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陆家村的幸福生活
必须要请示,因为十万两银子,会完全改变一个村子的面貌,和村子里的人。
朱元章告诉他,不能给陆家村太多的银子。
陆家村的村民过惯了贫穷的生活,一旦他们突然得到十万两银子。原来世外桃源一样的陆家村,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秦先生喜欢的就是山水田园生活,一旦陆家村变了,说不定他的支教任务就会提前完成。
以前的村民淳朴,一旦他们有很多的钱,民风说不定也会跟着变化。
变得满身铜臭,变得贪婪。
那么陆家村,就不再是世外桃源。
因此,陆家村的现状还是要维持下去。
改变陆家村贫穷的面貌,其实秦先生早就做到了。比如说以前的肥皂,就能让陆家村致富。只不过,我们目前还不能让陆家村太有钱。
而秦先生对金钱没什么概念,所以他根本不会深究,也不会怀疑。
具体上报多少银子,都是朱皇帝亲自定下来的,就一千两。
……
“我自己留一百两,其余的都分给村民。”秦宇从中间抽出一张,道,“要不是还要给潇潇发煮饭的工资,我连一张都不想留。”
这里的钱在他眼里,就是纸。
“老朽替陆家村的村民,感谢先生的大恩大德。”老族长接过剩下的银票,激动的身躯颤抖不已,甚至直接下跪向他表达感激之情。
“千万别!”秦宇急忙把他拉了起来,不让他给自己跪下去。
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给自己下跪,他怕自己折寿。
“秦先生,大恩不言谢,我陆氏家族……”老族长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感谢的话就别说了。”秦宇转头问朱椿,“香水以后还有销路吗,不会是一锤子买卖吧?”
“回先生,学生在集市上碰到一位行商,他打算长期收购我们陆家村的香水。”朱椿道,“也就是说,我们的香水生意可以长期做。”
“而且只有陆家村一个村子会做,按先生教的话来说,就是独家经营。”
“那太好了。”秦宇道,“以后陆家村就不用把所有时间都用在种地上,可以把大部分时间用来制作香水。当然土地也不能荒废掉,该种的庄稼还是要种。”
“只种比较近的土地,离家太远的半山腰的土地就不要种了,不但累还没什么收成。”
“如果以后小豆蔻花消耗过大的话,我们还可以在山上种花。”
“好,好,好……”老族长好像除了说好字,就不会说别的了。
“九百两银子说少不少,说多不多。”秦宇道,“陆家村大约有九十户人家,每家每户只能分到十两银子,还不足以让他们富裕起来。”
“不过,让他们的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应该是可以的。”
“十两银子还说多不多?”老族长瞪大了眼珠,道,“以前我们陆家村,每户每年的收入,连一两银子都没有。甚至大旱之年,还饿死过人。”
“秦先生让我们干了两天,每家每户就赚了十两银子,这还不叫多吗?”
“老族长你的愿望是让村民们不至于饿死,而我的目标,则是让陆家村致富。”秦宇道,“所以我们的目标,还任重而道远。”
其实先生你早就能够让陆家村致富了,只不过父皇的吩咐学生又不能不遵从,朱椿心中感叹。
心中一阵内疚,感觉自己欺骗了自己的老师。
“老族长,回头你就把银子给村民们分了吧,我们先走了。”秦宇说完,带着朱椿向陆家村小学走去。
路上对朱椿道,“以后陆家村的村民就负责制作香水,你就负责帮他们销售。至于你个人要多少提成,你自己和族长商量,老师不参与。”
“是,先生。”朱椿根本不敢看他的眼睛,我赚了九万九千两!
“秦先生,真是拯救我们陆家村的大恩人啦!”远处,老族长站在门口,手拿银票,激动的说道。
……
很快,族长就把村民们全部召集在大坝开会。
“各位乡亲!”族长站在人群面前,声音激动的有些颤抖,“我们前几天制作的香水,秦先生已经委托他的学生,帮我们卖出去了。”
“卖出去了?”
“卖了多少?”
村民们闻言,立刻眉开眼笑,急切的问起来。
“共卖了九百两银子。”族长道。
“九百两!?”
“九百两!?”
“我没听错吧。”
村民们立刻激动起来。
“对,大家都没有听错,的确是卖了九百两银子。”族长把洪武宝钞拿在手中,展示给村民们,“钱就在这里,一共九百两银子,每家每户可以分到十两银子,还有剩余。”
“太好了!”
“我们终于有钱了!”
“感谢秦先生!”
“先生真是我们陆家村的大恩人啦!”
“先生就是活神仙下凡。”
人群纷纷说道,村里的老人,妇女,小孩,全都是热泪盈眶。
有了银子之后,他们从此就能吃饱饭,不用每天饿肚子。
不但不会再饿死人,不用每天吃难吃的高粱面加野菜,甚至还能吃上大米。
从此不用每天穿的破破烂烂,可以给自己及家人,置办一件可以遮体的新衣服。
十两银子能够顷刻间改变陆家村的旧面貌,甚至还有盈余。
尤其高兴的是那些小孩,他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以前吃不饱每天饿的难受。如今家里有钱了,甚至还能偶尔吃上一顿肉。
“对了,秦先生他人呢?”
“我们应该当面感谢他,好好感谢他。”
“就算是给他行大礼都不过分。”
“想当初,先生下山的时候,我们连一顿好的宴席都没有招待他,想想真是对不起先生啊。”
“下山之后,先生不但不收学费免费教村里的孩子们,还经常给我们送被该属于他的腊肉。还帮我们做水翻车,还带我们种蘑孤,解决缺粮问题。”
“而现在带领我们做香水,一下就让我们赚了十两银子。”
“先生就是上天派下来拯救我们陆家村的。”
“陆氏的祖宗显灵了,让秦先生降临在我们陆家村。”
人群望着远处的陆家村小学,满眼都是尊敬,和感激。
第210章 陆家村的幸福生活2
“岂止是这些,先生还让我们村里的女人,都不再缠足了。”俏寡妇潇潇说道,“以前只有王公贵族家的女人,才不缠足。”
“不错,先生让我们陆家村的女人们,活的像贵族女人。”大山媳妇激动的道。
秦宇改变陆家村的,不仅仅是他们贫穷的生活。
还有他们落后的习惯和思想。
秦宇的目标不仅仅是让他们生活富裕,而且还要精神富足。
“行了,感激的话,乡亲们就不要再说了。秦先生,也不习惯大家太感激他。”这时候,族长打断了人群,“所以我们只需要把先生的恩德牢牢记在心里,世世代代不忘就行了。”
“不错。”
“不错。”
“正该如此。”
“以后秦先生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绝无二话。”
“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秦先生,总之,以后陆家村的男人,可以为他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一男村民拍着胸脯激动的说道。
“我们陆家村的男人也是有血性的,对先生这样的恩人,可以以死相报。”又一名男人说道。
“谁对我们好,我们就为谁卖命。”
现在秦宇的话对陆家村的村民来说,可能比圣旨还要管用。
皇帝,毕竟离他们太远。
“行了,大家都别说了,分钱吧。”族长道,“村里共有八十五户人,每家每户分十两。潇潇和大壮家分多一些,每户分二十两银子。”
“为什么他们分的多一些?”有村民问道。
“因为陆大壮和他的女儿清浅,在秦先生受伤的时候,照顾过先生一段时间。而且还把他家仅剩的一点米,都给受伤的先生熬粥喝了。”族长道。
“如果不是大壮和他女儿,说不定先生还不会留下来。”
“而潇潇,和先生的关系比较好,还帮着陆家村小学做饭,帮先生洗衣服。我这么分,大家没意见吧?”
“没意见。”
“没意见。”
“多分给他们十两银子,完全应该。”
“秦先生明显对他们两家分外照顾,先生对谁好,我们就对谁好。”
村民们纷纷说道。
很快,在二房长辈和三房长辈的维持下,村民们排好长队,开始领钱。
拿到真金白银的村民们,一个个笑逐颜开,攥着银票的手,都冒出了汗水。
潇潇的瞎眼婆婆,拿钱的时候,干涸了几十年的眼睛,流出了泪水:“我是活了一辈子,都没见过十两银子这么多的钱啊!”
“我苦命的儿啊,你为什么死的这么早。你如果不是死的这么早,现在也能享福了。”
“你在九泉之下就放心吧,为娘现在活的很好,因为有秦先生这个大恩人在。”
瞎眼婆婆的儿子已经死了将近十年,但她还是时常想起。
而其余的村民拿到钱之后,则是眉开眼笑。
议论纷纷,商量着钱该怎么用。
“明天,我就去集市买点米回来,改善一下生活。”一名妇女说道,“每天吃高粱面加野菜,吃的人都想吐。”
“必须的生活用品,也要多买一点,出山一趟不容易。”
“另外再给孩子们,每人置办一套衣服。大闺女都十三了裤子上还烂一个洞,像什么话?”
