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6章 换个活法
对于葛翁这个长者,秦风是打心眼里尊重的。
他从小就是被葛翁带大的,而且葛翁不止一次的救过他的命,可以说两人早已经是情同亲人一般了。
秦风觉得自己有责任更有义务让他老人家的晚年生活过的幸福一些,他希望葛翁不在形单影只孤苦伶仃。
不管葛翁还能不能雄姿英,他都要把这件事情促成,最起码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在身边照顾他也是好的。
当然丑奴也是希望葛翁早日有个女人在身边,因为那个时候葛翁就没有那么多精力满院子溜达,也不会在发现他偷懒,更不会大脚丫子伺候他了。
对此,郑二是嗤之以鼻。
“丑奴,你就是个欠揍的夯货,别看你把驭马术教给我了,我也得这么说你。
你有点飘,而且飘的厉害。
我感觉少了葛翁的管教,你都能飘到云彩眼里去。”
对于郑二的嘲讽,丑奴不屑一顾,“切,耶耶要你管?好好的铡你的草,记住要把小郎的那头大黄牛优先喂饱。”
丑奴和郑二俨然已经熟的可以相互挖苦、打屁都不会生气的地步了,用句现代词汇说的话,那就是他们两个是好基友。
他们之间可以同穿一条裤子,可以同睡一张床。
不过可不要想多,他们之间可没有别的癖好,仅限于亲密无间的朋友感情。
“你感觉还能在像之前那样命令我吗?铡草的活我是不会在干了,所以,你想偷懒是不可能了。”
丑奴眉毛一挑,“咦!看把你能的,你不铡草谁来铡?这可是小郎交给我的任务,而我可是郑重的把铡刀交到你手中的。
只要耶耶还在,你就休想撂挑子。”
“你也说了,铡草喂马、喂牛是小郎交给你的任务;而我现在也有新的使命,也是小郎交代的。”
丑奴终于不镇定了,“真的?”
“不假。”
“我还是不信,我要找小郎问个明白。”
“不用问了,我来就是牵马陪小郎外出,顺便告诉你一声的。”
丑奴嘿嘿笑了,“你小子肯定在骗我,就算是这次你陪小郎外出办事,可是回来后你不还得回到马厩?”
“不回了,我要住在庄户区了,因为小郎让我和全旭负责青壮们在农闲的时候操练事宜。”
丑奴愣住了,良久才回过神来,“什么意思,操练什么”
“小郎说咱们的庄丁不能闲着,闲着就会出问题。人一旦吃饱了,就会想别的事情。还说饱暖思,还说要像训练士卒似的,把他们的精力榨干。
所以,我和全旭两个人就有了新差事。”
“哦......”丑奴有些失望,显然他不想让郑二离开他的身边,他已经习惯了指使郑二铡草、喂牛、喂马。
每天要是看不到郑二的身影,不和郑二臭屁几句,他浑身都不舒服。
“汗!操练有什么意思,哪有铡草喂马有意思。
你要是不想去,我这就找小郎说,他肯定能听我的。”
丑奴终于还是舍不得郑二。
郑二并没有接他的话,牵着两匹马慢慢的走出丑奴的视线。
丑奴知道,郑二估计再也不会回来听他吆喝了,因为他感觉郑二这货非常想去棚户区跟青壮们操练......
整整一个上午,丑奴慵懒的躺在草垛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望着天空发呆。
直到葛翁来找他,他都没有动。
“丑奴你个夯货,又在偷懒,草怎么一点都没动?是不是少了郑二你就不会干活了?”
丑奴依旧没动,只慵懒的说了一句:“葛翁你感觉是外面的天空好看,还是院里的天空漂亮?”
“发什么神经,那还不一样吗?方圆就这么大块的天,都是小郎的天,还不是一个球样。”
“我感觉不一样,你看天空的那片白云多像一匹骏马,跑的很快很快的哦,而且是在院子外面的天空上飘着。”
葛翁终究是没懂丑奴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耐烦的道:“你个臭小子,费什么话,老夫可不管那么多。
小郎让你给老夫准备的大婚礼物呢,赶紧给老夫拿来,你小子是不是想贪污??”
呃,丑奴一拍脑袋,该死的郑二,扰乱了耶耶的思绪,连正事儿都差点忘记了。
丑奴哧溜一下,从草垛上滑了下来,看他熟悉的样子,就知道这事儿没少干,早已经是轻车熟路了。
“嘿嘿,您老别生气,小的这就给您拿去。”
葛翁看着一脸笑的丑奴想都没想,一巴掌呼过去抽在丑奴的背上:“你个大嘴巴,到处传老夫和史婆婆的事情,老夫的老脸都丢光了。”
丑奴吃痛,不过却依旧嬉皮笑脸:“话说葛翁,你可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要不是我给你传出去这事情能到小郎的耳朵里?
你能和史婆婆有现在郎情妾意的生活?就连史婆婆都夸我传的好呢。”
葛翁老脸红起来了,额头上青筋暴跳,胸中似乎有一团火要往外喷发。
“你个该死的家伙,居然听老夫的墙根,看我不大嘴巴子抽死你......”
丑奴一看事情不对,撒丫子就跑,跑的那叫一个快,估计兔子都撵不上。
大意了,大意了,丑奴暗暗的懊恼,怎么一不留神把这事儿说秃噜嘴了。
诚然,史婆婆确实夸他了,而且是在葛翁的床上夸的,还是在昨天夜里夸的......
丑奴躲了,躲的远远的,躲在了桃园里的一颗树杈上,郁闷的吃着桃子,就连给葛翁拿礼物都是安排了妹妹去做的。
他发现葛翁真生气了,好家伙眼珠子都红了,这要是逮到他,还不真拿大马鞭子抽他?
树下已经扔了十几个桃核了,他依旧不停歇的吃着,尽管有的桃子还是青的。
不知怎么的,丑奴就是想吃东西,吃东西的时候还能分散一下注意力,否则他就会不停的幻想七百人在一起操练的画面。
娘的,那一定很壮观,郑二这小子有福了,全旭这个老秦人的女婿也有福气了,唯独他只能孤独的守着马厩,一个人铡草、喂牛、喂马。
不行,这种日子他不想在过下去了,他要换个活法,他也要跟青壮们一起操练起来......
第0107章 再见张屠
秦风带着郑二去了一趟蓝田县城,他要给葛翁准备一个婚礼,一个盛大的婚礼。
年近六十的葛翁,好不容易有了爱情,秦风绝对不能让他感觉到自己不重视。
吉服一定要用上好的绸缎制作,还有要订购大量的酒水,家里的自酿的果子酒妇人孩子们喝,男人们还是要喝白酒才显得隆重。
另外还有肉类菜蔬哪一样都不能少,这需要花很多钱。
如果这事要是让葛翁自己来采购的话,他绝对不舍得这么靡费钱,就是说一百个不重样他的心也不会改变的。
葛翁认为钱比命重要!况且这些钱可都是小郎的,是小郎辛辛苦苦赚回来的,他一介奴仆哪里有享用的份儿?
诚然,主仆这一点葛翁是分的很清楚的,阶级的门槛已经在他脑海里形成了深深的烙印,他是万万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所以,采购的事情,还是秦风自己来的好。
马行街最大的肉铺名叫张记肉铺,肉铺的主人那是老熟人了。
当初秦风可是让丑奴狠狠的给过他一嘴巴,而且郑二还曾经偷肉不成狠狠的讹诈了他一次。
秦风和郑二联袂到来,这让张屠慌了手脚。
秦风被陛下封为关内侯的消息,还是传的很快的,诚然这是桑驰这货的功劳。
他可是没少在醉风楼吃酒之际炫耀:“关内侯秦风乃我的好兄弟!”
“秦侯亲自到来,不知有何指教?”张屠点头哈腰的样子,就像是一只哈巴狗,诚然他是真的怕了。
在面对桑驰一个小小县尉的时候,他的腰杆子都不敢挺起来,何况面对秦风这个陛下亲封的真正的权贵?
郑二上前拍了拍张屠的油腻腻的肩膀:“别废话,赶紧的三百斤豚肉,麻溜的派人送到秦侯田庄。”
要是寻常人买这么多肉,张屠绝对能一蹦三尺高,恨不得能高兴疯了,一口气要这么多肉,这可是大客户,绝对血赚啊!
顺便说一句汉朝的《居廷汉简》记载了:“肉百斤七百”,也就是说100斤肉价值七百钱。
不过汉朝的斤两和现在的斤两不同,汉朝的一斤只有现在的半斤,换算一下现在的单位就是每斤肉要14钱。
按照每克黄金的报价来换算汉朝钱的话,14钱怎么也要超过一百元,也就是说汉朝一斤猪肉要百元朝上。
所以生活在现代的人们,比起汉朝人来说,还是很幸福的。
当然古今的购买力不同,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推算。
另外《盐铁论·散不足》中明确记载了:“夫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
中年之收的意思是不算丰收但是不歉收,也就是正常情况下一头猪的价格相当于一个家庭的全年收入,可以说汉朝的猪肉才是绝对的天价猪肉。
也怪不得张屠会心中在滴血了。
张屠心中暗暗的叫苦不迭,他恼恨上了自家的婆姨,这个败家老娘们,一大早的就让耶耶把肉收拾出来挂出去。
要不是她在背后嘟囔个没完,怎么会损失这么惨重?
只要自己推说没有这么多,还能少损失些。不行,待会子回家一定要狠狠的揍她一顿解解恨。
呃,还是想想算了,婆姨绝对不能打,她刚给自己生了个大胖小子。
张屠有四个丫头,可是一直没儿子,找人算命了之后说他杀气太重,冲撞了神灵,这辈子注定是不会有儿子的。
当时可把张屠给苦逼坏了,甚至一度打算把肉铺盘出去,再也不干这有损阴德的事情了。
不过那算命的把话一转,说是可以帮他化解,所以他一狠心给了那算命先生十斤肉。
用那算命先生的话说,他费劲了千辛万苦终于是用十斤肉堵住了神灵的嘴,并且笃定的说他婆姨腹中的胎儿一定会是个儿子......
所以张屠有了儿子,所以张屠洗心革面,所以张屠根本不知道那算命先生一个人啃肉啃的满嘴流油。
现在张屠一脸苦逼的样子,秦风自然猜到他内心所想。
说来也不奇怪,秦风跟张屠的第一次遭遇就是因为丑奴,当时他可是让丑奴当着围观之人的面狠狠的抽了他一个大嘴巴子。
第二次就是因为郑二,在桑驰的公廨房,两个人又打了照面,现在郑二成了自己的人。张屠要是不害怕那就见了鬼了。
这还不是最主要让张屠害怕的地方,最关键的是桑驰这个家伙在蓝田县可是没少给他吹嘘扬名。
关内侯,陛下亲封,这些词从桑驰的嘴里说出来,威慑力有多大。
这会儿张屠没吓尿就算不错的了。
诚然,秦风分析的很对,张屠这会儿是害怕,就差尿了。
秦风微微一笑:“张屠,听说自从你婆姨给你生了儿子后,你就广施恩德,不再做那欺行霸市的事情了。
这样很好,既然你都在做积阴德的事情,本侯也不能做那仗势欺人的人。
郑二把钱给他,另外在多给他一百钱,算作我给张屠儿子百日的贺礼。”
啥?秦风要给自己钱?这难道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在他的认知中像秦风这样的顶级权贵,怎么会这么痛快的、一文不少的给足买肉的钱。
而且,关内侯秦风居然向自己道贺,还送了一百钱的礼金。
这简直不敢让人相信,他一度怀疑自己听错了,为此偷偷的在自己大腿上狠狠的掐了一把。
疼,真他娘的疼!
