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24
不提秦浩远对即将到来的来自于岳父跟舅子们爱的铁拳毫无所觉,孟与这边终于可以收网了。
并非逮人,而是...
掠夺气运之仇,强改命运之恨,不共戴天!
不可饶恕。
孟与在余姝的身体里画上西莱仙岛特有的反噬符,又加了咒,想必那人如今过得很是酸爽呀。
想到自己被夺气运后的惨状,坐在满天星空间观看直播的余姝恨恨道,“真想知道那人是谁?”
“她认识我吗?”
“怎么做才能夺走气运这种未知的根本无法触摸的东西?”
“她又是怎么知道的?”
“来到深市后,我们也没搞事情跟人结仇呀。”
还有之前李海月的事...
余姝心里有很多疑问,为何这些人都对她心怀恶心,她就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好不。
百思不得其解。
“孟大师,你一定要帮我弄清楚啊!”
想到每天都有人在她不知道的地方暗搓搓的想着害她,用尽各种手段,最终她不是凄惨而死就是凄惨过完后半生,就不寒而栗。
孟与脸上露出职业商人的微笑:“可以,报酬再加两成。”
“成交。”
当人太难了,如果有下辈子,不如当块顽石。
要快速而准确的找到那个不怀好意的小偷,孟与有更好的办法,她去了一趟教师办公楼。
“孙老师。”
没错。
她第一次注意到苦主身上的异样,就是那天孙教授告诉她,她的一篇翻译工作被抢了。
是本短篇小说。
是一个国外小有名气的作家写的。
孟与想,能让气运流失到引起注意的地步,那那篇翻译对余姝的人生走向必定是比较重要的。
“向日葵之死?”
孙教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你问这个做什么?”
心有不甘有想法?
不对。
这事都过去多久了,要做什么早就做了。
孟与随意掰扯了个理由。
孙教授皱眉想了想:“是职院的一个女学生。”
具体是谁他没问。
孟与笑得灿烂:“我就是挺好奇是哪个学校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学生的,看来,我要更加努力才是,高考只是敲门砖,后面的努力才最重要。”
“你能这样想,老师心里很欣慰。”孙教授满意的说。
“老师,我会加油的。”
从办公楼走出来,孟与想到下午还有课,呃,晚上也有两节,盘算了一下,决定周末去。
出去一趟又回来。
寝室里只有向雅兰在,她手里拿着封信,愁苦着一张脸,看得唉声叹气的,显然不是啥好事。
嗯。
估计又是老家寄来要东要西的。
同一个宿舍住了快一年,每人什么情况基本都能猜到点。
孟与没问。
拿出一本原文书看。
向雅兰看到最后,已经控制不住内心的愤怒了。
“太不像话了!”
“他们怎么能这样!”
都这样子了,孟与不接话也不太好,一个人唱独角戏好尴尬的说。
“怎么了?你老家又说什么了?瞧把你给气得。”
“喝杯水。”
起身倒了杯热水递给她。
向雅兰:有被暖到。
叹了口气开始倒苦水:“都以为我来念大学挣了多少钱,家里缺什么只管写信来要就是,我在外面接再多的活也不够一大家子用啊。”
“唉,前几次听了大家的话,我就没给买。”
“可你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
“这一次,他们竟写信来说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要让我家老大老二辍学,我男人还劝我忍。”
“我...”
“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该跟其他知青一样头也不回的离开。”
“我就是...”她抹眼泪,“我就是舍不得孩子。”
“我努力考大学就是为了拼个好前途,让我的孩子们不要像我一样过得这么辛苦,可他们...”
“太不是东西了!”
“我男人在家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三十岁背就弯了,小叔子一家舒舒服服的待在家里吃现成的。”
“我真恨!”
孟与沉吟片刻,“我觉得你最好还是给你男人打个电话,问问你家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孩子没辍学,他们就是想用这事骗钱,那还好。可如果已经辍学,这会儿咱们已经在准备期末考了,考完就放假,你本来就要回家的,有的是时间处理。”
“嗯。”
向雅兰心情还是很低落,主要是男人的态度太让她寒心了。
周六,不上课。
孟与一早起来去食堂吃了早饭,就出校门了。
她搭公交车去了职院。
这会儿在深市的职院就一所,跟深大相隔不远。
唔...
按照后世动不动就地铁出租网约车的,算远了。
四十分钟后。
孟与看着城西这座历经风雨的学校,慢慢走了进去。
虽然不知道小偷的具体信息,但她身上下了禁制和咒语,小偷通过窃取气运沾染了因果。
这罪恶的因果啊...
根据这条线,孟与就能找到她,除非她死了。
昨夜下了雨,空气十分清新,树叶上还沾着露珠,到处都是抱着书洋溢着青春与希望的学子。
真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这就是未来。
职院并不算大,风景倒是优美,风格偏西洋。
孟与逛了食堂,女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操场,林荫小道,硬是一无所获。
她:...
雾草这小偷藏得还挺严实的。
难道老天帮她开通了与自己的擦肩而过技能?
贼老天!
孟与不死心,又逛了一圈,最后在南校门发现了目标。
南校门门口。
一个身穿驼色羊绒外套的年轻女孩正一脸笑意的望着身旁高瘦的男同学,男同学长相斯文气质内敛,不知女孩说了什么,他羞赧了。
两人从孟与身边走过。
孟与能清楚看到男同学白皙的脸浮出一抹红。
那女孩或是感觉到了什么,侧头看了她一眼,眼神茫然,似乎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注意到一个路人。
没错,路人。
余姝的容貌只是清秀,跟绝美有特色的大女主脸完全搭不上边,在大学里并不起眼。
挺好。
至少跟桃花朵朵开,一朵接着一朵开,无缘的。
安静学习,天天向上。
看着肩并肩走进校园的两人,孟与抓过一刚好路过的。
“同学,问你个事,你知道那个女同学是谁吗?”
被抓了巧的女生:...?!
表情由最开始的迷茫迅速转变为羡慕嫉妒恨。
“她呀,叫陶小梦,是外文系系花呢。”
语气酸溜溜的。
孟与追问:“你好像不太喜欢她呀,为什么?”
女生下意识想吐槽,反应过来,瞪了孟与一眼,“关你什么事!”
哼了一声就走了。
孟与:虽被怼了,但也得到了想要的信息。
陶小梦?
呵,记住你了。
这个时代很好玩吗?
希望你不会后悔曾经做过的决定。
第一百六十七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25
孟与在职院转了一圈,发现那陶小梦还是个名人。
系花,性格开朗,亲切可爱如邻家小妹,学霸,老师看重的学生,穿着打扮新潮精致时髦。
嗯。
尤其是最后一项。
好多女生说起来都咬牙切齿又羡慕得不行。
恨并爱着。
真是复杂的情绪。
关键——
孟与坐在另一条椅子上听几个女生对陶小梦狂吐槽,忍不住走过去插话:“听你们的意思,她不是孤儿吗?怎么会有钱买那么多好东西的,我刚才在校门口遇到她,就她身上那件羊绒大衣,搁商场里也得卖两百多,难道她家以前是资本家或者地主?这也不可能呀,财产什么的早就充公了,不然就她这成分,考大学政-审也通不过的。啊,我知道了,她外文这么好,肯定是从国外回来的咯。”
几个说悄悄话的女生:...
说人小话被其他人听到,尴尬得不要不要的。
“快说啊,我好好奇,大家都是女孩子,有好东西要一起分享嘛。”
孟与催促道。
女生们超级无语。
其中一人看了眼孟与,觉得她看起来有点眼熟,“你是谁呀?”
“我?”
只见孟与瞪大眼睛指着自己:“你不认识我啦?”
“你竟然不认识我了!”
这表情这语气就像是两个人是认识的一样。
那女生懵了。
心里还有点虚,雾草不会吧,真是认识的人?
尬了尬了。
“那个,我...”
“你在这里做什么?”
孟与扬了扬手里的书,“这不快期末考了吗,在宿舍里确实看不进去,就想着在外面找个安静的地方,这冷风一吹,脑子就清醒了。”
“那倒是。”
两人聊了几句,俨然一副熟识的样子了。
另外三人见是同学的熟人,便也放下戒备心。
“你们好,我叫余姝,是新闻系的学生。”
嗯。
齐小七,借用一下你的身份哈。
“你好,我叫张甜甜。”
“我叫朱婷。”
“我叫孟小蝶,对了,你跟小雨认识很久了吗?”
小雨?
孟与微微一笑,名字知道了,谢了大妹纸。
“其实并没有。”
“我是新闻系的嘛,总是在学校到处跑,妄图能发掘点什么,也是为进入社会先锻炼锻炼。”
“之前不是有一次社团间的联谊吗?我就是在活动中认识小雨的,当然,是我单方面的,当时就觉得这个妹纸长得好可爱。虽然只说了几句话,不过我心里是把小雨当成朋友了。”
羞涩的看着小雨,“一直想去找你玩,可惜都没遇到,今天我真是太幸运了。”
小雨:心里更愧疚了有木有。
她完全不记得联谊活动那天都跟谁说话了。
太多了。
没想到余同学还...
“我是外文系的,你以后想来找我玩,就来女生宿舍308。”
惭愧不已。
孟与:“好。”表情真挚满足。
小雨:莫名感觉自己像个玩弄感-情的渣-男。
“对了,你们刚才说的陶小梦...我,嘿,专业因素,就有点感兴趣。”
孟·大忽悠·与不好意思的问道。
“陶小梦呀...”孟小蝶抿唇,“我感觉有点邪门。”
孟与看向她。
可以呀大妹纸,莫不是咱姓孟的都这么敏锐?
有前途。
孟小蝶见大家都看着她,便说起自己的发现。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陶小梦她从来不洗衣服。”
几人:...?
顿时嫌弃得不行。
“真的假的?”
“她这么邋遢的吗?”
“不会吧,我上次去她们寝室,还看见她晾衣服来着。”
有信有不信的。
孟与静静的听大妹纸继续说。
“其实我也是最近才偶然发现的,你们还记得陶小梦那件白色的很蓬松柔软的毛衣吗?”
“织有花纹的那件?”
“对对,就那件,班里好多女生都特喜欢。前几天我去她们寝室借东西,刚好遇到陶小梦在晾衣服,冬天的衣服又厚又重,我就想帮忙,她拒绝了,然后我就亲眼看着她轻轻松松把毛衣晾干了,之后又是棉衣、羊绒裙子。”
三个女生都...
对视一眼,没觉得有问题呀。
孟与解释:“在这个季节,即便拧得再干,厚衣服里的水分都不可能完全被挤出来的。”
“就是。”孟小蝶道,“当时她们宿舍就她一个人,我亲眼看着,那衣服一点水都没滴。”
“我还特好奇,问了她一句,现在想起来她当时的反应也很奇怪,有点慌乱,笑得也很勉强。”
“难道——”
孟小蝶皱起眉头,“是被我发现她其实弱女子的外表下是个大力士的本质这个事实,所以害怕?”
越想越有这个可能。
“一定是。”
孟与:...
其实但凡在现代生活过的人都能一眼看出陶小梦身上的异样,那么明显,丝毫没遮掩。
就比如她那一身穿着打扮。
驼色羊绒大衣,驼色圆顶小帽,粉色粗毛线毛衣,羊毛格子及踝半身裙,黑色方跟高跟靴子。
韩式素颜妆,烂番茄色口红,钻石耳钉,彩金项链,脸颊还扫了一抹诱人的腮红,淡淡的,乍一看还以为那是皮肤本来的颜色。
头发...
亚麻棕色发尾微卷,多么岁月静好的感觉。
美丽的独特即是时髦。
有老天爷打掩护,陶小梦出现的一系列破绽在其他人的面前就跟开启了自动屏蔽模式似的。
没什么可说的了。
孟与以有事为由遁了。
临走前她笑眯眯的说了句:“虽然我不喜欢陶小梦,也不得不承认,她那头发弄得真好看,等有机会,我也想去做个同样的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女孩子可不能跟美过不去。”
“啊,好想知道她是在哪家理发店弄的,你们要是打听到了,一定得告诉我啊,好姐妹就得一起变美丽。”
拍了拍孟小蝶的肩,一转身,孟与的脸色就变了。
问题,大发了。
那个陶小梦身上的秘密,比她想象的还要多。
还要迷。
就刚才孟小蝶说话的时候,尤其是晾衣服那一段,她身上有什么东西在快速的被抽走。
有气运,又不全是气运。
仿佛有一块看不见的磁铁。
可,孟小蝶的身体又未见受到什么影响,至少,现在还看不出。
咋办?
有点棘手呀!
第一百六十八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26
这个陶小梦有古怪,孟与一时也有些束手无策,虽然她的禁制符咒起了作用,可这位小偷同学似乎并没受到很大的影响,依旧光鲜亮丽。
就,很惑。
不该呀!
