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打算
沈水碧待在一片林间空地里。
“嘟嘟嘟~,噜噜噜~。”她哼着不知名的歌谣,一边收拾着背篓里的各种皮毛,兽骨,一边吞吐太阴之气。
大概就像是吃零食一样。
月亮,即太阴,每逢月亮高悬之际,就会自然散发出太阴之气,广布天穹,泽被天下。
在妖物们的修行中,太阴是很重要的一环,他们基本都需要吞吐太阴之气,用以修行。
但对沈水碧来说,这只能算零食。
她修行的并非是妖道的法门,而是正统玄门功法,罗浮山乃是道门十大洞天之一,她虽然是妖,但也是天生异种,哪怕是最嫉妖如仇的驱魔人们,也不会对她怎样。
与其说是妖兽,她这种基本上都被称之为灵兽,或者仙兽,被视之为祥瑞。
更有无垢之体,身不染尘,寒暑不侵,百毒不侵,不需要饮食,餐风饮露,吸食天地间自然存在的气便能生存。
虽然是只兔子,但不是一般的兔子。
“嗯,差不多该回来了吧?今天应该就能出发了?好像是去义县?”沈水碧整理着行李的同时思索道。
此时距离李启昏迷那天,已经过去了十七天。
这十七天里,沈水碧看着李启每日苦练,同时,也在等待老马的伤势痊愈。
在祛除了煞气之后,有大林木气的帮助,老马的恢复也很快。
在几天前,他也完全不影响行动了,只是李启非要等痊愈了才走。
按照李启的说法,磨刀不误砍柴工,等到一切完备之后,顺着大路,走到义县,补充一下干粮和行李,就准备骑马,一路朝着罗浮娘娘的方向前去。
有老马在,日行八百里,哪怕是万里之遥,也只需要十几天。
万里,连大鹿国都出了,最多跋涉一两个月,肯定能找到娘娘!
这可比靠双腿跑快得多了。
一想到这里,沈水碧就喜滋滋的,忍不住哼哼了起来。
马上就要见到娘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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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老马,背着山羊,李启赶回了自己的临时小营地。
沈水碧还是那样,几乎没什么变化,依然是闭嘴的时候仙气飘飘,开口的时候傻气直冒,但偶尔却能出口成章,有一股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觉。
挺矛盾的。
李启把山羊往地上一甩,和沈水碧打了声招呼,就开始扒皮拆肉了起来。
米粑粑早就吃完了,这几天,李启都是吃的肉,每天都会在老马的帮助下去打猎,如果打不到猎,就去抓鱼。
之前不敢这么做,那是因为他武力不咋地,跑的也不快,如果离开大路,遇到危险,那跑都没办法跑。
可别觉得李启有鲤流意,所以抓鱼钓鱼很简单。
水里有的可不止是鱼。
万一钻下去,遇到一水猴子,和你面面相觑,那你就等死吧。
惜命的李启,在有把握之前,绝对不冒一点风险的,哪怕是找水源,也绝对不离开大路一里范围之内。
不过嘛,自从鲤流意入门,老马伤势好了的之后,他就胆子明显变大了,敢于深入一些,甚至主动去打猎抓鱼了。
毕竟,就算遇到危险,打不过还跑不过吗?能有多少野兽跑的比老马快的?那可是龙驹!
除了这个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干粮吃完了。
不打猎,就得饿死了。
不过,好处是,从他开始吃肉吃鱼之后,鲤流意的进步速度就开始突飞猛进了。
武道法门,首重毅力,次重资粮,名不虚传。
天天吃肉的人,进步都要比别人快得多。
这几天下来,李启也攒了一些兽皮兽骨,肉是吃完了,但皮骨还是可以拿去卖些钱。
本来他也准备去采点山货卖的,只不过,木耳这些,采是采到了。
但他不会保存啊……
他尝试晒木耳,弄成干木耳什么的。
但很快就腐烂了。
没这手艺,还是算了吧,每天采点自己吃吃得了,调剂一下口味。
至于蘑菇或者香菇之类的,他没敢采。
认不出来,吃死了怎么办?百越之地,十万大山,虽然盛产蘑菇之类的山珍,但种类千万种,不是老山民,普通人去采来吃,稳稳的死在里面。
李启可不想吃完之后看见小人在眼前蹦跳。
剥皮拆肉完毕,李启把下水放进河水里冲,等冲十几分钟,异味就没有了,至于肉,现在就可以开始放进锅里煮了。
还好他盐巴备的足,还有其他山珍调味,不至于煮的太难吃。
一部分在铁锅里煮,一部分用树枝串起来烤,不一会就能吃了。
一只山羊,剔掉骨头,放完血,大概有六七十斤的肉,够李启吃两天了。
自从修行武道之后,饭量倍增,没得办法。
老马也分到一块肉,马虽然是草食性的,但偶尔还是会吃肉的,用来补充一下蛋白质,李启知道,平素有些大人物,喂马也会喂鸟蛋之类的,只要不多吃就没什么问题,还能增加一下营养。
老马也知道这点,吃了块肉,然后就自己撒欢去觅食了。
十万大山,到处是草,不愁没得吃。
虽然他已经老了,但伤好之后,依然精力充沛的很呢!
李启这边鼓捣吃的,沈水碧靠了过来,高兴的问道:“李启,我们今晚之后就走了吗?”
“恩,就和之前安排的一样,先去义县,把这些兽皮,骨头和新鲜山货卖掉,然后购置一些干粮和旅行用具,再换身行头,咱们就可以策马江湖了,顺便去找罗浮娘娘。”李启笑着说道。
“找娘娘才不是顺便!”沈水碧生气的挥舞着拳头。
虽然平时她很温和,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怯弱,但涉及到罗浮娘娘这件事上,她却从来不含糊。
很正常,李启也能理解。
为了不暴露罗浮娘娘,她可是直接自废功体的。
堂堂五品高人,宁愿做到这个地步,可见感情深到什么地步。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李启抬起头,一边烤肉,一边不再说话。
营地里,宁静了下来。
他是在开玩笑吗?
其实不是,他是在试探。
李启向来是个走一步看十步的人。
他已经在思考,找到罗浮娘娘之后的事情了。
找到之后……沈水碧肯定也要离开他这里,和罗浮娘娘一起。
到时候,自己怎么办呢?
第六十二章 进城
总之,这一夜,李启思虑良多。
除了思考之后自己的出路以外,他还考虑了一下,自己之前遇到过的那一队士兵。
那一队士兵是怎么回事?
是唐国的士兵?
可他们的旗帜分明是一株盘根节错的松树,像是松国的旗帜。
大鹿国的澧水河,流淌万里之后,就会分成两条河,一条会汇入沧海,另一条最终就会流入松国。
已知的情报是,松国和唐国打了一仗,输得很惨。
很正常,唐国根据现在李启的理解,实际上是和巫神山对标的。
而巫神山的实际统治疆域,是囊括了包括十万大山在内的整个天下西南部分,是排的上号的大势力,十万大山只不过是巫神山疆域的三分之一而已,更西边的安南,后黎,乃至于巫神山本身,这些地方的面积更大。
松国,虽然号称是一国,但和唐国比起来,也就约等于唐国一个县城而已,打输了再正常不过。
所以……是否可以认为,现在的松国,实际上是唐国控制的?并且以此为中心,向巫道势力蔓延自己的影响力,让周围的大鹿国都已经逐渐朝着人道靠拢?
那自己作为巫神山的祝人,待在这个地方,好像很不妙啊,这里是巫道和人道的斗争前线,是两边的棋盘中央。
风险?机遇?
先不考虑吧,先去找到罗浮娘娘再说。
李启思来想去,也没个头绪,干脆吃完饭蒙头一睡,
思虑那些也没用,总得先去找罗浮娘娘,然后看看自己能得到什么吧。
自己是因为外道之人的身份才被祝公子看上的,这第一个任务,可千万不能搞砸了。
只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沈水碧这只兔子都五品了,那罗浮娘娘会是几品啊?
三品?二品?
难道是传说中能移山填海捉星拿月的一品?
不管几品,以对方现在的速度,就可以估算一下表现力了。
此去唐国,路途不下十万里,可对方光逃命就从剑南道一路逃到这里,估摸着怎么的都得有个二三十万里,但据沈水碧说,只花了一天。
最低时速一万两千五百里。
一个小时能飞六千公里,这是几倍音速了?这还是长距离飞遁,如果是瞬时速度呢?
简直吓死人。
难以想象。
据说罗浮娘娘还是重伤逃遁,还带着人。
如果是她自己全盛时期的话,搞不好一晚上就能地月之间走一趟。
一晚上走一个地月距离,真他妈的离谱。
脑子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李启逐渐进入了梦乡。
时间一晃,就到了第二天。
今天的祭祀已过,已经获得了对应的神气了。
开河的时候,是冬末春初,现如今已经过去大概一个月了,春天已经到了正盛时分。
蛰伏的野兽开始逐渐出现,树木抽芽,万物回春,甚至一些田地都开始播种了,远远路过村庄的时候,可以看见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不过李启没心思欣赏风景了,老马跑的和高铁一样快,实在是欣赏不过来。
倒是沈水碧很喜欢这样的景象,嘴里不停念叨着什么:“百越诸邑有水田、旱田、坡田。其坡田,宜莳山蓣、番藷、芋艿……”
应该是某本古书对于百越的记载吧。
但怎么全是吃的?她好像不吃东西吧?
算了,让她念念吧。
就这样,一个时辰不到。
义县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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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澧州十三县之一。
澧州在大鹿国算是,占地方圆一千二百里,分布着三个郡,拢共十三个县城。
李启之前从澧州州城出发,路过了丰县,但又换了个方向,先去找了罗浮娘娘。
所以此刻,就到了义县。
义县之后,只要绕一点路,就可以回到州城,届时再去找排波帮众人,解掉牛力术的后患。
从地图上看,恰恰是走了半个澧州,也就是大概五六百里样子。
这就看出坐骑的重要性了,接近一个月,走了约莫四百里,最后一两百里的时候骑老马,不过须臾便至,早晨还没过完就到了。
不愧是龙驹!
不过,李启并没有让老马直接大大咧咧的进城,而是嘱咐他在城外等着,自己则让沈水碧低着头,和自己一起进城。
没办法,一个年轻男人,带着一位妙龄女子,骑着一匹龙驹,堂而皇之的来到了义县,对于一个人数不过十几万人的县城来说,这样的打扮,过于华丽了。
虽然自己还穿着麻布衣服,但保不准是因为自己的怪癖呢?是吧?
单纯的让沈水碧跟在身边,还能用天生丽质解释过去,但加上龙驹,绝对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李启甚至连沈水碧都不想带在身边,想让她和老马一起待在城外隐藏起来,自己进来办完事再走。
但没办法,沈水碧也得换身衣服,换个行头,方便之后上路。
还是得她自己来,不然李启拿手丈量她的尺寸吗?
