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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的一百个任务全文阅读

作者:奇趴     死神的一百个任务txt下载     死神的一百个任务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08章 赴死之狼

    故作神秘,无非就是为了跟普通人拉开距离,还有一种是不想惹麻烦。

    但是我们猜测那两个女眷应该是后一种,他们不想在这商队中惹上任何麻烦。

    我的眼睛一直都放在萨尔比的身上,生怕这家伙被野狼撕碎,否则我上哪去找初灵经去。

    好在,萨尔比回来了,作为非战斗人员的他,要跟女眷和万钧一块,站在队伍的核心。

    虽然有了接近这个老爹的机会,但是我还不想贸然地去询问,毕竟现在是战斗时刻,我们都无暇顾及这些。

    核心之外是万家的战斗人员,他们的亮起了步枪,步枪上了刺刀,身旁还有宽大的砍刀。

    万家战斗人员之外是马队的战士,他们呈扇形在最外围,每三个人一组,被骆驼保护半包保护着。

    也不容我们多想,狼群在狼王的指挥下,向着我们的营地发起了冲锋。

    顿时枪械上膛的声音响成了一片,尤其是万钧带来的万家子弟,训练师有素,几乎上膛的动作整齐划一,令人刮目。马队那些汉子,虽然纪律有些散乱,但目光中看不到多少恐惧,显然也是久经沙场的悍将。

    “稳住!”船长亲自上阵指挥,他挥舞着军刀,高声喝着,“灯光再外移十米!”

    “稳住!调整呼吸,保持瞄准!”船长再次发出指令,“第二队注意第一队的空隙。”

    看着狼群狂奔而来,越来越近,我甚至能够听到狼群狂乱的呼吸声。

    “为什么不开枪?”我心中暗自着急。狼群的速度太快了,几乎是一瞬间就跑出了数十米,如果现在开枪,岂不是能多杀几头狼。任凭狼群这样冲锋,就凭这单发步枪,根本开不了几枪。

    “受伤的野狼更加危险。距离太远,贸然开枪,很有可能只给狼群造成轻伤,再就是狼群一旦适应了枪响,那么枪械的威慑力大大降低。所以就需要第一轮齐射,就要给狼群最大的震撼!”

    万钧给我们讲解着行军打仗的知识。

    果然,在狼群进入光带的那一瞬间,因为从暗到明,光的剧烈变化,让野狼的眼睛受到强烈的照射,他们的速度竟然是一滞,船长军刀砍破虚空,大喝一声,“射击!”

    枪声几乎是同一时间响起,一排子弹拽着金色的火尾,如同一把把巨大的匕首,向着狼群扎去。

    也就在这一瞬间,狼群有中弹的,身上蓬起一团团的血花,但是他们似乎并没有什么感觉,依旧向前狂奔。但是在狂奔几步之后,那野狼终于感受到了死神的降临,猛然间一头扎进了沙地中,然后翻滚几下,躺在地上抽搐着,哀嚎着。

    经过他们身边的野狼除了个别不长眼的,被绊倒之外,其他野狼的速度明显缓慢了下来,有的野狼的眼神中,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

    “上膛!射击!”

    第二轮齐射的时候,枪声不再整齐划一,甚至还出现两枚枪弹射杀统一头狼的情况,战斗力已经开始浪费。

    “自由射击!”

    狼群奔跑的速度极快。战士们的动作再迅速,也只来得及射击三次。随后三人一组的战斗小组中,两人抄起长刀,展开了肉搏战,中心位置的神枪手继续点射。

    万家的战士则寻找机会,对准冲进营地的野狼进行精准点杀。

    战斗极其惨烈,尤其是沙漠狼,死伤惨重。第一批冲锋的四十头狼,几乎在几个呼吸之间就被杀的精光,但是人类这边也几乎是人人带伤。甚至有几匹狼冲到了核心区,却被墨礼英带着墨寻岳用冷兵器直接杀死。尤其是墨寻岳,在杀戮野狼的时候,眼睛中竟然冒出了兴奋之光,巨大的砍刀挥舞着,几乎是一刀就将狼头直接给斩下,甚至还有一头狼的脑壳直接被砍刀切成了两半。

    要知道,野狼素有铜头铁骨之称,但是那坚硬的头骨在墨寻岳的砍刀之下,比那豆腐也硬不了多少。墨礼英甚至都不曾出手,漏网的野狼就被杀光了。

    整个营地中充满了血腥味。

    我同样对狼群的这种自杀式的冲锋感到不解。

    明明狼群有着数百头,如果一下子全冲过来,我们的战士绝对是杀不过来的。但是他们偏偏给我们留下喘息的时间。

    船长的眼神却越发凝重了,手下回报,商队20人,15人受伤,2人失去了战斗力。反观万家的十几人,几乎完好无损。

    尤其是红枫和白延青,两人杀戮的效率最高。

    很快,一声狼嚎声再次响起,狼群再次列队,只是这次的阵形更加分散,狼的数量也更多,显然狼群也在失败中吸取经验。

    再一次的冲锋,狼群再次被全部歼灭。此时,商队中已经有人死亡,因受伤而失去战斗力的人达到了一半。万家的战士也有人受伤,好在都是轻伤,问题不大。

    骆驼不愧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狼群如此的冲击和枪械的强大声响中,竟然依旧保持着对人类的信任,依旧牢牢地趴在地上,充当着守护人类的围墙。

    血腥的味道越来越浓,似乎有些浓的化不开。

    死神之眼再次跳了跳,一股巨大的死亡威胁,似乎从天而降,这是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

    万溪雯跟我心意相通,走过来捏了捏我的手,询问,“你感觉到了什么?”

    “危险,巨大的危险,这股危险似乎来自地下!”我小声回答,却有些心虚地瞥了瞥墨礼鸿。毕竟万溪雯是这个家伙的未婚妻,大庭广众之下,我们的举止如此亲密,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冲突。

    “嗯,我也有这种感觉,只是这地下除了无尽的沙子,还能有什么?”万溪雯轻轻蹲下身子,抓起一把沙土,然后紧紧握住。

    沙子从指缝中缓缓流下,然后化作黑暗中的一缕灰色的烟雾,然后重回瀚海。

    “危险很多,有毒蛇,有行军蚁,有沙鼠,还有传说中的巨型食人沙虫。这些都是沙漠中极其危险的存在,尤其是那行军蚁中有一种叫火红行军蚁,只有白天才在沙漠活动,不畏死、不怕火,强大的口颚能够轻易咬穿骆驼的外皮,分泌的酸性毒液甚至能够融化钢铁,最是嗜血不过,也被称作血骨军团。”墨礼英对沙漠很有研究,说出了相关的可能。

    行军蚁的凶残和嗜血,我不曾见识,但是山野间蚂蚁啃食昆虫和小型野兽尸体的情景我倒是见过很多,密密麻麻的,甚是渗人。我小时候也被蚂蚁咬过,那叫一个疼痛,那叫一个记忆犹新。而且蚂蚁这生物,体形很小,隐蔽性很强,难以清除,非常麻烦。

    普通的蚂蚁尚且如此,如果真是这种火红行军蚁,那么我们这些人是否能够扛得住狼群和蚁群的双重攻击。

    “蝼蚁且偷生。野狼很惜命,但是绝不怕牺牲。它们最擅长的就是以最小的牺牲获取最大的胜利。那么现在他们发起两轮自杀式的冲击,付出这么大的牺牲,下一步他们还会派出更多的牺牲品,只能说明一点,我们这里有他们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狼群可以付出全军覆灭的代价。”万钧的神色凝重了起来。

    一项儒雅的他,很少露出这样的神情,想来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

    荒原之外,野狼不断地向着狼王的位置集结,唯独不从我们身后进攻。想到这里,我的后背有些发冷,那阵阵寒意就如同针芒在背。

第209章 恐怖如斯

    打败狼群最好的办法就是击杀狼王,次之则是击杀所有的头狼。

    这几天的沙漠急行军,除了研究这些沙子之外,梅杰克就是练习狙击枪的本领。他本是魔术师,对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有着超强的控制能力,尤其是手眼协调,绝对是大师级的层次,感知力和稳定性更是一绝。

    这点,就连墨礼鸿都惊叹不已。梅杰克除了体能上差一点之外,其他的都能够达到狙击手的标准。甚至能够在三百米的距离,命中胸靶,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

    为了给狼群一个教训,梅杰克终于鼓足了勇气,举起了他手中的步枪,向着沙丘之后瞄准。只是狼王一直都隐藏在沙丘之后,它似乎也在惧怕人类的火器,迟迟不肯露面,只是安排几头强壮的沙漠狼在沙丘之巅指挥着战斗。

    墨礼鸿和梅杰克几乎同时开枪,击杀了两个头狼。子弹巨大的动能,几乎直接将野狼的天灵盖掀开,鲜血洒满了整个沙丘。

    野狼一方的智慧很高,它们可能也想不到人类竟然有如此超远距离的杀伤武器。在短暂的错愕之后,所有头狼全部都混进了狼群中,这样墨礼鸿和梅杰克就是想锁定目标,都十分困难。

    两人连开两枪,射杀四头野狼之后,人类这边欢呼起来,如果墨礼鸿和梅杰克两人按照这个速度杀狼,那么很快狼群就会被蚕食殆尽,原本有些劳累的精神,顿时受到了鼓舞,兴奋起来。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速度。

    “安静!”船长挥舞着军刀,有些恨铁不成钢。

    狼群之所以没有全部隐没,显然对方还有后手。

    果然,在短暂的休整之后,狼群再次发起了冲锋。狼王一声狂躁的嚎叫,让整个狼群都变得兴奋起来,野狼们疯狂地向着阵地扑来,队形十分散乱,推进速度也是极快。

    这种散乱的阵形,让枪手们有些无所适从,更何况这些野狼似乎受到了某种节奏的指引,在受到光照的那一刻,几乎是全体闭上了眼睛,向着营地狂冲。

    枪声再次响起,不过很是散乱,显然商队和万家的战士都被狼群这种不要命的气势所震撼,甚至忘记了开枪。

    “狼群疯了,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疯狂的狼群再次给出了答案,他们就是死也要将鲜血洒在我们的营地上。我看到很多中枪的野狼,挣扎着站起身来,跟在狼群的后边,将鲜血一路洒在了我们的营地之中。

    忽然,一声狼嚎再次响起。已经窜到了阵地还活着的野狼,却是原地站着不动,大有引颈待戮的神情。

    战士们惊呆了,他们正举着手中的军刀,见到这一幕,虽然很是惊奇,却依旧将军刀送到了野狼的脖子上,砍断野狼的动脉。

    “用钝器!”船长赶忙呼喊着,指挥着队员们不要用利器,可惜为时已晚。待所有人醒悟的时候,野狼的鲜血已经洒满了整个营地。

    天上传来沙漠鹰隼的叫声,浓重的血腥气已经充斥着天地,吸引着无数的嗜血生命。

    无数的沙鼠正探出头来,向我们的营地张望。

    数条响尾蛇也将尾巴拍得猎猎作响,等待着这场鲜血盛宴。

    突然,光带的杀敌发出了轻微的轰响声,紧接着沙地之下如同数万只老鼠在穿梭,沙地起伏,如同波浪一般向着我们营地的方向推进。

    “巨型沙虫!”

    巨型沙虫长长相类似蚯蚓,个头却有巨蟒那么大,不过头部却是一排排尖锐的牙齿,可以很轻易地吞掉一个人。平时沙虫都藏身在沙地里,用守株待兔的办法来捕猎。但是今天收到了鲜血的刺激,竟然主动向着我们的方向出击。

    我们的营地后方,也传出了流沙声,我侧耳倾听,那片沙沙之声,如同蛇过厚厚的枯叶产生的摩擦声,听起来令人有些悚然。

    转身一看,所见的惊醒令人毛骨悚然。

    无数的火红蚂蚁从地下钻出,原本藏在地下躲避沙漠夜间寒冷的火红行军蚁,终于被野狼的鲜血激发了凶性,向着营地的方向狂奔而来。所过之处,几只沙鼠来不及躲避,在一个呼吸之间,就被吃成了一副白色的骨架。

    “快,倒煤油。”

    有人立刻将野狼的尸体丢向火红行军蚁,然后倒上煤油,然后点燃,熊熊的火光升起,终于阻挡了火红行军蚁行进的脚步。

    然而这火红行军蚁却并不畏死,前赴后继,向着火焰扑击,黑压压的一大片,硬生生的将一处的火焰给压灭,后边的行军蚁踩着同伴的尸体前行。

    一头骆驼发出了哀鸣之声,其他的骆驼猛然间站起身来,慌张地乱窜,刚才的狼群攻击都不曾让它们如此恐惧,却想不到沙虫和行军蚁却让它们恐惧如斯。

    一头骆驼哀嚎着倒在地上,它的肚子上挂着一条沙虫,沙虫尖锐的牙齿已经扎进了骆驼的肚子,红色的血液沿着沙虫的脖子向下灌区。那骆驼的身体就如同被烤干了一般,快速干瘪下去。