遭到反噬的人绝对不可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的。
这是经过修真界无数仇敌证明过的。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此时才刚走完几个世界的孟大仙还不知道有些位面是存在‘系统’一说的,即收集、交换。
另一边。
陶小梦其实不是一点反噬都没有。
她在漏。
像是一个灌满空气的游泳圈被戳了个小孔,微不可查,却无时无刻都在漏气,可又因为她在不断的充气,所以,两者间出现了个平衡。
气运没涨,也没见回落。
从孟与那流失的,在从别的地方补回来。
没错。
陶小梦的食物来源不止某个固定的人,她就像一个大型的捕兽陷阱,只要是有用的,都可。
来者不拒,荤素皆宜。
更何况,她还有个系统,小众却全面的系统。
“叮咚,你有10583点嫉妒值到账,请注意查收。”
一个高冷的声音出现在脑中。
陶小梦叹了口气,连查看的心情都没有了。
一万多点啊...
能干什么!
头发、衣服、鞋子、珠宝、进口巧克力,口红、包包...
精致女人真费钱!
关键,她穿过一趟时空隧道也要花几千点路费呀。
唉!
再没有新的嫉妒值产生,她就要跟这个时代说拜拜了,可惜她才钓上钩的超级男神呀。
如果能一起带回现代就好了。
“陶小梦,李老师让你去办公室一趟。”
一个齐耳短发的女同学敲了敲门,大声喊道。
“知道了,谢谢。”
陶小梦对着镜子照了下,理了理最近特别流行的亚麻棕发尾小卷,让头发看起来更自然柔顺,确认形象完美,才抓起铺上的包匆匆离开。
“她去干嘛?”有人问刚才传话的短发女生。
“肯定是有好事呗。她外文好,又会讨好,李老师有什么好的就想着她。”这语气酸得可以。
“好像是因为外文演讲比赛的事...”
“瞧吧,我没说错吧,这次绝对就是她代表咱们学校参加了。”
“也不一定吧。”
“对呀,至少要给大家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吧。”
“给你又怎样,你能抢到?你看之前哪一次的好处不是最终落到她手里的,就连邹理也是陪跑。”
“说到邹理,听说他俩最近走得有点近呀。”
...
不提其他人在背后说闲话,陶小梦到了老师办公室,就被班主任通知参加演讲比赛的事。
“这是考试恢复以来举行的第一次市级范围的比赛,整个深市的大学都会参加,很重要。”
“还有前一阵子提出的...”
“这些都对深-市有重要作用,这个城市会越来越好。”
“而咱们外文系的学生,即将大展拳脚。”
“对这个比赛,各界都很看重。”
“你的能力老师清楚,如果能在演讲比赛中脱颖而出,这对你未来的发展都是极有用的。”
李老师充满信心。
陶小梦当即表态,“老师,我会参加的。”
并夺魁。
当真是瞌睡来了就有枕头,她正愁怎么收集更多更优质的嫉妒值,这不,就开启了新地图。
整个深市的比赛呀...
想必所有高校的优秀学生都会来参加的。
如果她在比赛中碾压其他参赛选手,把他们远远甩在身后,嫉妒值还不是大把大把的吗?
开心!
“老师,深大的余姝同学也会参加比赛吧?”
想到什么,她忙问道。
余姝?
李老师当然有印象,点点头,“余姝是深大外文系的第一名,不出意外,她应该会参加。”
“那就好。”陶小梦不好意思的笑笑,“之前抢了她的机会,我一直心里都有点愧疚,等在比赛现场遇到她,我想要跟她道个歉。”
嗯。
不好意思,本人展现出来的优秀让你嫉妒得面目全非丧失理智从此一蹶不振颓废到底,还真是——
不好意思呐!
哦呵呵呵!
李老师笑道:“这倒没必要,杂志社愿意选择你是因为你自身的优秀,优秀是没有错的。”
陶小梦腼腆的小声道:“我也想跟她交朋友。”
“我希望我们能共同进步。”
多好啊。
成为朋友后就能经常在一块玩了,彼此互相了解...
让你了解到我即便你拍马都赶不上的优秀,是不是很酸爽,这种永远都只能屈居于人下的感觉,是不是很无奈,很恨。看着好朋友时髦漂亮备受欢迎学业事业有成,活得像一幅昂贵的油画,而自己,灰扑扑毫无存在感犹如最廉价的素描,陪衬在朋友的身边...
嫉妒吗?
必须嫉妒的。
毁了你!!!
谁让你这个丑女人是我男神心里的白月光!
你凭什么!
丑八怪!!
你就该在下乡的时候死掉!
陶小梦面带微笑,“老师,那我先出去了。”
“去吧。”
走出办公楼,陶小梦在心里呼唤系统,“大美女,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快速彻底的毁掉那个女人?我不想再听到她,我讨厌死她了!”
“有。”
高冷的声音不带丝毫感情,“你只需要抓住她的手超过两分钟,中途绝对绝对不能松开,否则,呵,你不会想体会失败的惩罚的。”
陶小梦打了个寒颤,“我、我知道了。”
握拳,我不会失败的,绝不会!
孟与快五点了才回到学校,也没去食堂,就在外面吃了晚饭才回去。
周一,孙教授在班上说了关于外文演讲比赛的事。
“经学校讨论决定,先由各系挑选出本系最优秀的学生,再由整个学校举办一次选拔赛,选出全校排名前十的学生参加这个活动。”
“因为是外文演讲,所以咱们外文系在初赛有十个名额,由班主任以及各科任老师推荐。”
“这次比赛十分重要,要综合考验学生的口语,写作,临场发挥,胆量以及理解能力。”
“演讲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届时会邀请许多深-市高层参加,还会有歪果仁。”
...
“这对咱们学习外文的学生来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希望大家都能高度重视。”
第一百六十九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27
演讲比赛定在来年春天,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天举行,在深-市最大的体育馆,有许多名流学者高官参加。
很重视。
接着,便是一系列的系比跟学校选拔。
等尘埃落定,距离时隔十年高考恢复后的第一次期末考已经只剩下不到一周的时间了。
孟与:忙着忙着就快放假了。
还真是充实的一年呐。
一直没空再去职院,算了,反正很快会再有交集。
很快,期末考了。
相比起她课业的繁重,陶小梦要轻松得多,她穿着一身漂亮的紫丁香线绒连衣裙,浅灰色裤袜,一双黑色小牛皮靴,头上戴着顶白色羊毛绒帽,胳膊挎着一只米白色大布包。
十分摩登精致。
正笑吟吟看向不远处正朝她小跑过来的男同学。
“邹理,这!”
声音清脆如出谷黄莺。
瘦高的男同学一身洗得泛白的旧棉衣,鼻梁上架着无框眼镜,气喘吁吁的跑到陶小梦面前。
“小梦,你找我有事吗?”
“怎么,必须要有事才能找你吗?邹理,你可是我对象,只要我想你了,你就必须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我就不理你了!”
哼!
陶小梦皱着鼻子爱娇道。
她这一套跟男朋友撒娇卖萌的方式在现代世界很流行,是经过无数网络小说验证的直男最爱系列。
然鹅——
邹理不开心。
他嘴巴张了张,心情顿时变得暗淡不已。
女朋友太优秀什么准备都不需要做就能稳当的通过期末大考并拿到第一名,而他却...
他不该嫉妒。
他该为她感到高兴才是。
可——唉。
也就在此时,陶小梦突然接到来自系统的消息。
“叮咚,收到嫉妒值50,请注意查收。”
“叮咚,收到嫉妒值80,请注意查收。”
“叮咚,收到嫉妒值110,请注意查收。”
“叮咚,...”
陶小梦先是一愣,随即便狂喜,这是哪个这么秀!
她眼里有光,拉着邹理,“我们去街上走走吧。”
女人有了钱就爱买买买。
逛街?
邹理为难的说道,“小梦,我还要背单词呢,你也知道,词汇的积累一直是我的弱项。”
不光这个。
他还要练习口语,还要练听力,还要...
很多。
跟女朋友比,自己就是学渣本渣扶不起的阿斗。
丧!
陶小梦震惊了。
她不可置信的望着邹理,学习,你竟还要学习?!
你可知我为了你从繁华无比的都市时代穿越到这鸟不拉屎的年代付出了多少的代价!
手机,网络,游戏,直播...
你特么竟然要背单词!
我...!
陶小梦气得不行:“你就说,你要我还是要学习?”
邹理:“...?!”
才二十岁的大男孩站在校门口一脸的无措。
“混蛋!我讨厌你!”
气呼呼的跑了。
看着陶小梦美丽的背影,邹理下意识松了口气。
转身离开,回去温书。
要成为历史上十分有名的翻译大佬,其间要付出的努力,可不是书上一句话就能概括的。
期末考结束。
宿舍里的其他人都收拾行李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去了,孟与也提着东西来到了临时租的房子。
是一个合院,有房有院有花有草的那种。
环境还可以。
清幽。
没有什么鸡飞狗跳的事,为了开学后的演讲比赛,她每天时间安排十分紧凑。
日子一天天过去。
很快,就到了开学的时候。
没办法,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显眼不招摇也没有一茬接一茬的烂桃花,就没什么鸡毛蒜皮鸡飞狗跳的事来烦扰,日子过得很清静。
再次回到宿舍,孟与...讲真,不是很适应。
大抵是独自享用一个房间习惯了,相比起八人宿舍,她更喜欢安静自由舒适宽敞的空间。
没办法。
除非她有钱在这个城市买个房子——
诶?
买房?
孟与拧着眉算了下现有的资产,满打满算也不过一千块,这包括了余姝那两年存的跟她这半年来接翻译工作的稿费。
其实不算少了。
等她得空了去打听下如今的房价再做决定吧。
但,事总有凑巧。
方梅一回学校就带来了一个令人...咋个说呢,令人不知道该咋个说的消息,好消息吧。
她怀孕了。
孟与:...
上下打量她一番,“那你还继续上学吗?对了,你不是也要参加一周后的比赛吗?”
这样,行?
“没问题的,我都准备好了,再说,我这也不是第一次生孩子,有经验的,不会有事的。”
方梅笑吟吟道。
孟与:“哦。”
没办法。
实在对一个未婚且单身多年的狗子来说,根本无法想象挺个大肚子每天上课下课的场景。
会让她出戏。
向雅兰连道恭喜,添丁进口是大好事。
“我打算买个房子,以后家里人多了,总不能一直租着住,有个自己的房才能算是家。”
方梅说出心中考虑许久的事。
“买房?”
孟与眼睛一亮,“不瞒你说,我也有这打算。”
“你买房?”方梅很惊讶,不单是孟与没结婚,还有钱的方面就是一个大问题,“你认真的?”
“当然。”
方梅忍不住问道:“听说这边房价挺贵的。”
孟与:“那我不会买便宜点的吗?”再不济还可以说价呢。
方梅:“...”转头又问向雅兰,“大姐,你家里不是男人孩子都来了吗?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总租房,这房租付了,房子还不是自己的。
想想挺亏的。
向雅兰摇头,“我手里头暂时没那么多钱,几个孩子还得上学教借读费,等过两年再说吧。”
寒假回家,她跟家里人大吵了一架,不,算起来应该是整个过年期间家里氛围都不好。
各种清账。
这一次,不仅得罪了小叔子一家,还得罪了公婆。
连丈夫都对她不满。
但她毫不care,怕锤子,有本事就离婚呀。
这年头知青离婚是最最常见的事了。
向雅兰在深市一年,不光人自信了,胆量也大了。
有种就离!
丈夫:...
不好意思可能没那个-种。
开玩笑,先不说两人都生了三个孩子了,就只老婆是个大学生,他离婚他脑壳才有包。
自古没底气的都怂。
向雅兰的丈夫抱着头蹲在院子里一句屁话不敢多说。
第一百七十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28
一个大队里拢共才出几个大学生,向雅兰是考得最好的,面对她的强势,不光丈夫怂得可以,连写信来要东要西理直气壮的公婆都灰溜溜一句话都不敢说。
说个屁!
真把这么有前途的儿媳妇气走了,甭谈什么养老!
老婆婆还主动道歉,“也怪我脑子不清楚,听别人乱嚼舌根子就信了,我保证以后一定改了。”
意思就是这事儿就算了。
向雅兰:算?
好啊,来算算。
好家伙!
这一算,就把家给算分了,不分家,就离婚。
反正总要分一样。
过完大年,向雅兰就把男人孩子一起带来深市了,她就不信离了公婆老家还就活不了了。
但买房是买不起的。
她男人没文化,勉强认得几个字,才来大城市连周围的路都没认熟,等找到工作就好了。
嗯。
近几天在忙给孩子们找学校的事。
方梅跟孟与都想买房,可现在的房不是那么好买的。
怎么买?
一般都是单位工厂的福利分房,熬了多少年才熬到的,自家都不够住,卖了睡桥洞吗?
要买房得看契机。
不过当前最重要的事是即将到来的演讲比赛。
深大有十个名额。
除了外文系的五个,其余都是别的系的。
人才辈出呀!
市体育馆。
早在几天前就在布置了,如今已布置妥当。
评委,嘉宾,观众,记者...