怕是不太好吧……
所以,他考虑了一下,还是带了沈水碧进城。
自己现在大大小小也算个修行中人,遇到点流氓地痞什么的,应该也顶得住。
进城依然是那样,不需要缴费,但如果是想卖东西,则需要进入专门的市区,在那里,需要交五钱的定税,之后,官府还要抽交易额度的一成作为商税。
义县的税率不高,已经很良心了。
如果是澧州州城,除了路上一层又一层的关税,河税之外,还要另收商税,基本上是十税五的样子。
李启交五钱,然后在商市区,摆出了自己的兽皮和兽骨,还有一些昨天没吃完的山羊肉,都煮熟过的,虽然凉了,但还新鲜,没有坏掉,能吃。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新鲜山货。
虽然他不会晒,但木耳之类的,保存一两天并不是难事,他也就一并弄了点来卖。
总之,先搞点钱,换身行头。
骨头,肉,毛皮之类的东西,都不便宜,而且也很少见,寻常行商和山民是没有能力搞到这些东西的,所以刚刚一摆出来,就有一堆人围了过来。
“小兄弟,你这件山羊皮怎么卖啊?”
“这位大哥,你这块狐皮多少钱?”
“这肉有多少?给我切一斤吧。”
基本没等几分钟,生意就开张了。
李启在进城之前,就已经想好了价格,所以自然从善如流,自然的应对起了客户,开始讨价还价。
沈水碧就在旁边蹲着,假装别人看不见自己。
兔子一向如此。
第六十三章 富户
很快,一早上过去了,到了中午,日头高悬,李启已经按照自己期望的价格,把毛皮卖的差不多了。
不过,毛皮好卖,肉也不愁,但骨头却有些剩下了。
毕竟,能用到兽骨的地方不多,但兽骨卖的却不便宜,再怎么说也是要冒死去野外狩猎才能拿到,价格说什么也不会太低,所以不怎么畅销。
等了一个早晨,等到肉和毛皮卖光了,甚至连山货都卖掉了,但骨头还剩一些。
“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啊,已经有六千一百二十六钱了,算了,这些卖不掉就不卖了,收起来吧,咱们先去买衣服。”李启数着身上的吊子,对沈水碧说道。
一吊是一千钱,然后还有一百二十六个零钱,一共七捆,被他一个个点清楚,用绳子系好,然后拴在身上,挂在胳膊上。
绝对不可能被偷,就放在眼前的。
李启现在的臂力,一只手上缠着六千多钱,已经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太多影响了。
沈水碧连忙点点头,在这个人来人往,还要到处和人打交道的地方,喜好清静,从小就在仙山上待着的兔子非常不习惯,此刻一听要走,连忙就帮李启收拾起摊位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上前来搭话:“诶,小兄弟,这些羊骨,狐骨还有龟甲,都是你在卖?”
沈水碧立刻缩手,继续蹲着装死。
李启倒是露出一口大白牙,凑上前,笑容灿烂的说道:“对,是我卖的,大哥你想买吗?正好我也要收摊了,这些,拢共一千钱,你一并收了吧,这可是实惠价。”
一边说着这些,李启一边若无其事的打量起对方。
“你瞧这骨头,白森森的,还很健康,不管是拿来做卜骨,还是雕成骨片,都是好货色,这颗是山羊颅骨,坚硬如铁,上面还有羊角,可以入药,磨成骨粉,能能活血行气、祛风散寒哩。”李启立刻启动推销模式,熟稔的给眼前这个冒出来的客人介绍着自己的货物。
“东西是好的,看起来也是这几天刚杀的,一千钱,价格也公道,我要了。”那个冒出来的人非常干脆,直接说道。
他这么说着,李启也刚好把他打量完。
应该是个富户,身上的衣服是棉布,还绣了花纹,整个人看起来胖胖的,相当和蔼,两撇小胡子挂着,打理的很整齐。
怎么说呢……
长得有点像财神爷。
就是春节门画上挂的那种。
“好嘞,这就给您装上!”虽然对方长得很喜感,但愿意花一千钱来买东西,那就是货真价实的财神爷,李启立马弯腰,给他收拾自己的兽骨。
这些兽骨有很多品类,效用都不相同,也不知道他全要是干什么,估计肯定不正常。
不过无所谓,李启不在乎那些,他要的只是赶紧出手,然后换身行头,买点别的旅行必备物品,然后接着赶路而已。
“不不不,你装上我也抬不走,你看我这样子,虚得很。”这个富户摆了摆手:“你看我全都要了,就免费帮我送个货吧,不远,就在城西,送过去之后,给你结钱。”
“好嘞!劳烦老板您引下路!”李启一口应下,正好,城西也有卖衣服的裁缝铺子,就当是顺路了。
那富户笑笑,在前引路,让李启背着兽骨,和他一同前往城西。
沈水碧见状,也站了起来,跟在李启的后面。
“这个小姑娘是?”富户有些好奇的看着沈水碧。
“这是我自家小妹,带进城里来长长见识。”李启不动声色的挡住沈水碧,如此说道。
“你家小妹?这到底是稀奇,这长得可一点也不像啊~。”富户一听,乐了,笑出了声。
“你这长的黑黢黢的,肩膀上都是老茧,一看就是个干体力活的,不是纤夫就是力工,但你看你小妹,白的和瓷娃娃一样,整个一大家闺秀,哪里像你妹妹了?”他问道。
“老板,我以前也是白的呢,只是风吹日晒,什么白,都得变成黑。”李启挠头,故作姿态的说道:“只是我家小妹可不一样,我可舍不得让她出去劳作。”
“是这样,我家也有个小妹,长得不如你小妹标致,但做父兄的,宁肯多吃点苦,也不想让小妹们操劳啊。”富户似乎深有感触,如此说道。
沈水碧当然是低头跟着,一言不发。
虽然在后面跟着,但她像是没听见一样,眼观鼻鼻观心。
这是李启叮嘱的,她正好也不善交际,所以也乐的如此,不用费心。
一行三人,一直走到城西。
城西,一栋大宅子。
看起来是很豪华的大宅子,很符合富户的身份和他的财力。
不过,让李启有些奇怪的是,这里面并没有下人和家丁,甚至门口的石狮子都长青苔了,看起来像是很久没有人打理了。
但偏偏里面还有炊烟,有人气。
李启留了个心眼,因为他看见,这个富户自己出门,也没有带随从。
“我家有个规矩,那就是不使唤佣人,但宅子大,就难整理,见谅,见谅。”富户笑着说道,然后推开了门。
一阵阴风传来,让李启打了个寒颤。
原来开门之后,穿堂风直接扑面而来,还有个瞎了眼的老婆子坐在院子里。
“母亲,怎么又坐在这里,这里冷啊,还不进去烤火!”富户连忙走进去,搀扶着盲眼老妇,担忧的说道。
只是,他马上转过身,从兜里拿出一粒碎金子:“这里大概十分之一金,差不多一千钱,你拿去吧,兽骨就放在那边,你们走吧。”
从头到尾,那个盲眼老妇什么反应都没有,也不说话。
李启点了点头,接过金子,掂量了一下,分量差不多。
一金值万钱,十分之一金,大概是千钱。
李启虽然觉得这个宅子到处冒阴气,肯定不正常,但此刻也没有心思去深究,拿了钱,交了货,就准备走吧。
于是,他验过金子后,放下兽骨,背起背篓,带着沈水碧,离开了。
只是,沈水碧出门之后,悄悄的说了一句:“刚刚那个女孩,好像是卜人。”
第六十四章 瞩目
女孩?
李启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过,他思索了半秒,发现是说那个盲眼老妇。
呃……好像也没什么问题,沈水碧虽然看起来年轻,但估摸着年龄得三位数往上了,搞不好能有一千岁,叫一声小女孩还真是天经地义。
“她是卜人,有什么问题吗?”李启有些疑惑。
沈水碧平时不会过多评论东西,这次突然说,肯定有言外之意,只是李启虽然聪明,但没有文化,读的书太少,听不出来。
“卜人精通占卜,古书有云:‘卜人掌开龟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义兆,四曰弓光。凡卜事,眡高,扬火以作龟,致其墨,凡卜,辨龟之上下、左右、阴阳,以授命龟者而告相之,祭祀先卜,若有祭事,则奉龟以往,先筮而后卜,以辨吉凶。’”沈水碧马上开始背书。
“意思是说,卜人掌握着利用龟甲占卜的能力,通过辨别不同的兆,辨别吉凶,可是李启你看吗,她家阴气阵阵,一看就凶的要命,这哪里是卜人会给自己做的格局?”
“再说,你看他买兽骨,其中就有你的龟甲,说不定其他的都是幌子,他只是想买龟甲而已,可是,要我猜啊,是他遇到了凶事,准备嫁祸给你呢。”沈水碧说道。
“嫁祸给我?”李启皱眉。
嫁祸一术,他看《祝》书的时候,里面也有提过。
通过一些媒介和仪式,能够将原本的霉运,凶灾之类的东西,嫁接给别人。
“但他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仪式,我也没参与,如果说非有什么嫁祸的媒介和途径的话,就只有这个了。”李启拿出自己兜里的碎金子。
“应该就是这个了,不过……我只是有感觉,不保证啊……”沈水碧玩弄着垂下来的头发,低着头说道。
李启自己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而且,虽然是有些诡异,但他觉得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
但沈水碧说有可能……
李启认为,她的推测不一定可信。
可是,她的感觉一定可信!
所以他当即心思转动,开始斟酌。
“不管,人家有钱,在城里,穷人是斗不过有钱人的,但也不能就这么当做无事发生。”李启摸了摸下巴,想着办法。
最简单的,当然是花出去,只是怎么花有讲究。
李启不准备花给无辜的路人,万一如果真的是嫁祸的媒介,那他就显得太过于卑鄙无耻了。
在李启心中,自己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绝对不是坏人。
他不会为了坚持做好事而损害自己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但也不会去做些损人利己的事情,除非那人和他有仇。
正常情况下,他是一个有道德和操守的好人,他不介意遵纪守法,也不介意做好事。
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他也不会做坏事。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坚持道德与操守不会影响到他的生命安全。
如果是一万人的命和他自己的命,李启会毫不犹豫的选自己的。
所以,在处理这块有可能有风险的金子上面,李启不会因为那么一点可能性就去丢给别人,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
如果真解决不了,那再说吧。
“咱们先去买衣服,然后再说。”李启没有多说什么,先带着沈水碧买衣服去了。
这一次,李启准备换两身衣服。
一身赶路,一身见人。
总不能随时随地都穿这身麻布衣服,便宜是便宜,却做不了大事,看起来更像是土人。
虽然他确实是穷鬼就对了。
以后,他肯定是要做其他的事情的,甚至可以和其他祝人一样,参加大型祭祀,举行宗教活动,和各种人物接洽,必须得有一身好衣服。
费了一番口舌,花了整整三千钱,他给自己和沈水碧都买了一套很精神的棉布衣服,大体是棉布的,但外面也有一层绸缎做的花纹,这种衣服,一般都是中产之家才能穿得起的了,而且大概是家里最好的一套衣服。
这种衣服,已经不能算寒酸了,哪怕是穿出去参加宴席,也最多算是“不那么富贵”。
李启还又花了两百钱,买了一套普通的,市井人穿的粗布衣服,不那么体面,但也没麻布那么简陋,至于麻布衣服,经过了山林生活和好几次作战与捕猎,已经有些破损了,在野外穿穿就好了,反正不心疼。
两百钱,以前花起来可心疼的不得了,但现在,居然感觉那么便宜?
