜太厉害了,步步为营,心机深沉,不只她,搭撒大陆上所有的人都没赢过安娜。

    “我也没毒死他们,不过让他们无力罢了。”她说着走到窗边看了看月色,“阿德斯快到了吧,好戏就要上演,如果不让所有人都安静,怎么好好欣赏戏剧?我最讨厌看戏时有人走动或者叽叽喳喳了。”

    “别伤害我家小姐,放毒蛇来咬我好了!”小四四用力站了起来,可是真的连拔刀的力气也没有,只好喊道。

    “哎呀,塞克,我可还暗恋过你呢。但你心里只有这个可恶的女人,你还真是傻。唉,我为什么没有那么真心的手下呢?”安娜笑眯眯的,但语气恶毒,“我劝你,塞克,别这么冲动,不然我可能立即命令我的小黑咬死你的大小姐,要知道女人妒忌起来是没有理智的。”

    小四四语结,气得涨红了脸。他曾经很怜惜这个小女孩,但如果知道有今天,当初应该掐死她。眼着着小姐被威胁,他却无能为力。不管小姐爱的是谁,就因为她从来不把他奴隶看,他也一辈子忠于她。

    眼前这个女孩,不是,应该说是女人,永远也不会懂的。

    “塞克,不用管我。戏还没开演,她不会杀我的。”孤儿冷冷的看着安娜,“阿孟大叔,你也放开阿莎长老吧,用阿莎长老的命换不回我的,阿莎长老肯定已经成为了弃子,安娜派她来不过是吸引我们的注意力罢了,只怕她活不长了。”

    “伯爵小姐真聪明。”沉默了半天的阿莎长老开口,“我只是安娜公主的侍女,当年那场谋杀,我帮她弄走了阿德斯和他的军队,因为我的魔法就是施放能让人迷惑的雾气。当然还有预言,只不过不如福临侯爵大人那么强。不过被封印的阿德斯军团不是被当场搬走的,我只是以雾气蒙蔽了所有人的眼睛,被封印的人其实还在那儿,只是他们看不见,我驾龙整整搬了一个月才完事。”

    “真可笑,在十大家族的传说中,都说是诸神带走了这种魔鬼般的军队,还说诸神收回了魔法,原来不过是残留魔法和人为。但是,除了是她侍女的原因外,你帮她是为了得到永生吗?”孤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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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高潮即将来临,大家期待吧。

    不过为了配合出版,过几天的章节中会加插外篇,解释一些人物谜题的。但大家放心,我一定会让情节到一个段落才会暂停,然后会加外篇,不会让大家一颗心悬在那儿不上不下的。

    读者大人一直对我很好,我很惭愧,这次再体谅我一次吧。

    谢谢。

卷三之第九十五章

    阿莎长老苦笑摇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永生,那违反诸神定下的自然规律。我能活到这个年纪,是因为我天生的魔法让我长寿。当年安娜公主也是发现了一个贫困的妓女却拥有魔法潜力才收留的我。当时你们无法想像我对她有多感激,我愿意为她奉献生命。我帮她,只是为了报恩,而且她还教了我控制不破之城魔神的咒语,把这座城送给了我。不破之城一切的传说都是假的,这从来就是紫金家的地方,只是后来被废弃了而已。而我,太知道女人被轻贱的苦楚了,有了这个城,我就可以保护很多人。我的命,我的尊严,我的城都是她给的,所以后来她做的事,我尽管并不认同,却还是帮她做了。刚才在伯爵小姐安置难民时,她找到我,要我演这场戏,最后一场戏,我答应了。对不起,伯爵小姐,我的生命本来就到了尽头,就算她不给我下那些毒,我也会死的。”

    三言两语,道尽了出生不好所带来的辛酸,还有那些无奈的理由。大厅内的女人们都受过阿莎长老的恩惠,有的更是对悲惨遭遇身有体会,不禁黯然。

    “原来你是为了保护我们,为了保护我们全城的人而屈从于这个恶女人。”朱丽愤怒了,眼睛里含着泪花,“阿莎长老,不管你是谁,你做了什么,你永远是我们不破之城的主人。”

    “不破之城的主人是我。”安娜冷冷的插嘴,“明天早上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塔撒大陆的主人也是我!”

