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分析
喂云昭喝完药,扶着他躺下,又替他掖好被角,红娘子拖过一把椅子,坐在床边,看着云昭,低声道:“有一件事情我必须要告诉你。”
云昭看着红娘子,“什么事?”
“是关于云家村被屠的事情!”
云昭猛地闭上了眼睛,眼前闪过一幕一幕地那些血红的场面,眼角大滴的泪珠流了下来。
“小乙戡察了现场,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我们也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红娘子道,“这也许有利于你以后查出云家村被屠的真相。”
“你说!”云昭低声道。
“袭击云家村的那伙蒙人,死在你箭下的,以及后来被我们杀的一共有三十多人,事后小乙仔细检查了他们的尸体,发现这些人中有好多不是一个部族的,三十多人中,竟然多达十数个部族,是什么人才能聚集起如此多的人呢,难道是大漠之上的蒙人马匪?”红娘子支着下颔,皱着眉头。
“蒙人也有马匪?”云昭奇怪地问道。
红娘子失笑道:“蒙人那边就没有马匪么?难道马匪还分种族,蒙人那边当然是有与我们干一个行当的。那些大都是一些在争夺草场或者争权夺利中失败的人,聚集在一起的,他们凶狠歹毒,无恶不作,不但杀我们大越人,也杀他们自己的族人,所过之处,鸡犬不留。只是奇怪的是,这些马匪一般很少到离大漠的边缘活动的,他们一般都在大漠深处,与我们算是井水不犯河水。”
云昭想了想,道:“除了这些马匪,还有别的可能么?”
“有,不过更不可思议了,除了这些啸聚在一起的蒙人马匪外,能聚集如此多的部族武士的,便只有蒙人的王庭,但蒙人的王庭大帐兵便与我们大越的官军一般,是有军纪约束的,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去屠云家村?”红娘子摇摇头,道。
“是不是上次我帮你们杀了那伙蒙人,夺了那些财宝,他们知道了我的身份,才会来报复我?”云昭问道。
红娘子摇摇头,“这些人只知道这批货是我们劫的,并不知道你与我们的关系。更不知道你也参与了那次抢劫。而动用大帐兵来对付你一个普通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而且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对着柔娘去的,这只消看云家村其它家都死伤殆尽,一个不留,就能看出来了。”
云昭沉默不语。
“柔娘有什么不一样的背景么?”红娘子问道。
云昭摇摇头,“我们是一齐长大的,都是云家村土生土长的,只不过她父亲我岳父读书识字而已。其它那有什么特别的。”
“那就怪了!算了,云昭,你现在身体还弱,不要费神去想这些事情,日子长着呢,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总有一天,我们能找出真相,为你母亲和云家村的人报仇雪恨的,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要养好身体,只有身体完全好了,你才能去报仇,你休息吧,我去给你做一点鸡蛋瘦肉粥,好给你补补身子。”
“谢谢二当家的!”云昭点头表示感谢。
红娘子微微一笑,“二当家是鹰嘴岩的弟兄们这么叫我的,你又不是鹰嘴岩的人,便叫我妙妙吧,我姓燕,叫燕妙妙!”
“哦,对了,带你离开云家村的时候,我替你收拾了一下,不过你家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我捡紧要的物事收了一下,包了一个包裹,就在你枕头边上,有些东西我想你是很在意的。便替你包好了。”
说完,点点头,走了出去。
屋外院子里,三眼虎抬起头来,看着红娘子,“红姑娘,待会儿的鸡蛋瘦肉粥我有份儿么?”
红娘子横了他一眼,“三眼虎,又想找揍挨是不是?”
三眼虎看了一眼向厨房走去的红娘子,低头对姚谦说:“姚先生,看到了吧,什么叫重色轻友,这就是典型的啊哟!”
一句话没有说完,耳边风声大作,百忙之中就地趴倒,一根笤帚带着风声从头上掠过,却是正要进厨房的红娘子顺手扔了过来,看着三眼虎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脸上沾满了泥土,还挂着两根干药草,不由咯咯大笑起来,飘然进了厨房。
姚谦亦是大笑,低声道:“你这不是找打吗?妙妙什么脾气,你不是不知道?却又偏生要招惹她!”
三眼虎嘿嘿地笑着,“我就是爱看她气急败坏的模样。咦,姚先生,不对啊,红姑娘这一回有些异样呢,你说是不是她有些喜欢这个云昭啊?”
姚谦微笑,“我不知道,你何不自去问她?”
三眼虎一缩脖子,“那红姑娘还不得提着刀追杀我啊,姚先生,姚大夫,你可真是看戏不怕台高哦。”
姚谦大笑着抬起头,对着厨房里的红娘子道:“妙妙,粥里放些红枣,当归,参须,给云昭补补!”
“哎!”屋里传来红娘子清脆的回声,“这些东西你放在哪里呢?”
“就在厨房里!在……”姚谦一句话没有说完,便听见厨房里传来砰砰砰砰的声音,也不知有多少东西掉到了地上,姚谦一下子跳了起来,“天,这个妙妙,从没下过厨房,我倒忘了这茬,我去看看,不然,她非得拆了我的厨房不可。”
三眼虎一边用力地舂着药草,一边嘎嘎地笑着,“姚先生,现世报,来得快,刚刚嘲笑我,马上就遭报应了,哈哈哈!”
姚谦一抬手,一根胡萝卜样的药材已经塞到了三眼虎嘴里,站起身来,急急地向着厨房走去,三眼虎被噎得瞪起眼睛,用力从嘴里拔出这根药材,只觉得其苦无比,呸呸连吐几口,奔到井边,舀了一瓢水,连灌几大口,这才感觉稍好了一些。
“都不是善人啊!”三眼虎一屁股坐在井台边上,仰天长叹。
房间里,云昭静静地躺在床上,将头偏到一边,紧紧地挨着那个不大的包袱,里面的东西带着亲人的气息,可是自己与他们却是天人永隔了,柔娘,你在哪儿呢?他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第三十二章:老窝
姚谦还是低估了云昭强悍的身体和极快的恢复能力,一旦醒了过来,吃了药,躺了半天,到了晚上,云昭居然就强撑着身体下了床,慢慢地走出屋外。
站在院子里,仰头看着满天的星星,云昭痴然而立。
身后响起细脆的脚步声,一件斗蓬披在了云昭的肩上,回过头来,却是红娘子。姣洁的月光之下,红娘子似乎是刚刚洗过了澡,穿着一件宽松的袍子,满头的青丝披洒在肩上,身上有一股清新的皂香味。
“你病还没有完全好,不要在外面吹风。现在的风还是很凉的。”红娘子柔声道。
伸手拉拉斗蓬,云昭感激地看了一眼红娘子,“谢谢二当家的。”
“我跟你说过了,不用叫我二当家的,你可以叫我妙妙,我姓燕,叫燕妙妙!”红娘子笑着道。
云昭呆了片刻,终于还是没有叫出口,“燕姑娘!”
红娘子哧的一声笑了出来。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一时不知说些什么才好。
“回房去吧,你需要好好休息,恢复体力!”红娘子道。
云昭摇摇头,“从我记事起,我就没有这么躺着一连几天不动的时候,这几天睡得,我浑身骨头都酸了,我想出去走走。”
红娘子道:“你那里是睡得骨头酸了,你那是病得。姚大夫说了,你这次可是很凶险的,要是换个体子稍弱的人,早就一命呜呼了。”
“老天爷不会让我死的,我还没有报仇呢,怎么能死?”云昭淡淡地道。“燕姑娘,你回去吧,我出去转转,对了,这里你们的地盘,我随便转转,不会让你们不便吧?”
红娘子侧过脸看着云昭,笑道:“好吧,你想出去转转,那我陪你,让你好好看看我们这群马匪的老窝好不好?”
红娘子这般说,云昭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是不是不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来,我扶着你。”伸手扶着云昭的胳膊,抬步便走。
“我自己能行的。”云昭伸手想摆脱对方,但刚一迈步,两腿便一软,险些又摔倒在地上。
“不要硬撑着啦,你也不知道你这次病得有多重?”红娘子嗔道。
扶着云昭出了姚谦的院子,出乎云昭的意料之外,外面竟然是一大片阡陌分明的庄稼地,每隔着一段距离,便有一间或者几间挨在一起的房子,这那里像是一群马匪的老窝,这明明就是一个和云家村差不多的村子嘛?
“这,这是?”云昭迷惑地看着红娘子。
似乎早就料到这个结果,红娘子笑道:“你是不是认为,马匪的老窝一定便是营寨森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到处都是机关暗道?到处都是鲜血人骨?”
云昭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倒不是,不过与我想象中的有些区别。这里便是鹰嘴岩?”
“这里不是鹰嘴岩,这里是我们的家,我们叫他老窝。”红娘子道。“云昭,你心目中的马匪是什么样子的,嗯,就是你以前认为我们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我如果说了,你不会生气?”云昭看着红娘子的侧脸,从这个角度看上去,红娘子的脸极其精致,夜色之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朦胧美感。
“我当你是朋友,有什么好生气的。”红娘子笑道。
“我以为马匪就是没得吃没得花了就出来抢上一票,然后便胡吃海塞,花天酒地,等到没有了,再去抢。”云昭呐呐地道,从眼前的情形看来,似乎自己以前的想法都错了。
“是啊,恐怕外面的人都这样想我们呢!”红娘子感叹地道:“其实我们在大漠这么久了,什么时候去抢过我们大越的百姓,蒙人那里,倒是经常去抢。”红娘子笑了起来。
“你们平时都在这里?”云昭看着长势很好的庄稼,问道。
红娘子摇摇头,“这里是我们的老窝,住的都是我们的家眷,我们的主力平常都在鹰嘴岩,这也是我们被称为鹰嘴岩马匪的由来。我们平常都是自耕自吃,抢也只抢蒙人的。对了,云昭,说起来,你还是第一个到这里的外人呢,平常,外人是根本不可能到这里来的,如果有人窥伺这里的话,根本走不近这里十里方园,便会被我们的游骑杀掉。”
云昭心里有些感动,“谢谢你们信任我,不过燕姑娘,我有个疑问,你们为什么要当马匪呢?就在这里当个快快乐乐的百姓不好么?”
红娘子微笑道:“云昭,你以前是一个本本份份的人,你过得好么?你不受人欺负么?快快乐乐地老百姓,嘿,这个世道,他们当真很快乐么?”
云昭默然,他想起了云家村那些本份的家民,吃了上顿没下顿,还得按期缴纳各种税收的日子,当然了,他们还得给红娘子们缴一份保护费呢!
“这个世道,你想要快快乐乐,首先便要强大到没有敢来欺负你。”红娘子重重地挥了挥手,“这才是前提,我们老窝里的人都过得很快活,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那人敢到这里来骚扰他们,但他们有这样的生活的前提是,我们的存在!”
“云昭,你如果想要保护你想保护的人,想让他们不受到任何的伤害,那么你便要足够强大,强大到别人都不敢正视你,你才能做到这一点,否则,那都是空想!”红娘子道。
云昭低下了头,红娘子说得不错,云家村的覆灭,让他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如果云家村也如眼前这个平静的村子一般的话,蒙人那有机会进来烧杀抢掠,母亲怎么会死,柔娘怎么会失踪?
“云昭,你病好后,有什么打算?”红娘子问道。
云昭沉默半晌,才道:“首先,我会去找柔娘。”
“找柔娘?你去哪里找?”红娘子有些失望。
“你跟我说过,能聚集起这些多部族蒙人的,只有两类人,一种是蒙人马匪,一种是蒙人的大帐兵,我会先去找那些蒙人马匪。”云昭杀气腾腾地道:“把他们杀光,如果柔娘真是被他们掳去了,那么,杀光了他们,我便能救出柔娘!”
红娘子瞠目结舌,“你,你是这么想的?你知道这些马匪有多少人吗?最小的也有百多号人啊!”
“那又有什么关系?”云昭道。“一个个的杀,总有杀完的一天。”
红娘子呆呆地看着云昭,半晌才道:“云昭,假如,我是说假如,你杀光了这些马匪,还是没有找到柔娘,你就去接着杀那些大帐兵?那可不是几百人了,那是成千上万上十万的人。”
云昭笑了笑,“我没那么蠢。如果真得是那些蒙人大帐兵做的,我想我会去投军,参加我们大越的军队,然后去打蒙人。”
“你糊涂!”红娘子一双柳眉倒竖了起来,“云昭,你知道我们鹰嘴岩马匪的出身么?”
第三十三章:鹰嘴岩马匪的来历
看到红娘子有些生气的模样,云昭有些茫然地问道:“马匪还要有什么出身吗?”