“除了买米和置办衣服之外,我还打算把我原来的房子修整一下,改成砖瓦房。”村民陆大力说道,“以前的泥巴木头屋,一遇到下雨就容易漏水。孩子们在潮湿的地方睡觉,很容易生病。”
“十两银子已经很多了,做这两件事情完全足够。不但足够,还剩余不少。”村民陆大青说道,“我也要把我家的房子改造一下,改成砖瓦房。”
“我也有这打算。”另外一村民道。
村民们几乎全都有修缮房屋的打算,修缮所需的砖瓦不方便从外面运回来,村民们就会自己烧制砖瓦,在村东头就有专门的砖瓦窑。
砖瓦匠人不缺。
古时候的村子大多是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木匠、泥瓦匠、铁匠、裁缝……女人纺纱的、染布的、甚至还有会看风水神神叨叨的神棍。
洪武初年百姓的收入水平,中等人户是每户每年五两银子。
他们一下拿到了十两银子,就是中等人户两年的收入。
所以十两银子,足以让他们两年衣食无忧。
不但能够买粮食,买新衣服,就连修缮房屋都可以做到,还有不少剩余。
难怪人群拿到银子之后,是如此的激动,如此的开心。
“大家先不要走,我还有话要说。”族长叫住了人群,“秦先生说,我们的香水还可以继续做,还有持续销路。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一直靠做香水赚钱。”
“太好了!”人群听了,更加的激动。
只赚一次钱迟早会用光,而能够持续赚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如今,秦先生做到了,让他们能够靠制作香水持续赚钱。
“此外。”族长又道,“先生让我们把大部分精力,用在做香水上,小部分时间用来种地。说半山腰的地就不要种粮食了,反正收成也不好。如果后山的野花不够的话,我们就在半山腰上人工栽种。”
“另外,在家的附近也可以种。”
“秦先生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村民们纷纷说道。
“秦先生高瞻远瞩,他的建议都是为我们好。我们不但要在半山腰上种满鲜花,村里各条道路也种上。只留下一些好田地种粮食和蔬菜即可。”
“以后我们陆家村,甚至可以改名叫做百花村了。村里红瓦白墙,漫山遍野鸟语花香。”
人群兴奋了好久,这才慢慢散去,一路上欢声笑语,都在谈论敢怎么用这笔钱改善生活。
……
陆大壮家。
现在还是家徒四壁,泥墙木檩,油灯昏黄。
朴实的大汉陆大壮手里攥着十两银子的洪武宝钞,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对陆清浅道:“女儿啊,现在我们家有钱了,不再愁吃穿。这一切都是秦先生对我们的帮助,你以后一定要听先生的话尊敬先生啊。”
“女儿当然尊敬先生了。”陆清浅瞪大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道。
第211章 陆清浅
“唉!”陆大壮突然叹息了一声,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也看出来了,道,“秦先生不肯收你做贴身丫鬟,看来他是真的只想让你当他的学生,对你没别的想法。”
“只怪女儿命薄,没福分伺候先生。”陆清浅悠悠道。
秦宇对她没有任何想法,然而陆清浅却一心想要伺候他。
她出生在农村,以后要给别人当丫鬟,好像就是她的宿命。而且身体刚刚长成,对男女有朦胧的感觉和冲动。
秦宇不是怕三年起步,而是压根儿没想法,而她却觉得理所当然。
虽然秦宇解放了陆家村妇女的部分思想,但是改变不了这个时代有丫鬟、侍女的社会习俗。改变不了这个年代,女生很小就要经历人事。
这个习俗,估计只有整个社会改变,才会慢慢消失。
所以二人的思想,是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
“你不能在他身边伺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他了。”陆大壮道,“而且族长还多给我们家分了十两银子,我们更应该对先生上心一点。”
“是啊。”陆清浅道。
族长这么做,无形中对他们进行了道德绑架,让陆大壮和陆清浅都有了点心理负担。
让他们觉得如果不为秦先生做点什么,都有点对不起族长和村民们的‘偏心’
而他们又拿不出来什么可以报答秦宇的。
好像就只有让他女儿先生当丫环好好伺候他,这一条路了。
而且给秦先生当丫环也是天大的好事,以秦先生的人品和前途,她过去绝对不会像在财主家当丫环那么卑贱,绝对会幸福一辈子。
古时候的少女给财主当丫环,如果运气不好,过的日子甚至连猪狗都不如。
很多有钱人根本不把下人当人看,如果遇到这样的主子,丫鬟下场会相当的凄惨。
不过可惜的是,秦先生不想让她伺候。
“这样吧,我明天去一趟集市,给你置办一套新衣服。”陆大壮道,“你以前穿的破破烂烂,脸上脏兮兮的,当然没人喜欢了。你的底子不差,如果穿好看一点,说不定先生就会喜欢了。”
“恐怕没什么用,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陆清浅道,“学生们当中比我好看的女孩多了,朱英娆,韩烟儿,徐妙锦她们的样貌都比女儿好。”
“我看不见得。”陆大壮道。
撇了她一眼,你虽然年纪比她们小,但样貌清丽可人,陆家村已经几十年没出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了。
且身段丝毫不比她们差,已经超过村里一些女的。
……
小寡妇家。
“潇潇啊!”瞎眼婆婆手里紧紧捏着钱,对潇潇说道。
“娘,你有什么事情吗?”潇潇问道。
看到她手里紧紧捏着钱不肯撒手,就感到有些无语。
“我儿已经走了十年,这些年,苦了你了。”瞎眼婆婆道。
“娘,你……”潇潇瞪大了双眼,万万想不到,一直对自己不好的婆婆会突然对自己说出这样‘暖心’的话来,真是有种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感觉。
自从她儿子死后,她就一直在心里提防着这个年轻的儿媳妇。
一是担心她耐不住寂寞改嫁,让自己成为村里的笑柄。
二是担心自己一个瞎眼老婆子没人照顾,到头来只能饿死。
三是觉得潇潇比自己年轻时候还要漂亮,还有点嫉妒的心理。
所以,她对自己的儿媳妇一向都不怎么好,时常在家里冷嘲热讽给她穿小鞋,甚至还在背后说她坏话。
有时还悄悄跟踪,看她有没有暗中偷人。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瞎眼婆婆偏偏就这么做了。
所以她今天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才让潇潇感觉很突然。
“潇潇啊,你出落的这么水灵,只可惜我儿没那个福分啦!”瞎眼婆婆说道。
虽然她眼睛看不见,但瞎之前见过小时候的儿媳妇,而且还有耳朵,听得到村民的议论。
“婆婆,你今天能说这几句话,做媳妇的心里也就想的下去了。”潇潇感叹道。
“想想你对我陆家,还真是没的说。”瞎眼婆婆感叹了一声道,“七八岁就嫁过来给我家当童养媳,刚过门就忙里忙外帮着操持家务,苦没少吃一点福也没有享受到。”
“没两年我那苦命的儿就走了,你们两个连堂都没有拜,然后你就一直照顾我这个瞎眼婆婆。”
“婆婆,你良心发现了?”潇潇奇道。
瞎眼婆婆闻言老脸一红,也没有反驳,知道自己这些年的确有些对不住儿媳。
继续感叹道:“想想你也真是可怜,二十来岁如花似玉的年纪,连做女人是什么滋味都不知道。如果再继续为我儿守寡下去,真是白来了世上一遭。”
潇潇闻言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村里的女人们每次一起拉家常的时候,说的话都很露骨,时常让她面红耳赤,心跳不已。
偏偏她又要为‘丈夫’守节,连和男人单独相处都不敢,害怕遭人非议。所以一旦有男人和她说话,她都必须对其恶语相向,不假以颜色。
久而久之,她觉得自己都有点不正常了。
潇潇虽然心有感触却没有接话,因为她不知道婆婆说的是真心话,还是在套路自己。
“婆婆你就放心吧,媳妇不会改嫁的。”过了一回儿,潇潇才说道,“这些年来,媳妇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你以为娘在诈你?”瞎眼婆婆道,“娘说的是真心话。”
“谁知道呢。”潇潇道。
“虽然你嘴上说永远不会改嫁,婆婆也相信你。但实际上如果你那天和男人……你才会明白做女人的真正滋味,娘是过来人。”婆婆道,“梁山伯和祝英台为什么宁愿死也要在一起?孟姜女为生要千里寻夫?牛郎织女在天上守了千年,就为每年能见上一面。”
“这就是男女之间的神秘力量,如果你不真正和男人在一起,你是不会明白这些的。”
虽然瞎眼婆婆并不知道,是封建礼教,让潇潇的身心都受到了摧残。
但她心中很清楚,潇潇这些年过的很苦,已经不像是个正常女人。
女人,最了解女人。
第212章 思想改变了的婆婆
潇潇闻言沉默不语。
“娘以前之所以担心你改嫁,是害怕我年纪大了,眼睛又看不见,如果没个人照顾只能饿死。”婆婆继续道,“但现在不一样了,秦先生让家里有了十两银子,还能一直赚钱,家里以后再也不愁吃穿。”
“老婆子以后也不用怕饿死了,所以你如果想改嫁的话,娘同意。”婆婆说道。
“你居然同意我改嫁?”潇潇内心震惊无比,看来她真是良心发现了,道,“可是,我是你的儿媳妇,世上哪有婆婆劝儿媳改嫁的?”
“你嫁过来的时候,我儿才十二岁,你们算什么真正的夫妻?”瞎眼婆婆道,“而且这段日子我也想通了,你照顾了我十年为我儿守节十年,已经算对我仁至义尽。
“我们陆家,欠你的太多了。”
看来,她年龄大了,也算是活明白了。
眼睛虽然瞎了,心却不瞎。
“我……我……还是算了吧,我还要贞节牌坊呢。”潇潇道,“我已经守了十年的节了,如果一旦改嫁,前面的努力就算白费了。”
“到时候你都七老八十了,要个贞节牌坊有什么用?而且最多是村里给你立个牌坊,你还想州府给你立一个?”瞎眼婆婆道,“人生这一辈子,太短暂了。”
“为了一个牌坊,就要过一辈子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太不划算了。”
“不管怎么样,媳妇还是不打算改嫁。”潇潇有些口是心非的道。
然而瞎眼婆婆却听出来了,道,“我怎么听你这话,有点言不由衷呢?娘感觉得到,你对秦先生有好感。”
“娘,你编排我可以,但不要编排秦先生。”潇潇正色道。
虽然村民们经常拿她和秦宇开玩笑,但大家都知道那只是玩笑而已。
秦宇对她,根本没有任何逾礼之处。
落后地方的村民,在闲来无事的时候经常说些荤话,而且还非常露骨,这是不文明的表现。
经常拿这个和那个开玩笑,甚至拿公公和儿媳开玩笑。
但他们的眼睛雪亮,知道自己说的都是假的。
“娘怎么会编排秦先生呢?”瞎眼婆婆道,“秦先生虽然不求任何回报的帮助我们陆家村,但他也是个男人。以前之所以对你没有越礼的举动,只不过是因为你有主而已。”
“而现在,娘准许你嫁人,你就和别的年轻闺女没什么两样。”
“秦先生是什么人?我一个寡妇,把我和先生扯在一起,别辱没了他。”潇潇道。
“这样吧,娘允许你和别人好,不过仅限于秦先生。”婆婆道,“给他当妾也好,露水夫妻也好,娘不过问。”
“当露水夫妻你都不管?”潇潇傻眼。
心想这老太婆,真是中了秦先生的毒了。
当然,中秦先生毒的,又何止她一个?
“我们陆家村欠先生太多了,我们家也欠你太多,所以你们想做什么,老婆子会装着不知道。”瞎眼婆婆道,“大胆的和先生相好去吧,去干你们年轻人喜欢干的事情。”
“你和我儿不是真正的夫妻,却用心照顾了老婆子十年,先生又特别照顾老婆子,前段时间又是送米又是送肉的,老婆子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只有那样,你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女人。”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潇潇道,“先生是什么样的人?我不配。”
嘴上虽然这么说,心中却激动起来。
瞎眼婆婆居然肯放过她,让她成为自由人!?
同时心中也很惊奇,自己的婆婆,如此封建的老顽固,老古董,把女人贞洁视若性命的人。居然因为秦先生,改变了她的想法。
由此可见,秦先生的魔力有多大。
再古板思想再顽固的人,都有可能因先生而改变。
连婆婆的思想都为之改变,更不用说其他村民了。
先生以前经常在课堂上说要解放思想,不能让封建思想禁锢人性。婆婆今天这么做,难不成就是不让封建的守节思想禁锢我的人性?