郑二从马上的褡裢里取出一包沉甸甸的钱,放在了满是油腻的肉案上。
咣当一声,砸的肉案都颤抖了一下。
光是听声音,张屠就敢断定不会少于两千钱,他对钱可是太有感觉了。
扑通一下张屠就给秦风跪了,“多谢秦侯,多谢秦侯,多谢秦侯。”
秦风笑了,这货磕头还挺实在,咣咣的,估计脑门子待会儿要肿了。
“起来吧,人心向善,天必佑之。以后你要多行善事,莫要在做那伤天害理的事情了。”秦风对张屠的变化确实感到很欣慰。
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张屠这家伙自从向善以来再也不缺斤短两,再也不欺行霸市;而且对左邻右舍的也都和善以待,甚至都在雨天路滑的时候扶起过不慎跌倒的老奶奶,并且把人背着送回家,还送了一荷叶包的猪板油。
他的美名都传到秦家田庄去了,庄户们闲谈之中不断的提及此事,以至于连秦风都听说了他被算命先生忽悠的事情了。
当然在别人那里可不那么认为是忽悠,他们觉得那算命的是铁嘴直断的小神仙。
所以,这也是秦风为什么非要来张屠家肉铺买肉的原因。一来是见识一下洗心革面后的张屠,另外也是要捧一捧张屠的场子。
好心人,天都不负,秦风当然也不能逆天而行......
第0108章 自古贫贱多义士
张屠开心极了,就从他那裂开的大嘴里露出的黄板牙就知道,这货此刻是真的乐美了。
他手下的两个徒弟也是从惊恐中逐渐的清醒过来,在张屠的招呼下,俩徒弟干劲十足,两大扇豚肉在他们的手中很轻松的抬上驴车。
大徒弟拿起鞭子就要往驴车上坐,结果却被张屠一把拉住,“在家帮你师娘带孩子,这趟差事我要亲自去,我要亲手把豚肉送到秦侯的庄子上。”
呃,那徒弟愣住了,平时师父对跑腿的活儿从来都是交给他啊!
说实话这么好的差事,居然没轮到自己,太失望了。
因为平常给大户人家送肉,都是他的差事,还有,这里面是有油水的,阔气的富贵人随手扔给他几个钱也够他幸福几天的了。
关内侯秦风这么和善可亲,出手又是这么大方,想必跑这一趟的赏钱肯定少不了。
一想到这儿,徒弟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忧伤......
搞定了豚肉,下面就要解决的是酒了,这是今天的重中之重。
七百青壮要是敞开了喝一回,没有个一百坛稠酒是肯本不够的。
稠酒是一种农家自酿酒,呈米糊状,浑浊黄稠,如黄河万里浊水,故而得名。
大汉的酿酒业其实已经很发达了,光是历史上记载有名的酒就层出不穷。
比如让汉武帝爱不释手的百味旨酒,还有菊花杂黍米酿之的菊花酒,以及洪粮酒、金浆酒、椒柏酒等等。
不过这些酒可不是寻常百姓家能消费的起的,多见于宫廷、权贵、豪门之家,价格比较昂贵。
但是稠酒就不同了,这是农家自酿,普及度高,容易大量采买。
稠酒铺子在蓝田县城北街十字路口,郑二对这里太熟悉了,他曾经无数次的来这里沽酒,跟掌柜的和伙计那是相当的熟悉。
所以,门口迎客的伙计远远的看到是郑二的时候,就赶紧回头把正在打瞌睡的掌柜叫醒。
掌柜的是一个四十来岁下巴上蓄着胡须的中年汉子。
“你小子是不是诳我?郑二现在可是秦侯府上的人,他怎么会来买我们的稠酒,要买酒也是去官营的酒铺买上好的酒酿,咱们这稠酒只是供寻常人家哄哄肚皮的玩意。”
掌柜的对此不屑一顾,对小伙计打扰他午休很是不满,如果不是看在这小伙计是他远房侄子的份上,估计他都要发火了。
“叔父,我真的没骗您,您看郑二来了,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阔气的小郎呢,怕不是关内侯吧?”
“啥?”
那掌柜的慌忙从柜台里转出来,出门迎了上去。
就在他们叔侄说话间,郑二引着秦风已经够来到了稠酒铺子门前。
秦风抬头看了一眼飘扬的酒旗,又瞅了一眼这家稠酒铺子不大的门脸,“郑二你莫要胡闹,这小酒铺子能有三百坛存酒?”
郑二呵呵一笑,“小郎,您可不要小看了这里,别看他们的门脸很小,但是他们的资源多啊。可着蓝田县城,要想大量的购买稠酒只有这里。”
秦风是将信将疑,郑二又道:“小郎可能不知,这里的掌柜的人很和善,所以百姓们都愿意把自家酿造的稠酒放在这里寄售。
如果是大量需要,只需掌柜的打声招呼,附近的百姓们自会把酒筹集过来的。”
哦,秦风明白了,看来这掌柜的还挺会做生意的。
最起码省下了租库房的钱,况且他也不用自己辛苦酿造稠酒,只是代卖,从中间收取点手续费。
这掌柜的用自家的小门脸,做一面酒旗坐在家里就把钱给赚了。
知道做平台,这商业头脑绝对不简单。
那掌柜的满面春风的迎了上来:“啊呀呀,竟然真是郑二兄弟,就说嘛,早上起床就听见喜鹊叫喳喳的,感情是有贵客登门,快快里面请。”
郑二闪身后退一步,“梁掌柜,这是我家小郎,关内侯秦风。”
梁掌柜的脸上露出惊讶之色,不过也慌忙拱手躬身行礼,秦风摆摆手:“梁掌柜的不用客气,听郑二说你这里能够提供大量的稠酒,我现在需要三百坛,你可能办?”
“多少?”
梁掌柜的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三百坛顶的上他一个月的销量了,寻常人来沽酒也就三斤二斤的,他哪里见过这么大的客户啊。
郑二道:“梁掌柜的怎么了?三百坛,赶紧准备着。
实话给你说,我家小郎听说你下面供酒的散户都是贫苦百姓,你帮他们售卖稠酒也只是收取一点点的佣金,大部分的钱都让百姓们赚了。
所以,特意来给你捧场,你不会没有这么多吧?”
秦风心中一动,他知道这是郑二特意的解释给他听。其实他哪里知道这些啊?他一路上稀里糊涂的被郑二带着来到这里的。
嗯,如此说的话,这梁掌柜的不但有商业头脑,而且还很有善心。
可真是应了一句话:自古贫贱多义士。
好吧,看来这稠酒还必须要在这里买了,就算是为了他身后给他提供稠酒的百姓也必须在这里买。
那梁掌柜的闻听郑二此言,激动不已:“秦侯高义,心念百姓,小的在这里替那些酿酒户给您磕头了。”
说着就要跪拜,秦风上前一步扶住梁掌柜。
讲真,秦风有点尴尬。
这份善德是郑二送给他的,如果不是郑二这货把他带到这里的话,他也不会知道蓝田还有梁掌柜的这样的侠义心肠之人。
秦风对郑二报以赞许的目光,郑二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脸红扑扑的......
这郑二还真如桑驰所言,他真的跟别的街头混混不是一路人。
梁掌柜的和郑二很明显是属于同一类人,他们都是混迹于社会底层,但是却都有着侠义心肠的热血汉子。
所以秦风临时决定长期跟梁掌柜的合作,能够多给供酒的散户百姓们一些实惠,诚然是他所乐意的。
“这样吧梁掌柜,以后每个月你都往庄子里送三百坛,不知你意下如何?”
梁掌柜的身子一颤,激动的两眼放光,心里砰砰的剧烈跳动,就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第0109章 故人相见
梁掌柜是千恩万谢,秦风给他的这个订单来的可是太及时了。
最近他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他名叫梁孝诚,说起来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可是他的叔父在长安以及三辅之地那是大大有名。
卫氏铁坊的大掌柜梁安之,正是他的亲叔父。
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卫氏主人卫旌把叔父给撵了出来,回到家梁安之就病倒了,如果不是他两口子帮着照顾的话,老人家恐怕早就一命呜呼了。
梁孝诚很是替叔父鸣不平,他老人家为了卫氏付出了一辈子的青春,可是临了了却是扫地出门的下场,还真是天道不公啊。
后来听说卫氏倒霉了,也不知道怎么就得罪了皇帝陛下,遭到了抄家,就连卫氏的主人卫旌都被施以宫刑,塞进宫廷充做苦力。
报应,这就是现世报,梁孝诚总算是心中安慰了些。
现在他手头上是捉襟见肘,眼看昂贵的汤药费都拿不出来了,秦风这个及时雨订单,可真是帮了他的大忙了。
这一次秦风没有拦住梁孝诚,只见梁孝诚双膝一屈直接就跪在尘埃里,“小人代我全家以及病危的叔父给秦侯磕头了。”
说着,咣咣咣的就是一顿磕。
扶起梁孝诚,秦风颇有些尴尬,说实在的虽然他在极力的适应跪拜礼,但是别人给他磕头的时候,他总觉的不好意思。
“你叔父是怎么回事?”秦风随口问道。
“呃,多谢秦侯关心,我叔父梁安之身染沉珂,病倒在床有一段时间了。奈何汤药费昂贵,小人都有点承担不起了。
如果不是秦侯施恩援手,恐怕小的真拿不出钱来医治我那苦命的叔父了。”
说到这里,梁孝诚热泪止不住的滚落下来。
四十来岁的大老爷们抹眼泪,如果不是真正的触碰到了伤心处,是不会这样的。
听到梁安之三个字,秦风不镇定了。
早就听说卫旌这货把梁安之给扫地出门,此后就杳无音讯,曾经秦风还打算把梁安之招为己用,帮忙打理秦家在长安三辅之地的三十二家铺面。
不过没有找到,才就此作罢,没想到竟然在这里有了他的消息。
说实话,梁安之确实是有大才之人。
这么多年来,卫氏铁坊如果不是有梁安之在撑着,恐怕卫氏早就随着老主人的离世而分崩离析了。
可是卫旌这货,手里握着梁安之这么一个人才,竟然一点都不懂的珍惜,实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你说你的叔父是梁安之,可是之前卫氏铁坊的那个大掌柜?”
梁孝诚愣住了,怎么关内侯秦风提到叔父比自己还要激动,莫非他们认识不成?
“秦侯您认识我叔父?”
秦风心中暗喜,终于找到根上了。
他和梁安之岂止是认识那么简单?说起来他跟梁安之的缘分还不浅呢。
秦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梁安之才赚到的,虽然没有了后续,那是因为卫旌打探到自己的身世后,仗着有权有势起了反悔之意。
因此才有了秦风布局桑弘羊,整垮卫氏铁坊。
说来要不是因为他和梁安之的火镰交易,他跟卫氏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
诚然也活该卫旌倒霉,不但赖了他的钱不给,偏偏好死不死的反而还惦记上了秦家的三十二处产业。
临了落了个现在凄惨收场的结局,活该!
秦风收回飘飞的思绪,“我和你叔父是老熟人了,敢问现在他身在何处?我想见一见他。”
梁孝诚吃惊非小,感情叔父和关内侯秦风还真的是旧相识啊!顿时心中欢喜更甚。
“我叔父就在后院养病,您要见他,请随小的来。”
郑二此刻都傻眼了,自己本想着是给梁孝诚一笔大生意,用来回报当初他没钱买酒之时的赠酒之恩,也帮一帮那些酿酒的百姓。
他可没想给梁孝诚带来灾祸啊。
郑二可不止一次的从葛翁口中得知,之前卫氏铁坊的大掌柜的梁安之欠着秦家的九万五千金不给。
为此,葛翁赌咒发誓的见到这个该死的梁安之,一定要亲手掐死他。
这可坏菜了,小郎如此着急要见梁安之,不会是要实现葛翁的愿望掐死他吧?
