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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胖哥老李     一梦入大唐txt下载     一梦入大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裂帛

    王晓芸跪伏于地,“明天我就要回波斯了,是否能活着回来还不知道。爸爸于我的恩德天高地厚,晓芸无以为报,就让我再为爸爸跳一支舞吧。”

    再抬起头来的时候,脸上已经戴上了红色的面纱,将袖子向左后方一甩,身形渐起,翩翩起舞。

    王晓芸的舞蹈小帅看过,不过戴了面纱的舞蹈更有了波斯的味道,一身黑纱配上面纱,充满了神秘的诱惑。

    这个和孔雀河边小帅看的差不多,重新温习,小帅感慨万千。正想着找个词儿夸两句,王晓芸两肘抬起,两手与耳平齐,开始旋转,手掌越抬越高。

    当双手在头顶上合拢,转速达到极致的时候,纱裙转成了伞形,露出修长的大腿。王晓芸的旋转蓦地戛然而止,摆了一个玲珑的POSE,人停住了,纱裙继续旋转,忽然一下子飞了出去。

    苏小帅的瞳孔急剧放大,怎么都会这招儿?……还好,里面穿着衣服,不过正是七兄弟结拜那天,李延龄所说的“女昆仑奴装”。

    看来王晓芸早有预谋,是专门为小帅穿的。黑纱落地后,舞蹈并未停止,只是风格一下子活泼大胆了起来,

    当初王晓芸在孔雀河边跳舞,小帅就觉得有点儿儿童不宜,现在看来,义儿们在,她当初可是收着跳的。

    现在的舞蹈那才叫少儿不宜。王晓芸双腿修长,细腰盈盈一握,摆起各种让人兽血沸腾的舞姿来,配以暗红色双眼中流淌出的止不住的魅惑,小帅瞬间觉得灵魂飘飘欲出。

    舞者身上服装甚为节省,偏偏还带着面纱,更增加了吸引力。

    小帅看过舞蹈艺术巅峰的龟兹宫廷舞,艺术性固然是龟兹舞最高,但单就对小帅的吸引力来讲,王晓芸的舞蹈是超出了龟兹的天魔舞的。

    王晓芸一个收势,正好跪在小帅的面前,左手抱住小帅的小腿,右手揭开面纱,露出鲜红柔软的嘴唇,仰头看向小帅。

    脸上有细密的汗珠,声音带点儿喘息,“爸爸,你收了晓芸吧。”

    小帅本已经灵魂出窍,难以自控,蓦然一声“爸爸”,仿佛一盆冷水浇头,“晓芸你不要这样,赶紧起来。你可是我的女儿,这我不是成了禽兽么?”

    “爸爸,为了保持统治者血统的纯正,信仰祆教的国王多有娶自己的姐妹或者女儿的,这正是咱们祆教的习俗啊。你是祆教的神使,将来也是要当国王的……”

    “啊?还有这种风俗?”

    这个小帅是绝对接受不了的,愚昧的古人啊,难道这不会生出缺胳膊少腿大脑痴呆的后代么?

    王晓芸说过波斯国王伊嗣俟是个不靠谱儿的,倒行逆施,国家沦丧,是不是这个原因导致的智力有缺欠啊。

    “我将来若是统治了国家,一定要禁止这种风俗的。”

    “是么?”王晓芸露出失望的神色,站了起来。

    “爸爸不收我,我也会一直忠诚于爸爸的,我等着爸爸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看着王晓芸穿上黑纱,转身离去的背影,迷迷糊糊脑子不大清醒的小帅忽然觉得哪里不对。

    怎么这就走了呢?对了,她是我女儿。不对,我什么时候生过这么大的女儿?

    喂喂,晓芸,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反对的是近亲结婚啊。你是我的干女儿而已,你再坚持一下我就同意了啊,你的科学课还没及格啊啊啊啊!

    苏小帅一肚子火气,却无论如何也拉不下脸把王晓芸喊回来。郁闷地在帐中转了几圈儿,忽然听到帐外传来喀丽丝的轻笑声,似乎在笑话自己,不由大怒,“喀丽丝,你给我进来!”

    小帅只叫了喀丽丝,热巴就留在了帐外等候,只听见进了帐的喀丽丝一声惊叫,随后传来裂帛的声音……

    良久,听到喀丽丝带着喘息的声音,“主人今天怎么这么粗暴……”

    随即喀丽丝的声音提高,“热巴,丽娅,快进来帮忙……”

    …………

    现代,南京,玄武湖畔,金陵御花园。

    小帅把奔驰S320停在一栋别墅的门口,两个小孩子背着书包从别墅里走出来,上了车的后座。

    小帅发动了汽车,向琅琊路小学方向开去。

    两个小朋友是兄妹,哥哥宋天一,12岁了,上六年级,背带裤,白衬衫上打着领结,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妹妹宋可儿,11岁,五年级,穿着白领白短袖的小粉裙,头上带了个白色的发箍,大眼睛忽闪忽闪,睫毛很长,还带着点儿婴儿肥。

    一上车,宋可儿就揪住小帅的耳朵,“小帅哥我可把你盼回来了,你都隔离结束了怎么不早说,我要你陪我打游戏。”

    宋天一撇撇嘴,“不要骚扰司机。你个没出息的样子,哪个女孩子像你,喜欢打游戏的?”

    宋可儿冲哥哥一扬脸,“哼,你管不着,你整天小大人似的板着个脸,谁喜欢你?连游戏都不会打,你才没出息。”

    “咱们琅琊路小学,音乐、舞蹈和绘画要是不精通一门,都没有资格进来,你看爸爸看了前两天父亲节我给他画的画,有多高兴?”

    “可是你忘了说父亲节快乐,你画得再好,爸爸还是更喜欢我。”

    这话触动了宋天一的伤心事,“爸爸偏心呗,听说当初妈妈怀了你,本来不想要,是爸爸坚持,才有了你这个没出息的女儿,为此交了不少的罚款。

    你这个什么才艺也没有的家伙是琅琊路小学之耻,还打游戏不爱学习,将来考不上大学看你怎么办?”

    “让爸爸送我去英国上大学呗。”学渣小丫头显然对这个问题早有考虑。

    “但你就算有文凭,也没有学问,谁会娶你?”

    “那个不用你管,爸爸说要给我一千万的嫁妆呢,还怕嫁不出去?实在没人要,我就嫁给小帅哥,小帅哥最好了。”

    车子一顿,又继续往前开,小帅吓得一哆嗦。

    这个小祖宗可惹不起,最近自己真是犯桃花啊,安国公主那个小萝莉看上我也就罢了,好歹十六了。你这么个小孩子也打我的主意,这是犯法的你知道么?

    “你学习不好,好歹学门才艺啊,学学舞蹈也行。就没见过你这么无法无天,啥都不行的女孩子。”

    “我长得漂亮可爱呀,反正小帅哥不会嫌弃我。我知道小帅哥不喜欢舞蹈的,是吧小帅哥。”

    “舞蹈嘛……”小帅忽然心虚,没往下说,最近他觉得,舞蹈其实挺不错的……

第三十二章 产检

    车到琅琊路小学,两个小朋友下了车,小帅目送他们进了校门,宋可儿回头向小帅挥手,“别忘了晚上开电脑,陪我开黑。”

    看着宋可儿蹦蹦跳跳进了学校,小帅若有所思。最近自己在唐朝用的心思比在现代多多了,游戏很长时间不玩儿了,要是输了,小丫头会不会向宋老板告自己的状?

    小帅住着宋老板的房子,开着宋老板的高级奔驰,代价不过是每天接送宋公子和宋公主上下学。当然要是来客户了,自己还要客串司机,按宋老板的话说,这叫双赢。

    小帅赢没赢目前还不知道,宋老板这钱可是省得飞起。他看透了小帅这个老实巴交的孩子,还相当放心。当老板的人,经济脑瓜儿不带缺的,越有钱越抠门儿。

    当然钱塘路小区这边的学区房太小,宋老板不可能自己住的。小帅省了租房的钱,上下班的交通费,这卡里的钱就攒下了,最近往唐朝运了不少东西,都没用张罗卖唐朝宝贝。

    小帅进了汽车,正准备去上班。

    他因为兼职司机的原因,上下班都不用打卡。

    有什么私事要办,去晚了,一句堵车就搞定,宋老板还会焦急地问,女儿有没有迟到,有没有着急,可怜的品学兼优的儿子完全被宋老板忽略了。

    刚发动汽车,电话响了,“小帅啊,我是你吴姐,你终于出来了,今天赶紧陪我去产检,我等你一周了,再晚就来不及了。”

    “可是我要上班……”

    “我已经替你跟宋老板请好假了,放心,我的事,他不敢不给假。我不会让这个资本家占你的便宜的,请的是年假,你赶紧过来吧。”

    “还是污姐有牌面儿,谁让你是注册会计师呢?上海财经大学的高材生,本事大,宋老板全靠你偷税漏税呢。”

    “你可别瞎说,诽谤犯法,我只是帮着宋老板合理避税。咱们这个小企业没上市,CPA证也没什么用,我就是闲着没事儿考的。”

    小帅一边儿拍着污姐的马屁,一边发动了汽车,来到了尖角营小区。污姐的房子是租的,她一个单身女人,这里离单位近嘛。

    污姐大着肚子,很有派头儿,旁边一个魁梧的小丫头搀着他上了车,污姐给介绍,“这是我的四川老乡熊妹,护校毕业的,没找到工作。

    我预产期还有一个礼拜,已经请产假了,她是我雇了照顾我的。”

    熊妹打量着小帅,右手捏了捏左拳头,咔咔作响,“这小子就是污姐的男朋友?怎么肚子大了还不结婚?别看你开奔驰,有什么了不起的,你要是辜负了污姐,我打你个昏迷不醒。”

    小帅无奈地笑笑,他一直陪污姐产检,已经被医生护士教训很多次了,已经懒得辩驳。话说这个体格倒是适合照顾污姐,两个女人在家,要是没把子力气,好多活儿都没法儿干。

    污姐拍着肚子,“他是我们公司公认的老实人,热心肠,我是求人帮忙的。现在还没对象,熊妹你要看上他,我给你们当介绍人。”

    小帅又是一哆嗦,看这个护士的身板儿,那砂钵大的拳头要是打在身上,自己立马得上骨科医院,可不能赖上我啊。

    熊妹“切”了一声,“他有钱开奔驰我也看不上他,我立志要找个超级帅哥,他还不够格儿。”

    这人啊,就是没有自知之明,超级帅哥能看上你?小帅心里琢磨,没敢说出来,不想进骨科医院。

    鼓楼医院就在附近,一转眼就到。污姐叫小帅陪不是非用他的车,是让他假装男朋友,避免麻烦。

    小帅熟门熟路地停好车,和熊妹一起搀着污姐往里走。

    路过大厅里的钢琴,熊妹好奇地摸了摸,小帅赶紧拦住,“这玩意值七百万,你要是不小心给碰散架子了,卖了你也赔不起,猪肉涨价了也不行。”

    小帅说完就跑一边儿去了,熊妹作势要打,还是搀住了污姐,恶狠狠地瞪了小帅一眼,“我诅咒你三十岁以前碰不到女人。”

    小帅吹了声口哨,这你可说晚了,我都六个老婆了,不跟你小丫头一般见识。

    小帅跑一边儿是打电话去了,他的高中同学陈远琪在这里搞行政嘛。片刻功夫,陈医生急匆匆跑了出来,给了小帅肩膀一拳头,“小子你们又来了啊,这孩子真的不是你的?”

    “真不是。”

    “也不知道哪个混蛋这么不仗义,污姐还不肯说,你告诉我,我找人削他去。”

    污姐抬起头,眼神开始空洞,“他可是个好人,他一定是不得已……”

    “得了,渣男都这个德性,这女人上了当还说好。污姐你这么精明有本事的人……算了,污姐,来这边,这有内部专用电梯。”

    污姐进去检查了,小帅拉住陈医生,“兄弟啊,我问你个事儿,你说假如我要是穿越到唐朝了,该怎么办啊?”

    陈医生立刻眼睛放光,“这个我可是专家啊,我告诉你,那肯定是先赚钱,然后爬科技树啊。

    先搞玻璃水泥,挣了大钱招兵买马,造黑火药,一硫二硝三木炭嘛。然后是三酸两碱…...搞机床,造火枪火炮,排队枪毙吊打冷兵器……

    最重要的是收他一大堆小弟,什么秦琼程咬金都带上,纵横天下,把有名的美女都划拉来…..”

