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出发
简单的交流后,巴里特和‘下流小说’冒险队走出了酒馆,蛮子回头看了一眼挂在门沿上的酒馆招牌,‘发财、发财’四个字被刻在橡木材质的木板上,又被漆成了亮金色,此时正随着风在不停的晃动,发出轻微而悠闲的‘吱嘎’声。
他又抬头看了看天,一群乞丐鸟扑棱着翅膀,在蔚蓝色的天空中,一圈又一圈的忙碌飞翔着,寻找着任何可以吃掉的东西。
到了粮食播种的时节了,巴里特想着。如果不当心,这些繁衍迅速、数量众多的乞丐鸟便会偷吃掉播种到地里的所有粮食种子。
无论是口感最好、价格最贵的斯佩尔小麦,还是生命力最顽强、被誉为‘法师馈赠’的黑麦,亦或者玉米、大豆,甚至刚刚萌发的春芽都逃不过它们那短小又猩红的鸟喙。
不过这种体型不大的红嘴雀本身,也是贫民窟内最为常见的肉食,一枚铜币可以买上两只。这种鸟不能烤着吃,因为这种鸟身上肉极少,烤完后除了骨头便什么也没有了。一般的吃法是用油炸的酥酥的,将那贴在骨头上的鸟肉连同骨头一起嚼进去,或是加些芜菁炖汤喝,至少能让你尝出点肉味来。
一般除了贫民窟内的穷人,没有人会去吃这种鸟,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
“今天是个冒险的好天气,不是么?”老威尔抽着烟斗走到巴里特的身旁,笑着看了他一眼,“晴朗的天气总能让人的心情也变的很好。”
“今天确实不错,不过进了迷雾森林,晴天和阴天便没有什么不同。”巴里特说道,“在那里,乳白色的雾气遮蔽着天空,你目光所能看到的距离不会超过10步。”
“听说大雾的形成原因,是因为在森林的深处居住着一条太古雾龙?”半精灵艾斯特尔将腰间的武器带又紧了紧,随口问道,“而且听说那还是一条将自己传化成龙巫妖的太古雾龙。”
迷雾森林内的大雾终年不散,关于其成因的各种传言实在是数不胜数。除了太古雾龙这种说法外,还有人言之凿凿的认为,迷雾森林中埋藏着诸神和魔法帝国进行神战时,在战争中陨落的一具神明的尸体,而那不散的雾气便是神力从尸体上肆意蔓延的一种体现。
“作为一个冒险者,我从不关心迷雾森林是怎么形成的。”巴里特说的,“我只关心它那里究竟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能让我得到。”或者失去。
“很务实的想法。”老威尔点了点头。
“不过很多传言却并非空穴来风,如果你知道的多的话,也许某些时候就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半精灵艾斯特尔说道。
太古雾龙和神的尸体?不,那些离我太过遥远,即便是真的又能如何?那并不是我所能接触的。巴里特看了艾斯特尔一眼,并没有说话。这个脸上总是带着和善笑容的半精灵,却总喜欢反驳别人的观点,仿佛争论会给他带来乐趣。但巴里特不喜欢争论。
“我倒不希望那些传言是真的。”老威尔带领着众人向猪湾外走去,“一条太古巨龙转化成的龙巫妖,哈,魔法协会里的那些高阶法师们或许都会感到一些棘手,更何况是我们呢。”
“莫格洛克会撕碎一切,无论它是什么!”食人魔从巴里特身后很傲气的说了一句。
巴里特回头看了他一眼,掺了秘银和魔铁的全身精钢铠包裹着高大的食人魔,让他看上去就像是法师们造出来的构裝体魔像一般。侏儒坐在食人魔的肩膀上,一只手拄着下巴,一如既往的满脸苦相。
你撕不碎雾气,巴里特想道。它会轻轻的在你武器的利刃前飘过,追着你武器划过的痕迹欢快的翻腾,然后愈合。一切都像从未发生过,无论你使多大的力气,无论你撕开多少次。
怎么这么像吟游诗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巴里特对于自己刚才那有些诗歌化的心里独白皱眉不已。
穿过‘猪湾’,一行人向迷雾堡走去。
......
迷雾堡是穿过卡维斯山脉,进出迷雾森林的唯一门户。嗯……,这么说其实并不准确,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陆上进出的唯一门户。
高耸的卡维斯山脉太过绵长,它整体成玄月状的半弧形,将整个迷雾森林包裹的死死的。迷雾森林是整个大陆的最西面,再往西的话,便是一望无际的海洋。
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从这里一路向北,做马车或传送法阵,到达四千多公里以外的弗利吉亚群岛及塞斯半岛王国,人们通常称它为‘弗塞王国’。
从弗塞王国的赛斯半岛坐船返身向南出发,沿着海岸线航行,你可以欣赏一下瑰丽的海上风光,顺便和肆虐的海盗们打打招呼。如果航程顺利没有遇到风暴,而且又没有在海盗的手中丢掉小命的话,你会在航行3到5天之后,眺望到一座漂亮的、坐落在一大片珊瑚礁上的岛屿城邦——萨兰。
你可以选择绕一点远,去往萨兰岛上做少许停留,品尝一下当地颇负盛名的美食——‘哭泣的舌头’。这道菜的做法是将透明的银鱼及腌渍橄榄塞进鳟鱼的鱼肚中,然后撒上少许罗勒进行香煎,盛盘时铺上芹菜与芜菁,味道让人难以忘怀。
离开萨兰,沿着海岸线继续航行,再往南航行2到4天后,你便可以从整个大陆的西侧直接登陆迷雾森林。
或是你也可以从猪湾一路向南,穿过大半个狮鹫王国,到达王国最南面的梅尔多菲港,从港口坐船返身向北出发。总之,你只要有艘船,西侧漫长的海岸线有很多地点都可以任由你登陆。
但是在陆上,想要去往迷雾森林却只有穿过迷雾堡这一种途径。除非你是一位等级颇高的法师,那么任何山川河流都阻止不了你的脚步,甚至多元宇宙中无数的异位面都是你旅行观光的地点。
......
迷雾堡有两扇门可供出入迷雾森林,其中一扇在堡垒内部,冒险者们无法使用,因为那是金苜蓿骑士团的驻地,不允许一般冒险者们进入;而另一扇在北城墙上,是一扇仅能容纳两人并肩进出的小门。而这个小门,便是冒险者们进出迷雾森林的通道。
小门被冒险者们称作‘脚趾缝’,与三十多米高的城墙相比,这扇高度不足三米的小门确实显得有些渺小,犹如巨人脚趾间的缝隙一般。而冒险者们,就像是在这个缝隙中爬进爬出的蚂蚁。
当巴里特一行人到达这里的时候,等待在‘脚趾缝’外的冒险者们已经达到二百多名。这些人或是三五成群,吵吵闹闹的聊着天,相互吹嘘下这次冒险可能得到的收获;或是浏览着沿城墙边树立的一排悬赏栏,亦或是对着‘下流小说’一行人指指点点,毕竟一只全副武装的高大食人魔,走到哪里都很夺人眼球。
附近两个小队隶属于‘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在冒险者周围不停的巡逻着。因为仅仅是巡逻任务,所以这些骑士并没有穿戴防御力更高的全身铠,而是穿着更为轻便、贴身的链甲,外面套着带有金苜蓿图案的镶金边棉质罩衣。骑士们头上戴有狮鹫王国传统的狮鹫头盔,狮鹫的翅膀嵌在头盔两侧向后延伸着,样子颇为威武。
巴里特以前也和这些骑士们打过交道,知道这个骑士团的制式铠甲是用特殊手法锻造而成的,提供了比普通的铠甲要高得多的防御力。不仅如此,金苜蓿骑士团还雇佣法师为那些铠甲附魔,从而让这些骑士在协同作战时,身上的铠甲会彼此进行共鸣,使原本就很高的防御力再上一层楼。
但巴里特并不认为把自己装在一个结实的铁罐子里就是安全的保障,在他看来,敏锐的感官和灵活的身手才应该是第一位的。
离规定开门的时间还有少许,老威尔在和骑士团中一个队长级别的人聊着什么,而‘下流小说’其他人在浏览着城墙边的悬赏栏。
巴里特和几个相熟的冒险者打过招呼后,也向悬赏栏走去。
……
第十四章 悬赏栏(上)
一个个悬赏栏上张贴着为数众多的悬赏任务。淡黄色的纸张上尽可能的详尽描述着每个被悬赏生物的信息。这些被悬赏的主角虽然有豺狼人、熊地精这样的边缘智慧种族,但更多的,则是光怪陆离的怪物和魔兽。
悬赏它们通常并不是因为这些怪物身上的某个部分特别值钱,能够当成魔法材料卖上一大笔,而是因为它们都曾经杀戮过太多的冒险者,以及金苜蓿骑士团中的骑士。
冒险并非用锄头耕地,也并非驱赶着羊群吃草,土地和羊群没有锋利的爪牙和毒液,不会撕开人们的身体,或是让你变成一滩脓水,但迷雾森林森林内的怪兽会,而且更甚。肉体被撕裂、吞噬,在痛苦的哀嚎和嘶吼中,生命转瞬间便消亡。
从惊悸到麻木,经历的多了,冒险者们对此通常看的很淡。生命在你的左手边,生活在你的右手边,当你的注意力集中到一只手上的时候,另一只手就会被忽略。
悬赏栏上的生物通常和普通的怪物有所不同,猎人和猎物的把戏玩了数百年后,彼此间的界限正在慢慢变得模糊。当你狩猎的时候,你自身也是其他生物的猎物——森林之中有一些怪兽,会主动寻找并杀戮人类。
它们或是借着雾色悄无声息的接近,或是在高大的冷杉树间穿梭。在你的目光所不能及的角落里,危险在凝视着、等待着。
这些怪兽无疑是十分凶恶的,所以悬赏栏的作用,更多的,则是提醒冒险者们小心这些并没有遵守游戏规则、没有安心将自己当成猎物的家伙们。
“这座森林内居然还有狼人?”半精灵艾斯特尔指着钉在悬赏栏中的一页纸张,英俊的脸上颇为吃惊。
狼人并不能真正算是一个种群,它们曾经亦是人类,是被一种古老诅咒缠身的人类。关于这种生物的传说自古便一直流传于书籍、歌剧、以及谚语之中,古谚语中有着这样一句话:“在乌头草盛开的月圆之夜,即便是心地最为纯洁的人,也抵抗不了诅咒对于内心的侵袭”……
半精灵旁边一个穿灰色亚麻布袍,内着鹿皮衬衣的冒险者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目光里带着少许轻蔑,仿佛在看着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乡巴佬。
“一只狼人就让你感到惊讶?”灰袍冒险者嗤笑了一声。
“它显然不可能像那些魔兽一样,原本就属于森林。”半精灵转头看向嗤笑者,“它是怎么来的?又为什么要来这里?这让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森林内为什么不会诞生狼人?”灰袍显然并不清楚这种生物的由来,他用一种低沉的语气恐吓着,“迷雾森林内会孕育出任何你见到过、听到过、或者梦到过的恐怖生物。这其中甚至包括巨龙!巨龙!!”他说了两遍,仿佛这样能增加恐怖感,“那可不是你这样张着漂亮脸蛋的小白脸该去的地方。”
“你是说太古雾龙?”半精灵并没有在意灰袍冒险者话语中的冒犯。
“不,不是那个谣传的、没人见过的东西,而是真实存在的巨龙。”灰袍否定着,“喏,你旁边那个诺德蛮子就曾经单独干掉过一只。”他用绑着绷带的手指向巴里特。
“那是一只伪龙!”巴里特更正道,“一头虽然张着翅膀,但并不会飞,也不会喷出龙息的伪龙。”
即便是一条伪龙,那也可以说是巴里特冒险生涯中,最为值得称道的辉煌时刻之一。但他却不想让他的临时同伴们误会什么,单独屠掉一头真正的巨龙?不,除了法师,没有人有那样的实力,没有人!
“嘿,喂食者先生,我在夸奖你。”灰袍对于诺德蛮子的话语十分不满,“在猪湾,当别人赞扬你的时候,你要欣然接受,然后反过来称赞回去,这是礼貌。你难道忘了?”
只有没有实力的冒险者才需要相互吹捧,巴里特并没有将话说出口。
艾斯特尔看向巴里特脚上的那双龙皮长靴:“这就是你那次‘屠龙’留下的战利品?”
巴里特点了点头,并没有去反驳‘屠龙’这种说法,这并没有什么意义:“那家伙只有腋下的部分皮能做靴子,其他的部位的皮都太硬了。”
他以前还有一套用伪龙皮做的,带着鳞片的镶钉皮甲。那是一套对于普通冒险者而言,可以说是能够得到的最好皮甲。许多魔兽的利爪都无法破开它的防御。但是在一次冒险中,那套皮甲被一只变异恐兽的强酸喷吐给腐蚀坏掉了,它替巴里特挡掉了那致命的一击,救了他一命。对于冒险者而言,这就是身上皮甲的最大价值所在。
“龙皮做的靴子,石化牛皮做的皮甲,当时我在人群中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你。”半精灵笑着打趣。
“那又有什么用?说不定哪天他就把自己也喂给森林。”灰袍冒险者将别在腰间的匕首抽出,一边开始将手上的绷带割裂,一边满不在乎的对半精灵继续说道,“如果我也长的像你这样,我是说如果我老妈不是跟了一个只知道将自己灌醉的酒鬼,而是一个长耳朵的精灵的话,说不定女人们看到我也会害羞的脸红,而不是满脸鄙夷。如果真是那样,我会钻到那些贵妇的闺房内,天天快活去。说真的,你是不是‘干’过很多?滋味怎么样?”他一脸猥琐的笑容,像是一只咧嘴傻笑的秃鹫。
巴里特以为艾斯特尔会因此而生气,但是他并没有。半精灵的脸上始终带着一种很彬彬有礼的微笑。
“金币也会让你得到你想要的。”半精灵说道,“它比容貌更会让人愉悦”
“那不一样,贵夫人们很多并不吃这一套,只有‘可人儿’才会这样。听说那些贵夫人会用牛奶洗澡,皮肤白嫩的像是剥了壳的白煮蛋!浑身会散发出紫罗兰的香味。而且下面也是光滑无毛的。”灰袍又‘嘿嘿’的笑了一下,“我会从她们的脚趾一直舔到脖颈,不放过任何一处地方。相信我,我会的!”