    面对沙虫和行军蚁的双重攻击,久经沙漠的骆驼,心理防线也被击溃,拼命地仰起头,要挣脱缰绳的束缚,向外逃去。

    萨尔比高声叫喊着,收拢着骆驼,因为他知道,在沙漠中落了单,很快就会被狼群吞噬,即使不被狼群袭击,也只能在沙漠中迷失方向。

    “商队保不住了,我们必须离开!”万钧再次恢复了他儒雅的面容,不过这话语中却带着一丝丝的寒冷的味道,“萨尔比要带走,没有这个沙漠中的老骆驼,我们即使过了居胥关无法通过封狼大戈壁。”

    居胥关指的是人类在百里断山下修建的一个关口,那里算得上万灵市的最西边防线。过了居胥关,西边就是封狼大戈壁,传说沙漠狼也无法穿越。过了封狼大沙漠,才是塔克瀚海,据说这里原本是西天瑶池,百里断山是万灵山的最西端,可是曾经通天的不周山。

    因为火神和水神大战,西天瑶池的水被用来灭火,变成了现在的塔克沙漠,现在这里依旧能够找到海洋生物的残骸。

    说话间,挂着粉色灯笼的帐篷中传出一阵惊呼,一条沙虫从帐篷中腾空而起。沙虫的口中叼着一个人。

    沙虫的口器虽大,但还不足以轻易地将一个人一口吞下,所以沙虫在咬住这个人的时候,猛然间有扎入了沙子当中。

    一个身穿火红色衣服的女孩从帐篷里跑出,惊慌失措之下,一脚踩空,直接扑向了我们。

第210章 狐心魅影

    红衣女孩直接滚到了我们的身边。

    都是混江湖的老油子,大家似乎都没有去扶她的意思。

    作为老好人的我,听着女孩的娇呼声,已经有些于心不忍。在看到倒地的小女孩,身材娇小,蜷缩在一个沙坑中抽泣,更是心头一软,上前一下子将她抱了起来。

    身体好轻,这是我的第一感觉。

    当女孩停止抽泣,站起身来面对我的时候,顿时有种惊艳的感觉。

    女孩面若桃花,下巴尖俏,媚眼斜飞入鬓,说不出的妖媚。我只觉得这女孩的五官无一处不精致,面容虽然有些青涩,但是眉目流光之间,却是有着说不出的魅惑。只是她的脸上似乎蒙着一层黑气和寒光,按照死神之眼给我的经验,这个女孩应该是命不久矣。

    狐人?

    万钧轻叹一声。

    万溪雯一下将我拉开,然后跟着小女孩嘘寒问暖。

    小女孩顿时破涕为笑,却避开了万溪雯而是走到了我的身边,拽住了我的衣角。

    这下我可有些受不住了,这娇滴滴的女孩的身上无一处不流淌着魅惑,就这样如同一只花蝴蝶一般黏在我的身上,众目睽睽之下,让我全身不自在。

    “姑娘,你现在安全了!”我轻声安慰。

    女孩也不回话,只是摇头。

    万溪雯向我使了个眼色,让我询问女孩的来历。

    “我叫龙小庄,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魅影!我叫魅影!”女孩声音如蚊鸣,“狐心魅影!”

    狐族是最亲近人族的种族,也是长相最接近人族的种族,除了身后有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之外,长相跟人类几乎一样,所以他们一般都不称呼自己为狐族,而是自称狐心。

    狐心魅影,听到小女孩自报名号,万钧的脸色变了变,但很快恢复了正常。

    在人类世界里,有很多关于狐族的传说。也有说,狐族是堕落神族,因为帮助人类,受到了神族的孤立和打压。大禹治水就是受到了狐族涂山氏的帮助;商纣王英武盖世,却被狐族妲己妖媚惑乱,自取灭亡。之后,狐族的地位似乎一落千丈,在人类的世界里变成了狐媚、妖媚的存在,名声并不是很好。

    “只有狼族的重要人物才能够将整个荒漠的狼群召集过来,想来对狐心魅影是志在必得!”

    面对万钧这样智者,只要有一点点的线索,他都会用自己渊博的知识,按图索骥就能够找到背后的真相。

    果然,在魅影出现的那一刻,狼群开始躁动了起来,但是摄于沙虫和火红行军蚁的残暴,一向视死如归的沙漠狼也不敢轻举妄动。打乱我们的防御,狼群的任务已经完成。

    惨叫声交替响起,又有商队的骆驼和队员死在了沙虫和行军蚁的口下。

    “我们必须突围!”墨礼豪大叫着,他和墨寻岳正在跟一条沙虫搏斗。两人手中的钢刀锋利,锋利的钢刀只是在沙虫的外壳上留下一道道触目惊醒的伤痕,流出令人恶心的绿色汁液,但是这点伤对巨大的沙虫来说根本不致命,甚至更激起了沙虫的凶性。

    “狐心魅影,告诉我们,你为什么会出现在商队中。为何狼群对你势在必得,你想好了再回答我。”万溪雯正色。

    魅影只是摇摇头,却不说话。

    万溪雯也急了,眼看着沙虫和行军蚁的包围圈越来越小,她直接拍拍我的肩膀,“交给你了,务必问出有价值的情报来,否则我们就等着狼族的无尽追杀吧。”

    谁都知道,在荒漠中,我们根本无法逃离狼群的追杀。

    “好魅影,你告诉我,你是否知道狼族为什么要致我们于死地吗?”我蹲下身子,没办法,这魅影的身高也只比大精灵贝流沙高那么一点点,跟初中生差不多。

    魅影嘴唇轻咬,及时垂眉沉思的模样也充满了妖媚之美。

    驼队正在转移,我们必须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然而狼群也跟着悄悄转移阵地,他们要趁着我们慌乱的那一刻,给我们致命一击。

    然而,无论是沙虫还是火红行军蚁,怎么可能轻易地让到口的食物逃脱,他们疯狂地追击骆驼,引起了骆驼群的再次狂乱。

    “快想想办法,沙虫还好说,这行军蚁太多了,骆驼可不像我们有衣服有手!”有人高喊。

    没错,火红行军蚁只要数量不多,对人类和骆驼的伤害并不大,只会有些皮肉之苦。人类还好说,毕竟有手还有药物,但是骆驼可就受罪了,在剧烈的疼痛之下,它们只能奋蹄跳跃,甚至有几匹骆驼忍受不住疼痛和对沙漠行军蚁的恐惧,尽然跑离了队伍。

    落单的骆驼,只要离开了沙虫的势力范围,立刻被野狼杀死吃掉。

    少了骆驼的保护,商队的人也有不断掉队的。他们只要躺在沙地上,就会被沙虫直接拽入沙漠之下,然后被沙虫吸干鲜血,变成一堆白骨。

    “用沙子给骆驼洗澡!”狐心魅影似乎不忍心骆驼受苦,对着商队的人大叫。

    哎呀,人们恍然大悟,赶忙指挥骆驼在地上打滚,身上的鲜血和沙子混成了一个大壳,足以抵挡行军蚁。虽然一身的血腥味可能引来更多的行军蚁,但是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果然这一招管用,在鲜血凝固的时候,行军蚁就被卡在了沙子中间,只需要用刷子轻轻一刷,这些行军蚁就被刷落。

    骆驼这边轻松了,终于听从了指挥,拉着货物向着南方拼命地跑去。

    “魅影,快点告诉我你的身份!”

    我也有些着急了,毕竟这丫头是狼群的头号目标,带着她,我们将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如果狼群只是要找到她而不是伤害她,那么万钧很有可能选择将她交给狼族,双方都可以相安无事,何乐而不为。

    “那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他们都不是好人,请你不要说!”魅影莞尔一笑,竟然如同一阵春风拂过,这修罗地狱中开满了迎春花那样美丽。

    只是因为她摔倒了而其他人不去扶她,就变成了坏人?

    这个逻辑我没有想明白,但是魅影已经开口了,“灵狐拜月这个故事听说过吧。”

    我点点头。

    “那你只需要知道,我很重要就好了!如果我无法参加拜月大会,那么狼族拉起的八族联军,将会多出一支比人类装备还精良的部队来。所以,我必须活着,更不能落到狼族的手中。”

    就在魅影说话的那一瞬间,我额头那死神之眼的阴影似乎跳动了一下。一个成熟而充满诱惑的身影映入我的脑海。

    如果说魅影现在是一个青春小女生的形象,那么我脑海中的形象就是御姐,无论是身材还是声音,无一处不是充满着魅惑。

    这种魅惑跟万溪雯的火爆和泼辣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这种吸引力是致命的。

第211章 魅惑之术

    传说,狐族最擅长的就是魅惑之术。所谓的狐媚,就是指狐族擅长的心理战术。商纣王帝辛就是中了妲己的狐媚之术,所以才变得荒淫。而且人类历史上有名的说客,似乎都跟狐族有关。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中了狐媚之术,反正对魅影的话深信不疑。

    万溪雯过来询问我情况,我只是坚决地要带着魅影。

    “魅影绝不能落在狼族的手中。有了她,我们至少可以在暗夜八族中争取狐族保持中立。”

    “不行啊,我们不能带她,狼族不会善罢甘休的。我们必须渡过眼前的难关,我的兄弟全是上有老下有小,不能如此白白牺牲。”独眼船长亚亨是坚决反对,虽然他看魅影的眼神中充满了贪婪,但是丝毫不影响这家伙的判断力。前几天还对魅影一行恭敬有加,现在却变得贪婪凶狠。想来是魅影曾经是他们的财神爷,现在变成了累赘。

    墨礼鸿这公子哥也发话了,“把这丫头交出去,她也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没有必要用我们的命去换一个未知的未来。”

    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大男人毫无怜香惜玉的自觉,一个海盗,一个贵族,想来他们有更看重的东西。

    “兄弟,你已经有了表姐,可不能再被这小妖精迷了心窍!”墨礼豪在扒拉我,让我一阵无语。

    “那海盗还好说,毕竟他重利而不在乎义,自私和卑鄙是他们生存的通行证。你们墨家的兼爱、非攻呢?墨翟他老人家倡导天志,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可是在你们这里,却成了贵族所谓的精致的利己主义,如果墨子他老人家知道你们这帮不肖子弟见死不救,见义不行,他的棺材板是否能压得住呢?”

    这一番话,将墨礼鸿说成了一个大红脸。

    “我不管什么天志,天道的。我只知道活着就是王道!”亚亨叫喧着,“臭小子,见色起意的事情我年轻时候干的多了,但绝不是这个时候,我要求你现在就把这小娘皮交出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好了,亚亨,你能活着,还不是我们万家放你一马。龙小庄说的对。暗夜八族个体强大,任何一族来犯,都有着致命的弱点,人类都不会害怕。但是如果暗夜八族联合起来,它们优势互补,加上人类内部还有内奸,里应外合,我们人类根本没有胜算!所以我们得长远打算。”

    英雄所见略同,一番话,说服了所有人。所以我们就赶着骆驼,向着南方进发。那里有人类的村落和狐族的领地,也许能够有些补给。

    就这样,我们快速离开沙虫和行军蚁的势力范围。但狼群却如同跗骨之蛆,尾随而行。待到了平坦地带,狼群突然发起了冲锋,向着疲惫的人群发起了总攻。

    那独眼的船长,一看不好,趁着我们不注意,带着骆驼疯狂的向前逃窜,似乎有意要甩掉我们,留下万家的子弟在风沙中凌乱。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想的,如果人类不能拧成一股绳,那么最终只能被沙漠狼各个击破。

    “该死的海盗!”墨礼鸿叫骂着,这家伙第一次爆粗口。对于本次探险,他本身就是有些反感,尤其是在沙地里经历了一夜的厮杀,他的身上也沾染了血腥之气,这让这个自命高贵的家伙吃透了苦头。

    “海盗跟资本家一样,都是不可靠的。”万钧嘿嘿一笑,面对狂奔而来的狼群,他指挥若定,迅速在沙地里构筑一道防线,然后指挥着我们这些非专业的战斗人员向后退却,利用南方的一个沙丘,再次建立的防线,前方的战士则是边战边撤退。

    混乱中,我看到萨尔比也拍着骆驼狂奔,心顿时一沉,本想追赶,却被那魅影给拽住了衣角。

    这才是真正的大战,梅杰克还好一点,毕竟经历过狼人的战斗。塔拉斯何曾见过这种阵仗,顿时小脸煞白。魅影也好不了多少,死死地拽着我的衣角,生怕一不小心将我给丢了。

    枪声此起彼伏,手雷一排排扔出,这让来犯的狼群吃尽了苦头,但后方的狼嚎声催得紧,它们由不得不硬着头破继续冲锋。

    狼群见独眼船长逃跑,自然不能放过这到口的食物,顿时分出了一队野狼,向着商队追去,很快我们就听到了骆驼的悲鸣和人类的嘶吼声。

    萨尔比独自骑着骆驼跑了回来,对着我们傻笑,“忠诚的萨尔比不会扔下朋友不管的!”