……
数日后,又是周末时间。
秦宇来到村里,打算看看村民们的情况。
看看他们有银子之后,生活有没有发生变化。
刚走进村里,就发现村民们从集市回来,每家每户都笑逐颜开。
除了运回粮食之外,每人手里拿拿着几卷崭新的布匹。
村民在外面买衣服不方面,一般都是买布匹回来自己做,或者让村里的裁缝做。自己做的当然很难看,没有专业裁缝做的好。
同时村头的泥瓦匠也开始忙碌起来,开始挖黄泥做砖瓦。
把黄泥做成砖瓦模型,晒干之后放进砖窑里烧制,然后就可以用来建房。
看到村民们生活改善了,秦宇也感觉内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裁缝陆大彪家。
屋子里已经堆满了村民没刚买回来的布匹,看样子让他做新衣服的村民还真不少。
布匹五颜六色都有,布料是三等品的丝麻混纺布料。
以前他们穿的布料都是土布六等品,穿在身上非常不舒服。冬天不保暖,夏天不能散热,而且质地极其粗糙,还容易弄伤皮肤。
现在赚钱了,都能穿上好布料。
“先生来了?”陆大彪见秦宇进来,立刻笑脸相迎恭恭敬敬。
“我来看看你给大家做的衣服是什么样式的。”秦宇道。
“乡亲们让我做的,大多数是这种。”陆大彪指了指一个样板衣服说道。
挂在墙上的样板衣服,是十分古老的半长衫样式。
“这种衣服穿着劳动起来不方便,不但废布料夏天穿着还很热。而且不方便洗涤,不如做成我身上穿的这种吧。”秦宇指着自己身上的圆领T恤说道。
因为知道他们可能是明朝遗民,于是打算改变他们的穿着习惯。
让陆家村所有的一切,都和外面的文明世界接轨。
况且,农民穿半长衫的确是不方便。
“先生穿的这种样式,的确便捷的多。”当时族长也在场,仔细打量了一下秦宇的衣服还拉了拉,说道,“就按先生的吩咐,全部做成这种便捷的样式。”
“裤子最好也改成运动裤。”秦宇道。
第213章 全力建设现代文明乡村
“一切听先生的。”族长道,“先生的所有生活习惯,穿着打扮,好像都比我们村先进不少。而且先生穿的这种款式的衣服,的确更适合劳作。”
现在秦宇是说什么,他们都听。
而秦宇呢,也是早就打算把这群‘遗民’,改造成现代人。在文化、思想上和现代文明接轨,同时也要在生活习惯上和现代文明接轨。
关键是村民还都听他的。
之后又和族长来到剃头匠家里,秦宇让剃头匠把自己的头发剪成板寸。话说这还是他来陆家村之后,第一次找到理发的地方。
“先生居然把头发剪这么短?”族长见状,不由得神情凝固,道,“《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这句话是孔子说的。”秦宇一边让剃头匠继续剪,一边说道,“但是,这句话完全就是个伪命题。”
“什么是伪命题?”族长不解的问道。
“就是一句假大空的话。”秦宇道,“你们谁敢说,自己从来没剪过头发,剪过指甲?”
“如果一个人从出生就不剪头发,不剪指甲的话,头发没有十尺也会有九尺长,指甲至少要长到一尺以上。那样岂不是成了长发怪,长指甲鬼了吗?”
“这样长的头发和指甲,不要说劳动了,连生活都生活不下去。”
“先生说的不错。”老族长闻言笑了。
“所以《孝经》里这句话,就是狗屁。”剃头匠说道。
“我看你们两个,也都没有九尺长头发,一尺长指甲,你们也偷偷剪过。”秦宇望了望二人道。
老族长闻言尴尬的一笑,知道秦宇说的是事实。
他们本来就很穷,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如果头发不剪,指甲不剪,根本就没法劳动。整天光顾着打理头发和指甲,估计早就饿死了。
很多村民虽然还留有长发,不过却并不是太长。
指甲则是根本就没留。
一切都是为了方便劳动。
很多村民头发长长了,便自己用刀子割断,弄的像乱鸡窝一样。所以陆家村的情况根本就不是电视上那样,人人一头飘逸的长发。
村民洗头的次数也很少,导致还有汗臭味,甚至还生虱子。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村民会割的更短。
所以秦宇刚来的时候,根本没有觉察到他们其实是留长发的,还以为他们是穷的没钱理发。当然也是事实,他们没钱的时候是不会找剃头匠帮着理发的。
“我觉得,大家的头型也应该剪成我这个样子,都剪成板寸。”剪完之后,秦宇又向族长建议。
“行,我来带头。”族长自告奋勇的说道。
“剪成这样的确清爽,清洗方便了,还不容易生虱子。”
很快,在秦宇和族长的带头下,全村的男人都剪成了板寸。
距离和现代文明接轨,又迈进了一大步。
以后村民们穿着短袖衫,头顶板寸发型,看起来更象现代农民了。
而且他们自己也觉得这样的打扮和发式,比原来舒服和方便很多。
至于村里女孩们,穿的衣服还是汉服,这点秦宇没有干涉。
女孩汉服穿起来好看。
外面的文明世界里,本来就有很多女中学生,女大学生流行穿汉服的。
穿汉服,几乎已经形成了一种趋势。
秦宇以前在大街上,都经常碰到几个穿汉服的女生。
陆家村的女生都穿汉服,在穿着方便居然比外面的女生还要新朝,他心中想道。
……
回去之后,秦宇专门拟定一个计划书。
打算从生活习惯,和居住环境上,彻底的改变陆家村。
穿短袖运动裤,剪短发,现在已经在村里推行起来。
接下来第二步,就是改造他们的茅草屋,让他们的茅草屋,全部变成砖瓦房。红瓦白墙那种。每栋民居,改造成两层小洋楼。
每栋小洋楼里面,留一个小花园种植景观植物。
为此他还专门为村民们设计了民居的建筑风格,一切符合现代审美。建筑结构也讲求合理,不怕七级以下的地震,住在里面鸡安全又舒适。
建筑用的水泥,刷墙用的石灰的制作方案,秦宇也已经给他们准备好了。
等到砖瓦烧制好之后,就带村民们制作。
陆家村连砖瓦都能自己做,做石灰还水泥不是小菜一碟?
第三步:让村民在各栋民居之间,修建一条条碎石路,连通各家各户。
以前的道路全是泥巴路,一下雨就到处是泥泞行走极其不方便。
当然,道路两旁也要种花,陆家村靠制作香水起家,多种花是必要的。
第四步。村里的牛羊以前到处拉屎撒尿,导致味道非常不好闻,苍蝇蚊子到处飞。
秦宇打算规范村里的清洁卫生,建设沼气池,让村民把牛马的屎溺丢到沼气池里,做到文明村的典范。
最后一步,村里制作香水现在还是每间每户单独制作。
等民房建好之后,就专门建立一个香水作坊或者工厂。
规范化操作,流水线作业。
等所有的步骤都实现之后,秦宇让陆家村成为现代化的文明村的目标,恐怕就要实现了。
到最后,甚至还可以想办法利用河水发电。
先修筑一个大坝,然后搞发电机组。
反正只提供一个村的用电,工程不会很大。
计划书搞好之后,秦宇特意拿去给族长看。并给他解释点灯就是像夜明珠一样的东西,晚上会发光,比油灯的亮光不知道亮多少倍。
族长看了只有也非常激动,身躯微微颤抖说道:“如果陆家村以后真能像先生构想的那样,那我们陆家村,岂不是成世外桃源了吗?”
“不对,不是世外仙境,而是世外仙境!”
“毕竟家家户户晚上都有夜明珠照亮,不是仙境是什么?”
看到老族长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秦宇脸上就露出了笑容:“等以后我能带领大家出去,你们看到外面的汽车,天上的飞机,恐怕更会认为那是仙界了。”
“嗯,陆家村的道路要修宽敞一点。或许以后还真能做出汽车,或者单车在村公路上行驶。”
第214章 毒手圣医
“修一条陆家村到外面的路,比修红旗渠还要困难。既然如此,就让陆家村内部自己实现文明。就算比不上外面,至少也能过上舒适的生活。”秦宇感叹道。
“一切都听先生的。”老族长道,“我们陆家村的村民,会全力配合先生。”
“陆家村的香水制作工坊,算是整个村的乡村企业。以后赚到的钱,每家每户平分。”秦宇道,“所以现在先让部分村民继续制作香水,其余的村民修路的修路,建房的建房。”
“多个工程一起进行,齐头并进。”
“晚上我就把村民们召集起来开会,宣布秦先生的构想。”族长道,“村里的老人妇女在家制作香水,男人们一部分修建房屋,一部分修路,和沼气池。”
“好,好!”秦宇听了也有些激动,道,“就这么办。”
说完离开了族长家。
陆家村就要开办村企业了,而且成员都是陆氏村民。
制作香水是暴利行业。
陆家村,还有三个宗族长辈。
突然心中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陆家村的情况,好像似曾相识。
东叔和辉叔?
那个村子是有原型的。
同时也感叹起来,就连在二十一世纪,华夏的宗族观念都根深蒂固,更不用说古代了。
所以他之前说的宗族世家威胁封建统治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
次日,陆家村的改造行动,在族长的带领下,如火如荼的展开了。
听到是秦先生安排的,人群一个个干劲十足。
老老少少,都加入了建设的行列。
秦宇一个人回到学校,看见徐大正在空地上练习举石锁。因为没什么事做,闲着极其无聊,他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打发时间了。
而且这几天他好像有些闷闷不乐,不大爱说话。
“干什么整天愁眉苦脸的?”秦宇问道。
“没,没什么。”徐大言不由衷的道。
他这几天之所以不开心,是因为自己的女儿徐妙锦没当成‘征倭将军’,正在那里生闷气呢。
他知道自己被皇帝派来保护秦宇之后,以后想要征战沙场,恐怕机会渺茫。于是便把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哪知皇帝把征倭的机会给了燕王,没有给徐妙锦。
秦宇当然猜不透他内心的想法,问道:“老张呢,记得好几天都没见他了。”
“谁知道呢?他这个人整天神神秘秘的。”徐达说道。
“这老头……”秦宇道。
觉得这个像是江湖骗子且性格开朗的邋遢老头,有时候很可爱,有时候又很神秘。
经常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来,比如说在后山搞高炉炼丹。
或许正是因为他这种性格,才让他长寿的吧。
记得小说里的老顽童,就是因为性格天真无忧无虑,才导致他的头发白了还能变黑,好像返老还童一样。
……
南方,某座险峻的大山中。
僻静的山谷,长满了各种各样不知名的野花,蝴蝶蜜蜂在花丛中飞来飞去。
前方是一个茅草屋,简陋而别致。
两旁花圃里盛开的鲜花下面,竟然藏着一条条蜿蜒的毒蛇,柔软的身躯五彩斑斓,时不时的吐出鲜红的蛇信,看起来极其诡异。
此时,一高瘦的身影出现在山谷中。
头上挽着道人发髻,浑身脏兮兮,一副邋遢落拓的模样。
敏锐的眼光一撇,顿时发现了花丛中的毒蛇,随即转过头去神情澹然,竟然不屑一顾。
吱呀一声,茅草屋的们被推开了。
走出一身穿粗布麻衣,大约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来,眼神阴鸷的打量了眼前的道人一番,冷冷道,“看你的年龄没有九十也有八十了,居然擅闯赤练谷。莫非你是老寿星上吊,活的不耐烦了?”
