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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幽夜荆棘     打开你的任务日志txt下载     打开你的任务日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三章 小村庄

    第一场春雨刚刚下过,短暂而急促。

    天空前一刻还雷霆闪耀、大雨倾盆,下一刻温馨的阳光便带着清新的空气遍洒大地,那雨像是擎天巨人打过的一个喷嚏,轰鸣而来,霎时而去。

    在猪湾通往加兰诺市的其中一条道路上,一匹健壮的牡马从远处疾奔而来。马蹄沿着潮湿的土路飞快的前行,踏碎了一只听从春雷召唤而从土里钻出的甲虫,又踏过了一片低洼的积水,将灰黑色的脏水溅到了路边行人的身上。

    “祝你的‘驴’崴断蹄子,再撞断你那该死的脖子!”行人生气的骂道。但骑手早已远去,并不能听到他的“祝福”。

    马上的骑手是一个高大健壮的冒险者,穿着青灰色的石化牛皮做成的皮甲。他额头那花纹状的刺青,彰显着他诺德人的身份。不管他出身到底是高贵还是卑贱,也不管他究竟姓甚名谁,反正猪湾的人们都更愿意叫他——‘喂食者’,喂食者巴里特。

    他是迷雾森林的宠儿,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会归于森林的怀抱中,但那并不是现在。

    不,还不是时候。

    ……

    这是巴里特离开猪湾的第五天,普通的四驾马车从猪湾出发到达加兰诺需要至少一周的时间,骑马其实也并不比坐马车快上多少,毕竟只能骑一匹,人和马都需要在旅途中进行充足的休息。而且骑马更加受苦,车厢虽然颠簸,但比之马背还是要好上不少的。

    但是巴里特依然选择了骑马,无他,只是因为骑马更加自由,而马车一般并不会只搭载一个人。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包下整辆马车,享受更好的旅行,不过巴里特认为那样做的话,还不如买下一匹马,毕竟之后的旅程还长着呢。

    这是一匹亮棕色、六岁左右的年轻公马,它高昂雄俊,颇有活力,驮着高大的巴里特每天可以轻轻松松跑上60公里而毫不费劲,卖家信誓旦旦的声称它绝对有‘梦魇兽’的血统,并且要了巴里特20枚金币的高价。

    这片大陆上有些马种确实有梦魇兽的血统,那些梦魇战马基本都源自同一个先祖——那是一只在魔法帝国时期被一位法师抓到并驯服成为种马的梦魇兽,它一个兽繁衍了现在的整个梦魇战马种群......

    不过现在巴里特胯下的这匹马即便有梦魇血统,那也是也十分稀薄的了,已经看不出半点梦魇兽的痕迹,仅仅只是还算健壮而已。

    年轻的小马并不太听话,总想将骑它背上的人类抛下去,然后再撒了欢的奔跑。巴里特的骑术并不出众,他老爹是诺德皇家卫士出身,那是一种会使用多种武器、战技出众的重装步兵,也同样不善骑马。而且诺德地区多森林、丘陵,并不适合大规模骑兵行动,是一个以步战闻名于世的军事强国,所以绝大多数诺德人的骑术都很泛泛。

    因为骑术的关系,巴里特不得不在马匹疾驰时握紧缰绳,再偶尔用龙皮靴子踢牡马的肋骨,给它点苦头吃,免得它得意忘形。

    路边的田地里播种者玉米、燕麦、大麦、以及各种豆类,其中玉米种植的尤其多。不远处有个小型的村落,大约百户农家的样子。

    巴里特之前从未来过这里,也不清楚这个村落的名字,如果它有的话。现在他走的这条路并不是马车们常走的那条,但这条路更近,只不过路况不是太好,四驾马车并不能平稳的行事,但单人骑马却没太多问题。

    此时离天黑尚有一段时间,但巴里特不打算再露宿荒野,而是想要找个温暖火炉,将身上潮湿的衣物烤干,在躺在柔软的床铺上,慰籍下他那因为长时间骑马而有些磨破的屁股。

    巴里特翻身下马,马匹仰着头,来回摆动,想从缰绳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他随手给了它一巴掌,让这个讨打的家伙老实了一些。

    脚下的路是由少量鹅卵石和一些碎石铺成的,虽然不宽,但却颇为平整。巴里特牵着他那不听话的伙伴,沿着这条通往村庄的碎石小路向前走去。

    沿途的一些农夫偶尔会停下手中的农活,起身打量下他,有些人的目光中会带着少许的警惕,但巴里特并没有在意。冒险者在很多人眼里和强盗、流氓没有太大的区别,而这些农夫平日的生活中也远离杀戮和刀剑,所以他们有这样的表现在正常不过。

    大陆承平已久,这才是绝大多数人的生活。

    村庄有一道高度仅到巴里特胸部的低矮围墙,围墙是用稻草和黏土夯成的,只有一掌厚,巴里特怀疑自己只要稍稍用力的一脚踹上去,这道土墙就得倒塌一片。

    碎石路的尽头通向村庄的一道木质墙门,此时墙门大敞,并没有守卫。这么说并不准确,至少一侧大门的门边上还趴着一只黄黑相间的杂毛土狗。

    巴里特在大门边犹豫了下,又朝周围看了看,无论是村内还是村外,虽然都有人看着他,但却并没有人阻止他的进入。

    他抬脚往村内走去,左脚刚刚迈过大门,便听到有个嘶哑的声音在门后响起:“如果要去猪湾,我想你是找错了路。”

    声音一边说着,一边从门后走了出来。那是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年龄大约五十多岁。虽然满脸沟壑般的皱纹让这个人显得要比实际更加苍老,但他的身体看样子倒十分硬朗。

    “我并非要去猪湾,而是从那里来,想要去往加兰诺市。”巴里特回答。他发现男人将手搭在了腰间那柄铁剑上,剑柄上的绑带已经破旧,末端的菱形配重也已生锈。巴里特估计这柄剑的杀伤力并不会比锄头和镰刀高出多少。

    男人上下打量了下巴里特,又看了看他牵着的马匹,“想要在这里过夜?”

    巴里特点点头,“温暖的壁炉和一碗热汤,仅此而已,我会支付报酬的。”

    “把你的铜币留在口袋里吧,那毕竟是你用命换来的。”男人转身朝村内走去,他朝巴里特招招手,让他跟着自己,“冒险者?”

    “是的。”

    “我年轻时也是冒险者。”他拍了拍腰间的铁剑,“迷雾森林去过么?”

    “去过。”无数次。

    “那个地方邪门的很,我年轻时曾跟村里的两个伙伴一起去过那个地方,队伍里还有七个来自别的地方的好小伙子。”男人一边走一边说着,“但安德鲁和凯里都没回来,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被什么东西杀害的。那里的雾太大了,安德鲁消失的很突然,所有人都没有察觉,在他之后消失的是个说话有些结巴的年轻人......”

    村落不大,没走多久巴里特就到了一户长方形的、石木混搭的二层房屋前。房屋的旁边还有一个畜栏,但里面并没有牲畜。房屋的门口种着一棵颇有些年份的杏树,淡粉色的杏花开满了枝头,给这个灰黄色的村庄里增加了几分色彩。

    “......我们都吓坏了,队长是个独眼,他让我们背靠着背围成一圈,而他则游走在我们周围。每个人都紧绷着神经,不停的打量着附近的环境。就在这时,头顶上的冷杉树上传来一阵惨叫......”男人突然间,猛的回头看向巴里特,发现后者并没有被吓到,而是一脸的木然。

    “看得出来,你是个厉害的家伙。”他耸了下肩,继续重复着,“我们那时都吓坏了,所有人都朝头顶望去,但是除了那该死的浓雾以外,什么也没看见。正当所有人都盯着上面看时,一道白影犹如闪电一般从众人的眼前掠过,紧接着,凯里也不见了......”

    他将房门推开,朝巴里特问道,“对了,你叫什么?”

    “你可以管我叫巴里特。”蛮子回答。

    “巴里特?你叫巴里特?”男人皱着眉头思索着,“我似乎在哪听过你的名字。”

第七十四章 世界如此小

    “你认识一个叫马西的年轻人么?”男人站在门口问道。他用有些皲裂的手指卷着自己下巴上的胡子,将那些白色的胡须弄成小卷,然后再捋平。

    马西?巴里特从脑海中寻找着这个名字,“抱歉,我并不记得自己见过这个人。”巴里特让自己的声音尽量礼貌,“如果那个人去过猪湾的话,他也许会用另外一个名字,或者应该说,是一个绰号。”

    “对,绰号。那里的冒险者喜欢给别人起绰号。”男人点点头,“我以前的绰号叫做‘水袋’,这个绰号并不威风,但还算合适。因为每次队伍停下了休息时,都是由我去溪边,将所有人的水袋灌满水的。”

    男人堵在门口絮絮叨叨的诉说着,“这不是个好活儿,你知道的,森林里的每一处水源都存在着危险,我曾经看到过一只浑身长着铠甲的大熊在溪边饮水,那个怪物离我的距离不到五米,我甚至能清楚的闻到它身上散发出来的臭味。但奇怪的是,那家伙并没有攻击我,也许它吃饱了,也许它看不上我身上的几斤肉,谁知道呢。”

    他的目光望向远方,“相信我,那只熊身上披的是铁质的铠甲,并不是什么骨片或者树脂,虽然森林里光线昏暗,但在那种的距离上我绝对不会看错。铠甲有人工的痕迹,你总不能指望一只四条腿的熊会自己锻造铠甲,再自己披在身上吧。迷雾森林有太多邪门的事情,但是我不相信一只熊能做到这一点,豺狼人都做不到,虽然他们的名字中带个‘人’字,但只是两条腿行走的野兽而已,就像兽人一样。”

    “你说不不错,就像兽人!”巴里特点头,“不过那只熊,人们管那种生物叫装甲暴熊。有人认为那是一只脱离了法师控制的魔法造物,但究竟是怎么来的,却没人说得清楚。迷雾森林有太多说不清楚的事情了,有时遇到了意外,反而会感觉正常。”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进屋里坐下来聊岂不是更好,巴里特在心里想道。

    男人再次点点头,“那个地方有些邪门,但是却总有人不要命的想要进到里面去。我是、你是、安德鲁和凯里也是,只不过你和我都活着出来了,而安德鲁和凯里却留在了那里。”他唏嘘着,“对了,那个叫马西的年轻人也留在了森林,他是村那头里德家唯一的儿子。”

    “迷雾森林是个危险的地方,每年都有不少人没能出来,”巴里特附和着,这些人中,以年轻人居多,因为他们有梦想,而且无所畏惧,但是这些并不能作为他们行走于迷雾森林的凭依。

    “说实话,我不喜欢那个年轻人,他的笑声太难听了,如果你听过就一定忘不了。”老人说道,“怎么会有人笑起来像是猫在**呢?”

    ‘猫笑’!一个名字轰的一下,出现在了巴里特的脑海,炸的他有些眩晕。这里是‘猫笑’的家乡?该死的,怎么这么巧?

    这个老人的好心是不是个阴谋?巴里特下意识的环顾了下四周,他突然有些慌张,但并没有发现任何拿着武器想要报仇的人出现。

    那个年轻人不是我害死的!巴里特在心里大声的喊道,他离篝火太远了,被一双绿色的爪子拖入了黑暗中。我告诫过他们,即便是起夜方便,也不要走出篝火的范围,但是他睡迷糊了,值夜的人也并没有提醒。虽然我被他的叫喊声惊醒后,第一时间就追了出去,并将怪物赶跑,但是那个年轻人的脖子已经被怪物咬断了一半。

    如果有什么事情会让见惯生死的巴里特感到少许内疚,那就只能是那些他曾经带去森林却又没有带回的人们,以及,那些人的亲人。

    老人似乎看出了巴里特的异样,“怎么,想起来了?”

    巴里特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决定实话实说,“他曾在我的队中呆过,我们一起去了迷雾森林,但是我并没有把他带出来。”

    也许我应该离开这里,露宿荒野。他有些后悔来到这个村庄。

    “我就说你的名字这么熟呢,老里德逢人就说他的儿子是在一个叫巴里特的人手中死掉的,以前老里德每天要念叨十来遍,现在倒是好些了。”男人一脸淡然的说,“你得知道,在这里叫巴里特的人可不多,这一听就是个诺德人的名字。”

    他转身进了屋子,并再次对村庄的这位“不速之客”招了招手,“进来吧,放心,没人会对你做什么的,这个村庄里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户,绝大多数人最远的地方就只是去过加兰诺,而且很可能是一辈子只去过一次。”

    男人回头看到巴里特还愣愣的站在门口,“马就拴在畜栏旁就行,我女儿回来时会帮你喂些草料的。”他说完之后,转身往侧屋走去,“你喝黑麦啤酒还是青杏酒?”

    巴里特站在门口叹了口气,依照男人的吩咐将马拴在了畜栏旁,然后大步往屋内走去。

    正对着房门的是一个颇为宽敞的大厅,大厅中央放着一个长条形橡木材质的餐桌。餐桌后面是一个用石块和黏土磊起的壁炉,显然砖这种东西在村庄内颇为稀有。

    壁炉上面的摆台放着着两根插着牛油蜡烛的铜烛台和一个鱼骨拼成的小饰品,侧面还挂着一个摆弄火焰用的乌黑铁钎和一大一小两柄擦的锃亮的汤勺。

    大厅的右侧是通向二层的楼梯,而左侧貌似是厨房。老人的声音从厨房内响起,“我建议你来点青杏酒,是我自己酿的。青杏就摘自门前的那棵老杏树,说实话,那棵树比我爷爷的年纪还要大,如果他能活到今天的话。”

    老人拿着一瓶盖子被封好的青杏酒,和两个杯子普通的玻璃杯子从厨房内走了出来,将酒和酒杯放在餐桌上后,又转身进了厨房。

    “我女儿还得过一会儿才能回来,我们边喝边等。”老人又拿着一盘食物从厨房内走出,“不用看我,反正我是不会做饭的。”

    餐盘内是几片长着少许霉斑的奶酪,一堆切成块的芜菁、几根紫色的胡萝卜,还有一把野李子。

    老人将酒瓶起开,为每人都倒了满满的一杯,一股清新、甘甜的果香味顿时弥散在了空气中,瞬间叫醒了人的精神。

    “坐。”老人将一个杯子放在了巴里特的面前,“你的个头太高了,不坐下来的话,总给人一种压迫感。”

    巴里特依言坐下,“感谢您的款待,”他将酒杯举起,稍稍抿了一下,然后又大口的喝了一口,酒的味道清爽、酸甜,又带着一点青杏特有的苦涩,“不知您的名字......”