“我们老当家的,当年是卢城边军的骑兵将军,当年的鹰嘴岩马匪就是卢城的骑兵!”红娘子道。
云昭顿里惊呆了。
“几十年过去了,当年的骑兵们或者战死,或者老死,剩下的已经不多了,你见过三眼虎吧,他是当年那支骑兵当中最小的,只有十五岁,但现在也已经三十六了。”红娘子感慨地道:“时间就是一把刀子啊!当年我是被老当家的抱在怀里冲出卢城的,晃眼之间,我也有二十了!”
云昭看着红娘子,“既然是朝廷骑兵,为什么不好好地镇守边疆,而要反出来当马匪呢?”
红娘子笑了起来,笑声中有着极大的不平和愤慨,“谁不想有个光明正大的身份,谁不想堂堂正正的做人,但是,这个世道逼着你做不成人,是啊,我们反出了朝廷,但这几十年来,我们却一直在做着替朝廷镇守边疆的事情,这些年中,蒙人几乎每年一次都要来寇边,是我们与冯从义老将军配合,一次次击败来犯的蒙人,但是,我们还是马贼。那怕朝廷中有许多人知道我们曾做了什么,但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我们说话。云昭,你以为,大越朝廷,大越官场是什么?是一个青天老爷林立,为民做主,替民说话的地方?”
受到极大震憾地云昭呆呆地道:“可是,那是我们的大越的朝廷啊!”
红娘子嘿嘿冷笑起来,“那不是我们的朝廷,那是皇帝老儿的朝廷,那是那些门阀大家,世族豪门的朝廷。云昭,像你这样的人真进了大越的军队,你以为你会有所作为,要么你会被不思进取的同伴呕死,排挤死,要么你会被人做死,因为你的性格根本就不适合去那种地方,现在的大越军队已不是几十年前的那支军队了,不,应当这样说,他们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否则,当年老当家的也不会反出卢城了。”
“老当家的为什么要反出卢城?”云昭问道。
红娘子脸色有些黯淡,“这些事说来话长,以后再告诉你吧。如果你会成为我的同伴的话。”
这是红娘子又一次邀请云昭加入鹰嘴岩马匪了。
云昭沉默,他的脑子里有些混乱,红娘子的话让他对这个世界第一次产生了怀疑,一直以来,秦先生在教他读书认字的时候,便告诉他一个道理,忠君,忠国,学得文武艺,卖于帝王家,但今天红娘子一席话让他的这个世界观产生了变化。
看到云昭依然没有答应自己,红娘子不由有些失望。
“云昭,回去吧,你需要休息,你好好地想想我说的这些话吧,报仇,打蒙人,也许你加入我们,更能实现你的这个理想。”红娘子扶起了云昭。
“对不起,我,我需要想想!”云昭带着歉意地看着红娘子,眼前这个女了曾数次救了他的性命,这一次自己病倒,又是她衣不解带地服侍自己,否则自己决不会好得这么快。
红娘子笑笑,“没什么,世人对于我们的偏见不是始于你,自然也不会终于你,云昭,我相信你与我们接触多了,便会知道我们是些什么人了。你放心吧,我不会逼你的,除非你心甘情愿地加入我们。”
云昭笑着点点头。
“等你大好了,我带你去鹰嘴岩!”红娘子道。
云昭一惊,不是不逼自己么?
似乎知道云昭的想法,红娘子接着道:“老当家的纵横大漠几十年,对于大漠之中那里有蒙人马匪,规模有多大,老大是谁,战斗力如何,一清二楚,你不是要去找他们报仇么?那么去找大当家的了解这些情况,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
自己又一次屈解了对方的意思,云昭只觉得自己有些无地自容,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
“谢谢你,妙妙!”云昭第一次这样称呼红娘子,“如果不是你,我只怕早就死了,成了黄土之下一具腐烂的尸体了。”
“用不着谢我!”红娘子侧脸看着他,笑道:“我可是有目的的,我还盼望着你加入我们鹰嘴岩,与我们一起打蒙人呢!”
云昭的这一场病,足足休养了十几天才算缓过劲来,虽说有红娘子天天换着花样的熬粥,就是手艺不怎么好,但内容还是很丰富的,再加上姚谦大药罐子伺候着,但云昭仍是瘦了一大圈下去,病好了的云昭比以前瘦削了一些,脸也小了一圈,不过看他的眼睛,便知道他已从巨大的打击中恢复了过来,眼里已经有了一些神彩。
不过红娘子看着云昭,仍然有些心疼,原先云昭的眼神是阳光的,灿烂的,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热情和渴望,但现在,那双眼里却多了一层浓浓的化不开的忧郁。
翻身上马,云昭回过头来,充着姚谦抱拳道:“姚大夫,大恩不言谢,只要我云昭不死,必然记世铭记你的活命之恩。”
姚谦笑着摆摆手,“自家人,说这些干什么,其实云昭,我很想说再见的,不过一想,到我这儿来的人大多非病即伤,我便不说这些不吉利的话了,你保重吧!”提了一个包裹递给云昭,“这里面是我给你抓的药,虽然你身体是大好了,但记得一定要将养一段时间,里面是我根据你的身体开的方子,记得每天要熬了喝,身子是本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不要因为这个而将身体弄虚了,这样得不偿失。”
接过包裹,云昭点点头,“姚大夫,我是小人报仇,只争朝夕,不过我会记得你的话的,不将身体弄好,那来力气报仇。多谢费心了。”
姚谦摇摇头,退后了一步,对着红娘子道:“妙妙,别忘了监督他每天喝药。”
红娘子又穿上了她标志性的大红斗蓬,红纱覆面,听了姚谦的话,看了一眼云昭,“放心吧,我会盯着他喝下去的,姚叔,我们走了,你保重吧!”
“走吧走吧,代我问沈老大好!”
三眼虎,燕小乙两人也是冲着姚谦一抱拳,笑着拨转马头,四人打马急奔而去。
(为什么会看不懂简介呢?枪手当真很疑惑,一直以为看枪手书的人年纪都偏大一些,貌似估计错误呢!)
第三十四章:马上功夫
翻飞的马蹄踩碎了刚刚绽开的或黄或红或白的小花,踩碎了一地的绒绒细草,惊起了无数的地鼠野兔,于马蹄落下的瞬间飞快地窜开一段距离,这才回过头来心有余悸看着如飞而去的奔马。
红娘子一马当先,大红的披风迎风飘扬,在他身后,三眼虎与燕小乙两人挥舞着马鞭,哟嗬嗬大声怪叫着,云昭的马术比起他们可就差了许多,虽然胯下的这匹战马是燕小乙从云家村那些死亡的蒙人遗弃下来的马中挑出来的一匹,比起前面的毫不逊色,但无奈对于马的操控相差了一个级别,云昭还是落后了一大截。
看着前面飞奔的红娘子三人,云昭心里不由警醒,自己的箭术或许可以傲视许多人,但马上功夫却太差,而自己要去杀的人,无一不是从小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可以说他们与马几乎可以不分彼此,自己连三眼虎与燕小乙都比不上,当真碰上了那些人,那里有什么胜算?
自己必须要好好地练练马术了。云昭在心里暗暗道。
似乎知道云昭软胁,在纵马狂奔了几十里之后,红娘子减缓了马速,让云昭赶了上来。一边的三眼虎与燕小乙眼中满是调侃的神色,让云昭颇为不好意思。
“云昭,快看,前面有一只落单的羚羊,露一手给哥哥瞧瞧!”三眼虎大笑着指着前方,一只正在回头张望的羚羊。
“好勒!”云昭满口答应,刚刚在骑术上落后了一把,正想扳回一局呢,猛地一夹马腹,胯下马儿箭一般窜了出去,云昭已是拿起铁弓,抽出了羽箭,后面的红娘子三人微笑着赶了上来,“今天晚上有羊肉下酒啦!”燕小乙笑道。
那羚羊也判断出远处的几匹奔马不怀好意,四蹄一蹬,猛地向前逃窜而去,骄健的身影宛如一道金色的光线,一路跑着曲线,迅速地向远处逃逸。
“那里跑!”云昭一声大叫,手里铁弓平端,拉弦,嗖的一声,羽箭已是射了出去。
羽箭脱手的那一霎那,胯下奔马却在这关键的时候跃了起来,似乎是地上有什么不平的地方,但这一跃,可就让云昭这一箭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啉的一声,羽箭擦着那羚羊的身子射在地上,箭尾犹自嗡嗡地颤抖,羚羊受这一惊,猛地一个转向,向着另一边如飞奔去。
嗖的一声,另一支羽箭飞出,羚羊刚刚转过身子,那一箭便恰好飞至,强劲的力道将那羚羊射了一个对穿,钉在了地上。
云昭回过头来,看见身后的三眼虎向他扬了扬弓箭,满脸笑意。
云昭的脸色不由沉了下来。
燕小乙纵马而上,在马上偏转身子,一个蹬里藏身,单臂已是将这只羚羊扯了起来,举在手中,圈转马头,又奔了回来。
“好肥的一只羚羊!”他笑道。
红娘子缓缓地靠近云昭,看着云昭紧紧咬着嘴唇,低声道:“云昭,他们没恶意的。”
云昭点点头,“我知道,我懂!”
红娘子看着前面的三眼虎与燕小乙,“他们是想告诉你,杀那些蒙人马匪,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你如果双足立在地上,箭术那是万中无一,但骑在马上,你却连三眼虎也比不上,你明白了吗?”
云昭脸色难看,但仍是重重地点点头。
“蒙人以马为家,以箭谋生,在他们之中,能与三眼虎比美的不知有多少,而这些马匪,能在蒙人的内斗中活下来逃出去,并且现在过得有滋有味,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所以,你想要报仇,便得先让自己强大起来。”红娘子缓缓道,“在你没有人马合一,马就是你身体的一部分时,你不要贸然去寻那些马匪,好吗?”
云昭沉默。
“云昭,不要固执,你有天份,人也聪明,知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我们那里,有最好的马术大师,有他们帮你,你很快便能做到这一点。”红娘子道。
“我知道,磨刀不误砍柴功,我会下功夫好好地磨刀的。”云昭点点头。
红娘子脸上露出了笑容,“那就好,我就放心了,我们走吧,这头羚羊真不错,晚上我们烤来下酒。”
四人又奔行了一个时辰左右,云昭眼前的景色已是大变,起伏的荒漠在这里宛如被天神拿着战斧一通乱劈过一般,一道道巨大的裂缝将荒原分割成一片又一片地向着远处延伸。有些隆起的地方,还有着不少的残壁断开垣的古堡。
“这里叫杀虎口。”一边疾驰,红娘子一边对云昭道,“是进入我们原地的入口,这里面通道四通八达,宛如迷宫一般,你跟紧了,可不能掉队,不然很难找到你的。”
“我明白了!”
随着三人,打马驰进迷宫一般的裂缝之中,从远处看,这些裂缝不大,但驶到跟前,才发现其实这里的每一条裂缝都足足可以容纳三四匹马并肩而行。
红娘子三人熟门熟路,打马在里面拐弯抹角,云昭不敢怠慢,紧紧地追着他们,心中这才明白,为什么蒙人始终剿灭不了鹰嘴岩马匪了,这里,纯碎就是一个天然的大迷宫。不熟悉情况的人到了这里,只有挨宰的份儿。
人来得少了,不够给对方塞牙缝,人来得多了,利用这些迷宫的阻碍,想必鹰嘴岩的马匪早就逃之夭夭。荒漠如此之大,便是数十万人马投进去,也是沧海一粟,那里去找他们?而且这里几乎便是蒙人与大越官军默认的不设防区,任何一方在这里驻扎重兵都会被对方视为挑衅,诸如此类的加起来,倒是让鹰嘴岩马匪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
不过看鹰嘴岩马匪的布置,也是事先预留了退路,自己刚刚离开的那个村子,任谁看到,也不会怀疑那里是一窝土匪的老巢。
这伙人可真是不简单呢!云昭在心里叹道。
“我们到啦!”奔在最前面的燕小乙一声欢呼,身影从云昭的眼中消失,纵马跃过一个弯道,云昭眼前一亮,前面出现了一片开阔地,地形比起自己刚刚经过的这片杀虎口高出约数十米,一块形如鹰嘴的高达数十米的巨形岩石挺立在前面的高地之上。
这里就是鹰嘴岩了。
第三十五章:鹰嘴岩的大当家
“二当家的回来了!”鹰嘴岩上传来一声欢呼,等到云昭等人策马奔上这片高地,眼前已经聚集了黑压压的一片人。
“二当家的!”
“虎爷!”