    我心中在骂娘,独眼船长在逃跑之前,一定跟这家伙密谋过,否则以海盗的性格,绝对不敢在陌生的沙地中如此狂奔。

    “既然如此,那你就再帮我们祈祷一次吧!”你不仁,我何须讲义气。万钧自然不会放过压榨这老家伙的机会,硬是压着这老家伙上了野狼战场的前段。

    狼群已经冲破了万家战士构建的防线,战士们不得不放弃枪械,跟着狼群展开了肉搏战。见着前方的防线吃紧,墨寻岳也参与了战斗中。不得不说,万家的战士比商队的那些护卫战斗力强上太多了,他们三人一组,三个小组再组成一个大点的战斗小组,背靠背斩杀着野狼,那野狼再多,却也无法找到他们的破绽,反而被这些战士一刀一个,直接砍死。

    但是随着狼群的增多,压力陡然增大,不断有人倒下,三人战斗小组在减员的情况下,迅速向着其他小组靠拢,组成新的战斗小组,而不去管躺在地上的战友,任凭他们被野狼撕咬,然后拉响手雷,与那些撕咬自己的野狼同归于尽。

    “为什么不救自己的战友!”我于心不忍,真是想通,这些人为什么会如此冷漠,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战友死在自己的眼前,“梅杰克,准备开枪!”

    万钧面无表情,摇摇头,“不可,距离太近,子弹贯穿野狼的身体,很容易再伤害我们的战士。”

    万溪雯则拳头紧握,银牙咬碎,右手一只放在长剑之上,随时可以冲到前线,与战士并肩作战。

    “这是战争,不是仁慈的时候。”万钧将手轻轻按在了万溪雯的肩膀上,“我们必须以最小的牺牲换取最大的胜利!否则,我们都将死在这里。再说了,就凭你那三脚猫功夫,软剑在这铜头铁背的野狼身上,造成多大的伤害。”

    万溪雯只能点头不语,脸上却写满了痛苦。

    慈不掌兵,可能说的就是万钧这样的人物。

    在战争的状态下,士兵已经不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战斗的工具,在衡量战事天平的时候,有些掉队的战士,会被当成弃子,毫不犹豫地扔掉,换取其他战士更大的生存空间。

    这就是战争。

    战场从来都不是讲究人性和仁慈的地方,除了胜利,一切都可以丢掉。

    启明星已经亮起,这是黎明前的黑暗。

    但是狼群依旧源源不断地涌来。万家的战士经过一夜的战斗,早已疲惫不堪,只要在坚持片刻,天亮了,狼群也许才会散去。

    声声狼嚎从远方传来,显然,狼群要在黎明之前发起总攻,将人类全部歼灭。

第212章 神棍初现

    不再需要战术规划,狼群再次向着我们发起了进攻,这次狼群之中夹杂了大量的狼人。

    这些狼人化身为半人狼的形状,身形更加高壮,力量也更加强大。哪怕是普通的步枪子弹打在身上,除了让它们受伤发狂之外,却无法造成致命的伤害。

    万家的战士们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恐惧的神情,在队长的指挥下,队形不乱,一边撤退,一边向地上撒着未知的液体和粉末。

    他们的速度也极快,几乎是几个呼吸之间就到了沙丘半腰,呈扇形再次构筑了防线,将我们守卫在其中。

    待狼群冲来,万钧的副官一声令下,“点火!”

    顿时,地上的液体如同一条火龙蜿蜒,然后那些还在飞舞的粉末,顿时发生了殉爆,在我们和狼群之间形成了一道巨大的火墙。

    好多野狼刹不住,一头扎进了火墙中,顿时全身冒起熊熊大火。

    野兽身上的毛发干燥易燃,这是野兽无法使用火发展文明的最重要原因。受惊的狼群不断地向没有火焰的沙地聚集,两三个呼吸之间,就密密麻麻地聚集到了一块,望着火墙愤怒地嚎叫。数十个狼人恢复人形,拨开狼群走到了前方。此时,哪怕是身强力壮的他们,也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

    “子弹不多了!”副官回报。

    经历了一夜的戮占,又失去了辎重和补给,万家的战士所携带的弹药已经所剩无几,有人开了一枪,打中了狼人的肩膀,却是发现子弹仅仅嵌入了狼人的皮肉中,对他的战斗力几乎造不成太大的影响。

    “火药粉准备好了?”万钧的表情再次凝重起来,这个儒雅的中年人有着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强大定力,但是在这生死存亡之际,不得不再次皱起了眉头。

    狼人混在狼群中,驱赶着野狼向我们这里靠拢,速度并不是很快,呈扇形向我们的两翼围猎而来。显然他们在等待火焰的熄灭,然后发起最后的攻击。

    “已经准备好了,但是现在起风了,我们在下风向。”副官回答。

    听到这里,我顿时明白万钧在打什么主意,他们是想将狼群聚而歼之,只是天公不作美,变了风向,这火药粉末一旦撒出,很可能直接受伤的就是我们。

    “墨礼鸿,寻找他们的头领,然后狙杀掉!”万钧再次发出指令。

    墨寻岳立刻半蹲在地上,墨礼鸿将狙击枪架在了这个大家伙的身上,向着狼群瞄准,但是很快就摇摇头,“火光太大,我根本无法看到对面的状况。”

    此时,我瞥见有人在沙丘之后,展开了几个滑翔翼,显然是在做最后的准备了,一旦防线失守,他们就要通过滑翔翼逃离。那么留下的人,将会全数葬身狼吻之中。

    “塔拉斯!”我高喊一声,心道看来只能用那一招了。

    塔拉斯还处在恐惧和悲痛之中,听我这一吼,顿时来了精神,赶忙跑到我的身旁。

    “把雷瓶和浮游都给我!”

    听我这么一说,他恍然大悟,赶忙将两样东西都交给我,然后他对着副官大喊,“那个··副官,麻烦给我多找一些金属碎屑来。”

    金属碎屑。

    万家的战士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塔莱斯卖的什么关子。

    好在万钧对着副官点点头,他立刻指挥战士们收集弹壳,交给梅杰克。

    我踏上了浮游,手握雷瓶,虽然在空中最多能坚持半个小时,但是我觉得足够了。

    站在浮游之上,脚下毫无根基,摇摇晃晃。浮游的升空高度有限,甚至无法越过火堆,一个控制不好,就一头扎进狼群中,那我就等着被狼群撕成碎片吧。

    万钧看出了门道,叫来墨寻岳和墨礼豪两个大力士,指挥着他们将我往天上抛去。果然,在他们的力量之下,我摇摇晃晃升空,按照塔拉斯交给我的办法,控制前后左右,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我就适应了这个反重力滑板。

    在空中,我突然有种俯瞰天地的豪情,怪不得人都喜欢往高处走。俯瞰大地,哪怕是在黎明前的黑暗时刻,我都能够清晰地看到地上的一切,脚下的狼群似乎在对我顶礼膜拜。

    此时的我突然灵光一闪,控制着浮游落下,走到了萨尔比的身边,笑道,“老爹,能不能告诉我,在神仆之语中,雷电是怎么发音的。”

    突如其来的询问,让萨尔比感到无比震惊,但很快就笑嘻嘻地凑过来,“年轻人,你也要投入神灵的怀抱,太好了,只要信仰了最高无上的火神,我们就是兄弟了。”

    火神?又是谁?应该是萨尔比所信奉的神灵。难不成是祝融?

    “我不懂神仆之语,但是初灵经里写到,天之圆,神明之居;地之方,神仆之居。···雷神携闪电而至人间,‘轰轰’之音,振聋发聩!”

    我晕,感情这神仆之语,就是拟声词不成。不过萨尔比所用的语言,带着节奏和旋律,分明像是在唱歌,旋律之中又带着情感。

    人都说,音乐是无种族的语言,难不成这神仆之语是通过感情来交流的。

    想不了那么多,阻隔在外的火焰在逐渐熄灭,狼群在蠢蠢欲动。

    在墨寻岳和墨礼豪的帮助下,我再次升空,举起雷瓶,对着地下大吼,“轰轰”。

    但是雷瓶却没有半点反应。

    地下的狼人开始怔住了,后来反应过来,他们开始大笑起来,还有一头几乎是笑岔气。

    我趁机打开雷瓶,口中则是鹦鹉学舌一般,吟唱着从萨尔比那里学来的古老语言。

    雷瓶被打开,那被地磁牢牢控制的闪电,从瓶口喷涌而出,仿佛一条被囚禁万年的灵蛇,在得到自由之后,幻化成金色的电龙,向着天空飞去。

    “错了,方向错了!”我记得大喊。

    这道蓝色的,细小的闪电,就这样飞上了天空,消失在茫茫的夜空当中。

    所有人都仰望天空,望着闪电的方向。

    塔拉斯发出叹息之声,要知道捕捉一次雷电,那可是要冒着生命危险,更有着繁琐的步骤,更重要的是运气,正好有雷电劈下,各种条件缺一不可。但是他辛辛苦苦捕捉的雷电,就这样让我给放走了。

    萨尔比依旧在吟唱着他那古老的初灵经,至此,他所用的语言已经没有了字节跳动,而完全是从喉咙里发出的一种模拟自然界的声音。

    隆隆之音,从他的喉咙里传出,在所有人的心中产生了共鸣,此时的他突然跪倒在地上,对着天空膜拜。

第213章 雷霆之怒

    通过死神之眼的投影,我看到萨尔比的身上充满了蓝色的力量,每次在他发出隆隆之音的时候,他的身上都会爆出一道蓝色的光芒直冲云霄。天地为之变色,无数的乌云从天际汇聚而来。

    雷声滚滚由远及近。

    这个变化把所有人都吓坏了。要知道这一路上,萨尔比可没少用这神仆之语祈祷,但是得到天地回应的,也就这么一次。

    狼群顿时有些焦躁和慌乱,有的甚至越过了火墙,走到了我们的阵地。狼人则不断发出吼叫声,约束着有些焦躁的野狼。

    但是我心中却在暗暗着急,火墙越来越小,狼群眼看着要发起了总攻。

    “嗡嘛呢呗咪吽!”我跟着萨尔比的音调,吟唱出一串音符来,这串音符竟然是佛教大明经的六字真言。

    突然,一道水桶粗的闪电,向着空中的我劈来。

    狂暴的雷霆,在天空两片乌云间狂吼。

    雷霆震怒,天下惊心。

    狼群再次骚动起来,尤其是刚才我吟唱的那六字真言之后,引发雷霆,不仅仅是萨尔比,就连这狼群也隐隐约约认定我为神明使者。

    迅雷不及掩耳,一道巨大的闪电向下劈来。但是闪电并没有劈向狼群而是直接劈向了我。

    “哈哈!”狼群之中有狼人狂笑起来,那是劫后余生的狂喜和对我这种装X被雷劈悲惨下场的嘲讽。

    这下就连万钧他们也惊呆了,呆若木鸡地仰头看着我,几乎每个人都认定,我死定了。

    虽然塔拉斯和梅杰克见过我被雷劈的景象,但是在高空如此近距离被雷劈,他们心中也没有底。

    狼群依旧在嘲笑,它们并不知道,闪电并没有直接击中我,而是钻进了我手中的雷瓶。

    雷瓶之中,充满了蓝色的光芒闪烁,发出了巨震和轰鸣,剧烈震颤着我的手臂和浮游。那几道磁石,正牢牢控制着闪电,就如同一张大网网住了一只麻雀。

    不,不是一只麻雀,而是一头暴躁的猎鹰。

    雷瓶似乎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力量,我只能转动磁石,在雷瓶之中形成一个反作用力,瓶口对准了狼群。

    一道巨大的闪电,向着狼群猛劈过去。巨大的反作用力,也将我带着浮游冲出去老远,闪电的末端击中了我,让我全身麻痹,根本无法控制浮游,然后从高空坠落,一头向着远方的沙地栽去。

    也就在此时,梅杰克指挥几个战士,扔出了他们收集而来的弹壳。

    弹壳越过火墙,停留在狼群的山空,正好形成了巨大的引雷器。

    蓝色闪电在狼群中游走,强大的电压击穿空气,然后沿着半空中铜制的弹壳,连成一张巨大的电网,向着狼群压去。只在这一瞬间,所有野狼和狼人的毛发倒竖,全身冒烟。

    微风吹来,整个空气顿时充斥着焦糊味和野狼粪便的骚臭之气。

    数头野狼倒在了地上,血肉模糊。其他的野狼和狼人被电的七晕八素,张开口,直冒青烟,大小便失禁。狼人们终于赶到了恐惧,急忙撤退,远离这群能够引发神力的人类。

    万家的子弟爆发出一阵欢呼。

    太阳从沙漠边缘生升起,天亮了,狼群退却,死后余生。

    我依旧处于清醒的边缘,因为遭受了雷击,体内的女娲之血似乎有被激活了一部分,这股强大的能量正在我的体内肆虐。

    塔拉斯看着被雷劈的我,竟然笑出声来,却被梅杰克拍了一巴掌。

    万溪雯握着我的手不肯松开,万钧清了下嗓子,这才红着脸别过头去,毕竟她的未婚夫还在场呢。

    萨尔比直接对我跪拜,行大礼,“神使大人在上,您忠实的仆人萨尔比将为您奉献一切!”