    “呸,你只是个没本事的女人,天生一副蛇蝎心肠,总是利用操纵别人罢了。身为女人,我视你为耻辱。”火爆性子的莉莉骂道。

    安娜没说话,脸上的笑容还挂着,只是嘴唇动了一下,那条盘在孤儿脖子上的小蛇就箭一样窜出,在大家都还没有反应的时候又急速窜回。

    孤儿惊了,而莉莉大叫了一声就停止了声息,脸色瞬间就变成漆黑,和那条蛇一样的颜色。

    “你杀了她!”索菲叫了一声,登时泪流满面。

    “我是教育你们要清醒一些,看清楚谁是这一切的主导。”安娜冷笑,“不要指望有人来救你们,不要做无谓的反抗。有魔神之力保护,没有人能进得了这个城,而城里的人只要被我施放的控心虫叮一口,就全体听我的命令,除非我死。顺便说一句,进行晚餐的时候,我已经放出控心虫了。”

    “你安排的真周到,其实真正聪明的人是你。”孤儿由衷的说,“但你也太狠毒,为了你的目标,谁都可以牺牲,包括自己。可是你不懂,仁义之师才能不败。权势真的对你那么重要吗?重要到伤害那样一个那样英雄的男人,重要到连自己的族民都放任被屠杀,重要到沉寂八百年后,要躲在一副小女孩的面具和身躯后操纵一切?”

    “谢谢你的赞美和忠告,等我当上塔撒大陆的女王,会考虑仁慈一些的。”安娜优雅的点头致意,“不过我不是冒充小女孩,而是逼不得已。你刚才猜的都对,但当年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好妹妹因为阿德斯多和我呆在一起一年而妒忌,虽然她依照我们事先的约定复活了我,却把我关在一个石蛋里。我等了八百年,那么长久孤寂的石中岁月,才等到石蛋裂开,我的灵魂得到自由。

    说起来,我只比阿德斯早重生十几年。哈哈,这一点,爱西没和你说吧?所以说,女人的妒忌真可怕。

    知道吗?阿德斯被封印,所以他的时间是停止的,对他来说八百年只是一眨眼的时间,而我却是漫长的煎熬,这滋味你懂吗?那些黑暗的、孤寂的、没有任何声音与光明、没有任何关怀与安慰的八百年。

    我的肉身早就毁了,所以当我获得自由,我就用通心术,叫阿莎弄一个新死的婴儿来让我附体,再放到紫金王城去,伟大的控心术啊,让劳伯那老不死的认定我就是紫金家唯一的后裔。话说,你不是也被我骗了吗?以为我是个纯洁的小女孩,送了我一堆破烂玩具,岂不知我要的是这个世界,还有那个男人。而你,抢走了他,还差点破坏我的天下大计!你说,你该不该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可惜在司文家,没能让你成为娼妓。”

    “是你自己失去的阿德斯,他曾经可以爱你。”孤儿干脆豁出去了,“这对我是多么幸运,因为我有机会得到了他的心!”

    “不,他的心在我手里,你忘了吗?你不是正是为此来的吗?”安娜忽然狂笑,小女孩的身子却笑得那癫狂,实在骇人,“不过告诉你个不幸的消息,你永远找不到他的心在哪里,因为我已经毁了。就在他解开封印的前五年,也就是我五岁的时候,我叫阿莎带着我,找到放置他封印之体的地方,其实他也是在那个山洞中的。哦,天哪,他那样栩栩如生,就像我之前爱的那个人就在我面前。我吻着他的嘴唇,可是他对我和从前一样冰冷,于是拿出刀,削开他的胸膛,切掉他的一块心脏,连着血吃了下去。”

    她露出陶醉的神色,一边说还一边用手抚摸脖子,似乎回味当时的情景,那一口口吃下阿德斯心脏的感觉。她这样子实在要多变态就有多变态,特别是大家想到她当时才只有五岁的外貌。于是餐桌边有个人再也忍不住,呕吐了起来。

