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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综:我要做有钱人全文阅读

作者:半吃半宅     港综:我要做有钱人txt下载     港综:我要做有钱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港综:我要做有钱人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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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大大正努力存稿中,喜欢的宝宝先收藏回家,一起期待后续呀~

第一章 非正规渠道登陆

    一九八零年七月

    夏季!

    夜色如墨!

    在香江某一处海滩上!

    “哗哗!”

    伴随着海浪翻滚声,海风徐徐的吹着,将空气之中弥漫的炙热轻轻吹去。

    而就在此时,一道湿淋淋,看起来略显狼狈的身影,一点一点的艰难的从大海之中逐渐走上了海滩。

    但在接触沙滩的第一时间,他便双腿一软,“噗通”一声,直接跪倒在了地上。

    不过之后,他却并没有试图再站起来,反而是顺势瘫坐在了地上,并“呼哧呼哧”的,大口大口喘气了粗气,原地休息了起来。

    好一阵子。

    他的呼吸才逐渐的平稳了下去,也才重新站了起来。

    随即!

    看着在前方如墨的夜色之中,星星点点,但却显得异常明亮的灯火,他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一个兴奋的笑容,并呢喃道,“终于...终于...终于到了!!!”

    随即,他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犹如发泄一般,朝着灯火的方向,大声呐喊了起来,“香江,我曹德来了!!!”

    曹德!

    一枚重生者!

    于半个月前,在车祸之中,重生到了这个时代。

    对此,他很高兴。

    不仅因为劫后余生,能在车祸之后又重活一辈子,更因为重生前四十岁,重生后的身体才十八岁,直接年轻了二十二岁。

    虽然也因此换了一个时代,不过这也没有什么!

    重生之前,孤儿院出生的他,没有孩子,也没有妻子,除了自己辛辛苦苦开创的市值达到三十亿的互联网企业外,本身他对于原本所处的时代也没有什么留念。

    再者!

    他觉得以他那四十年的人生经验以及曾经开创了市值达到三十亿的互联网企业的能力,他觉得自己在这一个时代搅动一番风云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

    甚至以后完全可以直接套用两马的发家历程,开创个什么企鹅,啊你爸爸之类,也不是什么难事!

    到时候那身家别说三十亿了,就算是三百亿,三千亿都不是什么问题,连三万亿都可以展望一下!

    然而!

    尽管他想的很好,可刚刚穿越没有两天,正在熟悉周围环境,寻找商机准备赚第一桶金的他,却惨遭这辈子最大的危机---泥石流!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引发了一场浩大的泥石流,直接将他所在的村子冲成了一片废墟,顺便还带走了他在这个时代的父母,爷爷奶奶,还有大部分的亲戚以及所有的家产。

    就他命大,侥幸存活了下来。

    不过,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坏,在这辈子的父母祭天之后,他也激活作为重生者标配的金手指---购物系统!

    这各系统的功能正如其名,购物!

    每周都会随机刷新六样东西让曹德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长生不死,随身空间,身体强化,可乐,薯片,机床,枪械,计算机,甚至人物,生物等等各种各样的东西。

    可以说是,世间有的,甚至诸天万界有的,应有尽有。

    当然!

    也不是免费的!

    购物购物,正如其名,要花钱购买。

    这段时间,他看过的价值最高的是长生不死,一个九后面跟着无数个零,再来是随身空间,一立方一百万,最便宜的是一车厢的可乐,其贩卖的价格也达到了一万。

    这让曹德心直接凉了半截!

    就他的情况,别说是长生不死了,就算是一车厢可乐都买不起。

    好在!

    这购物系统,也有新手福利。

    那就是第一次购买的可以以零元的方式,购买价值一百万以及以下的任何物品。

    刚好,一立方的随身空间就价值一百万。

    曹德也没有犹豫,直接购买了下来。

    但光买一个怎么能够呢?

    系统是他两辈子以来最大的机遇,他要就这么满足了,那会被天打雷劈的。

    因此!

    他想要赚钱,赚大把大把的钱。

    好能够购买系统内的各种商品。

    不过,他虽然有能力,也有信心,在这个时代赚钱,可却也没有把握在这个时代的内地赚够能够购买系统内东西的钱啊。

    没办法!

    这是大势所趋。

    这时代的内地,开放程度还不高,各方面都有限制,官方的规定一天一个变样,想要赚个十万八万的还好,可想要赚更多,根本不可能。

    除非再等个一二十年的!

    那时候开放程度高,赚钱的渠道也更多,官方的规定也逐渐明确。

    可十万八万的买不了什么好东西,一二十年那他要浪费多少次机遇?

    系统会刷出多少个好东西,而他却没有能力购买的?

    所以!

    思索了许久后,觉得自己等不了这么久的曹德,一咬牙,做出了一个决定---去香江!

    无论是这个时代,还是未来的时代,香江都是亚细亚洲重要的国际港口,不仅经济发达,开放程度也高,是亚细亚洲的金融中心之一。

    曹德想要赚钱,赚更多的钱,去这里再好不过了!

    当然!

    因为时代的限制,这年头想要光明正大的去香江,对于他这种平头百姓来讲,基本不可能。

    因此!

    在仔细思索了一下后,他最终决定用非正规渠道登陆。

    嗯,就是偷溜过去!

    而有了想法后,他就果断的拿了官方发放的安置费,直接跑到了距离香江不远的深城,准备在这里找个专门的团伙带他一程的,这样也比较安全。

    毕竟,这时代对于准备偷溜过去的人,抓得也挺严的!

    专门做这一行的团伙手上肯定掌握着巡逻的时间,还可能有独家的小路,找他们带路的话,只要不遇到一些黑心的,大部分情况下,安全系数还是比较高。

    可后来,他又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没钱!

    这些团伙又不是做慈善的,本身这事情风险又比较大,被抓到了不说吃枪子,但起码也要蹲几年,肯定是不可能白白带他过去。

    曹德虽然有官方发放的安置费,可那些安置费并不多,在他从家乡来到了深城这一段路程上,就花了个七七八八,剩下的压根不够缴纳这些团伙要的费用。

    但没办法啊!

    人都到这里了,总不能再回去吧?

    于是,他又一咬牙,直接决定了,自己游过去!

    对于正常人来说,直接游过去风险很大。

    可在有随身空间存放东西的前提下,他只要在随身空间内放个足够他休息的小木筏,再带两个救生圈,那游过去的危险性也没有多高。

    唯一要小心的就是巡逻的海警。

    但只要注意点,见到来人之前躲在水下,问题也不是太大。

    最终!

    也正如他所预料的一般,在随身空间的帮助下,他安全登陆了香江。

    ---

    “是谁?!”

    而就在曹德呐喊完之后,一道严厉的质问声忽然响起。

    曹德循声望去,却是看几个拿着手电筒,穿着绿色制服,拿着黑色警棍的人正往他这边赶!

    “不好!!!”

    他心头“咯噔”一跳,大感不妙。

    这打扮分明是巡逻警察啊!

    一旦被抓到,就完了。

    这时代的香江虽然有名为“抵垒”的相关的政策,即一旦到达香江就可以获得身份证。

    但这是有前提的。

    前提必须是达到市区得到住所或者和亲人见面得到收留才行!

    像曹德现在这种情况,刚刚过来的,还没有进入市区,更没有找到亲人的,一旦被抓到了就直接会被遣送回去。

    因此!

    没有丝毫犹豫,他立马拔腿就跑。

    “站住!!!”

    “给我停下!”

    “别跑!”

    ...

    巡逻警察们眼见着这一幕,在愣了一秒后,也立马意识到了什么情况,拔腿就追。

    这年头偷渡过来的人很多,巡逻警察经常遇到这种事情,也知道该怎么做。

    就这样!

    一追一逃,双方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第二章 曹达华!?

    良久!

    曹德利用这副身体不错的身体素质以及常年干活累积下来不错的耐力和巡逻警察拉开了距离,并在之后找了个机会,冲入了道路一旁隐蔽的树丛之中,这才成功的甩开了巡逻警察!

    “呼~”

    而此时,已经累的不行了的曹德,眼见巡逻警察的声音逐渐消失在了夜色之中,这才长长的舒了口气,稍稍放松了一些。

    “总算走了!”

    曹德呢喃了一句后,眼角的余光忽然看到了自己身上的打扮。

    他不由的皱起了眉头,呢喃道,“这身衣服可不行啊!走在大街上,怕是一下就被警察发现了问题了,还是赶紧换了吧!”

    现在的他,穿着发黄的白衬衫,发白的绿色布裤。

    整体形象看起来不说多丑,但多少有点土气,如果出去了绝对会让人一眼就看出来,是从内地来的。

    这对于现在的曹德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这种形象走在路上,太容易被查了

    他还没有取得身份证,一旦被查就完了。

    好在!

    他对此早有准备。

    他手一晃,便从随身空间之中取出了一套崭新的衣裳。

    这是他考虑到来到香江后,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比如穿着不符合香江风格,特意花了高价钱在深城购买的。

    据说是从香江偷运过去的,当下香江最时尚的衣服。

    当然,是不是时尚曹德也不清楚!

    毕竟,他压根就不了解这个时代的时尚。

    但至少比他身上这一身充满土味的衣服好的多了。

    毫不犹豫的,他当场将身上湿淋淋的换上,换上了这一套崭新的新衣裳。

    “好像...还差点什么?”

    但换完衣服后,他又一次皱起了眉头。

    可就在他想着的时候,不经意间,他的手摸到了湿漉漉的头发。

    顿时,他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是头发!

    他的头发因为之前游泳的时候,不仅湿了,还变的十分凌乱。

    这头发可不适合这装扮啊!

    想着,他立马用手稍稍撸了一下头发,将原本凌乱的头发,撸成了大背头。

    做完这一切后,原本还略显狼狈的曹德,现在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穿着花衬衫,黑色长裤,有着满满时尚感的少年!

    但还没有完!

    想了想,他又将衬衫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了几个,露出了里面那常年干活而得到的,略显健壮的胸膛,还有那天生白皙,怎么晒也晒不黑的皮肤。

    这下!

    曹德不仅有着满满的时尚感,还多了一丝痞气,整体看起来痞帅痞帅的!

    这装扮,这样子,别说在这个时代了,就算是在未来的时代,这身打扮,这副模样,走在街上都是最靓的崽。

    “嗯,这下应该看不出我是内地的了吧?”

    再次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后,曹德总算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有了这身打扮,即使街上遇到了巡逻警察,也不会怀疑他的身份,更不会去查看他的身份了。

    “所以...接下来就要去找三叔了!”曹德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又呢喃道。

    三叔,原名曹建华。

    是他重生过之后,这副身体的父亲的弟弟。

    在二十多年前,闹饥荒的时候,因为活不下去了,就逃到了香江,后来靠着不错的运气,成功在香江安置了下来,并且还经常写信回去报平安。

    但因为时代的原因,他本人没有办法回去,只能偶尔寄过来一些香江的东西。

    而曹德在重生这半个月时间里,正好听到父亲提过一嘴,还说过他所在的地方。

    本来!

    曹德是不在意这个的。

    毕竟,这位三叔远在香江,对于他来说,短时间内基本没有办法接触。

    但现在,他偷渡了过来,这三叔就很重要了!

    对于曹德来说,现在最主要的是弄到香港的身份证,而想要弄到身份证,最好不过的办法,无疑是找这位三叔。

    两人之间有亲属关系,按照香江现在相关的规定,可以直接投靠。

    当然!

    他现在还不知道现在这位三叔是什么情况,对于他的态度是怎么样的,愿不愿意让他投靠。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招待穷亲戚的。

    不过,眼下对于他来说,最简单也是最方便的获得身份的办法就是这个了!

    所以,他还是决定先去找找看再说,看看三叔的情况和对他的态度,到时候再决定是投靠还是另想它法。

    ---

    三叔的家在九龙。

    从地图上来讲,距离他现在的位置,应该只有三四十公里,打个的最多半个小时就能到。

    可惜,他现在已经身文分文了。

    想要打的肯定是不可能的,只能用二路公共汽车---也就是走!

    不过,两辈子的他,出身都不是太好,也不是不能够吃苦的人,走就走,也没有什么!

    但因为这里处于边界,巡逻的警察很多,所以刚走没有两步,曹德就又遇到了一队巡逻的警察。

    这次!

    曹德并没有跑。

    而是脸上挂着三分放荡,七分不羁的笑容,像是没有事人一般,走了过去。

    这一刻!

    表面上看起来很镇定的他,其实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忽然!

    “喂!”走到他身边的中年巡逻警察叫住了他。

    一瞬间,曹德浑身寒毛乍起。

    “扑通扑通!”

    心脏也不由的加速跳动了起来。

    “什么事啊,阿sir?”

    但最终,曹德还是强压下了心头的紧张,强压下了想要跑路的冲动,转过头来,用粤语像个本地人一般,不耐烦的询问道。

    上辈子他虽然不是广省的,但后来创业就是在广省,生活在广省十余年,对粤语很熟悉,更别提这辈子还是出生在广省的了。

    粤语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大晚上的,别到处瞎逛,赶紧回去!”中年巡逻警察上下打量了一下曹德后,皱着眉头说道。

    “明白了,阿sir!我这就回去!”曹德不耐烦的点了点头后,转身离去。

    “唉~现在这些年轻仔,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大半夜的都不睡觉,跑到这荒山野岭的!”中年巡逻警察望着曹德的背影,摇了摇头,不由的吐槽了一句。

    事实证明,曹德这身打扮也确实有用。

    在随口说了两句后,巡逻警察压根没有想到他是用非法途径过来的,甚至连查他的身份证的想法都没有!

    一场危机,也就这么轻易的度过了!

    ----

    接下来,虽然又遇到了不少巡逻警察,可对方在瞄了他一眼后,甚至连上前盘问的心思都没有。

    一路上有惊无险的走了五六个小时,曹德也总算来到了目的地---九龙。

    此时,天色也已经接近黎明了!

    “何田街的康园三栋,没错就是这里了!”

    曹德望着眼前的略显破旧的五层公寓,再对照了一下记忆之中的地址后,不由点了点头。

    不过!

    公寓大门是锁着的,曹德想要进都进不去。

    没办法,他只能等!

    好在,没等一会儿,就有一个阿婆拿着垃圾袋开门走了下来。

    显然出来倒垃圾的。

    见状,曹德在阿婆一脸诧异的情况下,赶忙趁着公寓大门打开的间隙,走了进去。

    “三零一...就是这!”

    走到了三楼后,曹德扫视了一眼后,很快就找到了目标。

    “咚咚!”