    “佛朗西斯。”老人也喝了一口酒,又拿起一根紫色的胡萝卜大口的嚼了起来,“你可以管我叫弗兰克。我老伴活着的时候更喜欢叫我‘芙兰’,可那是个女人的名字,哈,天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巴里特不知道应该怎么接,他拿起一块芜菁,放在嘴里咀嚼,以此来掩饰自己的无语。不过弗兰克十分健谈,没等巴里特开口,他又自顾自的说了下去。

    “唉,老里德家也是倒霉,他家以前除了马西外,还有一个儿子,可是那个孩子在4、5岁时,便生病死了。马西那孩子虽然不讨人喜欢,性格倒还算不错,可惜他总是想出去到外面去看看,就跟我当年一样。而这个村庄离迷雾森林还是太近了,到处都是奔向那个邪门地方的冒险者,每个人的口中都在反复说着‘金币’和‘发财’,但是能像你一样真正发财的毕竟是少数。”

    只要稍微懂点行的,就知道巴里特这一身装备价值不菲。不说别的,单说石化牛皮那独特的颜色和表面那细密的鳞片状皮质,哪怕是种地的农夫也知道这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这样的话题让巴里特有些尴尬,他依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去接,便又拿起一颗野李子,将其放入了嘴中。李子和青杏酒一样,都是冰冰凉的,之前应该是放在储藏室或地窖一类的地方。

    所幸类似的话题并没有继续进行下去,弗兰克一边喝着酒,一边跟巴里特叙述着他之前的冒险经历。他口中的事情不乏吹嘘之处,因为巴里特是个中老手,那些细节他只要稍稍一听,便能明白真实情景是怎么回事。

    不过关于冒险的话题他应付起来倒是游刃有余,巴里特附和着男人的话语,并适时地恭维一下;偶尔又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讲述自己那不凡的过往。那些事迹听的弗兰克两眼放光,啧啧称奇。看得出来,这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还是挺怀念以前的冒险生活的。

    不一会儿,天色微微有些昏暗,屋外响起了羊群咩叫的声音,一个清脆的女声在呵斥着让羊群归圈,又对畜栏外拴着的马表示出了好奇。

    “老爸,这马是谁的?”女声在门外喊道。紧接着,房门被推开,一个火红色头发的女孩从外面走了进来。

    ……

第七十五章 投宿(上)

    当那一抹火焰般的红色进入到巴里特的眼底时,他的心脏不争气的跳动了下。巴里特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有些期待,有些彷徨,甚至还有点恐惧。

    但她并不是‘她’,这样的事实让蛮子心里那种难以严明的感觉更加复杂了些。

    女孩看到巴里特后,稍稍愣了一下。她伸出右手指着家里来的这位‘不速之客’,面朝她老爹问道,“这人是谁?”

    “不要总是用手去指别人,这样不礼貌。”弗兰克满脸不悦的说道,“这位是‘巴里特’,我们的一位客人,今晚就住在这里。”

    “你好。”巴里特起身说道。

    她不是‘她’,蛮子再次对自己说道。

    她的头发是火红色的,靓丽耀眼,而‘她’的头发是酒红色的,悠然深邃;她虽然年龄比‘她’要大,但她的眼眸里满含幼稚和好奇,而‘她’的眼眸里尽是不羁和高傲;她是普通农户家的女孩,她也认为自己是这样;‘她’也是普通农户家的女孩,但‘她’感觉自就是女王。

    ......

    “你好,你可以管我叫温蒂。”女孩笑眯眯的朝巴里特伸出了手背。

    她要干吗?巴里特不明所以。他看着那只伸过来的娇俏手背,不知该干点什么。

    “看来你不是个骑士。”女孩撇撇嘴,“骑士都会亲吻女孩的手背的,书里就是这么说的。”

    她和‘她’至少有一点共同之处——她们都很爽朗。

    “我是个冒险者。”巴里特有些无奈,“并不是个骑士。”骑士忠于所效忠的家族,而我只忠于自己。

    “我父亲以前也是个冒险者。”温蒂抬起下巴,目光朝上。大眼睛盯住了巴里特的咽喉,“不过他现在是个看门的,他不喜欢种地......”

    “什么看门的,我是个卫兵,卫兵!”弗兰克大声喊道,“我和那些领主们干的是一样的活儿,都是保护自己领地里民众的安全。”

    “可是你不是领主啊。”温蒂看着她的父亲,“‘玉米村’也没有领主。”

    玉米村,这是个好名字,至少比蟾蜍村强。巴里特想道。蟾蜍村就在加兰诺的边上,盛产玉米至少比盛产蟾蜍要好。

    “我保护着这里!要不是我,那些地精早把你的羊群都抢光了!”弗兰克不满的说道,“快去做饭,把我前两天抓到的那只兔子炖了。”老人又转向巴里特,“那只兔子比凶暴兔小不了多少,看到人居然都不会害怕。胆子大不一定是好事,凡事凡物都要有畏惧之心。”

    女孩听话的进了厨房,不一会,厨房内就响起了烹饪的声音和女孩轻生哼唱的歌谣:

    “你的眼神如秋水一般荡漾,

    你的笑容带着迷迭香的芬芳,

    快过来,我的骑士,

    寂静的夜晚不要让我独自惆怅;

    像清风一样跳过,那面布满紫藤的墙,

    像月光一样穿过,那扇我为你留的窗,

    快来吧,我的骑士,

    亲吻我的手背,让我躺进你温暖的臂膀;

    ......”

    “真是的,这么大了还一点淑女样都没有。连字都认不全,还整天捧着那些胡扯的骑士爱情小说看个没完。”弗兰克坐了下来,给巴里特的杯中倒满了青杏酒,又拿起了一根紫色的胡萝卜,“你要娶她的话,我不会要你一个铜币。是的,一个铜币都不要,只要你能留在这个村里就行。”老人嚼着胡萝卜,淡淡的说道。

    等等,你刚才说了什么?我没听错吧,巴里特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他满脸困惑的看着老人,“抱歉,我没明白你的意思。”

    “什么意思?很简单,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老人说道,“她今年二十岁二了......”

    “二十一。”厨房里传来了温蒂抗议的声音。

    “那没什么区别。”弗兰克喝了一口酒,“我将近四十的时候才有的她,之前我也和你一样,居无定所,到处闯荡,直到遇到了她母亲。”老人一口又一口的嚼着紫色的胡萝卜,“她母亲和她一样,也有着一头红色的头发,虽然称不上漂亮,但却很会体贴人。唉,她的这些事情原本应该她母亲来张罗的,可惜她母亲在她五岁时就去世了......”

    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我只是想在这儿住一晚上而已,没有别的想法!巴里特的心里很是无奈。我会付出足够的报酬的,只希望你不要再继续这个话题了。

    “他不是骑士,我不想嫁给他。”厨房中的人儿这样说道。

    “‘玉米村’没有骑士!”老人朝厨房喊道,“而且那些家伙也和你的书里写的并不是一回事。但冒险者通常都很珍惜他们的另一半,就像我一样。”

    不,冒险者没有这种设定。巴里特在心里反驳。

    不知道为什么,另一个红头发的女孩又再次进入到了他的脑海中。‘她’为了逃避婚姻,不想嫁给父母指定的那个磨坊主,愤而离家出走,而她同样不想嫁给一个才第一次,父亲就让她嫁过去的冒险者。她也会离家出走么?

    不,不会的。她们不是一种人。

    巴里特此时特别想推门而逃,他宁可面对死而复生的四臂魔猿‘凯撒’,也不想面对这对让人感觉莫名其妙、不知所谓的父女。

    不,‘凯撒’还是不要再死而复生的好,巴里特否决了自己这个有些冒失的假设,他担心自己没有再次将‘凯撒’击杀的运气。

    是的,那需要很大的运气。

    “可你我之前并不认识。”蛮子冒险者看着手中的野李子,低头组织语言。虽然这嫁娶的提议如同儿戏一般,但是他依然不想让自己拒绝的太过生硬,“你怎么能认定我的为人呢?我说不定是个败类,并不一定会对你女儿好。”

    我是么?巴里特自问了下,但没有得到答案。“而且,你也当过冒险者的,知道这是个很危险的职业,说不定哪天你女儿就会成为寡妇,你并不想这样的事情发生吧。”

    “如果你死了,你的那些财产肯定都会归她,你应该很有钱,不要否认,我看得出来。”弗兰克一脸淡然,“那些财产会让她过上好日子,至少不用天天放羊。而且一个富有的寡妇,你也不用担心她的后半生会寂寞。她的追求者会像苍蝇一样多,我敢保证其中肯定会有那些所谓的‘骑士’,如果她喜欢的话,改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巴里特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有种想要骂人的冲动。

    “你认为这样说完之后,我会答应么?”他板着脸。任谁听完这些话语,都不会有好脸色的。巴里特不知道眼前这个老人是真心的,还是在一边喝酒一边拿他来消遣。

    “看来我的提议让你感到为难,不是么。”弗兰克笑了笑,“这只是种假设而已,假设。没看我就好好的活着,比她妈活的还久么。”

    我并不感觉为难,我只是感觉荒唐。巴里特在心里大喊。

    “这里没有任何人可以强迫你做不愿意做的事情。”弗兰克继续说道,“你可以不娶我的女儿......”

    我当然可以!巴里特感觉这个老人可能喝多了。可青杏酒的度数并不高,他喝起来感觉还没有黑麦啤酒高。

    “说实话,你的拒绝让我和我的女儿很伤心,很伤心......”

    你在开玩笑,我可没看出来有谁会伤心。

    “不如这样。”弗拉克拍了下手,“你帮我们做一件事情,不是帮我,也不是帮我女儿,而是帮整个‘玉米村’做件事情,以此来慰藉我们受伤的心灵吧。放心,这件事对你来说易如反掌,绝对易如反掌!我想,马西也是很愿意见到你这么做的。”老人微笑的看着巴里特,等待着他的回答。

    恍惚中,巴里特发现自己似乎从左脚刚迈进村子的那一刻,就被眼前这位曾经的同行给算计上了。

第七十六章 投宿(下)

    弗兰克确实半点都没有强迫巴里特,但是他的“好心”、他“无意”间流露的信息、以及他那不知所谓的“提议”,却又让巴里特莫名其妙的感觉有种“歉意”。

    那感觉很复杂,有对‘猫笑’死亡的少许愧疚,有对弗兰克信任并留他这个陌生人住宿的一些感激,还有弗兰克想把女儿嫁给他(虽然这更像是场闹剧)所带来的一种沾沾自喜和哭笑不得。

    弗兰克并没有完全用‘猫笑’和“留宿”两件事情来让巴里特回报于他,那样的话,会使这次的请求显得格外生硬,更像是场交易或者要挟。他用了一个荒唐的理由,将那些事情包裹起来,一表一里,使请求更加容易让巴里特接受。

    总之,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让巴里特无法将“拒绝”二字说出口。

    “什么事情?”他努力装出“恼怒”的表情,可心里却已经将事情承接了下来。

    我有这么好说话么?巴里特扪心自问,最后只能将其归结于弗兰克见到他时临时起意的“小聪明”。

    “一群地精。”弗兰克嚼着胡萝卜,“虽然只是地精,不过数量却有些多。四十只,也许五十只,或者更多也说不定,关于这点我并不想欺骗你。它们是五年前来到村北面的那座森林中的,当时的数量似乎不到十只,还只敢偷偷摸摸的去田地里掰几穗玉米就跑。”

    巴里特点点头,“地精这东西繁殖的很快,像老鼠一样。”

    “听说地精这种东西以前居然还是这片大陆的主宰,而且似乎特别聪明,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沦落到今天这样的局面。”弗兰克感叹着,“但是现在,它们确实像老鼠。聪明已经不在,却变得和老鼠一样能生。最初人们刚在田地里发现那些小绿皮的踪迹时,都没有在意,毕竟那些小家伙太弱了,一条土狗都能轻松对付两、三个。”

    “但是它们现在可多了。”温蒂从厨房内走了出来,将一盘山羊乳酪和一盘加上鸡蛋泥的面包放在了餐桌上。面包是用小麦粉烤的,带着刚出炉的诱人香气,“我都不敢到村背面去放羊,那面的田地也有好多都没人种了。”

    说完话,温蒂甜甜的对巴里特笑了一下,然后返身进了厨房。至始至终她都没有因为自己要被父亲嫁给不爱的人,而表现出丝毫的愤慨和不满。

    “是的,它们现在非常的多。三年的时间,它们就开始成群的出现,拿着树枝和木棍,从森林里大叫着冲出来,去田地骚扰村庄里的农户,将玉米成片成片的抢走。有时甚至还敢跑到村口的大门,想要进来一探究竟。”弗兰克接口说道,“虽然那些地精被我杀了很多,可它们的数量依然成倍的增长。这里住的都是普通的农夫,即便对手是地精,数量一旦多了也很难应付,毕竟这些农夫并没有像我这样杰出的武艺。”

    巴里特自动忽略了最后那一句。“你们没去加兰诺或塔伦镇求助?”他问,“那里的民兵应该会很轻松就能解决它们。”

    “塔伦镇的民兵倒是每年都会来,尤其是玉米成熟的那段时节,但是这并不能解决问题。”弗兰克叹了口气,“那些地精一旦看到一群穿着盔甲,拿着长矛的人朝它们走去,就会一窝蜂的跑回森林深处。北面森林的面积虽然并不算不大,不过藏那些地精倒是绰绰有余的。塔伦镇的民兵们扫荡了好几次,却效果甚微。如果雇佣几个民兵驻扎在这儿,却又有些得不偿失。‘玉米村’的人们填满肚子没问题,每年也都有些富余,但如果是想要一直供养几个脱产的民兵的话......”弗兰克摇了摇头。

    就像你一样的兵?

    “你想让我解决掉那些地精?”巴里特问。这对他来说倒真不是什么难事,哪怕地精的数量再多,他也能从容应付。

    弗兰克点点头,“你知道的,那些小绿皮们虽然胆子很小,但是数量一旦多了起来,却又膨胀的认为自己能够挑战巨龙。你只有一个人,因为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它们是肯定不会怕你的。你可以在战斗初期杀掉部分地精,但杀的一定要慢,不要让它们有所察觉。”

    他连战术都设定好了?巴里特看着这位侃侃而谈的前同行,估计地精的问题在他脑中已经思考了许久,而且这位前同行对地精的习性似乎很熟悉,看来是真的没少打交道。

    “然后你就要佯装受伤逃跑,它们肯定会兴奋的、叫嚣着去追你,相信我,它们会这么做,能够打败像你这样的大块头会让它们激动的忘乎所以。它们的小脑袋处理事情就是这样的简单。”弗兰克说,“然后你可以一边慢慢的逃跑,一边继续消灭它们,消灭的速度同样不要太快,要让那些小绿皮感觉下一刻就能将你打到。这样等它们察觉不对时,估计已经剩下不了多少了。”

    这确实是个不错的计划,简单而有效。巴里特在心里盘算了下,“看来你对我的武艺颇为信任。”

    “行家里手只消看上一眼,就知道另一个人的武艺是否也如他自己一般出众。”弗兰克洋洋自得的说道,“我能从迷雾森林活着回来岂是单靠运气?”

    还靠你那柄生锈的铁剑?巴里特对此不置可否。但不管怎么说,这个请求对他来说确实毫无难度。不,这么说并不准确。难度还是有的,他要控制好杀戮的力度,不要一不小心将那些小绿皮们吓跑了。

    “我明天会去把你们的麻烦解决掉,你只需要帮我指下路就可以。”巴里特答应了下来,“不过我并不能保证将它们全杀光。”

    “我知道,我知道。”弗兰克十分高兴。他再次将巴里特的酒杯斟满青杏酒,“你只要尽力就好,如果它们损失的足够多,说不定就会跑到别的地方去,或者被捕鸟蛛、狼、野猪什么的给消灭干净。你不知道,我们这儿附近有种捕鸟蛛特别凶,不光吃斑鸠、鹌鹑等鸟类,连兔子、松鼠、蜥蜴什么也不放过,你如果进森林的话,可要小心些。”

    我不知道?“有霜蜘蛛凶么?”巴里特淡淡的问。

    “额,那倒没有。”弗兰克笑了下,“这两个东西的区别还是挺大的,捕鸟蛛能把你咬伤、流血,而一只霜蜘蛛能把我们整个村的人都杀掉。”

    温蒂此时又将食物一样一样的从厨房端了出来——用芦笋和土豆熬煮的芦笋浓汤、几条洒满了大红辣椒的煎青花鱼,还有一盘用橄榄油和盐烤的球芽甘蓝。

    “希望你能喜欢我的手艺,巴里特先生。”温蒂主动的在巴里特的餐盘中盛放各种食物。

    “感谢你们的盛情款待。”巴里特由衷的说。

    对于普通农户来讲,这无疑是一道十分丰盛的晚宴。巴里特对于烤球芽甘蓝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小巧的球芽甘蓝造型很可爱,吃起来清脆、甘甜,菜球咬下去,咬透一层层的小叶子,会品尝出一股又浓又清新的菜香,味道很有层次感,他十分喜欢。

    “兔子呢?”弗兰克却并不满意,“我要的炖兔子呢?”

