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地狱短旅
狼人似乎已经看穿了我的意图。
科伟奴甚至不顾我手中的死神权杖,而是一个闪身,直接扑到了我们的身前,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好快的速度!
我不得不感叹。
但是我绝对不想被科伟奴抓到。因为在半空中依旧有几个黑影在盘旋,它们甚至无惧光明的照射,一双双眼睛正期待有惊恐的看向我们三人。我知道,他们正在着我们的身体,要占为己有。
“小子···”科伟奴哈哈大笑,我们似乎只是他餐桌上的食物而已。
不过我并不想再给他说话的机会,而是抓起恶棍上的那团爆炸金属,对着他狠狠的扔去。
科伟奴似乎并不在乎,而是伸出狼爪,一把抓住了那团金属。
随后,那金属剧烈燃烧起来。科伟奴一声痛呼,赶忙将金属扔掉,不过为时已晚,我能够看到他的几根手指已经被炸裂,跟随着金属剧烈燃烧。
我趁机扔出一个烟雾丸,拉着万溪雯和阮子规,绕过科伟奴,直接跳入了那个通道之中。
通道很黑,也很冷。
阮子规在呜呜的哭着喊妈妈。
我们的身体似乎在下落,又似乎在漂浮,这里似乎没有重力一般。但是我却能够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力在迅速流失。再看看万溪雯和阮子规,他们都已经脸色惨白,失去了血色,想来也不好受。
不过我们来不及多想,身体却却是跌进了冰冷的河水中。
说是河水,这里的水却是柔弱无比,我们根本无法漂浮,在入水的那一刻,我们就直接向水下沉去。
“弱水!”这是我想到的第一个词,第二个词就是黄泉。
这里果然是黄泉。
生命之力再次快速流失,我甚至能够看到万溪雯和阮子规在迅速变老。他们已经陷入昏迷了。
糟糕,如果再不想想办法,他们都会死去。这黄泉似乎无底,我也不知道在这里下降了多久。我只感觉自己快要窒息的时候,突然,身下似乎有东西在支撑。定睛一瞧,却是那头老乌龟正驮着我们在水中游行,在它的身体之上,似乎有一个巨大的保护罩,将我们同这弱水隔离,这样我们才能在弱水中生存。
也不知道老龟向前游了多久,很快我就看到了水中似乎悬浮着一座巨大的山,似乎是一座冰山。
看到这座冰山,老龟抖了抖身子,一下子将我们给抖了下去。
我记得大喊“龟先生,救救我们!”但是那老龟却是头也不回,向前游去。绕道了这座冰山的另一边,开始大口啃噬起这座冰山来。
老蠵龟将我们送到这里,想来一定是有它的想法。老蠵龟能够啃噬这座冰山,想来这冰山之物应该能够保证我们在这弱水中存活。
我们三人的身体在快速下降,无奈之下我只能抓起镇魂剑,向着那座冰山狠狠地扎去。
不过这冰山竟然如同豆腐一般柔软,镇魂剑直接没根而入。
靠近这座冰山,我感觉自己流失的生命又快速补了回来,再看看万溪雯和阮子规,他们的面色再次恢复了正常。
“难不成这就是黄泉之精?”我心中大喜。赶忙收集一块撞在怀中,然后用镇魂剑在这冰山之上刻画出一个六角星芒的图案来。
图案一处,空间似乎被打开。这巨大的黄泉之精上开出了另外的一个通道,无数的黄泉之水涌了出去,我们三人也被这黄泉水冲出。只是匆忙之下,我竟然没抓住那镇魂剑,任凭它沉落在黄泉之中。
我们被弱水冲出了黄泉,冲出了地狱。再次回到了人间。原来老蠵龟却是在帮助我们,帮我得到这黄泉之精,然后将我们送出地狱。
想来这黄泉之精,正是地狱之门开启之处。
我感到阵阵的反胃,张开嘴巴想要吐出那黄泉之水,却是发现口中根本无水可吐,唯一能够证明我们在黄泉待过的痕迹就是,那就是昏迷的万溪雯和阮子规二人。
再看看怀中那块干冰一样的物体,虽然只有指甲大小,但是也充满了生机。这就是传说中的黄泉之精吧,只是让人想不到,这黄泉之中,也竟然有着充满生机的物质。令人匪夷所思。
看看天,似乎有星光点点。
但是再看看周围,才发现我们依旧在河道之下,这里我看着似曾相识。
再定睛一看,终于在记忆中找到了相关的回忆。这里应该是白龙河底,我救穆之灵的那次,正是沿着白龙河被冲到了这里。在这里,我捡到了死神,那个黑衣服的小女孩,同时得到了死神权杖和死神之眼,开启了我的神奇之旅。
这算得上一种轮回吗?我暗自揣摩,可惜心中却没有答案。
“咛嘤!”一声,万溪雯醒来了,看到正在发呆的我,并没有出生,而是将小脑袋往我的怀**了拱,再次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睡下。
“这?”我举着不知该如何安放的手,最终还是落在万溪雯的后背上,轻轻地抚摸着。不得不说她的后背真的很光滑,抚摸起来十分的舒服。
这时候,阮子规也醒来了,有些懵圈地在原地转了一圈,然后用手狠狠拍击着自己的大腿,自顾唱了起来。咿咿呀呀的,我也不知道他在唱些什么,反正我听不懂。
万溪雯只能叹了口气,挣扎着坐了起来,悄悄的瞪了阮子规一眼,但最终还是安静的坐下来听他唱歌。
山洞里安静无比,白龙河的水汩汩而流,清清拍打着岸边,似乎在给阮子规伴奏。
当我完全静下心来的时候,似乎能够感受到阮子规那歌声中蕴含的生命之意。
这首歌曲调简单,似乎只有一个单调的主旋律,这个主旋律不断地向前,向前,然后在某个节点,再次变得低沉,再慢慢变得高亢,然后循环往复,仿佛轮回。
只是起点,也是终点,或许又是另外一个事件的起点。
随着阮子规的歌声,我的神思似乎漂到了一个虚无空间,或者说一个宇宙,日月星辰,星河星云,都在有序运转着,有出生就有灭亡,有生长就有衰败。在出生到生长到灭亡到虚无,再从虚无到灭亡到生长到出生。
每一个时间点,每一个时间点上的物质,似乎在相对的一个空间里,都有着影子,只不过那个影子是同样的物质,只不过时间的顺序不同罢了。就如同一个人向前走,在另一个世界里,他却是向后退的。
这种景象就跟我在轮回之镜里看到的景象是相似的,阮子规所唱的歌,竟然跟轮回有关,这让我感到很是惊讶,也很陶醉。
突然,在山顶之上,传来了一声叹息,打断了阮子规的歌声。
我手中的恶棍似乎在蠢蠢欲动,我抬头观望,看到那根黑色的老藤,正盘在山顶之上,似乎已经有些干枯。
“老藤,是你吗?”我高声叫着。
但是山洞之中只有我的回音,却没有答话。
“小庄,你在跟谁说话?”万溪雯好奇地问我,“这里除了我们三个,还有其他人?”她似乎已经知道,我拥有一种能力,那就是能够看到他们所看不到的事物。
等了许久,那老藤也不曾答话,但是看着那有些干枯的藤条,我似乎感受到了某种危机。
死神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
第165章 骑虎小道
沿着那条普通的石头小路,我们走出了那个山洞,走出了极阳湖的湖底。
好在我的记忆力还不错,能够回忆起曾经那根老藤条给我带的路。
看着久违的阳光,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整个人的精神为之一振。
出来地下,我们终于再次回到了万灵山,此时已经是山花烂漫,春天来临。只是,我们在暗夜森林的时间并不长,想来也只有一两个月的时间,万灵山这边却已经度过了漫长的冬天。
时间流失在哪里,我们却无从知晓。
不过很快,我们三人的肚子都发出一阵咕噜噜的声音,显然折腾这么多天,身体严重缺乏食物了。
万溪雯整个人瘦了一圈,我的胳膊也有些皮包骨头的感觉。唯独那阮子规,这么多天不吃不喝,不仅没瘦,似乎还胖了一圈,也不知道这家伙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
从地狱、极阳湖下出来,身上已经满是死亡的味道。我们迫不及待地跳入清澈的湖水中,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
阮子规兴奋的在湖水中游来游去,很快就抓来几条肥美的大鱼。每一条都有几斤重。
眼见太阳要落山了,我们找到了一个避风的地方,生火烤衣服,烤鱼。
更幸运的是,我们在山上竟然找到了一些野葱和野大蒜,就这样挤出汁液来,涂抹在鱼的身上去腥,然后塞进鱼肚子里,上火去烤。
虽然没有盐,但是这鱼靠的也是香酥可口。我一口气吃了两条。万溪雯也吃了一条大鱼。剩下的全被阮子规一个人吃了,也不知道他的肚子是用什么做的。我们明明撑得不行了,只能相互背靠背休息。这家伙竟然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又跑了出去。
我和万溪雯不得不跟着他,生怕他出什么危险。
但是还没等我们叫住他,这家伙竟然一跃跳入湖中,就如同一条鱼一般,在水里欢游,然后再次抓了几条鱼,示意我烤给他吃。
“这家伙的水性怎么这么好?”万溪雯不禁问我,其实我心中也有同样的疑惑。
“他跟那头老乌龟关系那么好,不会一点关系没有吧!”我抱着鱼,心中充满了无奈。
要知道我的衣服刚刚烤干,现在又被弄得又腥又湿。
寒风料峭,轻轻拂过,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赶忙跑回火堆旁,继续烤火。阮子规则继续在水里游着,四处抓鱼嬉戏。
这是万灵山的边缘,虽然离家不远,但是一旦生病却也是极其麻烦的事情。
正烤着鱼,从山顶上传来一阵悠扬的笛声,紧接着是一声声的佛号“阿弥陀佛”和诵经的声音。我们不由得竖起了耳朵静听,这深山老林的,竟然有人吹奏笛子,还有和尚诵经,不由得十分诧异。而且在这笛音和诵经声之间,似乎还有虎啸之声。
难不成这两个人在跟老虎打架不成。
似乎又不想,因为这声音却是越来越近,似乎他们正往这边走路。而且速度极快。几乎是在一瞬间,这声音就到了我们跟前,然后戛然而止。
我们到了一个怪异的景象,那就是眼前一头猛虎,身上稳稳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孩童,正把玩着一把玉笛。这小孩偏偏是一副道士的打扮,穿着青色的道袍,头戴扁平的混元巾,脚蹬十方鞋,雪白的云袜提到了膝盖上。
在老虎的身旁有个胖大的老和尚,眉毛和胡须白花花的,穿着一身紫色的袈裟,扛着一个巨大的禅杖,脖子上挂着一串黑色的珠子,每颗珠子都有人拳头那么大,上边还雕着罗汉纹路。这老和尚虽然年纪大,却并没有那种慈眉善目的感觉,反而看上去有些凶神恶煞。
看着这老虎,我顿时紧张了起来。抓起身旁的恶棍,不过想想就这根棍子根本无法跟这样体形的老虎对抗,所以有抓起了身边的匕首。
万溪雯也是很警惕地将手放在了腰边的双翼上。
“好香啊!”声音脆脆的,十分悦耳。那小道士在老虎的身上伸了个懒腰,然后跳了下来,嘱咐那老和尚看好老虎,不要吓着人之类的。
“好可爱啊!”万溪雯发出了惊呼声,甚至跑上前去要抱抱这个可爱的小家伙。
我这才发现,这小道士白白嫩嫩的,脸上还带着婴儿肥,眉清目秀之间,透露着无限的可爱。尤其是那双眼神,无比纯净,就如同这星夜一般,深邃却不高冷。
“喂喂,你这女人,怎么这样啊!”小道士小脸红扑扑的,似乎很是羞赧,“哎呀呀,完了呀,我守了三世的童子身呀!”
听着这奶声奶气的怪话,我可是笑得前俯后仰,万溪雯狠狠的在小道士的脸上亲了一口,这才算完事。想来女人对可爱的事物没有太多的抵抗力,尤其是对这么可爱而纯净的小孩童。
“小家伙你几岁了呀!”万溪雯轻柔地在小道士的嫩脸上捏了一把,这才抱着他坐下。
“哎呀呀,老道士我也忘记自己多少岁了。”
老道士?一个奶声奶气的娃儿称自己为老道士,这让我更乐了,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好的笑话。
“切,不信就算了,你笑个鬼哟!”小道士挣扎地从万溪雯的怀中站起射来,站在了那烤鱼的面前,不由自主的食指大动,不停咽着口水。不过这鱼还没烤好,暂时还不能吃,否则我丝毫不怀疑他会立刻抓过来吃。
“师父!”那老和尚安顿好老虎之后,走过来对着小道士行礼,“上一世,您可是教导我,出家人戒荤,不应有贪欲、杀念!为何对着烤鱼却青眼有加!”
