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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熊掌     重生精灵大陆游txt下载     重生精灵大陆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二章 出发,蒙塔大草原

    要让珍妮同意马克独自去蒙塔草原寻访强尼,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强尼只是有可能还活着,再说,就算强尼活着,蒙塔大草原可不是街对面的杂货铺子,占据整个西大陆三分之一面积的蒙塔草原,别说找一个人类,就是找兽人,若不是赶上部落聚会或者战争,那只有靠人品才能碰上了。

    本来这个事情就平息了,不过随后维柯从边境寄来的信件让珍妮不得不放马克去蒙塔草原。在维柯的信中,维柯提到,在最近的一次战斗中,曾经见到有个兽人苦力与强尼极为相似,不过战斗很快就结束了,他也不确定是真的看见了还是幻觉。

    “叶开……”珍妮看着我,眼里充满了忧伤“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看着珍妮,可怜的珍妮自从见到了卡尔以后,这几天来憔悴了不少。直到强尼有可能还活着,这个消息无疑让珍妮本来已经平静的心又燃起了一点希望,这希望如此的脆弱,让一个并不算柔弱的女人耗尽了精力。患得患失的感觉令最深沉的夜也无法让珍妮得到安歇。

    “我不知道珍妮。”我无奈的摊摊手:“你知道,这个消息并不是那么的确定,事实上,即使强尼还活着,去蒙塔草原寻找一个只是可能还活着的人,对马克来说,绝对不是一个明智地决定。”

    “我知道,叶开……”珍妮说道“我也知道他活着的希望不大,但是这毕竟也算是一个希望。”

    说着,珍妮仿佛下定了决心一样,紧紧的泯了一下嘴唇,抬头看向我,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渴望“我想,能不能请你陪着马克去寻找强尼?”

    “你在开玩笑吗?”这个突如其来的请求,让我大吃一惊“先不说强尼是否活着,就算他活着好了,可你要知道,无论是我还是马克,都并没有见到过强尼——据我所知,当强尼离开的时候,马克甚至没有出生。”

    被我这么一说,珍妮一楞:“当然我也会一起去的,我怎么可能让马克自己去蒙塔草原。”

    “可是你如果也去了,这里的生意,你和马克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家,该怎么办?”我又问道。

    “是啊,”珍妮忧伤的说:“这也是我为什么这样犹豫。”

    说完,我和珍妮都沉默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躺在床上,离开精灵之森到现在已经几年了,要不是碰巧遇上了和我去世的弟弟长得一模一样的马克,也许我早就离开崔斯特城,对于我漫长的生命来说,我到不介意一直陪着马克,看到他成长,成家直至死亡,事实上,几百年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漫长的时光,我有足够的时间来消耗不是吗。也许带着珍妮和马克到草原上转个几年也不是什么很为难的事情,虽然这样会让我的旅行不那么自由,但是这也没有什么。

    很快卡尔的第二次来到让蒙塔草原之行变成必须的了。这次他带来的消息到的确是爆炸性的,当然这只是对珍妮和马克而言。

    “强尼还活着”这是卡尔进门说的第一句话。

    一口气喝完了一杯水,让自己急促的呼吸渐渐平缓下来以后,卡尔继续说“维柯上次俘虏了几个兽人,他们说,那次的战斗中,强尼被俘虏了,后来作为奴隶被贩卖到喀斯特部落去了。而且他还寄来了这个。”

    说着,卡尔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戒指,珍妮一看见这个戒指就再也止不住眼泪。戒指形式很简单,金质的戒指上面有一个特殊的签押,正是强尼的私人印鉴。

    当卡尔离开以后,珍妮马上迫不及待的就准备结束插花的生意,准备去蒙塔草原寻找强尼。

    “好了,珍妮,”我看着忙碌的珍妮,有些无奈的说:“不要准备了。”

    珍妮停下来,疑惑的看着我。

    “你结束了生意,如果我们找到了强尼,他回来以后,又怎么办?更别说万一我们没有找到强尼,你结束了生意,你以后又如何和马克继续生活呢。”我不得不让珍妮冷静下来。放弃现在的一切,去寻找强尼,也许是挺浪漫,但是人毕竟要生活,不可能象我们精灵一样可以直接吸取自然之力。

    “没有一个稳固的家的支持,你认为你们的寻找行动能够持续多久?一年,两年?你甚至不能找到喀斯特部落在什么地方——兽人的部落从来不会保持在一个地方,他们总是在迁徙的。”

    听到我这样说,珍妮无力的坐下来,仿佛精力被抽空了一样。

    “那该怎么办……”珍妮喃喃道,仿佛在问我,又仿佛在问她自己。

    “好吧,你看这样行不行”看到珍妮这样子,我无奈道“我带着马克先到蒙塔草原找找看,让马克带着戒指,这样强尼会认得马克,等找到了我们将他带回来,这段时间,你将生意继续经营下去,这样等我们找到强尼回来,也有足够的积蓄开始新的生活。如果我们没有找到强尼,你和马克也不至于又要从头开始打拼不是吗。”

    珍妮听到我这样说,也点点头,同意了我的意见。

    这个决定对于马克来说,到让马克感到分外高兴。因为这小子终于得偿所愿能够出发去寻找他崇拜的父亲了。

    离开的准备其实没有什么复杂的。仗着卡尔的关照和马克从比赛中得到的子爵头衔,我们很轻易的买到了两匹优秀的塔克马,身形修长的塔克马不但速度快而且耐性极好,不过颀长的身形,让这种马并不显得很强壮,在撒尔王国,都是拿来作观赏马而不是作为战马。要不然即使有卡尔的关照,只怕也不能轻易的搞到了。在撒尔王国,马可是很尊贵的,除了贵族以外,平民是禁止拥有马的。

    装备,则是由珍妮准备,不过看到珍妮给马克和我准备的行李,我不由得开始头疼,足够吃两个月的食物和淡水还罢了,足足两个一人高的大包袱装得换洗衣服,行军帐篷,还有各种各样应急的药品和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小物件让我觉得这根本不是准备去草原寻人,而是珍妮试图让我们两个去草原开杂货铺的。

    在我强烈的要求下,堆满了整个院子的行李,最终终于变成了两个小小的口袋。里面只有一点干粮,药品。加上这段时间我又用剩下的剑坯给马克做了一把长剑,我们就直接出发了。

    毫无疑问,轻装上阵的结果就是我们旅行的速度飞快的增长。三天后的夜里,我和马克就赶到了撒尔王国最靠近蒙塔草原的克里斯镇。

第二十三章 初到草原

    当我和马克到达克里斯镇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不同于崔斯特城,克里斯镇到了晚上,整个镇子上一个人都没有,克里斯镇是个很小的镇子,离镇子五哩左右就是撒尔王国面对蒙塔草原的防线上最重要的支点克里斯堡。克里斯镇就是因为克里斯堡的存在而形成的,它存在的为一目的就是保证克里斯堡的军队能够得到及时的后勤补给,镇上的人除了战争时期以外,基本上也就三百人的样子。酒馆什么的根本没有,只有一个供来往运送补给的人员休息的简易旅社。

    和马克在简易旅社休息了一晚,第二天,我和马克来到镇上的商铺去补给了些食品和淡水,就直接绕过克里斯堡,直奔蒙塔大草原。

    浩瀚的草原,仿佛碧绿的海洋,入眼的除了草,还是草,随着草原上阵阵清风吹过,草原上泛起阵阵波涛。

    刚到草原的时候,马克很是兴奋,从小到大都在崔斯特城的马克,第一次接触到如此广袤的天地,让他不停的催动胯下的骏马,我也有点迷失在这天地中,前世虽然也去过草原,但是蒙塔草原的广阔,植被的丰满,种类的庞杂,远远不是内蒙古草原能够比拟的,我在这草原上,感到了仅次于精灵之森的澎湃的自然之力,不同于精灵之森的深邃博大,草原上的植物传来的自然之力,带着强烈的,激荡的生命力,如果说精灵之森的自然之力是海,那草原上的自然之力就是奔涌的江河。让我沉醉。

    不过这样的兴奋到第三天的时候,已经慢慢的平息,“马克,停一停”我看到天色晚了,叫住了马克,“是时候准备晚餐了,你去把帐篷支起来,我们今天晚上就在这里过夜了。”

    马克从马上下来,用舌头舔了舔手指,测了测风向,背着风开始搭帐篷,我则收集了一堆草,抽取了这些草中蕴含的自然之力,轻而易举的得到了一堆枯草,抽出一只箭,取下了箭头,把随身携带的弓放松弓弦,在箭杆上饶了两圈,紧紧的用箭杆抵住一块木头,我开始来回拉动弓弦钻木取火。

    自然之力固然神奇,可是我们精灵并不精通元素魔法,我们可以控制植物的生长死亡,却没办法用魔法点起哪怕一个最小的火星。而这点让我无比怀念前世的打火机和火柴等方便地取火用具。

    在我的努力下,一会,箭杆就冒出了丝丝青烟,我赶紧用准备好的枯草团了一团,小心的将火种挪到草团中,双手捧起草团,用嘴轻轻的吹着,随着我小心的控制,草团先是腾起浓烟,然后一缕火苗从浓烟中跳出。

    将篝火点燃后不久,天就完全黑了。熊熊的火焰,带给我和马克一丝温暖。草原早晚的温差太大了,一旦太阳落下了地平线,阵阵夹杂了湿气的冷风,足以让一个人冻僵。

    用树枝挑动了一下篝火,让火烧得更旺一点,马克看着我说“老师,这已经是第三天了,三天以来,除了草,就是草,什么都没有,我们真的能找到父亲吗?”

    我挑出几根香草,放到正在火上烧着的水缸里,一阵诱人的香气,随着沸腾的水蒸气散发开来。

    “好了马克,这已经是你今天第十五次问这个问题了”

    从火上把水缸拿下来,我轻轻地用嘴吸了一口自制的饮料,还不错,味道类似前世的咖啡,而且还带了一股甜味。

    “可是老师……”马克不甘心的拉了拉我,“这样寻找真的能有用吗?”

    “行了,先不说有没有用,马克,寻找你的父亲,是你的决定,找不找的到,也是你的问题,我只是保护你,如此而已。”

    我的话,让马克很沮丧,他站起来,一言不发的回到帐篷里。唉,看来话是说得有点无情了。我摇摇头,走到帐篷中对生闷气的马克说:“马克,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一味的依靠别人的帮助,你的问题只有你自己能够解决。”

    “可是,这样的寻找,真的有意义吗?”马克问。

    “我不知道。但是关键的是你在找,这已经很有意义了不是吗。好了,先睡吧,明天傍晚的时候可能会有暴雨,所以明天我们一定要先找到一个可以藏身的地方才行。”

    “老师,你怎么知道明天傍晚会下雨?”

    “秘密…………”

    我总不能告诉马克,我从风带来的湿气中了解到的吧,作为人类是不可能有这么灵敏的感觉的。

    第二天的傍晚,果然如我所预料的一样,开始下雨了。幸运的是,我和马克已经找到了避雨的地方。那是一个小的山坡,山坡的半山腰上,有一个天然形成的大洞,里面相当的干燥,储存了一些必要的木柴,还有很宽阔的地方足以容纳我和马克的马。

    当我和马克燃起篝火的时候,暴雨来临了。草原的天空瞬间被黑色的云遮盖,巨大的闪电随着云的碰撞,撕裂开空间,放射出刺眼的白光,巨大的雷声随之响起,狂风将地面的草卷起抛向天空,然后被斗大的雨点狠狠的砸向大地。

    天地在这里展现了他巨大的威能,雨水渐渐汇聚成一道道小溪,在低洼的地方迅速汇集,不一会就淹没了草原。

    “看来这场雨大概要持续好几天了。”探头看了看雨势,我无奈的对马克说:“这几天是别想出去了,我们还有多少干粮?”

    “只有这些了。”马克检查了行囊,拿出了四个硬硬的烤饼,有点无奈的说。

    “好吧,看看雨小点的时候能不能弄到点吃的——这些东西只够明天一天的份量了。”我倒是无所谓干粮,可是马克可没有我的本事,雨天也不可能出去打猎,干粮的确是个大问题。

    让马克吃了点烤饼,给篝火里添了柴禾,保持好火势的稳定,我和马克就睡了。

    半夜的时候,突然一阵马蹄的声音把我从梦中惊醒,将耳朵贴在地面,暴雨和雷电让马蹄声听起来不那么真切,嗯,大概有十骑正在从我们的西边三十里左右向我们这里飞奔过来,即使是在这样肆虐的暴雨中,马蹄声显示这些骑士仍然保持了很高的速度,甚至队形都没有一丝散乱。

    我有一丝迷惑,能够在这样的雨中保持高速奔驰而且队形不乱的骑兵,绝对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从蹄声反映出来的情况看,即使是撒尔王国最精锐的皇家骑士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骑术,能做到这样的只有蒙塔帝国精锐中的精锐——角马大队才有这样高超的骑手。到底是什么情况能够让即使是跟撒尔王国大战也不轻易出动的角马骑士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中一次出动十骑,要知道,角马大队一共也只有两百骑,在那场蔓延了整个大陆的种族战争期间,角马大队可是跟精灵卫队,天空之羽齐名的号称大陆三大终极轻兵种的终极武力呢。

    不过三十分钟,角马骑士就已经来到了山洞跟前,这个时候,马克也给蹄声惊醒了。大概是山洞里的火光,让角马骑士停了下来,动作整齐划一,从那么高的速度中急停,不但队形不乱,甚至连角马都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说停就停,即使只有十骑,仍然让我感到一阵浓重的杀伐之气。

    一个角马骑士缓缓的走出队列向山洞中走来。

第二十四章 角马大队的异动

    等到角马骑士来到山洞外的时候,他从角马上下来,走到山洞里面,掀开了将他整个人遮住的斗蓬,一张英俊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事实上兽人跟人类从外表上其实区别不大,不过在一些别的地方有些区别,比如狐族的兽人会有一条尾巴,而我面前的骑士则是虎族的,他的脸颊上从鬓角到嘴角间左右各有三条金色的条纹。

    “人类?”看到我和马克,虎族骑士多多少少有点意外:“你们到蒙塔草原来干什么?”说着,虎族骑士露出厌恶表情。

    “你好,虎族的骑士。”我摇摇手制止了有些愤怒的马克:“我们只是在蒙塔草原上游历而已。”

    大多数兽人都对人类没有好感,这也是自然地,事实上,兽人拿人族作奴隶和人族拿兽人做奴隶的历史几乎一样悠久,这样互相看不对眼的两个种族总是各自标榜自己的高贵。

    听到我的回答,虎族骑士不屑的撇了撇嘴,“你们有没有看到一个披着斗蓬的女子?”说着他随手比划了一个高度“大概这么高的。”

