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现代都市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TXT下载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全文阅读

作者:山东永清     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txt下载     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70章 他还只是个孩子

    小蓉莞尔一笑:“可是,他还只是个孩子呀。”

    邓兴华不动声色:“林凡虽小,却不容人小看,恰如雄鹰虽雏,却立于万丈高崖,只待时机一到,它就会展翅高飞了。”

    小蓉点点头。

    她相信邓兴华的话。

    绝对相信。

    ……

    ……

    第二天。

    敦阳。

    邓兴华开着车,徐徐走在那条卖丸子女人天天卖萝卜丸子的路上,路,仍旧破败不堪;人,仍然形形色色。

    可是。

    邓兴华却发现,那个卖丸子的女人不见了。

    他本来就是来买丸子的,可那个女人却不见了,这怎么成?

    邓兴华下车,不过区区三分钟,他就知道了他想要的答案。

    原来。

    那个卖萝卜丸子的女人,昨天就已经没有来了,据说,是因为这条街要进行整治,所以,除了有铺面的以外,所有流动经营的小摊小贩们,统统被取缔了。

    原来如此。

    邓兴华看了看这条街,眼中若有所思。

    回到公司。

    他立刻打了一通电话。

    打完电话后,他又唤来孙扬:“扬扬,跟我出去一趟。”

    大哥发话,孙扬自当奉陪。

    原来。

    邓兴华出门,是为了去见过一个人,一个能够对这条街的规划改造拍板的人。

    邓兴华在一个茶馆中,跟那个叫做老吴的人谈了好一阵子,最后,两个人满面红光地走出了茶馆,彼些据手言欢。

    邓兴华哈哈大笑:“老吴,无论如何,为敦阳的建设增砖添瓦,都是我们兴华集团义不容辞的责任,请你放心,这个项目,交给我们兴华集团来做,我们必当尽心竭力。

    做,就做好,做成一个旧街改造,响当当的样板工程。”

    老吴满脸恭维地看着邓兴华:“邓总,有你这句话,我老吴就放了一万个心了,这个项目,今天我拍板了,刚才,我也已经给上级领导汇报过了,他们一致认为,交给你们兴华集团做,再好不过。

    那——邓总,这件事情,就拜托你们公司了。”

    邓兴华一笑。

    其实。

    小小一个旧街改造工程,又何须他亲自出马?

    只不过,他与老吴以前曾经颇有渊源,所以,才亲自找到老吴谈这件事情罢了。

    也没用谈。

    邓兴华只是稍微表示了那么一点点的兴趣,老吴立刻就懂了,他立刻满脸陪笑,拍着胸脯保证这个项目,由他做主牵头,内定给兴华集团来做。

    对于老吴来说,邓兴华的一句话,简直比敦阳所有的开发商和建筑商加在一起下的保证,更有保障。

    可见。

    兴华集团实力是如何之强。

    兴华集团的强。

    强得超出许多人的想像。

    就连老吴也只知道邓兴华神通广大,是他万万得罪不起的一尊菩萨,要知道,老吴能有今天,背后,可没少得到邓兴华的帮助,而那些对于老吴来说难如登天的事情,邓兴华却一个电话就替他摆平了。

    邓兴华。

    实在深不可测。

    孙扬。

    对大哥满脸都是佩服。

    ……

    ……

    敦阳一中。

    篮球场上。

    林凡正在带球上篮,只见他右手不停地运着球,连过两人后,将手中的篮球运到了中场,此时,林凡正准备在此处进行一个漂亮的三步跨栏时,突然,场外有人在喊他:“林凡,林凡,班主任找你,在她的办公室里,她让你现在就去。”

    林凡立刻停下了脚步。

    班主任找他?

    什么事?

    林凡皱了皱眉,看了看手中的篮球,然后,随手一挥。

    就在中场线处,林凡随手一抛,居然也将手中的篮球掷进了篮筐里。

    只见。

    篮球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长长的抛物线,“唰”的一下,正中篮筐。

    他这一手潇洒的运作,瞬间惊呆了无数小伙伴。

    因为。

    林凡刚才的这一手漂亮的反手投球,居然将篮球投进了自家的篮筐里……

    太厉害了。

    厉害得让场外那些替林凡加油喝采的女同学们,不知道是该替林凡叫好,还是替林凡喝一声倒采。

    明绣涨红了脸,跟旁边的江一起辩道:“林凡是因为有事要走,才将篮球投错的,这个……根本不能怪他。”

    江一燕“哧”地一声笑了:“没听说过这样的规矩……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不能计分,我觉得,不但不能计分,还得倒扣林凡他们那支队伍的分。

    并且,林凡投中的球得分,得计到邓野他们那边。”

    明绣急道:“扣什么扣?

    林凡他们不计分也就算了,还要将分算给邓野他们?

    你这是耍赖。”

    江一燕讥笑道:“我耍赖?

    开什么国际玩笑?谁让林凡投错球的?

    你懂不懂?懂不懂篮球规则?”

    旁边。

    云蕾和田苗苗几个女生,自然是坚决支持明绣。

    而另外一群女生,则支持江一燕。

    十几个女生叽叽喳喳,吵个不休。

    嗨。

    林凡怎知道,自己随手一抛,居然就制造出了一个大麻烦,从而让这些女生们一个个吵得不可开交。

    就在场上的女生吵个不休。

    裁判也已经判定林凡的球是无效球时,林凡,已经走进了邵雁的办公室。

    他刚一进屋,邵雁就笑眯眯地朝他招手道:“林凡,快点过来,老师有个事情,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你听着……”

    邵雁就将叫林凡来找她的意思说了一遍。

    原来。

    邵雁是想问林凡,有没有兴趣参加全国初中数学联赛。

    林凡摇了摇头。

    他没兴趣。

    邵雁并不生气,她知道,林凡现在已经差不多是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了——起码在敦阳是这样的,那么,身为一个明星,林凡自然会格外注意自己的正面形象,她认为,林凡一定是担心如果在全国初中数学联赛中折戟沉沙的话,会有损他的明星形象。

    邵雁想到这里,于是就点点头,笑道:“也是……林凡,万一你参加数学联赛成绩不好的话,对你的形象不利。

    哎,刚才是我心急了,考虑不周全,那,就算了吧……”

    林凡摇摇头:“不!

    老师,我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不想参加的,我不想参加,是因为我觉得那些题目太简单了,无聊得很。”

    什么?

    林凡竟如此狂妄?

    他的话,瞬间让教室里的其他老师嘘声一片。

    少年。

    安敢如此膨胀?

第271章 灵魂人物

    初一的教室办公室里,老师们一个个面面相觑。

    这孩子。

    有点狂哟……

    不过。

    邵雁依旧没说什么质疑林凡的话,她认为,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一遛就明明白白的了。

    于是。

    邵雁就笑道:“……你这孩子……

    那,也行,老师只是给你一个提议,参不参加,都随你。

    那,你的选择是不想参加竞赛吗?”

    林凡还没开口。

    旁边。

    隔壁班的一个伶牙俐齿的女老师倒对另一个男老师笑道:“这孩子,一点都不知道谦虚。

    有句话说得好——成熟的麦子,都是低着头的。

    唉!

    现在的小孩,一个个都骄纵得不行,稍微取得一点点成绩,自己就搞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唉!”

    那个男老师附合道:“确实。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打嘴炮是没有用的,数学检验的都是硬实力,行就行,不行就不行,那些高难度的题目,可不是靠一张嘴就能刷出来的。”

    边说,那个男老师边摇了摇头。

    这两个人的对话,一字不落,全落进了林凡的耳朵里。

    林凡心中一声叹息。

    为什么?

    为什么有些人总是以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呢?

    为什么有些人总以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别人也可能做不到呢?

    为什么有些人,常会将别人的实话当成无知呢?

    是的。

    林凡。

    本就是实话实说而已。

    本来。

    林凡正想出去的。

    可是。

    如今听到了这两个老师的议论后,他本已走到办公室门口的脚步又停了下来。

    林凡转身走回邵雁的办公桌道,轻轻道:“老师,我又改了主意了,你刚才说的全国初中数学联赛,我,去参加。”

    邵雁笑道:“真的?你想好了?”

    林凡点点头。

    邵雁推了推眼镜,认真地看了看林凡,见他满脸认真,知道林凡说话,从来都是一是一,二是二,于是邵雁就点点头:“那行,那老师就替你报名,到时候怎么参赛,参赛前所有的流程,学校会进行研究,然后再通知你们的。”

    “老师再见。”

    “嗯,去吧。”

    ……

    ……

    中午吃饭,饭堂的阿姨笑容可掬地给林凡额外舀了许多肥肠。

    这。

    是林凡身为一名明星的隐形福利和待遇,看着满脸都是笑,一直盯着自己看的打菜阿姨,林凡觉得,她的笑容里很有东西。

    莫非?

    她认为林凡是她失散多年的亲人?

    不然。

    为什么她对林凡的笑竟如此亲切,如此美丽?

    阿姨抡起手中的大勺子,“咵嚓”一家伙,就在林凡指着要的尖椒溜肥肠的菜盆子里挖了下去,一家伙就挖上来足以让林凡身后的四眼田鸡仇恨无比的许多肥肠。

    而后。

    阿姨手不抖,臂不晃,又是“咵嚓”一下,就将那勺肥肠扣进了林凡的不锈钢大盘子里。

    这待遇……

    啧啧啧!

    不过。

    阿姨打给林凡的肥肠,林凡并没有吃几块,大部分,他都分给了云蕾、明绣,以及田苗苗三个女孩子。

    卢文杰当然也分到了两块。

    现在。

    林凡在他们这几个人当中,是绝对的灵魂人物,有些道理,即便是傻子也早就应该悟出来了,那就是——跟着林凡,可以吃香的喝辣的,还不用自己掏一个子儿。

    旁边不远的邓野,自然也是江一燕、江波、马大伟几个的灵魂人物,他们几个跟着邓野,自然就像云蕾几个跟着林凡一样,也是吃香的喝辣的,很有好处。

    话说。

    在一个小团体里,大概率谁掏钱,谁买单,十有八九,谁就是灵魂人物,难道,不是么?

    林凡有意无意瞟了一眼邓野,只见江一燕正在咭咭呱呱跟邓野说着什么,而邓野的脸上,依旧是雷打不动一万年不变的冷酷。

    虽然。

    邓野的冷酷落在林凡的眼中,直让林凡觉得一阵阵好笑,但是,林凡有时又觉得,自己这个大师兄的孙子,实在是一个不好相处的人,林凡,有时本来想主动与邓野亲近一下,修好一下,可是,当林凡看到邓野那张桀骜不驯的脸时,又觉得自己和他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不是一路人。

    唯有敬而远之——看在邓兴华的份上。

    邓野三下两下,扒了几口饭菜后,就撂了筷子。

    马大伟和包朵争相替邓野收拾餐具,江一燕则满脸崇拜地看着邓野,她,就喜欢邓野的冷,邓野的酷,当然,她更喜欢邓野的钱。

    别看江一燕岁数不大,却极有城府,自从她知道了邓野是兴华集团的公子之后,她每天所做的事情就是朝邓野靠拢,江一燕,太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

    她曾经对另一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女同学说过:“女人,学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得好不如生得好,可是,投胎是门复杂的技术活,咱们没有掌握好没有生好,那么,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其次是什么?”

    那个一脸蠢萌的女同学眨眨眼问道:“其次是什么?”

    “其次就是——嫁好,一定要嫁好。

    咳,现在跟你说你也不懂,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江一样如此高深莫测的话题,自然瞬间让那个蠢萌的女同学对她佩服的五体投地。

    林凡挟了一点肥肠,放进嘴巴里慢慢嚼着,一边嚼,一边看着正叼着一根牙签,双手抱于脑后,撇着嘴沉吟不语的邓野。

    林凡忽然觉得。

    为什么?

    为什么邓野的面相,看上去跟邓兴华不是太像?

    很奇怪。

    难道,邓野的面相随他妈?