    “它在吃胡萝卜。”温蒂一点也不怕她的父亲,“它很可爱,我并不想吃它。”

    “我想!”弗兰克提高了音量,“它吃我的胡萝卜,我就要吃它的肉,这再公平不过。”

    “我才不做呢。”温蒂‘哼’了一声,“要吃的话你可以自己做。”

    “额......等你把它养肥了再吃也一样。”弗兰克讪讪的说。他把自己盘子里煎青花鱼的鱼肉放到了温蒂的盘中,将鱼头留给了自己,“反正它最终都会进到我的胃里。”

    实话实说,我炖兔子倒是有一手,是真的有一手!巴里特在心里想道,但是这话他可没敢说出口。

第七十七章 林中的地精(上)

    第二天一早,巴里特吃完了用白煮蛋和燕麦粥组成的简单早餐,便跟随着弗兰克,来到了那片藏着大量地精的森林边上。

    昨晚他休息的很不错,应温蒂的要求,他还洗了个热水澡。因为温蒂说他身上有着一股子特别的味儿,但那并不是普通的汗臭味。按温蒂的说法,那味儿有点像兔子身上的味道,又有点像野狗身上的味道,如果仔细闻,似乎还有些腊肉的味道,总之,不好形容。所幸那味道虽然称不上好闻,但也不算难闻。

    弗兰克说那是杀戮的味道,并信誓旦旦的说,如果一个人杀戮的生命足够多的话,他的身上就会带上这样的味道。

    不过温蒂并不相信这种说法,她认为‘杀戮的味道’并不应该是一桶热水澡就能洗得干净的,但巴里特身上的味道可以。

    洗完澡,又喝了温蒂给他送来的热茶,巴里特安稳的睡在了带着杏花香气的床铺上。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多久没有睡过这样的安稳觉了,那是精神上的完全放松,使他感觉自己在第二天犹如重生了一般。

    ......

    眼前的森林是一片稀疏的橡树林,其中间杂有少量的月桂树和水曲柳。离巴里特最近的一颗橡树的树干上,还生长着几簇翠绿色的槲寄生,几朵淡黄色的小花骨朵点缀在那片翠绿之中,样子煞是可爱。

    “这些田地离森林太近了,没有人愿意到这里来种地。”弗兰克叹了口气。“有人在这里被地精用石头打破了头,有人在逃跑时摔断过腿,也有人在反抗时被地精用木棍打断过肋骨,不过还好没有出过人命。”

    “因为那些地精不会偷袭。”巴里特将手搭在了‘钢铁新娘’的剑柄处,习惯性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不远处是几片杂草丛生、已经荒废的田地,零星的玉米杆枯萎的立在田地中,干瘪的叶子跟随冷风轻轻摆动,像是一些从土中爬出的亡灵在向你招手。

    “是的,它们不会偷袭,也不会偷偷包围猎物。”弗兰克赞同的说道,“那些小崽子们胆小而又贪婪,愚蠢而又冲动,每次从森林中出来都要大呼小叫的,彼此相互推搡,都希望其他地精会第一个冲上去。但也正因为如此,地精们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损失。”

    “它们就在里面?”巴里特朝森林深处望去。

    弗兰克点点头,“听那些塔伦镇的民兵说,在森林的深处有一片用树叶、枯枝和破布搭建而成的低矮巢穴。那里就是地精们的老窝。它们还说曾看到过一只比其他地精大的多的家伙在指挥其他地精,我猜那应该是一只熊地精。你知道的,熊地精可不太好对付,我希望你能小心些。”

    一只熊地精?怪不得!巴里特在心里点了点头。地精这种生物虽然是群居,但大多数时候并不会形成较大的群落。每当地精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它们就会内讧、争吵、打架,在这之后,就会有一部分地精从原有的群落分离出去,去往其他地方。

    但是如果一个地精群落中有像熊地精这样的统治者,那么这个群落就会很快速的发展壮大——虽然地精们的内讧并不会因此变少,但至少还能维持住一定程度的团结,而且那些地精往往也会十分乖巧的听命于统治者,只不过它们的脑子不太好,听不弄太复杂的命令。

    巴里特从空间指环中拿出一副圆形铁皮小盾,套在了自己右手的小臂处,又将‘钢铁新娘’从腰间拔出,随手挥舞了几下,然后信步往林内走去。

    “中午之前就能搞定。”他头也不回的说道。

    “那我就在村里等你的好消息。”弗兰克朝巴里特喊着,“小心那些捕鸟蛛和熊地精!”他有些不放心。

    橡树森林并不算大,每棵橡树之间的距离比之迷雾森林的冷杉还要稀疏,不过以石楠和荆条为主的低矮灌木丛却是随处可见。

    清晨的阳光透过树梢照射在林间,没有迷雾,一切都显得那样的清晰。以巴里特那原本就很好,又被强化过的感知,他甚至能看到极远距离处躲在阴影里等待猎物的一只山猫、一条向鸟巢爬去想要偷蛋的青蛇、一只嘴里叼着蚱蜢的麻雀......

    以及,橡树枝干上蹲着的一只松鼠。

    那是一只背部带有五条花纹的花栗鼠,它的爪子中还握着一颗过冬剩下的粮食——橡果。花栗鼠用小巧的牙齿在橡果上不停的啃噬着,它吃的很开心,直到树下飞来的几颗石子打断了它悠然的的早餐。

    两颗石子打在了花栗鼠旁边的树干上,一颗石子擦着它的皮毛飞向了远方。受到惊吓的花栗鼠将橡果整个塞在嘴里,刺溜儿一下钻到了橡树的枝叶中,消失不见。

    树下灌木丛中隐隐转来一阵唧唧喳喳的吵闹声,随后又有几颗石子飞出,胡乱的在树梢间穿过,除了几片叶子外,那些石子没有打到任何东西。

    “找到你们了。”巴里特轻声说道。他笑了笑,抬步朝石子出现的方向走去。

    大约走了七、八百米的距离,迎面从灌木丛中走出了五只手里握着树枝和石子的小绿皮——地精。迎面的原因是巴里特一直早注视着它们,并不断的调整着自己的行进线路,而地精们显然没有这样的本事。

    它们被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大块头吓了一跳,几只地精站在原地愣了足有三次心跳的时间,然后才突然回过神来,将手中的树枝和石头指向巴里特,嘴里大声的说着什么。

    巴里特不懂地精语,但他能从这些小绿皮惶恐而又故作狠厉的表情中猜到那些声音的内容。无非就是让他放下武器,或者,把吃的拿出来,否则就吃了他之类的。

    如果是迷雾森林中,或者猪湾周边的地精,它们在见到人类时,哪怕是个几岁的孩童,也会转身逃跑。

    事实上猪湾周边很远的距离都没有地精,那些冒险者们在无聊去打野味的时候,最喜欢拿那些小东西练练手。被杀掉的地精有的就直接扔在原地不管,而有的,则被运回猪湾,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给某个黑心屠夫,然后做成肉干进入到某些冒险者的嘴中。

    而眼前这些地精显然被‘玉米村’的村民们惯出了一定的脾气,它们非但不跑,看样子似乎还想要凭借数量的优势,对巴里特进行一番打劫。

    其中一只地精抱着自己的脑袋狠命思考了一番,然后指着巴里特手中的佩剑,冒出一句语调奇怪的通用语。

    “铁,扔!”这只稍稍会说点通用语的聪明地精说道,“不扔,死!”它呲牙作出恶狠狠的表情。

    “你想要它?”巴里特指着自己手中的佩剑,朝地精问道。

    这只地精的通用语虽然说得不好,但似乎还算能听得懂。

    “扔。”这只地精又重复着,然后其余的地精也配合的举起了手里的“武器”,胡乱的叫嚣着。

    巴里特耸了下肩,“好吧,如你所愿。”

    说完,蛮子“顺从”的将手中的佩剑扔向了这只地精,只是力道稍稍大了些。‘钢铁新娘’带着巨大的动能眨眼睛便来到了这只地精的身前,利刃刺穿了它的胸膛,将其钉在了地上。

    周围的地精们被这突然的攻击吓了一大跳,它们下意识的转身想要跑,但发现巴里特手中并没有武器后,却又跃跃欲试了起来。

    其中一只地精将手里捧着的石子朝巴里特狠命扔出,石子在空中晃晃悠悠的朝巴里特袭来,被他轻松握在了手里。

    巴里特将手中的石子上下抛了抛,又随手将石子“还给”了那只袭击他的地精,石子和地精的额头发生了一次交锋,额头大败,被打的凹陷了进去,地精应声倒下,红白相间的液体留了一地。

    其余的地精吓坏了,它们愣在原地,手足无措,不知道应该进攻,还是逃跑。

    巴里特信步朝它们走去,地精们惊醒过来,返身便跑。巴里特将‘钢铁新娘’从那只比较聪明的地精尸体上拔出,两步追上了跑的最慢的那只,利刃自上而下划过,一只地精变成了两个半只。

    阴影里的山猫扑倒了剩余两只地精中的一只,它一口咬碎了地精的脖子,淡淡看了巴里特一眼,叼着地精退回到了阴影之中。

    巴里特并没有杀掉最后那只活口,而是任由它逃跑,追着它的足迹继续向前。

第七十八章 林中的地精(中)

    瑞德·棕毛’是一只熊地精。作为一只类地精生物,有名有姓则彰显着它那颇为不凡的经历。

    早年间,瑞德·棕毛在一个到处巡演的马戏团中生活。它是马戏团中的,嗯......怎么说呢,就当是“演员”吧,和那些老虎、狮子、熊一样的“演员”。

    马戏团的名字叫做‘葡萄酒煮梨’,说实话,这并不是一个脍炙人口的好名字,有些绕口,还不响亮。但没办法,谁让马戏团的老板喜欢吃这东西呢。

    瑞德·棕毛并不以记忆力见长,在马戏团里的这十多年,令它将以前的生活忘得干干净净。它只记得以前生活过的地方有很多山、树木、还有好多的石头,那里也并不只有它一只熊地精,而是有好多,两只手,再加上脚趾都数不过来。

    当然,那些矮个子的地精表亲则数量更多,多的让它眼花缭乱。食物不足的时候,它们也吃那些矮个子的表亲,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被抽中的地精只能“自愿”的跳到汤锅里,洗个通通透透的热水澡。不过说实话,那些地精表亲的味道并不好,远没有蜥蜴好吃。

    瑞德·棕毛超喜欢吃蜥蜴,尤其是那种会变色的。

    然后有一天,瑞德在寻找食物的时候,不小心落到了一处陷阱里,它在陷阱里饿了两天,到第三天,陷阱外来了几个人类,其中一个人类往陷阱里扔了一块肉干,瑞德吃完肉干后,便昏昏沉沉的什么都不知道。再次醒来时,它便来到了这个名为‘葡萄酒煮梨’的马戏团中。

    马戏团里,瑞德·棕毛在皮鞭和大棒下学会了和熊跳舞、跟着老虎钻火圈、和兽人一起画上滑稽的彩妆用木棒打斗,以及,通用语。因为如果不说通用语,瑞德就没饭吃,而且还要挨鞭子。

    瑞德·棕毛这个名字是马戏团的老板给它取的,‘瑞德’是以前老板养过的一条狗的名字,而‘棕毛’,则是因为它全身的毛发都是棕色。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熊地精的毛发都是棕色,这么算起来,‘棕毛’还是个大姓哩。

    老板每个月会给瑞德二十个铜币作为工资,它并不清楚这些钱究竟是多还是少,反正它从没见过。因为每次发工资时,老板就会跟瑞德算一算它这段时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学费,等等等等。

    每次算完之后,瑞德就会发现扣除工资后,它居然还欠着老板不少钱。而且无论它怎么努力的工作,欠的钱会都越来越多,以至于瑞德有点害怕每个月发工资那天的到来。

    诸多费用中的学费并不是学通用语的费用,而是和熊熊跳舞的学费。因为它太笨了,连那只被叫做‘安吉儿’的母熊熊都会跳交谊舞时,它还没学会。

    所以每次演出瑞德都需要那只母熊带着它跳才行,它不止一次在跳舞时踩到了‘安吉儿’那厚实的脚掌,但那只母熊却并没有因此而咬它。那只母熊对它很好,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母熊的嘴上套着个铁罩子的原因。

    也正因如此,瑞德和那只被叫做‘安吉儿’的母熊还有过一段不可名状的情愫。这没什么,反正它们的种族中都带个‘熊’字。

    原本瑞德以为自己的生活会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干干活、演演出,偶尔偷偷的和安吉儿约个会。虽然欠款越来越多,但是老板却并不会催它还钱,所以瑞德对这样的生活还挺满意。

    但是那个兽人打破了这一切。瑞德一直怕那个兽人,虽然它作为熊地精,也生得高高大大的,体格并不比兽人差多少,但是它却连直视那家伙都做不到。

    尽管那个兽人也会像瑞德一样扮成小丑进行演出,也会做一些滑稽可笑的动作,但是他在用木棒跟瑞德打斗时,更像是在战斗,而非表演,以至于瑞德经常会在观众们的哈哈大笑中被兽人打的遍体鳞伤。而且那个兽人眼中尽是冷漠,冷漠的让瑞德心里发寒。

    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兽人很危险,所以一旦演出结束,老板的那些人类保镖便会给兽人带上手镣脚镣,将其关进牢笼之中。

    没人会认为那个兽人能自己将手镣脚镣打开,然后再从精钢制成的牢笼中跑出来,这不太可能发生。但有的时候,看起来越不可能的事情,往往实际中就越是会发生。

    当人们发现那个逃出来的兽人时,他已经用带着尖刺的烛台杀了三个人类保镖,并放出了很多牢笼中的野兽,包括瑞德。火焰、浓烟、尖叫的人类和野兽,整个马戏团乱成了一团。

    瑞德原本是不太想跑的,但是安吉儿却跑了,它想去追它,却在慌乱之中追丢了。

    离开了马戏团,瑞德只能自己谋生。但是野外却并不总能找到食物,所以它有时也会趁着夜色去一些人类村庄里偷东西。抓几只鸡,偷一只羊,或者拿走放在窗户下的热腾腾的苹果派。

    但是瑞德的体型注定它当不了一个合格的小偷,哪怕有夜色的掩护,它也经常被发现,然后被人类追的到处跑。有时瑞德被追急了也会反身和那些人类战斗,托马戏团那段经历的福,瑞德会使用木棒,而且使的还不错,所以有时它也会将追击者打的到处跑。

    瑞德能够打赢那些村庄里的村民们,但是面对人类冒险者,它的身手就有些不够看了。更为关键的是,它从来都是孤军奋战,而那些人类冒险者,却多是协同作战。

    打不过又跑不掉该怎么办?瑞德只能将大棒扔掉,跪在地上表示投降,这个动作它在马戏团演出时曾用过无数次,所以做的时候很是熟练,如行云流水一般的娴熟。

    瑞德用颇为流利的通用语祈求那些冒险者能饶自己一命,并表示自己可以做当他们的奴隶,只要他们管饭就行。而那些冒险者们也果然如它所愿一般饶了它一命。

    这不奇怪,一个会说通用语,能够交流,还会跪地求饶的熊地精可着实是个稀罕货,直接杀掉的话,可就太浪费了。

    瑞德原本希望自己能再次被卖到马戏团中,那里的工作它都熟悉,做起来也得心应手,至少比小偷熟练,但是那些冒险者并没有这么做。

    他们训练了它,让它加入到了那个名叫‘狩猎号角’的冒险者团队中。瑞德喜欢他们团队的名字,至少比‘葡萄酒煮梨’要好。

    在团队中,瑞德负责防守和攻坚。它的武器是一柄沉甸甸的钉头锤和一副能遮蔽半个身子的扇形盾。队长让它前进,它就前进,队长让它后退,它就后退,瑞德的优点不多,但听话绝对能算上一条。它和那个兽人不一样,马戏团的生活让它学会了服从。

    瑞德在‘狩猎号角’这个冒险者团队中一干又是五、六年,它的战斗技艺越来越精湛,但身上也增添了不少的伤痕。

    实话实说,瑞德并不喜欢当冒险者,一点都不喜欢。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队里的很多老面孔都已逝去,然后又多了一些新的面孔,就连队长都已经换过一次。

    如果可以的话,它还是想回到‘葡萄酒煮梨’中,吃得饱,穿得暖,虽然拿不到工钱,但至少生活还算安稳。

    当冒险者虽然让瑞德确实赚了不少的金币,但它却没有什么花钱的去处。瑞德不是人类,它只是个高大、丑陋的熊地精,如果没有它的那些冒险者队员们的跟随,瑞德去不了任何地方。

    ......