    安娜慢慢走过去,拿起餐刀,平静轻巧的割断那个人的喉咙,在众人的惊呼声中,鲜血溅得到处都是,而她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别在杀无辜的人了,你这个变态!”孤儿叫道,“阿莎长老,难道你都不劝她一句吗?”她说着转过头去看,却见阿莎长老笔直的坐在椅子上,脸色灰白,竟然已经气绝多时。

    顿时,有人压抑的哭了起来。

    一个老人的八百年就这样、以这种方式结束了。阿莎长老,安娜的帮凶,因为愚忠,因为自私的想保护不破之城,间接害死了多少人?可她既然已经死了,一切都将随着死亡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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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最近比较抱歉,因为要煞着更新,等待实体书的上市,每天的字数略少,但也绝对在两千以上,只不过没有翻页,差一两百字忆。

    原谅我吧。

    谢谢。

卷三之第九十六章 奸细就是你

    “变态?变态的还在后面!”安娜又是哈哈大笑,整张脸都扭曲得不正常了,虽然还是同样的外貌,但因为神态不同,完全是两个人一样,“当我吃掉他的部分心脏,然后把我的本命石以魔法与另一半心脏弥合,他就属于我了。我死,他死,我说什么,他就会做什么。知道吗?他是属于我的!我的武器!我的男人!完全属于我!我把他放在冰晶里,埋入地下,让他在时间的流逝中、在冰与土地的保护下养好伤口,所以他的生命也是我的,就算你把他挖出来,他还是我的!所以你抢走他,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每一次阿德斯抱你、亲你、跟你做爱,我都看得到他的样子。知道吗?他从没对我这样怜爱过,之前我偷看的他和爱西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从没有这样火热过。他可真爱你啊,可是他多爱你一分,待会儿你就会痛苦一分!我发誓让你痛不欲生!你一定奇怪为什么你的行踪我总是知道,”

    “你怎么知道?!我身边的奸细是谁?”听到这儿,孤儿惊得都喘不过气来了。

    “你身边的奸细就是你!或者说你的眼睛是奸细。”安娜得意的一扬眉,“记得慧眼金瞳吗?它帮我看到一切,就算你不启动,我也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所有东西。”

    “原来!这就是我的行踪一直瞒不过你的原因!就算我被孤傲家的吉利尔抢走你也知道,只是你来不及部署人来伤害我,或者说你期望吉利尔伤害我。你无法解开阿德斯的封印,你就让男巫变成一个叫格兰特的零人来骗我,你自己不方便寻找魔法石,你就利用了我的商路,你知道每一块魔法石在哪儿,所以我会莫名其妙的顺利,你更知道阿德斯要寻回魔法的心愿和方式,所以离间了我们!”

    “聪明,真聪明!”安娜啧啧赞叹,“我真庆幸我布置的时间长,而你发现的时间短,不然我会输给你的。上一次我没有成功,这一次诸神会补偿我。你带阿德斯偷偷离开,到那个奇怪的世界的时候,我几乎失去对他的控制,幸好我狠刺了自己一刀。”她说着就脱掉裙子,也不在乎在场有男人会看到。

    等裙子完全滑落到地上,所有人都看到她还没发育的胸口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痕,看来是一刀刺入心脏部位,却在接触到心脏上就停止造成的。

    “除了控心术,我还有极好的医术。”安娜无所谓的耸耸肩,一边欣赏众人吃惊的神情,一边慢慢把衣服穿回,“要不是我自残,远在你那个世界的阿德斯,怎么会听到我的呼唤?”

    那是重伤!弄不好会丧命的。这个女人真的非常狠决,这种做法不是正常人可以对自己下得了手的。

    “好啦,所有的疑问都已经解开,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去看戏吧。亲爱的伯爵小姐,要老实哦,不然小黑会很淘气的。他可是你的熟人呢,就是那个男巫啊。他不听话,我就控制他杀了自己,然后把灵魂弄到这条蛇里,有人类智商的蛇,是不是很有趣。哈哈。”

