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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行水云间     宁小闲御神录txt下载     宁小闲御神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422章 大宅门里的阴私事

    想必这地方就算是昨晚也没人敢靠近吧?

    几人都走了进去。

    宁小闲举目四望,发现这里的物件摆设与一般的新房也没甚不同。她看了两眼,突然觉出了不对:“新郎倌呢?怎不见他的棺材?”

    殷天遥才死了两天,头七都还没过,当然不会下葬。可昨晚是他成婚的日子,宁小闲知道有些地方结阴亲,是要将死去男女的棺材都抬到新房里并排放好的,那么这间新房如果保持原样的话,新郎倌儿的棺材在哪?这里头的地面干干净净,怎看也不像藏了棺材的样子。

    立在一边的侍女嗫嚅道:“结阴亲的二少爷是不睡在棺材里的。”

    饶是宁小闲这辈子见多了荒唐、怪诞和恐怖之事,听了她的话,也觉一股凉气从背后蹿了上来,忍不住寒声道:“莫非也是睡在床上?”汤家女儿也太命苦,嫁给死人不说,新婚夜居然还要和死人睡在同一张床上!人家新婚都是洞|花烛春|宵苦短,这小姑娘却是要在凄风寒夜中睡在一个死人身边,这得多粗壮的神经才能免疫?若非殷承安事先说了汤圆的异状,恐怕连她都要先入为主地认为,这小姑娘是活生生被吓得离魂了的!

    她心中有气,属于修仙者的强大气势立现。这侍女只觉心口窒闷,心脏砰砰跳个不停却喘不上来气,吓得扑通一下跪地道:“仙姑饶命,是二太太说。新婚夫妻哪有不共枕同眠的?”

    二太太即是殷天遥的生母,汤圆的婆婆。宁小闲睨了殷承安一眼道:“到你这殷家来当媳妇可真危险,恐怕就算昨儿个不出事。汤圆以后的日子也不好过。”有婆婆如此,这嫁过门来的小寡妇就算平安活到了第二天,恐怕以后也不会被少折腾了。

    殷承安事先来过一次了,但心思没有宁小闲那般细腻,见着这里只有汤圆一人,也从未往这方面深思,此刻结结实实吃了一惊。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怒声道:“胡闹,简直胡闹!”当先走入了里间。

    殷汤两家结阴亲。他知道之后也觉不妥,奈何木已成舟。他是朝云宗门下,久受师门信、义立身的教诲,听闻此事后。心中对汤家就有些愧疚。否则以他在殷氏族中地位,怎么会为了区区一个曾曾曾不知道多少辈的孙媳妇,来讨宁小闲的人情?

    殷家办婚事,虽然是阴亲,这新房的布置仍是一丝不苟。新房分里、外两间,里间自然摆着的就是小桌、供案,以及最重要的家具——婚床。这是一张千工红木精雕大床,木件做工极细。床栏、床围上还有蝙蝠、喜鹊、西番莲枝纹等喜庆吉物。侍女揭开两幕薄帷,床上的情景就映入众人眼帘。

    新娘子合身躺在床上。胸口起伏微弱,显然呼吸缓慢。不过她是孤身躺在这里的,新郎倌不见了。

    殷承安面寒若水,连说出来的话都像要凝成了冰:“天遥的尸身呢?”

    侍女从未见过老祖宗发这么大脾气,吓得伏地连连磕首道:“二少爷一早就被搬出去了,仍置在原先的棺木里。”

    殷承安反倒气笑了:“我早先说过,不得搬动这屋内任何一物,须要维持原样。是谁胆子这样大,敢将我的话当作耳边风?”

    侍女颤了几下,才低声道:“是……是二太太,她说不想让您见着二少爷伤心,横竖二少爷也已经……没了,凶手不是他,就先搬出去吧。”

    “好,好!”殷承安连说了几个“好”字,才阴沉着脸道,“看来她也知道当中有不妥,却是怕这事儿败露给我知。殷老二娶的好婆娘,竟敢欺上瞒下!把他叫过来站在外头中庭里候着。等我把这里的事办完,再和他慢慢算账!”殷家老二,自然就是二太太的丈夫,也就是汤圆的公公了。

    这要求也令侍女为难得很,却哪敢说不?慌忙应了两声,赶紧去通传了。

    殷承安转首对宁小闲道:“我在朝云宗多年,门派以忠信、仁义教化门下子弟,没料想到头来,居然是我家门里出了这样的惨事,殷某实是愧疚!”

    他恳切之情溢于言情,但宁小闲此刻已低头去观察床上的新娘子,闻言摆摆手道:“与我无关,你自去处理。”

    汤圆虽然名字里带着“圆”,但身材细瘦,腰身盈盈可握,下巴尖尖,细眉弯弯,和“圆”字却扯不上什么关联,虽然闭着眼,也能看出面貌姣好。这个小美人儿还不满十五岁,可惜的是从嫁入此门开始,今后一生却注定要黯淡度日了。

    宁小闲伸指,在她全身各要紧处轻按了一遍,连秀发里面也细细揉捏,发现她的情况大致与殷承安所述相同,并且身体柔软,白皙的皮肤上没有半点伤瘀,显然不曾受到外伤,头皮上也没有细小损伤。

    简单来说,她的身体是没有问题的,只有一桩:无主和失了控制的身体,机能都会慢慢萎缩。在另一个世界,照顾植物人是件苦差事,因为家属要经常翻动他的身体,以免生出褥疮,但四肢会慢慢萎缩,身体内部的各项机能也会慢慢失衡,这是因为魂体互相影响的缘故。打个比方,身体就像房屋,魂魄就像住在里面的人。人有了房子才有容身之地,才能抵御严寒酷暑以及来自野兽、外人的伤害,可是反过来,房子若是长久没人居住,椽梁柱瓦很快就会问题,房子慢慢也要腐朽、倒塌。

    魂道太偏门,她所知甚少,不过幸好身边就站着个行家可以咨询:“如何,看出这姑娘中了什么邪?”

    涂尽紧盯着汤圆,虽然面无表情,但眼中光芒闪动,显然心绪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不是中邪,也没被厉鬼上身,甚至她的魂魄强度也只是个凡人水准。”

    连殷承安都好奇道:“那这是怎么回事?为何我探见的神魂振荡不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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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3章 一身双魂(求月票!)

    一切正常,为什么汤圆醒不过来?

    涂尽笑了:“很简单,她的身体里,被塞进了两个魂魄!”

    两……个魂魄?宁小闲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奇道:“那不就是有鬼入侵么,鬼不也是魂魄?”

    “的确是,但生魂和死魂的区别很大,就像人到菜场买肉,刚宰杀洗剥下来的鲜肉和放了好几天的臭肉怎能一样?鬼是死魂,这个却是生魂,而且看起来还新鲜得很,像是刚刚从自己身体上剥离下来。”涂尽看了她一眼,目中大有深意,“一身双魂,这情况您岂非见过不止一次了。”

    话音未落,宁小闲瞳孔骤缩。

    一身双魂!这居然也是一身双魂!

    涂尽提醒得到位,她已经见过一个先例了——

    那就是巴蛇。长天和阴九幽的魂魄,此刻都在巴蛇真身里面,那可不就是一身双魂?

    这是偶然么?她的心跳砰砰,突然加快。

    殷承安却推敲道:“你既说是‘塞’字,莫非……?”

    “嗯。”涂尽颌首,“这两个魂魄,一个就是这身体的原主汤圆了,另一个却是青年男子,魂魄强度也等同于凡人。若按常理而言,他是没有自行入侵汤圆识海的能力,所以更像是被强行塞进去的。”

    宁小闲听到这里,终于明白为什么涂尽对这情形也大感兴趣了。要知道就连普通修仙者的元神想要离体,去侵附下一个身躯都是件大事。乃是不得已而为之,称为夺舍,更别说凡人的魂魄如此脆弱。不小心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后,如果没有其他际遇,很快就会像无根漂萍一般消失于天地之间。如果挤在汤圆身体当中的另一个魂魄也是凡人,那么他断断没有这个本事自行完成如此艰辛的工程。

    换句话说,这本就是魂修的拿手好戏嘛。宁小闲记性很好,依然记得在沙漠之城里头,阴九幽的分身就将平青州奴营一名训奴师的魂魄。塞进了一副好看的皮囊当中,让他去引诱千金堂分舵舵主春如海的女儿。凡人的魂魄有多么脆弱?换言之,这是一项多么精细的工程。除了魂修,恐怕连涂尽都想不出还有其他人能完成这高难度外科手术式的魂魄植入了。

    可是除了阴九幽,除了涂尽,当世难道还有第三个魂修吗?若说是阴九幽的分身干出来这事。那也是匪夷所思。按宁小闲对阴九幽的了解。他视修仙者都如蝼蚁,凡人在他眼里估计和空气差不多,又怎肯多此一举?

    可是,有本事将这男子的魂魄塞入汤圆大脑中的那个高人,为什么做得如此粗糙,居然令双魂并存,而不将汤圆的魂魄抽走呢?要知道两个人的魂魄同时存在,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双方争夺这身体的控制权……就如同长天和阴九幽一样。

    虽然一具是神躯。一具不过是凡人女子的身体,但情形却是惊人地相似啊。只不过阴九幽的魂力比长天更强。所以目前是他掌控了巴蛇真身的行动能力;可是神魂的强弱,并不直接与身体的健康、性别等同,所以汤圆的魂魄强度很可能不输于外来者,两人的争抢目前处于胶着状态,她的身体才会无人主控,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所以问题又归结到原点:谁干的,以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费大力气把一个卑微凡人的魂魄,粗鲁而草率地塞进另一个凡人的身体当中,对他来说又有什么意义,有什么好处?

    要知道,修仙者是这世上最务实的一群人,从不做无谓的举动。

    宁小闲和殷承安互望了一眼,均留意到涂尽话中的关键字眼:青年男子。

    殷承安目光闪动,对涂尽道:“这青年男子,你能看清他是何模样?”

    “自然可以。”魂修和长天这样的大能可以清易看清魂魄的面貌。通常来说,魂魄的面貌和肉身一致,并不难辨。“样貌约在十六、七岁,中等身材、天庭天阔,断眉,长眼,鼻挺而人中狭小……”

    他越是描述,殷承安的目中越是充满了不可思议。待涂尽说到“右边太阳穴上有一道疤”的时候,殷承安已然一拍大腿:“是了,果真是他!”

    他迎着宁小闲疑问的眼神,凝重道:“涂兄弟的形容必不会有错。那么此刻挤在汤圆身体中的那人,就是她的夫君,我那不成器的晚辈,殷天遥!”

    这个结果,是连宁小闲也要大吃一惊的。殷承安不等她发问,已经接下去道:“我身在朝云宗,很久才回一趟家门。上次回来都是在十二年前,也就不大记得天遥的长相。”

    这却是可以理解的。他上次见到殷天遥是十二年前,当时后者只有四岁。只见过几眼,又怎么知道这孩子长大以后是什么模样?