    此时的瑞德·棕毛正坐在橡树下,一边啃着前两天吃剩下的一只烤兔子,一边回忆着往昔的岁月。四周围着许多地精表亲,它们眼巴巴的看着瑞德,每当瑞德将吃光了肉的骨头扔出去时,便是一阵争抢的打斗和吵闹。

    “【地精语】人类、人类!”远处传来的尖叫声打断了瑞德休闲的早餐,一个地精表亲慌张的朝它跑来,口里还高喊着,“人类,来了;人类,杀地精!”

    那些民兵怎么这个时候也来,瑞德有些疑惑。往年那些人类通常会在玉米快要成熟的时候才过来,以防止地精们的大肆抢掠。

    “几个人类?”瑞德下意识的问道。

    “一个!”跑回来的地精表亲回答道,“杀了好多地精。”它掰着自己的手指头,费力的数着,“杀了三个,不、五个,不、四个地精!”

    呵,就一个人类也敢来这里撒野?瑞德在心里嗤笑。己方是五十多只地精加上它这么一个技艺精湛的熊地精,而对面却只有一个人。

    于是,瑞德决定给这个大胆的人类好好上一课,告诉他,地精也不是好欺负的!

第七十九章 林中的地精(下)

    将土层一点点的刨开,瑞德从土里拿出了埋在其中的一大块毛毡布。

    毛毡布里裹着一个长条形的事物,瑞德看着毛毡布露出了微笑,它将毛毡布一层层揭开,从中拿起了一柄比它的地精表亲还要大的钉头锤。

    熊地精瑞德·棕毛将钉头锤举过头顶,大声的喊道,“【地精语】打败人类,地精吃肉!”,它很清楚怎样调动这些小家伙们的情绪。

    周围瑞德的那些地精表亲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它,“吃肉,吃肉!”、“吃多多的肉!”、“吃兔兔肉!”、“吃火腿!”

    它们疯狂的怒吼着、尖叫着,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一个地精控制不住自己兴奋的情绪,将手中的石头使劲扔向了空中,地精是个盲从的种族,紧接着又有一些地精学习了它的这个很能发泄情绪的动作,这样做造成的后果就是——战前减员6名。

    瑞德·棕毛看着那些被石头雨砸破了头、躺在地上已经快没气了的地精,心里一阵阵的无语。实话实说,它并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一点都不喜欢,如果有选择的话,它宁可去当冒险者,也不想总是和这帮愚蠢的表亲呆在一起。

    它突然发现自己的这种想法有点熟悉,似乎以前也这样想过,只不过那时它身为冒险者,希望的是能回到马戏团中。

    生活啊,总是一点点的、越来越糟糕,瑞德颇有感触的在心里叹了口气。

    现在就是想当冒险者也不成了,瑞德原本身处的那个名为‘狩猎号角’冒险者团队,因为减员过于严重而解散了。瑞德没了去处,也没有其他冒险者队伍敢要它。在绝大多数的人类眼里,它依然是个野蛮而愚昧的外族,没有人放心让它握着武器,并将后背交给它。

    每当瑞德想起在马戏团和‘狩猎号角’时的生活,就会不由自主的对老板和队长产生一些感激之情。他们教会了瑞德很多,而且并不会因为瑞德是个熊地精而鄙视它,这殊为难得。但是瑞德却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它只叫他们‘老板’和‘队长’。

    “带路,让我们去找那个人类。”瑞德高声喊道。

    它朝周围望去,那些小个子表亲们全都兴奋的附和着它,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地精站出来为它带路。

    “刚才跑过来的那个家伙呢?”瑞德疑惑的问。难道那个小个子吃饱了没事干在逗我?不可能,它们根本吃不饱!

    地精表亲们四顾望了望,然后有几只地精一起指向了地下躺着的一个家伙,“他,是他喊的,人类来了。”

    瑞德看着那个躺在地上、额头被石头打碎、已经没了进气的倒霉家伙,再一次怀念起以前当冒险者的生活。

    唉,要是‘狩猎号角’的队长和队员们没决定去那个充满迷雾的森林该有多好。森林这么多,为什么要去那个阴森恐怖的地方呢?瑞德想不明白。

    如果没去那个满是迷雾的森林,就遇不到那些可怕的魔兽和诡异的植物;如果遇不到那些魔兽和植物,队里的新任队长和队员们也不会接连死去;如果他们不是几乎快要死光光,‘狩猎号角’这个团队也不会因此解散;如果团队不解散,瑞德现在肯定和队员们一起喝着黑麦啤酒,吃着美味的炖小牛肉,而不是现在这样,和它这些愚蠢的表亲混在一起。

    唉,生活就是这样的不可捉摸,你只能学会适应。

    “跟我走!”瑞德喊道。

    它隐约记得躺在地上的这个家伙跑过来的方向,如果人类还没离开的话,顺着方向走不了多远应该就会看到。如果人类跑了的话,那就让它的地精表亲们去村庄附近搜刮一番,吓唬吓唬那些人类,如果能抢两头羊回来就再好不过了。

    其实瑞德并不太想抢劫这个村庄,这座无名森林中的食物很丰富,有着充足的橡子、各种浆果、以及块茎类植物,而且兔子也很多,还有蜥蜴、松鼠、丛林鼠和各种鸟类,哪怕地精表亲们的数量再多上几倍,森林也能轻松养活。

    但那是在春、夏、秋三个季节中,而冬季,如果不去村庄里抢掠到足够多的玉米和粮食的话,地精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所以瑞德并不想真的伤害村庄里的人类,它需要他们去播种粮食,然后再‘拿走’一部分,它手底下的地精们可干不了“种地”这样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但瑞德也要让那些人类知道,地精们也是不好惹的!它们生起气来也是很可怕的!地精们最终将成为大陆的主宰!

    想到这儿,瑞德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哪怕连狗头人都能主宰大陆,那也轮不到地精呢。

    浩浩荡荡的“地精讨伐军”并没有前进多久,便看到一个拿着武器的人类迎面朝它们走来。那个死掉的家伙没说出,来犯之人确实只有一个,只是,似乎不太好对付。

    瑞德上下打量着这个和它身高差不多的人类,而人类也同样在打量着它。这个人并没有因为“地精讨伐军”那数量众多的地精而有所惊慌,脸上一直挂着一种让人讨厌的淡然。

    瑞德的心里稍稍有些忐忑,它可是见过世面的,能分辨得出哪些人会比较好对付,而哪些人,可能不是善茬。

    眼前这个人看装束也应该是个冒险者,瑞德见过的冒险者不少,他们之间武艺的差距很大,而眼前这个人类敢于自己一个人就过来,想必对自己的身手很有信心。

    但不管怎样,仗还是要打的,瑞德也同样对自己的身手很是自负,它的钉头锤下可是死过不少无名之辈的呢。是的,“无名之辈”,用的很贴切,瑞德对自己使用的这个通用语颇为自得,它确实不知道那些死掉的人和野兽的名字。

    “冲上去,揍他,吃肉!”瑞德挥舞着自己的钉头锤,对它的那些小个子表亲喊道。想要带动它们的情绪,必须要带上“吃肉”才行。

    地精们密密麻麻的冲了上去,手里挥舞着树枝,棒子,还有镰刀——那是某个农夫在逃跑时扔下的,地精们把它呈给了瑞德,而瑞德则将其随手奖励给了离它最近的一个小家伙,那个地精便一跃成为了其他地精们的小头目。

    一些石子作为第一波攻势被扔了出去,人类用圆盾护住头部,俯身一个翻滚便将其全部闪过。他两步向前,与尖叫的地精讨伐军撞在了一起。

    地精们吵闹着拥挤了过去,瑞德看到人类一脚踢开了从侧面攻向他的一个地精,手中的佩剑往左一挥,便有三只地精表亲的脑袋搬了家,佩剑又往右一挥,又有两个小家伙身首异处。

    人类后退一步,躲开了一颗石子和几根木棒,手中的利刃将一只弹跳力特别好的地精在空中砍成了两半,鲜血和内脏飞溅的到处都是。

    见了血的小家伙们非但没有逃跑,反而变的更加的疯狂。它们的眼睛通红,仗着数量上的优势和瑞德的“强大”,像发了疯的公牛一样肆无忌惮,每当一只地精被砍倒,或刺穿,便有更多的地精拥挤着想要顶上去。

    人类冒险者一边砍一边退,他行动迅速,步伐轻盈,始终围绕着“地精大军”的边缘一点点的蚕食它们。

    他的杀戮技艺是如此的高效,瑞德发现自己仅仅只是愣了一小会儿,它的地精表亲们便死了一地。至少一半的地精变成了尸体,而那个人类却依然毫发无伤。

    剩余的地精们因为发了疯,脑袋里除了“进攻”和“吃肉”以外,顾不了其他的事情,所以暂时还没反应过来,但瑞德相信它的这些表亲一旦发现地下躺着的地精比站着的还要多,便会尖叫着逃跑,那时它只能单独面对这个人类了。

    不行,不能让这个人类继续屠杀下去。

    瑞德大吼了一声给自己壮胆,并从这个“地精军团”的侧面冲了上去。它踢开了两个挡路的家伙,手中的钉头锤带着呼啸的风声袭向了人类冒险者。

    人类冒险者用左手的武器架开了瑞德的攻击,带着圆盾的右手一拳揍在了它的脸上。这一拳是如此的有力,以至于有两颗枯黄色的牙齿从瑞德的嘴里飞了出去,人类冒险者紧接着又补上一脚,将它踹的后退了好几步。

    熊地精愕然发现自己在力量方面居然比不过眼前的人类,这是它在以前的冒险生涯中从未遇到过的,而敏捷方面则差的更远。

    如果那面能遮住大半身体的扇形盾还在的话,就好了,瑞德在心里想道。刚一交手,它便发现自己有些跟不上对方的攻击频率,这个时候防守反击才是最好的方法。

    又有数只围上来的地精被砍翻在地,剩余的小家伙们已经有些踌躇不前,要不是因为“强大”的瑞德此时还在,它们肯定转身就要逃跑。

    看来只能靠自己了,瑞德无奈的想道。

    钉头锤和长剑在空中数次交锋,瑞德用单手握钉头锤进攻时,对方也用单手;瑞德用双手持钉头锤猛攻时,对方也用双手。虽然处在进攻状态的一直是瑞德,但是它的脚步却在不由自主的在后退。

    人类冒险者单靠防守就让瑞德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而对方仍有余力观察它的那些已经处在观战状态的地精表亲们,显然瑞德的猛烈进攻并没给对方造成多少麻烦。

    这样下去,失败只是时间问题。

    它大叫了一声,手握钉头锤再次冲了过去,在钉头锤与长剑相交之时,瑞德将武器突然撒手,朝着对方来了一个亲密的熊抱。

    这招是瑞德从母熊安吉儿那里学来的,威力颇为不凡,至少瑞德第一次面对这招时,因为没有准备而导致肋骨断了三根。

    瑞德如愿以偿的抱到了人类冒险者的腰部,正当它暗自得意,想要再加把劲将对方撂倒,然后骑在对方身上痛殴时,却突然感到后背一阵剧痛袭来。

    它忍住剧痛,全身用力想要将对方顶倒,却发现无论自己如何用力,对方依然纹丝不动。不单如此,瑞德从地上双方的影子中愕然发现,人类冒险者此时正双手倒持利刃,高高举起,下一瞬,这柄利刃便会从瑞德的背部贯穿进去。

    这还了得!瑞德赶忙撒手,以让人眼花的速度做了那套它再熟悉不过的动作。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它跪在地上大声喊道,“我投降!!”

第八十章 战利品

    巴里特看着跪在他面前,眼里满是乞求神色,不住的用通用语说着“我投降”的熊地精,心里不由得感到有些好奇。

    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这只熊地精还是颇有些身手的,如果换做那些身手普通的冒险者的话,还真对付不了。巴里特把‘钢铁新娘’架在了对方的脖子上,闪着寒光的剑锋使后者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下。

    周围那些已经所剩不多的绿皮小家伙们,看到它们所仰仗的这只壮硕的熊地精被打败,便立刻扔下手中的武器(树枝、大棒等),尖叫着跑散了。只剩几只胆子比较大的还在远处的橡树后面,不时的探出半个头来,观察着事件的发展。

    “你居然会说通用语?”巴里特绕着这只熊地精走了一圈,手里的佩剑也从熊地精的脖子上绕了一圈。

    “是的,大人。”熊地精表情惶恐的回答,“除了通用语和地精语言,我还会少量的兽人语。”

    它的通用语说的十分流利,还带有一种狮鹫王国南部地区特有的卷舌音,“你还会说兽人语?说两句来听听。”

    熊地精面有难色,“Gar'mak(苦难)”它说完一句后,又低头思考了半天,“Lok-Narash!(拿起武器)”它又憋出来一句。

    看来确实是少量,换句话说,它只是懂得兽人语中的几个词汇而已,巴里特在心里想道。

    他自己也会说部分兽人语,简单的交流不成问题,还会不少挑衅和咒骂时才会用到的词语。

    “谁教你的这些?”巴里特又问。

    于是,这只跪在地上的熊地精,用了一顿饭的功夫将它自己的过往经历简单的讲了一遍。

    呵,居然还是个前同行,这使得巴里特对眼前这只熊地精产生了少许好感。他回忆了下,几年前似乎隐约曾听猪湾的其他人提起过,有一支带着熊地精的冒险者队伍进了迷雾森林,但‘狩猎号角’这个名字在猪湾中却并不出名。

    那应该是一支来自狮鹫王国其他地区的冒险者队伍,想去迷雾森林中碰碰运气。

    听这只熊地精的描述,‘狩猎号角’这支冒险者队伍应该颇有些实力。他们去过很多地方,完成过很多困难的任务,这使得他们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因而‘狩猎号角’在去迷雾森林时,没有请向导,也没有和其他团队合作,就这样自己冒冒失的进了森林。

    这样的队伍不在少数,总有很多冒险者团队对自己的实力过于自信,却在迷雾森林中碰个头破血流,巴里特摇了摇头。

    为‘狩猎号角’这个消失的冒险者队伍默哀了一次心跳的时间后,巴里特开始思考如何处置眼前这只熊地精。

    杀,还是不杀?他的心里有些犹豫。

    一般情况下,巴里特对于这种异族,都是一剑杀掉了事的,但是眼前这只熊地精居然会说流利的通用语,比法师调教出的食人魔莫格洛克说的都好,显然当初那个马戏团的老板为了训练它肯定费了不少精力。

    而且它还当过冒险者,这段经历不可能造假,巴里特在冒险者这个群体中,是老手中的老手,他能从那些细节判断出,这只熊地精并没有欺骗他。

    更为关键的是,它对‘玉米村’的抢劫谨守着底线,没有闹出人命,而且这只熊地精已经扔下武器跪地求饶了,巴里特虽然不是骑士,但也不习惯在这种情况下出手。

    他更喜欢在战斗中结果对方,按那个侏儒刺客的说法,是赐予对方慈悲。在武器相交时,无论使用何种卑劣的手段,他都心安理得,但现在......