这声师父一出口,我和万溪雯对望一眼,差点笑翻过去。这么个老和尚,叫一个刚断奶的小孩师父,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你这木鱼脑袋,真是欠敲。给你说了多少次了,佛家戒五荤,指的都是大葱大蒜一类的植物,又不是不让吃肉。哎,真不知道这一世的清规戒律都是谁制定的,乱弹琴,都是木鱼脑袋,欠敲。”
“师父教训的是!”老和尚赶忙行礼,然后转过头来对着我双手合十,“施主,贫僧无妄,正跟师父行脚修行。深山野外的,贫僧向您化缘,还请予个方便!阿弥陀佛!”
口念佛号,声音浑厚而音域广阔,老和尚花白的眉毛和胡须却是显得可爱多了。
“无妄?您是无妄禅师?”万溪雯惊起,赶忙向这老和尚行礼。对于传奇人物,总要给予足够的尊重。
无妄禅师?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
“三心,哈哈,三心,是你吗?”阮子规正抓着几条鱼跑过来,看到小道士的时候,扔下手中的鱼,一把将小道士抱了起来,不停的转圈。
这时候的阮子规竟然正常了许多。
当他看到卧在一旁的老虎的时候,眼睛一亮,叫了声“大猫!好可爱!”不过当他正准备上前抚摸老虎的时候。那老虎张开了嘴巴,露出了尖锐的獠牙和鲜红的舌头。阮子规顿时吓得屁滚尿流,扔下了小道士,跑到了我的身手,“不是大猫,是老虎,吃人的老虎!”
第166章 夜间论道
“子规!你这个木槌脑袋,就不能对我温柔点?”小道士从地上爬起来,口中嘟囔着。看到旁边已经破肚、洗净的鱼,顿时又兴奋了起来。跑过去,吃力的拖这一条大鱼,向篝火堆走去。
不过这鱼实在太大了,几乎跟他的身体一样大,要拖动过去,却是十分吃力。那老和尚就在一旁笑呵呵地看着,就如同看着自己努力调皮的孙子,却也不过去帮忙。
看着这一老一小的奇怪组合,我终于想起他们是谁来了。
无妄禅师和三心道长。在忠骨村听到过他们的事迹,是一对传奇的人物,也给那些山野乡村的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希望。
只是血族侵袭,狼族祸乱,却是让我无缘见到这两个人。想不到山不转水转,竟然在这里偶遇了。
看着小和尚正努力的将鱼放在烤架上,然后拼命地将鱼身上沾染的沙石拍下,时不时被火星蹦着,发出奶声奶气的惨呼声,我有些忍不住喊了一声,“三心道长,这泥沙不需要拍的,等烤熟了自然脱落。不过这鱼要想好吃,还需要处理一下的。”
说话间,在小道士的错愕下,我拿出了野蒜和野葱,用石头捣烂,挤出来汁液全部涂抹在鱼身上,然后将将一些葱蒜塞进了鱼肚子里,这才继续上烤架。
“我的那个乖乖!小家伙不错,想不到对做饭这么有研究。对了,你认识我?竟然知道我叫三心?”小道士扬着小脸,有些好奇地打量着我。
“本来我不知道,但是无妄禅师自报家门,我就想起来,在忠骨村还流传着你们的故事。”我赶紧回答,顿时收起了好奇之心。
传说这三心道长三生转世,每一生都有着传奇故事。这种人,往往最忌讳的是别人好奇,打探隐私。
现在能做的,就是跟这个小道士请教,以求他解我心头之惑。
这时一条鱼已经好了,我从烤架上拿下,撕下一大块鱼肉,用树叶包着递给三心,然后将另外几条处理好的鱼,重新架到了烤架上。
小道士抓过来,也顾不上烫,风卷残云一般,几下就吃的干干净净,然后眼睛再次专向了万溪雯手中的烤鱼。
万溪雯微微一笑,再次剥下一些鱼肉,包在树叶里递给他。
别看这小道士人不大,胃口却是不小,不大一会一条五斤重的鱼就进了他的肚子。吃完了,这小家伙才抹抹嘴唇,招呼那头老虎过来。从万溪雯手中抓过那条残鱼扔给了它,然后心满意足靠在老虎的身上躺下,露出了鼓鼓的小肚子。
“小子,有什么问题赶紧问吧,老道我一会可要睡觉了,明天你们可就见不到我了。”三心道长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用一根鱼刺剔着牙,慵懒地问道。
这么大点的小孩还会剔牙,关键动作还那么老练。再说了这鱼肉鲜嫩,也不会塞牙呀。很显然,这小家伙正是在等待着给我答疑解惑。
我赶忙行礼,“敢问三心道长,您这三心是哪三心!”
“道心,佛心,红尘心!”小道士摆摆手,“无妄,过来给这小施主解释下三心之意!”
说完话,小道士想着万溪雯招手,招呼她一块躺在老虎的身上。
万溪雯本来还有些恐惧,不过在看着憨态可掬的小道士张开双臂的时候,顿时也放下了矜持,抱着老虎取暖。
小道士说到,“这老虎跟龙小庄还有一段因缘。”
听到因缘,我顿时哭笑不得,我跟一头老虎能有什么因缘不成。
“难不成他已经跟这头老虎成亲了不成?”万溪雯笑得花枝乱颤,眉目撇向了我。
两人开始嘀嘀咕咕说起了话,也不管我。
我刚想问,这老虎到底跟我有什么关系,无妄老和尚赶忙走过来,双手合十,“《道德经》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师父第一世修红尘心,即为人心,得人生之奥义;第二世修佛心,佛心如阳光,普照大地,泽被众生;第三世修的道心,却是要参透轮回的奥秘,宇宙的奥义。”
“这么说,三心道长的红尘心、佛心已经修成正果,现在正在参透道心?”我轻声问着,毕竟死神交给我一个任务,那就是众生之念。
何为众生我都搞不清楚,又如何能够找到众生之念。不过听无妄老和尚的意思,要得到众生之念,就要修成佛心,难不成我还得剃度出家不成。
“不错,师父的红尘心、佛心均已大成。”
“那敢问禅师,何为众生之念!”
别说众生之念,就人人类千千万万,他们的念头也是各式各样,千头万绪,如何能够理顺众生之念,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懊恼。
无妄禅师似乎看出了我的窘态,“施主,修道之意就在于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老衲请教施主一个问题,众生之所以为众生,他们最想得到东西是什么?”
“生命!”我脱口而出,在经历生离死别之后,我感受到了很多。哪怕是在频死的那一刻,我依旧拥有着强大的求生欲,那就是穷尽一切办法去生存。但是生活中,每个人似乎又都在寻求生命的意义。即使一个人有了生命,成天无所事事,也会令人抓狂,自然会生出其他的念头。
但是一个画面再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一头小鹿,用那稚嫩的小身躯撞向一头老虎。饿了,便向那老虎的肚下寻找奶源,吃饱了再次撞了过去,却只是为了保护一个人类。保护那些曾经伤害过他们族群的人类。
那么这头小鹿的所作所为,是生之念,还是死之志。
想到这里,我看向那头老虎。这头老虎比曾经见过的那头瘦小了很多,神情似乎也憔悴了很多。但是它看向我的眼神,却是含着一丝丝的期待。
“施主好悟性!”无妄禅师夸奖了我一句。
传道授业解惑,是一个好老师必备的品质。无妄禅师不愧为一代高僧,短短的几句话,就将他要传递给我的道理,用我自己的口叙述出来。
“生之念,就是众生之念?”但是我又想到了战士们的一座座墓碑,那些战士即使面对死亡,依旧义无反顾的冲上去,饱含着必死之志。“但只有生之念,而无死之志,那生命却有什么意义!”
“生有何欢,死有何悲!”无妄禅师双手合十,这是他每次有大感悟都会做出这样庄严的动作,“生之念,死之志!即为众生之念,阿弥陀佛,感谢施主,解老衲心头疑惑。”
这下我又迷茫了,明明是这老和尚给我传道授业解惑,现在竟然成了我给他解惑。
第167章 体验爱情
不知死,焉知生;未知生,焉知死。
这几句话在我的脑海中久久盘旋。哪怕是在梦中,似乎也被这几句话充斥着。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射在我的脸上的时候,睁开眼睛,顿时感觉无比清爽,整个人身上都充满了力量。
不过我总感觉自己的身边似乎有些问题,抬头一看,却发现那头老虎正怔怔地看着我。也许她现在已经认出我来。
我们曾经相互对峙过,曾经都有吃掉对方的心。但是一头勇敢无谓的小鹿改变了彼此的看法。让我们都活了下来。
那头小鹿呢?却是已经死在了狼口之下。
仔细看这头老虎的身上,脖子上似乎有两个大洞一般的疤痕,伤口虽然已经愈合,但这疤痕依旧触目惊心。想来是被费南德亲王给咬的。
但是这头老虎却生存了下来,费南德亲王却得了一种怪病。不得不说,世事无常。
万溪雯正趴在老虎的身上呼呼大睡。
女孩子都是比较嗜睡的,也许是过分的劳累和神经紧张,在突然的放松之下,让她感到更加疲倦。
因为有万溪雯在身上,所以老虎并没有起身,依旧安静的躺着。
忽然,我的耳边响起了一个稚嫩的声音,正是那个三心道人清脆的童音,在我耳边诉说着,“阮子规我带走了,我要进入人类修行,带着一头老虎实在不方便。阮子规现在拜我为师,跟我行走,你们尽管放心。这头老虎跟你有缘,不过今天之后,缘分已尽,莫要强求。最后送你一句话,修心莫离凡世,得道即入红尘。”
小道士的声音还在耳边盘旋,此时无妄禅师似乎也在念着佛号,阮子规拍着大腿唱歌,“鸟儿飞的再高,也飞不出天空,也要有地方落脚。鱼儿游得再远,也游不出大海,离开了水也变成了咸鱼干。人本领再强,也要住在家中,离开了社会与狼虫虎豹有和区别····咿咿呀呀,修心莫离凡世,得道即入红尘。”
循着歌声,我看向远方,却是怎么也找不到那三人的身影。但是这声音却是在山间环绕回荡,仿佛来自于另外一个空间。
那头老虎依旧在盯着我看,那巨大的虎眼中流露出复杂的神情。但是对那歌声没有半点反应。
难道她们都听不到那歌声吗?