    安娜笑得美丽又邪恶,大步走出了城主府。

    所有参加晚餐的人,就好像得到了什么命令似的,虽然有清醒的意识,身体却不受控制似的跟在后面走,直到走到城门边。

    照理说,已经是半夜,但他们一路所到之处,却看到所有城民和士兵都神情呆滞,像一具具行尸走肉般的站在街上不动,情形极其诡异,看来是从晚餐开始的那一刻就被控制了。

    登上城楼,在亮如白昼的月光照射下,孤儿清清楚楚的看到城外的惊马大道上,已经黑压压站满了两队人。一侧是十大家族的散兵游勇,另一侧是军容整齐的阿德斯军团,两相对比,好像是恶魔在追击懦弱的猎物,不用打了,胜负已分。

    “看好了啊,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我没下令,就算敌人近在咫尺,他也不动。”安娜像一个狂妄的导演在指挥演员一样,得意和成就感就写在脸上,“看哪,后面又来了一小队人马,他们是谁?啊,是本来应该继承盈禄伯爵之位的小子嘛。长得很不错哦,可惜就要死了。”

    “小独,别来!回去啊!”孤儿大喊,忍了半天的眼泪,“唰”的一下落了下来。

    预言无法改变吗?难道她真的做不到吗?输了!她输了!她低估了安娜,她以为安娜暂时不会动手,哪想以她真的杀伐决断,阴狠到如此地步。

    她输了没关系,那是小独的命啊。她唯一的弟弟,那么可爱懂事的弟弟!诸神,拿我的命走,换回小独的,拿去!拿去!拿去!

    可是诸神听不到她祈祷,距离太远,任她喊得声音嘶哑到无法出声,喉咙冒出甜腥的血,小独也没听到。只有阿德斯动了一下,似乎有所感觉。

    “看吧,你那英勇的弟弟来了。”安娜欣赏着孤儿的绝望,轻声说着,就像对谁讲着故事,“他也是促使我加快行动的原因,他的魔力太强太了,我必须在他没有完全发挥之前除掉他。怎么样,先看两边肉搏战吧。”说着不等孤儿回答就念了一串咒语。

    立即,那噩梦中的情景在孤儿眼前活生生的出现,就像打开了电视机的按钮,厮杀在一瞬间就开始了,两边的人纠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只有互相杀戮。这一切虽然和那个梦有些出入,不是攻城战,但惨烈的情况是一样的。

    孤儿欲哭无泪,好在这场面并没有持续太久,也没让她难受太久。因为小独突然跃众而出,手中比划了几下,接着她眼前一片朦胧,再睁开眼时,所有的士兵都不动了,摆着各种造型,有人的枪尖还抵着敌人的胸口,等着刺入,有的战马还在扬蹄,有的人还在落马的瞬间,身子腾空。

    一切,全部静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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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所剩章节不多了,大结局就要来临。六六在苦等实体书上市,这样就可以发结尾了,不用插外篇。外篇本打算放在最后的。

    大家和六六一起等吧。

    谢谢。

卷三之第九十七章 无敌猪肉轮

    小独!才这么几天不见,他的魔力又增强了很多,居然把一场可怕的杀战封印了,只是因为两边混战在一起,他没办法分彼此,所以双方人马无一幸免。

    前一秒还喊杀声震天的战场上,这一刻寂静无声,只有两个人对站着,一个是因为魔力太过强大而不受封印之力影响的阿德斯,另一个就是施展了封印之术的小独。

    安娜站在城楼上,不满的皱紧眉头,心中的愤恨简直无法形容。这出戏,是她精心准备的,怎么还没到高潮就停止了?不,这不行,绝对不行。她等了太多年,筹划了太多年,眼见她的世界就要来临,眼见她就要当上女王了,眼见那个男人就算是行尸走肉,也将永远属于她,她怎么能让这一切功亏一篑。

    没关系,她只是没料到这位年轻的盈禄伯爵大人居然能力这么强大,变强得这样快,如果不是她把计划提前,结局恐怕难料。不过这也没关系,这小子看来用力过度,暂时不能施展魔法了。上一次她输了,这一次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小独,加油,坚持住啊。阿德斯,不要伤害我弟弟,求你,求你听见我说的话,求你!”孤儿心里喜忧参半,完全没了主张,从未这样混乱过,而她的声音根本喊不出来。

    “你以为这样,我就没办法了吗?”安娜一笑,甜美,却隐含着无尽的恶毒,“既然精彩的过场被你的好弟弟搅了,那就直接到结局吧,就让他当主角如何,实现那个预言。阿德斯,杀了这个男人!”说到最后一句,她突然尖声大叫起来!