郑二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他想要阻拦,可是梁孝诚这货竟然不明就里,还上赶着要引小郎去见叔父,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看来这一次不但稠酒生意要黄,就连老家伙梁安之的小命也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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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后院,秦风就闻到一股浓浓的汤药味。
院里墙角处,倒着许多熬煮过的药渣,看来梁孝诚所言不假,就这一堆药渣就可以想见到他买了多少药。
这年头看病可不是一般的难,没钱的老百姓可以说是连病都看不起,一旦染病就只能靠着自己硬抗。
扛过去就活着,抗不过去等死。
不过梁孝诚还算是对的起他的这个名字,不但做生意诚信,对待叔父还有孝心。梁安之一辈子无有儿,女儿远嫁他乡。
可以说现在就靠着侄子梁孝诚的供养,没有梁孝诚竭尽全力的给他医治,早死八百回了。
进入房中,秦风一眼就看到躺在榻上的梁安之。
此刻的梁安之眼窝深陷,之前明亮的眼睛,早已经失去了光彩;发髻散乱形如枯蒿,都脱了相了。
秦风有些动容,都说有啥也别有病,还真是至理名言。
之前那么精明能干、精神矍铄的梁安之,现在被病痛折磨的跟一具行尸走肉也差不多了。
梁孝诚紧走几步来至在榻前附身道:“叔父,您的旧相识秦侯来看您了。”
梁安之动了一下,虚弱的道:“哪个秦侯?老夫行走在长安多年,不曾记得有结交过秦姓侯爵。”
秦风笑着走了进来,“梁翁可还记得小子秦风否?”
“秦侯”?“秦风”?
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两个称呼联系起来,他跟秦风接触的那个时候,秦风刚被悍妇卓氏撵出家门打发到蓝田自生自灭。
他至今都记得,初次见秦风之际的场面。
还有侄子称呼秦风为秦侯?那最低也是个百户侯啊,要知道大汉的侯爵分为百户侯、千户侯,最高的是万户侯。凡是有侯爵的人,那岂是一般人?
怎么秦风就等于秦侯了呢,这实在是让梁安之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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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0章 忠仆
梁孝诚为了让叔父安心养病,连卫氏的巨变都没敢告诉,所以梁安之不晓得秦风现在身份大不同也可以理解了。
梁安之仔细端详了秦风片刻后,终于长叹一声接受了这个事实。
别人或许没有见识,不知道秦风身上所穿的是上等的蜀锦,但是他久在长安,深知其中的门道。
这种上等蜀锦,由于产出有限,可不是谁都能穿的到的。
而且这种蜀锦是只供宫廷的,他当年也是跟着小主人卫旌见了一次长公主穿着之后,才知晓这些的。
所以能够穿这种蜀锦的人,要么是皇家的人,要么是皇帝赏赐,那么就不难猜测秦风这个关内侯是货真价实的了。
不过他实在是想不通,秦风怎么会跟皇家扯上了关系,又怎么被封为侯爵的。
秦风的底细他摸的很清楚,就连他老爹秦元太算在内,往上倒三辈都是做生意的,也没有一个是跟大汉皇家有关系的。
秦元太做的算是好的了,可以说是秦家这几代人中的翘楚了,可那也不过是跟当朝权贵们有利益输送关系。
说白了,就是一个给权贵们送钱的招财童子罢了,怎么可能会恩及子孙后代为侯爵呢?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那就是秦风身上有奇遇。
难道是因为火镰?梁安之心头猛然一动。
火镰的能够带来多大的财富,没有谁比经商了一辈子的梁安之更懂了。
说是富可敌国都不为过。
突然梁安之不安起来,他想起来小主人卫旌不但拖着不给秦风剩下的九万五千金,而且还要把秦家一口咬死。
他就是为了劝阻此事,才被卫旌给赶出来的。
如果秦风一气之下把火镰的制作方法献给朝廷,完全有可能被陛下恩赏的。
呃,这就解释的通了。
突然梁安之脸色大变,“坏了,秦风安然无恙并且被加封为关内侯,那岂不是说小主人卫旌危险了?”
梁安之挣扎着从床上爬将起来:“草民梁安之见过关内侯,敢问我家主人卫旌现在怎么样?”
由于动作过于激烈,梁安之刚见礼就剧烈的咳嗽起来。
秦风本想把梁安之收归己用的,可是看到这种状况心里凉了半截,这都咳出血了,就他这身体状况估计也支撑不了多久。
这年头拉肚子都能拉死人,何况是一个因患肺病而病入膏肓的人?
梁安之一辈子都跟铁打交道,从铁矿石的开采到提炼,在到打造成各种各样的铁制品,这中间的过程中连最基本的口罩防护都没有,试想他吸入的烟尘粉末有多少?
没有早几年患肺病嗝屁已经是老天垂爱了,现在发病也是情理之中,即便是现在不得,以后也是难逃一劫,早晚的事情。
不过他的举动倒是真让秦风感动了,心中暗暗的竖起大拇指赞叹:梁安之忠仆也!
梁安之自己都一副有一天没一天的样子了,可心中念念不忘的依旧是他的小主人卫旌,单单这份忠心就足可以感天动地了。
秦风虽然学过一点急救常识,但是要说治病救人那就不行了。
对于一个即将入土的老人,秦风不打算对他隐瞒什么。
让他知道卫旌的现状,虽然对他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是也比糊里糊涂见了阎王强。
秦风扶着梁安之重新躺好,就把卫氏被抄家,以及卫旌被处以宫刑的事情说了一遍。
梁安之昏花的老眼中,流出两行清泪,嘴唇颤抖的厉害,秦风知道他想说什么,只不过是情绪过于激动,口不能言罢了。
良久,梁安之终于放声大哭,悲痛之情感人肺腑,搞的秦风都想扭过脸去哭一鼻子。
随着梁安之把悲伤化作哭声、变作泪水,他的情绪逐渐的稳定下来。
“唉!我早知道会有这一天,我也曾经不止一次的劝阻,可是他不听啊。
老奴愧对老主人的厚爱,终于是没能守护好小主人,老奴是无颜面到地下见您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梁安之的沙哑着嗓子对侄子梁孝诚道:“孩子记住叔父的话,我死之后竹帘遮面在下葬,切记切记!”
梁孝诚含泪忍悲不住的点头:“侄儿谨记叔父之命。”
梁安之喘息了几口气,眼中精光乍现,面色也红润了起来,“孝诚吾侄,你先出去,我有几句话要跟秦侯说。”
梁孝诚暗道不好,疾医说过叔父也就这几天的事情了,刚才自己瞒了这么久的消息被秦侯说了出来。
可以想见这对他老人家的打击有多大,病重之人最忌讳的就是大喜大悲之情。
现在叔父的状态是回光返照,这一点他懂。
别看现在叔父貌似精神焕发的样子,但是他甚至能够清晰的感觉到,生机正一丝一毫的抽离他那枯瘦如柴的身躯。
梁孝诚退了出去,顺手把门也给带上。
屋内很安静,秦风不知道说什么好,对于梁安之他是心存感激之情的,事情的起因经过秦风都打问清楚了。
是卫旌对他使坏,又不是梁安之,况且梁安之是极力劝阻过的,但是卫旌不听。
再说了冤有头债有主,卫旌得到了惩罚,这也足够了,对于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还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梁安之整理了一番头发和衣服后郑重的道:“我还是叫你秦小郎吧,还如当初我们初次见面的那样,老夫感觉亲切。”
秦风点头:“梁翁,你我之间并无恩怨。说实话我其实听说你被卫旌赶了出去,曾经找过你,我很钦佩您的行商能力,我想把你收归己用,可惜没找到你。”
梁安之微微一笑,“秦小郎能有此心,老夫感激莫名。
您对小老儿的心意,老夫也心领了。
不过天意弄人,恐怕老夫是不能鞍前马后的为您效劳了。
以我对秦小郎的了解,我相信你不是一个刻薄寡恩的之人,更不是一个斤斤计较之辈。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所以老夫临死之前想要跟你说几句心里话可否?”
“梁翁单说无妨!”
“我有一事想要恳请秦小郎,就是我家小主人卫旌。他是曾经的罪过你,不过他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
所以老夫恳请你,以后再见到他的时候不要难为他,能宽恕他就宽恕他吧。
我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可是这就是我这个将死之人的心里话。
你......能答应我吗?”
没想到梁安之将死之际要交代的后事,居然不是关于他的亲侄子而是那个把他赶出家门的卫旌。
唉,人忠心到这个程度,甚至都到了愚忠的地步了,真不知道他咋想的。
看着梁安之渐渐失去光彩的眼睛,秦风终于不忍,点头道:“放心吧,梁翁。我答应你!”
梁安之终于笑了,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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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1章 跑偏了的历史
梁安之去了,他去的很安静,安静的悄无声息,好像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一时熟睡了一般;
梁安之去了,他去的很祥和,祥和的满面春风,让人以为他在做一个很美很美的梦......
秦风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
是心痛吗?并不心痛。
其实他和梁安之见面的次数都少的可怜,说起来仅有一面之缘,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深厚的感情。
可要说心里没一点波澜那就有点虚伪了,诚然他心里有些淡淡的哀思。
准确的说是一种逝者为大的尊重。
梁安之是这个世界上除了葛翁之外第一个和他打交道的人,梁翁人很好,这是秦风心里对他的认同。
不过好人没好报,他却摊上了一个无情无义、心狠手辣的主子。
秦风感觉苍天有些不公,凭什么好人得不到好报?就梁安之这么忠心耿耿的人,却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
或许正是出于对梁安之的怜悯和同情,秦风才在梁安之最后的时刻答应了他最后的请求。
秦风心里默默的想,这算是对一个好人的回报吧!老天对你不公,可我秦风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希望你在天堂走好。
秦风默默的起身,默哀了一会儿,留下一袋钱转身走了出去。
看着站在庭院里的梁孝诚,秦风点点头,“梁翁去了。”
梁孝诚顿时悲从中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放声痛哭......
秦风见不得这场面,来到前院稠酒铺子对小伙计道:“梁翁去了,回头告诉你们掌柜,我要的稠酒在三天后的下午送到庄子上,耽误不得。”
小伙计强忍着泪水,弯腰恭送秦风:“请关内侯放心,误不了您的事情。”
“郑二给钱。”秦风出门之前撂下了一句话。
“呃,小郎是付定钱还是全部?”
郑二都傻眼了,他本以为这单生意要黄了呢,没成想秦风居然丝毫不介意和梁安之之前的过节,继续订购梁孝诚的稠酒。
如果这事情被葛翁知道的话,估计能气疯咯!
“全部!多给一百钱的运费。”
郑二心口一热,果然小郎还是那个热心肠的小郎。
想当初自己和他萍水相逢,只不过是听县尉桑驰的讲说,就一下子给了自己那么多金瓜子。
讲良心话,如果不是秦风的鼎力相助,他母亲的命就被病魔给夺走了,他也得落下一个腿瘸的毛病。
放下钱,郑二匆匆的追赶上秦风,“小郎,您真是菩萨心肠,梁安之之前那样对你,你还能以德报怨,实在是让小的敬佩的紧呢。”
“少拍我马屁,你不要跟丑奴那货学溜须拍马。”
郑二脸一红,羞赧的嘿嘿一笑。
很显然,他头一次拍秦风的马屁,没拍好,拍马蹄子上了。
“你不知道,梁翁是个有情有义的长者,是值得尊敬的,真正的小人是卫氏铁坊的主人卫旌,都是他在后面使坏,跟梁翁没什么关系。”
听到这里,郑二顿时开心起来,这不是说梁孝诚不会被小郎怪罪了?啊哈,真是太好了。
看来以后能和梁兄一起愉快的合作了。
秦风瞅了一眼郑二,“你傻乎乎的傻乐什么呢?”
“哦,我,我在想回家一趟。一想到这么久没有见到母亲和小外甥,我就心里高兴的紧。”郑二撒了一个谎。
“嗯,你是得回家一趟看看。这样吧,我放你半天假,买点礼物回去看看。”
说着,秦风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扔给郑二。
哗啦一声,郑二接在手中,掂量了一下,不会少于五十钱。
“多谢小郎赏赐。”
“不是给你的,是给你母亲和外甥买礼物用的,你可不许截留。”
郑二答应一声,拿着钱袋一溜烟的直奔路边一个卖布老虎的摊贩跑去。
时间不大,这货怀里抱着布老虎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我那外甥霍去病很早就喜欢布老虎,我曾经答应过他,只要他乖乖的在家里听话读书识字,我就帮他买。
前几天还托人捎信给我,说他已经认识了五百个字了,要我兑现承诺呢。”
啥玩意?霍去病?郑二的外甥是霍去病?