我想要站起身来,这一下似乎惊动了那头老虎。它的身体动了动,却是惊醒了万溪雯。
万溪雯轻轻抚摸着老虎的脖子,似乎在轻声安慰它。老虎这才又将脑袋趴了下去。
“三心道长他们都走了?”万溪雯睡眼惺忪,头发有些散乱,却有一种慵懒之美。
“走了!昨晚那小道士跟你说了什么,能够让你如此放松,在睡觉的过程中都会放松警惕!”我反问。
平时在休息的时候,万溪雯可是剑不离身的,而且十分警醒。
今天却是出奇的睡的那么沉,就连三心道长他们收拾离开,也不曾醒来。这并不是她的风格。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又何尝不是睡的那么沉。
“你猜呀!”万溪雯歪着脑袋,微笑着对我说。
“我哪能猜得着。”我有些懊恼,摸着脑袋,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嘿嘿,你求我说,我就告诉你···或者你逼我呀,说不定我也会说···”
“这···”
我顿时有些哑口无言,这丫头今天竟然如此有心情来逗我玩。其实,我们都忘记了,自己还是年轻人,正应该是喜欢玩闹的年纪,却承担着沉重的话题。
既然她那么有兴致,那我何不陪着她玩上一玩。
“哇塞!好漂亮的鸟···”我指着万溪雯的身后。
万溪雯扭头看向身后,我趁机一个饿狼扑食,直接按住了她的腰,然后挠她的痒痒。
开始的时候,万溪雯还是猛烈的反抗,我们两人就在这山上扭做了一团。但是女孩子的力量到底是比不上我,虽然她的战斗技巧很高,但是面对我这样身高力大的男人,一旦是被缠住了,要想摆脱,却是难上加难。
“说不说,不说的话,我就挠到你说。”
“我就不说,嘻嘻···”说话间,她不由自主地大笑起来。
虽然有欺负女孩子的嫌疑,但我也没有爱护女士的觉悟,反而用了擒拿的手法,将她按在了老虎的身上,然后锁住她的双手,直接抓住了脚踝,开始挠脚心。
老虎被我们的打闹给惊住了,不过似乎怕我们摔倒,就老老实实地躺在地上,任凭我们两个在它的身上玩闹。
直到我们两个人都气喘吁吁。
万溪雯是笑的,而我却是累得,最终都瘫倒在老虎的身上。她枕着我的胳膊,半躺在我的怀中。两人之间能够感受到对方的体温,对方的呼吸,还有对方身上的体香。
最终,理智抵不过年轻的冲动,我们两人不由自主地越靠越近,凑到了一块。最后也不知道是谁主动,紧紧地拥吻在一块。
良久,我们两人才分开。
分开之后,就怔怔地看着对方,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前途迷茫,更何况我们两人根本就分属两个世界。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我们的关系该如何处,一切都悬着。
穆之灵对我一往情深,也定下了婚约。万溪雯跟穆之灵也算的上是闺中密友,现在却跟她的未婚夫纠缠不休。
我和万溪雯之间算是爱情吗?亦或是男女之间,一时的冲动。
“傻子,难道你不想对我说点什么吗?”万溪雯娇嗔着锤了我一拳。
此时的我,顿时头脑发热,张口来了一句,“我···我爱你!”
“嘻嘻,傻瓜!我们是不可能的!”万溪雯虽然口上带着笑意,但是脸上的表情却转为哀伤。
“什么?为什么不可能。那三心小道士给你说了什么吗?”
“他说,我们前世曾是恋人。但今世注定也要相爱,可惜却走不到一块!”
万溪雯的情绪有些低落,抬起头来,泪眼看着我。
“难道这就是命运?”我轻声问,“他还说了什么?”
“他还说,有些人命中注定要逆天改命!”万溪雯又带着希望,看着我,“其实,我也有未婚夫,虽然我们还没有订婚,但是他却是我名义上的未婚夫。也许这次探险回去之后,我们就要正式定亲了。你跟穆之灵之间是不是也有婚约在身,也许我们命中注定,走不到一块!”
“难道这就是命吗?”我心中在呐喊,甚至尝试着质问死神,“难道这就是命吗?”
突然,死神那原本娇柔的声音传来,“哼”。随后这声轻“哼”就变成了母暴龙的声音,“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你想要脚踏两只船?你说这是命还是贪心?”
我顿时无言以对。
“众生之念的任务还没完,你就慢慢体会吧。不过我要提醒你,无论是要娶穆之灵还是万溪雯,你的身份嘿嘿,都做不到门当户对,困难重重。我建议你还是老老实实完成我的任务吧。”
死神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话痨起来,这让我大感意外,脱口说了一句,“什么任务?”
但是问完,我就想扇自己一个大嘴巴,这不是自己没事找事吗?
“很简单,那就是修红尘心!去感受生命,感受死亡,感受人间冷暖,感受恩怨情仇,去感受生离死别之痛,哈哈···”
死神,第一次在我的面前露出了她疯癫的一面。但是我心中却充满了疑惑,这到底算几个任务。
第168章 谜之尴尬
我们要回归城市,那头老虎是不能带了。如果它进入人类的社会,也不过是动物园里的一件观赏物罢了,再也不会有丛林之王的气概。三心道长说,我跟那头老虎的缘分已尽,那么就放它回归山野。
鸟儿飞的再高,也飞不出天空,也要有地方落脚。鱼儿游得再远,也游不出大海,离开了水也变成了咸鱼干。人本领再强,也要住在家中,离开了社会与狼虫虎豹也没了区别。
走在路上,我哼着阮子规曾经唱的歌。却是感觉里边蕴含哲理。
没错,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一个人,孤孤单单的,那么他的力量在强大,智慧再高,也不过是自然界的一个生命。脱离了社会,人不再是人,也只能称之为动物。仅此而已。
但是“修心莫离凡世,得道即入红尘”,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难不成三心道长的意思是,我想修炼三心,就必须在人世间修炼?那么,那些和尚、道士出家却是为何?
想了这么多,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我知道,我自己的表情应该很是凝重。
万溪雯轻轻碰了碰我的肩膀,“怎么,正在为我们两人的事情烦恼?告诉你,我们只是朋友,你记住了。如果真的有缘分,我倒是不介意与你相爱一场。”
作为女性,万溪雯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算是十分开放和大胆了。
男生无论在身体上还是思想上,都比女生成熟的要晚,更何况我在遇到万溪雯只前,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子,顿时被她说的满脸通红。
轰轰烈烈的爱情,谁不向往。只是无论在见识上,还是在财力上,我都不曾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
死神让我去感受爱情,那我为何不去用自己所有的生命去感受一下。
但是我应该去爱哪个,万溪雯还是穆之灵。
“我们应该去那里?如果就这样直接回丰灵县,似乎不太妥!”万溪雯在我身边嘟囔着。
我顿时感到身上有些冷飕飕的。原来,经过这段时间的战斗和跋山涉水,我们两人的衣服早已破旧不堪。我还好一点,毕竟是男人,光着膀子也无所谓。但是万溪雯就不行了,虽然折腾了这几个月,身体消瘦了一些,但身材依旧丰满,这破旧的衣服已经无法遮掩她那美丽的身体。没办法之下,只能用枯叶和杂草编织成帘,遮掩着娇羞部位。
如果就这样回到丰灵县,那么万溪雯作为万家之女,万众瞩目,一旦被那些无良小报的记者曝光,那她可要遭受着巨大的荣誉损失。
“那就去老孙头家吧。万灵山的守山人!”
不得不说,世事轮回。
曾经,为了救一个女孩我的生命终点在白龙河。死神任务的起点在极阳湖下,然后万灵山,遇到了母老虎,到了老孙头的家。
现在,我的生命似乎再次轮回。这次又带回来一个女孩,到了老孙头的家。
时间荏苒,如同白驹过隙。
我们两人整整走了三天,一路风餐露宿,终于到了老孙头的家。不过两位老人都不在家,柴米油盐依旧一应俱全。没有少什么东西。只是炉火早已冰冷,锅中的米饭甚至长了毛。显然这个房子已经有很长时间无人居住了。
院落里的鸡窝里有血迹,还有很多鸡毛,想来他们养的鸡早已被山中的小兽给吃掉。牛棚中的那头牛,腿上也被咬伤。牛棚中的草料早已吃完,现在就连那草搭的牛棚也快被吃光了。
我们算计了一下,老孙头两口子至少一个月没回来了。不过看情形,他们走的并不匆忙,很可能去办什么事了。
老孙头老两口去了哪里?
我和万溪雯商量了半天,也商量不出来他们去了哪里。索性就在这里住下,从衣柜里找出老两口的衣服。但是不得不说,老孙头家那个粗糙的衣柜中,只有少的可怜的几件衣服,而且都洗的发白了,上边还有不少的补丁。
我和万溪雯都是大块头,拿了两件试穿,就直接给撑破了。尤其是裤子,就如同小孩穿着开裆裤一般,令人尴尬。
好在在箱底,万溪雯找到了一身红装,拿起来一股樟脑味,保存的很好。衣服也相对大一些。想来是大娘曾经的嫁衣,因为舍不得穿,一直压箱底。到了老年,却再也没有机会穿了。
这身嫁衣,只是一身红色的长衫,碎花布的,式样古老,却也十分普通。不过在万溪雯的身上,却成了旗袍,虽然腰身不是很合适,但是用一根红色的带子扎在腰间,却是完美的勾勒出万溪雯那曼妙的身材。看得我不由得流口水。不由自主地凑过去,搂着她的腰肢,就要亲上一口。
如此软玉温香在怀,我的身体体温也急剧升高,呼吸急促,自然有一种将她扑倒在床,行那痛快之事。虽然我们都不曾有相关经验,但我们也不是笨人,很快就找到了默契。猛然间将阻碍在我们彼此的上衣,然后赤诚相对。
看着这幅曼妙无比的身体,我口干舌燥,一股鲜血上脑,鼻血不由得流了下来。现在也不顾上那么多了,一把将万溪雯的身体抱住,疯狂的吻了起来。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反正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快要爆炸了,正摸索着要脱掉她的裤子,掰开双腿的时候,一抹鲜血却是沿着她的双腿之间流下。
这是什么?即使我再鲁钝,我也知道那是女孩的月事。
万溪雯红着脸将我推开了,虽然是半推半就,但是我能够看得出她心中的顾虑和犹豫。当下也不再造次,而是老老实实跑出去,用一盆冷水浇头,让自己彻底冷静下来。
“该死,龙小庄,你在做什么?”抹着脸上的冷水,我也不知道是该狠狠抽自己一个嘴巴。
在外边冷静了很久,身体终于恢复了平常的模样。我再次抓起衣服,默默地穿上。万溪雯则在一旁整理着衣服,微笑地看着我。
“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忙活洗锅做饭了。
毕竟爱情虽然美好,但是不能当饭吃。
吃过饭,躺在了土炕上,我们感慨万分。在山野中生活了好几个月,现在终于回到了。到第二天天亮,鸟儿在树梢上欢快鸣叫,将我们两人唤醒。
经过一夜的休整,我们两人都神采奕奕。
老孙头夫妇不回来,在这里呆多长时间也无意义,所以我和万溪雯一合计,先回城里再说。
离开万灵市这么长时间,总得回去,免得让家人担心。
万溪雯长出一口气,似是解脱,又似乎在庆幸。反正有些复杂,我甚至在想,是不是要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待万溪雯养好身体。
不过她拒绝了。留下一枚钻石,算是衣服的补偿。
第169章 平衡法则
走了两天,我们才走到了万灵山之巅的小庙。绕道小庙的后边,还是那口水井,里边半存着水。旁边有两个水桶,其中有一只已经破碎不堪,沾染着血迹。另一只虽然看起来完好,却也有一些风干破损。我认出了,这两只水桶正是老孙头家的。他担负着从极阳湖向小庙水井灌水的使命,他也曾经说,水桶在人在,水桶破而人亡。
在摸索着这破木桶的时候,死神之眼之上蒙着一层黑雾,很快就幻化成老孙头的模样。我知道,老孙头已经死了。那是谁杀害了他呢?
“老孙头!”我黯然泪下。
“他是谁,发生了什么?”万溪雯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悲伤,轻轻抚摸着我的后背。
“老孙头。我们身上的衣服还是他们夫妻的。根据家族的传承,他要担负起从极阳湖担水来小庙的任务。现在看来是凶多吉少。”
“可是,谁会伤害一对善良的老夫妻呢?”
“我不知道!”
我们正准备在小庙休整一下,却发现远远的从万灵山的北麓走来一队人,定睛一看,正是白灵玉骑着巨狼向着万灵山进发。因为巨狼的气息和野蛮,一路上,整个万灵山北麓鸡飞狗跳。
好在白灵玉还顾及自己人类的身份,在小庙之下,从巨狼的身上跳下,然后安排科尔带着狼人返回森林。
那么从这种情况看,老孙头夫妻被害的事情,应该算不到白灵玉的头上了。
看到了我和万溪雯,白灵玉发出了冷笑,“溪雯姐姐,想不到你穿上这村妇的嫁衣,还真有味道呢!”
万溪雯只是一笑,却是不答话,而是拉着我走进了小庙。
红鸾却是跟了过来,对我说,“小弟弟,想当初你在这里装疯卖傻沾姐姐的便宜,难不成你在这里已经占了万姑娘的便宜不成?我倒是忘记了,本次探险之后,万姑娘也该举办成人礼了,是大姑娘了。丰灵万家也会给你举办订婚仪式吧,听说墨家三公子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我还听说公输家的二公子也在疯狂追求万姑娘,不知道妹妹更喜欢哪一个呢?”