    我是个冒险者,并非刽子手。巴里特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你想让我饶你一命?”他问出一句废话。

    熊地精赶忙用力的点了点头,这个动作使得它的脖子被架在其上的武器割伤了一个小口,鲜血顺着伤口留了出来,染红了它的棕毛,吓的熊地精立刻僵住不动。

    “如果我饶了你一命,我是说,如果。”巴里特强调,“你以后准备干什么?”

    以后干什么?这个问题使熊地精的脸上露出了茫然,显然它之前并没有想过如此深奥的问题。

    熊地精认真思考了下,“再没有冒险者团队肯要我了。”它低声的说着,“也许我应该找个马戏团加入进去。我擅长钻火圈,还擅长和熊跳舞。”它说到这时突然停了下,“嗯......那只熊首先得会跳舞才行,是的,这很重要。”

    马戏团大多都是到各地巡游的,想要专门去寻找还真不太容易能够找得到,而且那并不算是一个好的归宿。

    对于这种异族来讲,慕雅城邦其实才是最好的去处,但这里离那个法师脚下的城邦太远了,如果不做传送法阵,走上大半年的时间可能都到不了。

    “离开这里。”巴里特说,“带着你的小家伙们去那些人类稀少的地方。否则的话,即便我今天不杀你,你也会在某天被其他冒险者杀掉的,你知道,我说的是事实。”

    人类成为大陆主宰后,每个人类王国和城邦的疆域面积都极为广阔。国王们拼了命的要多划分地盘,但实际上自己的子民只居住了王国中的很小一部分。而其他那些更大的、鲜有人去的地方,则遍布着豺狼人、食人魔、地精、狗头人、蜥人等许多种族。它们犹如野草一般,零星的在那些地方生存着。

    这也是冒险者这个职业一直盛行的主要原因。

    “遵命,大人。”熊地精感激回答道,“我会离开这里,往南去,越过沼泽后,会有一片丛林,那里有很多蝎尾狮盘踞在丛林中,但绝对没有人类。”随着它的话语,熊地精脸上的表情渐渐消沉了下来,“那里及附近很大一片区域都没有人类,我去过的。今后我会在那里定居下来……”

    看得出来,那并不是它想要的生活。

    巴里特有些不忍,“如果你有毅力的话,也可以去慕雅城邦,有很多异族都在那里生活,食人魔、巨魔、狗头人、甚至还有卓尔。”他给熊地精指了另一条路。

    “我听过那个地方。”熊地精两眼放光,“只是不知道怎么走。”

    “从这里出发,往东,一直往东,慕雅城邦就在大陆的中央。我建议你不要走大路,因为你的小命可能会因此不保。”巴里特说道,他其实并不认为这只熊地精真的能走到,“如果幸运真的灰眷顾你,让你没有被人类或者其他怪物杀掉,也没有因为迷路或找不到食物而饿死的话,大半年之后,你也许会到达慕雅城邦。”

    熊地精重新焕发了精神,“往东!”它朝着一个方向望去,但那个方向其实是北。

    巴里特可管不了这么多,好心放它一条生路已经是他所能做的极限,“现在,起来。”他将‘钢铁新娘’收回在她的‘闺房’中,“带我去你的巢穴,我虽然不杀你,但要拿走你的一些收藏作为报酬。你当过冒险者,应该懂得,这是规矩。”

    “是的,大人,我懂。”熊地精乖乖的站了起来,“以前‘狩猎号角’的老队长曾教过我,如果冒险者在打败怪物后,不去搜刮战利品的话,那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冒险者。”

    巴里特点点头,认可了这种说法。看得出来,这只熊地精并没有多少心机。

    地精们的巢穴离交战地点并不远,走进之后,迎面看到的是一个用石头、树枝和破布搭成的、和熊地精个头差不多高的破屋子,说屋子实在是太不贴切了,麻雀搭的窝都比它好。

    “我第一次建的屋子可棒了,真的,我在马戏团学过怎么搭帐篷和建木屋,我很擅长这个!”看到巴里特鄙夷的眼神后,熊地精赶忙出声解释,“可是,那些民兵把它毁了,他们每年都来,每年都把这里拆的一团糟,所以我也就懒得再费力去弄了。”

    除了这间屋子,整个地精巢穴零星的还有一些用树枝和树叶组成的小帐篷,帐篷的数量不足以让所有地精都住进去,甚至连一半都不行,显然更多的地精平时只能睡在露天的地上。不过现在这个问题被巴里特完美解决了,现在地精们的帐篷可绝对够用!

    熊地精领着巴里特越过了它们的巢穴,到达了一棵水曲柳的树下。在那棵树的树根处,熊地精挖出了一个小包裹,并将包裹递给了巴里特。

    “这是我当冒险者时赚到的。”熊地精一脸颓然的说。

    巴里特将其打开,发现里面装的居然满满的都是金币!他粗略的估计了下,愕然发现这些金币居然足有一百多枚,看来‘狩猎号角’这些年并没有像那个马戏团的团长一样对待它。

    这么多金币无疑是一笔巨款,如果让其他冒险者知道这个消息,巴里特敢肯定这只熊地精绝对活不过半天。

    有这些么多钱居然还要偷玉米,巴里特心里不由得对这只熊地精有些同情。只要拿出很少一部分金币,它就能将‘玉米村’里所有农夫一年种植的所有玉米都买下来,哪里还能这么落魄?

    巴里特从中数出二十枚金币,犹豫了下,又拿回五枚。他将这十五枚金币交还给了熊地精,“把这些当成你的路费吧,如果你想去慕雅城邦的话。”

    而包裹里的其他的金币,则被巴里特收进了空间指环中。

    诺德有句谚语,“发出什么样的声音,便会有什么样的回声。”

    这说的就是巴里特眼前的情况,他原本是想要不计报酬的好心帮助‘玉米村’的村民解决地精麻烦的问题的,却没想到最后却收获到了如此丰厚的战利品。

    这谚语说的实在是太对了,他心里美滋滋的想道。

第八十一章 抵达加兰诺

    三天之后的下午,巴里特终于到达了狮鹫王国西部的商业明珠——加兰诺。

    这座商业城市的城墙并不雄伟,高度仅为四米,所用材质也极为一般,仅仅只是用碎石和夯土简单修建而成,与它那繁华、尊贵的身份并不相符。

    不过巴里特知道这已经是加兰诺修建的第六道城墙了,这座一直处于兴盛状态的城市扩建的太快了,每隔三、四十年就要向外大大的扩建一次。它的第一、第二道城墙用的是大块的花岗岩,第三、第四道城墙用的是条状的青石,而现在的,修建城墙的材质则换成了碎石和夯土……

    这无可厚非,加兰诺是一个商人,而一个商人,穿那么厚的盔甲干什么?

    大陆承平已久,城墙的作用也越来越小了,用什么材质已经不太重要。人们都说,第七道城墙直接木栅栏简单的拦一下就得了,反正建立城墙的最终作用并不是保护,而是收税——进城税。

    即便是晌午,进出城门的行人依然络绎不绝,但加兰诺的城门很宽,可轻松容纳六辆马车同时进出,所以不太需要排队。

    城门附近有十几、二十个外罩镶钉皮甲,内衬锁子甲的守卫,每个守卫的左胸处都挂着本森家族的纹章。纹章的图案是一个流淌着金币的水瓶,水瓶的四周还围着一圈淡金色的郁金香,而这个本森家族,也就是加兰诺城的管理者和实际拥有者。

    人们常说,本森家族中的人,他们身体里流淌的鲜血都是金色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还能下出纯金的金蛋。传言固然荒谬,但也从侧面说明的这个家族的财富之巨。

    在给了守卫一枚银狮鹫的进城税后,巴里特牵着他那不太听话的坐骑,进入到了这座以“繁华”和“杂乱”著称的城市中。

    加兰诺的城墙虽然建越来越糊弄,但是城中的道路却着实下了大力气。

    道路很宽,可并行4辆马车,整体是用三层碎石子逐层铺设而成。碎石的间隙处填充着用火山灰、水和黏土混合而成的材料,这样的结构不仅使道路坚固耐用,而且踩上去的感觉十分舒服。

    街道虽宽,但并不算整洁,灰尘和杂物到处都是。空气中还弥漫着一种烟尘、香料以及各种食物混合的味道;两旁店铺琳琅满目,杂货铺、裁缝铺、面包房、酒馆、理发店,应有尽有。

    来往的人群也穿着各异,有身着华贵天鹅绒披风的妇人、有身披破旧皮甲的冒险者、有穿着棉麻长袍的普通市民、还有衣不蔽体的贫民和拿地精当狗溜的贵族……

    巴里特牵着牡马向前,他走的是加兰诺城市中著名的小吃街,街两旁的小吃摊多的数不胜数:

    支着炭炉的鱼摊上,烤着扇贝、蛤蜊和各种小鱼;卖肉的则将成串的香肠挂在一条条木杆上,每条木杆上都用通用语标注着:猪肉、羊肉、蜥蜴肉、鼠肉......;一卷卷的薄饼内夹着切成薄片的火腿和起司;带着酿肉和腌萝卜馅的长棍面包;用新鲜的生鱼、酸橘汁、洋葱丝、辣椒、盐混合在一起腌制的酸橘腌生鱼;烘烤的酥脆又洒上细盐的各种形状的饼干,等等等等,让人应接不暇。

    巴里特用六个铜币买了一根里面夹着酿肉和腌萝卜的长棍面包,一边走一边吃着。小马看到它的主人居然单独吃独食,一路上便总是晃着脑袋、打着响鼻,以此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没奈何,巴里特只能又到卖各种蔬菜的摊铺旁,买了一袋子胡萝卜来犒劳它。他的这匹马和兔子一样,十分喜欢吃胡萝卜,反而对苜蓿等各种牧草兴趣缺缺。

    走了两条街,又从贫民窟的边缘穿了过去,在路过了挂着铁质手掌招牌的手工业者行会和挂着金币图案招牌的商人公会后,巴里特从一栋外貌并不起眼的建筑前停了下来。

    建筑的样式与普通的酒馆别无二致,只是占地面积很大。双开的大门边上挂着橡木材质的金边招牌,招牌上刻着一个醒目的镂空图案,那图案是一张被匕首钉住的羊皮纸,大陆上的绝大多数人一看到图案,便会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冒险者们的家园——冒险者行会。

    巴里特并没有打算现在就进到冒险者行会里去,他只是短暂的驻足,观察了下进进出出的冒险者,便继续往前走着。

    没走多远,他在一家名为“鳕鱼之殇”的旅馆前停了下来,

    “嘿,小汤姆,醒醒。”巴里特对着那个坐在旅馆门口打瞌睡的男孩喊道,“把我的马牵到马厩里,顺便再帮它刷刷毛。”

    “是巴里特先生!”男孩高兴的跑了过来,从巴里特的手中接过缰绳,“你很久都没来过了,让我想想,您快有一年没来过了。您是又没钱,住在贫民窟了么?”男孩仰着头,开心的看着巴里特。

    这孩子还是这么不会说话,巴里特心里有些郁闷,“我去了其他地方。”他解释着,“去了狮鹫王国的首都——奥格斯格,还去了慕雅城邦,你知道那个地方么?法师们的浮空之城就在那座城邦的正上方。这些地方我都是做传送法阵去的,你认为没钱的话,那些法师能让坐那种东西么?”

    “您真厉害。”男孩真心的夸奖着,“我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坐一次传送法阵,听说那东西能让人一眨眼就到达很远的地方,真是太神奇了!这么说起来,法师可比您还厉害呢。”

    这不废话么,“快去吧,别偷懒,如果这匹马不听话就给它喂胡萝卜。”巴里特又将买的那一袋子胡萝卜交到了男孩的手里。

    “您放心,我肯定会把它刷的毛光锃亮的,肯定不会让它像您身上的这件皮甲一样,又臭又脏。”男孩拍着胸脯保证道。“话说您的这件皮甲样式可真奇特,只是太脏了,让我以为您刚从贫民窟里打过滚似的。”

    那是因为我骑了好几天的马,多数时间还都露宿在野外,更是倒霉的遇上了几场大雨。巴里特郁闷的想道。他没有再多说什么,而是随手扔给了男孩几枚铜币作为小费,在后者的感谢声中,朝旅馆内走去。

    ‘鳕鱼之殇’是巴里特在加兰诺这个城市中经常住的一间旅馆(有钱的时候),这里不仅提供住宿,还提供各时间段的餐饮。旅馆的老板并不是人类,而是一个油嘴滑舌的半身人,里面的几位厨师也同样都是半身人。

    旅馆里的菜色很有特点,味道很是不错(半身人的手艺还是值得信赖的),只是价格方面并不公道,比之唐恩的‘发财、发财’酒馆更甚。冒险者们通常只在手头宽裕的时候才来这里,就像巴里特现在这样。

    不过好处就是,你什么时候来这里,都会有空房。

    巴里特推门进入,门上挂着的铜质铃铛发出了清脆的声响,提醒着老板,有客人光临。

    “瞧瞧,是谁来了,这不是我们慷慨的巴里特先生么!”柜台内正擦拭着金币的半身人老板热情的喊道,“我刚才看到一桩奇事,您猜是什么?哈哈,就在刚才,我手里的金币居然在对我微笑,那是一抹动人的微笑,您知道为什么么?因为它要见到亲人啦,见到亲人难道不值得高兴么?肯定会高兴的。而那些它将要见到的亲人,则是由慷慨的您——巴里特先生为它带来的。”

    “它也有可能是感觉到自己即将离开某人的魔爪,所以感到高兴吧。”巴里特走到柜台前,随手从半身人手里将金币抢走,将其拿在手里看了看。

    金币被擦拭的犹如镜面一般闪闪发光,上面的图案并非是人头形式的某位国王,而是一朵盛开着的金盏花。

    这是魔法协会铸造的金币,只有那个组织会在金币上印制各种稀奇古怪的图案,从动物到植物、从山川到河流,乃至多元宇宙的各个种族都会被法师们印在金币上。

    就仿佛,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可以交易的一般。

第八十二章 旅馆内的闲谈

    ‘鳕鱼之殇’旅馆内。

    半身人老板并没有因为巴里特夺走他金币的无礼举动而生气,而是用轻柔的声音朝巴里特手中的金币说道:

    “来,小宝贝,不要调皮,到爸爸这里来。”说他对巴里特露出了歉意的笑容,“抱歉,她比较认生,不喜欢让陌生人抱她,还是把她交给我吧。”半身人从柜台内探出大半个身子,身手敏捷的从巴里特的那里抢回了金币,放回到自己手中仔细轻轻观察着。

    眼前这个小个子虽然十分贪财,但是却并不怎么会做生意,如果不是菜色都过于昂贵,‘鳕鱼之殇’想来也不会像这样冷清。当然,生意上的事情巴里特也不懂,砍砍杀杀的事情他倒是很在行。

    “先给我来杯黑麦啤酒。”巴里特返身走向餐桌旁,随便找个椅子坐了下去,“再让我好好想想该吃点什么。”

    “新鲜的鳕鱼,巴里特先生。”半身人老板推荐,“凌晨刚从千里之外的‘夏天港’送来的新鲜鳕鱼,带着碎冰和海洋的气息。‘鳕鱼之殇’永远不缺鳕鱼,这里是那些可怜鱼儿的悲伤之地。”

    “当然,来这里不吃鳕鱼可就太说不过去了。”巴里特点点头,“一份香煎鳕鱼,多撒些罗勒碎叶和胡椒;再来一份烤大章鱼触手,帮我挑根肥厚点的,要和海草一起烤,刷的辣椒酱里要掺点魔鬼椒,不用多,一点就好。你知道的,这东西如果加多了,霜虫都会喷火。”巴里特提着各种要求,“再来份洋葱汤,奶酪多放,不要不舍得。要加蓝纹奶酪,它的那种辛香浓烈的刺激味和洋葱很搭。”

    菜肴的价格高昂,巴里特自然要从其他方面多找回一点。

    “放心,您的要求对我们来说,比国王的命令还要有效。除非,国王会把他的‘头’带给我,是的,需要很多的‘头’。”半身人老板灵巧的从柜台内的高椅子上跳了下来,为巴里特倒了满满一大杯黑麦啤酒,紧接着又朝厨房的方向走去。

    “翠西呢?”巴里特有些疑惑,“这些事情不是应该她来做的么?”