一片乱糟糟的叫声。
“出去吃喜酒也不记得给哥儿几个带一壶回来,不仗义啊,虎爷!”有人在发牢骚。
“二当家的,新娘子漂亮不?是不是把你比下去了?”有人在打趣地道。
听到这些话,虽然知道对方是无意,云昭仍是心如刀割,低下头去,眼圈已是红了。
红娘子将马鞭啪地在空中摔响,厉声喝道:“够了没有,够了就给我散开,不要在这里聒噪,小心我抽你们!”
众人大愕,看红娘子铁青的脸色,似乎不是在开玩笑,立即便安静了下来,看着红娘子拉着云昭奔向里面。
“虎爷,虎爷,出什么事了?”有人拉住了三眼虎的马缰,也有人拢住燕小乙,“快说说,红姑娘这是怎么啦?怎么这么生气?”
三眼虎叹了一口气,翻身下马,“出事了,不然你以为,我们一场喜酒要喝半个月啊,这事,说起来真是他妈的让人窝心。想起来心里就不舒服。”
红娘子骑在马上,一手牵着云昭的马缰,带着他向里奔去,“云昭,别在意,他们都不是故意的。”
眼里含着泪,云昭点点头,强笑道:“我当然知道,燕姑娘,我们是去见老当家的吗?”
“当然,这里只是我们的前哨,离老当家的地方还有两三里路呢!”
“这里地形不错,老当家的真会选地方。”云昭边走边打量着周围的地形。
“那是当然!”红娘子得意地道:“不然,我们能在大漠纵横这么久啊,蒙人也好,大越也好,拿我们都没有办法。就是因为这里的地形,不付出巨大的代价他们不可能打下来,而且,他们真想付代价的时候,我们也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我们早溜了,等他们一走,我们又回来,哈哈哈!”
说话间,两人已是奔到了一处寨子前,很简易的寨子,用木栅栏一围,中间是一顶顶的帐蓬,一匹匹战马在营帐外游荡着,这时正值午时,太阳极为暖和,便有大群的人或坐或卧于太阳底下,舒服地享受着阳光浴,也有人霍霍地磨着马刀,箭头。看到红娘子与云昭过来,都是站了起来,大声地打着招呼。
“二当家回来啦?”
“回来啦,沈叔呢,在那里?”
“老当家的这时候恐怕正在困午觉吧!”有人看了一眼角落里一个帐蓬,笑道。
“知道了!”红娘子翻身下马,一拉云昭,“走,我们去见沈叔。”
“这不好吧,老当家的正在午睡,我们这时候去打扰?”云昭迟疑地道。
“怕什么,有我呢!我回来了,他还睡什么睡?”红娘子不由分说,拉起云昭就走。
“叔,我回来了!”撩开帐蓬门,红娘子大步走了进去,一进帐门,一股刺鼻的味道便传了过来,红娘子啊了一声,已是紧紧地捂住了口鼻,便是云昭一个不太讲究的大男人,也觉得太臭了。
仔细看过去时,一张简易的行军床上,一个花白胡子的老汉正在呼呼大睡,满面红光,一看样子就知道喝了不少的酒,而在床前地下,堆着大堆的脏衣和一些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垃圾,被啃过的骨头抛得到处都是,一群群的蚂蚁正忙忙碌碌地爬上爬下,忙着搬运口粮,最为出奇的是,一只硕大的老鼠也正在拖一根骨头,听到动静,小眼睛一扫两人,哧溜一人,便从帐蓬的一个破洞里溜了出去。
“天爷,我才走了半个月,他就成了这副模样!”红娘子哀叹一声,捂着鼻子冲上去,揪住老者花白的胡须,大叫道:“起来起来,我真是服了你了,这你也睡得着,睡得香?”
“哎哟!”一声惨叫,老头两手捂住下巴,睁开了眼睛,看到红娘子,“你回来了妙妙?快松手快松手,要扯掉了!”
“我还不回来,你这里就成猪圈了,不对,你现在已经是猪圈了!起来!”红娘子大叫道,“你又喝了多少酒?我不是跟你讲过,一天只许喝三杯酒,早上不许喝,中午喝一杯,晚上喝两杯吗?”
“我的确只喝了一杯酒!”老头捂着下巴,一挺腰便从床上坐了起来,一边的云昭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一幕,这就是鹰嘴岩大当家,让人闻名色变的沈风?看到老头一本正经地对着红娘子分辩,云昭先前被勾起的哀伤倒是被冲淡了不少,看着这个可爱的老头不由笑了起来。
“你又撒谎,一杯酒能成这副模样?”红娘子满脸不信。
“我发誓,真只喝了一杯!”老头松开一只手,指天划地的发誓。
云昭眼睛一扫,在靠近床角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勉强可以称作杯子的东西,笑着走过去捡了起来,勾在手指中冲着红娘子晃了晃,“真的只有一杯!”他笑道。
听到有人作证,老头立时眉花眼笑,略一转头,看到云昭手中勾着的那杯子,脸色又是大变。
看到云昭手中的东西,红娘子大怒,“这是杯子吗,这是杯子吗?叫桶还差不多!你还真是会钻空子。”手下使劲,老头哎哟哟叫了起来,脑袋都被扯偏了。
“小子你不地道,看见了也不知道给老汉藏一藏,存心看我的笑话啊,哎哟!”一句话没有说完,已是被红娘子扯着胡须拉了起来,“出去,出去,今天有客人来,先不与你计较。”
老头就这样被红娘子扯着胡须拽了出去,外面的人见到这个情况,也都只是哈哈一笑,显然是见得多了,见怪不怪。
“既然有客人,那总得给个面子吧!”老头小声道。
看着后面跟出来的云昭,红娘子这才气哼哼地松开了老头的胡子,低声道:“能后在跟你算帐。”
“云昭,你过来,我给你介绍,这就是我们鹰嘴岩的老大,沈风沈叔!”
“沈叔,这就是我跟你提过多次的云昭!”
云昭忍着笑,上前抱拳一揖,“大当家的,云昭给您好行礼了。”
老头沈风却丝毫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大笑着扶起云昭,“好小子,听妙妙多次提起你,说要把你弄来入伙,没想到这一次真把你给带回来了,好,好得很,不过你刚刚结婚,就舍得老婆?”
“沈叔!”红娘子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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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雅尔丹的计划(上)
听到红娘子的叫声有异,沈风诧异地看了一眼她。
这边云昭已是惨然一笑,“没了,家没了,老婆没了,什么都没了!”
沈风的脸色慢慢地沉了下来,一边的红娘子有些难过地低下头去。
“沈叔,你和云昭聊,我去给你收拾一下!”疾步走了帐蓬。
沈风拉着云昭的手,“走,小兄弟,我们去那边说。”拉着云昭,走向一块向阳的地方。盘腿坐下,“坐,小兄弟,与我说说,怎么一回事?”
仰起头,云昭迎着阳光看过去,满眼的金光灿烂,瞬息之间,眼中再无余物,云家村那个晚上一幕幕却是那样清晰地浮在了眼前。
大漠深处,郭尔罗斯部。大批的军械与精铁几个月以来,一直源源不断地从卢城方向运进大漠,再从郭尔罗斯部发运往王庭,精锐的装备让郭尔罗斯部族长葛洛的眼睛都红了,但他却没有胆子截留那怕一件兵器,一斤精铁,因为雅尔丹公主这一段时间一直便住在这里。
也许,等雅尔丹公主走后,自己可以想想办法,现在每一批过来的总数这么大,自己如果能找到机会,一次截留上几千斤精铁,几把大刀长矛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这几个月来,从卢城方向运过来的精铁总数已达数十万斤之多。当然,蒙族王庭为了这些东西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在葛洛看来,这完全是值得的,金银虽然好,但怎么比得上大刀长矛弓箭的犀利?大越的那个王子大概是想钱想疯了,竟然自掘坟墓,葛洛真是想不出世上为什么有这么愚蠢的上位者?
当然,站在他的立场之上,大越这样的权贵越多越好。
看着一辆辆牛车拖着军械走向王庭方向,葛洛咽了一口口水,走向雅尔丹的大帐。
宽敞的大帐之内,铺着纯羊毛编织的地毯,走在上面,不会发出丝毫声息,软软的如同踏在草地之上,雅尔丹盘膝坐在大帐的正中间,周围堆满了案卷,身边的一张矮几上,放着几个盘子,盘子里堆放着精美的点心,有蒙人传统的吃食,也有大越的样式,这些大越点心都是从大越捉回来的人做的,比起蒙人传统的点心,更讲究,也更好吃。
雅尔丹穿着传统的蒙人服装,细碎的发辫垂下,挡住了雅尔丹的两边脸庞,只能看到挺拔小巧的鼻子和一张樱桃小口,雪白细碎的贝齿随着嘴巴的开合而时隐时现。
“公主!”葛洛走到跟前,行了一礼。
雅尔丹抬头看了他一眼,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蒙族裙装束腰,葛洛眼睛一跳,赶紧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阿齐思回来了么?”
“刚刚得到消息,正在赶回来的途中,今晚上就能赶回来了!”葛洛道。
“嗯,等阿齐思带回来确切的消息,我们围剿鹰嘴岩马匪的事情就可以正式提上议事日程了。”雅尔丹重新坐了下来,伸长了两条长腿,双手反撑在后面,仰着头看看帐顶,“这段时间我从王庭里调集来了大量有关鹰嘴岩马匪的情报,从二十年前他们刚刚出现,一直到去年,所有的资料,没想到还真是极有趣。”
葛洛虽然阅女无数,但像雅尔丹这种极品,却是没有品尝过,不过他只是瞄了一眼,就赶紧收回目光,额头上竟然见了汗,这不是他的菜。
扫过地上堆集如山的资料,葛洛惊讶地道:“这么多都是?公主这些天在帐中一直就在读这些?”
雅尔丹点点着,坐直了身子,揉着脖子,“是啊,看得脖子都酸了。”
葛洛道:“一个马匪而已,那值得公主这么费心劳力?”
“一个马匪而已?”雅尔丹斜了葛洛一眼,“这么说葛族长是没有将沈风放在眼里了,那是不是劳烦族长派出部族勇士,替我们拔了这个钉子?”
葛洛一呆,恨不得扇自己几耳光,眼前的这个女子可不是能轻易糊弄和讨好的,干笑几声,不敢搭话。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那些中原的兵书里说过的。沈风横行大漠数十载,自有他的生存之道。所部极为精锐,很是难打,以前我的注意力没有在他们那里,现在既然想要收拾他们了,对他们自然是了解得越详细越好。”雅尔丹从如山的资料之中抽出一本,晃了晃,“虽说看得辛苦,但也收获颇多。”
葛洛汗出如浆,以前雅尔丹的注意力自然是放在帮着他的兄长兀达争夺王庭的那把椅子,现在终于抽出身子来了,看来沈风要倒霉了,不过那怕有雅尔丹谋划,打沈风也绝不是一个轻松的活,但愿这个活计不要落在自己身上,不过看雅尔丹一直呆在自己这里不走,形式似乎又不太妙。
“不知道公主发现了什么?”
雅尔丹抽出几本做了记号的卷宗,“你瞧瞧这几份案卷,我倒是真没想到沈风原来还是大越的骑兵将领,他反出大越的原因也很有趣,当算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大越也有这样的汉子,倒是让我出乎意料之外!”
拿起那几份卷宗,葛洛略略地扫了一遍,笑道:“大越朝廷早就烂了,这也不意外,像这种肮脏的事情,大越那里那天不发生个几桩?”
雅尔丹冷笑:“大越有,我们这边便敢说没有?”
葛洛立刻闭上嘴巴。
将所有的卷宗拔拉到一边,雅尔丹道:“知道了沈风的底,便好对付他了,他这样的人,并不是无恶不作,而是有道德底线和行为准则的,如果像我们蒙人中的那些马匪,倒还真难收拾,不过沈风吧,就不一样了。以前有冯从义在卢城,我们想要剿他,那边冯从义便火急火燎地摆出一副不肯罢休的模样,但现在卢城换了将军,就大不一样了。”
“公主已经有了法子?”葛洛试探地问道。
雅尔丹微微一笑,“等阿齐思回来后再说吧,我需要卢城的态度,再说了,这事也急不得,欲速则不达,慢慢筹画和布局,不动则已,一动便要达到目的,更何况我的目标可不仅仅是……”说到这里,雅尔丹忽地住了嘴,高深莫测地看了一眼葛洛。
“阿齐思回来后让他来我这里!”她吩咐道。
第三十七章:雅尔丹的计划(下)
“公主!”风尘仆仆的阿齐思刚一回到郭尔郭思部,就被召到了雅尔丹的大帐。“我派人打探过了,卢城守将司马瑞对于鹰嘴岩的沈风并没有什么好感,与冯从义的态度完全不同,这让我们剿灭鹰嘴岩时,不会遇到来自卢城的障碍。”
“卢城那里,还有什么值得我们关注的消息?”