原来无论是白灵玉还是红鸾,都是来挖苦万溪雯的。
虽然万溪雯生在万家,但他的家族却是丰灵万家的旁支,她父亲更是因为受伤残疾而失势。
“红鸾,请你走开。我跟白灵玉的矛盾,不是你这样的人能够搀和的。”万溪雯微笑着向红鸾说到。
红鸾的脸色顿变,她想不到万溪雯竟然会如此直接,将话说开。
“丰灵万家再弱,也是万灵市万家之人。白灵玉之所以安排你过来说这些事,无非是为了激怒我。她不敢直接来杀我,却要语言来激怒我,从而触发万灵平衡法则。这点小孩子都能看出来的门道,想不到她却用阳谋来对付我。”
红鸾听着这话,只能老老实实地走了出去。
“怎么回事?万灵惩罚法则是什么?”我对万灵市,对万灵各大世家了解的太少了,以至于万溪雯说的什么,我完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万家在万灵市一家独大,但是为了防止万家子弟胡作非为,所以几大世家联合制定了万灵平衡法则,那就是万家子弟如果要教训谁,必须公开教训,也可以提出挑战。但是规则就是,万家子弟不可以下死手,但是对方却可以取之性命而不负责任。”
“这次探险,我们万家一败涂地,我没有完成家族交给的任务,就必须嫁人,完成为万家血脉传承的任务。白灵玉完成了白家给的任务,想来势力会大增。”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难不成你家里人会坐视不理吗?”我急忙问,“那白灵玉分明是私通狼人,残害人类,难道就不会受到惩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龙小庄,你太天真了。惩罚,制裁,你太幼稚了。万灵市的法律只为各大家族制定的,强者不会被法律所束缚,甚至被法律所鼓励。而弱者,只能被动地接受法律。万灵市的的高层之中,只有丛林法则和平衡法则,而从来没有什么法律约束。白灵玉这次找到了神兽贪狼的血脉,已经有资格进入万灵市的核心外围,这样的人才,哪怕是杀人越货,只要不危及万灵市的统治和安全,没有人回去理会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丛林法则,是自然法则,就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法则。
平衡法则,是社会法则,就是相对平衡,取长补短,循环往复的法则。
这些法则全部都是不讲情面的,只讲究势力的大小和形势的制衡。
万家,已经是万灵市顶尖的存在,如果用丛林法则,那么万家可以说一统天下,在整个万灵市可以为所欲为。
但万灵市并非孤立的,也并非绝对安全的,人类之外还有其他种族,正虎视眈眈,觊觎人类所创造的财富和文明。所以万家一家独大,却并不能保证人类的生存,只有联合各大世家一块,壮大人类的整体力量,才能够在列强环伺的万灵市保证人类的生存和繁衍。
这就需要各大世家之间的制衡,适当限制万家的力量而壮大其他家族的力量。
万溪雯,不过是万家的万分之一,甚至几万分之一,还是非常不起眼的那个。也许她很有潜力,但是在大家族,最不缺的就是人才,潜力最终无法变成实力,最终只有被抛弃的命运。
我终于理解,万溪雯以万家之尊,却要配合白灵玉的行动,这也是一种平衡法则。
但是现在,白灵玉无论是在势力上,还是舆论上,似乎都占据了制高点,那么在平衡法则的制约下,白灵玉可以除掉万溪雯。
“为什么,她要除掉你?”
“嫉妒,女人的嫉妒吧。还有我知道她跟狼人一族之间的交易。”万溪雯有些苦涩的回答,“所以我们要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
“我也是他们必杀的对象?”
“不,你还不够格。但是我看她的意思是,她不介意随手除掉你。”万溪雯看着我的眼睛,里边蕴含着很多感情,却唯独没有爱情。“我现在有些后悔···”
“后悔什么?后悔参与这次的探险?”我问道。
“不,这次的探险,对我来说只要拿到蠵龟之泪和黄泉之精,我就心满意足了。我只是后悔,在老孙头那里···”
万溪雯欲言又止,神情却是紧张了起来。
第170章 杀机毕现
红鸾出了小庙,外边传来了白灵玉的呵斥声,显然她没有完成任务,惹恼了白灵玉。不过这声音越来越远,显然她们正在离开。
红枫从外边走了进来,带着一脸的杀气。
我现在再次顿悟,白灵玉现在已经离开了,她要做一个不在现场的证据。哪怕是万溪雯死在这小庙里,以丰灵万家的力量,现在根本没有能力来追查。即使能够追查到白家,但是势力不足,他们的申诉也不会有人来主持公道。
“红枫,你要做什么?”我站起身来,手已经握在恶棍上,左手捏上了百战之刃。
“当然是跟你算算上次杀我的仇和恨。”红枫咬着牙齿,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来,“龙小庄、万溪雯,你们必须死,否则红鸾就得死。”
话音未落,红枫提着大型军刀向着我的脑门劈砍而来。
我手中恶棍横起,想要架住他的军刀。
“铛!”一声巨响,我顿时感觉自己的虎口要炸裂了一般,身体猛然间向后飞去。
红枫的力量太大了,哪怕以恶棍这种沉重的兵器与他的轻兵器对抗,我都无法占到任何的便宜。但我这一挡,也为万溪雯争取了时间。
万溪雯娇叱一声,手中的双翼如灵蛇探路一般,向着红枫杀去。
红枫是一个力量型的战士,所以在万溪雯灵巧的剑招之下,却也是措不及防,直接被长剑扎中了肩头。
“铛!”双翼的剑尖上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
红枫不仅不躲,也没有半点受伤的迹象,而是十分嚣张的用左手抓住了双翼的剑身,然后右手的军刀对着万溪雯的手臂狠狠地砍了下去。
万溪雯想要抽回自己的长剑,但是拽了两次,都不曾将长剑拽出。这红枫的左手就如同钢铁钳子一般,牢牢地卡在长剑的剑锋和剑身之上。
“这不科学!”我十分惊讶。
但是也容不得我多想,万溪雯根本无法对抗红枫的力量。那么我忍着手臂的剧痛,提着恶棍向着红枫的脑门,以泰山压顶的招数,狠狠地砸了过去。
红枫这才变招,手中军刀向外磕来,挡住了我的恶棍。
万溪雯趁机抽出双翼。剑锋在红枫的手掌上拉出一串火星。肩膀和手掌受伤处,没有流出半点鲜血,伤口反而泛着金属的光泽。
“机械手臂?”我吃惊道。
想不到白家的科技已经发展到能够用机械来代替人身体组织的地步。
“没错,这还得多谢你!哈哈!”
红枫一脚踢来,好在我反应快,身体后撤,救下万溪雯之后,才是我的主要目的。
“你变成一个机械怪物,还能笑得出来。”
“那我该哭吗?”红枫口中答话,手中却并不慢。右手刀,左手拳头,向着我们两人攻来。仗着自己的钢筋铁骨,根本就不进行任何防守。
万溪雯的双翼还好,因为纤细灵动,专挑着他的眼睛、脖子等要害部位下手,还能给他造成一定的威胁。我的恶棍虽然沉重,但是我的力量根本无法同红枫这样的机械怪物对抗。直接被无视了。
红枫力大,加上一身钢筋铁骨,在小庙中横冲直撞。
小庙顿时遭了殃,就连里边的神像也被砸毁。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小庙就摇摇欲坠,几乎要倒塌。
我拉着万溪雯想要从那小门夺路,但红枫似乎铁了心要杀我们,所以拦在门口不让我们出去。
无奈之下,我跟万溪雯只能分工,“你拖住他,我找一个出口。”
这小庙也不知道建成多少年了,反正建成之后,就一直受人膜拜,何曾有人敢在这里动用凶器。
用恶棍在墙上随处敲击,果然发现了一块松动的石头。当下心中大喜,就让万溪雯缠着红枫。
红枫似乎看出我的意图,顿时用手臂护住头脸,向着我的方向冲来。万溪雯大急,手中的长剑招式有些凌乱,只在红枫的身上砸出一串串的火星,却不能给他造成太大的伤害。
显然,红枫并没有放过万溪雯的打算,手中虽然是短刀,但是刀光闪烁,一下子又将万溪雯给堵在了小庙中。
我手中长棍舞成一团,加入了战团,拼着身上挨上两道,也要将万溪雯和红枫分开。
就在我这捣乱之际,万溪雯趁机转到了红枫的身后,我们成了前后夹击的攻势。
“万溪雯,你这个笨蛋,赶紧跑啊!”我高声大喊,“这么好的机会,能跑一个是一个!”
万溪雯却是含着泪摇摇头,“不,我们一块走!”
“笨蛋!”我和红枫几乎是同时叫了一声。
只不过我的叫声中充满了痛苦,红枫一脚将我踢飞,手中的短刀再次回身,伸手抓住了万溪雯刺来的长剑,然后手中军刀劈下,在万溪雯的肩膀上留下一个三寸来场的口子,顿时鲜血迸流。
吃痛之下,万溪雯只能舍长剑而撤。
“笨蛋,赶紧滚!”我怒道,心中却是在滴血。这丫头本是可以独自逃跑的,但是现在为了救我,却是受了伤,心中难受至极。
想来今天要豁出性命了,但也得让万溪雯离开。
我心中有气,脚底生力,将那恶棍再次舞起,瞬间将小庙中的各种白色砸得稀巴烂,甚至还砸倒了一根柱子和半面土墙。
在我的一轮抢攻之下,红枫竟然有撤退之意,不过他依旧牢牢守住门口,不让我们逃走。
这样下去不行,总得想个办法。万溪雯手中没有兵器,而且在我的棍圈之内,她根本不敢近身。
很快我一套乱棍下来,已经有些力竭。
红枫抓住这个机会,一拳挥出。
拳的速度不快,但是力道很大,毕竟对方有着机械的加成。我赶忙用恶棍来挡。
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恶棍传来,我的身体再次向后飞去。我正是要借助这股力量,恶棍狠狠地砸在了身后的墙上,震得尘土噗噗簌簌地往下掉。
红枫再次一刀刺出,我双手握棍横摆。兵器相交,再次发生巨大的碰撞,我借助这股力量,再次狠狠地撞在墙上。
此时红枫的拳头挥出,向着我的脑袋轰来。我就一矮身,在地上来了个赖驴打滚,躲开这一拳。然后恶棍斜挑,正好绊在了他的脚上。
红枫站立不稳,一下子扑到了小庙的墙壁之上,机械手臂平出要稳控身形,一推之下,却是将小庙的墙壁给推出一个大窟窿,以至于他的机械手臂卡在大窟窿之中,拔不出来。
我趁机打断了几根柱子,小庙已经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万溪雯拉着我向着小庙之外跑去。
但很快身后传来了破风之声,一把军刀正以破风之势,向着我们两人的后背扎来。
第171章 同命鸳鸯
军刀来势很快,本能之下我推了万溪雯一把。
一把巨大的军刀从我们身边飞过,我正侥幸之间,万溪雯“啊”的一声惊叫,大腿上插着一把窄窄的匕首,鲜血迸流。正是我掉落的百战之刃。
“轰隆”一声响,小庙倒塌了。尘土飞扬之间,我们并没有看到红枫的身影。
心下大定,现在应该赶紧给万溪雯疗伤。扶着她坐下,然后在路边寻找山藿香,山地的百姓叫它止血草,这可是山野中止血的灵药。这是一种常见的野草,我很快在山坡上发现了几棵嫩嫩的山藿香,赶忙抓起来放在口中,咀嚼。等回到万溪雯的身边,这些草药已经被嚼的稀烂。
万溪雯的伤口很深,想来已经伤到了肌肉组织。不过好在百战之刃刀身纤细,伤口不大,即使不用缝合,想来也很快痊愈。
快速拔出百战之刃,伤口处溅出一股血箭,手中被嚼烂的止血草直接糊在了伤口之上。
但是这些止血草作用似乎不大,鲜血依旧向外流淌。
这可怎么办?我心下大急。从小庙这里到有人类社会,至少还要走三天的时间,万溪雯受伤,肯定会拖累速度,一旦伤口感染,很可能会伤及性命。
“生活,用军刀烫合伤口!”万溪雯做出了决定,“我的双翼还在小庙之中,必须找回来。”
“那也得等伤口好了以后!”我轻声安慰,一把兵器丢了也就丢了吧。
但是还没等我把火升起来,小庙那里再次传来轰隆的声响,尘土再次飞扬,红枫带着一身的尘土从小庙的废墟中走出来。
现在的他,肩膀已经露出了金属之光,一条金属腿已经断了,反折着拖在身后,虽然行动有些迟缓,但丝毫不影响他那强大的力量和满眼的杀机。
也不顾的其他了,我抓起背包和恶棍,背起万溪雯,拼命地向山下跑去。
毕竟经过多天的奔波和刚刚的一场恶战,我的体力已经消耗殆尽,即使背着万溪雯,也跑不快。尤其是在跑出几百米之后,全身的肌肉顿时僵硬,脚步开始踉跄。
万溪雯在我的身后轻轻挣扎,“放下我,自己逃命吧!”