    没有门铃,所以他敲响了房门。

    不过,第一时间,并没有人回应。

    他又敲了两遍。

    这时,才有一道不耐烦的声音响起,道,“谁啊!?”

    说着!

    “咯吱!”

    房门也被打开了!

    当即,一张异常猥琐,但曹德却很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了曹德的眼前。

    他瞳孔猛然一缩,脱口而出道,“你是曹达华!?”

    等等!

    不对!

    但曹德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曹达华是电影之中的角色,现实怎么可能有呢?

    所以!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可能,面前的人应该就是扮演曹达华的演员了!

    于是,曹德立马话音一转,开口道,“不对,你是吴...”

    可话还没有说出来。

    面前的曹达华,看着面前痞帅痞帅的曹德,在脑中回忆了一遍,发现自己并不认识后,就皱起了眉头询问道,“没错,我就是曹达华,你谁啊?”

    这话一出!

    曹德的脑袋“轰隆”一声,就像是遭到了雷击一般,瞬间变的一片空白,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念头---我的三叔是曹达华!?

第三章 茶楼,港综世界!

    良久!

    曹德才回过神来。

    “你不是叫曹建华吗?”

    第一时间,他回想着记忆之中自己这辈子的便宜父亲所说的一切,忍不住开口询问道。

    曹建华是自己便宜父亲所说的三叔的名字。

    “我以前确实叫曹建华,但来到香江后为了适应这边,就改名叫曹达华了!”

    曹达华下意识的回答了一句后,突然反应了过来,道,“唉~等等,不对!曹建华是我以前的名字,已经很久都没有用过了,现在周围的朋友都只知道我叫曹达华,你竟然知道这个名字,你到底是谁?”

    曹德听着,在沉默了片刻后,才缓缓开口道,“三叔!”

    ???

    曹达华脸上写满了问号!

    ---

    画面一转!

    两人来到了客厅。

    经过了一番解释之后,曹达华也总算知道了曹德的来历了!

    “所以...爸,妈,国华还有盛华都死了吗?”

    在沉默了许久后,曹达华才红着眼眶,颤抖着手,嘶哑着喉咙开口问道。

    曹国华是曹德这辈子的大伯,曹盛华则是父亲。

    而一时间听到自己的父母,还有兄弟都死了,曹达华多少有些接受不了。

    所以才表现出了如此不堪的模样。

    “嗯!”

    曹德默默的点了点头。

    和曹达华不一样。

    他来到这个世界,其实也不过半个月。

    除了赶路的时间外,和这个世界的亲人相处的时间加起来也没有几天,对于他们基本没有什么感情,因此他也没有什么伤心。

    而在曹德确认之后,屋内就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曹达华是伤心的不想再说什么,曹德则是不知道眼下该说什么。

    但没多久!

    “咕~”

    曹德肚子忽然发出的一道响声,却是打破了屋内的沉默。

    “呃...”

    他有些尴尬的捂着自己的肚子。

    而曹达华听到声音后,在随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便强笑着道,“对了,你这赶了一晚上的路了,肯定没有怎么好好吃饭吧?走,三叔这就带你去吃东西!”

    说着,曹达华起身拉着曹德就往外走。

    曹德没有拒绝。

    昨天晚上他游了半天,又走了半天,现在确实已经饿的不行了,再不吃饭怕是要饿昏过去了。

    ---

    “六婆早啊!”

    “阿达这么早起来啊?”

    “是啊!”

    “这小伙谁啊?”

    “我老家的侄子,看看,靓不靓?”

    “真靓!对了,你侄子几岁了,要不要我给他介绍个对象啊?”

    “他今年才十八,不着急,不着急!”

    ...

    一路上,曹达华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犹如往常一般,不停的笑着和周围的邻居打着招呼,也顺便介绍曹德给他们认识。

    看得出,他和周围的邻居关系都不错。

    而在一边打招呼,一边走之中,很快曹达华的带领下,两人就来到了附近一个茶楼。

    “这是茶楼,你没有见过吧?香江人早上都喜欢在这里吃东西,点一壶茶,再点几个点心,边吃边看报,边吃边聊天,一吃就是一上午!”曹达华笑着介绍道。

    在他的印象之中,曹德来自于乡下的一个小村子,应该不知道这是什么,所以才特意介绍道。

    曹德故作好奇的望着面前古朴的茶楼,点了点头,好像刚刚知道一般。

    其实什么茶楼的,他很熟悉。

    重生前因为喜欢吃,所有广省最顶尖的茶楼他基本都去过。

    不过,现在他的身份是一个从乡下来的少年,显然不能知道这些,只能装作没有见识的乡巴佬了!

    “来一笼虾饺!”

    “没茶了,给我续上!”

    “再来一笼凤爪!”

    ...

    进入茶楼,喧嚣的声音便传入了曹德的耳朵之中。

    循声望去,曹德却是看见了一个个客人在点了几笼点心和茶水后,便坐着看起了报纸或者和周边的同伴开始谈天说地。

    只是时不时的吃下点心或者喝口茶,看起来十分的悠闲自在!

    曹德知道,这是广省乃至于香江喝早操的正确姿势。

    在广省和香江所谓的喝早茶并不单单是吃喝,更是休闲和社交。

    两人找了个位置坐下后,曹达华又笑着询问道,“想吃点什么?”

    “都可以!”曹德说道。

    “行,那我点吧!”

    曹达华听着,也没有强求,只当是曹德第一次来不清楚该点什么,便自己直接开始点起了菜。

    黑椒牛仔骨,蒸凤爪,虾饺,流沙包,干蒸烧卖,蜜汁叉烧包,蛋挞,红米肠...像是怕曹德吃不饱一般,曹达华一连点了十多样港式早茶的招牌,将整个桌子摆的满满当当!

    “来尝尝这个,这家的蒸凤爪做的很不错的!”

    当东西都上来后,曹达华连忙招呼着曹德吃东西。

    “嗯!”

    也是有点饿急了,曹德连客气都没有客气,便狼吞虎咽了起来。

    见状,曹达华眼神不由的闪过了一丝心疼。

    他以为自己的这个便宜侄子在内地饿狠了,再加上一路上也受了不少的苦,才会表现出如此模样。

    当即,他更加勤快的往曹德碗中夹菜,还顺便给他倒了杯茶,轻声安抚道,“来,慢慢吃,不要急,不够的话,我们再点!”

    “嗯,嗯,谢三叔!”

    曹德一边吃着,一边含糊不清的连连点了点头。

    半天后!

    “呼~”

    一顿疯狂吃喝后的曹德长吐了一口气,摸了摸肚子后,感觉吃的差不多了。

    随即!

    他便朝着还给他倒茶的曹达华,开口道,“三叔,我吃的差不多,你也别忙了,赶紧吃吧!”

    说话间,他还顺便给曹达华夹了个蒸凤爪放他碗中。

    但这一小小的举动,却是让曹达华眼眶再一次红了起来。

    这一刻!

    他从曹德的身上,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

    而刚刚被强压下去的,因为父母兄弟死去而产生的伤感,也被这亲情引动了出来。

    “好,好,好,我吃,我吃!”

    他颤声说着,强忍着眼眶之中的泪水,用筷子夹起了凤爪,在嘴中开始仔细咀嚼了起来。

    曹德看着自己的便宜三叔如此模样,心中大概猜到了他为何表现出这副模样。

    没有说话,也没有劝慰!

    他知道有些事情只能靠自己扛过去。

    所以,只是默默的给曹达华夹菜。

    不过!

    在这同时,他也不忘听周边人的议论。

    如果这个世界是他重生前世界的历史上的一段时间的话,那么曹德无需再了解这个世界。

    但问题是,现在曹达华都出现了,那么这个世界肯定不是原来的世界。

    因此!

    他也必须重新了解这个世界。

    而无论任何时代,茶楼都是一个消息比较灵通的地方,想要了解这个时代,在这种地方无疑是最合适的了。

    别说!

    他这么一听,还真听到了许多有用的消息。

    “听说了吗?铜锣湾的大B小弟,叫什么陈什么南的,最近又替大B拿下了一条街呢!”

    “唉,现在这些年轻仔,整天打打杀杀的,别看现在威风,说不定哪天就横尸街头了呢!”

    “也是!最近听说江湖上又崛起了一个狠人名叫王宝,在他手上就死了不少曾经威风凛凛的古惑仔,这真是江湖一代新人换旧人啊!”

    “说起来,也是警方不行,这才让这些古惑仔到处逞威风。”

    “别这么说,警察也是有心无力啊!现在香江罪犯太多了,警察抓到一个就又出一个,怎么抓也抓不完,就这个月,我电视上看到的,抓到的劫匪,就已经有三波了!”

    “我隔壁邻居家那个小孩,陈家驹啊,就是做了警察,听他父母说,最近两三个月,都没有休假了,这警察做的,唉~”

    “说来说去,苦的还是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啊!”

    ...

    陈浩南?王宝?陈家驹?

    听着这么多熟悉的名字,看过不少小说的曹德脑袋中“轰”的一声炸开了锅,一瞬间他便立马意识到了什么情况了。

    他所在的世界,不单单是逃学世界,而是一个港综世界啊!

    顿时,他有些头皮发麻了!

    港综世界不仅代表着这世界可能出现很多个不同种类的主角,更要命的是,反派也很多,你可能在街头上,随随便便就能遇到了大反派!

    “看来,在没有利用系统强化自己之前,不能浪啊!”曹德心中暗暗想到。

    但同时,他心底却是生出了一丝隐隐的悸动。

    普通的世界有什么意思?

    以他的能力和经验,轻轻松松就通关了!

    可现在,在这个混合了诸多世界,有着诸多惊才艳艳的主角和反派的港综世界里,如果他能将整个世界都通关的话,那不才更有意思吗?

第四章 混乱时代,目标:搞钱

    转眼,七天过去了!

    这七天的时间里,曹德在便宜三叔的帮忙下,已经成功的拿到了香江的身份证,成为了一名香江人。

    同时!

    在这七天内,他也不忘通过报纸,街头传闻等方式,打听着这个世界的相关消息。

    而从各方面的见闻,他基本确定了这个时代,这个世界,香江的情况---处于一个权力过渡的混乱期!

    原本的香江一直处于洋鬼子的控制之下,华人即使当官了,当警察了,大部分也只能在最底层,哪怕能力再强,最多也就爬到中层,无法也无力涉及最上层。

    因为...

    最上层的洋鬼子不希望有人跟他们平起平坐!

    但最近,随着租聘时间越来越近,龙国有意收回这一片土地,而洋鬼子有心想留,却也无力在逐渐崛起,并且近在咫尺的东方巨龙面前保住这一片地盘。

    所以!

    最上层的洋鬼子们,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既然留不住,那就捞一笔再走!

    怀着这样的心思,洋鬼子们开始大肆的捞钱。

    也因此,他们无心管理香江,慢慢的也就放松了对华人的束缚,让一些能力手段都十分出众的华人爬到了中上层级别。

    只有最顶层还被他们牢牢的把控着。

    香江最上层的洋鬼子们也开始有意无意的,放任香江的古惑仔们发展,想让整个香江都因此陷入混乱!

    而和联胜,洪兴,东星等等各种社团,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在洋鬼子们的放任下,一个个越发展越好,逐渐做大。

    不过,最上层的洋鬼子们有心放任,一些一心向内的华人或者土生土长的香江人,却是不甘于此。

    这片土地是他们的出生的地方,他们怎么能允许自己出生的地方变的如此混乱呢?

    于是!

    马军,陈家驹,陈国忠等等能力卓越的警察被推了出来,当成了王牌和尖刀,破灭各大社团,制止各种犯罪。

    可惜,华人掌握的权力始终太小。

    尽管他们在竭力的维持,尽管有诸多能力出众的警察维持,可在最上层的洋鬼子的有意放纵下,整个香江也只是保留着表面的安稳而已。

    或许未来他有能力插手,可现在的他,还只是个一穷二白的平民,没有能力涉及到这些。

    所以!

    他现在的目标就一个---搞钱!

    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里,只有搞钱,然后好好的利用系统,才不会那天走在路上,被突然出现的罪犯或者恐怖分子了结,也才有机会干涉斗争帮一把。

    至于怎么搞钱...

    说实话,尽管世界背景跟重生前这个时代的世界背景有些不一样,但也有很多一样的地方,而这些一样的地方,让本身拥有超出这时代见识的曹德,心中有了许多赚钱的想法。

    不过,这些想法还有个前提---本钱!

    做生意要本钱,投资要本钱,什么都要本钱。

    但偏偏曹德现在缺的就是本钱!

    虽然曹达华这便宜三叔对他不错,甚至还怕他没钱花,在这星期里给了他不少的零花钱,可这些零花钱,加起来也才一千来块。

    一千来块以零花钱的角度来看不少。

    毕竟,这个时代的香江平均工资也才两三千。

    可如果要作为本钱的话,这一千来块钱就有点杯水车薪了。

    “所以...先找个投入小,甚至没有投入的事情做一下,攒点本钱吧!”曹德自言自语道。

    其实他也可以找曹达华借钱。

    便宜三叔表面上是学校的清洁工,实际上是卧底,以卧底的工资再加上学校的清洁工工资两份加起来,他平常的收入绝对不少!

    如果曹德开口借的话,作为曹达华最后一个亲人,不难借到钱。

    可曹德尽管知道,却也不愿意借。

    一方面是曹达华帮他很多了,他不希望再麻烦对方。

    再者!

    因为时代背景的不一样,还有诸多电影角色的乱入,他心中对于自己的想法能否成功也要打个问号。

    这种情况下,花自己的钱还好,赔了也就赔了。

    要是花这便宜三叔的钱,那赔的话...

    就算曹达华不怪罪他,他自己也会感觉到别扭。

    因此!

    他才准备先找个投入小,甚至没有投入的事情做一下,赚点本钱。

    到时候就算亏了,那也是自己的,无所谓。

    “但怎么赚本钱呢...”吴药呢喃着,陷入了沉思。

    想要赚本钱的方式有很多。

    而第一时间,他想到的除了违法的事情外,便是打工或者摆地摊。

    违法的事情不说,什么抢劫,偷盗,那都是不需要成本投入的,甚至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他堂堂的一个重生者,至于沦落到这种地步吗?

    不至于啊!

    或许未来他会想办法掌握几个帮派为他做事,为他在这个混乱的时代护航。

    但他绝对不会亲自下场的。

    手上掌握着无数条发财途径的他,并不是走投无路,而是未来不可限量,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点小钱就将自己染黑。

    要知道,人一旦被染黑了,那身上就有污点,未来洗的再白,那最多也是灰!

