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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熊掌     重生精灵大陆游txt下载     重生精灵大陆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章 冠名礼试练3

    当我无比高调的踏入试练之森的时候,迎接我的是一只箭,这只箭代起了强大的风,如一道闪电一样直对我射来。我一个侧滑隐蔽在树的后面,连续射出两支箭,第一只在风中呼啸而第二支则悄悄的,顺着第一只箭带起的风轻盈的向目标飞去。如我所愿,第一只箭成功的迷惑了隐藏的弓手,让第二只箭轻巧的带下了他胸前的羽毛。

    在第一轮的试练中我已经完全记下了整个试练之森的地形。毕竟面对二十个卫队弓手高调进入森林而没有利用地形进行任何掩护,那跟自杀没有什么区别,我还不如直接弃权的好。我一刻不停的在林木的掩护中展转腾挪,是的,一刻不停,因为那些箭就在我身体的周围飞舞,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了,精灵族优雅的舞蹈,就是通过这样的腾挪演化过来的。每一个移动,每一个转身,都很好的迷惑着远处的射手,一共有十个射手对我作出了攻击,连绵不绝的箭带着各种角度的旋转组成了一道宣布死亡的洪流。虽然我已经明确了那些箭手的位置,但是我却没有机会射出一箭。

    因为我知道,一旦我在这个时候出箭,那我出箭后心里一瞬间的放松,足以让其他的弓手把我射成一个箭猪。而出箭后的放松,是每一个弓手都无法避免的,只是时间长短的差别罢了。

    就在我狼狈不堪的闪避箭矢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其中有个箭手有一刹那微微的走神,导致了他的箭微微的偏离了完美的压制路线,给了我一个唯一的机会来解脱这个困境。于是我出箭了。

    没有疑问,我的箭带起了一片羽毛,而在我的另一个方向,同样有一片羽毛缓缓飘落。没错,那是另外一个参加试练的精灵,就是他的出现,让一位卫队弓手在出手时带了一点点犹豫,真的,只有一点点。而就是这一点空隙,让原本完美无暇的压制箭阵出现了一丝破绽,给了我射出第一箭的机会。

    而有了第一次,那么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当我趁着射落第一跟羽毛产生的空隙连续射落两根羽毛以后,卫队弓手纷纷离开了隐蔽地点,采用游斗的方式向我包围过来,每个人都将弓长得满满的,却没有一个射出一箭。森林中只听见精灵的脚尖点在树叶上沙沙的声音。

    空气中充满了紧张的气氛,庞大的压力弥漫开来,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前世那句老话:引而不发如芒刺在背。

    这样下去,就是压力也足以让我崩溃,如果是一对一的决斗,那机会不過是对半分,而现在是我被包围,随着包围圈越来越小,我能够进行闪避的空间也越来越有限,我的弓弦上扣着五只箭,这是我能控制的极限,眼看情势越来越坏,我脚下微微加力,用陈氏太极的缠丝劲悄悄折断了我每一次落脚的树枝。

    终于有个卫队弓手踩上了被我折断的树枝,力道的改变让他一瞬间微微有些错愕,就在这个时候,我身形转动,五箭连发,带下了四片羽毛。即使我已经用我最快的速度发射了我的箭矢,可惜四箭的时间也足够一个优秀的精灵避开我第五支箭了。

    接下来的历程就变得简单了。

    练习静功的经历让我能够始终保持在和自然之力沟通的状态,能够令我无比的冷静,即使在高速的运动中,我仍然能够敏锐的察觉到空气中最微小的变化,即使是最优秀的弓手也只能减弱和弥补巨大的压力带来的动作变形,虽然我也不能保持动作完全不变形,但是我可以更好的控制我的每一分力量,加上身法和环境,随着我每一箭的射出,都带有一片羽毛的坠落,虽然又有几个卫队弓手加入了围猎我的队伍,但是每一次的减员,都对这些骄傲的精灵弓手的带来信心上的打击,而对我来说,随着每一箭的射出,我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来越放松,此消彼长之下,我已经射落了十四片羽毛了。

    还有最后一片,我就能够顺利通过第二轮试练了,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禁高兴起来,按照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马上,我就将成为第四位通过第二轮试练的精灵了,我就可以离开精灵之森,到广大的大路上游历了。

    随着心情的兴奋,我的脚步也稍微轻快了一些,就在这时,一支箭悄无声息的像我飞来,等我察觉的时候已经离我不過一臂的距离了,我情急下只有用手中的弓去扣这只箭,虽然成功的扣飞了箭保住了胸前的羽毛,但是在扣飞箭矢的过程中,我的弓也发生了微小的偏差,极大的影响了箭矢的精度。

    冷汗,顺着我的后背流下,沾湿了我的衣衫,我可没有信心用一把不精确的弓来对付六个卫队弓手。我只有在射出最后一箭的同时,放弃了抵抗。举起双手投降

    也许是我放弃抵抗的动作比较让人吃惊,毕竟举手投降的动作在这个世界并没有我前世那么流行,这个举动让追击的六个卫队弓手身子齐齐一缓,就在这时,我射出的最后一箭带落了通向合格的羽毛。

    这个结果让我长大了嘴巴,惊喜莫名。真的,最后一箭只是在惯性的作用下射出的,我根本没有想过这一箭能够奏效,松开弓弦的时候,更多的是发泄一下心里的郁闷和沮丧。完全就是随着感觉射出去的,没有力道,没有控制,没有旋转,只是就那么射出去了,莫非是我在不知不觉中达到了技近乎道的高度??

    不過看到那片羽毛以后,我才明白,不是什么技近乎道,完全是撞了狗屎运。在长久的追击过程中,那位弓手的羽毛已经在半脱离状态了,即使没有我那一箭,只要再运动一会也会自然掉落的,而我那一箭确实没有力道,没有控制,没有旋转,这样的箭对于精灵来说根本没有杀伤力,加上看见我投降动作一时的惊讶,才让这只根本没有杀伤力的箭碰掉了胸前的羽毛。

第八章 冠名礼

    随着我通过第二轮的试练,整个试练就结束了,接下来就是冠名礼了。这时候我波动的心已经平复了,说实话,第二轮的试练能够通过纯粹是运气,虽然我的策略没有错误,如果按照正常进行我也可以顺利通过试练,但是就在我射落第十四片羽毛的瞬间,我一瞬间的喜悦造成了我唯一的破绽,行百里者半九十,虽然我早知道这个道理,虽然我也经历前世战争的炮火,看到无数的人倒在成功边缘,但是我还是放松了。看来尽管经历了前后三百八十年的生命,我的心仍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成熟。如果不是最后鬼使神差的运气,我想我是没有任何机会能够通过的。

    不過冠名礼也是精灵最盛大的节日之一,我们这些通过试练的精灵,终于可以拥有自己的名字了。

    换上纯白的宽大礼服,我将一枚金质的见习队长徽章别在我礼服的胸口位置,来到了母树下,环绕在主持冠名礼的赫尔拉法特长老的身边。随着长老的吟唱,母树散发出七彩的光辉,细嫩的枝条从茂密的枝干中伸出,慢慢环绕成一顶一顶的叶冠,一股自然之力形成了微微的旋风,托着叶冠悬浮在我们每个人面前,我们闭上眼睛单膝跪在地上,依次将自然之力凝聚到额前的纹饰上然后大声念出自己选定的名字。在念出名字的同时,叶冠散发出七彩的光辉,然后在叶冠的每一片叶子上幻化出了每人额头上的纹饰,落在被冠名的精灵头上。

    轮到我的时候,我虔诚的念出了早就在我胸中翻腾了好久的名字——叶开。没错,叶开就是我前世的名字,当年我爹给我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因为我是三代单传,希望我开枝散叶,所以叫我叶开,那时候,古龙还没有写小李飞刀。

    随着名字被承认,整个冠名礼也就结束了。剩下的就是精灵盛宴。精灵是很淡薄的种族,所以即使是称为精灵盛宴,也不过是所有的精灵都拿出自己珍藏的水果,然后三五一群的聚集在一起翩翩起舞。

    并不象我前世在电视中看到的狂欢节那样热烈,精灵的盛宴更多的让人感觉到一种随意,一种放松,还有一丝温馨。

    随着舞蹈的持续,精灵们在枝叶间飞舞。一些精灵展开了滑翔翼,在母树周围追逐环绕。

    没有特定的时间限制,什么时候精灵感觉到累了,那么盛宴就会自然结束,而新成年的精灵将开始建设自己的树屋。

    冠名礼后,新的成年精灵也开始决定自己的方向了。通常刚成年的精灵都有三种选择,要么跟随长老学习自然魔法和知识,要么进入精灵卫队学习战斗技巧,要么也可以随着自己的兴趣制做装饰品或培植水果。如果说精灵里也有商人的话,那也只限于用水果换装饰品或者用装饰品换水果而已。

    这也就是为什么自从我开发了七彩圣果以后,我的树屋成为了精灵之森最华丽的树屋之一。毕竟七彩圣果的魅力是没有精灵能够阻挡的。

    相对于其他的精灵,我多了一个选择,我可以在学习了大陆知识以后,成为精灵游侠,在大陆上游历,带回新奇的装饰和新的物种。事实上每个精灵卫队队长都可以到大陆上游历,只是很少有精灵会选择离开精灵之森。

    我完全没有犹豫,既然拥有漫长的生命,不到大陆上游历一番,岂不是太亏了。要不是试练中认识到了自己还是有不足,我恨不得冠名礼一结束就马上开始游历了。

    不知道这个大陆,跟我前世所处的世界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风光。

第九章 克拉克城

    火红的夕阳,给天边的云彩度上了一层闪耀的金边,路边的小树拉出了斜长的影子,这是通往克拉克城的一条大路,一辆马车埃克老爹看了看日头,甩了个响鞭,拉车的马匹随着清脆的声音加快了速度,在路上卷起了一道烟尘。

    “嘿嘿,小伙子,照这个速度,我们今天晚上就可以到克拉克城中过夜了。”埃克老爹拉开脸上蒙着的面巾,转过头对车上的乘客喊道:“到时候,我一定请你喝一杯最好的查克拉——那可是我们克拉克城的骄傲。”

    “哈哈哈,好啊,到时候你可不许心疼~”一阵爽朗的笑声从车上的乘客口中传来。乘客是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可能是在马车上颠簸的太久,金色的长发有点凌乱,微笑的时候,雪白的牙齿在落日的余晖下闪闪发光。

    没错,这个年轻人就是我了。

    在冠名礼之后,我又开始了繁重的学习和练习,这一回则是主要通过和埃德的对战来提高自己的。在试练中我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尤其是第二轮的试练,让我明白了精灵舞蹈的妙用。这时我才意识到,虽然我对精灵长老们传授的武技都没有偷懒,但是前世带来的固执观念让我在潜意识里一直认为我练的武当内功和陈氏太极远远高于我现在学习的武技。实际上,这是不正确的。武当内功和陈氏太极并不是不好,相反,对于精灵来说,这样的个功法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也正是这些好处让我并没有深刻的钻研这些精灵的武技。

    其实,不论是武当内功,陈氏太极,它们的作用都是更有效率的锻炼和使用身体,让潜能得以发挥,这些功夫和精灵的武技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也没有高下之分,所不同的是,精灵因为天生的优势和漫长的生命,对锻炼身体并没有深刻的研究,精灵武技更多的是研究如何使用精灵的天赋,而作为着眼点在开发身体潜能的武当内功和陈氏太极,跟精灵的武技可以很好的互补。

    在了解了这些之后,我又重新开始研究精灵的武技,并常识将这些和武当内功等功夫结合起来。这一研究整整花费了我五十年的时间,当我初步完成这些功法的融合的时候,埃德在武技上已经远远的被我抛在身后,而我整理出来的武当内功和陈氏太极,被称为叶开锻炼法,成为了精灵武技的一部分。

    碰上埃克老爹,是在出了精灵之森的第二天。其实精灵之森在大陆史里是叫菲尔德森林的,精灵之森其实只是菲尔德森林的中心一块而已。出了精灵之森到菲尔德森林边缘,即使以我精灵的速度,也狂奔了两天。当我从菲尔德森林出来的时候正好碰见埃克老爹被两头迷途的野猪攻击,于是我射死了野猪。

    变幻成人类的模样的我本来只是想问问埃克老爹通往最近的城市的道路应该怎么走,结果热情的埃克老爹非要载着我跟他一起到克拉克城去,反正我也没有什么特定的目标,也就同意了。至于野猪,当然是进了我和埃克老爹的肚子了。直到离开精灵之森的时候,我才知道任何食物都会被精灵的肠胃转化成自然之力,只不过,肉类比植物类转化的自然之力要少而已………………

    当最后一缕阳光落在地平线以下之前,我们赶到了克拉克城。克拉克城是个跟古朴的城,城墙是巨大的花岗岩铸成的,很厚实,仔细看甚至还能看到过去的战争留在城墙上的痕迹。作为撒尔帝国最大的黑市所在地,克拉克城拥有最齐全的交易市场,据埃克老爹说,每年撒尔帝国一半的收入就来自克拉克城。

    埃克老爹显然对克拉克城很熟悉,据他自己说,他每年都要到克拉克城呆上半年,基本上要么到菲尔德森林采集草药,要么到东边的恩罗德山脉去找矮人换点兵器矿石之类的。这次就是埃克老爹从恩罗德山脉回来的路上和我遇上的。

    进城交付了矿石之后,埃克老爹就想拉我到酒馆去尝试一下他口中的克拉克城的骄傲,到了酒馆我才知道,原来查克拉大概就是类似于我前世喝过的二锅头一样的烈酒。而作为一个弓手,喝酒无疑会对判断造成影响。

    看见我不喜欢查克拉,埃克老爹一脸的惋惜。从酒馆出来后,我就和埃克老爹分手了,按照埃克老爹给我的地图,我找到了被他称为旅行家的乐园的剑鱼旅馆,旅馆是个两层的石制建筑,不高,但是占地非常广大。走进旅馆,侍者就殷勤的凑了过来:“欢迎您,尊贵的客人。请问您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服务的吗?”