邋遢道人不以为忤,道:“人言‘毒手圣医’性情乖张,现在一看果然如此。”
“看来你是真的活的不耐烦了。”中年男人感叹一声,“不过你运气也是真好,居然能穿过十里桃花毒瘴,安然无恙的来到这里。”
“应该不是运气好。”老道澹澹的道。
突然一条赤链蛇从草丛中窜了出来,迅捷无伦向老道咬来。
老道伸出手指一弹,顿时,赤链蛇从中爆开,断成两截掉落在地上。
男人见状顿时神情凝固,看了看老道的年龄和装束,顿时像想起来什么似的,伸手一挥,草丛中的毒蛇顿时窸窸窣窣的游到远处。
立即过来行礼,“原来是张真人,晚辈拜见。”
激动起来,“真人前来,商某真是三生有幸啊。”
“小友无需多礼。”老道澹澹的道,“老道早就听说你‘毒手圣医’的名号,专程前来看看。”
“商某俗人的名号能入真人之耳,真是荣幸之至。”毒手圣医商陆激动的道,转头向茅草屋里喊道,“灵枢,快出来拜见真人,如果能得真人指点一二,都是你难得的造化。”
随即,从房门中走出一十七八岁少女来。
身姿窈窕清瘦,脸庞雪白如纸,像是多年没见阳光一样。
“晚辈参见真人。”少女灵枢向老道盈盈一拜。
“请起,请起。”老道抬了抬手,转头向毒手圣医问道,“商兄你一向以毒医闻名于世,在乱世中救了不少人,怎么跑到这深山老林隐居来了?”
“此事说来话长。”毒手圣医商陆感叹道,“晚辈虽然擅长医术,但医术再高,最多也只能救数人而已。而朝廷腐朽四处兵荒马乱,动不动就死上千人万人。”
“晚辈自知晚辈这点医术救不了世人,加之又要躲避兵祸,便来到深山隐居。”
“不错。”张老道点了点头,“老道我也是经历了数次王朝兴衰的人,世人之苦,不是郎中能治的。”
“当年晚辈的家乡也发生了大旱,赤地千里,路上到处都是饿死的人。官府腐朽苛捐杂税,四处义军烧杀抢掠,百姓根本就没有活路。”
“人们最大的病是饿病,非药石能治,因此晚辈的医术没有用武之地。”
“晚辈也加入了流亡的百姓当中,后来在路上捡到了一个被人丢弃的女婴,就是灵枢。看到她那双灵活的眼睛,晚辈就知道她和晚辈有缘。”
“嗯,嗯。”张老道点点头。
第215章 毒医
老张是修道之人,也比较相信一个‘缘’字。
尤其是乱世之中的缘分,更是奇妙。
有时候一个相互对望的眼神,便能让两个陌生的人,找到彼此的依靠。
“因为外面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一不小心就会被乱军和乱民杀死。于是晚辈便把她带到深山之中,打算把她养大之后传承晚辈的衣钵。”商陆继续说道。
“你们靠什么生活?”老张问道。
“自己种菜度日也勉强能过活,偶尔也下山买一些必需品。”商陆道,“赤练谷毒物甚多,加上外面有瘴气,倒是没外人敢来打扰。”
“大概你还不知道,现在外面已经是洪武五年了。当年的朱元章,现在已经当上了大明皇帝。”老张感叹道,“朱皇帝对百姓还算不错。”
“另外还出了一位秦先生给皇帝献策,在西南实行打土豪,分田地,摊丁入亩等治国之策。如今的西南已经不再是兵荒马乱,甚至百姓还能安居乐业了。”
“是吗?”商陆似乎有些不信,“自古以来新朝建立,就算奉行休养生息的治国之策,没个几年十年,百姓是不可能过上好日子的。”
“但是秦先生就是做到了,仅仅和朱皇帝邂后数月,便让大明富足,百姓安乐。”老张道。
“即便真人说的是真的,晚辈也不打算再出去了。”商陆道,“晚辈在这深山隐居,早已经习惯,而且因为当年用毒太多,没多少日子可活了。”
“因此晚辈不打算再入世用医术救人,更不想再和新朝的官府打交道。”
“万事不能强求。”老张道。
转头打量了一眼旁边的小姑娘,道:“这孩子如此体弱,却不知何故。”
女孩灵枢今年已经成年,却身子瘦小犹如幼童。
柔弱的像风中花朵,脸色惨白,体内几乎没多少精气神,真是我见犹怜。
“晚辈当年见到她的时候,她出生不足旬月,便被父母丢弃。”商陆道,“因为饿的太厉害,加上年龄小,又染上了瘟疫,几乎是奄奄一息。”
“那你是怎么救活她的?”老张问道。
“鉴于灵枢的情况,晚辈不得不用凶狠一点的方法,为其延续性命。晚辈当时是用了七种蛇毒和七种草毒,先激活她的元气。”
“之后又封闭她的六识,让其进入胎息状态。”
“进入胎息之后,她就不需要吸取外界养分。耗费的是她娘胎里带来的生机,和精气神。因为耗费生机过多,导致她底子比普通人弱了很多。”
“后来我们来到赤练谷,晚辈便能悉心救治她了。又把她从胎息中唤醒,用草药慢慢调养,胎息法练气,这才逐渐恢复了生机。”
“不过幼年时损耗的精气神,却永远弥补不回来了。所以她现在不能长时间见阳光,身子瘦小,其他方面倒和普通人无异。”
重新进入胎息!?
老张听了也是一阵震撼,胎息是一种高段的练气法门,整个天地间恐怕就只有老张他一个人精通。灵枢之前之所以能进入胎息,是因为她刚出生不久。
之后的胎息法练气法,估计就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了。
这个毒医圣手,能利用几种毒混合,让出生不足一个月的婴儿,再次进入胎息状态,就好像从新在母体生活一样。其手段,令人咋舌。
进入胎息就不需要呼吸天地间的空气,没有母体给予营养,就只能耗费自身元气维持寿命。
就相当于还没有出生的鸟,延缓其在蛋壳里的时间。
感叹道:“早就听闻你的毒医之术独步天下,没想到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多谢真人夸赞,晚辈在毒医方面,的确有一些与别人不同的见解。”商陆道。
“你也不必过谦了,在毒医方面你很厉害。”老张道。
商陆闻言微笑不语,要说当今的毒医高手,他应该算是天下第一。
当年好几股义军,和朝廷都想拉拢他,甚至明教都想把他奉为上宾。
然而商陆却看不惯义军烧杀抢掠不顾百姓死活,愣是没有同意。
医者仁心,而当时的义军和官府,杀的人仿佛并不比瘟疫少。
……
“不过,我认识一个年轻人,在毒医方面的研究,却比你高明。”老张语气一转,道。
“真人说笑了,世上还有比我更了解毒医的?”商陆明显有些不信。他对自己的医术,那是非常自信的,绝不认为有人会比自己强。
“并非说笑。”然而老张道。
“请问真人,那人在那方面比晚辈高明了?”商陆不服气的道。
“那人可以从瓜果的霉菌中提取一种毒素,名字叫做青霉素。”老张道,“这种青霉素,对伤口感染有奇效,在战乱年代,能救下千万人的性命。”
“从瓜果的霉菌中提取毒素?”商陆闻言笑了,“瓜果霉菌中的毒素太弱了根本没什么用,晚辈用毒救人,一般都是从剧毒的蛇虫中提取。”
“从瓜果的霉菌中提取,我们毒医还看不上。”
“这就是你们这些毒医盲目自大了,那位先生提取出来的青霉素。不但对伤口感染有奇效,还能治疗痨病,你能治疗痨病吗?”老张道。
青霉素能治疗痨病?
商陆闻言顿时神情凝固。
他在毒医方面研究的很深,然而却依旧治不好痨病。
痨病,可以说是岐黄之术里面的老大难。
现在他终于明白原因了,是自己以前用的毒,毒性太强了。因为瞧不起霉菌那一点点微弱的毒性,没人去研究,才错过了治疗痨病的方法。
所有人都没想到他们看不起的霉菌毒,是治疗痨病的神药!
“多谢真人的提醒,晚辈真是犹如醍醐灌顶。”商陆道。
“老道听了那位先生的讲解,当时也是这种感觉。”老张道,“当时那位先生说,我们中华的岐黄之术,没有勐烈的‘杀敌’手段,老道当时就有些不服气。”
“老道今天来告诉你这件事情,就是想让你从这方面去下功夫,造福更多的世人。毕竟他一个小小的青霉素,就能挽救千万人的性命。”
“而你们研究的毒,比霉菌毒强数倍。”
第216章 又给你带来一个女学生
“如果能从这方面去研究,的确是造福世人之举。”商陆感叹道,“不过,晚辈如今已经心灰意冷,没有什么造福世人的远大志向了。”
“难道你对毒医的研究也没了兴趣?”老张道,“那位先生说,岐黄之术讲究阴阳五行合一,符合自然界生灵的生存之道。而西洋医学,是利用高科技在可视的环境下治病,更符合科学。”
“什么西洋医学、科技的,晚辈不懂。”商陆道,“不过,他对岐黄之术的认知,晚辈倒是很赞同。”
“人和其他所有的生灵一样,都生活在这天地之间。靠吃东西吸收养分,排出残渣吐故纳新,维持生机。也就是说人的本质,和其他生灵是一样的。”
“其他和人一样生活在天地间的生灵,有的能翱翔天空,有的能生活在水底下。毒蛇不惧任何毒物,再厉害的疾病对人有效,却对毒蛇、蝙蝠无效。”
商陆谈论起自己的专业,就兴奋起来:“晚辈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想要让人拥有其他生灵的体质。人和其他生灵同本同源,应该能够做到。”
“这其中的原理,就和不同果树之间的嫁接术一样。”
“你居然在研究这个!?”老张听了心中一惊。
“那人掌握了一门叫做‘生物’的学问,在对生命的研究上仿佛有独到的见解。”
“如果你能学到他的生物学问,再加上你个人对毒医的独到见解,说不定就能做出一番惊天的成就来。”
“听起来的确让人心动。”商陆道,“晚辈在赤练谷隐居的这十几年,一直都在潜心做这方面的研究,然而,却进展缓慢。”
“如果真能和那位先生的学问相互印证,相互促进,说不定就会有突破性的进展。”
“那人会做青霉素治疗痨病,由此可见他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有独到之处。我们还没见面,那位先生就对晚辈有当头棒喝的点醒作用,由此可见和他见面之后必定大有可为。”
“说不定就能实现,让人类拥有其他生灵的强悍体质。”
“为中华医术,做出开创性的成就来。”
商陆呼吸逐渐沉重,看起来有些激动。
不过随即神情暗然下来:“只可惜晚辈这些年因为常年与剧毒为伴,身体受损严重,恐怕没几年可活了。估计还没研究成功,就要去见阎王了。”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老道告辞。”老张拱了拱手,叹息一声,“开创岐黄之术的辉煌,错失了良机。”
他来这里找商陆的目的已经达到,就是点醒华夏的毒医,让他们从霉菌方面去研究治病救人的方法。
如果他们从这方面去研究了,说不定就能造出比青霉素更好的药来,造福世人。
“张真人,等等。”就在老张快要离去的时候,商陆叫住了他。
老张转过身来。
“真人,晚辈虽然自己不能去听那位先生的‘生物’课。但灵枢可以去,恳求真人把灵枢带出去,她能帮晚辈完成这个宏远。”商陆道。
“带她去?”老张神情凝固。
“父亲,女儿不愿离开你。”灵枢闻言,心中一惊,说道,“女儿想留在山谷里,照顾父亲。”
“傻孩子。”商陆宠溺的看着自己的女儿道,“以为父的本事,还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吗?况且你已经这么大了,是时候出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了。”
“女儿不想去看外面的世界。”灵枢道。
看来,她是隐居在深山中习惯了,对外面的世界有些畏惧、胆怯。
“你必须出去。”商陆正色道,“研究生命之间的‘嫁接’之术,是为父毕生的愿望。为父自己不能完成,就只有靠你了。”
所谓的生命之间的‘嫁接’之术,就是把其他动物的能力、体质,嫁接到人的身上。
就像植物之间的嫁接一样。
虽然鸟类的飞翔能力,鱼类的潜水能力,很难嫁接到人身上。但毒物的抗毒能力,抵抗饥饿的能力,四肢力量方面却有机会做到。
而且他们父女二人,在隐居期间,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还有不小的进展。
此前,他们就经常在小动物身上,嫁接过其他动物的腿。
在白兔身上注入毒素,让白兔有了抗毒的能力。
灵枢本人,现在已经百毒不侵。
体内的毒素抗体,无比强横。
“既然是父亲的毕生宏愿,女儿遵命就是了。”灵枢想了想,说道。
“此外,那人从瓜果的青霉中提取毒素,救治世人。你也要在这方面做的比他更好,证明岐黄之术,比所谓的西洋医术更厉害。听真人刚才的话,那人好像十分推崇西洋医术。”
“毕竟他只会提取一些弱小的毒素,而你我却能提取剧毒的毒素。此外他到底是如何提炼的,方法你也要学会。我们学医的,要博采众长,最后青出于蓝。”
“女儿遵命!”