“怎么可能!”我抱紧了她的大腿,但是趴在我身上的万溪雯并不安分,总是要挣扎着下来,我只能在她的屁股上狠狠拍了一下,“别乱动,再乱动我们一起滚下山崖,做一对同命鸳鸯!”
“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万溪雯的声音很小,有如蚊虫翅鸣之声。
但我自然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就抱紧她的大腿,调整呼吸,继续向前跑去。
红枫也回复了体力,从开始的行走追赶,到现在的小跑,渐渐地速度越来越快,跟我们之间的剧烈也越来越近。
好几次我都想放下万溪雯,反身迎战,给万溪雯逃走赢得时间。但是看到红枫那轻灵的脚步,还有手中捏着的双翼,顿时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万溪雯的腿部有伤,她根本逃不远。
红枫直接斩断了那条机械腿,用一根木棍支撑着,反而越走越快。
就这样,你追我赶,跑了一天一夜。
再跑出去一公里左右,我的体力最终还是撑不住两人的重量,腿上仿佛着了火一般,肌肉再不停的抽搐,跑过马拉松的我知道,这是遇到了鬼打墙。勉强地站起身来,我却根本无法走动。
“该死!”我狠狠咒骂着,“为什么以前不好好训练,到这时候却是要掉链子!”。
“听天由命吧。”万溪雯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放我下来!”
想来也只能如此,我将万溪雯放下,扶着她坐在路边,也许是长时间在我背上的原因,她的双腿已经麻木不堪,哪怕是拼命捶打,一时半会也无法恢复
我将手中的背包递给她,“蠵龟之泪、黄泉之精还有那个水晶头骨、钻石戒指都在里边。该死,我们怎么忘记了蠵龟之泪和黄泉之精,那是可以快速疗伤的神物。”
万溪雯摇摇头,现在说什么也没用,即使用上蠵龟之泪和黄泉之精,也来不及了。
红枫已经到了跟前。
万溪雯挣扎着站起来,捧着我的脸,向着我的嘴唇狠狠的吻了过来。“今生做不成夫妻,那就等来生我们再结因缘。”
面对强大的红枫,我从内心生出了一种无力之感。放弃,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红枫他狞笑着,手中的长剑刺出。
我的后背一阵阵剧痛,那双翼直接刺穿了我的胸口,也刺穿了万溪雯的肩膀,我们两人就如同被穿在了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然后被钉在了路旁的大树上,我们两人必须垫着脚尖,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的肩膀不被剑锋割断。
鲜血沿着剑锋滴落。我和万溪雯就这样面对面被挂在树上,双唇相对,四臂相拥,血脉交融。
红枫站在树下,却没有了笑容,但是从他那闪烁的眼神中,却能够看出,这样的结果,他很满足。
“为何不直接杀了我?”我吃力地扭过头。
“因为我不喜欢直接杀了你。其实我更喜欢你变成我现在的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看看你眼前的这个美女还是否会喜欢你!”红枫的声音有些激动。
现在我明白了,他不仅仅是为了杀我,更是为了报复我。因为我的原因,他受了重伤,为了生存,却不得不被改造成机械人的形状。也因此,失去了他心爱的女孩的爱情。
那个女孩是谁,红鸾?还是白灵玉?
“红鸾那么善良,她不允许你这样对待我们的!”万溪雯吃力地说道。
现在用武力,我们两人根本不是红枫的对手,那就寄希望于用语言打动他,或者激怒他,让他杀了我们两人,省的我们在这里活受罪。
“我红枫已经不是原来的红枫,红鸾也不是原来的红鸾。即使因为他的存在。”红枫在剑柄上拍了一下,双翼开始巨震。
我顿时感觉自己肩膀一阵麻酥酥的疼痛,这种疼痛,深入骨髓。双脚不由自主地落地,剑锋割裂肌肉的声音响起,胸口传来钻心入髓的疼痛。
万溪雯呻吟一声,靠在我的身上,显然她也受这长剑震动的影响,感受了这种剧痛。
我们两人的鲜血再次滴落。
“难道我就要等着被你杀掉吗?难道在死亡面前,我连逃跑的权力都没有吗?”我质问红枫。
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死的痛快点。
“呵呵!”红枫的嗓子里发出钢铁摩擦一般渗人的声音,“你现在还有逃跑的能力吗?有生存的权力吗?哈哈,小子,在万灵市,作为一个穷人,作为一个底层的无名小辈,你竟然在万大小姐的面前提生存权和逃跑的权力?这可能是我这一辈子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
“万灵市的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力。你杀了我们,就不怕法律的制裁?”
“幼稚!”红枫从地上捡起我的恶棍,在手里掂量掂量,“你看看万大小姐似乎就没有你那样幼稚的想法。记住了,自然法则是万灵市的基本法则之一,死亡并非你的最终结局。现在我觉得,将你乱棍打死,也许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172章 自生自灭
恶棍一下下打在我的身上,红枫那被机器强化的身躯,蕴含着巨大的力量。棍子每一次落在我的身上,似乎都有种分筋错骨的感觉,十多棍下来,我感觉自己的内脏都已经被震得粉碎。
再看看万溪雯,她的身体虽然强悍,但跟我那被地狱之花和血族强化的身体相比,却是差了许多。
现在她已经完全晕了过去。
这样也好,她感受不到疼痛。但是令人心痛的是,在她昏倒之前,一定遭受着难以忍受的疼痛。
“红枫,是个男人的话,现在就杀了我!你这个每种的家伙,如果你不赶紧杀了我,等我恢复了,我就杀了你!”我自己也知道,这么说只不过是在过嘴瘾。现在这种情况,哪怕是红枫不杀我,也绝对活不过明天。
“你说什么?”红枫听了我的话,顿时火冒三丈,恶棍落下的力道又增加了几分。我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后背了,甚至没有太多的疼痛,想来是皮开肉绽,早已麻木了。
但我希望,红枫早点下杀手,让我痛快的死去。
这一刻,我才感到无比的绝望和无力。
“你没种,没卵子!”我胡乱叫着,就连乡野村妇的粗口都爆了出来,连性命都要丢了,何来的优雅。
“艹!”红枫丢下棍子,直接拔出军刀,“既然你不识抬举,那我就让你也尝尝没有卵子的滋味。”
说话间,红枫直接撕开我的裤子,军刀直接塞进了我的双腿之间。刀锋划破了皮肉,直接顶在我的命根子之上。
突然间,我的感觉变得异常的敏锐,刀锋上鲜血的温热和刀锋的冰冷,一起传入了我的脑海。
我的身体立刻猛烈的抖动起来,这种恐惧并非来源于死亡,而是来源于对以后生活的极端恐惧。这一刀下去,我不再是男人,以后该如何面对社会,面对生活。
“现在就让你体验下我的痛苦,所以我决定了,我会让你们两个都活着,只不过你们身上的零件,我会保存到死亡。哈哈!”红枫有些痴狂了,自顾仰天大笑。
大笑之中又蕴含着悲伤和悲凉,仿佛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终极目标,喜悦之后突然发现,在完成终极目标之后,整个人生突然茫然,变得毫无价值一般。
笑着,笑着,红枫竟然哭了起来,他的手在抖动,又似乎难以下手。
我似乎又看到了一丝希望,此刻,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沉默。绝对不能激怒他,生死事小,现在我即使死了,至少我的身体和生命还算完整,至少我不会带着恐惧和羞愧生活下去。这种痛苦就是一下。
现在我终于能够体会到阮子规的那句歌词了,一个人再强大,脱离了社会,跟那虎狼无异。我是一个男人,当有一天我发现自己不是一个男人的时候,即使再强大,我该何去何从。
笑过了,哭过了,红枫终于平静了下来,手中的军刀却不再抖动。紧拧着的眉毛突然舒展开,他似乎想通了一个大道理一般,然后对着我说,“我明白了,我的痛苦来源于执念,我的执念来源于嫉妒心,我的嫉妒心却是来源于你。你就是我的心魔,除掉你,我才能够过正常的生活。报复你,只能让我得到一时的快感,却不能让我得到永久的解脱!”
说话之间,红枫将军刀从我的双腿之间拿出,然后高高举起,对着我的后心狠狠地扎了下去。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闭上眼睛,轻轻吻了一下万溪雯的额头,轻声道,“溪雯,如果有来世,我一定跟你做夫妻!”
“嘭!”一声枪响,打断了我的祈祷。一股鲜血的温热,溅了我一后脑勺。
从死亡的恐惧中解脱出来,我吃力地扭头回望。
红枫的半边脸已经完全消失,还在冒着热气。仅剩下地那只眼睛,似乎还带着不甘和不安,盯着我的后心。
“开枪的人是谁?”我心中暗自揣摩,却毫无头绪。
随后,沉重的脚步声在身后传来,然后狠狠的将我后背上的长剑拔出。那人一把将我拨开,任凭我躺在地上。给万溪雯进行简单的包扎之后,那人抱起万溪雯,向着远处的一辆汽车走去。
“万逸轩!”我终于看清了那人的身影,敏锐地感觉到,那人正是万溪雯的哥哥,万逸轩。
想不到,是他最终救了我们。只不过我知道,他的本意是救万溪雯,而并非是我。所以再将我救下之后,就放置山野之中,让我听天由命,自生自灭。但我依旧感谢万逸轩,至少他给了我一丝活着的希望,有了这丝希望,我就能活下去。
我静静地躺在地上,血肉模糊的后背沾满了泥沙,想来那些尘土已经吸饱了水分,然后满满变成结痂,凝固在后背之上,封堵住了我的伤口,防止我失血过多而死。
带着疲倦和欣慰,我沉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一群硕大的山鼠正在我的身边徘徊,不时地试探性地跑到我的身边,咬一口血痂。对于我的皮肉,它似乎对我的鲜血更感兴趣。有几只已经开始啃噬红枫的身体,一条手臂似乎已经被吃光,留下了光溜溜的金属骨架。
我只得庆幸,这些山鼠没有开始吃我,否则我现在估计也只剩下一个骨架了。在我的身边,恶棍正散发着阵阵死亡气息,也许正是这股阴森的气息,才将这些山鼠感到忌惮和恐惧,才没有直接啃噬我的身体。
继续闭上眼睛,偷偷睁开了死神之眼,在那大山鼠再次扑来的时候,想要吃一口血痂的时候,我的手猛然伸出,一把将它抓住,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它的脑袋直接撞在了旁边的石头上。
山鼠的颈椎断裂而死,其余的山鼠顿时抱头而窜,夺路而逃,跑得无影无踪。
我也最终失去了所有的力量,在剧烈的疼痛的伴随下,再次陷入了沉睡。
再次醒来的时候,山鼠的身边正团着一圈蚂蚁。
不知为何,这些蚂蚁对于我似乎并不感兴趣,而是对那只死去多时的山鼠却是情有独钟。
第173章 粪发图强
此时,天已向晚,夕阳西下。
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抓起那只山鼠想了半天,还是打消了生吃的念头,挣扎着坐起身来,然后从红枫的身上收集一些物资,在身边点起了篝火,抓了一些大蚂蚁,将这山鼠剥皮之后,烤的半生不熟,直接吞下肚中。
吃饱了,身上才恢复了一些力气。靠在旁边的树上打盹,一只子规鸟落在枝头上,冲着我呱呱乱叫。
想起子归鸟的那些传说,我心中却由不得打鼓。难不成要发生什么事情吗,能够让这只子归鸟跑到我的头顶上啼叫。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感觉头上有些湿漉漉的,用手一摸,却是子归鸟的鸟粪,虽然不臭,却是粘乎乎的,令人作呕。
随手一甩,将鸟粪摔在了地上,灰白相间,却是像一个字,“强!”