    “啊,我想要一间普通客房”我想了想补充道“最好再来一份牛排送到我的房间。”

    “好的,先生,普通客房一间,一份牛排送到房间,一共四十个几尼,先生”

    听到侍者的回答,我一楞,见鬼,撒拉丁长老给我的通用货币里可没有什么几尼,我身上只有一种被称为拉克西还是拉克斯的货币,当时撒拉丁长老还吹嘘这种货币个头大,份量足,不但购买力惊人同时还有防身的功能。也是,这个什么拉克西看上去就是一块大矿石的样子,要不是打磨的很规整,我还真不会当它是货币。

    没办法,只有先拿出来试试能不能用,也许,几尼不过是零钱的称呼吧。

    侍者看到我那出来的硕大的拉克西,明显的一呆,“这个,客人,我们这里不接受矿石的,如果您想用矿石付帐,你可以去矮人开的恐山旅馆,出门向左转,走过两条街就到。”

    “嗯?我闻到了拉克斯的味道!”正在我尴尬的时候,一个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一转头,就看见了一个很年轻的矮人闭着眼睛,一边使劲的耸动鼻子一边向我接近。等到了我的身边的时候,他猛的一睁眼睛,向上一跳,用手将我手中的拉克西抢了下来,对准了鼻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脸上流露出一种迷醉的表情。

    “好久没有闻到这么纯正的拉克斯香气了”那个矮人陶醉的说道。

    “咳,咳,这位矮人先生,你能不能先将这个拉克斯还给我呢?”我不得不打断了矮人的陶醉,“你看,如果你实在喜欢的话,我愿意用它来交换一些几尼。”

    一听到交换,矮人立即两眼放光的看向我,“你真的愿意交换?”看我点点头,矮人马上说:“你等等,我一会就回来。”说完马上头也不回的冲出了旅馆。

    看着他的背影,我不由得摇头苦笑。看来矮人在心仪的矿石面前真的是没有一丝抵抗力。

    “呃,先生?”那个侍者拍了拍我“你的矿石,那个矮人还没有还给您啊”

    “啊,谢谢你的提醒”我看着侍者笑了笑:“不过我相信那个矮人是不会赖帐的,他说了一会回来那么就一定会做到。在矿石面前的矮人,是最值得信任的。”

    “说得好”就在我刚刚说完,一个豪迈的声音从旅馆外面传来,只见一个中年矮人捧着拉克斯从旅馆的大门走了进来,刚才的那个矮人少年则扛着两个巨大的麻袋跟在他的后面

    “我们矮人说了就会做到的。”矮人鄙视的看了看那个侍者随手丢出了一个金币,指了指我继续说“他的费用全算在烈火兵器铺的帐上。”

    顺利的解决了房钱的问题,我邀请那两个矮人来到我的房间,一进到房间,我就解除了外形变幻,恢复了精灵的相貌,对于寿命同样在千年以上的矮人来说,用精灵的相貌并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不是您的解围,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是叶开,一个精灵。”

    “哈哈哈,我说怎么会有这么纯净的拉克斯呢”年长的矮人笑的很欢畅“已经几百年没有人用拉克斯付帐了,看来你们的长老大概还以为这个世界是几百年前的模样吧。我是史提芬金,叫我金就可以了。”

    我将撒拉丁长老给我的拉克斯都拿了出来:“这些都给你吧,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只要给我换一些金币就行了。”

    “不,不,年轻的精灵,也许你并不知道,你这里的拉克斯是经过了提纯的,我带来的两麻袋金币就是换取你刚刚的那一块,已经是占了大便宜了。”金使劲的摇头。

    我耸耸肩:“你看,我需要的只是一些可以使用的货币供我游历大陆,拉克斯固然珍贵,但是对于我来说,它的作用远远没有你带来的金币那样大。”

    金还是摇头。

    面对固执的矮人,我无奈的说:“那这样吧,剩下的拉克斯,我用来换你们矮人打造的一件兵器,你看这样总可以了吧?”

    “兵器?”金疑惑的看看我:“你们精灵不都是用弓箭的吗?虽然我算得上矮人中打造兵器的大师,但是在制造弓箭方面,也没有你们精灵那样优秀,难道说你想用这样珍贵的拉克斯来换一堆箭头吗?”

    “不,作为一个精灵,如果我要使用弓箭的话,我也只会用我亲手制作的弓箭,精灵的骄傲我不能放弃。”我对金说:“不过,要想掩饰身份在大陆上游历,我总不能老是用弓箭,毕竟精灵的箭法太特别了。我需要一种能够掩饰身份的武器。”

    金这才点点头:“那好吧,交易我同意了。”将两大麻袋金币堆在我的面前,金继续说:“这些金币你先收着,明天到我的铁匠铺来,烈火兵器铺,我一早叫铁锤带你过去,我会亲自给你制作一把兵器。”

    说完,金就带着铁锤回去了。

    至于说要打造什么兵器,那还用问?当然是中国剑了,除了中国剑以外还有什么兵器能够让我魂牵梦萦呢。我从很久以前就开始搜集各种材料,虽然不见得有矮人的丰富——每个矮人都是天生的探矿大师——但是至少,我这里有一些材料在这个世界上未必能有人认识到它的价值,矮人丰富的铸造经验加上我来自前世的知识,我相信这把剑将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为独特的兵器。

第十章 烈火兵器铺

    当第一缕的阳光撒向大地的时候,铁锤已经站在了我的门口。

    “早啊,朋友,你准备好了么?父亲让我领你到我们家去。”年幼的矮人显得有些迫不及待。

    我本来也没有什么要准备的,于是就跟着他出发了。

    城市好像也从沉睡中苏醒过来,走在克拉克城的街道上,不断有装载着各种货物的牛车在主人的吆喝声中穿行在街道上,街边的店铺也都打开店门,透过店门可以看见勤劳的伙计正在打扫着店铺,准备迎接第一位到访的客人。我甚至能够听见屠夫的吆喝在远处响起。

    “铁锤,你应该还没成年吧,难道现在矮人已经走下高山和人类混居在一起了吗?”对于铁锤的年幼,我始终都有疑问,按照长老们的描述,虽然矮人并不像我们精灵一样封闭,但是未成年的矮人还是不允许离开高山上的村落的。这也跟矮人不甚旺盛的繁殖能力有关,跟精灵一样,每一个出生的矮人,都是族群的宝贝啊。

    “你说的没错,我还没成年,本来也是不允许离开部落的。”铁锤回头看了看我继续说:“可是,连续这几年山上的收成不好,而部落里本身也没有足够的人力,我们这些未成年的矮人也只好到山下来帮忙运送粮食到部落了。”

    说到这里,年幼的矮人情绪有点低落:“我不喜欢城市,这里没有矿石的味道。而且也见不到木柄。”

    “木柄?”我有点困惑,虽然矮人热爱打铁,但好像对木工活没有什么特殊爱好啊。

    “对,木柄是艾妮沙大婶的女儿,就住在我家隔壁,木柄是整个村落最美丽的矮人了,她有粗壮的胳膊,还有黑铁矿一般的美丽皮肤。”看到小矮人一脸憧憬的表情,让我也好像跟着他一起高兴起来。

    “不過下个星期,等最后一批粮食运来,我就可以回到村落了,”铁锤挺起了小小的胸脯“这次我足足搜集到足够整个部落两个冬天的食物,这下木柄就不会因为我的力气没有她大而笑话我了。”

    从旅馆到金的兵器铺并不远,即使是跟在矮人后面慢悠悠的晃,也一会儿就晃到了。

    烈火兵器铺倒是不太大,两边的墙壁上挂满了没有装手柄的兵器,金并不在柜台上,铁锤领我穿过柜台后面的一道小门,下到地下的作坊里,金正站在熊熊燃烧的炉火边上,看到我进来,金首先给了我一个热烈的拥抱。

    “克拉克城太拥挤了,那些人类根本没法享受打铁的美妙声音,竟然嫌我太吵非要将我的作坊弄到地下来。”金有点沮丧,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对铁锤说:“你到上面把我收藏起来的那三件兵器拿过来。”

    不一会,铁锤就将兵器拿了下来。

    金***着这些兵器,眼睛里尽是慈爱的光芒。他先拿起了一把双手剑,“这是我三百岁那年完成的作品,他的名字叫做重锋,全部用上好的精铁冷锻而成,锋锐无比。”放下双手剑,金又拿起了一把战锤:“这个是重压,整整用了我三十吨的好料和五十年的岁月,不停的锤炼,别看就这么小小一点,足足重二十八吨,只要能挥舞起来,没有人能档他一击。”最后,金***着一柄跟他本人一样高的战斧:“他的名字叫做金,史提芬金。这是我制作的第一件兵器,我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重新打造一遍,是我们矮人生死与共的伙伴,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证明,也是我一生中唯一使用的兵器。他还有一个名字——矮人的灵魂。”

    放下了战斧,金对我说:“这是我制作水平的最高代表,而我的水平在矮人中也算是前三位的。你可以直接从中选取一把,当然除了我的战斧。或者你也可以让我改动或者重新制作一把?”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这些兵器无疑都是很好的。不论从选料到做工,都可以称得上是精益求精,而且这些兵器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但是,我不会选择他们,也不会选择你店里的任何一把兵器。只因为他们都不适合我。”

    我闭上眼睛:“我的兵器,要轻盈的好像飞花,要柔韧的好像初生的嫩枝,要能轻轻划过风的间隙,只有这样的兵器才是适合我的。”

    听见我的诉说,金的两眼开始放光:“我的朋友,你通过了我的测试,虽然我承诺给你制作一件兵器,但是一个只看见兵器的优秀而不知道选择合适的兵器的人,是不配拥有矮人打造的兵器的。”

    说到这里,金的眉头皱了一下“不过你说的兵器,跟我以前打造的所有兵器都不一样,柔韧的好像初生的嫩枝?我无法想象这样的兵器,看来你要等很久了。”

    我从身上拿出一块白布,上面就画了我给自己设计的宝剑:“我的兵器就是这样的剑,她一直就在我的心中,以前我没有足够的实力来制造,驾驭她,现在我有了你的帮助,我想也许我终于有机会见到她了。”将布递给金,“既然有这样的机会见到她,难道你认为以我精灵的寿命还没有耐心等久一点吗?”

    金看着我,然后我们两个相对大笑起来,声音震得作坊里的灰都跳动了起来。

    等我们笑够了,金拉着我说:“走,我们选材料去。”

第十一章 铸剑1

    铸造一把剑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我前世为求一把好剑曾经专门到沈广隆剑铺跟随沈廷璋老先生学习研究。一把真正的好剑需要三百多个步骤,每一个步骤都要精益求精,稍稍有一个差错就前功尽弃了。好在不论是作为精灵的我还是作为矮人的金,都有足够长的生命能够忍受漫长的铸剑过程,十年磨一剑并不是一个夸张的说法。

    跟随金来到他的特别材料室,老矮人几百年来从大陆上搜集到的各种珍贵矿物分门别类的塞满了整整一个房间。

    “每次走进这个房间,闻到这些宝贝儿独特的芳香,都让我觉得好像浑身充满了高山的力量”金满脸的陶醉,好像面对圣果冻的精灵一样。

    接下来,金逐一的介绍起每种矿石的特性,永远不要震惊于矮人对矿石的认识,就好像永远不要质疑精灵对森林的熟悉一样。拉克斯无疑是这些矿石中最特别的一种金属矿石,虽然拉克斯并不是十分的坚硬,甚至相对来说,算是一种很柔软的金属,绝对不可能用来单独制作兵器,而对于魔法的传导性,虽然拉克斯能够传导魔法,但是比起秘银来说,就好像小溪流跟大海的区别一样,甚至秘银在硬度上还比拉克斯稍胜一筹。

    真正让拉克斯显得珍贵的是它的融合性。只需要一点点的拉克斯,就可以使不同的金属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不会产生分离,甚至可以很好的保证每一种金属的独特作用。

    当然,拉克斯本身并不太多,在现在,拉克斯基本上已经在大陆上绝迹了。而那些以前添加了拉克斯的兵器,基本上都成为了传说中的神器。我之所以能拥有在金看来十分庞大的拉克斯数量,得归功于撒拉丁长老不知道几百年前从哪里听来的谚语:旅行者应该拥有猪的嘴,鹿的腿,鹰的眼睛,驴的耳朵,骆驼的肩背,猴子的脸,外加饱满的钱袋。于是他才会为我准备了在他看来足够买下一个小国家的拉克斯作为我饱满的钱袋。除了不能使用以外,我不得不说,这个钱袋确实十分饱满。

    正是有了足够的拉克斯,我才能不用考虑金属的相容性,任意的选取我所需要的矿石。

    当我在金的协助下确定了足足九种珍贵矿石,以及这些矿石的比例后,连金也感叹说:“虽然我不知道你的剑到底能达到什么样效果,也不知道这个世上是否又会多一件神器,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当你的剑制作出来后,我将成为制作了最昂贵的兵器的矮人而背载入史册了。”

    这让我不禁汗颜,好在矮人对铸造的热情足以让他们忽略成本,不然只怕还没有铸造,我的剑就因为造价太贵而腹死胎中了。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制作模型了。

    在这个世界上的兵器,都是类似于前世西方的兵器,什么战锤,重剑,基本上都是属于厚重的兵器,大概世这个世界上的种族比较务实的缘故,即使是人类的贵族也没有诸如花剑,细剑之类的典型的华而不实的兵器。

    事实上在这个世界里因为有魔法的存在,即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贵族(当然是纨绔之流了)也能够挥舞的动一把双手剑。