    看熊妹不怀好意地看着他,陈医生停止了YY女人,“我电脑里搜集了所有穿越必备资料,就差穿越了,回头我给你发过去。

    我给你讲啊,穿越最重要的是土地革命,建立一只铁打的队伍,进行政治教育……”

    陈医生满脸通红,滔滔不绝,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污姐都出来了还没讲完。

    小帅越听越糊涂,自己的穿越好像跟这些都不挨着啊,是我错了还是世界错了?最后得出结论,陈医生就是个不靠谱的。不过…...

    一边儿搀着污姐往外走,回头看向陈医生,“那个资料别忘了给我传过去。”这个……应该总有点儿用吧?

    上了车,小帅又劝了下污姐,“这个时候了,那个男人还不冒头儿,你得找他啊。”

    “这个不用你管,对了,差点儿忘了告诉你,邵学海被宋老板开除了。”

第三十三章 网红

    苏小帅送了污姐回家,马上给邵学海打了过去。

    “邵哥啊,怎么了?听说你不干了?”

    “你就甭安慰我了,我是被裁员了。”

    “咋地了?宋老板疯了?要裁员也得先从我这个大专生先裁啊,一抓一大把。你这样的渲染高手整个儿南京都是有数儿的,工作经验还丰富,是不是你给人泄咱们公司标底了?”

    “我是那样儿的人么?再说要是那样的话我直接进局子了,还用裁员?”

    “你干私活的事情被他知道了?”

    “我也一点儿头绪没有啊,要是因为干私活,他肯定直接跟我说了。他倒是蛮客气,该给的2N+1的补偿都有,就是不想让我干了。

    没事,我明天就去找工作去,不能比这少挣,还白得二十来万补偿,我买房子首付这下都攒够了,我就是不明白宋老板这是抽了哪门子疯了。”

    “刚从上海回来就裁你,是不是你在上海的活儿没干好啊?”

    “我只是量尺寸去的,要回来才能做方案,能出什么毛病?老宋接了个朋友的装修活儿,五百平的洋房,他自己在上海的房子十月份也要装修,我去一起量了。”

    “这个事儿我知道,不是那个叫侯大宝的土豪么?在陆家嘴有洋房,啧啧。宋老板可重视得很,老早就说要亲自出手设计。宋老板搭上了老侯这个财神,炒股票赚翻了,正起劲儿巴结呢。”

    “我在侯财神那里可劲儿地给老宋说好话,老宋自己的房子更是特别重视,去了好几趟,跟现在的租客都混熟了,事先都想好了设计方案,谁知一回来失业了,这都什么事啊。”

    小帅安慰了邵学海两句就撂了电话,反正有本事哪里都吃饭,这事儿也不是自己区区一个建模员能掺和的。就是对自己的精神导师,一贯精明正确的宋老板忽然倒行逆施,感到很是疑惑。

    虽然这里离公司很近,也不能去,既然都请假了,还是赶紧回家,晚上接少爷公主放学就行了。

    根据小帅对宋老板的了解,他要是这个点儿去公司蹭午饭吃,铁定被他抓住接着干活儿。

    先去新街口买了几块机械手表,才折回去回家。本来想去夫子庙的,不过那里假货太多,还远了点儿。这表给的都是自己人,多花点儿没啥。

    自从手里有了两盒子财宝,小帅底气大增,卡里钱迅速减少也不是很在意。不过,怎么出手还没想好,实在不行去找林不二,和他合伙,就是出国太麻烦,让小帅一想就头大。

    自己不大懂这个,邵学海也是个打工的料,他当初开奶茶店就赔了,也不能指望他,现在还有点儿存款,先得过且过。

    回到家,时间充分,忽然想起前几天上传的某音视频,传完就放那儿了,打开一看,呦嚯,自己火了。

    几天没刷某音,自己的粉丝由几百涨到两万了,就发了一个视频而已,这都得算奇迹。点赞更夸张到一万,底下的留言根本翻不过来。

    “真正的舞蹈艺术,献上我的膝盖。”

    “求小姐姐联系方式。”

    “根据我专业的判断,这一定是西亚国家级的舞蹈演员。”

    “这个背景好像是天山,我去过,不过电线杆给P掉了,你连公路都P掉就过分了。”

    “想火吗?我们有专业的运营团队,请联系xxxxxxxxx。”

    “这个视频唯一的缺欠,就是最后作者的自拍,太丑了。”

    “这个配乐《可可托海的牧羊人》很赞,就是有的节奏没对上舞蹈,鄙视作者的水平。”

    “背景音里小姐姐说的什么语言?我这个西亚语言专家怎么都听不懂?”

    小帅十分得意,自己炫耀的目的达到了,顺手就把某音关了,现在没空看这个。

    自己又没有才艺,火了有什么用?没事让自己小妾跳舞给人看太跌份儿了,咱可是西域大富豪,要当国王的人,就是找林不二去卖财宝都比当网红赚钱靠谱儿。

    还是赶紧下载下陈医生给发的穿越指南吧,好家伙,好几个T……

    突然电话响了,号码完全陌生,“你好,你是某音上那个龟兹舞视频的发布者么,让我好找,我是社科院的,姓葛。”

    …………

    高昌,苏小帅营地。

    小帅揉着腰眼儿走出了帐篷,喀丽丝正在空地上逗啸天。把一个红绒球扔出去,啸天颠颠儿地跑过去叼回来,找喀丽丝要吃的。

    雷欧没有啸天的本事,很嫉妒,在旁边打滚儿,妄图吸引麻麻的注意力。

    “东主,咱们的货已经清空了,被一位婺州的豪商全吃下了,全换成了绢。不过对方首领要求见东主一面,你看……”

    “那就请人喝顿酒,签了大合同和甲方喝酒是常事嘛。”

    这个小帅懂,他经常参与宋老板安排的这种酒宴,只不过不喝酒……他是司机。

    李管家去安排酒宴去了,旁边波斯使团拔营重新出发,王晓芸拉着玛尔达公主来和小帅告别。

    小帅掏出一块天王表,“这是送给你的,看,这么上弦。这么一圈是半天,两圈儿是一天。”

    小帅拉住王晓芸的手,亲手给她把手表戴上。

    “谢谢爸爸。”王晓芸扳住小帅的头,一口亲在脸颊上。

    玛尔达公主本来一直盯着小帅,想说什么。看王晓芸亲昵地亲吻小帅,又止住了,只是规矩地行礼,“叔父后会有期。”

    看着波斯人的使团渐渐远去,小帅负手而立,心态复杂,一阵的怅惘。

    李管家见小帅眺望了很久,恨不得叫人砍掉遮挡视线的树木的样子,摇摇头,叹了口气,上去拉了拉小帅的袖子。

    “东主,酒宴备好,婺州豪商已经来了。”

    小帅回过身,还没看见人,就听见一阵豪迈的笑声传来。

    一个虬髯大汗,身后跟着两个奴仆,大步向小帅走来,叉手为礼,“婺州行商戴挺,参见苏公子。”

    “这里没有苏公子,只有贸易伙伴儿,戴老板好威风的相貌,今天咱们好好喝两杯。”

    “且慢,我是个爽快人,先办事情,拿上来!”

    一个奴仆费力地搬上来一个大袋子。

    “这是我准备送给你的,苏公子一定要收下。”

    李管家狗腿地上前打开袋子,一片金光耀眼。

第三十四章 风投

    送礼是一门儿非常讲究的学问,要投其所好。送得不好,不但起不到效果,反而容易得罪人。

    但有一样礼物老少咸宜,不会遭到嫌弃,那就是……钱。

    作为一个大商人,戴老板肯定是不乏精明的。不过今天他给苏小帅送礼的手法儿就非常简单粗暴,直接砸钱,袋子里面的礼物是一万枚拜占庭金币。

    一万枚金币体积不大,却有九十斤,怪不得戴老板的奴仆抱着那么费劲呢。

    这都比苏小帅现在的全部身家都多了,当然不包括无法估计价值的现代物品。苏小帅却是眼皮都没动,拉住戴挺的手,“谢过戴老板,走!咱们酒桌上慢慢谈。”

    戴挺和苏小帅并肩而行,暗自点点头。他外表粗豪,观人之术是非常高明的。这个苏公子见了巨款,丝毫不为所动,看样子还不是伪装的。

    这样的人不是傻子就是胸怀大志,看来自己赌对了。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小帅倒是毫不在乎,他现在是担心团队命运,对钱真不太重视。

    当然很多钱的用处还是很大的,戴老板有啥问题,自己尽量帮。自己的条件摆在这,戴老板不可能提什么强人所难的要求。一般的要求嘛,穿越者办不到的还真不多。

    吴子仪也被叫来陪客。吴军师现在浑身上下焕然一新,不复昨天潦倒的样子,李管家在旁边斟酒布菜,宾主一时尽欢。

    喝了两杯后,吴子仪一拱手,“戴郎君爽快大气,不知道我们这个商队有什么能帮上郎君的呢?”

    戴挺一挥手,“吴军师你说这个就见外了,我的礼物就是送给苏公子的,现在没有任何要求。

    苏公子在这高昌就把货物卖了,留在西域,显然志不再商,若是将来苏公子在西域割地称王,给我的商队一条商路就行。”

    苏小帅点点头,明白了,戴老板这是风险投资。一旦成功,利益百倍于今天送的礼物。

    小帅笑眯眯地,“戴老板就不怕看走了眼,投资打水漂儿么?”

    “戴某自认看人还是准的,苏公子气度沉稳,将来必成大器。当然了,就算事有不谐,还可以东山再起嘛。

    推一万步说,公子失败回长安,只要跟苏老将军说两句戴某的好话,让戴某随征西大军供应军资,戴某就感恩戴德了。”

    感情这位戴老板鬼得很,除非苏小帅不小心挂了,怎么着他都不亏的。

    “戴老板这眼光、消息都灵通嘛,怪不得买卖做这么大。你这么说话,我苏小帅的压力可就大了啊,好了,咱们一言为定,祝愿戴老板以后财源滚滚。”

    两人当庭击掌立约,戴老板又喝了两杯告辞而去。大家都有事情做,一大早晨的,不可能喝得烂醉。

    “恭喜主公,已经有豪商看好主公,行吕不韦之故智了,好兆头啊。”

    “什么吕不韦,他给再多的钱,咱们也不可能听他的,最多让他当个胡雪岩罢了。”

    “那个……主公,属下才疏学浅,胡雪岩是谁?”

    听小帅略作解释,吴子仪肃然,“主公果然胸怀大志,若能做出你说的那位左太傅的功业,我辈皆可随主公名垂青史,固所愿也。”

    吴子仪和李管家一起躬身,“属下誓死追随主公(东主)”。

    小帅摆摆手,“行啦,别动不动搞这么严肃,咱们研究下下一步去哪儿吧。”

    说到这个,就要看吴子仪的了,吴子仪羽扇轻摇,做出一副沉思的样子。

    话说这一身军师行头看起来相当像那么回事。这把羽扇小帅怎么看怎么像孙十将扔在铁门关前那把,应该是批量产品,专门给读书人装逼用的。

    也就是营地旁边就是西域最大的交易市场,吴子仪才能在早上这么短的时间内凑齐行头。

    李管家行动也非常迅速,昨天晚上就给吴军师买了两个胡儿书童,再加一个胡姬伺候军师的起居。

    还很抱歉地向军师表示,这是时间仓促,否则弄两个昆仑奴书童才更有牌面儿,符合军师的身份。

    胡姬的功夫不错,吴军师今天精神焕发,不像小帅昨晚过度劳累,现在有点儿打蔫儿。

    “咱们的起家之地,首先必须离开大唐的直接控制区域。其次不能离突厥这样的强大势力的中心太近,第三得有能耕种的土地,咱们可以从这三方面考虑。”

    小帅从背包里拿出一张A3的彩色西域地形图,这是从陈医生的资料里找的。为此小帅还特意出去买了个彩色激光打印机,陈医生的资料太多,挑起来可费了一番功夫。

    主公能弄来这么神奇的东西,吴军师对李管家说的主公能沟通光明神界立时充满了信心。“我看,昭武九姓这里势力分散,河流密布,应该满足咱们的要求。”

    李管家立时兴奋了,“东主手里有安国公主的令牌,咱们前去投奔,必然能获得一块地盘儿。东主要是娶了安国公主,没准儿能兵不血刃把安国吞下来。”

    “你要娶你娶,我可看不上那个势利的平胸小萝莉。”什么为了政治需要母猪也得娶的事情,在小帅这里不好使,那么委屈自己,当什么穿越者?

    当然,势利不势利的,不是主要原因,小帅这里关键词是平胸。

    李管家悠然神往,“安国公主多好啊,我在铁门关可是看得眼馋极了,可惜我已经被家族撵了出来,要不然身份还是相配的。”

    小帅打量了一下管家,安国公主巴波一米五几的样子,你李仁军将近一米九,又开始渐渐有了后勤人员的肚子,不会把巴波压死么?再说你都二十七了,老牛吃嫩草你不惭愧?