    再者!

    退一万步说,这个世界的正义一方可是有陈家驹,陈国忠,马军这样的狠角色的啊!

    “就我现在的小身板可经不起这些人的蹂躏啊!所以...这条路直接pass掉!”吴药不禁摇了摇头后,又思索了起来。

    而除了违法的事情外,剩下的也只有打工和摆地摊了。

    这两样要么没有投入,要么投入成本小,以他现在有的钱,基本可以接受,也是最容易做的。

    但,有人听过打工迅速发财的吗?

    没有啊!

    打工确实能积攒本钱,可那需要很长的时间。

    真要打工,鬼知道哪天能积攒到足够的本钱?

    “所以,打工也pass掉!”吴药果断道。

    而最后的摆地摊嘛...

    如果是重生前的世界,他或许会选择这一方法。

    只要找准商品,定位,那么摆地摊也能赚不少钱!

    君不见重生前,有许多摆地摊的都发了财了吗?

    但是,这世界里有洪兴,有和联胜,有东星,街头上的混混,矮骡子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在这种情况下,摆地摊就要缴纳保护费,如果做的好,混混,矮骡子们也不傻,肯定会来打秋风,到时候别说赚了,没有赔钱就不错了。

    当然!

    也有的混混,矮骡子会比较讲究,交钱了就会守规矩,不找你麻烦,也不会打你秋风。

    可问题是,他难道要将希望寄托在混混,矮骡子讲究,讲规矩上面吗?

    抱歉,那不是曹德的风格啊!

    所以!

    这条路也pass掉!

    “左不行,右不行的,该怎么办呢?”曹德深深的皱起了眉头。

    忽然!

    他眼角的余光瞥到了摆放在桌子上的报纸。

    “有了!”

    顿时,脑中灵光一闪,他立马有了想法了。

    写小说!

    因为时代的局限,这个时代的娱乐方式比较少,所以小说也就成为了这个时代,香江人们生活之中必不可少的娱乐之一。

    一本好的小说,往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报纸的销量!

    就比如目前香江最有影响力的报纸明报,曾经也是靠着在报纸上连载小说从而崛起的,明报老板,也是更是最厉害的小说家之一,金先生!

    因此,很多报纸对于好的小说,都给出了极高的报酬。

    如果曹德能写出一两本好的小说,那么不说一夜暴富,至少弄到本钱不是什么大问题。

    最重要的是,做这一行的话,不用跟小混混,矮骡子们打交道,也就不用担心被打秋风了。

    至于曹德能不能写出来...

    曹德重生前的世界里,在他还没有发家之时,为了攒下第一桶金,也做过不少的工作,其中就包括了写小说。

    他的文笔还行,也在这方面赚了不少的钱,写肯定不是问题的。

    再者!

    他脑海之中有着未来发展到极致的各种小说套路,并且还大致记得一些小说的剧情,利用这些剧情以及套路,他完全可以复制出一本好的小说来啊!

    “写!”

    想到这里,一瞬间曹德就下定了决心了,也有了目标。

    也在这时。

    “咯吱”

    房门却是被突然推开了。

    “阿德,出来吃饭了!”

    曹德转头一看,却是看到了曹达华却是提着两个快餐盒,笑着走了进来。

    曹达华本身是有工作的,还有两个,自然不可能一直陪着曹德。

    因此!

    在最开始请假陪了曹德几天,让他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后,曹达华就又去上班了。

    而因为曹德本身不怎么会做饭,曹达华本身也一样,最多煮个面,所以这些天吃饭都是曹达华从外面打快餐回来的。

    “好的,三叔!”

    曹德笑着答应道。

    不管之后的想法是什么,眼下先吃饭再说。

    毕竟,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第五章 投稿

    一个礼拜后!

    “唰唰!”

    伴随着笔和纸的摩擦声,一行行的字,跃然出现在了白纸上。

    好半天!

    这声音才停了下来。

    “总算搞定了!”

    曹德甩了甩酸涩的手腕,看着面前写满了字的纸,微微松了口气。

    花了一个礼拜,他写了十万字。

    老实说,这速度有点慢。

    以正常人的手速,如果不思考的话,一小时应该能写两三千字,一天下来出去休息吃饭的时间,两三万字不成问题。

    但也没有办法!

    一方面是他写的这本《斗气化马》剧情虽然是抄的,可因为他只记得一些关键剧情,而关键剧情中间的空档,就需要他思考着用一些未来的套路弥补上。

    另一方面则是他习惯了用电脑打字,现在贸然改用手写的,也不太习惯。

    最后!

    也是最重要的是,香江使用的是繁体字,虽然曹德认识,可写的话却是不行,只能一边对照字典一边写,这样一来,速度也就更慢了!

    如果不是后面逐渐熟悉,写起来的速度也逐渐加快的话,那么这一个礼拜,他甚至都写不到这么多字。

    不过,这些都过去了。

    在将这一张稿纸和一旁一小碟同样写满字的稿纸放在一起,稍稍整理了一下后,曹德呢喃道,“现在是时候去投稿了,就去之前选定的几个目标吧!”

    十万字,基本第一段剧情结束了。

    是时候找个投稿的报社了。

    不过,曹德也清楚,报社也不能乱选,更不能随便投。

    随便投稿的话,虽然会增加投稿的成功率,可问题是,曹德的目标不是投稿成功,而是赚钱啊!

    这一来,投稿的目标就有讲究了。

    小报社给不起太高的价格,不能选。

    明报也不能选。

    明报作为业内最大的报纸之一,本身也有很多自家的专栏作者,并不缺少投稿者,曹德就算投稿了,也很容易被忽略,投稿失败。

    最重要的是,其负责人金老先生,也是出了名的抠门。

    因此!

    这段时间思考再三后,曹德将投稿的目标选定在了一些不如明报的大报社以及一些背后有背景,但想要发展起来,却发展不如意的小报纸上。

    这两者都给得起钱,并且因为不如明报,想超过明报,又或者想要发展起来的原因,也都愿意给钱。

    是最优的选择!

    而这一个礼拜,除了写小说外,曹德基本将时间浪费在了收集相关的资料上。

    最终!

    他也在心中敲定了几个比较合适的目标。

    想到这里,曹德拿着稿子离开了房间。

    ---

    尖沙咀!

    新万日报社!

    总编办公室内!

    “废物!你就交给我这么一份答卷?”

    一个穿着黑色高跟鞋,黑色丝袜,黑色紧身短裙,有着一头大波浪,涂抹着深红色口红,嘴里吊着一根女士香烟,翘着二郎腿,气场强大,但看起来风情万种的妩媚女人,正冷着脸发怒。

    而她对面,一个穿着西装,带着眼镜,满头大汗的男人,面对着面前这风情万种的女人,却是低着头,丝毫不敢有任何不敬。

    因为...

    面前的女人,正是他的老板!

    女人狠狠的将一份报表丢在了桌子上,怒声道,“陈浪,我投了一千万,给了你三个月的时间!”

    “结果呢?三个月前每天销量一千份,三个月后每天销量才两千份!你告诉我,你到底还能不能干了?啊?不能干就给我滚!”

    “我...这...”

    中年人也就是陈浪,听着女人的话语,面露难色,支支吾吾的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一千万做出如此成绩来,确实也有点说不过去。

    现在的香江,大型的报社每天的销量至少几万份,一些顶级的报社,甚至能做到十万份乃至于几十万份。

    而那些大型报社的总价值也不过一两千万,顶级报社多一点,但也不过几千万,最多上亿。

    一千万的投入甚至都可以买一间规模比较小的大型报社了。

    结果就交出了这么份答卷,也怪不得老板发怒。

    但陈浪心中苦啊!

    他并不是没有能力。

    曾经的他是香江大型报社东方日报的副总编,因为能力出众,于三个月前被想要进入报纸行业,拥有属于自己发声渠道的大型集团百万集团选中,成为了旗下刚收购的新万日报社的总编。

    而一开始,他就利用了自己出众的业务能力,大刀阔斧的改进了原本新万日报社的报纸排版,让报纸整体看起来更和谐,更引人注目。

    也因此,让新万日报的销量直线上升,从原来的每日销量一千份,到达了两千份。

    但报纸行业,内容为王。

    仅仅只是排版,最多让人看着舒服一点,靠着这点或许能升一点销量,可想要成为大型报社,甚至行业顶尖,肯定是不行的。

    作为曾经的大型报社副总编,他也清楚这点,并在之后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去做内容。

    让狗仔去盯明星富豪,花大价钱找业内知名的作家开专栏等等,他都做过。

    结果嘛...

    都失败了!

    百万集团想要进入报纸行业的行为,也引起了其他大型报社的注意。

    整个香江就这么大,报纸行业的蛋糕也就这么一点,要是让百万集团这种大型集团进入了,分走了一大块的蛋糕,那其他报社吃什么?

    于是!

    其他报社都有意无意的针对新万日报社。

    狗仔去盯明星富豪的时候,其他报社同样来盯人的狗仔都在排挤新万日报社的狗仔,让他们无法拿到第一手的消息。

    业内知名的作家也被人警告过,不允许他们投稿新万日报社,否则就集体封杀。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陈浪的能力不低,却也始终无法打破困境,提高新万日报社的销量。

    当然!

    这些他是不能跟面前的这个女人说的。

    说了,只能更加证明自己能力不行。

    毕竟,连其他报社的封锁都突破不了,那不是能力不行是什么?

    而女人看着陈浪这面露难色,支支吾吾的样子,大概也猜到了对方一定遇到了什么难题,但她懒得去追根究底,更没有想过要帮忙解决。

    她给了那么多钱,不是让对方来给自己制造问题的,而是让对方给自己解决问题的!

    如果对方连一点小问题都解决不了,那还留着干吗?

    最终!

    “再给你一个月的时间,我不需要报社的报纸销量一下就提高到堪比大型日报社,但起码的,我要看到报社有成绩,不然...呵呵!”

    在冷笑着留下了这么一句后,女人拿起了自己包,径直的离开了这里。

    “是!”

    陈浪望着女人的背影,心中苦涩,但嘴上却也只能这么答应,并且目送着女人逐渐离开。

    但下一秒!

    “砰!”

    一道正好走进来的身影,和正要离开的女人撞了个正着,

    “啊~”

    女人在一声痛呼后,也因此一个踉跄,朝着身后倒去。

    “小心!”

    陈浪眼见着这一幕,顿时急了,连忙想要上前扶住对方。

    这可是他的老板啊!

    要是在这里摔出个好歹来,那他说不定要提前下岗了。

    可惜!

    他距离老板太远了,尽管用尽了全力,始终无法勾到老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摔到。

    好在!

    这时,眼见着女人就要摔到,一只厚实的手臂,突然出现,一把拦住了她。

    “你...没事吧?”曹德询问问道。

    没错!

    走进来的,正是曹德。

    就刚刚,他去复印店将自己写的小说前三万字复印了好几份后,就开始打着车去早已选定的一家家报社投稿。

    而在投了好几份后,他就来到了这一家报社,准备投稿。

    可没想到,一进来就和这么个女人撞了个正着。

    这才有了眼下这一幕!

    但询问着,当曹德看清楚女人模样的时候,却是忽然愣住了!

    “等等,你是...汤朱迪!?”曹德迟疑道。

    嗯,他认出了眼前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逃学3之中出场的那个看起来风情万种的富婆汤朱迪啊!

    相对于电影,现实之中的汤朱迪更加具有诱惑力。

    特别是那黑丝,那修长的腿,更加引人注目,就连曹德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不过,看是看,曹德却丝毫没有想法。

    倒不是说他不行,而是他不敢啊!

    他可是知道对方是双性恋,并且还有个会拿大锥子插人的女朋友啊!

    一想跟对方有什么发展,就可能会被大锥子插,他浑身寒毛乍起,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这时!

    “小弟弟,下次走路小心点!”

    在曹德怀中的汤朱迪望着他,没有好气的说道,“还有...你到底还要扶到什么时候?”

    被撞到的汤朱迪对于曹德认出自己来,也没有意外

    毕竟,作为富婆之中最漂亮的之一,她常年被狗仔盯梢,是各大报纸上的常客!

    整个香江,不认识她的人比认识她的人还少。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对方这么一说,曹德连忙将人扶正,并且有些抱歉的点了点头。

    刚刚他确实是在低头看自己的稿纸,所以没有注意对方才撞上去的。

    当然!

    他也知道,对方刚刚肯定也没有注意,这才撞到了他。

    毕竟,相撞可是两个人的事情,对方如果早看到了他,早就可以躲开了。

    但女人嘛!

    讲道理,肯定是讲不通的。

    与其之后纠缠,还不如直接道歉解决这事情来的干脆。

    “太好了!”

    不远处的陈浪看着这一幕,也松了口气。

    还好老板没事。

    随即,他转头看向了曹德,怒声连连质问道,“你谁啊?来干什么的?走路不知道小心一点吗?万一撞坏了我老板,你赔的起吗?”

    对于曹德这个差点将他老板撞倒的人,陈浪可没有什么好气。

    “哦,我本来是来投稿的,不过现在看来...”

    曹德面对着陈浪这没有好气的话语,在上下打量了陈浪一眼后,不禁摇了摇头,道,“还是免了吧!”

    说着,他转身就准备走人了。

    看着对方这态度,曹德就知道,即使他写的小说再好,显然也没有机会了。

    而与其舔着脸留下来受骂,还不如走了呢!

    反正他也投了不少家了,不缺这一家。

    “你...”

    陈浪看着曹德这态度,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可听着对方的话语,他知道对方不是自己的员工,拿曹德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曹德离开。

    忽然!

    “等等!”

    汤朱迪望着曹德离去的背影,却是开口叫住了他。

    看曹德这外表,最多十七八岁。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还写小说?

    不得不说,汤朱迪一下就被曹德激起了好奇心。

    她倒是想看看,这么小的一个少年,能写出什么玩意来。

第六章 富婆姐姐

    “什么事?”

    曹德转过头来,一脸疑惑的看着汤朱迪。

    “小弟弟,能把你的稿子给我看看吗?”汤朱迪吐了一口烟后,轻声开口道。

    “给!”曹德想了想,将手中的稿纸递了出去。

    稿子给人看看也没有事!

    而汤朱迪接过稿纸后,在一旁随便找了个位置,就坐下仔细看了起来。

    片刻后!

    “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似乎是看到了什么令人感觉激动的情节一般,汤朱迪拍着大腿,忍不住叫绝。

    之后,意犹未尽的她,将手上的稿纸递给了陈浪,道,“我觉得很不错,你看看!”

    不错!?

    陈浪略感好奇的接过了稿纸看了起来。

    半响!