果然,有了本事,就是好挣钱啊。
仔细把绸缎衣服收好,再换掉那身麻布衣服,穿上粗布的市井服装,李启换行头的计划就算完成了。
绸缎衣服只会留到需要的时候才穿,毕竟这一件就要一千五百钱,太贵了。
而沈水碧,则直接换上了绸缎衣服。
没办法,人家无垢之体,灰尘不染身的,她现在身上那身麻布,没换没洗,可穿到现在都还是新的呢!
只要不是强行撕毁,她的衣服穿多久都都不会脏,不会旧,更别谈磨损这种事情了。
让李启不禁感叹,道门的所谓山中无岁月,就需要这种能力才能完成吧?
不然天天吃喝拉撒,衣食住行,诸多俗事困扰,怎么才能山中无岁月呢?
唯有达到沈水碧这种二次元美少女的程度,才能真正在山中蹲一百年却依然仙气飘飘,俊逸出尘啊。
李启这边想着,沈水碧那边也换好衣服出来了。
然后,买衣服的裁缝瞪大了眼睛。
“龟龟,这姑娘……可真俊。”裁缝愣了愣神,没忍住,喃喃说道。
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还,顾盼遗光彩,呼吸气若兰。
须臾之间,美貌横生,耀乎若白日初出照屋梁,皎若明月舒其光,眸子炯其精朗兮,瞭多美而可视。
无妆粉薄,却眉眼之间,一寸横波惹春留。
从粗麻布衣服,披头散发,换成了现在这样的绸缎衣裙,再梳整齐了头发,这样走出来的沈水碧,仿佛是让整个裁缝铺都光亮了几分。
李启一拍脑袋。
长叹一口气。
坏了。
第六十五章 嫁祸
毫无疑问,沈水碧出来的时候,立刻就吸引了整个店铺的目光。
李启怎么也没想到,仅仅只是换了身衣服,把披头散发变成了梳好头发,再加了个普通木簪子,她就能变化这么大。
所以,李启连忙把钱付了,本来他还打算讲价压点价格的,现在搞了这一出,他压价也不敢了,拉着沈水碧就往外走。
“借过,借过啊……”他一边不好意思的笑着对周围的路人说着,把因为换了新衣服而正开心的沈水碧拉了出来。
根据这一个月的相处,对沈水碧的了解,李启敢打赌,她根本对外界的目光没有感觉,她脸上的笑容应该是单纯的高兴。
就和那种拿到新玩具的小孩子那样。
她是单纯的高兴了,但李启拉着她上街的时候,周围的目光都快把李启给钉死了。
而李启也不愿意剥夺沈水碧换上新衣服的快乐,如果说是为了不惹人注目就让她换回去的话……
那显得自己也太废物了吧。
就算惹点目光,他应该还是护得住的。
不知道哪里来的自尊心,让李启没有以往那么谨小慎微,而是大大方方的拉着沈水碧,朝着城外走去。
好在,大鹿国总体来说,算得上是法度森严的国家,尽管这个森严只体现在台面上。
但台面上的森严,也已经能阻止其他人光天化日之下动手。
至于晚上的话。
在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在晚上的时候出城的。
李启一路拉着沈水碧,走出了城,一路走到野外,走进山岭森林之中,进入了十万大山的非人类聚居地。
吹了个口哨。
沈水碧捂着耳朵,浑身发抖,不停的扭动,表情变成了痛苦面具,一阵青一阵紫的。
她非常受不了这种尖锐的声音,可能这就是兔子听力灵敏的代价吧。
但只有这种声音能传播的比较广。
很快,一阵律律声传来,老马在远处发出嘶鸣,应和着。
没过多久,一匹俊逸的帅马疾驰而来,脚下生风,云气相随,在林中如飞一般,以极快的速度冲到了李启的面前,用马脸蹭了蹭李启。
“好了,你们先在这里过一下夜,我去买点其他野外出行要用的,还有地图,老马你想吃什么?豆子?燕麦?”李启对着老马说道。
老马嘶鸣了一声,跳了跳蹄子。
沈水碧这时候开始翻译:“他说要燕麦,最好掺一些甜菜。”
“要求还挺多,行,到时候给你带。”李启拍了拍马背,然后又对沈水碧说道:“你们暂时在这附近待一下,有老马在,应该没什么东西追得上你们,我大概晚上回来,如果晚上回不来的话,那明早一定到,我得处理一下那个金子,对了,老马的鬃毛,再给我一束。”李启说道,用刀割了一束老马的鬃毛,惹得老马不悦的晃头。
他总感觉自己过段时间,漂亮的鬃毛会被李启割秃掉,
“恩,好,我和老马就在这里等你回来。”沈水碧点了点头。
她从来都是这么干脆。
虽然呆呆的,但毕竟是能自废功体的狠人啊。
李启有时候也会扪心自问,自己修炼个几百上千年,好不容易到了五品之后,他能轻易废掉功体吗?
不好说,但肯定没有沈水碧这么释然就是了。
迄今为止,他还没看见过沈水碧因为没了功体而变得气馁过,她好像一直心情都很好,偶尔不开心也能很快调整回来。
好像那失去的千年修为不是她的一样。
好像从高高在上的神仙中人,变成现在这个手无缚鸡之力,还得倚靠自己这个凡人的才能生存的羸弱女性,一点都不值得悲伤一样。
真是心志坚定啊。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她呆呆的,没有意识到而已。
但李启觉得不太可能。
沈水碧虽然性格有点呆呆萌萌的,可那深不见底的阅历和知识底蕴都是看得见的。
呆不代表智商低,能记住这么多东西的怎么可能是蠢人?
所以李启其实相当佩服沈水碧的。
嘱咐完这些事情之后,李启就收拾了一下钱,然后把行李给了沈水碧保管。
接着,他自己回城里去了。
他还得去解决一下金子的事情。
他想到的,解决这块金子,又不让自己亏损,更不会承担风险,还不需要嫁祸给别人的方法,就是拿这钱去做祭祀。
他准备狠点心,花点钱,举办一场小型的祭祀。
祭什么呢?
祭他最熟悉的地祇。
青华宫中,澧水之神。
他最熟悉的,每年都会参与大祭的地祇,至此已经祭祀过三次的澧水河神!
————————
“来,对,就这么摆着。”
“祭坛就放在这里,没错,就摆在这。”
“等会,你就负责在这里击鼓,就拍这个小鼓就行了。”
李启安排着一些力工。
他用每个人十钱的工钱,请这些人帮自己布置祭祀河神的小型道场。
包括了一些木头,肉类的祭品,小纸船和香料,以及老马的鬃毛。
纯色龙驹,好用的批爆。
这些一共画了李启两千三百钱,包括人工在内。
老实说,心在滴血。
但是,本来他其实也有这个打算的,只是这个金子帮他下了这个决心而已。
作为一个祝人,他还从来没有举行过单人以上的祭祀,这次算是开了头了。
这种多人的祭祀,才是真正能获取到足够多的力量的办法。
现在李启光是想一想开河的规模……就忍不住颤抖。
每年开河,十来万人为之奔走,无数礼仪,祭品。
仪式的主持者,也就是澧州太守,能得到多少东西?
算了,不想那些,还是专注于自己的这个祭场吧。
准备好这些东西,李启走上前,贡上祭品,将折叠好的纸船送入澧水河。
祭品之中,赫然就包括了那块金子!
以金奉神,本来就是祭祀的传统,有什么问题吗?
肉食,酒水,金子,龙驹鬃毛,一切都按照礼仪完成。
妈的,管他这东西有什么灾祸,诅咒,有本事去找澧水之神!
李启不信了,这种东西能碰的过这位大佬?
第六十六章 青华宫
最常祭祀的神祇,其实就是天,地,水,三种神祇。
天是四时天神,地和水则当地的山神,土地,水神之类的,都属于地祇。
因为,四时和山水,是万民生产、生活的必要条件,没有它们,人无法生存生活,因此人们常怀敬畏之心,虔诚地顶礼膜拜。
如《祝》书中的仪礼就有记载:“祭天燔柴,祭山川陵升,祭川沉,祭地瘗。”
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
水者,万物之准,诸生之淡也,违非得失之质也,是以无不满,无不居也,集于天地而藏于万物,产于金石,集于诸生。
意思是,水便是万物的“根据”,一切生命的“中心”,一切是非得失的基础。所以,没有谁不可以被它充满的东西,也没有不可以让它停留的地方,它可以聚集在天空和地上,包藏在万物的内部,产生于金石之中,却又充满在众生的体内,所以承载了如同大地血液一样的职责。
水的这个性质,就决定了水神这一种类神祇的性质。
水神,是需要负责运输天与地的资粮,如同血脉一样,将调节各个不同地方的气,以此来维持天与地的活力。
这些都是《祝》书上说的。
李启自己的理解的话,就是说,水循环很重要。
这点在两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而祭祀水神,就应该歌颂水在这方面的功德,歌颂水将陈旧的气带走,然后带来新鲜的气,使得万物运转,生生不息。
李启所安排的祭祀,就是这么一个东西。
鼓打鱼皮鼓,十人高声歌颂,李启作为祝人则上前献上祝词,主持仪式。
周围有人路过,都觉得好奇,有的围观,有些边走边看。
李启却不在乎那些,专心主持仪式。
燃烧香料。
击打鱼皮鼓。
放下纸船,纸船上承载着祭品。
一艘纸船上是肉,一艘纸船上是金,一艘纸船上是龙驹牺畜的鬃毛,一艘纸船上是一杯黄酒,然后,将第五艘纸船上摆放上蜡烛,点燃,引路,送向河中。
白蜡烛这东西,非常贵,一枚就一百钱。
送出去的时候,李启心都在滴血。
但不能表现出来。
等到一切完成,确认仪式的进度条完满的达到了100%。
李启从头到尾都非常小心,这一场小型祭祀仪式,可是他花了三千多钱才举办的,除去两千三百钱的成本之外,还有那一枚价值千钱的金子。
确认一切完成之后,李启喝下属于祝人的那一份酒。
闭上眼睛,开始运使祝人独有的法门。
是的,这样的祭祀,单纯的祭祀是没有效果的,那只是单纯的供奉神祇罢了。
可祝人,不是供奉神祇的人。
李启看了接近3%的祝书,已经深刻的理解到了这点。
祝人,是和负责和神祇谈条件的人,是神祇之间的掮客,是人和神对话的桥梁,用祭祀当成对话和交易的手段,来和神祇们沟通,互通有无。
巫神山的祝人们,可从来不是神祇的仆人,不会做纯粹奉献这种事。
再喝第二杯酒,随着鼓声,他瞪大眼睛,看着纸船。
只见河流之中,突兀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漩涡。
这个水漩涡,将有蜡烛的纸船吞入其中,然后是其他四个纸船,逐渐以此吞没进漩涡。
有些人看着金子,有些眼馋。
还有的人在旁边嘲笑李启,说他傻子,竟然把金子丢进河里。
竟然还有人直接跳下河,准备下河把金子捞起来。
毕竟这是一场在澧水河边上的公开祭祀,而且不是官方的,而是出于私人目的的祭祀,有这些无知围观群众也很正常。
李启没有管他们,而是目送纸船被漩涡吞没,然后喝下第三杯酒,也是最后一杯。
砰。
砰。
砰——!