    “没有,”我摇摇头,“事实上,进入草原来,你是我第一次看见的兽人。”

    虎族骑士的眉头皱了起来:“真的没有?这里是附近方园五十哩内唯一能够躲过暴雨的地方,你确定没有看到吗?”说着,他死死的盯着我,一缕杀气释放了出来。

    “绝对没有,我很确定,现在请你离开,我们要休息了。”我毫不示弱的跟他对视着,虎族骑士释放杀气的举动让我很反感,虽然我知道他是把我当作了人类,可是作为一个天生自由的精灵,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类似威胁的举动。

    感觉到我的不耐,虎族骑士冷冷的说:“我要亲眼确认一下,你最好闪开,不然伤了可别怪我。”

    说着他伸出手试图将我拨往一边,我在他手接触到我的瞬间,用手接住他的手腕,要锁住他的手腕,感觉到我的动作,他手腕一沉,我顺着他的力将他的手往边上一带,虎族骑士被我带的往边上歪了一下身形,但是瞬间又站稳了。

    “还有两下子嘛,”他紧紧的盯着我,整理了一下衣衫:“角马大队第一小队队长虎族骑士哈里斯,正式询问阁下,是否看见一个女子在这附近出现。”

    刚才的试探,让虎族的骑士感觉到了我的强大,虽然他准备拨开我的手并没有使出全力,但是能让我轻易的化解还能带歪了他的步伐,让他明白我的实力完全不再他之下。

    看见哈里斯正式的介绍了自己并提出了正式询问,我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当一个角马骑士介绍了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就表明他认可你的实力,这个时候如果强硬的拒绝他,会被视为对整个角马大队的挑战,虽然我对他的态度感觉不爽,但是还没有不爽到愿意为此应付角马大队的追杀的程度。于是,我也放缓了语气:“叶开,很高兴认识你尊敬的角马骑士,我们确实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女子从这里经过。”

    听到我这样说,哈里斯对我一点头:“那打扰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纹章,递了过来:“如果你们看到了一个狐族女子,请将这个纹章捏碎,我们蒙塔帝国会记住你的帮助的。”

    我接过纹章,哈里斯又冲我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开了。

    纹章只是简单的雕刻了一个虎头,刀法粗犷,但是很好的表现出了虎的剽悍,按照我经领的眼光来看,算得上是一件不错的装饰品,里面淡淡的兽魂之力的波动,表明了这个纹章就是兽人用来传讯的讯纹,而虎头正中的一字则表示这个讯纹是一级的,一旦使用,感应到讯息的兽人战士将以最快的速度集合,仅次于战争讯纹。

    到底是什么人物,能让角马大队出动寻找,并且将一级讯纹给一个才见了一面的人类,看来这个人物一定是在蒙塔帝国举足轻重的角色啊。

    我靠着篝火坐下来,手上把玩着讯纹,看来这个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老师,那些该死的兽人,难道要劫持那个可怜的女子吗?真是无耻”马克愤愤的说

    “哦?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要劫持那个女子的呢?”我有点好奇,平常马克可不是一个武断的孩子。

    “那还用问?兽人本身就是残忍,粗鲁,低贱的,他们追那个女子一定也是有什么龌龊的目的。”马克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马克,你对情况还不清楚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的下判断,谁告诉你兽人就是残忍,粗鲁,低贱的?”我一听马克的话,突然感到很愤怒。

    “大家都是这么说的啊。”马克不解的看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发火。

    “大家都说?你亲眼看见了吗?要知道,没有亲眼看见的,只是听别人说,并不能让你了解到事情的真相,有时候甚至是你的眼睛也会欺骗你。如果你只能从表面的现象来判断事物,你最好马上回到你妈妈那里。”

    听我说得严重,马克不吭声了,委屈的看着我。

    我叹了口气,还是太年轻了啊:“马克,你觉得植物是不是很和平,安详呢?”马克点点头,我继续说:“在森林里有一种橡树,它的树干中间有个笔直的洞,一直通到树顶,你知道是怎么形成的吗?”

    听到我莫明其妙的讲到橡树,马克不解的摇摇头:“不知道,橡树的树洞跟兽人有什么关系?”

    “当这种橡树还是小树苗的时候,它的种子在一颗大树上发芽,根系随着树苗的成长,从大树的顶端一直延伸到树下的泥土中。一旦橡树的树根接触到泥土,它就迅速的生长,成长的根系慢慢掠夺了大树的养分,变得越来越粗壮,紧紧的缠绕在大树的身上,一点点的将整个大树包裹,而失去了阳光和养分的大树,就在橡树的包裹中慢慢枯萎,直到整个大树都腐烂便成了橡树的养分,原来大树存在的地方,就成了一个空洞。”

    听到我的话,马克吃惊的看着我,我继续说:“不是什么事情都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其实在你们认为和平,安详,与世无争的植物身上,我们可以看见人类中所有的卑鄙计谋,甚至美人计都有。”

    “哈哈,老师,别开玩笑了,植物会用美人计?”马克听了我的话,大笑起来,的确,植物用美人计听起来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哼,记得我上次培育出来的兰花么?”马克的笑声让我有点不爽:“你还记得那个看上去很象虫子的花心吗?”

    “嗯,当然,那可是卖的最好的兰花之一了,”马克点点头,“不過这跟美人计有什么关系?”

    “哼,有一种虫子,只有雄性会飞,母虫子就爬到花草上,等公虫虫抱着它飞走,那个花心就是模仿母虫虫的。”

    “可是花心模仿母虫虫有什么意思?”马克还是不解。

    “当然是诱惑公虫传粉了!”看到马克蠢蠢的样子,我气得给了马克后脑勺一巴掌。

    “传粉是干什么?”马克揉揉后脑勺,继续委屈的问道。

    苍天那…………我竟然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这么系统的植物学知识,让我解释传粉,我还真不知道该从哪里解释起了,莫非让我从头教会马克植物学?

    于是我无奈的说:“算了,睡吧,跟你也说不清楚。”

    打发马克回去睡觉了,我看着天上的雨似乎小了一点,我摸出一直放在身上的卫队徽章,卫队徽章也是我们精灵之间联络的工具,这次角马大队出动的肯定不止一个小队,能让角马大队出动,看来这次的事情要关系到兽人的血脉传承了,必须通知精灵之森。

    轻轻的捏住卫队徽章,缓缓的往徽章里注入了一点自然之力,徽章亮起了微弱的金色光芒,让我雨精灵之森的建立了一个精神通道。

    “嗨,是你吗,儿子?”一个声音在我脑海中响起。

    “埃德?怎么是你?”

    “当然了,我好像还是精灵卫队的大统领啊,小队长的传讯当然是先接通我了,你小子怎么有空来给我传讯了?全村的人都很想念你呢,大陆上玩够了就回来吧。”

    “想念我?你们想念的是我的果子吧,不是告诉你怎么培植了吗?”

    “嘿嘿,知道是知道了,不過味道总是比你培植的差一点点。你知道,我和你妈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哪里有那个功夫一刻不停的看管啊。”

    “行了,这次是有情况要报告的,统领大人”不能让埃德继续讲下去了,精灵要一罗嗦起来那可是没完没了的。

    “角马大队出动了。”

    听到我这句话,埃德立刻变得正经起来:“兽人的角马大队?你确定?”

    “嗯,是的,我只是碰到了一个小队,不過他们的领队是个虎族的,叫哈里斯,他甚至给了我一个一级讯纹。”

    “一级讯纹?”埃德沉默了一会,“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出动吗?”

    “说是寻找一个狐族的女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角马大队和我们精灵卫队一样,只有在威胁到血脉传承的大事发生才会出动的。”

    “那是没错,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会马上报告长老会,现在我以精灵卫队统领的身份命令你,精灵卫队见习队长叶开,密切注视兽人的动向,可能的话,在角马大队找到那个女子之前,确定其什么。”

    “是,统领”

    “那么就这样,你随时保持联系,我先去长老会了。”

    “等等,埃德,你是说这个事件就我一个人跟进?没有帮手吗?”

    “当然了,又不是威胁到精灵血脉传承,有你一个见习队长就已经足够了,你还想要帮手?就这样了啊。”

    说完那边就切断了联系。

    莫明其妙的背上了一个任务,让我感觉十分不爽。

第二十五章 茜丝1

    暴雨持续了整整三天才渐渐的停歇下来。空气中充满了潮湿的味道,随着太阳释放出的热力,升腾开来,让人浑身不舒服。吸饱了水分的草原,仿佛成了沼泽,一脚踩下去,湿濡的泥土,让我和马克不敢放马飞奔,怕折了马蹄,只好缓缓的策马前行。

    如果说缓慢的速度还可以让人忍受的话——至少我们还是骑在马背上的——那干粮被吃完,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了。

    在草原上打猎,可远没有想象中的浪漫,事实上是困难重重的。再温顺的动物,面对生死关头都可以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更不要说是成群结队出现的了,这样一来,打地鼠就成了很好的选择,蒙塔草原的地鼠不但繁衍速度快,体型也不小,草原上出名的杀手狼群就是靠着地鼠生生不息的繁衍着。

    不過打地鼠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地鼠天生胆子小,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很快缩回地洞里去,对于一个不熟练的猎人来说,打地鼠实在算是一个高难度的任务。这一点从马克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

    每次马克拿着长剑试图接近地鼠的时候,都让地鼠再白刃加身之前迅速的溜走了。

    看看时间已经快到正午了,我摘下挂在马上的弓箭,闭上眼睛,散发出自然之力,瞬间,四周的一切动态都被我无微不至的掌握住了,我感到草的每一次晃动,听见风掠过草叶时轻轻地低吟,搭上箭,轻轻一松,感觉着弓弦的余颤,在我的意识里,清晰的“看见”箭从一只肥硕的地鼠屁股射入,从它的口中穿出,将它钉在地上。

    我一连发了三箭,每一箭都射中了一只地鼠。招呼马克将我收获的地鼠捡回来,找了一块还算干的地方,升起了一堆篝火,然后打发马克去找个地方把打到的地鼠去掉内脏洗剥干净。

    等马克走远,我从泥地里找出一些草根,开始用催生术对草根进行改造催生。随着自然之力的贯注,草根在我手上迅速的抽出枝条,然后结出各种香料,好像八角啊,茴香啊,孜然啊,甚至辣椒,等到香料数量足够,我停止了催生术,作为一个精灵,最方便的就是能够用催生术随意的改造植物。甚至是蘑菇都可以催生出来。

    等我催生术完成后一会,马克才拎着清洗好的地鼠回来。先让马克用剑在地鼠肉厚的地方划了几刀,掏出盐巴在地鼠上抹匀后将香料和鲜嫩的野菜塞到地鼠的肚子里,就架在火上开始烧烤。

    火焰渐渐将地鼠烧烤成金黄色,随着我将花椒粉,辣椒粉和孜然依次撒向地鼠,一阵诱人的香气,随着火焰的升腾弥漫开来。马克在一边蹲着,眼睛直盯着我手中的烤肉,喉头以上一下的蠕动着,看见马克这样的表情,我不由的想笑,要不是暴雨后的草原太过潮湿,只能搜集到不多的柴禾,这样简陋的烧烤,只不過是能够入口罢了。

    就在烤地鼠快完成的时候,我突然感到有生物出现在我的感应范围里,并且以极快的速度在向我和马克靠近。

    我扭头朝那个生物接近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只拥有火红毛皮的小狐狸正闭着眼睛,耸动着鼻子,直冲着我们窜来。

    我稍微用自然之力影响了一下附近草的生长,迅速在小狐狸落脚的方向上布下了一个小的绊索,就看见小狐狸的身形突然一顿,然后迅速的向旁边翻滚而出。

    摔了一跤的的小狐狸晃了晃小脑袋,突然发现了我和马克,顿时弓起身子,眼睛直直的盯着我,呲起牙,一脸的戒备。

    我饶有兴味的看着小狐狸,看的出来,小狐狸这些日子过得不怎么样,火红的毛皮上沾满了草屑与泥点,本来应该很柔顺的毛纠结在一起,看上去好不狼狈。不過即使是这样,火红的毛在阳光的照射下竟然散发出金色的光辉。

    虽然小狐狸白生生的小虎牙看上去象温润的玉一样,但是我丝毫不怀疑小狐狸的实力至少在马克之上。透过真实之眼,我竟然也只能看出它是使用了兽人的本形变化术,可见它的实力至少也是达到了兽人中高级战士的水平。

    随手拿下一只烤好的地鼠,在小狐狸面前一晃,戒备着的小狐狸一瞬间又流露出迷醉的表情。我收回地鼠,慢悠悠的撕下一条肥嫩的后腿,送进嘴里,嗯,味道还行,地鼠的味道跟前世的鸡肉差不多,不過弹性更加丰富,嚼起来更香。

    看见我自顾自的品尝着地鼠,小狐狸的眼睛里闪现出熊熊怒火,一眨不眨的狠狠盯着我。嗯,还挺能忍的,那好吧,就看你能忍到什么时候。

    当我和马克吃到最后一只地鼠的时候,小狐狸终于忍耐不住了。它后腿用力一蹬,一道红光瞬间出现,下一刻,它已经叼着地鼠跑远了。

    随后的几天里,我感觉到小狐狸一直都跟在我们后面,知道这一点实在是太容易了,虽然小狐狸很小心的远远的跟着我们,但是别忘了那些香料可是我用自然之力催生的,我只是在小狐狸吃下去的时候,用香料里残留的自然之力做了一个小小的记号,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掌握小狐狸的行踪。

    每天我和马克都会有意多做一些食物,用草叶编织成席子把食物包好,等我们走了以后,小狐狸自己会拿着吃。跟部落失散的兽人其实是很难在草原生活下去的,在蒙塔帝国里最严重的刑罚就是驱逐。草原上随着暴雨出现的沼泽,广袤的地界导致对方向的迷失,加上草原中生存的各种魔兽,更不要说部落的恶梦——狼群。这一切造成了草原上的部落总是在不停的迁移,而一旦离开部落,面对这样的困境,没有一个兽人能够独自存活。

    我和马克在草原上已经游荡了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除了碰到过几次野牛群,就没有看见过大型的生物群落了。小狐狸依然跟随着我们,不過随着时间越来越久,小狐狸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现在不但吃饭的时候,毫无顾忌的跟我和马克抢夺食物,吃完了以后更是蜷缩在我的马背上,随着我们一起游荡。

    看来是应该找个时候跟小狐狸摊牌了,虽然多了一只小狐狸,对我们的行程没有影响,但是再过一个月,草原魔狼的育仔期就要过去,饥饿的狼群,将成为所有部落的恶梦,更别说我们这样形单影只的了。

    半夜的时候,等到马克已经熟睡,我拎着小狐狸的后脖子,离开了帐篷。

    小狐狸明显因为被我打断睡眠而感觉很糟糕,冲着我不断的呲牙。

    “行了,不要再装了”我看着小狐狸,从怀里掏出虎族骑士给我的一级讯纹:“你应该认得这个,我可不愿意一时失手捏碎了这个讯纹。”

    看到我手上的讯纹,小狐狸一下垮了个脸,随着一声咒文,小狐狸变成了一个面容俏丽的女子。

    柔美白皙的脸庞,一头飘逸亮丽的红发,微微皱起的眉头和娇小鼻子,组成一张媚惑众生的容颜。同样火红的尾巴环绕在腰间,不时上下扫动一下。

    “你见过了哈里斯?你是怎么发现我是兽人的?”美女又急又快的问道。

    “呵呵,我真的很好奇你到的是什么人,竟然能让角马大队出动来寻找你,还有,难道你父母没教过你在请教别人问题之前应该先报报自己的名字吗?”我饶有兴味的盯着她,讯纹在我的指尖轻轻地旋转。

第二十六章 茜丝2

    “角马大队找得不是我”小狐狸耸了耸鼻子,“他们不过是认为祭司之书在我身上罢了。我的名字叫茜丝,你还没告诉我怎么看破我的本形变化术呢!”