“你可以去上‘无毛的卡罗尔’,”另一位在旁边浏览悬赏栏的冒险者鄙夷的说道,“它至少满足你的最后一点要求。”
“去你妈的,老子才不会去上一只母地精呢。”灰袍冒险者破口大骂。
‘无毛的卡罗尔’,一只被关在大笼子里的母地精,很多冒险者队伍会拿它去捉弄那些新加入的、什么都不懂的冒险者新人。巴里特曾见过一次,那场面,他实在不想去回忆。
“即便给我比地精数量还要多的金币,我也不会用我的老二去碰这些肮脏的小绿皮。”灰袍冒险者说完后,表情似乎又有些犹豫,好像在海量的金币面前,母地精也变的有些吸引人了。“不,不会的。”随后他又语气并不那么肯定的强调了一遍。
瑞伊也是无毛的,不知为何,巴里特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了那个有着酒红色头发的女孩。
发生在什么时候?巴里特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地点在一条蜿蜒的河边,河水清澈,阳光在水面上弯曲的跳跃,很是晃眼。巴里特将水袋拿出,将内里已经有些淡淡异味的液体倒掉。
当他蹲下身准备取水时,一件淡蓝色的长裙却他眼前在滑落了下来,一双秀而俏的赤足连接着一段白皙小腿映入了他的眼底。
女孩冲着他笑了笑,那笑容让他有些恍惚,光在那无暇的胴体上,镀了一层柔和的晕,女孩转身,就那么轻盈的走进了河中。
可是最后,他什么也没做,只是返身离开了,连水也没有取。他隐约听见女孩在他背后大声的说着什么,像是倾诉,像是咒骂,他虽感官敏锐,却无从分辨。
……
第十五章 悬赏栏(中)
巴里特并没有参与到这个关于金币和女人的谈话中。虽然这种话题是大多数冒险者们都最为感兴趣的,他们能就着一杯劣质的黑麦啤酒兴奋的聊上一整天,甚至还会在梦中继续着,但此时的他却没有这种心情。
蛮子冒险者沿着迷雾堡高大的城墙,一个悬赏栏一个悬赏栏的看了下去,看着上面那些熟悉的名字和画像,每一个名字的背后,都代表着诸多冒险者的性命:
“鬼嚎”,也就是半精灵话语中谈到的那只狼人,看样子似乎依然还盘桓在迷雾森林中那片独特的银松林内。据巴里特所知,整个迷雾森林内只有一片银松林,在森林遍布的高大冷杉中,那片银松树就像是巨人种群里的侏儒。
魔法成像的画像中,狼人通体漆黑,身体微蹲,狼吻紧闭,双手利爪弯曲向上,血红色的双眼中带着一种慑人的冷静,还带着少许隐晦的疯狂。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种疯狂与野兽的并不相像,反而和炼狱生物的癫狂有某种共通。
巴里特曾听别的冒险者说过,“鬼嚎”似乎从不会走出那片银松林。它就像是困在林中的一只幽灵,除了有时会发出痛苦的、撕裂般的嚎叫以外,并不会主动出去狩猎人类。但是为了那些颇具价值的、通体成亮棕色的银松果,却总有些不知死活的冒险者会涉险进入。
据迷雾堡统计,这么多年被“鬼嚎”杀掉的冒险者将近百人,见过它出手的冒险者形容它的攻击像是一位久经沙场的高阶战士,简单而致命,没有多余的动作,利爪划过必有生命被带走,像是园丁在修剪枝叶,透着一种别样的从容。
但也有不少冒险者从那片银松林中成功的逃了出来。因为当“鬼嚎”心情好时,它居然会跟冒险者简单的聊上几句,并让那个幸运儿活着离开。
那些曾“有幸”和它聊过天的冒险者们形容,“鬼嚎”的通用语说的十分标准,言谈给人的感觉很有教养,并且还带着一股大陆东面神圣阿拉索王国特有的口音。
因此,这只狼人的来历在冒险者们的眼中就显得颇有些神秘。有人说他来自于神圣阿拉索王国中,一支被狼人诅咒所缠绕的古老家族,他因诅咒成为了“它”,然后又倒霉的被深渊的堕落气息所感染,所以时而冷静时而疯狂。
但也有人对此嗤之以鼻,因为狼人这种生物本身就很疯狂,毫无理智,被原始的杀戮欲望所支配,所以由它的疯狂来判断沾染了深渊气息并不准确。
不仅如此,如果它真来自神圣阿拉索王国的某个古老家族,那为什么要从大陆的最东面,穿越整个大陆,来到最西面的迷雾森林呢?为什么不去找法师们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呢?一只被诅咒且又沾染上深渊气息的狼人,相信法师们对此还是很感兴趣的。
但不管怎么样,作为迷雾森林中的一个已知的不稳定因素,如果有冒险者能将它的脑袋砍下来,迷雾堡还是会为此支付一笔不菲的报酬的。
狼人悬赏令的旁边,贴的是一只瞎了左眼的血齿鳄,巴里特知道它的名字叫“萨利”,他曾和这只野兽打过交道,知道它仅剩的那只琥珀色竖瞳内,满是对于人形生物的仇恨。
“萨利”平时一直潜伏在腐烂沼泽中那条仅有的可以穿过沼泽的小道附近,很有耐心的等待着。凶暴兔从沼泽中小心翼翼的跳过,“萨利”一动不动;受伤的蓝角羚趴在沼泽中无助的等死,“萨利”也丝毫不感兴趣。而一旦有人类想要通过,“萨利”便会找准机会,从沼泽中茂密的芦苇或野慈菇中突然窜出,咬住倒霉鬼的腿脚,将其拖入腐烂沼泽的深处。
一旦有人被“萨利”成功拖进沼泽,便很少有人会去救这个倒霉鬼。因为腐烂沼泽除了那条如鸡肠一样狭窄的小道以外,其他地方满是一脚不慎,便能将人整个吞进去的烂泥。
“萨利”悬赏令旁边贴的是岩石傀儡“碾碎”,一只被禁锢在主物质世界的强大土元素。巴里特曾被它追过一天一夜,他曾用“钢铁新娘”击中过它的手臂,躯干、头颅、脖颈,但除了敲掉一些岩石碎片外,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没有魔法,冒险者们很难真正伤害到这些元素生物。而想要对付这只强大的岩石傀儡,“钢铁新娘”显然还没一柄矿锄来的实在。
巴里特还发现豺狼人“霍格”和他的河爪部落也一样建在,迷雾堡的金苜蓿骑士团曾数次围剿过这支豺狼人部落,每次围剿都有大量的豺狼人首级被带回,但是因为有雾气的掩护,想要全歼显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迷雾森林内部,因为地形和环境的原因,成建制的军事力量其实并不算好用。
巴里特又路过暗网蜘蛛“雷西斯”,软泥怪“溃烂的里尼亚”,以及巨魔“长齿”、“断齿”两兄弟等诸多的悬赏令......
在“毒针贝恩”——一只变异带毒的回音蝙蝠的悬赏令旁,他的脚步停了下来,目光定格在了一面比其他悬赏栏要大上很多的悬赏栏上。
那上面张贴的是都已经被人完成悬赏,所有悬赏令都被打上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巴里特在众多悬赏令中一眼就看到了那只四臂魔猿。
四臂魔猿‘凯撒’,迷雾森林中的梦魇。它杀戮的冒险者数量,时至今日,依然在所有森林中的生物中排在第一位。
它像食人魔一样强壮,像森林精灵一样敏捷,身上又厚又韧的皮毛可以有效抵挡各种武器的挥击。它行走时像幽灵豹一样悄无声息,像最狡猾的猎人一样设计陷阱、把控战局;四只强壮的臂膀充满着力量,一拳下去能轻松击碎人类的头颅。更主要的,它对人类的仇恨是血齿鳄萨利的数倍。
四臂魔猿凯撒通常在高大的冷杉树中穿梭,在茂密的枝叶中窥视着它的猎物——闯入迷雾森林的冒险者。它总是谋定而后动,被盯上的冒险者几乎没有活口。
但巴里特是个例外,它袭击了他,在他的咽喉处造成了致命的伤口,不过诺德来的混血蛮子当时依然顽强的活了下来,至今那伤口愈合的疤痕还如一只丑陋的蜈蚣一样横在那里。
巴里特和四臂魔猿凯撒一共交过四次手,第一次,他完败,带着致命伤侥幸逃了出来;第二次,他的队伍损失了六个人,他被打断了四根肋骨,而凯撒只受了少许皮外伤;第三次,巴里特在一个魔法学徒的帮助下砍断了四臂魔猿的一只胳膊,让它的战斗力大减;而第四次,巴里特和他当时的矮人伙伴追踪了它六天,数次在死亡线上徘徊,但最终还是带回了凯撒的头颅。
当时那个头颅被做了防腐处理,挂在迷雾堡的正门上,展示了将近一个月。很多人,无论是跟巴里特关系好的、还是关系差的,都真心为他祝贺。
那次狩猎不仅给巴里特带来了大量的荣誉,更给他带来了极为丰厚的报酬。这其中除了迷雾堡给出的高昂赏金外,很多贵族家族也给出了不少的酬劳。
因为凯撒还曾杀戮过不少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而骑士团中的骑士很多都是狮鹫王国中大大小小贵族家庭中的次子。
次子因为无法继承家产和爵位,所以大多出来自己打拼,但是其身上流淌的依然是家族血脉,所以巴里特也算是间接替那些贵族家庭们报了仇,那些酬劳他拿的心安理得。
无论是从实力,还是带来的回报,凯撒都是巴里特最为重要的一个猎物,即便是那只伪龙也比不上。
时至今日,巴里特依然能清晰的回忆起,那只被挂在迷雾堡正门上方的头颅,以及头颅的双眼中那凝固的、有如实质的仇恨。
猪湾中所有的冒险者都知道,凯撒肯定是一只有故事的四臂魔猿,但无论它的故事如何,无论它的仇恨多深,都已伴随着死亡,烟消云散。
第十六章 悬赏栏(下)
正当巴里特的思绪再一次沉浸在了回忆中时,一个又高又胖,胖到几乎看不到脖子的冒险者走到了他的身边。
这个冒险者穿着墨绿色的羊毛上衣,外罩同样颜色的无袖双层厚皮甲,腰间每侧都挂着一柄单手战斧,肩上还披着一件绣有冷杉图案的浅灰色宽大斗篷。
那斗篷大到足以将这位冒险者整个都包裹进去,再加上他那圆滚滚的外形,这使得他的样子显得有些滑稽。
胖胖的冒险者望了悬赏栏一眼,又看了看蛮子:“凯撒,哈?看来你还在缅怀着你的这个老‘朋友’。”
说话的冒险者名绰号“大鸟罗勃”,虽然他真正的名字并不叫罗勃,而是叫狄克,但是由于他的那家伙真的很大,不开玩笑,真的很大!所以冒险者们就将某部很知名的、就是那种带颜色的小说中主人公的名字,套在了他的头上。
而狄克作为一个男性,显然对这种绰号很是满意,之后便再也没提过他原本的真正名字。
那部小说中有首脍炙人口的歌谣,经常在各个城市的酒馆中被传唱,每次都会让酒馆的氛围热烈起来。那首歌谣大概是这样的:
“罗勃的脑袋有些傻,但是个头却很大,女人们见他都窃笑,因为他不止个头大;嘿哟,嘿哟,女人们说他像匹马,因为他不止个头大;女人们都疯狂的爱着他,因为他不止个头大……”
巴里特扭头和他身侧的说话者对视了一眼,又把目光挪回了悬赏栏上:“缅怀?不。”他说道,“一只嗜血的怪兽,我想没有人会去缅怀它。”
“的确。”某个部位很杰出的说话者点了点头,“咱们被它干掉的同行有多少来的?我记得迷雾堡统计出的数字已经超过了500,不过你知道的,那些没有被算进去的倒霉鬼只会更多。”
迷雾堡每年都会统计冒险者们死亡的数量、死亡的原因等数据,但因为迷雾森林的特殊性,以及猪湾内冒险者们杂乱的流动性,所以这些被统计的数字往往并不准确。每年都有很多不知名的冒险者悄无声息的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到过何处,也没有人在意他们是否还能回来。
“大鸟罗勃”提了提被两柄单手战斧坠下去的腰带,继续说道,“当时看到这家伙的脑袋被挂在了迷雾堡的大门上,着实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松口气?不,在迷雾森林里永远都不能‘松气’。”巴里特摇头,“否则你就没有机会再将它们吸回去了。”
“拜托,这些话还是留着去教育那些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去干地精的新人吧。”罗勃有些不满,“他们会很崇拜的看着你,把你的话奉为真理,然后等待着你将他们一个一个的填进去。”
罗勃和巴里特的关系不错。很早以前,他们曾一起在一个名叫“黑母狗”的冒险者队伍中,呆过不短的一段时间,后来队伍里的头儿挂掉了,队伍散了。罗勃又进了一个名为“懒女人凯薇”的冒险者队伍,而巴里特则是自己当起了头儿,成为了迷雾森林的“喂食者”。
说到这,罗勃语气又一转,有些后怕的说道:“不过确实,在迷雾森林里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有一队穿戴整齐的骑士巡逻经过巴里特二人身边,几乎每位骑士在路过罗勃的时候,都上去拍了拍他裹在披风下的肥屁股。
“嘿!再拍可要交钱了!”罗勃喊道,“一枚‘狮鹫’一次,谢谢惠顾!哦,伯顿队长,如果是你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个八折!”