“有!”阿齐思道:“卢城军队将领出现了较大变化,原先跟随冯从义的副将王敏已被确认遭司马瑞完全架空,最为精锐的第一营在四位哨将的带领下集体投靠了司马瑞,随即在这四人的支持下,司马瑞开始了对卢城第二,第三,第四营的整编集训,除第二营营将乔子方外,第三和第四营营将都已换人,两人都是出自第一营,第三营新任营将为王壮,第四营新任营将为丁健。”
“哦?”雅尔丹抬起头来,“这么说来,这个司马瑞还是想做一番事的了?”
“不错,公主,我在卢城的这段日子里,仔细观察了卢城军队的变化和调整,司马瑞收复了第一营这四名哨将之后,随之大力提拔重用,这四人跟随冯从义良久,在军事上是很有一套的,眼下卢城军风的确有了一个很大的改观,除了第一营外,其它三营的战斗力也上升很快,从这一点上说,司马瑞比冯从义要更厉害一些。”阿齐思道。
雅尔丹点点头,“冯从义太耿直,后台也没有司马瑞硬,司马瑞敢一脚将那两个营的营将踹走,冯从义可没那个本事。看来这个司马瑞亦不能小觑啊!”
“公主说得是!”
“阿齐思,你来看看这些东西!”雅尔丹从案上拿起几张薄薄的纸,递给阿齐思。
快速地浏览完毕,阿齐思有些疑惑地抬头看着雅尔丹,“公主,关于沈风造反的那一件事,当年的我们都有所耳闻,毕竟当时这是轰动卢城与大漠的震天大事,公主现在将这个翻出来,是想?”
雅尔丹笑道:“当年事发后,燕达被斩首示众,沈风带着燕达的后人和骑兵冲出卢城,而涉事的另外一人所在的家族如今在大越可是混得风生水起,手握重权,而且此人与司马家交往极深,你说说,如此深仇大恨,那个家族会不会托司马瑞替他报仇呢?”
阿齐思笑了起来,“那倒是,一个男人被割了……”看了一眼雅尔丹,“的确是深仇大恨了。”
雅尔丹脸色微红,“如果,我是说如果司马瑞在上任之初接到过这样的委托,我们为什么不利用这一点,将司马瑞也拉进来呢,这样,我们不需要调用太多的兵力,便可以将沈风连根拔起。”
“司马瑞会干吗?与我们联手?”
雅尔丹微笑道:“为什么不呢?如今我们蒙人与大越可是和平相处,相敬入宾,两家携手剿灭违害边境和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鹰嘴岩马匪,于他司马瑞而言,在大越朝廷面前亦是一大功绩吧,而且还公私兼顾,亦完成了那人的托付,想必他得到的报答要远远超过我们的预计吧!”
阿齐思想了片刻,道:“这事有两个难点。”
“你说!”雅尔丹很是欣赏地看着阿齐思,比起一族之长的葛洛,雅尔丹更加看重阿齐思,这是一个实于任事,很有想法的人物,而葛洛已被酒色财气淘得没有剩下多少智慧了。
“第一,如何说动司马瑞愿意与我们联手。而不是坐山观虎斗,先前我们说过,观司马瑞言行,此人并不是一个酒瓤饭袋,而是具有几分才气的,恐怕他现在也正打着我们两家拼个你死我活的注意吧!”阿齐思道。
“嗯,你说第二个。”
“第二则是鹰嘴岩马匪所处之地,极是险恶,很难硬攻,人少了,不起作用,人多了,他们逃之夭夭,大漠如此之大,我们根本无法琢磨他们的行踪,将他们逼急了,窜入荒漠来,大肆抢掠烧杀,那我们的损失可就大了。这些人来去如风,很难预测的。所以第二个难点就是,如何逼迫他们与我们堂堂正正的打一仗,我们以优势兵力正面击垮他们。”
“你说得两点正是关键所在!”雅尔丹笑道,“关于如何让司马瑞到时候与我们一齐动手,这个不是问题,我会让他不得不与我们联手的,倒是你说的第二点,我们需要仔细筹谋,将他们从鹰嘴岩逼出来,不得不与我们硬碰硬地打一仗。”
“沈风盘踞大漠近二十载,部下最盛之时多达近三千余人,即便是现在,他还保有二千人以上的骑兵,这样规模的一支部队,一定有他的后勤所在,而这个地方肯定不是在鹰嘴岩,所以,我们第一步要做的便是找出这个地方。阿齐思,回头跟葛洛说,多派哨探,在鹰嘴岩方园百里之内,给我仔细地搜索,一点疑点也不要放过。只要找出了他们的这个要害,就能很轻易地将他们逼出来。”
“这是第一点,另外,我相信这个地方在卢城一定有人知晓,或者说知道一点影子,阿齐思,你想想,冯从义与沈风两人合作近二十年,他会不知道沈风的这个要害在那里?那么跟随冯从义多年的王敏呢,那四员哨将呢,即便他们不是绝对清楚,但至少知道那么个一鳞爪,从他们那边再下手打探,也许事半而功倍。”
“公主睿智!”阿齐思佩服地点点头,“这件事我下去后去办。”
“不要着急,慢慢地来,我们有时间!”雅尔丹笑道:“操之过急的话,会鸡飞蛋打的。沈风这只老狐狸,要是让他闻着了味,在我们还没有准备好之前,便提前作出了防备,将他的后勤要害搬走,我们可就白忙活了。”
“我明白!”阿齐思连连点头。“公主,我忽然有个想法,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雅尔丹笑道:“说说看。”
“在大漠,马匪可不是只有沈风一家,还有很多是我们蒙人的逃亡者组织起来的,他们中的一些眼中只有钱财,我们何不支付一些银钱,让他们到这周边骚扰,我们承诺不围剿他们,让他们来替我们试探沈风的要害在那里,这样的话,即便动作稍大一些,也不会引起沈风的怀疑,到那时,我们便可以在一边旁观,看看沈风最紧张哪里,那岂不是便能判断出我们要找的地方了!”
“妙!”雅尔丹鼓掌大赞:“阿齐思,这个想法好。嗯,这件事让札木合去办,让他去联系那些马匪。”
阿齐思微笑赞同。
看了一眼阿齐思,雅尔丹赞赏地道:“阿齐思,以你才能,在郭尔郭斯部屈才了,等办完这件事,我会让兄长把你调到王庭去,在那里,你或许更能发挥你的才干。”
阿齐思大喜,向雅尔丹深深一揖,“多谢公主栽培!”有了雅尔丹这样一句话,自己飞黄腾达便指日可待了。
(好吧,我将简介改了,要是再说看不懂,那就是跟我捣乱了!呵呵!)
第三十八章:绝世好马
云昭进鹰嘴岩已经是第十天了,那一天当云昭对着沈风缓缓地倾诉完之后,沈风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叫来了一个叫万元的老头,对着他伸出了一根手指头,“一个月,我要看到一个人马合一的云昭,你能做到么?”
头发胡子乱糟糟地纠结在一起,分不出那是胡子那是头发的万元斜睨着云昭,“这得看他的天份,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的,老大,你手下这么多人,有多少人做到了人马合一?”
“少废话,他有的是天份,就怕惊着了你,交给你了,一个月后要是他做不到,别说是我,妙妙会拔光了你的胡子!”沈风挥挥手。
“妙妙?他是妙妙什么人,是妙妙找的男人,那我得小心一些,否则胡子不保!”万元上上下下打量着云昭,那模样,便只差瓣开云昭的嘴来看看牙口了。
“万叔!”红娘子风一般地从屋里冲了出来,满脸通红,一伸手已是抓住了万元的胡子,稍一用力,万元已是大声叫唤起来。“叫你乱说!”
云昭苦笑着耸耸肩,来这里虽然时间不长,但他已经知道红娘子在鹰嘴岩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下面的人敬畏,上面的人宠溺。在这里,她简直就是女王。
好不容易摆脱了红娘子的万元一把拖起云昭就走,“快走快走,被这女娃娃抓着了绝没有好。”
“我们去干什么,练骑术么?”云昭问道。
“屁的骑术,先去选马。”万元不屑地道:“沈老大要你做到人马合一,那首先你得有一匹好马。”
“我骑过来的那一匹就不错啊,有冲刺速度,也有耐力。”云昭道。
万元打个哈哈,停下脚步,“小子,你知道什么是好马?你识得马?会品马?”
云昭茫然摇摇头。
“那你怎么知道你骑来的那一匹就是好马,你懂个屁啊!”万元唾沫星子喷溅,直喷到云昭的脸上。
“你那匹马,充其量是一匹合格的马,合格,懂吗,远远算不上好马,真正的好马是有灵性的,灵性,懂吗?合格的马只能让你成为一普通的骑士,但一匹有灵性的马才能让你真正成为马上的英雄。人马合一,人马合一,要是胯下是一匹蠢马,怎么做到人马合一。”万元一边说,一边扯着云昭,大步地走向前方,云昭看到,在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围栏,围栏里面围着数十匹马。
“看到了吗,那里面的马,任何一匹都比你那匹要好,这些马本来都是这片荒漠之上的野马,被我们想法子捉了一些来,好的,我们留下,差的不合格的赶走,让他们重回大漠,小子,你现在自己去挑一匹。”万元不无得意地指着围栏里道:“那里面的马都是我老万挑选过的,匹匹不差,当然也有最好的,就看你挑不挑得出!”
云昭有些傻眼,“万老,我不懂马。”
看了一眼云昭,“有些时候,也是讲缘法的,你挑中了他,那就是他与你的缘法,挑不中,那也没办法,是不是?是你的终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没用。”
万元忽然化身了佛陀,嘴里跳出来的话充满了禅理,云昭明白,这就是让自己去撞大运呗,老头说了,里面有最好的马,也有差一些的马,但任何一匹都要比自己骑来的强,那有什么可怕的,不管挑中那一匹,自己都是赚了。
点点头,大步走向围栏,拉开门,走了进去。
看着云昭没有丝毫犹豫地便走了过去,万元脸上不由露出笑容,小子不错,拿得起,放得下,没有多余的羁绊。
正如万元所说,马栏里的马匹匹神峻,一时之间,云昭都有些看花了眼,眼光从一匹匹马身上扫过,看到圈里来了人,这些马中的大部分都是转过来,抬起头,看着这个陌生人,有的甚至仰头长嘶,不安地撩着蹄子,摇头摆尾地似乎在召唤着云昭,来,选我吧,选我吧!
云昭的眼光扫过,在马栏的一侧角落里,拴着一匹全身乌黑油亮,没有一丝杂毛的大黑马,只是在它的四蹄之上,有着一圈白色的毛发,圈里的马都在看着云昭这个突然的闯入者,这匹马却是纹丝不运,仍是屁股对着云昭,昂起的马头看着圈外广阔的原野,似是仍在怀念着那些自由飞翔于大漠上的时刻。
云昭举步向他走去。
看到云昭大步走向那匹马,外面的万元却是一惊,张嘴欲呼,肩头一紧,却是被人压住,“由他去!”万元回过头来,却是沈风带着红娘子两人走了过来。
“沈老大,这匹乌云踏雪的确是最好的马了,但性子暴烈,根本就没有驯服,这小子上去,别被摔个半死,你忘了上次三眼虎可是在床上躺了小半个月。”万元紧张地道:“我看妙妙这丫头对这小子紧张得很,要是摔坏了他,我胡子铁定不保。”
红娘子大怒,一抬手便又窜了上来,“得得,算我没说!”万元双手举起作投降状,“妙丫头,别怪我没有提醒你,这匹乌云踏雪不是一般人能驯服的,这小子骑术本就不咋的,一来就跟它较劲,那是自找苦吃。我看你还是去早点准备金创药吧!”