    林凡就在心里默默地琢磨着。

    这时。

    明绣笑嘻嘻敲了敲他的盘子。

    “叮”。

    “林凡,看什么呢?”

    林凡立刻将眼神收了回来:“没,没看什么……你们吃完了吗?吃完了,咱们就回教室。”

    云蕾和田苗苗点点头,她俩,早就吃完了。

    只剩下一个卢文杰,还在扒拉着盘子中的最后一口剩饭,边扒边道:“完了,完了。”

    呃……

    什么就完了?

    卢文杰完了?

    林凡微微摇了摇头,有些人,话都说不囫囵,真是让他无语。

    “走吧!”

    林凡起身,走出饭堂。

    饭堂门口,上次殴打云蕾的那个黄衣女孩洛冰,居然跟她的那几个同伴站在那儿,一个个又说又笑,不知道在比划着什么。

第272章 祝你幸福

    洛冰看见林凡从饭堂里走出来后,不由自主羞得脸色绯红,头也不敢抬,一直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一双秀气的布鞋尖儿,可着劲儿在地上画着圈圈。

    甚至。

    就连明绣路过她身边时喊出的“表姐”两个字,洛冰似乎也充耳未闻。

    林凡也有一点点小尴尬。

    他搓了搓手,偷偷看了看云蕾,然后,又看了看洛冰。

    洛冰垂着头,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她,嘴巴里如同被人瞬间塞了一枚麻核一样,一声也不吭了。

    林凡尴尬地冲洛冰笑了笑:“你好。”

    呵。

    呵。

    你好?

    林凡想起那天亲过的洛冰又香又甜的嘴巴,他的脸,也瞬间红了,立刻,林凡落荒而逃。

    林凡逃得很快。

    快得连明绣那声“表姐”,几乎都没听到。

    不过。

    林凡毕竟耳力惊人,明绣的那声表姐,他毕竟还是听到了。

    洛冰是明绣的表姐?

    林凡的脑子瞬间启动了八万倍的分析模式。

    不过数秒,他就知道了,那天云蕾为什么遭遇群殴的真正原因了。

    凡事。

    皆有迹可循。

    譬如明绣无意之中的这声表姐,就给林凡提供了一个极重要的线索。

    那就是。

    洛冰是明绣的表姐,洛冰本与云蕾无冤无仇,却将云蕾堵在树下照殴。

    那么。

    看来洛冰一定是在替明绣出头。

    而。

    洛冰为什么要替明绣出头?

    林凡飞快地分析着。

    无非就是两点。

    一,明绣跟洛冰说过一些什么,而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洛冰才决定擅作主张教训一下云蕾的。

    二,明绣要求洛冰帮忙教训云蕾。

    那么。

    问题来了,明绣,为什么要教训云蕾?

    平时看上去亲密无间的两个女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林凡瞬间就找到了答案。

    看来。

    所有的矛头,最终都指向了一个人。

    那个人。

    正是他自己。

    想到这儿,林凡不由地“扑哧”一声笑了,原来,书上说的“女人善妒”,果然不假。

    就因为自己对云蕾好了一些,明绣居然就起了要教训一下云蕾的念头,真是可笑至极。

    不过。

    林凡转念一想,话说,自己班的这三个和自己最要好的女孩儿,究竟,哪一个更好一些呢?

    他摇了摇头。

    这个问题,甚至苦恼。

    因为。

    人跟人是不一样的,就说明绣,自幼就是学霸,跟自己关系又好,说她与田苗苗一样,跟自己都是青梅竹马也不为过。

    而云蕾?

    林凡总觉得,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下意识里,总还是对云蕾更好。

    因为什么?

    为什么?

    这个问题,实在微妙,林凡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只知道,这三个女孩都让他有十分亲近之意,而明绣与田苗苗,是那种可以插科打诨打打闹闹的亲近,至于云蕾,则是一种让他带着怜惜的亲近。

    这算什么?

    算是雨后的蜗牛触角偷偷露出了头么?

    算是岸边的柳枝悄悄萌出了芽么?

    算是,小荷才露尖尖角么?

    林凡不知道。

    他只觉得心中一阵惆怅。

    林凡抬头看着天空,天上,万里无云,一架银色的波音747正划过天际,也不知道它究竟是在返航,还是旅程刚刚开始?

    ……

    ……

    又过几天。

    星期五下午。

    放了学后,林凡跟云蕾一走去了她家里,因为云蕾有挺长一段时间没回去看看了,她一是有点想自己那个已经没人住了的家了,二是因为云蕾担心家里会出什么事,主要是她担心家里这么长时间不住人,会不会招贼?

    破家值万贯。

    家。

    可不止是万贯。

    家是根,可以代表一个人的归宿感。

    当云蕾和林凡回到她家时,摸着门上的挂锁,她不由放下了心来,看来,她家,并不值得街上的那些小偷小摸,小混混们惦记。

    打开房门。

    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

    久不住人,云蕾发现家中的许多东西都已经布满了霉斑,甚至,在一个阴暗潮湿的角落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还撑起了几只白色的小蘑菇。

    云蕾皱皱眉道:“林凡,你看,我家里什么都没有,连水都没有一口,真是对不起你了。”

    林凡一笑:“没关系,你家这情况,现在也不能住人了呀……

    你打算怎么办?”

    云蕾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觉得,把卫生搞一搞,应该就可以了。

    对了,上次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我在你家借助了那么久了,真是不好意思,我……我觉得我还是回来住自己家好一些。”

    林凡笑道:“就住我家也没什么关系的呀,你看,我爸爸妈妈还是特别欢迎你的。”

    云蕾咬了咬嘴唇:“嗯!不过,我还是想搬回来住。”

    林凡见她这样说,也就点了点头:“搬回来住,也行,但是,我觉得最好是找人把这房子重新收拾一下再住。

    墙、地面、房间,都收拾一下,你觉得呢?”

    云蕾点点头。

    林凡拍了拍她的肩头,笑道:“行,这事包在我身上,走吧,我带你去找搞装修的,看看将你们家重新收拾一下,要多久。”

    云蕾见林凡如此说,也表示同意,她也觉得,自己家也确实该收拾一下了。

    两个人来到外面,找到巷头一家五金店,跟老板初步谈了谈,然后又带老板回云蕾家看了看,五金店老板报了一个5万的一口价给林凡。

    林凡表示同意。

    他直接无视了云蕾嫌贵,一个劲扯他衣角的动作。

    “五万就五万,一定要搞好。”

    五金店老板拍着胸脯保证道:“放心,保证好,我王老六干啥,你尽管放心。

    对了,能不能请你给我签个名?

    我女儿要的,她就喜欢你,真的,你才一进店,她立刻就认出你是林凡了……”

    这……

    行吧。

    林凡很痛快地在王老六递来的一个粉红色笔记本上签了个名。

    祝你幸福。

    ——林凡。

    王老六哈哈大笑,接过了林凡递回的笔记本,他却不知道,他那只黑乎乎的粗糙大手,看上去,与手中少女心的粉红色笔记本实在充满了太多的违和之感。

    云蕾觉得。

    王老六的手和粉红色笔记本,怎么就那么的不协调?

第273章 《相见欢》

    话说。

    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通常都是无独有偶。

    ——十分有趣。

    就在林凡替云蕾做主,策划着她家的翻修工程的时候。

    那条邓兴华经常去买萝卜丸子的破街,街头,一台巨大的勾机,正“咔嚓咔嚓”不停移动着,宽阔的履带,在坚硬的地面上碾出了两条长长的白色印子。

    勾机停在了街头第一家旧铺子处,驾驶室里,戴着黑色墨镜的驾驶员用力拨动控制杆,勾机巨大的爪子,瞬间就插入了第一间铺面的门楣之上。

    一插。

    一推。

    再一摇。

    “轰!”

    尘土飞扬,瞬间弥漫了半个街口。

    泥灰、瓦皮、木屑,纷纷而落。

    远远地,孙扬坐在豪华宾利的驾驶位上,握着方向盘,歪头看着尘土飞扬的工地若有所思:“大哥,已经开始动工了。”

    车内。

    邓兴华“唔”了一声:“唔,好,这个项目,咱们争取早一点完成,保质保量完成,打造成一条标杆样板街。

    行了……走吧。”

    与。

    此。

    同。

    时。

    那些与林凡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们,都在做什么呢?

    林又聪和阳慧正在谈他们公司成立以后的第一件“大事情”——与林凡演出有关的事情。

    明星效应,就是不同,林又聪与阳慧与演出主办方谈得很愉快,他们两口子,很快地就融入了林凡经纪人的角色里。

    对了。

    林又聪与阳慧想来想去,决定,公司的名称,还是叫慧聪演艺公司。

    至于其他人。

    其他人呢?

    林凡的爷爷林大海刚刚将万年不变的棋友老马的一只炮,从自己的红马下面慢慢抠出来。

    下象棋。

    吃子的时候一定要一砸,再一抠,这样吃子,简直不要太爽。

    林凡的外公外婆在唠叨自己的女儿阳华。

    阳华正扯着纸巾塞耳朵。

    明绣在吃水果。

    田苗苗在接受一帮邻居大妈关于学习上的赞美。

    卢文杰正蹲在他爸侧前方,替他爸递扳手。

    江一燕在骂弟弟。

    邓野在打游戏。

    洛冰在想林凡。

    而远在千万里之外。

    杨勇正接受沃克的升职嘉奖——他已经升职为一个小头目,并且拥有了三级权限晋为二级的权限,也就是说,杨勇已经由站门外的警卫,变成可以出入室验室门内的内保了。

    M国。

    瑶瑶正坐在一台计算机前面,轻轻点下鼠标,将一封加密邮件朝一个神秘的地址发送出去,她悠悠地点燃了一枝烟,深深吸了一口。

    看上去,十分慵懒的她,烈焰红唇,分外迷人。

    她的门外。

    高鼻子蓝眼睛的保罗,正掏出钥匙开门。

    而。

    所有这些在上帝眼中如同蝼蚁一般的生灵,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这一颗蔚蓝色载体,则依旧无限孤独地在宇宙中旋转,旋转……不停旋转着。

    ……

    ……

    ……

    弹指间,烟花易老,红颜易去。

    恰如这首《相见欢》。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光阴似箭。

    日月如梭。

    不知不觉。

    离开林凡做主,替云蕾装修她家的房子那天,已经过去了4年多。

    4年。

    竟如此匆匆。

    ……

    ……

    这一日。

    敦阳高中,高三1班的教室里,已经长成了漂亮大姑娘的田苗苗抽出一本书,用力拍了一下卢文杰的后背,然后,她又看着窗外一只正伏在绿荫中吵个不休的鸣蝉,叹息了一声,悠悠道:“卢文杰……你说,为什么?好好的,为什么林凡就不读书了呢?”

    卢文杰推了推眼镜,咧了咧咧苦笑道:“姑奶奶……求求你了,不要再问我这个问题了,好吗?

    如果你真想知道答案的话,我建议你,自己去问林凡,好不好?”

    田苗苗撇了撇嘴:“小气鬼,不说拉倒。”

    这时。

    旁边一个看上去明眸生辉,顾盼成欢的红衣姑娘笑道:“苗苗,别问卢文杰了,他知道个锤子。

    我看,还是去问明绣吧,她家不是跟林凡家住对门吗?”

    再远一点。

    一个跟卢文杰一样,同样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的瓜子脸的清秀姑娘对红衣姑娘“切”了一声:“林凡家早就已经搬走了。

    他……

    他现在已经是大明星了,怎么可能还住在明日佳园这种小区?

    他家现在已经搬到留园别墅那儿去了,人家林凡,现在早已经住上豪宅,开上豪车了……

    人家,现在住的是大house,懂吗?

    姑娘们?”