全部到位。
孟与今天穿了一身时下流行的蓝白格子连衣裙,外面套了件白色针织开衫,脚上是一双棕色的小羊皮靴,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儿垂在肩膀上,嗯,就这个时代来看,算是时髦了。
不过,跟陶小梦的现代风格的摩登相比,少了质感。
一眼就分出高低。
后台有化妆的,孟与自己带了口红,对着镜子抹了抹,一转身就对上一张精致白皙的脸。
咂舌...
皮肤可真是透亮,尤其是两腮的桃花红,好自然。
陶小梦,你喝蒸馏水长大的吧?
陶小梦露出单纯友好的微笑:“原来你也是自带的化妆品呀。”
“好巧哦!”
“我是职院的参赛选手,我叫陶小梦,你好。”
说着伸出右手。
孟与:“哦,你好。”就要绕过她往外走。
陶小梦:“...”
咬了咬牙,快步追上去,“你叫什么名字呀?你们学校就你一个人来吗?我也是一个人,不如我们一起呀,一个人好无聊的呐。”
她跟在孟与身后,好几次伸出手要去拉。
孟与闪过。
转头不高兴的看她,“可以别动手动脚的吗?我跟你不熟,也并没有想要结伴的意向。”
“你这样很没礼貌。”
“如果你实在感到无聊,那你可以一个人无聊吗?”
“别打扰我。”
“我一点没觉得无聊。”
语气很嫌弃,说完就走到另一边站着背演讲稿。
嗯。
这次演讲比赛的稿子规定必须由参赛学生自己书写,不得抄袭借鉴,要求完全是原创。
原创,对陶小梦来讲不是什么问题,她回到现代,拿手机一搜,什么类型题材的都有。
背熟就好。
再说,还有系统加成的学习技能点。
no
problem
“同学,我有几个关于外语的问题,可以讨论下吗?”
陶小梦想了想,走到孟与身边笑眯眯问道。
亲切中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从表情里透出,可惜她自己却不知道。
孟与侧过头看了她一眼,这一身的名牌,再戴上个大金戒指,妥妥的爆发富无疑了。
默默走到一边。
不搭理她。
陶小梦脸上的笑就撑不住了,抿着嘴跟上去,眉尖轻蹙很委屈受伤的样子,“同学,你怎么不理我?”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而已。”
“你是不是讨厌我?”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真的不是故意打扰你,我真的很抱歉。”
她低着头肩膀一抖一抖的。
孟与:...
继续不搭理。
但,这是第二次了,俗话说,好事不过三...
不会再有下一次。
连着两次被拒,陶小梦心里也很烦躁,忍不住跟系统告状,“好烦呐,她怎么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一点都不好接近呀!”
“我这么可爱友好。”
“不是说几十年前的人都特别单纯淳朴吗?”
“大家都是学生,有什么好戒备的。”
“你还是别哔-哔了,我看她完全对你没好感,干脆你直接冲上去抓住她的手不放,来个出其不意,只要等事情成了,后续怎样又如何,可从没听说拉个手就能怎样怎样的。”
一个高冷的声音说道。
陶小梦眼睛一亮,“你这也是个办法。”
“可万一她挣脱开怎么办?我可不想被雷劈。”
有些犹豫。
“这我就管不着了,你自己决定吧。”
“必须要两分钟吗?时间方面能不能商量下?”
“不行!”
“可我...要不我直接摔到她身上借故脚崴了起不来,这样行吗?”
“只要身体接触,都可以。”
“你不早点说,我还以为必须要握手呢。”
“通过手心接触是效果最好的。”
“那行吧,我尽量。”
...
就待在离陶小梦几米远的孟与听了个完整。
她:...?!!
呵。
有点意思啊!
难怪她觉得这陶小梦很古怪却又看不出什么来,原来她身上还住着另一个灵魂,目测是个有本事的。
好玩了!
不就是握手吗?
谁怕谁,来就是!
孟与等了好几分钟,才见陶小梦跌跌撞撞的朝她冲过来,化着精致妆容的小脸上写满疯狂的惊慌。
“啊!!!”
“不好意思,我...”
道歉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孟与飞快往旁边一闪。
陶小梦:...
糟了冲得太猛没刹住车直接撞地上了。
嘶!
膝盖疼!
孟与走过去,清秀的脸上友好和善,“你怎么样了?需要帮助吗?”说着,伸出右手。
陶小梦愣了下,随即狂喜,“谢、谢谢你!”
好家伙!
得来全不费功夫!
这样的话,余姝,你这一生的气运,本姑娘就毫不客气的收下了!
她垂下的眼眸里闪动着恶魔般的光,嘴角却挂着感动的微笑,“你...真是一个善良的人。”
两手相握。
在那一瞬间,孟与感到了一股强烈的吸力。
仿佛要把人的灵魂吸走。
“不用谢。”
第一百七十一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29
孟与能清楚的感觉到身体有东西在被吸出,她握紧陶小梦的手,凉凉的问:“你可以起来吗?”
陶小梦当然摇头。
“不行,我的膝盖好痛,已经摔破皮流血了。”
这时候起来?
开什么国际玩笑!
她好不容易才等到这个合理的机会的好不。
孟与:“那我扶你吧。”
说着弯下腰用另一只手紧紧抓着她的胳膊肘。
关于这次零距离接触,两人目标达成一致,且目的相同。
实属难得。
身上属于余姝的气运在被吸走,孟与毫不在意,抓紧陶小梦的胳膊,一股强大的灵力化作繁复的禁制顺着彼此交互的手进入到对方体内。
吸星大法...
系统:...
难道是因为对方气运太强我吃不下所以快爆了?
此刻,附着在陶小梦灵魂深处的一粒白色颗粒状晶体正在发生着严重的动荡,且在被脱离。
撕扯!
明明是跟灵魂绑定的,却在被强制性的扯出。
这...
系统恐慌起来。
“停下!快停下!”
“陶小梦,快松开她的手,你有没有听到!”
“她有问题!”
“你这个聋子!混蛋啊!”
“啊啊啊啊!!!”
孟与面带着灿烂的笑容,“这位同学,实在不好意思,马上就要比赛了,我没有办法一直扶着你,这样,你有认识的人吗?我可以帮你叫他们来。”
嗯。
东西到手,也没必要虚与委蛇了。
陶小梦也是这样的想法。
“那就不耽误你了,我自己去找他们好了。”
两人,分道扬镳。
各自脸上都带着满意的微笑,向相反的方向离去。
孟与找了一棵没人的大树下,低头看着两根手指轻轻捏着的纯白色颗粒,表情是纯好奇。
“你是个什么东西呢?”
原石?
上古大能的灵魂碎片?
抑或是,主神?
显然,她想到了第一次任务最后遇见的那胖子。
“我、我是系统...”
系统欲哭无泪,它穿行时空无数,签约的宿主数都数不清,哪个不是把它当祖宗供着的。
这次竟然翻船了。
被逮了个正着,关键,它毫无抵抗之力呀!
悲催了!
“我可以帮你,只要和我签订灵魂契约,就能得到所有你想得到却得不到的东西,真的,我保证,不管是要如花美眷,还是要聪明绝顶,或者成为世界首富,都可以的。”
它急切的说完。
孟与挑眉:“真的?”
“真的。”
“那我还真有一个愿望。”孟与想了想,现出自己拼贴在一起却密密麻麻犹如蛛网般脆弱的灵魂,“我不要太多,只要把我的能力恢复到原来的八成,我就放了你。”
“诺!”
“开始吧。”
系统:真的快哭了。
“大佬,我...”
我真的只是个小众的系统而已,你都那样了,捏死我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似的,我能有那本事?
快别欺负孩子了。
“放过我吧,我保证,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了。”
呜呜呜...
流年不利呀!
就听见孟与阴测测的说道:“所以,你在骗我?”
“我最讨厌别人骗我。”
“你知道上次骗我的人最后是什么下场吗?”
系统:大哭。
天要亡我呀!
“这、这不关我的事,对,不关我的事,是那个陶小梦,都是那个陶小梦的错,是她恨你,想要对付你!”
系统灵机一动,忙甩锅:“她嫉妒你,所以要除掉你。”
“我只是一个依附别人才能存在的系统,我的一切都是靠主人决定的,我能有什么办法。”
“我也希望找一个善良的宿主呀!”
“可,谁叫我遇上了她,没有她的同意,我根本不能解除契约的。”
“谢谢你,救我出苦海。”
“如果没有你,想必我在她的威胁下还会做出更多无法挽回的事情来,我真是罪孽深重呀。”
“如今我终于脱离了,我、我好高兴!”
开启诉苦模式,并流下几滴鳄鱼的眼泪。
“哦?”孟与似笑非笑:“竟然是这样吗?”
“嗯嗯。”系统忙点头。
“可是...你说的话很有问题呀,我跟陶小梦素不相识,你说她恨我?你觉得我会相信?”
“我看起来很傻吗?”
系统:“...”
就知道哄不到这女的。
瑟瑟发抖。
“是这样。”既然已经打算保全自己,那就,陶小梦,昔日的宿主,就对不起你了。
二选一,我选择自己活。
“其实,陶小梦不是这个时代的,她来自于几十年后。”
系统把陶小梦兜了个底。
原来,陶小梦没有死,也没有重生,是身穿。
她来自现代社会,二十五岁,是某高校外语学院的学生,不过已经毕业两年了,却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一个人住在城郊的出租屋里,靠着做点兼职维持日常生活的开销。
就很窘迫。
每一块钱都得算计着使用。
她没有男朋友,在一次上网中,对外交大-佬邹理上了心。
图片上,六十来岁的邹理清俊如竹,虽然温和的微笑,却不掩他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强大自信的气质。
之后,陶小梦开始各种搜集大佬邹理的信息。
视频,采访,个人传记,某度百科...
然而得到的信息却很少。
像这样的大佬,本就不是靠哗众取宠功成名就的,再者,他身份不比寻常,很多信息是加密的。
有一天,陶小梦突然在网上看到了一篇小说...
“你的意思是我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由别人写出来的小说?”
孟与不置可否,“继续说。”
系统战战兢兢,如果它有手,此刻绝对掏出小手绢擦汗了。
“是是。”
“也是她该有这份机缘,我本来正在平行世界里旅游,就被她强烈的情绪所吸引了,就自动跟她的灵魂绑定了,谁知道她竟然要对付您这样的大佬,如果早晓得,我肯定不...”
系统不遗余力见缝插针的为自己辩解脱罪。
它不觉得自己有错。
它只是个系统,害人这事确实是陶小梦的主观意识。
陶小梦得到了一个可以被称为bug的系统,她骄傲又得意,然而系统要运行,需要条件。
作为一个社交圈极其贫乏的宅女,陶小梦每天获得的经验值就几点十几点,根本不顶用。
她全加在容貌身材上了。
然而效果甚微。
“所以,你其实是个整容系统?还需要一点一点的加?我还以为能一键变美呢。”孟与轻哼。。
系统:……
第一百七十二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30
说到这,孟与有些好奇:“原本的陶小梦不是这张脸?”
系统:嗯嗯。
立马讨好的放出一张投影。
是在一间昏暗凌乱的出租屋里,身材肥硕的女子穿着卡通小熊的睡衣蹲在电脑椅上痴迷的望着屏幕,她头发随意用夹子夹好,一手端着泡面桶,一手抓着叉子叉面往嘴里塞,腮帮子鼓鼓的。
毫无美感。
孟与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
系统小心翼翼的观察了她的神情,才又继续说。
“那其实是篇同人文,以邹理为原型写的。”
但,真假参半。
陶小梦在现实世界坐冷板凳,她灰心绝望,就央求系统让她能穿越到同人小说里去。
“我要在年代中大展拳脚!”
“我要爱情事业双丰收!”
“我要成为后世人们羡慕嫉妒的对象!”
“我要名留青史!”
这是她的原话。
系统:“讲真,我说出来都觉得好羞耻。”
太中二了。
无疑是个中-毒颇深的网络少女了。
“我一时心软,就答应她了,再说,一荣俱荣,身为我的宿主,她好了,我才能好嘛。”
不光如此,它还帮陶小梦解决了身份这一大问题。
陶小梦本就是外语学院毕业的,即便成绩不怎么好,也没做什么相关的工作,可比起这时候的学生们,经历过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接触外语此后一直不间断足足十三年的学习过程,她真的太有优势,再加上在系统兑换的学习大礼包。
她运气好,抽中了‘外语能力提升50%’这个奖励。
开启人生大挂。
外语能力提升50%?
孟与笑眯眯的:“除了这个,还有其他的吗?”
“...有。”
必须是有的。
系统犹豫片刻,最终在感觉到大佬纤细的手指在按捺不住的用力后,把自己也给卖了。
“过目不忘,巧舌如簧,一目十行,自动识别...”