    我拿出了卫队徽章,金质的徽章在银色的月光下反射出一种神秘的光。

    “哼,原来是个精灵,怪不得呢。”茜丝不屑的用眼睛瞟了一眼卫队徽章:“藏头露尾的精灵,现在你要报告我的位置吗?”

    “叶开,我叫叶开。”我皱了皱眉头,藏头露尾的精灵可不是什么好的称呼,“祭司之书,难道是兽人祭司传承时用的祭司之书?”

    “当然,除了那本祭司之书难道还有其他的吗?”

    “为什么他们会认为在你身上?”说着,我上下打量着茜丝,“怎么看你也还没成年吧,就我所知,兽人要成为祭司可都至少需要成年以后百年才有可能,而你的岁数最多也不过一百年左右吧,离成年都还差五十多年呢。”

    听我这样说,茜丝有点恼怒:“孤陋寡闻的精灵,你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难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天才存在吗?”说着,茜丝扬起了下巴,骄傲的说:“我,茜丝福克斯,就是兽人中最年轻的红狐祭司。”

    “哦?那还真是荣幸啊,小狐狸祭司”我戏虐的笑了笑:“那你能告诉我,在兽人部落最受尊敬的祭司为什么会跟丧家之犬一样被角马大队追踪?”说着,我歪着头继续说:“难道说兽人天才,最年轻的红狐祭司是翘家少女吗?”

    听到我这样说,茜丝懊恼的剁了剁脚:“都是那个该死的人类奴隶,竟然趁着我在喀斯特部落做客的时候偷走了我的祭司之书,害我被角马大队缉拿。”

    “人类?人类拿祭司之书有什么用?你这个谎话编的也有点离谱了吧,祭司之书这个东西虽然重要,但是只有兽人祭司才能从里面吸取历代祭司的经验,难道说在这几百年里,任何人都能从祭司之书里得到传承了?”我怀疑的问道。

    “谁知道那个人类偷祭司之书干什么”茜丝更加懊恼了:“也许人类本身就是卑鄙无耻的物种吧,除了人类和暗族,从来没听说那个种族会对自己的同族开战的。”

    呃,虽然这个说法有失偏颇,但是这个不是问题的重点。虽然现在我是一个标准的精灵但是好歹前世也做了八十年人不是,多多少少对人类还是有一些认同感的啊。

    “好了,茜丝祭司,你现在准备怎么办?”我问道:“你也知道再过一个月,就是草原狼群的活动期了,我是带我徒弟来找人的,如果找不到,我们就要开始返回了,你呢?有什么打算吗?”

    “这样啊,没有办法,只有我自己继续追踪那个该死的人类了。”小狐狸说着有一点忧伤:“如果没有祭司之书的话,我们红狐一族的血脉传承就会出现问题。到时候事情就严重了。”

    我点点头,是的,如果一族的祭司绝传那通常也意味着这个族群的兽人将慢慢退出历史的舞台。好比在上次席卷全大陆的战争中,象族的祭司全部战死,导致处在兽人领袖地位的象族被大大削弱,直到现在都只是作为低级族群在兽人部落中充当苦力的位置。

    作为兽人智囊的红狐一族除了盛产军师以外,兽人百分之八十的魔法师都来自红狐一族,如果红狐一族衰落的话,的确会对整个兽人种群造成巨大的影响。难怪角马大队都出动了。

    不过了解了事情的始末,我也松了一口气,这个消息虽然对于兽人来说是很严重,但是对我们精灵到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事实上,除了龙族以外,没有任何一个种族敢于和精灵对战。

    “这个给你,”随手把讯纹丢给茜丝:“等你实在找不到的时候,至少还可以找到人带你回家——你的生存能力太弱了,连捕猎都不会的兽人,我还是第一次看见的。”

    茜丝接过讯纹,脸胀得通红,“哼,你以为祭司就是这么容易当的吗?我哪里有时间学捕猎这些的。”

    “我要回去睡觉了,你还跟过来吗?”我笑笑,问茜丝道。

    “还能怎么办,至少跟着你们还有吃的。”茜丝无奈的说,“再说你们不是找人吗?我也可以带你们去各个部落看看,算是给你们的饭钱。”

    我一楞:“你作向导?你不是还在被角马大队追吗?”

    “我们兽人是绝对不欠别人人情的,既然被你发现了,我绝对会报答你。”说着茜丝作出英勇的样子。

    回到帐篷,马克还在熟睡。说实话,马克的睡姿不是很好,经常半夜打滚,这不,本来打理的好好的行李,给马克极差的睡姿弄得分散开来,铺满了整个帐篷。

    摇了摇头,稍微收拾了一下,给自己挪了个地方睡觉,正想躺下,茜丝突然一声尖叫,我一看,茜丝正拿着强尼的画像:“你们认识这个人?就是这个人类偷走了我的祭司之书!”

    听到茜丝这样说,我也一楞,不会这么巧吧,还没等我回过神来,马克也被茜丝的尖叫吵醒了。

    一看到茜丝,马克一翻身抽出剑指着茜丝:“你是谁?快放下我爸爸的画像。”

    “他是你爸爸?”茜丝咬牙切齿的说:“无耻的人类!”

    说着,茜丝冲向马克,一爪抓向马克的面门,而马克则沉腕立剑迎向了茜丝的手掌,一看情况不好,我赶紧侧身抢上,左手成刀迅速的斩向马克持剑的手腕击落了马克的剑,右手则拿住茜丝的一爪,一个轻带,将茜丝引向旁边。

    “都住手!”我大喝一声。

    马克和茜丝互相怒目而视。

    看着他们两个的样子,我不由皱起眉头,这下真是头疼,没想到强尼就是偷走茜丝祭司之书的人,那也就是说角马大队很可能也在追踪强尼,这下可是糟糕的不能在糟糕了,即使是我也没有把握在十个角马骑士的攻击中全身而退。

    而带着祭司之书的强尼,根本没有可能在角马骑士的追踪下逃得性命。

    “你们两个,先都停一下”我无奈的指了指茜丝:“马克,这是茜丝,红狐祭司,她的祭司之书被你的父亲偷走了,正在追踪他。”然后我又指了指马克对茜丝说:“茜丝,这是马克,就是偷了你祭司之书的人类的儿子也是我的学生,他是来寻找父亲的。”

    看到马克和茜丝一点没有放松的意思,我继续说:“不论你们两个有什么问题,现在首先要找到强尼,否则茜丝你的祭司之书也拿不回来,而马克你难道认为你的父亲一个人在草原上能生存很久吗?”

    也许是我的话起了作用,马克和茜丝没有继续对峙了,不过还是互相不看对方。

    “好了,先睡觉,养好精神,明天开始,我们要加快搜寻的速度了。”说完,我不理互相戒备的两个人,自顾自的躺下,看来明天我也不得不使用一些特殊的追踪技能了。

第二十七章 魂山

    第二天等我早上起来,睁眼就看见马克和茜丝通红通红的四只眼睛,得,两人明显一晚上没睡。

    我走过去把茜丝拽到一边:“你的祭司之书下了血契吗?”

    茜丝点点头:“当然,那本来就是我传承过来的,怎么可能没下血契。”

    “那怎么会追丢的?”我大吃一惊,血契可是兽人独有的法术,按理说,只要下了血契,不管隔着多远,都能互相产生感应。

    茜丝无奈的撇撇嘴:“我怎么知道,直到遇到你们的前一天,都还能感应到方位的,可是后来却突然感应不到了,我也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

    这下可麻烦了,无论是人还是地方,能够隔绝血契的联系都代表着强大的能够割裂空间的力量。事实上,能够隔绝兽人血契,我的自然之力只怕也不会得到很好的结果。

    况且用自然之力搜索整个大草原,如果集合全部长老会的长老或许可以,我的自然之力最多也只能达到方园一百哩左右的范围,那还需要我用尽全力,代表着在使用以后,我至少需要七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再度使用自然魔法。

    “那么现在只有先顺着你先前追踪的方向进行搜索了”我无奈的对茜丝说:“不过,这样至少比我们现在连方向都没有的瞎找的好。”

    有了茜丝的指引,我们只用了一天就赶到茜丝失去和祭司之书联系的地点,在茫茫草原中,这个地点看上去跟别处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我仔细的分辨着遗留在草原上的蛛丝马迹,不过,因为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强尼的形迹早就被风,雨和其他动物留下的痕迹完全遮盖住了。即使以我精灵在追踪上的独特本能,我也只能分析出,在过去的几天中,有一群野牛,几只狮子,曾经在这块地方停留,其他的痕迹早已不可辨别。

    从草地上爬起来,我对着茜丝和马克摇摇头:“没有办法,也许强尼确实从这里经过,但是没有足够的痕迹能够确定他的方向。”说着我举目四顾,除了几颗零星点缀在草原上的矮树,只剩一片茫茫的草海。

    “现在时间也晚了”看看天色,我说道:“我们先在这里呆一晚上,明天,再决定往什么方向继续吧。”

    茜丝点点头,一天的奔驰,即使是骑在马上,高速带来的风也把人折磨的疲惫不堪,除了我早就适应了高速以外,马克也是一脸苍白,这样的状态,进行夜间赶路显然是不现实的。我越来越觉得这次寻人不是我想象中那么容易了,自从知道小狐狸的血契也无法产生联系以来,一种不妙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

    我静了一下心,让马克搭起帐篷。自从茜丝正式加入搜寻队伍后,我再也不用钻木取火了,随手一个小火球点燃了堆在一起的枯草,火光带来了一丝温暖。吃了些干粮,疲劳向潮水一样涌来,淹没了马克和茜丝。他们很快就抵抗不住睡眠的诱惑,纷纷睡着了。

    我则默默聚集起庞大的自然之力,将自然之力释放在每一株植物上,使出解读术,开始搜集植物的记忆。

    当我的法术完成的时候,海量的信息顿时充满了我的脑海。植物的记忆就是生长的记录,我在脑海中看见被我贯注了自然之力的那些植株在这些天来生长的情况。

    从种子冲破泥土,长出新鲜的嫩芽,到突然的折断,或者被动物啃食,这些植物的记忆好像一幕幕电影,在我脑海中连续播放。幸好植物不会说话,不然我现在的脑子里一定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抱怨。

    很快,我就发现了我想要的线索,倒不是说我看见强尼,只是他停留的足迹被他踩断的小草清晰的呈现出来。象小船划过水面留下的航迹一样清晰。

    我立刻将自然之力顺着痕迹延伸出去,痕迹是笔直的,这有点出乎我的预料,通常被追综的人都会选择迂回的路线,以迷惑追综者,免得追综者发现目的地所在而赶在前方拦截,而强尼的路线则是笔直的,没有转折,没有犹豫,就那么直直的,直到一座光秃秃的石头山,痕迹才中断。

    看到这里,我中断了法术。那些图象如潮水一样退去,极度的疲劳让我浑身冒出一阵虚汗。这样大范围的读取术,虽然因为强尼路线的笔直而没有我想象中的消耗大,但是同时处理数百万植物的记忆,让我的精神空前疲劳。检视了一下自己的状态,看来最近四天是没有办法使用任何法术了。好在原来催生的一些香料和草药足够应付这几天的消耗。

    看见天色还晚,我开始打坐,借助入定来恢复精神。

    等到朝阳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我也从入定中醒来,半个晚上的恢复,虽然不能让我使用任何法术,但是我还可以使用精灵的战技。等到马克和茜丝依次从睡眠中醒来的的时候,我问茜丝道:“茜丝,你知不知道从这个方向过去,有一座完全是石头而没有一株草的山峰?”说着,我用手指出昨天晚上得到的方向。

    “有倒是有……”茜丝皱了皱眉头,有点吞吞吐吐的:“你……你问这个……想干什么?”

    “强尼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那里,有什么问题吗?”我一愣,不清楚为什么茜丝露出这样的表情。

    “那里……”茜丝的语气中流露出一丝怀念的感觉,悠悠的说:“那里是历代兽人祭司安息的地方,也是我最后魂灵的归宿——我们叫那里魂山……我早该想到是在那里的……”

    事实上魂山的距离并没有我感觉中那么近,策马跑了一小时,就已经能看见平缓的山顶了,可是跑到魂山,足足用了一天半。望山跑死马果然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一进入到魂山的周围,一股磅礴的气息静静的笼罩着我们,茜丝的表情仿佛朝圣的信徒,庄严肃穆,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茜丝感应不到血契的联系了。因为魂山散发出来的有如死亡的绝对安宁,压制了一切力量的波动。在魂山的范围内,只有纯粹的体力才能起到作用。这也是最能发挥兽人肉体力量的地方。

    我们在茜丝的带领下来到了魂山脚下,一条青黑色石板铺设的小路蜿蜒的通向山腰,停留在路口,茜丝先是双膝跪地,两手交叉在胸前,闭着双目,轻轻的吟唱起了祭司之歌,那音调先是低沉而肃穆,仿佛来自远古的呼唤,继而越来越激烈,越来越高昂,随着节奏的加快,茜丝身上渐渐闪耀出微弱的金红光芒,白皙的小脸上露出一抹嫣红,火红的长发缓缓升起,在脑后飘荡,随着最高音的到来,刺眼的光芒突的一闪,随即暗淡下来。

    青黑色的石板路开始震动,一阵有如闷雷的轰轰声后,石板从路的中间向两侧翻开,路的尽头,露出一个黑黝黝的山洞——这就是魂山的入口

第二十八章 私奔?