    吴军师却不这么想,“你跟着主公,将来身份肯定是相配的,现在咱们能获得一块地盘就足够了,我看就去安国。”

    小帅看了看地图,挠挠脑袋,“这有点儿问题啊,去安国咱们就要走回头路。我有不得已的原因,绝不能进入龟兹境内,咱们实在要去,只能从北路绕。

    曾经有人向我建议,这里,乌孙国故地,我命名为伊犁河谷的地方挺合适。陈医生纸上谈兵,曾经和小帅在网上聊了两个小时,建议靠不靠谱谁也不知道,到是可以试试。

    还有我最近听说了个地方,在大约这个位置,有个大湖叫可可托海,是个世外桃源。

    我看咱们就走北路去安国,先去我说的两个地方看看,要是合适就就地发展。”

    大计已定,商队进行了轰轰烈烈的采购和招聘活动。

    李管家采购了足够的粮食,买了二十匹骆驼,又招了十个护卫和二十个奴仆,一行八十二人,已经是个相当大规模的队伍,浩浩荡荡,往北而去。

    五日后经过庭州,并不停留,继续北行,进入了后世准格尔盆地的边缘。

    这里虽有古道,却开始人烟稀少,每日扎营,吴军师都指示小心设置栅栏,按军法行事。扎营的时间一下子大增,全员骑兵,每日也只能行五十里,和传统商道上日行一百六十里相去甚远。

    小帅觉得他有点儿小题大做,不过没有干预。还是要听内行的,自己外行瞎指挥的事情是不能做的。

    又走了三天,进入了荒漠深处,已经只能偶尔碰到几个牧人,这天扎了营,大家都很疲惫,早早睡觉,半夜里锣声忽响,小帅冲出营帐,见外围的三十名护卫全员行动了起来,打起了火把。

    李管家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东主,不好了,有狼群攻击营寨。”

    营地被狼包围了,万幸有栅栏暂时挡住了狼群。狼群正在渐渐靠近,护卫们开始射箭,不时有狼倒下,狼群却是毫无退意,火光中无数带红点儿的眼睛,数量不知道有多少。

第三十五章 从贼

    狼群显然是从西面汹涌而来,在管家的指挥下,护卫们主要集中在西面。其余三个方向,李管家派了奴仆们拿着棍棒守护,有狼想从栅栏跳过来,就用棒子打回去。

    李管家虽然是后勤出身,好歹是当过兵的,还是在邵树德这个有名将之姿的高手手下当兵,指挥调度起几十个护卫和奴仆来,还是颇有章法。

    二十把弓箭一次齐射,狼就倒下三四只,连射了六次,已经射死了二十多头狼,狼群的攻势一缓。

    护卫们不是军队,射箭的水平很一般。面临狼群攻击,危机之下,都是超水平发挥,连射六箭,都已经肩膀脱力。纷纷拔出弯刀,准备肉搏。

    二十个义儿军惊醒了,他们知道苏小帅的本事,看到狼群,不但不害怕,还兴奋地叽叽喳喳,颇以参与重大的战斗场面为荣。

    雷欧虽然幼小,作为狮子,却对狼有着天然的心理优势,竟然从栅栏的缝隙里钻出去,对着狼群咆哮。喀丽丝一个没看住,急的跳脚,“雷欧你给我回来。”

    狮子幼崽的咆哮对狼全无威力,几只狼冲过来,雷欧见势不妙,转身就跑,一下子又从栅栏缝钻了进来,跑到喀丽丝脚下,蹭着麻麻的小腿求安慰。

    看来雷欧倒是一点儿也不傻,喀丽丝把雷欧抱了起来,好好夸奖了一顿。

    雷欧不傻,有傻的,啸天呆呆地望着栅栏外面和自己非常相像的狼群,可能想起了狗妈妈,非常好奇,摇着尾巴向栅栏走去。

    大家都紧张地望着狼群,也没人注意啸天的行动。栅栏外的狼群又聚集了几十只,发现营地里面不再有弓箭射出,跃跃欲试地又准备跳栅栏。

    小帅看形势改变,己方远程输出用光,一旦有狼跳进栅栏,肉搏的话难免造成损伤,才想起跑回帐篷去取冲锋枪。谁知越着急越找不着,耳听得外面惊呼连连,还传来几声啪啪的枪声,不由心头火起,抱怨自己,战斗经验还是不够丰富啊。

    等小帅终于拎着冲锋枪跑出来,只见六个侍女每人拿着一把手枪,站成个环形,威风凛凛,正不断射击。不过手枪威力有限,栅栏外面躺着两只狼,还有两只死在了栅栏里。

    手枪并不能完全阻挡狼,几个护卫弯刀连劈,正在围攻跳进来的两匹狼,还有更多的狼正要往里跳,情况非常危急。

    小帅大吼一声,“你们给我闪开!”

    随着冲锋枪清脆的“哒哒”声响起,一梭子下去,密集的狼群中,八九头狼倒下了,随手换上弹夹,很快又打响了第二梭子。正面战场小帅接了过来,侍女们去帮护卫们,枪声连响,冲进栅栏的狼终于被清理干净了。

    一身青衫在旁边观战的吴子仪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特殊武器”,果然威力强大,小帅一个人的输出就远超二十把弓箭,终于不再提心吊胆,黏须微笑,又是一副高人模样。

    第二梭子又打倒了六七头,狼群的前锋为之一空。后面的狼前仆后继,正要继续往前冲,更后面督战的头狼一声长啸,狼群纷纷撤退。

    狼的智慧还是很高的,看损失巨大,立刻怂了。众人都松了一口气,人群中突然传出喀丽丝的尖叫。小帅回头,见喀丽丝指着外面,急得说不出话来。回头一看,只见一只体型巨大的狼像闪电一样冲向栅栏,举枪欲射,却无法瞄准。

    这只狼的速度远超同类,估计是头狼,小帅移动枪口,却看到头狼在栅栏前停下,啸天不知什么时候悄悄钻了出去,傻乎乎地望着头狼。

    怕伤了啸天,小帅没敢开枪,头狼嗅了嗅啸天,露出疑惑的表情。狼只有一只,管家吩咐搬开栅栏,去营救啸天。看人类拿着刀要出来,头狼不再犹豫,一口咬住啸天的顶瓜皮,飞速离去。

    战斗结束了,营地没有一人受伤,栅栏外丢下三十多只野狼的尸体,算是大获全胜,众人一起欢呼。尤其是护卫们,雇主有强大的武器,自己这帮刀头舔血的人生命安全得到极大保障,士气一时高涨。里面有想弄死雇主化身土匪的野心之辈,也悄悄收起了心思。

    这就是吴子仪没有招更多护卫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钱不够。不是可靠的“家生奴”,只能当冲锋陷阵的打手,不能完全信任,主人必须有压制他们的实力才行。

    小帅吩咐李管家,马上放赏,每个护卫得到了五枚波斯银币的赏赐,这是他们一个月的工资,护卫们纷纷拍着胸脯表忠心,表示这样的狼群再来十个八个也没问题,包在我们身上。

    小帅只能苦笑,这次都危急到要小妾出手御敌。要是真有几百只狼从四面围攻冲击,营地肯定玩儿完,大家都得变成狼粪。不过护卫们忠心可嘉,还是勉励了一番。

    三十个奴仆虽然没有打死一只狼,但护卫了营地的后方,每个人也得到了一个银币的奖赏。

    小帅是团伙儿的头领,必须对手下的功劳及时奖励,这是他的义务。等处理完事情,大家散去,才来得及安慰哭哭啼啼的喀丽丝和其他五个侍女。

    啸天是几个侍女的心头肉,一起相处了将近二十天,突然被狼叼走了,都是非常伤心。

    小帅也是很郁闷的。他平时并不怎么接触雷欧和啸天,都是几个侍女照顾它们,倒是没有那么深的感情。不过啸天没了,污姐要是哪天问起,岂不非常糟糕,自己怎么交代?

    他还得安慰喀丽丝诸女,“看头狼的样子,肯定以为啸天是其他狼群失散在外的狼崽子,给收养了去。啸天又没有死,没准儿以后还能回来。”

    这话小帅自己都不信,喀丽丝倒是不哭了,“啸天虽然没死,可是加入了狼群,这不是从贼了么。”

    侍女们把啸天当成了孩子养,这孩子还没长大,就入了黑涩会,当阿娘的心情哪里会好。

    从贼也比死了强,这又没什么办法,小帅只能安慰安慰。留下护卫提高警惕继续站岗,众人纷纷睡去。

    第二天早上,仔细盘点了一下战果和损失。被打死的狼有三十五头,营地的损失是三十头羊。

    为了节省立栅栏的时间,缩小营地面积,羊被栓在了栅栏外。狼群到来,第一时间就攻击了羊群。

    这其实是好事,羊群的损失,迟滞了狼群攻击营地的时间,放哨的护卫有机会报警。否则若是几十只狼跳进栅栏,众人不备,没准儿会造成人员的损失。

    小帅对狼群的规模毫无概念,只是觉得这一路上碰到了好几伙儿牧人,都是单人出来放羊。要是狼群都是这个规模,牧人还能有活路?

    吴子仪和李管家虽然都在西域游历了好几年,但他们主要是在人群密集的城镇出没,没有到过这种连商路都没有的荒凉古道,对狼群什么的,也没有太多了解。

    李管家对西域更了解些,“我曾听旅人说过,狼群一般十几只,以家庭为单位,最多也就三四十只。它们一般捕猎野生的鹿什么的,饿急了才会偷牧人的羊。

    这次狼的数量虽然在黑夜中不知道多少,少说也有一百多只。这么大规模的狼群闻所未闻,是怎么形成的呢?”

    三人心里都存着疑惑,好在队伍武力强大,只要时刻警惕,再有狼群也不畏惧。

    管家命奴仆们把狼皮剥下,三十多张狼皮也是一笔财富,抵消了部分羊的损失。

    而且羊也没有完全损失,固然羊都被咬死了,但狼群退走,死羊基本都被追了回来,羊皮都留下了,今天早上队伍全体吃羊肉。

    很快,大规模狼群形成的原因找到了。

第三十六章 奇怪的知识增加了

    一位牧人赶着三百多头羊,缓缓地从荒漠走过。他是红发碧眼的乌孙牧人,满脸皱纹,看上去是个老年人了,实际上四十岁不到。常年在荒漠里放牧,条件恶劣,人都显老。

    牧人的寿命没有太长的,他已经是很有经验的牧人了,按理三千头羊也能管理,不过荒漠不是草原,能养活的羊有限。

    他的儿子就在附近另一片放牧,两个人加起来将近七百头羊,生活也勉强维持下去的样子。

    前面出现了一个营寨,看上去甚为严整,不过没打旗号,里面还有女人,和几十个小孩子。

    这样的队伍在荒漠里很少出现,根据牧人的经验,危险性比全员成年男性的队伍小多了,不妨去找他们交易,省得自己要跑到很远的庭州去,能省不少路上的花销。

    小帅亲自接待了主动来交易的牧人。本来以前这是李管家的活计,不过这次他想打听打听狼群的事情。

    “老人家,你这放了三百多头羊,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吧?”

    “勉强维持吧。”

    看着红发碧眼的牧羊人操着比自己还要熟练的唐音,小帅总有点儿违和的感觉。小帅在西域有一段时间了,看着各种金发、红发之辈说唐音,深有感慨。大唐实在太强盛、太牛逼了。

    “大唐对我们的统治很友好,只是三十税一而已。不过,每年还要上交给部落一大笔,而且这两年上交的又增加了。”

    “部落对你们加重剥削,你们不反抗么?”

    “部落也是不得已,新加的负担,是为了讨好葛逻禄人和瑶池都督府的突厥人。”

    这个吴子仪还是知道的,“葛逻禄人和瑶池都督府不都是大唐的下属么?你在庭州交了税,他们还跟你们要钱,可以去庭州告他们啊,大唐会不给你们做主么?”

    “我们的部落确实有一部分羊群在他们的地界,他们要得比大唐狠,我们作为部民,就得一体承担。要是全迁到庭州境内,牧场却又不够了。”

    看来都护府和都督府这种羁縻控制统治力有限,还是大唐直辖的地方法治要好很多。不过人家既然能维持,也还不错了。

    “对了,你放羊,不会碰到狼群么?我们昨晚碰到一百多头狼,难道这荒漠里经常会有这样大规模的狼群?你是怎么对付的呢?”