    瓜子脸的姑娘,自然是明绣。

    而红衣女子,不用问都知道,一定是云蕾。

    至于田苗苗……

    田苗苗跟云蕾一样,两个姑娘在书山题海中浸润多年,居然都没近视,真是奇怪。

    此时。

    卢文杰显然并没有什么时间跟云蕾、明绣和田苗苗几个闲聊,因为,他的面前正摆着一道十分难的数学题,搞得他原本近视的眼睛,又加深了三度。

    卢文杰看了半天那道如同天书一般的大题,最后,沮丧地叹了一口气道:“唉!

    可惜林凡不在这里,不然的话,这道题问他的话,他一定能给我讲解出正确的答案。”

    旁边一位与卢文杰同样,也戴着眼镜的男生“切”了一声:“切,林凡林凡,怎么?

    林凡学习就那么好么?

    他不就是一个唱歌的嘛?”

    卢文杰猛地一抬头,将身子往后一仰,同时,双手在脑后十指相扣,“吁”出长长一口气来:“你懂什么?

    李勇,你懂什么?

    你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他,什么都懂,什么都会,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歌舞弹唱;无论是农林牧渔,还是数理化学;无论是星相占卜、还是美学医武……总之,凡是你懂的,他都懂,凡是你不懂的,他也懂……”

    李勇见卢文杰说得郑重,不由倒也信了七分,于是,李勇就抹了一把脸道:“真的吗?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种聪明的人吗?

    我怎么感觉,你说的这种人,根本就不是人,反而更像一个神啊?”

    卢文杰长长吐了一口气:“……你不懂的。

    因为,你根本没见过他。

    如果你亲眼见了他本人,我敢保证,你绝对会激动地扑到他的面前,去亲吻他的脚丫子。”

    一说起“他”。

    卢文杰的眼中,无限崇拜。

第274章 国际巨星

    与此同时。

    就在卢文杰几个唠叨林凡的时候。

    兴华集团28楼的办公室里,邓兴华正坐在宽大的大班椅上,聚精会神地看视频。

    一场个人演唱会的视频。

    只见。

    M国拉斯维加斯一隅,异常宽大的,足以容纳百万人的露天大舞台,上下左右,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每一张座椅上,都坐着一个人。

    每一块舞台的场地上,都是人头簇动。

    数不清的警察和工作人员在维持着现场的秩序。

    舞台外围,一排排,一辆辆的警车,救护车组成了一个异常庞大的车队,看上去,简直可以比拟二战时期,盟军摧枯拉朽般登上诺曼底的战车队型。

    此时。

    镜头切换中。

    随着发动极巨大的轰鸣声,三支直升机编队从远处飞来,一直飞到舞台的上空,开始悬停。

    其中。

    唯一一架涂着英文字母,LINFAN字样的红色直升机,在其它23架清一色黑色直升机的护航下,螺旋桨飞速转动着,机身定在了舞台的正中央上空。

    台下。

    无数双目光瞬间齐唰唰地看向了那架红色直升机,看着慢慢打开的舱门。

    舱门一开。

    一个身穿黑色礼服,头戴黑色礼帽的年轻男子,出现了……

    他。

    先是在舱门处稍稍停了一下,同时,左手食中二指并拢呈45度角指着观众席,从左至右,缓缓指了一圈。

    权作问候。

    权作招呼。

    他的面部,毫无表情。

    有时。

    毫无表情,岂非就是最好的表情?

    面无表情。

    酷到没朋友的表情。

    那冷毅的眼神,那迷离的唇角,那一抹迷一样的神秘微笑,瞬间让场下的观众一片沸腾。

    “吱……”

    “哟呼……”

    “Yes,,yes……”

    “No,mygod……”

    “吁鱼吁……”

    口哨声。

    尖叫声。

    呼喊声。

    简直就像大海上的波浪,此起彼伏,捺也捺不下去。

    舞台前排,一名胖胖的金发女观众,在一阵疯狂的呼喊和又蹦又跳后,突然,她紧紧捂着胸口,倒了下去。

    见到偶像的激动,竟然引发了她的晕眩,让她昏迷了过去。

    正当警察和医护人员七手八脚将这名金发女子抬出演唱会现场之时,观众席中间,又晕倒了一个太过兴奋的紫发少女。

    接着。

    第三个。

    第四个。

    第五个……

    而。

    舞台上的年轻男子,十分富有节奏地稳步走下直升机垂下的梯子后,双腿如同两只异常牢固地锥子一般,紧紧地,锥在了舞台上。

    一动不动。

    一动不动。

    仿佛,他就是一尊自远古时代而来,一直矗立在舞台中央的雕塑。

    一分钟过去了……

    两分钟过去了……

    三分钟。

    四分钟。

    台下无数的女观众,此时,已经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防止自己因为太过激动而放声大哭,亦或昏死过去。

    这时。

    突然。

    如同湖面吹过微风,如同,大雨雷霆前的乌云中探出繁星……

    他动了。

    原本。

    一动不动的他,突然一伸手,将脸上的墨镜取了下来,同时,迅速地一扬手,掷向了台下的观众席中。

    观众席中。

    顿时引发了一阵抢墨镜的混乱与骚动。

    接着。

    只见那个一身黑色衣服的年轻人,左脚微抬,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尖,瞬间点在了地上,同时,他的左膝也微微屈了三分,并且,他的左肘也随着左膝下沉,左手上扬,捺住了头上的黑色礼帽,他的右手手腕也在这电光石火般的刹那间,朝向台下的观众,接连疾射而出了十几张扑克牌。

    金子做的扑克牌。

    射完牌后,年轻人瞬间一个停顿,又成雕塑。

    台下。

    观众已疯。

    已乱。

    所有观众口中喊的都是一个声音:“林凡……”

    “林凡。”

    “林凡,Iloveyou。”

    “林凡,あなたのことがすき好きです……”

    “林凡,사랑해……”

    “林凡,马哈吉他……”

    “林凡……烤蛤蟆去……”

    台上。

    林凡一动不动,他的眼神如同一块亘古不化的坚冰,看上去,没有一丝感情。

    他的动作,看上去不似人间该有的动作,看上去,似乎充满了诸天神佛的祝福与诸地阎罗的魔咒。

    他。

    静静地看着台下。

    他谁都没看。

    可是。

    无论是谁,却又觉得,林凡正在看着自己……

    又过几分钟。

    林凡感觉到了浑身酝酿的节奏似乎都在沸腾,他的每一个关节,每一块肌肉,每一条神经,似乎都已经按捺不住地想动起来时,他,终于动了。

    只见林凡。

    突然。

    双手握拳往下用力一振臂。

    瞬间。

    硕大的舞台上,如同天地易色,乾坤倒置一般冲天而起了无数枚电子烟花。

    “轰……”

    “轰!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如何形容?

    大概。

    世界末日。

    不外如此。

    震撼得让人无法形容。

    所有的烟花,仿佛都是缘于林凡的那一双拳头。

    仿佛,林凡瞬间打爆了一颗小星球般,爆发出满天璀璨、状观的焰火与闪光。

    台下。

    突然有了短短数秒钟,死一般的沉静,尔后,瞬间又爆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喊声、尖叫声,痛哭声。

    无数人,在这一刻泪流满面,无数人,在这一刻把台上的林凡当成了可以带领他们走过未日与寒冷,抵达春天与彼岸的救星。

    一个接一个的人晕倒。

    平均,每分钟就有八至十人晕倒。

    平均,每一分钟,就会有千万句呼叫林凡的喊声。

    此时的林凡。

    是。

    无国界的。

    是。

    所有人的……

    邓兴华一动不动,死死盯着视频,看着看着,他的额头上渗出了汗珠,他的瞳孔,不断地收缩着,再收缩着。

    很久……

    很久……

    终于,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出来,顺手端起桌上的意大利咖啡,饮了一口。

    咖啡早已冷透。

    邓兴华似乎浑然不觉。

    他看着林凡,看着视频中这个他须叫一声小师叔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国际巨星,神情十分复杂。

    他的眼神。

    无人能懂。

    又过片刻,邓兴华捺响了铃声,小蓉应声而来:“邓总。”

    邓兴华眼神中似乎在什么东西动了动,最后,他似乎又改变了什么主意,而是对小蓉道:“……叫孙扬来。”

第275章 真假林凡

    孙扬来得很快。

    “大哥!”

    邓兴华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嗯,扬扬,这样……现在,你开车,跟我去一趟留园。”

    孙扬“嗯”了一声。

    去留园。

    那。

    大哥必定是准备去小师叔林凡家了,孙扬问着:“大哥,嗯……要不要准备什么礼物?”

    邓兴华摇摇头:“不必了,现在,林家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用买。

    走吧……”

    ……

    ……

    敦阳市柳枝公园隔壁。

    留园。

    林家。

    阳慧坐在沙发上,缓缓放下了手中的视频电话。

    电话。

    是从遥远的ADLY的一个海滩上打来的越洋电话。

    打电话的,自然是“林凡”。

    视频中。

    “林凡”穿着一条肥大的沙滩裤,正赤脚走在沙滩上,他一边不停用脚踢着银色的沙子,一边不耐烦地对阳慧道:“妈,你别唠叨了,我现在还不想回去,就想一个人在世界各地转一转,看一看异国他乡的风情。

    你能不能不要催我了?

    就这样吧,挂了。”

    阳慧张口结舌,一连“哎”了好几声:“哎……哎哎哎,儿子,我还有……”

    话音未落。

    电话已被挂断。

    阳慧嗔道:“这个臭儿子……你可倒好,满世界到处游玩着去潇洒,却把公司这么一大摊子事都交给了你爸。”

    阳慧唠叨了几句,大声唤道:“吴妈,吴妈……”

    随着阳慧的唤声,一个浑身上下打扮得精干利索的,四十五六岁模样的妇女,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笑着应道:“太太,叫我什么事?”

    阳慧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想了想才道:“吴妈,等一下家里有客人要来,先生说了,今天要留客人在家里吃饭,他马上就回来。

    这样……你吩咐厨房的老许和老曾,中午的时候,多做几个好菜,喏,这是单子……”

    吴妈接过阳慧手中的菜单,连声应着,去了厨房。

    ……

    ……

    也正在此时。

    欧亚大陆交界处的一片山峰之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人影。

    顺着谷地不断移动着。

    一步……

    两步……

    三步……

    如果靠近了看的话,你会发现,原来,走在荒无人烟,到处都是毒蛇猛兽的谷底的这个人影,竟然是个十八九岁的青年。

    看上去。

    他。

    单眼皮。

    圆脸。

    相貌跟阳慧视频中通话的那个“林凡”简直一模一样。

    唯一不一样的,是这个青年的眼睛。

    这个青年的眼睛看上去比天上最亮的星星还要明亮,他紧紧抿着的唇角处,扬起的那一丝丝淡淡的弧线,无论是谁见了,都一定会过目不忘。

    他。

    居然也是林凡。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在澳洲会有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人,一个和阳慧随时保持联系的人?

    他们两个。

    谁才是林凡?

    难道……

    他们都是林凡?

    答案当然是——不。

    澳洲海滩边上那个“林凡”,自然是假的。

    而此时走在满是碎石、荆棘的谷底的这一个青年,才是真正的林凡。

    他。

    为什么要走在谷底?

    他来这里干什么?