    吟唱完毕的茜丝缓缓坐倒在地上,大滴的汗水顺着发角流下,我轻轻扶起茜丝,让马克在前方开路。

    当我们一踏进魂山的入口,刚刚翻起的青黑石板迅速的落下,入口就在我们身后关闭了。当最后一丝光线从关闭的入口消失的时候,一团团橙黄色的光团沿着入口两边的墙壁依次点亮,狭长的甬道在光团稳定的照明下,一扫阴森幽暗的原貌,变得有点温暖起来。

    甬道是螺旋着渐渐向下的,不知道兽人的先辈采用了何种技术,甬道虽然狭长,但是走在里面一点气闷的感觉也没有,时不时还有一阵微风吹过,完全不同草原的潮湿,给人一种干爽清洁的感觉。

    甬道很长,大概在走了一个小时左右,甬道两边的墙壁上,开始出现了一副一副粗犷古朴的图画,让整个甬道仿佛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画卷。

    “这些图画,记载了整个兽人的历史,是历代祭司用秘术将大量的信息在死前压缩成为这样的一副图画。”茜丝在我扶着走了很久以后,也终于渐渐恢复了体力,现在她正指着墙壁上的壁画骄傲的解说着:

    “这些图画也是祭司之书的最初蓝本,每一副图画都记载了一个兽人祭司一生的经历和全部的智慧。”

    这个倒是让我听起来很耳熟,好像在哪里听到过,是哪里呢?长老的教导?肯定不是,这些图画对于兽人来说,就好像精灵母树上带有精灵额纹的树叶一样,记录着种族的历史和文化。这样的技术,都是关系到每个种族传承的最高秘密。茜丝虽然对我们做了解说,但也没有提到如何将这些信息转化成图画的方法。

    可是这种方法我明明就在什么地方听到过,到底是哪里呢?啊!想起来了,是在前世我听我儿子提起过。前世我的儿子是个数学家,隶属于总参,专门研究数据加密解密什么的。就是他跟我提起过怎么将计算机中的数据通过一系列方法变成一副图画。不過我当时也就是当作故事听一听而已,难怪印象不深。

    没想到在这个世界竟然也看到类似的技术出现,我不由得凑近过去,伸出手轻轻的抠了抠那些壁画。

    看到我在墙上抠抠摸摸的,茜丝气愤一巴掌拍在我的手上:“乱抠什么,再抠我就咬断你的臭手!”

    我摸着手,讪讪的笑着:“这不是没见过吗,我也就是想感受一下兽人的历史而已。”

    茜丝白了我一眼,哼了一声,继续向前走去。

    有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我们终于走到了甬道的尽头。甬道的尽头是一个开阔的石室,类似一个小型的广场,石室的中心是一个巨大的祭台,祭台的周围,各种各样的法杖散乱的插在地上。祭台下倒着一个人。

    马克和茜丝立刻就冲了过去,我也加速赶了过去拦下马克和茜丝。

    倒着的人衣衫褴褛,栗色的头发混合着泥土,一缕一缕的,透过几乎碎成布条的的衣服,可以看见他身上布满伤痕。右肩肩胛骨的部位,有一个巨大的奴隶烙印,占据半个背部。

    我把他翻过来,试探了一下他的脉搏,还在缓缓跳动。他的右手紧紧抓着一张羊皮卷子,茜丝蹲下来,用力的掰开他的手指,将羊皮卷子拿到手中,展开一看,高兴的说:“没错,就是这个,我的祭司之书。”

    看来这个人就是强尼了。我让马克背起强尼,对茜丝说:“好了,既然你也拿到了你的祭司之书,那我们就赶快出去吧。这几天的耽搁,如果我们不尽快离开,只怕会碰上狼群狩猎。”

    茜丝点点头:“那么我们走吧。”

    我们顺着来时的道路往回走的时候,我问茜丝:“为什么强尼会带着这个祭司之书来到魂山呢?按理说他不是应该一路往撒尔王国的方向吗?魂山可是在完全相反的方向啊,莫非将祭司之书带到这里有什么目的吗?”

    茜丝听到我的问题,仔细的想了想,摇头说:“祭司之书只是我们祭司传承的凭证,虽然在我们兽人祭司手中,祭司之书可以称为最强大的武器,但是对于无法解读它的其他种族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事实上祭司之书在魂山里只能让我们无法找到而已,并不会有什么特别的。”

    说着,茜丝又皱起眉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如果说祭司之书被带到魂山,那么虽然我们找不到祭司之书,但是当每十年一次的魂祭时,我们也会找到啊,带着祭司之书来到魂山对我们其实没有什么损失啊。”

    看了看马克背上陷入昏迷的强尼,我在心中也充满了疑问。看来只好等到强尼苏醒过来再问他了。

    当我们走出魂山的入口,又看到青黑石板的小路,我对茜丝说:“好了,你也找到你的祭司之书,我们也找到了强尼,现在也是我们该分别的时候了。”

    茜丝笑了笑:“是啊,我也该用讯纹让我的同族带我回去了。”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出现:“不用了,茜丝祭司,我们已经来了。”

    我们一惊,就看见先前碰到的角马骑士哈里斯和他的队员已经将我们包围住了。

    这下麻烦了,魂山的力量隔绝了我的自然之力,才让我无法感知这些角马骑士的接近,仔细看了看形式,虽然只有十骑角马骑士,但是他们已经隐隐封住了我们下山的所有通路,不论从哪个方向突围,都会至少碰到两个角马骑士的纠缠,如果只有我一个人,当然我可以凭借高速在合围形成前跑掉,可是现在带着马克还有一个昏迷的强尼,怎么都不可能脱围而出。

    在魂山的范围内跟角马骑士对决,更是一个愚蠢的念头,在最能发挥兽人力量的地方跟最强力的兽人进行战斗,还是一打多,除了脑残以外,就是找死了。

    哈里斯对着茜丝笑笑:“茜丝祭司,你真是让我们好找啊,要不是感到魂山开启的波动,真的险些让我们追错了方向呢。”

    “我真是不明白,作为帝国最年轻的天才祭司,你为什么会突然跟一个人类奴隶私奔。”

    私奔?哈里斯的话让我们齐齐一楞,紧接着就听见茜丝的咆哮:“哈里斯你脑袋里都是粪便吗!!!我怎么可能跟一个人类奴隶私奔!!!到底是谁给你的胆子让你竟敢诽谤高贵的祭司!!!!!!!”

    茜丝的咆哮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精灵灵敏的听觉顿时受到了巨大的折磨,而哈里斯听到以后却冷笑一声,冷冷的说:“如果不是这样,你为什么要和那个奴隶一起突然离开喀斯特部落还跑到魂山来,难道不是为了施展人化术吗?本来以为你成为了祭司应该多少会意识到作为一个兽人的责任,没想到你还是沉迷在那些无聊的传奇小说中,竟然妄图跟一个卑贱的人类私奔。”

    茜丝面孔胀得通红,长发根根竖立起来:“哈里斯,别以为你是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就很了解我,没错,我是喜欢看这些传奇小说,那又怎么样?我比你清楚祭司的责任,我真是奇怪,虽然你哈里斯一直都不算是聪明的人,可是也不是完全不用脑子的人,你到底是哪里冒出私奔这个念头,难道你的兽脑没有发育完全吗?”

    喘了一口气,茜丝继续说:“我不过是追踪这个偷了我祭司之书的奴隶来到魂山,到底是谁在造谣我跟奴隶私奔,我一定要用最痛苦的诅咒咒到他想死都死不了!!!!”

第二十九章 疑惑

    哈里斯有点尴尬:“好了,不管怎么样,你有什么话不妨跟大祭司他们去解释好了。我的任务就是带你回到喀斯特部落——大祭司们已经在那里等着你了。”

    说着,哈里斯转向我:“我们又见面了,人类,看来你并没有使用我给你的讯纹,不过,既然你跟茜丝祭司在一起,那么至少你可以作为我们的人证,所以请你也跟我们一起去一趟喀斯特部落了。”

    我耸耸肩说:“我们可以不去吗?”

    哈里斯哈哈一笑:“恐怕不行,虽然我知道你实力不错,难道你还以为你能够在草原上躲开我们的追踪吗?”

    形势比人强,我也没有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和马克一起带着强尼被哈里斯的小队押着前往喀斯特部落。

    虽然是押解,但是我们的自由并没有被限制住,只是身前身后都有角马骑士跟随,在无法用出自然之力的这几天,我也没有好的办法可以脱身。不过见识一下兽人部落,也不是什么坏事,难得的机会,我没必要放过不是吗。

    喀斯特部落是兽人中最大的部落之一,蒙塔帝国虽然叫做帝国,但是他们到没有跟人类一样建立城市,作为帝国的皇帝,其实也就是部落联合的酋长,由草原上各个部落推举出来,在执政期间,酋长和大祭司们也在各个部落间轮流落脚。而那个部落随即就成为了蒙塔帝国的行政中心。

    酋长和大祭司们今年落脚的部落就是喀斯特部落,在离开魂山向草原外围的方向约走了两天,我们也终于到达了喀斯特部落。

    喀斯特部落不愧是最大的部落之一,连绵的的帐篷,好像森林中雨后出现的蘑菇一样,密密麻麻的,一群一群的牛,羊被一个巨大的围栏围起。不断有牧人扛着小山包一样的草料扔进围栏。

    这两天中,强尼一直保持着昏迷的状态,我曾经试图唤醒他,不过在用尽了各种办法以后,还是无效,不能使用自然之力进行探查,让我的能力大打折扣。茜丝在这两天里也尝试用兽人的法术看看能不能唤醒强尼——毕竟作为私奔事件的主角之一,强尼还是挺重要的,不是吗。

    不过即使拿到了祭司之书,茜丝也没有能将强尼从昏迷中唤醒。

    我和马克与昏迷的强尼被安排在一个帐篷里,茜丝则拥有一个单人帐篷。看了看帐篷外两个看守着我们的角马骑士,我把马克叫到跟前来:“马克,你也该休息一下了,这几天你都守着你父亲,没有好好的休息,这样是不行的。只有拥有足够的体力,我们才能应付各种突发的情况。”

    马克点点头,自从找到强尼以后,他就一刻不停的照看着强尼,完全没有休息过。看见马克做到一边开始休息,我也静静的开始打坐。毕竟实力能恢复一些就是一些,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状况,希望不要逼我跑路吧。

    当我被帐篷外的脚步声打断入定的时候,经过这些日子的恢复,我又能够自如的运用自然之力了,这次巨大的消耗让我跟自然之力的契合又加深了一层,虽然我能够调用的自然之力总量并没有增加,但是在控制的精细上,则跟以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现在我如果再施展法术读取植物的记忆,我有把握只用上次三分之一的自然之力就能够轻松完成。

    睁开眼睛,我看见了来人,是哈里斯。

    “人类,你们现在跟着我,大祭司们有些问题要询问你们。”说完,哈里斯一招手,帐篷外面的角马骑士进到帐篷里,马克将强尼往背上一背,我们就跟着哈里斯走出帐篷。

    跟着哈里斯来到位于部落中心的一个巨大的帐篷,帐篷很大,但是没有什么装饰,帐篷的四周,一队一队的角马骑士在帐篷周围巡行着。走进帐篷,我看见十三个兽人大祭司坐在环形的矮几后面,茜丝坐在矮几的中间。

    当我们进来以后,一个熊族的大祭司站了起来,巨大的体型让他在站起来的时候几乎掀翻了面前的矮几。他一张嘴,雄浑的声音立刻在帐篷中响起:“你们好,人类,我是蒙塔帝国的大祭司长卡蒙。”

    说着,卡蒙大祭司示意我们走到茜丝边上,“关于茜丝祭司与人类私奔的事情,根据茜丝祭司的说法,她是追踪偷盗了她祭司之书的人类奴隶,在路上遇见你们的,现在我们想听听你们的说法。”

    卡蒙大祭司的话还没说完,他身旁的一个蛇族大祭司就打断了他:“卡蒙,难道你相信人类吗?什么时候我们决断兽人的事务需要人类插手了?”

    随着蛇族祭司的发言,整个帐篷里充满了讨论的声音。

    “肃静,肃静”卡蒙大祭司用拳头使劲的锤着面前的矮几,等到声音渐渐平息他继续说:“斯耐德大祭司,兽人祭司跟人类私奔这个情况,是你们蛇族的祭司通报的,而茜丝祭司在刚刚的发言中否认了这种情况,我看还是听一下参与了这些事情的人类的说法再作出决定比较好——毕竟要取消一个祭司的资格,还是应该慎重一些的。”

    说完,卡蒙大祭司示意我们可以开始讲了。

    “茜丝祭司说得没错,我们碰到她的时候确实是一个人,在追到魂山以后,我们是在魂山里的祭台前发现这个昏迷的人类的。当时他衣衫褴褛,手中握着一张羊皮卷子。”我说道。

    “是这张吗?”卡蒙大祭司从面前的矮几上拿起了一张羊皮卷子递到我的面前。

    “没错,就是这张。”我看了看,确认道。

    “那么,你们发现这个人类的的时候,他已经昏迷了吗?”卡蒙大祭司指了指强尼说。

    “是的,而且直到现在都没有苏醒的迹象。”我答道。

    卡蒙大祭司点了点头,对另外一个虎族祭司问道:“泰尔族长,你是喀斯特部落的酋长,你来看看这个人是不是就是那个从你们部落逃掉的奴隶。”

    泰尔族长查看了一下强尼背部的烙印,冲卡蒙大祭司点点头。

    “那么现在问题就很简单了,我们只要唤醒这个昏迷的奴隶,进行一下最后的印证就可以了。”说着卡蒙大祭司走到强尼身边,开始缓缓的吟唱起来。

    无效,无效,还是无效,卡蒙大祭司连续换了三个咒文,都没有让强尼醒过来,甚至在第四次卡蒙大祭司拿出一根短短的祭司权杖,借助权杖的力量发出的咒文也没有作用以后,卡蒙大祭司召集起所有的大祭司,开始研究强尼的情况。

    研究进行了很久,直到天都黑了,角马骑士进到帐篷中来,点亮了十三根巨大的蜡烛,照得整个帐篷明亮如白昼。

    最后,卡蒙大祭司擦了擦头上的汗水:“看来他的灵魂被封印了,我们没办法唤醒他。”

    “真是奇怪”一个马族的大祭司说:“能封印灵魂的法术,除了精灵的永恒沉睡以外只有我们的始祖呼唤和暗族的灵魂沉沦了。可是这个人类明显是灵魂被封印,但是没有自然之力,也不是我们的始祖呼唤,而暗族更加没有可能了,这些呆在深渊的家伙甚至比精灵还封闭。”

    “好了好了,既然连我们都没有办法唤醒他,显然他的昏迷跟我们兽人没有什么关系,不过这也不重要了,我们这里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卡蒙大祭司将围绕在强尼身边的祭司们驱散开,宣布道:“现在认定茜丝祭司与人类奴隶私奔事实不成立,茜丝祭司还保有她的祭司资格。”

    说道这里,卡蒙大祭司顿了一顿:“但是,鉴于茜丝祭司遗失了祭司之书,虽然后来又找了回来,但是擅自离开部落,我们现在作出决定,茜丝祭司将被放逐出草原三年。”

    “等等,放逐?这不公平!”茜丝对着卡蒙大祭司喊道。

    卡蒙大祭司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好了茜丝,也许下次你作出决定之前会更加周到的考虑一下后果。”

    随着决定的作出,我也返回了原来的帐篷,马克则和强尼留在中央的帐篷,兽人祭司们还要继续研究强尼的昏迷,而马克则不会离开强尼。这时候,卡蒙大祭司突然走进了我的帐篷,“呵呵,我应该称呼你人类还是精灵队长先生?”