这不是说郑二这货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将军卫青?这尼玛贼老天在给老子开什么玩笑?
“小郎,你怎么了?”郑二看着突然愣住的秦风有些不解。
“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叫卫青?”秦风诧异的道。
“呃,卫青?这个名字好,听起来就比郑二威风。小人的母亲正好姓卫,多谢小郎赐名,以后我就叫卫青。”
日,秦风都想找一块冻豆腐一头撞死。
麻蛋,原来卫青的名字是这么来的。这他娘的上哪说理去?
可是这明明就是不对的嘛!卫青不是应该是平阳公主家的马奴吗?怎么会成为自己的马奴呢?
秦风心头顿时飘过一万只草泥马......
郑二这货突然间有了一个足以碾压丑奴的名字,心里美滋滋,都乐屁了。
“小郎,你可不知道,丑奴这货没少嘲讽我的名字,他说我名字里面带个二,还有我来的没他早,所以他就是老大,我永远都是老二,要处处都得听他的。
不过这下好了,我叫卫青,再也不是郑二了。我要让丑奴心甘情愿的匍匐在我的脚下,我也要当一次老大。”
扑哧,秦风忍俊不禁。
真是日了个狗了,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大将军卫青居然就这点儿理想,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你是不是有个姐姐叫卫子夫?”秦风还是不愿意相信眼前的郑二就是历史上的大将军卫青。
“咦?肯定是丑奴这货给小郎说的吧?我只跟他说过这件事。”
额日,秦风最后一丝的希望破灭了。
这可真算是实锤了,霍去病、卫子夫、卫青这下子是全部对上号了。
但是秦风怎么看郑二这货都不像是卫青,也不应该是卫青,这尼玛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呢?
郑二这个时候凑了过来,“小郎,小人卫青有个不情之请,我那姐姐卫子夫现在靠着给人浆洗赚钱补贴家用,可是一年到头也没几个收入。
史婆婆就要嫁给葛翁了,那以后小郎的衣物就没人浆洗了。
所以,我想,我想让我姐姐来替补如何?最起码在小郎身边,拿的月例钱要多些不是?”
秦风郁闷了,郁闷到不想说话,甚至不想看郑二这货的脸。
“小郎沉默,那小的就当是您答应了,待会儿回家我就告诉姐姐这个好消息。”郑二不失时机的趁热打铁道。
秦风心中大呼:“尼玛,这他么的叫什么狗屁历史?
她不应该呆在平阳公主府上当舞姬等着和刘彻的第一次相遇吗?
该死的贼老天你告诉我这到底是肿么回事?
谁能相信未来的大汉皇后卫子夫要给老子洗衣服?......”
第0112章 卫氏女子夫
秦风脑子乱的一团糟,心中根本无法淡定下来。
那个他心中顶礼膜拜了无数次的、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首次出征就奇袭龙城,揭开汉匈战争汉朝反败为胜的序幕的、曾七战七胜,收复河朔、河套地区,击破单于,为北部疆域的开拓做出重大贡献的大将军卫青,竟然是给他喂马的街头混混郑二。
更离谱的是未来的大汉皇后卫子夫要来家里给自己当洗衣女奴,尼玛,这还有天理没有?
这还不算什么,更离谱的是当秦风随着郑二回到家的时候,一个五六岁的、鼻涕都流到唇边的熊孩子,看到郑二这货抱着一个大布老虎的时候,乐的屁颠屁颠的过来喊舅舅。
秦风彻底懵逼了,你妹的,这就是霍去病?
老子前世到底是做了多少孽?一来到这个世界全他么的不一样了。
秦风一次又一次的在心里告诉自己要淡定,淡定,淡定。
好吧,平复了许久的心情终于淡定了,可是蛋却疼了,这操.蛋的人生,究竟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
堂屋的门帘一挑,一个芳华绝代的女子,款款的走了出来。
不用问,这绝对应该就是卫青的二姐卫子夫了。
那细腻的肌肤若雪,吹弹可破,就好像是一件世所罕见的羊脂白玉般,让人忍不住的想要把玩;
弯弯的柳叶眉下面一双顾盼流波的眸子,看一眼就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拥有她;
尤其是那樱唇之上的一点红,抿嘴一笑之下,简直是风情万种。
要命了,要命了,这可要老命了,如此尤物怪不得刘彻会被她迷的五迷三道的,也怪不得刘彻会为了她废了陈阿娇而立她为皇后。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秦风承认自己不是英雄,可是也过不去美人关。
很不要脸的讲,秦风得承认心里有想法,而且那话儿也很不争气的努力要抬头,若非宽松的长袍遮掩,当场就出丑了。
秦风极力掩饰自己的尴尬,脸上故作水波不惊的样子,其实心里已经波涛起伏汹涌澎湃了。
这很正常,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虽然这个世界上没体会过翻云覆雨,但是他没穿越来以前也是食髓知味的。
当荷尔蒙蓬勃爆发的时候,这是雄性面对优质异性的本能应急动作,即便是有反应,有想法也算不得龌龊,秦风以为。
“卫氏女子夫见过秦侯。”
卫子夫声若黄莺儿般婉转动听,秦风就好像是被拿了魂一般飘飘欲仙起来。
这感觉真的让人心神愉悦,不愧是平阳公主府的首席歌舞女姬。
呃......貌似历史不一样了,她应该跟平阳公主八竿子打不着了,要不然也不会做那浆洗的工作。
“卫小娘免礼!”秦风故作风轻云淡状。
卫子夫心下大为惊讶,这就是弟弟经常提及的关内侯秦风?只是听说很年轻,可是没想到居然会这么的年轻,貌似都没有自己大吧?
卫子夫今年芳龄二十,比弟弟卫青大了几个月,可是卫青看起来比她大多了。
不过大一秒钟也是姐姐,这不是因相貌决定的。
其实去秦侯府做洗衣女奴是卫子夫自己的主意,只不过是借用弟弟的口说给秦风而已。
秦风慷慨仗义,救了她的母亲,收留了她的弟弟,这让卫子夫很感动。
这年头雪中送炭的人不多了,落井下石的倒是有不少。
不少人趁着她母亲病重之际打她的主意,不过都被她拒绝了。
她对自己的相貌还是有着绝对自信的,如果不是因为出身微寒,怎么着也能嫁一个如意郎君。
可奈何出身下层的穷苦人家接触不到优质男人,这让她很是暗自伤神。
那些见了她就像是饿狼一样流着哈喇子的人,她看了就心烦的不行。
就比如蓝田县的张大户,都四十多了,娶了三房妻妾了,还想得到自己,一想到他那一身的肥膘肉,满嘴的大黄牙,就让人恶心的吃不下饭。
腌臜之人竟然也想癞蛤蟆吃天鹅肉,三番两次的上门骚扰,不堪其烦之下,卫子夫想到了秦侯府。
或许秦侯府会是她的归宿之地,就是不知道那关内侯秦风看不看的上她。
之前或许有些心虚,有些疑虑,看到秦风的窘态之后,卫子夫心中悬着的石头放下了。
诚然秦风见到她第一眼时眼睛里露出的惊艳之情没能躲过心细入发的卫子夫。
她的芳心怦然而动,这秦风年少多金,风流倜傥,而且不满弱冠之年就晋身权贵,这不正是她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吗?
能不能改变命运,能不能脱离苦海,就看接下来她能不能抓住机会了。
秦风赶紧收回遐想,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招手叫过来正在院子里玩布老虎的熊孩子霍去病。
霍去病玩的正嗨皮,听到招呼,于是骑着老虎一溜烟的来到秦风面前。
瞅了一眼身子略显单薄的小家伙,秦风笑着道:“你叫霍去病?听你舅舅说你能认识五百个字了。”
霍去病吸溜了一下鼻涕,仰着脸看秦风,“你是谁?你又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郑二上去就是一巴掌,“小兔崽子没规矩,有这么跟贵人说话的吗?”
“卫青你干嘛认真,孩子罢了。”看着嘴一撇就要哭的霍去病,秦风摆摆手阻止了他的后续大巴掌。
卫子夫上前拿起帕子帮霍去病擦掉眼泪和鼻涕,柔声道:“去病,这是秦侯,是咱们家的大恩人,还不快快见礼!”
霍去病终于知道秦风的身份了,他知道舅舅就在人家家中当马夫;
他还知道小姨也想去人家家里做洗衣的女奴;
他也曾经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跟舅舅一样进入人家家里,哪怕当个端屎倒尿的侍童也可以。
因为外婆的唠叨嘴不止一次的在他的面前提及过秦风的大名,说到过舅舅在秦家的优渥生活。
幼小的心灵里已经种下了一个信念:进秦侯府,不饿肚子,能养家糊口。
再看霍去病,从布老虎上跳下来,给秦风行礼,拱手躬身的样子倒也有模有样,一看就是被教导过的。
“小的霍去病,见过大恩人。”
第0113章 秦风收徒
郑二,哦不,现在应该说是卫青了,他非常的疼爱霍去病这个小外甥。
看到秦风对霍去病很感兴趣,卫青的心思活泛了。
如果去病能够像甘小妹一样接受小郎的教导,相信一定能够有出息。
就是不知道小郎愿意不愿意收下霍去病这个学生。
卫青多年混迹街头的赌性上来了,他觉得这次值得一赌。
就算是小郎不收,那对他也没有什么损失;可一旦赌赢了,小郎真的把自己的外甥霍去病给收下了,那以后外甥的前途可是一片光明啊。
陛下对秦风有多赏识,他是亲眼目睹的。
外甥以后跟着秦风绝对会前途无量的,这一点他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敢打赌。
“小郎,小的卫青斗胆恳请您一件事。”卫青思虑了再三,终于开口了。
“是让你姐卫子夫进秦家做浆洗的事情吗?那就不用再说了,来的路上我不是已经答应过你了吗?”秦风随口答道。
卫子夫心头不禁莞尔,秦风连敢看自己都不敢,不是心虚是什么?看来他已经对自己动心了,哼,别想瞒过我。
卫青一愣,“呃,我替家姐先谢过小郎。
不过我这次所求的不是家姐的事情,而是我的外甥霍去病,我想让他跟在您身边学习,不知小郎意下如何?”
秦风心中一动,这正是他所想的,现在的霍去病跟自己的弟弟秦小四年龄相仿,让他们从小在一起长大,先培养一下‘革命’的友谊。
等将来霍去病真的大放异彩的话,说不定弟弟还能沾点光呢。
再说了,霍去病真到了封狼居胥的时刻,那自己也光彩不是?别忘了霍去病可是自己教出来的徒弟。
嘿嘿,一想到这里,秦风心中就莫名的激动起来。
手把手的调教霍去病,这种事,放在后世,他做梦也想象不到啊!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冠军侯竟然是老子一手调教出来的,想一想都幸福呢。
好吧,这是一个互相成全的故事,而现在收徒就是故事的开端。
就在秦风思绪飘飞,幸福的不要不要的时刻,卫子夫疾走两步,来在秦风面前一个大礼参拜:“民女卫子夫恳请秦侯就收下我这去病儿吧。
这孩子跟子夫姐姐一样体弱多病,几日前民女曾找神算子卜了一卦。
说是这孩子要想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必须要有贵人提携。
民女思来想去,这贵人非秦侯莫属。所以,民女诚心恳请您就收下他吧。只要您能够照拂、提携去病儿,民女愿全身心的服侍在您的身侧,当牛做马也是心甘情愿的。”
擦了个擦的,卫子夫这是要以身相许的意思么?
秦风心中一阵气血翻滚,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来,你可是刘彻的女人,这要是日后被刘彻知晓,自己和他老婆还有这么一段小插曲,会不会恨死自己啊?
苍天啊,大地啊,霍去病我是一定要收滴,但是,老子指天发誓绝不是因为想要卫子夫全身心的服侍才收滴!