    尽管我在设计我自己的佩剑的时候,特意照顾到这个世界的习惯选择相对厚重一点汉剑造型,但是以我精灵的臂力,想必运用起来没有什么问题。至少在选择材料的时候,金就曾经很疑惑的问过我,为什么没有选择比重更大的哈尔精铁而是选择了相对较轻的陨铁,并且曾经很严肃的提醒过我,这样的剑在战斗中劣势会非常明显。

    只是在我的坚持之下,才无奈的表示反正是我用的剑,要是不好用他不负责任。

    其实作模型是一件非常细致的工作,想要铸造出一柄合格的剑,必须要有一个好的模型,如果你作出的模型就有中心便宜之类的问题,那么你的剑铸造出来以后肯定也会出同样地问题。所以在制作这个模型的时候我格外的用心,所以我索性让铁锤帮我把旅馆里行李搬到了烈火兵器铺,好让我能够专心的制作模型。

    就在第三十天的时候,我终于完成了模型的制作。其间一共报废了整整八十把模型剑,直到第八十一把的时候,才终于得到了一个完美的模型。

    这三十天金也没有闲着,为了让整个铸造的过程配的上我选用的昂贵材料,在铁锤等到最后一批粮食后,金索性将兵器铺的生意停了和铁锤一起返回了矮人部落。这一去就是二十多天,就在我做好模型的前三天,金带着长长的车队回到了兵器铺。

    金带回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燃料还有用矮人特殊的魔法保持新鲜的各种泉水。等我制作完模型的时候,金已经开始调整好炉火进行材料的熔炼了。

    熔炼材料是个十分精细的活,要将各种材料融合在一起,即使有了拉克斯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虽然拉克斯能很好的融合不同的金属,但是即使同一种金属,如果透料的时候没有掌握好火候和份量,也会产生致命的裂纹。所以金只有一刻不停的守在炉火边上。每当一次熔炼完成,制成粗坯后,趁着粗坯还热,金就将它投入到一种特殊的泉水中,如果粗坯有一点弯曲,就说明材料熔炼失败了。

    虽然金已经是最优秀的矮人大师,但是熔炼的过程中有太多不可控制的因素了,有材料本身的也有环境造成的,有时候甚至是在不恰当的时候呼出的气息,就会导致熔炼的失败。

    等制作出了粗坯以后,我和金就开始了反复煅打这些粗坯的工作。不得不承认矮人强壮的手臂简直就是天生为打铁而创造的,而金不论从煅打的力度和速度来说,都让人感觉到有一种特殊的美感。

    而矮人对于打造方面的领悟力则又一次让我感到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一种人是天生适合某种职业的。折叠煅打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的工艺,当初金曾经认为我说的在保持剑的刚性和硬度的情况下还能让剑柔韧如初生的嫩枝完全是扯淡,可是当我一提到折叠煅打的时候,金马上领会了这种技术的精髓。并且怀着极大的热情投入这项工作之中。

    每一次煅打后,金都会用泉水校验粗坯是否会弯曲,除了开始的时候因为不太熟练导致了一些粗坯报废,但是很快,金就掌握了折叠煅打的诀窍。

    说实话,煅打其实是挺枯燥的,可是金好像吃了兴奋剂一样,一刻不停熟悉着这种新的工艺,终于,在老矮人两只眼睛都充满了血丝快支持不住的时候,他整整制作出了十条剑坯,每一条剑坯都经过了一百零八次的折叠煅打。

    将这十条剑坯沉入到高山雪峰上采集的寒泉水中,金和我终于可以稍微喘口气养养精神了。

第十二章 铸剑2

    在经历了几天昏睡以后,剑坯的钝化完成了。将钝化以后完成的剑坯初磨一次,修正掉煅打产生一些毛刺后,十条剑坯只剩下五条符合要求。

    金按照我的要求用了五种泉水,和一种叫做息壤的特殊泥土调成粘粘的泥团将剑坯团团裹住。调低了炉火的温度,将包裹了剑坯的泥团放在一个特殊的容器中慢慢烘烤进行钝火后。我和金又空闲下来了。

    “有时候我真怀疑你不是一个精灵”金对着我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哪个精灵跟你一样竟然对打造感兴趣的,看见你熟练的动作老道的控火还有那些神奇的方法,我还以为你是某个矮人大师转生呢。”

    看了看钝火中的剑坯,老矮人意犹未尽的说:“开始的时候,听到你对你的剑的那些矛盾的要求,我就想,等剑铸造失败的时候好好笑话你的异想天开,没想到你能想出这么多神奇的办法竟然让这些看起来矛盾的要求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了,你到底是怎么想到这些奇妙方法的?”

    “也没有什么,是从一个古书中偶然翻到的。”

    虽然身体上还吃得消,但是铸剑消耗了我巨大的精力,让我一时精神有点恍惚。

    “什么书?能给我看看吗?”金听到有这样的书,眼里放射出了好奇的光芒。

    “呃,其实古书里面也只是稍微提了一下有这样的方法可以打造出韧性和硬度都很好的剑,我也是尝试一下,那里面的描述比我跟你讲的要简陋多了,总共也就二十来个字而已。好像是某个精灵游历时候看见的,不过你知道,作为一个精灵,本身对铸造没有多大兴趣的。”

    “是吗?那真遗憾,要是能够见到那些采用这些技术的铸剑师就好了。”金掩饰不住失望的说道。

    汗啊,真是精力不济差点说走嘴了,要是金真的要见中国铸剑师,我上哪去给他找啊。

    “对了,”我赶紧转换话题“长老们在讲大陆种族的时候都说你们矮人最喜欢的就是打造兵器和饮酒,怎么我这么长时间都没见过你喝酒呢?”

    “嗯?”金先是一楞,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直到眼泪都流出来才停下来喘着气反问道:“谁,谁这样告诉你的?”说着又开始大笑。

    这让我很尴尬,难道长老们又说错了?看来那些大陆知识过了几百年真的已经靠不住了。

    看到我尴尬,金好容易才停止了笑:“你们长老说得没错,我们是喜欢饮酒和打造。”

    ??!

    没错?没错你干嘛笑的象抽风一样?

    “作为一个精灵,想必你也是一个优秀的弓手吧——能出来游历的精灵好像都是优秀的弓手。”

    我点点头,还在纳闷,我是个弓手跟你不喝酒有什么关系?

    “那你也应该知道长期的饮酒会让手发抖,不论是一个好的弓手还是一个打造大师,都需要一双稳定而有力的双手”金看着我微笑说:“我们矮人是喜欢喝酒,但是那只是在战斗胜利之后。即使是普通的矮人在打造兵器的时候也是不喝酒的。而我们这些拥有打造大师称号的矮人,除了战斗之后庆祝胜利的宴会,平常更是滴酒不沾的。”

    我恍然大悟,其实也对,要想在一个领域达到巅峰,除了努力,除了兴趣,坚持不懈的忍耐和良好的自控能力都是不可或缺的。

    等到钝火完成,敲开已经烤干的泥土,测试了剑坯的弹性,又有三把因为种种原因而被报废。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最耗费时间和精力的锉磨和开刃了。

    锉磨和开刃也是最考验耐心和手的稳定性步骤。需要经过每日二百多次的频率不断锉磨剑身。先粗磨,从剑脊到剑刃横着平磨出剑面,然后再进行细磨。整个锉磨过程中要更换十块不同粗细程度的磨石。

    无论粗磨还是细磨,都是横向打磨,剑面每面每次打磨的回合必须一致,力度的轻重缓急也必须一致,否则剑面扭曲变形厚薄不均就变成废铁。

    我这里采用的是横磨直接出锋,这样虽然令剑刃的锋刃保持度更好但是对打磨的要求也更加高了。

    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指的就是这个了。

    整个过程一共让我和金花费了整整两年,才将两把剑磨好。

    磨好的剑身上隐隐出现了羽毛状的花纹,让金每每沉醉于其间,这花纹均匀的分布在整个剑身上,显示了我和金在打制宝剑的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做的精确而稳定。这些花纹就是对铸剑师最好的褒奖,华丽而淡雅,飘逸而内敛,仿佛梦幻一般。

    终于进行到最关键的淬火和退火了。

    在进行淬火和退火之前,金准备好了不同的泉水,并且在其中添加了很多魔法药剂,务必令淬火完美。

    事实上,为了完美的对剑刃进行淬火和退火我们用报废的剑坯进行了多次的试验,光调整的配方就不下五十种,终于选定了最好方案。

    淬火和退火完成的很顺利,这让我和金都松了一口气,用最细腻的材料对剑最后进行抛光以后,两把美丽到极点的剑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铸剑到这里终于结束了。剩下的就是安装手柄护具,剑鞘是早就做好的,事实上带有天然花纹的剑身是如此的美丽让一切的装饰在那梦幻的花纹面前暗然失色。我只是在剑靠近护手盘的位置用错金的方法勾勒上了剑的名字,一把叫做承影,一把叫做湛沪,都是用小篆写的。在剑把的位置,同样用错金的方法刻上了我和金的名字。本来我只想刻金的名字的,但是金坚持要将我的名字刻上,并且说如果我不刻上的话,那他的名字也不要刻上。

    当剑柄和护手盘安装完成后,我开始了最后对剑的测试。

    重心稳定,卧在手上不论怎么运就感觉整个剑是贴在手上一样,手腕的每一个微小的变化都能迅速反映在剑上,挥舞的时候,就好像用热刀切黄油一样,剑好像融入了风中,稳定,轻盈。

    而剑的韧性更是让金都吃惊不以,当金看见我将剑尖整个弯了过来碰到剑柄,而剑成为一个圆形时,一度以为剑毁了,可当我手一放开,剑尖轻盈的弹回原位,颤动的剑身发出嗡嗡的鸣响,清脆而悠长,好像龙吟一样,当然,要将剑整个弯过来耗费了我不少力气的。

    至于锋利,我不得不为金感到难过,他兴冲冲的拿出他的重锋来斩这两把剑,我只是将剑放在那里而已,真的,我可没有用什么内力之类的,只是放在那里,在重锋斩过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只是好像一阵微风掠过一样,重锋平平整整的被切成三段,而承影和湛沪上连一丝划痕都没有。

    柔而不软,利而不锐,锋芒内敛,就是承影和湛沪最好的写照。

    握着承影,我的心灵激荡不以,我手中握着的不是一把剑,而是今生和前世唯一的连接。让我不禁潸然泪下。

    “想知道这剑应该怎么用吗?让我使给你看”

    说完,我也不理金反应过来没有,直接来到金的后院空地上。

    走到空地的中间,缓缓抽出承影,我闭上眼睛用指尖轻轻地感触着剑身,用飘忽的声音道:“昔有庄子论剑云,夫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武当剑诀有云凡使剑宜避青入红。”说着,我缓缓使开武当丹剑,乘虚蹈隙,因敌变化,不拘成法。顺人之式,借人之力,以静制动,后发先至。避实击虚,,以斜取正,走化旋翻,轻稳疾快。

    随着剑式的展开,我慢慢进入到浑然忘我的状态,只觉手中的剑与我合为一体,浑身舒畅,性子一发,高声吟道:

    君不见昆吾铁冶飞炎烟,红光紫气俱赫然。

    良工锻炼凡几年,铸得宝剑名龙泉。

    龙泉颜色如霜雪,良工咨嗟叹奇绝。

    琉璃玉匣吐莲花,错镂金环映明月。

    正逢天下无风尘,幸得周防君子身。

    精光黯黯青蛇色,文章片片绿龟鳞。

    非直结交游侠子,亦曾亲近英雄人。

    何言中路遭弃捐,零落飘沦古狱边?

    虽复尘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

第十三章 马克

    剑铸成的时候,也是金和我分别的时候。

    对于我舞的剑,金表示很好看,并且说从来没看过这么精彩的剑舞。这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是啊,在这个世界,过去看到的武侠小说里的神奇武功都成为各个种族的本能,兽人皮坚肉厚不畏刀剑,比金钟罩铁不衫也差不到哪去,至于轻功,我们精灵的速度,日行千里虽然不行但是行个五百多里也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也没有什么神龟现世神马出土,太极阴阳五行这些,说出来人家都当你神经病的,这里人讲的是元素之力,自然之力,本能之力之类的东西。

    尽管剑法没人欣赏,让我有点曲高和寡的寥寥,不过剑毕竟是成功了。按照金这个专家的眼光,承影和湛沪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属于顶尖的兵器了,甚至不比神器差多少。所以当知道我将湛沪作为礼物送给他的时候,金激动的差点休克过去。

    得到了湛沪的金,将烈火兵器铺关闭了,我问金为什么,金说,打造了承影和湛沪以后,再制作别的兵器已经不能让他得到满足了,索性就关了铺子回到部落试试看能不能打造出超越承影和湛沪的兵器。

    在答应了金有机会到他的部落转转后,我也开始了我的旅程。

    旅程的开始往往是很痛苦的——撒拉丁长老说得没错,游历者确实是需要骆驼的肩背——金给我的两大袋金币真的是很大的一个负担来着。

    显然,背着这样沉重的钱袋旅行跟我想象中轻松畅快的旅程有很大的差别,幸好克拉克城不愧是最大的黑市交易地点,钱庄的生意在克拉克城还是开展的不错的,在留出一小袋金币之后,我将剩余的金币全部换成了号称网点最多的好再来钱庄的信用证。

    我的目的地是撒尔王国的首都,号称艺术之都的崔斯特城,这本来也是我预定的目的地。毕竟作为一个精灵,对于艺术的热爱已经成为一种融入血脉的本能了,即使保持着前世记忆的我仍然时时以中国人自居,但是三百年的精灵岁月还是让我深深的打上了精灵的烙印。

    可是,出城的时候,却发生了一点麻烦,因为一进入克拉克城就跟金搅在一起,我竟然不知道原来在大陆上行走是需要职业证明的,就好像前世的身份证一样。城门官倒是很热心的给我指明了办理证明的地点——执政厅办证中心。