“你真打算让灵枢去?”老张有些不甘。
他本来是希望商陆跟自己走的,去听秦先生的‘生物课’。让中华的毒医之术,采‘生物课’之长,然后发展华夏的岐黄之术,救助世人。
然而商陆自己不去,让灵枢跟着去。
在老张的眼里,女儿的医术肯定比不上父亲。
“真人放心吧,灵枢冰雪聪明,天赋异禀,她已经学到了我的所有本事,甚至比我还要厉害。”商陆道,“晚辈当年学医的时候,有诸多外界干扰。而灵枢在山谷里潜修,没有任何外界因素干扰她。每天除了研究毒医之术,就没有别的事情干了。”
“而且她每天与剧毒为伍,自身不惧任何毒素,用毒方面也很擅长,完全有自保的能力。”
“那好吧。”老张道,“那老道就把她带走了。”
“女儿拜别父亲。”回屋收拾了一些简单衣物,和基本泛黄的医书毒经之后,灵枢向商陆跪拜。
然后跟着老张,离开了山谷。
……
陆家村小学。
“秦先生,我又给你带来了一个女学生。”
老张把灵枢带到秦宇面前,说道。
第217章 我不当她的老师
“见过先生。”灵枢对其盈盈一礼之后,便不再说话了。
“先登记,填表。”秦宇道。
姓名:灵枢。年龄,18,父亲:商陆。
很快,灵枢就填好了表格。
嗯,灵枢商陆都是和中医有关的名字。《灵枢》是一种医书,又名《黄帝内经·灵枢》,和《素问》是姐妹篇,是中医理论的基石着作。
而且商陆这种药材,药性强却有剧毒,一般医生不敢轻易使用。
此二人的名字,莫非有什么深意?
秦宇见了表格上的信息之后,心中暗暗想道。
因为以前看的网络小说比较多,知识面比较广,因此认识。
她已经十八了?完全不像!
秦宇打量了一眼小女孩,发现她太瘦弱了,瘦弱的好像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一样。
脸色白的像纸,没有丝毫血色,眼神却很灵动。
体格看起来完全不像成年人,而且好像还有些营养不良。
手腕、手指都纤细的吓人。
然而低头目视之处,却和柔弱的体质形成强烈反差。
“老张,她不会有什么先天性疾病吧?”秦宇问道。
这情况,一看就会让人产生怀疑。
对于身体有疾病的学生他是不能收的,只能让她去特殊学校。万一哪天她突然倒下了,自己不但没有救治手段,而且也赔不起。
听到秦宇怀疑她有病,灵枢并没有回答。
从这一细节就可以看出,她的性格应该属于比较文静那种。
“你就放心吧,她身体没什么病。”老张道,“她不但身体没病,而且本身还是杏林高手。”
“没病?”秦宇皱眉,
她这个样子你说她没病,谁信啊?
可惜在陆家村这种落后的村子,又没法让她去医院做体检。
大城市的学校对学生入学要求很严格,需要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万一学生有个先天性的疾病什么的,也好事先有个准备。
“她家世代擅长岐黄之术,你完全不用担心她的身体。”老张似乎猜出了秦宇在担心什么,道。
“你说她是杏林高手?”秦宇问道。
“不错。”老张点头头。
“她懂一些中医医术,从她和她家长的名字上可以看得出来。虽然现在中医没落的不成样子,但在偏僻的农村,还是有一些土中医的。”秦宇道。
不过对老张说她是高手的说辞,秦宇是一个字也没信。
就她那副一吹就倒的样子,能是个高手?
要是她是高手的话,恐怕早就把自己治好了。
总归还是怀疑她有病。
“虽然她的身体没什么问题,但不能长时间见阳光,大部分时间都要呆在屋子里。因此其他课她就不上了,她只上你的生物课。”老张道。
“虽然我会生物知识,但我们这里是小学校,不会教生物。”秦宇道,“只有初中,才会安排生物课。”
“你可以只教她一个人。”老张道,“她来陆家村上学的目的,就是想用从你这里学到的‘生物知识’,印证她自己家传的毒医之术,借此提高她的医术。”
用科学的生物知识,提高中医水平?
秦宇听了眼睛一亮,“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其实现代的医科大学里,早就有中医系了,而且他们也会学生物科学。所以现代医科大学的中医系,实际上都是中西医结合。
真正的中医讲究实践,所以医科大学出来的中医,基本上没什么实力。
按照灵枢的想法,她应该去正规的医科大学才对。
不过很显然,她没这个条件。
只能跟自己这个半吊子学。
“中医里面没有细胞,细菌,病毒的概念。而生物学里面讲了细胞,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等动物体的结构和功能。”
“还有遗传变异,生殖发育,染色体组合,等课题。”
“如果中医学会了,说不定还真有用处。”
遗传变异,生殖发育,染色体?听到秦宇说出这一串犹如天书一样的名词,灵枢就心中一动:
这位先生虽然年轻,但他在医术上的造诣,却是深不可测。
看来我这次下山,是正确的选择。
而且他说的生殖发育,动物体的结构和功能……好像刚好和我研究的‘嫁接术’有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灵枢神情坚毅,暗暗想道。
“不过我只会一些粗浅的生物知识,毕竟以前高考要考。对医术是一窍不通,你要是想从我这里学到什么医术,恐怕会失望。”秦宇对小姑娘说道。
“先生你是不想收我吗?”灵枢神情暗然的道。
“先生你这就有点谦虚过头了。”老张道,“你不是能从霉菌中提取青霉素吗?这是毒医的手段啊。”
“那是科学好吗?”秦宇感到一阵无语。
“不管你怎么说,你只要答应教她就行了。”老张道。
“那行吧。”秦宇道。
心想反正你的医术也高明不到哪里去,用不到太高深的生物科学方面的知识。
你既然没机会去医科大学,想从我这里学到点什么,我就教你。
“不过我不能当她的老师,她也不是我的学生。”秦宇道,“我们小学根本就没有开设学生物课,只学一门没有开设的课程,她算不上我的学生。”
老师不仅仅是一个称呼而已,同时也代表了责任。
她身体这么弱,还没有体检报告,秦宇怕自己负不起责,也没能力保护好她。
一旦当了她的老师,就有教育她、保护她的责任。
而秦宇不会医术,显然没那个能力。
“你不肯传授她生物知识?”老张诧异。
“不是。”秦宇道,“如果她想向我请教生物知识的话,我会随时恭候,并毫不保留的教她,但就是不能当老师。”
“那就听先生的。”还没等老张说话,灵枢说道。
“那行吧。”老张道。
“你带她去找一个空房间住下,不能住女生宿舍。”秦宇道,“反正陆家村小学的房间多。”
“她的住处我来安排,就不用先生操心了。”老张道。
老张将灵枢带了出去。
和村民商量好之后,把她安排在一户农家,以前用来堆柴草的茅屋里住下。
第218章 医仙下凡?
灵枢住的地方,距离陆家村小学,还有一段距离。
她是擅长毒医的,经常用毒,因此住的地方不能距离村民太近,也不能离学校太近。
而且她还会在自家小院里培育一些毒花毒草,在房间里搞一些‘生物科学’、‘嫁接’研究什么的。
当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因为刚搬进去的房间需要收拾,秦宇便带着徐大和老张,一起过去帮助她。
先是把里面的柴草清理出来,再打扫干净。
然后从村民家里,购置一些生活用具,必需品搬了进去。
最后又帮她在屋子前方,围了一个篱笆墙,作为独立小院。在里面开垦了两块土地,方便她以后在里面种花种草。刚刚翻好地之后,灵枢就在里面撒上了种子。
忙了一整天,总算帮她收拾好了房间。
“先生,我对你从霉菌中提取青霉素的方法很感兴趣,你能先教我吗?”忙完之后老张和徐大都走了。屋子里,灵枢对秦宇说道。
“这是我以前的教桉记录,你自己拿去看吧。”秦宇把一沓记录交给了她。
“此外,我还想学哪些细胞结构,动物体的结构和功能,生殖发育,染色体等知识。我在这方面是一无所知,先生以后能一一传授给我吗?”灵枢又问道。
“当然可以,不过不是传授是教学。传授这个词太古风了,又不是师父教徒弟。”秦宇道,“所有的知识我可以全部教给你,不过要等我不上课的时候。”
“嗯。”灵枢道,“学生……灵枢以后有了疑问,再向先生请教。”
“你就先慢慢研究吧。”秦宇说完,正准备离开了她的小屋。
“先生等等。”灵枢叫住了他。
“你还有什么事情吗?”秦宇问道。
“先生觉得,人可以拥有其它生灵的体质吗?”灵枢打算向他请教。
“拥有其它生灵的体质?”秦宇一开始并没有听明白。
“比如说让我们人拥有蛇类的体质,身体温度比正常人低很多,消耗极少量的养分就能活着。身体不惧任何毒素,百毒不侵。”灵枢道。
“你应该还不知道动物这个名词吧。”秦宇道,“动物是指能够自主运动或能够活动之物包括人,也就是你口中所说的生灵。”
“你是想问人能否拥有其他动物的体质?这根本不可能。”
“不可能吗?先生来摸摸我的脉搏。”灵枢向他伸出了手。
手腕莹白如玉,秦宇见了就想到了‘皓腕’这个词,而且极其纤细,犹如小孩。
“我不会把脉。”秦宇道。
“不会把脉?”灵枢明显有些不信,“就算不会把脉,也能感受出差别来。”
“行吧,我试试看。”秦宇把手指把在了她的手腕上。
虽然不会把脉,但常识还是有的。
手指碰触的地方冰凉,顿时觉得她的体温很低,完全不像是正常人的体温。
摸了摸她的额头,温度同样很低。
不由得看了她一眼,都想量一量她其他地方的体温了。
人体的体温,腋窝下最准确。
同时也感受到了她的脉搏,跳动的极其缓慢。
等了将近一分钟,她的脉搏只跳了三十多次。
按照人类正常的心率六十到一百次,才算身体健康,这是常识。
然而她的脉搏,却只跳了三十多次。
秦宇一下被吓到了:还说自己没病?这都快死了好吗。
按照她的体温和心率,按照正常医学判断,是极其可怕的。
“先生你就放心吧,我身体好的很。”看他的手指还搭在自己的手上,灵枢不动声色的收了回去,“灵枢的身体现在已经拥有了毒蛇的部分体质,体温很低消耗少,每天只吃少量的东西,且身体不畏毒。”
“你在说天方夜谭吧?”秦宇傻眼,“况且毒蛇当中,只有眼镜王蛇才能免疫大部分蛇毒。温血动物中,只有平头哥蜜獾才有这个能力。”
“是毒医的手段,让我的体质变成这样的。”灵枢澹澹的道,“人和动物同样生活在天地间,生活方式一样,呼吸空气吸取自然的养分,让身体成长。”
“所以如果方法得当的话,也可以让人拥有其他动物的体质。”
“灵枢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并且打算为此付出一生的努力。”
一番话说得秦宇目瞪口呆。
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想做生物科学的达人?