连续三声鼓声,被旁边他雇佣的力工拍响。
奏响鱼皮鼓,李启突然感觉到,自己身体内的水气,开始躁动起来!
那是炼化鲤流意的内气!
他,似乎与眼前的河流,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
这让他产生了一种感觉。
顺从着这种感觉,他走上前去,跃入了河中。
跃入河中,他却感觉自己是踏进了传送门。
刹那之间,天地隔绝!
河面上不再是义县的河道。
河底下也看不见原本的淤泥河道。
取而代之的是……无数宫阙,从水底,一直蔓延到水面,直刺苍穹,然而苍穹之上,仿佛还是水面,无穷之水,包裹着这一方世界。
只见眼前金银宫阙,晶光射目,宫殿内珊瑚支棱,有珍珠花、琼花、玛瑙花,琳琅满目,明明是水中,却突然出现重重楼阁,层数无穷,愈数愈广,不下数百余层,有窗棂掩映者,有栏杆围绕者,五色晶光,入目炫人,更有珠宝,各显奇异。
波含岛影,绿光翠色,迭迭重重,盖世绘工亦所不及,还有种种水中雀鱼,游荡摆尾,美轮美奂,一眼不能及远。
哪怕李启是个现代人,也从未见识过如此华丽的场面!
这是什么地方?
青华宮?
李启脑子里顿时冒出来一段话,是沈水碧介绍罗浮山的时候说过的。
“罗浮山位于洞天之中,夫道本虚无,因恍惚而有物气,元冲始,乘运化而分形,精象玄著,列宫阙于清景,幽质潜凝,开洞府于名山,其天元重叠,气象参差,与现世完全不同。”
这里,就给了他一种完完全全不属于人世,而是仙境的感觉。
这让他想起了当初的那句祭辞,也就是那一句青华宮中,有澧水之神。
这里,莫非就是青华宫吗?
但是,没等他仔细欣赏那一幕,天空中却有一发流星坠落。
恰恰好,砸中了他。
李启居然没有任何反应,他之前根本没有注意到!
这让他直接被砸中了,顿时感觉头脑一晕,下意识的就往水上游动。
“呼——!”他翻出水面,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义县的河道上。
方才那梦幻的一幕,恍若幻觉。
但是,李启长舒一口气。
他知道,那不是幻境。
因为,自己体内,整整三十缕精纯的水气,正在随着营气卫气而转动。
祭祀,完成了!
第六十七章 老妇
李启心情大好。
现在,那块金子就算有问题,也根本影响不到他了。
有事情去找澧水之神吧,看见了青华宮的盛景,李启对这种盘踞一国的庞然大物,充满了信心。
同时,还有敬畏。
那种自成洞天,上下左右皆为宫阙水流的情况,给了李启极大的震撼。
他先前看了《祝》书,里面对于地理的描述,总让他觉得大鹿国是蕞尔小国,不值一哂,他策马半个月就能脱离大鹿国疆域了。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蕞尔小国,所供奉的河神,也能拥有那么宏伟的洞天,那么庞大的力量,如此壮观的场景。
大鹿国这种国家,在巫神山的疆域里,起码有上千个啊。
比大鹿国大的,更是不知凡几了。
澧水之神,甚至不够资格录入《水经》之中,不能算天下名河。
李启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山脚下的蚂蚁,路上的一块石头,自己看起来都像是高山峻岭。
然而,自己却无法看见真正的高山,因为哪怕抬起头,也看不见。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
那么,罗浮山,又该是什么模样?
巫神山,又该是如何的壮观?
一想到这些,体内氤氲的三十缕精纯水气,好像又什么都不算了。
任重而道远啊。
但是,李启却愈发的兴奋了起来。
就好像是当初,第一次看见丰县那二十万人的人道之气一样。
不过二十万人,就已经震撼如斯。
让李启愈发憧憬起,站在山巅之上,一览万道的景象了。
那时候,又该是何等壮阔?
想着这些,李启从河里游起来,挥手让之前找来打临时工的力工们散了。
然后,他自己收拾起剩下可以用的,比如鱼皮鼓之类的东西,打好包裹,准备跑路。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再买点吃食,就出城去吧。
城里过夜太贵了,反正野外都住习惯了,挺好的。
至于这些水气……
回去先问问沈水碧吧,她懂得比较多,看看有什么比较好的利用方式没有。
准备好这些,李启准备再去集市一趟,买干粮,还有答应老马的甜菜和燕麦。
只是,还没走两步,他就看见了一头汗水的,之前遇到的那个富户。
李启看见对方之后,果断掉头就走。
绕一圈再去集市吧。
但对方显然没有准备让他离开。
这个胖富户立马冲了上来,拉住了李启:“诶!小兄弟!小兄弟!还记得我吗?我早晨买了你的兽骨呢!”
李启皱眉,转过身来:“这位员外,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也没有亏你的,你也没有短款,你现在拉着我不放是什么?”
“哎哟,哎哟,小兄弟,啊不对,这位大巫,我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你千万别计较,千万别计较。”那富户却抓紧了李启的袖子,坚决不放,不断的讨好。
但他毕竟只是普通人,李启运使鲤流意,滑不溜手,轻松就把身体扯了出来。
这一手,更是让富户惊住了,他连忙追了上去,抱住李启,跪在地上:“大巫,大巫,你救救我吧!”
“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救我一命吧!我愿意奉上十金……啊不,二十金!”
他突然抱住李启,却让街边无数人都看了过来。
李启极端讨厌这种被无数人注视的感觉,所以马上把人拉了起来,沉下声音,带上些许怒意:“有话说话!你该不会觉得靠你的手拉得住我吧?到时候我转身一走,看谁救得了你!”
那富户连忙起身,擦干眼泪,只是仍旧抽泣不已,仿佛真的伤心极了。
李启看着厌烦,先前此人算计自己,现在又跑出来装可怜,让他很是不爽,本来是想直接掉头就走的。
可是他说了二十金。
好多啊。
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换算成钱的话,是二十万钱。
都够自己开一场百人以上的大道场了。
所以李启没有直接离开,而是皱起眉头,压下厌烦,快步往前:“走,去你家再说。”
富户见状,惊喜起身,跟着李启,快速躲开人群视线,回到他家的宅邸。
还是那么阴森。
富户连忙开门,请李启进去。
“大巫,你听我说……”富户进去,忙不迭的想继续说。
李启连忙打断:“我不是大巫,我姓李,只是个普通的游方术士。”
他不愿意说自己是正儿八经的巫祝,毕竟,大鹿国看样子已经完全被唐国的风俗给同化了,尽管仍然残留着一些原本的巫道风俗,但更多的制度已经算是朝着唐国靠拢。
这时候,游方术士的身份就比什么巫觋要安全一点。
普通的巫觋或许没人管,可他是巫神山的人,注意点好。
叫李启的,大鹿国不知道有多少个。
但巫神山祝人,那可不多。
“那……那我就叫你李大师,李大师,你肯定是回来救我的对吧!你看出那个金子的问题了?”富户连忙对李启谄媚的笑着。
“停,员外,先别忙着套近乎,听你的口气,怕是知道那金子有问题吧?知道有问题,还丢给我,你这怕是……不太好吧。”李启没有被对方的态度影响,而是后退几步,板起脸,做出生硬的表现。
“唉,那不是被逼的没办法吗……我也不知道您是高人呐。”富户挠了挠头,脸色谄媚。
“如果我是普通人,那岂不是就被你害死了?”听到这话,李启这下是真的有些恼了。
这人直接这么说出来,多少是有点问题。
既没良心,也没脑子。
李启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人可以和没良心的人打交道,因为可以有共同利益来驱使,人也可以和没脑子的人打交道,因为可以真心以待。
这样,他们的行为就都是可以预料的。
但既没脑子,也没良心的人,会做出什么卵事,那就根本无从预料了。
所以,这下他也不想要那二十金了。
因为肯定会横生变故。
让这个富户去死吧,自己还是赶紧赶路比较好。
但这个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李启的背后响起。
“我儿是有些蠢笨,抱歉了,这位祝人,之前是老婆子眼拙,没认师兄来。”
第六十八章 商谈
李启闻言,只觉得背后一阵激灵,起了一堆鸡皮疙瘩。
他没有感觉到任何气息或者声响。
但他立马转身一看。
之前那个盲眼老妇,不知道何时,已经拄着拐棍,走了过来。
“还请师兄原谅,前些日,我这蠢妇人卜的一卦,算出我这儿子生机在此,便指示他做了此事,其实他平素里虽愚笨,但却不会做这种刻意害人之事,会去找师兄,纯粹是我的意思而已。”盲眼老妇语气平稳的说道。
“如若不然,他怎会知道师兄你在河边做法起祭呢?而且还专门过去等待。”盲眼老妇如此说道,同时,用那双灰蒙蒙的眼睛看着李启。
李启被盯得浑身发毛,退后一步:“老人家何必叫我师兄,你年长些,叫我小李就好了。”
他没有接对方的话,而是另开了一个话题。
因为他不想讨论关于这件事的是非,他现在只想赶紧跑路。
那盲眼老妇却摇了摇头:“规矩在此,师兄是巫神山正经的门人,我却只是个山外杂役,学了几手术法,年纪到了便被送出山门,自寻生路,见到师兄,理应礼敬。”
李启差点没忍住气笑了。
“你说理应礼敬,却是上来就用嫁祸之法给我来一记下马威?”李启说道。
“老妇虽蠢,但却也识得明珠,师兄得琼牛认同,又有大祝亲传《祝》书,乃是巫神山嫡系,岂会因为这点小小祸事而被阻拦?所以老妇斗胆,指示小儿前去做了这件事,为的便是引起师兄的注意,如此一来,才有现在我与师兄的谈话。”盲眼老妇如此说道。
两个人对话的时候,那个富户却在旁边战战兢兢,抓耳挠腮,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能眼巴巴看着母亲和李启说话。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想法做的,此事也绝无商谈余地,老人家,告辞。”李启一拱手,准备出门去。
他的背后还有冷汗。
妈的,说好的自己是外道之人,占卜困难呢?怎么他妈的,这么一个和自己一样不入品的卜人都能算到自己?
这让李启对自己的存活状况产生了极大的忧虑。
得快点离开才行。
李启刚刚转身,准备离开,却听见那盲眼老妇又说道:“我本事低微,不如师兄道行高深,卜算之道无论如何也算不到师兄身上,可师兄不想知道,我是靠什么才能预测到你的到来的吗?”
李启听完,停下了脚步。
等等,这人其实是算不到他的?
那自己的行踪是怎么暴露的?