“只有荆棘帐篷里的那些女人们的屁股才值这个价,而你,即便是想卖,也不会有人买的。”那位络腮胡子的骑士队长停下来,对罗勃嘲弄着。
人人都喜欢和罗勃开玩笑,他就像是马戏团里举止滑稽的小丑,不仅身形像,性格也是如此,惹得每个人都想上去逗弄一番,而罗勃本人对此也并不反感。
只有一位骑士路过巴里特时,拍了拍蛮子的肩膀。巴里特认出那是大骑士雷恩,加兰诺市米勒家族的次子,他弟弟也是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在一次去迷雾森林清剿的任务中,被四臂魔猿凯撒隔着狮鹫头盔将脑袋砸成了草莓派。
巴里特和雷恩骑士彼此点头示意,擦肩而过。待这队骑士走远,他又扭头看向罗勃,“上次你受伤后,我以为你不打算干这行了。”
“当时确实不太想干了,因为那次受伤真的差点要了我的命。”人缘颇好的胖冒险者心有余悸,“你知道的,当时我的胸口被开了个对穿的洞。”他用手比划着,“喏,就在我左面**的旁边。伤口虽然不大,只有指头粗细,但是却伤到了我脆弱的心脏。”
他呼了一口气,又将手伸进皮甲内摸了摸之前伤口的位置,“你能想象得到么?那只变异的刚刺豪猪居然能把背上的刺射出去,而且速度居然比弩箭还要快,皮甲都挡不住!不过我以前的那套皮甲也确实该换了,厚一点的毛毡衣都比它顶事。”
我能想象得到,哪怕是一只弱小的跳鼠,我也会全力以赴。“所以说,在迷雾森林里,永远都不能松口气。”巴里特重复着。
“那只豪猪比条狗大一些,吱吱的尖叫着,像个老鼠。当时‘水獭瓦格’还在那家伙的正面逗它,特里有些不耐烦,让我们抓紧赶路,所以我打算从侧面给它来一下狠的,我还没尝过豪猪肉是什么味道的呢。可是没等我干掉它,它却提前把我撂倒了。除了被以前邻居家的女孩甩了那次以外,我的心还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呢。”
“那她一定不知道你的某种长处。”巴里特调笑着。他难得开个玩笑,只因对方是大鸟罗勃。
“很遗憾,她知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还经常一起去河边洗澡。我还知道她左边的屁股上有一块褐色的胎记,样子像是一只山雀。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看见山雀这种鸟时,那半边屁股便总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顺着这样的话语,某个酒红色女孩的胴体似乎又出现在了巴里特的眼前,他在心里叹了口气,“现在那伤口怎么样了?”他随口问道。
“已经痊愈了,但是留下了一个不算太大的疤,有猪的**那么大。”罗勃撇了下嘴,“但至少保住了命不是。”
“那么说你有三个**了?”巴里特笑道。
“可以这么说。”罗勃不以为意,“不过其中一个是瘪的。即便不是瘪的,它们也不会有其他用处。”胖胖的冒险者将手伸向后背,隔着皮甲费力的挠了挠,似乎感觉这样不太解痒,又将手伸进皮甲内部,用力的挠了几下。
“当初你和那个矮人一起离开的时候,我就知道终有一天你还会回来。”罗勃对巴里特说道,“但没想到这么快,似乎外面的冒险生活也很不顺利么。”
巴里特并没有接话,“你呢?”他对罗勃问道,“难道上次的伤势并没有吓到你么?”
“本来不想再干这行了,但是回老家耕了两天地后,感觉当个农夫实在没什么意思。再加上因为玩牌欠了些钱,你知道的,我的手气总是不太好,索性就回来了......”
正在这时,一阵悠扬的号角声响起,巴里特知道那是预示着迷雾堡南城墙下的‘脚趾缝’已经打开,冒险者们彼此说笑着、杂乱的向城门涌去。
“嘿!门开了,我得去找特里他们了。”罗勃说道,“改天一起聚聚。”
巴里特点了点头,在心里默默的加了一句,如果我们都能活着回来的话。
不远处,巴里特看到老威尔在向他招手,便向下流小说一行人走去,准备动身前往迷雾森林......
第十七章 迷雾森林与酒(上)
雾气像是兑了水的牛奶,在林间氤氲的萦绕着。抬头望去,你会发现云端似乎低至了树梢,遮蔽着苍穹和光芒,使你无法分辨何处才是日出的方向,而何处,又是日落之幕。
粗壮的冷杉树像是直插入云端的巨柱,一棵又一棵的擎在那里。时不时会有一声无以名状的怪叫,在高远的树梢间、在雾气的最深处,突兀的响起。那声音像是恋人亲密的耳语、亦像是妇人夜里的哭泣,欢快而呜咽着,在林间回荡。
......
一只手掌大小的“紫夜蛾”正趴在冷杉树粗大的树干上,奋力吮吸着树的汁液。迷雾森林中的冷杉树,和它们外面的那些同胞并不相同,其汁液具有微弱的毒性,而紫夜蛾却可以通过腹部的独特器官,将树汁中的毒素富集在翅膀的鳞粉上。
当紫夜蛾飞起时,翅膀的边缘会亮起淡紫色的光芒,并洒下一片星星点点的荧粉。那荧粉被动物吸入后,会引起体内呼吸肌的痉挛反应,使动物窒息而亡,所以很少有动物或怪兽会去招惹这种浑身布满紫色花纹的美丽生物。
但世间万物终归是有例外的。
突然间,一对细小的爪子闪电般的抓住了正在进食中的紫夜蛾,爪子的主人是一只小巧的笔尾跳鼠。这种跳鼠的吸气和呼气并非是由呼吸肌来完成,所以无法产生痉挛反应,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对毒素免疫。
笔尾跳鼠的身体并不比紫夜蛾大上多少,蛾子扑腾的很厉害,淡紫色的荧光铺满了周遭的空气,显得分外绚丽。跳鼠用爪子抓紧蛾子的身体,一口便撕咬掉了紫夜蛾的头部,并将其吐在了地上。猎物安静了下来,猎手开始享用胜利的果实。
跳鼠没吃几口便突然停了下来,大大的眼睛向模糊的远方望去,随后像是受到惊吓了一般,叼起猎物跑进了雾气的深处。
远处,一群模糊的身影犹如幽灵一般在雾气中跃动着、扭曲着。身影越来越近,雾气翻滚着被撕裂,五位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类人生物渐渐从雾中显现了出来。
其中一位走在队伍中间,身穿棕褐色镶淡金花纹长袍的男性人类,对他的几位同伴问道,“我说,你们曾经喝过的最浓、最烈的酒是哪种?”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一位身体壮硕,额头满是刺青的诺德蛮子,他侧头用余光向看了一眼身后的几个人,却并没有说话,而是警惕的注意着周围的环境。
他用手中的长剑劈开了一节从冷杉树上坠下的“枯枝”,“枯枝”落地后发出刺耳的尖叫,随后跑进了雾中,洒下一地绿色的液体;刺死了一只躲在灌木丛中的、比兔子小不了多少的青蛙,并将死掉的青蛙捡起来装进了随身的牛皮袋子中;又小心绕开一簇满涨着孢子的蘑菇,并示意身后众人不要踩在上面。
“喝酒?”队伍中的一位半精灵绕开那簇蘑菇后,有些诧异的开口说道,“我以为你们法师都是不喝酒的,而且您以前也从没有在我们面前喝过酒。我很难想象得到一个酩酊大醉的法师该是什么样子,不过话说回来,那样子一定很有趣。”
“也很危险。”最前面的蛮子补充道。
“说的没错!”半精灵煞有介事的点点头,“普通情况下的法师就已经足够让人畏惧了,而喝醉了酒的法师,比被偷光了宝藏的巨龙更让人恐惧。如果魔法协会的那位会长大人也喝多了的话,你们猜会怎样?哈,第二次屠神之战要开启了么?”
“会长大人虽然很伟大,但是比起魔法帝国的缔造者、传奇法师中的传奇法师、魔网撕裂之人、魔法重塑者、诸神屠戮者、人类前进的灯塔、多元宇宙的智慧之眼、最为伟大的塔拉夏法师阁下,还是差不少的。”长袍男子开口说道,
“这么一长串的头衔真亏你能记得住。”半精灵惊叹道。
蛮子冒险者走到一株冷杉树钱,一剑劈开冷杉树的树皮,对着树皮的裂口处看了看,然后换了个方向继续前进。
长袍男子跟随着蛮子冒险者的脚步,笑着说道,“这串头衔虽然很长,但是比起那些更加拗口的魔法咒语和驳杂难辨的法阵符号,可是差远了。对了,我刚才要说什么来的?”
“喝酒。”半精灵提示。
“对,酒!其实法师们并非滴酒不沾,但确实很少会喝的大醉。他们需要自己随时能够保持旺盛而清醒的精神力,要学习浩瀚的魔法知识;要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冥想,以回复魔力并增加魔力总量;还要完成协会内的任务来赚取内部的积分,所以时间相对于他们来讲十分宝贵,很多低阶法师们甚至连睡眠的时间都要压榨到极致,更别说宿醉了。”
一位法师,在介绍法师这个群体时,用的居然是“他们”,而非“我们”,这让蛮子冒险者多少感觉有些怪异。
棕褐色长袍的男子说到这,突然顿了一下,他按照蛮子冒险者的示意,在旁边的一颗怪树上摘了一片厚厚的树叶放进嘴里,其余人也做了同样的事情。
“嗯,真不错!”饱满的带有薄荷气息的汁液让长袍男子精神一震,随后又继续说道,“更主要的是,法师们不喜欢这种混乱且不受控制的感觉。相信我,秩序在法师这个群体的信念中,永远排在第一位。而这种秩序,显然也包括他们自己的身体和意识。”
“这种树叶中的汁水突然让我想要吸烟,在这里吸烟没什么问题吧。”他问向走在最前面的蛮子冒险者。
待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棕褐色长袍的说话者将烟斗取出,点燃烟丝,深深的吸了一口,又向雾中呼了烟气,两种气体欢呼着融在了一起。
他继续着之前的话题,“法师们很少喝酒,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会滴酒不沾。他们通常会在精力药剂中兑上少许甜李子酒,以用来冲淡药剂的那种怪异口感。艾斯特尔,你知道的,精力药剂里的那股子怪味实在说不上好。”
半精灵点了点头,并没有反驳这种说法,显然那种怪味很是深入人心。
“而我的那些同行们喝精力药剂实在是太频繁了,以至于幕雅城邦每年都会收购大量的甜李子酒运到浮空之城阿尔——萨菲尔上去。不过对我来说,甜李子酒还是太淡了些,果酒的口感更像是果汁,而非是酒。”
“水果酿的酒也可以拥有很高的度数。”半精灵说道,“在精灵圣地‘洛丝萝林’中,有一种用醋栗和魔藤汁液酿的果酒,微酸微甜,喝起来没什么感觉,但是一小杯就会让人醉上三天!”
“不,不,不,我的好艾斯特尔,喝酒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醉的。”长袍男子笑了笑,“而是为了品味,品味酒体在口腔中绽放的那种美妙感觉。我以前更喜欢往精力药剂中兑一种诺德特产的,名为‘提哈’的红色烈酒。你知道‘提哈’么?我们的好向导,巴里特阁下。”他对走在最前面的诺德人问道。
我并不是阁下,巴里特在心里腹诽着。身为一个诺德人,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提哈”,但相比于这个颇有品位的名字,我们诺德人更愿意称它为“兽人之血”。而相对于谈论这个关于酒的话题,我更愿意将注意力放在周围的环境中。
“知道。”他简单的回答。
此时,蛮子冒险者和下流小说一行人来到迷雾森林已经有了大半天的时间,老威尔他们除了最初对于雾气导致的能见度大幅下降有些不适以外,很快便习惯了森林中那有些怪异的环境氛围。毕竟这是一只很有实力的冒险者队伍,对于各种情况的适应力都很强。
巴里特其实并不太喜欢这种有些谈笑风生的冒险氛围,但一来他给自己的定位只是一个拿着佣金的被雇佣者,而对方也并非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人,所以他并不想过多去干涉‘下流小说’一行人的冒险习惯;二来众人目前还行走在迷雾森林的最外围,也不太会有意外的情况发生。
按正常行进速度,向迷雾森林前行的两到三天时间内,大体是比较安全的。迷雾堡的金苜蓿骑士团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对这段距离中的各种魔兽、怪物进行大范围清剿,这么做一方面是便于维护迷雾堡自身的安全,而另一方面,则是就近搜收集各类有价值的资源。
而冒险者们想要有所收获,除了去奢望“金币从天而降”一般的好运外,便只能去往迷雾森林的更深处。
第十八章 迷雾森林与酒(下)
高耸入云的卡维斯山脉隔绝了森林与大陆之间的气候交换,使得这里自成一体。即便是冬天,迷雾森林内也不会下雪,甚至连寒霜都不会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会四季如春。
若按正常情况来讲,像迷雾森林这样与大陆隔绝,却与海洋有大范围接壤的地域,其本身的气温变化应该是温和舒适的,但真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因为森林内的温度并非是由普通的空气来决定的,而是取决于那弥漫在整个森林之中、无所不在的雾气。
其实那诡异的雾气并不会带走环境中的温度,它就像是一只巨大无边、且贪得无厌的亡魂,只会向生者索取温暖。
当冬天来临之际,林中雾气的温度会在3天左右的时间内骤然下降,到第6天时达到极致并保持下来。那时森林中的温度会低至绝大多数生物都无法生存,皮肤一旦与雾气接触,便会瞬间脱落,血液会直接从血管内冻结,即便是最为耐寒的器官——眼睛,也会凝成晶莹的冰珠。
这时,林内的生物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蛰伏起来。而地下,无疑是个不错选择,像豺狼人的河爪部落,听说便会在冬天来临之时,将整个部族转入地下。
它们会驱使着数量繁多的地精,像矮人一样不停的挖掘着地底,将林中的地下世界越挖越大。地精这种绿皮的小家伙用处很多,不仅能够充当苦力,而且当食物不多时,对于豺狼人来讲,那些苦工一样的地精还可以充作口粮。
除此之外,其他大多数的蛰伏方式并不为人所知。
不过冬天的迷雾森林并非是一片清冷、毫无生机,像霜虫这样的冰寒物种会在这时苏醒过来,主宰这里。凛冬来临之时,森林是它们的天下。
初春,迷雾森林的温度已经开始上升,但此时依然寒冷刺骨,比之林外低了许多。
老威尔给众人施放了一种名为“忍耐环境”的一环魔法,这个魔法极其实用,可以让受术者即使在酷热或严寒的极端环境下,也能舒适的生存。
巴里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裸露在雾气中的双手,其上的皮肤红润,肌肉饱满有力,而以往在此时来到森林,这双手通常是处于一种僵硬、苍白的状态。
“魔力形成的事物,还是要用魔力本身才能对抗。”巴里特低声对自己说道。他此时的心中,对于那些关于雾气形成原因的各种传言,已经渐渐有些相信了。
除此之外,老威尔还为众人施放了一种名为‘昏暗视觉’的魔法,这种魔法可以让受术者在微弱昏暗的光线下,也能正常视物,但对于迷雾森林中的雾气却并不好用。
蛮子冒险者走在队伍的最前端,距离身后的老威尔一行人有半米左右的距离。
如果森林真有意识的话,它对于我这次带来的食物,是否会感到满意呢?巴里特胡思乱想着,之后在心里笑着摇了摇头,将这种不着边际的想法抛在脑后。
作为一个向导,巴里特尽职的探查着周围的环境,仔细聆听着林中各处响起的怪异声音。不仅如此,常年在迷雾森林中的冒险生涯,使他的视力能比常人在雾气中看的更远,他的目光穿透雾气,寻找着潜藏在其中的危险,而他那引以为傲的嗅觉,则可以闻到任何一点不同寻常的味道……
巴里特深吸了一口清冷的雾,感觉身体在不由自主的战栗。那战栗并非来自于恐惧,而是在面对将要到来的各种奇遇和冒险时,无法抑制的兴奋。
但是身后老威尔的各种千奇百怪的话题却让他感觉,这并不是一次危险丛生、转瞬间便会丢掉性命的冒险,而是某个贵族闲来无事举办的春季郊游。只不过陪伴他郊游的的并不是貌美、优雅的女伴,而是几位个头、人种均不相同的男人。
在巴里特看来,老威尔这位法师似乎并不仅仅只是喜欢窥探别人的内心,而且还喜欢向他人讲诉自己的心声,无论他人是否愿意聆听。
“离诺德不远的瓦莱塔城邦,我曾在那住过很长一段时间。”老威尔闲聊着,“那时我好像才50岁,不,是60岁,总之,当时的我还很年轻”。
年轻的60岁?这可真是一种好说法,巴里特在心里小小的腹诽了一下。魔力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延缓衰老,无论是法师,还是那些因魔力浸染而变异的魔兽,其寿命都远远高于同种族的普通个体,这是大陆上所有人都普遍知道的事情。
不过真正将事情摆在眼前后,这件事实依旧会让人嫉妒不已。
法师已经够强大了,为什么还要让他们活这么久呢?相信这是很多普通人都曾有过的想法,但这其中却不包括巴里特。
他数次直面死亡,却从不畏惧它。甚至有的时候,他感觉就这样死在迷雾森林中也挺好。作为一个将死亡视作安息的诺德人,作为一个见惯生死的冒险者,巴里特并不渴望长寿。但是在战斗中,他也从不会松懈。
老威尔的声音继续巴里特在身后传来,“我的导师被魔法协会委派到了瓦莱塔城邦,负责那里的分会和法师塔的运作。而我作为他当时唯一还在身边的弟子,便也跟着他离开了浮空之城。我导师的家族是酿酒出身的,所以他很喜欢喝酒。而作为他的弟子,我也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美妙的液体。”
“在瓦莱塔城邦,我曾喝过一种名为‘红龙之怒’的混合烈酒。”老威尔咂了下嘴,似乎是在回忆那酒的味道,“这种酒是用诺德产的‘提哈’烈酒,再往其中混进松节油、氨水、火药、以及魔鬼椒磨的辣椒粉最终调制而成的,喝的时候还要将金属酒杯方在篝火上烘烤,直到它腾出热气。你们能想象得到那东西喝到嘴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么?”