    “好了,看来显然茜丝告诉你了一些事情,现在也该轮到你告诉我一些事情了,不是吗?”我早就料到卡蒙大祭司会来。私奔真是一个烂到极点的借口。

    “哦,很久没有见到在大陆游历的精灵了”说着卡蒙大祭司坐了下来,“年纪大了,就是容易疲劳,不过我想你们精灵应该感觉不到吧。”

    “得了,你不会真的认为我会相信一个人类奴隶能够从兽人祭司手中夺走祭司之书,更别说逃出部落,一个人在草原上逃亡,并且能够躲过追踪最后尽然能够进入到魂山”我笑笑说:“即使我们精灵已经几百年没有在大陆上出现,并不意味着我们愚蠢。”

    “没错。不过有了帮手自然可以做到这一切。”卡蒙大祭司笑得很欢畅:“茜丝是我从小看到大的,虽然她是年轻了一些,但是毫无疑问她拥有最杰出的天赋。不过我倒没有想到这个小小的布置竟然能引来一个精灵卫队的队长,不过这也更让我放心了。”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这样做。”我看着卡蒙大祭司。

    “好吧,茜丝的天赋,是很让人嫉妒的,不过这并不是我设计这个小圈套的原因,事实上近几年来我感觉到在我们兽人部落里面,有些不安的因素正在滋长。”卡蒙大祭司说着,语气渐渐沉重起来:“兽人里面从来不缺乏纷争,但是这些都是台面上的,纷争让我们兽人更加强大,而这一次,不是纷争,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有不好的预感,有大的变故将要发生。”说着,卡蒙大祭司叹了一口气。

    “就这个?只是你的预感?”我惊讶的问道。

    “不要怀疑兽人的直觉,尤其是大祭司的直觉。”卡蒙大祭司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块结晶:“这个,我希望你能帮我保管,直到合适的时候,请你将它交给茜丝。”说着,卡蒙大祭司将结晶递给我:“我希望这只是一个老兽人的杞人忧天。”

    我接过结晶:“为什么是我?如果我没有出现你准备怎么办?”

    “嗯,如果你没有出现,我会选哈里斯,不过既然你出现了,我也就有了更好的选择,不是吗”卡蒙大祭司笑笑说:“如果你们精灵想征服大陆,恐怕除了龙岛上那几条老龙以外,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们的吧。”

    “至于茜丝那里”卡蒙大祭司继续说道:“别担心,会有另外一套解释。她毕竟年纪还小,离开草原,就拜托你照顾她了。”

    “我怎么感觉成了免费保姆了?”我皱眉道。

    “呵呵,这么说,你是答应了?别担心,茜丝可能有时候比较调皮,但是还是一个不错的孩子,而且她的能力也不差,如果只从实力来说,她已经可以成为大祭司了。”卡蒙大祭司说道。

    “那什么时候我应该把这个东西交给茜丝?”我问道。

    “到时候,你会知道的。”卡蒙大祭司说:“好了,这样我也放心了,茜丝就麻烦你了。”

    卡蒙大祭司说完就离开了帐篷。我拿着结晶,坐在地上,说实话,卡蒙大祭司的话,除了让我明白了强尼的逃亡只是为了放逐茜丝而设计的圈套以外,只能让我更加迷惑。

    想了半天没想明白,算了,不想了,撒拉丁长老曾经说过,时间能证明一切,那就让时间来解开这些谜团吧。以后多了茜丝要照料,看来我的旅途也会变得更加有趣啊。

第三十章 草原恶梦1

    第二天一早,马克背着强尼回来了,一同过来的还有哈里斯和茜丝。

    “祭司们已经作出了决定,你们今天就要离开部落。”哈里斯对我说道:“需要我送你们一程吗?”

    “不了,”我牵过我的马,“有机会再见吧。”

    离开喀斯特部落,本来两人的小队一下变成四个人。更糟糕的是还有一个昏迷的。带着一个昏迷的人骑马,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不过幸好我可以运用自然之力。催生出两根结实的藤条,将强尼固定在马背上,总算是可以让马跑起来了。

    事实上,昏迷的强尼带来的麻烦还不止于此。用自然之力探查了一下强尼的情况,得到的结果并不理想。强尼的灵魂确实是处在被封印的状态,虽然灵魂的封印减缓了他的心跳,令他的血液流动非常缓慢,但是,毕竟他的血液还是在流动的。人类可不象精灵,精灵可以不需要食物,吃东西只不过是一种乐趣,即使没有食物,精灵也可以直接吸取自然之力来保持身体的活力。而人类则不行,食物对于人类来说是必须的。

    既然强尼昏迷了,很显然他没有办法一边昏迷一边自己品尝牛排,即使缓慢的血液流速让他消耗的能量减少了很多,可是毕竟还是在消耗。我询问过卡蒙大祭司,虽然他确实在强尼的逃亡旅程中帮了他一把,但是强尼的昏迷确实跟他没有关系。不过不管是谁,让强尼陷入昏迷的家伙显然并不关心强尼的生命,因为这样下去,再过三天,也许两天,强尼就会被饿死。

    “茜丝,来一下”我冲着后面喊道。

    “有什么办法能让昏迷的人吃东西?”看见茜丝骑着马过来,我小声的问道。

    “没有,为什么问这个?”茜丝想也不想,立刻回答道。

    “因为如果再没有办法让强尼吃点东西的话,他就会给饿死了。”我无奈道。

    听见我提到强尼,茜丝往马克那边瞟了一眼,露出一脸嫌恶,显然小狐狸还没从私奔这个可怕的绯闻中恢复过来。

    真是头疼啊,自从离开喀斯特部落,茜丝总是离得马克和强尼远远的,对此我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茜丝作为一个祭司,倒是有一些可以提高身体活性的法术,不过这种通常意义下救治伤者的法术对于现在的强尼来说反而是致命的。

    好在我还有催生术,先是催生出一小段韧性极强的中空藤条,轻轻的顺着强尼的锁骨刺入强尼的身体,在自然之力的透视下,让藤条缓慢生长直至穿通静脉——没错,我就是用藤条在强尼的身体上造了个静脉通道。

    剩下的就简单了,还是用催生术,这次则是直接催生出一种能在一天之内成熟的类似椰子的植物,不过果实里不是椰子汁,而是营养液。在昏迷的时候,强尼就要靠着这个来维持他的生命了。

    吃过了晚餐,马克将强尼安顿在帐篷里后,来到我身边。

    “老师”马克看着我说:“我爸爸,他就一直这样下去,不会苏醒了吗?”

    “不,马克”我摸了摸马克的头,仔细的打量着马克的脸,这些天来照顾强尼,让马克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原来稍显丰满的圆脸也尖了起来,可以看见颧骨的轮廓。

    “我们只是还不知道你爸爸为什么会昏迷。相信我,你爸爸总会醒来的,只是现在还不到时候。现在,你应该做的就是好好的休息。要照顾好你的父亲,你先要照顾好你自己。”

    虽然我们已经加快了速度想尽快离开草原,但是第四天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情况让我们措手不及。

    那是第四天的中午,当我们正准备休息一下,吃点东西的时候,一阵浓浓的血腥味随着微风飘来。顺着血腥味飘来的策马前行了不到一哩地,一副凄惨的景象出现在我们面前。

    从四周散落的帐篷碎片和装满货物的大车来看,这估计是一个撒尔王国的走私队,虽然撒尔王国和蒙塔帝国一直都有零星的战斗发生,但是还是有一些商人会到兽人部落进行走私活动的,毕竟兽人的不少产品在撒尔王国可是紧俏产品。

    几架大车凌乱的排列在草原上,几十具带着鲜血的人类骨架散落在大车周围,马克看到这样的场面,脸色惨白,蹲在一旁大声的呕吐着,倒是茜丝的表现还算正常,没有什么身体的不适。

    仔细的检视血腥的现场,零散的骨架上,布满了撕咬留下的牙痕。

    蹲在一具还算完整的骨架旁边,我问道:“茜丝,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草原魔狼应该还有半个月才结束育儿期,开始觅食吧。”

    茜丝点点头:“是这样的,通常来讲,至少还有半个月,魔狼才会离开自己的巢穴。”

    听到茜丝的回答,我指了指已经变得冰凉的几堆灰烬,继续说:“从现场来看,袭击应该发生在午夜,在原来搭建帐篷的位置,还可以看到零散的甲胄,可见袭击发生的时候,一些人都没有来得及穿戴好。”

    说着,我有仔细的查看了一下被踩成一团一团的草,继续道:“从这些折断的草上,我看至少有七十只以上的魔狼参与了攻击,攻击从四个方向展开,”随手捡起一把掉落在地上的剑,我看了看茜丝:“这些武器,虽然不算顶级的兵器,但也都是精品,可见这些人的武技水平至少不算太差,可是,从攻击开始到结束,这些人始终没有机会有人逃出。”

    “是的,草原魔狼在夜间隐匿气息的天赋使他们的攻击防不胜防,这些人类根本没有任何机会。而且,从没有狼尸来看,这些魔狼至少可以悠闲的带走同伴的尸体,可见没有什么大的损伤。”茜丝补充道。

    丢下手中的剑,我抬头看了看湛蓝的天空,“虽然意外这个时候狼群就开始了觅食,但是不论如何,我们应该加快速度了。”说着,我走到马克旁边,马克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好吐,蹲在地上干呕。

    一把拉起马克,我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从现在开始,没有休息,昼夜不停,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草原。”

    说完,我让马克和茜丝搜集起还能够使用的所有弓箭,不敢停留,向着撒尔王国的方向迅速的奔驰过去。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不敢有一刻停留,实在累了也是轮流在马背上休息,而我和茜丝则轮流使用侦察类的法术,时刻关注着以我们为中心方园十里内的风吹草动,这样至少狼群到来的时候,我们可以有时间修正路线,避免碰上狼群。

    这几天连续的奔驰,加上法术的消耗,让我们每个人都感到无比的疲劳,其间有几次都发现狼群出现在我们的侦知范围之内,不過依仗着塔克马出众的速度和耐力,我们都避开了狼群。算算路程,大概还需要三天左右才能到达克里斯堡的守备范围。

    不過这时候,连续的奔驰也让塔克马达到了极限,即使有我的自然之力轮流对马匹进行补充,也终于快达到了塔克马的极限。

    在感应到附近没有狼群出现的情况下,我不得不让队伍停下,进行修整。将自然之力透过草根之间的联系,从远到近布置了一个警戒术。我只有选择白天来进行修整,因为魔狼除了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会在白天进行捕猎。所以有了警戒术作为预警,至少在白天的时候,我们还是可以稍微休息一下,让马缓缓脚力的。

第三十一章 草原恶梦2

    茜丝也好,马克也好,还是马匹都已经非常的累了,一停下来,疲劳就好像潮水一样,把人击倒,让人很容易就陷入睡眠。设下的警戒在侦探到群体动物进入的时候自然会唤醒我。所以我也放心的睡了。虽然精灵的体力非常好,但是彻夜的奔驰加上不断的运用自然之力,即使是巨龙也会感觉到累的。

    接近傍晚的时候,我醒了过来,虽然时间不算长,但是这次睡眠确实让我的精神好了很多。马克和茜丝还在睡着,我轻轻唤醒了他们,警戒的效力仍然存在,并没有发现有狼群出现在我们的周围。

    马也得到了很好的休息,于是我们继续上路。

    这次睡眠让我们都得到了很好的恢复,不过记得有个很老的精灵说过,如果感觉到一件坏事要发生的话,那它一定会发生,而且还是以最坏的形势发生。

    半夜的时候,我感觉到有狼群跟在我们后面,这样的情况在前几天也出现过,事实上在草原上,魔狼可以在三十里之外闻到猎物的气味。

    可是当我们转换了方向,在我们的前方也出现了狼群的踪迹。我用将感应的范围加大,发现至少有四群草原魔狼往我们的方向合围过来。

    “茜丝,马克”我向后喊道:“四群魔狼。”

    然后我用手势按照远近的顺序指出了四群魔狼的方位。骑在疾驰的马上,让我只要一张嘴,就有风灌进来,不大声喊,根本发不出声音。

    我们试图从狼群的空隙中躲过袭击,但是随着我们方向的转换,越来越多的魔狼,出现在我们周围。

    当感到第七群魔狼已经堵住我们前进的方向时,战斗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

    选择了一个魔狼最少的方向,我们加快了速度,希望能够在大群的魔狼赶上我们之前冲破它们的封锁。

    为了迟滞魔狼的追击,我用自然之力控制着草原的生长,在我们身后布置了一道一道的绊索,魔狼好像也察觉到我们已经发现了它们的踪迹,加快了速度向我们围拢过来。

    我们渐渐可以看见前方已经出现了狼群的身影,绊索的效果也逐渐显现出来,我可以感到身后的魔狼群明显慢了下来。不过魔狼的数量太多,绊索的效果越来越差,看着前方渐渐近了的魔狼群,我拿出弓箭。