    话音一落,本来静止对峙着两人动了,阿德斯手持疾风剑,一步步走向小独,杀气腾腾,而小独东张西望,跑到一边,从一个静止的人手里拿下了一把大刀,勇敢的面对着阿德斯。

    “来吧!”他喊。

    阿德斯不出声,只挥动了疾风剑。

    小独才抵挡了几下,那把刀就被打飞了。他年轻、有力、勇敢、还有着魔法天赋,但他毕竟没有杀过人,没有受过专业训练,能挡阿德斯好几剑已经是奇迹了,这时候哪儿还有办法还手。

    只见阿德斯继续向前,小独跌倒在地上。

    “不要!不要!你发过誓,绝不伤害我的家人,你发过誓,不要!”喊不出声,孤儿在心里狂叫着。

    不知为什么,阿德斯的动作停住了,高举着疾风剑,手臂发抖,似乎进行着激烈的内心挣扎。孤儿惊喜万分,继续内心呼唤。而这时小独借机站了起来,捡起一柄残剑,要刺入阿德斯的胸膛。

    “不要啊,小独,请你不要伤害他!”孤儿泪水狂流,不知道要保护谁。两个男人都对她那么重要,叫她如何取舍?如果可以,她宁愿自己去死,而保全这两个人!

    拿走她的命吧!拿走!她愿意,愿意用自己的一切去换那两个男人的平安和幸福!

    而她一分神,阿德斯的动作又稳了,再度被安娜夺去心智。而安娜恐惧于刚才对阿德斯失去操纵力,加紧催促他杀掉小独。

    “快啊,阿德斯,杀掉这个男人!”

    眼见阿德斯和小独就要生死相搏,孤儿绝望至死,这进半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大喝,“看我无敌猪肉轮。”

    孤儿下意识的一回头,就见一块粉红色的物事从天而降,速度还挺快,带着呼呼的风声,砸向了安娜。

    安娜惊叫一声,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砸到城墙下,粉红色肉团重重落地,发出惨号一声,生生撞塌了一段因失修而破败的城门楼。而因为安娜被袭突然,没有控制那条黑蛇,蛇随主人走,也随着落下了去。

    蛇先石后,石落蛇上,这安娜的魔宠,曾经很厉害的男巫的灵魂,就这么给砸个稀巴烂,世事之无常从这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

    而安娜却不是好对付的,在落下城墙时打出一个魔法球,保护她落在地上时居然没有死,但却也受了重伤。

    “爸,你去哪儿了?”孤儿一脸泪水的叫,同时往城下就跑,孤家寡人忍着疼跟在后面。

    “安娜那么厉害,我自然是隐身了啊。你想,她虽然通过那个什么眼监视你,可不能长期盯着啊,那还不累死?所以我想她一直没注意我,肯定是不知道我是你爸爸。那我就和你阿孟大叔联手,找机会找角度才能一砸中的,你以为很容易吗?我得被抡起来,时机要正合适,不然让她发现,大家都没戏唱了。哈哈,宝贝女儿你谋划半天,还不如老爸这招不讲理的吧。”

    孤儿哪有心思和父亲斗嘴,快步跑出城,就见远处小独挥着剑和阿德斯打,但阿德斯明显摆脱了控制,一手持剑轻松抵挡着,还分心向孤儿这边望来,而且引着小独越打越靠近城门。

    孤儿见小独暂时没事,朝阿德斯挥了一下手,意思是叫他耐心些,自己则跑到安娜身边,看她的情况。

    安娜并没有死,但至少摔得腰断腿折,口角上满是鲜血,却还在笑着,月光下看来说不出的可怕狰狞。

    “宰了她,给莉莉报仇!”一个人悲愤叫着,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此时,在城主府参加晚宴的人都跟到了外城墙下,因为药劲儿过了些,好歹有些力气了。