    “不过我能辨得出他,却是我回来那一趟,天遥贪玩在外头磕破了脑袋,血流如注,被拣回来的时候右边太阳穴塌进一个大洞,已经奄奄一息,眼看是不活了。他母亲爱子心切,不管祖宗家法,抱着他冲来找我求救。我当时以神通将他救回。”殷承安顿了顿,欲言又止,最后道,“恢复过程虽然只要几天,但这孩子顽皮,中途伸手撕了血痂,所以右边太阳穴终是留了疤痕。此事我留有印象,万不会弄错的。”

    宁小闲高高挑起秀眉,眼中写满了兴味。

    这事情的发展当真越来越奇诡了啊。殷天遥死在北境仙宗手里,尸身还是战后被家人拣回来的。可是第二天半夜结阴亲的时候,他的魂魄却蹿到了新娘子的身体当中去了,和自己妻子同争一副躯壳。

    这中间,又有多少离奇?

    涂尽看她抚着下巴,墨玉般的眼中光芒闪动,就知道她好奇心再度作祟。幸好这个时候,家仆已经依着殷承安的要求,将殷天遥的棺木重新搬了过来,放在外间。

    开棺验尸。

    涂尽看到棺中死者的第一眼,即笃定道:“就是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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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4章 推魂(求求求月票!)

    被塞进汤圆躯体中的外来者魂魄,果然就是殷天遥!

    这人已经死了两天,皮肤惨白,她转眼一瞥就望见他颈窝尸斑早现。UU小说,www.uu234.com幸好此时天气寒冷,尸体**速度放慢,还没有恶臭逸出。他的五官完好,所以宁小闲能看出面貌和涂尽描绘的毫无二致,尤其右边太阳穴上一道寸许疤痕,连发际线也盖不住。

    不须宁小闲开口,殷承安就主动伸手,解开了死者的上衣。三人都见到殷天遥胸膛上有一道长而狰狞的伤口,从左肩一直延伸到肋下。伤口皮肉外翻,看起来像一张大笑的嘴。宁小闲战斗经验何等丰富,只一眼就断定当时受了这一刀之后,殷天遥的肺、心、肝、脾都是一齐受损,甚至胸骨也有四根粉碎性折断,一看便知凶手势大力沉,劈完这一刀之后,还顺势一脚踢在他胸口上。

    这样几乎将他劈作两半的重创,殷天遥一定是当场死亡,再无幸理。可是宁小闲望着这样的致命伤,却想起涂尽方才所说的:

    “新鲜得很,像是刚刚从自己身体上剥离下来。”

    在涂尽口中,“新鲜”的意思就是现死。要知道殷天遥身亡以后,又过了足足两天才被放到婚床上去。这期间他的魂魄上哪里去了,又怎么会突然在新婚之夜出现?出现也就罢了,怎地还能称得上“新鲜”?

    若换了旁人,或许已经束手无策,不过无论是宁小闲还是涂尽。自身经历都要比别人离奇得多,何况现在神魔狱里面又蹲着个玩|弄灵魂的祖宗。两人互视一眼,宁小闲已低声道:“养魂木?”

    昔年她在白玉京身殒。长天将她的残魂抽出来,安置在养魂木之中。这种奇特的宝物是魂魄理想的藏身之所,更有滋养地阴信使的作用。如果殷天遥魂魄被人抽出来,又能保存得这样好,很有可能是借助了养魂木的功效。所以她的这个疑问,立刻就得到了殷承安的认同。

    涂尽略一思忖:“有可能。先将殷天遥叫出来问个清楚。”

    想与魂魄对话,这里再没人比涂尽更拿手了。

    他甚至连魂魄本体都不必化出来。只挽起袖子对宁小闲道:“请将她扶起。”

    这里没有第五个人了,汤圆又是个女子,当然只好让宁小闲来帮忙。

    宁小闲依言将床上女子扶起。令她半坐。涂尽打了个响指,这屋子所有门窗突然闭紧,半丝风儿也吹不进来,连案头上的白烛。火焰也垂直向上。再没半点波动。

    接下来,宁小闲和殷承安又按照涂尽的要求,将浑身的气息俱都收敛。否则以他们的境界,凡人孱弱的魂魄甫一出现,很可能就被他们骇得直接消散了。

    而后,涂尽蓦地伸手,在汤圆额头一推。

    这动作给两名观众的感觉却十分奇异,明明涂尽是按在了汤圆的额头上。宁小闲却觉他像是牢牢揪住了某样物事。

    随后,他手上往前一推。胳膊居然从汤圆的头部穿了过去!

    这画面看起来着实惊悚,但汤圆既没有破相,脑袋也没被砸开大洞,更没有血肉横飞的场景出现。打个比方就是,涂尽的这一举动,就像阳光透过了窗纸照到另一头去了。

    紧接着,有一个淡淡的影子就被推了出来——从汤圆的身体当中!

    这就是魂修的推灵之能,可以直接将弱小的魂魄从肉身识海中推出来。不过用在巴蛇本尊上,当然就不奏效了,理由简单得全人类都明白:争夺巴蛇真身的那两位大佬,段数太高了!

    被他推出的这东西微微蠕动,几次要凝成人形都没有成功。涂尽的手掌,恰好就捏在他的脖颈上,随后往供桌前一带,喝了一声:“把这个吃了!”

    供桌上,宁小闲已经燃起了三支安息香。

    这是魂体钟爱的粮食,当初涂尽为她召唤偷走巨灵神炮的狸猫魂魄,就是用了安息香来稳固他的魂体。现在从汤圆身体里头被推出来的这个影子,听了涂尽的话也本能地伏在供案上,大口大口吸进安息香。另外两人就见到他的魂体逐渐清晰,慢慢地显出了五官、四肢,最后连身上的衣服也具现出来。

    这缕幽影,自然就是殷天遥的魂魄了。

    他吸食了安息香之后,似乎连神智也清醒得多,先是迷茫而畏惧地左右观望,突然一眼见着了殷承安,顿时脱口而出:“老祖!您,您怎么在这儿?”他赶紧给殷承安行礼,可是一弯脚就见着了自己的脚,不由得大惊失色:“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的魂力微薄,魂体还未完全稳固,因此膝盖以下是透明的,双足若隐若现。殷天遥当了十几年的活人,当然知道这情形不对劲,眼中露出来十足的恐惧。

    饶是殷承安看尽人间浮沉,可眼前这少年毕竟是自己后代,却遭横死,此刻也不由得叹了口气:“痴儿,你两天前就死了,魂魄却栖在未婚妻汤圆身上。那才是你原本的身体。”说罢,往棺木中一指。

    殷天遥一眼望见自己尸首,吓得“啊”地大叫一声,连魂体都开始模糊起来,显然心神剧震,受了巨大惊吓。

    他不过一介凡人,这般表现也是情有可原。涂尽早有准备,一缕魂力渡过去,助他稳固身形,免得此刻就魂飞魄散而去,同时叱了一声:“镇!”

    似是一声令下,殷天遥目光一僵,但是即将如云雾般散去的身形突然重又凝实起来。

    魂修本就有镇魂之能。过了好一会儿,涂尽才放开了对他的钳制,冷冷道:“不想死就收心,老实回答问题!”

    殷天遥露出了恐惧至极的神色,眼珠子木然转了两下,突然冲到殷承安跟前跪了下来,大哭道:“老祖,老祖,救我啊,遥儿不想死啊!”

    任谁一睁眼发现自己肉身已死,只余魂魄无处可栖的时候,都会这般惶恐无助地。殷承安明白他的心境,好言相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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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5章 鬼述

    “你好好将问题答了,两位大人或有办法,解决你现下的困境。”

    他是整个殷府的顶梁柱,对殷天遥这样的后辈来说,那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既是如此说来,殷天遥心下立刻大定,怯怯地转过来望向另外两人。涂尽自不必多说了,在他眼里如同阎王一般,宁小闲看起来却是娇俏可人,比他前些日子偷溜出去看到的自己的未婚妻还要甜美呢。

    他多看了两眼,立刻就被涂尽射来的眼刀吓得眼观鼻、鼻观心,再不敢多瞧,耳听殷承安温声道:“将你……的遭遇都说来,不得有半点错漏。”

    其实涂尽可以使用搜魂之术来读取他的记忆,只不过当着殷承安的面对他后代施术,这举动甚是无礼。殷承安当然明白这一点,因此才要殷天遥和盘托出。

    虽然魂魄不需要呼吸,殷天遥还是依着生前的习惯深吸了一口气,这才镇静下来,重想过往。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道:“清游早说过,在我成亲前要再作东请客一回,所以前日我就去了汇春楼,同他们看戏吃酒。结果才听到一半,外头就传来了哭骂声和尖叫声,连戏子的长调都盖不过去。楼里的小厮去外头查看情况,突然急匆匆跑回来喊‘仙人杀人,一路杀过来了,大家快跑。’唔,其实我不知道他要说的最后一个字到底是‘跑’还是‘逃’,因为他话还没说完。就有个寒光闪闪的东西飞过来,把他脑袋削掉了半边。”

    “这一下谁都知道外面变故突起,大家四散逃跑。清游他们往外头跑了。但我知道汇春楼后厨还有个小门直通一条暗巷。我想那里会比较安全,所以就从那条路逃走了。”

    “我一边逃,一边听到后面传来了很多人的尖叫和惨呼,大概是外面行凶的仙人也跟进来了,这其中好像也有清游的声音。我不敢回头,奔过后厨的小门就拐进了巷子,后面果然没人跟上来。”

    他苦笑了一声:“我还以为自己逃出生天了。可是在巷子里才奔出去几步。就有个仙人从天而降,落到我面前。我正要求他饶我性命,眼前就有亮光一闪。随后胸口和肚腹疼得要命,像是被割开一样疼!”

    “这个仙人还踹了我一脚,然后在我身上一阵乱掏,将翠鲤、玉带和其他值钱的东西都搜出来。随后飞走了。我低头看。才发现胸腹果然被剖开好大一个口子,鲜血咕嘟咕嘟往外冒。”

    听到这里,宁小闲和殷承安互视了一眼,均知道这是凶手出刀太快、法器锋锐的缘故,所以殷天遥被伤了多处要害,却没有暴毙当场。

    “我想自己一定会疼死。可是我真的不想死啊,我明天还要成亲呢。我向燕神祈祷,求它救我一命。”魂魄流不出眼泪。不过殷天遥的声音里还是带上了哭腔,“可是这个念头还没转完。眼前突然一黑,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回是宁小闲开了口:“然后呢?”

    “后来我一直昏昏噩噩,像是醒了,又像还在沉睡,却睡得很不安稳。我想睁眼,但眼前总有个影子晃动,将我死死按住,不让我清醒。”他望了涂尽一眼,目光中写满了敬畏,“再后来……再后来,这位仙人把我叫醒了,我就看到您几位神仙了。”

    在场三人都知道,他所谓的昏噩状态,就是魂魄已经被塞进了汤圆的躯体当中。和长天、阴九幽这等大能不同,殷天遥的魂力微小,对外界的感知也很薄弱,被困在汤圆的识海时,甚至都没能自我苏醒过来。想来汤圆自己的魂魄也是一样,也在无意识地和他竞争身体的主导权。

    可是两人魂力相差无几,斗了个旗鼓相当,谁也拿不到控制权,所以这具躯体就昏睡不醒了。

    涂尽问出了重点:“在你失去意识之前,可有其他人靠近你?”