    “什么?一百多头?”牧人看向二十个护卫,“得有不少伤亡吧?唉,这该死的世道……我去看看死狼就知道了。”

    这狼群还和世道有关?小帅带着疑惑,领着牧人去看正在被奴仆们剥皮的狼。

    喀丽丝和姐妹们正在用狼牙做成吊坠,准备给义子义女们一人一个。小帅看了心一动,“孩子们,你们这个组织,以后就叫‘狼牙’了。”

    这个称呼很威风,义子义女们一阵欢呼,充满了自豪。拥有这批小阿娘们做的限量版吊坠的,仅有二十人,以后不会增加,义儿军立刻充满了荣誉感。

    雷欧冲着死狼咆哮了两声,昂首阔步地转了两圈儿。你们昨天不是很牛吗?还敢撵本大王。现在我冲你们吼,你们怎么不吼回来了?回头又讨好地看看麻麻,看我这个大王儿子威风不?

    牧人翻翻一匹死狼被剖开的肚子,点点头,“这狼也可怜啊,不是饿急了,不会聚集这么大规模的。我记忆里,只有小时候闹的那一场白灾,才有这么大规模的狼群。

    我得感谢你们,替我们牧人顶了灾。不然我要是碰到这么大规模的狼群,只能等死了。”

    “平时狼群没这么大规模么?你是怎么应付的呢?”小帅是真的好奇。

    “几个月前,高侃将军率大军从这里路过,向北去讨伐车鼻可汗。

    大军路过,荒漠里的野鹿全部被打干净,充了军粮了。狼比较狡猾,能避开大军,但他们的食物没有了,就开始偷我们牧人的羊。

    我们损失增加,向部落汇报。部落里的智者发明了对付狼的神器,狼一只羊也偷不到,想必饿急了,为了生存,只能联合起来,想干票大的。”

    “神器”什么的,向来是小帅的专利,如今这放羊的还发明了神器?“我看看,什么神器?”

    牧人打了一声呼哨,五条大狗跑了过来。牧人抓住一条大狗,向小帅展示。狗的脖子上加了一个充满了铁刺的项圈,“这就是神器?”

    “不要小看这个项圈。本来狗的战斗力和狼差不多,不过狗和狼互相攻击,都是咬对方的脖子。

    有了这个项圈,狼最有效的攻击就不好使了,一条狗一下子可以对付四五匹狼。加上我养的山羊也是可以和狼战斗的,就是来他二三十只狼,我也能应付。”

    小帅抬头看看,果然,三百多头绵羊里,混了十几头山羊。山羊出肉少,经济价值不行。不过犄角锋利,性格暴躁,敢和狼单挑。没想到在羊群里,山羊是当护卫养的。

    弄明白了狼群的来历,小帅觉得自己奇怪的知识增加了,同时放下心来。看来昨晚遇到的狼群,是这一大片荒漠所有狼群联合起来的,以后基本不会再遇到了。

    高侃的大军捕杀鹿群,破坏了食物链,狼没得吃。牧人偏偏发明了项圈神器,单个狼群已经偷不到羊,狼群被逼无奈,才联合起来,冒险攻击营地的。

    想必三十头羊也不够大狼群吃的,头狼发现营地里有二十个人类幼崽,就起了心思。

    营地里只有五十多个成年人,狼的数量是人类的三倍。头狼大概评估了下双方力量对比,毕竟能单挑一匹狼的猛人是少数,狼群力量占了绝对优势,才敢冲击营地。

    要不是小帅有冲锋枪这种头狼完全不能理解的武器,营地还真的是很危险的。

    李管家用两匹彩绢跟牧人换了二十头羊,想换再多,牧人却不干了。两匹绢已经足够向庭州和部落缴税,再多留着也没什么大用。

    羊群看起来很大,要保证繁衍,维持种群数目,不能一次都卖光了。

    不过这不够啊。金币小帅要留着,银币牧人也不要,李管家领着牧人去了营地的仓库,看牧人能不能看上什么喜欢的。

    牧人转了一圈,眼睛发亮,“我要这个、这个和这个。”

第三十七章 可可托海

    新招护卫的时候,小帅带了几瓶二锅头过来,搞了个欢迎活动,剩下了一瓶。牧人打开喝了一口,立刻决定这东西归他了。

    李管家和牧人反复砍了半天的价儿,最后以十头羊的价格成交。

    酒虽然非常好喝,在牧人心中也值不了十头羊,这个“水晶”瓶的价值就大了,可以作为传家宝。

    不过呢,要是杯子,反而更值钱。瓶子没有杯子的使用范围广,这种超时空的玩意到底值多少钱,也没有定价,双方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两大袋茶叶换了两头羊,这是吃肉的牧人们急需的。这个时候云南的茶马古道已经开始形成,一百斤茶换一匹战马,一匹战马换十二头羊。

    这里远离茶产地,茶就更贵,不过牧人还是觉得有点儿不合算,又拿走了两袋盐才满意。庭州就有盐湖,西域的盐其实不贵,小帅带来的盐虽然更精细,但在牧人这里却不是卖点。

    看牧人拿着一盒红南京看,管家给他示范了下,牧人抽了一支后,把五盒全拿走了,问还有没有。对他这个整天在旷野里享受孤独的职业,这东西实在太合口味了。

    小帅听说了牧羊人的要求,让管家陪牧人喝茶聊天,自己回去睡了个回笼觉,然后牧羊人就得到了十条红南京,还附赠了十个塑料打火机。交易的结果,商队最后得到了四十一头羊。

    按小帅的想法儿,这些现代物品都卖贱了,要是跟富商或贵族交易,利润很可能会高十倍。不过现在不是钱的问题,有没有肉吃关系到队伍的士气,自己多睡会儿也有助于健康。

    羊群少了十分之一,近期要专心养羊羔,不用找人交易了,临走管家还叮嘱牧人,狼虽然死了三十多头,还有一百多,要小心。

    牧人摆摆手,“无妨,狼是很聪明的,在这里遭到重大打击,一定会迁移走,放弃这块领地的,我们很长时间不用担心狼的问题了。”

    队伍继续出发,越走道路越荒凉,到最后只能拿着指北针在荒野里走。好在小帅提供了更精确的地图,虽然差了一千多年,大的地形变化倒是不大。

    本来听说高侃率大军北行,吴子仪曾犹豫要不要继续往前走,别卷入大战就不妙了。不过又走了一段,没看到什么大军的行迹,显然高侃的大军拐到别的地方去了。

    既然都走了这么远了,那就不妨还是去看看。

    十二天后,穿过一个山谷,队伍终于看到了可可托海。七月的可可托海湖水清澈,湖边草长林密,多逻斯川自西而来,穿湖而过,通过一个长长的大峡谷,向东北方向而去。

    苏小帅大喜,这里居然是没有人居住的,自己完全可以占下来,作为第一个基地。

    多逻斯川也就是后世的额尔齐斯河,这里没有人烟,河中、湖里的鱼虾跳跃,多得不成样子。湖南湖北的平原可以种地,多了不说,养活几千人是没问题的。

    李管家开始率领奴仆和护卫们扎营,苏小帅已经开始畅想这里的发展了。

    现在是七月中旬,农具什么的在高昌已经买齐,可以赶种一季玉米。秋季玉米收获,团体的粮食就不成问题了。来年春天可以种春小麦,有粮心不慌,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

    而且手里钱是不缺的,可以和附近的游牧民族交换牛羊。

    自己在这里种田、收拢部落、发展科技,闷头发展个几年,攒个一两千部队,又有少量现代武器加成,就可以考虑出去吞并大点儿的部落了。

    什么?唐朝没有玉米?还在美洲?醒醒,这对苏小帅是问题么?不但不是问题,种子还是最好的,惹急了小帅化肥都能给你背来几吨。

    什么?山沟里发展科技是扯淡?那你看是对谁来说。我这不是从头发展,叫复刻科技。信不信我背来几包零件,直接给你组装个小机床?

    小帅越想越美,嘴角隐隐有口水流出,已经与谈到穿越的陈医生相差仿佛。陈医生那是闲着没事,看着护士的后背整天YY,自己可是真的实现了穿越,而且正在发展势力。

    小帅看着奴仆们扎营,准备去伐木,嗯,还可以背几个渔网过来,这食物就更不缺了。当年我玩儿帝国时代就是这个场景,如今可是真的,咱们迅速进化到封建时代……

    看雷欧在草地上撒欢儿,几个侍女在可可托海边蹦蹦跳跳,又有了跳舞的欲望,孩子们已经开始在湖边洗澡,小帅内心蠢蠢欲动。

    这一路旅程碰到河的时候少,带的水够喝而已,不能洗澡。宿营倒头就睡,自己最近身体都健壮了不少,总不能老是背水洗澡吧?

    当初在沙漠里可以,现在部下多了,这么干就有点儿过于脱离群众。

    以后可以住木屋,天天洗澡,告别帐篷了。今天我要纪念一下,在帐篷里开个七人大会……

    看吴子仪在身旁侍立,苏小帅背负双手,决定秀一下豪情壮志,“东方欲晓……”

    “报!郎君不好了,东北面峡谷里有动静!”

    被吴子仪派出顺额尔齐斯河峡谷探查的斥候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远远看见至少有一二百人,都骑着马,从东北面顺河滩过来了。”

    李管家赶紧下令,“全体集合,护卫列队,前排举盾,后排准备弓箭。

    奴仆在后护住军师、女人和孩子,东主你在护卫身后备好冲锋枪,咱们虽然还没立营寨,只要控制住湖边这个要道。来个一二百人不用怕的。”

    侍女们急匆匆地把孩子们从湖里叫出来聚拢,喀丽丝特意抱住了雷欧,怕它也丢了。苏小帅备好冲锋枪和弹夹,手里有枪,倒是不怎么慌。看李管家指挥得井井有条,心里其实在遗憾。

    这几十个人李管家指挥起来没问题,等规模再扩大李管家这个后勤兵出身的估计就不行了,自己手下缺将才啊。

    这个不急,自己多带点儿兵书什么的,让军师好好训练下狼牙义儿军,自己培养的人才用着最放心……那什么我要不要自称校长?

    这边准备得迅速,峡谷那边来人其实还远,小帅胡思乱想,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峡谷中飞鸟惊起,一队人马渐渐冒出头来。

第三十八章 李大锤

    众人开始紧张,小帅则想着,自己忘了网购几个俄罗斯望远镜来着。

    高中的时候陈医生曾经买过,用来看女生宿舍。虽然大家都一致谴责陈医生是个色魔恶棍,倒是都拿着尝试过。精度足够了,不用费力去淘什么军品。

    到时候给斥候配上,自己和军师也都得拿着。这个时候要是拿个望远镜,回头和军师谈两句,有没有用先不说,这指挥若定的大将风度先有了。

    亲手拿着冲锋枪准备当火力输出的小帅做着当将军的梦,忽然发现情况有点儿不对啊。

    对面来的人是不少,一百七八十吧。不过妇女儿童居多,妇女抱着小孩子骑在马上跑在前面,青壮只有大约五十左右个,背着弓箭,挎着弯刀,不时往身后张望。

    这帮人一个个气喘吁吁,狼狈不堪,青壮都没有什么盔甲,还落在后面,让女人孩子打头,根本就不像是有战斗力的样子,倒像是在逃跑。

    这个女人孩子的组合,和自己这帮人倒是挺像,当然女人多很多。要说这是部落迁徙吧,整个部落居然一个老人都没有,也没有辎重,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小帅立刻吩咐护卫先不要放箭,将冲锋枪交给身后的红妹。要是和这帮人冲突起来,恐怕连自己的护卫都能把他们拿下,根本用不着自己出手。

    虽然对方青壮是护卫的两倍多,自己的护卫好歹全体着甲,李管家有空就按军法训练,已经训练了一个月,新来的也训练了二十天。

    自己的队伍食物充足,顿顿有肉,护卫们比来的时候体力都好多了。每天一训,一个月顶大唐精锐训练半年,训练密度超过这个年代所有精兵。

    虽然基础较差,现在不说赶上邵树德的亲兵,跟李延龄、范河手下的兵水平已经差不多了。

    队伍临近,见前面有人挡路,妇女孩子们都惊慌不知所措。一个三十多岁模样的男人打马从后面跑上前来。

    男人是队伍里唯一穿了皮甲的,黑发黑眼,露出的胳膊肌肉坟起,面孔黑里透红,一脸胡茬子,脑后密密麻麻编了不少小辫儿。

    他见对方的护卫红发碧眼之辈居多,也有几个唐人,后面的女人也是红发,再后面的孩子们却是金发碧眼,这什么种族都有,一时弄不明白对方的身份。

    待见小帅从大盾后面站出来,这是个唐人,打扮不凡,显然是个为首的,当即在马上拱手,说的是唐音。

    “对面是尊贵的唐人说了算么?我们是大唐坚昆都督府帐下阿古鲁部落,逃难至此,请借个道路,来日必有厚报。”

    逃难的啊,还是大唐的下属,这没必要互相打起来啊。小帅吩咐让开道路,护卫们手持弯刀监视,阿古鲁部落的人迅速通过。

    那个阿古鲁首领下马,叉手行礼,“某乃阿古鲁部落首领伊悉钵舍友者毕施颉斤,请问公子贵姓高名?”