巴里特对于酒了解的并不多,即便是诺德人都喜欢的‘提哈’,他也很少去喝。无论手头是否宽裕,他都只喝带着微微苦涩的黑麦啤酒,两个铜币一大杯,冒险者们的最爱。黑麦啤酒不低的酒精度和便宜的价格,可以让冒险者们忘记任何烦恼。
“就像吞了一团火?”半精灵试着形容。
“火不好吃。”食人魔莫格洛克瓮声瓮气的说道,“火腿才好吃!”
“哈哈,很贴切,但比那更甚。”老威尔大笑着,“说句实话,那液体已经无法用‘味道’这个词来形容了,因为你根本感觉不到任何味道的存在,而是像被一柄烧的通红的利剑直直的从口腔贯穿到了胃部,而且利剑还在一直往下,似乎要将你刺穿;又似乎你被一条成年的健壮红龙按在了地上,它在肆无忌惮的亲吻着你的嘴唇,并热烈而澎湃的向你嘴里喷吐着龙息。当然,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
“那可真是……”半精灵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真是太奇特了。”
“是的,但不仅是奇特。”老威尔的眼睛望向了的远方,似乎陷入了回忆,“你根本无法思考,因为那“龙息”已经烧穿了你的脑袋,让你的大脑变成了灰烬。但你似乎又能因此而看到更多,各种斑驳陆离的光彩在你眼前晃动,一些美丽的精灵……,哦,我是说妖精,那种很小的、长着两队翅膀的家伙,而不是你的亲戚,艾斯特尔。”老威尔更正道,“一些美丽的妖精围绕着你,它们欢声笑语,似乎是在跳舞,你很想加入它们,但是没等你跳出两步,便会一头栽倒在地上……”
脑袋有毛病的人才会去喝这种东西,巴里特在心里说道。
正在这时,他突然停下了脚步,将手搭在了“钢铁新娘”上,皱着眉头朝左手方向的雾气深处望去。下一刻,正当他准备张口向众人示意似乎有情况发生时,却有人先他一步做出了警示。
“有‘人’过来了。”坐在食人魔肩膀上的侏儒开口说道,这时巴里特第一次听他说话。
第十九章 来自贫民窟的冒险者们(上)
“人”,这个字在通用语中只代表人类,并不包含其他的类人形种族。因为通用语这种在大陆、乃至整个多元宇宙中使用最为频繁、覆盖面最广的语言,是人类自己发明的,所以人类在通用语中,便有着各种各样特权。
通用语来源于更为久远的杜兰萨语,而杜兰萨,则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帝国。虽然当时杜兰萨帝国的国土面积还没有现在狮鹫王国的一半大,但却已经统一了大陆九成以上的人类。
毕竟那时的人类,还并不是大陆的主宰,只是偏安一隅的安静繁衍着。
杜兰萨帝国存在了将近三百年,在那之后,人类王国依然处在不断的分裂、合并之中,语言的种类也越来越多。不过即便人类语言发展的种类再多,也都是从杜兰萨语的基础上衍生出去的。
再然后,千年的魔法帝国横空出世,不仅统一了大陆,将人类这个种族推向了巅峰,还制霸了多元宇宙千余载。
魔法帝国的法师们将语言回归根本,从杜兰萨语的基础上,发明了现在使用的通用语,并通过自身强大的力量,用强制的手段将通用语发扬光大,普及到这片大陆,乃至多元宇宙的各个角落。
巴里特作为一个诺德蛮子,懂的显然并没有这么多,但这并不妨碍他理解侏儒话语中显露出来的意思——来者是人类,而非其他什么奇怪的生物。
这个侏儒在雾气中也能看如此之远?巴里特对此感到有些意外。
侏儒抓着食人魔莫格洛克头盔上的尖角,从后者的肩膀上站起,微眯着眼睛眺望远方,“来的人挺多。”他的嗓音有些嘶哑,“但应该问题不大。”
虽然嘴上说着应该没什么危险,但侏儒还是将匕首从腰间取出,轻轻抛向空中,然后反手将其握住。
侏儒的话音刚落,巴里特便也从雾气中看到了那些身影。那是一群约二三十人左右冒险者队伍,其中只有少数人的身上套有皮甲,而更多的人,只是穿了一身普通的破旧棉麻衣物。
如果说那些堪堪遮体的衣物下藏有皮甲的话,巴里特是不太相信的。与其真的有那财力购置皮甲,还不如拿些钱去弄件趁手的武器。至少一柄最为普通的铁质长剑要不了两枚金币,而杀伤力却要比那些人手里的尖木棍好上许多。
看着这些人的状态,巴里特猜测他们大多应该都来自于加兰诺市的贫民窟,因为他自己也曾在那里招募过不少渴望改变命运的穷苦之人。
作为狮鹫王国在西部首屈一指的商业城市,加兰诺真正诠释了那句流传很广的谚语——“越是光鲜的外表下,越是隐藏着丑陋”。
贫民窟占整个加兰诺市的一半大小,巴里特也曾在的贫民窟中生活过不短的一段时间,那里的生活很困苦,连黑麦面包大多都是掺了麦麸的。但至少能让你用一枚铜币就能好好的吃顿饱饭。
两只冒险者队伍的距离越来越近,“我看到他们了。”半精灵开口说道,“不过他们似乎也看到了我们。”
半精灵说的没错,巴里特发现对方的冒险者队伍突然骚动了起来,很多人停在了原地,十分紧张的攥着手里的“武器”,一脸的恐慌和不知所措,似乎在森林内遇见同行并没有在他们的计划之中。又或者说,任何突发状况都会让他们摆出这样的表情。
这些人很多都浑身打着颤,不知道是因为恐惧,还是迷雾森林中的雾气,亦或者和巴里特一样的兴奋?不,那不可能!
蛮子冒险者在心里摇了摇头,对面的那些人中,很多人可能连一只地精都打不过。他们没有受过最基础的训练,好像前一刻还在贫民窟讨生活,后一刻便已经来到了迷雾森林。
对面的队伍中排众走出一个塌鼻子的冒险者,“塌鼻子”身上的皮甲被他肥硕的肚子顶的鼓鼓的,皮甲上面镶嵌的铁钉似乎下一刻就会被崩飞出去。他身上穿的与其说是一件被撑大了的镶钉皮甲,不如说是一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触发的特殊暗器。
“塌鼻子”拍了拍前面一个背对着他的、表情慌张的男孩,示意他把道让开。但是男孩过于紧张了,手中的尖木棍下意识的便刺向了这位其貌不扬的冒险者。“塌鼻子”一把将尖木棍握在了手里,用另一只手给了年轻人一耳光,又骂骂咧咧的训斥了下对方,继续向巴里特走来。
“嘿,好巧,没想到在这里还能见到你——森林最虔诚的‘喂食者’。”塌鼻子走向巴里特,他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双手要拥抱诺德蛮子。
巴里特将手从“钢铁新娘”上拿了下来,主动迎了几步,并敷衍的回应了下对方的拥抱。巴里特和塌鼻子还算熟识,虽然关系称不上好,但至少表面上还过得去。
“看样子你似乎对自己的绰号并不满意,正准备抢走我的那个称呼?”巴里特看向来者身后的那些贫民冒险者,意有所指的说道。
“不,你的绰号还归你,我可不想要。”来人笑着摇了摇头,“‘帅哥杰克’虽然称不少好,但至少没有像‘喂食者’一样,让人即反感,又恐惧。”
“绰号这种东西可由不得你挑选。”巴里特满不在乎的说。
“不能同意的再多了。”来人点了点头。
“帅哥杰克”——这是塌鼻子冒险者的绰号。这个绰号并非源于讽刺,或者说,最初并非源于讽刺,而是杰克本人以前的样貌真的可以用‘英俊’二字来形容。也许比不上半精灵艾斯特尔,但也差不了太多。
帅哥杰克在一次冒险中,很倒霉的被一只巨魔挥舞起来的拳头直直的砸中了面门。他挺拔的鼻子被砸碎的同时,满嘴的牙也被砸掉了大半。所幸颅骨还算坚硬,并没有被砸碎,小命得以保存。
虽然杰克在伤养好后,又将牙齿重新种了回去,但是塌陷的鼻子却再也无法恢复坚挺。而且杰克还是个话唠,每次开口说话时,满嘴种的歪歪斜斜、大小不一的牙齿就暴露了出来。自此,冒险者们虽然依旧称呼他为“帅哥杰克”,但是意义却已经完全相反。
“看来你这次组了个不错的队伍。”杰克侧头看了一眼巴里特身后的其他人,脸上的诧异一闪即逝,又对蛮子笑着说道,“但是这次‘食物’的数量似乎并不是太多。”
我的食物虽然不多,但是更加精致,巴里特在心里想道。
“我并不是队伍的组织者,只是一个拿着佣金的向导。”巴里特侧过身,将身后的老威尔等人让了出来。
杰克的目光从食人魔挪到了它肩膀上的侏儒身上,脸上满是好奇;紧接着又从侏儒挪到了半精灵,好奇变成了羡慕和少许痛苦,最后定格在了老威尔身上。
“法师?”杰克语气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威尔法师阁下,我的雇主。”巴里特回答。
杰克赶忙将双手掌心向上,置于胸前,语气敬仰的对老威尔说道,“尊敬的法师阁下,沃尔家族的杰克向您致敬。”
巴里特诧异的看着杰克,不明白他摆出这么奇怪的动作是什么意思。但至少应该和冒险者们相互“问候”时使用的那种、双手交叉在胸前的手势含义不同。
他并不认为‘帅哥杰克’会对一位法师做那种侮辱性的手势,除非那只巨魔当初不只砸塌了他的鼻子,还砸坏了他的脑子。
……
第二十章 来自贫民窟的冒险者们(下)
“没想到现在还有人懂得魔法帝国时期的礼仪。”老威尔对杰克点头示意,笑着说道:“看来你的家族应该是个与帝国颇有渊源的古老家族。”
“我的祖辈曾是魔法帝国时期,一位高阶法师家的‘追随者’!一直为那位伟大的法师照料来自多元宇宙各处的珍惜植物。”杰克的表情有些洋洋自得,“其实严格说起来,我的祖辈和狮鹫的皇室——奥格斯格家族也没什么不同。”
“追随者”?呵,不过是个园丁罢了。对于杰克的自吹自擂,巴里特不由得在心里嗤笑了下。但是他也并没有真的出声讽刺,因为杰克的这种说法也并不算错。
狮鹫帝国的皇室——奥格斯格家族也同样自诩为是魔法帝国时期,某位法师的“追随者”,不过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个建立起庞大王朝的“狮鹫家族”,其实当初就是给某位高阶法师照料各种魔兽的。
千年帝国轰然倒塌的最初期,大路上绝大多数的普通人对此并不知情,毕竟法师和普通人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彼此的交集十分稀少。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上的人们习惯性的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却发现天空中的那遍布大陆的三十六座浮空之城,一座接一座的消失了。这让人们惶恐不已的同时,也让很多残喘的邪恶异族起了别样的心思,并最终导致了混乱纪元的爆发。
人类内战、兽人入侵、各类异族反攻倒算、多元宇宙中各位面的势力都开始猎杀法师,一时间,大陆各处硝烟弥漫。直到魔法协会,作为帝国的嫡长子,在帝国的“尸体”成长了起来,并再次稳定住了局势。
而奥格斯格家族,便是在混乱纪元时期,靠着自身的“优势”一举崛起。虽然没有了法师的束缚,很多强大的魔兽恢复野性,无法再被普通人驯养,但是狮鹫这种生物却向来是“忠诚”的代名词。
“不过我的祖先并没有奥格斯格家族那么大的野心。”帅哥杰克眉飞色舞的说道,仿佛老威尔是他们家族的知音一般,“他们一直忠于职守的照顾着法师的‘财产’。听我爷爷说,我们家族十分擅长种植‘杀手藤’,十分擅长!”他重复着,“您知道,那可是一种很危险的植物。如果,我是说当时我的祖辈如果也想在混乱纪元时期掺和一脚的话,说不定现在就没奥格斯格家族什么事了呢!”