她想做生物界的居里夫人?
让人拥有其他动物的体质,这在外面都属于尖端生物科学好吗?
类似于克隆技术,器官再造,给人移植猪心脏等黑科技。
“随便你吧。”秦宇道。
心中叹息一声,按照她的体温和脉搏,这丫头没多少日子可活了,就让她活在自己的梦中吧。“我先走了,不好好休息不要让自己太劳累了。”
说完,离开了灵枢的房间。
……
看到秦宇走后,灵枢拿起了秦宇给她的关于提纯青霉素的材料,认真研究起来。
越看越是心惊。
捧着这些材料,就像捧着至宝一样。
“秦先生的这些方法,对我帮助太大了。”
“首先是要从很多瓜果的青霉中,才能提取出有效物质。而我和父亲以前用毒,是拿来就用,并没有考虑到并不是所有毒都是有效的。”
“其次是用菜油,水,来萃取分离,把没用的杂质去掉。”
“其三就是用碳粉和宣纸多次提纯,才能提取出更纯正的毒来。”
“都说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果然如此!有了秦先生的这些方法,我的毒医水平,直接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秦先生这些东西,为我铺设了一条坦途,为我照亮了前进的方向。”
念头一转,又想道,“从秦先生刚才的表现来看,他根本不懂医术,连把脉的基本手法都不会。然而他给我提供的这些方法,却又如此的有用,真是好奇怪。”
“难道他只是单纯的学究天人而已,自身却不会医人?”
“而且他还知道什么细胞,染色体,动物结构,看起来就像是医仙下凡。”
“对医学方面的造诣是如此深不可测,却不会实际行医。莫非他是医仙被贬谪下凡,神仙给他下了禁制,不允许他行医?”
第219章 志大才疏崇祯帝
“这女孩身子太弱了,还有怪病,估计没多少日子可活了。”离开灵枢房间之后,秦宇心中感叹道,“但愿她余下来的日子,能够活的开心一点,快乐一点。”
“只可惜陆家村太落后了,找不到能治疗她的医生。”
“而且交通不便,我自己都很难走出去,就更不用说带她出去找大医院看病了。”
虽然灵枢并没有做成他的学生,但看到她的情况,秦宇还是觉得于心不忍。
如果有条件的话,他绝对会开车带她去医院。
…………
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陆家村小学,传出了学生们的朗朗读书声。
朗读的课文是《春天来了》
春天来了,小草发芽,野花开了,燕子飞回来了,同学们快快乐乐背着书包上学去。
学的是现代短文,小学一年级的。
因为知道班里的学生国文水平普遍很高,因此秦宇便因材施教,改变了教学方案。减少古文古诗的教学,侧重于教他们现代文。
而学生们也读的朗朗上口,逐渐改变了以前养成的古文习惯。
村外,两道人影悄然走进了陆家村。
正是黄村长和他的夫人。
朱元章和马皇后。
刚一进村,二人就诧异的看到,村民们全都忙的热火朝天,有的在修路,有的在烧窑。
已经有不少花树,被移栽到了道路上。
一派繁荣,生机勃勃的景象。和以前的贫穷落后,时常饿死人,村民无精打采的情况,简直判若云泥。
“因为秦先生的到来,陆家村要大变样了。”马皇后感叹道。
“咱相信,秦先生将来会改变整个村子。”朱元章道。
“秦先生,我们是来听你的历史课的。”下课的时候,夫妇二人来到学校,朱元章道。
“没想到你们还专门来听课,真是勤奋好学啊。”秦宇感叹,“行吧,第三四节课就是历史。”
“先生你说要讲明史的,说什么大明结局一根绳。”朱元章道。
“没想到你们还记得,行吧,今天就给你们讲这个。我们知道陆家村娱乐少,你们大家都喜欢听历史。这次历史课就当是娱乐,你们可以随便提问。”
“多谢先生了。”朱元章向他拱手致谢。
很快,上课时间到了。
秦宇在黑板上写下了一行字:
大明的末路。
志大才疏——朱由检。
“历史上的明朝,共经历了276年。”秦宇道。
只有276年?朱元章和马皇后听了,忍不住眉头紧锁。
他们作为开国皇帝和皇后,当然希望自己建立的王朝能够千秋万代。然而,秦宇却说明朝只有276年,怎能不让他们心中五味杂陈?
不过因为事先有了心理准备,便没有多说什么。
而且秦宇早就告诉过他们,历史上的王朝,都逃不出三百年的宿命。
同时他们也知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而朱标,朱椿,朱英娆等皇子公主听了,也是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滋味。
虽然明知道先生说的可能是事实,这个历史规律,就好像人固有一死一样。但他们的内心,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不过因为不能轻易打扰先生上课,也没有随便举手提问。
“要讲明朝的灭亡,就不得不说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志大才疏朱由检。”
“秦先生,他到底是怎么个志大才疏法?”见到这行字,坐在最后的朱元章忍不住问道。心想志大才疏,就是先生对我大明最后一位皇帝的评价?
“怎么说呢?”秦宇道,“崇祯皇帝,好学勤政、严于律己、不迩声色、励精图治……起早贪黑一步一步走向破国亡家路。”
听到前面几个对朱由检的评价,朱元章还有些得意,自己的后世子孙居然是个好皇帝?
然而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神情凝固起来。
崇祯皇帝勤奋好学不贪图声色还励精图治,最后就落得个国破家亡的结局?
“先生,就请你仔细给我们讲讲吧。”朱标忍不住说道。
能预见到的后世子孙的亡国路,也可以拿来给前面的长辈拿来做借鉴。
知道他是怎么王国的,及时改正,或许能够规避掉。
“好!”秦宇道。
“崇祯皇帝的谥号是明思宗,一个思字,包含了后世对他的思考和评价。那就是执念有余,天命难违。此外民间又叫他烈宗,是志大才疏,但品行刚烈身死其位者。”
“其实明朝的皇帝本不该他朱由检做,老朱家传到他那一代,皇帝叫做朱由校,也就是咱们熟知的天启皇帝。”
咱们熟知?
人群心道:恐怕只有你一个人熟知吧?
然而秦宇却不知道众人的心思,继续道:“天启皇帝号称‘鲁班转世’,当了七年的皇帝,就做了七年的木工。他的木工活堪称一绝,做出来的床美观大方,绝对是艺术品。做出来的木质宫殿,比任何木匠都要精巧的多。在修缮几个宫殿的时候,他亲自指导木工工作。”
鲁班转世?
木工精巧?
人群听了顿时傻眼。
这样的皇帝,能管理好国家吗?
听秦先生的话,他好像是一个能工巧匠,可他是皇帝啊!
“咱以前虽然也做过木工,但那是为了维持生计,你一个皇帝去做什么木工?”朱元章则是神情凝固,“咱的好品质你不继承,偏偏继承一个业余爱好。”
咱回去之后,立刻在皇明祖训里加一条:所有后世子孙,不准继承咱的木工技术。
“先生,这不可能吧。”朱标道,“一个皇帝怎么可能把木工做的那么好,他不知道他应该把全副心思,都放在治理朝政上面吗?”
“没什么不可能的。”秦宇澹澹的道,“你忘记宋徽宗了?”
“历史就是这么有趣,朝鲜的恭愍王和宋徽宗,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二人都是书画大家,可偏偏又是历史上明确记载的皇帝。”
“所以明朝的天启皇帝喜欢做木工,也没什么奇怪的。”
“说起奇葩的皇帝,尤其是明朝的多。当然,有些算是业余爱好,而有些,那就是真正的奇葩了。为了提升你们的学习兴趣,我把这些奇葩皇帝都给你们写出来。”
第220章 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说完,转身在黑板上开始板书起来:
第一位:御花园就是我的菜园子——朱元章。
第二位:猜猜我在哪儿猜对有奖——朱允炆。
第三位,我就是老大的征北将军——朱棣。
第四位:等朕再吃两口——朱高炽。
第五位:我的蛐蛐可是常胜将军——朱瞻基。
第六位:朕是皇帝快开门——朱祁镇。
第七位:大哥在瓦剌留过学,还是把皇位让给他吧。
第八位:三十七岁的小仙女不肯将就嫁给二十岁的沙特王子也不是不可能。
第九位:朕只要一个老婆。
第十位:皇宫就是我的马戏团。
第十一位:其实我是修仙者。
第十二位:再多来几个宫女。
第十三位:我可以几十年不上班,你们可以吗?
第十四位:连太监都敢打我。
第十五位:鲁班转世就是我。
第十六位:这道题太难了,我不会做!——朱由检。
????