    此时。

    再看谷底的林凡。

    林凡……

    时光已经过去了四年多,林凡已经由当年敦阳一中那个几乎每天都要跳出墙外去替云蕾她们买吃食的少年,长成了一名看上去足有1米75,身材健硕的青年了。

    他抽条了。

    长高了。

    也长壮了。

    林凡的脸虽然依是那张圆圆的脸,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几年过去了,林凡脸上的那种娃娃气,却再也不见了,此时,他的脸上倒洋溢着一种令人说不出来的光泽。

    林凡的五官,如今的比例看上去十分协调耐看,似乎,随着岁月的磨砺,他的脸也变得越来越英气逼人了,当然,也许是他左臂上的那个纹身每日潜移默化的改变,一直影响着他。

    林凡左臂上的珍稀两个字,现在,居然又发生了变化,由珍稀变成了梵文写成的古色古香的首领两个字。

    《首领》。

    是的。

    正是这两个字。

    这两个字与林凡的肌肤持平,微微浅见,看上去不似后天而成,倒像是天生地长,母胎里带来的那般。

    再看。

    ——谷底之中。

    看上去。

    林凡走得并不快。

    可是。

    看着似乎腿不弯,肩不晃的他,三步两步,眨眼之间就已经走出了一箭之地。

    林凡。

    脚程惊人。

    他一边走,一边摸了摸自己的腰间,那里,霍然竟别着一把手枪。

    他当然可以别手枪。

    他想在腰间别什么都可以。

    这几年。

    林凡的腰间别过斧头,别过刀,悬过剑,当然,也绑过形形色色的腰带。

    其中。

    林凡腰间扎过一条腰带,曾经让无数人武术界人士又是羡慕,又是赞叹。

    那是一条金腰带。

    千足金的金腰带。

    那条腰带上,有包括全世界的散打冠军、泰拳冠军、自由搏击冠军,以及形形色色的民间高手全都认可的七个鎏金楷书:打遍天下无敌手。

    当时。

    林凡在擂台上以一敌群,力敌全世界十大官方高手以及十大民间高手的群攻,并且,当时林凡以绝对的实力碾压式地将这二十名高手一起击败,前后,不过用时三分钟。

    那一战。

    既是林凡的巅峰之战,也是全世界所有习武人士的巅峰之战,那些曾经目空一切的高手,一个个被林凡一招就已制服后,心中,不由得瞬间百味俱陈。

    那一年。

    林凡16岁。

    人。

    跟人真不一样。

    林凡又走了几步,他弯下腰去,随手在地上拣了几颗小石头子儿,握于掌心之中。

    林凡的眼睛,突然眯了起来。

    前面。

    左侧的一个小土坡上,此时随着一阵独特的腥气飘来,霍然出现了一头白鼻子的独狼。

    那头独狼一动不动,打量着林凡。

    林凡看看它。

    它的眼睛,也微微眯着,血红的舌头,垂了下来,它的后背微微弓起,四足,紧扣地面,看上去,很像一根骨弓。

    白鼻狼的鬓毛已根根竖起。

    它的喉咙里,已发出了如同儿啼一般的恐怖哀鸣。

    是的。

    非嚎叫。

    而是儿啼,夜枭怪笑般的儿啼。

    在这荒山野岭之中,如果换成一个胆子稍微小一点点的人,恐怕,立刻就会被白鼻狼的怪叫声吓晕过去。

第276章 紫芒

    林凡双肘微微下沉,两脚略略分开,呈一个小小的外八字立于一片碎石之上。

    他的左脚跟轻轻旋转了一下。

    再旋一下……

    这时。

    随着白鼻狼的一声声悲鸿般的儿啼,在林凡的周围,突然出现了许多尖牙利齿的灰狼。

    一只。

    两只。

    三只……

    林凡不用数也知道,已经开始渐渐向他逼近的狼群,足足有二十五只之多。

    狼群愈来愈近。

    愈来愈近……

    这种动物界里极擅围猎的天才选手,一旦选中了猎物之后,自然就十分有章法地各据有利地形,对猎物渐成合围之势。

    圈子。

    越缩越小。

    小得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每一只灰狼长长的犬齿,以及不断从犬齿和生有倒钩的舌头之间不停喷出的热气。

    群狼狰狞。

    蓄势待发。

    林凡突然有一点点后悔。

    因为。

    他觉得自己刚才应该折下一根荆条的。

    不管怎么说,荆条的攻击范围比起他手中握着的那一把小石头子儿,毕竟更远一些。

    白鼻狼的后背已经塌了下去,它的身子已经绷成了一张劲弓,它的嘴中,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利的怪啸。

    杀的怪啸。

    死的怪啸。

    看它的双腿之上的累累伤痕,看它张开的狼嘴之中左侧那颗已经折了一截的尖尖犬齿就应知道了,这头白鼻狼,一定身经百战。

    是的。

    它身上的每一处伤痕,都是它的荣耀与骄傲。

    它能坐上今日之头狼的位子,绝非偶然。

    “嗷……”

    “呜……”

    “桀桀桀桀……”

    随着白鼻狼的数声怪叫,狼群,终于忍不住了。

    或许。

    因为它们在这儿已经等了太久了。

    或许,它们早已经饥肠辘辘了。

    或许。

    它们早已经就盯上了林凡,自从林凡踏入谷底的那一刻,它们就已经盯上了林凡。

    而此时。

    在这个满是碎石和荆棘的谷底,在这个葫芦状的谷底,狼群终于要出击了。

    它们很聪明。

    智慧超凡。

    它们居然知道运用兵法,知道先将猎物从葫芦嘴里放进葫芦肚里再动手。

    此时。

    说它们已经成精,也不为过。

    凡事之师。

    强者先动。

    白鼻狼极其有力的四爪猛地一蹬地面,蹬落无数尘土与碎石,同时,它的两只比刀锋还要尖利的前爪,飞速地搭向林凡的双肩,它那尖尖的犬齿,已经对准了林凡的喉咙。

    喉咙。

    岂非是十分脆弱的部位?

    这样的要害,一旦被咬中,想必林凡立刻就会无法呼吸,喉头“咯咯咯咯”一直作响,尔后,浑身痉挛,痛苦倒地。

    再然后……

    他就会悲惨地死去。

    曾经。

    林凡在穿越撒哈拉大沙漠的时候,就曾经见过喉咙被洞穿的一具具骸骨。

    白骨森森。

    黄沙悲泣。

    那些呈各种姿势倒在黄沙中的白骨,每一具都在挣扎,都在扭曲,那些白骨,有类似于牦牛那般的庞然大物,有小如野兔一般早已风化的小小骨殖,还有……人形的,规则的白骨。

    可怜飞沙漠中骨。

    犹是春闺梦里人。

    林凡捏了捏手中的石头子儿,如此生死存亡之际,他绝不会客气,更不会谦虚。

    有时。

    对待听不懂人话的畜生,本就不必客气。

    突然。

    林凡暴喝一声,身形大涨。

    他先是一扬手,将手中的石头子儿朝离自己最近得五匹狼飞速地掷了出去。

    这些狼。

    是狼群的第一梯队。

    狼。

    狡兽也。

    它们,居然也懂战略战术,也会变幻队形,知道该如何对猎物下手。

    接着。

    林凡右手握拳,五指微响,拳面朝前,可见紫芒。

    原本静立不动的他,一旦动起身形,瞬间,变得如同一头来自上古时期的洪荒怪兽。

    林凡的拳头。

    不偏不倚,正好对准白鼻狼两只奸诈无比的双眼之间、鼻梁之上的那一摄白毛捅了上去。

    “嗷……”

    “嗷……嗷……嗷”

    “通……”

    “吧嗒。”

    随着数声凄厉的哀鸣,以及一阵骨头碎烈的脆响,物体破空之气,以及“扑通”一下的有物坠地之声,那匹白鼻头狼,它自以为志在必得的一扑、一咬、一撕,居然瞬间落空了。

    非但如此。

    甚至。

    它自己还被林凡正中鼻梁一拳打得头骨碎裂,身体瞬间飞向了高达数十米的空中,升至顶端之后,方才悠悠下坠。

    “轰”的一声,白鼻狼的尸体落地,砸飞了无数碎石子儿,也砸断了数枝荆刺。

    群狼惊悚无比。

    一只只口中哀鸣着,瞬间止步。

    其中有一只已经扑向林凡的灰狼,被林凡出手时散发出的强大气场和杀气吓得在半空之中拼命地扭腰送跨,身体迅速呈7字向上一折,猛地从林凡的斜前方扑空了过去。

    这……

    此狼如此醒目。

    足堪重任。

    另外。

    狼群自以为志在必得的第一梯队的其余几头灰狼,被林凡手中掷出的石子打中后,一头头,疼得上窜下跳,口中“呜呜”连声,却再也不敢上前了。

    这时。

    林凡方折了一根拇指粗细的荆条握于手中,他也不跟这些短毛畜生客气,身形几起几落,连连挥动荆条,将那些灰狼抽得遍地打滚,皮开肉绽。

    林凡毫无恻隐之心。

    他不必恻隐。

    这些狼群,在这片欧亚大陆交界的山峰之间,本就没有天敌,更多时候,都是它们用尖牙利齿将猎物一步步驱赶、合围、戏弄,然后再将猎物撕成碎片。

    它们。

    并不值得同情。

    这个世界,本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假如。

    今天走在谷底的不是林凡,而是一个赶着羊群的牧人,又或一个又渴又饿,四肢乏力的旅行者,那么,这些狂暴的野狼势必将他撕得粉碎,不出半个月,他就会变成一具森森白骨,日日在此被风吹,被日晒,成了一个客死他乡他孤魂野鬼。

    弱肉强食。

    林凡决不手软。

    他看见那些被他吓退的悍狼们,虽然有些惊谎与仓皇,但是,它们似乎并没有因为头狼的毙命而四散逃离,反而,一只只弓腰塌背,眼中凶光毕露,似有报复林凡之意。

    林凡心中不由叹息一声。

    无知者无畏。

    诚如是也。

    林凡紧了紧手中的荆条。

    灰色的荆条。

    突然,成了一条林凡拳头之上紫芒的延伸线。

    紫芒吞吐。

    闪烁。

    隐隐可见。

第277章 奇型建筑

    畜生无知。

    无知与骄纵,岂非都是动物界的一个通病?

    正如老虎吃天。

    老虎自以为在自己的尖牙利齿之下,即使是天,它也能将其狠狠地扯碎,撕烂,咬得支离破碎,撕成一块块碎片。

    可是。

    天却一笑置之。

    现在。

    在群狼面前,林凡就是它们的天,掌握它们的生死予夺的天。

    可惜。

    它们并不知道。

    它们所知道是,因为白鼻狼的头骨被打碎而产生的血腥味,已经开始在空气中弥漫,飘扬。

    飘。

    飘到每一头狼鼻孔里后,瞬间点燃了它们原本有所保留的兽性和试探。

    群狼出击。

    嚎叫。

    跳跃。

    突袭……

    林凡手握荆条,他原本微微眯着的双眼,此时,已经射出了两道凛然电光,他的手臂上紫气吞吐,他手中的荆条如同一把准备大开杀戒的利刃,已经扬起。

    “杀……”

    林凡暴喝一声,同时,神鬼亦不可测的身形瞬起瞬落,手中荆条连挥。

    “啪。”

    “吧嗒。”

    “轰!”

    “嗷……”

    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在斜阳掩映下的这个空荡荡的谷底,不停地嘶鸣,回响,并将这些凄厉的叫声不断推向远方。

    远处。

    山巅之上。

    两只秃鹰警惕地转动着眼珠子,侧耳倾听,良久之后,它们猛然振翅而起,双双飞于天际,远远地,朝这谷底滑翔而来。

    谷底。

    此时除了回音之外,已经是一片寂静。

    令人压抑的静。

    死亡之静。

    再看那些张牙舞爪,目光凶狠,原本打算替白鼻狼复仇的狼群,此时,一个个已经被林凡劈得筋断骨折,散落一旁。

    二十五只狼。

    一只不剩,统统被林凡劈死在了当场。

    杀戒一开。

    注定无法收手。

    此时的林凡,犹杀神下凡一样,浑身衣服不停鼓动,飘扬,看上去,不由让人惊叹一句:此子竟恐怖如斯。

    天上。

    两只秃鹰发出一阵阵的悠长的尖鸣,传向远方。

    地上。

    群狼倒毙之地。

    一些微小的生物,蠢蠢欲动,无数蚂蚁和不知名的以血肉为食的爬行动物纷纷露出头来,扑到了那些狼尸之上……

    林凡叹了一口气。

    他。

    也不想这样。

    但是。

    他不这样,又能怎样?