不过貌似一石二鸟,他内心深处也是不拒绝的,好矛盾啊!
现在秦风倒是犹豫起来了,这到底是收还是不收呢?
本来他已经做好了要收的打算了,可是卫子夫这横插一杠子,搞的收了的话,倒像是为了她似的。
卫青这个时候看秦风不语,心下有些着急,当即也学着姐姐卫子夫的样子跪倒在地叩头道:“只要小郎收了去病儿,小的愿意一辈子鞍前马后的为您效力,至死不渝。
如果小郎不信,卫青指天发誓:如果卫青有违誓言,愿意天打五雷轰、万箭攒心死无葬身之地。”
秦风郁闷了,自己只不过是一晃神的功夫,未来的皇后卫子夫,未来的大将军卫青就拜倒在自己的脚下,愿意为奴为婢的伺候自己。
这份殊荣,可不是谁都能享受到的喔!
好吧,看来自己再不点头,两人还不定出什么幺蛾子呢。
秦风点头:“好吧,我答应你们了,快快请起。”
一转眼间,秦风就和霍家、卫家结下了如此深厚的缘分,看来穿越者自带光环果然是够牛皮的。
霍去病此刻规规矩矩的跪在地上结结实实的给秦风磕了三个响头。
霍去病人小可不代表啥也不懂,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心里什么都知道。
就拿拜师秦风这件事来说,他做梦都不敢想会有这样的好事,
走进秦侯府像舅舅一样有一个稳定的收入,能够养活自己,是外婆对他最大的愿望。
现在他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他知道这可是小姨和舅舅两个人给他求来的,必须要牢牢的把握住这个机会。
如果外婆在家就好了,她老人家一定会欣慰的。
卫氏早在几天前去了大女儿家,因为霍去病的母亲将要生产,她去照顾女儿去了。
秦风扶起霍去病,抚摸了一下小家伙的脑袋:“入我门下,可是很辛苦的,我的要求很严格,你能做到吗?”
再看霍去病朗声道:“弟子一定勤奋刻苦,不负师父教导。”
小家伙的脸上一本正经的样子,ww.就像是个小大人似的。
秦风满意的点点头:“孺子可教也!记住,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秦风的弟子,不管你将来是穷困潦倒还是荣华富贵都不要忘了这一点。”
霍去病使劲的点点头:“师父,弟子记住了。”
哈哈,小孩子正是一张白纸的时候,这个时候不赶紧洗脑教育教育还等什么?
别的先不说,师父之恩大如天这个理念得先灌输一下。”
卫青这下子可算是真开心了,姐姐经常被人惦记这事情他有耳闻,不过这下好了,进了秦侯府我看谁还敢?
还有外甥的前途大业也有了保障,而他不用在每天铡草喂马牛,也有了新的工作岗位跟全旭一起负责操练庄丁。
现在的卫家,可以说是三喜临门了。
就是母亲走的不是时候,大姐也真是的,晚些时候生孩子不好吗?
那样的话母亲还能亲眼见证一下这喜庆的时刻。
而卫子夫此刻秋波流转,貌似有所思的样子......
第0114章 未来计划
这一天下来秦风都不知道怎么度过的,以至于回到家后躺在床上还总是感觉像是做梦似的。
没成想,为了葛翁的婚礼采购去了一趟蓝田县城,居然发生了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大将军卫青,居然是家里那个整天熊吃马哈的郑二,就这货的头脑能负担的起对匈奴开战的大任吗?
对此秦风表示怀疑,同时这也是让秦风头疼的地方。
不过卫青并不是最为让秦风头疼的,真正头疼的是卫子夫怎么安排。
她可是未来的大汉皇后,秦风可不能真让她做洗衣的女奴,当粗使的下人使唤,因为这样也太暴殄天物了。
不过现在的卫子夫除了长的一副倾国倾城的模样之外,一无所长。
如果说有所长的话,那就是洗衣服了。
可是光靠着洗衣服是当不了大汉帝国的皇后的,要知道皇后这个职业可不是比谁洗衣服干净来算的。
只有能勾住刘彻这货的心,才能踏入大汉宫廷。
但现在的卫子夫,说句不恭维的话,啥玩意都不会,连字都识不了几个,就这水平能当皇后?
扯淡呢,可真头疼啊!秦风躺在床上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思来想去,秦风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了。
玛德,大不了老子教一个合格的皇后出来,希望卫子夫不要太菜,要真菜的跟菜猪似的,那神仙也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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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大早公输嫣然就领受了一个来自秦风的一个耳提面命的任务:教会卫子夫上层权贵的礼仪。
公输嫣然真不想接这个活,可是秦风说了,只要教会卫子夫,她就可以免了读书写字的苦。
其实公输嫣然现在已经喜欢上了看看书,写写字的日常了。
不过为了维持自己女汉子的形象,她依旧嘴上不示弱,不止一次的说讨厌秦风对她的压榨。
当然,压榨,指的是秦风逼她读书写字。
对于卫子夫这个妖艳的女人,公输嫣然从见她的第一面起,就没有什么好印象。
因为跟卫子夫比起来,公输嫣然感觉有点自惭形秽,甚至个感觉自己不配作为女人。
卫子夫这个女人的一颦一笑都带着杀伤力,她同样作为女儿身都扛不住卫子夫的央求,就遑论是食色性也的男人了。
所以,公输嫣然觉得,卫子夫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的货,就是一刀宰了都不为过。
也正因为此,秦风在公输嫣然的眼中的形象也改变了,心中对秦风积累起来的好感也荡然无存了。
她感觉秦风就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狼。
而且是色狼的狼,男人果然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的,一见到漂亮的女人什么都不管不顾了,真真是可恶至极。
当年父亲就是因为贪恋小妾的美色,以至于母亲自艾自怜,最后精神失常失足跌落荷花池身亡的。
至此以后,公输嫣然才有现在的女汉子的性格,因为她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她不想像母亲那样孤独伤心的死去。
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她时常拿出母亲留给她的嫁衣首饰,穿戴一新,在铜镜中做着各种温婉淑雅的女孩应该有的动作......
这么多年来,这个秘密一直隐藏在她的心底深处,从未给任何人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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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子夫很聪慧,察言观色的本领可以说是娘胎里自带的。
刚记事的时候,她就能准确的体会到母亲的喜怒哀乐,所以她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
为此,她从未挨过母亲的毒打。
倒是弟弟和姐姐不明所以胡闹三光,惹的母亲心情不好,一顿胖揍是少不了的。
凭借敏锐的觉察力,现在她感觉秦侯安排的这个礼仪老师公输嫣然对她有些敌意。
不过她可不敢有什么微词之言,公输家的大名她早就如雷贯耳了。
公输嫣然作为公输家新生代的嫡长孙女,性格高傲看不起出身微寒的她,这也可以理解。
但是她不理解的是为什么这女人对自己抱着这么大的敌意呢?呃,准确的应该说是醋意。
没有比女人更了解女人的了。
卫子夫觉得自己捕捉到了公输嫣然内心深处对自己敌视的根源了。
她一定是在害怕自己在秦侯面前夺去了她的风头,这个感觉准准的。绝对是这样,卫子夫敢拍着饱满的胸脯子对着神灵发誓。
感情这个男人婆一样的女子也有心仪的对象,对象还不是别人,正是她卫子夫想要抓住的关内侯秦风。
哈哈,被我抓到了吧,别想不承认,卫子夫此刻已经看透了公输嫣然的内心。
诚然,这些或许公输嫣然自己都没有感觉到,但是她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卫子夫的眼前,被分析了个透彻。
这就跟打仗一样,你的底牌都被对方摸的一清二楚,胜负还用说吗?
“公输小娘在上,民女卫氏子夫这厢有礼了。”卫子夫首先在公输嫣然面前低头,她表现的极尽恭敬,没有丝毫的不敬之处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公输嫣然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就像是一拳打到了棉花上,对方丝毫没有任何着力的地方,这不是自找没趣吗?
公输嫣然再高傲再怎么敌视卫子夫,可是没有发泄点,她总不能没事找事吧?这样的事情她还是做不出来的。
“呃,免礼了。秦风那个该死的......”
这些话几乎是公输嫣然随口说出的,不过瞬间,她清醒了过来,赶紧改口,“哦,秦侯让我教导你大汉礼仪,你要用心的学习。我只教一遍,学会学不会的就看你自己了。”
卫子夫心中一动,这公输嫣然果真是对秦侯有意,刚才的话她竟然说‘秦风那个该死的’。
该死的?这跟说‘冤家’有什么分别?她那表情和语气无不在诉说着对秦风的心思......
看来自己的晋身之途,最大的阻碍就应该是公输嫣然这个女人了。
细思一下,卫子夫心里忐忑起来,本来还想着凭借着自己的美色娱人,给自己一个跨进上等人的机会呢。
可是现在看来,如果不搞定公输嫣然这个女人,自己的未来计划就彻底的要宣告胎死腹中了......
第0115章 霍去病的一天(上)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别看卫子夫只比公输嫣然大了两岁,但是底层出身的她可比公输嫣然的心智要成熟的多了去了。
可以说三个公输嫣然也不是卫子夫的对手。
这不,在卫子夫哭诉家庭不幸的攻势之下,公输嫣然彻底的沦陷了。
自幼丧父,母亲含辛茹苦把她们姐妹二人拉扯大,后改嫁郑姓子,生下弟弟之后遭遇始乱终弃......
好家伙,这一顿哭诉,公输嫣然哪里见过这等惨的人生啊,骨子里的善良发作,哭的是一塌糊涂。
她几乎是红着眼睛,来央求秦风,让卫子夫和她住到一起,并且一力承担了卫子夫的礼仪教导工作。
本来她不是诚心诚意的教卫子夫,想给人家一个下马威来着,可是结果现在都跟人家成了好姐妹了。
还是嫩啊!这卫子夫能够成为皇后,能够勾住汉武帝的心,还真不是吹出的,那是真有本事的。
在秦风看来,这就是典型的套路。
就跟后世的那些早期的保险推销员一样,遇到大爷大妈一顿哭鼻子,讲述自己悲惨的遭遇芸芸,比如父母早亡,婚变,独身带孩子如何的生活不容易。
等博取够了同情心之后,抛出一份保险合同。
这个时候善良的大爷大妈们,几乎是含着眼泪签约合同。
反正保险的受益人是自己,在得到自己利益的同时还能帮帮可怜的孩子,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说白了,就是在利用别人的同情心,达到自己的目的。
卫子夫这一手玩的不可谓不高,这就是心理学的范畴啊,把人都捉摸透了,还能不一往无前吗?
秦风打心眼里佩服起卫子夫来,这女人现在是不得势,可是一旦给她机会,那将会是扶摇直上。
秦风深信一个道理: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所以,通过这一件事,更增加了秦风要大力培养卫子夫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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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翁的婚礼如期在三日后的黄昏举行,偌大的秦家庄园,灯火通明人满为患。
一两千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小郎还真是有情有义,能够对一个老仆人下这么大的血本举办婚礼,这可真是闻所未闻,可以说是前无古人之事。至于会不会有来者,他们也不关心。
他们关心的是眼前的美食、美酒。
说句良心话,这么丰盛的酒宴,他们这辈子也没有品尝过。
稠酒随便喝,鸡鸭鱼肉蛋随便吃,只要你的肚子能装的下。
霍去病跟秦小四现在已经愉快的玩耍到一起了,小孩子们就是这么纯真无邪。
年龄相仿,没有什么代沟,很容易沟通。
此刻的霍去病收拾的干干净净,鼻涕也不见了,因为甘小妹说了,如果在看见他的大鼻涕流出来就不带他玩。
这可让霍去病吓坏了,被小伙伴们孤立是小孩子最痛苦的事情了。
所以他特意找到小姨卫子夫给他做了一个帕子,专门用来擦鼻涕,就怕被甘小妹逮到不带他玩。
“鼻涕虫,给你吃桃子。”秦小四手里攥着一个红彤彤的熟透了的桃子递给霍去病。
“秦川,你以后不要叫我鼻涕虫,人家现在不流鼻涕了。”霍去病一边接过大口的啃了一下,一边嘴里含糊不清的道。
“我都看见了,你刚才流出来了,不过你擦掉了。”秦小四反驳着。
好吧,霍去病脸一红,四下看了一下,没发现甘小妹,他心里安定不少,赶紧转移话题:“秦川你家的桃子真好吃。”
秦小四一脸傲娇,“是吧,我三哥种的桃子是天底下最好的。我家有一大片桃树林,树上结的桃子吃都吃不完。
对了,还有桃子酿呢,走,我带你去尝尝。”
小孩子们的话题,似乎永远都跟好吃的好玩的沾边。
成年人齐腰高的大瓮里面装的满满的都是桃子酿,秦川搬来一把椅子,站在上面拿起瓢舀了倒在陶碗里。
“你闻闻香不香?告诉你这桃子酿可好喝了。”
霍去病咕咚咽了一大口的口水,瞪着两只大眼睛:“乖乖,这么大的瓮都是这种桃子酿?这都能喝一辈子吧?”