    来到执政厅办证中心,办证中心有一排窗口,每个窗口前面都有证明类别的说明,我要办理的是职业证明,职业证明分商人,市民,工匠,其他四大类,我选择的职业就是其他类的游侠,事实上,除了游侠和吟游诗人以外其它的职业都要通过职业测试。我又不擅长唱歌,那么游侠也就是我唯一的选择了。

    证明很快就办出来了,用去我足足一个金币。而我也不敢耽搁,因为即使以我精灵的速度,也要全力飞奔才能在日落之前到达科尔村,如果在日落前还没有到达的话,就只有露宿野外了。

    黄昏下的达科尔村安宁祥和,清新的谷物香气随着每家每户的袅袅炊烟弥漫在空气中,清洗着我疲惫的精神。找到了村里唯一的一家旅舍——这是为帝国的信使准备的。

    美美的休息了一个晚上,在启明星升起的时候,我踩着清晨的露珠又踏上了旅途,邂逅了让我完全没有想到的瑰丽景观——日出。

    精灵之森古树们层层叠叠的天蓬遮挡了阳光,往往我们只能从那些偶尔穿透浓密的枝叶的一束阳光来感受太阳温暖,而前世的我,生在动荡的年代,年轻时没空关注日出,老了以后又深藏在都市的水泥森林中,往往等到日过中天才能从笼罩在城市上经年不散的烟尘中窥探到一丝太阳的身影。

    达科尔村到崔斯特城之间是一望无际的瀚海平原,没有高楼的遮挡,没有林木的阴翳,我先看见远处地平线慢慢拉伸出一条纯白的丝线,氤氲的光雾沿着白线升腾,如青烟一样弥漫,满天的星辰暗淡了光芒只有启明星在前方等待着青烟的环绕,浓黑的天际随着那光雾的翻滚,好像被一弘清水注入,漆黑的夜被稀释成了藏青色,那纯白的丝线突的扩大,冲开了夜的防线,不见了启明星的光辉,随着黑夜的退却,一道金色的光辉如利剑扫过整个平原,给平原上的山丘草地镀上一层亮丽的金边——太阳跨过了日夜的边界,轻轻跳出了地平线的束缚,散发出无尽的光辉和热力——天亮了。

    路过潺潺的小溪,轻轻捧起一捧清凉透亮的溪水,看着近乎透明的小鱼随着溪水的流淌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或者打着旋跃出水面,我满心喜悦。饮一口泛着甜味的溪水,让我收获了无穷的活力,继续向着崔斯特城前进。

    当我越来越靠近崔斯特城,道路两边又开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马车,平原上也出现了零星的村镇,我只有放慢了速度,毕竟如果以人类的形象施展出精灵的速度,实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超人这种东西,真的出现在面前是会引起恐慌和骚乱的。

    等我漫步在崔斯特城中的时候,我不由的惊叹人类不论在那个时空都能作出让神都嫉妒的艺术品,街道两边充斥着各种各样风格各异的建筑,有雕花的穹顶,有直入云霄的尖顶,也有古朴的飞檐,各种各样的鸟在这些高低不同的建筑见灵巧的穿越,看似杂乱的建筑样式和谐的统一在一起,形成了崔斯特城独特的风貌。

    各种音调在街道上交汇成了一曲错落有致的交响乐,就在我赞叹的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从我面前飞快的跑过,让我感觉好像给大象一鼻子打昏的眩晕。

    “叶颀?!”我顾不得惊世骇俗,用我最快的速度紧紧的追在那个身影之后,直到那个小小的身影消失在一个小院落里。

    那是个很朴素的小院,没有任何装饰,给人一种很宁静的感觉。我稳定了一下心情,轻轻拉动了小院的门铃。

    “请问您找谁?”开门的是个少年,于是我又看到了那个让我无时不刻想念又无时不刻在折磨我让我心痛如绞的面容。

    没错,那鼻子,那眼睛,那嘴,除了没有嘴角经常出现的微笑,他就是叶颀,我可怜的弟弟。那沾满了鲜血的小脸蛋现在正干干净净的带着疑惑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双大眼睛,不再空洞而没有焦距,正灵动的好奇的打量着我。

    “先生?”看见我没有反映,少年推了推我,“您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啊?”

    糟糕,我应该找个什么理由?刚才受惊过甚,都没有想到一个理由,我只有试探着问“请问,你这里能够提供我这个疲惫的旅人一个房间让我借住一下么?”说到这里我不由惴惴不安起来,从这个院子就可以看出来少年的家在崔斯特城毫无疑问是被归类到穷人里的。而少年身上虽然干净但是打满了补丁的粗布衣衫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样啊,房间是有了,不过我们可是要收钱的。您……有钱吗?”说着,少年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我,让我一阵尴尬,平原上肆意的狂奔让我现在的形象比较凄惨,不过长久生命带来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脸皮的厚度,毕竟脸皮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越磨越厚的东西。

    我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币,在他眼前晃了晃,少年马上好像见到了鱼的猫一样,视线随着金币转动,甚至两只手也不自觉的抬起来象金币伸了过来。

    汗,这个象我弟弟的少年不会是个财迷吧~~就在这时,一个温柔的声音从屋里传来让眼里闪烁着金币的光辉的少年马上变成无比纯洁的模样。

    一个年轻的妇人满面病容,蹒跚着从屋里出来“马克,是不是你在外面又闯祸了?”说着,妇人对我充满歉意的说:“对不起,先生,不论马克做了什么,都请你能够原谅他,都是我的病,让这孩子失了管教——马克,还不赶快跟这位先生道歉。”

    “才不是,妈妈,他是来租房子的——我没有又闯祸。”少年赶紧分辨。

    “是的,夫人,我是一个来自远方的旅人,想在您这里租一间房子”说着我将金币递到马克的妈妈手上。

    “哦,这太多了,”马克的妈妈连忙推辞“您的这枚金币足够您在城里最好的旅馆住上一个月了。”

    “不,夫人,”我微笑道:“您这里有旅馆所不能拥有的宁静,这枚金币是为了这份难得的宁静,呃,难道您不请我看看自己的房间么?”

    “别叫我妇人了,尊贵的客人,您可以叫我珍妮”妇人,不应该叫她珍妮了,连忙把我让进屋子。

    “哦,别叫我尊贵的客人,您也可以称呼我的名字,叶开,或者叫我叶也可以。从现在开始我就是您的房客了。”房子不大,家具也比较破旧了,但是整个屋子透出一股整洁清新的味道,在客厅左边的墙壁上有慢慢一书柜的书,让我有点惊讶,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书无疑是非常珍贵的,完全不是这样一个小院子的主人能够拥有的。

    扶着妈妈进入到卧房,马克出来看见我正盯着那一书柜的书看,不屑的说:“这些有什么好看的,如果不是妈妈坚决不同意我将这些变卖,她也不至于会病成这样了。”

    说着马克狠狠盯了那些书几眼,伸出脚向书柜踹去,但是当脚快碰上书柜的时候,又收了回来,满脸懊恼。

第十四章 剑侠的初始

    在珍妮家住下的当晚,我和珍妮还有马克一起吃了第一次的晚饭。我并不知道,这一次普通的会餐,在当我成为精灵长老以后偶然从那些游历的精灵带回来的大陆传说中被形容成了大陆剑圣,人族的英雄马克哈维尔英雄历程的起点而被载入史册。

    事实上,那一餐只是平平常常的晚餐,若说有什么特别,那就是晚餐实在是太简陋了一点。席间珍妮一直在说一些关于马克的趣事,说实话,马克绝对算不上一个安分老实的孩子,这点跟我弟弟一点不像,可是他们都是善良而聪明的,这点从马克一次为了帮助被欺负的李克尔梅而毫不犹豫将哈克男爵的小儿子狠狠打了一顿,后来又被男爵公子的卫士胖揍可以看出来。

    这样的事情可不只发生过一次,鲁莽而充满了正义感的少年可没有少给珍妮惹麻烦,若不是马克本身还算是个孩子而马克的父亲又是为了撒尔王国战斗而死的英雄骑士,马克和珍妮早就因为这些麻烦而不得不离开崔斯特城,而也是因为这样才使珍妮即使病倒,那份不算丰厚的抚恤金仍然能够维持珍妮一家的基本生活而不至于因为失去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

    不过要是我来写大陆传奇,我绝对不会将这餐晚饭作为马克英雄历程的起点的,因为席间马克对我可没什么好感,因为精灵比较纤细优雅,即使变成人类也不可能成为阿诺猪华吃雪茄那样的丰满男,而不幸的是,这种丰满男基本上就是这个世界武技高深的人的经典造型。让马克对我有所改观的其实是我用金币诱惑马克带我到街上逛逛的时候发生的。

    就在马克满怀不耐烦的带领我来到崔斯特城著名的餐饮大道哈林维尔大道时,正好碰到了哈克男爵的儿子带着卫士从一间高级餐厅出来。

    基于以前的仇恨,男爵公子很自然的指使他的卫士——两个标准的雪茄男——来教训马克。

    当两个雪茄男面露狞笑的向马克走来的时候,我很自然的挡在了马克面前。说实话,虽然我们精灵并不擅长近身格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力量,如果没有出众的腿部和手部力量,精灵们也不会拥有最快的速度,和精准的弓术。当然,拥有陈氏太极拳功夫的我更加不会忽视对身体的力量练习了。什么?你说太极拳软绵绵的,号称四两拨千斤?谁说的?柔并不等于软,当年我跟陈师父练太极的时候,为了练习一个里裹外翻,手臂上可是架着两百斤的铁棍来着。

    在雪茄男用力想将我推开的时候,我很自然一个分手将他引进来然后一个肩靠直接将他击飞到了街对面,而另一个雪茄男看见同伴飞了出去,冲着我当胸一拳打来,我拧腰一让顺手一捋,捋得他连续两个跟头摔进不知道什么时候围上来人群里。

    说实在的,动作小巧隐蔽的太极跟这个世界上流行的大开大合的豪放搏斗流是有很大的差别的,隐蔽而迅速的动作,迅猛的发力,让马克根本没看清我怎么出手的。于是惊为天人,从此看我的眼光就跟他看金币一样了。

    解决了两个雪茄男,我也没有兴趣再继续逛下去了,因为目的已经达到了。没错,我本来就打算上街来找麻烦的,毕竟马克在崔斯特城有不少的,呃,可以说仇家吧。

    等回到马克家的时候,马克激动无比,绘声绘色的跟珍妮描述了我如何解决那两个雪茄男的过程。珍妮只是微笑的听着。等到马克讲完,珍妮打发他去准备晚饭。

    “叶开先生,真的很感谢你今天帮助了马克,跟您添麻烦了”珍妮说这话的时候,脸上不由流露了一丝忧伤。“马克这孩子从小就崇拜他的父亲,虽然他并没有见过他的父亲,可是我作为一个母亲,真的不希望马克跟他父亲一样,我只希望马克平平安安的。”

    “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安”我微笑着说:“我想您也是一样。不过您自己为什么不教导马克武技呢?”

    珍妮一楞,吃惊的看着我。

    “别奇怪,尽管您现在病着,但是我还是看的出来您手上的老茧可不是每天操练菜刀之类的能练出来的”我其实早就发现珍妮应该也是拥有武技的。

    珍妮摇摇头:“我只希望马克能够远离这些斗争之类危险的事情,”顿了一顿接着说:“马克的父亲和我是在武技学院认识的,可是我们的武技都算不上高明,这也就是他的父亲为什么会死在战场上。”

    “我和马克的父亲收集这么多的书就是想让马克——我们的孩子不要象我们一样。为了这,他父亲才会上战场。”

    说到马克的父亲,珍妮越发的悲伤:“武技这种斗争的技术,从来不会给人带来幸福。”

    “不,妈妈,我想成为一个剑侠。”马克突然从门外进来,“我也要象爸爸一样,维护弱小的平民,保卫我们的家园。如果爸爸还在,哈克那个老家伙根本不敢欺负我们。”

    我早就察觉了马克在门外偷听。不理马克,我对珍妮说:“您说得没错,不过我看马克让马克练习一下武技也没有什么,虽然我不知道你和马克的父亲武技到底如何,但是学了武技也不一定非要和人斗争。”

    珍妮很奇怪的看着我,马克也一样,大概他们从来都认为学了武技就是要争斗的。

    我笑了笑:“我的武技跟你们见过的可能有些不同,其实没事的时候当体操练习也能强身健体的哦。”

    最后珍妮还是在马克的软磨硬泡中答应了让马克跟我学武,不过还是让马克发誓,除非必要,否则不许使用武技。

    第二天一早,马克就急不可待的叫我开始教他武技。不过开始我就给了马克一个巨大的打击。我是这样对马克说的:“想要学武,先要赚钱。”

    “赚钱?你是说要学费?大不了我们不要你交房租好了。”马克有点疑惑。我哈哈大笑说:“不不不,不需要你免我的房租,可是马克,学武是个很辛苦的事情,”不等我说完,马克打断我:“我不怕辛苦,只要你能教我高明的武技。”

    “别担心,武技我一定会教给你的,但是我们得先赚钱哪”说着我双手一摊:“没有钱,你身体消耗的营养补充不上来,没有钱,就没有办法购买和制作练武需要的一些辅助器械,没有钱,你又跟着我学武,你妈妈的病怎么办,难道说你要让你生病的妈妈赚钱来供你学武吗?更何况,你还想当剑侠,你的剑从哪里来呢?”

    马克不说话了,想了半天马克无奈的说:“那只有先赚钱了?”

    “嗯,没错,赚钱,这就是我教你武技的第一课——无财不练武。”

第十五章 麻烦上门

    作为一个精灵,想要赚钱很简单,只要拿出一些精灵常吃的水果就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卖的很好。而艺术之都,崔斯特城对于艺术和装饰有特殊的需求,而各种花卉无疑是这个艺术之都最好的装点,于是我决定让马克开个花店。

    “马克,你说开个花店怎么样?”我问马克,马克翻了翻眼睛:“花店?我们可从来没有养过花啊?”