    林凡环视了一下四周,又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盘旋不停的那两只秃鹰,摇了摇头。

    他看着倒在地上的那些狼尸,皱了皱眉,然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刀,削了半条狼腿下来,又拣了一些枯柴,生起了一堆大火。

    温润的火苗不停“嗞嗞嗞”烤着狼腿,将那狼腿烤得香味四溢,往下滴油。

    许久之后。

    狼肉烤熟。

    林凡从背包中摸出几只小瓶子,分别拧开盖子,同时,吧嗒着嘴巴喃喃自语道:“狼肉并不好吃,又柴又木,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在这种荒郊野岭的地方,有的吃就不错了,难道,不是么?”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将那些瓶中的调料抹在切下一大块狼肉上:“盐、味深、孜然粉、酱油……真不错,如果能再来点胡椒粉,就更好了……”

    林凡张开嘴巴,咬了一口涂抹好调料的狼肉,一边嚼着,一边眯着眼睛微微笑道:“……其实,狼肉也并不是那么的难吃,看来那些荒野求生的节目里,有夸大其词的成份,也许,那些节目,是为了保护这些野生动物吧?”

    林凡一边说,一边吃,不一会,就将那块烤得油腻喷香的狼肉吃了个精光。

    他心满意足得拍了拍肚子。

    然后。

    林凡又割了一块烤好的狼肉,装进背包中的一只不锈钢饭盒中。

    他甚至还拧开一只瓶子,喝了几口水。

    做完这些。

    林凡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举目远眺。

    远处。

    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灰色苍凉。

    林凡皱了皱眉,从包中摸出一张地图反复看了看,然后,又摸出一只指南针看了看:“艹!

    邓兴华说的那个基地,到底还有多远?

    他有没有搞错?

    别是坑老子,害得老子白跑一趟。”

    话虽如此。

    林凡的脚下却再不停留,他收好东西,“嗞啦”一声,拉好背包的拉链,继续向前走去。

    前方。

    一道山口之上,似乎隐隐有一座人类文明的建筑物模样。

    目光敏锐的林凡,其实早就已经看到了,不过,他并不着急奔过去,天地如此之大,一个人在苍茫的大地上,其实,跟一只蝼蚁并没有什么两样。

    路。

    要一步一步走。

    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大概如此,也正是所谓的欲速而不达。

    林凡不急不慢走着。

    他浑身的肌肉与神经都恰到好处地放松着,唯有放松,才能让一个行者不致迷失自己,从而忘却初心。

    林凡虽然走得放松,可是,他的脚力却着实惊人。

    见山跑死马的远处那座建筑物,在日落之前,林凡居然也走到了这儿。

    走到这儿后。

    林凡不由大吃一惊。

    他敢发誓。

    自己这几年走南闯北,去过世界上无数的地方。

    无论是昔日玛雅人的旧址,还是印第安人的原始部落;无论是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那些原始图腾,还是白雪皑皑的奥林匹斯山上的雕塑,他,从未见过与这欧亚大陆相交的山上这座奇异建筑相似的符号、纹路。

    这座占地足有一亩地之大的建筑物,既不是用砖石砌成,也不是木头构造,看上去,它倒更像是一座用金属浇筑而成的铁铜屋子。

    更让人奇怪的是这栋屋子上的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纵然林凡几乎精通世界上的所有语言、文字,他也不认识这些符号。

    一个也不认识。

    林凡皱了皱眉。

    他站在门户洞开的这座金属屋子面前,看了许久,一时,竟不知道自己该是举步向前,走进屋中去看一看,还是避开这座鬼魅一般的房子,继续前行。

    而。

    此时。

    山风猎猎呼啸,如同狼嚎,天上,月朗星稀,天边的最后一抹斜阳,也在一片红霞与余晖之中,向下坠去。

    下面。

    仿佛就是无尽的地狱。

    纵然林凡一身本领,纵然他头顶着“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璀璨光环,此时,也胆大不起来了。

    林凡小心翼翼地先是猫着腰绕着铁屋子转了一圈。

    并无异常。

    而后。

    林凡才直起腰来,“吁”了一口气。

    他抬头看看远方。

    远方。

    残阳似血。

    江山如画。

    到处,笼罩着壮观与神秘的气息。

第278章 灯笼屋

    林凡捏了捏手中的那根荆条。

    荆条太软。

    不如长刀。

    说起来。

    林凡有点怀念他那一把名为赤星的苗刀了。

    赤星。

    长三尺三寸,寒铁铸成,吹毛、断金,洌洌有上古利器之风华。

    据说。

    当日苗人铸刀之时,天上有红色异星坠于大野,刀始成,所以,取名赤星。

    林凡摇了摇头。

    他回身看看四野。

    四野。

    山风凛冽,猿泣狼喯,听上去,一片肃杀之音,实在吓人。

    林凡不由缩了缩肩膀。

    他抬起头,看了看这栋满是奇形怪状的符号和文字的铁皮屋子,皱了皱眉后,缓缓推了那两扇锈迹斑斑的大铁门。

    铁门“吱呀呀呀”,发出一阵刺耳的金属磨擦之声,听在林凡的耳朵里,让他的警惕性不由又提高了三分。

    他将自己的全身除了大脑以外的其它部位全都放松了下来。

    胳膊。

    手。

    大腿。

    小腿。

    统统放松下来,林凡的脚掌,此时已经完全变成了两只软绵绵的肉垫子,每一次落在地上,都无声无息。

    林凡缓缓走入门里。

    他打量着这一栋铁屋子的内部构造。

    林凡十分惊讶。

    因为。

    屋子内部,跟世界各地那些普通的民居截然不同,看上去,倒像一个特大号的铁皮做的灯笼。

    一亩地大的灯笼。

    上有穹顶。

    下设案几。

    一圈墙上,画满了色彩艳丽的古代壁画,壁画上,有各种各样不符合逻辑,造型奇特的动植物,和男女老幼等人物,那些仿佛被夸大和变异了的动植物和人物,有的面目可憎,有的怒目圆瞪,有的,人首兽身,有的……

    最奇怪的是屋子正中间。

    屋子正中间。

    霍然竟摆着一尊巨大的石棺,石棺之上,也与墙上一样,满是各种林凡叫不出名字的奇形怪状,让人忐忑不安的图案。

    此时。

    因为天色已晚,室内光线暗淡,纵然林凡目力惊人,但是,当他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也感觉到了极不舒服。

    人。

    本来不就是这样么?

    对于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自然而然就会保有三分敬畏与害怕之意。

    林凡。

    也不例外。

    他的双眼在屋子中环视了一周之后,发现,在最里面的位置,有一张与石棺相差无几的石案,旁边,还有一些石椅石凳之类的东西,林凡就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

    里面。

    一点声音都没有,有的,只是死一般的寂静。

    林凡屏气息声,走到那张石案前面,举头四望。

    他的心中一动。

    因为。

    林凡惊奇地发现,就在石案之上,居然摆着一只足足有脸盆大小的一只石碗,石碗之中,居然盛着一些早已风化成粉的东西,也不知道,那些粉末,原来究竟是些什么东西。

    林凡决定,什么也不碰。

    他现在要做的,只是巡视一下这栋诡异的屋子,看一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古怪就好。

    林凡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后,除了那些诡异可怖的图画外,他,并没有发现其它一些可以瞬间吓得他大叫一声,逃之夭夭的东西。

    林凡皱了皱眉,又转了转眼珠。

    他决定。

    自己还是先到外面拣一些柴禾回来,在屋子里生上一堆火才好。

    于是。

    林凡就去外面拣了许多柴禾回来。

    捡柴的时候,林凡已经完全开动了脑筋,想好了等下回到铁皮屋子后,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他认为。

    自己应该迅速把火生起来。

    不管如何。

    火。

    在这个山风呼啸,周围除了这栋诡异的铁皮屋子外,并无一人的地方,总是能给人温暖与安全感的。

    相信。

    林凡所想的,也正是大多数人所想的。

    相信。

    许多人在走夜路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点燃一根火把,用来壮胆,照亮脚下的路。

    相信。

    有许多旅人因为耽搁,而不得不夜宿荒郊野外的时候,首先也会点起一堆火来,一,用来取暖,二,用来吓退某一些居心叵测的毒蛇猛兽。

    林凡也不例外。

    他迅速将柴搂回铁皮屋子,迅速生了一堆大火,温暖的火光升腾而起的时候,瞬间就照亮了整个铁皮屋子。

    接着,林凡检查了一下屋里,屋里,除了那具石棺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其它的可疑之物,起码,林凡暂时没发现什么。

    于是。

    林凡又去检查了一下那两扇大铁门,只见,铁门里面的门栓,不知道何年何月,因为何种原因,又是被何人给拔走了。

    怪不得,刚才林凡只一推,就把这门给推开了。

    林凡皱了皱眉。

    现在他在屋中,门,自然是一定要关的。

    门当然要关。

    无论是谁,在这种荒山野岭,四处都充满莫名其妙的神秘与恐怖气息的地方,恐怕下意识里做出的选择,都是要把门关上。

    门要关紧。

    关得越紧越好。

    仿佛。

    只要把门关紧了,门外的那些毒蛇猛兽、魑魅魍魉们,就会被挡在门外,再也进不来了。

    于是。

    林凡就走到最里面,将两张足足有四五百斤重的巨大石椅子搬到了门口,“咣咣”两声,挡住了那两房被山风吹得“吱吱”作响的大门,顺便,也将某些让人不安的东西,统统挡在了门外。

    做完这些,林凡方才放了一些心下来。

    他将几根粗大的枯枝架上火堆,然后,又将火堆拨了拨,让火燃得旺一些。

    枯柴“噼噼啪啪”,发出一声声爆燃与脆响,也不知道发出响声的,究竟是木柴本身,还是木柴之中某些倒霉的木蠹。

    林凡占据了一个角落,他坐在一根粗大的枯枝上,将后背靠在铁皮灯笼屋的墙壁上,似乎,只有当他的后背靠上了墙,靠到了实处的时候,他的面前,纵然天塌地陷了,也已不足为惧。

    或许。

    每一个人,都曾在人生的某一时刻,有过和林凡同样的感觉,那就是,一定要将后背靠在实处。

    又或许。

    人们的潜意识里,通常都会感觉,真正的威胁往往来自于背后,而不是面前。

    这也足以解释。

    为什么。

    有很多人,在一个人走夜路的时候,往往会频频回头。

第279章 秘密谈话

    林凡坐了一个菩提式,眼观鼻,鼻观心,静思冥想。

    他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来找罪受?

    找不痛快?

    不。

    他来这儿,全是因为一个人。

    是的。

    全是因为邓兴华。

    ……

    ……

    大约一年半前,邓兴华突然找到了林凡,脸色凝重地告诉了林凡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当时。

    谈话是秘密进行的。

    当时。

    邓兴华对林凡道:“小师叔,这几年你走南闯北,世界各地巡回演出,也见过形形色色的大人物,应该说,小师叔你的眼界绝对是宽广无限的。

    但是……”

    邓兴华的但是,瞬间提起了林凡的兴趣,他立刻望着邓兴华:“但是什么?”

    邓兴华沉吟了一下后才道:“……但是,小师叔,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M国人的一个人类削减计划?”

    什么东西?

    人类削减计划?

    那是一个什么鬼?

    林凡立刻摇头:“没有,我没有听过这个东西。”

    邓兴华脸色一凛,点了点头,然后抬头看看远处,自言自语道:“……嗯,是的,你应该是不知道有这么个丧心病狂的计划的,M国人出台这个计划的时候,你可能生都没有生出来……

    不要说你了,可能,他们出台这个计划的时候连我也没有生出来,又或,连我父亲都没生出来,也未可知。”

    邓兴华的话,让林凡一头雾水。

    但是,林凡见邓兴华脸色凝重,说得郑重其实,他知道,邓兴华的话绝非胡言乱语,一定,是邓兴华发现了一些什么。

    于是。

    林凡就问道:“那……你说的这个人类削减计划,究竟是怎么回事?”