    “几个月前离开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我虽然好心的询问了她,但是这个姑娘却并没有告诉我,你知道的,翠西如果不想说话,神明都不能逼她开口。”半身人老板的声音从厨房内响起,语气充满着戏谑,“我猜她应该像鳕鱼一样,洄游到家乡,结婚产子了。”

    “翠西这种女孩也有人要?”巴里特诧异问。那是一个长相还算不错的女孩,黑色的短发上总是别着一根中空的星型发卡。但是这位姑娘的性格有些怪,看见谁都是一脸面无表情的样子,什么事情都不会让她惊奇,什么人都不会令她发笑。亡灵都比她脸上的表情丰富。

    “嘘,这话要是让翠西听见,她准会一脸木然的往你的菜肴里吐口水,使劲的吐。我必须得告诉你,她很擅长这个。”半身人老板又从厨房内走了出来,回到了他在柜台内的高椅子上。“我告诉过她很多次,不要这么做,往客人的菜肴里吐口水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但是那个姑娘从不听我的,我还是她的老板呢,每个月十银币,还包吃住,现在可找不到像我这么好的人了。”

    如果是某个不知名乡村中的小旅馆,这个薪酬真心还算可以的,但这里可是加兰诺,狮鹫王国西部的商业大城。在这里每个月十银币的薪酬可就有些低了。

    “至少她现在不在这里。”巴里特说。

    “她确实不在,所以也不可能往你的洋葱汤里吐口水,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漂亮姑娘的口水又有什么脏的呢。”半身人老板的脸上露出了促狭的笑容,“有的冒险者会故意气她,成心让她这么做,然后她就会站在客人旁边,看着客人将她的口水喝进去,虽然脸上面无表情,但我却能从她的眼神中看出自得。可是她却不知道,这正是那帮猥琐的家伙想要的。”

    这没什么,在冒险者中想找个正直的人可不容易,“就像谚语常说的,‘同样的黑麦会养出不同的人。’这个世界上可不缺各种各样的奇葩。

    “您说的不错,正常人越来越少了。”半身人叹了口气,“我想要招个新的侍者,开出了这么优厚的报酬,却没有人肯过来应聘。”半身人老板再次擦拭起那枚漂亮的金盏花金币,“对了,您这次回来想要住多久?三楼的房间一直给您留着呢。”

    那是因为你这里的客人太少了。“两天、或者是三天。”巴里特狠狠灌了一口黑麦啤酒,紧接着舒服的打了个嗝。

    “这么短?然后再回迷雾森林?”

    “不,去别的地方。”巴里特的计划并没有什么不能说的,“狮鹫王国东部有个‘三叶城’,听说过没?”

    “抱歉,除非它盛产鳕鱼,否则我绝没听过。”半身人老板回答,“我老爹带我来到加兰诺时我才五岁,至此我就再也没有踏出这座城市半步。”

    ”你老爹是个商人?”巴里特随口问道。

    “不,他是个盗贼,很著名的盗贼,擅长开锁和破解陷阱。再复杂的锁和陷阱也难不倒他,如果你再早生三十年,也许会在冒险者中听过他的大名。”老板语气中带着少许自豪,“你知道的,我们种族擅长这个。”

    “这间旅馆是你老爹放弃当盗贼之后开的?”巴里特又问,“这里离三个行会(冒险者、商人、手工业)都不算远,地皮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啊。能在这里开旅馆,看来他当年应该赚了不少钱。”

    “可惜,并不是这样。”老板叹了口气,“他来到这里的第三年就死了,没有因为去一些古怪的地方冒险而送命,也没有因为手痒偷窃而进地牢,他是被一根鳕鱼的鱼骨卡住了喉咙,最终窒息而死的。”

    “可是鳕鱼这种鱼并没有什么鱼刺啊,你应该很了解,它只有一根脊骨而已。”巴里特感到好奇。

    “就是那条脊骨。”半身人的眼睛直直的盯着一处无人的餐桌,“我老爹把一条鳕鱼的整根鱼骨都吞到了嘴里,一整根鱼骨,全都卡在了喉咙处。他呜咽着,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是却什么也说不出。我吓坏了,大声的喊叫,想要找人来帮忙,但是紧接着他就满脸紫色的倒在了餐桌上,天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半身人的脸上只露出了一丝哀伤,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茫然,“实话实说,那条鱼虽然很美味,但并不值得他这么做。”

    巴里特从半身人老板的描述中感到了少许的异常和荒谬,但是他并没有多说什么,事情过去的太过久远,已经不可能再发现什么了。更何况,这种死法还不算太糟糕。

    “不说这个了,否则一会儿您该没胃口了。”老板的脸上重新露出了殷勤的笑容,“您说您要去‘三叶城’,为什么要去那个地方?”

    “事实上那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地。”巴里特说,“我接了一个奇怪的任务。”但没你老爹的死法奇怪,“任务要求我去那个三叶城附近一个叫‘羊角镇’的地方,去找一个小女孩。”事实上她的灵魂就在我戒指中的小墓碑里。

    “找到之后呢?”

    “之后......”巴里特想了想,又将杯中剩余的黑麦啤酒一口饮尽,“之后满足她的一个愿望,就是这样。”

第八十三章 伊芙的愿望

    填满肚子后的巴里特又洗了个热水澡,清清爽爽的躺在旅馆的床上,纯棉材质的床铺柔软异常,带着简单、朴素的蓝色斜条纹。窗台上摆着一盆红豆杉的盆景和一个插着鳕鱼形状蜡烛的烛台。

    床头的柜子上放置着一个造型丑陋的蜥蜴雕像,蜥蜴面色狰狞,张着大嘴,只是嘴中的利齿已经被人掰断,使得它的这个恐吓的动作稍显滑稽。

    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色彩浓重的水彩画,画上的图案是一只迎风飞翔的狮鹫,狮鹫的背上坐着一位头戴皇冠的年轻男人,巴里特认出了那个人,狮鹫王国的第三任国王——月日之王,他只当了一天的国王,却被人们永远铭记。

    骑马赶了大半天的路,巴里特本以为自己会疲惫、困倦,但此时他却感觉自己清醒异常。巴里特将小墓碑从空间戒指中取出,放在手中慢慢摩挲着,并将【任务日志】调出,看向那个他在小墓碑上接的任务。

    【伊芙的小愿望】

    【肉体上的饥饿容易满足,但心灵上的孤独却难以填充,亡灵的情感也一样如此,甚至往往更甚。亡灵本身是不需要进食的,食尸鬼的饥饿欲来自于它那被刻在灵魂上的诅咒和折磨,而小伊芙的饥饿欲则来自于她在死亡时感受到的无助,和死亡之前的孤单和恐惧,就像谚语中常说的——‘食物是孤单最好的救赎’。

    如果你不想用‘体质’来一点点缓解她的饥饿感,便只能通过其他方法消除她在死亡后被埋在灵魂中的孤独。

    去吧,勤劳的冒险者,去往她的家乡——三叶城的羊角镇,进入到那栋破旧的房子中,来到她死亡之前的那个房间里,在上弦月照耀的夜晚,陪伴她直到天明......

    任务奖励:120点灵魂能量,‘小伊芙的迷你墓碑’将转化成‘小伊芙的陪伴护符’。】

    任务给的灵魂能量格外的多,而且看描述应该一点都不难。只需要在一间普通的房间中简单睡一个晚上,哪怕那间房曾经死过人,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的冒险者来讲,都没有丝毫的心理压力。

    只要找到那栋房子,一切都不是问题。但问题是,经过了三百多年的时间,那栋破旧的房屋是否还会存在?巴里特对此深表担心。

    如果房屋依然屹立,那它现在的主人是否会允许自己在里面睡上一个晚上?如果房屋已经不存在,那在原址上盖的房子中睡一个晚上,是否还能满足小伊芙的愿望?

    不过现在想的再多也没有什么意义,只能到达羊角镇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吧。

    巴里特看向窗外,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他并没有点燃烛台上那根鳕鱼形状的牛脂蜡烛,而是起身,将放在床头的佩剑重新挂在腰间,伸手推开房门,朝楼下走去。

    此时‘鳕鱼之殇’旅馆的餐桌上已经零星坐了几名冒险者,房顶的六棱形水晶发出了明亮的白光。一枚恒定了‘光亮术’的水晶能够用上好几年的时间,还能够通过灌注魔力反复使用。

    而且灌注魔力也不算什么麻烦事,魔法学徒和很多不懂得炼金术的低等级法师虽然连‘光亮术’这样的零环法术都无法恒定在物品上,但要是让他们向这样的光亮水晶中灌注魔力,还是很轻松就能轻松办到的。

    所以这样的光亮水晶虽然价格颇为昂贵,但是却十分实用。

    巴里特扫了一眼旅馆内正在用餐的冒险者们,发现里面并没有自己认识的人,只有一名冒险者稍稍有些眼熟而已。

    “您要出去么?巴里特先生?”柜台内的半身人老板问道。

    “出去转转。”

    “您知道的,‘狼之时’旅馆就要关门了,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您能在这之前回来。”半身人老板提醒道,“当然,哪怕您不能按时回来,我也会在这里等您的。”他笑着说道。

    巴里特点点头,继续向外走去。在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住了脚步,原地思索了下,“如果我没按时回来的话,你也不用等我,房间给我留着就好......”

    魔法帝国时期的法师们将一天划分成了二十四等份,并通过数字进行表达,通过千余年的普及,人们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简单的时间表达方式。不过直到现在,还是有很多异族或是人类极偏远地区的村庄,依然在沿用着那种最为古老的动物划分时间的方式。

    离开了‘鳕鱼之殇’,巴里特并没有毫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而是径直去往了距离旅店不远的一家酒馆——‘雪莉的低吟’。

    他去酒馆的目的并非是为了饮酒,也不是为了打听消息。在吃过美味佳肴后,巴里特肉体上的饥饿已经得到满足,但是心灵上却越来越躁动——他突然特别想品尝下女人的甜美。

    酒馆的门上画着一只公牛在低嗅花蕾,公牛的牛角并不锋利,而是黝黑粗大,花蕾的花瓣则是层层叠叠,宛若蝴蝶。

    巴里特推开了酒馆的大门,眼前是一段狭长的过道,门边站着一位蒙着面看不清男女的侍者对他点头示意。巴里特顺着侍者的指示朝酒馆内走去,这个狭长的过道中每隔一段就会有两、三个岔路,但每段岔路的入口都会有一位蒙面侍者为他指引前行的方向。

    在侍者的指引下,巴里特走出过道,来到了一个宽敞、微暗的大厅。

    酒馆的大厅中点燃了许多掺了迷迭香和玫瑰的香薰蜡烛,氤氲的香料气味沁入了他的鼻息,昏黄的烛光朦胧而扉靡。

    一位身披灰色斗篷的吟游诗人坐在大厅的角落里,在烛光照射不到的阴影之中弹奏着里拉琴。琴声悠扬轻柔,伴随着低声的吟唱在酒馆内飘荡:

    “来自遥远他乡的旅人啊,

    你的心里是否已满是灰尘,

    不妨停下脚步歇息片刻,

    让我的亲吻,来抚慰你的伤痕;

    可否已品尝到那醉人的香醇,

    可否已触摸到那高耸的柔嫩,

    不妨放开自我尽情享受,

    让我引导着你,去深入那一抹湿润;

    ......”

    ‘雪莉的低吟’和普通的酒馆并不相同,这里的氛围即不吵闹、也不喧哗,再粗俗的冒险者来到这里也会变得稍许文明。

    这里的开销都是按金币来计算的,比猪湾里的‘荆棘帐篷’贵了数十倍不止,不过巴里特此时刚刚发了两笔小财,身上的金币颇为充足,所以也就准备好好犒劳下自己。

    他花钱向来大手大脚,钱多时就各种享受,钱少时就黑麦面包加硬肉干,而没钱时,就混迹于贫民窟中。

    冒险者们大多这样生活。

    办正事,还是找乐子?来这里的人们在办正事之前,一般都会先找一会儿乐子。

    大厅之中,三个身穿水獭皮上衣的年轻男子正在和他们身边的‘女伴’低声调笑,他们不时的举杯庆祝、耳鬓厮磨,气氛美好而亲昵;他们旁边不远处的另一张桌子旁,一位商人打扮的肥胖男人在使劲的亲吻着坐在他腿上的柔美女子,他的头埋在女子细长的脖颈中,久久不肯抬起;大厅的另一处角落,一位身穿镶金边丝质长衫的中年男性躺在一位女子的臂弯里,女子拥着中年男子,低声为他哼着歌谣。而中年男子的旁边,还站着两个身着皮甲、满脸警惕神色的侍从......

    大厅的左侧和右侧各有一名男子几乎同时起身,领着他们身边的‘女伴’,朝通向二楼的楼梯走去。他们在楼梯口处相遇,然后相互谦让了一番,一个年纪更大一些的男子对另外一个男子及其女伴表示感谢,并率先朝楼上走去,而年轻一些的男子则紧随其后。巴里特从他们身后看到,那个年轻男人的手,正放在他女伴的臀*部,用力的抚摸着......

    巴里特在大厅中随便找了个偏一点的地方坐了下去,之后便又有一个蒙着面的侍者来到他的面前,在桌子上放了一碟切好的奶酪和一杯气味香醇的红葡萄酒,然后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

    他拿起一片奶酪放入口中,淡淡的奶香味混杂着一点榛子的味道,浓郁而绵密。巴里特拿起酒杯,用葡萄酒酒将浓稠滑腻的奶酪送入胃中,心里欲望的蔓延开来。

    在这之后,在大厅的楼梯旁边,一扇印有荆棘和蔷薇图案的房门被轻轻打开,一位衣着淡紫色长裙的女子深情款款的向他走了过来。

    ......