    “花的事情有我来解决,所以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去买竹子来编花篮。”

    等到马克买回竹子来以后,我给了马克一把柴刀,“编花篮的竹片不能太宽,不能太窄,也不能太厚也不能太薄。”说着,我随手一刀劈下一片竹片,“什么时候你将竹子都批成这样的竹片,我在告诉你怎么编竹篮。”

    事实上,这个工作对于马克来说实在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枯燥的动作,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让马克很快就厌烦起来。

    “我说,要赚钱就赚钱,你老让我劈竹片能赚到钱吗?”马克拎着柴刀不耐烦的说。

    我什么也没说,直接将承影抽了出来,看也不看,随手一剑将一跟竹竿劈成了大小平均的竹片,这一手顿时让马克惊为天人,我说:“去吧,等你不需要用眼看就能将竹子劈成这样的竹片,你就算入门了。”

    于是马克乖乖的回去劈竹子了。

    让我惊讶的是,马克的天分太好了,这种劈竹子的训练除了练习手的稳定,眼的锐利,还有磨练耐性,通常要练习到我要求的程度,一般都需要好几年,而马克只用了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当马克捧着一堆竹片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确实大吃一惊。

    于是我决定增加一点马克练习的难度,马步桩功的确是有好处的。虽然在我前世最后几年很多的所谓现代武道家都说马步桩功没有用了,其实桩功只是很多人不会练而已。

    桩功的一大目的就是练习腿步的力量与灵活,桩要稳,要活。一切的力量都来源于脚下。

    我要求马克编花篮的姿势自然不是简单的,头要平,肩要平,坠肘塌腰松胯,马克练习的时候自然不是很舒服的,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要想开始练拳,首先得有腰腿得力量。然后,花篮还要编的孔径一致四平八稳,更加考验一个人对空间,对距离的理解与掌握。既然马克已经能够很好的劈出竹片,那对力量的掌握已经达到入门的地步了,是开始培养对空间的感觉了。

    放着马克自己琢磨编花篮的事情,我也得真正开始我的赚钱大计了。其实这个世界也好前世也好,天道这个东西都存在的,所谓万事万物最本源的道理都一样,虽然这个世界有各种魔法各种神奇的种族,水仍然是往低处流淌的。

    技近乎道,不是一句空口白话的。所有最深刻的道理都可以从最平常的小事里反映出来。我虽然前世没有学过插花之类的,但是雕刻和书画的功底还是很深的,加上精灵对植物的了解,制作出精美的花篮还是游刃有余的。

    看着仿佛随意挑选的花朵在我随手安插之下渐渐焕发出一种特别的生命力,珍妮惊讶极了。各种颜色的花卉互相映衬,看似随意的摆放折射出空间的掩映。在我制作完最后一篮插花以后,我将空气中的水气聚集起来形成升腾的水雾给插好的花抹上点滴露珠。就让珍妮拿到街上去卖了。

    插花的销售比我预计的要好很多,珍妮出门没有多久就已经将制作好的插花销售一空,收入了整整两百一十个金币。这么多的金币足够马克和珍妮十年生活。巨大的收获让珍妮和马克告别了贫困的生活,而马克则更加专心的编织着花篮了。

    这样的生活没有多久,麻烦上门了。巨大的利益背后总是隐藏着嫉妒的眼睛的。上门的是老朋友哈克男爵。

    那天珍妮刚准备好晚饭,哈克男爵就带着一堆保镖来到门前。

    哈尔男爵是个很胖的人,穿着箱满蕾丝花边的贵族长袍,十个手指被硕大的戒指占满了,他第一句话就是:“啊,啊,这不是哈维尔家的寡妇吗,你那死去丈夫的债务总该归还了吧——三千金币并不多嘛,就你这两天赚到钱和这个小院子总足够偿还了”一边说着,这个酷似蟾蜍的生物一边伸出了三个肥硕的手指“啊,啊,三千金币,你不会说没有钱偿还吧,你那无能的老公当初可是跪着求我,我看他可怜才借给他——真是遗悍啊,即使是我好心的借钱给他置办了全套甲胄无能的哈维尔还是没有能够活着回来。这样吧,看在哈维尔死了的分上,我也不要你们的钱了,只要你们把制作的插花每天拿来给我,这个院子就让你们住下去好了,看我是多么仁慈啊。”

    听到自己崇拜的父亲被这样侮辱,马克拿着柴刀就冲了出来,“不许你这样侮辱我的父亲!!他是王国英雄!”

    “侮辱?哈哈哈”蟾蜍故作吃惊的样子:“欠债还钱,你那个死鬼老爹我就是侮辱又怎么样?王国的英雄,哈哈哈,英雄就不用还钱吗,何况他早就不知道在哪个地方腐烂发臭了,你让他来咬我啊。”

    他的话还没落音,马克就愤怒地柴刀劈了过去。蟾蜍赶紧往后一跳,看到主人被攻击,那些护卫便也拔出剑,摆出了防卫的姿势。在隔开了马克何蟾蜍之后几个没有剑的打手也拿出棍棒冲着马克劈头盖脸的打去,珍妮冲向前去想帮助马克,一个护卫舍开蟾蜍一剑斜斜的刺向了珍妮,这突如其来的进攻,立刻把珍妮完全牵制住了,使马克不得不独自对付棍棒雨点般的打击,而蟾蜍则变成了战斗的旁观者,不动声色地在一旁观看,一边嘴里咕噜道:“肮脏的乡下人,那一刀倒是真的吓倒我了。”

    珍妮跟那个护卫倒是半斤八两,一时也难以分出胜负,而马克面对四面八方的棍棒,虽然这段时间劈竹片和编花篮的锻炼让他对于力量的掌握和空间的判断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生疏的动作还是让他已经被不少棍棒打击在身上。

    感觉马克已经到达了极限,我随手拎出一根三米多长的竹竿,冲着珍妮的对手一个青龙出水急刺他的面门,护卫急忙用剑一格,却没想到竹竿随着剑的格档轻轻的一转,顺着他抬肘横切入身侧的空门敲击在他持剑手的腋下,让他半个身子都酥麻武力,长剑也当啷一声坠落在地下。

    一招解决了珍妮的对手后我看见马克已经陷入到窘境里,四个对手已经将马克团团围住,一个护卫的木棒眼看就要砸到马克的脑袋,我赶忙伸竿一架,在竹竿跟木棒接触的一霎那,我用竿横向一裹,带着木棒横着打了出去,直接打向了边上的护卫,马克趁着这个机会从包围中溜了出来,跑到我的身后,眼睛里放射出仇恨的光芒狠狠的盯着那些护卫和蟾蜍。

    “胖子,”我直接用竹竿指着蟾蜍轻蔑的说:“光会欺负小孩和寡妇,难道这就是帝国贵族的英勇无敌?”

    蟾蜍气极败坏的大声招呼护卫,这时我对马克说:“大竿的使法不外乎沾缠绞拦劈崩拖挂横扎抖挑,想使好就要档圆步稳,腰扭臂缠,好好看着。”

    说完,我一抖竹竿,冲着冲上来护卫一式黄龙三搅水,长长的竹竿在我腰力带动下连走三个圆圈,令护卫步伐一退,接着上步一式青龙出水正点到当面护卫的喉间将他击的蜷缩于地,趁着其他护卫冷神的时候,又一招拦路虎,左荡右栏,直接将两个护卫击打在地,余下的护卫,看见一照面就已经折了三个人,纷纷畏缩不前,这时,一直护卫这蟾蜍的一个护卫走了上来,拔剑对我行了个礼说:“我是哈克阁下聘请的剑士,这位先生用竹竿这样的东西跟我们比斗,对我们剑士是极大的侮辱,我要求跟您进行决斗。”

    我一听,乐了:“决斗?你有病吧,看我杆子厉害,以多打少打不过了就来提决斗想让我不用杆子,你到是好打算。”

    听了我的话,护卫脸上一阵青红,二话不说,拿剑就向我的杆子劈了过来,我用杆子顺着他的剑势轻轻一滑搭上他的手腕然后运力一搅,咯嚓一声,护卫的手腕就折断了,剑也飞了出去,只听惊天一声惨号,原来落下的剑正好割断了蟾蜍的腰带,在蟾蜍肥硕的肚子上拉了一道口子,鲜血淋漓。

    其余的护卫飞快的护送着蟾蜍跑得不见了身影。

    我将竹竿随手一扔,问珍妮道:“你们真的借了那个胖子的钱吗?”珍妮摇摇头:“原来马克的父亲是找他借过钱,但是只是三百金币而已,并不是三千金币。”

    “而且我们早就还清了”马克打断珍妮的话,插嘴道:“这个胖子根本就是看到我们卖插花生意好了,想抢这份利润罢了”

    我点点头,安慰了一下珍妮和马克,我想这个晚上我也要稍微运动一下了。

第十六章 开始练拳

    就我前世对付恶霸地主的经验,哈克男爵这样的人,一旦招惹上就跟狗皮膏药一样,什么样的下流手段都会使出来并且乐此不疲,要让他老实,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就是一劳永逸的宰了他,另一个就是要让他感到恐惧,恐惧到不敢再来找珍妮和马克的麻烦。

    换上我精心准备的全黑夜行衣——我早就想尝试一下前世武侠小说中那些大侠穿着夜行衣飞檐走壁,斩奸除恶的滋味,不過在法制社会中,我空有一身功夫也只能在公园里修身养性,没有机会一尝快意恩仇的滋味。本以为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不想专生异世,在这个世界终于可以让我宿愿得偿了。

    于是我背着弓箭,开始了我的第一次行侠仗义。可是,来到大街上以后,我发现我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

    首先,作为有着艺术之城称号的撒尔王国首都,崔斯特城城区中心即使是在夜晚,也是灯火通明的,街道上来往着忙于参加各种沙龙的贵族——难怪白天上街很难碰到贵族的身影,原来他们都在补眠。一身黑衣在这个不夜城中就好像一群白天鹅中的乌鸦一样显眼,不過这倒不是最大的问题,因为我灵巧的身法和迅捷的速度,足以让我象最高明的盗贼一样潜行在灯火照不到的黑暗中,某种程度上这也增加了行侠仗义的乐趣。

    可是第二个问题就严重了,因为我根本就想对珍妮和马克隐瞒我的行动,导致我忘了打听哈克男爵的住所,没错,我迷路了。

    不过不得不说我是幸运的,虽然崔斯特城里有无数的贵族,但是能象哈克男爵这么俗气的贵族倒也是独一无二的。不过当然不是我的嗅觉竟然发达到能嗅到俗气的味道,虽然我们有很多的形容词来形容俗气,但是不得不承认,俗气是比氧气,氮气等自然界中一切气体更稀薄,更微茫的一种气体,不过俗气倒是有个特性,使之能够被辨识——既是一切自认为不俗气的都会躲避俗气。

    就像磁场虽然不可知觉不可触摸,但是只要有铁屑,就会清晰的现出原型,所以当我发现近乎有三分之二的贵族都不由自主的避开某个沙龙的时候,我就确定了哈克男爵的位置,很简单,不是吗。

    我跟踪哈克男爵来到他的家,那是一幢两层的别墅,别墅的花园倒是有人经常打理的,这很明显,当看到花园里无论什么植物都呈现出很规则的方形和圆形,并且都保持在同一高度的时候,你也会发现。

    在离别墅一条街的一个房檐上,精灵的真实之眼让我很轻易的就锁定了哈克男爵肥硕的身形。杀了他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如果哈克男爵白天刚在珍妮那里吃了亏,晚上就死了,那么不论他们有没有证据,都会拿珍妮和马克来发泄愤怒。所以威吓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我缓缓的搭上了一只没有箭头的箭,贴着哈克男爵的鼻尖射入了他身侧的墙上,我看见哈克男爵一屁股坐到地上,传出杀猪一般的惨叫,那叫声即使在我的位置也听得一清二楚。

    可以看见整个别墅都乱作一团,好像被桶了一棍子的马蜂窝一样。我还看见哈克男爵受惊过后暴跳如雷的身影。

    看着天也快破晓,我也就撤退了。不过这才不过是个开始,当一个人受到威胁的时候,往往先会感到愤怒,而不是选择退缩。

    第二天我来到的时候,哈克男爵的别墅明显防卫力量增加了很多,这次,我释放出自然之力,悄悄的潜入到哈克男爵的卧室,做了个拉索直接套在他的脖子上,然后从容退走。

    第三天,拉索变成了悬在头顶的匕首。第四天,哈克男爵就不敢睡觉了,这次我的箭则是直接对着他两眼之间去的,只不过在碰到他油皮之前,箭画出一个弧线险险从他面前掠过。第五天,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一直看着哈克男爵批挂着全身铠甲,整个别墅的窗户上都上了铁栅栏。

    一直到第七天,哈克男爵都没有敢继续睡觉。我也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于是就在他门前留了一封信:不许再打扰珍妮和马克。

    解决了这个麻烦,日子也就过的很平常了。马克的进步速度依然很快,短短三个月,他的腿步力量就已经达到一个基本的入门标准,现在马克走路的时候,步履稳健,脊背不动,重心一直很平稳,让我觉得可以开始传授他陈氏太极了。

    可真到具体传授的时候我感觉这事麻烦了。记得当年我学的时候,先背的就是王宗岳的太极拳论:太极者,无极而生,阴阳之母也。动之则分,静之则合。无过不及,随曲就伸。人刚我柔谓之走,我顺人背谓之粘。动急则急,动缓则缓随。虽变化万端,而理唯一贯。

    这一段拳论固然字字珠玑,但是真要换成这里的语言讲出来,可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也难怪人家外国人当初翻译《水浒传》的时候翻成了《发生在水边的故事》和带点恶搞意味的《一百零五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

    “马克,先停一下”打断了正在编花篮的马克,我把他拉到身前:“你现在基本的腿部力量已经足够了,我想可以开始练习下一步了。”

    “真的?”听到我这么说,马克兴奋的把花篮丢在一边,“您终于要教我拳术了吗?”