“说清楚。”李启的语气冷硬起来。
内气调动,鲤流意开蓄积力量,随时准备爆发。
牛力术也已经随时可以启动了,同时,他的注意力也集中到四周所有的进度条上。
他已经习惯了视界内全都是各种不同的进度条,而且学会了忽略其中大部分没什么信息的。
但这个在战斗中能随时展现敌人的动静,所以他已经学会了怎么观察进度条察觉对方的进攻时机,从而及时打断了。
“师兄不必紧张,不知道,师兄知不知道自己身边那匹马的来历?”盲眼老妇问道。
李启丝毫没有放松,也不回答,只等对方继续往下说。
盲眼老妇似乎也知道李启的想法,虽然是问话,但马上就自己解答了。
“龙驹留影,曾经是松国将军刘博思的座驾,乃是松国一顶一的好马,肩高八尺半,能驭云腾飞,更可踏水而行。”
“只是,唐国攻打松国,刘博思身为武道七品,虽然能开山裂石,冲锋陷阵是一把好手,却被唐国道门术法轻易戏耍,抵挡不过唐国兵锋,只用了一夕功夫,被唐国连破三州,悲愤之下,自戕而亡。”
“他死后,尸体遭戮,但那匹龙驹却着实算得上好宝物,原本是被攻城的唐将自己收下的,以留影的资质,好好培育调教,日后能化而为龙也说不定。”
“但龙驹有灵,不愿为主人死仇所用,于是拼命挣扎。”
“唐国便设下术法,将其血脉精气禁锢,准备带回去慢慢囚禁,但这禁锢只做到一半,就被这匹龙驹逃走了。”
“唐将大怒,命人搜捕,消息已经传遍小半个大鹿了,我们这些有占卜之能的卜人,更是有专人上前来通知,要求我们占卜龙驹留影之线索。”
“正是有这一重关系,老妇我才能旁敲侧击,将师兄的位置一并推测出来,毕竟……师兄身上,还带着那口九品唐刀吧?”
“正是这些线索加起来,在我亲眼看见师兄之后,就猜出了大概。”
李启听完之后,险些冷汗直流。
虽然老马被人追杀,还是铠甲军士,他就已经猜到老马可能是有点身份了,但他觉得,毕竟只是一匹年老力衰的龙驹,能惹上什么大麻烦?你看那个军官的马匹都有七尺高,八尺龙驹也没什么问题吧?
但此时一听……好像麻烦大了去了啊。
老马其实不止现在这个水平?能日行八百里,昼夜行一千六百里,居然还只是他的一半水平?
他的一半血脉精气被术法禁锢了?
回去问问吧。
只是,考虑着这些,李启依然保持着镇定,维持着表面的神色不动,一言不发,继续看着那盲眼老妇。
盲眼老妇也没有愣着,继续往下说:“说出这话,老妇自然知道,现在老妇全家性命,已系于师兄之手,这也正是老妇想与师兄谈的条件。”
“师兄修为高深,老妇拼命算计也算不出半点行踪,师兄身旁那位仙子,老妇甚至都察觉不到她的存在,如果不是我儿双眼看见,我都不曾察觉师兄身边有人,想来肯定是已达无漏之境了。”
“但术业有专攻,师兄是祝人,对占卜一道肯定不甚了解,未来也有可能被其他人算出龙驹留影的线索,那毕竟是唐国将领要的东西,留在身边,肯定有麻烦,但如果打发走了,却也失去了价值千金的龙驹。”
“老妇愿以这条残命,做法,污掉龙驹的因果线索,让师兄再无后患。”
“只求,师兄能出手,救我儿一条性命。”
第六十九章 分析
李启面色镇定,若无其事。
但心思已经开始疯狂运转了起来。
分析一下。
龙驹留影,难道是老马的名字。
老马是松国将军的坐骑?是一匹价值千金的马,被唐国将军看上了,想要带回去驯服,但他逃了?
现在,那个唐国将军,正在试图找回老马,并且雇佣了一大批卜人。
之前李启是个文盲,不太清楚,但是他也没闲着,自从被军士追杀之后,他也对沈水碧询问了很多关于军制方面的事情,方便以后判断军士的实力。
所谓将军,这个官职其实不算太大,唐国的军队,大概分级是,元帅,卫将军,将军,校官,和队伍,层层分明。
一伍为五人,设伍长。
两伍到十伍,为一队,有十人到五十人不等,设队长或者旗官。
若干队为一营,一营百人到五百人,设校尉。
若干营为一府,府人数不定,但多为军团临时驻扎所设,有一都尉。
若干府,支撑为一军。
所谓一军,至少万人,将军,便是带领至少一万人的军队的领袖。
将军者,能将一军,必然实力非凡,松国的将军能有七品……那唐国的将军,应该要厉害一点吧?
七品中的强者?还是说……六品?
李启自觉现在可以抗两三万斤巨石,能轻松打杀几十个壮汉,而且厚皮刀枪不入,做好准备的话,灭掉等闲帮派轻轻松松。
可他,其实还没入品呢。
他和九品战斗过,但纯粹是对方大部分力量都用去截断山根水脉了,而且还被自己用柳枝偷袭,伤到了神魂,并且是在水下,是李启占据地利,甚至他为了下水,还主动脱去了身上的甲胄。
这么多优势堆起来,李启才能击杀一个九品,事后自己还差点死了,如果不是沈水碧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屏障,用无垢之躯挡住地府阴气,那自己稳稳的死掉。
那么,六品,到底是什么水平啊……
是和澧州武备队总兵一样,一刀出,刀光横截,让澧水断流那样吗?
被这种人盯上,不是好事。
那么,这个卜人信得过吗?
肯定信不过,对于这种上来就给自己丢炸弹的人,李启再怎么也不会相信的。
对方说,通过了一些她知道的线索,再加上亲眼看见了自己,所以推测出了是自己捡到了龙驹留影,还杀了一位九品军士。
这或许是真的,但应该有所隐瞒,最起码,她肯定掌握的有其他线索,不然不能推测出这些东西。
不过,说到底……可以合作。
因为比起那位六品将军,眼前这个卜人,明显更弱,这样才能谈合作的事情。
只要保持警惕,那么就算谈不拢……还能动手。
想着这些,李启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但李启没有直接答应,而是摇了摇头:“我自可以找其他卜人去做,用不着你。”
“若想不以血污之术来斩断因果联系,那便只有请动七品以上的卜人了,师兄,你地位虽然高,但想要请动这样的卜人,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吧?”盲眼老妇说话条理很清楚。
“……看起来你很了解啊,但你之前所做的事情,我信不过你啊。”李启叹了口气。
“无妨,那不如老妇先取信于师兄如何?师兄且去将那刀取来,我先去除那口唐刀上的因果线索,防止别人占卜找到,此后,师兄再听我述说我儿遇到的诡异,如何?”那老妇依然泰然自若。
“也好。”不得不说,李启觉得对方说的很有道理。
既然这样,倒不如试试。
先看遇到的是什么吧。
实在不行,再跑路。
既然说定,李启就干脆转过身:“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占老人家你的便宜,老人家不妨说说,要我解决的是什么东西。”
盲眼老妇连忙躬身:“多谢师兄。”
然后,她抓住身边不知所措的富户,一同朝李启躬身行礼。
“先别着急行礼,你先说说是什么。”李启说道。
“师兄不需要我解决那口刀的因果联系再说吗?”老妇问道。
“不必了,我们双方都拿出些诚意,比较方便谈。”李启摇头说道。
“那好,那我就说了。”盲眼老妇点了点头开始讲述:“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
李启仔细听着,看看是怎么回事。
事情是半年前开始的,但最初,得从三十年前说起。
这富户,姓王,原本是义县周围的一家地主。
王家不算什么大地主,只是有百多亩田,自己耕种一部分,雇佣佃农耕作一部分,日子也算是富足,每年能有个几百石粮食,自己吃,加上卖出的,每年都有七八万钱进账。
这一家,就和整个排波帮一年挣的钱差不多了,可见其富裕,排波帮可是有两百号人。
只是,七八万钱,肯定买不起这么大的宅子。
现在这个三进的大宅子,想要买下来,起码需要三四十金,四十万钱左右。
这还只是买下来,不谈添置家具,装修,还有佣人。
王家真正发达,还是王家女儿被一位卜人看中,带去了巫神山。
只是,修行者毕竟是要依靠天赋的,她最终修行了几十年,也没能入品,只能收拾收拾东西回家。
说到这里的时候,盲眼老妇还羡慕的看了一眼李启。
李启察觉到目光,也有些疑惑。
自己的天赋……是不是有点太好了?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自己好像是可以在一年之内祝人入品的,而且几乎没有感受到瓶颈。
按照《祝》书的说法,天赋不好,对神祇和气不敏感的人,做祝人很容易祭祀一遍又一遍都得不到回应。
可是自己,好像就没有不被回应的时候,哪怕是自己擅自修改了一些仪式内容,神祇多半都会回应自己。
以前只觉得是自己天赋不坏,但听了这个盲眼老妇的说法,自己的天赋好像……有点离谱啊。
不过李启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将疑问揣在心底,继续往下听故事。
虽然说王家女儿是不入品,回家了,但到底是学会了一些术法,回家之后,就利用卜人占卜吉凶的手段,为自家谋富贵。
果然,王家财运亨通,很快就富有了起来。
第七十章 入品
修行者挣钱,肯定比普通人要简单多了。
以前李启拉船两年多,也没点积蓄,穷光蛋一个。
可现在,他光是野外打猎,就能赚到六七千钱。
对盲眼老妇来说,也是如此。
只要卜算一通,就能得出做什么生意能赚钱,什么作物今年丰收,什么时候该出门,不该出门。
有了这样的外挂,这样肯定是赚的飞起的。
她回来之后,毕竟是修行者,保养良好,虽然十二三岁离家,前往巫神山学艺,到了四五十岁才回家,却看起来仍旧是三十岁的模样,所以也结了婚,生下一个儿子。
而王家在她的帮助下,在短短二十年内,就从一个小地主,变成了义县的富户,坐拥两千三百四十二亩田产,年入百金。
而王家女儿,也已经七十多岁了。
老伴已经死去,家中佣仆数十,儿子虽然有些蠢笨,但孝顺懂事,收成不难。
盲眼老妇觉得自己这一生已经足够了。
小时候家庭不错,没吃过苦,也没养成什么娇嫩脾气。
长大了,去过巫神山,见识过真正的大世界,不是井底之蛙。
老了却又足够富足,有儿子照顾,有仆役使唤,得了富贵平安。
人有这样的一生,还能奢求什么呢?