“乌鸦嘴!”红娘子啐了一口。
云昭走到乌云踏雪跟前,抬起手来,轻轻地抚摸着马身,乌云踏雪回头冷漠地看了他一眼,又转回头去,依旧凝视着圈外遥远的天际。
看到它没有对自己表示出反感,云昭大喜,伸手解下缰绳,站到马头旁,小心地抚摸着它乌黑发亮的鬃毛,乌云踏雪脑袋高高昂起,似乎很不情愿这种亲热。
见这匹马没有表示出特别的激烈动作,云昭心中大喜,伸手揪住马鬃,利落地翻身上马,一跨上马背,便看了圈外的红娘子正关切地看着自己,不由伸起大拇指,骄傲地比划了一下。
但马上他就看到红娘子的脸色变了,“小心!”红娘子大声呼道。
乌云踏雪猛地感到背上多了一个人,原本一双漠然的眼睛之中顿时便红了起来,昂起头一声长嘶,前蹄已是高高扬起,人立而起。
刚刚跨上去的云昭猝不及防,一下子就溜到了马背的后部,幸亏一只手还抓着鬃毛,猛一使劲,这才稳住,但乌云踏雪前蹄重重落下,屁股又高高地翘了起来,几乎是来了一个倒立。
云昭立马又向前滑来,两手紧紧地抱住马脖子,两腿死命地夹着马腹,这才没有掉下来。
“小心啊!”红娘子大叫道。
“小子,好生受用吧!”万元呵呵大笑。
第三十九章:征服
乌云踏雪在马圈里上窜下跳,怒嘶连连,颠得马背上的云昭头昏眼花,只欲呕吐,随着这匹狂暴的大黑马屁股再一次高高的翘起,重重地落下,然后整个马身突然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大旋转,已经头昏目眩的云昭啪哒一声,被从马背上摔了下来,重重地落在地上。
乌云踏雪这匹大黑马着实凶悍,一般的马将背上的人摔下来也便罢了,它却是一个转身,便向云昭奔来,两蹄高高跃起,重重地踩将下来,那架式,是必将背上之人致于死地方才甘心。
马栏外的红娘子大惊,一按栅栏,便想跃进来帮忙,身体刚刚跳起来,就被沈风一伸手生生地扯了回去。
“沈叔!”红娘子叫道。
“一匹马都对付不了,以后如何对付人,他的敌人可双这匹乌云踏雪凶狠得多。”沈风淡淡地道。
“不错不错,他一眼看中了这匹马,那就是他的缘分,如果不能降伏他,那就是有缘无分,丫头,有些事你是帮不了忙的。”万元在一边连连点头。
红娘子呆在那里,脸上汗水涔涔而下。
马栏里,云昭被摔得七荤八素,最先落地的屁股不知咯着了什么,火辣辣地疼,还没有反应过来,眼角便瞟见一个巨大的黑影冲了过来,高高扬起的碗口大的蹄子直接踏向自己,大惊之下,也顾不得马栏里马粪遍地,就地一个懒驴十八滚,从地上翻滚开去,那乌云踏雪两蹄落空,再一次高高人立而起,瞄准云昭又是一脚踏下。
从地上再一次滚翻开去,已经到了马栏的边缘,手里抓住马栏,云昭弹身而起,惊魂未定地看着离自己不远处,一双红着的马眼也在瞪视着自己的这匹大黑马,妈的,好狡滑,先前老子摸你毫无反应,原来就是等到老子放松戒备心之后便一举要了老子的命,**的还是一匹马吗,比人都狡滑。
云昭喘息着,心里却是一愁一喜,喜的是这匹马便正如万老头所说的,有灵性,而且很有灵性,愁的是这马如此暴烈,自己怎样才能收服他。
两手在衣襟上擦了擦,将满手的马粪擦干净,两眼盯着大黑马,慢慢地踏上一步,乌云踏雪见状,立刻退后一步,云昭再上前,它再退。
原来还是怕老子的,云昭大喜。拉开步子便向大黑马奔去,想要再次跃到他的背上,大黑马向旁侧过身子,整个屁股靠了过来。
“它要踢你!”圈外红娘子大叫。
云昭听到红娘子的警示,猛地站住,果然,顺过屁股的乌云踏雪撩起了它碗大的铁蹄,要是云昭以刚刚的速度奔过去,这一蹄子便正好踢到他的胸膛。
“你这畜生!”云昭大怒,“屡次三番想要我的命,今天不把你收拾了,我把名字倒过来写。”脚下发力,奔了上去,身子紧紧地贴着马身,随着大黑马跑了一圈,觑准了一个空子,两手抓住马鬃,腾身而起,再一次骑到了乌云踏雪的背上。
感觉到那个家伙又骑到了自己的背上,乌云踏雪亦是狂怒起来,上窜下跳,故伎重施,想将云昭再一次摔下马来,不过这一回云昭对于它的招数大概有了一个了解,刻意防范,那乌云踏雪窜跳得汗水津津,云昭仍然是稳稳地坐在马上。
绕着马圈奔了一圈,惊得其它的马儿鸡飞狗跳,乌云踏雪似乎知道这些法子是摔不脱背上的这个人了,长嘶一声,四蹄一扬,突然加速,马背上的云昭眼见得这大黑马居然是迎着马栏撞了过去,不由大惊,这厮居然如此暴烈,宁可一头撞死,也不愿有人骑在背上驾驭他么?这个念头刚刚掠过,便感觉到自己腾云驾雾般飞了起来,这么短的距离之内,那乌云踏雪居然冲刺,腾空而起,越过了马栏。向着外面广阔的荒漠冲去。
“天爷!”红娘子大叫了一声,冲进马栏,翻身上了一匹马,一夹马腹,冲出了马栏,紧跟着追了上去。
“果然是难得一见的好马!”沈风看着那乌云踏雪如此强悍的短距加速与跳跃能力,作为一名骑兵老将,他也是咋舌不已。“老了,老了,否则一定把他弄来作为自己的坐架。”他不胜遗憾。
“得了吧老沈,你现在这副身板,上去估计三下就得给颠下来,然后躺在床上哎哟个十七八天!”万元嘲笑道,“还是老老实实骑你的那匹老黄骠吧!”
“嘿嘿,黄骠虽然比不上这匹乌云踏雪,但也是难得的邓马,我知足了!”沈风嘿嘿笑着,“走吧,老万,去你家喝一杯去,他们这一去,只怕一时半会回来来。”
“喝酒行,但是丫头回来发现了,你可不能说在我哪里喝得酒!”万元警告道。
“当然,我什么时候出卖过兄弟,绝对自己扛!”沈风胸脯拍得啪啪作响。
万元点点头,“嗯,你也就这一点让人佩服,走,我那里还有一壶好酒,咱们去灭了他。”
“太好了!”沈风大喜,勾着万元的肩膀,“你老小子有良心,咱今天喝个够,今天,妙丫头没时间理我。”
“你说,妙丫头是不是看上这个云昭了,怎么对他如此上心,我是看着妙丫头长大的,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对一个男人如此紧张的呢?”万元道。
“我眼睛又没瞎,姑娘长大了,我心里欢喜着呢,不过现在不好提啊,在云昭面前,你别说什么,人家刚刚历经惨事,说出来不是在人家胸口上插刀子么?”
“我都老成这一把年纪了,还不明白这些人情世故?”万元横了对方一眼。
荒漠之上,云昭两手紧紧地抱着马脖子,两腿死死地夹着马腹,只听到耳边呼呼风响,身后似乎传来了红娘子的大喊声,听得不甚清楚,但此时的云昭那敢分心回头去看,一心一意会在胯下的这匹大黑马之上。
红娘子紧张万分地策马跟在后面,她骑着的这匹马是早被驯服了的,也是神峻得很,但比起前面的乌云踏雪,却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那里追得上。
乌云踏雪不停地加速,虽说在疾驰,但他也不是老老实实地奔跑,而上或上或下地不停地制造着颠簸。
急速奔跑之中,它突然来了一个急刹车,四支蹄子在荒漠上拖住长长的印痕,云昭下半身方刻飞了起来,只余下两只手死死地抱着马脖子,胸膛贴着马背,险些便掉了下来。
喘着气,落下来的云昭再一次地夹紧马腹,“来吧,不家什么招数,来吧!”
见此招无效,乌云踏雪再一次加速,这一次却是在最高速之时突然转向,不过云昭此时已有了准备,人趴在马上,纹丝不动。
一人一马在荒漠之上搏斗着,远处,红娘子担心地看着云昭,这种事,她是帮不上半点忙的。
从开始在马圈中与大黑马较劲,到此时,云昭与它已经整整搏斗了一个时辰,身体里的力气已几乎被榨干,云昭只感到阵阵疲惫袭来,气力在一分分的消失,而胯下的大黑马却仍是蹿跳得欢实,似乎有着无穷无尽的力气,云昭心中一阵悲哀涌上来,如果这样持续下去,自己的力气便会被率先耗尽,自己连一匹马都收服不了,还谈什么为父母报仇,还谈什么救回柔娘来。
心中悲愤加交,一时恶向胆边生,趁着大黑马减速的当口,一伸手从裤腿里摸出一解腕尖刀,对准了马的后脑,怒吼道:“老子不陪你玩了,现在就问你,服不服,如果不服,老子送你回老家!”手中略一使劲,解碗尖刀的刀尖已进刺破了马的后脑。
感受到背上之人的怒火,感觉到后脑那里传来的剧痛,大黑马的身体陡地僵了一下,刚刚加起来的速度猛地减了下来。
感受到大黑马的变化,云昭大喜过望,“跟了我,你就是我的战友,我的兄弟,我的朋友,咱不要闹了,好不好,你再不听话,我可就要下死手了!”手上再略略使了使劲,胯下的大黑马仰天长嘶一声,嘶声之中似乎带着一股悲愤,它停了下来,低下了头。
云昭浑身发软,趴在马背上,也没有了丝毫力气。
远处的红娘子看到这一幕,不由大喜,飞马奔来,“成了,云昭,成了,它服了。”
第四十章:对赌
云昭软绵绵地趴在马背上,看到红娘子策马奔进,想要翻身下马,却是没了丝毫力气,啪哒一声从马背上掉了下来,摔在地上,红娘子大惊,赶紧下马奔了过来。生怕乌云踏雪再来一次双蹄重踩,看云昭的模样,绝对是没有力气再躲了。
乌云踏雪这一次没有提起它那碗大的蹄子,而是低下头,张开嘴,轻咬着云昭的衣服,看到这一幕,红娘子停了下来,眼中露出欣慰的笑容。
费尽地翻过身来,云昭注视着硕大的马头上的那对大眼,此时,愤怒的红色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心领神会的关心,云昭笑了,伸手搂住马头,乌云踏雪伸出舌头,用力地舔着云昭的脸庞。
“它叫乌云踏雪,是我们鹰嘴岩最好的马,一直以来,都不肯被人驯服,云昭,恭喜你,你拥有了一匹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战马。”红娘子微笑着走近。
云昭用力站了起来,一手搂着马头,用力地抚摸着马首,一边道:“妙妙,谢谢你。”
红娘子芫尔一笑,这是云昭第二次叫她妙妙,“我们回去吧,他们一定等急了,说不定多么担心呢!”
“好!”云昭点点头,拍拍乌云踏雪的背,“兄弟,咱们回去啦!”跃身上马,“妙妙,我们走吧!”
鹰嘴岩,知道云昭正在驯服乌云踏雪的马匪们聚集在一起,正在议论纷纷,在鹰嘴岩,凡是自认为有几把刷子的人无不是打过乌云踏雪注意的家伙,但在三眼虎惨谈收场之后,便没有一个人敢去尝试了。
“虎爷,你说说,这个云昭能行么?”有人问道。
“行个屁!”三眼虎不屑一顾,“以那小子的骑术,想要驯服乌云踏雪,做梦吧,老子都折戟沉沙了,他能行?大家伙就看着等会红姑娘把那小子扛回来吧,然后浑身绑上夹板,哎哟哟地叫死叫活!”
众人都是大笑起来,“虎爷,当初你便是这样的。”
三眼虎恼羞成怒,“你不提这档子事会死啊!”
众人更是大笑起来,能看到虎爷出糗,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说不定,那小子有一股狠劲!”一边的燕小乙却唱起了反调,“那小子,身上有一股味,有时候露出来,我都有些怕。虎爷,说不定他真能成。”
“我呸!”三眼虎吐了一口唾沫,“还一股味,馊味吧。小乙,敢不敢跟我赌一把,呆会儿那小子要是被红姑娘扛回来,那你给我洗一个月的内裤。咋样?敢不敢赌?”
燕小乙一呆,“洗你的内裤,我才不赌。”
“瞧瞧,怕了吧?小乙啊,你还真是个没胆的怂货,胯下毛没长齐的小子,与虎爷比还差远了嘴,瞧你虎爷,就不怕。”三眼虎得意地道。
燕小乙大怒,“谁的毛没有长齐?”
“长齐了你不敢和我赌,不就是给虎爷你洗一个月的内裤么?”
“赌就赌!”燕小乙一跳而起,话刚出口,便后悔了,这几乎是必输的赌局啊,“虎爷…….”