    我去,就这下引雷之威,就成了神使?这一激动之下,这股巨大的能量一下子不受控制,竟在我的疯狂游走,让我全身发出红色的光芒,这光芒我自己都能看得到,更何况我身边的人。

    得了,这萨尔比更是将我视若神明,恭敬的无以复加。在我养伤期间,他详细地给我介绍了初灵经的历史和大致内容。

    原来,初灵经是一部史诗,记载着神族征服整个万灵大陆的光辉历史。大意是,有一天,神族腾云驾雾,从圆形的天空降落,赐予人类智慧,交给人类使用火种,冶炼金属,从此人类能够在这个充满危机的大陆上生存下来,并得以繁衍。

    神族中的神很多,也有杀戮成性,以虐杀生灵为乐的。他们之间爆发了大战。战火蔓延整个大陆,天柱山坍塌,不周山毁灭,瑶池被蒸干,天崩地裂,生灵涂炭。生命女神以巨大的法力,为大陆撑起一片天空,炼天柱、不周山之五彩石补天。

    天为之变色,大地为之痛哭。失去了神族庇佑和天的守护,大地洪水肆虐,民不聊生。神族派出神使,创造神仆之语,引导人类制作方舟,疏导洪水,拯救万种生灵,最终过上了按了的生活。

    神使说,神族在西方极乐世界。

    不得不说,万灵市的神话传说虽然有非常多的体系,各种体系均有不同,每个体系都有不同的神族主导,这些神族甚至相互争斗的关系。但都造人之说,神族大战,天崩地裂,大洪水。

    “神族不过是更强大一点的生物罢了!”万钧的话是避开萨尔比说的,“现在你成立萨尔比眼中的神之使者,说不定能获得一些关于神仆之语的奥秘!”

    神仆之语,我现在终于想起来死神交给我这样的一个任务。

    作为神族,难道她也不懂神仆之语吗?或许,这所谓的神仆之语,是某种密码,亦或是给我的某种指引。

    可惜,萨尔比到现在也没说明白,神仆之语到底是什么,他只能够模拟几个字节,类似于佛家的六字真言。

    但是能够引雷霆作为武器攻击的,只有传说中的雷神。

    初灵经本注中有神族的记载,正是有一个神族,身居双翼,手握雷形的长矛,长矛可引天地之雷,明为雷震。

    难不成这家伙说的是万灵传说中的雷震子?

    狼群损失惨重,并不敢直接攻击我们。但并它们似乎并不想放弃,远远地掉在我们的队伍之后。

    我们这边也几乎弹尽粮绝,可饮用水也所剩无几。

    显然,狼群和万家都在打同一个主意,那就是拖。

    现在的情形,无论是人类还是狼人,都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如果能够再拖上几天,就无需双方动手,这恶劣的沙漠,就足以将所有的生灵杀死。

    在沙漠里生存,人类显然不如野狼。

    万家的战士已经有人开始出现幻觉,很快就有人掉队,倒在地上。

    因为偏离的行进路线,萨尔比推测,哪怕是顺利,要到达居胥关,至少也要走上三天的时间。

    在这干旱的沙漠中,每走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现在的我们别说喝水,就连汗水也无法渗出了。

    夜间,营地里喧哗一片,很快又响起了枪声。

第214章 狼皇消息

    魅影搀扶着我走出帐篷,我才发现有人想偷用滑翔翼离开,被万钧下令击毙。万家的战士们在副官的带领下,开始暴动了。

    究其缘由,原来有人提议,用滑翔翼去找水。但是人选,却成了一道难题。滑翔翼也就只有几个,用上了就有活命的机会。

    所有有人趁夜打开了滑翔翼要偷偷离开。

    在这生死存亡之际,哪怕是训练有素的万家战士,也并非忠诚可靠。毕竟他们曾经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没有死在与狼人的战斗中,却死在了自己人的枪口之下,任谁也不能淡定吧。

    万溪雯和墨寻岳、墨礼英等人跟战士对峙着。这些战士人数虽多,却因为缺少弹药,更兼之有万钧的威严,却也不敢轻举妄动。

    “兄弟们···”万钧一番演讲,大意是大家都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必须团结一致。刚才被击毙之人,是要盗取为数不多的滑翔翼,苟且偷生,早已背叛了所有人,理应被击毙。现在是最困难的时刻,所有人必须同舟共济,方能渡过难关。更何况,我们现在拥有可以引雷杀敌的神使,既然能够引来天雷,那么也自然可以找到水源。

    在现在人的认知当中,强大的武力才是震慑一切的力量。当谈起那场引雷杀敌的场面,所有的战士都沉默了。还有一些人将信将疑,毕竟我踏着浮游升空的场面,让所有人感到震惊。

    就这样的一个踏板,然后在没有任何动力加持的情况下就能升空,这已经超出现在人们的认知和科技能力。

    在萨尔比对我顶礼膜拜,大呼神使的时候,很多战士也相信了我是真正的神使。

    神使是强大法力的拥有者,既然在队伍中,那么一定会带所有人渡过难关。

    这一番说辞,显然没能打动所有人,但摄于万钧的威严,战士们暂时安静了下来。

    “万家的人靠不住!”梅杰克拉着塔拉斯走过来。队伍中,我们能够相信的只有他们和万溪雯了。我现在突然觉得,万钧也不是那么可靠。

    暂时缓和了局面。但我也能够看出,此时关系已经决裂,根本不再有可能挽回的余地。

    演讲完,万钧的身体仿佛被抽空了一般,原本的儒雅一扫而空,剩下的只有满脸疲倦,他拍着我的肩膀说,“龙小庄,你必须想想办法找到水源,否则我们都死定了!我说过,你是拥有顿悟的能力,也就代表这能够创造奇迹!”

    说话间,他一头扎进了帐篷,再也没有出来。

    此事,远方过来了几个狼人,在距离我们百米左右的距离停下,这是人类武器能够致命的距离。一头狼人幻化成狼人跑过来,高喊着要求谈判。

    我们做不了主,万溪雯跑到了帐篷里询问万钧。

    不过万钧却并没有出来,而是要求万溪雯组织谈判的代表,正午时分,在狼人和我们之间的沙丘上谈判。

    万溪雯选中了我,就我们两人。

    沙丘的位置,正好是我们和狼人队伍之间的三角另一个顶点,这样我们三方的视野均能够看到所有人,相对安全一些。

    墨礼鸿用狙击枪给我们警戒,我并不信任他,所以让塔拉斯看着他,这家伙身上可有不少的好东西,虽然不致命,但是干扰还是足够了。梅杰克则将枪口对准了另一方的狼人,防止他们搞偷袭。

    狼人回去复命,然后我们都走上了沙丘。

    看到狼人的首领,我顿时一怔,那可是我们的老熟人,科尔。

    科尔看到我似乎并不吃惊,只是苦笑,“龙小庄、万溪雯,竟然是你们两个,你可知道你们搞这一下,我可惨多了!”

    “科尔,你废话少说。谈判的目的是什么?”能够把科尔派出来,说明狼人的队伍中还有大人物。更何况,我们同样损失惨重,早已结下了仇恨。如果不是为了避免两败俱伤,怎么可能跟他谈判。

    “交换人质?”科尔继续苦笑。

    “人质?我们手里没有你们所要的人质!”我没好气的回答,科尔显然是想要狐心魅影。

    “我们有你的人质!”科尔拿出一张照片来,赫然是丽芙那丫头。

    丽芙不是去了我父亲那里吗,怎么会被狼人抓到。我自然摇摇头表示不信。

    此时科尔递给我一件斗篷,正是费南德亲王送给丽芙的那件斗篷,这可是神器级别的东西,科尔难道不认识福莱斗篷?

    万溪雯看看我,似乎有些拿不定主意。

    “我不同意!”我直接拒绝,理由很简单。狐心魅影并不是我们的人质。狼人之所以主动提出要求,显然他们遇到了困难。

    “那我回去就让手下的狼崽子将那丫头撕碎!”科尔有些恼羞成怒。

    “但是我可以用另外的东西来换丽芙!”我对科尔并没有好印象,这家伙虽然力量强大,但是有点一根筋,这次他能够主动提出谈判,很显然是有求于我们。

    果然,这家伙是藏不住自己的心思,立刻有些兴奋起来,“你说的?”

    我猜得没错,狼人的首领并非是科尔,背后另有其人支招。

    “我需要你的血。”

    “可以!”

    交易就这样成了。我知道,自从我打开了地狱之门,暗夜八族的老东西出来之后,现在的当权者并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费南德如此,想来狼皇科巴克也是如此。

    “你就不问问为什么?”科尔挠着自己的脑袋。

    “没有必要,把丽芙带给我就行。这斗篷算是你的定金!”

    很快,沙丘之下,一个狼人从地下钻出来,肩上扛着一个袋子,打开袋子,里边正是丽芙。

    我和万溪雯都大吃一惊,如果狼人在这里埋伏一定的人手,那么我们可能就此丧命。

    水壶里的水早已空荡荡的,正好用来装我的血,我用刀子划开静脉,放了一些鲜血,正当科尔准备伸手接的时候,我却将这血袋递给了丽芙。

    喝下鲜血,丽芙的脸色有了红润,瘫倒在我的身上。万溪雯轻啐了一口,却没有再说话。

    接过血袋,临行前科尔再次发问,“那天雷真是的是引下来的?”

    “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那些老鬼给你和你的家族制造了不少的麻烦吧。”我嘿嘿一笑。科尔作为狼皇之孙,竟然被派到了大沙漠送死,很显然他现在已经失宠。

    科尔大惊失色,但很快恢复了平静,“戈多在那些老怪物的支持下,杀了我的父亲,成了新的狼皇。我爷爷狼皇科巴克殿下,让我转告你,神仆之语乃神之语言,凡人所用,必将成为神族傀儡和杀戮武器。希望你慎之···”

    科尔就这样离开了,留下了目瞪口呆的我。狼皇科巴克,这信息量太大了,难不成他现在也在狼群之中,狼人能主动求和,显然这老家伙应该身受重伤,不足为惧。但是他为何又要警告我,不要用神仆之语呢?

    神仆之语,死神让我调查神仆之语,难不成就引诱我使用,然后变成她的傀儡?

    此时,死神之眼中再次浮现了死神那鬼丫头的形象,不过这次她神色疲惫,却依旧双手叉腰,“死龙小庄,我让你找神仆之语是为了参透死亡的秘密,不是让你成为雷神那混蛋的继承者和帮凶。”

    对于死神的话,我有种骂娘的冲动。你大爷的,为什么不早说。

    “哎,有些答案还需要去狐族之城寻找。”

    狐族之城里有有什么?

    “光影之谜!”

第215章 遗忘之史

    任何时候,忘记历史,都意味着背叛和自我否认。

    神族笼络人类,大多都延循着一个套路。

    就是先赐予人类强大的力量,当人类适应这股力量而欲罢不能的时候,渐渐地在人类的身体之中种下一粒邪恶的种子,待种子生根发芽,人类便会彻底沦陷,变成了恶魔一族。

    神话故事似乎都是这样传承的。现在看来,这些传说并非空穴来风。

    一如万钧,在得到轮回之书之后,彻底痴迷于万灵市的历史。当他发现真相的时候,轮回之书丢失,自己变成了残废,差点自暴自弃。好在还有万灵经注作为精神依托,最终活了下来。

    我何曾不是如此,得到死神之眼,却要经受万难,最终死神之眼丢失,为地狱之花做了嫁衣。不过现在也庆幸,我没有乱用那死神之眼,否则很可能下场比万钧悲惨的多。

    在《万灵经注》的现代卷中,人类有将近三百年的屈辱史,但是在某种力量的主导下,人类却在高墙的庇护之下,将这段屈辱渐渐淡忘。

    五百年前,暗夜八族组成了联军,攻打万灵市。

    那时候,万灵市还是一个松散的小联盟,没有高大的城墙,没有发达的科技。军队不成规模,仅仅靠着手中的冷兵器跟暗夜八族对抗。这样的人类,个体虽然不是暗夜八族的对手,但是依靠严明的纪律和多变的阵形,能够跟暗夜八族对抗。

    可续叛徒出现,暗夜八族中的智者利用了反间计,用计谋杀害了良将,利用戾臣,同时诱敌深入,人类军队死伤无算。人类自毁长城,军队大乱。

    八族联军长驱直入,一直打到了现在的万灵市城中心。

    一路上,暗夜八族烧杀抢夺,人类上千年的文明毁于一旦。甚至有的家伙高喊着要对人类实行种族灭绝的政策。男性的人类要全部杀光,之留下女人供他们享乐。

    尤其是狼族,将人类的女人和孩子当成两脚羊来圈养。享乐之后,变成了他们的食物。失去了男人和军队的保护,女人不过是待宰的羔羊,价值甚至不如一头猪。

    但暗夜种族毕竟是暗夜种族,他们的种族特性注定过不了现代文明的生活,尤其是在用火、制造器械、农耕这方面,他们有着天生的劣势,它们所向往的人类文明,一旦失去了人类,那么他们掠夺的一切将毫无意义。

    暗夜种族中的有识之士开始呼吁不能将人类赶尽杀绝,应该采取怀柔的证词,以人制人。尤其是狐族,作为智慧最高的种族,他们的附属种族中还有地精的后裔,依托人类制造的造纸术、火药、司南等技术,不断有新的构想和发明。但是这些构想,想要通过狼人、人马、牛头人这些家伙,根本就是空想。只有依靠人类才能够将构想变成现实。