    我笑着点了点头:“你先看我练一遍。”

    说着,我缓缓走到院子中间,从起式开始慢慢的展开拳架,一套陈氏一路(八十三式)如行云流水一般展开,等我打完收工的时候,看见马克哈欠都快打出来了:“这么慢腾腾的动作也能称作武技?”

    我不由大汗,陈氏太极拳已经算是太极拳中动静最明显的了,要换成孙氏或者杨式,尤其是孙氏,开合鼓荡之间全靠胸腰运化,要不是行家来看,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有多大威力的。想当年有幸跟孙存周先生搭手,沾身既出脚下无根的感觉,即使是现在仍然十分清晰。看来不让马克知道知道厉害是不行了。

    于是我倒了一杯水拿在手上,对马克说:“小子,不给你点厉害看看,你还真的尾巴翘上天了,来吧,我站着喝水,你用力推我,只要我杯子里的水洒出来一点,就算你赢如何?”

    马克眼睛转了转:“好,不过我赢了你就要教我上次你用竹杆的本事。”

    呵呵,小子心挺大啊,抖大杆那可是最吃功夫的,当年我是推手,单操,散手都已经合格了陈师父才教我抖大杆的,这小子现在连架子都没盘熟就想抖大杆了,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啊。

    心里这样想着,我笑笑:“你先赢了再说吧。”说着,我自然而然的按照起式的要求站了个中定桩等马克来推。

    “你站好那我可就推了啊。”

    “你尽管来,把你吃奶的劲都使出来,看能不能推动我。”

    马克这些日子的锻炼倒是极有成效的,两臂力量十足,不过可惜,这些力量在我来说实在是没什么了不起的,胸腰运化丹田内转,说起来挺神妙的,其实也就是借助胸腹折叠加上腰的旋转将来力引空的法门,其实如果我愿意,只要腰部轻轻一转,马克就会因为用错了力而飞跌出去。

    “哈哈,看你小子也没什么力气嘛”我喝了口水说“让你一只脚,水撒了就算你赢。”

    说着,我身子一沉将中心转在一只腿上,另一只腿悬空,看着马克的脸慢慢变得通红,我感觉也差不多了,趁着马克的一股来力,一塌腰松垮,接着腰微微左转,只见马克擦着我的身体扑了出去,而我手里的水一滴都没有洒出来。

第十七章 选拔赛预赛

    毫无疑问,漂亮的中定桩让马克的兴趣越发的强了起来。不過学拳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俗话说太极十年不出门,这个拳变化全在细微处,记得当年金刚捣椎一式就可以分出六七个动作,二十五个劲力,一进步,一落脚,全身上下节节贯穿,步子的大小,手的姿势等等无不有规范,开始练的时候很是枯燥,仅是第一式的起式,我就足足让马克练了三天,姿势才算是大致准确。

    即使以马克的聪慧,整个太极拳一路二路教完改完,也用掉了五年的时光。在这五年里,插花已经成为崔斯特城中不可缺少的装饰,而珍妮也在我的指导下,在插花的水平上已经完全的超过了我,大概是女性的细腻天生适合插花的艺术吧,谁知道呢。

    马克的拳练的已经有了样子,倒是时候放出去让他挨打了。事实上,拳法那本身就是为了战斗的,陈师父教我的时候,说得最多的就是练拳就是要打的,拳的理论不论如何深奥,不能打,还不如练体操。

    正好,还有半年就是大陆四国四年一度的较技大赛,近百年来大陆上没有大的战争,较技大赛就成了各国彰显实力的最好舞台,有半年的时间,按照马克的进度,加上我的教导,至少过资格塞还是没有问题的。

    五年的岁月,也让马克从一个青涩少年成熟起来——尽管只有十五岁,马克因为长期练拳,身形修长,整个人也渐渐由少年的跳脱变得沉稳了起来。

    “马克,现在你的拳已经算是入门了,可以开始学习剑的使用了。”我说着,抽出承影,来到马克面前:“我的剑跟目前大陆上所有的剑法都不一样,你看”说着我将承影递给马克“剑是所有兵器里最难练的,尤其是我的剑,她没有一般的重剑那么宽厚,两边开锋导致坚韧很容易在跟别的兵器格档中损坏。因此,剑在我的理解中,不是用于跟别的兵器硬碰的。”

    看着马克捧着承影凝思我的话,我继续道:“所谓剑法,无非十六个字: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你学太极拳整整五年,现在想想开始学拳的时候嫌我的拳慢腾腾的,现在有什么感觉?”

    听到我这样说,马克不好意思的笑了:“老师,你别丑我了,那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学了以后才明白速度并不在外表,太极拳看起来慢悠悠的,但是一搭手间,往往对方的力刚刚发动,就被我引进落空,它的快是看不到的。”

    听到马克这样说,我顿感五年苦心没有白费,这孩子已经初步的了解到快的真意了,于是我点点头:“剑法与拳法是一脉相承的,后发要想先至,只有从空处出手,万斤铁锤威力虽大,打不着也是白搭。”

    说着我从马克手里拿过承影,缓缓展开剑式,口中说道:“剑法中有避青入红的说法,那意思就是避开锋芒,不格不架,粘连随走,”

    随着我剑法越舞越急,承影在我的手中上下翻飞,渐渐只能看到一抹淡淡的影子,随着我身法的进退,时隐时现:“有人形容剑法翩若惊虹,矫若游龙,那龙就是在云气中忽隐忽现,就好像剑,不能被对手看穿,时刻隐藏在身法中,见到破绽,就要快速出击,入白虹贯日。”

    在过去,拳法都是作为器械基本功来锻炼的,剑法也是一样,打拳的好手不见得会用剑,可是用剑的好手却一定能打一手好拳。

    随着马克用剑越来越圆熟,各种剑法也大致修炼的差不多,武技大赛撒尔王国预选赛也在崔斯特城展开了报名。

    带着马克来到城西广场的报名处,我不由惊叹,人类果然是生殖能力最发达的高级种族。在广场我又见到了前世过节逛商店的惨烈景象,整个报名会场都淹没在一片片篡动的人头中,我跟马克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叹了叹气。

    “老师,看来我们要等好久才能报名了,要不要先找个地方坐下来等呢?”马克问道。

    “不用,”我摇摇头,“人群正好可以锻炼你的功夫,还记得刚开始教你学拳的时候让你推我推不动的事吗?你现在也可以做到,走,去试试你的功夫,别担心,你行的。”

    记得陈氏太极拳名家陈长兴当年就是靠着一手太极功夫,每每碰到堂会搭台都能从万千人群中挤到一个很好的位置,赢得了牌位大王的雅号,对付这样的情况,正是太极所擅长的,于是,我带着马克一起,一路挤开人群,来到到了报名点前。

    “你好,我想报名参加武技大赛资格赛”马克说道

    接待人员看了看马克,说:“孩子,你看你这么瘦小,武技大赛不是好玩的。”

    的确,马克跟我练习太极拳以后,虽然身体日渐结实,但是在外形上,跟那些肌肉一块块凸起的战士相比,还是显得很单薄的。

    “没关系,我还是要试试,不试试你怎么知道我不行呢。”马克坚持说。

    看见马克坚持,接待人员拿出登记表:“好吧,报名费五十几尼,在表上登记以后你就会领到测试表表——因为报名的人太多,所以我们要先进行一些基本测试。如果你通不過,报名费是不退的,你想好了吗?”

    马克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了五十个几尼交纳了报名费。

    在登记了姓名与职业后,马克在领到一张测试表,来到测试地点,测试就在广场的东边的办证中心进行,参加测试的人员虽然仍然很多,但是在办证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下,都静静的排队,等候着测试。

    测试进行的很快,不停的有人获得资格,更多的则是被淘汰。等终于轮到马克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广场上的人潮根本没有减少的意思,四周枝起了巨大的火炬,照得整个广场如同白昼一样

    事实上,马克虽然通过了测试,但是成绩并不是很出众,资格测试只是测试了力量和速度,而作为太极拳的传人,更加看重的还是对力量的运用。

    拿到了参赛资格和比赛安排表,马克终于可以参加一星期后的资格赛。而这一个星期,我只是让马克每天练一遍拳法和剑法就好,不要让自己太疲劳,毕竟从比赛安排表来看,密集的赛程只怕要消耗大量的体力,这时候,所谓的特训,实在是无益有损的。

    等到比赛开始的那天,崔斯特城的中心广场上,为预赛的四个小组搭建出了四个大擂台,每个大擂台都被八个小擂台环绕。而每个小组将产生八个名额参加在皇家大决斗场的决赛。到时候撒尔王国的国王将会对比赛的前八名选手赐予子爵爵位,而进入决赛的三十二名选手则会得到男爵的爵位。虽然没有领地,但是拥有决未成为贵族,无疑是普通的百姓最好的晋身之路。

    我和马克来到中心广场,“第四小组三号擂台,”马克看着参赛资格证上的说明兴奋的说:“看,就在那里,我们快过去吧,老师。”

    “别急,马克,你还记得我刚刚跟你说的吗?”

    “记得,四两拨千斤,这些年来听这个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

    看着马克急切的样子,我不由得笑了,看来这些年的锻炼虽然让马克成熟了不少,但是毕竟少年心性,还是不能完全沉的住气。

    “好吧,那我也不多说了,来接着这个”说着我拿出一把剑抛给马克,这是我用上次制作承影和湛沪的时候留下的失败剑坯给马克打制的武器,式样当然是中国剑的式样,虽然韧性比不上我的承影,但是不论如何,也算是一把可以用的兵刃了。

    找到了比赛的位置,其他的选手已经基本上到的差不多了。我粗粗打量了一下,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对手。也就开始坐在旁边闭幕养神起来。

    不一会,裁判就宣布了比赛开始。马克的第一个对手是个标准的剑士,可以看出来他对于这个世界的剑术练习的很刻苦,每一个基本动作都做的很到位。不过迟缓的身法导致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对马克造成一丝威胁,马克甚至没有让剑出鞘就借着他一剑下劈的式子抢前上步,左手绕上对方的手腕,右手用剑柄一下别住他的手肘的同时一翻手,就把对手摔出擂台,轻易的赢得了胜利。

    接下来的比赛也没有什么,马克基本上都是三招两式就解决了对手。大概是这个世界的剑士对太极剑这种剑法不熟悉的缘故,这个世界的剑术,基本上步法不论如何灵活都是保持在一条直线上的,而且多是运用上肢的力量来用剑,在我看来,跟抡铁棒没有什么区别。马克的胜利也在预料之中。唯一让我感觉有点意思的比赛就是第四小组的决赛了。

    马克小组决赛的对手使用的是类似西洋剑的细剑,对手倒是很灵活,进步退步都十分迅速,时不时还跳来跳去。看样子他也是仗着步伐相对灵活闯到这一关的,这种打法让马克很不习惯,应付起来,有点吃力,因为他老想捉住对方的剑。

    的确,西洋细剑较轻的重量,让这种剑刺击的速度远远高于别的剑,即使是中国剑,在刺法上也没有西洋剑这么多花样。但是中国剑法的丰富让对付这种西洋剑成为轻而易举的事情,就看马克能不能领会到了。

    过了好一会,擂台上依然是对手用迅捷的疾刺逼着马克狼狈的躲闪,看见马克用尽各种办法想引化对手的劲力,让我实在想笑,对手虽然刺的迅速,但是这样的进攻要想保持连续,本身就是虚招多过实招,大部分的刺击不过是起到牵制的作用而已,花架子太多,而马克却傻乎乎硬是背对手牵着鼻子走。

    看看时间已经比较晚了,我不得不出声提醒马克:“浮而无力,更待何时!”听到我的指点,马克仿佛恍然大悟一样,是啊,对手本来没有多少力,四两拨千斤,人家连四两都没有还拨什么啊,直接打过去就完了。于是马克让过对手的剑后开始了抢攻,场上局势随之一变,几招过去,马克一脚踹在对手的小腹上,结束了这场对我来说相当滑稽的比斗。

    随着比赛结束,马克作为第四小组的冠军,将出席三天后在皇家大决斗场进行的决赛,说实话,预赛只能算是热身,照这样下去,只怕我锻炼马克的目的就很难达到了,希望决赛里有高明的对手吧。

第十八章 决赛第一场

    撒尔王国的皇家大决斗场是撒尔王国历史最悠久的建筑之一,它全部都是由花岗岩建成,三层环形的拱廊将中间硕大的竞技台围绕在中间,最高的第四层是用黄金镶嵌的象牙搭建的顶阁。在三层拱廊中的石柱上则是集合了撒尔王国最杰出的雕塑大师根据经典的传说雕琢的各种景象。在第四层的房檐下面则排列着镶嵌了各种宝石的二百四十个中空的突出部分,当王家大魔法师团将在首席大魔法师的带领下注入魔力的时候,这二百四十个突出部分将伸出各种颜色的光柱,光柱间将形成一个双层的魔法屏障,分别笼罩着竞技台和供廊,这魔法屏障不但能够避免竞技台上的战斗波及到观众,也可以遮风挡雨,甚至能避免暴烈的阳光直射,让整个决斗场保持清爽。

    当我来到大决斗场时,这个撒尔王国最璀璨的明珠已经被各种小贩与等候入场的观众团团围住,随着设置在决斗场四周的五十面大鼓的敲响,围绕在决斗场边的人们慢慢汇聚成十道人流,踏着鼓点向决斗场中涌去。