    “茜丝,用火强术清出一条路”我冲茜丝大声喊道。

    一阵短暂的吟唱过后,两条火龙在我们左右凭空出现,熊熊的烈火之间形成了一条笔直的通道,将我们前方的魔狼群分成了三部分,火墙阻挡了魔狼的合围。

    “马克,你到前面,把靠近的魔狼给我干掉,我来掩护你”将箭囊放在随时可以拿到的位置,我拉满弓,马克一马当先,抽出剑,高高的举起,将身体尽量贴近马背,冲着前方的狼群冲去。

    随着马克频繁的挥剑,在马的疾驰下,不停的有魔狼被斩成两片,血腥的气息瞬间弥漫开来。受到这些血腥气的刺激,魔狼更加的狂暴,不断的有魔狼试图冲过火墙,从侧面扑向马克,不过所有能够威胁到马克的魔狼,无一例外的被我锁定,劲疾的箭矢,穿过魔狼的脖子,将它们钉在地上。

    茜丝控制着火墙不断向前延伸着,随着我们的快速推进,草原上遗留下一串狼尸。我们三人之间的配合,也逐渐的纯熟起来,令我们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收割着魔狼的生命。

    尽管我们推进的速度非常快,但是前方的狼群毕竟迟滞了我们的速度。渐渐的,身后的狼群离我们也越来越近了。好在选择突围方向的时候,我就选择了魔狼最少的方向,这一段的杀戮,也让我们马上就能突破前方狼群的包围了。

    可就在我们马上要冲破前方狼群的封锁时,身后的狼群也发生了变化。随着一阵短促的狼嚎,追赶我们的狼群竟然分出了两队从左右两个方向向我们前方包抄过来。

    该死,我本来以为这些狼群是独立行动的,没想到竟然有狼王在统一指挥。我不禁怀疑我们是不是不小心闯进了草原魔狼的老巢。

    将自然之力向后延伸,一头浑身雪白的魔狼出现在我的意识里,这个体型巨大家伙,看上去有一头小牛犊那么大,紧紧的被狼群包围着在我们身后急追过来。

    “茜丝,马克,加快速度,不能让狼群包抄住!”我一边大声喊道,一边加快了放箭的速度。

    刚刚抢在狼群对我们形成新的包围之前,将阻拦在我们前方的魔狼斩杀干净。

    示意茜丝将火墙布在我们身后,我在马背上转过身子,取了一只箭,在箭上注满自然之力,拉满了弓,试图锁定那头白色巨狼。

    仿佛感觉到我在锁定一样,白色的巨狼开始成之字型路线追逐我们,试图躲避我的锁定。

    我的心静如止水,透过自然之力,我完全的把握了白色巨狼的行进路线,就是现在,我松开弓弦,箭矢乘着风,没有发出一丝声响,迅速的朝白色巨狼飞去。

    两只魔狼飞扑起来,试图挡住我射出箭矢,可是贯注了自然之力的箭矢轻松的穿透了它们的身体,带起两逢血雨,继续向着白色巨狼飞去。

    就在我的箭矢即将洞穿白色巨狼的胸膛时,白色巨狼突然诡异的在空中瞬间静止了一下,仿佛时间在一瞬间暂停了一下,就是这一瞬间的停留,让我的箭矢没能洞穿白色巨狼的心脏,只是深深的射入巨狼的右腿,将巨狼带的往前一载,连续的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令它后面的魔狼收势不住,狠狠的撞在了一堆。

    追逐我们的狼群,出现了一瞬间的混乱,然后放慢了速度,将受伤的白色巨狼团团围住。

    经过这一耽搁,我们和狼群的距离渐渐拉远,我看到白色的巨狼挣扎着从地上站起,半边身子被流淌的鲜血染红,即使隔着很远,我也能感到白色巨狼阴冷的目光狠狠的盯着我。

    大概是看到追击无望,白色巨狼仰天一声长啸,周围的狼群仿佛应和着一样,同时发出高低不同的啸声。

    在啸声过后,狼群放弃了对我们的追逐,渐渐退去。

    随着太阳再次出现在地平线上,我们终于熬过这个可怕的夜晚。事实上,要不是提早发现了狼群,一旦我们被包围,即使我可以逃出,重伤也是免不了的。虽然我们精灵并不容易受伤,但是一旦受伤,恢复起来就很麻烦,如果重伤,我将不得不回到精灵之森,借助母树的力量进行治疗。按照那些狼群的数量,只怕至少需要五十年才能慢慢恢复过来。

    昨夜即使是从魔狼最少的方向突围,加上茜丝的火墙又令我们面对的魔狼减少了三分之二,我们也消灭了近百只魔狼才得以脱出包围。

    充当先锋的马克和他的马已经完全被魔狼的鲜血染成红色,经过半个晚上的奔驰,在太阳的照耀下,马克仿佛穿上了一层暗红色的盔甲。

    惨烈的战斗留下的血腥气息,即使已经离开很远,仍旧随着草原的晨风一阵阵的冲击着我们的鼻子。

    没有时间修整,我们甚至不敢减速,就这样朝着克里斯堡全速的飞奔过去。

第三十二章 诱惑

    随后的两天,再也没有狼群在我们周围出现过。

    第二天下午,我们终于看到了克里斯堡出现在我们眼前。

    并肩作战的经历让茜丝和马克的关系在这几天来缓和了不少,虽然仍然互相不太说话,但是起码已经没有刻意回避对方的情况出现了,刚离开咯斯特部落的时候,他们两个总是互相离对方老远。

    茜丝用法术隐藏了自己的尾巴后,看上去就是一个清纯的人类少女。虽然满身的鲜血让我们进入克里斯堡的时候有一点小麻烦,但是那天晚上群狼的嚎叫则帮助我们作出了很好的解释。

    “你们真的从狼群中杀了出来?”城门口的骑士一脸的惊讶:“那太不容易了,最近一段时间已经有四个商队没有消息了。估计都已经葬身狼腹了。”

    “是啊,我们也是幸运才逃过了狼群的追击的。”说着,我指了指茜丝:“这个姑娘就是其中一个商队的幸存者,那真是惨极了。”说着我露出一副不甚唏嘘的表情。

    骑士拍了拍我的肩膀:“能活着回来就不容易了,每年总有那么几支倒霉的商队碰上狼群的,说起来,还没到狼群出来活动的时候呢,看来这次的损失肯定比过去要惨多了。”

    我点点头:“没错,要不是看到她们商队被袭击后的现场,我们也不能这么幸运的避开狼群活着回来了。”

    说着,我和骑士同时叹了一口气,骑士说:“好了朋友,拿出你们的职业证明来登记一下,赶快进城好好休息一下——你们已经够不容易的了。”

    我和马克校验了徽章,可是茜丝和强尼并没有职业证明,我对骑士摊摊手:“骑士先生,你知道,当我们发现他们两个的时候,没有发现它们的职业证明——可能已经在袭击中丢失了——毕竟在被草原魔狼追逐中,谁还有功夫管什么职业证明呢。”

    骑士点点头,表示理解,随手登记了一下就对茜丝说道:“可怜的小姐,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不過,悲剧总会过去的,我先帮你登记一下,等你到克里斯镇的时候,请一定要尽快补办你们的职业证明。”

    说着,骑士挥挥手,放我们通过了克里斯堡。

    到达克里斯镇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大方的给每个人定了一间房间,这些天来我们终于有时间好好的放松一下,虽然克里斯镇的条件有限,但是起码可以洗一个热水澡了。

    干涸的狼血紧紧的绷在身上,非要使劲的搓才能洗掉。足足洗了两个小时,换了五桶水才终于让我重新感觉到了清爽。是的,在草原上,是没有人会奢侈的用不多的饮用水来洗澡的。虽然我可以凭空催生出一堆富含汁液的水果,但是弄出水来可不是我的专长。

    洗完澡,我掏出了卫队徽章,和精灵之森建立了联系。

    “嗨,儿子,我可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跟我联系,怎么,事情有进展了?”

    那头依然是埃德。

    我将这些天来的经历,以及与卡蒙大祭司的交谈都跟埃德讲了一遍,当然我也没有漏掉狼群提前捕猎的反常行动。

    “好的,儿子,看来你干得不错。至于那块结晶,可能就是所谓的兽魂了。”

    “兽魂?那是什么?”

    罗德长老突然出现在我的意识里:“那是他们兽人祭司凝结的一种可以装载记忆的结晶,只对他们兽人有用,至于价值则要看那里面装载的记忆是什么了。不過这玩意除了好看一点,对我们没有太大的价值。”

    顿了一顿,罗德长老继续说:“关于这些情况,我们长老会的意见是保持关注,不要插手,既然兽人的大祭司让你保管,你就保管着吧。”

    “好吧,那就先暂时这样好了。”我点点头

    “嗯,对了”罗德长老突然说:“既然你在大陆上游历,有时间去一趟舍尔森林吧。”

    “舍尔森林?那里不是魔兽的领地吗?去那里干嘛?”我惊讶的问道。舍尔森林是大陆上第二大的森林,但是虽然是第二大的森林,但是里面的自然之力反而比较稀薄,那里到处充斥着混乱的各种力量,对于我们精灵来说,不啻为穷山恶水,那些混乱的力量倒是魔兽所喜欢的。

    “是这样的,最近母树感到舍尔森林里传来新的母树的气息,你也知道,再那场波及了全大陆所有种族的战争期间,我们精灵的四十二根长老手杖也有一根在战争中遗失了。”

    “您是说,那根手杖近万年都没有消息,却突然在舍尔森林里重新成长了?”我真的被罗德长老的话吓到了“这也太扯了吧。再说,长老手杖本身就是母树上脱落的枯枝制造的,唯一的作用就是和母树沟通的时候可以省一些力气——母树每十年都脱落一批树枝,你们也不缺材料重新制做一个啊。”

    “行了,小子,知道你不愿意去,”罗德长老有点恼怒:“不過反正你在大陆上游历,随便去看看也没什么关系嘛。”顿了一顿,罗德长老接着说:“如果真的是遗失的手杖,那就归你了,万年前的母树枝条可是制做弓最顶级的材料啊,”

    “真的?”听见罗德长老这样说,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如果是万年前母树脱落的树枝,那做成弓以后,不但力量强劲,而且可以自动将自然之力凝成箭矢,永远不用担心箭矢的消耗问题了:“别骗我啊,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就去一趟好了。”

    “这才对嘛,”看到我答应,罗德长老点点头:“绝对不骗你,只要你找到,就是你的了。事实上,舍尔森林也是那次战争中最大的战场之一,手杖就是在那附近遗失的。就算没有,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嘛。”

    “那倒是。”我点点头,“还有其他事情吗?如果没有,那就这样吧。”

    “其他事情也没有了,等你厌倦的时候,回来就是了。”说完,罗德长老切断了联系。

    万年母树枝条制做的弓啊,这可是每个精灵梦寐以求的宝贝。唉,为什么非要在舍尔森林呢,该死的舍尔森林,就好像是精灵的西伯利亚,宝藏啊,你为什么都藏在这些穷山恶水里啊。这个诱惑是我无法拒绝的,看来要抽时间去一趟舍尔森林了。憧憬着宝贝,我陷入了睡眠。

    也许是体力消耗太大的缘故,当茜丝和马克再依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天两夜。

    沐浴过后的茜丝浑身上下放射出惊人的魅力,大概是自从我碰见茜丝以后,看到的她都是比较狼狈的状态,我竟然从来没有注意,原来茜丝的美丽竟然不在精灵之下。非但如此,从茜丝的身体上还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神秘幽香。

    这下麻烦了。毫无疑问,拥有惊人美丽的茜丝一旦出现在人群中,必将成为众所追逐的焦点人物。我可不想每天被人盯在屁股后面。

    “茜丝,”我严肃的对她说:“你必须掩饰自己的容貌。”

    “为什么?”茜丝不解的看着我:“我已经隐藏了我的尾巴,应该没人能认出我兽人的身份了啊?”

    “呃,是这样”我挠挠头说:“你的容貌对于人类来说太出众了,如果你想顺利的在大陆上度过放逐期,你就必须掩饰你的容貌,不然迟早有人会拆穿你的身份的。”

    “那好吧”茜丝点点头,轻声念诵了一段咒语,顿时整个人的相貌变得模糊起来。

    带着茜丝来到克里斯镇的办证中心领取了一个吟游诗人的职业证明,我们开始向着崔斯特城进发。

第三十三章 强尼的苏醒

    到舍尔森林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里混乱的能量对精灵来说是很危险的,特别是那些土生土长的魔兽,更不是实力被削弱的我能独力对付的,好在不用着急着去,看看什么时候准备工作做好了,再去那里吧。

    因为强尼始终昏迷着,我们在克里斯镇买了一辆马车。相对于马背上的颠簸,马车无疑平稳了许多。

    不愿坐在马车里气闷,我爬到马车顶上,微风轻轻地吹过带来了一丝凉爽。伸展开四肢,呈大字形躺在车顶上,微微的颠簸让我好像置身在摇篮里。一阵慵懒的感觉充斥了全身,长长的打了一个哈欠,翻了个身,真是适合睡觉的好天气啊。

    平静的旅程一直延续到我们到达崔斯特城,当马车平稳的停在马克架的小院前的时候,看到昏迷的强尼,珍妮捂着嘴,泪流满面。马克轻轻地安慰着他的母亲,而茜丝则很快就被精美的插花所吸引,自顾自的在一旁欣赏起来。

    等珍妮大致平静下来,我将茜丝介绍给了珍妮。离开了接近三个月,珍妮的插花生意依旧挺好,马克不断的跟珍妮描述草原风光,当然被狼群追击的那一节被选择性遗忘了。

    如果说这次草原之行还有什么不够完美的地方,那就是强尼的昏迷了。

    吃过了晚饭,珍妮让马克去城里的魔法工会去请魔法师来查看强尼的情况。不得不说人类魔法师真的是很神奇的,因为他们可以运用除了龙语魔法以外一切的法术,虽然在速度和精纯上比不过各个种族,但是却不象我们精灵或者兽人,只能调动根本源相关的能量。

    魔法师很快就被请来了,毕竟一个子爵的身份加上足够的金币,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来的魔法师年纪显然不小,披着一件宽大的法袍越发显示出魔法师枯瘦的身体。他走到强尼的床前,掏出一个水晶打造的圆球,将手放在强尼的额头上,嘴里开始念诵出一串古怪的音节。