“哎!”三眼虎大笑着截断了燕小乙反悔的话,“大丈夫一言既出,四马难追,各位弟兄做个见证啊,我和小乙这就算对赌了啊,有没有加入的,快点啊,我估摸着红姑娘要扛着那个云昭回来了,没有人,没有人,好,就我和小乙了!”
众人轰然大笑。
“小乙,你又上当了,准备替虎爷洗内裤吧!”
“靠,我说小乙,不吸收哥的教训啊,上一次我跟虎爷赌,输了只洗一星期的内裤,便差点将我熏昏过去,你啊,等着享受吧!”
燕小乙哭丧着脸一屁股坐在地上,握着拳头狠狠地捶着地面。
“回来啦!”高处一个哨楼上的马匪挥舞着手臂,在上面又叫又跳。
三眼虎抬着头,“是被红姑娘扛回来的吗?”
哨楼上的马匪搭着眼蓬看了几眼,“虎爷,好像不是哟,一人一匹,骑马回来的。”
“啊!”三眼虎立时傻眼。
本来垂头丧气坐在地上的燕小乙都不敢站起来看,一听这话,血涌上头来,一跃而起,用力地扒开挡在前面的同伴,“让让,让让!”
等燕小乙挤到前面的时候,云昭与红娘子两人已经走得很近了,云昭骑得不正是那匹乌云踏雪么?
哈哈哈哈,燕小乙仰头大笑,“我赢了,我赢了,虎爷,咦,虎爷哪去了?”
众人一齐回头,三眼虎夹着尾巴,正悄悄地向后溜走,“虎爷,那里走?”
燕小乙一声大吼,三眼虎顿时脚底板抹油,跑得更快了。
燕小乙快活的大叫,“跑也没用,弟兄们做证啊,一个月的内裤!哇哈哈哈!”
“我们做证!”众人一齐大叫,“一个月的内裤!”
看起来倒是三眼虎在这群人中是有公愤的,也不知有多少人赌输替他洗过内裤,这一次难得他载了,岂有不墙倒众人推的?
“什么内裤?”听到众人的欢呼,云昭有些奇怪地问道。
红娘子脸上一红,“别理他们,肯定是他们拿你驯马这事打赌了,不知是那个倒霉鬼输了,走吧,我们去找万叔,乌云踏雪虽然服你了,但你真要和他做到心意相通,还需要一段时间呢!特别是马上的技巧,别看万叔老了,在这上面他可是行家里手,没人比得上他的。”
“那要麻烦他老人家了!”云昭点点头,“那我们过去吧!”
两人策马奔向万元的帐蓬,片刻之后,沈风狼狈地逃了出来,身手矫健之极,浑不像一个五十多的老头,在他身后,红娘子跳着脚大叫道:“你又喝,你又喝,能跑到那里去,总有被我抓住的时候。”
回过身来,戟指着万元道:“万叔,你明明知道他不能喝太多酒的,你还给他喝,哼,哼哼!”一边说着,一边逼近万元。
万元慌乱地摆着手,“妙妙,别乱来啊,是老大逼着我要酒喝的,他是老大嘛,停,停,别揪我胡子,我保证,一个月,让这个小子人马合一,鹰嘴岩没人比得上他,行不?”
看着红娘子还在逼近,万元心一横,“二十天,二十天总行了吧?”
红娘子收回了手,叉着腰,“好,万叔,这可是你说的,二十天,我会验收的,要是做不到,胡子还是要拔的。”
当的一声,万元已是扔了手里的酒壶,狞笑着看着云昭,“小子,来吧,让老子好好地练练你!”
看着万元的狞笑,云昭顿时毛骨悚然。
那边,红娘子已是奔了出去,“沈叔,你给我站住。”
第四十一章:军演
卢城正在进行一场盛大的军演,这是新任卢城主将司马瑞上任后的第一场军演,自然是吸引了不少的士民百姓商人前来观看,军演的地点也不是在平常演武的校场,而是选在了卢城城外,除了中间的城楼,所有的城墙之上并不禁绝百姓观看,是以一早,整面整墙上便站满了人,而在城外,更是人山人海。
以往冯老将军在时,不习这些勾当,卢城百姓便也看不到这种盛况。
司马瑞端坐在中央城楼之上,在他的身侧,已经被架空等若闲居的王敏居然也被请了来。只是他的脸色的确不怎么样,现在他在卢城等若是被监视居住,便是出来逛个街,身前身后也总是跟着好几个人,有明的,有暗的。
王敏极其后悔,冯老将军临走之前,是给他留了一笔金银的,这笔钱就是让他用来拉拢属下四位哨将的,想必是冯老将军走时已经想到了这个问题,四位哨将各有各的困难,冯老将军没有自己给他们,是给了自己收买人心的机会,但自己将事情看得太简单了。
他想把这笔钱留下来,留在将来更需要钱的时候再用,也许有一天,这笔钱能变成战马,能变成刀枪,能变成弓箭,他没有用它们来拉拢姚猛四人。王敏认为他们四个和自己一样,跟着冯老将军这么久了,都是铁铮铮的汉子,怎么会为金钱而屈腰,但事实表明,自己错了,大错而特错,结果就是第一营易手,司马瑞抓住了这个空子,一举将第一营夺走。看着城下的姚猛,王壮,丁健,屈鲁四人,王敏心中充满了痛苦与自责,自己不该用自己的处式方式来要求旁人。他并不怪这四个人,他只怪自己。
现在王壮,丁健领着第三营和第四营的营将之职,只等朝廷颁下任命状,便名正言顺,而第一营现在归于姚猛,乔子方本身就是最早投靠司马瑞的人,司马瑞已经实实在在地握住了卢城,自己,已在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闲人。
下面的军演已经开始了,不时传来市民们高声的喝彩声,而王敏却完全没有将心思放在下面,这支军队现在已经与他无关了。
“王将军,王将军!”司马瑞现在是春风得意,看到王敏有些神不守舍,他得意地招呼着。
“哦,司马将军!”王敏从自责之中惊醒过来,看着司马瑞的笑脸,“司马将军有何指教?”
“今日军演,王将军看如何?王将军是边塞老将了,还请不吝多指教啊!”司马瑞道。
“很好,很好,第一营就不说了,二,三,四营如今倒是脱胎换骨,教人欢喜异常!”虽然心中失落,但作为一名老将,王敏还是很高兴看到卢城边军终于有了一些新气象,边军愈强大,卢城便愈安全,而这城里的百姓,包括身后无数的百姓,当然就更安全,作为一名边军将领,他的确是感到高兴。
司马瑞一楞,本来以为王敏要大放劂词的,因为他将王壮,丁健等一批一营骨干从一营抽走之后,一营的战斗力是有了一定程度下降的,本来以为王敏会抓住这一点来攻击自己,没有想到对方倒是持有一颗公心,自己倒是小瞧了这个人。
“姚猛,王壮,丁健,屈鲁都是营将之才,对于他们的使用,不怕当着王将军的面说,对冯老将军我是有不同看法的,将他们全都集中在第一营中,的确是保证了第一营超强的战斗力,但却将其它营头完全废了,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所以以前的第一营可以以一营之力挑动其它三营,并且战而胜之,但现在,就不同了,不错,第一营的确实力下降了,但其它三营的实力且起来了,现在的二三四营如果来挑战以前的第一营的话,二个营便能与第一营持平,三个营便能全歼以前的第一营,这就是变化,现在卢城边军的实力大大提高了。”司马瑞道:“王将军,你同意我的说法吗?”
对于这一点,王敏无法提出反对意见,但这并不是冯老将军带兵不行,而是冯老将军没有司马瑞这么强硬的后台和丰富的资源,冯老将军无法像司马瑞一样,将无能的第三第四两营营将踢走,便只能任同他们烂下去。他只能竭尽全力保证第一营的战斗力,在这一点上,司马瑞的确做得很好。
“不错!”王敏点头同意。
“王将军胸怀若谷,司马瑞佩服!”司马瑞笑道:“我还以为你要大加反驳呢?”
“我是一个军人,为什么要不顾事实而强辩呢?司马将军,看到边军强大,我最为欢喜,恭喜你了!”王敏沉着脸道。
司马瑞拱手道:“多谢,能得你这样的老边将一赞,我是不胜欢喜。王将军,如果你愿意加入,我是张开双臂欢迎的。”
王敏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抱歉,道不同不相为谋,司马将军,卢城边军的确比以前要强大,但我只希望你将他们用在正道上。而不是那些魑魅魍魉之事上,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敏虽然困居家中,但也不是一无所闻。”
司马瑞脸色一变,看着拂袖而去的王敏,脸上杀气一闪而过,王敏的话已经说得很直白了,但他到底知道多少呢?
演武整整进行了一个上午,直到晌午时分才结束,看着集合在城下的万余军队,司马瑞踌
躇满志,这是一支真正属于他的部队,也将是他的起家之本。
晚间,卢城边军的主要将领在司马瑞将军府上汇聚一堂,共同欢庆演武的成功,司马瑞脱去军装,换上便服,端着酒杯,向麾下的将领们一一敬酒,满脸笑容。
屈鲁有些失落,第一营四位哨将,如今都成了营将,而只有自己,还是原地不同,看着志得意满的姚猛,王壮,丁健,还有那个自己一向瞧不上的乔子方,屈鲁心里很不痛快。
“屈将军!”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屈鲁抬着看起,却见一脸笑容的司马瑞站在自己面前,慌忙站了起来,“司马将军。”
“坐!”司马瑞笑道:“怎么,看你一个人连干了好几杯,心中不痛快?”
“那里,不敢!”屈鲁连连摆头。
“你的心思我明白。”司马瑞拍拍他的肩膀,“不要急,我有安排。”
“多谢司马将军!”屈鲁拱手,勉强笑道,卢城边军一共只有四个营的编制,如今四营主将都已就位,自己铁定是要落后了。
“卢城边军马上就会有第五营!”司马瑞端起酒杯,向着屈鲁举了起来,“你将是第五营的营将!”
屈鲁一惊,又是一喜,紧接着便疑惑地道:“将军,卢城边军只有四个营的编制。超编扩军没有军部的允许,是犯忌违制,要受军法制裁的。”
司马瑞呵呵大笑,“屈将军,你不会这么天真吧,我既然说了有第五营,那肯定便有第五营,因为这不是我想要,而是有人想要,而这个人,是军部无法动得了的,甚至军部中的某些人也要讨好于他。”
屈鲁顿时明白了那人是谁。
“多谢将军!”屈鲁欢畅地举起酒杯,两人重重地碰在了一起。
奢文庄无声无息地走到了司马瑞跟前,俯耳低语了几句,司马瑞失笑道:“盯得这么紧,好吧,你让他在偏厅等候,我会去见他的。”
第四十二章:施压
皮货商人皮定秋这一次却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浩浩荡荡七八个大商人一齐到了将军府,走进偏厅,看见这些商人,司马瑞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这其中有两三家后台硬得紧,都是在朝堂之中说得让话的人,眼光看向皮定秋,不由露出了几份厌恶的神色。
“见过司马将军!”一群商人看到司马瑞,都是站了起来,抱拳行礼。
司马瑞脸上的不快一闪而过,看向众位商人时,脸上已是堆上了笑容,大步走上前去,伸手拉住一个皮球般的大胖子,亲热地道:“刘掌柜的,上次在京城刘尚书家还见过你,这怎么就到了我们卢城啦?”不等胖子说话,转身又拍着一位年纪不大的家伙,“卢兄,卢大人怎么会让你来处理这些杂务?这不是大材小用吗?”
刘掌柜和姓卢的年青人也是满脸堆欢,“司马将军,多日不见啊,今天白天见了司马将军的军威,我们是不胜欣慰啊,这一下,我们可就有指望了。”
“哦!”司马瑞指了指椅子,“坐,坐,两位可是有什么为难事,只要司马能做到的,自然是不遗余力。”
姓卢的年青人抱拳笑道:“以司马将军如此之军威,做这事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啊,不瞒司马将军说,这一次我亲自来,是因为我家一大批货在大漠被该死的马匪给劫了。损失惨重啊!其实货倒也罢了,但是我一位堂叔也陷身其中,生死不明,让我家是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啊!”
“不错,司马将军,我这一次来也是因为此事,我们商号也有一大批货给劫了,好在人却没事,但这一批货也是价值极大,不瞒司马将军,刘尚书是相当的恼火,所以派了我来处理此事。司马将军,我是无法可施,只能来求将军了!”
“大家都是为了此事而来?你们的货也被大漠上的马匪给劫了?”司马瑞转头看向其它几个商人,问道。
“不错,不错,司马将军为我们作主啊!”一群商人七嘴八舌地道。
“大漠之上,马匪不少啊,不仅有我们大越人,也有蒙人,想要剿灭他们,可不是易事呢,如果我大军出动,他们溜到了蒙人那边,我也无法可施啊?”司马瑞沉吟道。
“司马将军,劫我们货的人是鹰嘴岩马匪,他们是不可能溜到蒙人那边的,据我所知,蒙人也正在想着剿他们呢!”