    殷天遥摇头:“没有。从强盗仙人离开之后,那巷子里就剩我一个人……等死。”

    这答案其实并不令三人意外。他不过是个凡人,修仙者至少有一百种方法靠近他而不使他知晓。

    涂尽又道:“那么你死前,可曾注意到周围有任何异样,比如空气流动得更快,有古怪的气味,或者有古怪的东西出现?”见殷天遥嘴巴微动,又提醒他,“听好了,但凡有任何异样,你都要告诉我!你先别忙着回答,好好想想再说。”

    这一回,殷天遥瞑思苦想了很久,最后还是颓然道:“什么也没有。那巷子里静得像坟场,到我死之前,什么东西都没改变过。”

    涂尽望着殷承安道:“如果你不介意,我想亲自确认一下。”

    殷承安也知这是惟一办法,只得点头。随后涂尽手掌上移,捏住了殷天遥的头部。从宁小闲的角度看过去,当能望见他的五指钩起,一点一点沉入了殷天遥的颅内,好在后者现在是魂身,看起来也不大吓人。

    稍顷,涂尽才将手抽回来,向宁小闲摇了摇头:“如他所言,未有人近,也未见异状。”

    宁小闲还未说话,这房|中突然响起了嘤咛一声,若有若无,却是女声。

    殷天遥吓了一跳,颤声道:“有,有鬼!”

    他的神情滑稽,殷承安没好气道:“那是鬼吗,也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你先前占了人家的身子,现在是汤圆自己醒过来了!”

    占了……人家的身子,他老人家一定要说得这样歧义、这样色|情么?宁小闲用力抿了抿唇,不好在这么严肃的场合笑出来。

    殷天遥大概也想岔了,啊了一声,脸上害怕的神色却褪了下去。

    果然三人一魂回头看去,床上的姑娘慢慢睁开了眼,目光朦胧。她先前始终昏迷,乃是身体里面住着两个魂魄。现在殷天遥的魂体被涂尽推了出来,她没了竞争对手,自然重新掌握了自己的身体,慢慢苏醒过来。

    (未完待续。)

第1426章 搜魂寻踪(求月票)

    现在却不是应付她的时候。宁小闲走到床边,抚着她的秀发柔声道:“好姑娘,再睡会儿。醒来就什么也不怕了。”她的手轻轻从汤圆面上抚过,这年轻姑娘还未完全清醒,就重新睡了过去。

    那厢殷天遥已在恳求殷承安:“老祖,我知道的只有这么多了,求您救我!”他于魂魄之事了解甚少,却本能地知道,肉身已死,自己又从汤圆的识海中被推出来,已经没有安身立命之处,若是眼前的仙人们不伸援手,恐怕自己很快就真地没命了。

    这终究是自己后代,在这事件中也没犯甚错误,不过是倒了大霉罢了。殷承安心中不忍,只得望向宁小闲二人:“涂护法,我可否给他找具无主的身体?”

    殷承安原本的肉身生机全无,连魂修都住不进去,更别说他本人了。

    涂尽不置可否:“自然可以。但换身体不是换房子那般简单,魂魄离开原身之后,要再找到匹配的身体很难,若是随意找具身体来,不出两年他就会丧失活动能力,瘫痪在床。”

    医院执行换肾手术之前,都要先匹配。即便如此,术手病人的身体还很可能出现排斥反应,何况这是换魂魄?人类自母亲胎中形成,魂魄和原配的身体才是契合无间的,除非是魂修,否则无论怎样寻找新身体,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互斥现象。魂体不符的情况持续得久了,问题就一定会反映在身体上。带出来许多后遗症。这就像人长期穿着不合脚的鞋,到最后不是鞋被撑大了,就是脚被挤得变形。对双方都没好处。

    否则宁小闲当年在白玉京战死之后,身躯破损得那般严重,长天也一定要设法令她复原,而不是另寻躯壳安置宁小闲的神魂,就是这个道理。以他神境大能的本事,都不愿轻易给她调换身体。

    涂尽的话说得浅显,殷天遥也能听懂。不由得哭丧着脸:“那,那我该如何是好?”

    涂尽对殷承安道:“你去给他寻具身体,须得八字相符。出生时辰相差了半刻钟都不行。”随后还有许多说道,殷承安一一记在心里。他知道就算能随便给殷天遥找具身体,难道以后每隔两年都要去找涂尽来置换魂魄吗?人家又不是他手下,隐流还远在大西南。这机会真是渺茫至极。还不如认真挑选一具好躯壳给殷天遥,以期能用得久些。

    宁小闲也递了一块养魂木给他:“在找到身躯之前,先将他置在这里,温养神魂。”她拿出来送人的,自然是上好货色。这是息壤上收获下来的好东西,比寻常养魂木更能温补神魂,使之定形不散。

    殷承安拿着养魂木对殷天遥招了招手,后者就重新化作一缕淡影。钻进了养魂木之中。

    这时,涂尽才转头对殷天正道:“第一个发现殷天遥尸体的是谁?把他叫过来。”

    既然殷天遥也没见着幕后人。那就要从其他途径入手了。

    这人自然是受过无数次盘问了,不过涂尽既有要求,大约在一刻钟之后,这个殷府的小厮就站在三人身前,手足无措道:“大人们,我那一天……”

    他当然是想将两天前的见闻再说一遍,不过涂尽却不耐烦他开口,上前两步,伸手捏着他的脖子。随后就是一缕黑烟从他掌心冒出来,顺着小厮的耳朵眼儿钻了进去。

    这人不说话了,双目立刻呆滞。

    潜入广成宫驻地时,殷承安就见涂尽露过这一手本事,此时再睹也不觉惊怵,只是感叹这世上大道千万,其中就有这样匪夷所思的神通。他知道涂尽这么做的目的,不仅在于节省时间。要知道人嘴两张皮,从人口中说出来的话,不知道经过多少层粉饰,能将真相都盖住,只有如这般直接拷问神魂,得到的答案才最真实,并且还可以发现连这小厮自己都未注意到的细节。

    果然过不多时,这缕黑烟重新从小厮耳中钻出来,被涂尽一把收走。

    这小厮两眼茫然,刚要开口,却被殷承安打发下去了。

    “怎样?”

    涂尽缓缓道:“因为隔天就要成婚,前天早晨,友人邀殷天遥去汇春楼饮酒。北境仙宗来袭时,几个人都在酒楼里。殷府当时未留神殷天遥外出,待殷家老二觉出不对,殷府已被围攻,谁也出不去了。直到战斗结束,殷府才派人四处搜寻殷天遥下落。这个小厮就在汇春楼后头的巷子里找到殷天遥的尸体,另几个贵介公子的尸体也在汇春楼里找到。”

    “他第一眼见到殷天遥的时候,后者早就断气,连身体都僵了,并且巷子里也没有别人。那里地面很湿,长了些青苔,所以可以看到上面印着两种新脚印,分布零散,应该分别属于殷天遥和凶手的,却没见到第三者的脚印。”

    也就是说,取走殷天遥魂魄的人,并没有留下痕迹。当然这说明不了什么,修仙者来去无踪,未必就会留下脚印了。

    不过紧接着涂尽微微一愣,突然道:“咦,这里有些不对。”伸手指了指殷天遥的胸口,“殷天遥是被砍死的,几乎一刀两半,所以这小厮找到殷天遥的时候,他上半身衣物也被斩开,里衣里面就露出来一样物事。”

    宁小闲正听得入神,脱口道:“是什么?”

    “他脖子上挂着条红绳,底下是个链坠子。”涂尽望了宁小闲一眼,“这小厮之所以有印象,乃是因为殷天遥这样锦衣玉食养大的贵人,身上的饰物都是贵重的金玉,比如他腰间佩戴的一尾翡翠鲤,身价少说也在七百两银子以上。但是殷天遥贴身戴着的这个链坠,却是个黑色的圆球,看起来约有拇指大小,材质像石头,打磨得也不光滑,表面都有点凹凸不平,手法甚是拙劣,显然也不值什么钱,所以才没被抢走。”

    话音刚落,宁小闲耳边紧接着就听到了涂尽的传音。

    (未完待续。)

第1427章 奇怪的石球

    “从小厮的记忆来看,石球的材质很眼熟。”

    宁小闲瞅着他,知道他一定会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果然涂尽紧接着道:“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但我却觉得,它的质地像极了噬魂箭。”

    噬魂箭!宁小闲目中精光一闪。

    这柄小箭在未被天雷绝狱的雷池融毁之前,其颜色和材质都很像黑曜石,但后来证明,它的强度还要远远超过黑曜石,并且还有种种奇特的属性,否则怎能制成噬魂箭这样独特的、可出入青冥、伤人魂魄的法器?虽说箭身只是个载体,然而要承载这样的器灵,其品质本身又怎能差劲?只看噬魂箭的箭灵最后找到的栖身之所是缚龙索,然后赖着不走,就知道它对住宅的要求还是很高的。要知道连巴蛇都挣不脱这条链子的束缚……

    现在的问题是,那枚链坠子哪去了?现在殷天遥脖子上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呢。

    “小厮没有拿走链坠。后来殷府下人赶到,将殷天遥的尸体收走。直到返回殷府,他还看到石球呆在殷天遥的里衣缝隙当中。”

    那种时刻,殷府的下人怎敢偷取小主人身上的物件?也就是说,石球是在殷府当中消失的呢。

    殷承安吐出一口浊气,森然道:“有劳两位了,请先回槿园歇息吧。石球的下落,交由我来调查。”他在殷家辈份虽高,但许久才降临一次,大概是有人已经不将他放在眼里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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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着这件事,隐流上路的时间推迟了。

    这天下午,汤弘业一家的资料就被送到了宁小闲手中。

    汤家在燕城中也曾是大户,但那是在四十年前。汤家经营香油、绸缎和药材买卖,虽然不如殷府这般巨富,但也是世代走商,手下有七、八支商队,因此两家才缔结了婚约。不过等到汤弘业的老子中风突然暴毙以后,汤家的生意就开始走下坡路。汤弘业果然如他自己所说,少年顽劣、不思进取,十几岁就接手了家族的营生,此后被人坑蒙拐骗,明里暗里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亏,资金周转不来,家业开始衰败,依附汤家的商队慢慢地都散光,汤家从此没落下去。

    其实这事儿也不能全怪汤弘业。汤家传到他这一代就只有他一个男丁,接过父亲的生意时不过十七岁。在华夏,十七岁的少年都还在念书,他就要扛起这么重的担子,何况此前他对于经商半点兴趣也无,相当于赤手空拳冲入商海,身边又没有信得过的老人相辅,下场当然是被群鲨分吃个干净。

    不过汤家到了今年春天之前,虽说家中条件不好,但好歹还能混个温饱,这也是汤弘业依旧白白净净,还把闺女养得这般水灵的原因。可惜他拖败了偌大的家业,心里一直耿耿于怀,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东山再起,百年后才有颜面去见汤氏列祖列宗,刚好眼前就有个千载难逢的商机,于是一咬牙一跺脚,找放贷的弄了一笔钱来做买卖。

    做生意这事儿,经常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汤弘业这次狠下心来赌上的买卖,却是粮食。说来也很简单,燕城离广成宫群峰并不算远,隐流杀到广成宫核心地区的时候,后者是实行了坚壁清野的策略,将方圆三百里内的粮食和肉类全部搜刮干净。这事儿引发的蝴蝶效应,就是千里之内的粮价都一路飙升,粟和大米的价格翻了不下二十倍。

    汤弘业看中的,就是这个机会。他拿着借来的钱进了四十大车粮食,要贩到广成宫驻地当中去卖。按他的设想,这笔买卖至少能赚到七、八倍的利润,自己就是想以后再干别的营生,也有丰厚的本钱了。他的要求也不高,只要将粮食送到广成宫驻地千里范围内就成了。