人群看的是满脸问号。
虽然秦宇写的他们完全看不懂,里面还有很多句子有调侃的味道。
但他们知道,以秦先生的学问,他写的这些话里面,必定蕴含着深刻的涵义。
每一句话都代表着一段历史,或者说是大明的气运。
“好了,话题扯远了。”秦宇道,“还是先来讲讲崇祯皇帝吧。”
“他朱由检就是个王爷,普通的藩王。众所周知,明朝的王爷是最享福的,有封地,有钱花,妻妾成群,所以很多人都想回到明朝当王爷。”
“他的生活本该是吃了睡睡了吃,然后多生几个儿子,为后世翻译元素周期表多做点贡献。”
“然而就在此时,他的木匠哥哥落水生了一场大病。天启连一个活着的儿子都没有,于是临终前把皇位交给了他,并叮嘱他要做尧舜一样的皇帝。”
“就这样信王朱由检接手了大明江山,走完了大明风雨飘摇的最后十七年。”
“众所周知,和做木工、玩蛐蛐、玩瓷器一样,当皇帝是一个技术活。而信王以前是个王爷,从小就没有接触到当皇帝的职业培训。”
“所以他注定了当不好皇帝。”
……
“崇祯接手的,本来就是一个烂到骨子里的明朝。”秦宇道。
烂到骨子里?
人群疑惑,“请问先生,是因为那个鲁班转世的皇帝,荒废了七年朝政所致吗?”朱英娆问道。
“不是。”秦宇道,“老师以前早就教过你们,王朝的没落从开创时期就开始了。王朝建立,所有功勋大臣都会得到封赏,而封赏最多的就是土地。”
“在这个时候,开国皇帝就已经在开始培养,新的贵族阶层幼苗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贵族阶层逐渐的发展壮大。每经历一个皇帝的更替,幼苗就长大一分,一步一步成长成为王朝末年,盘根错节的参天大树。”
“在朝堂上,新贵族攫取了朝廷的大部分权力。皇权旁落,最后皇帝被架空。”
“在社会上,封建贵族对土地的兼并越来越严重,导致大多数都是没有土地的流民,佃农。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平民和贵族的矛盾不可调合。”
“所以那时候的大明王朝烂到骨子里,并非是从天启皇帝开始的,而是从朱元章分封给贵族土地开始。一步一步,形成崇祯时期的局面。”
“就算万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天启做了七年的木工,也不是根本原因。他们只是为大明的没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而已。”
“嗯。”
“嗯。”
人群听了纷纷点头,表示秦宇说的有理。
咱已经听从了你的意见,开始把土地公有了,应该不会再出现那样的局面吧?朱元章心中想道:你果然是来拯救我大明王朝的,否则又怎会提前建议咱实行公田制?
提前把封建贵族,扼杀在幼苗阶段?
“刚才老师讲到,崇祯皇帝接手的是一个烂摊子。如此烂的一个摊子,他完全没有机会力挽狂澜,换做任何一个皇帝都不行。”
“此外他还没经过当皇帝的系统培训,技术不到位。自尊术,立威术,施恩术,平衡术等帝王术他是一窍不通,做什么事情全凭自己想当然。”
“所以他的结局早已注定。”
“而且他的运气也不好。”
“崇祯元年,全陕天赤如血。五年大饥,六年大水,七年秋蝗。加上朝廷的苛捐杂税,百万流民丧失家园,吃完树皮吃草根,吃完草根吃观音土,吃完观音土之后都活活胀死。”
“千里无活人,饿殍遍野,易子而食的景象再次重现。”
“那时候的陕甘,就是另外一个凤阳。”
“这几乎是历史的重演。”
“既然当年的凤阳能出一个朱元章,那么崇祯时期的陕西就能出一个李自成。”
历史的重演?
朱元章闻言顿时神情凝固,元末百姓的惨状他是亲身经历过的,也知道百姓的苦。所以他才会那么的憎恨贪官,想要为百姓做实事。
然而万万没想到,自己建立的大明王朝,最后也会和元末一样。
屠龙少年最后自己成为了恶龙。
真是令人唏嘘。
“秦先生,既然你说崇祯皇帝励精图治,好学勤政、严于律己、不迩声色。那么他为何容忍官员腐败,任由他们向百姓征收苛捐杂税?”
“还有,他为何不下旨赈灾,拯救黎民百姓?”
“呵呵。”秦宇闻言笑了,“我早就告诉过你,那时候的封建贵族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底层的官员基本上都是参天大树上的枝叶,崇祯皇帝根本就动不了他们。就算能摘掉几片枝叶,动不了他们的根本,用不了几天,枝叶又会重新长出来。”
“你以为他能做到和朱元章一样,一道旨意下去,就能杀几万贪官?”
“崇祯说,臣妾做不到啊。”
“那时候皇帝的圣旨,已经没有多大权威性。一道圣旨下去,最多只能让他们表面听从,然后敷衍他一下而已,私底下该怎么盘剥百姓还怎么盘剥。”
“至于赈灾……财富都掌握在封建贵族手里,国穷民富,朝廷哪里拿得出钱来赈灾?”
第221章 我们的后代也太倒霉了
“当时户部每年的收入,多的年份百万两,到最后只有几十万两银子。泱泱大明,幅员辽阔,每年只收入几十万两简直就是笑话。”
“那点钱连给官员发工资都不够,更不用说赈灾,剿灭义军和对付皇太极了。”
“有一次崇祯向大臣们筹款,群臣有的出几十两,有的出几百两。一个个都跟皇帝哭穷,皇后好说歹说才从崇祯的老丈人那里筹到了三千两。”
“那时候满朝的大臣,皇帝的老丈人,都是封建贵族。”
“讽刺的是,李自成攻陷京城之后,把那些封建贵族抓来,一下就压榨出了三千万两银子。”
“很显然三千万两并非他们的极限,他们的极限起码上亿。”
“崇祯拿不出钱来剿灭义军,发不出军饷对付建州女真,因此他不得不下令向百姓征税。按照他的话说,是不得已而为之。”
“为了大明江山,就先盘剥一下百姓了。”
“然而,向百姓征收的税银,百分之九十九都落入了封建贵族的口袋。如果税银共有一百两的话,那么皇帝到手的就只有一两银子。”
讲到这里,秦宇停了下来喝水。
“可恶的封建贵族!”
“他们就没有忠君思想吗?”
人群听了,个个义愤填膺。
“文臣个个可杀!”朱元章冷声道。
“不错,当时的崇祯也是这么说的。”秦宇放下水杯,说道。
“秦先生,那些封建贵族,就那么没人性吗?”朱标忍不住问道,“他们看到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易子而食,居然还要继续盘剥百姓?”
“难道他们当中就没有好心人,有菩萨心肠,把自己的粮食拿出来赈济灾民?”
“抱歉,他们就是那么的冷血。”秦宇道,“资本,本质就是冷血的。我这里讲的所谓资本,就是封建贵族手里的钱粮和土地。”
“纵观华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大灾之年肯把自己的粮食拿出来给灾民的封建贵族,一个都没有。”
“各位们心自问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假如你们也是有钱人,你们肯不肯把自己的钱粮拿出来,无偿给那些不认识的百姓?”
人群闻言沉默良久。
“秦先生,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人性本恶?”朱英娆问道。
“非也。”秦宇道,“给是情分,不给是本分。”
“不过人性问题,不在今天的讨论范围。”
“我想,假如我遇到这种情况,假如我是当时的富户。我会把自己的钱粮,拿出来赈济那些灾民。”过了一会儿,朱标突然说道。
“我也会。”朱英娆道。
“我们都会。”朱樉,朱椿,陆黑蛋,陆狗娃,韩烟儿,徐妙锦,陆清浅等,秦宇的所有学生,纷纷说道。
全都表示,他们能拿出自己的钱粮赈济百姓。
“你们的回答,让老师感到很欣慰。”秦宇闻言感叹道,“看来,在老师的教育下,你们已经学会了善良。不过说话容易,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就连很多封建贵族子弟年轻的时候,也都有这样的想法,谁还不曾是个热血青年?”
“你们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你们都不是封建贵族。”
“封建贵族从小接受的教育就和你们接受的教育不一样,他们接受的是‘贵族教育’。他们的父母会从小,明里暗里教育他们,你们生来就是上等人,高普通百姓一等。”
“低贱的百姓的死活与你们无关,你们又不是菩萨救他们干什么,家族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而普通百姓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忠君思想。”
“试想一下,封建贵族,会从小教育自己的孩子平等,博爱的思想吗?”
“他们又不傻要自降身价?”
“嗯,嗯。”人群纷纷点头。
几个皇子和公主们心自问,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也是贵族教育。宋廉高启教育他们,你们是皇子,要懂皇家礼仪,要自重身份。
“此外,资本,也能让人变得冷血。”
“即使有一些心地善良的富户,他们也会觉得,世道如此,就算自己拿出来一点钱粮赈济灾民,也改变不了大局,索性就不拿出来了。”
“不错。”
人群纷纷同意。
……
“言归正传,咱继续讲大明的结局一根绳。”秦宇道。
“崇祯八年,九月西乡大旱,略阳水涝,民舍全没。九年旱蝗齐至,十年秋禾全无,十一年夏飞蝗蔽天……十三年又大旱……十四年又又又旱。”
“还有那到处横行的瘟疫,瘟疫传染,人死八九。”
崇祯皇帝在位期间,几乎年年有天灾?
人群听了,心中惊骇不已。
我们的这个后代崇祯,也太倒霉了吧?
“秦先生,是不是因为崇祯皇帝太昏庸,导致了天灾不断?”朱标问道。
“不是,老师刚才已经说了,崇祯励精图治,只不过是小学水平证明不了哥德巴赫猜想。”
“而且老师也早就教过你们。天灾那是自然现象,和皇帝的德行无关。”秦宇道,“就算是上天有降灾能力,也该惩罚皇帝,而不是百姓。”
“所以出现天灾的原因,还是气候问题。”
“崇祯年间,已经快到王朝三百年寿命的上限了。冷暖交替已经来临,而崇祯时期的气候变化,更为严重,是五百年才出现一次的小冰河期。”
“不错,老师教过了。”
人群纷纷点头。
“只不过,崇祯碰上更厉害的小冰河期,也算是倒霉透的。”
“当时的大明本来就是烂摊子,加上他自身能力不行,加上小冰河期,大明想要延续国祚,太难了。”
“秦先生,小冰河期如此厉害,导致年年天灾,朝廷该如何正确面对呢?”朱元章问道。
“只有全国上下一心,共同抵御自然灾害了。”秦宇道。
“皇帝统一调配全国资源赈灾,官员个个卖力救民。而且还需要国家很富有,粮食储备充足,金银储备充足,才有可能安稳渡过。”
“不过,这是理想化的状态,现实根本不可能做到,或者说难度是地狱级的。”
第2023章 魏忠贤到底该不该杀
“如果朝廷不是足够富有,迈不过小冰河期这个坎。”秦宇道,“就连贞观之治,文景之治等一些盛世,都没有那样的国力,更不用说是明朝末年了。”
“请问先生,这个小冰河期一般持续多少年?”朱元章问道。
“三十到四十年左右。”秦宇道。
三十到四十年?