    小帅还了个礼,“我是始平苏小帅,你叫什么?伊悉钵舍……什么玩意来着?”

    见苏小帅一脑袋浆糊的样子,阿古鲁部落首领一脸歉疚,“某的名字确实太长,有碍贵人了。某还有个唐名叫李东,诨号‘李大锤’的便是。”

    苏小帅打量了一下李东,看着体格倒是像使锤的样子,不过这马上也没有大锤啊,这个诨号是怎么来的呢?

    李大锤也没空解释,“苏公子还是随某速退,我们这后面追兵已经不远了。足足五十名回鹘精兵,不是你们能对付的。他们在战场上杀红了眼,不会在乎你们是唐人的。”

    五十个回鹘精兵?他就是再精能赶上大唐精兵?就算个个是猛将,也禁不住冲锋枪扫射啊,小帅浑不在意。

    “我唐人的本事不是回鹘人能比的,你且放宽心,赶紧休息休息,看我们收拾他们。”

    李大锤倒是对唐人很崇拜,虽然这边只有二十个兵,看装备也没有回鹘精兵好,不过……唐人指挥的话,也许真能挡住回鹘人?

    回头看看女人孩子们长途奔驰,体力都已经不行了,李大锤一跺脚,“罢罢罢,咱们合伙跟他们做过一场,否则终归跑不掉。”

    五十个阿古鲁青壮加入了进来,手持弓箭站到了护卫们身旁。这下不管战斗力如何,人数上已经超过了传说中的回鹘精兵,阿古鲁青壮们都是信心大增。

    没一会儿,前方马蹄声起,追兵至,果然是大约五十骑兵。追兵都骑着高头大马,一个个体格魁梧,怒目巻髯,面貌凶恶,夸张的是五十人竟然全体穿着锁子甲。

    邵树德的队伍原来一具铁甲都没有,孙十将贵为都督府留后,手下才有二百铁甲军。那还是因为焉耆富得流油,孙十将又搜刮有术。

    话说大唐一共才有几个都督府?这回鹘人这么富裕么?

    回鹘人无论如何不可能有唐军厉害,否则就不是大唐威震天下了,这里肯定有问题。

    不过回鹘人来得快,小帅也来不及细想。回鹘骑兵远远看见阿古鲁部落扼守要道,人数似乎多了一些,并没放在心上。多了更好,都抓回去功劳更大。

    对于全员铁甲的精兵来讲,对手人数多个一二十都是浮云。离得远远的,就摘弓搭箭,一百步外就来了轮抛射。

    一般来讲,骑射是怎么也比不上步射的,马上就不便携带太大的强弓。这帮回鹘精兵人高马大,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手长脚长,马也是特别遴选的,竟然能在马上携带强弓。

    这大大出乎了苏小帅的预料,好在骑射的准头儿不行,五十支箭射过来,大部分钉在皮盾上,发出砰砰的声响,有两个阿古鲁青壮中箭倒地。

    一支破甲锥可能是对方首领射的,劲头儿十足,竟然从大盾空隙穿了进来,从小帅耳边飞过,插在了身后的地上,箭尾兀自颤动。

    李管家下令还击,二十支箭飞出,有点儿囧。箭倒是射到了,却已经没了动力,强弩之末,有几支射在回鹘人的铁甲上,直接滑了下去,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苏小帅慨叹,这百步穿杨的功夫,可不是谁都有的。

    阿古鲁部落青壮表现就更差,齐射都没搞出来,乱糟糟的箭射过去,全部脱靶,显然根本就没经过军事训练。

    苏小帅摸了摸被箭风刮得生疼的耳朵,大怒。这特么要是再偏点儿就完犊子了。穿越者被回鹘人射死,全剧终?这可太没面子了。

    回鹘人见对方远程差劲,首领一声令下,全体下马,准备步射。步射可比骑射准多了,回鹘人是为了避免伤亡,欺负对方箭术不行,让对方干挨打,无法还手。

    小帅的护卫还没怎么样,阿古鲁青壮一个个面露恐惧之色,有胆小的已经准备逃走,胆大的也回头看向李大锤,等着他发话撤退。

第三十九章 临机决断

    小帅差点儿被射死,当时是只有失了面子的恼火,这玩意过后才会后怕的。

    小帅觉得自己的护卫们算是达到了二流唐兵精锐的水平了,跟回鹘的一流的精锐比,应该差不多吧?

    没想到对方的装备就比己方好,比射箭,手下的射术表现也不佳,自己刚刚跟人吹嘘过唐人武装的厉害,转眼就打脸了。

    因此从红妹手中接过冲锋枪的时候,咬牙切齿,似乎这样就能给敌人造成更大伤害似的。

    结果很一般。冲锋枪的有效射程200米,不过越近威力、准确度越高。回鹘人距离小帅一百步,一百五十多米的样子,小帅以前无论打康胖子的护卫还是狼群,都比这近得多,效果就拔群。

    小帅又没有经过正规训练,也没用几万发子弹喂过,全靠全自动武器的威力欺负对手。

    如今敌人稍远,命中率一下子就下来了。尽管敌人聚集在一起,目标很大,一梭子25发子弹打出去,只有五个回鹘人倒下了。

    小帅很不满意,接过红妹递过来的第二个弹夹的时候,吩咐依扎赶紧装子弹,四个弹夹未必够用。

    小帅这其实是要求太高了,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是过于理想的状况,会造成己方的伤亡增加。

    米国有“范弗里特弹幕”的说法,消灭一个敌人要好几吨弹药。小帅军事盲,不懂这个,直观地觉得冲锋枪那就得一扫一大片,其实根本没有这种事情。

    不过现代战斗,对手知道你有自动武器,都是散兵线战法,匍匐前进,要打到非常困难。

    古代战斗讲究阵列作战,聚集在一起才能集中火力。

    回鹘人哪里会知道世界上有冲锋枪这种玩意,兵士成密集队列,正准备进行齐射,忽然遭到打击,看同伴莫名其妙倒下,一时都懵了,纷纷往四处张望。

    小帅第二梭子打得更稳些,这次消灭了七个敌人。

    回鹘人终于看到了倒下的同伴胸口的血洞,猜测狡猾的对手大概拥有类似诸葛弩那种神奇的武器。传说中的武器回鹘人没见过,不敢力敌,齐声呼哨,纷纷上马逃跑。

    小帅冲出盾阵,端着冲锋枪追击,又打了一梭子,只有两个敌人摔下马来,其余的纵马远去。

    小帅拿起冲锋枪的时候,护卫们就已经预见到了结果。

    看阿古鲁青壮们一副惊慌的样子,都油然产生了一种优越感,对团队的忠诚度再次增加。还没等嘲笑阿古鲁部落的人两句,吴军师在身后大喝,“上马,追敌!”

    护卫们看向管家,见李管家已经第一个上马,回头向他们挥手,纷纷上马,抄起弯刀。

    小帅停步的时候,看到的情况就是护卫们在管家的带领下,从身边飞驶而过,高声呼喝,去追击敌人了。

    小帅自己骑术一般,是追不上敌人的。找到正摸着短胡茬自得的军师,“他们没有冲锋枪,若敌人回身而战,岂不危险?”

    结果身边隆隆马蹄声响起,阿古鲁青壮们竟然也去追敌了。军师摇头晃脑,“敌人胆气已丧,追之可也,无妨。”

    小帅还是很担心,过了会儿,见李管家领着部下得胜而归。虽然敌人一个没捉到,但居然带回了三十多副铁甲。

    原来回鹘人见敌人轻骑追来,他们哪儿知道这些护卫是没有冲锋枪的?自己一身铁甲,马跑得慢,纷纷弃甲轻骑而逃。他们骑术远胜小帅的护卫,这回是真的追不上了。

    阿古鲁青壮的追击虽然没什么战果,但他们在后面跟着,回鹘人看到追兵众多,更增加了弃甲而逃的决心。

    吴军师给小帅解释,“敌军虽然精锐,个人武勇远胜我方。但逐利而来,无名将主持,一旦受挫,必无战心。战场上胜负之机,变幻莫测,并无一定之规,需临机决断才行。”

    小帅拜服,这吴军师熟读兵书战策,临阵又能窥伺敌人的弱点,真是没白收。

    据说兵法里有前人总结的经验,几追几不追什么的,自己全然不知。要是没有军师当定盘星,自己这个组织只能算个团伙儿,水平不会比土匪高哪去。

    自己要不要也读读兵书,当个名将什么的呢?好像听说有个叫赵括什么的,书没少读,一样不好使。

    自己要是读了点儿教条,就隔着军师瞎指挥,多半会害了部下。

    兵法这玩意应该主要还是靠天赋,自己没那个敏感性,不但比不上吴军师,连李大锤的临机决断都没有,人家都知道该立刻追击。

    自己没有军事才能,这自知之明一定要有。千万不能不懂装懂,当微操大师,给敌人做了运输大队长。

    想起博斯腾湖畔李管家对自己的劝慰,自己只要有“能沟通光明神界”这一项长处,就完全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没必要事事要强,抢军师的饭碗。

    只要当好自己的主公,知人善任,咱这叫“善将将”,有当领导的能力,这就够了,自己还是多回想下宋老板的教诲,对了,还得赏罚分明。

    为自己的懒惰找好了借口,小帅命令李管家马上放赏。宋老板教导我们说,奖金要发放及时,才能产生最大效果。这次对手是回鹘精兵,比狼厉害,护卫们每人十银币。

    军师和管家工资比护卫们高得多,吃穿不愁,给钱效果不大,自己这个团队规模还小,也没啥官儿可升。小帅掏出两块手表,一人送了一块。

    这东西固然值钱,主公所赐,更主要是一种荣誉。吴子仪和李仁军见小帅对驭下之术无师自通,相视而笑。

    发奖金看似破费,其实200个银币发下去,还远不如缴获的一件锁子甲值钱,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是非常有道理的。

    这次缴获了五十副锁子甲,十四匹高级战马,算是极为丰厚。后世努尔哈赤靠十几副盔甲就能起兵得天下,小帅这算又发了一笔大财。

    小帅暂时忙活完了这场战斗的后续,见李大锤看准时机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两个随从,还有一个圆脸少女。

第四十章 朋友搞得多多的,敌人搞得少少的

    跟在李大锤身后的阿古鲁部落的小姑娘个子不高,满面阳光,嘴角上翘,自带笑容,脑后编着长长的碎辫儿。

    一身象牙色的长裙,上身披了个褐色的马甲,身材健美窈窕,胸口比喀丽丝六女要丰满得多。

    王晓芸曾笑话安国公主没有货还挺胸勾引小帅,其实她自己和喀丽丝诸女虽然这方面比巴波强,其实也很有限。

    王晓芸要练轻功,喀丽丝诸女要舞蹈,过于丰满的话会影响动作的效果,都曾节食锻炼。喀丽丝所长在艺术功力,王晓芸靠细腰和长腿傲视群雌。

    这个阿古鲁部落的小姑娘大概小时候营养供得足,也没做过什么节食之类的事情,靠在原野上驰骋自由发育。虽然是黄种人,不像喀丽丝皮肤那么白皙,却也有着喀丽丝望尘莫及的优势。

    小姑娘跟在李大锤身后,好奇地四处张望,目光碰到小帅,仔细盯了一下,做了个鬼脸儿,黑漆漆的眼睛甚为灵动,还带着点儿桀骜。

    这个一身野性的小姑娘让人一看就心情愉快,小帅目光被她吸引,忽觉有人拉自己的袖子。

    回头一看,喀丽丝冲自己眨了眨眼睛,小声嘀咕,“色鬼!”

    反了天了,是不是因为最近一路上没这么收拾你啊?待找机会与你大战三百回合,看你还敢不敢……

    喀丽丝又捅了捅小帅,指指前面,小帅回头,才发现李大锤正正对自己,一脸严肃。

    嗯,刚才他好像对自己说什么了,一分神没听清。小帅一脸尴尬,“李首领…...”