“刘掌柜,你怎么确定劫你们货的就是鹰嘴岩马匪呢?”司马瑞反问道。
“当然是有人脱身回来了,商队之中有人侥幸逃了回来。”刘掌柜道。
“原来是这样!”司马瑞点点头。“不过各位掌柜,这其中有几桩难处,第一嘛,我卢城边军刚刚整编完毕,弟兄们一连数月都没有休息,这个时候再派他们出战,容易出现反感情绪,影响战斗力,所以还得先休养一段时间,第二嘛,我大军如果出卢城,容易与蒙人那边产生误会,要知道,现在我们与蒙人可是有休战协议的,这个还需要与对方沟通,也需要时间,所以嘛,还请各位掌柜稍安勿燥,等这一切都妥了,我必定出兵。”
听到司马瑞如此说,那刘掌柜与卢姓年青人都是满脸欢容,“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出动大军,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实我家大人也只是知会司马将军一声,我堂堂大越,怎么容忍这些马匪横行无忌呢,只要司马将军有这个计划剿灭他们,我们也就放心了。是不是,各位?”
“当然,当然!”
皮定秋笑着走上来,双手向司马瑞奉上一个小盒子,道:“司马将军,这是我们诸商号凑的一点大军开拔费,什么时候司马将军出兵,便可以赏给士兵们以激励士气。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司马瑞身边的奢文庄走上前去接了过来,轻轻地放在旁边的桌子上。
看到司马瑞收了钱,商人们都是满面笑容,“如此我们便告辞了,司马将军,我们静候你的佳音。”刘掌柜笑着拱手告辞。一众商人也纷纷站起来抱拳行礼。
“好,好!”司马瑞站起身来,道:“各位暂且请回,一有消息,司马必当告知各位!”
看到一众商人出门而去,司马瑞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不快,“这个皮定秋真是活腻歪了,居然拉着刘尚书与卢大人家的人来压我。文庄,你说这两位大人家真得被劫了?”
奢文庄道:“劫肯定是被劫了,不然这两人不会出现在卢城,不过是谁劫的却还要费思量。”
“你是说蒙人在里面搞鬼?”
“很有可能!”奢文庄道:“这是想从上面来压将军您,使将军您进退两难啊,打,没胜算,不打,朝堂之上,对将军您不免会有不利的说法,这会让司马大人很被动的。”
司马瑞点点头,“是啊,想出这个辙来的人真该杀,文庄,你替我写一封信给潭州的叔叔,问他讨一个注意,现在打,的确没有把握,只怕要麻烦叔叔为我在朝廷之上斡旋了,这事儿,我爹反而不好出面。”
“文庄明白。”
“另外,叫姚猛他们几个人进来吧,样子,总还是要做一做的。”司马瑞道。
姚猛,王壮,丁健,屈鲁,乔子方几人鱼贯而入,“司马将军!”众人行了一礼。
司马瑞笑了笑,指着身边的那个盒子,“姚将军,这个盒子里有一些银钱,你们拿去分了吧!”
姚猛几人一惊,“司马将军,这是?”
“这段日子大家也辛苦了,刚好有人送了一笔银钱过来,便权当是大家的辛苦费,姚猛,不要推辞了,拿去,分了!”司马瑞大声道。
“是,多谢将军!”姚猛走上前去,打开盒子,惊叫了一声,“这么多,将军,一共有五万两银子!这,这叫我们怎么敢受?”其它几人也是纷纷推辞。
司马瑞摆摆手,“五万两,一人也才一万两,你们手下还有这么多的将校,一人分一点,到自己手上的也就不多了,拿去吧!”
“多谢将军!”几人都是兴奋不已,司马将军的慷慨,众人今天算是又一次领教了。
“姚猛啊,你第一营多派些哨探出去巡逻,打探一下鹰嘴岩马匪近期的行踪,探一探他们除了鹰嘴岩,还有没有其它的落脚点?”
“将军,要打鹰嘴岩?”姚猛一惊。
“鹰嘴岩马匪打劫商队,残害边民,罪大恶极,打,肯定是要打的,但现在却还不是时候,先做前期的准备工作吧,把所有的情况都摸清楚,真到了不得不打的时候,免得手忙脚乱。”司马瑞道。“上面有人逼着本将呢!”司马瑞叹了一口气。
第四十三章:露一手
犹如一道黑色闪电自大漠之上掠过,四蹄蹬起,轻盈腾空,落地无声,只是溅起四蓬灰尘,乌云踏雪兴奋地纵情奔驰在大漠之上,在他背上的云昭,时而蹬里藏身,时而偏传到马腹一侧,时而单足立于马上,显然马术已经有了极大的进步,而他胯下的乌云踏雪,在跑动时,不管地面如何,马背上都是平稳之极。
策马奔回鹰嘴岩高地,众多马匪都是传来震天的喝彩声,红娘子兴奋地跑上去,挽住乌云踏雪的马缰,“云昭,太好了,马术你已经差不多了,接下来,便是马上的格斗以及骑射了。”
翻身下马,云昭向着一边的万元衷心地抱拳道谢,“这些日子,多谢万老爷子的指点。”
万元看了一眼红娘子,笑道:“谢就不必了,也要你有这天份才行,不错不错,虽说与我想得还有些差距,但那些东西,只能是你以后在战斗之中去摸索,去体会了,练是练不出来的,妙妙,我可是竭尽全力了,这小子也还挣气,你可不能再来找我的麻烦,接来的马上格斗你自己就可以教她,至于骑射,这小子就不必练了吧,他这水平,已经是顶尖啦!”
“不敢当老爷子夸奖!”云昭笑道。
“先歇一天,明天我们开始练马上格斗,云昭,马上格斗与徒步作战区别很大的,不过你现在马术已经突飞猛进,便克服了最大的难题,相信用不了多少天,你就会成为一个马上的勇士啦!”红娘子笑道,“走吧,我今天烤了一只野兔,还准备了一点酒,咱们去庆祝一下。”
云昭看着红娘子,“妙妙,谢谢你,要不是你,我那时候就冲到了大漠上去了,要是那样,现在的我,恐怕尸体都被野狼啃光,只剩下一堆骨架了。以前的我没什么见识,以为凭着我的一手箭术便能行遍天下,与你们相处久了,才知道这个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红娘子微笑着看着云昭,见他肩头之上沾满了灰尘,伸手轻轻拂去,“跟我客气什么?其实你想的也不错,你的箭术,虽说不能独步天下,但至少也是罕逢对手了,只是你的对手过于强大了,所以你需要更强大。云昭,战斗,不仅仅是靠箭术的,弓箭必竟有他的局限性,在战斗之中,再强大的箭手,骑在马上也射不了几轮,便会与敌白刃接战,你没有受过什么系统的马战培训,近战格斗完全凭着一腔血勇与出众的反应能力,遇上高手那就不行了,所以,你不要急,慢慢来。”
“我明白!”云昭回首看着大漠的方向,“要想报仇,要想找回柔娘,首先我便要活下来才行。所以我不急,只是接下来又要麻烦你了。”
替云昭紧了紧衣领,红娘子笑道:“有什么麻烦的,能与你一起打上几架,对我也是一种难得的机会了,你的反应速度太快了,是我生平仅见。”
后面忽然响起了唿哨声,三眼虎吹着口哨,大叫道:“红姑娘,我背上好多灰,帮我拍几下吧!”
红娘子脸一红,继而大怒,一脚踢起一枚石子,呜的一声飞向三眼虎,啪的一声,三眼虎挥舞着马鞭击落了石子,大笑道:“我就说吧,红姑娘怎么忽然变得这么温柔了,原来还是看人下菜啊!得,我还是不要妄想了。”
红娘子出奇的是这一次没有反击,而是直接一个转身便急行而去,“我去准备酒菜,沈叔和万叔都会来,你快点来啊!”
云昭点点头,回过头来看着三眼虎,“虎爷,给小乙的内裤也洗了二十多天了,眼见着便马上要完了,不若我们再来赌上一把?”
在鹰嘴岩厮混了这么外,与三眼虎燕小乙一帮人,云昭已是混得极熟了,以往只道马匪都是一些穷凶极恶的家伙,真正接触多了,才发现这一帮人个个都是热血光棍的好汉子,像三眼虎,在鹰嘴岩的地位比燕小乙高多了,但与其打赌输了,便老老实实地愿赌服输,规规纪纪地捏着鼻子替燕小乙洗了快一个月的内裤了。
“好啊,赌什么?”三眼虎眼睛一亮,“牌九,掷骰子,还是打架?”
“我们比射箭!”云昭笑道:“虎爷在这里可是箭术第一,怎么样,固定靶,移动靶,还是马上射击,由虎爷你选!”
三眼虎瞪眼睛看了云昭半晌,“你小子奸滑得很,这不是摆明了要占老子的便宜吗,明知道老子比不过你,还弄这么一个赌局,我说小子,你的衣服包括内裤不是有红姑娘给你洗么,犯不着拉上我吧?”
云昭不由大窘,三眼虎说得没错,自己换下来的衣物都被红娘子不由分说地抢了去洗,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让三眼虎说得这般不堪,不由让他脸都红了。
周围一群人都是大笑着起哄,红娘子对云昭那点小心思,现在鹰嘴岩上没有那一个不知道,不过他们都碍着红娘子的地位,没人敢像三眼虎这般肆无忌惮地说出来罢了。
云昭心中也是明白,不过他的心中,却是被柔娘塞得满意满满当当,每当碰到红娘子真情流露,他便顾左右而言他,躲闪开来,红娘子似乎也明白云昭的心思,虽然不惮于在所有人面前表现出自己对于云昭的好感,但却也从不明言,便这样暧昧不明地相处着。
“云昭兄弟,你来鹰嘴岩也有时日了,只虎爷和小乙说你箭术通神,却从来没有见你露过身手,不妨今日露几手我们瞧瞧?”有人大声道。
“那里那里!”云昭连连摆手,“那都是虎爷替我吹嘘呢!”
“说得是一个屁话!”三眼虎瞪起了眼睛,“你要是不行,老子替你吹个屁,还不跟你赌上一局,输死你啊!不要扭扭捏捏,男子汉大丈夫,要的就是一个爽劲,来,给弟兄们露一手,我也想看看你到底有多厉害,对了,我记得你射过连珠,今天我们就来玩这个。”
听三眼虎这般说,云昭也起了兴头,不错,男子汉大丈夫,何必躲躲闪闪,何况在鹰嘴岩上,大家最佩服的就是有本事的人,你当真窝囊废一个,在这里绝对没有立足的地方。
“虎爷说怎么玩?”他大声道。
三眼虎阴阴地笑着,“我这里有十枚铜钱,呆会我用力将其抛向空中,你连珠箭发,如果将十枚铜钱都射中了,老子,老子就……”
“虎爷给我洗一个月的内裤?”云昭笑问道。
“你就不能想一个别的招儿吗?”三眼虎大怒,“那壶不开提那壶?”
一群马匪都快活地大笑起来。
“如果你都射中了,老子替你刷一个月的马!”三眼虎道,“你要是输了,就,就替我将燕小乙接下来六天的内裤洗了,如何?”
马匪们笑得打跌,“十箭连珠,虎爷,你可真会出题目,云昭兄弟又不是傻瓜,岂会答应?”
“行,就这样,我赌了!”云昭大声道。
场中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十箭连珠,不是开玩笑吧?
第四十四章:悲剧的三眼虎
三眼虎也有些发呆,“你确定?”
“我想试试!”云昭坦然地道:“从来没有这样试过!”
沉寂片刻,三眼虎突地咧嘴一笑,“小乙,看来我找到下家啦!好,来!”从怀里掏里一把铜钱,数出十枚,握在手中。
燕小乙嘿嘿笑着,从人群中走出来,递给云昭一柄铁弓,十枚羽箭,“各位好兄弟,下注啦,下注啦,不论赌什么,小乙我统统接下来了。”
众多马匪却都是寂然无声,都是盯着云昭,看着他将十枚羽箭一支支插在面前,手持铁弓,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闭目片刻,霍地睁开,“虎爷,开始吧!”