    其实从宁小闲的眼光来看,他的计划本身没什么问题,囤积居奇、投机倒把,本就是经商最常用的手段之一,诀窍就是见机要快,出手要准,捞钱要狠!只不过看到这里,她就摇了摇头,猜到这倒霉鬼后面是怎么失败的了。

    果然翻到下一页,上头清清楚楚写着,汤弘业送入广成宫驻地的那十余辆大车,虽然因为雇请了镖师而没有中途被饿民截走,但进入广成宫地界不久,就被附近巡查的广成宫修士逮到了,然后扣下来没收了。

    彼时广成宫和隐流正处在胶着状态,打得生死难分,每天游弋在边境巡逻的弟子拉出了密集的大网,断断不会容许有外来资源进入广成宫地界,以免被隐流借机弄走,博得一个喘息之机。

    汤弘业这一次的投机眼光不错,却忽视了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时局、政治。想当一名合格的商人,不解读政局和政令走向,那是要吃大亏的。

    总之,粮食被没收的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汤家正在用饭。汤弘业饭碗都掉在地上、双目发直,汤夫人则是痛哭失声,不知所措。汤家为了这笔买卖,借了七百多两银子都是五分的利息,这一下统统打了水漂不说,到得秋冬季就还倒欠了人家一千多两银子。

    欠什么都好,就是不要欠债。汤弘业想尽办法筹钱,也还拖着一P股欠债还不清。眼看着债务和老父头上的白发越来越多,汤圆才允了这门婚事,以嫁给死鬼丈夫为条件,让殷府出面还清了汤家的债款。

    汤弘业就这么一个独女,平时视若掌珠,他答应结阴亲当晚,汤夫人气得要与他和离。待得第二天女儿身亡的消息传来,汤夫人一声不吭,直接栽倒地上。等到汤弘业找大夫将她救醒,汤夫人就给丈夫下了最后通牒:查不出女儿的死因,她就一头撞死,到九泉之下去陪苦命的孩儿!

    汤弘业当天午后就突然找上了宁小闲。

    后来发生的事,宁小闲都知道了。

    她拿着这份资料沉吟了许久,才让人将汤弘业找了过来。

第1428章 高人指点

    以隐卫的办事效率,不过是一刻钟之后,汤弘业就站在了她的面前。宁小闲开口第一句话,就让这中年男子喜极而泣,一下跪到她面前,连磕了几个响头,话却哽在嗓子里一句也说不出来。

    “你女儿醒了,身体安好。”

    宁小闲自然是乐见这样的结果,把好话说在前头,汤弘业也会更配合些。所以她接下去道:“我有话问你,你如实回答。”

    汤家正在一片愁云惨雾之中,骤得这天大喜讯,汤弘业此刻恨不得给她做牛做马。他拿袖角频频擦泪,感激道:“仙姑救我女儿,恩比天高!您请说,小人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如何知道要来找我?”

    汤弘业微微一愕,低头道:“这,这个……”

    他这一吞吐,宁小闲即皱起秀眉:“言犹在耳。”

    她将不悦都写在脸上,汤弘业连连摆手,苦笑道:“仙姑莫恼,这原因听起来太荒诞,小人上午在菜场口才没好跟您说。”

    宁小闲笑道:“再荒诞,还能荒诞过你的蝮虫之说?”

    汤弘业赧然一笑,这才道:“那……实不相瞒,小人今晨在外头接到女儿暴毙的噩耗,当场就晕了过去,结果梦中有人告诉我,仙宗的妖王驾临燕城,又与殷府有旧。如我想查出女儿身亡的真相,只有来求你一途。”

    有梦中人提点他的?宁小闲脸色一下变得有些古怪:“你还记得梦中人长的什么模样?”

    汤弘业想了好半天道:“啊,依稀记得。他的面貌倒是普通,不过说话温和,我当时心里焦灼,听完他的话居然平复许多。”

    既能入梦,又有安定人心的力量,这人的名字简直呼之欲出了。宁小闲没好气道:“这人是不是笑起来尤其和气?”

    汤弘业连连点头:“对,对,仙姑怎么知道的?这人说了好几样我小时候的私事,都是旁人不知道的。我看他神通广大,必定是陆地神仙。他指点我来找仙姑,还说您心善,让我不必畏惧。我,我这也是没办法了,想着女儿死了,夫人也不想活了,我只要查清了原因,一家三口就在九泉之下重逢吧。这才终于壮着胆子来找您……”

    宁小闲皮笑肉不笑道:“你说得没错,你是遇上了陆地神仙。”那家伙的真身是谛听,神兽当然也可以算在神仙之流啦。

    那么事实已经很清楚了,汤弘业是得了言先生的提点才来找她的。那即是说,这家伙关于蝮虫的说法得到言先生的肯定。若说她原本对汤弘业的说法不放在心上,现在却因为言先生的介入而重视起来。在时人看来,汤弘业的说法荒诞不经,但宁小闲知道无论是地球还是这个世界,都存在“生态链”这样一种东西。

    她方才已经着人查明,蝮虫的确在金丝燕的菜谱上。只不过这里临海,就算没了蝮虫,金丝燕仍有小鱼和其他昆虫为食,并不会饿死,因此蝮虫对燕子的作用看起来并不显眼。现在她要查明的是,金丝燕吃掉蝮虫之后会有什么情况发生。

    她既已下定决心,那么这事情办起来就是雷厉风行。

    和汤弘业才聊了不到几句话,先前派去燕城周围收集蝮虫的隐卫就回来向她复命了。为了节省时间,她派去的这名妖怪本身就是虫人,一入林地就散作千百只甲虫四下搜寻,比同等人手要好用得多。

    他呈上来的是一只小小的玉盒。

    宁小闲打开来,里面装着七、八只芝麻粒儿大小的虫子,色作灰白,若是放在野外,普通人还真找它不着。怪不得去年冬季许多人被它叮咬致麻痹,这东西在林中的确不易被发现。

    站在一边的汤弘业指着这几头小虫道:“对,这就是蝮虫了。大人您果真神通广大!燕城的燕窝失效以后,我就到野外想抓这虫子回来试验,怎奈冬春两季接连撒药,这虫子几乎都死绝。我找了半个多月,连一只都未寻着。”

    宁小闲耸了耸肩,不说话。虫人守卫在林中的搜寻能力,是汤弘业这等凡人无法想象的。他出去那么久,也才找来七八只虫儿,可见燕城的灭虫工作做得很到位,蝮虫在这里基本断根。

    接下来却要如何是好?汤弘业面露难色:“现在又快入冬了,金丝燕不会在这个时候交尾筑巢,这蝮虫的效果却很难查证了。”

    她倒有办法,不过这玉盒中的蝮虫太少,恐怕只有一次试验的机会。可惜息壤的作用在于催进植物生长,对于动物却没多大功效。

    宁小闲想了想,将其他人都留在原地,自己进入了神魔狱当中去。

    此时阴九幽正在闭目调息。

    他神识外扩,自然能感知到宁小闲走进牢房,对着他发呆了好半天。

    这女人总有些虽出心裁的花样,他也是见怪不怪了,当下继续阖着眼,不理她。

    结果没过多久,他只觉头皮一紧,居然是她伸手来扯他的头发。

    长天的发丝看起来光滑而笔直,像是比女子的头发还要柔细,却也是巴蛇之躯的一部分,怎可能是随随便便就扯得下来的?

    她又扯了几次,依旧没能成功。

    这样子实在太难看,阴九幽忍不住睁眼:“你又想作什么!”

    宁小闲无视他眼中闪过的戾气,笑吟吟道:“借你发丝一用,只要一根就好。”

    他重又合上眼:“不借。”

    她气结:“喂,那又不是你的头发,是长天的。你说不给就不给么?”

    阴九幽自不会理她。

    “你真不肯给我?”宁小闲眼珠子转了转,声音突然变得很甜,“对了,汨罗今日还给我送了……”

    后面几个字未说完,阴九幽蓦地睁眼:“住口!给你就是!”侧一侧首,即有一根发丝飘了下来,落进宁小闲手里。

    现在情况有些不妙,不值得为了一根头发,和长天的魂魄再大斗一场。

    宁小闲拍了拍他的面颊:“乖,这就对了嘛。”

第1429章 巴蛇之力VS蝮虫

    长天的脸摸起来手感实在太好,忍不住要多拍两下,嘿嘿,这样的机会平时哪里找?原谅她假公济私吧!

    跟她置气,再生气也是白气。阴九幽忍了,瞪着她道:“你要头发作甚?”

    她顺口道:“养虫子。”

    他活的年岁久远,自认心思机敏,却也没听明白:“什么?”

    宁小闲不答,将发丝举到他眼前:“把它烧成灰。”别看这只是巴蛇的一根头发,拿到外头发卖会上都能卖个好价钱,神兽身上的零件哪。这也代表着光凭她自己是炼化不动的,段数不够。

    她打赌自己听到阴九幽磨牙的声音了,不过这家伙看起来也是认命,一口神火喷出来,将发丝烧成了灰烬。

    这里是神魔狱,万物皆要听命于她,所以她只招了招手,这里没来由地就刮起了一阵小风,将发灰都攒到一处,落入她打开的玉盒当中。

    而后,她拣了不及粉尘大的一点,泡进了神魔狱第五层的灵泉中打来的泉水。

    摇匀,然后倒掉,只留几滴水在桶底。

    然后再摇匀,再倒掉大部分。

    如此重复了近百次,她才打开玉盒,取头上银簪尖端蘸了瓶中水,滴在一只蝮虫身上。

    她和阴九幽何等眼力,一下就看见这虫子很拟人化地颤抖了一下,随后四脚朝天。

    居然很干脆地挂了。

    他不明白了:“你这是捣什么鬼?”拿巴蛇的发丝兑了水,来滴虫子玩儿么?

    宁小闲不理他,继续往这桶里兑水,又兑了一百次,这才重新取水珠滴在另一头蝮虫身上。

    可怜这货,比前辈多坚持了两秒,还在原地团团转了两圈,像得了狂躁症,不过最后也是难逃一死。

    这回阴九幽看出点儿门道来了:“你想让蝮虫活着?”

    宁小闲抬头奇道:“你知道这是蝮虫?”

    结果阴九幽用看待蝮虫的目光看着她,懒得回答这个问题,只道:“你若想保持蝮虫不死,还要再兑二百桶水。”

    宁小闲表示惊讶:“你居然肯帮我?”

    阴九幽哼了一声:“不是我,是你的心上人说的。”当他愿意作这传声筒吗?