    李大锤年近四十,部落酋长都当了快二十年了,世事洞明,不可能像小帅这样面嫩,毫无尴尬,洒然一笑,“感谢苏公子援手之情,来日必有厚报。”

    “不用客气,咱们是并肩作战嘛。对了李管家,赶紧给他们受箭伤的那俩送去点儿青霉素,破伤风了就不好了。”

    问清楚了青霉素是怎么回事,李大锤再次躬身叉手,“公子仁德,馈赠如此珍贵的药物,我们无以为报,惭愧惭愧。”

    “战友嘛,应该的,咱们一起对敌,算四大铁之一了,以后没准儿有机会合作。”

    旁边的吴军师又拉小帅的左袖子,小帅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摆摆手,表示不同意。

    回头又看向李大锤,“我看你们走得匆忙,队伍里没有粮食和毡帐,我送你们五匹骆驼,十顶毡帐,二十袋粮食,想必也够你们支应一段时间的了。”

    李大锤来这里一是告别,二是想求取点儿物资。可现在自己部落一穷二白,没有能回报的,怎么开口,一直颇为犹豫。

    如今看小帅这么敞亮,想起小帅刚才和女儿眉来眼去的,牙一咬,脚一跺,“苏公子大恩,无法回报,某有一女……”

    李大锤的女儿冰雪聪明,听父亲的话头儿不对,这事先可没商量过啊,我只是跟来看唐人稀奇的。当即急得连捶父亲的后背,“耶耶——”

    小帅也阻止了李大锤继续说,“免了,免了,李首领不要小看我,我怎么可能乘人之危?咱们以后结盟,等你们找到定居之地,常联系,互通有无、守望相助就好,不必强人所难。”

    李大锤感激得无可无不可,提醒小帅,“你们刚才打败的,是原回鹘王庭可汗之子,大唐新封的左骁卫大将军、大俟利发,瀚海都督药罗葛.婆闰的亲卫。

    他们在你这里吃了亏,一定不会罢休。这次他们随高侃将军出征,讨伐突厥的车鼻可汗,可是带了五万大军,你们也还是赶紧避之为妙。”

    言毕领人牵了骆驼,搬走物资,又一次一躬到地,领着部民,转身南去。

    待李大锤走远,吴军师埋怨小帅,“主公太过仁厚。咱们现在正是用人之际,他们落魄至此,咱们应该吞并了他们是正经。”

    小帅摇摇头,“强扭的瓜不甜。人家不愿意,强行吞并,那是游牧民族干的事。即使能成功,也会留下很大的隐患,造成内部不和,很难弥补。

    宋老板说过,一枝独秀不是春,善于合作才能成功。我又不想当独裁的皇帝,不必要什么东西都划拉到自己手里。双方自愿合作,才能产生最大的效率。

    咱们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敌人搞得少少的,以后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吴军师无言以对,见实在劝不了,也就作罢,而且对苏小帅后面的话十分认可,“主公英明。”

    小帅自谦,“我不过是拾伟人牙惠而已。”

    喀丽丝在旁边“哼”了一声,“主人刚才那副猪哥样,这眼看到手的小美女飞了,现在后悔得要死吧?”

    小帅眼睛一瞪,“什么叫猪哥样?我跟你说,不要跟着电视剧瞎学。这帮导演编剧的也是,不弄好的,净教小孩子学坏。”

    回头看向可可托海,“军师啊,你说回鹘人会不会来报复?咱们真的在这里待不下去了么?实在是太可惜了。”

    吴军师摸摸胡子,“这个……”

    还没等说完,马蹄声隆隆响起,抬头一看,刚走不久的阿古鲁部落的人又回来了。

    难道他们改主意了?那个小姑娘看我英俊潇洒,非哭着喊着要嫁给我,把他爸爸给拽回来了?

    小帅想着没影儿的事,阿古鲁部落的人飞快地跑到小帅这帮人的北面,靠着可可托海停下,熟练地躲在了小帅团伙的背后。

    原来他们后面又缀了一伙儿追兵,还是五十人的小队,却有一百多匹马,空马上袋子鼓鼓囊囊,放着不知从哪里“收缴”来的物资。

    骑士们一个个脸颊火红,眯缝眼,扁平鼻子,大嘴叉儿,小眼睛射着凶光。短头发披散,嘴唇上边胡子长,下巴上的胡须短,皮肤白皙,身穿蓝色战袍,内衬皮甲,一看就是典型的突厥人。

    突厥人,小帅疑惑了,车鼻可汗不是在北面和唐朝和回鹘联军打仗么?怎么从南面过来了?不过这帮人看上去还不如刚才的回鹘人精锐呢,应该好对付。

    护卫们举盾站到了小帅身前,一个个乐呵呵的,仿佛看到这帮来找死的突厥人被冲锋枪突突的场景。

    为首的突厥人哈哈大笑,“这还有一群肥羊,两伙儿一起抓了!”

    拜大唐的威势所赐,在西域混的不论什么种族都会说唐音,为首的突厥人故意说唐音让对方听见,就是想让对方先害怕,降低战斗力。

    小帅正想向对付回鹘人一样如法炮制,突厥人突然一起转身,向南而去。

    还没打呢这就跑了?这突厥人也太怂了吧?小帅正奇怪,只见南面山口那里人影晃动,噪声大起,还没看清人的面目,一杆大旗先显现出来。

    方形大旗招展,旗上是一个凶恶的狼头。

第四十一章 半天云

    突厥人的图腾就是狼,这以狼为旗,莫非是突厥人的大将到来,这一个队的突厥小兵去迎接了?那可大大不妙。

    小帅的冲锋枪对付一百人还行,若是双方合流,人数大增,那自己的队伍可就危险了。

    南面的队伍渐近,声势浩大,三百多匹马奔腾而来,如黑云压过天空,吴子仪摇摇头,“这不是突厥人,多半是马匪。”

    三百多人的马匪?西域还有这么大规模的匪帮?

    这土匪和狼群有个共同点,一伙儿的规模不能太大。能抢的物资有限,团伙儿大了就没法儿养活自己。而且你一旦规模大了,就会遭到官府的围剿。

    小股的匪徒神出鬼没,行踪不定。官府出一次兵要花不少钱,懒得费力气剿你。土匪规模一旦扩大,危害变大,官府就不能视而不见了。

    此时大唐在西域保有两万人马,由驸马柴绍的儿子柴哲威坐镇龟兹统领。

    柴绍可是李世民的姐夫,凌烟阁名将。柴哲威继承了乃父的本事,贵为安西大都护府都护,怎么能容忍领地里有如此大规模的匪帮出现?

    “不论是唐军,还是阿史那贺鲁的突厥人部队,能打这种帅旗的,手下都至少要有一万人以上的正规军,孙十将手下有两千人,只能打个鸟兽旗。

    正规军绝不会有打错旗的事情发生,土匪就随意了。管几十个人的山大王也是大元帅、护国将军的随便封,也没人当回事。”

    原来是这样,“那就不能是像孙十将那样,有大帅巡视领地么。”

    “巡视领地可以,这跟人对峙要打起来,大帅哪有打头阵的?”

    小帅唉声叹气。这自己挑中的可可托海,上午来的时候,还是荒无人烟的地方,怎么自己一到这儿,还没安顿下来,突然变得这么热闹了?真没法儿呆了么?

    待南面的队伍更近,停了下来,五十骑越众而出,小帅看糊涂了。

    马有三百匹,人却没有三百人,出来的五十人身材高大,胯下马特别的神骏,和回鹘精兵一样全员铁甲,脸上带着狼形铁面罩,如凶神恶煞一般。

    打头的五人铁甲与众不同,是用精铁片穿在一起的环片甲,明光耀眼。这一身甲胄穿出来,防御效果怎么样还不知道,五人的脑门儿上仿佛写着四个大字,“老子有钱!”

    后面压阵的有一百骑,却是布衣没有着甲,每人仅仅带着把弯刀意思意思,牵着二百五十多匹马,看样子是伺候前面五十个铁甲战士着甲的辅兵。

    这五十个战士居然是连马都披铁甲的具装骑兵,而且一人四马。这比刚见识过的回鹘精兵还要牛,说是长安大明宫的御林军都有人信,会是土匪?

    五十名具装骑兵和五十名突厥战士遥遥对峙,战力对比很明显。突厥人都是轻骑,仅有为首的穿了副锁子甲,这完全没法儿打啊。

    正中间穿环甲的首领高出同伴半个头,跳下马应该有两米开外,大声劝降,“突厥的狗崽子们,下马投降免死!”

    他因为带着铁面罩,发出的声音有点儿怪异。突厥人没见过这么劝降的,正规军有正规军的骄傲,回答对方的是突厥首领的一箭。

    大汗抡起马槊,一下子将来箭磕飞,一挥手,“上!”

    具装骑兵以锋矢阵,开始迈着小碎步加速,突厥人摆了个小型的车悬阵,两边各有二十名士兵绕着圈子奔射,十名身材高大的突厥人手持狼牙棒立马原地。

    这是突厥人的标准战法,用奔射消耗敌人,打乱敌人阵型,待敌人混乱,重骑兵出马解决敌人。突厥人没有重骑,这十个力大的就扮演了重骑的角色。

    这种百用百灵的战术在这里不好使了。箭射在对方作为阵型箭头的五个环甲骑兵身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最多造成一个白点儿,完全无法破防。

    偶有漏到后面的,穿锁子甲的骑士里面还穿着皮甲,再里面是丝甲,箭被三层甲阻挡,挂在锁子甲上,也是基本没有伤害。

    突厥首领看这样不行,必输无疑,手持狼牙棒,单骑而出,“兀那汉子,敢不敢跟耶耶单挑?”

    小帅正琢磨,这必胜的局面,傻子才单挑。谁知环甲大汉往后比了个手势,手下都停下,单人匹马,冲向敌将。

    突厥人的轻骑都停了下来,观战的也都屏住呼吸,看两骑逐渐接近。环甲人突然马槊交到左手,右手从背后拔出一根短矛,激射而出。

    突厥首领不防,被一矛直中左眼,矛尖儿从后脑突出,尸身扑通栽倒马下。

    环甲人立马战场中央,高声断喝,“还有谁要送死!”

    这一声吼震得众人耳朵嗡嗡响,突厥人气为之夺,纷纷下马投降。

    小帅盯着威风凛凛的大汉,心醉神驰,露出兴奋的目光。身旁的吴子仪摇摇头,叹了口气,想要说什么,却是欲言又止。

    战场上五十名具装骑兵立马不动,一百名仆从快速上前,将突厥人的一百匹马,连马上的缴获一起牵走。

    死掉的突厥人首领身上的铁甲也被剥掉,最后把俘虏身上的兵刃弓箭拿走,连皮甲也剥走了。

    他们倒是遵守了诺言,没有杀俘虏,还给他们保留了衣服和战袍。这一百仆从干活儿麻利,熟极而流,很快带着马匹物资退了下去。

    环甲人首领驱马上前几步,“对面是哪里的朋友?”

    看对方态度友好,小帅越众而出,“我们是始平苏家的队伍。”

    对方打量了一下小帅,“是苏烈将军家的庆节公子么?”

    苏小帅摇摇头,“我叫苏小帅,苏老将军是我本家的老祖宗。”

    那人点点头,居然在马上躬身一礼,“见过苏公子,替我问苏老将军好。突厥人的捕奴队折在这里,必来报复,不会问青红皂白的,苏公子当速速离开。”

    言罢拨马转身而去。

    小帅高声追问,“请问好汉贵姓高名?”

    “某乃半天云是也!”

    随着半天云一声长笑,四百匹马隆隆启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久就消失无踪。果然如乌云过境一般,瞬间就走得干干净净。

第四十二章 大唐义勇军

    半天云走了,李大锤带领着族人,在可可托海边犯起了愁。

    后面有回鹘人要捉拿自己,前面有突厥人的捕奴队。捕奴队显然不可能只有这么一个小队,要是再碰上一伙儿,哪能这么好的运气再碰到半天云这样的侠盗相救?

    家乡呆不了了,本想着远走他乡,寻觅富饶之地,重启炉灶,没想到南面这么不安全,西域水太深,我想回坚昆。

    可惜坚昆也回不去了,自己这个小部落,多半要变成别人的奴隶,如今如之奈何?

    苏小帅拉过吴子仪,想问问这半天云是怎么回事。

    吴子仪还没等回答,五十个身披战袍,没有兵刃,也丢了马的突厥“轻骑兵”集体走了过来,一起跪倒,“我等欲投苏公子,请公子收留。”

    小帅很奇怪,“半天云没有杀你们,你们不回去么?”