    PS:第84张请到“作品相关”里阅读,谢谢。正申请解禁。

第八十四章 缠绵

    女子步履轻盈的来到巴里特面前,紧挨着他,与他坐在了同一张长椅上。

    长椅的椅面和餐桌的桌布都是精致的紫色天鹅绒,与女子身上长裙的颜色很是搭配,巴里特不知道这是故意的,还是恰巧为之。

    女子并没有说话,而是静静的望着巴里特。她的眼神温和、平静、却又含情脉脉,绿色的眼眸中带着丝丝眷恋,映出了巴里特的身影。

    如瀑般的乌发遮在胸前,让美丽的锁骨若隐若现。朦胧的烛光也遮不住她娇媚的面容,而她微笑时露出的小虎牙最是让巴里特沉醉。

    是的,巴里特内心深处是个彻彻底底的虎牙控,没有人知道。

    “......你好。”巴里特选择了最为平庸的见面语,但是他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还好,只是很想你。”女子微笑着说道,她的呼吸带着薄荷的清爽,触到了巴里特的的下颌,令他感觉自己的胡茬痒痒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向外萌发,是胡茬?还是情愫?抑或只是单纯的渴望?

    不过,我们只是第一次见面啊,巴里特在心里腹诽。虽然他知道这应该是这里的‘女伴’们常说的那种调*情话语,但心里依然感觉很是受用。

    有了开始,巴里特的心情渐渐放松下来,毕竟他并不是情场初哥。既然女子似乎想要营造一种和他很是相熟的氛围,他便也接着演了下去,“我也很想你,最近过的如何?”

    巴里特看到女子的眼里仿佛露出一点俏皮,“有些烦心事。”她叹了口气,样子惹人怜爱,但却她并没有直接说出她的烦心事,“您跟我说过,您是诺德人。”

    不,我没说过,但是这并不难猜测。巴里特点点头表示肯定。

    “而我也和您说过,我来自弗塞王国。”女子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眨了两下。

    弗利吉亚群岛及塞斯半岛王国,和诺德比邻。巴里特附和的再次点头,但他并不知道那是否是实话。

    “弗塞王国有座很出名的岛屿,叫做赫德岛,您听过么?”

    当然。不过巴里特不想让自己像啄木鸟一样只是呆呆的不停点头,所以他接过话题,“那座岛屿上有座死火山,听说三百多年前曾喷发过一次,火山喷发不仅给岛屿的居民带来灾难,还带来了数不清的财富——赫德岛盛产的黑曜石在全大陆都闻名,而且火山灰让岛屿的土壤更加肥沃,听说那座岛无论种植什么,都会带来丰收。”

    “您说的没错,可是,那座火山在前几天再次爆发了。”女子一脸认真的说道。

    真的假的?不是一直有传言说,法师们早已经将那座火山驯服了么?还是说,这是在那个她营造出的、我和她彼此相熟的世界中发生的?

    巴里特有些迷茫,他不擅长这种虚构氛围的调情方式。

    “您见过火山爆发么?”女子歪头问道。

    我是应该见过,还是没见过呢?“不,并没有见过”巴里特照实回答。

    女子看着巴里特的眼睛。

    “您想见识一下火山喷发?”女子那娇媚的脸庞上挂着一丝狡黠。她拿起桌上的酒杯,轻抿了口鲜红的葡萄酒,一个浅浅的唇印被印在了杯口处。

    “我......”巴里特只是呆呆的重复着。他用余光环顾了下四周,担心自己如果刚坐下没到一盏茶的时间,便领着‘女伴’去往二楼,这样会不会显得过于猴急?

    只是,她实在是让他迷醉。巴里特看着酒杯上的那个唇印,暗自懊恼自己如此的经不起诱惑。

    女子注意到了巴里特的眼神,和他环顾四周的举动。她轻笑着,起身牵住巴里特的手,一步一步轻盈而沉稳的倒退着,带着他朝楼梯的方向走去。

    整个过程中,她的眼睛一直望着他,从未离开过他的脸,仿佛他是她最眷恋的爱人。即便是在上楼时也依然如此。

    巴里特握着她的手指,在低于她的台阶上仰望着她。不可否认,他被她征服了。因为她的淡紫色长裙,因为她那精巧的小虎牙,因为她那让人沉醉的故事,更因为那对碧绿色的迷人眼眸。他被彻彻底底的征服了。

    二楼也站着数位蒙着面的侍者,但是二人谁都没有在意,他们彼此凝视,仿佛整个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个人。

    一位侍者熟练的为他们打开了一间房,女子背后仿佛也长了双眼一般,倒退着领着巴里特进入到了那间房内,之后,侍者又贴心的将房门带上,静立在走廊之中。

    房间内,烛光婀娜的舞动着。

    女子松开了巴里特的手,一步一步的向后,她坐在了床沿,轻轻撩起长裙,将两只缀着水晶的舞鞋脱在了地毯上。

    在烛火的映衬之下,在那恍惚的沉醉里,他情不自禁的低声嘶吼,“嫁给我!”

    女子惊异了下,随后眼神变得温柔异常,她双手环拥着他,“傻瓜,我早已是你的妻子了啊。”她轻声说道。

    是么?

    在另一个世界中么?

    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第八十五章 清理库存

    第二天中午,巴里特神清气爽的朝冒险者行会走去。

    伊芙任务的地点——三叶城的羊角镇。巴里特隐约听过‘三叶城’这座城市的名字,大约知道它在哪,虽然具体的地点说不太清,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座城市距离加兰诺很远。

    因此,巴里特想要尝试下去接几个顺路的任务,多赚点那个名为灵魂能量的东西,再看看这东西到底能给自己带来什么。

    虽然此时他指环中的金币已经少了三分之一还多,但他的心情却十分愉悦。

    当初在地底世界遭遇的袭击、矮人伙伴的神奇失踪、获得【任务日志】后的恐惧和迷茫、某个酒红色头发的女孩的到来和离开、‘下流小说’队伍的挽留、还有很多莫可名状、无可言说的稀奇古怪事情......

    这一切的一切,其实让他的神经一直处于种紧绷的状态。这种状态并不影响他那敏锐的感官,也不影响他那不凡的身手,但是压抑久了,却会让人的理智出现问题,做出触碰底线的事情。这种情况在冒险者这个职业中经常见到。

    但是在经过了昨晚之后,所有的压抑和负面情绪似乎都被宣泄了出去。巴里特感觉自己现在的状态前所未有的好,精神放松、思维敏锐,只是腰部稍稍有点酸,是的,只有一点、一点点......

    昨晚究竟是三次还是四次?巴里特仔细回忆着,但是印象中却已记不太清。只记得最后她那轻柔的嗓音已经微微有些嘶哑,脸上的柔情中也带上了少许的哀怨。

    巴里特记得结束之后,女子没过多久便沉沉的睡去,但是他自己却依然十分清醒。他倾听着她的呼吸,手掌划过娇嫩的肌肤,偶尔还会让她轻轻颤栗。但是她并没有醒来,她只是在睡梦中发出无意识的呢喃,转身将他抱紧,将脸贴在了他的胸膛上。

    巴里特吻了她乌黑的秀发,与她一同沉睡。

    ......

    在朝冒险者行会方向行进的这条街上繁华异常,两侧店铺琳琅满目,巴里特在一家名为‘沉思’的理发店的窗户旁,整理了下自己的衣着。他感觉皮甲穿的有些不舒服,里面似乎卡着什么东西,整理完才发现,里面“藏”着一朵嵌着水晶的棉质紫色小花。

    这朵紫色小花原本应该被绣在女子长裙的肩部,但现在不知怎么的,跑到了他的皮甲里面。巴里特将小花放在鼻子上闻了闻,嗯,熟悉的味道。

    他笑着将花朵放进了空间指环中。

    在一家招牌已经看不清的书店门外,他又欣赏了一会儿几个杂耍者表演的飞刀杂技。他和其他围观的人一样扔了几个铜币给杂耍者们,但是对他们的技巧却不敢苟同。

    目标头顶上的苹果既大又圆,飞刀手和他那顶着苹果的搭档双方之间的距离又十分的近,这使得那些人的飞刀杂技根本就没什么技术含量。

    哪怕将距离再拉远一倍,再将大苹果换成一颗小柠檬,巴里特也有信心用飞斧——而不是飞刀——将其射中。他甚至还可以在确定好目标的位置后,用黑布将双眼蒙住进行盲射。是的,仅凭记忆和感知,他有这个信心,只是不知道那个顶着水果的人是否和他一样有信心。

    在一家名为‘饥饿之敌’的餐馆前,巴里特感觉到了少许饥饿,他这才发现自己今天似乎早餐和午餐都没有吃过。

    进到餐馆内“简单”的吃了一顿早午餐——一整根烤火鸡腿再加上几根用鹿肉做的香肠,一份用虾仁、海虹、蛤蜊、干辣椒、香菇、以及红海草做的海鲜快炒,卷着薄饼吃味道很是不错。

    之后他又路过了一间名为‘五十八个切面’的珠宝店,三间分别名为‘金色纯酿’、‘远离痛苦’、以及‘不会呕吐’的酒馆,两间挂着‘骄傲的杰罗’和‘可靠的剑’招牌的武器店,一间当铺、两间服装店、一间鞋铺、一间画廊......

    最后,巴里特在一间杂货铺前停了下来。

    杂货铺的牌匾上用花体字雕刻着几个暗金色的通用语——‘戴夫的羽毛笔’,老板戴夫和巴里特关系很不错,或者可以说,戴夫和很多冒险者的关系都不错。

    这间杂货铺的老板收各种魔法材料,以及一些杂七杂八、不知用途的东西,他给出的价格一直很公道,因为他是为一位专精炼金术的法师阁下工作的——伊恩法师,巴里特的老主顾。

    店铺内的物品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当巴里特进门时,老板戴夫正在柜台内用放大镜观察着一颗体积像榴莲一样的、不知道什么生物的蛋。

    戴夫抬头看了巴里特一眼,“很高兴看到你还活着。买,还是卖?”

    “买卖么,当然是既卖又买。”巴里特回答。他走到柜台前,伸手敲了敲这颗外观像石头一样的蛋,“活的?什么生物的?”

    “狂暴龙兽的蛋。”戴夫回答,“只可惜已经孵化不出来了,当做摆设还算不错。”

    “蛋壳上面怎么还有这么多血?难道下这个蛋的龙兽痔疮犯了?”巴里特指着蛋壳上干涸的一大片血痕问道。

    “这是把它送过来的那个冒险者干的。他认为将鲜血涂抹在蛋壳上就能将蛋孵化出来,只可惜他失败了。”

    “哦?真能做到么?”巴里特感到好奇。

    “某些特殊形态的魔法饰品倒有可能通过这样的方式重新唤醒。至于孵蛋,”戴夫煞有介事的想了想,“反正我是没听说过。”

    话刚说完,戴夫的眼神一亮,他看到了巴里特手指上的佩戴的那枚空间指环——萨兰之歌。

    “空间指环?”老板的语气与其说是询问,不如说是感叹。

    巴里特点点头。

    “你最近发财了?”戴夫惊叹的说道。他一把握住巴里特的手,将其举到眼前,用那柄特制的放大镜仔细观察着。

    “这枚空间指环应该有上千年的历史,居然还是用合金打造的。不管它内部空间是否够大,但只要不比猪圈小,它的价值就绝不会低。”他抬头看向巴里特,“看来你确实又获得了不少好东西。我就说过,迷雾森林眷顾着你,居然连四臂魔猿‘凯撒’都送给你杀。听说图利普家族用三千枚金币买走了你手中那颗四臂魔猿的头颅,是么?我以为你会把那颗头自己留作纪念的。”

    “嘿,那可是整整三千枚金币,更何况,你知道的,图利普家族的小儿子就死在了凯撒的手上,那笔钱不只是买那颗头的,还有那个家族对我的感谢。”巴里特自得的说。

    “你用那笔钱买的这枚指环?”

    不,这枚指环是别人送的。至于那笔钱,我以前的那个矮人同伴想去狮鹫王国的首都看看,我只能做传送阵带他去,毕竟在杀四臂魔猿时,他的功劳不比我小,他抗住了四臂魔猿的偷袭和后续绝大多数进攻。

    我们去了狮鹫王国的首都——奥格斯格,然后在那里不小心欠了一大笔债,随后又欠着债做传送阵逃到了慕雅城邦。本想在城邦赚些钱还债,没成想却遭遇了不测,那个倒霉的矮人失踪了,而我,灰溜溜的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才走回来,身上还多了一种名叫【任务日志】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是的。”巴里特不想说以上那么多的话。

    “相信我,你捡到大便宜了!不得不说你的运气总是那么好。这次又给我带来了什么东西?”戴夫的颇为期待的问。

    巴里特将那三张完整但尚未鞣制的冬狼皮、两个冬狼能够喷吐寒霜的魔力嗉囊、镀金的烛台、蟒蛇皮装饰的无弦鲁特琴、内里有一只小型闪蝶的一大块琥珀、火焰龙鹰的羽毛、两瓶天蓝色的霜虫血液、几块厚重几丁质虫壳、霜蜘蛛的前足、几株寒霜草、还有一些不算太值钱的收获,乱七八糟用不上的东西,等等等等,一股脑的全都堆在了柜台上。

    “呵,还真是不少!”戴夫笑着说道。“不要急,让我们一样一样慢慢来。”

第八十六章 卖出与买入(上)

    “这东西你还留着干嘛?”杂货铺的老板拿起一枚穿着草绳的小挂件,语气中带着疑惑,“为什么不扔掉?还是说,它是某个可人儿送你的定情信物?我看可不像。”

    这枚挂件是用凶暴野猪的牙雕刻而成的,但所用材质并不是凶暴野猪最突出的那对锋利的獠牙,而是用猪嘴内的臼齿做的,这就显得挂件很没档次,而且表面还微微有些泛黄。

    挂件从外观看上去像是一个人类小孩,又或者是一只地精。当然,也可能是矮人、或者半身人什么的。总之,它的做工及其粗糙,制作者很显然没有一丁点的雕刻和美术功底。

    这东西是巴里特从猪湾离开之前,花十枚银币从一位冒险者的手中收到的。这位冒险者所在的队伍在迷雾森林狩猎到了一只巨大的凶暴野猪,而这位冒险者看到凶暴野猪那些没什么用的巨大臼齿根本没人要,便将它们都收集了起来,以供闲暇之时雕刻解闷用。

    很巧的是,那只凶暴野猪的肉巴里特还品尝过,就在‘发财、发财’酒馆,厨师唐尼将肉炖了整整三天,不过肉质依然韧性十足。

    巴里特买下这枚挂件,原本是希望它能够像从迷雾森林中捡到的那尊雕像一样,为他提升一些诸如感知、敏捷、力量之类属性,只可惜,他的投资失败了。

    他费了半天劲将这个挂件鉴别出来,但【任务日志】却只显示了短短的一句话:

    【猪牙挂件:无聊之人雕刻的无聊之作,比孩童的涂鸦强不了多少,你可有用它来......】

    用它来干什么?也许【任务日志】都找不到它的用途。

    “这东西是我在一次冒险中无意间得到的。”巴里特不想说是买的,“在一个不知名生物的巢穴里。”那个冒险者的狗窝中,“只要十枚银币,它就是你的了。”他不敢要的太多,“这可是用凶暴野猪的牙雕的,虽然做工不算精致,但这种材质可并不算多见。”

    “十枚银币?哈,你在开玩笑,十个铜币我都嫌多。”戴夫嗤笑了声,“三个铜币,或者你可以自己留着。”

    就像你说的,我留着干嘛?没用的东西自然是要卖给商店的,这是常识。

    “嘿,我说过,这东西可是用凶暴野猪的牙雕的。”巴里特强调,“难道它就值几块黑麦面包?还是那种在烘烤时没有加蜂鸡蛋的黑麦面包。”不加鸡蛋的黑麦面包,那粗糙的纤维能让你感觉自己在嚼砖头。

    “凶暴野猪这种生物除了那对锋利异常的獠牙和一身坚韧的毛皮外,其余部分全是垃圾,垃圾!”戴夫强调,“包括它的那身肉,怎么炖都炖不烂,还带着一股子掩盖不住的腥味,吃起来连家猪都不如。”戴夫鄙视着。

    “那是你不懂得烹饪它的方法!”巴里特说出了厨师唐尼的经典名言,但是这对于眼前的买卖来讲,却无济于事。

    最终,这枚挂件戴夫只肯出十个铜币,还是看在他们多年合作的份上。

    巴里特不知道什么样的东西才能提供属性,那尊女性半身雕像的雕工也同样十分粗糙,脸上连五官都没有,如果不是雕了浅显的长发,你甚至不知道它究竟是男是女。至少猪牙挂件还能清楚的看到五官,只是鼻子和眼睛几乎处在了同一水平线上......