人群闻言咋舌,难怪崇祯在位十七年,年年都是天灾。
持续三四十年的小冰河期,太可怕了。
的确如秦先生所说,持续三四十年的天灾,真不是一般的朝廷能够扛得住的。估计就连以前的贞观之治,文景之治都做不到。
也不知道咱现在开始励精图治,大明将来能不能扛得住?朱元章心中暗想,咱现在已经在开始按照先生的指点,实行摊丁入亩了。
“西南富庶起来,国库的税收多,粮库储存已有富余。”
“再加上提高商人地位,开辟海外贸易,从海外掠夺金银,开疆扩土……”
“大明已经提前进入盛世。”
“但想要抵抗三四十年的小冰河期,现在的国力恐怕还远远不够。”
“看来,咱还得加大力度,从海外掠夺金银了,大明现在的金银储备太少了。应付即将出现的三四十年小冰河期,现在国库的那点储备完全是杯水车薪。”
“粮食就不用掠夺了,任何粮食都存不了几百年,金银却可以。”
“秦先生这是在隐晦的指点咱,让咱好提前做好准备啊!”
“而且还指点了咱方法,就是摊丁入亩,公田制,开辟海外贸易,掠夺海外金银,等等一系列举措。”
“先生果然就是上天派下来,拯救我大明的。”
“至于那外患建州女真,回去之后,咱就先把他们灭了再说。”
……
“总而言之,瘟疫,天灾,农民起义,女真虎视眈眈,这些都让崇祯难以有作为。”这时候,讲台上的秦宇,继续讲述起来。
“崇祯虽然已经很努力的在挽回局面了,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朝廷没钱没粮,让当时的情况无法逆转。”
“当然了,大明的亡国,不仅仅是老天爷和他父兄祖辈的过错。”
“他崇祯作为一国之君,还是有责任的。”
“老师之前已经说了,这人只适合当一个享乐的王爷,不适合当皇帝。既没有接受帝王术的教导,也没有老祖宗朱元章实践出真知。”
“虽然他励精图治,不迩声色,却没干出什么漂亮事。”
“小学水平去做高等数学题,头皮都挠破了,卷子都写满了,答桉都写到卷子背面了,结果全是错的。”
“1627年,只有十七岁的少年天子朱由检初登大宝。一上台他就把大哥的求情抛到脑后,杀了魏忠贤,剿灭阉党。肃清朝纲,真是意气风发。”
“魏忠贤是什么人呢?少年时因吃不起饭,不得已对自己挥刀,入宫当了太监。因一直伺候的主子当了皇上,身份便水涨船高。”
“后来随着木匠皇帝偏爱木工怠慢朝政,秉笔太监魏忠贤便专断国政。大权独揽,位极人臣,江湖人称九千岁。后来朝堂上还形成了只知道有九千岁,不知有皇上的局面。”
“崇祯皇帝这一操作,颇有点康熙十六岁擒杀鳌拜的味道。”
“这样的权臣杀的好!”朱元章闻言,脱口而出。
“崇祯皇帝,一上来就做了件漂亮事!”朱标等皇子说道,语气中不无赞许。
“只有十七岁就能做出这样的大事,把朝政大权从权臣的手中收了回来,也算是有作为了。”马皇后道,“可是先生为什么说,他没干出什么漂亮事呢?”
“他杀魏忠贤这件事就不漂亮,甚至是个错误。”然而秦宇却摇了摇头道。
“为何?”人群震惊。
“崇祯皇帝在吊死的时候,只有一个太监对其不离不弃,那太监就是视崇祯如己出的王承恩。王承恩当时抱着崇祯的尸体哭道:若忠贤在,世事必不至此。”
“却是为何?”人群问道。
“魏忠贤虽然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奸臣,但却是极其有能力的。”秦宇道。
“他出生贫贱身后没有世家宗族的支持,却能凭借自己的手段,将当时的封建贵族压制下来。虽然不至于拯救明朝与危难之中,但至少能延续大明的国祚。”
“魏忠贤一死,阉党和东林党之间的平衡立刻被打破。”
“而崇祯当时年少稚嫩,加之能力不足,根本就应付不了接下来爆发的不利局面。东林党比阉党更误国更可恶,让他难以收拾。”
“不错,崇祯这件事情做错了。”朱元章闻言立刻回过神来,道,“崇祯,没有学会帝王的平衡术。有时候皇帝明知道某人是奸臣,却依然留着不杀,就是为了平衡。”
其实他自己也是这样做的,秦宇之前已经无意中说出了胡惟庸桉。朱元章明知道胡惟庸将来会谋反,但就是留着没有杀他。
“嗯,嗯。”秦宇点头道,“事实就是如此。”
“你们以为康熙不知道江南曹家贪腐?你们以为,乾隆就不知道和珅是大奸臣?哦,差点忘了,你们不知道清朝的历史。老师以后就少拿清朝的历史举例了。”
“怎么说呢,历朝历代高明的皇帝,恐怕都会留几个奸臣在身边,牵制其他势力吧。水至清则无鱼,朝廷那么复杂的地方,根本不可能全都是忠臣良将。”
“魏忠贤被杀之后,再也没有压制得住东林党的力量。导致东林党一家独大,文人误国。腐败之风更胜从前。东林党就是顶着读书人帽子的江南士大夫阶层,也就是封建贵族。”
“不错,不错,刚才是我们草率了。”几位皇子说道,“崇祯皇帝,的确不该杀魏忠贤。”
“总之,魏忠贤和东林党两边都不是好人,两边都是朝廷的毒瘤。”秦宇道,“两边都活着,便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让朝廷能够暂时稳得住。”
“相比之下,东林党对朝廷的危害更大,也更不好对付。”
第223章 崇祯的刻薄寡恩
“所以当时崇祯的正确做法是,先留着魏忠贤,借助他的力量剿灭代表封建贵族的东林党。等东林党灭了再杀魏忠贤也不迟。”
“魏忠贤的权力毕竟很大程度上依赖皇帝,皇帝想杀他很容易。”
“崇祯皇帝,把顺序搞反了。”
“杀魏忠贤,是崇祯犯下的第一个错误。”秦宇道,
“接下来,他又犯下了另外一个错误,那就是杀袁崇焕。”
“当时的袁崇焕意气风发,一心报国,号称‘一把尚方剑,五年平辽东’”
“虽然他并没有说到做到,还亲口承认自己说的五年平辽东,是为了安慰皇帝而已。以朝廷的现状,换做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五年平辽东。”
“虽然他最后导致皇太极兵临城下,虽然他还擅自杀了毛文龙,但他还是不该被处死。”
“因为在那种非常时期,对女真作战能胜的,除了袁崇焕之外,恐怕没有第二个人。”
“非常时期当行非常之事,武将虽然有取死之道,你至少应该等他打败了敌寇之后,再和他算账吧。”
“不要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愤怒会降低一个人的智商。而崇祯就是因为被袁崇焕的种种作为,气的冲昏头脑,杀了袁崇焕的。”
不错!朱元章闻言心中无比赞同。
他举义的时候,手下武将有取死之道的比比皆是,就连常遇春都擅杀过俘虏。然而朱元章却没有跟他们计较,只是把他们的功过,一笔一笔记在小本子上。
开国之后如果开国武将懂得收敛,那么之前的事情就算了,小本子永远尘封在柜子里。
如果他们不知收敛,胡作非为,敢居功自傲,那么就新账旧账一起算。
大业未竟,正值用人之际,你杀他干嘛?朱元章心中吐槽。
“袁崇焕被杀之后,辽东战事再无可用之人,可悲,可叹!”秦宇道。“崇祯皇帝的第三个错误,是对李自成等人杀伐不果断。”
“在洪承畴都快要剿灭李自成的时候,他却把洪承畴调了回来防守京城。按照他当时的话说就是,李贼只有六七人逃了出去,不足为虑。”
“如此半途而废,致使李自成后来死灰复燃,攻陷京城。”
“打蛇不死,贻害无穷,放虎归山,斩草不除根等道理他不懂。”
“当然他也并非是不懂,而是没有做到。但凡一个傻子,都能把大道理讲的头头是道,但能做到的却凤毛麟角。懂和做到,完全是两码事。”
“当时京城战事太紧,而镇守宁远的吴三桂又分身乏术。如果不把洪承畴调回来,京城恐怕很难守得住,他也有他的理由。”
“所以老师才说,大道理人人都懂,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因为不能做到的人,总能给自己找到合理的借口。”
不错,不错!
人群闻言纷纷点头,秦先生这句话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
“在这里斩杀袁崇焕的弊端就显现出来了,吴三桂无论是声望还是统御能力,都不如袁崇焕。他没有能力,挡住皇太极的三路大军。”
“总之一句话,所有的事情都是一环扣一环来的。”
“前面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后面就要付出十倍的努力才能弥补得回来,甚至永远弥补不了。”
秦宇道:“崇祯的第四个错误,是面对皇太极的时候战和不定。时而战,时而不战,导致明朝处理边患,始终处于被动局面。”
“当然对女真战和不定,他不负主要责任。”
“他之所以战和不定,只有一个根本原因——那就是没钱没粮。”
“朝廷发不起军饷军队没有粮草供给,拿什么打仗?”
“要是有钱的话,他早就打了。要是朝廷军饷充足,给一个傻子当皇帝,他都知道对边患要战而不是和。和,也是屈辱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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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没钱没粮的原因大家都懂,那就是封建贵族占有了社会绝大部分财富。”
“所以战和不定只是表象,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封建贵族惑乱朝纲。”
“虽然崇祯在这件事上不负主要责任,但次要责任他还是逃不掉的。因为非常时期,当行非常之事。常规操作应付不了当时的局面,必须要有破釜沉舟的魄力。既然你是皇帝,就该拿出点魄力来。”
“所以说呢,崇祯并不昏庸,而是能力不足。”
“不错,不错。”人群闻言纷纷点头:虽然战和不定的根本原因是缺钱缺粮,但你是个皇帝,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证明你没有什么雄才大略。
……
“其五,崇祯为人还刻薄寡恩。”
“崇祯杀掉的武将人才,比敌人杀掉的十倍还多。”
“兵部侍郎杨镐,蓟辽都御史刘策,督师袁崇焕,巡抚都御使孙元化,漕运总督杨一鹏,兵部尚书熊文灿……”
“没有朱元章的能力,却得了朱元章的病。当然,朱元章并不刻薄寡恩,老师指的是,崇祯得的是朱元章杀了很多大臣的‘病’”
“该杀伐果断的时候不果断,不该杀的时候倒是杀的很多。”
“要知道袁崇焕那些人,都是当时的可用之才。”
“朝廷本来就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还要自己给自己釜底抽薪。”
“按照他的话说就是文官集团惹不起,你们武将还不好杀吗?”
“老师再给你们讲一件事情,你们就知道崇祯是如何刻薄寡恩的了。”
“崇祯二年己己之变爆发,崇祯下令甘肃镇兵马勤王,走到定西的时候,甘肃兵哗变了,巡抚梅之焕派人查问时,哗变士兵说:‘当年也是甘军驰援辽东,一个活着回来的都没有。如今我们要走六千里路,盔甲火炮又重,朝廷居然不给我们一分安家的粮饷。’
‘领军对我们又要求严厉,每天规定要行军多少就一定要行军多少,夜间还不允许借宿民房,在外面露宿片刻,便立即吹号让我们继续行军。这样下去,再走个几天,恐怕人马全部都要累死在路上。左右是个死还不如死在这里。现在我们哗变,已经没有活命的机会,只能拼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