我心中苦笑,的确要变强了。
经历这么多事情,现在才知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强者或者强大的家族,可以随意践踏法律,而底层的人,却只能在水深火热中挣扎。所谓的法治和公平,不过是那些顶层家族给底层的人们画出了一张大饼,仅此而已。
子归鸟,果然是神鸟,就连拉出来的鸟粪,都可以给我指引。
但是,我也只能苦笑。
普通人在强大,哪怕是强大如红枫,也不过是白家的一个打手罢了,他的尊严可以被随意践踏,他的性命也是可以随意抛弃的。
我该何去何从。
就这样,我又在野外呆了一夜。但是这一夜,我没敢合眼,毕竟在我的周围不仅仅有山鼠,还有游荡的狐狸、野狼,稍有不慎,我都可能成为他们的果腹美餐。
好不容易挨到天亮,找了根棍子,拄着往回走,前方却传来了机车的轰鸣声。一辆摩托车从山下开来,车上之人,正是红鸾。
我赶忙找个地方躲了起来。
红鸾在红枫死亡的位置停下了车,看到红枫的惨状,很是失落的跪在地上,嚎啕痛哭了起来。
我一直搞不明白两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兄妹还是恋人,或者只是普通的同事。
现在看来,两人应该还有着恋人的关系。
红鸾吃力地拖着红枫的尸体,想要搬到机车上。但是以她的力气,显然难以搬动被安装了机械骨骼的红枫。最终毫无办法的她,只能从车上拿出军铲,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将红枫埋了进去,然后将军铲插在了坟头算是墓碑。然后用咬破手指,用鲜血在军铲的木柄上写下,“夫丁岩峰之墓!”
做完这一切,她坐在坟头埋头低泣,喃喃道,“龙小庄,是你杀了红枫吗?我不怪你,要怪就怪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这样的人连姓名都不配拥有,哪怕是生命,也不过是别人手中的工具罢了。在这个有钱人掌控的世界里,弱者的生命可以被随意收割,但是我们这样的强者,也不过是那有钱人手中收割弱者财产和生命的镰刀罢了。要怪就怪这个世界吧。如果你死了,也许是一个好的结局,如果不死,那么你和你的家人,将会生死不如。”
她似乎知道我在附近,也不惊动我,而是再次跨上摩托车,向着远方急驰而去。
送走了红鸾,我不由得苦笑。我刚才还自作聪明地躲开,隐藏自己,倒是忘记了红鸾她有专门的仪器,说不定早就知道我的位置,所以才说了那样的一番话。
无论是红鸾还是红枫,想来都是苦命之人,在这个不是很美好的社会中,他们也是身不由己,为了生存,甚至只能为虎作伥。
这对他们来说是公平吗?是自由吗?
红鸾,再一次放过了我。
也许正如万溪雯所说,世间万物,就是在不断轮回中向前行进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些人一辈子都在循环做一件事,睡觉、起床、吃饭、工作、吃饭在睡觉。有些人的生活稍微精彩些,还能够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睡觉吃饭、工作。但是总会在某一时段,再次回归原点,进行下一个周期的轮回。只是人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人,物和事也许不是以前的模样。
但是这个轮回,却是客观存在的。
那么回到万灵市,我还能够遇到谁,发生什么事情,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预见的。
在这个轮回之中,我应该会见到我的父母,还有穆之灵。
果然,在红鸾走后不久,一辆蒸汽机车再次驶来。无奈之下,我只能再次躲进树林中,远远的看着这辆车。
车走近了,我这才认出,这辆车不正是穆堂真曾经开着去接我父亲的车吗?一辆宽大的汽油车,也只有在万灵市顶级的富豪才能开得起这种改良的机车。抛去了蒸汽机的笨重,而用了体积更小、重量更轻的汽油。
开车的人,却是我的父亲,在车的后边,坐着穆之灵和母亲。
我大喜过望,赶忙爬起来,挥舞着恶棍。
车子在我的面前停下,父亲几乎是还没等车子停稳,就跳下了车子,怔怔地看了我好一会。
母亲也从车上下来,看到我的时候,也是一愣,随后一把抱住了我,放声痛哭了起来。
父亲也在身后跟着抹眼泪,老泪纵横,我只能用这个词语来形容他们老两口。
老两口这么一哭,穆之灵也跟着流泪。随后递给我一面镜子,看着镜子中消瘦的面容,我差点没认出自己来,也难得自己的父母不嫌弃,竟然一眼能认出这个几乎是脱了人形的儿子来。
就这样我几乎是被老妈抱进了车子,虽然我的身躯已经大过她许多,但她依旧像抱着一个婴儿一般抱着我。丝毫不嫌我身上满是血污和恶臭,只是一遍遍亲吻着我的,抚摸着我,给我温暖,给我安慰。
随着车子的晃动,我感到很安心,也很温暖,就这样沉沉的睡去了。几个月来,这是我睡得最舒服的一次。我做了一个很甜蜜的梦,但是醒来的时候,梦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
阳关照射下,整个人都处于一种极其舒适的状态。被子的馨香,让我再次闻到了家的味道。不过身上似乎还打着绷带,身上还有一股股浓烈的药水的味道。
旁边,母亲就睡在行军床上,她的身上还有很多的血污。地上散落着沾满血污的棉花球和衣服碎片。想来是在我睡觉的时候,他们用棉花球将我的身体清理干净,然后给我上药包扎。
整个过程温柔至极,哪怕是睡觉如此警醒的我,却也睡得如此香甜。
有了家的牵挂,我还能奋发图强吗?
第174章 佳人婚讯
在家里休息养伤,整整两个月。
等我完全康复,后背和胸口的伤口基本愈合,能够正常行动的时候,已经是到了初夏时节。
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的事情。
生命科技宣布正式纳入白家,并且在丰灵县开工建设新的生命科技总部。
梅杰克来看我,他那稚嫩的脸上多了一条疤痕。这条疤痕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反而给他原本稚嫩的脸庞,增添了一些男子汉的气息。
大精灵贝流沙将他从山洞救出之后,被暗夜精灵伏击。梅杰克脸上的伤痕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好在暗夜精灵并不想杀害二人,甚至跟贝流沙结成了同盟。
暗夜精灵正如我判断的那样,是一个女性的精灵,名叫玉流沙。之所以跟血族纠缠不清,主要还是因为她担负着寻找生命女神神迹的使命。她掌握着空间法则和自然法则,甚至能够判断出梅杰克的身上也拥有着精灵的血脉,只不过这种血脉非常稀薄。而且魔术这种技术,本来就是模仿精灵的魔力而产生的,梅杰克的那顶礼帽,其实就是根据玉精灵流传的空间技术,制作而成,所以装着上百颗爆炸金属而丝毫不用担心帽子空间问题,更不担心碰撞而爆烂自己的脑袋。
精灵血脉,在这个万灵大陆可算是非常稀少了,所以玉流沙拉拢梅杰克加入精灵大家庭,却是被梅杰克婉拒了,毕竟他是人类,无论拥有多少精灵血脉,都无法改变这一点,他更无法适应离开人类社会的生活。
贝流沙和玉流沙见无法挽留梅杰克,也只能护送他离开暗夜森林,在行走的过程中,帮助他激发了精灵血脉,并且教会了他更多的魔术。
“电,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梅杰克给我说道,“最近,我认识了一个叫塔拉斯的家伙,他正在研究交流电。他说我们现在所用的电器,用的都是直流电,很容易发生事故,但是交流电却是可以通过人体点亮灯泡!”
梅杰克从大礼帽中掏出一大堆东西,有线圈,有电灯。然后挡着我的面,将电线环绕在自己的手上,然后点亮了我家的电灯。
“我还亲眼看到他制造了闪电。”梅杰克兴奋地说,“我觉得他是一个天才的家伙,他改良了电动机和发电机,只要成功,哪怕一座房子大小的发电厂,就可以生产足够全万灵市使用的电力。”
然后他做了第二个实验,那就是隔空的两根线圈,在两个线圈之间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球形闪电,闪电之间相互传送着电力,然后再次点亮电灯。
“不需要电线就能够传送电力?”我感到万分惊奇。
“对呀,我向可以研究下一个魔术了。玉流沙交给了我空间技术,我发现跟着电流劈开空间很是相似。我觉得假以时日,可以强大的电流,打开另外的一个空间通道。”
听着梅杰克的叙述,我的脑海中打开了一个空间,里边冒出了一大堆的灵感,可惜我没有抓住,只是觉得,塔拉斯这个人不应该寂寂无名,理应当在整个万灵市大放异彩才对。这很可能就涉及到万溪雯所说的丛林法则和平衡法则的问题,毕竟他是草根出身,要想真正的发挥自己的才智,却是需要一个大的平台。
想到万溪雯,我有些心痛。两个月来,毫无他的消息。她们仿佛就凭空消失了一般,我的父母也很少提及他们。
“你知道吗,一个月后万溪雯就要举办成年礼了。成年礼之后就会举办盛大的订婚仪式。未婚夫是墨家的三公子。要知道,墨家曾是万家的附属家族,但是曾经墨家的祖先,拥有着超高的机械建造技艺。现在丰灵县几乎所有的工具都是墨家的产业。据说,墨家还拥有顶尖的杀手组织,传说叫做墨夜,六绝堂只是墨夜的一个分支。”
果然,正如万溪雯预料的,在这次的探险中,她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和成果,就会被万家无情的抛弃,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我不由得有些唏嘘,不过这是人家万家之事,我现在一个半残废,难道还能扭转乾坤不成。
看着我的眼睛,梅杰克似乎感到一丝丝的失望。转身出去之后,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个背包,正是前去暗夜森林探险时候,我的背包。
背包中只有两样东西,一个是水晶头骨,另一个是钻石指环。
“你见过万溪雯?”我有些激动,一把抓住了梅杰克的手臂。
“喂,轻点,别激动!”梅杰克推开我,坐在那里好半天不说话,最终叹了口气,然后幽幽道,“你果然不是一个安分的主。刚才我还以为你就此放弃了呢。”
“放弃?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该放弃。对于万溪雯的感情,我不知道是爱情还是什么?如果是爱情,那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穆之灵。”
“你跟万溪雯难道就没有别的?”梅杰克再次问我。
“当然,我们彼此之间都有救命之情,即使没有别的,也有着过命的交情。”
梅杰克莞尔一笑,“如果万溪雯让你帮她做一件事,你会答应吗?”
“上天入地,上刀山下火海进油锅,哪怕是点了天灯,我也会帮她的忙。”我赶忙回答,又转念觉得不对,梅杰克这小子什么时候会转这么多的弯弯,然后狠狠拍了他一巴掌,“你小子什么时候学会了玩心眼。”
冷不防之下被我拍了一巴掌,梅杰克那里受得住我这一下,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赶忙整理了一下衣冠,“你能不能温柔点,真不知道万溪雯喜欢你什么,就跟一个大马猴一样冒失。”
对此我只能傻笑,问他,“快说,万溪雯到底想让我帮她做什么?抢婚,还是别的。”
梅杰克嘴角向着在厨房忙活的父母,然后悄悄问我,“你不先考虑下叔叔阿姨那边?毕竟,有他们在,你还敢冒险?”