三眼虎大叫一声,“好!”手一扬,手里的铜钱天女散花一般飞向空中,众人的头随之抬起,与此同时,他们的耳边传来啉啉不绝的羽箭破空之声,眼见着一支支利箭破空而上,命中一枚枚铜钱,然后掉头跌下来,哧的一声扎在地上。
九枚铜钱,九支利箭,插在地上,箭尾兀自在颤抖着,众人都是目瞪口呆,如此快箭,如此准头,着实让他们大开眼界之余却又是胆战心惊。
云昭手中持着最后一支羽箭,空中却没有了铜钱,转头看向三眼虎,却见他目瞪口呆地看着云昭,一只手掌无力地摊开,最后一枚铜钱从手里滑下,落向地上。
啉的一声,最后一支羽箭射出,正中那枚铜钱,箭头擦着三眼虎的脚尖钉在地上,把三眼虎一下子惊得跳了起来。
甩手将铁弓扔给同样目瞪口呆地燕小乙,云昭甩手就走,“虎爷,看来你今年是赌运不昌,流年不利啊!等着你给我刷马哦!”
直到云昭走远,这边马匪群才爆发出巨大的惊叹声。
.沈风的帐蓬之中,自从红娘子回来之后,总算是恢复了整洁,大堆的杂乱被清除去之后,中间的空地之上支上了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四个青瓷大碗,四样野味热气腾腾,香气四溢,一坛子老酒泥封还没有去掉,摆在红娘子面前,万元和沈风两人都是眼巴巴地看着这坛酒,只不过红娘子手却按在酒坛上,他们亦只能干吞涎水。
“今天是庆祝云昭马术有了长足的进步,所以呢,我才破例拿一坛酒出来,不过,沈叔,你不用眼巴巴地看着我,你可以多喝一点,但也绝对是有定量的。”啪的一声拍掉泥封,一股浓香旋即传来,即便是不好酒的云昭也觉得食指大动。而沈风与万元两人更是咕嘟一声,大大地吞了一口涎水。
拿了一个酒杯,倒满,“沈叔,这是你的,今天就这么多了!”
看到红娘子站起来,给万元,云昭和她自己都倒了满满一大碗,沈风不由大怒,“这么厚此薄彼?这么小一个杯子,一口就喝尽了,连喉咙都不能打湿。”
“这个杯子可比平时的要大很多,要不要我给你换回来?沈叔,你别忘了,现在更是中午,你只有一杯的定量!”红娘子笑道。
沈风立马伸出手去,捂住了面前的杯子,“那还是算了!”俯下头来,伸出舌头,从酒杯上一舔而过,“好酒啊,妙妙,你什么时候还藏了这么一坛好酒?”
万元嘿嘿一笑,“我知道,这是妙妙十八岁生日那天,偷偷埋下去的,本来以为还要过几年才能喝到呢,想不到今天就拿出来了,沈老大,你亏了!”
“那我得多喝一杯!”沈风可怜巴巴地看着红娘子。
“想也别想!”红娘子横眉冷对。沈风的脸立时就垮了下来。
红娘子也不理会沈风,端起酒碗,对着云昭道:“来,云昭,我敬你,祝你马术大成。”
“多谢!”云昭站了起来,端起碗与红娘子碰了一下,又与万元和沈风各碰一下,一仰脖子喝得一干二净。万元大叫一声豪气,也是一口喝尽,红娘子却只是浅浅地抿了一口,这头沈风看着杯子里的酒,摇头叹息,小心地撮了一口。
云昭伸手提过酒坛,先给沈风满上,再依次给万元与红娘子满上,最后自己也倒了一碗,“云昭承蒙各位照顾,无以为谢,只能在此敬各位一杯,我拙于言辞,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便先干为净。”
端上酒碗,又是一口喝尽,沈风看着自己的杯子,欲哭无泪,早知道云昭要来倒酒,先前就该一口喝光啊,看了一眼三人,端起杯子,连声道:“应该的,应该的,云昭啊,你就安心地在这住下来。”滋儿的一声,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眼巴巴地看着云昭,期待着他再来敬酒。
那里知道云昭这一碗下肚之后,便没了动静。
“云昭,你酒量不行,悠着点儿!”红娘子关心地道:“来,先吃点菜!”扯了一条兔子腿递给云昭。
云昭的确很少如此喝酒,两碗下肚,已是有些头重脚轻了。接过兔子腿,便啃了起来,早上的那点吃食早已消化光了,正要垫垫底儿。
“云昭天份极好,又有乌云踏雪这样的好马,只消稍加磨练,以后便必然又是一员马上骁将,以他的箭术,再练练马上格斗,蒙人又有的愁了,妙妙,看到他,我便想起当年你的爹爹啊,一柄铁弓,一柄马刀,那是让蒙人闻风丧胆啊,只可惜,天不假年啊!”万元叹了一口气,提起酒坛,给自己倒了一碗,闷闷地喝了下去。
“万叔!”红娘子眼角不由得红了,“总有一天,我会将仇人的心肝挖出来,祭奠我的父母!”
沈风趁着这个当口,提过酒坛子给自己也满上,然后不动声色地将酒坛子放在云昭面前,滋地一口将酒喝尽了,这才道:“妙妙,当年你爹虽说是死了,但也让对头没有好过,嘿,这几十年来,那人表面风光,暗地里却也是痛不欲生吧,你爹英雄了半辈子,就算最后死了,也让对头一辈子难受,想来就让人痛快。”
红娘子浑然没有注意到沈风的小动作,低着头道:“即便如此,对头还活着,便是我的不孝,我一定会拿下他的人头的。”
云昭小声安慰道:“妙妙,到时候我一定帮你。”
红娘子抬起头来,“好,云昭,有你这句话,我很开心!”正说着,却发现沈风又将酒坛子提到了手中,红娘子一声断喝,“沈叔,你想干什么?”
沈风一哆嗦,将酒坛子放下,咳了一声,“啊,对了,我想起来了,我有礼物要送给云昭,其实,也不算是我的礼物。”
一返身到了床前,从床下拖出一个箱子,掀开,从里面提出一个油皮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看到这件物事,万元的眼睛立刻便亮了。
第四十五章:礼物
一层层揭开油布,里面的东西展露在几人的面前。那是一柄样式极为奇特的铁弓,在弓的两端顶部,各雕刻着一只镂空的狼头,狼嘴张开,露出里面锋利的獠牙,似乎正在仰天长嘶,雕琢手艺出神入化,两只狼头宛如活物一般。而铁弓的中部的握手处,一圈圈的金银两色不知什么编织而成的线紧紧缠绕,分外醒目。
看得出来,这柄弓是被沈风精心保养过的。
“呀,好漂亮的一柄弓,沈叔,你还藏着这样的好东西,我居然不知道呢?”红娘子发出赞叹声,“你要把他送给云昭吗?”
沈风笑了笑,“妙妙,这个需要你来最后决定!”
“为什么?”红娘子奇怪地问道。
“因为这是你爹的遗物。”一边的万元神色郑重地道:“老沈,二十年啦,你一直保存着这柄弓,还将他保养得有如当年一般无二,有心了!”
沈风两手捧起这柄铁弓:“妙妙,这是你爹的遗物,它叫破军!”将铁弓递到红娘子手里,“现在我把他交给你了,是不是给云昭,由你自己来决定。”
捧着这柄破军,红娘子泪如雨下,“爹爹!”
席间几人都安静下来,沈风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一饮而尽,长叹一口气,闭目不语,似乎沉浸在当年的回忆之中。
将破军紧紧地抱在怀里,半晌,红娘子站了起来,两手将破军递到云昭面前,“云昭,这柄破军以后就是你的了。希望你用他,多杀敌人,这样,我爹爹在天之灵,也必然欣慰。”
云昭有些手足无措,站了起来,对红娘子道:“妙妙,这是你爹的遗物,理应由你保存才是。”
沈风睁开眼睛,道:“云昭,这柄破军如果在妙妙手中,她也只能像我一样用油皮包起来,思念亲人的时候拿出来看一看,她用不了,我想,妙妙的爹一定不希望他的这柄破军在油皮之中再躺上几十年,破军,是用来杀敌的。”
“妙妙箭术不错,怎么用不了破军?”云昭不解地问道。
“你接过来便知。”沈风低沉地道。
不解地云昭从红娘子手中接过破军,只觉得手上一沉,这柄破军比一般的铁弓要沉上许多,单手提起破军,伸指在弦上一弹,铮的一声,破军发出低沉的吟声。吟啸声悠长绵远。
“好弓!”云昭脱口道。
三指扣住弓弦,发力一拉,立时便明白了为什么沈风说这柄弓红娘子用不了,这弓的力道出奇地大,双臂之上如没有好几百斤力气,根本不可能拉开。手一松,嗡的一声,弓弦弹回,虚吟之声久久不绝。
“你明白了?”沈风道。
云昭点点头,这柄弓是属于那种顶级强弓,红娘子是女子,力气弱,拿着这柄弓,根本发挥不出他的威力,即便是自己,寻常弓能射出十箭,而用这柄破军,最多只能射出五箭,但这五箭的破坏力量,却远远大过寻常铁弓射出的箭支。
“当年妙妙他爹便是用这柄破军,杀得蒙族将领苦不堪言,他们的铁甲根本挡不住这柄破军一击,当年妙妙他爹在战场之上,那可真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可惜,最后他不是死在战场之上,而是死在自己人手中。”沈风愤怒地道:“而害他的人,现在仍然逍遥自在,高居庙堂之上。”
“良弓赠勇士,红粉予佳人,云昭,这柄弓在你手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到破军能重现昔日荣光,拿着吧!”万元低沉地道。
云昭略一沉吟,接过破军,向着在场三人深深一揖,道:“好,那我就不推辞了,这柄破军在我手中,我一定用他饱饮蒙人鲜血,使燕前辈在九泉之下也感欣慰,妙妙,我拿了你爹的这柄破军,今天当着二位前辈的面,我向你保证,总有一天,我会有用这柄破军将害死你爹的那人射死。为你爹复仇。”
红娘子连连点头,“好,云昭,我期盼着这一天。”
看到云昭收下了破军,沈风走到墙边,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柄刀,连刀带鞘放在云昭面前,笑道:“弓是妙妙他爹的,我也没什么送给你,这柄刀跟着我几十年了,以后也归你了。”手一推,将刀推到了云昭的面前。
“这怎么可以?”云昭连连道:“这刀一看就不是凡品,沈老当家纵模大漠,身边怎么能没有趁手的兵器,我有破军足矣。”
沈风哈哈大笑,“你倒是识货,不错,这刀的确不错,是我们当年冲入蒙人的大营,我一刀劈了一个蒙族王公,从他手里抢来的。”呛的一声,拔出刀来,整柄刀连同刀柄都是黑沉沉的,看不出一点锋芒,沈风手略略一沉,无声无息,桌子已被切下了一个角,“看到了吧,这刀看着不起眼,但着实是削铁如泥。”
还刀入鞘,沈风指着刀柄上的几个小洞道:“其实这柄刀以前很拉风的,这些地方都嵌着珍珠钻石,只是后来在卢城,我与妙妙他爹,还有万元他们几个好赌又好喝,这上面的东西都抠出来卖钱了。”
抬手将刀扔向云昭,“也归你了!”
云昭慌忙接住,还想推辞,沈风已是摆手道:“不要讲客气话了,云昭,你知道妙妙为什么不许我喝酒吗?”
云昭摇头。
沈风抬起自己的双手,两只手不停地在颤抖,“看到了吧,我控制不住自己,不喝酒还好一点,一旦喝酒,两手就成了这个样子,但我,偏生就爱这一口,所以,刀于我而言,用处已经不大了。刀给你了,弓也给你了,以后对妙妙要好一些。我于愿足矣!”
红娘子刚刚擦干脸上的泪水,听到沈风的话,晕红满面,提过酒坛,给沈风再满上一杯酒,“又在瞎说了,好啦,这是今天最后一杯,喝完这一杯,可不许再喝啦!”
“好,好。好!”沈风眉开眼笑,捧起酒杯,小心地咂吧了一口。
背着破军,提着沈风给他的那柄刀,在刀柄上,刻着三个字,易水寒,想必是这柄刀的名字了,云昭与红娘子站在鹰嘴岩那高高的岩石上。
“云昭,你真会用这柄破军为我父亲复仇吗?”红娘子低声问道。
“当然,妙妙,我会的,我会用这柄破军将你父亲的仇人钉死在地上。”
“谢谢你,云昭!”
“你跟我客气什么?”云昭道。
红娘子侧头凝视着云昭,迟疑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悄悄地伸出手去,挽住了云昭的胳膊。云昭的身体微微一僵。
高地之上,燕小乙指着鹰嘴岩之上,“大家快看!”
云昭身背破军,手提易水寒,红娘子大红的斗蓬迎风飘扬,一只手挽着云昭的胳膊,两人迎着太阳,并肩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