    宁小闲欣然道:“不错不错,你这都学会传话儿了。”是了,巴蛇自己身上的物件,当然只有长天自己最清楚。唉,真不愧是她的男人,连她要做什么都推断得分毫不差,一眼看出来她想借用巴蛇的力量。

    当下她依言又兑了二百桶水,才拿第三只蝮虫来做实验。

    泉水滴到身上,这虫子立刻表现得躁动不安,四处乱爬,不过受宁小闲限制,它当然逃不出去。所以仅仅过了几息,三人都看到它的个头居然胀长大了五分之一,随后就扑向其他蝮虫,尾部在人家身上一阵乱点。

    蝮虫都在春季繁殖,如今过了七个多月,当然早就长成了成年体。现在突然又变大,只说明它突然进入了性|成熟期,准备繁殖了。不过现在只有这倒霉蛋被点了加料的泉水,所以其他蝮虫自然不理会它。它越显暴躁,甚至展现出攻击行为,过不多时肚皮翻上来,又挂了。

    宁小闲却啧啧了两声:“果然有效!”顺手取药水点在余下的几只蝮虫身上。

    只见这几只蝮虫也被催大了身形,随后却是两两成对,原地交尾起来。她一心想等结果,另外两人却是活了好几万年的妖怪,对这事从来不觉有甚特别,因此无人觉得忸怩。

    交尾过后,雄虫颤了两下就原地毙命了,而母虫则是一口气产下来近百条小虫,这才一命呜呼,追寻雄虫的脚步去也。

    看到幼虫出生,并且每一尾都活蹦乱跳,宁小闲这才长舒一口气,拍掌道:“成了,成了!巴蛇的生长之力果然有效!”

    息壤的催生之力仅限于植物,所以她念头一转,就将主意打到巴蛇身上了。在隐流还未重新入世之前,整个巴蛇森林中的所有物种,无论是动植物还是妖怪都受到巴蛇之力的控制,一方面令它们离不开巴蛇森林,另一方面,却也令植物长得更高大、动物更强壮,妖怪们则修炼得更快!

    宁小闲曾将这种力量理解为刺激新陈代谢的辐射。那么作为辐射源,巴蛇身上的每一个零件都应该浸染了这种力量才对。所以她讨要了长天的头发,目的在于催发蝮虫的生长。可是神兽和最低级的虫子之间,相差了多少个等阶?发灰当然不可以直接给虫子使用了,必须将这力量稀释个千万倍才可以。

    蝮虫有此表现,却不是巴蛇之力充当了春|药的结果,而是强烈地刺激了它们的新陈代谢,换句话说,巴蛇之力对上蝮虫,仍然显得太高等了,结果就是将这些虫子以后的生命力也都压榨出来。当这么低级的物种生命进程被大大加快,性命危在旦夕的时候,它会依照本能来做的事就只剩下一样:

    在死前繁殖,将自己的种子,或者说基因传下去。

    这也是宁小闲希望通过巴蛇之力,间接达到的目的。

    这个度,很难把握。若非长天自己计算后开口,她原本也不好拿捏这个标准的。

    果然关键时刻,还是自家的长天最可靠啊,哪怕他现在连面也露不得。

    她取了几只蝮虫,碾碎了取出汁液来,再仔细鉴定。

    并没有驻颜的那种神奇效力。

    她也不气馁。或许这东西本来普普通通,经过了金丝燕的消化之后才产生了神奇的效用也未可知?这例子在地球上也不少见了,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猫屎咖啡。成熟的咖啡果实本身也没甚特别的,但被麝香猫吃下,经过消化系统排出体外后,由于经过胃的发酵,产出的咖啡别有一番滋味,是市场上的抢手货呢。

    别的不提,就拿普通的燕窝来说,金丝燕吃下去的虫子、海藻和小鱼有美白养颜的作用么?显然也不一定哪,惟有经过鸟儿的消化分解,再生出来的唾液里,才暗含了对人体有益的成分。

第1430章 燕城疑难解

    宁小闲将东西都收拾好,又替眼前的男子将发丝挽到耳后去,认认真真道:“长天,谢谢你啦。”说罢,将地上几百条小虫盛起,离开了神魔狱。

    留下阴九幽好生郁闷:这两人互动得很好嘛,他这是又被华丽丽地无视了?

    宁小闲出了神魔狱,在众人面前打开了玉盒。

    汤弘业看得眼珠子差点凸出现,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她带着七八只蝮虫从原地消失,待得一转身再出现的时候,这虫子就变成了几百只!

    和其他所有凡人一样,想不通的问题只要归结于四个字就可以了:神通广大!

    宁小闲自不会管他在想什么,只命人送来几只金丝燕,又在原地放了个小型结界,令这几只燕儿飞不出去:“它们吃下去多久会见效?”

    汤弘业就是再笨,看到这里也明白了:“仙姑,您是要让燕儿吃下蝮虫?可,可是现在还是冬季,燕子做不了窝……”

    这家伙真是死心眼儿。宁小闲打断他道:“燕窝是怎么做成的?”

    这在燕城是三岁孩儿都知道的常识,汤弘业老老实实道:“是燕儿用唾液和羽毛筑成的窝。”

    “那我为什么非要等它做窝呢?”宁小闲将一只金丝燕招到了手边,“只要这燕子的唾液当中出现了那等奇效,不就可以了?”

    “这,这!”汤弘业“这”了好几下,终于恍然大悟,露出了一脸的崇拜来,“仙姑英明!”是他钻了牛角尖了,都怪自己在燕城生活太久,已经将“燕窝”这两个字牢牢刻绘在脑海里,再也想不起其它。

    她要像这人脑袋一样不转个儿,早八百年前在西行路上就已经挂了。宁小闲摇了摇头,却发现手中的鸟儿惊惶失措,只扑腾着翅膀想飞走,却对眼前的蝮虫视若无睹。

    强按牛头不喝水,说得好有道理。

    不过她也有自己的办法,转头对立在一边的涂尽道:“轮到你了。”

    涂尽手指轻点,即化出四缕魂魄分身,从几头金燕丝的喙部钻了进去。这些惊惶失措的小家伙很快就镇静下来,跳到宁小闲手上,先让她提取了口中的唾液,才开始啄食盒中的蝮虫。

    金丝燕的个头也小,而体型袖珍的生物新陈代谢远比个头大的生物来得旺盛,这也意味着金丝燕吃下蝮虫之后,应该会很快生效。宁小闲估计,像它这样的小鸟,吃下食物之后应该在两个时辰内就消化完毕,如果进食蝮虫对它真起作用的话,两个时辰后也应该见分晓了。

    但是金丝燕筑巢时,要反复用唾液巩固巢穴,所以这个时候她取得的唾渡比真正燕巢上的要稀薄得多。为了观察效果,她又让金丝燕进食了几轮,这样到了戌时(晚上七点)之后,她才招来两只金丝燕,再次提取了它们口中的唾液试验。

    检测药性,这本就是丹师的基本功课之一。

    看到结果之后,宁小闲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面上也露出了笑容。虽然药检出来的反应微弱得几近于零,她也是反复做了好几层滤析才终于监测到这结果,但的的确确是呈阳性!

    而在进食蝮虫之前,她已经三番五次确认了金丝燕的唾液中是没有驻颜成分的。

    现在出现了这种可喜的变化,虽然微弱也却说明,金丝燕吃掉蝮虫之后,唾液中果然开始带出了神奇的效力,这种力量,也是燕城复兴和继续繁荣的关键!

    待得她再深究下去,终于从几只金丝燕的唾腺中提出了一种奇特的透明胶质,并确这就是具有驻颜之效的药物。按其含量来计算,这玩意儿在一整只燕盏当中的比重只有米粒大小,却决定了燕城燕窝在同类特产中的王牌地位。

    她耸了耸肩,也不由得感慨。没有想到困扰无数人的难题,最后居然是给燕城当中一个被债主追得几乎要跳江的破落户解决了。言先生是不是预知到了这样的结果,才托梦给汤弘业的呢?

    当天夜里,这消息就传进了城主府和殷宅。殷家家主当即命人连夜放出四十九挂鞭炮,路人无不侧目。要知道此时距离攻城战也才过去了两天,城中愁云惨雾的气氛还未完全消失,许多人家里连死者的头七都没做完,正处在一片惨惨戚戚中,结果殷府三天里面放了两回鞭炮,头一回是给死去的家子结阴亲,这倒也罢了,现在又造出这么大动静,哪怕他家再财大气粗,旁人也是怒气冲冲了。

    不过,一连串小道消息紧接着就从各个渠道流出,传向四面八方。第二天早晨,城内各名流世家俱都知晓了;第二天下午,商贾大户也都接到消息;到得第三天午后,燕城大街小巷的酒座茶楼里,人人就都在谈论神仙们寻到了燕窝失效的症结所在,燕城的难关很快就要迎刃而解的消息,连菜场的大妈都能津津乐道一嗓子。

    当然,虽然症结找到了,但现在是寒冬时节,金丝燕并不在这个时候交尾和筑巢,一切都要等到明年开春再进行。所以现在宁小闲能做的,就是利用巴蛇之力催生出大量蝮虫,由燕城重新放归野外。

    毫无疑问,明年开春的时候,来往的商队行走丛林的时候又是要小心翼翼了,不过蝮虫很快就会变成和金丝燕份量同样重要的财神爷,谁对财神爷的态度能不好呢?

    这些,宁小闲并不关心,也不在意。她现在的注意力已经转向了别处。

    也就在她解出燕城的谜团之后,殷承安的调查也有了进展:

    那枚神秘的石球,果然是在殷府内失踪的,并且取走它的不是别人,正是殷天遥的生母,殷府二老爷的夫人。

    追查这件失窃案的时候,殷承安命令接触过殷天遥尸首的所有下人都集中起来,由他亲自问讯。修仙者要抓住凡人的马脚不要太简单,何况他的修为如此深厚,只问了几句,就看出蹊跷。

第1431章 二太太的算计

    其实,说是“听”出来更恰当,他就听出其中有个婆子的心跳又快又急,偏偏还是面无表情,显然暗地里提心吊胆。¥℉UU小说,www.uu234.com

    这个婆子,是二太太从娘家带过来的人,已经贴身服侍她三十来年了。

    他自然将这婆子单独拎出来问话。殷承安在殷府众人眼中和神祗无异,一般而言只要皱眉露出不悦之色,哪个下人不得骇得跪倒地上,和盘托出?可偏偏这个婆子嘴硬得很,居然敢当着他的面一力狡辩。殷承安秉承师门教诲,对凡人亲善,却不代表他没脾气。这下家里的下人居然在他面前阴奉阳违,立刻就激得他勃然大怒。

    再接下来就简单了。殷家对这婆子用了私刑,先是以银针刺体,一共刺入了九针,这婆子都不改口,随后就有人将她手指一根一根掰断。掰到第四根的时候,这婆子终于在惨叫声中供认,石球就藏在二夫人的房|里。

    原来早晨儿媳突然人事不省这事儿传进耳里以后,二夫人就惊得在屋子里连转了几圈,最后将婆子喊到眼前,令她偷偷去将殷天遥贴身佩带的一枚石球子取回来。这婆子将殷天遥从小服侍到大,别人自不会防备她,是以她很顺利地从棺木里将石球偷回给了二夫人。

    说起这枚石球的来历,她是二夫人身边的老人,也听过一星半点。这却是二夫人从娘家带过来的东西,称作“满愿珠”。凡人将它佩在身上,向它许愿,就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但这东西有些难以言述的诡异,据说是不显灵的时候居多,并且每次求愿过后都会有些坏事发生。近几年来,殷老二夫妇关系冷淡,二夫人希望儿子能争得丈夫更多疼爱,遂将这东西当作护身符给殷二少爷带在身上。

    得了婆子的口供,殷承安自是让人将殷家老二的夫人找了过来。这位养尊处优的太太还没有自家婆子嘴硬。先是一眼看到了地上被抽得像个血葫芦一样的婆子,又听自家的神仙冷冷问了句“石球在哪里”,就知道自己东窗事发。一下软倒在地,一五一十全招了。

    原来这枚石球的确有听取人心、满足愿望的能力,可是它满愿的方式比较……特别。举例而言,如果有人向它祈求天降横财。确是有可能在路边捡到金银财宝。不过且慢高兴,这笔钱财很可能是哪一处山头的强盗不小心遗失的,回头强盗找上门来,那就变成了无妄之灾。二夫人的娘家也是无意中入手这枚石球,发现了这个秘密,可是过去几十年里每次使用,都有后遗症找上门来,算下来得不偿失。

    这毫无疑问是难以外扬的家丑。但殷承文知道事情蹊跷得紧,已脱离了凡间事务的范畴。干脆出面压下殷家人的反对,依旧请宁小闲和涂尽二人过来供房听审。南赡部洲中部,许多大户人家都会私设刑堂,违背祖宗家法的族人,以及犯了事的下人都会在这里受审。

    殷家人却从二夫人的举动当中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味道。按理说,把娘家带来的东西给儿子当护身符,这行径本就再正常不过,为什么婚房异变的第二天清晨,二夫人要急着将这石球拿回去,还务求人不知鬼不觉呢?要知道那是她疼爱无比的独子,作为一个母亲,这时候不应该沉浸在痛苦之中,无暇他顾吗?