没有了狮鹫帝国,崛起了杀手藤王国?皇家骑士们人人骑着一条软趴趴的杀手藤出击?巴里特在脑海中想象了下那种画面,不由得为人类感谢了下杰克祖先的安分守己。
老威尔笑了笑,并没有接话,而是看了巴里特一眼,示意他来应付这个在法师面前有点热情过度的家伙。
巴里特咳了一下,打断了塌鼻子杰克的喋喋不休,对后者说道:“你队伍里的几个人。”我是指大部分,“好像没有太多冒险经验。”根本一点都没有,“看样子他们给人的感觉并不太可靠。”不,是一点都不可靠,我宁愿独自作战也不会把后背交给那些。
“他们确实还‘嫩’了些,你知道我指的并不是年龄,因为迪伦今年已经六十三了,哈哈!”杰克开了个并不好笑的玩笑,自己先哈哈大笑了起来。
六十三?对于某人来讲确实还很年轻,巴里特心里想道。
“当然,他也可能叫迪瑞,或者杜伦,谁知道呢,反正这不重要。不过我更愿意叫他‘老头’,这个绰号不太有特色,但是很配这个人。”杰克将一只手放在了自己的肚子上,习惯性的按了按皮甲上面的铁钉,“不过埃尔顿确实很‘嫩’,就是队伍前面的那个小男孩。我猜他只有12岁左右,但他自己说他已经17了。17?哈,你见过17岁的男孩下面连毛都没长的么?我17岁的时候,下面的毛早已经像沼泽中的芦苇一样茂盛了。”他一脸的得意状。
“你不应该把这些人带到迷雾森林中,他们并不属于这里。”巴里特皱着眉头,他以前虽然也经常在贫民窟内招募队员,但是却只招募那些已经成年的健壮男性。而且巴里特会教他们许多冒险时的技巧和注意事项,以增加他们活下去的几率,只不过那效果并不算好……
对于迷雾森林中的冒险者来说,只要能活下来,金币终归能赚到,因为森林从不吝惜它的恩赐,只是有的时候你无法承受罢了。
“他们确实不属于这里。”杰克点了点头,“但是他们还能属于哪里呢?与其躺在贫民窟内等死,还不如出来拼一下。‘筛子’,就是那边那个身体一直在抖的家伙……”他回头指向自己的身后,话语却突然顿了下,“好吧,现在我们有7个‘筛子’了。”
杰克耸了下肩膀,又转头看向巴里特,“你知道加兰诺几年前的那次大火么?”
除了冬季,巴里特在其他季节里很少呆在加兰诺市。不过他的确知道那次大火,因为那次火灾很出名,虽然开始和结束都很迅速,但是造成的损失却是极大。
贫民窟内人口颇为密集,各种帐篷、木房等建筑搭建的十分紧密,一个不小心便很容易酿成火灾。
几年前的那次大火,火势铺展的极快,转眼间便蔓延开来,烧死了数百人。但是加兰诺作为王国西部最大的一个商业城市,是有魔法协会的分会坐镇的——城市中央的法师塔内,一直都有法师执勤。
巴里特听说当时魔法分会的法师很快便赶到了现场,用了一个扩大面积版的“积雨云”和减弱伤害版的“寒霜之雾”,两个法术组合运用,瞬间便将大火扑灭。
但灾难并没有消失,火灾过后紧随而来的是不正常的低温,夏天温度的骤降,更让人措手不及,更何况其中还有未曾消逝的残余魔法。
虽然那位强大的法师已经减弱了魔法的伤害,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讲,依旧难以承受。近七百人被紧随而来的低温冻伤,留下了各种难以根治的后遗症。
“‘筛子’强尼在那场火灾中很幸运的活了下来,但是魔法带来的寒冷却留在了他的骨子里。他每周都需要洗一次滚水浴,天哪,这像话么?连贵族都不会这么讲卫生!”杰克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继续说道,“如果不及时洗的话,他就会浑身抽搐,像一只被剥了皮的蛇一样在地上扭动。更为关键的是,他洗的滚水澡居然还要在水里放入大蒜和黑胡椒。哈,我都不知道给他看病的是医师,还是厨子了。”
“那他来迷雾森林干什么?”巴里特有些不解,“这里更加寒冷!”
“你放心,强尼无时无刻不被寒冷笼罩,这该死的森林已经不能从他那里偷去更多温度了。”杰克回答,“更主要的是,你知道的,黑胡椒的价格很贵……”
巴里特皱着眉头,帅哥杰克啰里啰嗦的说了一大堆,让他感觉有些困惑。他很确定杰克说出这些是处于某种目的,但是这目的究竟是什么,他目前还猜不到。
“无论如何,他们中的大部分很难活着走出这里。”巴里特望向不远处的那些冒险者新人,“至少你应该教他们如何使用武器。”
使用武器最低的要求——不要误伤同伴,至少这个应该学会,巴里特想道。
“活下来的能学会一切,而死亡的并不需要费心去教。”杰克不置可否。
巴里特对此不想再多说什么,每个冒险者都有自己的行事风格,他也不会因为帅哥杰克对新人那有些不负责任的行径就打抱不平。
死去有时反而是种解脱也说不定,至少那个叫“筛子”的人很适合这一点,巴里特想道。
“如果没有别的事,我想我们应该分开了。”他对杰克说道,“祝你们好运。”你们需要这个,很需要。
“等一下。”杰克搓了搓手,嘿嘿笑了起来。
巴里特看着杰克,等待他接下来的话语。我就知道他是有目的的,蛮子在心里肯定着。
杰克面朝着巴里特,眼睛却看向了老威尔,“有一句在冒险者中流传很广的谚语说过,‘独行狼死,群聚狼生’!无论如何,人多总是更有优势的。这个,让我们加入到你们的队伍中吧。”他满脸笑容的说道。
……
第二十一章 关于同情
弱者依附于强者,强者庇护弱者,这看起来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冒险者中,却并非说得通。
出身大多破落,又基本见惯了生死,这使得冒险者这种职业天然缺乏同情心。如果无法彼此认同,强行捏合在一起的话,弱者在冒险途中便并非是伙伴,更像是诱饵、炮灰、以及,“食物”......
但是,“下流小说”和其他冒险者队伍有着本质的不同,它的领头人不仅是一位冒险者,更是一位法师。
法师们有同情心么?巴里特不得而知。他接触过的法师屈指可数,但与普通人相比,却也不算少了。巴里特甚至还曾两次救过其中一位法师的命,还和另外一位法师有着十多年的贸易往来(巴里特在森林中的收获大多卖给了那位法师)。
但尽管如此,他依然不了解这些掌握着强大力量的人的行事风格。事实上哪怕法师自己,也不会试图去猜测另一位同行那变幻莫测的想法,这毫无意义。
巴里特看着杰克的塌鼻子,心里感到有些好笑。原来他说了那一大堆话的目的在此——用话语争得一个法师的认同,以及同情。
他不知道这是杰克原本就设计好的方案,还是临时想到的。不,不可能是设计好的,巴里特在心里摇了摇头。在迷雾森林中的偶遇是任谁都无法预测的,所以只可能是灵机一动的想法,这不禁让巴里特高看了杰克一眼。
他本人其实并不想让两只队伍合二为一。虽然他心里对这些人犹如“送死”一般的来到迷雾森林感到些许不忍,但也仅此而已,不会更多,更不会将这些“包袱”背在身上。只是,他并不是队伍中的领头人,一切还得看老威尔这位两百多岁的法师究竟是什么想法。
“我们有27个,嗯,应该是26个好小伙子!帅哥杰克仍在卖力的推销着,“‘卷毛’不久之前刚丢,我忘了。”他叹了口气。
你会丢掉的更多,“你确定‘好小伙子’指的是你身后的那些连武器都拿不稳的家伙?”巴里特伸手指了指。
“武器都拿不稳?不,我得说,你不了解他们!”杰克反驳着,“他们的武器拿的不知道有多稳!吃饭、睡觉、甚至拉屎时都会握着。他们连自己的命都能丢掉,就是不会丢掉武器!”杰克挥了下手,强调着。
那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巴里特对此有些无语。
“也包括那个叫‘筛子’的年轻人?”他反问。
“包括‘筛子’!你别看他抖个不停,但是他绝对不会把武器扔掉的。你不相信?”
巴里特摇了摇头。
“我们原本是有30个人的,但是很不幸的遇到了一群霜蜘蛛,那群该死的大肚子爬虫把我的三个‘好小伙子’拖走了。”杰克又叹了口气,“你知道么,他们被拖走时,手里依然握着武器,依然握着!”
“但这并没有救了他们的命。”巴里特皱了下眉。
“嘿!你要知道那可是一群数量超过十只的霜蜘蛛!有十五只,甚至更多,当时场面太乱了,我没仔细数。”杰克说道,“即便是像那边那只食人魔一样的大块头,对付起那些蜘蛛也会十分吃力的,更何况那可是这些人的第一场战斗。”
霜蜘蛛是一群只在冬季出现的、生活在地底的群居生物。它们的体型比成年的公羊还有大半圈,行动敏捷,两只前爪锋利的像是冰刀。这种蜘蛛虽然无毒,但是却会喷吐一种温度极低的寒霜,如果近距离接触,能让人瞬间冻僵。
所有能够使用类法术能力的魔兽,其身体上几乎都有一处或几处变异的器官,它们便是通过这些变异的器官来储存魔力、引导魔力、释放魔力。像霜蜘蛛这种整个族群都会使用类法术能力的,便可以算作一种独立的魔兽种群。
位于这种蜘蛛腹部内的一种腺体是它们能喷吐寒霜的原因所在,其价值颇高,但前提是你得先干掉它们。
巴里特知道如果霜蜘蛛的数量确实像杰克说的那样,那么丢掉三个人的确不算什么。也许这也是造成这些人如此慌张的原因之一。
“它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一下子便直接包围了我们。”杰克的表情有些心有余悸,“‘害羞的卡斯帕’第一个冲了上去,那家伙连说话都会脸红,从来不敢和人对视,但是他当时却勇敢的第一个冲了上去!你难道不认为他是个好小伙子么?”
杰克似乎在回忆,“卡斯帕手里握着一柄投枪,听说是某个冒险者送给他的。我得说那的确是一柄很好的投枪,枪头又尖又利,好像是用精钢锻的,而非生铁打磨。重量也很合适,如果投的好的话,绝对一下就能干掉一只大肚子爬虫。但是那投枪太好了,给了卡斯帕勇气的同时,还让他没舍得将其投出去。他直接拿着它冲了上去,在三、四只大肚子爬虫吐出的霜气中倒了下去,可怜的孩子,他倒下时投枪还仅仅的握在手中,我告诉过你,他们握武器握的很紧,杰克从不说谎!”
新人总是这样,在面对恐惧时,要么惊慌,要么羞愧。他们有的人会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有的人却大喊大叫不顾一起的冲上去,这都是被恐惧支配的表现。
不过经历的事情多了,新人也终归是会成长的。战斗、活下来、被迫成长,然后继续这个轮回,这就是冒险者们的生活。
巴里特不知道杰克说这些是想继续博得同情,还是其他什么,他也并不太在意。因为不管怎样,最终决定权也不再他的身上。
蛮子看了一眼依然在抽着烟斗的老威尔,以及下流小说中一言不发的其他几个人,显然暂时没有人愿意对此发表看法。
“你们怎么逃脱它们的?”巴里特问道。他没有用‘消灭’这个词,因为对于这帮人来说,这显然是无法完成的事情。
“我进来之前带了不少火油,原本是用来生火的,毕竟现在森林还是太冷了些,隔段时间就需要生火进行取暖。在这个时段来迷雾森林的话,多带些火油终归是不会错的。”杰克做了一个微笑的表情,却让他的脸更加的扭曲了些。
巴里特点点头,对这种说法表示赞同。
“我把火油全都倒了出来,棕黄色的液体铺了一地。当它们燃烧起来的时候,那些该死的蜘蛛只能停在原地乱叫,却一步都不敢向前。其实火焰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你知道的,如果在森林外,当火油燃烧起来的时候,那火焰能猛烈的窜到半空,但是在森林内却不行,不行!我们都知道,这个森林邪门的很,火焰总是不会烧的太旺,否则很定有些会放把大火把这个林子连同这些该死的雾气全部烧光。不过当时的火焰虽然不算猛烈,想要阻止那些蜘蛛却足够了。”
巴里特点了点头,这确实是对付霜蜘蛛的好办法。事实上,用火焰来对付迷雾森林内的大多数生物,都比较好用。
当一种强大的力量无法被掌握时,便会被深深的畏惧,这其中不仅仅是火焰。
第二十二章 同意,还是拒绝
雾似乎变的有些浓,让不远处那群“冒险者”们的身影渐渐模糊了起来,就仿佛是一副油画中,慢慢褪色也没人会注意到的背景。
巴里特不确定那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下意识的用左手揉了揉眼,手上的一处茧子刮的眼睑有些疼,但至少那群所谓的冒险者又重新变的清晰了起来。
“火墙隔开了那群霜蜘蛛,我不知道那些火焰能坚持多长时间,但肯定不会太久。如果是在森林外,那些火油甚至会烧上一整夜,并引燃一切它接触到的东西。但是在迷雾森林里,我却没有这份把握,只能带着他们赶紧离开,否则我倒是想尝尝烤蜘蛛的味道究竟怎么样。我离开的时候大火还在燃烧着,但这并不需要担心,反正迷雾森林从来没发生过火灾。”
帅哥杰克还在喋喋不休的讲诉着什么,塌鼻子下的嘴唇张张合合,露出里面参差不齐的歪牙。有的牙洁白,有的牙却很焦黄,更有一颗已经发黑,显然它们的来源并不相同。
那些牙齿很可能有某几颗来源于死去之人,巴里特不由自主的想道。那些攒尸人收集各种死尸,对他们来讲,死人比活人更有用,头发、骨骼、血肉,甚至牙齿。
牙齿从死人的尸体上被拔了下来,又在活人的嘴里继续的劳作着。
一阵清灵的笑声在上空回荡,如果那是笑声的话。那声音是如此的欢快,以至于让听到的人都不由自主的跟着高兴了起来。
巴里特抬头向上望去,粗壮的冷杉遍布视野,高大的树干直直的插入雾中,望不到顶。除此之外,他什么也没发现。
“你没听到?”他低下头问向毫无反应的杰克。
“听到什么?”杰克的表情有些疑惑,“你刚才说了些什么?抱歉,我太专注讲这次倒霉的旅程了,并没有注意注意到你说了什么。”
巴里特又扭头看向老威尔一行人,发现他们也一样有些疑惑的看着他。巴里特皱了下眉头,又舒展开。
“一阵奇怪的声音,也可能是我幻听了。”他说道,“不论如何,应该注意些。”
如果是以前,巴里特肯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会第一时间将“钢铁新娘”握在手中,通知大家注意周围,并彼此掩护着离开这里。
但现在,虽然他对自己的感官依然很有信心,但是自从那些不时会漂浮在眼前的奇怪文字出现后,蛮子对自己的精神却不那么放心了。
那次冒险,就是让他的矮人同伴失踪,又让他发生变化的那次地底冒险冒险,巴里特怀疑他们是被夺心魔袭击的。因为他回到幕雅后,打听到的很多线索都表明,在地底,有一支夺心魔种族回归了。
自魔法帝国时期的法师们将这个邪恶的种族杀戮殆尽后,整个主物质世界已经完全看不到这些章鱼头的身影。但现在,在多元宇宙中好像又有一支夺心魔种族重新回来了,而且定居的地点选择了离幕雅城邦的直线距离并不算远的地底世界。
巴里特不知道这些传言是真是假,也不知道魔法协会为什么不去管这件事情,但如果真的是被夺心魔袭击的,他怀疑自己的精神可能会出一些问题。
他其实并不太了解夺心魔这个种族,毕竟它们已经很久没在大陆上出现过了,但是在很多流传的故事和传说中,被夺心魔袭击过的人,似乎都会出现精神失常。
“森林里奇怪的声音太多了。”杰克耸了下肩,表情不以为然,“我有一次甚至听到了一个女子的呻吟,你知道的,就是那种呻吟。”他挑了下眉毛,满脸坏笑,“当时就有几个冒失鬼想去看看究竟,但被我拦了下来。在森林里,好奇心是最多余的东西,它除了会让你丢掉小命外,没有任何作用。”
巴里特附和的点了点头,对此不置可否。
“更何况,如果想要女人的话,猪湾那些‘荆棘帐篷’里的可人儿随便你挑,只要你有金币。但是金币从哪来?很简单,迷雾森林。”杰克继续说着,“你知道的,一株邪雾草能换10枚金币,一株阿尔瓦幽兰能换5枚金币,一株寒霜草能换3枚金币。”
瞧,赚钱看上去就是这么的简单。在外人眼中,迷雾森林内的“金币”仿佛是长在树上的李子,触手可及。而丝毫不会去想,也许香甜的“李子”周围,长满了致命的杀手藤。
当然,这些杀手藤也可能是杰克的祖先种植的。好吧,这并不可能。我只是想尝试说个冷笑话,想必我成功了......