当然还有。
那就是死后的世界。
墓地。
王家老太,这个盲眼老妇,想要给自己选一块好地,安葬自己。
这样不仅能让后人得到祖坟庇护,还可以让自己安稳沉睡,投个好胎。
但偏偏,就是选这块墓,选出事情了。
王老妇自己占卜,自己望气,自己选了一块风水宝地,选做自己的墓地。
然后,家仆过去买下这块地,王员外自己亲自去建造墓室,为自己的母亲的地下生活打地基,添置家具。
他们带上锄头稿子,准备挖出一个墓室来,但一锄头下去——
发现下边儿已经有个墓室了。
“等等,你们把别人墓挖了?”李启听的后背一凉。
哇,在这个牛鬼蛇神遍地走的地方,挖到别人的墓,那不出事就有鬼了。
不对,出事了才是正儿八经的“有鬼了”。
王老妇叹了口气:“正是如此,那块地方本就是风水宝地,我也是一时昏了头,竟然只看见了风水宝地的好,却没想到,风水宝地肯定是要和人争抢的……原地已经有了主人了。”
“我儿不知其中关节,看见内里有空洞,却依然进入其中,扰了原本主人清静,墓中的镇墓兽吐出一口瘴气,污了我家的气脉,就连我儿也命不久矣。”盲眼老妇哀叹一声。
说着,她扒开了王员外身上的衣服。
李启清晰的看见,一道道死气,在他的身体内游走,挥之不散。
见状,李启一惊,脱口而出道:“镇墓兽喷的死气?墓主人还在?!”
“墓主人或许是八品高人,身虽死……魂魄尚存,盘旋墓中,或许有其他原因,并未被阴差捕走,如今神智半失,浑浑噩噩,难以沟通。”
“为了我儿性命,我主动前去墓中,自戮双目,以求原谅,但却毫无用处,还险些死在里面,我家族气脉依然被断,诅咒不除,我儿也活不过三年。”王老妇声音已经哽咽了起来。
“气脉被断,财源不在,人心离散,所有的佣仆也都遣散了出去了,现在家中只剩老妇和我儿两人度日,我儿尚未婚配产子,他不能死啊……死了,我王家就绝后了。”老妇浑浊的双眼里流出泪来。
“师兄乃是祝人,能沟通人鬼,还请师兄救我儿一命,家中尚有浮财二十金,愿尽数献于师兄,而且正如先前所说的,我会以我之残命,污掉龙驹留影身上的因果线索,让师兄无后顾之忧。”王老妇擦干眼泪,语气重新变得先前那种平稳的模样。
一番话下来,李启也大致知道了是什么情况。
“原来如此,是这样的话,我或许可以试试。”李启点了点头。
如果事情真是如王老妇所说,那么他家确实不能说错,毕竟也不知道风水宝地里已经有人住了。
那既然这样,也能解掉自己的后顾之忧,有何不可呢?
“有纸笔吗?”他对王员外问道。
“快去!”王老妇推了一把王员外。
王员外立马跑进了屋里,翻箱倒柜,很快就翻出了一块木板,一些炭笔。
“家……家里没有笔墨了,我找了炭笔。”他磕磕巴巴的说道。
“也行。”李启点了点头,拿起炭笔,在木板上刷刷刷的写上一排字。
仔细一看,全都是一些祭祀用的物品。
“你们先去准备一下这些东西,我暂时回去一趟,我明天会再来,到时候带去那边。”李启说道。
“多谢师兄。”王老妇深深行礼到。
“不必如此,那我先走了。”李启叹了口气,如此说道。
“李大师慢走!”王员外也慌忙行礼。
李启没管那些,而是径直离开,先去买了东西,接着出城,来到了野外。
吹了个口哨。
没多久,沈水碧和老马就赶到了。
“来,老马,你的甜菜,还有燕麦,记得别全吃燕麦,掺点草和叶子,不然上火。”李启把燕麦倒了出来,又把甜菜撒了一把过去。
老马律律两声,埋头就吃。
而李启,则找到了沈水碧。
“沈姑娘,我体内现在多了三十缕水气,而且非常精纯,我想运用在鲤流意上,你看要怎么做才好?”李启虚心的向沈水碧请教到。
鲤流意不过是罗浮山垫桌脚的功法,对沈水碧来说就和小学题目一样简单,这应该对她来说没什么问题。
沈水碧听了之后,有些疑惑:“三十缕精纯的水气?李启你怎么拿到的?”
李启当即解释了自己用那块金子起祭的过程。
把沈水碧逗得直乐,不停的夸李启聪明。
不过,夸过之后,她也认真的思考起来,该怎么做。
李启对修行方面的了解远不如她,也就在旁边等着她思考。
思索了一会,她突然抬起头:“李启,我想到个办法,你想不想进武道九品?”
李启一个激灵。
入品!?
第七十一章 入……品?
沈水碧开始对李启解释,她想要做什么。
“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她开始习惯性的背书。
意思就是,春天的时候,木气开始当令,体现在人体上,就是肝气开始发生,肝气的特性是急躁,如变动的风一样很迅疾。
“李启你的肝气旺盛,因为你常用大林木气,生机充沛,但不全是好事,过于旺盛的生机,容易催发出病瘤,正如树木成长会有分叉一般,这是生机过剩导致的。”
“但你修为尚浅,远远都没有到那个地步,之后再慢慢囤积四时之气,自然可以调和,所以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不过现在,这好像变成好事了。”
沈水碧又说道:“伏暗能存而能亡者,蓍龟与龙是也。龟生于水,发之于火,于是为万物先,为祸福正,这是龙与龟奇异的来历。”
这段话李启听懂了,隐伏在幽暗中,既能存而又能亡的,就是老龟和龙。
龟生在水里,占卜时用火烤灼龟甲,水火相济,于是便能成为万物的先知,祸福的征验。
“故而道理相通,水者,集于草木,根得其度,华得其数,实得其量,水之内度适也。”沈水碧引申出来。
水集合在草木上,根须就能长到相当的深度,花朵就能开出相当的数量,果实就能收得相当的重量,这是因为草木的内部含有适量的水的缘故。
“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以其身为地,植木于中,故聚水而从其类也。”沈水碧说到这里,略微有些兴奋起来。
“我以你的肝中木气为引,结合肾气与肺气,水气发生大木,故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肺属金,以金生水,水气淬金,如此,五脏就有三脏能得到水气的强化。”
“如此一来,身体健壮,内气充沛,你的武道,便能直入九品了!”沈水碧开心的说道,为李启能快速进入九品而高兴。
至于李启自己嘛……他一脸茫然。
你说他听懂了吗?
好像……听懂了吧?
但好像,又没听懂。
管他的,沈水碧是五品,懂得肯定比自己多,而且她既不会说谎,也是真心实意对待自己,所以听就对了。
“那我要怎么做?”李启干脆的说道。
“你什么都不用做,坐好,其他的交给我来!”沈水碧动作很麻利,直接走到李启身边,拉着他,走到了旁边的平地上。
两个时辰后。
李启呆滞的看着自己的双手。
内气充沛,已经不能用缕来形容,而应该用“股”。
九品武道,成了?
这么草率?
说好的入品极为艰难呢?
李启站起身,运使鲤流意,一拳打出。
风声呼啸!肾气泵出,肝气沸腾,肺气蒸析,汇成内气,涌入拳中。
这一拳,竟然打出了雷霆的气魄!
拳风汇成一股,而拳头本身直接击中一道大木,直接将一人合抱的大树拦腰打断,而他的手居然毫发无损,只是心脏有些怦怦直跳,但并不严重,能支撑这样的战斗大概五六分钟。
“嗯……还是有点缺损,正常的武道九品,是五脏全炼,现在你只强化了三脏,多少还是有点缺憾,但之后补上就好。”
“我都安排好了,现在是春天,等到了夏天,古书云:夏者,火始治,心气始长,内至于经,就是说到了夏天,夏天火气开始当令,心气开始生长壮大,届时你祭祀四时的天神,就该换成朱雀了!”
“届时,以南方三炁之天,火官荧惑之火,催生心气,就能完成心脏的淬炼,四脏结成,最后的脾脏只要锻炼锻炼,四行养土,以成既济之功,就自然可以完整成为九品了!”
沈水碧如此说道,还是和往常一样笑眯眯的,怎么看都是个萌萌哒的兔子。
但李启一脸麻木。
该说什么呢?
王老妇,这一辈子,练了五十年打底,始终不得入品。
但是,沈水碧只是琢磨了一下,就利用那三十缕精纯水气和自己最近攒的大林木气,轻松的把他的武道修为推进到了九品,虽然是有瑕疵的九品。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震惊到了极致,其实是没什么表现的,李启感觉自己已经做不出其他表情了。
原来,当某种情绪到达极致之后,人是会直接麻掉的,完全不会有任何别的感觉。
这叫什么?
这让李启想起了一个故事。
就是那个,画一条线,1美元。
知道在哪儿画线,9999美元。
五品高人,名不虚传。
修行,果然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啊,有名师指点,何止是事半功倍?
简直是超级加倍。
李启不禁感叹。
别人一生所求,他只踏入修行一个月就完成了。
人和人的差距,真是比人和狗还大。
他没有去问沈水碧是怎么做到的,因为他知道他听不懂。
沈水碧讲解的,都是很浅显的原理,就好像是,在和一个小学生解释相对论,能够掏出一些什么双生子悖论啊,尺缩钟慢之类的东西,大概讲解一下原理。
但论证过程和具体实施的那些东西,你再怎么解释,水平不到,对方也无法理解。
虽然已经体验过很多次了沈水碧的博学了,但每一次对方都能让李启深深的感叹。
是,沈水碧是很天真可爱,蠢萌蠢萌的。
但她绝对不是傻子,正相反,她有着极为渊博的学识和灵动的思考方式,只是性格比较纯真而已。
李启深吸一口气,平复内气,感受现在的力量。
九品之后,最大的差距,就是他的脏腑变得坚韧了。
内部脏器得到淬炼,体力悠长,比如被水气淬炼的少阴肺部,现在憋气一个时辰应该没什么问题。
太阴肾脏被淬炼之后,也极大的加强了代谢系统,根据沈水碧的说法,普通的毒素已经对他产生不了效果了,而且剧烈运动之后身体的酸痛感也会很快消失。
而肝主血,他现在气血充沛,身体血气充足,强度是以前的十倍以上。
总而言之,九品的门槛,就这么简单的跨过来了。
李启还是呆滞在原地,不知道说什么。
第七十二章 准备工作
在李启这边自言自语,忍不住感慨的时候,沈水碧一句话就把他噎回去了。
“啊?九品还有门槛啊?”
呆兔子歪着头,有些惊讶的问道。
李启憋得说不出话,一时无言。
算了,计较不了,人家是五品高人,性格好,不代表人家没本事。
“沈姑娘,这次多谢你了,不过,我还有一事,想要请教你。”李启一拱手,先真诚的给沈水碧鞠了个躬。
真的得谢谢这位,如若不然,自己想要登临九品,确实难度极大。
只有站在顶处,高屋建瓴,才能这么轻而易举的帮李启想到利用三十缕水气突破九品的办法。
如果不是沈水碧的话,其他的五品高人可能也能做到,但人家凭什么无偿帮你?
想要花钱或者用报酬让对方出手,那李启又有什么东西,价值高到值得对方花脑子去想这个对他而言毫无收益的问题呢?