    待战争冷却下来之后,其他种族真正坐下来思考,如何过上更好的生活的时候,也发现万灵市中,如果没有了人类,瞬间变得脏乱差,这里很快就会回到野蛮时代。

    人类最终存活了下来,或者说被暗夜八族豢养,成为他们食物的来源和奴仆。

    从此开启了人类将近三百年的八族分治的悲惨时代。

    男人成为了暗夜种族的苦力,是死是活,全凭着那些野兽的喜好和心情。女人和孩子则成为可以随意贩卖的商品,幸运一点的,成为这些所谓贵族的家仆,悲惨的则成为野兽们繁衍后代的工具,甚至是成为血族、狼族这样强力种族豢养的肉食品。

    牛头人和马面人,大部分还是比较温和,但是其中的变异分子,十分激进嗜杀,甚至成为人类传说中的牛头马面,成为死神、阎王的帮凶,追索人命。

    在百年间,人类不断反抗,可是暗夜种族的每个个体都太强大了。每一次人类的反抗,都会受到残忍的镇压和疯狂的反扑。

    因为狐族跟人类有着天生的亲近,所以狐族、人猿一族领地的人类生活还算可以,他们进入工厂,帮助狐族生产各种工具和器械。狐族很快强大了起来。

    一位姓龙的人类,逃亡到狐族的领地,掌握了火器的制造工艺,在狐族和人猿领地的边缘,秘密训练的一支军队,然后利用火器,一举攻下了蛇族占领的丰灵县。

    这引起了暗夜八族高层的真怒,他们在各自的领地对人类进行了疯狂的屠杀和高压政策,那时候人类几乎家家都挂着白布办丧事,哀鸿遍野。甚至还有一些过着不错的人类,将这个惨剧归结到义军的身上。

    暗夜八族早已不是原来的暗夜八族,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已经没有了曾经的团结一致,很多种族对狐族的强大和他们对人类的态度心生不满,多方矛盾重重。经过百年的养尊处优,这些暗夜种族贵族们早已失去了血性和战斗的力量,一个个变得大腹便便,腐化堕落到了几乎只有人类服侍才能活动的地步,怎么可能再次提起武器上战场。

    暗夜种族利用人类自己的矛盾,组织了一支人类的协同军作为炮灰,对义军进行镇压。

    这些人类拿起了狐族等制造的火器,对义军展开了疯狂的镇压和反扑,残暴程度比暗夜八族不成多让,遭到全体人类的唾弃。但是这些人已经厚颜无耻到了,只要能够成为人上人,就可以出卖一切的地步。不得不说,暗夜八族这一招以人类制衡人类的策略获取了巨大的成功。

    义军经过几十年的抗争,却依旧无法获取最终的胜利,最终进入了东方大海和南部十万大山,在那里开辟了根据地,成为人间净土和乐土。

    但是却成为压倒暗夜八族联盟的最后一根稻草。

    常年的征战,分赃不均,已经完全打破了暗夜八族之间的平衡和联盟。在蛇族、人猿一族等强力种族的被义军击溃的情况下,暗夜八族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狼人、血族直接背叛了暗夜盟约,为了获得更大的力量,甚至直接捕食其他的暗夜种族。

    经过两百多年的战乱,人类曾经留下的文明和财富,基本被暗夜种族挥霍一空。只有狐族因为科技高度发达,她们所控制的城市,依旧欣欣向荣,这就成为其他暗夜种族的眼中钉肉中刺。

    为了保护自己,狐族对熊族、牛头人等发动了闪击战,直接诱发了八族大混战。

    虽然暗夜八族的战斗力已经弱了很多,但毕竟是曾经的强力种族,在万灵市爆发了长达几十年的惊天大战。最终落得个元气大伤,无数强者陨落。尤其是狐族,因为最为富庶,个体又很弱,又跟人类亲近,几乎被其他种族针对,在其他种族强者的偷袭下,死伤无算,甚至落得比曾经人类更惨的下场。

    人类义军突然从海外杀回,将暗夜八族再次赶回了暗夜森林。

    但是几个种族的关系已经无法融合,狐族、蛇族进入了瀚海大沙漠,打了几场漂亮的阻击战,被称作“沙漠之狐”,从此远离人类社会。

    狼族、血族等种族进入了暗夜森林,继续过着原始生活。牛头族和马面族因为头脑不灵光,一根筋,又没少作孽,几乎被灭族。只剩下了一支与人类混血的人头马族,因为有着人类的血统,帮助过人类的抗战,被安置在了南方大森林中。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第216章 历史之殇

    人类这段三百年的屈辱历史,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抹去了,后世之人几乎无从知晓。

    万钧就这样静静叙述着,整个过程,他的双眸之中都蕴含着愤怒和泪水。

    “不可能,那义军出生入死,筚路蓝缕,付出了那么多的牺牲,那么大的代价,怎么可能不记录和传播那段历史呢?”我紧握拳头,几乎是怒吼着。

    丽芙和魅影也惊呆了,这段历史她们也不曾听过,丽芙因为跟我走的最近,在激动之下,胃部痉挛,有些作呕。

    “义军?呵呵!”万钧无力地笑着,“义军一开始,是全人类的英雄,受到了人类的拥戴。但很快,被一股强大的力量从内部腐蚀,以救世主自居,迷失了方向。他们在对待暗夜八族留下的混血儿、杂交儿的观念上,发生了巨大的分歧,甚至产生了内斗。再后来,一股诋毁义军的歪风,在某些势力的主导下,在那些混血儿、杂交儿的煽风点火之下,变成了舆论的主流,义军就这样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这段历史也成为万灵市的禁忌,所有有关那段历史的书籍、记录全部被销毁。有人谈及,就会招来无数人的讥讽和嘲笑,甚至有些有识之士被直接暗杀。”

    “这···”我们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甚至无语。

    万钧苦笑一声,“据我所知,你们这些年轻人很多都喜欢暗夜种族的故事吧,暗夜八族在人类中依旧有不少的传说,除了凶残之外,还有暗夜传说、狼人传说等励志的故事,甚至出现了很多少女仰慕狼族的勇武、血族的英俊,人缘族中巨人的强壮,还编排出一段段感人的爱情故事,什么狼族、血族保护少女,然后相亲相爱,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生活。”

    这些故事在我上学的时候广为流传,甚至还有很多女生在选择男朋友的时候,竟然流露出看不起人类的男人的表情。

    人类因为种族的原因,很难有狼人那样的野性,也很难由巨人那样的体形,最终血族的俊美成为一种潮流,男孩子们以俊俏为美,最受女生欢迎。

    曾经不以为意,现在暗自想想,却是感到毛骨悚然。

    这到底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

    我看了看另一个营地中的万家战士,自从发生了枪战之后,他们已经不被信任,被安排到了另外的营地。

    人类并非铁板一块,哪怕是训练有素的万家战士,也无法做到忠贞不二,一心对敌。

    我也终于明白了狼王戈多的话。

    暗夜八族能够征服人类,并非只运用了武力,同样使用了策略,至此他们无论在人类的高层,还是民间,都有着重要的话语权和舆论导向的能力。

    太可怕了。

    暗夜八族再次组成了联军,要再次攻打万灵市。人类的命运将会走向何方。

    “多么讽刺是不是,我带的心腹战士,竟然有一半是来自白家的!”万钧自嘲到,“就连我的副官也白家收买,如果不能找到水源,他们很快就会将枪口转向我们的。”

    万溪雯一脸懊恼,很自然地趴在了我的后背上。感受着她那充满弹性的身躯,我感到一阵阵的不自在。毕竟墨礼鸿正在不远处警戒着,这家伙才是万溪雯的正牌未婚夫。

    这丫头怎么也不分时候。但是我也不能直接推开她。

    “父亲说,血族已经融入到了人族的生活中了。只要将肉翼隐藏起来,我们看起来跟你们人类一般无二。”丽芙小心翼翼地道。

    “你们血族不是不能见阳光吗?”墨礼英一开口,又突然想到丽芙就是血族,同样可以在阳光下行走。

    “血族女王的血脉是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血族与人类的混血儿也可以短时间内承受阳光的直射。”丽芙回答道。

    “血族的弱点是阳光,那么狼族的弱点是什么?”我突然发问。

    科尔和科巴克就在我们附近,尤其是科巴克,得到了我的鲜血,伤势应给能够恢复,此次沙漠之行,科巴克的目标很可能是“沙漠之狐”。无论他们的目的如何,总是对人类不利的。

    “狼族是神族坟墓的守护者,无论是传说中的地狱三头犬还是地狱守护者阿努比斯,都能够从传说中的天获取强大的力量,对抗侵犯神墓的力量。可以说,狼族是天选之族。到现在看来,人类还没有发现他们致命的弱点。如果非要说他们的弱点,那么只有一个,那就是头狼。”万钧给我们解释道。

    “地狱的守护者?”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来,“如果狼族是地狱的守护者,那么岂不是跟死神的关系密切?死神是存在的,那么狼族会什么会跑到人间来。”

    结合暗夜森林的遭遇,我感觉科巴克此次西行,并非只是针对沙漠之狐的,或许他们跟我们一样,在寻找失落的亚特兰蒂斯。贝流沙曾经说过,地精们并没有消失,而是利用他们强大的科技能力,开辟了另外的一个地狱空间以躲避神族的追杀。

    此时,狐心魅影和萨尔比回来了,一个是识路的老骆驼,一个是土著小狐狸,寻找水源都是他们的强项,即使找不到水源也能够找到回来的路。

    他们带回的来的消息却是,方圆几十公里之内都没有水源。

    不过小狐狸魅影却告诉我们,“沙漠之下都是有地下暗井的,只是谁也没有透视的本领。”

    透视?这不是咱的拿手好戏吗?

    想到这里,我赶忙跑回自己的帐篷,然后让萨尔比在帐篷外守着,让他继续吟唱初灵经。万溪雯则站在我的身边,防止我在进入死神之眼的视野中,出现昏迷的状况,毕竟队伍中我现在唯一能够信任的就是她。

    既然这初灵经能够引出天雷,那么很可能是沟通天地自然的某种语言,只是这种语言被人类用自己的语言标注,已经失去了神仆之语的力量。或者说,这种语言并非人类所能够使用。

    神仆,是依附于神族的弱小种族,但是一旦得到了神赐之力,那么也相当于拥有了神之力。

    我现在一直为死神卖力,并且拥有了死神之眼,虽然只是一个投影,但至少我可以使用一部分力量。

    随着萨尔比的吟唱,让我的心神彻底平静,不再胡思乱想,这种心境,父亲曾经给我解释过,叫做入定吧。渐渐的,我所能够感受到的东西越来越多,哪怕是在帐篷之内,也能够感受到帐篷之外的人在走动,感受到风吹过沙丘,沙粒如同流水般流淌,就连月光似乎也蕴含着某种力量,照射着大地。

    我突然有种顿悟,那就是初灵经并非什么神仆之语,也并非什么能够沟通天地之力的经文。真正能够与自然沟通的是人的灵魂,这神仆之语不过是用来增强自己意念,保持灵魂清明、大脑清醒的一种咒语罢了。

    是时候打开死神之眼了。

第217章 水源之地

    我吃力地打开死神之眼的投影,整个人恍惚坠入地狱。一股阴寒的气息再次侵蚀而来,这让我感到十分难受。

    自从暗夜森林探险回来,只要我动用了死神之眼,这股阴寒的气息都会侵蚀我的灵魂,我的身体。在赌场刷钱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但是因为那时候赢钱,精神处于高度亢奋的状态,不曾察觉。但是到了沙漠地带,这种感觉尤为明显。

    我曾经一度对着死神之眼产生了恐惧和厌恶之感。

    这股阴寒的气息侵蚀着我的灵魂,让我感到精神恍惚,又似乎能够让我看到很多让我意想不到的东西,尤其是对生命和已经逝去的生命,感受尤为清晰。

    在我的身下,埋藏着几具尸骨。

    甚至还有一个较大的墓葬。

    按照人类的传统,有墓葬的地方,一般都会有水源。这附近应该是有水的。

    果然,在墓葬的旁边,我看到了一个暗井,正在沙丘之下,地表上有几颗风滚草正疯狂生长,在草丛的旁边,窝着几只沙鼠。

    有生物那么就一定有水源,只是水源太深,并不适合我们现在取水。

    萨尔比依旧在吟唱,这股吟唱声似乎能让我的心神更加宁静,让我能够抵御这股阴寒之气。

    我继续看向远方,在距离我们一公里以外,那里的空气比较潮湿。地下三米似乎生机蓬勃,几只狐狸正在月光之下围捕沙鼠。不远处还有几头野狼潜伏着,幽兰色的目光看向狐狸、兔子和沙鼠。

    有水的地方,就会有生命。这里鲜有植被,这么多动物能够聚集在这里,那么一定会有水源。我顿时兴奋了起来,想要再深入探查,可惜我运用死神之眼的能力也止于此,无法再查到更详细的情况。

    正懊恼地准备收回心神,无意间瞥见在事业的上方有着一团小小的光影,跟死神之眼产生着某种联系。循着这团光影望去,在西方的某个地方,有一个模糊的身影,正在死神之眼的视野之中。这身影散发着黑色的光,很淡,也很模糊,就如同一滴墨水滴入清水中的那种感觉。

    但是这个黑色的身影却如同一盏黑夜的明灯,吸引着死神之眼的目光向着西方的某个角落。

    万钧曾经说过,死神给予的所谓神器都是一种诱饵罢了。类似给我的死神之眼,现在已经被收回,留给我的只有一个投影。给万钧的轮回之书,最终也丢失不见。但是轮回之镜呢?