    邓兴华沉思了一下:“据说……在二战时期,M国人曾经在接受D国人投降的时候,全盘接收了对方的一些有关人类和其它动植物基因改造的所有研究成果。

    据说,当时的D国人,不但几乎与M国人同时制造出了原子弹,并且,在基因技术的研究方面,也遥遥领先,据说当时D国的元首——你懂的,你知道元首是谁……

    据说,D国的元首,曾经秘密命令他手下的一些军用科学家们,一直在研究一项有关人类命运与未来的绝密研究,也就是所谓的代号为“MJ”的一个绝密计划,还据说,D国人的研究,当时也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如果不是D国元首错误判断了当时的世界形势,如果再隐忍上数年,才发动二战的话,那么,当时鹿死谁手未必可知,今天的世界秩序,也未必如此……”

    林凡瞪大眼睛。

    邓兴华这番天方夜谭般的话,他还从未听过。

    虽然,过去他也曾经在一些军事类和历史类的书籍上窥探过有关二战秘密的一鳞半爪,可是,那些书籍更大程度上信息来源并不可靠,所写的东西也都是一些众所周知的事情。

    林凡知道。

    真正的秘密,在新华书店中,是很难找到的。

    有些秘密,可能早已随着它们的主人长眠地下。

    有些秘密,可能仍在不断初进化、加深成超级秘密的路上。

    林凡见邓兴华脸色凝重,不由自主,他的话也郑重起来:“那……这个人类削减计划跟咱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邓兴华点点头:“问得好。

    这个世界上,许多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般的平民百姓,又怎么去关心这种极有可能只是道听途说的一些所谓秘密呢?

    不过……

    小师叔,你可能还不知道,自从二十多年前,我就已经开始着手关注M国人的这个计划了,当时,我很好奇这个计划的核心秘密是什么。

    后来,通过我不断的努力、布局,从各方面安插眼线,搜集情报,打听消息,我终于知道了这个令人感觉恐怖不安的消息。

    小师叔,其实,M国人的计划,于你我而言,绝非事不关己。

    甚至。

    他们的这个计划,于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息息相关……”

    林凡抿了抿嘴。

    认真听下去。

    邓兴华推了推面前的咖啡,示意林凡尝一口。

    接着。

    邓兴华端着自己的那一杯,啜了一口,然后接道:“……小师叔,据我所知,M国人的这个人类削减计划,早已经将触角延伸到了全球,可以说,几乎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物种,都在他们的研究范围之内。

    譬如……

    譬如敦阳……”

    听到敦阳二字,林凡立刻竖起了耳朵,可以不客气地自私地说一句,即使别的地方的事情林凡可以不管,但是,敦阳如果有什么事情,那,他必当要了解知悉,管上一管。

    这里。

    是生他养他的地方。

    这里。

    有太多他的羁绊。

    林凡挺了挺腰,满脸严肃,听着邓兴华的话。

    邓兴华稍稍凝神:“小师叔,你大概还不知道,M国人的这个邪恶计划的触角,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伸到了敦阳,那时候……

    嗯。

    那时候,你应该还小,我想,大概……大概也就是你刚生出来不久的时候,M国人就已经开始在敦阳布局了。

    嗯……后来,对了,敦阳有一家名为瑞克医药的公司,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

    林凡点点头:“听说过啊,我小姨还在那儿上过几年班呢。

    不过,后来她就辞职了,这个,你是知道的……”

    邓兴华点点头。

    阳华辞职,是因为这几年林又聪家突然之间就发达起来了,一跃成为敦阳市的新贵了,她,自然也就抱上了亲姐姐的大腿,没必要再在瑞克公司打卡上班,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了。

    邓兴华接道:“就是这个瑞克公司,据我所知,这些年一直在敦阳布局,并且,以敦阳作为一个点,一直致力于搜集有关亚洲人种、动植物的一些基因方面的信息。

    早在多年前……对了,那时候……我记得瑞克公司曾经给敦阳的许多医院都捐献过他们公司制造的,据说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血液测试仪。

    那个机器,其实大有古怪。

    后来我才知道,那台机器,表面上只是一台相对高端的检测仪,但是,它的内置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后台。

    那个后台。

    能在进行血液解析的时候,同步向瑞克公司总部传送数据……”

第280章 邓兴华的隐忧

    林凡一边听着,一边点头。

    他懂了。

    他知道邓兴华为什么要与他进行这样一番秘密的谈话了。

    话说。

    小时候,在学校里体检的时候,林凡对那台十分高级的血液检测仪还挺感兴趣的,当时,林凡还觉得那台机器看上去实在让人感觉神秘,充满了一种后现代的科幻一般的气息。

    特别是它。

    “咔咔咔咔……”打印着单据,秒出化验结果的时候,林凡听着那机器的脆响,还曾经一度对那种神秘的声音着迷。

    没想到。

    那台机器竟然是一台间谍机。

    林凡看了看邓兴华:“那……这种事情,按理说也不该咱们管啊?

    有关部门总会出手管的。

    难道。

    不是吗?”

    邓兴华摇摇头:“不。

    这是一个秘密,绝密级的秘密……

    ……而且,即便是各国的有关部门知道了,他们采取的方法,大概,与咱们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你想,不是我说,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的谍报部门,所掌握的信息未必就能多过我所了解的。

    而且。

    目前只说如何找到M国人的那些秘密研究基地,又如何渗透进去,去挖掘出事实真相,对于绝大多数的谍报人员来说,几乎都是单枪匹马不可完成的任务。

    试问,有哪一个谍报人员,能够渗透进M国人的研究基地?

    当然。

    有。

    只有一个。

    全世界只有一个。

    你。

    这个人,绝不是别人,只能是你,真的,小师叔,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完成直捣M国人研究的巢穴,找到他们研制出来的基因药剂的任务,这个人,也只能是你了。”

    林凡眨眨眼:“为什么一定要是我?

    据我所知,除了我,你也可以无数完成常人所不能完成的任务。”

    邓兴华身子往后一仰:“不错。

    我。

    或许也可以勉强一试,但是,小师叔,你可能还不知道,M国人的研究基地并不止一个,他们在欧亚交界的群山之中,设有其中一个针对欧洲与亚洲人基因研究的基地,在金三角也设有一个针对亚洲与澳洲人基因的基地。

    另外。

    非州的坦桑尼亚,也有一个,最后一个,则设在拉斯维加斯的大沙漠里。

    你可能还不知道,M国的某些军方人员的丧心病狂,他们疯狂起来,连自己人也不放过,也就是说,他们中的某些所谓的精英分子,上层建筑,早就已经把甚至包括本国在内的全球人员,统统列入他们这个计划里了。

    而我们。

    都是他们这个计划中的一个小小分子。

    小师叔,说句悲观的话,我想,你我的基因图谱,恐怕早就已经充实进M国人的基因研究资料库里。

    小师叔。

    当此特殊时期,正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就算是为了自保,我想,我们也不应该对这件事情坐视不理。

    而且,小师叔,以你现在的本领,我相信……也只有你,才能完成这一个比登天还难的任务。

    当然了。

    除了进行个人渗透,潜入基地以内,完成任务,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解决,另外,也还是有一个办法的。”

    林凡不动声色,看着邓兴华问道:“什么办法?”

    邓兴华眼中突然有光芒闪过:“那就是,一些有核国家,对M国的那几个秘密基地,进行覆盖式的核打击。”

    林凡叹道:“那怎么可能?

    那样的话,也就等于人类开始自取灭亡了。

    那样的话,绝对能让地球上的生物通通毁灭,重入创世纪。”

    邓兴华摇摇头:“其实,关于资源枯竭,气候变化等原因而导致物种灭绝这个问题,不用我说,你自然也知道的。

    当然了,那一天,看上去似乎应该还很远;但是,谁也不能保证那一天会不会提前到来。

    这一点,相信很多科学家都已经把它列入思考的问题了。

    其实。

    至于毁灭而言,无非,也就是两个因素,一个是内因,一个是外因。

    假如真的到了毁灭的那一天,是因为外因引起的,是因为这个星球的环境已经不适合人类居住,那么,人类的淘汰和灭亡,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一件事情。

    而现在,M国人正野心勃勃的展开了一个所谓的人类削减计划,试图通过某种手段,将人类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加以控制,这一点,如果一旦达成了的话,相信,将会有数不清的生命成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屠杀,到那时,那时的情况有多悲惨,相信小师叔你心里一定有一点数了吧?”

    林凡点点头。

    其实。

    对于邓兴华所说的问题,他早已经考虑过很多遍了。

    邓兴华悲观地对林凡道:“小师叔,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整个星球发生了不可避免的可以毁灭全人类的核战争,只要没有外界因素的影响,那么多多少少相信还是会有一些人能够存活下来的,而存活下来的这些人,想必全部都是一些能够掌握最重要资源的人物。

    譬如说。

    当战争来临之时,他们完全可以像宇航员一样借助某种飞行器离开毁灭的战场,到太空中生活一段时间,一直生活到他们脚下的这颗星球开始重塑,然后再返回地面,甚至,说句不好听的话,他们其中某些掌握着核按钮的人物可能早就已经离开了这颗星球,到达了太空之后方才按下发射的按钮,进行毁灭,而那时……

    我们这些人……”

    林凡叹了一口气:“……那时,我们怕是被炸得渣也不剩了。”

    林凡忽然觉得,邓兴华的隐忧,实在是有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抱负和胸怀。

    这一点。

    让林凡对邓兴华瞬间刮目相看。

    林凡觉得,邓兴华实在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

    邓兴华当然不知道林凡在想什么,但是,察颜观色,他知道,自己的话,多多少少是将林凡打动了一点点的。

    那么。

    接下来,邓兴华决定要在林凡的屁股下面再烧一把火,最好,烧得林凡坐立不安,马上就行动起来。

    于是。

    邓兴华又道:“小师叔,据我所知,你的基因图谱,现在就保存在欧亚交界处的M国的一个所谓的打击恐怖主义的军事基地里。

    这其中的后果,想必小师叔一定比我更清楚。

    因为。

    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小师叔这样天赋异禀之人了。

    如果,M国人改变了你的基因结构,通过某种植入、重塑,继而研究又或克隆出来另一个你的话,其中的严重后果,想必,绝对让人不敢想像!”

第281章 行动前的对话

    林凡大吃一惊。

    他没想到,这件事情居然有这么厉害的严重性。

    林凡不由频频点头:“这……确实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邓兴华并没有急着回答林凡的话,而是端起桌子上的咖啡,啜饮了一大口,然后,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子旁边,“唰”的一声拉开了窗帘,看着窗外。

    林凡也立刻起身,跟到了窗子边,与邓兴华一起往着窗外。

    窗外。

    天空之上乌云密布,黑得如同一块发亮的墨色绸缎,乌云之上,天空之中,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出现了一个颜色较周围的墨云稍显暗淡的深灰色大洞,看上去,既诡异,又神秘,那个大洞,倒像天神为了窥视这颗蔚蓝色星球上的芸芸众生,而开出的一只巨大的神秘天眼。

    天眼之内。

    有光。

    有电。

    有足以上地上的这些蝼蚁一般人们心惊胆战的雷霆之怒。

    天。

    要变了。

    又过一阵子。

    只见,那只令人无比窒息和难受的天眼之内,仿佛有一只妖魔在里面狞笑,翻腾,仿佛,它要将自己无尽的愤怒与戾气降至人间,只见,突然,从那只令人感觉到十分恐怖的天眼之间,扯出了一条令人心惊胆战的耀眼光芒……

    一条巨大的电光瞬间从高空之中劈了下来。

    “咔嚓!”

    “轰隆隆隆……”

    那条足足有碗口粗细的闪电,降临人间后,不偏不倚,恰恰落在了敦阳东南的一片高楼大厦之间,顿时,楼群之中一阵剧烈的爆闪,爆裂声、雷鸣声滚滚而来,直如世界末日来临。

    林凡攥了攥拳头。

    这世界。

    这天地之威,实在非人力可拒之也。

    邓兴华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小师叔,你看,刚才这雷霆万钧的一声霹雳,实在是让人心惊胆颤。

    可是。

    这是天灾,正所谓天作孽,有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而人祸……

    如果有人一定要搅起人祸,想将他人的命运玩弄于股掌之间,那么,我辈当如何?”