    马克并没有和我在一起,作为第四小组的冠军,他和其他的参赛者已经先行进到决斗场中。我的位置是最靠近竞技台的第一排,这也是所有参赛选手亲友团的座位,随着进场鼓的停止,在可容纳十万人的皇家大决斗场的看台上已经坐满了兴奋的观众。竞技台四周八个巨大的石柱火炬依次向天空喷吐出火焰,火焰在决斗场的上方交织出撒尔王国的皇家徽章。随着王家大魔法师团的魔法师们披着紫色镶嵌金边的魔法礼袍簇拥着国王出现在象牙搭就的顶阁中,两道光幕折射出五彩的光笼罩了竞技台和决斗场。等光幕渐渐变得透明的时候,参赛的选手出现在了竞技台中央。

    马克看上去有点不知所措,也是的,他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就在十万人的关注下进行比赛,的确是个严酷的心理考验。事实上,我也有点惊讶于这次比赛的声势,完全比得上我前世看到的各种国际体育赛事一样了。不過没有各种各样的领导讲话,比赛倒是很直接就在裁判的宣布下开始了。

    首先上场的是一个刀盾手和一个大剑士,比赛倒是很精彩,刀盾手用盾防御用刀进攻显得很有章法,而大剑士的双手大剑则舞的虎虎生风,显得威风凛凛。两个人的基本功都显得比初赛的那些人要扎实许多,不過这个水平的对手充其量也只是给马克造成一些麻烦而已,不足构成威胁。比赛继续进行着,很快前三场比赛都结束了。因为没出现什么让我感觉到不错的人,我不由怀疑,这样的比赛对现在的马克来说,可能没有什么意义了。

    马克的比赛被安排在第四场,事实上越靠前的比赛,意味着对手越弱,而民间的高手相对于那些凭借军功世家贵族的子弟还是有一些差距的。前世的老话穷文富武,其实也是说学武要有很好的营养供应,穷人的经济能力往往不能支持到学武有成。

    “下面,让我们欢迎一级剑侠马克哈维尔与巨斧手杰克伦敦出场进行第四场的比赛”随着裁判的宣布,马克和他的对手出场了。

    嗯?短柄巨斧?看到杰克伦敦的武器,让我不由精神一振,短柄的斧头可是很不好用的,这个杰克伦敦既然能够使用这种兵器闯进决赛圈的比赛,肯定有独到的地方。

    果然不出我所料,杰克伦敦在裁判宣布了比赛开始后,将他的短柄巨斧抡了起来,在身体周围形成了一圈斧影,好象龙卷风一样直冲着马克卷过去,马克见对手来势凶猛,不得不往旁边一让,避开对手锋芒。可是这时,对方利用巨斧庞大的惯性轻轻改变了一下角度,身形诡异的一转,继续冲马克杀来。

    这种技巧,我曾经在金的身上见到过,这就是矮人所特有的旋风斧,当然,金的斧法可比杰克伦敦的高明了许多,看来这个杰克伦敦肯定也见到过矮人使用巨斧的方法。事实上,这种进攻确实不好对付,看上去威力巨大,对对手可以产生一定的心理压迫,而巨斧的路线也很好的遮挡住了身体的要害,令对手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马克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打法,在对手咄咄逼人的进攻下不得不一步步后退,这时观众席上传来了巨大的虚声,让本来就已经乱了章法的马克更加乱了,甚至连步伐都不能保证稳定,看的我在下面一阵着急,嘴里不由的嘟囔起来:“马克,你行的,要冷静,千万别慌,你一定能发现对手的破绽的……”

    这时,脚步乱了的马克一个踉跄,眼看就要被对手的巨斧劈中,危机时刻,马克就着势子一个懒驴打滚,狼狈不堪的险险躲过巨斧加身的厄运。巨大的哄笑从观众席上传来。

    不過就在马克狼狈的躲过攻击的瞬间,明显可以看到杰克伦敦的斧势缓了一缓,就地转了一个圈才重新发动攻势。这个破绽对于马克来说无疑是一道黑暗中的曙光,没错,对手的身法主要依靠的就是巨斧带来的惯性,强大的惯性不但加大了巨斧的威力,而且只要利用好了,是非常节省体力的,只需要很小一点力气就可以维持着攻势不断。不過,万事万物有利就有弊,巨大的惯性也令这种攻击方式一旦受到干扰,为了停下就需要花费更多的力气,甚至会给使用这样招式的人造成严重的损伤。

    在对手露出破绽以后,马克重新站稳了脚步,开始用频繁的变向来打断对手的节奏,偶尔趁着巨斧荡开的瞬间,迅猛的发动攻击。虽然这些攻击都是虚招,但是成功的打乱了对手的惯性,巨斧慢慢的减缓了速度,再也不能形成有效的攻击了。

    这时马克毫不犹豫的贴了过去,轻轻一剑,搭在了对手的喉间。

    四场比赛结束了,上午的比赛就完了,而对于马克来说,今天的比赛也就结束了。我随着人流走出决斗场,马克已经在外面等着我了。

    “老师,对不起,我比赛的太难看了。”马克低着头,满脸通红,看来第一次在观众面前比赛让马克确实受到了很大的压力。

    我笑着拍拍了他的肩膀说:“但是你赢了,不是吗?”看见马克还是塔拉着脑袋,我继续道:“你觉得别人的看法很重要吗?还是说因为别人的虚声和哄笑让你觉得你成了小丑?”

    “不,”马克小声的说:“不過,这么难看的比赛,就是赢了,还是让人感到憋闷。”说着,马克抬起头,看着我疑惑的问:“为什么同样的武技,老师用起来就很潇洒,能够漂亮的击倒敌人,而我用起来就这样的笨拙,甚至还要靠在地上打滚才能够逃出性命?”

    ……那当然了,撇开精灵本来就比人类轻盈灵巧不说,你才练了几年的功夫,就想跟我前后三百多年接近是百年的经验比,那不是老寿星上吊——找死嘛。但是我还不能这样说,稚嫩的少年可是很容易受伤的。

    于是我安慰马克说:“不论外界怎么看,你还是你,并不会因为别人的讥笑而丑恶,也不会因为别人的赞颂而英武非凡。你现在修练的还不够,要知道,水只有在静止的时候才能反映外界的变化,如果你的心足够静,今天的比赛应该能够轻松取胜,看来还是你的心修练不够啊。”

    说完,我拉着马克:“走吧,毕竟是胜利了,让我们赶快回去告诉珍妮这个好消息吧,马克男爵~”

    听到我故意拉长声调,马克笑了,看来还是小孩子啊。

第十九章 马克的决赛

    比赛进入到第二天的时候,出场的选手跟第一天相比有了一个本质上的不同,这从马克遇到的对手拉维尔子爵身上就可以看出来。

    拉维尔子爵是杜兰家族的成员,杜兰家属世代都是投身军旅,每一个杜兰家族的成员,从懂事起就开始从事武技方面的修炼,导致了撒尔王国近乎一半的高手都是杜兰家族的成员。现任的族长威廉杜兰公爵更是撒尔王国唯一的一位剑圣。

    拉维尔子爵则是杜兰家第三代中的佼佼者,才二十岁就获得了大剑师的资格,成为了王国建立以来最年轻的大剑师,也是这次比赛夺冠呼声最高的人选。

    当拉维尔子爵出现在竞技场上的时候,顿时有无数少女,少妇,发出了山呼海啸一般的尖叫,甚至有的少女还试图冲破魔法屏障而给心目中的英雄献花。可怜的马克则被完全无视了,但是让我感到欣慰的是,马克完全没有第一场比赛时的慌张和不知所措,反而安安静静的站在一旁调息。

    当裁判宣布比赛开始的时候,拉维尔子爵微笑着象观众席挥了挥手,缓缓的抽出一把装饰了缠枝纹路的单手剑,对马克说到:“您好,我尊敬的对手,我所使用的剑,是我们家族世代流传的十把宝剑之一,名叫自然之神的祝福,由矮人大师花费三年的精力才打造出来的利器。”说着,拉维尔子爵将他的剑捧起,向观众席上的观众缓缓的展示起来。这个举动又迎来了一阵尖叫。

    “当然,我尊敬的对手,到不是我看低您的技艺——能站到我面前的对手总是拥有不错的武技的。但是,如果如果您因为武器方面巨大的差距而导致失败,相信没有人会责备您的,请问,您准备好了么?”

    说实话,自然之神的祝福,我当然听说过,我还知道当年就是撒拉丁长老给这把剑进行的自然之力加持,事实长在撒拉丁长老教导我大陆知识的时候曾经特别的提到了这把剑,据说当年还年轻稚嫩的撒拉丁长老因为没有经验,在大陆上行走的时候还是保持着精灵的身份,结果被一个十分畏缩的剑客同伴死缠烂打了整整两年,为了怕麻烦才不得不给他的剑随便加持了几个基础的自然魔法才应付过去。当然,具体加持的魔法撒拉丁长老早就不记得了,之所以提起这个事情,只不過是为了告诫我,在大陆上行走,千万不要保持精灵的形态,不然是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的。

    就在我想这些的时候,马克已经缓缓的抽出剑,双手环抱住长剑,剑尖向下,双膝微曲,目光平静的注视着拉维尔子爵,摆出了一个拜别祖师的架式,等待拉维尔子爵的进攻,

    拉维尔子爵看到这样,对着马克行了一个花哨的剑士礼,开始吟唱咒语。随着咒语的缓缓响起,剑上的缠枝纹发出绿色的光芒,雕琢的藤蔓活了过来一样,从剑上生长起来,环绕着拉维尔子爵形成了一件藤甲,没错,这就是精灵法师最常用的藤蔓术。不過我们精灵使用的时候更多的是制造陷阱,而不是拿来形成傻呼呼的铠甲。不過,说起来,藤蔓形成的铠甲在防护力和灵活性上都不错,并且如果有足够的自然之力,这个藤甲可以一直保持完好,除非攻击的强度超过自然之力的十倍或者自然之力消耗完,否则藤甲一直不会损坏。

    当然,藤蔓术也不是没有缺陷,至少我就有不下四种方法有效的破解,不過对于马克,倒是很有效果的。

    覆盖在拉维尔全身上下的藤甲,显然给马克的进攻造成了很大的麻烦,马克虽然有很多次抓住拉维尔进攻留下的空隙进行了反击,但是这些对于其他的对手足以致命的打击,无一例外给藤甲所化解了。

    甚至是重击也被藤蔓术形成的柔韧藤蔓的弹力让重击的力量无法造成伤害。而拉维尔的进攻则每次都被马克运用轻灵的步法在间不容发的瞬间闪开,看上去虽然凶险,但是很明显,马克还能应付自如。场面就这样僵持了下来。

    大概是觉得这样下去决斗就会变成比拼体力的拉锯战,拉维尔一剑横扫逼开了马克,然后解除了藤蔓术,抬起剑遥遥指向马克,认真而严肃的说:“您不愧是我遇到的最难缠的对手之一,通过和您的战斗,让我对剑法有了新的理解,为了表达对您的敬意,同时也为了让我们的战斗不至于太无聊,我将请求您与我一样用全力,在一剑上分出高下,您意下如何呢?”

    马克听到对手的请求,微微有点错愕,我平时教导马克的时候,最反感的就是硬碰硬的战斗,除非必要,避亢捣虚才是我的战斗理念。

    看来老师要生气了啊,马克看着面前一脸期待的对手,剑侠的血液在沸腾,强大的战意,已经充斥了马克的灵魂,渴望与对手一绝高下的念头,象破开冻土的种子一样不能抑制,老师教导的剑法诀要,在马克的心里翻腾交杂,终于渐渐消失不见,“这是我的战斗,我要用我的方法来完结它。”有一股声音在马克的心中呐喊。

    于是马克缓缓的将剑横在胸间,淡淡的说了两个字“来吧。”

    看到马克的反应,我知道这场战斗的胜负已经分出了。没错,拉维尔成功的运用了迷惑术让马克放弃了他最擅长的步法与身法的优势,去跟拉维尔硬拼。没错,藤蔓术要想维持在铠甲的形态,对自然之力的消耗可是不小的,虽然对精灵来说可能没什么问题,但是对于人类来说,这种消耗维持不了多久,如果按照场上的情形,只要再过五分钟,藤蔓术的效果就会消失。这也是为什么拉维尔解除了藤蔓术的原因,用所剩无几的自然之力来维持藤蔓术然后失败,还不如故作大方放弃藤甲改用迷惑术来让对手放弃自己的长处来的有用。

    场中的两人都在蓄势,准备着最后一击,拉维尔的剑发出淡淡的青光,该死,竟然是斗气!我不由的紧张起来,没错,我是想让马克多接触一些对手,但是绝对不想他送掉性命,斗气这种人类最顶级的战技可以撕裂在斗气范围内的一切物质,马克的剑是绝对挡不住灌注了斗气的一击的。

    突然,仿佛约定好了一样,拉维尔和马克不约而同的向对方冲去,我甚至都不忍心看到马克被斗气一切两段的惨况。

    就在两剑相交的一霎那,马克突然脚步一缓,刺出的长剑搭在对手的剑身上,身体同时一矮,马克的剑在斗气的作用下爆成碎片,而马克则成功的躲开了对手的横斩,一个下势抢到拉维尔的怀中,左肘重重的击在拉维尔的下巴上,拉维尔像一片破布一样飞出,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自然之神的祝福则斜斜的扎在竞技台上,微微的颤动。

    拉维尔在竞技台上昏了过去,剑爆裂产生的碎片深深划进马克的右手,让马克整个右臂血肉模糊,全力的一肘仿佛耗尽了马克所有的力气,他跌坐在竞技台上发出粗重的喘息声。

    静,整个决斗场一片安静,没有人出声,整个大决斗场只听到马克粗重喘息声。裁判首先回过神来,检查了一下拉维尔的气息,拉维尔已经昏迷了,然后又走到马克身边,马克的右手胳膊上插满了剑的碎片,狂暴的斗气在爆裂了剑的同时,也震断了马克的右臂。