“要不了一辈子,这样大的瓮,庄户们一晚上就喝没了。”
霍去病一听说这么好喝的东西明天就没了,有点着急,伸出双手捧起陶碗咕咚咕咚大口的喝了起来。
“秦川我能再来一碗不?”
“当然,你想喝多少都行,我三哥说了,以后咱们就是好朋友,所以我家的东西你随便喝。”
霍去病眼睛里唰唰的闪着光,怪不得小姨听说舅舅的生活后也想要来秦侯府呢,原来是她早就知道秦侯府有这么多好吃的好喝的......
自从他来到秦侯府,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新奇,感到惊喜。
首先就是脱光光,跳到池子里洗涮干净。
他着实没想到这个叫做‘泳池’的池子,居然是修建在屋子里的。
要说去小河沟、池塘里洗澡他见过大一些的孩子们游泳,但是在屋子里他还是头一次见。
欣喜惊奇之余,他领到了一套崭新的衣衫。
舅舅卫青告诉他,这是秦侯弟弟的衣服,因为他们两个人年岁相当,身材相似就给他穿了。
这更是让他不敢相信,这么精美的衣服,他做梦都没有梦到过,可是现在居然属于他了。
然后就是领他饱餐一顿,香喷喷的白米饭上面浇了排骨汤,那真是人间美味,他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饭了。
不过,随后他的这个念头就被冲击的七零八落。
中午的时候吃的居然是大块的红烧肉,还有鱼肉,还有鸡子。
这可把霍去病给激动坏了,红烧肉和鱼肉他没舍得吃,他要留到晚上再吃。
所以,霍去病就跟鸡子干上了。
他一口气吃了十几个煮鸡子,以至于打嗝都带着一股子鸡屎味,饶是这样他又咬着牙吃了三个。
要知道以前,鸡子对于他来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食物了。
由于家里的条件有限,他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有机会吃到,现在居然可以敞开了肚皮随便的吃,这要是不把握机会更待何时?
没想到他的这番动作引起了舅舅的批评,舅舅告诉他在秦侯府好吃的东西多的很,不用留着,想吃随时都可以吃,因为他现在是秦侯的弟子。
吃的饭都是秦侯家的小灶,也就是说他吃的跟秦侯以及家人是一样的待遇。
天呐!这么好吃的东西居然可以随时吃?看来秦侯府还真是来对了,有秦侯这个师父真是三生三世修来的福分啊。
他心里暗暗的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跟师父好好的学习,好好的听师父话。
他知道,之后这样,才能随时吃到这么美味可口的食物。
诚然,他穷怕了,也饿怕了......
第0116章 霍去病的一天(下)
霍去病就好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秦侯府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对他来说都是新奇的。
他从未见过如此阔气的府邸,即便是县城里的张大户那算是最大的土豪了,可是他家的宅院也跟这里的无法比拟。
另外,秦侯府鸡鸭牛羊成群,果园飘香,宛若人间仙境,这些对他年幼的心来说,是极具有冲击力的。
尤其是有秦川这个小玩伴的加持,他感觉秦侯府就是他的乐园。
秦风安排他住进了秦小四的房间,两个小家伙同睡一张床,好有一个照应,他的用心说实话也是够良苦的了。
远远的看着弟弟和霍去病两个小家伙在一块叽叽喳喳一脸兴奋的样子,秦风欣慰的点点头径自走开。
今天这样的场合,他作为主人是不适合出现的。
因为葛翁和史婆婆才是主角,他要是在场的话,所有人都要看他的脸色。
抢葛翁的风头,秦风感觉不好。
人生就这一次,况且是迟到的幸福,怎么着今天也得让葛翁过一把主角的瘾不是?
所以,他刚刚宣布了一个决定,当然是用葛翁的名义来的。
“所有庄户凡是达到六岁的孩子,从明日起可以进入秦侯府书斋就学。”
这个消息一出,几乎所有的庄户都疯狂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头,能够让家里出一个识文断字的读书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几乎是不敢想象的。
葛翁的形象一下子高大起来,而且是无比高大的那种。
葛翁都傻眼了,小郎这是要搞哪样?自己从未向他请示过要让庄户的孩子们进秦侯府书斋读书啊。
不过葛翁只一瞬间就明白了秦风的用意,好吧,老泪纵横的葛翁心里感动的稀里哗啦。
这是小郎给他竖立绝对威望的手段,这是小郎对他的恩典。
当晚,心情大好的葛翁喝醉了,酩酊大醉的醉,路都走不直了,看样子没人扶他,他能学蜜蜂跳八字舞,所以他是被丑奴背回房去的。
庄户们并没有因为葛翁这个新郎官的离去而散场,他们在进行着今晚最后的狂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载歌载舞的痛快着。
大人们的开心欢聚的场面,深深的影响到了小孩子们。
孩子们也都兴奋的不要不要的,尤其是秦川和霍去病这两个家伙。
他们两个在人群里钻来钻去追逐嬉闹,玩的快活着呢。
玩累了了的霍去病,来到厨房操起一根大棒骨,边啃边对秦小四道:“秦川,怎么没见甘心姐姐?
这么多好吃的,她还没吃呢,我们要不要给她送一点。”
秦小四的脑袋摇晃的跟拨浪鼓似的,“要送你去送,我可不去。”
“为啥?你咋那么害怕她?放心有我在,她要是欺负你我帮你。”
秦小四一脸鄙夷:“我才不害怕她呢,我是害怕她的虫子,你可不知道,她现在玩虫子可是太厉害了。”
“虫子?什么虫子?”霍去病表示不解。
“啥都有,可吓人了。癞蛤蟆、大蜈蚣、蝎子,还有大长虫。我可告诉你,以后你可要对她俯首帖耳的,要不然她随时都能变出大长虫咬你。”
呃,霍去病听的浑身都冒冷汗,一脸惊恐的道:“谢谢你了秦川,我记住你的话了。我下回见了她,一定乖乖的,哦不,我躲着她走。”
诚然,霍去病最怕的就是大长虫,可以说是闻蛇色变。
因为他被蛇咬过,就是几个月前的事情,当他跟别的小孩子在路边耍子的时候,无意之间掀开了一块石板,结果石板的下面卧着一条蛇。
所以,他的下场很悲催。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霍去病现在都不能听到蛇这个词,要不然瞬间他浑身的汗毛都得炸起来。
被蛇咬的场面太恐怖了,他都留下心理阴影了。
他是万万没想到,看着干干净净文文弱弱漂漂亮亮的甘小妹,居然是个小女魔头。
顿时他手里的大棒骨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匆匆的啃了几口就放下了。
“鼻涕虫,你咋不吃了?”
“别叫我鼻涕虫,我没流鼻涕。”
“切,骗人,你现在鼻涕都流到嘴唇边了,还敢不承认,被我抓到了吧?”秦小四指着霍去病美滋滋的道。
秦小四觉得自己抓到霍去病的弱点了,这家伙只要一害怕就要流鼻涕,还真是名副其实的鼻涕虫啊!
霍去病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诚然,还真是这样。
平时流鼻涕就算了,最关键的是他只要一受到惊吓,那鼻涕就跟不要钱似的,不由自主的就要流出来。
说实话,霍去病非常不喜欢秦川给他起的‘鼻涕虫’这个绰号。
不行,我一定要克服这个毛病,我一定要扭转这个局面,不然还不得一辈子头上都得顶着‘鼻涕虫’这个名字啊。
这是霍去病不能接受的。
可是怎么克服是个大事,别说是看到蛇了,就是听到蛇这个字他都心里直发毛,还怎么克服?
或许,师父有办法,问问师父不就行了吗?
一想起秦风,霍去病感觉心里安稳了不少。颇有一种有师父在什么都不是问题的安全感......
对于霍去病的这个毛病,可是让秦风大跌眼镜。
历史上堂堂的冠军侯霍去病居然怕蛇,这可真是太煞风景了。
你怎么能怕蛇呢?你可是匈奴人的克星,可是奠定大汉对匈战争胜利的头号功臣。
说是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都不为过,怎么能被一个小小的蛇吓倒下呢?
秦风决定把霍去病的这个毛病给掰过来,他的治疗方式很简单也很粗暴,你不是怕蛇吗?那就让你跟蛇为伍。
于是秦风把甘小妹叫了过来,郑重其事的安排了他一个任务......
甘小妹吃惊的望着秦风:“小郎,您果真要我这么做?”
“昂,让你做,你就做,出了事情我来担着。”
“那好,正好我可以试试公输老头教给我的手艺灵不灵,不过人家可有言在先,真的要是出了问题,我可不管。”
“废话真多,赶紧准备着......”
第0117章 克服恐惧要从心灵开始
为了克服霍去病的怕蛇的心里恐惧,秦风可谓是用心良苦。
翌日一大早,秦风亲手给霍去病端了一碗蛇肉羹汤,笑眯眯的道:“去病,来把这碗羹吃了。”
霍去病感动的稀里哗啦,师父亲手给自己端来的美食,一定要吃光光。
秦小四有些吃味,眼巴巴的看着三哥,他很希望秦风能够像变戏法一样的从手里在变出一碗,然后很和蔼的笑着给他喝。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秦风没有如他想象的那样给他同样飘着油花香喷喷的羹汤。
他的早餐依旧是白粥和腌制的萝卜干,秦小四心里很是闷闷不乐。
他感觉三哥不喜欢自己了,明明自己才是他的亲人,霍去病只不过是弟子罢了,为何要虐待弟弟,偏爱弟子呢?
气鼓鼓的秦小四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故意喝粥的时候把勺子和碗碰的很响,他希望以此引起三哥的主意。
不过他更失望了,看来三哥真不喜欢自己了,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关心自己的意思。
小孩子互相攀比的心思很强,秦风自然明白弟弟秦小四是什么心理活动。
不过他的目标不是秦小四,而是霍去病。
诚然,这是一碗蛇羹,是甘小妹连夜施展手段抓来的。
霍去病不明就里,感觉这羹汤也太好吃了,就是不知道这么好吃的羹汤里面放的肉是什么?感觉像是鸡肉,但是又好像不像。
因为这口感和味道跟鸡肉完全就是两样的。
“师父,这肉真好吃,以后我能天天吃吗?”
“当然,只要你愿意。”
“三哥,我也要。”秦小四不干了,吵着也要跟霍去病一样的待遇。
“你真要喝?”
“昂。”
“这羹汤是给霍去病治病的,里面可是有药的。”
秦小四的大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三哥骗人呢肯定是,怎么可能有药?药汤子苦的要命,还一股子难闻的味道,人家又不是没喝过。”小家伙的心里颇为不满。
“我也有病了,我也需要喝跟霍去病一样的羹汤治病。”
霍去病一听秦小四要给他抢,速度不由自主的变快了,大口大口的喝起来,很快一碗蛇羹全进了肚里。
秦风这个时候才笑吟吟的道:“你可知道那羹汤里放的肉是什么做的?”