    “孤儿退后,我来。”朱丽上前一步,眼神中流露出坚定的复仇之光。

    安娜笑了出来,“好啊,杀了我好了。但是我要声明――”她喘了口气说,“我死了,受我控制的人都会恢复自我,城中的人都会正常想来的。唯独,阿德斯不行。”

    “你想说什么?”孤儿心中忐忑的问道,声音非常细小,因为刚才喊坏了嗓子。

    “阿德斯的心有一部分被我吃了,我的本命石弥合了他的伤口。杀了我,他也活不了,我们的生命是连在一起的呀!”

    “你真是卑鄙无耻!”朱丽骂道,剑却没有落下,因为从刚才的情况看,那个阿德斯对孤儿来说是很重要的人。她虽然想为莉莉报仇,但孤儿是不破之城的恩人,这次也算是她解救的城危,怎么能伤害她所爱的人,让她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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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的话是道歉,因为明天不能继续更新正文,要加插外篇了。

    好在情节告一段落了,小独和阿德斯的战斗也算终结,下面就是拯救阿德斯的情节了,大家可以松口气。后面的章节还有三、四章,恐怕要周更,但我承诺绝不断更,所以一定会做到,每天都会有外篇,全部是本书中人物的事情,是正文中没来得及交待的,比如阿德斯小时候,列斯达为什么这么恨他,等等。当然,还有小独的命运。

    请原谅我,主要是本书的第三册出版在2月底前,。

    总之,要打我就打吧,但不要打眼睛和手指,得码字呢。

    谢谢。

外篇之阿德斯的往事

    我叫阿德斯。我是驿马家未来的公爵。我要统一塔撒大陆,让驿马家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

    很小的时候,我就反复对自己这样说,因为这是父亲教我的。自从我躺在襁褓中,听得懂第一句人话时,他就这样对我说了。

    我的父亲,是现任驿马公爵,长得特别神气英俊,人们说他是大陆第一美男,就连女神也会拜倒在他的脚下,每天我从无数女仆和族中女人的脸上看的出来。可是他很冷漠,只在对着我的时候,才露出笑容。

    所以,我坚信我一定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也所以他说的话,我全记在心里,想为他实现一切愿望。我相信,他成为大陆之王时会更加神气,我甚至觉得天上诸神犯了很大的错误,我们驿马家本身就是王者,什么紫金家,精灵家,根本不值一提。

    我不爱说话,因为我很羞涩,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所以干脆不说。但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在心里对自己发誓,我一定要实现父亲说过的每一句话。

    因为,我爱他!我唯一的亲人,我非常爱他,愿意为他去死,像一名战士,像一名骑士,像一个儿子。

    他对我说,在我出生的时候,有一个男巫曾经预言,我将为大陆带来统一,为驿马家带来光荣,父亲深信不疑,我也一样。父亲还说我有强大的力量,只要刻苦就能全部发挥出来,所以在别的孩子玩耍的时候,我一个人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拼命练习武艺和魔法,一日复一日,从白天到黑夜。

    时间,对我来说好像不存在,只是成百上千次的重复和交替,还有我渐渐变大变强壮的身体,还有父亲眼中越来越兴奋,却也越来越难以捉摸的神情。

    十几年来,我从不叫苦,只要稍嫌严厉的父亲露出一点赞赏的笑容,我就觉得所受的苦都是值得的。

    不过,我没有母亲。但我不是私生子,父亲说我的血统极其高贵,是他与一名不知名的小贵族之女所生。只是他从不对我提起母亲,我有时问他,他会非常生气,族中的长老也不知道他第一段婚姻的事情。

    我很想念从未谋面的母亲,但是我不敢说出来,在我的心里,她肯定是一位美丽高贵的女人,像女神一样。我受伤的时候会悄悄在脑海中想着她,想她温柔的为我包扎伤口,还吻我的额头。每当这时,我发现被人们称为勇敢的小公爵的我,其实心里一直在害怕。怕什么,我并不知道,或者我除了父亲什么也没有,我很怕他不再爱我,所以更拼命的要达到他所有的愿望,让他为我骄傲,觉得我无可替代。