    “有点...奇怪?”

    看完的陈浪沉吟了半天后,皱着眉头,面露古怪之色,给出了这么一个答案。

    “奇怪!?”汤朱迪有点好奇,为什么会用这两个字来评价。

    “说实话,这小说是我从业这么多年来,看到的最古怪的小说了!”

    “文笔很一般,内容也非常直白,和市面上流行的小说写法都不太一样,但设定新奇,节奏很快,剧情也让人感觉异常的爽!”

    “如果非要让我找个词来形容的话,我只能用快餐两个字来形容这本小说!”

    “它正如快餐一般,方便,快捷,又能填饱肚子,味道还不错!”陈浪思索着,给出了这么一个答案。

    “你就说,这如果放在报纸上,能不能火吧?”她直接了断的问道。

    她并不是业内人士,对于陈浪的评价听的还是有点云里雾里的。

    “不确定!”

    陈浪摇了摇头,道,“文笔普通,内容直白,会引起一部分比较老派的读者的反感,但设定新奇,节奏快,剧情爽,又容易吸引一些本身不看小说的人看!”

    顿了顿,他又继续道,“而因为以往市面上没有这样的例子,我也无法判断这小说会不会火!只能说...有火的机会!”

    有火的机会?

    听到这里,汤朱迪眉头一挑,心中有了决断了。

    她转头看向了曹德,脸上露出了一副饶有兴趣的表情,道,“小弟弟还挺厉害的啊,连从业这么多年的陈浪都被你难住了!”

    顿了顿,她话音一转,又道,“这样吧,千字千元,你这小说我要了?怎么样?”

    话音落下!

    曹德愣住了。

    不是因为这钱太少,而是因为太多了。

    他之前打听过。

    现在市面上稿费最高的是倪框,千字能达到两三千。

    但他这种只是极其稀少的个例,不能作为参考!

    一般来说,市面上最底层的作者千字是几十到上百,中层则是几百,最顶层的才能上千。

    而曹德作为新人,这一来就直接上千,这待遇简直好的超乎想象。

    哪怕曹德本人,都没有想过会拿这么多!

    “果然是富婆啊,出手就是大方!”

    曹德心中暗暗感叹着,表面上却还是皱起了眉头,迟疑着开口道,“你确定?我这本小说目前写了十万字,而我预计写完会有五百多万字,你确定给这么多?”

    现在市面上的小说,最多几十万字,撑死了也就上百万。

    五百万字绝对是绝无仅有的存在。

    所以,必须要先说清楚。

    否则对方可能会以为自己趁机占便宜呢!

    另一边!

    五百万字?

    汤朱迪听着,也是愣了一下。

    但转瞬间,她嘴角微微扬起,摆了摆手,无比大气道,“只要你能写,写的好,五百万又何妨?对我来说只是一点小钱而已!”

    顿了顿,她又补充了一句,道,“当然,先小人后君子!”

    “我们也要考虑到你写的不好或者市场反响不好的结果,因此在合约上需要加一个条例,一旦你写的不好了或者市场反响不好了,我们有权力随时终止合约!”

    “没问题!”

    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曹德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当然是直接答应了。

    “去拿合同来!”

    汤朱迪对着一旁陈浪吩咐道。

    “是!”

    陈浪虽然心里觉得这价格不合适,毕竟曹德只是新人。

    可老板发话了,他还能拒绝不成?

    所以!

    他直接按照吩咐,去办公室内拿了两份合同过来。

    “给,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你留着,一份给我!”

    “给我的那份签名,还要记得在角落里写上你现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你,以便我们给你汇款!”陈浪将合同递给了曹德,并且递给他一只笔。

    曹德点了点头后,接过来合同。

    但没有急着签名,而是先仔细看了起来。

    虽然大概率的对方不会骗自己,可小心驶得万年船,他可不想要因为一不小心,签下什么坑人的合同,从而一失足成千古恨!

    不过,事实证明!

    他确实是以小人之心夺君之腹了。

    合同是正常合同,并没有什么问题。

    所以,他直接在两份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且在合同的角落里写下自己的地址以及自己的联系方式。

    随即!

    他将其中一份还给了陈浪,然后转头朝着汤朱迪,真挚道,“谢谢王太太的赏识!”

    汤朱迪只是她的名字,而她的身份则是富豪王百万的妻子。

    按照香江的规矩,一般别人称呼她都会以王太太称呼,以表示尊敬。

    “王太太?”

    汤朱迪听着称呼,似乎想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黯然后,又立马恢复了正常,轻轻一笑,吐出了一口烟后,调笑道,“这么叫太老了,叫姐姐!”

    “是,姐姐!”

    曹德从善如流。

    这年头有钱的就是大爷,这么豪气的富婆,叫声姐姐又怎么样?

    重生前他虽然身价亿万,可也是从底层爬上来的,能屈能伸是他的看家本领啊!

    再说了!

    汤朱迪外表看起来最多也就二十多岁,以现在曹德的年龄,叫姐姐也正合适。

    “这就对了嘛!”

    汤朱迪露出了满意之色后,话音一转,又道,“好了,你刚刚说你写了十万字,剩下的稿子呢?拿过来让姐姐先看看!”

    刚刚曹德给的是复印出来的三万字开头,看的她觉得不过瘾,现在还想要继续看。

    “在这呢!”

    曹德当即交出了随身携带的稿子。

    汤朱迪拿过稿子后,随便在一旁找了个位置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眼见着这一幕。

    “既然合同都签了,那...我就先走了!”曹德也就开口告别了。

    现在稿子的合同签了,他也就没有心思再留在这里了,所以也就准备走了。

    “等等!”

    但汤朱迪又叫住了他。

    在曹德的一脸疑惑之中,她从随身的小包内,拿出了两叠包装好的大金牛(千元大钞),将其中一叠拆开后数了二十张,连同另一叠完整的,递给了曹德。

    “十万是你的稿费!”

    汤朱迪说着,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淡淡道,“多的两万嘛...是我赏你的!写的不错!”

    “姐姐大气!”曹德眼睛一亮,竖起了大拇指夸赞道。

    正常来说,稿费都会在稿子发布完后,月初或者月底发,没有交稿之后就给的规矩。

    更何况汤朱迪还直接赏了两万,这不是大气是什么?

    “小嘴真甜!”

    汤朱迪听着,又拿了十张丢给了他,笑道,“来,姐姐再赏你一万!”

    “谢谢姐姐!”

    当即,曹德眼睛再度亮了起来,连忙接过钱。

    “这世道挺乱的,十三万块不是小数目,回去的路上小心点吧,不要把钱露出来,否则被人抢了你哭都没有地方哭!”

    “最好的话,路上先找一家银行存进去!”汤朱迪好心提醒道。

    “明白了姐姐!”曹德笑着点了点头。

    确实,正如汤朱迪所说,这世道挺乱的。

    如果十三万摆出来,分分钟都有可能被盯上。

    当然!

    曹德也没有想要存银行的意思。

    他准备直接用了,从系统内买点有用的东西,以此来作为在这个时代安身立命的本钱。

    哪怕最后有剩下的,也是丢随身空间。

    什么银行也比不过随身空间来的安全啊!

    不过,汤朱迪也是好意,曹德自然不可能说什么拒绝的话。

    随后!

    曹德又道,“那姐姐,我先走了!”

    汤朱迪摆了摆手,没再说话。

    见状,曹德也就转身离开了。

    ---

    曹德离开后!

    一旁的陈浪趁着和汤朱迪单独相处的时间,小心翼翼的询问道,“老板,他才只是个新人,千字千元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刚刚曹德在,他不敢问这个问题。

    因为千字千元是汤朱迪提出来的,他要问就相当于外人面前驳了自己老板的面子。

    但现在只剩下他和老板,自然也不必这么小心了。

    “呵呵!”

    汤朱迪轻笑着,自信道,“我不懂报纸行业,但我知道,凡事都要讲究一个噱头,只有有噱头,才会引人注目,才能百事百顺!”

    说着,她看向了陈浪,幽幽道,“所以...这千字千元你以为只是稿费吗?不,这还是宣传费啊!

    “哦!”

    汤朱迪这么一说,陈浪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作为报纸行业的老手,他顿时明白了汤朱迪的用意。

    作为一个新人,能直接获得千字千元的稿酬,那绝对是无比引人注目的。

    到时候,只要一宣传,曹德的这本《斗气化马》立马能吸引无数的好事者观看。

    大家都会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小说,能一入行就获得这么高的稿酬。

    而作为《斗气化马》连载的报纸,到时候自然也会因此提高不少的销量。

    同时!

    如果这本书连载后反响好的话,那不用说,肯定会一直不断的吸引读者,提高报纸销量,打破新万日报社被其他报社针对的局面。

    就算连载后反响不好,这千字千元的稿酬,也会给业内相关人员一种错觉---新万日报人傻钱多!

    在这种错觉下,哪怕新万日报被行业内的其他报社针对,也会有人,有知名作者不在意其他报社的威胁,加盟新万日报社。

    毕竟,没有谁能跟钱过不去啊!

    新万日报社也自然能打破面前被其他报社针对的局面。

    也就是说,无论反响好与坏,这千字千元的稿费,他们都不亏!

    “高,实在是高!”陈浪拍了个马屁。

    “你啊~少拍马屁了!”

    汤朱迪微微一笑,又低下头继续看她手中的稿子。

第七章 记忆大师

    回去的路上。

    第一时间,曹德就将钱丢到了随身空间内!

    然后他打开了系统面板!

    【宿主:曹德】

    【金钱:十三万七百二十】

    【已购买:随身空间(一立方)】

    系统面板十分的简洁,让人一看就懂。

    除了已购买的商品,就是他剩余的金钱。

    金钱除去这一天到处投稿时候打车以及复印的钱,刚好剩下了七百二十,加上刚刚汤朱迪给的十三万,正好十三万七百二十。

    而在这系统面板下面,还有个购物选项。

    当曹德将意识集中在购物选项后,他的面前就弹出了一个虚幻的屏幕。

    同时,六样商品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歼星舰设计图纸】

    【一车厢可乐】

    【航空母舰一艘】

    【人物卡:芹泽多摩雄】

    【技能卡:记忆大师(月度特惠)】

    【基因药剂】

    “等等,月度特惠?”曹德看着这面板忽然感觉到了不对劲。

    面板内多出了一个特别的东西...月度特惠!

    之前他看的时候,可没有这玩意啊。

    “到底什么情况呢?”

    曹德皱着眉头。

    但这个念头刚出,一道来自于信息流就传入了他的脑海之中。

    “哦!”

    顿时,他就明白了!

    原来,购物系统每个月的月底都会有一次福利,随机将某样商品打一到五折出售,而这样商品就会被标注为月度特惠。

    而且,也不仅每个月,每年的年底也一样。

    但年度特惠的优惠力度更大,会打零点一到零点五折。

    “没想到,系统还有这种福利啊!”曹德感叹了一句后,却是开始挑选起了商品。

    这六样东西之中,歼星舰设计图纸不用说,压根买不起。

    一后面跟着十三个零,足足上万亿。

    想都没想,曹德直接略过了。

    而可乐...

    这倒是买得起,只要一万!

    但他要这玩意干什么?

    也略过。

    航空母舰倒是好东西,价值二十亿相对于正常的航母造价来说,也很便宜!

    可现在的曹德,完全买不起啊!

    人物卡可以召唤出一个完全效忠于曹德的人物来,

    看着不错,但价值也达到了两百万!

    基因药剂能强化身体,是不错的玩意。

    不过,价值一百万,也一样买不起。

    最后,月度特惠商品,记忆大师!

    使用后可以大幅度提升记忆能力,不仅能使人回忆起曾经记忆深处被遗忘的记忆,还能让人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本身价值也是一百万。

    可月度特惠打了个一折,只要十万就能拿下,是唯二能买的起的东西之一。

    “就只能买这个了!”曹德无奈道。

    其实相对之下,他倒是更想买个人物卡或者基因药剂。

    毕竟,在这危险的世界里,最要紧的是保护自己的安全,而这两样东西都能一定程度上保护他的安全。

    但眼下他就十三万,能买的就两样。

    一个是可乐,一个是技能卡。

    总不能选可乐吧?

    不过!

    话又说回来了。

    记忆大师虽然不能让曹德有自保之力,但也算是不错的东西了。

    本身曹德对于小说的剧情记忆什么的,只是记了个大概,因此他现在写小说除了记得的部分,不记得的都是靠着对未来各种套路的运用,强行弥补上去的。

    不说写的不好,但这样一来写的速度难免慢一点。

    如果有了记忆大师,他肯定能记起完整的小说剧情内容,并且将其完美的复制下来,到时候他完全不用思考,写的速度自然肯定会更上一层楼。

    而且!

    曹德本身对于这个时代的记忆是模糊的,对于各种电影人物剧情也只是记了个大概。

    如果有了这玩意,就能从记忆的缝隙之中,找到更多关于这个时代消息,找到更多电影人物剧情的详细资料,对于他来说,有很大的帮助。

    所以!

    也没有犹豫,曹德直接在心中默念着购买。

    顿时,一张精美的卡牌就出现在了他的手上。

    同时!

    【技能卡:记忆大师】

    【介绍:撕毁后使用,可获得技能记忆大师,大幅度提升记忆能力,不仅能使人回忆起曾经记忆深处被遗忘的记忆,还能让人过目不忘!】

    一道来自于系统的信息流也涌入了曹德的脑海之中。

    “撕拉!”

    曹德看着这介绍,直接将卡片撕碎。

    一瞬间,一股子莫名的清凉涌进了大脑,曹德在感觉自己神清气爽的同时,一些潜藏在记忆深处的记忆,比如小时候曾经做过的撒尿和泥的事情,也随之涌现了出来。

    “原来...我小时候还做过这事情啊!”曹德感叹道。

    但忽然!

    【叮咚!】

    【检测到宿主第一次消费,系统自动提醒开启!】

    【提醒:为了不破坏此世界货币体系,系统在宿主第一次真正消费后,将自动以宿主的名义建立系统基金会,未来宿主一切商城内打的消费将会转入此基金会,

    而基金会也将以慈善的方式将宿主所花费的钱花费出去,稳定货币体系,稳定市场经济!(此提醒只提醒一遍)】

    系统又传出了这么一条提醒。

    曹德看着这条消息,先是一愣,随即感觉这才合理。

    他知道,市面上流通的纸币都是有数的。

    该多少是多少!