“不知道,反正我觉得可好吃。”秦小四一脸不快,擦了一下流出来的哈喇子嘟囔着。
“告诉你,那是蛇肉,你还吃吗?”
秦小四眼珠子一下子瞪大了,吓的小胖手连连摆动:“三哥,那你还是叫霍去病吃吧,我才不要吃呢。”
蛇?霍去病傻眼了,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他只感觉头皮发麻,呼吸急促,两眼呆呆的发愣。
然后就感觉胃里一阵的恶心,而且上下翻腾的厉害。
终于,忍不住了,一张嘴,哇的吐了出来。
好家伙,这顿吐,直吐的昏天黑地,两眼直冒金星,浑身发软四肢无力,倒在地上都要抽搐了。
唉!这熊样子怎能行?就这还指望着将来勇冠三军,扯犊子呢。秦风其实已经很委婉了,本来他昨天想的是直接弄一条蛇过来的。
但是一想,这孩子本来就已经有心理阴影了,还是不要那么直接粗暴的好。
那么就先从心理上慢慢的让他对蛇不再恐惧再说,所以就有了蛇羹的诞生。
但是他可真没想到霍去病的反应这么强烈,这么好吃的蛇羹,他都没舍得喝,全给了霍去病。
结果这货,可是一点没糟践,全还给了土地爷。
良久,霍去病才从惊慌失措中清醒过来。
秦风拉着他重新坐好,笑着问道:“你说实话刚才的蛇羹是不是很好吃?”
霍去病点点头,虽然他害怕蛇,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刚才的那碗羹真的很美味。
“嗯,我知道你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所以师父要帮你克服恐惧的心理。
你昨天在来秦侯府的路上还信誓旦旦的说将来长大了要成为人中豪杰,要跃马扬鞭驰骋沙场为国效力。
你的理想是很远大的,为此师父很是喜欢你。
可是现在连一个小小的蛇,你都害怕,还谈什么建功立业?”
说道这里秦风回头看了一眼甘小妹道:“去把厨房里剩下的那碗粥端过来,我要让霍去病当着我的面喝掉。”
甘小妹有一点幸灾乐祸,她捂着嘴偷偷的乐美了都。
听到小郎吩咐,她咯咯一笑,飞跑着去厨房把蛇羹端了过来。
霍去病面色苍白的厉害,就连拿汤勺的手都有点抖。
他犹豫了,说实在的如果不知道是蛇肉,这绝对是一碗绝美的佳肴,可是现在知道了,那就另当别论了。
羹汤里的肉居然是他这辈子最害怕的东西做的,讲真他真恐惧。
不过刚才秦风的话,也在刺激着他幼小的心灵。
他知道能够来秦侯府,是小姨卫子夫和舅舅卫青给他求来的,这机会实在是难得。
他也知道一旦自己在师父秦风面前丢了分,恐怕被赶回去的可能大。
话说秦侯府多好啊,不但可以读书识字,还有精美漂亮的衣服,还有可口的美食,还有果子酿,尤其是那香甜可口的大桃子,咬一口汁水四溢回味悠长。
他真舍不得到手的一切。
霍去病想起了小姨卫子夫曾经告诉自己一句话:人要勇敢的面对一切,不要惧怕困难,要勇于面对困难挑战困难,迎难而上的才是真正的小男子汉。
好吧,霍去病觉得只有战胜自己的内心,才能变的强大起来。才能不辜负小姨的期望,才能不让自己在师父面前丢分,才能永远的留在秦侯府。
想通了的霍去病终于勇敢起来,他牙一咬心一横,汤勺舀起蛇羹大口的喝了起来。
都说孩子是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霍去病六岁多了,这年头十几岁就算成年男丁,他现在可跟后世的小孩子不同,不是温室中长大的花朵。
霍去病不是屁事儿都不懂的孩子,秦风始终坚信这一点。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想当年在另一个世界,秦风六岁的时候都能帮父母下地干活了,在家里都能帮着父母做饭了。
秦风是盯着霍去病一口一口的喝完整碗蛇羹。
呼......秦风心中长出了一口气,这孩子总算是迈出了第一步,只是不知道接下来的考验,他能不能通过......
不过秦风相信,只要他能够战胜心中的恐惧,以后再无恐惧。
第0118章 傲娇的霍去病
秦小四昨晚跟霍去病说过,甘小妹这丫头不好招惹,说不定就会像变戏法似的弄些蛇虫出来。
说实话,霍去病是存疑的,他真的不相信蝎子壁虎癞蛤蟆以及大长虫是可以放在身上的。
在他的潜意识中,就算是不咬人,那也吓人,怎么可能藏的住?
不过,现在他可真是开了眼了,师父说让甘小妹拿条蛇出来,紧接着甘小妹果真是跟变戏法一样,手腕一翻,一条青色的小蛇吐着芯子出现在她的手中,并且发出嘶嘶的声音。
霍去病魂飞天外,吓的连连后退,甚至把眼睛都闭上,不敢看甘小妹。
甘小妹很享受别人惧怕的样子,要知道她跟公输峣学驭虫术的根由是什么,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保护小郎。
她就是要让人对她退避三舍,就是要让人见到她就感觉到胆寒。
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秦风。
“霍去病,睁开眼睛好好的看着。”
“师父,我还是不敢。”
霍去病颤抖着嗓音,看样子真是怕极了。
秦风觉得这个时候正是克服一个人恐惧心理的最佳时机,一旦自己心软,那将会前功尽弃。
“你要是还想留在秦侯府,就勇敢的面对,否则,收拾收拾东西我让你舅舅卫青送你回去。”
果然,这句话起作用了。
霍去病慢慢的睁开了眼,眼中尽是惊恐之意。
秦风表情严肃的上前一步从甘小妹的手中接过小青蛇,这是一条竹叶青,是甘小妹从竹林里捉的。
“霍去病你看好了,我下面讲的话你要好好的听,这是对你的第一课,讲完以后还有作业。”
霍去病使劲的点点头,“弟子记下了。”
“俗话说打蛇打七寸,什么是七寸呢?
蛇的七寸是指蛇的心脏,具体位置在脖子后面开始变粗的地方。
我一般把蛇分成头、脖子、躯干、尾巴四部分。
而七寸就在脖子和躯干的连接部位,过来看着,就是这里。”秦风唾沫横飞的指着小青蛇的全身各部开始讲解。
实物讲解完后,秦风把蛇还给甘小妹,然后在纸上画出蛇的解剖图,并标注出七寸的位置。
“这是蛇的心脏,一旦击中,必死无疑。”秦风补充说明道。
霍去病牢牢的记下了秦风的话,不知怎么的,听师父讲完以后它反而不那么惧怕了。
霍去病觉得自己此刻如果按照师父讲的去打蛇的话,保管一打一个准。
恐惧往往源自于未知和神秘,
可是一旦了解了真相,就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就比如古代人惧怕鬼神之类,那是他们不了解,可是现代人尸体都能解剖,也就自然不信鬼神之说的。
现在霍去病就是这个心理,了解了蛇的习性和构造之后,他才明白原来自己惧怕的蛇,竟然也有软肋。
只要自己变的勇敢一点,走出第一步下面的就不是问题了。
“师父,我能摸摸那小蛇吗?”霍去病壮着胆子提出要求。
秦风心里舒了一口气,还算不错,总算是不枉费自己一番心血。
霍去病就应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才对,前怕狼后怕虎,甚至连蛇都怕,连自己都战胜不了自己,那怎么行?
秦风点点头:“当然!”
得到秦风的首肯,霍去病终于迈出了第一步,从甘小妹手里接过那条竹叶青小蛇把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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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章嫂可是秦侯府的厨娘,她的手艺可都是从小郎秦风那里学来的,煎炒烹炸几乎是学了个遍。
凡是秦风做过一遍的,她都能记得住,还别说她还真是个做厨子的天才。
为此秦风很是不吝惜赞美之词的夸奖过她,最让她引以为傲的一句话是:“章嫂现在的手艺,就是陛下宫中的御用庖厨都撵不上。”
秦风的话就是对章嫂最大的肯定,所以,现在的章嫂每天就是跟做饭打交道,别的活计她根本就懒得做。
让小郎吃好,才是她的终极目标。
天近中午的时候,章嫂从自己的房里走了出来,直奔厨房。
挽了挽袖子,章嫂就准备做饭。
可是一扭头的功夫,章嫂瞅见案板上一条菜花蛇盘做一盘高昂着三角头,嘴里吐着芯子正望着她。
嗷的一声,“蛇,蛇,蛇!”章嫂边大声喊叫边飞逃出来。
她这一嗓子不当紧,把整个秦侯府都给惊动了。
秦风一愣,随即看向了甘小妹,“你干的好事,不是让你把煲汤剩下的那条蛇关起来吗?”
甘小妹一拍脑袋恍然大悟的道:“我......忘了,我这就去处置。”
“算了,让他去。”秦风指向了霍去病。
呃......甘小妹停下了脚步,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霍去病此刻觉得有点气血上头,不是怕,是被甘小妹刺激的。
哼,看不起人家吗?人家就要做一个给你们所有人看看......
秦风觉得,说一百次,不如实际的做一次。甘小妹那条竹叶青很小,是她养着玩的宠物,已经训化好了的。
这一次如果霍去病能够搞定菜花蛇,秦风敢保证,此后霍去病就彻底的克服心理恐惧。
所以,秦风故意不让甘小妹去处置,偏偏就是要霍去病做这件事。
霍去病跑的飞快,小家伙此刻心里憋足了劲儿,要表现一次给师父瞅瞅。
厨房门口章嫂失魂落魄的样子,惨极了,看样子是被吓的不轻。
霍去病有些鄙视,“切,都是大人了还怕蛇,真羞人。”他已经忘了之前对蛇恐惧起来是一副什么德行了。ww
分开一众听到章嫂惨叫前来查看情况的妇人们,霍去病一个箭步冲进了厨房。
呃,好大一条!
目测怎么也得有三尺长,霍去病快速的观察师父秦风所说的‘七寸’位置。
很好区分,脖子和身体的相交部位,又细变粗的那个地方就是。
胸有成竹的霍去病探出小手疾如闪电一下就死死的捏住了菜花蛇的七寸。
果然如师父所言,再看那条蛇立马昂起的头颅就垂了下去。
霍去病下手非常的稳准狠,一下子就捏碎了心脏,不死才怪呢。
一击得手,霍去病喜笑颜开,手里捏着菜花蛇跑了出来高高的举起:“师父,我再也不怕蛇了。”
轰,一众妇人婆子们四散开逃。
呃,这让霍去病感觉非常的傲娇,不就是一条蛇吗?有什么好害怕的,瞅瞅你们一个个的胆小如鼠的样子。
此刻霍去病觉得自己无比的高大,仿佛整个世界都被他踩在脚下一般......