    一个灵感突然从我的脑海中浮现,是关于轮回之书和轮回之镜的。万钧此次西域之行,很可能跟轮回之书有关。

    轮回之书本就是死神赐予万钧。蹊跷的是,万钧受伤之后,轮回之书就丢失,轮回之镜反而落到了我们家。恰巧万钧的妹妹去了西域寻找亚特兰蒂斯,如果是她带走了轮回之书呢?

    想到这里,我心神一阵,这些巨大的信息如同洪水般向我的脑海中涌现,顶的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胸口之处,如同一把大铁锤狠狠砸了一下,发出沉闷的怒吼声。我的心脏被砸的骤停,仰面向后倒去。

    万溪雯立刻将我抱住,放在地上狠命地按压我的胸口,给我做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虽然人在昏迷中,但是我依旧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她那火热的嘴唇,还有那火热的爱意。

    醒来的那一刻,一下子将万溪雯拥在怀中,我们两人有些情不自禁的亲吻了起来。

    万溪雯是又恨又笑,亲够了躺在我的怀中耍赖不起来。

    毕竟外边的人多眼杂,更兼之墨礼鸿在外边,两人再情不自禁也只能强忍着心中的爱意,规规矩矩的。刚才的关切,让我们两人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感情,情不自禁地亲热了起来。

    良久她才将我推开,“找到水源了吗?在什么方向!”

    “找到了。”我点点头,但是我现在有更关注的地方,“溪雯,我们这样是不是有些疯狂,这让墨礼鸿很难下台吧。虽然你们还不是夫妻,但是总归有个名分。”

    万溪雯站起身来,冲我含魅一笑,“你敢不敢把我从墨礼鸿的身边抢走,我可以给你机会。大家族的联姻,要的只有面子和利益。”

    这话已经很明白了,但是想想墨家背后那庞大的势力,我的心却在打鼓。我何曾不想拥有万溪雯这样的美女做妻子,但是我终究没有那么强大,没有那么冲动,只能沉默。

    “胆小鬼!逗你的!”万溪雯莞尔一笑,“你都能有穆之灵,我为什么不能有墨礼鸿!”

    这句话同样如同一记重锤,打在了我的心口上。

    的确,我又能把穆之灵放在什么位置。

    男人背负的太多,做事也就缩手缩脚。

    跟万溪雯简单地说明了水源的方向,我表示很疲倦,需要休息。现在的我,因为精神力透支,也根本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只能沉沉地睡下。

    万溪雯走出帐篷,简单地说了一下情况,外边顿时传来几个欢呼声,那是梅杰克几个人的,其他人依旧出奇地平静。

    聪明的人都知道,找到了水源,很可能是人类斗争的开始。

    幸好万钧在,这段时间他一直都在做副官的工作,他早已知道副官是白家的人了,这些万家战士几乎也都是白家安插在万家的眼线。

    生死存亡之际,两人开诚布公。副官承认,自己在为白家工作,但也从没想过伤害万钧。而万钧则告诉副官,这次带这个卫队出来,根本就是要肃清他们,但是现在是最困难的时刻,无论是气候恶劣的沙漠,还是狼群,都可能将他们全军覆没,只有同舟共济,才有生存的希望。

    就这样,战士们再次站到了万钧的身边。

    墨礼豪带队去取水了。

    丽芙拉着魅影钻进了我的帐篷,看到我躺在床上,立刻跑过来查看我的情况,摸摸我的头,轻轻试了试我的脉搏,忙碌了好一会,这才放心下来。

    “他睡着了么?”魅影有些好奇地问。

    丽芙赶忙竖起手指表示噤声,然后坐下来轻柔的给我按摩头部和肩膀。伺候的那叫一个舒坦。刚才的疲倦和沉闷,几乎是一扫而空。

    “丽芙你,这可是下人做的事,你可是血族···”

    丽芙并没有理会小狐狸,而是轻轻问了一句,“哥哥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类,他曾经舍身救我性命,我就感觉跟他在一块,有一种很安全很舒心的感觉,哪怕是能够碰一下他的身体,我都感觉非常的满足。魅影,我父亲说你可是狐族的天才,智慧的象征,那你能告诉我,这是爱情吗?就像这次,他离开了万灵市要到西域,把我安排到他的父母那里。本来我应该听他的话,可是一天看不到他,我都感到心不安,而且我还能够感觉,此次西域之行,他很可能需要我,所以我就偷偷地来了,你看他也没有埋怨我,还好声好气的安慰我。你说这样的人不值得追随?”

    听了这话,我心中那个喷血啊。这丫头从来都这么直接。

第218章 命运鸿沟

    丽芙和魅影都是暗夜种族的公主,她们本来就认识,似乎还很要好。

    不过魅影应该比丽芙小上几岁,但是在心智上,却远超丽芙。

    “丽芙,你怎么这样傻。要知道人类并不值得信任,我们狐心一族祖先帮助人类渡过那么多难关,无论是治水的大禹还是后来的商纣王,再到后来的八族分治,我们狐心一族那么帮助人类,最终却落得一个狐媚误国的名声。也许这个人类很强大,对你很好,但我们贵族和人类之间,到底是种族有别,不可能修成正果的。”魅影这丫头现在一本正经,原本稚嫩的面容,现在看起来严肃了很多,似乎正在思考。

    狐族在暗夜八族中是绝对的智慧种族,据说它们曾是智慧之神的宠物,所以智慧在暗夜种族中也是最高的。

    “我知道。”丽芙低垂着小脑袋,白嫩的脸一片红润,“其实,我只是想要一个子嗣,不需要什么名分的。好魅影,这次祈月大会上,你能帮我看一下他的命运吗,或者说能不能帮我看看,我和他是否会有子嗣。”

    “哎,傻丫头。”魅影有些懊恼,一脸正色,“祈月大会岂是儿戏,那可是用来预测我们狐心一族一年的运势和命运,简直是胡闹!”

    “魅影,跟我你就别卖关子了。你就帮帮忙,我愿意用福莱披风跟你交换。”丽芙赶忙道。

    魅影面无波澜,但是嘴唇轻咬,显然对这个交易很感兴趣,但又有些担心,“丽芙,那可是你保命的东西,你怎么···”

    “魅影,就这样定了,那福莱斗篷是我的,我自然能做主!再说了,现在哥哥救了你,说不定你们狐族的命运,还要寄托在他的身上呢。”

    两个丫头就这样定下了祈月大会的内容。

    我心中直打鼓,这狐族的祈月大会竟然能够看到运势?

    狐族一直是民间传说中最诡异的存在,传说能够定生死,转命运。人间甚至还有个狐仙教,家中供奉着狐仙。

    还有人说,狐仙教只是借用了道家推算命数的一个分支,虽属同宗,却是入了歧途,所以不为人间所容。

    但无论如何,狐仙能定命的传说,一直在民间流传。无论传说也好,还是演义也好,艺术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有这样的传说,那就说明并非空穴来风。

    果然,魅影从身上取出三枚铜钱,在地上铺上一张手帕,捧着铜钱年年头次,然后轻轻吹了一口气,将铜钱散在了手帕上。

    这个套路就跟人类的算命先生一模一样,就连掐指头都一个样子。

    魅影做的认真,丽芙看得认真。

    隔行如隔山,我自然看不出什么道道来。

    不一会,魅影轻叹一口气,“丽芙,听妹妹一席话,贵族和人类之间毕竟有着巨大的命运鸿沟。此人太过麻烦,还是离他远一点为妙。”

    魅影话中有话,就连我都能够感受到,扔了铜钱之后,她的整个表情都有些僵住了。

    “命运鸿沟?什没意思?”丽芙吃惊地问。

    “没什么意思,总之你们在一块不合适,要想活命必须远离他!”说完,魅影低着头出去了,这个女人一反常态。

    我这时才发现,我们所有人都小看了魅影这个女娃娃。表面上看柔柔弱弱,甚至有些弱不经风,那不过是表演给我们看的。在我昏迷的时候,面对着同样的暗夜种族,她才露出了自己的真实面目。

    即使没有我们,这个女娃娃在沙漠中也有足够自保的能力,却不知为何要与人类为伍,现在看来绝不是躲避狼人那么简单。何况,对于她那死去的同伴,似乎没有半点悲悯之情,想来并非什么善类。

    墨礼豪回来了,带来了水。足够人饱饮一顿,骆驼则分到很少的水分。待天明的时候,大队人马才向着水源地进发。

    一大杯水灌下肚,我的体力终于恢复了很多,这才能下地走走。

    萨尔比对我更加恭敬了,视我为神明。万家的那些战士看我的眼神也变了很多,他们不再跟我对视,在我看到他们的时候,他们立刻撤掉看向我的目光,低下头去,不再看我。

    这是一种对强者的尊重。

    水源地的水分有限,只够骆驼饱饮一次,这点水根本无法支撑我们走出沙漠。

    魅影提出,向南一百里就有水草了,也是他们狐族的领地,只要将她平安地送到狐族领地,我们就可以获得足够的补给,然后安排狐族向导,带我们去居胥关。

    万钧征求了一下萨尔比的意见,这个老头只是点点头,然后看向了我,表明他的态度,一切由我说了算。

    白延青和红枫两人不可信,更何况大部分的战士还都被白家收买,他们两人在,我们的安全就得不到绝对的保障。

    在这大漠中,我并没有生存的经验,所以只能示意他畅所欲言。

    得到示意的萨尔比这才打开了话匣子,手持木棍在沙地上写写画画,然后看看星辰,然后继续画着,最后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只能跟小狐狸走。

    魅影很得意地笑了,她早已算出这个结果。

    “以后离这小狐狸远点!”万溪雯在我身边狠狠地扭了一下我腰间的肥肉,那个疼啊,钻心。

    “互相利用罢了!”我只能支吾了几声,这小狐狸虽然没有主动报出身份,但明眼人都已经猜得差不多。

    小狐狸自己找了一匹骆驼,跟着萨尔比走在队伍的前边,带着整个队伍前行。

    白延青和红枫自知理亏,离我们远远的。

    丽芙紧紧跟在我的身边,亦步亦趋,不肯多离开一步,甚至吃饭睡觉都要照顾着我。

    这一点让万溪雯有些懊恼,却又不好发作。萨尔比不知道丽芙的身份,却是老心大慰,甚至厚颜无耻地说,我这样的身份,身边有个侍女,也是应该的。

    “丽芙,我能自己照顾自己,你没必要这样奉承我。”我找到丽芙,希望能够跟她好好谈谈。

    “哥哥,我知道现在暗夜八族联军要对人类不利,从种族的冲突上,血族曾经有伤害过人类。但是你要相信,丽芙从来没有伤害过一个人类,也绝对没有害你的想法。只求,在你身边,我就心满意足了。”丽芙依旧有些羞赧,还想再说些什么,却是说不下去了。

    “你我之间,终究会有一条命运鸿沟,这也许是命中注定的。丽芙,真的没有必要这样委屈自己。人类和血族无论是战是和,我答应为你做一件事,算是对你的补偿。等我们到狐族的领地,你就跟着魅影吧,在那里,你会更安全一些。”我对丽芙提议。毕竟我们都是人类,身边带着丽芙,却是有些不合适。

    “不,不要把我扔下,我就想跟着哥哥你!”丽芙一口回绝,暗自垂泪。

    不得不说,女人的眼泪就是最管用的武器,这一哭之下,我却是心软,只能拍拍她的肩膀表示安慰。

    命运的鸿沟,我仰头看看太阳,再看看其万溪雯。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之间不都有一道巨大的鸿沟吗。

第219章 魔鬼石林

    沙漠的气候恶劣,足以吞噬任何小看它的人。

    短短一百里不到的路程,我们经历了流沙、沙暴、毒蛇,又让我们失去了三个人。万家的战士队伍越来越小,也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满,甚至还有一个年轻战士因为受不了无穷无尽的绝望,饮弹自尽。

    其他人也是精疲力尽,精神也到了崩溃的边缘。

    好在萨尔比这头老骆驼带着走出了沙漠,进入了一片戈壁中。

    放眼望去,倒出都是风沙侵蚀而成的石头蘑菇,但是我们却如同穿梭在蘑菇迷宫中的小矮人,看不到这蘑菇林的尽头。靠近这蘑菇林的时候,就能够感受到巨大的风出来,几乎让人的呼吸停滞。

    “这是风蚀脊,这里被称作雅丹地貌。”万钧给我们介绍道,“这里常年大风,造成结构不稳的沙石被风沙侵蚀,留下来的石头都是含有贵金属的坚硬矿石。”

    走在光滑的地面上,用手抚摸着这光滑如镜的风蚀面,感叹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这里风沙大,不会有野兽出没,所以傍晚的时候,我建议在这石貘林安营,相对还是比较安全的。”魅影提议,这几天来她还是第一次主动提出建议。