    他已经问过了,这伙突厥人不是车鼻可汗的部下,乃是大唐瑶池都督府的兵,都督阿史那贺鲁的部下。既然是唐兵,虽然曾要劫掠自己,却没有付诸行动,自己也不好处置。

    现在这个样子,马匹兵刃皆无,已经无法作恶,就没理他们,当然帮是不可能帮的。

    一个稍伶俐的突厥人回应,“我等打了败仗,首领阵亡,我们却全身而回,依突厥军法当斩。

    即使将军绕过了我们的性命,也难免全家贬为奴隶,再无出头之日,恳请苏公子收留。”

    他们可是围观了半天云和苏小帅的对话,苏烈将军的威名突厥人没有不知道的。投了苏公子,想必突厥人是不敢来捉他们了。

    小帅龙颜大悦,这顶着老祖宗的名头实在太好使了,这都占了不少便宜了,连忙吩咐李管家把这些人收编起来。得了五十名突厥正规军士兵,这队伍的战力可是大增。

    什么?突厥人来要人怎么办?队伍本来就打算绕着突厥人走的。

    吴子仪在旁边进言,“既然突厥小队都投了咱们,捕奴队消失的消息暂时是不会走漏的。多逻斯川往东北的峡谷很长,回鹘人即使要来报复,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这里咱们是呆不了了,咱们应该重新整编一下,确定一下下一步的目标,再做定夺。不过主公等一下,吴某去去就来。”

    吴子仪去到阿古鲁部落那边,和李大锤小声嘀咕了半天,李大锤随着吴子仪来到苏小帅近前,单膝跪倒,“我阿古鲁全族欲投靠苏公子,效犬马之劳,万望苏公子收留。”

    苏小帅大喜,赶紧扶起了李大锤,“不必多礼,你加入了咱们的团队,咱们就是一家人,以后福祸与共。”

    李大锤拿出一柄短剑,剑鞘已经古旧,上面带着繁复的花纹,双手献上,“此剑是先祖李陵所配,今献于苏公子,以示我部归附之诚意。”

    小帅接过剑,拔出一看,寒光闪烁,光洁如新,剑身上带着暗纹,剑柄上刻着“古越”两个篆字,已经很模糊了,居然是把青铜剑。

    李陵小帅是知道的,听评书说过,金刀令公杨继业撞李陵碑而死嘛,汉朝人。这要真是柄铁剑,恐怕早就锈没了。

    剑这东西对小帅毫无实用价值,似乎还是人家的传家宝,小帅想要推拒,想到这是人家表示归顺的诚意的,又好像不妥。想了想,把剑递给了身后的喀丽斯拿着。

    “我就却之不恭了,这是我给你的回礼。”

    李大锤恭敬地接过小帅递过来的手表,先不忙看,躬身叉手,“谢公子赏赐。”

    这在汉朝估计就是古董的宝剑和现代手表,在唐朝哪个更值钱,是很难说的事情,双方都算是表现了合作的诚意。

    小帅的队伍穿过荒漠到达可可托海,走了二十天,刚刚扎营而已,都很疲惫。李大锤的部落狂奔逃命,更是累得不行。

    既然吴军师分析安全上暂时没什么事,小帅当场拍板,今天在可可托海旁边好好休整一天。

    小帅的队伍原来有八十二人,入今加入了五十名突厥人,二百零五名阿古鲁部落的人,数量达到了三百三十七人。

    虽然把可可托海当基地的愿望落空,但收容改编其他部落,扩大规模的任务提前实现,小帅还是很高兴的。下令大排酒宴,宰他二十头羊,今天大家羊肉吃个够。

    奴仆们准备酒宴去了,这得一段时间,小帅总算有空问问吴子仪这半天云是怎么回事了。

    “半天云本名王东晓,原来乃是侯君集将军部下队正,勇猛无双。

    贞观十四年,也就是九年前,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讨伐高昌国,派王东晓去联络葱山道副大总管,番将契苾何力,准备合攻高昌城。

    然向导不力,王东晓一队人迷路失期,契苾何力的部队没联系到。虽然侯将军单独也攻下了高昌城,但王东晓犯了军法,按律当斩。

    王东晓自知无法幸免,就没敢回唐军营,领着手下五十名唐兵,转职成了西域的强盗。”

    原来是这样,王东晓小帅是听说过的,而且穿越第一天就听说了,大名鼎鼎,小帅还把康禄的死赖在过王东晓的身上,原来王东晓就是半天云。

    有在天下第一的唐军服役的经历,怪不得能威震西域。

    “王东晓既出身大唐,便以兵法约束部下,从来不打劫唐人和行商。虽然是土匪,却没做过任何对大唐有害的事情。

    他手下实力强大,专门找土匪黑吃黑,三年后就在西域打出了偌大的名头。他既消灭土匪,又维护丝路安全,几乎是免费的编外唐兵,官府很喜欢他,颇有招安之意。

    王东晓正是这个意思,日思夜想都想回去当大唐的兵,双方本来一拍即合,已经联络得差不多了,侯君集却突然谋反被诛了。

    这下没人敢招安王东晓这个‘侯逆残余’了。王东晓死了心,一直当土匪到现在。

    王东晓靠主动帮大唐剿匪赚钱。西域的土匪虽然多,大股土匪被王东晓消灭得差不多后,总得过段时间才能聚集出新的土匪。

    空余时间他也不打唐人的主意,是靠打劫突厥人做买卖的。”

    小帅琢磨了琢磨,“那他这不叫土匪,可称为爱我大唐的义勇军啊。”

    “主公说的对,他这个大唐义勇受到了行商和官府的双重支持,在突厥人那里打了草谷,回头躲到大唐这边来,接受大唐的暗中庇护。

    丝路上的行商负责给他销赃,可谓得道多助,除了突厥人恨他入骨,他在西域处处吃得开。他那一身骚包的拂菻环片龙虾甲,就是丝路商人们凑钱送的。”

第四十三章 亏本儿买卖

    拂菻就是东罗马,所谓的拜占庭帝国。小帅曾在铁门关和义兄弟们喝酒的时候,听李延龄说过。

    这环片龙虾甲是欧洲那种铁罐头甲的前身,因为太过昂贵,在产地拜占庭那里也是没人用得起的。

    王东晓大力维护丝路的安全,打击丝路上的土匪,比官府对土匪的打击还给力。

    曾有丝路的商人被打劫,官府无能为力。王东晓千里追踪,消灭了土匪,将货物完好地交还给了商人,自此他的名声就打出去了。

    丝路上的行商们感谢他的照顾,要主动给他交保护费,被他大义地拒绝了。得过他恩惠的行商们才合伙凑钱,远赴拂菻,给他打造了五副龙虾甲。

    人家一片诚心,甲胄他倒是收了,自己穿了一副,余下的分给了当初和他一起结义走江湖的手下四个伙长。

    商人得到哪里有土匪的消息,都会主动给王东晓通风报信,连官府得到土匪的消息,都会托人报信给这位侠盗。王东晓武力强大,耳目灵通,自此纵横西域,无人可制。

    这黑吃黑的买卖做到这个地步,王东晓迅速就发财了。

    最初结义的五十兄弟全部成了具装骑兵,一人四马。一匹骑乘,一匹冲阵,两匹用来驮抢来的货物。因为马匹众多,来去如风,得了个响亮的匪号“半天云”。

    半天云既然穿了龙虾甲,干脆按照拜占庭那边的习惯,搞了个狼头铁面具给兄弟们戴上,“半天云”和他手下的“铁面狼骑”的威名,传遍了万里西域。

    听完吴子仪的介绍,小帅悠然神往,哪个男儿不想过这样痛快淋漓、热血沸腾的生活呢。

    年少时,曾想仗剑走江湖……后来下雨了没去…..

    小帅也就是想想罢了,如今他有了六个貌美的小妾,二十个孩子要照顾,三百多个手下指着他吃饭,年少的梦想还没开始,就已经离他渐行渐远了。

    “主公你不用羡慕半天云,他可不想当土匪,时刻想着被招安呢。不过以他的势力,现在是没可能投靠咱们的,主公尚需努力啊。”

    “是啊,军师智慧无双,咱们赚钱、种田爬科技树的能力又不用担心。要想干大事,就缺半天云这样的无双猛将呢。咱们一起努力干,干巴爹!”

    吴子仪也不懂干巴爹是什么意思,似乎是倭国的语言,也许是跟倭国的遣唐使学的吧。

    “咱们暂时没有猛将并不打紧,属下最重要的是忠诚,我看主公的护卫现在就挺忠诚了,我看不如……”

    两个人嘀咕了一番,小帅一挥手,“这个事明天再说,走,喝酒去!”

    酒是在高昌采购的浊酒,小帅感觉这种古代米酒的好处是可以大口的喝。怪不得武松连喝十八碗还能打虎,让他喝十八碗二锅头试试?

    小帅端起酒碗,“今天咱们欢迎阿古鲁部落和突厥兄弟们加入咱们这个团体,不醉不归,来,干了!”

    小帅这话完全复刻了自己在现代入职的时候,宋老板请喝酒时候的场景,连喝酒的姿势学的都是宋老板。

    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小职员,蓦然来到陌生的唐朝,很短的时间里,就成了一群人的领袖,哪里一下子就能胜任。好在有个精神导师在,处处模仿。模仿得三分像,效果就已经很不错了。

    小帅和喜欢发牢骚的邵学海是朋友,以前也总和同事们一起骂过宋老板是黑心资本家。等他当了一群人的首领,才越来越体会到宋老板的英明伟大。

    现在小帅处处模仿宋老板,对宋老板有了种迷之崇拜。连宋老板丧心病狂地开除了邵哥,他私下里也觉得,一定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必要的原因。

    大家干了一碗酒,李铁锤站了起来,“从今后,只有苏公子的部下,没有阿古鲁部落了。苏公子要称呼我们,可以叫我们黠嘎斯人。

    别看我们黠嘎斯人远居漠北,剑水之畔,却是李陵的子孙,汉人的血脉,如今投了苏公子,算是回归了咱们华夏了。”

    李管家一听,激动了,“大锤兄,我也是陇西大族子弟,李广的后人,咱们同一祖先,都是皇族的亲戚,咱们干一个。”

    李大锤十分骄傲,“那是,去年我们的可汗失钵屈阿栈去朝拜天可汗,天可汗于天成殿设宴款待,亲口认了我们这个亲戚,封以左屯卫大将军、坚昆都督府都督……

    可惜啊,我们被赶出来了……”

    “我也是被家族赶出来,才流浪西域,咱俩得再干一个……”

    这两个姓李的居然找到了共同语言,认了亲戚,聊得热火朝天,连连干杯,很快就醉倒了。

    喀丽丝走过来,悄悄拉拉小帅的袖子,“羊肉好像不够吃了,还得再宰五头。”

    “那就去宰啊,还用请示我?”

    本来这事儿是李管家的工作,不过李管家意外醉倒,喀丽丝才接下来的,去指挥那些做饭的奴仆。

    三百多人,二十头羊没够吃,自己的团队都是纯粹的唐朝干饭人啊。

    五十个突厥人是强壮的士兵,能吃不奇怪。

    这帮黠嘎斯人打仗不行,武力烂得一塌糊涂,却一个个膀大腰圆的,十分能吃。小帅隐隐觉得,自己收了这么一帮不能打的大肚汉,是不是干了件亏本儿买卖啊?

    酒喝到天黑,小帅醉醺醺的回到自己的营帐。想起白天要开七人大会的野望,心头火热,喀丽丝六女想必已经在帐内洗的香喷喷的在等着自己了吧?

    自己忘了一件大事啊,现代电脑E盘里的隐藏文件夹里,有五个T的视频文件,一直没有给六女拷过来。她们一直看无聊的韩剧,应该再多了解了解倭国的先进文化嘛。

    嗯?不对,六女怎么都站在帐篷外头呢?难道是出来迎接自己的?从来也没跟自己这么客气过啊?

    六人冲小帅眨眨眼,喀丽丝调皮地一笑,“主人,莫要有了新人忘旧人,夜里不要过度劳累哦?”

    这是什么意思?小帅一脑袋问号,挑开帐帘,走进了大帐。

第四十四章 搜玉

    大帐里,太阳能蓄电池驱动的led灯光芒闪耀,放射着和这个时代非常不协调的光辉。

    李大锤的女儿换了身青色的礼服,小碎辫不见了,头发盘了起来,头上戴了金凤钗,手拿羽扇,坐在账内。

    她这个羽扇和军师的诸葛扇不一样,是孔雀翎和红色的鹦鹉羽制成,上绿下红,用来遮住女子的脸,让女子显得更端庄。

    不过这个小丫头似乎和端庄无缘,手拿着羽扇,坐在那里,却不老实地扭来扭去,时而站起来,来回溜达,不时向帐外张望。

    小帅一进帐,正看到小丫头慌慌张张地跑回去,在榻上坐定,装出一副稳稳当当的样子。

    小帅看乐了,“你怎么进来了?怪不得刚才在酒宴上没看到你。”

    小姑娘立刻不干了,站了起来,胸一挺,左手一叉腰,“还不是都怪你,你居然还装好人。”

    “我一直陪你耶耶喝酒来着,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那也怪你。你那个狗头军师不干好事,不知怎么把我耶耶骗迷糊了,把我送给你当小妾,那么热闹的酒宴我都没参加上,听说有好多好多的羊肉,你得赔我。”

    啊这,小姑娘的脑回路很清奇啊。“重点不应该是把你送我当小妾了么?这么大的事情你好像不在乎,居然关心没看到热闹,吃到羊肉?”