    林凡的回答,干脆利索。

    “我辈当扫清环宇,荡平不平。”

    “好!”

    邓兴华鼓掌赞道:“好,小师叔果然不凡,真所谓,自古英雄出少年也。

    那么,小师叔,接下来,我跟你说一下我的一些想法,和一些细节的问题。

    小师叔,我觉得,我们下一步的行动目标,应该是分成两步同步进行,你去欧亚大陆相交之处的那个秘密基地,怎么样?

    我去金三角。

    我们的行动目的就是取到M国人研究出来的基因病毒和解药,同时,在任务完成之后,摧毁他们的基地。

    小师叔,我知道,这个任务对于你来说,可能有相当的难度,所以,一些冠冕堂皇的所谓大话我也就不跟你多说了,我只说一点,据可靠消息,M国人的基因病毒已经研究成功了,并即将进入临床测试阶段,所以,我们的行动必须要快了。

    另外,据我安插的代号为老A的人员报告,M国人很有可能还在那些军事基地里干着另一些耸人听闻的勾当。

    所以……”

    林凡懂了。

    他点点头:“所以,我们必须将基因病毒拿到手,并取得所有的实验数据,同时,还要摧毁那些邪恶的基地。”

    邓兴华郑重地点点头:“是的,小师叔。

    另外,你且谨记一句话,挡我者死,拦我者亡……

    凡是从事这项研究,以及和这项研究有关的内部人员,都可以……”

    邓兴华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所谓,原子弹下无冤魂,小师叔,对付这些反人类的所谓科学家们,你可千万不要跟他们客气,即使不能除根,那也必须先行斩草,不然,就是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小师叔,其中的道理,我想你一定明白。”

    林凡点点头。

    懂。

    他都懂。

    这个世界上,现在,林凡不懂的事情还真不多。

    邓兴华看见林凡的表情,他从林凡的表情上看到了信心,看到了镇定,也看到了杀气。

    于是。

    邓兴华微微一笑:“小师叔,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这个全世界第一聪明人,全世界第一强者,才能在单枪匹马,不惊动对手的情况下完成这一个地狱级的超难度任务。

    那么。

    小师叔,一切就看你的了,切记,那个M国人的军事基地十分隐蔽,伪装得很好,而且,又是在冲山峻岭之间,你此行,千山万水,一定要保重。

    另外,还有一些细节方面问题,小师叔,我还要跟你再仔细商量一下,你看……”

    那一天。

    林凡与邓兴华一起,商量了许久,许久。

    可以说。

    所有能想到的细节问题,他们两个差不多都想到了。

    包括行程。

    物品。

    行动路线。

    行动细节。

    行动目的。

    行动撤退等等等等……

    ……

    ……

    林凡将后背靠在灯笼屋的铁板墙上,伸手抄起一截木棍,拨了拨火,同时,又在火堆上添了几根柴。

    火苗明亮。

    明亮的火苗如同情人温柔的吻一样,吻着那些不停冒着热气和木油的柴禾,蒸腾出一阵阵的青烟,青烟扶摇直上,直冲房顶,在房顶上盘旋一下后,迅即顺着气窗排到了屋子外面。

    林凡微微闭着眼晴。

    他想着邓兴华提供给他的那一个标有M国人研究基地的坐标,再想一想自己这近一个月的爬山涉水,艰苦行程,不出意外话,他现在的这个方位,离他的目标已经越来越近了。

    林凡握了握拳头。

    他的浑身突然绷紧了一下,他的血液里突然沸腾起了无尽的斗志,是的。

    邓兴华说的没错。

    这一个任务,除了林凡,换作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根本无法完成。

    非但无法完成,如果换成其他人的话,可能离开目的地仍有十万八千里的时候,行动人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去见马克思,抑或上帝去了。

    不说别的。

    就说今天的狼群,如果不是林凡,而是换作其他任何一个,哪怕是世界上最顶尖的特种兵,又或武林高手,恐怕,不死也得脱层皮,又怎能那么容易就全身而退。

    更别提。

    美滋滋的品尝孜然烤狼腿了。

    门都没有。

第282章 吸血蝙蝠

    林凡闭目养神。

    耳朵。

    保持天聪状态,七窍玲珑,敛神屏息,静坐周天。

    他身体里有一股隐隐的气流,如同浩瀚大河不般,似乎在不停地奔腾不歇,同时,他的身上,似乎罩上了隐隐一层紫气,在这间除却火光之外,各处角落里黝黑一片的灯笼屋里,看上去,倒显得十分的诡异。

    林凡。

    此时看上去倒像极了一只紫气流苏的翁仲。

    这种情况。

    如果被卢文杰等人看见了,一定会大吃一惊,并且一个劲地呼唤不科学呀不科学。

    其实。

    只有林凡才知道,随着他体内那股气息的日夜不息,他,又精进了。

    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精力充沛旺盛,耳聪目明,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感觉,似乎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

    是的。

    林凡知道,自己与普通之人,已经截然不同。

    普通之人,上窜下跳不过数尺之高,日夜兼程也无非奔马之遥,可是,他就不一样了。

    现在的林凡,已经不能用牛顿的万有引力定理来解释了,否则,完全解释不通林凡的血肉之躯,为什么能大大地超越普通人,而变得几成了拥有特殊功能之人似的。

    是的。

    唯有特异功能,方能解释林凡现在的情况了。

    如果换个更时髦一点的词,那就是:超能力。

    不知是因为他经受了古武与后现代未来之科技相塑相立之缘故,还是本身他就是天赋异禀,与常人不一样的原因,现在的林凡,似乎连身体的构造也发生了变化。

    看上去。

    他的皮肤还是那个皮肤,肌肉也还是那个肌肉,可是,如今他的身体发肤却又完全与以前不同了,例如,以前的小时候,林凡用铅笔刀削铅笔的时候,有时会因为不小心,会将手指划出口子,会割破,而现在,不要说无意之中的擦伤与划伤了,就算是用菜市场上专门砍大猪蹄子的斩骨刀来剁林凡的手指,也未必能伤得了他分毫。

    林凡不是没有试过。

    有一次。

    他在前往Y国举办全球巡回演唱会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从人群中冲出了一个手持短枪的杀手,对着他的胸口连开四枪,当时,把举办方负责安防的那些人员,一个个都吓得脸色煞白,手足无措。

    可是。

    当那个杀手自以为可以将林凡打死的时候,当他已经被反应过来的安防人员制服、抓住的时候,那个杀手才霍然发现,自己打在林凡身上的那四枪,似乎,根本就没有打中似的。

    甚至,那四颗子弹在林凡的身上,连他的衣服都没有擦破。

    那个杀手拼命睁大了眼晴,不敢置信地看着林凡,在这一刻,他以为,一定是因为自己手中这把枪在机械上有什么偏差,才导致了自己刚才的四枪打歪了,根本没有打到林凡身上。

    不然。

    又何以解释,为什么明明已经挨了四枪的林凡看上去若无其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不仅如此。

    林凡的身上,还有许许多多足以令人瞠目结舌的奇怪之处,随便找出一条来登在报纸上,都绝对能成为轰动全球的重大新闻。

    例如。

    林凡攀高爬低如履平地。

    林凡黑夜能视物,白昼可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林凡过目不忘记忆超群。

    林凡……

    林凡异于常人之处实在是太多太多,多得数也数不清。

    而此时。

    林凡一动不动,屏气息声,静坐休息。

    夜晚。

    难道本不就是休息时间么?

    他坐在那儿,身上的淡淡紫气不停流动着,有一些不知其名的小飞虫,似乎飞蛾向火般被林凡身上的紫芒所吸引,而忍不住地朝他的身上飞来,可是,无论那些飞蛾如何拼命振翅,它们,却没有任何一只能破光而入,落在林凡的肩膀与头发上。

    它们。

    似乎被一道紫气流苏的屏障所挡,挡在了屏障之外。

    其中,有几只体型较大,颇为健硕的飞蛾似乎飞得过快,扑得太过用力,一不小心反倒被紫芒所伤,瞬间被斩成了两段,“吧嗒”一下,落在了地上。

    这。

    真不能怪林凡。

    林凡可不是师父。

    他可不像德岸老和尚那样,口口声声都是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

    林凡爱憎分明,一是一,二是二,他可不会没有原则和底限的充当老好人,如果他真是没有原则之人的话,他也不会轻易被邓兴华“忽悠”到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崇山峻岭之中,去完成一个听上去似乎难得吓人的任务了。

    这个任务。

    就算是真的,按理说,也不应该由他来完成吧?

    按理说,应该由某一些全副武装的小分队去完成吧?

    如果。

    林又聪两口子知道在海边度假的那个“林凡”,其实只不过是邓兴华替林凡找的一个替身,而真正的林凡却正在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所谓的大义,而潜行在异国他乡的这样一个鬼地方,他们两口子,肯定会惊得瞬间从沙发上跳起来。

    这还得了?

    林凡闭着眼晴,一动不动。

    小憩了一阵子后,林凡架起的火堆也已经烧完,只剩下了星星点点的零星之火和一堆灰烬了。

    林凡懒得弄了。

    熬一熬,一夜也就过去了。

    其实。

    林凡本不必在这里过夜的,依照他现在的状态,一边走路一边休息,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只是。

    林凡对这间灯笼屋有点好奇罢了,特别,他很想看看,那副巨大的石棺里,究竟藏有一些什么样的秘密。

    不急。

    有的是时间。

    ……

    ……

    又过了一两个时辰之后。

    火已熄灭。

    夜已寒凉。

    人已睡去。

    一切,似乎都很平静。

    可。

    就在此时。

    就在林凡似乎已经睡熟的时候。

    突然。

    高高的穹顶上,瞬间扑下了无数黑影。

    扑天盖地。

    密密麻麻。

    每一个黑影都不停振动着翅膀,口中,也发出一阵阵啮齿动物所特有的那种牙齿磨擦声,“吱吱吱”的叫声,在寒凉的深夜中,听上去十分地可怖。

    所有的黑影,此时,全都朝着一个目标猛扑过来。

    这个目标。

    就是林凡。

第283章 血色蝙蝠身上的铜环

    黑。

    无尽的黑。

    铺天盖地,令人毛骨悚然的黑笼罩在林凡的身边,将他团团围住。

    这些看上去丑陋不堪,让人极度的蝙蝠,一只只争先恐后朝着林凡扑了过来,每一只都唯恐自己落后,每一只都在试图将自己尖尖的牙齿和爪子,嵌进林凡的肉里,然后……

    吮干林凡的血。

    让他悲惨地死去。

    可惜。

    林凡。

    毕竟是林凡。

    这些蝙蝠。

    毕竟还是选错了攻击的对象。

    林凡只是随手挥动手中的那截荆条,就已经将全身上下护住,非但如此,在他手中那条泛着微微紫气的荆条划出的圈子外,密密麻麻的蝙蝠就如同一头扎进了捕猎人早已张开的一张大网里那样,纷纷自投罗网。

    没有金刚钻。

    怎敢揽瓷器活?