杰克伸出手指对众人比划着金币的数量,“这并不需要战斗,并不需要!只要眼睛尖一些,便会发现那些‘金币’就长在某个树根处。而且现在正是采集寒霜草最好的时期,再过几周的话,这些能换金币的好东西就都枯死啦!”
寒霜草的数量虽然不多,但也不太像邪雾草和阿尔瓦幽兰那样十分稀少,而且采集起来也没有任何危险。更主要的是,它总是一簇一簇的生长,只要有所发现,便是数株的收获。
这个时节来迷雾森林的冒险者,至少有一半都是冲着寒霜草来的。这种淡蓝色的植物是法师们制作好几种药剂时都要食用到的魔法材料,所以用量很大。
不仅如此,寒霜草通过特殊手法烹饪后,还可以食用。
狮鹫王国有道传统名菜——夏日的清凉,材料就是选用的寒霜草、湖鳟和夏莱塔羊,然后将它们一起用特殊手法慢慢炖制而成的,其中还要加入百里香和月桂叶,装盘时再撒上少许碎薄荷,那香浓中透着清爽的味道,实在是让人难以忘怀。
当然,难以忘怀的除了味道,还有价格。巴里特曾和他的矮人伙伴吃过一次,在吃的方面向来从不吝惜的他,也对那价格心疼不已。
“虽然不需要战斗,但发现它们也并不容易。”巴里特摇了摇头。
通过杰克话语中透露出的信息,巴里特他猜测杰克和他的那些来自贫民窟的伙伴,最初的打算就是在迷雾森林的外围采集一些寒霜草。
不过巴里特对这种想法并不看好。虽然森林外围相对比较安全,但是这段时间已经有不少冒险者来过了,而且金苜蓿骑士团通常也会在冬季过后和开门之前的那段时间,提前进行扫荡。所以想要在森林的外围再有所收获,无疑是十分困难的。
“人多的话,发现‘金币’的机会就会更大一些,二十双眼睛终归是比四双眼睛能看到的事物更多,不是么。”杰克满脸讨好的笑容,一会儿看看巴里特,一会儿又看看老威尔。
巴里特记得“帅哥杰克”以前是个蛮高傲的人,虽然比不上“蛇蜥乔恩”,但也总是一副冷冷的样子。但现在,他们显然都变了,就像适应自己的绰号一样,变的更适应生活。
在森林外围没有收获,所以杰克想让老威尔带他们更深入些,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这个实力,巴里特猜测着。
他又看了看远处那些像绵羊一样挤在一起寻求安全的人,不由得在心里摇了摇头,一般人不会想要带着些累赘进行冒险的,除非这个人的想法和一般人不同。
当然,最终决定权还是在老威尔这个两百岁的游荡法师手中,巴里特不知道他会同意,还是拒绝。还是那句话,不要去猜测法师脑子里的想法。
他不想再耽搁下去,过一会儿就要天黑了,还要找到宿营的地方,时间着实有些紧。假如老威尔同意的话,这么多彼此不熟悉的人在一起行动,也是个大麻烦,更要提前商议。
巴里特不知道这位身穿棕褐色长袍的法师阁下为什么不对此发表些意见,但是现在也该是决定的时候了。他转身,面向老威尔,开口问道:“您认为呢?”
老威尔将烟斗放进嘴中,深深抽了一口,又将烟气吐了出来。他身边的半精灵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仿佛这些事情都和他没有关系;食人魔扣了扣鼻屎,样子似乎有些无聊,它肩膀上的侏儒一直在耍着手里的匕首,不时的观察着四周。
“不!”老威尔脸上表情有些严肃的说道,“我的队伍不会让人随便加入。”
“伟大的法师阁下,我的祖辈也是法师们的追随者,我的家族曾世世代代服务于法师,我怎么算是‘别人’呢。”杰克很是慌张。
他不懂法师,巴里特在心里摇了摇头,人情、面子、客套、世俗的交际和礼仪,他们从不在乎。
“和你是谁,你的团队实力如何都没有关系。”老威尔说,“我只是不喜欢在旅途开始之后,再有人加入到队伍之中。”
“我们的收获,上缴三成归你们。”法师‘追随者’的后裔——帅哥杰克依然在尝试着说服老威尔。
法师没有说话,而是直接朝前走去,并没有理帅哥杰克。半精灵和食人魔紧随其后,巴里特做了个爱莫能助的表情,也跟了上去。
至少这种烦人的决定不需要我去做,他在心里乐观的想着。
“五成!”杰克声音又在身后响起,“要不六成!该死的,我说的是所有收获的六成!”
“你想要多少?”他大喊着,声音中透着些气急败坏。
你不懂法师,不懂。巴里特回头看了杰克一眼,看着他那茫然无措的表情,发现四周的雾似乎又浓了起来......
第二十三章 林中的冷杉
夜晚的迷雾森林是另一番景色——并不晦暗,反而还有些灿烂。
许多在白天看起来毫不起眼的植物、花草、蘑菇,会在漆黑而氤氲的夜晚,散发出淡淡的幽光,给整个森林笼罩上一层神秘、空灵的氛围。那清冷的光芒或紫、或绿、或蓝,甚至还有些宛如心上人的明眸一般,忽闪忽闪的。
心上人的明眸?我为什么会用这么酸的比喻?巴里特的心里对此感到困惑。
他将宿营地选在了一棵倒塌的冷杉树旁。这个倒下的‘巨人’可以用它坚强的残躯遮蔽巴里特一行人的后背,无论是夜晚警戒还是真意外情况发生,这棵断树都可以极大的减少他们所需防御的面积。
树木的断裂位置就在营地的不远处,而树梢一端则隐没在雾气中,望不到头。
此时的巴里特正在给篝火中添加干柴,篝火劈啪作响,上方架着的一口黝黑汤锅正咕噜咕噜的冒着泡。锅内炖着一些肉干、芜菁和少许蕨类植物,还有一只鹌鹑大小、被拔了毛的鸟类在锅内上下翻滚着。
那是一只羽翼边缘长着一圈白色羽毛的的山雀。与它的同类相比,它显得格外肥硕,也不知道整个冬天究竟吃的什么。
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这只白羽山雀居然扑棱着翅膀,表情凶狠、速度飞快的扑向了食人魔,着实吓了莫格洛克这个大块头一跳。但是下一刻,这只山雀就被食人魔肩膀上的侏儒用匕首射了下来,本着不浪费食物的原则,巴里特把山雀炖进了锅里。
篝火旁边还斜插着数根削尖的树枝,其中两根树枝上分别串着一只比食人魔巴掌还要大一圈的青蛙,而另一些树枝上则串着一些蘑菇和不知道什么植物的块茎。
一种微微刺鼻的味道随着汤锅中飘出热气,弥散在了空气中,那是因为汤内添加了泪莎草。这种草被加热后,便会散发出一种不太好闻的味道,嗅觉越敏锐的生物,感受到的刺鼻味道便会越重,其中就包括巴里特。
但是我们的蛮子冒险者对此早已习以为常。想要在迷雾森林冒险的旅途中吃口热食,又担心食物的香味会引来一些不速之客,那就不得不在食物中,加入少许这种名为“泪莎草”的植物。
这样做出的食物,虽然闻上去的气味不太友好,但至少吃起来的时候还是没什么影响的。
老威尔站在这棵冷杉树倒塌的截面处,似乎在研究着什么。不过在巴里特的眼中,老威尔的样子并非像一位法师在研究着一些常人难以琢磨的东西,而是更像一个伐木工在伐倒树木后,品凭一下自己使用斧子的技巧。
这棵倒塌的冷杉十分粗大,哪怕七个巴里特手牵着手也无法围拢,如果我们有这么多个巴里特的话。不过它却并不特殊,因为整座森林的冷杉树几乎都是这样的粗壮。
在巴里特的印象中,他从没有见过冷杉树的树苗,或是一人粗细、和普通树木没什么区别的正常冷杉树。入目所及的冷杉,都是犹如擎天的巨人一样,直直插入天穹般的雾气之中。
“这棵树的年龄真是让人吃惊。”老威尔的语气中充满了赞叹,“你们猜它究竟有多少岁?”
猜树的年龄?还有比这更无聊的话题么?巴里特有些无语。但至少比那个酒红色头发的女孩,谈论她和那个磨坊主的故事要好上许多。
也不知道瑞伊怎么样了。那个穿淡蓝色长裙的女孩、那个河水中闪耀光芒的胴体,这些画面突然在巴里特脑海中显现出来,但紧跟着,他就强迫自己将这些画面抛之脑外。
巴里特扭身打了个喷嚏,泪莎草似乎放的有些多,他想道。
“相信我,你们准猜的不对!”法师的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200岁,和你一样,蛮子在心里说道,但他知道这不可能。因为在诺德,在他家乡的那个村镇外,就生长着一棵将近500岁的刺槐树。
那棵刺槐被镇上的居民称为“费欧塞”,在诺德语中那是“圣树”的意思。镇子上的诺德人会将他们死去的亲人埋刺槐的周围,希望死者能因此得到庇佑和安息。
在巴里特记事时起,那棵刺槐的周围就遍布着密密麻麻的坟墓,虽然他小时后很调皮、且胆量过人,但也从来不敢去那棵刺槐附近玩耍。
诺德人都是蛮族出身,性格普遍较为顽固。虽然诺德官方一直在推广通用语,但诺德语在民间使用的依然十分频繁。
而且当今大陆上,也只有诺德和少许城邦还延续有土葬的习俗,其余六个王国和绝大多数城邦都实行的是火葬。
火葬是魔法帝国时期延续下来的传统,因为帝国的法师不允许人们进行土葬。听说那个时期的魔法潮汐似乎格外澎湃,当它掠过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不甘寂寞的尸体会从安息中“醒”过来,寻着灵魂内的记忆,去看望他们的亲人......
在巴里特的记忆中,即便是那棵将近500岁的刺槐,其树干的粗细也不及这棵冷杉的二分之一。
“在精灵圣地‘洛丝萝林’中,像这样的树木,它的年龄起码得达到千岁以上。”半精灵艾斯特尔说道,然后他又补充了一句,“我是指那些正常生长的树木,而非德鲁伊们用自然力量催生的。”
艾斯特尔说最后一句话时,语气中带出了些许的不屑。
巴里特看了半精灵一眼,谁都会有些过往和秘密,他想道。
“但是这棵树应该只有百岁左右!”老威尔啧啧称奇,“看它的年轮,似乎还不到百岁,也就是说,它的年龄居然还没有我的一半大!”
还不到一百岁?巴里特对此感到不可思议。整个迷雾森林可以说就是由这些高大的冷杉树构成的。他虽然曾无数次来过这里,在这里采集、战斗、复仇、冒险,但却从没有真正的仔细观察过这些触目可及的树木。
“百年就能长的这么粗壮?”艾斯特尔的语气中也充满了惊讶,“我隐约记得,一路走过所见到的树木,它们的粗细似乎也都跟这棵差不太多。难道那些树木都只有百岁?”他指了指周围。
“不可能!”巴里特出声否定道,“按迷雾堡的记载,在狮鹫王国成立的初期,这片森林就已经存在了。这么算的话,森林的至少有700年。甚至很多传说中指出,这片森林的存在比魔法帝国时期还要久远。”
“不会是狮鹫帝国砍伐后又种的么?”半精灵问。
“没人会来迷雾森林砍伐树木,那没有任何意义,即便能够伐倒,也很难运的出去。森林内有很多值钱的东西,但绝不包括这些随处可见的冷杉。”巴里特说道,“金苜蓿骑士团虽然会砍伐少许,但也仅限于迷雾堡周围的那片区域,其目的也仅仅只是为了让堡垒的视野更为开阔一些。”
“你是说,魔法帝国时期,就有冒险者来这里冒险了?”老威尔走了过来,施施然的坐在了篝火旁的地面上,而那身棕褐色带有淡金色花纹的长袍,却好像并没有沾染上片缕灰尘。
“不知道。”巴里特犹豫了一下,“但我想应该没有。那个时候的卡维斯山脉还是一条完整的山脉,还没有迷雾堡那处缺口,所以应该没有什么人会来到这里。”除了法师,他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
正在这时,背靠着冷杉树干打盹的食人魔突然醒了过来,它抹了抹自己的嘴角,“晚饭还没好么?”它盯着锅里的那只山雀,瓮声瓮气的问道。
“美味的饭菜总是不会嫌迟的”巴里特回答。
第二十四章 夜间漫谈(上)
晚餐中。
食人魔很喜欢那只鹌鹑大小的山雀,它说自己至少能吃掉10只,甚至连怎么烹饪都已经想好:三只炖汤、三只碳烤、三只油炸,还有最后一只,要用大量的辣椒和盐进行腌制。
“如果再有些蛤蜊就更好了。”食人魔莫格洛克如是说道。
就地取材的食材,其分量并不足以让众人饱餐,估计也就只能让食人魔自己吃个半饱。不过在进入森林之前,老威尔一行人便早已备足了2周左右的食物,放在空间指环中,不虞担心会坏掉。
“下流小说”作为一个老牌的冒险者队伍,可不会忘记这些必不可少的准备,尤其是队伍里有只食人魔的时候。
用鹿肉做成,以盐与辛香料淹渍的香肠;圆盘形状的山羊奶酪;鳕鱼和比目鱼,有新鲜的,也有烟熏好的;大块大块的生牛肉,肥瘦相间的雪花鲜嫩诱人;烤好的猪排,抹着黑胡椒和香草;各种类型的面包和点心,其中的柠檬饼干味道尤其不错;一袋袋的马铃薯、芜菁、腌橄榄和洋葱,等等等等......