    “女孩子总要嫁人的,我都十六了,不嫁你也得嫁别人,这个关心有什么用?”

    这个小姑娘倒是很乐天知命啊。被送给人当小妾不是应该哭唧唧的么?怎么看起来还是活蹦乱跳的?

    “对了,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他们都没跟我说这件事情。你要是不愿意,不要勉强,现在就回去,我跟他们解释这个事情。”

    小姑娘一下子跳了起来,羽扇也扔了,一手就抓住了小帅的耳朵,“你想不认账是吧?全族的人都知道我进了你的大帐,结果你要把我赶出去,以后谁还娶我?告诉你,没门儿?”

    “我不是那个意思……”

    “现在你是我的郎君了,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叫失钵屈丽朵米娅……”

    “得,打住,打住,我肯定记不住,你们不是李陵的后代么,就没有唐名?”

    “唐人女子一般都没名字啊,我唐名就叫李氏,嫁给了你,就叫苏李氏了。你刚才要赶我走,是不是看不上我啊?我跟你讲,我可是黠嘎斯族的一枝花,好多部落的王子争着要娶我呢。”

    苏李氏,小帅听成了苏黎世?这名字听起来很逊啊,似乎是个外国地名。而且封建腐朽的味道也太浓厚了,听着像个老太太,和这个活泼乐观的小姑娘一点儿也联系不上。

    “我没有看不上你,你多阳光可爱啊。既然好多王子要娶你,你就没看上一个么?”

    “我们邻居部落的王子三十多岁了,一脸大胡子,脏兮兮的,跟你比差远了。他死了原配,给耶耶发了聘礼要娶我……”

    小帅似乎明白了,所谓的王子,不过是几百上千人的部落里的继承人而已,大概也就相当于村长儿子的身份。蛮人部落的村长儿子能有什么文化,小姑娘当然看不上,于是……

    小帅也跟吴军师学着会分析了,“是不是你死活不同意?然后他们部落发兵来打你们,你们才逃出来的啊?”

    “没有啊,那些王子都一个德性,选哪个都差不多。我作为酋长的女儿,肯定要联姻嫁人的,我耶耶都同意了,我也没意见啊。”

    啊这,自己的分析咋就不准呢?看来军师这个活儿不是我能干的。

    “可是他们的部落不怀好意,要求用整个部落作为嫁妆,我们的部落要成为他们的附庸,耶耶才不干的。我们部落人少得多,根本打不过他们。

    这种两个部落的内部争端,可汗也是不管的,最后我们只好带着牛羊财物,准备全族迁徙。在半路上被回鹘人发现,财物都劫走了。

    回鹘的可汗看上了我们的族人,要拿我们当奴隶,派亲军追杀我们,族中的老人们牺牲了自己,拼了命阻挡他们,我们才能逃到这里来的。”

    看小姑娘说着悲壮的故事,依然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看来一则这种悲剧是蛮荒部落的常态,二来小姑娘天性烂漫,无忧无虑。和她聊了这么会儿,小帅的心情都愉快了不少。

    “小姑娘啊,你既然愿意嫁给我,我很高兴。喀丽丝!把首饰盒拿过来,叫她也挑一件。”

    喀丽丝应声而进,找到骆驼骨首饰盒。这里面的波斯高级首饰都是价值连城,比小姑娘自己带来的要值钱得多。

    六个侍女和王晓芸都在里面挑过了,小姑娘也不客气,从里面挑了一个环形的美玉。

    看喀丽丝退了出去,小姑娘把玩着玉环,“我不是愿意嫁给你,是没得选,你总比那些脏兮兮的王子干净得多。

    我就算自己做主,也找不到更好的。我对你最大的不满是你的姬妾太多了,可是现在有本事的,那个不是姬妾成群?要是找个只宠我一个的,又没出息了。

    你好歹名门之后,我也就马马虎虎同意了。来,郎君,给我把玉戴上。”

    小帅把玉环戴到小姑娘的脖子上,“嗯,这个玉和你很配。苏李氏这个名字太俗,我给你起个新名字,叫李瑶吧,满不满意?

    不过李瑶这个名字太雅,平时还是叫你的小名。你天真烂漫,阳光乐观,我就叫小太阳好不好?”

    “李瑶什么的随你,小太阳这个名字我喜欢,就这么定了。”

    唐朝的青色女士吉服设计很大胆开放,小太阳的身材优势显露无余,满城尽是大馒头的效果很好。

    小帅给她戴玉环,耳鬓厮磨,看小太阳晶莹的肌肤,和喀丽丝纯白种人不是一种白,更加细嫩柔和,肤如凝脂。

    又闻到一股清香的沐浴露的味道,应该是被喀丽丝领着在可可托海里刚洗过澡,不由食指大动。

    “咦?我刚给你戴的玉环怎么不见了,只看到绒绳?别是丢了吧?我仔细找找……

    啊,在这里了,拿出来很费劲啊,我得慢慢拿……”

    “啊!!!!!你这个坏人,我咬死你!”

第四十五章 可可托海改编

    第二天早上,小帅睡梦中耳朵一痛,被小太阳拧醒了。

    “你个坏人,睡得这么死。我跟你说,我可是部落的公主,给你当了小妾,什么地位都没有,你可得赶紧当上国王,至少给我封个侧妃。”

    “好好好,不就是国王么,好当好当。虱子多了不咬,反正都答应好多次了。”

    “哼,昨天晚上你弄得我好痛,我要报复你,这次我要欺负你,看我的功夫……”

    一出门,就看见李大锤在等着自己,这个太尴尬了。小帅扭捏地叫了声“岳父大人”。

    李大锤大悦,“好好好,以后咱们是一家人了,我们这些黠嘎斯人会成为苏公子忠诚的下属的。”

    李大锤高兴是有缘由的,自己的女儿给人当小妾,这不是什么有面子的事情。虽然是因为自己的部落落魄到无家可归,不得已的政治交换的需要,总归心里是个疙瘩。

    妾毫无地位,妾的父亲基本上是个卖女儿的卖家。如今苏公子居然愿意叫自己岳父,那说明看重我女儿啊。

    将来苏公子据地称王,女儿没准儿封个侧妃什么的,想到这点,李大锤的忠诚度一下子蹭蹭上涨。

    “苏公子啊,你别看我的部落打仗不行,还是能帮你做点儿事的,我们可是天下最好的铁匠。归顺了突厥的铁勒部,曾当过柔然的锻奴,他们的打铁技术就是跟我们学的。

    要不然回鹘王为啥要派亲卫追我们?普通的奴隶可不值得他动用亲卫的。”

    原来是这样,那自己可是捡到宝了。黠嘎斯人点了冶炼和锻造这个科技树,在荒凉的剑水畔,独自研发出了炼铁技术,在人类文明史上,都是独一份。

    要知道非洲最先进的部落到了十七世纪,才研发出炼铜制铜的技术,还大吹特吹呢。

    剑水就是叶尼塞河,在那个和谁都不挨着,没有交流的地方独立研发一项高级技术,这都是神明的眷顾。

    铁匠就是古代的军工产业从业人员。人巧不如家什妙,自己手下武力还是末流的,全靠一把冲锋枪撑着。却一下子有了超一流的军工人员,装备的底气先有了,很赞。

    昨天晚上自己还嫌这帮大肚汉吃得多,呸呸呸,再多吃四倍,自己也是赚的。

    小帅拜别了老丈人去找吴军师共进早餐,结果吴军师早吃完了,笑嘻嘻地看着自己。

    小帅摸摸自己的脸,“军师啊,以后再有这种事情,先告诉我啊,不要搞突然袭击。”

    “主公不惊喜么?”

    “啊这……”

    扯了会儿这种没用的话题,小帅已经扒完了饭,叫护卫把李管家和全体护卫都叫了过来,这是他昨天就和军师商量好的事情。

    小帅清了清嗓子,“兄弟们,咱们并肩战斗好几回了,你们觉得我这个东家怎么样?”

    “没说的,这么好的东家还是头回碰到,是不是啊兄弟们?”

    “是!我也是头回碰见这么敞亮仁德的东家,本事还大,真想一直跟着苏公子干。”

    这两个人一唱一和,护卫们觉得似乎是这么回事,纷纷点头同意。

    捧哏的是两个红发碧眼的吐火罗护卫伙长,名叫埃文和缪拉。小帅深刻怀疑,吴军师一定是事先找好了他们做水军。

    “要是你们愿意的话,就留在我这里长期干怎么样?我苏小帅定不会辜负身边的人的。”

    “好,同意!”

    这回所有人都一起欢呼。

    大家都欢呼,不仅仅是吴军师安插了两个带节奏的。这雇佣的护卫生活不稳定,刀头舔血。如今苏公子要招纳他们为部下,这可就算是有了固定工作了。

    苏公子发钱敞亮,身后有将门撑腰,手里有先进武器,不怕土匪,连回鹘王的亲卫都能干翻。现在眼见着队伍扩大迅速,简直是最好的投靠对象。

    跟着苏公子干,有钱赚,危险小,前途远大,不趁着他起家的时候当从龙之臣,莫不是傻?

    “好!”小帅双手一拍,“李管家,每人发五十银币的安家费,等咱们有了根据地后,你们把家人都接来,咱们共享荣华富贵。”

    得了白花花的银币,众人士气高涨,吴军师站了起来。

    “原来咱们就二十个护卫,攻守都是这二十人。现在既然你们都成了主公的部下,咱们就要重新整编一下了。

    我建议,派几个人去掌握新投靠的突厥士兵,作为进攻力量。余下的专门负责护卫主公,主公你看怎么样?”

    “好,一切听军师的。埃文,你挑四个人,去带领突厥轻骑兵,做轻骑兵队正。缪拉,你做我的侍卫长,也享受队正级待遇。”

    埃文和缪拉一起单膝跪倒,“定不负主公栽培,誓死效忠主公。”

    埃文去挑人了。跟着埃文走的,会升级成伙长。留下的成了小帅的亲卫,虽然除了缪拉外级别不高,可谁都知道亲卫将来的发展潜力大啊。

    李管家眨了眨眼睛,又转了转眼珠儿,“恭喜东主手下人丁兴旺,越来越正规。”

    小帅一回手,从侍立在身后的红妹手里拿过背包,从里面拿出个电动刮胡刀,递给李管家。

    “李管家一直劳苦功高,有了这个工具,可就能显年轻不少,也好和安国公主班配啊。”

    这东西军师都没有,除了小帅,只有李管家得赐。李管家躬身感谢,“多谢东主。”

    古人也不是喜欢满脸胡茬子,只不过没有顺手的工具,要剃须非常的困难而已。李管家有了这玩意,很快就会重新成为当年的小白脸儿。

    军师没有,其实是他自己向小帅建议的,好着力显示出小帅对李管家的重视。当然军师太年轻,和小帅同龄,其实是想故意留点儿胡子,显着老成持重。

    看李管家退了下去,依扎正给他拿配套的充电器,太阳能充电宝什么的,小帅又加了一句,“等咱们到了哪个城市,李管家再多招三十个奴仆做手下。

    现在活儿忙不过来,暂时支使黠嘎斯人吧,反正一路上也没有打铁的机会,他们闲着也是闲着。”

    李管家看了一眼小帅,又满含深意地看了一眼吴军师,缓缓退了出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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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入大唐介绍:
“我本来是个躺平的咸鱼,可是朝气蓬勃的大唐帝国改变了我”……苏小帅
苏小帅梦中穿越到了大唐的西域,这也没什么。可是当他发现现实中的背包也能一起穿过来的时候,事情就大条了。
“作为一个男人,我的终极梦想已经实现了,我真的没什么野心啊!”
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统一了昭武九姓,重建了吐火罗,灭了西突厥,救了孛律和波斯,打跑了大食人。吐蕃和天竺真不是我灭的,因为我帮着拜占庭打埃及去了。
这都不是我的本意,我不想干了,陛下你封我个英国公我就心满意足了。啥?英国公已经有了?不列颠封给李勣了?陛下要封我美国公?
哪个孙子把我的世界地图偷走献给陛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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