肯定没有。
所以对沈水碧这样的帮助,李启心中充满了感激,并且坚定了一定要帮她找到罗浮娘娘的信念。
知恩,要图报。
而最能报答沈水碧的,就是帮她找到罗浮娘娘。
“啊?还有什么呢?”沈水碧倒是没有半点不耐烦的,马上凑了过来,继续听李启有什么疑惑的。
毕竟,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李启不管是看《祝》书也好,修行上遇到了什么问题也好,还有野外闲聊也好,总是经常询问沈水碧,借此来提升自己的阅历和知识水平,沈水碧也习惯了李启的提问。
“就是今天的事情,关于那块下了咒的金子——”
李启开始讲述今天遇到的所有事情。
包括王家老妇的事情,他们的约定,自己处理金子之后遇到的一系列东西。
这些讲述完了之后,李启问道:“沈姑娘,此事在逻辑上说得通,但在道法上,说得通吗?我听闻修行者多半有些诡异手段,不能用常理度之。”
沈水碧听了这些话之后,歪了歪头。
“听起来倒是没什么问题啦,但是,老马的身世原来是这样呀,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沈水碧并没有在乎事情的真假,反而关心起老马来。
“国破家亡,旧主身死,这种事情还是别主动提了,白白惹的老马伤心,他还没化形,就算开灵了,智慧也有限,就别提了。”李启说道。
“嗯呐!”沈水碧点了点头,也没有多想。
实际上她从来不多想,基本上是李启说什么信什么。
而李启也确实是这么想的。
事已至此,没必要去揭开伤疤,还惹的老马愧疚。
没有化形,就算有灵,他也没有多高的智慧,就像是小孩子一样,何必苛求他一定要把难过的事情说出来呢?
自己来解决就好。
既然得到了沈水碧的肯定,那李启就继续往下询问该如何对敌了。
该怎么对付那只鬼,或者说,和他沟通呢?
但沈水碧听见了这个问题,有些疑惑的反问:“你身上有户神的桃符,还有神荼郁垒二神的神气,腰间还有那条大祝给的柳枝,你还是祝人,鬼碰见你应该是他怕你才对啊,你担心什么?”
好嘛,真有道理。
既然得到了肯定,那李启就放心了。
然后,他就继续去练功了。
先练功,后看书。
日日不辍,终有回报。
第二天,老马和沈水碧依然在林子里等着,而李启则用布包着长刀,装作拐棍的模样,进城去了。
一路走到王府附近。
但他却没有走进去,而是寻找了一家在附近摆摊的小摊贩,先买了一根妇人簪子,是用铜丝绕成的,很好看,而且不贵,是乡间匠人手艺,只要五十钱。
买下簪子,李启收了起来,借此和小贩搭话:“小哥,我看这满口立着石狮子的这家,看这这么富贵,怎么门口这么冷清啊,连个洒扫的仆佣都没有。”
“啊?你说王家?嗨,这家不知道怎么回事,之前生意都很红火,但好像从去年开始,天天倒大霉。”小贩好像是个嘴碎的,谈到八卦,就开始来劲了。
“就说年前,王家有一批货,要送去州城,找了最靠谱的镖局,结果路上就被人劫了镖!镖局倒是有信用,按合约赔了钱,把货都买了一批赔回来了,还额外赔了十金,但那批货好像是时间很重要,没能如约而至,州城的东家光违约金就要了五十金!王家员外在镖局外面大骂了一个时辰,闹得沸沸扬扬的。”
“还有仆佣的事情,他家的仆佣啊,像是惹了霉运,天天摔跤,最惨的一个啊,还被马车轧断了腿,王家光给这些仆佣治伤就花了四五万钱,后来只好全部遣散了。”
“要我说啊……这家,就是为富不仁,让老天看不过去了!”小贩得意洋洋的说道,好像是他干的似的。
“为富不仁,他家干什么坏事了,怎么遭了这个天谴?”李启又一副好奇的样子问道。
“呃……这个嘛,好像没有,王家老太一向和善,王员外也是个耿直的人,他们家也年年施粥,但是富人,哪有几个好的?真是好人,怎么富起来的?”小贩干脆的说道。
李启点了点头,也不多聊,继续嘴碎几句,就拿着簪子走了。
绕了一条街,又问了几个邻居,摊贩。
得到的说辞都差不多。
李启若有所思,再绕了一圈,这一次,来到了王家大门外,敲响了大门,
王老妇和王员外,早就在门后等着了,一敲门,门马上就打开了。
“师兄,用过早饭了吗?老妇我备了一些小食,吃过之后,再去那墓穴如何?”王老妇往前打招呼。
“也好。”李启答应了下来,走进了王家大门。
果然,已经备好了吃食,说是小食,其实很是丰盛,有肉粥,蛋汤,咸菜,和一碟子煎鱼,作为早餐来说相当不错了。
李启也不客气,上桌子就吃。
“你们吃过了吗?”李启问。
“吃过了,师兄你吃就好。”王老太说道。
此时已经临近中午,饭菜都有些微凉,李启也不疑有他,开始解决早餐。
第七十三章 鬼气
吃过饭,李启就和王员外出发了。
一路上,王员外看着李启,瑟瑟发抖,不敢说话,只是背着李启要的东西,在前面引路。
但李启可不准备这么一路闷着过去。
“王员外。”他主动打招呼。
“李大师!”王员外一个机灵,身上的肥肉抖了抖,擦了一把冷汗,连忙站定,看向李启。
“我看你流那么多汗,背这些东西很累吧,我来。”李启伸手,想要接过对方身后的背篓。
王员外下意识的想躲,口中说着:“不用不用……”
但他不是修行者,怎么可能躲得过去?李启轻巧的把背篓抓过来,背在自己背上,笑着说道:“我身强体壮,背着几十斤和没有似的,你和我抢什么?”
“也是……也是,多,多谢李大师。”王员外谄笑着,还是那么紧张。
开玩笑,这可是母亲都认为的高人。
母亲在王员外看来已经是神仙般的人物了,能预测未来,可还要叫眼前这个比自己还小的年轻人叫“师兄”。
这让王员外怎么能不紧张?
当初能抱着对方不让走,已经是他最大的勇气了。
“对了,王员外,那个墓穴四周是什么样子?”李启问道。
说道这个事情,王员外就不敢不说了,因为他知道这关乎自己一家的性命,连忙说道:“母亲说过,那个地方是‘山来水回,贵寿而财’的格局,有‘土色光润,草木茂盛,堂局完密,形穴止聚’的态势,能够称得上是上地,有化育之功。”
“嗯……按这个说法,人应该早就投胎去了,为什么魂魄至今还会囚禁在墓穴里,不得轮回啊?”李启反问道。
按理说,人死后七天就会投胎,你不想走,阴差也会拘你走。
除非有极大的怨念,想要留下,阴差会怜悯你的冤屈,留你一段时间给你报仇。
又或者修为高深,虽然身体死了,但地府阴差上来抓人的时候,绝对是看你一眼掉头就跑,别说抓你,你不抓他们就烧高香了。
但据王老妇说的,这个里面埋的修为是八品。
八品很强,但远远不够抗拒阴差。
可墓穴是大好的格局,能消解怨气,他是有什么天大的怨气这都消不掉?还是说,墓穴里有别的诡诈?
“这,这我就不清楚了,和李大师与母亲这种身有神力的人不同,我只是个凡人而已……”王员外苦笑道。
李启点点头,认可了这个说法,自己琢磨思考了起来。
先摸了摸腰上,当腰带拴着的柳枝,随身携带,从不离身,对付鬼的利器。
再掂量掂量手里用布包起来的长刀,上面有煞气和兵气,端是凶猛无匹。
最后深吸一口气,这一口气足足吸了一分钟才停歇。
因为他的肺脏得到了水气淬炼,现在气息悠长,体力充沛,不会气短急促。
自己昨晚也复习了一遍怎么对付鬼,沈水碧都说他没问题,那就肯定没问题。
一路聊着一些细节,很快,一行人就来到了城外,在经过了一片村庄的梯田之后,走到了一片山川之中。
百越多山,有“十万大山”之称,几乎没有多少地是平的,就连田也只能做成梯田,坡田,所以这片山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奇异的。
不过,仔细一看,却能看出,山言拢也,势虽险峻,大山翔舞垂下,及至平地,前头有合水可汇,谓之下山水。
只是,李启也不知道这有啥用。
不过,当李启用“气”的视角来看的时候,就有些东西了。
土色光润,草木茂盛,为地之美,有发生冲和之气,大顿小伏,藕断丝连,其气即盛,吉纳气之满也。
如器之盛物,满而溢,言气之止聚也。
山根之气,和水脉之气,在此处汇聚,诞生出一股生机。
不得不说,李启就算不会看山水,也能察觉到这是一片风水宝地。
“母亲说过,这一片山水,契合五行,生官旺位,源流长远,主富贵兴隆,所以才选在这里……”王员外这时候解释道。
“恩,不过,先摆祭坛吧,你站远些,万一有意外,你也好跑。”李启说道。
王员外立马跑走,他是真的见识过意外的,所以非常惧怕。
而李启,则开始架设祭坛。
古书有云:越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
意思就是说,越人习俗崇尚鬼神,而且他们祭祀时经常见到鬼,这个方法常常有效。
而鬼是什么呢?
作为一个祝人,李启很清楚,鬼其实也是气的一种。
《祝》书记载:“今见星霣如在天时,是时星霣也;非星,则气为之也。人见鬼如死人之状,其实气象聚,非真死人。”
意思是,看见看见坠落的星辰,在天上划出痕迹的时候,这其实不是星,而是气形成的,就好像是人看见鬼,仿佛鬼像死人的样子,其实是气使它像死人的样子,而不是真的死人的模样。
也就是所说的“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见,犹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
如今人死了,皮毛朽败,即使精气仍然存在,精神又怎么能再借这个烂掉了的形体来活动和现形呢?死人不能借活人的形体出现,就像活人不能借死人的魂使自己的形体消失一样。
又有一言: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
所谓:“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夫精气去人,岂徒与无耳目同哉?朽则消亡,荒忽不见,故谓之鬼神。”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鬼其实是气的一种,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但却会有其他的残留物,精气离开人体,哪里只是和人没有耳目一样呢?腐朽了就会消亡,成了恍恍惚惚看不见形体的东西,所以把它叫“鬼神”
鬼和人,并不是等同的,人死后成为鬼,就已经不是原本的那个人了,鬼只是一团残骸,一团灰烬。
所以,就选是修为高深的大能,死后仍然存在,保持着意识和记忆,但却已经和原来的存在不是一个东西了。
死了,就是死了,鬼,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第七十四章 祭礼
至于鬼魂大部分会变成浑浑噩噩的原因,也很简单。
《祝》书的人鬼篇有清晰的记载:“夫死人为鬼,则亦无所知矣。何以验之?以未生之时无所知也。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之本,何能有知乎?人之所以聪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气也;五常之气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五藏不伤,则人智惠;五藏有病,则人荒忽。荒忽则愚痴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败矣,所用为智者已去矣。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意思是,死人变成鬼,那么也就没有什么知性而言了,用什么来验证这句话呢?
很简单,人还没有出生时,存在于天地元气之中,人死了以后,又回归到元气之中去。
元气恍惚不清,构成人的气就存在其中,所以,人还没有出生时,就没有什么知觉,人死了之后,又会回复到没有知觉的原始状态,鬼又怎么会有知觉呢?