    只是,我刚才说了“第一段”这三个字,因为我的父亲又结婚了,娶了一个地位极高的女人。那个女人很漂亮优雅,但我恨她,因为我觉得我母亲的荣誉被她抢去了。而她也不爱理我,每当看到我,总是目光鄙夷,却又奇怪的有一点惊恐掺杂其中。

    有一段时间,我的恐惧更加强烈,生怕父亲有了其他的孩子就不再爱我了。我很喜欢那种唯一的感觉,父亲唯一的儿子,驿马家唯一的继承人,唯一一个可以在十三岁就赢得比武大赛的人。

    感谢天上诸神,他们照顾了我,因为父亲的妻子一直没有生下孩子,连一个女儿也没有,所以我还是唯一。而我参加各种大赛,用不留情面的手段把很多名扬四海的骑士打落马下,只为欣赏父亲得意的神色。

    这时候的时间对我还是没有意义,只是从一夜一夜的苦练,变为了一场一场的比武。这时候父亲会对我说:阿德斯,快一点变得最强大吧,用我们驿马家可以摧毁一切的黑暗系风魔法,让所有家族臣服,让驿马家成为大陆的王!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我也感到枯燥,感到一点莫名其妙的不快乐,想像其他孩子一样骑马飞奔,什么也不做,只是飞奔。还想学他们一样,找族中的漂亮姑娘跳舞,和她们偷偷在小河边约会,亲嘴,甚至在草垛中滚来滚去。

    可是父亲不许我这么做,他说我是最高贵的人,只有天下和第一美女才配得上我。

    所以我压抑着寂寞和想笑的冲动,每天做着那个高贵冷漠的阿德斯,不爱任何人,不爱任何事,只等着天下和第一美女来到我面前,然后,我征服他们。

    不过后来我遇到一个红头发的姑娘,她叫爱西,很热情、很放浪,父亲准许我和她在一起,但警告我不许动真情,因为他绝不让我娶她。

    其实我还挺喜欢她的,虽然比喜欢我的马和我的狗,还有我的小侍从詹姆和汉姆少一点,但也挺喜欢的。她在床上时,能让我特别快乐。可我记着父亲的话,他说只有紫金家的公主才能成为我的妻子。

    然后我遇到了安娜,紫金家的公主,虽然她的家族已经不是王族,但她坚称自己是一位公主,而父亲允许她这样自称。

    她也很漂亮,应该说相当漂亮,但我总感觉她像一条死鱼,尽管外表无懈可击,可是她的心却泛着强烈的寒意和腐臭的气息,她温柔的眼睛下,看起来藏着另一个人,很算计的人,这些让我讨厌。

    我不喜欢她,但父亲希望我们订婚,他说这是唯一配得上我的亲事。我虽然怀疑这只是因为紫金家要与驿马家结盟,父亲才这么说的,可做为公爵之子,似乎婚姻就是政治的筹码,这一点,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

    于是我试着接受安娜,相处久了,觉得她虽然无趣,却也不讨厌,况且她美丽优雅,地位高贵,非常满足我的尊荣心。

    就这样,我慢慢成长到了十八岁,父亲说要在两年之后把爵位传给我。但在这之前,他要我在两年时间内,为驿马家征服整个大陆。

    我准备好了,事实上比起一场场的比武,我更渴望战争。那会让我热血沸腾,让我觉得我的生命有重要的意义。公爵之位我并不在乎,但想想坐在王者的位子上也是挺不错的。到时候,安娜就是我的王后。

    我知道父亲筹备了多年,就等着战争的到来,而我并无惊慌感。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为战争而生的,因为我不怕死亡,反而渴望打败死神。

    也许,如果我不是父亲的儿子,我会当个佣兵。而就在一切就要开始之前,我在树林里遇到了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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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鉴于手伤不是一天半天能好的,明天还是晚上8点左右更新。

    但,不管大家骂不骂我,爱不爱看,我承诺不断更,就绝不会断的。

    最近会写阿德斯的成长史,交待一下他的童年,和他性格的形成,他与安娜,爱西姐妹的关系等。

    谢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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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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