    哪怕是印刷的银行,也不可说随意印刷,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并且在合适的时候,比如市面上的钞票损坏过多,银行回收了一批后,需要重印一批弥补这些损耗之类的。

    而这样一来,曹德现在消耗个十万二十万的还好说,并不会太过影响。

    但未来他直接消费个一百亿,一千亿的,那么一大笔钱直接从市面上莫名的不见了,直接减少了市面上流通纸币的数量的话,那么很可能会导致通货紧缩。

    即市面上的物价下降,货币升值。

    嗯,看起来好像是好事。

    可想想就知道,这并不是好事。

    就比如种田!

    原本一亩田用的肥料,还有人工,加起来花了一万,最后收获后能卖一万五,可随着通货紧缩,物价下降,这些收获只能卖八千。

    这时候,种田人就血亏两千。

    如果这一万是贷款来的话,那种田人就会因为偿还不上贷款而破产。

    以此类推,真的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市面上许多贷款的产业,都会纷纷破产,最后甚至可能引起经济衰退,社会财富缩水,银行危机等等!

    而现在有个慈善基金会消耗这些纸币,那就不成问题了。

    纸币还是在市面上流通,并不是直接消失不见。

    只是...

    “这样一来,系统白打工了?”曹德皱着眉头,有些疑惑。

    系统拿钱做慈善,那系统岂不是什么都没有收获?

    但下一秒!

    系统的信息流再度传入曹德的脑海,让他恍然明白了,系统之所以收钱,不是为了收钱。

    市面上流通的货币上,都寄托着人们的原始的欲望。

    没有人不爱钱!

    而系统之所以要钱,也只是为了吸收人们寄托在钱上面的欲望,从而满足自己的消耗。

    如果没有上面寄托的欲望的话,钱本身在系统也只是一张废纸而已。

    至于这些被吸收了欲望的钱最后会怎么样...

    只要花出去了,在人们手中停留过,那么就会再次寄托人们的欲望,哪怕再度回到曹德手上,也可以再次用来购买系统商品。

    “原来如此!”

    曹德感叹了一句后,收敛了心神,看了一眼天空。

    夕阳已经快落下了。

    “天色不早了,是时候该回家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暗暗想到。

    但就在他准备回去的时候,忽然看到了街角有一家金店。

    思索了片刻后,他朝着金店走了进去...

第八章 上学?

    曹德带着大包小包包装袋,回到了家。

    而此时,天色已晚!

    “阿德,你怎么这么晚回来啊?”

    刚开门,曹德就看见了一脸担忧的曹达华,迎了上来,道,“我都差点要报警了!”

    虽然曹德十八了,但在曹达华眼中,他还只是个孩子。

    而且,曹德才从内地来不久,人生地不熟的。

    这突然之间的晚归,就难免让他担心了。

    “三叔啊,等下我再给你解释,让我先把东西放下!”曹德气喘吁吁的说道。

    他身上的东西可不少!

    这时曹达华才注意到曹德身上大包小包的,并且他还在上面问道了一股子香气。

    “这什么东西啊?”

    曹达华边帮曹德把东西拿下来,边好奇的询问道。

    “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曹德又笑着说了一句。

    听着他这么说,正好奇的曹达华也不客气,直接打开了其中的几个袋子。

    顿时!

    一股子香气直接迎面扑带了曹达华的脸上。

    “鲍鱼,燕窝,鱼翅,大虾,螃蟹,烧鹅!?”

    曹达华看着这些饭菜,在愣了许久后,皱着眉头,有些担忧道,“阿德,这些东西你哪里来的?”

    虽然他给了曹德不少的零花钱,但那些零花钱购买这些的话,有些够呛啊!

    “都是我在路口那家德春楼打包的!”

    曹德解释了一句后,又拿出了一个袋子,打开来,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精致的包装盒,并从包装盒里面拿出了一条分量不轻的大金链子,递给了曹达华,笑着道,“三叔,来,你试试看,看看合不合适,这可是我专门给你买的!”

    但曹达华看着这项链,不仅没有半分喜悦,反而脸色顿时大变,道,“阿德啊,虽然我们没有什么钱,但也不能为了钱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啊!这些东西你赶快想办法还回去!”

    顿了顿后,他一咬牙,道,“实在不行,三叔这还有点老本,你拿去赔给人家,不然等警察上门你这辈子就完了啊!”

    一听,曹德就知道曹达华想差了。

    他“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道,“三叔啊,你多虑了,这些东西不是违法来的,是我买的!”

    “你买的?”

    曹达华紧锁眉头,道,“你哪来的钱买?”

    “你忘了,这个月我都在写小说?”曹德提醒道。

    曹达华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了过来,惊疑不定道,“等等,你的意思是说...你的小说卖出去了?”

    “千字千元,我写了十万字,一共卖了十万...喏,这是合同!”曹德微微一笑,从口袋之中拿出了和新万日报社的合同。

    合同一式两份,一份还给了报社,一份他就自己留着了。

    “这...这...这是真的?”

    曹达华拿过来仔细一看,脸上的担忧逐渐消失,转而不可置信的表情,颤声询问道。

    “嗯!”

    曹德点了点头。

    “太好了!”

    而听着,曹达华脸上露出了极度兴奋之色。

    随即!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似得,他转身迅速的来到了客厅神龛前,点了三支香,一边拜一边兴奋的呢喃道,“列祖列宗保佑,列祖列宗保佑,阿德有出息了啊,阿德又出息了!!!”

    “这三叔,还是还这么迷信!”

    眼见着这一幕,曹德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而拜完祖宗后,曹达华又到来了曹德身边,有些责怪道,“虽然你现在赚的不少,但钱也不能乱花啊,未来你还要娶媳妇,买房子,那都要钱啊!”

    曹德眼中闪过了一丝狡黠后,故意加大了声音,道,“是,是,是!那我这就去把这花了一万块钱,专门给你买的大金项链,拿去退了吧!”

    顿了顿,他边拿着金项链往外走,边摇头叹息道,“唉,真是可惜了我的一番好意啊!”

    一万块的大金项链?

    曹达华听着,眼珠子骨碌一转,连忙上前拉住了曹德,故作正经道,“唉,阿德啊!偶尔奢侈一次,也没有关系啦,既然买都买了,就不要麻烦了!”

    说着,他就从曹德手上抢过了大金项链,美滋滋的给自己带了起来。

    刚刚他不拿,是因为怕是曹德违法犯罪弄到的。

    可现在既然知道是他买的,那曹达华可舍不得把大金链子还回去啊!

    曹德见状,又一次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随后,他看着对大金链子爱不释手的曹达华,又无奈的出声道,“好了,三叔!之后有的是时间慢慢玩,现在我们吃饭吧,再不吃饭菜就凉了!”

    “对,对!吃饭,吃饭!”

    曹达华听着,也反应了过来,立马附和道。

    随后两人便开始吃起了曹德专门打包回来的饭菜。

    “真不错,这个好吃,这个也好吃!”

    一边吃着,曹达华却是一边忍不住夸赞了起来。

    今天这顿饭可以说是他最近吃过的最奢侈的一顿饭了。

    “喜欢吃以后我常买!”曹德笑着说了一句。

    “别!”

    曹达华却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正色道,“再好的东西,吃多了也会感觉不好吃!再说了这些也不便宜,哪怕你再有钱也不能这样奢侈啊!偶尔吃一顿就行了!”

    “好吧!”

    三叔这么说,曹德也只能答应了。

    而吃着!

    曹达华似乎想起了什么似得,忽然开口问道,“对了,阿德啊,你想不想上学?”

    “啊?”

    曹德一愣。

    他完全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啊!

    “是这样的,我之前不是看你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做,就决定帮你找个学上!后来我通过在圣育强中学的关系,给你联系到了一个入学的机会!”

    曹达华一边吃着,一边解释道,“学校会派来一个老师给你考一下试,测测你的水平,最后按照你的水平给你安排入学!”

    “当然,这是我之前的想法,现在既然你能赚钱了,那么这学上不上,你看着办啊!”

    顿了顿,他又补充了一句,道,“不过,不管怎么样,到时候你一定要考一次试,毕竟我都跟人家说了嘛!”

    一个月以来,曹德虽然每天都在写小说,但这在曹达华眼中,就是曹德整天无所事事的。

    虽然他并不介意一直养着曹德,可他也知道他能养曹德一时,不能养一辈子!

    曹德总要娶妻生子,总要学会独自生活的。

    如果这样下去,曹德的未来堪忧。

    所以!

    他这才决定给曹德报个学校,先搞个学历再说。

    未来无论做什么都好,有个学历也方便。

    但曹达华也没有想到,曹德竟然能写小说,还能这么赚钱,完全不用担心未来,这才出现了眼下这一幕。

    “...”

    曹德听着,有些无语。

    想不到他堂堂的一个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有朝一日还要重新上中学。

    但在稍稍想想之后,他也大概能想明白,为什么曹达华要让他上学了。

    都是为了他好!

    所以...

    “行吧!”

    曹德还是答应了。

    不管怎么样,这也是三叔的好意,为了三叔的面子,起码要考一次试。

    至于上不上学,到时候再说吧!

    ---

    翌日一早!

    曹德便上街买了一份新万日报。

    但并没有找到小说连载,反而是找到了一条新闻。

    『惊为天人!新人入行获得行总编赏识,得天价稿酬!』

    这条是关于他的新闻,说他因为写的小说好,得到了总编的赏识,得到了天价的稿酬。

    曹德看着这一新闻,先是一愣,随后稍稍一想,就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了。

    这是拿他当噱头来宣传啊!

    “我就说嘛,富婆也不傻!哪怕再欣赏一个人也不会给出超出市场的离谱价格!这十万块哪里是稿酬啊?分明是宣传费嘛!”曹德呢喃道。

    不过,话是这么说,可他也不亏啊!

    是稿费还是宣传费,那重要吗?

    反正十万块是实打实的入手了!

    正常的新人,写的再好,也不可能拿到这些钱的。

    再说了!

    这宣传对于他来说,也不是没有好处的。

    宣传了,就会吸引更多人的注目,让更多人去看他的小说,而一旦有人喜欢上他写的小说,报纸的销量就会提高,而报纸的销量提高了,未来他也容易拿到更高的稿酬!

    可以说,这是一场双赢!

第九章 运用到极致的噱头

    接下来几天,曹德之前的投稿也纷纷有了回应。

    有几家报社打电话来,准备和曹德签订合同。

    不过,给的价格都不高。

    最高的三百,最低的甚至只有一百。

    这种情况下,加上因为和新万日报社签订了合同,曹德自然是统统拒绝的。

    而同时,这几天的时间里,新万日报社依旧没有发布他的小说。

    但却是打电话来,打听完全了曹德的身份背景之类的,并且在第二天新万日报公布了作者的年龄,也就是曹德的年龄。

    十八岁!

    这直接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

    十八岁,写小说,还拿到了千字千元这夸张的价格,是个人都好奇啊!

    第三天!

    新万日报又公布了作者的来历。

    也就是曹德是来自于内地的。

    又是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

    在这个时代,人们对于内地的印象是落后,愚昧,贫穷,突然有这么一个人冒出来,写小说,看样子好像还写的不错,这反差感一下上来了。

    而在这反差之下,人们的好奇心再次被勾引了出来!

    第四天!

    新万日报社又公布了作品的名称。

    《斗气化马》。

    如此古怪的名字,不出意料的,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好奇。

    第五天!

    新万日报则是公布了作品的简介。

    这里是属于斗气的世界,没有花俏艳丽的武功,有的,仅仅是繁衍到巅峰的斗气。

    短短一句话的简介,却是描述出了作品的新奇设定,又双叒叕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好奇。

    一天接着一天的,一条接着一条,短短五天的时间里,新万日报通过不断的更新相关的事情,将噱头运用到了极致。

    “斗气化马?这是什么鬼名字?”

    “内地来的?还十八岁?”

    “不得不说,真是有点好奇新万日报社这要发布的小说了。”

    “我倒要看看,什么小说能宣传这么多天!”

    “如果不好看的话,我是要骂人的!”

    ...

    许多本身新万日报的读者以及偶尔看到新万日报的读者,都被这噱头给吸引了注意力。

    “这总编,确实有两把刷子啊!”

    而看着这些天报纸报道内容的曹德,也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说实话,作为新人他在这小说一行业是很没有优势的。

    这一行业,名声很重要。

    人们在选择的时候,下意识的都会选择更有名的作者。

    但随着陈浪这么一搞,他也有一点名声,并且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在这样的热度下,曹德的吸引力不会比老作者更低。

    当然!

    吸引力是吸引力,实力是实力。

    吸引力只能让人看,而不能让人留,想要让人留,最后还是要看实力。

    实力不行,什么操作都没有用。

    不过,在实力方面曹德还是多少有点信心的。

    毕竟,他写的也不是原创的,而是经过了三四十年后的市场验证的完成品。

    没道理未来畅销,这时代就不畅销了啊!

    ---

    另一边!

    这一操作,也引起了业内各大报社的广泛关注。

    “新万日报这是要拼死一搏了?”

    “也是,那些老作者,知名作者都被警告过了,他们能怎么办?只能自己选择扶持一个啊!”

    “陈浪也是没有办法了,手下狗仔被排挤,新闻拿不到第一手的,知名作家又都被警告过,他也只能用这种哗众取宠的手段来扶持新人了!”

    “别说,这次新万日报社还真有点机会,这本小说前两天投过我们报社,我看过,虽然文笔略差,内容直白,可设定很新颖,而且节奏快,剧情也爽,有可能火!”

    “不行,不管是有可能还是没可能,反正一点机会也不能给新万日报,我准备这两天找两个知名作家一起发布新书,分走新万日报社的关注!”

    “对,一点机会也不能给新万日报社留,我也准备找知名作家了!”

    ...

    各大报社都能看懂陈浪的操作,知道他这么做是在搞噱头。

    不过,不管是不是噱头,这些报社也都不准备给新万日报社机会。

    作为背靠着大集团的报社,一旦新万日报社起势了,那么未来他们的蛋糕肯定会被分走一大块。

    这是他们绝对不允许的!