    这丫头可是一只都跟萨尔比在前方带路,也是一只保持着沉默,现在突然开口,让我们所有人都感到有些不自在。

    万钧安排人到周边查看、警戒。得到的答复是很安全,这里没有野兽、蚁虫的洞穴。

    的确,这里常年刮这样的大风,身形大的野兽在这里居住,早就被吹成了风干肉,提醒小一点的昆虫会被直接吹飞。

    但是我总觉得有一丝丝的不安,再看看那些骆驼,都靠在了巨大的石柱上,有些瑟瑟发抖,眼神中充满了不安,找来了萨尔比询问。

    萨尔比这头老骆驼脸上布满了倦意,目光有些呆滞,想来这段时间赶路有些劳累的。他依旧按照膜拜神灵的那一套,对我大加赞美了一番,然后才给我介绍这雅丹地貌的一些特征。例如这里矿产丰富,尤其生产磁铁,据说在这里司南是失灵的,所以容易迷路,只要有向导问题就不大。

    我找了一个司南,果然那指北针在框框里疯转。就连那雷瓶中参与的一丝闪电,也开始剧烈波动。

    待太阳落山十分,这里的风力竟然渐渐减弱,整个世界却是安静了下来。

    塔拉斯和梅杰克也在研究手中的司南,就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乐此不疲。

    我将担心告诉了万钧。

    万钧也有些无奈,“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雅丹地貌。但是万灵经中记载,在西域沙漠中心,有一座魔鬼城,夜晚降临,魔鬼降临为害人间,天兵天将斩妖除魔,令人恍若回到了古战场。但这魔鬼城在哪里,也没有具体的记载。科技发展到了现在,留声机、电影的原理让我们知道,磁力可以留下曾经的影像和声音,也会干扰人的情绪,如果这些记载不错的话,魔鬼城应该就在这附近。亦或许,这石馍林本身就是魔鬼城的一部分。”

    显然,万钧也想到了这部分。

    但是我心中依旧存在这隐隐不安,这种不安的情绪很快就传递给了每个人。

    万钧的副官直接拦住了魅影,大声质问着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要把他们引到这个地方来。

    想来心有疑虑的并非只有我一人。

    “怎么,你一个大男人还怕鬼不成?即使有鬼,这里还有一个吸血鬼,还有一个狐狸精,你怕不怕!”小狐狸娇笑着直接将副官推开,留下一众战士目瞪口呆地看着小狐狸扭着柔软的腰肢,离开。

    我甚至听到了一声柔美的笑声,但是看看小狐狸有些不满的脸庞,瞬间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幻听。

    夜间,战士们点燃了篝火,火光之下,人的影子被无限放大,应在这光滑的石壁上,看起来就如同传说中的索命鬼魂,有些恐怖。

    夜,安静如水,静谧如镜。

    战士们相互依偎着陷入了梦乡。

    突然,一阵喧闹之声拔地而起。在石馍林的上方,升腾起一团薄雾,仿佛一面巨大的透镜,将普照大地的月光聚成无数个小光斑,洒在一个个的石柱上。

    这光斑,就如同打开了地狱通道,无数的妖魔鬼怪从蘑菇石中拔身而出,向着所有人扑来。

    “啊!”

    哨兵大吼一声,对着那些鬼怪开枪。

    巨大的枪声将我们惊醒,赶忙提着武器向火堆靠拢。

    整个石馍林被一道巨大的阴影覆盖,无数的鬼影在阴影的荫庇之下,如同滚滚洪流向着我们狂冲而来。

    所有人都吓傻了,如此巨大的声势,我们还是第一次见。

    战士们不断开枪,子弹在夜空划出一道道金色的光道,穿过那些阴影的身躯,在那些墙壁上划出一串串的火星。

    “假的,都是假的!”副官最早醒悟,赶忙对着自己的战士高声喊道,“大家不要开枪,不要浪费子弹!”

    其实战士们的手中也没有太多的子弹可以浪费,还有的人扣着扳机,枪支发出悾悾的空击声。

    阴影就这样穿过了战士们的身体,就像一道光穿过玻璃,竟然丝毫不受人类身体的影响。

    这些阴影在穿过战士的身体之后,竟然变得缓慢了下来。就如同一个快速奔跑的人,突然累了,缓慢向我们走来。

    万溪雯有些好奇,抽出双翼,对着一个阴影划去。

    令人惊奇的是,这双翼竟然将那阴影切成了两段。阴影发出了一声惨呼之声,然后如同一片被斩断的叶子一般,飘忽地落地。

    “不妙!这影子有问题!”我赶忙抽出恶棍,双手挥舞着。

    那些影子见到了恶棍,就仿佛黑暗遇到了光明一般,逃也似的远离。

    这不是正常的影子。

    “小狐狸呢?”万溪雯吼了一声。

    我赶忙四下寻找,却那里还有魅影的身影。

    所有人都心道受骗,升起一种不好的感觉。

    不过所有鬼影过后,我们好像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正当所有人要松口气的时候,雾气升腾而起,月光转移,所有光线聚焦成一个光斑,在一个巨大的石头蘑菇上打出一个六角星形状的通道,瞬间无数的白骨骷髅从这通道中如洪水般涌出。这些白骨身披白色铠甲,手持刀盾、长枪,还有将领骑着高大的骨马。天上飞舞着各种白骨状的怪物,口如刀,爪如钩,模样甚是恐怖。

    这竟然是传说中的白骨大军。在现代的传说中,白骨大军是最恐怖的存在,这支军队专以杀生为目的,所到之处,尸横遍野,生灵涂炭。

    父亲所带的那支特战小队,正是遭遇了一支白骨军队,哪怕是在拥有现代先进火器的装备下,依旧差点全军覆灭。最终不得不炸毁山洞,这才逃得性命。想不到,在这里竟然遇到了这支军队。

    也许这就是宿命。

第220章 白骨大军

    白骨大军在我们的身前摆开了阵势。在身后金色通道中,白骨军队源源不断。但是那军队的首领,似乎并不像给自己留出过多的时间,而是挥舞着手中的斩马刀,向前一指,所有的白骨战士都发出了震天怒吼,用手中的朴刀和长枪敲击着盾牌,仿佛在向我们发出挑战。

    紧接着高空白骨飞行怪兽的一声尖叫,白骨大军向着我们发起了冲锋。顿时金戈铁马,地动山摇,那无匹的气势如同滔天巨浪,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万家打战士们惊慌失措,对着那白骨大军连连开枪。

    骆驼嘶鸣,腿一软跪倒在地上,无论怎么拉扯和驱赶都不想起来。

    白骨大军冲过,一道道刀光划过战士的身躯,然而那似乎只是一道光而已。战士们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

    副官高喊着,这是幻觉,想要安抚战士的情绪。然而他刚喊了几句,声音戛然而止,在他的喉咙里伸出半截带血的刺刀。

    我们看的分明,那副官竟然是被自己身边的战友给杀了。

    战士一看副官被杀,顿时疯狂了起来,竟然拔出了军刀,刺向了身边的战友。还有几个家伙提着刀向我们杀来。

    好在墨寻岳和墨礼豪两人功夫高强,直接将这些战士制住。但是好景不长,其中一个战士似乎不惧怕死亡,哪怕是长刀架在脖子上,也狠命地向那刀刃撞去,依旧将手中的军刀刺进了墨礼豪的肩膀中。

    那战士就这样死在了墨礼豪的刀下,墨礼豪也受了轻伤。

    就在这一瞬间,万家的战士死伤殆尽。

    万钧脸色阴沉,显然动了真怒。高声喊着,“不要让那些白骨战士碰到自己。”

    出师未捷,自己的卫队就全军覆没,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那白骨大军兀自向前冲锋,那钢铁洪流,向这我们碾压而来。

    兵器相撞竟然发出了金属碰撞之声。所有人都抽出了武器,迎向白骨大军,拼命挥舞着兵器,拼命地将这些兵器格开。

    说来也怪,这些白骨大军虽然都是一些光影,但是他们手中的兵器却带着一股强大的力量,能够抵挡我们的武器攻击。那些白骨战士在被长剑划过的时候,身体也会出现巨大的伤口,甚至身首异处,发出一声惨叫,消失不见。

    我们竟然在跟一群光影作战。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刚刚那些战士只是被鬼魂和白骨大军的兵器沾身,才变得疯狂、嗜杀,就连自己出生入死的战友也不曾放过。

    “对,就是大脑。这些光影能够直接映射到我们的大脑中,一旦被武器击中,我们的大脑就会认为我们已经死亡。这就是医学上的脑死亡。”墨礼鸿高喊着,他发现了问题的根本所在。

    好可怕的光影,竟然能够营造幻境,直接攻击我们的大脑和灵魂。

    我将恶棍挥舞成一团,将丽芙、塔拉斯等人护在身后。

    恶棍似乎对这些光影有着天生的克制,棍影所到之处,白骨战士纷纷避让,似乎对着恶棍十分忌惮。

    “塔拉斯,快想办法!”我狂吼着。

    那白骨战士就如同洪水一般,从那光斑之中源源不断地涌出。只有经过我们身边的白骨战士才会关注到我们,其他的白骨士兵则是目光向前,空洞的眼神中充满了嗜杀的情绪。似乎前方有他们的千古死敌一般,勇往直前。

    塔拉斯大叫一声,掏出了雷瓶,里边只有一道小小的闪电,想来即使释放出来,对这些光影也不会有太大的作用。

    “电磁、电磁!这白骨的光影应该跟电影的原理差不多,只要搅乱它的磁场或者截断那道光,就能把这些白骨士兵给送走!”塔拉斯口中念叨着,额头的冷汗不断地下落,显然他也被刚才万家战士的死相给镇住了。

    “我这里还有很多的镁粉!”梅杰克赶忙摘下他的帽子,从里边源源不断地带出很多的东西,尤其是上百颗爆闪弹极为醒目。

    “我的乖乖,把这家伙藏帽子里,也不怕把脑袋给蓉城一个金属疙瘩!真不知道你帽子里到底有什么乾坤,竟然能装这么多东西!”塔拉斯口中念叨着,但是手上却不慢。从梅杰克帽子里翻捡了两个镜子,又将狙击枪的上透视镜也全部取了下来,用萨尔比头顶的毡帽做了一个暗箱,然后点燃点燃爆闪弹。

    强大的闪光从帽子中闪出,向着石林横扫。那些冲锋的白骨士兵在强光的照射下,就如同被阳光下的黑暗一般,幻化成一缕青烟,缓缓消失。

    但是这些光显然不足以阻断月光,却是足以在我们的身边形成一道屏障,只要进入光圈的白骨战士,瞬间被强大的光耀给消融。

    我们终于歇口气,在光圈之内警戒,生怕有漏网之鱼伤害到我们的同伴。

    塔拉斯见自己的创意见效,便将手中的东西交给了梅杰克和萨尔比。

    丽芙因为是血族,最害怕的就是这种强光,所以用帐篷将自己围了个解释,躲在黑暗中,不敢出现。

    爆闪弹消耗的很快,不到十个呼吸之间,几乎消耗了一般,高温也将帽子烧透。不需一分钟,我们将再次陷入被白骨士兵围攻的地步。

    在白骨士兵的前方,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大地,这些白骨士兵就如同蚂蚁啃大象一般,向着那个阴影冲去,然后淹没在这阴影当中。就如同一滴水滴入湖泊,不留下半点痕迹。

    “塔拉斯,快想想办法?你平时不是吹嘘自己是电磁方面的天才吗?你的方法呢?”我急的怒道。

    塔拉斯正抱着脑袋冥思苦想,听到我吼他,他也怒了,“狗屁的电磁天才,这种情况我是第一次见,总得给我点时间。”

    “时间没有,但是我觉得既然电磁能够互相转换,那么磁极是否也可以转换?”我焦急地询问。

    “磁极转换?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办法!”塔拉斯猛地一拍脑袋,将雷瓶上的此时给卸下。失去了磁石的束缚,那闪电沿着导线传出,然后转化成强大的磁力。

    巨大的磁力在我们的上空,借助爆闪弹的光芒,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磁力场。在磁场的影响下,这些白骨士兵的身体腾空而起,然后人开始反转,整个战场也发生了反转,他们的头部向下,脚朝天,继续跟那个巨大的阴影战斗着。

    危险终于解除,所有人终于能够坐下来歇口气。甚至大家都饶有兴致地看电影一般观看这场惨烈的大战。毕竟我们现在所看的电影,并没有如此地清晰,如此的令人身临其境。

    那一晚,我们看到了许多影像,有人类与暗夜八族战斗的,有地表生物与白骨大军战斗的,还有人类联合白骨大军大战阴影。

    但是我们都没有看清,那个阴影是什么,只有那一对红色的眼睛,如同地狱深渊一般凝视着整个星球。

    那个阴影是神族吗?