    无数蝙蝠被林凡手中的荆条卷成了一堆骨泥,纷纷坠地,瞬间,整个灯笼屋里就笼了一丝丝淡淡的血腥之气。

    林凡并不留情。

    对敌人慈悲与忍让,对敌人留情,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

    林凡的杀伐决断,异常干脆,绝不拖泥带水,他一口气将那些试图吸他的血的蝙蝠抽死了一大半,剩下的那些,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眼中的这个人,不似自己以前遇见的那些动物那般好惹,又见自己的同伴纷纷坠地,呜呼死去,于是,也就不敢再上,纷纷朝房屋的穹顶之上逃去。

    林凡也不再去抽打,虽然,他完全可以窜到空中,继续抽打这些不知死活的畜生,但是,林凡并没有那样做。

    他看着落在自己身边的那数不清的蝙蝠尸体,皱了皱眉。

    林凡皱眉,不是因为这些蝙蝠与寻常崖洞中的那些灰色蝙蝠不同。

    他决不是因为死在地上的这些蝙蝠,每一只似乎都要比寻常的蝙蝠更大更凶,也不是因为它们无一例外地都呈现出一种似乎变异了的血红皮毛。

    林凡皱眉。

    是因为他发现,有一些蝙蝠的脖子处套着的那一枚如同戒指模样的铜环。

    于是。

    林凡立刻取了一只铜环捏在手中,同时,又拾起一些树枝架在仍有一些零星火星的灰烬上,将火重新燃起。

    林凡仔细端详着手中的铜环。

    上面。

    是一排并不难辩认的英文字母——瑞克公司。

    林凡心中一动。

    他又用木棒挑着一只被他抽死的蝙蝠,挑到了已经开始熊熊燃烧的火堆旁,仔细看了看。

    血色蝙蝠。

    代表恐怖。

    代表死亡。

    它的嘴脸异常丑陋、凶恶,它那对老鼠一般贼溜溜的绿豆小眼,仍带着无尽的死不瞑目的不甘心,它的牙齿根根暴突,似乎随时可以将猎物撕成碎片。

    据说。

    人们常常能在某些大型的岩洞里,发现一些大型猛兽的骨骼与毛皮,那些残骸,常常就有百齿咬啮的痕迹。

    据说。

    那些猛兽也是被蝙蝠吸血致死的。

    据外国的吸血鬼传说的故事之中。

    蝙蝠,有时,岂非正是一种不详的生物?

    林凡心中就已经知道了,果然,邓兴华的话不假,这些看上去明显已经变异了的血色蝙蝠,明显就有人工改造过的痕迹,除了套在它们脖子上的铜环以外,它们明显要较寻常蝙蝠更长更尖更利的牙齿,以及从它们的尸身上发出的一阵阵恶臭,就是最好的证明。

    林凡愈看。

    眉头皱得愈紧。

    这些异于寻常的蝙蝠,已经足以指向某一个地方,指引着林凡的行动之路。

    林凡不由捏了捏手指,他开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觉。

    是不必再睡了。

    路。

    还需天亮后出发。

    现在。

    林凡所做的,唯有等待,等待天亮,等待……

    ……

    ……

    天。

    还是亮了。

    林凡伸了个懒腰,又拨了拨面前的那堆灰烬,从地上站了起来。

    蝙蝠虽然凶恶,令人骇然,但是,它们毕竟只是一种昼伏夜出,只敢躲在阴暗里的生物,一夜过去,林凡发现,铁灯笼屋的穹顶上,那些剩下的蝙蝠早已飞得无影无踪了。

    他借着淡淡的曙光,又重新环视了一下这间让人感到隐隐不安的屋子,然后,缓缓走到那付巨大的石棺前。

    林凡先是用一截犹未烧尽的木棍敲了敲棺壁,“空空空空……”,棺壁发出一阵阵空洞的回音,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有没有东西。

    林凡抿了抿嘴。

    无论如何,他都要看个究竟。

    这倒不是他的好奇心在作祟,而是在这荒山野岭之中出现的这座奇怪的屋子,这付奇怪的棺材,让林凡觉得,它们与自己此次的行程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神秘的联系。

    林凡先是试着推了推棺盖。

    很重。

    一般之人,若不用大力,恐怕难以撼动棺盖分毫。

    林凡眼晴瞪了起来。

    他退后半步。

    退后半步,并非他需要运劲蓄力,而是因为他担心棺中有什么不可描述之物。

    以防万一。

    林凡退后半步,双腿微微屈了屈,同时,双肩与腰一起向下塌了三寸三厘。

    接着。

    突然。

    林凡大喝一声,右掌的掌缘朝巨大冗沉的石棺棺盖上击了过去,一叩,一击,身形随即迅速后撤。

    “啪!”

    “轰……”

    随着林凡的动作,雕满神秘图型与花纹的巨大棺盖,霍然飞起,尔后在半空中微一停顿,轰然落地。

    一声天崩地裂般的巨响。

    直震得林凡旁边的那些灰烬激场飞起,飞得到处都是。

    林凡一掌击飞棺盖之后,迅速跳到了一个攻防有据,可进可退的方位上,他的左手,仍然抄着那半截木柴,眼晴却眨也不眨看着棺材。

    棺材里似乎什么也没有。

    里面。

    即没有前朝僵尸应声而起,凶恶狰狞地朝林凡扑来。

    也没有暴射而出的箭矢,毒簇等机关消息。

    除了棺盖坠地时发出的那一声轰然巨响之外,棺材里,一点动静也没有。

    林凡一动不动。

    一动不动。

    自幼练成的童子功,早已让他养成了戒骄戒燥的良好习惯,此时的林凡,如临深渊,双腿就如同两杆笔直的标枪一般,死死钉在了地上。

    棺材里无声无息。

    林凡决然不动。

    过了一会……

    又过一会……

    再过一会……

    时间,于此刻仿佛已经停滞。

第284章 强者为尊须让我

    林凡静立半天,方走到棺边。

    他先是扯过一只椅子站了上去。

    然后。

    林凡左手半截木柴一横,右手虚捏一个掂花指,定晴往棺材中观看。

    棺材。

    居然是空的。

    左看右看都是空的,空,就是空。

    林凡不由哑然失笑,他在为自己刚才如临大敌般的那种紧张感到好笑。

    接着。

    林凡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围着棺材转了一圈,他的身体在不停地转着圈,他的脑子,转得更快。

    这个棺材,和这个铁皮屋子是什么人弄到这里的呢?

    棺材中,原本就是空的?还是说本来曾经有过东西的,里面东西是后来才不见的?

    如果原本就是空的,那,它的主人将它弄到这里来,又是为了装什么的呢?

    如果是后来才空的,那么,棺材里的东西又去了哪里,被贼偷了?被一些像他这样的过客给弄了?

    又或……

    全是谜团。

    可惜,林凡毕竟不是神,他纵然聪明得让人直叹恐怖,但是,终还未聪明到能知过去未来之事的地步,所以,此时的林凡,也只是开动脑筋,想着各种各样的可能,并将这些可能再一一的给上他推洐出来的所谓“答案”,抑或解释罢了。

    林凡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为什么来。

    既然想不出来,那就不想。

    虽然林凡对这灯笼屋和石棺的秘密无法揭示而感觉有一点点隐隐的遗憾,但是,他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下去了,他的目标还在前方。

    此时。

    让林凡感到高兴和精神百倍的是他套在左手小指上的那枚刻有瑞克公司标识的小小铜环。

    这。

    还是他穿过白雪皑皑的死亡高原,淌过急流湍湍的黑水大河,翻过直插云霄的忍冬古要塞时,从未见过的东西。

    如今。

    在这片当地人名为亚瑞特山的崇山峻岭之中,居然让他发现了瑞克公司的标识,这足以证明,他现在离目标愈来愈近了。

    林凡决定。

    即刻上路。

    向前……

    再向前……

    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进再前进。

    林凡挥了挥手中的半截木柴,转了转眼珠子,突然,他调皮地用木柴已经烧成焦炭的那一端,在石棺上用古梵文写了林凡到此一游几个大字。

    写完后,林凡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了。

    就他写的这几个大字,绝对可以甩某些哗众取宠的所谓书画家们十条大街了。

    林凡飞起一脚,将那张刚才用来当垫脚的椅子瞬间踢得飞起,那张椅子飞起后,不快不慢,恰如有两对隐形之手抬着它一般,居然悠悠地落回了原处。

    林凡莞尔一笑。

    转身出门。

    走出门后,林凡挺直了腰,举目见望。

    只见。

    远山那端,数不尽的诸峰,如笑如眠,带着森森的阴沉之气,静起伏波澜。

    一块石头掷入峰底,群山立刻遥相呼应,呼唤不断:“回来……回来……”

    远望过去。

    这些异域之山,林凡觉得实在无法形容,如果硬要形容,也无非千姿百态,像犬、像龙、像凤、像冢、像珠玉、苍盖,像笔洗、玉宇楼阁罢了。

    其中。

    离林凡最近的左前方,有一座很高很高的悬崖,直如刀切,恰如被开天之神劈去了半边,把剩下的半边留在另一边一般。

    而那无数峰顶之上,都是白云团簇,漫天云雾,似乎伸手不见五指,深厚,迷蒙,也不知道那里面藏的是究竟是神仙精灵,还是什么妖魔鬼怪。

    倒是远远的山下。

    似有一道苍水,奔腾不歇,林凡打开地图,看着上面标注的地形地貌,看了一会,又抬头看看远处。

    远处。

    一江黑水。

    两岸苍山。

    再远一点,是一面如同镜子般大小的湖面,此时,在初升的太阳映射之下,闪着凛凛寒光。

    林凡叹了一口气。

    美景如斯。

    壮哉。

    壮哉!

    人间,为什么那么多的龌龊和杀戮?

    人与人之间。

    国与国之间。

    和平一些,温柔一些,少些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不是更好吗?

    林凡抿了抿嘴,从怀中缓缓掏出昨天未吃完的那块狼肉,一点点撕着,嚼着。

    这个鬼东西,一旦冷下来,满是膻气,却不好吃了。

    不过。

    林凡并不计较,于他而言,吃什么,他并不挑剔。

    想想昨天那些狼群,也是悲哀,它们原本是把林凡当成了志在必得的猎物,它们还曾幻想着将林凡扑倒,将林凡的喉咙撕开,先喝血,再吃肉。

    哪知。

    昨日一战,不但它们的头狼与一些僚狼折在了林凡的手中,甚至,林凡还将它们的同伴的一条腿砍下来,烤成了美味。

    昨天。

    就在林凡将那条狼腿架在火上灸烤的时候,剩下的群狼,一头头吓得在远处不停地瑟瑟发抖,一边压低着身子,口中发出一阵阵的“呜呜”声。

    它们。

    仿佛在为那些不幸死于林凡之手的同伴悲嚎。

    嚎也没用。

    呜也没用。

    这个世界,本就是强者为尊须让我、英雄只此敢争先的世界,这个世界,本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林凡此行,决心很大。

    那就是。

    ——神挡杀神。

    佛挡杀佛!

    更何况区区几只短毛畜生哉?

    话说。

    这几年。

    林凡已经吃遍了天下美味,于他而言,一顿满汉全席的大宴,其实,与一只早已冷透的凉馒头并无太大的区别——无非,都是穿肠而过之物罢了。

    林凡走了几步,他似乎突然想起了一点什么,瞬间,眼前一亮。

    立刻。

    林凡将未吃完的最后一点狼肉三口两口撕碎,咽入肚中,同时,边吃边走,他又走回了那间铁皮灯笼屋里。

    他这一次的回头,并非因为他刚才忘了关上那两扇大铁门,也不是他有什么东西落在了里面,而是他忽然想起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林凡一口气又走回屋子里。

    他并不停顿。

    也不犹豫。

    直接双手齐出,扣在那只已被他打开了棺盖的巨大石棺的棺壁外,轻轻一推。

    “嘎嘎嘎嘎……”

    “轰……”

    一阵石板磨擦地面所发出的刺耳声音之后,那只巨大的石棺,瞬间就被林凡推离了原位向旁边移去,露出了棺材底座出来。

    林凡不由眼前一亮。

    棺材座下。

    果然有东西。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43673/ 第一时间欣赏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最新章节! 作者:山东永清所写的《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为转载作品,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介绍:
蠢笨小学生林凡莫名其妙开了挂。
……
你扶了一次老奶奶、品德+1
你翻看了一本书,智力+1
你削了一枝铅笔,体力+1
你照了一次镜子,外貌+1……你又照了一次镜子,外貌+2……你反复照镜子,毛团鄙夷的撇了撇嘴:请不要反复臭美!
…………
——多年后,身为大学一霸(学霸?)的林凡已是长风破浪时时有,直挂云帆济沧海,他却对着明绣,装了个悠悠的逼道:我真不想当学霸……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真不想当学霸之林凡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