不得不说,我犹豫了。
古语言,父母在不远游。其实就是不想让父母担心。
上次去暗夜森林探险,回来的时候,把父母吓坏了。所以这段时间,哪怕是我躺在床上,母亲也恨不得寸步不离,父亲也推了所有的事情,专心在家里照料我。就是我在康复,能够出去走走的时候,父亲也是陪着我,虽然嘴上不说,但每一个举动,都透露出巨大的父爱。
亲情的爱,消磨了我冒险的斗志,让我沉溺其中无法自拔,让我在朋友危难之时犹豫不前。
第175章 工业小镇
知儿莫如父。
在吃饭的时候,父亲看出了我的心事。给我倒了一杯酒,碰杯之后,转身走回卧室,然后带出一把钥匙来。
母亲顿时垂泪,然后气的直锤父亲的胸口。父亲则是笑呵呵的应着,却依旧坚定地将钥匙递给了我。
“好男儿志在四方,而不应该儿女情长。我和你妈岁数大了,虽然经不起你这频繁遇险的折腾,但是我们老两口也不能阻挡你的未来。灵儿是个好姑娘,你不要辜负了人家。这座房子就是你穆叔叔留给我的,让我在丰灵县照顾灵儿的,但是我现在老了,不想搀和你们年轻人的事。将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都要记着,我和你妈这里永远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最安全的港湾,只要你活着,我们老两口也没有什么遗憾。最不济,也得给我们龙家留个后···”
“你混蛋!”母亲听不下去了,对着父亲的前胸后背就是一顿乱锤。
梅杰克看着打闹的老两口,只能吐了吐舌头。
我也趁机带上行礼,悄悄离开了家门。我怕,此时不走,也许真的没有勇气再离开这个家。
跟着梅杰克,我们乘坐了火车向着丰灵县进发。
半路上,工人到车厢内召集志愿者,原来是烧煤的两个工人都受伤了,亟需一个年轻人来帮忙。
看着车上寥寥几人,还是年岁较大的老人,我和梅杰克就自告奋勇地去车头那里帮忙,顺便还能赚一顿饭钱。
我这是第一次感受火车的工作原理,之所以叫火车,还真是用煤炭做动力,烧锅炉来推动火车前行的。不得不说,这蒸汽机不是一般的笨重,却也能够爆发出强大的动力。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机器的伟大力量,不得不说人的力量,在机器的力量之前,微不足道。不由得感慨,“将来一定是蒸汽机的天下,总有那么一天,所有的人力劳动都会被机器所代替。”
在受伤工人的指点下,我和梅杰克就这样一铲一铲地将煤炭扔进了锅炉中,虽然热气蒸腾,汗流浃背,却也干的热火朝天。
一边机械地干着活,另一边我却是在想,如果把汽车上的柴油机卸下来装在火车上会怎样。
梅杰克却在一旁说道,“如果在这火车头上安装一个跟锅炉差不多大小的电动机,那么这火车的速度将会提升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吹什么牛皮,这火车每小时跑50公里左右,我相信已经是机器速度的极限了吧。”我反驳,“摩托车那么轻便,极限速度是百公里左右,现在这火车牵引这么大的车厢,要跑100公里几乎也是极限了。”
“井底之蛙!”梅杰克白了我一眼,然后从帽子里掏出几个电线圈然后将电线的两头缠绕在蒸汽机的发电机上,然后挡着我的面,将一根磁棒扔进了电线圈中,然后那根磁棒就沿着电线圈高速旋转起来,看得我是目瞪口呆。
“看到了吗?如果将这线圈里边再加一层光滑的内壁,我想这根铁棒的速度也会提高上好几倍吧,这速度到几百公里没问题吧。这就是电的力量。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身体之内都有电的存在,只是平时很微弱,感受不出来。但是我敢断定,将来一定是电力的天下!”
梅杰克说起科技和魔术来,眉飞色舞,显然他在这方面极有天赋。
“但是电力很不安全,力量也没蒸汽机大啊。”我不想反驳他,“毕竟电的储存和动力根本不足以驱动这么大的重量。”
“不!你说的那是直流电。需要笨重的线圈,塔拉斯告诉我,现在的交流电,只需要将电压提高到300伏左右,那么小小的一个线圈,就能够爆发出跟蒸汽机相媲美的动力。”
我们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梅杰克可是魔术师啊,他帽子里的新奇玩意可是多了去了。几乎每一项都能够跟电联系起来。
“不论怎么说,现在我们根本发不出那么多电,更没见过超过110伏的电压,所以你所说的这些都是假想!”
“但是我相信塔拉斯会有办法的!”
梅杰克的一番话,让我对这个叫塔拉斯的年轻人更感兴趣了。要知道,梅杰克很少夸一个人,但是对这个塔拉斯却是有些崇拜了。
等到了丰灵县,我们就下了车,乘坐马车到了一个叫做东要塞的郊区小镇。父亲说,穆堂真留下的房子就是在这里。
当初我问父亲,穆堂真为何要送给他这么贵重的礼物。他却只是摇头不语,眼睛看向远方。这让我想起了穆堂真曾经说过的话,如果不是父亲固执,他早已拥有了巨量的财富,甚至可以说整个生命科技都可以是他的,所以才在生命科技中,给我留下了30%的股份。
父亲没有接受那份巨大的财富,而是选择了归隐。换来的这个小别墅,也算是补偿吧。
丰灵县本来就在万灵市的西北边,据说这里曾经是矮人、暗夜种族与人类的贸易基地。那个时候被称作塞克,他们在这里留下了大量的后裔。所以这里的人类,很多都是各个种族的混血,尤其是精灵族和矮人族血统的居多。人类统治万灵市之后,因为历史原因,这里的人类饱受歧视,也一直处于人类社会的边缘。
但是这里的人,因为受到矮人血统和精灵血统的影响,对科学有着极强的天赋,尤其是机械制造和自然科学,在这几年几乎是大师辈出。现在用的一些发明,几乎都是这里的人投靠大家族之后,搞出来的。电灯、电报、蒸汽机,等等。
所以这里可是墨家和公输家族的必争之地,他们家族也把很多产业都搬到了这里。例如墨家民用电器产业,公输家的工程机器设计都搬到了这里。这里俨然就是一个小的设计基地。
小镇的周围却是分散着很多的小村落和小厂房,主要是用来配合设计小镇的图纸来生产试用品的。
到了小镇,房子都是两层的小别墅,十分漂亮,打点地也十分整洁干净。在钢铁城市和重工业环抱的城市,看惯了灰蒙蒙的天空,突然来到这样亲近自然而且也有城市化氛围的小镇,让我感到一阵阵的舒心。
也不得不说,穆堂真很会享受,在这里购置一套二层的小别墅。这也算是我人生的第一个资产吧。
第176章 谈论爱情
在东要塞小镇的边缘主干道上,我找到了我的房子。
一座木质结构的二层别墅,前边还有一个小花园,看起来很是漂亮。现在正是春天时刻,花园里的蔷薇和紫藤都已经开花,十分漂亮。
大门什么的都很干净,草坪也很整洁,窗明几净,想来是有人经常来打扫。我用钥匙打开大门,在二层的窗户上却露出了一个胖乎乎的脑袋,是一个胖大婶正拿着鸡毛掸子,好奇地探出头来看我。
“有人住了?”我和梅杰克有些疑惑地退了出去。
那胖大婶却高兴地冲我们叫,“你是龙家的少爷吧,赶紧进来!”
第一次被人叫少爷,我感到全身无比的别扭。梅杰克则是捂着嘴巴在一旁笑。
带着行李走进这个二层小别墅,终于感受到了小别墅原主人的品味和独具匠心。
胖大婶几乎是小跑下楼,将我们迎进屋,然后沏茶倒水,忙的不亦乐乎,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
“龙少爷,我姓张,哎呀呀,真是帅小伙!”
“别了,张阿姨,我叫龙小庄,您叫我小庄就行。”
“哈哈,灵儿小姐果然没看错人。小伙子不仅人长得好,也懂事!”张妈笑起来,脸上的肉也跟着笑,看起来无比的喜庆,“灵儿小姐妈妈走的早,一直都是我照顾着她。离开她这么长时间,我还真有些不放心,既然你来了,我就回去问问她是否要搬来一块住!”
“什么?”我瞪大了眼睛,穆之灵要搬过来一块住?
我看看梅杰克,希望他能给我一个建议,不过这小子现在很不讲义气,直接选择了无视。
“不过灵儿小姐还没嫁人,住在这里也不方便吧。”张妈又自言自语。
听到这里,我才长舒一口气。
我跟穆之灵的感情基础并不深,只是在一次意外的落水事件中,意外的救了他。然后在陶家村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对于她的感情更多的是怜惜之情和感激之情,在离开万灵市的时候,我们曾经展现过爱情。
帮我简单收拾了一下,张妈兴匆匆地离开了,她说要回丰灵县照顾穆之灵,临走的时候还嘱咐我,要经常去看看穆之灵。
到了晚上,我跟梅杰克在别墅的小院子里支起了篝火,买了点食材,吃起了烧烤。“梅杰克,你说我是不是一个渣男?”
“为何有此一问?”
考虑良久,我才回到,“我身边有了穆之灵,但是心中却更倾向于万溪雯一些。上次探险发生了太多的意外,以至于很多事情都来不及考虑,就已经成为事实!”
“那你告诉我,爱情是什么味道的?”梅杰克好奇地问,“我从没跟女孩交往过,书里的爱情令人向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却从来没有碰到过书中那样能够让我心动的爱情。所以你说的这些事,我压根不懂。”
好么,这个梅杰克,他的反问,再次将了我一军。
我也从来没谈过真正的爱情,除了大学时候,交往一个女朋友,相互之间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之外,却是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那么书上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
“都是一见钟情,坠入爱河。有人说,爱情让人奋进,令人感到甜蜜。但也有人说爱情销魂蚀骨,是毒药。多少人因为爱情而走入歧途,难以自拔。不过似乎所有作者都认同一件事,那就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王子和公主在爱的时候轰轰烈烈,只要结婚,就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却是再也没什么故事可讲了。”
“具体点!”我顿时来了兴致,毕竟这关系到我近期的决定,“你这说的爱情的解决,爱情的开始呢?什么样的表现是爱情。”
梅杰克思索了好一会才说道,“我记得有一本书上说,爱情就是,看到时会心跳加速、脸颊发热会不由自主地向亲近。亲近时,恨不得将两人捆绑在一块。分开始,时时刻刻的思念和牵挂,寝食难安,茶饭不思,哪怕是远在天边,都要想着嘘寒问暖,生怕对方受半点委屈。失去时,生命无色,黯淡无光。当然,这要求是相互的。”
梅杰克的这个解释算是比较通透,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我对万溪雯和穆之灵都算不上爱情,对于她们两个我似乎都没有你说的那些表现。只是现在,万溪雯有求于我,我对她的关注会更多一些罢了。想来我们还是好朋友吧。”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我心中却在想,跟穆之灵拥抱、亲吻,这算什么。可是也只是当时感觉非常的温暖而甜蜜,但是跟她分开这么长时间,我却除了安危,并没有想的更多。至于万溪雯,我更喜欢抱着她身体的那种感觉,她的身材丰满而充满弹性,抱起来很是舒服和温暖,唯独少了甜蜜。同样,对她也没有太多的牵挂。
“那你们只能算是好朋友吧,也可以说是好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那种。”
对于梅杰克的这种解释,我也有些哭笑不得。能把我跟两大美女之间的暧昧,说成两肋插刀的哥们情谊,可能也只有梅杰克这个家伙了。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么我就帮哥们一个忙。你说说,万溪雯她准备什么时候,在哪里订婚,需要我做什么?”
“一个月后,万溪雯准备在丰灵县的天空之城订婚。至于怎么做,我也不知道,没有经验。”
“你会大变活人吗?你说订婚的时候,把万溪雯变走,如何?”