    死神让我探索光影之谜,可是我们还没有进入狐族之城,那么这个光与影显然没有太多的价值。

第221章 性别爱好

    最终还是科学挽救了我们。

    所有人都带着感激的目光看着塔拉斯。

    “这家伙的战斗力能够顶的上一个连队!”万钧给出了他的评价。

    在我的心目中,能够得到他的肯定,也就意味着得到了历史的肯定。但是,其实我们都低估了塔拉斯的能力。

    所有人在石馍林中都看了一场大戏,对神话传说有了新的认识。尤其是万钧,在观看这些影像记录的时候,总是在不住地点头。这些影响似乎总能够跟历史的、传说的某个片段对应起来。

    想来回去之后,他的万灵经注将会更加丰富。

    到了清晨,我们就地掩埋了万家的那些战士,石馍林的风沙再起,我们无法在沙地里为他们建造坟墓,因为无论建造什么样的坟墓,都很快会被风沙掩盖。所以只能将他们的军刀插在坟头,希冀着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组织专业的队伍,将这些人的尸骨带回万灵市安葬。

    但是谁都知道,这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唯一令人疑惑的是,我们没有找到副官的尸首。红枫和白延青也失去了踪影。他们的离开,却是让我们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我们失去了绝大多数的人手,辎重补给也损失殆尽,万钧决定我们还是要到狐族人的领地去一趟。

    为了防止意外,墨礼英和两名幸存的战士被万钧安排回万灵市,他的任务是带一支特战队来接应我们。想来那名战士是可信的。但是失去了三个战斗力,同样让我们心虚不少,好在我们的目的地是一项对人类友好的狐族领地。

    作为暗夜八族之一的狐族,跟人类一直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魅影对人类表现出足够的敌意,但是这并不影响狐族与人类的正常交往。

    石馍林范围虽然不大,但是里边的路有如迷宫,干燥的戈壁大风夹杂着沙粒从身边吹过,皮肤上的汗还没渗出,就被吹干,皮肤很快就变得干枯。几个男人还好一些,但是万溪雯、丽芙两人叫苦连天,这样下去,她们白嫩的肌肤很快就会向我们一样,变成了枯枝烂叶一般的颜色和形状。

    对于身体快速失水的问题,墨礼鸿似乎也很在意,从墨寻岳的背箱中掏出大把的护肤品开始涂抹。

    丽芙看了一下,惊讶的直吐舌头。因为墨礼鸿携带的化妆品太多了,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远远超过了万溪雯,令人大跌眼镜。

    但是这些化妆品并不能很好地抵御风沙侵袭,墨礼鸿的皮肤很快变得跟我们一样干燥,这让一项优雅而自诩高贵的他,大发脾气,看得我们一愣一愣的。

    塔拉斯凑到我身边悄悄说,“这家伙不是女扮男装吧。或者就是个二爷子。”

    二爷子是对部分男性的专属称呼,这里并没有歧视的意思。无论是动物界还是人类,都有好男风者。为悦己者容,这一点并非是女人的专利。

    八卦之心人皆有之,这下就连萨尔比和丽芙都竖着耳朵在听塔拉斯在嘀咕。

    “这样在背后说人家不太好吧。”梅杰克出言,这家伙总是带着魔术师的优雅,却没有表演者的幽默,往往在这个时候令人扫兴。

    “嘿嘿!梅杰克,我看你也长得眉清目秀,用美如好女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现在想起来,是不是跟那墨礼鸿一样的爱好呢?”墨礼英这家伙很不识趣地凑过来。一番话,把梅杰克说成了一个大红脸。

    塔拉斯却是撇着嘴,他跟梅杰克的关系要好,“我可以证明,梅杰克可是真正的爷们,你这家伙不要随便编排,否则我让你尝尝雷瓶的厉害。”

    在人情世故上,塔拉斯还是太幼稚了,我只能摇摇头,这种事当个笑话听就好,如果辩解只能越抹越黑。

    但是梅杰克阴着脸,想来这句话对他的触动很大。故意抬高他那巨大的礼帽,任凭风沙吹痛脸庞。

    无论是暗夜森林还是沙漠,好几次都是因为他的优雅和仁慈,延误了很多的战机,他也亲眼所见很多战友被残酷地杀害。要么是被人类,要么是被暗夜种族,要么是被残酷的环境。

    优雅直到死亡,梅杰克似乎并不抵触。但是同伴死在眼前的场景,又如何让他保持一贯的优雅和高贵。

    这个小小的插曲,并没有改变我们行程的艰辛。

    风沙依旧肆虐,吹在脸上如同刀割火燎。

    好在萨尔比有经验,从死亡的骆驼驼峰之中取出脂肪,让我们每个人涂抹在身上,以保持身体的水分不被这大风吹干。

    这一招果然奏效,很快就缓解了我们的困境。经过一天的顶风跋涉,我们终于走出了石馍林。

    正当所有人正在欢呼雀跃,庆幸存活的时候,萨尔比让骆驼拖着小狐狸魅影走了过来。

    再次见到魅影,我们都很诧异。一直以来,我们都认为是这丫头在石馍林暗算了我们。现在看她那一副惨淡的面容,心中也升起了一点点的怜悯。

    “这丫头害得那么多兄弟都惨死石馍林,我觉得应该让她在这里自生自灭。”墨礼豪挥挥手,也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觉悟。

    墨礼鸿抚摸着自己的脸庞,现在似乎依旧是心有余悸,淡然道,“狐族最会骗人和演戏。在这里生活了千百万年,他们一定知道石馍林的奥秘。所以我也认为,石馍林的那些鬼影子就是她释放出来的。即使不是她释放的,那么她也绝对知道那些鬼影的厉害,却不告诉我们,反而让我们在那里安营,显然居心叵测,要致我们于死地。”

    这句话说到所有人的心坎上。为什么那些鬼影出现的时候,小狐狸正巧离开。我们所遭遇的一切,她自然脱不了干系。

    “那我们就杀了她,用她的鲜血来祭奠那些死去的兄弟!”墨寻岳挥舞着那巨大的开山刀,似乎要将小狐狸的脑袋砍下来。

    丽芙立刻变了脸色,凑在我的耳边轻语,“小狐狸虽然很会骗人,但她还不至于恩将仇报。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随意杀死一个高等智慧生命,并不符合人类的文明吧。”

    墨礼鸿一向以贵族自居,虽然其人很是傲慢,但并非不讲理之人。这墨寻岳也并非嗜杀之人,为何两人对小狐狸有如此大的敌意,却是令人费解。

    梅杰克和塔拉斯对小狐狸并没有太深的感情,但是对于随意杀掉一个美丽的小姑娘,却也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更何况我还救了小狐狸一命,他们自然是将目光看向我了。

    “真相不明,我们不能随意夺人性命,还是等等吧,她醒了,一切谜底都会解开的。”

    我的提议得到了梅杰克和塔拉斯的赞同,墨礼英和墨礼豪对这小狐狸虽然很是痛恨,但也只是点点头,没有说话。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这小狐狸要害人越货,人皆可诛之。”墨寻岳就像一堵大山,给了我强大的压迫感,“你如此执迷不悟,一定是被这小狐狸迷惑了,应该把你也控制起来,免得让我们所有人跟着受迫害。”

    令人奇怪的是,万钧并没有站出来说话,只是低头沉默不语。

    他应该跟我想的差不多,小狐狸的失踪应该跟白延青和红枫有关。

第222章 墨家敌意

    咛嘤,一声娇呼,却是小狐狸醒来了。

    墨礼鸿大声提醒,“不可看她的眼睛!”

    但是为时已晚,我的目光已经跟小狐狸的目光相撞,那一丝丝的狐媚透过目光传递到了我的脑海中,让我突然感觉这小狐狸蠢萌可爱,人畜无害。

    “哟,你们干嘛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我好害怕啊,小庄哥哥!”小狐狸凑到我的身边,已经没有了刚见面时候的生涩和娇羞,整个动作自然无比,跟丽芙也不成多让。

    万溪雯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抓住小狐狸的后衣领直接将她提了起来。那娇小的身形跟万溪雯健美的体魄相比,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反差。不过两个美女放在一块倒是赏心悦目,令人心旷神怡。

    “臭丫头,你现在还是嫌疑犯,所以不用倒出找掩护。那些臭男人可能会受你的魅惑,成天五迷三道的,但是老娘我不会!”

    万溪雯连狠话都说出来了,显然对小狐狸的恨意更盛了几分。

    我只当是几个女人吃醋,自大而自满的有些得意。毕竟这都是顶尖的美女啊,但是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那墨礼鸿我不是很了解,但是对于万溪雯,我还是比较熟悉的,这个情绪代表着她真怒了。

    小狐狸也也不答话,任凭万溪雯这样提着她,那毛茸茸的尾巴还不时地轻扫着万溪雯的手臂,似乎毫不在意。

    对于这种软硬不吃,油盐不进的的小狐狸,万溪雯也失去了耐心,将她狠狠地砸在地上。

    小狐狸闪忽着那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所有男人。

    目光闪烁之间,似乎带着某种魔力,让人着迷,也让人心疼。我看到墨礼豪、墨寻岳竟然情不知今地向着小狐狸走去,就连梅杰克和塔拉斯两个家伙也情不自禁,心生怜悯。等我回过神来,却恍然发现自己已经渗出了双臂,似乎要将那小狐狸抱起。

    此刻,我终于心生警惕,这不是在万灵市,而是在举步维艰的沙漠,任何一个恍惚都会导致命丧于此。

    小狐狸何止是不简单。

    “呔!”墨礼鸿大喝一声,这才让其他男人顿时醒悟,但是那几个男人已经围住了小狐狸,在嘘寒问暖。

    场面那叫一个尴尬。

    “呵呵!对我有反应的人才是真男人!”小狐狸娇笑着,大方的站起身来走到了万钧的身旁,“万家叔叔,您精通历史,五百年前,我们狐心一族可是对万家不薄,对整个人类也没有做出十恶不赦的罪行,就是现在我们狐心一族也一直是万家可靠的贸易伙伴。您是明事理的人,在那石馍林里,我们只是产生了一点误会,以您的智慧,一定能够看出其中的深意。前方就是我们狐心一族领地,我代表我的族人,邀请各位去狐族领地做客,顺便补充补给。”

    小狐狸提出的条件让人很难拒绝。

    “哼!”墨礼鸿轻哼一声,扭头不再理会小狐狸。

    这时候万溪雯凑在我耳边给我讲了墨家和狐族的恩怨。

    原来五百年前,八族分治时期,狐族可是将墨家的好东西一扫而空,也给墨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导致墨家很多的发明都已经失传。也正是依靠着墨家强大的研发和制造能力,狐族才迅速壮大起来。

    然而狐族的壮大,也引起了其他各族的觊觎和惧怕,也正是墨家有些人在中作乱,让狐族在与狼族等族的一场冲突中,导致狐族的关键武器失灵,狐族所在的丰灵县这才被其他种族攻破,狐族损失惨重。

    所以两家的恩怨由来已久。

    狐族最后带着墨家所有的发明创造离开了万灵市,也间接导致了墨家的败落。

    墨家与狐族的故事也并非眼前的这样简单,所以墨礼鸿对狐族的敌意十足。

    我顿时明白,在贵族中除了有一种叫做贵族的虚伪的东西,还有一种东西叫做贵族的敌意。这两种情绪,贵族通常都是挂在脸上的。

    墨家原本是一个非常令人尊重的家族,现在看来,却是日渐式微,那原本真正的“兼爱、非攻”的思想,也被铜臭染得臭不可闻。

    万钧只是冷漠地点点头。随后队伍继续前行。

    小狐狸几次有意靠近我,都被万溪雯用冷漠的目光给吓退。但是塔拉斯这个科学狂人却跟小狐狸走的很近,不知道这丫头用了什么办法,又把梅杰克拉了过来。三人有说有笑,塔拉斯竟然将雷瓶也给拿了出来,供小狐狸研究。

    梅杰克更是将雷瓶的来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小狐狸。

    “塔拉斯,这简直就是天才的构想。反重力滑板,能装天雷的玻璃瓶。你这小脑袋里还有多少天才的想法。怎么样,来我狐族吧,我们这里有全大陆最好的实验室和最好的科学家助手,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成为我们狐心一族的首席科学工程师。”小狐狸魅影向塔拉斯伸出了橄榄枝。

    塔拉斯显然很是心动,不过有些为难的看看我。

    走到这里,失去了万家卫队的保护,我们几乎全部陷入了危险之中。塔拉斯和梅杰克继续跟着探险,显然已经不是很明智的选择了。丽芙也同样如此,作为吸血鬼女王的后裔,她虽然拥有了在阳光下行走的能力,但是在沙漠这样的强光下依旧受到不小的伤害。

    把他们留在狐族领地,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塔拉斯找到了我,说明了情况。虽然他是一个科学狂人,却是一个十分正直的人,他问我是否可以在狐族的科学实验室呆上一段时间,那可是无数科学家的梦想。

    我自然同意,塔拉斯现在能过来找我,说明我们那个口头约定还是很管用的。

    塔拉斯问我,那水晶头骨的事情,是否可以透露给狐族。

    我自然是反对的,暗夜八族和人类的大战在即,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给地方提供技术援助。

    塔拉斯点头答应,但在技术交流中,总需要一些交换的。所以我跟万溪雯商量了一下,觉得一些民用技术倒是可以透露给狐族,尤其是那些需要烈火和强电的。

    暗夜种族大多怕光,狐族、狼族等因为身上毛发太长,掉落的毛发太多,很容易引起静电活在,所以他们在短时间也难以形成战斗力。

    塔拉斯的那些交流电的技术就可以发挥大作用了。

    “我觉得可以,万灵市的专利局其实就有狐族的力量。”万钧一番话,令我们大惊失色。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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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的一百个任务介绍:
死神眼中只有生死,没有善恶!死神之心中没有生死,只有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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