好多的。
功能特别齐全。
孟与歪着头道:“听起来还是过目不忘要厉害点。”
“虽然记忆力爆棚,却对口语理解能力没什么加成。”系统解释,这个功能更适合当一个大数据平台,比如对当下大火的网络小说进行一个了解,然后在穿越后成为一个写书的。
而陶小梦抽中的那项,是综合能力的提升。
孟与若有所思:“原来是这样呀。”
陶小梦有了外挂,更加如鱼得水,因为学习带来的好处,让她的容貌变得越发精致明媚,从而经验值增加,穿着打扮也更加时尚新潮。
经验值更多了。
邹理不是容易攻略的。
虽说后期的他已修炼成大佬,但年轻时的大佬家境穷困来自穷乡僻野,他自卑又敏感,沉默少言,心里只有学习。
还有一件最为关键的事,此地暂且不提。
系统也不知道。
有了系统加持的陶小梦犹如一颗闪着七彩光芒的钻石星球,比太阳还要耀眼,比月亮还要温柔。
完美,美好,优秀。
少年心性尚且不坚定,被攻略是迟早的事。
陶小梦希望自己能在年代里谈一场记载史册的独一无二的恋爱,所以,作为同人文里邹理大佬的命定白月光,那必须是不能存在的。
优秀的人总是会被同类人吸引。
而,白月光,一个名叫余姝的女人,比邹理还优秀。
还有名。
是被许多网友读者公认的情侣cp。
这怎么可以?
陶小梦本着男主是女主的,原女主则是要被炮灰的原则,打定主意要让余姝黯淡一生。
或者,死!
“她原本打算吸取你的气运,后来不知怎的就失败了。”说这话的时候,系统有些心虚,这还用说吗,肯定是大佬发现不对劲所以...
孟与没在意它说的话,反倒问道,“所以,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能抽奖,能兑换东西,甚至可以穿越时空,还能走玄幻路线,这功能很齐全呀,假以时日,你会发展到什么地步?莫不是一举称神?所谓的灵魂契约也不是不能解除吧。主动权真的掌握在宿主手里?”
她每问出一个问题,系统就抖一抖,到最后,几乎跪下了,“大佬,大佬别捏死我呀。”
“我都告诉你。”
我惜命。
正是因为惜命,所以才能存在到现在。
孟与:“嗯?”
系统小声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反过来也一样的,我虽功能齐全,实际限制诸多。”
“我是白月光进化系统。”
“但凡是白月光,必须得靠陪衬才能显现成独特的美来,而我的能量来源,是嫉妒心。”
“我靠手里人的情绪里嫉妒这一项收集能量。”
“而陶小梦,也是靠引发人的嫉妒心来获得经验值,从而在系统商城里兑换她需要的东西。”
“比如美貌,比如钱。”
“系统商店不是什么都有的,除开白月光需要的一些硬件设备,诸如衣服包口红鞋子零食这些,只能通过换成钱自己在外面购买。”
“时空通道也要收费。”
“这样子啊...”孟与若有所思。
系统见状,试探问道:“那个,大佬啊,你看啊,我该说的都说了,半分隐瞒都没有,你要报仇的话找陶小梦吧,就把我当个那啥给放了,我保证,往后绝对当个正直善良不畏强权不轻易心软的好系统。”
孟与瞥了它一眼,“急什么?我话还没问完呢。”
系统:还有?
忙表态:“您说,您还有什么不知道的,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狗腿得不行。
“你的意思是只要有经验值,她就能把现代的东西托运过来?也就是说,她还有个装东西的空间?”
“那倒不是,东西是跟着她掉落在她身边的,每次抵达年代,系统都会帮她探测是否安全。”
“这样吗?”孟与想了想,“现代的东西都能拿过来?”
系统:“只要钱够多。”
越是先进的对时代发展影响力巨大的东西,托运费就越贵,天价。
一般人付不起。
“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也算是脱离宿主了吧,那么,在没有你外挂的情况下,陶小梦会怎样?”
这次系统回答得很快。
“会回不去。”
“失去了系统,她永远无法打开时空通道,永远都会留在这个时代。”
孟与微笑,“是吗?”不过,这就够了。
不是很喜欢在年代里装比吗?那就待个够!
待到死!
所以她超不明白,这样拥有光环的异世来客为什么就不能闷声发大财,非要在她面前刷存在感呢。
咔!
手指一捏,系统在还没来得及反应的瞬间就报废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31
系统在指尖灰飞烟灭,无数细如芒尖的光点迅速飞散在空气中,孟与能感觉到有什么回来了。
很少。
但聊胜于无。
她拍了拍手,转身走向人群,比赛快开始了。
陶小梦一瘸一拐的离开,她几乎控制不住内心的狂喜,一路都在不停的呼唤系统。
“大美人!”
“美人!”
“大美人,到底怎么样了,你倒是回个话呀!”
...
可急死个人了。
莫非是那余姝的气运太强导致系统还在消化?
有可能。
毕竟,如果没成功,天打雷劈早就把她秒成渣渣了。没有惩罚,那就只说明了一个事实。
成了!
通过刚才那两手交握的两分钟,余姝彻底完蛋。
陶小梦太开心了,连膝盖上的伤都不觉得有多痛了。
“邹理!”
远远看见大佬男朋友,她挥着手大喊一声,眉眼带笑,精致明媚的小脸在阳光下青春洋溢。
是如此的美好。
邹理快步过来,皱眉,“你这是怎么了?”
介于大庭广众之下男女间还是要避嫌的,也不好意思伸手扶她,只关切问道,“来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发生什么事了?”
就见陶小梦撅起嘴巴一脸委屈:“我有什么办法。”说着抬起下巴朝不远处示意,“就那个穿蓝白格子裙的女同学,突然走过来撞了我一下,我压根没注意到,就摔地上了。”
“好疼呀!”
“她一句道歉都没有就走了。”
“或许,她是有急事吧,她也不是故意的。”
茶后再强调一下自己的善良美好。
还是个年轻青涩象牙塔里的小伙子邹理自然被她这番话整生气了,当即要去找孟与麻烦,好在陶小梦也就是单纯的上个眼药,她目的达到,温言软语最终还是劝住了男朋友。
比赛开始。
接下来一整天都没有鸡毛蒜皮诬赖陷害的事发生。
最后,公布结果。
孟与没拿到第一名。
陶小梦也没有拿到第一名。
第一名的获得者是个仅仅十六岁的青葱少女,穿着白衬衣黑裙子,头发梳成双马尾,笑起来的时候脸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特别可爱。
孟与记得她的名字,叫李贞贞。
“没关系,以后还有机会。”孙教授安慰道。
孟与点头。
深大的学生准备坐车回家了,李贞贞走过来,双马尾一晃一晃的,“我知道你,你是余姝,深大外文系的学生,很高兴认识你。”
笑得十分腼腆。
犹如邻家小妹。
孟与只看了她一眼,“哦。”真是流年不利,什么牛鬼蛇神都遇得到。
“老师,走吧,现在回去还能赶得上晚餐。”
嗯。
并无与之结交的意思。
李贞贞也不尴尬,歪着头略显无辜的问道,“余姝姐姐,你怎么不跟我说话,你不喜欢我吗?”
孟与:...
直接怼回去,“请问你是粮票吗?”上下打量,目光挑剔刻薄,“长得也不怎么样嘛,究竟是什么让你这么有自信的,难道是因为特别矮,目光所及有限,让你觉得自己人家人爱花见花开?”
“姐姐?”
“抱歉我是独生女,我全家都高挑,基因决定后代,我妈可生不出来这么矮的女儿来。”
李贞贞瞪大眼睛,露出一副委屈的表情,“你、你怎么能这样?我就是来打个招呼。”
“打招呼吗?”孟与冷着脸,“哦,你好,再见。”
无情至极。
孙教授看得尴尬癌都犯了。
“那个,李贞贞同学,我们要回学校了,你们学校的老师可能也在找你,你快过去吧。”
仁至义尽了。
若这小姑娘再看不懂眼色要去往枪-口上撞...
他也只能爱莫能助。
毕竟,余姝那张嘴,实在牙太尖利,他怕被误伤。
经历过多少艰难的岁月人情的冷暖,他心冷如铁。
而且,一上来就认姐姐...
呵。
要说没什么目的,谁信呐。
这次比赛孟与虽然没拿到第一,却也是个第二,能在众多优秀人才中夺得榜眼,很不错了。
含金量超高。
她本人还是挺满意的。
没必要做个任务就必须得事事做到最强吧,须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比一山高。
永不止步的前进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接到了更多工作。
唔
这也是锻炼的一种。
相比起她,陶小梦就过得不尽如人意了。
其他都是浮云。
最最关键的,是系统疑似消失了。
这个就...
有点生猛了!
她是个现代人呀,她该怎么回去?她从来没打算要留在年代好吗?
男神?大佬?
不不,她只想成为大佬心里的白月光,成为历史上传奇一般的女人,成为青史上留下的那个名字。
她想要的东西太多,却从未想过要永远留下。
年代...
是的,这也许是一个时代,或者一本同人文。
对某些人来说,这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可于她,不过是旅游胜地。
她想留下‘某某到此一游’的标记就拍拍手离开。
就这么简单。
“美人!”
“大美人!”
“你出来呀,你不是说跟我灵魂绑定了吗?我没有同意解绑,你怎么可以舍弃我!”
“我该怎么办呀?”
“呜呜...”
陶小梦想哭,想大声哭,想对着天空嚎啕。
苍天啊大地啊!
但这还不是结束。
也不知道是否因为系统的消失,曾经附加在陶小梦这个宿主身上的光环也在慢慢的消失。
她发现,是因为偶然一次,她竟然穿不下去年的裙子了。
这,呃...
再看镜子,鼻头的粉刺看起来也有几分熟悉。
记忆力似乎也不如之前。
因为没有兑换的渠道,陶小梦没有办法像去年那样摩登时尚,发质也变得很差,因为她的水果香的护发精油早就用完了,更别提护肤品化妆品。
所以当她在百货商店买两块钱的雪花膏擦脸时,刚巧也在逛商场的同校同学都惊呆了。
雾草!
女神走下神坛!
但这只是个开始。
徐珊珊最近心情挺好的,走路都哼着轻快的歌儿。
今天的阳光特别灿烂。
自从在大学第一学期跟陶小梦吵架后,她一直走霉运,大霉不停小霉不断的,丢钱丢衣服都是常事,有一次差点出车祸毁容了。
想想都惊险。
后来搬离了宿舍才稍微好一点。
虽出事少了,不过也没发生什么好事情就对了。
转运是在什么时候呢?
好像是外文演讲比赛结束之后,老师突然通知她,让她重新当回班里的文娱委员。
她:...
高兴是真的高兴。
再后来,她越来越顺利,前不久,远在米国的姑婆打电话来,说想回来看看,投个资,问她家里有没有能力出众的子孙。
嗯。
她是目前家里学校最好的。
开心。
“姗姗,有啥喜事儿这么高兴,瞧你乐得。”
一个女同学快步上来,挽着她的手笑道。
“你最近好吧?”徐珊珊问。
“好着呢。”说着她凑到徐珊珊耳边小声的说:“我之前不是不小心打伤了人吗?那人家里有些权势,逼着要让我退学下跪,我硬熬着,本以为就完了。谁知前几天那人家里被查了,据说是贪没了不少,已经被抓起来了。”
“你不知道我家里多高兴。”
“我当时都哭了,像是做梦一样。”
...
两人叽叽喳喳说着身上转运前后的差距。
“诶,你发现没,陶小梦最近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
“谁管她,假!”
“也是。”
“邹理也不知吃错了什么东西,竟看上她了。”
“大概是,没戴眼镜儿?”
第一百七十四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32
到此,孟与的任务基本结束,她在跟余姝商量交接的问题。
满天星空间。
依旧一身下乡时衣裳的余姝大剌剌坐在地上,摆手,十分大方,“回去?回去做什么?我在这里挺好的,不吃不喝也不用上厕所,走路不用迈步,全靠飘。真的,我从没感觉到这么轻松自在过。”
“我就不回去吃苦了。”
“那具身体你用着吧,我允许的,随便你做什么都可以,谈恋爱生孩子也没问题的哟!”
“哎呀不用推拒,咱俩谁跟谁。好姐妹就该分享嘛。”
“人生?”
“哎哟喂我滴个大妹纸,你过着就是你的人生呗。”
“改名也可以的哟!”
“反正我不要回去,我活够了,也过够了!”
“我报了仇,这就行了。”
“以后的繁华世界?想看呐,不过,我在这里看直播也可以的嘛,我这个人其实很容易满足的。”
孟与无语极了。
也生气了,“你是不是打定主意不回来?”
余姝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如果我说是呢?”
孟与气得想笑。
“行。”
“不回来是吧。”
“好,反正你也心愿已了,我这就去跳-楼,留一封信在宿舍里,上面写着死后请把你运回平山大队且跟何老三合葬,碑上刻着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我这就去。”
余姝:...
雾草你在说什么!
你特么敢!
给劳资回来啊魂淡!