    鉴于两人都已经不能继续战斗下去,裁判只好无奈的宣布了平局。不论如何,马克的比赛结束了。

第二十章 赛后的小憩

    等我扶着马克回到家的时候,珍妮抛下手中插了一半的花,拉着马克血肉模糊的右手,就开始哭泣。

    血液的流失让马克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被妈妈捉着受伤的右手哭泣,无疑给马克带来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办好的马克向我投来了求救的目光。

    “珍妮,马克现在没什么大碍,不過你要一直这样的话,我可没有办法保证马克不出其他问题——毕竟他的右手骨折了。我要尽快对马克进行治疗,如果你一直拉着马克的伤手,我就没法治疗了。”我从前世开始就不太擅长应付哭泣的女人,只好稍微夸大一下马克的伤势严重性。不過好在效果不错。

    珍妮听到我的话,立刻放开了马克的右手,“叶开,求求你,一定要治好马克,这孩子从小就没有受过这样严重的伤,万一………………”

    “你放心,没有什么大的问题的。不過我需要一间静室来救治马克。”看要眼泪攻势有向我蔓延的趋势,我赶快找了个借口。

    扶着马克在床上躺下,我打发珍妮到街上去买一些营养丰富的食物后,我掏出了一粒种子,施放了一个藤蔓术,其实精灵在施展自然魔法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一些种子作为触媒,这并不是说没有触媒就无法施展自然魔法,但是有了触媒,在施展魔法的时候对自然之力的损耗就会小很多,而不同的触媒往往还会带来一些特殊的效果,比如说我用的光藤就会带有治疗的作用,控制着藤蔓缓缓探入伤口,轻轻裹住那些碎片慢慢的将碎片挤出伤口,留下一点光藤在伤口中让光藤自身散发的微弱的治愈之光缓慢的修补着马克破损的肌肉,血管,神经,短短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刚刚看起来还吓人伤口,就在光藤的作用下以肉眼看的见的迅速的愈合,而光藤则被愈合的伤口包裹在体内。等到伤口愈合的时候,光藤就会被人体吸收转化成纯净的能量,加速受伤部位的恢复。

    很快,马克的右手就好像从来没有受过伤一样,完好如初,除了骨折。

    “马克,我可以用自然的力量加速你骨折的愈合,不過这样一来,在愈合过程中,你会感到强烈的疼痛,搔痒等不适的感觉,相信我,很少有人能够忍受下来的。”喝了一口水,我接着说:“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上夹板,你将有几个月不能使用你的右手,但是不会有各种不适的感觉产生——至于骨折的疼痛,光藤会压制的很好的。”

    马克看着他迅速恢复的右手,激动的说:“老师,我还不知道你是一个这么厉害的魔法师啊,你一定要教我魔法。”

    嗯,这个问题比较麻烦,因为我们精灵的魔法都是天生的,我们所谓的魔法学习是不过是学习某个魔法的长处和短处,并且如何更好的运用各种魔法,让我教一个完全不会魔法的人学习魔法,我可一点办法都没有。

    于是我敲了敲马克的脑袋:“你武技都只学了半吊子,还惦记学魔法,什么时候你武技到了我这个水平,再说魔法的事情——贪多嚼不烂的道理早就教过你了……”

    “那就是说,只要我能够跟你一样厉害,你就会教我魔法了么?”马克一脸憧憬的追问道。

    “是啊,是啊,到那个时候我一定教你魔法。”我随口敷衍道。想达到我的水平?小子,再等个几百年吧,到时候,你只怕也没有精力学习魔法了。

    “好了,不谈魔法,你到底选择那种治疗方案?”我继续说。

    “哪种快就选那种,我已经迫不及待要开始练习了。”马克兴奋的说,哦,可怜的孩子,你可是选择了一条地狱之路啊。

    我微笑着,先用藤蔓将马克固定在床上,然后对好骨折的右臂,用自然之力侵入骨折的部位强行刺激骨头迅速长好。

    不出所料,马克因为断臂快速生长所带来的巨大痛苦抑制不住的高声尖叫起来。一会儿,就因为痛苦超过承受的上限而痛快的晕倒了。

    看到马克幸福的昏了过去,我不由摇摇头,继续进行残忍的治疗。直到马克的三次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的骨折终于好了。

    “老师,为什么斗气能够将我的剑震得片片碎裂?”马克皱着眉头,转着手腕,看着我问道。

    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发誓从上辈子到现在我都没搞明白斗气到底是什么东西,内力倒是有的,但是斗气,我只能说一窍不通。可是我不能这样对马克说,就我这几百年来修练的经验,要我用内力震碎宝剑也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但是我却根本无法解释斗气,事实上我也是在昨天的比赛中第一次亲眼目睹斗气的。

    “斗气为什么能震碎你的剑,我不知道。”想了半天,我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有些事情我确实不知道,比如斗气如何形成,如何修炼,我只知道内力如何修炼,这些都教过你,你也练的不错。”

    “不过论震碎剑这样的事情,内力也可以的。”看见马克有点失落,我赶紧补充道:“用什么方法修炼并不重要,内力也好,斗气也好,每一种修练的方法都有它的长处和短处,关键还是看你自己的理解和运用。”

    “比如说这个,”我用出了藤蔓术形成了一个跟拉维尔一样的藤甲。

    马克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被藤甲覆盖的我,大张着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怎么样,不比拉维尔的那个差吧”我很满意马克的表情。

    “那再看看这个”说着,我解开了藤甲,形成各种各样的藤条:“如果你没有那么健忘的话,你应该记得,我就是用这个治好你的。”

    马克完全呆掉了,只知道随着我的话点头。

    “这其实都是一种魔法。”收起了藤蔓术,我继续说:“藤甲也好,给你的胳臂手术也好,都不过是这种魔法的一种运用形式而已,其实这个法术还有更多不同的运用,达到的效果也各不相同。虽然用法各异,作用不同,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这就是一个藤蔓术而已。”

    “就好像我教导你的拳术,剑法,从本质上来说跟其他人练习的那些武技也没有根本的差别,都是对自己身体的不同运用而已,虽然这些运用的方法有效率上的差别,但是这些只不过都是将人自己的潜力释放的不同途径,我们所能做的,只是不断的认识自己的躯体。

    了解自己,才是武技修行的最终目的。”

    说完这些,我转身打开卧室的门,“你的手才刚刚好,这段时间就好好的休息一下,不要做太剧烈的运动。”

    当我从马克的卧室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珍妮从外面进来。我微笑的向珍妮比了个没事的手势,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受惊的母亲和受伤的孩子需要一点私人的空间。

第二十一章 日记

    平手的结果让比赛的裁判们实在很难决断,最后的结果就是拉维尔子爵代表撒尔王国去参加较技大赛,而马克则得到子爵的爵位,当然这样的爵位是没有封地的,也不能世袭。看上去是个各取所需的结局。

    没有参加最后举行的授爵仪式,只有两个贵族院的伯爵来到马克的家宣布了爵位的授予,马克在赛后很是得到了一段宁静的时光来恢复他的右手——骨折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影响的。

    没有学生可以教,而插花那一摊子事情珍妮已经能一个人打理的井井有条,我有恢复无所事事的倾向。得益于马克新获得的爵位,我也可以进出各个不同的艺术展馆去领略崔斯特城的精髓——艺术。

    沉浸在这些充满写实风格的画作和雕塑中,实在是让我沉醉。好在这个世界的艺术还没有发展出抽象派的作品,那些歇斯底里的涂鸦除了让人头疼以外,最适合就是给那些贵族或者富商来假装他们有很高的艺术品位。事实上只有抽象派的作品能够很好的让这些贵族或者富商在他们完全不熟悉的艺术上发挥他们编造谎言的特长——幸好它们还没出现。

    不过,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就在我流连于崔斯特城的那些公众的和私人的艺术展馆之间时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而任何事情的发生总是跟人有关的。

    那天当我从艺术馆回到珍妮的小院子时,意外的发现了这个平常略显冷清的小院子突然来了客人,拴在院门前的马,即使没有主人的看守,仍然安静的站立着,只有尾巴偶尔左右扫动一下,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这是一匹训练良好的战马,雕琢精美的鞍具显示了主人良好的出身——显然是一位贵族。

    “哈哈,珍妮,看到马克现在的武技,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见见那位神奇的教师了。看看马克,这孩子已经成为子爵了,时间过的还真快啊。”

    就在我准备推门进屋的时候,一阵笑声从门内传来。

    珍妮和马克就坐在桌边,一个穿着闪亮铠甲的骑士背对着门坐在他们的对面。听到门响,他们不约而同的向我望来。

    “卡尔,这位就是叶开,马克的老师。”珍妮站了起来,将我介绍给对面的骑士:“叶开,这位是卡尔,王国骑士团的团长,也是强尼——马克父亲的好友。”

    骑士对我行了个鞠躬礼:“您好,叶开先生,我是卡尔,谢谢你照顾珍妮和马克,当初要不是强尼,我早就埋尸荒野了。”

    “呵呵,不要这样说,更多的时候,是珍妮他们照顾我而已。”我笑笑。

    “是啊,本来我应该代表团里的兄弟照顾珍妮他们的,可是没办法,我被指派到西边驻防,直到这次较技大赛才被调回崔斯特城。”说着,卡尔有一点无奈:“当初那一场战斗,很多兄弟都这么去了。那一队只留下我和维柯。”

    “是啊……”珍妮脸上流露出一丝悲伤:“自从强尼去后,我们的日子也艰难许多,不过”珍妮冲我一笑:“幸好叶开来了。要不然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过下去,毕竟我当时也病着。现在,我们过的也不错,每天插花都可以卖不少钱,而马克也得到了爵位,可以不用为生活担心了。”

    “嗯,很高兴看见你们过的还好”卡尔的眉毛忽然皱了起来,悲伤的摇了摇头,悠悠的说道:“事实上,我和维柯曾经找遍了战场也没有找到强尼的尸体,最后只有按照阵亡报了上去。真的很对不起,珍妮,没能让强尼回归自己的祖国安息。”说着,卡尔的肩膀轻轻地抖动了起来。

    尽管听到这些让珍妮的情绪低落很多,但她还是轻轻地拥抱了一下卡尔,在他耳边轻轻地说:“这也不是你的错,卡尔,我知道你们已经做了你们能做到的一切。就让它过去吧……让它过去吧……”

    过了好一会儿,卡尔才渐渐平息了下来

    “那么我也要告辞了,刚刚回到崔斯特城,我就先来看看你们,还没有到军部报道,有时间我会常来看你们的。”

    说着,卡尔对我又行了个礼:“再一次感谢您对珍妮她们的照顾。那么有时间再见吧。”

    “有机会的话。”我也还了个礼。

    然后卡尔就径直离开了

    过了一会,卡尔的侍从送来了一些包裹,里面装得都是强尼的日记,据说撒尔王国的骑士在进行战斗之前都会将自己认为最重要的物品交给最好的朋友保管,如果他在战场上不幸则由最好的朋友将这件物品转交给自己的亲人。

    到了午夜的时候,马克偷偷溜进我的房间,到我的床边轻轻推了推我然后在我耳边轻轻的说:“老师,老师,快醒醒……”

    我假装从睡梦中醒来,揉了揉眼睛:“哦,是马克啊……有什么事情吗?”说着还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老师,妈妈已经睡了,我才过来找你商量一下的。”马克微微憋着眉头,想了一会,说道:“我想到蒙塔草原去一趟。”

    “蒙塔草原?”我一愣,蒙塔草原在撒尔王国的西边,是西大陆上最辽阔的草原,“你到蒙塔草原去干什么?那不是蒙塔帝国的地盘吗?

    “嗯,我看了爸爸的日记,”马克点点头:“我发现日记里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我问道。

    “你看,这里”说着,马克拿出一本日记,翻到最后一页,指着上面的文字给我看:“你看这里,这最后一篇。”

    我随手点亮了床头的油灯,按着马克指的位置看去。

    日记很短,字迹很潦草,好像是匆匆写就的一样,日记是这样写的:战斗开始了,这次蒙塔帝国的大军突然出现,已经把我们完全包围了,情况十分紧急,我让卡尔和维柯先撤离去求援已经半个月了,我不知道这里还能守多久,但愿援兵能在午夜前——那些该死的兽人总是喜欢夜袭——发动第三次攻击前赶到。已经没有足够的箭来压制兽人的进攻,下一次战斗…………。

    日记写道这里后边的纸就被撕掉了。我疑惑的看着马克,“呃,这日记怎么了,我完全没看出有什么问题啊?”

    “这里”马克指着日记,看着我焦急的说:“这里,不是日记的内容,是日记的时间。”

    时间?我仔细看了看说:“九月八日,没什么呀?”

    “九月八日,这就是问题。”看到我不明白,马克激动的说:“战斗是在九月六日就结束了。”

    被马克这样一说,我的兴趣被钩了起来,九月六日结束了战斗,而最后一篇的日记则是在战斗后两天才写的。

    “所以…………?”我盯着马克,看到马克的眼睛越来越亮。

    “所以我爸爸可能还没有死。”马克兴奋的说。

    “然后呢?你就想去蒙塔草原来一出千里寻父?”我说道:“你跟你妈妈说过吗?”

    一提到珍妮,马克马上低下了头蔫蔫的说:“她不会同意的……她总当我是小孩子……”

    “那你找我干什么?”我不解的问道。

    “如果老师您能帮我跟妈妈说说,说不定她会同意的。”

    “你确定?”

    给我这么一问,马克也愣了,我只好拍拍他的肩膀:“好了,不说了,你先去睡一觉,等到明天,看情况我会跟珍妮说起的。”

    终于快搞定马克了,叶开也终于可以开始发飙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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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耄耋老人,自然死亡却转生成了精灵,一个不同的世界,会发生什么奇妙的故事?作者也不知道,就让我们随着精灵的脚步,领略一种不同的人生吧~~~~~~~~~~重生精灵大陆游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精灵大陆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精灵大陆游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