    这一点,二夫人却是矢口否认的。

    原本到了这个地步,有丈夫的保护,她也吃不着甚苦头,毕竟是殷氏这种大户里的太太。不过殷承文显然是铁了心一定要挖出真相,因此让弟子喂她服了一颗丹药。

    这药丸的效力非常有趣,称吐真剂,也是朝云宗的一味秘药,宁小闲一直很感兴趣。这东西能使筑基期以下弟子,在回答师长问讯的时候说出真话。

    撒谎是人的天性和本能,这味剂散里头的主药是讹兽肉,才具备了这样的神效。讹兽本身是一种长得像兔的异兽,其肉类鲜美可食,但吃了它的人就爱撒谎。不过入药之后,它的药性却是正好相反,这才能炼成吐真剂。朝云宗广收门徒,有时难免就是泥沙俱下,良莠不齐,拿这吐真剂来测谎,就省去了许多盘问和考察的功夫。

    修仙者的手段,不是凡人可以抵抗的,所以二夫人很快就痛哭着招认了:

    “天遥去世之后,我太过悲痛,不曾记起这石球。可是今早听说了婚房内的变故,我顿时想起来准儿媳人事不省,很可能就是这枚妖异的石球捣的鬼!”

    二夫人越想越怕。若在平时倒也罢了,殷氏上下都是凡夫俗子,哪有人能认出这石球的灵异?可是现在殷承安偏偏在殷家镇宅,她往常不知道听殷家人自豪地提起过多少次,这位老祖是朝云宗里的厉害神仙,什么阴私事都瞒不过他的眼睛。既然如此,就万万不能让这枚石球进入他的视野,否则……

    说这话的时候,二夫人努力想抿住嘴唇不发一语,可是就算她憋得双拳紧握,指甲都刺入了掌心,沁出点点红痕,却阻止不了吐露真话的欲|望,仍然艰难吐字道:“否则,否则我,我从前做过的事情,就要大白于天下了。”

    听她吞吞吐吐说完了一个秘密,在场的殷家人无不哗然,殷家老大暴跳如雷,殷大太太一声尖叫,浑然丢了贵妇身份,冲上去揪着她,劈头盖脸就是一阵撕打,而修养上好如殷承安,也猛一拍掌,将手边坚固的紫檀桌拍成了碎片!

    这件旧事却是发生在十二年之前了。殷家老大的儿子原本聪明伶俐,是附近有名的神童,可惜那一年夏天到江边玩耍,正好遇上峪江的天文大潮,被卷进水里溺毙。消息传回家中,全府上下当然沉浸在一片悲痛之中,可是二夫人立刻就转过了念头:老大的独子死了,只要他一直无后,那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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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2章 向吾祈祷,必能满愿

    那么下一任家主的位置,很可能就落到自己儿子,也就是殷天遥头上!

    殷府乃是承袭了数百年的名门望族,二夫人自是知道这家族的底蕴和财富有多么惊人,所以这野望一旦在心中生根,就不可遏止地发芽壮大,偏偏她手里又有满愿珠这样邪门的宝物……

    二夫人终于没忍得住心中的渴望,当时向满愿珠许了这么一个愿望:希望殷家老大再也得不到子嗣!

    满愿珠接受了她的恳求。

    二夫人说到这里,捂着脸放声大哭,声音中充满了悔恨:“其实,其实我所希望的,无非是殷家老大在未来几十年的时间里都生不出儿子罢了,得子要看运气,一辈子都生不出男孩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满愿珠行使这个愿望,原本就应该是信手拈来才对。“”

    不过和此前无数次一样,满愿珠又背离了许愿人的初衷。此后的十几年里,殷家老大的确是生不出儿子来了,因为——

    他在外出经商的路上偶遇妖宗攻城,混乱中被伤了根本,从此就不能人道。

    要说殷家傍着殷承安这棵大树,要求得仙家丹药原也不难,莫说是伤了根,就算断手断脚也能接续起来。可偏偏殷家老大对那一日发生的事情太过恐惧,每每在噩梦中惊醒,虽然殷家求来丹药治好了他的伤,可是那话儿虽然长出来了,却居然从此不能用了——

    如果宁小闲听闻,当会知道殷家老大身体虽然恢复了健康,但心理上终是落下病根。俗话说心病还要心药医,反过来说,那就是神仙也治不好别人的心病,唔,大概阴九幽除外。

    二夫人接到这些消息,也连做了好些天的噩梦,一是良心不安,二来也怕东窗事发。不过日子平平安安过去,她也就慢慢将心放回了肚子里。

    将这些一字不落地说完,吐真剂的效力也基本过去。二夫人哭得瘫倒地上,再也站不起来,却是无人同情。

    这些陈年旧事被揭出来,殷家的知情者都是又惊又怒。殷承安只对殷氏族长说了句:“这事儿,后面由你来办吧。”就抽身不管。殷家的妇人犯了事,自然还是交由殷氏家法来处理,他并无兴趣干涉。

    殷氏族长沉声道:“是,必给老大一个公道。”回头望了地上的二太太一眼,目光中的厌恶不加掩饰,“她既已自己招供了,来人,先把她拷起来。”

    接下来二夫人自然难逃祖宗家法严惩。

    宁小闲对这个女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点兴趣也没有,现在她的心神都集中在殷承安递过来的石球,也就是满愿珠上了。

    “我拿到这东西也反复研究,但神识探进去,却什么也觉不出。”殷承安苦笑道,“可是这东西给我的感觉却不像普通石头那样一览无余,反像是人在黑夜中行走,穷尽目力也只能看到前方数十丈,再远处就漆黑一片。然而看不见却不代表那黑暗中空无一物。”

    宁小闲沉吟道:“你觉得,这石珠中有神念难测的物事?”

    殷承安肯定道:“是!”

    她想了想道:“殷兄可否将这珠子借我用些时日?”殷天遥的移魂之谜,很是令她心动,冥冥中总觉得,这枚石球于她极是有用。

    她一向很重视自己的第六感。

    殷承安笑道:“如今我家中事务已经处理完毕,还要多亏你帮忙,我就将这石球就当作谢礼如何?”殷天遥生魂未灭,总能找到躯壳暂时安置的。他也不傻,当能看出宁小闲对这石球的渴望,反正于他无用,干脆就作个人情得了。

    宁小闲果然大喜道:“多谢!”

    殷承安知道她还要细细揣摩这石球,也不打扰,将她送回槿园之后找了个由头自行告退了。

    殷天遥既然神魂尚在,但身体到底是腐烂了,与汤圆的婚事也就变得尴尬。于殷氏来说,殷天遥就算再找了副身躯,那么他生下来的孩子,到底算不算殷家的种呢?此时汤弘业献计挽救燕城的功绩已经传开,想来不久之后其声望就会扶摇直上,他也趁机找上殷家,要求只有一个:

    希望汤圆与殷天遥和离,以后各自嫁娶再无关系。

    作为亲家,汤弘业自然知道了女儿婚事的前后细节,直觉匪夷所思的同时也犯了难。要知道先前汤圆与殷天遥结了阴亲,虽说是活人嫁给了死人,但新郎倌儿的的确确就是殷天遥啊。可是现在殷天遥只余神魂,若是再找着一具他人的躯壳附上去,那与汤圆又该是什么关系?再往深了想,若是再换一具身躯呢,他汤弘业的女儿,到底认不认这个丈夫?

    此事,细思极恐啊。

    和离嘛,于殷府这样的名门来说自然是不愿的,可是殷府现在由殷承安说了算,他也明白这人伦道德上的悖论实难解决,因此前思后想一番,也就同意了。

    活人和离不稀奇,连结了阴亲的都能和离,这才是天下奇闻。不过只要双方愿允,又有什么不可以?有修仙者插手其中,这事情就变得直截了当了。

    殷承安包揽了这事在身上,也不由得感叹凡人的世界太麻烦、太伤脑,远没有山中清静,因此过不几天就收拾家什,带着弟子返回朝云宗去也。

    #####

    宁小闲一拿起满愿珠,耳边就像听到一句反复不停的呢喃:

    “向吾祈祷,必能满愿!”

    这声音很温柔、很平和,带着拳拳劝慰之意。凡夫俗子听了,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如纶圣音,被其诱|惑,当真找它许愿。不过宁小闲知道,这只是珠子里留下来的一道意念而已,就像留声机可以反复播放同一段旋律和曲调,修仙者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她好奇的是,愿望是如何被实现的。

    替人满愿,这已经不是仙人层级以下的修仙者可以办到的事了,为什么这枚石球可以?

    她翻来覆去地察探,可惜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第1433章 石球里的古怪

    神念探进去之后的确是什么也没有扫视到,这石球简直像一枚制工粗劣的玩具,扔在路边连小孩子都不屑去拣。可是她心里总有一种不踏实感,似乎在自己神念照不见的角落,有东西暗戳戳地潜伏在那里,不怀好意地盯视一切外来者。

    她很想将这东西剖作两半,查个究竟,又惟恐将它弄坏了,损失了原有的灵效。

    这种极不舒服、极不妥贴的感觉,令她没有继续自寻烦恼,而是很干脆地将这东西丢给了涂尽。

    术业有专攻。神魂之道是这人的强项,也许他能从中翻出一点有用的线索,也未可知?

    涂尽拿到之后,自然也是放出魂魄分身去探查这珠子。

    宁小闲满怀期待地等了好久,才见到黑色的烟雾重新返回他身上。涂尽也是闭目良久,仔细分析,这才睁眼:“你和殷承安的感觉无误,这石珠看似简陋,连里面的空间也像是能一览无余,然而这都只是假象。”他将这石球在手中掂了掂,冷笑道,“我可以确定,这石球的材质,的确就是制作噬魂箭的古怪石头。噬魂箭的特质,就是能够穿梭青冥,出入阴阳。所以这枚石球,同样拥有这样的能力。”

    宁小闲听得心中一动:“你的意思是说,这枚石球并不像我们所望见的这样……”

    “不错。”涂尽道,“凡人有所谓‘眼见为实’之说,但到了修仙者的境界也知道,眼见未必为实,只有神念才最是可靠。不过修了魂道才会明白,神念说到底也是人感官的延伸。只要是人,就一定会犯错、会被蒙弊,神念也不例外。”

    这枚石球在他掌上滴溜溜转了两圈,虽说这屋内掌灯,亮如白昼,但石球依旧黑黢黢地,像是能将光线都吸进去一般。“普通修仙者将神念探进去,石球中那物事就潜入虚空之中,从那里窥探现实,所以无论是你还是殷承安,都发觉不了这里的诀窍,却能感受到有物窥视。”

    “那物事?这东西是活的么,有生命么?”