于是,在孟与的友好沟通下,余姝流着眼泪很高兴的回到了身体。
这是喜极而泣吧,孟与想。
哧!
所以她就说嘛,争什么争,皆大欢喜多好啊!
这个世界上,靠山山倒靠水水流,人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没有人的人生会永远一帆风顺,在遇到新的挫折跟磨难时,余姝,靠你自己了。
加油!
几年后。
咖啡厅里,已然成熟不少的余姝正轻轻的搅动着白色的勺子,她清秀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目光平和,阳光洒在她的侧脸,岁月静好。
她对面,是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老爷子。
年逾古稀,精神抖擞。
此刻却满眼怀念,望着面前的女子,目光透过她,仿佛透过岁月看到了其他的什么人。
故人。
“你真的很像你外婆,我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她站在栀子花下,浅浅的笑着,纯白美好。”
余姝垂下眼眸,抿紧嘴巴,她想打个呵欠。
老人还在怀念。
余姝瞟了眼手腕上的表,“李先生,我一会儿还有工作要做,如果您只是想回忆跟我外婆的曾经的话,那么很可惜,我什么都不知道。”
“对不起,我先失陪了。”
礼貌道歉后拿着包匆匆离开。
老人:...
心情很复杂就是了。
难怪几年前贞贞回来说遇到个很讨厌的人。
只是,他没想到竟会是他的外孙女,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血脉亲人。
唉!
难受!
她终究不是阿清,他的阿清终究先他而去了。
老人叹息,幸好贞贞乖巧懂事人又聪明,如今在公司里做得很不错,他打拼下来的偌大家业也不怕没人继承。
余姝,一个学外文的,能知道打理公司吗?
不过,到底是他的外孙女,他会留一些股份在她名下,以后就等着吃红利享福就好。
老人心里有了成算,也很快离开。
然鹅——
余姝拒绝了。
“我跟这位李先生非亲非故的,怎么能接受他的馈赠,我要真的接受了,我怕我妈跟我外婆会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扇我两耳光呢。”
她嘲讽道,“我姓余,你姓李,我俩没关系。”
“别乱讲好吗?我外婆都死了几十年了,她是旧时代的人,对名誉看得很重的。”
“李先生,你是大人物,开公司的,怎么忍心来破坏一个作古多年的老太太的清誉?这样真的很不地道啊!”
“外公?”
“李先生,我不止没外公,也没爷爷呀,是不是明天有人跳出来说是我爷爷,我也得认。”
...
不提老人气得喘不过气,就连随行来的律师都无语到嘴抖。
喂,这位女士你是不是弄错了,麻烦你搞清楚状况行吗?我们不是来骗钱的,是来给你送钱的。
股份,股份呀!
得多少钱。
不,这不是钱的事,这是一座能生钱的金山呀!
你四不四傻,四不四!
余姝拒得很坚决,“休要用金钱收买我,当我不知道吗?接受了你的钱,就相当于出卖了我的自由。”
“享受了福利就该付出代价对吧。”
“等你的公司出了问题,你是不是就该拿我出去联姻了。”
“我告诉你,想得美!”
“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不会再见你们的!”
站起来十分决绝的走了。
“李先生...”
老人摆摆手,神情疲惫,“算了,她既然不愿意接受,我老头子也做不出强人所难的事来。”
“走吧。”
“回台。”
他最后看了眼玻璃窗外,此生再没来过大陆。
番外篇-李海月
李海月十九岁那年,平山大队发生了一件大事。
知青点的小余姑娘在下工后路过苞米地的时候被藏在里面的二流子何老三拖进去,差点就遭了,是村小的老师卫柯路过救下了她。
这事闹得很大。
也因此,村里的人都知道何老三对余知青有意思。
意思挺浓烈的。
于是,重生后的她利用这一点,特意制造了完美的独处时间,并无意中透露给何老三知道。
可惜失败了。
何老三还吃了颗花生米。
后来,余姝考上了大学,而她,光荣落榜,并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沦为村里的笑柄。
父母兄嫂都觉得丢人,想尽办法把她嫁出去。
可她不愿意。
在一天,偷拿了家里的钱,收拾东西跑了。
李海月到底经历过一次人生,她坐车到了隔壁县,运气极好的认识了纺织厂的一个主任。
两人相谈甚欢。
李海月趁机展露出自己的设计天赋,自然而然就更加吸引了主任的目光,主任当即决定聘用她。
她还是风光了好几年。
后来,纺织厂垮了,她也没了去处,听说海市发展得极好,便收拾行李坐火车去了海市。
却在下车时发现,装着积蓄的口袋被划破了。
李海月:?!
哭天抢地的哭!
可没办法,什么办法都没有,找不回来就是找不回来。
李海月连吃饭都成问题。
她又不愿意回家,就一直在海市流浪着,时不时打点零工赚点生活费。
至于设计——
好几次创意被公司占用后,她就彻底不抱希望了。
她初中学历,重生后也一直没进修过,脑子全用在怎么陷害女知青上,所知道的流行时尚也不过是抄的几十年后的现代社会,关于一些更加细节,比如具体的尺寸搭配之类的,她完全不懂。
就...
晚年,躺在小公寓的床上,李海月自嘲笑道,“余姝,你没有如愿,至少,我还有套房子。”
可除了房子,她还有什么呢?
寂寞吗。
她还有孤独终老。
番外篇-邹理
邹理在大三那年,到底还是跟陶小梦分手了。
陶小梦又哭又闹不依不饶像个疯婆子一样在他宿舍楼下骂了整整一晚,于是全学院的人都知道他邹理是个不负责任不念旧情的渣-男了。
邹理:宝宝心里苦,宝宝说不出。
就很委屈。
明明最开始的陶小梦是个散发着光芒的小太阳,怎么才过了两年,她就变得这么不可理喻。
而且,不精致可爱了。
甚至连学业都沦为班级垫底。
这...
邹理心里是非常复杂的。
以前陶小梦成绩好,时常霸占着年级第一的宝座,奖学金什么的她从来都是最高的。
可她压根不缺钱。
反观自己,穷得可以,虽然吃饭不愁,可要想买点参考书词典啥的,就比较困难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再说,他要买的那些个书可不是一分钱能买到的。
拿不到最高奖学金,而女朋友拿着奖学金吃吃喝喝各种买没用的东西,他心里在滴血。
现在,女朋友跌落神坛。
她身上的光芒不再,俨然就是个普通的女同学。
邹理很失望。
提出分手是必然。
他或许更适合找一个能跟他讨论学习有共同语言的对象,不需要多漂亮,但要讲道理。
番外篇-陶小梦
这已经是三年后了。
陶小梦在失去了系统后,转而又失去了男友。
所以,她到底是为什么要来这个时代?
为了旅游?
她木着脸抱着课本走出教室,隐约听见身后有学生在笑她是不是炸鸡薯片吃多了所以肥胖。
她:...
是的。
她现在的容貌身材已经完全变回现代的样子。
像是要在这个时代扎根了一样。
悲哀。
“美人!”
“大美人!”
“在不在?死了吗?你个垃圾玩意儿!”
日常问候。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安静的当个宅女。
其实,如今这样的生活也不错,有工作有房住,往后面再熬熬,很大可能能熬出一番事业。
但她不想太累。
果然,当个米虫活着就是她心底的愿望。
陶小梦偶尔会想起自己曾经做过的错事,恍如隔世,记忆里那个疯癫痴狂的人仿佛是别人。
她心里清楚,那就是她。
唉。
好好生活吧,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
如果孟与在,肯定能呸她一脸:你想要劳资的命,劳资只是让你换个地方活,你该谢恩。
番外篇-老人
国逢大变。
李仕景在逃往台市的时候撇下原配跟闺女,携万贯家财珍宝古董跟二房一家坐船离开。
留下妻子女儿身无分文穷困潦倒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他到了台市,因为有钱,很是风光了一阵子。
可惜——
也不知道是坏事做多了,还是水土不服,二房的两子一女先后染上热毒,不治身亡。
二房太太伤心过度也在几年后去世了。
李仕景成了孤家寡人。
他之后又娶了更加年轻健康的妻子传宗接代,奈何一直未有动静,心急之下找了医生。
医生:“李先生,因为种种原因,你绝育了。”
李仕景:“...”
他不信。
此后不断尝试,又寻遍名医,吃各种珍贵药材,手里的钱财大把大把撒出去,却始终没有成效。
大抵,是天意。
在几年后,他领养了一个小姑娘,取名为李贞贞。
大抵是年纪越大,就越发注重血脉,他想到了原配,想到了他跟原配的女儿李香兰。
可找不了。
过不去大陆。
后来,能过去了,也运气极好的找着了外孙女,可那姑娘看着安静柔和,实则像是一只刺猬,浑身扎满了小刺,稍不留意就刺得人一手的血。
父母之命...
他对原配本就没感情,甚至是厌恶的,二房才是真爱,如今这不过是个丫头片子,还从小没养在他身边,说句不好听的话,跟个陌生人一样,除了血缘,他什么都不了解。
脾气还是他反感的。
把家业交到一个对自己不满的人手里,他不放心。
算了。
番外篇-系统
系统的全名是白月光进化系统,它在上个位面大量吸食气运导致世界出了大乱,差点没被当界的天道打死,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差一点就崩溃了。
跟陶小梦签订灵魂契约实属无奈。
一个孤僻的宅女,能带给它啥。
果不其然,每天几十百把上千的嫉妒值根本无法满足它的需要。
系统商城?
哪有什么系统商城呀!
那都是它编出来敷衍人的,它就是系统,系统里所有附属的东西都归它管,它想怎样就怎样,压根不需要花什么经验值来兑换。
但不这样说,宿主会努力吗?不会。
系统不觉得它有错。
它生来就是为吸取气运而存在的,在吸取经验值的同时,人身上的气运也会被附带吸走。
气运,真的很好吃。
你只是失去一点气运,顶多倒霉点,而我无法进食气运则会衰弱至死。
所以人类,大方点,贡献出你们的气运吧。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气运,系统将拥有美好的明天。
本系统就谢谢啦!
第一百七十五章 史上最强妈咪1
这是一个关于妈咪的故事,但妈咪本人却不知道...
孟与一阵眩晕。
她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就感觉全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不舒服,这一次她没被锁着,是自由的。
然鹅——
她有点不懂。
视线所及之处尽是残肢断臂器脏血污,耳朵能清楚的听见惨叫声跟类似于野兽的进食声。
这...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地砖铺地,高楼如云,自动贩售机,路灯,公告栏,花园以及吉他模型...
虽跟魔界有得一比,但魔界没这么现代化。
思绪在飘,脚在跑。
她强忍着关节的僵硬疼痛以及小腹极度的不适,抓紧手里的布袋,是的,苦主还提着东西。
去哪儿?
去哪一栋楼哪一层楼?
拿着东西在危险的小区里奔跑,肯定是有事情。
孟与快速打量了整个小区的环境,小区是新式的电梯楼,一共八栋,呈包围状,中间是一个大花园,其中各有道路通向每一栋楼。
苦主是往左跑的。
如此,就该在一、二、三栋其中的某一栋。
而三栋最远,完全可以操近路从儿童乐园那边过去。
排除三栋。
就只剩下一二栋了。
孟与毫不犹豫的奔向了二栋,但她不确保自己推测得就对,毕竟,如今环境不一样了。
先躲起来再说。
可是,在冲过路边草地时,她猛地停了下来,看向矮树丛下一个粉红色襁褓,然后,快步走过去,揭开被子一角看了一眼,目光恍惚了一下,等反应过来,她提着襁褓已经进了楼栋大门。
她:...
非常怀疑在那一瞬间自己脑子抽风了。
嘛?
什么事情都还没搞清楚就拣回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喜当妈?
对自己无语。
可以重新扔掉吗?
孟与对上小婴儿黑白分明懵懂似水的眼睛,抿了抿唇,到底叹了口气,心里默默恨自己。
我恨我善良!
二栋入户大厅的地板应该是温暖的米黄,透过一些缝隙才能勉强认出原本的颜色。
没办法。
全被污黑的血迹尸块以及其他辨别不出的东西覆盖。
孟与倒不害怕,只是觉得有点恶心,有白色的虫子蠕动着。
她加快脚步往里走。
电梯门大开着。
能不开吗?里面的尸体都满得溢出来堆在门口了。
只扫了一眼就直接往左侧走。
第一扇门紧闭,她走过去踢了一脚,就听到里面传出一阵阵挠门的声音,刺啦刺啦的。
孟与:心疼指甲。
转而退出去往里走。
里面的地砖倒是很干净,一点血迹都没有。
emmm
这就很神奇了。
可惜门都锁着,打不开。直接上脚踹的话,兴许几分钟后,全小区的怪物都被引来了。
划不来。
就——
孟与做了个大胆的举动,她把东西放在两扇门中间,抱着襁褓,把两扇银白色的防火门关上了。
嗯。
这就形成了一个单独的空间,尽管毫无安全可言,但既然这一截过道是干净的,就说明尚未有怪物踏足。
反正她也没打算要在过道里过一辈子。
唯一——
希望这孩子不要嚎。
靠坐在防火门后,孟与开始接收苦主的记忆。
苦主名叫林知雁,还有几天满三十岁,外地人,几年前跟男友在漫江市买了个小房子,交房装修,去年年初结婚,一个月前生了孩子。
丈夫,下落不明。
为什么下落不明?