所谓轮回,就是如此了,并没有什么孟婆汤之类的东西,地府不过是将万事万物的气回收,然后洗刷之后,重新投入天地内,完成一个大循环。
人之所以聪明智慧,是由于含有五常之气,五常之气之所以能够存在于人体,是由于五脏在人体之中的缘故,五脏没有受到伤害人就有智慧,五脏有病,人就神志不清,神志不清就愚昧痴呆。
人死了五脏就会腐朽,五脏腐朽了那么五常之气就没有寄托之处了。
用来蕴藏智慧的器官已经腐朽了,用来产生智慧的五常之气已经离开人体了,形体要靠气才能生成,气要靠形体才能产生知觉。天下没有离开物体而独自燃烧的火,世间怎么能有脱离形体而独自产生知觉的精气呢?
这也是鬼魂七天内就会被拘走的原因,七天之内,五脏没有腐坏,他的五常之气虽然已经是无根之水,无源之火,但依然存在,能维持短暂的意识,等到尸体腐坏之后,就会彻底浑噩。
人的死亡,好比火的熄灭。火熄灭了光就不照耀了,人死了知觉也就失灵了。
所以,普通的鬼是不能害人的。
一如鸡卵之未字也,澒溶於彀中,溃而视之,若水之形;良雌伛伏,体方就成,就成之後,能啄蹶之。夫人之死,犹澒溶之时,澒溶之气,安能害人?
鸡蛋没有孵化时,浑浑沌沌地存在于蛋壳内,必须等母鸡孕育,身体形成之后,才能用嘴啄用脚踢,人死后回归到浑浑沌沌的状态,这样的混沌之气怎么能伤害人呢?
而另一些厉鬼为何能害人呢?
因为他们借助了工具,正所谓水火烧溺。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金伤人,木殴人,土压人,水溺人,火烧人。使人死,精神为五行之物乎,害人;不为乎,不能害人。不为物,则为气矣。
意思是,水火能淹死、烧死人,凡是能伤害人的东西,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所构成的东西。金杀死人,木打死人,土压死人,水淹死人,火烧死人。
所以,如果人死后,精神变成“五行之物”的话,就能害人,不变成“五行之物”,就不能害人,只要能够抵抗五行之物,就能抵抗厉鬼的攻击。
这些都是李启昨晚翻书,询问沈水碧得到的知识。
根据这些知识,李启可以判定,自己现在所面对的这个鬼,既能害人,甚至还可以诅咒,可见其应该是保存了一部分力量的,也就是说,他的尸身也还在,没有完全腐坏。
那这样的话,就应当用祭祀“死人”的方法来祭祀。
因为,对祝人来说“死人”和“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李启口中喃喃自语:“祭祀之历,亦有吉凶。假令血忌、月杀之日固凶,以杀牲设祭,必有患祸。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见生人有饮食,死为鬼当能复饮食,感物思亲,故祭祀也。及他神百鬼之祠,虽非死人,其事之礼,亦与死人同——”
这是《祝》书里,对祭祀死人方法的记载。
解释一下就是,把供养活人的做法类推到供奉死人上,以对待活人的礼节对待死人。
但第一句话注明了,需要注意血忌、月杀这些特殊的时节,这个时候,不能祭祀,否则会招来灾祸。
通过知识,确定了祭祀的时节,今天是没有问题的。
那么,就开始吧。
按照《祝》书的记载,这时候该使用的礼仪是馈食礼,意思是,为奉献熟食的礼仪。
礼仪过程非常复杂,首先,祝人进入,然后继献两豆,一豆盛葵菹,一豆盛蜗酱,盛蜗酱之豆放在北边。
用匕首将祭祀用牲的身体,从容器中升出,载于俎上,佐食设敬尸之俎,肵俎于东阶之西,俎上覆盖幂巾。(注:俎zu,古代祭祀时盛肉的器物。)
这些东西,昨天的时候,李启就已经让王家人准备好了。
然后,将鱼拿进来,后依于猪肉的东边而设,羊肉则特别设在猪肉、鱼肉的北边。
将盛有黍和稷的两只碗,设在俎的南边,以西为上。
又将盛肉羹和菜羹的两铏设在豆的南边,依于豆而向南陈放。
祝人这时候,要清洗酒爵、酒觯,斟上酒后,陈放在铏的南边,接着启开敦盖,仰置于碗的南边。
然后,祝人站起来,立于祭坛的右边,开始陈述。
“下土之灵,李启敬拜迎于郊,孺子无知,扰且安宁。”
“今,备足祭礼,招而安之……恳请原谅,就而食之,汝倘有灵,可能告我?”
这就是在祈求原谅。
李启紧张了起来。
因为,下一个步骤,就是:“祝迎尸于门外。主人降,立于阼阶东。”
什么意思是呢?
技术,祝人请“尸”上阶登堂,主人下堂,立于东阶的东边,静静等待。
正主如果听到了,就该来了。
(这一套礼仪主体出自周朝的《仪礼》中的馈食礼,我结合了一部分东汉的《论衡》和一些古代民俗之后原创的祭礼,如有雷同,不要找我。)
第七十五章 正主(第三更)
此时是大白天,艳阳高照,而且四周生机充沛,一片暖春气息。
但李启全神贯注的环顾四周,竟然感觉到了一阵凉意。
这一片生机盎然之中,有某种阴影聚集过来了。
势如巨浪花,重岭叠障,汹汹而来。
李启站在祭坛边上,举着酒爵。
然后,仿佛是龙吸水一样,酒爵里的酒水,开始在爵中打着旋儿,然后化作一条细线,悄无声息的飞向空中,消失不见。
像是被分解了一样。
再之后,地上祭坛上面拜访的俎,有人开始动筷子了。
肉眼看不见,但李启可以从“气”上感知出来,这是一团球形的,混混沌沌,没有具体形态的古怪存在。
这……就是,鬼?
李启继续祭礼,见到这一幕后,坐了下来,右手取菹并醮以肉酱,于两豆之间行祭。佐食将黍、稷、切肺献于“尸”。
“味道很鲜美。”一个声音在李启耳边响起。
就连四周的温度都降低了许多。
李启不答,他知道这只是祭礼的一部分,然后继续将碗摆近些,将盛黍之碗移于席上,又设太羹肉汁于肉酱的北边,并举拿肺脊献于“尸”。
这时候,主人家,也就是王员外,在远处连连磕头。
这是李启最开始嘱咐的,因为按照礼仪,此刻需要主人向“尸”行拜,继而献上祭牲于“尸”。
“尸”又取饭三次,诏告主人已吃饱。
祝劝“尸”再吃,又献上豕之后胫骨、兽之后胫骨、鱼一条于“尸”,礼仪和前面一样。
“尸”又取饭三次,诏告主人已吃饱,祝又劝“尸”再吃,和前面一样。
李启战战兢兢的按照礼仪行事。
因为他知道,“尸”虽然是那位亡者,但又不是。
这里,“尸”的意思,是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人死后以其尸体为神主,正所谓“死者,终也;尸者,主也,故曰终主。”
现在这个受祭的“尸”,实际上是祭祀,祝人,加上鬼本身,合三为一,出现的,代表三方态度的“鬼神”。
如果祭祀顺利完成,那么,就代表祝人成功沟通到了那位“鬼”。
王员外在一边磕头,浑身发毛,尿都快下来了。
因为,他亲眼看见,光天化日之下,有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正在与祝人对饮宴食。
四周的气温都降低了,甚至草木都有些蔫。
害得他家破人亡的恐怖事物,就在他面前。
强烈的恐惧,让王员外几乎哭了出来。
但是,祝人先前再三叮嘱,让他按照吩咐做事,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磕完头之后老老实实站着,如果弄坏了祭祀仪式……
那就等死吧。
所以他虽然眼泪直流,两腿抖的和筛糠一样,却始终夹着腿,阻止自己尿出来的同时,站在原地不动。
李启虽然没有那么害怕,但心中也依然警惕。
他全神贯注的完成祭礼,一直到两刻钟之后,所有繁杂的礼仪都结束。
最后的祭礼仪式。
祝人撤下主人之俎、豆、笾,改设于东序之下,然后祝人执拿自己的俎,离开祭坛,面朝东立于祭坛之西。
“尸”起身,饮酒,将酒爵中的酒一饮而尽,放下酒爵。
李启下堂。
这时候,需要祝人诏告主人:“礼成”。
李启亦步亦趋,庄重的走向主人,也就是王员外那边。
王员外这下没忍住,真的尿了。
因为这一步,是“尸”食完毕之后,“尸”起立,祝于“尸”前引导,引向主人。
王员外看着这一幕,到底是没忍住,差点跌倒在地,脸白的像是纸一样。
但虽然坚持住了没有跌倒,却没有忍住下半身。
早知道……早晨吃早饭的时候,不喝汤了……
只是,现在必须坚持住。
李启面色凝重的走到王员外面前。
已经到最后了,可不能前功尽弃。
越到最后,越是要谨慎。
“礼毕,请主人,送‘尸’。”李启说道。
王员外呆在原地,没有动作。
李启气急,运使内气,往前吐气,瞪了他一眼。
运气之后吐的气像是巴掌一样,啪的一下拍在王员外脸上,这才让被吓傻的他反应过来。
王员外连滚带爬,慌忙朝着“尸”下跪,并行拜两次。
“尸”受主人两拜,后,再对祝人行礼。
行礼之后,“尸”,凭空吐出一爵酒。
这是方才,被“尸”喝进去的酒的一半。
李启郑重接过,一饮而尽。
与此同时,李启眼前一黑。
祭礼完成,他得到了“邀请”。
“尸”的邀请。
眼前黑暗一片,李启只感觉自己的神魂受到了某种力量的牵引。
他知道,戏肉来了。
按照李启自己的理解,祭礼仪式,本质上是沟通鬼神的方法,通过这些前人摸索出的手段,能够完成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举个例子,就像是一些化学实验,按照顺序把不同的东西丢进去,完成一些古怪的操作,比如擦干净试管,拧瓶盖,装溶液之类的。
这些实验顺序,就和“祭礼”中的各种要点类似。
区别只是,他不清楚这些礼仪背后的原理,所以只能照做。
等到他修为更高的时候,或许就能自己解析背后的原理了。
说到正事,通过祭礼,祝人,还有鬼本身,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尸”来受礼,“尸”的存在,就代表了三方的协调与平衡。
如果祭礼出错,或者祝人不愿意,亦或者鬼不愿意,三者任意一个出现,就会导致“尸”的崩溃,沟通失败。
但如果祭礼完成,就代表,通过祭祀这个渠道,鬼和祝人,可以开始沟通了。
此刻饮下“尸”吐出来的酒,就是祝人接受沟通的证明。
于是,在饮下这一爵酒后,李启的神魂顿时受到了祭礼的牵引,与此同时,鬼魂也受到了牵引!
二者,将会在祭礼构筑的特殊环境之中,得到沟通!
这就是祝人最有名的能力。
也就是以祭祀为手段,沟通天神,地祇,人鬼!
等到李启眼前出现光亮的时候,他察觉到,自己来到了一个古怪的黑色空间,周围有之前祭礼的时候,点燃的蜡烛,照亮了黑暗。
在他的面前,有一团混混沌沌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