    因此,有不少报社表示准备让知名作者发布新书,分走人们对新万日报社的关注,不给新万日报社机会。

    而业内的纷纷扰扰,也很快传入了陈浪的耳朵之中。

    “想要找知名作家狙击我?可惜...你们晚了啊!”陈浪笑着摇了摇头。

    短时间内的噱头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长时间的噱头却只会让人感觉到无趣。

    五天的时间,这噱头其实已经被开发的差不多了,已经让不少人注意到《斗气化马》这本小说了,如果再拖下去,反而会起反作用,让人对《斗气化马》产生厌恶感。

    所以,陈浪早就准备在这两天将曹德的小说发布了。

    也因此,他对于业内人士找知名作家一起发布小说,并不在意。

    小说并不是炒菜做饭,想要做就能做出来的,还要构思。

    就算是知名作家,没个十天半个月的构思,也难以开始动笔。

    而这十天半个月的时间,早已经够了。

    如果《斗气化马》能火,十天半个月内已经火了,那即使知名作家出来了,也只能分走一点关注,无伤大雅,如果不能火的话...那也无所谓了。

    反正这一操作下来,新万日报社也已经让业内的人知道了,他们给的起高稿酬,之后也能因此吸引不少知名作家加入。

    毕竟,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

    想到这里!

    陈浪朝着外面喊道,“老周,进来一下!”

    随即!

    “总编!”

    一个秃头中年男人便走了进来。

    “明天就开始刊登《斗气化马》!”陈浪吩咐道。

    “好的!”

    秃头中年男人点了点头后,又迟疑道,“那第一次要刊登多少字!”

    陈浪想了想,沉声道,“三万字,第一天直接刊登三万字,后续每天一万字!”

    曹德给的稿子总共十万字,先刊登三万字后续再每天刊登一万字的话,最多支撑八天。

    但八天差不多也够看出能不能火了。

    到时候,能火他就找曹德要新的稿子,就能继续发布下去,不能火的话,那就直接算了,赶紧找其他知名作家。

    “明白!”

    秃头中年男人答应道。

    随后,他转身离开了这里。

    “希望能成吧!”

    而眼见着他离开,陈浪望着桌子上《斗气化马》的稿子,呢喃道。

    虽然无论《斗气化马》最后火不火,对于他们报纸来说,都是赚的,但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希望对方能大火特火的。

    毕竟,如果对方能火的话,他们更赚。

第十章 开卖

    尖沙咀!

    某处报刊!

    和往常一般,作为上班族的赵赫,习惯性的来到了报刊准备购买一份报纸,然后边看边去上班。

    “王叔,最近有没有什么啊?”

    习惯性的,赵赫询问了一句坐在报刊内,穿着背心,大裤衩,人字拖手上摇着扇子的老人,询问了一句。

    作为上班族,赵赫每天的工作压力都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缓解压力,他自然需要找点娱乐事项。

    不过,因为本身有老婆,有孩子的,再加上房贷,他每个月能剩下的钱并不多,所以他能选择的娱乐事项并不多,什么去蹦迪,去女票的,都跟他无缘了。

    只有小说这种廉价的娱乐事项,是他能消费的起,并且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一张报纸也就几毛,一个月下来也不过几块钱。

    “最近倒是有个叫《斗气化马》小说闹得沸沸扬扬的,被宣传了好几天!”

    王叔摇着扇子,回应了一句道,“不过,好不好看我也不知道,我并没有看过!”

    “斗气化马...”

    赵赫听着这略显古怪的名字,不仅皱起了眉头,但最后还是道,“那给我一份吧!”

    一份报纸几毛钱,就算不好看也无所谓,最多不看了而已。

    “给,新万日报,那小说就在上面连载的!”王叔递给了他一份报纸。

    “嗯,这是钱!”

    赵赫在接过报纸后,丢下了三毛钱,就拿着报纸走人了。

    随后!

    赵赫便像以往一般,边看报纸边往公司赶,

    “有点...奇怪!?”

    但看着报纸上连载的小说,赵赫又一次皱起了眉头

    作为一个老读者,他看过的来说不少,可今天这小说,却让他感觉十分奇怪。

    文笔略差,内容直白,让他有点不想看下去,但设定又很新奇,节奏快,剧情又爽,又让他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思索着,他不禁往下看了起来。

    半天后!

    “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似乎是看到什么精彩的地方一般,他拍着大腿忍不住喊出了声。

    但话音刚落,赵赫就愣在了原地。

    因为他发现了,就因为刚刚那一句话,周围一大群人正围观着他,并且对着他指指点点。

    感受着这些目光,他缩了缩脖子,略显的有些尴尬了。

    可随即,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周围的环境,赵赫就顾不得尴尬了!

    “卧槽,都怪小说太好看,看的入迷了,走过头了,这上班要迟到了啊!!!”在一声惊呼后,他连忙转头朝着来时的方向跑了回去。

    这时!

    “喂,兄弟!你看的什么小说啊?”围观的人群之中一名青年看着赵赫渐行渐远的背影,忍不住好奇的问了一句。

    他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小说,能让人如此入迷。

    “新万日报的斗气化马...”

    而急着上班的赵赫,听到了声音后,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就一溜烟的不见了。

    “新万日报的斗气化马?”

    只留下了青年在呢喃了一句后,带着好奇走向报亭。

    ---

    铜锣湾!

    陈浩南,大天二,巢皮等人,正不耐烦的靠在街边的围栏上,似乎是等待着什么。

    忽然!

    一个低着头,看着报纸的青年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之中。

    原本等得不耐烦的几人,在略显诧异的对视了一眼后,便默契的一起走上了前。

    “啪!”

    大天二一巴掌拍在了青年的脑袋上,并且怒声道,“山鸡,你个扑街,让你去买个报纸而已,你买那么久?”

    作为矮骡子,平常他们经常是需要砍人的。

    而砍人就需要刀。

    但刀这种东西,总不能明晃晃的拿在手上吧?

    那样百分百被巡逻的警察查。

    所以,大多情况下,都会买点报纸杂志之类的,包裹着刀,

    今天,也是这样。

    陈浩南等人准备去砍人了,所以就让山鸡去买点报纸来包裹刀。

    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就简单的买点报纸而已,山鸡竟然去了十多分钟都还没有回来。

    而山鸡这边,虽然被拍了一巴掌,但对此也没有生气,只是讪讪一笑,挠着头,道,“都怪这小说太好看了!”

    小说!?

    陈浩南等人对视了一眼后,忽然一起捧腹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你山鸡竟然也会看小说?你编也编个好理由啊!”

    “这小说是带颜色的吧?哈哈哈!”

    “哈哈哈,山鸡你在跟我开玩笑吧?我看你是偷偷去找个角落“自我安慰”了吧!”

    ...

    要说山鸡看带有颜色的杂志他们信,可看小说他们可不信。

    山鸡最讨厌的就是读书了,否则也不会这么早就出来混。

    “我可没有骗你们,这小说确实好看,也不像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咬文吃字的,我一看就明白它在说什么了!”山鸡一看大家都不相信,顿时有些急了。

    “那叫咬文嚼字,不叫咬文吃字!”

    陈浩南笑着调侃了一句后,又道,“不过,你这么一说,我倒是好奇是什么让你这么入迷了,让我看看吧!”

    说着,他就伸手从山鸡手中抢过了报纸,自己看了起来。

    而周围其他几人见状,也好奇的凑了上来,一起看了起来。

    但就这么一看,他们却是入了迷,不小心忘了时间,等反应了过来的时候,却已经过去了近半个小时了。

    “不好,B哥那里还等我们呢!”大天二一拍脑袋,急忙道。

    这么一说,在场几人也急了。

    “赶紧走!”

    “快,别让B哥等急了!”

    “都怪你山鸡,看什么小说,搞的我们都忘了时间了!”

    “这能怪我吗?你们没有看吗?”

    “好了,别说了,赶紧走,要不然真就赶不上了!”

    ...

    一边说着,几人一边赶路,但走的时候,他们还不忘再去报亭买一些新的报纸,而原本的报纸则是被他们收藏了起来。

    ---

    类似的场景,不断的在尖沙咀,铜锣湾,油麻地等等各个地方出现。

    而陈浪这边,也很快接收到了消息。

    “总编,好消息,好消息啊!今天在您的吩咐下,我们特比比往常刊印了多一千份的报纸,一共刊印的三千五百份报纸,而目前为止从各个报亭的回馈来看,已经销售了近三千份了!”老周带着兴奋的笑容,闯进了陈浪的办公室。

    销售了三千份?!

    陈浪听着这消息,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报纸的销售一般来说,早上的时间会占据了一整天八成的销量。

    早上买的好,就代表今天销量好,早上卖的不好,就代表今天的销量也会不好。

    而目前是上午十一点,早上也差不多过去了,以目前的销量来看,今天刊印的三千五百份卖完绝对不是问题。

    这绝对是好消息啊!

    要知道,他们以往一天能卖的,也就两千份上下而已,每天都还要剩下几百份没卖出去。

    今天能一下卖三千五百份,这销量绝对是大爆啊!

    “好!”

    陈浪高兴着,却也没有忘我,很快就重新冷静了下来,询问道,“狗仔那边怎么说?”

    今天的销量之所以会爆,跟之前几天的宣传有分不开的关系。

    正是因为他们前几天不留余力的卖力宣传曹德的小说,给曹德的小说造势,才带来了今天的销量大爆。

    但他也知道,今天的销量大爆并不代表着以后也能卖这么多。

    今天人们因为好奇的原因,选择购买新万日报,想看看曹德的小说到底怎么样,可若是曹德的小说反响不好的话,那么等这股子好奇去了,销量就会再度回归之前。

    也因此!

    陈浪今天还特意让狗仔去报亭周围呆着,暗中观察今天购买新万日报的人,对小说有什么反应。

    “很不错!”

    秃顶中年人兴高采烈的说道,“根据手下的狗仔们回馈,虽然有一部分比较老派的读者接受不了这文笔略差,内容直白的小说!”

    “但也有很多青年,甚至很多以往别看小说的人,被新奇的设定和暴爽的剧情给吸引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天的销量,还会上涨!”

    “很好!!!”

    这下,陈浪真的高兴了起来。

    这反馈就代表着,明天的销量绝对不会差啊!

    “对了,通知印刷厂,明天直接印刷五千份!”

    陈浪高兴着,也不忘对老周吩咐道。

    “没问题!”老周丝毫没有犹豫的答应了。

第十一章 考试

    事实证明!

    该火的还是会火!

    在第一天销售了近三千五百份的报纸后,新万日报社第二天印刷的五千份,

    结果,供不应求!

    第三天,陈浪加大的印刷量,直接印刷了八千份,也被卖了个精光!

    第四天,陈浪继续加大印刷量,印了一万两千份,同样也卖了个精光。

    这一天比一天更夸张的印刷量,无疑在证明一点。

    曹德的小说火了,彻底火了!

    ---

    “陈总编?要稿子?可以,要多少?越多越好?我目前手上大概有三十万字!全要?行!之后能提供多少?每天三万字吧!也全要?准备每天发行三万字?行,我明白了!”

    “不过...我月底有点事情,希望这个月底能拿到所有的钱?行?那好,谢陈总编了!”

    放下电话,曹德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些天,因为有记忆大师的存在,曹德抄的速度大幅度上升,每天至少能写三万字,甚至如果减少休息,玩乐的时间,一天能写五万字。

    在这种情况下,短短十天他就已经攒下了三十万字。

    而刚刚,陈浪打电话来找他要稿子,不仅将攒下的存稿全要了,还预定了之后的稿子,准备之后每天发布三万字的稿子。

    按这情况来看,下个月不出意外的话,曹德能拿到五六十万的稿费。

    不过,考虑到月底还有每月一次的福利活动,所以曹德特意要求能月底就拿到钱,避免出现什么好东西没有办法买。

    而这,陈浪也爽快的答应了。

    现在的曹德可是报社的王牌啊!

    这点小要求答应了又如何?

    陈浪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五六十万,差不多够本金了,等拿到了之后就可以开始赚钱计划了!”曹德眼中闪过了一丝精光后,暗自呢喃道。

    “咯吱!”

    正当曹德想着的时候,他就听到了房外一阵开门声。

    之后!

    “何老师,里面请,里面请!”

    曹德又听到了曹达华的声音。

    从声音来判断,对方应该还请了人回来。

    “要考试了吗?”

    曹德心念一动,大概明白了什么情况了。

    前段时间曹达华跟他说过,给他找关系,让他可以入学,但要先安排他考试,看看水平如何再安排入哪个年级。

    而现在应该就是来给他考试的人!

    虽然曹德不想要考什么试,更不想上学,不过毕竟曹达华答应了,为了这三叔的面子,他起码也要考一下试,应付应付!

    “阿德,出来了,前段时间我跟你说的,给你考试的人出来了!”曹达华的声音传了过来。

    “好,我这就来!”

    曹德闻言,便打开门走了出来。

    当即!

    一个穿着白色女士西装上衣,白色紧身短裙,肉色丝袜,矮高跟,有着清爽的短发,白皙的肌肤,丰韵的身材,一双好似会说话的丹凤眼前,带着一个黑框眼镜,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知性美的女人出现在了曹德视线之中!

    何敏!

    曹德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正是逃学世界的女主角---何敏,何老师!

    相对于电影之中形象,现实的她更美。

    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散发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魅力。

    不得不说,这一刻曹德产生了一丝心动的感觉!

    原本不打算入学的他,心中的想法也在此时此刻产生了一丝微微的变化。

    有这种老师的话,入学似乎....

    不是不可以接受?

    曹德改变了自己原本的想法。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可以入学,但入学后的上课还有做作业,我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啊!所以...不能直接就答应上,要用点计策!”曹德心中暗暗想着,逐渐有了想法。

    但表面上他还是不动声色的来到了曹达华和何敏的面前。

    “阿德啊,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何敏,何老师!”曹达华笑着介绍道。

    “何老师好!”

    曹德微微一笑,附和着打了声招呼。

    虽然心动,也有准备行动的心思,但毕竟第一次见面,还处于陌生人状态,也不能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

    “你好!”何敏看着曹德,眼中闪过了一丝惊奇后,还是微笑着点了点头。

    原本曹达华跟她说的是自己侄子来自于内地。

    所以,她对于曹德先入为主的印象是淳朴,老实,甚至...土!

    毕竟,这年头从内地来的,大多都这样!

    可曹德那敞开的花衬衫,大背头,白皙的皮肤,菱角分明的脸庞,无一不告诉她,她的印象是错的,就这打扮,就这形象,别说是从内地来的了,就算说是香江本地人她都相信。

    “来,何老师,坐这里,喝水!”

    曹达华招呼着何敏坐下,并且给她倒了一杯水。

    “那废话就不多说了,我们直接进入正题吧!”

    何敏坐下后,喝了一口水,便从随身的包中,拿出了一套试卷,直接道,“这是我自己弄的一套考题,从中一到中七,从语文到历史的题目都有,只要你写完,我大概也能知道你的水平在哪里了!”

    “好的!”