    涂尽摇头:“难说。未亲眼见到它之前,不好断言。这世上的生命千奇百怪,谁敢说就没有一种能够寄居在石头内部?但看这石球也是经过了打磨的,显然里面的东西也是后来才住进去的。换言之,有人特地给它打造了这样一个容身之所。”

    “你不能将它逮出来?”魂修最擅长的本事,也是出入虚空呢。

    涂尽很干脆地摇头:“不能。它遁入的空间是亿万虚空中的一个,若非它自己显形出来,否则我也找寻不到。”

    那么问题只剩下一个了:“怎么将它弄出来?”

    涂尽想了想道:“强行拖扯无用的话,我们就只能将它钓出来。这东西既然有意识,那就有上当的可能。”

    想钓鱼,就一定得有鱼饵的。“拿什么当饵?”

    “自然是魂魄了。”涂尽沉吟道,“我的分身进入其中,即能感觉到藏在其中这物事对于魂力的渴望,实不下于即将渴死的旅人对于绿洲的企盼。如用魂魄勾|引,或可引蛇出洞。”

    宁小闲奇道:“它既然求魂若此,我和殷承安的神魂探进去,怎地没被攻击?”

    “你们境界较高,神魂远比一般修仙者还要凝炼而强大。这东西就是饿得再厉害,想吞噬你们还嫌牙硌地慌。”

    她抓住了这话中的重点:“也就是说,它的魂力不强?”

    “照目前来看,确是如此。”涂尽伸掌,手心当中又浮起一缕黑烟。这一回烟气很淡很淡,又只有火柴粗细,像是风一吹就要烟消云散。

    以她对魂修的了解来看,涂尽头一回分出这样弱小的魂魄分身,强度只相当于凡人中的老弱病残。

    这缕淡烟钻入石球当中,即刻不见了。

    过了好一会儿,涂尽目中才透出了精光:“鱼儿咬钩了。”

    方才那一缕魂魄,只是抛出去的诱饵,要令这石球中的物事食髓知味,失掉警戒心追出来。因此这一回涂尽手里放出来的魂魄分身,又比先前壮大了些许,比正常人类的魂魄水准要再高一些。

    不过这一回,他还向宁小闲讨要一件神魔狱中的物事。

    这样东西会动、会叫,还会咬人。

    寒噬鱼。

    这是宁小闲在西行路上从阴九幽隐藏的寒潭中偷出来的怪鱼,它能够游走阴阳两界,身体或实或虚,可以承载生魂。一旦吞下之后,头部就会长成生魂的模样。当时阴九幽用它来收集凡人聚居地的阴魂,以供自己从玉笏峰脱逃以后补用。

    宁小闲挖了他许多墙角,涂尽也进食过许多寒噬鱼来补充魂力,直到道行日益深厚。到得白玉京之战结束以后,寒噬鱼对他的进阶作用就是微乎其微了,隐流征讨广成宫的过程中,更有无数修仙者的魂魄任他取用,已不需这小小鱼儿收集来的凡人魂力。但考虑到这生物实在稀有,他仍然留下小部分寒噬鱼为种,以备不时之需。

    如今,又到了这小鱼出场的时候。

    涂尽手中这尾寒噬鱼离了水之后显得异常暴躁,他将手中的魂魄分身按进鱼嘴,强行喂它吃下去。寒噬鱼一阵扭动之后,原本平平无奇的鱼头,很快就变成了人类的上半身,面貌和涂尽相类,只是更显狰狞些。

    他将这吞下了自己魂魄分身的寒噬鱼靠近石球,一松手,鱼儿就钻了进去,如同游进溪河之中,顷刻不见了踪影。石球的特性,令寒噬鱼可以出入其间。

    这个分身游入石球以后,就花耗了相当长的时间。

    那里头的世界是什么模样,涂尽如何和对方周旋,她全然不知,只能从他严肃的面色中看出来,这场追逐必不轻松。

    足足有一刻多钟过去了。

    她正等得百无聊赖,石球突然动了一下。

    只那么轻微地、似乎肉眼不可及地颤动了一下,宁小闲却相信自己不会看错。明明是石头,却给她一种错觉,像是里面有生物要破卵而出。

第1434章 怪物(求月票)

    涂尽突然睁眼,面色奇异道:“不对,这东西有些蹊跷。UU小说,www.uu234.com”手在石球上一抹,那尾寒噬鱼就冲了出来。

    看它急切的模样,像是后头有怪物紧追不放。

    不过它只冒出来一个脑袋,后面就像被某物拽住了猛地一拉,又被拖回石球当中。

    这速度,迅雷不及掩耳。

    变故就发生在涂尽眼皮子底下,他若是坐视不管,岂非在宁小闲面前丢人丢大发了?手上一动,已经放出去又一缕分身,就要钻进石球当中,这一回烟气的颜色却是深黑,显然要比前两个都强大得多。

    偏在此时,那尾寒噬鱼却重新冒了出来,蓦地开口呼道:“慢着!”

    宁小闲从没想到寒噬鱼也能开口说话,硬生生被吓了一大跳。不过再低头看这人身鱼尾的怪物,上半身居然已经变了,最明显的是涂尽原本木讷无须的扑克脸,现在已经变成了满脸的灰白胡子,长得一直垂到胸口位置,可是上半身和两只胳膊又是块垒分明,着实健壮,可见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它就吞掉了诱饵。

    虽然弱小,但涂尽好歹也是魂修,他放出来的这一缕魂魄分身比之常人还要灵巧和健旺,可这石球中寄居的东西居然能一口就将它吞了下去!

    最重要的是,他喊出来的这两个字,不是当前人类的语言,也不是任何妖言,而是宁小闲最不擅长的一门外语。若非这两个字是常用语,她恐怕得反应好半天才能翻译过来他说了什么。

    这头寒噬鱼发出来的声音粗犷中还带两分嘶哑。像生锈的城门被推开,显然已经很久不曾开口了。可最关键的是,它所说的。居然是蛮语!

    涂尽反应比她更快,两指一挟,就将这条寒噬鱼从石球中夹了出来,令它再不能游回去,这才冷声道:“既然你都出来,那就不用回去了!”

    这人身鱼头的怪物看了他一眼,嘶哑道:“小家伙。放尊重些。这要换在从前,我把你的魂体都熔掉!”

    宁小闲在一边笑道:“性命被人捏在手里,竟还能有这么大的口气。”

    这怪物转头。细细打量了她几眼,话语中透出几分惊讶:“你天生没有灵根,不是南赡部洲之人!咦,你修为居然已经到了渡劫前期。这是以人身修妖法!有趣。真是有趣,料不到这想法居然能够成真了。给你开妖脉的人是谁?”

    这一下,宁小闲也收起了笑容,凝重道:“你又是谁?怎会缩在这石球当中?”说蛮语真累啊,外语果然不是她的强项么。

    “他不是个完整的魂魄,只不过是留在石球中的一缕灵识罢了。”涂尽一直盯着这头寒噬鱼,突然插口,“他的本尊。早就死了。”

    这怪物也惊讶了:“你认得我?”许是发现宁小闲发音拗口生硬,这一回他的话是从两人脑海响起。显然是以意念来交流。这就无所谓言语的种类了。

    这家伙,识相得紧。

    “自然认得。”涂尽瞪着他,一字一句道,“他的原身,就是上古之战的蛮族五大首领之一,大萨满都伏末!”

    都伏末!上古蛮族的五大头领之一、制造出专对付阴九幽的噬魂箭的蛮族大首领,居然长的这个模样?宁小闲愕然,绝未想到此时此地,居然能从得自殷家的满愿珠里头,见到这上古蛮王的身影。

    她自不会怀疑涂尽的指认,这人继承了阴九幽一万年前的全部记忆,对于同族的蛮王自然不可能认错。虽然从未见过都伏末,但由于噬魂箭的缘故,对这位蛮人中的智者一直深表钦佩,此刻突然见着了他留下的灵识,一时也不知心里是什么滋味。

    这一缕灵识并未否认,只是沉默了一下才道:“这么看来,我的原身果然已经战死?”

    “是。”宁小闲改为传音,承认道,“并且那已经是三万多年前之事了,上古之战以蛮族的败落告终。”

    这一缕灵识并未表现出如何震惊,只是连浑身的灵光都黯淡下去,显然心绪沉寂:“果然如此,我圣族还是败了,怪不得这几万年来向我许愿的,都是人类。”言语中无尽唏嘘。

    宁小闲好奇道:“你事先已经知道蛮族的结局?”

    都伏末叹了口气:“大厦将倾胡不知?我将灵识放入镇魂珠的时候,就预见到我圣族与妖族的战争终会颓态百出,几场关键战役失利,大量高手陨落,就算我不死,恐怕圣族也难挽狂澜。”

    萨满是蛮人当中最神秘的一个种群,都伏末又是公认的道行最精深的大萨满,他若是能够预见战争的走向和结局,似乎也不奇怪呢。

    几万年前的秘辛,宁小闲的确有兴趣,不过现在她最想知道的是:“你为何将灵识藏在这珠子里头,混迹凡人之中?”上古之时,蛮人和妖族争斗不休,人类在夹缝中艰难求存,原是两方选手都看不起的种族,怎地都伏末灵识所附的镇魂珠会藏身在人类之中?

    都伏末转过头来,定定地看着她:“要我回答这个问题,你先要告诉我,杀了我原身的人是谁。是阴九幽,还是巴蛇?”

    自己杀身仇人是谁?这个问题,本就是任何人都忍不住要问的,都伏末也不能免俗。

    可是他居然能将事实猜测得如此接近。

    去过龙龟腹中的空间之后,宁小闲就明白灵识只是原身的一抹神念凝聚而成。都伏末既在生前将灵识藏入镇魂珠中,那么这缕灵识有关都伏末的记忆和资讯,就到此为止,原身后面的作为和遭遇,它自是不知的。

    宁小闲眼珠子转了转,本想诳他说是阴九幽。可是都伏末目光烱烱望着她,肃穆的脸庞有淡淡威严,透出来的目光却是睿智而深沉,这才显出了蛮人的智者独有的底蕴。这样的神态,也令她不由得想起了长天,似乎这两个人身上都有不容欺瞒的特质。所以话到嘴边,她又咽了回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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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花扇:茜儿玛、蓝河里的懒鱼、啥都不记得、颜之颜之颜~

    香囊:颜之颜之颜~(2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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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5章 陈年鬼

    所以话到嘴边,她又咽了回去,斟酌了一下道:“巴蛇。”

    都伏末凝视着她,似在判断她言语的真伪,好一会儿才移开目光:“果然是他。”

    “你又知道了?”好神奇,这家伙未卜先知的本事快要赶上言先生了。昔年蛮族有这等智者压阵,居然最后还是输了,可见真真是逆天而为、气数已尽。

    都伏末哼了一声道:“阴九幽没那把握对付我,所以来的一定是巴蛇。”

    好像很有故事的样子,宁小闲越听越是好奇。到得她现在这个境界,勉强也能理解都伏末的话。

    他以巫凶之术见长,奇诡多变的手段必定是层出不穷,阴九幽跟他走的差不多是同一个路子,想拿下他自然要经过一阵斗法,说不定还未能竞功。可是长天却不一样,巴蛇真身强横到了那等地步,对上都伏末可说是一力降十会,管他有什么阴谲手段,统统以武力镇压之,这就是进入了以刚克柔的全新境界了。

    但是都伏末这样说,却从旁佐证了阴九幽和长天在三万年前,至少是在猎捕都伏末的时候,还是比肩而战的好伙伴。

    不过当前的要务却不是追究几万年前的老黄历,而是镇魂珠为何将殷天遥的魂魄硬塞进汤圆的身体里去。所以宁小闲勉强压下发问的渴求,转而问起镇魂珠之事:

    “我已回答了你的问题。现在可以告诉我了罢,你躲在这珠子里作甚?”