因为,末世了。
她原本是不知道的,后来阵痛,给丈夫打电话,丈夫却惊慌的告诉她,世-界末日来临了。
外头都是乱咬人的怪物,也俗称,丧尸。
林知雁当时的表情:你莫不是在开玩笑哦。
末日?
谁信呐!
肚子越来越疼,感觉里面的孩子很想要出来了,她脸色苍白的拿起手机开始拨打医院的电话。
至于丈夫...
那狗东西话没说两句就听到对面一声尖叫,就...
疑似手机摔了。
她再打过来再没有人接。
真的很气,恨不得拿刀劈了那没责任心的家伙。
那时她脑子里就一句话。
男人是不是个渣,等生孩子的时候就知道了。
现在她知道了。
渣-男!
然而,医院的电话也打不通。
林知雁:心里有一万句mmp想问候。
靠不了!
谁都靠不了!
等一阵阵痛过去,她满头大汗,歇了几口气,才拿出手机开始打车,又赶紧去房间拿包,一切准备妥当,准备穿好鞋子去医院。
砰!
一声巨大的响动撞击在她家的防盗门上。
她吓得够呛。
本来胆子就不大,一时间也不敢去开门了。
就等。
站在门边屏住呼吸听外面的动静,外面,动静挺大的。
“啊啊啊!”
“救命!”
“救救我!救救我!啊啊!”
其间伴随着拍门跟野兽撕咬疯狂吞噬的声音。
林知雁更不敢动了。
她很焦躁,很害怕,不敢离门太远,也不敢离门太近。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外面好像是坏人,好像有人受伤了,声音很熟悉,是805室的那个叔叔,另一个声音也很熟...
林知雁呼吸一滞。
不行,得报警!
再晚点说不定就出人命了!
她播下那三个数字,铃声响了很久都没人接听,她不死心,继续拨,还给物管拨了电话。
肚子越来越痛,阵痛的间隙越来越短,时间越来越长。
痛到怀疑人生。
没有医生,没有检查,林知雁心里害怕得要死。
门外惨案还在发生。
她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她有预感,她可能会死,可能连孩子都生不来就死了。
狗男人!
再一次在心里问候丈夫祖宗十八代。
林知雁捧着肚子挪到门边,她头发完全被汗水打湿,脸上痛苦无比,用力踢了两下门。
吼了声,“你们在我家门前做什么?再不走我就报警了!”
呃。
得到的是外面更加疯狂的撞门。
她:雾草!
惊恐的后退,眼里写满不可置信。
猛然想到丈夫说的,她心跳加快,在愣了几秒后踉跄的跑到阳台上,踮起脚往外面看。
栏杆很高。
快到她脖子处了。
而外面是三环路的绿道,栽满了郁郁葱葱高大的树木,八楼,刚好被树林挡住,看不了太远。
也看不到什么。
就,很失望。
此刻正值上午,天气又热,上班族都去公司了,带孩子的几乎都在小区里或者家里玩。
林知雁正要离开阳台,突然,头顶一声巨响。
之间防盗窗上赫然挂着一条血淋淋的东西,目测,应该是——手臂。
血水直流。
第一百七十六章 史上最强妈咪2
林知雁本就即将生产,被这一条血淋淋的手臂吓得当场腿软跌坐在地,高高隆起的肚子一抽一抽的痛,她脸色苍白,不断蹬着腿后退。
连喊都喊不出来。
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下。
心里悲伤、担心、害怕、茫然、悲哀、委屈以及一腔对未成生孩子的母爱混杂成一团。
大门还在被撞得砰砰作响,她感到绝望。
用力把阳台玻璃门拉拢,抓紧手机一手扶着肚子快步冲进卧室并反锁好门,做完这一切,才慢慢走到床边坐下。
独自感受着生产的痛...
林知雁眼泪流干。
这一刻,她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自己更惨的了。
社恐,玻璃心,胆小,自卑...
如果是正常的在医院,医生会告诉她,你盆骨狭窄,盆底肌弹性较差,最好选择剖腹产。
不然孩子很容易憋在肚子里,引发缺氧,甚至...
可这里没有医生。
瓜熟蒂落,林知雁只能凭借本能生孩子。
用力。
不能发出声音,她挣扎着找了一件衣服塞到嘴里。
十二级疼痛。
真的很痛,又害怕,人都是惧怕死亡的。
林知雁直到天黑才把孩子生下来。
其间她晕过去一次,漫无边际的黑暗把她淹没包裹,她仿佛置身虚空,有什么在拉着她不停的往下坠,往下坠,她什么都看不见。
她的身体很难受。
心脏里似乎长出了一枚黑色的种子,那种子生根发芽,冲破她的心脏,黑色的根须触角迅速的爬向她的血管,深深的扎进她的骨头。
她,快要沦陷了。
就这样死去吧。
痛苦就会结束了。
然鹅,肚子却一阵剧烈的挣扎,就像,临死前无力的反抗。
林知雁瞬间泪流满面。
太阳沉入地平线的那一瞬,一声婴儿的哭声响起,很响亮,理直气壮的向这个世界宣告——我来了。
可这个世界,变了。
好在房间的隔音效果很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母子平安。
林知雁身心疲惫,犹如被五马分-尸般的痛着,持续不断的痛,她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胃里空空,饿得眼冒金星,饶是这样,也不能睡。
敢睡吗?
没经历过末世,那还没看过几本儿末世小说?
丧尸是会被声音跟血腥气吸引来的。
她清理了一下孩子跟自己,又把床单被子扯掉,裹成一团打开窗户扔下去,再找了花露水各种喷,最后才关上门,抱着孩子去了另一个房间。
整个过程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大门的撞击不知何时停了,林知雁十分忌惮,只看了一眼就飞快的闪进次卧轻轻关好门。
休息。
新鲜出炉的母子依靠着彼此,很快陷入沉睡。
林知雁太累了。
她睡得黑甜,她还是婴儿啼哭的声音吵醒的。
“吵死了...”
“还让不让人睡个好觉啊!”
“谁家的孩子能不能管管,好歹哄一哄呀!”
“早知道当初就该买个隔音更好的房子了。”
她嘀嘀咕咕,烦躁的准备翻身,却突然僵住。
雾草疼死了!
尤其是小腹那一片,像是被车子碾过的一样。
她:...
哦对了,昨天生了个孩子,昨天...昨天!
猛地睁开眼往旁边一看。
皱巴巴的红皮猴子没有眼泪,却着实在哭。
林知雁一巴掌拍到自己的额头上:wuli个老天爷!谁来教教她该怎么带孩子呀!绝望!绝望!
新手宝妈一头雾水,全程自己摸索实验。
孩子也坚强。
长得还挺好?!
林知雁手忙脚乱的喂饱儿子,又研究了半天的尿不湿才给他穿好,这才满头大汗的松了口气。
孩子舒服了,也不哼哼了,安静的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
她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136...
是老公的,依旧没人接。
139...
是老妈的,没人接。
158...
是老爸的,没人接。
151...
是老妹的,没人接
137...
是老弟的,没人接。
159...
是老姨的,没人接。
...
......
她一边抹眼泪一边自嘲,人生哪有那么多惊喜,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宝宝,只有我和你了。”话刚说完,就哽咽了。
之后便是手机时间。
一机在手天下知,说的就是如今这种情况。
林知雁点开业主群。
消息99+
全是求救的。
也有图片,不过都很惨,任谁看了都一个感觉——凶-案现-场。
3-705:谁还活着?能报个数吗?
8-2901:我!救命!
7-1204:我!
6-303:我!
...
林知雁动了动手指,最终还是没回消息,而是往上滑。
越看,她心越沉。
又打开搜索软件,直接在搜索栏里输入末世二字,这一下可不得了,出来的全是最新消息。
有图有真相。
如果说之前林知雁还能骗骗自己,那么,在如此多人血泪俱下证据确凿的求救中,她无法再自欺欺人。
末世,真的来了!
这不是小说,也不是电影漫画,而是,她所在的世界,一个真实的——世界。
所以,她要开启的,是,新手宝妈末世求生模式?
地狱级呀!
随后林知雁尝试着给110打电话,依然没人接听。
无奈之下只得先找东西吃。
也幸好一年一度的购物节才过去没几天,家里又有囤东西的习惯,尤其是林知雁的丈夫魏大宇,说他是囤货狂魔绝没有夸张了。
简直...
有便宜不占就是他吃亏了。
尤其是牛奶。
魏大宇在牛奶公司跑销售,自己也会找其他更加便宜的渠道卖货,家里牛奶不说堆成山,少说也得有二十来提,纯牛奶、早餐奶、果粒牛奶、酸奶、有机奶、牛奶饮品、麦香牛奶...
刚巧家里的米快见底了,各种领券抵扣,一袋大米算下来还不到二十块钱,他买了两大件。
冰箱里鲜肉冻肉冻鸡翅膀根冰淇淋啥的,都有。
此外还有一些零食。
要生孩子了,新手父母准备许多宝宝用品,奶粉、尿不湿、衣服、小被子、洗澡盆...
但这不是长远之计。
林知雁一边啃饼干一边想,希望能在她把家里的食物吃完前末世就结束了,也许,zf会很给力的,对吗。
吃完东西,她休息了一会儿,又起身去接水。
把手机充电。
把家里冰箱冻着的肉拿出来全部解冻煮熟。
嗯。
冰箱的箱子到时候还能用来装水。
林知雁一个人忙活着,她从来没有这么勤快过。
第一百七十七章 史上最强妈咪3
林知雁各种忙活,她给家里所有容器都装上水,把电脑手机充电宝全部充满电,生肉做成熟食,趁着还有水,甚至烧了热水把主卧擦了一遍。
至于小宝宝,讲真,除了喂奶跟换尿不湿,她真的不知道还应该做什么。
宝宝很乖,基本不哭。
新生儿的睡眠时间很长,林知雁每天就捧着手机看业主群里的动态,偶尔轻手轻脚的趴在大门上听外面的动静。
每听一次她就吓得浑身冒冷汗。
其实已经没有了惨叫声,更多是另一种声音。
兽吼声。
她家的大门不太隔音,外面声音稍大点就听得一清二楚,拖沓沉重的脚步声、挠门声、从喉咙里发出的低吼声、追赶声...
还有刺鼻的血腥气。
可以预想,等过不了两天,就会变成尸-臭,一条条白色的虫子布满整个楼层,苍蝇嗡嗡乱飞。
林知雁很忧心。
她根本不敢打开门,哪怕是一条缝,看看外面的情况。
就,这样吧。
“魏大宇,你还活着吗?你还会不会回来?”
只要你好好的回来,我就原谅你。
当天夜里就停电了,水是在第三天中午停的。
林知雁想,要开始过原始人的生活了,好在她是农村的,对用柴火做饭还是颇有心得的。
家里能当柴烧的东西看起来挺多,就是不知道具体能用多久,她一个人吃,一次多做一点就可以吃一天。
唉。
艰难。
感觉活着还不如死了,可她死了,娃怎么办?
林知雁有很多次不想活的想法,每当她灰心丧气情绪低落时,就去次卧看一看小宝宝。
真可爱。
天真纯洁。
这样的小宝贝要是被丧尸撕碎,被当成食物...
她不敢再想下去。
她得活着,得活着保护他!
半个月后,林知雁遇到了一件天大的坏事。
很糟糕。
她回奶了。
整天担心害怕,心情焦虑恐惧,休息不好,噩梦不断,营养缺失...种种因素导致的。
宝宝开始吃奶粉。
只半个月的时间就喝完了近两桶。
每当林知雁看着宝宝倒奶,她就无比的心疼。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
也不知是孕前锻炼得好,还是咋个,林知雁身体恢复得很快。没有网,也看不了电视,文明社会的娱乐生活在末世后完全瘫痪,她不能整天躺着,就开始做一些身体运动。
至少要变得强壮点。
林知雁第一次有坚定要活下去的决心,是她发现自己有了神奇的能力,她的手心突然出现了一根藤蔓。
她:...???
懵比无疑了。
这,雾草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异能了?
厉害啊!
所以她的异能是木系了?或者,植物系?
也不知官方是怎么分的。
无法上网,家里也没收音机,她压根不知道异能的事。
不管怎么说,有异能是好事。
林知雁想,原来自己感觉力气变大了不是错觉,大概是异能让她的身体变得更加强壮了。
emmm
就是不知道这异能是什么时候来的,完全没一点预兆。
有了异能,林知雁多了点底气。
她在家里练习控制植物,嗯,也就是那条藤蔓。
每天累得不行。
有一天,她轻轻打开了门,朝外面喵了一眼。
呕...