    曹德接过了卷子后,稍稍扫视了一下发现,大多数题目都比较简单,他都会。

    他也不意外。

    虽然很多年没有读书了,可记忆大师这技能,直接让他回忆起了曾经学过的一切,他一个本科大学毕业的学生,应对一个八十年代的香江考试,还是绰绰有余的。

    之后!

    也没有犹豫。

    在拿了一支笔后,曹德就当着何敏的面前,开始做了起来。

    “唰唰!”

    但伴随着纸和笔的摩擦,何敏看着曹德写的卷子,脸上却渐渐的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快,准!

    这是何敏对曹德写的答案的印象。

    她发现,曹德不仅写的快,而且答案也很准。

    如果不是试卷就是她自己出的,她甚至都怀疑是曹德抄答案了。

    就在这种惊讶之中,两个小时就曹德写完了所有试卷!

    只是何敏却没有收起试卷,而是一脸复杂的看着曹德,忍不住询问道,“你在内地真的是一个中学没有上完就辍学的学生?”

    中学没有上完,是曹德这辈子的身份背景。

    他跟曹达华说过,而曹达华为了让他入学,也对学校说过。

    所以,何敏才会知道。

    而她也知道,内地中学跟香江的不一样,内地的中学分高中和初中,香江的则是中一到中七,而曹德是初中辍学,按道理最多能做中三,中四的题目。

    可现在,他不仅全做了,连中七才有的题目都做的很完美。

    这让她感觉很不可思议。

    “我很喜欢学习,一有时间就跑书店和图书馆...只是那时候家里没有什么钱!”曹德低下头,略显低落的说道。

    好吧!

    这是假的。

    只是给自己的成绩找个合适的借口。

    实际上,这辈子的曹德之所以辍学,是因为压根学不进去,成绩差的一批,不得已才辍学。

    之所以能写如此快,如此厉害,全是重生前的他学习确实不错,再加上记忆大师能让他将所有遗忘的知识都捡起来,这才能如此厉害。

    “阿德...真是苦了你了啊!”

    但一旁的曹达华听着,却信以为真,眼眶瞬间发红了起来。

    作为三叔,看着自己的侄子因为没有钱读书,心里总是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滋味。

    “原来如此啊!”

    而何敏听着,脸上露出了恍然的同时,看向曹德的眼中也流露出了一丝怜悯。

    一个想要学习并且学习很好的学生,原本能通过学习改变命运,改变家庭,但却又因为家庭的原因不能学习,不能改变命运,改变家庭,在她看来确实可怜。

    不过!

    现在还有机会。

    只要对方入学,再通过考试考个好的大学,就可以再度改变命运了。

    想到这里,何敏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一脸认真的开口道,“以你现在的水平,进入中七不是问题,到时候还可以靠个好大学!”

    但,曹德的回答确实出乎了她的意料!

    “何老师,请允许我拒绝!”曹德沉声道。

第十二章 优生特权

    “为什么?”

    何敏很不解。

    “之前之所以三叔走关系,想要让我入学是因为我来了这里之后,整天无所事事的!”

    曹德简单的解释了一句后,又道,“但最近我找到了工作了,赚钱了,所以我并不打算读了!”

    何敏听着,微微皱起了眉头。

    在想了想后,她沉吟了着开了口,认真道,“其实...你这个年龄呢,读书才是最好的选择!”

    “你现在能赚多少钱?两千?三千?四千?想来也不会太多!可以你的成绩,考进香江大学肯定不是问题!而现在香江大学的人出来都是七八千,只要稍稍再工作两年,工资轻松破万!”

    “至少比你现阶段能找到的工作工资也更高!”

    可话音刚落。

    “六十万!”曹德便幽幽的说了这么一句。

    在场的两人都愣住了。

    “你说什么!?”曹达华更是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我说我这个月能拿到六十万!”曹德淡淡的说了这么一句。

    曹达华又愣了一下后,才反应了过来,并且惊疑不定道,“等等,阿德!前两天你不是说你拿了十万吗?怎么又六十万了呢?”

    “前两天是拿了十万不错,不过这两天我的小说很火,总编想要乘胜追击,多发布一点,好吸引更多读者,所以又找我要了三十万的存稿,并且还让预定了我之后的稿子!”

    “也因此,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月除了之前的十万,还能拿到六十万!”曹德随后解释了一句。

    “真的!?”

    听着曹德的解释,曹达华带着掩盖不住的喜悦之色,又问了一句。

    “嗯!”

    曹德点了点头。

    “列祖列宗保佑,列祖列宗保佑啊!”曹达华见状,兴奋的反复呢喃了起来。

    这么多钱,他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存到。

    而现在,自己这个侄子,这个唯一的亲人,一个月就能拿到如此之多,让他有种像是做梦的感觉。

    也就是何敏现在在场,否则曹达华都恨不得再去给列祖列宗上几炷香了。

    另一边!

    何敏这时也总算反应了过来,并且通过刚刚两人的对话,大概意识到了什么情况。

    眼前这个从内地来的少年,不仅会写小说,还通过写小说,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就拿到了六十万这个她看起来天价的稿费。

    至于说这情况是真是假...

    她可以肯定是真的。

    一方面,她找不到曹达华,曹德骗她的理由!

    另一方面!

    如果按照曹德所说,他这个月能拿到六十万稿费的话,那要查起来不难。

    要知道,这年头六十万可不少,不比后世的六百万来的少。

    而一个月能拿到这么多钱的小说,那在香江也绝对是绝无仅有的存在。

    只要一查就能查到。

    对方若是真的想要骗自己的话,完全没有必要找这么个容易被戳破的谎言啊!

    不过!

    话又说回来了。

    如果这情况是真的话,那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继续劝对方上学?

    可上学不就是为了考个好学校,出来找份好工作,拿到更高的工资吗?

    对方现在每个月能拿到的稿费,比她这个做老师的能拿到的工资,比香江大学毕业出来的人,还要多的多,她有什么资格去劝对方呢?

    不劝吧...

    作为老师的本性,又让她对于这么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不去上学,感觉心理有些过意不去。

    想了想,她最终还是决定再努力一次。

    她深吸了一口气后,一脸认真的开口道,“曹德同学,我还是希望你能上学,上学或许无法让你获得什么利益,可却能成为你人生之中一段美好的回忆!”

    以对方现在的收入,谈钱很难挽回对方的想法,所以她决定以回忆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来挽回曹德。

    然而!

    “何老师,我也很想上学,很想学习,但我也清楚,人这辈子不能没有钱!”

    “因为没有钱,所以我一直没有办法上学,也因为没有钱,我经常饿肚子,最后还是因为没有钱,才不的不冒着生命危险游过来!”

    “我实话告诉你,我穷怕了,真的穷怕了!”

    曹德拍着自己的胸口,用一种略显激动的语气,说道,“现在我写的稿子能赚钱,很多很多的钱,甚至让我一辈子不愁吃喝!”

    “我不想再过以前的生活了,因此这个机会我是绝对不可能放弃的!”

    “我每天都要写稿子,而若是去上学的话,就要听课,就要写作业,在这么多繁琐的事情之中,我就没有时间写稿子!没有时间写稿子的话,那么也就没办法赚到钱了!”

    顿了顿,他话音一转,一脸歉意道,“所以...抱歉!让你白跑一趟了!”

    他这话是半真半假。

    所谓的没有办法上学,经常饿肚子都是假的,冒着生命危险游过来也是假的。

    都是在扯犊子!

    这年代虽然大家都穷,但也没有穷到那个地步,只要不偷奸耍滑,至少吃饱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有一点是真的。

    曹德是真的穷怕了!

    两辈子的他,一开始都不是什么有钱人。

    虽然没有饿过,但也经常体会没钱的窘迫---喜欢的东西买不了,饿的时候从来都只能吃最便宜的快餐,甚至挂面为生,就连衣服也从来都只能在地摊买。

    所以,他对于金钱的欲望,比常人更甚。

    何敏听着,却沉默了。

    她出生的家庭不错,从来没有体会过穷的滋味。

    但从曹德言语之中不难听出,穷是真的很可怕是一件事情,所以曹德才如此追求金钱。

    她无法对于曹德的行为评判对错,可她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去阻拦对方。

    可想着,觉得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正准备告辞的何敏,脑中灵光一闪,忽然产生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等等,你之所以不想去上学的原因是因为上学要听课,要学作业,耽误你的时间是不是?”何敏急忙问道。

    “嗯!”

    曹德似乎是不明白何敏在想什么一般,懵懵懂懂的点了点。

    “如果...上课不需要你听课,也不需要你写作业,想干什么干什么,不耽误你时间,但要你考试的时候考一下试,那么你愿不愿意上学呢?”何敏深吸了一口气后,沉声询问道。

    “如果这样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曹德想了想回答道。

    “何老师啊,真的可以这样吗?”一旁的曹达华也忍不住问道。

    “如果是一般的学生当然是不行了!”

    何敏微微一笑,道,“但曹德同学的话...例外!”

    说着,她话音一转,便解释了起来,道,“从刚刚的试卷来看,曹德同学的成绩很不错,那份试卷就算是放在我们学校学习最好的中七的学生面前,也不一定能做的如此好!”

    “也就是说,曹德同学的成绩,比学校学习最好的同学还要好!”

    “以此来看的话,曹德同学是有冲击香江会考状元的实力的!”

    “用这点来跟学校谈,再加上曹德同学的小说好像写的不错,有能成为知名作家的潜力,那么学校大概率是会答应曹德同学可以随意上课,甚至不上课,不写作业的!”

    “真的?”曹达华有些不敢相信。

    但一旁的曹德听着,嘴角露出了一丝微不可查的笑容。

    这正是他所想要的,也是他故意引导何敏往这边想的。

    说白了!

    何敏的操作跟重生前那些高中免学费,甚至愿意出钱招收好学生一个套路。

    学校之所以免学费,甚至出钱招收好学生,难道真的是因为想让他们好好读书吗?

    扯淡!

    那都是为了利益!

    好学生能在高考的时候考出好成绩,而学生有了好成绩,他们学校自然也会因此出名,一旦学校出名,那就能招收到更多的好学生,收更多的学费,拿到更多的教育资源。

    而曹德的成绩不错,有可能冲击状元,又有可能成为知名作家,只要加入圣育强中学,不仅可能为学校拿到状元,未来还有可能为学校再添一名知名校友。

    在这情况下,只要跟学校谈,学校也不会介意给出一些无伤大雅的优生特权。

    就比如刚刚何敏所说的上课随意,甚至可以不上课,不写作业。

    本身这些特权对于圣育强中学是无伤大雅的,哪怕最后曹德没有按规划拿到状元,或者成为知名作家,他们也不损失什么。

    而一旦曹德拿到了状元,或者成为了知名作家,那学校就能挣到不小的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曹德深知这点,才故意引导何敏往这边想,往这边说。

    “真的!”何敏点了点头。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我愿意上学!”曹德沉吟了片刻后,答应道。

    眼下正是他要的结果啊!

    而闻言,何敏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作为老师,能让一个因为种种原因读不了书的学生,重返校园那种欣慰和开心的笑容。

    “那好,我现在就回学校跟学校商量一下!”

    之后,在将桌子上的试卷收了起来,何敏起身告别道。

    “何老师慢走啊!”

    曹德和曹达华两人也起身相送。

    “不用送了!”

    何敏笑着摆了摆手后,离开了这里。

    而看着何敏离去的背影,曹德眼眸闪烁不定。

第十三章 炸鸡仙人

    第二天一早,何敏就传来了好消息。

    学校那边答应了。

    不过,还有一点点小要求。

    那就是让曹德去学校,当着所有老师的面,再考一遍。

    不是他们不相信何敏。

    只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他们不可能单单听何敏的一句话,就答应要求,如果不亲眼看着曹德考一遍的,他们也不放心。

    再者!

    何敏当时拿的试卷是她自己出,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测试曹德的水平,跟会考的试卷跟中七的试卷水平,还是有差距的。

    所以,他们必须让曹德再做一边中七水平的试卷才可以。

    对此!

    曹德也同意了。

    他的成绩又不是作弊来的,再考一边也无所谓。

    于是!

    他特意抽出了半天时间,前往了圣育强中学。

    并且,在花了三个小时,写了所有的试卷,得到了一个近乎满分的成绩后,圣育强中学的训导主任当场就抓住了他的手,十分热情道,“曹德同学,请务必加入我们圣育强中学,你的条件我们通通答应!”

    “想要上课就上课,不想要上课就不上课,作业什么的,也随你便,考试的话,可以到场那就尽量到,不可以提前说一声也没有关系!”

    “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提供免费入学!”

    “只要会考的时候,你能拿到了好成绩就可以,到时候我们还有一笔丰厚的奖励等着你!”

    曹德面对着如此热情的教导主任,那还能说什么?

    自然是答应了!

    “行!”曹德答应了。

    就这样!

    入学圣育强中学的事情,也就这么定了。

    只等九月份开学的时候,他就能成为圣育强中学的一员了。

    ----

    白驹过隙!

    时间来到了八月底!

    按照约定,曹德顺利的在今天拿到了所有的钱。

    而原本,他应该拿到了稿费是五十多万,近六十万,但因为这个月的销量大好,目前新万日报每天的销量已经达到了五万份,追上了那些大型报社。

    陈浪心情大好。

    所以,大手一挥直接给曹德打了一百万。

    多的直接当成了预付款!

    而这,对曹德来说也是好事。

    有了这么多钱,他能买东西更多了,也差不多足够有本钱了。

    想到这里!

    他打开了系统面板!

    【宿主:曹德】

    【金钱:一百零一万九千七】

    【已购买:随身空间(一立方),记忆大师】

    “一百多万,应该够买了!”曹德呢喃着,又将注意力集中在系统面板最下面的购物。

    当即!

    六样东西出现在他的面前。

    【一车厢可乐】

    【航空母舰一艘】

    【一车厢纸巾】

    【人物卡:叶问】

    【技能卡:炸鸡仙人(月度特惠)】

    【技能卡:咏春(养生版)】

    一车厢可乐,一车厢纸巾?

    直接忽略。

    这玩意都一万!

    买的起,却没啥用啊!

    航空母舰倒是有用,可也买不起。

    叶问叶师傅也一样!

    无疑是有用的,也很让他心动,但五千万的价格,也只能让曹德眼睁睁的看着。

    而在扫视了一圈后,能买的也只剩下两个了。

    一个是炸鸡仙人!

    一个是咏春(养生版)!

    炸鸡仙人的效果是,购买后能让使用者掌握世界上所有炸鸡的方法和秘方,做出世界上最好吃的炸鸡。

    咏春(养生版)效果是能掌握养生版的咏春,并且微微增强体质。

    其中!