“不好,魔术不是魔法。在舞台上表演大变活人没问题,问题是,怎么能把万溪雯的心变回来。我想如果她真的心中有你,不会同意嫁给那个墨家三公子的。虽然墨家掌握着武器制造和科技,但还不到能够威逼万家卖女的地步。”
我摇摇头,总觉得万家有难言之隐。
先是万逸轩,在警界拼命地树立形象,拼命出风头,其实就是给丰灵县人们一个假象,万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万钧受伤,但万家并非后继无人。但真正的原因却是丰灵万家正在没落。
万溪雯出去探险,只安排了一个万东岭,还死在了暗夜森林之中。整个过程除了开始借助万家的威名之外,万溪雯却处处落于下风,甚至被白灵玉追杀,都不曾见万家出来主持公道。
对于这样的家族,我只能说,他正在没落。
第177章 疯子天才
跟好友秉烛夜谈,总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可惜时间太短。明天见过塔拉斯之后,梅杰克就要回丰灵县。梅家虽然算不上大家族,但是也有无数的事物需要得力的人手来处理。
第二天一早,我们早早起来,洗漱完毕后,就奔着小镇上郊区的一个农场而去。好在穆之灵给我留了一辆摩托车,要不然仅凭着我们两人的两条腿,估计要走到中午。
不得不说,东要塞之大,不应该称之为小镇。
塔拉斯所在的农场,叫做矮子农场,也不知道谁给命的名。这里有一大片麦地,还有大片的草原,看着让人心旷神怡。
在农场的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有个铁匠铺一般的小作坊,周围架着几个矮矮的铁塔,铁塔上不时地冒着点火花。铁匠铺的周围,有一大片烧焦的痕迹。
靠近小作坊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穿着一身铁匠的皮裙,正提着酒瓶子从作坊里出来,还骂骂咧咧的,大意是臭小子又打扰他的好梦了。很快他身后追出来一个女人,一把抓住男人的耳朵,男人顿时讨饶起来,想来这两个人都是塔拉斯的父母。父亲想要批评塔拉斯,却被母亲给赶了出来。
“要不是看在他的发明能帮我打铁的份上,我就拆了这狗窝!”男人继续叫嚷着,不过他很快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赶紧闭上嘴巴。
女人则指着男人吼道,“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不要耽误我儿子的伟大。”
不得不说,有这样以为开明而伟大的母亲,儿子想不优秀都难。在此,我对塔拉斯的态度有所改观。
跟塔拉斯的母亲说明来意,那女人很是通情达理,赶忙将我们迎进屋中。
塔拉斯正捧着一本《墨经》在看,独到精彩处却是一拍大腿,直接跳了起来,当看到我们的时候,神情却是一愣。(这里只是向地球最接近神的男人,尼古拉斯特斯拉致敬,但实际特斯拉身高两米,这里是幻想小说,请不要对号入座。)
都打量着这个瘦小的家伙,正是梅杰克倍加推崇的塔拉斯。无论是身材还是脸庞,我感觉都跟大精灵贝流沙有着一两分相似,这似乎也验证了梅杰克的说法,这家伙身上有着精灵和矮人的血统。
“梅杰克?”塔拉斯对梅杰克的到来感到很是意外和惊喜,赶紧过来拥抱。
梅杰克有些为难地跟这家伙抱了抱,然后被拉到了一个小工作台上,两人就开始讨论电力和化学,这个家伙直接将我给无视了。
塔拉斯的母亲有些歉意的看了看我,然后给我倒了一杯热茶,请我坐下。然后唠叨着,“这孩子,成天神神叨叨的。一旦做起学问来,就跟丢了魂似的。不过我家孩子真的很聪明,他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这本《墨经》是梅杰克带来的,但是塔拉斯这孩子看了两边,就把里边的工具做出很多来。”
我在塔拉斯的研究平台上,看到了许多的电器设备,尤其是两个电线圈之间不断冒着火花,让我感到无比的新奇。当梅杰克合上电闸之后,这个电线圈突然膨胀了起来,他们之间形成了一个球形的闪电。
在村子里,下雨天,经常会听说哪里的树被雷劈了,里边一定藏着妖精。那个时候对闪电的印象就是威力巨大,能够劈断树木,还能够杀掉生灵。所以看到这个球形闪电,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能不能将它做成武器。
我脑海中生出这样的一个念头,塔拉斯立刻转过头来,奇怪的问我,“你刚才说的什么?什么武器?”
“什么武器?我刚才没说话啊!”我更是诧异,这小子难不成会读心术不成,刚才只是闪了一个念头,就被他捕捉到了,真是有些可怕。
梅杰克也转过头来,安慰我,“对于他的行为不要感到奇怪,因为他天生就是个天才。现在相信了吧。”
塔拉斯却也不理会,他似乎对我充满了兴趣,站起身来,有些神经质地闭上眼睛,面对着我,“你身上有股很奇怪的味道,腐朽?生机?还是毁灭,我说不准。但是我知道你身上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东西,我看看是什么?一块水晶是不是,对,就是一块水晶。那里包含着大量的知识,你能把那块水晶给我吗?”
我彻底服气了。那块水晶头骨的事情,梅杰克也是不知道的。也就前几天在我家的时候,打开背包,才知道有那么个东西。
但是塔拉斯却知道。令人匪夷所思。
“先生,求求你了,请把那块水晶给我。任何代价我都愿意付出!”塔拉斯突然变成了小孩一般,开始缠着我,让我感到无奈。
梅杰克对我点点头。
但是我犹豫了,毕竟那水晶头骨的事关重大,如此轻易地交给一个不熟悉的小孩子,却是让我感到有些不安。
“你不想给我是吧。那让我看一眼行不行,就看一眼!”塔拉斯继续缠着我。
那水晶头骨里到底有什么,让塔拉斯如此着魔,这也让我产生了好奇之心。
“但是你得跟我分享内容。”
“没问题,你想知道什么我全告诉你。”
“还有,我的朋友梅杰克非常赏识你,希望你能够帮他了解电的情况。”
“没问题!”
我提的所有要求,塔拉斯这家伙都是一口答应。
“要不这样吧,你只要将水晶头骨给我,我就给你打工,你要造什么都可以!”塔拉斯似乎对我的问话有些烦了,直接来了一句。
“行啊!”梅杰克直接替我回答。
塔拉斯高兴的直接蹦了起来,满脸堆笑。
我顿时感到十分不妙,似乎是梅杰克和塔拉斯两个家伙合伙将我给卖了一般。
我赶忙将梅杰克拉到一边,轻声说,“我自己都没工作,还要管他吃饭?”
“嘿嘿,你不会不知道吧,万家的兵工厂就在东要塞镇,给西要塞的练兵提供试验用的武器。只要你跟万溪雯的关系好了,给兵工厂找个厉害的科学家,相信万家会感谢你的。”
“你···”八字还没有一撇的事情,却让梅杰克说的跟桌上钉钉子一般牢固。
“其实,你也可以在万家找一份工作,我觉得万溪雯会非常乐意的。”梅杰克再次提议,“即使万家不要你,我们轮回书店也非常欢迎你的加入。工资一切好商量。”
我摇了摇头,毕竟给朋友打工,似乎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父亲曾经说过,利益和友情总是相互的,此消彼长的,从朋友那取得利益,就要以消耗友情为代价。除非,那只共同志向基础上的,无条件资助。
这也是父亲拒绝了穆堂真邀请他入股生命科技,却接受赠予的别墅的原因。
第178章 丽芙来访
塔拉斯的母亲带着歉意告诉我,塔拉斯从小很是内向,但是我和梅杰克的到来,给他带来了很大的欢乐,希望我们能够常来。
我无法回答塔拉斯母亲的话,毕竟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为了让我心甘情愿的拿出水晶头骨,塔拉斯在他的工作室向我展示了同时点亮上百盏电灯的奇迹,要知道当时所用的直流电,最多只能带动三五盏电灯,而且还要随着灯泡数量的增多,光亮会逐渐减弱的。
但是塔拉斯点亮的电灯,却没有这种缺憾。
同时,塔拉斯还给我展示了转子发电机,他告诉我,这种发电机只要规模够大,可以产生上百万伏的电压。甚至他还用过电鳗发电,只不过东要塞这里的电鳗数量不多,不足以满足他的实验要求。
在展示的期间,塔拉斯的母亲再次向我介绍他的一些神奇之术,那就是塔拉斯不需要亲手实验,就可以得出一整套的理论实践,很多实验都是依靠他的想象来完成的。
就如同墨家的万花筒,量子理论,还有公输家族的木头飞鸟,塔拉斯甚至将这飞鸟改造成电动的,飞行速度竟然能够达到50公里每小时,虽然不如真正的鸟儿,但也是极速了,只可惜只能飞行几十秒钟,就耗尽电力而落下。甚至塔拉斯还说,只要制造足够大的电动机,可让人类像鸟儿一样飞向。
母亲对自己的儿子有着无条件的信任,也将儿子视作自己的骄傲,也许这就是塔拉斯自信的来源吧。
一直到了晚上,塔拉斯这才展示完他所有的发明。不得不说,我被震惊了,如果他的发明全部能够应用到生活上,那么将绝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在大学我是学经济的,自然懂得一些基本的经济原理。只是,苦于手头没有可用的资本,更没有经验。
塔拉斯向我投来了期待夸奖的目光,就仿佛是一个雇工在完成一项工作,等待着老板的奖励一般。
他所期待的奖励,自然就是那个水晶头骨的使用权。
被他缠的毫无办法,最终在梅杰克的帮助下,塔拉斯签署了一个协议,那就是用他所有的才华来回报我手中的水晶头骨。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但是对于塔拉斯对科学执着的态度,我确是无比敬佩的。
塔拉斯拜别了自己的父母,跟着我来到了别墅。
在进门的那一刻,我本能的感到有些不对劲,我的屋子被人入侵过。就让梅杰克在门外守着塔拉斯,我自己则轻轻打开门,蹑手蹑脚的进来房间,仿佛是一个贼。
屋里的确有人,因为我闻到了一股香味,应该是女人身上的味道,但是这种香味似乎也很是熟悉,只是我的脑子不好,想不起来在哪里闻过类似的香味。
屋子里没有开灯,黑漆漆的一片。
显然来着不善。
难不成是红鸾的?
亦或是白灵玉请来的杀手,毕竟这丫头对我表现出足够的敌意。
借助微弱的月光,我看到一个小巧的黑色身影,正在我的房间中转悠,小心翼翼的翻找着我的物品。
难不成是小偷,来偷我的水晶头骨。想到这里,我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上。
“蹭!”一声金属碰撞的声音,却是那个黑色身影拔出了武器,似乎在敲我的东西。
这可怎么办?
虽然见过了大场面,但是第一次面对一个盗窃的贼,我心中却是在打鼓。不过对方的体形很小,想来在力量上没法跟我抗衡。想到这里,我就蹑手蹑脚地走进了屋,在靠近对方不到两米的地方,猛然间一个前扑,一下子将对方扑倒在地,然后紧紧地抱住了她的手臂。
“啊!”一声尖叫,说明我怀中的人是个女孩子。
梅杰克和塔拉斯听到尖叫声,也冲了进来,打开灯。
打开灯的一瞬间,那女孩子再次尖叫了一声,赶忙闭上了眼睛。
“丽芙?”梅杰克惊叫道。
“什么,我怀中的女孩是丽芙?”我心中暗想,但是又不敢大意,依旧抓着对方的双手,然后慢慢将她转过身来。
果然是血族的丽芙。
不过失去了双翼的丽芙,脸色变得红润了,而不是原来的那种苍白颜色。红润的圆脸蛋,甚至还带着一点点的婴儿肥,小嘴巴撅起,正冲着我微笑。不过因为身材过于矮小的原因,她不由得挺直了胸膛,肚子和胸口难免会贴在我的身上,让我感到一阵阵的心猿意马,甚至有些一些反应,骇得我赶忙将她放开。
“丽芙,你跑我家干什么?也不知道开个灯。”我有些责备道,但是面对这个女孩,我却生不起气来。
“我们血族天生有夜视的能力呀!”说话间,丽芙的眼睛从黑色变成了淡黄色,“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们却无法用来寻找光明。这是我们血族一个文学大师曾经的名句。”
“不对呀,我记得人类一个大师说过,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们却用他来寻找光明。这才是原句。”梅杰克有些不满,这涉及到人类和血族的版权之争,这对一个贩卖文化的人来说,却是不容有差错的。
“呀,这都被你发现了!”丽芙有些羞赧,“有吃的吗?我快饿死了!”
“你需要吸血吗?”塔拉斯似乎被丽芙的给吸引住了,不过他似乎缺少跟女孩说话的经验,声音都在打颤。
“有时候需要呀!”丽芙对着塔拉斯一笑,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可能是因为失去双翼的原因,她的牙齿也短了很多。
“哇塞,这牙齿的构造好特别,你能再来一次,让我研究下吗?人家都说你们吸血鬼害怕阳光,我发明了一款日光灯,不知道能不能对你们造成伤害!”塔拉斯这个疯子,张口闭口就是研究。更过分的是,在一个血族公主的面前说自己研制了出了一款能够伤害血族的武器,那不是要宣战吗?
我赶忙岔开他的话,“塔拉斯,你不是要研究那块水晶吗,在我的书房里,让梅杰克带你去看看吧。如果你真想带走,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听到水晶,塔拉斯有点恋恋不舍地看着丽芙,最终还是被梅杰克拉走了。
我去厨房给丽芙弄吃的。不过这小丫头就跟一个小媳妇一般,亦步亦趋的跟着我进了厨房。
“丽芙,你这是有多饿啊?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我边做饭边问。
突然,后背感到一阵香风袭来,却是丽芙双臂环着我的腰,脸贴在了我的后背上,“龙小庄,我控制不住地想念你。”
我顿时头大。哪来的那么多情债,只能自嘲道,“也许这就是红尘!每个人都有着对红尘的执念。”
死神很不合时宜的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不过她的形象有些狼狈,原本就苍白的笑脸更加苍白了。就连衣裙也有一些灼烧的痕迹和血迹,显然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
“死神丫头,你又要给我布置什么任务?”
死神嘿嘿一笑,“帮我好好照顾这丫头。”
“我····”我已经无力吐槽了,照顾丽芙,这算什么任务。再说了,丽芙这丫头怎么就跟死神扯上了关系呢?
“开个玩笑啦!”死神对我惨淡一笑,“回到人间,去感受一下主宰人类的真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