第0119章 练兵之道
章嫂是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向秦风哭诉,最后秦风实在是没招了,祭出法宝:一抬手赏给了她一吊钱。
事实证明,钱真的很好使。
章嫂把满腹的委屈、满腔的泪水瞬间收回,变得喜笑颜开。
“小郎尽管教弟子,像什么癞蛤蟆大长虫的尽管弄来,不用考虑我的感受。”
满天的乌云散了,秦风的心情也变的好了起来。
霍去病的心魔终于克服了,这对他以后的成长来说绝对只有利没有弊。
诚然霍去病真的要感谢秦风的教导之恩,将来的某一天当他策马扬鞭扫荡匈奴王廷的时候,他脑海里回荡着的是师父秦风对他的尊尊教诲:打蛇要打七寸。
中午的时候霍去病美美的吃了一顿蛇羹,这一次他心里没有任何的不适,吃的非常过瘾。
霍去病如此英勇,可着实让秦小四好生的艳羡。
他也很想吃蛇羹,可是他不敢。尽管他也听了三哥哥讲蛇的构造和习性,但是他就是下不去那个决心。
一想到蛇,他就害怕的厉害。
秦风并没有像教导霍去病那样鼓励他,秦风很相信一句话:一个猴一个栓法。
针对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方式教育。
如果不是霍去病这家伙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冠军侯,秦风绝对不会这么费尽心机的来这一套教育方法。
作为一个穿越者,要对历史负责,要怀着一颗虔诚的心看待历史人物。
随着他的到来,历史的轨迹稍有偏移,不过秦风已经在尽量的弥补了,争取不让历史南辕北辙相却甚远。
培养卫子夫是基于此;教导霍去病,也是基于此;训练卫青更是基于此。
秦侯府门前原来是一片废荒地,荒草丛生没有一点生机。
不过现在却是一块长宽各一百丈的大广场,庄户门用石夯砸的结结实实的,平常在这里召集青壮们开个会,还有聚个餐啥的都很方便。
此刻的广场上七百人正鸦雀无声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晒太阳。
每个人都精赤着上身,晶莹剔透的汗珠子顺着他们黝黑的脸颊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有的人被太阳晒的皮肤都红了,可是他们都在咬牙坚持着。
没有一个人敢动弹的。
有晒晕过去的,就会有树荫下乘凉的庄户们跑过去抬走救助。
卫青和全旭两个人也赫然在列,他们两个肩并肩的就站在队伍的最前方。
而远处的树荫下,躺在躺椅上喝着冰镇桃子酿的丑奴心里释然了。
还以为小郎让郑二,哦,卫青这家伙操练青壮们是什么好差事呢。
感情不是排队列就是晒太阳的,这有啥意思啊,哪有耶耶铡草喂马、喂牛舒坦啊!
还有,这些家伙完全是一帮傻屌。
你说说,这有什么好练的?不就是排排坐分果果吗?还搞的这么正式。
他哪里晓得秦风的苦心?他根本就不懂得队列和军姿是练习军人钢铁意志和令行禁止的不二法门。
作为一个门外汉,丑奴这家伙幸灾乐祸,心里美滋滋的,这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久在军伍中的李广,看到这一幕可着实惊呆了。
这才几天的功夫啊!就这么一帮大字不识的农民汉子,已经脱胎换骨,这整齐划一的动作,甚至比起宫卫都不遑多让。
李广这一次是真的被震撼到了,秦风竟然懂的练兵之法,看来自己是真的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的。
要说李广怎么来了?这话说起来有点长。
简单点说,由于他上次的错误,险些要了秦风的小命。
后来秦风不计较,为他求情,不过刘彻还是免去了他廷尉的职务,让他来秦侯府负荆请罪。
李广觉得这是对他莫大的侮辱,可是碍于上命难违,只得硬着头皮来找秦风赔礼道歉。
没想到来到秦侯府之后,秦风对他是以礼相待,丝毫没有在提及过往。
反而邀请他帮着训练从庄户中挑选出来的青壮们。
李广虽然感激秦风的宽容大度,但是讲真心话,他真不想接秦风的邀请。
一帮村夫莽汉罢了,就是细柳营那些精兵们训练整合军阵也是费老鼻子劲了。
要知道练兵没有个三年两载怎么可能做到令行禁止如臂指使?所以他很是委婉的拒绝了秦风。
不过秦风却道:“李将军,你感觉陛下真是派你来给我秦某人负荆请罪的吗?”
“那不然呢?”
“实话告诉你李将军,我给陛下上书说我有一套快速练兵之法,三个月之内保证能够让兵士们做到令行禁止,并且达到如臂指使的境地。
并且你可是我点的将,你作为亲历者,是要把所见所闻都整理成书,报给陛下的。
还有三个月成军后,你将负责在大汉军中推广此练兵方法。
所以,李将军是重任在肩,可万万马虎不得的。”
李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不过他对秦风的这什么狗屁练兵方法是持严重怀疑态度的,要想成军没有长时间的训练根本就不可能。
什么狗屁方法能够让军队三个月即可见成效?说这话的人就该死,这不是吹牛是什么?
历史上那么多名将也不敢这么吹嘘吧?
就你秦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酸腐读书人,你能做到?可真是好笑,莫要笑掉耶耶的后槽牙。
秦风给他的队列图谱搭配的有解说,可以说一目了然。
他看了之后当时就嗤之以鼻,他觉得秦风这次的牛逼吹大了。
三个月成军,单单是训练队列就用去了两个月,最后一个月是演练分散、合击,这是典型的刀盾兵攻击手段。
久在军伍的李广知道刀盾兵最讲究多人配合,训练起来难度极大。
分散合击之术才是重点,可是秦风本末倒置,把分散合击弱化,偏偏训练一些华而不实的队列之术,向左转、向右转,转来转去都把人转晕了,这简直就是在开玩笑。
哪有直接训练士兵们阵法来的实惠?
这或许就是古代军事思想和现代军事思想的分歧了,秦风要练的是兵士们的铁血意志和忠实执行命令的能力。
军人不只是有过硬的杀敌本领,也得具有钢铁一般的意志和令行禁止的作风。
秦风认为,军人的意志和令行禁止才是成军的首要前提。
另外秦风虽然没有接触过这个世界大汉的军队,但是他之前可是看过一篇介绍汉朝战争的文章的。
总结一下就是说大汉的兵种分为步兵、骑兵、弓弩兵、战车兵(汉武帝时期马邑之战后淘汰)、辎重兵(征夫,基本没啥战斗力),楼船兵。
打仗并不像后人想象的那样,那个时候打仗基本上就是靠人多取胜,当然也有各兵种之间的配合,这就要看为将者的调度本领了。
所以,选将尤为重要。
一旦需要用兵,皇帝就要登坛拜将,首先挑选一个掌军的大将军,然后征集士兵就可以开拔干仗了。
还有真正的战兵其实是很少的,大部分都是辅兵,甚至是屯田兵,也就是说战时为兵闲时为农,你想这样的兵能有多少战斗力?
要不然也不会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了......
所以,秦风要练的是精兵,需要的是职业化的纯粹的军人,那么训练军人铁血的意志和令行禁止的作风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第0120章 光宗耀祖我也要
李广现在是真的服了,虽然他一开始对秦风的练兵理念不懂,甚至一度认为这是秦风哗众取宠,为了在陛下面前邀功。
但是现在他完全不这么看了。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李广很快的就参悟透了秦风的练兵理念。
士兵们刚刚训练了才几天功夫,就已经做到了可以和宫卫们相媲美的程度。
要知道宫卫,俗称羽林卫士,他们可以很自豪的说除了细柳营的精兵之外,是大汉最精锐的军队了。
细柳营之所以能够在名头上压过他们,是因为细柳营是大汉的百战精兵,而羽林卫士的职责是保护皇帝,他们没有机会上战场跟敌人拼杀。
另外羽林是守护陛下的勇士,他们的要求极其严格。
不但要求做到绝对的令行禁止,还要求有个人的武勇,坚强的意志。
所以,全国能够做到像羽林卫士的军队几乎没有,羽林卫士在大汉国内来说绝对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了,在夸大一些说就是标杆的存在。
但是这些寻常的庄稼汉,他们之前从未接触过军伍这一套,可是应用了秦风的练兵法之后。
好像是在刹那间成熟了似的,一个个的站在烈日下爆晒,只要没有休息的命令,就算是晒晕过去也不会动一下。
李广以为,这才是最合格的军士。
他几乎都可以想见到,一声冲锋令下之后,这些壮汉们手提三尺青锋浴血奋战死不回头的场面。
军中,令大于一切。
在场的没有谁比李广更明白这场景意味着什么了。
坐在树荫下的李广放下手中的冰镇桃子酿慢慢的起身,然后当着丑奴的面,脱下甲胄,直接脱的跟训练的士兵们一样。
李广被感动到了,这些兵士真的很难得。
他甚至觉得,这这兵士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优秀的士兵。
不说英雄相惜的话,他就是感觉此刻就应该带头现在太阳下,接受考验。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觉得对的起陛下的信任,对得起秦风的举荐,对得起这些士兵们的期望。
毕竟他才是这些士兵们的统兵官,而不是站在队首的卫青和全旭。
丑奴傻眼了,前一秒还在跟他谈笑风生,共同鄙视卫青这蠢货的李广,居然现在也自愿做那愚蠢之人,接受烈日的烘烤。
今天这尼玛到底肿么了?老天爷啊,你能告诉我吗?
丑奴此刻喝冰镇桃子酿也越发觉得没味道了。
绕是丑奴的脑袋都想破了,他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他决定找自家小郎问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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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着实是够热的,秦风穿着绸子做的四角内裤,一口气在室内泳池里游了五个来回,才气喘吁吁的上了岸躺在躺椅上休息。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泳池里的水,早就被他换过了。
刘彻个不要脸的货,居然在泳池里撒了一泡上火的尿,这绝对是秦风不能接受的。
秦风有洁癖,就这泳池里的水,他每天都换。
因为这里可不止他一个人专用。
到了晚上,这里可是属于公输嫣然,甘小妹,章嫂她们一帮女人们都天下。
谁能保证她们没有在里面嘘嘘?
另外再说了,这水可是活水。他当初可是花了大力气,让全旭带着青壮们从山上架设管道引来的。
想要换水简直是太方便了,把下水口打开很快就清空,然后重新堵上就可以蓄水了。
虽然他规定的是白天属于男人们用,晚上属于女人们用。
但是大老爷们洗澡方便多了,田庄养鱼的池塘,小河滩,男人们随时都可以跳下去畅游。
所以,白天也就霍去病和秦小四以及丑奴和葛翁再加上一个公输峣。
不过呢,葛翁有史婆婆在,枯木逢春的葛翁,感觉每时每刻都和史婆婆待在一起也是不够的,他要把失去的青春找补回来。
所以他通常都是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就算是要冲凉,也是用木桶,老两口子洗个鸳鸯浴。
葛翁洗澡的木桶可是秦风专门让人给他定做的,足够两个人用的了。
而公输峣也很少来这里,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和甘小妹待在一起研究各种虫子的习性。
这让秦风很郁闷,没想到老家伙还是个老学究,如果大汉能够有一个综合性大学的话,他都打算开设一门生物科学的课程了。
那就剩下秦小四和霍去病两个小家伙和丑奴这货能进来了。
话说霍去病和秦小四都是从内心深处惧怕秦风的,只要是有秦风在,他们两个是打死都不敢进泳池一步的。
丑奴这货倒是很随意,他一推门就进。
进来看到秦风在,他也不说话,三下五除二就脱的只剩下一个犊鼻短裤。
然后一个猛子扎进去,潜泳到头,再来一个来回,去除身上的暑气后,才上岸走到秦风身边的躺椅上躺下。
“小郎,你说卫青他们是不是傻?这么热的天,跟下火似的,他们居然在广场上暴晒,一动都不动。
已经晒晕过去十几个了,庄户门抬下去收拾一番,清醒过来休息一下之后,他们又加入了行列。
还有,那个皇帝陛下派来的家伙,居然也脱了甲胄加入了其中。
你说他们图个啥?”
秦风喝了一口冰镇桃子酿,微微一笑道:“他们图的是保家卫国,图的是马上封侯,图的是光宗耀祖。”
“噗!”
丑奴刚喝了一口桃子酿,闻听秦风这么说,一口喷了出来。
丑奴一脸不可置信,惊讶的恨不得跳起来:“在外面晒太阳能够马上封侯光宗耀祖?我不识字,小郎你可莫要诓骗我。”
丑奴刻意的忽略掉了保家卫国,因为他只对另外两个感兴趣。
在他的意识中根本就没有国家的概念,他只对秦风负责,只对老秦人负责,只对祖宗负责。
秦风呵呵一笑:“然也!我凑请过陛下,答应帮陛下短期内训练一只标杆军队出来。
你或许不知道,这些人一旦通过考验,将会直接被陛下启用,甚至军伍的番号都起好了,就叫镇奴军,归陛下直接统领。
我敢打包票,日后镇奴军一定可以笑傲苍穹建立不世功业的。”
丑奴终于不镇定了,他放下冰镇桃子酿,嘿嘿一笑露出怎么都刷不白的大黄板牙凑到秦风面前:“小郎,我也想光宗耀祖,你看我是不是现在也到外面晒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