    可是女性半身雕像却能提供2点感知和一个价值50灵魂能量的任务,而这枚猪牙挂件,却比垃圾强不了多少。

    至于‘萨兰之歌’和‘伊芙的小墓碑’,因为其本身出自法师之手,所以无论属性如何,巴里特都感觉理所当然。

    这中间有什么规律呢?他有些不明所以。

    交易还在继续,绝大多数的物品戴夫刚一给出价格,巴里特便同意了。因为那些价格都是约定俗成的,比如寒霜草,比如霜蜘蛛的前足,还有冬狼毛皮、魔力嗉囊什么的。

    这些东西获得的时候可能会有些困难,但本身却不算稀有。在冒险者这个庞大的群体面前,其收获的数量也并不算少,所以价格大体已经固定,即便有所浮动,也改变不了太多。除非,碰上一些不差钱的傻子,或者整片冒险区域有什么意外事情发生......

    “瓶子里的液体是什么?”戴夫套上副精致的鹿皮手套,从那堆物品中拿起了两瓶外部已经挂上了霜的天蓝色液体,又用他的那柄放大镜仔细观察,“好像是什么东西的血液,天蓝色的血液肯定属于某种寒系生物。冬狼的?不像,冬狼的血液可没这么浓稠,也没这么寒冷。如果这种盛放液体的瓶子不是特制的,恐怕即便空间指环中,也免不了被冻碎的下场。”

    “霜虫的血液。”巴里特说道,“你可能不知道,这种血液可是蕴含魔力的,也许会有些特别的作用。”这是老威尔曾告诉过他的。

    “霜虫?呵,这种生物可不好捕获。”戴夫啧啧称奇的看着巴里特,“你是怎么抵抗住霜虫那种特殊的颤音,和它周身散发出的刺骨寒冷的?而且它的喷吐攻击可比冬狼的要强上很多,范围还很广,不会是整个队伍又只有你一个人活下来了把,‘喂食者’先生。”

    巴里特没理戴夫的调侃,“队伍里有个流浪法师,所以,你懂的。”他解释着,但也没有多说。

    戴夫点点头,也默契的没有多问。

    “对了,这种瓶子的价格你也得给我算上,因为它是特制的,你刚才亲口说的,可不能耍赖。”巴里特刚刚才知道原来这种手感迥异的玻璃瓶是居然特制的,老威尔将瓶子交给他和半精灵收集血液时,可没有告诉他。

    “一会儿我会免费提供给你一整套。”戴夫没好气的说,“‘特制’并不代表它就足够值钱,伊恩法师只需要用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做出来几千套。”

    “几千套?这么短的时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巴里特有些惊诧,“种地撒种子都没有这么快。”

    戴夫耸了下肩膀,“具体的我也不是太懂。‘魔法的东西原本就很神奇,而炼金术则是魔法中最为神奇的那一部分’,这是伊恩法师原话。”

    杂货铺老板在给出价格之前,便拿出一个垫着天鹅绒的匣子,将两瓶霜虫血液小心的放了进去,不过巴里特也没对此表示出异议。

    “我曾有幸看过伊恩法师阁下施展炼金术,说实话,什么也没看出来。”戴夫说道,“他只是轻轻挥了下手,一箱又一箱的玻璃器皿便自动飞到了他常用的那座巨大的法阵上,然后法阵仅仅只是亮了一下,那些普通的玻璃器皿就变得更加坚韧,即使扔到地上也不会破碎,而且还可以装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既然不算值钱,那就再多送我几套吧。”巴里特对戴夫做出一个他自认为迷人的笑容。

    戴夫刚要开口否决,巴里特便赶紧打断,“嘿,这可是你说的,就在刚才。‘特制并不代表它就足够值钱’,这可是你说的原话。”

    “你的记性倒挺好。”戴夫这次没有拒绝,“拿你两个瓶子,送你两套器皿,每套12支装,规格、形状各不相同,相信你在后续的冒险中应该能用得到。”

    “那瓶子里霜虫的血液呢?”巴里特询问着价格,这东西他也不知道卖多少才不亏。

    戴夫想了想,“你也不要有太多期待,霜虫这种生物虽然不好捕获,但是只要抓到一只,就能收取到足够多的血液。这样吧,先定价十枚金币一瓶,毕竟这东西具体价值多少,蕴含魔力多寡,我还得问问伊恩法师。如果价值高于十枚,后续的差价等你下次过来时再补给你,如果不值十枚金币,多出的部分就当是你赚到了。”

    巴里特点点头,同意了这种交易方式,同时心里对当时浪费在地上的那些血液心疼不已。如果能再抓到一只霜虫就好了!这种厉害的大虫子在巴里特眼里变成了一座会移动的铸币厂。可惜的是,没有法师的帮助,这跟本没有办法实现。

    有机会找个法师再干它一票大的?巴里特摸着下巴的胡茬,在心里思考着这个问题。

第八十七章 卖出与买入(中)

    交易持续了将近一顿饭的功夫,稍稍有些长。主要的时间都花费在了对那些不太好确定价格的物品的讨价还价上面。

    巴里特在这时候的思维格外的灵敏,而且口齿清晰,语言缜密。能耍赖就耍赖,能打感情牌就打感情牌,能多要一铜币就多要一铜币。

    只有在战斗和讲价时,他的大脑才能够充分发挥出自己的功效,而其余时间,巴里特与其说是在思考,不如说是在无意识的自言自语罢了。

    这没什么,绝大多数诺德人都不擅长用脑子做事。

    这期间杂货铺又来了三批冒险者,第一批是四个人,其中两个人巴里特认识。他们买了两大捆绳子,一袋附着了‘光亮术’的一次性发光石子、几柄登山镐、三个附着了‘燃烧之手’的魔法陷阱、两瓶普通的治疗药剂、两瓶活力药剂。

    这是一笔不菲的开销,显然这群冒险者应该是准备要去干一笔大买卖。

    尤其是那几瓶药剂,普通的治疗药剂要60金币一瓶,能够快速愈合一些非伤筋断骨的小伤,对严重伤势也有一定缓解作用;而活力药剂则要50金币一瓶,能持续恢复身体在长时间运动所带来的疲惫。

    至于像之前蛇蜥乔恩使用过的‘菲林卡断肢再生药剂’这种高级药剂,其价值可达到上千枚金币。毕竟药剂的效果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是真可以断肢再生的。

    第二批来人是两个长得有些相像的冒险者,看样子应该是兄弟。他们看到巴里特正在进行交易后,便礼貌的坐在了离柜台稍远些的长椅上等待。

    第三批冒险者只进门露个头,发现有人在交易,还有人在等待,便直接转身离开了。反正这里是加兰诺,收购冒险者战利品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巴里特的所有东西一共卖出了383金52银18铜,这是他清空了空间指环内所有自己用不到的东西后,得到的钱币总数。

    这也是很多人哪怕冒着丢掉小命的危险,也想当冒险者的原因。这个职业赚钱确实比较快,与之相对的,风险同样也很高。

    这些物品中最贵的居然是那块里面包裹着一只小型闪蝶的大块琥珀,戴夫对这件物品直接就给出了150枚金币的高价,这让巴里特惊喜异常。

    他并没有知道琥珀这种东西的价格并不高,哪怕是内部包裹着东西的那种,在迷雾森林里也经常能够发现。但是戴夫说这块琥珀里面包裹的闪蝶并不是普通的烂大街品种,这种有着两对翅膀、每一片青蓝色的翅膀上都有一弯白色新月状图案的蝴蝶,是大陆上颇为稀有的月耀闪蝶。

    月耀闪蝶和日耀闪蝶通常都成双成对的出现,象征着坚贞不屈的爱情。日耀闪蝶的翅膀白天发光,但是因为是白天,所以即便发光也看不太出来,除非是在晦暗的阴天;而月耀闪蝶的翅膀夜晚发光,那光亮与清冷的月光别无二致。

    按戴夫的说法,这东西找一个专门的大师级珠宝匠,将其精雕细琢一番,再找个专业的拍卖行包装一下,应该会很轻松的就卖出几千金币的高价,如果碰上不差钱的冤大头的话,上万枚金币也有可能。戴夫相信很多贵妇人都会喜欢将这种美丽的蝴蝶戴在颈间,而且这种东西也是送给情人的很好的礼物。

    当然,这些事情就跟巴里特无关了,他只要能赚到这仿佛白捡的150枚金币就已经很知足了。

    不过戴夫的话语又让巴里特的心里活跃了起来:虽然月耀闪蝶不好找,但是紫夜蛾好找啊,迷雾森林里经常能够看到。而且紫夜蛾也会发光,如果多抓一些,并将其封在融化的琥珀中,估计也能卖上一笔价钱吧,巴里特在心里盘算着。

    可是,死掉的紫夜蛾还会发光么?巴里特回忆了下,好像不能,但是月耀闪蝶却可以,这是为什么呢?

    算啦,不想了。

    巴里特将所有钱币都美滋滋的收起来后,又对戴夫问道,“你这里,嗯......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什么样的东西算特别?”戴夫有些不明所以。

    “就是那种,嗯,怎么说呢。”巴里特心里其实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东西算特别,他想了半天也毫无头绪,便随口说了一种,“就是那种历史比较古老的物品。”

    “想捡漏?”戴夫嘴角露出了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往前走,以那颗枯死的树精标本为基准,右数第三、第四两个柜子,上面的东西都是为你这种心思的人准备的。我可以保证那些东西都是绝对很有些年份的,只是大多没什么用处。你的那枚猪牙挂件如果再过上一百年也没人要的话,肯定也会被摆在上面。”

    巴里特讪讪的笑了下,他知道很多年轻的冒险者都喜欢去杂货铺里淘换东西,那些年轻人认为自己可以足够幸运,能够在那些没人要的东西中淘到意想不到的好货,甚至是神器。

    他以前对这种成天异想天开的人很是嗤之以鼻,但是有了【任务日志】附带的鉴定系统后,巴里特倒还真有那么一丝可能,能淘到只对他来说的好东西。

    松木材质的柜子被漆成了暗棕色,一层一层的台子上杂七杂八的摆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事物:

    不知道什么虫子的化石(像是长着三条尾巴的蜻蜓)、一尊雕刻清晰的堕天使雕像(被抚摸的已经掉了漆)、一个带花纹的石盘,石盘的背还用地精语书写着一行文字(巴里特知道那是地精语言,却不懂那行文字的意思)、一大罐墨绿色的液体(罐身上的标签写着“史莱姆的体液”)、用各种生物的指骨围成项圈(样子十分恐怖)、一个十分老旧的餐盒(里面还装着一块餐布和两对尚算锋利的刀叉)、一尊娜迦海妖的黏土模型(每个手臂都拿着不同的武器);一组绘有猥琐地精图案的牌(谁有这样的恶趣味)、一块造型古朴的门牌(门牌上雕着一条青铜龙,上面的文字巴里特同样不认识)……

    巴里特决定以后用机会应该学学其他种类的语言,至少对辨别物品有所帮助。

    他一样一样的看了过去,有些物品只是一眼而过,而有些物品,则被他拿在手里,紧紧地盯着看上半天,然后再摇摇头,揉揉眼睛,将其放回原处。

    “难道这东西也是有历史的?”他抬手从柜子上拿起了一盆栽种着杀手藤幼苗的盆栽,幼小的藤蔓感受到了巴里特的存在,正扭动着身体一点点的卷上巴里特的手掌。

    戴夫此时正在接待另外两名冒险者,他扭头看了一眼,“小心点,别弄断了。”他叮嘱道,“那是用来抓虫子的,你能看到盆栽旁边的那一颗风干的战蜥人头颅么,虽然它已经干的没有一丝水分,但是依然有各种小虫想要去尝上一尝。”

    “战蜥人?我以为那就是一颗蜥蜴头呢。”巴里特将盆栽放回了原位,里面的杀手藤幼苗还在恋恋不舍的将藤蔓遥遥的伸向他。

    “如果只是看头的话,战蜥人的头颅确实和很多大蜥蜴的分不太清。”其中一位正在交易的冒险者插口说道,“与之相同的还有狗头人的头和狗头。”他为自己能流利的说出这种类似顺口溜的话而洋洋自得。

    “还有牛头人和牛。”他的兄弟在旁补充。

    “还有豺狼人和豺狼。”最初开口的冒险者不甘示弱。

    “这个……”他的兄弟思考着,然后拍了下掌,高兴的说道。“还有蛇人和蛇。”

    巴里特没理他们,他继续一样一样的排查着。

    两个兄弟在离开之时,嘴里依然还在讨论着关于“人头”的问题。之后店铺内又陆续来了两批客人,卖了几样小东西后又很快的离开了。

    再然后,店内难得的安静了下来。戴夫也并没有催促巴里特,而是在安静中自顾自的忙着自己的事情。

    不知过了多久,巴里特终于停止了他的“挖宝”工作。他跌坐在椅子上,用双手不停的揉着眼睛,样子很是痛苦。

    而他身旁,则放着两样从柜子上寻找到的物品。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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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44860/ 第一时间欣赏打开你的任务日志最新章节! 作者:幽夜荆棘所写的《打开你的任务日志》为转载作品,打开你的任务日志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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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酒馆里渐渐热闹了起来。
冒险者们彼此吹嘘着最近的收获,女侍者如舞蝶般在餐桌间飞舞,吟游诗人在角落里弹着鲁特琴,嘴里唱着暧昧的情趣小调。
这时,酒馆门被推开,一位身材壮硕的冒险者从黑暗中走了进来。
“嘿,这不是‘喂食者’巴里特么?”有人认出了来者。
“他早就不是‘喂食者’了,而是‘亡灵天敌’、‘魔鬼屠戮者’、‘法师盟友’、‘晶壁守护者’、‘传奇冒险者’巴里特!”有人高声反驳。
“巴里特,给我们讲讲你的故事吧。”
名为巴里特的男人痛饮了一口黑麦啤酒,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娓娓道来,“那是一个明媚的午后,我骑着马,准备去往……”打开你的任务日志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打开你的任务日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打开你的任务日志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