想吐。
比她预想的还要恶心。
只是没有声音了,什么声音都没有,死寂一般。
小心把门关好。
林知雁摸了摸心口,心跳得十分快,鼻子里还残留着腐烂太久的臭气,她快步走到阳台,那条掉落的手臂早就被她拿棍子捅出去了。
呼
还真是考验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呀!
她一个弱女子的,一个弱女子带着个婴儿的,婴儿浑身软趴趴的连头都还不能抬得起来...
怎么活呀。
怎么看都活不了。
魏大宇,你怎么还不回家,你,还活着吗?
林知雁第一次开门坚持了几秒,两个小时后,她第二次打开门,低头看了眼门口地板上的早就变黑的血污以及一堆...她不知该怎么形容的可怕物体,她死死的盯着那黑色腐烂的头颅。
没什么可怕的。
他已经死了。
你以后会面对更多这样的,更加恐怖的...
这一天下来,怎么说呢,其实看久了也就那样。
林知雁社恐自卑胆小弱,但她也倔强,不,是犟,她家里人曾说她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第二天,她就出门了。
长袖长裤,脚上穿着轻便的运动鞋,头发剪得更短,手里拿着一根从餐椅上拆下来的后腿,回头看了眼关好反锁的卧室门,深呼吸一口气,咬了咬牙,手心发热,一把拉开大门。
这是历练。
她必须得迈出这一步,然后,才能带着儿子活。
时隔一个半月,林知雁踏出了大门。
没有丧尸。
外面安静得仿佛坟墓里一般。
她先是迅速的把通往楼梯的防火门关上,才慢慢开始探索。
没错,是探索。
一层楼八户人家,隔壁空着,806户在末世前才搬走还没来得及租出去,805跟807住的一家三代,不过年轻人应该都上班去了,808住的祖孙三人,孙女跟母亲都在上班,老祖母平时都在小区捡废品,而801跟802,不了解。
林知雁把大门虚掩着,以备随时能跑回来,她在出去后又把通往过道的防火门关上。
才屏住呼吸放轻脚步迅速的走到拐弯处伸出头朝806跟807前的过道看,嗯,也是平时等电梯的地方。
凄惨可怕的抛-尸现场是必然,除此之外,就没了。
想到什么,又猛地看向头顶,好在并没出现什么升级版类似壁虎一样的丧尸或者动物。
安全!
林知雁先是准备到805探一圈,不过在看到门大关着,里面隐约有动静后就放弃了,改朝807走去。
她走得不快不慢,全身肌肉紧绷,手紧握着餐椅的后腿。
我不怕。
真要遇到了,我就打!
我有办法!
我有儿子!
边走边观察四周,807、808的大门都开着。
没有光线。
那么,正对着三环路的801跟802的大门应该是关着的。
除了她家门前,八楼的过道还算是干净的,估计就是807跟808两家刚好在末世爆发的时候在外面。
意料之中。
807一贯喜欢把门打开,说是通风换气,也不知道是谁变异了。
林知雁运气还不错。
这两家都没人。
她趴在807的阳台上往小区中庭看,看到了人间炼狱。
黑色的...
一堆一堆...
犹如一个大型的废弃尸-场...
还有一个个身影在漫无目的的游荡,时不时追逐打闹,遇到顺眼的再来个热情的欢迎。
八楼...
还是挺臭的。
林知雁打消了搬到807来住的念头,把搜罗到的有用的东西快速往家里搬。
第一百七十八章 史上最强妈咪4
别的倒是其次,家里水快见底了,这些天她搭着牛奶喝才撑到今天,可,牛奶到底替代不了水呀。
林知雁决定把家搬到808号房。
一来,这个户型有三个房间,其中两个面对着跟三栋中央的间隔,气味没那么大,另一个房间对着中庭,可随时查看小区的情况。
关键,家里厕所太那啥了。
而且808位置也好,处在整层楼的最右,独门独户独自拥有一扇防火门,单透过猫眼就能看到一整条走廊,躲在门后,还能观察801跟802两家。
真说起来,比她家安全。
林知雁搬家了。
她把小宝宝安置好,又跑到801、802那边看了看,顺便把通往楼梯间的防火门关好,再抵上个鞋柜子。
余下的,就该考虑‘关门打狗’了。
得找个丧尸练练手。
否则她不敢出门。
事不宜迟,要生存就得走出这栋楼,走得更远。
她必须要知道更多的消息。
林知雁自卑胆小,但她自卑胆小是有原因的,因为曾经的一些经历,她对社会、对陌生人、对群居生活要面临交流沟通这一类十分抗拒担忧。
但她不怕冒险。
她从来都不怕。
年幼时的她甚至做出过一些特别危险的行为。
林知雁第二天去踹了805的门。
没踹开。
倒是引来了其他楼层的动静。
一个脚步声在飞快的下楼,可惜门被抵住了。
加油!使劲!
林知雁就在转弯处靠墙躲着,她双手握紧一根棒球棍,如果此时有人,定能看到她眼里的疯狂。
紧张,又期待。
防火门外又抓又挠又推又撞的,很快,鞋柜就挪开了一条缝,这下要打开就更容易了。
大抵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正在撞门的家伙兴奋不已,它嘴巴里发出‘嚯嚯’的声音,十指乱抓。
林知雁心跳加速。
果然,还是得紧张啊!
只听到咚的一声,鞋柜被彻底推开,丧尸挤进来往里冲,躲在拐弯处的新手妈妈精神高度集中,在看到一双漆黑的手时,高高举起的棒球棍猛的往下砸。
然后便飞速跑开。
跑到更加宽敞的走廊。
丧尸嗷嗷嚎叫,丝毫感觉不到疼痛,直追过来。
走廊本来是该一片漆黑的,毕竟停电了,感应灯也不会再亮,是林知雁把803跟807的大门打开了,外面的光线透过两扇打开的门照进来。
不算黑。
也绝对称不上多明亮。
今天天气还好,阳光普照,适合饭后锻炼。
丧尸本来还跑得挺快,突然一根绿色的藤蔓出现在它的双腿并迅速捆紧。
丧尸:...??
食物就在前方而我却摔了个狗啃粑粑?
林知雁趁着这个机会冲上前举起棒球棍就砸。
下下用力,目标脑袋。
脸上的表情比冰块还冷,一双大大的杏眼满是疯狂。
一下一下的
仿佛被砸的那个不是人头,而是一个西瓜。
藤蔓还是太脆弱了。
丧尸挣脱开,朝林知雁扑过去,涎水直流,头脸上糊着黑乎乎的一团,狰狞可怕得很。
林知雁往旁边一躲,一脚踩到丧尸的后背,挥起手里的棒球棍继续砸。
砸呀砸。
就砸得不动了。
等林知雁喘着粗气清醒过来,已经稀巴烂了。
她...打了个冷颤。
慢慢转身,走回家。
然而没过一分钟,808的房门又打开了,她先是警惕的摸到801那边把防火门重新关好,又走到走廊,弯腰抓起丧尸的脚就往807拖。
废物利用。
有这么好的东西,当然得试一试小区的现状咯。
她拖着丧尸走到阳台,爬上阳台上放着的懒人沙发,然后用力的把丧尸推上阳台,推了出去。
砰!
一声闷响。
这下可不得了了。
林知雁顺手拿了个抱枕挡着头趴在阳台边往下看。
哇塞,热闹了。
隐藏在小区各处的丧尸全都听到声音跑出来了,那表情那动作那速度,比去食堂抢饭还积极。
然鹅——
林知雁也没多待,快速撤离,回到808继续看。
她宝独自在家呢,不放心。
她有时候想想也挺觉得对不住孩子的,那么小小的一个,被她搁在房间里,若是她出了什么事或者被困住回不来,孩子铁定就...
可,可她连自身都保不住,再带着孩子冒险,十有八九完蛋。
心里苦得不行。
小区中庭,丧尸闻风而动,朝四栋疯涌过来,林知雁大概数了下,少说也得四五十个。
个个张开挂着肉丝血糊糊的大口,跑得飞快。
离得最近最先冲到的那个丧尸兴奋的抓起一截胳膊往嘴里送。
下一秒……
呕!
这什么玩意儿啃着好臭呀!
手指不停的扒拉着嘴,那嫌弃十足的样子,林知雁看得发笑。
丧尸们抓着咬了几口就兴致缺缺的散开了。
林知雁也从窗口离开。
家里水稀缺,可要给孩子兑奶粉,她用消毒湿巾纸擦了手,是在隔壁807找到的,估计是给小孙女屯的,整整一箱五大包,她全给搬走了。
正好宝宝用的着。
小宝宝吃了奶粉,又换了尿不湿,林知雁就愁。
这不养不知道,一养孩子,发现太费东西了。
末世,去哪里找婴儿用品呀!
当妈真难!
物资的紧缺都降低了她对丧尸的恐惧感了。
就这样,林知雁一边练习异能打丧尸,一边计划着去外面找水。
没水的日子简直活不下去。
孟与进入任务的那一段就是林知雁第一次出小区。
唯一有差别的是,她没有在回来的路上捡到一个粉红襁褓,襁褓里还裹着个——小宝贝。
真...
孟与想捂头,难怪肚子不舒服呢,原来家里有一个了,这又添一个,末世文都没她这么难的。
木着脸继续把信息接收完。
嗯。
林知雁最后还是死在了末世一次丧尸潮里,她感觉是被人推过去的,也可能是人太多被挤的。
说不清楚。
“你想要我帮你做什么?”
满天星空间里,苍老得犹如五十岁阿姨的林知雁连犹豫都没有,“我要你帮我照顾宽宽。”
“我想要他好好活着。”
“还有我丈夫魏大宇,我不知道他是变成了丧尸还是被吃了还是在某个地方好好活着。”
“需要我找到他吗?”孟与问道。
“你有办法吗?如果找不到,就算了。如果能找到,那么麻烦你帮我问他一句,他为什么没回来找我们,他有没有想过要回来找我们。”
“那,如果他有新的家庭了呢?”
“有人了?”林知雁垂下眼眸,“不忠诚的男人,都该死!”
孟与:“哦,那就宰了他。”
林知雁:“倒也不必,真找到他的话,我希望能由我自己做决定。”
“了解,先留他一条小命对吧。”孟与微笑,“放心,我不会越俎代庖的。”
“不过——”
孟与顿了顿,“你也看到我不经意间捡了个小东西...”
“无妨,我只要我儿子活着,至于你是捡一个还是捡一屋子,这都不是我关心的事。”林知雁冷静的说道。
孟与:“...”
一屋子倒不至于。
如果不是她着了道,这一个她都不会捡的。
“如果,末世能结束就好了。”林知雁叹道。
第一百七十九章 史上最强妈咪5
楼道里安静得连呼吸声都嫌吵,既然苦主有异能,本着‘既然来了有便宜不占是瓜皮’的原则,孟与把目光对准身后两扇关着的门。
踹门?
那不行。
会把丧尸引来的。
她一手抓着襁褓,一手凭空出现一根纤细藤蔓,不,还是太粗了,完全塞不进锁眼里去。
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
最后干脆直接把精神力用在锁眼里,再根据锁的内部构造改变藤蔓的形状,轻轻一扭。
咔!
成了。
孟与一闪身进去了,飞快的门关上。
这是一套两室的房子,日系装修清新自然,只是有点脏,阳台上倒着条大狗的尸体,已经腐烂得看不清本来的样子了,地上还摆着诸如狗盆狗窝之类的东西。
两个卧室都开着,没有人,也没有别的。
她在屋里转了一圈,除了找到半袋子大米一些零食,最最重要的就是饮水机上的半桶水。
意外之喜必须扛走。
这种时候,如果能拥有一个空间,那就好了。
只见孟与勾起嘴唇,“收!”
下一秒,原本堆在地上无从下手的物资就不见了。
没错。
从林知雁给的信息里,她知道这位亲手妈妈其实是拥有两项异能的,植物系跟空间系。
都是末世很佛系的异能。
后者她一开始并未发觉,发觉后就无比后悔。
如果能早点发现,那就不会吃那么多苦了。
苦主的空间不大,2×2×2,不能种田不能升级不能存放活物,自然也就没有什么老爷爷神像传承之类的,也没有诸如玉扣纹身这样流行的媒介,只需要用精神力包裹住需要存放的东西就能移到空间。
取出就更方便了。
一个意动就行。
空间异能就相当于是一个可移动的压缩仓库,并不能发展出瞬移、空间刃这些逆天的能力。
否则,时空穿越时间倒流也不再是梦了。
全都装进空间。
孟与又去了另一套房子,用相同的方式打开门,然鹅,毛坯。
得。
白费了功夫。
这是二栋,苦主林知雁住的是四栋,所以孟与得出去。
她从刚才的房子里撕了几根布条,把襁褓绑在身前,确定十分牢固又不会伤到里面的小婴儿后,才推开通往过道的防火门,抓紧棒球棍,快速的走到拐弯,伸头往外喵了一眼。
没人。
也没游荡的东西。
快步跑到入户大门紧贴着墙壁。
从二栋到四栋,可走大路,也可穿过儿童乐园。
风险对半。
如此...