    炸鸡仙人价值一百万,但月度特惠两折,二十万就能拿下,而咏春(养生版)则是十万就能拿下。

    “咏春不用说,直接拿下,虽然养生版的听起来很逊,但也是现在我唯一能买得起的增强体质的东西,聊胜于无!”

    “至于炸鸡仙人...来的正好!下一步的计划,有了这玩意,简直就是如虎添翼啊!”曹德说着,眼睛逐渐亮了起来。

    炸鸡仙人看起来好似没有什么用,只是能掌握世界上所有的炸鸡方式和秘方,做出世界上最好的吃的炸鸡,但配合他之后的计划,却是刚刚好。

    嗯,曹德之后的计划正是准备开炸鸡汉堡店。

    也就是类似于麦当鸡和肯当劳的店铺。

    他本身是做IT行业的,按道理有了本钱之后应该再做熟悉的IT行业,显然更容易发家致富。

    但没办法!

    时代的限制在这里呢!

    这时代连电脑普及都没有,怎么做IT?

    这时代做IT,等于脑子被驴踢了!

    而除了IT外,最赚钱的无疑是炒股了。

    但炒股他两辈子都没有做过,记忆里除了几个大事件,能确定会让股价暴增或者暴涨外,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这情况进入股市,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曹德在这段时间思考了许久后,决定从吃的方面做起,从炸鸡汉堡店做起。

    炸鸡汉堡店这种快餐行业,看起来不起眼,但利润相当的丰厚。

    未来光肯当鸡一年的营收,就有好几百亿软妹币。

    而且,他重生前还没有发迹之时,在麦当鸡里面打过工,对于炸鸡汉堡的流程以及人工培训都了如指掌,做起来绝对没有问题。

    最重要的是,如今这时间点,正是做这行的好机会。

    在1973年到1975年这段时间,肯当鸡曾经大局进入香江,可最后却是以扑街为结局收场,之后当它再度进军香江的时候,已经是1985年了。

    而麦当鸡1975年进入香江,可最开始几年,也是不温不火。

    为什么?

    原因有很多,但主要有两点。

    第一!

    无论是肯当鸡还是麦当鸡,用的都是他们原本市场,也就是漂亮国的口味,可问题是香江人不是漂亮国人,他们适应不了漂亮国的口味。

    再者!

    无论是肯当鸡还是麦当鸡,在原本的市场做的都是快餐,大多情况下客人都是打包带走,所以餐厅内设置的作为很少。

    可这种情况放在香江就不行了。

    香江的人更喜欢坐下来慢慢吃,三五好友一起吃,而不是打包带回家吃。

    所以,直到后来八零年代后期,逐渐掌握香江人的口味,逐渐熟悉香江市场的麦当鸡和再度进入香江市场的肯当鸡才逐渐发展起来。

    也因此,曹德才觉得眼下是最佳机会。

    他完全可以利用这段空档期,再利用重生前对肯当鸡和麦当鸡的了解,抢了他们在香江的市场,将他们赶出香江。

    而有了炸鸡仙人这技能的帮助后,可想而知的是,他要抢市场就更容易了。

    “说不定以后还能靠着这技能,反攻肯当鸡和麦当鸡的其他市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快餐企业!”曹德暗暗想着,脸上不由的流露出了一丝兴奋。

    食品行业,味道为王!

    无论宣传做的再好,最后还是要靠食物的味道来决定胜负。

    而有炸鸡仙人这一技能,他就先天的立于不败之地了,之后反攻肯当鸡和麦当鸡的市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快餐企业,也不是没有机会的。

    想到这里!

    曹德毫不犹豫的将两张技能卡都买了下来。

    下一秒!

    系统面板内的的金钱减了三十万。

    同时!

    曹德手上也多出了两张技能卡。

    “撕拉!”

    没有犹豫,两张一起被曹德撕开了。

    一瞬间!

    一大股记忆涌入了曹德脑海之中。

    一群老头老太太慢悠悠的比划着咏春的记忆,关于鸡如何分辨选择的记忆,关于调料蘸料如何配置的记忆,关于炸鸡火候的记忆等等,应有尽有。

    同时!

    曹德也感受到了,浑身上下比以往轻松了一些。

    “果然是养生版的!”

    望着记忆内的老头老太太那慢悠悠的咏春,曹德不由的吐槽了一句。

    不过,感受着自己的身体好似轻松了几分,他也没有觉得买亏了。

    十万块,要什么自行车啊?

    能买个健康就不错了。

    至于炸鸡...

    “呲溜!”

    望着记忆内各种炸鸡的做法,曹德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口水。

    “去做做看吧!”

    而在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后,他便产生了这么一个想法,并且转身离开了房间,前往附近的菜市场买鸡肉了。

第十四章 招秘书

    是夜!

    当曹达华忙碌了一天后回家,便闻到了一股子莫名的香味。

    “嘶嘶!”

    他使劲嗅了咻后,呢喃道,“什么味道那么香?”

    下意识的,他循着味道找了过去。

    结果!

    就看到了正在厨房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炸鸡的曹德。

    “阿德,你在做饭呢?”曹达华有些惊奇道。

    要知道,曹德之前可是不会做饭的啊!

    “我最近新学了一手炸鸡,你试试!”曹德边吃着炸鸡,边从一旁拿了一盘刚炸好的炸鸡,递给了曹达华。

    曹达华也不客气。

    拿过来后,就品尝了起来。

    下一秒!

    “卡兹!”

    一口下去,他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好吃啊!”

    曹达华惊艳道,“外酥,里嫩,一口咬下去还爆汁,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吃的炸鸡了!”

    “再试试这个,这是我研究的各种蘸料!”

    曹德说着,又递过去了一个盘子,而这盘子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粉末和酱汁,正是他调配出来的,炸鸡的各种蘸料。

    “好的!”

    曹达华见状,接过盘子,然后用炸鸡沾着吃了起来。

    “嗯!!!”

    当吃下去的第一口,他眼睛又一次亮了起来。

    随即,他又连忙拿着炸鸡沾了沾其他蘸料试了试。

    最终!

    他惊叹道,“好吃啊,每一种蘸料都让人吃出了不同的风味!”

    “三叔,你觉得我这个拿出去卖,有没有市场?”曹德询问道。

    “拿出去卖?”

    曹达华皱着眉头说道,“我都觉得好吃,市场那肯定是有的,只是...你准备放弃原本的写小说吗?”

    相对于开店,他更喜欢曹德写小说。

    一方面是小说的收益现在已经肉眼可见,而开店的收益还一片迷雾。

    另一方面,写小说显然比开店更轻松啊!

    “不,不,不!”

    曹德摇了摇头说道,“小说肯定是不能放弃的,我说的是我拿这个出去开店!”

    “有区别吗?”曹达华迟疑道。

    “有啊,开店又不需要我自己炸,只要教会手下的店员炸就可以了!”曹德解释道。

    “那没问题了!”

    曹达华紧锁的眉头顿时展开,笑着说道,“这开店一定火!”

    随后!

    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又迟疑开口道,“只是...如果你将这个交给了店员,那么他学了之后,自己去开炸鸡店呢?如果他也做这么好吃的话,肯定会分走不少客人的!”

    “他不可能做的这么好吃的!”

    曹德想都没有想就回答道,“之所以能这么好吃,是因为我做的!”

    他的炸鸡能做的好吃,是因为有炸鸡仙人这技能,他看出鸡的大小,成熟程度等等不同,并且按照其不同完美的控制火候,裹面粉的程度等等,保证每一块都是最好吃的模样。

    但如果要开店,手下的店员没有这技能,曹德能做的只是找出最合适的时间和流程,教他们正在第几分钟下去炸,要炸几分钟,面粉裹几层这样子。

    虽然这样子做出来的味道也不差,比市面上的炸鸡都要好吃,可绝对无法跟他亲手做的相提并论。

    “至于自己出去开店...这有可能!但也有很多手段限制!”曹德又道。

    店员学会了后自己去开店,甚至配方流出去,这些情况曹德都想过。

    这也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只要利益足够,肯定会有店员想要去开店,甚至偷卖给别人配方。

    不过!

    也不是太要紧的事情。

    他只要控制一下味道,不直接做到最好,只是让炸鸡比别人家做的更好一点,之后如果流传出去,再慢慢的提升,那他的炸鸡就永远是最好吃的。

    其次,他也可以和人签订竞业合同,让他们不得流传出去或者离开后不得从事相关的行业。

    这虽然不能完全避免配方流传出去,但让人多一点顾虑,延缓流传出去的时间。

    而有了这段时间,曹德就可以将炸鸡汉堡店的规模做到很大。

    到时候就算配方流传出去了,也没有关系,他完全可以靠着庞大的规模,硬生生的将其他人挤出市场。

    “看来你有想法了,有想法就去做好了!”曹达华一听,便笑着支持道。

    ---

    接下来半个月的时间,除了写小说外,曹德都在忙着到处跑手续,注册公司,找店,找装修公司装修,订购统一制服,找供货渠道,并通过中介找店员等等!

    甚至连学校开学了,他都只是抽出了一个小时,急匆匆的去报了个名后,就没有再去过去。

    可谓是忙得不可开交。

    但最终!

    “不行了,要找个秘书或者助理来帮忙处理这些事情了!”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的曹德,却是实在有些受不了了。

    本身一天至少要写三万字,至少要花费十个小时。

    再加上一些必须的时间,比如吃饭,洗漱等等,一天除去睡觉能用的空闲时间也三四个小时。

    可三四个小时来处理这么多事情,实在是不够。

    没办法,他只能压缩睡觉时间。

    这一来二去的,他每天就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而这时间,一两天还好,半个月下来,实在是有些受不了了。

    因此!

    他决定找个秘书或者助理来帮他处理事情了。

    要不然,再搞下去,怕是还没有赚到钱,就因为疲劳过度而当场暴毙了。

    “曹先生,您来了!”

    来到中介处,一个四五十岁,穿着职业装,略显肥沃的大妈,便笑着跟曹德打了一声招呼。

    大妈姓钱,全名不知道,但大家都称呼她叫钱婶!

    她所处的中介公司是一个中等规模的中介公司。

    业务范围也比较广。

    上到集团需要经理,下到街边小摊需要服务人员,他们都有在介绍。

    在招收店员的时候,曹德也是通过他们公司找的,所以这次找秘书助理的,曹德也懒得再去其他中介公司了,直接就再来找这家公司了。

    “曹先生,您要找的店员以及店长等等我们都已经找好了!”

    “店长曾经做过麦当鸡的店长,四十岁,女,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前两年因为要生孩子,所以辞职了,但现在孩子有了,也有父母在照顾,不用担心孩子的事情,就又出来找工作了!”

    “而店员则是按您的要求,招了十二个,全都在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学历,但勤劳肯干,性格也都比较老实!”钱婶正色道。

    “好!”

    曹德点了点头,道,“就他们了!”

    店员什么的,本身也不需要多有能力。

    勤劳肯干,性格老实也就完了。

    随即,他话音一转,又道,“不过...这次我来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他们,我来的目的是想要找一个秘书!”

    “秘书?没问题!”

    钱婶眉头一挑,拿出了一张表格后,并询问道,“您对秘书有什么要求呢?”

    “男女不限,但要求大学学历,并至少要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最好的话三十岁以下!”曹德想了想说道。

    他找秘书是来干活的,是来分担他这段时间的忙碌的,所以要求至少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有工作经验的,不需要再教什么,直接就可以上手。

    但如果是没有工作经验的,那招募过来还需要培养,短时间内无法分担曹德所忙碌的事情,那不符合他的目的。

    至于为什么要三十岁以下...

    谁想要身边跟着一个阿姨或者大叔呢?

    “工资呢?”钱婶又问道。

    “试用期一万五一个月,转正两万!”曹德又道。

    目前香江的平均工资在两三千左右。

    可秘书属于高级白领,一般都比较贵,至少要五六千!

    而且,曹德要的不是一般的秘书,而是有工作经验的秘书,这种秘书自然要价会更高,所以自然不可能只给五六千,至少要一万以上。

    但之所以给两万,也不是曹德冤大头,是因为眼前的中介公司会根据工资来寻找匹配能力的秘书。

    给出两万的话,会找到能力更高的秘书。

    “可以了,我们会在一个礼拜内给你找到您所要求的目标!”钱婶在表格上记录好了曹德的要求。

    “嗯!”

    曹德点了点头后,从随身的口袋之中拿出了四千块钱交给了钱婶。

    钱婶所在的中介公司收费比一般的中介公司要贵。

    一般来说,每替雇主招收一个人,就要收被招收目标的一个月工资。

    比如曹德准备招收的秘书给两万块一个月,就要缴纳两万块的费用。

    当然,不是直接给,而是先缴纳工资的五分之一作为定金,等找到人后,再给剩下的五分之四。

    不过!

    贵也有贵的道理。

    普通的中介公司,一般来说最多帮你简单的挑选一下。

    比如你要秘书,要三十岁以下的,要性格好的,他们最多帮你找到三十岁以下的秘书,至于性格好不好,他们完全不在意,也不会给你专门挑选。

    但这家中介公司,会听从雇主的要求,寻找目标,比如要什么性格,背景干不干净等等,他们都会仔细甄别,为雇主找到最合适的目标。

    所以,曹德也才会交钱交那么爽快。

    “对了,这是店员和大堂经理的钱,但现在店面还需要一点时间才能开起来,先让他们等几天!”曹德说着,又从口袋之中掏出了三万多块交给钱婶。

    大堂经理的每月工资五千,店员每月工资三千,一共四万一。

    之前缴纳了百分之而是八千二百。

    所以,现在还要缴纳三万两千八百。

    “行,谢曹先生!”钱婶笑着接过了钱。

    “好了,我先走了!”

    曹德说着,起身就准备离开。

    “曹先生慢走啊!”钱婶笑盈盈的说道。

    曹德点了点头,往外走去。

    但就在曹德准备离开中介公司的时候,一道熟悉的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从他旁边掠过。

    顿时,他愣住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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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综:我要做有钱人介绍:
差佬?
矮骡子?
还是卧底?
不!不!不!
差佬规矩多,矮骡子危险多,卧底不人不鬼!
来到了这个时代,他不是为了让人管,也不是为了被人砍,更不是想要成为不人不鬼的存在。
所以!
要做就做个有钱人!
曹德望着这混杂了诸多世界,异常精彩的香江,却并没有选择做什么差佬或者矮骡子,而是一头扎进了商场,决心赚大把大把的钱,做一个人人仰望的有钱人。
而这一切,都要从他游到香江开始说起...港综:我要做有钱人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港综:我要做有钱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港综:我要做有钱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