空间戒指中的食物能够保存很长的时间,当然,这其中的绝大部分都要进入食人魔那像小山丘一样的肚子里。
当巴里特对下流小说一行人准备的食物之多表示惊讶时,老威尔打趣道:“要想让食人魔不吃人?很简单,喂饱它!”
“莫格洛克从不吃人!!”食人魔嘴里嚼着半根香肠,含糊不清的表达着不满,“莫格洛克是好个食人魔!巴伦法师说,好食人魔不吃人,莫格洛克要当好食人魔!”
“巴伦高阶法师是莫格洛克以前的主人。”老威尔解释道。
巴里特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但并没有多问什么。
晚餐众人吃的并不多,除了食人魔。老威尔只吃了半块山羊奶酪,半精灵和侏儒各吃了串烤蘑菇,以及用碎核桃、杏仁、椰子做的点心,巴里特吃了一只烤青蛙、几片面包和一块猪排。
众人都对巴里特炖的汤赞不绝口,连极少发表言论的侏儒都说了“不错”二字,这不禁让我们的诺德蛮子心里有些自得。
巴里特知道自己的厨艺不错,炖汤和烧烤尤其拿手。这些厨艺都传承于他的父亲,然后又被自己在冒险生涯中被迫发扬光大。
毕竟冒险者们在任务和冒险的旅途中,很多时候三餐都是要靠自己的。
如果我不做冒险者,改行当个厨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巴里特在心里想道。战场是汤锅或烤架旁,用铲子和汤勺作为武器,敌人是芜菁和豌豆、还有肉干。洋葱最为难缠,它的攻击会让你流泪。而香料是你的冒险伙伴,想要进行一次完美的冒险(做一道好菜),总归离不开它们。
......
晚饭过后,众人定了下值夜的顺序,半精灵值第一班岗,巴里特值第二班,侏儒最后一班。老威尔和食人魔不参与值夜。
巴里特是主动要求值午夜那段时间的,因为众人中只有他对迷雾森林比较熟悉,而其他人都是第一次来这里,所以最难熬的那段时间便交给了他。
如果可以的话,蛮子甚至想自己单独值一整夜,因为他对其他人并不太放心。这种担心并非是源于对另外二人实力的不信任,而是迷雾森林实在有太多诡异的事情发生,未接触过的人很难有所防范。
好在老威尔还在众人的宿营地周围安防了一圈魔法陷阱和魔法警报,这着实让巴里特安心不少。
作为一个不会使用魔法的普通人,巴里特十分相信魔法的力量,并且像大陆上所有的普通人一样,他认为在绝大多数时候,魔法都比人要好用。
“看来我们旅程的第一天还算顺利,不是么。”老威尔坐在篝火的光亮之外,背靠着倒塌的冷杉树,身形有些模糊。他烟斗中的火星在夜间骤然亮了一下,映红了隐藏在夜色中的面容。
食人魔均匀的鼾声已经响起,大块头穿着全身铠,躺在地上直接睡着了。不需要思考接什么样的任务,不需要去想队伍下一步该去哪里,该做什么。只要吃的饱,莫格洛克似乎没有任何烦恼。
巴里特用一根树枝拨弄着篝火,让它不至于燃烧的太快。森林中虽然一点都不缺树木,但这个时节想要找些烧起来不冒烟的干柴,还是颇为困难的。还好巴里特他们已经提前准备了不少柴薪,足够应付很长一段时间。
“前两天应该都不会有什么大的情况发生。”他说道。如果不像杰克一行人那么倒霉的话。
“你估计我们第几天有可能寻找到任务目标?就是那些霜虫。”老威尔问道。
“运气好的话,再深入两到三天应该就能有所发现。”巴里特语气不太确定的回答,“霜虫那么大的体型,移动起来会留下很多痕迹。只要找到少许痕迹,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
简单么?不,巴里特其实并不认为杀掉两只将近十四、五米长的大虫子是件简单的事情,更别说活捉了。
“我不得不说,我的那些同行们还真是能出难题。他们要2只活的霜虫干什么呢?繁衍么?”老威尔无可奈何的说道。
“万一是两只公的、或是两只母的该怎么办?”半精灵笑着,“任务中可并没有明确要求霜虫的性别。话说那虫子应该怎么区分公母?而且,它们交*配起来不是得把整个森林都闹的天翻地覆?”
这是个标准的、冒险者风格的话题,通常还会伴随着一群男人心领神会般的嘿笑。但是在半精灵艾斯特尔这种长耳朵、五官精致的人嘴里说出,总是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每当巴里特认为自己对半精灵已经有所了解,这个长耳朵总能说些出乎蛮子印象之外的话语。
侏儒马普拉坐在巴里特对面,手里拿着一只样子奇特的甲虫,正借着火光仔细观察着。甲虫身上的甲壳是深灰色,而头部却是闪着光泽的橙黄色,上面没有眼睛,也没有触须。
这只可怜的小虫子被束缚住了自由,四对腹足在空中徒劳的划动着,胸腹部的骨片因为动作偶尔会摩擦震动,发出一种清脆轻灵的声音。
就是这种声音让侏儒从倒塌的冷杉树上发现了它。
“它叫什么?”侏儒突然开口问道,声音低沉而嘶哑。
巴里特抬头迎向了侏儒的目光,发现后者的眼神中带着一点莫可名状的阴郁。
迷雾森林里的生物种类太过驳杂了,虽然巴里特在这里冒险的时间已经有十多年了,但他认为自己估计连森林内生物的百分之一都没见过,更别说了解。
不过侏儒问的这只甲虫巴里特刚好认识,或者也可以说,猪湾的绝大多数冒险者都认识。
“‘无眼的诺拉’。”巴里特回答,“迷雾森林内一种很常见的甲虫,靠吸食冷杉树的汁液为生。在春夏交替的时节,森林内随处可见。”
“‘无眼的诺拉’?一只甲虫为什么会叫这么个怪异的名字?”半精灵有些好奇。
“不知道最初这个名字是谁起的,不过猪湾的冒险者们都这么叫。而且还有一个传说跟它有关。”巴里特说道。
“一个传说?什么样的传说?”半精灵又问。
“那是关于一个叫‘诺拉’的女孩的传说。”
第二十五章 夜间漫谈(中)
“一个关于女孩的传说?再没有比这更好的睡前故事了。”老威尔欢快的语气从朦胧的黑暗中传来,“如果我再年轻一百五十岁,不,哪怕一百岁,也许我会因为这个传说而兴奋的失眠。”
巴里特不知道这个中年模样的老法师为什么不坐在篝火旁,而是坐在了离众人稍远些的冷杉树边。但他没有对此表示出半点疑问,我们的诺德蛮子横很好的管住自己的好奇心。
“猪湾从来不缺各种稀奇古怪的传说和谣言,而‘无眼的诺拉’只是其中之一。”巴里特说,“在传说中,诺拉是猪湾内荆棘帐篷里的一位可人儿。”
“你们为什么要管***叫做‘可人儿’?”半精灵有些不解,“出于礼貌?”
“礼貌?哈,我得说这个笑话很好笑!”巴里特真的笑出了声,是不由自主的。他还第一次听人说猪湾里的人会有‘礼貌’这种东西。
“卑劣的骗子也许会有礼貌,肮脏的乞丐可能也会有礼貌,哪怕是低贱的地精,说不定也会用半生不熟的通用语说个‘请’字,但猪湾的冒险者从来不会。他们和你聊天时,不把你亲族的女性挂在嘴边就算是对你的尊敬了。”巴里特说道,“当然,他们会在一位法师的面前管好自己的嘴巴,但不要奢望他们能对一个***彬彬有礼。”
这其中不包括我,蛮子心里想道。他认为自己还算是个有礼貌的人,对任何人都是这样。
“冒险者么,这很正常。”半精灵并不对此感到吃惊。“那你们为什么会用这种称呼?”
“把***说成‘可人儿’是猪湾内的一个传统,关于这个传统的由来,还有一个颇为有意思的故事。是真实的故事,而非传说。你们确定要先听......”巴里特突然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先听这个?”
他突然发现自己比以前似乎更健谈了些,以前的他,在冒险途中是不会有心情说这些于冒险无关的、不着边际的事情,甚至不会像这样的闲聊。
他会将精力放在周围的环境中,还要和其他冒险者沟通接下来的路线、计划,教导初来者一些技巧和经验,哪怕收获丰盛也不会让他有丝毫分心,因为回去的路更加危险。
但是‘下流小说’中的众人不是普通的冒险者,巴里特看的出来。侏儒的感知力甚至比自己还要强上半筹,食人魔像座移动的要塞一般坚不可摧,更何况还有一位法师在队伍中坐镇,这不由得让巴里特在冒险时一直绷紧的神经有些放松。
虽然老威尔是位游荡法师,法袍上并没有像协会的法师一样标识出自身的等级,但他也是曾在魔法协会进修过的,实力应该毋庸置疑。
人各有志,并非所有法师都喜欢留在魔法协会的条条框框之下。
“先听‘无眼的诺拉’。”半精灵说。“夜色还长,我们可以每个人都讲一个。”
巴里特看着篝火,将传说娓娓道来,“关于诺拉,在传说中,这个女孩很小的时候因为一次意外而双眼失明,她的父亲是个酒鬼,喝醉后经常打骂诺拉和她的母亲。最终,诺拉的母亲因为不堪忍受而独自离开,将诺拉独自留给了她的酒**亲。但这并没有让女孩怨天尤人,那是一个乐观善良的姑娘。”巴里特慢慢的诉说着,“但生活并不会更青睐善良之人”
“尤其是还有个酒**亲的情况下。”半精灵插嘴说道。“故事中出现的酒鬼总是一副反派的样子,从没有例外,从没有!抱歉,你继续......”
巴里特没好气的看了艾斯特尔一眼,“一个商人,一个买进卖出赚取差价的商人,用一桶黑麦啤酒便将诺拉从她父亲的手里买了下来,那桶酒的价格甚至还不值半枚金币。如果商人想让诺拉当他的妻子,那这个传说也不会在冒险者中流传下来。不出意外的,商人虽然对诺拉还很不错,但只将把她当做了一件货物。商人带她坐着马车去往猪湾,诺拉在车上,摸索着将头伸出窗外,任凭金色的长发在风中舞动,她轻声哼着歌谣,语气温柔而忧伤:
‘我想编织一副美丽的羊毛地毯;
那颜色应该比晴朗的天空还要湛蓝;
温顺的小羊,请快快成长,
地毯织好我才能去倾诉衷肠;
人应该有戒心懂得世间的卑劣,
但我的眼前,只有浓浓的黑夜;
玫瑰花丛割伤了我的心房,
有一点悲伤却也有一点欢畅;
如果,真的有来生,
我只想去做一只虫萤,
在无光的黑暗,
给自己带去少许光明......’”
“伴随着歌谣,商人让诺拉进入了猪湾的荆棘帐篷中。”巴里特继续说道,“弱小的事物有时会引起人的保护欲望,而有的的时候,却会激起人内心深处的暴虐。商人很有头脑,他把诺拉的失明作为新奇的卖点,让冒险者们肆意的释放着心中的魔鬼......”
他说到这,又犹豫了下,“传说到这里出现了好几个版本,每个人在讲诉诺拉被蹂躏时的情节均有不同。事实上正是因为这些情节,才让传说得以流传。”
“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去讲,我们可以略过这一段。”老威尔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巴里特咳了一下,缓解了下尴尬的气氛,继续说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诺拉为商人赚取了数百倍于自身被卖时的价钱,而她自身却因为长时间被蹂躏,已经奄奄一息。商人的投资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便带着满载的金币离开,将诺拉独自留在了那个深灰色的帐篷里,让其他可人儿代为照顾......”
“死亡有时不失为一种解脱。弥留之际,诺拉突然独自从荆棘帐篷里走了出来。荆棘割伤了她苍白的皮肤,鲜红的血液不住的流淌。她在猪湾踉跄的前行,所有人都惊讶的看着她,却没有人想要上前去搀扶。或是心虚、或是内疚,没有人能说的清楚。”
“直到,诺拉遇上了一位偶然来到猪湾的高阶法师。”巴里特说到这,又停了一下,似乎是在回忆,“传说最初的版本说的是诺拉碰到了一位传奇法师,但是后来人们认为尊贵且强大的传奇法师不可能来到猪湾,就改成了高阶法师。总之,她遇到了一位法师。”
“法师问诺拉,‘你想要什么?报复你的父亲、那位商人、还是那些曾经蹂躏伤害过你的人?’......”