    都伏末当即沉默下去。好一会儿才道:“当时正是我圣族如日中天的时候,我却连着十来日心神不宁,起了几卦来算。结果都是大凶。我原也不信自己会遇上甚麻烦,可是卦象从不失灵。为了谨慎起见,我就在镇魂珠中留下这缕灵识,交给服侍我多年的一个人类老仆保管。倘使我有什么不测,他就将这珠子偷偷带走。”

    “我研究魂道多年,这缕灵识与旁人不同,也拥有三魂七魄。拥有我独立之人格,与其说是灵识,不若说是分身了。如果圣族当真败北。我也可以略尽人事。”都伏末望了涂尽一眼,目光中有森森的恶意,“你却一眼就能看出我这灵识的不同,显然也于魂道深有研究。呵。你也是个魂修。虽然不是阴九幽,但恐怕和他脱不了干系吧?”

    这话戳中了涂尽的痛处,他冷笑一声:“我便是我,和阴九幽不相干!”

    都伏末却道:“魂修之道自阴九幽始!直到我沉入镇魂珠沉睡之前,世上还没有第二个魂修!这修炼之法违天道、伤人和,堪称天地不容,又怎能兴旺发展?恐怕直到现在,魂修也是寥寥。否则天道必讨之!这样,你还敢说自己和阴九幽无关?”在他的年代。蛮族与天道相争,处处逆天而行。都说敌人才是最了解你的人,他作为蛮族的大萨满,自是对天道的手段铭记于心,推断事实往往**不离十。

    涂尽阴恻恻道:“你说对了,我拷问神魂的本事和阴九幽不相上下,你可要试试?”

    宁小闲在一边敲了敲桌子,不悦道:“歪楼了,二位能不能谈回正事?大萨满手下能人无数,为何偏偏将镇魂珠交给凡人保管?”

    都伏末盯了涂尽几眼,直觉得有几分熟悉。可是涂尽的前世作为阴九幽分身投入轮回,才挣得了今生的自由,若从魂魄来看,已经和阴九幽截然不同。所以都伏末也只能压下心底的犹疑,冷冷道:“我隐隐卜出圣族远景黯淡,若将珠子交给同族,最后却一齐覆灭了怎办?倒是人类,虽然弱小不堪,但也正因为它这般孱弱,无论是圣族还是妖族都不将它放在眼里,反倒生存下去的机会更大些。我还想亲眼见着圣族和天道之战的最终结局,我那老仆又是世代家仆,发过了血誓的,可保忠诚无二。”

    不得不说,虽然这缕灵识没有亲见那一场旷日持久战争的最终结局,却将人类的未来推演得与事实几无差别。

    宁小闲想到的却是另一个关键问题:“镇魂珠放在凡人手中,你就不怕遗失人间?”要知道人类的肉身脆弱,在南赡部洲上的生存环境又如此动荡,天灾**,哪一个原因都很可能导致镇魂珠明珠蒙尘,埋没在哪一个荒郊野地里,再也不见天日。“再者,无论是如何强大的灵识,也不可能脱离肉身以后还在这样空无一物的镇魂珠中长存数万年之久,你是如何活下来的?”

    她见过龙龟遗留下来的灵识,的确与生前一般无二,但他能存留于世的一个大前提,是龙龟的肉身犹在。靠着肉身的滋养,那一缕灵识才能等待了三万年的时间,迎来宁小闲一行人。可是都伏末的灵识潜藏在这枚镇魂珠当中,珠子本身由于质地关系,的确有些保养神魂的作用,可是长久地呆在这里,无异于困居沙漠,灵识得不到任何魂力的补充,只会在源源不绝的自耗中消失。其实莫说是灵识了,哪怕再强大的法器,脱离了主人的养护,也会被时光所侵蚀、毁坏。

    都伏末的灵识能保存至今,必然动用了其他手段。联想起发生在殷天遥和殷二夫人身上的事,由不得她不怀疑这就与都伏末的灵识保存自身的原因有关。

    “这两个问题,其实只有同一个答案,你想必已猜到了。”都伏末道,“凡人的魂力太微弱,我若是采走了,那是涸泽而渔,不知道要等上多久才能等到下一个宿主。所以我着重收集的,是他们的愿力。”他淡淡道,“人类越是弱小,祈求的愿望就越多。我助他们完成愿望,就能收获更多魂力,以维持灵识的消耗。”

    宁小闲知道,都伏末大萨满在被长天斩杀之前,道行已经接近了神境,是比她昔日在荒谷中所见的另一位蛮族大首领窝阔台还要强大的蛮人。到了这样的境界,他已可以融汇许多种力量为己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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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6章 悲催的都伏末

    虽然未证神位,但他至少窥到了愿力的道理,想要获得凡人的愿力来给补自身,并不是什么难事。UU小说,www.uu234.com

    修仙者不喜欢愿力,是因为这力量夹杂了凡人的太多私欲,得来不纯净,易使道心招魔。可是随着修为的精深,尤其取得了神位之后,愿力对神仙的困扰已经消失。以长天为例,他的力量除了得源于自身修炼之外,还有一部分来源于愿力和信仰之力。都伏末虽然未证神位,但这缕灵识已经不可能进晋修炼了,得来的愿力再驳杂,只要能维持自身不灭,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而因为凡人得了镇魂珠之后,发现对它祈祷是有求必应,所以一定会将它供起来,小心使用。如此一来,愿力自然是源源不绝而来了。听到这里,宁小闲是一脸的鄙视:“殷天遥的魂魄被强行塞进了汤圆的身体当中,变成了不伦不类的一体双魂,这也能叫做满愿么?”

    都伏末脸上露出了苦笑道:“本不该如此的。原本凡人的愿望,我都能亲自执行,这珠子也的确被人供起来,日夜有人朝拜和祈祷。可是约莫在万年之前,外界突然发生了重大变故,我从信徒那里听到的全是恐惧、哀求、痛苦和咒骂的心声。若是按照我的经验来看,那即是有祸乱发生了,并且在天灾与**之间,我更偏向于**肆虐。过了不久,我所在的这个地区就迅速衰败下去,供给我的庙宇也被打破。渐渐地。向我祈愿的人越来越少了,我获得的愿力也越来越少。”

    一万年前?宁小闲和涂尽互视了一眼,这个年代界限。听起来着实耳熟啊。

    都伏末眼观六路,见状即道:“怎么,万年之前有大乱?”

    “不错。说起来还是你的老相识捣的鬼。”宁小闲耸了耸肩,见到都伏末眼中露出来询问之色,“万年之前,南赡部洲大部分地区都被卷入了阴九幽挑起来的中古之战,莫说凡人了。就是仙人和大能都不知道殒落了多少,无数奇门神通从此湮灭于世间,再不复见。直到现在。南赡部洲其实还未从那一战的创伤中恢复过来,仙人少得可怜。”

    若说上古之战重创了蛮族,令妖族屹立不倒,令人类崭露头角的话。那么中古之战就是整个修仙界的大浩劫。随着大量仙人的殒落。无数玄奥奇妙的功法神通顿成绝唱,后人再无从知晓。就以朝云宗为例,战前宗内功法一共是三千六百多门,可是等到中古之战结束,只剩下了一千七百门不到,余数不足一半。除了看家的仙人陨落,没来得及将平生得意绝学传给弟子之外,还有泰半神通毁于战火。

    连朝云宗这样的大宗。都保不住自家的东西,更别说那些小门小派了。待得中古之战结束。整个南赡部洲的仙宗数量减少了三成。这对修仙界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地。别的不提,单说宁小闲最熟悉的丹方,据闻至少有数万种灵丹妙药的方子毁于中古之战,直至现在,哪怕是徐若幽这样致力于恢复丹方的丹道高人,也还原不出千分之一来。

    都伏末呆了一呆,当即抓住了她这话中的三字重点,恨声道:“阴九幽!他可是死在中古之战了?”

    “不曾。”宁小闲懒洋洋道,“祸害遗千年,他没有那么容易死,直到现在也还在兴风作浪。”她对阴九幽的怨恨,可半点不比都伏末少了。

    都伏末喃喃道:“他居然能逍遥至今,这不合理,天道竟不对付他?”

    宁小闲奇道:“他助妖族赢得了上古之战的胜利,也是功臣一个,天道为何要对付他?”

    都伏末望了她一眼,似是嘲弄她的天真:“岂不闻狡兔死、走狗烹?我圣族既亡,那么这世间还留着魂修作甚?他既未死,如今安在?”

    宁小闲还未答话,抱臂站在一边的涂尽已接口道:“他的下落一会儿再说,必会让你满意。现在,先将镇魂珠的事情说与我们听罢。”

    “我刚刚说到哪里了?唔,你们不要这样看我,老人家记性总归不大好……”都伏末咳了一声,“自从我的庙宇在中、中古之战中被破坏以后,信徒大量缩减,我获得的愿力也大幅度减少,再不能支持自身消耗。长此下去,我非要灰飞烟灭不可。”

    他叹了口气,苍老的声音就在宁小闲二人的识海当中回荡:“为了保存自身,我只能暂时封闭了灵识,遁入虚空中休眠起来,从而将力量的损耗降至最低。”

    宁小闲倒是理解他的作法。自然界中冬眠的生物很多,小到蛤蟆、大到巨蟒、熊罴,都有这种本事,原因和都伏末的灵识如出一辙:都是为了降低自身的能量损耗,以期安全度过最危险的季节。不过他既然休眠了,镇魂珠又是怎么替人满愿的呢?

    都伏末接下去道:“经过了这么漫长的时光,镇魂珠早就培养出了自己的器灵。我为人满愿的时候,它就已经耳濡目染。所以当我潜藏起来之后,器灵就会代替主人行使这个职能。”

    涂尽冷冷道:“将满愿这种任务丢给器灵来执行,怪不得办出那许多不伦不类的怪事。”

    都伏末倒没和他再争吵,只是郁闷道:“我知道这样极是不妥,可是当时力量已经十分微弱,一时也寻不到更好的法子解决,只能将这项工作丢给它,自己迫不及待地陷入了沉眠。”

    宁小闲眨了眨眼:“满愿的任务由镇魂珠的器灵来执行,这有甚不对?”

    涂尽解释道:“器灵不通人情、不通人性,没有喜怒哀乐,只会刻板地执行主人的意志。以满愿来说,它只看结果,不问过程。只要能达到人类的愿望,它决不会考虑更加合理和合情的方法择优执行,发生在殷天遥身上的事,就是最有力的佐证。这样替人满愿,难怪收集来的愿力始终只有一星半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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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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