孟与轻轻推开入户大厅的大门,轻手轻脚走出去,她手里拿着林知雁从不离身的棒球棍。
其实不太趁手。
她还是更适合板斧,嗯,特别锋利的那种。
超飒的!
只可惜附近好像没有专门卖管制刀具的店铺。
粉红襁褓里的小婴儿也不哭,反倒颇有些好奇的晃着脑袋打量四方。
孟与失笑:“你这小娃娃还挺有胆量的嘛。”
林知雁穿的运动鞋特别轻巧,孟与跑起来又快又安静,她顺着大道,连呼吸都屏住了。
是真的憋着气。
不知道这样还会不会被那些怪物发现。
显然,回去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
小区就这么点大,几十只丧尸在游荡,分散各处,无论走哪一条路,都会遇到熟人的。
四栋门口就好几只。
四栋门口比较宽敞,如今早就堆满了黑乎乎的残肢跟...
挺惨烈的。
可以想象当初有多少人妄图冲出或者冲进楼栋,然而,却被啃了,有的被分食啃光,有的则成为它们中的一员,迅速加入到啃人行动中。
孟与有点手痒。
她忍住了,从空间里掏出个刚找到的东西。
一只铃铛。
目测是给狗狗准备的。
她蹲在一个广告牌后,手心一根小拇指粗的绿色藤蔓慢慢的缠上铃铛,缠紧并裹住里面的铜球。
“去!”
藤蔓变长。
挂着铃铛便朝着不远处的滑梯扭曲着蛇行,最后没入一堆早已胶在一起的黑色物体中。
孟与控制着精神力轻轻的晃动着藤蔓的尖儿。
“叮铃铃...”
清脆悦耳的声音在死寂如坟场的小区里响起。
本来晃悠毫无目的懵懵懂懂的丧尸们犹如听到了放学铃一般揣着饭盒就飞奔向食堂。
那狂热,那争先恐后的姿态,像是跑慢了就没饭了一样。
孟与身体摇晃了两下。
放心,她不是要变丧尸了,是精神力耗用过度。
远距离操控啊!
还是有些超出能力范围了,看来还得勤加练习。
四栋离儿童乐园最近。
在那几只丧尸不顾一切冲进小路时,孟与早就蓄势待发,她一手圈着绑在怀里的襁褓,一手握紧棒球棍,不到十米的距离,她冲了进去。
铃铛还在响。
丧尸从四面八方赶来,有的闻到了生人的气息,发狂般朝四栋里面冲。
冲到儿童乐园的丧尸开始在尸-堆里扒拉。
孟与直奔向楼梯。
楼道特别黑,黑就代表了不安全,你永远也不知道在黑黢黢的角落里有什么在虎视眈眈。
不过现在的丧尸还是靠本能,面对食物,它们永远都是一惊一乍的,暂时还没学会安静的狩猎。
饶是这样,孟与速度还是放慢了。
她脚底黏糊糊的,有点花,抬脚的时候还带出了什么。
挺恶心的。
等回去了一定把这双鞋送给楼下的丧尸们。
然鹅——
“哇!哇!”
才走到四楼半,就听到隐隐约约的婴儿哭声。
她愣了下。
雾草!
也顾不得什么,三步并着两步,几下就上了一层楼。
林知雁的崽醒了。
那个名叫宽宽的末世宝贝平时很乖巧稳重,他不喜欢哭闹,总是睁着一双大眼好奇的样子,只有在饿了要吃饭的时候才会哭。
拉了,嗯,会哼哼几声。
六楼楼道。
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出现楼道口。
孟与动作未停,一条拇指粗的绿色藤蔓缠上那丧尸的腿脚,同一时间,她抡起棒球棍。
没办法。
植物系异能还太弱,无法做到直接刺穿丧尸的脑子。
她力气很大。
只几下,丧尸就不动弹了。
孟与也没有站在原地哔哔叨叨,转身继续爬楼。
八楼。
808门口。
两只丧尸正在疯狂挠门。
满天星空间,屏幕前,林知雁看得浑身发寒。
快一点!
再快一点!
不然整栋楼的丧尸都要被吸引来了。
好紧张!
她想起她曾经,不敌两个丧尸,最后还被挠了一爪子。只不过,那时候是在803,她的家。
孟与冲上八楼。
防火门已经被推开。
两只丧尸闻到身后浓烈的食物香气,毅然放弃得不到的美食,转而投向近在眼前的食物。
“嚯嚯!”
张牙舞爪。
孟与扭身冲进807里面。
按理来说,在狭窄的空间是很难大刀阔斧的行动的,但棒球棍真的太不顺手,效果也差,相比之下,她觉得直接用椅子砸还有用得多。
807的椅子不是实木的,是那种特沉像是用水泥糊过的。
她之前来的时候特意翻过来看过。
两只丧尸你推我挤的进门,劈头盖脸就是一椅子。
俩:...
砸懵了有木有。
关键,双脚不知何时并在了一起。
狗啃粑粑。
结局——
孟与顾不得把这吃货二尸组推上阳台,她快步出了807,掏出钥匙打开808的大门。
砰!
门再次关上反锁。
卧室大床上,不到两个月的小宝贝哭得撕心裂肺。
然鹅,还是莫得眼泪。
第一百八十章 史上最强妈咪6
林知雁的小宝宝叫宽宽,希望他路越走越宽的意思。
孟与赶紧把身上绑着的襁褓解下来放在床上,又飞快换了身干净衣服,才抱起哭得哇哇叫的小婴儿极其不熟练语气特别僵硬的哄着。
“哦哦,不哭哦,宝宝乖,宝宝听话哦...”
这么小,听得懂才怪。
继续大哭。
孟与无奈,只得抱着他艰难的去找奶瓶兑奶粉,回想了一下林知雁的记忆,又给他换了个尿不湿。
一番操作下来热得不行。
好在小宝宝舒服了,嘴巴吃着东西,不哭了。
呼。
世界清静了。
可是——
孟与看着床上另一个粉红色襁褓,虽然一路都表现得十分安静贴心,然鹅,小宝宝嘛...
呵。
可以预见她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会过得多鸡飞狗跳热热闹闹。
自作孽不可活。
宽宽吃饱了,孟与把他放在床上自己玩,她把目光投向另一个小孩,粉红色的襁褓上沾染着黑色的东西,应该是刚才打斗时溅到的,她飞快解开,把小婴儿从里面抱出来。
仔细检查一遍。
嗯。
这是个女孩纸,全身上下没有伤口,连头发里她都拨弄过。
很干净。
也没有拉粑粑。
拉粑粑...
孟与想哭,这样的话,尿不湿使用量得×2。
还有奶粉,各种。
天要亡我呀!
幸好老天补偿了林知雁一个垃圾储物空间。
一边去兑奶粉一边叹气。
却没有看见穿着一身粉橘色连体婴儿衣的小女婴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正诡异的盯着旁边。
旁边,是林知雁的儿子,宽宽。
小男婴无所察觉,咿咿呀呀笑得一脸傻兮兮。
很快,孟与就回来了。
她手上拿着一个紫色的奶瓶,是林知雁准备给孩子三个月后用的,如今家里就这两个奶瓶,总不能让两个宝宝共用一个吧。
把女婴抱起来。
“喝吧。”
奶嘴送到她嘴边。
小女婴特别好奇的盯着,孟与又把奶嘴往她嘴唇送了送,“没饿吗?还是没喝过这个?”
自言自语。
好一会儿,女婴才张嘴。
今天才接手任务的新手临时妈咪腾出一只手轻轻摸到女婴的头顶,一丝灵力探出,她能清楚的感觉到在女婴脑袋里有一枚十分强大的水晶。
蕴含着未知的能量。
“就是这个吗?”
孟与低声道,“就说嘛,我怎会那么善良。”
女婴仿佛没有感觉,继续喝奶粉。
两孩子吃饱喝足干干净净的自个儿躺着玩,孟与开始在客厅练习异能。
空间,就一随身仓库,长宽高都是固定的,不用练。
是植物系。
她手心出现一条绿色的藤蔓,大概拇指粗,长着几乎看不出的小刺和鼠耳一般的稀稀拉拉的叶子。
扯了扯。
脆得很。
属于用力一掰就会断的那种,连最基本的树根都更有韧性。
真是...
发展空间巨大?
呵呵。
难怪缠住丧尸顶多就支撑得了几秒钟。
孟与木着脸继续放藤蔓,也不拘多长,放就是。
很快,地板上就堆了一大堆,而她的脸上早就大汗了。
继续,咬着牙坚持,直到精神力全部耗尽,才腿软的坐到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待精神力恢复,再来。
由一条藤蔓,变成两条,三条...
由拇指粗细,变成两个拇指,三个...再变成半个,三分之一...
植物的形态可以变幻多样,长短、粗细、密度、灵活性...
时间就在训练中飞快度过。
家里有了两个小孩子,孟与压力比山大。
“妈咪今天出去一趟,不走远,就在小区里转转,外面坏人太多,你们还太小,不适合出去,等妈咪把一切安排好了,肯定带你们走。”
“姐姐跟弟弟好好睡觉,醒了就玩玩具,不要吵闹,妈咪一会儿就回来,乖乖的哟!”
“唔嘛!”
看着俩小孩闭上眼睛呼呼大睡,她才离开。
关好房门反锁。
又把茶几餐桌沙发这些全部堆在卧房的门口挡着,这才拿了把菜刀出门。
轻装上阵,不错不错。
孟与此行是打算摸一摸小区的情况,顺便去物管办公室找一找有没有什么顺手的武器。
菜刀实在是无奈之选。
楼道里已经没有丧尸了,她很快到达一楼,忽略电梯里的可怕场景,直接冲向入户大门。
来战!
怕锤子!
门庭外正好有两只丧尸在游荡,遇到食物主动送上来,当然是举双手欢呼雀跃前来迎接了。
“嚯嚯!”
美食快到嘴里来,莫跑偏了。
两只争先恐后。
孟与不慌不忙。
她挥舞着菜刀,狠狠一脚踹向先到的那只,手上动作不停,锋利的刀口直劈向另一只。
咔!
悲催了。
菜刀卡起了。
那一瞬间她明显感觉到卡在了两节脊椎中间。
完蛋。
孟与一脚把它踢翻,刚刚爬起来的丧尸又被另一只扑倒,一截绿色的藤蔓飞快缠上,绕了一圈又一圈。
头脚相连。
两只丧尸:...
一根筷子很轻易就被折断,但一把筷子可就难了。
她环顾四周想找把趁手的武器,最终把目标移到了儿童乐园跟二栋,嗯,先去物管办公室跟保安宿舍看看,一无所获的再做打算。
丧尸的嚎叫会引来更多的丧尸。
孟与直接穿过儿童乐园,并随手用藤蔓布下一些障碍,也许效果不大,但聊胜于无嘛。
还能练习异能。
保安宿舍在一栋的一楼,是开发商保留的,因为物业是开发商自己的物管公司,所以平时当作保安休息的地方。
里面什么情况林知雁也不知道,所以孟与没有相关信息。
没有武器...
孟与不得不祭出连刀口都是红锈的板斧,好兄弟,最终还是你对我不离不弃,然鹅,此刻的你威风不再,唯一的用途是当个榔头。
砸!
板斧:我听不到,我继续睡。
孟与摸了摸斧头:放心,我会把你洗干净的。
板斧:?!
瘦弱的女人抓着一把斧头在小区里狂奔,丧尸们嗷嗷大叫,从四面八方涌来,她不是苦主,她拥有十分丰富的战斗经验,如今又老朋友在手,顿时那种‘不需要用手爆头’的感觉实在太舒爽了,一想到她刚才没了菜刀可能要徒手去锤丧尸那颗黑色的两个月没洗的头,她就...她真的挣扎过,最后选择放弃。
要想在末世生存,看来必须得有个厉害的武器呀!
斧头只有单边刀锋,且手柄几乎无用。
刀剑倒是耍起来特别飒,然鹅很容易卡住,毕竟是砍丧尸不是切菜,砍久了就会卷边儿。
棍子太细,创面太小,实心的铁棒太重,是武器中最弱的。
双节棍,不太适合。
枪...
这当然好,可惜她暂时弄不到且十分耗费子弹。
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孟与只能矮子里头拔高个的。
嗯。
边走边换就是。
孟与斧头耍得虎虎生威,接连爆了几个头,接连几个任务,她还从没运动得这么干脆过。
简直通体舒畅。
“啊啊!大姐!女侠!救命!救我呀!救救我!”
“我在这!在这儿啊!”
“我家里快没吃的了,我快要被饿死了!”
还在跟丧尸玩儿的孟与有点迷惑,你快要被饿死,关我什么事儿,我家里两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我说什么了吗?
砰!
又一个丧尸被爆头。
板斧的斧头已经被黑色的汁液沾满。
开天斧: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