“等等,他怎么知道那些事的,我是说那位法师,他提前打听过?”半精灵问道。
“我怎么知道,传说就是这么说的。”巴里特摊开手,一副爱听不听的样子。他很不喜欢这种在讲故事时被人屡次打断的感觉。
半精灵耸了下肩膀,给了个抱歉的表情。
“法师的话语让猪湾的冒险者们惊诧莫名,但没人敢上前分辨半句。”巴里特继续讲诉,“诺拉的目光望向虚无,声音虚弱而平静,她对法师轻声说着,‘那些人,有时会对我说一些他们身边的事情,似乎有个叫迷雾森林的地方,它吞噬了那些人的朋友、亲人、甚至他们自己。那些失去灵魂的人会一边宣泄,一边哭泣,即悲伤,又彷徨。那时我就在想,要是没有迷雾森林,该有多好啊......’。”
蛮子摸了一下自己头上刚长出的硬头茬,叹了口气,“从那以后,迷雾森林便多了一种头是金色,身上带着深灰色甲壳,却没有眼睛的虫子......”
故事讲完,随之而来的是沉默。
半晌后,艾斯特尔很优雅的撇了下嘴,“如果不是在冒险者中流传的话,想必它应该还有另外一种结局。”
复仇的结局?巴里特在心里补充着,但没有说出口。
他看到侏儒将甲虫放回了地面,任由她摸索着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第二十六章 夜间漫谈(下)
夜深,除了巴里特和半精灵,其他人均已睡去。
事实上这个夜晚并不像巴里特想象的那么平静,仅仅只是饭后的一小段闲聊时间,魔法警报就被触发了两次。其中一次是一只和侏儒差不多大的凶暴兔在魔法警报炸开的光芒下惊恐的逃跑,而另一次并没有人发现到底是什么东西触发了警报。
不仅是稍远些的魔法警报被触发,离众人颇近的魔法陷阱也同样被触发了一次——两只无害的绿色丽棘蜥被陷阱中喷出的火焰烤成了焦炭。
可惜了,迷雾森林难得有些完全无害的小东西。巴里特当时看着那坨焦炭,不由自主的在心里想道,看起来想要在这满是生物的森林中通过魔法来提供警戒,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那些触发警报、陷阱的生物很可能并不是想袭击巴里特一行人,它们也许是想观望下,也许只是路过,但魔法并不能将这些识别出来。
陷阱被触发时产生的火焰和声响甚至还把沉睡中的食人魔也吵醒了。
巴里特惊讶的看到莫格洛克那庞大的身躯在原地一个翻滚后,便迅速的直起身来,然后又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柄巨大的战锤和一副高度堪比巴里特的巨型塔盾。
“受死吧!怪物!”食人魔莫格洛克面色凶狠的大吼着,它警惕的朝四周望了一圈,脸上的凶狠改为了茫然,“敌人在哪?”
“那里!”半精灵笑着的指了指那坨被烧烤的已经分不出是什么东西的焦炭。
然后巴里特就看到食人魔两步的冲了过去,手中的战锤大力落下,将焦炭砸成了飞灰。
“坏家伙,吵莫格洛克睡觉!”它嘀咕着,至始至终没仔细去看它战锤之下的到底是什么东西。虽然仔细去看,估计也分辨不出。
眼前的情景,让巴里特暗暗告诉自己,在食人魔睡觉时,不要去吵醒它……
虽然几次意外都是虚惊一场,但也让众人不得不更改了值夜的方案——减少魔法警报和陷阱的数量,值夜由单人变成了双人。
巴里特和半精灵艾斯特尔值上半夜,侏儒和食人魔值下半夜。老威尔享受着法师、领导、以及‘老人’的三重特权,在听了几个故事后,就满意的睡觉去了,似乎连冥想都没有做。
当然,白天并没有释放过几次法术,想来也不需要通过冥想来恢复魔力。
巴里特不懂法术,但他隐约听人说起过,魔法帝国以前的法师,似乎是通过一张什么网来释放法术的,而且每天施放的法术还有次数限制。那个时期的法师虽然也足够的强大,但远远还称不上“无敌”二字。
之后,一个传奇性的人物出现了,就是那个有着一长串头衔的家伙——魔法帝国的缔造者、传奇法师中的传奇法师、魔网撕裂之人、魔法重塑者、诸神屠戮者、人类前进的灯塔、多元宇宙的智慧之眼、最为伟大的塔拉夏法师阁下,发明了只适用于人类法师使用的“冥想术”。
在那之后,人类的魔法师们便可通过冥想术,像魔兽一样的储存魔力,而且是大量储存魔力。只不过魔兽用的是身体的器官,而人类法师用的是自己的灵魂。
储存魔力的过程还是不断强化自己精神力的过程,而且魔力被大量存放在灵魂中,也会使法师们的灵魂越来越坚韧、越来越庞大。
这使得法师们不需要借助的魔网力量便可直接施放法术,甚至精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后,法师通过自身的少许魔力便可撬动、运用、掌控外界更为浩瀚的魔力,从而产生毁天灭地的效果。
至此,人类法师们在“无敌”和“嚣张”的路上越走越远,整个多元宇宙都为之战栗,直到帝国悄无声息的倒下。
……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去碰它。”蛮子冒险者对半精灵艾斯特尔说道。而后者正打算将一株明眸,不,是一株不断闪烁着青蓝色荧光,样子类似蒲公英的植物,从不远处的冷杉树上摘下来。
半精灵回头看了巴里特一眼,发现对方表情虽然有些严肃,但并没有过多的紧张,便又转回头去,冲着那株植物猛的吹了口气。
青蓝色的光芒瞬间炸裂开来,一颗又一颗伞盖状的幼小种子晃晃悠悠的散在了空中。迷雾森林中看不见星光,但那些飘在空中的种子就像是星辰一般,点缀着夜的迷离。
巴里特皱了下眉头,帅哥杰克至少有一句话说的没错,在迷雾森林,好奇心是最多余的东西,而常人很可能会管不住它。
“你不应该这么做。”巴里特语气有些郑重。
“这东西有毒?”艾斯特尔回到了篝火旁,坐在巴里特的对面问道。
“毒?那要看你怎么去定义。”巴里特说道,“不要让它的种子碰到你,它会在你毫无察觉的情况下钻入你的血肉之中,在你的皮肤下不断吸食血液,发展壮大。但你不会感觉到任何异样,不会痒,也不会疼。”
“然后呢?”
“然后,它会慢慢变大,也许几个月,也许半年,终归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身体的某处会鼓起个小包。这时,你就可以用刀将皮肤割开,找到它。它那时已经从青蓝色变成了棕红色,这说明它成熟了。你可以把它种到地里,或者扔进火中,随你。不过听说它好想只能在迷雾森林生长。”
“就这样?”半精灵有些不明所以,“我难道不会受到什么伤害么?”
“伤害?你想要收到伤害?”巴里特坐直了身体,定定的看着半精灵,“这种闪着青蓝色荧光的植物有个很特别的名字,某个神经质的冒险者发现它后,将它命名为‘爱恋’。它对你最大的伤害就是一道疤痕和少许流失的血液,可能还不及女人一次月事流的多。”
“看来它确实不太危险。”半精灵笑着说。
“你说的没错,‘爱恋’确实不危险,”巴里特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而那边亮着银白色光芒的东西,也是一株植物。”他伸手指向远方黑暗中的一处模糊的荧光,“那植物的外观和‘爱恋’一模一样,但它被叫做‘相守’,天知道那些命名者都是怎么想的,难道都是些吟游诗人不成?”
“‘相守’会如何?”
“‘相守’更贪婪,它会顺着你的血管进入你的心脏,在那里生根发芽,汲取你全身的血肉。相信我,每株‘相守’下面,都会有一具不知道什么动物的尸体。”
“你无法分辨什么东西会对你造成致命伤害,而什么不会。”巴里特看着半精灵俊俏的脸,“如果你不想成为其中之一,就最好对它们都敬而远之。”巴里特最后总结道。
半精灵点了点头,语气诚恳的说道,“听你的。”
但巴里特并不确定他到底听没听进去。
通过这段时间的短暂接触,‘下流小说’中其他几个人的性格,巴里特已经基本有所了解,其中甚至包括极少说话的侏儒。
但是半精灵,巴里特越接触,心中对他的印象就越模糊。
第二十七章 林中的第一场战斗(上)
旅途的第二天,白天没有半点事情发生,森林平静的就像是一片了无生机的墓地,沉寂而诡异,这样的安静反而让人感觉不适。
但是在夜里,却又热闹的仿佛一间坐满了冒险者的酒馆——喧杂和吵闹,调笑和尖叫,还伴随着不明所以的打斗。
起先是一只成年的凯蓝狮在巴里特一行人用餐时,悄悄的接近了他们。直到双方之间的距离近到只有六、七步左右的时候,巴里特和侏儒那敏锐的感知力依然没有发现,魔法警报和陷阱也没有被触发。
但巴里特还是根据经验和直觉,及时的发现了不对。
他瞬间将“钢铁新娘”从腰间抽出,双手持握,横在胸前。蛮子其实并没有真正看到那片空气中究竟有什么,但他依然挥舞着武器,大声的恐吓着,而对方也在篝火的光芒外显露出了身形。
凯蓝狮是一种昼伏夜出的动物,身上天蓝色的毛皮能让它在夜间处于一种极为特别的隐身状态,再加上朦胧的雾气和夜色,哪怕感知力再强的人,也很难发觉它的到来。
这种魔兽的毛皮既柔软,又轻盈,比少女柔~嫩的肌~肤还要光滑,是贵族们妆点衣柜的最爱。尤其是那些高傲、虚荣的贵妇人们,一件凯蓝狮毛皮做成的大衣能让它的主人成为舞会中所有宾客的焦点。
不夸张的讲,一张完整、没有瑕疵的凯蓝狮毛皮能轻松卖到上数千金币。
在巴里特眼里,那是一只会移动的金袋子。虽然凯蓝狮的数量十分稀少,但巴里特不会去在乎什么濒危物种的说法,也不会认为某种生物被杀绝了有什么不好。
冒险者“金币之上”的朴素价值观让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夜晚终归不是狩猎的好时机。视野受限,没人知道篝火外的黑暗中到底隐藏着什么,而且激烈的打斗也很可能会引来一些麻烦的东西。更主要的是,哪怕将凯蓝狮击伤,巴里特也不能保证就能将它真正留住,所以他犹豫了一下,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出手。
不过这么一大笔金币送上门也实在是让人心动。正当巴里特想要对老威尔示意,让后者用法术将“金币”留住时,那只凯蓝狮淡淡的扫了众人一眼,又从容的退回到了黑暗之中......
“它真漂亮!”这是半精灵看到这种生物后的惊叹。
死掉后会更漂亮,这是巴里特心里的想法。那意味着成堆的金币聚在一起同时散发着耀眼的光芒,那光芒估计会让那个红头发的女孩疯掉。蛮子有些不怀好意的想。
在‘那堆金币’离开没多久,麻烦事再次来临——一群凶恶的冬狼包围了他们。
巴里特粗略的估计了下,狼群的数量足有五、六十只之多,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恶战,因为冬狼是可以说是狼族中最危险的种群之一。它们体型巨大,性格狡诈、坚忍,而且还能像霜蜘蛛一样喷吐冻气。
冬狼也是一种魔法生物。
事实上森林中有一定智慧的生物都不会冒险来到离迷雾堡较近的这片区域中,而冬狼的智力并不低,两天的路程也并不算远,对于这次“偶遇”,巴里特只能认为自己这帮人像帅哥杰克一样,有些倒霉。
战斗并没有直接开始,双方进行了短暂的对持。
老威尔背靠着一株高大的冷杉树,食人魔顶在最前方,巴里特和半精灵在两侧,三人成弧形将老威尔围在了中间。
而侏儒则消失在了原地,巴里特知道只有最为卓越的那种刺客才能不通过阴影直接使用隐身,但巴里特依然能在近距离,通过敏锐的感知察觉到他。不得不说,这种隐身技能虽然很强,但比之凯蓝狮的天赋技能还是差着一点距离。
一阵高声的狼嚎后,战斗开始。
六、七只冬狼排众而出,齐身向前压了过来。背后的老威尔喊出了一个短暂的、意义不明的音节后,巴里特发现手上的钢铁新娘变的更为炙热——剑身被附着上了一层燃烧的火焰。
半精灵那里率先传来了打斗的声音,显然冬狼们认为食人魔和蛮子高大的体型更不好对付,便把艾斯特尔当做了突破口。
巴里特一边留神聆听者半精灵那边的情况,一边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在他眼前不住游弋着的两只冬狼身上。
其中一只冬狼的背部有一片不知什么生物用爪子抓过后留下的伤疤,而另一只行走起来微微有些跛。在更远处的黑暗中,一片摇曳着的血红色眼睛紧紧的盯着他们。
虽然用火焰对付冬狼是很好的选择,但巴里特从没有使用过这种附魔武器,不仅有些担心自己会被剑上的火焰伤到。
蛮子腰间挂着两柄飞斧,左手持剑,右手手臂套着一副橡木材质的圆型盾牌。盾牌外包一层薄铁,虽然防御有限,但用的好也能救命。这样的小型圆盾他在牛皮袋子里准备了好几副,和飞斧一样,都属于消耗品。
巴里特扭动了几下自己的脖子,又微微的挥舞着武器,剑上的火焰划出了漂亮的轨迹。“钢铁新娘”变成了“火美人”,他需要重新认识下对方,至少要先说句“你好”。
冬狼并没有给蛮子和自己武器“打招呼”的时间,跛足的那只率先攻了过来。
它呲着牙,去势凶猛,微弓着的身子瞬间便将袭击的速度加到最大。
巴里特屈膝蓄力,算准机会正要挥剑,但却发现那只冬狼突然停了下来,又向旁边侧身几步跳开。然后是有伤疤的那只趁着空隙冲了过来,但同样没等接近到足够的距离就直接停下。
它们在逗弄自己,巴里特在心里想道,冬狼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消磨他的耐心,让他急躁、麻痹,从而使防备产生漏洞。
“来呀,狗东西!让我敲碎你们的脑壳!”巴里特听到食人魔大声的吼叫,还有战锤敲击盾牌的沉闷声响。但巴里特并没有从食人魔的语气中听出暴躁的成分,这只食人魔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在战斗中的情绪,对于食人魔这个种族来说,这殊为难得。
巴里特同样一点都不急躁,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精英冒险者,有着足够的耐心,更何况,他们这支队伍中并非没有远程攻击手段——虽然没有弓手,但他们有一位法师。
一阵‘噼啪’作响的呼啸之声从巴里特背后响起,紧随而来的是爆炸的热浪和惨烈的呜咽,巴里特估计是应该老威尔在出手,支援的应该是半精灵的那个方向。
他明显感觉到远处的黑暗中,那些摇曳着的红色眼睛似乎有些骚动。然后又是一阵高声的嚎叫,从黑暗中又走出数只冬狼,仅仅巴里特面前就达到了五只。
看来狼群结束了试探,准备正式进攻了,巴里特兴奋的微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