    随着魔法师的念诵,水晶球内涌起一股暗青色的烟雾,随着烟雾满满幻化,显现出一副温馨的画面。

    画面很容易辨认,就是这个院落,在画面里,强尼正将明显只有四五岁大的马克架在肩膀上,珍妮则在一边倚着门框,看着他们父子两个微笑。

    汗水渐渐出现在魔法师的头上,水晶球里的画面也变得模糊。随着画面的消失,老魔法师终于停止了念诵,闭上了眼睛。

    珍妮和马克关切的注视着老魔法师,试图从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读出关于强尼病情的讯息。

    一会儿,老魔法师睁开眼睛缓缓的说道:“他的情况跟我所知道的灵魂封印全部不同,虽然他的状况看上去跟灵魂被封印完全一样,但是他更像是将自我封闭在一个想象中的世界一样。”

    说着,老魔法师对珍妮和马克摇摇头:“现有的魔法对于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很好的手段,很抱歉,不能帮到你们。”

    听到老魔法师这样说,珍妮和马克一脸的的失望。

    送走了老魔法师,我又一次检查了强尼的情况,在老魔法师检查之前,我也好,茜丝也好,还是卡蒙大祭司,都没有想到其实强尼只是陷入了一个梦境,虽然他的肉体在沉睡,但是他的意识却陷入在一个自己制造的世界中生活。

    将自然之力分成细细的丝状向强尼的头部延伸出去,抛开什么灵魂,意识的活跃程度完全可以通过大脑的活动来判断,只是我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

    随着自然之力的丝线达到强尼的脑部,我惊讶的发现,有一层很微弱的奇怪能量一直在刺激着强尼的脑部,让强尼的脑部活动保持在比较高的频率之下。

    这层能量是如此的微弱,如果不是有意的寻找,很多人都会将它忽略过去,可是也正是因为这层能量实在太微弱,以致于我根本没有办法辨认出这是哪一种能量,而这层能量紧紧的包裹着强尼的脑部,强行的驱散,很可能会讲强尼脆弱的脑部完全破坏,让我束手无策。

    我将这个情况告诉了茜丝,她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老是这样下去,也不是事情,强尼的脑部活动频率太高,导致在他的意识中时间的流逝比正常的要快很多。依照人类平均一百年不到的寿命来说,大概还有一年左右强尼就会因为意识的衰老而自然死亡。所以我决定将这个情况告诉珍妮和马克,让他们作决定,是唤醒强尼还是就这样看着强尼逐渐走向死亡。

    这不是一个容易作出的决定。一方面,强行唤醒强尼,肯定会对他的大脑造成损伤,会引起什么后果,谁也不知道。另一方面,一年的时间内如果找到好的方法解救强尼的话,自然不会有什么损伤,可是万一找不到,那么就只有看着强尼“老死”。

    等到珍妮找到我,让我唤醒强尼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这一个月来,珍妮拜托卡尔请到了多位高级魔法师对强尼进行了治疗。但是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你决定了?”我问珍妮道。

    珍妮点点头,一次次的失败折磨着珍妮的精神,终于她也承受不住了。

    看到珍妮这个样子,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控制着自然之力慢慢深入强尼的大脑,尽量小心的将那层能量剥离了出来。做完这些,我将强尼身上的静脉通道封闭起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强尼一会就要苏醒了他也用不着静脉通道,而如果出了意外,那么静脉通道作用也不大了。

    做完这些,我让珍妮和马克进来。大概过了一会,强尼苏醒了。

    他先是睁开眼睛转了一下眼球,张了张嘴,但是干干的嗓子让他说不出话。让马克喂了他一点水,制止了他试图起身的动作,我开始对他检查起来。除了左右感觉颠倒以外,身体方面一切都正常,不過不管我们怎么询问,强尼都只记得被兽人俘虏做了奴隶,说什么也不记得盗窃祭司之书以及以后发生的事情了。我无法确定他的失忆是不是因为强行剥离能量造成的。

    不過,左右感觉的颠倒可以通过锻炼来进行校正。剩下的就是运动恢复了。

    这一段时间,马克每天都陪着强尼进行着恢复,而茜丝则缠着珍妮学习插花的技术,我则继续悠闲的流连在崔斯特城的各种艺术沙龙中——借着马克子爵的身份,我在这些沙龙中看到了很多那些贵族秘而不宣的珍藏。

    一天早上,我正好从一个艺术沙龙中出来准备回到小院,却在街上看到了一个我熟悉的身影。

    “铁锤,你怎么出来了?金呢?他是呆在那个操作间里吗?”我看到的是金的儿子,那个未成年的矮人。

    “啊,叶开,是你啊。”铁锤看到我并没有露出高兴的表情,这让我有点诧异,热情的矮人看到朋友的时候,绝对不会是铁锤这样一副老神在在的表情的。

    “金没在这里,就我一个人过来的。”铁锤无精打采的说。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是你的艾妮沙甩了你吗?”

    “不是,不是这样的”铁锤急急的分辨道:“我到这里来是为了粮食的。”

    “粮食?你上次不是采购了足够的粮食吗?”铁锤的话让我感到一阵诧异。

    “就是啊,”说着,铁锤的脸垮了下来,一副委屈的表情:“本来是够了的,可是没想到我们今年播种的麦子到现在都没有长出来,这样一来,就不够了。”

    顿了一下,铁锤继续说:“金现在又闷在工作室里埋头打铁,不愿意再出来卖兵器,我只有一个人出来,看看能不能再搜集到一批粮食了。”

    “这样啊,”我点点头,对铁锤说:“也许我能够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毕竟你知道我是个精灵,对于植物,我还是很了解的。”

    “真的?”听我这么说,铁锤的眼睛亮起来,一把抱住我:“谢谢,太谢谢了,叶开,你不愧是矮人的朋友。”

第三十四章 启程

    跟铁锤告别后,我回到马克的小院,强尼和马克正在对练。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强尼已经基本上重新校正了左右的感觉,虽然长久的奴隶生活让他的身体受到不小的伤害,但是经过珍妮和马克的精心照料已经可以和马克进行格斗对练了。

    强尼的战技倒是典型的骑士战法,双手大剑在他的手里大开大合,颇有几分马上战将的特色。马克显然是留了手的,这种直来直去的战法,对马克来说已经不构成威胁了。

    这样的练习,也不過是让强尼松松筋骨,适度的锻炼和运动,对增强强尼的反应和促进大脑的恢复是有好处的。

    看见我走进来,强尼和马克停止了练习,不得不说,强尼在刮了胡子打扮清爽以后,还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总是挺直着脊背,目光很正,一股英气散发出来。

    “叶开,我醒过来这段时间,听说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情。”强尼对我鞠了一躬“真的感谢你这段时间对珍妮和马克的照顾。”

    说着,强尼眼里流露出一丝沧桑,看了看马克:“在草原上的时候,我不只一次深深的自责,为什么丢下他们母子,到那个该死的战场上。就为了出人头地,为了所谓的荣耀,放弃了太多。当我被围的时候,我投降了。”

    “父亲?!”马克吃惊的望着强尼,一脸不可致信的样子。

    “是的,我逃跑了”强尼继续说道:“为了所谓的荣耀,我放弃了家人,而为了活命,我放弃了我的责任,我的荣耀。我是一个懦夫。”

    说完,强尼冲我一个鞠躬,转身走回屋子里。

    马克望着强尼的背影,好像受到很大的打击。毕竟马克从小就崇拜他的父亲,以一个英雄的父亲为荣。可是现在强尼亲口承认他的投降,说自己是懦夫,怎么能不让马克受到打击呢。

    我走过去拍了拍马克的肩膀,叹口气说:“别想太多,有时候选择投降需要的勇气比选择战死要大的多。”

    马克不解的望着我,我微微一笑,不再多做解释,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

    记下来的几天,强尼和马克仿佛很有默契一样的互相避不见面。不過我离开的时日也近了——铁锤终于快凑够粮食,要出发回到高山部族中去了。

    在出发前三天,吃完晚饭后,我跟珍妮说起了要去矮人部落的事,马克没吭声——自从上次以后马克的话明显减少了。茜丝倒是对矮人部落很感兴趣,非要跟着我。

    到了离开的那一天,铁锤驾着雇来的大车,来到小院接我和茜丝一起上路,珍妮一家站在院子中给我送行。

    “叶开,”珍妮看着我说:“这几年多亏了你,我们才能过上现在这样的日子,而且现在强尼也回来了。”说着,珍妮冲着强尼温柔的笑了笑,轻轻拉住了强尼的手,继续对我说道:“现在强尼也回来了,马克也得到了爵位,我真的没有什么多的奢望。我也知道,你这样有本事的人,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太久,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不论什么时候,我们都欢迎你,这个家里,永远有你一个位置。”

    我笑了笑:“不用说了,珍妮,这几年,你们也照顾了我不少。我这次出去可能会很久,不過有机会的话,我会常来看看你们的。”

    看了看马克,我继续说:“马克,你的武技还远没有达到高手的境界,我只是带你进了武技的大门,至于能走多远,就全靠你自己的努力了。”

    马克点点头,看着我有一丝不舍,张了张嘴,却始终没有说出话来。

    “那我走了,你们也进屋吧。”说着,我挥了挥手,带着茜丝转身出了院门。登上铁锤的大车,我们正式开始出发前往高山部落。

    铁锤的部落在克拉山脉之中,虽然矮人在大陆上的活动比较频繁,但是没有人知道矮人的部落在什么地方。克拉山脉连绵的群峰从来不缺希望发现矮人部落的探险家,可是高山上恶劣的条件,却不是人类所能够轻易承受的。更别提光是海拔超过八千米的山峰在克拉山脉就整整有十五座。常年被云雾掩盖的山峰,在一年中只有短短的十天会露出它的身形,而矮人则世代居住在这高高耸立的屏障上。

    从撒尔帝国出发往克拉山脉的路有很多条,但是大量的粮食限制了我们对路线的选择。我们的车队将先从崔斯特城出发到比沙特城,在比沙特城上船,沿着贡古尔河大概航行一个月,一路穿过凯尔特帝国,到兰斯洛城,再从兰斯洛城走陆路到达克拉克山脉的脚下。

    比沙特城离崔斯特城的距离并不算远,大概三天左右,我们就到达了这座大陆上的名城。事实上,在撒尔王国中,最出名的城市并不是号称艺术之都的崔斯特城,而是这座建造在西大陆第一大河贡古尔河上的比沙特城。

    当我们到达这座名城的时候,除了已经习以为常的铁锤,我和茜丝都被这宏伟而奇特的城市震撼的良久说不出话来。

    宽阔的河岸两边,被土系魔法加固而形成的巨岩上如彩虹般伸出四条拱形的宽大石桥,支撑着两个如新月般的环形镂空平台,平台驾临在河面上方,两个平台之间留下了宽阔的水道,各种货船井然有序的排在平台边上,平台内的绞索不停的将各种货物从货船上提起或放下。城市就建立在两座平台之上,颜色各异的建筑将新月形的平台装点的如盛开的鲜花,每幢建筑之间都由宽阔的石桥连接,没错,整个城市都是凌驾在水面上空悬空建立的。

    “第一次看到比沙特城的时候,我足足看了三十分钟,才确定不是眼花的”铁锤拍了拍我们,将我们从震惊中惊醒,这真是一座奇妙的城,如果没有亲眼看见,真是连做梦都想象不出来。

    “呵呵,难怪作为西大陆名城的比沙特城没有任何称号”我感叹的说:“没有任何语言能够形容比沙特城的奇妙,这么绚丽的色彩竟然能如此和谐,而不显得杂乱,每幢建筑都好像是精心设计摆放好的装饰,真是太美了。”

    跟随着入城的人流沿着彩色的石桥进入到比沙特城,约好到比沙特城最大的花冠旅店会合,铁锤先到港口去登记运送粮食,我和茜丝,则顺着密布如蛛网一样的石桥在城中游荡。

    走在石桥上,耳中可以听见贡古尔河奔腾的河水在脚下回荡,这是一座透明的黄色水晶石桥,在桥面上行走,仿佛漫步在万顷碧波上,茜丝小心翼翼的迈着脚步,双手紧紧抓着桥上的护栏,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被脚下的河水卷走一样,紧张的样子,让人觉得十分的可爱。

    经过了数十条各式各样的桥梁,我和茜丝终于来到花冠旅店。

    花冠旅店就在城市的中心,外面看去就好像一块十层的蛋糕,每一层上都布满了各种鲜花,从贡古尔河中汲取的清澈河水从旅店的顶端缓缓流下,形成了一条清亮的玉带环绕着旅店。

    一靠近旅店,一阵怡人的清香随风飘来。让人恍若置身于天堂。

    我和茜丝刚来到花冠旅店的门口,就看见铁锤已经办理好运送登记手续,向我们走来。

    不好意思,今天挺忙,传的晚了,争取晚上再上一章,不過可能时间会比较晚~~~

第三十五章 花冠旅店

    会合了铁锤,我们一起进入到花冠酒店内,就发现花冠酒店整个酒店内部也是布满了鲜花,各种奇花异草争奇斗艳,我甚至在那些花里还看到了一些我专门帮助珍妮培育的奇花,看来这个花冠酒店也是珍妮的大客户呢。

    就当我们走进酒店,一个殷勤的侍者已经冲我们走来,来到我们面前,他微笑的鞠了一个躬:“尊贵的客人,欢迎您们光临花冠旅店,我是杰夫,在您们逗留在旅店的过程中,如果有任何需要,我都一定会竭尽所能的为您服务。”

    说着,杰夫又转向铁锤:“铁锤先生,又看见您了,我代表花冠旅店欢迎您的再度光临。还是使用您惯常使用的房间么?”

    铁锤呵呵一笑:“杰夫,又见面了,对,还是老房间”说着,冲我们一指道:“这两位是叶开先生和茜丝小姐,他们是我的朋友,请将他们的房间安排在我旁边。”

    杰夫点点头,冲我们又一个鞠躬:“好的,铁锤先生,我立刻通知哈夫曼经理为您和您的朋友安排房间,请您和叶开先生,茜丝小姐先到茶室稍座一会,等房间安排好,我再带您们到房间里去。”

    说完,杰夫当先冲我们做出一个请的手势,就要走在前面引领我们来到花冠旅店的茶室。铁锤这时候挥挥手对杰夫道:“行了,杰夫,你忙你的吧,茶室我熟,我带他们过去就好了。”

    听见铁锤这么说,杰夫又鞠了个躬说道:“那真是麻烦您了,铁锤先生,十分感谢您,我会马上安排好您们的房间,尽量不让您们等候太久。”说着杰夫就转身离开了。

    跟着铁锤来到茶室,这还真是一个好地方,各种上了桐油,姿态各异的藤条将茶室格成一个一个的小空间,走进一个空间,就发现几张藤椅,和一个木墩造成的圆几,各种各样的香草茶就摆放在一边的小小吧台上面,让人随意取用。几盘精美的小点心就放在圆几上。茜丝好奇的在藤椅上扭来扭去,一会拿起香草茶闻闻,一会又挑一些看起来很漂亮的小点心尝尝。

    选了一个看起来类似躺椅的藤椅坐下,柔软的藤条带着一丝丝弹性,使藤椅软硬适中,让人坐在里面十分的舒适,给自己拿了一杯香草茶,一股植物自然的芬芳在口中扩散开来,让人头脑为之一清,我闭着眼睛,让这种感觉保持了一会,对坐在对面的铁锤说:“想不到你在这里还蛮受欢迎的嘛,看来你们矮人也真是有钱啊——没猜错的话,这个旅店至少在西大陆最贵的旅店中名列前茅吧。”

    铁锤随手抓了一把点心塞在嘴里大嚼了一阵,嘿嘿笑道:“这里的点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点心了,没错,这里的确是西大陆最贵的旅店之一,同时也是西大陆生意最好的旅店之一。不過我们矮人在这里是不用花钱的。”

    说着,铁锤又抓了一把点心塞到嘴里,含含糊糊的说:“这里的老板跟我们关系不错,当初这个旅店就是我们帮他建造的。所以凡是我们部族的矮人在这里住店是不用花钱的。每年他还要给我们一批上好矿石——我们族里大多数武器都是他拿去卖的。”

    原来如此,不過看到那些精细的雕刻,这个旅店怕也不是全由矮人装饰的,在从大堂到茶室的短短一段路上,我就见到至少三个在撒尔王国可以算是最顶尖的雕刻大师的作品,而那些奇花异草要保持如此旺盛的生命力,只怕也有不少魔法师从中出力吧。

    在茶室坐了没一会杰夫和一个矮胖的中年人就走了过来,看到他们走过来,铁锤从藤椅上跳了下来,迎过去:“哈尔大叔,怎么是你过来了?”

    “哈哈哈,好久没见到你了,小铁锤,,你爸爸还好吗?”矮胖的中年人一把抱住铁锤,说实话,他也就刚刚比铁锤高一个头。

    “好久不见了,哈尔,每次你来的时候我都正好不在,本来以为上次你回去以后就要等到明年我到部落去才能看到你了,没想到你又来了。”

    铁锤放开矮胖中年,将他介绍给我们:“叶开,茜丝,这位就是花冠旅店的大老板,哈尔大叔,他是我爸爸的朋友。”说着,又指着我和茜丝:“这个是叶开和他的同伴茜丝,叶开也是爸爸的好朋友。”

    “很高兴认识你们,看到了你们,我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美丽的人,能够在花冠旅店招待这样的客人,真是我的荣幸啊。”哈尔热情的说道:“你们的房间是我亲自安排的,在酒店的最顶上一层,在那里可以府瞰到整个比沙特城,除了天空的飞鸟和羽族以外,那可是唯一一个能够府瞰到整个比沙特城的地方。来,让我带你们过去看看。”言辞之间,哈尔流露出一种骄傲的神态。

    跟随着哈尔,我们来到了一扇精心雕刻的华丽大门前,杰夫走上前,将一块八角形的金属块放到门上一个小小的凹槽里轻轻的一转,大门从两边打开,露出一个狭小的房间,走进房间,杰夫将那个金属块放到另一个凹槽里,再度一转,大门合上,整个房间轻轻一颤,开始缓缓向上升起,速度越来越快,茜丝有点紧张,小手紧紧的抓着我的衣袖,终于随着叮的一声,房间再度轻轻一颤,停止了下来,大门再度打开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顶楼,环形的房间墙壁是一整块巨大的水晶,透过水晶,我们可以看见各种奇花,还有清澈的河水在花间流淌。

    整个房间的装饰到没有金壁辉煌的感觉,跟大堂里的那种极尽奢华的风格截然相反,整个房间流露出一种淡淡的自然清新的气息,所有的家具都是各种名贵木料制成,只上了一层清漆的家具,那木料本身自带的质密纹路,给人一种古朴,舒适的感觉。

    “怎么样?还满意吧。”哈尔看到我们在房间里这里看看,那里望望,带了一丝骄傲的说道:“这里所有的家具,都是顶级的木料经过雕刻大师精心设计雕琢完成的,每一件都是以舒适实用为目的打造的。”

    说着,哈尔打了个响指,杰夫赶紧凑了过来,“这位杰夫,你们已经认识了,有什么需要只管找他,晚上的时候,我为你们安排了一个小小的宴会,希望大家光临。到时候杰夫会带你们去的。”

    说完,哈尔又拥抱了一下铁锤,说道:“小铁锤,哈尔大叔还有事情,现在就不陪着你们了,反正你也比较熟,带着你的朋友们好好在这里玩几天,我还有一些好东西要带给你的父亲,既然你来了,就一起带过去吧。”

    “好的,哈尔大叔,我们这几天就麻烦你了。”铁锤嘿嘿的笑道。

    “别说什么麻烦,你小子以前给我找得麻烦还少了?什么时候跟你哈尔大叔还这么客气起来。”哈尔笑骂道:“好了,不说了,你们先休息,我就先忙去了,记得晚上要来吃饭啊。”

    说完,哈尔就从刚才来的那个门出去了。

    铁锤看到哈尔出去,就打发杰夫去准备一些好酒,然后指着我们刚刚上来的那个房间对我说道:“怎么样,这个水梯很方便吧,这是我爸爸设计的,利用贡古尔河的河水产生的巨大力量来提升的升降工具,整个西大陆除了我们矮人的部落以外,只有花冠旅店才有的。”

    我点了点头,赞成道:“的确是个方便的工具。”

    对于我来说,前世的时候电梯坐的多了,倒不觉得如何新鲜,对于这个利用水作为动力的异世“电梯”我只是惊叹矮人在打造这方面确实是巧夺天工。

    茜丝则是很有兴趣的不停追问铁锤关于这个水梯的一些细节,希罕的围着那个神奇的水梯打转。

    这是昨天的第二更,本来应该昨晚发的,结果临时出了一个工伤,处理到今天上午才处理完,今天忙死,大概晚上十点左右进行更新,尽量更新两章,在这里为昨晚跳票给大家郑重道歉

    各位对不起了

第三十六章 贡古尔河上1

    晚餐很丰盛,不过哈尔并没有出席,杰夫告诉我们哈尔向我们道歉他正好有一笔大生意不得不去处理。同时希望我们玩的痛快。

    铁锤的货船要三天才能开船,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在比沙特城好好的游缆一翻。作为撒尔王国最大的港口,也是整个西部大陆最大的港口,比沙特城虽然很繁忙,但是并没有一丝杂乱的感觉,虽然这里每天都有不同城市不同国度的人在这里经过,比沙特城的人们却出奇的悠闲。

    对于比沙特城的人来说,时间就是用来浪费的。这里的人往往很迟才起床,而经过短短的工作时间,就是很长一段午觉时间。显然这里的人们热爱在吃饱喝足以后美美的在太阳底下闭上眼睛小睡一会。

    幸好这里通过魔法控制的绞盘不停的按照进度进行装卸,否则,这些商人怕是会因为比沙特人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悠闲弄得血本无归,毕竟对于商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

    一直到我们离开比沙特城,哈尔都没有能够再度出现,不过慷慨的哈尔在铁锤的货运单子上增加了一大堆珍贵的矿石。如果不是等待这堆矿石,我们也不用在比沙特城停留三天。

    铁锤包下了一整条货船,让我们在船上能够拥有各自的房间,货船靠风帆在宽阔的贡古尔河上稳稳的航行。不过自从上船以后,铁锤就将自己关在装满矿石的货舱里。据他自己说,这些芬芳的矿石,让他无比的享受。

    货船的船长是个大胡子的比沙特人,就住在我们的隔壁,事实上,整个货船一共也就五个舱位,除了我们以外,只有船长和大副才有自己的舱室。不同于其他的比沙特人,大胡子船长倒是个勤快的人。可是我却宁可他不那么勤快。至少他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发出的声响已经严重的影响到我的睡眠。

    “嗨,朋友,想什么呢?”

    正在我靠在船舷上看着河水平静的流淌的时候,大胡子船长走过来问道。

    我冲船长礼貌的笑笑:“这河真平静啊。”

    胡子船长望河上看了看,不以为然的说:“平静?呵呵,现在她倒是像个小淑女一样,可是一到凯尔特的地域,你就会知道她到底是个怎样的悍妇了,相信我,到那时候你才能知道她的真面目——至少不比西贝柳斯太太差多少。”

    西贝柳斯是千年前大陆上最强大的人类魔法师,尤其是他在元素魔法应用理论方面建树颇多,被称为让元素魔法走进生活的伟大魔法师,不过比起他的魔法来,他那个怕老婆的名声到显得更加响亮一些。

    事实上西贝柳斯和他太太跟撒拉丁长老曾经旅行过一段时间,据撒拉丁长老说当年他跟西贝柳斯和吉娜一起旅行的时候,曾经因为西贝柳斯晚上吃完东西忘了漱口给吉娜一脚踹出帐篷外,大雪中苦熬一夜等等。事实上,撒拉丁长老把这些苦难的经历看作是西贝柳斯后来在元素魔法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得根本原因。

    不得不说在撒尔王国的这一段贡古尔河,很容易让人感到无聊,第一次坐船的茜丝很不幸的晕船了,在自己的舱室吐的死去活来的。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初次坐船的人鲜有不晕船的。那种脚下老是飘着的感觉,实在很容易让人眩晕。对此我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有等茜丝吐啊吐的吐习惯了。

    到第三天的时候,茜丝终于勉强适应了船上的生活。

    这个时候我也找到了自己的乐子,那就是钓鱼。平稳的贡古尔河在这个时候正好是钓鱼的好季节。找胡子船长要了一根鱼竿,我就开始了悠闲的垂钓生活。

    大概是船舱里呆着太无聊的缘故,茜丝在刚刚克服了晕船的感觉后也开始跟着我钓鱼起来,不过这对于我来讲就是一场灾难了。

    看来几天的晕船生涯并没有令好动的小狐狸安分一点,反而促使她更加的好动。每当我装上钓饵开始垂钓的时候,茜丝就开始不停的将我的鱼竿提起来,看看有没有上鱼。毫无疑问,在茜丝的干扰下,我一无所获,倒是暴怒的茜丝冲着河里放了几个电球电上来一批。

    “哼哼,怎么样,叶开,看你钓了半天,还不如我一个电球来的快”手里提着被电的焦黑的可怜的鱼,茜丝得意洋洋的向我显摆着。

    我摇了摇头,苦笑说:“小姐,我钓鱼是为了改善伙食的,”说着指了指茜丝引以为傲的战利品说:“你这鱼都这样了,还能吃嘛”

    听到我这样说,茜丝看了看手里焦黑的鱼,撇撇嘴说:“不能吃又怎么样,这么丑的鱼,肯定也不好吃”说着将鱼丢进河里,对我皱皱眉毛:“不好玩,我还是回舱里睡觉算了。”

    说着,就自顾自回舱了。

    这不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嘛,看来不管是什么时候的狐狸都少不了这个习惯啊。

    少了茜丝的打扰,我重新开始垂钓,这次的收获就丰富了许多。除了贡古尔河常见的刀鱼以外,还钓到了好几条贡古尔河的特产——鳜鱼。

    刀鱼也还罢了,这鳜鱼倒是我前世最喜欢吃的鱼类,不论清蒸还是红烧,各种做法都可以称得上是人间美味。将刀鱼送给胡子船长作为借我鱼竿的谢礼,我专门留下了鳜鱼,这下晚餐可有的好吃的了。

    松鼠鳜鱼作为我前世最爱吃的菜之一,对于它的做法我可是很下了一翻功夫研究的,还是老规矩,用催生术催生出各种各样的食才和配菜,我将鳜鱼洗剥干净,去掉鱼骨,将鱼身上的肉,用***花刀切好,只剩一层鱼皮薄薄的连接在一起,将鱼肉翻出来,然后用调好的湿湿的面糊均匀的抹在鱼肉上,然后放进干粉里沾匀干粉,拎着鱼尾轻轻一抖,整个鳜鱼就好像一朵***一样,切成一条条细条的鱼肉就好像***的花瓣在鱼身上绽放。

    慢慢将锅里热了的油一勺一勺的舀起来,从鱼尾处浇下,每浇一次,就是嗤的一声,如此反复几回,让鱼肉在热油的浇淋下定好形状,在将整个鱼放到油锅里慢慢炸到金黄后捞出放到盘子里。

    拿出我早准备好的酸甜果汁和其他的佐料在烧热的油锅里反复熬成一锅浓浓的汤汁,将这汤汁浇淋在热腾腾的炸鱼上,仿佛给***般的炸鱼裹上了一层金黄透亮的琉璃。

    浓郁的芳香从鱼上传了出来,不要说茜丝,就连沉醉在矿石里的铁锤都给这香气勾引的来到我的船舱。

    可惜整条鱼我都还没有吃几口,就给恶鬼投胎的茜丝和铁锤分而食之了。

    “真是太美味了,鱼肉不但鲜嫩,而且被面裹着炸的酥酥的,酸甜的汤汁不但让鱼肉跟更加美丽还很好的烘托了鱼肉本身的鲜美”铁锤闭着眼睛嚼着鱼肉,意犹未尽的说道:“甚至比最香甜的矿石还要芬芳许多。天哪,叶开,你这个鱼简直就是人间圣品啊。这让我以后碰到别的鱼,还怎么有兴趣去品尝啊。”

    茜丝虽然也吃的很欢畅,可是小狐狸却根本不满足于此,因为她的眼睛已经盯在我还没有料理的几条鳜鱼上来回打转好久了。

    最后,这几条鳜鱼也终于进了铁锤和小狐狸的肚皮,我真是奇怪,刚刚克服了晕船的小狐狸怎么能有这么好的胃口,要知道这鳜鱼足足有四斤一条啊,就是铁锤也只吃了一条半就吃不下了,可茜丝一个人就吃了两条半,却没见她小肚子鼓胀起来,难道兽人天生的胃口就大吗?

    虽然我很疑惑,但是茜丝却不准备给我解答疑惑的机会,吃完了她就打着哈欠晃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让我好生郁闷。

    今天第二更完成~~~不行了,睡了先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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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耄耋老人,自然死亡却转生成了精灵,一个不同的世界,会发生什么奇妙的故事?作者也不知道,就让我们随着精灵的脚步,领略一种不同的人生吧~~~~~~~~~~重生精灵大陆游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精灵大陆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精灵大陆游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